本书由(小碎碎)为您整理制作 ================== 书名:贪欢 作者:酒女贞子 简介: 对于林初戈来说,莫行尧是她的唯一;对于莫行尧来说,林初戈是他的全部。 在我眼里,天下女子可分两大类,一是“你”,一是“非你”。一切的女子,不管村俏老少,对于我都失掉了意义,她们唯一的特征就在于“不是你”这一点,此外我看不出她们有什么分别。——梁遇春《苦笑》 ==================   ☆、第1章 故人重逢(1) 上班途中下起了雨,林初戈开车抵达公司时,雨势未减,反而越下越大。 雨水噼里啪啦打在头顶的伞上,像年关时的炮竹声,凉丝丝的微风拂过脸颊,已有秋意,她将垂落的发丝别在耳后,进了卓信的写字楼。 台阶上正有人在收伞,她闪躲不及,被甩了一胳膊的雨水。 那实习生看清是她,手足无措地站了会,见林初戈低头在包中翻找纸巾,才后知后觉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纸巾,想递给她又不知为何犹豫不决。 待她擦干衣服上的水渍后,年轻男生讷讷道:“林、林总监,对不起。” 林初戈摇摇头:“没关系。” 她拿起雨伞朝电梯走去,电梯内站满了人,嗡嗡晃动着向上升。 有个脑满肠肥的秃瓢男不时向自己这边挤,费力地挪动着笨重的身躯,口中也没闲着:“听说新总经理今天走马上任,林总监能透露点内-幕消息么?” 男人毛毵毵的手臂上沁着一层黏腻的液体,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林初戈蹙了蹙眉,把手提袋和雨伞隔在两人中间。 “公关部又不是情报局,有什么内-幕可透露的。” 卓信的老总前一阵子被调离,这新总经理上任的口风不知吹了多少天,直至今日也没见谁来接下烂摊子。 男人没再发话,人群中安静片刻,一道尖锐而陌生的女声响起:“陆总没告诉你么?” 林初戈盯着不断跳跃的红色字体,闻言一笑:“没有。” 电梯门叮地打开,立锥之地中的人即刻少了一大半。 她呼出一口浊气,往角落挪了点。 这栋写字楼建于七年前,地下地上共二十五层,在摩天大厦如云的经济都会岱城中,并不算起眼。林初戈的办公室在十五层,等待了数秒,眼前的门再次打开,她迈腿走了出去。 进了办公室,黑桃木桌上堆满如山的文件,她在舒适宽大的转椅坐下,拾起一份项目部传真过来的企划方案表,只看了一行字,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铃声大作。 助理尽职尽责地通知:“总监,新任总经理已到公司楼下。” 林初戈说:“我知道了。” 她并不关心未来的老总是何人,但人在江湖混,表面功夫还是得做做。 她乘电梯下楼,卓信的员工都伫立在大堂两旁,生生为即将到来的总经理劈出一条人路,模样滑稽得一如古时皇帝出巡。 林初戈唇角微挑,目光宛若流水滑过每一张恭恭敬敬的脸庞,触及那双漆黑如墨的眼,浮在她嘴边的笑意霎时隐没。 男人穿一套黑色西装,自旋转门一步步走来,眉眼褪去稚气,更添几分成熟,丰神独绝,俊朗天成。 她愣怔几秒,俯首垂眸混进人丛中,胸腔里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嘈杂的人声搅乱了她的神经。他竟然回来了,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新任总经理就是他? 林初戈心不在焉地想着,抬手随众人一起鼓掌。 掌声响彻云霄,她却能分辨出皮鞋敲击地板的独特声响,那声音逐渐在耳边放大,越来越重,越来越近。 一双黑色漆皮鞋不急不缓地掠过她的视线范围,林初戈抬起头,目送一言不发的男人与他的随从踱进电梯。 身姿英挺的男人在电梯里转了个身,眼神似是不经意地落在林初戈身上,并未马上移开。 她微翘起唇,歪头冲他抛了个媚眼。 电梯门徐徐关闭。 员工们同时松了口气,鱼贯进入公共电梯。有人小声抱怨新来的总经理架子大不亲民,立即有年长的职员训斥她不懂事,然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她,当众向她传授多年的工作经验。 出电梯时,林初戈睃一眼发话的实习生,年轻女生眉目清秀,裹在套裙下的身躯也担得起那句“胳膊是胳膊,腿是腿”。 她笑着回到办公室,埋头处理工作。 一提起公关,人们便会联想到皮肉生意,但现实却并非如此,她整日与各大新闻媒体周旋,与企划稿件打交道。 忙活一上午,下午还要开会,林初戈去食堂草草吃了顿午饭,拿着水杯去茶水间倒水。 茶水间向外望便是阳台般的吸烟区,地上铺了一层抛光石英砖,泛着星星点点的雨迹,每一张黑色圆桌前都支着一把巨大的红色遮阳伞,好似这里不是办公楼,而是夏威夷海滩。 正值午时,两个年轻男人立在偌大的吸烟区,其中之一是哈欠连天的陆江引,而另一个,莫行尧。 林初戈啜饮一口水,在心中默念一遍男人的名字,放下水杯,扬起笑容穿过茶水间的后门,踏进吸烟区。 “打扰了,莫总,”她掐着嗓子腻声细语,两条皓白的胳膊缠上陆江引的手臂,“我有事要找陆总谈。” 陆江引吓得一抖,神志顷刻清明了三分,重重地甩开女人的手:“林初戈你吃错药了?!” 林初戈置之不理,秀长的眼死死看住面前的男人:“莫总,就一会,可以么?” 被问的男人弹了弹指间的香烟,漫不经心地扫她一眼:“请便。” 他背过身去,一缕奶白色的烟雾自两指间飘来,转瞬被风吹散。 陆江引说:“行尧,我的烟抽完,给——”一语未完,他就被林初戈连拉带拽地拖进茶水间。 一关上门,她脸一沉:“陆老板,不打算解释一下?” 女人变脸之快尽收眼底,陆江引忍笑道:“解释什么?你的前男友为何会成为你公司的老总?” “我也不知道。”他纯良地耸耸肩,指指身后紧闭的门,笑眯眯道,“你自己去问。” 林初戈面无表情地望他一会,忽而娇滴滴地唤道:“陆总,公司哪个人不知道我和你有一腿,您倒好,什么都不告诉我。” 她的声音很大,足够让门外的人听见。 陆江引刹那间便敛容,多情撩人的桃花眼底并无笑意,难得正色一回:“林初戈,你别拿我当枪使。不管当年你们谁对谁错,我永远都站在行尧这边。” 林初戈挑眉:“听说你们男人要成为兄弟,必须一起扛过枪、嫖过娼、同过窗、分过赃,你和莫行尧一同嫖过多少次才建立了这么铁的革命友谊?” “我真是闲得慌才会跟你废话这么多。”陆江引白眼一翻,转过身挥了挥手,推开门迈进吸烟区。 窗外的天色阴阴沉沉,灰蓬蓬的雾笼着浑浊的天幕,像浮着尘灰吊子的深沟,滔滔地流向城市的尽头。 下午一点,林初戈抱着一叠文件走进会议室。会议的主题是商讨公司未来的发展,室内坐满了卓信的高层,只有林初戈一个女人。 她曾听人轻蔑地说起职场中的女人,稍有姿色的是高层的情人,居高位者背后定有靠山。好像在普罗大众眼中,一个女人若有点成就,那她一定和她老板上过床。出色的业绩就是确凿的证据,赖都赖不掉。 好比她,林初戈手腕托着下巴,斜了眼对座的陆江引。大学毕业她进了这家公司,至今六年,因为莫行尧,她认识了陆江引,而陆江引恰巧是卓信的小股东,在公司和她说过几句话,于是,谣言四起。 耳边萦绕着熟悉略显低沉的嗓音,她侧首,凝视着发话的男人,心里百感交集。 她没想过他会回来,也不确定他是否还记得那些前尘过往。倘若他忘了,她却还抱着往事这块浮木不放,难免有些讽刺。 会议一直开到傍晚,期间她一次也没发话,作用有如看板或花瓶,调剂众人疲乏的精神。 收拾好文件,林初戈乘电梯下楼,视野前方的男人身形矫健挺拔,大堂昏暗暧昧的灯光像一勺蜜汁,淋漓地浇在她心头。 她一面把车钥匙扔进手提袋中,一面迈步追上前,伸手拦住男人的去路。 莫行尧居高临下地看她两眼,说:“林总监,有话请直说。” 她微微一笑:“莫总能载我一程么?” “抱歉,”他脸上却窥不出一丝歉意,“我有约。” 她沉默一霎,识相地让路。 一阵挟着烟草气息的清风飘来,他目不斜视地同她擦肩而过。   ☆、第2章 故人重逢(2) 短短几日,卓信调任了一位年轻英俊的总经理的消息传遍全城,诸多媒体采访、专栏企划的邮件充斥着林初戈的工作邮箱,首屈一指的便是《花间集》,行内有名的消费男色的杂志。 她沉吟片刻,拿起传真过来的文件,离开了办公室。 明知道以他的性格绝对会拒绝所有的采访,但她却不想自作主张,想到这儿,她忽地笑起来,自己未必在意他的回答,只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和他说上几句话。 有林雅季这么个母亲,自幼耳濡目染,她学到不少卖弄风情的手段,从未实践运用过,这几天但凡他在场,她必会撩着头发开腔,语调似娇似嗔,且时不时冲他抛媚眼。 明眼人都看得出她的意思,偏偏当事人视若无睹,行如松坐如钟,根本不理会她,白白给人看了一场独角戏。 上了二十一楼,总经理助理商扈刚好从办公室出来,看见她,礼貌地点一点头。 林初戈快速瞟他几眼,油头粉面,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右耳没有戴耳钉。 她安心地收回视线,抬手敲门:“总经理,我是公关部的林初戈。” “请进。”门内沉静数秒,才传来一道低哑的嗓音。 她推门进去,宽敞的办公室烟雾缭绕,仿佛冬时的晨雾吹了进来,灰蒙蒙地弥漫一室,浓烈刺鼻的尼古丁气味蹿进鼻中,久久不散,她不由拧起眉头。 落地窗前影影绰绰立着一个人,指间闪烁着一点猩红,忽明忽灭。 林初戈浅笑着向他踱去,说:“公司规定禁止在办公室吸烟,莫总可得以身作则。” 莫行尧扣住伸过来的手腕,黑眸无波:“林总监有什么事?” 说话间,他松开她的手,转身捻灭了烟。 烟灰缸中堆满了烟头,香烟还未燃尽,一缕轻烟袅袅升腾,在空中折出一线白痕。 桌上的烟盒已空,想来烟瘾不小。 她敛去笑容,规规矩矩站着,抽出夹在腋窝的文件,递给他:“这是本城几家老牌杂志社的专访提案,请您过目。” “推掉。”他接过文件,反手扔向办公桌,凛凛地注视着她,“以后类似的文件叫你的助理送上来就行。还有事?” 那叠纸七零八落地摔在木桌上,清脆的声响犹如巴掌声,与他冷峭的声音一同传进耳中,令她意识到这几天的自己有多么可笑。 林初戈抿了抿唇,窥着他身上无一丝褶皱的墨色西装,平静地答道:“没有。” 莫行尧漠然地别过脸,视线调向窗外,鬼阴阴的天色像一团灰色的棉絮裹在高楼上空,细雨斜飞而过,几滴水珠贴着玻璃窗缓缓滑下,像泪。 十几秒钟后,他听到几不可闻的关门声,方才在转椅坐下。 紫檀木桌上整齐地堆放着几摞财务报表和市场调查,莫行尧竭力集中精神,勒令自己别想其他,他主动请缨出任卓信金融公司的总经理,必需做出一番成绩。 一连几天他都没合过眼,彻夜不眠地待在公司处理上一任经理遗留的工作。 这天临近下班,项目部的柳经理提交给商扈一份新项目的计划方案,不外乎推出一只股票交易,估价买进抛出,利用期货差价从中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 三人一起走进员工电梯,柳怡然正说着预估利润,电梯陡然停下。 门外的女人见到他们愣了一愣,商扈瞟见她,叫了声“林总监”,她只略一点头,垂下眼眸踱进来,默不作声地缩在电梯一角。 柳经理还在说着,莫行尧却觉得周遭像是安静了下来,目光无法遏制地投向左前方的女人,她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身躯随着呼吸轻微颤动,光可鉴人的梯壁倒映出朦胧的影子。 柳怡然问:“总经理,您认为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他回过神,接过柳怡然手中的文件,说:“我会详细地看一遍,明天给你答复。” 柳怡然毕恭毕敬道:“我知道了。” 莫行尧边翻看方案表,边吩咐道:“商助理,你让市场部重新做一份详细的调查。” 商扈低应一声。 此后再无人说话,逼仄的空间内唯能听到纸张翻过时的细微声音。 到了一楼,林初戈率先走出电梯,手中的车钥匙宛若风铃,在她指间晃出一曲小调。她听着身后沉闷的脚步声,放缓步伐。 上一次是她追逐着他的背影,这一次,她不确定他是否在看她,但她仍然懒洋洋地柔着腰肢,举手投足分外地刻意。 两人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她心脏怦怦跳得极快,手因这突如其来的紧张而颤抖,钥匙脱离了手指的掌控迅速坠落在地。 林初戈蹲下身时,一双黑色皮鞋绕开她离去,她懊恼地咬住嘴唇,正要捡起钥匙,一只手先她一步拾起钥匙。 眼神从骨节分明的手掌延伸到男人的俊脸,她唇角上扬:“谢谢莫总。” 那双长而媚的清水眼中映着他的脸,莫行尧把钥匙放在她的掌心上,禁不住有些慌乱地移开眼:“不用谢。” 林初戈没有错过男人表情的变化,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说:“莫总,之前在电梯里不方便打断你们,《花间集》的专访请您再考虑考虑。” 电子时钟正在报时,员工们接二连三地从旋转门出去,间或有一两个大胆的好奇地看他们一眼,便疾步离开。 “理由。”他拉开左侧的小玻璃门,示意她先走。 她很清楚这不过是一个家教良好的男人特有的绅士风度,心里却甜蜜不已。 林初戈眉毛一皱,甚为无奈地说:“《花间集》现任的主编和我有点交情,每天打十几通电话来委托我一定要拿下您的专访。” 他像是笑了声,语气也带上一丝调侃的意味:“假公济私?” “是互惠互利。”她眨眨眼,继续道,“人是视觉动物,您答应专访可以刺激《花间集》的销量,同时也能为卓信吸引一批女性客户。” 他弯弯唇,偏头看着她:“你的意思是,一张我的相片就能带来一笔数额可观的利益?” 她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我不缺那点钱,”莫行尧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按了一下解锁遥控,“也不会以色事人。” 林初戈哼地笑出声,竖起细长食指指着自己的脸,笃定地说道:“如果没有这张脸,莫总当年绝不会喜欢上我。” 他止住脚步,回头望着她,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几十公分,他的声音却空而远,仿佛是深山寺庙的钟声。 “你就是最好的例子。” 语调寒彻刺骨,四肢百骸冷如冰,林初戈强笑道:“莫总什么意思?” 她低头从提包中拿出手机,再抬头时,男人已走远。 一口回绝周主编,林初戈慢步去停车场,一颗心像被烈火炙烤着,热气一蓬蓬地冒上来,灼得喉咙又干又痒。 她自认不曾亏欠过他,在一起的日子虽然不长,感情却不假,会再三撩拨他,也是因为心底深处的那点情意。她惊觉于自己的长情,也害怕他会将往事忘得一干二净,却没想到他不仅没忘,还把她当仇人一样记着。 林初戈怨气满腹,脚下的步子也更加沉重,十厘米的鞋跟噔噔噔地叩击大理石,一声紧似一声,在寂寥的停车场中显得异常响亮。 她坐进车中发动引擎,一辆眼熟的黑色宾利正在倒车,她扫了眼后视镜,扬扬眉,转动方向盘,对准宾利的车尾毫不迟疑地撞过去。 在后视镜中瞧见似炮弹般冲来的轿车,莫行尧心里一惊,连忙往右边打方向盘,车轮在地面上摩擦出尖厉的响声,划破宁谧的空气,银色汽车堪堪擦过宾利的车身,停在了前方。 林初戈从车窗探出头,向后方看去。 宾利车窗慢慢降下,他寒着脸,眉宇间蓄着不耐:“你发什么疯?” 林初戈冷眼看着他,闲闲地说:“莫总胆子真小。” 他被她气笑了,诸多的话涌到嘴边,却挑了一句最不适宜的:“如果我反应再慢一秒,你想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修理费我还是赔得起的。”她不以为意。 她表情与这几日的谄笑截然不同,神色尽显凛然之威,他嘴角的弧度更深,支起手肘,右手握拳抵在唇边,笑得肩膀轻微发颤。 那抹笑容极其刺眼,联想到这几天遭受的待遇,林初戈越发地恼火,讥讽道:“我笑脸相迎,你不搭理,冷脸对你,你倒笑了,你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资本主义把你熏陶成了受虐狂? 他好脾气地听着,也不反驳,笑够了一句话也不再多说,也未匀出分毫的眼光看她,自顾自地摇上车窗,汽车突突地发动,不一会便绝尘离去。   ☆、第3章 故人重逢(3) “总监,总经理叫您上去。”助理挂断内线电话,对走进来的女人说。 “没说什么事?”林初戈问。 张助理摇摇头。 把手提包扔在老板椅上,林初戈一手拿起记事本和钢笔,一手捧着一杯热可可,进了电梯。 她喝几口热饮,甜腻的液体流入喉间,一股暖流灌入心房。她指甲无意识地在纸杯上刮了一刮,思忖着他叫她上去的目的。 公事——那为什么不直接说明,也好让她准备相关的文件。私事——不大像,他回来将近半个月,哪一次不是她主动找他“叙旧”。自从那日在停车场不欢而散,在他面前,她收敛了很多,也不再自讨没趣,待他与旁人别无二致。 她琢磨不透他的心思,电梯分外缓慢地上升,十五楼与二十一楼之间只隔六层,她却觉得仿佛等待了六年。 总经理办公室的大门虚掩着,林初戈敷衍地敲了两下,不等里面的人回应,就推开门走进去。 莫行尧端坐在转椅上,身旁站着妙曼婀娜的柳怡然,那柳经理不知说了什么,气质清冷的男人面上竟带了点笑意。 林初戈舔了舔嘴角,一*酸意自舌尖晕开,蔓延至舌根,仿佛喝进嘴中的不是甜饮而是陈醋。 两人郎才女貌相谈正欢,并未发现她。 她倚着门框敲敲木门,平稳地开腔:“莫总,您找我?” 莫行尧闻声看去,见了她,脸上的笑容立即消失,扭头对柳怡然道:“柳经理,你和林总监谈吧。” 柳怡然颔首,绕过办公桌定在一张白色长桌前,手指点一点桌上的文件,道:“林总监,这是股票宣传用的计划书,本来我们项目部不应该插手公关部的事项,但时间紧急,而且拟定计划书不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便足够,手下的人就一并拟好了。” 林初戈把手中的纸杯扔进垃圾桶中,慢悠悠地晃过去,扫了眼那份文件,食指在桌上轻轻地叩击:“所以呢,让我们公关部的员工完善这件半成品?” 柳怡然瞥了她一眼:“是这样的,我希望林总监能以这份计划书为蓝本,拟出一份更详细周密的交给我,以林总监的能力和号召力,三天之内应该能做到吧?” 女人违心的奉承令她莞尔,林初戈拿起那叠厚厚的计划书,笑着说:“三天恐怕办不到。” 柳怡然赶着立功,还要她帮忙递梯子,若这支蓝筹股利润颇丰,项目部会得到不少分红,公关部却未必落得到一丁点的好处。 听她这么说,柳经理登时望向正襟危坐的莫行尧:“总经理,您看——” “三天也行。”林初戈截断话锋,哗啦啦地翻着文件,“你们项目部得到多少提成,我们公关部一分也不能少拿。” 俨然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嘴脸,柳怡然皱起眉头,寻求支持般看着莫行尧。 林初戈面无表情地睨他一眼,目光移向柳怡然:“两方都出力,只有一方获利,未免太不公平,就算是加班,也要支付员工加班费。” 莫行尧遥遥看过来,仿若隔着一层薄纱,雾里看花,那一瞥中蕴着她辨不清的情绪。也许只有绪,没有情。 他说:“行。” 他一允诺,林初戈不再逗留,拿起那叠文件就走。 这份计划书冗长繁杂,交给公关部的员工时,底下一片哀嚎,林初戈做惯黑脸,并不理会,只板着脸说了期限。 众人苦不堪言,连续三天加班,计划书倒是交上去了,公关部所有的职员却都像害了相思病,双眼通红,个个消瘦一圈。 让助理将计划书送上二十一楼,林初戈靠在椅子上打盹,只睡一小会,就被电话铃声吵醒。 听筒那端的人说了一句“上来”,她叹口气,认命地上楼。 如意料中的一样,是柳怡然找她。 柳经理的芊芊玉指指着“杂志推广”一项,质疑道:“据我所知,易时传媒公司旗下的杂志的广告版面价格不低,尤其是财经杂志。” 弦外之音不言而喻,林初戈掩住嘴旁若无人地打了个哈欠,纤细雪白的颈项在眼前一晃,便被瘦长手臂遮挡。 她掌心托着下颌,温声细语说:“我认识易时老总的妹妹,担保拿到最低的价钱。” 柳怡然又问了几个细节的筹备,林初戈边答着,边四下打量,叫她上来的男人坐在对面一言不发,硬朗的眉眼像一剂药力十足的提神汤,倦意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只觉身体里不安分的因子快速苏醒,蠢蠢欲动。 借着桌子的遮掩,她伸长腿踢他一下,力度不重,再蹭了几蹭,高跟鞋顺着他的小腿往上滑,细长光滑的腿像藤蔓似的缠着他的腿。 见她无精打采,莫行尧原本有些后悔,想着应该放宽时间,钱任何时候都能赚,身体最要紧,同时又欣慰她不是虚有其表的花瓶——谁知她坐下来不到五分钟,就原形毕露,不分场合地肆意妄为。 他咬着牙望向她,她歪着头看企划案,察觉到他的视线,表情尤为无辜:“莫总,怎么了?” 椅子一脚已悬空,她踮着左脚尖,右腿沿着男人的胫骨徐徐蛇行,屈起的膝盖冷不丁撞上木桌,她眼皮一跳,忍着痛意收回脚。 柳怡然一头雾水地看看他,再瞄了眼林初戈,强压下心里的疑惑,合上手中的文件,说一句“我先出去了”,转身朝门走。 林初戈正要尾随她一同出去,却被莫行尧喊住。 他扔给她一把车钥匙,低声说:“你陪我出去一趟。” 钥匙犹如解渴的毒-药,十分烫手,她舍不得扔,想了想,决定矜持一下:“商助理呢?” “他有别的事。”他低头整理着西装,“我要见的人是周远宁。” 周远宁便是易时传媒公司的总经理,托赖于好友方苓,她有幸见过周远宁几次,她无声地微笑,自己又想多了。 会面的地点定在一家地段隐蔽的茶馆,林初戈从没去过,再者他的车由她来开有点说不过去,伸手把钥匙归还给他。 莫行尧端着架子不接,打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懒懒地道:“我不认路。” 她莫名其妙地卡壳了,停滞一秒,说:“定位——” “知道有定位,还愣着做什么。”他语气近似耍无赖,扬扬下巴,“开车吧。” 她轻咬着唇,胸腔倏地蹿起一股无名火,自心肺一路摧枯拉朽烧至喉头。 “我的车技莫总也知道,”她用力地关上车门,斜眼看他,“保不准把您的车开散架了。” 他但笑不语。 车程很堵,茶馆建在郊区,林初戈开了约摸二十分钟也没开出商业区,窗外车水马龙,她远眺着信号灯不说话,他也不开口,像暗中较劲似的,气氛压抑至极。 耐心一点点殆尽,她不免迁怒于周远宁,在心里翻来覆去地骂周远宁附庸风雅爱讲究。 莫行尧望了望车流,从口袋里摸出烟盒,问她:“介意吗?” 林初戈侧目,看清他手中的东西,不假思索道:“介意。” 长久的等待令她心生烦躁,见他静默地放下烟盒,英俊的侧脸罕见地浮着一丝阴郁,她思量着烟瘾也是瘾,心下有些不忍。 “你想抽就抽,不用忍。”她自嘲地一笑,他冷脸对她这么多天,这个时候反倒顾及起她的感受。 他嗯了声,音质低沉如梦呓。 等了片霎也没闻到烟味,林初戈忙里偷闲看他一眼,他闭眼靠在椅背上,似乎睡着了。 她转过头全神贯注地开车,直到抵达目的地,男人仍紧闭着双眼。 停下车,她没有急着叫醒他,默默地端视着他,一颗心宛若被云絮充盈着,柔软得不可思议。 她享受着难得一求安宁祥和的气氛,一秒也不舍移开眼,双眼仿似画笔,一次次描摹着他侧脸的轮廓。 良久,她直起腰缓缓向他靠近,即将吻上他的薄唇时,她没来由地胆怯起来,转而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还未退回驾驶座,后脑勺忽然被一只厚实有力的大掌扣住。 闭目假寐的男人缓慢睁开眼,促狭地笑:“这习惯还没改?” 似曾相识,他的反应一如当年,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光洁的前额,她脸晕起酡红,垂下眼帘,试图挣脱他的手掌。 他力气很大,死死扣着她的后脑勺不放,似有若无的须后水气味钻入鼻中,那气味似是有形的,一股凉意漫入心肺。 她微恼,不喜被人约束着手脚,大力地拍打他手臂:“放开,周远宁还在等你。”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目光流连于她微醺的面颊,她右眼尾有颗淡且小的痣,他定定地看了会,才挪开视线。 触及白中透着粉色的脖颈,他撩开她的长发,如同抚琴一般,冰凉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柔嫩白皙的颈项。 他力度稍减,她趁机挥开他的小臂,平复了心神,媚笑道:“莫总情不自禁了?” 莫行尧见不惯她虚与委蛇,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径自打开车门跨下车。 林初戈听着不轻不重的关门声,右手绕到脑后摸了摸,仿佛他手指的温度还残留在后颈上。   ☆、第4章 故人重逢(4) 茶馆布置得极像旧时代的风月场,空气中翻腾着清淡的香气,低回婉转的筝声在室内回荡。周远宁一人坐在一张红木桌前,桌上摆放着一套紫砂茶具,身后的屏风绘着一幅黛玉葬花图,两边垂下镶着金丝的玫红帷幔,帘后隐约晃动着人影。 见到他们,周远宁先是一怔,随即站起身道:“莫总,林总监。”他没带女伴,莫行尧却美人在旁。 周远宁长相生得阴柔却不女气,双眼狭长幽深,眼尾轻弯,唇角天生微翘,未语先笑。 林初戈睃一眼身旁的男人,见他面色无异,才笑着说:“路上堵车,周总等了很久吧。” 周远宁摇摇头:“我也刚到。” 两个男人一坐下,省去了寒暄客套,直奔主题。 林初戈坐在边上插不上话,论相貌谈吐,周远宁并不输给莫行尧,她边喝着茶,边听他们说着“发布费”、“广告版面”、“合同期限”,视线在两位气质迥然的男士之间溜来溜去。 他们都没带合同,口头谈妥之际,那壶碧螺春也全进了林初戈的肚子。 眼见莫行尧同周远宁相视一笑,握完手后准备丢下她走人,林初戈飞快地说了句“周总再见”,快步跟上男人。 出了茶馆,林初戈晃晃悠悠地走着,笑道:“莫总让我来干嘛?过场子?还是给您充当临时司机?” 莫行尧恍若未闻,开了车门坐进车中。 林初戈懒懒散散倚在驾驶座上,指尖有意无意缠绕着发尾,柔声道:“难道莫总吃醋了?别误会,我和周——” “误会你和周远宁?”他笑得很是不屑,“你未免太自信。” 笑意凝在唇边,她心里有些后悔,告诫过自己无数次不要去招惹他,但一见到他就破功,下意识地就想勾引他、刺激他,结果每一次都碰一鼻子灰。 莫行尧这几日看腻了她造作的笑容,现下见她低着头像挨训的学生一样,胸腔中又升腾起丝丝缕缕的恼意。 他抬手松了松领带:“这段时间你见到一个男人就要搭台子演戏,不累么?” 林初戈绽开治艳的笑容,两条胳膊柔似无骨,怯怜怜地环住男人的颈项,拿腔作调道:“莫总,一日夫妻百日恩呀,说话那么刻薄做什么。” 她将两个“日”字咬得极重,完全没有昔日闻色娇羞的模样。 淡淡的幽香萦绕在周身,他顽劣地抬抬眉梢,笑纹自唇边荡漾开来:“林初戈,你倒真变了不少。” 她也笑:“莫总不也是,人总不能一成不变吧。” 他没有推开她,有如黑水银般的眼紧锁着她。 仿佛受了鼓舞似的,林初戈再度开口:“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你是不是还认为你考虑得长远,而我却被一时的欢愉蒙蔽了眼?” 好似唱川剧的戏子,一眨眼,他就变了脸,凉阴阴地看着她,擎住她的手腕生生将她压倒在驾驶座上。 脑袋猝不及防地撞上椅背,她拧起眉头,手脚挤成一团,心肺似是被磨成肉浆,一阵阵痛意淹上来,攥住手腕的桎梏无法甩开,反而愈发地用力,她压抑了数日的火气一股脑儿冲上头顶。 “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她仰头望着他,胸脯急促地起伏,“虽然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我自认是毫无保留地喜欢你,陪吃陪读陪玩陪-睡,也没有哭天抢地要你负责,甚至不需要你做劳什子艰难的选择。莫行尧,你到底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微抿着唇,双眼牢牢看住她,眼神清凉入骨,她像是浸泡在冰冷的泉水中,缓慢地下沉,卷长的头发刺挠着脖颈后背,浑身难受不堪。 “请你把手松开,”她面有愠色,“或者你认为不处在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自己说话就没有底气?” 他冷漠得如同一尊雕塑,不放开她,也不说话。 忆及他先前蹙眉的神情,她低不可闻地叹了声,只一瞬,便笑吟吟地凝视着他。 她轻佻地抚摸着他的脸颊,指甲在他脸上刮蹭着,边笑边说:“莫总,我不想玩车震。” 他立刻收手,仿佛同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语气如常:“开车。” 右手腕上印着一道触目的红痕,林初戈将衣袖向前拉了拉,勉强盖住那道痕迹。她皮肤薄而敏感,摁久了会起红印子,一时半会都无法消退,他知道,却没有控制力气。 她为了一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作践自己,与林雅季又有何不同。 林初戈把钥匙插-进锁眼中,汽车一摇一晃地发动。 这几天她都没好好吃饭,之前又折腾了一番,那壶碧螺春此刻正在体内作乱,胃里翻江倒海,一股酸意漫上喉咙,她捂住嘴,急忙降下车窗。 莫行尧眉心微皱:“你又怎么了?” 她轻轻翕动嘴唇:“有点想吐。” 他狐疑地朝她的小腹投去一瞥。 “我没怀孕。”她觉得好笑,“也不可能怀孕。” 他身躯轻微地晃了一下,敛眉垂眸,低而缓地问:“什么意思?” 她心知他误解了后一句话,掐着虎口解释道:“放心,我没有堕过胎。我妈未婚生下了我,你觉得我会像她一样蠢?我的意思是,我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生育。” “也是,你总是这么理智。”莫行尧扭动车钥匙,熄了火,汽车停止晃动,他抽下钥匙,淡声说,“下去走走。” 她以为他会问原因,可他却没有,好像他怒气冲冲地质问自己,只是她的错觉,内心坚信不疑的想法陡然崩塌。 林初戈忍着一腔呕意,摸索着开门下车。 她不知道他要去哪里,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附近有一座天桥,桥下流着滚滚滔滔的江水,且这一带建了不少的高校,是有名的大学城,这座天桥便成了情侣圣地。 等她回过神来,他们已到了桥下,游人如过江之鲫,扑簌簌的风声交织着恋人们的嘤声细语,在耳旁奏出一曲经久不息的情歌。 她笑笑:“莫总,您不是说不认路?” 他默然地立在一旁,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身影镀上一层熠熠的金边。 日已西沉,江水卷着浪花拍打着岸边,寥戾的秋风呼啦啦地吹过,身上的套裙太单薄,她不由打了个冷颤。 莫行尧看在眼里,本能地脱下西装,只字不语地递到她面前。 林初戈望着烟灰色的西服,不敢接。 《围城》里说,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他未必不懂这层意思,明摆着不想和她牵扯上关系,却又将衣服递给她。 既然无意垂钓,又何必扔下鱼钩,抑或是他的所作所为都遵从内心,像她一样理智归降于意识?她吃不准他的想法。 两人站在江边僵持,发丝被厉风吹得唰唰作响,她犹豫一会,还是穿上了他的西装。 “莫总就不怕我三更半夜去您家还衣服?”他的西装穿在她身上大且空,她嗅着熟悉清冽的气味,拢了拢衣角。 “有什么好怕的。”他意外地笑起来,顿了一顿,“又不是第一次借衣服给你。” 她转头看向江水,眼中映着粼粼波光:“还记得?” “还记得。”他沉声答。 那种极度窘迫之时被他解救的心情,她毕生难忘。以前,她捏紧西装的袖口,像明知将死却仍旧抓着悬崖边上的树枝的人一样。 林初戈裹紧衣服,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拨了方苓的号码。 电话那边的女人审惯了犯人,嗓门嘹亮,咋咋呼呼地问她在哪,她说出地点便掐断通话。 掉过头来,发现他正看着她,林初戈歪着脑袋卖俏道:“我今晚有约,还请莫总自己开车回去。” 莫行尧转过身,脊背抵着护栏,天桥上行人熙来攘往,一对对情侣如胶似漆,亲密得宛若藤缠树树缠藤。 迎着耀眼的夕阳,他微眯起眼,声音沙哑:“你后悔吗?” “不后悔。”她答。无论是和他在一起,还是放弃他。 林初戈垂眼盯着鞋尖,踟蹰片刻,小声问:“你……还爱我吗?” 他没有回答,漫长的寂静中她的心越来越冷,风声飒飒,犹如开战时的号角。 她悲恸地笑,笑她自己竟会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谁借给她的勇气。 两人临风站立一会,一辆蓝色的桑塔纳停在他们眼前。 “哟,瞧瞧,这是谁呀——”未见其人,就闻其声。 车门开了一条缝,一只脚先探出来,目光从灰色运动鞋蜿蜒向上,女人身着水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面如满月,马尾扎得歪歪斜斜。 莫行尧望一望身旁的女人,眉眼并无多大变化,玲珑有致的曲线被层层衣物遮盖,他的西装穿在她身上像件连衣裙,下摆露出两条白莹莹细伶伶的长腿,疾风吹乱一头黑发,气质清纯不再,较之十年前更为妩媚。 “方苓,”见他一直看着自己不吱声,林初戈偏了偏下巴,“不认识了?” 他摇摇头,也不知是“不是”还是“不认识”的意思。 方苓被晾在一边,火气更盛,睁圆眼瞪他:“莫行尧,你还有脸回来?” 莫行尧一怔,不明白方苓斥问自己的原因。 林初戈对上他不解的双眼,无可奈何地笑:“抱歉,她什么都不知道。”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平淡地扔下一句“车如其人”,沿着江边遄返,清瘦的背影被暗淡的天色衬出一丝萧索。 方苓冷哼一声,粗鲁地撞了一下林初戈的肩膀:“你怎么没把他推下江去?” 她视线追随着他英挺劲拔的身影,目送他走远,直至再也看不见。 林初戈咧咧嘴,笑说:“我舍不得。”   ☆、第5章 微起涟漪(1) 那日回家还是林初戈充当司机,方苓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边啃着油腻的鸡腿,一边盘问他们说了些什么。 刺鼻的油气险些勾出她肚子里的名茶,她心神不宁地开车,一会想他,一会想自己,前言不搭后语地回答方苓。 方苓默默地啃完鸡腿,抹了抹嘴,深吸一口气问道:“他要是变得又肥又丑穷困潦倒、还有个患了绝症的妻子和一个三岁的儿子,你还会喜欢他?” 她认真考虑片刻,郑重地答道:“不会。” 方苓拍了拍两只油手,下结论道:“他不仅没有发福反而十年如一日的帅且事业有成,但他现在却不属于你,归根结底,你只是不甘心。当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长得帅。” 她只笑笑,没有反驳好友。 他若变得凄凄惨惨尽显老态,她不见得会不喜欢他,但他若有了家室,她绝对不会觍着脸纠缠他,因为林雅季,她比一般人更痛恨道德感低下的男女。 这世上浑浑噩噩存活着的人太多,对人对己都不负责,因短暂的刺激而抛妻弃子,并推卸责任将一切归咎到“真爱”的头上——却似乎忘了,他自己曾经也是因真爱而与妻子冲进围城。 周一例行的会议上,她对着面前的水杯发呆,莫行尧的视线一一扫过众人,掠过那张惺忪怔然的脸,很是不悦。 散了会,他不紧不慢地收拾文件,而她也磨蹭了好半天才站起身。 林初戈正欲抬脚出去,背后响起一道声音:“我以为你不会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她扑哧一声笑起来,装模作样地叹息道:“本来是这样的,但见到一表人才的莫总,七魂就丢了三魂。” 他冷着脸看她,她没有脊椎似的斜倚着门,仿佛是镌刻在门上的美人装饰彩绘图,此刻化形从图中走出来,像聊斋中的妖魂艳鬼,似虚似实朣朣朦朦,并非此间人。 见他注视着自己,她有意吊起眼梢斜睨着他,浓密的睫毛将眼底的情意过滤,只余下最直白的勾引。 两人默然对望,谁也不说话。 他双眼犹如幽寂无波的古井,湛黑的眼眸正中是她,眼神却如井水一样浸满凉意。她忽然低下头,未涂蔻丹的大拇指揩了一下红唇,口渴般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 喉头下自然一动,他狼狈地挪开眼,眼睛定在她形状姣好的下巴,心跳被她的动作扰乱了频率,骨节嶙峋的双手握成拳头,咯吱咯吱地响。她一个动作便能在他心中掀起巨浪,真无用。 他唇角上扬,黑沉似夜的眼中却毫无笑意:“林初戈,你知不知道现在的你很像一个人?” 她踢踢踏踏向他走去,娇声问:“谁?” “你母亲。” 他深知林雅季是她的死穴,不出意料地,那张脸上灿烂的笑容僵住一刹,女人嘴边翘起的笑弧款款降下。 莫行尧笑了笑,心中竟奇异地有了种泄愤的感觉,随后,无尽的悔意像泡沫一样浮上来。 “你只见过她一次,就把她记得这么清楚?”她手抚着右脸,面容淡然,冷峻的目光中漾着一丝嘲弄,“论手段气质我可能不及她,但相貌,她的恩客可都说我比她美上一筹。怎么,莫总不喜欢?” 她故意曲解他的意思,他也懒得辩驳,如实说:“很厌恶。” 适得其反,她见到他拒人千里道貌岸然的模样,就丢了分寸没了心神,愈加地抑制不住自己。 三步并作两步走至他跟前,她一手揽住男人的腰部,脸颊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沉稳有力的心跳,笑嘻嘻地抬起右手,手指在高级西装上刮了一把。 红色的化学物质即刻渗进深蓝色的布料中,她望着那团斑驳的色块,像是不太满意,将指腹残余的口红全涂在他手上,白净的手背上霎时绽放几朵嫣红的梅花。 他耐心地等待她做完这一切,轻轻拨开缠绕着自己腰腹的胳膊,抽出银色佩斯利花纹口袋巾擦拭着两手。 林初戈笑着看他,看他将昂贵的口袋巾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中,看他一声不吭地走出门,然后顿住脚步,望向她。 “疯疯癫癫。”他说。 身躯不禁颤了一颤,不少男人这么评价过林雅季,可现在,自己这个做女儿的却也重复了母亲的老路。哪怕自己再讨厌林雅季,血管里流的也还是她的血,不像她像谁。 会议室在十八楼,他乘电梯上楼,而她下楼。 办公室门前站着四个略显拘谨的年轻人,林初戈还未发问,张助理就给她解了疑惑,人事部陆续招进几批应届毕业生,这几个被分配到公关部实习。 三男一女,那三位男生被她意味深长地一瞥,后背登时布满鸡皮疙瘩,正想辩解,林总监挥一挥衣袖,对张助理说“你处理吧”,便摇曳生姿地踱进办公室。 她坐在转椅上,手肘支着办公桌,聚精会神地看文件,看得口干舌燥,水杯已见底,张助理却不知所踪。 望向时钟才知已到饭点,她肚子却一点也不饿,像动物反刍。 林初戈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捧着水杯起身去茶水间。 她喝不惯冷水,而热水又只能去茶水间倒,每天除了女厕所,去的最多的就数茶水间。 昔日敞着大门的一隅之地,今天却紧紧关闭着,林初戈使劲推门,似乎从里面反锁了。百叶窗关得严严实实,遮住了一室的春光,却无法阻止那不堪入耳的娇吟低喘的传播。 这样的声音她从小听过无数次,多是在深夜,淫猥的音浪比新闻联播还准时,年少的她红着脸缩在被窝里,不住地咒骂林雅季和她的姘头,恨不能逃离这栋肮脏的房屋。 她以为自己早已习惯,只一眨眼的工夫,脸就烧得滚烫。 仿佛被那声浪绊住了脚,她仓皇地后退几步,斜刺里掠过站在铁栏杆前的男人,她想都没想就朝他走去。 “莫总,您这是在帮他们放风?”她浅笑着揶揄。 女人面绯如霞,红欲燃,莫行尧别过脸来,俯瞰楼下萧瑟灰暗的秋景,指腹轻柔地摩挲着烟头。 林初戈断不知脸色已出卖内心的羞涩,误以为他还在为上午的事生气。 静了半晌,她摇摇水杯,把杯子放在矮圆桌上:“在公司乱来,总经理没什么表示?” 他一面将烟头扔进角落的垃圾桶,一面答:“私人的不道德不在我的管辖范围。” 粗哑铿锵的声音随着秋风一道吹来,吹散了她体内的燥意,身体似是裂开了一道缝,寒风呜呜飕飕地灌进体内。 明知不道德,却不出口阻止,男人果然都一样。希望自己的女人对自己忠贞不渝,同时又希望别人的女人对他们敞开怀抱;一边痛恨淫-娃荡-妇,一边又对着淫-娃荡-妇解下裤腰带。 她似笑非笑,试探道:“想必莫总没少偷别人的妻子。” “我从不碰别人的东西,也不碰别人的人。”他说着,去摸口袋里的烟盒。 林初戈匆忙按住他的手,触摸到微凉的皮肤,她咬紧下唇,偏着头不敢看他。 “别抽了。”她吐出干瘪瘪的三个字。 一别多年,他竟成了老烟枪,转念一想,国外毒品泛滥,香烟根本不算什么,她又松开手。 那抹口红凝固成红色粉末,她用指甲刮了几下,粉末扑簌扑簌落下,指尖红得仿佛受过拶刑。 “莫总在美国没染上毒瘾吧?如果染上了,还不巧被我发现,我一定会报警。” 他牵了牵唇角,捉住她瘦棱棱的手腕,微微弯下腰凑近她:“真可惜,我不做违法的事。” 她适时踮起脚,温软的双唇在他耳廓蹭了蹭,柔着嗓子道:“那就好,我最讨厌鸦片鬼。” 她唇上并无口红,男人耳根却红得滴血。 林初戈心满意足地笑,拿起水杯,无情无义地撂下心旌荡漾的他,回到茶水间门外。 莫行尧失笑,揾揾耳朵,三脚两步跟过来。 “你想做什么?” 她屈指弹了弹玻璃杯,眉眼一派纯真:“倒水。” 言罢,林初戈重重地拍门,里面*猥亵的声音速即停止,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过后,眼前的门开了。 先出来的男人是卓信市场部的副经理,姓郑,有家室,年过四十,保养得宜,在一圈同龄的大腹便便的男人当中,显得格外鹤立鸡群,凭借着所谓的“成熟男人独有的气质”勾搭了不少年轻女性员工。 林初戈还是实习生的时候,这位郑经理曾三番两次地暗示她,寻找各种独处的机会纠缠她,她冷脸拒绝也不奏效,直到她“好手段地钓到陆总”,耳根子才得以清净。 那郑总见到他们,姿态悠闲地打完招呼,右手插-进裤兜里,慢腾腾地拐进电梯。 茶水间里的年轻女人,林初戈不认识,估摸着是实习生,正坐在瓦灰色的小沙发上整理衣襟。 室内弥漫着一股腥气,闻之欲呕,绿色塑料篓中扔满了垃圾,新添的几个白色纸团摇摇欲坠。 林初戈回望身后的男人,心里奇怪他怎么还不走。 莫行尧同她对视两秒,侧身挤进茶水间,弯腰从五斗柜里拿出一个纸杯,高高大大地站在饮水机前,接水。 林初戈耸耸肩,回眸见那实习生准备走人,而沙发上落下一只心形耳环,她“喂”了一声,指指银色耳环。 年轻女人窥见她眼底的笑意,弓着腰拾起耳环,质问道:“你笑什么?” 听口气应该把他们当成了普通员工,不知那郑总应允给她什么好处,她的腰杆才这么硬。 林初戈上前将窗户打开,说:“笑你蠢。” 女子呵了一声:“都是成年人了,还不能做自己想做的?别跟我谈什么道不道德,我也没打算破坏他的家庭,只是——” “只是你爱他?”林初戈忍俊不禁,诸如此类的话她听得两耳生茧,爱真是罪大恶极,比毒品还恶劣,逼迫人当小三,怂恿人犯罪。万恶以爱为首。 “你知道吗,跟已婚男人搞在一块,叫‘通奸’。” 女生恼羞成怒:“你是他的妻子吗?不是就闭嘴!” 她斜瞟莫行尧,后者如同石膏像,拿着水杯看戏。 林初戈说:“茶水间属于公司的地盘,只要你们不再霸占公共场合妨碍我倒水,我不会关心你和谁交-配。” 那实习生狠狠翻了个白眼,迈开腿跑出茶水间。 女人一走,林初戈便柔下嗓音嗔怪道:“莫总,你好歹说句话吧?” 莫行尧晃动着水杯,一蓬蓬水蒸气直往眼里钻:“为什么要告诉她耳环的事?” 她诧异地反问:“你以为她是不小心掉的?” 他挑起眉宇,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她抿了抿唇,说:“有的女人为了隐晦地告诉别人自己和一个男人的关系,会故意把首饰落在男人的办公室或车上,等待别人发现。因为没有婚姻的保障,她们处心积虑地想将两人的关系从不道德的零嫖变为合法的批发。不过,从她的性格来看,可能是我以己度人了。” “真可怕。”他笑。 她剜了他一眼:“还不是你们男人爱四处拈花惹草,自己是个有缝蛋,还责怪苍蝇来叮?” 他想开口,又听她说:“谢天谢地,你还未婚,否则我就只能忍痛放弃你这枚鸽子蛋了。” 她面上的笑容慵懒轻浮,他分辨不出她说的究竟是真心话,还是调笑话。 莫行尧放下纸杯,淡色道:“回办公室吧。”   ☆、第6章 微起涟漪(2) 新项目告一段落,两个部门的员工吵着嚷着要加餐。众人在醉中天酒店海吃海喝了一顿后,觉得不过瘾,想着明天是周六,而夜晚才刚刚开始,剔着牙打着饱嗝思索着如何打发时间,考虑一会,一并毫无新意地提议k歌。 时间接近十点,林初戈只想回家睡大觉。 张助理不乐意,像是喝高了似的,抱着她撒娇道:“总监别这样,一起去嘛……” 她一边掀助理的手,一边想真稀奇,从来只有男人借酒醉纠缠她,女人对她可都带三分敌意的,美貌虽然是最好的推荐书,但也同样是一张引人攻击的靶子。 就像今早上班,她停车时车尾被一辆粉色甲壳虫蹭了一下,下车检查时,从对面的车里走下来一个女人,脚踏孔雀蓝高跟鞋,穿一件酒红色蕾丝镂空裙,外面套着鹅黄针织外套,脖子上的方巾也是耀眼的青绿色,奇怪的颜色搭配使得她怔了许久。 那陌生女人双手抱胸,瞧了瞧她的汽车,咂咂嘴道:“这么好看的车居然破了相,把你金主的号码告诉我,我赔钱。” 当日她下狠心撞莫行尧的车,现在看来,真是一报还一报,恶人自有恶人磨。 而那个女人,此刻正坐在莫行尧身旁。 刚才听其他员工闲谈,她才知道这位着装古怪的女人叫曲天歌。据说卓信成立之初曾引进过一笔外资,而曲天歌的祖父似乎是总集团的元老股东之一,这位曲小姐却前来应聘市场部经理助理的职位,名副其实的“富二代体验基层生活”。 张助理还在小声咕哝,吵得她头痛欲裂,无奈只得答应下来。 “嘿嘿。”张助理马上得逞地憨笑两声。 醉中天内置的ktv包房设备齐全,包厢内乌压压地坐满人,放眼看去,一张张面孔年轻白嫩得像湿毛巾,能拧出水来。 歌声时而洪亮,时而沙哑,时而跑调,那边唱着,这边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林初戈兴趣缺缺,右手撑在漆金扶手上,手腕托着昏沉沉的脑袋,左手从果盘里拈起一颗草莓放进嘴中,正咀嚼着,那位曲小姐忽然在她身侧坐下。 曲天歌扬扬手中的香蕉,故作乖巧地问:“林总监,要吃吗?” 她声音清清脆脆,响亮似风铃,人堆里立即有人看过来,几道意味难明的目光一齐聚在林初戈身上。 林初戈扫了她一眼,余光飞过右前方的沙发,黝黯昏蓝的灯光下男人神情晦暗不明,他端着酒杯正同身旁的商助理说话,似乎并没有注意闹腾的这一边。 林初戈转过头,伸手接过那根黄灿灿的香蕉,在一群男人蕴藉的视线下剥开香蕉皮。 曲天歌得意地笑起来,刚想开口讽刺,下巴被两根细长有劲的手指擎住,挤掐着她下巴迫使她张嘴,冰凉粗大的香蕉强硬地塞进喉咙,不容她推却。 “好吃吗?”林初戈笑着问,“想吃我再喂你。” 一口闷气堵在嗓子眼,曲天歌狠狠推开眼前的女人,踉踉跄跄地跑到铁艺垃圾桶前,边咳边呕,好容易把嘴里黏黏糊糊的东西都吐个干净,起身时失脚踩中蕉皮,脚一滑,脑袋不偏不倚地撞上点歌台。 闷沉的响声叫一干人心惊肉跳,从事不关己变为惊慌失措,郑总赶忙放下手中的麦克风,和身畔的柳怡然一起,将曲天歌从地上搀扶起来。 曲天歌眼圈泛红,掉头看一看莫行尧,男人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眼睁睁丧失了一个英雄救美严惩妖婆的机会。 在众目睽睽之下跌了一跤,曲天歌又气又觉得丢脸,捂着高肿的天灵盖瞪向罪魁祸首,大力地甩开柳怡然的手臂,咬牙切齿道:“林总监不道歉吗?” 在座的人都知道曲天歌的背景,又拿不准林初戈和陆江引的关系,没有一个职员敢出口打圆场,包厢静得出奇。 林初戈猫腰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慢条斯理地擦拭手指:“我为什么要道歉?” 先撩者贱,她从不争无谓的面子——前提是她有错,这一次她不认为自己有道歉的必要。 “人家小姑娘脸皮薄,林总监你跟她说声不好意思就行,大家别伤了和气。”一圈人中数那位郑总最年长,突兀地用长辈的语气发话。 陆续有人开腔,不痛不痒地问曲天歌有没有受伤,也有拿酒让两人喝一杯的,这杯酒林初戈是喝下了,但仍然咬紧牙关不低头。 她忍不住拿眼看向莫行尧,他完全不受气氛影响,手执一杯酒,优雅地送到嘴边饮了一口。仿佛觉察到她的目光,男人蓦地转头,二人眼神相撞,他笑笑先移开眼。 她不懂那笑容背后的意思,被这场闹剧逗笑,还是笑她太倔? 聚会想必是开不下去了,林初戈想胡诌个借口走人,曲小姐却一改先前的态度,大度地表示自己不计前嫌,邀请她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 “莫总,”林初戈娇声娇气地唤道,“一起玩吧。” 莫行尧闻言放下酒杯,说:“好。” 曲天歌八成是想借着游戏的机会整她,只可惜让小姑娘一连转了三局,钢笔一次也没有对准林初戈,曲小姐气得将钢笔掼在了黑金砂茶几上,秀发一甩,抱着抱枕坐在一边不理人。 正当林初戈松了一口气,眼前的钢笔却恰巧对准自己。 她想了想,说:“我选真心话。” 二十出头的男生略显紧张地看着她,犹犹豫豫地问:“林总监……是处女吗?” 她莞尔,在某些沙文主义男眼里,女人的价值除了免费保姆、生育机器和自己打骂发泄的出气筒外,就只剩那层结缔组织了。 林初戈诚实地回答“不是”后,不出所料地,男生的眼底含着一丝不易辨认的轻蔑。 包厢内男多女少,除了林初戈,张助理,曲天歌和柳怡然,就只剩两个女实习生,女生多少顾及面子,问的问题都比较平常。反观男人,好似一双眼只盯着下三路,问得一个比一个猥亵。 钢笔在人人手中转了一圈,终于轮到林初戈,她本想借机问莫行尧还记不记得初吻是哪一天,事与愿违,钢笔缓慢停下,然后对准郑副总。 她转一转眼珠子,笑微微地喊了声郑总。 斜对面的男人咽下一口唾沫,选真心话。 她问:“你陪过多少女人去医院打胎?” 若换个角度问,比如他有多少任女友,只会让众男性羡慕不已,让他可笑的男性尊严得到满足。她不指望深陷泥潭的女人能迅速清醒并脱身,能让刚进公司的那批实习生看清他的为人,避开这个人渣的猎艳范围就足矣。 男人脸一黑,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 林初戈佯怒:“既然郑总不答,那只好请您买单了。” 蓝似烟雾的灯光虚虚薄薄罩在她脸上,蓝得迷蒙,美得不近情理,笑得恣意不经心。 她下巴精致的弧线看得他有些渴,莫行尧腾地起身,飞快地说了句:“我还有事,先下去了。”便径自离开包厢。 醉中天的过道铺着一层柔软的波斯地毯,整个人像是踩在云端上,虚飘飘空捞捞,仿佛下一脚就会踩空,摔得他粉身碎骨。 等到凉爽的夜风兜脸吹来,他才察觉自己已到了楼下,脑海中的旖旎绮想越烧越旺,燥意源源不断地渗入血液中。 他心烦意乱地掏出烟盒和打火机,风势太大,火苗摇摇曳曳,他右手围拢打火机,歪着头点燃烟。 才吸一口,叼在嘴中的香烟被人一把夺去,他抬头一看,是她。 林初戈仰着头看他,双眼明亮如星,葱白细指弹了弹烟灰,动作生疏得很。 她将烟搁在两根白石罗马柱之间,蕴着凉风的手指握住他的,另一只手臂缠上他脖子,他极其配合地低头,她冲他甜甜一笑,在他唇上啄了一下。 残存的一丝理智顷刻烧成灰烬,他紧搂住她的腰,右手托住她的后脑勺,猛地转身将她压在墙上。 她唇上有润唇膏,味蕾尝到苦涩的味道,在她唇间敷衍地吮了吮,他便将舌头探进去,像一尾鱼般灵活地在她嘴里游动。 浓烈的烟草味席卷口腔,她蹙起眉头,想推开他,双手却不由自主地攀上他颈项,呼吸间满是他的气息,清淡得一如他的人。 只怪夜色太浓,行人来来往往,都未发现交颈缠绵的两人。 良久,他才放开她。 “烟鬼。”她轻喘着抱怨,“你以前可不抽烟。” 他笑着回敬:“你以前也不涂口红。” “占完便宜就嫌弃我?”她双手交叉挡在他面前,狡黠地眨眼,孩子气十足,“真心话大冒险,莫总还记得初吻发生在哪年哪月哪日?答错了送我回家。” 他笑:“我选大冒险。” “大冒险是——”她憋着笑卖关子,“让我送你回家。” “送我回家?”他倾身拉近两人的距离,斜了斜唇角。 温温热热的鼻息呼在脸颊,她痒得哆嗦,推开他,只当他喝醉了,义正辞严道:“你喝了酒不能开车。” 他静静地端详她,想起那日在车上她说她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生育,以及方才她回答男生低俗的问题时的笑容,些微的失落似晚风自他心头掠过。 莫行尧掏出车钥匙,放在她掌心上。   ☆、第7章 微起涟漪(3) “这是第几次了?”林初戈不耐地望着吧台上的两个醉泥鳅。 她刚睡下,就被一通救急电话吵醒,方苓含糊不清地告诉她,自己与好友谢慕苏在如醉酒吧喝多了,钱没带够,现在被困在酒吧里出不来。 林初戈按捺着火气,开车抵达如醉酒吧,酒吧已打烊,只剩两位喝“霸王酒”的顾客。 她拿出钱包结账,望了望喝得烂醉如泥的谢慕苏,脸一转看向方苓:“她失恋了借酒消愁,你又是为了什么喝成这样?” 方苓一边揉着肚子,一边打酒嗝:“……她点了那么多酒,不喝太浪费。” 林初戈哭笑不得:“你还能站稳么?能的话我们一起把谢慕苏扶到车上。” 方苓逞强地点头,双手撑着吧台站起来,像打醉拳似的摇摇晃晃向前走两步,身子一软,又跌回高脚椅上。 林初戈彻底没了脾气,请一旁的侍者帮她照看方苓,先将谢慕苏扶上了车,再原路返回把方苓也搀进车里。 她脸上汗津津的,喘着气儿坐在驾驶座上,从后视镜中睖一眼两位醉醺醺的好友,摇下车窗,凉风顷刻盈满车内。 谢慕苏口齿不清地嘟囔:“‘喜欢’到底是什么……” “是奇迹啊,奇迹!”方苓立即接口,锐着嗓子道,“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这不就是一个奇迹吗?” 她们一人一句说着醉话,林初戈眺望着远处五彩斑斓的霓虹灯,没搭腔。 窗外热闹非凡,这座繁华的城市浴在淡薄的月光下,一片祥和。 视域前方走来五六个男人,提着啤酒瓶吵吵嚷嚷从车旁经过时,极淡的烟草气味飘进车厢,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他,想起昨夜的吻。 送莫行尧回家时,他未再说一句话,开车时,她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定在她的身上,转头看他时,他却望向窗外。 气氛恰到好处,她也没说什么煞风景的话,他的情绪却毫无征兆地变得低落,她左思右想,想不出原因。 当然,也只是在心中想想,她没问,也不敢问。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他不说,她也从不多问。 “初戈——”方苓的叫喊令她马上回神。 她问:“怎么了?” “纸巾!”方苓右手在宝蓝色手提袋中乱抓一气,纸巾没摸到,倒是掉出来一袋零食和几本书,她慌慌张张地说,“谢慕苏说她想吐,你有纸巾——不,你先把车门打开!” “门没锁。”林初戈不慌不忙递给她一包纸巾。 谢慕苏抬起软绵无力的右手,手指在车门上胡乱抓着抠着,方苓见状把提包一扔,伸长手打开门,两人像逃出囚笼般连走带跑地下车。 林初戈也下了车,她们两人都喝了不少,神志不清,站都站不稳。而这一带治安差远近闻名,难保不会发生什么。 两个人弯腰弓背干呕半天,只吐出一摊酸水。 林初戈边轻轻拍着谢慕苏的后背,边环顾四周,嘴上道:“你们以后再彻夜买醉,就自己爬回去,别指望我来接。” 正说着,就见一个人影由远至近朝她们走来,男人衣着褴褛,脚步踉跄,左手提着空酒瓶,右手在鸟窝般的头顶上挠了一挠,冲她们嘻嘻一笑,猝然拽下裤子。 其他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方苓就飞起一脚,踹向男人的命根子:“有根牙签有什么好显摆的?!” 她手臂一挥,结结实实地给了那男人一肘子。 那乞丐便是想不到女人也会有这般的蛮劲,痛得浑身乱颤,一手掩着流血的鼻子,一手捂住裤裆,不住地倒吸凉气,啤酒瓶哐当一声砸在地上,裂成满地玻璃碎片。 几米开外有一对男女望过来,似是不想自找麻烦,很快就转过身去。 谢慕苏脸皮薄,被晚风一吹人也渐渐清醒了,伸手扯扯方苓的衣摆,说:“行了,出了气就走吧。” 方苓正在气头上,撇撇嘴又添了一脚,才不情不愿地放过男人。 三人回到车上,方苓还在嘀咕:“只恨我警-察证没带在身上,否则要他好看。” 前座掉落一本书,林初戈捡起来扔给方苓。方苓把书塞进手提袋中,然后拆开那袋零食,吹着风哼着小曲吃起夜宵来。 黑色轿车如雷般疾驰而过,汇入车流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把两位好友送回各自的家,林初戈回到自己的公寓时,时间已过凌晨,她随手往cd机里塞了张碟片,在衣柜中翻找睡衣。 明快悠扬的前奏过后,尖锐的女高音自白色音响流泻而出,接连不断地唱着:“年轻姑娘应该懂得社会上的各种花样,也要洞察恶劣勾当,是好是坏,看得清爽,还要学会狡猾伎俩,怎样才能被人爱上,假装欢笑,故作悲伤,简直像是真的一样……” 床头柜上的手机倏然震动,她轻盈地走过去,瞟了眼来电人,胸腔闷得一窒。 屏幕上闪烁的三个字瞬间将她击溃,她手忙脚乱地关上音响,颤颤巍巍拿起手机,一颗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 他的号码她早已烂熟于心,他回来这么久,他们默契得从没打过一通电话给对方。 她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喂。” 那端似有风声,呜呜地吹了一会,才听他哑着嗓子问:“宣传的新闻稿你准备好了?” 公事,又是公事。 她不由得攥紧手心的浴衣:“一个星期以前就准备好了,莫总忘了?” 他低低地嗯一声,通话结束。 林初戈用力握了握手中的布料,须臾,慢慢松开,她将手机连同睡衣一并丢在床上,趿拉着拖鞋走到cd机前,把整齐地叠成一排的唱片全都推倒在地。 她直愣愣望着一地的唱片,复又蹲下身,把散落的唱盘归拢在一起,心里骂了句“有病”,骂他,也骂自己。 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她脊背抵着床脚,向后仰着伸长手,捞起手机一看,还是他。 “莫总还有什么事?”她没好气地问。 “我在你家楼下。” 她怔了怔,旋即笑起来:“请问莫总怎么知道我住哪里?不要说人事档案,我六月份才搬进这栋公寓。” 他也笑,却不答。 “你下来。”他咬词怪得很,似乎嘴里衔着烟,配合他独特好听的声音仿佛他就在她耳边低语,性感至极。 她嗲溜溜地说:“不行,我要洗澡。” “那我上去?” “不行,我要睡觉。” 他低低沉沉地笑,故作失望道:“我买了芝士焗番薯,还特意去定中的老街买了酒酿,真不让我上去?” 她躺在床上,笑不可仰:“行,看在吃的份上,勉强让你上来。” 她自小就爱吃甜食喝甜饮,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拉着他在大街小巷寻找甜点,从高档西饼店吃到街边小摊,一边吃一边喂他,他虽不爱吃甜品,却从没皱过眉。 他还记得她的喜好,她的心甜得像泡在蜜里。 她并未告诉他自己住在哪一层,门铃声却如期而至,林初戈连忙跳下床,跌跌撞撞地跑到玄关,打开了门。 门外的男人扬扬手中的食物,林初戈接过打包盒放在桌上,转身从鞋架上拿出一双白色拖鞋,下一瞬拧着眉放下。 她细声说:“你进来吧,我家里没有男士拖鞋,穿着不合脚不如不穿。” 莫行尧也不客气,大步流星地走进玄关,客厅的摆设简约而整洁,家具皆是冷色调,稀稀落落摆着两张小沙发,四把高脚椅和一张方桌,方桌上放着一只玻璃花瓶,瓶中有水无花。 他解开西装纽扣,拣了一张灰色沙发坐下:“你回来时没有发现我的车?” 她边喝酒酿边小幅度地摇头,酒酿搁得太久已经凉了,香甜的液体与软黏的圆子喝进胃里,她却觉得浑身都暖和。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她,哑声问:“你去哪了?” 她挖下一大勺芝士番薯,说:“朋友喝醉了,让我送她们回家。” 他忽然不作声,垂下眼睫观察地毯,卷曲的黄灰色花纹如同壁虎断掉的尾巴,密密层层爬满一地。 她看在眼里,放下勺子,心想,就让她自作多情一回。 “是女人。”她像是想起什么,嘴边渗出一抹苦笑,“我怎么会有异性朋友,又有哪个男人愿意和我做普通朋友?” 他抬眸看她,眼睛深邃幽亮,闪烁着星星点点瑰异的光,灯光惨白,衬得他侧脸的线条明晰凌厉,如画家细致描绘的工笔画,多一笔轻佻,少一笔粗糙。 她双腿交叠,歪斜地坐着,悠然道:“无论是交朋友还交女友,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没有平白无故就对女人好的男人。所以我在想,莫总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好处?” 他们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不过寸步之遥,她伸直脚就能踢到他。 他把玩着银色打火机,修长的手指抚摸着机身细密的纹路,笑说:“我无偿做好人。” “说起来,我们回来时遇见了个露阴癖,幸好方苓反应及时——”她突然顿住,懒洋洋地睨他一眼,“莫总好人做到底,自我牺牲一下,给我洗洗眼?” 她装作要解他皮带,他动也不动,脸上虽无笑容,眼底深处却似是含情带笑,两人对视片霎,反倒是她先红了脸。 她收回悬在空中的手,霍地站起来,揾着绯红火热的脸迈步跑进卧室。她落败而逃,莫行尧很是愉悦,他吃定她也就敢耍耍嘴皮子,没有胆量真动手揩油。 他举起手腕看表,一抬头,便瞧见她立在他面前,手中拿着那天的烟灰色西装,梗着脖子递给他,负气似的不吱声。 他不接,长臂一挥勾住她的颈项,俯下身,微凉的薄唇在她白皙的耳根吻了吻。 她耳垂渐粉,羞答答地别过脸。 他双唇略微移动,紧贴着她的耳廓,轻声道:“晚安。”   ☆、第8章 微起涟漪(4) 公司停车场停着一溜的汽车,品牌齐全数不胜数,颇有几分商贾汇聚一堂举办宴会时的排场。 林初戈找了块空地把车停下,从后视镜中看见男人面不改色地走了过去。 她忙喊道:“莫总,等等。” 莫行尧止住步子,视线在她脸上滞留一秒,便迈开步伐,脚下生风地出了停车场。 装个屁,她暗骂道。 提起黑色皮包,林初戈信手摔上车门,风急火急地追上他。 “莫总,您真是一觉醒来就翻脸不认人哪。”她幽怨地娇嗔,把深闺怨妇演得活灵活现。 他气定神闲地递给她一杯奶茶:“一觉?睡糊涂了?今天周一。” 他的气息像一味香水,一闻到她就乱了套。 她眼尾如钩月,眼底波光潋滟,不正经地说:“睡都睡过了,谁管是一觉,还是两觉。” 他听着这容易引人误会的话,笑着摇摇头。 像捧着着宝贝般将奶茶捧在手中,热气熏蒸,林初戈脸颊染上一抹淡粉,指了指领口:“领带歪了。” 他微赧,忙不迭伸手理衣襟。 她木着脸,心里笑他也会仪容不整。那条领带像是同他作对一般,越来越歪,她笑着伸出手帮他整理。 “总经理,早。”犹如大风般从身后飘来一个女人,噔噔噔地在他身旁站定。 莫行尧微微颔首,说:“早。” 曲天歌娇羞地笑笑,眼皮子一掀,眱了眼林初戈,就当是打了招呼。 林初戈垂眸与手中的奶茶对视,待曲小姐扭着纤腰踱进写字楼,才说:“她喜欢你。” 他满不在乎:“喜欢我的女人很多。”稍稍停顿,他压低嗓音道,“林总监不也是?” 他深深地望着她,她也不甘示弱地看他。两人的目光交汇于一点,好似银河中同一轨道逆行的两个星体,总会相撞,无法避免。 她先笑起来,手伸进他的西装里,隔着蚕丝衬衫在他精瘦的腰上拧了一拧,腻声道:“莫总脸皮厚如城墙,鬼才喜欢你。” 仿佛掐在他心口,他正想捉住她胡来的手,她却敏捷地抽回胳膊,让他抓了个空。 她正色道:“莫总,大庭广众之下动手动脚可不好。” 他好气又好笑,自己没指摘她,她却倒打一耙。 职员三三两两地走上台阶,莫行尧也不避嫌,神态坦然地同她一起走进写字楼。 风言风语想必与瘟疫同根生,到了中午,就有好事者编撰出一场跌宕起伏的八点档——“拜金女抛弃旧爱又勾新欢”。 群众眼中的“旧爱”自然是陆江引,可事实上,她的新欢和旧爱从来只有莫行尧一个人——更别提这“新欢”极有可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他时而冷淡,时而温柔,对她的态度像舞台上的灯光,变幻莫测。 也许她生来就是供人讨厌和口头消费的,小时是学校,大了是社会,无论环境是否改变,只要她存在,就一定有难听的谣言。 她思来想去,自己主动招惹过的人只有他,而旁人,只要不打搅她,她从不多看一眼。 奈何事事都不遂她的意,她不犯人,自有人犯她。 林初戈踏进洗手间,就见曲天歌站在盥洗台前,见了她,曲小姐扯着嗓子叫道:“公关总监。” 她视而不见,曲天歌却纠缠不休。 “听说你妈年轻时是有名的交际花?”曲天歌假意皱眉,演得太过,一张脸几乎皱成干核桃,“我爸年轻时也挺风流的,说不定我们还有点血缘关系呢。” 林初戈撩起眼皮瞥她一眼,笑道:“从曲助理的相貌来看,不可能。” 曲天歌僵在原地几秒,才回味过来她话里有话。 “你——”曲天歌登时涨红脸,恶狠狠瞪着林初戈,“劝你别打莫行尧的主意,他迟早是我的男人。” 林初戈牵了牵唇角,自上至下地审视她:“你的男人?你睡过他么?” “不要脸!”曲天歌尖声啐道,脸红得跟指甲油一个色号,“我就知道妓-女的种说不出什么好话。” “看来是没有。”鞋跟闷沉沉地叩击地板,响声清亮,像是法官敲下手中的铁锤,林初戈眯眼笑,“我睡过,早在十年前。” 曲天歌似是不大相信,鼻子里哼一声,夺门而出,小小一扇门被她摔得震天响。 林初戈还没歇口气,柳怡然就从一侧门中踱出来。 一个走了,一个又来。 柳怡然一面扭开水龙头,一面娇声问:“林总监,你从没想过为什么会四面树敌?” 鼓不打不响,话不说不明。若曲小姐是因为莫行尧而针对她,那柳怡然说这番话又是因为什么?她不记得自己得罪过柳经理。 林初戈望着水柱下那双不断翻转的手,嬉皮笑脸道:“我长得太好看了?” “算是原因之一吧。”柳怡然优雅端庄地笑,“林总监,你还记得陈之兆吗?” “没印象。”林初戈答道。 柳怡然的朱唇不休地张合:“我高中时也是定中的,和陈之兆一个班,前一阵子同学聚会,他知道我和你一个公司,向我要去了你的手机号。我曾经喜欢过他,可他喜欢你;而现在,我爱陆江引,他却和你牵扯不清。我没办法不讨厌你。” 女人就是这点奇怪,总会恨不相干的人。 她不由得想起那些发现丈夫出轨的女人,大多对小三破口大骂,却不敢出口指责枕边人,更有甚者,忍气吞声,思虑着如何挽救出轨丈夫的心。活像离了那男人就不能活,没了那女人夫妻就能恩爱到老。 恨她的人不在少数,柳怡然讨厌她与否,她并不在意。 林初戈淡淡道:“谁欠了你情债,你找他讨还。陈之兆也好,陆江引也好,我都没兴趣。” 门嘭地关上,门内门外静得瘆人。 日子一天天地过,传言也像青苔一样在暗地里滋生滋长。 林初戈早已习惯,而莫行尧从不关心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既没有人澄清,也没人否认,两人的关系在以讹传讹之中越发的扑朔迷离。 国庆长假的前一天,话题的三个主角同时聚集在吸烟区,以张助理为首的闲得慌的员工们都候在茶水间,激动地等待真人版“龙凤配”的上演。 百叶窗口挤满黑压压的人头,林初戈边搅动着手中的咖啡,边说:“为了我和莫总的名誉着想,陆老板最好赶紧离开卓信,回到您自己的俱乐部去。” 陆江引负手而立,横她一眼,扭脸对莫行尧挤眉弄眼道:“这回头草就啃上了?” 莫行尧不搭腔,右臂斜斜搭在铁艺栏杆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打火机的盖子。 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稀松寻常的动作由他来做,便显得尤为疏朗轩举,她脑中遽然闪过一句话,珠玉在侧,觉我形秽。 再回头看看陆江引,她觉得男人身上没一处比得上他。 林初戈微微一笑:“别人都说陆老板温润如玉,风度卓然,怎么说起话来却这么粗俗。” 陆江引白眼一翻:“本少爷大人有大量,帅哥肚里能撑船,不跟你计较。”他熟练地点上一根烟衔在唇间,“你过两天去阙城?” 后一句话自然是问莫行尧,林初戈听了心中不免一震,每一次他会去什么地方都是由陆江引透露的,他很少告诉她,即便告诉她,也是在将要离开的前几天。 从前情意正浓时是如此,而现在,她又以什么立场让他告诉自己他的行踪?她到底太高估她在他心中的地位。 林初戈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光了冷掉的咖啡。 陆江引觑着林初戈郁郁寡欢的神气,幸灾乐祸之余有些不解,论及了解莫行尧,他敢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但他这位兄弟的想法却经常出乎他的意料。幸好他还留了一手。 “公事,两天。”莫行尧惜字如金。 两个老烟枪不再多言,默默地抽烟,烟雾袅绕似云,又像屏障,生生地将她与他们隔绝开来,不可逾越。 林初戈心中的悸动像是与咖啡一起溶解在肚子中,她懒得再吸二手烟,扬手把塑料杯扔进垃圾桶,转身离去。 她对假期并不期待,也不热衷于旅行,七天长假如何消磨反倒成了一个大难题。 方苓打来电话时,她正躺在床上,握着平板用搜索引擎搜索着阙城的景点。 “陆江引今天发善心,变身为善财童子,上午给了我两张阙城岭池温泉的门票,你去吗?你要不去,我也懒得去了。”方苓在电话那头说。 陆江引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她原本还在想陆老板难道像她一样,抓紧时间和莫行尧单独相处,不远千里来同好兄弟叙旧抽烟,没想过他是好心知会自己莫行尧的行程。 她低声喟叹:“陆江引不愧为媒婆界先锋。” “什么?” “没什么。谢慕苏呢,再补一张票,把她也带去吧,正好趁这个机会散散心。” 方苓不满地说:“和那个谁又甜甜蜜蜜你侬我侬了,没空搭理我们。” 她轻笑,同方苓约定好时间,放下了手机。 目光调回平板上,屏幕恰好显示着岭池温泉的页面,标语是——“不论您高矮胖瘦贫穷富贵,岭池温泉永远是男人的伊甸园”。   ☆、第9章 别城两日(1) 莫行尧凝视着眼前的两个女人,下意识地捏紧手中的房卡:“你们怎么在这里?” 林初戈微微笑着正待回答,方苓护鸡崽似的把她拉到身后,说:“这话要换我问你吧,陆江引告诉你我们要来阙城的?” 莫行尧正眼都不瞧她,轻飘飘地朝林初戈投去一瞥:“房号多少?” “404。”林初戈握着行李箱的拉杆,绕到一旁走到他面前,“你呢?” “406。” 眼见他们一问一答,视自己不存在,方苓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连身处在酒店大堂也顾不上,指着莫行尧的鼻子说:“我和初戈一个房间,你别想夜里来幽会她,陆江引上赶着做媒婆,我可不会当红娘。” 她的声量不高,激动的神情却引得周边的几个陌生人纷纷侧目。 莫行尧依旧不屑分与她一丁点目光,神色冷淡地掉过身,拖着黑色行李箱向电梯走去。 滑轮咕噜噜作响,好似轮子在自己脸上滚了一遭,方苓摸摸*辣的脸颊,冲男人的背影做了个鬼脸。 她扭头对身旁的好友说:“我就是看不惯莫行尧那种高高在上谁都不理拽得要命的死样。” 林初戈温声道:“我挺喜欢的。” 方苓嫌恶地皱起眉:“我被你的长情感动得想吐。” 林初戈兀自浅笑,不做声。 两人各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挤进电梯,游人如蚁,空气稀薄得像是在多洛米蒂山脉。乘客们互相推推搡搡,挨挨蹭蹭,愈加显得电梯拥挤且窄小。 人群中不时爆发出一声辱骂,电梯仿佛不堪负重,轰隆轰隆地呻-吟着。 好不容易到了四楼,方苓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嘟囔道:“真要命。” 林初戈一面摸出房卡开门,一面数落:“你平日里吃了那么多的炸鸡腿,肚子上一圈赘肉,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减减肥。” 方苓嘁了声,一跃扑倒在床,抓起深棕色编织草帽扇着风,说:“我刚才想了一会,发现完全想不起来我高中时的男朋友长什么样,你却还对莫行尧念念不忘。” “你对他意见很大?”林初戈弯腰换上酒店的拖鞋。 方苓赌气似的说:“我对所有带把的意见都很大。” 林初戈了然道:“阿姨最近又让你相亲?” “嗯,生怕我一辈子无法持证上岗给她生外孙。”方苓沉沉地叹了口气,“你要还喜欢着莫行尧,我也不会阻拦你,但他要是再不声不响拍拍屁股走人,我一定会拿警棍把他捣成肉酱!”说到这儿,她表情变得狰狞起来,“打不过他我也要揍他一顿解气。” 望着方苓清秀的面容,林初戈说不感动是自欺欺人,方苓和她认识二十多年,对她的家庭知根知底,却从未唾弃或怜悯过她。就像数日前陆江引说他永远站在莫行尧这一边,方苓也是永远无条件地给她撑腰。 她突然有些词穷,唇瓣像用胶水粘合在了一起,一个字也吐不出,勉强扯起嘴角冲方苓一笑。 方苓也娇憨地笑了笑,笑了一会,摸摸肚皮觉得能量消耗过多,鲤鱼打挺般坐直身体,捞起钱夹子,戴上草帽,下楼吃东西去了。 林初戈蹲下-身打开行李箱,一件件地拿出衣服。 室内静谧如迷,她合上皮箱,把箱子推到墙角边,忽而听隔壁传来一声巨响,接着静了几秒,咿咿呀呀的叫声钻入耳膜。 她脸一热,意识到自己在听墙角,匆匆忙忙跑进卫生间里,摁亮了手机,才五点不到。 青天白日的干这种事也不害臊,她气恼得很,这家酒店的隔音效果未免太愧对于“五星级”三个字。 想到那标语,她在心中冷笑,日日夜夜奏着交欢的乐曲,即使没钱提枪上马,也能听着解解乏,还真是男人的乐园。 手机冷不防地震动,来电人“莫行尧”,她按下接听键。 “开门。”他低声说。 她握着手机既不说话,也不挂断,温顺地听从他的指示出了浴室,忍受着那叫人面红耳赤的声浪,打开房间的门。 莫行尧从头到脚扫视她,朗声说:“换双鞋,我们出去逛逛。” 他的眼神仿佛也带着温度,她被他这么一看,双颊的热度更甚,整个人宛若一块奶糖,几乎在他眼皮子底下融化。 她红着脸傻站着不动,他也不多说,捡起掉落在地的房卡,自然地握住她的手,将她拉进怀中,把一室的喧嚣声关在门内。 莫行尧回房不久就听到了那淫-声-浪-语,在国外多年他早就习以为常,坐下来转念一想,她若听见必定坐立不安,便一边打电话一边过来敲门。 他欣赏着她局促的样子,也没忘嘲笑她:“纸老虎。” 他适时赶过来,她很高兴,却听不得他笑自己,心中喜怒参半,骤然推开他,眉梢含春地睖他一眼。 “莫总不去忙您的‘公事’?”林初戈扶着门把,仿佛这样就能让她更有底气些。 莫行尧单手插着西裤口袋,另一只手把房卡递给她:“那不重要。” “我更重要?”她握住半截卡,微热的指尖在他冰凉的手指上磨蹭着。 她全然不见方才的窘迫,面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不过一刹,就变回了那个无时无刻不在勾引他的林总监。她近在咫尺,他却觉得遥远无边。 “吃饭更重要。”他拂开她的手,想去掏烟盒又强忍住,右手在身侧缩成拳。 林初戈笑着抬起右腿,白色拖鞋险伶伶地吊在脚尖:“我衣衫不整的,和莫总一起下楼不会折了您的面子?” 莫行尧无意再同她耍嘴皮,不管不顾地拉着她朝楼梯走去。 二楼供应自助餐,可僧多粥少,两人步行下楼时,公共餐盘中只剩下几块干瘪的奶酪蛋糕,被昏黄的日光照射着,使得那几块蛋糕失去了原本的吸引力。 有些人吃得肚皮圆滚滚的,面前的餐盘仍堆满精致可口的食物;也有人满面油光,一边吧唧着嘴,一边抖腿,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地吮一吮筷尖。 菜香、汗气、香水味一个劲地蹿进鼻中,餐桌上杯盘狼藉,地板上尽是烟头,好像他们走在夜市,而非所谓的高级酒店。 环视四周并未发现方苓的身影,林初戈低头往餐盘中夹了一块蛋糕。 “你想干什么?”他语气冷峭。 她呼吸一窒,自己两手拿着东西能干什么。 林初戈困惑地望向他,再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才惊觉她的身后站着一个中年男人,手臂高举在半空,手腕被莫行尧钳制着。 男人的胳膊像泥鳅一样滑腻,粗着嗓子嚷了句“不干什么”,便挣脱他的手掌,飞速地混进人堆里。 莫行尧怫然地望着男人的背影,回过头就见林初戈举着一块蛋糕,笑道:“这是奖励,张嘴。” 他也不见外,就着她的手咬一口蛋糕,嚼了嚼,说:“难吃。” 男人板着脸像吞石灰似的咽下嘴中甜腻的糕点,却不曾蹙过眉宇,她粲然一笑,瞟一眼蛋糕,又溜一眼他。 吃了点甜食垫肚子,林初戈寻思着回房间,她执意要上楼,他也不阻止。 那淫艳的哼声还未消停,像轮船的汽笛声,一声比一声急促,疑似渐入佳境。 他们下楼到上楼,至多十五分钟,林初戈拣了把椅子坐下,讥笑道:“这男人真‘厉害’。” 听在莫行尧耳中却是另一种意思,以为她当真是在夸奖墙那边的男人。 他随手关上门,忍了忍,没忍住:“有我厉害?” 即便是年轻气盛的时候,他也没有用自负的腔调问出这种幼稚至极的问题,她知道男人很看重女人如何评价自己的性能力,没想到他也不能免俗。 林初戈伏在椅背上差点笑岔气,在一阵脆脆亮亮肆无忌惮的笑声里,他的脸色宛若牛奶里兑了墨汁。 “年代太久远,我忘了。”左手宛若白丝绸带从椅背垂下,飘飘拂拂,她歪靠着椅子,有如一株攀附在椅上的春花,笑盈盈地看他,“莫行尧,你不觉得你的问题有损你清心寡欲的形象么?” 他唇边浮起古怪的笑意:“我在你眼中是柳下惠?” 她笑着摇头,忽而发觉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探进她衬衫里,他不知何时已立在她面前,她惊得一抖,慌忙按住他的手腕。 他明知道隔音效果不好还乱来,有种故意同隔壁男人角力的意味。 她心跳如擂鼓,强撑着笑容说:“莫总是想学隔壁的‘和尚’‘撞钟’?” “怎么,你不愿意?”他凉凉地俯视她,手指轻抚着她脖颈柔嫩的肌肤,在她耳边低语道,“你再三撩拨我,想看的不正是这种局面?” 他右手穿过她腋下扶住椅背,左手握着她的右肩,双眼仿佛盈着一汪雪水,又冷又亮。 清凉的须后水味像无形的绳子捆住她,她全身缩成一团,以近乎挂的姿势吊在椅子上,窥着他沉郁的面色,她抿了抿干燥的嘴唇,心生悔意。 那厢停了,这厢总不能再唱起来。 所幸莫行尧并未再歪缠她,扶正椅子,轻巧地松开两手,默不作声地出了房间。   ☆、第10章 别城两日(2) 方苓回来时便见到林初戈满面潮红、木然地坐在铁椅上。 “你很奇怪。”方苓把手中的碗递给林初戈,“一副思春少女的样子。” 碗中装着热乎乎的酒酿,林初戈舀了一勺,说:“你要是男人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才不想当男人。”方苓鄙弃道,“那二两肉除了打桩还有什么作用?打架的时候简直防不胜防。” 她从手中的纸袋里摸出一个鸡腿,催促道:“你快点喝,喝完了我们去泡温泉,免得天黑了又是人山人海。” 像侠客们豪迈地灌烧刀子一般,林初戈咕咚咕咚吞完了一碗酒酿。 两人拿着酒店准备的浴袍下了楼,大摇大摆地拐进温泉区。 温泉池凿成碗状,四周铺了一地鹅卵石,水烟氤氲,人影憧憧,室内宛如一个偌大的蒸笼。 泉水浑浊不见底,方苓一面跨进泉中,一面嘀咕:“这真是女浴区而不是混浴区吗,我怀疑水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林初戈不作声,跟着她一起下水。 水温不高,与体温接近,二人泡了没一会,就感觉水渐渐凉了下来,的的确确成了“温”泉。 从住宿、饮食、服务、到温泉,没有一样能让人满意。但来都来了,再者她们明面上又是冲着温泉来的,不泡似乎无法交差。 方苓瞅了眼肤色白腻胜雪的林初戈,再低头看看深一个色号的自己,说:“我就是烧麦,又干又黄;而你是汤包,一戳就出水。” 林初戈滞了一秒,点评道:“有点色-情。” 自己说的话被这么评价,方苓把这句话在心里过了一遍,顿然醒悟,正要破口大骂莫行尧好不要脸,斜前方霍然响起一声嚎啕—— “爱情不分先来后到,我只不过是晚了一点才认识他!否则和他结婚的人就是我!” 尾音久久袅绕于天花板上空,发话的女人很快就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方苓像是被热水烫到了腿,龇牙咧嘴道:“我觉得她迟早会坐牢。” “为什么?”林初戈好奇地问。 “因为三观不正。” 那女人并未发现自己聚集了一干人的视线,一边哭哭啼啼,一边跟同伴抱怨。她说一句,方苓就小声接一句。 “……我从前问他如果以后我们结婚,我也怀孕了,变得难看了,他会不会像现在一样,背着老婆去找别的女人,他说‘不管你多丑我都爱你’。” “潜台词是你长得就很丑,赶紧去整容。” “……他答应我这个月就和他老婆离婚的!可他居然不接我的电话!去他公司他都躲着我!他把承诺当成什么了?把我当成什么了?!” “不会漏气的泄欲工具。” “……要怎样做才能让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我?” “好说,阉了他。” …… 林初戈笑得全身瘫软,直往水里滑,她支起手肘撑着池壁,右手狠狠掐着大腿,让痛意驱赶笑意。 说了会单口相声,方苓觉得口渴,咕囔着要回房间。 林初戈也懒得再泡,起身换上浴袍,一头发丝乌黑微卷,发尾湿漉漉地贴着光滑的后背,面上似笑非笑,眼波将流未流。 方苓脑中闪现出一种吃食——牛奶布丁,古人说食色性也,果真没错。 她啧啧两声,称赞道:“出水芙蓉啊,真便宜了莫行尧那混球。” 林初戈禁不住又笑起来,心想,莫行尧的身材称得上“宽肩蜂腰窄臀”,还生得仪表堂堂,占了便宜的人明明是她。 两人拿着换下的衣服,还没踏出门,先前的那个女人忽地从温泉中站起,一脸痛苦地捂着腹部,口中喃喃着“孩子”。 她同伴傻了眼:“你怀孕了?!”像是在讶异朋友怀了有妇之夫的孩子,又像惊讶她如此没常识,怀了孕还来泡温泉。 方苓低声说了句“报应来了吧”,便拽着林初戈走了出去。 温泉区与酒店的后门之间有一间穿堂,两边摆放着一排开得正盛的晚香玉,馥郁芬芳的花香熏人入睡。 方苓打了个哈欠,活动着僵硬的四肢:“你说为什么会有这种蠢得无所畏惧的女人,以为屁股一撅就能生娃?这种女人以后绝对是个不合格的母亲。” “因为爱,因为你说的奇迹。”林初戈指了指自己,“我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拖鞋太软,踩在大小不一的鹅卵石上有些硌脚,林初戈缓下步伐。 迎面走来两个男人,稍长的慈眉善目,头发梳得油光锃亮,颇有几分民国画报中的中年绅士的味道;另一个形瘦神清,叫人看了便挪不开眼。两位男人身边环绕着几位莺莺燕燕,嗓音唧唧哝哝一如鸟鸣,嘈杂吵闹,令人腻烦。 林初戈想,她拿腔拿调说话时,也是这么招人嫌恶吧。 过道太狭窄,他们一来就来一群,还得让她们侧着身子贴着墙壁让路。 莫行尧像是不认识她们,一句话也不曾说,大大方方地迈步而过。 那群人走远后,方苓手肘捅了捅林初戈的腰,说:“看到莫行尧的表情没,看到那堆女人没,这天也快黑了——” “你想讲一出艳情话本?”林初戈捋着头发接茬。 方苓眉毛一耸,说:“你要是不在意的话,我也没什么好多说的。” 二人回了酒店,方苓的胃如无底洞,把装有衣服的袋子塞给林初戈,再一次寻吃的去了。 林初戈独自上楼,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椅子,想起他刚才如陌生人一样经过,她像掷球似的把手中的袋子丢到床上。 似乎无论发生什么,他总能在下一秒忘掉,并摆出云淡风轻的脸孔。 而她,她怎么可能不在意,但如果他真的和别的女人发生什么,她又要以何资格拈酸吃醋?初恋女友?听起来也太可笑。是她在十年前把“女朋友”的身份拱手让人,现在又想讨要回来,人家还不一定愿意给。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身体里的蛊发作了似的,心脏痛得一抽一紧,呼吸着实费劲。 临出门前方苓往她行李箱塞了一瓶红酒,林初戈在箱子里翻找半天才找到,开了酒,连酒杯也不要,仰头往嘴里灌。 美酒如刀,凉心刺骨,胃里像塞满了冰渣,一缕寒意在体内蜿蜒游走,吐着冰信子。 窗外夜色暗淡,她无事可做,在床上枯坐片刻,扔了酒瓶,昏头昏脑地出门。来到他的房间门前,门虚掩着,她毫不犹豫推门进去。 莫行尧端坐在沙发上,穿一身的黑,映衬着沙发的白,像宣纸上下笔遒劲有力的墨痕。 视线在屋内打了个转,除却他,没有别人。 她脚不点地晃晃荡荡地飘过去,在他身旁坐下,傻愣愣地看着他。 “正好,你明天陪我去见章总。” 他递给她一叠文件,她看也不看摔在桌上。 旧时代的商人在应酬场中需要个长三陪同,这“长三”即是现今的高级妓-女,或者说交际花。时至今日,交际时带个美人在身旁依旧是商界惯有的风气。 若说公事,林总监现下在休假,他要她去是什么意思。 她伸长脖子凑到他面前,巴巴地问:“莫总想让我以什么身份陪您去?” “你想以什么身份去?”他娴熟地将问题抛回。 她皱眉,睁大眼直勾勾地望着他,像要窥清他的真实想法。 他也看她,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纠纠缠缠成一线,气氛胶着,酒香袅袅,趋向升温的空气中凝出一丝暧昧。 他身后是疏星缀成的黯黑夜景,暖柔轻风拂动纱帘,掠过她的脸颊,犹如一个似有若无温软的吻。 不知是谁先吻了谁,纸张散落一地。 淡薄的气味铺天盖地来势汹汹,他无休止地流连于她唇间,利齿咬一下,又似给甜枣般吮一下。呼吸交缠,她背抵着沙发,身前是他,如困兽,无法挣脱,无法逃开。 她希望他继续,又矛盾地希望他停下,夜渐深,一丁点声响就会传至墙那边的人们的耳中。 他在这时松开她的唇,高挺的鼻梁不经意蹭过右脸,鼻尖微凉,呼吸温热,一冷一热的强烈反差激得她打寒噤。 “喝了酒?”他在耳边问。 他也像酒,她嗅着淡淡的薄荷香气,恍惚间已有三分醉意。 她偏过头,推了推他:“不喝不敢来找你。” 他会错意,收回搂住她腰身的手,在沙发另一头坐定,黑湛湛的眼珠一转,好巧不巧瞥见她大腿上的掐痕,红的红,白的白,心漏跳一拍,他忙错开目光。 莫行尧掩饰般地笑着调侃:“你天不怕地不怕,也会不敢?” 林初戈没接话,他没继续,她安下心来却觉得空落落的,若有所失。她自恃长得漂亮,身材不差,即便无法搅乱一池春水,也有把握撩动一人春心。 斜溜一眼他腰腹以下的部位,她暗自迷惑,是她不行,还是他不行?抑或是这十年来他受的诱惑太多,一般女人入不了他的法眼? 把话挑明,又显得她饥渴如狼,连隔音效果的隐患也不顾,遇见一个外形不错的男人就抱着不撒手;不问个究竟,她又对自己产生质疑。 踌躇一会,她索性握住男人的肩胛,吃力地将他推倒在沙发,随即坐了上去。 他猝不及防,勾唇笑了笑,辩不出褒贬:“还有什么事你不敢做。”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莫总听过这两句诗么?”她不接茬,满心想知道到底是谁不行,挑衅地扯出一抹讥笑,“您三十不到,腰间的‘剑’就不行了?” 他静静地同她对望,俯瞰的视角愈发显得他眼眶深陷,鼻直且挺,眼神锐利幽深,如同伺机而动的豹子。 她从未以这个角度看他,心脏锣鼓喧天怦怦直跳,有些后悔,骑虎难下莫过如此。 双方以特别的姿势对峙着,没一人动,也没一人发话。 “咚咚咚。” 三声敲门响打破僵局,他们同时匀出目光看向大门,来人是方苓,怀中抱着一大袋零食,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们。 俨如被抓奸在床,林初戈脸上火烧火燎,慌手慌脚跳下沙发,撑着沙发扶手站稳,声音低如蚊鸣:“方苓,你怎么来了……” “我就想看看你在不在莫行尧的房间,没想到门没关。”方苓不羞不臊,咬了口苹果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骑他。” 莫行尧保持着仰躺姿势,平淡地道:“近墨者黑,方小姐害人不浅。”   ☆、第11章 别城两日(3) 一大早方苓就把林初戈叫醒,开着她的小桑塔纳来到阙城城南的一座寺庙,说是听同事念叨在这里许愿一定灵验。 来寺庙的人还不少,到处可见烧香拜佛的人,烟熏火燎,檀香幽幽。 方苓虔诚地跪在神龛前,小声道:“赐我个有钱有大器的男人让我好交差。” 旁边跪着一对夫妻,双眼紧阖,口中念念有声,细细听辨,才听清他们是在求子。 待那对年轻夫妻走后,方苓说:“要孩子干嘛来庙里,回房呀。” 林初戈恹恹欲睡,见她在我佛前还这般厚此薄彼,撒起起床气来:“那你要男人干嘛来寺庙,去勾栏呀,窑哥儿虽然没钱,但有‘大器’,包你夜夜满足。” 方苓一噎,转头合拢双手叩神拜鬼。 日光渐露,一柱蜜色的光照射在硕大的鎏金佛像上,光彩熠熠,看得人头昏眼花。 林初戈哈欠连天,她母亲过世,父亲是何人不知,工作有,存款有,烂桃花一捧,忆及好友谢慕苏愁眉苦脸地同自己抱怨恋情,默念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 离开寺庙时,方苓试图扳回一局,眨着晶莹的圆眼睛说:“昨晚真对不起。你空窗多年,好容易才有一次滋阴补阳的机会,还被我给打断了。” 林初戈心笑她幼稚,没作声。 方苓继续道:“你们昨晚亲密接触那么久,莫行尧却像死人一样没什么反应,男人的那活计要是该硬的时候硬不了,就跟赘肉没两样吧?” 她音量不高不低,一男人经过时侧目看她们一眼,眼神难掩鄙夷,十有八-九在心里暗喊世风日下。 林初戈打定主意不理她,慢吞吞地下台阶,寺庙建在半山腰上,须得爬下螺旋式的青石阶,才抵达山脚。 初秋的天气仍有些炎热,下了山,两人满头大汗,林初戈拉开皮包翻找纸巾,手机恰恰响了。 无需猜就知道是日理万机的莫总,她一边让方苓开车,一边接通。 “在哪?” 语气不咸不淡却令她心头蹿火,他就这么肯定她会去?她不记得自己昨晚答应过他。倒是他,一觉醒来又忘记发生过什么,两人的关系一成不变,她总是在做无用功。 “路上。”撂下语焉不详的二字,她掐断电话。 邻座的方苓斜她一眼,道:“你们俩进展的怎么样?” “不怎样。”林初戈说。 纸巾被额前的汗水逐渐氲湿,如同过分稀释的面糊。凉风吹进来,体内热度随水珠一同蒸发,手心竟冷得像在冬雪天。 方苓说:“男人一般都忘不了初恋,而且你还甩过他,我觉得吧,莫行尧衣锦还乡,却发现你并没有像预想中的一样,嫁给大街上修三轮的——” “你是想说他也不甘心?”林初戈笑着打断她。 “不是,我是想说,他对你一定恨上加恨,现实总是这样残忍,总是出乎他的意料。”方苓沉浸在自己臆造的故事氛围下,“十年前你玩弄了他那颗玲珑剔透的少男心,现在你又对他伸出魔爪,真是罪孽深重,阿弥陀佛。” 林初戈险些笑出眼泪。 蓝色汽车急速驶回酒店,方苓的车技一如她的性格,风风火火,几近忘了自己是人民公仆,知法犯法。 偏生莫大总裁惜时如命,不满意方小姐突然横空跳出拐走女伴,妨碍他赚钱,义正辞严地指责她一番。 林初戈无奈,只能出面打圆场,安抚好朋友和前男友。 白石罗马柱前停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流利的车身线条吸引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莫行尧尤为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林初戈坐进车内,驾驶座上坐着司机,再侧头看一看男人身上笔挺的意式西装,疑惑他们要见的是哪路神仙。 她低头嗅嗅自己,真像一块抹布。 待要开口,就听见他吩咐司机去附近的名店置备行头,想来也是,她一身便服上不了台面,给注重仪表的莫总丢脸。 “饿不饿?”他忽然问。 林初戈轻而缓地摇头,嘴角微扬,她固然没亏欠他什么,但从前的他对她百依百顺,现在的他谦和有礼,她不懂盘踞在心头的怨气从何而来。 她扭身看向窗外,人生如朝露,行人摩肩接踵,在无常人世为五斗米而忙碌。 香奈儿巨幅广告牌一划而过,汽车在各式各样的铁艺铭牌中缓缓停下。 门外立着两位笑容可掬的年轻店员,笑自然是对莫行尧,瞧见他揽在她腰间的手,表情立时多了鄙薄,连眼尾精致上挑的眼线也像讥讽的笑弧,呵,又一个贪图富贵好逸恶劳出卖色相的女人,若是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定会掩嘴惊呼年近三十的女人也有人包。 导购小姐迎上前来,径直忽略穷学生打扮的她,双眼迸射出奇异的光亮,紧锁着莫行尧,两片红唇开合不迭,这一季度流行蕾丝拼接,主打欧根纱,金线钩编,新运回一双山羊皮及踝高跟鞋……仿佛付钱的人是他,穿的人也是他。 店内的顾客皆是成双成对,视域前方,马尾辫的年轻女生依偎着秃顶大肚的男人,温声细语娇笑连连。 察觉她走神,莫行尧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略略一睇,便错开眼。 司空见惯,社会是笑贫不笑娼的。 那对老少配转身时,男人布满汗毛的手掌在女生的臀上捏了一下。 林初戈一时有些反胃,穷不可耻,屈服于穷并将自己视为货物待价而沽才可耻。她和她们不一样,她不是没有男人就会死的女人,她无需仰仗任何一个男人过活。 导购小姐声似莺啼,逮住莫行尧说个不停,活像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地,是拯救她惨淡营业额的冤大头。 林初戈撩开他的右手,从黑色贝壳包中摸出一张信用卡,笑眯眯地说:“莫总,您选一件您满意的礼服吧,我付钱。” 莫行尧定定地端量她,单手插兜背过身,视线在琳琅满目的礼服间穿梭横扫,姿态闲适,顾盼炜如。 他一连选了十来件,套裙、连衣裙、晚礼服样样皆有,似乎存心想让她难堪。 林初戈不多言,挑下一件黑色单肩礼服,又买下一双同色高跟鞋,在试衣间换上。 她坚持自己付账,导购小姐看她的眼神更加难以言喻。即便是花自己的辛苦钱也换不到旁人一丁点尊重。 沉抑的气氛持续到车上,林初戈把手里的纸袋全塞进后备箱,摇头晃脑地回到车上。 “莫总,您看我需要做个头发么?” 纤长白皙的腿优雅地交叠,黑色礼服贴合她妙曼有致的曲线,乌亮秀发垂落在莹润的肩头,一明一暗的颜色相映成趣,唇边含笑,眼角微挑。 “不用。”他说。 莫行尧伸手为她梳理发丝,她机敏地躲开,笑说:“莫总,事先申明,我不是您圈养的金丝雀,没办法时刻看您脸色行事时刻顾忌您的面子。” 他冷厉地瞥她一眼,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松,薄唇轻微拘挛,显然她长长一句话将他气得不轻。 气归气,戏服都准备好了,这出大腿戏怎能不演下去。   ☆、第12章 别城两日(4) 方形草坪修剪得齐齐整整,空阔宽广的草坪尽头竖起铁丝网,将闹市与桃花源隔断,两位男士西装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绿色土壤上打高尔夫。 球场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红遮阳伞下,等待两位爱球不爱美人的男士结束球赛。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纪的女人最忌讳阳光,视紫外线为硫酸,稍有不防,娇嫩的脸就被腐蚀出黑斑。 林初戈百无聊赖,啜饮一口橙汁,远远地望向莫行尧,男人举手投足利落潇洒,距离他半米远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温泉外见过,便是章总。与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着一件粉色衬衫,油头粉面,流里流气。 莫行尧是什么样的男人,相貌风度教养家世都一等一,堪称完美,他也没有巴结这老男人的必要,为何要自贬身价大老远地来陪这位章总打高尔夫。 “你可有二十二岁?”对坐的中年女人突然问。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养得不错。”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睁眼说瞎话,该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则。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详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见她无名指上空无一物,耳垂、脖颈和手腕也并无首饰,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寻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一句话令在座人都笑起来,章总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谎话连篇,无视章总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专一的美名,辱骂指责全让女人背负。在餐厅多待一秒,她对这位章总的厌恶就多一分。 无奈主角不肯退场,她这只陪衬的花瓶也不能脚底抹油开溜。 饭吃不下,也不敢四处乱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椅上,蔫头耷脑的模样落在宋姨眼中,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心灰意冷,实在有些自责。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纤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总的肩上,伸长脖子凑到男人耳边细声说了几句话。 章总笑哈哈,道:“上周不是买了颗三克拉的裸钻吗,又要买项链?”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颈上这根项链的款式过时了,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顿了一顿,“莫总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里五味杂陈,她听“裸钻”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盘,同情她,可怜她,还是觉得同为女人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绝,莫行尧就笑着答应了。 酒足饭饱,两对男女驱车去阙城最大的珠宝店。 章总和宋姨早就不见踪影,莫行尧却没有松开她,结实匀称的右臂紧紧箍着她腰身,她低头就可看见他戴在腕间的手表,镀银花纹表盘在日光灯下璨然生辉。 “送林总监一颗鸽子蛋做报酬?”温热的气流喷撒在耳垂,兴许是无意为之,他的薄唇如蜻蜓点水般在她耳廓掠过。 一颗“鸽子蛋”钻石少说也得五克拉,林初戈看看的标志,粗略估算了个价格,只笑笑,没当真。 哪知他并不是说笑,而是真想买钻戒,还同那年轻的女职员攀谈起来。 女生的皮肤光滑白皙没有一丝细纹,明晃晃的笑容比手上的钻戒还耀眼。 女人总希望自己是被绿叶衬托的玫瑰,林初戈觑着莫行尧面上的浅笑,不禁荒唐地想,她若能年轻十岁该多好。再一想,宋姨在球场外见到章总冲她笑时,心情也是这般复杂么。 右手忽然被一股力道托起,随即她感觉有环状物套住了无名指,她怔忡地垂下眼睫,光芒四射的钻戒几乎盖住关节,钻石明澈无色,横切为橄榄形。 莎翁说,谁送最大的钻石,谁就最爱你。 莫行尧问:“你觉得怎么样?” “我不要。”她不由分说摘戒指,摘到一半,瞟见他微愠的眼神与女生尴尬的笑容,动作渐渐缓下。 莫行尧却替她摘下那枚鸽子蛋,捏在指尖仔细地观察。 “说好送你,”他不动声色地看她一眼,“嫌小了?” 她识趣地下台阶,随口扯谎道:“吴太太手上的戒指足足有七克拉——不过看在你的诚意上,我勉为其难地收下好了。” 那员工脸上再度扬起和煦的笑容,一边说“稍等”,一边接过莫行尧递来的信用卡。 等待最难捱,尤其是与阴沉不语的他一起等待。珠宝行门庭若市,她奇怪阙城的消费水平何时变得这么高。 两人回到车上,已是十五分钟之后的事。 与来时相比,她手中多了个玫红色的小盒子,半开的盒子好似张开的贝壳,黑色丝绒缝中嵌着一枚色泽接近透明的戒指,汽车晃动时,它闪烁出的光芒更刺眼。 啪地合上盒子,林初戈侧身望着莫行尧,笑道:“莫总破费了,您对每一任女伴都这么大方?”未等他回答,她又问,“您要我戴在哪根手指上?” 句句试探,他扬唇一笑:“以林总监的姿色,应该有不少的男人送你钻戒,难道你从未收下?” 她停了一停,答道:“没有。” “为什么?”他猜测她心高气傲不会接受任何人的馈赠,高兴之余,也想知道她的真实想法。 她垂头端视光溜溜的无名指,下巴的弧线尖锐却温柔:“一旦收下就等于我同意了他们没有明说的条件,我不能为一件可有可无的首饰而将自己视为货物出售。” 宁可没了有,不可有了没,*会吞噬人的羞耻心和道德心,一旦习惯骄奢淫逸不劳而获的生活,就无法再回头。 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命令自己远离所有诱惑她的物和人,比如他。 林初戈将戒指盒递给他,轻浅地笑道:“还给您。我不是阔太二奶,没机会在牌桌上向牌友炫耀钻戒。”   ☆、第13章 窈窕淑女(1) 暮秋时节,气温却骤升,烈日久久高挂不肯撤离天空,像无法忘掉前任苦苦不愿散场的人一样,热烈难缠。 唯有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阴凉舒爽,林初戈以手为扇,聊胜于无地在耳边扇了扇,余光睃向身旁的谢慕苏,未施粉黛,双颊白里透粉,清纯动人。 林初戈打趣道:“日子过得真滋润。” 她话里有话,谢慕苏涨红脸辩解道:“没你想得那么肉-欲横流,他很好,很少动手动脚,不像一般男人那样急色重欲。” 林初戈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男人,除非他不行。” 未等谢慕苏说出替自家男友辩解的话,林初戈便三脚两步走到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先生,能否请你换个地方停车?” 前有墙,后有车,右边停有一辆宝马,再来一辆四面夹击,她的车该怎么取出来。 那男人没有急着回话,琥珀色的眼珠在她脸上停留许久,忽地翘起嘴角:“林初戈。” 男人打量自己时,林初戈也在打量他,板寸头,双眼狭长,气质阴柔,两片嘴唇略厚——勉强算帅,但不认识的脸。 听他用确凿无误的口气叫出自己的名字,她愣了愣,难不成是谢慕苏的男朋友?她转头看向身后的好友,后者云里雾里,摇头表示不认识。 “我是陈之兆。”男人自我介绍,“不记得了?” 林初戈哦了一声,脑海中并无任何印象,没兴趣多和他交谈,也无意来个校友相认举杯回首往事。 “陈先生,”她言简意赅,“我要取车。” 陈之兆略一点头,利索地打开车门,猫腰钻进车内倒车。 这一边,两个女人把一上午的战利品放进后备箱后也上了车,谢慕苏系好安全带,挤挤眼道:“长得挺帅的,说你名字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你的初恋男友。” 林初戈不屑一顾:“我初恋男友比他帅。” 车窗突然被人敲了两下,林初戈一面降下车窗,一面问:“陈先生还有什么事?” “定中百年校庆,你会去吗?”陈之兆唇边泛着一抹极淡的笑意。 “也许。” “初戈,你的手机号多少?”陈之兆不紧不慢地掏出口袋中的手机,“很久没见了,有空一起吃顿饭?” 想起柳怡然的那番肺腑之言,林初戈不懂陈之兆有自己的号码,为何还要作秀,嘴中翻腾的刻薄言辞终是没能说出口。 她不说话,也没有升上车窗,思索着如何打发男人。 陈之兆面带淡笑,恍若没有看见她冷着脸蹙着眉,单手扶着车窗,另一只手拿着黑色手机,颇有不要到号码就不走人的架势。 一旁的谢慕苏看不过去,甘愿无偿担当媒婆,快速地报出她的号码。 陈之兆冲谢慕苏笑笑,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跃动,保存好号码后,他笑着对林初戈点点头,转身离去。 “看他的车和打扮不像是八旗子弟纨绔少爷,长相也比那些追求你的老男人帅,似乎还是你的同学,你干嘛对他那么冷淡?”谢慕苏十分不解,“你真打算吊死在一棵树上了?” 谢慕苏大学时认识了林初戈,追求她的男人多如牛毛,无论多么英俊帅气的男人她也未接受过,鲜花钻石跑车摆在眼前她也不曾动摇过,仿佛全身的器官都是铜打的铁铸的。 林初戈莞尔:“没办法,我妈遗传给我唯一的优良品格就是长情。” 她发动引擎,银色汽车一溜烟跑远,只余下一股刺鼻的白色尾气。 长假还未结束,从阙城回来,方苓就被临时召回岗位,谢慕苏事业爱情兼收,忙得不亦乐乎。 林初戈整日的消遣只剩下“会周公”,偶尔夜间醒来,摸出手机翻看是否有未接来电,她笑自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朝秦暮楚反复无常,决定远离他又时刻期待他的电话。 假日最后一天晚上,他的名字真在手机屏幕上闪烁时,她却不敢接通,像拿到试卷发现划错重点的学生般,大脑空白得一如拔掉天线的电视,沙沙地播放着。 林初戈在公寓里对着手机发愣时,莫行尧正坐在车里,唇间衔着半截烟,耳听着铃声,手把玩着戒指盒,打开,关闭,打开,关闭,机械地重复。 她会将钻戒还给他,在意料之中,却没想到在她眼里,他与别的男人并无区别。 尖厉平稳的“啪啪”声里,他听见电子女音说“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偏过头遥望住宅区七楼右数第二扇窗,有灯。 再次拨打,占线。 咚的一声,戒指盒生生跌落在座椅下,他俯身捡起,拇指撬开玫红盒子,钻戒纹丝不动嵌在盒内。 路灯忽然一闪,灯光变得晦暝昏暗,行人的影子被无限拉长,摇摇曳曳宛若蜡烛的火苗。 等待几分钟,他又一次拨了她的号码。 “莫总,请问您有什么事?”她语气冷冰冰的,不输给电子音。 “之前为什么不接电话?”他倚着椅背,垂直向上抛着戒指盒,方方正正的盒子升至车厢的最高点,再稳稳回到他掌心。 “没听到。” “刚才是谁打的电话?” 电话另一端的林初戈原想说陈之兆,没来由的烦躁令她改口:“与莫总无关吧。您找我有什么事?” 莫行尧直截了当地挂断电话。 的确,他与其他男人一样,一厢情愿地献殷勤,挖空心思讨她欢心,可她却像弹簧一样缩了回去。每一次都是她先招惹他,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刻推开他。 扬手将钻戒盒扔到副驾驶座上,他转动方向盘,汽车疾速拐出小区,风驰电掣地开向弥赛亚俱乐部。 弥赛亚俱乐部是城里顶有名的私人会所,建在城郊,坐落在最繁华的商业区与最金贵的私人住宅区的交界处,远远望过去,玉砌雕阑的建筑仿佛是一只醉卧于闹市的白虎。 莫行尧将车随便一停,慢悠悠地踏上迂长的白石台阶。 两个门卫直挺挺地立在赭色铜门两边,认出他是俱乐部的常客,连出示贵宾卡一项也免去了,抬手弯腰,毕恭毕敬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地面铺的黑金砂大理石上浮现出朦胧的身影,枝形吊灯仿若开在天花板上的庞大的牡丹花,灯枝一如花蕊,水滴形尖端闪耀着一线金光,莫行尧垂下眼帘,移步踱进角落的电梯。 电梯在十一楼停下,梯门缓缓打开,一帧一帧现出雪白墙上的巨幅画作,画中的女人身躯肥硕,赤条条的,正在穿黑色丝袜。 认出是杜尚的《穿黑袜的*》,莫行尧牵了牵嘴角:“陆老板,好品味。” 陆江引以手臂为枕头,慵懒地躺在棕色沙发上,没搭理他的讽刺,扯着嗓子让站在暗处的侍者拿酒来。 他对面坐着一男一女,男人是周远宁,正襟危坐的女人则是他的妹妹,周方予。 莫行尧客气地同周家兄妹打了声招呼,便在赤金色单人沙发坐下。 弥赛亚俱乐部的侍者皆穿着白衬衫黑西裤,脖子上系着黑领结,一位中等身量的侍者将红木推车推过来,便轻手轻脚地回到暗处。 陆江引站起身,从推车上的梨形冰桶中拿出一瓶红酒,食指敲一敲瓶身,说:“02年的拉图,周总莫总有没有兴趣来一杯?” 周远宁温和地笑:“待会还要开车,这杯酒无福消受。” 莫行尧闭目养神,没出声。 陆江引拿起两只郁金香杯,各倒了三分之一杯的红酒,端给莫行尧一杯后,又递给他一封大红烫金邀请函。 “定中百年校庆寄来的。”只解释一句,陆江引向着周方予扬了扬下巴,“周主编,人我给你喊来了,剩下的自己看着办。” 周方予乖巧地笑了笑,伸长脖子凑到莫行尧面前,圆亮乌黑的眼睛死死看住男人的脸,眼光炙热却诡异。 莫行尧视她为一只景泰蓝花瓶,任由她打量,一边饮酒,一边阅览邀请函上密密麻麻细小的字体。 “行尧哥——” “等等!”陆江引满身鸡皮疙瘩,扫一眼神色不变的周远宁,“周大小姐,不说我,你连你哥哥都是直呼其名,却叫莫行尧‘哥’?” 周方予娇滴滴地说:“初戈姐的男人——” “原来是沾了林初戈的光。”陆江引顿时笑开花。 一而再再而三被打断,周方予警告地瞪向陆江引,后者笑得瘫倒在沙发上,完全没空跟她打眉毛官司。 她扬起明媚的笑容,看向莫行尧:“行尧哥不愧是初戈姐的男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气质儒雅帅得不像人,其他男人只配给你提鞋,全宇宙只有你配得上她!” 洋洋洒洒称赞了一通,周方予猛地握住莫行尧的手,有如基督教徒祈祷般,恳请道:“请你答应《花间集》的专访,杂志销量每况愈下,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一定能拯救——” “周主编,”酒杯被她撞倒,红酒泼得满手都是,莫行尧后仰靠着沙发背,抽出水墨色口袋巾擦拭着两手,“你的初戈姐没告诉你,我回绝了贵社的专访?” 他蔑视的举动叫周主编当即变脸:“莫行尧,你傲个屁,再有能耐不也被初戈姐甩了,给你点好脸色,你就拿鼻孔看人?!你在资本主义待得好好的,回来干嘛……” 坐壁观望的两个男人,一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心知妹妹的嘴如同豌豆射手,一张开,言语炮弹就射个没完。 周远宁连忙捂住她的口鼻,歉然地说:“莫总,抱歉,她脾气不太好,希望你别介意。”顿了顿,“陆少,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 莫行尧大度地点点头,说了句“慢走”。 周大小姐却没骂过瘾,模糊的呜呜声不断从周远宁右手的指缝中泻出。周远宁好看的眉毛拧成一个结,连拉带拽将她拖进电梯。 “笑够了?”莫行尧凉凉地看着陆江引,“有什么好笑的。” 陆江引揉着酸麻的下巴颏,笑道:“你的忍耐力天下第一,被林初戈训练出来的?” 莫行尧避而不答,只问:“温泉票是你给她的?” “没给她。”陆江引摇晃着酒杯,酒香扑鼻,紫红色液体在杯中荡起层层涟漪,“给了人民公仆方同志。” “别再做这种事。”莫行尧将空酒杯放在玻璃茶几上,迈步踱向电梯,“好酒,多谢款待。”   ☆、第14章 窈窕淑女(2) “站在门前做什么?”林初戈问。 张助理小脸通红,吞吞吐吐道:“……易时传媒的周主编来了,她、她……” 易时的周主编脾气坏性子蛮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温吞的张助理断然招架不住,估摸着周大小姐没预约就擅自闯进她的办公室。 林初戈安抚地拍拍助理的肩膀:“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张助理低着头移步回到办公桌前,林初戈不大放心地看她一眼,才开门进去。 桃木办公桌后宽大的老板椅上坐着一个女人,穿一件红裙,那眉眼红唇鲜艳夺目胜似杜鹃,却毫无大家闺秀的样子,脱了鞋盘腿而坐,东摸摸西瞧瞧,听见动静,周方予赶忙挪动娇贵的臀部,穿上高跟鞋从转椅上跳下来。 周方予笑容满面:“初戈姐,你这转椅坐着也太舒服了。” “周远宁连一把转椅也买不起,让周大小姐整日坐冷板凳?”林初戈放下手中的黑色提包,矮身在椅子坐下,修长的手指有频率地敲击着桌面,“方予,说吧,什么事?” 她本姓方,熟知她家事的人都喊她方予,比如林初戈,比如堂姐方苓。别人都说她周方予是混世魔王,却不知道她极其惧怕林初戈,说不出缘由。 望着年长自己两岁的女人,周方予艰难地吐出几个字:“……莫总专访的事。” 林初戈笑微微:“岱城好男人千千万,为什么你的眼睛只看着他一个人?” “这话要换我问你吧。”周方予记恨着前一晚的事,撇撇嘴道,“莫行尧有什么好的。” 林初戈但笑不语。 她眼睛生得黑长明亮,仿佛盛着两汪春水,滴溜溜地转,鼻子纤瘦高挺,薄唇上点了一抹淡红,轮廓秀气,五官拼凑在一起却别有一种韵致,渗入骨的娇媚。 周方予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几步,握着她的右手抱怨道:“初戈姐,你不知道,城里相貌稍微端正点的基本采访完了,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肥得流油的老男人谁要看?” 林初戈说:“他不答应,你找我也没用。” “莫行尧同不同意,不都是你一句话的事。” “方予,你太看得起我了。” 周方予只当她不愿出面帮自己,似真似假威胁道:“你不帮我,我就去勾引莫行尧。” “你去啊。”林初戈毫不在意,“若成功上垒,记得向我传授经验。” 周方予哽了半晌,难以置信地问:“你不介意?” 林初戈轻嗤:“我都勾引不了他,更别说你。” 轻蔑的语气令周大小姐的自尊心略受损,但听见关键词,马上把自尊和正事抛之脑后,猥琐地挤挤眉:“怎么个勾引法?一-丝-不-挂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装醉钻进他被窝里?还是穿情趣内衣——” “无可奉告。”林初戈重重甩开她的手,朗声提议道,“周远宁长得也不丑,还有易时少东家这一层身份,你可以去做你哥的专访。” 周方予张了张嘴,话还没吐出,又听她说:“即使你哥不愿意出卖色相,也可以找其他人。杂志改版也好,压缩纸张成本也好,寻找财大气粗的广告商也好,都是你们杂志社的事。万事都要你这个主编亲力亲为,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语毕,林初戈强行将周主编“请”出办公室。 两周后,最新一期的《花间集》发售,专访对象是一位大学老师。 林初戈将杂志扔到办公桌上,拿起手机给周主编发送一则短信:“你看,没有莫行尧这本杂志也一样办得下去。” 就像十年来,她没有莫行尧也活得好好的。 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非人生的头等大事。她无法理解为了爱而奋不顾身的女人,甚至阴暗地想,宋姨并不是因为爱章总才低声下气软成一摊泥,宁愿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也不离开他,而是无法放弃富足的生活。 这半个月里,她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从早到晚与工作为伴,日日如此。 她没再招惹过他,上下班遇见,都是客客气气打招呼,不越雷池一步。就同他对待她一样,礼貌疏离。 期间定中寄来一封邀请函,邀请她这个“知名校友”前去参加母校百年庆典。如果陈之兆并未时不时打来一通骚扰电话,林初戈必会在心里感叹一句天下太平。 窗外风雨飘摇,夜色浓稠如墨,晚风裹挟着热浪自百叶窗飘进来,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雨声淅沥淅沥,一声低似一声,大雨终于停下,漆黑幽暗的天幕又轰隆隆打起雷。 时间将近十点,整栋大厦只有她一人,她并不怕雷电,放下手中的钢笔,支起左手撑着脑袋静静听了片刻,手机突然不应景地震动一下。 一则新短信。 ——“初戈,我在你公司楼下。陈之兆。” 仿佛有块磐石沉沉地压在心头,胸口闷得紧,林初戈牢牢盯住那三个字,恨不得盯出一个窟窿来。 她想起在阙城时,莫行尧说她天不怕地不怕,她的确不像一些女生那般害怕雷电害怕蟑螂,但她怕缠郎,烈女怕缠郎。 在停车场遇到陈之兆起,这位老同学便像索命鬼似的纠缠不休,奈何除去电话短信轰炸,他并没有做出实打实的性骚扰行为,就连短信的内容也丝毫不越界,她完全拿他没办法。 曾经追求她的男人都懂知难而退,脸皮厚如战壕的,只有陈之兆一个,好似长在他脖子上的不是脑袋,而是硕大无朋坚硬无比的椰子。 她正要拨通陈之兆的号码臭骂他一顿,手机却在接二连三的攻势下耗电完毕,自动关机。 林初戈悻悻地放下手机,慢吞吞地收拾桌上凌乱繁杂的文件,她有意拖延,实在不想看见陈之兆的脸。 银钩忽现,天空上划过一道白色闪电,张牙舞爪近在咫尺,闷沉洪亮的雷声旋即响彻屋顶,几乎刺破耳膜,头顶上的日光灯倏然暗下,金融区一片森然,不再灯火通明。 断电了。 动作被迫停顿,林初戈不禁拧起眉头,她没有随身携带手电筒的习惯,手机也不合时宜地关机,路灯已熄,犹如置身于一池墨中,黑暗将她团团包围。 无穷无尽的恼意泛上心头,她被困在办公室,无灯,她不敢贸然下楼,只好坐回椅上,等待来电。 室内寂静无声,林初戈弓着背伏在桌上,俨如与黑夜融为一体。 隐约听见杂沓的脚步声由远至近传来,她抬起头,门被推开,一道微弱的白光射入眼睛,男人大半边身躯隐没在暗中,轮廓模糊却熟悉。 胸腔里交织的情绪尤为复杂,这一瞬,她无法分辨自己是惊喜还是感动,腾地站起来,踉踉跄跄跑向唯一的光源,如蛾扑火。 手机屏幕的灯光太暗淡,她又激动,没注意横在两人之间的木椅,被绊得脚步一趄,身不由己跌进他怀里。 她的胸脯严严密密压在他整条右臂上,柔软的触感层层占据着大脑,他喉头滚动,呼吸一停,惯性地抿唇。 她手指抓着他的西装,脑袋依偎着他的胸膛,幽香萦绕,清淡的气味被浓黑阒然的夜染上一丝甘甜,他呼吸渐沉,摸索着寻找她的唇。 “吓到了?” 温煦的鼻息拂洒着她敏感的耳垂,脸颊灼灼发烫,她气自己笨手笨脚,他一定以为她借机投怀送抱。 林初戈边站直身体,边摇摇头:“没有,莫总怎么在公司?” 压在手臂上的甜蜜负担消失,他略觉惆怅,手机自动休眠,只一秒,又被他重新唤醒。 莫行尧不大自然地开着玩笑:“只许林总监一个人当劳模?” 她绯红着脸,缄默不言。 “下去吧。”他说。 她细声细气地应道:“嗯。” 电梯无法使用,只能走楼梯,统共十五楼,扫了眼她脚上的高跟鞋,他迁就地放慢步子,每一步都走得极慢,仿佛时间也跟着滞缓下来。为了他们而停下。 一想起方才亲密无间的接触,林初戈就羞赧得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黑暗里偷觑他一眼,他全然不受影响,再一次用冷若冰霜的脸谱粉饰几分钟之前发生的事,她却心旌荡漾,时时刻刻猜度他的想法,真是犯贱。 昔日敞亮辉煌的大堂眼下被墨色笼罩,阴森森如同鬼屋。门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林初戈斜了斜唇角,陈之兆不会还在等她吧。 她忐忑地踱至门外,站在檐下巡视着四周,忽而听见那令人火大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初戈,你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正准备去找你。” 莫行尧皱着眉和她一起转身,这位背后灵似乎与她关系匪浅。 他拿眼端视男人,光线很暗,看得不清晰。 陈之兆毫不胆怯地同他对视,两人身高相差无几,视线基本持平,面对面地打量对方许久,难舍难分。 林初戈笑道:“你们看对眼了?” 陈之兆冲她笑笑,目光移回男人脸上:“虽然长相声音与记忆中的有些不同,但,你是莫行尧吧?” 莫行尧没应声,俯身贴着她温软的耳廓说:“他以前好像追求过你?似乎也是定中的?” 林初戈没头没脑地感到沮丧,她身为当事人都忘了的事,他却记得。 陈之兆看着他旁若无人的举动,笑容渐隐:“你们不是分手了?” “与你无关。”林初戈冷声道,“陈先生,我认为我说得很清楚了,请不要再来纠缠我。” 陈之兆执着道:“我不是在纠缠你,而是追求你。” 她唇边掀起一缕笑纹,翻了翻眼皮,掉过身匆匆朝停车场踱去。   ☆、第15章 窈窕淑女(3) “你说的‘纠缠’,是什么意思?”背后飘来一道好听的男声。 “字面意思。”林初戈说。 她低头在皮包中翻找车钥匙,一不当心踩中一片小水洼,条件反射地“啊”了一声,冰冷似铁的雨水渗进高跟鞋,仿佛要在她鞋里扎根似的,一滴一滴滑向脚尖,丝袜顷刻湿透。 莫行尧健步上前,虚揽住她的腰肢,说:“别找了,开我的车。” 她偏头望一望他,雨夜无月,暗弱的手机荧光给他硬朗的脸庞描上一分阴郁一分凛冽,一笔一画浑然天成,黑发黑眼黑衣,似英俊的鬼魅藏匿在这幽幽暗夜。 “把手机给我。”一句话便回到人间。 她蹙眉:“为什么要给你?” 他扶着她肩膀将她推到宾利前,打开车门递给她一串钥匙,哄孩子似的说:“乖,你开车,把皮包给我。” 语气又轻又柔,她的定力霎时殆尽,把鸽灰色皮包拱手奉上。 两人分工,一个开车,一个从包中拿出手机,点开“信息”一目十行地扫视,一溜的未储存号码发送的消息,内容固定,她的名字和一句早安;时间固定,早上八点,雷打不动。 莫行尧摒弃涵养,对着陈之兆的号码默默翻了个白眼。 点击清空信箱,他拿起自己的手机在联系人中翻到她的号码,发送了一条短信,一个感叹号。 “你不记得他,为什么要给他号码?” 林初戈没好气地说:“你的好下属柳怡然给他的。” 他像是没有料到会牵扯上另一个人,一声不吭地放下手机。车厢内的气氛陡然沉寂下来,车内灯光暖黄,车外细雨濛濛,黑色雨刷不断地拭去挡风玻璃上的雨水。 林初戈伸手扭开音响,甜腻的女声立即在车厢回荡:“除非你只看着我,想着我,只有我……” 她听着歌曲,不急不缓地开腔:“莫总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然而她想不出合适的形容词。 莫行尧笑得极其温柔:“江引喜欢听。” 那抹笑弧分外不顺眼,她忍不住腹诽,有必要笑得像朵花吗,谁不知道你跟陆江引是好兄弟。 “莫总想让我送您回家,还是送您去陆老板的俱乐部?”林初戈绷着脸,语气平平。 他面不改色地说:“公寓钥匙落在公司了,林总监收留我一晚吧。” 信号灯一跳,为她眼底抹上一撇猩红,惑人而狰狞。 她边减慢车速,边说:“我公寓太小,没有多余的房间,不如让陆老板收留莫总。” 莫行尧说:“我以前也收留过你。” 林初戈有些暴躁,握紧方向盘的手指关节隐隐泛白:“我送你去附近的酒店。” “你信不过我?”他扬扬唇,似笑非笑,“那我睡沙发。” 这阵势是打定主意要在她家过夜么,她恨恨剜他一眼:“我家里没有男人的衣服,你能忍受洗完澡却不换衣服?” 莫行尧闲闲道:“现在去买。” 眼前倏地闪过宋姨悲戚的容颜,她不由得镇定起来,冷峭地问道:“莫总凭什么认为我会听从你的指示?” 他不答,手指在膝盖上极轻地打着拍子,窗外路人三三两两经过,红灯转为绿灯,汽车又开始前进。 安静良久,久到她以为他放弃了,忽听他说:“凭你爱我。” 他底气不足,翕唇动作微不可察,声音极轻,几乎被歌声掩盖。 “你……”林初戈停顿数秒,也不否认,坦然道,“是,我爱你,只是爱而已。” 她的爱不像旁人的那般伟大,他别指望她会因爱而退让,自备公寓当他的疗养房,他想来便来,想走就走,嫌生活平淡没刺激时就去喝花酒,寂寞劳累要人安慰时便供他驻留。 他休想。她的爱情就应当如最醇最烈的酒,遇火即燃,不能掺杂一丁点水分和杂质。 他轻笑出声,难掩高兴:“爱就足够。” 她将他的笑声理解为得意,她对他念念不忘余情未了,无形中长了他的威风。 林初戈冷笑道:“我不是宋姨。” 莫行尧满不在意地抬抬眉:“我也不是章总。” 她半信半疑地瞥他一眼,调转视线集中精神开车。 心绪难以遏制地飘忽不定,她母亲一生咒骂着男人,却到死都离不开男人。人生中父亲虽缺席,但她自认足够了解雄性生物,形形色-色的男人都见识过,无一人逃得脱醇酒美人的陷阱。她吃过“穷”的苦头,并非从未动摇过。 可她害怕,害怕为了金钱而丧失尊严,丧失生存的本领。年轻时无限风光,色衰时沦为廉价的货腰娘,张嘴污言秽语,一件小事不遂意就在地上打滚撒泼,头发衣服满是泥土,肮脏又滑稽。她不愿变成这样的女人。 她的睫毛乌黑浓密,不住地颤动,莫行尧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累了?” “没有。” 汽车笔直地驶向购物中心,抵达目的地,两人一起下车,雨后的城阴凉森冷,间或吹来一阵大风,掀起行人衣裙。 “有点冷。”他说着握住她的手。 他的手干燥温暖,她近乎贪婪地汲取着他掌心的热度。视野前方有一对身着校服的年轻情侣,同他们一样,十指相扣。 女生背着过时褪色的书包,脚上的帆布鞋白里泛黄,男生虽也穿校服,腕间的手表与脚上的运动鞋却明明白白彰显着家境的优越。 她恍惚看到了十年前的她和他。 十年过去,她不再寒酸,他却依旧阔绰,买下不少衣服,贴身衣物、休闲服、西装、领带再到皮鞋,种类齐全,像是打算在她家长期住下。 回程的路上换他开车,若是在往日的这个点,她早就睡下,此时不免有些疲倦,阖着眼靠着椅背打盹。 将睡未睡时到了家,莫行尧一手提着纸袋,一手扣住她的手掌,轻车熟路地上楼。 林初戈掏出钥匙打开家门,径直将他领到卧室,指了指装得满满的衣柜,说:“你应该再买个衣柜。” 未等他回答,她随手抓起一件睡衣疾步奔进浴室。 蜜色的灯光当头照射,林初戈睖睁地立在盥洗台前,宽大的玻璃镜中呈现出一张红得滴血的脸庞。 她垂下眼睫,心神不宁地脱衣,余光飞过沐浴露的蓝色瓶身,她面上的热度更甚,脸颊热得发痛。更亲密的事他们都做过,但一想到他待会也要用,沐浴液被浴球打出无数泡沫布满他全身…… 真下流,她在心里唾骂自己,摸了摸滚烫的耳垂,反手将水温调至最低,迅速地冲了个凉水澡。 从浴室走出来,林初戈瞥见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低垂着头咕哝了一句“你洗吧”,急急忙忙穿过客厅,打开卧室的门。 他们曾在一张床上“躺”过很多次,她不知道自己现下在害羞什么,岁数越大,脸皮反而越薄。 哗啦哗啦的水流声钻入耳中,她在双人床上蜷缩着身体,心道,公寓的隔音效果居然这么差。又突然觉得自己很不自然,她挺直脊梁伸直双腿,拿起床头柜上的财经杂志有模有样地看起来。 咔嚓一声,卧室的门开了,莫行尧偏着头踱进来,右手拿着一条白色毛巾擦拭头发,眼梢泄出一线目光将室内扫了一圏,掠过衣柜、梳妆台、圆椅、白色床单,然后对上她的眼。 他裸着上半身,大方地展现挺拔有型的身躯,肩膀厚实宽阔,胸膛结实匀称,腰身窄瘦,腹肌分明,两道人鱼线淡似铅笔画——下身却穿了一条黑色休闲裤,裹住无限旖旎风光。 自他进来,林初戈的眼珠子就定在他身上,暗自感叹他狡猾无双。 她不吝惜夸奖:“身材很好。” 眼睛肆无忌惮地绕她胸脯一转,他笑笑:“你倒是没什么变化。” 她气得一窒,秀气的眉毛微微攒起,咬着牙瞪他一眼,低头看了看自己,垂手掀开被子,蒙住脑袋缩着身子躺下。 他趿着拖鞋走来,弯腰坐在床沿边,示好般地拉了拉棉被的一角。 林初戈生着闷气,气鼓鼓地躲在被窝里,瓮声瓮气道:“只有一床被子,我不会分给你的,莫总现在去酒店开房还来得及。” 心弦被她娇憨的口吻拨动,他低低地笑:“别这样。” “谁让你来我家,在我家就要听我的,你大可去酒店,一*胸大腿长的美人夜里来敲房门。”她口不择言说着气话。 他想了想,在她身旁躺下:“那就不盖吧。” 柔软的床因他的重量而塌陷,像乌龟从壳里伸出头来般,林初戈从被窝里探出头,瞧瞧他裸-露在外的肌肉,咬了一下唇,梗着脖子将半边棉被扔向他。 莫行尧见好就收,被褥沾了她身上的香气,萦萦绕绕盈满鼻翼间。他情不自禁地靠近她,望着她瘦弱的脊背,极力克制搂住她的冲动。 他沉声道:“听江引说,你大三时把一个高中男生的腿给打断了?” “我哪有这么厉害,年龄再小也是男人,力气比我大。”林初戈已有倦意,打了个哈欠,断断续续道,“当时我在做家教,他爸妈让我去他家帮他补数学,在三楼,只剩我和他两个人时,那男生忽然动手动脚……我气不过踹了他一脚,然后拼了命往楼下跑,那男生下楼梯时自己摔折了腿。” “然后呢?”如潮水般汹涌的怜惜瞬间冲散理智,他再也无法抑制,长手一捞将她带进怀中,手臂紧紧环住她纤瘦的腰腹。 她未推开他,声音逐渐低下去:“他家挺有钱的,又是独苗,扬言要告我。我无依无靠,而方苓家也只是普通人家,无权无势,她就告诉了方予,方予又去找周远宁……我欠周远宁一个大人情……” 室内陷入寂静,她的呼吸趋向平稳,在他温暖的怀抱里睡了过去。 莫行尧苦笑一声,百般懊恼地接受事实,吻了吻她光洁的额头,拧灭了床头灯。   ☆、第16章 窈窕淑女(4) 岱城连下了一周的阴雨,湿冷彻骨的天气赶走*的太阳,也赶走了烦人的缠郎。 林初戈立在台阶上撑开雨伞,走两步就听见曲天歌用娇娇怯怯的音线说:“总经理,您没带伞,我的伞很大,我们——” “谢谢,不用。” 枉费曲小姐一腔火热的爱意,他却不听人家说完。 林初戈正想着,一道颀长的人影猛然蹿进伞下,俯就她的身高微微佝偻着腰,额前两三滴水珠,黑发略湿,几点雨随他的动作斜斜飞进来,溅落在她的衣裙上。 她一面伸直手臂,一面故作委屈地叹气:“曲小姐一定恨死我了。” 莫行尧轻声一笑,从她手中接过雨伞,与她肩并肩前行。 林初戈说:“她那么喜欢你,你却这么绝情。” “我是向林总监看齐。” 莫行尧确认四周并无陈之兆的身影后,瞟了她一眼,她今日仍是简单利落的套裙打扮,里面却穿一件低领圆口衫,薄薄的布料掩不住那深深的沟壑和姣美的弧线。 阵阵凉风吹过,她瑟瑟缩缩抱住肩膀,遮住了盈然幽谷。 “冷就多穿点。”他将她往怀中一搂,不管不顾地朝自己的车迈去。 这几日下班他总会在她的公寓逗留一会,有时也会过夜,仅仅是过夜。 他愿意当车夫,她也不客气,跨上车歪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刚发动,隐隐听见一阵手机铃声。 她从皮包中拿出手机,来电人竟然是柳怡然。即便过年过节她也懒得敷衍同事,虽存有柳经理的号码,但从没拨打过,柳怡然也不是开朗活波长袖善舞的性格,想来是公事。 “陈之兆为了你和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了。”哪知柳怡然一开口即是一声惊雷。 林初戈嗤笑道:“为了我?这理由可真伟大。他想甩女人还要别人替他背黑锅。” “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都是事实。” “照柳经理的意思,我应该安抚他的女友并对他负责?怪了,你不是嚷着爱陆江引么,怎么陈之兆的感情-事也要一手揽下?” 那厢沉默片刻,才听柳怡然说:“陈之兆虽不及莫总陆总他们有钱,但他的年薪并不低,而且品性相貌也不差。” “我很好奇陈之兆给了柳经理多少钱,你才会忘掉旧情心甘情愿替他做媒。” 柳怡然不屈不挠:“如果你担心我的话,请放心,我已经不喜欢他了。” “真巧,我也不喜欢陈先生。”林初戈向身侧的男人投去一瞥,“我身边多的是比陈之兆优秀的男人,柳经理为何非得把他塞给我?我又不是扶贫办。” “你是指莫总?”柳怡然的语调诡异起来,“曲小姐时常说她以后和莫总结婚了要请我当伴娘——” 林初戈面无表情地挂断电话,贝壳般齐整的指甲在光滑的屏幕上抓了一抓,音质尖利刺耳,她皱着眉将手机扔进皮包中。 和他结婚,这四个字有如刀片割痛心脏,窒息与酸楚似水纹一道在胸腔蔓延,他应该听到了,却没有说话,而她难受得说不出话。不敢问他是不是真的,也不想问,他不愿意告诉她,又何必自讨无趣。 莫行尧坐在边上,一字不漏地听着她们的对话,原本听到“扶贫办”,心中好笑,没想过话题一转,自己居然莫名其妙有了婚约。 再看她攒眉低头的神态,显然是当真了。 他松开方向盘,捏了捏她的左手:“你别听她胡说。” 林初戈不吭声,扭头看向窗外,豆大的雨滴密密层层缀满车窗,什么都看不清。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面色怫然,“你宁愿相信柳怡然也不信我?” 他双眼黑沉似水,一眨不眨锁住她,英挺好看的眉毛却高高拧起。 林初戈犹犹豫豫地开腔:“曲天歌总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吧,而且谁也说不清未来会怎样……”软弱消沉得不像她。 莫行尧郑重其事道:“腿长在我身上,我若不想跟一个女人结婚,谁都强迫不了。” 林初戈终于安心,嘴上却说:“可惜了,我还等着你家人签支票给我呢。” 他微微一笑,重新发动汽车:“想要支票我签给你。” 这条路来来回回行驶过多次,已驾轻就熟,薄暮时分,汽车抵达小区,两人同撑一把伞朝住宅区走。 秋风寥戾,林初戈黑长的头发翻飞,发尾有一下没一下扎着他的颈项,莫行尧嗅着她头顶洗发水的香味,一垂眸便可瞥见绝妙至极的美景,百爪挠心。 他不仅身担卓信总经理和林初戈的车夫两要职,还兼任她的私人厨师。 厨房里,林初戈笑吟吟地斜倚着墙,观赏男人娴熟地洗菜切菜,一举一动性感诱人,只差头戴一顶白高帽,腰系一条白围裙,演一出风花雪月美食剧。 她嗜甜,饭量却不大,他愿意露一手展现厨艺,她就点了一道糖醋排骨。 艺术品般的两只手于鲜红猪肉与翠绿青葱间穿梭,肉已下锅,再添糖添醋,不一会,酸甜的香气四溢。 他一本正经的神气看得她心痒难耐,娇滴滴地一笑:“莫总真是贤夫良父,打从我搬进这栋公寓起就没用过厨房,这寸土倒在你手上开了苞。” 她有意无意咬“苞”字的重音,仿佛话语里包含无限暗示,莫行尧动作一顿,复又握紧刀柄,说:“你少和方苓来往。” “那你也别整天和陆江引鬼混在一起。”她轻笑,“敢问莫总,有多少女人有幸尝过您做的饭?” “我从没带过女人回家。” 林初戈略一挑眉,黑白分明的眼看住他:“哦,意思是通常在外面解决?” 他唇角微翘,趁她不留神,将指尖的陈醋涂在她脸上:“你想问什么可以直接问,不要拐弯抹角。” 她不满地瞪他,手背胡乱地擦拭脸颊,嘴硬道:“我不想问什么。” 林初戈掉身出了厨房,一分钟后,拿着睡衣从卧室出来向浴室走去。 菜已出锅,莫行尧端着碗筷走到客厅,坐在饭桌前等待她,等待半个小时,饭菜热度被空气吸食,她也未从浴室里出来。 他踌躇几秒,起身踱向浴室,不声不响地打开浴室的门。 立在花洒下的女人并没发现有人进来,身躯光裸莹白,只着一件黑色蕾丝底裤,她蹙着眉曲着胳膊扣胸衣的背钩,灯与影更衬得她曲线玲珑曼妙,双腿纤瘦白润。 同背钩奋战许久,好容易才扣上,勒紧肩头的细长带子悄然一松,林初戈本能地双手交叉捂在胸前,温热的气息喷撒在后背,她惊觉浴室里多了一个人。 她又气又恼:“你进来干嘛?!” 他不搭腔,耽溺于她洁白细腻的颈项,轻柔连绵地吻。 他的唇从颈边滑至肩头,手自腰间溜至胸口,握住丰盈娇软的白鸽,与他掌心的弧度格外贴合,惹人怜爱,惹人低叹。 林初戈心里还记着一笔账,忍气吞声任他揩油,单手绕到背后,凭着记忆摸到花洒的开关,嗞啦一声惊醒梦中人。 冰冷的水流劈头盖脸地浇下,莫行尧眯起眼,怔忪地揾了揾*的脸,短暂的疏忽,他的头发衣服全湿透了,衬衫底下腹肌的形状暴露得淋漓尽致。 林初戈关上水,笑得狡黠:“消火降温。” 男人的眼眸像夜色那般黑,沉着脸看她一会,忽然转身走了出去。 她哼地笑起来,迅速擦干身体,穿上睡衣,出了浴室。 莫行尧恰好从卧室出来,已经换了一套干净的灰色西装。她正想逗弄他,他却目不斜视地绕开她,大步迈出玄关,嘭地摔上门。   ☆、第17章 密云暗涌(1) 每一个城市都有这样一所高中,重点大学的升学率高得叫人咋舌,数以万计的学生头悬梁锥刺股做梦都想考上。在岱城,定中便是一道难以攀越的门槛。 一进会堂,林初戈一眼就望见坐在第三排第二个座位的男人,较之平庸的旁人,他独一无二,她无法不注意到。 莫行尧端端正正坐在椅上,双腿优雅地交叠,黑衣黑裤,眼神锐利湛然,神清骨秀,自有英姿,却带着旁人不得近身的疏离。仿佛他是在维也纳歌剧院听莫扎特的《唐璜》,而非在吵闹窄小的会堂听《义勇军进行曲》。 他左手边是陆江引,外人眼中温润谦和的陆少,此时懒懒歪在椅上,大剌剌地跷着二郎腿,鼻中哼着国歌,穿一身白,眉眼柔和似玉,尤其是那双桃花眼,撩人入骨,顾盼之际却透着一丝痞气。 “哎呀呀——”瞥见她,陆江引唱戏般拖长嗓音,“林小姐一个人来的呀。” 他撇下她同陆江引鬼混几天,在公司见了她也爱理不理,林初戈心火烧得正旺,偏这陆江引还火上浇油。 林初戈抬脚踹开挡道的腿,一声不吭地坐进最里面一把椅子。 周围坐满了人,陆江引拍拍裤上的鞋印,咽下溢到嘴边的脏话,转头对莫行尧说:“整天对着一只母大虫,驯兽师都不及你勇猛,兄弟佩服。” 莫行尧慢条斯理地瞟他一眼,没吱声。 林初戈耳尖,隔得老远听见有人骂自己,再者气莫行尧视若无睹的态度,轻哼一声:“黑白无常,一个比一个能装,病院预先留两号床,免得精神分裂无处可躺。莫少陆少天生的戏骨,下海拍戏踏平演艺圈坐拥名模独揽奥斯卡指日可待。” 她声音娇柔却不甜腻,用说书人的诡异腔调念出来,使得夹在两方火力中间、疏疏落落的几个老同学都笑出声。 莫行尧恍若未闻,不跟她置气,陆江引却气得牙痒痒,嘴里骂骂咧咧:“你放她出来害人也罢,还影响市容,应该拔掉指甲敲断牙齿——” 正说着,一众教师走到这一排,陆江引即刻端起架子,收敛轻浮做派,面带和煦笑意,腰板挺得笔直,伸手同恩师相握。 莫行尧慢悠悠地起身,小声道:“她也没说错,陆老板时而绅士时而混混,时而温和宽厚时而暴跳如雷,真是千面娇娃。” 陆江引没料到好兄弟居然临时倒戈,“你、你”个半晌,险些气出神经病。 国歌播放完毕,校长颤巍巍地登台演讲,小小的会堂还未坐满人,稀疏零落如年迈之人的牙床,校长没法子,抓抓花白的鬓角,硬着头皮进行演说。 不守时的定中学子陆续地溜进会堂,比如陈之兆。 正如林初戈在人群中一眼看见莫行尧,陈之兆也是一眼瞧见林初戈。 阔别数日,见到心上人,知名校友陈之兆开心得很,不顾台上演讲的老校长,边亲热地高喊“初戈”,边挤进逼仄的过道从莫陆二人眼前经过。 身畔的男人微微抿唇,陆江引一面调转眼光,一面开怀大笑,一扫胸中郁气。 “陈先生,我想我们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熟络。”紧跟着听到林初戈不轻不重的声音。 好戏未开演便结束,陆江引惋惜地咂咂嘴:“啧啧,真绝情。” 莫行尧心情稍缓,心不在焉地听校长演讲。 随陈之兆翩跹而至的,是柳怡然。女人的倩影从会堂门口直溜溜飘来,在皱眉撇嘴的陆江引跟前站定。 不待她说出蹩脚的开场白,陆江引一脸惊讶地问:“柳经理也是定中的?” 柳怡然的脸像刷了层白漆,脂粉扑簌簌往下掉:“我和陆总一个班,您忘了?” 陆江引是个耿直的人,目光满含歉意:“抱歉,时间太久了,高中同学又很少联系,我没什么印象。” 诚实也是错。他这般没记性,柳怡然登时红了眼圈。 他左右手边都坐着人,柳怡然只好莲步轻移在旧爱身旁坐下。 商人本性,她一走,莫行尧立刻打击报复:“陆老板欠了一屁股情债。” 陆江引轻哼,他熟读恋爱教学书籍,虽对柳怡然没兴趣,但见女人欲泣未泣的神情委实于心不忍,心想早知道撒个善意的谎,又暗自抱怨,他爹妈干嘛把他生得帅似西门庆。 致辞结束,又是一轮表演节目。林初戈同他们间隔五个座位,她左边是墙,右边是涎皮赖脸的缠郎,一分钟内重复了三次请她吃饭。 林初戈被他扰得不胜其烦,却不便发作,笑脸僵得随时都会裂开。 她后仰着看向莫行尧,他的座位已空,与他形影不离的陆江引也不知所踪。 林初戈实在不想听陈之兆翻来覆去地讲一句话,也无暇观看一群学生妹在台上蹦蹦跳跳,索性出去透透气。 路过莫行尧的座位时,座椅上落下一个银色打火机,她伸手捡起揣进外套口袋里。 全校学生都聚集在会堂内,林初戈走在广阔的操场上,如入无人之境。 厕所建在会堂东面,三五个女生立在门前拍手大笑。其中一人睃见她,踮起脚在高个女生的耳边嘀咕了一句,那女生点点头,一群人速即作鸟兽散。 女厕所不只是八卦谣言最大的生产地和传播地,也是施加暴力的最隐蔽的场所。 蹲在洗手台下的女生蓬头垢面未着寸缕,四周攒聚着一圈人,头发或烫或染,嘴里咀嚼着口香糖,她们扯着女生的头发把她从地上拽起来,一群人对她拳打脚踢。 打得最凶的那位一头黄发,疑似带头人,手持相机,对着女生一阵猛拍,似乎觉得不解气,骂了一句“婊-子”后,扬手给她一耳光,“啪”的一声,清脆响亮在室内回荡。 外面高喊我校莘莘学子,里面巴掌拳头不断,没打在自己身上当然不知疼。学生固然比成年人单纯,因为不懂把腌臜的心思掩饰在笑脸底下。 被打的女生忽然抄起拖把反击,隐藏在黑发下的脸重见天日,双颊高肿,涕泪横流,唯那双眼红却澄透,像被逼到绝境愤怒的幼兽。 黄发女着实被她吓了一跳,反应迟钝一秒,肩膀结结实实挨了两下。 众女生怔了一刹那,随即像觅食的苍蝇般一拥而上。 林初戈笑了笑,这一笑,告知着众人有一位不请自来的观众。 “死三八看个屁——”为首的拿起地上的校服揉成球状掷向林初戈,“老女人陪肥猪刘睡觉去吧!” 小姑娘们不约而同哈哈哈地笑起来。 校服在空中被接下,林初戈把衣服往洗手台上一搁,边走边说:“本来不想插手的。” 黄发女孩正待讥笑,头发陡然被一股力道攥住,她痛得面容扭曲,来不及反应,便左脸朝下,被女人压制在凉阴阴的洗手台上。 “是先卸左手还是右手?”林初戈右臂横压着她的后背,伸手拨弄女孩稻草般的黄发,笑着从口袋里摸出银色打火机,“你的头发也挺碍眼的,不如点火烧掉。” 局势大变,一干人全愣在原地。 黄发女生身为小团体的大姐大,手下狗腿无数,何曾遭受过这样的对待,顿时脸红脖子粗,口中不断咒骂,血红的长指甲在林初戈的手臂上又抓又掐,不停地挣扎,像砧板上扑腾乱跳的鱼。 林初戈不耐烦得很,一把摁住她的脑袋,拾起校服扔给地板上全身赤-裸可怜巴巴的女生。 黄发女见势不妙,一面狠狠地抓挠女人的右手,一面向同伴求救:“你们还愣着——”余下的话被紧贴脸颊的打火机吓回喉咙。 盥洗台冷,火焰热,冰火两重天,她脸颊被高温炙烤得又痛又辣,粉底像奶油般渐渐融化,混合着汗珠浮在油腻腻的脸上。幽蓝的火光鬼气森森,女人阴恻恻的笑声犹如一根根针钉在神经上,她不由打了个寒颤。 女生吞了口唾沫,哆哆嗦嗦道:“……你、你是老师?对不起,我——” “这就怕了?”林初戈惋惜地叹了口气,“很可惜,我不是教书匠,不吃点头认错这一套。” “那你想怎么样……” 林初戈仰着头想了一会,状似同她商量道:“要不这样吧,那个黑头发的女生被你们打了多少巴掌,就让你的同伴打你多少耳光。” 女生脸色惨白,一小撮头发垂落在额前,发梢扎得眼皮刺痒难熬,身躯轻微地抖动,声音也带着哭腔:“对不起,对不起……” 杂乱沉重的脚步声急速逼近,一众教师火烧眉毛般匆匆忙忙冲进女厕所,身后意外地跟着先前的高个女,陆江引以及莫行尧。 黄发女明显松口气,她的跟班们却全被吓傻了,像木偶似的直挺挺站着。 场面混乱不堪,领头的中年男人戴着黑框眼镜,双腮的肉遭到电击般剧烈地颤动,不住地蠕动嘴唇,好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躲在人群中的陆江引咕哝道:“我就说吧,又在害人。” 林初戈不咸不淡道:“陆先生有空说闲话,为何不脱下西装抱角落的灰姑娘上医院?” 十几双眼睛经她提醒才看见躲在墙角遍体鳞伤的女生,定中校风虽严谨,暗地里这种欺凌同学的下作勾当却屡见不鲜。 教师们已在心中把事情经过揣摩了个八-九分,一位年轻的女教师脱下外套披在女生身上,扶着她走了出去。 “学校一定会严格惩治处罚。”眼镜男人总算憋出一句话。 听到满意的回答,林初戈松开女孩的头颅,把打火机递给莫行尧后,也出了女厕。 两个男人走在她身后,其中一位阴阳怪气道:“你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陆老板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是活菩萨再世?”林初戈回头,视线停在陆江引身上,温声软语道,“女厕所的风景好看么?多年的夙愿得以实现,陆老板一定高兴得想升天吧。” 陆江引被她激得脸一热,转头面向莫行尧:“管好你的女人!就知道诋毁我!” 莫行尧并不理会他,扣住林初戈的右手,审视着她手腕间触目惊心的血痕。 “痛不痛?” “不痛。” 一个柔声问,一个细声答,像是特意做出鹣鲽情深的样子给他看,陆江引嫌弃地别开脸:“受不了。”心里却说不出的羡慕。   ☆、第18章 密云暗涌(2) 管理学生远没有果腹重要,一群人在教师食堂开小灶,期间有年迈的老师拿出一瓶二锅头,半强迫性地要数位学子喝几杯。 像莫行尧和陆江引这些整天浸泡在温吞的葡萄酒中的假洋鬼子,哪里受得住醇正二锅头的辣和烈,几杯下肚,白脸变红脸,摇头摆手直呼“不喝了”。 卓信“冷美人”号称的柳怡然,此刻已醉得一塌糊涂,像个女酒鬼般鬼吼鬼叫,满脸绯红,双手抱着邻座陆江引的一条胳膊,高耸丰满的胸脯在他手臂上不停地挨蹭。 餐桌上这一新奇的风景尽收眼底,林初戈抿唇忍笑,心道,无论柳经理真醉还是借酒装疯,这勾引手段令人折服。她想起莫行尧刚回来时,她使出浑身解数也只会娇嗔抛媚眼,亏得她母亲是美绝全城的林雅季,她勾引男人的段位只是入门级别。 再看把妹经验一套一套的陆江引,也像是醉了,反应纯情得不像话,笑脸发僵,耳根通红,好似抱着他胳膊的不是女人是母熊,惶惶然抽出手。 “我去一下洗手间。”莫行尧忽然离席。 餐桌上那么多人,他未必是在跟她说话,她便没应声。 他去了约摸二十分钟,也没回来。一干人酒足饭饱,坐在椅上打酒嗝,想到他也喝了不少,林初戈不禁有些担心。 从小食堂出来,绕过篮球场就是公厕,她再大胆也不敢勇闯男厕,掏出手机拨他的电话,只响一声就接通。 无需她问,他说:“我在高三(2)班。” 她愣了愣,她和他高中同校三年,高三时才分到一个班,二班。 林初戈凭着记忆寻去曾经的教室,奈何定中在五年前翻新重建,原来的位置早已不是承载许多往事的二班。 万般无奈,她只能拉下脸问路过的学弟,总算得知他身在何地。 气喘吁吁地上了六楼,林初戈一面推开二班教室的门,一面感叹到底是二十七不是十七岁,爬楼梯都累得够呛。 偌大的教室只有一人,身着西装的男人坐在最后一排的课桌上,颀长的双腿笔直地向前伸展,听见动静,他边回头边弹烟灰,影影绰绰的烟雾里他遥遥望向她,竟显出一分难以言明的蛊惑。 她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正待夺去他手中的烟,莫行尧忽地扔掉了香烟。 林初戈只觉天旋地转,还未看清他的动作,髋骨冷不防撞上桌角,手腕处一凉,双腕被他一手反剪。 男女力量悬殊,她教训不良少女的力气在他面前完全使不出来。 被降服的姿势让她觉得屈辱,林初戈转头横他一眼:“莫行尧,你——” “为什么要看陆江引?”他面上浮现少见的戾气,双眼漆黑如墨,似清醒,又似已酒醉,“公司里的传言是真的?” 幼稚,她喟叹一声,心知不能火上浇油,换为柔情攻势:“疼,你先松开我。” 他扬扬唇,力度轻了些许,却没有松开手。 她忍着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连你的好兄弟也不相信?陆江引会是吃窝边草、欺朋友妻的人?更何况,以他的财和貌,什么样的女人泡不到?” 莫行尧心里明白,如果陆江引和她之间能生出火花,这十年间多的是机会,不会等到今天,但听她此刻一味地替陆江引说好话,不为自己辩解一句,他又恼火得很。 “你跟陈之兆说了什么?” “我躲他都来不及。”她忍无可忍,使劲踢他一脚,“放开!” 挣扎间,乌光水滑的黑发自双肩垂落,露出一片白皙无纹的颈项,白嫩的肌肤明晃晃刺激着他的双眼和神经,二锅头的酒劲冲上头皮,他俯身没轻没重地在她颈上咬了一口。 林初戈痛得瑟缩身子,气得暗骂一声狗。 钳制双手的桎梏突然松开,她未能松口气,就被他抱上课桌。 她一惊,磕磕巴巴地吐出几个音节:“你、你……” 指腹在她唇间轻柔地摩挲着,他黑眸幽深无波,映着那一抹粉红:“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说完,他就吻了下来。 ——充分证明男人说的话都不能信。 谎话精的嘴在她唇上又啃又咬,力度控制得极好,她不觉得痛,却提心吊胆,生怕有学生老师闯进来撞破他们的“奸-情”。 “这里是学校……”她用力地推他,“会被人看到……” 他岿然不动,胸膛硬如墙,不悦地皱起眉,眯着眼朦胧地看她一秒,抽出椅子矮身坐下,随后,将她抱上他的大腿。 “这样就没人看到了吧。”近乎呢喃,他倾身再次攫住她柔软的唇瓣。 二锅头喝进了脑髓,精英退化成弱智么,她哭笑不得,一手掐他的手臂,一手抓他的手指,试图让他清醒过来。 男人全然不理睬,只顾品尝那两片唇的甜,勾勒着温软的舌尖,一遍又一遍。 她心里有些急,娇娇柔柔地低唤:“行尧,快松开,你喝醉了。” “嗯。”他顽劣地笑,手臂似藤蔓紧紧缠住她的腰肢,“醉了。” 她被困在他与课桌之间,身体亲密无间地相贴,瞬时羞臊难当,恨不能给神志不清随处发情的男人两耳光。 “不羁的醒与醉,所有故事像已发生——” 男生边哼着《古惑仔》的主题曲,边推门进来,瞥见教室后方有一对俊男美女正在热吻,初出茅庐的混混何时见过这样*的场面,立时红煞了小白脸,傻里巴机地站着不动。 那被打搅了雅兴的男人眼风凌厉,凶神恶煞瞪他一眼,吓得男生忙不迭点头哈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你们了……”半点流氓地痞的气势都没有,逃也似的奔出门。 林初戈滴酒未沾,理智尚存,一被那男生打断,她立即一手捂住莫行尧的唇,一手掐他的虎口。 莫行尧托住她的膝盖将她稳稳放在地面,站起身道:“都说了不会对你做什么。” 林初戈怒极反笑:“那刚才是狗吻我?” “狗?”刀锋般的浓眉一扬,他勾住她的脖子,一口咬上她的下巴。 林初戈痛得几乎流泪,揉着下颌抬高腿想踢他下盘,视线掠过某个地方却徐徐停下动作。 “眼睛别乱看。”莫行尧按了按太阳穴,递给她两把钥匙,“我头晕,你送我回家。” 一把是车钥匙,另一把想是他公寓大门的钥匙。 林初戈圆睁着眼看他,说:“我记得莫总说过,你从没带过女人回家。” “你不相信我的为人?”他还没从酒劲中缓过来,臂膀环住她的腰,笑得有点坏,“我真不会对你做什么。” 林初戈白了他一眼:“陆江引也喝了不少,你不去看看你的好兄弟?” “以他的财和貌,多的是女人送他回家。” 教室门口站着几个学生,有个大胆的男生探头打量他们,二人不好意思再霸占公共场所,从后门离开了二班。 莫行尧果然信守承诺没对她做什么,一到家就倒床大睡,他睡得很沉,黑压压的睫毛在眼眶处氲出一片阴影,即便是睡觉时,薄唇也紧抿。 林初戈无所事事,在客厅的浅灰色沙发上躺了一会,再醒来时天色已黑,她准备做饭,冰箱却空空如也,打电话叫了两份外卖。 她进了他的卧室,室内的家具除了衣柜和床头柜,就只剩一张床。 床上的男人仍阖着眼,呼吸平稳。床头柜上放着几叠文件和玫红色钻戒盒,她蹲下身拉开柜子,没有黄色书刊,没有安全套,只有一盒香烟。 她无声地笑,这哪是柳下惠,是一尊会抽烟的铁面罗汉。 林初戈轻手轻脚关上卧室的门,趿着拖鞋踱进浴室,除却牙膏牙刷和漱口杯,黑色盥洗台上还放着一瓶未曾用过的须后水。 她弯腰打开储物柜,背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你在找什么?” 扭头撞进一双略显惺忪的眼,林初戈抿了抿唇,诚恳地说:“对不起,擅自翻你的东西。” 莫行尧嗯了声,神志渐渐清明,补充一句:“钥匙就放在你那里吧。” 林初戈点点头,想笑又不敢笑,声线无法遏制地战栗:“莫总,您去的不是美利坚,而是雷音寺么?”她得意忘形,“难怪喝了点酒就原形毕露,你闹了多久的性饥荒?” 莫行尧木着脸:“林——” “叮咚叮咚。”门铃声截断话锋。 莫行尧沉沉地呼出一口气,凛然地看住她。 “对不起,我不该叫外卖。”林初戈望着他吃瘪的表情,再也按捺不下,轻声笑起来,笑得肩膀一耸一耸,堪称花枝乱颤。 沉默像一件黑色大氅将寸土之地密实地包裹着,视野与身躯一同抖动,眼角觑见男人沉郁的面色,她搬出他的话做免死金牌:“莫总,你说好不对我做什么。” 门铃还在响,他却毫无去开门的意思。 林初戈心知把他惹恼了,笑容迅速敛迹,腰椎抵着盥洗台冰冷坚硬的边缘,思索补救的方法。 “是,”他突然哑声开口,咬牙切齿,“说好。”   ☆、第19章 密云暗涌(3) 本城电视台传真来一份访谈邀约,编导一列的“陈之兆”三字赫然在目。即将下班,林初戈忖度一会,捏着一叠纸晃晃悠悠飘上二十一楼。 总经理办公室的大门敞开,身着孔雀蓝大衣的女人弓着腰,两手撑在老板椅的扶手上,挡住了坐在椅上的男人。 莫行尧正靠着椅背小憩,鼻间倏然嗅到一股浓烈的香水脂粉气,他睁开眼,视域前的女人微撅着嘴,瞧见偷吻的对象醒来,她眉目含波地眨了眨眼。 他单脚着力往后滑动滚轮,转椅在咕噜咕噜声中弹开半尺远,同女人拉开距离。 “曲助理,自重。”他站直身体,无意瞥见办公室门口立着一个女人。 林初戈似笑非笑:“我来的真不是时候。” 曲天歌回过头又转过脸,筛糠似的抖个不停,眼看着莫行尧,手指着林初戈道:“她就差脱光了勾引你,你怎么不让她自重?!你知道她妈是做什么的吗?说好听点是交际花,说难听点就是鸡!鸡的女儿能是什么好东西?上过她的男人——” “出去。”莫行尧眼光阴冷,提起内线电话,“送曲助理出去。” “不用你送!我自己会走!”曲天歌尖着嗓子叫嚷,经过林初戈时,怨毒地瞪向她,只恨眼神不是利刃无法将她千刀万剐。 女人最善于诋毁同性,或因为嫉妒,或因为男人,可笑可怜。 更加恶毒的话林初戈都听得两耳生茧,她向来不是什么大度的主儿,但碍于他在场,她也不好撕破脸皮,说些难听的话刺激曲天歌。 林初戈信手关上门,步到办公桌前,把访谈企划往柚木桌上一扔。 “本城电视台的财经新闻栏目邀请你去参加一个访谈。”她一面平静地说,一面仔细地看他,男人的唇上并无口红。 公事要紧,既然他没被曲天歌揩油,不愉悦的插曲可以忽视。 莫行尧一目十行地浏览,没有错过陈之兆的名字。 他漫不经心地问:“你的意思?” 林初戈直言道:“虽然是新节目没有人气基础,但电视的受众比杂志广,能给公司起到宣传作用。不过,我希望你拒绝。” 其一是因为陈之兆,她虽没欠他钱,但成日都在躲他,其二则是不想台下女观众对着莫行尧的脸意淫。 他们之间隔着一张办公桌,莫行尧走出办公区域,站在她面前拉起她的手,一副昏君做派:“听你的。” 她的手指瘦长,柔若无骨,手掌不及他的大,他两手密实地包住她右手,像找着一件心仪的玩具,把玩良久,爱不释手。 他屈腰平视她,唇角漾着缕缕涟漪:“我去你家,还是你去我家?” 林初戈习惯了旁人的白眼,难得有人对她和颜悦色,她没来由地不习惯。 “莫总演得是哪一出?”她小心眼地谈起旧事,“你刚回来时可不是这样的,像曲小姐说的一样,我就差脱光了勾引你,你呢,正眼都不看我。” “真记仇。”他促狭地笑,倾身在她耳边低语,微热的气流熏红白皙的耳垂,如春风拂过,“你可以现在脱光勾引我。” “无耻。”她死命推开他,步伐不稳地后退两步,鞋跟太高,差点扭到脚。 他胳膊一伸将她捞进怀,结实瘦长的小臂紧匝盈盈纤细的腰身,低头便想吻。 她誓死不屈,秀长清莹的眼燃着两簇怒火:“莫行尧,你发什么情?不装正人君子了?” “我是男人,你想让我只吃素?” “……那也不能不分场合。”林初戈气势矮了一截,她过惯清教徒的生活,并无那么多的需求,他在身边就很满足。可他不一样,他是有血有肉血气方刚的男人。 食指勾起她衬衫的下摆,胳膊灵活地钻进衣内握住她的柔腰,他低笑,欲开金口,又是两声叫人脑门蹿火的敲门响。 在她腰上轻轻捏了一下,莫行尧才不情愿地收手。 门外的人是商助理,怀中抱着厚厚一摞的文件夹,恭恭敬敬地叫了声“林总监”。 林初戈冲他点一点头,低着头离开办公室。 日落斜阳,人来人往的写字楼下笔挺地站着一个男人,身穿一套纯白西装,手捧一束娇艳玫瑰,闭眼垂首嗅花香,若有幸被路过的自由摄影家拍上一张靓照传至博客,又一段羡煞网友的美满佳话。 浮夸可怕。望见他,林初戈就后悔一个人先下楼。 陈之兆款款走来,手一伸,殷红的花朵近在眼前,花香扑鼻引人打喷嚏,另一只手拿着方方正正的钻戒盒,深情地凝视比花更艳的女人,屈腿就跪。 林初戈踢他膝盖,冷冷地道:“跪天跪地跪父母,陈先生给我下跪别忘了喊我一声‘妈’。” “这是一对男女走向婚姻的必经之路。”陈之兆入戏颇深,无法自拔,“钻石代表我的心,初戈,答应我。” “陈先生的意思是你的心硬得像碳?”金黄的夕阳里只见那两片粉红的薄嘴唇开合不迭,道不尽的嘲笑意味,“我十五岁时就有人拿着鲜花钻戒站在我面前,送房送车的也不在少数。你说,我凭什么要答应你?” “我爱你。”陈之兆坚信他的赤子之心能打动美人。 “对你前女友说去吧。” 地面上多了一道斜斜长长的人影,缓缓地靠近,直到与她的影子重叠。 莫行尧看都不看情圣,搂着她向停车场走。 他们的对话他听去大半,她十五岁时,他并不认识她,疑惑和些微的嫉妒像毒虫般噬咬着五脏六腑。 一上车,他说:“以后别理陈之兆,浪费时间。”顿了顿,“你说的那个男人是谁,十五岁时送你钻戒的。” 林初戈唇边掠过一丝笑,讥诮道:“我妈的姘头之一,叫什么忘了,不过都一样。他们嫌林雅季身材走形,又嫌我青涩没风情,就妄想用金银财宝把老小都一网打尽,母女共侍一夫。” 世道变,人不变,永远都是金钱至上。雄性动物身患轻微多偶症,梦想着复辟王朝,后宫三千,夜夜流连花丛间,只要眼前人够美,只要口袋中有钱,道德伦理皆可抛,温香软玉满怀抱。 她看看他,替他抚平眉心的褶皱,摇了摇他的手,笑道:“但我的心里已经住着一个唇红齿白的莫总,怎会看得上别的男人。” 他心满意足,偏头在她额前印上一吻。 她又说:“我妈倒是巴不得我答应他们。” 脑海里遽然闪现的面容已模糊,狠毒刻薄的话却铿锵在耳,莫行尧摩挲着她嫣红的唇瓣,沉声问:“你母亲为什么会那样对你?” 泼辣刁钻的女人他见识过不少,但虎毒不食子,视亲生女儿为仇人般的女人,仅她母亲一个。 她笑着反问:“你还记得她知道我和你上过床时,是怎么骂我的吗?”血脉相连的至亲骂她破鞋,下贱胚,做妓-女的好料子……无尽的辱骂源源不绝来自她母亲的嘴,人生中骂她骂得最凶的,当属她母亲。 永生难忘,他想,闭了闭眼,嘶哑地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她失笑,片刻后才说:“你又没强迫我道什么歉?与你无关。她年少时被男人捧得太高,阔少一掷千金只为求她一吻,年老时,却与红灯区的女人没两样。落差太大,是人都接受不了。” “而我比她年轻,还是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的种,我的存在时刻提醒她的失败,她的衰老,她心中有怨无处发泄,只能恨我……但她再恨我,我也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不希望我落得跟她一样的下场。多么矛盾。” 说到末了,她竟有些哽咽。往事被岁月蒙上一层尘,昔日倾国倾城的女人已化作一捧骨灰,爱也好,恨也好,都不再重要。 她掩着脸,被他拥进怀,宽大的手掌轻抚着她瘦弱的脊背,一下轻似一下,承载着无法言明的怜惜。她反手抱住他,沉醉于这一瞬的温暖。 “你找过你的父亲吗?” 林初戈闷声道:“没有找过。” 他下颌抵着她额角,似是在劝诱,声线低而柔:“不管怎样,他是你的父亲。你不想知道他是谁,过得怎么样?” “不想。”林雅季在世时经常念叨那个男人不认她,不认又怎样,她仍旧健健康康地活了二十多年。 既然那男人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也未留下一分钱财,她好端端地为何要耗财费力寻找一个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人,凭空多出一个闺女,人家说不准不乐意当爹。 她伏在他胸口,仰头自下向上看他,狐疑道:“你知道他是谁?” 莫行尧摇摇头,垂下眼睫:“我在找。” “不用找。”她从齿间迸出一句话,“他死了我也不会给他上一柱香。” 每个字都浸着浓浓的恨意,他轻叹一声,将她抱得更紧。   ☆、第20章 密云暗涌(4) 灰白大理石砌成的墓碑前零零散散堆着几捧白菊花,风吹雨打,碑上的黑白相片已泛黄,相中的女人面颊消瘦,颧骨高凸,被病痛折磨得窥不出往昔一笑倾城的风情。 风声飒飒,卷起似雪的花瓣,在灰蒙蒙的空中飘飘拂拂,最终落在林初戈的衣襟上。 方苓哆嗦地裹紧大衣,说:“回去吧。” 林初戈望了望天色,回头便见一双眼睛睁睁地看着她,与她相像得让她以为自己在照镜子。那双勾魂夺魄的眼却永远固定在照片中,不再眼波流转。 已然十年,还有几个人记得她林雅季,漂亮又如何,敌不过“死”一字。 昔日的裙下之臣结婚的结婚,老去的老去,山盟海誓如晨雾般消散,人人的生活都在继续,浩荡人生里似从未留下一笔名为“林雅季”的墨痕。 值得吗,林初戈想问母亲,回应她的只有凉飕飕的风,刮得脸颊生疼。 “下次再来看您。”她说。 墓地建在郊区,紧挨着一座山,车开不进来,两人与来时一样步行下山。公墓外有寸土寸金的住宅区,有富丽堂皇的酒店,有逼仄狭窄的小巷。 爱车停在巷口,方苓踱入巷子,搓着两手道:“想想就憋屈,阿姨只要勾勾手指,一大把男人为她做牛做马。” 方苓的母亲是林雅季为数不多的朋友,诸多往事就是由她透露的,每每讲起林雅季的“堕落史”,她便会连连叹道“不值得”。 方苓往掌心哈口气,继续道:“听我妈说,阿姨年轻时,追求她的人多如牛毛,有位富豪在游艇会上当众表示愿意分给她一半的身家,只要她点头。” 不立字据签合同谁相信他愿意分,仅凭一张谎话连篇的嘴么。空头支票就能骗倒一群女人,是该说金钱的魅力无穷,还是该叹女人太容易轻信男人。 人人都懂权衡利弊,林雅季再爱她生父,也不会跟钱过不去。若真有为讨美人欢心而将半壁江山拱手相让的傻男人,她母亲晚年就不会沦落为廉价妓-女。 在她的印象里,林雅季总是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大喊大叫撒酒疯,或者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讥讽自己。有时是为了那个男人,有时为了她的姘头,总之是因为男人。 她从未在母亲口中听到她父亲的名字,像被禁止提起般,方苓的母亲来规劝林雅季时,她躲在门后偷听,也只听见无数的“他”,他他他,谁知是哪一晚的哪个他。 她勾唇笑,她的生父也许正躺在炕上抓紧时间与不知名的寡妇偷情,梦都不会梦到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 林初戈笑着问方苓:“如果你爱的男人不爱你,你会怎么做?” 方苓不假思索:“强取豪夺!打晕他,把他带回家——” “哟,老——女——人。”一语未毕,就被一道清脆的女声打断。 二人同时回头,先入目的是那一头玉米须般的黄发,只不过这一次跟在她身后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高中生,而是六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大姐大派头十足。 林初戈波澜不惊地说:“我惹的祸。” 方苓隐约有些兴奋,天知道她夜夜都做着女侠梦,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再娶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侠士回家生几个娃。 她严肃道:“七对二,打不过——看在我们认识二十多年的份上,我要是被打傻了记得买k家的脆皮鸡去医院看我。” 林初戈忍笑答应了她。 黄发女生没空听她们姐妹情深诉衷肠,对身旁的高个男使个眼色,六个男人狞笑几声,围了上来,光线被一点点遮掩,男人们的身影将她们密密实实笼罩,淫猥的目光流连于胸脯间。 女生一口脆脆亮亮的金嗓子,烦恼道:“是先扒衣服拍照再揍呢,还是先揍一顿再脱衣服?两位师姐选一选吧。” 一位黑皮勇士的手已搭上林初戈的肩头,手掌肥厚,指缝间尽是泥垢。她不慌不忙,淡定得叫人恼怒。 幽静凄冷的巷子里响起两双皮鞋敲地的声响,一快一慢,由远至近,伴随着清淡的烟草香。 利落的过肩摔,他将发愣的男人摔到黄发女身旁,摔得男人痛呼呻-吟,摔得女高中生惊慌失措,弹簧般弹到墙角。 迟疑一霎,一声骨骼被折断的脆响,黑皮男的手臂像漏气的气球般,软趴趴地垂在肩上。 颀长挺拔的身姿立于人堆,莫行尧出拳凌厉,抬腿迅猛,游刃有余,帅气而不凶煞,雪白高墙甘当幕布,衬他黑衣如暮,似黑白默片,一帧帧地在林初戈的视网膜上呈现。 他只字不语,勾着头望向她,灼灼的目光穿过人群,仿佛天地间只剩他们二人。她冲他笑,有他在她就能安心。 一连被撂倒四个弟兄,中等身材的男人慌张地看向身后壮硕的高个男:“大哥——” “我不当大哥很多年了。”是姗姗来迟的陆江引,攫住男人的肩膀轻轻松松将他摔倒在地,然后自得地大笑。 他笑自己神勇无敌,一分钟干倒两傻蛋,只长肉不长脑的傻蛋。 再看小师妹,哭得梨花带雨,期期艾艾求饶。 陆江引蹲下身,擎住女高中生的下颌,黑色眼线在眼眶周围晕开,双颊淌出两道淡灰色的泪痕,冲淡红艳艳的腮红,脸上的颜色深一块浅一块,如同画家手中的颜料盘。 转一转温柔多情的桃花眼,陆江引厌弃地把指腹的粉底抹在白色衬衫上,不满地嘀咕:“惨不忍睹。学什么不好非学打打杀杀,惹了事又吓得屁滚尿流。” 他们几个朋友聚在弥赛亚俱乐部最顶层的包厢,坐下来才打两圈麻将,临窗而坐眼尖的好友就瞥见后巷黑鸦鸦一片人。认出林大小姐,莫行尧怎么坐得住,有人在他的地盘闹事,还欺负他朋友的女人,他这东道主不出来也说不过去。 他背过身问莫行尧:“怎么处理?” “随你。” “那就交给你了,人民公仆方同志。”陆江引卸下担子,止不住地抱怨,“待会警车来来去去,搞不好人家会以为我俱乐部涉黄涉毒,真是的。” 方苓真心实意地称赞:“你们两个白斩鸡看着油头粉面雌雄难辨的,没想到这么能打。” 陆江引低头瞅一眼自己白皙的手背,嘴角一提,笑眯眯回敬:“母猩猩。” 莫行尧一贯懒得理会方苓,确认林初戈没有受伤后,拉着她上了车。 关上车门,林初戈边系安全带,边含嗔带怨道:“莫总果然在陆老板的俱乐部,你们两位整日窝在包厢内做什么,找里面美丽的女招待寻乐子?” “打麻将。”他答。 “你们这些大少爷的消遣居然是麻将,怎么跟姨太太一样。” 他笑,捏捏她的手指,劲儿有点大,看她疼得皱眉,教训道:“知道疼?有人上来不知道躲开,傻站着让他碰你?” 林初戈笑盈盈:“你就在附近,随时会赶来,你这么厉害,那些男人只有挨打的份。” 莫行尧被她哄得丢了魂,回到林初戈的公寓,他脸上都还挂着浅笑。 偏有一位不速之客要破坏他的好心情。 方苓进门就嚷“饿死了”,眼珠随便一溜,瞟见莫行尧,失声尖叫道:“你们同居了?!” 林初戈想了想,说:“不算同居,偶尔借宿。” 方苓戒备地看他两眼,莫行尧眼皮一掀,静默地转身进厨房。 “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吧?”方苓同林初戈并肩叠股坐在沙发上,手拿一个金灿灿的橘子,一面剥一面问。 “现在没有,”林初戈唇边泛开极淡的笑意,“以前有。” “……我就知道,”方苓痛心疾首,“好后悔当年没把你看牢点。” “有那么夸张吗。”林初戈头也不抬地削着苹果,“二十岁跟男人上床就是放荡下贱不知廉耻,三十岁未婚就成了老处女,你也这样想?” 方苓拨浪鼓般摇头:“不是,我只是不理解你为什么会喜欢莫行尧。” “那你说我该喜欢谁?” 方苓沉思一会,掰着手指头道:“陆江引太轻浮,又爱装,我的一个师妹因为工作和他接触过,夸他温文尔雅,演技真好!周远宁也爱装,花心大萝卜,听方予说他脾气很差,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莫行尧——算了。” 她沉沉地叹气,总结道:“我们身边长相勉强及格、稍微年轻点的,也就这几个人。不是我不想结婚,是好男人太少。” 晚饭由莫行尧掌厨,食遍大街小巷的方苓虽对他有成见,但也客观公正地称赞他厨艺好。 莫行尧置若罔闻,默默收拾碗筷。 林初戈正欲帮忙,被方苓拉住,凑到她耳边说:“你就是看上他会做饭?” 林初戈拿着抹布擦饭桌,笑说:“会做饭是锦上添花。” “那是相中他那方面的能力?”方苓别扭地问,“他二十八,还是二十九?快三十岁的老男人,嫁了他也许二十年后就得包养小白脸慰劳你空虚的身心。” “男人三十一枝花。”林初戈乐不可支,头枕着胳膊趴在桌上笑,红唇颤颤巍巍如风中摇曳的樱桃,“二十年后我也不小了。” 莫行尧走出厨房,如画的景致映入眼中,他看向全身散发着黄光的六十瓦电灯泡,假意关心道:“时间不早了,方小姐不回家?” “我晚上留宿,莫先生慢走。再见。”方苓挥挥手,不像告别,更像赶苍蝇,她向着林初戈道,“有酒吗?我想喝。” 林初戈点头,起身想去拿酒,被莫行尧制止。 “她有脚,让她自己去拿。”他反常得很,赌气道,“我回去了,你送送我。” 林初戈无可奈何地睨他一眼,告诉方苓厨房里有一瓶红酒,跟随他出门。 电梯门打开,梯内只站着一个中年男人。 莫行尧改变主意说:“我们走楼梯吧。” 林初戈深感莫名其妙,愣神间,他已拉着她拐进楼梯口。 “你别喝酒。”他语气接近命令。 “为什么?方苓又不是男人,而且她晚上要值班,不会真留宿。”她怏怏然道,“莫总想让我怎么送你?陪您走楼梯?” 莫行尧忽然站定脚:“我今天又是打架又是下厨——”说一截就吊胃口地停住,直直看着她,目光如炬。 林初戈嗯一声,笑道:“所以呢?” “奖励。”他无限暗示地扬眉。 幼稚,三岁孩子么,她腹诽,却依然踮起脚送吻。   ☆、第21章 风波迭起(1) 暮色四合,月色中天,几点繁星疏疏落落缀于天幕,像恣意泼洒在乌黑缎布上的金粉。 一辆汽车飞快驶过,白晃晃的车灯透过车窗折进另一辆车车内的人的眼中,令她墨色的眼珠亮如琉璃。 黑色汽车在威基酒店外面停下,林初戈跨步下车,一只手从后搭上她的腰。 她避开男人的手,说:“莫总,我们是来办正事的,我是以卓信公关总监的身份陪您应酬,而不是你的女伴。” 虽然实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但她固执地争取那丁点的自尊,她不想叫包厢里的男人们以为她是他养的窑姐儿。 莫行尧薄唇抿成一线,收回尴尬地僵在空中的右手,懒散地插-进西裤口袋中,健步如飞进了电梯。 林初戈步进电梯,梯面泛着极淡的金光,与头顶上的灯光相映生辉,电梯上升时,视觉上像一杯摇晃不休的桂花茶。 转瞬便到九楼,一位身穿桃红滚银边旗袍的服务员从一扇门内退出来,丝绸料子匝出玲珑凹凸的曲线,经过他们时带起一阵淡雅的香风,脚步声被地板上厚实的大红地毯吞食得无影无踪。 两人走到这层楼的尽头,莫行尧不同她多说一字,自顾自推开包厢门。 一进门,就有道雄浑的男声问:“莫总一个人来的?” 下一瞬,林初戈就推门进去,在他身侧坐下。 饭桌圆而大,四周均匀地分布着十来个人,男人基本都美人在怀,只有两位男士孤零零冷清清一个人坐着。 来时她做了准备,两个男人中,单眼皮、约摸四十多岁的那个是税务局的江书记,而另一位戴金丝眼镜的则是审计局的赵副局。 她扬扬唇,他们俩未必是出淤泥而不染,而是碍于职位不便在人前携带女伴。 古时酒宴上侍妓舞女必不可少,今时今日男人带佳丽来吃饭乃约定俗成,夜里兴许还要一起嫖。这二位清官人后是否还是正人君子,无人知晓。 林初戈自报姓名后就端坐在椅上,耳听着莫行尧同那些男人客套,眼盯着邻座女人柔似蛇的软腰。 “莫总迟到了,罚一杯。”是先前发问的男人,一位地产老板,姓王,眼珠大得惊人,打量人时像瞪人,年龄最大话却最多,进包厢起他便一直在说话,两片厚嘴唇不断张合,像离水的鱼。 见莫行尧淡笑着自倒一杯红酒,王总扭头和江书记聊起家常,自家的混世魔王与江书记的爱女在同一所高中,男孩太调皮没有女孩省心云云。 白面书生样的赵副局话极少,与众人打过招呼后就不再开金口。 菜肴一盘一盘端上来,尽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油汪汪无法下筷,林初戈暗想,这一顿饭又要吃掉一大笔民脂民膏,这些男人的腰围又得肥上一圈。 她抬起头,对面的男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记起他是一家风投公司的老总,叫孙国磊。 孙总肚腩大得如同怀胎十月,一张脸像一块蜡黄色粗布,五官则像是用刀在布上随手划几道口子,浑浊的眼球自林初戈的脖颈至下游移,细缝眼里浓烈的*仿佛要溢出来,毫不加以掩饰。 好似被他黏涎的目光舔了一遍,林初戈浑身发凉,背上沁出一层湿腻的汗,鸡皮疙瘩悄然生出,她觉得又冷又热,空空的胃里直泛酸。 从前应酬时虽也有用眼神言语暗示的男人,但未见过直白赤-裸得像孙国磊这样,似乎随时就会扑上来。 她垂头与面前的鱼翅对视,竭力忽略那道粘滞的视线。 余光掠过莫行尧深蓝色的西装,该向他低头示好吗——不,她立刻否决这个想法,无人依赖很凄惨,但只会依赖男人也太可悲。 林初戈边喝酒边安慰自己,熬到饭局结束就不用再忍受任何人。 手中的酒杯忽而被人夺走,林初戈扭头望进一双黑黢似墨的眼中,他面上带笑,指尖青白,擎着酒杯送到嘴边饮一口,轻斥道:“别顾着喝酒,吃点菜。” 此话一出,众人脸色俱是变化万千,尤其是那位孙总,神情晦暗难辨。 他到底不会不管她,她眼眶无端发热,二十多年的人生她哭的次数极少,一只手都能数过来,却每一次都和他有关。 她稳住气息,似娇似嗔道:“小气鬼,一杯酒而已。” “酒喝多了伤胃,”王总善解人意地说,“莫总是担心林总监的身体。” 莫行尧温声道:“见笑了。” “哪里哪里。”孙国磊连忙接腔。 方才二人一前一后进来,生疏得像陌生人,让人拿不准他们的关系,现下将旁若无人的亲密举动看在眼里,孙国磊心里觉得可惜——因那林总监的样貌堪称国色,惋惜无福消受美色的同时,又庆幸自己没有贸然挑明那点意思,当众驳了莫行尧的面子。 这位莫总年纪轻轻,看似谦和有礼,行事作风却截然相反。归来短短数日,孙国磊在饭局间听过不少关于他的事迹,无外乎,财力雄厚,手段狠绝。有一个金融公司还嫌不够,前些日子突然在建筑业横插一脚,无声无息端了个本城老牌的建筑公司。 即便那位天香与莫总只是露水之缘,自己也还是不碰为好,不能因为一时贪欢而丢了一大笔生意。 心里这样想着,孙国磊口上“莫总”“莫总”叫得更欢,看都不再看林初戈一眼,与之前精虫上脑的急色鬼判若两人。 林初戈微笑不言,在男人眼里,女人远没有金钱重要,就连这种猥琐至极的男人也不例外,爱美人不爱江山的雄性只存在于话本中。想来也是,有钱还愁没女人么。 男人怎会甘愿枯守着一个女人,她又何德何能令潇洒多金的莫总对她青睐有加。那些在她母亲年轻时口口声声说爱她永不变的男人,现在躺在谁家小姐的床上?隔着一层肚皮,这爱到底有几分真。 饭没吃完,赵副局就被电话喊走,江书记坐了一会也要告辞。莫行尧默不作声斜她一眼,起身送中年男人,林初戈提着皮包及时跟了出去。 在包厢里,江书记是锯了嘴的葫芦,只鼻子里哼几声,架子大得离谱;一出来,他就开了话匣,同莫行尧讲个不歇。 莫行尧应对自如,每一句话都滴水不漏,并未白白在资本主义大染缸中浸泡十年。 临上车前,中年男人摆出长辈脸孔,拍拍年轻男人的肩膀,称赞道:“年轻有为。” 林初戈心想,废话。 两位头等贵客已走,莫行尧无意再回包厢,径直走向自己的车。 司机等在车内,林初戈边开车门,边真诚地说:“刚才,很感谢。” 他不吭声,略微烦躁地扯了扯领带,动作幅度过大,银色领带夹啪地坠下。 他一动不动,恍若没有听见那声脆响。窗外的霓虹灯时蓝,时红,蓝如冰,红似火,缤纷斑斓的光在他阴沉而英俊的脸上交替变换。 林初戈犹疑地问:“你生气了?” 明知故问,他怒极反笑,吩咐司机开车,仍不搭理她。 她被他漠视的态度激怒了,怪声怪气道:“我都不生气,您在生哪门子的气啊——莫总?” 莫行尧抑制着怒意,低缓地开腔:“孙国磊的样子你也看到了,你非得吃亏上当了才知道后悔?” “所以还是我的错了?这不是男人的原因吗,一个女人即使有正经职业,在你们眼中也与妓-女无二致,看上了就想尽办法把她弄到手,当然,人人都有个价格,若预估投资过高还得掂量掂量。” 他不言,翘起唇冷笑。 她也笑,笑容冷得不输给他:“反正这世道女人怎么做都是错,男人永远没错,就是被强-奸了也是因为女人穿得太少。莫总您要真为我好,就别叫我来。” 他轻哼一声,短促的音节掷地有声。 她瞬间偃旗息鼓,降下车窗,扭身趴在窗上往外看。 凉风袭人,林初戈火气渐消。她自认了解他,却自始至终未将他的想法揣摩透彻,他不轻易动怒,但时常会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上生气,而后沉着脸不理人。 她思来想去,会惹恼他应该只有下车时说的话,原来自尊心也是守恒的,她要自尊,他便觉得颜面扫地。 银月如钩,星光明明灭灭,车内只开了氛围灯,灯光幽蓝像汪洋的海,他藏在这潭阒然凄迷的蓝中,看不真切,朣朦得宛若一团雾。她心脏蓦地一软。 “别生气了。”她的语调像撒娇,裹挟着些许央求。 忆及包厢里妖艳妩媚的女人,她咬紧下唇,从后视镜中望了望司机,铁面黑脸,单调机械地履行驾驶责任,全然不受外界干扰,像他一样。 细长胳膊在座椅上窸窸窣窣缓慢地滑行,触碰到他的手指,她弱声说:“对不起。” 莫行尧负气地把手挪到膝盖上,闭眼补眠。 她重重咬着嘴唇,鼓足勇气决心豁出去,细高跟轻而快地踢他一下,左手扶住他的右肩,借力跨坐上他的大腿。 他猛然睁眼,复又阖上,冷冰冰地命令:“下去。” 她得意地笑了声,柔软的小臂环住他颈项,屈臂缓缓收拢。她第一次实践这般放浪形骸的举动,心里没底,臀部险伶伶挨着他膝盖,整个人近乎吊在他身上,他若推她,无需使劲,她便会像悬崖边松动的石块滚落下去。但他没有。 馨香满怀,他像尊大卫石膏像,连动弹也吝惜。 他正气凛然的模样看得她又爱又恨,她仰头吻他,触感轻柔得如羽毛拂面。 林初戈玩上瘾,探出柔嫩的舌尖舔了舔他的薄唇,依稀听见他喉间压抑的声音,她低笑一声,一手于他颈间或挠或刮,另一手随她的红唇一道下移,抚摸着他精壮的后背,缓缓往下。 腰腹猝然被两条铁臂缠住,紧似九尾鞭,在她腰上缠了一道又一道,箍得她呼吸停滞,一刹喘不过气。 他狠狠咬上怀中女人的唇瓣,柔软甘美沾着极淡的红酒甜,鼻端萦绕着馥郁的芬芳,激烈热情的吻是火种,摧枯拉朽灼出一片诱惑迷人的浓香。 他深吸一口气,冷声命令司机:“去醉中天。”   ☆、第22章 风波迭起(2) 宝光璀璨的水晶灯像一只倒挂在天花板的大白蜘蛛,源源地吐着白簇簇的光,室内通亮得如同白昼,地板上一片狼藉,男人女人的衣服纷纷乱乱堆满一地。 耳边传来细微的喘声,林初戈眯眼望住白茫茫的天花板,嘴唇被自己咬出血,疼,每个细胞都疼,四肢百骸疼得无以复加。 他不知忍耐了多久,动作丝毫不温柔,而她数年没开荤,禁受不住他的粗鲁,好似一把在烈火上炙烤过的利剑嵌进体内,野蛮强势,不容她拒绝。 像两只野兽在交-媾,自作自受。 催促他快点完事,有点像做皮肉生意的女人,她难受得紧,又不敢出口挑衅他,在心里骂完自己,便开始骂他,翻来覆去地骂,骂他不要脸不懂怜香惜玉。 他仿佛听到她心中的咒骂,恶意地挺动,深深浅浅,迫她轻轻哼出声,似疼痛,似愉悦。 她如一只孤舟,在滔滔的海中载沉载浮,摇摇曳曳无休止,她在晃动,鬼阴阴的水晶灯也在晃动,摇摇欲坠。 莹润剔透的汗水吻过他的前额,一寸一寸,缠绵蜿蜒至明晰硬朗的下颌,滴落在她秀美潮红的脸颊。 他垂下眼帘凝视她,睫毛浓密黑长,一双眼漆黑明亮,犹如两粒浸在池中的黑棋子,唇边浮着一缕笑纹,笑得肆无忌惮玩世不恭,随后,愈发用力地动。 她疼得直打颤,本能地瑟缩身子并拢双腿。像触到静电般,他指尖轻颤,退出来,低低沉沉地笑着将她翻了个身。 她恨极这种姿势,也恨极他为所欲为的态度,视她为泄欲工具吗。 “像公狗……和母狗。”她想说得硬气冷峭些,语句吐出口却断断续续一字一停,嗓音甜腻如蜜,钻入他耳中将他身心都浸染出浓郁的甜意。 他吻着她粉白的耳垂,涎着脸道:“多般配。”灼热滚烫的气息拂过,暗哑轻佻的声线溜入耳中,无需赘述,就道尽风流温存。 “你技术太差。”她向来都是欺人而非被人欺,被他蛮横强硬地对待,她自然不会叫他称心如意。 他不作声,健壮精实的胳膊顺着她平坦的腹部滑下,在柔软的深处揩了一揩,伸长臂膀递到她眼前,灯光下手指细长,晶莹透亮,明明白白昭告着她的口是心非。 “……你要不要脸?!”她脸烧得绯红,全身皮肤烫得发痛,仿若下一秒便会与额前的汗珠一同蒸发。 无耻至极,她恨得咬牙,果真男人上床下床两个样。 乌黑的长发爬满她后背,他拨开一袭黑发,露出白净光裸的肌肤,他被这瑰异白润的景象怂恿,偏头仔细连绵地亲吻,徐徐向前,用吻占据每一片原原本本属于他的领地,让吻告知她心中叫嚣不止却无以言说的话语。 他细密不歇地吮着她娇嫩的颈项,揽住盈盈细柔的腰,袭上楚楚丰美的乳,握满掌心,轻揉慢捏。 “我难受……”她决定向他低头,怯怯地问,“你还要多久才好?” “嘴硬。”他的力气有所收敛,听见她急促的细喘声,恶劣地笑起来,“不行了?” 耻辱羞愧燥热如潮水般席卷全身,她被他激得冷静理智尽失,脸上火烧火燎,破口大骂道:“王八蛋色-情狂下流胚登徒子衣冠禽兽八百辈子没见过女人——”叽里呱啦骂了一串后,以一声轻哼收尾。 他闷声笑,越加地深陷:“心口不一,不可耻?” “……去死。” 在最原始热烈的攻势下,固守的堤坝溃决成灾,漾出涓涓清泉,林初戈赧然得揪紧身下的布料,葱白手指与同色床单浑然一体,她羞臊地将脸颊埋进枕头中,全身汗涔涔的。 她咬紧牙关,不哭不喊不服软不告饶,在本就伤痕累累的嘴唇上再度咬出一道血痕。 她不哼不响,费力“撞钟”的和尚不乐意,匀出一只手在她腰上捏了捏,不轻不重,捏得她心尖悸悸颤动,逗留在唇舌间的低吟终是吐出,酥酥软软婉转悠扬,尾音风情无限,余音缭绕于耳,令他心痒骨枯。 又一次被迫翻身,她眼皮微撩,长而媚的眼中氲着一层薄雾,如一汪湖泊,漾起粼粼春波,倒映着一张疏朗若神的脸。 他垂头吻她,动作轻柔得不像话,好像他们真真是情意绸缪的恋人,而不是她伺机勾引,他顺水推舟。 她想开玩笑试探地问他爱不爱她,这念头浮上心头一秒,就被她生生压下去。在床上,即使他说爱,她也不会相信。 他醉心于她的唇,未发现她的心绪缥缈过几秒,唇舌纠纠缠缠沾染上彼此的气息,像无形的烙印,水乳-交融,一室春意正浓。 结束时,他抱着她去浴室。 林初戈仰躺在浴缸里,任由他帮自己清洗,她实在没气力拒绝或害羞。 浴缸外壁贴着斑马纹瓷砖,她趴着看了片刻,感觉头晕目眩,一转眼珠就瞥见未着寸缕的男人,她捂住脸哀嚎道:“你不能穿衣服么……” “你又不是没看过。” “看过你就可以在我面前裸奔吗?” “那你自己呢。”他口中反驳一句,背过身拿起酒店准备的浴衣披上。 稀里哗啦的水流声里她打了个哈欠,笑道:“莫总真有钱,在醉中天这种顶级酒店也有一间私人套房,住一晚得花多少人民币?” 觉察到她套话的意图,莫行尧扬了扬唇角:“我和醉中天的老板有点交情。”停顿几秒,“今晚之前我没踏进这间套房一步,价格我也不了解。” 她将信将疑,斜溜他一眼,男人眼梢尽显满足过后的慵懒惬意,白色浴袍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堪堪遮住重要部位。 她伸长胳膊抚摸他的右脸,像梦呓般咕哝:“先前你为什么会生气?因为我说我是卓信的林总监而不是你的女伴?” “是我的女人很丢脸?”他反问,扫了眼她血迹斑斑的下嘴唇,蹙眉道,“总是这么倔。” 浴缸里的水暖呼呼的,她有些困,眼皮子愈来愈沉重,小声说:“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我是靠皮肉营生的女人,不过‘勾引上司’这一项算是坐实了。” 她强打起精神,轻浮浪荡地问:“莫总觉得过瘾么?” 他不语,她转转眼珠子,胡诌一气:“陆老板有次在我面前说漏嘴,称赞烟花巷的学生妹好哄,送个手机或者送一盒贵点的巧克力,就愿意陪他寻快活。” 烟花巷是岱城最大最乱的红灯区,她母亲曾在那里待过一阵子,妓-女混混乞丐瘪三扎堆,充斥着情-色和暴力。性即是暴力,男人用拳头逼迫女人屈服,在那条阴森森不见天日的巷子里,即使是明码标价的性工作者,被强-暴一分钱赚不到,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还要低声下气奴颜媚骨,感谢地头蛇青眼。 “你别冤枉江引。”他笑不可仰,“我说过,你想问什么可以直接问。” 她睁大眼瞪他:“我猜错了?陆江引不喜欢学生款的?你们还真一起嫖过?” 他坦然道:“没有。你长得这么好看,我怎么瞧得上那些庸脂俗粉。” 她定定地凝睇他半晌,勉强相信了。 他扶着她站起来,用毛巾将她身上的水珠擦干,帮她穿上浴衣,眼睫微垂,神情专注,瘦削的脸罕见地漾着一分柔情。 她吃吃地笑,未饮酒人已醉:“莫总以后一定是个好父亲。” 说完就被他拦腰抱起,她蜷缩在他温暖宽厚的怀中,未等回到床上,就闭眼睡了过去。 他弯下腰把她放在宽大的双人床上,她侧躺着,发丝交错地垂落,丝丝缕缕掩住眉眼,皮肤光洁似玉。他替她将头发别在耳后,掌心捧着她半边脸,大拇指在她脸上留恋不舍地摩挲着。 她右眼尾那颗淡而小的泪痣仿佛长在他心口,他低头吻了吻,起身关上灯,借着窗外濛濛幽暗的月光走到床边,在她身侧躺下,一把将她捞进怀,下巴偎着她的额角,昏昏沉沉入睡。 长夜无梦。 醒来时,天刚亮,林初戈稍稍一动,枕边的男人就睁开了眼。 她洋里洋气地道了声早安,穿上皱巴巴的套裙进浴室。两人各自洗漱一番,吃完侍者送来的早餐后,开车回公寓换衣服。 临到家时,林初戈忽然说:“莫总,请在前面的药店停一下。” 她的声音仿佛带着柳叶细细的锯齿,听得他鼓膜阵阵钝痛,好心情顷时殆尽。 莫行尧攥紧方向盘,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平和些:“你不知道避孕药有副作用?” 她不以为然:“知道,但总不能怀胎三月时再去医院堕胎吧?” “有了孩子我不会不认。” 她缄默。 她并非不信任他,而是打从心底对怀孕这件事感到恐惧。她不能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就贸然怀孕,不能像林雅季一样为了爱而愚蠢地未婚生子。 一旦被抛弃就将怨恨转移到孩子的身上,这样对自己对孩子的人生都不负责。她也不希望最后演变成她用孩子要挟他娶她,用血脉责任束缚他,两人彻彻底底成为一对怨偶。 车内肃静得像在灵堂。 无边无际的失落与疲惫淹上来,莫行尧踩下刹车,将车门解锁,松开方向盘,岑寂地望着她一言不发下车。 爱又如何,爱也不会为他破例。   ☆、第23章 风波迭起(3) 形形色-色络绎不绝的人奔走在接待厅,前台小姐娇声迎接齐声恭送,热闹非凡。年轻女职员背后的雪白墙壁正中铸着四个银色字体——“卓信金融”,砂岩浮雕接待台金光油亮,影影绰绰倒映着一个伶仃的身影。 女人捂着提包缩在角落,戴着黑色棒球帽,面容被白色口罩遮住大半,只露出一双无神下垂的眼,紧盯着大厅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是哪位员工的乡下亲戚,还是谁的糟糠妻,无人关心。 万事都不如填饱肚子重要,人人都忙着自己的要事,无暇观照他人。 身着黑色套装的林初戈现身于大堂时,那女人犹如发现目标的猎人,双眼迸出异样的精光,抽出提包中的矿泉水瓶,箭步从暗处蹿出。 二楼已有员工停下脚步屏息等待八点档的上映,谁晓得另一位主角不是狐媚子长相的林总监,而是她身后内向温吞的张助理。 伴随着女人天生高亢的尖叫声,矿泉水瓶哐当摔落,瓶中剩余的液体淋漓泼洒在锃光瓦亮的地板上,吓得一位虎头虎脑的男士翘着兰花指弹开几米远。 女人扔下水瓶,揪住张助理的衣领,扬手给她一耳光,速度之快令林初戈愕然。 林初戈迈腿往回走,呵斥道:“住手!” “贱人!浪蹄子!整天就知道勾引别人的老公,千人骑万人上的*……”女人已扯下帽子和口罩,一手拽着张助理的头发,一手叉腰开骂。 有人认出女人的脸,笑嘻嘻地上楼知会她的好丈夫。 张助理低着头掩着面,任由女人骂,是被那液体腐蚀了脸,还是心知做了不光彩的事无脸见人——唯她自己知道。 昏昏欲睡的保安天灵盖上一声闷响,风急火急前来履行责任,扭打在一起的两个女人被拉开,自己的脸上也挂了彩。 中年女人被两个保安架住胳膊,不肯罢休地踢踏着肥硕的短腿,挥舞着蒲扇似的双手,红指甲锋利尖长泛着金属制品的银光,丰满的胸脯也一晃一晃,晃得身后年方六十的保安心猿意马返老还童。 她嘴上还在骂着:“这次是辣椒水,下次就是硫酸!还名牌大学的学生,呸!‘礼义廉耻’四个字会写吗?” 行色匆匆的人们终于愿意匀出几秒宝贵的时间看一看这可怜的女人,望一望那无耻的小三,暗自感叹无聊或好笑。 那风流多情受欢迎的好丈夫姗姗来迟,瞧都未瞧可怜兮兮的张助理一眼,面红耳赤拉着妻子就往门外走。 林初戈记得那男人是市场部的普通员工,平素看着老实忠厚的男人竟也会背着发妻偷腥,人不可貌相。 张助理捂住脸急忙跑进电梯,林初戈慢吞吞地跟着进去,从包中拿出纸巾递给她。 礼貌性的动作却叫张助理以为是同病相怜,一边擦着脸上的泪水和辣椒水,一边絮絮叨叨:“陈哥答应我会和那个女人离婚的,她比陈哥大七岁,像疯狗一样,快五十岁的老女人,生的女儿也是病秧子——” 林初戈诧异地看她一眼:“你觉得你没错?” 张助理脸是红的,眼也是红的,仿佛一碗红糖水上浮着两粒红豆,怪模怪样。 她止住抽泣,平静地说:“我有什么错?我唯一的错就是出生太晚,陈哥那么好的男人被一头母猪拱了,她手臂比我大腿还粗,浑身肥肉,初中都没念完,除了打麻将什么也不会,如果不是因为孩子陈哥早就和她离婚了。她不愿意离婚,就只能来公司撒泼。” 林初戈被她逗笑了:“说再多也无法改变既成事实,你还是和已婚男有染。你在睡别人的丈夫时就没想过会有今天的下场?那女人是不怎样,至于你,活该。” 张助理气急败坏,锐声道:“这是我的私事!而且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敢说你从来没做过这种事?” “我没有,以后也不会。”林初戈冷眼看着她,“大厅那么多客户,因为你的私事公司颜面扫地,甚至极有可能沦为竞争公司的笑柄。” “我不会辞职,不会让那个女人如愿!”她赤红的面孔上全然寻不到应聘助理时那位文文弱弱的女大学生的影子,每一个人都拿虚假的面具示人。 电梯门叮地绽开,林初戈撇下怒火中烧的张助理,抬脚走了出去。 回到公司起,腹部就绞痛不止,她蹙着眉踱进洗手间,摸出提包中备用的卫生巾,拉开了一扇门。 生理期提前五天,想来是避孕药导致的。 下楼时,在转角处被人握住肩膀,林初戈抬头,牵动一下唇角:“莫总。” 她面色惨白,额前沁着一层薄汗,声音低如蚊蚋。 莫行尧眉心微攒:“受伤了?” “没有。”腹部仿佛有螺旋桨在搅动,疼痛似涟漪般一圈圈扩大,她勉强笑笑,“痛经。” 他按捺着疑问,右手虚揽住她的腰椎:“我抱你。” “没那么夸张。” 在周围群众蕴藉的目光里,两人一同出了公司。 深秋季节天暗得早,黑魆魆的天幕垂压着大地,灰黄的路灯光笼罩着萧疏的花木,满目荒芜。 莫行尧说:“我送你回家。” 林初戈扯起一抹笑容,心起逗弄之意:“可是我要买东西,莫总聪慧过人应该能猜到我要买什么吧?” 她皮肤白净似玉,现下脸色因疼痛而白中透着一丝青,显出几分柔弱,薄薄的嘴唇不见血色,许是她不自觉地战栗,唇边那抹笑也颤巍巍的。 “我也要买东西。”他哑声道,“你的生理期好像提前了几天……因为避孕药?” 听得出语调中的不自然,真是难为他了,她在心中偷笑,故作正经道:“是,说明贪图享乐是有代价的。” 两人就近去了一家小型商场,林初戈直接奔向女性用品区,莫行尧推着手推车随后而至,脸不红心不跳看她将一堆花花绿绿的卫生棉扔进推车中,甚至开金口提醒她买夜用的。 与林初戈臆想中的“羞红小白脸”相差太远,她撇撇嘴,小声道:“莫总具有变态的潜质。” 莫行尧只当没听见,寸步不离地跟着她。 一旁的女人艳羡无比,年轻男人英俊内敛,还愿意拉下脸为女友买贴身用品,谁家的女儿如此有福气。 林初戈心里高兴,面上却绷着脸,她不擅长向人致谢示好,真心对她好的人太少,自己疑心又重,总是拒异性千里之外。以前同他在一起时,他性格虽闷,却心细如发,每次她生理期时课桌上总会有一杯热乎乎的红糖水,无需她说,便知她所有喜好。 她想得入神,已经到了收银台都未发觉,眼见他掏出钱包结账,下意识地说:“我的东西我自己付钱。” 莫行尧也不恼,从货架栏上拿起两盒大号安全套往收银台一放,淡淡地道:“这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她动了动唇,忍住嘴中的话。 等他付了账,他们回到车上时,在她口中滚了数十遍的“对不起”得以吐出。 顿了顿,她补充道:“我和方苓都推崇aa制,很少要别人帮自己付账,所以……” 依稀听过一句话,大意是女人爱男人爱到愿意向他要钱的程度,是严格的试验。 她性子敏感且好强,莫行尧恍惚看到十七八岁的她固执地要付自己的那份饭钱,倔犟地同他对视,眼如星,漂亮动人却遥不可及。相较于从前,她愿意向他低头实在难能可贵。 他笑,握了握她的手心:“我知道。” 知足常乐。 回家后,莫行尧强迫性地将林初戈抱到床上,然后把安全套放进床头柜里,转身去客厅泡了杯红糖水。 林初戈细声细气道:“红糖水只能解渴,没用的,吃止痛药都无效。” 她想,男人一辈子也无法切身体会的疼痛有三种,痛经,第一次和生孩子,只有最后一项她没有体验过。 她倒不认为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就是不完整的,但若他想要孩子,她一定会为他生育,她爱他,她的孩子只可能是他的,虽然现在并不是最好的时机。 莫行尧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俯身靠近她:“我帮你揉揉?” 她没来由地羞涩,翻过身背对着莫行尧,反过来安慰他道:“不用,没关系,我习惯了。痛感是递减的,明天就会好上很多。” 一只温煦宽大的手掌已覆上她的小腹,贴着衣服顺时针轻轻地揉起来。 胸腔升腾起怪异的感觉,她翻个身看着他,委委屈屈地说:“我还以为莫总不想再理我了。” 这几天见到她时,他语气都是不咸不淡,不客套却也不亲昵,若没有今天这场闹剧,不知他们又要僵持到何时。 她双颊醺然,仿佛浸水的胭脂缓缓化开,怯怜怜地望着他,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有意无意咬着唇,待人吻。 他惶然移开眼,想起她在商场时说的话,心想真没说错,她疼成这样他还能起歪心思,变态。 莫行尧继续手中的动作,温声道:“我什么时候不理你了?” 她认真寻思片刻,说:“我说分手,你就十年没理我。” 他沉默一会,微愠地问:“陆江引没把我的联络方式告诉你?” 林初戈扑哧一笑:“是你让他给我的?我还以为是陆老板想当月老。” 大二的某天,她正同不认识的人挤在一张餐桌吃午饭,陆江引突然出现在她学校的食堂,打水漂似的将一张纸扔在她面前,撂下一句“行尧的号码,要不要随你”,就潇洒离去。这位不知名的外校英俊男子俘获了不少本校女子的心,从此不仅有男人歪缠她,还有女生骚扰她。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林初戈回过神,再次翻身:“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你若想联系我,总有办法知道我的号码。” 他敛眉不答。 她懒得计较往事,自顾自说:“我怕你忘了我,听不出我的声音,问我是谁——那我一定会恨死你,然后拿刀子捅陆江引几刀泄愤。” 她一动,他的手垂落在她腰侧,他坐到床沿边,探出手臂抚揉着她的腹部:“你很讨厌陆江引?” “不讨厌。其实还得感谢陆老板,他总为我们的事操心,认识他十来年,他身边也没个女人,再加上你让我别冤枉他——”她得出某种结论,笑得开怀,“好可怜。” 笑了几秒,林初戈联想到另一种可能,猛然掉身瞪着莫行尧:“陆江引不会喜欢男人吧?” 莫行尧摇头:“别乱想。”   ☆、第24章 风波迭起(4) 腹部剧烈的痛感渐渐消退,林初戈同他大眼瞪小眼,看了彼此一会,她忽然笑盈盈地说:“公平点,我让你摸,你也得让我摸。” 俨然女流氓附体,林初戈等不及他回答,在他结实精瘦的腹肌上摸了几下,他上身只穿一件白色丝光衬衫,虽隔着一层布料,却实实在在感受到肌肉板硬的手感,像城墙,又不似城墙平坦,时而凹陷,时而凸起,一块块均匀分布如一板巧克力。 她由衷地叹道:“好硬。” 莫行尧脸色微变,按住她瘦棱光滑的手臂,两掌包住她冰冷的右手,用体温帮她取暖。 林初戈后知后觉醒悟,这简短的两个字背后的意义深远无穷。 床头柜上的手机嗡嗡响,莫行尧拿起睃一眼屏幕,递给了她。 未储存号码,林初戈踟蹰一秒,接通电话。 电话那端的人劈头盖脸便是长长的一段话:“林初戈是吗,你未必记得我是谁,我就不多此一举说名字了。提到卢令路,提到徐永南——也就是我爸,你或多或少能想起一些事来吧?我爸当年送给你们母女的那套房子能还给我吗?” 清清脆脆的音质像校园老式的下课铃,铃铃铃一直响不停。 林初戈听见女人的这番话,第一个念头竟是想对他解释,害怕他会误解,然后冷脸相待。 她莫名地感到悲凉,古时女子地位低下以夫为天,时时刻刻看丈夫的脸色行事,整日思虑着如何讨丈夫欢心,为一个男人同其他女人勾心斗角争风吃醋。若将一切归咎于时代,那今时今日女人无需依附男人,为何她会惯性地将自己摆在低下的位置,无时不在揣摩他的心思,生怕他会不高兴。 她愣神,听筒另一端的徐小姐以为她舍不得吐出那套房子,也是,到手的钱有几个人愿意送回去。 徐小姐清了清嗓子,语气不善:“那套房子本来就是我们家的,我爸看你妈可怜才送给她,现在你母亲已过世,而我家——”突兀地停住,再开口时,女人越发地不耐烦,“总之请你把房子还给我。” 林初戈说:“请问徐小姐在哪?我们现在见面吧,证件我都带过去,需要办理手续的话我也一起去。” 女人一哽,没想过她会这么爽快地答应,报出地点后便掐断电话。 林初戈从床上起来,翻箱倒柜地找房产证,一个字也没和莫行尧讲。 他枯坐在床边,从他的角度只能望见她尖尖的下颌,弧线让人沉醉。 他等待一会,等不来她的解释,心中翻腾的恼意像吸了水的海绵,沉沉闷闷地压在胸口。 想起在阙城时她把钻戒还给他,他终是沉不住气发问:“为什么要收下其他男人的东西?” 林初戈脊背一僵,倘若他们之间一点信任也没有,往后该怎么走下去。 她低头把证件细细检查一遍,从柜子底下抽出一个公文袋把文件一股脑塞进去,说:“收下房子的人是我妈,徐永南也的确是因为林雅季才会劳神破财,他年轻时追求过她,但他太穷,林雅季那时风光无限怎么瞧得上他?后来两人境况颠倒,徐永南发迹,听闻她的处境一落千丈,同情她便慷慨解囊。” 指甲在公文袋上刮了一刮,她自嘲地笑:“我妈过世,房子由我继承,我曾想把房子还给徐先生,他不收,现在呢,房子还是要回到他的手中。不是我的永远都不会是我的。” “徐先生是个不错的男人。”他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没有落井下石。” 林初戈嗤笑,顺着他的话头说下去:“是呀,有情有义,相貌俊朗,还比我妈小上几岁,比那些见一面就要收我做干女儿的男人好太多。” 那杯糖水已经凉了,莫行尧起身端起水杯,走到厨房把糖水倒进水槽中,杯底沉淀着斑斑点点的红色残渣,他打开水龙头清洗干净,拿着杯子回到客厅,又泡了一杯滚烫的红糖水。 林初戈手肘搭在餐椅背上,似靠非靠斜倚着椅背,一眨眼,面前多了一杯红糖水,丝丝袅袅地冒着热气。 她接过喝了一口,掌心紧贴着杯壁,斜斜唇角:“莫总,如果我是林雅季,而你是徐永南,你会帮我么?” 他未曾迟疑:“会。” “那如果你已经结婚了呢?” “……我会先征询我妻子的意见。”出于对另一半的尊重,但他的妻子只会是她,这样的假设太古怪。 她笑:“所以我才喜欢你。” 他耳根一时火辣辣的,手指揾了揾耳垂,不自主地翘起唇,拉开椅子在她对面坐下。 林初戈喝完红糖水,无所事事地摇晃着水杯,杯底的沉淀物不受控制地倒向左边,再随着她的动作倒向右边,循环往复。 “徐永南背着他妻子给林雅季买房,他妻子知道后,就来家门前闹,附近有个公园,于是一群人嗑着瓜子观看两个女人对骂打架。相形之下张助理多么幸运,公司至少有保安。” 那天没有一个街坊邻居上前拉开她们,她从学校回来见到的是她母亲一身灰尘,蓬头垢面扯着嗓子坐在门前嚎啕,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的姘头刚下葬。是谁说的,眼泪是女人的武器,但这武器并非对所有人都有效,很多时候只是徒增笑料,给别人贡献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位徐小姐找过她一次,刚上初中的女生在闹市指着她鼻子骂贱人,拿她出气后就走。于是在大众眼中,林初戈又多了一个身份,小三的女儿,她百口莫辩。 有了新洋房,她母亲索性把男人往家里带,省去大笔开房费。对她来说,却是一场噩梦。 林初戈说:“莫总,劳烦你临时充当司机,送我去卢令路。” “好。”莫行尧浓密如翼的睫毛不住地扇动,心像泡在黄莲水中,味蕾苦涩不堪,他笨拙地安慰,“都过去了。” 她嗯了声。 两人驱车去卢令路,那套洋房莫行尧虽只去过一次,但毕生难忘。他甚至想,如果他没有挑那一天送她回家,他们的人生兴许会是另一种景象。 远远看见破败灰暗的楼房外立着一男一女,莫行尧先下车,绕到右边打开车门,扣住她的手掌扶她下车,一同向那对男女走去。 金黄的路灯光被光秃枯瘦的树干剪碎,疏疏朗朗落在她的头顶上,像无数的星光。 男人两鬓斑白,形销骨立,嘴唇干裂渗着血丝,他身着灰白外套和同色长裤,直挺挺站着,仿佛是一根矗立不动的白石柱子,与林初戈记忆中的徐永南大相径庭。 见到她,徐永南挠了挠后脑勺,吞吞吐吐道:“……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我——” “徐先生,这套房子本就是你的东西,你想收回去也理所当然。”林初戈将手中的公文袋递给年轻女人,“徐小姐,如果你明天有空的话,我们约个时间一起去办理手续。” 徐小姐爱理不理,只鼻子里哼一声。她长着一张阔脸一双细眼,瞥见林初戈身旁衣着华贵的男人,眼梢郁郁地酿出一股哀怜幽怨。 她扭脸上上下下地端量林初戈,好奇道:“林小姐继承了你母亲的衣钵?” “徐小姐,”莫行尧说,“说话请放尊重点。” 男人目若寒潭,眼风阴凉凉地扫来,仿佛走在南方冬日连绵的霪雨天,彻骨的冷自脚跟蔓延。徐小姐强装镇定,错开眼退后几步。 徐永南拿眼剜女儿,她视而不见,喟然长叹道:“长得漂亮就是好,生前有人为你出头,死后有人帮你立碑。林小姐还欠我爸一块墓碑的钱,不打算还么?” 林初戈自知理亏,让她三分,她却得寸进尺。 宛若有把手术刀在腹中乱搅乱捅,抽痛无休,林初戈攥着衣摆,顾不上莫行尧会如何想,反击道:“只能怪徐小姐母亲的基因太差,拖了你长相的后腿,与其冲我撒气,不如把房子卖掉拿着钱去整容,一大把男人争抢着帮你立碑。而墓碑钱,十年前就还给你母亲了。” 她说完,扯了扯莫行尧的衣摆,小声道:“我们回去吧。” 他点头,不再看徐氏父女一眼,同她转身。 昔日人声鼎沸的地段如今已成亟待改造的老城区,残垣断壁,凄凄凉凉似坟地。 她仿佛看见女人们聚在公园围坐成一个圆圈,手拿芭蕉扇扇风,边嗑瓜子,边痛批她母亲有多么骚,多么伤风败俗。 夜色冥冥,轻云薄雾,月亮小而圆,像民国初年的银币,跟随他们移动,移到汽车旁。 待她系好安全带,莫行尧问:“你母亲的后事都是徐永南一手包办?” “不是。方苓父母帮了我不少忙,徐永南倒是想帮我,他妻子不同意,那时我刚上大学,害怕她来学校闹,就把徐永南送给林雅季的东西全都送到她手上,只剩这套房子搬不动。第二次去徐家时,他们搬了家……好在明天就能物归原主。” 他幽幽地道:“你身边的男人赶不尽杀不绝。” “也许老天爷是公平的?”她竟有心情开玩笑,“我从小没父亲,所以无数男人上赶着要当我爸。” 那些追求她母亲的男人看似出手不凡,但送的都是珠宝首饰,若卖掉必须打对折,林雅季还要买洋房,出行要有私人汽车,隔三差五出国,那些大小姐参加茶会舞会的衣服都不重样,一件晚礼服不能穿两次,又是一大笔钱。 可母亲居然会留给她一笔存款,数额不小,尽管她至今未用过分毫。 车窗上倒映着月亮,林初戈看着这团模糊的白影子,心想,母亲恨她,也爱她吧。   ☆、第25章 火中取栗(1) 几天后,妻子大闹公司的陈先生灰溜溜辞职,原本誓死不走的张助理见情郎卷铺盖走人,再者承受不住旁人指指点点戳脊梁骨,也交了辞呈。 人事部帮林总监招进一个新助理,名唤郝强,是个涂脂抹粉翘兰花指的断袖,五米开外就可闻见他身上的香水味,可谓人形玫瑰,奈何十二月的天,连苍蝇都没一只,更别说引来蝴蝶。 郝同志工作之余最爱点评男同事的着装和女同事的彩妆,一张嘴就像水龙头,一打开就哗啦啦地流,得罪了不少人还傻傻不自知。卓信公司里对此人满意的,恐怕只剩莫行尧。 这天傍晚,林初戈同徐小姐办完过户手续,接到了方苓的电话。 方苓支支吾吾道:“初戈……你能不能代替我去陪一个男人吃饭?” 林初戈问:“你的意思是相亲?” “……是,我没时间。” “那就推掉,你和那男人重新约定时间。” “不行的……白先生没见到人,铁定要告状,我妈又要来烦我。”忽听那端一个女人在高声唤方苓的名字,方苓欢欢喜喜应一声,向着手机道,“你看,我真的很忙,一整天才喝上一口水,实在没精力去应付糟老头。” 从方苓历任的相亲对象来看,“糟老头”未必是夸大其词,她的相亲对象囊括广大老、矮、穷的男人,什么四十五岁在郊区开火锅店的三寸丁,带十八岁“女儿”上妇科的五十二岁出租车司机,儿子比方苓还大一岁的秃顶教师…… 奇奇怪怪的男人们一度叫林初戈怀疑方苓的母亲像林雅季恨她一样恨着方苓。 林初戈心软,犹豫不决:“阿姨没有把你的照片给那位白先生?” “没有,”敏锐地察觉到她口气松动,方苓趁热打铁道,“在威基酒店,时间七点,六楼606号包厢。” 林初戈含糊地答应下来。 收了线,再抬头时,不见曛黄的夕阳余晖,天空中挂着一撇白银色暗淡的月影,灰沉沉的云密密实实地游来游去,转瞬便将月亮遮掩,今晚似有雨。 林初戈踩着点抵达威基酒店,见了面,才发现生活处处都是欺骗。 这白先生一点也不白,全身黑得像刚挖完煤,额前头发稀疏可数,两只眼珠子凸出眼眶,脸颊油亮泛着黑光,肚皮圆滚滚如同西瓜,他穿一件豆绿色外套,远远望过去好似一只巨型青蛙。 白先生直愣愣地瞪着林初戈,好半晌才不敢置信地问:“……你就是方苓小姐?” 眼前这位“方小姐”眉细长,眼晶亮,眼梢汪着三分媚,辨不出是刻意还是无心,红唇将张未张,一笑足以叫人挂肚牵肠。 白先生战战兢兢拿起菜单递给对面的人,结巴道:“点、点什么菜?” 一股浓郁的大蒜味扑面而来,林初戈忍着回家的冲动,扭开脸说:“不用。” 白先生放下大红烫金菜单,拿起水杯喝了口,绞尽脑汁想着不俗套的开场白。 服务员拿着紫砂茶壶进来倒茶,女子身着淡粉色高叉旗袍,乌黑秀发盘起,鬓边别上一朵红花,真真一只美女花瓶。 男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环状的痕迹,比周围皮肤的颜色要浅。 林初戈调转视线,端起茶杯喝茶:“白先生刚离婚?”茶入口苦,余味涩,她放下茶杯,坐在椅上不动。 随便点了几道菜打发服务员走后,男人咧开嘴笑,露出满口黄牙:“有两个月了,起先她不同意,总是打电话来求我,但我和她毫无共同语言,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好说歹说她才同意离。唉,四十多岁的女人又离过婚,不好找下家……” 林初戈像被苦茶毒哑了,不接茬,茶杯在她手中摇晃,淡黄的液体掀起细细的波纹。 她演技不佳,厌恶溢于言表,白先生却完全看不到,从妻子身上有气味说到黄脸婆刷完牙又吃苹果,越说越起劲,竹筒倒豆子说了一气。 好似天下男人的糟糠妻都庸俗肤浅,不理解他富有内涵的心,不欣赏他英俊无比的貌,阻碍他飞黄腾达迎娶名媛,个个都有罪。他就差用白手绢抹泪,窦娥都不如他委屈可怜,他逛窑子包二奶实在情有可原。 有位女作家写,“要多少的机缘巧合,不相识的男女才可结成夫妇”,她反而想知道,要有多少的磨难争吵,一对夫妻会从如胶似漆变得仇视彼此恶语相向。 一味贬低枕边人的嘴脸太丑陋,她的同情也没有这般廉价,忍无可忍,林初戈抓起皮包离开包厢。 黑金花大理石铺满走廊,空气中卷着清新剂的馨香,高跟鞋快速地敲击地板,林初戈正欲拐进电梯,十字过道另一边走来两人,一男一女,一前一后。 “方小姐,等等,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白先生尾随她出来,喉咙里仿佛掺了一把泥沙,粗哑却尖厉,不容推却地扎进他人的耳膜。 林初戈站住脚,听着白先生的叫喊,望一望那对男女,心想,还真是巧。更巧的是,手机铃声大响,是真真正正的方苓小姐来电。 眼见“方小姐”不理自己只顾玩手机,白先生急得抓耳挠腮:“方小姐,是我一直说话,惹你生气了吗?” “方小姐?”血红指甲挠上下巴,再抚上枣红发带,曲天歌笑意盈盈,“这位小姐姓林,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无论有何误会,她绝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男人身旁,曲天歌娇羞地看着他,说:“我听人说性工作者接‘外带’时都有代号,不会用真名,如果这事是真的,总经理你说该怎么处置比较好?公司总不能用这种女人吧。” 林初戈弯眼一笑,曲天歌略过“抓奸在床”这一至关重要的步骤,就上下嘴皮子一碰给她定罪。人言可畏,只需张张嘴,数不尽的臭帽子往你头上扣。 一道黑色身影从眼前划过,莫行尧的右肩险险擦着她脸颊而过,他侧脸线条冷硬犹似锋利的刃,行走带起的凉风刺入肌肤,激起层层痛意。 曲天歌气得跺跺脚,赶在电梯门关闭前跌跌冲冲跑进去。 通话那边的方苓听见动静问:“怎么了?” “穿帮了。”林初戈垂下手,边掐断电话,边对愣怔的白先生说,“正如刚才那位小姐所说,我不姓方,和你相亲的方小姐抽不出时间,就托我来见你。” 白先生搓搓肥厚的手掌,巴巴地凑到她跟前:“说明我们很有缘,林小姐能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吗?我们下次再找个地方坐坐吧。” 林初戈自上至下地端视男人:“抱歉,不能,你的长相不符合我的美学。” 说着忽见一群人从一扇门鱼贯而出,打头的是陆江引,见了她,嘻嘻笑着嚷:“林初戈你怎么在这儿,来查岗?行尧早走了。” 他身后零零散散跟着八-九个人,她只认识身穿粉色西装的周远宁。 周远宁破天荒地没带女人在身边,看到她,点一点头也说:“莫总刚走。” 浓烈呛人的酒气随着人群一起飘来,能熏死一头大白鲨。红男绿女都无视了白先生,吵吵嚷嚷迈向电梯,林初戈跟着他们步了进去。 金属梯门缓缓关闭,光可鉴人的梯壁呈现出所有乘客的身形,男多女少,除去她自己,女人们中只有一个淡妆套裙素雅寻常的打扮,柔柔弱弱像朵沾着雨水的茉莉。如今的公子哥时兴染指清白人家的姑娘。 林初戈斜溜陆江引一眼,质问道:“他今晚跟你们在一起?” 不消说清“他”是谁,陆江引就哼哼两声,作了答。 “一个人?” 陆江引捂嘴打哈欠,咕哝道:“不然呢?” “谈公事?” “公事。”立在角落的周远宁冷不防插话。 她想,那曲天歌是打哪冒出来的。 告别陆周一行人,林初戈开车回家。 四处奔走一整天,小腿酸麻得有如千斤重,她拿钥匙打开门,歪歪倒倒地踢掉高跟鞋,摸索着找到开关,开了灯,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行至客厅,眯起眼揉着额角向冰箱走,赫然瞄见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 一口气提到嗓子眼,她差点尖叫出声,抄起单人沙发上的刺绣抱枕用力掷向他,不解气,三脚两步冲过来看准他小腿猛踹一脚。 “你怎么进来的?进来也算了,不能开灯?” 莫行尧抬起眼皮,目光沉沉地望进她眼底,一霎便阖眼,显出两道深深的双眼皮褶痕,反手将她拽倒在怀。 她猝不及防,无法遏制地摔进他怀里,下巴撞上坚硬似垒的胸膛,唇瓣被牙齿磕破,渗出细小的血珠。 她吃痛地捂住嘴,乌亮的眼蒙着一层泪意,愤懑的眼光于他脸庞颈间来回转,寻找适合下口的地方。 他撩开她的手,偏头含住她柔软温热的下唇,淡薄的铁锈味在舌尖化开,他唇间也染上瑰丽的颜色,似是将初开的玫瑰揉碎的殷红。 修长完美如艺术品的手指轻缓地摩挲着她尖细的下颌,他眼似墨笔点漆,黑得透亮,牢牢看住她,喉头滚动:“解释。” 硬邦邦的皮带扣硌着她腹部,仿佛要陷进她肚子里,林初戈挣扎着想坐起来,握紧她腰身的手臂陡然箍紧,却即刻松开。 她慌慌忙忙跳下沙发,唯恐他下一秒又发神经。 林初戈扶着餐桌,坚硬的桌角抵着掌心,要笑不笑地说:“那莫总呢,不解释为什么你和曲天歌在一起?” 莫行尧说:“我也不知道她在威基酒店的原因。” “偶遇?真巧。” “那你呢。”睃见她光裸洁白的双脚,他心头似有烈火熊熊燃烧,怫然地道,“穿鞋。” 她扬起半边眉,赤着脚像企鹅般呱嗒呱嗒踱到玄关,趿上一双白色拖鞋。 林初戈边往回走,边说:“我?当然是相亲。道德文明对女人要求太高,我十七岁和你发生关系被我母亲指着鼻子骂破鞋,买避孕药被药店老板当成雏妓问我一夜多少钱;二十七岁还未婚,居委会大妈热心肠地要帮我做媒,转身骂剩女都有病;公司年轻职员笑我长得好看也没人要,白天风光无限,夜晚绝对寂寞得哭湿床单。” 他不作声,她咯咯笑起来:“工资和我同一水平线的男人,讨老婆只会找比我年轻的。于是我想把我自己嫁出去,就必须去相亲,那些男人不外乎学历没我高、工资比我少、额前三根毛,我还要伏低做小,毕竟人家再丑再矮再老再穷可是男人,我有眼无珠看不上他,有的是恨嫁女倒贴他。” 莫行尧坐直身体,斜刺里瞭她一眼:“你什么意思?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莫总这样有钱有貌的男人,不像普通男人那般担心传宗接代的问题,只要勾勾手指一群女人扑上来,所以不急着结婚。您也许比其他追求我的男人要真诚点,愿意多费时间同我谈情说爱,因为我是您的初恋?”她假模假样地揩拭眼角,“可我玩不起。” 夜如汪洋的黑海,天幕闪过一道白光,夜风卷起淡紫薄纱窗帘,沙沙沙,倾盆大雨落下。 一席话听得他胸膛急促起伏,脸色青白,双眼亮得瘆人,两手紧攥成拳,细微的咯吱声在幽寂的夜里显得尤为惊悚。 林初戈知道他很生气,却在笑,笑得没心没肺,叫人心碎。 不出所料,他什么都不说,什么也没做,安静地离去。 待门关上,笑脸像裂开的面具,一点点剥落,眼前迷迷蒙蒙一片白,家具罩着薄薄的雾气。水珠抑制不住跌出眼眶,她瘫坐在沙发,忽而扯起唇一笑。 “我是在逼婚啊,傻子。”   ☆、第26章 火中取栗(2) 第二天,林初戈被一通电话召去方苓父母的家。 方苓虽未婚,搬出来独住已有六年,最大的原因是父母逼婚。从她大四实习起,母亲就整日-逼问她有没有对象,仿佛她成年已久还未婚让双亲脸上蒙羞,而今年近三十无男友足以判刑入狱。 陈词滥调嚼了几百遍,母亲没说腻,方苓听得都腻,腻得耳朵要流油。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一世的情人,她斜眼看看老父亲,妻奴只会帮腔,不会替她这个上辈子的小情人想想。 方苓心灰意冷,歪倒在浅灰色小沙发上,只盼着母亲快点撒完气,好回家睡大觉。 程蕙兰骂累了,歇口气喝口水,待想继续冲女儿喷唾沫星子,忽听门铃声响起来,连忙支使丈夫去开门。 望见好友走进来,美是美却无精打采,方苓忍不住抽搐嘴角,程蕙兰女士真可怕,骂她也罢,还殃及无辜。 她支起胳膊,借着手臂的掩饰对林初戈做口型:“白。” 林初戈心下了然,想是那位白先生恼羞成怒,向程阿姨告状。 林初戈正想牺牲自我,开口转移战火,程蕙兰就不轻不重地放下水杯:“初戈,你干嘛跟着方苓瞎胡闹?”转脸瞪女儿,愤愤道,“一定是你撺掇她!” 林初戈抿嘴浅笑:“阿姨,不怪方苓,是我想相亲没人介绍,她没空我就去了。” 程蕙兰常在心里念着亡友女儿的人生大事,想帮她说媒又不便开口,经她主动提起,不由喜笑颜开:“你想找什么样的?” “你能帮她找什么样的?!你认识的不都是一些又老又丑被人嚼过的甘蔗渣吗?”方苓憋着一肚子火气,再也按捺不了,“妈,你见到个单身女人就要做媒,还当什么白衣战士,不如买块铁皮写几个字,挂在门前开婚姻介绍所。” 一番话将刚熄灭的怒火再次引燃,程蕙兰心头火焰蹿起数丈高,气得横眉怒目,脸红得像三伏天的太阳,浑身乱颤,抖似筛糠,大步迈到方苓跟前,抬手就想给她一耳光。 方苓一惊,坐起身趿上拖鞋,磕磕绊绊往后退了几步,身后是雪白的墙壁,无路可退。所幸程蕙兰被林初戈和父亲拉住,没法上前。 她手掌撑着墙,怔怔地看着母亲,须臾,不怒反笑:“你想打我?因为一个外人?我嫁不出去还真是罪该万死。” 程蕙兰冷哼一声,眉毛一耸道:“知道就好,女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结婚!你没对象别人还要说我耽误了你,不关心你,笑我程蕙兰养的闺女没人要!” 三观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同长辈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双方怄气。 林初戈闭嘴不言,走过去拉着方苓的手臂,按住她肩膀让她在一把黄花梨木椅上坐下,然后另搬来一把椅子,临她而坐,向方苓使了个眼色。 方苓会意,僵着脸靠在椅上,缄口挨训。 训话持续到晌午,程蕙兰骂过瘾,两人才从方家出来去附近的饭馆吃午饭。 店内冷冷清清没什么人光顾,疏落地摆放着几张桌子。点的几道家常菜很快就端上桌,二人埋头吃饭,吃得差不多时,方苓突然问:“莫行尧那混球惹你伤心了?” 林初戈摇摇头,垂手放下筷子,抽出两张面巾纸擦拭嘴角:“没有,他很好。” “那你怎么蔫头耷脑的?” “这么明显?”林初戈摸了摸脸颊,笑得有些苦涩,“我的脾气你也清楚,他呢,什么都憋在心里,从来不主动告诉我,全凭猜,但我始终猜不透他的心思。” 他们之间横亘了十年时光,人心会变,她摸不清他的态度,他对她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出于从前的感情。 方苓吊高唇角笑了笑,不咸不淡道:“你不是说最喜欢他这种性格么?” “是喜欢,但有时候也挺讨厌的。我想,把他逼急了也许能撬开他的嘴,听他吐出几句真言,可他天生锯了嘴,只会生闷气。” 瞧她闷闷不乐的模样,方苓心中不忍,不愿再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付了饭钱,拽着她往外走,撮哄她陪自己逛街。 一到冬季,天空灰苍苍得好似水泥地,雾霭蒙蒙,云缝里渗不进一丝日光。昨夜下过雨,地面还有些星星点点的水迹,空气中氤氲着湿冷透骨的凉意。 走了一段路,方苓忽然自嘲道:“别人家的女儿若是水,那我就是地沟油,找不到合适的油桶来接,只好冲进下水道。” 林初戈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这么想。阿姨是太心急了,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久。” 方苓唉声叹气,揾了揾脸颊说:“宁缺毋滥,可我妈不懂,一心只想把我嫁出去。我想过,我有存款有工作,长得也不算丑,如果找不到喜欢的,大不了一个人过一辈子。那些长舌妇说一个人容易寂寞空虚孤独,可我每天累得像只蛤-蟆,根本没空无病呻-吟分泌精神垃圾。我宁愿跳江也不想累了一天回家还要伺候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林初戈说:“我能理解。” 经过一家奢侈品牌的门店时,方苓一眼相中橱窗后塑料人体模特身上展示的浅驼色牛角扣大衣,她平日里都是地摊货与名牌货混搭,宗旨是“看上就买”,被程蕙兰臭骂一顿心情正不愉,便拖着林初戈踏进店内。 店内亮堂宽敞,顾客寥寥可数,正中央站着三个女人。 有人因长相瞩目,有人因服装惹眼。曲天歌则是后者,穿一件深红色呢子大衣,耀眼似火焰,湖绿色围巾绕着脖子缠了几圈,仍旧垂到膝盖。 方苓却步不前,喃喃道:“红配绿……” 林初戈鬼使神差地替曲天歌说起好话:“红配绿,看不足。” 曲天歌也看见了她们,仿佛被热水烫到手指,甩手把宝石蓝大衣扔给身旁的导购小姐:“这件衣服我不要了。” 她转过身,对两位同伴说:“穿衣服嘛可以不计较颜色款式,但不能不计较品牌,如果不幸和特殊职业穿同一档次的衣服,那也太倒胃口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逛吧。” 话虽是这么说,曲天歌却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宛若脚底下已生了根,无法动弹。她一双眼睁得极大,似铜铃,苦苦地瞪着林初戈。 她同伴唯唯诺诺,抱着衣服的导购小姐面色尴尬一瞬,复又挂上温婉恬淡的笑容。 林初戈在曲天歌的注视下慢悠悠地踱到另一边,无意搭理她。 曲天歌只觉一拳打在棉花上,打好的腹稿没机会吐出,憋得心慌。她暗暗咬牙,踩着三寸细高跟鞋噔噔噔地往外走,两位好姐妹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衣服,快步跟上她。 方苓骨碌碌地转眼珠,喊住了她们:“美女,你穿的大衣挺好看的,价格应该很贵吧?” 林初戈无奈地望她一眼,笑着别过脸去,低声让导购小姐把m型号的浅驼色大衣拿给方苓试一试。 曲天歌闻言回头,认出女人与林初戈一同进来,倨傲地扬起下巴说了一串字正腔圆的法语,不屑道:“你买得起吗?” 方苓眨眨眼:“原来特殊职业喜欢穿这个牌子,长见识了。” 曲天歌迅速飞红了脸,食指在空中乱抖乱戳,嗔怒道:“你——” 才说出一个字,脑袋就被人重重地敲了一下,曲天歌怒火中烧,捂着后脑勺掉过身想质问同伴,忽见一个体形臃肿的中年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烫着黄色大卷,脖子上戴着食指粗的金项链,手里拿着厚墩墩的宣传册。 那女人瞅了她两眼,大声道:“姑娘,挡在门前干啥?让让,让让。”说完就抓住曲天歌的手臂强行把她拉到一边,晃动着硕大的身躯挤进店内。 曲天歌毫无防备被女人拽了一把,打了个趔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渐渐暗下,长街尽头的天幕像织满了乌鸦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荡荡,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见天光。 两人逛了一下午,最后还是进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来好,心情差时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满鸡骨头。林初戈提醒她时间不早了,她一挥手,又点了一杯可乐,结账后捧着可乐迈出店门。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见百米外聚集着许多人,误认为是碰瓷现场,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深蓝色纸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飞也似的奔过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饮料,一手提着纸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层层叠叠围聚成一个又一个圆圈,似百年老树的年轮,方苓好容易拨开看热闹的人挤进去,一口浊气还未喘出来,看清现场情况,怒火登时烧上天灵盖。 中等身材的光头男拽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烂烂的皮带抽打她,口中接连不断地往外迸出污秽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气身上只穿一件满是油渍污垢的淡粉色睡裙,两条手臂瘦得如同芦柴棒,头顶乱糟糟似鸟窝,两只红肿的手掌捂住脸,哭喊着“我错了别打了”,一次次地重复,嗓音沙哑,语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举手机对准那对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动作传染了般,人们接二连三地掏出手机,耳边尽是咔嚓声,闪光灯汇聚成银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无声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劲,到最后连劝阻的声音也低不可闻。 皮带抽在*上的闷沉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方苓头脑一热,冲上去夺下男人手中的皮带。 林初戈赶来时,听见方苓高声道:“有空拍照没空上来拉开他们?你们就这么具有分享精神,街头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来告知全世界?” 人群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笑声,有人小声嘀咕了句“关你屁事,少管闲事不行吗”,方苓听得火气蹭蹭上涨,锐利的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看客。 除却一个女人,并无他人敢上前,光头男的腰杆硬得犹如金刚钻,气焰嚣张到极点,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抬道:“老子教训自己的婆娘怎么了?” “你说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边,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么、多少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娘家几口人你能说出来?” 她自认不爱管闲事,只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对身怀六甲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粗,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看不过去。 男人挑起浓粗的眉毛,示威般地抬起腿,狠狠踩上女人的后背。那大肚女人痛苦地呻-吟一声,直挺挺地扑倒在地,血液自她裙下汩汩流出,鲜红的液体仿佛在控诉男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致命,闹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鸟兽散,宛若打了败仗溃散的士兵涌向四面八方。 方苓气不过把臭气冲天的皮带摔到男人脸上,光头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带,抡圆胳膊就朝方苓挥来。 一条胳膊拦下挥向方苓的拳头,来人说:“不要对女性动粗。” 方苓斜眼看去,认出男人,不免有些惊讶:“陈之兆?” 林初戈正在拨打120,忽听“陈之兆”三字,眼皮一跳,无端地烦躁起来。 愣神的工夫,光头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过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头,遥遥望去仿若一对恩爱夫妻,沥青路面上的那摊血水却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信号灯跳到红色-区域,方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远,恨陈之兆搅局,气那女人轻易妥协,那种人渣败类就该丢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 陈之兆视线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间来回转,笑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俩的关系还是那么好,方苓,我们从毕业起就没再见面吧,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不作声,方苓说:“我们吃过了,不饿。” 陈之兆再接再厉:“我送你们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陈之兆仍不放弃:“那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来坏事,方苓本就气恼得很,也心知老同学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还想借自己做幌子,做梦。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满脸不耐烦,方苓两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没空。你的脸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欢你,十年后也不喜欢你,就这样,再也不见。” 言毕,方苓害怕陈之兆在大马路上歪缠她们,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车场走,仿佛身后有猛虎豺狼追赶,连走带跑累得气喘吁吁。 她们住的社区同路,距离并不远,回去的路上,方苓边开车,边告诉林初戈自己和陈之兆是同班同学。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认识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会,说:“名字有点印象。我从毕业起就没参加过高中同学聚会。”反正去了也是听半吊子吹嘘他的生意和女人缘,听女同学讨论谁结婚谁生娃谁当官谁下放,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兴趣知道。 林初戈莞尔:“说来也巧,高三时我和莫行尧一个班,而你和陆江引一个班,至今还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也只剩他们俩。”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见的地方做了个鬼脸:“我从没主动联系过陆江引或者莫行尧。”顿了一顿,她说,“我记得陈之兆经常问我关于你的事,高三时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书。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我把信给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过,喜欢一个人也要闹得人尽皆知。有些话我还记得,什么‘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无尽’,‘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后来发现除了‘初戈我喜欢你’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从诗集抄来的!欺诈啊欺诈!” “我没印象。” “反正你眼里只有莫行尧。”方苓撇撇嘴,“莫行尧这种性格的男人,别说情书,就是一句‘我爱你’都不会说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认不承认。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脏衣篮里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正倒着洗衣液时,手机响了,是周方予打来的。 她关上洗衣机的盖子,按下接听。 “初戈姐,你现在在家?” “有话直说。” 周方予嗫嚅道:“前天我哥给了我一张古典音乐会的门票,我下午去了演奏厅,鬼晓得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洋鬼子,交响乐吵得我头都炸了……” 林初戈耐着性子道:“说重点。” “刚才回来时看见莫行尧和曲天歌在一起——不过,陆江引也在。” “你认识曲天歌?” 周方予不打自招:“认识,我和她有点过节。但我绝不是想借刀杀人,你不相信我可以去问陆江引。” “知道了。” 林初戈放下手机,似有千百条蜈蚣密密匝匝挤满胸口,无数只细足爬来爬去,痛感潮涌而来。 自己下午碰见曲天歌,晚上她就和莫行尧在一起听古典乐。音乐会,和电影院没两样,灯一关,牵手热吻样样都来。 她转过身,明亮的镜子中的女人皱着眉,微抿着唇,眼神幽怨,活脱脱一张深闺怨妇脸。平日里他对旁人笑,无论男女她都嫉妒介意得要命,更不消说其它的亲密行为。 她勒令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拿起手机翻到他的号码想打给他,又停住,他们的关系不明不白,她何来立场质问他。 林初戈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削苹果,红色果皮逐渐脱落露出白色果肉,她咬了一口,味如嚼蜡。 吃完苹果,手掌湿漉漉腻着汁液,她起身去厨房洗手,余光掠过一尘不染的厨具,忽地关上水龙头,一面拨打莫行尧的号码,一面出厨房。 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控制不了情绪,更控制不了行为,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厌恶也罢,无论如何,她都要亲口问他。 一接通,她便发问:“莫行尧,你下午到哪儿去了?” 她语气冷冰冰的,像审问犯人般,莫行尧下意识地坦白:“去了卡尔登演奏厅。” 她的心仿佛吊在嗓子眼,声音也颤抖起来:“一个人?” “和江引一起。” 林初戈愣了愣,周方予虽然嘴碎,但绝对不会欺骗自己,他绝口不提曲天歌,而周方予的话先入为主,只让她觉得他心中有鬼。 她语气稍缓和,却难掩讥诮:“莫总和陆少二十四小时厮混在一起,也不怕别人误会你们是断背山炒茹茹?” 他深感莫名其妙:“林总监居然有闲暇时间关心我的日程?不忙着嫁人?” 她暗骂一句嫁你个头,径自掐断通话。 洗衣机滴滴地响起来,她步进浴室,蹲下身拔掉插头,打开洗衣机的盖子,水上浮起细碎的白色泡沫。林初戈想,她不信任他,正如他也不信任她,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泡沫,脆弱得一戳就破。   ☆、第28章 火中取栗(4) 莫行尧推开包厢门,金箔壁纸熠熠的光刺入眼中,光耀夺目,墙上悬挂的油画已换为拉斐尔的《椅中圣母》,画中的女人直勾勾地看过来,说不清道不明的风韵尽在那一瞥。 画像旁竖起一扇漆金花鸟屏风,屏风前的红木桌上摆着个慈眉善目的鎏金弥勒佛像,桌布亦是金线钩针编织的,满目所见皆是晃眼的金色,像古书中金砖金瓦砌成用以藏娇的金屋。 莫行尧皱了一下眉,眯起眼斜向陆江引:“你去挖金矿了?” 陆江引听见动静,兀自闭着眼,一人霸占着一张巨大的沙发,像上了发条似的滚来滚去,鼻子里惬意而模糊地哼几声。 室内另一张真皮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叫严清巡,剪着齐整的板寸,利落清爽,穿一套藏蓝色休闲服,领口处露出一片小麦色肌肤,面上的笑容如初夏的日光般爽朗热烈;而另一个,眉目秀逸,气质清隽,眼眶却微微凹陷,手中执着一杯酒,对莫行尧略一颔首,视线便移向酒杯里的香槟。 “双牧,你少喝点。”严清巡拍拍身侧男人的肩膀,抬首看莫行尧一眼,笑着说,“我来的时候也是这么问江引的,他说他是效仿哪朝的皇帝。” 包厢内的四人彼此都知根知底,认识的天数以万计,对陆江引癫狂的举动和独特的品味见怪不怪。 陆江引忽然鲤鱼打挺坐起,白色蚕丝衬衫被蹂-躏得皱巴巴的,仿佛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两条笔直的长腿架在玻璃茶几上,摇头晃脑道:“正好四个人都在,打几圈麻将?” 状似询问他们的意见,话音落下,陆江引就招手唤人布置牌桌,不容他人置喙,是揉入骨的霸道,天生的独-裁者。 有哪个男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不想凌驾于万人之上?金钱,权力和美人,随便一样就引人趋之若鹜。 四人围桌而坐,一抬头刺眼的金色背景映入眼帘,人手一根烟,吞云吐雾,室内烟熏火燎犹如盘丝洞,各人面貌神情藏在白蒙蒙的雾里,一句话也不讲,只闻哗啦哗啦搓动麻将的声响。 修长白皙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莫行尧心不在焉,思绪像尼古丁燃烧时升腾的烟雾,袅袅缥缈。 前几日陆江引给了他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意思无需点明,他并不浪漫,知道林初戈爱听古典音乐却从没想到这一招,无地自容之际又有些感激陆江引,郑重谢谢好友的一片苦心。不想还未告诉林初戈,就偶遇她同别的男人相亲。 于是,两个男人前去听了两小时的交响乐。 散场时,在门外遇见曲天歌,女人哭哭啼啼絮絮叨叨,说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他祖父八十大寿的庆生宴上,可他毫无印象,心情不佳,忆及曲天歌曾辱骂过她,开口打断女人,告诉她他不会喜欢她,别再打搅林初戈。 夜深人静时,他孤身待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想着林初戈有什么好,值得他念念不忘。回来不久,她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从撩拨到疏远,再到如今的冷淡。 她不缺男人献殷勤,以致他不知该怎么做,说爱她,她未必会相信;送钻石鲜花,她绝不会收;陪伴她,她却以为是他因所谓的初恋才对她好。若旁的女人是水做的,她便是融化的雪水,骨子里掺着冰。 这些年里,直言或隐晦地暗示他的女人不在少数。应酬时少不了醇酒妇人,一-丝-不-挂贴上来的女人也有,腻滞的*与刺鼻的香水气毫无吸引力,他推开女人,无端端地想起她。他不认为自己是为她守身,而是难以接受无爱的性。 酒后乱性无非是男人抵制不了诱惑又不想负责的借口,他到底无法理解被生理本能驱使的男女,比如他的父母,没有感情基础就可以发生关系生下他。 “行尧,到你了。” 陆江引的叫喊声令他回神,香烟燃到尾,莫行尧把烟头丢进水晶烟灰缸,随手摸出一张牌扔了出去。 陆江引看一眼牌,看一眼他,再看一眼对座同样魂不守舍的宁双牧,转头对严清巡说:“切记,谈恋爱影响智商。” 严清巡边笑边打出一张二筒:“我会谨记陆少的箴言。” 两道凌厉的眼风向自己飞来,陆江引瘪瘪嘴,些微委屈地说:“我这儿是伤心男人收容所?被女人甩来我这里,和女人吵架也来我这,通常不见面,一见面你们都愁眉苦脸。” 宁双牧怒气未消,眼底似凝着薄薄的霜,隔着缕缕白烟望他一望,冷冰冰地道:“谁被甩了?” “是是是,宁少万人迷,没有被甩。”陆江引忍笑忍得胸闷气短。 莫行尧不作声,续点一根烟,停歇的白色烟雾再度袭来,将他周身笼罩,影影绰绰里那双深邃的黑眼睛眨一下,指间的猩红火焰就闪一下。 心神恍惚地打了十来圈,他面前的筹码输得精光。 最高兴的莫过于陆江引,两个傻子送钱给他花。 爱情这东西抽象且无法兑现,无从得知保质期为多久,今日说爱你的人,明日就不知所踪,谁知是爱你的脸,还是爱你的钱。两位好友的前鉴血淋淋摊在眼前,陆江引想,爱像烟,会上瘾,不碰为妙。 可伟大的爱情若由人做主,何来的痴男怨女苦求忘情水。 凌晨时分回到公寓,洗漱后,莫行尧推开卧室的门,僵硬的躯体跌进柔软的床中,翻个身,望着天花板久久不能入睡。 夜风卷动窗帘,银蓝的夜里月光透进纱窗,打在冷清清的双人床上。 同一片夜色下,这抹月光将另一扇窗内的景致浸染,落进梳妆台幽暗的镜子里,折出一线诡异的银光。 “啪”的一声,灯被打开,林初戈蹲下身拉开梳妆台的抽屉,瓶瓶罐罐中突兀地躺着一个黑色日记本。 她拿起本子坐回床上,年代太久远,日记本的内页已泛黄,透着旧纸浆特有的腐朽气味,扉页上用娟秀的字迹写着:“唯一能真正持续的爱是能接受一切的,能接受一切失望,一切失败,一切背叛。甚至能接受这样一种悲哀的事实,最终,最深的*只是简单的相伴。” 日记本被她翻开,一页一页地暴露她曾经的少女情怀。她唇边溅出一丝笑,情怀早已沉淀为尖酸,她接受不了失望,容忍不了背叛。不是她的,她不强求,是她的,别人休想染指。 夹在本中的纸条飘落在地时,来电铃声响起。 她斜觑屏幕,按下接听,捡起淡黄色的纸张,豆腐块大小的纸上密密麻麻写着莫行尧的地址,电话和邮箱。 通话那端的男人未发一语,也没有挂断,细微的呼吸声通过手机传至耳中,似呼在她颈边。 她也不说话,将他曾经的电话号码来来回回地看,看到通话中断,垂手把纸条夹进日记本,关灯睡觉。 原以为今夜会失眠,林初戈躺下没一会,上下眼皮就像纠缠不清的男女般,越过阻碍黏成一体,眼前陷入无边的黑暗。 一夜睡得很安稳,林初戈再次睁开眼时天光大亮,按部就班地穿衣洗漱吃饭,开车去上班。 年关将近,公关部忙着策划年会,林初戈叫人把总经理贺词送上二十一楼,方在转椅上坐下,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 是市场部的员工,曾一起吃过饭,女人连礼貌也顾不上,抓着林初戈的肩膀颠三倒四地诉说,人事部给自己招的好助理勾搭上了她的男朋友,她不甘心被甩,忍不下这口恶气,便来告状。 她眼圈泛红,眼底下晕着浓浓的乌青,林初戈不同情不愤怒,情绪全无波动,冷淡地说:“你该庆幸你们还没有结婚。” 女人一怔,随即火冒三丈:“没结婚就不算挖墙脚?同为女人,林总监即使无法感同身受,也该觉得他的行为不道德吧?我他妈竟然被一个男人三,老娘又不歧视同性恋,一开始告诉我不就得了……” “我的意思是事情没有坏到你已怀孕,他骗完子宫后同别的男人卿卿我我。” “但他骗了我的感情!还有三年的青春!” 怎样都是女人吃亏,却总有人泼脏水,谁让你智商低下眼睛瞎,活该被骗。男人却生来拥有被优待被原谅的权利。 找她也没用,她不是能替民申冤的包青天。 林初戈无能为力,柔着嗓音劝道:“回忆一下他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以后遇见男人提防点。别做傻事。” 恰巧郝助理抱着一摞文件花枝招展地进来,上身穿紫色衬衫,下身着紧身皮裤,嗲声嗲气道:“近距离看总经理真的好帅!皮肤好好!” 甜得发腻的声线听得林初戈寒毛直竖,她一点也不想跟男人抢男人。 她面色无异地翻开一份文件,头也不抬:“你们都出去吧。” 郝助理看了看那女同事,扭着腰踱了出去。   ☆、第29章 乱我心曲(1) 清婉悠扬的筝声流泻满室,玫红帷幔被帘后微风吹得晃晃荡荡,帷幕上开满细致的金花,一只手拿起红木桌上的茶壶,往细瓷茶杯里倒了一杯茶,热气冲腾,待久了,衣襟也熏出清新的香气。 男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闻鼻烟似的把茶杯递到眼前,浅嗅茶香,视线凝着淡黄色的液体,晃一晃茶杯,液面浮起几朵细小的桂花。 林初戈坐立难安,怕极了神神叨叨故作深沉的男人们,总是一副睥睨尘世不屑开口的模样,仿佛多说一字就会要了他的命。 “周总,”她悠然微笑,“你约我出来有什么事?” 周远宁也笑,他嘴唇生得特别,不笑时唇角也微微上翘,狭长黑眸澄碧似水,举手投足透着温润轩举的风致。 他听而不闻,倾身端起茶壶又倒了一杯茶,将茶杯缓缓推向她:“桂花茶。” “谢谢。”林初戈心头生出一簇火,忍着没发作,半开玩笑半试探道,“若是被方予知道我和你在茶馆待了一下午,醋坛子又要打翻了,周总有话请直说。” “她挺怕你的。”他声音忽而低下去,“易时缺一个公关总监。” 来茶馆的路上林初戈猜测了很多种可能,甚至怀疑周方予惹了祸,做哥哥的迁怒旁人,没想过周远宁要挖自己去他的公司。 “为什么?”她端起茶杯暖手,笃定地说,“你对我没兴趣。” 手中的茶杯质地滑腻,周远宁慢慢地抚摸着杯身的花纹,像抚摸着恋人的脸颊般,目光满含柔情。 他说:“兴趣分很多种,我对莫总的女人没兴趣,对他的下属有兴趣。你和他在一个公司,难免有人说闲话。” 她嗤之以鼻:“周总把方予安排到易时的杂志社上班,就不担心别人在背后议论她?” “她姓周,在周家的公司上班理所当然。”瞥见女人唇边讥诮的弧度,周远宁不紧不慢地补充道,“至少从法律上来讲,她是我周家的人。” 林初戈听到了笑话般吃吃地笑起来,灵秀的脸像描在明净的湖泊上的倒影,轻微地摇颤,令人有一秒的慌神。 她呷了一口茶:“周远宁,你何必呢,你我都知道方予身上流的不是你周家的血,姓氏想改随时都能改回来。” 周远宁永远都是温其如玉的老好人,不以为意地笑一笑,却是有些轻蔑的意味:“她只能姓周。”字字铿锵。 林初戈不言,笑容敛迹,目光变得锐利森然,仔仔细细地观察他的脸,试图将他里外都看透。 暖茶潺潺流入喉间,淡淡的桂花香盈满心肺,周远宁放下茶杯,笑说:“你可以考虑几天再给我答复。” 林初戈无可无不可地嗯一声,推开茶馆的旧式铜门走了出去。 寒风簌簌,天气骤冷,冷到老天爷褪去温煦的假象,摆出一张乌幽幽的脸,多看一眼心情也跟着烦闷起来。 坐上车,陆江引突然打来电话,她毫不犹豫地挂断,紧接着莫行尧的名字在屏幕上闪现。 “喂,林初戈,你挂我电话干嘛?”还是陆江引,他在那端唧唧哝哝,疑似在骂她,“行尧喝醉了,在我这儿,你赶紧来把他领回家。” 林初戈说:“有陆老板照顾他,还要我去做什么。” 陆江引装模作样地叹息:“那我打电话给曲天歌了。” 她认输:“……在你的俱乐部?” 陆江引得意地大笑,一不留神吸进一口凉气,猛咳了几下,气息不稳地答:“是。” 林初戈放下手机,转动方向盘,向弥赛亚俱乐部驶去。 车速极快,沿途秀丽的风光被迅疾地甩在车后,郊区的天往往比市区黑得早,霜薄雾浓,阒然夜色里白阴阴的建筑物拔地而起,像座巍峨森严的宫殿。 不远处是幽静荒凉的富人住宅区,碧色琉璃瓦隐在茫茫白雾中如一枚枚祖母绿宝石,一栋栋豪宅整齐笔直地矗立,环山拥水,据传市价不菲,百米外却是鬼气森森的陵园。 被门卫拦下时,林初戈轻声一笑,陆江引的俱乐部不是白宫胜似白宫,条条框框规矩不少。 她拨了陆江引的号码,拿腔作调道:“还请陆少开恩,放我进去领人。”言罢,她把手机递给虎背熊腰的门卫之一。 门卫听见大老板的声音,连忙恭敬地抬手:“请进,请进。” 俱乐部内高爽敞亮,灯明人稀,静谧得连脚步声都有回音。林初戈像是藏匿在深山里的孤魂野鬼,悠悠荡荡晃上十一楼。 电梯门款款打开,金晃晃的壁纸叫她眼睛立时眯成一线,拧着眉错开眼,讥笑道:“陆江引,你当你这儿是金銮殿?” “关你屁事,我的地盘我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陆江引跷着二郎腿歪坐在一张漆金椅子上,白色衬衫的领口和袖口都镶着窄窄的金边,姿态悠闲举止风雅,说出的言语却格外粗俗。 莫行尧仰躺在他对面的真皮沙发上,眉心微皱,双眼紧阖,走近便闻见一股浓烈的酒气。似乎发现有人靠近,他睁开眼,扶着沙发扶手勉强站起来,弯下腰下颌轻轻抵着她肩头,低声说了句“我头晕”。 林初戈一时母性泛滥,单手环住他精瘦的腰腹,怒瞪陆江引,恶狠狠地斥问:“你灌了他多少酒?!” 陆江引憋屈得想流泪,她男人吃他的面包,喝他的葡萄酒,睡他的软沙发,她却责骂他,他比耶稣更伟大,乃新一代圣父。 角落忽然响起一声笑,林初戈这才注意到漆金花鸟屏风后立着一个男人,清爽板寸,颀伟身躯裹在黑色风衣里,与她的视线在空中相遇,他爽朗地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负着手慢步踱来。 男人说:“林小姐,行尧就交给你了。” 林初戈对他嫁女儿般的口吻感到好笑,莫行尧的朋友她只认识陆江引一个,这男人叫什么她并不知晓,想是来头不小,不宜造次,面上只礼貌地点点头。 莫行尧宛若五指山沉沉地压在她身上,她呼吸有些费力,低缓地开腔:“陆江引,你帮我把他扶到车上。” 陆江引正往醒酒器里倒酒,听见她的命令,不情不愿地放下酒瓶,嘟囔了句“就会使唤人”,同严清巡一起走到她身旁,将醉汉的一条肩膀揽到自己颈项上,二人合力扶着莫行尧下楼。 林初戈优哉地跟在他们后面,全然不用出力。 将醉醺醺的男人送到车上,林初戈毫无诚意地道谢,已在心里给莫行尧的两位好兄弟定了罪,不是他们,他也不会喝醉。 引擎发动时,一只手搭上车窗,陆江引探进头来,向后座的莫行尧努了努嘴,耐人寻味地道:“弟妹,机不可失。” 林初戈板着脸说:“陆少思想真龌龊,我不会乘人之危行为不轨,劳烦陆少把你金贵的头移到窗外,我要关车窗。” 严清巡大笑不止,畅快的笑声好似九月的桂花香飘十里。 陆江引气量小脸皮薄,鼓足勇气厚着老脸撮合他们,古板无趣的女人竟然不领情。他恨恨地瞪着远去的轿车,挥舞着拳头叽里呱啦乱叫一通,吓得门卫战战兢兢误以为温文尔雅的大老板患上失心疯。 夜凉如水,行人寥若晨星,后视镜中的白色建筑和两道身影愈来愈小,从清晰的轮廓变为模糊的圆点,直至隐没于黑暗里。 林初戈把莫行尧送回他住的小区,他很沉,额头火烫,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颈项上,痒感和燥意自耳根往下延烧,她浑身止不住地战栗,支撑着他的重量前行,打开门,喘着气将他扶到床上,帮他脱了鞋,盖上被子。 她走去客厅,翻箱倒柜寻找退烧药,储物柜干净得纤尘不染,空空洞洞,宛若被土匪丘八洗劫过。 林初戈起身打算去买药,回头发现他静静地站在自己身后,眼神透亮,神志清明,手里拿着她的手机,伸直手臂递给她。 “你装醉?”林初戈怒容满面,拔高音量吼,“你们三个合伙骗我?!” 她不接手机,咬紧嘴唇,觉得受到了欺骗,觉得忙里忙外的自己傻到极点。他皱一下眉,她的心就难受得仿佛被大火烤被滚油煎,可他竟没有醉,冷静抽离,作出一派弱不禁风的模样倒在她怀里,指不定暗笑自己如何蠢。 莫行尧维持着递手机的动作,动都不动,低声说:“周方予找你。” 他声音沙哑得让人心惊,像过于紧绷的琴弦特有的闷沉音质,说到最后语不成声。她心一软,满腔怒气顷刻殆尽,拿过电话接通。 “林初戈,你下午跟周远宁在一起?”周方予尖锐的嗓音像锋利的刃,划破一室宁静。 “消息真灵通。” “天大的事非得见面才能谈?你们说了什么?”周方予紧张又焦急,娇蛮的性子暴露无遗,“你快说啊!” 林初戈语气冷了一截:“方予,我们认识十几年,你不相信我?周远宁对我没兴趣,我对你的好哥哥也没兴趣。” 不待周方予说话,她就挂断电话。 莫行尧眼神有些复杂,夹杂着些许疑惑,她并不作解释,拿起钥匙绕开他朝玄关走。 他拉住她:“你和周远宁谈了些什么?” 她撩开他的手,笑吟吟地问:“与莫总有何关系?” “我会误会。” “误会?莫总当初是怎样说的,”她歪了歪脑袋,滴溜溜地转眼珠,模仿他的语气说,“‘误会你和周远宁?你未免太自信’——是这么说的吧?” 他脸色不豫,大步迈至她面前,擎着她尖尖的下颌吻下来。 或许不算吻,唇上轻微的疼痛令她深切感受到他的怒意,他牙齿噬咬自己的嘴唇时心脏一牵一牵地痛,她强压下去的火气重又冒上来,不甘示弱地咬回去。 分不出是谁的血沾染上两人的唇舌,纠缠不清,铁锈味将周遭空气浸透,她鼻尖充盈着清淡的气息,耳边回荡着男人渐沉的呼吸。 陡然推开他,林初戈用手背擦了擦嘴,血丝细密如雨落在肌肤上,她迎向他深沉勾人的眼,微微笑着说:“莫总的嘴似乎只有两个用处,吃饭和咬人。” 他寒着脸,眉宇间紧拧出一道褶皱,眼如明镜映现着她的身影,一瞬不瞬盯着她,仿佛想将她永久地囚禁在他眼底。 她自顾自往外走,生生被他拽回来:“你想去哪?” “能去哪?”她眼眶涨得发酸,深吸气,竭力稳住声线,“去给你买退烧药。” 真是贱得无可救药,她想。 “不用。”他眉心舒展,徐徐松开她的手,“太晚了,不安全。” 他踱到沙发前,猫腰拿起白色毛巾,进了浴室。 林初戈闭了闭眼,使劲掐着虎口逼退泪意,一步一步走进厨房,心里骂自己贱,却还是无法狠心丢下他回家。 冰箱里只有两听啤酒,扭开水龙头洗手,冰冷刺骨的水将手背上殷红的血冲刷洗净,她傻愣愣地站了一会,才着手洗米煮粥。 手指冻得僵直,林初戈一面向掌心哈气,一面折回客厅,坐在沙发上等他。 偌大的客厅静悄悄的,她摁亮手机,看了看时间,他已进浴室二十分钟。 林初戈来到浴室前,门并未反锁,磨砂玻璃映着黄黯黯的光,似一片日光溶在窗上。 她叩了叩门框,扬声喊:“莫行尧。”话说出口,才发觉自己的声音也有些哑,她咳了一下,又喊了一声。 无人应声。 她用劲拍了一下玻璃门,掌心火辣辣地痛,还是没听见他的回应,踌躇几秒,抿着唇推门进去。 莫行尧闭着眼躺在乳白色的浴缸里,手臂恣意地横搭在浴缸边沿,胸膛赤-裸精壮,热气蒸腾,他耳根泛红,头发*的,几缕发丝凌乱地垂在额前,犹似一幅墨迹未干的男子出浴图。 一滴圆润晶莹的水珠自他额前滑落至鼻梁,描摹他侧脸起起伏伏的线条,水珠久久停留在他的下颌,欲坠未坠。 担心多过羞涩,她迈腿向前,斜长的人影投射在地面,随着她逐渐靠近纤瘦的影子一点点攀上雪白墙壁,像无声的皮影戏,又像绣进墙中的朱粉红颜。 手掌贴上他额头,烫得如同火炉,她的心仿佛熔成一摊血水,滋滋冒着白气,一蓬蓬漫上鼻腔。 他忽地睁开眼,斜唇冲她一笑,伸手把她拽进浴缸。   ☆、第30章 乱我心曲(2) 热水汹涌地灌进鼻喉,林初戈得了肺痨似的捂着嘴狠狠咳起来,花洒突然被打开,热腾腾的水流兜头浇下,乌光水滑的黑发濡湿一片,湿腻腻地黏附在鬓边,浑身湿透,狼狈万分。 他恶劣地笑,哑着嗓子道:“消火降温。” 对他的怜惜全数化为愤怒,满腔的怒火灼得她脸颊红似晚霞,双眼乌黑雪亮,同他的眼纠缠成一线。 “很耳熟。”她恨得咬牙,任水柱洗刷她的愚蠢,她真是鬼迷心窍了才会喜欢他这种记仇的男人。 “记得就好。”他关上花洒,利落地抽掉她风衣的腰带,反手扔向地板。 蜷曲细长的腰带像一条蝮蛇盘踞在地,冷眼看她用尽全力挣扎却还是被他脱下黑色风衣,然后被飞来的衣服罩住。 继而被他脱下牛仔裤,男人天生善于用力量压制女人,脱女人的衣服更是无师自通。 她额角滴着水也沁着汗,反抗无效,作用微乎其微,她的捶打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蚍蜉撼树,说是挠痒都嫌轻。 他右手如钳,牢牢制住她不规矩的两只手,抬高架到她头顶上,左手从她的脚踝滑到膝盖,在凹陷处捏了一捏,瘦长的臂膀顺着纤长莹白的腿往上游,游至她腿心。 她一惊,屈膝顶向他腹部,他敏捷地躲开,低低地笑起来,边笑边用右腿压住她左腿,一寸一寸前进。 “踢坏了你怎么办?”他扬起刀锋似的眉,笑得无耻,“守活寡?” 水早已浸湿身上仅存的布料,薄薄凉凉像蝉翼,无法抵挡他的欺近,她心底掠过一阵寒意,没来由地感到恐惧。 他停下动作,看住面前这双水汪汪的眼,毒辣的目光刺向她:“害怕?” 埋藏在心中的想法被戳穿,林初戈登时恼羞成怒:“废话连篇,你平日里不是一个字都懒得多说么?” 他不言,偏头连绵地亲吻她颈项,尽情地品尝每一处肌肤的甜,幽香溢满怀,是诱惑,是罪恶。他低声叹息,缓缓阖眼,吻似火向上蔓延,精准地含住柔软的唇瓣,唇形熟悉得像是镌刻在他心上。 莫行尧睁开眼,嗓音不复清润,执着地问:“你和周远宁说了些什么?” 林初戈异常清醒,冷声反问:“你和陆江引他们串通一气欺骗我?” 他眼角的余光斜斜扫来,扫过她潮红如艳阳的脸,剔透如琉璃的眼,心中权衡一番,决定暂时不回答。 春光无限好,何必浪费时间。 他手臂探进柔滑如脂的后背,解开背钩,游移到她身前把那块黑色布料往下一扯,似红梅落雪,娇艳的蕊怯生生地躲在近乎透明的白色衬衫后,半遮半露,别有一番风情与刺激。 胸衣荡悠悠地吊在肩头,水漫衣衫,又冷又热,她觉得羞耻而恼火,尖声骂道:“死变态,脑子烧坏了?!” 他既不欣然接受,也不愠怒反驳,仿佛已修炼成佛,伸长臂膀拉开盥洗台下的柜子,拿出一盒安全套撕开包装。 他一松手,林初戈连忙站起身跨出浴缸,脚尖触及冰凉的地板,手臂猛然被他攥住,她身不由己地后退,眼前天旋地转,脚一滑,哗啦一声水花四溅,结结实实摔进浴缸,摔回他怀里,秀挺的鼻梁撞上钢铁般坚硬的胸膛。 她欲哭无泪,揉着酸胀的鼻子,睁圆了眼瞪他,恨不能拿皮鞭抽他一顿解气。 慵懒地睨她一眼,他闲闲道:“没人逼你进来。” “我是想看你淹没淹死,不是——” 下身一凉,他忽然撞进来,撞碎她的理智,她痛得身子后仰,残存在喉间的话语变为一声低呼,因为他的粗鲁,也因她后脑勺磕上板硬的瓷砖。 他一笑,一件件脱下她的盔甲,一点点揭开他的伪装。他眼睛黑亮依旧,却闪着异样的光,像猎人享受猎物时的兴奋,又像将领驰骋乐土的傲慢,强硬得令人发指,抬手间却优雅之至。真讽刺,衣冠禽兽莫过如此。 她的头被他的臂膀环住,他垂首锁住她的唇,细细品味。他动一下,她头撞他手臂一下,浴缸里的水咕嘟嘟地冒着泡,一次比一次多,宛若被他们的体温灼烧沸腾。 夜未央,水已凉,他目光却仍然灼灼,退出来站直身,拦腰抱起她往卧室走,一路水滴淋淋漓漓。 将她抱上床,他俯身靠近,她皱着眉直喘气:“陆江引给你灌了什么酒?这么亢奋。” “两瓶利口酒。” 她眼梢含春,唇边带笑,娇声问:“以莫总的酒量,根本不会喝醉吧?” 莫行尧想了想,正要坦白从宽,冷不防被她推开。 林初戈边嚷边下床:“粥!我煮了粥!”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翻个身仰躺在床上,肆无忌惮地望着赤条条的女人,提醒道:“穿衣服。” 她脚步一顿,掉过身没头没脑地横他一眼,快步往浴室走。 衬衫湿漉漉的,根本不能穿,所幸风衣和牛仔裤只溅了几滴水,林初戈抱着衣服回到卧室,径自打开他的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件纯色衬衫穿在身上。 再回头,莫行尧也穿好了衣服,两人一齐去厨房。 粥煮得很稠,黏黏糊糊的,林初戈只一瞥就挪开眼,别扭地说:“你吃吧。” 莫行尧绷不住,轻轻笑出声,盛了碗白粥,看了看,也不想吃了。 林初戈浑身凉泠泠的,内衣湿透,但又不能不穿,只能撇下他回家换衣服。走到他跟前,她踮起脚摸了摸他额头,似乎不像之前那样滚烫。 门铃声倏地响起,莫行尧极快地在她唇上咬了一下,慢步前去开门。 来人是陆江引,一样样地把手上的东西放在餐桌上:“你的手机,感冒药,我特地去买的荷叶粥。” 莫行尧真诚地道谢,倒水吞药。 林初戈皮笑肉不笑:“陆老板真是贤妻良母,麻烦你照顾莫总,我该回家了。” 陆江引态度反常,非但没有回嘴,而且和颜悦色道:“林初戈你也来吃点吧。” 林初戈狐疑地打量他:“你在粥里下了老鼠药?” “我不干害人的事。”陆江引摇摇晃晃走来,睃见她衣服上的头发,边拈起两根发丝,边说,“你不吃就算了。” 林初戈不习惯被他人触碰,重重地拍开陆江引的手,蹙着眉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拿起感冒药的说明书看起来。 陆江引嘁了一声,将头发揣进西裤口袋里,一转头,对上莫行尧的眼。 莫行尧仿佛没看见他的动作,放下水杯,不动声色地别开视线。   ☆、第31章 乱我心曲(3) 年末饭局多,人人找着各种各样的由头做东请客,刚从高级西餐厅出来,就得奔向五星级酒店,一连几日都是如此,油水足得呼吸都透着一股腻滞的气味。 今晚的东道主是周远宁,他习惯在年末宴请这一年内的合作伙伴。 莫行尧推开包厢门,酒气,菜香与人的气味扑面而来,男人女人黑压压挤满一室。周方予正同一个混血模样的男人拼酒,望见他,娇滴滴地唤了声“行尧哥”,意味难明的目光落在随他而至的林初戈脸上,平板地喊了句“林总监”。 林初戈不卑不亢,点点头说:“周主编。” 周远宁略含警告地斜妹妹一眼,扬起温和的笑容,招呼他们入座。 林初戈毫不在意地笑笑,周方予的气量说小也小,说大也大,周远宁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如恒河沙数,也没见她生气或吃醋,但若自己或者方苓与周远宁多讲一句话,她就甩脸色给人看,关系越亲密的人反而越提防。 一群男人称兄道弟喝了一圈,才坐下来吃菜。 借着桌子遮掩,莫行尧捏了捏林初戈的右手,近似撒娇道:“帮我挡挡酒。” 酒杯里的液体刺眼得紧,金光闪闪,像液态的黄金,可不是黄金,一瓶酒的价钱比寻常人家一年的开销还要多。 “莫总海量,区区一杯酒而已,不在话下。”林初戈屈指弹了一下酒杯,气泡沉沉浮浮,似无根的浮萍,飘零不定。 满室喧嚣的人声里,他同她咬耳朵,蕴着酒香的薄嘴唇险险吻住她耳垂,温热的气息将白嫩的肌肤熏红:“我要是喝醉了又对你做些什么,怎么办?” 她立即瞪过去,从齿缝中挤出一句话:“那我喝醉了呢?” 他纯良地一笑:“我送你回家。” 林初戈不置可否地哼了声,眼睛绕着圆桌一转,停在周远宁左手边的女人身上。那女人一头酒红色大卷,一张脸两道眉像黑羽横卧于白雪,眼皮涂着一撇淡粉,圆溜溜的杏眼转动时流露着一分稚气,几缕卷曲的发丝垂落在波涛汹涌的双峰,天真而性感,矛盾而惑人。 再看一看周方予,一面往嘴里灌酒,一面拿眼偷瞄那女人,到底无法不在意。 林初戈掉开眼,拿调羹拨弄着白瓷碗里油腻的鸡汤,笑微微地问:“莫总觉得周总今晚的女伴怎么样?不许违心地说没我漂亮。” 莫行尧两掌包住她的左手,耐心地摩挲着她每一根手指,轻描淡写道:“妆太浓。” “我是问你觉得她长得怎么样。” “不是我喜欢的长相。” 她笑,掩饰不住地高兴:“和方予比呢?” “我的答案不重要,你应该去问周远宁。”他忽而松开她的手,状似不经心地问,“你想去周远宁的公司?” 林初戈把玩着他的银色袖扣,扑哧一笑道:“你说反了。” 他没再问下去,闷声不响地夹菜。 袖扣深深扎进掌心,她收了笑,侧头凝视他,并未告诉他自己不会去给周远宁打工。 他不问,她不会说,他不想告诉她的事,她也同样不会问。他们之间总要有一个人改变,但这个人绝不会是她。 周方予突然离席,林初戈望一望周远宁,后者纹丝不动,也是,温香软玉在怀,怎么舍得松手去追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 林初戈说:“莫总,我去看看方予。” 他嗯了声,她决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他的意见无足轻重。 如莫行尧所想的一样,林初戈说完就站起身,瞧都没瞧他一眼。 包厢内热闹非凡,门一关上,却犹如身在寂静岭,听不见人声,无休止地飘荡着脚步声。 周方予像是料到林初戈会追出来,一边打着酒嗝,一边问:“你吃饱了?”不等她回答,又说,“我没吃饱,我们去大排档吧。” 林初戈心知自己不想去也得去,她的好堂姐方苓在女子监狱值夜班,她的好哥哥周远宁要应酬一大帮人,还要照看刚成年的小女伴,分-身乏术。若连自己都不管她,周小姐未免也太凄凄惨惨戚戚了。 林初戈滴酒未沾,自然还是她开车,不料这也惹得周大小姐不满。 “我有时候觉得你简直不像人,认识你十几年,从没见过你喝酒,没见过你伤心哭泣,自制力好得可怕。好像只有喜欢莫行尧这一点能证明你不是机器人。”周方予喝得有点多,阵阵汽油味蹿入鼻腔,想吐吐不出来,趴在车窗上吹冷风。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忙里偷闲看了眼周方予,女人上半身探出窗外,红色曳地长裙的裙摆满是褶皱,卷长的头发披满光裸的后背,精致夺目的眉眼面向黧黑的天,独留一个孤清的背影给她。 林初戈说:“关窗,你穿那么少,会感冒。” 周方予安安分分坐回车内,安静了一会,问:“你会来易时上班吗?” “不会。” 周方予心中窃喜,嘴上却道:“你说周远宁对你没兴趣,那他为什么特地去找你?” “去问你哥,我也不知道。” “他要是告诉我,我就不会问你。” 车在夜市停下,所到之处皆是闹哄哄脏兮兮的,放眼望去,黑魆魆的夜空下人们像一根根火柴,易燃的头颅在一隅之地挤来挤去。头顶上一串暗黄的电灯泡,灯光一闪一闪,好似打瞌睡的人的眼睛。 好容易才寻到一张无人的桌子,周方予提着长礼服在塑料椅坐下,叫了一打冰啤酒,又问林初戈:“初戈姐,你想吃什么?” 林初戈揶揄道:“不叫林总监了?” 周方予笑着拈起一张白色纸巾,晃了晃说:“对不住,原谅我。你长得这么好看,我真的害怕周远宁会喜欢上你。” 林初戈耸了耸肩:“不可能,你哥如果看得上我,用得着等到现在?” 周方予哼唧两声,扭头嗲声嗲气地嚷:“老板,我要吃麻辣烫,还有烧烤,不过先把我的啤酒送上来。” 老板生得一副屠夫模样,膀大腰圆,浓眉黑脸,大冬天光着膀子,下身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立在几米外粗着嗓子应了一声。 周方予嘴里叼着根筷子,望眼欲穿等着香辣的食物送上桌,她手腕上戴着玫瑰金女士手表,洒金玻璃表盘,表冠上镶嵌的钻石熠熠生辉。 林初戈低头看看自己,浑身没戴一件首饰,黑色套裙乏善可陈。 “我记得上个月你戴的是另一块表。”林初戈笑了笑,“败家女。” 周方予含糊不清地说:“反正周远宁有钱,我不用难道便宜那些——” “这是我们的座位,你们能起来吗?” 忽然被人打断,周方予眉毛一皱,回过头,身后立着三个陌生女人,都二十出头,穿得像三胞胎,清一色的黑色塔夫绸大衣,面貌却完全不相像。 她翻了个白眼,大剌剌地跷起二郎腿:“你们的座位?你们是把这块地买下了,还是在这儿撒了泡尿?或者你们的屁股上刻了章,这椅子被你们一坐,就盖上了你们的烙印,生生世世只能被你们坐?” 清越响亮的声音顿时吸引不少人的视线,数十双眼珠子在五个女人脸上溜来溜去。 发话的女生脸色讪讪,剜了周方予一眼,拉着同伴往另一个摊位走。 老板一手拿着烧烤,一手提着冰啤酒走过来,望了望她们远去的背影,哈哈大笑道:“小姑娘够辣,我喜欢。” 周方予下颌一扬:“跟她学的。” 林初戈倒了杯啤酒,笑说:“不要污蔑我。” 周方予面容狰狞,拿起一串烤土豆咬了一大口,边咀嚼边说:“就是你!就是你和方苓,把我一个温温柔柔文文弱弱的好姑娘带坏了。” 灯光一闪,人影晃动,面前多了两个男人,笔挺的西装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 林初戈吃了口肉串,轻声问:“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 “我看到你的车。”莫行尧夺过她手中的啤酒杯,在她身旁坐下,“太凉了,伤胃。” 烧烤太辣,鼻子有些发酸,周方予舔了舔唇角,端起酒杯咕咚咕咚往嘴里灌,将心里的羡慕通通冲散。 周远宁也坐下来,一言不发。 老板将两碗麻辣烫送上来,见桌上多了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豪爽地一笑,扫一眼周远宁,向着周方予道:“这是你的老公?小伙子好福气,媳妇长得这么标致。” 周方予俏皮地眨眨眼:“不是,他是我哥。” 老板笑着来,又笑着走,高声招待着所有顾客。 长久沉默。 林初戈拿起一串土豆片递到莫行尧面前,唇角噙着一丝笑,昏黄的灯光映照在她眼中,又暖又柔。 莫行尧不自觉地翘起唇,低头咬了一口,忽听对面的周方予哀嚎道:“天哪!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真的好吗?回家关上门亲热不行吗?你们不要刺激我了行不行?!逼死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我还以为你早就习惯了。”林初戈意有所指,眼角余光掠过面色晦暗的周远宁,指了指嘴角,“周小姐,擦擦嘴,辣椒油糊得满脸都是。” 周方予忙不迭从纸巾盒里抽出一张纸巾,边擦边说:“不当电灯泡了,哥,我们回家吧。” 仿佛有道细细的银丝缠绕在胸口,周远宁呼吸有些不畅,僵硬地扯出笑容:“嗯。” 他垂下眼睫,将手心的纸巾揉成一团。 林初戈瞥见他掌心露出纸巾的一角,盯了周方予一眼,欲言又止。   ☆、第32章 乱我心曲(4) 年会晚宴定在醉中天,林初戈下班时被助理歪缠了好半天,路上又堵车,到场时莫行尧左手边坐着曲天歌,右手边坐着陆江引,林初戈只得在陆江引旁边的位子坐下。 耳边没完没了的致辞和工作总结,林初戈听得哈欠连天,斜对面的柳怡然时不时朝这边飞来一记白眼,唇边勾出一抹冷笑,吓得曲天歌抖三抖,唬得陆江引暗自反省。 莫行尧气定神闲,当直翻白眼的女人不存在,林初戈倒是心知肚明,慢条斯理地从果盘里拈起一颗草莓送进嘴中,根本没有给柳怡然让座的意思。 草莓汁多肉厚,林初戈吃得很过瘾,一面拿纸巾擦手,一面娇声笑:“陆老板是不是占了柳经理的便宜却没负责?” 这轻而微的笑声听在陆江引耳中像蟒蛇吐信,胃里一阵恶寒,当即就想呛回去。但是在人前,他必须忍,必须做做样子,不能因为一只母大虫毁了多年的绅士形象。 他啪啪啪地拍着胸脯,把白色领结拍得摇摇欲坠,一双眼波流转的桃花眼看住林初戈,义正辞严道:“我陆江引是条好汉子,不会做那种混账事!” 林初戈不禁卡壳了,呆呆地望向莫行尧。莫行尧原在忍笑,瞥见她不知所措的样子,立时低笑出声。 这一笑,虽不足以倾城倾国,但也令多数女员工和少数男员工为之倾倒,曲天歌更是小鹿乱撞,酒杯都拿不稳。 林初戈好奇道:“陆江引喝多了?” 莫行尧眉眼含笑地看她一眼,卖友求荣:“他喝了不少,陆老板一喝酒就不记得做过什么,也许真占了人便宜还不自知。” 好兄弟次次倒戈,陆江引扯下温润面具,急赤白脸道:“烦死了!我说没有就没有!” 他赌气似的扔下郁金香酒杯,皱着眉一脚踢开桃木椅子,骂骂咧咧往外走,走了几步又突然折回,扶正椅子坐下。 陆江引嘻嘻一笑说:“三人行必有帅哥型电灯泡,来都来了,我还是吃完饭再走吧。” 无人理会他。 身着大红刺绣旗袍的服务员打破沉默,优雅地将菜肴端上来,荤素皆有,一盘盘摆满圆桌。 林初戈吃了一果盘的草莓再吃不下主食,之前又喝了两杯水,不得不去一下洗手间。 曲天歌尾随她出来,盯着女人仪态万方的背影,幽幽地说:“你配不上他。” 林初戈叹了一口气,定住脚步,却没有回头:“我配不上他,那你又配得上他?你有钱买珠宝买衣服,没钱买镜子?” 曲天歌步到她面前,双手抱胸上上下下打量她,意外地沉得住气:“他现在喜欢你的脸,不代表他永远喜欢你这张脸。” 林初戈嗤笑道:“那也好过你,从未被他喜欢过。” 被她刺中心事,曲天歌柳眉倒竖心头蹿火,涨红脸狠狠推了林初戈一把。 林初戈好脾气地没还手,绕开她,急急忙忙往洗手间跑。 待她从厕所出来,已不见曲天歌的踪影,倒是碰见了陈之兆。 陈之兆喝得满脸通红胜似关公,一靠近,浓烈酒臭扑鼻,似乎没有看见林初戈,跌跌撞撞朝男厕所去。 林初戈低着头往卓信包厢走,只希望醉鬼别认出自己。 可墨菲定律说,怕什么来什么。陈之兆醉意迷蒙地走到拐角,猛然惊醒,快步遄返抓住林初戈的手腕,勾唇对她一笑。 林初戈也笑,抬起三寸利器踢他下盘,不遗余力。 陈之兆闷哼一声,手却紧紧攥着她右手,不曾放开。一位服务员目不斜视地走过,摇曳生姿地扭进走廊尽头的包厢。 幽香绕,美人抱,酒壮人胆,陈之兆托着她的下颌,眯着眼撅着嘴一点一点凑近她的唇。 林初戈偏过头,使劲扇了他一耳光,响亮的声音令路过的服务员脚步一顿,旋即便面色如常前行。 陈之兆没料到她会真动手,这一巴掌叫他瞬间清醒,也让他觉得男性自尊被碾成齑粉。 他摸了摸逐渐肿起的脸颊,脸色乌沉沉,眉宇间蓄着一丝阴鸷,黄龙玉般的琥珀色眼珠定在眼前女人脸上,狭长眼睛瞪如铜铃,许是因为酒精,许是因为愤怒,两只眼球布满血丝,颇有几分山雨欲来的意味。 林初戈丝毫不畏惧,平静地说:“陈先生,请松手。” “我为了你和谈了五年的女朋友分手,为了你花掉一半存款买钻戒,”陈之兆手上的劲儿使得更大,“你不给我好脸色也算了,还打我?” 手腕间的痛意愈发剧烈,林初戈冷峭道:“我好像没有拿菜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和你的女朋友分手吧?陈先生接受不了事实,就把责任推卸到我头上?” 陈之兆正欲开口,挟着厉风的拳头忽然挥来,他心中一震,甩掉林初戈的右手,踉跄往后退了几步。 莫行尧绷着脸把林初戈带进怀里,她手腕上猩红的印子赫然入目,白皙的皮肤现出一些紫红色的斑点,他脸色陡然森冷下来。 林初戈揉了揉手腕,细声道:“我们走吧,别因为这种事和他闹起来,让人看笑话。” 人人都有一张嘴,若是闹大了,她不敢想象别人会如何编派他。别人恶意揣测她,她可以不计较,但决不容许其他人辱没他。 莫行尧静默地看她一会,面无表情地掉过身。 林初戈回头瞄了眼,身后空寂无人,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只是她的错觉。 他轻柔地抚着她手腕:“他没占你便宜吧?” “他想占,没成功,我打了他一巴掌。” 莫行尧止住步伐,双手扣住她的肩膀将她压在墙上,臂膀严严箍住她腰身,她一愣,吻便落了下来。 林初戈条件反射地踢他,惹得莫行尧不满:“在你眼里,我和其他男人一样?” “不一样,但你不能不分场合。” 他控制力度擎着她的两条胳膊,一手按住她肩头,高大身躯前倾,整个人压在她身上,淡幽的酒香混合着他身上清爽的气味,像无形的壁垒将她层层包围,她手脚被固定,动弹不得,宛若被钉在墙上的蝴蝶标本。 她气急败坏道:“你放开我!每次都只会这样!” 他自恃力气比她大总是为所欲为,她在他面前永远处于下风,她心高气傲,却心余力绌,如何不恼怒。 她脸像扑了层淡粉,又似捣碎了杏花均匀抹在两腮,衬得一双长而媚的眼澄净湛亮,潋滟的眸中映着他,只有他。 他心尖痒痒的,涎皮赖脸地说:“亲我一下,我就放开你。” 二人距离很近,他略微低下头,清冽的气息全数呼在她额前,林初戈忍气吞声,暗骂一句色胚,踮起脚吻了吻他。 莫行尧摸摸嘴唇,隔着衣服在她腰上轻轻捏了一捏,才笑着收手。 两人回到包厢,饭局接近尾声,一群人还没尽兴,七嘴八舌讨论着去哪玩,林初戈趁机溜回了家。 泡了个热水澡,林初戈裹着浴衣打开卧室的门,床头柜上搁着一盒烟,是莫行尧爱抽的牌子,她回来时买的。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廉价的塑料打火机,点燃了香烟,烟雾升腾,萦萦绕绕虚浮满室。 她想起母亲也爱点着一根烟静坐在椅上,等待它慢慢烧完,留下灰白蜷曲的影子。她躲在门后窥着林雅季,母亲的背影美而孤寂,遥不可及。 也许在别人的人生中,母亲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但于她来说,母亲或父亲可有可无。 十二岁初潮那晚,墙那边传来*孟浪的呻-吟低-喘,她一边洗贴身衣物一边忍住抽泣,一边怨恨为什么有这样的母亲。她是一等一的好学生,所有的生理知识都是从课本上得知,母亲从未教过她走,就身体力行教她如何与男人上床。 林雅季曾说,她的曾外祖母是一位大小姐的陪房,有幸上了一位地主的床,却到死都没有名分;外祖母虽嫁给正经人家的儿子做太太,却也是个好吃懒做的主儿,短命丈夫一死,便跟着好姐妹同去堂子做幺二;再后来生下她的母亲,林雅季,安安稳稳念书念到二十岁,跟错了男人,由俭入奢易,住惯了豪宅怎会甘愿回旧屋,只好出卖青春换取金钱,自以为玩弄无数男人,实则被无数男人玩弄。 世世代代都这般下贱。 燃了半截的香烟在床头柜上灼出一道黑黄的印子,她用手指蹭了点烟灰,瞧了一眼,卧室门口传来脚步声。 “你怎么进来的?”林初戈霍地立起身,“我记得我锁了门。” 莫行尧斜倚着门框,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钥匙,柜上的烟盒包装异常眼熟,他抬抬眉,扬唇笑道:“想我?” 林初戈三脚两步走过来,伸手想抢钥匙,奈何她趿着拖鞋身高只及他下颌,他又仗着胳膊长,手臂伸得笔直,她根本摸不到钥匙。 她心中生出一股无名火,郁愤地仰视他说:“莫总深更半夜来我家做什么,不会是想让我陪你闲聊喝茶吧。” 不待他作声,她脱下浴袍,边娇滴滴地笑着,边解他的皮带:“您想做可以明说。” 他唇边的笑意逐渐隐没,摁住她手背,恼意似雪球般越滚越大,她却还在笑。这种脚踩不稳手抓不住的感觉让他有些恐惧,十年前也好,十年后也好,他从未猜透她的心思。 他问:“林初戈,你想怎么样?” 林初戈弯了嘴角,想怎么样,她也不知道。她自知无法做一个贤妻良母,也不相信婚姻,却矛盾地渴望和他一起冲进围城。 她眼底闪烁着泪光,声音几不可闻:“那你呢,你想怎么样?” 冰凉的指腹贴上脸颊,她泪眼朦胧地望着他,他垂眸替她揩拭眼泪,浓密的睫毛掩住眼底的情绪。 “我想和你在一起,你不想生孩子也没关系,觉得工作累辞职也行,我养你,不许去周远宁的公司,不许收别的男人的东西,不许看不起自己。” 他头一回一口气说这么多的话,那些字眼有如冰雹铺天盖地砸向她,她心神恍惚,想笑不敢笑,害怕一笑就惊醒,发现是一场梦,一场虚空。 她痴痴呆呆地问:“那你爱我吗?” 他无奈又好笑,捏了捏她鼻尖:“爱。”缓缓俯下身,他吻住了她,“我爱你。”   ☆、第33章 前尘往事(1) 炎夏,烈日炙烤着大地,汗水经过物理性地挥发在空气中酿出一股浓郁的酸腐气味,混合着校园东边食堂的剩菜剩饭的油气,随着热风吹来,熏人欲吐,整个定中闷热得像是发了霉的蒸笼。 三五个男生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从操场往教学楼走,皆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后背腻着一层汗水,衬衫濡湿得像淋过雨。 “行尧,你刚才投的三分球真及时,”陆江引竖起食指熟练地转篮球,“不然我们就要输给周远宁他们了。” 莫行尧平淡地嗯了声,输了不见得丢面子,赢了也并不值得高兴,一场球赛而已。 陆江引明显对他寡味的反应不满意,哼哼唧唧道:“这么冷淡,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 “行尧投篮时你没听见有多少女生尖叫吗?耳朵都要吵聋了。”他身旁一个瘦得像竹竿般的男生搭腔。 陆江引瘪瘪嘴,嘟囔道:“我投篮时也有很多人尖叫好不好。” 竹竿男两手一摊:“我什么都没说。” 另一位穿紫衬衫的男生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感叹道:“长得帅就是好,打篮球有人送水,请病假有人帮做笔记,情书收到手软,女朋友天天换,啧啧,我爸妈怎么没把我生得帅点呢。” 莫行尧只笑不语。 一行人步至拐角处,人影一闪,鼻端充斥的汗气忽然变为淡薄的茉莉香,嘭的一声,莫行尧感觉一个人撞上自己的胸膛。 黑长的头发似鱼尾在空中一荡,荡出一阵清凉的香气于鼻翼间化开,细瘦嶙峋的小臂撩过他手指,似水如脂,冰冷滑腻,温热的呼吸喷拂在锁骨,人又挨得近,空气越发燥热,仿佛要烧起来一般。 他不由蹙起眉头,后退两步,才抬眼端视跟前的女生。 她也在看他,一张素净的脸嵌着一双明澈的眼,白肤白衣,颊红唇粉,黑白分明的眼中噙着一丝怔然,触及他的目光猛地低下头。 “美女,”陆江引笑说,“走路看路啊。” “对不起。”林初戈匆忙扔下一句话,垂着头绕开他们离去。 “这是第几个了,为什么都往行尧怀里撞,没有妹子扑到我的怀里?”陆江引远眺着女生的背影,揾了揾湿涔涔的脸,“我长得不帅吗,果然冷淡款更受欢迎吗?” “少来,中午在食堂排队的时候不是有个大波妹一个劲往你身上蹭么。”竹竿男意味深长地挤挤眼,“蹭也就算了,还要捏着嗓子说‘对不起,人家不小心’,心机女。” 陆江引挠挠后脑勺,木然地说:“有吗,我怎么没感觉到,吃个饭像打群架一样,人挤人,哪里分得清是男是女。”稍稍停顿,他问,“刚刚那个女生是谁啊,你们认识吗?” 紫衣男生马上接口:“四班的林初戈,整天板着脸,跟修道院的尼姑似的,听说她妈是干那一行的。”似乎怕他们不懂,他简练地解释,“就是拿钱张腿。” 莫行尧睫毛微颤,斜了他一眼,抿了抿嘴唇正要开口,陆江引先他一步说:“这种瞎编的话你也信。” “她虽然长得好看,但不爱理人。”竹竿男插嘴道,“她朋友方苓不错。” “那个黄皮恶婆子?”紫衣男摆摆手,“凶得要命。” “有料啊,”竹竿男的双手在胸前一寸的距离抓了抓,抓到两团空气,“起码有c。” 紫衣男猥琐地一笑:“我懂,我懂。” 陆江引把额前汗湿的头发往后一掠,露出白皙光洁的额头,迎着毒辣的太阳眯起眼,故作深沉地说:“你们真幼稚。” 天气太热,紫衣男脑门上新长出几颗青春痘,睃见陆江引白净的脸,带着些许嫉妒地调侃道:“陆江引,你皮肤比女人还好,长得又漂亮,你妈是不是把你生错了性别?” 陆江引听不得别人评价自己相貌漂亮或阴柔,把篮球往地上一摔,大怒道:“你有种再说一遍?!信不信老子揍你一顿?!” 篮球受力咚地弹起,又即刻下坠,慢慢滚到角落。 虽是晚饭时间,教学楼下没几个人,但紫衣男生在家里也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被娇养惯了的大少爷,被他这么一吼,面上有些挂不住。 他边卷袖子,边扬声道:“来就来,我还怕你不成!” 莫行尧拦在两人中间,神色凛然不怒自威,低喝道:“别吵了。” 脸红脖子粗的二人不约而同地哼了一声,偃旗息鼓,各自朝自己的班级走去。 热浪阵阵袭来,碧空如洗,好似蓝汪汪的海水将天空淹没,万里无云,金黄的阳光洒在繁华街道的尽头,为古旧低矮的建筑飞了层金。 一群人攒聚在一栋老式洋楼外,黑色瓜子壳不断地从一张张朱红嘴唇中吐出,嘁嘁喳喳的谈话声似蚊虫嗡鸣,长久不停息,女人们挥舞着芭蕉扇将日光斩断,丝丝缕缕的光线斜斜照进涕泪滂沱蓬头垢面的女人眼中,廉价的腮红,横生的皱纹,干枯的皮肤与槁木般的躯干尽数暴露在众人眼皮底下。 瘦骨伶仃的女生自逼仄小径款款走来,仿佛飞行了数公里终于寻到口粮的苍蝇般,十来双黑银银的眼睛直黏着她姣美的脸蛋和青涩的身段,目光蕴藉,神情或惋惜或嘲笑。 双腿沉重得像灌了铅,林初戈跨过一堆瓜子壳,慢步行至洋楼前,眼神毫无温度,面无波澜,任由他们打量。早已习惯,不习惯也得习惯。 扫一眼细声啜泣满身灰尘的中年女人,粉似桃花的唇边绽开一抹讥笑,她道:“还哭?天也快黑了,你不收拾一下自己换件干净衣裳去接客?” 林雅季抹了把脸,腾地从地上跳起来,一把揪住她的头发,听见她疼得轻嘶一声,歪嘴笑骂一句“贱人”,摇摇荡荡往屋里走。 林初戈使劲挣脱她的手,失脚踩中一块硬邦邦的石头,脚一崴,险些栽倒在地。泛黄的白裙下摆露出一片更白的肌肤,仅仅一秒,长裙的裙摆便被一只瘦棱棱的手按住,纤细莹润的小腿在一众臃肿黑黄的女人当中显得分外珍贵。 人丛里有人小声说:“真骚,她女儿怕也是*的命了。” 林初戈顷刻气红脸,侧头瞪发话的男人一眼,那男人哈哈大笑,拔高声调道:“往后接客记得知会我一声,叔叔一定来捧场。” 男人们笑,女人们也笑,刺耳的笑声将女人和女生环绕。 “呸!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那张鳖一样的脸!滚回去捧你家奶-子下垂浑身肥肉的母猪!”林雅季绯红的脸上尽是血迹和抓痕,色已衰,妆已花,狰狞可怕。 她骂完就拽着林初戈的手臂进屋,摔上门,扬手想掴她一记耳光,林初戈趔趄着躲开,凉凉地望一望母亲:“你今天没喝酒吧,这个点儿就发疯?” 林雅季端量着女儿,黛眉黑眼,粉唇白脸,自己涂脂抹粉也不及她素面朝天光艳。她是残花败柳一百一夜人人厌,而她却是初绽杜梨干干净净惹人怜。 无边无尽的恨与怨交织成一股郁气,僵在空中芦柴棒似的手拈起她肩头的发丝嗅了嗅,女人笑道:“那死鬼也没说错,你长得漂亮,该好好利用皮相。与其一辈子卖给一个男人,不如趁着年轻捞一笔,青春不卖也是会过的。” 林初戈不怒反笑:“然后像你一样什么男人都不挑,只要给钱就陪他上床?你想开咸肉庄当鸨母是你的事,别扯上我。” 林雅季讥笑道:“装什么贞洁烈妇,谁知道你会不会背着老娘在学校乱搞,不穿校服穿白裙,想勾引谁呀?” “我等会还要回学校上自习,不想跟你吵。”林初戈平和地说,“徐永南的女儿中午来找我了,你把房子还给他吧。” “你这赔钱货还想管老娘的事?你不住就滚,天大地大总有林小姐的住处,别禁不起饿冷钻进旅馆上了哪个男人的床就行。” 林初戈垂眸,不再同她争辩,默默开了门往外走。 天幕已挂上一弯钩月,稀稀朗朗几点星,她一人沿着小径前行。 天大地大,却无她的容身之处,已在方苓家住了一个月,委实不便继续打搅她;而方予,在继父家的屋檐下低着头受尽窝囊气,也不能去给她添麻烦。 身无分文,明天的早餐都成问题,住旅馆更是奢想,林初戈轻笑出声,废物,一团烂肉,连自己都养不活。 街灯昏黄,几只飞蛾叮叮地撞击灯罩,无歇无休,视域前方一位年轻男子牵着一个孩童,大手握着小手,一粗一细两条胳膊来回摇摆。她揉揉酸涩的眼眶,加快了步伐。 回到学校,林初戈在教学楼六楼拐角处碰见方苓。 方苓娇憨地笑笑,递给她一碗酒酿:“有点凉了。” 林初戈鼻子一酸,沙声道:“谢谢。” “我们俩还谢什么谢。”方苓说,“爷爷说暑假想接方予回来住几天,你陪我去七班,找周远宁谈谈。” 言毕,方苓心虚地拢了拢刘海,她实在有点怕周远宁,看起来温温和和的人,态度却强横至极,每次都拂了方家的面子,老人家挂念孙女想上周家探望方予,他竟然不同意。思及此,方苓暗骂道,无情无义神经病。 林初戈并未多问,端着装有酒酿的塑料碗和她一起向七班去。 方苓觑了觑好友惨白的脸色,想起中午在校门外拦住她们的女孩,叹道:“中午那个女生看起来比方予还小,嘴竟然脏成那样……她没再找你麻烦吧?” 林初戈摇摇头。 来到七班,周远宁恰好站在教室门口,白衣黑裤,单手插在裤袋里,清癯面孔浮着一丝笑容,含情脉脉注视着眼前的女生。 那女生背对着她们,看不见长相,方苓抚着胸口吐舌头:“呕,好恶心,周远宁又发情了,这一次他想对哪个女生下毒手?” 林初戈莞尔,压低嗓音道:“声音太大了,他会听到。” “方苓——”突然有人高声喊方苓的名字,声线粗哑得像公鸭。 方苓拧着眉转身,眼见前方一米的距离有个电线杆似的男生张开双手扑向自己,她敏捷地倒退,眼疾手快夺过林初戈手中的塑料碗,毫不留情泼向那男生。 竹竿男三百六十度旋转,动作轻盈得仿佛学过芭蕾,原本目标为方苓胸部的两只手掌啪地拍在墙上,堪堪躲过飞来的液体。 而那碗酒酿,不偏不倚全部泼到经过的哈欠连天的陆江引身上。 飞来横祸让陆江引干脆地骂了句脏话,摸着黏腻的衬衫在原地转了一圈,把在场所有人都瞪了一遍,大吼大叫道:“是谁,是谁泼我?!” 周远宁含笑上前递给他一包纸巾,莫行尧拍了拍他肩膀。 方苓说:“这位同学,十分对不住,不过你也有错,走路瞄着天花板干嘛,看路啊。” 林初戈蹲下身,望着一地酒酿,心想,好饿。   ☆、第34章 前尘往事(2) 暑假即将结束时方苓和竹竿男——贺荣安在一起了,林初戈得知时很不解,那贺荣安在她眼中是一个满脑子黄色思想三句话不离性的猥琐男,说不准何时兽性大发对方苓动手动脚,好友明知道却毅然跳下火坑。 再三追问,方苓才解释说:“谈着玩啦,我连手都没让他牵,他要是敢对我做什么我绝对不会放过他。而且开学就高三了,晚自习要上到那么晚,我家和他家同路,多一个人总要安全点。” 林初戈虽仍然有些不放心,但朋友的私事自己也不便多说,只得咽下嘴里的话。 母亲夜夜带不同的男人回家,生意似乎好得很,却未给她一分钱,她也没有伸手向林雅季要钱,她能想象出母亲会摆出什么样的嘴脸、用如何恶毒的字眼羞辱她,骂得尽兴了,才不情不愿扔给她几张钱,带着刺鼻香水味和老男人身上独有的汗臭的钱。 学校附近新开的小超市需要几个短工,冒着被人认出来的风险,林初戈虚报年龄去超市打零工,闲时温习功课或者看看杂书,暑假过得也算充实。 这天晚上,林初戈被方苓拉着去夜市吃小龙虾。傍晚下过一场雨,凉风习习,惬意舒爽,两人都穿着棉t恤,牛仔短裤和人字拖,在人潮中慢步前进。 灯光如水,从夜市路口流向城市尽头,黄澄澄的光似是要点燃漆黑的天幕,香辣的气味刺激着味蕾,一路走来人声鼎沸,嘈杂而祥和。 五米开外一家龙虾店门前立着四个男生和一个女生,林初戈瞥见那双似夜般黑沉的眼,心里一慌,忙低下头端量自己。近看黑t恤上起了细小的毛球,密密布满衣裳,牛仔短裤洗得发白,人字拖在曛黄的灯光下透着廉价材质的光泽。头发并未扎起来,走了一段路,她能感觉到额前沁出一层薄汗,在旁人眼中定是无比丑陋。 林初戈说不出的气恼,斥问方苓道:“你叫那么多人来干嘛?” 方苓莫名地斜瞟了她一眼:“我才没叫他们,八成是贺荣安叫来的,都是认识的人,你那么紧张做什么?” 林初戈想,她也不明白有什么好紧张的。因为方苓与贺荣安的这层关系,她和他们说过几句话,仅限于此,关系应该没有熟悉到一起吃饭的程度吧。 她平复心神,深吸一口气,与方苓一同走到他们面前。 的确都是认识的人,周方予,周远宁,贺荣安,陆江引,和莫行尧。 周方予不知在生哪门子的气,亮闪闪的眼珠在她们脸上一溜,抬起尖尖的下巴,鼻孔朝天地跨过门槛,进了店内。 林初戈侧目看方苓,方苓默契地转头同她咬耳朵:“方予还记恨着中午的事呢。” 周方予在方家住了一周,今天下午才回周家,临走前收拾行李喊了林初戈和方苓帮忙。她下个月就满十五,胸部却一马平川,而方苓胸脯傲人,又有张利嘴,捏着小堂妹的少女内衣大肆嘲笑了她一番。 “我们给她道个歉?”林初戈翘起唇一笑,眼如弯月,灯光落进她眼底似无数星光。 “我才不道歉,”方苓小声道,“她也经常骂我,我回嘴怎么了。” 四个男生被晾在一旁,进去不是,不进去也不是,打招呼无人理,着实尴尬。 幸而说完悄悄话,方苓就豪气冲天地一挥手:“大家都进去吧。” 众人鱼贯进屋,走在方苓前面的是陆江引,他上身穿一件黄短袖,下着一件花裤衩,脚上趿着一双黑色塑料拖鞋,吊儿郎当到了极点。除却他,剩下的三个男生皆是衬衫长裤。 方苓说:“陆江引,你这身打扮和我家楼下整天坐在椅上抱着脚抠啊抠的老头一样。” 陆江引倏然停下脚步,凶神恶煞瞪着方苓,他一停,为了避免撞上他,方苓惯性地倒退,不留神踩中身后的林初戈的拖鞋,人字拖鞋底磨得很光滑,林初戈打了个踉跄,无以控制地往后滑了几步,下一刻一只宽大有力的手掌扶住她的右肩。 不知为何,她不敢回头。 莫行尧问:“没事吧?” 方苓又开始向前走动,林初戈窘迫地说了句“没事”,低着头前行。 已过饭点,店内清冷人稀,一张张桌上堆满粉白的虾壳,鲜香的气味于空中浮沉。七人挑了张小圆桌落座,贺荣安厚着脸皮在方苓身畔坐下,他左手边是周远宁,而周远宁的左手边是周方予。一群人按照熟悉程度入座,林初戈发现自己夹在方苓和莫行尧中间。 距离近得她能嗅到他身上清爽好闻的气味,她脸瞬时烧得滚烫,偏偏他还把脑袋凑过来,湛黑的眼中映着一张红得滴血的脸:“你没事吧,脸这么红,发烧了?” 林初戈猛摇头,小声说“没事”,说完垂头盯着面前的水杯。他一靠近,呼吸就变得艰难起来,她想,自己没发烧,只是缺氧。 好友这般反常,方苓把一切看在眼里,了然于心,转了转眼珠说:“要发烧也是你发烧吧,大热天的穿这么多。” 莫行尧没接茬,收回目光静坐在椅上。 他漠然的态度令方苓略有些不满,又说:“你们这些大少爷身子骨娇贵,吃得惯大排档的东西吗,吃坏了肚子可别怪我啊。” 陆江引无精打采地说:“大少爷也吃五谷杂粮。” 方苓哼了一声,抓起桌上的纸扇扇风,望了眼头顶上边吱呀呻-吟边缓慢转动的吊扇,撅着嘴嘀咕道:“这天气能热死十头猪,你们男生还穿着又厚又长的裤子,不热吗?” “你们女生穿得更多吧,胸前裹一团,生理期时屁股又要裹一团。”贺荣安边说边偷瞄她的胸部。 “眼睛看哪呢!”方苓劈手把纸扇摔到他脸上,“你说话真恶心,这里还有小朋友,别把她带坏了。” 贺荣安捡起掉在地上的扇子,嘿嘿一笑,殷勤地帮方苓扇风。 周方予嘴里衔着一根竹筷,眼巴巴盼着美食到来,闻言对号入座道:“你装什么,私底下说的荤话还少么,我早被你带坏了。” 身着湖水蓝连衣裙的老板娘翩跹而来,把一个巨大的银色铝盆放在桌上,笑着问:“还要点什么?” 方苓扬声答:“冰啤酒!” “你们年龄太小了,不能喝酒。”老板娘旋过身挥挥手,风情万种地扭进厨房。 铝盆里一片红,辣椒鲜红,龙虾粉红,就连盆底的油也是红的,林初戈捏着筷子没胆量下口。 方苓夹了个目眦开膛沾满辣酱的龙虾放进她碗里,又伸长手给周方予夹了一个,说:“我知道你还在为上午的事生气,来来,多吃点,我们方家基因好,你还有机会的。” 周方予隔空白她一眼,四个男生一头雾水,愣怔地望望方苓,又看看周方予。 林初戈咬着唇忍笑,握筷子的手不停地抖,把碗里的龙虾戳得吐出一口辣椒油。忍得太辛苦,身躯也抖起来,几缕头发倏地垂落,她抬手将发丝别在耳后。 两人坐得如此近,莫行尧无法不留意她的举动,她举手间会掀起清香的微风,胳膊纤长光润,手瘦而小,皮肤白,右眼尾有颗很淡的泪痣,他垂眸,少女皓白的大腿一览无余。 他慌乱地别开眼,拿起水杯喝了口,却听她怯怯地说:“……这是我的杯子。” “……抱歉。”他懊恼不堪,咚地放下水杯,没有察觉自己的动作很重,不像还人水杯,更像是发脾气。 杯子被他喝过,她也不好意思再用,把头垂得更低,那杯水不尴不尬地搁在两人中间,似三八线,泾渭分明。 龙虾辣得舌根发麻,陆江引右手边又坐着个吃相难看的黄毛丫头,闲得无聊,瞟见二人的连锁反应,心中窃笑,拿手肘捅了捅莫行尧,低低地道:“兄弟,你是故意的吧?” 莫行尧面含愠色,浮着显而易见的难堪:“你闭嘴!” 陆江引鲜少见到友人发怒,不由笑得更欢,手臂不小心碰了一下周方予的脑袋,周方予正赤手往嘴里塞小龙虾,被他一撞,差点咬断手指。 周方予勃然大怒,胡乱挥动着两只油爪:“陆江引,你别趁机吃我豆腐!” 陆江引张张嘴,然而被方苓抢了先:“要吃也是吃我和初戈的豆腐吧——”她夸张地比划着手指,“比我们矮那么多,小那么多。” 听得此言,男生们都会意地一笑,林初戈看着莫行尧唇边的那抹笑,心情很微妙,腹诽道,男人果然都一样。 周方予瞧见前一秒还在帮自己剥龙虾壳的周远宁也笑起来,重重地拍桌,掌风扫落纤薄的纸巾,她双眼瞪得圆而大,恶狠狠骂道:“矮你个头!小你个头!方苓你这头奶牛!” 方苓不怒不气,悠然道:“脾气真暴躁。” 周远宁擦了手,笑着揉揉妹妹的头,安抚道:“别生气,她说得没错,你还有机会。” 周方予撇着嘴一点点往哥哥怀里钻,把满手辣椒油坏心眼地擦在他衬衫上,委委屈屈地告状:“你不知道她下午说得有多难听,她说我——” “你们女生也会聊这种话题?”陆江引无情地截断话锋。 方苓说:“只是我而已,放心,这世界上还是有你喜欢的纯真少女的。” 贺荣安真挚地表白:“我就喜欢你这种的。” 一顿饭吵闹地开场,吵闹地结束。周远宁带着妹妹先行回家,莫行尧和陆江引随后离去,贺荣安想送方苓回家,方苓拒绝了他的好意,挽着林初戈的手臂往她家走。 夜色苍茫,万家灯火通明,两人静静地走在幽寂小道上,林初戈穿的黑t恤几乎融进墨色的夜里,越发显得她肌肤白似凝脂。 方苓忽然问:“你喜欢莫行尧?” “喜欢。”林初戈笑,心叹方苓火眼金睛,坦诚地道,“高一时就注意到他了。” 她无法将时间具体到哪一天,自己发现时,“喜欢他”已是既成事实。一旦注意,有限的视野里便总会发现他的身影。 方苓歪着头问:“为什么?” “我也讲不出原因,回过神来就喜欢上了。”林初戈放缓步伐,“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说过的话也不超过十句,或许是因为他的长相是我喜欢的类型吧。” “他长得是不错,也不像某些男生一样整天换女友。”方苓两手背在身后,踢踢踏踏地走着,“我本来还以为你会否认,没想过你这么诚实。其实我挺怕你会因为阿姨而讨厌男人,成为不婚主义者。” “不婚主义也没什么啊。” “别人是别人,但我觉得你需要一种爱,这种爱我给不了,我也许会有一点嫉妒,但怎么说……我希望你能幸福。”方苓羞涩地捂住脸,“说得好俗,总之我会帮你的!” 林初戈说:“方苓,谢谢你。”   ☆、第35章 前尘往事(3) 一开学,高三教务处就按照分班考的成绩重新分班,用分数筛选出所谓的佼佼者,集中分在特定的几个班级。有人笑,有人怨,人与人之间本就有着云泥之别。 林初戈与莫行尧分到二班,方苓同陆江引分在四班,而贺荣安发挥超常,和周远宁一个班,六班。 周一例行的集会上,全校学生整齐排在操场,每班两列,男女各一列,听老校长操着蹩脚的普通话演讲。 林初戈昏昏欲睡,短工还在继续,老板的妻子怀了孕,中年男人要照看妻子并未整天守在超市内,来打短工的都是些勤工俭学的学生,大学生,或者像她一样缺钱的高中生,谁有课便叫关系熟的人顶替一下。 昨晚回家并不算晚,但一夜没合眼,林雅季精力充沛得出奇,一炮未平,一炮又起,嗯嗯啊啊到凌晨才消停。 她笑了笑,这就是她的母亲。突兀的笑声惹得身旁人侧目,明晰的下颌线条叫她一惊,自己竟然和莫行尧站在一排,余光睃见他干净整洁的衣摆,她不禁后悔出门前没有用林雅季的化妆品遮遮黑眼圈。 她想,林雅季说得挺对,她整天就想着勾引人。 散了会,林初戈踱向教学楼,贺荣安和一个紫衣男生勾肩搭背拦住了她,问她方苓为什么没有来。 林初戈恹恹道:“她请了病假。” 贺荣安问:“她生病了?” 林初戈不愿多说,只道:“感冒。” 她肤白,黑眼圈格外醒目,紫衣男生不怀好意地一笑:“美女昨晚没睡好?” 林初戈看都不看他,径自上楼梯,踏上一级台阶,一只手似有若无地在她臀部摸了一下,热血涌上脑,她反手一巴掌甩过去,紫衣男不设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女生打了一耳光。 紫衣男回过神就揪住她衣领,怒火中烧抡圆胳膊朝她砸来,下一瞬被贺荣安制住,嶙峋的拳头在她脸颊五公分的距离停下。 响彻屋顶的巴掌声使得无数人驻足,上了二楼的学生听见声响复又下楼,一楼的学生趴在楼梯扶手上盯着楼下对峙的三人,气氛一触即发。众人平日看惯了男生斗殴女生吵架,第一次见到女生对男生动手,新奇之际又很兴奋,心中滋生着些许期待。 “算了吧,是你不对在先。”一边是女朋友的闺蜜,一边是发小,贺荣安夹在两人中间,弱声劝道,“林初戈你打人也不对,给他说声‘对不起’吧。” 异样的目光将她包围,林初戈火气突增,讨厌被人观赏,仿佛她是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而那双深幽的凤目也在人群中,他也喜欢凑这种热闹。 老师闻讯赶来,驱散了好事的学生,把人群中心的三个人叫进办公室。 开学一周就闹出这档子事,二班乃至整个年级都知道了林初戈这号人物。 她无所谓,唯一愧疚的是连累了和自己形影不离的方苓,一同卷入不堪入耳的传言中。 校方通知了林雅季,回家又被她讥讽了一通。林初戈一个字也不辩解,气已消,只余下无尽的疲惫。 第二天傍晚,方苓来校得知了事情经过,二话不说拉着林初戈一同去篮球场。 篮球场四周的女生被方苓冷峻的神色所震慑,看见她们就自动让路。 方苓立在篮球场边中气十足地喊贺荣安的名字,生生中止了球赛,贺荣安擦着汗走来,正想问她什么事,人丛里忽而蹿出一个人,握住了林初戈的手。 男生道:“吾于昨日——” “听不懂。”林初戈一面打断他的话,一面甩开他的手。 那男生还想说什么,方苓直接把林初戈护到身后,说:“陈之兆,我说过初戈有喜欢的人了,你还是把情书烧掉吧。” 陆江引和莫行尧走过来时,就听见陈之兆问方苓:“林初戈喜欢谁?” 方苓说:“关你屁事,不是你就行了。” 陆江引斜了莫行尧一眼,心想,生活处处有好戏。 人是群居动物,天生害怕寂寞,爱扎堆,唯一爱好是观看免费的八点档。篮球场聚集了百来人,还有学生往这边赶,方苓决定速战速决。 她扭头对贺荣安说:“鉴于你朋友对初戈动手动脚,我现在看见三条腿的生物就觉得恶心——我的意思是,分手,我和你相处不下去。” 语毕,方苓就决绝远去。 林初戈疾步跟上她,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方苓朗声道:“如果陆江引摸我屁股,你会迁怒莫行尧吗?” “……陆江引应该不会做那种事吧。”林初戈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不妥,“你当众甩了贺荣安,一定伤了他的自尊心。” 方苓捏了捏耳垂,满不在意地说:“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做。” 两人回到各自的班级,方苓在椅上坐下,打开习题集,只做了一道,课桌就被人敲了敲。 抬头便跌进一双清湛如水的桃花眼中,方苓戒备地盯着他:“你有什么事?” 陆江引说:“我不会摸你屁股,别做这种假设,听着怪别扭的。” “……你听到了?” 陆江引粲然一笑,齐整白牙在眼前一闪:“不止我,行尧也听见了。” 方苓思量着以林初戈被动的性格绝不会主动坦露心迹,莫行尧知道了也没什么,不喜欢早点说清,喜欢也许能推动他们的关系。这么一想,她就放下心来。 日子一天天地过,月考后,班主任按照排名换了座位。整理好课本,林初戈打算去洗手,蓦然惊觉后座坐着莫行尧。 她虽喜欢莫行尧,但也只限于喜欢而已,从未留意他的成绩,不知他的喜好,甚至不曾看过他打篮球。时间就是金钱,她太需要金钱,以致于情情爱爱都显得不重要,给他写五百字情书不如省下时间写一篇英语作文。 她踌躇一会,还是开了口:“你怎么会考得比我还差?” 莫行尧想,第五名也不算特别差吧,虽然较之以前是差了点。 他合上课本,站起身俯视她,神态自若:“因为知道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太高兴了。” 他原以为她会问自己喜欢的人是谁,那么他就可以顺着话头告诉她,他喜欢她。 只是,林初戈什么也没问,不声不响出了教室。 下了晚自习,回去的路上,他把这件事完完整整地告诉陆江引,陆江引笑了一路,笑够了,高深莫测地说:“女生就是这样。你没发现同一句话不同的女生能解读出不同的意思吗?” 他从黑色单肩包里拿出一本书,献宝似的递到莫行尧面前:“看在我们俩这么铁的关系上,免费送给你。” 艳俗的桃红封面上印着八个大字——“怎样征服美丽少女”。 莫行尧道谢,然后委婉拒绝。 走过一家超市,玻璃门内映出一个熟悉的身影,莫行尧推开门,迈腿进去。 “我去买瓶水。” 店内,一个三十来岁贼眉鼠眼的男人在货架栏上挑挑拣拣犹豫不决,拿起中等价位的安全套又放下,他身后排队的人不耐烦地催促,男人啧了一声,拿起一盒双一安全套扔到林初戈面前。 林初戈说:“三块五。” 男人仔细瞧她几眼,食指点了点红色包装盒,两片厚嘴唇往前拱:“小妹妹,你会用这个吗?” 林初戈往后移步,重复道:“三块五。” 男人吸溜着嘴,右手肘撑在柜台上,嘿嘿笑道:“不会?嗯?不会哥哥教你。” “结账。”一道略微沙哑的声音响起。 视线从矿泉水瓶身顺着瘦长的手臂向上移,白衬衫领口的扣子被解开,精致锁骨现于眼前,再往上,是男人特有而性感的标志,喉结。仿佛有只手掐住了后颈,林初戈的头僵硬得抬不起,垂不下。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男人觉得胃口道尽,安全套也不要了,挤出人群赴约会度*。 女生的脸被柔滑似缎的黑发遮掩,唇被牙齿咬得充血,殷红欲燃,莫行尧拿起那盒安全套放到货架栏上,说:“做不来就不要勉强自己。” 林初戈微恼:“关你什么事。” 他不缺钱,可她缺,言语刁难也好过脱得赤条条让老男人糟蹋。 莫行尧结了账,一边扭开瓶盖将矿泉水递给她,一边问:“你什么时候下班?” 林初戈愣住了。 那晚是莫行尧送林初戈回去,而陆江引,捧着恋爱教学宝典孤零零地回了家。 夏过秋至,两人的关系进展分外缓慢,陆江引愁得差点白了少年头,表示愿意贡献珍藏多年的书籍,只求好友成功抱得美人归。 莫行尧说谢谢,不用,慢慢来。 托赖于前后座的地理优势,林初戈有时也会和他说上几句话,只是一旦有人向他请教习题,她便立刻缩回座位。 林初戈自然不知晓莫行尧的想法,他性情沉静,但并非不近人情,从不驳人面子,每次听他低声教别的女生解题,就有根细针止不住地扎着她的心脏。 这天晚上也是如此,一个女生走,又一个女生来。她想,自己好像一瓶碳酸饮料,动一下,心里就咕噜咕噜冒着酸气泡。 做了一张模拟试卷,小腹突然抽痛起来,像被绞肉机乱绞了一阵,她额前直冒冷汗,趴在桌上撑到晚自习结束,捂着腹部起身,椅上淡粉色的印记赫然入目,她羞得慌忙坐下。 冷风掠耳,一件黑色外套从后飞来擦过她脸颊稳稳落在课桌上,她握着外套的衣角,羞耻而感激地看向后座的男生。 “不需要就扔掉。”他朝后门走去。 她需要,但她没有穿,毕竟如果被老师看见,他也会受牵连。 幸好夜色浓如墨,路灯形同摆设,一路上无人用异样的目光看她。 回到家,客厅里摆着一张崭新的麻将桌,林雅季与她的“同事”边嗑瓜子,边搓着麻将。林初戈习以为常,上楼洗弄脏的衣服。 洗完衣服,她打开台灯,坐在书桌前埋头做试卷。 噼里啪啦的麻将声好容易才消停,床板摇曳碰撞的咯吱声又唱起来,她放下笔,安静地坐着,除了呼吸什么都不做,脑中什么都不想。 待那淫-声-浪-语终于停下,林初戈推开卧室的门,在林雅季的房门口停下。 门未关上,双人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而她的母亲正在穿衣服。 “这是你女儿?”床上的男人裹着一条被单,昏黄的灯光打在他肥硕的圆脑袋上,仿佛猪妖下凡,浑浊的眼球闪烁着诡异的光亮。 林雅季鼻子里嗯了声,面向林初戈道:“你找我要钱?” 林初戈笑:“不是,你赚点钱也不容易,还是留着治病吧。” 林雅季穿好衣服,坐在床沿边剔牙:“红口白牙咒你妈,学校的老师就是这么教你的?” 林初戈说:“是我不对,不该当着你男人的面说你有病,没有给你留点面子。” 床上的男人似是并不关心林雅季生的什么病,穿裤下床,一面摘下脖子上的金项链,一面从裤袋里摸出一把钞票,赤着脚向林初戈走来。 “来来,别跟你妈吵架了,项链当作见面礼,这点零花钱拿去用。不够再问叔叔要。” 男人伸出浑圆肥厚的膀子想揉她头发,随着他的动作带起一阵腻滞的腥风,闻之欲呕。 林初戈避开伸到眼前的手,冷冷地笑:“我不是妓-女。我年龄是不大,但有脑子,你总不会是看在你相好的面子上才送我东西吧?” 意思被挑明,那男人摸摸下巴,转头望向老相好。 林雅季听到“妓-女”二字,呸地吐掉嘴中的牙签,晃悠悠地踱来:“我家大小姐清高得要命,你想结交的那个汽车老板刘震亮,送她一套洋房要收她做干女儿,她正眼都不瞧他,就你这点东西也想收买她?做梦!” 仿佛害怕男人生气,林雅季又捏着嗓子嗔了句“待会再跟你算账”,男人很是受用,搓着手掌笑了两声。 转过身,林雅季脸一沉,拽着林初戈下楼,鲜红指甲狠命掐着女儿柔嫩的手腕,她又觉泄愤又觉嫉恨。 到了一楼,林雅季详视着年轻女生,笑道:“妓-女?林小姐认为有个*的妈很丢脸?你那么有能耐就别吃我的住我的。” 林初戈眼光轻蔑,揉着手腕回视母亲:“吃你的住你的?这房子是徐永南的,不是你的。”一眨眼,她就笑意盈盈,“妈,你还记得上一次给我钱是多久之前的事吗?” 林雅季歪了歪嘴角:“听听,林小姐多么可怜,有人生没人养。” “你更可怜。你爱的人不爱你,爱你的人不愿娶你,你活了大半辈子,自诩裙下之臣无数,却连个名分都没有,是个男人都是你的顾客,你的上帝,你不仅可怜还可笑。” 话音方落,林雅季的巴掌也落了下来,林初戈闪躲不及,白皙的面孔上登时浮现五根手指印。 这一耳光耗尽了痼疾身躯所有的力气,林雅季扶着楼梯的雕花栏杆,一双眼睁得满是血丝,喘了好一会,尖着嗓子吼道:“滚!给我滚!” 她踢打着将林初戈往外推,林初戈双手护着脸,被母亲推出了家门。 云月依依,夜色冥冥,还是这条路,心情却与归家时截然不同。 秋夜风大,林初戈抱着胳膊慢慢地走着,不能去打搅方苓,又没钱住旅馆,能去的只剩打工的地方。 想来也是自作自受,她若像往常一样忍耐,现在应该躺在床上而不是在夜风中行走。 远远看见一个身躯颀长而单薄的男生立在超市前,她步到他面前,哑声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想看看你今晚——”视线划过她红肿的右脸,遽然顿住,他眼神一点一点变凉,“怎么回事?” 她逐一回答:“我今晚不上班。我妈打的。” 想触碰她的脸又怕唐突了她,右手松开再握紧,他沉声问:“你们吵架了?” 林初戈牛头不对马嘴地问了句:“你能收留我一晚么?”缓了几秒,她说,“我暂时没钱付房租,先欠着,或者你借钱我,我住旅馆。” 莫行尧听了前一句话,后一句就没听进去,怔然道:“你没有防范意识?” “你父母不在家?” 他垂下眼睫:“离婚了。” 她没有打探别人*的爱好,也不觉得父母离婚的孩子不健全或需要被特别对待,一拍两散总好过貌合神离,而他,未必需要别人廉价的同情。 “我不会对你做什么。”她笑,模样狼狈,眼却亮如星,“开个玩笑,你借我一点钱行不行?” “要钱干什么?” “去旅馆。” 他正色道:“不行,旅馆人多又杂,不安全,还是去我家吧。” “……嗯。” 她摸了摸脸,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他手指颤了一下,克制着自己,低声问:“能不能告诉我你母亲打你的原因?” 她缄口,实情难以启齿。 回应他的只有风声,些微失落浮上来,他自嘲一笑:“抱歉,问你的私事。” 林初戈轻而慢地摇头,明亮秀长的眼氤氲着薄薄的泪意:“我说了很难听的话,她才动手的。她恨我的生父,也恨我,她知道自己怀孕了,做过药流,但我命硬,没流掉,不得已生下了我。那个年代的人淳朴也封建,她未婚生子受尽旁人的白眼,大学没能毕业,她恨我也能理解……” 他不语。 她想,她的初恋没有开场就要落幕了。 林初戈嘴角上扬,索性承认道:“我妈是那种职业,我是她跟的第一个男人的种,他们说的没错,我是妓-女的女儿。” “那又怎么样,”他忽然握住她冰凉的指尖,“我还是喜欢你。”   ☆、第36章 前尘往事(4) 落叶纷纷的秋季,莫行尧和林初戈在一起了。 得知此事,众人的反应各异,方苓高举着厚墩墩的英语词典说“惹初戈生气我就揍你”,周方予冷声告诫“早恋要不得”,陆江引高兴得想放炮。 莫行尧付之一笑,在课桌底下偷偷牵林初戈的手,问她下自习后去哪吃夜宵。她钟爱甜食,恨不得整日泡在糖罐蜜缸里,定中附近的旧巷里有家店卖酒酿,他每日来校前必会买一碗酒酿,已成习惯。 高三课业繁重,假期少,学校又禁止早恋,发现一点苗头就要写检讨请家长,闹得人心惶惶,拆散了不少对小情侣。方苓和陆江引很识趣,从不打搅他们,甚至帮他们打掩护,林初戈不胜感激,但除了几句谢谢,也不知该如何回报两位朋友。 好不容易盼来寒假,两人自然抓紧每分每秒黏在一起,如胶似漆蜜里调油,脑中想的尽是去哪吃去哪玩,俨然忘记高考为何物。所有的甜品店他们都去过,所有情侣能做的事他们都做过。 假期最后一天,二人一同去了电影院。银幕上播放的是一部煽情至极的爱情文艺片,林初戈看得直打哈欠,斜眼看莫行尧,他闭着眼静靠在椅背上。 她失笑,直勾勾盯着他,比起乏味矫情的电影,他更赏心悦目。他面色随着屏幕的光变换,时而亮,时而暗,她受了蛊惑般缓缓靠近他,那精雕细琢的薄嘴唇近在咫尺,她却没有勇气吻上去,亲了亲他的脸颊。 后脑勺忽然被一只手掌扣住,他睁眼,笑得狡黠,却一语不发,灼灼地凝视她。 她双腮似揉上两抹彤云,赧然地低头,不胜娇羞,他手徐徐往下触到她颈项,指尖下的肌肤如琼脂般光润细滑,仿佛会在他手中融化。 他侧过头吻她,咽下她的轻喘声,清新干净的气息盈满她口中,幽冥的电影院里阒寂得像是只有他和她。 回家的路上,莫行尧告诉她,他可能要出国。 在此之前,陆江引也曾说过,莫行尧的父母早年离婚,很少和他见面,他祖父常年居住在国外,年事已高,早早就替宝贝孙子铺好通往锦绣前程的大道。 陆江引好心知会她,林初戈却以为他是让她做好心理准备的意思,因此丝毫不惊讶,淡声说:“你去吧。” 寒风拂面,细雪翻飞,莫行尧撑开雨伞,边将她紧紧搂进怀中,边说:“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她笑了,“我妈即使有钱也不会拿出来供我出国。” “你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出国手续都交给我处理。”他字斟句酌地道,“我知道你不想用我的钱,就当是借。” “你说错了,不是你的钱,是你祖父的钱,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你祖父的庇荫,你养活你自己都难,更不用说养累赘一样的我。” 如此伤害男性自尊心的话却并未惹怒他,他依旧将她护在胸膛,冒着风雪前行,飕飕的风声里她听见他说:“初戈,我们不要为这种事吵架,你多考虑几天行吗?” 她默然,一谈到钱,言辞就变得极其尖锐,当真是缺什么就对什么敏感。 把她送到家门前,他说了句“我回去了”,正想转身,被她喊住。 “之前借我的衣服还没有还给你,我去拿,你等一下。” 他点头,说好。 林初戈开门进去,客厅弥漫着一股腥气,垃圾桶里有个用过的安全套,放在沙发上的黑色毛衣糊了一团粘腻透明的东西,桌上的课本封面也溅了几滴浑浊的液体,足以彰显他们有多么饥渴难耐急不可待。 滔滔的怒气漫上心肺,林初戈浑身直颤,抓起衣服扔向楼梯口的衣衫不整的男女,锐声道:“你们真恶心。” 男人摸了摸鼻子,对林雅季说:“我走了,这次记在账上。” 林雅季淡淡地嗯了一声,男人斜溜了林初戈两眼,健步如飞出了屋。 林雅季趿着拖鞋走到那件毛衣前,用鞋尖拨开蜷成一团的衣服,看清再熟悉不过的液体后,晃晃悠悠走向林初戈。 “我们真恶心?”她阴阳怪气地重复,目光划过女生日益丰满的胸脯时一滞,唇边浮起了一缕讥笑,“你既然知道这是什么,还涎着脸说我恶心?” 林初戈心里一沉,面上的热度迅速消退,一张脸血色尽失。 林雅季不过是试探她,见她变了脸色,心头立时蹿火,锋利的指甲深深陷进掌心。 来家里的男人个个都会在她面前称赞她有个绝色的女儿,重金想买她一夜,出的钱比自己风头最盛的时期还要多,现在的自己更是可望不可即。她年轻貌美,而她却皱纹横生;无数男人追捧她,她却被人嫌弃遭人唾骂。 是她,都是因为她,人生才会变成这样,自己才会落得这种惨境。 心里多年怨气筑成的铜墙铁壁终于裂开一道缝,林雅季桀桀怪笑两声,讥刺道:“我还没死呢,你就上赶着继承我的衣钵?你才几岁就在外面乱来?滥污货!下贱胚!” 大门关得不严实,冷风从门缝吹进来,林初戈止不住地哆嗦,想反驳母亲又无从开口。她喜欢他,想着不能做最后一个,能做第一个也是好的。此时被母亲用这般的口吻指责,仿佛她的存在就是万恶之源,就是腌臜卑污的代表。 “我和你不一样,”好似被传染般,她声线也变得微抖,“我喜欢他,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没有利益纠葛。” “喜欢个屁!说你天生放荡下贱你还不承认,不仅贱,还蠢得无可救药。男人为了哄你上床什么谎话说不出来?你自欺欺人地以为你们之间有感情,以为他把你放在心尖怜爱,没准他暗地里笑你又傻又好骗!做了免费鸡都不知道。” 母亲完全不了解他就信口侮辱他,像被无形的力量推了一把,她跌跌撞撞地退了几步,尾椎冷不防撞上尖利的桌角,一阵阵痛意席卷全身,似是要将她淹没,四肢百骸冷如冰。 林雅季居高临下地看着林初戈,眼神怜悯而怨恨,透过她姣好的脸寻找另一个人的影子。许是年轻时愚蠢的自己,许是那个男人。 鞋跟一下一下敲击地板,清脆的声响在厅内回荡,林雅季在她面前站定,抬高女儿的下巴,笑道:“代代都赶着*。你想尝尝男人的滋味,可以找我呀,大把男人供你挑,还有零花钱赚。之前送你金项链的那个,出手阔绰得很,你陪他一夜可比陪你那小男友谈情说爱划算得多。” 腕子突然被铁钳似的手擎住,强硬地逼迫她松开女生尖细的下颌,林雅季抬眸,眼前已多了一个男生。 莫行尧凛凛地俯视着她,将林初戈拉到身后,她望着他消瘦挺拔的背影哽咽道:“你进来干嘛……” 他不答,固执而坚定地挡在她身前,像一棵劲拔的青松为她遮雨挡风,尽他所能。 林雅季睨了他一眼,嘴角高高吊起:“你爸是不是叫莫启文?你和他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未待他回答,她又斜了林初戈一眼,“不错,有点手段,钓到莫家的男人,我还以为你真蠢到谈情不谈钱。” 莫行尧脸色不变,林初戈却慌得话都说不清,舌头打了结似的,磕巴道:“你、你怎么……” 向来一副铁面观音模样的她也会紧张,林雅季被她滑稽的模样逗笑了,一手支着沙发扶手,一手叉腰,边笑边咳,好半天才说:“我还知道方苓的小男友叫贺荣安呢,他爸爸也很大方。” 这个“也”字直往心底钻,林初戈面容煞白,愤怒令她丢掉了道德伦理,这一刻她恨不得林雅季去死。可她若真死了,她就会开心吗?怀胎十月生下她的人把她当作仇人对待,她恨母亲,也怜惜母亲,血缘的悲哀。 林雅季忽而上前,柔缓地抚摸着她的后背,只摸了一下,就被莫行尧再次拦住。 “虽然我姘头遍地,但放心,我没上过他爸的床。”林雅季笑着晃动酸麻的手臂,移步上楼,“刚才太卖力,有点困了,茶几下的柜子里还有一盒安全套,你们想用就用,声音别叫得太大吵到我睡觉就行。” 她一走,林初戈就镇定下来,速即恢复常态,用手背擦了擦泪迹,去卧室找他的外套。找到外套,她把薄薄的衣服抱在怀里下楼梯,台阶不过二十级,她却走得额外慢,祈求时间永远停滞,祈求分别永远不要到来。 林初戈拖着两条腿来到他跟前,一面把衣服递给他,一面说:“关于和你一起出国的事,我想不用考虑了,我不去。” 她语气冷得瘆人,他握紧了掌心的布料,眉眼间沾上一分愠色,嗓音却低柔:“为什么?你害怕我会因为你的母亲而不喜欢你?” 她扬扬唇,心想,他真是狭隘且罗曼蒂克,不清清楚楚地告诉他,他永远不知她的难处。 林初戈步至大门前握住镀银缀花门把手,回头看他一眼,莫行尧会意,跟着她出去。 铅灰的天空还在下雪,飘飘洒洒,漫天的雪为世间万物点上一笔浓稠的白,几片雪花落在他衣襟上,渐渐消融淹出一片水渍。 “我的家庭你也看到了,我妈就是轻信男人的甜言蜜语落得个风尘女的下场,我必须为我自己考虑。”她替他拭去衣服上的雪水,直直地看住他,“你那点感情能撑几年?如果你觉得厌倦了,断了我的接济怎么办?人生地不熟我又要对谁哭去?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当惯了米虫等同于砍断了手脚,只能去烦你、求你给钱我,去卖,或者等死。” “你不相信我?”他神情颓然,近乎哀求道,“初戈,你再考虑一下行不行?” 她冷然道:“考虑的时间再长我也不会改变主意,我不敢拿我的一生去赌。” 她并没有那么勇敢无谓,会为了爱孤注一掷,她必须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无论这条路是曲折还是陡峭是孤寂还是热闹,她都不会后悔。 从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现在并无两样,大多数人的婚姻都是建立在相亲上,从年少一起携手共老的情侣又有几对,更何况是这样的她与他。“门当户对”这四个字有如五指山压得她无法翻身,喜欢又怎样,伤心又怎样,时间这剂良药总会抚平过往的一切。权当美梦一场。 莫行尧握了握手掌,忽地笑起来:“那我也不去了,我们——” “只不过是在区区几千人中遇见了我就以为找到了真爱,甚至为这所谓的真爱而放弃规划已久的大好前途,莫行尧,你不觉得你浅薄得可笑吗?”她急忙打断他的话,仿佛他再多说一个字,她就会改变主意没皮没脸地纠缠他。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忍着泪意,继续道:“你的未来无限光明,有我,是锦上添花,无我,也不影响全局。我担不起祸害你的罪名,你的人生轨迹不能因为我而出现任何的偏差。桥归桥,路归路,长痛不如短痛,分手吧。” 寥戾的冬风似一把钝刀,在脸颊上打磨得愈来愈锐利,风越发地猛,裸-露的皮肤像是要剥落般地痛。 她用最刻薄决绝的话践踏了他一颗真心冻结他一腔热血,他毫无底线地退让,态度低微得他自己都惊讶,她却将两人的关系推向悬崖。 用力地攥住她肩膀,他手指的关节白中隐隐泛青,眼底空凉凉的,内心仍在挣扎。她只觉被旧式刑具锁住了琵琶骨,钻心刺骨的痛感潮涌而来,她不敢眨眼,害怕一眨泪水就会流下。 一片雪飘落在她头顶,他终是松开了手,做出了决定。雪融化,他吻了吻她,莹亮的泪珠自她眼睑滑至下巴,垂直滴落在泥泞的地面。 他说:“初戈,如你所愿,我要放弃你了。”   ☆、第37章 有女同行(1) 清晨,天光熹微,厚重的窗帘被打开,一线暖黄的光透过雾气濛濛的玻璃窗照在床中男人的侧脸上,为他隽逸的眉眼氤氲些许柔和,日光似一只手替他抚平眉心褶皱。 莫行尧睁开眼,支起手臂托着腮,半伏半靠着雪白枕头,睡眼朦胧地朝立在床边的女人一瞥,瞥见她细伶伶的小腿,精神为之一振,双掌撑着床一骨碌坐起来。 “林总监,”他歪斜地坐着,“放年假了,今天不上班。” 林初戈抱着胳膊,视线自他高挺的鼻梁滑下停在他赤-裸的胸膛,眼中遮掩不了的是欣赏是得意,却冷着脸端出个道姑模样,语气平平:“你想睡到日上三竿?” 莫行尧捞起床头柜上的手机一看,八点不到,要笑不笑地道:“昨晚太辛苦,我能再睡一会吗?” 她批评道:“没正经。” 他认命地扔了手机,掀开被子下床,穿上裤子,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衬衫穿上。 林初戈边叠被边笑,极少这么开心过。 “笑什么?”他问。 “高兴啊,”她说,“现在想想,方苓某次醉酒时说的一句话挺对的,我喜欢你,而你也喜欢我,哪怕过了十年也不变,的确是一个奇迹。” 昔日追求她母亲的男人都像夏天的雨,来时声势浩大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见证他炽热如火的爱意,不知不觉间便风干蒸发,寻不到他的踪迹。但她的男人不一样,他是照亮月的日,是供鸟停歇的树,冬去春来白驹过隙他依旧等在那里。 莫行尧看她一眼,幽幽道:“你真以为我只是玩玩?我如果不爱你,会给你洗衣做饭供你使唤?” 林初戈一窒,片刻后说:“大四那会,方苓的一个同学追求她,她嫌食堂人多菜难吃,那个男生就去她喜欢的饭店打包带给她,每日三餐风雨无阻,方苓随口一句想吃僻巷小店做的狮子头,他就顶着大雪去买。我和方予都被他打动了,对方苓说不答应他一定会折寿。” 他有点吃味:“打动?你很羡慕?我在下雪天也帮你买过酒酿,你忘了?” “没有,我知道你很好。”她笑笑,透着一丝落寞,“你别看方苓平时爱说荤话,她其实很保守。交往一周,那渣男提上床,方苓不同意,他就想强来,在我、方苓和一对情侣合租的房子里,不过没有得逞。” 他揽住她的腰,下颌抵在她肩头,温声道:“从方苓的性格来推断,那个男人的下场很惨吧。” “你猜错了,他没成功报警找不到罪名,说性骚扰也没人信,还反过来揣测方苓欲迎还拒。方苓以为那男人是真心喜欢她,但渣男当着那对情侣的面说:‘我追你断断续续花了将近一万块,就是嫖天上人间的小姐也没这么贵吧?’方苓那天发工资,包里恰好有一万,就全部拿出来扔给了他。” 莫行尧听到这儿虽有些恼怒,却不是因为方苓的遭遇,门铃响起,他开了口:“说到底,你还是不信任我。” 林初戈逃避回答似的走出卧室,奔向玄关。 她披着莫行尧的黑色风衣,里面穿一件白色薄纱睡裙,像静置许久的米粥上凝结的薄膜,布料接近透明,睡裙下两条修长的腿若隐若现。 门外的周方予握着行李箱的拉杆,正要甜腻腻地喊一声“初戈姐”,看清她的打扮立时改口啐道:“骚气冲天!”又问,“什么牌子,我也去买一件。” “买来勾引周远宁?”林初戈指了指她的行李箱,“别告诉我你离家出走了。” 周方予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我又不是叛逆的女高中生,离什么家,出什么走,是旅游,请美丽的初戈姐陪我去旅游。” 林初戈笑着转身,猜测随心所欲的周小姐又是因为她的好哥哥而闹脾气。 周方予亦步亦趋地进屋,把行李箱的拉杆一扔,脱掉了褐色皮靴,扑倒在灰色沙发上,舒服地打起滚来。 滚了几圈,头顶忽然响起一道声音:“周远宁知道你来我家吗?” 好似青天白日撞见鬼,周方予吓得一哆嗦,循声望去乍见一个男人站在沙发前,结结巴巴道:“莫、莫行尧?”缓过气,她犹疑地问,“你怎么在这里?等等,这是林初戈的家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家?” 莫行尧一笑,笑容极快极淡,如风过转瞬无痕:“这里就是我家,周主编执意要在我家住下,那我只好打电话给你的监护人,让他来把你领回去。” “别说那么讨嫌的话。”林初戈从卧室出来,白色睡裙换成低领毛衣和蓝色牛仔裤,温雅居家,莹白的颈项缀着三两点粉色夹着淡紫的暧昧痕迹,似薄荷花的淡紫,自纤细的颈边延绵开到精致的锁骨。 周方予看得面红耳赤,胡乱穿上鞋子噔噔噔跑到林初戈跟前,强作老练道:“昨夜成功上垒?你穿那件睡裙真的很漂亮,我要是男人我也把持不住。” “……是吗。”那件睡裙是完事之后才穿的,林初戈想说又忍住,捂着脖子后悔刚才换衣服时没照照镜子。 昨夜他不像前几次那样粗鲁,她也不再泼妇般地叫骂,是文字的短板,再细致描述也道不清那一刻的温存,复述不出他的体贴,重现不了那一幕幕缱绻交缠的画面。 她羞赧地斜一眼周方予,侧头看向莫行尧,后者则一脸不耐烦,厉声道:“周方予,你可以去你堂姐家,也可以去酒店,为什么非要来我家?” 他的耐心全用在林初戈身上,对旁人自然没有好脸色,更何况是打搅二人世界的电灯泡。 “我们约好出国玩几天。”周方予向林初戈使了个眼色,“初戈姐,对吧?” 林初戈还未点头,莫行尧就沉着脸拉着她进了卧室。 微风拂动水蓝色窗帘,涟漪荡漾,窗缝筛进几道金色的日光,斜落在她脚边。她周身被黑色的阴影笼罩,莫行尧以手臂为栅栏,将她禁锢在这寸土之间。 身后是墙,身前是他似墙壁般硬实的胸膛,她牵起唇角:“方予又不是男人,你还吃她的醋?” “我们从来没有一起旅游过。”他语气平淡,听不出心情是好是坏。 “我们有的是机会,方予她……她受了情伤,旅游散心。” 她晶亮的眼若盈着雪水,清泠泠的声音似钟磬,执拗坚决。莫行尧松了手,谁都无法动摇她的决定,他明知道,明明比谁都清楚她的性子,却不可避免地失望。 “我回去了,”他笑,“玩得开心。” 他利索地穿上大衣,拉门迈步不见一丝迟疑,心知她不会挽留。 卧室的门将开未开,两人的对话泄露了一大半,袅袅钻入周方予的耳,她笑嘻嘻地拿他的话堵他:“回什么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吗?” 莫行尧面色阴冷,恍若未闻,疾步出了公寓,周方予再粗神经也觉出他心情不愉,讪讪地看着随后出来的林初戈。 林初戈换了件高领毛衣,问她去哪,周方予说:“你有意大利的签证,我们就去那吧。” 周方予喜爱游山玩水,动不动就往国外跑,各国签证申请的都是多次往返。林初戈无异议,周方予觑着她怏怏的神情,想问她和莫行尧的事又没胆问。 待她收拾好行李,两人一同乘车去机场。 捏着机票过了安检,登机前,周方予突然说:“把你的手机借我一下。” 林初戈狐疑地盯着她,掏出手机放在她掌心上,周方予接过手机,葱白细指飞快地跃动,鲜红长指甲把手机屏幕戳得嗒嗒直响。 “我给莫行尧发了一条短信。”周方予边将手机还给她,边笑着说,笑容狡狯却*。 林初戈一惊,忙点开信箱,翻到最近发的一则短信——“亲爱的,别生气,等我回来补偿你。”末尾一连几个眨眼的表情。 她又羞又怒,手指在屏幕上抓了抓:“周方予——” 周方予拖着笨重的行李箱一溜烟跑远。   ☆、第38章 有女同行(2) 坐上飞机,周方予抱怨经济舱不如头等舱舒适,从腿都无法伸直说到飞机餐难吃,林初戈耐着性子听她演讲,未发一言。 周方予越说越兴奋,颇有说到下飞机的架势,林初戈只好出言打断她:“你哥又勾搭上谁家的姑娘?” 周方予脸色瞬时冷了下来,挑唇一笑道:“那匹种马换女人比吃饭还频繁,我哪知道他这次和谁在一起了。” 林初戈回忆了一会,笑说:“你哥的历任女友类型挺杂的,似乎不挑剔高矮胖瘦,只要长相不太差就行。” 她帮腔,也没有骂周远宁,周方予心里却不舒服得紧,平日自己用各种难听的话在心里骂周远宁,丝毫不心疼,但又矛盾地希望人人都称赞他,不说他一句坏话。 “不聊他。”周方予有一下没一下敲着座椅扶手,“聊聊你和莫行尧吧。” 林初戈记着方才的事,心里七上八下忖度着莫行尧看到那条短信会是何种反应,兴趣缺缺:“没什么好聊的。” 她不愿分享私事,周方予识相地转移话题,聊起一位三十岁阔太找鸭被六十岁丈夫抓个正着,说了半截,又倏然讲起某位老板夜御数女玩进医院半身不遂。 周方予说话有添油加醋自由发挥的毛病,林初戈当她讲故事,听得津津有味。 傍晚时分,飞机平稳降落。下了飞机,林初戈便掏出手机,无新短信提示,意料之中。 她不擅长说甜言蜜语,更没有叫过他“亲爱的”,在一起时,大多时候都是你来你去,连名字都很少叫,他也许猜出是周方予的恶作剧,才没有回复。 林初戈松口气,心情无端低落下来,仿佛有根无形的锁链交错地束缚着她。他若回复,她一样会东想西想,无时无刻不揣度他的想法,担心他不高兴——可知道他心情本就不快,她还是撂下他和周方予出国,她自己也不懂自己。 抵达周方予男友帮她们订的酒店,用意语报出预订人姓名后,前台小姐笑容可掬递给她们两张房卡。 林初戈笑着打趣:“你那个混血小男友还怕我占你便宜?” 乘车来酒店的路上,周方予炫耀般地拿出手机,手指痉挛似的在屏幕上滑来滑去,一张照片还未看清,就滑到另一张照片,林初戈被她搅得心烦意乱,猛地抢过手机方才见到周大小姐第一位男友的尊容。 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似圣诞树,视线下移,则是东方人的黑眉黑眼,高鼻深目。她另一位好友谢慕苏有六年的模特经验,而周方予是时尚杂志《花间集》的主编,因此她对时尚圈或多或少有点了解,认出相片中的男人是位混血男模,母亲是岱城人士,这位年轻模特前一阵子从国外回到母亲的家乡,名气虽小捞金不少。 林初戈评价道:“长相还行,头发很碍眼。方苓知道你交了个男友吗?” 周方予刮了刮房卡,粗着嗓子道:“告诉她,她一定会说‘娘炮男,白斩鸡,我讨厌皮肤比我白的男人’,太扫兴了。” “你拿周远宁的钱养小白脸,周远宁什么反应?” 指甲缝里积满了金粉,周方予垂眸弹香烟般弹了一下手指:“他忙着和他的女人卿卿我我,没反应,有时候真想拿刀阉了他。” 林初戈不厚道地一笑,周方予骂笑个屁,两人嘻嘻哈哈上了楼,把行李往房间一扔,下楼吃饭。天色已晚,吃完饭,她们便睡下。 在威尼斯一连待了三天,第四天时,周方予高喊不能再吃喝拉撒睡了,拉着恹恹欲睡的林初戈奔去叹息桥。 纤长精巧的贡多拉在澄澈的湖水上荡悠,水波粼粼,冬风寒峭,周方予一袭红裙负手立在桥上,大声背徐才子的诗,招来旁人异样的眼光。 唯有林初戈捧场:“好诗,好嗓,好景,好人。” 二人一起乘贡多拉,游人低语,船只摇曳,悠缓地行过一座座桥,狭长的水巷飘荡着细小的回声。 周方予边拿着手机拍美景,边说:“听说在这里接吻的情侣永远都不会分开。” 林初戈漫不经心地接口:“你信这个不如让你哥陪你去坐摩天轮,省时省钱,不过周远宁不会让你亲他吧。” 周方予想象了一下那般旖旎的画面,顿时臊得满脸通红:“林初戈你瞎说什么呀?!你这人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莫行尧怎么受得了你?” “他也没有浪漫细胞。”林初戈斜眼睨她,薄嘴唇轻微一掀,唇角荡开缕缕笑纹,露出白森森的牙,“你那么害羞做什么,难不成满口粗话的周小姐初吻还在?” 周方予被她激得柳眉倒竖凶相毕露,从船头扑向船尾的林初戈,船只大幅度地晃动起来,水花四溅,船夫不明就里地望她们一眼,又耸耸肩掉过头去。 “在又怎么样,我和那个混血杂种只是演戏而已,我这一生都要吊死在周远宁这株仙人掌上,非他不嫁!”周方予来回地摇着林初戈肩膀,凶巴巴地道,“可以了吗,你高兴了吗?!” 林初戈满意地大笑,戏弄道:“你不会绑了他来强的?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有的是机会。” 周方予啧了声:“所以说我是被你和方苓带坏的。” 落日熔金,淡金色的余晖于水面晕开,仿似湖水上绘了一层金色彩釉,黑色船只款款划到桥边。 回到酒店大堂,五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拦住她们的去路,为首的梳着乌油油的偏分头,一双冷峻的三白眼望定周方予。 男人清了清嗓子,说:“小姐,回家吧。” 周方予眼皮一翻,赏他们一个白眼:“回个屁,老娘还没玩够。” 林初戈逐一扫视那五个男人,个个都戴墨镜穿西装膀大腰圆,像练泰拳的拳击手。 “周远宁还真是……”她神色微妙,“一言难尽。” 周方予正想替哥哥辩解,偏分头男人上前将手机送到她耳边,电话那头的人声线清润好听,柔声命令:“周方予,回家。” 坚守的堡垒轰然崩塌,不战而败,周方予耷拉着脑袋,顺从地说:“知道了,我马上就回去。” 她掐断电话,挥手扔给身旁的男人,对林初戈勉强笑笑,瓮声瓮气道:“别笑我,也别骂我,我拒绝不了他的要求。” 林初戈想,真是低到尘埃。   ☆、第39章 狗血淋头(1) 回到岱城的第二天,多日未见的谢慕苏打电话来约林初戈去醉中天,说是请客,让她务必偕同方苓前来会面。 方苓向来是可无衣穿不能无食吃,就差在脑门刻上“吃货”二字,听见有人请客,当即薄情寡义地抛弃温暖的被窝,三下五除二穿上衣服,拽着林初戈坐上自己的爱车,横冲直撞开向醉中天酒店。 林初戈心惊胆战,生怕她闹出人命,提醒道:“你悠着点,我的命可握在你手上。” 方苓不以为然:“放心,我的车技好得很。” 穷阴杀节,急景凋年,街上置备年货的行人如织,车如流水,一些商店已挂上了大红灯笼,雅致的风俗与摩登的建筑掺揉在一起,别有韵味。 客人达到酒店,请客的却没来,她们只得在包厢里等待谢慕苏。 方苓垂涎欲滴地翻看菜单,林初戈无所事事,摸出手机翻开通话记录,将近一周没有联系他,目光停留在他的号码上迟迟不敢拨。 她自认爱得不比他少,昨晚辗转反侧想了一宿,似乎二人关系里总是他忍让她,而她出于自尊极少低头,这样对他就公平吗。 喀嚓一声,门开了,一群人乌压压闹哄哄地走进来,最先进来的是陆江引,面色沉郁,穿一套银色西装,泛着流水般的光泽,没系领带,西装外套松松地披在肩上,唇间险伶伶地衔着一根烟,红焰闪烁,眯眼向这边一望,看清是她们忽然笑逐颜开。 陆江引大步迈到她们面前,一面拉开椅子坐下,一面笑着对林初戈说:“真巧,林初戈,我正想去找你。” 林初戈不理他,斜溜一眼慢步走来的莫行尧,他身着黑色修身风衣,拉链未拉上,露出里面的白色丝光衬衫,下穿墨色西裤,单手插在裤袋里,迈步时隐隐勾描出小腿笔直悦目的线条,神采隽爽,漆黑的眼略略扫过她,径直在陆江引身旁的椅子坐下。 说请客的女人挽着一个身姿英挺的男人,两人亲密得宛若藤缠树树缠藤,那男人白衣黑裤,风神秀彻,岁数目测与陆莫二人相仿,方苓自上至下把他端详了一遍,心想又是白斩鸡,怎么她的女性朋友个个都好这口。 方苓眨了眨眼,瞟见谢慕苏身后跟着一个麦色皮肤的男人,暗自赞赏有点阳刚之气。 她尖声喊道:“谢慕苏,你把你的面首全都带过来了?” “你别乱说,他们是双牧的朋友。”谢慕苏回头歉意地对男人一笑,“严先生,抱歉,她说话一向没有分寸。” 严清巡大度地颔首,道了句没关系。 一帮人入座,陆江引把烟头扔进了水晶烟灰缸,脱下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柔情彻骨的桃花眼绕桌一转,佻薄地笑道:“巧得很,都是熟人。” 陆江引这只笑面虎哪一天不是满面春风,此时笑得如此诡异令林初戈有些不适,说不清缘故,想到方才他说找自己有事,一股寒意蠕蠕地爬上心头,她偷觑莫行尧,他好整以暇地端坐在椅上,姿态透着一分悠闲。 林初戈开门见山地问:“陆老板找我有什么事?” “关于你父母的事。”陆江引笑着拍了拍左手边男人的肩膀,“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叫宁双牧,是醉中天的老板,是谢慕苏的男友,是我的朋友,也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 林初戈偏过头哼笑一声,方苓默契地讥笑:“随便拉个男人来就说是初戈的哥哥,陆江引,你没睡醒?” 陆江引望了望身侧的宁双牧,后者美人在怀无意开口,他悄声叹了口气,心想唱白脸的人总是他。 “这种事有什么好骗人的,鉴定报告还在我那儿,你想亲眼确认我马上叫人去俱乐部取,你不信的话,可以再做一次亲子鉴定。”陆江引扬了扬眉。 林初戈默默地捏紧桌布,脸上虚张声势的笑容逐渐隐没,柔滑的绸布拈在指尖凉如水,十指连心,凉意刺入肌理延至心肺,她不由打了个冷噤,却愈发地揪紧桌布,仿佛自己是一栋破旧腐朽的房屋,失去这唯一的支柱就会坍塌。 没人会在这种事上开玩笑,可为什么要挑这个时刻告诉她,为什么要将这一切无遗地暴露在他面前,同父异母的哥哥,她的生父居然是位顶有钱的男人。想来也是,没钱如何打动林雅季那颗铁打的心。 陆江引敛了笑容表情严肃,方苓稍微有点相信他的话,几次想发问又按捺下去,垂下眼帘与桌布对视。 莫行尧袖手旁观拿起菜单缓缓翻看,谢慕苏与严清巡都云里雾里,朋友间的饭局竟变为离散多年的兄妹相认的场合。 宁双牧闲适地呷了口茶,不疾不徐地说:“为了找到林小姐,我和江引可费了不少时间。” 林初戈松开皱皱巴巴的桌布,眼底尽是嘲讽之意,笑道:“陆少宁少有钱有势手眼通天,在岱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想找个人还用得着大费周章?” 陆江引当定了和事佬,接腔道:“是老爷子让双牧找你,虽然二十八年前见过你母亲一次,但记不起名字,只依稀记得姓林。宁伯父年轻时比较多情,女伴时常换,林姓女士有好几位,而你母亲年轻时也……” 他犹犹豫豫三缄其口的模样甚是滑稽,意思已道清,遮遮掩掩又何必。 林初戈截过话头,替他说出口:“而我母亲年轻时水性杨花人尽可夫,夜夜笙歌夜夜换枕边人,三生有幸上了宁少父亲的床,虽怀了孕,但她名声太差,宁少父亲不能冒着替其他男人养孩子的风险娶她过门。” 恍若讨论的是哪位阔太或公子哥的风流韵事,她才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淡神气,一席话不堪入耳却说得极顺溜,掷地有声,使得全包厢的人都不敢吱声。 良久,陆江引尴尬地一笑:“你理解宁伯父的难处就好。” “难处?”她语调暗哑,唇角微弯,“我乱说的一番话竟然歪打正着?你口中的宁伯父就是这么告诉你的?” 鬼有兴趣知道老太公老太婆的恩怨情仇,陆江引在心中咆哮,千不该万不该蹚浑水,接受林小姐审问的人理应是宁双牧,就因为他强出头矛头便对准他。关他屁事,他就是太热心肠就是太爱管闲事。乐于助人也是错。 他求救般地望向莫行尧,后者只管翻阅着大红色烫金菜单,不受气氛影响不舍得移开眼,仿佛与菜单坠入爱河;而罪魁祸首的儿子,老神在在置身事外,不分场合地同女友耳语。 陆江引炽热的目光调向身旁的严清巡,严清巡两手一摊,他不过是被强行拉来吃饭连人都认不全,如何救陆少于水深火热之中。 “那么请问陆先生,”林初戈一手托腮,倾身逼视陆江引,“宁家没绝后,为什么要找我?宁伯父现在没有难处了?” 陆江引涔涔地冒冷汗:“……还是先吃饭吧。” “吃个屁!先把话讲清楚!”方苓一肚子火早就憋不住,猛拍桌子道,“陆江引你什么都不知道就闭嘴!” 陆江引捣蒜般点头,连连应道:“是是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闭嘴。” 方苓重重地哼一声,扭头对宁双牧说:“我妈和林阿姨是朋友,阿姨认识你爸之前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姑娘,是你爸太孬敢做不敢当,强迫一个黄花闺女跟了他却不负责。” 宁双牧好似未听见“你爸太孬”四字,漠不关心道:“哦。”从好友手中接过菜单递给女友,轻声道,“点一盅木瓜炖雪蛤?” 谢慕苏难为情地别开脸,一方是认识十年的朋友,一方是自己喜欢的男人,无论她站在哪边都有人不满意。 风水轮流转,轮到谢慕苏左右为难,陆江引嬉皮笑脸地看戏,热切地希望这场戏能精彩纷呈跌宕起伏。 林初戈匀不出心神猜度莫行尧的想法,疲惫而懒散地歪坐在椅上,到底不忍心叫谢慕苏犯难,拉了拉方苓的手:“吃饭要紧,反正有钱人请客,你点一锅鸡腿也无妨。” 她的口吻不自觉地夹着一丝讥讽,宁双牧轻轻地放下菜单,说:“林小姐不必认为宁家亏欠你们母女,客观地说,怀孕双方都有责任,没人逼你母亲未婚生子,一颗药或者路边诊所一个小手术而已,父亲也说过他给了你母亲一笔钱。” 旁观的陆江引额前沁了一层薄汗,暗叫糟糕,说得太过火了,林初戈若发怒在坐的人都得遭殃,剩下的两个男人都是锯嘴的葫芦,指望他们劝架还是算了。 正要打圆场,忽然听见林初戈扑哧一笑,陆江引瞪大眼抓起水杯灌了口热茶,心想林初戈气傻了不成。 方苓磨着牙忍着气,细声道:“谢慕苏这就是你挑的好男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让你去做个小手术。” 谢慕苏窘迫得不行,笑比哭还难看,宁双牧握了握她的手,郑重道:“我不是我父亲,慕苏也不是林小姐的母亲,请不要混为一谈。” “句句在理。”莫行尧突然抬起头,视线在两位好兄弟之间徘徊,“但她从不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想知道她父母的过往,是你们一厢情愿要认亲。” 宁双牧垂眸凝睇茶杯中的液体,平和地道:“就算今天江引不说,用不了几天老爷子就会找上林小姐。” “朋友变妹夫,亲上加亲,点菜吃饭吧。”陆江引底气不足,捅了捅严清巡停匀的腰腹寻求他的支持,“清巡你说对吧?” 严清巡呆头呆脑地嗯一声,两位好友一个唯恐天下不乱事事都要插一脚,一个翻脸如翻书言辞刻薄得非同寻常,他略为吃不消。 莫行尧踱到林初戈的椅子旁,结实的臂膀横搭在桃木椅背上,宽大的手掌从后揽住她肩头,弯下腰附耳低语道:“我们先回去?” 隔着层层衣物她却仿佛感受到了他掌心的热度,微不可察地点点头,茶杯的热气直往眼里飘,熏得眼前雾蒙蒙的。 这世上不求回报无条件地包容她、时刻顾及她的感受的男人,只有他一个。   ☆、第40章 狗血淋头(2) 黑云压城,寒风劲吹,贴在墙上的旧广告被烈风掀起一角,外露的胶面沾满了黑糊糊的灰尘,似一团微弱的黑色火焰,于暗处幽幽地燃烧。 天气播报今日有雨,大街上行人渐稀,人们提着大包小包年货匆匆往家赶,希冀躲过这场雨。 林初戈望一眼车流,揾了揾冰凉的耳垂,沙声说:“我没开车,你也没开车,又打不到出租车,我们步行回去?” “嗯。”莫行尧拉过她右手揣进他风衣的口袋里,“饿不饿?” “不饿。”手心的暖意驱使她靠近他,她右脸依偎着他肩膀,边仰视他边前行,“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爸是谁?” 他侧头看她一眼,反手环住她腰身,似笑非笑道:“别看我,看路。” 她不依不饶:“你先告诉我。” “我昨天才知道。”他手伸进口袋中捏了一下她的手,难得幽默地说,“叫了将近三十年‘宁伯父’的男人竟然是我未来的岳父。” “你只会有妻子不会有岳父。”她手指无意识地刮着他掌心。 他失笑:“他到底是你父亲。” 想起方才在包厢时为了出气口不择言说的那些话,她低下头说:“你在包厢时很为难吧,一边是我,一边是朋友。” “不为难。”顿了顿,他问,“如果我刚才不主动跟你说话,你是不是打算当我不存在,饭局结束就回家?” 她心虚地别开眼:“我以为你还在生气,不想理会我。” 他挑起一边眉梢,佯作惊讶道:“你在意我的感受?” 她的气势立时软了一截,弱声道:“当然在意。” 走了一段路,突然刮起一阵狂风,几片灰黄的枯叶被旋涡似的风卷到空中,裹挟着沙尘无歇无休地打旋,天幕黑沉,暮霭无边,顷刻便雨雪霏霏,两人不得不就近前往十米开外的菜场避雨。 菜场内人潮熙攘,空气里混杂着鱼肉的血腥气和蔬菜的清新气味,沿路可见叽叽嘎嘎叫唤的鸡鸭,活蹦乱跳凸着眼珠的鱼,啪嗒地摆着尾巴把水珠全甩到路人的衣裤上,不知死活,不知自己即将成为他人盘中餐。 雨说下就下,两人虽不至于淋成落汤鸡,但头发与外套都淋湿了,林初戈从提包中拿出纸巾,一面踮起脚帮他擦拭雨水,一面笑问:“你在国外这么多年都是自己做饭?”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又问:“难道没有女人自荐当你的厨娘?” 人声喧闹空气腥臊,他却没有蹙眉露出嫌恶的表情,神色如常:“我不需要厨娘。”大拇指柔柔地揩去她额前的水珠,又顽劣地抹在她嘴唇上,“馋鬼,晚上想吃什么?” 林初戈嘟哝了一句脏死了,用纸巾擦擦嘴唇,嘿嘿地笑道:“我想吃糖醋脆皮豆腐,不过公平点,今晚换我来做饭吧,你想吃什么?” 他蕴藉地笑着,俯身凑到她耳边道:“我不太挑食,但我不想吃口红,也不想吃香水。” 气流微热,好似蒲公英的茸毛掠过耳边,她细微地颤抖了一下,悄声道:“你正经点。” 腕表指针指向“7”,他禀命不再多语,拥着她走向豆腐摊。 买完菜,雨也停了,他们回了他的公寓。她做饭,他在一旁打下手,避重就轻地告诉她查到的一些往事。 与她所知的相差无几,是她的生父宁靖元先追求她母亲林雅季,之后就是俗套乏味的戏码,美人追到手后纨绔少爷喜新厌旧抛弃了残花败柳。至于母亲一个无依无靠贫穷的年轻女学生是如何认识经商的鳏夫宁靖元,而她又是否真是他们轻心大意没做措施的后果,个中隐情她不知,也不想知道。 他了解她,清楚她的想法因而没有说,她很感激他的体贴。 “谢谢你……亲爱的。”不等他反应过来,她便羞耻地捂住脸,低低呻-吟了一声,那称谓实在太肉麻了。 他禁不住笑起来,上翘的眼尾微弯了弯,荡开几许柔意:“我就知道那条短信不是你发的。” “不是我发的,但补偿作数……”她声音低若蝴蝶展翅,细不可闻。 他轻笑:“嗯。” 两周前她带来几套衣服放在他公寓里,饭后她拿起衣物进了浴室,晚上自是在他家留宿。 第二天,林初戈和宁双牧见了面,在醉中天的私人包厢里。 她对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全无好感,即使是得知自己与他有血缘关系时,内心几乎无波动,唯一在乎的是莫行尧会怎样想。 宁双牧虽是她恨了二十多年的男人的宝贝儿子,但也是她朋友的男友,是莫行尧的兄弟,闹得太僵不免让他为难。 她看完亲子鉴定报告,把文件还给了宁双牧,端坐着静静地谛视他,心中比较了一番,还是她的男人帅。 宁双牧不习惯被人从头到脚地打量,仿佛他是一件待售的商品,而他对她也同样抱有敌意,索性直言道:“爷爷让我找你的原因我不清楚,我只是照办而已。” 林初戈盯着茶杯盖上的蓝色云纹,瓮声问:“你和莫行尧同岁?” 她无暇关心他的岁数,不过是想确认某些事。 宁双牧了然道:“同岁,我母亲过世得早,父亲追求林女士时她已不在人世。” 她不信任地望他一眼,莫行尧比她大一岁,也就是说在宁双牧一岁时林雅季生下了她,粗略推算宁双牧二三个月大林雅季就与宁靖元在一起了。她不知晓他母亲过世的原因,即便林雅季不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她的生父也令她很反感,发妻过世不到百日,身为丈夫的就有心思沉迷于温柔乡。 宁双牧说:“林小姐如果不相信我,可以和我一起回宁家亲口问父亲,也省得老爷子整天念叨想见你一面。” 林初戈沉吟半晌,同意了,她想见识一下让林雅季爱了恨了念了一辈子的男人是何种模样。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驶向城郊,车窗外高耸入云的建筑渐渐变为低矮楼房,嘈杂的人声也随高楼一同消失,视野前隐隐约约冒出一痕苍青,树影森森,松柏夹道,葱郁地植满这片寸土寸金的地段。 汽车开进住宅区,在一栋巴洛克风格的别墅外停下,一个中年女人听见车喇叭声赶忙跑过来拉开黑色雕花铁门,往别墅的方向喊了句“少爷回来了”。 两人下车,踏上鹅卵石铺成的小径,宁双牧朗声说:“昨天很抱歉,我不是针对你才说那番话。撇开我母亲不提,这么多年来宁靖元身边的女人怀了孕的只有你母亲一位。” 林初戈扬唇浅笑,林雅季或许想利用孩子上位,但做过药流这一点不假,是在方苓母亲程蕙兰家开的医院。年少时程阿姨担心她体质虚弱,时常拿来一堆滋补的中药叫她吃,可她比谁都健康。 林初戈笑说:“我妈想打掉我这个孽种,没成功,我命太硬了。” 她的话莫名地令他堵得慌,皱了皱眉道:“林小姐习惯用这种语气说话?” “谢慕苏没告诉你?”林初戈无声无息地打了个哈欠。 一谈到女友,他面容变得温情:“她经常提到你,总是称赞你,说得天花乱坠。” 随口问一句竟勾出他深情的模样,她胃里一阵泛酸,他言辞间瞧不起宁靖元花心,那他自己呢,一个养尊处优骄矜倨傲的大少爷又能爱谢慕苏多久?一辈子,一年亦或是更短? 行至大门前,宁双牧看她一眼,不太放心地说:“老爷子心脏不好,恳请林小姐说话别那么尖锐。” “我尽量。” 客厅高敞通亮,迎面的白墙上悬挂着一张巨幅字画,字画前的红木桌上搁着一只粉彩花鸟瓶,厅堂正中摆了一张金漆八仙桌,疏疏落落放着几把高背扶手胡桃木椅,两边的多宝格上展列着各式各样的鎏金佛像、白玉观音像、玉石、翡翠和鼻烟壶。 深赭色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较为年迈两鬓斑白的先看到林初戈,竖起拐杖指了指另一张真皮沙发,中气十足地道:“初戈是吧,坐。” 宁双牧恭恭敬敬地叫了爷爷和父亲,方才在沙发坐下。 林初戈天生反骨,笑微微地说:“我喜欢站着。” 宁靖元困惑夹着少许激动地看向她,都说女儿像父亲,她的相貌却酷似她母亲,但林雅季的五官胜在柔,两道黛眉似春山,一双眼狭长微挑,漾着一池秋波,唇未点绛自胭红,气质清雅如兰,性子娇怯内向,旁人多看一眼就会害羞地低头。而她的气质比她母亲要冷三分,那双秀眼微垂,眯成一线懒洋洋地望过来。 “你今年二十七?”宁靖元问道。 他穿一身藏蓝三件套西装,鬓角染霜,一抬头额前就现出浅浅的纹路,面颊干黄,眼圈浓黑,明显一张纵欲过度的脸庞。林初戈想,不过如此。 她恨了二十多年的“那个男人”,从脑海中模糊的影子具象化为真实存在的活生生的男人,是别人的父亲,他人的儿子,从来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她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便说:“废话就别说了,老爷子,您找我有什么事?” 宁靖元脸色一沉,正想发作,宁绍贤干咳了一下说:“不管怎样你身上流的是靖元的血,是宁家的人,我找你是想让你认祖归宗。” “认祖归宗?”林初戈唇边掀起一抹笑,双唇开合不休迸出恶毒的字眼,却是娇而媚的声线,“您一大把年纪说这种胡话也不怕伤了阴骘损了阳寿,我这种乡野村妇生的下贱胚怎么配和您高贵的宁家牵扯上关系?” 宁双牧警告般地瞥了眼林初戈,她别过脸冷冷一哼。 宁靖元一贯喜爱柔婉和顺的高知女性,听见某些词语瞬间蹙起眉头,自恃父亲摆出长辈的嘴脸教训道:“你妈怎么教你的?对长辈——” “我妈又不是贤良淑德大家闺秀,能教我什么?”林初戈歪着脑袋恣意无谓地笑,似蝎尾般细长的鞋跟徐徐叩击着地板,“我该被人教导的年纪,你,你们簪缨世族宁家在哪?” 他还有脸提她母亲,真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恶心之至。她掌心沁着薄汗,滚热的血液源源地涌向胸口,压抑多年的怨气有如生长在废弃墙角下的阴湿的青苔,愈长愈旺,密集地裹满心头。 她遭受的所有痛苦源自她母亲,而导致林雅季落得惨境满腔怨恨的是宁靖元,她恨林雅季,恨宁靖元,恨她血管里流着他们的血,恨似一把利刃在她胸腔乱绞。 她斜了斜唇,掐着嗓腻声缓慢地道:“林雅季大着肚子休学时你在哪?她躺在医院里没有呼吸时你在哪?我被人指着鼻子骂野种的时候你在哪?我每天打三份工拼命攒学费和我妈的医药费时你们宁家又在哪?” 宁双牧唇角若有若无地浮着一缕笑,挪开眼盯着墙上柳少师遒劲雄健的真迹,骨节细长的手指在膝盖上轻敲着,是欣赏,亦是为这场口水仗助威。 宁靖元脸色时青时黑,映得他那张蜡像似的脸尤为滑稽,宁老爷子沉着气不发言,皱纹纵横的脸上一双鹰眼直直望着林初戈。 林初戈心笑这两对父子真能装,又陡然觉得悲哀,不认她的是他们,现在要她认祖归宗的也是他们,他们若不改初衷,从始至终视她不存在不打搅她的生活那多好。 她收了笑:“听说宁靖元先生的公司资金链断裂,董事长职位岌岌可危,你儿子又不愿帮您……莫非是看我攀上了莫行尧这条高枝,记起你贡献的那颗精子?” “行了。”宁绍贤握着拐杖不轻不重往地上一敲,缓和口气道,“我晓得你心中有气,但最好考虑清楚,我和行尧的祖父是旧识,他可是个老顽固。” 她忍俊不禁,这老头子是暗示她以她卑微的门第休想嫁给莫行尧,她改个姓就镀了金镶了钻晋升为上流社会的宁家名媛?他宁家已是强弩之末,还好意思给自己脸上贴金。 “那是我们的事,不劳您费心。”身后忽然响起低沉熟悉的男声,秀拔清峭的身影渐渐接近,满室寂静,森严高门令他笼上一毫阴郁,“我要娶谁,轮不到别人多嘴。”   ☆、第41章 狗血淋头(3) 冬风萧萧,有一年,也是在这栋精雅冷清的别墅里,一个年轻女人惶惶地来,凄凄地走,孤清朣朦的背影像是蒙着一层尘灰吊子,风过人散。 宁绍贤握紧了拐杖,那女人双亲过世,住在远房亲戚家,来找他时穿的衣服打着补丁,他忌讳着宁家的名望和门楣婉言劝她去找宁靖元,他儿子风流成性却翻脸无情,断然不愿意受制于一个大学没毕业的女学生,他相信宁靖元会处理好。后来他听说自己的儿子给了那个女人一笔钱,她也算有几分骨气,没有苦苦纠缠。 紫木拐杖被满是茧子的手磨得光滑黝亮,宁绍贤静坐在沙发上,不成器的儿子气得面色铁青,他的一双儿女却都唇边含笑,怨谁,只能怨他自己。 年纪大了,从前在意顾忌的似乎不再重要,儿子与孙子的关系一年比一年僵,他自知活不了几年,人死如灯灭,他念着不能让宁家的后人流落在外受苦,便让孙子寻查,人找到,却不愿回家。也是,从前不承认她是宁家人,如今谈“回家”她不肯也应当的。 他不后悔当年的决定,因为后悔也没用。既然她过得不错,回宁家与否他都不强求。 屋内静悄悄的,宁靖元直瞪瞪望着林初戈的背影,龙生龙凤生凤,可她的谈吐教养与她母亲相差十万八千里,朽木难雕,说出去真给他丢脸。 宁绍贤咳了两声,喊住林初戈:“你要是愿意,年三十晚上和行尧一起来家里吃顿便饭。” 林初戈简洁地说:“我不愿意。” 她不再逗留,与莫行尧一同出了宁家。 风吹得满园松树沙沙作响,绿白相间的叶子翻滚摩擦,天空灰蓝,灰苍苍的云朵裂开一条缝,雨从云缝里淅淅沥沥地坠下,将尘世间的污垢冲刷,又是干干净净人间乐土。 冥茫黑夜逼退太阳,绸缎一般的天幕纹绣了一轮黄白色的钩月,濛濛漠漠。 她和他像一对普通平凡的老夫妻一样做饭,吃饭,相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播放着一部纪录片,一只白熊的一生,林初戈哈欠连天,靠在他肩上问:“你怎么会去宁家?” “双牧打电话给我。”莫行尧侧目看她,高挺的鼻梁似一座峰峦,鼻尖险险戳到她的额头。 气息喷在额前有些痒,她闭着眼挪动着身躯,喃喃道:“宁双牧能跟你和陆江引成为朋友,绝对不是什么忠良之人。他一定巴不得我痛骂宁靖元一顿。” “……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你英明神武……” 像一首乐曲突然被按了暂停键,戛然而止,她枕着他肩头睡着了。 莫行尧无可奈何地笑,轻手轻脚关掉电视,一手揽着她肩膀,一手穿过她膝盖轻而易举地将她抱起,蹑足走进卧室。 灯光暗了,床头柜上的手表折出一线幽弱的流光。 夜似是永恒的,梦一个接一个在黑暗与混沌里滋生,如同坠入曲折回环的旋转楼梯,走不到尽头。残月是咧开的嘴,讥讽的笑弧,钩针一样锋利的字句。 梦魇像蜘蛛的网,像桑蚕的茧,将她束缚吞噬。一时间呼吸困难,勉力睁开眼,夜半惊醒,幸而身旁有一人缓而柔地拍着她后背。 满室浴在日光般曛黄暖和的光线里,灯与影依依缠绵,她气息趋向平稳,莫行尧停下动作,长臂一捞将她带进怀里,让她枕着他臂膀。 他侧躺着同她对视:“做噩梦了?” 林初戈惨白着脸笑笑:“梦到以前的事。” 她声线沙哑,他轻快地从她颈下抽出手,掀起被子下了床,去客厅倒了一杯热水。 林初戈接过水杯抿了口,不烫不凉温度刚刚好,喝了半杯,扭着身坐在床上捧着杯子看着他。 金黄灯光洒落在她头顶发梢,像无数的飞星,明亮的眼似一泓秋水,他接过她手中的水杯,说:“还早,躺下。” 她听话地弓着背缩进了被窝,尖细的下颌与薄薄的红唇躲在被褥下,露出眼鼻,怏然道:“十四岁时,有一次我妈喝醉了,赤着脚踩在一地的酒瓶碎片上,骂我怎么不去死,怪我和宁靖元毁了她的一生。我无法选择被谁生下,但她能选择与谁在一起,我不敢相信她爱的会是宁靖元这种男人。” 那天的母亲穿着白裙,木木地瞪着她,脸颊凹陷,窟窿般的眼淌着泪,脚流着血,映着满地深蓝深棕的玻璃碎片,是她永久无法忘却的画面。 林雅季坚信如果没有自己和宁靖元,她就不会一步一步陷进泥潭再也无法抽身,世间的花花公子无从计数,即便没有宁靖元,也还有其他浪子,遇人不淑又是谁的错。 莫行尧缄默片刻,不知该如何安慰她,诸多言辞卡在喉咙如鲠,都不适合吐出,说她父母不好就间接贬低了她,干脆把她往胸膛一摁:“别想了,睡吧。” “我透不过气了。”她笑,却越加地向他怀里蹭,“给我讲讲你的父母吧。” 她从未主动问他关于他家庭的事,他诧异又觉高兴,轻描淡写道:“以前告诉过你,他们在我一岁的时候离婚了。” “为什么会离婚?一方出轨、婆媳问题还是夫妻性格不和?” 她眨着眼看了看他,这世道不少女人可谓圣母转世,即使婚姻同时出现丈夫出轨、婆婆刁难和性格不和这三大危机,也甘愿头戴绿帽耳听咒骂委曲求全伺候一家老小,真真具有中华名族传统美德的贤妻良母。 “父亲在国外深居简出,母亲行踪不定,我很少见到他们,从小跟祖父住在一起,对他们的事不是很了解。”他有些羞于启齿,内心挣扎几秒,如实回答道,“我爸曾经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后来过世了。他和我妈之间毫无感情基础,都不愿意迁就对方,过不下去就离婚了。” 林初戈想,青梅竹马怎么会说忘就忘,草草结婚草草收场,换作是旁人她一定会认为不负责愧对于“父母”二字,但牵涉到他,心中生出汹汹的无力感与怜惜之意。 “你祖父对你好吗?” “还好。” 她佯装担忧道:“要是以后你不愿意迁就我了,我该怎么办?” “有始有终,我会一直迁就你。”他捏了捏她的脸。 他对亲情的概念很模糊,父母形同虚设,祖父古板冷漠,她像幽谷里的一涧清溪,雨夜里忽闪的星,是他的全部,也是他的唯一。 几天后便是除夕,连下数日的阴雨应景地停了,傍晚两个人手牵手去附近的超市买菜,在他的公寓过年。 她还记得十年前的除夕他们与一群朋友在中心广场倒数,人多又吵,听不见彼此说话,害怕被人流冲散他一直紧握着她的手。 回到小区,天暗下,周遭噼里啪啦地响起烟花鞭炮声,几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聚在一块玩着摔炮,经过他们时,一个哑炮恰巧扔在林初戈脚边,莫行尧寒着脸瞪他们几眼,搬出小区禁止随意燃放鞭炮的条例,唬得几位男孩讪讪地捏着炮回家找妈。 林初戈大笑,指责他欺负小孩。 莫行尧好脾气地听着,此时之笑终将在彼时变为求饶。 九十平的公寓里两道身影忙忙碌碌,头顶的日灯光给他和她的周身敷上一分柔和,屋内每一处角落都氤氲着人烟气,不复往时的凄冷静寂。 万家灯火通明,尘世纷纷扰扰,璀璨的烟花照亮晦暗的夜,光华溢彩,伴着通亮似白昼的光与响彻云霄的鞭炮声结束了年夜饭。 桌上的两只酒杯已空,电视开了却无人看,主持人雄浑嘹亮的嗓门掩盖细弱的喘息声,掩盖了他的低笑,灯光一闪,地板上两道重叠的影揭露他的不轨之行,斜斜长长的影子自客厅延伸到卧室。 手机铃声骤然响起。 打给林初戈的是周方予,亲昵地叫了初戈姐,笑着问:“没打扰你们吧?” “……如果有呢?” “天哪!真的很抱歉!”周方予志得意满哈哈笑了几声,害怕被骂连忙掐断电话。 莫行尧接到了方苓的电话,方苓似乎正吃着东西,含糊不清地道:“我本来想打给初戈,但她的号码占线,新年快乐啊,陆江引让我告诉你们后天晚上去他俱乐部聚聚,你们听到没?怎么不说话啊,难不成我打扰你们了?” 按了挂断,仿佛掐着点一般,陆江引的名字出现在手机屏幕上,一边闪烁一边震动。 莫行尧呼出一口气,接通电话:“陆江引,你们串通好的?” 陆江引说:“串通什么呀,我是想叫你们俩后天去给我拜年。” “你不是叫方苓告诉我们吗?” 陆江引啧了声,诡计败露只得提早下场。 莫行尧把手机往桌上一扔,窗外月色溶银,漫天绚烂的烟花轰轰烈烈地绽放,一瞬消逝,红绿粉蓝的背景里她对他笑,他走上前抱住了她。   ☆、第42章 狗血淋头(4) 卧室只开了一盏壁灯,暗昏昏的,林初戈赤-裸着身体站在衣柜前换衣,柜子门半开,暗影朦胧里黄黯黯的光为她上色描边勾勒玲珑曲线,细致装裱这幅美人丹青图。 纤长的手臂穿过黑窄的带子,蕾丝吻上那一对朱砂,一双雪白挺翘的乳藏匿在衣下,再往下,是盈盈一握的腰身,精雕细琢的弧,桃源的入口…… “你还不起床?”林初戈一面拉上风衣的拉链,一面检查裸-露在外的皮肤是否有不堪入目的痕迹。 这两天,别人拜访亲朋好友忙得不亦乐乎,他们,完全是睡过来的。如若不是同陆江引约定好晚上见面,还得继续昼夜不分思淫-欲的行为。 莫行尧一动也不动,横压在残留着淡薄香气的她的枕头上,眯起一双墨黑的眼望定她,哑声道:“约定八点见面,现在七点二十,这么急着见陆江引?” 林初戈不留情面地骂道:“神经病,我要见也是见方苓和谢慕苏。” “好,不提他,我一不留神你就和宁双牧一起回家——” “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他和我有血缘关系,是我哥,你别乱想。” “哥又怎么样,他是男人。你还背着我和周远宁见面,周方予说一句话你就抛弃我跟她出国。”他絮絮叨叨细数她的罪状,“还有陈之兆、徐永南之流……” “怨夫,说够了没?”她踱到床边摸了摸他额头,“脑子睡坏了?” 他涎皮赖脸地把右手探进她风衣里摸着捏着,相形之下,身下的枕头硬得像岩石。 林初戈板着脸道:“穿衣下楼取车十五分钟,开车去陆江引的俱乐部二十分钟,你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莫行尧认命地收手起床,暗暗把这笔账记在陆江引头上。 分针从4转到10,黑色汽车于白色建筑门外停下,弥赛亚俱乐部日日营业,大老板终日不见人影,苦了两位保安,风蚀尘染日晒雨淋,白了发黑了肤。 见了面,陆江引打好的腹稿还没说出,莫行尧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红包,慢条斯理地递给他:“早点把自己嫁出去。” 陆江引扭头一哼,气冲冲地找侍者和厨师的麻烦去了。 林初戈低笑道:“你好无聊。” 莫行尧辩解:“我是想花钱买个清静。” 方苓跷着腿坐在沙发上,从果盘里拈起一个话梅放进嘴里,嚼了一下拧起眉心道:“呸呸,酸死我了,陆江引怀了孕吗?!” 这句话被从厨房归来的陆江引一字不漏听在耳中,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扯出一抹笑容咬牙切齿道:“大过年的老子懒得骂你。” 林初戈笑不可遏,莫行尧看着林初戈笑,也笑起来。 过了一会,严清巡和宁双牧也来了,和和气气地同四人打了招呼。 陆江引探头往外看,见门外无人,笑眯眯地望向宁双牧:“谢慕苏呢?你又被甩了?” “大过年的我不想揍你。”宁双牧把拳头捏得咯吱响,“她有事,待会来。” 陆江引耸一耸肩:“打架要不得,还是打麻将吧。” 说着招手让侍者在大圆饭桌旁布置牌桌,莫行尧请示般地瞧林初戈一眼,林初戈笑着点头,抬手做了个“你请”的动作。 四个男人边打麻将边等饭菜,方苓和林初戈说着悄悄话,忽然间话题一转谈到年夜饭,方苓捂住脸浑身瘫倒在沙发上,露出一片蜜色的颈项,仿佛日光融化了一样。 “有人寄了一封喜帖给我,正好被我妈看到,又把骂了我一顿,我一口饭都没吃饿着肚子回家,你猜得出是谁寄的吗?是贺荣安那个杀千刀的,我当年怎么会和他在一起……” 响亮的烟花爆竹声传来,洁净的玻璃窗上照出五彩缤纷的烟花,花团锦簇,似千百朵花瑰丽地绽放,随即凋谢。 喜庆的红地毯从电梯口一直铺到包厢门前,寂然的走廊听不到脚步声,这扇黑桃木门像是界线,将和睦的他们与愤怒的她隔绝,满腔是得知荒诞往事的悲哀,喉咙仿佛被人掐住,泣不成声,泪如雨下,一滴一滴悄无声息地跌落在地毯,淹出一块深黑的水迹。 谢慕苏擦干泪水扬起笑容,眼却红红的。就像往事虽已成往事,即使人们再努力忘却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也改变不了既成事实,像是长在心底的智齿,不时隐隐作痛。 她推开门,紧紧攥着手中的文件,缓慢地向沙发走去,一步沉似一步。 来到相谈正欢的两个女人跟前,谢慕苏平静地问:“初戈,你妈是不是叫林雅季?” 林初戈怔了怔,心里没来由地一凉:“是,怎么了?” 谢慕苏劈手用文件夹狠狠扇了她一下,她左脸立时红肿起来,白净的皮肤现出细细的血丝,清脆的响声打断了牌局,围桌而坐的四个男人如坠五里云雾,停下动作不约而同地望向那边。 林初戈偏着头,浓密的黑发凌乱地垂落,严严实实遮掩了她的神情,莫行尧脸色一凛,扔下牌局,快步走来擎住谢慕苏再度扬起的手臂。 莫行尧背着光挡在林初戈身前,面容看不分明,身躯似是笼了一层阴影,黢黑的眼亮如寒星,阴恻恻地瞟谢慕苏一眼,松了她的手。 宁双牧赶过来还未触碰到谢慕苏的衣角就被她使劲推开,谢慕苏红着眼问:“你早就知道了?” 宁双牧敛眉垂眸,神情已然默认。 陆江引立在牌桌旁,眼看着此情此景,犹豫着该不该上前,弱弱地打圆场道:“以前的事就别计较了……” 严清巡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默默地守着一桌散牌。 “谢慕苏你干嘛呀?”方苓回过神来愠怒地问道,语气不善。 黑色文件夹被丢在地毯上,内里的纸张全部散开落满一地,每一张纸上都印着一个女人的黑白照片,蹙眉,微笑,撅嘴,侧影,背影……一颦一笑绝代风貌全被囊括在这数页纸中,仿佛是纸做的囚笼将这位美人囚禁于此,青春永驻,光艳地永存于众人的脑海里。 一只鸽灰色皮靴踩上画中佳丽的脸,谢慕苏双眼红肿,睃了眼脚下的黑白照,忽地勾唇笑起来:“我爸为了一个女人抛妻弃子,而我竟和这个女人的女儿做了十年朋友,全天下都找不到一个比我更傻的人了。” 林初戈睖睁地盯着脚边的纸上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孔,心生疲乏,林雅季真是死了也不让她安宁地生活。 她极缓地抬头,微微翕动嘴唇:“对不起。” 谢慕苏唇边笑意更甚,边笑边向前走,方苓害怕她又动手,起身把林初戈护在后,压低声音道:“一个巴掌拍不响,林阿姨有错,你爸也好不到哪去。” 客观的言语却刺痛了谢慕苏,她的父亲对她的母亲不忠,是一个三心二意用情不专的男人,视婚姻责任诺言如粪土,或许没有遇见林初戈的母亲她父亲也一样会出轨——可哪里有什么或许。 谢慕苏目不转睛地注视林初戈,眼底浸满凉意,面带笑容,轻言细语道:“你不是一向小肚鸡肠睚眦必报的吗,现在既不还手也不还嘴装出一副柔弱的白莲博取同情?” 宁双牧过意不去拉了拉她的手,莫行尧不卑不亢道:“谢小姐,请就事论事,她母亲做的事不该由她来承担责任。” 陆江引踟蹰许久,硬着头皮慢腾腾地走过来,小声道:“你们不是朋友吗,就是气话说得也有点过了……” 谢慕苏逐个地巡视他们,嗤地笑道:“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你们一个个都护着她,她从小没父亲她可怜,那我呢?”她浑身抖得像禁受着烈风猛吹的荒郊枯草,用尽全力拨开面前的男人们,寻出一条路忍着泪逃也似的离开包厢。 宁双牧匆匆说了句“抱歉”,大步追了出去。 林初戈无心再待下去,低着头对莫行尧说:“我想回去。” 莫行尧按住她肩膀将她揽在怀,一言不发带着她离去,留下面面相觑的三人与满屋狼藉。 酒未阑人先散,远处炮声大震,脆响一声接着一声,停了片刻复又响起来,像小孩的哭声,苦累了歇一会再继续哭。 林初戈无声地流泪,恍若失去知觉机械地迈腿往前走,任由泪水打湿脸颊。莫行尧看在眼中,心仿佛被针扎了一下,一瞬透不过气。 他止住脚步,抬手替她擦拭眼泪,柔声道:“别哭了。” 她却哭得更凶,好似一旦有人安慰,所受的委屈苦难就瞬间放大了数百倍。 从小到大被扣上的帽子不外乎“妓-女的女儿”、“小三的女儿”,无论是哪个前缀都让她觉得肮脏污秽,父亲狂妄自大沉溺于女色,母亲道德感低下好吃懒做,再恨他们身体里流的也是他们的血。林雅季也曾温雅娴静姿貌绝伦,可那又如何,晚年的母亲未尝不是三十年后的她的写照。这样的她怎么配得上他。 已逝的人许是幸运的,生命像一条长河滚滚地流,无尽无休,但最痛苦的事不是活,而是活着还要承受无穷的恨与怨。 “你早就知道了?”她怯声问。 “不知道。”他不以为意,佝偻着腰平视她,轻声道,“那些都不重要,我不会因为一个女人是宁家二小姐就喜欢她,也不会因为你是林雅季的女儿就讨厌你,无论长辈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我爱你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懂了吗?” 泪水像断裂的珍珠项链止不住地滚落下来,她扪着脸低应道:“嗯。”   ☆、第43章 峰回路转(1) 消沉了一晚,到了第二天林初戈情绪仍然很低落,垂头丧气一句话也不说,安安静静靠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白茫茫的天花板,胸口几乎无起伏,仿佛是一具停止了呼吸的艳尸。 莫行尧心中像倒了桶浓稠的胶水,五脏六腑粘成一团,黏黏糊糊说不上来什么感受。他进厨房端了一杯热牛奶出来,走到沙发旁把牛奶递给她。 林初戈牵动面部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一夜未睡皮肤苍白得像白瓷,白瓷上描着一双暗淡无光的眼,衬着青黑的眼圈更显憔悴。 她敷衍似的喝了两口,玻璃杯回到他的面前,他叹了口气接过杯子放在茶几上,不满溢于言表:“你和我分手的第二天一样照常上学,现在为了一个女人不吃不喝?” 林初戈感到好笑却笑不出来,僵着脸说:“分手那天我哭了一整晚,眼睛都快哭瞎了,我妈看到又在一旁冷嘲热讽……回想起来,我也很奇怪我当时哪来那么多的眼泪,为了爱情就能哭一晚挺可笑的。” 他仿佛坐在过山车上,一会接近云霄一会摔下悬崖,心情忽上忽下只因她一句话。 他闭口不语,她偷偷地觑他一眼,微皱了下眉挪动着身躯靠近他,环住他窄瘦精实的腰腹,脸偎在他胸膛上软语呢喃道:“你又不理我……” 莫行尧扫了眼她乱蓬蓬的头发,甚为无奈地将她抱到大腿上,下颌搁在她肩头闻着清淡的香气,两条手臂缠着纤瘦腰身把她抱得紧紧。他们好似双人石雕,又像严丝合缝镶嵌在一起的钻石与戒托。 这一刻,林初戈全身心地依赖着他,有一个人时刻陪伴着她安慰她从不生她的气一味地包容她,什么自尊面子都不再重要。 “大学时我认识了谢慕苏,将近十年,她和方苓同班,一开始我有些讨厌她,因为我和方苓两个人从小就认识,亲密无间很少吵架,突然横插-进来一个陌生女人,我觉得唯一要好的朋友被她抢走了。”她问,“很幼稚吧?” 他摇了摇头,她继续道:“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就慢慢接受了她,我听方苓说过谢慕苏的家庭,但没想到是因为林雅季她父亲才会抛弃她们母女。”她苦涩地笑了笑,“这种话由我来说有些假惺惺的感觉。” 她讲起往事,大学时年幼时的,都是他不曾参与过的人生阶段,他耐心地倾听,必要时字斟句酌地安慰她。实诚地说,无论是谢慕苏还是林雅季,他都不同情,若不是因为林雅季是她的母亲,他根本不想查那些陈年旧事,实在担心会影响到她的心情,令她再度自我厌恶瞧不起她自己。 一宿未睡,说累了她便在他怀中睡着了,莫行尧抱起她推开卧室的门,将她放在床上才替她掖好被角,手机铃声又把她吵醒。 莫行尧只嗯了一声通话就结束,林初戈眨着眼疲惫地问是谁。 他答道:“双牧,他和谢慕苏待会过来。” 林初戈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穿了衣服趿着拖鞋踢踢踏踏跑到客厅,心神不宁地坐在沙发上等待他们。 以谢慕苏的性格不会这么快就原谅自己,但她愿意主动来找她是一种好的迹象。 二十分钟后,方苓同他们一起走进来。 宁双牧进门就说:“抱歉,慕苏昨天一时控制不住情绪。”话虽是对林初戈说的,眼睛却看着莫行尧。 莫行尧固然生气,但明白怎样都怪不到宁双牧的头上,因而道了句别放在心上。林初戈稍微想想自己对宁靖元的厌恶排斥,便能理解谢慕苏有多么恨林雅季,抿了抿唇没有吭声。 三个女人互相看了一眼,林初戈说:“去书房谈吧。” 公寓不过九十来平,小书房占据了十平米,映入眼帘的一面墙被凿空,整齐地摆放着满墙的书籍,一张桃木书桌,一把黑色转椅,两把花梨木椅,再加上三个女人,这一隅之地更有一种逼仄之感。 三人都不说话,默然地站着,气氛沉闷,像夏季大雨前潮湿燥热的晌午。 漫长的寂静后,谢慕苏先开了口:“我不是来向你道歉的,就算我们是朋友我也不会原谅你的母亲。” 她双眼肿得像核桃似的,面容冷淡,方苓动了动唇,残余的理智令她强压下嘴边的话,说再多也只是火上添油,人人都固执己见,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白纸黑字的金科玉律也只是人定下的,随着时间的变迁会被推翻被更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林初戈坦然地说:“我知道。” 谢慕苏定定地凝视她,自嘲地一笑:“那你知道我很讨厌你吗?你的母亲破坏了我的家庭,我喜欢的男人与你有血缘关系,而你十年来遮盖了我的光芒,我们形影不离,别人总会把我和你放在一起做比较,我处处不如你像衬托红花的绿叶一样。我讨厌你嫉妒你,但又发自内心地敬佩你羡慕你。” 一连串的话像鞭炮般刺耳迅疾,林初戈觉得讶异又荒唐,刚认识时自己虽然对谢慕苏抱有敌意但不久就烟消云散,真心诚意地视她为朋友,可她竟会讨厌自己。论学历相貌家境男友谢慕苏都不输给她,母亲恨不得她去死,父亲视她们母女若敝屣,她有什么地方值得谢慕苏嫉妒的。 林初戈下意识地看向方苓,她们自小就认识没少被人拿来比较,可长辈同学们谈起此类的话题无论对谁都有褒有贬,并未偏袒任何一方,没有哪一个人是完美的,皆是缺点与优点并存。她们都不喜欢被人当作话题议论,可方苓并未因此而讨厌她。 “关于你父母的事,对不起。”林初戈咬了下嘴唇,无论怎样是她母亲有过错在先,她能说的唯剩对不起,而所谓的绿叶红花,她从不认为谢慕苏比不上自己。 惊觉自己过于失态,谢慕苏讷讷道:“你什么都没做不用道歉,我父亲也有责任,我接受不了他是那样的男人就迁怒于你……” 方苓听见谢慕苏如此肺腑之言,心知她已经消气了,只是拉不下脸来道歉。昨夜谢慕苏在电话里指责她袒护林初戈,她认为不是当事人谁也不了解实情,谢慕苏父母离婚时林阿姨才刚刚生下林初戈,一个单身母亲分-身乏术,单方面地把责任都归咎到女人头上未免太武断且有失偏颇。 她如惯常那般用洪亮的声音说:“既然话说清楚了,我们就不聊那些糟心事了,谈点别的吧。” 谢慕苏笑笑,即使她努力忽视过往、不计较林雅季与林初戈的血缘关系,心里的疙瘩一时半会也消失不了。 东拉西扯聊了一会,谢慕苏和宁双牧一同离开,方苓逗留片刻也回了家。 林初戈拖着两条沉重的腿进了卧室,笔直地瘫倒在床,像打了一场恶仗的士兵般,心理乃至生理都倦怠不堪。 莫行尧虚揽着她肩膀扶她坐起来,右手擎着一块面包喂她吃了两口。 “喂小孩似的。”她咕哝了一句,径自拿过面包送到嘴边咬了口,话锋一转道,“谢慕苏说她很嫉妒我。” 莫行尧坐在床沿边,淡声道:“你这么完美,她嫉妒你很正常。” 她哭笑不得,满腹牢骚不知该如何倾诉。 男人素来秉承着“一朝是兄弟,一生是兄弟”的理念,只要没有杀父夺妻之仇彼此间好得穿一条裤子,不会吵架只会打架,个个都认为自己帅绝天下,人人都嫉妒他而他不会妒忌旁人。但女生间的友情掺杂着许多特殊的情绪,谢慕苏讨厌她,林雅季讨厌她,两个关系亲密的人都对她产生同样抵触的情感,她活得真失败。 她自言自语似的说:“我从小就很讨厌林雅季,有时甚至恶毒地希望她去死,可她去世的那天我又很难过……她患了肺病,害怕传染给我一向把房门反锁,饭也很少吃,我打电话给方苓的母亲,请她劝林雅季去医院,劝了很久我妈才松口同意,她从房间走出来时瘦得像皮包骨头……” 他一手包住她手掌,一手轻缓地拍抚着她的后背,她眼睛酸胀,闷闷地说:“我想这就是报应吧,她做了不道德的事。但她品性再卑劣,再作践她自己折磨我,我再恨她,她是我妈这一点无法改变。” 辩驳,争吵,倔强地坚持自己的想法,亦或是离家同父母脱离关系,都无法斩断相连的血脉,像是烙印一样。 莫行尧沉声道:“人无法选择出身,也无法干涉他人的思想与行为,你母亲的所作所为与你无关。” 林初戈应了声,在心底说了句谢谢。   ☆、第44章 峰回路转(2) 三月霖雨缠绵,瓢泼大雨将人困在公寓里,像身在无门无窗封闭的监狱,寻觅不到出路,终日郁郁。 昨夜两人倚在灯下看书,他看,她发呆,一页纸寥寥几段字他看了数十遍,每一个标点符号的位置都记得清清楚楚倒背如流,她不动弹不出声,他便没有翻到下一页,静静陪着她发愣。直至午夜,她才细声说想回房睡觉。 他抱起她回卧室,她像攀树绕藤的茎四肢紧紧缠着他,又像树袋熊般吊挂在他身上,枕着铜墙铁壁似的温暖胸膛入睡。于他,是沉甸甸的仅他一人享有的权利,一切理应由他承担。月光如冻霜,暖气被打开,空调运作时微弱而吵扰的嗡嗡声响了一整夜。 天光渐露,雨势小了不少,林初戈起得早,端着一杯温水站在阳台前一边啜饮一边望着远景。 听见脚步声,她转过身说:“我肚子饿。” 带着轻微鼻音的稚嫩声线,消瘦孱弱的身段,像三岁孩童般,莫行尧的心不由为之一软,便是钢铸铜淬的坚固壁垒只怕也会坍塌。 冷风凉雨吹进阳台,她上身穿着件薄黑外套,冻得哆哆嗦嗦,像电线杆上毛发湿透鸣啭啁啾的麻雀,顺理成章被他拉进屋。 “我们去定中后巷的老街吃早饭?”他温声提议,“好久没去过了。” 林初戈笑说:“专程去那么远的地方吃一顿饭,太奢侈了。” 莫行尧打定主意回母校,难得固执,一双眼黑似墨亮如冰,两片唇薄若削锋如凌,面部工致的线条透着一分少见的冷硬。 她投降:“去就去,别瞪我。” 他反驳:“我没有瞪你。” 她不理会,委委屈屈道:“提起定中就生气,校庆那天把我当作犯人一样反剪我的手还揩我的油……” “……我喝醉了。”往事不堪回首,他微赧,揾了揾耳根说,“以后不会了。” 林初戈笑着说好,不再逗弄他,脚步一转进了浴室。 狂风卷起天蓝乔其纱窗帘,像一波海浪一下一下拍打着墙壁,雾气腾腾的玻璃窗上冒出半弧冷阴阴影绰绰的太阳,仿若剥开了壳扔进水中的白煮鸡蛋,一点点浮上水面来。 寒气逼入室内侵袭着单薄衣衫,莫行尧前去关上窗户,回到卧室正想换衣服,忽然听见她手机的来电铃声。 一接通对方便扯着嗓子问:“林初戈,听说你妈抢了谢慕苏的妈的男人?” 莫行尧本能地捂住手机,捂得严严,仿佛就此扪住了对方的嘴,清越尖利的女声变为模糊的呜呜响。 她心情稍稍好转决计不能再勾起愁肠,他实在不希望她整日无精打采茶不思饭不想,周方予挑这个时候打来不知安的什么心。 莫行尧将手机拿到耳边,低低地道:“她在浴室,请你不要在她面前提这件事。” 他突然说话,吓得那端的周方予一口凉气哽在喉咙,对“浴室”二字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好久都缓不过来,你你了半晌才说出完整的话:“你们太不要脸了,现在才几点?白昼宣淫——” 不待她说完,莫行尧掐断了电话。 林初戈推门进来,望见他拿在手中的手机,知道以他的性格不会做出未经她同意翻她通话记录这等事,一面打开衣柜找衣服一面问是谁打来的。 莫行尧诚实地回答:“周方予。” 林初戈猜测周方予又想离家出走,应了声没多问。 下楼取车,开车前往母校,雨打车窗,旧地重游,身旁的人依然是同一人。仿佛争吵分手离别从未发生,横亘在彼此人生间的十年并不存在,而是做了一场长久的梦,梦醒,他在。 汽车开不进狭街窄巷,熄火开门,莫行尧下了车,绕到另一边死死按住将开未开的车门,林初戈坐在车内推不开门,蹙着眉降下车窗,疑惑地问:“你——” 仅说一字,余下的言语被他的舌尖勾去,慢慢咀嚼细细吞食。 他单手撑着车窗,头探进车内侧着下颌吻她,呼吸紊乱,唇与舌纠缠,她睫毛颤动,心跳如擂,想后退他预料到一般反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微凉而挺的鼻尖来回摩擦着她鼻尖。 她脸涨得发热,迷糊混沌中残存的一丝理智提醒她,尽管身处僻静小巷,但若是有好事者偷拍他们恐怕会名满全城。她抬起手欲推他,又担心一失手令他脑袋磕上车窗,手臂犹豫不决悬在空中几秒,还是垂下。 他们中间隔着厚实冰冷的车窗,却亲密无间,这样交颈的姿势甜蜜也难受,他恍若未觉,许久之后才松开她,意犹未尽般于她唇间轻咬了一下。 她平复气息下了车,撑开伞与他肩并肩同行。 风微雨细,雾蒙蒙,铺在地面的灰白石砖碎碎裂裂,是岁月流逝的痕迹,雨水顺着砖缝汇成一条小溪弯曲蛇形。 他头发略湿,脸上沾了几滴雨水,宛若清水洗濯过的上等白玉,光洁无暇,镶嵌着两颗黑碧玺似的眼,灼灼地看着她。 林初戈笑着调侃:“幸好你个子高有腹肌,否则就真成了方苓说的弱不禁风的白斩鸡。” 莫行尧迟疑一会,嘀咕道:“我常年待在家里、公司和健身房,出行有车,晒不到太阳……” 她完全不希望他晒得像炭一样,连忙打住,转口道:“为什么你想来这里?” 他答道:“这一带具有纪念意义。” 她一愣,的确,高中最后的一段日子多是消磨在这细长昏暗的巷子里,来校时会顶着几点晨星和熹微的天光在这里吃早餐,离校时会摸着黑捧着温热的酒酿归家,一路上尽是二人低语轻笑。即便后来和他分手,她也改不掉这个习惯,像戒不掉的瘾。 她挑唇笑道:“我觉得百米外的小旅馆更具有纪念意义。” 凉凉的雨丝斜飞进眼中,他弯了眉眼,唇边荡起一缕涟漪,叹道:“你啊……” “我直到现在也忘不了当时的心情。”她脸色渐粉,似将熟的桃透出清淡的香,耳垂红得滴血却强撑着说下去,“明明没有结婚却像偷情似的,提心吊胆害怕像电视剧演的那样下一刻就有人踢门抓奸。” 他啼笑皆非,从未想过两人的第一次之于她是那样糟糕。 他始终不作声,面无波澜毫无反应,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失落而气恼地问:“你忘了?” 他摇了摇头:“怎么会。” 十年前,也是暗沉沉的雨天,处处都氤氲着一股腥气,低矮破旧的楼房,布满裂缝的灰墙,湿冷彻骨的木床,昏黄摇晃的灯光,紧张、无措、激动交织着陌生的欲念如同漫过头顶的洪流,艳俗的大红床单像红浪映着年轻女生白润凝脂的肌肤,灵秀噙泪的眼似揉了星光,很久之后闭眼都会想起那瑰美惑人的景象。 雨声渐收,林初戈收了伞和他一同踏进一家店内。 幽冥阒然的古老建筑内摆着三五张桌子,廉价的塑料椅将干净的木桌包围,地板锃光瓦亮,惨白的灯光泻满一室,店内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客人,各自闷头吃饭。 店主是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架着腿歪着身坐在一把黑色高背椅子上,见到有客人进来也未起身,扬声报出今日菜单。 莫行尧看她一眼,点了两碗酒酿,店主纹丝不动梗着脖子瞧着远处抽芽的桃树,像淡淡几笔的白描彩绘,桃粉柳绿掩映有致。 林初戈心中暗骂架子比皇帝还大,扭头小声对莫行尧说:“我记得这家店要先付账。” 他面露惭色,边掏出钱包边说:“我忘了。” 客人掏出钱,店主这才不情不愿地立起来,一手拿着碗一手拿起手边的大汤匙从角落桌上的小锅里舀了两碗酒酿。 二人挑了一张小桌坐下,酒酿端上桌,微醺的灯光下酸甜的香气浮浮荡荡,小小一个圆子入口即化,糯软香甜,酿成一股暖流滑入心肺。 她端起碗从碗沿上偷偷打量他,他垂着眼帘捏着瓷匙,修长手指与白瓷羹匙浑然一体,骨节嶙嶙分明,舀起一匙浮着圆子的酒酿送到嘴边咽下,整个过程未发出一丁点声响,风致翩翩,仪容清雅。 林初戈正想戏弄他,一道浑厚的声音忽然响起,口吻颇有些不满:“一个男人长得斯文,吃相也这么斯文……” 莫行尧动作一顿,林初戈森然地横那老男人一眼,转过头盈盈一笑道:“我就喜欢斯文的男人。” 他笑了笑,她一句赞美便可抵消旁人万句诋毁。 店主孩子气地嘁了一声,拿起塑料牙签盒抖了抖,抖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全神贯注地观赏雨巷春景。 天边现出一抹金色的阳光,攒聚的乌云缓缓消散,久雨初霁。   ☆、第45章 峰回路转(3) 时间悠悠地流逝,年后上班两周林初戈才意识到办公楼缺了点什么,往日那别树一帜的风景悄然无踪,她略感困惑,临下班时问了助理,助理说曲天歌年前就提交了辞呈。 她哦了一声,心中那点好奇顿时殆尽,唯剩无趣。 她和莫行尧整日如影随形,二人的关系无需点明,众人早已心照不宣,有议论者亦有调侃者,林初戈全当作耳旁风。 和他一起下楼,步向停车场,前往超市的路上,她状似不经意地说:“曲天歌辞职,职场生活少了很多乐趣。” 莫行尧平心静气道:“你希望她回卓信上班?” 林初戈连忙摇头,无趣归无趣,耳根子倒清静不少。 天色灰蓬蓬的像被过度稀释的砚池,暗云如絮,南方的城多雨。 须臾,黑色汽车在地下停车场停下。商场内人群熙熙攘攘,他紧扣着她的手从零食区逛到家纺区,余光睃见斜前方展示的一张铺着蓝色床单的大床,莫行尧忽然想起家里堆在洗衣机旁的皱皱巴巴的床单,不禁收紧了掌心。 林初戈手被他捏得有点疼,顺着他视线看去,和婉地道:“我们去看看?” “嗯。”他眉目蕴着笑意,“多买几条床单,经常下雨只能做户内运动。” 她禁不住绯红了脸,恨恨地拿眼剜他:“你的脸皮是什么做的?碳吗?” 他牵起她的手贴在脸颊上,笑着反问:“什么做的?” 林初戈木着脸推开他的脑袋,将手插-进外套口袋里。莫行尧原想逗她,眼角瞟到几米外有个眼圈泛红的小男孩正注视着他们,黑水银般的眼不住地向外淌泪,他未曾犹豫放开她的手,走向那个抽抽搭搭啜泣的孩子。 他背影挺拔清瘦,林初戈莫名有种被遗弃的感觉,迅速步到他们面前,扬起下颌俯视那哭个不停的小屁孩,掠过粉嘟嘟的小圆脸和微微撅起的嘴,某一瞬她觉得自己真是有病,三岁小孩的醋也要吃。 莫行尧蹲下身轻轻揉了揉男孩的小脑袋瓜,温和地问他怎么了,男孩抽噎了一下,奶声奶气道:“我找不到爸爸妈妈了……” 一语方毕,头顶上空响起冷冰冰的广播:“徐一凌小朋友,听到广播后请到生活用品区,你的爸爸妈妈在等你。” 广播重复了三遍,莫行尧笑着问:“你是徐一凌吗?” 男孩点点头,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清不知道生活用品区在哪,莫行尧牵着他站起来,说:“我们把他送到他父母那吧。” 林初戈咬着下唇,闷声闷气道:“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一起去。”他不管不顾拉着她向楼梯走,另一只手握着徐一凌的手,愉悦的笑意缀于唇边,仿佛他们是一家三口。 林初戈斜眼看着徐一凌的小短腿,低声道:“这孩子长得挺可爱的,但是没有心眼,居然不怕我们把他拐回家。” 一句“你喜欢孩子我们可以自己生”在嘴边滚了几滚,终究没有说出口,莫行尧脸上的笑容像滴入水中的墨汁,缓缓消失。 到了生活用品区,一对衣着光鲜的年轻夫妇满面焦急地等在过道,不住地四下张望,遽然发现熟悉的身影,连忙一齐迎上前来。 男人将儿子抱进怀中,女人道谢不迭,一转头就厉声斥道:“说了多少次不要乱跑?!一不留神就不见了,知道爸爸妈妈有多么担心吗?还哭,一个男生哭哭啼啼丢不丢脸?” 徐一凌两只圆圆的小手遮着脸,哭得肩膀一抖一抖,男人劝道:“好了,别生气了。” “都是被你惯坏的。”女人睖丈夫一眼,面向莫行尧和林初戈二人又是一番道谢。 莫行尧淡淡地道了句不用谢,林初戈心想,骂得好,净给别人添麻烦。 年假结束前她就搬进了他的公寓,采购完日常用品,两人开车回家,洗菜做饭,像生活多年的老夫老妻般寡淡无新意。 她看得出他喜欢孩子,回家的途中他情绪似乎低落得很,他向来话少,大事小事都埋在心里,时间一久便生出隔阂。想到他刚回国时她说的那句话——不会为任何一个男人生育,现在看来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相对无言吃完晚饭,林初戈进了卧室,坐在床上叠衣服,莫行尧单手扯着领带踱进来,纯色领带被他扯得又皱又细,触及她的目光,紧蹙的眉峰迅疾舒展开来。 “心情不好?”他一边坐下一边把领带随手扔在床上,从后拥抱她,收臂将她圈在怀里。 她摇头,掉过身凝视着他:“你很喜欢孩子?” 他们一贯避开孩子的话题,今天她会提起,想是由于超市的插曲。 他笑笑:“喜欢,但我不想勉强你。” “我当初那么说,是因为我没有信心做个合格的母亲。”她抿了抿唇,郑重道,“可你一定能做个好父亲。” 他心里仿佛溶了一汪蜜,分不清是因她对他的信任,还是她愿意为他妥协。 “太太,我好高兴。” 那称谓令她羞臊难当,红着脸悄声啐道:“傻子。” 他贴着她耳廓说:“我好喜欢你。” “等有了孩子你就喜欢他或者她了吧?”她不为所动,心道,抱得这么紧像熊一样。 他陷入沉思,良久,说:“我想生两个,一男一女,哥哥和妹妹,但是哥哥可能会欺负妹妹……那就先生个姐姐吧。”他笑,懒散地靠着床,“反正生个加强连我也能养活。” “你当我是母猪?一生就生一窝?你当父亲只需辛苦一晚,我要辛苦十个月!”她暗骂了一串傻子,不想无底线地退让,愤愤道,“知道计划生育吗?只生一个!” 他开怀大笑,作势要抱她,林初戈拍开他的手,催促他去洗澡。 莫行尧顺从地去浴室,林初戈叠好衣服便去厨房洗碗,洗到一半满手泡沫时忽听浴室传来一句—— “太太,我忘了带衣服。” 林初戈一面洗手一面对着水槽里的碗碟狠狠翻了个白眼,去卧室拿了他的衣服来到浴室门口,门大敞着,意思不言而喻,她怒极反笑,走两步站在盥洗台边抬手把衣服扔向他,扔在他笑得无耻而帅气的脸上。 赤条条的男人一派幽怨,摸着潮湿的衣服哀叹道:“太太,你真没情趣。” 她何尝不知晓他那点心思,也并非是装什么三贞九烈,但鉴于上一次的阴影太深,她一点也不想靠近他。 她说:“你快点洗,你洗完了我还要洗。” “一起洗,节约用水。”说着,他从浴缸里站起身。 林初戈一惊,拔腿就跑,奈何浴室不过弹丸之地,腿又不如他的长,才迈出一步便被他拦腰抱起。 “你放开我。”脸颊紧挨着他*的胸膛,她按捺不下火气,使劲捶打他,砰砰砰响声不断,他哼不哼一声,她的手却有些痛。 他死死箍着她纤柔的腰身,浑身光裸滚烫,热而湿的气流扑打在脸上,像极了一头黏人的大狗熊。 她心里如何想,嘴上便如何骂:狗熊!动不动就发情!” “狗熊吃鱼。”他嬉皮笑脸地咬着她唇瓣,将她抱上盥洗台,“吃你这条美人鱼。” 清凉的薄荷气味铺天盖地,花洒被打开,淅淅沥沥水流声夹杂着喘声,低不可闻,水柱浇在身上酥麻酸胀,又凉又烫。 春风度罢,浴室内水汽弥漫,满地衣服堆积,还需人收拾残局。 林初戈坐在沙发正擦着头发,毛巾突然被夺去,回头望他一眼,喃喃说:“事不过三,你下次再……” 莫行尧柔缓地擦拭着她头发,清浅一笑:“是我不对。” 林初戈撇撇嘴,心安理得享受着被他服侍,打开电视按着遥控器,又听他说:“老爷子打电话叫我们明天去宁家。” 她动作一停,眨着眼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上的综艺节目。宁绍贤找她能有什么好事,料定她会拒绝所以绕弯子让他来当说客?他希望她去才会告诉她,否则早就代替她回绝了老头子。 “如果我不去,你是不是不好交差?” “我尊重你的意见。” “我去。”林初戈攥住半湿半干的毛巾,怔怔地看了他半晌,忽地吃吃笑起来,前言不搭后语道,“莫行尧,你好香。” 她穿一件低领绞花长毛衣,下摆褪到白净的大腿处,两条腿屈起紧紧抵着沙发背,一低头是姣美丰满的胸,一抬眸是春意盈转的眼,他错开目光,宽大的手掌在她脑袋上揉了揉,把她头顶揉得像鸟窝。 月色皎洁,银白色的月光透进落地窗洒在地面,一地白霜。 第二天上午,两人一起去了宁家。 花园里整齐地栽植了一溜桃树,桃花开得正盛,满园花香,他们分花拂柳行至尽头,红漆金顶的凉亭里摆着一张矮木方桌,两位耄耋之年的老人自认眼神好身子骨硬朗,置着一张紫檀围棋盘博弈。 莫行尧先向宁绍贤问好,而后面向另一个男人毕恭毕敬叫了声爷爷。林初戈心中一震,神色愈发不耐,这两个老头子把人叫来又晾在一旁,故意消磨她的耐心,尊重是相互的,她索性连敷衍伪装都省去。 斜瞟一眼他祖父,鹤发童颜,眸正神清,面颊布着几点浅褐色圆斑,皱纹深得似一刀一刀镌刻在脸上,轮廓隐约能窥出青年时的风采,唇抿得像瘦金体的“一”字。 莫岁庭看了看孙子,又乜了林初戈一眼,默不作声地收回视线继续下棋。宁绍贤不咸不淡说了句“来了”,就沉醉于棋局中。 此后再无人语,棋子落盘的哒哒声毫无频率地响着,此起彼伏,你来我往,循环往复几十次,对局接近尾声,棋牌中白棋黑棋各占半壁。 好不容易一局结束,莫岁庭说:“行尧,你跟我下一局。” 宁绍贤同时起身,目光沉沉地看着林初戈:“初戈,你陪我到花园走走。” 林初戈不由望向莫行尧,近日来脾气被他惯得越来越坏,越来越依赖他,全无主见。 他安抚地捏了捏她手背,低声道:“去吧,别担心,有我在。” 她嗯了一声,定了定心神,亦步亦趋跟随宁绍贤出了凉亭。 重新布置棋盘,长者执黑棋,莫岁庭一边在棋盘放下一颗黑子,一边说:“我不喜欢她,二十多岁的人还沉不住气。” 沉不住气,出身低,教养差,见到长辈不知主动问好……只要不喜欢,嘴一张便是理由。 “我喜欢。”莫行尧没有紧跟一子,白子远远于另一目落下。 “你喜欢她什么?” “全部。” 莫岁庭略略盯他一眼:“如果我不同意呢?” 莫行尧不动声色地回视:“您的意见并不重要。我不是十六七岁的小男生,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我想和谁在一起。” 莫岁庭不怒反笑,语气里含着几分威迫的意味:“你虽然姓莫,但不代表卓信总经理的位置只有你一个人能坐。” 莫行尧悠然地笑道:“实话说,我也不想再给您打工。” 莫岁庭两指拈起一颗白子,瞧着棋盘沉吟不语。他知道莫行尧的作为,与邻市的地产大鳄联手在本城投资了一家中型房地产公司,神不知鬼不觉端掉一个建筑公司,转身当起甩手掌柜丢给了严家那小子打理,这些不过是冰山一角。 黑子稳稳落下,年迈的男人与年轻的男人默然对坐,白子占据了半壁棋盘,莫岁庭心中已经有了一番计较。 “你想靠那点股票分红养活你们俩?”莫岁庭嘴角泛起极淡的笑纹,清了清嗓子道,“年纪轻轻就不思进取怎么行,给你找点事做。” 莫行尧不置可否地一笑,垂手放下一颗白子。春风拂过,桃花枝头簌簌轻颤。   ☆、第46章 峰回路转(4) 整园树木蔼蔼,细长的枝桠点满粉白的桃花,幽微的花香掀腾翻覆,稀稀朗朗几片花瓣落在湿润的黑色土壤上,零落成泥。 林初戈心知宁绍贤有话同她讲才独独喊她出来,一路沉默地走着,静待他开口。等了一会他也没开金口,走着走着,不知不觉穿过园林踱进别墅。 “坐吧。”宁绍贤矮身在沙发坐下,右手拿着紫木拐杖,习惯性地敲了敲。 林初戈端正地坐在他对面,抿着唇同他对视,略显拘谨,手掌于身侧缩成拳复又松开,十指揪着丝绒织花沙发套。 宁绍贤牢牢看着她,她不施粉黛,着装素净,为老不尊的儿子身边的女人皆是描眉画眼粉光脂艳恨不得全身上下都镶满黄金钻石,现下他不免对血缘上的孙女添了几分好感,愈看愈觉得轮廓像宁家人。 一个穿蓝竹布外套黑麻布长裤的中年女人端着两杯茶过来,一面将描金骨瓷茶杯放在桌上,一面偷偷掠林初戈一眼,眼神中好奇掺杂着刺探,恰巧与她的目光相撞,女人慌忙掉开眼端着乌木托盘往厨房走。 宁绍贤咳了一声,说:“这些年让你受苦了。” 林初戈唇边勾起一弯细弧,拿起茶杯呷了口,佛手柑清新甘香的气味缭绕,清甜之后味蕾残留着浅浅的酸涩余味,她捏着茶柄摇晃着杯身,只笑不语。轻飘飘一句话就能抹去她遭受过的苦难?苦的滋味她独自尝尽咽下,如今他来放这马后炮只让她觉得虚伪。 宁绍贤活了数载自然能看透她藏在笑容底下的意思,似鹰隼般的双眼雾沌沌敛去锋芒,仿佛失去光泽的玻璃珠,缄默一会,站起身理了理老式三件套西装的褶皱,说了句“你先坐会”便拄着拐杖慢步走向书房。 等了片刻,莫行尧的祖父踏步走进来,步履有些蹒跚,却硬挺着脊背,强撑着一口气不让旁人近身搀扶,一身傲骨。莫行尧落后他几步,远远向她一笑,透着些许轻松悠闲。 两个男人刚在玻璃茶几两端的沙发坐稳,宁绍贤自书房回来,手中多了一个方正的织锦盒子,一边坐下一边在胸中斟酌着字句,转念一想说再多她对宁家的成见也不会立时三刻就消失,何必多费口舌。 宁绍贤将盒子递给林初戈,用亲和的口气说:“这个你收下吧。” 两人中间隔着一张茶几,林初戈面露异色迟迟没有伸手接,也未出言拒绝,双方僵持不下,莫行尧弯了唇角,在茶几底下捏了一捏她手指,她只得倾身接过锦盒。 一连串动作没有逃过莫岁庭的眼,对林初戈的印象便多了一个标签——小家子气。 盒上镶嵌着两颗碧绿的沙弗莱石,亮闪闪似一对猫眼儿,打开是一副绿莹莹的翡翠镯子,澄莹欲滴,林初戈想起阙城的那对中年男女,没头没脑地烦躁起来,愈发不想收下。 莫行尧自作主张替她道了谢,凭借清隽的皮囊和得体的言语营造出温吞的假象,把二位老爷子哄得乐呵呵,林初戈看得好笑,又不便当面拆台,忍着一腔话有一下没一下敲着盒子上凸起的宝石。 再抬头时,两位老爷子正一人拿着一个象牙烟斗吞云吐雾,刺鼻的烟劈头盖脸地飘来,屋内笼了一层幽蓝的雾,林初戈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 莫岁庭摸出一盒烟递到莫行尧面前,他摇摇头说戒了,莫岁庭也未勉强,把名贵的香烟随手往茶几上一搁,伸长脖子衔住血柳烟嘴,将醇而辣的烟吸入肺中,棕黄的烟丝瞬时燃烧成灰。 林初戈偷眼看看他,低语道:“我怎么不知道你戒了?” 他笑笑,从五彩花鸟碟中拈起一块薄若蝉翼的云片糕喂她,没有回答。 宁绍贤看在眼里,悄悄松了口气,确定莫行尧对林初戈有几分情意,又忽觉可笑,难道真是将死之人舍不得人世纠葛,因而忧虑着孙女后半生的幸福?可分明彼此之间毫无感情可言像陌生人一般,就连送镯子给她也不是想弥补她,而是希冀能排解胸中的郁气。 宁绍贤在茶几上磕了磕烟斗,沙声问:“你们俩打算什么时候把事办了?” 莫行尧说:“我听初戈的意见。” 莫岁庭明显对他的回答不满意,暗想一个有地位有背景的男人竟然听从女人的话,如何服众领导一批员工,鼻子里重重一哼,不自觉地叠起两条腿抽烟,神色威严凛然,一副太上皇模样。 宁绍贤转而问林初戈的想法,林初戈心道就会抛皮球,僵僵地笑着说:“近期吧。” 所幸宁绍贤没有盘问下去,若有所思地瞧着烟斗。在宁家吃了午饭,二位年过八十的老太爷方才批准他们回家。 一到家,林初戈倒床就睡,莫行尧厚着脸皮黏上来,满嘴“太太”地叫唤,一刻也不安宁,她被搅得火气突增,踹他一脚恶声恶气警告他离自己半米远,抱着柔软的枕头补眠。 屡次三番被拒绝,莫行尧自尊心受损,脾气上来径自去了书房,决心冷一冷她。无人打扰,林初戈酣睡一下午,睡醒时脑袋昏沉沉的,喝了杯水摇摇荡荡晃进书房。 莫行尧翻着一份财务报表,听见脚步响头也不抬,林初戈斜倚着门框溜他一眼,无声打了个哈欠,款款走过来。 在转椅旁站定,她瞧瞧报表上的表格,问了句不相干的话:“你祖父是不是不喜欢我?” 略带鼻音的低柔声线溜入耳中,莫行尧立即破功,丢下文件,边拉着她坐到自己的大腿上,边问:“你在意?” 她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说:“毕竟是你的亲人,多少有些在意。” “和你一起过日子的人是我。”他伸手缓缓帮她顺毛。 一句话说到心窝里,林初戈脱口而出道:“周一我们去领证吧。” 莫行尧愣了愣,木然地问:“你愿意?” “你这个样子好傻。”她笑嘻嘻道,“当然愿意,夜长梦多,先把你骗到手再说。” “我什么都没准备。”他连忙拉开书桌最底下的抽屉,拿出一个眼熟的玫红色盒子,“戒指只有这个。” 林初戈接了盒子取出那枚钻戒,捏在指尖打量,笑说:“太招摇了,一切从简吧。反正会真心祝福我们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莫行尧点点头说好,又问:“那房子呢?”公寓太小,将来有了孩子总不能和他们住在同一个房间。 她脑中飞快闪过一些字眼,什么搬家、看房、楼盘、地段、大小、装潢……顿时觉得麻烦至极,抽掉了脊梁骨般软在他怀里,细声说:“我最讨厌做选择,房子的事全部交给你行不行?”顿一顿,强调道,“不要太大,我说过只生一个孩子。” 莫行尧无异议,一下一下抚着她头发:“前不久我在恒景地产旗下的华悦楼盘置备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的精装房,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手续已办好。抽空一起去看看?不喜欢我们再选。” 林初戈应了声,直直盯着光芒四射莲子大小的钻戒:“你到底有多少钱?”不待他回答,她补充一句,“我随口问问,你不用告诉我。” 他想了想,笑着答道:“不太多,但养活一家三口绰绰有余。” 林初戈依稀听人说过恒景地产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旗下的楼盘起价却比本城业界数一数二的公司要贵上不少,他虽然钱多,但人不傻,不是会吃闷亏的人,便没再说些什么。 几天后,两个人瞒着所有人做了婚检去民政局领了证。林初戈全然没有嫁作人妇的忧愁欢喜,仍是绷着脸谁也不理,心绪没有因为这桩人生大事产生任何波动,唯独对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有些不适应。 再接着就是搬家,林初戈无暇研究什么风水挑选什么黄道吉日,得空拨打搬家公司的电话请来一群黑脸汉子搬运半新不旧的衣柜,周末又去买了一套新古典风格的家具。 所有事项全权由林初戈处理,而莫行尧逐个打电话向朋友炫耀已婚身份,人人都祝福他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他听得身心舒畅,手一抖拨通了陆江引的号码。 远在电话另一端的陆江引百无禁忌地问:“你竟然真敢抱着一个古板的尼姑踏进坟墓?” 莫行尧懒于生气,闲闲道:“你再不烧掉那些废书,礼金一辈子也别想收回。” 陆江引认为自己的情商智商能力乃至男性自尊都遭受了侮辱,气得大骂道:“你得意个屁,我结婚时收你十倍礼金!”摔下了电话。 莫行尧心想真幼稚,这就是已婚男人与未婚男人的区别。   ☆、第47章 与子偕臧(1) 周六,林初戈与莫行尧一起去公墓拜祭林雅季,一路上雨纷纷,漫山遍野的杜鹃花被裹上一层冥茫的白雾,草木葳蕤,春风簌簌地吹,嫣红的花窸窣地落,仿佛一群浅眠的雄朱雀偎在这片荒山秃岭,啁啾无休,不时落下暗红的羽。 汽车在山脚停下,莫行尧右手牵着林初戈,左手拿着一束白菊花,正要走上逶迤迂长的山路,背后忽然响起一道低哑而犹疑的声音。 “行尧?” 莫行尧的掌心一瞬变得僵硬,林初戈困惑地看他一眼,斜刺里瞭向喊他的那个男人。中年男人关上车门向他们走来,脚上的黑色双扣漆皮鞋纤尘不染,黑色西裤,穿件咖啡色衬衫,鬓角微白,眉目与身旁的男人格外相像,脸颊上两道深深的法令纹使得男人的气质多了一分阴鸷,肃如松风。 林初戈恍然想起林雅季当年说他和他父亲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像虽像,但他的五官要帅上一筹。不觉勾了勾唇,她喜欢他,心中的天平理所当然偏向他。 莫行尧面无表情地觑着向他们走来的男人,喊了声:“爸。” 莫启文上下打量他几眼,目光移到林初戈身上时一滞,说:“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林初戈波澜不惊地说:“我妈叫林雅季。” 莫启文眼神有些复杂,张张嘴又作罢,掉过头盯儿子一眼:“你们今天来看林女士?” 莫行尧阴沉着脸,反问道:“您大老远回来就为了见冯阿姨一面?” 阴风飒飒,吹来一朵凋谢的杜鹃,在三人脚边盘旋,红艳艳的花瓣似纹绣了苍黄的花边,从外向内枯萎。久久寂然,林初戈的心一点点往下坠,他和他父亲的关系竟然也不好,一言不合便像是要吵架。 她摇了摇莫行尧的右手,他沉静地看住父亲,语气逐渐和缓:“您和母亲有联系吗?” “没有。”莫启文睫毛微颤,负手而立别开脸眺望远处的花草。 莫行尧按住林初戈的肩膀将她向前推了一步,笑笑说:“我们结婚了,后天晚上六点邀请了一群朋友在醉中天九楼吃顿便饭,您能抽空过来吗?” 莫启文转过头谛视他,面上绽开一丝笑容:“我会来的。” 莫行尧不再多言,拉着林初戈往山上走,走了几步又被男人急切地喊住:“等等。” 二人同时回头,中年男人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自己辜负了他母亲,又从未关心过他,丈夫和父亲做得都不合格,还能说什么。 莫启文眼神暗淡得好似水面上倒映的月影,干涩地笑了笑:“希望你们能幸福。” 莫行尧神情不改,客气地道:“谢谢。” 尾音消失在满山风声里,宛若流入大海中的溪流,再也寻不到踪迹。同一座陵园,祭奠的人却不同,血脉相连的两个男人相背而行。 林初戈猜测那位冯阿姨就是莫启文青梅竹马的恋人,他说过他父亲常年居住在国外,千里迢迢回国扫墓,爱得如此之深,为何会与他母亲结婚? 她骨碌碌地转眼珠,挑着眼梢向他一瞥:“我的婆婆会出席我们的婚宴吗?” 莫行尧挫败地叹了口气,苦笑道:“我联系不上她。我妈如果不想被人找到,谁也找不到她。她基本不用固定电话,一张银-行-卡用完了不再用第二次,在一个地方至多停留一个月。” 林初戈轻笑一声:“和你母亲比较起来,周方予的段数太低了。” 他默默地向前走,他母亲沈碧落从来都是不声不响地离开,刚回国时他去探望外祖父母,席间二老谈起往事,他得知父母离婚的第二年,莫启文出于愧疚和一些难听的传言想找沈碧落复婚,觍着脸去沈家询问岳父岳母前妻的联系方式,却被告知沈碧落曾撂下狠话威胁他们,如若泄露她的下处和电话便同双亲断绝关系。 初听此言,他以为母亲说的是气话,只觉可笑,母亲像没长大的孩子一样。不料沈碧落说到做到,当真从未联系过莫启文;而自己,上一次接到母亲的电话是在一年前的某个深夜,只问了一句过得怎么样,就挂了电话。 莫行尧眼角余光掠过身旁的女人,记起分手时她说的那些话,心想女人绝情起来一颗心比顽石还硬。 到了林雅季的墓碑前,莫行尧俯身轻轻放下花束,林初戈抱着胳膊与黑白相片中的女人对望,在心中说:“凡事都有例外,你遇见了宁靖元,可我遇见了莫行尧,兜兜转转我还是嫁给了他。” 在墓地待了一会,日已西沉,芳草斜阳中他们一起下山,坐上车就接到了周方予的电话,先乖巧地说了句恭喜,然后粗声粗气地命令她来“如醉”酒吧喝酒。林初戈再三表示自己不会喝一滴酒,只是不放心周方予这个疯丫头,莫行尧才首肯,纡尊降贵送她去酒吧。 酒吧门外非常安静,偶尔有几个醉汉蹲在台阶上发出轻微的呕吐声,拉开门,震耳发聩的摇滚乐似梅花针不容推却地刺进耳中,光与影虚薄更替,灯光迷醉斑斓,如同坠入靡丽锦簇的花团,舞池里的红男绿女像并蒂莲般交结盘错在一起,鼓噪歪缠,交换彼此火焰似的唇、丰腴年轻的身。 林初戈在角落的卡座找到了周方予,不仅她一人,身旁正坐着谢慕苏。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有一个多月,谢慕苏有点尴尬,没话找话似的说:“方苓没和你一起来?她最近挺忙的呢。” 林初戈平淡地嗯了声,歪身在卡座坐下来,扫了眼一桌的空酒瓶,看向对面的周方予:“你又失恋了?” 周方予摇了摇头,一双眼亮似水钻,很是得意地说:“我把那个杂种甩了,整天就知道给姑奶奶戴绿帽子!今天既是为你庆祝,也是为我庆祝!” 林初戈不领情,干瘪地哦了一声。 周方予视线在她与谢慕苏之间来回转,一面打手势唤来侍者,一面道:“你们怎么不说话啊?还在为那种事闹别扭?” 谢慕苏掩饰般地端起玻璃杯,抿了口橙汁。提起往事,她兀自有些不适,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说再多对不起也改变不了,她们的关系也无法再像往日那般亲近。 “有话可以在电话里说。”林初戈向清秀的侍者要了杯柠檬汁,“我以为周大小姐喝醉了才把我叫来。” “我的车……车胎破了,你送我回家行不行?”周方予嘿嘿一笑,睃见她无名指上朴素的铂金指环,立即变脸鄙夷道,“莫行尧真小气。” 林初戈解释说:“不关他的事,是我对他说一切从简。” 周方予万般不解,尖声叫道:“结婚啊姐姐,一生只有一次!你怎么能这么随便?没有闪瞎眼的钻戒就算了,洛可可风格的大别墅呢?教堂呢?一头棕黄卷发像狮子狗一样的牧师呢?verawang亲手设计的曳地婚纱呢?等等,你们不会连婚纱照都没拍吧?” 邻座的年轻男子朝这边望了一望,谢慕苏捂着脸说:“你小声点。” “肺活量不错。”林初戈笑说,“我们的确没有拍婚纱照。” 她和莫行尧都不喜欢拍照,觉得在卧室里挂着巨大的合照说不出的古怪,便跳过繁文缛节直接登记结婚。 “裸婚,我的天……”周方予喟然长叹,打了个响亮的酒嗝说,“莫行尧赚那么多钱究竟是为了什么……” 三人坐了一会,宁双牧来接谢慕苏回家,林初戈一边费力搀扶着歪歪倒倒头重脚轻的周方予走出酒吧,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给莫行尧。 酒吧门外站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生,穿一件桃红亮片吊带裙,脸上的妆斑驳得如同城郊的旧围墙,又像唱京剧的旦角卸油彩没卸干净,不断地向下扯领口,摊开白花花肥唧唧的胸脯招揽生意,两条腿骨瘦如柴。 周方予最是瞧不起这类轻贱自己的女人,抱着林初戈的胳膊又是一番演讲,如此这般忧国忧民,林初戈左耳进右耳出,耐心地等待莫行尧到来。 街灯昏暗,远处的霓虹灯一闪一闪仿佛开在水中的花,看不真切,夜一样黑的汽车在酒吧门口停下,身姿英挺的男人跨下车,疾步朝她们走来。 那女生像箭般蹿向莫行尧,两眼迸射出异样的光芒,喋喋不休道:“先生您需要服务吗?一晚只要八十,胸大活好,做全套……” 莫行尧眉峰一皱,还未冷言拒绝,林初戈就甩开周方予的手臂,从口袋里摸出几张钞票塞到年轻女生手上。 林初戈压抑着怒火扯出一抹笑,说:“今晚给你自己放个假吧。” 那女人捏紧手心的钱,讷讷道:“谢谢……” 周方予见状扶着墙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要淌出来,笑够了揉着下颌正想撒娇卖俏请他们别介意,一抬头黑色汽车疾如风雨地远去,独留下呛人的尾气。   ☆、第48章 与子偕臧(2) 林初戈站在全身镜前拥着手臂扭着身段左看右看时,卧室的门开了,莫行尧一身黑色西装,清朗的眉眼含着点笑意,像阳春的微风,吹乱一池春花。 她攥着柔滑的丝质布料,难为情地问:“我穿得是不是太隆重了……吃个饭而已。” 红裙如焰,裙摆曳地,合身的剪裁凹出曼妙姣好的曲线,在昏黄的灯光下宛若一株盛开的红莲,五官精致工细,薄施脂粉,她脸颊醺然,滴溜溜的眼紧锁着他。 “很漂亮。”莫行尧单手插在裤袋里,微笑着向她走来。 他站在她身后,伸出手臂箍住她纤瘦的腰,下颌搁在欺霜压雪的肩头,望定明亮的镜子中的女人。 眼角瞥到她白皙的耳垂,他一点点凑近直到含住,微凉的气息喷洒在耳廓,激起她一阵战栗,仿佛荡漾在海中无人掌舵的扁舟。她耳根透着浅粉色,他凉凉的唇逐渐往下,吮吻着柔嫩的颈项。 林初戈生怕他收不住胡闹一气误了时间,待想推开他,镜中的男人忽然眉一拧,摸着薄嘴唇抱怨道:“好苦,喷香水做什么。” 林初戈安下心整理衣襟,没空再忸怩作态,琅琅地说:“就是为了对付你这种色中饿鬼,动不动就揩油。” 莫行尧面不改色道:“除了我,谁有合法权利揩你的油?” “是是,莫先生我们该出发了。”她叠声应道,心中暗说,白长了一张好看的脸,脸皮足足有三尺厚。 莫行尧想,说得也是,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把那帮难缠的朋友应付过去,至于其他的事,来日方长。 开车到达酒店时,天刚擦黑,礼服太长,上下车时都极不方便,需要稍稍提起裙角避免摔倒在地的窘境,或多或少显得造作,林初戈兀自纠结着服装的问题,漫不经心地挽着莫行尧的手臂一起上台阶,红毯从门外笔直地铺向公共电梯,他却步伐一拐,轻车熟路地带着她迈进角落隐蔽的小电梯。 转眼间就到了九楼,虽然林初戈再三表示不用那么高调不要搞铺张浪费那一套,但宁绍贤不依,提前叫孙子清场,整个九楼稀稀疏疏坐着两桌人。 宾客全部到齐,他们身为这场婚宴的主角却姗姗来迟。 以陆江引为首的一群朋友嚷嚷着迟到罚酒,端着两杯满满当当的白酒送到他们面前,笑眯眯作出主婚人的模样说:“来来,喝交杯酒。” 莫行尧接过啜了一口酒便放下酒杯,林初戈更敷衍,红唇在杯沿上一贴,留下一弯红月般的印迹就算是喝过了。 陆江引直嘀咕真没劲,掉过身嘁嘁喳喳地同周方予耳语,想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整他们。二人置之不理,走到另一桌敬酒。 宁靖元亲密地揽着莫启文的右肩与他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一刻不停地称赞这是一桩天赐良缘,说了一大串话题陡然一转,谈起建筑行业近年来不景气,问多年的好兄弟是否有回国发展的意思。 林初戈嗤地一笑,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女儿之于他,有利用价值时是心头肉,无利用价值就是赔钱货,认都不想认。 她邀请了宁绍贤却没邀请宁靖元来参加宴席,正犹豫着是该给这位好父亲留点情面捏着鼻子吃完一顿饭,还是直接请人把他轰出去,冷不防被人扣住手腕。 抬眼见是两眼泪汪汪的程蕙兰,林初戈登时笑笑说:“阿姨,您坐。” 程蕙兰听而不闻,一手抓着林初戈的手腕,一手扯着莫行尧的西装,泪眼朦胧哀切地诉说自己如何不舍,仿佛坐在她身边的方苓不是她女儿,林初戈才是她的亲生女儿一样。 宁家虽与她在血缘上牵缠不清,却没有养过她一天,不算娘家人,而她母亲那边的亲戚都已过世,真正待她好的也只剩方苓一家人了。莫行尧当下承诺道:“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她,不会让她受一丁点委屈。” 程蕙兰一边抹眼泪一边连声说那就好,转过头就黑着脸揪着方苓的大腿一顿臭骂,骂完仔细地端量女儿,叹道:“也没有缺鼻子少眼睛的,怎么就嫁不出去呢……” 敬了一轮酒,莫行尧与林初戈对视一眼,一同落座。菜肴陆续端上来,宁靖元边笑边夹了一片芙蓉鸡伸长手放进林初戈的碗里,说:“多吃点,今天是你的大喜之日,你妈要是在一定很高兴。” 林初戈看牢这张皱纹纵横无耻之尤的脸,窥不见一丝愧疚难堪之意,胃里呕意翻腾。世间男人如此之多,林雅季怎么就偏偏爱上了他。 正想讥刺宁靖元一句,却听方苓用不高不低的声音说:“筷子上还有唾液,夹来夹去脏死了。” 宁靖元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在人前又不便发作,压抑着公子哥儿脾气讪讪地放下筷子,只当没听见,竭力维持风轻云淡的神气与莫启文东拉西扯。 林初戈得空吃了两口菜,忽见陆江引提着一瓶酒过来,顿时冷声道:“我不喝,莫行尧也不喝,这瓶酒陆老板一个人喝吧。” 莫行尧笑说:“我听她的。” 陆江引兜脸彻腮涨得通红,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骂了句“你还像个男人吗”提着酒瓶灰溜溜回到另一桌。 周方予厌弃地翻着白眼,说:“真没用。” 陆江引猛地一拍桌:“你行你上啊!” 一桌人都笑起来,谢慕苏偷偷看了宁双牧一眼,掩着嘴笑了笑。 周方予轻哼一声:“还用得着你来废话。” 周方予本就记恨着那天他们在酒吧抛下她走人,倒了一杯白酒,扬起灿烂的笑容来到林初戈身旁,娇声道:“初戈姐,喝一杯又不会死。” 林初戈拿起茶杯与她的一碰,端庄地笑:“你不穿衣服也不会死啊。” 周方予哽了一秒,下一瞬端着酒杯默默回到座位。 林初戈原以为耳根子能清净片刻,忽听宁绍贤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莫行尧仍是那句堪称万金油的回答:“我听她的。” 林初戈脸一热,在桌子底下掐了掐他手臂,顶着一桌人炯炯的目光答道:“顺其自然吧。” 宁绍贤没再说什么,莫岁庭听着却不甚满意,他虽对这个孙媳妇不满,但礼金首饰都没少给,她收不收是另一回事,他自认没叫莫行尧为难,一听大事小事都是林初戈做主,不免觉得有损莫家的颜面。 莫岁庭沙着嗓子开了腔:“你们俩年纪也不小了,尽早要个孩子吧。” 林初戈含糊地应了一声,心想为了结婚而结婚也罢,还要为了生育而生育,根本不关心他们的想法,用下达命令的语气让他们完成繁殖后代这一至高的任务,在这些人眼里,孩子哪是什么爱情的结晶,归根结底只是延续他高贵血脉的器皿。 待宴席结束,陆江引等人已喝得醉醺醺,吵吵嚷嚷要闹洞房,林初戈下楼一一帮他们叫出租车,莫行尧与莫启文立在台阶上谈话。 风微香浓,黑压压的天幕低垂,莫启文弹了弹烟灰,细长香烟似绽开一朵灼灼的花,蛇一般细长卷曲的烟雾飘向远方,灰白的烟灰徐徐坠落在地面。 莫启文说:“我明天就走。” 莫行尧直言道:“我抽不出时间送您。” 莫启文静静地注视着儿子,昔日瘦小内向的少年已成长为成熟稳重的男人,个子比他还要高,已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事业,年轻有为风光无限,这风光里却没有他这个父亲的一袭地位,他嗫嚅许久,万千感概汇成一句对不起。 莫行尧不为所动:“这句话您应该对母亲说。” 到底还是怨他吧,莫启文苦涩地笑了笑,低声道:“两个月前我在邻市飞机场遇见了你母亲,她气色很好,应该过得不错。” “那就好。” 莫行尧撂下一句话,迈步向林初戈走去,拉着她的手坐上车。 回到家已近午夜,两人草草洗漱一番便睡下。林初戈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听见莫行尧接了个电话,他压低声音说了句“我马上过来”,壁灯就亮了,紧接着传来皮带扣撞击的铿铿声响。 林初戈揉了揉眼睛,惺忪地望着正在穿衣服的莫行尧,问道:“谁打的电话?” 莫行尧踌躇了一下,如实答道:“宁伯父涉嫌偷税漏税,数额不小,目前已被拘留。” 林初戈漠然地哦了一声,翻个身裹紧被子,重又闭上眼。 圆形的壁灯好似落日般洒下黧黄的光,将她微微起伏的身躯镀上一层毛茸茸的光晕,室内死寂,静得瘆人,他想开口却又听见她突兀而平稳的呼吸声,心像灌了铅一点点下坠,已经穿上衣服,他无端端觉得冷,仿佛沉入了湖底的最深处。 “他是你父亲。”他说。 一声低笑响起,她拥着被坐起来,眼睛黑亮,神志清明,牢牢盯住他晦暗的面容。 “父亲?”她慢慢在舌尖上咀嚼这个伟大神圣的词汇,唇边掀起一缕涟漪,撩起眼皮睃他一眼,“莫行尧,需要提醒你我姓什么吗?” 许是灯光太柔和,他眉宇间氲出疲惫之意,不疾不徐地说:“他认不认你是一码事,他是你的生父这一点永远无法改变。” “二十多年他对我不闻不问从没管过我的死活,你有情有义要帮忙随便你,我不会以德报怨。”她眼神阴冷,字字句句都如冰凌,“就算他明天死在拘留所里也不关我的事,今天落得这个下场是他咎由自取。” 莫行尧目光沉沉:“如果今天换作是我被拘留,也不关你的事?” 被子从肩头滑落,带起一阵凉飕飕的风,一股寒意于四肢乱蹿,林初戈攥紧床单又倏然松开,稳住声线说:“你说过你不会做违法的事,如果你知法犯法,我也不会想办法救你。我爱你但不会因为爱而抛弃道德良知视法律为一张废纸,你杀人越货别指望我会像那些蠢女人一样傻兮兮帮你毁尸灭迹。” 说完,她慌忙扭头躺下,一滴泪溢出眼眶砸在枕头上,沁入棉絮在枕面留下一个湿冷的水迹。如果,如果换作是他,她就真能大义灭亲像自己所说的那样吗?她不敢想。 她竭力抑制着呜咽,身躯不住颤抖,莫行尧轻叹一声,合衣躺下从身后揽住她:“放心,我说到做到,不会有那一天。” 不会为了蝇头小利而冒险,他并不是无牵无挂孤家寡人一个,他还有她。但宁靖元是她的父亲,又与莫启文交好,出了这档子事,他不搭把手有些过意不去。 林初戈翻过身靠着他厚实的胸膛,深深地吸了口气,睫毛前端已泪湿,鼻尖泛红,滑稽却惹人怜惜。 莫行尧缓慢地拍抚着她的后背,待她呼吸趋向平稳,关上壁灯出了卧室。林初戈闭着眼一动不动,仿佛已然熟睡。   ☆、第49章 与子偕臧(3) 天快亮时,莫行尧才回来。林初戈什么也没问,莫行尧心知她不关心也未多说,将顺路买回来的早点放在饭桌上,只字不语踱进浴室。 林初戈抽出一把高背椅,一边拿起纸杯一边坐下,温热寡淡清水一样的豆浆流入喉间,荡起丝丝暖意,牙膏浓郁的薄荷味被豆浆淡薄的余香掩盖。 墙上的电子时钟滴滴地报时,窗户关得不严实,茶几上多余的大红请帖被带着草木清新气味的凉风吹落在地,零零落落像一地的碎锦,林初戈趿上拖鞋走到窗户前,窗帘飘飘拂拂直蹿到脸上来。 关上窗,回到饭桌前,林初戈刚拿起喝了几口的豆浆,便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斜眼望去莫行尧拿着一条白色棉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步步走来。 似有似无的清凉的须后水气味钻入鼻腔,他定住脚,歪身在她右手边的椅子坐下,棱角分明的脸上深沉漆黑的眼藏着一分锐利,日光灯照得这双眼出奇明亮,像荷叶上反射日光的清露,眼珠一转便敛去锋芒。 林初戈立起身步至他座椅后面,从他手中接过毛巾帮他擦头发。 “周末我想出去转转。”她说。 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听他有些不置信地问:“现在?” 林初戈嘴角一牵:“怎么,觉得我冷血无情,生父被拘留我还有心情旅游?” 莫行尧摇头,转过身擎住她右腕正想分辩,林初戈抢白道:“谢慕苏刚才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的公公已经安全到家,你们真是厉害。” 她把毛巾搭在椅背上,倒退一步目光投向黑色洒银印花墙纸,心想,这世道能颠倒是非的两样东西是金钱和权势,拥有其中一种就足以抹去违法者的所作所为,劣迹斑斑的恶人获得新生,被粉饰为清白守法的好公民。于情于理,她都希望宁靖元受到应受的处罚,可即使是这桩心愿也达成不了。 莫行尧想了想还是不作辩解,他并没出什么力,也不愿因为无关紧要的人事同她争吵。只问:“你想去哪里?” 林初戈和他想得一样,平复了心情,顺势下台阶将那不愉快的话题带过:“我想去有海的地方,不要太远,最好在本市。” 岱城城郊濒临大海,虽然够不上著名旅游景点,但环境清幽景致宜人,足够打发周末。 两个人暂时忘记琐碎家事,权当放松一下,轻装简从,一人带着一个装有衣服和护肤品的小行李箱乘上驶向澜湖景区的大巴。 汽车驶在一条坎坷不平弯弯曲曲的道路上,车厢无休无止地颠簸着,空气闷热得紧,有小孩晕车惹得邻座爱干净的女乘客嗔怪了一声,四周的人或掩着鼻抱怨,或关切地递上纸巾,人声嗡嗡仿佛车内寄居了一窝蜜蜂。 猛风灌进来吹散了燥热与酸腐的胃液气味,喧嚣声渐渐平息下来。 莫行尧多年未乘坐这类交通工具,坐飞机也只考虑舒适度不计较价格,一时很不自在。 林初戈觉察出来,笑问:“莫先生,你有什么感想?” 莫行尧顿了数秒,说:“好像小学生春游。” 林初戈一下子笑出声,肩膀微微发颤,声线战栗地扮演辛勤的园丁:“后天回家记得写一篇八百字的游记。” 莫行尧拉过她一只手放在膝盖上,拇指摩挲着她掌心,配合地道:“写完了林老师有什么奖励?” 她轻佻地笑,双眼弯成娥眉月,刻意用暗哑的声线附在他耳边放荡地问:“教你‘阴阳十二式’怎么样?” 笑意似蘸了水的胭脂于他唇角缓缓晕开,莫行尧偏着下颌靠近她,林初戈笑盈盈地躲着,身躯随着车厢一摇一晃:“大庭广众的……” 正撩惹着,忽然从后座飞来一袋方便面,随即洪亮的争吵声在车厢内响起来。 “这是老子买的!” “放屁!你买的你早就吃完了!” “东西全放在你包里,谁知道你偷没偷吃?!” …… 林初戈想,还真是小学生春游。她俯身拾起掉落在地的方便面递给莫行尧,扭头看向窗外,隐隐约约望见旅社的流线型建筑。莫行尧心领神会,神色淡淡地侧身将手上的东西还给后座高中生模样的男孩。 男生之一长得虎头虎脑,宽脸阔腮小眼睛,气质丝毫不颓废却留着艺术家一样的长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了额头和眉毛,接方便面时瞥了一眼莫行尧手腕间的表,珐琅表盘边缘用錾刀雕出金丝纹路,似一条金龙盘踞在外框。男孩忘了争吵的那一茬,凑在同伴耳边嘀咕了一句。 他同伴小声道:“应该是精仿表吧,不然买得起这么贵的表为什么会坐大巴……” 莫行尧听见他们这般议论自己也没生气,往林初戈身旁挪了挪,悄然问:“我高中时也像他们一样……”停了一停,“单纯?” 林初戈立即反驳:“那我怎么会喜欢上你。” 他眉毛一挑,低低地笑道:“我也喜欢‘上’你。” 仿佛被滚热的气流灼伤了似的,脸颊火辣辣的,她别过头骂道:“不要脸,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与方才说着孟浪言语的女人判若两人,莫行尧暗暗地在心里感慨,翻脸如翻书。 抵达目的地,两人在景区附近的酒店开了一间房,把行李箱放进房间后,一齐下楼去海边。 时值初夏,正是一天之中日光最毒热的时候,走了一会,林初戈被日头刺得眯起眼,眼前白花花一片,心里打起退堂鼓,她是来享受的不是来受罪的。 她刚要对莫行尧说回酒店,却听右前方的汽艇上有个男生扯着公鸭嗓朝这边喊:“美女,一起玩汽艇吧——” 迎着太阳看不大清说话之人的长相,林初戈只当是大胆又无聊的年轻男生,没有理会。莫行尧却记得这道声音的主人就是大巴上坐在他们后座的那个长发男生,心里陡然升上一丝不悦。 他微抿了一下唇,偏过头端详身旁的女人,他的妻子。素净的脸白中透着淡粉,一袭白裙,绵柔的面料薄且透,如笼雾罩云,修身的设计托出起伏诱人的曲线,仿佛嵌在这秀丽山水画中,自成美景。 他莫名地更恼火,自己的妻子漂亮如斯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面上有光的事,然而他有一种自己的人被豺狼虎豹时刻觊觎着偷窥着的气愤。 林初戈丝毫没有发觉他的情绪变化,对他说:“我们先回酒店吧,等太阳小点再出来。” 莫行尧静默地点头,扣住她手掌往酒店走。 酒店正对着碧蓝的大海,双人套房窗明几净,从窗口望出去,卷着白色泡沫的浪花有一下没一下拍打着金棕色的沙滩,游人如蚁,红日炎炎地挂在海一样蓝的天空中,吹进来的海风带着些微的腥气。 下午坐车时后背出了一些汗,林初戈回到房间从行李箱里拿出换洗的衣服,斜眼瞟向莫行尧,一身黑衣的男人拧着眉端坐在沙发上,面前的茶几上放置着一台黑色笔记本,丝质衬衫袖口的扣子解开,露出凸起的腕骨,背着光一片阴影扫在他高挺的鼻梁和微陷的眼窝,令他侧脸的线条越发立体。 她后知后觉他心情不佳,忍下调戏的俏皮话,抱着内衣外衣站在房间中央自我反省了一番,自己似乎没有触他逆鳞。 他突然扭头向她一瞥,见她傻愣愣地望着自己,心情不由好上一分,莞尔道:“在想什么?” 林初戈边晃脑袋边回他一笑,拿着衣服去浴室。待她洗完澡,莫行尧合上笔记本随手捏着几件干净的衣服进了浴室。 晚霞似火,天边的残云泛着一圈黑边,仿佛烧着了一般,天色渐渐暗淡起来。林初戈无所事事,躺在沙发上一面剥着在楼下水果店买的葡萄,一面看电视。 过了一会,莫行尧从浴室走出来,林初戈听见脚步声只快速地溜他一眼,便转过头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上躯体笨重摇摆着臀部的大白熊。 莫行尧瞧了瞧那头一脸蠢相的白熊,闷声问:“你喜欢熊?” 林初戈懒懒地横卧于沙发,黑色长裙的领口滑到腋下,莹润的削肩裸-露在燥热的空气中,两种颜色掩映对照,黑的愈黑,白的愈白。 她狡黠地眨眨眼,乌亮转动的眼中尽是水光,嘻嘻笑着说:“喜欢——因为像你。” 屏幕中的熊适时掉过身来,黑豆似的眼一瞬不瞬注视着镜头,呆模呆样。 莫行尧一瞥就掉转目光望向林初戈,质疑道:“像我?” 林初戈笑不可仰,一颗剥了皮的饱满的葡萄只咬了一口,冷不丁被笑得花枝乱颤的女人掐破,汁水霎时淋漓四溅,似白色画布上绽放了几朵紫丁香,紫红液体从尖细的下颌迤逦至皎白的颈项,留下一道细细淡淡的紫痕。 “坐没坐相。”莫行尧走过去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干净毛巾,控制着力度慢慢擦拭她脖子上的葡萄汁。 林初戈垂眼看他,白色衬衫没有扣上一粒扣子,穿深黑西裤,半蹲在她面前,贴身的布料勾画出紧绷的肌肉,精实分明的腹肌沁着零星的水珠,皮带扣闪着金属制品的银光,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剑,锋芒不敛,处处透着卓然的风姿。 莫行尧把毛巾往桌上一丢,在沙发另一头仅存的空间坐下,打开笔记本正要继续工作时,一只瘦伶伶似无骨的腿跷上他的膝盖。 女人眉梢眼角酿着道不明的风情韵致,薄薄的粉唇开合不迭,声线清越宛若泉水激石:“六寸长篙撑,桃花潭将露……霪雨洒春耕,行入潭深处……” 她念一句,身体便向他移动一点,直至近在咫尺,直至坐到他腿上,茑萝一般的手臂攀着他肩膀,荡秋千似的止不住晃悠着白细的小腿。 啪地一声关上笔记本,莫行尧眼睛透亮似一团黑火,轻巧地握住她的右脚踝,手臂顺着柔滑的长腿游弋到裙底。 天色逐渐暗下,星星一闪一闪像困倦的人的眼睛,一*海浪拍击着岩石,一声紧似一声,白色泡沫黏附在岩壁,久久不消散。   ☆、第50章 与子偕臧(4) 晚上两人去海边散步,凉风拂面,挟着大海特有的潮湿感,宛若一只巨型犬粗重的鼻息。林初戈心里一动,把脚探进寒浸浸的海水里,顿时打了个哆嗦。 莫行尧低声说了句胡闹,将她带进怀中,仿佛他的臂弯是世上最坚固的堡垒,能为她遮风挡雨抗暑抵寒叫她安全无忧地生活。 月色清寒,他们并肩走着,游客三三两两地经过,不远处有一群年轻学生一边嬉笑打闹一边不忘烤肉,香辣的气味阵阵随风吹来。 他们中午草草吃了一顿,下午又闹腾了一番,粒米未进,莫行尧问:“饿不饿?” 林初戈点了点头,说:“有点饿。” 他神态自若地牵起她的手就近进了一家饭店,店不大,开在海边又是初夏的季节自然主打海鲜,他们却不应景地点了几道家常小炒。 拣了张桌子坐下,林初戈犹豫着想点一打啤酒,莫行尧不赞成地说:“这里的啤酒都冰镇过,伤胃,你想喝等我们回家了再喝。” 林初戈笑:“像父亲一样。”顿了一下,她垂下眼拨弄着裙子上的亮片,声音低得像轻微荡漾的水波,“我从没体会过父爱。我妈虽然恨我骂我,但也有对我好的时候……她认为我拖累了她,却竭尽所能地为我提供最好的读书环境,让我不要自卑觉得自己不如人,有好吃的也总是给我吃……而我,我恨自己的母亲为什么做这种行当,恨自己为什么没有父亲,恨自己为什么不是衣食无忧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她后来变成那样其实都是因为我。” 她和母亲像两只刺猬一样彼此伤害,恨中又掺杂血缘与亲情,更让她感到无奈和心酸。 她颠三倒四地继续道:“我不知道她和宁靖元之间到底谁对谁错,也许感情-事上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是她爱得太深,不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你说他到底是我父亲,可他未必当我是他女儿,在宁家见到他,他看我的眼神十分鄙夷。我和他根本谈不上什么血浓于水,他不配称为‘父亲’,被拘留是罪有应得……我说这么多不是希望你同情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如何看待宁靖元。” “我知道。”莫行尧倾身握住她的右手,按了按她手背,正色道,“以后都有我。” 父亲也好,亲情也好,她不想认就不认,他不会再让她为难令她伤心,他会给予她自己所能给予的一切。 她挣脱他的掌心,两只手严实地捂住脸,深深吸了口气才移开手,笑着看向他:“不说这些了,聊聊你在国外的事吧。” 他觑着对面的人泛红的眼圈,点了点头。 她问:“有没有金发碧眼的性感美女追求你?” 他笑着承认:“有。” “为什么没有答应她?” “我喜欢东方女人。”他不羞不臊,“特别是你这一款。” “油嘴滑舌。”她笑了声,“想过我吗?” “想过。” 时时刻刻都在想,甚至恨不得马上订机票飞回她身边,可一想到她的绝情,好像往烧红的木炭上浇了一盆冰水,他就无比厌恶自己。所幸那些往事如云烟,都已散去。 服务员送来饭菜,林初戈没再继续发问,低头默默吃饭。 吃完饭将近十点,酒足饭饱,林初戈有些犯困,和莫行尧一起回了酒店的房间,相拥而眠。 第二天清晨,他们被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叫醒,手机另一端的宁双牧声音沙哑,显然疲惫得很,告诉他们宁绍贤昨晚睡下今早就没有再睁开眼。 林初戈一时缄默,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不伤心也不觉得快意,仿佛自己的魂灵也跟着宁绍贤西去。 她母亲过世时,她伤心之余又感到悲哀,她和林雅季的关系似乎只有一方死亡才能得到解脱。她至今不明白宁绍贤为什么要找她,对他恨不起来也不爱戴,这段时间宁绍贤待她不错,像是真心想弥补她,听闻他过世她却没有一丝感受。 林初戈说:“我们去宁家吧。” 莫行尧嗯了一声,他们收拾好行李,退了房间,在酒店外面拦了辆出租车前往宁家。 路上她没说一句话,莫行尧难免有些担心,想安慰她无从说起,只能把她的手握得紧紧。 出租车停在别墅外,莫行尧付了车费和林初戈一同下车。有个中年女人听见动静三脚两步跑过来拉开黑色雕花铁门,吱呀吱呀一阵响。 林初戈望了望灰扑扑的天,望了望道路两旁葱郁挺拔的松柏,灰依旧灰,青依旧青,不曾改变,一如她第一次来到这里的那一天。好像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场梦,来去匆匆。 “不知道为什么,”她松开行李箱的拉杆,头顶抵着莫行尧的肩膀,喃喃道,“我有点想哭……” 他说想哭就哭吧,伸手将她揽到怀里,胸膛的布料立时濡湿了一片,风呜呜吹过,似是也在哭泣,地上的几滴泪水已风干。 她身躯轻轻地颤动,微弱的啜泣声传进耳中,他心里五味杂陈,顺着她单薄的后背缓缓抚摸着。 良久,她停止抽噎,挽着他手臂走进别墅。 客厅中央站着三个陌生男人,宁双牧正在同他们低声谈话,距离太远,林初戈听不太清楚,猜测是在处理宁绍贤的后事。 不时有穿黑衣服的人进进出出,宁靖元握着手机跷着腿坐在沙发上打电话,瞧见林初戈,两只布满血丝的眼睛一翻,扭过脸去拔高声音命令电话那端的人快点过来。 那三个陌生男人向宁双牧点了点头就离去,宁双牧看见他们,说了句“你们来了”,乌黑的眼圈上一双墨色的眼似浸在水中。 莫行尧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节哀。” 宁双牧颔首,看向一言不发的林初戈,说:“去见爷爷一面吧。”言罢,他自顾自朝楼梯走去。 莫行尧和林初戈跟随他上楼,宁双牧将他们领到宁绍贤的卧室,柚木书桌拾掇得干干净净,乌木床上躺着的老人安详地闭着眼,没有呼吸,床边的椅子放着一根紫木拐杖,紫色窗帘全部拉上,室内又静又暗。 宁双牧一眨不眨地望着祖父,宁绍贤将他一手带大,二人感情深厚,父亲闹出偷税漏税这等败坏家风的丑事,祖父即使面上不说什么,心里恐怕气得不轻。他年龄大又多病,似乎料到自己要走了,昨晚把他叫到书房谈了几个小时,谈起自己小时候如何调皮捣蛋叫他不放心,一件件细数自己早已忘记的小事,临到末了,叫他视林初戈为妹妹看待,不要心存成见。 祖父只字不提宁靖元,想来对他已经灰心,宁双牧想起楼下坐在沙发打电话的男人,在心中冷笑一声,只怕没有一个人不对宁靖元灰心。 林初戈怔怔地看着宁绍贤,在别墅外面哭了一场,泪腺早已干涸,嘴唇像是被缝在一起,发不出一个音节。她好似被关在这黑匣子一样的房间里的一具尸体,没有思想,不知悲伤。 最后是莫行尧带着她离开房间,到了一楼,客厅多了一个正襟危坐的中年男人,戴着无框眼镜,手中提着一个黑色公文包。 宁靖元见他们三人下来了,努了努嘴说:“坐下听胡律师念遗嘱。” 没有一个人坐下,三个人都笔直地站在一旁。宁靖元却没有生气,债务已经还清,又有大笔的钱即将到手,他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生气。 他心里这么想,脸上现出一丝喜色。父亲尸骨未寒,他就想着分遗产,林初戈想,最后那段狼狈困苦的日子里,她的母亲后悔过爱上宁靖元这样的男人吗。 人已到齐,胡律师扶了扶眼镜开始念遗嘱,宁绍贤将城南的两套房子和妻子留下的珠宝首饰都分给林初戈,收藏的古玩字画和城北的一套别墅归宁双牧,剩下的一些证券二人平分,留给宁靖元的只有这栋别墅。 宁靖元当即变了脸色,蜡黄的脸红得发紫像猪肝一般,眼睛瞪得宛如铜铃,不相信地问:“你是不是弄错了?我是他儿子!我爸年纪大了,老糊涂了,不记得自己有多少东西——” 胡律师面带微笑打断他:“宁先生在三个月前就立下了这份遗嘱,昨晚特地打电话同我确认遗嘱的内容,所以我想我没有弄错。” 宁靖元仍是不信,从胡律师手中把文件抢了过来,详细地看了一遍后,确定父亲真的只留给自己一套房子,火冒三丈撕碎了遗嘱。 胡律师微不可察地摇了一下头,迎着日灯光眼镜片亮了一亮,眼镜后的三白眼藏着一分轻蔑,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两份遗嘱继承公证书分别递给林初戈和宁双牧,待他们签了文件,把公证书装进公文包里,正眼都不看宁靖元,拂袖而去。 宁靖元指着天花板骂了一通,什么话难听骂什么,也不知是骂躺在楼上已过世的老父亲,还是骂眼前这对占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的不孝儿女。 房子是他的,沙发是他的,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他在自己的家想干什么干什么,别人哪来资格多话?!他坐在鸽灰色沙发上骂,像是要将满腔的怨气倾吐个干净,客厅的人都走光了,他还在骂娘。 纵使骂到世界尽头远古洪荒,骂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属于他的,也还是只有这栋空寂的洋房。   ☆、第51章 一曲落幕(1) 宁绍贤出殡的前一天,他生前交好的朋友都前来殡仪馆吊唁,黑白遗像前摆满花圈,好似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 一群亲属中最引人注意的当属宁靖元,伏在黑木棺材前嚎啕大哭,那架势仿佛想和老父亲一道上路。 林初戈冷眼旁观,这世上居然有一种人仅仅是看一眼就觉得反胃,讽刺的是她身上还流着他的血,连带着愈加地厌恶自己。 在殡仪馆连续守了三夜,她眼眶深深地凹陷了进去,眼圈下晕着一片黑,皮肤更显得惨白,仿佛白绸布上挖了两个圆洞,空而黑的眼呆愣地望住棺材前的男人,容颜凄迷憔悴。 来祭奠宁绍贤的人渐渐离去,灵堂归于静谧,莫行尧拂去她肩上的纸屑,轻声说:“累了就睡一会。” 林初戈实在很疲倦,因而没有逞强,找了一张长椅坐下,靠着莫行尧的肩膀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宁双牧提着五份盒饭进来,走过来递了两份给他们,便转身向谢慕苏和宁靖元走去。殡仪馆内特有的福尔马林消毒液的气味一个劲往鼻子里钻,林初戈打开盒饭吃了几口就放下,定定地注视着同样无精打采的谢慕苏。 后者完全没有发现她的目光,小口小口地吃着饭,这几天她们二十四小时都共处一室,私下却没有说一句话,客客气气像最初她对她抱有敌意的时候。这样也好,她想,至少双方都不会觉得尴尬。 林初戈端视了一会,垂眸道:“谢慕苏也真够倒霉的,刚过门公公就被抓,现在丈夫的爷爷又过世了。” 莫行尧也没什么胃口,听得此言一时半会猜不出她的意思,放下筷子干瘪地吐出四个字:“生死有命。” 林初戈没来由地想笑,想到自己在灵堂这样严肃的地方又忍住,悄悄说了句“呆子”。 那边椅子上的一家三口本来在好好地吃着午饭,宁双牧不知说了什么话,叫宁靖元当场发作把手中的盒饭往地上一摔,指着儿子的鼻子骂道:“老子养了你二十多年竟然养出一条白眼狼!” 宁双牧扬了扬唇,将盒饭往椅子上一搁,慢条斯理地抽出一条白色手帕擦拭着手指,说:“爷爷还躺在这里,您眼里却只有钱。” 宁靖元勃然大怒,失去了理智口不择言道:“少拿他压我!活的时候都管不到老子头上来,死了更别想管我!” 宁双牧勾起的嘴角一点点降下,那双漆黑深邃的眼像两点墨,看不出眼底深处的情绪。 莫行尧正想起身去劝架,林初戈摁住他的手背,笑道:“别趟浑水,坐下看戏。” 他偏头盯她一眼,心绪很是复杂,这几天她彻夜不眠地守在灵堂前,他以为即便她对宁靖元恨之入骨,对老爷子总有几分感情,听见宁绍贤被这样侮辱,再怎样也不该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 林初戈猜出他心中所想,细声说:“即使宁绍贤找我、送我手镯都不过是虚情假意做做样子,但看在他愿意敷衍我的份上我就尽尽孙女的责任。一个人如何对我,我就如何待他。” 至于眼前的两个男人,一个从未给她好脸色看,一个恨不得她把遗产全部吐出来,她只会痛打落水狗,断不会热脸贴冷屁股。 莫行尧神色微妙,似是有话要说却强忍下,低叹道:“你啊……” 那厢的两个男人没有继续僵持,殡仪馆的员工听见声响赶忙跑过来,见满地都是白白绿绿的饭菜,没有多过问,拿着扫帚将地板打扫干净。 许是见怪不怪,为了遗产亲人反目老死不相往来的都不在少数,争吵算得了什么。所有的事所有的情一提到金钱就变了质。 出殡那天,细雨绵绵,雨水汇聚成一线像条冰冷的蛇般自脊背爬至小腿,黄白色的纸条漫天飞,男人女人披麻戴孝走在崎岖不平陡峭泥泞的山路上,一如十年前她母亲下葬的那一天。 只是林雅季的父母早年过世,远方亲戚认为她败坏清白门风,生前嫌弃她,死后亦不曾来看过她,当年送殡的人只有自己和方苓一家,惨惨戚戚,哪里像给宁绍贤送殡的队伍一样浩荡。 因为宁绍贤,她和莫行尧已经有两周没去公司,宁绍贤的葬礼一结束他们便回公司上班。 过了两天清净日子,有一天下午,前台打来内线电话告诉林初戈,她的父亲找她。 她歪嘴冷笑一声,没料到宁靖元会无耻到这个地步,撂了电话下楼来,却见莫行尧背对着她,像是掏出了什么东西,宁靖元笑容满面,雨打残荷似的猛点头。 奴颜媚骨令人作呕,林初戈心里这样想着脚下的步伐更快,步至莫行尧身旁看清他手上的东西,顿时不悦道:“把钱给天桥下无手无脚的乞丐至少还能听到一句“谢谢”,给他这种手脚健全水蛭一样的巨婴能得到什么?不反咬我一口我还得三叩九拜感谢他大发慈悲放我一马。” 莫行尧手一滞,他听陆江引说宁靖元把那套别墅卖了,整日住在一个叫“香澜居”的会馆,做惯了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吃喝嫖赌样样来,又爱撑排场,宁靖元现在肯拉下脸来找他们说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的初衷是想给点钱打发宁靖元走人,转念一想,欲壑难填,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以宁靖元的性格不会见好就收,只会像寄生虫一样寄食于他们。 莫行尧把钱包装回口袋里,习惯性地叫了声“伯父”,又感到说不出的奇怪,索性直说道:“初戈说得没错,您应该去工作。” 宁靖元一听这话脸上的谄笑僵住了,如五雷轰顶,要他为了三四千的工资朝九晚五挤地铁、吃难以下咽的员工饭、看上司的脸色行事,传到那些两面三刀见风使舵的合作伙伴耳中,只怕他们会笑死在女人怀里。 他抓了抓灰白的头发,手肘在蓝色三件套西装上蹭了蹭,一双肿得厉害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圆,打起亲情牌:“行尧,我看着你长大,现在你又是我的女婿,一点钱而已,对你来说不算什么,你不给,还叫我去工作是想逼死我?” “叫你去工作就是逼死你?人人都做得来就你身子骨娇贵。”林初戈歪着头,唇角泛起一抹笑,“你从没养过我一天,觍着脸叫莫行尧‘女婿’也不怕折寿。” 她脸上的笑容分外刺眼,先是当着一群朋友的面被条子抓走,再是老父亲这个靠山突然倒塌,自己的亲生儿子又不肯接济自己,从云端跌落,这段时日宁靖元在不少人的脸上看见这样的笑,嘲笑他的落魄,嘲笑他的无用。 他巴巴地望着莫行尧,将希望寄托在好友的儿子身上,莫行尧避开他的目光,握紧了林初戈的手。 宁靖元的脸瞬时涨得通红,两腮的肉直颤动,恶狠狠地说:“作为儿女竟然不赡养父亲!我要告你!你等着!” 前台一位接待听见宁靖元的话看过来,莫行尧察觉她的视线,侧头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女职员触及他的目光慌忙低下头去。 林初戈瞧着眼前狼狈万分的男人,弯眼笑:“你请得起律师?”停了一下,她说,“要我给钱你也行,去我妈坟前磕一百个头,我就把遗产全都给你。说到做到。” 宁靖元犹豫了,他的确很缺钱,但叫他给一个女人磕头总有点不像话。他来不及多加考虑,林初戈便喊保安把他赶了出去。 第二天是周六,林初戈坐在沙发上削苹果时,方苓打来一通电话,说宁双牧把宁靖元安置到城北的一套别墅,还给了他一笔钱,说到末了方苓讥笑道,谢慕苏的好老公不仅要养她,还要养一个有手有脚的“残废”。 林初戈以为她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没料到他会如此富有人情味。 收了线,她拨通了宁双牧的号码。 她咬了口苹果说:“听说你让宁靖元搬进了城北的那栋别墅?” 那端吵闹得很,电话虽打通宁双牧却没有说话,过了几秒钟才听见他的声音:“不管怎样,他是我的父亲。” “愚孝。” “我不想像他一样只认钱不认父子情。” “好一个圣父。” 宁双牧没有回嘴,耐着性子道:“没有别的事我先挂了。” 林初戈放下电话,门铃声陡然响起,她猜是莫行尧谈完公事回来,迅速把苹果核扔进垃圾桶里,用纸巾擦了擦手指前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陌生女人,黑鸦鸦的长发披在肩上,上穿墨绿衬衫,袖口挽起露出一截蜜色手臂,下着天蓝牛仔裤,脚上穿一双平底鞋,十足的学生打扮。她保养得极好,面上寻不到一丝皱纹,以至于林初戈猜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女人和婉地一笑,说:“你是林初戈吧?你好,我是莫行尧的母亲,沈碧落。”   ☆、第52章 一曲落幕(2) 林初戈心里一紧,揣摩着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婆婆此时登门的用意,如果是棒打鸳鸯未免太迟了。无论如何,不能先慌了手脚。 她从玄关柜取出一双新拖鞋,递给沈碧落。沈碧落笑着道谢,换上拖鞋走进客厅,歪身在单人沙发坐下。 林初戈正要泡茶,又想,若是沈碧落不爱喝茶,招待得不周,倒是她的不是了。 她问:“阿姨,您——” 刚一开口,沈碧落眼角余光斜斜扫过来:“你和莫行尧已经结婚了吧?” 林初戈心头泛上一丝恼意,识趣地叫了一声妈,沈碧落唇角笑纹更深,瞧一眼她拿在手中的纸杯,说:“别忙活了,坐吧,我今天来就是想见见你,待会就走。” 等林初戈坐下,沈碧落仔细地看了她一阵,乌光水滑的长发松松扎成马尾,穿一身黑色运动服,容颜虽憔悴却不显老态,外表完全不像只比莫行尧小一岁。 想到儿子,沈碧落敛目问道:“莫行尧不在家?” 林初戈答:“不在。” 沈碧落点了点头,笑道:“我听说你甩过他?是因为你母亲林雅季吗?” 林初戈一怔,莫启文认识林雅季也算了,沈碧落竟然也认识她母亲,林雅季的名声到底差到什么程度才闹得人人皆知。 她平淡地说:“不全是。” 沈碧落见她不愿多说,也没再过问,记起早逝的同窗,心口仿佛被荆条束缚着,闷得一瞬不能呼吸,她轻叹一声:“说起来,还是我多事,如果我没有听信宁靖元的话帮他搭线,你妈也不会认识他。” 听闻林雅季过世,沈碧落托人打听到老同学生前的遭遇,十分自责,被喜欢的男人欺骗的痛苦她尝过,甚至多年都释怀不了,像一道无法痊愈的伤疤,隔一段时间就流脓渗血。 沈碧落的穿着看似平常,但一看布料便知价格不低,再者莫行尧也说过他母亲行踪不定,终年游山玩水的前提是拥有丰厚的家底,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沈碧落认识宁靖元这样的公子哥不足为奇。林初戈对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不感兴趣,便只应了一声。 “他告诉过你我和他父亲的事吗?”沈碧落问。 林初戈坦诚地说:“讲过一些。”她踌躇了一会,忍不住唐突地问道,“他父亲不爱你为什么会和你结婚?” 沈碧落神色冷了下来:“自古以来东方人最看重的是传宗接代,既然自己爱的人无法活过来,只要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种,谁生不都一样?” 她语气带着自嘲的意味,林初戈听着有些后悔,明知是她人的伤疤还要揭开并往伤口上撒盐。 林初戈向沈碧落说了一句“抱歉”,沈碧落面色和缓,正想开口,玄关处传来一阵脚步声,林初戈站起身一望,是莫行尧。 莫行尧换拖鞋时就发现鞋架旁摆着一双陌生的平底鞋,误以为方苓或者周方予又来打搅他们,寒着脸走到客厅,见客人是沈碧落,喊了声妈就不再说话。 沈碧落边站起来边说:“我也该走了。”溜了眼林初戈,又对莫行尧说,“好好对她。” 莫行尧微微颔首,说:“我会的。” 他们客气得不像母子,更像陌生人。 沈碧落换了鞋打开门走了出去,身形单薄背影孤寂,林初戈心下不忍,小声对莫行尧说:“你送送妈。” 莫行尧蕴藉地看她一眼,跟随着沈碧落下楼,边走边腹诽,这声妈叫得比老公还顺口。 电梯内只有他们母子二人,静无人声,沈碧落几次想开口打破沉默,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和莫启文结婚是她一生中做过最糟糕最愚蠢的一件事,她以为她会因为爱和孩子忍受丈夫爱着其他的女人,她尝试过,包容过,但事实告诉她,沈碧落不是大度的女人,莫启文也不是一个值得她留恋的男人。 她恨莫启文,连带着讨厌莫行尧,恨意磨灭了母性,她和莫启文离婚这么多年她极少去看他,她打从心底觉得他的出生不是伟大的爱情结晶,而是一个错误。 她不爱人也不需要别人的爱,终年周游列国,让山水风光充塞着大脑,没有空隙去想那个她恨之入骨却也爱之入骨的男人。一年老似一年,扬言终生不嫁的好友嫁给了一个爱她宠她的男人,生的孩子如今也已成家,幸福美满;而她,年轻时叫嚷着要做个贤妻良母的她,一生漂泊,表面光鲜,实际悲哀至极。喜欢的男人不爱她,怀胎十月的亲生儿子与她不亲,她又一次次令父母失望,她的一生便是一桌散牌。 抵达一楼,沈碧落走出电梯,回头盯着身姿秀拔的男人,苦笑着问:“你恨不恨妈?” 莫行尧从电梯内踱出来,毫不迟疑地摇了摇头,哑着嗓子反问:“您恨父亲吗?” 恨也只是徒增她的烦恼,他依旧好好地过着他的生活,她恨又重要吗。 沈碧落说:“不恨了。送到这里就行了,这次出门急没有带见面礼,等你们生了孩子再一起补上。” “您不用拘泥礼节,她不喜欢戴首饰。”莫行尧笑说,“等我们有了孩子,您愿意来家里吃一顿便饭吗?” 沈碧落顿时觉得眼眶有些酸胀,嗯了一声匆匆转过去,快步走下两级阶梯,生怕在人前落泪。莫行尧收了笑面容晦暗地注视着母亲,等她孤清的背影消失在森森树影里,方才转身乘电梯上楼。 门虚掩着,他推开门一眼望见坐在沙发上发呆的林初戈,三脚两步走过去,站在她跟前捏了捏她鼻子:“在想什么?” 林初戈回过神,抿着唇犹豫着该不该告诉他,这段时间因为宁绍贤的丧事疲于奔命,直到今天她才发现生理期推迟了半个月。他那么喜欢孩子,怀孕了也好——倘若没有怀孕,告诉了他期待却落空,他多少有些失望。 当下决定先不说,她起身勾着头在他西装上嗅了嗅,佯作不满道:“一股烟味。” “我没抽。”莫行尧抬起手臂闻了一下,熟悉的尼古丁气味蹿入鼻腔,想来应该是包厢里的那群男人抽的,他没有解释,拧着眉向浴室踱去。 林初戈掌心轻轻地贴在腹部,若有所思。第二天早上,她借口去方苓家,打算独自开车去医院。莫行尧不疑有他,只叮嘱她路上注意安全。 在医院做了血检,她站在角落焦急地等待检查报告,四周人声嘈杂,婴孩清脆的啼哭声和病患痛苦的呻-吟好像一把铁锤,无休无止地敲击着神经。 结果显示她怀孕了,高兴之余又觉得空落落的,仿佛得到的同时也失去了一些东西。她大脑充斥着人的声音,活生生的人,而她腹中正在孕育着一个人,她深切地了解母亲对子女的影响之大,不由对未来感到一分担忧。 林初戈在医院外站了一会,迈腿走向医院的停车场。 回到家,莫行尧正在厨房做饭,他穿一件珠灰衬衫,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结实的臂膀,骨节分明的手指牢牢握着刀柄,娴熟地切着菜。天色阴暗,室内开了灯,憧憧的人影投映在雪白的墙壁上,随着他一起动作。 林初戈从包里掏出血检报告,缓缓地喊了他一声,莫行尧眼角瞥见她递过来的薄薄的一张纸,打开水龙头洗了手,一边把报告接过来一边问:“这是什么?” 林初戈笑了起来:“莫先生,我怀孕了。” 莫行尧愣了愣,抬起手臂将她揽到跟前,低声叫道:“太太……” 林初戈笑着应道:“嗯。” 淅沥淅沥,窗外下起雨。   ☆、第53章 林雅季番外 若是这世间能买到后悔药,哪怕倾家荡产她也在所不惜。 林雅季边对着镜子描眉,边想。 倘若没有遇见宁靖元,她的人生必定是另一番光景,也许,她会嫁给一个丑陋但真心爱她的男人,做一对繁华都市中的平凡夫妻,会因为柴米油盐争吵,会因为围绕在她身边的纨绔子弟而拈酸,光是想象一下,就觉得仿佛裹着蜜一般甜——可是没有也许。 昔日追求她的男人,像吹弹可破的肌肤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从前有名的交际花成了足不出户的痨病鬼,成了流氓地痞都嫌恶的老女人,成了亲戚鄙薄女儿憎恨的疯子。 幸好,她就快死了。 她手肘撑在梳妆台上,慢慢地站直身体,将涂了厚厚一层脂粉的脸凑到镜子前,细细地端详着,滑稽的两撇眉,混沌的一双眼,布满浅褐色斑点的脸颊,干裂的唇……她颤巍巍地伸出槁木般的手臂抚上右脸。 “又老又丑……”她低声呢喃,一如自言自语。 镜中细纹横生的脸忽然变为一张年轻俏艳的脸,乌眉朱唇,清水眼,那一年,她二十岁,正是人生最得意的一段时光,人人对她赞不绝口,年轻、美貌、学历、气质……样样她都具备,除了一项不如人——家世。 但那又如何,喜欢她的男人依然多如牛毛。她不爱他们,觉得同龄人太幼稚,因而从不搭理他们。她没有同性朋友,也不需要异性朋友,每一天都是一个人在校园里来回行走。 她念的是中文系,有一天,同系的沈碧落来找她,对她说有个朋友想认识自己。许是家境优渥,沈碧落的言辞和神情给她一种富家女与生俱来的优越和高高在上的感觉。 鬼使神差地,自己和沈碧落一同去了她所说的茶馆,馆内中央的一张桌子坐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她认识,叫莫启文,经常开着一辆黑色菲亚特来接沈碧落,女同学时常在背后议论他们,有人说他是沈碧落的男朋友,也有“知情人”称他们已经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另一个男人经沈碧落介绍才知叫宁靖元,岁数与莫启文相仿,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尤为停匀,一双眼分外吸引人,以致令人忽略了其它。 一室茶香,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湿木头的气味,他点了一根烟,缓慢地说:“林小姐,你好。” 她笑着回道:“你好。” 从此,她的人生天翻地覆。宁靖元开始追求她,用她见识过的没见识过的各种方式,与她“偶遇”、请她吃西餐、鲜花钻石如流水般送来,而她不知不觉之间爱上了他,便答应了他。 谁知在一起不到半年,他便有了新欢,她伤心又觉得愤怒,这丝愤怒似风,在她心头掠过就没了踪迹,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拨电话问了沈碧落,得知宁靖元在城西的别墅里举办宴会,换了件新布拉吉长裙去见他。他见到她时很不高兴,攥紧她的手臂把她拉进堆放杂货的房间里,皱着眉峰问她什么事。 她鼓足勇气告诉他,她怀了他们的孩子,已经有一个月大了。 他怀疑的目光投向她平坦的小腹:“你确定是我的?” 林雅季浑身一僵,寒意从脚底潮涌至全身,身躯一颤一颤地战栗起来,心肺仿佛要颠出喉咙,胃里泛上一阵酸意,她忍住呕吐的冲动讷讷道:“我们第一次……那晚你看到的,你明明看到了……” 宁靖元不为所动:“是,我看到了,落红,这就能证明你在我之前没有别的男人?我知道这种东西可以造假,你跟了我这半年里,我也没少你吃少你穿,每次做的时候也用了套子,现在肚子被人搞大了就来找我帮你擦屁股……” 他还在絮絮叨叨,她却没有心思再听,他不认孩子,不相信她,甚至这样侮辱她。从前举案齐眉蜜里调油,如今才知是虚情假意逢场作戏,往日二人住的房子已蒙了一层尘垢,她的心好似也沾了灰,脏兮兮扔在地上任人践踏。 她无依无靠,只能去找他父亲,把希望寄托在宁绍贤的身上,安慰自己长者向来比较看重子嗣,一定会帮她。父亲那边的亲戚早已断绝来往,她住在母亲的朋友家里,她对宁绍贤说她父母过世,住在远方亲戚家,现在怀了宁靖元的孩子,找不到他,又没钱打胎,请老先生帮帮她。 可他们父子俩都一样,只会推卸责任,不认孩子。她恨极了宁靖元,也怨自己愚蠢,无奈之下只能去医院打胎,谁让这个恶果是她一手种下的,再苦再痛再不甘心也只能忍下。 老天爷喜欢开玩笑,她去做药流却没能流掉,更可笑的是那家医院乃隔壁寝室的程蕙兰的父母开的。程蕙兰见她脸色惨白地坐在冷冰冰的椅子上,给她端来一杯热水问她怎么回事,难得有人对她好,她就一股脑说了出来。 刚说完,宁靖元就出现在视域范围内,神色匆匆,想是开车赶过来的。她以为他改变了主意决定接受孩子,谁知他一面疾步走向她一面从怀里摸出一捆钱,重重地丢在她紧紧捂住的腹部上,对她吼道:“再去找我爸就别怪我不念旧情!” 她如坠冰窟,全身发凉,像死人一样一句话都不说,也流不出眼泪。是程蕙兰恶狠狠地骂了宁靖元一顿,也是程蕙兰搀扶着自己回到了她的家。 她直挺挺地睡在程蕙兰的床上,心想她和她分明是陌生人,为什么她会对她这么好;而与她朝夕相处的男人为什么会那样对待她。所谓的情投意合只是她的自以为是,情啊爱啊不过是庸人自扰之。 程蕙兰劝她留下孩子,她想起吞下药物不久腹部产生的剧烈痛楚,那种滋味她不想再尝第二次,因而没有再动堕胎的念头。 如今她已垂老,而那小癞子一般赖在她肚里不肯走的胎儿出落得亭亭玉立,即便同年轻时的自己相比她的五官也毫不逊色。 林雅季用右手捂住了镜子中的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幽暗安静的室内忽然响起一阵尖利的笑声,像扁平的刀片割破重重黑暗。她移开手,镜子的正中被掌心的热度氤氲出一片雾气,再也看不清镜外之人的容颜。是美,是丑,再与她无关。 她下楼来,像喝醉似的踉踉跄跄走向沙发上的女孩子,食指和拇指擎着林初戈的下巴,林雅季瞥了眼她红肿的双眼,嘴角一翘:“你想效仿孟姜女?大小姐哭了一晚上还没哭够?” “你如愿了?”林初戈挥开母亲的手,恨恨道,“我不知道你和那个男人的事,但你为什么要破坏别人的家庭?徐永南没有亏欠过你,你为什么要对他女儿说那些话?” “那些话?哪些话呀,说的话太多,我记不清了。那小姑娘来找你了?别理她,她和她妈一样下贱。” 林初戈哀戚地望着眼前这张脸,喉间发出一声呜咽:“以前的你漂亮,你觉得现在的你还漂亮吗?徐永南只是同情你,对你根本没兴趣。” 林雅季不怒反笑:“男人都是贱东西,口上说着永远爱发妻,一旦有空就往窑子钻。徐永南对我是没兴趣,那是因为他包养了一个明川大学的女学生。”她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那个女学生只比你大一岁。” 林初戈闭了闭眼,泪水一滴滴滚落下来:“那你呢,以怨报德骂他的妻女就不怕遭报应吗……” “报应?这不是已经来了吗,我承受着呢,心甘情愿地,倒是你,从小就没爸,好不容易交的男朋友也远走高飞,唯一的血亲马上就要死了,你说说,你有多可怜?”一腔话全数说出来,林雅季突然觉得厌倦,她和她是母女却日日夜夜针锋相对,到底何时才能结束这样的关系。 她转过身,扶着楼梯栏杆往上走。进了卧室,她关上门,将自己困在这片天地里,从此不再踏出一步,不知朝与夜,仿佛是囚禁在这栋洋房里的金丝雀,死也还死在这里。 有人敲门她也不应,直到有一天门被撞开,林初戈叫来程蕙兰,让她唯一的朋友劝她去医院。 林雅季侧躺在床上,背对着她们说:“蕙兰,你去楼下等我吧,我不想当着你的面换衣服。” 程蕙兰性子耿直心思却细腻,知道林雅季故意支开她是有话同女儿说,应了一声推开卧室门走了出去。 林初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着头噤声不语。而林雅季,想说的话太多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林雅季静静地看着女儿,半晌,从枕头下摸出一张存折递给她说:“这张存折里还有点钱,你拿着傍身。” 林初戈正想推却,林雅季没有给她机会,恢复平常那般冷漠的态度像吩咐佣人似的说:“出去吧,我要换衣服。” 林初戈死死地攥着存折,指甲将存折的皮面掐出一弯月牙般的痕迹,她抿着嘴沉默地离开卧室。 蚊香刺鼻的烟气直熏进眼中,林雅季揉按着酸涩的眼睛,艰难地从床上坐起来,趿上拖鞋摇摇晃晃下了床,将蚊香盘踢到了床底下。   ☆、第54章 沈碧落番外 月明星稀,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一栋地中海风格别墅外。 沈碧落头重脚轻地下了车,一个身穿黑裙化着烟熏妆的女人从车窗探出头,嘴中衔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嬉笑着吐出几个模糊的字眼。沈碧落听得不太清楚,一手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一只手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示意好友离开。 女人嘁了一声,缩回车内打方向盘,晃眼的汽车灯光照亮了树木丛生的花园,沈碧落借着昏黄的灯光穿过黑漆漆的花园,深一脚浅一脚走在鹅卵石铺陈的小径上,道路两旁的参天大树鬼气森森,仿佛一道道纤长的鬼影子。 威士忌喝得太多,酒精的后劲似江河般冲上来,脑袋痛得宛若被千百只啄木鸟同时啄着,沈碧落强打起精神走到门前,从包里翻找到钥匙,还未插-进锁孔面前的门咔嚓一声开了。 莫启文褐色的眼珠掠过她绯红的脸,冷然道:“孩子发烧了你这做母亲的不在家照顾他就算了,竟然玩到三更半夜才回家。” “孩子是我一个人的?”沈碧落踏进屋内,“你这做父亲的有空与初恋女友的好朋友会面,有空指责我,却不会打电话叫医生?” 她的背影摇摇摆摆似风中的杨柳,莫启文反手关上门,眉头紧皱:“你跟踪我?” 沈碧落回头盯住她的丈夫,神色道尽讽刺:“徐染打电话告诉我的,说她很久之前就喜欢你了,她的好朋友冯微澜已死,你和我又是名义上的夫妻,只有她最适合做冯微澜的替补。” 莫启文别过脸避开她的目光,低声说:“我和徐染只是普通朋友。” 她抬起下巴,眼睛眯成一线,微挑的眼角流露出一分媚态:“徐染没钱开画廊你就自掏腰包帮她开,真大方。虽然你不爱我,但再怎么样我们也是夫妻,你给徐染的那笔钱算是共同财产。”她扬唇浅笑,轻佻地唤道,“老公,你问过我的意见吗?” 那称呼被她用近似亵渎的口吻说出来令莫启文心头冒火,他快步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道:“我的钱,我想给谁是我的事,与你有什么关系?” 他看住眼前年轻美丽的容颜,试图从她的脸上找到一丝生气的迹象,但沈碧落面色不改,笑着低下头从包里摸出一份文件递向他。 “签了吧,”她说,“签了之后你的所作所为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与我无关。” “离婚协议书”五个字明晃晃地印在纸上,莫启文怔了怔,他以为这份文件只可能是他逼迫她签下,没想到现实完全相反。 他与她结婚不到两年,刚生下孩子就离婚,旁人会如何想?好友亲人都知道沈碧落喜欢他,他们如果知道是她先提出离婚,一定会认为是他的原因。沈家资产丰厚,如若失去这个合作伙伴,父亲必会大发脾气…… 莫启文快速在脑中盘算一番,缓和语气说:“我给张医生打了电话,他马上就过来。开画廊的钱是我借给徐染的,她性格那么高傲,即使我白送她也不会收。” 沈碧落笑:“说了那么多废话,你到底是签还是不签呢?” 莫启文按捺着火气说:“你最近怎么了?一点小事就要和我吵架——” “没怎么,”沈碧落打断他的话,漠然地说,“就是突然发现以前的我太蠢,眼睛又瞎,居然会爱上你这种男人,爱你也就算了,还嫁给了你为你生了个儿子。” 莫启文脸色陡然阴沉起来,凛凛地注视着沈碧落,一字一句道:“我没有拿刀架在你脖子逼你和我结婚。” 沈碧落身躯无法抑制地一晃,惨笑着说:“是啊,所以说我蠢。” “要我签字也行,前提是你能保证阙城度假村的项目能顺利进行,我不想听见令尊撤资的消息。”莫启文不再看她一眼,径自迈腿上楼梯。 他的背影清瘦,侧脸硬朗,像一尊冷冰冰的石像,眼里没有她,心里也没有她。她浑身乱颤,像发条坏了即将散架的人形玩偶,双眼又红又肿,泪珠不住地落下砸在光洁平滑的大理石地面上,一滴一滴渗进石缝里。 最初是怎么开始的?五年前的事了,她在一场饭局中对他一见钟情,那时她才十七岁,爱一个人的时候总认为全天下的男人都不如他,自己非他不嫁,她偷偷找人打听他的事,得知他有个相恋多年的女朋友,叫冯微澜,二十四岁,比他小三岁,家境好人漂亮,心地又善良,在一家孤儿院做义工。最重要的是,他们将在一个月后举行婚礼。沈碧落听到这个消息,仿佛被迎面浇了一桶冰水,泼熄了火一样燃烧的爱慕之意。 她身边有许多视女人为玩物的男人,而莫启文从不拈花惹草,对冯微澜一心一意,她因此倍加恋慕莫启文。她和冯微澜“偶遇”过,在心中对她百般挑剔,觉得她不过如此。沈碧落知道自己完全是因为嫉妒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冯微澜,但嫉妒也好,爱慕也好,都是她一个人的事。 她本来打算祝福他们,然后大哭一场忘掉莫启文。后来听闻冯微澜出了车祸当场丧命的噩耗,尽管有些恶毒,可她还是很高兴,以为自己熬到了头。 冯微澜的死让莫启文很受打击,他原本就是瘦长的身形,一个星期不见便成了皮包骨头。她整日没皮没脸地缠着莫启文,美其名曰陪伴他。 莫启文慢慢地开始接受她,三年前他终于松口问她愿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两年前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那时她大学还未毕业,却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她爱惨了他,和他结婚是她梦都不敢梦到的事,如今他亲口说出来,她怎么会不答应? 可她没料到即使冯微澜死了,莫启文也不爱她。婚房里处处都有冯微澜的影子,她的相片、她看过的书、她的日记本、她养的猫……莫启文很少陪自己的父亲喝酒,到她家去也不会给她母亲带礼物,可每周的周末他都会去冯家,陪冯微澜的父亲下棋喝酒,送冯微澜的母亲貂皮大衣和鳄鱼皮袋。 莫启文对她的态度一天比一天坏,生了孩子更是如此,仿佛她整个人嫁到莫家来就等同于卖给了他,万事都得听他的,她没有说“不”的权利。他从小被人伺候惯了自然不会做家务,却又清高得要命,认为请佣人是遗老遗少干的事,他不屑与他们同流合污。 于是一切家务都落到她头上,她为了爱隐忍不言,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学着洗衣做饭,旁人都异常惊讶,她的父母更是不敢相信,而她呢,笑嘻嘻地告诉父母她想做个贤妻良母,没有说莫启文一句坏话。 怀孕后她实在劳累,就自己掏钱请了一个乡下女人做饭,莫启文知道了很不高兴,那天她心情也很差,三言两语便和他吵了起来。她第一次提起冯微澜,大声问莫启文如果冯微澜怀孕了他是不是也会让她大着肚子自己照顾自己,莫启文却恶狠狠地叫她闭嘴,随后摔门而去。 那时她想,倘若他肯留在家里哄哄她,往后大事小事她都听他的。可他没有。 “冯微澜”三个字像根刺,这根刺在她心中疯长,胸腔里的一颗心蓄满荆棘。她忍不住质问自己,她生存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愚蠢地为一个不爱她的男人浪费光阴作践自己吗? 第二天她回了娘家,哭哭啼啼地对母亲诉苦,说想打掉孩子和莫启文离婚,母亲却叫她别做傻事,苦口婆心地劝她回家,还说女人一代代都是这么忍过来的。她生气之余觉得不甘心,有冤无处申,离开家乘车去公司找父亲。父亲自小那么疼爱她,铁定会帮她出一口恶气。 见到父亲,两鬓微白的男人也劝她回家,满口的夫妻之间没有隔夜仇,床头吵架床尾和。她感到诧异而荒唐,好像女儿嫁出去了便当真是泼出去的水,是不可回收的垃圾,无人帮她,任由她自生自灭。 她除了忍,就只能靠自己。 从那以后,她客气疏离地对待所有人,娘家人也好,婆家人也好,都一样。再没有什么亲情爱情,就连怀胎十月生下的孩子她也不爱,她只爱自己。 律师告诉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准予离婚。沈碧落把签有自己名字的离婚协议书放在茶几上,推开门走出了这栋阴冷的别墅。 两年前她孤独地来到这里,而今离开,她仍旧孑然一身。即将走出花园时,她回过头望了望那精雅的别墅,二楼的一扇窗口映着暗淡的黄光,一眨眼便被黑暗吞噬。 她笑了一下,心说再也不要回来! 本书由(小碎碎)为您整理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