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我自倾城》 作者:若然晴空   作品简评:   李凝天生绝色,因此备受追逐,帝王将相,公子侠客,无不为她倾心,然而她并不快乐,在离开原本世界之后,她和哥哥一起穿越到了各个武侠世界里,遇到一个个和从前完全不同的江湖故事,从随波逐流的金丝雀,慢慢变成极富魅力的侠女阿凝,与此同时她也收获了真正相互尊重的爱情,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本文行文流畅,剧情别出心裁,通过女主阿凝的视角,将读者带入到了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武侠故事之中,或笑中带泪,或甜蜜美好,或感人肺腑…… 第1章 大唐两条龙(1)   秋风萧瑟。   李凝蹲在草丛里解手。   李澈站在不远处替她望风。   这是两兄妹来到隋朝的第一天,在这之前,李凝是个独得专宠的贵妃,李澈是个年轻貌美的侯爷,更早之前,李凝是个歌女,李澈是个琴师。   李老爹是个元京城里的杂技人,打了半辈子光棍,两兄妹是他从同一条河边捡来的,捡到李澈的时候是春天,河水清澈,就起名李澈,捡到李凝的时候是三年后的冬天,河水上冻,总不能叫李冻,于是李老爹花了半辈子的文化素养,给女儿起了个名字叫李凝。   两兄妹年纪相差三岁,长相却如同日月相辉映,好看得让人无法怀疑血缘关系。   李澈十岁,李凝七岁的那年,李老爹路边卖艺被纵马的贵人撞死了,李澈就带着妹妹卖艺为生,他精通各种音律,学倒是没能正经学上几天,但就仿佛天生的一样,李凝则是歌喉动人,兄妹两人都在坊市里谋生,辛苦的日子没过几年,天子微服行街,循着琴声乐曲而来,一眼就见到了高台上唱歌的李凝。   对李凝而言,那是个普通的黄昏。   有个普普通通的年轻贵人问她要不要跟他走。   她那时候总想吃一份对面酒楼里的香鸡,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随后就是天子独宠,羡煞六宫,连带着李澈也被封了锦安侯位,成为元京新贵。   但好景不长。   第二年李凝难产死了。   李澈当时呕了一口血,同年跟着染了风寒去了。   下葬那天,半个元京的姑娘哭着来为他送行。   时人哀曰:李妃倾城去,李郎不复归。   不复归的李郎在河边醒了。   边上睡着他难产死去甚至没来得及见最后一面的妹妹。   十三四岁,小荷才露尖尖角,正是待字闺中年纪,元京城里稍有余钱的人家都不会让女儿这么早出嫁,可他的妹妹已经死在了产床上。   李澈抱着李凝哭了一场,才发觉有什么不对劲。   天光大亮,正是清晨,河水冰凉,他身上穿着面君时才套着的全副公侯行头,妹妹身上则是皇后才有资格穿的凤服。   他记得,妹妹死后,天子不顾皇后在世,嫡子三个,一意孤行立了刚出生的小皇子为储君,只为让妹妹以皇后之礼下葬。   生前独宠,死后哀荣。   李澈叹了一口气。   李凝醒来的时候就没李澈想得那么多,她呕了一下,吐出一颗圆溜溜鸽子蛋大小的含珠,随即咳得惊天动地,泪花飞溅。   咳完见着李澈还挺高兴,“哥,我都好久没看到你了!”   然后左右看看,没找到自己那比皇后寝殿还奢华三分的殿宇,倒发觉身在野外,四下无人烟。   李澈解释了一下目前的情况,又说了他的推测。   他起初确实以为这里是地下阴间,但在附近走了一圈才发现这里是山上,天上有飞鸟,地上有野草,完完全全就是个荒郊野外。   世上玄奇之事多如牛毛,他平常跟那些贵人们也没什么好聊的,就爱窝在府邸里看些志怪话本,故而接受能力极强。   李凝的接受能力比他还强。   对一个豆蔻未开的小姑娘而言,再宠再爱,也不过是让她住得好了一点,吃得多了一点,比起自由自在的市井生活,整天闷在宫里的日子才是噩梦。   尤其天子天赋异禀又活烂。   她看天子就跟看个定期来打她的人没什么区别。   李澈一个字都没跟李凝提小皇子,李凝也就以为自己难产之后,小皇子也跟着死了。   说实话,能从宫里出来,她还挺开心的,她差点以为要一辈子待在皇宫里面了。   李澈把身上的佩饰连带着李凝的钗环首饰都取了下来,将带有太过明显纹饰的全都扔了,最后留下的只剩一套白玉环佩和两个花型钗环,还有一串东珠手链,身上的衣裳自然是不能要了,好在死人下葬,不管外面穿得有多漂亮,内里的敛衣也是轻薄柔软而无明显特征的。   至少如果不是穿在李澈身上,以他一年前的眼界,只会以为是身普普通通的衣裳。   就是有点冷。   李凝下葬时是百花时节,李澈死时是冬日,这里的时节却差不多深秋了。   李凝一直都很乖,哪怕头发被拆了个干净,身上的首饰被全扔到了河里,但李澈要她把凤服脱下的时候,她有些磨蹭。   凤服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衣服了,比龙袍漂亮得多,绣纹从上到下精美非凡,可是哪怕她又哭又闹,天子也不肯让皇后把凤服借给她穿几日,好不容易能穿在身上,她不大舍得脱。   李澈哄道:“要是穿着这个出去,外面的人会砍了我们的头,乖一点,皇后的衣服也就只是一件衣服而已。”   李凝也只是有那么一点舍不得,听了李澈的话,她还是背过身去把外袍脱下,又解了几件绣纹奢华的内衫,脱到最后两件的时候,李凝从一件内衫的袖袋里摸出了个四四方方的小东西。   是块白玉凤印,底下四方印文,刻的什么她不认得。   李澈拿了过去,看了半晌,也给扔进了河里。   李凝问他,“那是什么东西?是陛下给我的?”   李澈说道:“要人命的东西。”   李凝就不再问了,乖乖地把衣裳一起递给了李澈,李澈原本想生火把衣裳烧了,但没有火折子,最后只能在河边挖了一个坑,把衣裳全都埋了下去。   一同埋掉的还有过往。   李澈当真不想再去趟元京城里的浑水了,何况已经下葬的人回来,就算天子再如何宠爱李凝,也堵不住天下悠悠之口。   变卖掉剩下的首饰,足够他和妹妹找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安安稳稳过上一辈子了。   李澈打算得特别好,奈何天公不作美。   他带着李凝沿着河岸走了一天,愣是没见着人烟。   李凝确实挨过几年苦日子,但她的苦是对应进宫后的奢华日子来比的,她从小就长得好看,街头巷尾的小郎君总喜欢追着她送吃送喝,虽然进宫之前没真正吃过什么好东西,但真要说起来,她到底没饿过肚子,更别提还是饿着肚子走一天的路。   李澈也没好到哪里去。   他从小身体就比同龄人要弱一些,后来做了琴师,最苦不过手指头弹出血,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只过了一年王侯日子,之后缠绵病榻,如今醒过来,身体却也没比生病之前好多少。   临入夜的时候,李凝有些不想走了,不光是腿软,头还晕,她记得天子秋猎的时候,不一会儿就能打来成堆的猎物,还徒手捉兔子给她玩,那时候她玩了一会儿兔子随手放了,现在却很想把兔子要回来。   李澈气喘了一会儿,拍了拍自己瘦削的肩膀,对李凝说道:“我再背着你走一会儿吧,一定要赶在我们还有力气的时候走出去,不然会饿死在这里的。”   李凝摇摇头,假如说这话的是天子,她二话不说就上去了,但李澈……白天他只背了她两刻钟不到,就摇摇晃晃得像要倒地了,她实在不敢再让他背。   说话间有只野兔飞跃而过,李凝和李澈均被那只兔子吸引了视线。   然后一起扑了个空。   李凝趴在地上,极为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她现在一点都不觉得天子可怕了,至少他会捉兔子,不会像李澈一样把她饿死。   下一刻,一根箭矢穿兔腹而过。   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脚步声,李澈从地上起身,有些警惕地朝着来人看去。   来人是个长相普通的灰衣青年,身后背着箭筒,手上一把短弓,很明显兔子是他射下的。   李凝背对着树林,且眼里全是兔子,一把握住箭矢,把兔子抓进手里,高高兴兴地说道:“我们有兔子吃了!”   李澈当然也想吃兔子,他摸了摸身上,才想起东西全在李凝那里,连忙对她道:“兔子是他打的,我们身上没有银两,把那根花钗给他。”   李凝回头看了一眼,发觉那灰衣青年比李澈高,比李澈壮,顿时老实了,摸出一根花钗来,把箭矢连带兔子背到身后,将花钗递到灰衣青年面前。   灰衣青年说了一句什么话,李凝没听清楚,还想凑近了听,就见林子里又走出几个人来,为首的一个年轻贵人似乎正与旁人说话,一边说一边走,说的大概是方言,她听不懂。   那年轻贵人不经意一别视线,正好落进了李凝好奇的眸子里。   年轻贵人的声音断了。   李凝判断他应当是这伙人的主子,那个灰衣青年之所以不收她的花钗,大约就是因为不好擅自做主。   她眨了眨眼睛,走过去把手里的花钗递到那年轻贵人的面前。   年轻贵人不接,怔怔地看着她。   李凝晃了晃手里的花钗,说道:“我拿这个跟你们换兔子好不好?”   年轻贵人没说话,也没动。   李凝见这群人都站着不动,踮起脚小心地把花钗插在那年轻贵人的头上,又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确认他真的傻掉了,连忙收回手,抓着兔子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头上插着花钗的李世民:???   ——   本文阅读注意事项:   1.一个世界一辈子,下辈子仍然有CP,喜欢全文1v1的亲可以斟酌一下,不喜可叉。   2.全文不虐,全糖无刀。   3.无耽美,不骨科。 第2章 大唐两条龙(2)   浅水原一战大捷,唐军顺势攻城大破薛军,薛仁杲投降,唐军入主秦州。   连日来的辛苦终有回报,李世民的心情其实远比看上去要好。   秦州定,陇西安,此役过后唐军再无西顾之忧,这份功劳谁也没法从他手里抢走。   事实上李世民对功劳这两个字是有些看不上的,他一直认为如今天下群雄割据,江湖纷乱,李唐虽然建国称帝,但并不能算赢家,如王世充宋缺之流一日不死,李唐对外的压力就远比内部的纷争重要得多。   故而虽然一场大胜令他心情颇好,但他也不像手底下的那些将领一样大肆庆功,只办了一场庆功宴犒赏将士,欢饮之后,便随他们折腾,自己则是带着些护卫出城打猎。   可惜秦州城外多荒原,除了些山鸡野兔,没什么值得猎的大物件,天色渐晚,他是三军主帅,不好在外过夜,他带着人从林子里出来准备取马回城。   然后就见到了一只俏生生的小狐妖站在林子外面,好奇地朝他看过来。   李世民愣住了。   他虽然及冠才一年,但见过的美人着实不少,不说府内青梅竹马的长孙氏,表妹杨氏,他妹妹李秀宁便是个天下少有的美人,他亦对宋阀小姐宋玉致有意,那也是个绝色的佳人,更难得外刚内柔,性情可爱,兼有才华。   然而这小狐妖只是瞥了他一眼,就将他心里藏着的美人们全挖出来摔在地上踩了个烂碎。   什么青梅竹马,什么表哥表妹,什么心头明月,全都碎在那双清凌凌的乌瞳里。   他甚至怀疑自己可能是在做梦,就像昔年楚襄王梦神女,神女再美,梦醒也无踪。   故而他硬生生地站在原地盯着那小狐妖看,怕这梦醒得太快,只想能看几眼就看几眼,记到心里去,等醒过来能将这美人入画。   他看啊看啊,看啊看啊。   一直看到了那只小狐妖和长得同样妖孽惊人的男狐妖一起拿着兔子走到了河边。   小狐妖把兔子递给男狐妖,眼里满满都是期待之色,男狐妖接过兔子,蹲在河边试图把兔皮撕下,然而沿着箭伤撕了半天,也只撕了一点点的口子。   小狐妖接过去,撕了半天也没撕动,气得把兔子丢在地上。   李世民喉咙动了动,想说什么,却又怕自己一说话,就把这场光怪陆离的幻梦给惊醒了。   还是一名护卫先反应过来,问道:“秦王殿下,那两人来历不明,是不是一并拿下?”   李世民被他的话惊了一跳。   随即头上没插稳的花钗掉了下来,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冰凉凉的花钗入手,又是一惊。   两下一惊人还没醒,李世民用指腹摩挲了一下花钗的尖端,轻微的痛感传来,他这才明白不是梦。   然而若不是梦,那两只还在撕兔皮的狐妖又是怎么回事?   李世民张了张口,对那护卫道:“去把他们……不,还是我过去。”   他这么说着,也就这么走过去了,只是动作放得尤其轻,有些像是捕猎前怕打草惊蛇的小心翼翼。   李凝在宫里的时候没事干,总喜欢折腾个指甲,今天染了粉花,明天染了金花,故而指甲留得特别长,刚才撕兔子皮的时候有些急,撕了半天没撕掉皮不说,指甲还断了三根,有两根是齐根断,还有一根断进了肉里。   手很疼,然而更让她难过的是兔子撕不开皮,或者说就算撕开了皮,她跟李澈也不会生火,也许只能生吃。   就在这个时候,一双带着茧子的大手把兔子接了过去,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小小的兔子在那双手里转了几下,顿时一圈兔皮就和兔肉分离开去。   李凝看向那双手的主人,正是先前的那个年轻贵人。   她眨了眨眼睛,得寸进尺地问他,“你可不可以再借我们一个火折子?”   年轻贵人说了句什么,仍然是她听不懂的话,但动作她是懂的,捏着一只后腿把兔子接过来。   李澈连忙向这个好心的陌生人道谢,他已经发觉这人和他们言语不通,想了想,做了一个吹火折子的动作,对着陌生人连连拱手请求。   然而陌生人连一眼都没有看他。   李凝也跟着李澈学,撅着嘴吹火折子,又指兔子,一连吹了三四根不存在的火折子,那年轻贵人才像是听懂了,对身后的护卫招了招手,说了一句什么。   片刻之后,几只洗净的猎物堆在火堆旁,李凝和李澈并排坐着,两双相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火上烤着的兔子看。   烤兔子的护卫被盯得脊背上直发毛。   李世民心潮澎湃,坐立难安,一会儿看看一只烤兔哄来的大小狐妖,一会儿又莫名走远了一些,绕到树后去看小狐妖好看的侧脸。   明知小狐妖听不懂他们的话,他还是下意识地放低了声音,对近卫说道:“那位姑娘当真是人?人怎么会长成那个样子?”   近卫要比李世民冷静得多,美人倾城,李世民是因为即将到手而激动难安,他们多看两眼都可能要赔上性命,当然冷静。   近卫同样压低声音说道:“应当是人,只是不知为何出现在秦州荒郊……”   李世民只是要个安心,并不真是担心撞上妖孽。   他毕竟是个连前朝公主的表妹都敢收进府里做侧妃的人。   兔子烤熟之后香气四溢,李凝小心地拿着一只兔腿吃,倒是李澈比她斯文一些,一点点撕着吃。   护卫原本还准备多烤一点的,但李凝吃了两个兔腿就饱了,李澈把剩下的肉都吃了,虽然没有十分饱,但再烤个什么也只能吃一点点,故而连忙拦住了那护卫。   虽然语言不相通,但在荒野见到了人烟,且不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就说明离有人居住的地方不远,李澈找了一根细细的木棍,在地上画了一条河,又点了点河边,拿着木棍朝着河边向前划,然后就眼巴巴地盯着李世民看。   李世民几乎立刻就懂了他的意思,这是在问路。   明知这两人听不懂,但他还是笑了笑,说道:“此地是秦州,前几日被唐军一战而下,再向西就是戎狄的地盘了。”   李澈确实没听懂,但他看见李世民笑了,于是也回了个笑,只当自己没有比划清楚,作为一直被盯着看的李凝则是本能地不太喜欢这个给了他们吃喝的人,觉得这人眼神怪坏的。   两兄妹谁也没有多想。   毕竟李凝进宫太早,虽之前也遇到过些想买下他们兄妹的贵主,但元京是天子之地,不愿意也没人强求,后来李凝进宫,李澈封侯,能见到的人就更少了,就像李凝知道自己好看,但也只以为自己比皇后好看,自打她进宫就没见过其他的妃嫔。   言语不通着实是件要命的事情。   以李世民的身份,还真做不出没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就动手的事情来,他这会儿年轻,也有些门阀子弟的傲气在,带着李凝和李澈两人来到停马的地方,几乎没怎么犹豫就让李凝和李澈同乘一匹,跟他们回城。   李澈作为一个琴师……他还真会骑马。   骑马是封侯之后学会的,天子好游猎,他闲着没事学了,却不会骑快马,也没带过人,但小心一些也能骑。   他就算心再大,也不敢把自家妹妹送到别人的怀里。   李世民和一干护卫骑着马跑了一段才发觉少了人,一回头就见李澈抱着李凝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正催着马走,马很给面子地走着,走得还很平稳。   说实话,两张美人脸在月下交相辉映的样子极为动人。   李世民立刻就原谅了李澈慢吞吞的动作,并找出了解释,马背颠簸,万一把他的小狐妖摔了呢?的确是平稳些走好。   如此一耽搁,回城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李世民拿下秦州之后就住进了薛举建的行宫内,但行宫建得简陋,很多地方都没建成,能住的也就那几间,李世民让人收拾了两个干净漂亮的宫殿出来,把原先住着的,他安排进去的薛举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年轻妃嫔赶了出来,随意找了个地方安置。   至于原先的打算?他原先对这些庸脂俗粉有过打算吗?   李凝是住过皇宫的人,压根没看出来薛举建的这是皇宫,连李澈也觉得只是大一点的宅院罢了,虽然言语不通,但李澈还是向热心的陌生人李世民拱手道谢。   李凝没那么多礼节,她对着天子都难得给个好脸,这会儿因为肚子不饿了,有地方能睡了,心里高兴,便给了李世民一个甜甜的笑。   眼见得这个年轻贵人又中了邪似的不动了,李凝拉了拉李澈的手,让他去睡觉,自己也摇摇摆摆地进了宫殿里。   李世民不由自主地盯着那个小小的背影看,直到人进去了,再也看不见了,才回了神。   他忽然有些能够理解宋师道为什么为了个死去的傅君婥至今不肯娶妻。   见过人间倾城色,此山之后更无山。 第3章 大唐两条龙(3)   李凝一觉睡得很是安稳。   尽管脚上走出了几个血泡,身上也有不知什么时候划破的细小伤口,连带着那根断进肉里的指甲也时不时发疼,但经过了一整天的奔波,能有一张床睡觉,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   自从进宫,所有人都把她当瓷娃娃娇养着,但她其实还真没有看上去那么娇气。   娇气是对别人的,不是用来折腾自己的。   因为半夜才睡,故而李凝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侍女送来几套和她身量差不多的衣裳,都是原先住在这处宫殿里的薛九小姐的。   李凝瞥了一眼,问道:“有没有颜色好看点的衣服?”   自然,她说的话侍女是听不懂的。   她叹了一口气,随手指了一套金红相间的衫裙,上衫白底金纹,下裙红底绣牡丹,不长不短的衣摆垂到脚面,让她有些不太适应。   但比起别的要多素有多素的衣裳,这一套也算好了。   李凝喜欢艳丽的花色,尽管她穿什么颜色都只是人衬衣裳。   侍女低头敛目,替她将披散的墨发梳理成垂鬟的发式。   说实话,比起那些繁复精美的发式来,垂鬟显得平庸许多,简简单单的一个结鬟在发顶,再垂挂一条燕儿尾在胸前,是平民少女最常梳的发式,尤其不衬金红牡丹裙,但偏偏李凝眉眼如画,原先长发披散时就美得惊人,如今结鬟配上燕儿尾,更多三分艳色。   侍妆的丫鬟拿着黛笔停了许久,才有些犯难地对梳发的侍女说道:“姐姐,这怎么画呢?”   李凝不知道她们说什么,但也认识胭脂水粉,她好奇地摆弄了几个漂亮的水粉盒子,等那黛笔要画上眉头的时候抬手让了让,示意不必。   她上过妆,但上妆之后并不漂亮,黛笔描眉会描粗,口脂抹唇会抹暗,铅粉上脸只会抹得一层死白,远不如她本身的凝雪似的肌肤,皇后说这是因为年纪小的缘故,等再过几年就要像她一样涂脂抹粉了。   这话也许旁人听了膈应,但李凝还远不到要担心容貌的年纪,听过只当耳旁风。   更了衣,梳了发,洗漱过后被服侍着出了殿门,李凝忽然反应过来,现在并不是在皇宫里了,她住的是生人的地方,穿的旁人的衣裳,偏偏还有侍从前后侍奉着,这让她感觉有些熟悉。   一年多以前,她刚进宫的时候也是先换了衣裳,再戴了首饰,被带去洗得干干净净的……   李凝下意识地停住了步子,问早上给她梳发的侍女,“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她知道这些人听不懂,连说带比划。   侍女说了什么她没听懂,给她比划她也看不懂。   李凝叹了一口气,也不为难侍女,摆了摆手,示意她们继续带路。   也许她可以往好的地方想一想,昨天晚上那个人救了她和哥哥,虽然看起来不像个好人,但没准人家面恶心善呢?   就算真是个坏人,她站在这里吵闹也没有用。   李凝跟着侍女来到一处庭院内,大约原先也是种了些花草的,但如今已至深秋,花枯草败,庭院里的风景并不好看。   一个赤膊的青年正在庭院内练枪。   青年动作太快,李凝看了一会儿才认出这人正是昨晚的那个人。   李凝索然无味。   枪法再好,对她来说也没有意思,不到饿得只能吃兔子的时候,她是不会觉得武夫有什么好的。   李凝站着看累了,就坐到了不远处的棋桌前等着。   李世民昨晚一夜没睡。   睁眼闭眼都是那只城外带回来的小狐妖。   他也知道那是个人,还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但每当想到那张脸,总觉得叫她狐妖比人更贴切。   天亮的时候,如果不是连问了近卫好几遍,确认他昨天当真带了个姑娘回城,他几乎要以为昨天夜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他的臆想。   他本想一早就让人把那个小姑娘带来让他好好看看,等听到她还没睡醒的消息,又舍不得把人叫醒,浑身有股奇怪的热潮难以压下,又非欲求,让他只能用练武来转移注意。   然而他枪出得再快,气转得再圆融,还是在那道金红相间宛如牡丹仙子般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的时候停滞了一瞬。   昨天晚上不是梦。   这是李世民的第一想法。   她今天比昨天更美了。   这是李世民的第二个念头。   事实也正是如此。   夜出妖邪,他昨天见到李凝正是日落月出,夜色弥漫之时,李凝又是一身素白内衬敛衣,绾发的首饰全被李澈拆下,面容如雪,长发如墨,虽则也美,却在月光映照下显出一种妖异的美,说是狐妖并不为过。   但如今秋阳高照,素白敛衣换成艳彩衫裙,墨发梳起,裙摆如蝶,怎么看都是光彩照人的牡丹花,朝他走过来一步,就把枯败的庭院映照得灿烂了一步。   李世民下意识地绷紧了身上的肌肉,明明已经练了一个早上,但被她看了一眼之后,立刻就觉得脚也不酸了,手也有力了,枪法更加炫目,虽然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练了个什么东西。   李凝等了好一会儿,虽然明知道这会儿已经不是在宫里任由她发脾气的时候,但她还是觉得有些生气了。   有什么话叫她来赶紧说了就是,何必这样晾着她呢?   不怪李凝有这样的想法,她刚进宫还没什么名分的时候,曾经被皇后叫过去一次,那时皇后也是这样,端着杯茶闭着眼睛听人鼓乐,就让她在一旁站着,什么话也不跟她说,她张嘴想问就被骂没规矩,想走也被人摁着,最后站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子批完奏折想起她来。   后来皇后解释说叫她来是给她说说宫里的规矩。   在李凝短短的十四年人生里,皇后可称得上第二讨厌的人了。   第一讨厌的是天子。   现在李世民有幸即将成为第三个了。   浑然不觉自己即将成为第三个的李世民练了一会儿不知道是什么枪法的枪法,直到内力震荡才停了下来,一转眼就见李凝坐在石桌旁半趴着,下巴枕在胳膊上,只露出一双美得惊人的明眸,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李世民一滞。   李凝连忙说道:“你先别呆,告诉我让我来做什么?”   她一句话说完才反应过来这里的人听不懂元京官话,也不知道是多偏远的地方,只好叹了一口气,也懒得比划了,就那么半趴着盯着李世民看。   别说,这个人个子高高的,眉眼也算俊朗,除了赤着上身露出的精壮身形令她讨厌之外,还算是个顺眼的人。   李世民有了昨晚的经验,这一次也就没呆多久,但目光总停在李凝的脸上,只觉得她长得没有一块地方不符合他的心意,就连左眼下一点不吉的泪痣都长进了他心里似的。   李凝看了李世民一会儿,手指点了点自己,说道:“李凝,李凝。”   两个词重复了一遍,复又指指自己。   李世民将那两个词念了一遍,虽则觉得头一个字很像李字的发音,但他下意识地避开了这一想法,说出了官话音译:“凝音……”   只是把这两个词含在嘴边,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之感。   他弯了弯眼睛,也不管做起来多不规矩,指了指自己,说道:“李世民。”   李凝咕哝了一下,这三个字在她听来,就是“宁吃皮”。   这是人名?人怎么会起怎么奇怪的名字?   李世民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宁吃皮,和美人互换姓名之后,他也找回了几分门阀子弟的矜持,微微笑着对李凝说道:“过几日大军就要回城,外面不太平,你这几日可以在行宫里好好玩玩,等到了长安……”   明知她听不懂,李世民还是没有把话说完。   父皇春秋鼎盛,当年就是睡了隋炀帝妃为人逼迫才不得已起兵造反,刚称帝就选了十几个民间秀女充入后宫,李家有鲜卑血统,并非纯正汉人,对伦理看得很轻,凝音生得如此容貌,又非他正室元妃,难保父皇不会起意,拿自己的女人去赌父子之情是最愚蠢的事情。   李凝确实没听懂,她和李世民鸡同鸭讲了一会儿就厌烦了,从石凳上起身,对他摆了摆手,就循着昨天的路去找李澈了。   李澈刚起。   比起李凝的待遇,他就简单得多了,既没有侍从伺候,也没有漂亮衣裳,只得到一套中号的士卒兵服,个头虽然合适,但腰身空空,裤管荡荡,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   即便如此,也带出了三分不羁的美感。   李凝身后的侍女禁不住红了脸颊,李凝对此却是没什么感觉的。   看了同一张脸十几年了,能有感觉就怪了。   李澈昨夜并没有睡好。   他的眼里还带着几分青黑之色,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一颗心悬着不上不下,辗转半夜,到清晨才睡着,听见有人送衣裳来惊醒了,也就没再睡。   李凝把刚才见了李世民的事情和他说了,李澈想了想,问道:“他有没有说我们不能离开?”   李凝摇头,她又听不懂。   李澈便拍板道:“那就好,无缘无故给你这么贵的衣裳,还派这么多人伺候,肯定有图谋,这里不能再待了,我们今天就走。” 第4章 大唐两条龙(4)   李澈想得很对,奈何想得太晚。   李世民其实并没有派人把守,也没明确说过不允许他们离开,但他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   别说是秦王亲自从城外带回来的美人,就是已经被从宫殿里赶出来的两位薛小姐也没人敢放走,有的事并不是上面的人不说,底下的人就想不到的。   李澈听不懂那些镇守行宫的护卫们说的话,但他有眼睛会看,也认得那些明晃晃的刀枪。   他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住这样一个大宅院的人定然不会贪图他们身上那一点首饰,此地偏远,连元京官话都没人听懂,更不可能是天子派人寻来,想来想去,也唯有那个最坏的解释成了真。   昨夜遇见的那个陌生将军,图的是他妹妹的人。   李澈把自己的猜测说给了李凝听,他的眉头紧锁,除了暴露身份,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好法子来。   李凝拨弄着手上的东珠手串,低着头说道:“我不想……”   她的声音很小,李澈却听得很清楚,鼻头就是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世人只道李妃一朝进宫占尽皇恩,妒他年纪轻轻封侯立爵,但若是有得选,别人他不知道,他是不愿意把妹妹送进宫里去的。   什么皇恩浩荡,六宫争羡,不过是让一个懵懂少女去独自面对一个对她抱有欲望的男人和一群抱着恶意的女人。   李凝的声音停了一下,忽而笑了笑,对李澈说道:“实在没有法子的话,跟他就跟他吧,我看他相貌堂堂,也不算坏了……我想出宫已经很久了。”   李澈握了握拳,说道:“我知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回元京城,别说丧气话,一定能找到机会出去的,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学会他们的方言。”   李凝眨了眨眼睛,不是很抱希望。   她从小语迟,到了五岁才学会说话,后来认的字都是卖艺之余随意跟李澈学的,进了宫之后又专门的女师教她琴棋诗文,个个看她就像看一头猪,她到如今字还认不全。   皇后说她空有皮囊,天子说她笨得可爱,唯有李澈这个傻哥哥,一心一意地觉得她聪明得很。   李澈回到寝殿,便找人比划着要了纸笔,写下一篇圆头圆脑的字,约有百十来个,都是常见字,他对着侍女指了指第一个字,示意她读出来。   侍女呆呆地摇头。   那上面的图形奇形怪状,古意盎然,但每个图形之间都似有某种特定规律,显然是用来和人沟通的字,但她一个都认不得。   李澈有些怔愣。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光说一口奇奇怪怪的话,连一千年前就已经大行于世的铜书都不认得?   难道是野人国?   李澈写下的铜书很快被呈到了李世民那里。   李世民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门阀子弟……他也不认得。   好在他麾下有更见多识广的裴寂和房玄龄。   裴寂将那篇圆头字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才依依不舍地递给房玄龄,口中只道:“自秦统一文字,六国文字已经湮灭多时,此篇虽不是裴某认知中的任何一国文字,但便于书写,有规律之美,甚至不亚于汉书,至少也该是曾经流通过的文字。”   房玄龄仔细辨别之后,说道:“和楚鼎铭文最像,但简略许多,其中甚至有几个原封未动,楚国崇巫,这应当是一种不对外流通的巫字。”   李世民惊道:“何为巫字?”   房玄龄捋了一把清须,笑道:“古时巫者自称上通天地,下通人鬼,却从不和凡人沟通,巫者内部之间自有一套语言和文字,称为巫言和巫字,巫言便是最早的咒语,巫字经过代代流传,就成了如今的符文,但符文传世极少,大多是从墓葬出土而来,加之巫者自秦汉之后便不再现世,巫言绝迹,便再也没人能懂巫字的含义了。”   裴寂也道:“秦州乃伏羲女娲诞生之地,又是黄帝故里,殿下得来些许巫字不足为奇,不知可否让裴某抄写一份,留做观瞻。”   裴寂当然不是见字心喜,他是觉得李世民派人去盗挖了墓葬,就像昔年曹孟德派人偷挖汉墓筹措军资,在替他圆话遮掩。   李世民压根就没听清裴寂说了什么,随意点点头,脸色沉重起来,听了房玄龄的话,他想起那自称凝音的绝代佳人,又想到那个随行的妖异少年,一时之间只觉得头晕目眩。   巫是什么?在愚民眼中是骗子,但他出身极高,生来便知道一些旁人不知道的事情,至少他李家的先祖藏书之中便记载得很清楚,上古大巫有呼风唤雨,移山填海之能,偶有部落得之,尊为神人。   秦汉之前的时代,便是大巫的时代,哪一方供奉的巫者更强,哪一方便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传闻中天下至宝和氏璧便是一位大巫的法器。   甚至夏朝开国帝王大禹,他本身就是一位可操控风雨的大巫。   到手的天仙美人忽然成了得立刻供着的神像,是个人都无法接受。   好在他这个人天生意志力远超常人,即便经受如此打击,也还是很快反应过来,对房玄龄道:“实不相瞒先生,世民昨夜在秦州城外遇到了一位相貌极美的少女,她和一个妖异俊丽的少年同行,我见两人身无武功,就将他们带了回来,这两人之间交流无碍,但说的话无人能听懂,我本以为他们说的是别地方言,就没有在意,但这篇巫字,是那少年刚才令人交给我的。“   房玄龄当然不会觉得自家殿下带个美貌女子回来有什么不对,就事论事,他眉头一皱,发觉此事并不简单。   裴寂也是个饱学之士,闻言便道:“古书之中巫字便是由两人起舞的景象创造而来,单单是位姑娘也就罢了,竟还是一对少年少女……”   李世民受到的打击已经足够大,反倒平静了下来,问道:“可是有什么说法?”   裴寂道:“自然,巫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从不同行,上古时但凡一方部落有了巫,便不会收容其他的巫,更有巫从不见其他巫者,见面则必要杀死其中一个,唯有一种情况才会有两巫同行。”   房玄龄叹了一口气,说道:“裴兄说得没错,华胥氏生男为伏羲,生女为女娲,两巫并行,必是兄妹。”   李世民躁动的内心彻底冷静了下来。   他问道:“可有辨别巫者的方法?毕竟他兄妹二人长得那般模样,想出此等办法保护自身,或是虽身为巫,但巫术并不如上古巫者那般精通也有可能。”   到了这会儿,李世民已经没什么绮念了,之所以要辨别李凝和李澈究竟是否是巫,是因为他已经有了其他的打算。   房玄龄和裴寂也是这么想的。   毕竟若是真能呼风唤雨,就算再没别的本领,战场之上,也是占尽天时了。   李世民派人去请李凝和李澈过来。   房玄龄和裴寂则是继续研究起那篇“巫字”来。   被请到行宫正殿的李澈此时已经冷静了下来,他虽只是个刚满十七的少年,这一生的经历却也是大部分平民百姓不能比拟的,他连天子都不怕,更别说怕一个不知道什么小地方的将军。   李凝和李澈走在一起,虽然已经明白自己的处境,但她还是很难升起什么不安的情绪。   这也许是一种本能反应,毕竟她从来没有遇见过舍得伤害她的男人。   房玄龄起初被这疑似巫者的兄妹二人容色所摄,停顿片刻才醒觉过来,他这个人擅长观察细节,仔细看去,发觉两人行走不分先后,显然地位平等,兄长面如白玉,手和露出的脖颈处也同一色的白皙,掌心手背并不粗糙,唯有十指尖一点薄茧,妹妹并不像寻常绝色女子那般自矜容貌而显得傲气,周身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气息。   这两人即便不是巫者,也不是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   房玄龄和裴寂对视一眼,裴寂展平“巫字”,对着李澈招了招手,指着上面的第一个字,点了一下,又点了一下。   李澈看明白了,这是要他自己读出来。   他目露怀疑之色,看了看叫他们兄妹过来的李世民。   李世民虽则还是忍不住将目光落在李凝的身上,但已经不像先前那么无所顾忌,见李澈看过来,还微微抬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李澈只好把那篇铜书读了一遍。   事实上他满肚子的疑问,侍女不认识字正常,这两名一看就地位不低的中年人也不认识就很奇怪了。   房玄龄天生博闻强识,他看似随意地站在一边,实则将李澈的每一个发音都对应铜书上的文字记了下来,虽然他既不懂李澈的语言,又看不懂铜书,但两下一对应,他立即判断出李澈并没有在装神弄鬼,那上面每一个重复的字词都是一样的发音,句读分明,有和他所认识的铭文对上的字,发音也近于一些珍藏古籍的注释音,故而他的发音和“巫字”是对得上的。   李澈读完,眉头拧得很深,看了李世民一眼。   也不知道是因为本身就居心不良,还是听了房玄龄和裴寂的话先入为主,李世民只觉得这妖异俊丽的少年朝他瞥来的一眼中带了说不出的警告和冷意,似乎要将他整个人穿透。 第5章 大唐两条龙(5)   莫名其妙被叫过去,莫名其妙读了些字,又莫名其妙被放了回来。   这是李澈对这段经历最开始的想法。   李凝倒是比他想得多一些,但也只是奇怪李世民看她的眼神和先前有些不一样,至于具体有什么地方不一样,她却是想不明白的。   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去想。   回去的时候,李澈拉住了李凝,他已经发觉了不对劲,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和李凝分开。   仗着旁人听不懂他们的话,李澈回忆了一下刚才的细节,斟酌着对李凝说道:“你注意到那个正厅外面挂着的匾了吗?”   李凝点了点头,说道:“不认识的字。”   李澈脸色凝重地说道:“我也一样。”   李凝惊了一下,倘若她说有什么字不认得,那必然是她自己没学过,但李澈不一样,除了精通各种乐器之外,他经常自己填词作曲,也喜欢看书,她不知道自家哥哥算不算有文采,可总不会连匾额上的字都认不得。   李澈又道:“之前我就有些奇怪,那个带我们回来的将军器宇不凡,应当出身不错,不可能没学过官话,刚才见到那两个中年男人,他们两个人各有口音,但总体来说,发音近似于那个将军的语言,我总有一种感觉……”   剩下的话他没有说出来,但李凝已经听懂了。   她的眉头先是一拧,随即又松开了,只道:“也就是说元京城回不去了,这也好。”   除了先前那句下意识的“我不想”之外,她竟是没再说出任何想离开的话,仿佛并不担心自己的处境似的。   李澈知道她是不想让自己担心。   阿凝从小就很懂事。   但李澈并不欣赏这份懂事,只觉心疼。   他沉思良久,对李凝说道:“刚才我们见到的那两个人有些古怪,那个长须男子一直在观察我,我读完铜书之后,也是他点了头,那个将军的态度才有了变化。”   李凝眨了眨眼睛。   李澈冷静地说道:“要么是把我们误会成了什么人,要么以为我们的来历不同寻常,这其中的关键点,在铜书上。”   前者有些麻烦,因为身份随时可能被拆穿,后者更麻烦,假如他的猜测成真,别说来历,就是户籍他们都没有。   李凝说道:“可铜书有什么重要的?大夏立国以来一直在用,只凭这个就能让他们放我们走?”   李澈也有些不解,但他还是说道:“一件事既然发生,肯定有解决的办法,那个将军和他身边的人既然对铜书感兴趣,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对你下手,只是现在无法用铜书矫音学习他们的语言,只能想个法子让他们从头教我们。”   然而李澈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日子,无论他怎么比划,明示暗示,整个行宫之内连半个肯教他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一切源头都在于房玄龄那句“巫不同人言”。   李世民虽然很想能和李凝交流,但他也明白事有轻重,假如这两人真是巫,他命人教他们凡人言语,这是一种侮辱的行为。   以李澈的天赋,足足十来天的时间,也就悄悄学会了“更衣”“洗漱”“吃饭”等几个常用的词。   离和人正常沟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更让他心烦的是这几天他住的行宫外面来了一个年纪不大的姑娘,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天天堵在门外叫喊,李凝那边也是一样的情况,他们都听不懂这里人说话,更不知道这两个堵门叫喊的女子是在喊什么,看神情她们也像是不大情愿的模样,但就是日夜不停地叫着,几乎隔一会儿就要喊几嗓子,很是烦人。   李凝夜里睡不好,白天也没法补觉,侍女更不管,她对比了一下自己和门外女子的体格,最终遗憾放弃了和人动手。   为了躲清静,李凝一早就来了李澈住的地方,他门外的那个女子虽然也叫喊,但人看着斯文一些,嗓门也小,偶尔李澈对她说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她就会低头不吭声一会儿,实在好对付得多了。   李澈告诉李凝,他从门外的那个女子叫喊的话里学会了一些字,他判断这两个女子是原先住在这里的人,只是地方被那个宁吃皮将军占了去,她们没法去找宁吃皮,只能来找他们。   李凝听得有些怀疑,但还是点点头。   这几天她和李澈也见了宁吃皮几次,随着见得越多,能让李澈分析的细节也越多,李澈推测这些人似乎把他们当成有某种特殊能力的人,类似于大夏的祈雨人,禹师。   李凝惊喜之余又很是担心,惊喜的是倘若真被当成了祈雨人和禹师一类的人物,安全是可以保证了,担心的是她虽然见过几次祈雨会,但连祈雨词都不会背,何况她和李澈又祈不来雨,这是很容易被拆穿的。   李澈比她更担心,但他没有在李凝面前表现出来,只是故作轻松地笑道:“想来这里的人也没见过真正的祈雨人,求雨只在春夏,我们还有时间,总不会等到他们来赶鸭子上架。”   李凝被安慰得好过了一些,正想问李澈记不记得请祈雨词,就听外面一阵激烈的吵闹声传来,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大红衣衫的少女一头冲了进来,起初见到坐着的李澈,她怔愣了一下,但立刻就反应过来,叫嚷了几下,闭着眼睛一巴掌朝着李澈打来。   李澈再文弱也不至于让一个小姑娘打了,他偏头闪躲过去,让那红衣少女扑了个空,随即站起身来,一把将李凝护在身后。   红衣少女咬牙,又是一脚朝着他踹过去,但这一脚却没落在李澈身上,少女猝不及防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后倒过去,睁着眼睛不动了。   李澈有些呆愣地看着地上的少女,不知为何觉得这一幕有些诡异。   他忽然反应过来,让李凝不要靠近,自己走上前几步,小心地探了探红衣少女的鼻息。   死了。   莫名其妙冲进来打人,踢人反摔了一跤,自己后脑勺磕到地上死了……   李澈心头一颤,面上多了几分沉重之意。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第二个死人。   第一个是李老爹,被马撞死的尸体要比眼前这个可怖得多,第一次他满心惶恐和悲痛,第二次却只觉荒唐。   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就能死得这么轻易?   李凝更是被吓住了,拉着李澈的衣袖,手指都捏紫了。   李澈把她抱进怀里,没说话,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   一场闹剧由两个士卒进来把尸体抬走告终,至死李澈也不知道这个死在他和妹妹面前的少女是什么人。   侍候李凝的侍女却是知道的。   来李凝宫殿门口叫喊的女子是薛九小姐,死的也是薛九小姐,隋末群雄之一薛举的女儿,薛举死后薛军由儿子薛仁杲继承,薛仁杲被唐军大败,投降之后直接做了俘虏,父子二人的妻妾儿女并亲眷人等大多也一并送往长安,李世民从俘虏中挑了薛举的一个年轻妾妃周氏,又在薛仁杲的妹妹里挑了两个姿色上佳又未出阁的伺候自己,正是薛六小姐和薛九小姐。   父死兄降,对于两位薛小姐来说不亚于天塌地陷,但能伺候李阀二公子,比起前路不知的姨娘姐妹,她们也算有了归宿,日后跟着回到长安,再生个一儿半女,日子也就好过了。   故而两位薛小姐一开始虽然难过,但其实心里是没什么抵触情绪的。   李世民占了秦州十五日,期间忙得脚不沾地,刚有心做点什么的时候,就在城外遇到了李凝兄妹。   当日薛九小姐翻出金红牡丹裙原本是听了吩咐准备侍寝的,但衣裳还没来得及上身,人就被连带着床铺一起赶到了周氏居住的偏殿内,替人腾了地方。   但这不是薛九小姐带着姐姐一起在李凝兄妹宫殿门前叫骂的理由。   这是房玄龄出的主意,意在试探“巫”的深浅。   可惜试探了几天直到长安派来的驻军都到了,大军要回程了,也没试探出个所以然来。   李世民躁动的心情又回来了一点。   今次薛九小姐直接闯门进来动手也是他指使的,只是他对李凝那张脸蛋实在怜惜,再三提醒薛九小姐不可真伤了佳人。   薛九小姐没伤着人,却赔上了命。   李世民收到消息便惊出了一身冷汗。   虽然殿内殿外的人都说是意外,但意外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在闹事之后发生,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退一步讲,就算真是意外,他也不敢冒那个险再试一把。   他是真的没想到那对兄妹长得美若天仙,心肠却冷硬如铁,仅仅是个试探的挑衅,就要了一条人命,又或者这是对他的警告?   李凝和李澈吓坏了。   严格来说,吓坏的只有李凝一个,李澈只是被惊吓到了。   即便薛九小姐受人指使在李凝门外骂了好几天,李凝至多也只是觉得她烦,起过打她的想法,但绝没有想过杀人。   李澈抱了李凝很久,久到胳膊发麻也没有动弹,他轻声哄道:“不关你的事,这只是一场意外,人都会死,或早或晚,也时常有意外发生,不是所有人都能寿终正寝。”   李凝过了很久才小声地说道:“我知道。”   但害怕的情绪并不会减少。   中午的时候,李凝没有吃饭,只喝了点水,李澈同样也没有胃口。   他告诉妹妹是意外,但其实心里并不觉得,单单从表面上来说,那个将军对阿凝有意,派了不少人去伺候,那两个原本住在这里的姑娘没了住处,来他这个没人伺候的地方叫骂也就算了,到阿凝那里去便没人管?   问题回到原点,那个将军既然把他们当成祈雨人禹师一类的人物,便不可能放任抑或是指使这两个女子到他们面前来吵闹,吵闹不成又动手,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在怀疑他们的身份,想以此试探。   李澈希望是自己想多了,但他明白,希望终究只能是希望。   祈雨人并没有祈雨之外的能力,甚至因为受到先祖宠爱,身体要比平常人弱得多,越是优秀的祈雨人,就会越早死去。   要么是这里的祈雨人有特殊能力,要么那个宁吃皮将军是把他们当成了禹师。   李澈的心沉了下去。   禹师,引风雷御敌,驭百兽为属,一人可战百万兵,大夏强盖四邻,也不过拥有二十来位禹师,而且想要验证是不是禹师,让他抬手招一道雷霆就是,比起祈雨人,这根本无法滥竽充数。   祈雨人和禹师乃天生神人,出生之时便会有天象显出征兆,祈雨人生时风云不动,有仙乐不知何处而起,响彻十日,禹师生来伴随雷霆,百兽循声而来,鸟雀栖息,走兽跪伏,蛇虫聚拢。   李澈幼时也做过白日梦,买过禹师书,但从没见什么百兽来朝或是随手招来风雷,他自己其实也清楚,他和妹妹都是被捡回去的,虽则不知生时是个什么境况,但用膝盖想都知道,谁家生了祈雨人或者禹师会扔掉?   李澈眉头蹙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与其想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倒不如该好好想想如何脱困,他决不想再眼睁睁看着妹妹为人所欺。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   李澈:六方神明,听我敬告,雷霆速来!雷霆速来!   六方神明一号:他一个祈雨人喊什么呢?   六方神明二号:好像是要雷。   六方神明三号:不关我们事,散了吧散了吧。   李凝:下雨下雨快下雨!   雷霆一号:这雷还打不打?   雷霆二号:人家要雨啊,走吧走吧。 第6章 大唐两条龙(6)   又过了两日,洛阳那边发来请柬,长白第一高手王薄请来才女尚秀芳在洛阳表演,大宴宾客,第二件事便是两大域外高手将在王薄主持下决一死战,其中一人正是“曲勒飞鹰”曲傲,据传此人功力可与域外第一高手毕玄媲美。   李世民对江湖上的事情一向看重,他虽然收拢了不少文臣武将,本身也可算是江湖一流高手,但放在宋缺那一级别的人面前仍不够看,故而他一直希望能够招揽更多的江湖高手,昔日错过寇仲徐子陵,眼见这两人在江湖上逐渐成名,李世民心中并非没有悔意,只是他太过傲气,不肯承认。   这一趟洛阳之行是必去的。   更何况江湖上早有传言,“散人”宁道奇三年前从慈航静斋借走天下至宝和氏璧,如今到了还宝的时候,慈航静斋传人师妃暄将会在洛阳取回和氏璧,为和氏璧遴选一位新主。   李世民并不觉得一块和氏璧有什么重要,隋末群雄也不会因为谁得到和氏璧就对谁俯首称臣,和氏璧的真正意义在于慈航静斋以及慈航静斋身后的白道,当年杨坚称帝,背后也有白道的影子。   比起去洛阳赴宴另带撞撞运气,回长安受些可有可无的褒奖也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房玄龄也是这么想的,此外,他更提出让李世民带上李凝李澈兄妹。   李世民有些不愿,江湖上最藏不住的两样东西,一是武功,二是美色,即便知道那天下绝色的美人不能为他所有,也不代表他就能大大方方地把美人带出来任由旁人窥视。   房玄龄则全然不知自家殿下那一点少年心思,只道:“和氏璧乃是神异之玉,不少古籍中都有曾为巫者法器的记载,此番慈航静斋意欲借和氏璧为她们选定的君王造势,倘若选的是殿下也就罢了,要是选了旁人,这两位巫者或许便能派上用场。”   房玄龄话没说透,和聪明的主公说话,点得太透就失了体统。   李世民终究还是点了点头。   李凝和李澈被安排在了同一辆马车里。   先前不知道他们是兄妹时,李世民对李澈的态度类似一个美貌女子面对一个比她美貌十倍的女子,能保持淡然无视已经很不错,确认了他们之间的兄妹关系,尽管他已经告诫自己许多遍,但还是忍不住殷勤了几分。   颠簸的马车厢里,李凝靠着李澈的肩膀,有些害怕,又忍不住猜测,“他们要把我们送去哪里?难道是送人?”   李澈摇摇头,说道:“如果是送人,不需要那个姓宁的亲自护送,我看他轻装简从,倒像是急着去什么地方。”   李凝小声地说道:“什么时候我们能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就好了。”   李澈想说什么,又觉得嗓子涩得厉害,过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道:“会有这一天的。”   洛阳是王世充的地盘,李世民这次出发去洛阳只在路上带了千余骑兵,等到了洛阳城下,便命骑兵在城外四十里处扎营,只带着百余亲卫并一辆载着李凝李澈兄妹的马车进了城。   隋炀帝死后,天下群雄并起,烽烟处处,但洛阳城内仍是一片繁华景象。   自秦州到洛阳的一路上,李澈已经越发确认了这里并不是大夏,世道纷乱,匪盗横行,饿殍千里,第一次见时,着实把他吓得好几日都没吃得下东西。   他毕竟是个从生下来就活在太平盛世里的人。   李澈并没有对李凝遮掩这些事情,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就迟早要面对这里的世道。   李凝除了一开始怕得哭了一场以外,适应得比李澈还要快一些。   马车在城内行了一会儿,在一处颇为气派的府门前停下,这处府邸是李建成在洛阳购置的私宅,内里布置得美轮美奂,李世民也是进去了之后才知道这宅院里还养着两个李建成幸过的美姬。   李世民把两人一并收了。   虱子多了不痒,他和李建成之间早成水火之势,不差这一两件。   李世民把李凝安置在后院的一处竹楼,让李澈住到边上的院子里,离他的居所有些远。   眼不见心不热。   王薄的夜宴在十日之后。   李世民并不打算带上李凝李澈兄妹,一来美人招眼,二来他并不确定师妃暄会否出席夜宴,倘若她来了,身上又带着和氏璧,引起了巫者注意,到时难道还要他开罪白道去强抢和氏璧吗?   说到底带这对兄妹来洛阳,只是一步后棋。   李凝穿着一身不怎么合身的素白衣裳站在二楼的栏杆处。   衣裳是那两名美姬的。   先前在行宫里的时候,因为随时要走,加上薛九小姐的衣裳还算合身,李世民也就没想起来派人给她制衣,后来一路上风尘仆仆,到了地方薛九小姐的衣裳已经不好再穿了,只能穿别人的,侍女为她量了身,新制的衣裳却也要过上几天才能有。   李凝已经不大在意这个了。   李澈来的时候,李凝刚从二楼下来,便见他一副兴奋之色,说道:“我刚才出去了一趟!”   这些日子李澈已经学了不少这里的语言,他也会教李凝说,李凝刚到勉强能听懂的地步,自己说是咬不准音的,李澈却已经能说得很流利了,甚至还悄悄认了一些字。   但两个人心照不宣地从未和周遭的人说过话。   李澈说的是大夏的语言,李凝愣了一下,问道:“你出去了?没人拦你吗?”   李澈点了点头,说道:“我起初也只是怀疑,但现在已经能确定了,我刚才出去的时候,没有人拦着我。”   他摸了摸身上,摸出一条厚实的花布,说道:“来,把脸遮住,我先带你出去看看,要是他们连你也不拦,我们就直接离开这里。”   李凝起初有些惊喜,只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怔了怔,说道:“一路上都在打仗,离开这里,我们去哪里?”   李澈替她把花布蒙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眼睛来,这才说道:“之前我听李世民和他那个亲卫李靖说起过,洛阳城外我们经过的那一座山里是个佛院,叫净念禅院,和我们那里的武馆很像,里面的和尚都很厉害,没人敢打他们的主意,山下住着的是和尚俗家的亲眷,我们出了洛阳,我就去当和尚,你住在山下,我会好好学武保护你的。”   李凝没想到在她只顾得上害怕的时候李澈已经想了这么多,她一时有些哽咽起来,说道:“可是和尚要剃掉头发的……”   李澈笑了,说道:“我一个男人要那么多头发做什么,剃了就剃了吧,比起这个,我更担心人家不肯收我呢。”   李凝摇摇头,说道:“哥哥长得好看。”   李澈愣是没想明白这里头的因果关系,却还是笑了笑,拉着李凝出了竹楼。   出府邸的时候,李澈有些紧张地握着李凝的手,李凝也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守在门口的亲卫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放了行。   直到气派的府门再也看不见了,李凝和李澈慢吞吞的脚步才停了下来。   李凝有些不敢置信地说道:“我们出来了?真的出来了?”   李澈也高兴,说道:“我也没想到真的出来了,一定是我们装得太成功,他们不敢得罪我们,而且那个姓李的得了新美人,看不上你了。”   他这话说得直白,李凝却没什么不高兴的意思,她现在开心极了。   李澈这人细心,出来之前就让李凝收拾好了首饰,都是他们从大夏带来的,其他的除了一身衣服,他们就什么都没有拿,甚至还留下了一根纯金的花钗,和之前的那个是配套。   按照李澈的说法,李世民这个人虽然居心不良,但这几个月确实多亏他照顾,不然他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很可能早就死在了盗匪堆里。   如此一来,他们就只剩下一条东珠手串和一套白玉环佩了。   好在这两样东西很值钱。   其实李凝身上还有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正是她当日从口中吐出来的含珠,那颗含珠名为定颜珠,产量稀少,置于死者口中可保存尸身千年不腐,容貌宛若生人,假如李凝不是以皇后之礼下葬,甚至没有资格使用。   但这个看上去实在很像是盗墓挖来的东西,至少李凝是不准备拿去典当的。   洛阳城的布局和大夏皇城的区别很大,李澈带着李凝走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典铺,一时又有些怀疑自己记错了字形,正巧前面有一行三人经过,李澈便伸出手拍了其中一人的肩膀,问道:“几位大哥,你们可知道这城中当铺在什么地方?”   被他拍了肩膀的那人转过脸来,李澈只觉眼前一亮,这人相貌带有强烈的异域风格,面庞生得极白,却不带一丝女儿气,竟是个极为英俊的异域男子。   异域男子连带他的两个同伴也是一惊。   跋锋寒的目光落在李澈脸庞上,若不是确认身后来的这道气息并无杀意,且慢得惊人,他早已将人震飞出去,却不想一回头,却对上了一张迄今为止他所见过的最美的一张脸。   美得让他心头一热,随即拔凉。   是个男的。 第7章 大唐两条龙(7)   跋锋寒来到中原已有一些时日,意外和寇仲徐子陵二人相识,就此同行,三人出生入死结下兄弟情义,此番一起来洛阳便是因为寇仲意欲联合王世充壮大自身势力。   当然,联合只是听上去好听一些,其实和投靠也差不多,寇仲起意加入争夺天下的时机太晚,如今他建立的双龙帮势力在隋末群雄的浪潮之中只能算一条杂鱼,旁人对他的看重大部分还是看在他和徐子陵那一身传承自四大奇书之一的《长生诀》内的武功。   比起寇仲,徐子陵和跋锋寒就简单得多,一个是来帮兄弟的,一个是为了磨炼自身武道才选择和自己天赋武功差不多的人同路而行。   寇仲这个人颇有几分英雄气概,外表却很是轻浮,此时见跋锋寒满脸失望之色不加掩盖,不由得笑了笑,抬手搭在跋锋寒肩上,对着李澈说道:“朋友,我们也是刚来洛阳,不清楚这些,看你们的样子很急,正好我们兄弟三人是经商的,你们想典当什么?”   李澈打量了几眼这一伙自称经商的人,目光落在他们灰扑扑的布衣上,寇仲连忙笑道:“出门在外财不露白,朋友要是不放心,尽可跟我们去下榻的地方瞧瞧哩。”   徐子陵奇怪地瞥了寇仲一眼,不明白他揪着路人弄什么鬼。   李澈摇了摇头,说道:“不劳烦几位,我还是去问问别人吧。”   他拉着李凝就要离开,寇仲却从跋锋寒的肩膀上一撤,脸色正经地对李澈说道:“如今遭灾的富户多,许多好东西都典不出价,与其你去当铺过一道手,我再去高价从那边收,不如我们自己做这笔生意,我看你们要典的应该是首饰细软,正好我们做的就是这一行。”   李澈没做过生意,但觉得这人说得确实有些道理,不由有些犹豫。   李凝小声地对李澈说道:“我们早点出城去吧,在这里不踏实。”   寇仲脸上的笑越发真诚起来,当真像个和气的生意人。   李澈仍旧有些防备他们,便道:“我们找个地方再谈,去人多的地方。”   寇仲立刻就道:“我们正要去吃饭哩!”   两下说定了,寇仲三人在前面带路,李澈拉着李凝的手离他们略有一段距离,走在后面。   跋锋寒压低声音,不解地问寇仲道:“你何时准备经商了?”   寇仲叹一口气,说道:“老跋啊,你究竟是怎么讨那么多女孩子喜欢的?美人在前,你视而不见啊。”   跋锋寒说道:“那小兄弟的确长得美,可你什么时候喜欢男人了?”   寇仲摇摇头,神神秘秘地说道:“别扯,我说的是那个脸上蒙着花布的女人,我敢跟你们打赌,她长得一定很美。”   徐子陵失笑,“你又知道?”   跋锋寒也好奇地看向寇仲。   寇仲得意洋洋地笑了,说道:“那个小兄弟自己长成那个样子,出门都不知道遮脸,却把身边带着的女人遮得严严实实,这说明什么?更何况丑人可生不出那样漂亮的眼睛。”   徐子陵无奈地说道:“是你自己说来洛阳办正事,现在不忙了?提前说好,我可没有银子。”   跋锋寒却道:“我包袱里还有三百两黄金,我跟你打这个赌。”   寇仲笑嘻嘻地说道:“赌就赌,陵少不给银子,到时候可别看我的美人。”   跋锋寒奇道:“花的是我的钱,人倒成你的人了?”   寇仲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从前就说兄弟同心,女人也可以同娶,陵少一直不同意,今天我把话再说一遍,兄弟的女人就是我的女人,我的女人也……”   话没说完,就被徐子陵一肘子捣在胸口。   前面的几人嬉嬉笑笑,虽听不清在说什么,却也能感觉到那种轻松自在的相处气氛,李澈的心情也缓和了几分,压低声音对李凝说道:“看样子不像是坏人。”   李凝点了点头,说道:“哥哥的玉佩留着吧,我要这个也没什么用。”   她把那一串流光溢彩的珠串从手腕上取了下来。   李澈却道:“我用不着。”   李澈不肯接,李凝就只好把珠串戴了回去。   不多时酒楼就到了,寇仲要了一个雅间,点了十来样酒菜,徐子陵点了两样,跋锋寒也要了一壶酒。   李澈什么都没要,寇仲给他倒酒也不喝,从怀里取出一套花鸟白玉环佩,环佩本身质地莹润,别无杂色,雕样是少见的喜鹊衔桃枝,极为精美,玉绳下坠三对雌雄玉鸳鸯,喜鹊衔环,鸳鸯成对,即便是寇仲这样没什么鉴赏水准的也能看出这是难得的美玉。   花的毕竟是跋锋寒的钱,寇仲叫价叫得很是大方,开口便道:“一百两黄金。”   这套花鸟环佩是别人送的生辰礼,具体是谁送的李澈已经忘了,他也不知道价格,想了想,说道:“成交吧。”   价值千金的雪涧玉就这么在两个不识货的人手里完成了一道十倍贱卖的交易。   跋锋寒从包袱里取出二十块金饼。   李澈皱起眉,问道:“没有金票吗?这要怎么带走?”   寇仲奇怪地问道:“什么是金票?”   李澈忽而反应过来,这里并不是大夏,相应的,由大夏朝廷发行的金银铜票在这里也是没有的,便不再多说,拿起一块金饼,比划了一下,发觉这样直接揣进怀里不光容易丢,而且会发出碰撞声,但凡有些经验的人都能知道他们携带了金银。   寇仲眼珠子一转,指了指李凝,说道:“拿那块布把金饼叠着包起来不就好了?”   李澈不知他颇费了一番周折就是为了看看自家妹妹蒙在花布底下的脸,他摇了摇头,说道:“找个伙计让他出去买块布就是。”   说实话,李澈没想那么多,让李凝蒙着脸出来,只是在路上发觉稍有姿色的女子很容易被盗匪盯上,洛阳虽然看着繁华安定,但毕竟世道不同,先前经历了一遭李世民的事情,好不容易逃出来,他警惕得就像个兔子。   寇仲越发觉得有趣,随手打发了一个伙计出去买布,喝了一口酒,和气地问道:“小兄弟和这位姑娘怎么称呼?哪里人?来洛阳做什么?”   李澈笑了笑,说道:“萍水相逢,日后大约也没什么再见的机会,何必通名呢?”   寇仲叹了一口气,说道:“天大地大,萍水相逢也算很有缘分了。”   说是这么说,他却没有再多问下去。   李澈一口酒菜也没有动,李凝坐在他边上,眼睛却忍不住地朝着满桌的菜上看,从一早出来,她连一口水都没有喝过。   徐子陵是个细心的人,他并不在意寇仲和跋锋寒打的赌,说到底他和寇仲从扬州老家一路出来,见过的美人多不胜数,远了不说,他刚和寇仲见过艳盖洛阳的董淑妮,只论美貌甚至不比婠婠差多少,他也没有半分心动。   见李凝这幅模样,徐子陵便笑了笑,说道:“想吃就吃吧,大不了我们不看你就是。”   李凝眨了眨眼睛,小声地说道:“我没事,我不饿。”   说话间那伙计抱着一叠细麻布回来了,麻布这东西不值钱,寇仲瞥了他一眼,也没什么计较的心思。   李澈把金饼包好,打成一个包袱,二十块金饼足有十斤重,跋锋寒背着三十斤的黄金跟没背一个样,他提在手里却觉得分量很重,便自己拿着,不让李凝帮忙。   眼见两人起身告辞,跋锋寒端着酒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寇仲忽然伸出手拦在李澈面前,笑嘻嘻地说道:“小兄弟,你先前怕我们是坏人不肯喝酒,现在银货两讫,怎么酒也不喝就走了?”   李澈拧起眉头,说道:“既然已经银货两讫,为什么还要喝酒?”   寇仲似模似样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我跟你说实话,我不懂玉,怕你的玉是假货,正等行家来鉴,小兄弟你这样急着走,实在让我心里很没底啊。”   李澈听了,倒有些理解了,哪怕在大夏,一百两黄金也不是个小数目。   原本要走的人就这么又坐了回去。   寇仲打发了一个伙计让他去找个不存在的“寇先生”,然后笑着给李澈倒了一杯酒,又让人给李凝上了一壶梅汁,亲自端过去,口中说道:“你们再等等,再等等……”   说着手忽然一抖,一壶梅汁就这么洒了大半壶在李凝蒙着花布的脸上。   寇仲演技极真,啊呀一声,连忙伸出手作势要给李凝擦脸,手还没伸到那张湿透的花布上,李澈脸色一黑,抬手推开寇仲,怒道:“男女授受不亲,让开!”   那张花布原本就闷,湿了水越发透不过气,李凝自己抬手解开了脑后的布结,李澈见她半张脸都是褐色的梅汁,便用袖子给她擦。   被推开的寇仲原本在笑,笑着笑着忽然发觉雅间里出奇安静,再一看,自斟自饮的徐子陵把酒水斟到了袖子上还在斟,仿佛忽然可以用袖子喝酒了,跋锋寒白皙的脸庞上浮现出一片潮红,竟是难得失态。   他下意识地回头一看。   后来他恨不得自己此生都没回过头。   美人如刀,刀下多少英雄。 第8章 大唐两条龙(8)   李澈给李凝擦干净脸,顺手用指腹在妹妹那张凝脂雪玉般的小脸上抹了一记,发觉是真的擦干净了,这才收回手。   花布已然湿透,他也就没再让李凝遮掩,又见妹妹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只好便道:“他们还要等人来,想吃就吃点吧。”   李凝之前解开花布时其实是有些生气的,眉头要蹙不蹙,眼里带着几分恼意,生生瞪了一眼寇仲的后脑勺,偏是这样也动人,寇仲没能瞧见,他回头的时候,李凝收回了视线,脸颊朝着李澈侧过去,一副乖乖的样子。   听了李澈的话,她顿时开心起来,又见请客的三人都看着自己,便礼节性地笑了一下,拿起筷子。   寇仲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对着李凝施礼道:“刚才手误了一下,伤着小姐了没有?实在万分抱歉!”   李凝已经饿了,只想他入座,便道:“没事,你、你坐下吧。”   寇仲只觉得这道先前听来没什么奇特甚至有些结巴的声音都听酥了他两只耳朵,双腿立刻一软,坐回座位上。   说实话,寇仲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容易为女子心动的人,但他同时又清醒得很,不管是门阀贵女还是江湖美人,甚至青楼里卖笑的姑娘,在他这里都是一样的,心动是真,他却不会再像昔年刚从扬州出来时的那个傻小子,傻傻付出一颗真心出去。   他又同样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对大多数的女人轻浮乃至动手动脚,只是因为她们对他有所求,他采撷得理直气壮,但他又和大部分忽然得势的人不同,即便已经有横行的资本,他却还留着几分为人的底线。   但现在他忽然就明白了,有时候底线这种事也是分人的。   至少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强抢民女的恶霸念头。   徐子陵正在拧袖子。   他这个人欲望淡薄,对美人并没有太多执着,他最向往的是知音女子,美色天生,纵然惊艳了他的眼,却不能打动他的心。   桌底下忽然有人踹了他一脚。   徐子陵抬起头,瞥了一眼寇仲,见寇仲双眼晶亮朝他打眼色。   说得恶心点,寇仲这个人吧,他一撅屁股,徐子陵就知道他拉什么形状的屎,当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虽然无奈,但还是对着李澈和李凝兄妹二人举了一下手里的酒杯,温和地说道:“小兄弟和姑娘看着不像普通人家出身,如今世道乱成这样,出了洛阳到处都在打仗,不知两位今后有什么打算?”   和轻浮的寇仲不同,徐子陵是个让人一眼望去便如春风拂面的人,李澈的语气缓和了一些,说道:“听闻如今江湖上有不少教人习武的门派,我和妹妹正要去撞撞运气。”   一听妹妹两个字,原本隐隐有些排斥李澈的寇仲整个人都亮了一点。   跋锋寒也觉得嗓子痒,咳了两声,难得多话道:“小兄弟,不是我说,习武最好的年岁在八岁到十五岁之间,过了这个时间很难学出成效来,就像口音,从小学的口音到大,再如何矫正也迟了。”   李澈还没说完,李凝却眨了眨眼睛,用不大熟练的话说道:“我哥哥,刚学的、洛阳音。”   别说寇仲就是过了十七岁才学的武,哪怕他也是八岁习武,这会儿美人发话,他也是立刻就道:“就是,老跋,你别忘了,我跟子陵都是过了十五岁才开始入门,现如今走到哪里也不算无名小卒了吧?”   他存心有几分炫耀的意思,话出口却有些反应过来,自己都禁不住笑了。   跋锋寒一时无语,寇仲和徐子陵二人的天赋悟性与运气是寻常人能比的吗?   徐子陵看了一眼寇仲,又对李澈笑了笑,说道:“小兄弟不要理他,不过老跋说得确实有理,过了十五岁,习武确实迟了,与其一头撞上南墙头破血流,倒不如一开始好好想清楚。”   李澈想得很清楚,他并不是要拜入江湖门派,而是要去做和尚,能够练成武功当然好,要是练不成,大不了他就多做几年和尚,庇护妹妹嫁得良人。   他们说话,李凝吃菜。   说实话,李凝吃东西的样子并不文雅,能一口吃下的绝不分两口,带着些婴肥的脸颊鼓起来,却不折损丝毫美色,反倒让人觉得一派天然娇态。   至少寇仲看上去很想亲自喂一喂的样子。   徐子陵那边正给李澈讲到武学入门,寇仲那边已经吹嘘起来了:“这家店的吃食有什么好的?等有机会让你尝尝仲少的手艺,我最擅长的是清风饭和玉井饭,子陵会做团油饭,清风饭要到夏天才好吃……”   李凝本以为自己已经听懂这里大部分的话了,但遇到寇仲一张嘴叭叭的还是感觉头疼,尤其他说得又快又急,只好埋头吃饭,偶尔应和几声“嗯”。   伙计来报说没找到“寇先生”的时候,桌上的菜都凉了。   李澈也谢过了徐子陵的好意,带着李凝起身告辞道:“两位傅兄,跋兄留步,我们兄妹会在洛阳城外待一段时间,倘若玉佩有任何问题,可以来找我。”   寇仲和徐子陵化名傅仲和傅陵,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徐子陵和跋锋寒两人已经和李澈聊得颇为投缘,一口一个兄弟叫着了。   跋锋寒把酒杯里半天没喝上一口的酒干了,对徐子陵道:“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没见着人之前张口兄弟同心,闭口女人同娶,你现在再问问他,肯不肯跟我们分利。”   徐子陵失笑道:“李家妹子有殊色不假,跋兄的红颜知己却比他摸过的女人还要多,看在他这回真心的份上,饶他吧。”   跋锋寒是个豁达人,也不是真要和寇仲相争,三人笑闹了一番,寇仲忽而说道:“所以你们现在能理解我想要争夺天下的心思了?倘若我和子陵还是扬州街头的混混,别说李家妹子那样的天仙美人,哪怕春风楼里的红姑都不会正眼瞧我一眼。”   这话说来便沉重了几分。   自古英雄不问出处,只因前事落魄,不堪言说。   徐子陵看了寇仲一眼。   寇仲正等他发表看法,却听他慢悠悠地说道:“等等,李家妹子何时正眼瞧你了?”   寇仲一噎。   跋锋寒则是哈哈大笑。   净念禅院位于洛阳城外南郊,寺庙建筑多达百间,正中建有演武广场,寺内僧人大多在广场练武,演武广场向后有七座大殿供奉佛像,香火缭绕,与其说是禅院,不如说是佛城。   不愧是傅兄口中的武林圣地。   李澈带着李凝走到禅院门口的台阶下,还未来得及上前表明来意,就有僧人上前一礼,对他们道:“今日禅院有贵客到,不受香火,请两位施主明日再来吧。”   李澈啊了一声,却不想如此不巧,但他还是抱着一点希望说道:“大师,听闻净念禅院教习武课,我们兄妹二人父母双亡,相依为命,只想学些武艺傍身,在下诚心来剃度,不知可否通融一二。”   他见僧人面上露出为难之色,连忙说道:“束脩不是问题。”   僧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被蓝布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眉眼,却也能窥见几分美态的李凝,不由叹道:“也是可怜,罢了,禅院不收束脩,你们跟我来吧。”   李澈愣了愣,问道:“女子也可拜入禅院习武?”   僧人失笑,说道:“我净念禅宗立宗以来便不曾收过女子,但武道又岂有男女之别?当年天僧地尼本为同门师兄妹,双双遁入空门之后分创净念禅宗与慈航静斋,倘若女檀越愿意,寺内会派专门的僧人将女檀越送至帝踏峰慈航静斋修行。”   李澈一听慈航静斋就皱起了眉,说道:“那不是尼姑庵吗?我妹妹年纪轻轻……”   话还没说完,他轻咳了一声。   僧人却不见怪,慈和地说道:“慈航静斋不同于一般佛门,也收容可怜女子教习武艺,斋内女子大多带发修行,倘若到了年纪想要嫁人也可还俗,唯有落发的门人才是真正的修行人,世人因此诟病静斋清誉,属实也有几分无奈。”   李澈知道自己失礼了,歉意地对僧人一礼,又道:“但我妹妹身体不好,我怕她吃不了苦。”   僧人略有些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以他接引这么多年的眼力,一眼就看出这对兄妹里身体不好,可能吃不了苦的其实是这个做哥哥的才对。   但他并没有说出来。   年轻人长得好看,即便是和尚也觉得顺眼,对顺眼的人顺着点来总是没有错的。   李凝听得半懂不懂,李澈等僧人走到前面一些了,压低声音给她讲了一遍刚才的话。   李凝有些怔怔地眨了一下眼睛。   然后又眨了一下。   她拉住了李澈的袖子,说道:“我要去。”   李澈说道:“这不是胡闹的事情,要吃很多苦,你要想清楚了,而且有我在呢……”   李凝没让他把话说完,她说道:“我要去,我要学武,我不想再被人欺负。”   说这话的时候,李凝的眼睛很亮,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出一种夺人的光彩。   李澈只觉得心疼。 第9章 大唐两条龙(9)   净念禅院乃是武林两大圣地之一,僧众上千,然而近些年愿意来剃度的人却不多,寺内大多是些上了年纪的老和尚和小沙弥,年轻一些的也少有身强体壮的,多是为了混口饭吃的难民,毕竟世道纷乱,于普通人来说是灾祸,对青壮而言却是机遇。   各地起义军都在征兵,只要敢杀人,披上一身皮,就能过上吃香喝辣的日子,有些武功根基的更是不得了,没本事的占个山头称大王,有本事的便也能算得上一方霸主,净念禅院先前也是有不少青年和尚的,但近几年已经跑了大半,李澈和李凝跟着僧人的一路上,见到的几乎都是老和尚。   李澈有些安心了,等僧人把他带到一处禅房外时,便开口问道:“大师,不知我们要在这里待上多久?”   僧人笑道:“明日晚些时候,今日寺内主事的师兄都在正殿,总不好夜里折腾,这四周都是空房,你们可以放心住些时日。”   李澈连忙向僧人道了谢,并道:“晚辈姓李名澈,还未请教大师法号?”   僧人道:“贫僧了尘。”   李澈觉得这法号当真有些禅意,了尘了尘,应是了却尘缘之意。   不料了尘却叹道:“当年师父给我取了这个法号,我一直以为是让我勿念尘缘往事,后来才知道,师父是让我专心扫灰尘,我从入寺起就在了尘,如今都五十年啦!”   李澈忍不住抿唇一笑。   了尘也笑了,说道:“这才是嘛,年轻人就该多多地笑,往后做了和尚,天天念经习武,没个消遣,再不会开导自己,还不憋出个闭口禅?”   李澈明白过来,这是在点拨自己,连忙向了尘道谢。   了尘摆了摆手,慢悠悠地背着手离开了。   李凝见四下确实清净,又闷得慌,连忙把脸上的蓝布解开,由于布料粗糙,她的脸上都被印上了蓝色的染料,恰巧禅房外靠着竹林的一侧有井,李澈给她打了一盆水洗脸。   李凝洗脸洗到一半,突发奇想道:“哥,你说我以后出门不蒙布,在脸上涂泥灰染料好不好?蒙着布又憋闷又容易摘掉,涂了泥灰看上去黑漆漆的,会不会好一点?不过要是一直涂着泥灰,会不会把脸真的涂黑了?”   李澈禁不住笑,“怎么会让你一直遮遮掩掩,外面那些盗匪见了年轻女人就抢,哪里管长得什么样子,我要你蒙着脸,是怕在城中出事,往后你要是能有自保的能力,出去当然不用蒙着脸。”   话说到头便是沉默。   美貌不是过错,弱小也不是过错,可弱小之人拥有美貌便是天大的过错,哪怕是在太平盛世,他也没能保护好自家妹妹,如今这样的世道,想要活下去,有尊严地活下去,又会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   李澈天生喜爱音律,然而来到此间之后,他一次乐器都没有碰过,因他深知音律只能娱人娱己,强权之下,音律救不了性命。   李凝沉默不久,就笑出了声,只道:“这话我们说说就好,说出去丢死人了,我又不是天仙。”   李澈摸了摸她的头,说道:“丢什么人?我妹妹好看,不怕人说。”   李凝把头靠在李澈怀里,抽了一下鼻子,说道:“我情愿不好看,当个母夜叉,谁欺负我,我打死他。”   李澈忍不住笑了笑,揉她的脑袋,“胡说。”   大约漂亮的人软绵绵地说狠话很容易被人误解为撒娇,李澈也没有信,只有李凝自己知道她是认真的。   临入夜的时候有小沙弥过来送饭,禅院简素,没什么肉食,只有馒头咸菜和清水,李凝额外多了一枚煮熟的鸡卵,还不及细问,小沙弥就红着脸跑了。   大夏也有佛教,是从别国传来,大夏本土大多信仰由禹祖传下的巫道,佛教由于讲究今生苦来世报,今生孽来世偿,难以融入一向信奉血统至上,贵胄天生的大夏,几乎只在下层百姓之中流传,但在此间世界,却拥有和禹师祈雨人一般的超然地位。   比如佛田不上农税,香油钱不上商税,免徭役等等。   太平世道尚有这么多特权,乱世里俨然就是一支私军,据说净念禅院之内人人习武,武功可达江湖二流高手的武僧足有两百,另有四大护寺金刚,个个武功高强,禅主了空更是一位深不可测的武林巨擘。   了空禅主单看长相还是一位年轻和尚,至多不超过四十岁模样,一身黄色僧袍越发显出面庞俊秀,唯有一双眼睛极为透彻睿智,显出与外表不符的年纪气度。   他微微垂目,伸手打开檀木香盒,只见盒中躺着一方纯白无瑕的玉玺,四方一块,上有五龙交缠,下有一角缺失,由黄金补全,正是和氏璧。   一身素白衣裙的师妃暄立于大殿正中,姿态谦恭,只道:“和氏璧对外人来说不过是一件象征,正如当年慈航静斋以和氏璧授杨坚,隋朝开国之后杨坚便又着人将和氏璧送归一样,和氏璧真正的作用在于能够辅助佛道之人的禅修,家师嘱托妃暄来请禅主帮忙护持和氏璧,今日在此妃暄代表慈航静斋与净念禅院立下十年之约,待此间事了,和氏璧奉与禅院十年。”   了空没有说话,合上檀木盒,微微颔首。   这便是同意了。   净念禅院与慈航静斋乃是同源而生,关系亲近,师妃暄来时也没想过被拒绝的可能,这会儿倒也不意外,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如此晚辈便先走一步,待寻得明主,再来取宝。”   了空看了她一眼,目光之中便透出些许情绪来。   这是习武到了一种极为玄奥的层次才有的意志外放,正如此刻师妃暄明显地感受到了空禅主的挽留之意。   师妃暄也不推辞,只道:“那就叨扰禅主一晚。”   收下和氏璧,且立下十年之约,禅院里有资格到大殿见证的主事和尚都挺高兴,知客僧主通觉连忙上前,道:“院中空禅房不多,僧人聚居,只有南角有一处清净地方,四面都无人居住,偶尔接待外客,师姑娘跟贫僧来吧。”   师妃暄向他行了一个佛家的礼节,请他带路。   李澈在禅房里间找到了一架废弃的瑶琴,琴身老旧,一角被老鼠啃坏了,弦也断了两根,随琴找到的还有一盒备用的弦,他本想当没看见,然而终究是习惯使然,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在修琴了。   李澈用过的琴有好有坏,禅房里的这架琴本身材料不错,看得出来曾经被人精心保养过,但终究废弃太久。   说是修琴,其实也就是把断掉的弦换成备用的旧弦,内里损坏的地方稍微修整,再擦洗干净脏污的琴面,好在琴虽然破,内里却还算完整,不曾开裂,换了弦也还能用。   起初只是修好之后试试音色,不知怎的就慢慢弹起了琴曲,风穿竹林,将悠扬的琴声传开。   不远处的竹林外,师妃暄步子一顿,知客僧主也愣了一下,问随同的知客僧,“南角什么时候有人居住的?”   知客僧也有些懵,不确定地说道:“昨天打扫的时候还没人住的,今天又封了门,也许是了尘师叔带进来的人?”   知客僧主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这个不着调的师兄好,面对师妃暄只觉得失礼,连忙说道:“都是贫僧没说清楚,师姑娘可随贫僧去后山净心院内暂住。”   师妃暄说道:“即便有客也只住一间,这里空房不少,妃暄择一间住下就是,请大师早些歇息吧。”   知客僧主连忙说道:“禅院招待不周,还请师姑娘不要见怪。”   师妃暄又行一道佛礼。   知客僧主带着弟子离开了。   少了人声,竹林对面的琴声越发空灵缥缈起来,师妃暄原本确实是想随意挑一间空房睡下的,这会儿却不免莲步轻移,循着琴声而去。   琴声尽头是人影。   明月朗照,少年青衫墨发,一把瑶琴横膝,白玉般的手指在琴弦上宛若纷飞的蝶,琴声如清泉作响。   曲似天上曲,人如画中人。   师妃暄一时之间竟有些怔愣。   李澈琴曲过半,忽而似有所觉,微微抬起头来,正见竹林边上立着一道素白身影,吓得琴声戛然而止。   月下遇美人,简直像话本里写的情节一样,然而美人一身白衣,面无表情,李澈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没有脚步声,更不知道这美人是人是鬼。   要是人还好,要真是鬼,能跑到寺庙里的鬼该有多凶?   李澈有些害怕,他抱着琴站起身来,警惕地看着悄无声息出现的白衣美人,干巴巴地开口道:“你、你……”   师妃暄看着他,忽而一笑,宛若雪山初融,她道:“你害怕我?”   李澈呆了一下,摇了摇头,老实地说道:“刚才害怕,现在不怕了,你应该是个人。”   鬼笑起来哪有这么灿烂又好看。   师妃暄一怔,随即又是一笑。   比刚才的还好看。 第10章 大唐两条龙(10)   师妃暄入世还不到一年,见过的人也不算多,但每每见到她的人总要为之惊艳赞叹良久,难得遇到一个对她态度平常的,反倒觉得轻松。   换了旁人她大约还要怀疑是不是引她注意的手段,但落在眼前这个少年身上,便觉得很是理所当然。   李澈其实没有见过多少美人,以前在坊市里谋生,难得见几个年轻姑娘,后来封侯得爵,见的姑娘倒是多了,但他对那些姑娘的印象几乎都是追在车驾后的一个个乌黑脑袋,能挤到他视线范围内的……多是妹妹向往的那种强壮女子。   但他实在对美貌这种东西不甚敏感,明知眼前的姑娘是个美人,他也很难像常人那样殷勤起来。   几句话解释清楚误会,他便道:“是我打扰姑娘安寝了,姑娘去睡吧,我不弹了。”   师妃暄说道:“是我打扰了公子才是,清夜起琴兴,岂有不尽兴之理,何况能伴着如此绝妙琴音入眠,也是一件乐事。”   李澈摇摇头,说道:“我刚才入了迷,不知不觉就弹起来了,多亏姑娘提醒,我妹妹在隔壁睡下了,还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她。”   师妃暄笑了一声。   李澈疑惑地看向她,就听白衣飘飘的姑娘悠然说道:“我是在笑,公子如此容貌,妹妹一定也是个大美人,这一夜妃暄大约也可做个好梦了。”   直到美人飘然而去,李澈才反应过来,他是被调戏了,还连带着妹妹一起被调戏了。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果然姑娘这种生物,不论是在大夏还是大隋,都是一样的。   李凝清晨的时候就起床了。   不管在什么地方睡下,她总能睡得十分安稳,相比之下李澈其实比她娇气得多,但凡离开他熟悉的环境,往往就要失眠好几天。   李澈还没睡醒,李凝当这附近没人来,披散着头发打着哈欠,端着空空的木盆去井边打水洗漱。   净念禅院的水桶比一般的水桶要重很多,一次打能装满木盆的半桶水对李凝来说有些重了,打到一半转不动了她才反应过来,连忙要松手,就在这个时候,一只白皙的手按在了绳索上,轻轻松松地将井里的水桶提了上来。   李凝眨了眨眼睛,看向帮她提了水桶的姑娘。   只看身姿就觉得飘逸不凡,再一看,长相竟也美丽异常,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不凡气质。   李凝刚要说话,反应过来,又换了这里的话,结结巴巴地说道:“多、多谢、谢姐姐。”   那姑娘笑道:“我不叫谢姐姐,我姓师,师妃暄,你可以叫我师姐姐。”   李凝听懂了,也笑了笑,说道:“师姐姐,我、我是李凝,你可以叫我、叫我阿凝。”   师妃暄夜里见过李澈,只觉得是夜有奇遇,撞见瑶琴化仙,今早一起见了李凝,方知昨夜不是一场迷离幻梦。   李凝只觉丢人,连忙告了罪进房洗漱更衣,照了两遍镜子才走了出来。   师妃暄坐在竹林边上的石桌前,石桌上摆放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找来的破旧瑶琴。   李凝越看师妃暄,越觉得她美得惊人,出于一点少女的小心思,她有些不想靠近,却不防师妃暄笑了笑,抬手招她过去。   李凝挪到石桌前,坐在师妃暄对面。   她看了一眼师妃暄,又看了一眼,眼里藏不住惊艳之色。   师妃暄轻轻拨弄了一下琴弦,语气里是对男人从未有过的温柔之意,“怎么呆呆的?”   李凝小声地说道:“师姐姐好看。”   师妃暄眨了眨眼睛,显出一点少女的娇态来,她忽而笑了笑,说道:“我现在还好看吗?”   李凝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还以为自己理解错了意思,有些拘谨地看了师妃暄一眼,却怔了一下,呆呆地看着忽然平庸了许多的师妃暄。   师妃暄又是一眨眼睛,变回了那个绝色的佳人。   李凝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是怎么,怎么回事呢?”   师妃暄说道:“这是慈航静斋的心法,江湖四大奇书各有奇异,但武道原理总是相似,武功越高,外表看上去越美,但若武功高出于我,见到的便是刚才阿凝姑娘见到的模样,而在我眼里,阿凝姑娘的容颜却要比姑娘自己眼里美上十倍。”   李凝半懂不懂,却还是被师妃暄眼里的赞叹惊艳给羞得脸颊泛红了。   师妃暄又道:“这并非是夸赞,而是事实,阿凝姑娘有所不知,对习武之人来说,每突破一重关卡,对待事物的认知便会天翻地覆一层,如我数年前突破先天,只觉先时眼前如同蒙了一层灰雾,之后武功越进,越觉得眼中所见光彩极盛,对于我们这等习武之人而言,武功越高,世界越是清晰,美丑越是分明,有一丝一毫缺陷都会在习武之人的眼里无限放大,相应的,天生的美貌也会变得极为鲜明,故而姑娘在我眼中美貌十倍,在比我武功更高的人眼里,可能会是百倍千倍。”   师妃暄大约发觉了李凝语言上的困难,说得很慢,李凝听懂了。   她起初还有些害羞喜悦,但越听到后面,越是浑身发冷,等师妃暄说完,她的脸色已经白得像纸。   师妃暄见她这幅惊惧模样,本就软下的心更软了几分,她轻轻拍抚了一下李凝的手,说道:“从见到阿凝姑娘第一眼起,我就在想要如何开口,毕竟外人看来慈航静斋是清修之地,以往下山嫁人的弟子也多有遭受非议的,但如今这个世道,能庇护得了姑娘的,唯有我慈航静斋。”   李凝慢慢地说道:“我、我原本,就想、想去慈航静斋。”   师妃暄有些意外,但又想起这里是净念禅院,也明白过来,她笑了笑,说道:“那倒是我平白又吓了阿凝一场。”   李凝连忙摇摇头,说道:“总不能、不能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师妃暄越发觉得李凝合她心意,她自小就被当成下一代斋主教养,责任心极重,想了想,笑道:“既然如此,那就说定了,待我洛阳事了,就来带你回慈航静斋。”   李凝并不问她去洛阳有什么事情,只是乖乖地点头。   师妃暄走后,快到中午的时候李澈才起床,李凝把先前师妃暄说过的话跟他说了一遍,眼里带着动人的光彩,“师姐姐说最短一个月,最迟三个月,就会来带我走,她还说我的根骨很好,很适合学武。”   李澈摸了摸鼻子,到那个时候,他大约已经是个光头和尚了。   昨天带他们进来的了尘和尚在中午的时候又来了一趟,替李澈录了个名,至于剃度,则要再过上几日,据说禅院里的武僧除了各处轮值的人手,几乎都聚集到了演武广场上,守卫小铜殿。   至于到底要守卫什么东西,了尘没有说,李澈也不在意,比起这个,他望了望天,总觉得要下雨了。   天色灰暗,乌云密布,却诡异地没有一丝雨前风,李澈把瑶琴拿回屋里,原本是想放回原处的,但不知不觉手又按上了琴弦。   天阴欲雨,风云不动,有瑶琴仙乐不知从何处传来,飞鸟羽翼开合的簌簌声响在小铜殿顶一掠而过。   和氏璧周遭的气机忽然变得柔和起来,与先前近乎暴戾的躁动相比,宛如风雨后,天初晴。   了空睁开了双眼,复又闭上,他知道自己刚从和氏璧的影响中脱离出来,一个无心的眼神,足以要人性命。   和氏璧引动天道,虽可助禅道中人修行佛法,却也令人如履薄冰。   武功越高,越容易被和氏璧影响。   即便眼睛看不见,他也能感受到被自己引动的和氏璧力量正在蔓延出去,不多时便将覆盖整个演武广场,和氏璧气机诡异难测,如今温柔如泉,下一刻便可能催人入魔。   了空近乎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抬手收拢好和氏璧,自小铜殿顶飞掠而出,朝着最无人烟的禅院南角而去。   越近南角,那道平复了和氏璧暴戾气机的琴声越近。   越近,越能感觉到和氏璧在隐隐应和这道琴声。   了空立在禅房门口,静静地听完了一整首琴曲,袖中的和氏璧慢慢收敛力量,最终停在了只能影响方寸之间的地步。   李澈放开瑶琴,朝窗外看了一眼,忽然想起了什么,叫道:“要下雨了,阿凝,快跟我去收衣服!”   也不知是不是他乌鸦嘴,几乎是话音才落,便有雨水敲在屋檐瓦片上,发出轻响。   收的当然不是他们的衣服,南角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地方又空旷,时常被僧人们用来晾晒衣物,李凝和李澈的禅房外面挂了不少正在晾晒的僧衣。   李凝在屋内应了一声。   了空恰在此时睁眼,掠到窗前,想窥一眼弹琴之人是何模样,以他的武功,足以在里面的人不曾察觉的时候离开。   提着裙角的李凝就那么不早不晚地跑了出来,一抬头,撞进了空仍带三分天道余韵的眸子里。   云层中雷霆响彻,忽有狂风四起,席卷八方。 第11章 大唐两条龙(11)   了空原本不该察觉不到隔壁禅房内还有一道气息。   只是和氏璧的力量扭曲了他的感知,人在风眼,自然无法察觉飓风之外的动荡。   第一眼见到那宛如仙灵的少女时,了空心头就是一沉,这时机来得太过恰巧,他还未能从天道的影响中完全脱离出来,所见景象无不扭曲了他原本对天地的认知,恰在此时遇到一个大约本就美貌绝伦的少女,简直可算得上灾难。   了空很快便冷静了下来。   佛有八十一劫,情劫最难渡,佛有八十一难,情难最可怖。   好在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李凝怔怔地看着立在窗前的陌生和尚,只觉得从未见过那么有魅力的双眼,仿佛晴日见深潭,幽深中带着无尽的光彩,只是看他一眼,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的冲动。   她脑子嗡嗡作响,眼里似乎只能容得下那双眼睛,再无其他。   了空轻轻叹气,开口便是一道温柔宽厚的声音,“闭上眼,什么都不要想。”   李凝不知眼前的和尚轻飘飘一句话便破了修行多年的闭口禅,只觉得这道声音有一种说不出的动听,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随即被一指点在眉心,顿时失去了意识。   了空稳稳地将她扶住。   李澈推门出来的时候,刚好见到这一幕,他瞪圆眼睛,立刻就要冲上来,口中道:“你是什么人,快放开我妹妹!”   了空等李澈扶住了李凝,这才后退了一步,轻轻叹道:“此事说来有些惭愧。”   雨下了两个时辰。   雨滴敲在屋檐的瓦片上,禅房外挂着的僧衣已经没有一处干的地方,了空和他七十岁的师兄了尘一起被赶了出来,两人站在廊下。   了尘的花白胡子都差点揪秃了,了空也没好到哪里去,年轻俊秀的脸庞上多了几个红印,身上的僧衣被扯掉了两个结,看着有些狼狈。   一个是白道龙头净念禅院的禅主,一个是隐世多年的四大圣僧之一,任何一个拿出去都不比宁道奇逊色,却被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撕扯成这个样子。   了尘摸着自己被揪秃的下巴,瞅了瞅连累自己的师弟,只觉得怎么看怎么糟心。   他问道:“你怎么就那么恰好在那个关头让人家见到你的眼睛?待在小铜殿身上长虱子怎么着?”   了空道:“是我命中该遇这一劫。”   却并不解释其他。   了尘只觉得一光头的热汗,不由得叹道:“现在好了,闭口禅破了,色心也起了,你都五十岁的人了,还真能去和人家小女孩,小女孩……”   他说着都替自家师弟害臊。   了空低声道:“只是破了闭口禅,并没有起色心。”   了尘一噎,说道:“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了空道:“我误借天道之力影响了那位女檀越的心智,虽是阴差阳错,却不能因此推卸责任,倘若那位女檀越就此失去心智,我只能辞去净念禅院禅主之职,照顾她一生一世。”   如果发生的不是这样的事情,这个认错的态度其实很不错了。   了尘叹了一口气,说道:“那是个很灵气的小姑娘,生得又美,失去心智确实十分可惜,但要照顾她,也不必辞去禅主之职,你要是走了,谁又能担得起净念禅院的担子?”   了空道:“我意已决。”   了尘便不再劝他,又安慰道:“你也不要太悲观,兴许再过几年,她自己也就好了。”   了空也这么想过,但可能性很低,一个毫无武功的普通人很难经受得住天道的影响,若是性格坚毅的江湖一流高手,尚有几分可能。   李澈在屋内听见他们说话,只觉得满心悲愤,忍不住抄起茶盏朝着门口砸去。   茶盏砸上门板,碎了一地。   外间两个和尚的说话声也停了。   李凝从昏昏沉沉中醒来,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过往的记忆有大半混杂在一起,前因搭别的后果,头疼得厉害,一眼见到李澈,哑着嗓子叫了他一声。   李澈连忙给她倒水,问道:“阿凝,你感觉还好吗?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李凝喝了两口水,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   她习惯对李澈说没事。   李澈自然也是不信的,那个和尚说了一大堆话,话里话外都是妹妹醒来可能会失心疯,他差点吓得要提刀砍人,如今这个眉头紧锁的模样比他预想的要好一些,但并不像没事的样子。   脑子乱哄哄的感觉过去之后,就是一阵一阵的头疼,疼得十分厉害,李凝原本不想在李澈面前表现出来,但她脸色忽然苍白起来,额头冒出冷汗,尽管低着头不吭声,也立刻被李澈察觉出来。   李澈咬牙,对着外面叫道:“你们……进来!”   了空推开门走了进来。   说来奇怪,只是看了他一眼,李凝就觉得头疼好了不少,她怔怔地看着走进来的和尚,只觉得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和尚。   了尘看了自家师弟和床榻上的李凝一眼,更觉得糟心了。   虽然如今这世道夫妻结发大多也都是十三四岁,但人家小姑娘十三四岁,也该配个十六七岁的夫君啊,他师弟给人家做爹都嫌老。   李凝却不觉得,她觉得自己现在好极了。   见到这个分明还很陌生的和尚,除了头不再疼,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眷恋之感。   李凝确实比了空预想的要好得多,除了对他生情之外,她的心智几乎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小姑娘痴望了他一会儿,反应过来,还害羞起来。   了空有些头疼。   正面被天道之力冲撞,能保持心智不失着实是不幸中的大幸,唯一不幸的怕就是对他生情这一桩后遗症了。   倘若他心境不曾有裂缝,他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但他同被天道之力影响,本就略微动情,如今还要面对一个对他生了情的动情之人,当真是……难以言说。   假如可以,他愿意拿自己惹祸的双眼去换事情不曾发生。   了空在禅房呆了一个时辰。   李澈用看采花贼的眼神在一旁盯着他。   直到天色渐晚,了空才起身告辞。   李凝起初虽然略有失望,但并没有感觉到不对劲,直到又过了一会儿,疼痛席卷而来,这一次比先前还要疼。   一夜暴雨,一夜惊雷。 第12章 大唐两条龙(12)   晨起雨声稍歇,雷鸣也停了,寇仲徐子陵和跋锋寒用内气蒸干身上衣物,却不免觉得自己闻起来怪馊的。   他们一行三人来到净念禅院,正是准备盗取和氏璧。   更准确点来说,是寇仲要来盗和氏璧,徐子陵和跋锋寒不过是为兄弟义气和他一道。   盗这个字说起来不好听,但寇仲认为和氏璧本就无主,慈航静斋拳头大,故而得之,如今那帮婆娘准备用一块破石头遴选天下共主,还大张旗鼓请来各路高手造势,难道还要怪隋末群雄不肯配合?   见过脸大的,还没见过这么脸大的。   寇仲此来一是昨日听徐子陵说,师妃暄已经见过李世民,并对他很有几分欣赏,他立刻明白自己想得到师妃暄的支持无异于做白日梦,他把这事回去和王世充一说,王世充也很支持他盗取和氏璧。   寇仲明面上说等盗取和氏璧就回来交给王世充,但心里已经做好了其他打算。   徐子陵武功要比寇仲高出一线,对和氏璧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感知,他们两人借长生诀的心法,能在武功数倍于他们的敌人面前隐匿自身气息,跋锋寒也有独门秘术,故而三人借此藏身山顶,俯瞰净念禅院,却在昨天白日的时候亲眼见到满院武僧肃立广场,又见禅主了空携和氏璧而出的场景,立刻判断自己一行三人加起来也不够这大和尚揍。   说起来心酸,但打不过已经成了寇仲徐子陵闯荡江湖以来的常态,借着长生诀,他们无数次在敌人手下逃出生天,这次应也不会例外。   江湖从来就是一个撑死胆大,饿死胆小的地方。   寇仲决定趁夜下手,和氏璧不能在人身上待太久,大和尚用和氏璧来练禅功也不至于练到夜里不去睡觉,到时候大和尚一走,在那几百号武僧并四大金刚手底下逃生,他们有六成把握。   结果他们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大和尚静坐在小铜殿里,整整一夜不曾离开。   到了清晨,了空又将和氏璧带在身上,去了偏僻的南角。   寇仲忍不住骂道:“这贼秃和尚晚上不睡觉,白天到处走,还把和氏璧带着,也不怕走火入魔!”   徐子陵眉头紧锁,说道:“本来我还不是很确定,昨天了空进入南角之后,和氏璧的气息就消失了,刚才也一样,净念禅院南角一定有什么东西能够压制和氏璧,所以了空才会一直将和氏璧带在身上。”   跋锋寒说道:“那我们要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下手?”   寇仲哼道:“我看那边没一个僧人过去,可见平时是个禁地,保不准那大和尚就在里面金屋藏娇,白日宣淫……”   徐子陵习惯了寇仲的口花花,并不在意,就连寇仲本人也不是真这么觉得,只是他习惯了。   三人商议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再耐心等待两天。   这么一等,就在第三天的中午等来了师妃暄。   当日师妃暄女扮男装考较李世民的时候,徐子陵全程不曾见到她的正脸,如今猝不及防见到佳人面容,徐子陵只觉名不虚传。   倒是寇仲和跋锋寒伸着脖子看了一眼,略有失望地齐齐叹了一口气。   前几日他们在王薄的夜宴上见到了名动天下的绝色美人兼才女尚秀芳,旁人惊艳难言之时,也是他们两个齐齐叹气,这口气叹得就很灵性,当场得罪了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尚大家的裙下之臣。   寇仲觉得这真不能怪他和老跋,他见过的美人不少,本就对美人这种存在有了些许抗性,又在不久前见过李家妹子那样的天仙绝色,他和老跋都觉得尚秀芳既然能够名传天下,那么只论美色,就算比不过无名的李家妹子,也不该差到哪里去才是。   结果何止差到哪里去。   如今见到师妃暄,虽未有见到尚秀芳时的大失所望,却也很难升起什么惊艳的情绪了。   甚至武功比徐子陵和寇仲都要高出一线的跋锋寒还隐隐约约觉得有些违和之感。   师妃暄来净念禅院是要取和氏璧。   她在这三日里以高明轻功游走于来到洛阳的隋末群雄之间,心中已经有了最适合的人选,并于昨夜放出风声,要在两日之后的洛阳天桥当众赠璧。   和氏璧对外人的效用仅止于此,故而若有前来盗璧之人,必定会在这最后两夜之间下手,净念禅院虽答应替慈航静斋护宝,她却不能不出现。   见过完好无损的和氏璧,师妃暄心头一松,含笑对了空说道:“又要叨扰禅主两日了,寺中南角清净,我也住过一回,这次就仍住在那里吧。”   了空眉头微扬,开口道:“这几日禅院一直在下雨,妃暄不如去后山净心院暂住。”   他与梵清惠同辈,虽年纪比梵清惠小了十多岁,但武功还在她之上,故而用长辈的语气和师妃暄说话并无不妥。   师妃暄愣了一下,一时也不知道该震惊了空禅主破了闭口禅,还是惊讶那句“禅院一直在下雨”。   洛阳城中晴空万里,进山时也还好好的,入寺之后却突然暴雨如注,她本以为是天气有变,并未在意,但听禅主所言,竟是这几日一直只有净念禅院内有雨?   了空却不解释,抬了抬手。   纵有千般疑问,师妃暄也还是顺势起身告辞。   了空仍旧将和氏璧带在身上,在师妃暄走后,独自一人去了禅院南角。   前两日都有了尘陪伴,他也有些习惯了,故而这次就没带上了尘。   一步踏入南角,不仅和氏璧的气机收敛起来,连带着惊雷暴雨都稍有减缓,了空抬头望向天际,不由得微叹一口气。   事情他已有猜测。   甚至还会按着雷鸣的轻重程度选择过来的时机,雷声一旦密集起来,即便是夜半三更,他也只能冒雨而来,在廊下站上一夜。   了空进门的时候,李澈已经起了,他这几天其实并没有睡好,但为了李凝,还是每天早早地起来等着了空上门,生怕在自己没看到的时候,妹妹被和尚欺负了。   李澈挂着两道黑眼圈,面色很憔悴,但看着却仍旧有一种憔悴的美感。   了空半垂着眸子,跟在他身后进了李凝的房间。   李凝的脸色仍然很苍白,却比先前要好得多了,见到了空,她的眸子立刻有了光彩,她似乎也明白这样不好,连忙又垂下头,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悄悄地抬起眼。   了空说道:“不必拘谨,姑娘受天道之力影响,与本心无关,随意一些,或许还能好得更快。”   李澈听见这话,冷冷地哼了一声。   李凝松了一口气,忍不住抿唇一笑,说道:“是、是我,给大师,添麻烦了。”   了空微微摇头,却也跟着一笑,说道:“像姑娘这样意志坚定的女子十分少见,少则半年,多则一年,姑娘应当就可恢复如初。”   李凝听了有些高兴,却不知是高兴自己可以恢复,还是被夸赞意志坚定了。   了空存心想让她心情放松,又道:“到时我传姑娘一门轻功,一门借力心法,只需稍学些拳脚,日后姑娘行走江湖也有了自保之力,方算我结清因果。”   李凝说道:“明明、是我……给大师,添麻烦。”   李澈瞥了空一眼,说道:“这和尚说得没错,佛家讲究因果循环,他险些害你痴傻一生,如今能好是你运气,就这样还要被耽误一年青春,不让他还了这份因果,你也是在难为他。”   李凝有些为难地看了看了空,见他面上并无不悦之色,知道李澈说的大约是真的,只好点了点头。   李澈本是为剃度而来,出了这种事,别说剃度,就是净念禅院他都不想住下去了,但李凝的后遗症十分严重,几乎到了半日不见人就头疼欲裂的地步,想走也走不了。   李澈最后拿出十块金饼,折合五十两黄金交给寺内知客僧主,便算是租住了。   虽然从前没有过租住在净念禅院的例子,但禅主同意了,知客僧主自然没有别的话说。   李澈这几天心情不好,外面又一直在下雨,他的心情就更不好了。   大夏多干旱,祈雨人的地位有时还要高过禹师,但李澈就是很不喜欢下雨的天气,可老天爷就像是要和他作对,他心情越是不好,外面的雨下得就越大。   他只是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一回头就见那个贼和尚伸手给自家妹妹搭脉,他连忙上前想掰开那只手,了空却已经不紧不慢地将手收了回去。   李凝眨了一下光彩灿烂的眼眸,说道:“我说、我已经,好多了吧?”   了空微微一怔,抿着唇点了点头。   李凝又笑道:“如果、不是、了尘大师说,我还真……不敢、不敢相信大师,已经五十岁了。”   了空轻咳了一声,视线从李凝含笑生花的面容上移开,声音微微有些发飘,“并不是……五十岁。”   李凝又眨了一下眼。   了空轻声说道:“我师兄习惯计整岁,我今年四十六岁,生辰还没过。”   李凝忍不住轻轻一笑,满室生辉。   李澈看了一眼手边的瑶琴,忽然觉得下雨天,琴和贼和尚的头更配。 第13章 大唐两条龙(13)   寇仲徐子陵和跋锋寒三人在山顶守了多日也没有找到适合下手的时机。   和氏璧那样一件能引动持有之人周身气机,带在身上久了会导致走火入魔的异宝,那个大和尚揣着跟玩似的,算来算去,那日徐子陵在酒馆遇到师妃暄,竟然算是最好的下手机会。   寇仲不甘心。   徐子陵思虑许久,沉吟着说道:“或许我们可以放弃在净念禅院下手,师妃暄总要将和氏璧交给李世民,待到那个时候,和氏璧在李世民手里失窃,这怕也算不得天命所归了。”   寇仲早就想过,当下摇头道:“慈航静斋那帮臭婆娘想出这样的法子替人造势,必然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和氏璧交给李小子,就算我们之后偷来的是真货,他们也有一百个法子封锁消息,慈航静斋和我们说的话谁更可信?”   这是一个不需要问的问题。   跋锋寒说道:“这么说来,我们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   寇仲咬牙,说道:“谁说没有?净念禅院的贼秃可以替师妃暄护宝,却不能代她将和氏璧送给李小子。”   这便是准备抢师妃暄了。   徐子陵觉得有些过于冒险了,但他什么都没有说。   一世人,两兄弟,性命其次。   跋锋寒本就是为生死历练而来,故而也不觉得寇仲的决定有问题。   三人有志一同,决定等和氏璧离开净念禅院再下手。   两日之后,了空将和氏璧交给师妃暄。   师妃暄对和氏璧并不陌生,说到底和氏璧虽然被出借给宁道奇三年,但在这之前,作为慈航静斋的历代供奉的至宝,她比斋中任何一个弟子都要熟悉。   她如今不过双十年华,却拥有一身绝强武功,甚至只差一步就能修炼到慈航剑典里传说中的剑心通明境界,离不开和氏璧的辅助。   但和氏璧的气机极不稳定,就算每次练功都有师父在一旁护持,她也还是受过几次暗伤,甚至有一次差点走火入魔,故而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和氏璧的特性。   宁道奇隐有天下第一人之势,却也被和氏璧所伤。   但这次入手,她立刻发觉和氏璧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柔和,宁静,宛如春风的气机将她整个人包裹。   师妃暄有些震惊。   以她如今的心境,绝少出现这种情绪,但这实在不容她不惊讶,和氏璧诡异多变,她在慈航静斋近二十年都没遇过几次它“心情”好的时候。   师妃暄对了空行了一个佛礼,感慨道:“禅主佛法高深,妃暄佩服。”   了空摇摇头,却没再说什么,只道:“寺内武僧随行一百,我与四位护法僧和妃暄同去,必不令和氏璧有失。”   师妃暄没有意外,倘若十年之约只为了让净念禅院护持和氏璧几日,那才奇怪。   李凝和李澈随行。   这也是件没有办法的事情。   李澈起初不知道净念禅院里的和尚要出去做什么,了空向他简单解释了一下和氏璧的事情,并没有谈及和氏璧未来的主人,他本身就不关心这种世俗之事。   原本只带上李凝也就可以了,但李澈根本不可能让这个和尚和妹妹同时离开他的视线,故而也要一起去。   临行的时候,李澈翻出一块不透风的厚实布料来,要把李凝的脸蒙起来。   李凝不觉得遮掩容貌有什么不好,但她是真的不喜欢蒙着头脸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情绪随之低落下来,连可以进城玩的喜悦也少了一些。   了空忽然开口道:“不用。”   李澈正给李凝系脑后的布结,奇怪地问道:“你说什么不用?”   了空道:“不用蒙面。”   李澈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大和尚虽然在他面前任打任骂从不吭声,但那是因为他做贼心虚,就不算净念禅院的实力,大和尚本身也算是江湖绝顶高手了。   他想了想,半点不心虚地说道:“行吧,那就听你的。”   李凝取下蒙脸的布料,心情再度愉悦起来,忍不住微微侧了一下视线,看了一眼了空,又连忙低下头,嘴角却是轻轻上扬的。   眸光流转,笑靥生花。   了空只看了一眼,便不再看她。   净念禅院都是剃度的和尚,李凝不好走在他们中间,更不能跟在了空身边,只能和李澈一起与师妃暄同行在前。   师妃暄有些惊讶李澈还没剃度,再听他说如今是租住在净念禅院的,更加惊讶。   李澈没有说别的,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师妃暄也不好刨根问底,只是笑道:“可惜未见公子落发的模样,想来一定别有风味。”   李凝摇摇头,说道:“他小时候烧火烧秃过,一整年都秃着脑门,丑丑的。”   李澈不在意这个,只道:“男儿生当立世,别说少几根头发,就是丑如罗刹又算得了什么。”   师妃暄更觉有意思,一般而言,越是美人越在意自身形象,李澈一副绝佳面容,却浑似毫不在意一样。   虽然不知带上这对没有武功的兄妹有什么用意,但师妃暄没有多问,一路上与李凝说话,偶尔带上李澈几句,倒也惬意。   左边美人如花,右边如花美人,自然惬意。   尾随在不远处的寇仲三人就不怎么惬意了,尤其是寇仲。   眼睁睁看着一见倾心的美人出现在盯了几天的对手身边,这种滋味简直难以言喻,尤其他亲眼见到李家兄妹从净念禅院的南角出来,几天之前他还口花花过,说贼和尚在里面金屋藏娇。   跋锋寒奇怪道:“他们怎么会和师妃暄在一起,还有说有笑的?”   徐子陵道:“我也正奇怪,可惜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寇仲说道:“先不管这个,我们跟上去,今夜务必要在李小子手里抢到和氏璧,我们看准时机出手,我和老跋动手吸引他们注意,陵少拿了和氏璧下水,我们会跟上,潜个几天再上来,我就不信还有比咱们气更长的。”   跋锋寒十分嫌弃地说道:“我不要你给我渡气。”   寇仲笑嘻嘻地说道:“你给我银子我也不干呢,当然是我们陵少来,不过他还没亲过女人,只怕不乐意。”   徐子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洛阳天桥上已经聚集了大批人马,连早已退出天下之争的岭南宋阀都来了人。宋师道与宋玉致立在一处,兄妹二人都是一副好容貌,看上去宛如鹤立鸡群。   李世民带的随从不算多,李靖立在他身后,略有防备地看着周围的人。   此外还有王世充,窦建德等一系列的起义军头领,战场上你死我活,明面上谈笑风生。   几乎是师妃暄才刚出现,整个洛阳天桥便为之一静。   许许多多的视线落在了师妃暄身上,又忍不住偏移到她的左右,尤其是前一刻还和宋师道谈笑自若的李世民。   李凝兄妹离开之后,李世民过得并不算好。   虽然出去喝闷酒撞上了师妃暄,一番对话令他颇有胜出希望,但心情不好就是不好,人在的时候就算动不了,也还有几分安慰在,人没了,就像把他的心也一起掏走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月。   今夜再见佳人,李世民才发觉自己对凝音的感情并不是只想占有那么肤浅,假如凝音肯给他一个机会,他可以遣散后院只娶她一人,如今可做秦王妃,他必会为她打下江山,让她做大唐的皇后。   李凝没看见李世民。   看她的人太多了,令她很不适应,虽然李澈第一时间将她护在了身后,落在她身上的视线却没有丝毫减少。   远远近近都是人,挡得住这个,挡不住那个。   就在这时,师妃暄向前一步,一道无形之气立刻在空气中氤氲起来,如水汽般的白雾将她身后的李凝和李澈笼罩起来,令人再也无法窥探白雾后的人影。   她本身便是如同洛水仙子般的美人,如今露了这一手,越发显得深不可测,令许多别有用心的人打了退堂鼓。   白雾笼罩了李凝和李澈,连外界的声音都像是隔了一层,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楚外面的人在说什么,却能看得清眼前方寸之间的路,李凝有些新奇,她伸出手探了一下白雾的边缘处,发觉白雾内里微热,而手伸出去的地方却带着些凉意,很是奇特。   她就这么把手伸出去,缩回来,伸出去,又缩回来。   李澈忍不住笑道:“你不要闹了。”   李凝眨了眨眼睛,说道:“很好玩的,要是我也把武功练得像师姐姐一样厉害,一定天天玩这个。”   李澈说道:“师姑娘说过,这次离开洛阳就要回去了,可是……”   李凝也想起了自己暂时不能离开净念禅院,情绪不由有些低落下来。   但她转念一想,觉得自己还有一年半载的时间可以和了空大师朝夕相处,又不由得脸颊飞红,眼波如水。   李澈的心情顿时变坏。   白雾外,晴夜忽来飞雨,乌云遮盖明月。   李世民伸出去的手停滞在了半空。   原本就很不服气的众人也惊住了,暴雨顷刻而下,落在和氏璧上,宝玺微微泛起白光。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觉醒。   小剧场:   李凝:大师,我已经好了。   了空:我已经还俗了。 第14章 大唐两条龙(14)   和氏璧的光芒起初并不明显。   然而就算大部分人被突如其来的暴雨吸引了注意力,也还是一直有人在盯着和氏璧,当即发觉了异常。   其实感受最深的要属持有和氏璧的师妃暄与离和氏璧最近的李世民。   李世民之所以在离和氏璧仅仅一步之遥的时候停顿,并不是因为下雨,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和氏璧对他的抗拒。   说起来太玄乎,但事实便是如此,和氏璧的气机陡然之间由柔和转为充满冷意的抗拒,又带着一股隐隐的暴戾之气,仿佛下一刻就会彻底爆发。   李世民本身也可算江湖一流高手,自然不敢拿性命去赌,气氛一时变得十分凝滞。   和氏璧的宝光越来越亮,照亮了师妃暄的面容,也刺得她双手冰寒,失去知觉,宛如手已经长在了别人身上。   师妃暄对和氏璧的特性十分了解,自然明白一块玉石并没有遴选天下共主的灵性,见李世民迟疑不动,立即便道:“秦王,还不接玺!”   如今天下群雄并起,但像李渊这样头年起兵,次年建国,只占了一块地盘就敢自封皇帝的人不多,李世民这个秦王之所以能得承认,是因为他本身势力极强,又有征战数年的实绩,就算如此,称他二公子的也比称秦王的要多,师妃暄这么称呼李世民,一是明面上李世民是李唐代表,二便是给李世民一个面子。   像李唐太子李建成,出了唐国范围,太子名号便也只是个笑话。   李世民听了这话,咬牙将手伸向和氏璧。   下一刻,周身宝光灿烂的和氏璧陡然挣脱开檀木香盒,向天际飞掠而去。   众人俱惊。   静了半晌,人群中不知是谁叫嚷道:“和氏璧有灵,要自己择主!”   这话一出,顿时在洛阳天桥上炸开了锅,还有人高声大笑,说道:“慈航静斋窃据和氏璧多年,口口声声代天择主,才选了杨坚,隋朝二世而亡!”   李世民猛然转过身。   暴雨也难盖去他身上的愤怒和气势,他扬声说道:“和氏璧不过死物一件!慈航静斋从未亲口言说代天择主!昔年秦皇刻玉玺,自称受命于天,秦也二世而亡!今日我不得和氏璧承认,不代表我李唐不得江山!诸君又岂知我父不能王天下?我兄不能继天下?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何必做妇人状!口舌之争毫无意义,我与诸君来日战场相见罢!”   他压抑着怒气,对师妃暄道:“今日出此变故,与慈航静斋无关,仙子且去。”   师妃暄抬头望了一眼天际,和氏璧早已不知去向,她也未料到会有如此惊变,知道此事已经不是她所能解决,李世民素来沉稳,如今口出狂言,却是在为了慈航静斋遮掩。   师妃暄并不觉得自己的眼光会有错,今日唯一的变故只是和氏璧而已。   但慈航静斋以和氏璧为天下共主造势,如今和氏璧当众不见,实在令人有口无言。   她轻声叹了一口气,向李世民微微一礼,散了白雾,带着李凝和李澈就要离开。   这时忽有人笑道:“师仙子且慢,不知仙子身后的这位姑娘是慈航静斋哪一辈的弟子?既已露面,怎么不留下芳名再走?他日名传天下,总不好说是位无名佳人吧?”   师妃暄眉头微皱,刚要说话,李澈就一步上前,盯着那人说道:“你娘也露过面,可否告知你娘的芳名?他日名传天下,也好让人知道,是哪位奇女子生下一头会说人话的猪。”   那人怒喝道:“你放肆!我乃洛阳王氏嫡长公子,贱民胆敢辱及我母,信不信我杀你?”   李澈冷笑道:“你放屁!”   王玄应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被人如此羞辱过,当即红了眼睛,拔出剑来,要杀李澈泄愤。   了空握紧禅杖,目光落在王玄应的头上。   李世民还没能从李澈居然会说官话这件事上反应过来,却也立刻上前几步,想要拦下王玄应,但就在这时,毫无征兆之下,一道雷光自上而下,正劈在李澈与王玄应之间。   王玄应手里的剑当即被雷劈断,整个人抽搐几下,那条握剑的手臂还僵直着,就那么一声不吭倒在了雨水里。   李澈下意识地后退了好几步。   王家的仆役根本顾不得别的,王玄应要是死了,他们也得陪葬,连忙上前查探。   随即一个个都瘫软在地,哭喊出声。   王世充的长子,横行洛阳的王玄应死了。   众人都是一惊。   连李世民也被骇得后退一步,心中后怕,倘若他当时再向前两步拦王玄应的剑,只怕这时已经和王玄应同赴黄泉。   李凝吓得不轻,脸色白得像纸一样,拉住了李澈的衣袖,摇摇晃晃像是下一刻就要倒在兄长怀里。   李世民只看了一眼就心疼了,连后怕的情绪都消失不见,只恨自己不能和李澈这个只知道扶人的呆头鹅交换一下位置,将佳人好好抱在怀里柔声安慰。   李澈呆看了倒地的王玄应一会儿,忽然压低声音对李凝用大夏语言说道:“阿凝,你说刚才的雷,会不会是……”   李凝明白他的意思,说道:“我在宫里见过长骁侯引天雷,和这个很像。”   长骁侯是皇后的弟弟,和李凝同年,生时万兽来朝,百日雷霆,有大夏第一天才禹师之名,旁人引动天雷要结印念诀,他抬手就是一道天雷,天赋极为出色,皇后之所以能在不怎么受宠的情况下被立为皇后,便和这个弟弟有莫大的关联。   李凝这么说,李澈反倒有些不确定了,长骁侯的威名太盛,他不觉得自己是能和他媲美的绝世天才,更何况他刚才完全没有引天雷的意愿,多少禹师死于别国刺客偷袭,要是连意愿都没有,天雷难道还能自动护他不成。   长骁侯也没那么大脸。   李澈叹了一口气,但还是打定主意等回去之后背着人结印念诀试一试,不试白不试。   一场因和氏璧而生的变故以王玄应之死告终。   虽然没能拿到和氏璧,但亲眼见着李世民丢人丢份,寇仲的心情还是挺不错的,唯一有些不高兴的就是王玄应死了。   他跟王玄应半点交情也没有,更不是为了王世充白发人送黑发人难过,而是王世充极为宠爱王玄应,必然会把基业交给他,在王世充这么个精明人手底下捞好处容易,还是从王玄应这头会说人话的猪身上捞好处容易,谁都清楚。   寇仲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雪上加霜的是离开洛阳天桥之后,他收到了宋玉致的口信,她要见他。   以前宋玉致吸引他的是美色和家世。   现在只剩下家世了。   寇仲唉声叹气地出去了,徐子陵和跋锋寒面面相觑,不知为何都有一种想打他的冲动。   回去的路上,雷雨稍歇。   严格来说,稍歇的只有雨,夜空中雷光不断闪现,很是刺眼,再加上雷鸣之声此起彼伏,吵得李澈脑门疼。   李澈撑着一把从净念禅院带出来的伞,给自己和李凝挡雨。   他本不想带的,但是这些天一直下雨,带着把伞是为以防万一。   师妃暄根本不需要这个,雨水还没落在她身上,就被蒸干了,浅白的水汽萦绕周身,使得她看上去朦胧如仙。   李凝从小就害怕打雷,雨天路又滑,只能紧紧地抓着李澈的衣袖,李澈一只手打着伞,被扯得摇摇晃晃还遮盖视线,不多时两人身上就被雨水淋得湿透。   好几次李澈差点被她带得摔倒。   师妃暄刚准备开口,就听不远处的了空说道:“两位檀越不懂武功,身体又弱,不好在雨中久待,我先带他们回去。”   李澈还想问怎么先回去,随即眼前一花,整个人被了空揪起来拎在手里。   提着两个人,了空脸不红气不喘,交代了几句,随即脚步一踏,宛若闲庭信步夜空中,速度却极快,不多时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   师妃暄感叹道:“禅主的踏金莲大约可算是当世第一轻功了。”   武僧主道:“禅主久不愿出世,当年四大圣僧追杀石之轩,就是欠在那一步轻功上,若有禅主在,怎么也不会让他逃了。”   提到石之轩,师妃暄却是想到了别的地方,当年石之轩藏身净念禅院偷习佛经,正好也是住在禅院的南角,邪王嗜音律,那架瑶琴应是他当年遗落之物,就是不知邪王的琴声,可有李公子的动人?   李公子抱着树吐了半晌,很有一种把琴砸在和尚头上的冲动。   李凝也有些晕,但更多的是兴奋,除了随天子乘坐过一次浮云画舫,在天上待了半夜,她还从未有过这样奇妙的感受。   了空见她喜欢,便道:“过些日子等你身体好点,我就将这门踏金莲教给你……你们。”   最后的两个字显然是强行加上的。   李澈很想有骨气一点,说他不要,但想到刚才宛如凌空飞行的经历,他还是知趣地闭上了嘴。   李凝连连点头。   了空走后,李澈站在院子里结印,口中念念有词。   李凝也期待地看着他。   念了十来遍天雷诀,天上成片的雷云就是没有一道肯给李澈面子。   李澈叹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李凝清脆的声音传来:“以吾之名,敬启雷部,法旨宣威,法旨宣威……底下是什么来着?”   她话音刚落,一道天雷猛然击在院中,距离李凝只有一步之遥。   李凝吓得后退几步,脸色苍白且柔弱。 第15章 大唐两条龙(15)   李澈觉得自己的嗓子干得很厉害。   过了好半晌,他才干巴巴地说道:“乾坤无极,风雷受命,应吾敕令。”   李凝有点不敢念了。   李澈却猛然惊醒过来,大声道:“念!怎么不念?”   李凝深吸了一口气,学着李澈先前的样子双手结印,开口念道:“乾坤无极,风雷受命,应吾……”   李澈刚想说天雷诀要从头念起,但李凝敕令二字还未说出口,又是一道天雷劈在院中,照亮了两张美得惊人的苍白脸庞。   雷光隐没,雷声方才入耳,李凝仍有些不敢相信,她抬起头望向天空中的雷云,又看了看院中似笑似哭的李澈。   李凝迟疑着说道:“我怎么会是禹师呢?禹师不都是男子?”   李澈只觉得雨打在脸上打得生疼,心中情绪万千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哑声说道:“是啊,就是因为这个,谁也不会想到你竟然是禹师,倘若一早就知道,也不会,也不会……”   即便已经离开了那个世界,他也还是觉得意难平。   大夏虽有禹师二十,但其中引天雷能次次成功的禹师不到一掌之数,多数还是驭兽厉害,禹师之中虽无明确分类,但擅雷法的禹师确实地位更高。   倘若一早知道,自家妹妹就算比不得长骁侯,也不至于豆蔻未开之年便去做了什么天子宠妃,小小年纪死在产床上。   李澈意难平,李凝倒是没什么感觉的。   无父无母,兄妹二人相依为命,想要吃饱穿暖尚且艰难,不出去卖艺就断了生计,她连字都认不全,更没人教过她妇人之道,喜怒哀乐出自本心,更不觉得自己进过宫就比旁人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就算在皇宫里待得并不开心,她也还是会偶尔想起皇宫里的软糕点心。   老爹说过,想得少的人活得长,虽然她活得并不长,但现在这个情况,也算又活了一回。   李澈也不是存心要在开心的时候煞风景,不多时就缓过来了,虽然对自己依旧没什么用这一点有点遗憾,但他还是打心底里开心,又道:“看样子刚才劈死那个人的雷也是你放的,你说,你会不会也像长骁侯那样,根本不用念诀就能引天雷?”   提起死人,李凝有些惊恐,她从小连只鸡都没杀过,闻言连忙摇摇头,说道:“可我当时也没有那个念头,只是,只是……”   她看了一眼李澈,小声地说道:“只是很害怕你躲不开,特别害怕。”   李澈思忖道:“阿凝,你以前有过这么害怕的时候吗?”   李凝摇头,过了一会儿又点点头,看着她忽然沉默下来的样子,李澈忽然想起那一天,老爹的尸体被人抬回来的时候,外面下了很大的雨,雷霆在元京城上方交织成雷云,轰隆隆响了十几日。   那时他悲伤过度,过了小半年才听人提起,说那天是长骁侯生辰,故引雷雨而贺。   他站在院中抬起眼望着夜空中的雷云,此情此景,何其相似。   李澈便不再说话,伸出双臂把李凝抱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语带笑意道:“好了,不提过去的事了,现在我妹妹是禹师,不管走到哪里,谁都欺负不了我们,等把头疼的事情解决了,我们就离开这里,走遍天下!”   李凝起初乖乖地听着,听到最后忽然怔愣了一下,说道:“不去慈航静斋了吗?”   李澈奇怪地说道:“你已经是禹师了,为什么还要去那里?你今日没见那些人的态度吗?当着师姑娘的面都那般肆无忌惮让人报闺名,可见慈航静斋的名声并不像这和尚庙里说得那么好,去了也是白白坏你名声。”   李凝看了他一眼,小声地说道:“我以为你喜欢师姐姐的。”   李澈没弄清楚这里面的逻辑链。   但他还是认认真真地说道:“先不说我不喜欢她,就算我真的喜欢她,也不会拿你的名声去讨人家欢心,慈航静斋或许不像我怀疑的那么差,但我们何必冒这个险呢?”   李凝又问了一遍:“你真的不喜欢师姐姐?”   李澈只好又回答了一遍,“我真的不喜欢师姑娘。”   李凝安心了。   其实知道自己是个禹师之后,她立刻就不想去慈航静斋了,如果没得选,她就算是累死了也要学武,但现在有得选了,何必要和自己过不去呢?   听说习武之人一天练武八个时辰。   李澈回房之后,李凝又悄悄地溜了出来,走得稍远了一些,在南角一处空禅房前不远处停下,她这会儿已经忘了手印是怎么结的了,于是只好小声地对着夜空背天雷诀。   她有点害怕那两道雷是巧合,这会儿暴雨骤停,霁月当空,禹师不是祈雨人,引天雷基本上都是晴天霹雳,这才能试出真假。   李凝才刚开口念了一句,忽然发觉自己想不起来下面的了。   夜空也并没有什么变化。   这倒是不能怪她,天雷诀的发音和大夏流通上千年的语言并不相同,是一种更为古老的语言,相传禹祖当年留下真言八百,白日飞升而去,天雷诀是八百真言中比较复杂的那一类。   李凝想了半晌,也只想起最后两个铿锵有力的音节,她试探着朝天开口道:“敕令?”   一道细雷并不威风地击在不远处。   李凝忽然反应过来了什么,声音也大了一点,“敕令。”   这一次的雷更加粗,更加迅捷。   李凝大声地叫道:“敕令!”   随即一道和先前劈死王玄应的雷相差无几的雷光呼啸而下。   李凝这时才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自己真的成了禹师。   一种莫名的热意涌上心房,手脚热得不像话,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在禅院内走来走去,走来走去,直到天色微亮,才飘飘地回房躺下了。   这一躺就是三天。   李澈差点没给她气笑了,禹师也是人,禹师也会得病,刚淋了雨不知道洗个热水澡早点睡觉,还在外面吹了一夜的风!   李凝病得昏昏沉沉,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见到了空,才恍然发觉。   她的头不疼了。   她睁大眼睛看着了空,只觉得从未有过的清淡和顺眼,对比先前的那种痴迷之感竟有种入了魔的诡异。   李凝只有一个脑袋露在被褥外面,脸色苍白得像是大夏质地最上乘的雪溅玉,墨发散在一侧,黑白分明中却透着桃花般的艳色,她一眨不眨地看着了空,忽然笑眼一弯,如同新月成双。   她说道:“大师,我已、已经好了。”   了空微微顿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等姑娘病好,贫僧教姑娘踏金莲,还有一门不曾起名的借力功夫,都是贫僧自创。”   李凝有些奇怪地问道:“大师,怎么、自称起……贫僧,来了?”   了空便道:“那……我还是我。”   李凝没听明白,但还是点了点头,笑眼弯弯地对了空说道:“大师一定要、要说话算话呀,我一直,想试试、自己在天上飞……是什么、什么感觉呢!”   了空嘴角也跟着弯了弯,说道:“好。”   了空在时,李澈一直坐在窗前弹那架破旧瑶琴,弹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了空走后,他弹得倒是好听起来了,只可惜连一首曲子都没弹完,就走到李凝床前,伸出两根指头,狠狠地捏了捏她的一边脸颊。   李凝被捏得很是茫然。   李澈恶狠狠地说道:“既然已经好了,以后不许对那和尚笑,你知不知道,坏人修行要天打雷劈的!”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怎么会坏了大师的修行呢?”   何况她是禹师,天打雷劈也不会劈她啊。   李澈也想起了这茬,气势顿时一滞,但还是维持着凶恶的表情,说道:“那个和尚勉强可以算个好人,但我总觉得他对你的态度不对,和尚也是男人,男人就不能信!还有,我们不是说好了病好了就走吗?你怎么还要人家功法?”   李凝眨了眨眼睛,说道:“连你也不能信?”   李澈说道:“只能信我一个,所以我说的话你都要听。”   李凝有些不开心地说道:“可我就是想要轻功,大师都说了,他的轻功不像其他轻功一样要练得很辛苦,而且大师愿意给我的,我为什么不能要?”   李澈拧着眉头说道:“这次是他对不起我们在先,你差点就傻了,拿他两门武功也不算什么,但是以后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不能再拿别人的东西。”   李凝小声地说道:“送的也不要?”   李澈伸手捏住了她的两边脸颊,认认真真地说道:“没人会无缘无故白送我们东西,再想要的东西,你哪怕去偷去抢,也比收别人白送的要好。”   李凝从小无师自通,会从各种无缘无故的小郎君手里收白送的吃食,故而不是很理解李澈的话,但她还是点了点头。   以前的哥哥不知道,可以算了,以后她一定不收无缘无故白送的东西了。   有缘有故的话可以收。   作者有话要说:   哥哥:无缘无故白送的东西不能收。   作者:胡说,我天天无缘无故收读者小天使白送的留言。 第16章 大唐两条龙(16)   病了三天,又休养了十来日,期间师妃暄来道别,李澈先前已经和她说过不准备让李凝去慈航静斋的事情,谎称找到了一位愿意抚养他们的叔父,虽然遗憾,师妃暄也还是没有强求。   这其实也是常事了,有得选择的情况下,很少会有女子愿意投身江湖,勉强劝说来的也大多无法坚持。   师妃暄走后,李凝的身体也养好了,了空如约教她和李澈踏金莲。   李澈太过要脸,起初并不肯学,倒是了空几次见他只站在一旁观看,寻了个私下的机会和他长谈了一番,第二天李澈有些别扭地跟着一起学。   踏金莲是了空三十岁后自创的轻功,那时他初入宗师之境,对佛法与武道的认知也进一步加强,在一次参禅时以佛莲心法为基础,创出独门轻功踏金莲,运功时如同常人行路,却有道家缩地成寸之观感,宛若步步生莲花。   了空一直认为步步生莲乃是肃穆端庄之景,从前所能想象的也是佛祖行走于法天之上,所过之处莲花丛生。   直到一道倩影摇摇晃晃撞进眼里,才知步步生莲也可用来形容美人。   起初了空还会下意识别开视线,念佛自省,后来也习惯了,不再试图逃避。   佛本非教人断情绝爱,出家也非弃家,即便是佛也有偏爱的信徒,他只是格外,格外偏爱了众生中的一个。   踏金莲这门轻功确实极为简单,李凝练了小半个月,便能偶尔双脚离地几次,蹦个几丈远了。   李澈学得比她快,但明明哪个步骤都没错,甚至有时几步踏出能追上了空的速度,但不知为何就是极为短暂,最多的时候也不过踏出十来步,就力竭而停。   了空找不出原因,倒是了尘看过几次后,颇有些遗憾地说李澈大约和武功无缘。   李澈有些懵,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练不了武了,了尘便伸出手,渡他一道真气。   真气才入经脉,立即便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热流蔓延而去,但随即沉入丹田时,热流便像一阵风似的散了。   了空这时也明白了,看了看李澈,不无叹息地说道:“原来是天生碎关元。”   了尘点点头,对李澈说道:“习武乃强身健体之事,按理谁都可练,不过分个上下高低,可你和别人不一样,关元乃气海之所,真气汇聚之地,你却是天生畸形的碎关元,气海不能存储真气,别说强身健体,就是稍有劳累也会折损寿元,好生将养,或许能活得久一点。”   李澈听懂了,如果是个正常人听到这话,大约不会相信,但他从小身体不好,后来更是一场风寒就要了性命,胎里带下些病症来再正常不过。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看满脸担忧的李凝,嘴角扯起笑意来,揉了揉她的头发,“好了,我又不是死了,只是没法练武功而已,十几年都过来了,难道现在还不能过了?”   李凝重重地点头,用大夏语说道:“我会保护……”   话没说完,头就被按进了李澈的怀里。   李澈抱着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不愿意听那样的话,那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废物。   李凝学完踏金莲和那门同样简单至极的借力功夫的时候,已经是来年开春。   兄妹二人都大了一岁,李凝十五,李澈十八。   大夏历法和隋朝历法不同,李澈只能以季节大致分辨时间,腊月那天,他带着李凝去了一趟洛阳城中,给她买了一身漂亮的成衣,取了几天前就请人打的一整套金首饰,就算是过了今年的生辰。   十五及笄,正是佳期。   这一年中寇仲来过不少次,更表明了身份,李澈起初很高兴多了个朋友,但后来王世充势力进一步扩张,寇仲另起炉灶,在梁都竖旗,占地数百里,将双龙帮建成少帅军,准备天下争雄,来得就少了。   后来听说宋阀的大小姐成了寇少帅的红颜知己,寇少帅孤身赴磨刀堂对战宋阀阀主,天刀宋缺,一战结果如何无人知,只知他深得宋缺欢心,后来宋阀为少帅军提供了大量物资。   李澈原本很清楚寇仲对自家妹妹的心意,在他看来,寇仲外表轻浮,内里沉稳,很有几分英雄气概,他看着又是一副十分真心的样子,年纪也不算大,是个很合适的妹婿人选,然而经此一事后,他没让自家妹妹拿天雷轰他已经算顾念几分昔日朋友之义。   李凝一点都不伤心。   她和寇仲相处的时候,大部分都是他在说话,除了偶尔会说些笑话逗她笑之外,寇仲这个人给她的感觉并不算好。   野心勃勃,一厢情愿,自说自话。   这样的男人,说一百个笑话磨破了嘴皮,她也不喜欢。   李世民自从和氏璧失踪之后就没再来过洛阳,信倒是寄了不少,但没一封传到李凝手里,都被李澈偷摸烧了个干净。   寇仲不是个东西,李世民更不是,他府里贤妻美妾十几个,儿子都有了,有什么资格追求阿凝?   以前是没得选,现在有得选,他一点都不想让妹妹嫁给那种三妻四妾的男人。   李澈背地里操碎了心,李凝倒是没什么感觉的,她对情爱没什么向往,对男人更缺少欣赏,如果一定要给出个标准线,那大概就是像了空大师那样的人。   可惜了空大师并不喜欢她。   从洛阳城中回来,李澈收到了岭南青山书院的函书,请他秋季之前携函至书院录名。   习武是条死路,李澈并未消沉,他天生脑子比别人灵光,读书也是一样,大夏初开国时官员世袭,几代之后厉帝改革,屠杀庸官无数,创下举贤制度。   又过几代,举贤制度也渐渐被世家把持,官员派系林立,此时又出一位文帝,花了四十年时间将举贤制度消磨成文举制度,以文试举官,后来遭遇世家反弹,几代内乱后由乾帝改之,将文举制度改为四官制度,上官以世家文试决,次官以勋贵文试决,中官以世官文试决,下官以平民文试决。   四官之间并非相隔天堑,上官不贤可贬,下官若贤可升,既可遴选人才,又能使世家安定,故而四官制沿用至今已有三百多年。   倘若不是老爹去世得早,李澈原本也是准备读书入仕的。   如今是乱世,李澈也没那么长远的眼光想到乱世之后去,他只是想多读点书,往后多几条路走。   李凝和李澈一起收拾东西。   禅院虽好,却不能住一辈子,但住了一年,怎么说也有了些感情。   李澈收拾到那架瑶琴时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带走,他先前问过了尘,了尘说那是一个姓石的江湖人留下的东西,那人偷窃了禅院高深佛法练成魔功,留下这一架瑶琴也抵不了债,如果李澈喜欢可以带走。   李澈到底还是没有把琴带走。   临行的那天,了尘来送他们,了空却没有来。   只是转托了尘告诉李凝,那门无名的借力功法,他准备起名无念法。   李凝没听懂,只是点点头,有些失望。   李澈这一年中也看过不少佛经,闻言便道:“看来了空大师的佛法又进益了。”   了尘说道:“走吧走吧,别错过了宿头,慧清慧明都是常年走南闯北的,也有几手功夫,送你们到了岭南还会再待一阵子,想回来了,记得提前写信。”   李凝这才反应过来了空是真的不会来了。   她叹了一口气,跟着李澈上了马车。   直到马车行过二十里,李凝的情绪才好了一些。   外面的慧清慧明都是禅院的武僧,这次不算是专程送他们去岭南,至于他们要去做什么,李澈倒是没有问。   洛阳离岭南两千里路,马车要走上好几个月,想来不耽搁的话,应当刚好能在秋季之前赶上书院录名。   李澈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读书,李凝闷得很,在马车里也坐不住,一天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练习轻功。   世道乱得很,路上匪患兵痞也多,不过大多都是有惊无险,两个武僧的功夫在禅院里也算一等高手,倒是有一回撞上了个随从极多的突厥人,险些出事,那时正是白天,一场雷雨过后,倒下一地焦尸。   李凝第一次知道引天雷还可以和下饺子一样,同时打个几十道。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李凝是没什么感觉的,那时候她紧张李澈的情绪把杀人的恶心感盖过去了,第二次却是满地焦黑尸体,甚至还能闻见焦糊味。   李凝吓得好几天没有睡着。   李澈也吓得跟两个同样睡不着的武僧学了几篇佛经念,不光自己念,也念给李凝听,后来不知是佛经起了效果,还是李凝自己想通了,她渐渐地又恢复了正常睡眠,看上去也和之前没什么区别。   到了岭南地界,显然安定许多,两个武僧和李家兄妹道别,李澈当天自己去了一趟青山书院录名,过了两天,在离书院不远的地方买了一个带院子的宅子住下。   也算是在这个新的地方安家落户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昨天十个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两个啊啊啊啊啊,剩下的基本上都是有缘有故给大大留言,还有几条关于剧情的猜测,然后就全是夸我,夸我,夸我【明示】   挑几条有意思的放上来:   【复方草珊瑚:邪恶的读者留言是为了压榨出更多更新嘎嘎嘎嘎】   【苏所:啊莫得评论,莫得灵魂!只能自己看和作者看莫名充满了交易的气息…】   【省略号:像我这样有缘有故因为作者太可爱而白送的留言可以收】   【豆包豆饼:妹妹是不是脑子清醒之后把大和尚当成老爹了……我有点害怕大和尚后面扛不住啊……今天的哥哥依然是老妈子哥哥没跑了!搬着我的小板凳坐等白蛇弄他!】   【一一 :了空对李凝因果已了,才称贫僧】   【俞陆陆:哈哈哈哈哈明示留言,嗝,所以凝妹妹是雷公,澈哥哥是电母嚯嚯嚯嚯】 第17章 大唐两条龙(17)   岭南是宋阀地界,当年杨坚建隋,平定四方,唯有岭南久攻不下,最后由慈航静斋斋主梵清惠出面,令宋阀阀主宋缺向隋朝称臣,才算了结。   然而称臣只是明面上,宋阀二十年间听调不听宣,大军厉兵秣马,百姓休养生息,隋炀帝数次派遣大军南征,也无结果,如今隋炀帝崩,天下大乱,唯有岭南百姓安居乐业,岭南大军盘踞一方,已是隋末群雄中最有胜算的一家。   李澈听慧清提起宋阀旧事的时候就很是不理解,为什么宋阀不肯自己出手,反倒要去支援寇仲,大把大把的物资填补给少帅军,还曾想过会不会是掩人耳目之计,然而慧清顿了顿,只说这也是当年梵斋主和宋缺约定的一部分。   李澈通过听来的八卦脑补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链,他猜测宋缺当年应该是和梵清惠有一段情,而梵清惠对隋朝开国皇帝杨坚苦恋已久,在两人之中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杨坚,率领慈航静斋帮助杨坚称帝,而宋缺求而不得,大受情伤,故而心灰意冷,向杨坚称臣,此后一心沉迷武道,再也不管天下纷争。   这次之所以支持寇仲,大约也是因为杨坚已死,隋朝已亡,又重燃了他的斗志,他答应了梵清惠不再出手,但并不甘心,于是准备自己扶持个人去争夺天下。   真是一段又凄美又无奈的故事。   他把这个故事讲给李凝听完,李凝也很感动,觉得宋阀阀主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   直到听说宋缺人到中年娶了个有名的丑女,生下一女四男,而江湖上则流言纷纷,说宋阀主娶丑女为妻是对梵斋主旧情未忘。   妻子貌丑,便不会被梵斋主误会移情别恋。   李凝立刻不感动了,不光不感动,还晴天打了三个响雷。   李澈已然习惯自家妹妹心情一不好就打雷,习惯了之后,他还觉得这雷声挺亲切的。   世家门阀离普通人太远,故事听听就罢,比起这个,李凝更在意的是家里缺个仆役的事情。   兄妹两人住在一起,说实话有没有仆役都是一样的,洗衣做饭这些活计也不到一定要雇人来做的地步,然而李澈每天早起就要去书院读书,中午在书院对付一顿,直到晚上才回来,根本赶不上买菜的时间,李凝则是一出去买菜就会被人盯着看,市井里的混混口头上调笑几句也不到天打雷劈的程度,如此几次之后,她就有些不大愿意出门了。   按照李澈的意思,最好是雇个勤快的婆子,李凝则更想要个同龄的丫鬟,最后李澈向李凝妥协,然而第二天他请了假在城中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雇人的司行。   后来还是一个家境不错的同窗告诉他,这年头没有专门雇人的地方,世家门阀只用家生子,也就是仆役的儿女,一代一代生下来给主家做事,略有些闲钱的人家会从人贩那里买卖交易,多是些流民。   李澈听懂了,这里没有雇佣买卖,只有奴隶交易。   大夏奴隶制由来已久,多是两国交战从别国那里掳掠来的俘虏,因为都是杀过人的成年青壮,虽然价格低廉,但几乎没有平民百姓愿意买卖,多是下了战场就被买去挖矿做工,他只听说过,还没见过。   李澈对奴隶制没什么抵触,听说这里的奴隶有男有女,便决定去买一个回家。   人口买卖在城中西市,因为李凝想要个说得上话的同龄人,这个年纪的女奴就要贵上不少,李澈本身对长相不大在意,却也不准备买个歪瓜裂枣,上次玉佩换的金子还有不少,临离开洛阳时,李凝又把从大夏带来的珠串当了,故而他们手头上颇为宽裕,买了个宅子之外还有不少余钱,李澈就准备买个好一点的丫鬟。   然而到了西市,李澈才发觉这里所谓的人口买卖和他想象之中实在差了太多。   男男女女赤身缩在囚牢内,仅有脖子上挂着编号牌,每当有人来挑选,就会有人拿着木棍伸进栏杆内,命他们站起来供人挑选。   李澈所想象的奴隶交易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而热心的陪着他来挑选的同窗却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还熟门熟路地叫了个相熟的人伢子,问他有没有上等的货色。   李澈呆呆地被拉到了上等货色的买卖地点。   说实话,如果不是先看到了那宛如牲口买卖一样的可怕情景,眼前的模样才更接近李澈所想象的奴隶交易。   这里待售的奴隶穿着整洁的衣物,打理得干干净净,有些相貌姣好的年轻少女面上甚至还带着些笑容,让他的心稍稍被安慰了一点。   同窗林契这时却道:“别被她们的样子蒙骗了,面上笑得甜,心里还指不定怎么想的,她们笑得好看,只是为了在西市被卖出去,不然过些天就要有妓寨来收人了。”   李澈瞥了他这个同窗一眼。   林契连忙撇清关系,说道:“你别误会,我只跟着别人看过几回,从来没买过,我娘说了,这些人看着干净,其实脏得很,越是漂亮越脏,不过你是买丫鬟,也不是做别的。”   林契其实相貌还算周正,就是笑起来总有一种狗腿的气息,他倒也不是故意的,只是天生喜爱美人,李澈虽然是个男人,性格还偏冷,但美人又不分性别,能多看几眼都是赚了。   李澈其实已经想走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的高台上忽然一阵乱哄哄的,李澈就多看了一眼。   一个穿着浅黄衣裳的女子和众人一起被赶到了台上,一眼望去,却似乎只能看见那一个人的容颜。   林契也跟着看了一眼,随即就惊呆了,拉拉李澈的衣袖,说道:“那可真是个大美人啊,怎么落到这样的地步?也不知道作价几何?唉,我从来攒不下钱的,只能看看了。”   李澈问林契道:“那个高台是做什么的?上面的人怎么卖?”   台上的只能看两眼,身边的能看三年,林契收回视线,连忙说道:“那边都是各地送来的好货,上到门阀族亲,下到流民贱籍,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上去拍卖,我看看……”   他过去看了两眼,回来不无可惜地说道:“原来是位父母双亡的隋官小姐,被匪盗卖过来的,实在是可惜了。”   李澈眉头蹙起,但世道如此,能保全自身已经不错,他叹了一口气,指了指高台上一个相貌清秀的少女,对人伢子说道:“就那个吧,劳烦替我问个价,十两银子之内就要了。”   人伢子点头哈腰地去了。   回来的时候却带着两名女子,其中一个是李澈先前指的那个,另外一个,却是那名长相极美,穿着浅黄衣裳的女子。   人伢子笑眯眯地说道:“我们伢行也是正经做生意的,买卖人也要经过本人同意才可,公子指的这个是婉婉姑娘的丫鬟,她不肯离开婉婉姑娘,正好啊,这位婉婉姑娘身世可怜,刚来一天,她一眼就看中了公子,公子一对儿买回去,也好夜半添香,侍候笔墨啊。”   李澈看了一眼那位婉婉姑娘,不由得蹙起眉头道:“我不要人侍候笔墨,只要个买菜做饭洗衣裳的丫鬟,这个不肯,换别的就是,而且这位姑娘的身价……”   人伢子连忙说道:“不贵不贵,主仆一起,只要一百两银子!”   李澈毫无怜香惜玉的心思,只道:“林兄说,普通的丫鬟五两银子,顺眼些的十两银子之内,我就这个预算。”   林契吞了吞口水,拉了李澈一把,说道:“李兄,这笔买卖可以做啊,你要是不想买,我买啊!”   婉婉姑娘抬头看了林契一眼,却是垂着头躲到了那个丫鬟的身后。   人伢子看了婉婉姑娘一眼,连忙劝说李澈道:“公子,十两银子那是普通货色的均价,您看看这位婉婉姑娘如花似玉,不光带得出去,也……”   李澈并不想平白带个大小姐回去,闻言摇摇头,刚要说话,就听那位婉婉姑娘低声说道:“我也会洗衣做饭,打理家事,公子若不喜欢奴家碰笔墨,奴家一定不碰。”   李澈顿了顿,说道:“你认识字?”   婉婉姑娘柔声细语道:“略略读过一些书,会写几笔字,通些琴棋。”   李澈最后还是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下了主仆二人,不为别的,他白日里在书院读书,李凝一个人在家孤孤单单的,就算找个丫鬟跟她说话也不是长久之计,找个人来教她认字读书,这笔买卖值当。   李澈买了人,又去东市转了一圈,买了两大箱子书,他一个人搬一箱,毫无怜惜之意地任由身后两个弱女子吃力地搬另外一箱。   两大箱子书都是给李凝的。   此时李凝尚不知噩梦即将来临,秋高气爽,她正铺着个凉席,坐在院子里的银杏树下剥豆子。   一大筐豆子,剥一会儿站起来蹦几下,再坐回去剥,不一会儿又去玩水,玩完再剥,别人一两个时辰就能完事,她一剥剥了一下午。   不远处的高楼上站着个人,就这么看她剥了一下午的豆子。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晨光熹微:终于换地图了,开心,莫名同情大和尚,不过莫得感情的我更想看下一段桃花,所以,大和尚对不起了,再见吧!】   【木头:趁着大家都看不见,大大你说,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崽】   【寻暖:那位说电母的,哥哥是雨师啊,和风神搭配的雨师】   【万事随心:哥哥啥时候发现自己能下雨hhh妹妹完全没有恋爱这根弦嘛这才是正常十几岁小姑娘啊!】   【相忘回首已成川:岭南我记得是宋阀的地盘吧?】   【kk:看文这么多年了空这种年上+禁欲型永远是我的绝对领域啊嗷!球给大师加戏!】   【今天也要做一只好猫妖:李哥哥:不瞒你说,作为一个文人,我笔落惊风雨!】   【皎辽:哥哥读书当官为妹妹寻良家夫婿啦~~~妹妹和了空无缘分了?盲猜还有后续。】   【落花音:寇仲果然大猪蹄子,还是了空大师好!】   【和光同尘:美人妹妹我也可以!】 第18章 大唐两条龙(18)   李澈当初买下的宅子并不算大,前后两排屋之间夹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前后屋各有三间房,那自称祝婉婉的少女与丫鬟清儿住进了背光潮湿的后排屋里。   李凝没想到雇丫鬟成了替她雇女先生,只是看着那两大箱子书,她就觉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李澈对祝婉婉说道:“这是舍妹李凝,祝姑娘可以叫她阿凝,家里没什么重活计,她也不是什么大小姐,除了出门买菜,其他的你们商量着做就可以,但有一点,我要她每天认二十个大字,不光要认得,还要会写,我回家会检查。”   祝婉婉有些惊讶,李凝这下眼泪是真的掉下来了,楚楚可怜地看着李澈,小声说道:“这里的字难得很,笔划那么多,我每天学五个好不好?”   她这些天学会的话不少,不太复杂的对话已经能够说得很流畅了。   李澈一点不为所动,只道:“二十个字只是最基本的,等你把字认全了,往后要记要背的东西还多着呢。”   李凝有些生气了,说道:“那你不如把我的头砍下来,跟你的换一换好了,我就是很笨,学不会的。”   李澈摇摇头,语气缓和了一点,说道:“我会让祝姑娘从最简单的字开始教你,不会很难,如果从一开始就懈怠,那做什么事情都是不成的。”   李凝捂着耳朵不肯听。   祝婉婉褪去了一开始的惊讶,温柔地对李凝笑了笑,用标准的洛阳正音对她说道:“阿凝姑娘,认字真的不难的,我小时候学了两年,还要做别的事情,也学得很快哩。”   李凝仍旧捂着耳朵摇头,人和人能是一样的吗?李澈刚来这里不到一年,已经能和那些学了十几年的书院学生做同窗,她才刚刚学会这里的官话而已,别说是这里复杂得不得了的方形字,就是大夏略为简单的铜书,她也没能认识太多,一天要她学二十个,简直就跟要她命没区别。   李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一天认十个字,不能再少了,闹也没用,今天可以不算,从明天开始。”   李凝放开一只手,竖着耳朵说道:“从后天开始,祝姑娘和清儿姑娘刚来,明天你要带她们出去买东西,好让她们安置下来。”   祝婉婉抬起头,看了一眼李澈,又慌忙低下头。   但李澈根本不觉得这要求合理,他说道:“菜市口向东就有坊市,这是你们提前预支的月钱,家里吃的用的都有,还缺什么应该都是你们女孩儿的东西,我去不合适,明天你们自己去买,路上当心点。”   他掏出两贯钱放在桌上。   李凝的计策没有得逞,整个人显得蔫蔫的,但还是回房抱了两身干净衣裳,给祝婉婉和清儿一人一身换洗。   换上素淡衣裳的祝婉婉看起来还是很美,李凝忽然又高兴了,拉着祝婉婉跟她说话。   祝婉婉人如其名,是个温婉的女子,李凝跟她说什么,她都温柔地应和着,没多久李凝就祝姐姐祝姐姐地叫着了。   难得有个同龄人陪伴,李凝睡得有些晚,第二天起得就迟了,她醒来的时候李澈已经出门去书院了,外间传来饭菜的香气,她急急忙忙地穿衣洗漱出房门,正见清儿端着一盘菜从下厨出来,祝婉婉则在洗衣服,还很细心地把李澈的衣服和她的分开,用两个木盆来装。   李凝难得有些不大好意思起来。   她和李澈从小相依为命,家里的活计也都是看着做,有时她洗衣裳李澈做饭,有时李澈洗衣裳她做饭,但做得都不算好,衣裳也就罢了,多洗几次总会干净的,但做饭这种事情,大约真的要靠天赋,她做饭只是勉强能把东西做熟,李澈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说实话,自从搬来这里,她还是第一次闻见这么香的饭菜香味。   清儿把手里的菜端上桌,对着李凝腼腆地笑了笑,就钻回下厨去了,祝婉婉则是见李凝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便笑道:“阿凝姑娘去洗手准备吃饭吧,待会儿等我晾好衣裳,就来教你认字。”   李凝原本轻快的脚步忽然变得沉重起来。   她沉重地去洗了手,沉重地坐上了桌,沉重地吃了一口菜,顿时就不沉重了,高高兴兴地吃了一大碗白饭配菜。   饭后什么活计都没有了,清儿在院子里舂米,李凝在屋里写字。   她其实也会写几个铜书字,但就是因为这个,想把字写得四四方方,反而不如没学过的人来得简单,尤其祝婉婉说她握笔的姿势不对,矫正过后,她写得更别扭了。   十个字不多,是大写的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李凝看着就和看天书没什么两样,光是个壹字就学了好一会儿。   晚上李澈回家的时候,李凝都要哭了,才抖着手写了七个字,还有两个字写错了笔划。   但李澈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拍拍她的头,让她明天继续。   李凝夜里做梦都是这十来个字在眼前飞舞。   如此过了几天,李凝会写三十来个字了,除了有的较为复杂的字写过又忘,忘过又写,效率也算不错了。   李澈于是给祝婉婉每个月又加了两钱银作为奖励。   于是现在祝婉婉的月钱涨到每个月一两三钱了,比清儿多了四钱银子。   领到月钱的祝婉婉露出一个格外甜美的笑容。   李澈完全没有欣赏的意思,低头检查了一遍李凝新写的大字,提笔把错字的地方圈出来,这是需要罚抄十遍的。   夜风轻拂,明月朗照。   一道黑影静静地立在院中,倘若不注意去看,大约会觉得这道影子宛如长在地上似的,浑然天成。   祝婉婉披着件衣裳,赤足来到院中,夜色下的她仿佛披了一层月光,朦胧如夜,却比白日里的素淡更透出一种诡艳之色,分明美得惊人,却不由令人心生凉意。   黑影哑声说道:“岭南似乎并不是阴癸派的地方。”   祝婉婉柔声说道:“一年前扬州匆匆一别,杨兄还是这么令人生厌。”   杨虚彦抬起头,露出一张阴沉沉的俊脸,他低声说道:“婠婠,如果你的目的是李姑娘,那你要失算了,秦王命我……”   婠婠好看的眉头微微扬起,说道:“若是你杨兄的面子,我或可看在你我师尊往日的交情上网开一面,可秦王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和我阴癸派抢人?”   杨虚彦并不生气,他这样的人无论投在谁门下,都难有忠心,无非是场利益交换,他看了婠婠一眼,说道:“我不愿和人废话,动手罢。”   婠婠却咯咯娇笑道:“我也不愿与影子刺客交手,凭我能伤你十下,你不过受些轻伤,可你只要挨着我一点,我就要丢了性命,这种买卖谁也不肯做的。”   杨虚彦冷声说道:“那还不滚?”   婠婠眨了眨眼睛,声音里带着诱惑的意味,“杨兄,打打杀杀多无趣,我们不妨有商有量,做笔交易如何?”   杨虚彦幻魔身法随即一动,手中妖异剑光密密如网,婠婠面上仍旧笑着,身影飘然向后以天魔带御敌,两人都存心不想惊动旁人,故而一来一往之间虽杀机四伏,却不曾发出半点声响。   杨虚彦名为影子刺客,就决定了他的武功从来不是正面对敌,如毒蛇环伺,比阴癸派的天魔功更阴狠三分,饶是以婠婠的实力,也被他牵制如同掌中傀儡,婠婠见势不妙,立即退后数丈,向后掠走,临消失在杨虚彦的视线前,却忽而一笑,声音柔媚入骨,“杨兄出身尊贵,又这般好武功,却要认昔日臣子为主,如此美人也舍得双手奉上,还真是叫人刮目相看哩。”   杨虚彦脚步一顿。   就是这一个怔愣,婠婠便趁机逃离了。   杨虚彦没有再追,长剑归鞘,抬手一道暗器击中从另一方向试图逃离的清儿,明明只是一颗豆粒大小的铁珠,却在触及清儿肌肤的片刻毒性蔓延至全身。   清儿吐出一口毒血,手脚抽搐了几下,随即不动了。   杨虚彦熟练地处理了一下血迹,提起清儿的一只脚,将人拖了出去。   李澈早起出门的时候并未发现异样,只当二人还在睡,他还不急不慢地自己煮了一锅粥,就着小菜喝了两碗,这才带上书篓去书院上课。   发觉祝婉婉和清儿不见了的是李凝。   李凝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李澈晚上回来得知此事,皱了皱眉,只道:“怪我没告诉你,她们不是我雇的人,是买来的,也罢,存心想逃跑的人是拦不住的,你没事就好。”   李凝听了李澈的解释,才知道这里竟然是可以买卖良家女子的,不由得有些后怕起来。   李澈拍了拍她的头,说道:“家里有没有丢什么东西?”   李凝摇摇头,说道:“值钱的东西都在我房里,我醒了就发现她们离开了。”   李澈也就点了点头,说道:“明天我去外面问问,看能不能雇个勤快点的婆子,以后我来教你认字,人跑了就跑了,就当是做了一场善事吧。”   李凝乖巧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屋外夜色如水,影子刺客躺在屋顶上,一双阴沉沉的眸子里倒映明月。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猫爪山竹:这个一定是绾绾啊】   【凝卿:谁这么好耐性可以看一下午剥豆子】   【我要甜甜甜:人在家中坐,书从街上来。】   【千万:大家开盘看妹妹的人是谁吗?我猜那个看妹妹剥豆子的是侯希白( ̄▽ ̄)】   【灿然一笑:唔,那啥大小姐的莫名感觉好奇怪】   【禁欲个鬼啊 :这个人是宋师道还是宋缺呀】   【舅舅基妙冒险中:所以,现在的评论区,唯一的好处就是想对作者怎么勾引骚气就怎么搞,完全不考虑脸皮问题】   【豆包豆饼 :虽然我很爱妹妹,可是也疼爱哥哥,这样老妈子一样不通人情的哥哥真是可口,想盘他。妹妹就让她当个为读书发愁的学习少女吧,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外面那些大狗流口水吧!】   【陈水:主角原来生活的时代比一般封建王朝好太多。有雇佣制,而且这么貌美的兄妹,在市井中安然长大。】   【无言的cat :那么问题来了,这会儿在这里能在高楼上有这个眼力和内力看得见美人的是哪个小伙砸_(:3」∠)_】   【第二人称:我就不一样了!我两个美人都可以!(我是苻坚吗)】 第19章 大唐两条龙(19)   自从上次洛阳一别,李世民就发觉自己很难再对别的女人起心思,男人便是如此,越是得不到,越想要。   李家兄妹离开净念禅院没多久,李世民就收到了消息,在洛阳到岭南的一路上,他前后派去策府高手数十个,却无一人归来。   即便美色蒙眼,李世民也冷静得很,知道要么就是房玄龄的猜测成真,那对兄妹当真有些常人不能抗衡的手段,要么就是有高手坐镇,他私心里其实更希望是后一种,这时他的心思已经很淡了,只是仍有些不甘心罢了。   李世民手下高手不多,杨虚彦没来之前,第一高手是红拂女,杨虚彦来了之后,便稳坐首席之位,然而他并不信任杨虚彦,看似委以重任,实则能用就用,不能用便罢。   派他来劫人也是一样,他能把人带回来是好事,带不回来死在外头,他也不心疼。   杨虚彦心里清楚得很,但他并不在意。   他于十天前来到岭南,只花了一天就找到了人,然后踩了两天的点。   他站在能够将宅院一览无余的高楼上观察许久,确认了那对兄妹除了长相异于常人之外,并没有其他异于常人的地方,刺客的直觉告诉他,周围并没有高手潜伏。   就在他准备下手的时候,婠婠出现了,出于谨慎,他又隐匿了几日,发觉除了婠婠之外,阴癸派并未再派其他人过来,这才出手。   婠婠的武功真论起来并不比他差,只是他更精通杀人之术,婠婠惜命,不敢与他一搏。   惜命的人通常死得更快。   同为魔门新秀,他师从邪王石之轩,学的是补天阁的杀手之道,而阴癸派名为魔门第一大派,却更精于魅惑暗杀,挑拨人心之术,往往依靠美色手段,不需出手便能闹得血雨腥风,宛如慈航静斋的魔门翻版,说实话,不管是阴癸派还是慈航静斋,杨虚彦都不大能瞧得起她们。   然而人心诡异,若真能操纵人心,杀人术又如何相比?   饶是杨虚彦自认冷静,也被婠婠击中软肋。   想要的太多,人就会变得迷茫,所图的太大,再不曾达成目标之前,注定要经历一番苦闷。   李凝也很苦闷。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李澈并没有再去买人回来,而是在附近打听了一圈,雇来一个三十上下的妇人钱氏,因为家离得近,不需要住宿,反倒令人放心许多,那钱氏性子爽利,做事认真,手脚勤快,虽然也不识字,却知道看着李凝练字,但凡偷一会儿懒,她必定会等李澈回来的时候告状,李澈对她十分满意。   李凝只有在端起碗吃饭的时候才会满意一点。   杨虚彦每日隐匿在暗处,每次想要出手的时候,都忍不住告诉自己,再等一等,饭点前想等那李姑娘开开心心地吃完饭,吃完饭想让她消消食,消完食又忍不住想看她可怜兮兮地练字,到了晚上,又总想让她睡个好觉。   这一推迟,就推迟到了入冬。   一入冬,杨虚彦又忍不住拧起眉头,想着长安距离岭南几千里路,李姑娘看着柔柔弱弱,他又不会照顾人,很可能会死在路上。   入冬没几日,李澈从书院回来的时候,怀里抱了一只黄毛小猫,一路咪咪呜呜地叫个不停。   李凝又惊又喜,问李澈道:“这猫是哪来的?”   李澈说道:“书院里先生家的母猫生了,一共六只,先生懒得养,几个同窗争着要,我也抱了一只。”   小黄猫只有两个巴掌大,全身都是黄茸茸的,只有四个爪子是白的,爪垫粉粉的,不住扑腾着,缩在李澈怀里不肯下来,一声接着一声地叫,李凝都怕它把嗓子叫哑了。   下厨还给李澈温着肉粥,李凝一见猫,立刻就不管李澈了,给小猫盛了一小碟肉粥,小猫咪咪叫着被放在了桌上,叫了一会儿就知道闻着香去舔肉粥。   李凝忍不住小声地叫道:“好乖!”   李澈奇怪地说道:“先生明明交代小猫不吃热食,它怎么吃得这么欢?”   李凝摇摇头,她以前又没养过猫,见小猫吃得香甜,葱白手指还忍不住轻轻地顺了一把小猫黄茸茸的软毛。   家里多了一只小猫,日子确实有趣多了,李凝每次练字的时候,小猫就会缩在她腿上,有时候字写完了,李凝还舍不得动弹。   小黄猫长得也很快,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身子就圆乎了一圈,抱在手里沉甸甸的。   李澈给小黄猫起了个名字,叫镇纸,因为这猫不爱动弹,经常一睡就是几个时辰,真的能当镇纸用。   一开始的时候,杨虚彦是准备找个机会弄死那只猫的。   他没什么恶癖,只是猫比人灵敏得多,他擅长隐匿,即便和目标同处一室,他也不会让人发现自己的踪迹,但猫和人不同,即便只是一只小猫,也能轻而易举地发现他近乎无声的脚步,稍微动弹一下,猫就会很警惕地朝他的方向看来。   然而他实在很少有机会能下手。   别人家养猫大多是为了捕鼠,李凝却把猫当成鸟雀养,成日里抱着亲着,那猫也乖觉,从来不离开屋子,连院子都很少去。   但若一个刺客存心想要杀生,总能找到时机。   无人的偏房内,杨虚彦和小黄猫狭路相逢。   杨虚彦的黑眸里倒映出猫影,猫的竖瞳里倒映出杨虚彦。   在小黄猫即将叫出声的前一刻,杨虚彦伸出手,掐住了猫脖子。   李凝和李澈正在外间吃晚饭,就在这时,李凝忽然喵喵叫了几声,声音柔软而娇气,一点也不像个猫,倒像是撒娇。   杨虚彦掐着猫的手一顿,手背上落下几道血痕。   李澈道:“作什么怪?”   李凝说道:“什么作怪,我在叫镇纸呢,喵,喵?”   杨虚彦手里的镇纸小猫奋力挣扎了起来,试图回喵。   李凝没唤来猫,又喵了几声,杨虚彦冷冷地看着手里圆乎乎的小黄猫,半晌,掌心一松。   小黄猫立刻窜了出去。   岭南的冬天不算太冷,往年在元京,光是冬天烧炭火都是好大一笔开销,但在岭南,一床棉被就能过冬。   冬日里按说是李澈的生辰,但李澈不喜欢过生辰,一是浪费,二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生辰是哪天,又不是姑娘家,没必要走这一场仪式。   但今年不同,大夏十八成丁,正如这里二十及冠,是个大日子,李凝一定要给他做这个生辰,李澈无法,只好答应下来。   在大夏未满十八不得饮酒,所以男子十八岁的生辰要请许多人来热热闹闹地喝酒,李澈在书院也有一季的时间了,认识的朋友却没几个,除了林契,也只有两个关系较为亲近的同窗,索性就都请了过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三人以林契为首,但凡在书院见到李澈,立刻上去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没多久整个书院都知道了,李澈家里有个正当嫁龄的妹子,宛如西施在世,王嫱再生。   说实话,这种传言容易夸大,能进青山书院读书的没几个人云亦云的蠢货,然而李澈那张脸摆在那里,哪怕他家里的妹子和他只有三分相似,也必然是世间少有的美人。   对李澈点头哈腰的人更多了。   李澈一点都不开心。   自家妹子刚及笄,他并不急着找妹婿,论身家地位,把此间英雄挨个筛,也筛不出比上一个糟心妹夫更强的,论人品学识,能入他眼的人不多,还都有家室,更别提李凝还是一团孩子气,一提婚嫁就蔫蔫的,显然对男人已经有了阴影。   李澈并不想逼迫她,他从来也不觉得女子到了年纪就一定要嫁人,好婚事从来不怕晚,更何况就算自家妹子一辈子不嫁人,难道他还养不起了?   对着半个书院点头哈腰的同窗,李澈只觉得糟心。   更糟心的是有些同窗已经不满足于骚扰未来大舅哥,而是聘请媒人上门说亲,而经过媒人一张嘴,李凝的名声传遍了附近州府,有一回李澈回来得晚了,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才知道是自家被踩断的门槛。   李澈更觉得糟心了,盘算着等开春之后换个地方住。   杨虚彦比他还糟心。   书生慕美人名声,至多写两首酸诗托个媒人上门,少有被拒绝了之后还没皮没脸的,毕竟真正见过李凝面的也只有李澈那天请回家喝酒的三个同窗,但江湖人就不一样了,世道越乱,越是有人无法无天,明面上的媒人只要打发了就好,背地里想来偷香窃玉的,只能用另一种法子打发。   杨虚彦面无表情地收回还不曾沾血的剑。   两具尸体同时倒地,发出轻微闷响。   这是他守在这里起,杀的第五十三和五十四个人。   杀人容易抛尸难。   从第十个起,杨虚彦就不把人往城外荒地里扔了,而是直接拖远了弃尸,导致李凝每天晚上都提心吊胆,生怕李澈命不好撞见那连环杀人作案的恶徒。   之前的死者总查不出身份,直到后来青山书院也死了两个学生。   青山书院的学生人人自危,李澈得以每天傍晚提前放课,然后……李凝每天要学的字从十个增加到了二十个。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温砚浮生:噗哈哈那个说让外面大狗子流口水的姑娘也太可爱了吧好形象啊,男的真的很像大狗子】   【我不好吃:就算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我也两个都可以!嘻嘻嘻哦嘻嘻】   【浮云一舟:两兄妹我都要!!!一雌复一雄,双飞入我床!!!】   【禁欲个鬼啊: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小孩子才做选择,我全都要】   【寻暖:我知道啦,这就是大大上篇里留下的宝藏男孩们!!!这个单元男主肯定是能屈能伸的杨虚彦小哥哥】   【豆包豆饼:咋说呢,感觉外面的情况就像在刮台风,妹妹哥哥就像是台风眼,都是为了妹妹在搞事,然鹅这两一点没得感觉,脑补一下就是周围都在胸口碎大石了,他俩或许还能为了好吃的饭菜多吞一碗大米饭】   【贺兰寻:想不到凝妹子居然是学渣】   【路人甲:呜呜呜,兄妹两个一定要相依为命一辈子,没人配得上他们!!!】 第20章 大唐两条龙(20)   岭南的冬天不仅不冷,而且短得很,年关刚过没多久,李凝就换上了薄衣。   杨虚彦那天鬼使神差地隐匿在暗处看她换了好几件衣裳,最后欢欢喜喜地穿上了颜色最鲜艳的红衣。   佳人红衣,艳色无双。   杨虚彦其实一直很不能理解李世民一个颇有些心计手段的年轻雄主为什么对一个女人如此割舍不下,连折了那么多高手都不肯放弃,但现在杨虚彦忽然就懂了。   就像慈航静斋,表面上冠冕堂皇,做的是阴癸派那一套,却总有无数俊杰为之折腰,他从前觉得可笑,但如今忽然发现,英雄最难过情关,能轻过的情关,只能是美人还不够美。   倘若昔年的梵清惠碧秀心有李姑娘一半的美,折了天刀,惑了邪王,大约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至少如今,他的那些阴暗的算计想法,已被磨灭了大半。   美人在闺阁,能窥见的也就杨虚彦一个,换上春衫的李澈却是处处可见的风景,李家兄妹搬来岭南也没有多久,李澈的名声却是很响了,岭南民风开放,多的是适龄少女大胆求爱,有些家里兄弟在青山书院读书的,更是能把情诗塞进李澈的书篓里。   对比给妹妹择婿的糟心,面对追求自己的少女,李澈就要宽容得多了。   但他仍然不打算考虑。   在大夏,男子成婚的年岁一般在二十岁向后,一是他还没到考虑婚事的年纪,二是他一直觉得婚事应当慎重,单单只靠容貌维系的喜爱很难长久,他不在意未来的妻子容貌如何,但若她只是慕他容貌而选择和他成婚,总有一天他会变老变丑,到时她又当如何自处呢?   那些塞进书篓里的情诗,李澈一封都没有回应。   同窗林契很是羡慕,羡慕得都要流口水,不住地跟李澈感叹,“上次是周氏的三小姐,上上次是宋阀的旁支小姐,这次更了不得,是独尊堡解家的小姐,咱们宋阀四小姐的小姑子,李兄,你真一个都不动心啊?”   李澈吹开火折,把书篓里两封信函一起烧掉,说道:“其他人也就罢了,这三位小姐不可能委身嫁我,倘若我循着信真去了什么地方,八成的可能是落进别人的陷阱。”   林契没想到还有这一茬,不过仔细想想也确实有这个可能,李澈这小半年的时间在书院里可谓是出尽了风头,他本就聪明,学什么东西都是一通百通,更可气的是还有过目不忘之能,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对待长得好看的人无条件讨好,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见过李澈家里的妹子,意图做人家妹夫,更多的是嫉妒。   见林契一副恍然大悟又隐带几分同情的脸色,李澈忍不住笑了笑,他不大喜欢和人打交道,但也许是林契好糊弄的样子和自家妹子有些相似,他倒是还能忍受,以至于和他做了半年的朋友。   其实还有话,李澈并没有说出来,情信全是假的不大可能,那些什么周小姐宋小姐解小姐,里面至少也有一两个是真的,只是他先前说得也很明白,这些贵女不可能委身嫁他,那么如果信还是真的,她们做的是什么打算,就很明显了。   李澈遇事从来喜欢往坏处想,但事实证明越坏的事越有可能发生。   比如解小姐的信就是真的。   说来实在是件凑巧的事,宋阀阀主宋缺和独尊堡主解晖是结拜兄弟,几年前宋阀四小姐宋玉华与独尊堡少堡主解文龙成婚,两家正式结为联盟,后来宋缺转而支持寇仲,使得宋玉华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按理在这样的情况下,解大小姐不可能踏入岭南地界。   然而解大小姐自小受尽宠爱,做事随心所欲,宋玉华和独尊堡关系尴尬,故而新年的时候回了宋阀过年,解大小姐和兄长的爱妾起了冲突,不想这一次兄长竟然站在了爱妾那边,叱责她刁蛮任性,解大小姐一怒之下离家出走,走到半途发觉无处可去,就奔着宋阀而来。   来到岭南的第一天,解大小姐骑马进城,偏偏就是那么巧,刚好撞见了拎着条鱼回家的李澈。   皎如天上月,美若画中仙。   解大小姐从前一直认为有过几面之缘,为她画了一副小相的多情公子侯希白是当世第一美男,还曾因为他的多情暗自神伤,又遮遮掩掩,不肯让人知道自己钟情于一个游戏花丛的浪子,更不肯让侯希白知道自己的心意。   直到绝色当面,沦陷只要一眼。   解大小姐立刻忘了侯希白是哪个牌面的人物,一双美眸里全然倒映着那个好看的像是仙人下凡的美公子,只觉得他身后的夕阳都是漫天神佛为他描的光彩。   她下意识地忽略了李澈稍显瘦削的身形,素朴的衣裳,还有手里拎着的鱼。   解大小姐只花了一天的时间说服自己,第二天就命人把示爱信塞进了李澈的书篓,送信的还是宋阀的人手,是她刚来宋阀,大嫂送来给她护身的护卫。   这些护卫不光负责守卫解大小姐的人身安全,更负责看着她不让她闹出事来,然而护卫队长实在不知道,堂堂独尊堡大小姐不顾颜面命人去给一个书院的穷学子送情信算不算闹事。   第二天宋玉华就知道了这事,只觉得头疼,即便和夫君的关系有些微妙,她也还是派人打听了前因后果,给独尊堡去了一封信。   解大小姐全然不知后果,头一天派人送去的信没有结果,第二天她又写了一封,这一次不比上次直白,花了大量的篇幅去描写自己的一见钟情,她检查了好几遍,看得自己都要掉眼泪了,才把信交给护卫送出去。   仍旧是石沉大海。   除了信封上一个落款,李澈压根就没看。   第三天的傍晚,李澈仍旧提了一条鱼回家。   镇纸从前还肯吃些剩菜白饭,但它越长大就越是认清了自己在家里的地位,于是再也不肯委屈自己,小小的一只猫,每天都要吃下一整条鱼才够数。   李澈起初不准备合作,然而镇纸很明白这个家是谁在做主,但凡饿了肚子,就去蹭李凝撒娇,李凝就抱着它向李澈撒娇,最后的最后,妥协的总是李澈。   鱼摊的贩鱼大娘如今已经会特意每天早上留一尾鲜鱼养在盆里,等李澈傍晚来买了。   提着鱼的李澈就这么被一个骑在马上,红衣猎猎的少女拦住了。   李澈抬起头,看向那个脸也红得和衣裳一个色的少女,轻轻地眨了眨眼睛,“这位姑娘,有何见教?”   解大小姐准备好的一肚子话立刻噎在了喉咙里,红着脸支支吾吾半晌,只憋出了句:“我、我叫解娇……”   李澈立刻想起那接连两日的示爱信上飞扬的落款,他不疾不徐地说道:“解小姐。”   解娇的脸立刻比先前还红,红得几乎像是一层薄薄的肌肤下面全是血,她干干巴巴地说道:“我给你、你写了信……可是你没回我。”   李澈点点头,说道:“解小姐的意思我明白了,能否容我考虑几日。”   他微微蹙起眉,脸上露出些许为难之色。   说实话,这个表情侯希白也有过,但那时解娇只是稍有些不好意思,仍维持了表面上的闺秀风范,然而同样的表情放在李澈的脸上,解娇立刻就呆了,反应过来他在等自己回话,又连忙磕磕巴巴地说道:“好、好的……”   她让开了路。   李澈提着鱼走了。   解娇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过了一会儿,红着脸抱着马脖颈回去了。   李澈回到家就松了一口气。   他从前并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至多是被围追堵截,因为那时人太多,挤挤挨挨的,谁说了什么话都不大能听得清楚,反倒不需要面对这样的问题。   他一到家,镇纸就冲上来蹭他的腿,亲热得像是上辈子没见过人似的。   李澈知道这份热情是冲着鱼去的。   李凝接过鱼,见又是杀好处理干净的,不由得笑了,说道:“这里的人总是这么热心,买条鱼都要替我们弄得干干净净的。”   李澈轻咳一声,想起那个一条草绳串了活鱼嘴就能扔给客人的贩鱼大娘。   杨虚彦坐在房梁上,听见镇纸越发黏黏糊糊的撒娇叫声,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钻进李凝裙底的小黄猫,眉头忽然一挑。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小猫割蛋~   评论日报:   【脑洞侠:大猪蹄子彦还挺知道疼人】   【应枕鹂声:杨虚彦莫名其妙就当了保镖哈哈哈哈】   【白时玖:大哥!不是,大哥,你清醒一点啊!!你是个杀手啊!你还记得你是来干嘛的吗?!你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保镖了你知道吗?   震惊!冷酷杀手惊变霸道保镖为哪般?爱情这个小妖精竟有如此魔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PS:妹妹的那声喵!我也可以了!!】   【浮云一舟:美色迷人眼啊!!!现在是岭南第一大舅哥,将来就是全天下人梦想的大舅哥了】   【皎辽:偷窥狂升级为变态护卫犬!真香啦~】   【阿妙:哦吼,影子刺客变成了校花的贴身高手。看到猫猫被掐着脖子还挣扎着要回喵我的心都化了……】   【豆包豆饼:我要告诉可怜可爱的虚彦,这种等呀等呀等到过年的心情就是养成心态,对面这样美貌的萝莉,难不住虚彦相当怪蜀黍的心啊。这一对真别说还挺萌。另外帮妹妹祈祷一下,希望虚彦天赋异禀但活好吧,我觉得这可能是妹妹择偶最重要最重要最重要的条件了,毕竟妹妹也不想每天辛辛苦苦的练完字,上床睡个觉还要被打……】   【神之皮实:看着情深,却深情在这幅皮相】 第21章 大唐两条龙(21)   开春不久,李澈看中了一个新宅,雇人收拾了几日,把旧宅出手,带着李凝搬了进去。   说来凑巧,那新宅离杨虚彦几次抛尸的地方不远,主人家手里又有些闲钱,怕晦气才肯卖,要价也不算贵,李澈是不大相信晦不晦气这种事的,近来没什么案子发生,城中都估摸着那犯下连环凶杀案的恶徒已经走了,连书院都传出话来,等再过几天就要恢复正常课程。   新宅前后两进的院子,还带一个二层阁楼,刚好可以给李凝住,这年月不太平,高楼可以防窥探,一般二般的毛贼很难翻得上去。   唯一让李凝有些不满意的地方就是阁楼竟然没有楼梯,据说这也是为了安全考虑,每次上下都要搭梯子,平时梯子是拿走的,防止外人上去,但这也让她下不来了。   李澈于是又雇了几个工人来盖楼梯,李凝好奇地站在不远处看,全然没有注意到几个工人带着凶光的贪婪眼神。   楼梯盖好的当夜,一伙在岭南流窜作案多时的悍匪死得齐齐整整,连带一副血淋淋的猫蛋蛋,被扔在菜市边上。   红拂女来时,杨虚彦正坐在阁楼顶上擦剑,往日总是阴沉沉的面容上带了一丝罕见的凶戾,看得人心头打突。   边上躺着只生死不知的小黄猫。   红拂女也是江湖上少有的好手,她波澜不惊地走了出来,杨虚彦微微抬起头,擦剑的手忽而一顿,哑声道:“秦王让你来的?”   红拂女谨慎地看了看他,说道:“我来岭南另有要事,只是事发突然,想请你出手。”   杨虚彦说道:“什么事?”   红拂女道:“和氏璧在宋阀出现,宋缺有意将和氏璧赠予寇仲,我原本只是在追查和氏璧的下落,但消息来得突然,来不及传回长安,我一个人无法同时对付寇仲徐子陵和跋锋寒,只能来找你。”   听到和氏璧三个字,杨虚彦的眼神微微一动,但他想了想,还是摇头,说道:“这三人之中任何两个都不是我的对手,但你能对付了谁?”   红拂女听见这明显带有轻蔑的话语也没有生气,只是道:“所以我才来找你。”   杨虚彦忽然抬起眼睛,眼神如利剑般扫向红拂女。   红拂女笑了,说道:“我原本还觉得有些冒险了,但见到堂堂的影子刺客也是这般反应,想来在寇仲心中,那位倾倒洛阳的李姑娘应当是值一块和氏璧的。”   杨虚彦说道:“你如此行事,不怕秦王找你麻烦?”   红拂女奇道:“对秦王来说,和氏璧与美人孰轻孰重?”   寇仲是个实打实的泥腿子出身,就是得了和氏璧也没几个人会服他,和氏璧对他来说作用并不大,但李世民出身四大门阀之一的李阀,又得慈航静斋看重,若能重得和氏璧,必然能够成功造势,以大义之名起兵征战,和氏璧对任何人都不如对李世民来得重要。   杨虚彦也明白这个道理。   说到底他对李世民并无忠诚,也不是真心要替他做事,他来岭南之前做的打算也并不是替李世民掠美,而是打算将人送给李渊。   然而这种想法已经不知道被他忘在脑后多久了。   杨虚彦沉默许久,说道:“过了今晚,你来动手。”   红拂女点了点头,如来时一般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杨虚彦无声无息掠上阁楼二层李凝的闺阁,隔着一道门,以他先天高手的武功,立刻就听见了里面浅浅的呼吸声。   李凝正在睡觉。   窗户轻微地开合一下,随即床边就多了一道高大的人影。   杨虚彦静静地看着李凝的睡颜。   夜色朦胧,月色如水,像是蒙了一层轻纱,将睡着的美人衬托得静谧而美好,然而杨虚彦知道,那双闭着的眼眸张开时,会比现在美上十倍,像是他突破先天时的那个星夜,不经意抬起头看见的璀璨星河。   美貌于外,总能让人有探究其他的欲望。   他知道她不是很聪明,学几个字都要反反复复地背,反反复复地写,她很喜欢照镜子,没人的时候会对着镜子说一些他听不懂的话,只看脸色,大约是在夸赞自己的容貌,她看着柔柔弱弱,却不娇气,做事勤快得很,明明长得一副天仙容貌,却像个普普通通的小户女子,每日欢欢喜喜过着朴素又简单的日子。   杀手总是向往平凡。   可血液里流淌着的东西又令他不甘于平凡。   杨虚彦微不可见地叹了一口气。   天快亮的时候,蹭着隔壁宅院里养着的公鸡叫声,李澈准时起床了。   他出门买了豆浆面饼路上吃,又给李凝买了一包白糖糕和豆浆一起放在桌上,这才提起书篓出门。   然而这份白糖糕和豆浆并没有落进李凝的肚子里。   李凝打着哈欠下阁楼的时候,红拂女正坐在桌边吃完最后一块白糖糕,又喝了一口豆浆。   李凝立刻就不困了,看向红拂女的背影,惊讶地说道:“这位姑娘,你是……”   红拂女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格外苍白的美丽面容,对李凝挑了一下眉,语气温柔得说道:“早就听闻李姑娘美貌冠绝天下,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李凝奇怪地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红拂女还真没想到她关心的是这个,不由一噎,随即笑了,好脾气地解释道:“当日和氏璧莫名失踪,原本是件震动江湖的大事,可那日在洛阳现身的各路豪杰们口口相传的却是一位跟在师仙子身后的佳人,据说王玄应便是因为言语亵渎,被一位藏在暗处的大宗师出手要了性命。”   李凝呐呐地说道:“可他是被雷劈死的啊。”   红拂女缓缓地靠近李凝,面上笑容更艳,说道:“李姑娘不是江湖中人,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到了大宗师的境界,一举一动近乎天道,昔年散人宁道奇突破大宗师,渭水为之停流十日,引动风雷只是寻常,世人皆传那日的大宗师很有可能就是他哩。”   红拂女话音刚落,就要出手,然而她五指成爪还未按上李凝脖颈,就被一柄无声无息的剑格开,杨虚彦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李凝身侧,他的剑甚至不曾出鞘,只用剑鞘横在李凝脖颈上。   李凝眨了眨眼睛,侧眼看向杨虚彦,又看了看缓缓收回手的红拂女。   她问道:“你们抓我做什么?”   杨虚彦不说话,红拂女后退一步,态度仍然温柔,说道:“我们并没有要伤害姑娘的意思,只是想请姑娘和我们走一趟。”   李凝盯着她看,说道:“你既然说我有大宗师保护,莫非你们加起来比大宗师还要厉害?”   红拂女尚不知自己已经站在鬼门关前,她温温柔柔地说道:“当日在洛阳,或许是有一位大宗师在暗地里保护姑娘,姑娘从洛阳到岭南的一路上折了好几个策府高手,想来那位大宗师应该也在,然而姑娘如今在岭南安居一年有余,却不见那位大宗师出现,显然……”   李凝摇了摇头,说道:“不,在的。”   她停顿了一下,抬起头看了一眼天际,伸手指了指,说道:“你看。”   红拂女并不相信她,嘴角的笑容刚刚浮现一丝,就被身侧一道惊雷吓得连退数十步。   杨虚彦一顿,看向李凝。   来岭南一年有余,李凝从未再引动过天雷,一是日子十分平静,二是李澈在大夏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传闻,说禹师动不动打雷伤身体,平日里不允许李凝打雷。   杨虚彦隐匿多时,从未发觉过不对劲。   红拂女的脸色比起先前苍白了许多,她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却不知道那位大宗师隐匿在何处。   李凝看向杨虚彦,对他说道:“路上死的人可以不管,但这里是我家,我不想有人死在我家里,你们走吧。”   红拂女惊疑不定地看了李凝一眼,但发觉那位大宗师确实只是警告,立刻头也不回地踏着轻功离开了。   杨虚彦收回剑。   李凝立刻朝边上走了几步,和他拉开距离,星辰般的眸子里带着全然的警惕与冷意。   杨虚彦不是红拂女,能被一个虚无缥缈的大宗师吓退,他很清楚李凝没有武功,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甚至于站在他面前时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以他的幻魔身法,足以在有了防备的情况下,雷霆未落之时掠她在怀。   然而他没有动。   李凝瞪起眼睛,说道:“你走不走?你再不走,就要被劈死了。”   杨虚彦沉默了一下,哑声说道:“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李凝不知道这个阴沉沉的黑衣青年眼里带着什么样的情愫,只是听见他的回答,感觉满意了,嘴角轻扬了几分,看着他几步掠过,消失在视线里。   桌上红拂女喝剩的半碗豆浆还是热的。   李凝喵喵叫了几声,没找到镇纸,只当它是被生人吓到了,躲了起来,自己下厨煮了一锅粥,配着咸菜吃了早饭。   作者有话要说:   本篇世界快要结束啦,本世界无CP,下个世界写点啥好呢,文案上顺序不分先后~   评论日报:   【玉在川:那个说深情在皮相的姐妹也太狠了吧,我磕糖磕到姨母笑突然感觉心透凉????】   【奥黛尔:哥哥意外的很通透呀,思想深度蛮深的,不是草包,是,是真正的有内涵的人,皮相更美,古巷更美】   【粮仓满:作话评论的最后一句,突然让人清醒的感觉!】   【五十六个猹猹:有一首歌是这么唱的:我愿做一只小羊 坐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所以影子杀手你怎么看,狗头.jpg】   【白时玖:艹,解小姐真的是好真实一颜狗了,见了哥哥就转眼忘了侯希白长啥样了,(这要是见了妹妹是不是就忘了哥哥了×)   镇纸小心啊!要小心上回那个捉你的男人,钻妹妹裙底被逮到了吧,不小心被看见的后果就是你蛋蛋要没了,太惨了哈哈哈哈哈哈】   【风疏海:活好或许邪王师徒都可以,但是是一对渣男啊】   【寻暖:不错,爱的不是别的,就是皮相而已。君不闻李夫人有言,以色侍人,能得几时好。又有言,红颜未老恩先断。说明,再美再好,也挡不住男人看腻美人皮】   【贩鱼咸子:怎样,猫猫可以钻裙底,羡慕吗】 第22章 大唐两条龙(22)   李澈回来的时候仍旧提了一条鱼。   一到家就看到李凝对着猫抽抽噎噎地哭,再一看,原来是镇纸……被人阉掉了。   镇纸叫都没叫一声,摊在地上宛如一条咸鱼。   李凝哭着把早上的事情对李澈说了,又抽噎道:“肯定是那两个人干的,好好的一只猫变成这个样子了,我不知道该给它用什么药……”   李澈的眉头拧了拧,把鱼放下,凑过去看了看,沉声说道:“伤口不大,用简单的金疮药就可以,我来吧。”   李凝接过鱼,很是不忍心地说道:“真的不会有事吗?我刚才找到它的时候,它都没力气叫了。”   李澈伸手摸了一把猫头,见镇纸反应得挺快,便点了点头,说道:“我看过了,不会有事的。”   李凝被安抚了,洗了洗鱼,擦着眼泪去炖鱼汤。   镇纸没有吃。   李凝担心了一夜,好在第二天的傍晚,即便仍旧很没精神,镇纸也还是强撑着吃了小半碗剃去鱼骨的鱼肉。   然后它就渐渐地养好了。   这段时间那位解小姐每天都会拦在李澈回家的路上,只是她太容易害羞了,每次都说不了几句话,忽然有一天解小姐没再出现,李澈起初当她是自己放弃了,后来才从书院薛先生那里知道她是被兄长给带回家了。   薛先生单字翊,四十来岁年纪,昔年做过宋阀大公子宋传白的授业恩师,后来不知怎么离开了宋阀,入了青山书院做讲师,但大约仍在宋阀内有些关系,对李澈说这话时额外注意了一下他的神情,见他面上无一丝异样,不由得笑了,说道:“珍珠虽贵,落在平民之手便会引来灾祸,黄金虽好,稚儿抱行闹市中,非罪也罪。”   李澈点头,说道:“先生所言有理。”   薛翊却道:“道理人人都会说,难得的是肯听。”   李澈又点点头。   薛翊看他一副恭谨模样,不由得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也在我门下读了一年的书,我观你聪慧有余,锐气不足,往后出了书院,怕是很难有个好前程,你自己是怎么打算的?”   李澈并不在意先生对他的评价,他认真地想了想,说道:“世道太乱,今日这家起,明日那家倒,学生无意拿身家性命做赌注,离开书院之后,也许开个私塾教教学生,也许找个管账差事做,或要等到天下太平,再做其他打算。”   薛翊并不意外,李澈姿容无双,性格却再平和不过,稳重得不像个少年人,做出这样的打算很正常。   人都有自己的偏好,做先生的也有,薛翊教了六七年的书,最怜惜李澈这等有才华又沉稳的学生,也帮过不少学生的忙,此时便略一沉吟,道:“过几日你跟我去一个地方,穿得简素些,为师替你谋个安生差事。”   李澈有些惊讶,但立刻反应了过来,连忙对薛翊行礼。   薛翊摆摆手,放他回去上课。   回家之后,李澈就把事情和李凝说了,李凝想了想,说道:“你也没几件好衣服,为什么先生要格外交代你穿得素一点?”   李澈叹道:“大约是人好看,把衣服也衬得贵重了一些。”   李凝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还是替李澈翻箱倒柜,找出一身旧旧的宽袍长衫,李澈把外衫系上,只觉得松垮,再一看连胸口都敞了一线,露出锁骨来,他道:“这样会不会太失礼了?”   李凝摇摇头,说道:“先生的意思不就是让你穿得穷酸一点吗?这样正好,又穷又酸的。”   李澈也不是太在意外表的人,无所谓地点了点头。   四日后和薛翊约好的李澈穿着“又穷又酸”的宽袍旧衣去了薛家。   薛翊的三个女儿听说李澈要来,在内院墙头露出三个脑袋,伸着脖子张望。   连薛翊也被晃了一下眼。   青山书院的学生有统一的服色,外白内青,连头猪都能衬出几分容色来,然而只要李澈一站在人堆里,立刻就像是仙鹤进鸡群,薛翊自问看惯了也有几分抗性,不想今日一身旧袍宽袖魏晋长衫,将平日里的仙气全化成了名士风流,饶是薛翊也呆立半晌。   仙气对姑娘家杀伤力极大,魏晋风流却是男人的浪漫。   薛翊对李澈说话的语气都变了,原本是准备让他步行随同的,最后变成了同车而行。   薛翊要带李澈去的是宋阀。   严格来说,是宋阀大公子宋传白的住处。   薛翊离开宋阀之后便很少来大公子这里,但府里上上下下的仆役都认得他,不多时宋传白亲自出门相迎,见到李澈微微一惊,问薛翊道:“先生,这位是?”   薛翊笑道:“是个书院学生,带他来认认人,见见世面。”   宋传白也笑了笑,夸赞了几句,便带着薛翊和李澈进了正厅。   正厅内坐了十来个人,看着都是一副文人谋士的打扮,见薛翊进来,个个都和他招呼寒暄。   薛翊在左下落座,原本作为学生,李澈应当站在边上,但也许是他看着实在很有些气度,即便知道这不过是个普通学生,宋传白也还是让人带着李澈去了末席坐下。   李澈并不拘谨,但对误入这样的集会也颇觉有些意思,一边喝着茶,一边认真地听。   听了差不多个小半个时辰,李澈听明白了。   宋阀乃天下四大阀之一,偏安岭南,极为富庶,按理比起李阀也不差什么,但当年宋缺和慈航静斋斋主梵清惠立下誓约,发誓不争天下,宋阀就此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局面。   宋缺生有四子两女,洛阳那次和宋玉致在一起的是幼子宋师道,为人稚弱,而宋传白是长子,少时就有吞吐天下之志,十五岁便上过战阵领过兵,打退过隋炀帝的南征军,后来麾下羽翼渐丰,文臣武将百十人,比李世民人才济济的策府还要早上十来年,隋炀帝死后,他有意接管岭南军趁势起兵,然而宋缺闻听此事,令宋传白赴磨刀堂与他一战,言称唯有击败他,宋阀易主,才能令他毁去前约。   宋传白那时只是少年,更无力击败天刀宋缺,然而还是咬牙应战,结果被打成重伤,宋缺将他麾下众人尽数遣走,此后仍旧醉心武道。   薛翊就是那个时候被遣走的,宋传白这些年来仍旧不肯放弃希望,然而他手中无权,帐下无兵,连昔年那些投效的人才也都陆陆续续离开,唯有零星十数人仍肯跟随他。   宋传白和众人讨论的是两日之后,宋缺就要将得来的和氏璧送与寇仲,还要和他联姻的事情。   宋传白不是宋师道,和宋玉致也没什么感情,他冷静地对众人说道:“寇仲那人有几分本事,玉致一心要嫁给他,我父更为他提供了整整两年的物资,联姻如无意外必定能成,和氏璧也必会落在他手上,我担心的是联姻之后,他或许会借着姻亲之利插手岭南军。”   说起来有些匪夷所思,然而寇仲无耻也不是一天两天,如果不是无耻,又怎么可能腆着一张脸吊着宋阀贵女两年时间,白拿宋阀两年物资,大肆扩张少帅军。   薛翊眉头深锁,过了一会儿,见众人都不开口,便问道:“大公子,阀主那里仍不肯松口?”   宋传白自嘲地一扯嘴角,说道:“寇仲至少能全须全尾出磨刀堂,我却连父亲两刀都抵不住,他眼里怎么会有我?”   又有人道:“寇仲即便和宋阀联姻,他也是外来之人,阀主他……”   这便是没什么意义的牢骚了。   李澈喝了半天茶,吃了两个果子,还没听到正题,正要拿第三个果子的时候,宋传白忽然叹道:“这么多年了,我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只知抱怨,连我自己都没想过我会变成这样。”   李澈摸向果子的手一顿,抬起头认真地看了看宋传白,就在这时,宋传白似有所感,正好和李澈对上了视线。   李澈连忙坐直了身子,宋传白却还是没有说话,李澈觉得尴尬,顿了一下,轻咳一声,开口说道:“宋阀也是宋家祖上历代打下的基业,祖上可以,大公子也可以,大公子也说了自己这么多年来一事无成,阀主自然觉得寇仲比大公子好,倘若大公子另起炉灶干出一番事业来,阀主肯定会回心转意的。”   正厅里一时寂静无言。   李澈以为自己说错了话,不由得脸上一热,他摸了摸鼻子,这时倒觉得有些局促起来了,声音也小了很多,“也、也不是真就白手起家,阀主既然不问事务,大公子可以尽量收买阀中有权势之人,再命亲信在岭南各地秘密征兵,在岭南军中如有亲信之人,更可以煽动军营,能带走多少人就带走多少人,同时遣人截断宋阀与少帅军之间的补给线,借着宋阀身份两下先糊弄着,必要之时可使离间之计,让寇仲以为宋阀不愿再为他输送物资,让宋阀以为寇仲不满物资数目,趁此机会能带走多少物资就带走多少,然后,然后……”   宋缺总不能因为一点物资就把儿子打死了。   李澈越说越小声,偏偏整个正厅里所有人都在看他,令他越发坐立难安。   直到他的声音越发听不见了,宋传白霍然起身,几步上前,一把握住了李澈的手,目光炽热地看着他,一字一句道:“听先生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此为瞒天过海之计!先生大才!”   李澈被按在上座的时候还有些懵,看着薛翊,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先生了。   然而薛翊薛先生也是一副极为兴奋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世界就决定是说英雄了!苏梦枕走起!   评论日报:   【猫耳:上一章还有人羡慕猫吗?蛋被割了羡慕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猜作湘君:哈哈哈哈哈哈生活终于对可怜的小猫猫出手了哈哈哈哈哈】   【豆包豆饼:我觉得文案的顺序就挺好的,毕竟这是一个慢慢感悟人生感悟人间大爱?的过程,就算哥妹俩以后有cp,我也希望是由外而内发自真心的喜爱,多弄几个无cp的世界,让他俩似有若无的感受到爱的美好,再渐渐过度到有爱的阶段,这个爱可以是志同道合的友爱,也可以是胜似亲人的疼爱,也可以是三人必有我师的教导之爱,更可以是生死相许的情爱。爱有无数种,还是希望哥妹俩重获一次都能感受一遍。我觉得下一个世界的苏楼主应该和哥哥很有话说,可以是老师也可以是挚友,毕竟哥哥身体也不咋地强,妹妹要当学习少女,哥哥就当习武少年吧!】   【十月再见:我看到最后想起了一个人说的话,最开始我爱你容色倾城,然后我爱你对生活的态度,后来我爱我心中的求而不得。我感觉杨小哥应该也差不多这个态度吧】   【水未竭:唉,有时候就在想,对于小世界的人来说,爱上注定要离开的人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只是他们因皮相而喜欢,不了解性情没有过相处,是情深还是对于梦中神女的追捧……】   【LIBRA:可怜的镇纸,没有打麻药就被割了蛋蛋,痛晕过去了,它还是只处男喵啊!】   【岫玉:这对就是你在看风景,而我在看你,当我们真正相遇,便是分离。玛德好虐,我好喜欢】 第23章 大唐两条龙(23)   宋传白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   虽然李澈不明白他这么多年没人提醒的时候怎么不行动,但他确实是行动起来了。   儿子挖老子墙脚本就要比外人来得容易,何况宋传白还有早年埋下的人手,宋阀如今主事的人虽然是宋缺,但宋缺过问的事情却不多,只要稳住了宋缺的弟弟地剑宋智,暂时瞒上几个月还是做得到的。   宋传白和手底下的谋士商议许久,最后敲定了起事地点。   物资人手可以从岭南挖,地盘可以搞寇仲的。   这一点是薛翊提出来的,隋炀帝死后天下大乱,到处起义,经过这些年的战乱,能弄出些规模的大多把自己的地盘经营得固若金汤,唯一崛起在数年之间的势力就是少帅军,寇仲这人野心很大,又有宋阀物资支持,不用担心后勤,故而每打下一个地方,就立刻征兵扩军,很少休整,然后又去打别的地方。   这种情况下,他打下的每一块地皮都是不安定的,只是寇仲的地盘背靠宋阀,难有势力插得进脚。   李澈从头到尾也只是提出了个大致的设想,看着讨论得热火朝天的谋士们,他总觉有种挥之不去的诡异之感。   究竟是大夏人太精,还是这里的人太傻?   等到众人说完,宋传白又看向了李澈,眼里炽热不减,李澈犹豫了一下,说道:“宋二爷这些年来将宋阀经营得如日中天,要他没有任何怨言支持另外的势力不大可能,大公子有没有想过拉拢二爷呢?”   宋传白一怔,随即苦笑道:“先生不知,我二叔自小便对父亲十分敬爱,而且早年和寇仲有过交情,物资一事就是他亲手督办,我但凡透露出一点意思,他必要告我的状。”   李澈想了想,说道:“交情是交情,人情是人情,大公子可否收买一两个宋二爷身边的人?一定要是亲信属下。”   宋传白起初有些犹豫,但忽然又下了决心似的,对李澈长长一礼,道:“全听先生的。”   李先生不大受用,不仅不受用,还觉得怪难受的。   从宋阀回来,薛翊一路上都在和李澈说话,直到马车停在薛家门口,还拉着李澈又谈了一会儿,这才下车,又派车夫送李澈回家。   李澈婉拒了薛翊的好意,马车进不了菜市场,他还要去买菜。   于是薛翊让车夫送李澈去了菜市场。   卖鱼的大娘仍旧给李澈留了一条鲜鱼现杀,李澈又转了转,买了块肥瘦适中的羊肉,一把青菜和两个蒜,蒜是卖菜人送的。   对李澈来说,比常人略微好看些的脸最大的作用也就是这个了。   大夏人爱吃牛羊,然而这里的牛却是很少杀的,猪肉价贱也不好吃,李澈买得最多的还是羊肉。   晚上的羊肉是他做的,白灼蘸酱配面饼。   李凝一边吃饼,一边问他,“今天的差事怎么样了?”   李澈觉得不大好说,只道:“先生原本想让我去做管账的差事,但那家主人像是有别的想法,不过差事肯定是稳了。”   李凝也只当是和管账差不多的差事,没再多问。   李澈在青山书院的课业是三年,如今已经过了一年半,平日里也还是去书院读书,只是近来经常会被马车接走,有时候过个一两个时辰还回来,有时候干脆就消失个一两天,李凝有两次睡得好好的听见了敲门声,李澈大半夜出去,往往第二天晚上才回来。   李凝知道他是去办差事了,然而这家的主人不把人当成人用,李澈身体本来就不好,劳累了这些天,衣裳更宽了,身形更加瘦削,眼下两片青黑,看着就像随时会倒下一样。   过了一段时间,李凝实在是忍不下去了,李澈再一次出去了三天,回来大睡了一场,他醒了之后,就见李凝严肃着一张脸坐在床边。   李澈问道:“我睡了多久?”   李凝把冷掉的粥拿给他,说道:“一整天了。”   都入了夏,李澈并不嫌粥冷,一口气喝了大半碗,这才觉得自己好点了,端着粥慢慢地喝。   李凝等他喝完,把碗拿到一边,又严肃地坐了回去,对他说道:“你到底在做什么差事?怎么能把人累成这样?还没日没夜的。”   李澈想了想,说道:“就是陪着他们喝茶说话,有时候也出去跟人喝茶说话,不是很累。”   李凝不相信,指着李澈的脸,“你照照镜子,都瘦成什么样子了?还有什么差事就是跟人说话?总不是陪姑娘吧?”   李凝原本只是顺口一说,但说完立刻就反应过来了,越想越觉得像,脸上露出狐疑神色。   “怎么会是陪姑娘?都是男人。”李澈失笑,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一时也解释不清楚,一定要说的话,就像是门客之类。”   李凝不信地说道:“我只听说门客清闲,不遇事情能被主人家养一辈子,怎么到你就天天要出去?听着一点都不正经。”   李澈想了想,说道:“可能现在,就是遇到事情了吧。”   李凝不是很明白,然而比她不明白的人更多。   自从那日之后,宋传白就开始行动起来了,他原先的那些旧部有几个很是忠心耿耿,当年被宋缺遣散之后辗转又入了岭南军,一直和宋传白有联系,然而先前宋传白一直觉得对比十几万的岭南军,他的那些旧部加起来也只能调动一两万的人手,一点都不在意。   如今既要自立,一两万的精锐加上即将征来的新兵,他已经比大多数的起义军首领要来得稳妥了。   李澈提出的设想里,最难施行的是截取寇仲的物资。   当年王玄应身死,令王世充不得不另立次子王玄恕,这人和寇仲交好,后来少帅军背靠宋阀另起炉灶,但仍和王世充结盟,共同对抗李密,如今李密有意扩充地盘,整军欲与王世充一战。   寇仲就正处在支援与否的节骨眼上。   短期来看,王世充倒台,少帅军可趁此机会吞食一些李密吃剩的残羹冷饭,进一步扩大地盘,但从长远考虑,李密攻下王世充之后,地盘扩大,只需稍稍休养生息,已成势头的李阀和邻近的新生势力少帅军,先吃哪个就很明显。   宋传白也知道寇仲应当会选择支援王世充,因为最近寇仲那边要的物资更多了。   宋传白想吃下这批物资,带人另起炉灶,如何吃下这批物资就是个问题,是从宋阀那里拿,还是从寇仲那里拿,也是个问题。   后来听李澈的,在物资出了宋阀,没到寇仲手里的时候拿。   那天晚些时候,宋智手下亲信许大海在运送物资时被宋传白派出的人马埋伏,许大海便是先前李澈所说的需要收买的亲信,随即大批士卒连带物资一起被送往他处,许大海则是带着一批宋传白的亲信人手回到宋阀,继续运送物资。   一来一往,瞒上瞒下,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寇仲只零零星星收到过几次掺了沙土的军粮,他是个聪明人,但聪明人也容易想多,心下怀疑是不是因为那日收下了和氏璧,却提出大业未成,要晚两年和宋玉致成婚的事情惹恼了宋阀,但他又觉得宋缺当日表现正常,不大可能在这些事情上克扣他,更有可能是宋智自作主张。   但他收到消息的时候已经带着大批人马离开地盘去洛阳相帮王世充,无法亲身问询,只能寄书一封,请跋锋寒送至宋阀。   宋智收到信的时候,宋传白已经在各地收拢了近三万新兵,连带着一万五千精锐岭南军,带着大批物资一起攻下了寇仲数百里地盘,占郑州为基,正准备攻寇仲老巢梁都。   宋智整个人都懵了。   宋阀与寇仲结盟两年,为他提供了整整两年的物资,大批的金银粮食撒出去,绝无可能只为了要他三瓜两枣的地盘,寇仲大约也对宋阀很是放心,虽然留了人手驻守老巢,但从未防备过宋阀背后捅刀,竟就被宋传白轻轻松松捅了个对穿。   宋缺一是答应过梵清惠宋阀不会争夺天下,二是和寇仲立过盟约,全力支持少帅军。   宋传白不声不响十余年,一朝动作起来,就把宋缺坑了个里外不是人。   宋智只觉得脑壳疼。   寇仲收到消息的时候也懵了,少帅军与王世充的人马联合起来,和李密一战打得如火如荼,他就是把自己分成八瓣也没法在这个时候回去,可他要再不回去,梁都都要丢了!   梁都一丢,不管此战是胜是败,少帅军都得不了好。   王世充战时受了重伤,闻听此事却还是强撑着来安抚寇仲,并允诺打下李密之后将瓦岗军的地盘送给他,寇仲明面上答应,背地里已然转过无数心思。   唯一什么都没有想的也就是风暴中心的李澈了。   他在宋传白离开宋阀之后两天卖掉了新买的宅子,把家里的银两散钱全部换成了金饼,买了一辆马车,带着李凝有条不紊地离开了宋阀。   去郑州,宋传白的地盘。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我要甜甜甜:青青子衿俏书生,魏晋风流真名士。】   【江溯:薛家的三个菇凉在内院墙头撑着看哥哥的样子,突然想到了三只柴犬在洞洞里露脸,噗哈哈哈好像啊】   【不看原著只爱同人:哎,哥哥多好啊,外面的都是大猪蹄子】   【Zoey:哥哥:穷酸?我的脸不同意】   【胖萍:这之后的天下应该换了吧,不是李而是宋了。】   【豆包豆饼:宋缺是个大猪蹄子……当年看双龙只觉得热血奔腾,现在回头再一品,实则逻辑不严谨,唯主角论了。在一个草包都想争当英雄的世界里非要掺和点情爱,为了点上乘武功就要断情绝爱,感觉内功心法就是洗脑包,武功练多了脑子都练坏了。也算是古早杰克苏影视剧了……】   【清明团子:镇纸,坐拥天下第一美貌的兄妹,却是个公公猫】   【猜作湘君:镇纸:生无可恋,莫挨老子,不行,我亲亲小姑娘还在等我,扶我起来,我还能吃】   【妖言:苏梦枕!!!楼主!!!梦枕红袖第一刀!!!楼主就应该和仙女在一起!!!】 第24章 大唐两条龙(24)   李凝抱着镇纸在马车里颠簸了一路,到地方的时候,脸色苍白得吓人。   李澈的脸色更不好,他先前就忙了两个月,身体正是虚弱的时候,又急急忙忙地赶路赶了十几天,生怕后头有追兵,路上遇埋伏,提心吊胆,看着就瘦了一大圈。   薛翊是第一批跟着宋传白离开的人,这会儿正好来接李澈,见他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连忙命人去扶他,又见李凝,更是惊讶。   李澈下来的时候只是有些摇晃,缓了口气却又要吐,呕了一阵子,用帕子擦了擦嘴角,才虚弱地说道:“有劳先生了,舍妹一路颠簸,需要休息,我换身衣服洗漱一下,就跟先生去见大公子。”   薛翊看了看虽有些娇弱,但站得稳稳当当的李凝,又看了看吐得扶着树,几乎站不直腰的李澈,很怀疑他说反了。   然而李澈确实强撑着去洗漱换衣,薛翊连忙让身边的童子扶他,道:“大公子不是那等不近人情的主公,你好好保重身体比什么都重要,大公子那里我去回了就是,你好生歇着吧。”   李澈确实有些支撑不住了,闻言很是感激地对薛翊行了一礼,薛翊又道:“你我虽有一段师生情分,但如今同在大公子麾下做事,再如此多礼就不像了,你还未及冠,不曾取字,往后我就叫你阿澈吧。”   李澈连忙说道:“是。”   薛翊走了。   李澈一觉就睡到了夜里,李凝醒得早些,但她不大想吃东西,原本准备给镇纸熬鱼汤,然而镇纸一到新家就窜进了床底,怎么叫也叫不出来,下厨又有好几个人忙来忙去,就是不让她动手,最后是厨娘熬的汤。   宋传白打下郑州也有十来天了,跟来的文臣武将皆得了好处,唯有李澈慢人一步,但宋传白并没有忘记他,这间府邸就是宋传白亲自圈给李澈住的,安排的人手也是他从宋阀带来的人,个个忠心,整个府邸的人加起来有半百之数。   李凝觉得很不适应。   普通人家过日子至多请一两个仆妇,学字虽然很辛苦,但她也不是什么都不干,下厨做几个菜熬个汤,洗洗衣服择择菜,她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仆人一多,连扫地的都有六七个,别说干活,就是喝个茶都有人泡,简直是把人当成猪养。   这让她想起皇宫里的日子,只觉透不过气。   李澈适应得倒是很好。   一觉醒来就有热腾腾的鱼片粥喝,一路都有仆役向他行礼,口称公子,出了房间是庭院,出了庭院是花园,花园之外是外院,地方又大又漂亮。   和当初的锦安侯府差不多大。   锦安锦安,锦绣安乐,同是侯爵,可和长骁怎么比?   当初他搬进侯府并不情愿,但凡有些许享受,就有难言的心疼愧疚与屈辱之感涌上心头,更何况无论在家在外,总有人有意无意提醒他,他的一切都是靠妹妹得来的,而他的妹妹还在皇宫里艰难渡日。   但凡有些良心的人都不会习惯。   然而如今不同,靠自己挣来的东西,用起来感觉是不一样的。   李澈只在家缓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出去了,李凝醒来时,镇纸正睡在她颈窝,发出小小的呼噜声。   外间有丫鬟守夜,听见李凝穿衣的动静,连忙就有人来要服侍她穿,李凝连忙摇摇头,轻声说道:“我房里不要人伺候,你们出去吧。”   两个丫鬟对视一眼,恭恭敬敬地出去了。   宋传白送人过来的时候没有想太多,只觉得李澈没有合用的人手,雇外面的人又容易良莠不齐,他送来的人却有自己的想法,尤其是丫鬟,昨日傍晚初见李澈就有不少人起了心思,尤其是自恃美貌的,怎么想都觉得自家大公子把她们送来别有用意,昨天夜里,几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美貌丫鬟光是为了伺候李澈更衣就吵过几架撕过头发。   而李凝这里,来的都是有些自知之明的人,而这种人通常都很聪明。   比如刚才出去的两个丫鬟都觉得这肯定是大公子看上的人。   宋传白就没有想这么多,他满心满眼都是李澈,李澈一到,他就抓着他的手不放,解释了一通近来的情况。   李澈从前没有过当人谋士的经验,听完宋传白的话,又听了薛翊的补充,觉得实在没什么需要指正的地方了,一切都在正轨上,薛翊和其他的几个谋士只是手生时间有些久,一旦有正事做,几个人一商量就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的,但宋传白的眼神太过炽热,炽热得像是他不说点什么,这手就不肯松开似的。   李澈认真地想了想,说道:“战事方面薛先生说的很对,我们的确没什么时间了,一定要在寇仲回援之前打下梁都,这样进可攻退可守,寇仲想要拿回地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此外,宋阀主那里需要做好万全准备,倘若大公子不能对宋阀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薛先生也无法说服宋阀主,最后仍旧像当年一样结果,那一切就都完了。”   宋传白也很清楚这一点。   李澈又道:“天下至亲无非手足与夫妻,宋二爷如不肯帮忙转圜,夫人那里……”   宋传白苦笑道:“我爹曾亲口对寇仲说过,他娶丑妻是为了不让女色耽误他的武道,我娘温婉贤淑,奉他如奉天神,无非长相不如人意,便要在小辈面前被如此羞辱,即便我娘去求他,他又怎么会把她放在眼里?何况为人子女,我又何忍让她为我去受委屈?”   李澈一惊,实在没想到名震天下的宋缺竟然是这样的人。   宋传白点到即止,并没有再多说什么,李澈琢磨了一下,说道:“为今之计,只有让宋阀有口难言,与我们扯不清干系了。”   临到中午的时候,军中战旗全部换回岭南旗,少帅军的俘虏被压上刑场,不肯投降的全部斩首,当日午时,大部分俘虏跪地投降,剩下的数千人一起被处死,血漫菜市,尸横如山,首级用麻绳挂在城头上,高高低低,远远望去,全然一副人间炼狱景象。   这年头战乱不休,大多数的起义军都是今天换这家旗明天披那家皮,除了战损,很少有杀俘的事情。   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宋阀就算是杀了宋传白,也没法和寇仲再保持盟友关系,寇仲以民心起家,绝无可能为此压上老本。   这是一步臭棋,用声誉换生机,然而这也是一步好棋,最好的结果是宋阀被逼无奈支持宋传白,最坏的结果也是宋阀和寇仲闹翻,令宋阀不能再无底洞似的倒贴寇仲,就算宋传白被收回兵权,再过几年天下更乱,岭南迟早被拉入战局。   提议是李澈提议的,事情是薛翊督办的,李澈只在宋传白那里喝了半盏茶,吃了两个新鲜的果子,薛翊四十来岁的人了,当天却是腿软着被人扶回了家宅。   三个女儿昨日听闻李澈要到了,最小的十岁,最大的十六,个个张着脖子在家里等,就盼着自家爹爹能把人带回来让她们饱眼福,见只有薛翊一个人回来,三张俏丽的小脸上满是失望之色。   薛翊缓了很久才缓过气来,对自家三个女儿叹道:“你们想嫁什么样的郎君爹都可以替你们筹谋,但李澈这个人,若成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若不能成,尸骨无存啊。”   三个女儿一时都被惊住了。   李澈刚吃完晚饭。   宋阀的厨子做菜极为讲究,即便一时半会儿很难找到好食材,一桌菜也做得极为丰盛漂亮,李凝平日里饭量不大,也吃了一碗半。   李澈仍旧是一个浅口碗,一口菜一口饭,还喝了一盏茶。   李凝问道:“那个大公子一早上就把你叫去,做什么了?”   李澈想了想,说道:“没什么大事,一点麻烦,我现在才知原来大公子的处境那么艰难,先生真的害苦了我。”   “宋阀那么大的家业,就算爹不疼娘不爱,也比我们过得好,有什么艰难的。”李凝小声地哼了一声,说道:“我看你就比别人难多了,成日里把自己累得像条狗,你看看,镇纸脸上的肉都比你要多。”   李澈原本是想笑的,然而看了看李凝脚边的镇纸,一低眼就对上一颗圆乎乎的猫头,他惊道:“我还没注意呢,它的脸怎么圆成这样了?”   猫难道不都是那种尖尖脸瘦巴巴的样子?   李凝却喜欢极了镇纸的样子,费力地把它抱了起来,捏了捏它的脸颊,笑眼如弯月,道:“连只猫的日子都比你过得舒心。”   李澈摇摇头,说道:“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赶路太累了,歇几天就好。”   李凝见他说得认真,倒也相信了几分,只是还没等心落回去,外头有人通传,说是大公子派人来,要请先生过去一趟。   李澈走了。   李凝揪揪镇纸的猫脸,叹了口气,眉尖微蹙,宛若西子捧心,动人至极。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如是:谁都配不上仙女,只有哥哥才可以】   【荼靡:你们激起了我看原著的好奇心,苏梦枕真有那么好?】   【禁欲个鬼啊:迫不及待想睡楼主】   【大橘为重:什么时候让李凝谈个甜甜的恋爱 要器大活好啊 不要像夏帝器大有什么用 活不好毁全部啊】   【淡淡药香:哥哥:管你们腥风血雨,与我有何关系,我就喝了喝茶,聊了聊天而已,什么都没有干~】   【阿柠:好看的人穿塑料雨衣就像穿高定,哥哥穿不合身的宽袍子也如魏晋名士,很合理!】   【大大今天更新了吗 :宋缺真的是…从宋缺开始,一家祖传备胎,爹拿岭南去成就梵清慧,女儿倒贴岭南去帮寇仲,如果不是李家不可能把大小姐嫁给寇仲的话估计送了资源还是白搭,人家心里还住着那个白月光,说得好听叫深情,说的不好听就是热脸贴冷屁股,感动了自己,幸福了别人】   【再改名就是狗 :哈哈哈,有人说三姑娘像狗那个,很有画面感了】   【山茶与猫:预感到镇纸喵以后胖成猪的样子了,谁让它是个橘喵呢!!!】 第25章 大唐两条龙(25)   藏身暗处的人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李凝惊讶地顺着声音来处看去,来人却不像个贼,一身锦衣华服,玉冠束发,胡须蓄在唇上,浓黑而文雅,显出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很有几分风流意态,看上去就是很讨姑娘家喜欢的那种男人。   然而一眼瞥见他手里的折扇,李凝顿时就拧起了眉毛。   折扇半开半合,每一页上都画着个姿态动人的女子,拿着这么不正经的东西,这人也必定是个登徒浪子。   李凝问他,“你是什么人?怎么闯进别人家里?”   她问话时,夜空中已有雷云聚拢。   侯希白一无所觉,目光灼灼地看着李凝,忽然躬身一礼,道:“在下侯希白,是江湖中一闲散之人,平生嗜爱丹青,画过美人无数,此来是慕姑娘名声,别无他念,只想以丹青绘出姑娘倾倒洛阳的风姿,但如今一见,希白才知区区洛阳不算什么,姑娘之美,实可艳冠天下。”   惊艳过后,他的态度竟有几分恭敬起来了,又是一礼。   李凝眨了眨眼睛,问道:“你是江湖人,为什么如此多礼?”   侯希白连忙说道:“明月当空,世人安敢不仰头望之。”   雷云不知何时悄悄地散去,明月再度朗照,而口称仰望明月的男人,一双眼睛里只有美人容颜,根本没发现天上的那轮月隐没过。   李凝有一点高兴。   她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很少有人当着她的面这样直白地夸赞过她,她不喜欢那些贪婪觊觎的目光,这个自称侯希白的男人却和旁人不同,他看着她时又不像在看她,那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单纯欣赏的目光。   知道他的目的只是作几幅画,李凝犹豫了没多久就同意了,但她又想了想,说道:“你可以替我画画,但是画我要自己留下,你不许把我的画拿给别人看,更不许把我画在扇子上。”   侯希白面对美人的时候很少会说不字,何况是面对李凝,他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又道:“此外,在下画美人时总要先相处一番,再判定人何时入画最美,姑娘可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未了的心愿,但凡希白做得到,定为姑娘达成。”   他这么一说,李凝倒有些犹豫起来了,不是犹豫要提什么条件,而是觉得自己大约有些草率了,哪家女孩会和陌生男子去什么想去的地方,请人完成她的心愿?同理可得,能说出这话的男人,也必不是什么正经人。   李凝后退了一步,摇了摇头,说道:“你要画就现在画,画完以后不许再来。”   侯希白有些怔愣,但他又道:“姑娘之美已超越希白的画境,原本希白是想和姑娘多相处一段时间再下笔,或可突破,但若姑娘不愿……”   他说着,竟有一种难言的失落之感,令他说不出接下来的话。   李凝警惕地看着他,说道:“你要走了吗?”   侯希白分明是失落着的,但见她口中说着“你要走了吗”,语气却是一副“你快走了吧”的模样,仍忍不住抿唇而笑。   不忍让佳人提心吊胆,侯希白低叹一声,说道:“希白明日就走,只望他日画境进益时,姑娘能容我一二时辰,使后人也能得见天仙。”   李凝被夸得有些害羞起来,但仍旧十分警惕。   侯希白却没有拖沓,身影宛若蝴蝶纷飞,不多时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李凝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李凝强撑着没有睡,就是想和他好好谈谈,毕竟像这样没日没夜的做事,很容易把身体熬坏,比起这个,旁的那些什么都不重要。   然而李澈回来的时候脸色白得像纸,腿也在发软,令她立刻就忘记了要说的话,连忙上前扶他,问道:“你这是做什么去了?怎么路都不会走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李澈仿佛这会儿才有了些活气似的,他用冷冰冰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李凝的手,张口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化成了一句“没事”。   李凝信他才有鬼。   然而李澈不想说的事情,她从来也没有问出来过,只好先让人把他扶回房,原本她是想给他倒杯茶的,然而才一转身,就有丫鬟捧了茶盏来端给李澈喝。   李澈摆了摆手,说道:“我没事。”   李凝叹了一口气,让丫鬟出去,坐在李澈床边,轻轻地拍了拍李澈的手,说道:“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想你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   李澈看着她,相似的眼中映照出相似的脸庞,少女说这话时双眸直视着他,就仿佛在说一句天经地义的话。   李澈闭上眼睛,轻声说道:“这是你说的,我记住了。”   然后李凝就被赶回去睡觉了。   李澈这次回来之后在家里足足歇了三天的时间,之后也很少像先前那样早出晚归,甚至还有闲心管李凝读书的事情,离开洛阳已经快两年了,李凝学会的字不少,已经能够磕磕巴巴地看完一整本书,只是学习之路对她来说仍旧漫长,李澈从薛翊那里得了一套给三位薛小姐开蒙的全注解版四书,每天盯着李凝背记。   学了小半个月的四书,李凝只觉得自己头发都要白了,黑眼圈都要起了,脸上都要生皱纹了。   这小半个月的时间,寇仲的亲信下属高占道率剩余少帅军人马死守梁都,眼见梁都久攻不下,再拖下去不仅寇仲那边可能回援,宋阀来兴师问罪的人也要到了。   拿下梁都与拿不下梁都,到时与宋阀在谈判桌上的筹码是不一样的,梁都是寇仲老巢,不仅军粮物资大多积在那里,单是梁都本身就是一块难得的宝地,梁都四面开阔,攻打不易,然而一旦攻下来,少帅军想撤难撤,想打难打,只会像平地上的靶子。   假如宋传白能借此将寇仲的全部地盘吃下,饶是宋缺再一意孤行,也做不出杀了宋传白拱手让地盘的事来。   李澈想得很好,宋传白也是这么想的,故而梁都之战打得尤为惨烈,双方战损严重,但宋传白有残兵收编,最后整合起来仍旧不算伤筋动骨,少帅军中连带着主将高占道在内的将领二十七名,不愿投降归编的士卒六百三十四人于当日割首示众。   打下梁都之后,郑州的庆功宴开了三天三夜。   宋传白喜悦之余也安下心来,只觉得争霸就在眼下。   然而宋缺有他自己的想法。   宋智收到寇仲的信那天,宋缺也同样收到了一封来自慈航静斋的信,寄信的是多年未见的梵清惠,信中对过往情谊并无叙述,只是将宋传白的行径如实记下,其他只有一句话,问宋缺当年承诺可还在否。   宋缺看着那封清隽淡雅的信件,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当年初见时,那个淡如清莲的少女。   那是他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人。   宋缺并不准备杀宋传白,那毕竟是他的嫡长子,即便是梵清惠的信,也只让他微微挑了一下眉,宋智来报时,他毫无顾忌地表明态度,“我会去一趟郑州把传白带回宋阀,至于寇仲,他还需要宋阀的物资,不可能为了这个计较。”   宋智有些叹息地说道:“自从上次出了磨刀堂,传白就一直很消沉,如今突然起事,一月不到攻下寇仲大半地盘,已证明了他的能力。”   宋缺不置可否。   宋智又道:“寇仲虽有霸主气象,但绝无可能受宋阀操纵,若是趁此机会……”   宋缺道:“你是否已经忘记,十年前我说过的话?”   宋智顿时一凛。   十年前宋传白重伤,宋缺将他麾下众人尽数遣散,曾有一个谋士不服,宋缺便道,但凡他不曾败给宋传白,宋阀便只有一个当家人。   宋缺隔日就启程了。   然而当他到达郑州的时候,却已听闻宋传白打下了梁都,郑州人去楼空。   更让他惊讶的是,郑州城墙上挂着密密麻麻的人头,稍作打听,才知如今处处都有传言,说宋阀反水灭了寇仲,每打下一地不降便杀,手段残忍,甚至令投降的战俘亲手屠戮不肯投降的战俘,据说如此便是誓要将少帅军残余势力消灭干净。   宋缺眸子冰寒,以他的头脑,哪里看不出这是一出歹毒的明谋。   宋传白能骗的唯有愚民百姓,明眼人一看便知是计,然而无论对于需要民心的寇仲,还是从血缘上就和宋传白扯不开关系的宋阀,谁都没法跳出这个毒计。   宋缺倒是可以杀了宋传白,再把地盘人马拱手送还给寇仲,然而那些被收编的残兵手里已沾了昔日同袍的血,即便寇仲敢要,他们也不敢回,甚至于寇仲若要打回来,冲在战阵前列的一定是这些人,而宋阀如果真的这么对待宋传白,岭南人会如何看待宋阀?天下人会如何看待宋阀?   对于宋阀来说,除了支持宋传白,再无第二条路可走。   宋缺仍旧戴上斗笠,朝着梁都去。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日报:   【给我一杯福灵剂:哈哈哈圆圆的猫头那是橘猫吧哈哈哈哈,身为古代人的大哥还不晓得大橘为重啊哈哈哈,不过你现在已经感受到了:D】   【今天也要做一只好猫妖:镇纸再胖下去怕不是要变成镇关西】   【蒙蒙/:宋家人说句实话,做备胎也是他们自找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淡淡药香:哥哥:大公子真的是过的艰苦处境艰难,妹妹很娇弱舟车劳顿要好好歇歇,我?我没什么呀,我只是有一点点累,给口茶就好。。。   PS:哈哈哈,哥哥真的是操碎了老妈子的心,他什么时候才能发现自己才是最弱最艰难的。。。哈哈哈】   【killua826:哥哥的头脑很厉害,以后会有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吧】   【清明团子:突然感觉哥哥好狠,这一定是我的错觉,哥哥明明是个柔弱的病美人啊】   【十年灯:感觉妹妹长的好看却是邻家妹妹的那种朴实性格,哥哥像柔弱的病美人却又智多似妖的那种,冷眼旁观世人,一计可定天下。我好吃哥哥的人设啊呜呜呜】   【不看原著只爱同人:突然顿悟作者把有趣评论贴出来,像单机游戏连上网有论坛了一样【迟钝.jpg 】】   【花开两枝 :而且后来寇仲把一半天下送给李家了,相当于宋家白除了力,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啥都没捞到】   【苏所:橘猫只有三个月是猫,三个月后就变成橘猪了…我假如每天有两大美人可以吸,吃好喝好,绝对膨胀得比它还快,另,楼主真的好吃,我原以为这是个病弱温柔的好人,但他隐隐又会露出袖中锋芒,阴谋阳谋都显得坦荡,完美满足我心中对病弱君子的幻想!】 第26章 大唐两条龙(完)+黄   李澈是在宋传白的大军彻底攻下梁都之后才从郑州出发的,和薛翊一道。   梁都在太平世道时也算得上一个交通开阔的富庶之地,寇仲自从打下梁都之后,就把它当成未来的都城在经营,正如洛阳之于王世充,长安之于李阀,故而他这两年从宋阀得来的物资除去花费掉的,剩下的有十分之七八都积在梁都。   当初高占道死守梁都时就曾打算将这些物资付之一炬,然而梁都之内早有暗线,最后直到梁都攻破,物资也都还好好的,宋传白为此大开庆功宴,然而李澈来了之后,气都来不及喘一口,就急匆匆地来见宋传白,要他安排心腹人手将高占道准备的火油煤石仍旧堆到粮仓兵库处,做好玉石俱焚的准备。   宋传白惊道:“先生,这可是能够支撑数十万大军一年消耗的物资啊!”   薛翊想了想,说道:“阿澈可是在提防阀主?”   李澈点了点头,对宋传白说道:“宋阀已传出消息,阀主动身亲来梁都,这必定是来兴师问罪,如今虽然宋阀和我们脱不开干系,但阀主如若对大公子无半点情念,就算他日争霸天下,此时也可杀大公子泄愤,故而这批物资可以是一枚小小筹码,万一……那就玉石俱焚。”   宋传白从喜悦中清醒过来,坐在首位之上,竟一时有些茫然起来。   虎毒不食子,然而他如今确实很怀疑宋缺会杀他。   薛翊觉得这计策太过冒险,万一真的激怒了阀主,后果可不好挽回,然而他只劝了两句,上首的宋传白便闭上了眼睛,一只手捂着半张脸,抬手道:“就这么办吧。”   庆功宴停在半途,宋传白和满座谋士开了个会,李澈把要说的都说完了,提前要走,宋传白便道:“又是家人在等?”   和大夏语不同,岭南语里的家和佳并不同音,李澈也没误会,只是点了点头,说道:“让公子见笑了,舍妹年幼任性,我不回家她会一直等,有几次等到天亮才睡,她身体又不好,我实在不能离开太久。”   宋传白笑了笑,略有感慨地说道:“我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与我都不亲厚,手足之情,当真是从未体会过。”   李澈直觉这话不好接,只岔开话题道:“并非只有血缘才是手足,我和妹妹都是被人收养,虽容貌近似,但亲不亲生并不一定,然她待我真心,我也真心待她,血脉相连与否倒不那么重要了。”   宋传白却没有注意别的,而是问道:“竟与先生相似?那必是一位绝色佳人了。”   李澈一顿,说道:“只是略漂亮些,任性得很。”   薛翊连忙开口道:“阿澈的妹妹我也见过,美则美矣,还是一团孩子气……”   宋传白失笑,道:“你们想到哪里去了,我只是听说先生的家眷以往在岭南就足不出户,到了郑州更不出门,如今看来,应当是位颜如舜英的美人,先生怕招惹是非罢了,我只是想说,如今传白坐拥千里之地,已足够庇护先生一家了。”   李澈一怔。   宋传白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说道:“天下乱世,人各不易,今日传白立誓,若我不死,必定让先生见到一个清明治世,令老弱有依,妇孺安生,世道太平。”   李澈低声应了一句。   宋传白也压低了声音,含笑对他说道:“先生安心,再美的美人也入不了我眼,我与夫人伉俪十五年,绝无二心。”   李澈眨了眨眼睛。   隔日李凝得知李澈要带她出去玩的消息,几乎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从到岭南起,她就很少出过门了,起初是嫌看她的人多,后来是真的怕惹麻烦,李凝在李澈面前总是十分乖巧,从未说过想要出门一类的话,故而这两年多以来,除了赶路,她还当真就没出过一次门。   李澈把昨日宋传白的话给李凝讲了一遍。   他面上没什么表情,然而李凝就是知道,他是被宋传白打动了。   她撇了撇嘴,小声地说道:“一点小事而已,也值当你这个样子,我又不是很想出去。”   李澈道:“不是小事。”   李凝只当他是在为宋传白辩解,然而她嘴上不说,心里头还是挺高兴的,让丫鬟去准备颜色最鲜艳,料子最漂亮的衣裳。   李澈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无论宋传白出于什么目的,都成功了,他最想要的从来不是功名利禄,只是护一人在乱世里安生。   即便能够出门,李澈也不打算把李凝带到那些人多的地方去,梁都内有运河横贯,水景极多,寇仲占下梁都之后建少帅府而居,如今是宋传白每日统筹工作的地方,距离少帅府不远有个莲湖,上建水榭亭台,极为风雅,如今正是夏期,湖面遍开莲花,因为离少帅府近,平日里不许旁人进出,唯有几个谋士爱好风雅,时常去游湖。   李澈还是第一次去。   李凝站在水榭上看莲花,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李澈道:“我记得你都好久没弹过琴了,可惜这里没有琴。”   李澈笑了,说道:“我让人去家里拿。”   李凝啊了一声,说道:“好远呢,太麻烦别人了吧?”   李澈摇了摇头,“亲兵除了护卫之责,也身兼他职,跑个腿也怎么会是麻烦,那些武官的亲兵还要负责替人刷马打扫营房,跟着我已经很清闲。”   被他点到亲兵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应了一声,扭头就去了。   李凝只好随他去。   湖面上风大,比在家里清凉,风里带着一丝丝莲花的香气,李凝出了水榭又上亭台,忽而回身一笑,对李澈道:“哥,你还记得红莲曲是怎么弹的吗?”   李澈点了点头。   亲兵取来琴后,他就在亭子里弹起了红莲曲。   李凝站在他身前,起初是轻轻地哼唱,后来越唱越大声,婉转清扬的歌声伴随着宛如仙乐的琴声传至莲湖之上。   莲叶复莲叶,莲花复莲花,   清水浮莲叶,拨叶采莲去。   清风拨莲露,沾我身上衣。   莲叶如层云,莲花似红霞。   这首《红莲曲》是用大夏语唱的,旁人根本听不懂,然而少女的歌声极为动人,带着一股天真烂漫的气息,与悠扬的琴声一同蔓延而来,令人不自觉停下脚步。   李凝已经许久不唱歌了,方才也没有开嗓,总觉得不好听,唱了一遍就不肯唱了,李澈倒是有些舍不得手边的琴,于是歌声停后,响起的只有琴声了。   只是琴才弹到一半,少帅府那边却有人来通传,说是大公子有要事。   李凝有些不大高兴,但还是摆了摆手,对李澈说道:“你去吧,早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我们说好一起回家的。”   李澈点了点头。   跟在李澈身边的都是亲兵,李澈并没有让人留下来,这莲湖算是少帅府的后院,外间有重兵把守,不可能有人进来。   李凝等人都走了之后,才有些气鼓鼓地踢了一块石子下莲湖。   这时忽有一道低沉的男声道:“为何如此生气?”   李凝惊讶地回过身来,一个戴着斗笠背着刀的男人微微抬起头来,露出一张英俊得毫无瑕疵的脸庞,然而比他那张脸更为动人的是他的眼睛,宛若深潭一般,就连下巴上那些胡茬都透着一种惊心动魄的男性魅力。   李凝倒不觉得他长得有什么特别,只当他是少帅府里的人,又见模样沉稳,心里没什么防备,只收敛了一些怒色,起身行礼道:“多谢先生关心,我没什么事。”   那男子看了她一会儿,说道:“如此美貌,不该蹙眉生怒,有时像你这样的美人一滴眼泪,就能要天下生灵涂炭。”   李凝瞪起眼睛看着他,说道:“你这个人好没道理,我高兴生气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你凭什么这么说我?难道我连高兴都不能高兴,生气都不能生气?我生下来是为了做个木头?”   男子叹道:“便是你这样对我说话,我也只觉得有道理。”   李凝怒道:“明明就是我有道理。”   男子仍旧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就要离去。   李凝反倒叫住他,说道:“你对我说那样无礼的话,难道想这么一走了之?”   男子回过身来,道:“是我的错,我不该那样说你。”   李凝嘴角一翘,抬抬手道:“这还像话,你走吧。”   那人静静地看着李凝笑,直看到李凝疑惑地收敛了笑意,他垂下视线,按了按斗笠,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了。   宋传白叫李澈过去,正是为了刚收到的消息。   有探子见到宋缺出现在梁都附近,身后背着那把名震天下的天刀。   还没商量出个对策,外面便有人屁滚尿流地跑来通报,说阀主到了。   少帅府一下子寂静无声。   李澈抬头看去,正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外,不过几步便到了大厅正中,斗笠一抬,一双黑沉眸子和宋传白对上。   宋传白哑声说道:“父亲……”   ===   更新:   宋传白手底下的人几乎都见过宋缺,唯有李澈不认得。   宋缺人到中年方娶一妻,宋传白是他长子,年近三十,宋缺也有六十了,然而父子对面,倒是宋缺更有锐气。   片刻之后,宋缺独坐首位,宋传白跪在下面,众人都跟着宋传白一起跪。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宋缺武功高强,在座的没一个打得过他,父孤身一人来到儿子大军前兴师问罪,就算宋传白没那个弑父的狠心与胆量,也不至于威风成这样。   宋缺瞥了一眼底下,对宋传白道:“我儿蛰伏数载,一朝自起炉灶,好大的气魄,若你不打着宋阀的名声,掠盟友地盘,吞自家物资,我也不至于来这一趟。”   宋传白沉声说道:“父亲姓宋,我也姓宋,宋阀为何不能有我一份?宋阀是宋家历代先祖打下的宋阀,不是父亲一个人的宋阀。”   宋缺道:“你如今仍在记恨我?”   宋传白摇了摇头,说道:“天下之争,岂有感情儿戏,父亲愿为一个女人拱手将天下相让,我却做不出为了反抗父亲带累宋阀的事,值此大争之世,群雄并起,连王世充寇仲窦建德那等匪盗农夫都可一争天下,杂姓李阀更是如日中天,我宋阀乃汉人正统,煌煌士族,凭什么要落于人后?”   宋缺这才正眼看了宋传白一眼,但他又道:“昔日曾有人言,自古乱世一统,从来都是由北统南,南地富庶,故人偏安,北地苍茫,佳兵可用,你有何话说?”   宋传白不用问都知道是谁说的这话,他深吸一口气,道:“军事实力从来都是北强南弱,然而这是既定事实,而非必然走向,父亲接管宋阀以来励精图治,南地早已不是当初的南地,岭南军虽人数不多,但皆为精兵,打下千里之地只花三月不到!倘若父亲当年便听了慈航静斋的劝告,又为何守南而治,抵御北兵?”   宋缺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谁提出的杀俘换旗之事?”   李澈抬起头,看向宋缺。   宋缺刚才在莲湖见过他一次,此时眉头略微一挑,却是对宋传白道:“我儿有鸿鹄之志,事已到此,我今日就将阀主之位传你,在此之前,你需亲手杀了此人。”   他抬手指向李澈。   宋传白一惊,道:“父亲?”   李澈也惊住了,“阀主为何要杀我?”   宋缺起身,将身后的刀掷给宋传白,道:“此人心如毒蝎,不可用。”   宋传白看了一眼李澈,又看了看宋缺,沉声说道:“娘教过我,事有所为,事有不为,此事我不能为。”   宋缺问他,“即便我今日就走,日后宋阀与你再无干系,你是生是死,再不关宋阀事?”   宋传白笑了笑,说道:“已经比我想象得要好。”   李澈起初是惊愕,只是还没到惧意上涌,宋传白便表明了态度,他这会儿也安下了心来,对宋缺说道:“杀俘换旗不是为了强按宋阀支持我们,只是怕阀主夺地盘还寇仲,令数万大军白白断头流血,我们不是寇仲,占千里之地都要靠别人救济。”   这话说得不大客气,宋缺却不恼怒,反而道:“说说看。”   李澈压根不想跟他说话,宋传白却对他点了点头,李澈便道:“梁都交通开阔,前有运河,后有良田,本就不该是定都之地,阀主没来之前,我们已经商议好在梁都附近城池选取合适之地定都,然后铲除地方豪强,将田地收归,招揽流民分地耕种,军中青壮半日下地,半日操练,精兵轮换三日一耕,不出两年,不仅能够从流民中补充兵力,种出的粮食也足够消耗,到时只要不三线开战,不管对上什么样的对手,我们都打得起消耗战。”   宋缺道:“倘若南北对峙,又当如何?”   李澈想了想,说道:“北边王世充李密与李阀还有大大小小的势力正在混战,等再过两年,应该能打得只剩一家,但并不是南北对峙,而是三分天下。”   宋缺蹙眉,问道:“何来三家?”   李澈奇怪地看他一眼,说道:“北地一家,大公子一家,宋阀一家。”   旁边的薛翊差点没有笑出声来,以他察言观色的水准,早已看出宋缺的动摇,如今只是个考较。   果然宋缺也道:“不算三家,倘若只有南北对峙,该当如何?”   李澈更奇怪了,“能有如何,打就是。”   宋缺笑了,笑完就走了,连那把名震天下的天刀都没有带。   数月之后,宋阀分拨七万大军压上战线,涤荡寇仲全部地盘,物资输送线重开,彻底宣布加入天下战局。   一年后王世充伤重不愈,被寇仲联合李密吞并。   后李密被寇仲击败。   五年后宋传白扫平中原,与李世民合兵一道剿灭寇仲,城破当日徐子陵跋锋寒护着寇仲在万军阵中杀出一条路,自此三人再无消息。   天下终成南北对峙之局。   据闻慈航静斋传人师妃暄两度入宋阀,第一次未见到宋缺,第二次未见到宋传白。   散人宁道奇应慈航静斋之请,向宋缺下战书,宋缺应战,虽败半招,但只辞去了宋阀阀主之位,宋阀仍未退出天下争斗。   南北之战历时十年,宋军大破长安。   重病两年的李澈刚好撑到了长安城破的那一天。   李凝坐在他床边,用帕子擦了擦他额上的冷汗,她未曾嫁人,梳着简单的发式,一张素颜,却美得如妖似仙,那画遍天下美人的多情公子侯希白一年来一趟,每一年都说她又变美了,令他无从下笔。   李凝只觉得他再拖延下去,都要拖到她老了。   李澈早上的时候精神好了一些,喝了小半碗白粥,这会儿又有些不成了,他躺在床上,对李凝叹道:“你说我一个从不肯劳累的人,怎么命就这么短?”   李凝哭着哭着都差点被他逗笑了。   李澈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我不想死啊。”   李凝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李澈看上去精神好了一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虽然觉得怪老套的,但是,以后我不在,你要好好照顾自己,那些江湖人各有手段,宁愿错杀了,也别把自己置身险地,我两辈子都没能好好地看看这大好河山,你要替我去看。”   他说着,气息渐渐微弱起来,李凝连忙握住了他的手,哭着说道:“好,我答应你。”   李澈看着她,眼里渐渐没了光彩。   李凝伏在他床前,哭得几乎没了声息。   宋氏皇朝启元初年,梁都侯李澈病逝,谥文,追封开国郡公,史称李文公。   李凝请侯希白为自己留下了一张画像,于同年病逝。   宋朝立国四百余年,朝代末期政治混乱,天下重归乱局,时有英主起事,但太能打仗,导致创业未半而花光预算,又因打下的地盘多是当年宋国功臣埋骨之地,故效当年曹公派人盗墓敛财,挖至李文公墓时,忽有天雷降世,暴雨连绵十日冲垮墓地,不仅陪葬品不翼而飞,连带着棺椁都消失不见。   暴雨十日,唯留下玉盒一方,英主派人撬开之后,却发现里面只有一卷雪山冰蚕丝织成的画卷,一卷展开,便爱上了画中人。   ……   皇家园林金明池每年三月初一至四月初八春季之时向汴京百姓开放,一月间水戏歌舞不绝,丝竹之声日夜不歇,可谓盛极之景。   李凝朦朦胧胧睁开双眼时,只听一片惊呼“醒了”,她轻轻地眨了一下眼睛。   离她最近的是个穿白衣的男子,面貌英俊漂亮,嘴角竟仿佛天生上扬着的,见李凝醒来,他轻声笑道:“姑娘大越是看水戏入了迷,落水也没声息,多亏了我这三弟耳目灵便。”   李凝有些呆傻地啊了一声,看了看那白衣男子,目光又落到周遭的人群上,一时不知身在何方。   她明明是准备动身游历时骤然吐血晕迷,病榻缠绵数月就没了性命,就算她没死,也该醒在卧榻,怎么会被抛到水边,又被人救了上来?   大约是她的样子有些可怜,那白衣男子便关心道:“姑娘可还记得家在何处?”   李凝点点头,轻声道了句谢,从那男子怀中挣脱出来,发觉身上衣服潮湿也不在意,只是才走出几步,就吸引了许多视线,她拧起眉头,想走出人群,却又一时不知这里是什么地方。   她回过头,看向救了她的白衣男子一行,轻声问道:“请问,这里离梁都有多远?”   白衣男子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他身边一个红衣少女道:“你傻啦?汴京就是梁都,梁都就是汴京,你还记得你家在哪儿吗?”   李凝从未听过汴京的说法,犹豫了一下,又问道:“那不知清平巷怎么走?”   红衣少女挠了挠脸颊,似乎没听过清平巷的说法,白衣男子想了想,说道:“我也在汴京住了有些时日了,从没听过清平巷。”   明明梁都侯府就在清平巷不远。   李凝有些茫然地四顾,忽然发觉周遭的人穿戴也和以往见的不同,乱世多流民,少有富庶人家,几乎都是破衣烂衫,然而这里的百姓却是衣冠整齐,连打补丁的都少见。   她后退半步,忽然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装束,又呆呆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衣裳是她在大夏时一次落水穿的鹅黄裙裳,五指也比先前略有细短,尤其是手腕上还戴着一双雪涧玉的镯子,她分明记得这双镯子被她摔碎了一个,镯子从来成双,没了一个,另一个她就渐渐不戴了。   可这里说的又不是大夏的语言! 第27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   李凝一时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仍旧是那白衣男子关心道:“姑娘家中可还有什么人吗?”   李凝下意识地答道:“我有一个兄长, 他今年三十、不, 也可能是十六七……”   她说着, 忽而想到李澈死在她眼前的场景, 脸色一白,连那白衣男子一行问了她什么话也没听见,呆立原地。   红衣少女伸手在李凝眼前挥了挥,奇怪地说道:“大白菜, 你说她长得这么好看, 人怎么是个傻子?像受了什么刺激一样, 说话颠三倒四的。”   白愁飞只觉这话有歧义,蹙眉看了一眼周遭围观的人群,沉声说道:“莫要胡说,这位姑娘衣料稀罕,首饰贵重, 应当是官宦人家出身, 可能是和家人走散了,春时易病, 我们先找个地方让她歇一歇,换身衣服。”   红衣少女温柔出身江湖世家, 一贯想什么说什么,这会儿不大高兴了, 便道:“我看她就是个傻子。”   说是这么说, 温柔还是推开白愁飞, 拉着李凝的手带她朝着人群外走, 有谁盯着看就一眼瞪过去,不多时四人便到了一处客店前。   李凝这会儿有些醒过神来了,连声说道:“请姑娘放开我,我要回家了。”   温柔仍旧抓着她的手腕,摇摇头说道:“你既然记得家在哪里,干什么要这么折腾我们?何况你傻得有鼻子有眼的,又长得这么好看,汴京城坏人很多的,在你没找到家人之前,可不能离了我们。”   李凝知道她是好意,实在推不过,只好跟着她去换了衣服。   说来也是巧合,她当年在大夏皇宫少有素朴的装扮,那日是在浮云画舫上,穿得比较简单便于行动,也没什么明显标识。   温柔去买了一套成衣来给李凝换,她喜欢红色,买的也是红衣,只是成衣的料子毕竟要差一些,即便是特意买了成衣铺里最贵的衣裳,和她身上红得似火的霞云缎也不能比。   白愁飞和那个一直没说话的年轻人没有跟进客店里,温柔倒是一点都不避讳,坐在桌边撑着头看她换衣裳。   李凝被她灼灼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背过身去,却听温柔发出一声毫不掩饰的赞叹之声,“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漂亮的人。”   李凝连忙裹上中衣,这才自在了些,小声地说道:“姑娘也是很漂亮的。”   温柔顿时笑出了十分的真心,她笑眯眯地说道:“虽然知道是假话,但从你这样的美人嘴里说出来,我还是很受用的。”   李凝把衣裳穿好,这才有机会见到了镜子,这里的镜子不比大夏纤毫毕现的银光镜,却也照得清楚,李凝发觉自己面相确实变得稚气了许多,像她十三四岁的模样。   温柔又抓住了她的手腕,不忘把换下来的衣裳团成一团让李凝自己一只手抱着,就这么把人拉出了客店。   李凝急忙把内里穿的小衣裹在裙裳里面,出了客店才刚刚裹好,她有些不大自在地挣扎了几下,知道温柔说不通,便把目光落在一看就在这三人中很有话语权的白愁飞身上。   她还没开口,温柔就嚷道:“你别看他呀,是小石头救你上来的,他只是点了几指头让你把水吐出来。”   李凝眨了眨眼睛,朝着那个被称为小石头的年轻人看去,见他生得颇有几分侠气,身上的衣裳确实要比那个穿白衣的男子湿一些,连忙对他行礼,道:“多谢少侠救我,还有这位公子。”   年轻人有些无措地摸了摸后脑勺,红着脸道:“我叫王小石。”   白愁飞微微笑了一下,刚要开口,就听温柔说道:“我叫温柔,就是温柔的那个温柔,他叫白愁飞,我叫他大白菜。”   李凝点了点头,温柔的态度十分明显,便是不想她与那个姓白的公子说话,她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我姓李,刚才是一时糊涂了,我要回家了,几位救命之恩,来日定上门拜谢。”   她又行了一礼,温柔看了看她,纳闷地说道:“你怎么只报个姓,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还有你真的记得家在哪里?汴京城里势力很多的,你要是迷了路走到别的地方去,当心叫人拐了去甜水……哎!你长得这么好看,又姓李,该不会是近来当红的李师……”   她话还没说完,白愁飞就打断她道:“成日里嘴上不把门,那也是胡说的?”   李凝不知什么是“甜水”,也不知什么是“李师”,抿唇笑了一下,说道:“我叫李凝,凝神静气的凝,我在梁都住了快十年了,真的认识路,我家就在那个方向。”   她指完,白愁飞和王小石都是一怔,只有温柔完全不过脑,嚷道:“那边是小甜水巷!”   李凝原本只是想让温柔松手,好让她抽身离开,这会儿被嚷得一愣,不知甜水巷是个什么巷,落在白愁飞和王小石眼里便成了不知所措,王小石一把拉过温柔,白愁飞则是笑了笑,说道:“李姑娘一定是记错了,这样,姑娘先跟我们回金风细雨楼,楼内的情报极广,一定能帮姑娘找到家人的。”   李凝原本并不想跟着陌生人走,哪怕这三人看着十分和善,但听到白愁飞说可以替她找到家人,不由得犹豫了起来。   她望了白愁飞一眼,又看了看忽然打闹起来的王小石和温柔,终究还是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白愁飞只觉那一眼带着无尽的愁绪与哀伤,几乎要望进他的心里去,他心中立刻升起一股怜惜之情。   王小石也有些脸热,他脚步落在后面,一巴掌拍在自己脸颊上,努力让自己的视线落在温柔大大咧咧的背影上。   路上,温柔半带几分骄傲地给李凝讲起了她师兄的金风细雨楼。   可惜她讲得实在不甚清楚,一会儿什么金风细雨楼,一会儿什么小寒山,一会儿又说起自己的星星刀法,说着又生起气来,说刀被弄断了。   李凝听得云里雾里,好在有白愁飞时不时讲解和补充,才算了解了一些事情。   金风细雨楼是汴京两大势力之一,前几天刚刚打得另一势力六分半堂土崩瓦解,若将天下英雄分十成,金风细雨楼便要占七成,白愁飞与王小石自数日前来到汴京,一来便参与了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的混战,立下赫赫功劳,并与金风细雨楼主苏梦枕结拜为兄弟,如今白愁飞已做了副楼主。   李凝有些奇怪,不过又一想,江湖势力毕竟松散,若功劳足够,实力又可服人,那一来就做了副楼主,应也没有什么。   温柔说着说着,又有些沮丧起来,小声地对李凝说道:“不过近来楼子里气氛压抑得很,你就跟我一起住,没事千万不要到处走。”   李凝连忙点点头。   金风细雨楼不在汴京城内,白愁飞与王小石之所以带着温柔出来,是为了让她散散心,当日六分半堂与金风细雨楼楼决战,苏梦枕重伤强撑,虽杀了六分半堂老总雷损,自己却也因强行催动内力引发腿上毒伤,如今昏迷不醒,眼看着伤腿就要保不住,温柔平日里爱说爱笑,这几天不是第一次因为说话大声,不经意笑闹被楼中兄弟怒目而视了。   出了汴京城,便到天泉山,金风细雨楼就建在天泉山中,出乎李凝对江湖势力的固有印象,金风细雨楼乃是一座极为宏伟的建筑,楼前屹立着一座高耸的玉峰塔,塔下有一泉,据说有天下第一泉的称号。   金风细雨楼分四楼一塔,四楼分别为白楼,青楼,红楼,黄楼,一塔指的是楼主所居的玉塔,白楼是金风细雨楼的情报重地,白楼楼主杨无邪兼任金风细雨楼大总管一职,青楼为发号施令之地,是金风细雨楼的枢纽,红楼是藏兵之地,地位仅次于白楼,黄楼则是战后宴饮娱乐之所,并不重要。   白愁飞要带李凝去的地方是白楼。   杨无邪不在。   杨无邪当然不在。   从来到金风细雨楼的第一天起,苏梦枕就给了白愁飞进出白楼之权,如今他又是副楼主,在金风细雨楼人心惶惶之际,谁又有心思去管他带一个不通武功的弱女子来白楼。   白楼所藏情报极广,当初白愁飞与王小石名声丝毫不显,白楼里却将他们的生平记载得一清二楚,白愁飞自问做事干净,竟也被白楼记下了大半经历,他多次出入过白楼,故而也有了些经验,对李凝介绍道:“一楼是朝中官员勋爵的记载,多是些阴私丑事,二楼是一些江湖人士的资料,三楼往上是各地略有名声的奇人异事,这里分列地域,有人名总纲,你家姓李,住在汴京,要找家人应是这一本。”   他把一册极厚的书取出,交给李凝。   李凝连忙道谢,书页翻开,第一眼就见到了当先一个人名。   李澈。   她连忙指着这个人名对白愁飞道:“他、他和我哥哥同名!我能看看他的情报吗?”   白愁飞眉头一跳。 第28章 袖黄昏细雨红袖刀(3)   李凝见他不语, 有些不安, 撇去初见那两个字的惊喜,她其实已经有了找不到人的心理准备, 她亲眼看着李澈死去,下葬,之所以说要找人, 无非是还抱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果然就听白愁飞犹豫着说道:“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 其实不必找情报了。”   李凝咬着下唇看他。   白愁飞斟酌着说道:“在汴京城, 最不能惹的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神通小侯爷方应看, 一个是三司使李澈,此人十五岁高中状元,入仕至今仅有十年, 却深得官家看重, 官运亨通, 一路高升至三司使, 又称计相, 连丞相傅宗书在他面前都要退一射之地。”   李凝拧起眉头, 从这些头衔根本分辨不出来,只好又问道:“他长相性格如何?我哥哥和我长得有三分像, 很聪明,没什么脾气, 对人很好, 他有一手好琴艺, 总是笑眯眯的……”   说着说着,她鼻头一酸,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小声地道:“可我找不到他了。”   白愁飞起初以为是,但听着又觉不像了,轻声叹道:“那位李计相深居简出,容貌如何我不清楚,只是他性情绝不像姑娘说的那样,当年金兵入侵,他以两万老弱宋兵为血食诱金兵入伏,将士有刀不许举,只能一路南逃,边民被屠戮一空,千里遍布尸骸,金人一路高歌一路屠城,最后被伏兵一击而溃,李计相虽夺回燕云十六州名震天下,骂名却也胜过蔡京傅宗书。”   李凝抽噎了几声,摇了摇头,说道:“这肯定不是我哥哥。”   她拿着书页还要往后翻,只是翻了几页才发觉那么多李姓的人,竟然没再有一个和李澈重名的。   白愁飞道:“官做到这个地步,为尊者讳,原本叫这个名字的人要改,想取这个名字的人要避,自然没有第二个,不说汴京没有第二个,整个大宋也不会有第二个了。”   李凝原本不想在别人面前哭的,只是悲从中来,咬唇良久,眼泪还是忍不住簌簌地落。   白愁飞又道:“也许姑娘的兄长近些年改了名字,汴京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想找总能找到的。”   李凝抽噎着点点头。   白愁飞微微笑道:“在没找到家人之前,姑娘就和温柔住在一起吧,她性情天真可爱,虽有时恼人了些,但心地是很好的,我会派遣楼里兄弟替姑娘找寻家人,一有消息就通知姑娘。”   李凝连忙说道:“这实在是麻烦白公子了。”   她说着,从手腕上摘下那双雪涧玉的镯子,又从脖颈间取下一挂流光溢彩的宝石璎珞,交到白愁飞手上,低声说道:“我没什么能给的,有劳白公子把这些换成钱财,也好酬谢他们。”   白愁飞起初并不想收,但见李凝一双刚刚哭过的眼眸里满是坚决之色,更有一种水洗过的碧润光彩,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很少有人能拒绝李凝的请求。   温柔是一个。   温柔把床铺收拾出来,一定要和李凝一起睡,不管李凝怎么表示为难,她都当成害羞,拉着她坐到床边,把她按着。   李凝无奈,只好妥协道:“就今天一晚,我已经把隔壁房间都收拾好了。”   温柔笑眯眯地说道:“好好,就一晚。”   她跑到梳妆镜前随意地擦掉了口脂,一边更衣一边又津津有味地看着李凝换衣裳,李凝一开始当她是怕她一个人睡害怕,然而烛火刚熄,温柔故作不经意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妹妹,你觉得大白菜和小石头哪个更好啊?一定要在他们两个人里选一个,你选哪个?”   李凝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说道:“都不选。”   温柔惊讶地嚷道:“你有喜欢的人了?”   李凝奇怪道:“还没有,不过我能看出来,王少侠对姐姐有意,白公子虽然嘴上不说,看姑娘的眼神也很……”   她想了想,没想出个确切的形容词。   温柔捂在被窝里都笑出了声,却还是强撑着哼道:“谁稀罕他们喜欢吗?还有你看错了,大白菜喜欢纯姊,我在他眼里只是个疯丫头。”   起初还带着几分口不对心,说到后来,声音却低了下去。   李凝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不知不觉睡着了。   隔日一早,温柔就不见了人影,李凝没有衣裳可换,又不好动温柔的,还是穿了昨日的那一身成衣,她不大认识路,也就没有离开房间。   温柔直到晚上才回来,脸上带着几分难受之色,小声地对李凝说道:“师兄后天就要截腿了。”   李凝昨日就听过温柔的师兄,也就是这金风细雨楼之主苏梦枕的事迹,也知道他腿上中了毒,若不截腿就要没命,虽有人把肢体完整看得比性命重要,但对从小就百病缠身,更同时中了十几种毒的苏梦枕来说,残去一肢,大约也不算什么了。   李凝安慰温柔道:“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只能想开一些,往好处想想,至少苏楼主还活着,人活着就有希望。”   温柔点了点头,小声地说道:“大白菜也是这么跟我说的,可是我还是觉得难受,我小时候和师兄见面不多,但那时候他虽然也生着病,却比现在有活气多了,我刚才看到他了,又瘦又可怕,就像个活着的骷髅一样……”   她越说,越露出难受的神情,李凝一时竟有些分不清她是为了师兄即将残疾而难过,还是被吓到了。   李凝把自己莫名的想法抛开,给温柔倒了一杯茶,温柔喝了一口,见是冷的,就随手放在了一边,又对李凝说道:“妹妹,你知道吗?原来师兄的毒伤是有解的,天底下只有两颗解药,一颗在皇宫,一颗在三司,皇宫里守卫森严没有法子,三司防守就更严密了,多少江湖义士要杀那个三司使,都是有来无回,前些日子皇帝竟然还派四大名捕轮流去护卫三司,如果没有解也就算了,偏偏是有解的……我说了要去给师兄偷解药嘛,结果他们还骂我添乱!”   李凝想了想,说道:“可既然三司防守如此严密,姑娘去了也是白白……”   温柔把新制的刀咣当一声扔在桌上,生气道:“可我的刀法不在师兄之下,江湖上少有人能打得过我,我肯定能从三司把解药拿回来,就算偷不成,我还可以杀出一条血路!”   李凝信以为真,但还是说道:“太危险了,万一暴露,不仅累及姑娘和家人,金风细雨楼怕也要出事,苏楼主大约也不想这样。”   温柔怒道:“说来说去还不是不相信我!”   李凝只觉得和她沟通十分困难,不由得轻声叹了一口气。   温柔本来很是生气,一见她蹙眉叹气,心都忍不住蹦跳了几下,她忽然一拍大腿,对李凝道:“我想到个法子!”   李凝还没来得及问是什么好法子,就被温柔拉着手腕一路拉到了一处高塔前,高塔前的护卫只是看了她一眼,目光就落在了李凝身上,起初仍是一怔,但随即还是盘问道:“温姑娘,这位是什么人?来玉塔做什么?”   温柔一把推开他,嚷道:“这是我救师兄的法子!”   护卫们面面相觑,但见李凝气息短促,身无武功,又是楼主的师妹带来的人,还是放了行。   李凝被温柔拽了一路,进了玉塔竟还有两层楼梯,不由得面颊绯红,气喘吁吁,上了三楼,温柔便拉着李凝一头挤进了苏梦枕的卧房。   卧房里站了十来个人,都是金风细雨楼的高层,个个面带哀色,有个瘦削人影躺在床上,微微抬头,似乎正在说什么。   李凝的目光落在床榻上的那个人脸上,第一反应便是难怪温柔害怕,这人当真瘦得见骨相,然而也不能算难看,至少眼睛十分明亮。   一进卧房,所有人便都朝温柔和李凝看来,温柔大约没什么感觉,但李凝直觉这些眼神并不和善。   温柔也不和这些对她不善的人说话,只拉着李凝到离病床最近的白愁飞王小石身边,有些不安地对苏梦枕点了点头,才压抑着小声而得意地说道:“我想到一个救师兄的法子!想进三司很难,可如果是他们请我们进去呢?我听说总有人给那个三司使送女人,到时候找几个人装扮一下,假装把李妹妹送进去,我就扮成丫鬟,等偷到解药,我再把她带出来!”   白愁飞断然拒绝:“不可!三司是什么地方,岂是你说去就去,说走就走的?”   王小石一贯偏袒温柔,这会儿也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说道:“温柔,你就别添乱了。”   温柔生气道:“你们总说我添乱添乱,可解药明明就有,你们一个两个都要眼睁睁看着师兄,师兄……”   病床上的苏梦枕微微瞥了她一眼。   温柔肩膀一颤,话竟有些说不出口了。   苏梦枕低咳几声,目光落在李凝的面上,又淡淡收回,道:“只是一条腿罢了。”   他说这话时,面上的神情近乎麻木,然而他忽然又笑了,他轻声说道:“没了腿的苏梦枕,也是苏梦枕。”   李凝只觉得他的眼睛好看。 第29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4)   从玉塔出来时, 温柔显得有些垂头丧气。   李凝脚步落后了他们一些, 见温柔回过头,还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这时她身后忽有个人说道:“当心。”   一只手扶住了她的肩膀,令她后退的脚步停下,李凝回过头看去, 见是个相貌英朗, 额头上一颗黑痣的青年, 从距离来看,应当是她后退的时候差点撞到他。   李凝连忙说道:“抱歉, 我不是故意的。”   青年微微一怔,随即摇摇头,轻声叹道:“不关姑娘的事, 是我走路没注意。”   他瞥了一眼白愁飞王小石与温柔一行人, 略点了点头, 就朝着白楼的方向去了。   温柔嘀咕道:“整个金风细雨楼, 就他最讨厌。”   白愁飞说道:“那就是白楼楼主, 金风细雨楼大总管杨无邪, 他从少年时就跟着大哥,更有过目不忘之能, 白楼是他这些年来的心血,他本人就是一部江湖字典, 在楼子里很有威望, 只是有些不待见我们。”   王小石从来没注意到这个, 他挠了挠头,说道:“杨总管还是很和气的啊。”   温柔哼了一声,说道:“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傻?妹妹,你要相信我,金风细雨楼里最坏的就是他,仗着师兄的宠信,我看都快把金风细雨楼弄成他的一言堂了,大白菜一个副楼主,却处处要看他脸色,你要离他远一点。”   可江湖势力,难道不是辈分说话?   李凝经过刚才的事,已经对温柔有了些防备,她顿了顿,轻声说道:“我明天要走了,应该会在城里租住个宅院,等定了地方,我会请人来告知白公子,托白公子的事情,希望白公子不要忘记。”   她说着,低头一礼,就要绕过温柔走开。   温柔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伸手又要去拉李凝手腕,李凝这一次有了防备,后退了两步,手背到身后,拧着眉看向温柔。   温柔惊道:“妹妹,你怎么了?我只是提醒你一句,我……”   李凝看了看面露不解之色的白愁飞,和紧张地来回看的王小石,轻声叹了一口气,说道:“温姑娘,我的性命是王少侠救的,找人也是白公子帮的忙,你和我实在没什么交情,可你刚才一张口,就是要把我送到别人府里去,全然不曾问过我的意见,你这个朋友,我实在不敢相交。”   白愁飞一惊,看向温柔。   温柔却委屈道:“你怎么能这么想我?我明明说过是假装,我会保护你的安全啊!难道我为了要害你进去,连带着搭上自己吗?”   李凝说道:“可你又凭什么替我做决定呢?”   温柔还要嚷嚷,白愁飞便道:“错了就是错了,还不快向李姑娘道歉。”   王小石有些为难,拍了拍温柔的后背,但还是说道:“我还以为是你和李姑娘商量好的,你这次真的过分了。”   温柔并不服气,一把推开王小石,气恼道:“反正我就是做什么都不对,你们都偏着她,我不管了!我再也不管了!我要回家!”   她说着,几步踏出,轻功飞掠,人就跑远了。   王小石只来得及对李凝说一句抱歉,就追着温柔去了,怕她真的要回家。   李凝眉头仍旧蹙着,白愁飞对她说道:“温柔本性不坏,但她是岭南‘老字号’温家的大小姐,从小就被宠惯了,她不一定有什么坏心,但做事总是欠缺考虑,这次是她做得过分,姑娘不要放在心上,不论是大哥还是……我,都不会任她胡闹的。”   李凝点了点头,但第二天一早还是起床收拾了东西,穿回那身洗干净的鹅黄裙裳,把温柔替她买的成衣留在了房间里,想了想,摘下两只红宝耳环,放在衣裳上面,算是衣裳的花费。   金风细雨楼这些日子外紧内松,她当日是被白愁飞带回来的,也做过出入记录,故而出去时没什么人阻拦。   走出金风细雨楼时,她身上也只剩下两根簪子,一双缠臂金,和一块落水前拿在手里盘玩的九龙佩。   李凝把簪子取下,任由一头墨发顺顺滑滑地披散下来,缠臂金早在出门前就摘了下来,她看了看,发觉两根簪子都没什么明显标记,看着也光亮如新,缠臂金上更是只有一些精细花纹,放下心来,她顺手把九龙佩从怀中摸出来,扔进了天泉山下的“天下第一泉”里。   也是重踏回汴京的路,李凝才发觉这里的汴京实在和梁都没什么区别,道路水路都在同一位置,令她下意识地走上了回家的路途。   然而离那更名换姓的小甜水巷不远时,李凝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两层小楼里倚着栏杆招揽客人的女子。   梁都里非达官显贵不能居的清平巷,竟成了……这种地方。   李凝一转身就要离开,却忽有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一伸手就要来拨她头发,她连忙后退两步,喝道:“你做什么?”   那人是个颇为肥胖的年轻人,身后跟着十来个侍从,嘿嘿笑道:“小娘子别怕,我看你身段风流,说话也好听,想看看你长得什么样子,你要是漂亮啊,就不用在小甜水巷讨生活了,跟着我走,嘿嘿!你这辈子就不用愁了。”   李凝看了看边上,见有人指指点点,却都离得很远不敢上前,她拧起眉,对那胖子道:“我不是小甜水巷的娘子,你让开,不然的话,不要怪我不客气。”   这年头江湖人多,胖子当真被吓了一跳,然而这时他身侧一个瘦高的中年人却开口道:“小衙内安心,这个丫头气息虚浮,双手细滑,不可能学过武。”   他不仅说着,还猛然上前,一抬手就削去了李凝几道长发,露出一张虽有稚气,却仍旧美得惊人的脸庞。   中年人呆了呆,却被胖子一把推开,胖子呆看了李凝半晌,一伸手就要去摸她的脸,李凝拧着眉头后退一步,明明是正午,天气晴朗,此时天空却有大片大片的雷云开始聚拢。   李凝最后说道:“我不想因为几句话杀人,但你如果一定要找死,可以试试。”   胖子馋得就快流口水了,根本没听清李凝说什么,见她后退,连让下人帮忙都不要,摆摆手就自己扑了上去。   李凝有轻功底子,只是闪身一避就掠出好几步远,胖子没能掌握好身体平衡,当即向前扑了一跤。   晴空一道雷霆劈在胖子身后。   胖子一呆。   李凝也呆了呆,她还从未遇过雷没劈准的事,不确定是不是这个胖子运气比旁人要好,这时胖子见她有轻功,又被雷霆吓了一跳,犹犹豫豫地站在原地。   李凝见他不动了,也松了口气,一转身就要掠走。   然而就在这时,那瘦高中年人忽然从袖中飞出数道银光,扑簌簌正中李凝后心。   李凝还没来得及反应,立刻眼前一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瘦高中年人笑着捋了捋山羊胡,说道:“果然是个半吊子,但衙内也要小心受用,最好就是用我这软骨散,虽少些趣味,但安全得很。”   耳畔传来细微的说话声,但她已经不能分辨了,李凝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却又挣扎着想要起身,眼见那胖子越走越近,李凝忽然有了一种十分奇异的感觉。   丝丝缕缕的风忽然变得密集起来。   远远近近的鸟雀与走兽同时看向同一个方向。   起初是风,随即是乌云,然而漫天的雷光在云中时隐时现,却不曾有半点雷鸣之声,除了刚才的晴空响雷,再无第二声。   李凝的眼前落下了一只小小的鸟雀,她轻轻地眨了一下眼睛,鸟雀竟也对她眨了一下眼睛。   就在这时,一团黑压压的远看像是乌云的东西猛然聚拢而来,近看却是一大群飞鸟!领头的是只脚上带着一只黄金爪环的黑鹰,那黑鹰神骏异常,当先一步从半空中俯冲而下,一喙下去,就将瘦高中年人的左眼啄了出来,血淋淋地一口吞下。   瘦高中年人只是江湖二流高手,那黑鹰的速度极为惊人,在他疼痛尚未席卷,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黑鹰又是一啄,直接啄穿了他的鼻梁。   胖子也被数只猛禽围攻,不多时惨嚎连连,被啄走许多血肉,下人想来帮忙,也被飞鸟群围着拼命啄。   走兽不比飞禽,来得稍晚,离得最近的一匹红鬃烈马一骑当先,连带着背上拼命勒缰绳的主人,一头撞向被黑鹰啄得半死的瘦高中年人,随即人立而起,两只前蹄狠狠朝着瘦高中年人胸口踩下,当场将人踩死。   随即有数只猛犬冲上来,发了疯似的撕咬起胖子来,黑鹰唳叫一声,扭头冲向胖子,双爪一合,抓进胖子肩膀肉里,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再度啄出一只眼睛来,一口吞了。   李凝倒在地上,一时无法聚拢精神引动天雷,然而她已经听见了那些人的惨叫声。   她昏昏沉沉地闭上了眼睛。   胖子倒地之后,飞鸟簌簌落地,落在李凝身侧,那几只咬死了人的猛犬也乖乖地蹲坐在不远处,先前那踩死人的红鬃烈马和几匹陆陆续续赶来的马聚在一起,不管主人怎么拉都岿然不动,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忠心。   禹师,引风雷御敌,驭百兽为属,一人可战百万兵。 第30章 黄黄昏细雨红袖刀(5)   这场汴京异变说大不大, 说小不小, 瞒不过有心人,但在汴京传不出风声。格格党#小@说   扫尾的是三司。   数日前三司使李澈遇刺, 矛头直指江湖,官家令神侯府四大名捕护卫三司,无论有什么大案发生, 都要保证三司内有两个人, 倘若再次出事, 便要问罪神侯府。   这实在是件再冤不过的事情,然而圣心如此, 即便再不情愿,神侯府也还是尽到了护卫之责,只是难免有些缺斤少两, 比如无情大捕头就从未出现在三司, 冷血性情直白单纯, 不喜的人从不给好脸色, 他不对着三司使拔剑就算不错, 也不能放他来得罪人, 戚少商这个昔日的连云寨大当家更不可能来,剩下的唯有追命和铁手。   追命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喝过酒了, 旁人是越喝越醉,他却是越醉越有精神, 不喝酒连和人动手都没力气, 然而三司禁酒, 不论有什么理由,喝酒就得换人。   换人不是问题,问题是没人换。   比起追命,铁手想得就比较多了,宋国积弱,当年金人欲与宋国联合抗辽,朝中主战派多,唯有一人提出抗金灭辽之策,还被官家采纳,虽然过程血腥,但如今残金与疲辽打得不可开交,宋国收回燕云十六州,疆域北推,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面发展。   撇去别的不说,在三司的日子确实要比在神侯府舒心。   追命从前只觉得神侯府虽好,但面对奸人也得被处处为难,每次随同世叔面见天子,从来得不到什么好脸色,但在三司,追命和铁手从未见过有人能为难三司使,随同金殿时,更不止一次地见过蔡京傅宗书童贯那等奸臣忍气吞声的模样。   世叔不止一次地说过,官家用人只看喜恶,从前是蔡京,之后是李澈,如今蔡京地位虽高,无非是用来掣肘李澈,一个靠宠信为官的臣子,落到了用来掣肘他人的地步,正说明圣心不同以往。   诸葛神侯对李澈这个年轻人的观感也很复杂,但终究不曾说过他一句恶言。   三司最讲效率,除却丧葬大事,不得迟到早退,三司使本人更是以身作则,明明有御赐府邸,吃睡都在三司,追命还和其他护卫们开过盘,赌三司使什么时候坏他自己立的规矩。   然后三司使就收到了一封消息,当日早退,随即回家,第二天迟到……不,根本是连上朝都没去。   追命和铁手护卫三司也有好几天了,还没见过他回家,又因为官家说的是护卫三司而非护卫三司使本人,故而三司使早退的时候,追命是留在三司里的,跟着三司使早退和回家的是铁手,追命直到晚上才见到铁手。   眼看着三司使进衙办差了,追命揽着铁手的肩膀,问道:“快跟我说说,昨天发生什么事了?”   铁手瞥了他一眼,说道:“李大人的妹妹找到了。”   追命有些惊讶地说道:“就是找了十年的那个?找着了?怎么找着的?”   铁手想起昨日的严令,顿了顿,说道:“说是当年失散之后被人收养,因为长相肖似,三司耳目找到人之后即刻就送过来了,是真的。”   之所以添上最后一句,是因为这些年来冒名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追命满足了好奇心,也就不问了。   铁手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那位李小娘子相貌极美,你要是见了,不可失礼。”   追命差点被这莫名的话说懵了,他反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不由好笑地说道:“难道比白牡丹还美?我见李师师都没变过脸色,一个……”   铁手又道:“要是让李大人听见,你今天就得收拾东西回神侯府。”   追命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只觉得铁手克他。   平时李澈办差都要忙碌许久,对护卫来说就是挨时间,然而这次李澈在三司留的时间很短,几乎就是处理了些紧迫的事务,一转头就回家了,昨天是铁手,今天就该轮到追命。   追命不大在意地跟着李澈回去,刚进门那会儿还有闲心拿神侯府和这座御赐府邸相比较,越看越觉得皇帝的心大概是偏到了后腰眼,他还看见了府里跑来跑去的几只野猫,心想着这些野猫大概要倒霉了,也不知道李澈是会让人把野猫驱逐还是弄死,正瞎七瞎八想着的时候,忽然就见一袭娇红裙裳自庭院走廊处走了出来。   追命一怔。   漫天星辰在这一刻忽然成了陪衬。   李凝昨天一醒就见到了李澈,李澈看上去比先前那副病入膏肓的样子好看得多,也年轻得多,除了脸色仍旧有一些苍白之外,几乎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年轻人,她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在做梦,然后就是哭。   李澈抱着她由她哭,伸手轻轻地给她拍背,李澈没有问他走后的事情,李凝问起他时,他就说一切都好。   可李凝分明看到了他黑发间夹杂着的几根白发。   李澈陪了她一夜,第二天更直接告了假,只在晚上出去了一趟,也就是他离开的这一会儿时间,李凝从府里的下人口中得知,李澈没有改名。   她几乎是立刻就想起在白楼看到的那个名字,想起了白愁飞说过的话。   李凝先前可以斩钉截铁地说“那肯定不是我哥哥”,如今事实摆在眼前,她只犹豫了片刻,就把白愁飞的话抛到一边,想要亲口问李澈。   李澈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晚上回家,有个人迎出来的场景了。   追命还没能从李凝的笑颜里走出来,猛然间就被李澈脸上浮现出的温柔笑容给瘆得一激灵。   坊间少有人见过李澈的真面目,话本传言里都把他写成罗刹转世,恶鬼投胎,追命自然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但这不妨碍李澈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长得好看的钟馗,平时冷着脸也还可以接受,现在这个……温柔可靠的兄长模样怎么看也和凶名在外的三司使没有一文钱关系啊!   李凝就没有追命想得那么多,在她眼里李澈就是这个样子的。   李澈几步走上前去,伸手把外衣解下来披在李凝身上,斥道:“大晚上的,出来也不知道添件衣服,冷不冷?”   李凝摇摇头,说道:“都快入夏了,我不冷。”   李澈替她把衣裳系好,转过头瞥了一眼追命,语气仍然客气,说道:“崔捕头辛苦了,请去厢房歇息一晚吧。”   追命露出个笑容来,说道:“职责所在,不说辛苦,我就在厢房,大人有事叫我就是,若有宵小贼子敢来自投罗网,我这双耳朵可不是白长的。”   立刻就有李府的下仆过来引路,追命走出不远,忽然耳朵一动,听见那小美人用好奇的声音说道:“那个人看上去很厉害……”   追命只觉得半边耳朵都要为了这句话软掉了。   李澈倒不怎么在意,只道:“那是神侯府的四大名捕之一,名声在外,是还算厉害。”   李凝点点头,一时又想起白愁飞说的话来,犹豫了一下,拉了拉李澈的袖子。   李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笑了,问道:“怎么了?”   李凝小声地说道:“先别忙着吃饭,我想问你一些事情,你让他们都走。”   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几个身影和跟着她的丫鬟。   李澈几乎没怎么犹豫,便道:“都退下。”   几个人面面相觑,当中有个相貌白皙英俊的青年犹豫了一下,说道:“大人,我等是护卫……”   李澈看了他一眼。   那人顿时不敢再说,不多时都退了个干净。   李凝用李澈的衣服下摆擦了擦走廊上的木栏,李澈也没说她,反倒是跟着她一起在栏杆上坐下。   李凝揪了揪走廊外的灌木枝叶,犹豫了一下,对李澈说道:“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听说过一些事情,他们说你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李澈问道:“你相信我,还是相信他们?”   李凝啊了一声,连忙说道:“我当然相信你。”   李澈伸手摸了摸李凝的头发,语气很轻,但也十分认真地说道:“我也一样,天下人都可以误会我,唯有你不行。”   这话说得十分令人心酸。   李凝连眼泪都要下来了,不敢想李澈这么多年在这里一个人吃了多少苦,对她来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却是李澈的十年。   但李凝不问,李澈还是要说,他用平静的语气说起了当初来时遇到的种种困境,还有这些年来面对的各种人和事,他说得轻描淡写,李凝却一边听一边哭。   说到后来的抗金灭辽,李澈想了想,说道:“当时朝中分为两派,一派主战,一派主和,主战是支持官家联金抗辽,主和是按兵不动,然而金是猛虎,辽是疲狼,宋国积弱,一旦出兵被金人看出实力,灭辽之后就要轮到宋国,满朝文武,就连主和派也至多只是提出这一点,要宋国不动。”   然而就算不动兵,金灭辽后,也要轮到宋的,到时死的就不止两万老弱残兵,屠的也不是几座城了。   一个是送死,一个是等死。   李凝只听到这里,就心疼地抱住了李澈。 第31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6)   李澈当真不觉得有什么。   他轻轻地拍了拍李凝的背, 说道:“是功是过由他们去说, 我愧对的是那些死去的将士和百姓, 但究其根本错在国弱, 杀人屠城者金兵, 不是我。”   自然, 这话说出去也只会招来更多骂名。   李凝哭得更厉害了,不明白偌大一个宋国, 为什么要把罪责推给一个人扛。   李澈替她擦了擦眼泪, 说道:“好了, 吃饭吧, 明天带你去个地方。”   李凝的抽噎声小了下去。   李府用膳的地方在花厅,李澈很少回这里吃饭,家里又多了个主子,故而这两天的晚膳格外丰盛和精致。   膳前有专人试毒。   李凝起初没能反应过来这是做什么, 略有些好奇地看着那个相貌姣好的丫鬟用公筷一道菜一道菜地试吃, 还当这是什么新式的礼仪。   停了片刻, 才听那个先前不肯退下的护卫说道:“出膳房前试过一次,进厅前试过一次, 用膳前试过一次,三次均无毒。”   李澈看上去已经完全习惯了,只是忽然见李凝一副不适应的样子,抬手让布菜的人手都退下。   李凝这才松了一口气, 小声地对李澈说道:“下次别这样了吧, 吃个饭都要别人夹菜, 怪不习惯的。”   李澈点点头,说道:“好,下次不会了。”   用完晚膳,李澈在书房里处理公务,李凝坐在一边,手边有热茶和糕点鲜果,还有一大摞李澈命人从坊间买回来的话本传奇。   宋国积弱,但也有可取之处,非藏富于国,乃藏富于民,百姓的生活水准堪比大夏,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文兴武弱,虽然这点很令人头疼,但文兴也有好处,比如话本戏剧之类就很有看头,能打发时间。   李澈让李凝到书房看话本的时候,李凝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然而李澈告诉她不光可以看话本,还能一边看话本一边吃喝。   李凝起初觉得这是个陷阱。   然而等她试探着翻了几页话本,喝了一口热茶,还咬了两口果子,李澈仍然没什么动作,只是手里的公文又换了一本。   李凝惴惴不安地看起了话本。   不多时就沉浸在了话本的世界里。   那几个江湖人打扮的护卫四个守在书房外,两个守在书房里,一左一右站在门边,李凝起初觉得不大习惯,看久了倒是还好,过了一会儿,杯盏里的茶水空了,她还朝其中一人招招手,让他去倒杯新茶。   护卫正是先前说试毒的那个,李凝看他还有些面善。   护卫低着头拿着茶盏出去了,李澈微微一抬头,半带着笑意说道:“就你眼尖,倒杯茶还让温家的人去。”   李凝翻了一页话本,有些奇怪地问道:“什么温家的人?”   李澈道:“岭南老字号温家,是江湖上最有名的用毒世家,洛阳王温晚欠过我一份人情,所以让身边最得力的爱将护卫我五年,算算时间,还有三年半。”   李凝小声地说道:“听上去有很多人想杀你。”   李澈对这个不大在意,只道:“当年金兵屠城三座,杀残兵一万之数,为了诱敌深入,降低金兵警戒,我让人虚报战损两万,屠城十座,当时金军消息不通,才被伏兵打了个措手不及,只是事后澄清无用,我也没那个心思,这几年来除了亲友被杀,想要杀我报仇的人,刺杀我的更多是为了扬名的江湖人。”   他说着,顿了顿,又道:“那些真为报仇而来的人,我在问清楚之后都会放了他们。”   至于那些江湖人是个什么结局,李澈并没有提。   说话间那温家的护卫端着一杯茶进来了,李澈看了他一眼,说道:“这是温文,以后让他跟在你身边,我知道你心善,但江湖风波诡谲,想杀我的人也太多,让他跟着你,我才能放心。”   温文露出了温温文文的笑容。   李凝则是一听就知道李澈是觉得她不到最后不肯杀人,让他无法放心。   可她也是真的没法动辄杀人。   隔日,李澈去上了一趟早朝,然后回到三司取了一趟公文,命人备了车驾,带着李凝直往城外去。   追命骑在马上,比喝了酒还精神。   他绝不是对那个一看就还没及笄的小美人有什么龌龊心思,然而美人再小也是美人,但凡是护卫美人,他就有精神。   车驾走到半路,李凝立刻就发觉这和她进城的路线一模一样,不由得问道:“我们要去哪儿?”   李澈说道:“去一趟金风细雨楼。”   李凝有些奇怪。   李澈想了想,对她说道:“当年宋金之战,战力敌强我弱,宋兵的人数却还比金兵少上半数,多亏江湖势力相助,其中金风细雨楼出力最多,苏楼主沉疴在身仍然亲身赴战,令人钦佩,你又被他结拜兄弟救了一命,我刚好把那颗御赐的镇毒丹转赠给苏楼主。”   李凝想到金风细雨楼的气氛,小声地说道:“我看天底下的人都对你有很多误会。”   李澈认真地说道:“有你这句话,哥哥不惧千夫所指。”   李凝噗地一声笑了,只觉很是肉麻。   金风细雨楼很快就到了。   车驾不曾在天泉山前停留,直入玉塔,李澈下车时,玉塔前早有金风细雨楼的高层前来迎接。   李凝一眼就看到了白愁飞温柔王小石三人,不由得垂下眸子,落后一步跟在李澈身后。   她不大想和他们说话。   李澈进天泉山时就命人通报过来意,故而这一次李凝得到的完全不是和温柔同来时的不善眼光,众人脸上都是一副压抑着的兴奋神色。   王小石正高兴着,温柔却拉了拉他的衣袖,小声地说道:“我看到我二叔了。”   王小石一惊,顺着温柔的视线看去,见是一个年轻又斯文的青年,不显山不露水地跟在李澈的身后。   温柔倾心白愁飞,虽然被李澈的长相惊了一惊,但醒神得极快,随即就见到了温文,她几乎是立刻就害怕起来,怕温文是来带她回去的。   但温文并没有把视线落在她身上。   说话间杨无邪已经引着李澈进了玉塔,李澈和苏梦枕没什么交情,杨无邪也一心只记挂着那颗镇毒丹,说话不多,唯有白愁飞言笑晏晏,一直在和李澈说话。   李凝又一次看到了苏梦枕。   他的毒看上去又深了一些,面上浮现出了病态的红晕,却令他看上去气色好了一些。   得知李澈的来意,和众人面上的喜色不同,苏梦枕显得有些冷淡了,他淡淡地说道:“三司使的好意,苏梦枕心领即可,但救人的是我三弟,不是我。”   杨无邪连忙道:“公子!”   李澈看了一眼王小石,笑道:“王少侠怎么说?”   王小石没想到这里头还有他的事呢,急得话都说不出来,连连点头。   苏梦枕却道:“三弟,我知你不是这样的人,我苏梦枕何德何能,要兄弟为我背上挟恩图报之名。”   李澈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知道苏楼主不想与我这样的人多言,也不想王少侠因此落下与奸臣相交的恶名,可实在有些伤人颜面。”   苏梦枕轻声说道:“家国若不在,谈何忠与奸,三司使的功过,但凡活着的宋人都没资格评判,只是我平生不受人恩惠,若要我为了一条腿低头,我宁肯它不曾生过。”   李澈从来不明白江湖人的想法,还待再劝,忽然就听李凝说道:“人生在世,哪有不受过恩惠的?”   苏梦枕的视线落在了李凝身上。   李凝一点都不怕他,说道:“人要生下来,先受母亲怀胎十月的生恩,人要活下来,再受养恩,楼主一身武功总不是白来的,又有一份师恩,人好好的活在太平世道里,还要受一份国恩,怎么能说没受过恩惠?”   苏梦枕忍不住笑了。   然而他一笑就会咳,咳得仿佛要连五脏六腑都一起咳出来,就像一个千疮百孔的孔洞被风灌进来的声响。   李凝听得有些难受,嗓子里怪痒的,她从来没见过病得这么严重的人。   苏梦枕咳完,就像是把大半力气都一起咳走了,面上的红晕也散了些许,王小石再也忍不住,在床前扑通一声跪下,说道:“大哥,我不怕什么恶名,我也不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今日救大哥的机会就在眼前,若要我白白放过,大哥是想让我愧疚一生吗?”   苏梦枕用瘦骨嶙峋的手轻轻地拍了一下王小石的肩膀,他抬起眼,看向李澈,说道:“今日是我苏梦枕承情,日后必报,与我兄弟无关。”   李澈点点头,把手中的锦盒递给杨无邪。   李凝拉了拉李澈的衣袖,小声地说道:“好倔的一个人。”   好倔的一个人瞥了她一眼。   李凝立刻想起来这些江湖人的耳力是很好的,想到自己背后说人小话还被听了个正着,不由得红了脸,躲到李澈的身后去。   李澈嘴角一扬,轻轻地敲了一下她的头,权当惩戒。   公子浅笑,美人薄羞。   满室生辉。 第32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7)   离开金风细雨楼时天色还没晚, 李澈带着李凝在汴京城里逛了一圈。   李凝不止一次地听温柔提起汴京城里有许多江湖势力,然而李澈根本答不上来,还是温文含笑解答了李凝的问题,偶尔追命也会插几句嘴,李凝这才知道, 先前和金风细雨楼相争的势力叫六分半堂,如今总堂主雷损身死,只剩下个不懂武功的大小姐雷纯和大堂主狄飞惊支撑着, 大半势力也已倒戈。   如今金风细雨楼可算得上是汴京城里第一的江湖势力了。   李澈听着,忽然说道:“当夜雷损身死,我要是苏梦枕就应该趁势杀了雷纯和狄飞惊, 直接灭掉六分半堂, 何必留个尾巴。”   温文笑了,说道:“江湖总有些莫名的规矩。”   江湖总有些莫名的规矩,比如答应了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苏梦枕答应雷损放过雷纯,那他就永远不会杀雷纯。   追命见过那位清丽动人的雷纯小姐,也曾被她风姿打动,这会儿忍不住呛咳了几下, 他其实是很能理解苏梦枕的,佳人如此, 即便婚事不成,哪个男人舍得让红颜变枯骨?   李凝听得有些无聊,直到在瓦舍听了一出戏才又高兴起来。   李澈就道:“明天还带你来, 让他们从头演。”   李凝连忙摆摆手,说道:“不用那么麻烦,而且你府衙里的事情那么多……”   李澈不仅没有觉得宽慰,反倒莫名地叹了一口气。   隔天李澈买了个戏班,找了工匠修整了后园的一处竹楼,改成戏台,戏班是专程托人买的红戏班,光是名角就有三个。   李凝听了几天戏,反倒不怎么喜欢了,以前战事再紧,李澈也没放松过她的学业,读书识字,写诗作文,很少有放松的时间,然而现在,李澈不光不让她继续课业,还变着法地让她吃喝玩乐,这实在不合常理。   李凝一开始就想和李澈提,然而戏挺好看,话本也精彩,让她总也忍不住想把这出戏听完,这话本看完,如此拖了五六日,才磨磨蹭蹭地一边给李澈研墨,一边问出了这个困扰她许久的问题。   李澈握笔的手一顿,看向李凝。   李凝小声地说道:“我不该问吗?”   李澈摇了摇头,把笔放下,拉着李凝坐了下来,认真地说道:“你见过温家的那个女孩子了?”   立在边上的温文笑了一声。   李凝知道李澈说的是温柔,不由得眉头蹙了蹙,说道:“见过。”   李澈并不避讳温文,直言道:“我以前一直认为养女孩子就该让她知书达理,温柔贤淑,但我近来才发觉这是一件错得不能再错的事,良善只会被欺辱,贤淑只会受委屈,温家把人养成这样,所以敢把人放出来,因为知道她已经养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有温家的名声护航,她只会让别人受委屈,而非自己吃亏,你但凡有她一分张扬,都能让我放心。”   李凝有些哭笑不得,说道:“你分明是不喜欢的,还要这么说。”   李澈并不觉得是在开玩笑,只道:“我不喜欢的是温家的那个女孩子,但你如果变得她那个样子,我只会欣慰。”   李凝看了温文一眼,虽然见他面上只有笑容并无不悦之色,但还是拉了拉李澈的衣袖,让他别再说了。   温文注意到了这一点,微微低头,恭敬地说道:“大人说得没错,温柔小时候只是比正常孩子多了几分骄纵,只是父母疼爱,越纵越横,这样的脾气虽非刻意养成,但她每次逃家出去,我兄长都是很放心的。”   李凝疑惑地说道:“难道不是因为温姑娘武功很高吗?”   温文笑了,“她虽与苏楼主同门习武,但连师父的刀法都学不齐,只学了一门再三简化的刀法回来,便宣称武功大成,可独步天下了。”   李凝饶是不喜欢温柔,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李澈没有笑,他斟酌着想了想,说道:“近来朝中准备北征,官家有意让我领兵,旧事重提,想要杀我的人也多了起来,如果确定是我,我还要赶赴前线,你待在我身边不是长久之计,我准备替你找一个武学师父,让你暂且远离京城一两年。”   李凝起初以为这话是和别人说的,直到李澈抬起眼睛直视着她。   李凝惊讶地说道:“你身边既然危险,为什么要让我离开?”   李澈淡淡地说道:“你心善。”   这是又提起那天的事情来了,李凝只觉得头疼。   当日她是真的没料到那个纨绔身边的江湖人胆子竟然那么大,雷霆都吓不住,更巧合的是她前一道雷刚好没劈准,偏偏李澈就认定了她心软,怎么解释都不肯释怀。   李凝无奈地说道:“这不是一件事情,反正我不会离开。”   李澈没再吭声。   一个月后,朝廷北征之事刚刚定下,李澈就遭遇了一场刺杀。   来的是江湖中颇负盛名的“江南霹雳堂”雷家的人,一共五个。   雷损就出身江南霹雳堂,他在的时候独握六分半堂大权,大力扶持江南霹雳堂研发火药,如今一朝身死,使得六分半堂势力半数归苏梦枕,半数被狄飞惊收拢,江南霹雳堂的人自此便发誓要为雷损报仇。   原本苏梦枕即将变成残废,并不需要这五人出手,然而一朝之间形势大转,苏梦枕不仅去了腿上毒伤,连带着体内的积毒也一起痊愈,虽然病还是病,咳还是咳,但从来不曾全盛过的苏梦枕便已经是全江湖的噩梦!   杀苏梦枕无望,那就杀李澈泄愤,末了还能捞个诛杀奸臣的义名。   然后李府的后园就横了五具齐齐整整的焦尸。   李凝不大敢去看尸体的正脸,用衣袖遮着眼睛,拉着李澈的一只手,让他带着自己走。   温文仍旧是笑,他落后几步,别有意味地瞥了一眼呆愣的追命,温声说道:“美人如花,越是鲜艳越有毒,还是白牡丹好,虽然麻烦了些,但至少攀折起来,不会要命。”   白牡丹是小甜水巷的头牌李师师的花名。   追命知道他话里有话,然而这时也顾不得这些了,他只要一想起来那小美人张口一句敕令,招来漫天雷云时的情景,就禁不住腿软。   当日那个周衙内死状极惨,但李澈大笔一挥,就成了江湖人作乱,周衙内他爹是蔡党人,连蔡京本人都不敢明面和李澈对上,事情自然平息得很快,追命没能从铁手嘴里问出东西来,也没把李澈找到妹妹的事情和同一天的案子联系起来,然而今天这就全对上了。   以往李凝用雷霆劈死了人,李澈总要宽慰她,然而这一次,李澈反倒有些气恼她连尸体都不敢看,可见她在劈人的时候,也肯定是没有看的,不然怎么会中了别人的招?   李澈以前总觉得自己能活很久,足够庇护李凝一生,所以他不介意把妹妹养成一个温柔知礼的大家闺秀,然而经历了两次死而复生,还经历了一次十年分离,他是真的怕了,怕他不在的时候,李凝会受委屈,她根本不知道这世上的人能坏到什么地步。   隔日清晨,李澈请了对门神通侯府的小侯爷方应看替他告假,带着李凝去了一趟金风细雨楼。   李凝一点都不想去,她不想见到温柔,然而李澈却道:“除非你也变成她那个样子,不然,我怎么敢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李凝憋着一口气跟着李澈进了金风细雨楼。   这一次比上次得到的注目礼更多。   风雨楼的子弟几乎都听说了李澈赠药的事情,也亲眼见到了苏梦枕走出玉塔处理楼中事务,从天泉山一路进到待客的黄楼,处处都是感激的目光。   李澈手里的茶盏还没端起来,苏梦枕就来了,他是一个不喜欢拖延的人,也不肯摆架子,一见李澈,便道:“三司使百忙之中抽空过来,必有要事,直说无妨。”   李澈禁不住笑了,说道:“你们江湖人说话还真是痛快,那我也不客气了,这是舍妹阿凝,我近来另有要事,想请楼主……”   李凝拉了拉他的衣袖,急忙说道:“我不走,你让我跟着你。”   李澈按住她的手,仍旧把话说完:“想请楼主为她找个合适的习武师父,在金风细雨楼住上一段时间,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她亲手杀满十个人,就算楼主还了我的人情。”   李凝差点把他的衣袖给撕了。   苏梦枕看了李凝一眼,反倒说了一句公道话:“江湖人朝不保夕,才要杀人,三司使难道还保护不了一个弱女子?”   李澈说道:“我能保护一时,不能保护一世,我死之后,她要如何自保?”   李凝听李澈说到死字,心头就是一紧。   苏梦枕比谁都清楚死之一字的沉重,李澈看上去还很年轻,谈到死的时候,神情却令苏梦枕感到熟悉,只是他并不能理解李澈的牵挂,因为他无数次面临死亡时,牵挂的从来也就是一座金风细雨楼而已。   他看了一眼李凝。   当真很美。   美人如战袍,人死必沾尘。 第33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8)   李澈走了。   除了温文之外, 他并没有给李凝再留下其他护卫,金风细雨楼毕竟是江湖势力,江湖势力就有他自己的规矩。   苏梦枕给李凝选定的师父是郭东神雷媚。   雷媚是原六分半堂创始人雷震雷的女儿,雷损篡位之后,就将这位原本的大小姐据为己有, 雷媚背地里投靠了金风细雨楼,作为金风细雨楼的郭东神在六分半堂卧底,如今六分半堂遭遇重创, 雷媚也得以脱身,恢复了郭东神的身份。   雷媚人如其名,是个清丽中透着几分媚色的女子, 苏梦枕把人交给她时, 她目光在温文身上转了一圈,嘴角含笑,答应下来。   雷媚最出色的是剑术。   李凝没有半点武学基础,雷媚说在学剑之前需要打一年以上的基础,她有些不情愿,一年以后不说能学出个什么来,最重要的是这一年间李澈在前线遇到什么危险, 她都不在,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故而她犹豫了一下, 开口说道:“如果我在这一年间杀满了十个人,是不是可以不用学了?”   苏梦枕已经起身准备离开,闻言略有些惊讶地朝她看去, 说道:“三司使要姑娘习武,是为自保其身,杀人只是评判姑娘是否出师的标准。”   李凝拧起眉头,问道:“那有没有速成的功法?”   苏梦枕从前很少和女子接触,他虽有个未婚妻,但也仅有数面之缘,倒是有个小师妹温柔可做参考,他自觉理解了几分李凝的想法,闻言淡淡地说道:“武功没有速成之说,入门快的武功必定浅显,姑娘如果只想学些简单的防身之术,何必来金风细雨楼。”   李凝有些失望,但还是坚持地说道:“我不能浪费那么多时间去打基础,浅显一些的武功也可以,无论如何我想在一年内出师。”   苏梦枕发现人情确实是很难还的东西。   雷媚看得有趣,嘴角勾起,说道:“这世上对女人最苛刻,却也最宽容了,凭姑娘的姿容想找个武功盖世的夫君,简直易如反掌。”   温文只觉得雷媚的视线在他身上一掠而过,带着些缠绵的媚意。   李凝眉头蹙得更紧,说道:“我为何要找什么武功盖世的夫君?”   雷媚一笑,眼眸里竟带了些许天真的意味,说道:“姑娘又想保护自己,又不肯好好习武,也不想要别人保护,做姑娘的兄长,可还真是难呢。”   苏梦枕道:“莫要失礼。”   雷媚笑着不再说话了。   李凝再迟钝也察觉到了雷媚对自己的恶意,何况她并不傻,苏梦枕也没法强按着她,从雷媚那儿回来,已经差不多是正午了。   正午的阳光下,苏梦枕的病容越发明显,令李凝有些愧疚,她犹豫了一下,小声说道:“只是学点武功,不必要拜什么师父的,我……”   苏梦枕用帕子擦去嘴角咳出来的鲜血,缓了声气,对她道:“郭东神今日一切都是靠自己打拼得来,故而不喜性娇的姑娘,是我安排不周,姑娘既然不想浪费时间,或者还有一门功法适合。”   李凝看着他一帕子的血都觉得心慌。   苏梦枕要找的人是杨无邪,杨无邪却是不需要找的。   一回到玉塔,杨无邪就迎面而来,面上带着笑意,李凝上次见他时,这人完全不笑,故而也没落下什么印象,如今再见,才发觉原来笑起来的杨无邪才是真正的杨无邪。   李凝没想到杨无邪这么个看上去很有几分书生气的人竟然也习武。   连金风细雨楼的大部分兄弟都不知道。   杨无邪听了苏梦枕的话,有些为难地看了看李凝。   他练的是刀,和苏梦枕一样,然而他的刀正合他这个人,看似弱质书生,图穷匕见时只剩一个狠字。   什么人练什么刀,眼前这个柔柔弱弱的大家小姐怎么练得了他的狠刀?   苏梦枕没法当着李凝的面告知杨无邪只要教个花把式,李澈对他有恩,早在李凝挑三拣四不肯下苦工学武时他就做了决定,如果李澈有什么意外,有金风细雨楼一日,就护他妹妹一日,他也许死得会比李澈更早,然而他选定的继承人必然也会把这个承诺代代相传。   在没有串供的情况下,杨无邪硬生生从自家公子的眼神里看出了情况,答应下来。   李凝和苏梦枕同时松了一口气。   因为先前和温柔的那一番恩怨,杨无邪在了解情况之后,给李凝换了个住处,就在玉塔和白楼之间,这是经过苏梦枕同意的。   那地方是老楼主苏遮幕待客的小院。   老楼主西去之后,小院已经很久没来过客人了。   杨无邪是金风细雨楼的大总管,又是白楼楼主,平日里空闲实在不多,苏梦枕将他身上的事务分薄了一部分交给白愁飞和王小石,这才让他得以松一口气,每天晚上来小院一个时辰,教李凝刀法。   杨无邪的刀名为拦不住刀。   每一刀都攻向人的要害,所以刀刀要命,除非对手不要命,否则就拦不住他的刀。   相应的,这套刀法很简单,只要记住了人体的要害,刀足够锋利,动作足够快,就能杀人。   李凝学得很艰难。   不光是杨无邪能教她的时间太少,也是因为她很难对着一个活生生的人下狠手,引雷术毕竟是引雷术,不是手里的刀,要她一个连血都少见的人下手捅人刀子,这毕竟需要时间。   杨无邪却已经足够惊讶了。   自从温柔来了汴京,金风细雨楼就时常为她收拾烂摊子,从前从未有过人能让温柔吃瘪,然而遇到李凝,温柔除了自己生闷气,竟然连找茬都不敢来,故而在杨无邪心目中,李凝一定是个比温柔还蛮横的大小姐。   他本来已经做好准备替自家公子收拾这个比温柔还可怕的烂摊子了,然而李凝脾气性格都十分温和,他很少有时间能够练刀,故而教李凝的时候也不肯放松,常常自己就练了起来,李凝竟然也能跟上,每天都是扎扎实实跟着他练满一个时辰,从她的熟练手法来看,不光是那一个时辰,在他走后,她必然也是自己下了苦工练过的。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不到两个月的工夫,杨无邪已经在盘算着让李凝杀几个人练练胆了。   李凝坐在院子的树荫下用冷水敷着酸疼的手腕,温文正在调制一锅闻起来还带着淡淡香气的毒液,据他自己说,是准备等李凝刀法出师之后,替她配一种用来淬刀的毒。   李凝有些稀奇,但她并不觉得毒本身有什么不好,和武功一样,防身的东西再毒再狠,只要不滥用,在她看来就不算什么。   温文制毒的功夫还在兄长温晚之上,温家流传在江湖上的毒每年有一半都是出自他手,也就是跟着李澈这一年半的时间才减缓了他制毒的数目,这会儿重操旧业,除了一开始有些手生之外,一切都显得老辣而娴熟。   李凝问他,“这香气不会有毒吧?”   温文笑容温和,说道:“只是附带的香,毒本身是无色无味的,只是无色无味的毒很难镇得住人,香气还可以调配,姑娘喜欢什么花?”   李凝想了想,她还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花,只好摇摇头。   温文笑道:“那就杏花,杏为贵花,美而不盛,粉而不妖,其他的花不是过于清淡,就是过分俗艳了。”   李凝觉得他像是在夸自己,可又分明是在说花,也就没在意。   温文又道:“这毒名叫沾衣香,如香气沾衣,但凡沾了一点毒,一息之内就要人性命,天底下无药可医。”   李凝起初还在点头,等听到后面,不由得蹙起了眉头,说道:“可要是误伤了人怎么办?”   温文却摇了摇头,说道:“把姑娘逼到拔刀自保的地步,何谓误伤。”   李凝轻声叹了一口气。   大约温文这样的,才能算是江湖人吧。   临到夜晚的时候,杨无邪来了,李凝原本以为他是来教刀的,只是奇怪他为什么来得这么早,然而杨无邪却笑了笑,说道:“请姑娘随我来一趟。”   李凝如今用的刀是杨无邪原先用过的旧刀,半长不短的一把袖中刀,刚好是杨无邪的半臂长短,杨无邪又比常人高出一截来,刀也就很长,如今入夏,她穿的是轻薄裙裳,衣袖自然下垂时还好,稍有动作就露出刀身痕迹来,很是刻意。   杨无邪倒是没注意这个,带着李凝直去了金风细雨楼的地牢。   地牢里关着不少人,但难得并不嘈杂,也有些怒骂哀嚎的人,终究不多。   杨无邪带着李凝来到一个囚笼前,指了指囚笼里一身脏污的中年汉子,对李凝含笑说道:“姑娘来,试试刀。”   李凝怔了怔,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温文按住她的肩膀,回了杨无邪一个笑脸,问道:“杨总管,你先报一下这人的罪名。”   杨无邪看了看李凝略有些苍白的脸色,顿了顿,说道:“这人是六分半堂笼络的一个地方恶霸,平日里以拐卖妇人孩童为业,近来也兼拦路杀人劫财,雷损死后这人得了风声窜逃,楼里花了些时间才把他抓回来。” 第34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9)   李凝见过的死人不少。   杀过的人更多。   然而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她从没有过亲手杀人的经历,即便知道眼前的人该杀,可要她拿刀去捅一个人的脖子,实在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   杨无邪对这样的情况没什么经验,金风细雨楼的兄弟不说个个都杀过人, 但至少都有杀人的胆气,杨无邪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却都快忘了自己杀第一个人时是什么情形了。   李凝握着刀, 想要闭上眼睛不管不顾地刺下去,温文却道:“看着他,看着这个人断气, 否则这一刀就不作数。”   李凝白着脸, 不敢和那中年汉子对上视线,刀尖对准他的脖颈,然而一到要刺下去的时候,她的手腕就像是没了力气一样。   杨无邪在一旁说道:“看准了再下刀,一刀毙命,不能给敌人一点喘息的机会。”   李凝声音微颤,“我知道……”   杨无邪还待再说, 忽然瞥见她苍白的脸庞,宛如闪烁着繁星的双眸, 怔了怔,没再开口。   李凝的刀尖一寸寸逼近那中年汉子的脖颈,就在即将刺下去的时候, 那中年汉子有气无力地笑了几声,呸出一口血沫,大声地说道:“死在美人手里,老子不亏!老子做了鬼也要来……”   温文按住李凝的手,把刀尖直接送进了那中年汉子的喉咙里。   刀尖传来颤抖,连带着李凝也跟着颤抖起来。   李凝立刻想要闭上眼睛,但又想起温文先前说过的话来,蓄出了泪花也不眨眼,死死地看着那人挣扎着呼吸,发出嗬嗬的声响,明明是个很短的过程,她却觉得长得要令她窒息。   忽然有个人说道:“刀再下一寸,能给他一个痛快。”   李凝正在六神无主的时候,听了这话,下意识地照做,刀尖向下割开动脉,随即就被鲜血溅了一脸。   囚笼里的人彻底断了气。   李凝腿一软,温文连忙扶住了李凝。   杨无邪原本也是想上前看看李凝的情况的,随即就听见了不远处的咳嗽声,他的脚步硬生生地转了过去,果然见苏梦枕正立在地牢的过道处,一声接着一声地咳。   杨无邪惊道:“公子怎么来了?”   苏梦枕咳完,脸色也白了许多,他缓了一口气,说道:“我想亲手杀那几个叛徒。”   六分半堂彻底败退之后,狄飞惊为了平息两家恩怨,又或者说是示敌以弱,将先前金风细雨楼叛逃至六分半堂的人尽数送了过来,其中就有一部分是叛逃之前卖了兄弟做投名状的,如今金风细雨楼得势,这些人自然不能再活。   地牢潮湿且不通风,杨无邪连忙命人去将叛徒提出来,不让苏梦枕再往里走,见李凝仍有些怔怔的,苏梦枕便道:“怎么想起让李姑娘杀人?”   杨无邪有些担心地看了李凝一眼,说道:“李姑娘的刀法练得很快,我才想让她来试试,原本只是一刀的事情,没想到……”   大部分人杀人都会给个痛快,温文显然不是这样,他带着李凝下的那一刀十分精准,只割破了那人的喉咙,并未伤到动脉,想要彻底咽气需要时间,有人能挣扎一个晚上都不死,这种杀法十分残忍,别说第一次亲手杀人的李凝,就连杨无邪看着也毛毛的。   苏梦枕道:“扶李姑娘出去吧,别再让她见血了。”   李凝的眸子微微动了一下,随即像是醒过神了一样,她脸上还沾着点点血色,宛如雪里红梅,她摇了摇头,轻声细语地说道:“我想留在这里。”   苏梦枕看了她一眼,并未再说什么。   金风细雨楼最初只是依附于六分半堂的一个小势力,老楼主苏遮幕虽然苦心经营,也难抵六分半堂威势,后来六分半堂被雷损接手,尚是少年的苏梦枕出师归家,以少楼主之名统筹金风细雨楼,才使金风细雨楼坐大。   在此之前,雷损觉得少年苏梦枕颇有潜力,于是为他和自家女儿雷纯订立婚约,不想时移世易,十多年后,六分半堂行事越发肆意,与当朝权奸合作,做尽伤天害理之事,与此同时在苏梦枕的经营下,当年只能依靠六分半堂的金风细雨楼成为汴京第二大势力,并和六分半堂彻底决裂,终成不死不休之局。   然而无论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如何相争,苏梦枕与雷纯的婚约都不曾被提起过,并非是情深至此,而是从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决裂之初,这份婚约便成了一张废纸。   苏梦枕答应雷损放过雷纯,但他不会放过六分半堂,相应的,任何一个背叛金风细雨楼的人,他都不会放过。   李凝看见了那把传说中的红袖刀。   红袖刀极美,刀身宛若琉璃中镶嵌血红脊骨,刀锋竟是全然透明的,也极为锋利,明明美得惊心动魄,要人性命时却也不带丝毫犹豫。   原本李凝觉得男人不应该用这么好看的刀,然而苏梦枕出刀的时候,她却没有感到一丝违和。   明明身在阴暗潮湿的地牢之中,然而刀光漾起一片水红时,却让人莫名地想起了黄昏细雨,美得残忍又动人。   她怔怔地看着那把刀,不明白为什么杀人也能这么美。   直到那撕心裂肺,宛如风灌破洞的咳嗽声再度响起,才让她稍稍回归了几分意识。   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李凝忽然发觉先前因为杀人而格外冰凉的手脚渐渐回暖,原本的心悸和隐隐的惶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平复了下来,她又回头看了一眼囚笼里的尸体,虽然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但她惊讶地感觉到已经不怎么害怕了。   苏梦枕看了李凝一眼,说道:“害怕的话,早点回去吧。”   李凝抬起头看他,轻声说道:“我不怕。”   她说这话时眸子微微睁大,仿佛想要借此来证明自己真的不害怕一样,然而她脸上犹带着些许稚气,越是这样,越显出几分底气不足来。   但已经很好了。   苏梦枕说道:“就算不怕,地牢也不是久待的地方。”   李凝这才反应过来,轻咳了一声。   出了地牢,迎面而来的夏风里带着些许草木清香,远远的还能听见蛙声虫鸣,李凝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只觉得心情格外地开阔起来。   苏梦枕走在前面,小院和玉塔同在地牢的北面,即便李凝刻意放慢了步子,她和苏梦枕要走的也是同一条路。   温文见她步子走得稳当,也没再坚持要扶她,而是落后了一步。   李凝没察觉温文先前是故意下轻了刀,还小声地和他说道:“那个人临死的时候,是不是想说什么遗言?他说的是什么地方的话?”   杨无邪刚要回答,温文笑了笑,说道:“无非是些谩骂,别脏姑娘的耳。”   李凝啊了一声,说道:“我还以为他想交代什么呢。”   温文说道:“像这样的人属下见过不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只能用于君子,对那些恶人而言,就算死了也要恶心人,很没意思。”   李凝点点头。   一路上都是温文在说话,偶尔杨无邪也会说上几句,唯有苏梦枕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   直到玉塔,杨无邪脸上还带着笑,苏梦枕看了一眼小院的方向,说道:“无邪,江湖与朝堂不是一路。”   杨无邪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说道:“公子想到哪儿去了,我只是觉得李姑娘是个可塑之才,她花了两个月时间就能把我的刀法练得炉火纯青,刚才又遇到那样的情况,我还以为她会被吓哭,结果……”   苏梦枕不知道该如何告诉杨无邪,他这两个月来,已经无数次忽然夸赞那位李姑娘了。   同样症状的还有白愁飞和王小石。   白愁飞自从做了金风细雨楼的副楼主以来,一直兢兢业业,该他做的事他要做,不该他做的事他也要做,弄得一天到晚都很忙,但就算忙成了这个样子,隔三差五他也还是要去几趟李凝的小院。   起初李凝因为他和温柔的关系并不是很想见到他,然而白愁飞这个人实在是很聪明,他来的时候从来不带温柔,大多时候也不会一个人前来,而是和王小石一起,救命恩人在前,李凝也没法子把人赶走,几次过后倒也习惯了,毕竟和她有嫌隙的只是温柔,严格来说白愁飞和王小石都没有得罪过他。   王小石对李凝的态度转变却是谁都没想到的。   连王小石自己都没想到。   第一次见李凝的时候,他急着救人,根本没注意救上来的人是个什么模样,之后见二哥急着救人,一低眼就见到个美得像是水中妖灵的少女,他也是嗡了一下脑袋的。   美色和钟情已久的温柔之间,王小石认为自己是可以坚定不移地站在温柔这一边的。   然后他就迎来了两个月的夹缝求生。   二哥去小院时总要拉着他一起,说是为了避嫌,然而他一回来之后就要面对生气的温柔,温柔很少和二哥生气,二哥也不会让她生气太久,但他不一样。   温柔生起气来绝不像那些大家闺秀一样娇嗔喝骂几句就算了,她会用各种法子让你也跟她一起生气,包括但不限于在水里下泻药,忽然冲出来打他一下,把他的床腿锯出一个大缺口,把蛇蛙之类的东西扔进他被窝。   一次两次可以忍,毕竟以前生完气温柔也还是会哄他几句,可等次数多起来之后,王小石就开始怀疑人生了。   慢慢的,王小石从一开始的推拒到一整天掰着手指头数时间只等白愁飞出现带他去小院,也就花了两个月的时间。 第35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0)   李凝待在金风细雨楼的这两个月过得十分清净。   原本最麻烦的温柔因为温文在的缘故, 连靠近小院都不敢,生怕被捉回洛阳,先前温晚已经派了人来带她回去,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才把人赶走,然而如果是温文的话, 他根本就不会和她废话。   不平静的是朝堂。   李澈奉命北征,原本朝廷再重文轻武,也没有让一个文官带兵打仗的道理, 但朝中又确实没有抗得起担子的武将,能力够的品级不够,品级够的能力不消说, 最后扯皮两月, 定的人选仍旧是李澈。   按照李澈的想法,这次出征,打丧家之犬的金国只是顺带,主要是征辽,辽人这些年虽然有些疲软,但还是比宋兵好得多,故而这一次不像上一次, 是需要扎扎实实的兵力填补进去的,这一场灭国之战过后, 或许可得百年太平,战损却也应当是百年未有之惨烈。   诸如大将军童贯之类,根本不和李澈争。   李澈对此没什么想法, 倒是官家或许心存愧疚,宣李澈进宫之后一番长谈,最后让他自己决定三司由何人代为执掌。   毕竟这一去至少也得两三年,宋国二府分权,以宰相和枢密使分管文武大权,又为分权另设三司,将两名文武主官的权力分薄出一部分来,称为三司,三司主管盐铁,度支,户部,掌全国财政赋税,到了如今的宋帝赵佶这里,原本三司已经被细分下去不复存在了,但赵佶嫌麻烦,于数年前复立三司。   事实上李澈进宫之前,小侯爷方应看已经来过一趟,其实也没说什么,只是给赵佶带了一卷魏晋名画,随意地说了些风雅趣事,赵佶正为了代三司使的人选而头疼,见到方应看,便觉属意方应看,然而和李澈一番长谈之后,不知怎么地就让李澈自己来决定继任人选了。   李澈从宫里回来,就登了一趟神侯府的门。   他想请诸葛正我替他执掌三司。   神侯诸葛正我闻听李澈的来意,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李澈也不着急,喝着神侯府的新茶,见到不远处死死盯着他的戚少商,还对他笑了笑。   戚少商通红的双眼流出眼泪来。   他自然不是那些愚蠢的容易被煽动的江湖人,当年的事情他比李澈这个坐在大帐里运筹帷幄的人更清楚,然而刀不加己身不知疼,痛不在己身不知狠,金兵杀人屠城,尸骸盈野的场景,他是亲眼见过的,连云寨那些兄弟死死保护的无辜百姓,也都在那一纸轻飘飘的战损名单里。   李澈不认识他,见追命死死地按着戚少商的独臂,有些不解地问无情道:“大捕头,不知那是……”   无情看了他一眼,说道:“那是昔日连云寨大当家,九现神龙戚少商,如今是神侯府的一名捕头。”   李澈怔了一下,点了点头。   追命好不容易才把戚少商拉了回去,诸葛正我叹了一口气,说道:“李大人怎么会想到把三司使这么重要的职位交到我这样的老人家手里?”   李澈想了想,说道:“因为朝堂里除了蔡京一党,没什么人能接下这个担子了。”   诸葛正我说道:“方小侯似乎对此也有意。”   李澈说道:“他也许会比我想象得做得更好,但能让我放心的只有神侯,神侯或许不能把三司打理得有多好,但至少不会让我回来的时候,只见到一个空壳子。”   他这话就说得太过直白了。   江湖上,朝堂中,若论心机城府,大约所有人都会首推李澈,仿佛除了这个原因,没什么能让一个二十五六的年轻人坐上如此高位,然而诸葛正我却总觉得这个年轻人太过直白,太过诚实,那双漂亮得像是氤氲了天光水色的眸子里见不到半点的风云诡谲,那些阴狠毒辣的谋划算计在他眼里似乎什么都算不上。   诸葛正我最后还是接下了这个摊子。   三司安顿好后,就到了离京的时候了。   李澈在离京之前,原本是想去一趟金风细雨楼的,但又怕去了之后狠不下心,比起带着李凝上前线,他还是更愿意她在汴京城里安安稳稳地学些本事,他知道禹师对征战的重要性,一人可当百万兵不是虚言,但李凝是个禹师之前,她还是他的妹妹,是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最后改为写信。   李澈离京之后过了十来天,李凝才从苏梦枕的手中得到这封迟来的信。   李澈在信里并没有说什么,他习惯于对李凝撒谎,说得一场灭国之战仿佛只是去辽人大都吃顿宴席,然而不管他描述得再如何轻松,李凝却不再是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的人了。   她几乎是立刻就想要追过去,只是话还没说完,苏梦枕便道:“不可,前线危险,我答应了三司使,不会让姑娘离开。”   李凝连忙说道:“就是因为危险我才要去,我要保护他!他不懂武功,身体又弱,万一……”   苏梦枕道:“主帅不涉战阵,三司使此行有大军护卫,还有数百江湖人自愿随同,不会有事,姑娘如果去了只会让三司使分心担忧,谈何保护?”   李凝眉头紧蹙,说道:“楼主要如何才能准许我离开这里?”   苏梦枕也蹙起了眉,说道:“姑娘一定要无理取闹吗?”   杨无邪见此,怕苏梦枕动了真火,连忙说道:“李姑娘担心兄长本无错处,只是前线确实危险,我的那点刀法防身是够用了,但遇到真正的高手……”   李凝不等他说完,立刻看向苏梦枕,说道:“如果我能赢了杨总管,我能不能离开这里?”   苏梦枕并没有上当,他看了一眼李凝,说道:“想离开金风细雨楼,除非姑娘赢了我。”   李凝怕他反悔,连忙道:“一言为定!”   苏梦枕走了。   李凝敲了一下手里的刀,刀身发出一声清鸣,她对杨无邪说道:“杨总管,教教我吧,我想知道楼主的刀都有些什么弱点?”   杨无邪一时间不知是笑是恼,只道:“李姑娘这个样子,跟平时还真不太一样。”   李凝也知道自己惹得苏梦枕生气了,但她一点都不怕他生气,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很担心。”   李凝问杨无邪也算是问对了人,毕竟杨无邪的刀是苏梦枕亲自指点的,而苏梦枕的刀法脱胎于红袖神尼的红袖刀,经由改进,已是青出于蓝,连红袖神尼自己都不敢说能胜过苏梦枕,更别说指出他刀法的缺陷,其他人就更不用说,反倒是杨无邪理论知识丰富,又无数次见过苏梦枕的刀法。   早在隋末那会儿,慈航静斋传人师妃暄就判断李凝是个难得的练武之才,杨无邪作为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师父,对此也有几分体会,李凝不光刀法练得极快,而且出乎意料地悟性极高,她和白愁飞王小石相处不过两月,已经能从他们偶尔的演示和比划中参透几分他们的武学真义。   虽然内功要靠积累,但她同时也学过了空禅主的无念法,能化敌内气为己用,踏金莲更是一门难得的轻身功法,也可作为步法来使用,严格来说,李凝已经走在了速成的道路上。   但想胜过苏梦枕,仍然十分困难。   苏梦枕不以武力起家,但他的武力在江湖中却也很少有人能够比肩,他年纪其实比白愁飞略小,能在这个年纪把武功练到这样的地步,天赋勤奋缺一不可,许多人有了天赋不想勤奋,许多人勤奋一生天赋不足,他是少有的两者皆在。   苏梦枕胎里积弱,生来带病,后又因江湖争端被下毒数次,毒为病引,病催毒生,使得他在少年时就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后来年纪越大,身体越坏,越不知哪日闭上眼就再也睁不开了,唯一能令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的就是疼痛。   一个习惯于折磨自己的人,但凡下了狠心想要做一件事,没有做不成的。   苏梦枕的武功就是这么来的。   李凝也下了狠心练武,可正常人终究不会把自己往死里逼,杨无邪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不由得琢磨起替她再寻个武学师父的事情来。   他的刀法到底也只是图穷匕见时最后一搏的手段,无法在武道上更进一步,他原本也没想过敷衍收下的徒弟天资如此优秀,但也正因如此,他这个师父没法再往下教了。   金风细雨楼里的高手是有数的,能有资格来教李凝的人不多。   郭东神雷媚早先便拒绝了,如今更是整日忙于楼中事务,无暇他事。   白愁飞虽然应该是很乐意的,但杨无邪并不觉得让李凝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小姐和白愁飞那样心机深沉的人朝夕相处是件好事。   王小石倒是可以,但他和雷媚有个同样的问题,不管是相思刀还是挽留剑,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打基础,李姑娘急着要走,不可能答应。   杨无邪思来想去,也只想到了一个人选。 第36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1)   苏梦枕一开始是拒绝的。   一是楼中事务繁杂, 连他自己都很少有时间能够练武,二是他从来没收过徒弟,也并不知道要如何去和一个姑娘家相处。   但杨无邪不这么觉得,自家楼主如今毒伤已愈,身体比以前也好了许多, 正是该好好调养的时候,成日里忙于公务才是要命,更何况李凝是他见过的最省心的姑娘, 每天抽出些时间来教教她,既不费心也不费力。   一提到毒伤,苏梦枕也只能无言, 如果不是李澈的解药, 他现在是个什么光景也未可知,哪怕就是看在解药的份上,他也不好让杨无邪去敷衍李凝。   人情当真是很难还的东西。   苏梦枕叹了口气,算是应下了此事。   李凝练了两个月的刀,学起红袖刀来就要轻松一些,她也实在是个听话的学生,又十分认真, 让苏梦枕有些拘谨的心情渐渐地放松了起来。   心情一放松,他也注意到了李凝的天赋, 简单一些的招式,但凡他演示过一遍,她就能很轻易地记住, 有的连招比较复杂,也至多拆分开演示两遍,她就能稍显拙笨地同样比划出来。   不客气的说,这位李姑娘的天赋和温柔之间相隔了一个关七。   李凝握着手里稍显陈旧的刀在院中练习,刀光灿烂如白雪,露在衣裳外的手腕却比刀光还要多一份莹润色泽,偶有风吹过,便带起一片飞扬墨发。   温文端了热茶来,替苏梦枕斟了一盏,立在廊檐下等李凝把招式练完。   苏梦枕和温文以前见过面,只是没什么交情,那时温文还是洛阳王温晚的左右手,江湖名号为“一毒即杀,一笑祝好”。   曾有匪寨截杀商队,恰巧有温家几个亲眷妇孺同行,事后风声传出,温文孤身一人入山,清晨去傍晚归,只留一寨三百五十六具尸体,这些人死时,手里甚至还在做着平时的活计。   这件事后,江湖上再也没人敢动温家的人,温柔之所以常常无意害了人还会被磕着头送出门,也有一份温文的功劳。   然而这样一个人,如今穿着一身简单的护卫衣装,温温文文地捧着一盏茶立在廊檐下,眼里似乎除了那个练刀的少女再无旁人,浅浅的笑意从眼里蔓延到脸上。   苏梦枕轻声说道:“两年前洛阳究竟发生何事?”   温文别过视线看他,笑了笑,说道:“只是一点小事。”   苏梦枕便没再问下去。   温文看着庭院中央纷飞的刀影,轻声感叹道:“十八年前,大哥,关七,雷损,还有那名震天下的巨侠方歌吟,个个为了一名女子神魂颠倒,那女子生得和雷纯姑娘有八成相像,比雷纯姑娘漂亮些,大哥至今提起她还会愧疚难安,关七为她疯了,雷损为她机关算尽,杀死发妻,养她和关七生的女儿,我一直觉得他们很傻。”   苏梦枕一惊,问道:“雷姑娘不是雷损的女儿?”   温文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我以为你是知道的。”   苏梦枕摇摇头,说道:“当年内情,清楚的人着实不多,也从未有人提起过雷姑娘的身世。”   温文不甚在意地说道:“什么内情,无非是些情情爱爱的旧事。”   苏梦枕原本是想请温文细说的,但听了这话,也不好再多言了。   温文望着院中女子的身影,语气里带着几分叹息,说道:“我到今日才明白,红颜无过,错的都是男人。”   苏梦枕想到雷纯,想到这些年做过的无数呼吸都带着血腥的噩梦,那是他唯一的美梦。   ——不必要让她知道,这本就是他独自一个的美梦,梦里的雷姑娘美丽,聪明,善良,和他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梦里没有金风细雨楼,没有六分半堂,甚至连第三个人都没有,梦里的雷姑娘不是那个只见过几面还有些陌生的雷姑娘,她很好很好,好到即便他是一个活不过三十岁的病秧子,她也肯嫁给他。   苏梦枕知道这是他在做梦,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美梦里,他才敢稍稍放松一些心神,无所不能的苏梦枕心中住着一个病弱自卑的苏梦枕,除他自己和心里的那个雷姑娘之外,谁都不会知道。   可惜连这样的美梦他都很少做。   苏梦枕又咳嗽了起来。   李凝一刀收势,一抬眼就见到了咳得弓起腰背的苏梦枕,也跟着觉得肺疼。   苏梦枕的咳嗽是止不住的,吃什么药都一样,李凝起初还会觉得惊慌,现在都有些习惯了,然而一见到苏梦枕手里帕子上的血,她还是有些难受得慌。   温文试了试茶盏的温度,发觉不冷不热刚好,把手里的茶盏端给了李凝。   李凝连忙把茶盏递给咳完的苏梦枕,问道:“楼主,你还好吗?”   苏梦枕轻咳了一声,说道:“我、咳……没事、咳咳……”   他说着又咳出了一口血。   李凝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反应过来自己这个样子可能会比较伤人,她摸了摸鼻子,小声地说道:“实在难受的话,不如早点回去歇息吧?”   苏梦枕咳出血后反而好过了一些,也没在意李凝先前的退却,倒是见她脸上透出关切的神色,微微一怔。   李凝更觉心虚,声音又低了些,说道:“立秋都过了,虽然还有些余热,但是早晚已经开始凉起来了,楼主容易咳嗽的话,一早一晚都要少出来见风才对,尤其是这里四面迎风……我明天自己到玉塔去,楼主可以先教我招式,然后站在玉塔上看我练就好了。”   她说着说着,越觉自己欲盖弥彰,关心得十分虚伪,不由得又摸了摸鼻子。   苏梦枕半晌没有说话,李凝小心地抬起头,正好对上了那双黑沉沉的好看眼眸。   李凝眨了眨眼睛。   苏梦枕轻声说道:“好。”   李凝站在小院门口,苏梦枕已经走得只剩个背影了,她这才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发觉茶盏还拿在手里,就喝了一口。   茶已经有点冷了。   温文笑道:“苏公子生平不肯对人示弱,倒是很受用姑娘的关心。”   李凝连忙说道:“你不要乱说,白公子说过,苏楼主是有未婚妻的,传出去……”   温文笑容里带着几分不明的意味,说道:“白副楼主说的没错,可他也忘了跟姑娘说,苏公子的未婚妻正是六分半堂的大小姐雷纯,杀父之仇在前,婚约早就不算数了。”   李凝惊了一下,没想到这里面还又这样曲折的内情。   可她在意的也不是这个,摇摇头,说道:“不管苏楼主有没有未婚妻,这话都不要乱说,要避嫌的。”   温文这次的笑容比先前明朗了一些,可眼里仍带着几分沉郁之色。   隔日一早,杨无邪来了一趟,温文并不住在李凝的小院里,但他每天都会在离开小院之后在外面守夜,清早刚好是他回去睡的时候。   杨无邪是来给李凝送新刀的。   李凝有些惊喜地接过杨无邪带来的新刀。   和杨无邪那把用旧的刀不同,这把新刀不仅长短合适,外观也极为漂亮,刀柄是檀木缠金的,使得刀的重量减轻许多,刀锋竟是玉做的,莹润如雪,泛着隐隐的光泽,能照见人影。   刀身也不知是什么玉质,敲击时有金铁一般的嗡鸣之声,质地十分坚硬。   李凝把玉刀拿在手里挥了挥,发觉握着手感也极为舒适,不由得笑逐颜开,惊喜地说道:“谢谢杨总管!”   杨无邪见她笑,也跟着笑,但听她谢自己,却连忙摇摇头,说道:“姑娘要谢就谢公子吧,这刀是公子让我送来的,他说昨天见你挥刀太重,收刀的时候又太慢,才注意到刀不合用,也是我这个做了两个月师父的人太粗心,没注意到我合手的刀,不合姑娘用。”   李凝怔了一下,没想到苏梦枕只教了她一个时辰,就能注意到连她自己都没放在心上的细节。   杨无邪走后不久,又有人来敲门,只是这一次的敲门声很重,不像这些天里来过的任何一个人。   李凝把门刚打开一个缝隙,外面的人就大力地向里把门推开,李凝差点被推了一跤。   来人是温柔。   李凝拧着眉头看她,并没有请她进去坐的意思。   温柔一见李凝,也忘了还要往里挤,她怒气冲冲地说道:“你这个人还要不要脸?”   她说完,就抬手要来打李凝巴掌。   李凝两个月的刀法不是白练的,脚下踏金莲一转闪身避开,随即一把抓住了温柔的手腕。   也就是这一握,李凝才恍然发觉温柔的力气其实也不是她想象得那么大。   温柔挣扎了几下,发觉挣脱不开,又气又恼地嚷道:“你松开我,你还想打我不成?你……”   李凝抿了抿唇,看着温柔道:“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温柔高声叫道:“我找不得你吗?昨天纯姊派人来找大白菜,你凭什么不让他去?你知不知道纯姊她哭了一夜?你到底要招惹多少男人,你说!” 第37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2)   李凝见温柔一副底气十足又气恼非常的模样, 不由眉头蹙起,如果不是她确信自己不认识温柔口中的什么纯姊,她自己都差点相信了。   李凝深吸一口气,松开握着温柔手腕的手,说道:“昨天白公子是来过一趟, 但我们没说什么,我更没拦着他去见什么人,你如果不信, 可以去问王少侠。”   温柔更加委屈了,叫道:“都是你!自从你来了,小石头一直在躲着我!”   李凝一早就知道温柔是个听不进话的人, 略略后退一步, 说道:“我不管你来找我想做什么,现在这里不欢迎你。”   温柔又急又气,说道:“你知不知道纯姊是个多好的人?你招惹师兄也就算了,他们本就成不了的,可你为什么连喜欢她的人都不肯放过?”   李凝到这会儿才反应过来,温柔说的纯姊就是和苏楼主有过婚约的雷纯姑娘,可雷纯姑娘和白愁飞又有什么关系?温柔明明喜欢白愁飞, 又为什么一副来为雷纯姑娘打抱不平的样子?   温柔其实不是一时之气,她从昨天晚上从六分半堂回来就在生气, 只是听说温文守在外面才没敢靠近,温文回去不久,她才急匆匆地赶过来。   按照温柔的想法, 她必是要好好地教训李凝一顿的,然而进门刚动起手来就发现李凝这两个月练的不是花架子,就歇了动手的心思,然而她一贯都是打不过就嚷,所谓输人不输阵。   有温家的名声在前,温柔还真从未输过阵,但在李凝看来,温家人有温柔这样油盐不进的大小姐,也有温文那样知礼懂事的谦谦君子,从不觉得温家有什么可怕,故而面对温柔,她压根不像常人那样战战兢兢。   温柔一通话说完,见李凝面色不变,越发生起气来,怒道:“你是不是以为我二叔在,我就要躲着你走?我告诉你,我已经把你们的事情寄信回家了,我二叔娘是蜀中唐门的人,你惹了她,她一定不会放过你!”   李凝怔了怔,她倒是没料到温文已经有妻子了。   但她想了想,并不觉得自己理亏,看着温柔道:“温公子奉命保护我兄长,我兄长又请他来保护我,仅此而已,我和他之间没有半点私情,我之前不知温公子有家室,日后一定避嫌,如果姑娘觉得不妥,我也可以寄书一封,请洛阳王再换一位护卫人选。”   李凝说完,也无法再忍耐下去,按住温柔的肩膀,把她朝门外推了推,合上院门。   温柔拍了一会儿门,到底怕真惊动了温文,不多时也匆匆离开了。   李凝的思绪其实有一些乱。   她已经不是人事不知的小姑娘了,离开大夏之后,她和李澈在隋末待了也有十几年时间,虽然没再嫁人,但该懂的她也懂了,隋末毕竟是个乱世,就像李澈说的,稍有些本事能入眼的男人,不是花心薄情就是早有家室,她不嫁人也只是没遇到合适的,和温文相处的这些日子,她虽然没动那方面的心思,但不可避免地觉得温文是个不错的男人。   李凝从来不是个自作多情的人,如果不是温文处处表露出爱慕之意,她是很难察觉到的。   李凝仔细地回想了很久,发觉自己确实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举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温文中午来时,立刻就发觉了气氛不同以往。   他面色变都没变,一切照常,李凝起初有些不大自在,过了一会儿才习惯了些,放松下心情在院中练刀。   温文仍旧炼毒,只是比往常多了一句轻轻的话,“再有三天,沾衣香就能配齐了。”   李凝嘴角才扬到一半,忽而想起了什么,硬生生收敛住,应了一声。   温文垂下眸子,不再开口。   临到傍晚,李凝带着玉刀去了玉塔,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她刚走到玉塔下,苏梦枕也刚好带着杨无邪从玉塔中走出来。   苏梦枕看了看她,说道:“楼中有些事务需要立刻处理,姑娘先进去等我一会儿。”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可以在外面练一会儿刀。”   苏梦枕点了点头,正要离开,忽然听李凝说道:“楼主多带件衣裳吧,昨天夜里下了一场小雨,天已经凉了,在屋里还好,出去过一会儿就冷起来了。”   李凝看了看苏梦枕身上那单薄的衣裳,只觉得苏梦枕这一趟出去回来就得咳上好几天,耳朵立刻一嗡,实在有些忍不住提醒他。   苏梦枕一顿,看了杨无邪一眼。   杨无邪起初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随即脑子一个灵光,连忙命人回去取件厚实的大氅来。   实在不怪杨无邪,苏梦枕武功高深,有内力护体,即便身体不好,时常咳嗽,在穿衣吃饭这方面还是比较像正常人的,这会儿天刚凉,李凝倒是知道把自己穿得暖暖的,但大部分人都还没翻出秋裳来。   苏梦枕的目光落在李凝握刀的手上,旋即收回,轻声说道:“这是短刀,比较轻省,握刀时应该向后一些,使力方便。”   李凝试了一下,先前用杨无邪的刀不仅长,而且重,所以她习惯向前握刀,保持平衡,如今换了一下位置,才发觉确实更好使力气了。   她收了刀,才对苏梦枕笑道:“真的是这样,多谢楼主指点!”   苏梦枕嗯了一声,取大氅的人还没回来,李凝犹豫了一下,小声地说道:“还没谢过楼主赠刀……”   苏梦枕说道:“不用谢我,这也在令兄的人情里。”   说话间取大氅的人回来了,苏梦枕对李凝点了点头,披了大氅,带着人离开了。   一走两个时辰。   李凝练刀练了一个半时辰,歇了半个时辰,又困又倦,原本是想离开的,但又觉得这也算是她正式学刀的头几天,苏梦枕原本就有些恼她了,不好再给他留一个偷懒的坏印象,即便夜色已深,也还是等在玉塔外面,歇一会儿练一会儿,练一会儿歇一会儿。   守卫玉塔的护卫多费了一些灯油,把平日里遇到喜庆事情才会点的灯笼都点亮了,照得玉塔前一片暖融融的灯火光亮。   照得回来的苏梦枕也是一怔。   习武之人夜视如白日,多少次夜半回玉塔,等他的都只是塔前两盏长灯,他也早就习惯了,可真有那么一天,满室灯火照归途,心中的感觉仍旧是不一样的。   李凝擦了一把头上的汗,回过头来,正见苏梦枕一个人影影绰绰站在暗处,她不大看得清他面上的神情,只觉奇怪。   苏梦枕醒过神来,收敛了心绪,走到灯火亮处,才轻声说道:“你一直没走?”   李凝已经练了快两个时辰的刀,生怕苏梦枕还要误会她偷懒,连忙说道:“我一直在这里练刀,只歇了一小会儿。”   她看向守卫玉塔的那些护卫。   灯火映照着她美得不似凡人的脸庞,那双眸子竟比天上的星辰还要多几分光彩,饶是面对苏梦枕,玉塔护卫也急忙地替她作证。   苏梦枕笑了一声,他的笑总是很轻很轻的,因为他一笑总会咳。   李凝眨了眨眼睛,见他应该是信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苏梦枕笑完,咳了好几声,只是这一次的咳嗽不像以往那样令人难受,也是很轻很轻的,就像他那个很轻很轻的笑。   苏梦枕咳完,用帕子擦了擦嘴角的血,这一次的血也比以往少了很多,他对李凝说道:“再有下次,姑娘就进去歇息吧,我要是回来得晚了,姑娘可以自行回去。”   李凝连忙点点头。   苏梦枕想了想,又道:“今早温柔的事情我听人说了,六分半堂的事情并没有她想得那么儿戏,二弟不去见雷纯,是怕中了六分半堂的离间计,近来金风细雨楼有大动作,六分半堂坐不住也是应该的,二弟早就和她解释过,但她不肯听,她是温家的人,从小被宠惯了……”   李凝还当他要说和白愁飞一样的话,她也实在不想再听了,连忙说道:“我知道,我只是一时气恼才把她赶出去的,下次我一定躲着她走,不会再惹她了。”   苏梦枕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她,旋即笑了,说道:“姑娘想到哪儿去了,我是说,她从小被宠惯了,脾气也大,如果她下次再来找姑娘麻烦,姑娘该教训就教训,不必顾念什么,不说事情本就是她的过错,洛阳王又欠过令兄人情,单是我金风细雨楼,也没有让客人受委屈的道理。”   李凝也惊了一下,她没想到苏梦枕作为温柔的师兄,说话竟然这么公正,她立刻就想到总是让她体谅忍让温柔的白愁飞,不由得轻轻地哼了一声,小声地说道:“我还当这里所有人都偏着她,宠着她呢。”   苏梦枕轻咳了几声,声音也跟着小了一些,眸子里竟带着孩童的天真之色,说道:“她又不讨人喜欢,我为什么要偏着她?我才不偏着她。”   李凝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玉塔回到小院的一路上,她都是带着笑的。 第38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3)   三天之后, 温文走了。   除了一坛香气清冽的沾衣香和一张配方, 什么都没有留下。   李凝也是直到温文走了之后两天,白愁飞和王小石一起来小院拜访, 才知道温文走时也把温柔一起带走了。   温柔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 只怕回家, 尤其她年岁渐大,即便家里再如何宠爱,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王小石看上去有些怅然。   李凝也不知自己该是个什么心情,似乎是怅然, 又似乎是不自在, 过了五六日,才算是好了些。   深秋渐近,汴京城李府的大管家带着人来了一趟,一是给李凝裁秋裳, 二是带了些吃用物什,不仅如此,李府来人还给李凝带了好几笼猫狗, 还有一只黑鹰。   李凝认得那些猫,猫是府里的野猫,狗是那天咬死人的恶犬, 主家不要了, 它们也不肯走,李澈就把这些狗留了下来,那只爪上带着金环的黑鹰, 应当也是有主的,但一直找不到主人,也就一起养了。   大管家笑得有些尴尬,说道:“原本也不想拿这些畜生来打扰娘子的,可它们见不到娘子,成日在笼子里吵闹,又不大肯吃喝,眼看着熬不下去了,才把它们带来让娘子看看,要是娘子不要……”   李凝满打满算在李府也没住上多长时间,对这些猫狗的印象也不深刻,只记得个个都很乖巧黏人,却不想只是两三个月没见,就成了瘦骨嶙峋的样子,还有那只黑鹰,她记得那是一只极为神骏的鹰,然而如今也瘦得不成样子了,身上的羽毛也失了光泽,还斑秃了几块地方。   见到李凝,这些猫猫狗狗的眼里都带上了光亮,黑鹰更是发出一声长长的低鸣。   李凝有些心软,但听了大管家的话,她还是摇摇头,说道:“这里毕竟是别人家的地方,我过会儿要先去问过楼主,如果楼主不让,我也没有办法,实在不成的话,你就还把它们带回去,我每天回去一趟。”   大管家连忙应声。   有李凝在,那些猫狗都愿意吃喝了,黑鹰也吃了不少东西,李凝等它们吃饱,才要离开,黑鹰忽然抖抖翅膀,就要落在李凝肩上。   大管家连忙要驱赶它,黑鹰的爪子尖利,这些天来为了不让它飞走,府里不少下人都被它弄伤过,然而这只鹰十分灵性,落在李凝肩上时爪尖向外伸开,并没有抓疼她,只是它的分量着实不轻,饶是这些天瘦了许多,也扑得李凝身子一歪。   李凝只觉得稀罕,伸出手小心地摸了摸黑鹰的爪子,换来一声带着撒娇之意的咕噜声。   李凝原本是真的打算带着鹰去的,然而这鹰真的很重,单是支撑着它还好,走起路来实在没法再硬撑,李凝觉得这鹰原先的主人应当是个江湖高手,不然哪怕是正常的成年男子,也没有让一只半人高的大鹰立在自己肩头的道理。   黑鹰似乎也知道自己重了,扑簌簌一飞,就盘旋在了李凝头顶上空。   这些日子以来,李凝去玉塔可谓熟门熟路,她起初以为苏梦枕是个不好相处的人,面对他时总有些不自在,然而跟他学了小半个月的刀,才发觉这位名震天下的江湖霸主也只是个年轻人。   李凝来时,苏梦枕正在玉塔看书。   他少有闲暇的时候,也就是如今多了两位结义兄弟和郭东神雷媚帮着处理事务,才有了些空闲时间,然而即便如此,李凝也很少见他真正地闲过。   见李凝进来,苏梦枕把手里的书放下,起身道:“这么早?”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来是有件事想问楼主。”   苏梦枕道:“直说无妨。”   李凝实在觉得有些冒昧,但想到那些瘦骨嶙峋的猫狗,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刚才李府的管家来了,带了一些我原先养着的小猫小狗,我……”   话不曾说尽,苏梦枕已然明白李凝的来意,便道:“些许小事,姑娘想养就养着吧。”   李凝顿时笑眼一弯,说道:“多谢楼主!”   苏梦枕不知为何也有些想笑,只是嘴角扬到一半,硬生生地压了下去。   他这些日子已经很注意不在李凝面前咳嗽得太厉害,他发觉李凝似乎有些排斥见血,而他一咳总要咳出血来。   李凝刚出玉塔,见了黑鹰,才想起忘了向苏梦枕报备这只鹰的事情,虽然有些麻烦,但还是折返回去,因她还没走出玉塔多远,护卫也就没再费事再通报一遍。   苏梦枕仍然在看书。   但李凝忽然抽了抽鼻子。   李凝先前说话的时候离得远,又没注意,这会儿忽然发觉了不对劲,大冷的天,书房两面窗户竟然是大开着的,且隐隐约约有股酒香弥漫,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她刚才进门时,苏梦枕那个看书的动作也很刻意。   李凝犹豫了一下,还是劝道:“楼主,饮酒要适量,喝多了伤身体。”   苏梦枕轻叹一声,说道:“我只喝了两杯。”   见李凝一副不信的样子,他无奈地从一叠书册后取出个酒杯给李凝看,那酒杯真的很小,也就一口的量,见李凝仍然不信,他把书桌底下藏着的酒壶也拿了出来,酒壶也很小。   小小的酒杯,小小的酒壶,还有一个拿着小小的酒杯和小小的酒壶的苏梦枕。   李凝立刻就心软了。   但她还是说道:“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我是一定要告诉树大夫的。”   树大夫是老楼主苏遮幕的朋友,医术十分高明,前些日子做了宫里的御医,苏梦枕从小就在他那里治病,如今的金风细雨楼里能管苏梦枕的人不多,树大夫算一个。   苏梦枕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李凝这才想起黑鹰的事情,等她说完,苏梦枕便道:“猛禽不比猫狗,姑娘要看牢一些,别让它伤了人。”   李凝连忙点点头,说道:“那只鹰很乖,只是一直找不到它的主人,如果可以的话,楼主能不能替我留意一下,京中有没有人家丢了鹰的?”   苏梦枕道:“半人高的鹰本身价值不菲,且此类猛禽只食新鲜的肉,京中养得起的人家不多,但也需要排查,过几天应该可以找到。”   李凝松了一口气。   苏梦枕忽而说道:“我替姑娘找鹰主人,姑娘能否容我再喝一杯?”   他不提这话,李凝都忘了,她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楼里有那么多人关心楼主的身体,楼主当真要为了几口酒,自己坏了身子吗?”   苏梦枕又叹了一口气。   对待强硬的人,他从来都是更强硬,但面对这样温柔恳切的关心,他只有妥协的份。   李府的人走了,大管家给李凝留下了两个丫鬟,手脚都勤快得很,李凝平日在小院其实没什么要做的事情,金风细雨楼有专门的杂役做活,她最多也就是打扫打扫院子,要丫鬟其实没什么用处。   然而多了两个人陪着,小院里也算是有了几分人气。   过了几天,李凝才发觉这两个丫鬟真正的活计是照料猫狗,一个管猫,一个管狗,并且每天把院子打理得干干净净,连一丝飞毛都看不见。   白愁飞便格外夸赞过这两个丫鬟的细心。   说到白愁飞,近来李凝发觉白愁飞来的次数实在有些多了,他先前来总带着王小石,这些日子来的三次里总有一次是不带王小石的,且不像以前那样,大多时候是替她喂招,说些前线的事情,近来的白愁飞总喜欢和她说话,说着说着就浪费了她很多时间。   李凝有些烦他。   和一般的姑娘家不同,英俊的外貌,动人的文采,丰富的阅历,这些一样都打动不了李凝。   尤其她和苏梦枕有过约定,要在打败苏梦枕之后才能离开金风细雨楼去前线找李澈,她一天之中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练武,而白愁飞一来就要浪费她很多时间,最多的一次足有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都够她把现学的所有刀法练上十遍有余了!   李凝是个很不会掩盖情绪的人,白天白愁飞耽误了她两个时辰,晚上见到苏梦枕时脸色就有些不好,一套刀法教完,苏梦枕便似无意地开口问道:“你有些心不在焉,可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李凝小声地说道:“没什么事情……”   半个月前的苏梦枕大约点点头就过去了,然而这会儿苏梦枕已经很明白姑娘家说没有就是有的道理,仍旧看着李凝。   果然就听李凝说道:“只是最近白公子总过来我这里,我又不好不让他来,可他每次一来,我都没时间练刀了……”   苏梦枕绝不是愚笨之人,立刻就明白自家二弟有了心思,但见李凝蹙着眉头的模样,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顿了顿,他轻声说道:“明天我让他去一趟江南运货,一来一回也要几个月,姑娘安心习武吧。”   李凝眨了眨眼睛,说道:“这不太好吧?”   苏梦枕摇摇头,说道:“这趟货很重要,原本是该无邪去的,但无邪这些日子走不开,本就是要在郭东神和二弟之间选一个。”   李凝立刻弯起了笑眼。 第39章 黄昏刀细雨红袖刀(14)   隔日白愁飞就离开了。   南北货运确实是金风细雨楼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和六分半堂不同, 金风细雨楼做的是正经生意, 也因此,金风细雨楼背后其实是有朝廷支持的。   然而江湖争锋, 朝廷也没有偏帮哪个, 六分半堂败落, 雷损输得并不冤枉。   不冤枉,不代表就不恨。   素色的小轿在一处酒楼前停了下来,这处酒楼在三天前还是六分半堂的地盘,如今已经易主, 若说先前汴京势力是六分雷, 四成苏,这会儿已经变成八分苏,两成雷。   然而金风细雨楼的扩张还在继续。   一只白皙的手掀起轿帘一角,露出半张清丽容颜, 雷纯抬眼看了看繁华依旧的酒楼,似乎能见着那酒楼背后巨大的金风细雨楼的虚影。   金风细雨楼,不可一世的金风细雨楼。   究竟要如何才能把这座金风细雨楼拉下云端?   或许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没有答案的, 但她还是要去做,哪怕是飞蛾扑火,也总有扑灭的时候。   李澈离京不久, 朝中的局势已经天翻地覆, 蔡京重得官家欢心,与傅宗书一道打压朝中清流,诸葛正我原先只守着个神侯府, 都几度吃了暗亏,如今他又握着个人人垂涎的三司,不久就丢了盐铁重权。   外人不知这是李澈离京时就和诸葛正我商量好的事情,只当蔡京复宠,重新成了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蔡太师。   这些日子以来,蔡府门庭若市,多少人捧着重礼不得其门而入。   雷纯是个例外。   雷损生前也是蔡府座上宾,他端得架子足够大,和蔡京之间的本质是种合作关系,蔡京为他提供朝廷的庇护网,他替蔡京搜刮财富,双方有来有往。   雷纯也知道自己一旦低头,六分半堂就会彻底沦为蔡京的爪牙,再也不复当年汴京第一大势力的雄风。   但她已经走投无路。   又或者说是,被苏梦枕逼得走投无路。   倘若她只想安安生生地当个大小姐,那么六分半堂是盛是衰是覆灭都和她没有半点关系,父亲给她留下的钱财足够她锦衣玉食到死,可她心中有恨,想要苏公子拿命来填。   那就唯有向蔡京低头。   苏梦枕,冷漠倨傲又那么不可一世的苏梦枕,她想杀他,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雷纯不知道,但还是要去做。   冷漠倨傲又不可一世的苏梦枕正在给李凝喂招。   有来有往点到即止的切磋叫对招,只守不攻引导对方使出招式叫做喂招。   李凝的刀法已经初见火候,单独重复练刀已经不能再让她进步,苏梦枕是个颇为负责的师父,几乎一有空闲就给李凝喂招。   但他的空闲时间真的很少。   后来就成了金风细雨楼的好手有空闲就来给李凝喂招。   王小石深深怀疑那些满脸淤青的好手来给李凝喂招之前,经历过一番惨烈的角逐争斗,并且谁都有自己的心思,不肯让最终胜者顶着一张白皙干净的俊脸来见美人,故而个个照脸打,有一段时间,金风细雨楼里稍微厉害些的好手走出去都是一张淤青猪头脸。   如果不是金风细雨楼势大,倒像是街头三不五时挨打的混混。   李凝什么都没发觉,顶多是觉得金风细雨楼的人挺辛苦,在外面跟人打成这个样子,回来还得做事。   李凝的目标是打败苏梦枕,然而她距离目标实在有些遥远。   殊不知苏梦枕已经足够惊异。   杨无邪教了李凝两个月,已经把身上压箱底的功夫都掏了个干净,李凝跟着苏梦枕一个月下来,杨无邪已经不是她的对手,喂招这种事只有武功高的去喂武功低的,以前金风细雨楼一些好手还能替李凝喂几招,如今楼里除了不见人影的郭东神,只剩下苏梦枕和王小石能给李凝喂招。   这是何等令人惊艳的天资。   上天有时也实在偏心得很,给了李凝惊艳世人的容貌,却还嫌不足,又给了她万里挑一的天赋根骨。   王小石有时觉得,就连拂过李凝脸颊的秋风也是温温柔柔的,不肯吹伤她的肌肤。   他自小就是个多情种,过了七岁,几乎每年失恋一次,天仙当面,他当然也沦陷过一段时间,后来渐渐醒过神来,发觉李姑娘对他虽然和气,但显然并不喜欢他,别说是他,就连二哥都不能入了李姑娘的眼,他不觉得难过,反倒有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仙子爱上凡人是话本里才会写的故事,他要是李姑娘,天天照着镜子就能过日子。   苏梦枕替李凝找到了那只黑鹰的主人,说来也巧,那黑鹰的主人正是和李澈住对门的神通小侯爷方应看,当日那只黑鹰挣脱锁链而去,然后就没了音讯,寻常人家丢了这样价格昂贵的鹰早就急急忙忙去找了,但那位方小侯爷却没当回事,更没有宣扬,不是苏梦枕直接找到了贩鹰人,又顺藤摸瓜找到了神通侯府,谁也不知道方应看丢了鹰。   方应看是朝中最支持金风细雨楼的权贵,和苏梦枕算是半个朋友,听了原委倒也大方,直接将鹰送给了李凝。   李凝先前不知,事后从苏梦枕那里得知了事情,总觉得不大妥当,派人去了一趟李府,让李府的人送些礼去神通侯府,也当是买下这鹰了。   倒是李府的大管家又亲自来了一趟,对李凝解释道:“大人在京城时吩咐过,那些权贵高官除了已经有往来的,不能再添了,他还格外嘱咐过,如果是对门的方侯爷,不管他做了什么,都不要和他有礼节上的往来。”   李凝想了想,说道:“那直接送银钱上门?”   大管家说道:“这是打人家脸呢,娘子不知道,这礼送了一回,人家再往回送,来来回回几次下来,这就算是结交上了,但礼不能轻送,银钱更不能送,左右也就是千把两银子的事情,到了年关有一趟送百官的年礼,到时候给对门礼厚些就成,娘子别放在心上。”   李凝对银钱的概念没那么深,到底是李澈的嘱咐更重要一些,只好不再搭理。   黑鹰不愧自己千两白银的身价,只是跟着李凝好吃好喝了些日子,就把自己养得威风了起来,不仅羽毛更加光泽油亮,就连先前斑秃的地方也长出了新羽。   和那些没法跟着李凝出去的猫猫狗狗不一样,一只鹰想怎么飞就怎么飞,李凝走时它在天上盘旋,李凝停时它立在一边,成了金风细雨楼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临到年关的时候,汴京下了一场大雪。   李凝踩着一路的雪来到玉塔,远远地就看到苏梦枕红衣白氅立在大雪之中,成了白茫茫的雪景中唯一的一抹红。   等到走近了,她才发现苏梦枕不是唯一的红色,他面前有几株梅树,枝头红梅绽放,美得能入画,只是他身上的衣裳红得太盛,远看的时候,令人无法注意到星星点点的红梅。   苏梦枕背对着李凝,却知道是她来了,她的脚步声和其他人不一样,总带着些轻快活泼的意味,让人听了就跟着愉悦起来。   他没有回头,仍旧看着眼前的红梅,说道:“原先这里种的是白梅。”   李凝看了看枝头一簇簇灿烂红艳的梅花,不由说道:“这样也很好看,要是白梅的话,花上落了雪,远远看着都不知道是梅是雪了。”   她就喜欢鲜艳的颜色,如果不是苏梦枕总穿红衣,她不好再穿,她其实是很喜欢红色的。   苏梦枕轻声说道:“当人远看一树白梅的时候,人以为是梅花,但走近了才知道,其实只是一树冰雪,这种期望落空的感觉,姑娘有过吗?”   李凝直觉这话不好接,但她想了想,还是说道:“不曾,但是怎么说,都是人错看了雪,又不是雪本身的错,失望是因为期望,但期望本身是空想的话,与其忙着失望,倒不如再下一个切实的期望。”   苏梦枕抬手碰了碰一朵开得正盛的红梅,梅花易折,但他的动作很轻。   李凝不是很懂这种小心,如果不是因为梅树是苏梦枕的,她在自家见到这样好看的红梅,肯定要伸手折下一枝开得最好看的。   她其实很不懂风花雪月。   但不妨碍苏梦枕懂。   他静静地立在梅树下,嘴角不知何时带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李凝没发觉苏梦枕笑了,她也跟着抬头,看了一会儿梅花。   亭台楼阁披白衣,雪地绽开红梅花,清晨的金风细雨楼一派静谧安逸。   饶是李凝这样不怎么喜欢花的都沉浸在这片冬日佳景之中了。   直到苏梦枕忽然咳了起来,随即雪地上落了一抹比他身上的衣裳,比雪里的红梅都要更红的血红。   片刻之后,苏梦枕莫得感情地坐在玉塔书房里烤火,李凝站在边上,莫得感情地向树大夫告状。   莫得感情的树大夫给苏梦枕看了脉象,配了新药,然后莫得感情地念叨了一个时辰。   苏梦枕这辈子都不想和李凝看梅花了。 第40章 黄昏细雨红细袖刀(15)   汴京大雪封路, 金风细雨楼的人手尚在半路, 白愁飞仍然如期而归。   相较平时,他有些沉默, 然而一路奔波, 这也是常态, 苏梦枕简单问过货运事宜,就含笑让他先去休息。   白愁飞于是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没人知晓他已在路上见过雷纯,那个遇雪尤清经霜更艳的女子,那个他恋慕多时却不敢吐露半点心声的女子, 他先前不见她, 除了避嫌,便是怕被她乱了心防。   男人是个尤为奇怪的物种,明明见一个爱一个,就像他恋慕雷纯之外, 对温柔也有几分莫名心思,见到倾城绝色的李姑娘之后,又将雷纯与温柔抛在脑后, 然而当雷纯带着几分幽楚之色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复又动心,却不像从前那样只为了雷纯的身份与容颜动心, 而是一种征服欲。   那是苏梦枕曾经的未婚妻, 也就是曾经属于苏梦枕的女人,苏梦枕都不曾得到的东西,倘若被他得到, 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光景?   只要想想,一种隐秘的快意就会在他心里发酵。   除了欲,还是欲。   雷纯不光是自己来的,更带着蔡京身边最得力的护卫“六合青龙”之二,尽管她不说,白愁飞也能猜到她投靠了蔡京,美色当头,更兼蔡京权倾朝野的势力,想不动心,除非他是一块石头。   白愁飞不光不是石头,更十分懂风情,他虽没有明言投靠,却也不曾拒绝。   然而回到金风细雨楼,见到苏梦枕,他又生出一种难言的惶恐,明知苏梦枕不会怀疑兄弟,但他仍旧惶恐。   惶恐的尽头就是背叛。   晚饭的尽头就是消食。   近来天寒地冻,李凝胃口不是很好,然而她一天之中耗费的体力太大,尽管苏梦枕没有吩咐,膳房的人还是变着法地做些别出心裁的吃食给李凝进补。   一不留神就吃多了。   习武之人也有自己的习惯,比如睡前饭后不会进行过于激烈的动作,会伤身。   先前苏梦枕就派人来说过,今日是他一月一次药浴的日子,耗费时间太长,又不好让她半夜前来,故而今天的教学是免了的。   李凝一边消食,一边准备去找王小石。   结果王小石并不在。   听说是去汴京城里了。   没了王小石喂招,整个金风细雨楼里有实力有空闲的也就剩下刚刚回来的白愁飞和雷媚了,可惜这两个人李凝一个都不想找。   李凝心安理得地准备偷一次懒。   结果就在回来的路上见到了行色匆匆的杨无邪。   杨无邪见到李凝,面上并没有露出惊色,还对她笑了笑,但李凝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杨无邪走后,她看了看他离开的方向,竟然是去玉塔的。   树大夫明明说过,药浴必须全神贯注,是不能打断的。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杨总管连楼主的身体都不顾,急着要去找他?   杨无邪当真是有紧要之事。   李澈夏时出征,到如今年关将近,三十万将士兵临辽国边境,一路连战连捷,更剿灭了一股由金人二皇子率领的金兵主力,威势极盛。   可谁能想到这个节骨眼上,李澈竟然会遇刺呢?   消息被辽人探子传了出来,不仅辽人大喜过望,也震动了大宋朝野。   随后朝廷向前线求证,果然得到了李澈被随行江湖人士刺杀,至今昏迷不醒,命在旦夕的消息,而那个刺杀了李澈的那几个江湖人均出身江南雷门。   这里头的瓜葛说来可笑,江南雷门向来与六分半堂同气连枝,金风细雨楼杀死雷损,大肆扩张势力打压六分半堂,无疑损害了雷门的利益,而李澈用御赐丹丸救了苏梦枕,自此就被雷门恨上,这些人怕李澈得胜归来成为金风细雨楼的保护伞,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想要让李澈死在前线。   雷门也不是真找死,原本是准备杀了李澈再推给辽人刺客的,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李澈身边的护卫平时看着不显山不露水,交起手来才知竟都是江湖世家的一流好手!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堂堂七大寇之首的沈虎禅,竟也隐姓埋名藏在李澈离京前招揽的那批江湖义士里。   然而力有未逮,虽留下了雷门的人,李澈还是被刺杀了。   官家得知此事,一个不大关心朝政的人竟在朝堂上红了眼眶,随即下令清缴江南雷门,又派诸葛正我亲赴前线接管大军,并将李澈安全带回汴京好生医治。   诸葛正我当即领命。   蔡京趁此机会重提三司,官家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三司交给了蔡京代管。   江南雷门子弟上千,但宋兵再弱,数万大军当面,覆灭雷门不过一夕,其中还有些六分半堂的残余势力,也被一起清缴。   汴京的六分半堂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大打击。   当日雷损身死,六分半堂虽然明面上损失大量好手,地盘也是一失再失,不复雄风,但这归根究底源于大堂主狄飞惊的蛰伏之计,六分半堂虽然伤筋动骨,但内腑俱安,如今雷门一灭,等同斩去六分半堂的双手。   雪上加霜的是,蔡京趁此机会独揽大权,已经不再满足于让六分半堂顶着江湖势力的名头做自己的事了。   雷纯投靠蔡京并没有和六分半堂里的任何人商量,但如今已经拉了整个六分半堂下水。   这对金风细雨楼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   然而苏梦枕眉头拧起,竟没提六分半堂的事,只道:“三司使的伤情如何了?”   杨无邪早知道他要问,叹了口气,说道:“前线的兄弟来报,说是时昏时醒的,也不大认人了,先前还能进些水米,如今只靠参汤撑着,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到……”   苏梦枕道:“前线如何?”   杨无邪说道:“也不容乐观,辽人有意和残金合兵,宋军如今人心惶惶,倘若战败,不仅是前线的损失,更会令宋国陷入覆灭危机。”   苏梦枕沉默片刻,说道:“让楼里兄弟在青楼集合。”   杨无邪跟了苏梦枕十多年,深知他说一不二的性格,虽然已经猜到了他要做什么,但还是领命而去。   树大夫正在收拾药材,等到杨无邪出去了,才轻声说道:“你这次要是能留下命来,就听老头子一回。”   苏梦枕道:“当年霍骠姚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树大夫道:“那都是屁话,你没过过一天舒心日子,哪里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个什么滋味?我不指望你能给苏家留一条血脉,可咋能连女人都不要?”   苏梦枕笑了笑,却只是笑,没有回答。   树大夫反倒来了劲,说道:“那个雷纯姑娘,我一早看她就不是能踏实过日子的,现在六分半堂你看看是什么光景?她舍得把老父一辈子基业拿去喂贪官,也不怕雷损气活过来!先前我还以为你对你那师妹有心思,提心吊胆多少天啊!好不容易来了个样样都好的李姑娘,也不讨厌你,你怕什么?你是江湖上的霸主,六万江湖好手在你手下听令,咳一声能把天翻过来,你怕什么?”   苏梦枕咳了起来,不多时帕子红了半边。   他咳完,才慢慢地说道:“想嫁我的女人很多,但配不上我,我想娶的,我配不上她。”   他说的是实话,奔着金风细雨楼楼主夫人位置来的女人确实很多,连苏梦枕所认为的只靠自己的郭东神雷媚也曾数次暗示过他,还提出不要名分,但她眼里有野心,瞒不过他。为了这些来的人,本身就入不了他的眼,雷媚也一样,然而不为这个而来的人,他除了这些东西,又拿得出什么来?   撇去江湖霸主的虚名,他只不过是个注定活不过三十岁的病鬼而已。   树大夫被他咳得心酸,强撑着道:“女人有时候不管这个!”   苏梦枕笑了笑,笑完又咳了起来。   送走树大夫,苏梦枕慢慢地走出玉塔,来到发号施令的青楼里。   金风细雨楼的高层齐聚一堂,见苏梦枕来了,人群立刻让出一条路来。   金风细雨楼内其实并不分尊卑,但尊敬苏公子已经成了一种常态,一种习惯。   苏梦枕是金风细雨楼的天。   苏梦枕坐上了首位,但众人之上的位置并不能让他显得霸气多少,反而格外衬出他的单薄。   但几乎没人会注意这一点。   除了白愁飞和心思不明的雷媚。   说来也是很巧的。   副楼主白愁飞被策反的那天,正是雷媚和神通侯方应看再次联络的那天,苏梦枕以为雷媚是金风细雨楼埋在六分半堂多年的卧底,实在是小看她了。   她是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神通侯府,三线卧底。   甚至就连自以为暗地里掌控了雷媚的神通侯方应看,雷媚也不把他当成自己的主人。   苏梦枕下令召集金风细雨楼所辖所有江湖人士,但凡愿意和他一起上前线的,一个月内必须赶到天泉山。   这个消息立刻就被雷媚传到了神通侯府,也被白愁飞传给了雷纯,到了蔡京的耳朵里。   属于金风细雨楼的好机会立刻就成了蔡京和方应看的好机会。   但苏梦枕并不在乎。 第41章 黄昏细黄雨红袖刀(16)   李澈正在距离主帅大帐数十里之遥的镇子上吃温鼎。   外间风雪呼啸, 屋内炉火正盛, 温鼎里沸腾着热汤,下两片切得薄薄的牛肉, 不多时就熟透, 蘸着特制的酱汁吃, 滋味十足。   如果不是这里没有椒植,这顿温鼎李澈其实还可以吃得更加惬意一点。   当日确实是有几个雷门子弟刺杀他,只是人还没来到他的大帐前,就被隐匿在武林义士里的沈虎禅拦截下来, 杀死半数, 活捉半数,李澈直觉这是个机会,立刻顺水推舟佯装重伤,不着痕迹透露给了军中的辽人探子, 此后他在沈虎禅的护送下成功离开军营,藏在这座边陲小镇里,遥控指挥三军。   借着清查辽人探子的时机, 军中所有的眼线被拔个了干净,如今宋军外松内紧,主力部队已经悄悄北上, 准备给集结而来的金辽合兵一个大惊喜。   如今躺在主帅大帐里的是个之前被沈虎禅打断了腿骨的雷门子弟, 李澈让一个唐门护卫把人毒得痴傻,又让精通易容的护卫给他易了一张和自己相差无几的脸,用来蒙蔽外人。   外人指的是除了军中之外的所有人。   李澈一点也不相信朝中的那些人, 尤其是蔡京,在他看来,家国覆灭在即,还忙着在后方捞钱的人,十成十就是通敌叛国,故而他这一次连汴京来的人都一并给瞒住了。   沈虎禅是个看着很沉稳的中年男人,既有虎的一面,也有禅的一面,像话本里亦正亦邪的侠客,杀人时不眨眼睛,也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却也会把身上御寒的贵重衣物送给路边快要冻死的乞丐,李澈不大看得懂他,却很信任他。   近来李澈与军营之间的消息联络全靠沈虎禅一人,有时他闲得慌,也跟沈虎禅说些自己的谋算,沈虎禅只是听,从没有发表过自己的意见。   李澈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越来越看不懂沈兄了,明明处处帮我,却又不肯和我以朋友相交,连多说句话都不肯,实在是伤人啊。”   沈虎禅说道:“大人多虑了。”   仍旧不肯多说一个字。   李澈没法,只得摆摆手,把自己先前写好的一封信交给沈虎禅,说道:“这封家书,劳沈兄替我交给金风细雨楼的曾微,让他尽快送回汴京。”   沈虎禅说道:“金风细雨楼并非密不透风,大人既要瞒过汴京,就不该寄这封信。”   李澈摇摇头,说道:“就是消息透出去了又怎么样?前线一来一回,至少要两个月,等汴京把消息传到辽人耳朵里,又要一个月,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打得金辽合兵措手不及了。”   他笑了笑,说道:“两军交战,我占先机,这就够了。”   沈虎禅没再说话,收下了家书。   出于安全考虑,金风细雨楼的传信使把李澈的家书稍微耽误了些时间,原本一个月能送达的家书在一个半月后才送到金风细雨楼。   彼时苏梦枕已经带着大批人马在赶赴前线的路上。   当时几乎八成的风雨楼子弟都自愿随同苏梦枕赶赴前线,雷媚请缨留守金风细雨楼,白愁飞犹豫再三,也向苏梦枕提出留在汴京。   苏梦枕几乎没怎么细想就同意了。   他知道之所以还有两成的风雨楼子弟不肯离京是怕六分半堂趁机卷土重来,他无法左右旁人的想法,毕竟在这些风雨楼子弟的心中,金风细雨楼是第一位的。   然而在他心中,地盘与名声,远远不及战事紧要。   男儿生于天地间,自该保家卫国。   李凝这些日子全然没听到半点风声,除了偶尔见到几个行色匆匆的风雨楼子弟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在有意识地瞒着她,也根本没人和她说起前线的事,直到苏梦枕走后,她才从雷媚那里听说了原委。   雷媚先前对待李凝不假辞色,并非是真有什么恶意,她那时刚来金风细雨楼不久,正是急着揽权的时候,实在没空闲去教个完全没有武学根底的弟子,故而刻意得罪李凝,江湖和朝堂不是一路,哪怕李凝来头不小,李澈也管不到金风细雨楼里,如今事遂人愿,她并不介意告诉李凝真相。   李凝呆了呆。   雷媚含笑提醒道:“姑娘早些启程,我再派些人手护卫姑娘,或可早一日见到兄长。要是不去呢,姑娘也请早日回家,近来楼里要忙着应对六分半堂,怕是不能好好招待姑娘了。”   李凝压根没听清楚雷媚又说了什么。   她脑子里乱哄哄的,整个人都懵了,李澈离开的这些天,几乎每个月都有几封家书送到,偶尔还会给她寄些边疆的特产,信里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只是猎场巡游,即便她再担心,也不由被宽慰了几分,更加专注在习武上,她在几天前还刚收到李澈报平安的信,结果竟是这样!   李凝没有怔愣太久,她来金风细雨楼时孑然一身,走时也只带了一柄刀,她急匆匆回了一趟李府,收拾了些盘缠衣物,就骑上了最快的马,一路追赶金风细雨楼的人马而去。   黑鹰发出一声唳叫,盘旋着跟随。   李凝马蹄过处,一路乌云密布,雷光如龙。   倘若这是在大夏,前线必会有探子急报,有禹师正在赶赴战场,但在这里,除了路上被吸引而来的飞禽走兽,再无人知晓。   汴京城中,金风细雨楼迎来了六分半堂的绝地反扑。   正常情况下,六分半堂绝不敢在此时有大动作,然而前有蔡京兜底,后有暗线在伏,此时不动,更待何时?   白愁飞起初防备着雷媚,后来发觉她做的事情和自己一样,顿时一阵心安,再无其他顾忌,毫不客气地在剩余的风雨楼子弟里发展自己的势力,并将所有不服他的人手赶去迎战六分半堂,死伤极多。   如同一年前雷损身死,汴京格局一夜之间天翻地覆,金风细雨楼彻底落败也不过花了小半个月时间。   白愁飞带着属于自己的人手势力盘踞金风细雨楼,六分半堂不仅没有乘胜追击,反倒极力和他交好,就连雷纯也三不五时过来一趟,只为替蔡京拉拢这位年轻的绝世高手。   白愁飞一时春风得意。   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份矜持并不能保留太久,占据金风细雨楼的时日也不会太久,苏梦枕迟早会得知此事,投靠蔡京是他唯一的出路。   但这并不妨碍他享受这份前所未有的风光。   然后他就收到了李澈派人送给李凝的家书。   白愁飞整个人都懵了。   苏梦枕也很懵。   他前脚刚走,李凝后脚就追了过来,大批人手行军速度本就快不过单人独骑,李凝又是日夜兼程,很快在第六天就追了上来,他虽然有心斥责,还想派人把她送回去,但见李凝急得落泪,终究还是不忍,让她跟在自己身边。   江湖人毕竟不同其他,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能护她安全。   之后苏梦枕又陆陆续续收到了汴京传来的消息,起初还是白愁飞和雷媚传给他的消息,后来就成了风雨楼子弟冒死送来的情报,桩桩件件,都指向白愁飞。   然而此刻战场已近,再无时间回去查个水落石出。   苏梦枕其实已经明白了。   他虽说过不疑兄弟,但白愁飞是他的兄弟,风雨楼众人也是他的兄弟,白愁飞一向关心权柄,眼里的野心也从不遮掩,苏梦枕知道他图得很大,不仅图名图势,也图他那座金风细雨楼,只是苏梦枕没想到他会做出那样的事来。   他原本就是把白愁飞当成自己的继承人来培养的。   可白愁飞等不起了。   一个从二十岁起,就拼命地想要出人头地的青年,蹉跎近十年,往往在即将功成之际又一无所有,他快三十岁了,他绝不肯让自己大器晚成,被人嘲笑或钦佩,那是对他的侮辱!   他只想成为第二个苏梦枕,他想爬上云端,连走都等不及,只想一飞冲天。   想飞之心,不可再等。   苏梦枕咳得又更严重了些,有时夜里一呕就是一滩血。   但此时,已经不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了。   越是靠近边关,战事就越是紧密,而且据探子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宋军的情况很不乐观。   金辽与半个月前立盟合兵,一时势头无两,不仅将宋军杀得七零八落,还占据了边境不少重镇,如果不是这次合兵只为抵抗宋军灭国,后方还在扯皮算利,金辽合兵只怕此时已经大肆进攻宋国。   苏梦枕没什么犹豫,选了一座金人囤兵的重镇,决定先行攻下。   跟着他来的都是江湖上的好手,少有没见过血的,江湖人做事不比军营,仗着武力高强,苏梦枕挑了几名一流好手,先杀金人主将,再烧粮毒马,随后合兵围攻。   白愁飞背叛的消息早已传遍,金风细雨楼上下一片破釜沉舟的悲壮气氛,如今杀敌更是泄愤,一夜之间,金人重镇就易了主。   金风细雨楼破釜沉舟,宋军主力却在李澈指挥下猥琐绕后,就在金人重镇易主当夜,金辽合兵后方大本营被捅了个对穿,俘虏辽人皇子两个,主帅一名,金人主帅兼皇子一名,大将若干。 第42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7)   李澈收到苏梦枕的消息时, 正和诸葛正我一起坐在辽人的大帐里吃烤羊肉。   宋军多年对外征战, 无不受挫,唯一赢的也就是当年李澈带出来的那一战,因为杀敌三万自损八千,骂声太大,到最后也没能弄上个庆功宴,这次则不一样,诸葛正我赶到当夜,宋军大破敌军大本营,不仅大捷, 还俘虏了许多金辽高官。   李澈把军费算了算,最后直接拨出一半去, 算作庆功,又因缴获了不少辽人的牛羊, 索性让底下的人放开了吃喝。   诸葛正我吃过不少好东西,但这辈子也没吃上过宋国的庆功宴。   他本以为来收拾残局,或可见上李澈最后一面,不想他来时正是战时,李澈坐在后方战车里纵观全局, 可能是天比较冷,他不仅穿着厚实的大氅,戴着个怪异的能把耳朵也一起护在里面的毛茸帽子, 手里还捧着个小暖炉。   诸葛正我二话不说亲身参战, 一把浓艳枪挑开战阵, 杀敌一百零三,麾下四大名捕捎带一个独臂神捕也杀敌百数。   然而他明白,个人的武勇在战场上微不足道,真正的功臣只有一个,正是一滴鲜血都没沾上身的李澈。   诸葛正我年纪本就大了,越是上了年纪的人越容易感动,饶是跟着他一起来的四大名捕捎带一个独臂神捕都不大看得惯李澈,也不由得跟着一起感慨莫名。   唯一真正在享受吃喝的就是李澈了。   酒宴过半,忽然有探子来报,据大帐直线距离四十里外有战事发生,从地图上来看,正是宋军主力准备过几天拿下的重镇之一。   又过一个时辰,新的探子来报,战事平了,有宋人模样的人手正在组织收敛尸体,烧得南面天空一边红。   酒宴上众人面面相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要知道,重镇不同一般,先前丢掉那几个重镇的战损可以算得上宋军主要战损的二分之一,饶是李澈已经有了计算,也没想过能轻易夺回来,别说一个时辰,主力匀出一半来打个十天能打下一座重镇,已经算得上大捷。   原本拿下金辽后方,剩下要做的事情也就是收回重镇,一股一股剿灭境内残余军力,然后才能再度挥师北上。   李澈想了想,说道“前些日子听闻苏楼主正率四万江湖好手从汴京赶来,算算时间应该是他们到了,当年金风细雨楼参战时,差不多也就是这么个光景。”   诸葛正我惊讶过后,感叹地说道“苏楼主大义,虽是个年轻人,却处处令人敬佩。”   李澈命金风细雨楼的人跟随探子一道去探听情况,这才说道“男儿保家卫国,这都是寻常事。”   诸葛正我叹了一口气。   李澈总归是个心眼正直的年轻人,不知这江山世道,有太多人已经不把寻常当寻常,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苏梦枕离京之后,汴京的势力格局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舍自身而保国,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   苏梦枕还是咳。   霸气是离他很远的东西,他一放下刀,就要咳,咳得宛如只剩一口气的老人,像寒风灌进满是破洞的口袋。   李凝脸上沾着一些不知是血还是灰的东西,除了那双璀璨明眸,几乎看不出原貌来,苏梦枕本不准她参战,然而她无法冷静下来,只要一想到李澈重伤在床,就忍不住想要替他多分担一些,再多一些。   这一战李凝就杀了三十多人,身上多了一些深深浅浅的伤口,人也呆呆愣愣的,战事一完,立刻有人来替她包扎。   尽管不曾刻意结交,这一路上也有不少人关心她,其中不乏女子,替她包扎伤口的就是一位来自蜀中唐门的女侠。   女侠不仅替李凝仔细地包扎了伤口,还端来热水替她擦洗了脸颊和满是尘灰的头发。   即便衣裳脏破,也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许多伤患都忍不住朝这边看过来,饶是唐应亲手替李凝擦的脸,她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李凝这会儿才有些醒过神来了,她眨了眨眼睛,对那唐门女侠说道“谢谢这位姐姐。”   唐应受宠若惊,连忙说道“不用不用……我叫唐应,是唐门的旁支,你是温柔温女侠吧,我看你一直跟在苏楼主身边。”   李凝啊了一声,说道“我姓李,木子李,唐姐姐可以叫我阿凝,凝神静气的那个凝。”   这下惊住的人成了唐应,她没想到李凝竟然不是苏梦枕的师妹温柔,可如果不是师妹,苏楼主什么时候对姑娘家这么好过?她先前远远地还听见苏楼主让这位武功明明很好的姑娘不要参战呢。   她有些尴尬地轻咳了一声,说道“原来是阿凝姑娘,抱歉,是我误会了。”   李凝扯开一抹笑容来,说道“没事,我的刀法是楼主教的,确实很容易让人误会。”   唐应更觉奇怪了,只是她和李凝刚刚认识,不好交浅言深,只好干巴巴地附和。   过不多时,有金风细雨楼的人过来请李凝,李凝连忙向唐应道别,起身跟着人去了。   这次参战的江湖人之中不乏一些江湖神医,苏梦枕咳完,就被好几个神医按住,不多时身上挨了一串金针,几个神医讨论出了止咳的药方,杨无邪派人去领药,就近在大帐外熬了起来。   李凝已经很习惯这种气味了。   苏梦枕命人将最好的房间用来安置重伤的伤患,带过来的药材也大多给了他们,轻伤的大部分人都是草草包扎过后就没事了,苏梦枕还是让他们去休息,让没受伤的人负责守卫警戒,江湖人做不到军队一般的令行禁止,但这里的很多人都跟着苏梦枕上过一次战场了,老人带新,虽然还是有些乱哄哄的,但乱中到底有序。   李凝来时,苏梦枕刚好把手头的事吩咐完,向后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   他大概是不打算睡了。   让人来请李凝的是杨无邪,他想让李凝来劝劝苏梦枕。   苏梦枕决定好的事情,她能有什么办法?   李凝是这么想的,奈何她只是试探着劝了几句,苏梦枕就睁开了眼睛,看了她一会儿,轻声说道“睡不了太久,明天还有得忙。”   李凝糊里糊涂地点点头,她本以为苏梦枕这么说是拒绝的意思。   但苏梦枕喝了药之后,就让人在大帐里加了张床,隔了个屏风,就这么入睡了。   和杨无邪一道从大帐出来的时候,她还有些茫然。   杨无邪半感慨半欣慰地笑道“我就知道,楼主除了肯听树大夫的话,也就是姑娘了。”   李凝不觉得自己这么厉害。   也许楼主就是困了呢?   苏梦枕果然没能睡上太久,他才睡到不到一个时辰,李澈派来的人就到了,不光是宋军的人,还有先前李澈离京时招揽来的几个金风细雨楼的人。   李凝一路上担心得吃不下睡不好,人都瘦了一圈,没人的时候经常偷偷地哭,没想到的是,李澈好好的,还打了胜仗!   李凝初闻惊喜莫名,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连日来笼罩在天空上的雷云瞬间消散,露出一轮皎洁明月,然而等她从喜悦之中回过神来,就是一阵气恼。   怎么会有人拿自己的安危去做局?诈病就诈病,为什么连她都要瞒?   苏梦枕也没想到好好的一场灭国之战也能打得如此猥琐,但他立刻就判断这是一个机会,李澈大军先时给金辽合兵开了口子,送出几座重镇,在捅了后方之后必然要一一夺回来,这就需要时间,但此时他正好率人赶到,李澈大可放心北上,将边境诸事交给金风细雨楼的人手,这样一个大时间差,必定会打得金辽措手不及。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李澈也是这么想的。   苏梦枕当机立断派杨无邪跟随宋军探子去往原本的金辽大帐,如今的宋军大帐和李澈商谈合作事宜,一切布置停当之后,他才看向生着闷气的李凝。   李凝咬了咬嘴唇,说道“我不去,我才不要见他!”   苏梦枕忍不住笑道“当真不去?”   如果是别人,大约会死鸭子嘴硬,但李凝总归不是个任性的人,她犹豫了一下,小声地说道“他要是知道我来了,一定会生气的。”   苏梦枕也对她小声地说道“那你就比他更生气,让他来哄你。”   李凝轻轻地眨了眨眼睛。   苏梦枕说道“去吧,都瘦成什么样子了,谁见了不心疼?你哥哥要是生你的气,你就还回来。”   李凝弯了弯眼睛。   寒夜风呼啸,一路马疾行,李凝跟着杨无邪来到了宋军的大帐。   李澈吃饱喝足,正和诸葛正我一起烤着火处理战后事宜,四大名捕捎带一个独臂神捕也在帮着处理事务,总归没有喊打喊杀的,气氛难得融洽。   忽听探子来报,金风细雨楼派人来了。   李澈连忙让人进来,杨无邪面带三分尴尬之色进了大帐,却不说话,回过头看向大帐之外。   李澈心里咯噔一声。   随即李凝一身寒霜走了进来。 第43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8)   李澈僵住了。   但李凝并没有说什么, 板着脸走到李澈身边, 看了看杨无邪,示意他先说正事。   杨无邪轻咳一声, 假装大帐里的气氛不是那么诡异, 开口说道:“金风细雨楼四万子弟并一些随行而来的江湖义士于昨日赶到, 刚下黄渠,楼主派在下过来,是想和大人商议统战事宜。”   说到正事,李澈的僵硬才好了一些, 看了看诸葛正我, 说道:“你们来得正好,苏楼主带来的人手不少,我拟调拨大军十万,请神侯统率, 前去相助苏楼主,我也好率领剩余人马直攻辽都,不知神侯意下如何?”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 诸葛正我也没法不答应了,李澈的打算确实很好,江湖人毕竟不懂打仗, 苏梦枕身体又不好, 诸葛正我前去刚好替他分担一部分,有十四万大军在后,李澈的北征也能更加顺利。   诸葛正我果然点了点头, 却又道:“江湖义士不同军队,不好胡乱插手,但遇战事,我与苏楼主商议着来吧。”   这也是杨无邪来这一趟想要争取到的事情,江湖人可以参战,但大部分的江湖人都不肯服朝廷管辖调遣,只能由金风细雨楼出面,故而谈得十分顺利。   双方又拟定了一些细节,杨无邪先行回去,李澈将精锐人手挑出一部分,交由诸葛正我带走。   事情商量完,李澈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边拍着沈虎禅的手,一边让他带自己出去。   李凝掠到他身前去,幽幽地看着他。   沈虎禅挑了一下眉毛,不仅没有听从李澈的话带他出去,反而后退了两步,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实在不怪他,李凝生得一副得上天宠爱的好相貌,和李澈眉眼有三分相似,若是寻常人自然说明不了什么,但李澈极为俊美,兄妹二人面对面站着,就是一副和外人格格不入的情景,美得让人丝毫无法怀疑他们的血缘关系。   李澈眼神发飘了一下,看向诸葛正我,神情中满是求救的意味。   诸葛正我低头喝茶,假装没有看到。   李凝仍旧看着李澈,一言不发,李澈被看得无法,压低声音说道:“这么多人都看着呢……”   李凝看了一眼大帐中姿态各异的众人,也是诸葛正我第一个出声,道:“天色这么晚了,老夫也不打扰了,告辞!”   好几个月没见了,追命还想再看几眼美人,但铁手推了他一把,只好恋恋不舍地跟在诸葛正我身后离开了大帐,冷血低着头红着耳朵推着无情的轮椅,骨碌碌落在最后,从李凝身边一擦而过,沈虎禅轻轻地拍了一下李澈的肩膀,也跟着自家师叔离开了。   不多时人就散了个干净。   李凝记着苏梦枕的话,不让李澈先开口,立刻就道:“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李澈说道:“我知道,你都瘦了。”   就是这句话,让李凝鼻头一酸,落下泪来。   李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把李凝抱进怀里,拍了拍她的后背,说道:“好了好了,哭完就没事了,我知道让你担心了,我本来给你寄了信,但是送得可能迟了,不会再有下次了。”   李凝哭得抽噎起来,说道:“我刚才杀了好多人。”   她就算不说,李澈也闻见了她身上的血腥气,他没再说什么,轻轻地拍着李凝的背。   李凝大哭了一场。   就像李澈说的,李凝哭完就没事了,只是还有些抽噎,见李澈不仅没瘦,脸色还红润得很,又有些生气了,说道:“我跟杨总管一路顶风冒雪地过来,什么东西都没吃,你在这里烤火喝酒,身上还有肉香味!”   李澈连忙说道:“我让火头营去做,现做!”   李凝摇摇头,说道:“都下半夜了,不麻烦别人。”   她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张圆圆的面饼来,面饼是白面饼,里头有白糖馅,只是被冻得很硬,她凑到火盆边上,把面饼烤得软了一些,吃了起来。   李澈心疼得要命,一边给她倒茶水,一边气恼道:“别吃了,我让人去给你做,苏梦枕到底是怎么照顾你的,他就让你吃这个!”   李凝摆摆手,吃着面饼喝着茶,说道:“行军路上哪有什么好吃食,有面饼已经很好了,楼主胃还不好呢,吃的也是这个,而且我就不信你们几十万大军吃的都是白糖馅的白面饼。”   李澈一时无言,他是军队主官,自然知晓军中吃的都是什么,只是他从来不肯委屈自己,仍旧锦衣玉食罢了。   他从来不是完人。   一定要说的话,他其实也不是很清廉。   这世上有些事情是李凝一定要面对的,有些事情则是他永远也不想让她知道的。   李凝吃完一张面饼,喝了两杯茶,在火盆边上烤得暖洋洋的,不多时就有些困了,李澈把自己的帐篷让给她睡,自己披着大氅出去了。   李凝才睡下不久,外间就响起了号子,江湖义士虽然起得也早,但绝不像军队这般整齐划一。   中午李凝睡醒的时候,调遣给诸葛正我的十万大军已经整装待发,临行前,诸葛正我把自己的四个弟子都留了下来,只把戚少商留在身边,李澈有些不大想要,说道:“有沈兄在,已经能保护我的安全。”   诸葛正我笑道:“我这师侄确实十分厉害,但双拳难敌四手,三司使此去灭辽,辽国高手必定倾巢而出,三司使的安危已经不再是个人安危,而是大宋的安危。”   这话说得很有道理,李澈推辞不过,于是收下名震江湖的四大名捕,收得十分勉强。   李凝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坐着轮椅的无情,其他人确实一看就很像高手的样子,可这个人十分年轻,还有足疾,就算也是个高手,可他要怎么和人相搏?难道他能从轮椅上站起来?   无情注意到李凝的目光,对她微微点了一下头。   李凝连忙收回视线。   按照诸葛正我的想法,李凝毕竟是个姑娘家,哪怕武功不错,李澈作为兄长也不会放心带着人上前线,李凝应该会和他一起去苏梦枕那里,没想到的是,直到离开军营,李澈也没开口。   李澈确实想过让李凝离开,然而他十分了解自家妹妹,听说他出事,她能从汴京不远千里跑来前线,就算让她离开,也难保不会追上来,与其让她千里走单骑,不如带着她一起,往远了她到底可以驭天雷,近了说,不是还有四大名捕护卫吗?   说是这么说,其实李澈对四大名捕的放心程度很低,他更相信自己的护卫,还要加上沈虎禅,这种偏见主要是对追命的。   李澈是个无时无刻不在观察的人,他在汴京的时候就发现追命的视线总是停留在李凝的脸上,如今就更加确定了,几乎李凝一出现,追命的视线就会落在她身上。   作为小甜水巷的老客户,白牡丹李师师的头号护花使者,追命的风评一点都不好。   现在他拉低了整个神侯府的风评。   李澈私底下跟李凝说:“诸葛先生为人不错,但收徒弟的眼光有限,那几个人你看着离他们远点,万一有人图谋不轨,不用想太多。”   他比了一个引天雷的手势。   这通告诫让李凝一开始很警惕。   后来这份警惕有些放松的趋势,就算是四位名捕里最常偷看她的追命捕头,李凝也觉得他人其实不错,除了格外喜欢对着人发呆之外,从没有出格的举动,更别提沉稳可靠的铁手捕头,看一眼就脸红的冷血捕头,尤其是无情大捕头,李凝还是听沈虎禅说起,才知道他和苏楼主是挚交好友。   别人的眼光李凝不大容易信,但苏梦枕的眼光,李凝觉得还是不错的。   阳春三月,宋军大胜辽国,回程路上剿灭残金。   说是征战,其实李澈很少亲上战阵,李凝更是只参战两次,大多时候宋军都是势如破竹,因为打先锋的前军得到太多战功,后军的将领还几次提出要和前军交换位置,不过最终也没能成功。   大厦倾倒,有时只需挖断地基。   灭辽之战历时数月,其中金辽两国的高手确实多次刺杀李澈,但都不曾成功,反倒是李澈回程路上又挨了一次江湖人的刺杀,被暗器打中胳膊,暗器上带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当时离李澈最近的沈虎禅当机立断削去李澈胳膊上一大块肉,没让毒性蔓延。   刺杀李澈的刺客一共四人,是诸葛正我的师弟元十三限的徒弟,元十三限的徒弟一共六人,号称“六合青龙”,都在蔡京和傅宗书手下听令。   李澈伤的是左胳膊,不妨碍他一边疼得冒汗一边给宋帝赵佶写信告状。   消息传到汴京,赵佶当即大怒,怒后又冷静下来,蔡京也是个人才,立刻把事情一推二五六全部推给傅宗书,傅宗书被撤了宰相之职押入大牢候审,反倒令蔡京重掌相权。   蔡京也慌,在确认派出去的六合青龙之四都回不来了之后,他亲自登门请元十三限出山保护自己。 第44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19)   白愁飞比蔡京更慌。   就在收到捷报的当日, 一直都显得十分矜持的白愁飞就登了蔡京的府门。   然而这时候蔡京已经顾不上招揽这位年轻高手为己用了, 他已经足够焦头烂额,更不想为了一个白愁飞对上苏梦枕, 哪怕苏梦枕看着已经是李澈一伙的了, 但江湖和朝堂之间毕竟大有不同, 苏梦枕有家有业,绝不至于为了李澈对上当朝权臣。   六分半堂倒是有意招揽白愁飞,然而这里的六分半堂仅指雷纯一人,六分半堂实质上的主事人, 大堂主狄飞惊听闻此事之后, 亲自会见白愁飞,话里全然不见委婉之意,只请白愁飞早做打算,不要妄想六分半堂会为他对抗苏梦枕。   不仅如此, 狄飞惊更将连日来夺去的地盘悉数奉还金风细雨楼,一副龟缩只求自保的模样。   别无他法之下,白愁飞开始着手撤离汴京的计划。   为了出人头地, 他做过许多不被常人理解的事情,往往一旦东窗事发就迅速离开,然后再更换一个名字, 然而这一次和往常不同, 他坐上了江湖中人梦寐以求的高位,更有近万风雨楼子弟在他手下听令,他就像一个劫掠了富户的盗匪, 浑身挂满了金银,也因此脱身困难。   白愁飞舍不下自己好不容易打拼来的名声权柄,但更惜命,然而他布置了几天之后,忽然意识到倘若自己带着近万的人手离开汴京,又找不到足以对抗金风细雨楼的势力栖身,就等同一个活靶子,而一旦就此灰溜溜地一人独去,他将重归一文不名,不知何时才能再度出头,辗转难眠几日之后,他反倒淡然了。   朝廷分拨的大军多是各地厢军,也就是驻扎在各地州府的常备军,这些常备军在大胜之后就各回州府等候犒赏升迁事宜,并不会在汴京附近聚集,故而李澈回朝的时候,身边除了一千亲卫军,也就是金风细雨楼的人手了。   宋帝赵佶为此喜不自禁,不仅没有追究李澈佯装重伤的欺君之罪,还为他加官进爵,全然不理会蔡党中人“得尽军心民心,他日封无可封”的诛心之言。   赵佶确实是一个昏庸的君主,更可怕的是他还自以为是明君,他最大的缺点是轻信,然而在李澈看来,他最大的优点也是轻信。   对诸葛正我这样忠诚的臣子而言,一个明主尤为重要,但对李澈这样的人来说,昏庸轻信的君王才是最好的君王。   反倒是那位同样庸碌无能,却十分多疑的太子,李澈还在观望之中。   李澈在一个日光高照的正午归京,宋帝亲出汴京城外十里相迎,不仅当场复位李澈三司使之职,还为他封赐国公爵,赏黄金田宅,一时荣宠。   不仅如此,赵佶还为苏梦枕之父苏遮幕追封官爵,更亲笔提下“金风细雨”四字,赐下御匾。   苏家本为应州名门望族,正是燕云十六州之中的那个应州,应州失陷敌手,苏家满门遭难,苏遮幕父子好不容易逃回宋境,苏遮幕奔走一生只为收复故土,苏梦枕秉承父志,不曾有丝毫懈怠,如今两代心愿一朝成,正是圆满。   趁着赵佶心情好,连诸葛正我都得了几句夸。   李澈想了想,说道:“此番征战非臣一人之功,若无神侯照应,此战结果还未可知。”   赵佶这才勉勉强强给诸葛正我封了个枢密院副使的职位。   赵佶不喜诸葛正我由来已久,任谁在风花雪月时总有个人阴恻恻地在旁边提醒朝政大事,都不会高兴得起来的。   诸葛正我受宠若惊。   倒是赵佶忽又想起一事来,对李澈说道:“朕听太子说,李卿家中有个女郎,听闻前线战事,千里走单骑上了战场,斩首颇多?”   李澈的目光落在太子赵桓身上,面色不变道:“传言夸大而已,她离京不远就追上了苏楼主,一路多亏金风细雨楼的兄弟保护。”   赵佶笑道:“不妨近前来让朕看看。”   李澈心里的不祥预感越发深了,眉头微蹙起来,说道:“舍妹农家出身,不通礼仪,怕惊了圣驾。”   赵佶看了一眼太子,复又笑道:“不妨事,恕她无罪就是。”   官家话说到这份上,李澈也推辞不过,让人去把李凝叫来。   不是所有人都能得见天颜,事实上即便是官家出城相迎,也有一番布置,就像苏梦枕作为江湖义士的代表,他可以见驾,但杨无邪王小石等金风细雨楼的人却是不能上前的,只能远远地避着,李凝也没凑过去,而是和金风细雨楼的人待在一处。   这会儿李澈派人来叫她过去,李凝也是一头雾水,倒是离她最近的唐应眼皮一跳,拉住了李凝的手。   唐应在自己随身的机关盒里摸出一个小瓶来,虽有些心疼,但还是拉着李凝,抹了她一脸的灰粉。   李凝不明所以,问道:“唐姐姐,你做什么?”   唐应一边抹一边急忙道:“听闻官家好色,我给妹子涂黑一点,别招了他眼!”   江湖人到底是江湖人,唐应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周遭的人全听见了,却都没有什么特别反应。   唐应给李凝抹的是易容专用的粉末,并不会黑得奇怪,反而会透出一种晒出来的黑里透红之感,唐应不仅给李凝涂了脸,还涂了手连带着手腕的一截,脖颈也照顾到了,原本刚要松一口气,仔细端详一下李凝,却差点哭了。   好一个黑里俏。   李凝的五官生得极美,又有一张凝脂雪玉似的美人皮,平日里看活脱脱就是个天仙下凡,然而如今抹黑了脸,虽然稍稍折损了美色,却又在折损之外,透出几分神秘之美,宛如楚辞里的山鬼,而且是越看越美,但凡视线在她脸上停留一刻,眼珠子就转不开了。   唐应有心再给李凝描上几点昭君痣,然而到底赶不及,只得哭唧唧地送李凝过去,寄希望于官家不喜欢黑美人。   赵佶确实不喜欢黑美人。   他的视线也没在李凝脸上停留多久,只是淡淡一扫,便笑道:“巾帼女子当如是。”   太子赵桓反倒认认真真端详了一番李凝,原本有几分拧着的眉头也松开了,每一根头发丝都透着满意。   李澈并不满意。   他不是个笨人,何况赵桓没有掩盖心思的意思,赵桓长相随母,相貌俊秀身材高瘦,年纪二十有六,做了十年太子,身份贵重,对大多数官宦贵胄来说是个不可多得的良配,然而李澈根本看不上他。   太子妃朱氏是节度使之女,与赵桓夫妻十年,子女双全,这样的情况下,李凝顶多做个侧妃,更何况撇去身份,他也看不上赵桓这个人。   李澈一万个瞧不上大夏的那个皇帝妹夫,但人家也是少年登基御宇四方,是个不折不扣的实权天子,同样是做妃,他猪油蒙心要把妹妹嫁给一个妻妾成群,庸碌无能,没有半点魄力的人?   赵佶不是个强买强卖的君王,除了正妻,他不兴赐婚这一套,叫来李凝确实也就是看看,赵桓倘若满意,也是他自己去登门下聘,李澈同意了才能交由宫里办理娶妃事宜,故而李凝是一头雾水地被叫过去,一头雾水地又回来了。   李澈归京之后,收到了许多拜帖,但三五日之内并没有立刻来登门拜访的人,这也是官员之间的礼节,毕竟一路奔波,按理连早朝都可以缓上三日再去的。   李澈心安理得地在家缓了三日。   这三日里,苏梦枕料理了金风细雨楼的家事,白愁飞不仅没有逃,反而就在青楼的座椅上等着苏梦枕,苏白一战不曾有外人插手,一战过后,白愁飞身死,苏梦枕重伤。   白愁飞死得很不甘心。   他本想用自己的命来换一个和苏梦枕同归于尽的名。   但苏梦枕没给他这样的机会。   苏梦枕就像炉灶里的一点火光,明明十分微弱,却总也不肯熄灭,他不仅熬死了雷损,也熬死了白愁飞。   李凝听闻苏梦枕被白愁飞重伤,第一时间就要去看他。   李澈正在烦心太子赵桓的事情,也乐得让李凝离开汴京城暂且避避风头,也没怎么过问就让李凝去了。   李凝走后一日,赵桓请了枢密使上门为他保媒说亲。   这也是经过一番考量的,李澈的身份地位摆在这里,派身份低于他的有损太子威严,而身份高过他的,宰相蔡京与李澈交恶,武官里的第一人枢密使童贯和李澈不熟,身份却是足够的。   李澈如果不是比较有涵养,就把童贯打出去了。   他万万没想到赵桓居然连个侧妃位置都没打算给,这也不恰当,赵桓的意思是等生了孩子之后不论男女,都可立即晋升侧妃。   李澈想也没想,一口回绝。   童贯劝他,“太子身份贵重,两位侧妃都是公侯府邸出身,大人新晋公位,却也要低上一头,太子的承诺已经够重。”   李澈还是回绝。   童贯还待再劝,却不想一向以温润君子著称的三司使李澈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暴起,抄起身侧茶几就砸向了他。 第45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0)   童贯被砸得很懵。   在他看来, 替太子保媒是件极好的差事, 尤其他和蔡京之间的合作关系濒临破裂,借着这个机会和李澈搭上线更是一件好事, 至于什么李澈的妹妹, 在他看来不过是个添头。   大宋自有国情, 赵氏有祖宗家法,对外戚管制极严,有“外戚不掌文资,从武不掌兵权”的说法, 仅限皇后外族, 仁宗时庞太师权倾朝野,女儿和仁宗也算青梅竹马,感情甚笃,却也只是贵妃。   就算太子没娶正妻, 李澈的妹妹也做不得太子妃,至多是良娣,也就是大夏所称的侧妃, 否则就是拿李澈的前程开玩笑。   太子的承诺在童贯看来确实很重了,要知道太子妃娘家不显,两位良娣却都是高门贵女, 一位是国公嫡孙女, 一位是太子太傅之女,一个身家贵重,一个青梅竹马, 太子承诺给一个良娣之位,就必须要从这两位良娣中挑一个牺牲,这等薄情寡义的事自然没法立刻就办,而等李凝有孕至少一年,这一年中贬谪一个良娣,再以生育有功的说法让李凝上位,就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事实上如果不是李澈这次大胜而归,这等好事还轮不到他,要知道三品的太子良娣之下六位四品良媛,蔡京之女占了三个呢。   童贯也送了个女儿进去,来之前还有些酸,毕竟李澈的妹妹是个习武的粗陋女子,成日里和一帮江湖人混在一起,更跑去战场上抛头露面,在官宦人家看来早就折了身价,但谁让李澈有本事呢?饶是太子也得折节下交。   然而太子觉得是折节下交,李澈并不觉得。   他砸了童贯犹不解气,抄起手边的茶盏砸上童贯面门,随即上前一脚把人踹倒在地,童贯就算不中用,也是武官出身,起初怕得罪李澈还在避让,等意识到李澈完全没有留手,是真的想打死他,他也忍不住反抗了起来。   枢密使与三司使菜鸡互啄的事情第二天就传到了朝堂。   彼时童贯鼻梁被砸断,肋骨折了两根,李澈力气比不过童贯,但善于使用工具,所以伤得轻些,只是扯动了先前被刺杀时胳膊上的伤口,看着比较惨烈。   童贯带伤被抬上紫宸殿,控诉李澈恃功行凶,蔡京和童贯不对付有一阵子了,听闻此事,也一早吩咐蔡党中人弹劾此事,务必要让官家恶了李澈。   赵佶有点头疼,他问童贯事情原委,童贯答得含含糊糊,只说替太子提亲时说错了话,李澈勃然变色,之后就对他大打出手。   话里话外无非是说李澈看不上太子良媛之位,想让妹妹做太子良娣。   换了其他任何一个皇帝都要大怒,但赵佶脑回路毕竟不同,反而对太子赵桓不满地说道:“李卿是个重情的人,好不容易找回妹妹,正是如珠如宝的时候,一个良媛位分就想把人娶了去,你是看不起李卿,还是看不起朕?”   赵桓喏喏应是。   赵佶又温声安抚了童贯,将最得用的御医派给他,又赏赐了一些东西,把人打发走了。   童贯心都凉了,知道赵佶的心已经偏到后腰窝了,也不敢再纠缠,忙下去了。   赵佶微带几分得色,对赵桓说道:“为人君者当雨露均沾,这话说的不是后宫,而是朝堂,就算新臣子再如何得用,也不能寒了老臣的心。”   赵桓轻咳一声,仍旧应是,复又说道:“那儿臣明日打发了文良娣,亲自上门,以良娣之礼聘李家娘子?”   文良娣就是那位太子太傅之女,是赵桓的心头爱,和他生了三子一女,能想到打发爱妾而不是身份更贵的良娣,赵佶对此感到万分欣慰。   赵佶含笑点了点头。   天家父子的对话在半夜里由宫中的小黄门悄悄传了出去,传进李澈的耳朵里。   李澈的心比童贯还凉。   良娣还是良媛在他这里没有半分区别,就算是太子妃也一样,十年官途到如今,他本以为足够保护阿凝平安喜乐,然而上位者一句话,仍旧把他和阿凝打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李澈对着书房里的一盏孤灯坐了一夜。   隔日太子上门的时候,本该在府里养伤的李澈并不在家,问了管家,说是一早去了金风细雨楼。   赵佶亲笔的“金风细雨”御匾已经挂在天泉山巍峨的楼门前,李澈来时,苏梦枕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李澈对这个不大敏感,他只觉得每一次见到苏梦枕,他都很有精神。   李澈过来的本意不是为了见苏梦枕,而是想和李凝商议,他没法就此辞官不再掺和官场,他得罪的人太多,想杀他的人太多,一旦放开权柄,等于把脖子送到刀锋底下,但他更不可能把李凝嫁给太子,为今之计,只有在他的人手里挑一个合适的人选和李凝定下婚约,至于太子,即便李澈已经在心里把他千刀万剐了无数次,但此时最不能出事的就是太子。   回程路上,李澈和苏梦枕的关系也比从前亲近了许多,故而他也没瞒着苏梦枕,甚至还有些想让他也一起劝劝李凝的意思。   然而李凝根本不需要李澈操心,李澈只是给她讲明了原委和他目前的顾虑,李凝就没什么犹豫地同意了。   李澈有些怔愣。   李凝抿了抿唇,笑着说道:“没事的,只是定个婚约,又不是真的成婚,总不能真就去当什么太子良娣,不过人选的话,还是要人家同意才好。”   阿凝总是很乖,乖得让人心疼,还懂事地会替别人着想。   李澈心如刀割,却还是笑道:“放心,只是定个婚约,等过一段时间,哥哥保证不会再有人想起这件事。”   李凝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站在边上一直没开口的杨无邪忽然说道:“三司使觉得,我家公子如何?”   病榻上的苏梦枕立刻喝道:“无邪!”   杨无邪笑了笑,说道:“谁都知道李姑娘一直跟着公子习武,为何不能是日久生情?三司使这般身份,倘若随意指派一个手下官员与李姑娘定下婚约,不说一时半会儿找不找得到合适人选,就是有,也显得欲盖弥彰了吧?”   李澈看了一眼杨无邪,又看向苏梦枕,眉头蹙起,道:“但我不可能同意把阿凝嫁给一个久病之人。”   苏梦枕的气息微滞。   杨无邪笑道:“对外可说是李姑娘与我家公子早有情愫,这才千里相随,三司使,李姑娘的相貌才情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心动,到时候不肯解除婚约又怎么办?只有我家公子的人品值得信任。”   李澈确实信任苏梦枕的人品,就算不信,苏梦枕能活几年?然而他与金风细雨楼是合作关系,杨无邪话说到这份上,定然有所要求。   李澈想了想,说道:“我会在一年内铲除蔡京,六分半堂那边,你们可以放心行事。”   话说得十分直白,一点没有委婉的意思。   苏梦枕稍微一想也就想透了,他微微叹了一口气,不再责怪杨无邪的自作主张。   两下商定,李澈和苏梦枕的表情不见变化,反倒是李凝有些尴尬起来,微微用力抓紧了袖口的衣料。   好好的,她怎么就成了苏楼主的未婚妻了?   说起来,苏梦枕先前的婚约是在官府留过档的,雷损死后虽然无论是苏梦枕还是雷纯都默认了婚约失效,但谁也没真正去官府解除婚约,苏梦枕是世族出身,世族婚约通常都是由女方解除,以示责任不在女方,便于女方婚事,而六分半堂那边一直没有动静。   李澈索性把解除婚约和定下婚约两件事一起办了。   李澈走后,李凝更觉不自在。   苏梦枕喝完药,缓了一口气,说道:“无邪自作主张,吓到你了吧?”   杨无邪对李凝一笑,说道:“怎么能说是我吓李姑娘呢?既然总要定个婚约,和谁都是定,为什么不能是公子?这天底下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公子?”   杨无邪和李凝关系较近,他这一笑让李凝的不自在淡去了一些,她认真地想了想,说道:“江湖上,比楼主厉害的人没几个,都是老头子了,朝堂上嘛,除了我哥哥,确实没人比得上楼主了。”   苏梦枕只觉她可爱,忍不住笑道:“你小小年纪,才见过几个人。”   李凝不觉得自己小了,前世今生一起算,她比苏梦枕还大几岁,说她见的人少就更不对了,她见过的人很多。   杨无邪故意说道:“公子那么好?”   李凝刚要点头,忽然明白过来杨无邪是在逗自己,脸颊蹭地一下就红了,瞪了杨无邪一眼,也不敢去看苏梦枕的脸色,转身就跑。   苏梦枕看向杨无邪,说道:“你真吓到她了。”   杨无邪反倒笑了,说道:“李姑娘要是不喜欢公子,何必要跑呢?”   苏梦枕起初嘴角忍不住上扬了几分,随即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不仅咳,还呕血,染得锦帕一片鲜红。   咳完,他的脸色黯淡了下去。   像一盏快要熄灭的灯火。 第46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1)   李澈办事十分利落, 隔日就把一切都办妥了, 并亲自登了一趟太子府邸,说明原委, 只道妹妹和苏梦枕两情相悦, 他实在管不了。   赵桓面对李澈表现得十分遗憾, 心里却有些腻味,太子妃规劝过他,说后院女子不说多贤良淑德,至少也不能是个习武的江湖女子, 他只是顾念李澈才决定牺牲一个良娣位分, 如今早知道了也好。   只可惜那个江湖女子颇有颜色,倘若肌肤再白皙一些,也未必不是个美人,但既然已经自甘下贱跟了江湖人, 他堂堂太子自然也不可再失身份纠缠。   何况他那日注意看过,那女子竟然是不缠足的,显然是自小缺乏教养的缘故。   赵桓学着自家父皇的模样好生安抚了李澈, 李澈微微含笑,两人一时相谈甚欢。   临离开太子府邸时,赵桓更亲自出府相送, 做足了礼贤下士的模样。   李澈一进轿子笑容就收敛了起来。   正式订婚的李凝有些别扭, 她起初是准备在金风细雨楼小住一段时间的,但出了这样的事情,总觉得不好再留, 正好苏梦枕这几天好了许多,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来到玉塔辞行。   苏梦枕脸色苍白如纸,唇瓣没有一丝血色,闻言却还是笑了起来,说道:“做戏做全,既然你我早有私情,怎么定了婚反倒要走?至少再待几天。”   李凝脸有些红,但还是说道:“刚才我见到郭东神了,她叫我楼主夫人。”   雷媚早在李澈还未归京时就带着一批人手避开了白愁飞的追捕,等到苏梦枕回来,她又带着人出现,更有人替她证明当时她和白愁飞有过一战,只是不敌,受了些伤,匆匆带着人逃离了。   苏梦枕道:“我已禁止楼里兄弟提及此事,只是郭东神这人有些心直口快,下次不理她就是。”   李凝小声地说道:“我又没法子不理人。”   遇到温柔那样的,她肯定是能不理就不理,可雷媚虽然总是带刺,明面上却是一张笑脸,她最不会应付的就是这种人了。   苏梦枕微叹道:“你这样的性子,应该好好改改了。”   李凝有些不明所以,苏梦枕说道:“有人表面友善内里恶毒,有人表面忠心内里藏奸,做人做事不能只看表面,更不能顾忌太多,只看表面容易被骗,顾忌太多畏首畏尾,都让人不开心。”   这个李凝倒是清楚,苏梦枕这个人很难掩盖自己的心思,又或者说是不屑掩盖心思,对他来说和气就是和气,生气就是生气,从不给人留面子,这并非说他不善和人相处,事实上金风细雨楼能做到如今的地步,同苏梦枕的个人魅力是分不开的。   他只是太真了。   苏梦枕放下笔,对李凝说道:“倘若一个人总是笑脸对你,但说话做事都让你讨厌,你是直言相告,还是一直忍受?”   李凝想说直言相告,但不得不说她一直做的都是忍受。   对于不曾越过她底线的人,她总是十分宽容。   苏梦枕却忽然说道:“我遇到这样的人,都是背地里把他调远一些,有多讨厌就调多远,最远的正在云南收租。”   李凝忍不住笑出了声。   苏梦枕也笑,只是他的笑十分克制,微微扬扬唇角而已,倘若他也像李凝这样笑,大约还没笑完,就要先吐几口血。   李凝笑完,苏梦枕才慢慢地说道:“人生一世,要背负的东西已经太多,在这之外,不必要太委屈自己,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你还小,往后的日子难道要委屈自己几十年?”   李凝不大喜欢苏梦枕说她小,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他的脸上就会露出一种她不喜欢的神色来。   原本以她的性格,是不会把这样的话说出口的,然而也许是苏梦枕的话起了效果,又也许是这种神色让她格外不喜欢,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那……”   她上前了几步,看着苏梦枕的脸色,伸出手,指尖轻轻地,轻轻地落在了他的眉心中央。   苏梦枕一时连呼吸都忘记了。   李凝按了按苏梦枕的眉头,轻声说道:“我不喜欢你皱着眉,你要改。”   苏梦枕忘记了自己是答应了还是没有,只记得眉心那一点温热的触感,带着一股极为陌生的悸动,令他数个昼夜难以安眠。   在李凝看来,就是苏梦枕点了点头。   之后他就格外沉默。   李凝倒是没有注意,毕竟大夏的风俗不同大宋,没有那么严苛。   过了几日,苏梦枕的身体好得多了,正赶上七夕佳节,原本李凝在这之前两天已经准备回李府了,但李澈命人来说,近来佳节渐近,汴京城内鱼龙混杂,让她最好在金风细雨楼过了七夕再回来,并让她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四大名捕虽然走了,但他身边有七大寇和不少江湖好手,还有王小石不想留在金风细雨楼这个伤心地,索性也去保护李澈。   李凝有些失落,她明明已经证明了自己,李澈却还是把她当成需要保护的孩子。   金风细雨楼的七夕完全没有七夕的气氛。   大夏其实是不过七夕的,先前在隋末乱世,更没有什么佳节的说法,故而李凝第一次听闻牛郎织女的故事,还是在唐应那里。   唐应自从经历过战事,就不想回唐门了,觉得蜀中日子枯燥,没有汴京来得快意,正好金风细雨楼里也有一些唐门的人手,她也就留了下来,快到七夕的时候,她显得相当兴奋,见李凝无动于衷,甚至不知道七夕的说法,一边放着风筝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给她讲牛郎织女的故事。   奈何李凝不光是个好奇宝宝,还很会拆台,在唐应刚讲到故事开头的时候,就忍不住问道:“为什么牛郎藏起了织女的羽衣,织女就要嫁给他?”   唐应说道:“因为没了羽衣,织女就回不了天上。”   李凝好奇地说道:“织女既然是仙女,仙女怎么会因为没了衣裳就回不了天上?”   这要是换了旁人,唐应就不伺候了,但见李凝眨着那双星辰似的眸子,满带好奇地看着她,她立刻就投降了,绞尽脑汁地编道:“织女原本是会飞的,羽衣就是她的翅膀,化成人形之后就成了衣裳,所以没了翅膀,她就不会飞了。”   李凝点点头,又问道:“那为什么回不去天上就要嫁给牛郎?”   唐应轻咳了一声,说道:“因为她、她……反正她就是嫁给牛郎了嘛。”   李凝啊了一声。   唐应见李凝终于不提问题了,松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后来织女和牛郎的日子越过越好,还生了一儿一女,就在这个时候,王母娘娘知道这件事情,于是要把织女带回天上,牛郎把两个孩子放在筐里,骑着牛去追,王母娘娘见快要被追上了,于是拔下头上的簪子,画了一条银河,之后牛郎织女就被相隔在了银河边,后来有喜鹊成群结队搭成鹊桥,牛郎织女才能相会,只是喜鹊每年七月初七才能来一趟,牛郎织女也只有一年才能相会一次。”   她说着,又琢磨着是不是把风筝拿下来再提首小诗,一回头,却见李凝闷闷不乐的样子。   唐应平时见李凝拧个眉心都要碎了,这会儿更是大惊失色,连忙说道:“阿凝你怎么了?故事太惨了吗?这都是人编的,不算数的!”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只是觉得织女好可怜。”   唐应连连点头,说道:“我也……”   李凝忽然生起气来,说道:“王母娘娘为什么不杀了牛郎,还让他追到天上去。”   唐应啊了一声,有些呆呆地看着李凝。   李凝生气地说道:“我要是王母娘娘,我就下一道天雷劈死那个牛郎,那群喜鹊也不是好东西,织女好不容易才能回到天上,它们还要让牛郎追上她。”   唐应连忙说道:“牛郎织女是真心相爱的啊!”   李凝更生气了,只觉得编故事的人一定是个男人。   李凝不光听故事生气,连在天泉山上远远地看见汴京城上空的烟火风筝孔明灯都觉得生气,唐应哭笑不得,只好把风筝收了,又哄了李凝一会儿,直到她要去玉塔练刀了,才有些哄好了。   刀法习过两轮,苏梦枕这才似有些不经意地问道:“七夕佳节,怎么气鼓鼓的?”   他不提李凝都被唐应哄好了。   李凝把自己对故事的困惑和气恼一口气全都说了,复又说道:“这样的故事,怎么会有人传成佳话呢?居然还有那么多人庆祝!”   苏梦枕起初听着还有些好笑,见李凝这么认真,才收敛了一点笑意,说道:“故事只是故事,七夕真正的意义在于情人相会,有太多平日里难以倾诉的话,在七夕这天说来,就很容易。”   李凝啊了一声,但还是小声地说道:“可这故事就是不好。”   苏梦枕也道:“是,这故事不好。”   李凝不知为何有些开心起来,望着夜空的星河和遥遥相望的牛郎织女星也没那么生气了。 第47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2)   七夕一过, 天气转凉, 李凝到底还是向苏梦枕辞了行。   她自从来到这里,待在金风细雨楼的时间倒比待在李澈身边时间多, 她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还是难免有些失落,苏梦枕这一次痛快得很, 更亲自将她送至李府, 做足了戏。   有婚约在前,李凝倒是用不着再把自己涂黑,从前线回来也已经过去两三个月,就算被人看见,也有说法。   李澈不是很想让李凝回来。   一是他最近确实麻烦缠身, 蔡京自知没法和他斗到底,这些日子正在紧急招揽人手防身,又使出许多下作手段想要逆风翻盘, 二是除了着手对付蔡京之外,他正在筹划一件大事。   废太子。   一个臣子想要废去做了十年储君, 地位稳固的太子,无异于痴人说梦, 但这世上很多事有时比梦要离奇得多。   正常流程想要废太子,第一时间应该是找个皇子合作搞事,李澈就不一样了, 他找了三个皇子一起搞事。   三皇子赵楷, 八皇子赵棫, 九皇子赵构。   赵楷只比赵桓小两岁,之所以跨度颇大,是因为其他的皇子要不就是年纪太小,要不就是不受宠爱,要不就是太蠢笨,没有野心,而三皇子赵楷和太子不合,早有异心,另外两个皇子都是刚刚及冠封王,正是野心勃勃的时候。   三位皇子心里并非没有其他的计较,然而赵桓一天不倒,底下的兄弟就一天没有机会,与其勾心斗角,不如先齐心协力搞死太子,再各凭本事。   三人很快达成了共识。   一个皇子想要搞事很困难,三个人一起就很轻易了。   按照这里的历史,被废的太子不算多,但李澈有经验,大夏三千年帝王传承,不是所有君王都是嫡长继承,其中被废的太子不下几十个,归而类之,不过三点,其一是谋反篡位,其二是不睦兄弟,其三是能力太差。   李澈觉得赵桓不用搞就占了第三,但显然赵佶不觉得,他还觉得这个儿子很聪明,很像他呢。   那就只有在第一第二上搞事情。   然而同样因为第三点,太子赵桓手底下真没几个能用的人,更没有兵权,想让他谋反篡位,操作难度比较大,然而第二点也不行,大夏的废太子少说有十个栽在意图杀害兄弟上,然而放到这里,以赵桓的受宠程度和赵佶的偏心程度,李澈觉得只要赵佶的皇子里不死一个,想废去赵桓不大可能。   他实在不可能为了废掉一个赵桓就担上杀皇子的罪名,让合作的三个人抓到他的把柄。   那就只有第一第二一起来。   也就是这个节骨眼上,李凝从金风细雨楼回来了。   说实话,李澈不是没想过让李凝一道天雷劈了太子了事,然而李凝来到汴京那日闹出来的动静实在太大,风声已经传进了有心人的耳朵里,远的有蔡京,近的就是对门,故而除了那次在家中,他从不让李凝出手,就连在战场上也一样,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但巧合不能用来暗杀。   李澈有些头疼。   但不得不说,见到李凝的时候,他还是有些开心的。   苏梦枕将人送到原本要走了,李澈却请他多留一会儿,拉着李凝去了走廊上,他已经见识过武者敏锐的听力,走廊离客厅近得很,不过他本就没有瞒着苏梦枕的意思也就是了。   李凝回来的一路上都是笑眼弯弯的,毕竟金风细雨楼再好也不是家,虽然她住李府没有多久,但这里有李澈,有家人的地方就是家,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自己家里好?   可李澈除了第一眼见她时笑了一下,之后就是拧着眉,被带出来的时候她就有了些不好的预感,果然就听李澈斟酌着说道:“阿凝,最近这几个月府里事情很多,哥哥不是不想把你留在身边,只是……”   李凝握紧了拳,压低声音说道:“只是我什么都帮不上你,待在这里还会给你惹麻烦是不是?”   李澈惊道:“阿凝!”   李凝原本有些恼火,还十分委屈,听见李澈这话,忍不住鼻子一酸,掉下几滴眼泪来。   李澈掏出帕子给李凝擦眼泪,李凝偏开脸不让他擦。   李澈也只好收回帕子,但还是说道:“你不能留在这里,待会儿我跟苏楼主解释一下,让他带你回去。”   李凝生气地抽噎着,说道:“到底是什么事情,为什么要瞒着我不肯说出来?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让你相信我?”   她说这话时神情十分可怜,李澈只是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别开了视线,说道:“听我的,跟苏楼主回去。”   李凝到底也没法和李澈闹起来,只能自己生气,气了一会儿又觉委屈,于是就在回去的路上哭。   同在车驾里,苏梦枕起初想要装作没看见,一直看着车帘外,不多时李凝哭声渐小,他不觉松了一口气,从车驾里的暗格里取出一壶茶水,倒了一杯递给她。   原本已经不怎么哭了的李凝在喝了几口茶水之后,又抽抽噎噎起来,不多时哭声又大了。   苏梦枕实在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再度想将视线移开,但这时李凝一边哭,一边带着气恼地说道:“你为什么不说话?”   姑娘家哭成这样,还肯主动说话的实在不多,这是一个要人哄的信号。   苏梦枕看了看李凝的脸色,轻声说道:“我以为你想再哭一会儿。”   李凝已经哭累了,不光累,眼睛都哭疼了。   但她没有说,又努力掉了几滴眼泪,让脸上仍旧湿漉漉的,抽噎了几下,才仿佛又回了些委屈的心情,说道:“我就知道,我就算把眼睛哭瞎掉,也没有人心疼,你们都不心疼我,也不相信我。”   苏梦枕取了一条干净的帕子给她。   李凝接过帕子,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见苏梦枕不说话,又低下头掉眼泪。   然而这一次,她还没酝酿出太多泪水,发顶上就落了一只温热的手,苏梦枕的手。   苏梦枕轻轻地摸着她的头,语气轻缓道:“我不会安慰人,但是如果你想让人心疼,不要再哭了,我已经心疼了。”   李凝抬起头,刚好眨下一滴眼泪来。   苏梦枕叹了一口气,说道:“没人不心疼你,但就像我相信自己的兄弟,必要时候能将后背交给任何一个兄弟,但如果是你,我不会把后背交给你,这不代表不相信你,而是……”   他忽然怔了怔,话并没有说完。   但李凝已经听懂了。   她那双哭得红红的眼睛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半晌,谁都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李凝假装无事发生,小声地说道:“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我就是觉得委屈,我……”   苏梦枕咳了几声,像有了什么默契一样,并没有提到刚才的未尽之语,只是轻轻地点头。   回到金风细雨楼,李凝把自己关在小院里练了几天刀,倒不是为了别的,只是觉得分外羞耻,每天晚上闭上眼睛,都是自己哭得像个兔子一样要人心疼的情景。   还有苏梦枕那天没说完的话,她有时想起心头就是一紧,急急忙忙转开注意力,有时却又忍不住仔仔细细地回想那天苏梦枕说话的模样和语气,自己补全剩下的话,然后把自己闷在被褥里假装睡觉。   她觉得自己可能是病了。   这个病奇怪得很,有时让她耳朵滚烫心头剧跳,有时又让她长吁短叹,浑身都不对劲。   树大夫明显发觉苏梦枕近来喝了不少酒。   苏梦枕喝酒从来不会被人逮现行,他毕竟是整个金风细雨楼武功最高的人,然而喝没喝酒,树大夫只要把把脉就能看出来。   他唠叨了近半个时辰,苏梦枕仍旧站在窗前望着玉塔下怔怔出神。   树大夫的唠叨忽然止住,疑惑地说道:“外面有什么好看的?”   他也凑过去看了看,发觉底下风景还是那个风景,也没个人影好看的。   苏梦枕没说话,杨无邪替他回答道:“又到傍晚了,李姑娘还是没来,树大夫不在这几天,楼主一到傍晚就会在这里等。”   树大夫惊讶极了,他没想到苏梦枕上次明明已经说过不可能,却还把自己越陷越深,陷到如今都害相思病了,他原本是最盼着这个的,但如今见到苏梦枕这个样子,却又有些不忍起来。   他碎嘴惯了,嘀嘀咕咕地说道:“之前看她楼主长楼主短,还以为有意呢,现在梦枕这个样子,她倒不来了。”   苏梦枕这才开口道:“树大夫,莫要胡说,阿凝还是个孩子,她当我是师父,是我不好,起了别的心思。我已经活不了多久,何必给她徒添烦恼,这样的话,不可再提。”   树大夫是个倔强的老头,饶是被苏梦枕说得心酸,也还是道:“你不想给人添烦恼,那你不如就把自己关起来到死也不见她好了,干什么站在这里还等人家?要是她再也不来了,我看难受的是谁!”   苏梦枕只听见一句“再也不来了”,心头就是一紧。 第48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3)   情爱着实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   李凝把自己关在小院里好几天, 才像一只探出脑袋的小松鼠出了门,看见谁都觉得惊慌, 仿佛自己的秘密被公之于众了一样, 然而金风细雨楼里,还真没几个人敢于在楼主严令下去撞枪口。   这让李凝感觉好过了一点, 她熟门熟路从小院走到玉塔附近,忽然发觉天色还早, 不是学刀的时辰, 下意识地又想回去, 然而稍稍一抬头, 她就看到了玉塔前站立的身影。   苏梦枕刚刚从白楼回来。   那日金风细雨楼和李澈达成了交换条件, 然而杨无邪本意并非此,他比谁都要了解苏梦枕, 提出假婚约只是不希望自家公子被人捷足先登,但李澈并不这么想,他是在认真地做交易。   事实上,金风细雨楼能有朝廷的支持, 与他们收买的朝廷官员大有关系, 若将满朝文武分十成,收过金风细雨楼贿赂的就有六成,虽然大部分人都是收钱不办事, 但拿人手短, 真正犯到这些人手里时, 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占了八成, 这就足够了。   苏梦枕无法向李澈解释清楚,更难以将自己的私心倾吐,只能在其他方面做足补偿。   比如情报。   金风细雨楼的崛起几乎和李澈的异军突起在同时,但李澈对于情报这种东西并不看重,到了要用的时候,才知道头疼,毕竟三个皇子的势力加起来还没一个三司重,而三司本就不是专司情报的部门。   杨无邪花了十年时间打造的情报网极为庞大,大而精细,李澈只是随意要了几个人的信息,概略的可以追溯到这人何时读书何时中举,座师何人与何人关系密切,详细的久到这人多年前做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能近到昨日这人关起门来和夫人说了什么话。   李澈第一次见江湖人的情报,震惊得几乎失语。   倘若他有这么一张情报网,简直可以想搞死谁就搞死谁。   江湖第一大势力,确实不负盛名。   不过这和他有也没什么区别了,苏梦枕派人来传话,给了李澈一块白玉令牌,凭此令牌李澈可以派人自由出入白楼,这等于是将整个情报网和他共享。   当真是份厚礼。   李澈不知这是补偿,只觉苏梦枕这个合作对象十分有诚意。   有三个皇子一起合作,想要坑太子一把很容易,难的是一步坑死,不过有了苏梦枕的情报网,他要搞的事情立刻就成了一大半。   李澈要了十几单情报,由于白楼的情报一向是一式三份,杨无邪给得也很痛快。   苏梦枕从白楼回来,一眼就看到徘徊在玉塔前的李凝。   起初是一种喜悦的情绪自心口蔓延而上,随即就像酿坏了的青梅酒,甜味中泛着几分酸苦之意。   像咳嗽,有些折磨人。   李凝却不能理解苏梦枕的复杂情绪,她一见苏梦枕,就有些退却的意思,耳垂烫得要命,她又疑心自己脸也红了,生怕被看出些什么,视线飘了几下,就想转身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苏梦枕轻轻地咳了一下,他原本应该是想要说什么的,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身体,那声咳嗽就像一个引子,把他连日来被药汤压下的咳嗽一起带了出来。   他记得她是不喜欢听他咳嗽的。   然而咳嗽这种东西原本就是越想压,越是压不住的,他不光咳得痛苦,还咳出了一大滩血来,用帕子都擦不干。   李凝也顾不得脸红了,连忙跑了过来,见苏梦枕的帕子湿透了,竟也不觉得脏,用衣袖给苏梦枕擦血。   那片微青的衣袖还没能碰到苏梦枕的嘴角,就被他微微偏过头去避开,若是旁人就该懂了,但李凝一下没碰到,也没多想,一只手按住苏梦枕的肩膀,替他擦去嘴角的血,还轻轻地给他拍背,想让他咳得顺畅一些。   苏梦枕很不愿意在咳嗽的时候被李凝看见。   但像这样被轻轻地拍着背,已经是很小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情了。   苏梦枕咳完,李凝的袖子也红了一大片,她松开踮着的脚,很是担心地说道:“楼主没有按时用药吗?怎么咳得越来越厉害了?”   苏梦枕轻声说道:“可能是昨天夜里喝了冷酒。”   李凝惊道:“你又喝酒!”   苏梦枕垂着视线,他宁愿把一切都推到酒身上,也不想让李凝觉得他病得比以前更重。   李凝扶着苏梦枕回玉塔。   树大夫如今已经是御医,一个月能有一次休沐已经很不错,他昨日才来了一趟,这会儿就没法再出来,不过金风细雨楼本身也有供奉着一些医术高明的大夫,更别提还有树大夫留下的药方和丸药。   苏梦枕吃了药,脸色也比先前好看了一些。   李凝离开了。   苏梦枕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他本没有奢望任何一个女孩子见到犯病的他还会对他抱有好感,就像温柔,她刚来金风细雨楼时见到他,分明也有几分憧憬,但见到病榻上的他,憧憬立刻就变成了惊恐,那种怎么也掩盖不下去的嫌弃脸色才是他讨厌温柔的真正理由。   但放在李凝身上,他却有几分庆幸。   走了也好,再也不来也好,他总算可以彻底松一口气,即便心里有些麻麻木木的疼,却也好过那份仿佛偷来的欢喜。   上天何其薄待他,令他尚在襁褓之中就注定了三十年苦痛,上天又何其厚待他,让他在将死之前从自我编织的梦境中脱离出来,见到人世间真正的美好。   可美好从来都是转瞬而过的。   苏梦枕闭上了眼睛。   然后又睁开来。   李凝一只手扒在门边,露出半个脑袋,小声地问道:“你要睡了吗?”   苏梦枕怔了一下,摇摇头。   李凝松了一口气,进了门,她的手里提着一个酒坛,重重地放在了地上。   苏梦枕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藏在书房里的酒坛。   李凝不擅于发脾气,把酒坛放在地上那重重的一声就代表了她全部的脾气,她看着苏梦枕,板着脸说道:“我刚才去了你的书房,这是我在书架后面找到的,一整坛酒,空了一半。”   苏梦枕只是看着她,那双总是很明亮的眼眸里全然地倒映出她的模样。   李凝没有察觉,生气地说道:“上次你都是骗我的是不是?用那么小的酒杯,要喝多少才能喝走一半那么多?”   苏梦枕轻声说道:“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李凝信他才有鬼。   她把地上的酒坛又提了起来,打开封盖,还没凑近就被那呛人的酒味熏了一脸,她拧着眉头,盯着里面的半坛酒,说道:“我以后每天来一趟,再让我找到……”   李凝一边说着,一边提着酒坛走到窗户边上,酒坛口向下,哗啦啦全部倾倒下去。   苏梦枕眼睛都不眨一下。   倒是李凝倒完酒就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小声地说道:“我是不是过分了?”   然而话一出口,看到自己被血浸透的袖子,李凝忽然就觉得理直气壮了,不等苏梦枕回答,就道:“我这都是为了楼主好,你知不知道刚才多吓人!”   苏梦枕说道:“知道。”   李凝刚刚大起来的声音又小了回去,她轻咳一声,说道:“我、我先回去换衣服。”   话说完就跑了出去,只留下一个空空的酒坛。   苏梦枕起初是嘴角轻轻扬起,随即笑出了声,笑声也从低低的笑,慢慢变成大笑,最终停在咳嗽声里。   可他真的很开心。   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仿佛只有今天真正做了一回凡人。   李凝把沾了血的衣裳换下,不知怎地就翻出了从没上过身的红裳   衣裳是府里裁的,一个样式做好几种颜色,她平日里会挑些鲜亮的颜色穿,却从没碰过红的,毕竟苏梦枕总穿红,她自觉要避嫌,真正穿在身上,感觉却又不同以往。   李凝一连换了好几件衣裳,最后挑了一件用金线绣着莲花的裙裳,红底金莲,即便天已黄昏,在微弱的天光映照下,也灿烂漂亮得像是朝阳初升。   李凝假装几天的空档没有发生过,也假装忘记了苏梦枕刚刚犯病,还不能教她刀法,提着也不怎么方便练刀的长长裙摆,高高兴兴地返回玉塔。   然后就在玉塔前见到了雷媚。   她脸上的笑容有些凝滞起来,低着头想要快速从雷媚身边过去,却还是没拦得住雷媚浅笑一声,半带调侃地说道:“楼主夫人又来见楼主了?”   李凝满可以就此落荒而逃,然而一想到苏梦枕教过她的话,她的脚步向前了两下,又回转过来。   李凝看着雷媚,认真地说道:“我和楼主的婚约究竟是怎么回事,楼里兄弟都知道,雷姑娘每次都要曲解调笑,我不喜欢。”   雷媚有些惊讶,但还是笑道:“姑娘不喜欢,我不说了就是。”   话是这么说,却还是一种漫不经心的调笑语气。   李凝却忽然拔出了袖里的短刀。   一夜盛雪独吐艳,惊风疾雨红袖刀,苏梦枕的刀法残忍而美丽,仿佛黄昏时最后一抹血色残阳,透骨凄凉,彻底超出了其师红袖神尼的红袖刀法,李凝的刀却又有不同。   和她温温柔柔的表象全然不同,像当头一道雷霆,刀法尚有欠缺,气势十成凶煞。   雷媚明明也是个难得的高手,却第一次毫无防备地被刀尖抵上脖颈。   那张总是似笑非笑的脸上露出震惊之色。   雷媚记得,一年前李凝还没有习武,她曾亲口拒绝教她剑法。   李凝看着仍旧温温柔柔的,单看脸色还有几分柔弱之意,语气比先前还要认真道:“雷姑娘,我不喜欢你。” 第49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4)   大约谁的不喜欢都不会有李凝这样吓人了。   雷媚从前并没有把李凝放在心上, 除了那张任谁都无法忽视的脸和身份, 李凝并不讨人喜欢, 又或者说是不讨女人喜欢, 就像她讨厌雷纯和温柔一样,李凝同样是个令她讨厌的人。   可惜她的不喜欢不能让她做出任何出线的行为, 太子不清醒, 不代表她不清醒, 李澈对这个妹妹的看重超出了所有人的估算,但这并不能让她真正把李凝放在眼里, 直到如今, 她被一刀抵在脖颈上。   李凝是个好学生, 苏梦枕教她的所有东西她都记得十分牢靠, 并且知行合一, 即便和雷媚近在一刀之间,她也不曾露出半点破绽, 那一刀凌厉得几乎像是半个苏梦枕当面。   雷媚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人通常不会被自己的情绪左右, 就像她讨厌温柔,却能掌握分寸, 只会令温柔自讨苦吃, 而不会激怒她身后的势力。   故而她立刻调整了对待李凝的态度, 不仅笑容比先前真诚得多,更露出能被人察觉到的一丝丝惊惧与嫉妒之意,倘若是个真正的小姑娘, 想必会觉得很得意,而得意之后,稍稍羞辱一番,事情也就揭过去了。   雷媚用这招对付过很多人。   李凝却只是皱了皱眉,说道“同样的事情,我不想发生第二次,另外……请雷姑娘以后见到我,不要再笑了。”   雷媚有些惊讶。   李凝收回刀,不再和她多言,转身进了玉塔。   起初还是平缓的步子,等上了楼梯,离开了雷媚的视线,李凝的脚步就欢快了一些,如果不是楼梯转角还有守卫,只怕她要蹦跳起来。   刚才的事情,令她十分喜悦。   不仅仅是警告了雷媚,还让她发现自己的实力已经能和金风细雨楼的元老相提并论,虽然占了一个出其不意,但又不是谁都能在武林高手面前出其不意,这和以往的喂招乃至切磋都是不一样的。   李凝没能在卧房找到苏梦枕,立刻转去了书房,苏梦枕果然在书房里。   书房里没有旁人。   苏梦枕是个颇为孤僻的人,大部分的时候,他都是独居在玉塔,守卫从不会擅自去到二层以上。   离得很远的时候,苏梦枕就听见了李凝的脚步声,那种只要听了心情就会跟着愉快起来的脚步声。   李凝把裙摆小心地提着,像一只飞进了玉塔的鸟雀,快乐地一头扎进书房里。   苏梦枕轻声说道“今天教不了刀法,入夜我要出去一趟。”   李凝本来也没想在玉塔过夜,点了点头,又有些忍不住把刚才的事情对苏梦枕说了,她的重点并不放在雷媚身上,而是着重强调了那一刀的轻易程度。   苏梦枕笑起来,说道“我听见了。”   李凝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但她还是说道“虽然因为雷姑娘对我没有防备,我才能得手,但我要是真的想杀她,她刚才就死了,只从结果看,我也是很厉害的。”   苏梦枕点了点头,说道“郭东神从小习武,剑术之高可列汴京前十,你虽不如她,但也相差不远了。”   李凝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不远是多远?我要再学多久才能比她更厉害?”   苏梦枕貌似认真地想了想,说道“再有半年。”   李凝差点以为他在逗她开心。   但苏梦枕却说道“江湖人实力参差不齐,除了本身资质的限制,还有运气的成分,有人天赋极高拜师名门,小小年纪习得一身高明武功,难遇敌手,有人资质平平偶得机遇,年过半百大器晚成,也有人天赋异禀却埋没一生,到死也不曾入得武道,郭东神虽年少成名,但有两点,她是及不上你的。“   李凝眨了眨眼睛。   苏梦枕叹道“第一是天赋,我虽不认同天赋一说,但你确实是我所见过的人里根骨资质最高的,这让你无须经历漫长的打熬根基,就能直接接触高深武学。”   李凝知道自己资质好,但被这样夸还是第一次,她本有些害羞,但见苏梦枕神情平常,忽然理解过来,这大约并不能算是夸赞,就像苏梦枕从不夸她好看,这些与生俱来的东西在他眼里大约并不能算值得夸赞的优点。   她只好假装并没有得意的样子。   苏梦枕看了她一眼,又道“第二,你的师父是我。”   李凝愣了一下,忍不住笑出了声。   苏梦枕仿佛并不觉得这一点有什么好笑,他本不是个张狂的人,每每说出张狂的话来,都平静得仿佛在说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也因此显得更加张狂。   李凝倒不觉得他张狂,只觉得有趣,而且仔细想来也确实如此。   然而苏梦枕话锋一转,却道“不过今日的事情,我不能认同你做得对。”   李凝想了想,小声地说道“是我太过分了吗?”   苏梦枕看着她,说道“你事先并不知自己和郭东神的差距,这次是她对你毫无防备,倘若换个人来,你未必能够成功,还有武功比郭东神更高的人,就算同样毫无防备,也不是你能轻易偷袭的,如此冲动冒进,实在是件危险的事。”   李凝一时竟然想不出反驳的话来。   苏梦枕缓了语气,说道“是我的错,我还没教过你这些。”   李凝脸颊微红,她不是个小孩子了,只是这些江湖道理李澈从没教过她,但其实她如果稍稍冷静一点,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她总还是笨了点。   过了一会儿,杨无邪来了一趟,苏梦枕到了该出门的时候。   苏梦枕出门是为了见狄飞惊。   六分半堂的大堂主狄飞惊。   自从六分半堂势力全部撤回总堂之后,汴京城里已经很少有六分半堂的人出没了,原本的迷天盟旧势力也从明面上藏到了暗地里,七圣主神志不清,迷天盟也不敢在此时与如日中天的金风细雨楼争锋。   挂上那块天子御匾之后,金风细雨楼行事更加霸道张狂。   六分半堂的日子就难过得多了。   数月之前雷纯带着老父的忠心手下投靠了蔡京,后来虽有狄飞惊力挽狂澜保留了大部分实力,但蔡京的船好上不好下,如今李澈步步紧逼,饶是蔡京再老谋深算,也不由得琢磨起旁门左道来。   首先当然要复宠。   蔡京以宠上位,除了得赵佶欢心,其本身能力有限,满朝蔡党多是趋炎附势之徒,见蔡京势起,就巴结蔡京,见李澈势大,又去巴结李澈,并不可靠。   赵佶一生嗜爱风雅,只有两个爱好,书画和美人,如今太子被李澈花言巧语带上了船,明明啥好处也没捞着,却自以为和李澈交好,连带着对蔡京弃如敝履,蔡京当年以书画得幸,如今想要复宠,也只有在美人身上下手。   美人易得,有脑子的美人不多,有脑子还能被掌控的美人更少,雷纯完美地符合了这三点。   蔡京温言软语安抚雷纯的话全可以当做放屁,但话里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狄飞惊事先不知情,事后得知已经晚了,雷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关了三天,为替父亲报仇,她决心将自己当做最后一枚筹码。   没有人比狄飞惊更清楚当年真相,甚至他当年亲眼见到雷损杀死发妻关昭弟,将襁褓之中的雷纯当做亲生女儿抚养,他本答应了雷损永远不将真相告知雷纯,然而他爱慕雷纯已久,无奈之下只能吐露实情。   可实情有什么用呢?   生父关七只是个疯子,十八年间不曾有一丝疼爱,倒是养父尽了一个父亲最大的心意,对很多人来说,雷损是个杀人如麻的枭雄,但对雷纯来说,世上没有比他更好的父亲。   倘若不是关七消失无踪,他或许也是个可以利用的棋子。   雷纯决心入宫,狄飞惊劝不了,但他希望苏梦枕可以。   苏梦枕本以为狄飞惊是准备接受金风细雨楼的招降,毕竟任何一个聪明人都该明白六分半堂快倒了,俘虏与降将的待遇从来都是不一样的,这些日子他已经收拢了许多原本六分半堂里供奉的高手。   按照狄飞惊的推断,苏梦枕应当会答应他去见雷纯,毕竟就算杀父之仇横亘在前,他和雷纯也做了十年的未婚夫妻。   然而苏梦枕静静听完,只是说道“苏某是外人,雷纯姑娘决定的事情,就由她自己吧。”   狄飞惊看了他一眼,以他的眼力,立刻就明白过来。   苏梦枕眼里没有半点情绪,也没有一丝留恋,他已经全然把自己置身事外,成了真真正正的外人。   狄飞惊垂下眸子,只道“抱歉。”   苏梦枕并不介意,他一笑,说道“雷纯姑娘进宫之后,狄大堂主是准备自立门户,还是加入金风细雨楼?”   狄飞惊笑了笑,最后也没给出一个答案。   他想陪着雷纯走到最后,倘若有一天她愿意回来,他希望她回来的时候,一切未变。   苏梦枕也没有为难狄飞惊,送他离开之后,他站在汴京最高的酒楼前,遥遥望见天上一轮明月,晚风扑面,他只觉心情从未有过地开阔。 第50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5)   宣和十一年的第一场雪席卷了半个宋境, 预示了新一年的不平静。   傅宗书无可抵赖之下,最终被判处腰斩之刑,死在在腊月前一天,那天汴京城里的雪仍然很大, 但掩盖不住百姓的欢声笑语。   李澈不知道自己死时会不会也是这么个场景,但至少他自己是看不见的,在那之前, 他会把更多的人送上刑场。   比如蔡京。   在李澈看来,蔡京着实算不上什么政敌,除了敛财之外,蔡京在他眼里几乎就没有别的印象了,他实在无法理解旁人对于蔡京的那些诸如老谋深算,城府极深的形容, 原本情报不对等, 他都没把蔡京放在眼里, 如今有金风细雨楼的情报在,这些人在他眼里简直就跟没穿衣服一样。   然后太子就没穿衣服和三皇子的良娣在假山后被撞了个正着。   李澈收到消息的时候,足足愣了一刻钟。   事实上他给三个皇子的分工十分明确, 三皇子负责打主攻, 两个皇子从旁辅助, 三皇子常年和太子不合,最适合在明面上和太子针锋相对, 使些计策让太子暂时远离赵佶的视线再简单不过, 然后才会轮到下一步计划。   结果三皇子一狠心就给自己戴了个绿帽子, 除了成功让太子得到一顿申饬之外,消息甚至都没传出自家后院。   反倒是因为这个,赵佶怕三皇子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来,于是好言好语劝三皇子离京散散心。   他不应该太相信三皇子的智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招实在烂得很,没人认为三皇子会拿身份贵重的良娣去陷害太子,就连太子本人也觉得是自己喝多了酒,毕竟他在自家后院的时候,也是这么放浪形骸,所以一时安静如鸡。   赵佶在女色这方面简直宽容得不得了,毕竟他本人偏爱风尘女子,宫里三千佳丽,年年还有选秀,但这些对他来说都没什么意思,曾经有人写诗暗讽,说“人间有味俱尝遍,只许江梅一点酸”,说的就是这位风流天子的癖好。   以前他去小甜水巷,碍于身份,点的还是清倌,但慢慢地,他的视线就从被教养得和大家闺秀没什么区别的清倌上转到了红倌上,后来遇到名动汴京的李师师,便再也按捺不住对风尘女子的喜爱,为了这份独特的爱好,他甚至不禁止李师师与汴京的公子王孙来往。   这种情况下,赵佶自然不会觉得太子有多德行败坏,明面上申饬,背地里还是觉得这个儿子很像他年轻的时候。   肖父,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思想里极为出众的优点。   就算肖的地方有点不对。   李澈并不准备在美色上坑太子,三皇子被迫离京“散心”之后,他合计了一下,结合先前从金风细雨楼得来的情报,让八皇子每天定时去一处茶楼喝茶听戏。   八皇子不明所以,但还是去了。   没过几天,就和太子在茶楼里撞见了。   这处茶楼是太子奶兄的产业,明面上是茶楼,背地里探听一些消息,八皇子一去,太子就收到了消息。   事实上太子早有意向拉拢一些兄弟替自己办事,眼见一个野生的八弟出现在眼皮子底下,手下人监视了几天没发现问题,这才有了这次的巧遇。   八皇子顺水推舟上了太子的船。   没过几日,八皇子气冲冲跑去了太子府邸,和太子干了一架。   几天的工夫,当然不至于让太子把重要的事情交给八皇子去做,但李澈要的也只是个让八皇子“翻脸”的由头。   太子那位替他做事敛财的奶兄想要强买自家酒楼边上的几个铺子,正好其中有个铺子明面上是一对老夫妻在打理,但背地里是金风细雨楼的产业,随即就有了太子奶兄仗势欺人,青天白日打砸铺子,将一对可怜的老夫妻差点打死,又正好让八皇子看见,收拾了喽啰还不够,才有了太子府邸的干架。   八皇子原本以为上了贼船,拿到剧本之后却发现自己一通操作下来不光什么都没损失,还能落一个急公好义的名头,虽然在赵佶那里没什么帮助,但冲动是冲动了点,却能让他笼络一大批人心。   八皇子下手不重,甚至他自己伤得还要更重一些,太子受了些皮肉伤,八皇子却不知怎地断了两根肋骨,被府里的人哭天喊地接了回去。   这一次才算是达成了李澈预想的效果。   赵佶真正发了一回火,不光让他禁足三月不许出门,还收回了太子听政的权力。   这种程度的发火其实算不了什么,大约就连赵佶本人都没想过废太子。   李澈不着急。   在这之前,他不准备留蔡京过年了。   蔡京一无所知,正忙着收拢美人,他习惯了谨慎,不会把希望全都寄托在雷纯一个人身上,宫里势力复杂不亚于朝堂,能得宠的妃嫔不光要长得足够美,谋算足够深,更重要的是运气,运气好,也许今天入宫明天得宠,运气不好,一辈子都见不到君王面的绝色美人也有很多。   选秀要等入夏,蔡京没法再等,他深知赵佶的习惯,其他的美人全都安排进甜水巷,只有雷纯,他准备为她精心安排一场偶遇。   腊八那天,李凝从金风细雨楼回李府过节。   苏梦枕准备去拜会汴京城中的几家小势力,于是和他同车而行。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车了,但李凝总还是觉得脸颊滚烫,很有一种努力藏着掖着,却又难以掩盖的紧张之感。   李凝悄悄地偏过头来看苏梦枕。   单看侧脸,苏梦枕的轮廓很是英俊,然而李凝知道,他正脸看起来是不那么好看的,也就是近来稍稍养回来了一些,他才看着不那么像蒙着一层人皮的骷髅了。   可他就是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能让所有人的视线为之停留。   李凝想着,脸颊的热意已经蔓延到了手指尖。   苏梦枕轻声问道“车里太热了吗?”   李凝连忙摇摇头,她看了苏梦枕一眼,又忍不住低下了头。   她的脸现在一定像个猴子屁股。   苏梦枕的车驾比轿子宽敞得多,两个人并肩坐着都靠不到一起,也正是因为太宽敞,所以搁了两个炭盆。   李凝的脸并不像她自己想象得那个样子,她的肌肤宛如凝雪,却比雪还要温润几分,热气蒸腾时,更似早春的桃花,在脸颊上淡扫一片,又悄悄红了眼尾,像是清澈见底的水面落了一捧桃花瓣,落花有意,流水温柔,饶是苏梦枕,看了一眼也忍不住再多看几眼。   原本沉浸在情爱中的姑娘就会比常人美上三分,李凝本就有了十二分,再加三分,那份摄人心神的容色几乎不像凡间能有。   车驾忽然停了一下。   李凝本就有些喘不过气来,借着这会儿,她把车帘掀开一角朝外面望了望,正见一个少女撑伞立在不远处。   她有些不明所以,外间的车夫却立刻告诉了她答案“公子,前面是雷纯姑娘。”   李凝呆了呆,下意识地回头看向苏梦枕。   苏梦枕神情淡然,说道“绕开她吧。”   李凝放下帘子,停了一会儿,又忍不住说道“不去见见她吗?”   苏梦枕说道“见了也无话。”   这倒是。   李凝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刚要开口,车驾却又停了下来,一道脚步声由远及近,连李凝这样的半吊子都听出这人武功不错,她刚要掀开帘子看个究竟,苏梦枕的眉头却蹙了起来。   来人的声音十分动听,一听就知道是个年轻人,分明已经做出了拦人马车的事情,语气却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说道“打扰了,我家主子想知道车驾里的是哪家娘子,家住何方。”   苏梦枕按住李凝要掀帘的手,说道“小侯爷的主子?”   竟是认识的。   来人似乎也听出了苏梦枕的声音,笑了一声,说道“原来是苏楼主,这么说来,车驾里的是那位李姑娘了。”   李凝看了看苏梦枕,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那人却没再多说什么,只道来日再去金风细雨楼讨杯水酒,就踏着轻功离开了。   苏梦枕的眉头仍旧蹙着。   李凝小声地问道“是不是出事了?”   她满脸都是紧张之色,嘴里问的是“是不是出事了”,脸上却写着“是不是我惹事了”,甚至眼里的神采都快要被泪意掩盖。   看起来却比先前还要动人。   苏梦枕叹了一口气,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说道“没事,有我。”   事情确实不算大。   如果派神通侯方应看过来问话的人不是当朝天子的话。   说起来也是很巧合的。   蔡京打定了主意要推一把雷纯,特地和方应看商议了一番,最后选在了赵佶画雪景的时候安排雷纯走过,这对其他人来说连偶遇都算不上,但雷纯的容貌足够出色,蔡京认定赵佶一定会动心。   然而赵佶确实一眼动心,可那一眼看见的却是车驾后掀帘的那张脸。   世有佳人,倾国倾城。 第51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26)   天底下的君王大概都有一点是相通的。   好色。   并且谁的心里都很有一本账, 毕竟君王也是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想要在有限的精力下完成超出常人的享受,即便是昏君也做不到不择食。   选在君王侧的基本都是美人, 但美人和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一般二般的美人浅尝几次, 就像新鲜的御膳菜色往往能被吃上几口,不再动筷不是因为御膳不好吃,而是胃口就那么大, 比这道菜好吃的有很多。   更美一些的佳人往往就是常年陪伴在身边的宠妃, 这样的美人不会多,一个君王的一生能有一两个宠妃已经算不错。   而传闻中倾国倾城的绝色, 很多君王一辈子都遇不到。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赵佶觉得自己就站在昔日唐明皇也站过的悬崖边上, 并且理智岌岌可危, 他努力地说服自己, 毕竟当年杨玉环也不一定有那么美,毕竟这回错过了,也许一辈子就错过了,是个君王都不至于这么窝囊。   赵佶心安理得地说服了自己。   说起来,赵佶出来原本是想画个雪景顺道去看看李师师,但现在,李师师是谁?他有认识这个人吗?   李澈是个怕冷的人。   但他还是把自己裹得厚厚的, 站在李府门前等李凝归家。   金风细雨楼的车驾来得不早不晚, 李凝在苏梦枕之前下车, 不多时,苏梦枕也下了车驾。   腊八佳节,李府里倒显得略有简朴,李澈拉过李凝的手,发觉有些凉,忙把怀里的暖炉递给她,又看向苏梦枕,笑着请他进门。   苏梦枕原本是和那几家汴京小势力约好了的。   但他什么也没说,抿着唇跟在李澈身后进了府邸。   李凝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不时张望几下,李澈注意到她的不对,刚一落座,就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李凝张了张嘴,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   苏梦枕替她把刚才的事情复述了一遍,又道:“小侯爷不是开玩笑的人,派他问话的定然是官家无疑。”   李澈面上很平静。   不排除他是因为注意到李凝一直在小心翼翼地窥探他脸色的原因。   李澈先前一直让李凝待在金风细雨楼,未必没有怕她在汴京招祸的缘故,毕竟金风细雨楼是江湖势力,苏梦枕就是江湖的一片天,能将李凝庇护在羽翼之下,但在汴京,他自己尚且算不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况如今惹上的是官家。   但他没有责怪李凝的意思,好好的人难道一定要像阴沟里的老鼠那样天天蒙着脸面过活才算不惹事?更何况在他看来,错的是觊觎自家妹妹的人,而非李凝本身。   李澈的大脑飞速运转,思考着最佳对策,下策当然有,一力破十会,真逼到绝路上,死的绝不会是他和阿凝,然而他觉得,事情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在李澈沉默的时候,苏梦枕也在沉默,在李澈将要开口的时候,苏梦枕却比他快了一步,他慢慢地说道:“刚才的事情责任在我。”   李澈和李凝同时惊讶地朝他看去。   苏梦枕仿佛不觉得自己在强行揽事上身,他解释道:“如果不是金风细雨楼的兄弟认为我对雷纯姑娘还有余情,他就不会停车,如果不是因为我,阿凝也不会掀帘去看,所以责任在我。”   李澈摇摇头,说道:“巧合之事,楼主不用放在心上。”   他还没说出那句李凝听惯的“问题不大”,苏梦枕却又说道:“三司使收复燕云十六州,灭金辽二国,使宋国百姓得以安生,我苏家一门大仇得报,全仰仗三司使,如今因我之故,出了这样的事情,苏梦枕心中难安。”   李凝尚不知苏梦枕忽然说起这个做什么,李澈已经明白过来了,他有些奇怪地看着苏梦枕,说道:“所以你想?”   苏梦枕笑了,说道:“金风细雨楼创立,原本为的就是招揽天下英雄收复故土,如今天下大定,我已经可以放下这幅担子了。”   李凝怔了一下。   苏梦枕说道:“我还能再活三五年,三五年内,不论江湖朝堂,我可以保证不会让任何人知晓李姑娘的行踪,我死之前,也必定会为李姑娘安排好一切。”   李澈的眉头拧了起来。   他说道:“你能放下江湖霸主的地位,焉知我不能脱了这身官服?”   苏梦枕也是一怔。   李澈看了看李凝,说道:“事情还不到最后一步,一会儿你还带着阿凝回去,如果我不能成,你再带着她离开吧。”   李凝连忙说道:“你要做什么?”   李澈伸出手,捏了一把她的脸颊,缓声说道:“好不容易才找到你,我不会拿性命开玩笑,放心吧,我觉得问题不大。”   不知怎么,李凝的眼睛就有些红了,她呐呐地说道:“实在不行,我……”   李澈不用听都知道她想说什么,把她的脸颊扯得更高了,说道:“不行。”   苏梦枕取消了和那几家汴京势力的会面,在天色将晚的时候带着李凝回金风细雨楼,一路上,李凝都离那张惹祸的帘子远远的,有时忘了白天的事,刚要开心起来,又立刻死气沉沉起来,像一个做了坏事的孩子。   苏梦枕也不知该如何劝解她,眉头也蹙得更深了,最后也只道:“如果三司使解决不了,我会带你离开汴京,再不成……”   换个皇帝做。   苏梦枕不是一时冲动,他一直知道赵佶昏聩,弑君的想法从苏遮幕还在时就有,如果不是李澈横空出世,天下又太平起来,很难说赵佶的人头这时候还在不在脖子上。   皇宫高手是多,奈何赵佶是个喜欢微服私访的皇帝,他身边带着的高手通常只有一两个,有时是宦官米有桥,有时是大内高手“一爷”,想打败这些人稍有难度,但在他们眼皮子下杀了赵佶,还是可以做到的。   无非在于想不想做。   以前不杀赵佶,是因为大敌当前,苏梦枕怕他一死天下大乱,但如今赵佶死了,只不过是换个皇帝。   李凝没能听明白苏梦枕的“再不成”,但不妨碍她稍稍安心,只是安心之后,她又有些心慌,小声地说道:“可金风细雨楼……”   即便再对苏梦枕动心,再明白他其实对她也有一点好感,可李凝从来没想过自己在苏梦枕的心里能和金风细雨楼等价,不,大概还要再超过一点。   苏梦枕早在几天前就想通了。   金风细雨楼是他和父亲两代人的心血,不到必要时候他不会放弃,然而什么是必要时候?金风细雨楼创立的初衷,李澈已经替他做到了,甚至做得比他想象得还要好上一百倍,心血是真,但不能本末倒置,何况就算他走了,也不代表金风细雨楼倒了,他已经选定了王小石作为自己的继承人。   原本他就没想过能留下自己的血脉。   苏梦摸了摸李凝的头,他的手就像他这个人,明明瘦骨嶙峋,却十分温暖,李凝忍不住轻轻地蹭了蹭他的手掌心。   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李凝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饶是苏梦枕也没发现外间的车夫是在绕着汴京城转圈子,只为让他们多说一会儿话。   李澈大约是这个世上最后一个知情的人。   即便对李凝说了问题不大,但不得不说,这个不大的问题确实是他近几年来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了,连灭金辽二国都没现在这么棘手。   今天的事打乱了他的全盘计划。   赵佶不能死,至少不能在废太子之前死,不然太子即位,他和他拉拢的三个蠢蛋可能要抱团一起死,此外以他对赵佶的了解,这人不光好色,也急色,决等不到来年入夏的选秀,最大的可能是提早选秀,年关之内不可能,那就只能在开春。   李澈想得没有错。   赵佶回去之后辗转反侧,连废了二十几张上好的玉竹纸,都没能画出那惊鸿一瞥的美人面,把笔一扔,招来内臣,比比划划了一番,最终亲自拟定圣旨,原本是想直接把人弄进宫来,随即又觉得对名声不好,最后只得勉勉强强拟了一份提早选秀的圣旨,并令自年关到选秀终止,符合选秀年纪的女子不得婚嫁。   圣旨第二天就过了流程,宋国一直都是“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仁宗时有两名美人专宠,为此仁宗废后,朝中官员打进后宫把两名美人拖出来,剪了头发送去做尼姑,仁宗事后都不好说什么,然而经历几代到如今,“士大夫”的权柄已经很小了。   没人提出异议,甚至李澈也只是冷眼看着没说话,圣旨立刻下发,当日生效。   赵佶连带看李澈都比平日里更顺眼,只差没有当着满朝文武叫他一声国舅。   在这一刻,李澈和苏梦枕的思维完美对接上了,不同的是苏梦枕做的是刺杀的准备,李澈则是准备让赵佶死得稍微正常一点。   毕竟前期为太子做好的准备总不能落了空。 第52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第(27)   年关将近,汴京城中处处弥漫着新年的气氛, 就连金风细雨楼都是一片忙碌景象。   唐应正在金风细雨楼的兵器库里打铁, 唐门以机关和毒术闻名江湖, 大多唐门弟子都是两头挑, 她也不例外,只是她的机关术比毒术渣得多, 但她仍然强撑着准备给李姑娘做个腕弩。   即便知道李姑娘的武功也许比她自己都高, 但单看她那副柔弱可怜的外表,唐应还是忍不住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怜爱之情, 并且她一直觉得美人是不需要双手沾血的, 在不必要拔刀的时候, 她希望李姑娘能离死人越远越好。   腕弩是她从无数的唐门武器里挑选出的最合适的礼物。   她自己还改进了一下, 希望让这只机关弩能有多轻便就有多轻便,毕竟李姑娘的手腕很纤细。   然后她就收到了李姑娘的哥哥派人送来的邀请。   唐应有些懵。   她把做了一半的腕弩放下, 洗了洗手跟着来人去了,夜间汴京城门关闭,但载着她的马车一路通行无阻,送她去李府。   过了几天,太子得到一副弓弩图纸, 设计简单轻便,准头足, 十分适合在军营中推广使用, 在身边近侍的提醒下, 他意识到这是个重新得到父皇欢心的好机会。   李澈要做的事情, 无非就是把太子谋反未遂,变成太子弑君。   仔细想想这还比之前省事了些。   距离年关还有两天,李凝收到了唐应送她的腕弩,和大部分丑兮兮的唐门兵器不同,唐应送她的腕弩小巧精致,有些像是大号的精铁手镯,却轻便得过分,手镯内部应当是中空的,晃动却没有声响,唐应一边演示一边向她解释,说这腕弩里安装了一百枚细如绒毛的毒针,用时只需按下手镯一侧的福字花纹,就能发出足以毒倒一个壮汉的毒针。   唐应深觉这个腕弩做得不好,她觉得像李姑娘这样的柔弱女子大约不会喜欢见血封喉的毒针,但是单纯的麻沸针想要让一个人失去行动能力需要时间。   李凝却没有半点顾忌,脸上露出了赞叹的神情。   唐应立刻融化成了一滩水,心里软软的。   她给李澈的图纸没有送李凝的精致,只是最简单的轻便机关,胜在做得容易,大部分人只需稍学一些基础就能自己动手修理和制作箭矢,唐应觉得这大概会被用于军中,肯跟着金风细雨楼北征的野生江湖人士全是一腔热血,唐应更不例外,给出去的时候十分痛快,并且坚决拒绝了李澈给的酬金。   只是如果她没记错,李府里好像还有几个她的同门师兄?   唐应很快在李姑娘温柔的笑脸里融化成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大年三十那天,李凝没能回府,而是在黄楼渡过了一场欢宴。   金风细雨楼的黄楼是宴饮娱乐之所,苏梦枕一年间踏进这里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这份距离感并不会影响他在金风细雨楼子弟心目中的地位,反倒因为少见,故而他每次踏入黄楼,都成了金风细雨楼难得的节日。   也许是周遭的气氛太过热烈,沉闷了许久的李凝也被感染了,嘴角忍不住轻轻上扬起来。   金风细雨楼里没有豢养歌姬舞女,黄楼的宴饮娱乐重点在饮,有时候气氛实在好,会有不少人自发上台吹拉弹唱,也有即兴切磋之类,偶有唐应这样的妙龄女子愿意上台,即便唱得不太好,也会引来一阵阵喝彩之声。   唐应之后,众人拱着杨无邪上台弹琴,琴声悠扬响起时,刚刚下台的唐应喜滋滋地凑到李凝身边,大声地说道:“我听他们说,一会儿还有烟花放,黄楼的管事准备了好多!”   李凝眉眼一弯。   黄楼的喧嚣声都静了一静,然而在苏梦枕一眼瞥过时,落在李凝身上的视线全都移开了。   唐应看了看李凝,又望望苏梦枕,一时竟不知该羡慕谁好。   金风细雨楼新年的第一盏烟花升上天空时,汴京城里正在发生一场足以史册留名的谋逆大案。   起因是军中有官员研制出了威如雷霆的霹雳炮,赵佶大喜过望,还没来得及嘉奖此人,此人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历时半月,终于被九皇子查出下落,不想却和太子有关,此后赵佶不断收到太子秘密派人采购火炮配方所需的硝石硫磺之类的东西,他起初并不肯相信,但消息不断被证实,赵佶的心也越来越冷。   终于在太子府的霹雳炮即将研制成功的消息传到赵佶耳朵里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住了,沉着脸宣太子入宫,随即命人搜查太子府。   太子入宫时毫无防备地被拿下,随即搜查的人手传来消息,说在太子府里没搜出霹雳炮,只搜出了一批火药弩。   太子很懵,赵佶也很懵,出于对这个儿子二十多年来的信任,他命人叫来太子,令他当面解释。   太子有个屁的解释。   他根本不知道那批简单的,轻便的,能在军中推广开来的弓弩是什么时候变成火药弩的,然而太子就是太子,他的脑子转得十分灵光,立刻就道:“儿臣偶然得来图纸,想造出成品之后献给父皇,以便在军中推广。”   在家私藏霹雳炮还可以说和谋反沾点边,私藏一批巴掌大的火药弩,虽然也有些奇怪,但至少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赵佶有些犹豫。   以他的头脑,很难在一时半会儿理清楚这些日子查到的消息和儿子到底无不无辜之间的关系,这时身边的九皇子似乎有些急于打压太子,立刻进言,说火药弩的危害也很大,太子私藏别有用心。   赵佶反倒有些怀疑起九皇子来。   太子当即抓住了机会,一通声泪俱下的解释,令赵佶放下了七成的心防。   最终眼见天色已晚,又是一家团圆的时刻,赵佶还是没让太子自己回去,而是留他在宫里宴饮,不多时宫中烟花绽放,五彩缤纷。   烟花的轰隆声响之中,一道微不可闻的火药爆裂之声被盖过,太子志得意满地自斟了一杯酒,忽然发现自己的桌案上不知何时放了一个巴掌大的机关弩。   上座的赵佶身子晃了晃,忽然一头栽倒下去。   金风细雨楼的烟花刚刚放完。   如果说这个世界有什么东西是李凝最喜欢的,大概也就是烟花了。   大夏也有烟花,每到佳节夜空之中总有许许多多的烟花飞散,她不喜欢夏宫,却很喜欢都城天空的那一盏盏烟花。   后来她再没有见过比大夏更美的烟花。   她本以为不会再见到了。   李凝仰着头,像一个小孩子似的看着漫天的灿烂烟花渐渐消散,不知怎地,忽然有些鼻酸。   这时忽有一道身影掠至她身前。   李凝下意识地想要后退,却在看见这人面容时硬生生停住了脚步。   是苏梦枕。   苏梦枕轻声问她,“想不想去看更多的烟花?”   李凝看了看热闹的黄楼,小声地说道:“不管他们了吗?”   苏梦枕说道:“不管他们。”   李凝重重地点了点头。   苏梦枕朝她伸出了手,就在李凝迟疑着把手放在他掌心的时候,那双温暖却瘦骨支棱的手一个合拢,以一种轻柔的力道将李凝带进了怀里。   李凝忽然怔住了。   苏梦枕的衣裳厚实而柔软,她的脸贴着一层软软的衣料,其实并不算和他有太多接触,然而,然而……   李凝还是感觉到了自己的心悸。   苏梦枕的轻功很好。   虽然他很少会用,因为轻功需要提气,他一提气就会咳,这种咳嗽不会吐血,却很难忍耐。   但忍耐本就是人生必经的路程。   何况此刻他的胸膛上有了一份轻柔的重量,暖暖地熨帖着他的心口,让他无暇去顾及破败的身躯,只想长长久久地留着这一份重量,这一份温暖。   苏梦枕带着李凝飞掠到了金风细雨楼的最高处,发号施令的青楼中枢,最高最高的飞檐上。   远远的能看见汴京城因为放了太多烟花而微微发红的半边天空。   太高了。   由于视角太过奇特,李凝的眼睛简直要比烟花还要亮了,苏梦枕曾经见过出生没有多久的婴儿,婴儿的眼睛往往会比成年人亮许多,也好看许多,但他知道,再好看的婴儿眼睛也不会比这双眼睛更好看。   他弯了弯嘴角,轻声说道:“人和人所看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弱者仰望,强者俯瞰,站得越高,看得越清楚。”   李凝一眨不眨地看着烟花,听了这话,不大在意地说道:“可站得越高也越冷啊。”   苏梦枕怔了怔。   这时又有一片烟花绽放,李凝暖了暖手,眼里倒映着璀璨的烟花。   忽然,有什么东西轻轻地从后面靠了过来。   仿佛只是一个轻柔的试探。   李凝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脸颊噌得一下就红透了,却没有避让,也没有吭声,任由身后的人把自己拢在怀中。   苏梦枕低声说道:“我抱着你,不会冷的。”   李凝不光不觉得冷,还觉得自己要热得化开了。 第53章 黄昏细雨红袖刀第(28)   天子大行, 天下缟素。   新年的喜庆尚未弥漫开来, 噩耗就被汴京的驿马传遍宋国的每一个角落, 皇宫之中更是一片素白景象。   太子弑君的消息也同样被传开。   没得到李澈消息的八皇子都要被吓死了, 倒是九皇子赵构冷静得很,也是他当先命人拿下太子, 罪证封存, 并请在场的赵氏宗亲一同做了见证。   八皇子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上了贼船。   然而这条船他下不来了。   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 赵佶驾崩之后,原本应该顺理成章由太子即位, 然而如今这种情况, 谁也不敢多言。   宫宴有严格的准入标准, 别说火药弩这样杀伤力巨大的武器, 就是稍微带点尖锐形状的东西都要被搜出来放在一边, 唯有太子,他是从府里被人带过来的, 并没有经过搜身这一道程序,更重要的是, 火药弩是他自己在府里研制出来的东西。   想陷害一个人实在是很简单。   赵佶死后的几天里,后宫和朝堂不断扯皮, 太子虽然是嫡长, 但他的母亲是已逝的王皇后, 如今的皇后姓郑,早年丧子,之后就没再生养, 但她的话语权是最大的,撇去太子,最有竞争力的是三皇子,八皇子和九皇子,然而三皇子不在京中,再赶回来也晚了,尤其他在朝堂上势力不多,最终郑皇后选择了支持韦贤妃之子九皇子赵构。   这是个意料之中的选择,八皇子平日里对这位嫡母并没有太多尊重,即便他生母早逝,在郑皇后这里也得不到什么好,韦贤妃虽然还活着,但诚意十足,甚至说出了有生之年绝不称后的承诺。   大年初五那天,新君即位,尘埃落定。   事实上李澈并不喜欢赵构,他属意的人选是三皇子,三皇子是最像赵佶的那个,蠢且轻信,奈何就是太蠢了,导致没能赶上皇位。   然而这也很不错了。   赵构并不愚蠢,知道三皇子和八皇子大约已经吓破了胆,他甚至连杀人灭口的心思都没有,只是按谋逆大罪处置了太子,就命这两位兄长尽早去封地上任。   对于李澈这个知情人,赵构仍旧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在大体方向上按照赵佶的无为政策,在细枝末节上慢慢渗透出自己的想法。   李澈知道,这大概就是天子式的宽仁了。   他不大在意这些,对他来说,位极人臣也好,一人之下也罢,只要日子还能过得下去,且过得不错,这份差事他就能做下去。   按理他应该后悔,把一腔心血都花在做官上,难免少了很多乐趣,他甚至没有正常男人的喜好,他不喝酒,不狎妓,甚至也没有娶妻生子的想法,这些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甚至于他觉得那些陷在情情爱爱里的人简直傻透了。   一定要说的话,李澈喜爱权力。   也许一开始没有那么喜爱,但当他逐渐接触到权力,拥有过权力,他就再也无法做回市井里的琴师了,他仍然喜爱音律,但喜爱终究只成了喜爱。   他对苏梦枕说的,可以为李凝脱下官服离开汴京是真的,然而不到没有半点退路的时候,他也不会放弃。   比起底层的平淡安定,他选择爬上去,一步一步,直至巅顶。   李凝有些喜欢上了坐在青楼飞檐上向下看的感觉。   高处虽寒,风景独好。   只是苏梦枕不能在高处久待,他不能吹风,吹久了风,他不仅会咳嗽,还会头疼,放在旁人身上的小病,很有可能会要了他的性命。   李凝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坐在飞檐上的。   但这不妨碍她心里暖暖的,且甜。   武功精进之后,她的五感也灵敏了许多,坐在高高的飞檐上,她能听见苏梦枕在楼里说话的声音,也许因为时常咳嗽,苏梦枕说话总是很平稳,很轻缓,听上去很温柔似的,然而李凝知道,他做事雷厉风行,能放在一天做完的事情绝不拖到第二天,脾气甚至有些坏,只是他从不对亲近的人发脾气。   更多的时候,他像是个天真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他从未经历过正常人的童年。   他甚至还会给乞丐银钱。   李凝十岁的时候就不相信那些穿得破破烂烂喊着三天没吃饭却总也不会被饿死的乞丐了。   但这样的苏梦枕,让李凝觉得很可爱。   觉得一个男人可爱,大约就是一场情爱的开端。   金风细雨楼这些日子象征性地缟素了一场,却不妨碍楼中众人喝酒吃肉,普通百姓要吃素百天,但对江湖人来说限制不大,苏梦枕确实已经有了离去之意,但在这之前,他不准备给继任楼主留下太多麻烦。   相应的,他也把王小石带在了身边,教他做事。   李凝只能算是个旁听生。   然而大部分的时候,王小石都是一副安静如鸡的样子,苏梦枕说着说着,视线也会偏到李凝身上去。   没过多久,整个金风细雨楼都知道自家楼主假戏真做,当真爱上了那位美得让人不敢看第二眼的李姑娘。   王小石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时,还愣了愣,然后才知道,风雨楼众人说的“美得不敢看第二眼”,是因为有传言说,那位和楼主定了假婚约的李姑娘美貌倾城,常人看她一眼就会呆住,看第二眼就会爱上,所以谁都不敢去看第二眼。   王小石扪心自问,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看了多少眼,虽然觉得这个说法太过夸张,但仔细想想,自己好像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有时候他觉得这个世上除了大哥,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能配得上李姑娘了。   如果大哥的身体好好的。   王小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仅为了自家大哥,还为了明知这一点,还肯和大哥在一起的李姑娘。   他很担心自己以后再也不会为了其他的姑娘动心了。   李澈接到消息的时候,以为是接错了。   苏梦枕在他的心目中和他爹苏遮幕区别不大,都是一腔爱国情怀的江湖义士,苏梦枕虽然是个青年人,但他大部分时候是作为金风细雨楼的楼主出现的,稳重,成熟,比雷损更可靠,虽然有时带着些年轻人才会有的锋芒和狂傲,但不妨碍他在李澈眼里就是金风细雨楼的代名词。   现在这个代名词跟自家妹妹好上了。   李澈一头一脸的懵。   他把这份消息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从尾到头回看了一遍,随即有些怔愣地拍了拍自己的脸。   有点疼,不是梦。   像话本里那样震怒拍桌,然后派人去把李凝接回来,再勒令这对小儿女日后不得见面,如果有必要的话再蛮横地挑一个青年才俊定下婚约,像这种套路的事情,李澈想都没想过。   他毕竟是个和李凝年纪接近的兄长,而非严厉不通人情的大家长,他更能理解自家妹妹,虽然对这个人选感到震惊和难以理解,但他立刻也反应过来,这里面一定有他不懂的地方。   但不妨碍他立刻从妹婿的角度把昔日很敬佩的苏楼主从头到脚评判了一遍。   长相一般。   武功虽高,但也不是天下第一。   金风细雨楼势力很大,江湖霸主实至名归,但他连皇帝太子都搞过,这不算什么。   性格稳重,但很难说不是作为楼主时对外展现出来的一面。   总体来说,有优有劣,却也是个比常人优秀很多的男人。   最坏,最坏,最让他不能接受的一点,就是苏梦枕本人百病缠身,还不知能活几年。   李澈当然不觉得苏梦枕死了自家妹妹就要替他守节一生,但一个倾心相许的恋人在盛年时死去,很有可能会造成一生的遗憾,也许李凝自己心甘情愿,可他作为兄长,总要比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心疼她。   撇去最开始的震惊,李澈冷静了许久,确认自己不会因自身情绪而失控,才慢慢地缓过气来,准备亲自去一趟金风细雨楼。   李澈出门时,对门的神通侯府正准备搬家,前几天蔡京一党被当做太子一党一并处理,蔡京空出来的权柄被分薄一空,他对门几年的邻居方小侯爷因此得了一份不错的实权,小侯爷又有几分家底,于是买下了一处更大的宅院,准备搬走。   李澈先前一直琢磨着把对门买下,他已经不想再和别人做邻居了。   但现在,他已经顾不上这个了。   李澈来时,苏梦枕正在教李凝最后一式红袖刀。   红袖刀本身只有三十多式,是苏梦枕在常年实战中增添到一百零三式,教了李凝将近三年,才终于教到底。   李凝一见李澈,脸上就忍不住带起了笑意,但随即笑意就凝滞住了。   苏梦枕的手还握着她的手,李澈没来时,他就是这样手把手地教她用刀的。   李澈的目光也果不其然落在了那双握在一起的手上。   李凝轻咳一声,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收回手,看了看李澈,小声地解释道“我、我们在练刀。”   苏梦枕倒是不显意外,以他的耳力,早就听出了脚步声。   李澈难以置信地看向苏梦枕,这个他一直敬佩的江湖义士,他就是这么教他妹妹,教了三年的? 第54章 黄黄昏细雨红袖刀细(完)   苏梦枕当然不是这么教的三年。   两情相悦后, 再像以往那样冷冰冰的教习反倒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   李澈缓了一口气, 让李凝先回小院, 他要和苏梦枕单独谈谈。   李凝却摇摇头, 说道“既然是谈我的事情,为什么我不能在?”   片刻之后, 李澈坐在苏梦枕的书房里, 对面是李凝和苏梦枕, 他看得实在来气,起身把李凝按在座位上, 走到苏梦枕的身边。   苏梦枕看上去没有半点紧张之色, 但李凝一眼就看到了他藏进袖口的两只手。   李澈打量了苏梦枕几下, 说道“近来我听说了一件事情, 原本还有疑虑, 但见苏公子这幅样子,事情应该是真的。”   苏梦枕已经没被这么打量过, 别说是李澈,就是天子也不会这么冒犯一个江湖霸主, 但苏梦枕没有流露出半点怒意,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苏梦枕坦白地说道“我与阿凝确实已经两情相悦。”   李澈听了这话太阳穴都跳, 他瞪了一眼想要开口的李凝, 对苏梦枕说道“如果不是两情相悦, 我也不来这一趟,暂且不论这个。”   苏梦枕没再说话,等着李澈的下文。   李澈想了想, 开口就道“苏公子与六分半堂的雷纯雷姑娘婚约十年,期间见过六次面,两次相谈甚欢,别的我不问,我只问苏公子对她是否余情未了?”   苏梦枕说道“倘若有情,我不会招惹阿凝。”   李澈不擅察言观色,但见苏梦枕神情诚恳,语气没有一丝变化,说不上信与不信,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李凝起初急得挠书桌,听了这话,却忍不住露出一朵小小的微笑,梨涡浅浅,动人至极。   李澈又问道“苏公子既然和我妹妹两情相悦,那么是谁先招惹了谁?”   苏梦枕看了李凝一眼,还没说话,李凝就急忙说道“哪有问这个的?”   李澈说道“一个百病缠身之人,倘若他明知这点还来撩拨你,这是人品不佳,我当然要问个清楚。”   李凝连忙说道“是我先……”   苏梦枕却在同时打断了她的话,他说道“是我。”   李澈不大意外,说道“我可以听公子解释。”   苏梦枕别无解释,只道“想避避不开,想逃逃不过。”   如同即将溺死的人见到最后一块救命浮木。   李澈也不知自己是个什么想法,拧着眉头看了苏梦枕半晌,说道“阿凝选择了你,我不至于棒打鸳鸯,但你死后,我妹妹不可能为你一世守寡,他日黄泉相见,你不可怪她。”   李凝都要哭了,叫道“我才不嫁给别人!”   李澈却不管她,只盯着苏梦枕的双眼。   苏梦枕看着李凝,微微叹道“我不信鬼神之说,但如果真有黄泉碧落,他日相见,我必不会怪她。”   李凝听得都哭了起来,一把扑进苏梦枕的怀里,一边哭一边抽噎着说道“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苏梦枕的心都要被她哭软了。   这对以前的他来说,大约是件难以置信的事情,然而他却不觉得后悔。   他本应没有弱点,永远做不可一世的苏梦枕,然而真正做了一回凡人之后,他才明白,弱点使人更加强大。   至少现在,有了怀里这个梨花带雨的小姑娘,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苏梦枕轻轻地拍了拍李凝的背,哄道“三司使还在呢。”   李澈觉得自己不应该存在。   李凝有些不好意思了,但仍旧抽抽噎噎的。   苏梦枕用干净的帕子给她擦眼泪,面上露出难得的温柔之色。   至少李澈认识他五年多,从来没见过堂堂的金风细雨楼主露出过这样的神情。   李澈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金风细雨楼的。   他觉得既心酸又心疼,还有一丝丝妹妹白养了的心塞。   就妹婿而言,他觉得苏梦枕这也不好那也不好,但李凝不管,姑娘家总是有一些不太理智的情绪。   好在自家妹妹还耗得起。   她来到这个世界时差不多十三四岁,如今也就是豆蔻年华,宋人嫁得晚,十八岁出嫁是常事,二十都不算迟,而且宋人不忌讳娶寡妇,以他的身家,即便前头有个苏梦枕,李凝也还是可以想嫁谁就嫁谁。   李澈估计以苏梦枕的身体也就能活五年不到,算算也踏实了一些。   没想到的是,五年之后,苏梦枕看着虚弱了一些,又撑了五年,他去看他时,苏梦枕病恹恹的,他觉得也就一两年差不多了,然后苏梦枕又撑了五年。   五年之后再五年,五年之后再五年,病恹恹的苏梦枕不仅没能从金风细雨楼主的位置上退下来,还熬到李澈准备辞官退休了。   这就很可气了。   李澈每次和苏梦枕见面都要和他干一架,谁劝都不好使。   后来的后来,李澈才听人说,苏梦枕确实百病缠身,而且那些病症放在正常人身上都活不过成年,苏梦枕却是以高深内力支撑着那一口气,一开始也许是内力撑不过三十岁,但苏梦枕的武功一直在进步,往往一到大限就往上蹿一蹿,硬生生竟也熬了二十多年。   比之常人也算短命,但已经很不错了。   苏梦枕去后,李凝哭了几天,强撑着打理好了后事,把金风细雨楼正式交给这些年来在江湖上威名震天的新任巨侠王小石。   李澈辞了官,带她四处散心。   年逾不惑的李澈看上去已经没有当年那般年轻俊美,却透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成熟魅力,无论去到什么地方,仍如当年那般引人注目,只是当年的他吸引的多是豆蔻少女,如今吸引的人上至八十老太,下至三岁女娃。   李凝已经不大喜欢离开马车了。   美人迟暮大概指的是六十岁后,她如今虽是可以给人做娘的年纪,却美得犹如滴水牡丹,以往是让人不敢看第二眼,如今一眼就能要人生死,饶是李澈对美色不大敏感,也理解了当年侯希白说的“一年比一年更美”是什么意思。   女子总是天生要比男人更艰难一些的。   至少李澈在外吸引的女子不会悄悄跟到住处意图下手。   散心的第三年,李凝有些厌倦了,她既不想回到汴京那个伤心地,也不想再四处游玩,于是李澈带她找了个山明水秀的小镇安家。   李澈辞官时遣散了护卫,但仍有不少人暗地里跟着保护他,李澈和李凝安家之后,这些人也在小镇里落户,李澈也觉无奈,转过一阵还是以雇佣长工的名义把这些人招揽了回来。   跟着李凝的多是一些金风细雨楼的旧部,这些人虽然也很服气王小石继任楼主,但并不肯留在金风细雨楼,李凝走后,他们也收拾了身家一路跟随。   几年里这两批人手还成婚了两对,也算不分家了。   李凝很早之前在金风细雨楼的朋友唐应三十岁那年还是回了唐门,如今她年纪不到五十,却已经是蜀中一霸,只是名号不大好听,旁人都叫她毒手老太。   后来这个年轻时一直自称唐门旁支庶族的女子继位成了唐门之主,外人都尊称一声唐老夫人。   人生的际遇总是各不相同的。   就像李凝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称为苏夫人一样。   李澈不喜欢这个称呼,李凝却喜欢极了,这让她觉得苏夫人的苏公子还在。   就算谁都知道他已经不在了。   落户小镇之后,李澈建了一个大宅院,比他在汴京的宅子还要大一倍,誓要把年轻时候的奢华一路延续到现在。   李凝很怀疑他离了伺候的人手还会不会自己穿衣吃饭了。   但李澈总觉得人生苦短,能多懒就多懒。   懒惰使人进步。   李凝仍旧保留着每天练刀的习惯,她的武功总是不如苏梦枕,因为苏梦枕会进步,如今苏梦枕停在原地等她了,她却总也达不到那一点点的尽头。   也许是不想达到。   在小镇安家的第二年,新年夜下了一场大雪,正逢庭院内红梅朵朵开。   李凝站在一片红梅之中,视线微微恍惚,不知在想什么。   李澈正在泡茶,见状说道“我明天让人来把院子封顶,这些花开得好看,别被雪糟蹋了。”   李凝轻声说道“梅花和雪怎么会是糟蹋?”   李澈一贯宠她,闻言也就不说什么了,他望着庭院里纷纷扬扬的雪花,略有些感慨地说道“明年一定是个好年。”   李凝笑了笑,没再说话。   那天夜里,她做了个梦,梦见许久之前的一个雪天,她和苏梦枕一起看梅花。   那时他红衣白氅立在雪里,分明是个人,却比雪里梅花还要显眼,他忽然回转过头来,将一枝红梅轻轻别在她发鬓上。   李凝知道自己是做梦了,那时她还未嫁,哪有妇人的发鬓。   但她很喜欢这个梦,一直做到了天明,梦醒之后,仍旧带笑。   也是那一天,她一刀破碎了许久不曾突破的武道瓶颈,那柄失去主人的红袖刀时隔五年之后,终于再度斩出昔日的风采。   一夜盛雪独吐艳,惊风疾雨红袖刀。 第55章 陆小鸡传奇(1)   初夏的阎府, 水阁上飘着淡淡的荷花香气。格格$党%小说   水阁原本不是个招待客人的好地方。   然而阎府里已坐满了宾客, 想要再摆出几桌宴席,也只能摆在水阁里。   今天是关中首富阎铁珊的八十大寿。   除了大寿,也隐有江湖传闻提及,阎铁珊有意为膝下爱女择婿,故而以豪富开阔闻名的阎府已经坐满了人。   要论天底下谁最有钱, 必定是霍休, 论谁家地产最多,自然是江南花家, 可要算珠宝最多,就只能是关中阎府。   倘若只是富商之女择婿, 决引不来如此多的年轻俊杰, 甚至连闻名天下的陆小凤因为来迟一步, 也只能坐在水阁里喝酒。   陆小凤是个喜欢凑热闹的人,然而他今天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凑热闹来的, 甚至于他已经有些后悔选在这一天上门, 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   身边的挚友花满楼已经喝了两杯酒,他说道:“也许我们不该在今天来。”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 说道:“但我们已经来了。”   二月初的一天, 有个叫做上官丹凤的女子找到陆小凤,请他帮忙, 陆小凤本不想惹麻烦, 但上官丹凤的妹妹上官飞燕绑走了花满楼, 他起初是为了花满楼才跟着上官丹凤走了一趟,后来得知了一个五十年前的故事,于是和花满楼一起来到阎府,准备为当年的事情要一个说法。   谁知道刚好赶上阎铁珊的大寿呢。   说到这里,陆小凤忽然想起了什么,压低声音对花满楼说道:“按照大金鹏王的说法,阎大老板就是昔日金鹏王朝的太监总管,那他的一双儿女难道是抱养?”   花满楼说道:“慈父之心,总不会有假。”   谁都知道阎铁珊把这对儿女宠上了天,甚至为了儿子能入仕为官,不惜花下大笔钱财得到一份官身,才让儿子得以恩荫科考,当年花家为了这个,也几乎砸进小半身家。   陆小凤来了精神,又道:“听说阎大小姐容色无双,还在江湖四大美人之上,不知她和丹凤公主比起来谁更美。”   花满楼对此只是一叹,说道:“不管她如何美,阎大老板欠下的债,都是要还的。”   陆小凤则是饮下了杯中残酒,不大习惯地摸了摸失去了两条胡子的嘴唇上方。   如果是他一人前来,见到阎铁珊大寿,也许就回去了,让他好好过完寿辰,可惜和他同来的还有西门吹雪,此刻人已在阎府,西门吹雪的剑是从不问时辰的。   满打满算,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只在水阁坐了一刻不到,立刻就有阎府的人恭恭敬敬地上前请他们客厅叙话。   阎铁珊是个白白胖胖的老人,脸上没有一点胡须,穿得就像他关中阎府的别称,一身的珠光宝气。   霍天青立在他的身侧,谦恭得不像话。   陆小凤知道这位霍总管的真实身份是江湖宿老天禽老人的独生子,他生来就有江湖名宿商山二老做师兄,关中大侠山西雁是他的师侄,还有一整个天禽门等他继承。   他为什么要跟着阎铁珊,是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的。   霍天青也不需要别人理解。   阎铁珊喜欢珠宝更甚美人,他后院里的妻妾加在一起也不到一掌之数,府库里的珠宝却足以把一个很大的房间填满,且样样价值不菲。   可有哪件珠宝能比拟大小姐的美貌呢?   霍天青想不出来。   他第一次见到阎大小姐是在五年前,那时阎大小姐模样还未长开,却已经能窥见日后的殊色无双,她出现时,就连天上的繁星都要为之失色,她笑一笑,能把最美艳动人的牡丹花比进尘埃里,她倘若肯温柔一些,就能让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为她去死。   霍天青是个骄傲的男人,然而给他一个机会,他情愿做她身边的一条狗。   陆小凤才刚落座,就听阎铁珊哈哈大笑,说道:“俺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陆小凤也会来给俺祝寿,这是花家的七童吧?你们怎么想起来千里迢迢过来?”   花满楼笑道:“这要问阎大老板了。”   陆小凤这时也笑道:“不是阎大老板,是严大总管。”   阎铁珊的神情忽然变得有些僵硬起来。   霍天青冷冷地盯着陆小凤,说道:“看来你们今天是来砸场子的。”   陆小凤想要摸摸胡子,却摸了个空,他有些无奈地笑道:“真的是赶巧,我和人约好了今天来,总不能爽他的约,就只好砸了大老板的场子。”   就在这时,忽有一道清越的声音响起,“江湖人都是如此无礼的吗?”   客厅内众人循声看去,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客厅内悬挂的明珠即便是白日里也散发着动人的微光,然而在这个年轻人走近的时候,价值连城的明珠在这一刻失去了光芒,年轻人微微抬起头来,露出一张惊艳绝伦的脸庞。   至少陆小凤自己是倒吸了一口凉气的。   年轻人来时,阎铁珊却比先前还要僵硬,他慌乱地摆手,说道:“澈儿,这不是你该听的事情,出去!”   李澈的目光落在来客身上,语气平淡地说道:“我能猜到一些,义父不用再瞒,我想听听这两位的说法。”   陆小凤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好像自己真的成了恶客一样,他摸了摸空空的嘴唇上方,索性说道:“有一位丹凤公主找到了我,请我为她讨回旧债,她说五十年前金鹏王朝覆灭,老国王请四位重臣将国库内的财富和小王子带到中原,以备复国,然而这四位重臣中有三位在来到中原之后却背信弃义,带着金鹏王朝的财富改名换姓,后来成了中原鼎鼎有名的人物。”   客厅内一片死寂,阎铁珊的脸上,也露出惊容,他霍然起身,大声地说道:“不错,我就是金鹏王朝的总管严立本,但我……”   话音未落,已有一道剑光飞出,就在即将割破阎铁珊脖颈的时候,众人都不曾反应过来,唯有一道艳色入骨的红光飞掠而过,将那柄剑击飞出去。   红光回旋,落在一只白皙如玉的手上。   然而那只手的主人却不曾进门,一脚将偷袭的人踹进客厅,背对着众人,不咸不淡地和立在门口的白衣剑客对峙。   李澈冷笑着说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债杀人闻所未闻,我看几位恶客上门,是准备杀人灭口吧。”   偷袭的黑影仍不肯放弃,一蓬乌针簌簌从袖口飞出,直逼阎铁珊面门,然而有了防备的阎铁珊武功甚至比陆小凤还要高一些,只是他还没来得及闪开,立在客厅门口的人影头也不曾回一下,抬手向后飞掷短刀,电光火石之间将那蓬乌针打落,随即刀再度落回她手中。   李澈瞥了一眼霍天青。   霍天青立刻让人上前,想要拿下那个偷袭的黑影,然而陆小凤已经拦在了他面前。   花满楼将人扶起来,黑影一把扯下自己蒙脸的黑布,美丽的脸庞上满是怨毒和仇恨之色,大声地说道:“阎铁珊本就是金鹏王朝的叛臣,我为什么不能杀了他?”   李澈还没说完,客厅门口的红衣少女略有些好奇地开口,说道:“什么金鹏王朝?”   阎铁珊一脸惊怒之色,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外间的白衣剑客冷冷地说道:“你不知内情,放下手里的刀,我可以放过你。”   李凝看了一眼手里的红袖刀,摇摇头,说道:“人放下刀,就是把命交到别人手里。”   这是苏梦枕说过的话,来到这个世上十八年,她还没忘。   白衣剑客看上去更加冰冷了,他说道:“我不杀女人,但你杀过人,杀人的女人就不再是女人。”   李凝觉得这话说得不合理,她说道:“如果我说一句,我不杀男人,但你杀过人,我只好杀你,所以你就不是个男人了?”   白衣剑客一笑。   他的笑里总是带着说不出的嘲讽之意。   李凝已经决定和他刀剑说话。   但就在这时,李澈淡淡地开口道:“劳烦霍总管去请前厅的几位江湖宿老过来,请他们做个见证,讨债的也好,杀人的也罢,今日义父寿辰,我们把话说清楚。”   李凝扬声说道:“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要和他一战。”   李澈说道:“回来。”   陆小凤以为这个听语气很娇蛮的女子会再蛮上一蛮,说实在的,他就喜欢这样有些小脾气的姑娘。   然而李凝听了,收刀入袖,乖乖地回来了。   明明是个很寻常的转身,甚至李凝连个笑模样都没有,一丝停顿也无,就那么走到了李澈的身边。   可客厅内众人如遭雷劈。   陆小凤是个江湖浪子,平生最爱美人,甚至如果要他回忆自己经历过的美人,他可以把各种不重样的美人编成集册,个个都能美得花了人眼。   然而他现在只恨不得自己这双眼睛没有生过。   穷尽他对美人的所有想象,他也从未想象出这样一张无暇面容,既像仙灵,又像妖孽。   陆小凤已经记不得自己姓什么了,他可能姓小,也可能姓凤。 第56章 陆小鸡传奇(2)   阎铁珊的八十大寿来的人太多, 最后请来的见证人也很多。   大约是阎府地处关中的缘故, 在陆小凤看来,在座的见证人都快有一半出自天禽门了。   然而谁都不会怀疑这些见证人的公信力, 武当木道人,少林大悲禅师, 峨眉派独孤一鹤,和陆小凤熟识的苦瓜大师, 甚至还有两位六扇门来客,几乎汇聚了大半个江湖。   陆小凤其实很奇怪木道人为什么会来, 以他的身份年纪,按理也不该和阎铁珊扯上关系。   然后他就看到了木道人身后神思不属的年轻人。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 已经明白今天倘若拿不出证据, 他和他的朋友会落到什么样的地步。   千夫所指怕是轻的。   连陆小凤自己都很难控制视线不落到那位阎大小姐身上去。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搭着花满楼的肩膀,说道“我现在已经开始羡慕你了。”   花满楼把手里扶着的丹凤公主轻轻地推到陆小凤的怀里。   丹凤公主的脸上没有露出太多的表情, 但一双眼睛却像是淬了毒, 原本像她这样的美人, 即便是这样也该很美丽, 可现在已经没什么人注意到她了。   李凝指了指偷袭两次的丹凤公主,对李澈悄声说道“我要不要把她的手打断?还是去把她绑起来?”   离她最近的木道人的弟子叶孤鸿到这会儿才稍稍有些清醒过来,声音无意识地放得很大, 说道“打谁?绑谁?”   李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忍不住抿唇一笑。   叶孤鸿又呆住了。   如果不是这里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也许呆住的人会更多, 至少跟着独孤一鹤进门的,先前一脸骄矜的峨眉“三英”,已经成了三块石头。   李澈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期间那位丹凤公主试图打断过他几次,李澈有些烦她,随即就有人喝道“犯人对质尚要给被告自辩,何况阎大公子只是说明前因,这位姑娘究竟是讨债心切,还是心虚?”   上官丹凤大约一辈子也没被男人这么劈头盖脸地呼喝过,一时都惊呆了。   说话的人是六扇门的总捕头钟鸣,他虽比金九龄还要小上几岁,却是他的顶头上司,武功不见得多高,然而在场众人里要论破案,陆小凤都比他欠几分威信。   李澈笑了笑,说道“我对当年之事知道得不多,家父确实出身金鹏王朝,但他自来到中原之后改名易姓经商,倘若昔年就有金鹏王朝四分之一财富,也不会五十年后还只是关中豪富,此外,这位上官姑娘自称王室后裔,然而刚才已经两次偷袭家父,意图致他于死地,故而晚辈觉得这其中疑点重重,请诸位来此,就是为了做个见证。”   按理这时就该把话交给上官丹凤了,但李澈顿了顿,又道“在和上官姑娘对质之前,我想先听她解释,为何要动手杀人?”   李凝这时看了一眼陆小凤,又道“还请了帮手,怕是过来灭门的。”   上官丹凤一时凝滞下去,看了一眼李澈,咬牙说道“如果不是他们背信弃义,我们原本还有复国的机会!他们把我们的家全都毁了,把我们害得那么惨!我父王……”   这时先前说过话的总捕头钟鸣忽而打断了她,说道“五十年前金鹏王朝就灭国了,上官姑娘不可如此称呼。”   上官丹凤的脸色竟也没有太多变化,只是飞快地改了口,眼泪从她脸上滑落,像一颗颗断线的珍珠。   然而除了两句话翻来覆去地说,她并没有解释得出来为什么要动手杀人。   李凝已经听烦了。   她从李澈身边走到不远处一个空位坐下,拿了只梨咬了几口,一只手握着刀锋透明如琉璃,刀背上有一道艳红脊骨的红袖刀,一下一下敲在椅子扶手上。   许多人的视线有意无意朝着李凝看去,只觉赏心悦目。   叶孤鸿红着耳朵拿了只梨在手里,过了一会儿又揣进袖子里,仿佛在武当没吃过梨一样。   李凝吃完了一只梨,上官丹凤还在哭。   李澈示意陆小凤把上官丹凤扶到一边去,对阎铁珊说道“义父,你去解释,不用害怕,这件事问题不大,我有计较。”   阎铁珊很不愿意承认,听到自家义子一句“问题不大”,他立刻就心安了许多。   但阎铁珊还是说道“我不害怕!我从没欠过债,问心无愧!”   上官丹凤还要说话,李凝抬手一颗珍珠飞掷出去,点了她的哑穴。   阎铁珊起身一步,站在众人面前,大声地说道“我是金鹏王朝的严立本,是个太监,五十年前金鹏国覆灭,我们带着小王子一路来到中原,小王子被中原的繁华迷了眼睛,不肯回去复国,于是我们把带出来的财富交给皇亲上官谨,由他抚养小王子长大,之后各奔东西,我化名阎铁珊来到关中时几乎只剩一口气,白手起家到如今,我几时欠了金鹏王朝的债!“   五十年,虽然时间很久,但并不是什么痕迹都没有,见证阎铁珊发迹的人不少,尤其在座的还有许多关中本地人。   当即就有人站出来为阎铁珊证明,李凝又扔了一颗珍珠,解开上官丹凤的哑穴。   这一次,除了哭出来的那一声之外,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李澈忽然又道“金鹏小王子来到中原时十几岁,过了五十年,他应该六十多岁,这么多年,他只有一个女儿?”   阎铁珊立即说道“金鹏王朝嫡系后裔脚上天生六趾,旁人无法冒充。”   陆小凤忽然一僵。   上官丹凤眼神动了一下,但还是强撑着说道“空口无凭,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时峨眉派的掌门独孤一鹤忽然也站了起来,他缓缓地开口道“不知我能不能为严兄证明。”   众人都是一惊。   陆小凤却不意外,独孤一鹤在金鹏王朝的人嘴里,也是个背信弃义的叛臣,他请出西门吹雪,原本就是为了对付独孤一鹤。   独孤一鹤所言和阎铁珊相差不大。   百无抵赖之下,上官丹凤忽然朝着外面掠走。   李凝刚要出手,就有一把剑硬生生赶在她之前拦住了上官丹凤的去路。   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是个愿意为了朋友动手的人,但不代表他愿意连带着朋友一起被人愚弄。   事情到了这里,已经十分明朗。   陆小凤的眉头都快拧成一个结了。   很显然这是一个天大的阴谋,倘若他不是刚好赶在这一天来,倘若上官丹凤刚才先一步得手,倘若西门吹雪先找上独孤一鹤,制造这个阴谋的人便可以顺理成章以金鹏王朝遗脉的身份得到阎铁珊的家业,也许之后还会轮到他的朋友霍休。   李澈命人将那自称上官丹凤的女子拿下,由阎铁珊亲自向六扇门报案,在场的钟鸣总捕头立刻接案,只是在这之前,寿宴还是要开。   阎铁珊其实已经不大想开下去了,但李澈觉得为了这种小事破坏心情没什么必要,安抚了阎铁珊。   并没有人来驱赶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三个不速之客,然而就算是花满楼,也觉得自己待不下去了。   西门吹雪更是转身就走。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空空的嘴唇上方,苦中作乐地说道“西门吹雪白赚我两条胡子,我呢,白赚看阎大小姐几眼,你呢,白赚阎府两杯酒。”   花满楼叹道“我只是担心飞燕,她已经失踪很久了。”   陆小凤悄声说道“所以这案子我们还是要查下去,那个钟鸣名气大得很,可他做不来江湖人的事,就算能破案,也难保被杀人灭口。”   花满楼说道“所以我们应该先去找大金鹏王验证六趾之事。”   陆小凤却摇了摇头,说道“上官丹凤既然是假的,大金鹏王就不会是真的,去了也是浪费时间,我们去找霍休。”   阎府毕竟是个商人府邸,没有关押犯人的地方,只能先把人押在柴房里,上官丹凤被六扇门特制的牛皮绳结捆了手脚,即便用尽内力也挣脱不开。   寿宴过后,钟鸣在李澈陪同下把上官丹凤提走。   钟鸣武功一般,对付江湖人通常就是六扇门配发的软筋散加精铁打造的大铁链子,即便是对待上官丹凤这样的大美人,他也毫不怜香惜玉,先喂了软筋散,再把大铁链子栓在上官丹凤身上,照着脖子又勒了两勒。   李澈看着都觉得脖子疼。   李澈和钟鸣曾在京城见过几面,钟鸣对他态度一般,然而今天,他简直热情得不得了,一会儿过来敬酒,一会儿又要和他称兄道弟,李澈倒是没注意这个,今天有太多人来找他喝酒聊天,他说一句话必定引来四方附和,让他差点忘了自己这会儿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状元。   钟鸣其实来关中是为了追查另一个案子,也根本没有赴宴的打算,只是前几天在路上遇到了李凝,从此心里就落下一个提刀的倩影,四处寻人打听,才摸上了阎府的门。   如果早知道李澈有这样一个妹妹,他在京中别说是给李澈脸色看了,就是打个喷嚏都不敢当着他的面打,他只恨当时没能一眼看穿前后事,在认识李澈的第一天恭恭敬敬叫他一声大哥。 第57章 陆小鸡传奇(3)   李凝正坐在阎府最高的七重宝塔上擦刀。   直到宾客尽散, 她也没下去招待半个客人,这有些不大符合江湖人家的规矩, 但她倒是不在意。   李凝原本是没想到还能再活一世的, 又或者说是带着记忆来到下一世。   李澈和她一样,醒来时只是个婴儿,如果不是阎铁珊的商队经过,大约她和李澈就会在那条人迹罕至的小河边活活饿死了。   虽然一样是被捡回去养大,但阎铁珊显然和李老爹不同, 他是个武功很高的江湖人, 不仅收拢了很多属下,平日里也很安分守己, 一心经商, 而且他很会养孩子。   李凝也是到今天才知道, 这位慈父曾是金鹏王朝的内务总管, 这也解释了他成天粗声粗气地说话,却分明是个很仔细的人。   李凝喜欢这个父亲,也喜欢阎府这个家。   这个叫做大宁的朝代既要比上一世的大宋安定, 又要比大夏自由, 至少这里的江湖人只要武功足够高, 朝廷是不大管的,就像宋朝的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这里就像是官府与江湖共治天下。   官府追捕普通的犯人, 管理百姓, 江湖虽无具体的管辖制度, 但一旦出现官府无法抓捕的犯人,就会有层出不穷的江湖人士代为行侠。   李凝起初有些小心翼翼,但阎铁珊并不觉得把女儿养成大家闺秀是对她好,李凝想要借由习武的机会重拾红袖刀,阎铁珊就为她找来关中最好的武师,李凝想要自由一些,阎铁珊就不顾李澈的激烈反对,在李凝十二三岁时就放任她一个人出去行走江湖,即便后来李凝见到了被阎铁珊派来保护她的霍天青。   这种江湖儿女的教养方式让李凝感到轻松和愉悦。   李澈起初很不赞同阎铁珊,直到后来他无意间发觉阎铁珊把小半身家兑换成了银钱,拿出去捐了个没用的三品官,就为了让他有资格恩荫科考,他安静了几天,终于没再说什么。   李凝自从及笄开始,在外行走江湖的时间每每都要比留在关中的时间多,她的武功虽未达到前世的水准,但在江湖上已经少有对手,至少要高出自家义父阎铁珊。   西门吹雪名头大得很,但李凝觉得他没什么实绩,传闻他一年追杀四个人从无败绩,只能证明他是个出色的杀手,真要说什么死在他手上的顶级高手,李凝还没听说过。   她准备去追查那个所谓的金鹏王朝。   李澈这些年已经反对她反对到自己都累了,他高中状元之后原本应该留京任职,但正赶上阎铁珊八十大寿,向京中请了假才出来,这会儿已经没法再待下去,只好托付了钟鸣,请他一路看顾。   钟鸣差点都要打鸣了。   寿宴散去之后,独孤一鹤和木道人在阎府里停留了一段时间,独孤一鹤和阎铁珊多年没再见面,其实他们当年的关系也未必有多亲近,但阎铁珊遇刺,独孤一鹤难免有些恻隐之心,名义上是叙旧,实际上是想多留些日子在破案之前保护这个老朋友。   武当木道人则是完全为了自家弟子。   叶孤鸿出身白云城,是大名鼎鼎的叶孤城的堂弟,他不肯跟着自家堂兄习剑,自小就拜上了武当山,做了木道人的弟子,如今年纪不大,在江湖上的名声一人便可盖过“三英四秀”。   李凝是在一次解救被土匪抓上山寨的少女时遇到了同样来救人的叶孤鸿,彼时叶孤鸿一身白衣佩剑,神情冰冷,李凝还以为遇到了西门吹雪。   叶孤鸿不喜滥杀,却不知为何对屠了一寨土匪的李凝讨厌不起来,甚至于当他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呆呆愣愣地跟在李凝身后两天了。   知道了李凝准备去查案,叶孤鸿第一个跳起来要跟着去。   李凝知道叶孤鸿的身手不错,不会拖她后腿,也就同意了让他跟着去,不想到了出发那一日,除了叶孤鸿,独孤一鹤的弟子“三英四秀”齐齐整整,一个不落。   四秀未必个个都漂亮,但四个妙龄女子立在一处,看起来赏心悦目。   三英一眼看去,最出众的就是年纪最轻,名气最大的苏少英。   苏少英一身文士打扮,并不带剑,看样子更像是个书生,后来李凝才知道,原来苏少英确实是江湖人里难得的举人出身。   原本是准备今年科考的,但他觉得自己还欠点火候,不想流入三甲之列,于是想等下一场。   钟鸣的脸顿时拉得很长。   原本叶孤鸿一个就足够年轻俊秀,现在还来一个相差无几的苏少英,还是个才子。   苏少英笑容可亲,话里话外都是他们师兄妹对破案感兴趣,想要观摩一二。   钟鸣信他才有鬼。   三英里除了苏少英都有家室,故而并不上前,四秀竟也有些踌躇,她们正当妙龄,倒是没有太多自卑的情绪,只是美人天生带着锋芒,李凝就算看上去笑眼弯弯的,也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距离感。   四秀你推推我,我推推你,最后脾气最好的石秀雪鼓起勇气走了过来,小声地对李凝说道“阎姑娘,我们要同行一段时间了。”   李凝的目光落在她还有些婴儿肥的脸蛋上。   按捺住捏一捏软嘟嘟的脸颊肉的想法,李凝抿唇一笑,说道“你们叫我阿凝就好,我本来也在想着一个人出去不大方便呢。”   这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她十二岁的时候就孤身闯荡江湖了。   但石秀雪信了,她看了看近在眼前的李凝,即便是离得这么近,她也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瑕疵,就连手都是玉雪纤纤的,她有些自卑地把那双因为常年练剑而显得有些粗糙的手藏在身后。   这时四秀里长相最漂亮的孙秀青笑着把李凝拉了过去,给她一一介绍。   其实李凝知道她们的名字,只是四个人同进同出,她不大分得清谁是谁,孙秀青一介绍她就认识了,最年长的是大师姐马秀真,孙秀青排行第二,叶秀珠模样最平凡,但笑容温婉可亲,石秀雪是小师妹,比她还小一岁,怪不得脸上还带着些婴儿肥。   小姑娘的友谊总是结得很快。   路上只过了几天,石秀雪就悄悄咪咪地和李凝说起了自家二师兄的打算,又道“二师兄从小高傲得很,我们师姐妹谁都不喜欢他,阿凝姐姐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   李凝如今已经很能理解自己这张脸的杀伤力,但她不大习惯提起这种事情,只道“我没有成婚的想法。”   石秀雪有些惊讶,毕竟就算是江湖女子,也至多是成婚晚一些,完全没有成婚的想法怎么可能?   李凝就这个问题已经和义父谈论过许多次,如今阎铁珊虽然还不能接受,但已经松口可以让她再过几年择婿,李凝知道想要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很难,但她确实还很难从上一世里走出来。   曾今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只是这话不能对石秀雪说,这里没有金风细雨楼,也没有苏梦枕。   赶路的第十天,李凝一行追上了陆小凤。   陆小凤和钟鸣一个思路,都没有去找九成是假的大金鹏王,而是直接朝着霍休的小楼去。   钟鸣有六扇门的通行腰牌,也比陆小凤更清楚各地的路况,一路通行无阻,故而陆小凤虽比他们早走一步,也在夜宿客栈时被追上。   钟鸣见到陆小凤和花满楼,脸拉得更长了。   一进客栈,客栈的院子里还有个正在练剑的西门吹雪。   李凝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毕竟江湖人都很忌讳被同行窥探。   西门吹雪并不在意,但他也确实不想再练剑了,他瞥了一眼进门的众人,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   他不喜欢人多。   石秀雪进门前还在和李凝说话,进门后就不吭声了,眼睛东一下西一下地扫着花满楼,带着些婴儿肥的脸蛋上飘起了薄薄的红晕。   李凝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来,轻轻地捏了捏石秀雪的脸颊。   手感甚好。   石秀雪被她捏得一惊,醒过神来,还以为李凝是在提醒她,不由得低下头去,脸上更红了。   小姑娘的感情也总是来得很快。   陆小凤的胡子已经长出了些许,他摸了摸短短的胡茬,露出一个风度翩翩的笑容来,说道“好巧,阎姑娘也来追查金鹏王朝的案子?”   石秀雪大声地说道“谁和你巧!阿凝姐姐,这个陆小凤是江湖上名声最坏的男人,他有好多红颜知己,江湖四大美人有三个都跟他关系不浅,结果他坏了人家名声又不娶人家,坏得很!你不要跟他说话!”   陆小凤一僵。   李凝忍不住笑了,说道“好,不和他说话。”   石秀雪高兴了。   高兴完,她立刻就又想起了什么,看了看花满楼,小声地说道“花公子是替朋友出头,不一样的。”   花满楼的耳力比常人灵敏得多,听见这话,不由得微叹一口气。   陆小凤也想叹气。   任谁在美人面前被揭了老底,谁都会叹气的。 第58章 陆小鸡传奇(4)   陆小凤的名声其实也不是太坏。   江湖人对风流侠客的宽容度是很大的, 尤其陆小凤虽然是个麻烦缠身的男人,但他足够聪明,常常因为各式各样的麻烦反倒替自己扬名。   但金鹏王朝的事情,严格来说是陆小凤替朋友出头。   花满楼就是那个朋友。   江南花家豪富一方, 花满楼是花家的第七个儿子, 自幼双目失明, 待到成年之后, 就一个人搬出了家里,独居在一座小楼里,他和上官飞燕之间的关系也不仅仅是她绑架了他威胁陆小凤那么简单,在短短的相处时间里, 花满楼发觉自己爱上了那只活泼可爱的飞燕, 他天生一副侠义心肠,在她将事情原委和盘托出时, 选择了跟着她一起离开。   后来才有了上门砸场子的陆小凤和西门吹雪。   陆小凤是个很好的朋友, 原本就会倾力帮助花满楼,更不用提后来上官丹凤还成了他的枕边人。   也正因为这个,现在陆小凤想到了一个很不妙的猜测。   钟鸣一路上都把上官丹凤捆得严严实实,陆小凤见到了, 却没说什么,只是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去夜探一趟。   客店里空房不多, 钟鸣带着上官丹凤住一间, 三英里的两个住一间, 剩下的是苏少英和叶孤鸿住一间, 之后四秀两人一间,李凝一个人睡。   李凝的房间靠左是孙秀青和石秀雪的房间,右边则是苏少英和叶孤鸿的房间。   叶孤鸿有些睡不着觉。   因为他见到了西门吹雪。   一直以来,他最为崇敬的剑客不是自家堂兄,而是西门吹雪,这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叶孤城虽然名气很大,但对他来说太近了,而西门吹雪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崇敬他显然能够照顾到少年人的自尊心。   何况自从西门吹雪成名之后,满大街的年轻剑客都开始模仿起他的穿着打扮,脾气性格,好像不穿一身白衣佩乌鞘剑,就不能算个正常剑客一样。   只是叶孤鸿模仿得最为神似罢了。   他毕竟是见过世上真正绝顶剑客的人。   如果是在别的什么时候见到西门吹雪,也许他会比现在高兴得多,然而在心仪的姑娘面前,陡然间成了一个赝品,这让心高气傲的少年显然有些无法接受。   叶孤鸿辗转反侧,隔天启程时,难得穿了一件青衣。   苏少英借给他的。   同样是剑客,苏少英就很看不起那些学西门吹雪的同辈,他比叶孤鸿还傲气,大约因为他是峨眉山上唯一一个功名在身的举人。   借给叶孤鸿衣服的时候苏少英还有些欣慰,觉得这个同辈被他掰回正道上了,随即他就后悔了。   叶孤鸿长相俊秀,白衣压了他本身的灵气,换了青衫之后,那股气质简直要透出去。   果然在客店吃早饭的时候,李凝夸赞了叶孤鸿几句。   苏少英差点没把手里的筷子给掰折了。   叶孤鸿一直是吃白水煮蛋的,这也是模仿了西门吹雪。   然而西门吹雪吃白水煮蛋只是因为他出门在外多是为了追杀人,起初有过几次被人下毒的经历,故而他之后就只吃白水煮蛋,白水煮蛋的味道最单纯,稍微有一点不对他都能尝出来。   回到万梅山庄的时候,西门吹雪也是锦衣玉食的。   叶孤鸿已经吃了三年多的白水煮蛋了。   然而在李凝有些疑问的眼神里,叶孤鸿毫不犹豫地嗦了一碗鸡汤面,又吃了两个肉包,连带着之前吃的三个白水煮蛋,成功地把自己吃撑了。   西门吹雪认认真真地剥着手里的白水煮蛋,仿佛客店大堂里弥漫着的香气并不存在。   一个优秀的剑客,从不为外物动摇。   钟鸣起床的时候,发现上官丹凤不见了。   虽然和女犯人住一间房听上去有些不大好听,还容易让人联想到床头话本情节,然而钟鸣已经习惯了,他押解过不下一百个犯人,其中有男有女,总不能因为男女有别就给犯人也弄一间房关着,但他没想到的是,明明住一间房,他睡前也是很小心地把上官丹凤藏进床底下的,结果第二天一早,人就没了。   叶孤鸿脸皮毕竟比较薄,不好意思说钟鸣武功太低,苏少英则是询问道“钟捕头夜间没发觉动静吗?”   钟鸣轻咳了一声,假装没有听见苏少英说话,自己分析道“上官丹凤中了软筋散,绳索之外还有特制的铁链,不可能自己跑了,何况她如果能跑,也应该报复我,一定是有人帮了她,但这人对我又没有恶意,不大可能是来救她的同伙。”   说着说着,钟鸣的视线就落在了一直埋头嗦面的陆小凤身上。   陆小凤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   李凝惊讶道“你为什么要放了上官丹凤?”   陆小凤摸了摸嘴唇上方的胡茬,叹道“我不是想放了她,是我想借她找出背后指使的人,只是事前没法和钟捕头说个明白而已。”   钟鸣却伸出手,一把拍了陆小凤的肩膀,说道“不用解释了,我明白了。”   陆小凤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是很难找到知己的,花满楼算一个,但他没想到才认识几天的钟鸣居然也能算一个。   然后他们就一路摸到了霍休的小楼,找到了自称上官丹凤的上官飞燕,连带着搞出惊天阴谋的霍休一起。   不需要霍休自曝,陆小凤和钟鸣一起推断出了真相。   金鹏王朝的事情是真的,霍休本名上官木,是金鹏王朝四个重臣之一,当年上官谨带着财富和小王子隐居,独孤一鹤去峨眉带艺拜师,阎铁珊孤身一人去关中经商,上官木则化名霍休秘密干起了杀手买卖,建立青衣一百零八楼。   后来庇护小王子的皇亲上官谨死后,霍休接手了他的财富,小王子早死,只留下上官丹凤一个女儿,一个货真价实的公主,霍休原本想借她的名义夺取阎铁珊的家财,但上官谨的孙女上官飞燕从小就嫉妒上官丹凤,在爷爷死后终于按捺不住毒死了上官丹凤,霍休无法,只能让她戴着面具在陆小凤和花满楼之间旋转跳跃。   霍休被揭穿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懵。   好在他准备足够充分,一把掐死了上官飞燕,就要发动小楼里的机关。   李凝一刀飞掠,将霍休的头颅削飞出去。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钟鸣打破了沉默,开口道“刚才霍休掐上官飞燕的时间是不是太短了?”   陆小凤啊了一声,状若痴呆。   钟鸣立刻找到了身为总捕头的自信,走上前去,指着上官飞燕的尸体,说道“正常被掐死的人都要经历一段不短的过程,如果是立掐立死,那应该是断了颈骨,但她的脖子好好的,死相一点也不像窒息……”   他说着,忽然一刀向下扎在上官飞燕的胳膊上。   上官飞燕一动不动。   钟鸣却道“看,就算是新鲜的尸体,血流的速度也不是这样的。”   在选修过仵作专业的总捕头面前,装死显然不是个好选择。   陆小凤安静如鸡,即便上官飞燕哭得楚楚可怜,他也眼观鼻鼻观心,仿佛世上没有比他更清心寡欲的男人,他对丹凤公主没什么感情,如果他每睡一个女人都要付出点感情,那他早就忙死了。   他尴尬的是睡了花满楼喜欢过的女人。   当初他一边睡着上官飞燕假扮的丹凤公主,一边安抚花满楼会替他寻找上官飞燕,现在想想,真是太乱了。   花满楼长叹一声,没有说话。   上官飞燕确实比上官丹凤要美,但那副美丽的皮囊下,藏着的却是一个贪婪恶毒满嘴谎话的内在。   钟鸣完全不知这里头的纠葛,见上官飞燕一会儿求陆小凤救她,一会儿又去求花满楼,以他的眼力,立刻看出这三人关系复杂难言,但看戏不妨碍他秉公执法,再度用大铁链子拴住了上官飞燕的脖子。   上官飞燕最终被投入大牢,经由刑部判处,天子过目,判斩立决。   李凝不太开心。   她这一趟出来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干,光看着陆小凤和钟鸣查案了。   但她随即就收到了五万两白银的赏金。   石秀雪没怎么见过世面,被官府的大手笔给惊呆了,要知道她们姐妹在外花光预算的时候,也是经常去接悬赏的,但官府给钱从来小气,她还没见过五百两以上的悬赏呢,更别提五万两白银了。   钟鸣对此见怪不怪,只道“霍休的家产是要充公的,他是青衣楼主,本身人头就值三万两,另外那两万,应该是霍休的家产比较多,上面不好意思只给人头价。”   李凝惊呆了。   要知道阎铁珊虽然宠爱儿女,但是从不过分溺爱,李凝虽然一应花销都是最好的,但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额的银票。   这可是五万两白银!   李凝都不知道该怎么花了。   南海白云城唯二继承人叶孤鸿有些心酸地看着喜滋滋的李凝,对阎铁珊养女儿的方式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不知道女儿要富养吗?都把阿凝姑娘委屈成什么样子了?   几万两银子就高兴成这样。 第59章 陆小鸡传奇(5)   这笔赏银李凝一文钱都没有乱花, 全都上交给了阎铁珊。   生意但凡做得大了,钱放着都会生钱,阎铁珊做珠宝生意发家,后来各行各业都有涉猎, 且都做得红红火火, 作为关中首富,他对这些银子并不看重, 但他还是把李凝夸了又夸。   八十寿宴上被人揭穿太监身份,阎铁珊倒是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羞恼,或许是人年纪大了, 看待事物比较宽容, 他甚至也没怎么迁怒陆小凤,还请他在阎府多留一段时间。   放在以往,这对陆小凤来说就是一段风流艳遇的开始。   然而他看了一眼坐着喝茶的李凝, 摸了摸新长出来的胡子, 坚决拒绝了阎铁珊的邀请。   浪子永远知道什么样的女人可以碰,什么样的女人连梦里都不要多想。   有的女人要钱,有的女人要名, 有的女人要爱。   有的女人什么都不要, 你却想把一切都掏给她,像条狗一样求她垂怜。   陆小凤还是更习惯做个人。   阅尽群芳的浪子看得透彻,少年人却很难明白这个道理。   木道人旁敲侧击, 阎铁珊虽然也觉得叶孤鸿是个不错的人选, 但他和李凝有过约定, 没法替她松口,只好含含糊糊地表示想再留女儿几年。   叶孤鸿当然等得起。   但连他自己也知道,希望十分渺茫。   毕竟他不是名震南海的堂兄,也非年轻一代剑客的终极目标西门吹雪,他天资不错,人也勤勉,但也就是这样了。   像阿凝姑娘那样的女子,当世有几人能配得上?   但叶孤鸿还是不想放弃,又或者说是他不甘心连争都没争就放弃,他想着,至少要把自己的一腔情意告诉阿凝姑娘知道,哪怕得不到回应。   他其实本就知道得不到回应的。   相比之下,苏少英比他清醒得多,也理智得多。   苏少英起初沦陷了几日,做了许多他清醒的时候自己都要鄙夷自己的举动,但慢慢回过神来,就像一盆冷水浇头。   对比同龄人,他不觉得自己会输给谁,但年纪再放宽几岁,江湖上也并非没有能够压得过他的年轻人,阎姑娘对待西门吹雪不假辞色,和陆小凤同行几日甚至都没多看他几眼,他苏少英还没能比肩西门吹雪,又何德何能去追求阎姑娘?   苏少英如今的心路历程正和几年前的霍天青吻合,那段时间霍天青刚刚离开天禽门,被上官飞燕说动来阎府卧底,阎铁珊对这个年轻人没什么底,但又不好让他去处理杂务,想了想就让他去暗中保护出门在外的李凝。   后来霍天青把自己卧底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怕上官飞燕暴露自己,他还数次打探过她的行踪,想要杀人灭口。   不过上官飞燕十分机警,没再露面。   待在阎府几年,霍天青的心路历程从自傲到自卑再到淡定,到如今只要能看李凝几眼,就还能勉勉强强生活下去的样子。   不是没有过阴暗的念头,但自家大小姐武功比他还高出一线,会配毒,制造机关,他不止一次见过她杀人,除了惊艳,还有恐惧。   两相结合之下,他陷得更深了。   对待叶孤鸿这样的愣头青,霍天青不仅不妒忌,甚至还有些看戏的心态。   李凝却没让他看成戏。   她在叶孤鸿表白之前就隐隐发觉到了什么,她带着他飞上阎府的塔顶。   塔顶上有一段较为平缓的飞檐,叶孤鸿小心翼翼地坐在李凝身边,几次想要开口,却又怕打破了难得的寂静。   李凝笑了一声,说道“叶公子喜欢日出,还是日落?”   叶孤鸿仿佛猜到了什么,但他还是看着李凝说道“红日初生,一日之始,我喜欢日出。”   李凝说道“叶公子年少,才有这样的想法。”   叶孤鸿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他摇摇头,说道“阿凝姑娘比我还小一岁。”   李凝替他笑了出来,夕阳映照着她含笑的面容,仿佛壁画上的飞仙,那一抹隐隐约约的艳色几乎夺了晚霞的光彩,也同样映照在叶孤鸿的双眼里。   李凝轻声说道“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还年轻,有时候我却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没有法子再像年轻人一样。”   叶孤鸿知道这是隐晦的拒绝。   但他还是敏锐地注意到了那一个“再”字。   沉默许久,叶孤鸿忽然问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凝笑了,这一次比先前的笑还要动人,叶孤鸿觉得这怕是自己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笑,她轻轻拂过手里的红袖刀,说道“他啊,就像这把刀。”   叶孤鸿的目光落在红袖刀上。   天下无双,仅此一把的红袖刀。   少年人是不会叹气的。   叶孤鸿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残阳,半晌只道“我明白了。”   独孤一鹤和木道人几乎是同时离开的。   李凝有些舍不得石秀雪,但石秀雪悄悄地跟她说,她们姐妹秋天的时候还会下山一次,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小姑娘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李凝没能掐上最后一把脸颊肉。   盛夏时节,李凝就不往外跑了,趁着这个时间,她整理出了一份江湖高手的名单,准备过了夏天一一登门。   李凝一直知道红袖刀是有极限的,苏梦枕把原先的刀法改进是为了适合自己的身体,后来他虽然也根据她的习惯改动了不少,但武功这种东西不是旁人能改的,她知道自己学武快,但还从来没能试着改进武功。   所以她的红袖刀再练,也至多是练到和苏梦枕一样的境界,而不能再提高。   说得稍微玄一点,就是她还没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道。   霍天青对此表现得十分积极,按照就近原则,李凝拿到的名单里有不少都是近在关中的天禽门人,霍天青在闲暇之余,替李凝整理出了这些人的武功特点以及拿手招式,就差没有把这些人的武功拆解出来一一破招。   入秋之后,李凝试着上门挑战了几家,立刻发觉这种方式等同作弊,但她记性太好,几乎每挑战一个人,都能立刻从脑子里找到对应的资料,无奈之下,她只能避开了天禽门人。   而除了天禽门人,关中还真没几个像样的高手了。   阎铁珊对于李凝时不时要远行一趟已经很佛了,他虽然上了年纪,但精神头十足,又有霍天青这样一个好帮手,再干十年没问题,李澈一心仕途,李凝对经商兴趣不高,他也不强求。   李凝是跟着阎家的商队走的。   霍天青认真地规划了一条商队路线,确保李凝能够挑战到名单上的大部分高手,又不会撞到过于厉害的对手,如果不是关中离不得他,他都恨不得跟着一起去。   阎家的商队这一次运送的货物是大批的珠宝皮毛,珠宝是准备送到京城专门的珠宝阁里,皮毛则要卖到南海,再收购一批南海珍珠回来。   李凝第一次跟着商队走,不得不说,比她一个人在外面闯荡要舒坦多了。   商队的大管事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常年走南闯北,面子也大,不仅以低价请来了江湖上最好的镖师,一路上也总能找到门路让商队众人吃好住好。   李凝觉得自己都要被喂胖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带着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小姐,大管事根本就不会费那么多事,谁家经商跑腿的没风餐露宿过?谁家经商跑腿的顿顿给肉吃?那是镖师才有的待遇。   但放在大小姐身上,一些很普通的事情就变得不可理喻起来。   晚上不住最好的客店,难道要大小姐搭个窝棚睡野外?一天走六个时辰的路?大小姐能受得住这么颠簸?坐在马车里他都怕大小姐磕到头。   李凝其实一点也不娇气。   娇气是对别人的,不是拿来折腾自己的。   她靠在颠簸的马车里,甚至有些昏昏欲睡起来。   直到前面一阵喧哗之声传来,马车骤然一停,把她惊了一跳。   李凝掀开帘子,问道“前面发生什么事了?”   车夫磕磕巴巴地说道“绣、绣花大盗!我们遇到绣花大盗了!”   他不说李凝也看见了。   路边坐着个人,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他正在专心致志地绣花,连头也不抬,却让见多识广的大管事和镖师吓白了脸。   李凝知道绣花大盗,也就是上个月的事情,这人劫了几趟镖,还把押镖的镖师都刺瞎了眼睛,名为“绣瞎子”。   阎铁珊请来的镖师并非浪得虚名,但他若是江湖一流高手,也不至于去给人做镖师,而这个名为绣花大盗的大胡子男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绝顶高手。   李凝连一丝犹豫也无,跃下马车,几步轻功飞掠至商队前,一刀直劈绣花大盗面门。   绣花大盗冷笑一声,手里针线齐齐飞出,还没出手,却惊见刀光之后那抹绝色。   高手对战,生死一瞬,本就容不得半点分心。   李凝已经做好了拆招的准备,然而她一刀斩出竟未遇到半点抵抗,针线落地,连带着绣花大盗的人头一起。   一刀毙命。 第60章 陆小鸡传奇(6)   江湖上每天都有人死。   绣花大盗是个颇为出名的盗匪,但也仅此而已了。   李凝没有料理尸体的爱好, 大管事也机灵得很, 立刻派人上前收拾, 这时一个颇为胆大的镖师上前拎起了绣花大盗的人头, 半晌觉得不对,硬生生撕扯下了那颗人头上的大胡子。   绣花大盗的大胡子原来是假的!   但人都死了, 众人也没多想,只是那颗人头拿得近了,总镖头李原忽然叫道:“这人……”   李凝正在擦刀, 闻言好奇地看去, 却见李原脸色涨红, 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吐露出这具尸体的身份。   李凝认识的钟鸣是六扇门总捕头, 兼理刑狱,有四品官职在身,在江湖人眼里, 他是“官面”上的人物, 在他之下却有一位出身江湖的名捕,追缉盗匪从来只用江湖手段,武功也在一流高手之列,被江湖人尊为天下第一名捕。   金九龄。   天下第一名捕的人头犹睁着双眼,面上毫无痛苦之色, 仿佛还停留在死前的一霎惊艳。   众人面面相觑, 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   大管事亲自去报了案, 连带着那张被撕扯下来的大胡子,金九龄大约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劫镖时丢了性命,他先前手里拿着的那张绣面成了最好的证据。   彼时陆小凤恰好在追查此案,已经循着针绣手法找到了神针山庄薛冰,刚把嫌疑定在薛冰加入的一个叫做红鞋子的组织里。   金九龄案发之后,陆小凤整个人都呆住了,万万没想到这位亲自来请自己破案的好友才是本案元凶。   金九龄一死,他“绣”走的大批财富也不见了踪影,其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南王府的宝库,陆小凤还没来得及收拾心情,就又被南王府的人请去破案。   李凝的商队已经快要走到京城了。   一路上李凝勾了小半名单,其中挑战有输有赢,大体是赢的时候多,但输招总也就是一招半招之内,无法让她获得真正的提高,她有些无法,但见商队离京城越来越近,也就准备顺路去看看李澈。   李澈算不上春风得意。   状元三年一回,他自认没什么大不了,无非因为相貌出众,略得几分天子欢心,令他时常在御前行走,做个侍读郎。   他离真正的权柄还很远。   但不妨碍他在外人眼里是当红新贵,想拉拢他的,想求他办事的,想结个朋友的,每日里门庭若市。   临到京城,早早就有李府的人来接,阎铁珊对名姓之事看得很开,并不强求义子义女跟自己姓,李凝虽然在外被称为阎大小姐,但户籍上仍旧姓李,李澈入仕也没改姓,如今在京城的府邸也是李姓。   李澈的新宅不算小,地段也好,是他自己挑的,李凝十二三岁时在外闯荡,李澈这个年纪却已经在帮着阎铁珊做事了,他不一定是经商的料子,但眼界足够开阔,几次生意有赚不赔,攒下了不少银钱。   马车直入李府,到了门里才停下,李凝掀帘下车,来迎她的只有府里新聘的管事。   以李澈的品级,还不到上朝的资格,这会儿也过了早朝时辰,他是去给天子侍读的。   饶是见惯了李澈的容貌,管事也被李凝晃了晃眼,缓了一下才回过神来,连忙解释了原委,请李凝先去看自己的房间。   李澈准备得很仔细,一应用具也是李凝用惯了的,但李凝只准备在京城住三五日,她还想跟着商队南下。   李澈直到傍晚才回来。   他如今也是真正和李凝同龄了一回,还未及冠的年纪,面上带着些少年气,但双眸黑沉,举止有度,略有些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糅合得刚刚好。   李凝一见他就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还是京城风水养人,在关中可没见你这么白胖。”   管事惊愕地看看李澈,愣是没看出半点白胖来。   李澈却是点了点头,“近来没什么公务,入秋贪食,是胖了点。”   他的目光在李凝身上转了一圈,发觉没瘦,也缓了缓语气,说道:“黑了。”   李凝不在意这个,拉着李澈给他讲这一路上的见闻,末了,又提出想去南海白云城一行,挑战当世绝顶剑客叶孤城。   李澈对江湖上的事也有一些了解,闻言便道:“既是叶孤城,那也不必去什么白云城了,他人在南王府。”   李凝有些惊讶,说道:“他为什么要去南王府?”   李澈不大在意地说道:“叶孤城是南王世子的授业恩师,去南王府有什么可奇怪的?你在京城安心待些日子,不然你人到了白云城,他却在南王府,又或是你去了南王府,他早已回了白云城,还不是空跑一趟。”   这话说得倒有几分道理。   但李凝不喜欢京城。   李澈说道:“江湖究竟有什么好,让你连哥哥都不要?”   李凝一下子都没反应过来李澈是在抱怨。   实在是李澈在她心里太过稳重可靠,骤然来这么一下,令她半晌都回不过神。   李凝不由得笑了,拉着李澈的手晃了晃,说道:“好吧好吧,我就在京城住一段时间,陪陪你。”   李澈满意地点点头。   隔了一会儿用过晚饭,李澈就要带着李凝出门逛夜市。   李凝熟门熟路地蒙上一张面纱,又戴了一顶帷帽,确保就算帷帽掉了也还有面纱遮挡,拍了拍手让李澈带她出门。   李澈叹了一口气,说道:“天生爹娘给的脸,反倒要藏着掖着,委屈你了。”   李凝才不理会他莫名的感慨,江湖是江湖,京城是京城,李澈如今又不是什么天大的官,她要是一个人无牵无挂的,反倒什么都不怕了,只是蒙个脸,对她来说没什么可委屈的。   这里的京城比汴京要大,也繁华得多,汴京最多的是茶馆瓦舍,这里则是酒家戏楼,走几步就有酒香弥漫,丝竹之声日夜不绝。   人如潮水马如龙,嬉笑拍掌闹市中。   李凝在江湖上闯荡了不少日子,还是第一次来到京城,倒也没有什么惊叹的意思,只是跟着李澈走。   李澈先带她熟悉了一下府邸周围的路况,又给她指了各条道路的通向,李凝起初还点头听着,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拉了拉李澈的衣袖,小声地说道:“带我看这些干什么,我又不犯事。”   李澈连神情都未变,声音压低,说道:“ 不管犯不犯事,万一犯了事,记住路总比不记路方便,不光是京城,你在别处也要记得第一时间记路。”   李凝几乎有些不能想象她在李澈心里到底成了个什么形象。   但李澈是认真的,他一直觉得自家妹妹容易招惹是非,以前没有自保能力的时候他几乎操碎了心,如今自保能力是有了,但又怕她理不清轻重,惹上更大的麻烦。   即便是禹师,只会基础的口诀也做不到大夏禹师那样真正一人抵万军,她到底没有师承。   李凝走了一半的路就有些烦了,拉着李澈的胳膊晃来晃去,要他带自己去玩。   李澈无法,只道:“好吧,先去玩,也不在这一天两天。”   京城的好玩去处大致有三个,东城的销金窟,西城的流水戏楼,南杂巷的夜市摊,全都热闹得很。   去东城的多是京城权贵高官家的纨绔,皇亲国戚都不少,带着李凝,李澈是不会去的,而南杂巷确实比西城戏楼要热闹,但那里鱼龙混杂,李澈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都不爱往那边去。   李凝不大喜欢听戏,觉得咿咿呀呀的吊着一口气怪难受的,但西城的大小戏楼之间多的是夜市摊子,不年不节的日子里,也点着连成一片的花灯,五颜六色的灯火照出融融之景,倒比别处更多一份盛世繁华。   李澈带着李凝逛了一会儿,找了个茶舍歇息,李凝一点都不累,要歇的是李澈。   李澈在京城里算是个名人,跨马游街那日光是看着他那张脸激动到昏过去的姑娘就有十多个,从此落下一身相思病的也不下百十之数,这会让即便有夜色遮盖,也能让注意到他的人频频回头。   不分男女。   李凝看得好笑,等坐进茶舍里,一直板着脸的李澈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茶舍二层上忽有个人开口道:“下面的可是李状元?”   李澈没想到在这里也能撞上认识他的人,听声音仿佛也有些耳熟之意,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面,再往边上一看,一身普通服饰的天子江宸对他举了举手里的茶盏。   邀他上去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李澈头都大了。   天子微服私访,选的随同太监声音粗犷,脸庞黝黑,李凝没看出破绽,只当李澈遇到了朋友,她眨了眨眼睛,说道:“人家请我们呢。”   李澈想交代她几句,也不好太过明显,只得对她使劲眨了一下眼睛。   可惜一层纱隔着,李凝本就不大注意他,还要忙着看路。   李澈无法,只得带着李凝上到二楼去。 第61章 陆小鸡传奇(7)   茶舍里人不多, 李澈上去时, 江宸没怎么动弹, 目光仍旧看着窗外。   李澈原本想要行礼, 江宸摆摆手, 李澈只好叫了一声公子。   江宸看了一眼李澈,又看了一眼李凝, 说道“坐吧, 我也只是在家待得无聊, 出来走走。”   李澈说道“东城热闹,公子去了肯定不无聊。”   江宸有些厌烦地说道“那里不是青楼就是赌坊,这里热热闹闹的, 看看老百姓过日子,挺好。”   李澈笑了笑。   李凝平时话有些多,但这会儿却忽然不说话了, 低着头坐在那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江宸却注意到了她, 问道“这位姑娘是?”   李凝微微抬了一下头,闷声说道“我叫李凝, 是他妹妹。”   她伸出手指头指指李澈,没什么礼仪。   江宸倒不在意这个, 笑了笑,说道“怪不得大晚上还遮着脸, 我记得李状元殿试上朝那会儿, 满朝大臣皆是男子, 都被他容光所摄,待在京城不到一年,不知道折了多少姑娘家芳心。”   李凝眨了眨眼睛,看了李澈一眼,说道“容貌天生,只靠这个就动心,岂不是说长得好看,生来就该人人都爱?”   江宸叹道“姑娘说得有理,可这世上谁不是俗人呢?”   李凝不说话了。   大约是很少有人和他说着说着话就不理人了,江宸反倒又笑了,说道“见人先见面,日久识人心,在我看来,美貌只是外象,倘若脑袋空空腹中无物,再美的容貌也只是空中楼阁,才华横溢而外表不显之人,相处时间久了也会自然显露出来,容貌先天,才学后天,倘若两者皆备,如李状元,也不该怪世人偏疼他们是不是?”   李凝从未听过这样的论调,却觉得很有些意思,轻轻地点了点头。   江宸展颜一笑,忽又说道“我当真有几分好奇,不知这顶帷帽底下是什么模样。”   李澈半开玩笑似的说道“还不如我戴一套钗环,扮个女相给公子看。”   江宸知道李澈这是不愿意,他从不强人所难,一句罢了刚到嘴边,却见李凝抬手解开帷帽放在一边,露出一双璀璨灵动的眸子,和遮盖了大半张脸的锦白面纱。   大约觉得他会很失望,那双漂亮得惊人的眸子弯了一弯,流泻出月光似的笑意,说道“公子看见了,就是这个模样。”   说完,又把帷帽戴上。   江宸怔愣半晌,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李凝只当是一场顽皮,连李澈也只是怕她惹恼了江宸,但江宸却觉得坏了。   他怕是要过上很久才能忘记这双眼睛。   从茶舍出来已经快到宵禁时分,江宸有些舍不得回宫,正好李澈的府邸和他顺一段路,他轻咳一声,说道“坐了有一会儿了,我想走回去。”   随行太监震惊地看着他。   西城离皇宫骑马都要一刻钟,自家这个主子虽然也练武,但平时懒得不成,从来不肯多走一步路的,好好地怎么就要走回去?   然而江宸要走,谁也不敢拦他,西城离李澈的住处倒是不远,李澈下意识地拉着李凝走在江宸身后。   夜市收摊,街道渐渐无人,隔着一个李澈,江宸还能找到话头和李凝聊天,并且越聊越投机,李澈已经盘算着等过了今晚,就让李凝离开京城了。   不是他抬举自家妹妹,他也是男人,最明白男人对一件事情感兴趣时是个什么样子,江宸平日里待人和气,但也不是这么个和气法。   李澈完全不觉得露出一双眼睛就能让一个男人倾心,他只觉得李凝今天晚上说了太多话,江湖女子的想法比起宫里那些女子总是较为新奇些。   江宸确实觉得十分新奇。   哪怕不为那双眼睛,他也觉得今晚是个颇为可爱的夜晚。   转过一道巷子,忽然见巷子尽头有个身形佝偻的老婆婆在叫卖糖炒栗子,破旧的衣裳,花白的头发,沙哑的声音,无不诉说着可怜。   江宸见了,第一反应是西城到北城的一路上不该有夜市摊,但李凝却觉得可怜。   她不喜欢乞丐,却对这些上了年纪还要苦苦维持生计的可怜人心存怜悯,拉了拉李澈的衣袖。   李澈掏出十文钱来,一文不多,一文不少,去买了一斤栗子。   就算是江宸也觉得自家这个侍读郎太抠门了。   他让随行的太监也去买了两斤栗子,太监身上没有零碎银钱,只掏出五两的银锭扔给了老婆婆,提着栗子回来了。   李澈不喜欢吃栗子,李凝接过那包栗子,剥了一颗递到面纱底下,隔着一层帷帽轻纱,又是夜色里,江宸连一丝都没看清,只好闷闷地拿过一包热腾腾的栗子要吃,偏是这个也没法,随行的太监得先试毒,吃下去没什么问题,才剥了干净的给他。   江宸栗子刚喂到嘴边,却见李凝身子晃了晃,轻飘飘地向后倒去。   李澈下意识地抱住了她。   试毒的太监只觉肚腹一阵翻搅,失去意识之前,他拉长了声音厉叫道“有毒……护驾!”   江宸手里的栗子掉到了地上。   寂静的巷落里不知何时翻出了无数道黑影,在那卖糖炒栗子的老婆婆逃离之前截住了她,李澈抱着李凝怔怔看去,黑夜里唯有一双红得似血的绣花鞋十分醒目。   面纱已经不复锦白,血从面纱底下渗透出来,李澈这才回过神似的,急忙拉下帷帽,解开李凝的面纱,却见她唇边溢血,眼神已经有些涣散。   江宸想过一窥那双漂亮眼睛的主人面纱底下的容貌,却没想过是这样窥见。   他怔立一旁,巷子里暗卫仍在打斗,他忍不住指着巷子喝道“那么多人都拿不下一个刺客!朕不要人护驾,朕要解药!”   护在他身侧的大内高手都有些迟疑。   江宸一把拔出了一个护卫腰间的长剑,喝道“你们不去,朕去!”   几个大内高手再不迟疑,齐齐飞掠上前。   江宸咣当一下丢了剑,却见替自己试毒的太监已经昏迷了过去,眼看气都快没了,忽然一阵脱力,靠在了墙角。   李凝吐了一口血,从先前的剧痛中略微醒过神来,虽然觉得四肢发凉,但脑子却有些清醒起来,她知道自己中了毒,但她虽然会照着配方制毒,却解不了别人的毒,她急促地喘了几口气,反握住李澈的手,一时有许多话到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张了张口,只是无言。   李澈的眼泪滴落在她脸上,像下雨似的。   李凝觉得有些痒,想叫他不要哭了,指尖却也感觉到了一丝凉意。   乌云转瞬蔓延三千里,暴雨如注。   李凝失去了意识。   绣花大盗伏法之后,江湖上已经很久没再有大事发生过了。   不仅陆小凤这么觉得,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觉得。   然后就发生了一桩让整个江湖为之震动的大事,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天下,比一连下了好几天的大雨蔓延得都快。   江湖隐秘组织“红鞋子”首领公孙大娘行刺天子未遂,朝廷震怒,公孙大娘伏诛之后,六扇门于当夜查出红鞋子组织全部成员名单五百四十三人,朝野通缉,藏匿者死。   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薛冰和欧阳情。   他在追查绣花大盗时已然发觉薛冰加入了红鞋子,欧阳情也是其中一员,但这世上没人比他更了解她们,薛冰虽然脾气坏了一点,却是个好姑娘,欧阳情手段狠辣了一些,也绝做不出大逆不道的事情来。   他立刻动身前往京城,但还是晚了一步,欧阳情和薛冰已经被捕,抓人的正是先前和他有过一段同行情分的钟鸣,他试图问清情况,然而钟鸣并不理睬他,只是冷冰冰地喝道“陆小凤,我念在和你有点交情,提醒你一句,不管你和那些女人有天大的情分,圣旨已下,要怪就怪她们自己识人不清,跟了大逆不道的首领。”   陆小凤完全不知内情,但他有脑子,公孙大娘连绣花大盗的事情都是金九龄有意栽赃,就算是做了些恶事,也绝不至于到弑君的地步,江湖人有几个真正敢这么做的?这里头必定还有缘故,如果只是一场误会,那又何必要五百多条人命去平息天子一怒?   钟鸣深吸一口气,说道“你但凡有几分良心,这话不要再提。”   陆小凤说道“若我没有良心,我根本就不会来这一趟!”   钟鸣怒道“公孙大娘行刺天子是真,天子这么说了,你能怎么办?”   陆小凤立刻明白过来,这里头是真的有内情,而内情就在天子本人身上,公孙大娘行刺天子必然是假,但此时天子认定了是真,那事情就只能是真。   他摸了摸新修的胡子,忍不住苦笑道“钟鸣老弟,念在你我交情一场,你总要告诉我真相吧。”   钟鸣冷着脸,说道“我不想和你多说,我还要去抓人,你想问个清楚,就去李状元的府邸问吧。”   陆小凤知道在钟鸣这里是问不出什么了,也不再多说,出了六扇门,直奔李府。 第62章 陆小鸡传奇(8)   李澈已经很久没从房间里走出来。   陆小凤来时, 他本不欲理会, 还是管事劝解了一通, 从那夜回来, 李凝就一直昏迷不醒, 脉象几乎探不到,气息微弱得不像活人, 宫里的御医来看过, 都说不成了。   有的毒有解, 有的毒无解,那日替天子试毒的太监已经身亡数日,即便用了最好的药,也没让他活过第二日, 李凝能撑到如今,完全是十几年来辛苦修出的内力在护持心脉, 就像当年的苏梦枕。   内力总有耗光的时候。   李凝昏迷了有多久,李澈就守了她多久, 悲伤也好, 心疼也罢,李澈都觉得不能形容他现在的心情。   他现在感觉心里很平静, 异常平静, 无悲无喜。   直到出了房门,管事急急忙忙让丫鬟进去替李凝擦洗更衣, 说话的语气带着些敬畏, 全然像是即将送走一个死人, 李澈才慢慢明白过来,他没什么悲喜,是因为已经做好了同死的准备。   但这还不够。   哪里不够,他也说不上来。   直到见到陆小凤,李澈又明白了,他觉得不够,是因为公孙兰一条命不够。   陆小凤说了什么,李澈没怎么听,但来意他已经看得分明,他也没什么愤怒的心情,只是平静地说道“公孙兰犯了大逆之罪,红鞋子一并被牵连,除了这些,你还想知道什么?”   陆小凤让自己的眼神显得诚恳一些,语气放低,说道“阎公子,红鞋子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我已经明白,不论公孙兰犯没犯大逆之罪,她都该死,可红鞋子组织除去剩余首领七人,被捕成员已经三百多人,通缉人数数不胜数,难道因为她们穿上了一双红鞋子,所以都该死?薛冰是在上官飞燕死后加入红鞋子,她才待了几天?还有……”   李澈定定地看着陆小凤,开口道“公孙兰一手创建红鞋子,组织宗旨以姐妹为先,所以不管上官飞燕做了什么,公孙兰都要替她报仇。”   陆小凤说道“但她绝不敢报复到天子头上。”   李澈平静地说道“天子只是在气头上,以他的性格,不会同时要了这么多人命,如果你的红颜知己没有罪案在身,应该过一段时间就能出狱了。”   陆小凤对这个登基不久的小皇帝不大了解,但听李澈这么说了,他还是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但他还是没能从李澈这里问出真相来。   李澈一脸平静地送他出府,陆小凤来时没有打伞,他还命府里的下人取了一把油纸伞,陆小凤叹了一口气,再三向他道谢,然后离开了。   李澈站在雨中,过了很久,才慢慢地问道“小姐更过衣了?”   管事连忙说道“算算时间,应该弄好了。”   李澈于是折返回去。   李凝仍旧无知无觉地躺在床上,如花般的容颜泛着一种令人心寒的苍白死气。   李澈不觉得心寒,他轻轻地替她别了一下垂落脸颊的发丝。   大雨滂沱,十日未歇。   江宸终究不是个暴虐的君王,即便替他试毒的太监侍候了他十多年,是他身边除去总管太监之外最亲近的宦官,即便他的心里隐藏着一份微小得连他自己都不大清楚的情绪,但理智终究渐渐回笼。   如果红鞋子只是十来个人的小组织,那他任性一回也没什么,但如今各地清查出来的红鞋子成员渐渐增多,除了当夜查出的五百多人,如今已经清查出三千之数。   红鞋子和青衣楼关系不浅,青衣楼是杀手组织,红鞋子则是青衣楼的主要客户,其中有许多是不堪夫家折磨的良家女子,她们买通青衣楼制造各种“意外”杀死丈夫,红鞋子抽取一半利益,通过上层成员确保这些成了寡妇的女子得到家资,这些寡妇也会顺理成章加入红鞋子。   但除此之外,大多红鞋子成员都是被这些女子哄劝入伙,有很大一部分是在青衣楼倒台之后还没来得及成事的清白人,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被熟人拉拢加入红鞋子的江湖女子。   有罪论罪,无罪的人却也不当死。   陆小凤人脉广,除了钟鸣,他在六扇门也有不少朋友,得到消息还没来得及高兴,却听那朋友犹豫着说道“总捕头好几天没歇了,查出红鞋子首领七人均有罪案在身,薛冰姑娘手上没有人命,但她砍了不下十个人的手,欧阳姑娘涉嫌杀害恩客,总捕头已经查出来的就有十三起,按朝廷律法,除了薛冰姑娘以外,其他人都是死罪。”   陆小凤怔了一下,问道“薛冰呢?”   那个朋友叹了一口气,说道“枷号六月,苦役十年。”   陆小凤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六扇门走出来的。   外间仍旧下着雨。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人都注意到了这一场雨。   和以往的朝代不同,本朝建都大梁,地处黄河之滨,都城地势较低,一旦黄河决堤,水淹大梁,那就只会一发不可收拾。   朝中已经连议过几次迁都之事。   李澈已经很久没出去过了。   连日来的暴雨维持在了一个恰好的度上,离黄河决堤还有一段距离,这也是满朝文武能够慢慢扯皮,一点都不着急,忙着掰扯定都在什么地方的原因。   李澈很早之前就知道了自己的能力。   在大夏,祈雨人大多活不到成年,但待遇却几乎要比禹师还高,在许多不懂事的孩童心目中,祈雨人是可以和禹师并列的。   大夏传闻,祈雨人是龙族后裔,血脉天生,故而能向天祈雨,造福苍生。   但李澈知道不是这样。   几乎每一场祈雨会后,都有祈雨人死去,大夏连年干旱,渊源要追溯到当年禹祖斩龙王治水,数千年间却还能维持在一个盛世的水准,背地里不知浸润了多少祈雨人的血,李澈一直都在控制自己。   甚至为此,他都不敢让李凝多动用几次禹师能力,即便他知道禹师往往都能活很长。   但现在,他觉得自己不必要在乎这些了。   李澈知道,和妹妹一样,他的能力也超过的普通的祈雨人,甚至有时他觉得,除了雨水,他似乎能控制其他的水源。   这和大夏传闻的祈雨人不符。   但李澈却觉得不错。   理智是理智,情绪是情绪,李澈从一开始就知道天子一怒不会持续太久,然而他承认自己是抱着几分希望的,希望能用一整个红鞋子组织来赔他妹妹的命,虽然不够,但他能够接受。   然而江宸没给,意料之中的没给。   不光没给,就连七个首领还要饶走一个薛冰。   李澈真的觉得不够。   这一世他其实和李凝有许多分歧,有时分离上一两年,他也并不怎么想她,他原本以为是感情淡薄了,然而如今他才发觉,那不是感情淡薄,而是因为他们早已是一体的,即便不相见,知道她在,即便她是在江湖里逍遥,做着他并不喜欢的江湖粗野女子,他也心安。   像骨中之骨,像肉中之肉,在时不觉得,离时却能要了命。   李凝活不成了,他也不想再活。   有人死得悄无声息,有人死得轰轰烈烈,李澈既不想悄无声息地死,也懒得轰轰烈烈地死,但他每天看着李凝闭着眼睛躺在床上,那张苍白的小脸上一点点失去活气,他就不想让她死得那么安静,那么不值。   如果可以,他不光想水淹大梁,更想水淹天下。   李澈知道自己迁怒了,不光迁怒那些红鞋子成员,也迁怒江宸,迁怒所有人。   但他本就是这样的人。   就像上一世那些人骂他的那样,他天生狠毒,不择手段。   倘若相由心生,他不该生这一张和阿凝相似的容貌。   李凝闭着眼睛,仿佛和这世上的一切都隔了一层,连那扰了许多百姓清梦的暴雨声响,在她听来都带着几分遥远,在耳边像是温柔的呓语。   她想睁开眼睛,但脑子如何想是脑子的事,别说眼睛,她几乎有些怀疑自己还有没有身体。   李凝想着想着,又有些困了,那股困意像是从魂灵里滋生出来,让她再度沉入了睡眠中。   一月暴雨,涝灾千里,迁都事定。   李澈立在廊檐下,白日里的时候御医顶着雨来过一趟,看过李凝之后,叹着气让他做好准备,说大概就在这一两天了。   还赶得及,还赶得及。   李澈心里已然转过无数阴暗的念头,就在这时,廊檐瓦动,忽有一道白衣身影落在庭院正中。   雨水打湿了这人的衣裳。   李澈认识他,数月之前,这人和陆小凤一起砸过阎府的场子。   西门吹雪。   他看着西门吹雪,问道“我听说西门吹雪出门就要杀人,莫非是我犯了什么事?”   西门吹雪说道“陆小凤请我来这里。”   李澈记得陆小凤,这人很不好骗,前些日子从钟鸣那里知道了真相,于是每天锲而不舍想要上门来看望阿凝。   但他一次都没让他进来过。   李澈冷笑着说道“他请你来,是想杀我?”   常人听了这话大约要不明所以,又或是怀疑李澈做了什么亏心事,但西门吹雪没什么好奇的情绪,只道“我除了是个剑客,还是个大夫。” 第63章 陆小鸡传奇(9)   人都有来处, 但西门吹雪这个人就好像是凭空冒出来的, 自他剑法有成起,就有了塞北的那一座万梅山庄。   看在陆小凤新出长出来的胡子又被刮走的份上, 西门吹雪准备稍稍解释一下他医术的来源。   但李澈没有问,他定定地看了西门吹雪一会儿,转身带他进门。   这是西门吹雪第三次见到李凝。   西门吹雪不是陆小凤, 他毕竟是个能包下最好的青楼,最美的名妓,要最精心的伺候, 只为在杀人前洗一把热水澡的男人。   但就算如此,看着床上那个脸色苍白的少女, 他也还是感受到了一丝淡淡的不悦。   美好的事物被毁坏,人总是会惋惜的,就像见到名剑蒙锈,鲜花凋零。   西门吹雪替李凝把了脉,又看了御医的药方, 隔了一会儿,他把李凝的手仍旧放回被褥里,带着些下意识的仔细,他把那一片被翻动过的被褥掖了一下。   李澈问他, “怎么样?”   西门吹雪说道“熊姥姥的毒栗子无色无味, 见血封喉, 要一条性命不超过一盏茶的时间, 这种毒我知道几种, 符合这种脉象的有四种,从御医的药方上来看,他们根本没有验出解毒配方,这些天来只用了最好最贵的吊命药。”   李澈知道。   如果御医有用,那个试毒的太监也就不会死得那么早。   西门吹雪说道“见血封喉的毒一般没有解药,阎姑娘中毒已深,如果没有毒栗子,我要她放一碗血,以便验毒。”   李澈摇摇头,说道“不用放血,六扇门存了证物,我让人去一趟取来就行,公孙兰那里有没用完的纯毒,御医验过,只是验不出结果。”   事实上不用李澈派人去取,陆小凤请来西门吹雪解毒不是秘密,钟鸣听到消息就派了下属把从公孙兰的住处搜出的纯毒全部送了过来。   西门吹雪是个大夫,但他剑客的名头太响,他也极少出手救人,所以江湖上几乎听不到关于他医术的消息。   钟鸣没有抱太大希望。   就连陆小凤也没法替朋友打包票,毕竟吃了熊姥姥的毒栗子还没死的活例,天底下也只有李凝一个。   西门吹雪到底比御医更懂江湖手段,几乎在拿到纯毒的同时,他就有了初步的判断,随即也验证出了结果。   公孙兰,也就是熊姥姥所用的毒正是百年前就已经失传的江湖名毒,暗香。   一滴化进水里,能毒死十个人。   暗香是没有解药的。   这个结果在西门吹雪预料之内,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解毒不是问题,然而陆小凤收到消息时李凝就已经中毒半个月了,西门吹雪虽在离京城不远的地方,但一路大雨耽搁,他医术精明,自然看出李凝离死也就一两天的时间。   西门吹雪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少女,眉头略微蹙了起来,略微沉默了一下,才慢慢地说道“我有一条金丝蛊,种下之后百毒不侵,原本体内的毒也会被蛊虫一并吞噬。”   李澈暗沉的眸子陡然升起光亮。   他的情绪已经麻木了很久,即便听到这样的消息,脸上也反应不过来,使得他的眼神和麻木的表情形成了一种诡异的矛盾。   西门吹雪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   倘若这蛊虫不是从小种进他身体里,经年累月之下,几乎和他的全身经脉结在了一起,那即便是万金不换的蛊虫,拿去救一条无辜的性命,不管是倾城的美人还是路边的乞丐,只要他乐意,他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取蛊的过程很麻烦。   金丝蛊蔓延时就像人的第二套经脉,把虫丝收拢回原本的大小就需要极大的毅力,然后还要将已经在体内生根的蛊虫连根拔起。   差不多就是从身上硬生生剥走全身的经脉那么疼。   寻常的大夫不可能会种蛊,忍着分离蛊虫的剧痛,他还要再将这条蛊虫种进别人身体里,一丝一毫的错处都会导致蛊虫死亡,需要花费全部的精神。   西门吹雪觉得陆小凤这回欠他的可以还到他死为止了。   至于床榻上的病人,西门吹雪不觉得她需要为此欠他什么,毕竟蛊是他自己要给的。   在种蛊之前,西门吹雪认真地向李澈解释了一下他接下来的操作,并且让他不要害怕,如果可以的话,先替他请个大夫备着。   李澈握紧了拳,派人去请城里最好的大夫过来,然后死死地看着西门吹雪。   他对接下来的拔蛊和种蛊充满了紧张之意,尤其西门吹雪说这世上金丝蛊只有一条,如果在移蛊的过程中死了,那一切就都不堪设想。   西门吹雪开始了拔蛊。   经脉和身体寸寸分离的感觉是常人无法想象的,西门吹雪猝不及防之下,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但他随即忍住了。   即便疼痛,但还在他能够忍受的范围之内。   就算不能忍受,西门吹雪也无法想象自己像陆小凤一样跳起来喊疼的场面。   李凝闭着眼睛无声无息地躺在床上,李澈站在一旁,亲眼看着西门吹雪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然后忽然浑身颤抖,慢慢地从袖子里摸出一条细细的金色长虫,就朝着李凝走过去。   西门吹雪开始了种蛊,他抬起李凝的一只手腕,以探脉和听脉的高深医术选定了最佳的种蛊点,金丝蛊离不开人体,即便拔出了蛊,他也还是让蛊虫乖乖地待在他的手里,用温热的内气构建出一个近似人体的温度供养着蛊虫。   在保证自己的疼痛不会令手上颤抖捏死蛊虫后,西门吹雪先封住了李凝的穴道,然后精准地用特制的锋刃划开了一条经脉,慢慢探出一丝内气,勾连起李凝本身已经消耗得十分微薄的内气,两道内气在一指间架起一座看不见的桥梁。   他慢慢地引导着蛊虫顺着内气进入李凝的经脉里。   原本种蛊的操作就十分精细,何况西门吹雪还忍受着刚刚剥离蛊虫的剧痛。   在种蛊完成之后,西门吹雪的意志终于到了尽头,他倒了下去。   但看在李澈眼里完全不是这样。   李澈看见的种蛊过程十分简单。   他看见西门吹雪掏出蛊虫之后,就那么随意地拿在手里走了过去,然后他又摸了一把脉,还侧着耳朵把阿凝的手腕拿得近了一些,随即在阿凝手腕上划开了一条细细的伤口,随即把蛊虫放进伤口里,等到蛊虫消失在伤口表面,停了一会儿,替她上药包扎。   包扎得特别丑。   然后西门吹雪就白着脸昏过去了。   这是剑神还是蒙古大夫?   李澈几乎有些匪夷所思地看着昏迷过去的西门吹雪,怀疑自己在做一场荒诞离奇的梦。   外间的雨下得更大了。   连夜冒雨请来的大夫连带着两个下仆小心翼翼地在自家主子黑沉的脸色下把西门吹雪抬出去,大夫急忙让人去取药来医治。   李澈的脸色没能维持太久,他走到李凝床前时,看着那只被包得圆圆的手,就像是一瞬间卸了全部的力道,坐倒在地上。   即便做好了一切准备,对着昏迷不醒的李凝,他也还是很难找得回理智。   多少次了,他眼睁睁看着她离去,无能为力时也好,权倾天下时也好,他从来没有保护好她。   还有来生吗?   李澈不知道,他现在什么都不知道,脑子里混沌一片,什么都想不起来,包括那个水淹大梁的计划。   和那些人同归于尽有什么好的?死再多的人又有什么用?   床榻上的人气息越发微弱了,就像是在默示着即将到来的死别。   李澈忽然不敢去看李凝,他坐在地上,忽然用双手抱住了头,紧紧地闭着眼睛。   李澈低低地哭叫起来。   他像个家破人亡的小孩子,只剩下抱着头把自己和现实隔离开的力气。   就在这时,抱着头的手忽然触及到了一点温热,李澈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床榻上的人,他触电似的收手,然而那一点温热却又触上了他的手背,轻轻的,带着一点小心翼翼。   李澈怔怔地抬起头,正好对上李凝微睁的眼,她还不能说话,但却努力地朝他弯起了苍白的唇瓣。   温热的手,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背。   一个月昏迷不醒,即便有各种名贵药材吊命,但李凝还是肉眼可见地憔悴起来,满脸的病容,李澈从没见过比这个时候更丑的李凝,可他忽然又觉得,即便她现在比猴子还丑,这个笑也好看得要命。   李凝醒后,连日来阴阴沉沉的李府就像是活了过来,即便是三更天,府内上下也被烛火照得如同白昼,李凝喝了一碗粥,气息比先前又好了些,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她这样微微泛起红润的脸颊,眼睛里带起的神光,并不是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   李澈洗了把脸,没让外人见到自己脸上的泪痕,他和李凝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了,这会儿却像是再没有了一丝隔阂,李凝原本以为自己不慎中毒,醒来之后肯定要被李澈念叨,然而李澈不仅没有念叨她,反而越发温声细语起来,恨不得她喝口水都亲自去打了来自己劈柴烧开。   李凝一时竟有些受宠若惊起来。   李澈解释了一下她昏迷以来的情况,复又说道“西门吹雪真是天下第一……”   他忽然反应过来,西门吹雪呢? 第64章 陆小鸡传奇(10)   西门吹雪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连日来暴雨如注, 不论什么时候都是一片灰蒙蒙的天, 耳畔的雨声日夜不歇,但醒来的西门吹雪却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安静。   没有潮湿的雨气,也没有嘈杂的声响,从客房里走出来,西门吹雪难得有些怔愣地看着一碧如洗的天空。   临近冬日的阳光不算刺眼,风打在脸上带着些寒意,然而就连这种算不上好季节的晴天, 他也有许多日子没有见到了。   李澈听人来报西门吹雪醒了, 连忙过去相迎, 面上带着些尴尬的客气之意, 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是金丝蛊,但他见多识广, 知道能让人百毒不侵的灵物极为稀少, 虽然看着儿戏,但李凝确实好了。   西门吹雪很少以大夫的身份出现, 他习医不为治病救人, 这辈子加起来救过的人还不抵他八岁时杀的人多,对李澈的态度也没有那么在意,只道“我的朋友不多,陆小凤是一个。”   他从不让他的朋友失望。   大恩不言谢,李澈也没有再多言, 只是诚恳地说道“西门兄, 这份情李某记下了, 来日必定相报。”   西门吹雪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起身就走。   李澈连忙说道“西门兄留步!”   西门吹雪并不习惯于接受别人的感激和赞美,他的步子连停也未停,却听李澈开口道“舍妹的毒已经解了,还请西门兄收回金丝蛊。”   西门吹雪眉头微微挑起,侧眼看向李澈,说道“这条金丝蛊是苗疆圣教百年孕育一条的蛊王,除了百毒不侵,还可御天下蛊虫,长久豢养在体内,能令经脉开扩,滋养内气。如此宝物,我不收回,你反倒要还我?”   李澈并不犹豫,只道“西门兄有恩在先,恩还未报,岂有先欠的道理。”   西门吹雪看着这个年轻人,黑眸里带着微微的光亮,说道“我并不喜欢你。”   李澈微怔,但还是说道“很多人都不喜欢我。”   西门吹雪说道“你这样的人,本就不会有太多人喜欢。”   李澈笑了一声,说道“他人又与我何干?”   西门吹雪也笑了,他不常笑,即便笑也是冷笑,但这一次他笑得并没有那么嘲讽。   西门吹雪说道“五日之后,我来收回金丝蛊。”   随即白衣掠去,再无踪影。   借着西门吹雪的面子,陆小凤在第不知道多少次上门之后,终于没再吃闭门羹,见到了李凝。   李凝对陆小凤的印象不好也不坏,但总体来说,陆小凤在她心里的形象是个风流倜傥的江湖浪子,她刚解毒,脸上瘦得没有几块肉,下巴都尖了起来,然而就这个样子,都比进门的陆小凤要好看得多。   陆小凤瘦得比她这个久病初愈的人还要厉害。   以往修剪得漂漂亮亮的胡子也没打理,乱糟糟的糊着。   李凝被丫鬟服侍着半坐起来,关于中毒的事情,她几乎都是听李澈说的,李澈没提到陆小凤,她有些纳闷地问道“陆公子来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陆小凤张了张口,一时却又说不出来,只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李凝更加奇怪了。   过了一小会儿,陆小凤才有些艰涩地说道“红鞋子的公孙大娘,她在向姑娘下毒之前找过我,我那时不知道她的身份,说了一些破案的细节,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没有杀我,也许是她觉得阎府坏了上官飞燕的事,才让她被杀,青衣楼被查,所以她才会盯上姑娘报复。”   这话李澈已经和她说过。   李凝想了想,说道“这不关陆公子的事,上官飞燕害人终害己,就算再来一次,难道我会任由她杀了我义父?”   陆小凤想说的不是这个。   他是个多情的人,薛冰和他相识快十年了,欧阳情对他若即若离,但未必没有几分情愫在,就算是那些他并不认识的红鞋子成员,被判了有罪的也并不是真的恶贯满盈。   陆小凤犹豫了一下,说道“阎姑娘,我能给你讲个故事吗?”   李凝知道他是准备坦白来意了,点了点头。   陆小凤斟酌了一下,说道“洛阳有一户商贾,家中富庶,但只得一女,富商因此替小姐招了一名赘婿,夫妻十年,商贾去世,赘婿恳求小姐让他恢复原本名姓,又在官府更改了户籍,随后此人占据小姐家产,不仅纳了几房妾室,还将小姐打至毁容,终日关在后院。”   李凝的眉头蹙了起来。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说道“然后红鞋子的人找上了她,她请了青衣楼的人来杀死了丈夫,重新拿回家业,如今红鞋子被清查,她也因杀夫罪名被判处绞刑。”   李凝说道“所以你来找我,是想让我救她?我又有什么本事能从官府手里救人呢?”   陆小凤苦笑着说道“红鞋子里这样的案例太多,我就算是去劫牢也没法子劫走所有人,所以我想请姑娘替我引见天子。”   李凝已经从李澈那里得知了那天晚上同行的年轻公子身份,事实上就算李澈不说,她也有点怀疑了,毕竟就算是再富贵的人家,也不至于路边吃个栗子还要下仆先试毒。   她眉头紧锁,但还是摇了摇头,说道“我和天子只有一面之缘,哪里是说见就见的,你应该去找我哥哥才对。”   虽然这对一个小小的侍读官来说,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了。   陆小凤刚要说什么,李澈端着一碗粥推门进来,他把粥放到桌边,看着陆小凤说道“天子宽仁,红鞋子的罪案全是有罪论罪,无辜之人早就释放,陆公子想为这些有罪之人求情,莫非是觉得朝廷律法可以朝令夕改?”   陆小凤胡子拉碴,唯有一双眼睛清亮如孩童,他扬声说道“男子杀妻,刺配充军二十年,女子杀夫,上至腰斩下至绞刑,男子纳妾养外室天经地义,女子私通轻则流放十年,重则死罪,男子打妻子不犯法,打死多判误杀,证据确凿也只是刺配,红鞋子里像这样的女人数不胜数,按照这样的朝廷律法,明年秋后要死的人占了三分之二。”   李澈看着陆小凤,淡淡地说道“只怪她们跟错了人。”   陆小凤有些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李凝拉了拉李澈的衣袖,说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朝廷律法当真是这样?”   对着李凝,李澈就没那么冷淡了,他想了想,说道“按大宁律确实是这样,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陆小凤连忙看向李澈,说道“什么办法?”   不管是什么办法,李澈都很不喜欢陆小凤理直气壮来找李凝救人的态度,如果不是西门吹雪的面子,他连理都不会理他。   然而对上李凝一双亮亮的眸子,李澈的语气立刻就缓和了起来,说道“我恩师王相前些天在准备改律之事,原本他奉命主持改革税律,减轻杂税,后来发觉有贪官豪强借由田律谋利,又上折连田律一并要改,随后大大小小的律法都要查缺补漏,我明日备一份礼,去探探他的口风。”   陆小凤一时都有些回不过神来,他连忙问道“天子那里……”   李澈瞥了陆小凤一眼,说道“莫非你以为你去见了天子,能凭几句话让天子改律?朝廷自有朝廷的规矩。”   陆小凤走了。   王相是李澈科考那一届的主考官,按大宁的规矩叫座师,名义上的师徒,倘若不是李澈名列一甲,又得天子看重,像他这样的年轻人,连相府的大门都登不了。   但李澈来到京城不久,就成为了相府的座上宾,王相六个女儿,回回为了抢一个最好的偷窥位置互相扯头发。   李澈隔日一早果然备齐了礼物准备出门,李凝这时已经能被人扶着慢慢下地走一会儿了,见状反倒有些犹豫起来了,说道“你要去求王丞相吗?”   她很少见到李澈去求人,虽然知道如果成了能救很多人,但心里还是有些沉重。   李澈一点都不沉重,把李凝扶着在椅子上坐下,却不起身,反而蹲下,抬起头看着她,眉眼弯弯的。   李澈语气带笑,说道“见到我要去求人,所以难受了?”   李凝嗯了一声,闷闷地说道“有点儿。”   李澈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道“想得倒多,我上门只是和恩师报个平安,师母素来疼爱我,这些天她也来过几次,我得让她看看我没事才好。”   李凝眨了眨眼睛,说道“那律法的事情……”   李澈忍不住笑了,他轻轻地拍了拍李凝的头,说道“这么多年,一点脑子都不长。”   李澈带着礼物走了。   然后一整天都没回来。   李凝为了早上的事情坐立不安,一时想起陆小凤说过的话心里难受,一时担心李澈去了很久,但就算是这样,她也还是渐渐地从被人扶着下地变成了自己慢慢地走。   这是金丝蛊的好处之一。   临到傍晚的时候,李凝才在道路尽头见到了李澈的身影,心立刻就安定了。   残阳如血,少年如玉,漫天红霞跟着他一起回家。 第65章 陆小鸡传奇(11)   红鞋子的事情看似告一段落, 实则朝廷一直在追查,先前青衣楼倒台时, 钟鸣就顺藤摸瓜摸出了红鞋子组织,只是还来不及上报, 就出了公孙兰的事情。   如今红鞋子倒台, 拔出萝卜带出泥, 他连日追踪之下, 又查出了红鞋子背后一个叫做“白袜子”的组织。   青衣楼受最大客户红鞋子的控制,无非是红鞋子手里的刀, 而这个“白袜子”就神秘得多了, 红鞋子每年有上百万银两进账,其中八成都流入了白袜子,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青衣楼是杀手组织,红鞋子组织多是寡妇,而白袜子则和出家人有关,不仅是和尚,还有道士。   李澈从相府出来就遇到了钟鸣, 钟鸣这些天忙得很, 听说李凝醒了也没时间过来看望, 路上见到李澈,也只是和他说了几句话, 就急着要走, 事实上他也没透露太多, 只是让李澈这些日子小心出家人。   就像青衣楼倒台之后红鞋子找上李凝报复一样,钟鸣很担心白袜子借由出家人之便搞事情。   青衣,红鞋,白袜,一听就是互有来往的组织。   李澈略琢磨了一下,谢过钟鸣,又去了一趟珠宝阁,这才回家。   江湖上的事情到底离他太远。   倒是李凝露出了深思的神情,只是过了一会儿,还是摇头放弃。   神秘的江湖组织太多,她又不能变成别人肚子里的蛔虫,就算被盯上了,还能怎么办?   李澈好笑地摸了摸她的头,说道“经过红鞋子一事,这些江湖组织已经落进了朝廷的眼里,自顾尚且不及,所以你这些日子最好还是留在京城里,等白袜子告破,我才会放你离开。”   就算他不说,意识到红鞋子背后还有人,李凝也没打算走。   公孙兰虽是出于私人恩怨要杀她,但难保白袜子里就没有想要替她报仇的人,她要是死了,这些人大概不会再费心对付李澈,但她还活着,红鞋子却倒了,这样的情况下,李澈是很危险的。   李凝从一醒过来就发觉自己的内气损耗得很厉害,就连本元都亏了许多,虽然她也发觉体内的金丝蛊正在滋养她的丹田,但宝物再好也是别人的,李澈已经和她说过,保守估计,她想要养回实力至少也要一年半载。   实力下降,不代表她保护不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这一点心思李澈不用看都明白,但他什么都没有说,用过晚饭,他忽然从怀里取出一串明光灿烂的宝石璎珞。   李凝不大佩戴珠宝首饰,她有些奇怪地问道“这是给我的?”   李澈替她把璎珞系上,说道“义父给的,我刚才去了一趟珠宝阁,管事送来的,你的事情我没告诉义父,也许是觉得你在京城待的时间太久了,所以他让管事替你置办几套贵重的首饰,其余的过几天才能备齐。”   阎铁珊到底做过太监总管,深知人靠金装的道理,美人穿戴朴素,总会有人不知好歹,像李澈带回来的这串宝石璎珞戴出去,至少要让绝大多数识货的纨绔子弟望而却步。   李凝拉扯了一下璎珞带子,只觉得这一大串宝石坠得脖子有些难受。   她已经习惯了江湖打扮。   李澈倒是觉得不错,却没有勉强的意思,只是说道“在家可以摘,出门的时候还是戴着,我让他们赶工了几顶蚕丝帷帽,上面小半截还是纱,这样可以不用再戴面巾。”   李凝认真地点了点头。   李澈又道“过几天我可能要忙一段时间,改律繁杂,还要加上重新量刑,到时候恩师应该会让我去打下手。”   李凝疑惑地说道“白天你不是说,只是去报平安?”   李澈说道“我当然是去报平安,可量刑的事是师母说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这话时脸上带着全然的疑惑,要不是李凝实在了解他,几乎都要以为这是真的了。   李澈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他捏了捏李凝没什么肉的脸颊,说道“我讨厌陆小凤,但不代表我想让你活在这样的律法之下。”   李凝听着他说话,黑亮的眼眸透着一点薄薄的光彩,像是水洗过的天空,一片澄澈,李澈能从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笑得越发真心实意起来。   李凝小声地说道“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朝廷的律法能公正一点,会不会就没有江湖,因为只要人人尊法守法,所有人都能活得很自由。”   这倒是在李澈所知范围之内。   李澈想了想,说道“朝廷势强,江湖势弱,江湖势强,朝廷势弱,二者并非对立,之所以说侠以武犯禁,是因为朝廷本就不公,比如纨绔犯事,朝廷会判以铜赎刑,交了罚银就没事,但犯在江湖人手里,轻则伤,重则死。”   江湖是朝廷的阴影,此消彼长,江湖势力越大,代表着朝廷越弱,如今的朝廷当然算不上弱,可江湖势力一茬又一茬,因为江湖人要的公正朝廷给不了。   陆小凤当然是侠,他虽有官府的朋友,但遇事从不会想到报官,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江湖经验办事,他把自己当成“官”的一种,朝廷的官论法,他论的是情理义气。   西门吹雪的侠也是这样,他一年出四次门,每次杀的都是该杀之人,其中虽有大半都是朝廷同样在通缉的要犯,但也有按照朝廷律法来说罪不当死,但西门吹雪觉得该死,于是杀人。   李澈这辈子都是做不了“侠”的,但不妨碍他理解这种侠义。   过了两天,王相果然在朝中提出了重新议刑之事,经由朝堂论辩,天子首肯,之后陆陆续续转了两天天流程,议刑之事就落定了。   西门吹雪如约前来收回金丝蛊。   他来的时候其实也不算晚,但近来入冬,天黑得早,他来时李府晚饭都过了有一会儿了,李澈专程请了休沐在家等了他一天,临晚刚好被相府的人来请了过去。   李凝在客厅等得睡着了。   桌案不远点着一盏灯,幽幽的青烟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甜香气,李凝枕着一只手臂睡在椅子扶手上,半张脸刚好被烛火映照着,比起数月前的锋芒,几日前的病弱,她看上去有些软乎。   西门吹雪站在厅前,一时不知是该径直过去把人叫醒,还是站在外面等她睡醒。   好在李凝睡得不熟,本来也是,不是实在困了的人,很难在椅子上睡熟。   她一睁开眼,就看到西门吹雪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李凝轻咳了一声。   毕竟先前她对西门吹雪的态度并不怎么好,谁能想在她中毒快死的时候,救她的竟然会是西门吹雪呢。   她连忙站起身来,说道“西门大侠……”   西门吹雪看了她一眼,说道“请我救你的人是陆小凤。”   要是换成初入江湖那会儿,李凝大约听不懂这里的江湖人说话说到一半的剩余意思,但现在她已经接受良好了,知道西门吹雪的意思是她只要承陆小凤的情就好,对他实在不必要这么客气。   李凝松了一口气,但还是笑道“当面叫大侠还是很奇怪的,那我就叫你西门公子了。”   西门吹雪这辈子还没被人叫过公子,但他并不在意这些。   李凝一边解着手腕上的绷带,一边说道“这次真的是多亏西门公子……”   她话还没说完,西门吹雪忽然一步掠近,李凝下意识地想要防备,但她的动作比先前慢了许多,西门吹雪手已经伸到她脑后,她的刀才将将拔出。   随即客厅一暗。   西门吹雪熄灭了李凝桌案上的那盏蜡烛。   客厅内悬挂的夜明珠在这时发出了柔柔的光亮,虽然不比蜡烛的光,但对习武之人来说,还是很明亮。   西门吹雪把蜡烛连带灯座一并拿在手里,指腹一碾烛油,眉头皱起,说道“蜡烛里被掺了紫明砂,连续闻一个月,毒性就会弥漫全身,除了红鞋子,你还有仇家?”   李凝惊疑地说道“白袜子?”   西门吹雪起初以为是个人名,或者是江湖外号,等听了李凝的解释,才道“他们想要你的性命,杀一儆百。”   李凝一惊,如果正面对敌,她根本不怕,但这种下毒下到家里面的暗杀手段,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淡淡地道“一次不成,必然还有下次,我并不急需金丝蛊。”   李凝回过了神,摇了摇头,说道“西门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哪有恩还没报,就要先欠的道理,这金丝蛊还请公子收回。”   西门吹雪认真地看着李凝,那是一种观察的眼神。   李凝根本没注意他的眼神,低头解开了包扎着手腕的绷带,露出那一道已经快要长好的伤口。   玉色的手腕在夜明珠的映照下透着微微寒意,仿佛是玉雕成的,一道红痕横亘其中,却不显得狰狞,反倒勾勒出淡淡的艳色。   李凝把手腕递到西门吹雪面前。   西门吹雪绝不是能被美色打动的男人,但他看着李凝,却忽然笑了,说道“你很好。” 第66章 陆小鸡传奇(12)   收回金丝蛊的过程很痛苦。   好在李凝原本就是个很能吃苦的人。   西门吹雪把金丝蛊取出来后, 倒也不像那天一样小心, 他看着手上还带着些许血迹的金丝蛊,说道:“习剑本不该拘泥于外物, 原本我并不打算收回。”   李凝这几天切实地感受到了金丝蛊的好处,她有些惊讶地说道:“人有天资高下,也有出身不同,还有人运气超群, 为何天资运气是自己的,宝物就是外物?”   西门吹雪说道:“你说得对。”   但他仍然没有收回金丝蛊的意思, 他来之前大约也有过想法, 只将金丝蛊放进了一个非金非玉的细长筒里。   李凝也不好劝他,毕竟金丝蛊是他的东西。   西门吹雪是个不习惯和人废话的人, 然而他稍作停顿了一下, 忽然问道:“你为何习刀?”   西门吹雪当真有些好奇。   平心而论,江湖上的年轻剑客也许大多都对他有憧憬,他也确实带动了一些年轻人习剑,但在他之前,习剑的人也远远胜过其他兵器,剑为百兵之君,与大多数武艺相合, 剑为利器, 锻剑的工艺在数个朝代之前已经十分完美,剑为正气,江湖人从来都是仗剑行侠, 剑客多是侠,因为心中有剑的人必然也有正气。   李凝的刀极美,艳得几乎压了杀气,但刀就是刀,无论再美的刀,都逃不过刀的真意:百兵之胆,霸道刚猛。   习刀的人本就少,何况还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和霸道完全不相干的姑娘家。   李凝倒是没有多想,在她看来刀和剑没多大区别,都是杀人的利器,难道还得分哪个杀人手感更好一点?   她轻轻地敲了一下手里的短刀,说道:“教我的人用刀,我也就用刀,至于他为什么用刀,他倒是说过一次。”   那时苏梦枕已经病得很重了,唯有一双眼睛亮如星火,李凝一生之中再也没见过比他更明亮的星火。   李凝慢慢地说道:“刀在手里,命就在手里。”   隔世的话语仍旧带着一股不肯熄灭的执着之意。   西门吹雪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剑是一切,但剑绝不会是他的命,相反,性命在剑道面前不值一提,他每一次出剑都是全力以赴,每遇到一个对手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或许这就是刀和剑的区别了。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她看着手里的刀,眼里有情,毫无遮掩。   说出这样话的人,刀已经在别人手里,西门吹雪知道自己不必去问这人的下落了。   西门吹雪对李凝说道:“等你养好伤势,我会再来京城,到时请与我一战。”   李凝回过神来,有些惊讶,但她想了想,还是说道:“好。”   这和她上一次约架的情形完全不同,也许西门吹雪是想验证自己的剑道,但她同样也需要找到自己的道,和他一战确实是件好事。   西门吹雪走了。   李澈直到第二天才回来。   李凝不习惯对李澈隐瞒事情,除了西门吹雪来过,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差点被下毒的事情告诉了李澈。   李澈很冷静。   应该说他遇到事情的时候,往往都要比平时冷静上十倍。   掺了毒的蜡烛和李府里的蜡烛看上去一般无二,唯有点燃时的香气略有区分,李澈没有再点蜡烛,让管事开了库房取了些夜明珠来照亮,虽然比蜡烛要暗一些,但至少用时可以放心。   比起这个,更令李澈担心的是吃食。   能把毒下到蜡烛里,除了证明幕后之人心里缜密之外,也同样说明他其实可以把毒下到任何地方,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想要防备当真是件极难的事情。   李府风声鹤唳了几日,除了聘专人试毒之外,李凝一应用具也被检查了几次,但李澈总觉得不放心,他的这种不放心到了一种近乎神经的程度。   就连之前答应得好好的调职,他都没什么心思去办了。   好在白袜子案告破得很快。   和尚和道士的组织原本应该十分隐秘,但通过和他们来往密切的红鞋子组织,钟鸣还是追查出了一大串疑犯,从陆小凤的好朋友老实和尚苦瓜大师到武当山的木道人,个个在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僧道都被列入嫌疑范围之内。   朝廷没什么绝顶高手,胜在人数多,除了在抓捕木道人的时候遇到了一点挫折,牵扯出了另一个隐秘组织“幽灵山庄”,花费了不少人力才将这个大组织连根拔起,几乎没遇到太多抵抗。   甚至老实和尚刚被贴出通缉令两天之后,他就自己老老实实地走进了牢房里。   钟鸣起初怀疑老实和尚是白袜子的首领,但陆小凤坚决要替朋友澄清,即便老实和尚一点都不想要他帮忙,他也还是加入了钟鸣的探案队伍。   最后查出白袜子的首领是个居住在无名岛屿上的老头。   青衣,红鞋,白袜子,还有一个黑带子,全是被这个无名岛屿控制的江湖隐秘组织,每年有无数的银两被送到无名岛屿,但就算揽了这么多财富,老头却一文钱都不肯花。   绝世高手的癖好总是很奇怪的。   陆小凤的运气实在好得要命,他一个人闯入无名岛屿又全身而退,还带回一个叫做沙曼的红颜知己,只是陆小凤逃出来之后,严厉警告了钟鸣,说那个无名老头的武功极高,也许是天底下武功最高的人,想要剿灭无名岛屿,除非等那个老头寿终正寝。   钟鸣几乎以为陆小凤做了二五仔。   案情上报之后,考虑到吴明老头真的是个很老的老头了,他的武功又太高,派出朝廷高手无疑是件十分浪费的事情,江宸虽然很想将这个组织铲除,但到底还是按捺住了。   好歹青衣楼红鞋子白袜子这些乱七八糟的组织已经不复存在了。   但糟心是真的。   自从毒蜡烛一事之后,李凝就没再遇到过刺杀,白袜子案历时三月有余,到陆小凤回到京城,已经过去了一整个寒冬。   李凝的内力恢复了六成,她原本就要比大部分的江湖高手厉害得多,何况她练的是刀,十成招式六成内力已经让她能和陆小凤战个平手。   虽然陆小凤名扬天下的不是武功,而是那颗聪明的脑袋。   彼时李澈已经不再是侍读官,虽然官职只上升了一级,但他如今被王相带在身边,反倒比先前做天子近臣的时候更惹人瞩目,新律已经定在夏时实行。   大宁律是宁祖开国时发动文臣对前朝律法稍加改动而成,全程历经一百天,期间新朝百废待兴,要做的事情也太多,导致大宁律除了在农税商税上宽和许多,其余大半还是沿用了前朝。   王相改动过的律法总体来说就是严者更严,宽者更宽,对待官员更加严苛,对待百姓更加宽仁,量刑更加简单,轻刑照旧,重刑只保留了斩首和车裂,其他诸如割鼻砍脚一类的残忍刑罚全部改成苦役,李澈半点干涉的意思都没有,只是引导了自家恩师几次,给了他一点点启发。   比如将强淫之罪的刑罚从刺配充军改成阉割,这样就不会再犯了。   将杀妻之罪的刑罚从刺配充军改成阉割,朝廷军费的支出已经很大了。   将掠卖之罪改成阉割,这样更宽仁了。   将……   王相改完律法之后,好几天江宸看他的眼神都是很奇怪的,其他的文武大臣也都觉得下面凉飕飕的。   不管是什么世界,什么朝代,阉割之刑都是男人的大敌,王相满意地认为,等到夏时律法实行,一定能减少很多罪案的发生。   女犯照旧,只是量刑沿用了最新的大宁律,不再像以往那样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残忍刑罚。   其实女犯的人数一向都不多,这次红鞋子案件牵连出来的犯了罪案在身的女犯人数几乎可以抵得上整个大宁五年的女犯人数。   重新量刑之后,却也只有极少一部分得以减罪,毕竟不管是王相还是李澈,都认为量刑的公正不在于减免已有的刑罚,而在于一视同仁,让犯人得到应有的刑罚。   想要一次做到一视同仁很难,但至少律法已经改进,而且不会是最后一次改进。   陆小凤在探监几次之后,接受了现实。   为了追查无名岛屿案,他几度生死,然而到底帮不了牢狱里的情人。   在他消沉的时候,从无名岛屿带回来的沙曼给了他很大的安慰。   虽然沙曼长相平平,性格也算不上可爱,但她确实是一个能过日子的好女人,或许等无名岛屿的事情了结,他可以和她找个安静的地方隐居起来,安度余生。从李府回来陆小凤如此想道。   李凝已经在做离开京城的准备。   李澈比陆小凤还能接受现实,毕竟他已经差点失去一次,只要李凝过得开心,不管是在京城还是在江湖,他也就随她去了。   不想江湖风波忽起。   西门吹雪向叶孤城提出决战。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第67章 陆小鸡传奇(13)   李凝不准备走了。   高手决战是不多见的事情, 尤其这一次决战的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谁都知道这两位当世绝顶的剑客之间必有一战,但凡是对武道有追求的江湖人, 就没有想要错过的。   紫金之巅指的是紫金山,秣陵的紫金山。   秣陵离京城有两千里之遥,光是路上就要花不少时间,李凝原本准备按照原计划去挑战江湖高手, 但如今西门吹雪要和叶孤城决战的事情传遍江湖,这些人必然会赶过去, 与其白跑一趟, 不如在京城多待些日子,只要在七月十五前赶到秣陵也就是了。   陆小凤是西门吹雪的朋友, 他曾与叶孤城有过一面之缘, 明白两人的实力相差无几,然而叶孤城到底比西门吹雪大上几岁,像他们那样绝世的剑客,多出一天的悟道时间都不可小觑。   陆小凤试图去寻找西门吹雪,然而自从发出挑战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西门吹雪,据说是在闭关准备决战。   两大剑客的决战成为了江湖上讨论人数最多的话题, 甚至有不少人下了赌盘, 赌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谁会赢,陆小凤的一个朋友李燕北为此和老对手杜桐轩赌上全部身家,他赌的是西门吹雪胜。   陆小凤寻找西门吹雪一无所获, 刚回到京城就听说了这样的事,简直焦头烂额。   然而李燕北并不觉得这场赌局算是意气之争,他曾亲眼见过西门吹雪的剑法,对他有极大的信心。   陆小凤为此几次登门去见李燕北,一来二去,李燕北不仅没有取消赌局,反倒越发固执起来。   男人在外奔走的时候,常常会忽略身边陪伴的女人。   沙曼决不是个甘于寂寞的女人。   陆小凤一直觉得她是吴明的女人,因此十分理解她不顾一切和他私奔的举动,陆小凤并不在意女子的贞洁,反而十分怜惜她。   但陆小凤不知道的是,她并不属于吴明,而是属于一个被称为九公子的人。   九公子比陆小凤年轻,比陆小凤英俊,比陆小凤厉害,他把她从青楼里赎出来,给她最好的衣裳,最好的首饰,取之不尽的金银,但她仍然毫不犹豫地背叛了他,因为他是这个世上最令人恶心的男人。   自由的背面是迷茫。   以往在无名岛屿上的时候,她无聊就会去赌钱,赢得快输得也快,她并不是个赌徒,只是除了赌,再没有能令她高兴起来的事情。   离开无名岛屿之后,沙曼不想再赌,但她确实需要找一些能令她不那么无聊的事情做。   李燕北的十三姨太很乐意带着她出去吃喝玩乐,像她们这样的女人,日子其实要比那些夫人贵女们过得愉快得多。   大约在她看来,沙曼和她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除了李燕北一个月会在别的女人那里过上二十九天。   沙曼也并不觉得她和十三姨太有什么区别。   她是个极度高傲又极度自卑的女人。   李燕北有三十个女人,他是个聪明的商人,绝不会把这三十个女人放在一起,而他又是个财大气粗的商人,所以他的三十个姨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他初一睡在夫人枕边,初二去二姨太那里,今天是十三,原本该去十三姨太那里,但他有事,让人传话说不来了。   十三姨太于是和沙曼一起去了京城最好的珠宝阁。   沙曼见识过太多珠宝,一般的货色她根本看不上眼,十三姨太是李燕北最宠爱的女人,虽然这份宠爱不能给她带来哪怕多一个时辰的陪伴,但她手头确实要比其他的姨太宽裕得多。   十三姨太戴着红宝手串正在配簪环,正在这时,从珠宝阁二楼上走下一个穿着浅黄裙裳的少女,虽然被帷帽遮盖了头脸,但对珠宝的敏锐还是让十三姨太第一时间看见了少女的手。   同样是红宝手串,看着却要比她手上的精致十倍,那只手腕白如细雪,配着红宝,宛若雪里红梅,另一只手上戴着俗气的金镯,但金白分明,将手映衬得更加洁白。   即便只露一双手,也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沙曼同样看去。   她不得不承认这双手确实比她要漂亮。   摸惯了骰子木牌的手即便再怎么保养,也养不出那样像是生下来就没碰过东西的手。   但她并不感兴趣,淡淡地收回视线。   然而就是这一掠而过的视线,令她浑身颤抖,本就苍白的脸色越发显露出病态的白皙。   十三姨太疑惑地推了推她,但沙曼的神情越发奇怪了。   十三姨太顺着她的视线看去,见是一个年轻而英俊的白衣公子,正立在一处珠宝架前,神情十分认真。   仿佛不知道这些摆在外面的珠宝都是样子货一样。   观察了一阵,他用同样认真的语气问珠宝阁里上前的伙计,“我不懂这些,请问这里最好,最贵,最漂亮的珠宝是哪一件?”   十三姨太笑出了声。   白衣公子朝她看了一眼,脸色有些疑惑。   十三姨太还处在会对年轻英俊的男人脸红的年纪,但对这个看上去纯良无辜的年轻人没有半点遐想,反倒有些对孩子的怜爱,她柔声说道:“公子是第一次来珠宝阁吧,真正的好东西不会摆出来给人看的。”   白衣公子想了想,大约是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微笑道:“谢谢。”   十三姨太心情顿时好了不少。   白衣公子对身边的伙计重复了先前的问题,说道:“我想要你们这里最好,最贵,最漂亮的珠宝。”   伙计连忙说道:“公子,珠宝分什么人戴,不是最好最贵就最合适……”   他说了一大通话,白衣公子仍旧重复道:“我要最好,最贵,最漂亮的珠宝。”   十三姨太笑得花枝乱颤,她拉了拉身侧僵硬的沙曼,想要上前去,沙曼的身子晃了晃,竟然也怔怔被她拉着过去。   白衣公子看了十三姨太一眼,态度温和地点了点头。   十三姨太很满意他的视线是落在自己脸上而不是像今天遇到的所有男人一样只盯着沙曼看,她的语气更加温柔了,说道:“姐姐是这里的常客,你想要什么样的珠宝和我说,我让他们拿给你看。”   白衣公子刚要开口,十三姨太就笑道:“让他们拿给你的一定是最好,最贵,最漂亮的珠宝,但你总要告诉我,你想要买给什么人吧?”   听了这话,白衣公子啊呀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伤害了一个姑娘,有人告诉我,无论怎么得罪一个女人,只要送她最好的珠宝,就能得到原谅。”   沙曼看着那双柔软发亮的眸子,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十三姨太却觉得心都软了,她笑了笑,说道:“珠宝确实是这世上最能让女人消气的东西,你准备了多少钱呢?”   白衣公子掏了掏袖子,脸上忽然露出紧张的神情,这样一个年轻人的脸上露出这样的可怜的神情,十三姨太几乎都想为他买单了。   但白衣公子在另一只袖子里掏了掏,顿时笑了,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叠厚厚的银票,最上面的那一张面额是十万两。   以十三姨太的眼力,自然可以认出那叠银票下面的纸张也是同样的薄厚大小,仅仅这一叠银票,加起来就足有两百万两。   十三姨太的呼吸都变了。   白衣公子把这叠银票交到伙计的手里,眼神柔软得像是看到了心上人回心转意的画面,他温声说道:“我想要这里最好,最贵,最漂亮的珠宝。”   世上任何一个女人被这样追求挽回都会忍不住动心的,但沙曼只觉得恶心。   她甚至后退了一步,已经做好了以死逃离的准备。   十三姨太是珠宝阁的常客,有她的面子,珠宝阁的管事亲自来了一趟,验过银票不假,立刻调来数件镇店之宝,两百万两都可买下整个珠宝阁了,自然也没有等价的珠宝卖,最后白衣公子买到了一只缀满各色宝石的花冠,只花了七十万两。   白衣公子发出一声失望的感叹,“原来得到一个女人的原谅这么轻易么?”   十三姨太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白衣公子又有些不大好意思地说道:“我上次来京城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想去一个地方,但不认识路,你能告诉我吗?”   十三姨太怔怔地点头。   白衣公子收下花冠,对十三姨太说道:“谢谢你。”   指完路后,他把剩下的银票全部推给了十三姨太,随即在沙曼越发惊恐的神情里转身而去。   沙曼脚下一软,十三姨太扶了她一把,但其实十三姨太自己也以为是在做梦。   一百三十万两!几乎要等于李燕北的身家。   她嫁给李燕北时他已经有十二房小妾,难道她是图他这个人吗?如果她也有李燕北的身家,她难道不能一个月睡三十个不同的男人?   现在,如果已经不再是如果了。   李凝从珠宝阁回来时天色已经晚了,李澈还在相府没回来,她也早都习惯了,丫鬟轻手轻脚地上前替她摘取首饰,就在这时,一个丫鬟惊讶地说道:“姑娘带了别的东西回来吗?”   李凝循声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梳妆台上端端正正地摆放着一只由五彩宝石缀成的百花冠,一眼看去便知十分名贵。 第68章 陆小鸡传奇(14)   此后陆续几天, 梳妆台上都会有新的珠宝出现。   李凝的武功实在不能算低了, 但那些东西总是会悄悄地出现,就像是一直放在那里。   珠宝的来源在第一天就被查了个干净, 包括那个给珠光宝气阁的管事留下深刻印象的白衣公子,毕竟天底下的有钱人很多,肯花七十万买一件珠宝的人也很多,但半点犹豫都没有就把一百三十万两推给过路人的实在不多。   李燕北的十三姨太为此连夜带着银票离开了京城, 李燕北也只好苦笑。   他的女人实在太多,没了这个还有二十九个, 只要他愿意, 还会有下一个十三姨太,实在不必要为此难过, 但这一个十三姨太又确确实实是他最喜欢的那个, 他原本以为她也是那三十个女人里最爱他的那个。   漂亮的女人实在是很会骗人。   傍晚的时候,一道白衣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梳妆台前,他的武功实在是太过高明,明明边上就有丫鬟在整理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   白衣身影一向自称宫九,但从未有人敢在他面前如此称呼他,他们叫他九公子。   毕竟宫公子听上去有一点奇怪。   宫九将一条艳丽的石榴长裙轻轻搭在梳妆台的一角, 正要离开, 目光却落在梳妆台上被花冠压着的一张纸上。   姑娘家的字迹原本不该如此霸气,宫九知道,一定是有个男人曾经手把手教过她写字, 在教会她写字的同时,将字迹连同一些别的东西一起教给了她。   就像他对沙曼一样。   他并不常想起已经被他抛弃掉的东西,但沙曼毕竟是不一样的,在那些他抛弃掉的东西里,她陪伴他的时间最长。   除了那张令他沉迷的脸蛋,他最喜欢的是沙曼对他的态度。   一种仿佛他永远都得不到她的态度。   但现在这个游戏已经结束了,不是他玩腻了,而是他找到了更有趣的东西。   宫九从未想过自己会注意到一个男人。   即便那个男人长着一张迄今为止他所见过的最俊美的脸,但他毕竟是个男人。   可他的神韵比沙曼还要像。   神韵是一种说不上来的东西,就像他第一次见到沙曼,就有一种怒意涌上心头。   明明长着一张那么相似的脸,她却露出那样畏缩又可怜的神情,没人可怜她,他们哄笑大闹,只想要她脱下衣服,跳一场舞。   他把她从青楼里带回来,教她读书识字,琴棋书画,也教她习武,最重要的是,教她学会高傲,然后用那副冷若冰霜的神情对着他。   而沙曼也的确是个足够聪明的女人,在被拒绝之后,她迅速地学会了他想教她的全部东西。   拒绝他,辱骂他,鞭打他。   天底下的东西只要他想要,没有得不到,所以他得了病,渴望受虐的病。   沙曼鞭打他时,冷漠的神情底下藏着深深的恐惧和厌恶,像一张很容易被戳破的纸,但他别无其他选择,只好继续忍受,后来他越来越习惯忍受鞭打,于是他越来越难得到从前那样的快乐。   他不喜欢男人,好在他见到了他的妹妹。   她有着和沙曼相似三成的脸蛋,那些并不相似的部分则像极了他幼时记忆里的那个女人,那个时而冷若冰霜,时而爱他入骨的女人。   也许更漂亮。   宫九觉得自己病得更加严重了。   他甚至不想要那双璀璨星辰般的眸子对他露出高傲淡漠的神情,也不想要那双洁白如玉的手握着鞭子狠狠地鞭打他,他想要什么,连自己都说不上来。   连日来他送的东西送来时是什么样,现在就还是什么样,除了那只花冠被稍稍移动过。   宫九取走了那张纸。   李凝回来的时候,果然见梳妆台上又多了一条裙子,她几乎有些不想在房间里待下去,即便她知道这人的武功比她高得多,防备其实是件多余的事。   除非她能亲眼见到这个暗地里的人,狠狠劈他一道雷。   夜里,宫九又来了一次。   李凝躺在床上,和衣而眠。   习武之人即便是入睡也是浅眠,然而他进得悄无声息,走得也悄无声息。   梳妆台上多了一封信。   然后在窗台和一道黑雾狭路相逢。   黑雾伸长了一条腿横跨在窗台上,颇有些浪子的意味,宫九确定这道黑雾是正面对着他的,因为他感受到了黑雾的视线。   “一起采花?”   轻轻的传音带着几分笑意响在耳畔,就像是有个人在脑海里说话一样。   宫九笑了,传音说道:“卧榻之侧,岂有他人酣睡?”   黑雾也笑了,随即声音一厉,喝道:“那还不滚!”   宫九并不是个傻子,他冷静地看了一眼房间的布置,黑雾将窗台全然占据,他想要离开,除了从窗户离开,就只剩下房门,但那必须要背对着黑雾开门。   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来历不明的高手。   黑雾似乎也清楚这个道理,他从窗台上跃下,谁也看不清他的动作,只觉一眨眼的时间他就掠到了李凝的床前,也给宫九让出了离开的空位。   临走之前,宫九顿了顿,说道:“再美的美人看久了也会腻,如若前辈……”   黑雾笑了,说道:“你知道我的身份。”   宫九点了点头,说道:“西方罗刹教主。”   黑雾慢慢地说道:“那你也应该知道,我有一个儿子,他已经看中了这位姑娘。”   以玉罗刹的阅历见识,即便床榻上的美人当真很美,也不一定能够收拢他的心,可换成年轻人就不一样了,宫九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宫九离开了。   黑雾低下头打量着床榻上的李凝。   平心而论,如果他再年轻上二十岁,那么明天罗刹教就要多出一个夫人,即便是他的亲儿子也无法和他争,但他现在已经老了,又或者说,他已经不再是会为美色动心的年纪了。   想想如果是他年轻的时候得到这样一个美人,什么剑道生死大约都可以放到一边。   黑雾轻轻地把床榻上的美人抱起,他甚至没有点她的穴道。   李凝睡得并不安稳。   但她不仅没听见一丝响动,就连被抱起的时候,她也是以一种平躺的姿势睡着的,连一丝异样都没有。   然后她就醒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身边躺着的人绝不陌生。   西门吹雪堪堪在她睁眼前醒觉过来,于是看在李凝的眼里,就成了他躺在边上睁着眼睛看她醒来。   几乎是同时,清晨的京城天空上迅速地聚拢起了乌云。   李凝什么都想通了。   白衣公子——西门吹雪一贯穿着白衣,做派除了像个剑客,也像个公子哥。   两百万两银票——万梅山庄来历不明,但极为富庶。   悄无声息——她的武功还没恢复,以西门吹雪的武功,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   在雷霆即将打碎屋顶的前一刻,西门吹雪冷静地说道:“你又中毒了。”   李凝的注意力立即被转开,她惊声说道:“我昨天刚看过大夫。”   西门吹雪仍旧很冷静,说道:“配不出解药的大夫。”   李凝几乎要忘记自己还躺在西门吹雪的床上,但她随即就醒过神来了,立刻掀开被褥,好在她这几天都是和衣而眠,身上穿着白日里的裙裳。   西门吹雪冷静地看了一眼屏风上的衣物。   意料之中地不见了。   西门吹雪在视线里,红袖刀在衣袖里,李凝瞪着西门吹雪,如果不是想起他先前的救命之恩,她早就像这些日子以来计划好的那样,一道天雷劈把人劈死了账。   西门吹雪并不起身,只道:“不是我把你带来的,门可能锁了,你可以把门砸开。”   李凝挪着步子平移到门边,手在身后推了推,门果然是在外面锁起来的。   她仍旧有些警惕,说道:“怎么会有人……”   西门吹雪说道:“最近有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出现在面前,自称是我父亲,他想阻止我与叶孤城一战。”   送女人只是其中一件。   李凝也不知是相信还是不相信,她拧着眉头推了推房门,又不敢背对着西门吹雪,只好咬牙狠狠向后一踹,将房门踹开。   西门吹雪指挥她道:“向北走第三间房,里面有我的衣服。”   李凝连忙跑了出去。   不多时,几件衣服从窗口被扔了进来,李凝露出一个脑袋来,小声地叫道:“外面没人,我走了!”   西门吹雪住在客店里时曾经历过一次令他印象深刻的捉奸,他还记得奸夫临被捉之前也是这么叫的。   他看了一眼李凝的半个脑袋,冷静地嗯了一声。   李凝松了一口气。   此时外间天将亮,李凝用了这辈子最快的速度飞掠离开,直到急急忙忙出好远,才有些回过神来。   如果她没记错,西门吹雪的住处似乎是京城里颇有名气的那家糕饼店“合芳斋”。   江湖上一直没人找到西门吹雪,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闭关,大约是没人想得到西门吹雪会藏在一家糕饼店里。   李凝自己的无妄之灾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第69章 陆小鸡传奇(15)   入夏时新律颁布。   律法的实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即便新律已定, 也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实行期,期间需要查缺补漏, 原本就算忙也轮不到李澈的,但王相有意抬举他,所以交给他不少事情去做。   虽然差不多都是苦差。   李澈不怕差事苦累,他也坐过高位, 比起那些同僚更明白上位者的想法,是有意折腾他还是在考较他, 他是看得出来的。   离京前他仔细地交代了府中事务, 但没对李凝说什么,他知道七月十五的决战李凝是一定要去的, 不会在京城留待太久。   李凝已经很有出行经验, 京城到秣陵有水路,两千里路程要比陆路快得多,只按天算,六月登船也不算迟,但六月正值酷暑,到那时出门,就算是在船上, 也免不了一番折腾。   所以五月初旬, 她就定了去往秣陵的船。   从京城到秣陵的船大多是商船,极少有专门的客船,且客船大多在三四月开船, 所以有钱也定不到,好在珠光宝气阁每个月都有开往江南的货船,由于运送的货物不多,住着倒比一般的客船还要舒服。   临行之前,李凝又一次见到了江宸。   之所以说是又,是因为那次毒栗子的事情之后,她见过江宸一次,也许皇帝都是很直白的,江宸问她愿不愿意入宫为妃,见她并不情愿,他又改口,说自己喝醉了。   即便那时他坐在茶舍里,滴酒未沾。   李凝见过的皇帝不算多,但像江宸这样不肯勉强人的皇帝还是第一次见。   仍旧是巧遇。   江宸立在一处酒楼的栏杆前,见她从底下过,即便戴着蒙头遮脸的帷帽,他也还是认出了她,也许是这一次真的喝醉了的缘故,他一手凭栏,一手对着李凝招了又招,高声呼喊道:“李姑娘!”   李凝回过头,透过帷帽那一层薄纱见到了江宸微微有些模糊的脸庞。   江宸把腰间一方白玉印章连带着挂绳一起摘下,抬手一抛,抛给了李凝。   李凝看了一眼手里的印章,上面只刻了一个宸字。   江宸高声说道:“日后不要再蒙面了!”   李凝把印章收进怀里,顿了顿,抬手取下帷帽,远远地看了江宸一眼,对他微微点头。   那张令江宸魂牵梦萦的容貌终于展露在天光之下,刹那间万物为之失色。   江宸醉里笑出了声。   倘若他还有一分清醒,都不会像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佳人离去。   但当他晚年回想起这一幕的时候,他一点都不觉得后悔,甚至还有些得意。   得不到,就要她记得他最好的年华。   李凝登船之后,把那方天子私章挂在腰间,倘若不仔细看,倒是很难看得出那私章上的龙纹。   江宸的意思李凝是清楚的,他以为她一直蒙着脸是因为怕惹事,所以给她私章庇护于她,但他不知道,原本她在行走江湖的时候,就是不遮脸的。   李凝收下的是心意。   珠光宝气阁的货船不像寻常商船那样几乎可以算是船队了,货船连带四百多号人手一共也只有两条大船,事实上他们真正的货物加起来也就十来个箱子。   大船顺水而行,一路上极少靠岸,行程过半的时候也快到六月了,李凝有些晕船,成日里无精打采,好不容易靠了一次岸,她还没换了衣服下船缓一缓,就听人来报,说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改地方了。   说眼前一黑都是轻的。   那早一步下船的显然也是个江湖人,一边喷着吐沫给李凝比划,眼里都冒着光亮,一边说道:“原本是七月十五紫金之巅,现下西门吹雪一定要改在八月十五,地点也从紫金之巅改成了太和殿顶,真正的紫禁之巅!”   八月十五,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李凝起初没听清,等到那人比划完,还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紫禁之巅?”   大小姐温温柔柔的话语让那人激动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只剩下重重点头,如果把头点断了能得大小姐笑一笑,他怕是也不会犹豫的。   李凝别说笑了,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货船运送的是江南各地珠宝阁的尖货,耽误了就要损失不少进账,李凝没有让货船返程的意思,她自己带了些银票下船,也不要随行的人手,她一时间也没心思立即折回,而是找了家客店休息。   晕船晕了大半个月,李凝的脚踏上地面时都觉得像晃荡的甲板,走起路来飘飘摇摇的,上楼梯的时候更是一脚踏空,险些摔倒。   之所以说是险些,是因为以她的武功,脚刚踏空的一瞬间她就已经反应了过来,只是不必等她自己醒神,就有一条手臂稳稳当当地揽过了她的腰。   李凝站稳之后,眼神发飘地看了一眼来人。   好像有些眼熟。   她轻声道了一句谢,推开那人,飘飘摇摇地上楼去了。   隐隐约约似乎有一片倒吸凉气的声响。   李凝晕晕乎乎地推开客房的门,和衣而眠。   一觉睡到隔日,天光大亮。   李凝醒来时精神比昨天好了不少,她整理了一下从船上带下来的东西,准备去买一匹马,就在这时,她翻了翻衣裳里面,又摸了摸包袱,忽然反应过来。   银票没少,包袱完好,只有玉印不见了。   李凝有些怔愣。   实在不怪她,以她的武功,别说是被小偷偷走东西,就算是稍稍近了她的身,她也会立刻反应过来,更何况从她来这里十八年,她还从来没被人偷过东西。   如果是别的什么东西,丢了也就丢了,可那方玉印是江宸给的,天子私章,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还回去,要是丢了,她拿什么去还?   李凝连忙换了衣服,急匆匆下楼,一路上都有人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但她被人看惯了,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这些目光和平日里的有什么不一样。   又或者说是她一贯不在意这种目光。   一下楼,看她的人更多了,还有一些人在窃窃私语。   李凝走到客栈掌柜面前,温声问道:“你们这里的官府在什么地方?我丢了东西。”   客栈掌柜起初还有些怔怔的,毕竟昨天的事情都可以算作他这个客栈一年的谈资了,但听清了她说的话,身为掌柜的自觉立刻涌了上来,他连忙说道:“客栈里人来人往的,不知道姑娘丢了什么东西,小店可以帮忙……”   李凝想了想,说道:“是一方白玉印章,离京前一个朋友送的,我记得昨天来客栈之前还在身上,如果不是在客房里无意丢到找不到的地方,那应该是被人拿走了。”   她其实有一点怀疑昨天扶了她一把的那个人,毕竟她隐隐约约记得从下船起她也就和这么一个人碰过,但她没有说出来,如果是误会,人家好心扶她,她反倒要讹人家偷她东西么?   客栈掌柜连忙让人去李凝的客房里翻找,还让小二去请官府衙役过来。   李凝于是就在大堂找了个桌子坐了下来。   这间客店不算大,但门匾雕梁墙面粉白,显得十分精致,李凝昨天虽然晕船晕得狠了,倒是也记得住店要住好店,只是没想到还是出了这样的事情。   丢已经丢了,多想无益,李凝去洗漱了一趟,回来看了看店牌,要了几样招牌菜并一壶酸梅汁。   上菜要等一会儿,酸梅汁倒是来得很快。   这时楼上有人下来,李凝正在喝酸梅汁,却忽然听人低低叫了一声“白云城主”。   她有些好奇地看去,只见一道白衣身影缓缓地从楼上走下来。   白云城主叶孤城。   李凝只是看了一眼,就明白为什么所有的人都会拿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比较。   因为他们实在相似得过分。   同样是一身白衣佩剑,同样的目若寒星,甚至给人感觉也是同样的冷厉,只是西门吹雪尚有几分人气,叶孤城则全然像个冷冰冰的玉石雕成的人。   她忍不住摸了摸被寒气煞到的后脖颈。   叶孤城的身后跟着六个同样白衣的侍女,她们的武功不低,身子连歪都没歪一下,就在地上铺出一道雪白的长绫。   甚至还有两个侍女在提着篮子把鲜花撒在白绫上。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个人来做,李凝大约都要笑出声来了。   但叶孤城踩着鲜花走出去的时候,她却只感觉到一种端庄肃穆的气氛,令人不敢作声。   叶孤城坐上了白云城的软轿,那六个侍女抬起轿子,运起轻功,宛若天仙一般飞离了众人的视线。   李凝倒是没像那些人一样追出去看个究竟,她只是觉得有趣。   司空摘星好不容易把自己伸长的脖子从白云城的仪仗那里拔回来,一转头就看见李凝捧着一杯十文钱一壶的酸梅汁浅啜一口,脸上露出了能让周幽王亡国的笑。   甚至他要是有个国的话,他立刻就去烽火戏诸侯,谁劝都不好使。   但他只是像客店里所有的男人一样倒吸了一口凉气。   想到昨天美人在怀,神情也没什么变化的叶孤城,司空摘星不由得感叹,剑仙就是剑仙,天底下大约没什么能打动他那颗高踞白云之上的心。 第70章 陆小鸡传奇(16)   官府的人来得很快。   失物上报一般要走流程, 大宁的官府纪律严明, 从不会有什么衙门口朝南开的说法,但其实大部分的情况下是找不回来的。   毕竟除了官府登记在案的当地惯偷, 大部分丢失的财物都是被江湖人窃走,美名其曰劫富济贫。   被劫的富只要不是像阎铁珊花如令那样的一地巨富,没有点江湖上的关系,就算知道是谁得去了, 一般也是拿不回损失的。   天子私章的事情可大可小,私章毕竟不是玉玺, 没法下旨没法调兵, 常人拿了无用,但若有人拿着天子私章招摇撞骗, 就不是件小事了。   按理如果是个平头百姓报案说自己丢了天子赏赐的私章, 当地官府怕是要把人打几十板子轰出去,但说出这话的是个美貌无双的江湖女侠,事情一下子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李凝描述了一下私章的形制样式和刻纹,又被恭恭敬敬地送出了府衙,她的心情有一点沉重,但到底也只是有一点,说到底她是个江湖人, 不是时时刻刻都得面见天颜。   司空摘星是在把玩印章时发现不对劲的。   印章这种东西只要不是古董, 再值钱也有限,毕竟花得起好材料制印的人家当然也看不上这点材料,而以司空摘星的眼光来看, 被那个天仙似的姑娘带在身上的印章除了材质贵重一些,应该算不上什么宝物。   直到他摸到印章上影影绰绰藏在山石间的雕龙纹。   然后他又看了看印章底下的篆字。   司空摘星的脸色变了。   温润的白玉印章一下子就变得烫手起来。   平心而论,司空摘星算不上罪大恶极,他平生爱玩爱闹,最喜欢偷盗,但他并不以偷盗为生,偷来的东西往往玩上几天就会还回去,比起一般的小偷,他更喜欢的是偷盗本身。   见到有趣或是贵重的东西时,司空摘星常常无法思考,并且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简单来说,偷窃癖。   毕竟不是所有小偷在见了那样天姿国色的美人时还能下意识地伸手偷一把。   以他的身手,自然能轻易地把印章还回去,但这样一来,就会让那位姑娘陷入尴尬的境地,司空摘星琢磨了一下,当天深夜去了一趟府衙。   隔日一早,就有人把印章送还给了李凝。   印章是在府衙的官印边上发现的,府衙夜里有人当值,然而就连一根毛都没看见。   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扯上江湖人,一切就都好像说得通了。   偷了东西还到官府算什么?隔壁官府还有个练铁头功的江湖犯,一天照三顿拿头撞墙,最后把监牢都撞塌了,还要求官府把监牢再盖起来给他撞。   据说官府没理他,他也就硬生生在四壁废墟里坐监。   李凝早早出门,就是为了避免在六月里赶路,然而西门吹雪临时更改时间地点,导致她一番盘算全成了空。   前人有诗曰,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暖。   李凝绝不是冰肌玉骨的诗里美人,顶着六月的天,骑着马在官道上驰骋,迎面是飘扬的黄土,眼睛都睁不开,每天都觉得自己要馊了,好不容易挨了十几天路程,回到京城的时候,李凝觉得自己就差那么一口气了。   牵马进城的时候,李凝又一次看到了合芳斋的招牌。   她站在合芳斋门口看了半晌,深吸一口气,压下一刀劈碎招牌的念头,慢慢地回到城西李府。   李澈没回来。   他原本就要跟着几位刑部的官员巡视地方,考察和落实新律,没有三五个月回不来,就算以八月十五来算,他也应当赶不上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   好在李澈对江湖人的打打杀杀并不感兴趣。   李凝一回到京城,钟鸣后脚就上了门。   在一众追求者之中,钟鸣绝对算得上最无为的那个,他的心路历程基本可以参照霍天青,从惊为天人到惊为天人再到惊为天人,然后慢慢演变成能多看几眼是几眼,能被多看一眼可以乐一整年。   这样的人是很好相处的。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改期改地点影响的并不是李凝一个人,抱着和她一样想法的江湖人也有不少,甚至还有千里迢迢已经到了秣陵,却在听闻决战改地方之后不得不再赶上两千里路来京城的。   如果不是打不过西门吹雪,想在决战前打死西门吹雪的人一定有很多。   从紫金之巅改成紫禁之巅对于江湖人来说也就是这点影响了。   但对朝廷来说远远不止如此。   单看钟鸣晒得又黑了一个度就知道近来六扇门有多忙。   钟鸣咕嘟嘟喝了两大盏茶水,才缓过一口气来,说道:“近来有很多江湖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京城,都是为了观战,但太和殿是皇室典礼之所,岂能任由江湖人来去?所以六扇门最近一直在驱赶这些人,实力次一些的还好,稍稍厉害一点的,难道真要拿兄弟们的命去拼?朝廷高手倒是多,一到这个时候就没影……”   抱怨了一通之后,钟鸣似乎好过了一些,他看了看李凝,压低了声音,说道:“不过这次,天子已经允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太和殿顶一战,只是想要观战怕是有点困难。”   李凝点了点头,说道:“我虽然也很想观战,但还是要朝廷允许才行。”   钟鸣叹气道:“要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有阿凝姑娘这样明事理就好了。”   李凝倒不觉得是自己明事理,西门吹雪的武功她没有亲眼见识过,叶孤城她也只见过一面,但从江湖传闻来看,这两个人的实力已经超越了年龄的界限,故而天底下很难有能让他们放在眼里的事情。   侠以武犯禁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她不犯禁,只是性情如此,又有家累,而非真正敬畏皇权。   钟鸣走后,李凝准备出一趟门。   侍候的丫鬟连忙要去取帷帽,李凝怔了怔,摸了一下放在袖袋里的印章,说道:“不用了。”   李凝换了一身衣服,骑马去了位于东城的珠光宝气阁。   很多人下意识地以为最好的珠宝店铺应该开在豪富聚居之地,然而以阎铁珊多年经商的经验,真正愿意为自家夫人女儿买珠宝首饰的人很少,大部分的人买珠宝都是为了送给妾室花娘,所以珠光宝气阁也十分应景地开在东城销金窟里。   李凝下船时怕路上不够用,带了不少账上的银票,但她其实是个很少花钱的姑娘,带银票只是有备无患,这会儿是准备把银票重新上账的。   她刚从珠光宝气阁出来,又一次见到了白云城的仪仗。   叶孤城当然不是为了买珠宝,他进的是距离珠光宝气阁不远的酒楼。   她有一点好奇地跟了过去,刚好见到陆小凤正站在二楼的栏杆处,和什么人在说话。   陆小凤也见到了李凝。   他稍稍有一点尴尬。   前几天钟鸣见过沙曼之后,沉着脸把他拉到一边,指责他死性不改,再次玩弄姑娘家的感情。   陆小凤觉得自己很冤枉,他是真心想和沙曼过一辈子的。   然而钟鸣看了他半晌,却道:“看来你自己都没意识到。”   陆小凤是在钟鸣走后意识到的。   沙曼长得和阿凝姑娘有些像,美人最美的地方在于眉眼,眉眼像了三分,也就等同于长相像了三分。   陆小凤认认真真地思考了几个晚上,最终确认自己喜欢沙曼绝不是因为这三分相像,但他仍旧忍不住和沙曼坦白了实情,于是他从那天之后就没能回房睡觉。   再次见到李凝,陆小凤越发觉察出在岛屿上那第一眼的心动源头,即便已经确认了自己真正的感情,但在见到本尊的时候,总还是免不了尴尬。   李凝倒是不知道这个回头的浪子一瞬间脑子里想了这么多,她对着陆小凤招了招手,等叶孤城进了酒楼,才提着裙角跟着进去。   陆小凤身边站着两个人,李凝认识其中一个叫李燕北的,他时常会来珠光宝气阁买首饰,和她见过几面。   李凝过来时,李燕北看了一眼身边的宿敌,冷笑着说道:“擦擦你的口水,这位阎大小姐是关中阎大老板的女儿,曾经屠过十八匪寨的红袖女侠,也是江湖第一美人,让你多看几眼都糟践了。”   即便习惯性想要反驳李燕北的杜桐轩一时竟也没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他不想承认这一次李燕北说得有点对。   李凝被当面说得有些脸红了,小声地说道:“李老板过奖了……我看这里来了很多人,是有什么事情吗?”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不自在地从李凝泛红的脸颊上移开视线,说道:“前几天唐门的人袭击了叶城主,据说叶城主中了毒……”   他话还没说完,进了酒楼的叶孤城就淡淡地道:“谁是唐天容?”   酒楼大堂里立刻就有个人站了起来,一双锐目死死地盯着叶孤城看。   如果他先前没有勾着头朝二楼看的话,气势应该会比现在更惊人一些。 第71章 陆小鸡传奇(17)   李凝一直知道这里也有个唐门, 甚至也在蜀中, 此唐门非彼唐门,但不妨碍她对唐门的天然好感。   然而起身的唐天容和她前世熟知的不到关键时候绝不出手的唐门子弟不同, 不过三五句话时间,就从怀里掏出一把毒砂袭向叶孤城,不像世家子弟,倒像杂派偏门。   叶孤城果然也不愧为叶孤城, 即便唐天容的毒砂已经在手,他连脸色都未曾变一下, 长剑出鞘, 随即唐天容的肩膀两侧就多了两道深深的伤口。   叶孤城的剑带着一种雷霆欲来的气势,难以言喻的灿烂和辉煌宛如烟火一瞬, 剑光如电光, 一闪即过。   李凝不曾亲眼见过西门吹雪出手,倒是先见了叶孤城的剑,她暗暗心惊,发觉自己就算全盛时期,也很难胜过这样的剑法。   她隐隐有些感悟,却又说不上来,只好先将这种感觉压下。   然而此时, 叶孤城却微微抬起头来, 看向二楼处,寒星似的双眸不偏不倚对上了她的视线,他淡声说道:“你为何练武?”   李凝怔了一怔, 确认这话是对自己说的,她想了想,说道:“为了自保。”   叶孤城又道:“你为何用刀?”   李凝已经不止一次听人问过这个问题,上次西门吹雪问她时,她不解其意,只说因为教她的人用刀,然而这次叶孤城再问,她忽然明悟过来,问道:“我不该用刀么?”   叶孤城轻声说道:“你心中无刀,即便手中有刀,你也永远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道。”   李凝越发觉得自己离那玄而又玄的道之剩下一张窗户纸,却又时时不能捅破,她期望叶孤城能把话点明,然而叶孤城只是看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白云城的仪仗远去了。   白云城主的风姿却留存在了众人心中,久久不能释怀。   压上全部身家赌西门吹雪胜的李燕北脸色也惨白了起来,说到底他见过西门吹雪的剑也是在两年前,如今西门吹雪是什么境界他并不知道,但他亲眼见了那一式天外飞仙,两年前的西门吹雪绝挡不住这一剑。   陆小凤宽慰了李燕北几句,杜桐轩难得没有冷嘲热讽,他看了一眼眉头紧蹙,像是在思索着什么的李凝,轻咳一声,说道:“陆大侠,刚才白云城主的话里似乎有话?可否替我们讲解一二?”   陆小凤怔愣一下,看了看李凝,忍不住叹道:“我既不练刀,也不练剑,如果西门在这里,倒是可以点一点姑娘。”   李凝醒过神来,匆匆对陆小凤道了一声谢,连下楼都来不及,一步跃了出去,消失在了街道尽头。   杜桐轩惊讶地说道:“江湖上谁都不知道西门吹雪在哪里,阎大小姐怎么……”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胡子,说道:“漂亮的女孩子总是有一些特权的。”   西门吹雪正在练剑。   一个剑客在练剑时通常是不会让外人看见的,李凝离得远远的时候就听见了剑鸣之声,有些犹豫着要不要上前。   她能听见,西门吹雪当然也能听见她的脚步声,他停了手中的剑。   李凝有些不好意思地从墙头冒出了脑袋。   西门吹雪淡淡地说道:“能打断我练剑的人,只有我的朋友。”   李凝小声地说道:“这么说我们算是朋友了?”   西门吹雪看了她一眼,说道:“我的朋友通常不会趴在墙头上和我说话。”   李凝于是从墙头上一跃而下。   她一靠近,西门吹雪就发觉到了异样,他定定地看着李凝,用确定的语气说道:“你临近瓶颈了。”   李凝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奇怪地说道:“难道这也是会写在脸上的吗?”   西门吹雪没有回答这个有些愚蠢的问题。   好在李凝也不好奇这个,她有些犹豫地看了看西门吹雪,轻声说道:“我刚才见过叶城主了。”   西门吹雪说道:“他也说你到了瓶颈?”   李凝啊了一声,摇摇头,说道:“叶城主问我为什么练武,我说自保,他说我心中无刀,找不到自己的道。”   西门吹雪一笑,是那种看上去有些淡淡嘲讽的笑。   李凝肯鼓起勇气来请西门吹雪解惑已经很不容易了,此刻被他笑得有些忍不住想要打退堂鼓了,然而没等她提出告辞,西门吹雪就道:“你为何练武?”   李凝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要把叶孤城的问题再问一遍,但她除了自保也想不出别的回答了。   西门吹雪说道:“我练武是为了杀人,世上有太多该杀之人,见而当诛,我手中有剑,心中有剑,故我有道。”   李凝不解地说道:“我行过侠……”   西门吹雪定定地看着她,说道:“我不行侠,杀当杀之人,是为对得起手中这把剑,我以诚向道。”   李凝将袖中的刀取出,脸上带着些许迷茫之意。   西门吹雪也看了看那把红袖刀,他说道:“刀剑之道并不相通,剑为正道,刀为霸道,但无论是什么兵刃,被打造出来就是为了杀人,就像人练武只能是为了杀人,其他诸如强身健体自保其身之类,都不算真正的武道。”   李凝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时的情景,那时她手里无刀,但雷霆落下就是一条性命,她是为了李澈,也可算是自保。   倘若这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武道,那什么才算是武道?   西门吹雪并不能理解李凝的迷茫,毕竟自他七岁习剑之初,他就已经明白什么是杀人,什么是武道,习武即是他一步一步向着心中的道走去的过程,从未有过一刻偏移。   他想了想,说道:“你为何杀人?”   李凝想了想,她其实很少杀人,上一个还是去年的绣花大盗,那时她想的也不是杀人,只是要把绣花大盗逼退,不想他就那么死了。   更久远一些,她杀人大多时候都是为了自保,有时见到该杀之人,诸如杀人劫财的匪盗,掠卖妇孺的人贩,杀人盈野的恶徒,她也会毫不犹豫出手,对她来说,那是行侠。   但西门吹雪说,那叫杀人。   撕开行侠的外衣,以往已经习惯的事情立刻变了个样子。   李凝忽然明白了。   西门吹雪笑了,说道:“如果我不死,再过一年,你可做我的对手。”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和叶孤城的武功谁更高,但我总觉得你们会是很好的朋友,何况只是比试剑法,怎么会死?”   西门吹雪的神情略微有些变化,但他还是笑了,说道:“你既然已经明白什么是道,就该知道,像我这样的剑客,输就是死,我和叶孤城之间,注定只能活一个。”   武道是杀人,切磋武道就是生死相搏,不到最后,又怎么能分出胜负?   所以想来一观决战的江湖人才会那么多。   两个惊世的剑客,两把同样锋利的剑,注定只能有一个活着离开。   李凝骤然听闻真相,一时有些怔愣起来,她看了看西门吹雪,说道:“那为什么还要决战?”   西门吹雪这一次没有回答她。   按理李凝已经从西门吹雪这里得到了关于道的回答,也分明参透了瓶颈,她应该是很高兴的,然而只要知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这样两位剑客的决战是生死之战,她的心情就很难愉快得起来。   反倒十分沉重。   西门吹雪倒是看得很开,如果他看不开,根本就不会提出这样的决战。   朝闻道,夕死可矣。   他相信叶孤城一定也是和他一样的人,不然他不会孤身而来,赴一场生死剑约。   距离八月十五的决战还剩下十来天的时候,皇宫里传出消息,天子不仅提前将太和殿腾挪出来以供两位剑客决战,还允准了江湖人进宫观战,只是要限定人数,江湖事江湖了,天子命陆小凤进宫,给了他六条缎带,让他交给有资格的江湖人,决战当夜持此缎带方能进宫,其他人擅闯禁宫杀无赦。   缎带是波斯进贡的,料子特殊,市面上极难仿造。   消息在陆小凤离宫之后就传遍了京城。   整个京城的江湖人全都在找陆小凤,几乎要把京城的地皮翻过来挖几丈。   陆小凤却在李府里安心地喝着茶。   任谁都不会想到他一个江湖人会在朝廷官员的府邸里赖着不走的。   但他也不是没给报酬,市面上被开价到万两黄金的缎带被陆小凤轻飘飘地系在了李府的椅子扶手上。   如果陆小凤肯把缎带拿出去卖,那他立刻就会成为全京城最有钱的江湖人。   在李府安安生生待了九天之后,陆小凤出去了一趟,然后非常得意地回来了,说他已托了信任的朋友把缎带交到每一个他选定的人手里。   李凝看了他半晌,有些犹豫地问道:“五条都给出去了吗?”   陆小凤得意地点头。   李凝不解地说道:“那你不去看决战了吗?”   陆小凤得意的笑容瞬间僵硬了起来。   聪明人总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次,而他糊涂的这一次很可能导致他看不到自己两个朋友的最后决战。   他忘记给自己留一条了。 第72章 陆小鸡传奇(18)   陆小凤出去了。   并且这一趟出去之后就没再回来。   临到傍晚时分, 李凝带着陆小凤先前给她的那条缎带出门了, 她虽在京城住了不短的日子,但去皇宫还是第一次。   不睹皇居壮, 安知天子尊。   系着缎带的江湖人不管先前有多傲气,但见巍峨宫阙,禁军来往,也都收敛了几分。   李凝不觉得皇宫有什么稀奇, 目光倒是在宫门处检查缎带的大内高手身上转了几圈,略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带着缎带的江湖人。   仅仅在宫门前站着的就不下十个。   大约这些大内高手也觉得为难, 只是细细地检查了缎带, 才发觉无论是真是假,这些缎带均是一模一样的波斯缎, 甚至连做工绣纹等细微之处也几乎没有差别。   李凝来得凑巧, 刚刚有人去请示了天子,得知持有缎带的江湖人虽然比预计的要多,但也没有多到哪里去,天子宽宏,令人放行。   李凝得以踏入宫门。   禁宫大内不允许随意通行,即便是江湖人也都规规矩矩地跟着引路的太监去往太和殿先行等候,不多时李凝就到了太和殿前, 在她之前已经有几个江湖人在了, 其中之一正是她认识的陆小凤。   太和殿是皇城最高的宫殿,站得近了未免窥不见全貌,故而这些江湖人都离得很远, 李凝走到离陆小凤不远的地方时,发觉他所站的位置刚刚好。   陆小凤的身边总是少不了朋友,和李凝一起进来的有个和尚,一来就奔着陆小凤去。   李凝好奇地看了看他,又问陆小凤道:“这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笑着摸了摸胡子,说道:“他是我的朋友,大家都叫他老实和尚,他从不说谎话。”   李凝看向老实和尚,他的打扮确实是个和尚的样子,只是又脏又臭,他大约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并不靠近人,眼睛闭得紧紧的。   老实和尚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要离开了。”   陆小凤惊讶地说道:“你才刚来,为什么要离开?”   老实和尚老老实实地说道:“我要走到那一边去,我怕我再待在这里,会忍不住坏了修行。”   这话李凝听懂了,她只觉得陆小凤的朋友也和他一样油嘴滑舌。   但也算不上讨厌。   老实和尚说完这话,果然闭着眼睛换了个地方站着,非但离李凝离得远远的,而且几乎让所有人都看不见他了。   陆小凤边上站着个面目平平的江湖人,一言不发,陆小凤刚要开口介绍他,就听这人自己说道:“我是司空摘星。”   李凝行走江湖时听过司空摘星的名头,对他微微点头。   司空摘星说道:“西门吹雪已经来了,叶孤城还没来。”   陆小凤说道:“也许是因为他受了伤。”   说着,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他刚刚在城外荒庙亲眼见过叶孤城的伤势,如果叶孤城今夜不来赴约,他也是能够理解的。   李凝看向立在太和殿一角新月似的飞檐上的西门吹雪,眉头蹙起,说道:“既然叶孤城已经受了伤,他们还要比吗?”   陆小凤说道:“只要叶孤城来了,就一定要比,那是他们的道。”   李凝不能理解这种道,刀客以刀挣命,剑客却要为剑去死。   但她并没有多言。   夜色弥漫开去,过了半个时辰,脸色苍白的叶孤城终于来了。   西门吹雪的目光,从无边的夜空之中落到对面飞檐上立着的白衣剑客身上。   很早之前,西门吹雪其实是见过叶孤城一面的,彼时他和叶孤城都不曾成名,却是同样骄傲的两个少年剑客,再见叶孤城,他隐约有些失望,因为叶孤城身上没有杀气,也没有剑客独有的锋芒,但他既然来了,就代表这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对手。   西门吹雪静静地立了一会儿,就听对面的叶孤城说道:“请。”   西门吹雪说道:“等一等。”   底下的人已然明白西门吹雪为什么要说等一等。   叶孤城的白衣上渗透出一片鲜血来。   叶孤城重重地喘了一口气。   西门吹雪淡淡地说道:“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养伤,我不杀一心求死之人。”   叶孤城却道:“但我已经来了。”   司空摘星发出一声嗤笑。   众人的视线都朝着他看去,他却坦然自若,甚至笑得更开心了。   他看向陆小凤,又看了看李凝,笑着问道:“你们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笑?”   陆小凤不想知道,但他知道司空摘星虽然在偷东西时六亲不认,却是个可靠的朋友,他露出了思索的神情。   李凝犹豫了一下,看了看飞檐上的叶孤城,小声说道:“因为那个人,不是叶城主?”   司空摘星的笑停滞了一下,他几乎有些愕然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凝不像司空摘星一样精通易容之术,但她见过叶孤城,叶孤城的眼神傲气而冰冷,有些像是第一次见面时的西门吹雪,然而这个叶孤城却在见到她时眼神一亮。   她不是很会形容这种男人见到她时经常会有的眼神,但这不是属于叶孤城的眼神。   被当面拆穿,飞檐上的人神情竟也未免,只是眼神难免慌乱了一瞬,被西门吹雪察觉,他果断出剑,只用了一招,就将这人从太和殿顶击落。   陆小凤和司空摘星立刻上前,司空摘星在手上涂抹了一种药膏,一伸手抹下去,果然将尸体的英俊的脸庞抹掉一半,露出半张皱纹密布的老脸。   叶孤城怎会在决战之人请人来替战?   陆小凤几乎是第一时间想到了一个不妙的可能,他连忙对西门吹雪说道:“我知道叶孤城在哪里!”   叶孤城在天子寝殿里。   天子的寝殿里有两个天子。   两个天子长着一模一样的脸,一个穿着入睡时的寝衣坐在龙床上,一个穿着整齐的龙袍面露得色,由太监总管王安扶着立在一旁。   这并非是双生子争位的戏码,穿着龙袍的人是南王世子,叶孤城的徒弟,也许是难得的巧合,他和江宸长得一模一样,自从前几年江宸登基,南王就起了心思,靠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有太监总管从旁提点,这出大戏完全可以进行得天衣无缝。   龙床前有四具倒地不起的尸体,一个白衣人握着剑立在尸体前。   陆小凤带着一众江湖人赶到的时候,天外飞仙的绝世一剑正要刺进人间天子的喉咙。   出手的是西门吹雪。   也只有西门吹雪挡得住这一剑。   江宸不着痕迹地松了一口气,指着南王世子说道:“此人是朕堂兄,罪在谋逆,杀!”   大内高手魏子云连一丝犹豫也无,当即出剑杀死了龙袍整齐的南王世子,王安转身想跑,也被“大漠神鹰”屠方一爪穿心。   李凝来得稍迟,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南王世子,她惊了一跳,再看去,江宸在大内高手的重重保护之下朝她看了一眼,嘴角轻轻扬起一个笑。   李凝顿时安心了,她认得出江宸的笑。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相斗不过几个回合,双双停剑。   西门吹雪看着叶孤城道:“我习剑至今,唯有一个诚字。”   叶孤城说道:“这是剑的精义所在。”   西门吹雪定定地看着他,说道:“你不诚。”   叶孤城顿了顿,说道:“我诚于手中的剑,而非诚于人。”   西门吹雪没有再说话。   他已经明白。   原本是两把剑的决战,只关乎两个惊世剑客的生死,然而如今却在禁军的重重包围之下,纯粹的剑变得不再纯粹。   对于这一夜的事情,李凝出乎意料地记得很清楚,甚至记得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   紫禁之巅的决战最终还是完成了。   叶孤城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快,他的武功也高出西门吹雪一点,然而他已是必死之局,决战最后,他的剑偏了一寸,任由自己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   成就了西门吹雪的剑道。   那天之后,西门吹雪常常坐在合芳斋的屋檐上看日落。   从太和殿顶到糕点铺的屋顶,对西门吹雪来说区别不是很大。   陆小凤很担心西门吹雪,因为自从决战之后,西门吹雪就弃了剑,没再和人说过一句话,看上去也冷漠得可怕,他怀疑西门吹雪是入了传说中的无剑之剑的境界,从人变成了真正的剑神,再也没有了人的感情。   李凝小心地靠近了他一点。   西门吹雪并不和她说话。   李凝把陆小凤交托给她的剑小心地放在了西门吹雪的身边。   西门吹雪看了一眼那把跟了他近二十年的剑,眼神淡淡。   李凝说道:“我的伤势快好了,之前的一年之约,还算不算数?”   西门吹雪没有回答。   李凝原本也没有打算得到回答,她念念叨叨地说道:“陆小凤和江姑娘要成婚了,可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要当新郎的样子,整天都苦着脸,沙曼说他要是再这样,那婚事也不用办了。”   西门吹雪的嘴角若有似无地扬了一下。   李凝又道:“你的糕点铺最近在做什么新东西?我总闻见一股怪好闻的甜香。”   西门吹雪轻声说道:“奶酥包。”   李凝还待说话,忽然怔了一下,看向西门吹雪,说道:“你刚才说话了?”   西门吹雪说道:“没有。”   夕阳一片,红霞密布,候鸟飞入云层中。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交代一点后续本篇就完结了,下篇是楚香香的浪子回头记,不洗白反派,据说无花和原随云的人气很高,喜欢他们的小伙伴可以跳过哦,他们的结局可以参考绣花大盗。 第73章 踏月楚香香(1)   和西门吹雪的一年之约拖到了第三年。   李凝输了。   后来又定了十年之约, 十年后的一战, 李凝赢了西门吹雪一刀。   大约是心境不同以往了,西门吹雪输了之后只是一笑而过, 和李凝一起找了一家小酒馆喝酒。   剑客不应饮酒,西门吹雪弃剑之后却慢慢染上了喝酒的毛病。   李凝有些疑心他是和陆小凤学坏的。   李凝并不喜欢喝酒,也从没人勉强过她,西门吹雪喝酒时, 她就坐着喝茶,三十多岁的她, 容貌像正盛的花。   五年后李澈官居一品。   又过一年, 阎铁珊高寿一百,无疾而终。   临终前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见孙。   李澈什么都可以答应这个尽职的父亲, 唯有他和李凝的婚嫁, 他是绝不松口的。   自从上一世之后,李凝就紧紧封闭了心门,她不肯和任何人有半点超出朋友的瓜葛,一旦提及情爱,轻则离家几月,重则数年不见,李澈也是有些怕了她, 至于他自己, 他还没有遇到能令他动心的女人。   除了不肯成婚,他也不肯纳妾。   没有感情的繁衍,未免太过于浪费精力。   离开此世的时候, 正好是李澈四十岁那年,他刚刚接任相位,适逢生辰,前院宴过宾客,李凝坐在相府最高的飞檐上赏月,他在亭中饮酒观歌舞,夤夜大醉而眠,一觉醒来已是隔世。   这一次的运气没有上一次好。   李澈醒来时,发觉自己手短脚短,个头约莫八九岁,穿着一身缝缝补补的粗布衣裳,脸面朝下趴在河边淤泥里,边上熟睡着个面若桃花的李凝。   世上不会有人比李澈更熟悉李凝,他只看了几眼,就确认了李凝这会儿正处在二十三四的年纪。   李澈低头看着自己的小短手,陷入了人生之中最重要的一次思考里。   思考到一半,李凝醒了。   两双相似的眼睛对视了一会儿,李凝忽然侧过头去,小小地噗了一声。   八九岁的李澈,被淤泥弄得脏脏的脸上带着些婴儿肥,放在成年男子身上显得过分俊美的五官稍稍钝了一些,显出几分独属于小孩子的可爱,偏偏那双眼睛犹带几分精明锐利,让人只觉好笑。   李凝到底还是没能笑太久。   袖中那把陪伴了她几十年的短刀不见了。   她身上的衣物明显来自于前世的大宁,这一次的再生,令她失去了和苏梦枕最后的一丝联系。   李凝怔愣了许久,才慢慢缓了过来。   李澈已经洗干净了脸,立在河边对着水面严肃地整理打了许多补丁的衣衫。   卖艺人的日子是很苦的,李澈这个年纪的时候,李老爹虽然还没出事,但也只是勉强能让一家人吃饱,李凝的衣裳很少有打补丁的,李澈穿的则是李老爹改小的旧衣裳。   李澈知道李凝在想什么,他并不提,只是叹着气说道:“你这个年纪,我这个年纪,只怕说是姐弟也没人会相信的。”   李凝只觉得李澈用这幅模样说着老气横秋的话十分可爱,嘴角扬了扬,说道:“那也没什么,我还没试过给人当娘亲的滋味。”   李澈摸了一把自己的脸,严肃地思考起给自己毁容的可行性。   李凝试了试运行内气,总算发觉了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她这会儿的武功虽然没有前世到最后胜过西门吹雪一刀时厉害,却也是她突破了心境限制的几年后,按照前世江湖的水准,她现在还能等于一个年轻时的西门吹雪。   这很不错了。   总比回头再练上几十年要好得多。   李凝把李澈抱起来掂了一下,发觉李澈轻得要命,于是把他抱在怀里走。   李澈连声说道:“快放我下来,这成什么样子!你!”   李凝起初闷闷发笑,不多时脚下踏空,轻功掠起,她抱着李澈飞了起来。   迎面的风吹在脸上,带着初夏的气息,李澈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终于不动了。   他很少有这样放松的时候。   见到人烟时已经是晚上,河流下游有个不大不小的村庄,李凝有些谨慎地抱着李澈在附近转了一圈,最后敲了一户独居的老妇人的门。   李凝身上的银票在这里自然是不通用的,好在她还戴着几样首饰,老妇人起初隔着门也有几分惊惧,等到开门发觉是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姑娘,才安下心来。   除了李凝的武功还在之外,第二件好事也到来了。   这里的语言李凝和李澈都听得懂,有些像是大宁的语言,只是稍稍偏了点,像是距离大宁官话不远的邻近方言。   老妇人说什么也不肯要李凝的首饰,大晚上的烧起灶台给李凝和李澈熬了白面粥,又收拾了间屋子出来给他们住。   李凝有得吃的时候对吃喝很看重,然而没得吃的时候,就是给个窝窝头也觉得香,李澈却不一样,他木着脸尝了一口没什么味道的白面粥,想想之前的相府宴席,没有当着老妇人的面吐出来是他最后的善良。   李凝只好连带他的份一起吃掉了。   老妇人眼睛有些花,倒不妨碍她稀罕李澈,毕竟像这样虽然算不上白胖,但脸蛋嫩嫩的安静孩子在村里还是很少见的,大多数的村里娃都像猴子一样皮。   李澈被捏了好一会儿脸。   村里的一夜过得很安静。   隔日上路,李澈换了一身料子好了不少的衣服,稍稍有些大,好在没有补丁,被李凝抱在怀里的时候,除去两张相似的脸,终于不像富家小姐捡着小乞丐了。   李凝把手腕上的一个金镯子放在了老妇人的破旧饭桌上。   一个月后,李凝当干净了身上的首饰,在距离他们醒来的河流不远的地方找了个小城安家。   安家之前要先落户。   这里不光官话和大宁有些相似,就连江湖和朝堂的关系也像了个八成,江湖人大多都没有户籍,去到什么地方也不用路引,李凝补办了一道户籍,连带着李澈一起,官府户籍上记载的是姐弟,然而正如李澈所说,一个二十多岁的独身姑娘带着个孩子,无论走到哪里都没人相信他们不是母子的。   好在李凝想得也很开,解释了一次不成,也就不再解释。   李凝的那些首饰卖价都不算低,李澈想买个三进三出的大宅院,可惜他现在的个头没什么话语权。   李凝买了个地段不错的小宅院,把大部分的银钱都存进了官府的钱庄里。   她总是觉得存钱比花钱要安心。   李澈无法,只得随她去。   可过惯了舒坦日子,李澈总觉得这个前后八间房带个院子的住处太过窄小,就算只住他和李凝两个人,也小得窒息。   宅院的一侧是路,过了那条路是闹市,还算安静,另外一侧的邻居宅院也不算大,两进两出。   李凝在第二天就认识了隔壁的任夫人。   任夫人年纪不超过四十岁,用黑布遮盖着面容,甚至连眼睛上都蒙着一层黑纱,说话温声细语,性情也温柔得很,只是命有些不好,她的夫君据说已经缠绵病榻几年,请了许多大夫来看,都说不成了。   这样的日子,李凝是经历过的。   但任夫人显然要比那时的她坚强得多。   任府家宅不小,但府内连一个婢仆都没有,也从没有亲戚上门,李凝时常会过去和任夫人说说话,劝慰她几句。   李澈在发觉这里的书籍和大宁区别不大,除了几个圣人的名字和学说有些对不上,但他所学的大多都能派上用场之后,也不惦记着读书了,他近来在琢磨经商。   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琢磨经商,说出去怕是要惹人笑,李凝倒是不觉得好笑,反倒咬咬牙把在钱庄里存下的积蓄拿出了一大半,全部交给李澈打理。   李澈在她的陪同下出了几趟门,先是买了两个婢仆打杂,盘了间店面,然后又招了两个本地伙计,之后就全是李澈自己出门打理了。   甚至李凝如果不是问了好几次,她都不知道李澈在做什么生意。   李澈做的是丝绸生意。   做生意能暴利的是少数,八成在于盐酒茶,剩余两成是所有生意的总和,丝绸在这两成中占八成。   盐酒茶基本都由官府垄断,再交由官府允准的商人经手办理,能沾手的是少数,没有大把银钱填账,连边都摸不着。   生意想要起步很难,李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才堪堪捞回本金。   李凝做生意是外行,护镖倒是本行,她亲自替李澈走了一趟镖,回来的时候刚开春。   隔壁任老爷病得更重了。   李凝在路上特意买了一根老参,一回来就上了任府的门。   任府没有婢仆,两进的宅院要敲门毕竟不现实,她来任府也是走惯了的,故而走得静悄悄的。   才进后院,李凝忽听任夫人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凄厉声音叫道:“南宫灵!你今日弑父,来日必定不得好死!”   李凝一懵,随即一脚踢开房门,正见任夫人嘴角溢血倒在地上,眼神绝望,一个高大少年冷着脸掐着任老爷的脖子在灌药。   袖里的刀比李凝的脑子转得更快。   少年的手臂连带着药碗横飞出去的时候,她手里装着老参的礼盒刚刚落地。 第74章 踏月楚香香(2)   大部分情况下, 李凝都是刀比脑子快的。   好在她很少真正遇上杀人现场, 这一次虽然刀快了一点,但并没有惹出祸事来。   片刻之后, 李凝坐在椅子上,略有些好奇地伸着脑袋看向正在把失血过多昏迷过去的断臂少年捆起来的任夫人。   任夫人的手法很熟练,这让李凝想要帮忙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少年的断臂伤处血流不止,任夫人没有替他止血的意思, 李凝看了两眼,反倒是病榻上瘦弱得要命的任老爷略抬了抬头, 从喉咙里咕哝了几声, 任夫人便冷着脸走过去,替少年点了几处穴道, 暂时止住了血。   李凝总觉得自己撞破了邻居的家仇, 尴尬得不知道怎么是好,她犹豫了一下,小声地说道:“我是不是该离开这里?”   任夫人半带沙哑的声音响起,“让姑娘见笑了,只是如今我们夫妻实在也没有什么法子和外界联系上……还是要麻烦姑娘替我们走一趟。”   李凝连忙点点头,说道:“这是一定的,我现在就去替你们报官。”   任夫人即便还在伤心, 也被她逗得笑出了声, 说道:“李姑娘难道现在还不知道,我和夫君二人是被人软禁在这里?外子任慈,是丐帮的帮主。”   李凝立刻想起城中随处可见的乞丐来。   她犹豫了一下, 指着昏迷的少年说道:“这里的乞丐,都是他的人?”   任夫人叹道:“姑娘聪慧。”   李凝很少被人夸聪明,她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说道:“那我要去什么地方找丐帮的人来?还有这个人,他是你们的儿子?”   任夫人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他是我们收养的一个孤儿,我们教他读书习武,本就是想培养他做丐帮的下一任帮主,三年前外子突然病重,本来是在这里养病,后来就成了软禁,今日他来说是送药,可什么情形姑娘也看见了。”   李凝稍稍有些安下心来,这说明她没砍错人。   病榻上的任慈帮主十分瘦弱,几乎就是一张皮包着骨头,三年前他刚刚病重的时候,也请过不少大夫,那么多大夫都没看出来端倪,李凝自然也不懂,但她仔细看了看任慈的脸色,便皱眉道:“任帮主不像是病。”   任夫人轻声叹道:“姑娘看看我的脸就懂了。”   她将面上的黑布连同眼纱一起取下,露出一张……被毁得几乎看不清原貌的脸。   若是常人,定然要为之惊骇,但李凝的关注点却和常人不一样,她一眼就看到了任夫人也同样瘦削的脸,除了那些可怖的烧伤之外,就和病榻上的任慈没什么区别。   任夫人看了一眼昏迷的南宫灵,凄然笑道:“自从被软禁在这里,除了后院里每个月送来的一小袋米,我们没有其他可以吃的东西。”   任慈在江湖上也算一方巨擘,被人软禁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里,却唯有稀粥可以裹腹。   南宫灵倒也不是穷到这个份上了,而是忌惮任慈,即便他中了毒只能躺在床上度日,他也怕他留有余力,在费心布局掌控丐帮的同时,三年时间里,他也在不断地用饥饿消耗任慈的武力。   李凝越听越气,忍不住提刀上前,一刀背抽在南宫灵的脸上。   南宫灵即便还在昏迷,脸色也忍不住痛苦地狰狞了起来。   这一次任慈倒是没有咕哝,而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李凝的到来无论对于任慈夫妇还是南宫灵都是一个意外,她来时只是个抱着孩子的柔弱姑娘,南宫灵布在附近的暗棋也没怀疑她,甚至还起意想要不轨,最后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全都被李凝劈成了焦土,南宫灵本来可以命人来下毒,但一直联系不上人,才亲自过来了一趟。   事实证明这个少年的脑子发育得不是很好。   暗棋全都没了消息,他竟然也敢直接上门杀人,被李凝撞了个正着。   在征得任慈同意之后,李凝毫不客气地废掉了南宫灵一身武功,原本她一只脚已经走出门了,想了想觉得不对,又折返回来,把南宫灵的两条腿打断了。   任夫人并不觉得残忍,只觉得惊讶,李凝连忙解释道:“我要出城去找丐帮的人,没个两三天回不来,就算废了武功,他毕竟……”   毕竟还是个人高马大的小伙子,任家夫妇这个样子,万一被他挣脱了绳索,不也是任人宰割?   李凝没好意思把话说全,毕竟任慈在江湖上的名气那么大,说出来就太伤人了。   但任慈并不在乎这个。   更侮辱人的事情他也经历过了。   他自认豪杰,却清醒地躺在床上屎尿不知地度过了三年,起初他也以为自己得了怪病,虽然身体上是痛苦的,但他也欣慰南宫灵的无微不至,后来明白过来是南宫灵下的毒,但那为时已晚,整个丐帮都把南宫灵当成孝子,他看着南宫灵在他病榻前唱念做打,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直到被软禁在这里,和夫人一起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倘若南宫灵害的只是他,他的怨气不会那么大。   好在已经过去了,就算他这时死了,至少灵素不会再受苦。   任慈躺在床上,想抬一抬手摸摸自家夫人的脸,可最终也只能轻轻地动了一下手指头。   李凝从任家出来并没有直接出城,而是回家交代了李澈一番,李澈一边听一边记账,难得也没听漏,李凝走后不久,他把记好的账本命人分发下去,带着几个下仆,一只手背在身后,悠悠地进了隔壁任家。   身体变小了,不代表李澈就安心过上了孩童的日子,他无意在任何人面前伪装成孩童,只是他如今这个身量年纪没法入仕做官,他才退而求其次准备先经几年商,把自己习惯的奢侈日子先过回来再说。   住在这里近一年时间,李澈也没有登过邻居门,这会儿他客客气气地自报了家门,经过秋灵素允许之后,直接命几个健壮仆役把南宫灵架起来关进柴房。   李凝说的话李澈一个字都没听漏,他在任府坐了没一会儿,就有丫鬟端着菜肴羹汤上门,过不多时,又有人来报,厨娘已经聘好了。   小小的孩童指挥若定,不多时就把一个死气沉沉的宅院盘活了起来。   秋灵素看着李澈,忍不住摸了摸肚子。   她要是也能和任慈生一个这么聪明漂亮又可爱的孩子就好了。   李凝出城之后直奔秋灵素告诉她的最近的丐帮据点,她的轻功经历过两个世界的打磨,渐渐演变成了一种更贴合她身姿的缥缈功法,不仅在速度上有了极大的提高,也不怎么消耗内气,大约此刻了空大师当面都不敢认,不算停下来吃饭喝水休息的时间,原本骑马要走五天的路程她只花了三天不到。   最近的丐帮据点在一处叫做黄龙山的地方。   黄龙山上有一个叫做黄龙派的小门派,丐帮的据点在黄龙山下的镇子里,每个据点里都至少有一位丐帮长老级的人物,李凝没在据点找到那位长老,一问之下才知道他是去和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喝酒去了。   李凝把任慈夫妇的事情告知了据点里的乞丐,随即就动身去找那个长老。   丐帮有四大护法长老,黄龙据点里的虽也是长老,却不到九袋长老的级别,而且任夫人特别交代,说丐帮四大长老里至少有两个已经被南宫灵收买,她请李凝在把事情传遍丐帮之前,不能去找任何一个四大护法长老。   李凝知道任夫人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全,虽然她不觉得一个连她一刀都撑不了的年轻人能当上帮主的帮派里,能有什么人伤得了她,但小心总是没有坏处的。   黄龙据点的长老是丐帮长老里最年轻的一位,只有四十来岁,江湖上交友广阔,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正是近来风头极盛的盗帅楚留香。   盗不是偷,楚留香的盗乃是强盗的盗,他虽有一身偷盗工夫,却比任何一个盗贼都要守规矩,他想盗走什么东西,从来都是提前下帖,就好像那不是强盗走别人家的东西,而是温文尔雅地步入青楼请一位花魁出台。   李凝来时,这位强盗中的元帅,流浪中的公子正左拥一位江南名妓,右抱一位北地美人,微微闭着眼睛抿了一口白玉杯里盛的美酒佳酿。   如果他的脸上再贴两片眉毛似的小胡子,倒是像极了年轻时的陆小凤。   李凝看了闭着眼睛的楚留香一眼,还是发觉了他和陆小凤的区别。   比陆小凤俊。   李凝的双脚刚刚落地,楚留香的耳朵就动了一下,他闭着眼睛,对着对面的丐帮朋友笑道:“我猜来的是位姑娘,是不是?”   他的丐帮朋友愣了半晌,嗯了一声。   楚留香微微笑道:“一定是位很漂亮的姑娘。”   他的丐帮朋友说话的声音有些古怪,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   楚留香悠然说道:“因为来找我的,一定是美人。” 第75章 踏月楚香香(3)   楚留香的名气太大, 连李凝这样刚来没有多久, 只走过一趟江湖的人也知道不少关于他的事迹。   据说他从不杀人,据说他破案如神, 据说他的魅力大到能让这世上所有的女子为之倾心。   最后那一条传得最广的大概是谣传。   李凝听丐帮弟子说了黄龙长老的特征,事实上就算她不问,上得这二楼来,她也一眼就看到了黄龙长老。   毕竟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乞丐大摇大摆地坐在青楼里还是很显眼的。   李凝只是看了楚留香一眼, 满足了好奇心,就朝着黄龙长老走了过去, 她斟酌了一下, 刚要开口,楚留香睁开了眼睛。   楚留香睁开眼睛时比闭着眼睛好看一百倍, 只因他的那双眼睛生得太过清澈漂亮, 他的容貌偏向冷峻,他就常常微笑,让那张冷漠的脸庞变得既温柔又动人。   楚留香从不肯拒绝女孩子的请求,所以总有人来找他。   即便常常因为这个被打断喝酒,楚留香也从不觉得麻烦,他是个耐心又好脾性的人。   睁眼前,楚留香做好了见到一个美人的准备。   睁眼之后, 楚留香觉得自己准备得可能有点不够。   人生一世, 有太多值得留恋的美好,对于楚留香来说,美色至少要占一半的分量。   如果他不是楚留香, 他可能会是这世上任何一个贪花好色之徒,然而他是楚留香,就注定了他虽欣赏人间美色,却不会为之沉沦。   无论对什么样的美人,他都是清醒的。   但现在他的眼睛要比脑子转得快一百倍。   其实李凝这个样子并不好看,她来得太急,脸上还带着灰土,更别提涂脂抹粉。   楚留香很少见到不抹脂粉的美人,他如今才发觉,美人原本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也惊觉为何前人总说庸脂俗粉。   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真美人只嫌脂粉污了颜色。   李凝没有搭理不知为何突然不动了的楚留香,她从怀里取出一封任夫人托她送出来的信,交给了黄龙长老。   信中将前因后果写得十分详细。   以辈分论,任慈和黄龙长老是一辈的人,丐帮四大护法长老算起来应该是任慈的长辈,黄龙长老比任慈略小,年轻时也是一口一个任大哥叫过的,此时他一拍桌子,霍然起身。   楚留香回过神来,见李凝一眼都没看他,显然是来找黄龙长老的,他竟也不觉得尴尬,面上微微带笑,用那双充满了神采的眸子看着李凝。   黄龙长老急着回去清点人手,也没心思和楚留香喝酒了,他简单解释了一下信中之事,又道:“南宫灵那个畜生这几年在丐帮里收拢了不少人心,我担心提前泄露消息会害了帮主,此事还请楚兄暂且保密,待帮主安全了再做分说!”   楚留香也是一惊,随即便道:“丐帮之事也是江湖之事,任帮主有难,我岂能坐视不理,我与黄兄一道去。”   话说出口就顺了,楚留香眉头深锁,不光因为听闻了丐帮秘事,更因为南宫灵也是他的朋友。   黄龙长老把信收进怀里,带着李凝和楚留香回到分舵据点内。   南宫灵确实收拢了不少人手,但他做事也有些分寸,丐帮中有不少人反对他大肆扩张势力,对这些反对势力,他向来心狠手辣,但他却不去动中立的长老,黄龙分舵这里,听闻了南宫灵背叛任慈之事,连一个犹豫的人也无,个个义愤填膺,要去保护帮主,手刃南宫灵。   丐帮毕竟不是其他势力,黄龙长老半个人手都没留,一夜之间,方圆几十里的乞丐全都消失无踪。   半路上,楚留香几次试图和李凝搭话。   李凝对楚留香的印象不好也不坏。   青楼是男人最放浪形骸的地方,李凝去过几次,知道里面该是什么样子的,楚留香虽也抱着美人,但他的手不仅不像别人那样不规矩,反倒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替怀里的姑娘按着松松垮垮的衣物,他喝得已经很醉了,却没让陪伴他的两位姑娘喝一口酒,仿佛陪酒只是陪酒。   浪子是真浪子,君子也是真君子。   李凝不理他,是因为她天然排斥这种风流多情的男人。   然而这种风流多情的男人往往也是最不要脸的。   西门吹雪搭一次话不理他,他就再也不会和你说话,陆小凤搭一百次话不理他,下次见面,他还是会来找你搭话。   夜间宿营的时候,李凝看着替她忙前忙后搭帐篷的楚留香,忽然开口说道:“我是有夫君的。”   楚留香扎帐篷的手停顿了一下,但还是忙个不停。   李凝想了想,又说道:“我儿子已经九岁大。”   楚留香这一次倒是说话了,语气里带着些许无奈,又很温柔似的,“夫人从前一定见过很多像我这样的男人。”   李凝疑惑地看了看他。   不等她问,楚留香就叹道:“夫人实在很明白要怎么让男人死心。”   李凝一笑。   楚留香一边扎着帐篷,一边缓缓地说道:“牡丹在途,自然少不了护花使者,夫人安心便可,因为这份殷勤不需回报,像夫人这样的美人只是坐在这里,偶尔看看我卖力气,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   李凝不大笑得出来了。   不多时,帐篷扎好了,楚留香估量着距离,在李凝的帐篷不远处生了一堆篝火,又加了一点驱蛇虫的香料。   楚留香实在是个很认真仔细的人。   好在李凝的话不是没有效果的,若说先前楚留香表现得像是在追求一个心仪已久的佳人,在她说出自己已经成婚之后,楚留香的态度虽然还是十分殷勤,但已经收敛了许多。   李凝来时走了三天的路,回来的路程一共花了六天。   黄龙长老带着几个信任的弟子来到任府的时候,任慈夫妇的情况已经比几天前好了许多。   世上没有哪种毒药是一剂管三年的,任慈身上的毒来自南宫灵每个月派人送过来的药,秋灵素虽然也试图给任慈断过药,但往往药断不过三天,任慈的情况就会开始恶化,服药之后就会好很多,后来南宫灵派来送药的人不来了,任慈在病榻上半死不活地躺了几个月,体内的毒素原本就消退了大半。   真正压倒这位丐帮帮主的是过度的饥饿带来的虚弱。   饶是李澈听了也有些不忍。   更别提黄龙和他带来的丐帮子弟们。   任慈做了二十多年丐帮帮主,在江湖上极负盛名,他接任丐帮以来做了许多事情,不仅让每一个丐帮子弟都能吃饱肚子,还把丐帮的名声改善了许多,二十年前丐帮偷摸拐骗无所不做,如今的丐帮几乎就是正道门派的代名词。   黄龙长老毕竟年纪不小了,他本人的性格也比较温和,在听完秋灵素的讲述之后,他平静地起身,向任慈行了一个江湖礼,就拎着棍子准备去柴房把南宫灵打死。   五个七袋弟子拼命拦都拦不住他。   就在这时,任慈喉咙里响了几声,秋灵素看了他几眼,深吸一口气,说道:“长老且慢,家夫有话对你说。”   黄龙长老一言不发地拎着棍子走了回来,握着棍子的手指都重得发白,显然还没放弃打死南宫灵的念头。   李凝自觉不好再待下去,向秋灵素低声说道:“夫人,我先回去看阿澈了。”   秋灵素叹道:“只是一些陈年往事,姑娘想听就听,不想听就去吧。”   李凝的好奇心还真没有那么大。   楚留香留了下来。   李凝回家的时候,李澈正在画图纸,外间来了不少工匠正在砌砖。   李澈这一年挣了不少银钱,原本是打算买一个大点的宅院,但李凝难得有个说得上话的朋友,他琢磨了一下,还是决定把附近的几块地买下来,把宅子扩一扩。   手头宽裕的时候,李凝也是不介意过得舒坦一些,这大约就是她和李澈契合的原因,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她和李澈的观念是不一样的,但基本上每一个不同的观念,到最后还是殊途同归。   李凝一回来,就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和李澈说了,虽然身体变小了,一些事情上李凝也习惯照顾李澈,但他们相处的情形还是兄妹的样子,李凝也从不对李澈隐瞒事情。   李澈一听楚留香三个字,眉头就挑了起来,说道:“我前天在茶楼听过这个人的事。”   李凝眨了眨眼睛。   李澈说道:“据说他有三个红颜知己,一个替他管账,一个替他收租,一个替他做饭,这些姑娘个个都是江湖上难得的美人,却能为他友好相处,姐妹相称。”   李凝想到楚留香的情话,忍不住抿唇一笑,说道:“这确实是他做得到的事情。”   李澈定定地看着李凝,说道:“我不觉得男子的贞洁有多重要,虽然我不喜欢这个人,如果你喜欢他,我不会反对。”   那张孩童脸上带着些疲惫,更多的是担忧。   李凝微微摇头,轻声说道:“曾经沧海……”   李澈一丝犹豫也无,只道:“沧海之外,还有天下。” 第76章 踏月楚香香(4)   倘若只有一生, 李澈不会勉强李凝, 然而几世重生,不知尽头, 死守着过往只会带来痛苦。   往事不可追,故人不可忆。   很多东西是家人和朋友给不了的,他已经有许多年没能再从李凝见到昔日无忧无虑的笑颜。   李凝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地说道:“我会好好想想的。”   李澈点到为止, 不再多说,转而道:“任家的事情我没有报官, 江湖人的事就让他们江湖人自己处理, 这几天你就在家里好好歇一阵,我会让他们轻点动工。”   他不说, 李凝还真忘了自己一来一回风尘仆仆, 好久没能好好休息了。   楚留香来时,李凝正在沐浴。   他的耳力很好,听见水声就没再往前走,他这个人很清楚良家和勾引的区别,倘若是有意引他来看,他也就大大方方地看了,倘若不是, 他绝对会是天底下最君子的男人。   就在这时, 有个孩童从转角慢慢地走了出来。   楚留香只是看了一眼就确认了,这应当就是李姑娘的儿子。   他有一些不可名状的黯然心思,却在孩童用打量的视线看过来时露出了一个温柔可亲的笑容。   李澈盯着楚留香看了一会儿, 轻声说道:“楚留香?”   楚留香已经见过太多这种眼神,他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小公子,你也许不懂,有时候传言总会夸大,名声之下,楚留香其实是个既善良又老实的年轻人。”   李澈淡淡笑了一声。   夏季炎热,李凝沐浴出来却穿了好几件衣物,从领口以下遮盖得严严实实,擦干洗净的发丝蜿蜒而下,清澈的水珠湿润了她纤长的脖颈,楚留香只是看了一眼,便避开了视线。   李凝看了一眼立在院中的楚留香,望了望站在他身边的李澈,有些疑惑地问道:“你们在说话?”   李澈瞥了瞥楚留香,说道:“我与楚兄一见如故,准备出去走走。”   于是楚留香只好和李澈一见如故,然后出去走了走。   楚留香的朋友大多是喝酒打架时结交来的,朋友相聚也大多是喝酒打架,然而带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公子,楚留香总不能把他带到酒馆或是青楼里。   李澈把楚留香带到了他常去的一家茶楼里。   楚留香见惯了豪富的做派,但他细细观察李澈之后,又觉得这孩童出身应当不止豪富,他身上带着一股久居人上的气质,比许多公子衙内更气派,尤其是那双冷漠的眼睛扫过来时,更带着一股不可忽视的威严。   楚留香只觉得有意思。   李澈喝了一口茶,一楼大堂里今天说的不是楚留香的故事,而是更久远之前的夜帝旧事,江湖厮杀毕竟很难引起大众共鸣,故而这种茶楼里说的一般都是风流韵事。   夜帝的风流韵事比楚留香还长出一大截。   李澈只是略听了听就没什么兴致了,抬手让人把雅间的窗户关上,这才放下茶盏,看向楚留香,说道:“我听闻楚留香风流一世,天底下没有女人能抵挡。”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说道:“传言终究只是传言。”   李澈摇了摇头,又说道:“你已经见过我阿娘,你当知道,如果她愿意,天底下也绝没有男人能拒绝她。”   这话由别人说来,未免有自卖自夸之嫌,然而李澈语气平淡,就像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楚留香也不觉得有任何不对的地方。   所谓绝色,绝世之容色,本就是天下无双,世无其二。   楚留香轻声说道:“李姑娘说,她已经有了夫君。”   然而以楚留香的眼力,只需看上一眼李府的宅院,就知道这个家里并没有成年男子。   李澈喝了一口茶,说道:“以前有过,她已经为他守了很多年寡,过得很不快乐。”   楚留香并不意外,他只是好奇这个小孩找他的目的。   李澈沉吟了一会儿,放下手里的茶盏,说道:“我知道盗帅见惯天下美色,即便是我阿娘,你也不会为她停留太久,所以我想请你做一件事。”   楚留香苦笑着摸了摸鼻子,说道:“我现在已经有些后悔跟你来到这里。”   李澈说道:“难道你不喜欢她?”   楚留香诚实地说道:“世上没有男人不喜欢美人。”   李澈看了他一眼,说道:“所以我会告诉你一些我阿娘的喜好,你需要发挥你的魅力,投她所好,让她对你动心,之后……”   楚留香本能觉得李澈话头不对。   果然就听李澈淡淡地说道:“之后就和你无关了。”   能对第二个人动心,就能对第三个人动心,之所以找的是楚留香而不是更适合的别人,是因为李澈发觉楚留香确实是个对女人来说极富魅力的男人。   楚留香暗叹一声,只觉得眼前这个不像孩童的孩童到如今才真正显露出了孩童的一面。   只有孩童会以为感情是可以操纵的。   楚留香并没有答应。   李澈对这个结果似乎早有预料,他顿了顿,说道:“明天日出的时候,去那边的塔顶,她喜欢坐在那里,如果有的话,给她带一束花。”   然后他就离开了。   楚留香摇头叹气,只觉得这个孩子真是傲气得过分。   他怎么会觉得所有人都必须要按照他想的来?握着一束沾露黄花的楚留香一边登塔,一边不平地想道。   李凝果然坐在塔顶,抬着头等待日出。   朝霞的辉光映衬着佳人红衣,明明只能看见半张侧脸,却让楚留香呼吸一窒。   连带着心也砰砰直跳。   李凝有些惊讶地看着登上塔顶的楚留香,目光落在他手里的花束上,眨了眨眼睛。   楚留香微微笑了,把花递给李凝,说道:“路上经过一个田埂,里面的野草花很漂亮。”   李凝迟疑着收下花,脸上有些茫然,不明白楚留香怎么会找到这里。   楚留香摸了一下鼻子,轻声说道:“任夫人已经准备带着任帮主回到丐帮总舵去,夫人若是得闲,可以去济南寻他们。”   说到正事,李凝才点了点头,说道:“我会去看他们的。”   楚留香这时忽然笑了,说道:“我昨天去了一趟茶楼,听了很多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故事。”   李凝揪了揪一片黄花的花瓣,不大自在地说道:“江湖传言总会有虚。”   楚留香顺势坐了下来,离李凝稍稍有些远,半背对着她,这让李凝莫名觉得轻松了一些。   这时楚留香慢慢地说道:“蓉蓉,甜儿,红袖都是我收养的孤儿,我起初把自己当成父亲,等她们长大一些,我又从父亲变成了哥哥,我已经解释过很多次,可每次都有人说,如果不是我故意为之,怎么一捡就捡到三个美人儿。”   如果给楚留香身上的所有优点排个序,除了他那双眼睛,排在第二的大约就是他的声音了,楚留香的声音是李凝听过最悦耳的声音,即便没什么语气,也自带几分笑意,听得人耳朵微痒,不自觉就想听下去。   李凝想了想,说道:“很多人其实只想听自己想听的事情。”   大部分的情况下,楚留香这三个字是和那些风流韵事联系在一起的,他收养了三个孤女,旁人听惯了他的风流事,自然不肯相信他收养孤女出自善心,而是愿意在他的风流事上多添一笔。   楚留香笑了,但他忽而又道:“我有一个朋友,他平生最爱的是追求女人的过程,一旦对方对他动心,想要和他在一起,他就会惊慌失措,恐惧终日,甚至不惜千里逃亡。”   李凝眉头皱了皱。   楚留香看了看远处的天空,轻声说道:“人在海上漂泊久了,就会无比怀念地面,可习惯漂泊的人上了岸,也总有一天会厌倦,想要再回到刺激的日子里。”   李凝说道:“这就是男人风流的理由?”   楚留香微微笑道:“夫人可知什么是风流?”   李凝抬起眼睛看着他。   楚留香慢慢地说道:“风流也可做流风之解,风不为人停留,故而风最自由,人都想抛下那些条条框框,自由自在,过风的日子,可能做到的毕竟是少数。”   李凝把手里的花砸到楚留香的头上。   楚留香用那双清澈的眸子注视着李凝,仿佛想借此看清她的心,他轻声说道:“夫人究竟是旧情难忘,还是被条条框框限制住了内心?”   李凝转身就走。   楚留香叹道:“世道对女子不公,男人可做流风,女子却要守节,夫人为谁守节?是为故人,还是为规矩,还是为世道给予的枷锁?我若故去,我怎么舍得挚爱之人为我一生一世守寡?我怎么会不想见她得一知心人携手余生,不再孤独?我怎么会觉得她不忠不贞,不再与我相配?”   李凝的步子一顿,手在袖子里握得紧紧,下唇已经咬出了血。   楚留香把地上的残花捡拾起来,轻声说道:“世俗之人,谓之残花,我所谓之,可怜之人。”   李凝背对着楚留香,肩膀微微发颤,已是泪如雨下。 第77章 踏月楚香香(5)   楚留香是开解之人, 很多事情说的其实不对。   李凝若要守节, 第一世就该为天子守节。曾经沧海,心里是真的很难再容得下他人, 但时光荏苒,再多的眷恋也会渐渐消磨。   之前是旧情难忘,之后是孤身成习惯。   楚留香说的话,苏梦枕也说过, 他是个很不忌讳死亡的人,交代后事都交代过好几次, 他说他舍不得见她做寡妇, 所以最好早早地忘记他,他说他不信鬼神, 活过就已经足够, 实在很不必要为死去的人掉眼泪。   相似的话语像是隔世的人。   楚留香知道,通常在这个时候,女人需要一个坚实的臂膀容她们哭泣。   然而在他张开双臂上前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却是一把刀。   自然不再是红袖刀。   刀是李澈寻了当世最有名的工匠鲁放以天外玄铁为李凝量身打造的,也正是因为量身打造,这把刀更加贴合李凝自身的武功路数,从形制到长短, 再也不见一丝红袖刀的影子。   唯有刀锋染血的时候, 才能窥见昔日那一抹黄昏细雨的残红。   李凝眼眶不仅带泪,也带着血丝,她一刀斩来之时带着惊雷之势, 楚留香险而又险地避过,他摸了摸鼻子,刚想解释自己不是准备趁人之危,就被接过来的一刀割破了一片衣袖。   楚留香只好逃跑。   李凝看着他踏空而去,眼泪怔怔滑落,过了一会儿,手里的刀当啷一声落地。   这一次的哭泣像是将什么压抑已久的东西发泄出去了,临到傍晚回家时,李凝一个人吃了两大碗饭,吃完,她咕嘟嘟喝了一杯茶,拍了一把桌子,说道:“我要出去一段时间。”   李澈心里有鬼,又不好问今天楚留香做了什么,他轻咳一声,说道:“怎么忽然想出去?外面天气正热……”   李凝说道:“心情好,想出去走走。”   李澈不好再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让人给你准备行李,这里银子不通用,还要去钱庄换了铜钱,你得多备一些,马要带两匹,不要怕麻烦,一匹扛行李,一匹骑人,到了驿站记得给我寄信报平安。”   李凝闷闷地点头。   李澈于是低头吃饭,过了一会儿,忽而又道:“楚留香这个人不是很老实,你如果真的喜欢他,和他……就好,不要把他放在心上。”   以李澈的素质,还真说不出“随便玩玩”这样的话。   李凝换了杯茶捧在手里喝,闻言说道:“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李澈起初还真没听出来她话里的意思,吃了一口白饭才猛然惊觉过来,他疑心是自己听错了,尽量镇定地说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李凝没注意到低着头的李澈是个什么表情,她转了一下手里的茶盏,怔怔地想了一会儿,说道:“我也不知道。”   李澈听着话音,心情越发飞扬起来,他压抑着喜悦,说道:“只要你喜欢的,身份权势地位都不重要,但人品一定要好,还有……”   李澈说了很多,李凝都没怎么听,她喝了一大壶茶,晚上坐在屋顶,吹了大半夜的风。   隔日启程。   任慈夫妇刚启程一天,任慈又中着毒,行程有些慢,李凝一个人骑着马走了不到大半天就追上了这一行人。   黄龙长老自己来时是骑马,给任慈夫妇倒是雇了马车,一行丐帮弟子骑在马上将马车护卫在正中,一行气势惊人,就算有匪盗也都吓得跑远了。   楚留香也在。   李凝追上来时,楚留香有些憔悴的面容上立刻焕发了光彩。   但李凝根本就没去看他。   李凝不讨厌风流浪子,她毕竟也有过陆小凤这样的朋友,但她讨厌趁人之危的男人,一个刚认识的几天的男人竟就想抱她入怀,没砍他一刀已经是便宜他。   秋灵素见到李凝倒是十分惊喜,李凝出来时原本没有目的地,想到任夫人才准备去济南看看,路上能追上也算是意外之喜。   更让李凝意外的是南宫灵没死。   李凝看了看正在闭目昏睡的任慈,又看了看坐在马车里被捆着仍是一脸戾气的南宫灵,有些犹豫地小声问道:“任夫人,他怎么……”   秋灵素脸上的笑意淡去,说道:“夫君说对故人有愧,即便故人之子要杀他,也是为父报仇天经地义,如今他身中剧毒,这逆子武功全废,断了一臂,就当是还了这些年的教养之恩,两清了。”   李凝没料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因果,她看了看南宫灵,说道:“任帮主是正道大侠,杀人必有缘由,莫非当年是误会?”   南宫灵瞥她一眼,冷笑一声。   秋灵素说道:“寻常比武,那人负了伤又去挑战他人被杀。”   如果人死在任慈手里,就算只是比武,找他报仇也合情合理,可人是别人杀的,任慈还把南宫灵教养成人,养子却要杀父,这就很没道理了。   李凝看了一眼昏睡的任慈,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善心竟也是过错。”   秋灵素用枯槁的手抚摸着任慈消瘦的脸庞,黑纱下的眼睛满是眷恋和柔情,李凝几乎有些不敢再看,告了声罪,合上了车帘。   楚留香的马落后几步,和李凝并行。   李凝瞥他一眼,驱马前行,楚留香只好停下,声音稍微提高一些,说道:“李姑……夫人,昨日冒犯夫人实在……”   李凝勒住马,回头看向楚留香,说道:“以后不要叫我夫人,楚大侠,我敬你劫富济贫,救济百姓,但我并非路柳墙花,也不是那些由你招惹的女子,我已经警告过你,再有下次,休怪我刀不容情。”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只好苦笑。   世道对英俊的男人总是很宽容的,楚留香很少招惹良家,放得开的女人自然喜欢他这种男人,就算保守的良家女子,偶尔撩拨几下,至多是稍稍羞恼,像这样伸手差点被砍手的经历,他还真没有过。   两句话的工夫,前面的车队已经走出一段距离了,李凝也不再和楚留香废话,驱马上前。   十天路程,就到了丐帮济南总舵。   丐帮的总舵原本不在济南,南宫灵掌权之后清洗了一批不服他的人,后来连同总舵一起搬到了这里,整个总舵可以说几乎成了南宫灵的一言堂。   这是任慈不在的情况下。   事实上就算是被南宫灵收买的两个护法长老,在见到任慈的时候都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帮主。   三年的时间能改变的不多。   南宫灵能够掌权,有很大的原因是他让所有人误以为他是任慈选定的下一任帮主,而如今任慈现身,一切不攻自破。   任慈并不想追究往事,他趁着精神好的时候指定了继任帮主的人选,将许多被驱逐的丐帮弟子招回总舵,并且清理了一批由南宫灵带回来的丐帮弃徒,其中不乏近来借着丐帮扩张之势大肆作恶的高手,丐帮四大护法长老亲自出手,一连十几天的时间,丐帮上下总算恢复了原本的秩序。   任慈的毒有了最好的治疗,如今已经勉强能够下地,说话已经十分流畅。   就在这时,总舵外有人来报,说是有几个和尚求见任帮主。   任慈并不意外,由自家夫人扶着坐了起来,见了由少林蒲田南支来的和尚。   早在路上的时候,任慈就给蒲田少林方丈天峰大师寄了信。   他是打伤南宫灵父亲的人,天峰大师则是那个杀死南宫灵父亲的人,当年之事说来其实并不复杂,东瀛武者天枫十四郎自海上而来,一路挑战高手,到了任慈这里一连打伤数名丐帮长老,故而任慈出手稍重,两下俱伤,天枫十四郎身上有伤却不去医治,硬生生熬到天峰大师那里,最终被天峰大师失手打死。   倘若他不曾隐瞒伤势,以他的武功,天峰大师那一招并不致命。   后来天枫十四郎身死,他留下的两个儿子一个被任慈收养,改名南宫灵,一个被天峰大师领入少林,正是江湖上名气最大的妙僧无花。   无花也在这一行和尚里,他不知内情,俊秀的面容上带着远来的疲惫,见到任慈时,低声诵念了一句佛号,满目慈悲。   任慈接了天峰大师的信,沉吟许久,才道:“近来丐帮不太平,几位大师远道而来,恕不便接待,我与济南松静寺的方丈明净禅师是至交好友,还请几位大师暂住些时日。”   一行和尚里名气最大的无花,辈分最大的是他师兄无相,无相温声说道:“师父来前已经有交代,帮主安排就好。”   任慈点点头。   天色将晚的时候,一行和尚从丐帮总舵里走出来,无花轻声叹道:“早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几天,我就多带几本书了。”   无相笑了笑,说道:“都是和尚,就你讲究,你去城里看看买几本吧,我们先去松静寺收拾行李了。”   无花点了点头,待一行和尚走远,他的神情忽然变得有些奇怪起来,像是发怒又像是冷笑,半晌,他抬起斗笠,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丐帮总舵,慢慢消失在夜色里。 第78章 踏月楚香香(6)   南宫灵死了。   即便他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任慈也还是不忍杀死他, 将他带到丐帮总舵来,与其说是囚禁, 不如说是保护,毕竟一个武功全废的残疾之人,任何一个心怀怨愤的丐帮弟子都可以要了他的命。   但他还是死了。   这个满身戾气的少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用一条绳索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闻听这个消息时, 病情已经好转大半的任慈急火攻心,硬生生吐出一口带毒的鲜血。   秋灵素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本不是什么好女人, 年轻时江湖上的人称她为妖女, 慕她容颜的人同时也惧她心狠,只是嫁给了任慈之后, 她更名换姓, 似乎连性格都换了个样子,只是到了如今,她才发觉自己是没怎么变化的。   任慈伤心了一场,到午时才缓过气,秋灵素扶他去看南宫灵的遗体。   南宫灵生得俊秀,活着的时候,江湖上有许多爱慕他的姑娘, 变成尸体之后, 却并不好看。   上吊死的人脸色都不好看。   任慈见了,难免又伤心起来。   丐帮弟子都恨透了南宫灵,替他收尸也没那么仔细, 任慈颤巍巍地伸手,想要替南宫灵拂去发上的灰尘,然而就在这时,他忽然注意到了什么,醒觉过来,厉声说道:“不,这逆子绝不是自尽的!”   他枯瘦的手指按上南宫灵的断臂,深吸一口气,说道:“他武功全废,双腿也断了,一个废人要怎么把绳索系在房梁上吊死自己?”   如果只是武功废了,虽然勉强了一些,自尽还是能够做到的,但他失了武功,腿也断了,绝不可能自己上吊而死。   并且还说明了一点,杀死南宫灵的人不知道他除了断臂以外,腿也断了。   发觉南宫灵不是自尽的时候,任慈一下子就怀疑到了丐帮的人,然而仔细一想,南宫灵的情况不算机密,回来这些天丐帮上下已经传遍,绝不可能是丐帮内部的人自己动手。   任慈想到一个可能,但他又很不愿去想那样的可能。   李凝来得早,询问了丐帮弟子,才知道南宫灵上吊身死的事情,惊讶之余,又添叹息。   楚留香听到消息赶来时,南宫灵的尸体已经收敛好,棺材封得死死,没能再见朋友最后一面,他有些怅然。   南宫灵本身是个豪气干云的少年,性格有时偏激,心中颇有沟壑,楚留香和他做朋友时曾担心过他野心太大,急于扩张丐帮,像南宫灵这样的人,事情败露之后寻死再正常不过。   倘若南宫灵还是丐帮的少帮主,他的葬礼怎么样都不过分,但在他做出弑父的恶行之后,整个丐帮再无一人愿意参加他的丧事,加上天气炎热,南宫灵的棺椁只停一夜便要于天明下葬。   布置简陋的灵堂里,李凝简单祭拜了一下南宫灵,顿了顿,对任慈说道:“任老帮主,我……”   任慈的眼睛苍老中带着透彻的光亮,他轻声叹道:“姑娘不用多说,因果循环,报应如此,姑娘是我夫妇的恩人。”   说是这么说,李凝仍旧有些愧疚,这份愧疚不是对自尽的南宫灵,而是对眼前这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父亲。   她已经准备在外面给南宫灵守上一夜。   反正她今夜是睡不着的。   入夜院中灯火暗去,唯有布置在正厅的灵堂一片通明,处处挂白的灵堂里,任慈坐在地上,给南宫灵烧了一卷黄纸。   秋灵素换了一身素净衣裳,端了热茶进来。   二人独处的时候,秋灵素从不避讳露出那张可怖的脸。   任慈看着明明灭灭的火盆,轻声说道:“外面蚊虫多,姑娘还是进来说话吧。”   秋灵素的武功不算高,闻言有些惊讶地看向灵堂外,李凝有些不好意思地从外间露出了一个脑袋。   秋灵素唯有一双眼睛仍旧美丽,见到李凝,她弯了弯眼睛。   李凝一点也不觉得那张脸可怕,她有些无措地走了进来。   任慈接过夫人递来的茶水,叹了一口气,说道:“人老多情,我年轻时候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是绝不会如此伤心的,只是上了年纪,难免有些感慨。”   李凝摇摇头,说道:“他虽然做了错事,可老帮主也是把他当成亲生儿子抚养长大的,有感情很正常。”   任慈却笑了,放下茶盏,说道:“我夫人那时也像姑娘一样美,可她的心地比姑娘却差得多。”   秋灵素倒是不反驳,微微扯了一下嘴角,艰难地露出一个笑容来。   这大约是属于他们的故事。   李凝有些好奇地眨了眨眼睛,任慈却不再说话了,端起茶盏,刚要喝,李凝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老帮主,我从刚才就一直在想,南宫灵的死,会不会……”   任慈和秋灵素对视了一眼,任慈叹道:“我也是这么想。”   李凝有些惊讶,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推测,“我之前就在怀疑,南宫灵既然是从小被老帮主收养,他不该知道真相,这背后一定有个知道当年内情的人误导了他,我怀疑……是当年那个打伤南宫灵父亲的人。”   任慈起初一边听一边点头,他也是如此想,听到后面却哑然失笑。   李凝不明所以,任慈笑道:“当年之事我清楚,那人在江湖上德高望重,与我更无冤仇,不会害我,比起这些,最值得怀疑的人其实是南宫灵的生母。”   任慈说着,茶盏递到嘴边,不见热气,显然已经有些凉了,他一贯不喝冷茶,便将茶盏放到了一边。   隔日南宫灵下葬,任慈回来之后精神有些不大好,大夫熬了药送来,他已经入睡了,还是秋灵素推了推他,唤他起来喝药。   就在这时,外间传来脚步声,楚留香急急忙忙地赶来,不及进门,便高声道:“有毒!茶里有毒!”   任慈手中的药碗猛然一顿,离嘴唇只有一线之隔。   楚留香轻功卓绝,进门时竟也有些气喘,他看着端着药碗的任慈,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任慈微微摇头,他沉声说道:“楚公子,发生了什么事情?”   楚留香松了一口气,连忙说道:“我刚才在院中停留了一会儿,正好见到杂役随手倒了一盏茶进花圃,顷刻间花残叶烂,我觉得不对,立刻询问了府中人手,才知道那盏茶是灵堂里的冷茶,有人要害帮主!”   任慈放下手里的药碗,秋灵素立刻倒了一半进床头的盆景里,只是半碗药汤,盆景的枝叶树干立刻肿胀开裂。   楚留香惊住了。   秋灵素冷声说道:“果然有毒。”   任慈看着盆景,几乎和楚留香同时开口道:“天一神水!”   秋灵素已经多年不曾关心江湖上的事情了,不由问道:“这毒叫做天一神水?听名字,是和神水宫有关系?”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说道:“夫人聪慧,这天一神水正是神水宫的天池提炼出的精华,神水宫称之为重水,是水母阴姬修炼所用,只需一滴就能毒死一个成名已久的高手。”   任慈的脸色慎重起来。   江湖正道以少林丐帮为先,却也有不少旁门魔道,神水宫严格来说势力不算大,无非是像前朝移花宫那样带领女子自立自强的江湖组织,但神水宫主水母阴姬却是全江湖武功最高的人。   水母阴姬懒得江湖称王,极少离开神水宫,然而在她的势力范围之内,不允许任何男子进入,这些年有无数心怀鬼胎的男子偷偷潜进神水宫,其中不乏江湖高手,却无一例外惨死在神水宫里。   事实上水母阴姬想杀任慈,根本用不着暗中下毒,从这些年被她杀死的高手来看,任慈自认在她手下过不了百招。   也许还要更高。   可偏偏有人用着从神水宫带出来的天一神水,想要置他于死地。   楚留香破案无数,但他从任慈这里得不到任何线索,他想知道南宫灵的身世,他的父亲又是什么人,更想知道当年打伤南宫灵父亲的人是什么身份,然而任慈对此闭口不言,他也无法。   楚留香临出去的时候,秋灵素只说要去更衣,任慈看了她一眼,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果那孩子是无辜的……”   秋灵素笑了笑,说道:“那正好可以替他洗清嫌疑。”   任慈不再说话。   楚留香在花圃前等了一会儿,果然等到了秋灵素,他脸上带着极具男子魅力的笑容,秋灵素也笑了,说道:“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我大概会很想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楚留香惊讶地笑了,说道:“夫人实在过奖了。”   秋灵素却道:“我在嫁人之前,有过四段感情,我并不喜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最开始我只是厌恶他们高高在上的样子,后来他们无一例外为我神魂颠倒,我离开他们之后,常听人说他们过得十分痛苦。”   楚留香有些笑不出来了。   秋灵素笑了,说道:“无论什么时候,男人都不能太傲气,因为他们想不到,越是美丽的皮囊底下,藏着多么可怕的东西。” 第79章 踏月楚香香(8)   楚留香看上去真的有一点被吓到了。   不过他这样的男人, 就算是受到惊吓的样子也十分可爱。   秋灵素笑了一声, 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起了当年的事情。   任慈为人正派, 绝不肯在没有丝毫证据的情况下将矛头指向一个无辜的孩子,即便知道他有很大嫌疑,然而秋灵素不同,任慈无法阻拦她做任何事情, 她觉得有必要将真相告知楚留香。   楚留香知道的事情几乎都来自任慈的叙说,他知道南宫灵的父亲重伤求死被任慈误杀, 却不知道那人是东瀛武者, 当年几乎以一人之力将中原武林挑翻,他知道这人死前将南宫灵托付给任慈, 这才有了南宫灵篡位弑父的前因, 却不知道这人在死前挑战的高手乃是南少林方丈天峰大师,并且他的长子也被天峰大师收为弟子。   正是江湖上名气颇大的“七绝妙僧”无花。   楚留香刚刚和无花相识不到半年,虽然只见了三面,但他已经把无花当成自己的朋友,绝不认为无花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就像任慈怀疑南宫灵的母亲那样,楚留香也第一时间怀疑到了南宫灵的母亲,那个抛夫弃子以致丈夫一心求死, 多年来不露一面的狠心女人。   任慈向天峰大师写信, 也决不是为了要他将无花送来自证清白,而是细细询问了当年的事情,毕竟任慈当年只和天枫十四郎见过一面, 连交谈也只有几句,就连天枫十四郎求死的真相,也是天峰大师告知的。   天峰大师随信寄来的是天枫十四郎留下的遗书。   楚留香终于得知,南宫灵和无花的生母名叫李琦,李琦出身黄山剑派世家,当年华山与黄山两大剑派世家交战,黄山世家惨败,仅得李琦一人重伤逃走,后来她为了逃脱仇人追杀远渡东瀛,这才遇到天枫十四郎,那时李琦双腿残疾,天枫十四郎悉心将她治好,二人结为夫妇。   但就在李琦为天枫十四郎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忽然有一日留书出走,只说自己要去报仇。   李琦回到中原之后杀死了昔日的仇人华山四剑,以相同手法将华山世家灭门,就此销声匿迹,天枫十四郎带着两个儿子远渡中原,苦苦寻了一年也未曾寻到她的踪迹,终于死心,决意求死。   楚留香沉吟道:“那样一个既狠心,武功又厉害的女人,不可能就此隐姓埋名,更大的可能是她改了名字。”   秋灵素轻声说道:“天底下武功最高的人是水母阴姬,但她绝不可能是李琦。”   这是自然,水母阴姬天生喜爱女子,莫说替他人生下两个孩子,哪怕男人出现在她眼前,都是找死。   当年天枫十四郎来到中原时,水母阴姬早已成名,他不去挑战水母阴姬,显然是为了两个儿子的性命着想。   楚留香仍在沉思,就见李凝从墙头一跃而下,一袭红衣宛若明艳的朝霞。   他本能地想夸赞几句,话刚到嘴边强行咽下,伸手摸了摸鼻子。   李凝小声地说道:“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我刚才坐在那里,又不好打断你们说话。”   秋灵素很喜欢李凝,她微微笑道:“本也没有什么秘密。”   李凝眨了眨眼睛,说道:“我从刚才起就想说了,为什么我们不去问问无花呢?”   楚留香惊道:“问无花?”   李凝瞥了他一眼,仍旧和秋灵素说话,“按照天峰大师所说,无花被送来的时候已经有七岁,七岁的孩子已经记得人了,我也听过七绝妙僧的名声,他既然会画,要他画一幅先母的画像有多难吗?”   楚留香不由道:“姑娘聪慧。”   无花住在城外的松静寺内。   李凝和楚留香一起来时,松静寺内正在讲经,大大小小的和尚坐在的蒲团上,从远了看一片秃然。   讲经的人是个年轻的和尚,眉眼十分俊秀,讲经的姿态也与一般的和尚不同,李凝听了一会儿,心中感觉到了平静。   楚留香叹道:“那就是无花,像他那样的人,在他面前说一句杀人都是亵渎,只要见过他,谁都不会忍心怀疑他的。”   如果没见过无花,李凝大约会把这当做楚留香式的夸张,然而温柔慈悲的声音响在耳畔,看着那个几可入画的僧人,她不由得第一次对楚留香的话表示了赞同。   无花讲了半个时辰的经文,离开大殿时,许多僧人的视线仍旧停留在他身上。   寺庙对于李凝来说大概是最容易放松的地方,除了偶尔会有些年轻的僧人偷偷盯着她看,大部分的僧人都很规矩。   无花也一样规矩。   就像天底下的人在他看来没什么不一样。   在说明了来意之后,无花淡淡一笑,只是眼里带着些许悲伤,说道:“我已经很久没画过她了,但确实还记得她的样子。”   画像需要时间,楚留香倒也不急,添了一笔香油钱,要了一间和无花相邻的禅房。   李凝并不打算在城外住宿,然而天公不作美,傍晚的时候下了一场急雨,雨停的时候,都快入夜了。   松静寺的知客僧把李凝带到女客休息的僻静小院里。   无花连夜绘出了李琦的画像。   那是一个很年轻很美的女人,明明是亲眼看着无花画的,但在最后一笔添上去的时候,楚留香还是忍不住发出了惊艳的赞叹之声。   假如没有见过李凝,这大约是他所见过的女人里最美的那一个,即便只是一张画像。   李凝在见到画像的时候没有多大反应,只是格外回想了一下自己来到这里之后见过的人,可惜无果。   楚留香一样不认识画中人。   无花轻叹道:“如果有人认识家母,那我父亲也不会寻死了。”   楚留香拍了拍无花的肩膀,无声地安慰。   带着画像回城的路上,楚留香忽然说道:“天枫十四郎也算得上英雄,我原本很为他的死感到不值,可见到李琦夫人的画像,我已经开始理解他。”   李凝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楚留香叹道:“如此美人,得之复失,当真是……”   李凝半带警告地说道:“你再说一句,我就砍了你的头。”   楚留香于是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李凝满意了,走了一会儿路,她把画像展开看了几眼,然后又合上,轻声说道:“男人真奇怪。”   她说的自然不是李琦和天枫十四郎,事实上这些年她遇到过不少仅仅因为她好看就发了狂想要追求她,送金银送珠宝送性命的人,她什么都不肯要,对他们不理不睬,那些人就像是得了病奄奄一息,好像被她伤害得要死了。   李凝一直认为感情是相处出来的,唯有明白彼此的全部,斟酌再斟酌,确认了这个人能够陪伴自己一生,那时才能算得上两情相悦,然而有太多的人争先恐后前赴后继地告诉她,她的内涵,脾气,思想,什么都不重要,她生得美,就足够了。   上辈子有个高官公子,路上见她骑马而过,就死活要娶她过门,为此绝食相逼,终于成功地把自己饿死了。   一面之缘,误人一生,听上去像是很美的话本故事,然而放到她自己身上,李凝只觉得深深地无奈。   楚留香看上去很想说话,紧紧闭着的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声响。   李凝看了他一眼,说道:“说吧。”   楚留香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不是男人奇怪,而是人本就很奇怪。”   这话说得很有几分意思,李凝问他,“为什么这么说?”   楚留香似乎回想了一下,慢慢地说道:“我这些年破过的案子里,有子为后母杀父,夫为妾室杀妻,妻为情人杀夫,兄妹相恋,姐妹相残,前年有一桩奇案,有个女人喜欢上了自己的姐夫,于是她剥掉了姐姐的脸皮,假装成姐姐过了二十年,最后她又杀掉了姐夫,对姐姐的儿子自陈身份,只因她想要和他在一起。”   李凝听得眉头蹙紧。   楚留香说道:“世上的人本就千奇百怪,凶杀案中,情杀的比例是最高的,因为情本就是人最奇怪的地方。”   浪子最有魅力的地方在于会说话。   李凝不知不觉思考起了楚留香的话,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和楚留香有说有笑地走了一路。   她顿时沉下脸色来,走得快了几步。   楚留香在她身后用那天然带笑的声音说道:“姑娘,进城的方向走反了。”   李凝沉着脸转身就走。   楚留香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可惜他灿烂的笑容全给了李凝的背影看。   回到城中的时候,楚留香立刻做起了正事,把李琦的画像拿去给了任慈看。   任慈细细辨认了一会儿,最终只能摇头,画中人很美,只要见了一面就绝不会忘记,可她并不在任慈的记忆之中。   楚留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现在,线索再次断了。   就在这时,秋灵素端着药碗进门,这两天任慈的药都是她亲自熬的,药碗一刻不曾离开过她的视线。   她一进门,目光就落到了任慈手中展开的画像上。   药碗咣当一声坠地。 第80章 踏月楚香香(8)   秋灵素一辈子也忘不掉画像里的那个女人。   二十年前, 她以姿容艳绝江湖, 或许美貌当真是一件利器,无数男人拜倒在她裙下, 然而她长得越美,她的柔弱就越成了罪过。   石观音找到了她。   她用一种近乎赞叹的神情细细地看了她许久,最后用温柔的声音告诉她,她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好好去想, 是要容貌,还是要性命。   石观音和她无冤无仇, 她只是不允许世上有比她美的女人活在世上。   没有人不想活。   石观音的武功实在高到可怕, 秋灵素交往过的那些人没有一个能与她抗衡,于是她不再试图向人求救, 而是选择了找到当时最有名的画家替她绘制了四张画像, 画像绘成当夜,石观音就来了。   那夜过后,绝世姿容只余满脸毒疤,她成了一个没有鼻子,没有嘴唇的可怕女人。   她的眉毛至今都没能结成硬块的疤痕里生长出来。   画像自然不是她的画像,而是石观音的。   如果说水母阴姬是这个世上武功最高的人,那么石观音必然算得上第二, 她长得有多美, 武功就有多高,心就有多狠,手段就有多厉害。   石观音就是李琦, 黄山世家的遗孤,天枫十四郎的妻子,南宫灵和无花的母亲。   楚留香终于得到了最有价值的线索。   只是他也得以在秋灵素的讲述中见到了他一直很好奇的黑布下的脸。   他起初有些怔愣,随即心下恻然。   那一点对于画像美人的倾慕也消失无踪了。   李凝第一次得知秋灵素毁容的真相,握着刀的手紧了紧,咬牙说道:“看来这些事情的幕后推手一定是石观音了。”   她本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然而她和任夫人相识一年,虽然任夫人把她当成小辈看待,但她早已过了好几辈子,与其说是被人当成小辈,不如说是她把任夫人当成朋友。   秋灵素将黑布蒙回面上,语气恢复了平静,只道:“无论真相如何,我都希望你们不要去找石观音。”   楚留香惊讶地说道:“为什么?”   秋灵素轻声叹道:“她的武功很高,高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当世的高手里,除了水母阴姬,我想不到还有什么人能杀了她。”   水母阴姬极少出门,她也不是多有正义感的人,想求她出手千难万难。   从丐帮总舵出来的时候,楚留香的情绪有些低落。   秋灵素成为丐帮帮主夫人多年,如果任慈有能力替她报仇,应当早就去了,就连任慈这样一个当世豪杰都做不成的事情,他当然也不可能做成。   李凝并不喜欢楚留香,但见他这幅垂头丧气的样子,知道他是为了秋灵素和南宫灵感到无能为力而难过,不由得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说道:“既然石观音没有水母阴姬厉害,我们就去神水宫求一求她,水母阴姬是江湖上武功最高的人,石观音意图通过南宫灵控制丐帮,危害中原武林,也许人家真的肯帮我们呢?”   楚留香连那点垂头丧气的情绪都被吓没了,他急忙说道:“水母阴姬喜爱女子,尤其是脾气温柔的美人,她虽然没有做过强抢的事情,可以她的武功要是想做什么……”   李凝听了一半才反应过来楚留香说的是什么。   她叹了一口气,觉得楚留香这种人当真应该去黄河里洗洗肠子,也许才能把那一肚子的花花肠子清洗干净。   不过也正因楚留香那一句“以她的武功想做什么”提醒了李凝。她的武功虽然只比楚留香高出一线,无法正面和石观音抗衡,然而她只要见到石观音一面,就能引动天雷给她来一个天打雷劈,根本用不着去求水母阴姬。   李凝摸了摸鼻子,假装吓到似的点了点头。   楚留香按下李凝,不过他自己倒是动了心思,准备去神水宫一趟。   石观音的名声实在吓人得很,但他要是能被吓到,他也就不是楚留香了。   然而神水宫的人比他先一步上了门。   神水宫圣物天一神水失窃,丐帮传出风声,有人意图用天一神水毒害丐帮帮主,神水宫主水母阴姬闻讯大怒,命人彻查此事,正好有人曾目睹半年前楚留香在神水宫势力边缘一处酒楼连住二十天。   当世之中,能从神水宫窃走天一神水的人,实在非楚留香莫属。   半月不到,就有神水宫使者上门。   楚留香被勒令三个月内破案,否则神水宫就把他当成嫌犯处置,要他尝一尝天一神水的滋味。   彼时李凝已经和楚留香分道扬镳,跟着关中原家的商队踏上了前往大漠的路途。   江湖中势力纷杂,若说谁家势力最大,大约要争议上一宿,然而要论谁家名望最大,首屈一指便是关中无争山庄原家。   所谓无争,便是当世无敌,无人争锋。   不过真正的无争山庄存在于三百年前,无人争锋的江湖霸主原青谷早已故去,五十年前自最后一任武功盖世的无争庄主去世,无争山庄就再也没能恢复昔日荣光,名为江湖第一世家,实则只是个空壳子了。   无争山庄做的是茶叶生意,中原的茶叶在西域可以卖出很高的价钱,只是路上不太平,很少有商人敢去冒风险,原家就敢,自从数年前原家少庄主随云公子接手家业,他就专门开辟了一条通往西域的商路,仅仅数年就将原家的生意做成了关中第一。   比起无争山庄的威名,关中首富原家的名头如今更响。   李澈原先也想过做茶叶生意,只是没有钱和门路,原家则是垄断了整个关中的茶叶生意,官府甚至不向任何散户收取茶税,每年直接去无争山庄收税。   原家的商队有不少江湖好手保护,故而有许多散户商人会选择交些银钱跟在商队后面同行,李凝交的银钱多一些,她的马车得以行在商队中段,平时遇上劫匪,前后都可能遭难,唯有中间是最安全的位置。   寻常的商队进入沙漠,人和牲畜吃水就要花上一大笔银钱,如果中途迷路,那基本就是死定了,原家的商队却不需要担心这一点,甚至进入沙漠之后,他们供应的水源也一样清澈干净,价钱只比中原稍贵一点。   进入沙漠之后五日,除了气温骤然上升,李凝待在马车里甚至没有一点感觉。   李凝知道石观音的老巢就在沙漠里,却不知道具体在哪,原家商队停在一处沙漠绿洲等人取货的时候,李凝每天出去探听消息,晚上回来吃饭喝水睡觉,一连过了五六日,才算是从一个西域部落那里买到了一张水源图。   沙漠里绿洲稀少,石观音不可能选在沙土地里筑老巢,这张水源图覆盖了整片大沙漠所有的水源以及势力归属,李凝圈定了四个最有可能的地方,原本到这时就已经可以离开商队了,然而在她准备向商队买骆驼和饮水的时候,商队的管事多问了几句,随即他就笑了,说道:“这可不是凑巧了,我们的商队是这个路线,姑娘说的这四个地方,全是我们的茶叶买主住的地方。”   于是李凝又在商队待了下来。   三日过后,商队开拔,这一次跟在后面的商人少了很多,大部分货物已经卖完了,他们在绿洲住下,只等原家的商队卖了货返程来接他们离开沙漠。   李凝在一个月后找到了石观音的老巢。   又或者说是她认为自己找到了石观音的老巢。   大片大片的红花开在绿洲之中,花瓣艳丽而柔软,花蕊处有深黑色的斑点,随风吹来淡淡的香气,也许旁人不认识这种花,李凝却再清楚不过了,这种在大夏称之为樱素花的花朵起初是用作伤口止疼,后来有人熬花入药,制成樱粉樱块,久服成瘾,断之发狂,曾令无数殷实人家倾家荡产,后来夏律严令禁樱,种植制作贩卖服食者一经发现立即处死,历经几代,樱素之祸才渐渐消弭。   原家的商队管事对这里熟稔得很,不多时银货两讫,茶叶一麻袋一麻袋地往绿洲里卸货,换来成箱的银块。   李凝一整天都没有下马车,入夜的时候,她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悄悄地出去了。   这片绿洲和别处不同,处处都是守卫,且多是长相平平的年轻女子,李凝白日里见到的时候,就下意识地想起了秋灵素。   这里必然是石观音的老巢!   李凝的轻功算不得当世第一,想要瞒过守卫却不难,她紧紧握着手里的短刀,进入绿洲之后不久,就大致摸清楚了绿洲里的情况。   她向着里面走,忽然见到有一列蒙面女子扛着个床卷走过,她跟了上去。   路的尽头是一座极为精雅的屋子。   李凝自认没有发出半点多余的动静,然而在她缀在那一群人身后刚刚见到屋子的时候,就有一道轻柔的,甜蜜的,带着几分缥缈的嗓音自里面传来。   “看来今夜有客人到了。”   话音刚落,姿容妙丽的白纱女子如同雷霆般转瞬而至,对上李凝的视线,那双美丽的眼睛里骤然充满怨毒和仇恨之色!   李凝知道,她不是石观音,石观音都快五十岁了。   然而她从未见过比这白纱女武功更高的女人,也从未见过比她更果决毒辣的出手,几乎是出现的瞬间,那只白皙好看的手就毫不犹豫地张成鹰爪,朝着李凝的脸面狠狠抓去。   忽有一道天雷炸响。   白纱女成了焦黑的尸体。   片刻之后,李凝穿着一身破烂焦黑的衣裳,朝着绿洲外飞速遁去。   李凝一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一片不无遗憾地想,刚才劈死白纱女的动静实在太大,看来偷袭石观音的计划没法成功了。 第81章 踏月楚香香(9)   商队在第二天被绿洲扣留, 商队管事显然见多了这种情况, 安抚众人不要慌张,李凝虽然确认当时在场的那些蒙面女子应该没有来得及看清她的脸, 但心里仍有些不安。   她到底还是太鲁莽了,在没有认清自身实力的情况下贸然闯入打草惊蛇,石观音的女儿都有那么强的武功,要是遇到石观音本人, 她未必有时间引动天雷。   李凝压根没想过白纱女会是石观音。   就像石观音压根没想过自己会死。   本来一切都很好,石观音洗了个澡, 换上料子轻薄的衣物, 准备享用新抢来的美少年,谁成想会遇到不速之客, 她的老巢说隐秘也隐秘, 说不隐秘也不隐秘,上上下下穿衣吃饭,有心想查总瞒不过人,就像水母阴姬,一年到头总要料理几个不懂事的闯入者,只是这一次的闯入者格外不同。   石观音极其重视保养,并且很明白怎么让自己连心态也一直保持年轻, 她常年居住在一群要么长相平平, 要么被她毁容的弟子中间,严格控制饮食,三十岁后就没沾过辛辣, 练刀练剑会让手变得粗糙,她就改用缎带,身形一旦有变化,她就会发了疯一样禁食,天材地宝不要钱一样地砸,好让肌肤保持在最年轻的状态。   并且越是上了年纪,她就越是要享用年轻俊秀的男子,超过二十岁都不行。   所以即便她已经快要五十岁,任谁来看都会把她错认成年轻女子。   直到和真正年轻美貌的绝色佳人面对面,石观音立刻就发觉到了差距。   她已经不再年轻了,不再有坐下来细细观赏佳人两个时辰,再温声细语请她自己决定毁容还是去死,她只觉得嫉妒,嫉妒得快要死了。   然后她就真的死了。   甚至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只是要毁掉近在咫尺的那张脸。   石观音死后,她的三名弟子甚至没有一个想起替她收敛尸体,曲无容立刻联络亲信准备逃离,柳无眉急着在石观音住处寻找东西,长孙红想要控制局面,然而石观音的死讯一出,整个绿洲乱成一团,许多弟子趁机逃离,不知是谁在花海放了一把火,石观音不事生产,除了劫掠,绿洲最大的收入就来源于那片罂粟花海。   长孙红急匆匆带着亲信手下去处理花海的事,不多时又有人来报,十几个精英弟子和曲无容一起带着石观音掳掠来的男宠跑了。   长孙红瞬间汗湿脊背。   石观音的男宠,听上去很普通,然而石观音的眼光岂是常人能够比得上的?寻常男子见到石观音的美貌就会动心,石观音偏偏瞧不上这种人,能够被她掳掠来绿洲的男子,除了英俊的容颜,还要有不凡的仪态和谈吐,这对江湖人来说,要求未免过高,所以石观音的男宠里,甚至有许多都是她从各地劫掠来的官家公子。   剩下的一大半都是江湖世家子弟,甚至就长孙红知道的,今夜原本该被石观音“宠幸”的少年,正是武林三大名门世家之一的南宫世家一名极受宠爱的嫡系公子。   花海烧得热烈,想到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报复,长孙红权衡利弊,最终咬牙决定放弃,带着亲信匆匆逃离。   柳无眉没找到想要的东西,死活不肯离开,最后花海火势蔓延,将她活活烧死在石观音的居所。   一直到商队有条不紊离开绿洲,李凝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么说,她杀的人就是石观音?   怎么那么年轻?   实在不怪李凝怔愣,她也是经历过四五十岁的人,上天或许会对美人格外宽容,她四十岁时尚有牡丹风姿,五十岁也风采动人,但年纪还是看得出来的,像石观音那样快五十岁还宛如少女的人,李凝还从没见过呢。   可惜没法问问她是怎么保养的了。   原家的商队实在不愧对关中首富的名声,石观音的绿洲乱成那个样子,管事还有闲心命人将货物成袋搬离,甚至先前银货两讫的银两也没有放下,充分证明了乱中取胜这一千古真理,拿回来的茶叶虽然损失了一部分,但商队的货物却比预计的要多,于是商队回程的时候,多跑了两家,一连拖延了十几日。   原家商队回到原本的绿洲时,绝大部分零散商人的钱袋几乎被绿洲的卖水人榨干了。   许多人什么也不顾了,扒着原家商队的骆驼就要往上爬。   商队管事仍然和和气气,给每一个人都喂饱了水,甚至他们的水价也和原来的一样,只是这些人身上没有了银两,想离开沙漠则需要向商队打欠条。   原家的债没人欠得起。   来时坐在车里有吃有喝,走时只能趴在骆驼上颠簸,然而没有人抱怨,甚至没人敢出声问一问原家的商队为什么这么迟回来,能捡回一条命已经足够幸运。   沙漠遍地是黄金,但有命发财的人总是极少数。   彼时李凝正在马车里睡觉,沙漠酷热,她的马车里除了清水和食物,甚至还放了两个冰盆,散发着幽幽的寒气。   每隔半个时辰,就会有专门的人来换冰盆。   对于有钱的客人,原家的商队从来都是贴心而周到的。   出了大沙漠,李凝身上的银钱剩的不多,好在她收到了驿站传来的信,除了楚留香的两封,几乎都是李澈给她寄来的,在李凝寄出准备去一趟沙漠的信之后没多久,李澈的信就寄了过来,只是那时她没收到。   李澈在信中随寄了一张银票,是江南各家银庄联合发行的江南银票,北地银庄一般不给兑换,不过生意大到能和江南互通有无的银庄倒是没影响。   李凝人在关中,只好去了一趟原家票号,把李澈寄来的一万两银票兑了些碎银散铜并几张千两百两面额的银票。   临出票号时,李凝和一行人擦肩而过。   那行人的最前面,一个很年轻很斯文的少年忽然回了一下头,对上李凝离去的方向。   少年轻声问道:“刚刚过去的那位姑娘,长得是不是很美?”   离他最近的仆人同样轻轻地回答道:“倾城之姿。”   少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喜欢那种声音。”   那种惊艳的,赞叹的,几乎呼吸不成的奇异声响,诱发着人最原始的好奇心,就像是在提醒着他是个瞎子一样。   李凝骑回了进入沙漠之前停放在驿站的马匹,慢悠悠地行在官道上把李澈这些天写给她的信一封封拆开来看,看一封收好一封。   她已经习惯了走江湖,李澈也不再担心她的安危,寄来的信里大多是在零零碎碎地讲些家常里短,比如他过了童生试,短时间内不准备继续考了,做生意既不费脑子又有钱挣,比做官舒心得多,他想再经几年商攒一些家底再做打算。   李凝知道,李澈向来是不需要人操心的。   她看了一路的信,攒了一肚子的话,准备住宿客店的时候给李澈回信,就在她把所有的信都收拾好的时候,她又看到了楚留香的信。   李凝有些嫌弃地拆开开看。   第一封是她离开不久之后,楚留香说他准备去京城游玩,拉七扯八地说了一通,又问她想要他捎带什么东西,第二封是她进入沙漠之后几天,楚留香说他一切都好,江湖传闻算不得真,请她不要担心。   李凝不明所以,反而起了些好奇心,早早找了家客店住下,又去了茶楼打听。   这才知道楚留香摊上的事。   她离开中原之后,楚留香被神水宫找上门,勒令他查清楚天一神水失窃案,这个时间点正是他寄出第一封信的时候,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他大约是怕她担心去找他,惹上什么麻烦。   第二封信的时间正好是楚留香破获天一神水案,却查出幕后真凶是“七绝妙僧”无花,无花借由讲经之际勾引神水宫弟子偷取天一神水,那弟子死前还怀了他的孩子,真相大白之际,无花本欲自尽,却被忽然出现的神水宫主一掌拍死。   江湖传闻,楚留香有幸成为水母阴姬第一个接纳的男子,被请进神水宫游玩了三天。   还有人说楚留香的魅力连喜爱女子的水母阴姬都无法抗拒,强行将他留在神水宫里做了三千后宫的一员。   截止李凝得到消息,这份传言愈演愈烈,几乎有席卷江湖的架势,毕竟楚留香本人自去了神水宫后,就没再出现在江湖上也是事实。   李凝眼神诡异地看了看手边楚留香写着“一切都好”的信。   自这封信之后,楚留香就再也没传出任何消息。   李凝不禁怀疑这一次的江湖传言是不是成真了,她将那封信反复看了几遍,确认里面没藏字也没有其他玄机,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去一趟神水宫探探情况。   李凝虽然不是很喜欢楚留香的处事态度,但不可否认,楚留香确实是个有担当的大侠,她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朋友。   何况就算不是朋友,相识一场,她总不能真让楚留香去做别人的小妾。 第82章 踏月楚香香(10)   神水宫势力范围之内严禁男子进入, 对女子倒是没什么妨碍。   和石观音喜爱敛财不同, 神水宫既不做打家劫舍的勾当,也极少对外交易, 而是占据一大片白银矿场,由自家弟子开采铸银,明明每年收入丰厚,却从不向官府缴税。   李澈一直认为官府和江湖是两个极端, 官府强硬则江湖势弱,江湖强硬则官府势弱, 这里的江湖势力则显然是凌驾于官府之上的。   有水母阴姬天下第一的威名在前, 给官府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上门去要税。   李凝来到神水宫的时候,楚留香正在喝酒。   除了喝酒, 他没有其他任何可以做的事情了。   他从一开始就觉得水母阴姬请他来神水宫不是一件好事, 当然不是江湖上的人胡扯的那些理由,或许没有亲眼见过水母阴姬的时候他还会有一点怀疑,但见过之后——任何一个见过水母阴姬的人都会明白,像她那样的女人,是不可能喜欢一个男人的。   水母阴姬身形高大,至少也有七尺过半,生着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庞, 英俊如同神祗, 更别提她那天下第一的武功,任何人在她面前都生不出抵抗之意,假如她是个男人, 楚留香已经能够想象她会如何令天底下所有的女人疯狂,可她偏偏是个女人,还是个喜欢女人的女人。   然而就算是这样,她也有爱她若神明的情人,那个叫做宫南燕的女子,对着男人的时候冷若冰霜,却会在对着水母阴姬时露出最温柔最动人的笑容。   楚留香压根不用想就知道了她们之间的关系。   然而水母阴姬请他来,却是为了找一个男人,找一个多年之前就销声匿迹的采花贼。   她向楚留香自陈前情,将二十年前的往事缓缓道出,随着讲述,她的神情也发生了变化,不再像威严的神祗,而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若说江湖上有什么人最为可恨,除了那些杀人如麻的江湖匪盗,也就只有采花贼了,他们往往倚仗着高明隐匿手法和轻功,毁了不知多少女子的清白。   二十年前,江湖上最出名的采花贼名为‘雄娘子’,此人面若好女,身形纤细,武功算不得多高,却极精通易容,往往将自己打扮成落难的女子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各种理由要求和被害人同床,等到被害人发觉已经来不及,得逞之后,他大部分情况下还不会立即脱身,反而威胁被害人不许声张。   雄娘子最嚣张的时候,一年要犯案几十起。   直到他最后一次胆大包天易容成美貌女子进了神水宫。   对江湖人而言,越是禁忌就越是诱惑,二十年前水母阴姬还不叫水母阴姬,只叫阴姬,她在外的名声不显,且死死遮掩着自己喜爱同性的事实,神水宫在那时只被当成移花宫一类女子聚集的江湖门派,不少男人都对神水宫有着遐想。   雄娘子一开始只觉得鱼入汪洋,虎入羊群,然而没等挑花眼的他选择目标下手,他就被年轻时的阴姬当成了目标。   扮成女子的雄娘子遮遮掩掩怕身份败露,故而他表现得比寻常女子更娇柔,更温婉,更婀娜,阴姬性格偏向男人,喜爱的也是极端温柔弱势的女人,雄娘子完美地符合了她的要求。   阴姬隐瞒了身份,装成一个粗手笨脚的和善邻居住进了雄娘子的隔壁。   对阴姬而言,这是第一次尝试追求一个女人,对雄娘子而言,只是一个寻常的征服女人的过程。   采花贼是不大挑嘴的。   直到提枪上阵,阴姬才发现不对,可那时已经迟了,雄娘子的身份暴露之后,她十分嫌恶这个男人,然而那个娇柔温婉的梦中情人的形象又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犹豫再三,还是以自己的名义替雄娘子做了假死证明,然后将人豢养在神水宫中作为爱宠。   雄娘子一个大男人,即便常常扮成女子,也受不了经年累月穿着女装讨好一个长得完全不像女人的女人,他感觉自己不再像个男人,而慢慢变成了一个只知道张嘴讨食的宠物,他终于趁着阴姬身怀六甲放松警惕时逃走。   此后他没再犯过案,江湖上也永远地少了一个恶贯满盈的采花贼,阴姬久寻未果,终于死心。   水母阴姬之所以要楚留香找雄娘子,是因为水母阴姬生下的那个孩子死了,她就是被无花欺骗去偷取天一神水的神水宫普通弟子司徒静,将天一神水盗给爱郎之后,她就因恐惧而自杀了。   至死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母就是神水宫的主人,水母阴姬已经做好准备在她二十岁的生辰时公布她的身份,让她成为神水宫的少宫主。   而不是轻飘飘地死去,从生到死,价值一瓶天一神水。   楚留香苦查多日,终于找到了雄娘子的踪迹,然而雄娘子死了,死在进入神水宫之前,他是被人活活震碎心脉而亡的。   和他同行的楚留香立刻被关押起来等候宫主审问。   水母阴姬伤心过度,一直不肯见人,她在静室里一遍又一遍地诵念佛经,她原本就是个虔诚的信佛人。   李凝悄悄潜进来的时候,没怎么寻找就摸到了楚留香被关押的小屋里。   有了无花的前车之鉴,楚留香在江湖上的名声又那么大,神水宫只能把他关押远离弟子聚居的地方,李凝一路进来都得避着人群,摸到关着楚留香的地方实在不能算巧合。   楚留香的屋子前没人看守。   没人肯以身试法,试一试最动人的浪子的同时,再试一试神水宫的规矩。   李凝打开天窗露出她那张逆着光的脸蛋时,楚留香几乎以为自己见到了九天玄女。   然后九天玄女就十分费力地从天窗挤了进来。   楚留香忍不住轻声提醒她,“窗户没锁。”   李凝一僵,但还是顽强地从天窗里挤了进来,刚一落地,就看到了坐在床榻上还支着一只脚,手里拿着个酒壶,看着十分悠闲的楚留香。   她问道:“外面没人,你怎么不跑?”   楚留香抬起一只手,动作又轻又优雅,像戏台上的贵妃娘娘,李凝不明所以地看了看那只手,骨节修长,是个偷东西的好手。   没能心有灵犀,楚留香只好解释道:“她们给我喂了软筋散,我现在说话都很费力气。”   仿佛是为了证明他说话真的很费力气一样,说完,他还喘了两口气。   李凝有些犹豫地看了看楚留香的身板,问他,“如果我带着你走,你能保证你不动手动脚吗?”   楚留香轻声叹道:“我发誓。”   话说得太直白有时候不是一件好事,但李凝这么说是有理由的,毕竟以楚留香那副体格,抱着他走,除非她两只胳膊不想要了,只能背着,可背着是最不能避免肢体接触的动作,她提前问了,但凡楚留香要点脸,总不会在这个时候犯他那浪子的毛病。   楚留香轻轻地眨了一下他那双明亮的眸子,问道:“你是特意来救我的吗?”   李凝没好气地打开窗户,看了看外面,说道:“我顺路从关中一路走到神水宫来,顺路进来,顺路准备背着你从神水宫一路跑到济南去。”   楚留香又露出了那灿烂的笑容,轻声说道:“我遇到很多次危险,可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来救我。”   李凝咬牙把他拉起来一些,吃力地背在背上,费力地说道:“那说明你交的朋友有问题。”   朋友有难,怎么可能不来相帮?   楚留香的胸膛里发出轻轻的颤动,仿佛笑得很开心似的,他说道:“那是因为我的朋友知道,天底下所有的麻烦我都能解决。”   李凝已经背着他翻出了窗户,想要顺着自己来时的路走出去。   她还没走出多远,林子外就有脚步声传来。   楚留香伸出手,轻轻地在李凝眼前挥了挥,说道:“好了,玩笑开够了,放我下来吧,我不会有事。”   李凝向后面看了看,后面也传来守卫的脚步声。   楚留香的屋子周围确实没有守卫,然而他坐着的床榻下面有机关,但凡重量减轻,哪怕只是一瞬间,都会触动机关,此外屋子里一定还有其他的布置,只是他还没能发现,毕竟他住的屋子是当年关雄娘子的地方。   李凝没能走成。   一群神水宫的守卫从四面八方出现,李凝左顾右盼,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出手。   水母阴姬不是石观音,神水宫不是绿洲,这些人是无辜的。   楚留香倒是开了口,要求见水母阴姬,他说他已经知道了杀害雄娘子的人。   于是李凝得以省了一顿软筋散,和楚留香一起见到了水母阴姬。   雄娘子的死对于水母阴姬的影响实在太大,李凝见到的水母阴姬就像是一个普通的有些男相的中年女人,楚留香一来,她的目光就落到了楚留香的身上,先一步开口道:“是谁杀了他?”   楚留香浑身瘫软,只能坐在椅子上,但他的神情却轻松自在,嘴角带着一丝微笑,他微微抬起头看了一眼水母阴姬,然后他的视线落在了水母阴姬身后的宫南燕身上。 第83章 踏月楚香香(11)   宫南燕神情微冷, 但在水母阴姬看过来时, 却露出了平生最温柔的笑容。   水母阴姬忽然沉默下来。   李凝站在楚留香身侧,轻轻地拉了一下他的衣袖, 小声问道:“怎么回事,谁死了?”   楚留香露出苦笑,同样小声地答道:“小姑奶奶,你都不会看时候吗?”   水母阴姬并未朝他们看过来, 只因这时她的全副心神都放在了这个昔日的枕边人,如今却背叛了她的宫南燕。   宫南燕轻声说道:“不愧是楚留香, 我早该知道瞒不过他。”   水母阴姬看着宫南燕, 此时她身上那种威严霸道的气势不复存在,看上去有些疲累, 她说道:“我怀疑过你, 可没想到你真的敢这么做。”   宫南燕忽然大声地说道:“你想不到我会这样做,是因为你根本不相信我会爱上你!”   李凝吓得又拉了一下楚留香的衣袖,可惜这时的楚留香已经不再是平时的楚留香了,被她重重一拉,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李凝连忙把他扶正过来。   楚留香已经没有了指责她的力气。   水母阴姬轻声叹道:“我已经四十多岁了,既不像男人,又不像女人, 你竟也会爱上我?”   宫南燕红着眼睛说道:“我为什么不能爱你?我从小时候起就一直在偷偷看着你, 所有的弟子里我最勤奋,我恨不得把自己练废,只求你多看我一眼, 第一次知道你喜欢女人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高兴?我好不容易才让你看到了我,好不容易才成为你的枕边人,每一次靠在你的怀里,我都在想,假如你也像我爱你一样,不,只要一半,哪怕只是一点点喜欢就够了。”   水母阴姬的神情几乎算得上温柔了,她缓缓地说道:“我确实很喜欢你。”   宫南燕起初有一丝沉醉,她甚至闭上了眼睛,片刻之后,她忽然拔出剑来,反手一剑划破了自己的脸颊。   李凝和楚留香都是一惊。   水母阴姬的神情也起了一种莫名的变化。   鲜血淋漓之下,宫南燕却笑了,说道:“你喜欢的是这张脸,不是宫南燕这个人!我有哪点比不上他?他不过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采花贼!你知道他死前是怎么对我说的?他说他毁了人家不知道多少女儿,别人只是杀了他一个女儿,他本不应该生气的,他没有资格!像他那样的畜生,连活在这个世上都不配,有什么脸和我争?”   水母阴姬的眼神慢慢变得冰冷起来。   她的掌心带起一股磅礴的内气,一步步朝着宫南燕走去。   宫南燕的剑啷当一声落地,但她却用一种近乎痴迷的眼神看着朝她走来的水母阴姬,似乎连眨一下眼睛都舍不得。   楚留香别过视线,有些不忍再看。   然而在他别过视线的一瞬间,却忽有一道红衣身影宛若惊鸿一般挡在了宫南燕的面前。   在当世第一人的磅礴掌力下,她手里的那柄短刀可笑得就像是小孩子的玩具。   然而水母阴姬停住了脚步,冷然的视线对上那张美得惊人的面孔,没有什么怜惜之意,她只是淡淡地说道:“你想拦我?”   李凝额头渗出了冷汗,但她还是说道:“如果我没听错,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纠葛,这位姑娘杀的人是一个恶行累累的采花贼,如果她所言不虚,我不会眼睁睁看着宫主杀她。”   早在前世她就明白了何为刀道。   剑执正气,刀凭本心。   她觉得宫南燕是不该死的,所以她就该有勇气挡在她身前,提刀面对天下第一人。   水母阴姬沉声说道:“弱者才讲正义,强者只问胜负,江湖本就只有一个道理,强者为尊。”   楚留香急忙高声叫道:“李姑娘,这是神水宫的事情,不是你能插手的,快回来!”   李凝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对上水母阴姬冰冷的视线和那如山如海的强大罡气,她大声说道:“你我之间胜负还未可知,说强者为尊还太早了些!”   胜负还未可知?   水母阴姬忍不住笑了一声。   楚留香看着身形瘦弱的李凝,急得从椅子上挣扎了几下,摔在地上,还急着叫道:“李姑娘,你不要做傻事!”   宫南燕只是怔怔地看着李凝瘦弱的背影。   直面水母阴姬的天水神功,确实是一件极为恐怖的事情,澎湃如潮的重压之下,李凝手里的刀发出不堪重负的轻鸣,雪白的刃上泛起一点淡淡的细小的雷光,除了李凝自己,无人发觉。   就在这时,水母阴姬忽然收手,令在场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的罡风一收,李凝甚至禁不住朝前晃了晃,险些一头栽倒。   水母阴姬看了一眼李凝,目光落在宫南燕的脸上,她轻声说道:“你们走吧,离开神水宫,如果再让我见到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就杀了你们。”   说完,她不再多留,转身离开。   宫南燕忽然醒过神来,大声地叫道:“你杀了我!除非你杀了我,否则我不会离开这里!”   水母阴姬没有回答她。   李凝和楚留香离开了神水宫,宫南燕则跪在水母阴姬的静室前,不肯离开半步。   软筋散没有解药,只有断了药慢慢等恢复,神水宫的软筋散药力很强,想完全恢复行动能力,至少要七天七夜,楚留香只能趴在马上,缰绳被李凝拴在自己的马上。   楚留香悠然地开口道:“我和你打赌,宫南燕和水母阴姬的故事还没完。”   李凝正在回味那时刀身附带雷电的感觉,闻言一怔,说道:“可宫主说,再见到她就……”   楚留香轻叹道:“水母阴姬那时没有杀宫南燕,宫南燕不肯离开神水宫,反倒成了她自己避而不见,这说明她的心里已经明白,她舍不得杀死宫南燕。”   李凝再过八百辈子也不会理解这种复杂得要死的感情。   楚留香微笑着说道:“像水母阴姬那样一辈子强权的女人,她大约从来没想过会有一个人真心爱她,连死都不怕,这样热烈到极致的感情,人生能有几回得。”   李凝抿了抿唇,说道:“你说得对。”   楚留香眸子一转,忽然说道:“不过更让我意外的是,你居然敢在那个时候挡在水母阴姬面前,如果不是认识你很久了,我还以为你是故意想找死。”   李凝轻轻弹了一下手里的刀,说道:“如果我退一步,我也就不是我了。”   楚留香看着李凝的眼神里满是光彩,他轻声说道:“也许你不是很想听,可我还是想说……”   李凝一听他的声音又变成那个低沉悦耳很能撩拨女人的调子,就知道他想说什么,连忙捂住耳朵,脚下使劲让马匹快行,可楚留香的缰绳是拴在她手里的缰绳上的,被带得一晃,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楚留香的声音又变了,他高声叫道:“杀人了!杀人了!”   李凝反倒笑了起来。   之所以惹上神水宫这件案子,除了楚留香盗帅的名声太厉害,也和他被人发现在神水宫势力范围边缘活动有关,这倒不是巧合,只因为楚留香的家就离神水宫不远。   浪子也有家,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人总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楚留香家里田庄万顷,是正儿八经的豪富之家,父母双亡之后,他就在江湖上流浪。   李凝牵着楚留香趴着的那匹马,根据他的指路,找到了楚家老宅。   大约是楚留香的形象有些怪异,迎出门的老管家懵了一下,连忙对着李凝说道:“这位姑娘,我家公子这是……”   李凝把楚留香从马上拎了下来,算了算时间,说道:“他中了神水宫的软筋散,我们路上走了四天,再有两三天他应该就能恢复了,对了,老人家还是快让人给他收拾一下,他自己说清理干净了,可一直有味道。”   和刚出神水宫时的风流潇洒不同,灰头土脸的楚留香像是一条拒绝和人交流的咸鱼。   其实李凝一到住宿的时候就有心让客店的人帮忙替他清理,可楚留香死活不肯让人来照顾,他说清理干净了其实确实是干净的,可他每次花在茅厕里的时间是平时的好几倍,又没有衣物可以换,身上的味道纯粹是熏的。   老管家连忙让老宅里的下人过来把楚留香扶进去了。   李凝牵着马跟着老管家走进了楚家老宅。   老宅当真有些老了,但打理得十分不错,到处都是干干净净的。   老管家越看李凝越觉得满意,连忙让人去帮李凝把马牵到马棚里,又热情地把她带到正厅里稍待。   李凝坐着一连喝了两杯茶。   老管家亲自给她又倒了一杯,和气地开口说道:“这位姑娘,不知道怎么称呼?”   李凝笑了笑,说道:“我姓李名凝,木子李,凝神静气的凝。”   老管家笑得更加慈祥了,看着李凝喝茶,十分刻意地感慨道:“李姑娘,你不要看我们家公子在江湖上名声混账了一点,他其实单纯得不得了,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   李凝被茶呛到了。 第84章 踏月楚香香(12)   单纯是个和楚留香绝不沾边的词。   然而慈祥的老管家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说错了, 他没再多说, 而是给李凝介绍起了楚家大宅,这让已经坐着有些不自在的李凝稍稍松快了一点。   楚留香的田庄地处偏北, 这时天气转凉,有些寒冷,一路颠簸之下,能够捧着一杯热茶慢悠悠地听老人家说话实在是件舒坦的事情, 老管家忽然说道:“自从老爷夫人离开之后,公子就一直很伤心, 从二十岁就跑出去混江湖, 他又是个实心眼的孩子,受过很多骗, 以前有两位云公子陪着也还好, 他们散伙之后,公子也不大着家了。”   李凝有些疑惑地说道:“两位云公子?”   关于楚留香的传奇故事不少,“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更是一段佳话,可他这两个朋友明明一个叫胡铁花,一个叫姬冰雁,又哪来的云公子?   老管家笑道:“姑娘还不知道吧, 我家公子那个江湖上的名字是诨名, 他自己起的,他本名叫铁无双,那两位云公子是我家老爷两个结义兄弟的儿子。”   李凝确实不知道, 不过想想也是,楚留香这样的名字原本就像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谁家父母会给孩子起这样的名字。   她到底不是此间江湖中人,不明白云铁两姓代表着怎样一个辉煌的江湖过往,只是有些好笑,只觉得铁无双这个名字简直是楚留香的反义词。   说话间楚留香有气无力地被人抬了过来,他看了一眼李凝,苦笑着说道:“李姑娘,这下我身上应该没有味道了吧?”   李凝隔着老远就闻见他身上传来的郁金香气,不由得挥了挥鼻子,说道:“好浓的香,你都不觉得熏吗?”   老管家唯恐这位天仙姑娘觉得自家公子娘气,连忙说道:“我家公子天生鼻子不好,闻不到气味的。”   楚留香叹道:“难道你非要把我所有的事情都说出去吗?”   老管家笑呵呵的,并没有多少主仆之情,只道:“三年都没个影子,好不容易回一趟家,还不准我多说几句?”   楚留香只好艰难地摆摆手,说道:“您说您的,只要不把咱家钱藏哪儿说出去就行。”   李凝看得可乐,她发觉楚留香和这位老管家之间的关系更接近于亲近的长辈和小辈,倒没有太多尊卑之分,看他们拌嘴还怪有意思的。   果然楚留香刚说完,老管家就生气了,说道:“咱家还有钱?田庄加铺子一年少说五六万的收成,你年年自己过过几回手?天天在江湖上散财,往外问问,谁不知道咱们铁公子是有名的散财童子?我看你以后拿什么钱娶媳妇!”   楚留香起初还硬着头皮听着,等听到铁公子三个字,心里咯噔就是一声,连忙发出无意义的杂音企图打断老管家说话,然而等他的目光落在李凝身上时,却发现她的表情没有半点变化。   楚留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忍不住发笑。   这年头想遇到个傻姑娘不容易啊。   老管家和楚留香你来我往地拌了一会儿嘴,还是在楚留香一叠声的“伯伯”里哼了一声,给他做油炸丸子去了。   楚留香这才安心地坐在椅子上,用软绵无力的手吃力地拿起茶盏喝了一口。   李凝弯着眼睛看着他,忽然说道:“铁无双,铁公子?”   楚留香一口热茶呛了好几下。   李凝连忙伸出手,替他把茶盏放在桌上。   楚留香咳完,才有气无力地说道:“原来你都知道了,我还把你当成傻子,我真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傻瓜。”   李凝笑道:“虽然这个名字和你有些不符,但也不至于藏得这么紧,又不是不好听。”   楚留香又用奇异的带着光彩的眼神看着李凝,半晌才叹息道:“我单知道你傻,不知道你这么傻。”   李凝瞪圆了眼睛。   名字都被说出去了,再藏着掖着也没什么意思,楚留香忍不住笑了,说道:“名字当然没什么要紧,要紧的是姓,你一定不怎么听江湖旧事,不然一定知道,铁这个姓代表着什么。”   然而没等楚留香解释,李凝就回想了一下,立刻明白过来:“铁血大旗门!铁中棠,他是你爹?”   李凝的语气实在和正常反应不同,说道铁血大旗门的时候,她的声音有一瞬间的提高,然而之后便是回落,仿佛铁血大旗门只是一个正确答案,最后那个问句更没有半点惊奇感叹的意味。   这不是楚留香预想中的反应。   他笑了,说道:“别人如果知道了这样一个秘密,他们一定会跳起来的。”   李凝有些奇怪地眨了眨眼睛。   楚留香叹道:“像我这样一个小偷,本不该有那样的父亲。”   李凝摇了摇头,楚留香每次这么说的时候,总是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安慰,然而李凝却道:“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出身也不该限制人的选择,何况你看上去很骄傲,说明你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问道:“我看上去很骄傲?”   李凝看着楚留香那双明亮如水的眸子,用肯定的语气说道:“不光很骄傲,而且很得意。”   楚留香笑了,说道:“看来我今日又多了一个知己。”   李凝却露出了狐疑的神情,“你上次还说无花是你的知己。”   楚留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小姑奶奶,你知道有时候你很可爱,但大部分的时候你都很气人吗?”   李凝确实不知道。   中午的时候,老管家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就摆在桌子正中央,楚留香只是看了一眼边上的菜就发觉到了什么,问道:“张伯,怎么是百味楼的菜?”   老管家站在边上冷哼一声,说道:“你不回来,厨子白养活?告诉你,咱家上下几十口子人现在就剩下我,看门的老刘,扫院子的王二和他婆姨,还带一个他家大丫。”   就着楚留香那副天打雷劈的神情,李凝吃着饭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楚留香放下筷子,轻声叹道:“就算我不回来,你们也要过日子,何苦遣散那么多人,咱家又不是养不起。”   老管家说道:“你不回来,养那么多人干什么?你要是肯在家里多住几天,这些人我一个不剩都给你雇回来。”   楚留香沉默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就在李凝以为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楚留香悠然地说道:“那你得先把咱家三个厨子雇回来,往后我一年在家住三个月。”   老管家起初没反应过来,等到反应过来了,眼睛都瞪大了,为了掩饰自己发红的眼睛,老管家抹了一把脸,说道:“仨厨子就仨厨子,仨月就仨月,出去几年还学上官话了。”   楚留香只好苦笑。   铁家大宅地方不小,供客人住的地方很远,但这会儿家里只有一个主人,楚留香也不是很讲究规矩的人,老管家让府里的下仆给李凝收拾了一个颇为精致的林边小筑,据说是楚留香的母亲偶尔过来住的地方。   小筑由五六间精致屋舍组成,周围开满了不合时令的鲜花。   李凝进门时,一个脊背挺直的年轻姑娘正在卷画,似乎是从墙上刚刚取下的,李凝看了一眼,不由惊讶地赞叹道:“好美的人。”   年轻姑娘头也没回,声音爽利,说道:“那当然,我家夫人当年可是江湖第一美人,秋灵素名气大得很,不一定有我家夫人美,所谓侠义无双铁中棠,艳绝江湖水灵光……”   她把手里的画卷起来,刚回了一下头,手里的画卷就掉到了地上。   李凝把她掉在地上的画捡起来,还是忍不住问道:“我能再看看吗?”   年轻姑娘粗眉大眼,身材高挑,看着就有些傻气,李凝问了两遍,她才愣愣地点了点头。   于是李凝得以把手里的画展开了看。   画像上的水灵光还只是个少女,她穿着一身黄绿相间的衣裙,手里一束淡紫色的花,眉眼弯弯,宛如洛水仙子,目光温柔地和画外的佳人对视。   李凝往后挪了挪,正挪到窗边,对着空无一人的窗外说道:“你娘亲长得这么美,你是怎么做到处处留情的?”   楚留香慢慢地从边上挪过来一步,叹道:“我还以为不会被发现,你的耳朵比瞎子都灵。”   李凝权当这是夸奖。   楚留香也跟着看了看李凝手中的画像,他轻声叹道:“我娘确实很美,可如果她常常揪你耳朵打你屁股的话,再美的美人也不会美到哪里去了。”   李凝想象了一下那样的情景,不由摇头道:“怎么会,那不是很可爱?”   楚留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爹这么想的。”   李凝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楚留香接过李凝手里的画像,感慨地看了一眼,慢慢地卷了起来,他看着李凝,轻声说道:“老天爷让我爹遇到我娘这样的人,我本以为他已经足够厚爱我爹了,但我到今天才发现,老天爷更爱我。”   李凝轻轻地挑了一下眉。 第85章 踏月楚香香(13)   楚留香不想挨打。   所以他就没有再接着往下讲。   楚留香从来没有见过像李凝这样的女人, 不是说她有多美, 而是说她实在与众不同。   美貌本就是上天的恩赐,许多人空有一张美貌, 也能得到无数倾慕,楚留香自认眼光不低,如果仅靠美貌,是无法让他的目光多停留几下的, 李凝不同,她的美貌本已胜过了一切, 能让最冷酷无情的人化成绕指柔, 可美貌之下,她却像一个只是被打开了精美盒子的宝藏, 藏着更为璀璨的内里。   买椟还珠是千古笑谈, 然而真正能窥见明珠的人并不多,就连楚留香自己,也都是在相处之后才慢慢发觉出了这一点。   浪子本不该如此去注意一个女人,尤其是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因为这种女人不看你英俊模样,不图你万贯家财,更不稀罕你被无数女人称赞过的男性魅力, 你想要她, 只能拿真心去换,就算付出了真心,你也无法保证她会给你回应。   这是一种极不对等的关系。   就像他从前对那些只想和他快乐几日的女人一样。   然而楚留香想试一试。   李凝不准备在北地待太久, 一是这里快到入冬时节,她以前也经历过北国的冬季,实在不想再经历一次,二是李澈给她寄的信到了。   信里李澈就去找楚留香这个问题写了三页纸,先是评估了一下江湖传闻和事实的重合度,又从他和楚留香短短一次会面之中简单地分析了一下他这个人,最终得出观点,他不喜欢楚留香,脑子太灵,心思太活,人太轻佻,没个定性。   看着信,李凝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最后,李澈在信的结尾总结了以下三点:第一,虽然楚留香不讨男人喜欢,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讨女人喜欢,所以他不予置评;第二,如果你也喜欢,可以把他带回家过年,宅子已经扩地重建,家里地方很大,不缺这一口饭;第三,一定要回家过年。   李澈话里话外完全没有考虑楚留香的想法,似乎在他眼里,不管什么样的男人,只要他妹妹喜欢,就能带回家来。   李凝收到李澈的信之后就收拾了一下带来的行李,完全没有问一问楚留香的意思,毕竟楚留香几年没回家了,铁家大宅的仆役陆陆续续都被雇回来了,他这个主人家怎么说都得在家里多留些时日。   然而就在她去向楚留香告辞的时候,楚留香却笑了,说道:“正好我要去南地办点事情,离苏阳城不远,我们可以同行。”   李凝小声地说道:“你不在家里过年吗?”   楚留香还没答话,老管家就道:“每年我们自己过惯了,有他在不自在,李姑娘就让他跟你上路吧,对了,他还得负责抗东西呢,库房外头收拾出来的那些,全是咱们送给府上小公子的!”   楚留香有些哭笑不得,说道:“把我换成头驴子不是更方便?”   老管家差点没被他气噎着。   说是这么说,楚留香到底还是跟着李凝一起上路了,他平时穿衣吃饭都享受得很,这一回倒也没真负责抗行李,而是派人雇了一辆大马车,箱子全堆在车里还有空余地方,楚留香时常朝马车里一躺,有时还喝点小酒。   李凝不习惯和他同车,白日骑马,晚上找不到住宿的地方,楚留香就把马车让出来,自己搭帐篷睡。   两个月的路程,马车停在城门口的时候,离年关已经近得很了。   李凝这一次回来明显发觉城里的乞丐少了许多,大约是因为任慈夫妇搬走的缘故。   时隔大半年再回家,李凝几乎都要不认识地方了,李澈从来都是该享受的时候绝不多吃半点亏,不仅把原本的宅子扩建了三倍大,还写信向任夫人买下了隔壁的宅院,经过三班人手日夜不停轮换赶工,李凝回来的时候,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又见到了另一个铁家大宅。   李澈还把任夫人家后面靠着的一片树林一起买了下来,在树林后围了墙。   饶是楚留香已经接受了李澈是个神童的设定,也没想到他一个小孩子能白手起家置办出这样一大片家业来,他只能凭江湖经验猜测,李澈的父亲背景大概不小。   然而这也并不需要猜测,能让李姑娘倾心相许的男人,绝不可能平庸。   楚留香觉得自己像一颗没长成的桔子,咬一口能把人酸死。   这种酸涩的情绪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他也很不想再体会第二次。   李澈最近有点忙。   越到年关生意越好做,大户人家要互通年礼,小门小户也要裁新衣过新年,李澈干了一票大的,把近两年挣回来的家底一文不剩全都投了出去,成则四倍收益,败则……货到库里慢慢再卖。   李凝回家的时候,正好赶上李澈最忙的时候,换个人来,头都要熬秃了,李澈却办得游刃有余,事实上做生意虽然也不是很简单,但比起他以前任官时每天都要管半个江山的事务要轻松得多了。   楚留香见到的李澈仍旧是那个俊美傲气的小公子,这个小孩有意思得很,除了见到李姑娘的时候会说会笑,对着旁人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人能入了他的眼睛。   不,这么说其实也不大准确,至少他是可以入这位小公子的眼睛的。   然而楚留香肯定,这绝不是什么好事。   果然,在三言两语把自家娘亲打发去沐浴更衣休息之后,李小公子的视线就凉飕飕地落到了他身上。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叹道:“你一定是这个世上最不像小孩子的小孩子了,像你这样的孩子,真的会有先生敢教你东西吗?”   李澈淡淡地说道:“我们现在要谈的是男人之间的话题,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同辈。”   楚留香忍住笑,说道:“好吧,李小友。”   李澈并不在意楚留香的态度,他抬起眼看着楚留香,似乎是端详了一番,便道:“看来你已经很喜欢她。”   楚留香笑眼弯弯,他知道自己不笑的时候会是一副很冷漠的面相,故而他对着孩子的时候,总是愿意保持一副笑容,他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是,我当然喜欢她。”   李澈眉头微微动了一下,他缓了声气,说道:“那你应该知道,我虽然想要以她的意愿为先,但在这之前,我必须要你保证不会伤害到她。”   楚留香的神情变得严肃了一些,他轻声说道:“没人舍得伤害李姑娘。”   李澈摇了摇头,说道:“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也许你习以为常的事情,会让她觉得无法忍受。”   楚留香稍稍有些严肃起来的神情又变了,他几乎是压抑着到了喉咙口的笑声,勉强地说道:“所以,小友准备和我……约法三章?”   李澈端着一张精致无暇的孩童面孔,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从袖中取出一卷写满字的白绢,当着楚留香的面打开,说道:“这里是我总结的所有关于你的传闻,为了节省你我的时间,接下来我问什么你答什么,不要有其他废话,如果你连我这一关都过不去,我想只要我坚决反对,你不会再有任何机会。”   楚留香看着李澈认认真真的神情,微微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的父亲,一定是个很厉害的人。”   李澈不置可否,只当楚留香默认了,他看了一眼白绢,说道:“十七年前,你初出江湖,遇到一个叫做盈雪的歌姬,前前后后为她花了万两白银,十几天后,你却弃她而去,是什么理由?”   要是李澈不问,楚留香差点把这事忘了,他回想了一下,说道:“青楼本就是花钱听曲的地方,我已经不记得那位姑娘叫什么名字。”   李澈说道:“她自你之后就再也不肯接客,只卖艺不卖身,逢人便问你的情况。”   楚留香轻声叹了一口气,说道:“这难道是我的错吗?”   李澈摇头,但他看着楚留香,声音微微转凉,说道:“像这样的女人还有十几个,你愧疚吗?”   楚留香想了想,说道:“一厢情愿听上去很可怜,可我难道要对所有爱慕我的人感到愧疚?”   李澈没说什么,白绢卷起一截,又道:“十三年前,你和一个华山派的女侠交往百日,百日之后,你离开了她,又是什么理由?”   这个楚留香倒是记得很清楚,他笑了笑,说道:“合则来,不合则去,不用小公子说,这样的经历我有过九次。”   李澈说道:“我不是要翻你的旧账,我只是想知道,这一次你有多少真心。”   楚留香轻轻挑了一下眉头。   李澈合上白绢,说道:“感情经历多,只能证明你的阅历比常人多,我虽不喜欢你,却不会拿这个苛责你。我不管你是不是真的负了她们,只要你不愧疚,因为这份愧疚才是最伤人的东西。我更不管你在别人面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只要你面对她的时候全心全意。” 第86章 踏月楚香香(14)   楚留香起初是带着几分好笑坐下来和一个小孩子进行“男人之间的话题”的。   然后他就发觉如果忽略掉外表, 眼前的这个小孩子思想成熟, 自成逻辑,不以外物为转移, 完全不受他人影响,当真和心志坚定的成年人没什么区别。   也许还要更冷静。   楚留香从一开始的玩笑心态慢慢认真了起来,最后两下谈妥,他竟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   和李澈的谈话, 让他久违地想起小时候教他读书的先生。   最后,李澈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宣告楚留香的过关。   没等楚留香缓和过来, 李澈端起手边的茶盏,抿了一口茶, 慢悠悠地说道:“鉴于你的坦诚, 我也要告诉你一个秘密,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我实在没什么欺骗你的必要。”   楚留香笑问道:“莫非李小友要告诉我,其实你不是小孩子,只是练了什么奇怪武功,导致自己变成了这样?”   如果李澈真的这么说,楚留香觉得自己确实会相信的。   李澈瞥了他一眼, 说道:“我不是阿娘的孩子, 我是她亲生的兄弟,官府户籍也是这么写,只是旁人不肯信, 一个年纪不算轻的女人带着一个小孩子,谁都愿意往更龌龊的地方想。”   楚留香立刻信了,毕竟他连孤儿寡母的设定都已经接受,再骗他确实没什么必要。   李凝一觉醒来,发觉家里的气氛缓和了不少,李澈对着楚留香时也不再是一张冷脸,甚至他们之间已经一副称兄道弟的做派。   和一个小孩子称兄道弟看上去有一些奇怪。   然而当这个小孩子是李澈的时候,即便楚留香一开始有些别扭,但慢慢地还是习惯了过来。   无他,实在是李澈这个人很容易让别人忽略掉他的外表。   也是在李家大宅住了几日之后,楚留香才发觉,李家的生意确实都是李澈一个人在做主,他身边不仅没有半个擅长经商的老人从旁照应,也没什么他所想象的朝廷背景,一应往来都由他一手包办。   楚留香不由换算了一下,假如李姑娘也像她这位兄弟一样精明,那他是不是连一文钱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想象委实过于可怕,楚留香只是想了一下,就倒吸了一口凉气。   好在李姑娘不光不精明,还十分可爱。   如果可爱之外,能不要那么热衷于拆他的台就更好了。   楚留香对女人有一种近乎直觉的了解,他第一次见李凝就知道,这一定是一位温柔的姑娘,事实证明温柔是真的,分对什么人,对她喜欢和在意的人,她可以温柔似水,动人至极,对她讨厌的人,她也可以毫不犹豫拔刀相向。   严格来说,楚留香懂女人,却很少主动去撩拨女人,侠义无双铁中棠,艳绝江湖水灵光,他身上流淌着英雄和美人的血脉,两种极端的特质使得他尤为受女人的喜爱,以往他的那些花心经历绝大多数都是逢场作戏,顺水推舟,真正花心思去对一个女人,这是他从未有过的经历。   楚留香很少送女人花。   然而当他打扮得漂漂亮亮,手里拿着一束漂漂亮亮的花去送给李凝的时候,却常常只能得到奇怪的一瞥。   据很多女人说,他的情话十分动人。   然而当他每次有感而发的时候,从来都是严厉警告。   当他踏着晨曦准备和李凝同看日出的时候,李凝连高塔都不去了,每天早晨就在李澈专门为她开辟出的演武场上练刀。   一晃眼新年都要到了,楚留香半点进展都没有。   然而李澈却在围观了全程之后,老神在在地安抚他,“不用灰心,她这个样子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至少你送的花她会收下,你说那些花里胡哨的话也没挨打,而且她不去高塔也算是一个好的信号。”   楚留香有些怀疑,李澈细思了一番,说道:“既然这些法子不管用,那就不要再用了,你已经足够花里胡哨,最好还是稳重些,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然后李澈就把楚留香带到了一个绸缎庄内,量了他的尺寸,请最快的绣工替他赶制出了几身一看就很寻常的青衫。   然而楚留香青衫上身,唯有一身风流气,反倒比花里胡哨时更显几分浪劲。   还是李澈身边跟着的一个小厮有眼力,立刻建议给楚留香穿那种灰蓝棕布的衣裳,用土气才好压浪气。   楚留香依言试穿了几套成衣,不得不说,人靠衣裳马靠鞍,穿上那种下地的农夫才会穿的灰里灰气的衣裳,楚留香的风流仪态瞬间消磨了大半,除了看上去仍旧十分英俊之外,竟也真显出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模样。   隔日李凝练完刀,晨雾散去,于是去卧房把李澈从被褥里挖出来,带他去早市吃馄饨。   她最常去的那家馄饨铺子外,一身灰布衣裳的楚留香正坐在那儿吃早饭。   馄饨铺子都是木头架的摊子,外头一个炉灶,几张桌子板凳就能坐下吃东西,而且板凳尤其矮,楚留香两条长腿无处安放,只能一条蜷起一条伸得老长,有两个小童在他腿边跨桥似的来回蹦跳,他也不在意,反倒是笑眯眯的。   李澈裹着厚实的大氅仍觉得冷,被李凝放下之后就自觉坐在了靠炉灶那一边的板凳上,李凝要了两碗馄饨。   临近过年,早市冷清,李凝本来没打算和楚留香坐在一起,只是李澈坐在他对面,她要是再往别处坐未免刻意,只好端了馄饨坐在楚留香身边。   燕皮的馄饨包裹着饱满的肉馅,馄饨汤里飘着葱花和虾皮,冬日的寒风里,喝一口汤吃一口馄饨,整个人似乎都暖和了起来。   楚留香看了一眼吃馄饨的李凝,发现她一口一个馄饨,他看了一下筷子上咬开半边的馄饨,不由得严肃地思考起一口一个馄饨的可操作性。   然而多年养成的习惯是很难更改的,每次楚留香一口馄饨下去,第二口总会下意识地变成两口。   于是直到李凝馄饨吃完,楚留香还在和馄饨做斗争。   好在李澈人小怕烫吃得也慢,楚留香放下筷子时,李凝还坐着没动。   李凝看了他一眼,说道:“第一次看你来早市,怎么想起来吃馄饨?”   楚留香的做派并不像江湖人,他花银子如流水,去什么地方必先住进最好的客栈,吃饭喝酒要去最好的酒楼饭庄,若有哪家有名的青楼没被楚留香光顾过,那必然算不了上乘,旁人不知道他家有恒产,又见他劫富济贫,总要说些闲话,说他假公济私,劫财自用,剩下的才拿去救济难民。   李凝也是第一次见他吃路边摊。   楚留香笑着说道:“不光吃馄饨,我刚才从那边一路吃过来,发觉路边的吃食也别有几分风味。”   这是睁眼说瞎话了,但凡有那个本事做大的酒楼饭庄,其他的不论,至少招牌菜肴味道一绝,吃惯了这些,再去吃普通的东西,差距是非常大的。   和楚留香习惯差不多的李澈眉头跳了一下。   然而李凝压根没发觉不对,说道:“你尝到东城那家白墙食肆的肉饼了吗?那家一天只卖五百个肉饼,去晚了就没了,我吃过几次,都是天不亮才买到的,特别好吃。”   楚留香把这个“特别好吃”记了下来。   第二天抱着李澈准备出门的李凝就在花厅的桌案上看到了一包肉饼。   楚留香坐在边上喝着茶,笑眯眯地说道:“那家的老板娘说愿意以后每天给我留十个肉饼。”   李凝忽然觉得肉饼也不是那么好吃了。   撇去了花里胡哨的楚留香实在是个极为周到的人。   过了新年,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起来,不知不觉楚留香也在李家大宅住了半年了。   如果不是某天清晨在早市上遇到来找他的胡铁花,楚留香完全没发觉时间过去得这么快。   也许在心爱的人面前,时间总是不够用的。   胡铁花来找他,是因为姬冰雁不见了。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胡铁花和姬冰雁是他从小到大的至交好友,姬冰雁失踪,楚留香立刻就忘记了所有的风花雪月,一边带着胡铁花回李家大宅,一边急忙问清情况。   胡铁花说道:“我这些年和老姬没什么联系,是他一个小妾找到了我,说他失踪了,我去看过情况,他那里的产业还有人打理,只是人不见了,我一路走来,听说近来各地也有不少富商失踪,如果是求财,至少也该放出风声来,可他们就像雪花一样消失不见了,就像从来没出现过。”   楚留香眉头蹙紧,说道:“如果是江湖人失踪,那才要命,但既然失踪的都是各地的富商,只能说明这些人最终的目的还是求财,短时间内,老姬应该不会有事。”   胡铁花苦笑道:“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你,我就安下心来了,你一定有办法的。”   楚留香露出一个微笑来,轻轻地拍了拍胡铁花的肩膀。   然后胡铁花就被拍得向后倒在了地上。   楚留香愕然,随即想到了什么,他回头看去,果然见李凝擦着头发从花厅外走了进来,大约是刚刚洗过澡,她两颊生晕,眸若秋水,微微的水汽蒙在她身上,美得令人窒息。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世界是红楼,红楼得有cp,但是人选……没得选啊 第87章   胡铁花早在来之前就听人说楚留香近来改了脾气, 正在鞍前马后追求一位美人, 他只当成江湖传闻随意听听。   他和楚留香从小一起长大,楚留香长相肖父, 唯有一双多情的眼睛像极了那位艳绝天下的伯母,他常听人说香帅温柔多情,他总要嗤之以鼻,以他对楚留香的了解来看, 他这人实则是个薄情人,这么多年来, 他就没见过他真为什么人动心。   又或许动心是有的, 可那一点点的心动根本不能使一个浪子放弃他多姿多彩的自由生活。   直到他见着风流气半点不剩,远远看去全然一个良家青年的楚留香。   姬冰雁的事情让他一时忘记了楚留香奇异的打扮, 紧接着他跟楚留香回到他下榻的地方, 猝不及防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美人。   胡铁花立刻就理解了楚留香。   别说是为了这么个美人放弃浪子生涯,就是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也没什么好可惜的,只要能和美人双宿双栖,大把大把的人甚至宁愿折寿。   然而楚留香到底是楚留香,美人当面,他竟也只是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要走了。”   李凝顿了顿, 问道:“再也不回来了?”   楚留香失笑道:“我的兄弟失踪了, 我得去找他,只要我没死,就一定回来找你。”   这话听上去不怎么吉利, 却是再肯定不过的承诺。   胡铁花正在拍屁股起身,着实被这句话震惊了,这么多年,他从没听过楚留香这么给一个女人承诺。   李凝想了想,说道:“去收拾东西吧,我跟你一起去。”   楚留香惊了一下,说道:“你要跟我一起去?”   李凝轻声说道:“我为什么不能跟你一起去?”   大半年的相处让楚留香十分了解李凝的脾气,她决定一件事的时候很少犹豫,几乎是想到要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他本没有想过她会愿意跟着他走,这时竟有些受宠若惊之感。   李澈并没有反对的意思,他细细询问了胡铁花事情的经过,胡铁花虽然不解为什么楚留香要和一个小孩子商议救人的事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甚至在李澈的询问下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姬冰雁住处的各种布置。   李澈想了想,没下结论,而是对楚留香道:“楚兄准备去哪里找这位姬大老板?”   楚留香沉吟着说道:“略有些想法,但还要先去看一看。”   李澈说道:“那就说说我的想法,这些人年纪不一,背景不同,有江湖出身,有普通商户,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在近十年内暴富,这就有了第二点相似之处,底子厚,根基浅,背景不深,暴富之人通常有敛财藏钱的习惯,这位姬大老板虽然是江湖出身,从他的住处摆设上来看,应也不例外。”   即便是在严肃分析案情的时候,胡铁花还是忍不住插口道:“是这样,我们都叫他铁公鸡。”   李澈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他,又道:“虽然这些富商背景不深,但他们应该舍得花大价钱找人来保护自己,而且各地有多起这样的案件同时发生,足以说明这背后涉及的是一个庞大的势力。”   楚留香说道:“江湖上能做到这些的势力虽然不少,但敢这么做的却不多。”   李澈点了点头,说道:“家里说话,用不着多谨慎,楚兄怀疑什么人可以直说。”   胡铁花听这一大一小抽丝剥茧,俨然有坐着就把幕后黑手分析出来的架势,十分懵逼。   李凝虽然也听不懂,但她一边听一边坐着喝茶,时不时吃块点心,显然想得很开。   楚留香眉头蹙起,说道:“老一辈的势力大多十分有钱,用不着做这样的事情,所以肯这么做的一定是一个急需大量银钱的新势力,近来江湖上颇有名气的青竹帮,毒砂门都有可能。”   李澈想了想,说道:“楚兄还忘了一点,日薄西山的势力往往也会缺钱,他们不缺人手,能把事情做得十分干净。”   江湖是个用实力说话的地方,李澈不提,楚留香还真想不到这一点,像这样的势力很少,但也不是没有,李澈对江湖不甚了解,随口举例道:“就像江湖上的那些世家,传承几百年下来,并不都是越传越富,就像无争山庄的那位少庄主,不也出来做起了生意?”   李澈之所以提到无争山庄,是因为他对江湖世家的了解也就只有那么一个无争山庄,毕竟他近来绸缎生意已经上了正轨,来回利润足够盈利,所以他收回了大批资金,如今正准备疏通一些关系,去做茶叶生意。   无争山庄的茶叶生意做得很大,即便一南一北,李澈也听了不少原家公子年少有为,可惜是个瞎子之类的传言。   楚留香苦笑道:“我原本已经有了怀疑,李兄一开口,倒把范围扩大到了难以甄别的地步。”   李澈淡淡地说道:“只靠怀疑本就断不了案子,这件事我早先已经听人提起过,从时间上来看,姬大老板算是最早的一批,从地图上来看,受害范围自沙漠边缘起一路南下,一眼看去像是有心人在故意引导,然而这些商人很少有出名的,几乎离开本地没人认识,想要一次性把这些人的资料全部列出来下手,说明这件事情的背后势力必然处在这道路线之中,甚至极有可能这个势力本身也经商。”   李澈让人去书房取来地图,地图上用红线圈圈线线划出了他的既定和预定的行商路线,基本都是由南到北,李澈没管这些,给楚留香指出了一条长长的路线。   楚留香原本听得豁然开朗,等到李澈把路线划出来,他反倒冷静了,叹了一口气,从兰州一路看到岭南,这条路线几乎横穿南北,边上的势力更是数不胜数。   李澈似乎一点也不觉得麻烦,他见李凝等得无聊,便让她先去休息,拉着楚留香和胡铁花一起把这条路线上的所有势力列了出来,从江湖世家到新兴小帮派,从实力最强列到实力最弱,最终列出一条百名清单。   胡铁花头昏脑涨,还是强撑着把李澈列出来的清单细细看了一遍。   排名第一的是无争山庄原家,理由是原家商队完美地符合了这条路线,并且无争山庄已经没落近五十年,也符合李澈的推论。   排名第二的是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的薛家庄,理由是薛家虽然不经商,但门中弟子大多混镖行,有实力又有能力。   排名第三的是七星帮,七星帮本就是打家劫舍出身,而且和丐帮关系不错,消息灵便。   排名第四的是丐帮,丐帮消息灵通,而且弟子分散各处却有分舵统筹打理,按理来说,犯这种案子是最轻松的了。   ……   可以看出,自第三名以后,其他的势力犯案理由都是十分牵强的。   这实在是一件好事,直接把犯案势力圈定在了无争山庄,薛家庄,七星帮,三个势力之中。   假如脑壳能不那么疼就更好了。   楚留香也有些吃不消,李澈习惯于用更高的视野看待问题,很多对于江湖人来说很难理解的问题在他看来也就是浪费一点时间的事,列出单子之后,他自觉做了一件好事,天色尚早,他留下楚留香和胡铁花这对头昏脑涨的难兄难弟,带着两个小厮,背着手慢悠悠地去巡视铺子了。   近来发生了不少富商被绑的案子,许多商人出入都要雇江湖人士随行保护,李澈没那个心思,倒不是他不警惕,而是他自认身家还没到那个地步,就算加上最近抽回来的资金,他全部身家也才二三百万,还不到他做官时的一半家底。   他放心地出去了。   然后就没回来。   楚留香在半个时辰后发觉了不对劲,立刻和胡铁花出去找李澈,然而却只找到了一具尸体。   小厮的。   李澈带出去的两个小厮死了一个,尸体就倒在原地,还有一个消失得无影无踪,楚留香初步判断失踪的那个应该是内应。   毕竟如果没有内应,也不至于一次落单就被人抓了个正着。   李凝听到消息的时候,还以为楚留香是在开玩笑,毕竟她回房之前,李澈还和他在一起。   然而李澈是真的被绑走了,楚留香在小厮被杀害的地方仔细勘探了一遍,找到了李澈平时戴在手上的指环,指环丢得很隐蔽,应该是他自己扔下的。   小厮倒在巷子深处,指环被扔在巷子里的一个杂物堆底下。   李凝看着那个指环,死死地咬着嘴唇,几乎要把手里的刀捏碎。   楚留香眉头紧蹙,但还是安抚她道:“那些人是为了求财,李兄聪慧过人,一定不会有事的,我们早点启程,就早一日找到他们。”   乌云间有雷鸣电闪,一刹雷光照得李凝脸色雪白,楚留香从未见过那么惊慌的李凝,也从未见过那么惊怒的李凝,然而过了片刻,他还是听见李凝低低地应了一声:“好。”   李凝把李澈的指环攥在手心里,死死地攥紧。 第88章 踏月楚香香(16)   被抓之后, 李澈就被蒙上了黑布头罩。   抓他的人很是谨慎, 除了某些必要的交流之外,基本不会出声, 口音也是极为标准的官话。   李澈顿时就安心了,隐藏得如此隐秘,至少这些人没有杀死他的打算。   一路从被人扛着走到上了马背,再被转移到晃荡的车厢里, 李澈都安静得很,他不是没有逃走的打算, 然而只听脚步就知道, 这些人组织严密,武功高低不论, 也不是他现在这种小孩子身板可以抗衡的, 别说他现在是这个样子,就算是以成年面貌来说,他也绝对干不过这里的任何一个人。   反抗不了,就平静接受。   李澈的心态一直都很稳,这份稳定的心态一直持续到两个时辰之后,他被人掰开嘴巴灌下难以下咽的流食。   不仅是因为流食难吃,更因为他尝到了熟悉的味道。   和李凝只是认识樱素花不同, 李澈尝过, 他的相貌生得太好,即便只是个少年,也有大把的人愿意捧他的场, 掺杂一两个有邪念的人再正常不过,樱素能令人上瘾,还没被封禁之前,就是秦楼楚馆里用来控制红牌的东西。   大夏良籍贱籍分得很清,除非良籍自卖,否则,即便是皇亲国戚也不能逼良为娼。   也许是他当时被下的剂量不大,即便着实痛苦了一阵,他也还是撑了过来,后来死得又早,他也就渐渐淡忘了。   李澈之前一直很奇怪这些人为什么要绑走那些暴发户,现在他立刻就懂了,这个势力应该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大量的樱素,想要通过让那些人上瘾来榨取他们的财富,选定暴发户是因为他们通常不会像那些大商人一样把摊子铺得太大,导致大批资金在市面上来回转,手头上的钱财却没多少,他有幸被一并抓来,大概是前些日子收回的那批资金惹了眼。   李澈等看守的人走了,躲在角落里一下一下地干呕,过了好一会儿,才算是吐了个干净。   马车在商道上碌碌而行,瓢泼大雨掩盖了他的呕吐声。   李澈吐完,也顾不得脏,在角落边上脱了力地半靠下来。   边上忽有一道沙哑的声音响起,“嫌难吃也要吃,他们很久才喂一次。”   李澈喘了一口气,说道:“你来了多久?”   那人轻声说道:“不知道。”   手脚被捆,黑布蒙头,吃喝全靠人灌,拉撒都在车上,很少有人能冷静下来计算时间。   外头的雨声越来越大,李澈盘算了一下,对那人说道:“我在岭南被抓,从路线上来看,他们由北到南横穿地图,应该快到目的地了。”   那人从喉咙里发出一点声响,没再说话。   樱素成瘾之后,人会时时发渴,李澈也没有再撩拨这人说话的意思,到处都是叫着要喝水的人,到处都是难闻的屎尿气味,他闭上眼睛,艰难地用入睡来减轻煎熬感。   李澈说得没错,从岭南干了最后两票之后,这一批人很快到达了目的地。   李澈被喂了四次流食,都被他自己吐了个干净。   然而他知道,如果再不进食,就算没能樱素成瘾,他也会活活饿死。   先前在马车厢里和他说话的那人一直在他身边,同批马车的人被分到了一起,李澈被摘下黑布头罩的时候下意识闭紧了眼睛,然而迎面而来的却不是刺眼的日光,而是一片黑暗。   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只能听见周围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李澈无力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想,我已经猜到幕后黑手是谁了。”   行商路线完美符合绑架路线,有势力有实力,家底日薄西山,新兴势力,还有这大片大片的黑暗,除了无争山庄少主原随云之外不作他想。   姬冰雁如在梦中。   他有过濒临饿死的经历,故而被抓来之后,那些人怎么喂他就怎么吃,他不怕死,只怕死了还要做个饿死鬼,然而慢慢地,他发觉到了不对劲,他开始提不起力气,精神无法集中,甚至渐渐感受不到身体上的痛苦,连带着被人当成猪狗一样圈养的屈辱感也消失不见,神智日渐恍惚,除了很久一次的灌食,几乎什么都提不起他的兴趣来。   被抓来的商人几乎都是普通人,但对于江湖出身的他来说,逃走的机会很多,然而一开始他是被下了软筋散无力逃走,后来就成了行尸走肉。   他的潜意识在疯狂挣扎,神智和身体却沉沦进无底的深渊。   一片哀嚎声中,李澈摸着黑站起来,外间的暴雨将他的脚步声掩藏,那些人只是把他们送到地方就走了,根本没有等人来接应,也许他们根本不认为樱素成瘾的人能有逃走的本事。   李澈高估了自己,他走出没多远就晕倒在了一个偏僻的洞穴角落里。   几天前,李凝顺着一路的暴雨痕迹找到了海边。   楚留香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笃定,然而根据李澈事先替他们列出的地图路线,却不得不承认这一路的痕迹和李澈预判的路线重合大半。   难不成这个势力的老巢在海岛上?   楚留香细思之后,眉头松开,叹道:“当真是别出心裁,有这份心智能力,偏偏要为恶,实在可惜。”   李凝不觉得可惜,只觉得可恨。   楚留香去雇了船,准备带着胡铁花和李凝出海,然而海岸边的码头已经废弃多年,寻遍周遭的渔村,他也只买到了一条不算大的渔船。   准备淡水和干粮又花了半天时间,晚上又有海潮,只能再推迟一日出海。   李凝睡不着,半夜站在海岸礁石上,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眉头蹙紧。   海边的月光极亮,雪白的沙滩反着溶溶月色,似乎连海涛声都变得温柔起来,假如不是急着救人,也许这幅景象更适合风花雪月。   楚留香的轻功踏沙无痕,他来时几乎发出没有半点响动,然而李凝却回了一下头,正见他不尴不尬地拿着一件外袍,似乎想从后面给她披上。   李凝低垂下实现,任由楚留香替她披上外袍。   楚留香向后一仰,不大拘束地坐在了沙滩上,轻声说道:“我已经说过很多次,再说你一定要觉得我烦人了,可你这会儿不睡,等我们真的找到了地方,要救人的时候没有力气了怎么办?”   李凝说道:“睡不着就是睡不着。”   楚留香微微叹了一口气。   他抬起头看向夜空中的明月,说道:“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妥,但我确实很羡慕李兄,这个世上能被姑娘如此牵挂的人,大概也只有他了吧。”   李凝没有回答。   楚留香笑了,说道:“不用愧疚,我也记挂着很多人,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出事的是蓉蓉,红袖,甜儿,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我也会像姑娘一样担忧,是否正是因为这一点,姑娘才迟迟不愿与我交心?”   话是问话,然而语气却像是笃定的意思。   李凝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如果我终有一天会离开,又何必招惹太多是非?”   楚留香想了想,说道:“离开这里,什么时候?”   海上生明月,白日里的喧嚣都已远去,片刻的安宁里,似乎连那些惊慌担忧都远去了,李凝看了一眼海天之际,语气轻软,说道:“也许要很久。”   楚留香说道:“很久之后的事情,何必现在就拿来烦恼?我连一年后的事情都不去想。”   浪子总是不顾一切的。   李凝怔愣了一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也许是月色当真太美,她看着楚留香的脸庞,过了很久,才轻声说道:“你一年后,就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吗?”   楚留香猝不及防,平日里十分聪明的一个人这会儿竟然显出几分呆愣来,好半晌之后,他才呐呐地说道:“对你,我想到过几十年后。”   李凝第一次不觉得楚留香的情话难听,她浅浅地弯了一下嘴角,没再说什么。   对于连日的阴云来说,这一朵小小的笑容几乎可以说是穿过乌云的一道光了。   直到第二天撑着船桨划船的时候,楚留香还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模样。   胡铁花有心想提醒他一下子,然而看楚留香呆呆傻傻地划船,划得飞快,被提醒了保不齐还要他来划,顿时不说话。   海上海岛无数,按照从渔村买来的地图,楚留香像李澈一样圈定了几个最有可能的海岛,划了四天的船,才终于到了第一处海岛。   可惜海岛上没人。   李澈昏迷之后的第三天,李凝和楚留香胡铁花一行人才摸上了蝙蝠岛。   并且事不凑巧,他们刚刚上岸的时候,就遭遇了一列百十人的守卫,楚留香立刻判断出这些人身手不差,也许单打独斗这里没人是他们三个人的对手,可这么多人一道……   然后暴雨如注的海岛上空就聚拢了一片密密如织的雷云。   雷如雨下,道道要命。   转瞬之间,海岸边还站着的人就剩下了第一个上岸的楚留香。   楚留香来不及惊讶,就见李凝面无表情地从渔船上跳了下来,踏着一地焦尸,径直向海岛内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平推蝙蝠岛。 第89章 踏月楚香香(17)   楚留香经历过很多次危险。   无数次死里逃生。   这次寻人一行, 他其实已经做好了对抗一个强大势力的准备, 甚至在出海之前,他就做好了最后的准备。   然而不管他如何设想, 他也从未想过能这么踏平一座天然魔窟。   这座岛屿坐落在东海之上,从岛身的山洞向下延伸出无数脉络,洞穴深处没有一丝光亮,有时洞穴被打破的一瞬间, 里面的人只会下意识地捂着眼睛嚎叫,无法做出像样的抵抗。   这一点救了他们的性命。   从第一道雷霆落下, 楚留香就知道了这些雷霆的来源, 不仅是因为李凝的异常,更因为她手中的刀身上萦绕着的丝丝缕缕的电光。   这才是真正的雷霆之怒。   李凝走在最前面, 但凡遇到抵抗, 原地就会留下一具焦尸,倘若只是不言不语不动,李凝就会毫不犹豫地从这些人身边走过。   雷霆如雨,一道劈落就会带来一抹天光。   于是越到后面,越是无人敢动。   洞穴底下的地道串联起无数房间,楚留香起初对那些焦尸心存不忍,然而在见到那些房间内的情景之后, 饶是他从不杀人, 也不由得从心底生出一种难言的愤怒。   地道房间里最多的是女人,年轻漂亮,又身无寸缕的女人。   再正常不过。   楚留香见过江湖上的豪情义气, 也见过无数黑暗面,这样的情景虽也能令他义愤,但并不至于到了怒火冲天的程度。   在救起第一个女人时,楚留香就发现了不对。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她们的眼皮竟被人硬生生地用针线缝上了!   就在这时,胡铁花从一个洞穴里揪出了一个肥头大耳的带着眼罩的男人,他也光着身子,但绝不是这里的人,因为他身上满是肥肉,虽然肥得像猪,却是一身好白皮,一看就是长期养尊处优的人。   他被胡铁花揪着,还不服气,大声地叫嚷道:“你是什么人?我是蝙蝠公子的客人!你知不知道我的身份……”   李凝脚步一顿,转过身来,看向胡铁花,说道:“问问他是什么人,问他那些被抓来的人都关在哪里。”   胡铁花冷笑一声,揪着这人的头发,恶声恶气道:“我们是官府的人,你说的什么蝙蝠公子已经被我们下了大狱,你最好老实一点,说!被抓来的那些人都关在什么地方?”   那人听到官府两个字,竟然一点都不害怕,他高声喝道:“你们是哪个衙门的?上级是什么人?”   楚留香压低声音对李凝道:“看来是官面上的人。”   李凝不管。   她看这人说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瞥了一眼和他一起被带出来的女人,那女人也被缝了眼皮,手脚和身上都勒着绳索,把身上勒得青一块紫一块,还有鞭痕,此时暴露在天光之下,她无措地蜷缩起来,即便看不见,还下意识地躲避他人可能会有的视线。   李凝走到被胡铁花揪着的人面前,胡铁花吓了一跳,楚留香也是这时才注意到,李凝不光刀身雷光萦绕,连身上都带着肉眼可见的雷光。   李凝稍稍收敛了身上的雷光,一刀割开这人的咽喉,她的力道拿捏得实在太准,正如当年第一次亲手杀人时的情景。   这种下刀的法子十分残忍,刀送在咽喉里却不伤动脉,有的人能活活挣扎一个晚上不死。   但李凝只是稍稍停顿了片刻,就将刀刃向下一寸,给了这人一个痛快。   她始终没法这样杀人。   楚留香没杀过人,并不知道这种残忍的手法,他的注意力全在救人上。   反倒是胡铁花稍稍有些惊讶。   问不出线索,李凝倒也不急,这座岛屿并不算大,只要人确实在这里,她就能找到。   然而他们先找到的不是李澈,而是那一批从各地绑过来的富商,楚留香一眼就在臭烘烘的人堆里找到了姬冰雁。   姬冰雁的情况很不对劲。   楚留香知道,自家挚友脾气冷,性子傲,从年轻时候就爱干净,后来经了商,更是养尊处优,他从未见过他这样狼狈的时候。   胡铁花不再大呼小叫,他冷静地上前给姬冰雁探了一下脉象,确认他没有生命危险,松了一口气,楚留香则把随身带来的清水给姬冰雁灌了几口。   李凝找了很久,没有找到李澈的踪迹。   就在这时,喝了水的姬冰雁稍稍清醒,问清了情况,他声音沙哑地说道:“那个小孩子……他、他不肯吃东西,到了这里、之后,我就没再听过……他的、声音。”   李凝沉默了许久,说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她说完,起身时步子却踉跄了一下,扶着墙壁才站稳,然而她连停顿都没有停顿一下,就毫不犹豫地朝着洞穴深处走去。   胡铁花把姬冰雁慢慢地扶起来,对楚留香说道:“我留在这里陪他,你去……看着李姑娘一点,她的情况不对劲。”   楚留香也知道。   许多女孩子都是心口不一的,但李凝从内到外一个样子,善良是真善良,温柔也是真温柔,不存在表里不一的情况,现在这幅大开杀戒的样子,只可能是真正被激怒了。   匹夫一怒,流血五步,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拥有那样不似凡人的能力,倘若让她见到李澈的尸体……   楚留香把身上的干粮和清水都留了下来,追着李凝离去的方向去了。   姬冰雁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刚想安抚一下胡铁花,只是那句“好多了”刚刚出口,一股熟悉的像是蚊虫啃咬的酸麻疼痛就再度席卷上了他的神经。   天色将晚之时,李凝几乎把整个洞穴头顶的山石层掀开了,大批大批的金银和兵器重见天日,许多被圈养的女人被解救出来,穿上了衣服,除去被李凝杀死的那个客人之外,在蝙蝠洞打手的带领下,一共揪出近五十个客人,这些人有的身家巨富,手段通天,有的是江湖好手,武功不在楚留香之下,有的是朝廷官员,甚至还有个王府世子,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   风水轮流转,蝙蝠洞还在建设初期,尚未派上真正的用场,这些人受到邀请大多是奔着享乐而来,外面把人玩死玩残未免坏了名声,到了这座魔窟里,一切都成了常态。   这会儿只能在呼啸的海风里光着身子被吹得瑟瑟发抖。   试图逃跑的人下场都很惨。   李凝的雷霆变化得十分明显,起初只是将人劈死的程度,最多尸体发焦,随着天雷越落越多,死在雷霆下的人也从一开始的微微发焦到焦黑得辨不出面目,再到雷霆落下,原地只剩一撮灰烟。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可是挫骨扬灰!   这些人瑟瑟发抖,能交代的全都交代了,一个字都不敢瞎说,天打五雷轰是闹着玩的吗?   甚至有亲眼见到李凝的人以为是上天降怒,派了九天玄女下凡尘。   九天玄女司掌上界雷部,主人间善恶。   如有下界精邪,北阴午酉,出没岩穴,蟠踞山林,窥阚家庭,损伤人命,神威所到,一切扫除,福佑生人,肃清魔魅。【注】   楚留香验证了李澈先前的猜测,这座魔窟名为蝙蝠洞,主家自称蝙蝠公子,几乎没人知道他的身份,然而这一批押送商人来的打手却是关中出身,不用盘问他们自己就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蝙蝠公子就是无争山庄少主原随云。   李凝不管是原随云还是云随原,她只要找到李澈。   在玄女娘娘的天威之下,几乎还能动弹的人都拼命在蝙蝠洞里搜寻,找不到工具就用手挖,三天的时间,整个蝙蝠洞几乎都被挖穿了。   还是找不到李澈的踪迹。   起初楚留香还能劝几句,然而希望越是渺茫,李凝就越是绝望。   乌压压的雷云覆盖在蝙蝠岛上空,不见天日。   第四天的清晨,几乎所有人都默认玄女娘娘要找的那个人一定是死了,可能早已葬身鱼腹,毕竟蝙蝠洞里死了人,通常都是直接丢进海里。   直到海岸边的码头传来消息,蝙蝠公子的船到了。   岛上消息不灵便,即便蝙蝠岛已经被拿下,只要没人走脱,消息就传不出去,在这个时候,蝙蝠公子登岸,实在等于上门送人头。   然而这颗人头大约也实在不想落在李凝手里,船登岸时,从精美的大船上跳下来的却是一个冰雕玉琢的小公子。   比蝙蝠公子至少小十岁的那种小。   楚留香一见到他,就远远地大声叫道:“李兄!你……”   李澈似乎也看见了他,张开双臂迅速地跑了过来。   楚留香虽然不明白李澈为什么忽然对他如此热情,但还是忍不住惊喜地张开双臂准备接住朝他扑来的李兄。   然后李澈从他身边跑了过去,一头扎在李凝的怀里。   蝙蝠公子精美的大船上,横七竖八躺着一船的死尸,蝙蝠公子本人则验证了蝙蝠洞众人对于李澈的猜想,于几天前葬身鱼腹。   李澈这几天的经历是这样的:昏迷成假死——被丢进海里——清醒遇到蝙蝠公子——反杀——上岸。   李澈自己都没想到祈雨人也能那么厉害。   大夏毕竟没有海。 第90章 踏月楚香香(18)   蝙蝠公子的尸体于两日之后被海水冲刷上岸, 充分验证了李澈话里的真实性。   让楚留香颇感意外的是, 亲手缔造了这座可怖魔窟的蝙蝠公子虽然尸体有所变形,却还是能看出一点俊秀模样, 年纪最多不超过十八岁,倘若活着,也应该是个十分优秀的少年公子。   像这样的人,本不该做这样的事。   李澈倒是还好, 他是所有人之中唯一和蝙蝠公子近距离接触过的,这人年纪虽然小, 但演技十分扎实, 如果不是李澈一开始就怀疑他和蝙蝠岛有关联,大约在船登岸的时候他就被害死了。   于是确认这批人的身份之后, 李澈在住下的第一天害死了蝙蝠公子。   人不呼吸, 就会死。   任谁都不会想到早起洗脸时的一盆洗脸水能把人呛死的。   之所以在岛上折腾了四天,是因为李澈在害死蝙蝠公子和一船人之后发现自己不会开船。   李凝实在喜欢极了李澈说起这些事情时一副没什么事,不是问题的神情,这让她感到无比安心。   很早之前,李澈是保护她的人,后来她慢慢开始学着保护他,但归根结底, 李澈是从来没有让她挡在前面的时候, 哪怕他手无缚鸡之力,也是李凝心目中无可取代的高山。   相比他们,楚留香那里的情况实在不能说好。   被绑来的商人全都染上了樱素, 把蝙蝠岛翻了个底朝天的时候,确实有大批的樱素成箱成箱被挖出来,可在了解到这东西的毒性之后,楚留香便决定将所有樱素焚烧毁去。   姬冰雁清醒的时候坚决支持楚留香焚烧樱素,可一旦犯瘾,他甚至会哭泣着哀求楚留香给他一点儿,他一哭,多年好友的心肠都被他哭疼了。   楚留香和胡铁花难得沉默下来。   倒是李澈听说了这事,驱赶着几个蝙蝠岛打手去了海边焚烧了所有樱素,连残渣都倒进了海里。   这里本没有樱素这种东西,蝙蝠岛上的樱素是早前向大漠石观音势力购买得来的粉末,没有种子,石观音死后,原随云曾数次派遣亲信手下去绿洲查探,一无所获。   原本可以用来大肆谋利的好东西成了一锤子买卖,便无法再卖给那些高官权贵,想要靠这最后一批樱素敛财,只有从姬冰雁这样的人身上下手。   没有半点希望,当天听说了这件事的商人之中就有四五个自尽的,剩下的大多像姬冰雁这样清醒时想要戒瘾的意志十分坚定,不清醒时人也没什么自尽的能力,李澈把这些人集中起来关在了一起。   戒这东西只要一个字,狠。   楚留香联络了他在江湖上的朋友,几日后海船从四面八方而来,救人的救人,扫尾的扫尾,彻底将蝙蝠岛清缴。   至于那些岛上第一批的客人,李澈在问清了情况之后全部丢下海喂了鱼。   原随云对蝙蝠岛投入的精力难以想象,而这些客人身份虽然尊贵,却也一个不例外在入海之前就被蒙上了黑布头罩,进了蝙蝠洞后更是一片漆黑,除了在享乐时可以点蜡烛照亮,几乎对蝙蝠岛一无所知。   相应的,外头的人也不知道他们来了这里。   客人的脑子有好有坏,但智商较低的一旦说出实情,一坑就是一窝。   蝙蝠洞的打手能从那天的雷霆下活着撑过来的,求生欲都极强,一连几天都上赶着做事,李凝难以接近就去巴结李澈,李澈毫不犹豫指使他们做事,也给了他们一点希望,毕竟让他们做事才是好事,如果什么都不让他们做,难免有些临上断头台前给一顿好饭的意思。   然而楚留香的朋友到了之后,李澈就送他们上了断头台。   李大人这里没有断头饭的道理。   楚留香一点都不同情他们。   即便性命危在旦夕,这几日竟还有打手强迫女人的事情被他当场撞见,可见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李凝成了最闲的人。   蝙蝠公子的船上并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也确实是个聪明得过分,也谨慎得过分的少年,楚留香不确定假如是自己和他相遇,会不会像李澈那样识破真相,好在他来的那一批朋友里有交游广阔的,一眼就认出了蝙蝠公子果然是他们怀疑已久的原随云。   无争山庄四个字像是一座沉重的山压在了众人的心头。   关中原家的威名实在太大,现任无争山庄庄主原东园本人在江湖上没什么事迹,有人说他武功实可称得上天下第一人,只是生性淡泊从不显露人前,也有人说他其实根本一点武功都不会,现在这份模棱两可成了决定众人命运的关键。   原东园五十多岁高龄才得原随云这么一个儿子,如珠如宝养到十七岁,即便他再怎么可恶,在痛失爱子的老人面前,本也是讲不了道理的。   就连楚留香的那些朋友之中,也有闻讯之后,悄悄离开的。   姬冰雁的身体稍稍好了一些的时候,楚留香借了一艘大船,众人准备离岛。   真正的战场在上岸之后。   大船登岸,便有无争山庄的人递来了请柬,原东园七十岁大寿的请柬。   李凝楚留香胡铁花三人各自收到一封。   楚留香的朋友大多是真朋友,愿意和他一起去关中,但楚留香并不想连累他们,说明原委之后,众人替楚留香送行,一夜欢饮。   请柬上没有李澈的姓名,大约是无争山庄把账直接算在了楚留香头上。   这也是大部分人的想法。   原随云年纪虽然不大,但他武功极高,如果说他们这一行人之中有谁能够杀死原随云,除了楚留香之外不做他想。   李澈决定跟着一起去关中。   无争山庄建庄五百余年,代代出大侠,五百年间不知做了多少令江湖侧目的大事,随便拿出一件来,就比楚留香十几年江湖生涯做下的好事大得多,到了原东园这里,他从不出手,却在江湖上享有无人比拟的威望,即便只是为了这份江湖名声,也有大把的人愿意替无争山庄做事,即便是薛衣人,在原东园面前也是个小辈。   江湖上如今处处都在说着蝙蝠岛的事情,太多的人不愿意相信无争山庄的少主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也有一些楚留香的仇家趁乱散布谣言,说原公子是被冤枉的。   更有人对蝙蝠岛心向往之,臆想出了许多关于岛上女子的话本故事。   越到关中,谣言越发不成样子,甚至有原随云的朋友来替他报仇。   楚留香倒有一些庆幸自己的名气太大,名声又不算太好,在这样大力度的谣言传播下,几乎把关于李凝和胡铁花的字眼全部掩盖了。   虽然这种滋味也算不上好受。   无争山庄经历过多次重建,几乎换一个庄主就换一个风格,唯有当年群侠赠给第一代庄主原青谷的无争二字碑立在山庄大门前,岁月斑驳了字眼,却让这份无声的威势更上一层楼。   无争,听上去像是原东园本人的信条,与人无争,然而放在他之前的代代无争庄主身上,却是无可争议,天下第一的意思。   直到见到原东园本人,李凝才明白为什么江湖上对他的猜测纷纷,却都说不个所以然。   明明已经是个七十岁的人了,原东园本人面相虽有丧子后的憔悴,却掩盖不住他保养的得宜,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不到五十岁的人,只是坐在那里,就让人感到一种难言的压迫感。   原东园显然没有好好谈话的意思,大厅正中摆着一具尸身,上覆白布,但谁都知道那是原随云的尸体。   楚留香当先一步向前行了一个晚辈礼,扬声说道:“晚辈楚留香,见过原老前辈。”   原东园的目光却越过了他,准确无误地落在了李凝身上。   他语气淡淡地说道:“我儿做了许多恶事不假,但他生来是我儿,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去,却什么都不做。”   楚留香下意识地想要挡住原东园的视线,但李凝却上前几步,直视原东园,说道:“你儿子是人,别人家的儿女就是牲畜?你要说法,那些死在你儿子手里的人就不要说法?”   原东园抬起眼睛,说道:“你在和我讲道理?”   他忽然抬起手,一掌劈在大厅侧旁的墙壁上,巨响过后,墙壁上留下一道手掌形状的大洞。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如此精纯的掌力,竟还能控制得如此巧妙。   五十多年来从未出过手的原东园,一出手就验证了江湖上对于他天下第一人的猜测。   李凝并不害怕,她直视着原东园的双眼,说道:“你要说法,我仍是没有说法,不仅没有说法,如果你还要纠缠,我就让你看看我的说法。”   一道雷霆陡然劈在原随云的尸体边上,落下一道不亚于手掌大洞的深深雷坑。   她虽不会对一个无辜的老人下手,但对原随云这种作恶累累的人,即便把他挫骨扬灰也不是难以理解的事情。   原东园沉默半晌,像是老了二十岁,他有些疲惫地说道:“看来我已经欺负不了人。”   李凝说道:“人本来就不该欺负人。”   原东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摆手道:“你们走吧,走得远远的,就当是为了我这个快要死去的老人,不要再让我见到你们。”   李凝对他行了一个晚辈的礼节,抱起李澈,拉着楚留香的衣袖,大步走出了无争山庄。   作者有话要说:  再有两章完结本篇,下篇红楼,妹妹变小预警,开局杀预警,让我们康康是哪位剧情人物这么幸运呢? 第91章 踏月楚香香(19)   楚留香很少有被人护在身后的时候。   直到离开无争山庄有一段路程, 楚留香才轻声叹了一口气, 说道:“原随云死有余辜,可怜原老前辈。”   他想说的当然不是这个。   然而刚刚从无争山庄出来, 他也不好急着问李凝,那天在沙滩边上的话还作不作数,他毕竟是个久经风月的成年男子。   李凝还没说话,李澈就瞥了楚留香一眼, 说道:“蝙蝠岛害了那么多人,没杀他已经是可怜他。”   楚留香咳了一声, 他现在已经不敢把李澈的话当成小孩子的气话, 毕竟船上的尸体被泡发成那个样子,谁都不知道李澈是用什么法子杀死了原随云和那些武功高强的随从, 对待蝙蝠岛的那些打手, 李澈更是从未有一丝心软,以楚留香的经验来看,李澈说杀的时候,一般都是真动了杀心。   李凝笑了一声,没说什么,把李澈抱上马背。   回到岭南时已是五月过半,李澈失踪之后, 没人记得他的生意, 好在他失踪之前大部分的身家都已经换成银子存在银庄里,绸缎生意那里虽然断了数月,但操持几天忙上正轨之后, 并不影响什么。   李凝不懂生意,却养成了每天跟着李澈出门的习惯。   李凝在江湖上闯荡惯了,原本很不能接受困在一个地方过日子,但李澈这一次的失踪真的把她吓到了,在她的心没完全安定下来之前,她哪里都不想去了。   楚留香也哪里都不想去。   浪子是风,从不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浪子是鸟,一拍翅就是长空九万里,浪子是花,再美再浓烈的感情也撑不过一个花季。   可现在,风停下了,鸟不想再飞,花只要那独一无二的蝴蝶。   他找到了归宿。   可现在这个归宿却不是很想要他。   楚留香一直觉得自己对女人足够了解,可他到现在三十岁了才明白,一个男人假如不爱怀里的女人,他当然可以很轻易地看出她所有的想法,而如果他爱上了一个女人,即便再如何有阅历的男人,也无法像对其他女人一样游刃有余地展示出自身的魅力来。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在李凝面前像个傻子。   他会时不时想要照镜子,虽然那看上去更傻了。   最让他患得患失的是,自从回到岭南之后,李凝就没再提起过那天的事情,有时连他自己都怀疑起来,那天李凝是不是真的问了他想不想和她在一起,就像是他在夜里做了一场足够美妙的梦。   他早前就知道,把真心交出去的滋味是非常不妙的,但感情有时候和理智无关。   李凝倒不是真的忘了和楚留香说过的话,她只是在考量。   假如只是一夕欢好,天底下没有任何女人能够拒绝楚留香,他身有侠骨,兼具柔情,还有一双继承自绝世美人的眼睛。   但李凝要的不是情郎,她是个对待感情十分认真的人,假如不能令她安心,再有魅力的男人也不能让她多看一眼,最开始出现在她面前的楚留香几乎完美符合了她对男人的所有厌恶。   就算她现在已经不再用以往的眼光看待他了,可到底是不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总要交给时间去考量。   楚留香花的时间不长不短,十年而已。   十年间,江湖上风头最劲的人仍是楚留香,他的出身来历无人知晓,只知他一身轻功独步天下,上至皇宫下至天牢,没有他不能走一趟来回的地方,比起他那举世无双的盗窃之术,最令江湖人称道的是他时常搞事,屡破奇案,当年骇人听闻的蝙蝠公子案只不过是他辉煌一生中的小插曲。   血衣案,破获江湖最大杀手组织,掷杯山庄案,两大江湖世家握手言和,玉剑公主案,沿海流寇死伤惨重,溃逃海外。   在楚留香协助官府将一夜之间蒸发掉的赈灾款一文不少地全部找回之后,江湖上更是处处都流传着楚留香的传说。   茶楼酒馆说的再也不是他和红颜知己的二三事了。   江湖人一致认为,楚留香的名声已经不在当年铁血大旗门主铁中棠之下。   只可惜这样一个江湖称道的大侠,昔日的情场浪子,却做了一个女人的裙下之臣足足十年。   这些年来,他无论做了什么样的大事,每年开春都要去岭南送一枝桃花,有时他可以被允许多留几个月,有时只能送了花就走,谁也不知道那个女人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能让楚留香为之倾心,十年不改。   楚留香快马疾驰十几天,只是为了去见一个女人。   许多的江湖人聚在这座从北地到岭南必经之路的驿站大堂内,也只是为了远远地瞧一眼楚留香。   这是第十一年的开春,距离楚留香来到岭南还有两天路程。   年轻的,美貌的少女宛如一朵清丽的水芙蓉,亭亭玉立在一众江湖人之中,她从三天前到了这座驿站,不论白天黑夜,她都站在那里,有认识她的人窃窃私语,讲她的身份来历扒拉得清清楚楚。   两年前楚留香途经一座山庄,意外撞破一件掳掠少女案,他仗义出手,将一批即将送往京城的美貌少女救了下来,将她们送回家中,其中有几个想要以身相许,都被楚留香婉言谢绝,一年前尚有三四名少女结伴追寻,两年后只剩下这名水芙蓉似的少女。   少女和昔日艳绝江湖的水灵光名字只差一个字,叫做水灵儿。   她也当真配得起这个名字,明明出身大户人家,却肯为了楚留香在江湖上抛头露面,虽然整整两年,她也只不过追上了楚留香四次。   许多江湖人对楚留香的情人不屑,也是觉得再美的美人到如今也至少三四十岁了,楚留香究竟是怎样一副铁石心肠,要为了一个人老珠黄还不肯嫁的情人辜负这样一个美丽少女的心意?   水灵儿实在很美。   即便是在金粉玉堆的闺阁美人里,她也算得上一等容姿,美人七成在闺阁,江湖女侠风里来雨里去,除非天生丽质,很少有能与闺阁里娇养着的姑娘们比拟的,那些所谓的江湖美人大多是长得不差,气质有别于一般女子,被没什么见识的江湖人称一声美人罢了。   快马一路驰骋,临到驿站前,楚留香远远地勒住了马,他看上去和十年前的差别很大,更多的是气质沉淀了下来,十年风霜将一个浪子细细打磨成了一个成熟稳重的江湖大侠,他的眼睛仍如十年前那样亮,却已经不再时时带笑,而他的五官偏向冷峻,一旦不笑,看起来便格外像西门吹雪。   楚留香原本不知道西门吹雪是谁,听李凝提起过两次,又去问了李澈才知道,他有些无奈,更多的是高兴,毕竟那代表着李凝愿意和他说过去的事情。   一个女人愿意和你谈过去的时候,说明她已经准备好了将未来交给你。   楚留香不怕等得久。   驿站外头点着灯笼,即便是在夜色里,楚留香也能看见攒动的人头,比上一个驿站的人数要多得多。   这里毕竟是必经之路。   这些年专门等在驿站想见楚留香的人有很多,他原本也不怎么烦,但一片黑压压之中立着个白衣如水的少女,手里还提着一盏漂亮得不得了的莲灯,这就立刻让他的耳朵发疼了起来。   去年他在岭南只住了两个月,就是因为小舅子去酒楼谈生意时听了一耳朵这水灵儿“万里追夫”的故事,第二天他就被扫地出门,要他把事情解决了再回来。   倒霉催的是,那天之后他就没找到水灵儿了,据说是被家里人带回去了,他总不能上门去要人家姑娘不要再缠着他。   后来赈灾款失窃,他去了一趟京城,又去了一趟灾区,紧接着又追查案子到了海外,一眨眼的工夫,一整年就过去了。   阿凝总是很理解他,但小舅子就不一样了,他可能恨不得把他赶到千里之外去。   楚留香这次来,已经是硬着头皮来的了。   楚留香的眼力能看到的情景,江湖人也一样能看到他,水灵儿虽然没那么好的眼力,但她身后的江湖人提醒了她,她提着莲灯的手都握紧了,咬着唇看着楚留香停马的方向。   驿站的江湖人除了过分崇拜楚留香的,都很羡慕嫉妒。   英雄总是独得美人青睐。   楚留香硬着头皮牵马上前,水灵儿紧张地上前几步,刚要开口,就听不远处有人牵着马大声叫道:“姑爷,我家公子替你备了大宛好马,他说了,天亮之前赶到有好事等你,天亮之前没回来,那以后就都不要上门了!”   开口这人小厮打扮,即便牵了一匹难得的好马,也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不想一开口就对天下闻名的楚大侠如此不敬。   众人朝他瞪视而去,连带着对他口中的公子都起了厌恶之心。   然而楚留香丝毫不觉得受到了侮辱,他立刻运起了那身独步天下的轻功,几步掠到驿站前,飞快地骑上马走了。   一骑绝尘。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完结本篇,么么哒! 第92章   在大宛良驹的疾驰下, 原本两天才能到的路程只花了一夜时间。   楚留香赶到的时候天还没亮, 不待他进门,貌若谪仙的青年公子迎出门来, 面上看不出喜怒,淡淡说道:“她在塔顶上。”   楚留香连忙勒马下来,对李澈道:“多谢!”   楚留香本已运起轻功朝着城中高塔而去,李澈叫住了他, 把一枝娇艳欲滴的桃花抛给了他。   这会儿正是桃花开放的时节,然而楚留香连夜赶来, 却是来不及再摘了, 他连忙又道了一声谢,带着花匆匆掠去。   看着楚留香离去的背影, 李澈轻声叹了一口气, 嘴角却微微地上扬了几分。   李凝常去的那座高塔原本是座废弃佛塔,李澈有了些家底之后就把那座塔买了下来,修缮过后,就在边上围了高墙,平日里除了洒扫仆役没什么人出入。   楚留香来时,正见李凝立在塔顶的画雕栏杆前,尚带寒意的风吹起她的发丝, 把雪白的金绣白羽披风吹得微微飘起一些。   听见动静, 李凝回过头来,晨曦映照着她的脸庞,似乎连寒风都变得温柔起来。   楚留香的眼神也跟着温柔起来。   李凝微微眨了一下眼睛, 她已经不是少女的年纪了,眼神却没有沧桑,灵秀得像是氤氲了岭南的天光。   楚留香把手里的桃花背在身后,微笑道:“我顶风冒雪跑了一整夜,原本已经很生气。”   李凝不信,说道:“我还没见过你生气的样子。”   楚留香眉眼一弯,说道:“那是因为我每次生气的时候,一见到你,就忘了怎么生气。”   李凝一笑。   楚留香又叹了一口气,把背在身后的桃花拿了出来,说道:“它明明已经足够漂亮,可想到是要送给你,我只想把它扔掉。”   李凝把花接了过来,眼睛转了转,说道:“你把眼睛闭上,我簪给你看。”   楚留香抿着唇闭上眼睛。   李凝轻轻地把花枝插在楚留香的头上。   即便闭着眼睛,这么大的动静是个人都知道了,楚留香却不睁眼,故意问道:“好不好看?”   李凝笑眼弯弯,说道:“好看,扮成姑娘也是个小美人。”   楚留香睁开眼,在李凝清泉似的眸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说实话,有一点滑稽。   他倒也不在意这个,趁着李凝就站在他的面前,他伸出手,把她抱了个满怀。   李凝不知在高塔上站了多久,即便穿着厚实的衣物,身上也带着些清晨的凉意,楚留香一路风尘仆仆,他早已经不熏香,身上就难免带了些尘土气。   但两人谁都没有在意。   李凝静静地靠着楚留香的胸膛,两只手都被他捂在心口,不一会儿就暖了起来。   她闭上眼睛,轻声说道:“我听人说,婚事最好定在三四月,可我已经不想再等。”   楚留香起初怔愣,等到反应过来,才明白李澈说的好事指的是什么。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道:“只要你想,无论定在什么时候都可以。”   李凝的声音轻轻的,“还有一件事。”   楚留香语气里都带着笑意,说道:“别说一件事,就是一千件一万件事我都答应你。”   李凝摇摇头,头发都在楚留香的怀里蹭得乱了一点,她说道:“我知道蓉蓉她们都很喜欢你,也知道你只把她们当成妹妹看待,她们已经为你等了十年,如果我们一直不成婚,她们也许会等你一辈子。”   楚留香叹道:“我已经说过很多次,可她们总是说,不想嫁人就是不想嫁人,才不是为了我。”   李凝忍不住笑了,说道:“所以我不想再等了,她们的请柬要你自己来写。”   楚留香把李凝抱得更紧了一些,离她的耳朵近了一些,轻轻地说道:“如果让我早点遇到你多好。”   李凝拧了一把他的耳朵。   驿站里的江湖人隔了一天才赶到岭南,照旧是找不到楚留香踪迹的,整个江湖都知道楚留香的情人住在岭南,然而谁也没见过他的情人长得什么样子,家在什么地方。   毕竟谁也不会想到楚留香的情人会住在岭南首富的大宅里。   然而这批江湖人十分幸运。   隔日岭南首富广开流水席,据说是要嫁姐姐,也有人说是嫁老娘,不管是嫁姐姐还是嫁老娘,首富的排场一点都不低,流水席要开足七七四九天,每天的席面都是岭南最好的酒楼包办,不讲先到先得,每天的山珍海味吃都吃不完,再瞧不上这些的江湖人去看了几眼也忍不住,毕竟流水席见得多了,真材实料的流水席实在是很少见。   然后就有人见到了操持流水席的新姑爷。   还挺面熟。   端着一碗鱼翅羹的“铁拳”赵二三差点没把碗给摔了,拍一拍身边的“判官笔”朱留,指着那新姑爷问道:“那是不是……”   朱留吃得正欢,头也没抬,说道:“吃饱了再说话。”   赵二三看了一眼楚留香,又看了一眼手里的鱼翅羹,哦了一声,继续低头吃席。   流水席开了十来天左右,大宅里的正席才要开场,楚留香交游广阔,光是请朋友就能请上十几席,再请些不一定会来的江湖宿老,还有查案时有过交情的人,拉拉杂杂要占宴席人数的一半。   剩下的一半都在李澈这里。   经商本是权宜之计,然而财富越积越多的快意也是做官享受不到的,李凝已经成长到不需要人保护的地步,一直偏居南地,李澈对于权力的渴望也没有那么大。   故而他渐渐放了心思在经商上。   商人的朋友总是很多,尤其李澈已经不再止步于丝绸和茶叶生意,他不像旁人瞻前顾后,一门生意能传几辈子,他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稍有家底之后他做了几趟熟悉的珠宝生意,攒了些钱之后疏通关系又做了盐商,盐业上了正轨之后,又想到去做脂粉,十多年来,几乎稍有些赚头的生意他都做过,且做得有声有色。   到了成婚那天,一看就很穷的江湖人和一看就富得流油的商人各占一半席面,唯一两担的姬冰雁在胡铁花眼巴巴的注视下,施施然坐到了商人席上。   他已经不再是江湖人姬冰雁,而是莫得感情的商人姬冰雁。   和江湖人坐在一起能挣钱吗?不能。既然不能,那么还是谈生意比较重要。   楚留香的朋友有新有旧,老朋友大多知道李凝这么一个人,大部分还都在蝙蝠岛上见过几面,无论是天人一般的相貌还是温柔可人的性格,还有那一手神鬼莫测的降雷术,配楚留香都是绰绰有余,新朋友基本都是听说,而江湖上的那些传言,九成都是臆测。   半个月前楚留香写好的请柬就发了出去,但最后苏蓉蓉三人也没有来。   来了也是徒添尴尬。   大漠之王的独女黑珍珠和楚留香的新朋友一点红坐在一起,她说,一点红听,两个人看上去相处得十分和谐。   黑珍珠早年对楚留香有过一点情愫,后来想开了,孤身几年之后遇到了一点红,一点红以前是个杀手,后来和楚留香成了朋友,再后来杀手组织被楚留香破获,他也从收金要命的杀手成为行侠仗义的侠客,他不怎么说话,性格较为内敛,倒是对了黑珍珠的脾气,两个人刚刚在一起不久。   黑珍珠和苏蓉蓉是好朋友,在她看来,无论是先来后到还是感情深浅,都该是苏蓉蓉和楚留香更般配,这个即将要和楚留香成婚的女人简直有些横刀夺爱的地步。   一点红看了一眼黑珍珠,轻声说道:“感情,不分先来后到。”   黑珍珠叹气道:“可蓉蓉等了他那么多年。”   一点红说道:“楚留香也等了很多年,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和苏姑娘,没有缘分。”   黑珍珠也懂这个道理,可到底意难平,她转了转眼睛,说道:“我倒要看看那个女人长得什么样子,一定是个绝世大美人,不然怎么能让楚留香这么念念不忘。”   她虽是这么说,话里倒有些酸溜溜的。   一点红难得弯了弯眸子,没再说话。   李凝的嫁衣是李澈请了最好的江南绣工整整绣了三年才完工的,一共四套,白日里成礼穿一套,进房穿一套,隔日见客穿一套,晚间宴席再穿一套,从绣纹到点缀的金丝明珠翠羽宝玉,样样都是难得的精品。   就是有点重了。   李凝的武功算不得当世顶尖,但也是一流高手了,穿着一套沉重的凤冠霞帔行了一天的礼,寻常姑娘大约要累得够呛,她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   黑珍珠第一个遛了进来,催促着道:“楚兄,快让大家见见新嫂子!”   楚留香笑了,轻轻拍了拍李凝的手,算是提醒,然后抬手取下盖头。   李凝微微抬起头来,看着楚留香,嫣然一笑。   满室生辉。   黑珍珠和一点红一起出了新房。   黑珍珠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何止美人,连她都有些嫉妒起楚留香来了,她现在不想做女人,只想做楚留香。 第93章   大明成化十六年, 四月中, 原金陵知府左迁佥都御史,新任知府李澈就职。   不同于一般官员上任之后广宴宾客, 交结豪族乡宦,新知府初来乍到,便命人将历年积攒的卷宗重开,连升四个月公堂, 将金陵下辖八个县积存数十年大大小小近千起案子全部审清。   期间八县乡民一传十,十传百, 使得许多有冤要诉的人纷纷从乡镇各处赶来陈情上告。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 谁也不知道新太爷这把火能烧多久,故而每日里挤在府衙外的乡民为了争先告状拉扯撕打, 还是府衙内贴出告示来, 争吵搏斗之人要被记下姓名籍贯,除非府衙结清前案,否则拒收状纸。   众人不敢再争,又不肯消停,便有那告过状的,外地来的,消息灵的, 在府衙之外, 人群之中说起青天太爷的好处来。   一时有人说太爷“像个谪仙下世”,一时又有人说太爷“原是文曲星君投生,前身是包公”, 不多时还有人高声嚷道:“这位李太爷我晓得,几年前京里头名的状元,入过翰林院,后头转了刑部,这会子外调出来,是咱们金陵的福气!”   这话说得未免有拍马屁之嫌,但府衙外大多是等着上告的百姓,多夸几句心里才踏实,倒也不嫌马屁臭,那人一呼百应,心里得意,更是说得吐沫横飞。   府衙外热热闹闹,府衙内倒是十分安静,李澈把案卷翻过一遍,说道:“案犯薛蟠原是误杀人命,按律误杀以故杀判处,应判斩首,既然已逃,罪加一等,加为枭示,案卷一式三份,送呈刑部判定,劳陈捕头点几个捕快上京,将薛蟠捉拿到案,如有抵抗,按律法办。”   李澈写下一纸公文,盖上金陵知府的官印,交给堂前站着的捕头陈方。   陈方连忙接过公文,细细收好。   这本也不是什么难判定的案子,大明律十分详实,几乎所有的刑罚都有案例可循,倒比那些内容模糊,具体全靠官员酌情判定的律法简单得多。   底下的原告泣不成声,连连叩拜,口称青天。   原告是死者的家仆,死者冯渊是个乡绅公子,因看中了一个被拐子拐卖的少女和薛蟠结怨,薛蟠命家仆围殴冯渊致死,薛家势大,前任知府不敢判定,只拿了薛蟠的家仆问罪,模棱两可地结了案,落到李澈手里,就没那么轻易了。   李澈翻了翻案卷,发觉前任不仅判案模糊,连带着拐子都还没判,至今养在牢里吃饭,便伸手一勾,判了拐子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   拐子被拿上堂来,杖责了不到六十下,就被打成了一团烂肉。   李澈眼皮都不抬一下,只道:“给他一卷草席。”   陈捕头连忙命两个捕快卷了草席来,把人抬了出去,后堂又送了一趟水,把公堂的地面洒扫了一遍。   不多时血气散去,公堂再开。   没人知会李澈那案犯薛蟠是个什么身份,这四个月以来,金陵八县无数冤假错案牵扯本地豪族二三百人,其中“金陵四大家族”贾王史薛人数占七成左右,薛蟠虽然身份更贵,但谁都知道这位新太爷脾气大,劝不住的。   李澈的脾气确实越来越大了。   他上辈子难得寿终正寝,本也没有什么遗憾了,谁知一睁眼又是一辈子,从老人变成十二三岁的少年郎本是好事,可他没有等来李凝。   他一时疑心李凝没有来,一时又怕她早已走了。   来到这里十三年过半,李澈心中的希望越来越小,脾气也一天大过一天,以往他在官场上如鱼得水,如今却是一条混江龙,横竖不想活,能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从清贵翰林到被下放地方,就是他自己折腾出来的。   此间天子姓朱,早年冷宫别住,受一位万姓宫人照料,一主一仆相依为命,后来天子登基,一心要立大他十七岁的万氏为后,后来宫里朝里都不许,只好封为贵妃,万贵妃出身贫寒,一朝飞上枝头,使得万氏族人气焰滔天。   李澈做翰林时参了一个万姓官员,没几天翰林做不成调到刑部,去了刑部又参了一个姓万的上级,这一次他不像上次一样毫无准备,参倒了上级,并且补了一刀,这名姓万的官员在流放途中气病而亡,不多时李澈就被外调金陵任官。   金陵原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国都,后来朱元璋传位皇太孙朱允炆,朱允炆起意削藩,时任藩王的燕王朱棣悍然起兵,打出“靖难”的名号,没多久靖难成功做了皇帝,燕王在北地久了,看不上温软的南方,便在燕京定都,也就是如今的京师。   金陵子弟多是当年功臣之后,没了实权,名声还在,所以金陵官难做。   李澈不怕这个,他办案办得飞快,也不管捕快捉不捉得到人,一宣不过堂再问三遍,三遍过后就判逃案,整理好了一批卷宗,直接发往刑部。   李澈知道,刑部的案卷基本上落不到天子本人的手里就会被在内阁截住,他懒得去问。   百年王朝,中期略有腐败人之常情,但像如今这样外戚把持朝政,厂卫横行无忌的世道,李澈还是头一次见。   但这和他关系不大。   他已经准备把任上的事情结清,辞官算了。   也是到这个时候,他才发觉,权力对他来说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毕竟最开始的时候,他想拥有权力,也只是为了保护家人,如今他孤身一人,已经不想折腾。   陈方捕头拿着李澈亲笔写下的公文乘船北上去往京城拿人,陈方是金陵本地人,知道薛家的厉害,但他只是个捕头,上官说什么是什么,就算薛家要追究,也不会追究到他一个小卒子的头上来。   船行几日,前面忽然停了一架大船,边上有二三小船,陈方疑心是撞了暗礁,怕连带着遭殃,连忙让一个素来乖觉的小捕快去打听情况。   小捕快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笑说道:“没什么大事,那家也是上京的,在河岸边捡了个小女娃,八成是什么人丢弃的。”   陈方松了一口气,说道:“这年月卖儿卖女都不新鲜,扔个女娃子算什么事。”   不多时大船继续行驶,陈方的船小,反倒走在了前头。   两船别过,落在后头的大船上,李凝微微睁开眼皮,见一个仆人打扮的老妇正给她擦脸,她的手有些粗,落到李凝脸上时却下意识地温柔了不少,复又叹气,说道:“穷人家的姑娘生得这个样子,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一个小丫鬟正盯着李凝的脸看,闻言小声地说道:“什么福啊祸啊,反正我要是生得这个样子,过几年就死都是值当的。”   那老妇便喝道:“小孩子家家,说什么死死活活的,咱们姑娘要去的那是什么地方?到了那,你只当自己是块木头,不许说话!你不讲规矩,旁人说的不是你小孩子家不讲规矩,是要说我们林家不讲规矩,姑娘要在那儿住着,旁人还会说姑娘也不讲规矩,知不知道?”   小丫鬟鼓了鼓嘴,不再开口了。   李凝没听懂她们在说什么话,也许是方言,也许是换了一个世界,连话都不通了。   话也就两句,李凝刚好睁开眼睛,那老妇便叹了一声,说道:“生得也太好了些。”   小丫鬟才不管这个,她见李凝漂亮就喜欢,对着她秀秀气气地笑了笑,和善地说道:“你醒啦?你叫什么名字?这是我们姑娘的奶娘徐妈妈,我叫雪雁,你……”   她说了一通,李凝露出一点茫然的眼神来,不期然却看到了船上的挂画。   画倒是不要紧的,要紧的是上面的字她看得懂,连忙伸出手要来比划,可她比划了半天,无论是小丫鬟还是老妇人都不大明白。   李凝注意到自己的双手变得很小,大概也就五六岁时的大小。   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雪雁和徐妈妈原本以为李凝是不会说话才要学哑巴比划,不想她还咕哝了两句,不像个哑巴,倒像是方言不通。   徐妈妈对雪雁说道:“这娃娃好像在比划着写字。”   雪雁纳闷地说道:“这年月,谁有闲心教姑娘识字的呢?”   她们家姑娘倒是例外,可那是老爷夫人丧了幼子,实在伤心,才拿姑娘当儿子养,学了些经义诗书。   徐妈妈细细观察了一下这个被救上来的小女娃,见她身上的衣裳虽然破旧,但肌肤莹润似雪,脸面生得尤其好,看人也不娇怯,她平日里只觉得自家姑娘是天上来的人物了,这会儿倒有些心惊起来。   她有些拿不准,又知道荣府派来的那几个接应嬷嬷也是不识字的,便推雪雁道:“我还是觉得不放心,要是富贵人家的小姐遭了难的,能救一场也是造化,你去把姑娘请来。”   雪雁喜欢极了李凝这张脸,又被徐妈妈的话吓了一通,连忙跳起来要去,还没跑出去,徐妈妈又叫道:“带笔墨过来!”   李凝不懂她们说的是什么,却看得出来徐妈妈十分和善,便对她甜甜一笑。   徐妈妈哎哟一声,捂住心口。   这是谁家丢了个小仙童哟! 第94章 红楼(2)   自四月以来, 江南多雨水, 眼见有丰收之兆,却苦了途人, 正如雇船的主家。   这家主人姓林,倒也有几分来历,祖上是列侯出身,袭爵三代, 又补一代,到了这一代家主林如海这里已经不剩什么, 他本人却是探花出身, 入过翰林,官至兰台寺大夫, 去岁钦点两淮巡盐御史, 督促盐课。   官至高位,却也有几样不足,三年前丧子,一年前丧妻,近来自己又觉身上不好,恐大限就在任上,他孑然一身, 只剩了一个七岁的独女黛玉, 念在无人教养,怕她婚姻不顺,正逢夫人娘家派人来问, 便狠了狠心,托了家中西席先生贾雨村乘船北上,将爱女送往京城。   林家乃簪缨之族,书香门第,自然也讲究门当户对,林如海之妻出身极高,祖上是荣国公贾源,贾源曾追随开国皇帝起兵征战,另有兄弟贾演,也立过赫赫之功,获封宁国公,荣宁两府同气连枝,位列“金陵四大家族”之首,论功绩地位只在“开国六王”之下。   虽则如今荣宁两府都有些颓象,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如海家中只有几支堂族,他一死,按朝廷律法,除了给爱女留些少量的嫁妆,遗产应由族人继承,除了让爱女去依傍外祖母家,也没什么旁的路子可走。   且他还有一样心思,林家主支无人,他一死,爱女孤身一人,没法指望堂亲能给她寻什么好亲事,岳母信中多有牵挂,又特特提到二舅兄之子宝玉灵秀聪颖,虽没有十分的结亲之意,也稍稍让他宽了心:老夫人如此细心,想来就算亲上加亲不成,也必会好好对待黛玉。   这份心思他自然没法对年方七岁的黛玉言说,只叮嘱黛玉到了京城之后谨言慎行,好生孝敬外祖母。   原本二月就要走,可巧出了个假汪直案,有个人冒名西厂大太监汪直在南地假称巡狩,招摇撞骗,收受贿赂,因他说不上来许多细节,福建那边的官员拿不准,便请了林如海过去认人,林如海在京中做过好几年的官,自然认得汪直,等他从福建赶回来,又逢大雨连绵,只好推到如今八月过半才将将启程。   失孤之女比他人多一份敏感,骤离老父,想到以后就要在外祖母家寄人篱下,还不知是个什么光景,黛玉在船上连日垂泪,闷闷不乐,忽见雪雁急急赶来,脸上犹带几分兴奋的红晕,比比划划一通,急得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黛玉失笑,把手中的茶盏递给雪雁,雪雁接过去喝了一大口,这才缓了口气,说道:“姑娘,王嬷嬷刚刚叫人捞上来一个小娃娃,眉眼长得跟画上的人似的,观音娘娘边上的玉女都差点意思,漂亮得不成,我看得真真的!”   黛玉被她说得好奇起来,不由笑道:“这是运河,难不成还能捞上洛水仙人来?”   雪雁刚要争辩,想起王嬷嬷交代的话来,连忙说道:“姑娘跟我去瞧瞧就知道了,她不会说官话,在比划着写字,王嬷嬷说请姑娘来认认。”   王嬷嬷是黛玉的奶娘,亲娘去后,黛玉便也对她多了几分亲近,闻言也不觉得冒犯,放下手边的书,从小榻上落下两只脚来,雪雁连忙给她穿鞋子。   黛玉来时,李凝正在喝粥,粥是中午剩下的,王嬷嬷去热了热,盛了小半碗过来,李凝虽然不觉得肚子饿,但她和王嬷嬷语言不通,鸡同鸭讲了几句,只好把粥端过来喝。   殊不知王嬷嬷这下更确定了她出身不凡。   如今这光景,穷人越穷,富人越富,尤其运河两岸多苦役民夫,要是寻常人家出身,见了这掺了鸡茸香肉的珍宝粥,绝不至于喝得如此慢条斯理。   甚至见到银勺都没什么表情变化。   李凝放下碗,正见门外立着小小一个的黛玉,对她笑了笑。   雪雁小声地说道:“笑起来更好看了。”   黛玉很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雪雁不光带来了识字的小姐,还拿了几张纸和笔墨来,黛玉年纪尚小,用不了太长的笔,故而她的笔都是特制的,小小短短一支,正合李凝的小手,两个眉目如画的女童你写一句我写一句,不多时黛玉拍了拍李凝的手,让她安心,这才对王嬷嬷说道:“她姓李,单字一个凝,是和家人走散了的,她不记得家在哪里了,只知道哥哥的名字。”   五六岁大的娃娃本也很难记得请事情,王嬷嬷叹了一口气,说道:“官话不通,可见是别的地方来的,只看这品貌举止就知道是大户出身,看她穿的破烂衣裳,肯定是遭了拐子掳到这里的,又只知道个名字,想是找不回去的。”   黛玉也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李凝把写满字的纸放到一边,在新纸上又写了两个字,黛玉看时,只见纸上写着两个字:李澈。   黛玉又拍了拍李凝的手,权当安慰。   王嬷嬷便道:“这也是缘分了,姑娘独自一个的也孤单,不如把这孩子留下,实在不成养她做个丫鬟,也是糊口了。”   李凝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抬起眼睛看向黛玉,黛玉原本有些难过,见到她璀璨漂亮的眸子,就更难过了,摇摇头说道:“我去信给爹爹,让他帮忙找一找。”   王嬷嬷知道自家姑娘心善,见不得好人家的姑娘做人奴婢,也只好叹了一口气。   山水不通,许多人一辈子也就待在一个地方过活,丢了儿女九成是找不到的,凭身家再好,走丢了也就什么都没了,这样漂亮的孩子,不做奴婢能做什么?好一点的让人捡去做童养媳,坏一点的没入风尘,一辈子也就了账。   给人做奴婢,至少有口饭吃,活计也不累人,她又有十分的姿色,到了年纪陪姑娘出嫁,做个富贵不愁的姨娘,已经强过天底下大部分的女子。   黛玉尚未想到以后,她见李凝模样漂亮,又好相处,难得把心里的烦闷也减了不少,没几天又要教她说话,又过几天,就把李凝从王嬷嬷的住处搬到自己那里,两个小姑娘天天凑在一处,好得像是一个人。   李凝不是孩子心性,然而她如今身子也就五六岁大,又语言不通,除了黛玉会用纸笔和她说话,也没什么人能沟通,雪雁和王嬷嬷至多是看着她说话,从来也不真计较她说的是什么,只好死了心。   黛玉年纪虽然小,经历却已经很多,不像个寻常孩子,连比她大几岁的雪雁都没法和她交流,乍乍得了李凝这么个朋友,恨不得吃睡都在一处。   小半个月后,船至京城码头,荣府闻讯早就派了轿子来接,原本已经十分活泼的黛玉忽然有些沉重起来,小心地上了轿子,又回头望了一眼和王嬷嬷雪雁坐在一处大车上的李凝,低着头合上了轿帘子。   李凝变小之后,连带着武功也一并消失,她倒是试过引雷,可引雷之术也不能当饭吃,跟着黛玉一行到了京城之后,她反倒比黛玉高兴得多,毕竟假如李澈也来了这里,他有很大的概率会出现在京城,就算不在,她也有法子能引起他的注意。   京城风光不同南地,王嬷嬷和雪雁一辈子都在扬州,从未出过远门,这会儿都有些新奇,倒是荣府派来的那几个嬷嬷一副见惯的样子,李凝这半个月和黛玉学的话不少,此时便眨了眨眼睛,很是天真地像个小孩子似的问道:“徐嬷嬷,这里就是皇帝住的地方吗?”   徐嬷嬷伸手捏了一把李凝的脸颊,一反对待黛玉时规规矩矩的样子,慈爱地说道:“这里是京城,当然是皇帝住的地方,看,紫禁城就在那个方向。”   李凝看向那个方向。   自从上一世蝙蝠岛过后,她就发觉自己已经能够远距离引雷,最远能离上百里。   这世上只有一个地方,打几天雷,能传到天底下所有人的耳朵里。   荣宁两府离得不远,再向北过几间王侯府邸,就是紫禁城,李凝又问了几句,不再说话了。   不多时入了荣国公府,前头黛玉去拜见外祖母,后头王嬷嬷带着雪雁和李凝在外门站了一会儿,就有荣府的人来带他们去屋子里歇息。   荣府极大,仆役的屋子都十分齐整,王嬷嬷和雪雁一时都有些拘束,李凝东张西望,被王嬷嬷一把按住坐了下来。   王嬷嬷之前已经叮嘱过雪雁多次,还是第一次叮嘱李凝,她看外间荣府的人已经走了,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待会儿要去拜见贾老夫人,记得低着头答话,也别和姑娘玩闹,我知道你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要你委屈一下子。”   李凝点了点头。   王嬷嬷松了一口气,又道:“果然是国公府邸,一派富贵气,我都有些不敢说话,难为你还能到处张望。”   雪雁也小声地说道:“我都吓死了。”   李凝摸了摸鼻子,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亭台楼阁之上,只觉得这个荣国公府……旧旧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猜了,本篇男主姓王,王守仁。 第95章 红楼(3)   不多时有人来叫, 王嬷嬷带着雪雁和李凝一起去了贾老夫人处拜见。   一进屋子就是一股暖香传来, 李凝不大受得了香料,不由得揉了揉鼻子, 抬头只见满屋子的人,她的目光落在黛玉身上,又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坐在正位上,一只手虚虚拢着黛玉, 像要护在怀里,怜爱之情溢于言表。   这就是贾老夫人, 挂着外命妇最高级别的超品诰命, 也是这荣国公府里身份最高的人。   毕竟荣府虽然还挂着国公的匾,但几代袭爵下来, 到如今也只剩了个一品将军虚衔, 能挂着国公府的匾额,是因为家里还有个实打实的国公夫人。   国公夫人去后,荣国公府才会降等。   李凝和雪雁一道拜见了贾母,屋里众人不大在意这些,也有细细看了的,立在黛玉身边的一个年轻妇人便拉了拉黛玉的衣袖,笑道:“怪道说‘仙人养仙童\', 妹妹带了好生标致的丫头过来!”   只是说还不够, 年轻妇人笑完,自顾自地走上前来,伸手摸了一把李凝的脸颊, 又是夸道:“像个豆腐人儿。”   黛玉轻声说道:“不敢瞒二嫂子,她原是来京路上捡的,不是丫头,她姓李,单字凝,凝霜赛雪的凝,我见她识得几个字,举止又不凡,想是大户人家走丢的姑娘,便带了一齐上京来,也许能替她找回家人呢。”   王熙凤又怜又叹地揉搓了李凝一通,就听贾母笑道:“净听你们说,让这孩子过来些,我也瞧瞧什么模样。”   贾母上了年纪,眼睛就有些花,离得远了,也就能看个轮廓,大概晓得年纪个头罢了。   李凝看了看一脸紧张的王嬷嬷和雪雁,对她们安抚地笑了笑,随即就被王熙凤牵着上前,一直走到贾母眼前。   贾母细细看了半晌,赞叹道:“是个有造化的孩子,看着就不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也是可怜,给她收拾一间屋子住着,得闲了叫她来陪我这个老婆子说说话,不要委屈了她。”   王熙凤连忙推了李凝一把,算是提醒。   李凝笑了笑,说道:“多谢老太太。”   她不笑还好,一笑就让贾母哎呦一声,揉了揉心肝,索性一只手拢着黛玉,一只手握着她的手,细细问道:“还记得家在什么地方?家里几口人?姓什么?”   王熙凤也道:“京里人来人往的,原比小地方找人方便。”   李凝哪有什么家,只知道李澈的名字,甚至不知道他具体什么年纪,只好像个孩子似的呆呆摇了摇头,又道:“我记得哥哥,他叫李澈,木子李,清澈的澈。”   屋里都是女眷,这时节女子不仅少有出门的,更避讳打听外男情况,倒是王熙凤笑道:“我记得了,等明儿叫你琏哥哥找去。”   众人一时都明白,假如这个李澈没什么名声,人也不在京城,即便是荣府,想找这么个人也是大海捞针,一时又都不大说话,倒是贾母拉着李凝的手,又轻轻拍了拍。   得了贾母的青眼,李凝也不必像雪雁那样叩了头就回去做事了,贾母疼惜黛玉,又给她配了个大丫鬟连带几个小丫鬟,就连李凝也分得了两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丫鬟,看着温温柔柔的,十分和顺。   不多时黛玉去拜见两位舅舅,王熙凤命人来在离老太太的屋子不远的地方给李凝挪出了一处内院,地方不大,倒是十分精致。   寻常人家的孩子,哪怕再是什么大户出身,见了也该惊叹,李凝仍是觉得这里精致却带着几分陈旧气,像是打建成之后就没修缮过几次,但她寄人篱下,却不好直说,何况这荣府虽然不甚奢华,但老太太心善,众人也都是一副热心肠,实在让李凝十分感动。   停了小半个时辰的工夫,外间有人来请,说是老太太那里传晚饭了。   李凝去时人还不多,黛玉停了一会儿,正被先前的二太太拉着手走过来,席上都是女眷,贾府如今有两房,大房是袭爵的大老爷贾赦,二房是二老爷贾政,大太太邢氏是续弦,大房长子贾琏是原配夫人张氏所生,娶妻王氏,也就是先前的王熙凤,二太太也姓王,和王熙凤是姑侄。   “金陵四大家族”贾王史薛四姓互为姻亲,荣国公府老夫人贾母本家姓史,二太太王氏的妹妹嫁给了薛家,侄女嫁给了大房长子贾琏,数代姻亲,故而四大家族同气连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席上倒是还好,只是李凝注意到,在老太太跟前,只有几位贾府的小姐和黛玉是可以坐着的,其他诸如邢夫人,王夫人,王熙凤,她们都是站着布菜伺候的。   李凝心下有些恻然。   还在船上的时候,她和黛玉说话时就听了一些这个时代的事情,只是不曾亲眼得见,如今一看,更让她明悟了几分。   世道对女子分外不公。   不多时用完晚饭,外姓的媳妇都被遣了出去,众人都在老太太跟前凑趣,外间忽有人来报,说宝玉来了。   李凝先前听黛玉提起过这个“衔玉而生”的表哥,不由起了几分好奇之意,然而等人进门,却有些失望: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少年,相貌倒是有几分灵秀。   宝玉看看黛玉,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贾母笑了,指着李凝道:“这个呢,你又见过了?”   宝玉细细看了看李凝,正正经经地摇头道:“我不认得。”   贾母和几个贾府的小姐却都笑了,贾母慢慢地说道:“今日倒要考考你,这两个妹妹,哪个是你林妹妹。”   宝玉忍不住又望了一眼黛玉,然后又看看李凝,露出一副头疼的样子来,拉着贾母的衣袖,撒娇道:“老祖宗给我个提示吧!”   贾母慈爱地笑了,三位贾府的小姐也跟着笑,不多时屋内笑声一片。   李凝瞅瞅他,见众人都在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好笑,黛玉对她眨了眨眼睛,像是在说她也不知道。   这位受尽宠爱的贾府公子耍宝耍够了,才带着几分笑意指了指黛玉,说道:“我猜这位是林妹妹,鼻子眼睛都有些像老祖宗,这位妹妹我不认得,要是见过,我肯定记得的。”   贾母这才笑着把李凝的身世说了。   宝玉听着,竟掉了几滴眼泪,说道:“男儿污秽,怎么就偏偏占着这清平世道!倒让女儿家受那么多苦来!”   李凝摸了摸鼻子。   贾母把宝玉抱在怀里哄了一会儿,他才好过了一些,又问两位妹妹读什么书。   先前贾母问起时黛玉说读到四书,这会儿只说略略认得几个字,李凝背过不少,可几乎都还给了自家兄长,也就跟着黛玉的话头说。   宝玉又问取字没有,这下李凝不怎么搭腔了,倒是黛玉说没有,又被送了个字。   然后这位宝二爷又问有没有玉。   李凝一开始以为他问的是身上带的玉,不想是问她们生下来有没有衔着玉,她和黛玉都说没有,然后就见证了一场狂疾发作。   形容灵秀的小少年前一刻还在笑着,下一刻登时变脸,一把脖子上挂着的玉摔在地上,大吵大闹,吵闹完了又哭。   李凝听了半晌才明白过来,这位爷觉得姐姐妹妹都没有玉,就他有,说明这玉不是好东西。   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无可指摘。   贾母劝了宝玉好一会儿才劝好了,老人怕累,一天下来也够呛,又安抚了黛玉几句,自去睡了。   晚间,李凝没回住处,陪着黛玉睡。   贾母跟前黛玉没法发作,到了住处坐在床上越想越难过,越难过越掉眼泪,李凝替她擦了一把,不多时眼泪又下来了。   她只好把黛玉抱进怀里。   黛玉自小胎里不足,比寻常女童瘦弱些,虽看着比她大一些,其实身量和她相差无几,李凝抱着黛玉,倒像是两个小娃娃抱在一起的模样。   不多时,黛玉哭着睡了。   李凝睁着眼睛熬了半夜,等到外间的小丫鬟也睡了,悄悄地溜了出去。   贾母的后院房里,李凝抬起头看着远处紫禁城的方向。   白天劈容易劈到人,晚上劈的话,她下手轻些不会劈坏房顶,伤不着人,总不会有人大半夜的在外头瞎走。   紫禁城中,成化天子和万贵妃闹了些不愉快,半夜三更从贵妃处出来,心腹太监梁芳正说到“前几日外命妇朝见,叫南安太妃说了几句,娘娘当时心情就有些不好,皇爷刚才又说起万氏族人,娘娘才恼了的,不是专为皇爷那两句……”   成化天子深吸一口气,说道:“着西厂,把万安的案子,搁置。”   梁芳刚抬起头露了个笑脸,还没说话,就听轰隆一声响雷,当头劈在安喜宫顶。   成化天子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下意识地要往安喜宫里走,梁芳反应过来,死活拉住天子。   一道响雷还不够,随即又是几道雷霆落下,接二连三,安喜宫内一片哭嚎喧嚣,不多时宫人全都跑了出来,当先一个就是鬓发散乱的贵妃万贞儿。   陡遭雷击,万贞儿吓得神情仓皇,一见到成化天子,未语泪先流。   成化天子几步上前,紧紧将万妃抱进怀里。 第96章 红楼(4)   历代当权者都讲究把天象和天子联系在一起, 风调雨顺是天子贤明, 旱涝天灾是天子失德,彗星降世是奸人在侧, 地震天雷则是上天示警。   几年前彗星那一回,满朝文武群情激奋,险些逼他废了万妃,如今又是天雷直劈安喜宫, 成化天子已经能够想象得到明日大朝时的景象。   万贵妃犹在低低抽泣,她一直是个坚强的女子, 几乎从不在他面前露出这等软弱模样, 更令成化天子心如刀割。   禁军很快赶来,成化天子却不肯走, 他抱着怀里的万妃, 抬头看向天际,大声说道:“若上天,有灵,劈朕就是。”   结巴通常很难大声讲话,成化天子说完,忍不住咳了几声,就在这时, 雷霆忽然一顿, 紧接着偏了一偏,直直对着重重禁军保护之下的帝妃二人劈下。   正正落在二人脚边。   万贵妃吓得腿都软了,因先前要侍奉天子, 她脸上犹带着妆,这会儿已经哭花,她哭着说道:“人人畏妾如虎,如今连天都要收我!我究竟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比我德行不堪的人天底下不知有多少,凭什么单单劈我一人?”   万贵妃哭得情真意切,成化天子死死抱着她,哑声说道:“今日,你我,同生共死。”   他如此说,万贵妃却不肯要他做,她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将成化天子推开,自己也坐在了地上,她年纪不轻了,这会儿妆容晕开,鬓发散乱,衣裳也没穿齐整,不似万人之上的贵妃娘娘,倒像是村里的泼妇。   成化天子还要上前,万贵妃却叫道:“你是圣明天子,我是下贱老妇,如今天要亡我,你何苦再来?”   她一边说,一边哭。   成化天子竟也落下泪来,哭道:“贞儿姐姐!”   两人对着哭了一场,不多时周太后赶来,她来得巧,刚刚赶上天雷的尾巴,直听了三声雷响,道道劈在帝妃二人身边。   李凝有些困了,离得太远,她不大确定雷劈在了什么地方,却也隐隐能够察觉并没有劈到人,揉了揉眼睛,安心地去睡了。   虽然有些对不起这里的皇帝,可李凝倒是没有太多愧疚,毕竟她也听黛玉说过,在她看来,这里的皇帝并不能算一个好皇帝。   李凝一夜无梦,皇宫灯火通明,内阁大臣夤夜进宫,却也拿不出什么章程来。   成化天子深知今夜的事情瞒不住,可他决不能由着众人把天雷示警之事归结到贵妃的头上,不多时,天子的目光落在了跪在底下的万安身上。   万安严格来说并不算万妃的兄长,他家充其量算个旁亲,乃是贵妃册立之后自己巴上来的,因他有几分能力,又能讨贵妃开心,故而连年升迁,一直做到如今内阁首辅。   成化天子不算昏庸,他只是无能,对于万安是个什么货色,他还是清楚的,只是碍着贵妃的情面,勉强任用着罢了,寻常农户人家养猪养了一整年,到了年关也要宰,他养了万安这些年,也到了该用的时候了。   万安回府之后,不知怎地有些心慌。   他白天只在内阁待半天,夜晚通常是他办些见不得光的事和御妾的时候,从宫里回来,他琢磨着皇帝对贵妃情深义重,显然没有废妃的意思,他有心把天象的事朝政敌头上划拉,可又未免牵强,琢磨了一会儿,翻开最近收到的信函,见是金陵旁支的信,说他好几个堂侄和两个堂叔被新上任的金陵知府抓了去,审案的时候就被打死了一个,剩下的案子已经结完,求他把事情按下。   这原算不得什么大事,倒是这个金陵知府简直是活生生朝他脸上扇巴掌,万安气正好不顺,便把事情记在心上,准备明日早朝直接办了。   然而他并没有来得及办。   成化天子严令宫中统一口径,由大太监梁芳作证,昨夜天雷降时,他正准备把万安的案子搁置,结果天雷示警,提醒天子不可轻率,成化天子派人详查,果然查出万安许多恶行来。   众臣也不知道信了没有,反正就冷眼看着天子结结巴巴地编。   成化天子复又说道:“且朕、昨夜入睡,有仙人入梦,告知朕,万、万安乃前朝蔡京,转世,实为妖孽。”   其实天子后半宿根本没睡,光听万贵妃和他老娘周太后吵架了。   经历过彗星案的众人已经对成化天子处置万贵妃不抱希望,眼见天子有拿万安来换的意思,众人交头接耳一番,又出来几个人连带着报了几个万氏族人的姓名,天子立刻做出震惊模样,表示会一并清查。   如此一来二去。   满朝万氏党羽上层一去就去了一大半。   文武百官都很满意,成化天子也满意了,对他来说,万贵妃是排在第一位的,只要不牵扯到万贵妃,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万氏族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死了也不相干。   然后当天夜里,雷霆再一次响彻紫禁城,只不过这一次换成了太和殿。   第二天群臣和天子面面相觑。   满朝文武头铁的是有,都在彗星案后被一个个下放调走了,留下来的基本都怂,这会儿也没人敢把矛头指向万贵妃了,毕竟雷劈的是太和殿,倘若说天子失德,岂不也是在说臣子无能?   成化天子琢磨一夜都没想出借口来,底下群臣也没想出个章程来。   毕竟万安人已经在诏狱了,万氏族人有一个算一个凡是犯了案的也都抓了,这一场天雷该应在谁家呢?   就在这时,内阁大臣刘珝琢磨了一下,说道:“两日之前,金陵知府送呈卷宗一千二百七十三册,言称是金陵八县历年来积攒下的案子,其中大部分是冤案,因案卷过多,内阁便搁置了,上天示警那一夜,万安曾派人来要走了几册案卷。”   饶是成化天子也被这个卷宗数目吓了一跳。   内阁另一位大臣刘吉一向和刘珝不对付,这会儿也附和道:“那些案卷臣看过一些,大多是金陵旧贵子弟欺压当地良民,多年以来,累累血案不计其数,金陵知府秉公办案,不畏权贵,却被万安命人压下,不许送呈朝堂。”   成化天子连忙让人把案卷取来。   案卷是抬来的。   朝廷制式的案卷一般要将府衙陈情,原告状纸,被告认罪书全部誊抄,一份案卷三张纸,个个结印成册,外封厚实卷纸,卷成一卷,足足装了好几个大箱子,最后被抬上来的,却是一封金陵百姓的万人血书。   也许不止万人。   沉重的白绢在宫殿地上铺陈开去,大大小小的字迹全是红红黑黑的血色,不识字的便按手印,掌印,白绢最末字迹飞扬,落款金陵知府李澈。   原本是为了雷霆找借口的众人一时也说不上来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更加沉重了。   成化天子低声说道:“何至、如此。”   这时刘珝又道:“臣还听闻这位李知府命人千里上京抓捕一个犯了人命案子的世宦子弟,结果身负朝廷公文的捕快竟连大门都进不去,无奈之下只得返程。”   成化天子惊道:“还有此事?”   刘珝点头道:“千真万确,此人是昔日紫薇舍人薛公之后,和荣国公贾家沾亲带故,上京之后就寄住在荣国公府,捕头上门数次,都被拒之门外,临近人家大多知晓此事。”   紫薇舍人如今已经改了名头,再一提贾家,成化天子立刻便知这“紫薇舍人”乃是先祖朱元璋的紫薇舍人,不禁怒道:“一个、旧臣之后,胆敢、如此猖狂!”   大朝过后,正当晌午。   如今是入秋时节,正是进补的好时候,薛蟠刚来京城没几日,他在金陵时打杀了人,但并未放在心上,来京城这一趟也不是为了逃案,而是送妹待选,天子独宠万贵妃,选秀也没选过几回,自然不是给天子自己选,而是选来给郡主公主做伴读的。   凡事沾了皇就是天大的事,薛家虽然豪富,但早已不如从前了,自家妹妹若能去宫里走一遭,往后嫁人也有个好说法,故而他这些天除了给自家妹妹置办东西,竟没再来得及忙点别的。   好容易歇下来了,薛蟠又动了点心思,吃着羊肉锅子,看着一旁伺候的香菱,琢磨着待会儿消消食就把这小蹄子给办了。   薛家来京城已经快一年了,薛蟠原本是准备修缮自家的屋子住着,没想到在贾府待了一阵子,却和贾家的几个纨绔臭味相投,一时间也不打算走。   羊肉锅子吃到一半儿,忽然有人来敲门。   说是敲门,其实跟砸门没两样。   薛蟠有些奇怪,也有些恼火,薛家住着的地方是昔年荣国公年老养静的院子,平日里没人来,都是他娘去找二太太说话。   然而还不等他让人去看看情况,那边门已经被砸开了,当先一个飞鱼服走了进来。   薛蟠只在街面上见过几回,但这打扮谁看了都不陌生。   飞鱼服,绣春刀。   大明锦衣卫! 第97章 红楼(5)   锦衣卫抓人的动静一点都不小。   寻常勋贵人家一见到锦衣卫腿都软了, 也就薛蟠自小长在金陵, 虽听过锦衣卫的名头,却也很难当一回事, 不仅大喊大叫,还企图负隅顽抗。   领头的锦衣卫百户也是一位高官公子,几下没抓到人也就算了,还被薛蟠蓄着的小指甲刮伤了脸, 登时大怒起来,一脚踹翻薛蟠, 接着又是几拳上去, 因这名百户素来狠戾,随同的锦衣卫都不敢拦, 关上院门由得他打了薛蟠小半个时辰, 才把人拖进诏狱里。   也是薛蟠命好,他自小养尊处优,便是身上划一道口子都要仔细养上好几天,哪里受过这等拳脚,进了诏狱只过了一夜,还未等到案子开审,就死得透透。   说他命好绝不是讽刺, 就连诏狱里的牢头替他收敛时也要夸他一句命好, 毕竟锦衣卫查案从来没有一审二审,口供全是拷打出来的,软骨头用几次刑就废了, 硬骨头一天照三顿上刑,最难啃的骨头也熬不过一年。   薛蟠才送进来,前头还有一溜万氏族人在连夜拷打,诏狱里分不出人手来,故而他还真没受什么罪,只有小牢子隐约听见他前半夜在叫骂,后半夜哭着喊娘,到天明就没声了。   据说原本判的是枭示,这下可好,还能落个全乎人,从锦衣卫诏狱里出去的全乎人,多稀罕啊。   薛家倒是不觉得。   薛家客人住的梨香院有些偏僻,但到底是同一个府里,先前薛蟠挨打的时候就有机灵的小厮跑去荣府里求救,不多时荣府公子贾琏带着一帮人手赶到,又因院子外头把守着一个锦衣卫,几十号人愣是没敢进去,听着薛蟠在里头鬼哭狼嚎。   薛蟠在里面哭,他娘薛夫人也在外面哭,因前头薛家姑娘薛宝钗已经入了待选,这会儿在宫里,薛姨妈失了主心骨,直到锦衣卫把人拖走,才想起来去找二太太。   二太太能有法子就怪了。   这事在大朝会已上达天听,连官至九省统制的王子腾都按不住。   等到隔日薛蟠的尸体被抬出来,薛姨妈更是哭得不成,几欲寻死,好容易劝好了一些,却是哭叫道:“去把香菱那个小蹄子叫来!让她给我儿赔命!”   左右都有些为难,再一细问,原是当天锦衣卫拖走了薛蟠,隔了半日又派人来把香菱带走了,说是人证。   薛姨妈哭得晕了过去,事还没完,晚间宫里又派人把薛宝钗送了出来,虽没明说,但谁都清楚,这大选怕是不成了。   前头已经说过,锦衣卫办案不需要证据,因薛蟠被打死,锦衣卫内部开了个小会,那名百户罚了两个月的俸,对外便也只说薛蟠受不得刑,夜里咬舌死了,也是因这一遭,薛蟠的尸体送回来时就没有舌头。   之所以派人来带走香菱,还是要她也录一份口供,好把薛蟠的案子定死。   个中因由不足为外人道,至少落到成化天子耳朵里时,便是一桩清清楚楚的畏罪自杀案。   最令成化天子满意的是,薛蟠死在诏狱里这一夜,皇宫里太平无事,再没有天雷发生。   因昨日薛蟠被抓走,薛姨妈哭闹了一场,贾家留在金陵的族人又传来消息,说是族中子弟被新任知府以各种名义抓走一百二十七人,贾母又惊又怒,忙令贾政去探听情况,然而收到消息的不独贾家,除去贾王史薛,就连“开国六王”的子孙也前前后后被抓七十多人。   贾家反倒安心了,毕竟金陵知府不过一个小官儿,敢动那么多金陵贵胄子弟,简直就是发羊癫儿,就算他们不动手,那些世家哪一个手段差了?   然而其他世家并不能安心。   天子起初是为天雷找借口,等见到万人血书还有那一卷卷案档,为人君者的血气便一股脑涌了上来,官员尚有不为民做主,回家卖红薯的血气之辈,他是人君,难道要眼见着放过这些烂进了根子里的世家大族?   不存在的。   刑部官员忙得脚不沾地,血案优先,判一卷回一卷,京城快马连轴转,李澈那里收到消息反倒有些意外,毕竟他发给刑部的案子极大一部分都是要处极刑的,极刑就是死刑及死刑以上的刑罚,极刑案审核严苛,当地官员判决之后交由刑部审查,刑部审查无误之后上报内阁,内阁呈送天子,天子盖了玉玺之后,极刑才能实行,故而他见有的案子比较恶劣,一般都是当堂打死,这种情况是可以藏掖下来的。   尽管藏掖了不少人命,送呈刑部的案子还是极多,刑部官员这些天见到识文断字的都眼绿,恨不能一口气全捉来做事,也是天子宽仁,从其余五部里调遣了不少临时人手帮着审查。   刑部忙了许久,天子盖玉玺盖得也手软,直到忽然有人发觉,从金陵送来的案卷完全没有差错,除了实在不讲人情,从不轻判,却也在大明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并没有一丝错漏,便有人偷了懒,但凡是金陵送来的案卷,全都审查无误。   有一就有二,不多时金陵血案全部判下,成化天子一连几天没挨雷劈了,心情也舒畅,还多问了一句:“金、金陵的,刽子手、够?”   梁芳强颜欢笑,金陵血案抓的可不止贵胄子弟,李澈简直就是个疯子,连同僚也不放过,金陵守备太监是他干儿子,李澈弹劾他的折子一上,天子口吃,但是手快,见到李澈两个字就下意识地盖章,等反应过来,他连个进言的机会都没有。   梁芳没法在风头浪尖搞事,只好说道:“金陵的刽子手都是前朝剥皮户传下来的手艺,应是够用的。”   所谓剥皮户,就是刚开国那会儿的刽子手,朱元璋农户出身,最恨贪污,故而下令贪污五两者杀手,六十两以上剥皮充草,谓之“草包”,因刑罚太残酷被后朝废止,但剥皮的手艺到底是留了下来。   成化天子点点头,继续盖章。   其实大明的天子比历朝皇帝都清闲得多,诸事交由内阁,除了盖章和大朝会,几乎不用做太多事,然而这几天大朝小朝上下来,倒是让成化天子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快意。   一种真真切切大权在握的感觉。   这几天贾府里乱糟糟的,主子心烦意乱,下面的人自然也不敢轻狂,李凝倒是还好,她有独门独院的地方住着,只是贾母到底也没了含饴弄孙的兴致,并未叫过她,她得到李澈的消息还是从黛玉父亲的信里。   黛玉年纪不大,还存着几分天真,虽李凝只知道一个名字,她也认认真真地拟了信央求林如海帮忙寻找,林如海本也没放在心上,直到见了底下名字,又听黛玉形容什么“天上来的”,立时就想到了一个同名同姓的李澈。   林如海是见过李澈的,当年鲜衣怒马状元郎,天子亲口赞过神仙人物,假如是这家的,倒也合理。   林如海没急着去信,先给李澈寄了一封信问明情况,得到确切回复之后,这才给黛玉回了信。   李凝收到自家兄长的消息,立刻安心了,也不半夜悄悄溜出来打雷了。   李澈先前收一封刑部回函砍一颗人头,心知他在官场上应是混不下去了,故而他坦然得很,砍人一点都不手软,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林如海的信,就如当头一道雷霆。   他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得到妹妹的消息。   李澈立刻清醒了。   他审视了一下自身现状,全身而退容易,想要连官职也一并保住,很难。   天子无能,臣子无用,奸佞横行,百姓困苦,这样一个世道,他要是被罢了官,想要保护一个注定会长成绝世姿容的妹妹,很难。   可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总不能因为难就不去做。   何况他现在浑身都是动力。   假如李凝能早几年来,情况不会这么坏,李澈从不是好官,做这些事情只是想找个由头发泄,到如今得罪满朝勋贵,再想左右逢源,除非时光倒流。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出路。   不能做宠臣奸臣,那就做最好的好官。   如今这样的世道,做好官听上去像是自找死路,然而在李澈看来,出路不光有,并且十分好走。   结党。   大夏有红玉党,乃是诸多清流官员结成一党,守望相助,平日佩戴红穗之玉,以示身份。   此间朝廷不许结党,然而贪官污吏之间结党成风,并无阻碍,倒是清流官员之间从未有过能密结天下的大党,多是一些同年同乡师生之间的小圈子,成不了大气候。   李澈琢磨多时,写了几封信寄了出去,寄信的衙役回来正赶菜市杀人,杀的是个姓贾的,罪名是开设赌场,放印子钱,这罪名不小,故而除了砍头之外,还要把头挂在菜市口三天,刑名“枭示”,他站在不远处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又走了。   自从太爷来了之后,金陵菜市口哪天没杀几个人呢。 第98章 红楼(6)   收到林如海的信之后, 李澈就派了人上京去接李凝。   换成旁人, 大约会有些不大好意思,然而李澈并不觉得对不起贾家, 甚至送去的谢礼也并不算丰厚,倒是给林家送了不少礼。   然而他派去的人还在路上时,京里派来的人却已经到了金陵,两件事, 一是升官,二是查案。   升官是升李澈的官, 经历过金陵血案的洗礼, 不仅成化天子一看到李澈两个字就想找玉玺,连带着刑部官员也对他既爱又恨, 眼见金陵几乎被他掀翻了天, 天子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把李澈调任回刑部,并且升任至刑部右侍郎。   原本是没法升这么高的,主要是前头办了一批万氏族人,这回又牵连了不少世家官员,官位空缺不少,天子从翰林院又调了一批人, 才算是没开天窗。   查案则是查“金陵四大家族”的案。   先前李澈办案时就查出不少私开赌场青楼, 掳掠诱拐良家,放印子钱,强买农田的案子, 这些事几乎每个世家都干,少一点天子倒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事情既然捅穿了,自然也要找几个替罪羊顶上。   “开国六王”毕竟犯案人数较少,六家加在一起还不抵一个贾家被抓的人多,做得也不算太绝,例如开办赌场但不放印子钱,做青楼生意但不买良籍女,强买农田却给足了钱之类,这就在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的范围之内。   贾王史薛四家就不一样了,他们几乎就是金陵这边领头做这种事的。   李澈抓的人里除了四家旁支族人,最多的就是奴仆管事,李澈送呈的案卷上列得清清楚楚,只是京城里头的四大家族不归他一个金陵的知府管,故而他也只是给天子列了个一二三四五,更何况一开始他还没以为这能出了内阁上达天听。   谁成想到最后这案子能落他自己身上去呢?   京城派来的人核实了金陵的情况,随即就接手了金陵府衙,接任的这人李澈还认识,成化十一年的状元,叫谢迁,入翰林院刚满五年,三十来岁,仪表堂堂,很有几分君子之风。   谢迁不仅相貌生得好,才学也颇佳,在送别李澈的宴会上,他亲笔题写了送别诗二首,李澈言笑晏晏拱手再拜,二人虽无十分的交情,也有八分的热闹。   倘若刑部做事能麻利一些,李澈上京的这些日子就能把贾王史薛的案子给办了,然而刑部不消极怠工就不错了,李澈到京的那天,万氏的案子还没结干净呢。   李澈先去了一趟他原先在京中租的宅子,本朝官员俸禄不高,他先前也没什么收贿的兴致,故而只能租宅子住,眼见得自家妹妹小小一个,一身寻常衣裳,从独门独栋的小院子里高高兴兴地跑出来,李澈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李凝却开心得很。   从搬进这座小小的宅子之后,她每天都高兴得很,只要想一想李澈就要来了,就算是睡着了她都能在梦里笑出声来。   贾府的人很好,黛玉很好,可她一点都不喜欢住在那里。   这世上她最亲最亲的人总归还是李澈。   李澈把李凝抱起来,像抱着个小孩儿似的举了两下,本以为李凝会害怕,然而他抬起头看,看到的却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李澈有些无奈地说道:“小没良心的,你怎么不哭?”   李凝被举得高高的,笑眼弯弯的,说道:“哭不出来。”   李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却还是说道:“哭不出来也好,你哭的样子很丑。”   李凝张开两只胳膊,像个小鸭子似的摆了两摆。   以为是弄疼她了,李澈把她放低一些,还不及放下,就被小小的一团抱了个满怀。   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李澈才忍着酸疼说道:“好了,我抱不动了。”   李凝只好恋恋不舍地松开怀抱。   李澈也有一点不舍,除了抱得累,他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再多抱一会儿的,毕竟从来到这里之后,他几乎没有和任何人有过肢体接触,已经快要忘记了被人抱着是什么感觉。   李凝的怀抱实在很温暖,能把他的那颗又冷又硬又空荡的心填得满满。   李凝拉着李澈的手把他拉进宅子里去,先前李澈派来的那人住在后院的房间里,这会儿出去买菜了,李凝对这里不甚了解,一边问李澈的情况一边又抓紧问了几个一直很困扰她的常识问题,然而等到李澈轻描淡写地说起这些年的经历时,她就把什么都忘了,急急忙忙地问道:“你跟我说实话,你怎么会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李澈实在没法说这几年自己都在撒疯,顿了顿,只道:“看不过眼。”   李凝眉头紧蹙地看着他,“可你都快把自己给搭进去了!怪不得前些日子贾府的人忽然变了脸色,原来也是你……”   李澈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颊,笑道:“我也没想到是贾府的人收留了你,但该谢的是林家父女,若不是林大人那封信,你都要去给人家做小奴婢了。”   李凝摇摇头,说道:“你是办案子的人,秉公做事是应该的,不用替我找理由。”   李澈笑了笑,又说道:“皇宫的事我听说了,你现在下手可有准头?”   近距离的准头自然没得说,李澈问的是远距离,李凝想了想,说道:“如果能让我进去看看,等到劈的时候就准了。”   李澈摇摇头,说道:“进去倒是可以,公主伴读的大选还没完,可想出来就难了,我也不想让你去给人使唤。”   李凝说道:“我也选不上的。”   李澈有些奇怪,伸手捏了捏李凝的小脸,“我妹妹这样的仪态,还选不上一个伴读?”   李凝抬了抬脚,有些难过地说道:“你有没有见过人缠脚?几岁大的女孩子,硬生生把脚裹起来不让长大,等到成年之后,脚就像我现在这么大。”   李澈也是这时才想起这一出来,毕竟他不上青楼也从不注意姑娘家,以前倒是有想给他保媒的,也不会有媒人说姑娘家的脚怎么怎么样,故而他只是听说过,而很少见过。   李澈沉默一会儿,说道:“我不会让你缠脚的。”   李凝压根没想过缠脚。   她叹着气说道:“这里的姑娘家几乎都缠脚,就连贾府里使唤的丫鬟也缠过脚,只是后来做活又放了放,可脚还是残的,黛玉只比我大两岁,现在路都走不稳,这里究竟是什么世道,为什么把姑娘家的脚弄得残了才算好看?为什么满大街都是男人,不让女人出门?”   假如一道雷把皇帝劈死能废了这条陋规,李凝早就干了。   李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哥替你改。”   李凝原本也就是难受想说出来,乍然听李澈来了这么一句,反倒有些惊讶了,她连忙说道:“你不要犯傻,等我把武功练回来一些,到时候你想做什么做什么,大不了我们一起跑了,现在……”   李澈拍了拍李凝的头,问她道:“我做过傻事吗?”   李凝一噎。   她知道,李澈从不做傻事,他说出口的话就一定有法子办到,他答应的事从来没有做不成的。   可李凝还是担心他,李澈再如何聪明厉害,她都觉得他需要人保护。   李澈倒也不觉得烦,揉了揉李凝的头发,把她两个小小的揪揪揉得全都散了,这才带着几分愉快的笑意起身,说道:“何况我只是答应你,想要做成这事,没个三五年工夫不可能,缠脚只是小事,放脚之后要不要放女子出门?女子能出门后要不要让她们做事?做事之后要不要让她们掌事?这些后续的事情才是大头,也许要花一辈子的时间。”   李凝听着更担心了。   李澈弯腰,把她抱在怀里,轻声说道:“不要劝我,我现在想做很多很多事情,不独这一件,你只要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离开我,好吗?”   李凝把李澈的脖子搂紧,在他耳边认真而坚定地说道:“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不会离开你,如果你要被砍头,我就去劫法场,如果你死了,我就跟着你一起,不管有没有下辈子,我都不怕。”   李澈喟叹一声,把李凝抱得更紧,脸上因为满足而泛起了动人的光彩,像是全世界都站在了他这一边。   李澈的全世界,原本也就那么一点大。   从宅子里出来,李澈去了一趟吏部交接文书,随后去了刑部上任。   李澈言笑晏晏,和每一个遇到的人招呼寒暄,俨然一副新官上任,左右逢源的模样。   先前李澈在刑部的时候,几乎没人不认识他,有人私底下给他起外号,叫做冷面观音,便是说他一张冷脸,从来没个笑模样,偏偏又生得一张观音面,白瞎了那副绝佳姿容。   刑部的官员愣是看了半晌,也没认出这位貌若檀郎的年轻公子就是那个在刑部满职三年,手下案子从无轻判,软硬不吃,一朝调任金陵,便掀翻了金陵一片天的冷面观音。 第99章 红楼(7)   明朝官制和李澈已知的官制区别不大, 只是废除了相制, 改立内阁,由朝中重臣入阁参议, 理论上来说,相权划为君权,对于皇帝来说是有利的,然而内阁一旦坐大, 想要架空皇帝也很方便。   万安之所以倒台那么快,和万氏族人嚣张跋扈无干,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犯了皇帝的忌讳。   严格来说, 李澈眼里的成化天子算不得一个好皇帝,但也有很奇怪的一点, 一般而言, 无能和昏庸是连在一起的,成化天子虽然无能,却并不昏庸,他是有意向去做一个好皇帝的,至于为什么弄到如今这样乌烟瘴气的地步,只能说智商没有跟上。   李澈想要结党,第一步给自己贴上清流官员的标签, 这一点李澈已经通过金陵贵胄的鲜血做到了, 第二步,则是要干出些实绩来,让其余的人知晓他可靠, 才会有人来依附。   第二步李澈打算拿西厂开刀。   厂卫制度由来已久,东厂和锦衣卫虽然也令人不齿,但数朝下来却也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生存方式,绝不至于像西厂的存在那样过分,西厂大太监汪直为了立功,不仅踩着东厂的老路捕风捉影,更自编自导破获一起起“大案”,诸如万安一类结党的贪官污吏他不去动,便对无辜忠良下手,一个假汪直就能吓得南地官场人人自危,可见真汪直厉害到了什么地步。   李澈回京得巧,正赶上汪直出征归来,原本稍有些平静的京城一时间气氛又紧绷了起来,不少官员除了点卯上朝,压根不敢出门,生怕自己出一趟门,回来就成了逆党一员。   李澈不一样,他不仅不准备避让西厂威势,甚至已经想好了碰瓷大戏。   不过在这之前,他还是先给李凝吃了一颗定心丸,李凝来京城不久,却也听过西厂如何横行霸道,她眉头紧蹙,但李澈却笑了笑,说道:“我心里有数,不还有你吗?我要是出了事,你就把西厂劈穿了,不怕他们。”   说来倒是巧的,李澈的宅子正好租在离西厂没有多远的地方,这里原先也是难得的好地段,后来西厂成立,周遭才渐渐荒凉下来,除了实在没什么去处的人家,都不敢继续住着。   李凝从窗户处看了看不远处的西缉事厂,脸色郑重地说道:“我只等三天,如果三天之后你还没出来,我就动手。”   李澈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好。”   放在其他时候,碰瓷一个高官听上去很难,然而汪直却不用多费心思,他行事嚣张,西厂又有不经上报直接拿人的权力,往往等天子想起来,西厂已经严刑拷打出了口供,几年前西厂曾在内阁重臣商辂的弹劾下短暂废止一月,一月之后西厂复立,汪直当即将商辂和当时弹劾他的臣子一并报复离朝,之后汪直越发嚣张,所到之处公卿避让,但凡有不肯避让的,都要受到羞辱。   汪直年纪不算大,一直依附宫中万贵妃,借着这份恩眷,起初还有些小心翼翼,等到他发觉自己做什么事情都无人阻挡,早年做宦官时的念头一下子全都冒了上来,他不仅要把宫中那些欺辱过他的人踩在脚下,更喜欢令昔日高高在上的官员贵胄对自己卑躬屈膝,曾有一位尚书不肯避让汪直的道路,随后就被汪直从至交好友到门下学生再到有过一点交情的同年报复了个遍,无奈之下只得辞官归乡。   对这样一个既自卑又自傲的人,李澈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他面前,就足够让汪直记恨的了。   先前李澈在京中时也见过汪直,不过他当翰林时只能远远见汪直几面,后来入了刑部,虽也见过,但到底没有靠近。   李澈对于人的心理拿捏得很准。   金陵血案未远,成化天子亲自点名李澈督办后续案件,李澈早在金陵时就查出这些案子背后的隐秘,这时倒也不急,他先列了个一二三四五,轮到办案的时候却不像在金陵时那样雷厉风行,甚至显得有些拖拉,只是比起刑部一贯的拖拉行径,他竟然还算是快的。   刑部到这会儿,连万安的案子都没审干净呢。   李澈有时候也想,怪不得皇帝喜欢西厂,毕竟不管西厂的案子是真是假,头天把人抓进去,第二天口供一交案子结完,至多也不会拖到第三天,从傻子的角度看过去,可不就是厉害了。   汪直那边上钩得十分轻易。   西厂本身只对皇帝一人负责,并无实际品级,汪直能让公卿避让,最主要的是西厂的职权范围太大,汪直本人报复心强且极会罗织罪名,要说品级,其实只能算是临时衙门,故而不说正三品的刑部右侍郎,就算是个员外郎,见到汪直的时候也是不必要行礼的。   大朝会一下,群臣出了宫门,走在前头的人纷纷避让至两侧,为后面的汪直让开道路。   李澈浑然不觉似的,大步从汪直的身侧经过,看也不曾看他一眼。   有被报复了一整个圈子的项忠在前,汪直这几年几乎从没遇到过敢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人了,他恶狠狠地看着李澈的背影,一时间群臣噤声。   当日晚间就有锦衣卫踹门。   锦衣卫说来也苦,锦衣卫成立之处是个独立衙门,名声不下东厂,后来东厂扩大,不好全用太监,只好调遣锦衣卫充任,后来西厂有样学样,也要来一批锦衣卫,偏偏上司是太监,最喜欢叫他们这些全乎人去跑腿。   李澈把手里的笔放下,见李凝一脸紧张之色,不由拍了拍她的头,轻声说道:“好好看家,我过几天就回来。”   领头的锦衣卫冷笑一声,原本想嘲讽几句,见到小小一个女童紧紧握着拳头的样子,不知怎地心头一软,抿紧了唇没有出声。   李澈又道:“我跟你们去,却也不想在牢里受罪,今夜怕要下雨,可能也会打雷,几位容我换身棉袄。”   领头的锦衣卫摆了摆手,由得他去。   李澈进去了,但李凝知道,他这么说并不是为了一件棉袄,而是提醒她。   说到底李澈是打算碰瓷,没打算被人折腾。   李凝握紧拳头,一时又见那个领头的锦衣卫看着自己,便问他道:“你看我做什么?”   领头的锦衣卫顿了顿,说道:“你爹怕是回不来了,进了西厂的案子,最少也是满门获罪,你知道什么是官妓?”   李凝眨了眨眼睛,忽然凶狠地说道:“不会的!”   那锦衣卫笑了一声,说道:“等你想开了,我就赎你家去,报我的名字就行,我叫冯紫英。”   这时李澈披了棉衣出来,说道:“不必了,到不了那样的地步。”   冯紫英摇了摇头,说道:“你这个做大人的不晓事,还瞒她做甚?我又不好女童,等她入了贱籍,我赎她出去也会把她养大一点,你倒不乐意了。”   李澈冷笑一声,说道:“那就先看看我和汪直谁活得长吧。”   冯紫英以前也不是没见过那些硬骨头的清官,他不再多说,从袖子里摸了摸,摸出一袋子糖块来,递给李凝。   李凝一巴掌打掉袋子,冷冷地朝着他看。   冯紫英收回手,长叹一声,仍旧拿了李澈往外走。   西厂的办事效率很快。   李澈刚进西厂一只脚,就有人来领他去上刑,天都还没黑,李澈已经挨了一顿鞭子。   鞭子是轻的,李澈看到离自己不远的一个牢房里才叫惨,十根铁签扎进手指头里,烧得通红的铁棍子直往身上烙,盐水一浇,惨叫声几下就没了。   李澈眼睛都不眨一下,等见到铁签也要朝自己手上使,这才开口道:“我是刑部侍郎官,天子最近盯着我手头上的案子,也许明天就会问起我,我要是不成人形,汪直大可推个干净,你们就不一定了吧?”   负责上刑的锦衣卫看了他一眼,说道:“进了西厂还敢这么说话的,你是第一个,明日你的案子就会摆上皇爷的桌头,等皇爷玉玺一盖,你就由我们处置了。”   他指了指隔壁的牢房。   李澈笑了,说道:“我听闻锦衣卫都是官家子弟,有大好前程,你又何必拿自己和我赌呢?汪直以往拿的官员,可有上了三品的?他存心发疯,抓了我来自己却不露面,便是留了条后路。”   锦衣卫手上的铁签微微碰撞,发出轻轻的声响,似在思索。   就在这时,一道响雷劈在外间。   李澈不着痕迹地松了一口气,伴着雷声,大雨倾盆而下。   成化十六年十一月,天降雷雨,覆盖京城,无人死伤,却将一座西缉事厂劈成了废墟,连带着还有汪直的住处。   天降神雷,精准打击。   隔日上朝时,成化天子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   谁都知道汪直是万贵妃的宠宦,天子任用汪直,除了觉得他办事利索,更是为了给万贵妃脸面,他不惜为了汪直赶走一帮老臣,也是有一些觉得汪直屡破大案,实在很给他长脸面,即便他也隐隐约约听到一点关于西厂的风声,但他还是更愿意相信近臣和宠妃。   如今汪直这个脸面已是不能要了。   成化天子命人把汪直叫来,却得知汪直昨夜已经被天雷劈死了。 第100章 红楼(8)   北镇抚司派人清理西厂废墟时, 意外在里面挖出一座地牢。   这是对外的说法, 比起东西两厂宦官专权,北镇抚司可算得上是实打实的锦衣卫衙门, 因前头指挥使万安获罪,成化天子便另外选派了一名官员临时接管北镇抚司,但厂卫勾结已久,西厂的地牢对北镇抚司来说根本算不上隐秘。   成化天子却是惊出了一身白毛冷汗。   他生性多疑, 也就这几年西厂番子将整座京城的风声都揽入他耳中之后才算是好了一些,汪直办下的大案里多是官员勾结乱民, 或是通敌叛国, 最轻也是贪污受贿,鱼肉百姓。   罪名林林总总, 层出不穷, 也令他深信满朝官员里没有几个值得信任的人,他逐商辂,远项忠,将这些对他有“不恭之意”的臣子一个个调离中枢,每每有了信任的官员,经过西厂查证,总会查出许多问题来。   久而久之, 他就越发信任这些无根的宦官, 认为他们既然孑然一身了无牵挂,就会越发一门心思地对他负责。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汪直滥用酷刑, 私设公堂,往往将被抓来西厂的官员残虐至遍体鳞伤,再签下一份份离奇的口供,便全了他的“大案”,李澈隔壁的那个硬骨头,其实也并非是什么硬骨头,那人是一名国子监讲师,因他女儿貌美,被同僚告到汪直耳朵里,汪直便要纳他女儿做妾,他将女儿送至乡下避难,没多久人就到了西厂地牢里。   一个国子监讲师对于汪直来说根本用不着费心罗织罪名,他抓便抓了,满朝文武更无一人敢多问一字半句。   李澈尚得一个全须全尾活着出去,他隔壁那位却是一命呜呼。   西厂地牢总计救出四百五十三人,其中重伤残废的占了三分之二,最轻的也是铁烙满身,拔掉指甲剜只眼睛之类的已算小刑。   这是汪直已经死了,他要是活着,成化天子保不齐也想让他试试这样的刑罚。   汪直怎么就死了呢?   这种惋惜不光满朝文武有,李澈也在被救出西厂地牢之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本意是想在西厂熬上一夜,让李凝引雷只是让他不要受太重的伤,毕竟他也怕疼,汪直是他的关键一子,按他的想法,隔日朝堂对峙才是该他发挥的时候,不成想白挨了一顿鞭子。   这倒是不能怪李凝,她虽没见过汪直,却被李澈带着远远指过汪直的宅子,她怕单劈西厂还不够示警,于是想在汪直家里也劈上一劈,也许是天雷当真认恶人,即便李凝没有伤人的意思,还是不偏不倚给汪直来了那么一下子。   据当夜和汪直同床的小妾说,当时一道雷掀了房顶,轰隆一声劈在汪直身上,当时人就焦了化了,骨头渣子就剩下一点点,还被随之而来的大雨冲刷干净了。   这简直可以写进话本里头去了。   可惜大明没有江湖,平头百姓坊间流传的话本只有些情情爱爱,决不敢写这些东西。   但背地还是偷偷传了出去。   百姓里偷着高兴,朝堂上则是乱成了一窝蜂,先是被从西厂解救出来的刑部右侍郎李澈进言,要求宦官交权,裁撤各地守备太监,废除东西二厂,奏折留中不发之后,这位铮铮铁骨的大人怒而无奈,最终上书,要求裁撤西厂。   所谓唇亡齿寒,西厂地牢里被凌虐得不成人形的都是朝堂同僚,倘若西厂不废,再换个人上去,新瓶装旧酒,若不借着这阵群情激奋的东风废除西厂,难道谁还愿意去过言不敢言,道路以目的日子?   是人都有血性,科举制度下,谁不是天资聪颖三试连中入得仕途,隐忍不发是为独善其身,但到了连独善其身都不能的时候,人总要站起来说话。   几年前商辂阁老发起的弹劾汪直事件仅使得西厂被废一月,后续所有上折的官员无一例外都被狠狠报复,商辂辞官归乡,余下人等轻则丢官重则入狱,这一次要求裁撤西厂的官员比上一次更多,并且每日都在增加,过不多久,内阁两位刘阁老一并上折,请天子裁撤西厂。   成化天子确实有把罪责都推到汪直头上,消停几日再换个人上去的意思,远了不说,梁芳最近就表现得很不错,然而在这样的大势下,他到底也没能支撑太久,便下旨废除西厂。   李澈深藏功与名,没几天将金陵血案的后续也扫了个尾,“开国六王”犯案的基本都是旁支,主支几可算是毫发无损,贾王史薛就倒了血霉,当先荣宁二府内就被揪出一大批贾氏族人,便是嫡系主支也不例外。   荣府袭爵的大房老爷贾赦因强纳良籍,逼死人命被革除爵位,充军发配,二房则是放印子钱,强买良田,虽则二房老爷抵死不认,但也判了个流放,宁府袭爵的老爷贾珍开办赌场,青楼,诱拐勋贵子弟聚赌成风,拐卖强掳民女逼良为娼,判处革爵外加斩首,李澈原本还查出这人和儿媳妇有一腿,府里上下竟然没有不知道的,出于一点仅存的良心,他没接着往下查,算是保全了那女子的一点名声。   王史两家稍微好些,史家家风严谨,只是出了些被贾家带累的纨绔子弟,做了些恶事,基本都不到牵连全家的地步,薛家就不提了,旁支基本上该判的都判了,该死的也死了,嫡支独子薛蟠也在诏狱一命呜呼,只剩下孤女寡母,守着财产过活。   王家已没了爵,全靠王子腾一人撑着,如今封疆大吏已是做不成了,成化天子也怕他居心不良真通敌叛国去,给他在兵部插了个二品闲差,暂且放在一边。   算起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最惨的是宁府,贾珍上头原本还有个爹叫贾敬,只是沉迷方书把爵位交给了儿子,这会儿贾珍死了,爵位也回不来,还落得个抄家的下场,其次是贾家的荣府,虽没抄家,但要交纳一大笔赎银,强买的良田也被放还,印子钱更不用提,偌大的家业,这就散了一大半。   西厂事了,李澈办案的速度飞快,倒让成化天子微妙地想起汪直,只不过汪直是屈打成招,素日给他呈上来的只有口供,李澈却是人证物证齐备,一眼看去清清楚楚,案犯口供根本不重要。   真能臣和假能臣的区别实在太过明显。   成化天子不止一次地对着奏折上的李澈两个字叹气,叹这样一个人怎么就能是正统科考出身,御前钦点状元郎呢?   但凡出身差点,他都得把人弄来做北镇抚司指挥使,这样的能人用着多安心啊。   经过金陵血案和废除西厂两役,李澈的名声几乎传遍了朝野,虽则还是正三品的侍郎,但平日里就连阁老都对他和颜悦色,刑部尚书更是满意,说到底他也干不了几年了,后继者有能为是好事。   李澈的鞭伤一直养到过了年才好。   西厂的鞭子是特制的,牛皮里镶着细碎的铁片,当时不疼,等过了劲却会发现很是难养,那些看着可怕的残肢之刑烙铁酷刑反倒好养,死在西厂里的人却大半死于这种鞭伤,成化天子特意派遣了御医来为他治伤,也没让这份疼痛减缓多少。   李凝给了他几天脸色,终究还是没忍住哭了一场。   她比谁都知道李澈有多怕疼,更知道以他的能力完全不必要走这一遭,如果不是为了她,他大可以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如此急于升官,只是为了保护她。   李澈隔天发觉她眼睛肿了,倒是没问,只是把她的头发揉得散散的,说道:“成日里在家瞎想,你该找个伴了。”   李凝一边捂着头发一边躲避李澈的大手,却还是逃不过被揉成一头乱毛。   李澈说到做到,没两天就从外头带回来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眉间一点红痣,自称香菱。   自从薛蟠被打死之后,香菱战战兢兢做了好几回证,她从小被拐子打骂长大,几乎什么都不懂,因李澈多问了一句,原本想带她回家的锦衣卫不敢相争,便把人送到了他这里。   李凝看着香菱,倒想起黛玉来。   这些日子李澈做的事情几乎都没有瞒着她,贾家的事情她都听说了,虽然起初十分震惊,但她相信李澈不会冤枉人,她去过的荣府虽然没被抄家,但大老爷充军,二老爷流放,虽有个老太太在撑着家业,但显然已是顾不了黛玉的了,李凝这几天着人去贾府送信,派去的人甚至能直接走到后院里去。   黛玉信里说她要回家了,林家虽然人丁凋零,但有父亲在,也比如今的贾府好,甚至老太太已经准备把家里的几个兄弟姐妹送到扬州去。   李凝最后收到的信是黛玉回家之前寄的,信里带了些别离愁绪,说她回了扬州,此生大约和她再也见不到了。   李凝有些奇怪地眨了眨眼,京城到扬州不过千里的路途,坐船一两个月就到了,怎么就此生不见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老王明天上线。   寄人篱下的宝哥哥上线。   林如海向天再借五十年警告。 第101章   年关一过, 京城里渐渐开始热闹起来。   春闱定在二月, 各地的举子为了在科考之前能空出些时候温书,一般都会在二月前赶到京城租赁宅子, 自来只有穷死的秀才,没有穷死的举人,但京城的宅子却不是有钱就能租得到的,故而大部分举子会结伴租住在酒楼客栈里。   住在客栈就意味着要和人交际, 王华一心科考实在不想费神,货比三家之后, 在邻近西厂旧址的地段租赁了一处小宅院。   西厂虽然被废, 但据说清理那座地牢时清理出了大量的死尸,锦衣卫平日都不敢打那儿过, 故而附近的宅院也没什么人敢住, 难得有肯租住的,东家甚至只收了从前一半的价钱,换算起来,倒比住客店划算多了。   王华也是住了几天之后才发觉自家院子一墙之隔的地方住着的就是去岁掰倒西厂的李澈李侍郎。   这位铁骨铮铮的大人不似百姓口口相传的面若包公,反倒生得一副绝佳的容貌,至少王华活了三十五岁,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王华身无官职, 也不必向李澈行礼,春闱渐近,他更没有什么攀附的心思, 只是仍旧要在心里感叹老天爷的偏心。   据说李侍郎蟾宫折桂时年不过十五,到如今三品京官的级别,甚至还不到三十岁,又生得如此出色,真是羡煞凡人。   王华闭门读了一个月的书,期间有同乡想请他出去游玩,也有一些诗会的邀请,都被他给拒了,他自小天资绝佳,连他自己都这么认为,然而屡次乡试不中,令他耗费了数年时光的同时也一并沉淀了心境。   今年的会试进展得很是顺利,王华临考前大病了一场,入得考场时也是病恹恹的,却也不负他余姚才子的盛名,名列会试三十三名。   只因他住的地方太过晦气,除了一个东邻,周遭数百户人家都是空房,隔壁住着的是三品大员,自然也不会贪他几个喜钱,故而王华这场金榜题名,倒是不大热闹。   朝廷每逢科考大年都会热闹一阵子,除了出身不大正的官员,基本上正经科考的官员都挺乐见朝廷收录新人,毕竟从二月春闱到三月十五殿试后好几天,对非翰林院的官员来说,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小小的假期。   李澈办案利索,故而刑部的那点差事还累不到他,每每他办完了手上的事情,就坐着喝茶烤火,若是不明就里的人见了,还以为刑部侍郎是个多清闲的官。   近年来各地多雪,夏日干旱,冬日极寒,许多地方上报灾情,甚至传出大明的土地种不出食物的谣言,这不关刑部的事,然而大灾引发各地流民起义,滋生更多大案,李澈觉得,这里的情况不大夏好不了多少。   大夏干旱,可以压榨祈雨人,祈雨人虽然少,但就从大夏数千年王朝屹立不倒来看,大夏的祈雨人数目远远高出他们放在明面上的,大明却没有这个运气,倘若祈雨能力和禹师的引雷术一样不必折损寿元,李澈觉得自己大概会管一管,然而他想活下去,也深知这样的大势之下,他一个人的能力无异于螳臂当车。   李澈只是觉得,京城的冬日真是太冷了。   李澈怕冷,李凝也怕,天一冷起来,她就不肯出门,好在有香菱陪着她,李凝见香菱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什么都想学,倒也不嫌麻烦,便教香菱识字,原本只是一时兴起,然而香菱却十分聪明机灵,识字极快,她时常有感于李凝一个小孩子都会那么多东西,不由更加努力,却令李凝汗颜。   李凝想起自己刚学认字的时候,差点没把万事不经心的李澈给折腾死。   殿试定在三月十五,前几天李澈就收到自己要去充任读卷官的消息,因此次会试录名举子人数较多,其余各处部门也都有调动,读卷官不算什么坏差事,只是难免不比一边烤火一边喝茶来得舒坦,李澈有些消极地一边阅卷一边打瞌睡。   其余的读卷官即便已经做过几次的,都不像李澈这样消极,毕竟读卷官又不是读卷子的,而是阅卷的先生,有评定等级之权,各人分薄考卷,初时判上中下等,再由读卷官传阅考卷,最终商定录取举子名次,过了殿试的举子虽然被称为天子门生,但一般情况下,天子不会特意去干涉读卷官商定的名次,成化天子甚至连探花这种特殊名次也不干涉,前几年有个探花便是个老头子,倒让眼巴巴等着探花郎跨马游街的闺阁少女好一阵失望。   李澈看了半晌,只觉手冷,大殿内满是考卷,为避免发生意外,火盆都在角落处,李澈越翻越快,最终分到他手底下的考卷全部阅完之后,他把其中一份最满意的放在上面,第一个去了火盆边上的椅子上坐着烤火喝茶。   刑部的官员这次来了两个,都知道他有这个怕冷的毛病,却也忍不住打趣道:“李侍郎也是状元出身,眼力不同寻常,这一次可是把新科状元抓在手上了,才安坐起来?”   李澈捧着热茶喝了一口,笑了一声,说道:“我没看过你们手里的,怎么知道状元在不在我手里?不过倘若你们那儿没什么特别好的,我那上面一份应就是今次的头名了。”   李澈自觉话没说满,然而有他这句话在先,众人哪有不信的,离得最近的连忙把最上头的那份考卷拿起来,只看了第一句便赞了声好。   殿试的考题是成化天子出的,有没有水平且两说,在有限的范围之内发挥出最大的才识,才是殿试的要义,这份考卷字迹工整,是经由专门的抄录人员抄录的卷子,而非原卷,但仅凭文字,便能看出此人才识不凡,文笔老成,虽无一眼的惊艳,却有十分的功底。   惊艳意味着剑走偏锋,所以惊才绝艳的往往是探花,当年李澈的考卷便是才华横溢又带着一丝中平,才被点为状元,如今这份考卷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处,不说其他,只这人一定是个做官的好苗子。   其余人手里的考卷确实没什么好的,李澈因歇得早,特意筛了一遍落到中下的考卷,等他放下考卷,那边也到了传阅定名次的时候了。   最终李澈断言的那份考卷得到了读卷官的一致认同,经由成化天子阅览一遍,最终定名次为一甲头名。   原卷揭封时,便有认得的笑道:“余姚才子王华,也算是实至名归了。”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虽则燕京不是长安,但春风得意仍是春风得意,饶是王华心境已经不同年少,却还是忍不住欣喜万分,然而科考月一过,他也还是要像从前许多前辈那样,踏踏实实地在翰林院混日子。   翰林院最多的就是状元。   有时候王华觉得,翰林院门口掉下一块匾,大概可以同时砸死三个状元。   混日子久了,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家人。   入夏时节,李凝忽然注意到隔壁的院子里时常有各种各样的异响传来,早起时还会有朗朗的读书声传来,听声音还是个小孩子,也是到这时,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家宅院隔壁住进来了一户人家。   王华一个人住着的时候,甚至没个说话的人,他每天出去得早回来得晚,虽见过李澈不少此,也从来也没和李凝撞上过,这会儿住进了妻儿,动静自然大了一点。   李凝已经开始起早了。   她这会儿的身体大约有六七岁,练武还早,习武之人最好的练武年纪在八岁上下,早了不利发育,迟了骨骼长硬,她虽轮回数次,但身体倒是没变,异于常人的天资令她可以适当提早练武的年纪,有时她在院子里气喘吁吁地练武,稍微静下来就能听见隔壁院子里的读书声。   时间久了,还怪亲切的。   隔壁的读书小孩大概也是这么觉得的。   没过几天,从院墙那儿忽然扔过来一块包着纸团的石头,纸团打开,上面的字迹十分工整,只是稍显笔力不足,上头写着“你在做甚”。   李凝忽然发觉自己哼哼唧唧的声音对于不知情的人来说应该是有一点奇怪的。   她摸了摸鼻子,见纸团上还有大片的空白,于是跑回书房里拿了笔墨,在纸团底下简明扼要地写道:“练武。”   纸团包着一颗石子扔进了隔壁的院墙。   读书的声音稍稍停滞了一下,随即朝着院墙靠近了一点,不多时,纸团又被扔了回来,这一次的字比上一次多得多,字迹也显得有些潦草了,李凝辨认了一下,才明白过来,这个小孩子是问她在练什么功夫,厉不厉害,能不能像梁山土匪一样,一拳把人打死。   李凝看过这里的水浒传,不是很喜欢,发觉这个小孩子对习武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犹豫了一下,只回道:“习武是为强身健体。” 第102章 红楼(10)   这张纸团传过去, 那边好一阵没了动静。   李凝倒也不在意, 把笔墨放在一边,继续练刀。   她如今的刀只是木刀, 短得像个匕首,倒也轻便,只是这一次还没练一会儿,那边的纸团就又传了过来, 只是这次换了张新纸,上头写道:“你不读书?”   潦草的字迹把主人纷乱的心境体现得很好。   李凝不由笑了笑, 回道:“读完了。”   对面显然不信, 读书的声音都大了一点,李凝这次主动扔了一个纸团, 上面写的正是这小童读到的《礼》其中一篇。   小童很快又扔了一个纸团, 字写得很大,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道:“我是在背!”   李凝这倒是有些意外了,《礼》是五经中的一本,听那小童的声音至多不超过十岁,每日在院中大声朗读的那些内容,竟是在背诵?   这时节人尚君子, 对面没以为李凝在抄, 李凝也没以为对面撒谎,隔着院墙,小童的背诵声更大了, 李凝这才注意到,对面的读书声虽然流畅,但时有停顿,自然得很,确实是背诵独有的韵律。   停了一会儿,小童似乎背累了,院中传来脚步声,然后就没了动静。   李凝又练了一个早上的武,过午时的时候,她在里屋教香菱写字,香菱出去了一趟,忽然摸回来一捧纸团。   李凝连忙把纸团拿过来,一张张拆开,只见上头一会儿是“你读到哪里了”,一会儿是“你多大了”,一会儿又是端端正正的自我介绍,王字边上有一团墨迹,像涂了什么字,墨团边上写着守仁两个字,纸团的最底下又是一个大大的九字,想来应该是他的年纪了。   倘若是正常人家的小娘子,这会儿羞都要羞死了,李凝只是摸了摸鼻子,对自己错过纸团感到一丝歉疚,随即拿了张纸来回信。   王守仁坐在自家院子的假山边上,手里拿着一本装样子的礼经,礼经里套着一本有图画的山海经,熟稔地一边背诵一边翻看山海经,虽则这本山海经他已经翻过无数次,但没法子,他爹书房里的闲书不多,山海经算是最有意思的了。   对面那个自称要练武强身健体的小童午后就没了动静,王守仁也是扔了好几个纸团才想起这人只在清晨有动静,他其实有一点慌,怕他家大人回来见到纸团,可没一会儿,他就自己调节好了心情,反正最大不过挨顿骂。   正在这时,一道白影从王守仁眼前过去,他立刻反应过来,捡起纸团,见上面用龙飞凤舞的笔迹写道:“李凝”,底下似是在学他,端端正正地写了个六字。   王守仁有些惊叹地看着这一手字,虽也见过几次了,他也还是要赞一声好,都说字随人,但小孩子手腕细弱,笔迹再认真也难免轻飘,只有稍长些年岁,手腕骨骼长硬了,笔迹才会见风骨,如果不是切实听见了隔壁小童的细嫩声音,他都不敢认这字。   王守仁一直听说那些高门大户在教子弟习字的时候会格外锻炼手腕的力量,就是为了早早练出一笔好字来,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小童比他还小三岁,却已经能默写礼经,不愧是侍郎家的公子。   之所以认定是公子,也是经验作祟,王家是书香世家,族中姐妹虽也要念书,但也就是认得几个字,通常书念不到十岁就要去学针线女红,平日里这些姐妹也不和家中兄弟来往,七岁过后,王守仁也就只有在年节才能见到同族的姐妹,谁会想到一个每天早起练武,读书读到礼经,还有一手难得好字的小童会是女郎?   自从来到京城之后,王守仁就有些无聊,他在家中尚有同族兄弟可以玩耍,到了京中连他爹都不认识人,更别提找到玩伴,假如隔壁住着的不是他爹明令不能随意串门的李侍郎,他早就翻墙过去交朋友了。   纸团传书虽然有趣,却不能令天生好奇心极强的王守仁满足。   李凝拆开新纸团,就见上面问道:“你能出来吗?”   纸团扔过去的时候,王守仁其实都准备朝门口跑了,然而李小公子却仍用那一手张扬字迹回道:“不能。”   王守仁叹了一口气。   夏日无趣,又见不到面,王守仁翻了一遍快被他翻烂的山海经,又扔了个纸团,不抱什么希望地问:“你有闲书看吗?”   这时节的闲书并不是那些《西厢》《会真》一类的艳书,而是指野史,笑谈集,志怪故事一类的闲书。   假如真是侍郎家的公子,大概率也是没有的,李凝不同,李澈很少把公务带回家,书房里全是用来解闷的闲书,甚至李凝用来教香菱认字的就是一本志怪书册。   纸团扔过去,侍郎公子没再回。   王守仁猜测,这位官家小公子大概把他当成了不学无术的混子,不由得又叹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忽有一本蓝封书籍从院墙处高高地飞过来,正落在假山边,王守仁看了一眼书名,心脏便忍不住蹦跳起来。   那是一册《推背图》,但凡读过唐史的,谁不对这样一本神秘莫测的图书产生好奇?   然而这不是全部,不多时,又一套《搜神记》被扔了过来,紧接着的是《述异志》,《述异志》之后,又是一套《三国演义》。   王守仁一边迅速地把书捡起来藏进假山里,一边又忍不住怀疑起来,隔壁那位侍郎公子,到底是个什么品种的混子。   李凝前后扔过去十来本书,估摸着够对面的小童看一阵的了,又扔了个纸团,问他还有没有什么想看的,她可以帮忙找找。   对面用潦草而轻飘的语气回了个“我先看完”。   不是王守仁不想,而是他根本说不上来想要什么书,毕竟就那一点水浒的内容,还是他从同族兄弟那儿听来的一耳朵。   王守仁又扔了一个纸团,就把对面的侍郎小公子忘在了脑后,一心沉浸进了闲书的海洋。   就这,他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但凡院子里有人路过,哪怕只是帮厨的厨娘,他也还是一心分两用,大声地背诵着礼经的内容。   隔壁消停之后,李凝这才松了一口气,继续教香菱读书认字。   如此一夏过去。   入了秋的王守仁因念了一肚子的闲书,在一次检查背诵中背岔了,被同样熟悉闲书的王华一耳朵辨认出来,最终暴露了假山藏书。   咬死了书是自己买的,可能会挨一顿揍,说实话书是隔壁侍郎公子借的,他挨一顿揍的同时连带着隔壁侍郎公子可能也要挨打,王守仁小小的脑袋里转了一圈,目露坚毅之色,选择一力承担。   屁的一力承担。   王华一个状元郎的脑子还是很灵光的,这得益于王家艰苦卓绝的教育方式,像王守仁这么大的孩子,别说买闲书的钱,就是一个铜子都不可能有,问过自家夫人,确认夫人没有背地给零花,王华就推断出了闲书的来源。   王守仁像个蔫头蔫脑的鸭子,被自家老爹拎着就上了隔壁。   读卷官不是主考官,然而一定要论关系,王华自然也可叫李澈一声恩师,可他毕竟年纪摆在这里,不大好意思,故而每次撞见,他都只叫李澈一声李大人。   李大人听了王华的来意,不仅没有当场把儿子叫来揍一顿,保证再也不给隔壁扔闲书,反而笑了笑,说道:“不过几本书罢了,王小公子想看,何苦不让他看。”   王华万万没想到李澈会这么说,他轻咳一声,说道:“这等闲散书籍读久了,未免移了性情。”   李澈温和地说道:“经义文章读久了也是一样,王小公子眸正神清,难得是个活泛孩子,王兄莫要把孩子管木了。”   王华知道,谁家各扫谁家雪,李澈如此说绝不是在替自家儿子说话,而是在袒护自家孩子,虽一副温和做派,却摆明不觉得自家孩子有错,不由叹了一口气,道了声是。   李澈笑了,又看了一眼王守仁,说道:“以后若想看书,只管来找我借,实不瞒王兄,那些书都是我的。”   王守仁不由暗暗叹气,这要是他爹就好了。   从李家出来,王家两父子一时都有些沉默,王华虽碰了一鼻子灰,却难得并不觉得不自在,看了一眼仍旧蔫头蔫脑的儿子,拍了一把他的后脑勺,喝道:“心都掉在人家家里了,别人家是怎么教的我不管,只你以后别再想那些花花肠子。”   王守仁幽幽地道:“爹,你说李大人那么早考了科举,是不是就因为他想看闲书。”   王华噎了一下,想到自己藏在书房书柜夹层里的闲书,重重地咳嗽了一声,还待说什么,就听王守仁又道:“我要是也十五岁考个状元,我是不是就能想看什么书看什么书了?”   王华又是一巴掌拍在自家儿子的后脑勺上,道:“还是白天,这就做上梦了?”   王守仁捂着后脑勺,越发想和侍郎公子换个爹。 第103章 红楼(11)   成化十七年六月中, 漕运总督张瓒死在任上, 经由内阁商议,天子钦点, 由兰台寺大夫林如海左迁此职,即日赶赴江淮上任。   说来倒也是件巧事,原本林如海送女上京之后,身体就每况愈下, 眼看着就一两年工夫了,偏偏此时出了个金陵血案, 四大家族无一幸免, 林如海忧思之下大病一场,半梦半醒时听见门外有僧道似痴似癫, 道他本该后年好死, 偏偏被女儿带累,要再劳碌一甲子,若得解时,把女儿舍给他们便好。   林如海记得这一僧一道,当年黛玉只得三岁上,这两人就来过,要化了黛玉出家去, 见他们还该再来, 当即起身怒骂道:“你们出了家便没了人伦?谁家骨肉不是亲生养的?偏要给你们化去?”   那僧道倒也不气,只是互视一眼,叹道:“红尘痴人难渡, 罢了罢了。”   说着便去了。   林如海醒时听人报说黛玉回来了,连着几日病得糊涂的脑袋顿时一个清醒,竟能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了,只是不多时,他又惊觉自己刚才明明见过那僧道二人,怎地清醒时仍躺在床上?   再去问左右,都只道老爷刚才在梦里说话,并没起身过,更没个僧道来过。   林如海惊出一身冷汗,又思忖起那劳碌一甲子的话来,不知是自己做迷了梦,还是当真有此奇遇。   只是自那日之后,他的身子便一日比一日更好了。   黛玉回来时还带了贾家的两位姑娘,一个叫迎春,一个叫惜春,据说原本还有一位小姐,只是她不肯离京,要在祖母跟前尽孝,便没同来,一船人下了之后,又是一艘大船靠岸,却只得一个主子下来,便是贾家二房公子贾宝玉。   林如海没见过自家夫人常提起的衔玉而生的侄儿,单看卖相倒是不错,便问起读什么书,却见小少年支支吾吾半晌,竟只小声道了句:“读到四书。”   林如海见这宝玉和岳父相貌颇近,便再问道:“可学了骑射武艺?”   宝玉仍旧摇头。   林如海又问道:“是学了闲艺?”   科举当道,世家大族也很少能将君子六艺习练透彻,甚至于礼乐御数这些已经被归类为闲艺,林如海倒不觉得男儿立世一定要靠科举,会些闲艺也很不错。   宝玉的脸红透了,又是摇头。   林如海便明白这位贾府的公子什么也不会。   这也不打紧,毕竟才十岁,慢慢教总会出样子,林如海温声安抚了几句,便叫人去给他收拾住处。   到底是寄人篱下,宝玉在家时养在老太太身边,丫鬟就不下十个,但到了扬州,除了跟来的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四个大丫鬟,林府竟个半个都没给他增添,那住处也不好,只是个两合小院,他自住了上屋一间,四个大丫鬟竟要挤在一处住,因为下屋是摆放杂物的,连个窗户都没有。   不仅如此,林如海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他带了丫鬟,后来听他叫丫鬟名字,眉头便皱了一皱,说丫鬟名太艳丽,显得不够庄重,把袭人改回珍珠,晴雯改成知晴,麝月改叫霁月,秋纹就叫画秋。   宝玉一回屋子就气得直掉眼泪。   迎春和惜春则是住在一起,扬州的府邸不似京城,闺阁小姐多住楼中,林如海五十岁只得黛玉一女,府中一应物事都是顶好的,虽没有贾府的豪气,却处处精致,对别家的姑娘倒也没有亏待,只是府里确实没有更好的地方了,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她们安排在妻子原先住过的小楼里。   迎春自来是个软弱不吭气的,她在老太太身边时也没住得多好,什么都没说,惜春则凡事不关心,倒也消停。   入夏时,林府不兴用冰,至多是井水浸些果子解暑,宝玉吩咐下人去买冰,下人一转身告到林如海耳朵里,林如海倒也没说什么,只是隔日让人给宝玉和贾府的两位姑娘送了冰盆,只是不许黛玉去用了冰的房间里,她身体不好,乍冷乍热容易生病。   宝玉听了,难免又怄了一场气,只觉得这个姑父处处都在针对自己。   然而这还没完,七月过半的时候,朝廷的升迁令下达,林如海要升迁,也要搬家赶赴江淮,扬州距离江淮不远,倘若夫人还在,他自然可以孤身赴任,可如今家里全是孩童,他便只好将几个孩子一起带去江淮。   漕运总督府建在淮安,因水运便利,人口繁多,百业兴旺,扬州风雅中带着带着奢靡,淮安则是遍地都透着铜钱的气息。   林如海就算把扬州的宅院卖了也买不起淮安的宅子,即便他上任之初就有商贾辗转托人,挤破了头想送他宅子,都被他拒了,故而上任之后只有官邸可住。   宝玉甚至就连二合院都没有了,四大丫鬟没法和他住在一起,只能每天夜里留个人睡在外间榻上,剩下的和林府的丫鬟挤着住。   宝玉痛哭了一场,含着泪给京城去信,想要回家去,就算家里再破落,他也不想和这个处处针对他的姑父一起住。   然而一向疼爱他的老太太却把信烧了,流着眼泪当做没看见。   贾家两位老爷流放的流放,充军的充军,破船还有三斤钉,不是养不起孩子,老太太让宝玉走,是为着一双玉儿的姻缘,也是为着宝玉以后有个保障,正和当日林如海的慈父之心如出一辙。   等不到贾家的回信,宝玉渐渐地也就死了心,林如海让他念书他就念,只是念多少忘多少,根本不朝心里去,因很少见到黛玉和自家姐妹,他就和丫鬟玩闹,林如海抱着一点能教就教的心思,写了信给贾家,没多久,袭人晴雯几人就被贾府的人带了回去。   宝玉砸了半宿的东西,又哭又叫,还害了几天的病,只是林家没人惯着他,请了大夫来按方吃药,渐渐地也就好了。   除了仍然不肯学习,至少不怎么娇气了。   娇气毕竟是给别人看的东西。   八月王子腾暴病死在家中,经由仵作勘验,是心疾突发而亡,王子腾只有一个儿子,叫做王仁,从前是京城叫得上号的纨绔,如今老父去世,立时没了生计,便打起了寄住在家中的姑姑一家的主意。   这时节女子没有继承家业的权力,薛蟠死后,还在金陵的薛家旁支也陆陆续续地被查办,其实薛家倒有一门极近的亲戚,只是对方颇好说话,并没有收回薛家母女手中财产的意思,加上当时王子腾未死,薛家母女二人得以离开贾府,寄居在王府里。   王仁知道,薛家世代经商,产业颇多,薛蟠死后虽然稍有损减,但自家表妹实是个女中诸葛,一手管着账本,生意做得不错,如今既然薛家不来人要,自然该是他的。   薛夫人原本对自家这个侄儿的感情并不算深,自从薛蟠死后,王仁时常过来嘘寒问暖,她才渐渐把感情放在了侄儿身上,一听王仁准备休妻娶自家宝钗,她的心思顿时就动了,只是她到底也有几分清醒,犹豫着说道:“宝钗年纪也太小了点儿,何况你要休妻再娶她,她素来心气儿高……”   王仁笑了,说道:“姑妈宽心,我看表妹只是不爱说话,岂有什么看不上我的,父亲才去,百日热孝里索性先定了这桩亲事,过个三年再成亲,那时她就不小了。我只是感念姑妈和表妹两个女人家的,又抱着那么一份家业,要是所托非人,不是毁了表妹一辈子吗?我这个人姑妈是知道的,从来只有别人管着我,哪有我去管别人的。”   他这话说得十分在理,如今这个世道,除非招赘,否则家里没个子孙继,家业全是别人的,姑爷有良心还好,若没个良心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哪有自家人放心。   薛夫人心头一个松动,王仁立时又嘴甜了几句,他是有备而来,婚书都揣在怀里,不多时,薛夫人就在那上头按了手指印。   宝钗晚间记账回来,一听此事,眼前一阵发黑,她娘识人不清,她岂有看不清人的道理?住在贾家时,她连宝玉都看不上,更别提这个王仁!何况王仁此时要和她定亲,打着什么主意她难道不懂?越是亲戚,才越是能从人身上咬下肉来!   宝钗深吸一口气,要薛夫人立刻去把婚书要回来,劝了半夜,薛夫人这才松口,可等隔日去要婚书时,王仁却说他已经休了妻,薛家母女若要不认账时,也只好和他上一趟公堂了。   薛夫人见他前倨后恭,哪还有不明白的,她算是感受到了昨日女儿的心情,眼前一阵阵发黑,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等到她把王仁原话说了,宝钗沉默半晌,忽然开口道:“那就上公堂!”   薛夫人急道:“他是没脸子的大男人,你一个姑娘家上了公堂,要遭多少闲话?”   宝钗冷声说道:“他要夺我家业,我也只好豁出这张脸,娘你若还念这份母女亲情,就让我去吧。” 第104章 红楼(12)   王子腾尸骨未寒, 自然也有一些生前好友, 虽知王仁德行,却也打算替他做成这事。   事要往两面看, 近了说,薛家家业不小,事情不成一文钱落不到他们的口袋,事情成了收益不会小, 远了说,人情越用越薄, 王仁得了这份大恩, 往后远了旁人也说不出来不是。   然而这些人再如何想,也想不到薛宝钗一个年不过十来岁的小姑娘竟敢主动报案, 而且越过了直属衙门, 直接告到曾有旧怨的前金陵知府,现刑部右侍郎李澈的案头。   严格来说,明代实行的三司法制,都察院稽查刑名,大理寺主审重案大案,刑部负责最后审理和复核罪名,倘若李澈只有刑部的官职, 是管不了这事的, 可巧的是,这时节官员身兼数职屡见不鲜,他在还未去金陵上任之前便在大理寺挂名少卿, 虽则也不算太对症,但他一定要管的话,还真没人和他争辩这个。   比案子先到的是一片赞誉之声,据说最开始是个好事之人问薛家人为什么要求助于结过怨的官员,薛家那位小姐便使人说道,兄长之死是因他打伤人命,与人无尤,李侍郎为人正直,秉公办案,她一个小女子求告无门,不敢信旁人,只敢信这位清正的大人。   消息传进李澈的耳朵时,也传进了刑部官员的耳朵里,倘若是以前的李澈,自然没人敢和他说笑,但说来倒也奇怪,自从金陵走了一遭,冷面观音成了笑脸佛爷,虽没有左右逢源的架势,倒也令人如沐春风。   便有人笑道:“这小丫头虽然做事粗糙了点,但好歹进对了庙,拜对了真佛,以大人的脾气,一定会管这事。”   李澈喝了一口茶,说道:“些许小事,闹得满城风雨,案子还没到我手里,先按着脑袋点头,也太无赖了些。”   左侍郎略有年纪,便感叹道:“咱们眼里的一点小事,对这些人来说可不就是天大的事,弄不好毁家败业的,到底是个女娃娃,小小年纪的,也是可怜。”   李澈便道:“她既敢上告,这辈子也落不到多可怜的境地。”   只说是这么说,管还是要管,李澈想经营名声,引人来投,便不能在小节上行差踏错,从这一点来看,要是个真清正的官员,怕也是没法不接这个案子的。   案子办得很是顺利。   原本也没有头天哄人父母签了婚书,隔天就休了妻子的道理,别的先不说,王仁户籍所在地远在金陵,他要休妻,先要征求夫人同意写下休离书,再经由官府通过,户籍更改,才能算是自由之身,嫁娶无干。   王仁手里的那份婚书上虽无日期,但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薛夫人手里,金陵与京城相隔千里,王仁又没有第一时间派人去金陵打点户籍,从原则上来说,他于薛家是骗婚,于原配是停妻再娶。   不到半个时辰,案子告破,因征求了王仁之妻的意见,轻判了停妻再娶之责,只追究骗婚薛家一事,判了一年刑期,当庭二十杖。   王仁被打得涕泗横流,只打了十杖就疼晕了过去,水泼不醒,李澈便让人先把他带下去,等醒了再接着打。   因案件各项证据实在齐备,李澈甚至没要求证人上堂,也免了薛家母女抛头露面走一遭,最大限度保全了她们的名誉。   薛家派人四处吹捧得更卖力了。   借着这出案子的余波,李澈顺手又办了几个求告到他面前的案子,多是一些像薛家这样遭了欺的绝户人家,这时节家无男丁便是绝户,但凡有一门亲戚在,绝户女便保全不了任何财产,甚至本人的婚嫁也要征求这门亲戚的意见,大多所嫁非人,更有甚者家产一空后又被强行买卖,这种行为被称为吃绝户。   吃绝户的名声虽然难听,但还真没什么律法能管,毕竟比起前朝,本朝奉行程朱理学,程朱二人虽无主观上欺压女子的意思,但他们的各种理论无不印证了男尊女卑的思想,前朝寡妇尚能保全家业,本朝律法却明文规定男子丧后,倘若家无男丁,便要听从男方家中意见分配遗产。   李澈办了几个绝户案后,朝中官员对他的褒贬不一,但始终是赞成的人多,毕竟官员要脸,即便私下里有过一点吃绝户的举动,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便自觉没做过,很少有人会对那些吃肉喝血的刁民产生同理心。   然而能够告到李澈耳朵里的案子毕竟不多,虽有些女人不好抛头露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很多人根本出不了门。   当年朱熹公临任漳州,因漳州风俗开放,少有缠足,上了年纪的妇女到处行走,时常有给夫君戴绿帽子的,小儿女之间也是私奔成风,便令漳州女子把脚缠得极小,使得双脚残废,不良于行,这便从根源上止住了私通私奔之风,史书对其行为赞誉一片,后来官员争相效仿,缠足之风更是大行于世。   李澈有心用这件事撬开一个口子,便上折请命,在刑部衙门之内,开设一处女刑司,专司女子告状,因女刑特殊,最好选派女官任职。   这时节的女官特指宫中女官,女官多由贵女担任,贾府未败落之前,便送了一女进宫,选秀不中,却被留下做了女官。   他倒还没打算图穷匕见,染指律法。   成化天子觉得有些小题大做,而且新开一个衙门不是小事,花钱是次要的,重要的是麻烦,他想了想,没有批复。   以他的智商还没有想到李澈倡议实行之后,会有多少贫苦人家的女子为了告状而放脚,不过这对他来说也不重要,他对小脚没什么特殊喜爱,万贵妃是个半足,缠过又放了的,平日里不许他看脚,那些宫妃的脚他又不想看。   到了晚间,因他前几天幸了一名年轻宫妃,这几日便都在安喜宫内柔情曲意地安抚万妃,只是万妃对他仍旧爱答不理,成化天子没话找话自说了半晌,贵妃都在榻上闭眼准备入睡了。   就在这时,成化天子忽然想到李澈,便把他白天的折子说了,复又笑道:“这个李澈身兼数职,旁人累都要累死了,只他还想东想西的,烦人得很。”   万贵妃却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成化天子已经几日没得她一个正眼,还没等说话,便听万妃说道:“你那满朝文武天天骂我,你不嫌烦,倒烦起人家做实在事的来,你久居庙堂之高,哪里见过平民百姓的苦处,你不肯办这衙门,我来掏银子,活着的时候我不指望,只望我死了,以后也得几个丫头拜拜我!”   成化天子这几天都快把脸笑僵了,也没得贵妃几句话,这时听她肯搭理自己,话里又这样可怜,心头顿时软和一片,一把将万妃揽在怀里。   万妃小声抽泣道:“你们这些做男人的把持着世道,把女人当成玩意儿,那李澈我原是不喜欢的,如今可见他是个善心人,你若也心善,就应了他这一遭。”   她这么一说,成化天子哪有不答应的?一遇到贵妃的事情,他的脑子就转得飞快,刚答应下来,甚至就已经想好了要如何拿这事佐证贵妃的贤良,隔日一早从安喜宫出去,他就把李澈的折子拿在手上,路上就给批了。   饶是李澈也没想到成化天子会同意,他原本是准备多磨几天,再联合一些同僚上书,甚至做好了磨上几个月的准备。   直到后来女刑司成立,宫里派出的女官四处说着万贵妃的好处,众人才明白缘由。   对于成化天子来说,贵妃的事那就不叫事,一遇到贵妃,他的办事效率可以直追李澈。   原本因为反感此事而连连弹劾李澈的官员突然没了声息。   虽然路尚遥远,但李澈已经看到了数年乃至数十年后的情况,女官出自宫中,为了行动方便,脚肯定不会缠得太大,再之后女刑司走上正轨,无论是来告状的还是断案的,都会逐渐放脚,告状的平民女子放脚的多了,便会带动一大部分人,断案的女官有了权柄,也会有贵女为了选上女官而放脚,潜移默化之下,什么圣人言都可放在一边。   李澈从刑部衙门出来,上轿之前远远看了一眼排在女刑司前的长队,心头不知为何也有些愉悦起来。   李澈回来时,李凝正靠坐在院墙边上和隔壁王小公子扔纸团玩,李澈视而不见,反倒让人去给她拿张垫子来垫在椅子底下,一墙之隔的王小公子却十分紧张,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扔纸团,满心以为对面也在和他一样紧张又快乐着。   近来王小公子的课程开始吃紧,单纯的背诵已经难不倒他这个过目不忘的天才,如今他正读圣人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朱熹把自己对于四书的理解集精华于一书,因他的特殊地位,他的注释没人敢提出反驳,相当于把先前读过的书又回了一趟炉,而且吃的是别人给他嚼烂的东西。   王小公子极度不适应这一点,他读四书时读的是原版,他不像其他孩童只是读背,对于四书自有一份理解,如今再读朱熹注释版,只觉其中很多道理都和他想的不一样。   李凝没看过朱熹版,故而只能听他念叨,有时两人的理解对上了,却和朱熹的理论不符,李凝自然不觉得自家哥哥教的加上自己理解的有错,对这个不知道什么人的朱熹没什么敬畏,难免令王小公子产生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对比这位年方六岁的侍郎公子,一直自认天资不错的王守仁简直觉得自己生得太背时了些。   既生瑜,何生亮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话说】   上一章看到有小伙伴提出质疑,说林家其实很有钱,这个是同人的私设,也是一种有争议性的红学题目,红学家还没争出来,不过按我的理解,红楼原著中很多地方都指证了林家没钱,唯一一处貌似暗示的是贾琏那句语焉不详的“这会子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就好了”,很多人牵强附会,说这钱是林家的,不脱离背景来看,明清时期女子无继承权,原著中写明林如海有旁支亲戚,这是一出埋线,林家就算有二三百万的财,贾府包括黛玉都是没有权力拿的,另外有人说林家是列侯之家,和贾府差不多,不会没钱,然而贾府是国公爵,有赐封的田庄地产,原著黛玉说过林家无房无地,这可能是虚指,也可能是被亲戚拿走了,但林家不富是真的,红楼读过多次,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我的理解是林家没钱,黛玉一无所有寄人篱下,才会敏感多思,惹人怜惜,别人自然也有别人的理解,各有各说法,求同存异吧。 第105章 红楼(13)   入冬时节, 京城越发寒冷, 按照王家的习惯,背诵要在室外, 然而天实在太冷,王守仁裹着厚厚的冬衣都冻得直打颤,别说在外头背书,就是伸手都不敢朝外头伸。   王华怎么看都没能从自家缩手缩脚的儿子身上看出什么好来, 只是心里到底疼他,便假装不知自己出门之后, 夫人便会把儿子叫回屋内。   只是每每打院中过, 隔着一道院墙就能邻家上官之子不避严寒地习武强身,起初只能偶尔听见几声呼喝, 后来不知是换了兵器还是别的什么, 时有破空之声传来,他便越发觉得人和人的差距实在太大。   虽则是近邻,但王华到底没觉得自己一个小小七品编修能和堂堂侍郎攀什么关系,除了那次上门,他和李澈也就是见了面点点头,偶尔同时出门,能够寒暄几句的关系。   冬至之后, 六部封笔, 许多官员一年数到头最期盼的就是年假,王华虽然做官没几个月,却也因为这难得的假期心情放松下来, 正逢天晴无雪,日上三竿,他起了些诗兴,走到院中想要近看假山边上的寒梅,没走出多远忽然见到自家儿子裹得像个球一样缩在假山洞里,做贼似的展开手里的纸团。   王华板着脸走过去,朝着自家儿子伸出手。   王守仁立刻把纸团吃了,并且连连咳嗽,向对面示警。   然而对面和他并没有默契,他纸团还没咽下去,院墙上高高飞过来一个纸团,啪地一下打在王华的头上。   王华展开纸团,刚准备说些什么,就见纸团上满满漂亮笔迹,并非是他所想的孩童闲话,而是正儿八经地在讨论经义文章。   状元郎的见识自然不一般,自家儿子是什么斤两王华是清楚的,正是因为儿子天资过人,所以他才格外严厉,然而倘若不是知道自家儿子和对面侍郎公子传纸团已久,他几乎要以为这东西是李侍郎写的。   李凝对经义文章的兴趣不大,只是她近来在教香菱,难免多接触了一些,但她会肯下功夫,实在是因为王家的小公子脑子灵光,见解不同常人,时常有惊人妙语,即便是经义文章,也能聊得十分投机。   何况练武是件枯燥的事情,即便是李澈也做不到什么事情都不干站在边上陪她一整天,香菱虽然好,但李凝私心里觉得,和隔壁王小郎君的交流更愉快。   李凝知道,她每每身体有了变化,心境也会越发朝着身体的年纪改变,就像她如今明知道自己经历几世,却也十分习惯做小孩子的感觉。   只是有一样,也许是因为她每日在院中练武的缘故,王小郎君一开始字里行间总称她为贤弟。   李凝起初认真地解释了一回,王守仁不信,后来听李凝又解释了两次,他明面上信了,背地里却觉得自家这个小伙伴极有可能是被家里人骗了,这时有不少八字轻的男童怕早夭,小时候便充成女儿养,甚至还要打上耳洞,等长到十来岁才能改换男装。   不是王守仁脑子转不过来,他对这个隔壁小公子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印象,尤其是武,这个年纪,这个练武强度,实在令王守仁钦佩又羡慕,总觉得这个小伙伴长大了没准能倒拔垂杨柳,三拳打死镇关西什么的,说他是女郎,就像吃白糖粽子蘸酱油一样奇怪。   王守仁说自己信了,李凝也就以为他信了,便不再把这事放在心上。   直到大年初一,他跟自家父亲去拜年。   李宅占地只比隔壁大一点点,看得出不大富贵,却处处都透着一种整洁明亮的气息,新春走亲访友,邻里互相拜年是常事,王守仁却兴奋了一夜,因为官员品级相差太大,平日里两家并不来往,他和小伙伴传了半年的纸团,上次没能见着,这次拜年总不会见不着。   王守仁甚至还准备了一个平安锁作为礼物,这是他五岁时一个僧人送的,他戴了两年就不肯戴了,嫌怪幼稚的,送给过了年也才七岁的小伙伴倒是刚刚好。   揣着小金锁,跟着自家父亲进了正堂,王守仁两只眼睛四下里一转,没瞧见小伙伴,倒见了一眼坐在上首的李侍郎,饶是他对男子长相并不敏感,也被惊了一下,脑海里关于拳头有碗大的小伙伴形象立刻修改了一下,从鲁智深改成燕小乙。   王守仁行过晚辈礼节之后就站在了自家父亲的身后,这样的场合下,他是不应该坐着的,王华也没准备待多久,一般也就是说几句闲话,一盏茶喝完,就该告辞了。   李澈言笑晏晏,没什么上官的架子,半盏茶刚过,外间忽有一把伞走了过来,王守仁当即定睛看去,撑伞的是个颇有姿容的少女,步子袅袅婷婷,王华多看了一眼,然而对美色没什么概念的王守仁却一眼落在了伞底下的小矮墩身上。   小矮墩穿得圆滚滚的,头上戴着个兔毛帽子,看不清眉目,仿佛有些困似的,进门时稍稍跺了两下脚,这时人也走近了,稍稍抬起脸来,王守仁一见,心头便是一跳。   兔毛帽子齐眉,白绒绒底下便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清凌凌像是水,瞳仁又像是上好的墨玉,眼睛稍微动一下,便带出一点天然的笑意来,就像是六月天喝了一口井水,暑气消散的同时蔓延上来的一点甜味。   大抵旁人是女娲娘娘用泥捏的,这个小娃娃却是她用了最好的纸,最好的墨,一笔一笔精心描绘出来的,一看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童,王守仁觉得她应该只喝晨露,只吃竹实,像天上的凤凰一样。   然而李凝一步走进来,对他笑了笑,又眨了眨眼睛,这才端端正正向王华拜了一拜,便笑眼弯弯地坐在了下首,喝了一口人间的茶,吃了一口人间的小甜糕。   按理侍郎公子该出来见礼的,可来的却是一位千金。   王华心里有一点猜测,但他也觉得十分荒唐。   王守仁没有他爹想得那么多,他瞪大了眼睛,许久才用已经不大灵光的脑子判断出这个小妹妹对自己的态度太过亲热了些,不像是第一次见面的人该有的,加上那一个眨眼,他心头忽然蹦跳几下,连礼节都不大顾得,开口问道:“阿凝?”   李凝点点头,她又看了一眼王守仁,发觉这个小伙伴看上去虽无当日贾府公子的好卖相,倒也十分出众,身上一派南方少年的俊秀,尤其是眼睛,灵得像一泉活水。   王守仁站在他爹身后,下意识地道了一句“怎么可能”,被王华瞪了一眼。   王华是真的有点方了。   男女七岁不同席,他家这个过了年十一岁了,李侍郎家的千金看上去也不小了,两个孩子竟就生生在两家大人的眼皮子底下传了半年的书信!   倘若易地而处,他是三品侍郎官,自然要压着儿子负责,但如今这个情况,倘若李侍郎不肯,他自然也不好上赶着,可得罪也是真得罪了。   大过年的,好大一个乐子。   然而李澈一点追究的意思都没有,反倒温声关怀道:“才守了岁,不是让你去睡一会儿吗?外面正下雪,何苦赶过来。”   李凝笑眼弯弯地说道:“是睡了一会儿的,又让鞭炮吵醒了。”   王守仁见她笑得十分可爱,忍不住也跟着弯了弯嘴角,李凝又看了他一眼,说道:“你怎么站着不坐?”   细细嫩嫩的娃娃音让少年的心都化开了。   挨了这一下子,王华拉都没拉住,王守仁立刻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   李澈笑了,说道:“家里只得我和阿凝两个,平日里没什么规矩,倒让王兄见笑了,不过小孩子家,也不必太束缚着。”   王华心觉理亏,只好跟着干笑几声。   多了李凝,原本喝完茶就能走的王家父子额外多留了一阵,李澈见李凝难得高兴,便和王华慢慢地说话,任由李凝和她的小伙伴谈笑,王守仁起初有些拘谨,因他实在很难把印象里的阿凝贤弟和眼前的人对上号,然而几句话来往之后,他便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慢慢地也开始搭腔。   隔着一道院墙,从未见过面,倘若合不来,几天不来往也就断了,半年之久的传书便说明了二人的投机,等到王华好不容易应付了李澈,确认他不准让自家儿子负责,也不准备追究,甚至他都不觉得一个七岁向上的小姑娘和一个陌生少年传信半年有什么不对,他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别的什么了,一转头就见两个孩子聊得十分开心。   自家平日里杠头杠脑的儿子看上去都斯文了不少,再一看,当年一个高僧送他的平安锁都到了小姑娘的脖子上,金灿灿的很是好看。王守仁粗心大意不记得,他这个做爹的可是记得清楚,这块平安锁内壳底下还刻着儿子的幼名,一个云字。   亲眼见了一场私相授受,王华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不是在别人家,这会儿都要直接开揍了。 第106章   王家父子离开之后, 陆陆续续便有人来送年礼, 多是管家仆役一类。   新年头一天是走亲访友的时候,但也有不成文的规矩, 早晨走的是亲,过了午后才是访友的时候。   自从回到京城,李澈就开始结交一些同样名声不错的清流官员,连带着把从前在翰林院的关系也联络上了, 也是到这时候,李澈先前做的那些得罪人的事情才有了些用处, 对于李澈, 大部分清流官员都保持着一种相对友好的态度,稍稍热络一些就能结交上。   故而新年之后十来天, 李宅门口车马不绝, 也有同为朋友在李澈这儿遇上的,又是谈笑风生。   仅仅一墙之隔,王宅就没那么热闹了。   王华入仕不到一年,平日里没什么接触人的机会,只在翰林院内打转,比他资历高的自然不会上门来拜访他,和他同年的官员也要忙着拜访上官, 虽也结交了些朋友, 但这个早晨来,那个午后走,有时候一天都没个人上门, 再听隔壁的阵阵谈笑之声,自然显得冷清。   好在王华的心态很好,他年少成名,也低谷多年,能够在盛年之时步入仕途,其实已经越过了大部分人。   比起仕途,儿子才是最令他操心的。   王守仁出生前不久,祖母梦仙人抱童自云端而下,故而家中便给他起名云,那一年其实并不太平,川蜀有流民起义,东南水灾泛滥,京中贾府诞生一位衔玉而生的公子,生来眉眼皆开,传闻乃仙人下世,生而不凡。   与之相比,余姚小地一个妇人怀胎十四个月生下一个并没有衔着玉的婴儿,也算不得什么事情。   五岁之前的王守仁是个哑巴,直到有个僧人路过,指点王家人替他改了名字,王守仁才突然开始说话,并且思维流畅,对答如流,王华虽然嘴上不说,但对于自己的第一个儿子,还是既疼且怜的,也许就是因为这份和别家不同的疼爱,自从王守仁忽然会说话之后,他就表现出了令人头疼的一面。   别家孩子畏父如虎,王守仁却一点都不怕人,即便是对祖父,他也只有敬,没有畏,从会说话起就会抬杠,王华起初以为这是正常的,直到他年纪慢慢长起来了,朋友家的孩子也大了,他才发觉不对头,然而为时已晚。   王守仁不仅不怕父亲,并且还会用一种有商有量的态度去和父亲探讨自己的教育方式,比如他要交什么样的朋友不应该需要长辈同意,比如每天应该放他出门一个时辰增长见闻,比如他背了多少东西要休息多长时间,完全不是提出要求,而是建议,建议不通过也不挣扎,只是下次仍旧会提出建议。   除此之外,王守仁还是一个格外自律的孩子,要他去做的事情,但凡在合理的范围内,他就一定会做到,仿佛天生没长懒骨头,教王守仁习惯了,王华对于别家的孩子其实是很有几分挑剔的。   这是他上京那会儿贾府就破败了的,要是贾府还没落魄,他甚至有心去瞧瞧那个衔玉而生的贾小公子,有没有他儿子那么出色。   然而这种隐秘的骄傲并不足为外人道,王华知道自家儿子对自己的情绪十分敏感,一点都不想给他增长自信,甚至被抬杠得多了,他还渐渐从这种和儿子过招的感觉里找到了一丝惬意。   王华第一次看到自家儿子傻乎乎的模样,一时间头都大了。   果然新年之后几天,王守仁都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明知这几天李宅客人多,不会再有纸团从院墙扔过来,却还是时常不自觉地抬脚朝院子里走,甚至他都不怕冷了。   这种感觉王华很难体会,他和夫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婚之前甚至只见过两面,关系一直生疏,直到王守仁出生之后才算是有了夫妻的样子,他也有两房妾,一个是自小陪伴他的丫鬟,一个是夫人的陪嫁,丫鬟对他来说更似亲人,陪嫁相貌普通大字不识,像他这样的读书人原也不会多看几眼,情爱一事,这世上有有太多男人一辈子都不会体会到。   这时节很难有什么青梅竹马,夫妻之间,能够赌书泼茶志趣相投的也没几对,王华有心把儿子叫来斥责一顿,见他小小一个少年徘徊在雪里的模样,却不知为何停了一停,最后也只是叹了一口气。   过了几日,王华在考较王守仁的时候忽然没头没尾地说道:“为父会上进,你也要做出样子来,我儿天赋异禀,必定心想事成。”   王守仁怔了一怔,忽然反应过来,半晌,他对着自家父亲长长一揖。   同样的头疼还出现在林如海身上。   林如海读书人出身,原本就学不会什么捧高踩低,岳家触犯国法,该罚的都罚过,也怪不到孩子身上,宝玉年纪不大,他念在先前岳家收留黛玉,难免感激,也存了一份结亲之意,只是慢慢发觉宝玉并不是妻子口中的那样聪颖灵秀,且不堪造就,除了一点诗文上的灵气,更无他用,也陷入了两难之中。   不答应岳家,难免有些忘恩负义的意思,答应亲上加亲,又怕委屈女儿,三岁看老,十来岁的小公子四书都没读明白,又自小娇惯成习惯,离了几个丫鬟都能气病,实在令他难以接受。   林如海自觉无法选择,思虑许久,还是选择向岳家去信,信中委婉地道明了他的想法,婉拒了先前岳家想让两个孩子结亲的暗示,这封信才将寄出,林如海便松了一口气。   数日之后,林如海办完公务,回到官邸,正见宝玉和黛玉一起坐在树下看书,远远见着时他就有些奇怪,黛玉看书时从来都是安安静静的,宝玉却在说话,分明是打扰到她了,可她脸上还带着一点浅浅的笑意。   林如海立刻就想到了自家妻子。   他心里咯噔一下。   隔日,林如海便以进学为由,将宝玉送至淮安当地的官学之中读书,江淮读书风气极盛,淮安官学更以严苛出名,许多学子从外地赶来进学,官邸离得不远,林如海却让人收拾了东西令宝玉去住宿学中,隔了几日,就见自家女儿时常红着眼睛,即便有男女大防在前,还是忍不住总是问起他宝玉的情况,怕他在官学吃不好住不好。   不好的预感成真了。   林如海顿时一个头比两个大。   过了几日,官学把宝玉除了名,两个官学官员亲自把宝玉拎到林如海面前,告他扰乱学堂,骚扰学子。   官学的人走了之后,宝玉尚有些委屈,他原先在贾家的时候,家学形同虚设,底下聊天吵闹是常事,他只是不大听课,偶尔和几个新结交朋友搭搭话,竟就要被除名?   林如海看着自家这个妻侄,想到女儿通红的眼睛,深吸一口气,抄起了书房桌案上的黄铜镇纸。   若是女儿这辈子就认定了这么一个废物,他能怎么办?就是打,也要把这个上不了墙的烂泥打出个人样来!   宝玉挨打的时候,王守仁用普通的黄铜镇纸轻轻抹平纸张边角,正在斟酌着提笔写下人生中第一篇策论。   这时节读书人读书就是为了做官,想要做官就要考科举,故而许多人一辈子都在为了科考而努力,甚至大部分的读书人不会去碰除了科考内容之外的书籍,王守仁原本很不喜欢这一点,但在有了努力的目标之后,他忽然发觉,科考这种东西对他来说简直太友好了。   经义文章本身就是需要大量背记的东西,他自小就有过目不忘之能,且不像旁人,当时记得一过时间就忘,他记得的东西便是真记住了,如此一年努力之下,他便在自家父亲的针对性考较中磨了磨文笔,准备童生试了。   童生试在很多人看来是一道天堑,然而对于自小读书的人家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王守仁过了童生试那天,王宅甚至没有什么庆祝,倒是李凝听说之后,认认真真贺了王守仁一回。   自从对东邻有了别样的想法之后,王华便也不允许自家儿子背地里传书了,规矩还在其次,给人家留下轻浮印象才是最大的坏处,为此他专门登门和李澈谈了一场,李澈虽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在王华诚恳的态度下还是同意两家平日里来往,王守仁可以登门,李凝也能上门。   这实在有些过了,但李澈不觉得,李凝也不觉得。   被小姑娘认认真真地道贺,王守仁有些惭愧,他原是对这些没什么了解的,这会儿却也忍不住暗叹,阿凝明明那样好的天资,却只能看他下场,而不能一展人前,这个他习以为常的世道,真的就那么正常吗?   三司使三司使所所3312gv人环保厅几乎已经归咎于苦苦uk哭一哭 第107章 红楼(15)   成化二十二年, 漕运总督林如海左迁正二品左都御史, 即日归京。   漕运本就是朝廷监管的重中之重,几乎没有漕运总督能干满任期, 前头死在任上的那位大人已算难得,林如海虽然为官清正,但自来规矩如此,他也并不觉得离了这油水官有什么不好, 接到官凭便忙碌了几日,方便下任官员交接。   林家仆役欢欢喜喜地收拾东西, 长大了些的黛玉听闻此事, 既惊又喜,惊的是她竟然又要去京城了, 喜的是和李凝通信来往足有五年, 她本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不曾想喜讯来得如此之快。   且与上次独身一人离家归京相比,她是随同父亲去上任,不必寄人篱下,更不必处处小心,除了一开始的惊讶之外,黛玉很快收拾好了心情。   她步子生风到了后堂, 正见两个小姐妹在院里赏花。   她的脚是这两年才放的, 好在放得不晚,不像那些金莲足一样连路都走不稳,如今京中贵女多放足, 即便是在远离京城的江淮,也有不少人家慢慢放了脚。   黛玉高高兴兴地把这事和迎春惜春说了,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迎春起初是欢喜,随即就有些犹豫,惜春应和一声,没多言语。   从家里把她们送来林府起,那座金玉满堂的贾府便和她们再也没有了关系,甚至于迎春一天天地大了,时常寄信来的老太太却从未提过她的婚事,倒是姑父的一个姬妾悄悄问过她几次,她松口之后没多久,姑父就替她找了一个家贫却十分上进的学子定了婚约,她在帘后见过两面,因怕羞没敢多看,却依稀感觉得到是个俊秀斯文的年轻人。   自打那之后,迎春就一心一意地备嫁,如今姑父要上京城去,那她又该怎么办呢?   黛玉听了迎春的担忧,忍不住笑了,说道:“只你家夫君不要上京城考试?等他金榜题名不是更好?”   迎春听得红了脸,不肯再跟黛玉说话。   倒是惜春想了想,说道:“宝玉这科又要下场了,他是跟着我们一起上京去?早了半年呢。”   惜春说的自然是童生试。   江淮学风极盛,寻常北地学子有个举人功名的都不敢说能过了江淮的童生试,甚至有许多江淮学子冒名去考外地的童生试,宝玉占了京城户籍的便宜,竟也没能考过,贾府早得了林如海的信,也不许宝玉回家,考试不中,家门难进,宝玉回来之后大病一场,人消瘦了些,反倒比先前肯下一点工夫读书了。   三年前那一科时宝玉经义都没读完,林如海本也没有指望他能过,只是存心要他下场去感受一下氛围,如今整整三年过去,若是这科再不中,林如海就不想说什么了。   林家在打点行囊的时候,王守仁也在收拾东西准备回乡参加乡试了,他户籍在余姚,也就是江浙一带,正是所有学子的噩梦考区,先前他考童生试的时候,满打满算也还是屈居第三,如今再考,他虽没什么名列前茅的自信,却也觉得这科应当是稳了的。   刑部尚书两年前致仕,原本论名望论实干都该轮到李澈升迁,但成化天子还是觉得尚书之位交给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官员实在不大妥当,只是给李澈又在翰林院加了一个官职,算作安抚。   李澈想走的路已经和以前大不相同,这对他没什么影响。   李凝十岁的时候根骨就已经打熬得差不多了,这两年多在修习内力,只是不知是李澈自己看着不习惯还是什么的,李澈总觉得李凝长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几世之前,他们还是一对小孩子的时候,李澈一直记得李凝脸黄黄的,瘦瘦矮矮,虽也不怎么影响天生的姿容,但哪有如今白白嫩嫩,个子高高来得好?   李澈总觉得自家妹妹比以前漂亮多了。   王守仁也是这么觉得的。   两三年前他尚能捉弄阿凝玩,故意和她抬杠,逗她开心逗她笑,也不知是哪一天起,就像是五岁那年突然开了哑巴窍一样,他发觉自己有些不敢去看李凝了,和她多说一句话就会脸红心跳,甚至结巴起来,有时候他和阿凝独处,边上没人在,他便半天不抬头,只知道糊里糊涂地说些废话。   王守仁脑子一向灵光,他在不对着李凝的时候把一切分析得十分透彻,明白自己是在害羞,他认为这没有什么可羞的,男子汉大丈夫就该有一说一,直言相告,夜里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会自学自练,以期让自己表现得好一点。   然而隔日见到人,他就又变成了一块只会说废话的木头。   这大约就是一物降一物。   直到临行之前,王守仁才下定了决心去了李宅,去岁香菱嫁给了一个乡绅少爷,李凝身边多了两个年纪不大的小丫头,见王守仁进门,连忙上前招呼着道:“小公子来了!”   有个小丫头跑得急了,被门槛绊了一下,眼见就要扎进王守仁的怀里,忽有一柄木制刀柄横亘在二人之间,借着刀柄沉重的力道,小丫头立刻就站稳了。   李凝先前甚至不在院中,如果不是亲眼许多次见过她那神出鬼没的武功,王守仁只怕也要像上次见到的老爹那样吓得打了三天的嗝。   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一身便于行动的轻装,原先使着的短刀变成了木制长刀,眼睛一抬,便流转出许多笑意来,轻声唤道:“阿云!”   王守仁脸一热,一股熟悉的即将说出废话的感觉涌了上来,被他强行按捺住,他轻咳一声,说道:“我明天要走了。”   李凝顿了一下,轻轻地点头。   王守仁又道:“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李凝便把他拉到院子一角,两家差不多大的院子,王家是假山寒梅,李宅却是一片奇花异草,即便是冬日里都有开放的,若是放在别家就该显得有些艳了,可搭着常来院中的主人家李凝就刚刚好。   花美人更美。   王守仁昨夜练了两个时辰的话忽然卡在了嗓子里。   李凝眨了一下眼睛,索性自己提问:“你来找我,是想和我说话?”   王守仁干巴巴地点头。   李凝又道:“可你这样站在这里,我又不能猜到你想说什么。”   王守仁脸上热得慌,视线不知该往哪里放,眼睛一瞥,却正见李凝那双带着笑意的眸子。   她分明是懂的,可一定要他亲口说出来。   王守仁这么想着的时候,一直在拼命蹦跳的心忽然缓了一下,脸上的热意却更重了,他开口磕巴了一个字,深吸了一口气,这才说道:“我要回乡考试了,如果这科得中,明年就是会试,过了会试是殿试,过了殿试……”   他说着,忽然声音大了一点,看着李凝的眼睛道:“金榜之下,阿凝可有捉我的打算?”   李凝只猜到他要表明心意,却不想这话也能说得像女匪绑压寨夫君,她忍不住笑道:“你要是考不中怎么办?我去捉别人?”   王守仁话说出口,反倒冷静了下来,他红着耳朵,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要是考不中,就再等三年再考,三年之后要是还不中,就再考,我一定会考中来求娶,求娶……”   李凝看着王守仁,神情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仍带着些笑意,慢慢地说道:“我不知你家是什么意思,科考对我并无意义,你是状元也好,不中也好,我都不管,婚嫁是两个人的事情,和这些没什么相干。”   王守仁第一次听李凝说这样的话,他有些怔愣,片刻之后,忽然说道:“是我错了。”   李凝看他,问道:“你错在哪里?”   王守仁长出一口气,说道:“科考虽然重要,但人不应该事事以科考为先,为了科考而读书,为了科考而放弃喜好,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科考的工具,我虽然时时警告自己不能深陷,心里却难免受到影响,是我错了,我考得中考不中和婚嫁无关,即便金榜题名,也不该拿这个来求娶。”   李凝轻轻笑了一声,说道:“为什么你总是不能让我发一回脾气?”   王守仁怔了一下。   李凝伸出手来,王守仁虽不知她要做什么,却还是配合地低下了头,然后就被拧了一把耳朵,小姑娘的声音温温软软的,手劲却一点都不小,“我要是图个状元,天底下的状元多了,只你王守仁一个好的?考试就考试,你中不中与我何干?等考完了来见我!”   王守仁起初觉得耳朵被拧得疼,等被放开了,却见李凝脸颊微红,眸若秋水,立刻忘了疼。   灵活的脑子告诉他,阿凝对他并非无意。   王守仁脚步发飘地从李宅出来,差点绊了一跤,耳朵还隐隐地发疼着,可心里的悸动全然将疼痛掩盖,这种和爱慕之人心意相通的感觉实在美好得无法想象,甚至他想着,假如能令阿凝高兴,再拧几下也是使得的。   她要是再笑一笑就更好了,哪怕把他耳朵拧掉了呢。 第108章 红楼(16)   五年时光过去, 西厂余威渐去, 李宅附近的地段也慢慢有了人气,撇去和西厂旧址实在近这一点, 这里的位置原本就是很不错的。   新邻居大多朝中的官员,因为官员时常会遇到调动问题,所以大部分的官员都会选择在京中典房居住,也就是租房, 也有实在受到天子宠信,被赐下宅邸居住的, 但那毕竟是少数。   如今官员收取一些孝敬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了, 肯租房住的官员大多是没什么钱的清官,聚居一地倒也方便来往, 这几年间隐隐有结党的意思, 只是没人把这事拿到台面上说,李澈十分注意不给人留下话柄,这股清流之风因本身的局限性,虽不能权倾朝野,却已经在朝堂上占据了半壁江山。   李澈一手推行的女刑司已经正式晋升为三品衙门,三面封闭,不许闲杂人等靠近, 只单开一侧道路, 专供女子上告,因对人手需求颇多,如今已经不限于宫中女官, 转而向世族宦门遴选女官,李澈知道,长此以往,单开女官科举也只是时间问题。   一切都在向着他想要的地方发展。   只除了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人向他提及妹妹的婚事。   李凝本就不是能被关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十岁之前,她肯好好待在家里无非是觉得武功尚未大成,出门危险,如今她外功娴熟,内功渐长,李澈亲眼见过她一巴掌拍碎后厨的磨盘,便也松了口允她每天出去玩上两个时辰。   虽然风气渐改,但这时女子出门还是极少的,除了穷苦人家实在没法子,闺阁姑娘就算能够出门,也大多是一年才赶上一两次亲戚宴会,寺庙进香一类的事情。   而李凝,天天出门。   即便特意错开了时辰,李凝也时常会遇到一些住在附近的官员或是官家子弟,有人打听了才知道情况,虽不少人家都觉得把正当年纪的姑娘家天天放出去玩耍实在出格,却也有更多的官员受不住家中子弟缠磨,试探着上门求亲。   李澈认认真真筛选过一轮,最后个个婉拒,只道早和别家订了亲事。   不少人家便猜是王守仁。   有神童李东阳在前,像王守仁这样天资聪颖的孩子是很受欢迎的,虽然不少官家子弟背地里气得骂娘,但比不过还真是比不过。   王守仁之父王华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翰林院官员,翰林院就是个熬资历的地方,许多人受不住煎熬托关系出去任官,王华却踏踏实实地在翰林院干到现在,他性情中平,又好交际,平日里名声极好,一看便是能熬出头的那种人。   如今王守仁离京考试,不少人得了消息,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朝着李凝跟前凑。   然后被拒绝得更快。   李澈的拒绝是婉拒,李凝只是一个淡淡的笑容,拒绝得十分直白。   说到底她对真心待她的人一向温柔,即便是拒绝也会格外委婉,但对这些只是看她长得好看,便要死要活要娶她的人,又有什么委婉的必要?   拒绝得多了,李凝在附近官宦人家的名声竟然好了不少。   见一个姑娘家天天出门,便觉得她轻浮奔放,被毫不留情地拒绝,反倒觉得她三贞九烈。   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一个半月后,新任左都御史林如海携家眷上京,京城米贵,二品的官员大多都有些身家,也少有直接买房住的,林家在京城没有宅子,京官也不是能干一辈子的,便早早打发仆役去合适的地段租宅子住。   正租到西安门北巷,距离李宅只有两条巷子。   黛玉起初不知道,等和李凝通信之后,立刻高兴得像只小鸟儿。   离京城越近,这份喜悦的心情就越是按捺不住。   因运河上冻,没有船只,林家人是坐车来的,仆役加上丫鬟婆子也才三十来人,也是林如海这几年在漕运上干得多了,便忘记江淮之外还有穷山恶水,快到京城时,正正撞上一伙匪徒。   大旱种不出粮食,交不出田税,朝廷的救济大多进了官员和地主的口袋,耕田的佃户吃不上饭,便逃出来做流民,流民做久了,又渐渐成为流匪。   林如海深知百姓如羊,也可成虎,眼前这伙匪徒百十来人,虽个个面黄肌瘦,眼里却带着贪婪的狠意,显然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和流匪自陈身份无异于找死,这些人最恨的怕就是朝廷官员,他从马上下来,便直接开口道:“诸位好汉,后头马车上是钱粮行李,马车也拿去,只请诸位放我和家人离开。”   领头的匪首身形瘦削,目光在林如海身上转了一转,用手中的尖刀指了一下他身后的马车,说道:“还挺识相,留下所有东西和女眷,你们可以走了。”   林如海身怀朝廷二品官凭,还是折腰下拜,哀声说道:“马车里的是小女和两个侄女,年纪都小得很,我是扬州商人,有些身家,诸位好汉留下我,放她们回乡报信,出钱赎我可好?”   匪首边上的人低声说了一句什么,那匪首便扬声大笑道:“像你们这样的人,出门怎么会不带女人?爷爷数三声,马车里的人不出来,我就要你这个老杂毛的命!”   后头马车上的宝玉害怕得发抖,可他犹豫再三之下,还是摸了一叠厚厚的木封书盒,啊呀一声冲了出来。   离马车最近的一个流匪被他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一脚踹在他肚子上,正巧他后脑勺磕上一块石头,就那么昏死过去。   流匪们哄笑起来。   黛玉面色煞白,伸出手几次要向帘子去,都被迎春死死按住,等到外面数了两声,她到底还是忍不住,猛然起身就要下车。   就在她掀开车帘的那一刻,匪首的脑袋高高地扬出去,骨碌碌滚在马车前。   黛玉吓了一跳,朝着人头来处看去,只见一个高挑的少女身影立在一群匪徒中间,手里一柄木刀,另外一只手上还拎着一只死不瞑目的野兔,她再看去时,倒在地上的人已经不止两三个。   伴随着木刀破空之声,少女的身影越来越近。   鲜血如雨。   黛玉惊呆了,林如海反应倒是极快,连忙让身强力壮的仆役上前帮忙。   然而仆役跑过来的速度还没有少女杀人来得快。   最后一颗人头高高飞起,少女手中的木刀都被染红了,她不甚在意地瞥了一眼马车,忽然看见了探着身的黛玉。   李凝眨了眨眼睛。   黛玉也飞快地眨了眨眼睛。   片刻之后,林家的仆役把流匪的头和身体摆在一处,方便官府清点,又派了腿脚快的去报官,马车离那片死人地远远的,李凝和黛玉坐在一处,迎春和惜春都有些不敢上前。   林如海简单地查看过尸体,发觉头颅的断裂处并不是利器切下的那种整齐断口,而像是被什么重物狠狠从薄弱的地方撕裂开去,导致的断面。   林如海走过来时,看着和自家女儿坐在一处,又漂亮又乖巧的小姑娘,目光落在她手边不远的木刀上,总觉得脖子疼。   但他还是端端正正向一个年纪可能还没有自家女儿的小姑娘行了一礼,开口道:“多谢姑娘救命。”   大恩不言谢,因为谢这个字太轻,大恩是要报的,但此时林如海竟不知道除了谢他还能说什么。   李凝笑了笑,说道:“出门在外,往后小心些就是,大人实在不必谢我,这伙流匪我找了几天了,本就是要动手的。”   说着,她又看了看黛玉,语气越发温柔了,道:“何况大人不认识我,我却认识大人,我小时候走丢了,黛玉救了我,大人替我找到家人,如今我又救了和黛玉,岂不正是缘分?”   林如海轻声叹道:“果真是缘分。”   黛玉先前都有些没缓过来,这会儿倒是好了不少,她小心地碰了碰李凝的手,发觉虽然她虽然手背白嫩,手指看着也纤细,掌心里却带着一层和闺阁女子不同的薄茧,她有些好奇地摸了摸,问道:“这样的功夫,练起来会不会很累?我也能学吗?”   李凝任由她摸自己的手,闻言想了想,说道:“习武没什么门槛,想练得精了才要根骨天资,只是强身健体,学些防身之术,五六年也就够了。”   林如海看了看自家女儿,连忙打断了她的想法,“你自小胎里不足,这几年才养得好了些,还想折腾什么?”   李凝看黛玉有些失望的模样,笑了笑,说道:“大人放心就是,黛玉若要学时,我只教些粗浅的,不会累着人,只是习武是门细水长流的工夫,一旦练了就不能断,不然也就没什么用处了。”   黛玉还真的想学。   虽然闺阁小姐这辈子可能都不会遇到两次刚才的情况,可那种绝望到心寒的感觉还是令她心有余悸。   李凝和黛玉热热切切地说了一会儿话,在不远处观察许久,发觉李凝笑容温柔,态度亲切,迎春和惜春才算好了一点,便也凑过来说话。 第109章 红楼(17)   流匪人数众多, 先前一样看去约有百十来人, 清点过尸身之后人数也差不离,共有九十三人。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用一柄木刀杀了九十三个成年男子!   这要是放在话本故事里, 已经可以列入《述异志》了。   林如海本打算以自己的官声将此事压下来,然而天津卫的官员闻听此事赶来之后,却异常熟练地指挥衙役处置流匪尸身,不多时吩咐停当, 又来向林如海见礼。   这名天津卫官员看服色不过六七品,故而林如海只是稍稍客气了些, 又问, “最近可是常出此类事情?”   那小官连忙摆摆手,说道:“林大人误会了, 这伙流匪是前些日子从外地来的, 因截杀了几次商队,我们也在全力追缉。”   他话说完才反应过来林如海因是见他处置尸身时十分娴熟,才有此问,连忙又道:“不瞒大人说,近两年来,确实常有匪盗在野外被杀,后来刑部说是锦衣卫办案, 这些大爷来无影去无踪, 杀了人从不埋尸,人头到处扔,已经吓坏了许多过路人, 没得法子,只好让兄弟们辛苦些,时常来转转。”   小官说完,颇有些同情地对林如海道:“锦衣卫这几年收敛了许多了,大人刚回来怕是不清楚,只怕吓着大人了。”   林如海还真被吓着了。   按照这小官所言,附近常有锦衣卫办案,可锦衣卫难道就不需要拎头看赏?以那边的小姑娘杀人的速度来看,只怕这些案子究竟是谁办的还未可知,一个小姑娘无法独自埋尸才是真的。   李凝和黛玉久别重逢,亲亲热热地待了一会儿,说的无非是这几年来的日子。   李凝自觉自己过得乏善可陈,除了练武就是练武,唯独一个王守仁,和小姑娘说起来也怪怪的,大多是听黛玉讲。   黛玉这五年来过得实在不错,她因自小胎里不足,极少出门,偏偏林如海做的是漕运上的官,和当地各式各样的人来往频繁,她前头有个西席先生,后来改换了女师,女师精通养生之道,便要她一天走路两个时辰,因走动得多了,脚也放得大了些,这两年从京里又传出贵女放足的事情,她也索性放了脚。   去岁女刑司选官,选到勋贵名门,官宦人家,林如海便有意送她去参试,做闺阁小姐和做官是不一样的,为了增长见闻,林如海还特意教她做事,时常带她出门勘探民情。   李凝听得十分羡慕,李澈如今是铁打的京官,眼看着要入阁的人,自然不会离开京城,她若要留在他身边,自然不能走得太远,这两年她最远到也只到天津卫,再远一些就不方便了。   天津卫离京城不远,出了流匪的事,林如海也不想在路上多耽搁,只停了一夜,隔日便要出发。   李凝和黛玉坐了一辆车,先前亲眼见过李凝杀人的林家人一路上甚至不敢作声,到京城时人人都松了一口气。   林如海将一家女眷都安顿好,又命宝玉好生待在家里备考,明日他亲自带他去一趟贾府见老太太。   先前林如海确实给京城贾府寄信,婉拒了婚事,不曾想京里很快回信,老太太说宝玉读书不成,武艺不精,却有一样难得的好处,他心眼善良,从不肯让女儿家伤心,两家若要好时,便让他去做上门的女婿。   前头全是废话,只这最后一句戳中了林如海的念头。   林家嫡支无嗣,若不想断子绝孙,只能从旁支过继,可林家旁支也不丰,几乎都是独苗,即便他官至二品,也没有人家肯把儿子过给他,倘若黛玉能招一个赘婿上门,孩子自然跟着林家姓,他也不必绝嗣。   这念头早前便有,然而所谓赘婿,便等同嫁入女家,如今稍有些模样的孩子,谁愿意去给别家传继香火?   为了黛玉,他很早之前就把这个念头压下,如今贾老太太肯松口,林如海自然也没什么不愿的。   甚至于带上这个念头去看宝玉,林如海还真发现他几分好来。   出身高贵,相貌出众,性情温柔,又会哄女儿家开心,虽然没什么本事,可赘婿有上进心也不是好事。   甚至于他被流匪踹晕过去这回,林如海都能从窝囊里见着一点担当了。   李凝回家的时候,李宅里灯火通明,以她敏锐的听力,可以听见书房里十来个人的动静,她也早都习惯了,没怎么细听,只让人去告诉李澈一声她回来了,就自去沐浴。   李凝在浴桶里泡了一会儿,书房里在讨论什么事情她没兴趣听,只是左耳进右耳出,却也听了个半全不全,好像是说近来天子有意为太子择妃。   放在别朝这是大事,放在本朝倒没什么,本朝皇后出身一般都不高,更不会从朝中重臣家里选,之所以讨论起来,是因为李澈觉得太子大婚是一个信号。   大婚之后便要入朝,太子作为一国储君,未来的皇帝,能够被他信任的臣子才会是下一任内阁班底,太子久居宫中,并不与朝臣来往,太子入朝之后会是什么态度还未可知,蠢人早早行动,聪明人静观其变,更聪明的人虽按兵不动,却要提前将一切准备就绪。   李凝洗浴之后又看了一会儿书,书房那边的人才算是走了,李澈换了身衣服过来,见她一副困倦模样,不由笑道:“困了怎么不去睡?等我做什么?”   李凝摇摇头,说道:“怕你想我,让你见见。”   李澈说道:“只我想你,你就不想我?”   李凝想了想,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有点想,大部分的时候是不想的。”   李澈无奈地摸了摸她的头,说道:“一点好话都不会说,行了,困了就睡吧,明天有大朝会,我也熬不住了。”   李凝把他送到门口,又嘀咕着说道:“知道有朝会,还把那些人叫来开小朝会,也不怕明天全都迟到。”   李澈笑了一声,没说什么走了。   隔日黛玉上门,李凝拉着她说了一会儿闲话,又带她去院子里,黛玉看李凝练了一会儿武,忽然想起了什么,笑道:“如今朝廷有女刑司,再有个娘子军就更好了,阿凝你这样厉害,必要做大将军的。”   李凝没什么做官做将军的想法,听了黛玉的话只是笑了笑,倒是黛玉被自己脱口而出的话惊了一惊,喃喃地说道:“随爹爹下乡时,我看那些穷苦人家夫妻之间不分高低,男子劳作,女子要洗衣做饭喂猪打草,越是富裕人家,女子的地位就越是低……”   她说着,眉头越蹙越紧,声音越放越低,也不知是说与李凝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若是旁人可能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李凝听力好,倒没什么妨碍,只听黛玉低声说道:“班昭说女子生而卑弱,是否是因为女子不必劳作,幼时靠父,长大靠夫,夫死靠子,而贫苦人家同为辛劳,所以地位才趋于平等?”   李凝见她有些钻进牛角尖了,收起刀走了过来,想了想,说道:“上古之时,以女为尊,同母聚居一地,成为氏族,后来男子劳动变多,逐渐以男为尊,可见平等确实是按劳作多寡而来,但走到如今已经不再是上古,穷苦人家女子劳作,但稍有余财的人家,不许女子读书,不许女子练武,甚至连出门都不许,已经和劳作无关。”   她轻轻地拍了拍黛玉的肩膀,说道:“我没有改天换地的本事,但我知道,很多姑娘宁愿劳作,也不愿意这样过下去,或许十年,或许百年,世道总会被她们改变。”   黛玉思索许久,最终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李凝松了一口气。   金秋八月,王守仁秋闱中举,高中乡试第一,名列解元,因急着归京,没有等到同科举子结伴,他便一人一马独自上了归京的路。   只从外表上来看,很难看出他的举子身份,他不仅背着弓佩着箭囊,腰间更挂着一柄秋水长剑,骑马的姿势十分老练,远远看着便是一个不好惹的武人,说他是去考武举的都不违和。   这自然是虚张声势,这几年来王守仁虽也稍稍练过一些骑射,但大头还在科考上,只比那些文弱的书生要好一些,之所以打扮成这样,是为了防匪盗。   如今的匪盗大多是三五成群,平日里是猎户,没饭吃的时候是贼匪,人多了聚在一起反倒没饭吃,案子犯多了引来朝廷兵马便是灭顶之灾,一个身强体壮的武人足可以撂倒三四个营养不良的成年男子,故而王守仁这幅装扮,还真没人敢惹。   临到天津卫,王守仁稍稍松了口气,近两年来锦衣卫在京畿以及天津卫一带巡游的事情传得很广,虽然据说就连锦衣卫自己都不知道出去的是哪个不为人知的卫所,但像他这样的过路人,只知道到了天津卫就安全了。   少年骑马一路上京,虽则风尘仆仆,却带着一股难得的英气。 第110章 红楼(18)   一般而言, 乡试次年便是大考之年, 乡试和会试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大部分学子在中举之后都会等上一科, 却也有不少人为了撞运气立即下场。   王守仁便是准备立即下场的举子一员。   回到京城不久,王守仁便在家中单隔出了一片院子连带着他自己的房间,四处都围着一人高的紧密篱笆,只开一侧用来送饭的小门, 决意闭关一年,备战会试。   在和李凝两情相通之后, 他就想开了, 对于会试并没有那么执着,然而他也有自己的想法, 正如当年羡慕李侍郎的闲书一样, 他对于只为科考而读书的日子已经感到厌倦,以他的性情做不出懈怠科考的事情来,那就唯有迎难而上,做到最好。   王华和夫人对于儿子的想法十分支持,郑氏心疼了几句,到底也拗不过儿子,只好每日变着花样打点儿子的吃食。   独居的日子并不是很苦。   除了王守仁天生是个很能享受孤独的人, 也有李凝自从发现了王守仁特意隔出一段院墙之后, 越发无拘束地来找他的缘故。   有时候王守仁觉得,自家这个小姑娘不像是人间养得出来的性情,她自由自在, 无拘无束,从不在意别人对她的想法,也不拿人世间那些条条框框去约束自己,她活得认真又潇洒,他从未在别人身上感受到那样蓬勃向上的生命力,她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与之相比,那天仙一般的美貌也算不得什么了。   王守仁有时很为自己被美色晃眼而羞愧。   临到傍晚的时候,王守仁一边给自己磨墨一边斟酌着上一篇文章的错漏,忽然听见外头传来不轻不重的脚步声,便知道是李凝来了,他没有放下墨,只是笑道:“我还当你把我忘了。”   李凝把一份糕点放在书桌上,寻了一把椅子拉过来坐在王守仁边上,这才说道:“昨天和黛玉去了一趟女刑司,她有意去考,我陪她看看,回来得晚了,怕你觉得入夜登门不好,就没来。”   王守仁点点头,说道:“虽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但还是要守些规矩。”   李凝拆开一盒糕点,露出一排整整齐齐的兔子甜糕,自己拿了一个吃,见王守仁磨着墨,便顺手喂了他一个。   王守仁吃到一半才反应过来,未婚男女之间伸手喂食也是不大合规矩的。   他有些无奈地咽下甜糕,想说什么又没了底气,只好继续磨他的墨。   李凝问他道:“昨天夫人说想给你寻个伺候笔墨的丫头,你是怎么想的?”   这事早先郑氏也提过一次,被王守仁拒了,他没想到自家娘亲会向阿凝重提,郑氏单提这事也有些门道,这时男子纳妾多是纳房里的丫头,尤其是笔墨上的丫头,仿佛把个识文断字的妾放在身边,就不会玩物丧志了一样。   郑氏未必是有什么坏心,她还是很喜欢李凝的,只是世道如此,稍有家底的人家都会纳妾,就像林如海,当年他娶上国公之女时只不过是个家里没了爵的探花,夫妻之间志趣相投,恩爱非常,婚后几年也还是照常纳妾,更没有娘家人会为了这样的小事而闹腾,郑氏如此说,就像是家里养个女儿到了年纪,教她用月事带一样平常。   王守仁还真不想用这月事带。   早在数年前,他便对世道之下的那些所谓平常之事产生了疑问,如今到了年纪,想得更多,他对阿凝有情,既然有情,为何能够理直气壮地去纳一个并不认识,并不喜欢的女子为妾?   一个男人为什么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女人?假如是因为这个男人十分优秀,像阿凝那样的姑娘,是不是也该有十个八个男人才算是合理?   王守仁发现很多事情经不起细想,一旦细想,便会发觉维持这个世道的规矩实在薄弱得可怕,也违和得吓人。   李凝问得很认真,王守仁看着她的眼睛,回答得也很认真,“我不需要人伺候。”   李凝轻轻地眨了一下眼睛,说道:“我知道你说的话从来没有食言过,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今天这话我记下了。”   王守仁一点都不怕她的威胁,只是带着些好奇,问道:“如果我真的食言了,你会怎么样?杀了我吗?”   李凝仿佛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细想了一下,摇摇头,说道:“感情之事不必牵扯性命,如果你骗了我,我就离开你,一辈子不再见你。”   王守仁轻声叹了一口气。   他说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李凝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信任,王守仁的眼睛不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眼睛,但他的眼神实在是她所见过的最明亮,最单纯的眼神,他生来就是个赤子,由内到外,一片光明。   黄昏渐去,夜幕降临,李凝从来不会在王守仁那里待到入夜,不多时便翻上院墙离开了。   王守仁在墙下站了一会儿,才慢慢地回到房间里,继续读书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月,李澈忽然问李凝道:“准备定了那个姓王的?”   李凝也不惊讶,只是笑了笑,说道:“你先前还说他是好孩子,怎么一要和他定了,就成了那个姓王的?”   李澈叹道:“我不管,再好的孩子,只要想想这人要做我妹婿,我就发觉他从头到脚都是毛病。”   李凝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李澈虽如此说,他倒也确实很难从王守仁身上挑出毛病来,几世为人,要是妖精都快修成仙了,他没什么感情经历,阿凝也不过才经历了两个男人,一个千好万好身子不好,一个千不好万不好耐性倒好,他都不太瞧得上眼,如今这一个是在他眼皮子底下长成的,模样家世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性情,又难得对阿凝脾气,小小年纪的就定了。   李澈再也不想见到自家妹妹孤孤单单一个人的样子。   李澈这里一松口,王华还有什么不同意的?说到底他这几年最担心的就是儿子一片真情,人家瞧不上他,至于那些怀着异样念头来找他说李家姑娘不是的,他都当成耳旁风。   郑氏更是心里一块大石落地。   两家都同意,婚事便算是定下了,李澈亲笔写了婚书,一式三份,两家各留一份,一份送呈官府留档。   李凝年纪太小,王守仁也不算大,即便他明年金榜题名,也不到大小登科一起的时候,李澈便和王家夫妻商议,把婚事定在李凝十八岁,王守仁二十一岁的时候。   郑氏想提早两三年,毕竟少年气盛,王守仁又咬死了不肯收屋里人,难道活生生从十几岁憋到及冠年纪?这也太过了些。   李澈那里自然是没得商量的,妹妹早婚是他一辈子的阴霾,即便是李凝本人都没有他记得深。   阴霾之外,这也是个考验,一个男人成婚前表现得再好也不算数,能不能过一辈子是要试出来的,倘若连年轻时一点欲望都压不住,往后自然有千百种理由雨露均沾,趁早走人就是。   王家最后还是同意了。   说到底王守仁乐意,这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为人父母的只能心疼心疼,真正做主的还是他自己。   隔壁巷子林家还有个不乐意的呢。   林如海归京第二日就带宝玉回了一趟贾府,这几年来林如海棍棒底下出女婿,一棍子一棍子把一个娇惯少爷打出了个读书人的样子来,贾老太太见了,既欣喜又心疼,又因入赘一事,觉得自家孙儿受了委屈,当日便让他把两个大丫鬟,一个叫袭人,一个叫麝月的带回去,话里是说伺候笔墨,实际上是什么心思没有人不知道的。   林如海也没什么脾气。   一般而言,赘婿没有主动纳妾的权力,要在女方允许之后才能纳妾,但上门的姑爷都是爷,极少有女方不同意的,毕竟妾生的儿子也跟女方姓,四舍五入就是给自己纳个妾,到了要找上门女婿的地步,谁家嫌香火多。   但黛玉坚决要把这两个预备姨娘送走。   如果是以前,她大约也会像林如海那样捏捏鼻子忍了,可她现在发觉李凝说的才是对的,凭那些满腔酸妒的正室说一万遍妾是个玩意儿,也掩盖不了妾本身是个人的事实,阿凝甚至不是找上门姑爷,未来夫君都能答应她永不纳妾,她是娶夫的人,凭什么要在眼皮子底下放两个会说话会笑的人?   黛玉不同意,放在林家就是一票否决。   宝玉那头正跟两个久别重逢的丫鬟叙完话,袭人说到晴雯嫁了个平头百姓出府去了,宝玉感叹了几句,又问秋纹,就在这时,林家来了人,说要把两位姑娘送回贾府去。   袭人紧张地看了一眼宝玉,放在以前,他早都哭闹上了,这时竟只是愣了愣,问道:“谁要把她们送回去?为什么要把她们送回去?”   林家的人便答道:“是我们小姐,她说宝爷若不肯离她们,便跟着她们一起回贾府去吧。” 第111章 红楼(19)   两个丫鬟最后还是被送了回去。   说到底袭人和麝月对于宝玉来说只是两个小时候伺候过他的人, 情分是有,但到不了为她们怎么样的地步,何况他是真心喜欢黛玉。   放在这时节的男人身上,寄人篱下是件实在屈辱的事,但宝玉倒不觉得,他一辈子遇到的最大坎除了家中变故, 也就是遇到林如海这么个厉害的姑父, 真要说他压抑了什么怒气等着憋个大的,以他善良的心性是做不出来的。   那些他已经疏远的淮安纨绔的眼里, 黛玉大约除了家世好, 长得漂亮外没什么好处, 毕竟她既不伏低做小, 也不温柔可爱, 成日里到处走, 比男子还要男子,可在宝玉看来却没什么不好,他还记得她刚来林府时怯弱可怜的模样,看着她一日日变得活泼自信,这份喜悦的心情大约没什么人能够理解。   自从隐约得知了老太太和姑父商议的事情后,他就比谁都要期待, 他大概是没有什么骨气的,即便是入赘, 他也很高兴。   黛玉原本怀着的那一点酸意总算是被哄好了。   她看得很清楚, 即便女官人数在增长, 日后也许会有更多的官职,更高的地位,更好的局面,可绝大部分的体面人家是不会愿意娶这些女官的,她喜欢宝玉,宝玉也喜欢她,甚至贾府也同意让他入赘,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了,宝玉或许比不上很多人,可他当真是打从心里爱她敬她,更不会去拿那些世俗的条条框框去约束她。   最好的不一定是最适合的,最适合的也许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个金玉其外的废物。   但已经足够了。   这话说给李凝听时,李凝起初有些蹙眉头,但见黛玉一副认认真真的模样,便点头道:“我毕竟不是亲身经历的人,没法劝你什么,只有一样,倘若他日后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不能忍。”   黛玉说道:“他也只有这一样不好。”   李凝却觉得,有一样不好就不该要了,只是想起那个当真能够狠下心为她改过的人,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王守仁闭关三月,京城里渐渐热闹起来,赴考的举子能早到的便已经到了,因离会试还有两月,大部分人又没什么底,除了实在用功的,许多举子都在相互结交来往,今日一场诗会,明日一回文会,因举子本身并无官职,大明律中禁止官员嫖宿一节对他们没什么约束,且有不少人抱着若是明年得中就没法再嫖的心情,倒是让京城不少风月场所赚得盆满钵满。   每逢大考之年都会有这种情况,巡城的锦衣卫倒也习惯了,甚至于就算大明律严禁此事,也还是有不少官员私下里做,只是例行查得严了些。   五年过去,即便是锦衣卫这样的衙门也升迁了一轮,先前对着李澈放话的冯紫英如今便做了千户,手底下虽不满员,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人物了。   冯紫英这人交游广阔,腊月里天寒地冻,风雪交加,他正在屋里搂着丫鬟涮着羊肉,不远处还有个弹琵琶的小妾一边弹一边唱小曲,美得不知今夕是何夕,外头忽然有人来说,他前些日子结交的一个兄弟在外头被人打了,求他赶紧带人过去。   冯紫英唬了一跳,实在不怪他,他交朋友少有真心,那兄弟姓张,家里虽是外官,却也算得封疆大吏,实打实正二品大员之子,比他这样家里只是勋爵的好了太多,这样的人惹出的祸事怎么会小?   他把嘴里的羊肉咽了,问道:“打他的是什么人?我那张庞兄弟没报家门?”   来的人正是张庞的一个狗腿子,脸上都看不出人模样了,闻言倒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是个姑娘,长得跟天仙似的,我们少爷见她一个人在外头走……”   张庞这样的纨绔能有什么心思,冯紫英也是明白的,他又问道:“那小娘们儿找人把你们打了?”   说到这里狗腿子脸色就有些不好,他哭丧着脸说道:“是她一个人把我们十来个人都打了,我这还是轻的,我跑来找冯爷的时候,一回头看见我们少爷都爬不起来了!”   冯紫英觉得有些稀奇,这年头漂亮姑娘在外面走动倒是不像外地那么新鲜,只是能把十来个人一起打的姑娘,还真是没见过。   不过一般这种该是跑江湖的姑娘,倒也用不着怕她,冯紫英便道:“我这就点几个弟兄去救张兄弟,你在前头带路。”   狗腿子连忙说道:“冯爷,几个怕是不够,这姑娘凶得吓人,要是连累了锦衣卫……”   冯紫英嗤笑一声,说道:“得了,别说一个江湖女子,就是朝廷命官,你瞧瞧他们见了爷这飞鱼服怕不怕?走吧!”   狗腿子没法再多说,只好捂着脸跟在冯紫英身后,替他指了路。   张庞是在一间糕点铺子门口被打的,他昨夜在青楼夜宿,一早上起来就有些头晕,晕晕乎乎骑着马吹着风,就见一个黄裳少女打着伞从糕点铺子里出来,他因骑在马上半趴着,视角正好,一眼就看见那伞底下的容颜,当即惊艳得从马上滚了下来。   张父在外封疆,张庞也算当地一霸,从来没跟人好好说过话,即便想在美人面前好好表现,也难免三五句就露了下流心思,眼见美人不搭理他要走,他却连个名字住处都没问出来,如何不急?   一急之下,小霸王的脾气犯了,就要把人掳回家去,他不动手倒好,一动手,好大一个胖子就被硬生生掀翻在地,一只不大不小的天足踹在他心口,愣是把他踹得吐了一口血,好半天没缓上气。   狗腿子起初还不信邪,想要围攻,三下五除二就被打翻一地,也就这个知道跑来找冯紫英的机灵一点,只被抡了一伞。   李凝一只脚仍旧踩在张庞心口,打开糕点盒子,见里面没坏,又封了回去,不理会一地的哀嚎,只提着糕点盒子等候巡城的官兵。   她近来遇到这种事情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以前年纪尚小,不常出门,如今时常在外,又因练武个头比同龄人高出一截,虽面容稚嫩,却已经开始惹一些喜好特殊的人注意,尤其京城这种地方高官勋贵多,个个都觉得自己惹得起事,但凡出了一两个混不吝的,就是一场是非。   李凝不是很喜欢遮盖面容,这会儿烦得不成。   冯紫英就是这时赶到的。   远远的见到那高挑的少女身影时,冯紫英就觉得有些熟悉,等再仔细一看,当即恨不得哪来的回哪儿去。   但李凝已经看见了他,对着他招了招手。   冯紫英硬着头皮走上前去,没等李凝说话,立刻指着倒地不起的张庞大声说道:“又是这个疯子,快快快来人把他抬走!吓着李姑娘了吧?这是最近常在路上发疯的一个花痴,见了姑娘就撒泼……”   李凝平静地看着他。   冯紫英摸了一把脸,露出个小心翼翼的笑。   李凝说道:“意图掳掠良家是大罪,不必替他遮掩,他要是皇亲国戚,就算我倒霉。”   冯紫英哭丧着脸说道:“哪儿能啊,别说他不是皇亲国戚,就是皇亲国戚也怕李侍郎啊。”   前头忠顺亲王因看中李侍郎美色,几次三番请他过府意图不轨,转过几月就被查出数桩大案,如今好好一个亲王眼见着要在牢里过年,这是大头。   有个郡王公子更惨,背地里跟人吹嘘说李家那个时常在外头走的丫头给他做妾都嫌不干净,连名儿都没提,几天之后就被牵扯进了一件大案里,罪同叛国,明年秋后就要斩,连带着他郡王爹都跟着一起倒霉,一家子抱着头哭。   这样的事情近一年来没有几十起也有十几起,除了那些清流官员,大部分朝廷官员背地里都管李侍郎叫再世汪直。   汪直害人明面上,惹了李侍郎,除非你这辈子就没犯过事。   冯紫英当机立断放弃捞张庞一把,赔着笑送走了李凝,转过头看倒在地上的张庞跟看着一个死人似的。   李凝拎着糕点回到李宅,给李澈留了几个点心放在书房,剩下的一并拿到王家,和王守仁一起吃。   王守仁怕冷,书桌两侧一边一个炭盆,又因点着炭盆,没法关窗户,倒让他更觉得冷。   李凝来时,正见他瑟瑟发抖地捧着一杯热茶,整个人裹成一团,忍不住笑道:“看你这样子,怎么不早点去睡?”   王守仁发着抖说道:“既知你要来,怎可衣衫不整。”   李凝把糕点放在书桌上,看了看他,忽然问道:“我看你应当是内里发虚,才比旁人觉得冷,你想不想跟我习武?”   王守仁没来得及去想习不习武的事情,只是惊了一下,问道:“发、发虚?”   李凝原本没想到那一出,见王守仁惊得都要跳起来了,忍不住笑了,说道:“想到哪去了,我是问你想不想习武。”   王守仁脸皮都红了,连忙点头,等反应过来,又连忙摇摇头,说道:“离会试只剩两个月了,我想等考完试再学,何况你每天练武已经足够辛苦,再加上我,岂不是更受冻了。”   李凝看着他,忽然伸出手摸了摸他的手。   王守仁捧着热茶,手心里是茶杯的热度,手背却仍旧冷得吓人,李凝刚握住他的手,想替他输入一点内气,手里忽然一空。   王守仁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李凝有些无辜地说道:“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手冷不冷。”   王守仁满脸红晕,结结巴巴地说道:“我冷、不,我不冷……” 第112章 红楼(20)   何止不冷,简直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李凝只是看着他笑, 眉眼弯弯的, 嘴角微微上翘, 看上去就是一副心情很好的模样。   王守仁过了好一会儿, 才算是相信了李凝“不会再动手”的话,挪回了书桌前, 李凝退了两步坐到不远处的椅子上,外头风雪呼啸,因窗户半开着, 屋里除了炭盆附近也很冷。   王守仁便炭盆熄掉,厚厚的衣服裹得紧了些, 艰难地关上窗户。   外头的风雪声立刻隔了一层,屋里安静了下来。   两个不熟悉的人待在一起, 说什么都尴尬, 然而李凝和王守仁在一起时, 就算一句话都不说,气氛也正好。   李凝坐着看了一会儿书,王守仁忽然开口说道:“等考完试,我想出关去看看。”   他话说得突兀, 李凝也抬了一下头,奇怪地说道:“要去很久吗?”   王守仁怔了怔,摇摇头, 说道:“最长半年, 最短两三个月, 我只是想出去散散心,到处走一走,看看大明之外的风景。”   李凝想了想,说道:“能在六月前回来的话,我就和你一起,出行不是好玩的,赶上热天,比这冰天雪地的还难熬呢。”   王守仁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回答,不由得问道:“你不觉得我很荒唐吗?”   一个自小便按部就班的人,忽然毫无道理地提出远游,什么准备都没有做,他在说这话之初,甚至没有想过他爹他娘会不会同意。   李凝更觉得奇怪了,说道:“人想出去走一走有什么荒唐?”   王守仁心头一震。   李凝又道:“如果一个人一辈子都待在一个地方,眼前的方寸就是一辈子的方寸,从来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那才是天底下最荒唐的事情。”   王守仁心头直跳。   他只觉这话仿佛不是阿凝用那轻声细语的温柔嗓音说出来的,而是从他的心里一个字一个字冒出来的。   所谓知音。   我意高山,君言高山,我意流水,君言流水。   王守仁长出一口气,似有千言万语到了嘴边,最后也只得一句,“到时同行。”   成化二十三年的会试比起往年稍稍多了一丝硝烟气,前有江西解元费宏下场,后有神童王守仁参考,费宏本人年不过二十,相貌俊伟,才华横溢,先得文元后得解元,若是这遭发挥得好,说不得便能落个三元及第,王守仁就更了不得了,他这科要是能得中头名,便能和当年李侍郎十五登科的佳话并列,考前甚至有人私下里开了盘,赌这两位年轻才子的高下。   但无论是费宏还是早就闭关的王守仁,谁都没有表态,丝毫没有年轻人独有的锐气和锋芒。   王守仁甚至是在会试临考前一天才知道有费宏这么一个人。   然而两位年轻才子的锋芒却是真真切切地一路从会试比到殿试上。   会试考官将二人的卷子细细比对,斟酌许久也没法拍板,最后只从王守仁的卷子上找到了一处抨击朱子圣言的错漏,勉勉强强将他放到了第二。   殿试是按会试排的名,前头费宏提笔落字潇洒得一气呵成,王守仁却因会试时在考场冻受凉了,一边捂着帕子咳嗽一边发着抖写卷子。   十五岁的少年郎长相清俊有余,气度却还不足,看不出沉稳,只见一身活泛的少年灵气。   成化天子一看两人形容,心里便有了高下。   十八岁的太子朱佑樘却有些好奇地看了看王守仁,低声询问成化天子道:“父亲,我能阅卷吗?”   同样一股少年气扑面而来,成化天子忽然有些恍惚,近一年来,他恍惚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有时候,他有些惧怕阴影,总觉得那些被人遮挡起来的角落里隐藏着什么可怕的怪物,下一刻就会将他吞得尸骨不剩。   成化天子怔了半晌,点了点头。   考生交卷之后,抄录官将原卷封存,抄录的卷子则打乱整合起来,隔日读卷官到齐,和以往不同的是,今科太子朱佑樘参与阅卷。   从百十来份卷子里挑出十来个有一甲气象的文章还是很简单的,不少读卷官有了经验,只要大致看上一眼,便能分辨出高低来,甚至不到午时,就有两份同样精彩绝伦的卷子被并排放在一起,几个读卷官围着看。   抄录封存原卷是为了防止徇私舞弊,然而优秀到一定程度的卷子是能看得出主人的,费宏的卷子才华横溢,尊君爱国,充满了正统状元气象,放在往年,甚至不需要拿给成化天子看,明眼人一见便知是状元文章,然而今年愣是杀出了个王守仁,文章基调秉承其父沉稳之风,却比正统多了一丝惊艳。   惊艳之外,还带着些许邪气。   读卷官也分成了两派,稍微年轻些的,支持选录王守仁为头名,毕竟文章最重要的是才气,但凡读书人,谁不爱惊艳文章?   另一派则一力支持费宏,状元文章难得,王守仁写得虽好,但稍有些离经叛道,也到底没有那股“状元气”。   两派你来我往半晌,却见太子朱佑樘闷不吭声地将两篇文章细细看过,忽然问道:“李先生怎么看?”   殿内一静。   朱佑樘口中的李先生自然不是李澈,而是翰林院侍讲学士李东阳。   两年前李东阳执教东宫,太子敬他人品学识,以先生之礼待之,如今太子既然问到他头上,自然是把最后的选择权交到了这位李先生的手里。   李东阳放下手里的热茶,笑了笑,说道:“能得诸君争辩到这会儿,可见这二人的确高下难论,按理我不该开口,不过既然殿下问了,我也就说两句。”   他起身,众人连忙让开道路,李东阳走到两份卷子前,先看了一眼费宏的卷子,称赞道:“好一篇文章,若在往年,便没那么多曲折了。”   朱佑樘点了点头,说道:“先生说得是。”   李东阳又把王守仁的卷子拿在手里,细读半晌,才慢慢地说道:“可这篇文章出来,诸君即便是认定前一篇为状元文章的,也无法否认这篇文章的出彩。”   便有个人叹道:“文采还在其次,这篇文章确实有些名堂。”   李东阳也看出来了,费宏的文章太正,所谓正,必然是儒家经典代代传承而下,每一个字都是圣人言的注解,通篇挑不出丝毫毛病,若强要挑毛病,先对上的便是儒家千年正统经义。   然而王守仁的文章里有自己的思想,他的思想脱胎于儒家圣言,也不曾脱离于儒家圣道,寻常上了年纪的人看了会觉得离经叛道,但在李东阳看来,这篇文章没有状元气,却有圣人气。   何为圣人气?   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圣人的思想超越了时代,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蒙昧的长夜,圣人行道之初,他的思想是很难被世人所接受的,但过了百年千年,圣人的思想却会在时代洪流之中宛若珍珠闪光,儒家发展到如今,已经很难再出一个亚圣,因为圣人言不可撼动,儒家经义一个字一个字地注解完成,学子只要背诵。   无数的圣人圣言将儒家学说推行天下,但凡与圣人言相悖,统统是离经叛道。   李东阳极少见到王守仁这样仿佛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圣人言的学子,从前倒是有一个,只是那人心不在学问上,起初是一心权柄,后来沉迷搞事。   李东阳又看了一遍,这才把王守仁的卷子放下,说道:“状元文章年年有,此等能令人争辩不休到夜半的文章,诸君可曾见过?”   众人这才注意到外间的天已经黑了。   明明刚刚开始争论状元人选的时候才过午时。   李东阳叹道:“何况诸君此时闭目,脑海中还记得几句那篇状元文章?有谁不是见了这篇,无论是褒是贬,脑海里就只剩下这篇。”   众人一时无法反驳。   太子朱佑樘被自家先生的话提醒了一下,连忙将两篇文章前后细读一遍,果真发现费宏那篇虽透着再明显不过的状元气象,可要论印象深刻,还是王守仁这篇。   甚至于他现在闭上眼睛,已经能够把王守仁的文章背诵出声。   一场状元之争直到夜半才落下帷幕,原本成化天子已经有了状元人选,但在比较过两篇文章之后,还是选择尊重读卷官的看法。   金榜之上,王守仁便落了头名。   前人高中,春风得意马蹄疾,王守仁高中,在家足足喝了半个月的姜汤,连赐宴都因病没去,眼见着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也正因这一遭,王家夫妇认定是那几个月的闭关折腾的,不仅不拦着他出京,还前前后后为他打点准备。   按理科考之后就要派官,但王守仁年纪太小,放进翰林院也是担闲职,又有王华的人情在,便允了他带职远游,九月之前归京便可。   骑在马上出了城门,这一次和先前赶考不同,王守仁怔愣半晌,抬头看天,明明是满眼辽阔蓝天,他却忽有一种云开月明之感。   这便是……自由? 第113章 红楼(21)   初夏时节, 草木繁盛。   王守仁出城半日, 又在城外荒亭等候半日,才算是等来了李凝。   王守仁骑的是一匹便于赶路的黄骠马,李凝骑着一匹枣红马, 两匹马平日不常见到, 刚一碰头,就亲亲密密地互蹭了起来。   按照李澈的意思, 近来太子参政, 朝中势力风起云涌,待在京中也没什么意思, 最好出去玩上一两年, 可惜王守仁的假期没有那么长。   即便翰林清闲, 但这个年纪的少年郎, 有几个愿意成日待在一个地方苦熬时间。   王守仁起初想了不少, 等到上路时,便将一切烦恼都抛在了脑后。   远游实在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十五岁的少年初见风姿, 又带着个李凝,一路上颇为引人注目。   王守仁的意思是沿着长城一路见识些风土人情, 最终的目标地点是山海关。   山海关乃是边郡要塞,素有大明咽喉之称,自山海关入, 可以见海,王守仁自小长在内陆,还从未去过海边。   李凝有过不少出行经验, 王守仁带着她离京之前已经做过许多照顾她的设想,没想到刚走了几天,就发觉自己才是拖后腿的那个,他和李凝也算是自小一起长大,从不知道她竟然有这么多不为他知的经验。   经验是学不来的,每一条经验的背后必然有着真切的经历。   李凝有些犹豫要不要编些理由,然而王守仁想得很开,不仅没有追问,反而贴心地道:“人皆有私隐,何必多说呢。”   他说这话时眼神很诚挚,一眼看去便是真的不在意这些。   李凝发觉自己是当真很喜欢这个真诚的少年。   也许人和人之间当真有着一种玄而又玄的缘分,黛玉说第一次见宝玉,就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李凝第一次见王守仁的时候,就记住了他那双明亮的眼睛,越是相处,越是契合。   犹如故人。   李澈极少出游,他对出游也没什么兴趣,不管是骑马还是坐车,对他来说都是酷刑,从前经商时许多需要出去谈的生意他都懒得做。   宫中选秀的消息传出来后不久,太子妃的人选便定了下来,是个乡贡的秀才之女张氏。   太子大婚对于满朝文武来说,唯一的作用在于这是宣告太子入朝的信号。   大婚后一月,太子朱佑樘正式参政。   李澈一直觉得成化天子智商不高,一开始的时候也并不觉得太子能厉害到哪里去,然而太子参政不过一两个月,便令他刮目相看。   朱佑樘尚未入朝之时师从翰林院学士,勤奋好学,入朝之后立刻敏锐地摸清了朝中局势,毫不犹豫地选择支持清流势力,他做的事情虽不多,已经能够初见明君风采。   以前李澈最不喜欢明君,但现在他是个好官了,未来的天子是个明君,对他这样的好官来说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消息。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储君成新君的日子会来得这么快。   万贵妃年轻时吃了不少苦,后来做了贵妃也没舒心到哪里去,寻常女人眼里的帝王宠爱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日复一日的苍老,心爱之人时常背着她幸年轻宫妃,自从开了朱佑樘这么一个先河之后,宫中的皇子一个接着一个诞生,令她心力交瘁。   正月时万贵妃突发心疾去世,宫中有传言是因为成化天子幸了万贵妃身边的宫女,万贵妃妒火中烧,责打宫女时猝死。   宫中之事和朝堂没什么关系,万贵妃究竟是怎么死的只能引起一些闺阁中的私下讨论,但就李澈来看,万贵妃死了,成化天子就像是失了精气神,整个人都和从前不同了。   但李澈仍未想到一个成化天子不过四十来岁的人,就那么去了。   九月过半那会儿,李凝和王守仁自山海关归京,半路上就传来了天子大行的消息,各地封店闭户,高挂白布。   王守仁因要在九月前归京,路上耽搁了不少时日,正一边赶路一边发愁迟到的事,没想到的是,他正好没在京里赶上国丧。   等到十月那会儿归京的时候,京城已经恢复了原本的模样,虽少不了欢声笑语,但已经没了肃穆的气氛。   江山易主不过数月间。   因新君亲近清流,且不以年纪论人才,登基后不久就把朝廷来了一场大换血,重新任用原先成化朝时因宠妃宦官被驱逐的官员,又将东宫侍讲学士一个个从翰林院拎出来任官,最重要的是把朝中的清流官员按人品能力划分,尽量安排到了重臣的位置上。   经历了万党霸权的日子,朱佑樘深知人品才是第一位,清流官员即便能力有限,但一不贪二不昏,仔细些把关总能做好事,而人品和能力成正比的……直接入阁!   李澈入阁的消息定了之后,朝中几乎没什么反对的声音。   朱佑樘有些奇怪,他本已经准备好了舌战群儒,奈何群儒并不按他的设想走,李澈这样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年轻官员,从三品侍郎起跳,一步入阁,满朝文武竟没有一个提出异议,那些骂天骂地的言官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   事出反常,朱佑樘保持了一个帝王应有的疑心,然而得来的反馈却令他迷茫。   李阁老这个人吧,除了严苛了一点,刚直了一点,手段厉害了一点,他几乎是个完人啊。   少年丧妻之后独自带着一个女儿过活,任谁来给他说亲都不要,不仅没个妾室,更连个屋里人都没有,不近女色到了这样可怕地步的男人总是令人敬畏的,朱佑樘也很敬畏,再往底下翻,翻到一条言官抨击李澈可能和忠顺亲王搞不正当男男关系的。   朱佑樘来了精神,他自然不是那种看到男男关系就兴奋的八卦之人,只是忠顺亲王最终被指认谋逆,一个曾经和谋逆罪人有关系的臣子……想都没想完,就看到一份李澈整理出来的忠顺亲王涉案记录,这位前科状元有笔如刀,从头到脚把忠顺亲王剖了个清楚明白。   自从这一条过去之后,朱佑樘再也没能从茫茫卷宗之中找到半条不利于李澈的言论。   仿佛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圣人。   朱佑樘满意了。   李澈也很满意,这里没有丞相,只有内阁,定制的开国君王意在分薄相权,免得造成臣强主弱的局面,然而内阁不过是个小圈子,只要操作得当,把相权操作回来也只是稍微麻烦一点的事情。   做官最不能怕的就是麻烦,做的事情越多,手底下的权柄越大,什么时候权柄大到皇帝离不开他了,也就等同把天下握在了手里。   李凝回来的时候,李澈刚入阁没多久。   隔壁王家也挺高兴,这一次新君即位,几乎把半个翰林院的官员都洒了出去,王华趁着这股东风入了礼部,虽然比在翰林院时忙碌了不少,但有事情做总比没事情做,何况官还高了整整两级。   经历了如此大的一番变故,翰林院里果然也没什么人追究王守仁迟归的事情,除了当初允假的官员已经高升,也有王守仁现在是个关系户的缘故。   李澈入阁之后,几乎是雷厉风行地整顿朝堂,又有新君配合,几乎把半个朝堂的官员都肃清了一遍,不讲关系,不讲人情,但凡尸位素餐不干正事贪污受贿能力不足的,查一个是一个,查到了直接走人。   锦衣卫直接被借调大半,听从内阁指挥,不扰民不乱纪,只苦了心里有鬼的朝中官员,生怕什么时候就让锦衣卫给摸了。   满朝文武半夜里说梦话都不敢叫李澈全名。   新君对此十分满意,内阁之外,又给李澈安排了一大堆虚衔,表明了自己的支持立场。   顶着李阁老未来女婿的名头,王守仁在翰林院几乎人人躲着走,偶有想和他结交的,也是冲着这个名头来。   年轻的王守仁从未遭遇过这种事情,没几天就不想在翰林院待了。   李澈在看过他的折子之后,认认真真地考虑了一夜,隔日把他叫来,问他是否愿意外任官。   京官和外官是不一样的,京官关系广,人脉多,有时候一个四品京官能直接安排三品以下的外官职权,外官天高皇帝远,但往往出了什么事,没个关系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王守仁自然用不着考虑这些,他在沉思过后,向李澈表示想任外官,不光是外官,还要去做穷乡僻壤的外官。   李澈深知年轻人总会抱着不切实际的梦,但他没有多说,只道:“想归京就给我写信。”   转过几日,王守仁的官凭手续全都办妥,李澈直接把他安排去了河北,也就是山海关任职,王华甚至都没听过官名,还是问了人才知道不是个武职。   如果不是知情,王华差点以为是王守仁得罪岳家了。   不过年轻人,出去走走总是好的。   李凝这一次仍旧跟着王守仁去,李澈入阁之后就忙了起来,时常三五日不着家,她在京城其实也没什么意思。   何况和王守仁同行的感觉当真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带一笔十三钗的后续,阿凝婚后日常,本篇就完结啦~下个世界小李飞刀,男主阿飞!想看李寻欢男主的可以去看作者上一篇综武侠文噢! 第114章 红楼(完)   王守仁在山海关任满九年, 归京时官升两级, 直入四品。   原本三年前就该成婚,但无论是李澈还是王华,都没法放下京城事务去山海关主婚, 王守仁那时正忙着平定流民起义, 等过了时候,一时也没人提起这事了。   山海关的同僚只当他早已成婚, 就连王守仁也是归京前收到了自家父亲的信, 这才想起婚事来。   他有心想向李凝提一提,但又觉唐突, 犹豫几日, 还是准备等归京之后再说。   九年来, 京城的变化并不算大, 然而京城之外可称得上日新月异, 因气候严酷,秧苗难活, 李澈一力主张远渡重洋寻找新种,这也算得上他入阁以来提出的最不能令朱佑樘接受的政策, 然而李澈见过大夏良种,固执地认为同样的土地不可能只有几种主粮,至少他在大夏吃惯的红薯玉米等物, 他在这里没有见过。   最后大明水师还是扬帆出海,历时三年,在遥远的海岸边发现了一片全新的土地, 大明派遣出的五百艘海船只回来了不到三百艘,带回了一种名为番薯的植物。   番薯出产量大,能作为主食食用,且不挑土地,试种成功之后,便由各地官府直接下发良种,由农民种植。   然而比起番薯,朱佑樘更看重的是大明水师带回来的消息。   遥远的海洋尽头,有一片极为广阔富饶的土地,那里的土著居民极少,外来的殖民者人数并不算多,仅仅五百艘海船就能把那些人打得落花流水,假如再派遣更多的人手,直接占领那片土地,岂不比抢掠几根良种来得舒心?   李澈也是这么想的。   新君智商不低,九年过去,即便他再能做事,也还是令新君感到了威胁,近来小动作频频,意在分薄他手里的权力,内政眼看要出事,远伐才是出路。   在清流党派的推波助澜之下,大明水师遣船千艘,水师十万,浩浩荡荡远渡重洋,然而这实在有些错误地估计了对面的实力,前师刚到,后师还没上岸,一路所向披靡。   如今各地流民起义,意在抢粮,往往有心造反的只有几个领头的,大部分的流民都是抱着造反有饭吃的念头参的战,一口气全杀了不可能,养在牢里也是吃干饭,放回去又不敢,索性也一并扔到船上,让他们自己去陌生的土地上抢粮吃。   后来的美洲大陆上流传着一个传说。   东方是地狱的出口,每一个拥有东方面孔的人,都是魔鬼在人间的化身。   前线征战如火如荼,女官也渐渐不仅限于刑案管理,李澈展望过的女官科举得以实现,举凡良家之女,不限婚嫁与否,只要才识足够,便能参加科考,女官也不再局限于衙门方寸间,正统科考出身的女官可与男子同朝为官。   李凝教过的香菱因读过书,心里便也存了一份想法,连考几年,中了女秀才,婆家面上有光,十分支持她再考。   当年硬生生把家业从虎狼口中夺回来的宝钗将生意做到了美洲,即便只是商人,但她的财力足以支撑她体体面面地过活。   贾府的小姐各自嫁了良人,毕竟幼时读书不成,长大了也很难再读下去。   当年黛玉头年应考不中,并非是才学问题,而是她家无男丁,又定了男方入赘,以当时的眼光来看,实在离经叛道,后来她在家中又读了几年书,几年间风气一改再改,她再考时便中了,如今数年过去,她看上去和从前大有不同。   黛玉成婚早,她还没考中时,林如海便劝她早日成婚,留个子嗣,毕竟倘若做了官,怀胎十月,很影响仕途。   李凝归京时,黛玉特意提了一天假,李凝远远地在渡口就见她高挑身影立在码头,边上一个青年公子牵着个小小的女童,正和她说话,笑容温柔。   这些年来,黛玉严格按照李凝的法子练武强身,虽没有练得多厉害,但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   女童五六岁大,已起了大名,叫做林珏。   双玉为珏。   林如海是个颇为保守的人,从前宝玉入赘时,便心心念念想要个孙子,生下的是孙女,他也着实难受了几天,然而没过几天就抱着婴儿不撒手,如今已经在教孙女读书。   李凝和黛玉亲亲热热地说了一会儿话,那边王守仁也略有尴尬地和宝玉打了个招呼,从身上摸下一块玉佩来,给了小小的林珏作为见面礼。   不怪王守仁尴尬,他和宝玉同年而生,当年宝玉衔玉而生,下世那日漫天云霞灿烂,瑞气千条,奇事加奇景,一时传遍,世人都说仙人下世,后来宝玉一事无成,便渐渐有传言说那年下世的仙人是王守仁,因他母亲怀胎十四个月,生迟了,才被人顶了名头去。   老百姓自然一片附和,毕竟一个出名的神童和一事无成的赘婿,还是王守仁更附和世人对于仙人的想象。   可对于王守仁来说,就只剩尴尬了。   宝玉自然也听过那些传闻,但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他去岁刚中了秀才,这科并不打算下场,虽然在别人眼里可能不大好,可他却觉得自己过得十分美满。   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幸运地和心爱之人相伴一生呢?   王守仁起初有些尴尬,等和宝玉说上话了之后,倒也觉得他这个人不错,过不多时,李凝和黛玉在前头走,不知说到了哪里,不时发出低笑之声,亲密非常。   转过天黛玉又忙碌了起来,提假不代表她的事情交给别人去做了,该做的都得补上,李凝舒舒服服地在家里睡到日上三竿,睡醒才发觉李澈那么个大忙人竟也没去上朝,坐在书房一边看书一边等着她。   见她进门,李澈放下书,抬起头,想了想,说道:“四月初八,五月十九,都是黄道吉日,挑一个吧。”   李凝后退了一步。   李澈叹道:“别以为你在山海关,我就不知道你想什么,如果不是你不肯,王家早就来找我商议婚事了。”   王守仁实在是个君子,他虽想提亲,但每次李凝稍稍露出些不情愿的模样,他就不再多说了,甚至连原因都不问,只是他不问,不代表李澈不会问,明明两情相悦,为什么迟迟不肯成婚?   也许是李澈的脸很能给李凝安全感,僵持不到一刻,她就长出了一口气,小声地说道:“我……害怕。”   越是相处,她越是觉得王守仁这个人太好,能和他在一起当然很好,可她拥有的总会失去,再过一世,这么好的一个人就会变成她的回忆,成为一个故人。   有时她想要离开,把这份注定刻骨铭心的感情掐断在萌芽之初,可她怎么舍得?   李澈静静地听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你想没想过,把事情全都告诉他?”   李凝一怔。   李澈的神情却很平静,如果是旁人,他自然不会这么提议,可王守仁不是旁人,即便他并不想承认,但也无法否认这个他自小看到大的年轻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想来他的反应不会令人失望。   李凝失魂落魄地走了。   李澈坐在书房里,对着手边微凉的茶,轻轻叹了一口气。   有时他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他从来不需要情感的慰藉,仿佛只要有妹妹在身边,一切就都够了一样。   也许他天生没有这根弦。   只要想到他会像李凝一样,把感情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想到她就开心,见到她就会笑,和她睡在一张床上,把一切都对她交托……   李澈的眉头越蹙越紧,只觉得荒唐。   李凝坐在京城一处佛塔上想了一夜,最后还是决定将一切都告诉王守仁。   王守仁起初有些不明所以,然而越听越是认真,眉头忽蹙忽缓,像是全然陷入了她过往的经历,为她悲喜。   李凝从大夏的第一世说到大唐,再到大宋,到每一个她所经历过的世界,所经历过的人和事,也是到了回忆的时候,她才发觉原来有许多她以为忘记的事情,其实一直都藏在她的记忆里。   她说完时,王守仁没说话,只是给她倒了一杯茶。   李凝低声说道:“我不是你想得那样,我成过两次婚,有过两段感情,我不聪明,也不厉害,我会的东西都是一样一样慢慢学来的,我和你不同,你生来如此,我只是……”   王守仁忽然轻轻地把她抱在怀里。   李凝怔怔地被抱着,相处多年,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抱她。   青年的声音微微发沉,并不算好听,在她耳边轻轻地叹道:“我不管。”   他抱得更紧了一些,轻声说道:“也许我只是个过路人,可我想给你一个家,就算对你来说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   李凝把脸埋进他的怀里,闷闷地嗯了一声。   婚期定在五月,五月多雨,然而李凝成婚的那日,天气难得晴好,一身红衣的王守仁牵着红绸而来,阳光撒在他的身上,宛如画景。   李凝忽然掀开盖头,一下扎进他的怀里。   他像阳光般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个世界《多情剑客无情剑》,男主阿飞,性格会稍有些不符原著设定,黑化向警告,毕竟千人千面,我总觉得阿飞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但是保证会很好看哒!介意的亲可以跳过哦。 第115章 飞剑客(1)   阿飞不喜欢雪。   走在路上的人没有喜欢雪的。   先前有一辆奇怪的马车经过, 车里的中年人想要载他同行, 再请他喝一碗热酒。   阿飞不喜欢这种莫名的同情, 却有些喜欢那个中年人的笑容。   他喜欢一切看上去亲切温柔的东西。   单薄的衣裳紧紧贴在身上, 落在身上的雪被他的体温融化,化成一滴一滴的水,浸透了他的衣裳。   身后又有碌碌的马车声传来,阿飞没有回头,马车走在了他前头, 然后一路前行。   李澈坐在马车里, 脚边的炭盆烧得正热, 他原本是带了几卷书准备路上看的, 可真到了路上,他发觉自己根本没有看书的欲望。   一年前他来到这个世界,年纪在二十上下,穿的是宋时衣裳,典当了身上的物件之后, 他把全部的钱财拿出来置办了一份户籍, 随后便假称赶考,在一处寺庙落脚。   以他过往的经验,若是阿凝不曾和他同醒, 他必然要在新地方待上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等到她,因有了前遭的经验, 他便准备早些经营起来, 无论是经商入仕, 在阿凝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要给她一个可以遮蔽风雨的家。   如果不是抱着这个念头,李澈觉得自己很有可能会发疯。   一年来他像任何一个穷苦书生那样卖字卖画,他也舍得脸面,偶尔去酒楼茶舍弹弹曲子,为青楼女子做些诗词,时间久了也积攒下一笔钱财,刚准备搬离寺院,正正经经备考,就听闻了一件江湖传闻。   此地江湖势力不算太大,至少到不了和朝廷分庭抗礼的地步,事实上除了大唐和宋朝那两世,李澈还从未见过真正能够统率武林,威压朝廷的江湖势力,李澈居于京都之地,听来的倒像是一起充满桃色的无头悬案。   销声匿迹了三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四处杀人劫财,兼带劫色,截止目前,已经作案八十余起,就连华山掌门的女儿也被糟蹋了,梅花盗嚣张跋扈,于一处犯案现场留下狂言,号称下一个目标便是天下第一美人。   可惜他放言的有些早,他留下这话时天下第一美人还是客居兴云庄的林仙儿,之后不过一月间,江湖上便出现了一位貌若天仙的女侠,因这位女侠行侠时从不留姓名,使一把奇特短刀,便被人叫做倾城刀,据说见过她的人无不为之痴狂,甚至就连林仙儿自己的追求者都有几个奔向了倾城刀裙下。   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更是闭关多日,只为亲手打造一柄绝世神兵赠予佳人。   李澈一听就发觉了不对劲,再三搜集情报,发觉这位江湖女侠种种细枝末节实在和李凝很像。   倾城刀行踪不定,但她不遮掩相貌,大致在什么地方出没总是藏不住的,李澈当机立断收拾细软,雇了一辆马车朝着保定去。   李凝正在兴云庄烤火。   她来到这里不过半年光景,一直在寻找李澈,却没什么消息,偶尔行侠仗义,这次来到兴云庄,是听闻了梅花盗的消息,和先前的大批江湖人一样,想要守着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守株待兔。   得知了她的来意,兴云庄主龙啸云对她的态度十分热情友善,特意请出夫人作陪,又一脸不好意思地道:“仙儿一早就出城去上香了,她实在是个好姑娘,不肯待在兴云庄里,一定要出去引诱梅花盗上钩。”   李凝摇摇头,说道:“这也太危险了。”   龙啸云的夫人名叫林诗音,李凝对林这个姓很有几分好感,见到林诗音本人,这份好感竟也不曾消退,林诗音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了,可她仍旧美得动人心魄,眉眼间带着一丝轻愁,反倒令这份美貌更上一层楼。   十年前,她本就是公认的第一美人。   李凝和林诗音说了一会儿话,无外乎关于这次梅花盗的目标林仙儿,从林诗音的叙述中,李凝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十分美丽善良的形象。   晚间时候,林仙儿带着一群江湖人士回来了。   先前闹出的第一美人之争里,有几个林仙儿的爱慕者不忿之下去找李凝,然而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就无缝切换了爱慕对象,李凝对此浑不知情,林仙儿却是清清楚楚,她有些厌烦,却没想到这人竟然还找到兴云庄来。   挂在脸上的笑容还未消退,林仙儿缓缓进门,一抬头就见到了坐在林诗音身边的少女身影。   她的脸皮忽然抽搐了一下。   诡异得像是戴了一张过期的面具。   然而此时已经没人看她,那些被她的美貌和善良打动的江湖人士,一个不落的将眼神落在坐在正厅中的少女身上,一时间,竟有人怀疑他们一起闯入了九重天宫,窥视了神仙容貌。   十六七岁的少女容颜还未全然长开,然而那眉那眼竟就像是画里才有的,前两个天下第一美人都在,却丝毫撼动不了少女的光彩,林仙儿未免俗艳,龙夫人却嫌清淡,她就像一朵盛开之时的白牡丹,无双的艳色里透出绝伦的风骨,令人一见难忘。   林仙儿忽然捂住嘴,转身跑了出去。   一行爱慕者竟没一个追出去的,不多时就在龙啸云略带几分尴尬的介绍中热热闹闹地在正厅坐了下来,这个吹嘘自己一锤就能打碎梅花盗的头,那个说有他保护梅花盗绝不敢来,李凝听得越发疑惑起来,不由又问道:“仙儿姑娘还没回来吗?”   林诗音起身,轻轻叹道:“刚才走的就是仙儿,小孩子年轻气盛,怕是委屈了,姑娘稍坐,我去看看她。”   李凝忽然反应过来,有些尴尬地应了一声。   实在不怪她,林诗音相貌出尘脱俗,即便略有几分年纪,也足可见昔日第一美人风采,刚才进门的那位姑娘相貌清丽动人,可没到她想象中的程度,她觉得那位林仙儿姑娘应当是和黛玉年轻时差不多的。   龙啸云实在算是一位热情的主人家,兴云庄地方不小,但近来客人颇多,又因李凝是位姑娘,思来想去,便在征得了李凝的同意之后,将她安排在林仙儿的住处附近,一个名为冷香小筑的地方。   冷香小筑有好几间屋子,林仙儿平日也只睡在侧屋,只因这座冷香小筑是兴云庄原本的主人李寻欢的住处,林仙儿住在这里时,仔细地将主卧封存,昔日的摆设一应都不曾动换。   李凝当然也只睡侧屋。   入夜后林仙儿并没有回来,龙庄主说她时常和自家夫人一起睡,李凝倒也没有怀疑,解衣而眠。   然而夜半时分,忽有一道黑影自屋外闯入。   也许是把她当成了林仙儿,黑影毫无防备地朝着她伸出了手,当即被李凝发觉,猛然抽出枕边短刀,反手一击。   黑影发出一声呜呜的厉叫,方才一刹交锋,竟让他一条手臂被连根斩下!   李凝感到奇怪,毕竟就算林仙儿丝毫不会武功,但她也是个健全的人,这黑影伸出手时动作温柔,竟像是一点都不担心她会反抗似的。   然而这一丝疑惑并未持续太久,她抽刀起身追在当机立断逃跑的黑影身后,翻出了窗户,她的轻功极佳,不多时就在一处竹林追上了黑影,因不确定这人是不是梅花盗,李凝想要活捉此人,下手时便小心了一些,不多时就有兴云庄的江湖人士循着动静而来,黑影越发焦急,忽然从口中飞出一枚梅花针,直钻李凝心口。   李凝猛然反应过来,比黑影高出一截的身手令她立刻反手一刀将暗器打落,黑影趁此机会意图逃跑,却迎面撞上一个更为凌厉迅捷的身影,被一剑抵在喉咙处。   截住黑影的人看上去十分年轻,夜色里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像狼一样敏锐,李凝只是看了他一眼,心底就忍不住起了一种发毛的感觉。   年轻人反手一拳打在黑影的腹部,迫使他吐出口中的机关,两拳之后,机关落地,兴云庄的江湖人士也陆陆续续地赶到了。   为首的龙啸云衣裳整齐,显然没有夫人相伴,他到这个点还没入睡,其他的江湖人士也只有零星几个衣衫不整的,却不知为何都醒着。   黑影被打得奄奄一息,只靠着年轻人的臂力支撑着,比起名震天下的梅花盗,他看上去更像一个被无辜劫持的可怜人。   龙啸云借由火把查看了一下地上的机关,一见那梅花形状的暗器口,立刻惊声叫道:“梅花盗?”   黑影发出一声含含糊糊的冷笑。   捉住黑影的年轻人又给了他一拳,使他无法出声,这才冷冷地说道:“看来兴云庄只是徒有虚名,林姑娘独自一人追杀梅花盗到此,竟无一人保护。”   龙啸云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年轻人的目光落在李凝面上,眼神一瞥,立刻收回视线。   人群中的林仙儿脸色惨白,一时之间众人都当她是无法接受被人错认,却无人注意她的目光死死落在梅花盗身上,眼中流露出难以言喻的仓皇。 第116章 飞剑客(2)   梅花盗被捕的消息很快就从兴云庄传了出去。   这些天来不知多少江湖人士铆足了劲, 只为捉住这个恶贯满盈的梅花盗, 不止因为林仙儿曾放言若有捉住梅花盗的人, 无论僧俗老少,她都会以身相许,更因为那些被梅花盗祸害的人家另加一些江湖世家联合起来,要把身家的一半奉送。   有名有利,还有美人,即便是没还俗的和尚也会动心。   年轻人自称阿飞, 他初入中原, 身手极好,像狼一样野心勃勃, 原本也不是为缉盗而来,按他的计划, 是要按着百晓生高手榜一个一个挑战过去,只为扬名天下。   如今梅花盗被他擒下,前头龙庄主去联络并不住在兴云庄的几位江湖宿老来辨认梅花盗真假, 后头便有人把酬金和美人的事告知了这位阿飞少侠。   阿飞看上去极为年轻,至多不超过二十岁,听了这话, 眼皮也不曾撩一下,只是听闻了第一美人准备委身下嫁的事,才抬了一下眼, 说道:“我知道, 但我不准备娶她。”   他的目光放在李凝的背影上, 淡淡地道:“不是我喜欢的女人,我绝不要。”   好心把这事告诉他的人怔愣了一下,连忙笑道:“不是这位姑娘,是那位,那位才是仙儿姑娘。”   阿飞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了看,正看到一脸苍白的林仙儿。   他的眉头微微蹙了蹙,不明白是否因为自己久居关外,和关内的人产生了隔阂,只是评价姑娘容貌并非他所擅长,他也只是动了动嘴唇,再没有说话。   无论如何,他都是不要的。   揭开面罩的梅花盗三十来岁年纪,身材又干又瘦,脸上布满了伤疤,立刻就有人高声叫喊,说死的绝不是梅花盗本人。   梅花盗三十年前横行江湖,这会儿至少也该七十岁。   然而若不是梅花盗,要如何解释他半夜出现在冷香小筑意图不轨,身上更带着足以证明梅花盗身份的暗器?   李凝冷眼看着几个江湖人士吵闹,话里话外,都是不肯承认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子能杀死赫赫有名的大盗,将黄金美人和名利收入囊中。   说实在的,李凝看得清楚,却无法同样解释得清楚,就在这时,龙庄主请来的几位江湖宿老也赶来了,只是这些宿老高人之中还立着一个渊渟岳峙的年轻人,刚刚露面,便夺走了众人的视线。   若说先前见过的倾城刀女侠乃是神女转生,这年轻人便是谪仙下世,明明同样站在黑夜里,靠着几把火把照亮,可这人周身就像是自带一股光彩似的,和他同来的人都不愿意和他站在一处,即便是个男人,也叫人移不开眼睛。   李凝一见到这年轻人,眼睛里都带上了笑意,几步上前,整个人都扑进了他的怀里,直把李澈往后扑得踉跄两步。   李澈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低声说道:“一年不见了,过得还好吗?”   李凝知道他这是在说来到这个世界的天数,她忍不住把脸在他怀里蹭了蹭,闷闷地说道:“一点都不好。”   李澈忍不住笑出了声。   众人原本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这对天仙似的男女身上,此刻见他们倒是腻歪起来了,立刻就有个前头质疑阿飞的江湖人士,名叫赵正义的嚷嚷起来,大声喊道:“那小子,你和李姑娘是什么关系?大庭广众……”   李澈拍了拍李凝的背,冷眼看向赵正义,说道:“与你何干?”   这一眼太过凶戾,赵正义看得出来这个容貌漂亮的小子毫无武功,此刻却不怀疑他有杀死他的能力,当即吓得不再出声了。   李凝很少顾及他人的眼光,倘若人人看她时她都要在意一下子,那她一辈子就不用做事了,只顾着在意别人去了,故而她和李澈好生叙了一会儿话,说了这半年来的经历,又把刚才发生的事情统统告诉了李澈。   她自觉一通乱麻,看得出有人在搅浑水,可具体想知道些什么,又毫无头绪。   李澈不会武功,却也知道自己说话,这里在座的人都能听清楚,索性也不压低声音,只道:“你说这梅花盗夜半闯入你住处,毫无准备便朝你伸手?”   李凝还没说话,有个叫田七的人立刻便道:“谁说这个人是梅花盗?”   李澈瞥他一眼,又看了看众人一眼,蓦地笑了,说道:“看来今夜是说不清的,一群人里,至少有八成不愿意这个被捉的梅花盗是真梅花盗,就是这人自己认了,怕也是不算的。”   这话一出,立刻便有人目露凶光朝他看来,很有想要置他于死地的意思。   李澈见惯了这种眼神,面色不变,喝了一口茶。   李凝问他道:“如果一定要解决呢?我不想浪费时间。”   李澈笑了,说道:“那也好办。”   他指了指先前说过话的两个人,又指了指坐在主位正中的少林僧人,他的动作很慢,李凝的动作很快,几乎是他指一个人,李凝的刀柄就戳倒一个人,唯有到了那名少林僧人面前时,勉强过了两招,也正因为这两招,其他人都是一击即倒,僧人则是挨了一掌,吐出一口血昏迷过去。   李澈说道:“废了梅花盗,再把那位林姑娘擒下,送到官府,案子明日就能结了。”   李凝毫不犹豫,刀身反转,刀柄向下重重一击,直接打断了梅花盗的脊骨。   脊骨乃是人行动中枢,脊骨断了,人便也瘫痪了,任有再厉害的武功,都使不出来了。   先前被李凝美色打动的江湖人士无不脊背发寒,倒退几步,也有人看她的眼神都带上了难以言喻的痴迷之色。   擒下林仙儿时,李凝的动作并不犹豫,只是也没有太狠,毕竟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擒林仙儿。   林仙儿起初一副呆怔模样,等到李凝当真朝她走来,就像是惊醒了一样,忽然大声喊道:“你们两个和梅花盗是一伙的……”   李凝一手刀把她劈晕过去。   李澈起身,把先前进门时脱下的大氅系上,扫视一眼众人,微微笑道:“教你们一个道理,没那个脑子,少学官场文章,实在可笑。”   他觉得可笑,他也当真笑出了声,整年来的压抑在见到李凝之后一扫而空,他现在像个真真正正的年轻人,意气风发。   李凝把林仙儿抱在怀里,再到去拎梅花盗时犯了难,梅花盗本人先前断了一条胳膊,身上满是血污,被她废了脊椎之后又吐了几口血沫,又脏又臭,指望李澈拎人更不可能,他大概连林仙儿都抱不了几步。   就在这时,一直在边上没有吭声的阿飞说道:“我来。”   他并不嫌血污,一把扛起梅花盗,跟在李凝身后走出了兴云庄。   梅花盗虽然出现在江湖上,可他犯的案子基本上都在官府留了案底,虽各地官府并不互通,但这几日梅花盗隐匿在保定,也犯了几起案子,远的不说,保定首富周家就有一位待嫁的三小姐遇害,周家也是提出要拿一半身家悬赏梅花盗的几十家之一。   梅花盗入狱的消息传来,先赶到的就是周家,随后陆陆续续有不少家中出事的人家赶来,立刻便有认出梅花盗特有的干瘦身形的证人作证,保定官府的太爷为了这份天大的功劳,连夜开堂审案,梅花盗原本就被折腾得奄奄一息,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也就交代了。   没等官府结案,李澈便道:“他还没交代完,比如那位天下第一美人。”   不怪李澈客气,他其实并没有记住林仙儿的名字。   他说话时带着一点刻进骨子里的缓慢官腔,堂上的太爷也是见多识广,认定这位仪表不凡的年轻人若不是官场同僚,便是官家子弟,一时也不敢怠慢,连忙问道:“公子有何看法?”   李澈说道:“我没什么看法,只是自从梅花盗被捕,这位姑娘的神情就很奇怪,而且梅花盗被捕时,舍妹正住在这位姑娘的居处,梅花盗毫无防备朝舍妹伸手,这才轻易被斩断一条胳膊,我怀疑他们之间早有私情,当然,这只是怀疑。”   太爷连忙笑道:“公子说笑了,官府问案,最重要的就是怀疑了。”   梅花盗重新拷打,他倒是铁骨铮铮,除了交代罪案,一句话不肯多说,林仙儿被带到堂上之后,他连一眼都没去看她。   一般官府拷打犯人,男杖责,女拶指,杖责容易把人打死,拶指容易落下残废,林仙儿自用刑之后就一直喊冤,模样凄惨可怜,连动刑的人都忍不住放轻了些,李澈便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寻常审案也不必弄残肢体,不如找把小刀来,太爷问一句,不肯招就在她脸上划几道。”   林仙儿脸色大变。   她若是容颜完好,自然有无数裙下之臣肯冒险来牢里救她,可她要是毁了容,岂不是一生都毁了?   林仙儿哭声渐止,在刀上堂前认了罪。   李澈对太爷笑道:“这是权宜之计,太爷日后问案可别使这法子,江湖女子别无生计,把容貌看得比性命重要,寻常女犯只怕该告太爷了。”   太爷也笑,他一笑,师爷捕头也跟着笑,堂上一时都是笑声。   林仙儿心下恨极,泪如雨下,只觉得堂上的李澈虽生得仙人相貌,内里却是个狠毒魔鬼。 第117章 飞剑客(3)   林仙儿认罪当夜, 来了两个蒙头遮脸的江湖人士劫狱。   江湖人就算只得二三流的武功,也高过和普通人无异的衙门狱卒, 保定衙门提前做好了准备, 请了当地武馆的师父守株待兔, 几十条武馆好手一齐拥上, 竟还被那两人逃走一个, 活捉的那个面巾一揭,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青魔手”伊哭的徒弟丘独。   丘独倒也干脆,直接卖了同来的上官飞。   李澈不大关心江湖消息,却也知道百晓生兵器谱上排行第二的上官金虹, 上官飞正是他的独生爱子。   上官飞对林仙儿一见钟情,却因为林仙儿出身低微, 并不准备娶她,林仙儿在上官飞面前装得十分善良单纯,不仅不在意名分,更处处为他名声着想, 哄得少年为她倾心, 闻听她入狱的消息,上官飞便立刻来牢狱里救人,中途才遇到丘独。   保定官府抓了丘独, 却没抓住上官飞,太爷松了一口气, 上官金虹家大业大, 朝廷里也有人, 他一旦插手,丢脸的可就是本地官府了。   可抓住丘独也不是什么好事。   伊哭脾气古怪,万事不经心,唯有对这个和自己天分相似的徒弟还有几分情分,若是知道他被官府抓了去,这种邪门人物可不会管什么朝廷律法。   李凝也是隔日一早才听闻有人劫狱,只是案子已结,和她关系不大,人既然没有走脱,听听也就罢了。   江湖人士犯案和寻常案子是不一样的,从前不是没有发生过案子送审时江湖人暴起杀人的事情,故而此地朝廷规定,倘若有切实证据,江湖人犯案被捕,各地官府有先斩后奏之权。   保定官府也实在没法再留林仙儿和梅花盗这对恶鸳鸯,转过天结完案,直接把人推向刑场砍头了事。   林仙儿直到被砍头前最后一刻,还在用那双美丽的眼睛看向人群,也不知是等谁来救她。   头颅落地时,日头正烈,照得一地鲜血亮堂堂的,饶是冬日里也散发着些许暖意。   李凝在江湖上虽然行侠仗义,倒没落得几个银子,李澈忙完官府的事情之后,见她衣裳单薄,便带她出去量体裁衣,再买几身成衣先穿着。   这时节不比以前,没有更好的待遇,李凝倒是不在意,李澈却起了一些别的心思。   无论何时,他做什么决定都是为了更好地生活,阿凝没有武功的时候,他努力让自己掌控权势,保护阿凝也保护自己,如今阿凝可以自保,更可以护他周全,他就可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至于想做什么,李澈还没有想好。   保定城中最好的绸缎庄是首富周家名下的产业,李凝和李澈才进了门,便立刻有人报上去,不多时,从绸缎庄外头匆匆赶来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妻,见到李凝就要朝她下拜。   李凝连忙扶起二人,她的力道不轻不重,正好让这两人无法跪拜下去。   李澈也道:“老人家好好说话,这等年纪了,不必拜来拜去的。”   老夫妻两个抹着眼泪,一边道谢一边哭,又说他们家姑娘死得冤枉。   林仙儿打从来了保定城,因她貌美,身边常有江湖人士打转,附近的闺阁小姐没有愿意搭理她的,就他们周家的三姑娘实诚,觉得林仙儿漂亮温柔,时常去找她玩耍,三姑娘在一次去找林仙儿的路上遇害,林仙儿几次上门,自责得不成,周家老两口虽然迁怒,到底也没把她怎么着,谁曾想背地里害人就是林仙儿这个蛇蝎美人。   李凝心善,听着都替这对老夫妻难过,三姑娘更可怜,她刚刚及笄,美貌泼辣,准备嫁的是她青梅竹马的表哥,见着林仙儿都不多看一眼,满心满眼都是自家表妹,眼看要喜结良缘,三姑娘遇害那天,离她大喜的日子只剩十天。   老夫妻哭了一场,又连连谢过李凝和李澈,末了又道:“梅花盗死在官府,按理约好的悬赏也不作数了,可我们要是亏了心,往后见了三姑娘都不好说话,这些请两位恩人一定要收下。”   一整叠的银票,最上面的是千两面额的,以周家的身家来算,一看便知确实是他们身家的一半。   李凝不大想收,但她看了一眼李澈,李澈便道:“惩奸除恶是为人本分,不该收钱,两位既然一定要给,不如把这个绸缎庄送给我们,钱收回去吧。”   周家老夫妻愣了愣,周家主业贩粮,绸缎庄是周老夫人的陪嫁,当年还值几个钱,如今外头苏杭的料子起来了,绸缎庄卖不了本地货,只能挣几个倒手钱,价值还抵不上这叠银票的三分之一。   李澈笑了笑,说道:“所谓成家立业,钱财再好,到底是死物,两位要谢,不如送我们一份家业。”   他相貌生得太好,笑起来时犹带几分矜贵,可眼神真诚动人,周家老夫妻推辞几番,到底还是遂了他的意愿,将绸缎庄送给了他。   老夫妻走后,李凝有些奇怪地问道:“哥,怎么好好的想起要绸缎庄了?你想做生意吗?”   李澈摇摇头,说道:“这里后头有个家院,收拾收拾可以先住着,天冷,省得裁衣还要出去。”   李凝忍不住笑出了声。   李澈看了一眼门口的方向,轻声叹道:“那个林仙儿死得太便宜了些。”   李凝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睛。   李澈解释道:“她自住进兴云庄起,除了视她为亲姐妹的龙夫人,只有三姑娘愿意和她交往,三姑娘死前,她的未婚夫同时见到了她和林仙儿,却对林仙儿不假辞色,两日之后,三姑娘被杀,刑案无巧合,这说明林仙儿见不得男人眼里没有她,也见不得比她过得更好更幸福的女子,梅花盗恶贯满盈,但背地里的操纵者是她,而非官府通报的从犯。”   李凝只觉得背后一股凉意,“这也太狠了,她难道是个疯子?”   李澈没再说话,只是轻轻地摸了摸李凝的头发。   美色是天底下最厉害的武器,有时一个美人抵得上千军万马,就连林仙儿都可以把江湖玩得团团转,可见美色惑人,他却希望,阿凝一辈子都不必用上这件最厉害的武器。   他只愿她以武立身,刀惊天下,不愿她一笑倾城,万人爱慕。   林仙儿斩首那日下午,一个满身风霜的中年人站在了兴云庄门口,兴云庄前有一副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中年人见了这幅对联,就像是被人重重打了一拳。   兴云庄前仍旧人来人往,许多江湖人士出入,主要是为了白吃白喝,来时夸一句龙庄主救济四方,离开时赞一声龙大侠义薄云天,无人知晓这个立在兴云庄前满面病容的落魄中年人便是龙庄主整日挂在嘴上的好兄弟李寻欢,也无人能从那张憔悴苍白的脸上看出昔日六如君子的潇洒风采。   直到龙庄主亲自迎出门来,亲亲热热地把人往门里带。   门里是昔日的李园,也是如今的兴云庄。   林诗音自从得知了林仙儿犯下的罪行之后,便大病了一场,即便知道李寻欢来了,也心灰意冷不愿去见,龙啸云虽然有心想让她去见李寻欢一面,好绝了李寻欢的念想,最后也只得作罢,倒是龙小云极为机灵,满口是娘,时不时说起爹娘如何情深义重,他越是笑眯眯地讲,李寻欢的脸色就越是苍白,到最后几乎坐不下去。   李寻欢出了兴云庄,便找了个酒馆买醉,喝到整个人醉成一滩泥。   本以为放下的,还挂在心头,轻轻碰一下,就疼得滴血。   李寻欢一生为情义所累,他若是不够重情,送出一个女人自然算不得什么,不必日夜愧疚难安,沉醉终日,把自己从一个绝顶高手变成一个离不得酒的醉鬼,他若是不够义气,当初发觉自家结义兄弟爱上未婚妻的时候,就该狠狠将他斥责一顿,和他割袍断义,兄弟情绝。   可他偏偏太重情,又太重义,心肠也不够冷,不够狠,这样的一个人,本就不适合江湖。   喝到第五坛酒的时候,一只年轻而有力的手按住了他的酒坛,李寻欢抬起眼,他本该很醉了,可他的眼里一片清明,显然他很想醉,可他很难醉。   年轻人生得一张他所见过的最英俊的面容,眼神单纯而执着,带着孤独的冷意,勃勃的野心,像他在草原上见到的一匹狼王,他看着他,微微笑道:“你也想拦我喝酒?”   阿飞摇摇头,说道:“我答应过你,请你喝酒。”   他松开李寻欢的手,把一坛未开封的酒放在桌上,自己给自己先倒了一碗,才将剩下的酒推给李寻欢。   李寻欢笑了,说道:“几天前你说你想成名,梅花盗便栽在你手上,算不算心想事成?”   阿飞沉着脸,语气认真地说道:“你若是也抓到了一个没了胳膊的梅花盗,你要不要这份功劳?”   李寻欢笑了,说道:“所以你不想要。”   阿飞点了点头,“我要扬名天下,只能凭我手里这把剑,绝不借他人东风。” 第118章 飞剑客(4)   阿飞说到做到, 他不仅拒绝了所有赏金,更对络绎不绝上门来的苦主认真解释了经过, 虽然仍有不少人执意谢他,但该说清的已经说清。   江湖是最宽容的地方, 也是最阴暗的地方, 大部分江湖人不愿意见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成名, 把功劳推给美人顺理成章, 甚至还有李凝的爱慕者当面要求百晓生将倾城刀排入兵器谱中,被断然拒绝。   百晓生一向认为, 高手就是高手,女人就是女人,两者不可混淆,即便江湖上有不少女人按照实力足可入他的排行榜, 但他坚持不录。   即便不曾见面, 李凝也不是很喜欢这个百晓生。   此人号称世上第一智者, 远在千里之外,甚至不需见面,便将人的实力定品排行,引得无数高手为了排名高低而争斗,不过小人行径。   然而李澈在听过百晓生的事迹之后,突发奇想道:“我若是也弄一个排行榜, 岂不有趣?”   李凝被他吓了一跳, 连忙说道:“这有什么有趣的?一个兵器谱就引得半个江湖争斗不休, 何况你对江湖人又不感兴趣。”   李澈笑了, 说道:“江湖人没意思,不代表其他人就有意思。”   轮回数载,李澈还是那个喜欢搞事的李澈。   李凝实在劝不了他,越劝李澈越觉得有意思,身体年纪会影响他们的心理年纪,李澈此时二十出头,正当青年,腻歪入仕,懒怠经商,又没那个天赋入江湖,想要搞事原本还要琢磨琢磨,正好捡到百晓生这么个乐子。   李凝劝解无果,反倒被李澈说服了。   百晓生是个万事通,号称无所不知,然而李澈根据他的兵器谱判断,此人应该是在江湖各处有些眼线,在收集了各地高手的情报之后,才排出所谓的兵器谱来,只看他排的名次便知道,他的势力并不算大。   将一个常年不见踪影的天机老人排在第一,是为了奠定兵器谱的权威性,毕竟就算有人想挑战这天下第一,也得先找到人。   排行第二的是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有家有业,乃是金钱帮之主,势力极大,倘若上门挑战他,就算打得过,也出不了金钱帮。   排行第三的小李飞刀出手便要人命,一般人也没那个闲工夫舍命赌名。   刨除前三,剩下的大都是追逐名利之徒,又有些实力根基,常在江湖上走动,才显得百晓生厉害。   有时候李澈很怀疑习武会不会损伤脑子,至少他见过的江湖人里,有脑子的真不多。   李澈想通关节,当即人也精神了,清点了一下连日来各地苦主送来的酬谢,发觉钱财并不到当日悬赏梅花盗的二分之一,他心下倒也有数,毕竟拿出一半身家是一时之气,正常人细想一下都肉痛,如今梅花盗死在官府手里,肯送些酬劳过来已算有良心,甚至还有十几家像是忘了这件事,连上门道声谢都没有。   李澈并不在意这个,他把钱财存了一半进钱庄,随即操持起了绸缎庄的生意。   李凝差点当他把之前的事情忘了。   李澈没忘,只是做事之前要把准备工作做好,他不准备像百晓生那样靠兵器谱吃一辈子,前期的情报人手就要跟上,并且他也不觉得仅仅排几个榜多有趣,昔日金风细雨楼揽天下英雄情报,才有江湖霸主地位,他不准备把摊子铺得那么大,只想让江湖的声音统一起来。   至少他不想听那些胡编乱造的风月故事。   大雪封门,新年将至。   李澈关起门来做了一个三年计划,外头忽有人敲门,说是一个江湖人来拜访。   进门的江湖人不过四十来岁年纪,面容轮廓尚算英俊,两鬓却已斑白,满身风尘,眼里遍布血丝,一看就知道很久都没有休息好,一见到李凝,便朝她磕头。   这人武功不低,李凝扶他甚至没有扶动,心下也惊了一惊,她天赋极高,从小练武,即便身体年纪不到二十,武功却也能胜过这里大部分的江湖人,方才她用了七成内力想将人扶起,用出去的力道却像是泥牛入海,一触便散。   江湖人正是前任华山掌门华峰,他妻子早逝,只留下一个女儿,数月之前,他的独生爱女遇害,闻听消息,他强忍悲痛料理了女儿后事,便辞去了华山掌门之职,连夜下山,四处寻找梅花盗的踪迹,要为爱女报仇,如今千里赶来,甚至都没赶上林仙儿和梅花盗行刑,原本他去找了阿飞,被告知原委之后,又上门来向李凝和查出真相的李澈道谢。   李凝连忙让人去把李澈叫来。   李澈一见华峰,眼睛就亮了一亮。   华峰再度磕头,李澈站着等他磕完,才道:“按理我不该多说,但梅花盗从来只敢对小门小户下手,华真人可想过他为何胆大包天,敢找上华山大小姐?”   华峰神情一滞,眼神渐渐痛苦起来,似有什么极不敢想的东西被李澈拿尖刀一点一点地挑了上来。   李澈轻声叹了一口气,把保定府周家三姑娘的事情说了一遍,复又道:“令爱虽然不是林仙儿的朋友,但我听闻令爱的未婚夫婿和林仙儿走得极近,甚至为她和藏剑山庄少庄主大打出手,这其中有什么因果,只看华真人愿不愿意去想。”   华峰在女儿活着的时候实在不能算是一个好父亲,明知师父的孙儿是个金玉其外的二世祖,可师弟一力促成婚约,师父甚至舍了老脸求他,他犹豫再三,还是替女儿应下此事,华小姐冷眼看着未婚夫婿成日围着林仙儿打转,从不置喙,只是有一次她把未婚夫和林仙儿的对话抄录了一份交给华峰。   年轻人再三保证这辈子只爱林仙儿一个。   林仙儿要他证明。   年轻人说要么杀了他剖开心给她看。   林仙儿只道舍不得杀他,不如杀了华小姐。   年轻人满口应是。   华峰当时只觉满纸荒唐,他不信那个畏他如虎的二世祖敢杀他的女儿,只当女儿不肯嫁人,做假证据陷害未婚夫婿,实在不堪,便狠狠斥责了她。   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一次的不欢而散竟就是父女二人的永别。   华峰呆呆地落下两行泪来。   李澈微微笑了一下,说道:“去吧。”   华峰怔怔出门,耳畔一直回荡着李澈的叹息,李澈的话语,原本有些痛苦茫然的眼神渐渐转为深深的冰冷,还有极度的恨意。   一路风雪兼程。   李澈收到前任华山掌门弑师灭门的消息时,已经是两月之后的事情了。   又过了一个月,绸缎庄里多了个毁了容的哑巴中年人应聘,没多久这人便从普通伙计调到了李澈的身边,做了贴身的护卫。   李凝总觉得这人的眼神有些熟悉,可印象实在不深,也就没有细想。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保定城少了个林仙儿,多了个倾城刀,许多江湖人赖在兴云庄无非就是为了林仙儿,如今林仙儿死了,死后还被人翻出一桩桩血案来,没几天连官府给她挖的坟都被人刨了,有人背地里说是周家的人刨的坟,也有人说是十好几家苦主一起刨的,直把林仙儿的尸体割没了肉,骨头都砸碎扬了灰。   因有林仙儿在前,太多江湖人对美人的思慕不限于背地里想想,更多的想一亲芳泽,只是倾城刀不是林仙儿,夜里摸上门的从没人回来过,白天想动手动脚的基本上死不了,都是打断手脚,后来也不知道哪个惹烦了佳人,直接导致说话稍有些轻浮的,轻则打断手脚,重则废去武功。   美人如刀,刀刀见血。   少说百十来个人折戟之后,这些被林仙儿撩拨惯了的江湖人才反应过来,有的美人是能看不能动的。   这些日子以来,李澈准备做的事情不见眉目,绸缎生意倒是被他做得红红火火,甚至有外地客商不要苏杭的料子,也要买他的货,除了大笔钱财砸来的好货源,更重要的是李澈见多识广,能把各种绸缎的花样想出彩来。   时间一长,李凝都快忘了李澈之前的话了。   直到有一日李澈在绸缎庄外头置了个新宅,其他物件还没收拾停当,先建了一间宽敞舒适的书房。   李澈做官时就一直认为书房是除了卧房之外最重要的地方,重要体现在舒适程度上,大部分的读书人不喜欢坐软垫,李澈不一样,他不仅自己坐软垫,书房里的每一个椅子都放了软垫,他喜欢李凝待在书房里陪他时,舒舒服服坐着喝茶吃点心水果的样子。   书房建成之后,李澈的摊子也开始铺上正轨了。   首先是新兵器谱。   百晓生名为排兵器谱,实则是排高手名次,李澈的新兵器谱并未注明不是百晓生本人之作,不仅将女高手列入排行,更变动了先前百晓生定好的名次,天机老人仍是第一,第二却改成了小李飞刀李寻欢,第三金钱帮主上官金虹,第四上官金虹的左右手荆无命,第五则是那个名不见经传的阿飞。 第119章 飞剑客(5)   新兵器谱以极快的速度在江湖上流传开来。   百晓生的兵器谱只排前五十, 因他的势力也就到此了,排多了费时费力且不讨好, 何况想要达到成名的目的,排到江湖前五十也就够了。   李澈的新兵器谱原本也只打算排到一百,然而加入了大量女高手和原本不在兵器谱排行之列的魔道高手之后,已经排到一百三十多位,李澈索性直接排到了前三百。   新兵器谱一出,江湖为之震动。   百晓生的兵器谱只能算是顶级高手的排行榜,并且高手之间互有不服, 时常互相挑战,也有像阿飞这样想要成名的年轻人顺着兵器谱一路打上去, 以期在下一次兵器谱排行时登上高位。但新兵器谱不同,从一排到三百,等于几乎有些实力的二流高手都能上榜,即便自己不在榜上, 总有认识的人在榜, 近来不论酒楼茶馆客栈,但凡有江湖人的地方都在讨论此事。   倘若再有一二在榜之人在场, 就更热闹了。   旧兵器谱一出, 不服气的是寥寥几个绝顶高手, 新兵器谱一出,几乎拿到名次的江湖人都在打听排在自己上头一两位甚至十几位的人, 一旦撞上了, 就是一场无可避免的切磋。   李澈的搞事不限于此, 时隔三月,眼看新兵器谱已经深入人心,他又发行了一期排到五百的兵器谱,并第一次标上了著作者,百晓生自称百晓生,他便自称天算子,新一期的兵器谱也不再叫兵器谱,而改成了风云榜。   妥妥的用完就扔。   百晓生本人远在少林听禅,闻听此事时立刻发觉不对,想要澄清新兵器谱并非他本人所作,然而没等他澄清,借名之人反倒自己跳了出来,百晓生当即反应过来自己是被遛了,然而此时江湖上已经没人注意百晓和天算之争,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风云榜之中。   兵器谱排在前列的人经过了精心挑选,多年来名次极难变动,奠定了百晓生天下第一智者的权威,但风云榜不同,风云榜发行之初便在其下附言,称天算不过人算,名次排行并非一成不变,除了在榜之人武功精进或退步之外,也因许多人不曾在江湖上出手,或是藏拙,导致名次差错,倘若有一争风云之念,三月一期挑战高位成功,便会在下一期风云榜上留名。   百晓生不录女人,因他看不起女人,不录魔道,是怕魔道高手对名次不满,对他造成威胁。李澈却偏偏将无数魔道高手同列入风云榜中,又因风云榜并非一成不变,几乎所有对名次不满的魔道高手都在赶赴挑战的路上,少有直接质疑风云榜的。   因魔道高手的加入,原本就不清的水被搅得越发浑了。   江湖之争,自风云始。   在榜的想窜一窜,不在榜的想往上爬,明明什么利益都没有,但江湖本就是这样,为了虚名付出性命的人多如过江之卿。   李澈本人习惯了闭门不出,春日里嫌杨花飘絮,夏日里嫌日头太毒,秋日天干物燥,冬日大雪难行,自他那间小小的书房延伸出去的脉络却在不知不觉之中织成了一张细细密密的网,要将江湖覆盖。   李凝的排名不高不低,正在风云榜上第十七位,这是李澈有意压低的结果,他收集信息梳理情报的敏锐度极高,能从各地传来一场场江湖高手的切磋中准确地判断出二人实力高下,据他的看法,李凝至少也能排在前十之列,但前十名一向是众人目光焦点所在,风云榜好不容易分散了那些江湖人的注意,他并不想把李凝推上风口浪尖。   前十名中,真正被他推上风口浪尖只有两个,一个是金钱帮的荆无命,一个是空降第五的阿飞,排上荆无命除了因他本身有这样的实力,也有稍稍撩拨金钱帮的意思,至于阿飞,李澈还真没想那么多,他觉得这人该在这个位置,就把他排在这个位置而已。   阿飞在逃命。   像他这样的人本不该如此狼狈,然而无论谁在杀了十几个一流高手之后,还被一个实力极强的人追杀,精疲力尽之下,都是很狼狈的。   追杀他的人是风云榜第四的荆无命。   在外人看来,上官金虹被排在风云榜第三,他的下属排在第四,这二人之间必有隔阂,就算没有,难道一个实力直逼主子的下属不会被猜忌怀疑,他本人也不会有任何别的想法?   事实是,上官金虹从不猜忌荆无命,荆无命也根本没有任何别的想法。   他们并非情人,然而荆无命嫉妒上官金虹的任何一个女人,甚至是他的儿子上官飞,他对上官金虹也许并非爱慕,但他渴望得到他的注意,仿佛这辈子只为他一个人而活,哪怕是轻轻拍拍他的肩膀道一声辛苦,也足够让他满怀激动地去赶赴一场又一场的生死之战。   荆无命的左手剑是无数江湖人的梦魇,然而阿飞在和他交战数十次之后才惊觉此人左右手都可使剑,甚至右手剑比左手剑更快,更狠辣,更出其不意,他左肋和大腿上的两处深深的剑伤便拜荆无命的右手剑所赐。   倘若这是风云榜之争,那他已经败得不能再败,但这是一场生死之战,以生死为定,不到最后一刻,谁的剑都无法停下。   旁人逃命,是为了逃脱或者等到帮手,阿飞却知道,他不光无法逃脱荆无命的追击,更等不到帮手,他本就是一个孤独的人。   他逃命,只是为了回复哪怕一点点的体力,足以支撑他反戈一击。   然而在荆无命的眼里,一切都该结束了。   倘若这不是上官金虹的命令,他也许会放过这个难得的对手。   虎豹在什么时候会露出破绽?咬杀猎物的时候。   阿飞的剑积蓄了最后一成力量,在荆无命一剑迫近后心的时候猛然回头一剑,宛若草原上的狼回首一击,这一击狠狠扎进了荆无命的肚子里,也将自己的胸膛向致命的剑尖袒露。   两人都没死。   重伤的阿飞试图将剑在荆无命的肚子里搅一搅,但刚才那一击已经用尽了他积蓄的力量,荆无命想要把剑尖再下一寸,可他疼得脑仁都在发颤,即便再想握剑,手也还是松了下去。   秋叶纷纷,将两人只剩一口气的身体渐渐掩盖。   李凝是在闻见血腥味时才发觉有人。   两日过去,落叶底下的两个人全都昏死了过去,李凝一眼就看到了阿飞,探过他的气息还在,不由松了一口气,然而正当她准备把人带下山治疗的时候,一只手忽然握住了她的脚踝。   李凝这才注意到半昏迷的荆无命。   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人的求生欲望还是很强。   李凝有些犹豫地看了看他,还是决定把两人一起带走,毕竟风云榜之后,不少江湖人因名争斗,她觉得阿飞是好人,不代表这人是恶人,倘若真是恶人,都伤成这样了,她再动手也不迟。   这座山距离保定城不远。   李澈原本不打算在保定城安家,但住久了就不打算搬了,他不喜欢颠沛流离,四处搬家。   李凝见他做事越来越无所顾忌,也没有法子,只好一直陪着他,生怕什么时候风云榜的事被翻出来,被人找上门来,倒是李澈几次劝她出去走走,毕竟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总待在一个地方也不是个事。   李澈近来收拢了不少高手,大部分的高手是他花钱雇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在出了风云榜后被人下了黑手,被李澈派遣去收集情报的人救下,想要报恩留在他身边的。   在李凝看来,这些人加在一起都抵不过一个绝顶高手,压根不肯离开李澈。   所以李澈近来一直琢磨着弄两个风云榜排行前十的高手在身边。   他其实已经有个武功极高的护卫了,如果不是他刻意掩盖,那人至少可以排进风云榜前五,只是那人倒也不蠢,发觉他在做的事情之后,便不肯替他做事,只答应保护他性命无忧。李澈知道这种心里有坚持的江湖正道人士说到做到,虽然可惜,倒也不会勉强。   李凝把阿飞和荆无命带下山后,找一间最好的医馆把两人安置下,本已经付了银钱准备走了,又怕两人醒后继续争斗,犹豫了一下,还是把伤势较轻的荆无命带回家里,把两人相隔开来。   荆无命当天清醒。   风云榜上除开一些高手掩盖面容之外,几乎都绘了画像附上,大部分人愿意在风云榜上露脸,荆无命常在外执行任务,面容也不是秘密,李凝不认识他,李澈倒是认识,荆无命一醒,便对上了一张布满疤痕的脸。   荆无命沉默了一下。   疤脸中年人比划了一下,示意他安心养伤。   荆无命发觉自己连起身都吃力,索性躺了回去。   医馆里的阿飞于第二天清醒过来,一醒就挣扎着要离开,被白胡子的大夫拼命按住,正在这时,李凝走了进来。   阿飞看了她一眼,忽然不挣扎了,哑声说道:“是你救了我?”   白胡子大夫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吹胡子瞪眼道:“她是大夫?你这一身的伤都是老头子治的!”   现在的年轻人! 第120章 飞剑客(6)   老大夫脾气不小, 可医术是真好。   阿飞浑身的伤遇到寻常大夫最少也得休养个一年半载,到了他手里,至多一个月就能好个大半。   江湖人大都愿意找江湖郎中看病,不愿意到正经的医馆去, 一是正经医馆基本看不了江湖打斗的外伤毒伤, 二是大夫容易大惊小怪, 前头还有人医馆躺得好好的,让大夫报给官府了的。   李凝把人送来时没多想,见老大夫手法娴熟地替二人治伤, 更想不起别的来,不料老大夫连阿飞这样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江湖人也敢上手去打, 不由惊了一下。   然而阿飞回过神来,却是认认真真地向老大夫道了谢。   老大夫吹胡子瞪眼, 又道:“别伸着脖子坐着了,你这伤得躺着养, 这位姑娘把你送来我这里,也算是你救命恩人, 她就住在保定府, 少不了你报恩的时候,躺着躺着。”   阿飞极少和人肢体接触, 见老大夫试图按住自己, 犹豫了一下, 还是躺了回去。   李凝见他模样精神, 笑了笑, 对老大夫道:“老先生的医术真好,我还当他们要昏迷很久呢。”   老大夫得意洋洋,复又道:“那当然,别看我这是个小医馆,大夫治病救人,那是不想扬名,老头子拢共两个徒弟,一个在京里做御医,一个没学多少东西,只会治些外伤暗器毒伤,糊弄江湖人的玩意儿,还偏生给他弄出不小名气来,现下脾气大了,这也不治,那也不治,那还算是大夫……”   他话还没说完,外头就有个人高声叫道:“师父,我来看你了!”   老大夫唬了一跳,声如洪钟,“你别进来!”   李凝有些疑惑地眨了眨眼睛,随即就见老大夫以一种不符年纪的迅捷身法冲了出去,大声叫嚷道:“白术去烧热水,茯苓去打点醋,再拿两个胰子来,这个畜生脏得很,去后院!别把他放进药堂里来!”   外头那人立刻被身强体壮的医馆伙计按住,口里还嚷着来前洗了,然而老大夫充耳不闻,不多时就把他连人带东西一起拖到后院里。   一群人闹哄哄去了后院,只剩个脸生的小大夫在坐堂,见李凝朝他看来,霎时红了脸,低下头。   李凝只好笑了笑,她来是顺路给家里的伤者拿药,因人是老大夫经手的,只能等他回来,这会儿外头人不少,只得掀开帘子进去。   阿飞仍旧睁着眼睛躺在那里。   李凝找了个地方坐下,老大夫的医馆的确不大,但处处整洁干净,桌椅不沾尘,从内到外散发着一种不算难闻的药材香气。   阿飞没有说话,李凝对他笑了笑,说道:“兴云庄一别,少侠倒是别来有恙了。”   阿飞顿了顿,说道:“和我一起的那个人,他死了吗?”   李凝摇摇头,说道:“他在我家里,怕你们醒来还要打,他昨天就醒了,我问他怎么和你打起来的,他说是执行任务。”   阿飞惊了一下,连忙说道:“那是金钱帮的荆无命,一个杀手!你怎么能把他留在家里,他……”   李凝眼看他又是一副挣扎着想要起来的样子,几步上前把他按了回去,说道:“你放心吧,他还受着伤呢,别乱动,再把伤口崩开。”   阿飞怔怔地被按回去,脑海里一片空白。   离得近了,他才发觉救了他性命的姑娘是张素颜,她的肌肤白如凝雪,眉眼如墨,唇像樱桃一样红,笑容温柔得几乎要把他淹没过去。   还有一股极为好闻的温香。   阿飞回过神来的时候,只听李凝说道:“……所以他已经答应不再追杀你了,只等伤势好一点,我们就把他送回金钱帮去,你也要好好养伤,万一金钱帮再派别人来杀你,你也好有个准备。”   阿飞沉默地点点头。   他其实有一些想问为什么被带回家的不是他,可他到底没能张开这个口,也许,也许是他看上去不好接近,比荆无命那样浑身血气的杀手还要让人不放心,所以被留在医馆的人才是他?   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之感弥漫上来,阿飞眨了眨眼睛,试图把这种不属于自己的情绪压下去。   老大夫给徒弟洗澡大概还要一会儿,李凝想了想,问道:“你有没有在保定附近的朋友,你在这里应该要待不少日子,方便的话,可以让朋友来照顾你。”   阿飞缓声道:“我只有一个朋友,但他也是个病人。”   他说的是李寻欢。   李寻欢被酒掏空了身子,年轻时又一身暗伤,到现在稍微劳累就要咳嗽,一咳嗽就像丢了半条命,好不容易找了江湖神医梅二先生来为他看病,却死活不肯戒酒,他那样的人想做什么事情是没人能拦得住的,于是他仍旧咳嗽,病也一直拖着。   李凝叹了一口气,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做你的朋友,我会在保定待很久,有时间就来看你,好不好?”   阿飞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又觉得很难表达自己的意思,只好点了点头。   李凝笑道:“等你伤养好了,我们还可以切磋武艺,保定城里实在找不到几个厉害的高手,你住久就知道了。”   阿飞又点了点头。   像他这样常年极少和人交流的人,能像这样已经十分亲昵,只可惜按照常人的理解,他应该是个沉默寡言,很不好相处的人。   阿飞注意着李凝的表情,他想多说些话,想表现得热情一些,可不知为何话到了嘴边却又说不上来,又或者是想好了话头,又怕说出来不好听,只得强行咽下。   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李凝在说话。   她也注意到了阿飞的异常沉默,只是每当她说话的时候,他总会点头,并不像不想搭理她的样子,只当他是身受重伤,难受得不想开口。   又过了一会儿,老大夫换了身衣服从后院出来,身后一个伙计还提着个穿着紧巴巴长褂的中年人进来,阿飞起初没注意,等一眼瞥过去却是愣了愣,问道:“这是,梅二先生?”   李凝也多看了一眼,不由笑了,说道:“是梅二先生。”   江湖神医梅二先生常年一头油腻的头发,脸上手上脏兮兮的,指甲缝里带黑泥,打扮得像个穷酸秀才,总是喝得醉醺醺的,进了自家师父的门,不多时就被从内到外洗脱了一层皮,比刚出生的婴儿还要干净,身上的衣服大约是早年的,已经紧得不像话,饶是这样,也比从前顺眼多了。   李凝曾经见过梅二先生两次,姑娘家爱干净,从没上前说过话,这会儿相见倒是觉得很巧。   老大夫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阴阳怪气地哼道:“这就是老头子那个不成器的二徒弟,学了点跌打损伤解毒的小技,成日里在江湖上瞎混,难为你们认得他。”   梅二先生在江湖上颇有名气,但本人绝不是高傲的性子,被师父指着鼻子骂,倒也不生气,赔着笑脸,又道:“我要是像师兄那样高明,早被皇帝老子请去看病了,哪里还能隔三差五来看您老人家,我这不是也为了师父着想吗?”   老大夫撇嘴,白胡子都抽了两下,指着阿飞道:“这个小伙子身上三处大伤七处小伤,都是外伤,还有两处毒伤,老头子年纪大了,见不得血糊糊的,你在我这多留几天,人交给你,拿出真本事来。”   梅二先生点点头。   老大夫对李凝笑道:“实在是这小子的伤得精细养着,老头子年纪大了,掺和不了这个,我这徒弟年轻力壮,正该做这个活计,他医术倒也不差的。”   李凝连忙说道:“有梅二先生在,我们自然是放心的。”   阿飞也点了点头。   老大夫笑了笑,对着梅二先生时又是一副恶声恶气的样子,驱赶他去熬药膏。   李凝又和阿飞坐着说了一会儿话,这才拿了药离开医馆,回家去了。   荆无命睁着眼睛躺在床上,他是个极为遵守规矩的人,被告知身上有伤不能乱动,他就一下也不动,仿佛这样静止下来就可以多省些气力用来长伤口。   只是人在没事可做的时候,很容易胡思乱想。   从前荆无命胡思乱想的对象常常是上官金虹,他幻想着这个人的眼里只有他一个,又或者是上官飞,假如他不是上官金虹的儿子,他的左手剑,也可以是右手剑,一定早早地就捅进了他的胸膛,有时候他会幻想自己虐杀上官金虹的宠妾,只是连他自己都知道不太可能,于是很少去想这些。   可躺在一处精致奢华的客房里,他胡思乱想的对象竟不知何时悄悄地换了人。   荆无命有过很多女人,大部分的女人是上官金虹送给他的,也有一些是别人送给他的,他想睡女人的时候就去睡,至今还有几个没睡过的,他一直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是正常的,即便他对不属于自己的女人从未有过觊觎之心。   然而现在有了。   也许是救他时的温柔,也许是那张天下绝色的容颜,也许只是因为他太寂寞。   他发觉自己很想念那个救了他的女人。 第121章 飞剑客(7)   李澈发现自己可能有种心想事成的天赋。   留在外头的阿飞不算什么,重要的是荆无命, 荆无命做了上官金虹多年的左右手, 本身就是游离在世情之外的人物, 如果能把这样的人握到手里, 他就更加安全了。   在外人看来, 想让荆无命背叛上官金虹, 无异于痴人说梦,但李澈不这么觉得, 这世上的任何一样东西都有自己的价格, 只看出不出得起, 上官金虹给荆无命的价格无疑是偏低的,除了丰厚的金钱待遇,他几乎什么都没给荆无命, 活生生的一个人,活得像他手里的一把剑。   只要找对了办法,这种人还是很容易弄到手的, 再不济,他也可以等等。   等到金钱帮覆灭, 荆无命无处可去的时候。   这并不是空想, 在李澈看来,江湖势力做到了金钱帮这样的地步,却还不思变革, 仍旧按照从前跋扈的态度行事, 除非上官金虹有实力能和官府对抗, 否则覆灭近在眼前。   金钱帮起势就近十年间,上官金虹本人白手起家,刚成名就建起了金钱帮,入了金钱帮就是兄弟,兄弟之间不问对错一致对外,同理,惹了金钱帮的一个人,就等于惹了整个金钱帮。   江湖上很少有人愿意去惹金钱帮,金钱落地,人头不保,金钱帮的存在就像是江湖人头上的一抹阴云。   而阴云迟早是要被驱散的。   李澈只是去看了荆无命两次,就判断出来这人要的价格他应当是给不起的,便不准备在他身上下工夫。   荆无命伤势养了几天,金钱帮分舵的人便来把他带走了,跋扈惯了的帮众甚至说不出个谢字,丢了酬劳就走。   一地金钱,金子打造的钱币,只不过这一次不用人头落地。   这就是金钱帮眼里,荆无命的价格了。   李澈轻声叹了一口气。   李澈没想过招揽阿飞,像那样初出茅庐的少年总要四处碰壁之后才会想要安定下来,他现在正是要出去闯荡的时候,以他那样独狼似的性格,大约也不会在意他的招揽。   阿飞发觉自己可能是太无聊了。   他躺在医馆的隔间里,每天看着帘子发呆,有时梅二先生掀帘进来给他换药,有时李姑娘会来看他,总体来说,梅二先生来的次数多一点。   也许是共用一个大夫的缘故,没多久李寻欢也来了,这个病恹恹的中年人身上带着一股独特的魅力,阿飞很喜欢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属于年轻人的眼睛,温柔而包容,像李姑娘。   也许姓李的人都是这么温柔。   然而这一次,他没能等来梅二先生或是李寻欢,又或者是李姑娘,十几个金钱帮的人冲了进来,不多时医馆里一阵鬼哭狼嚎,吓跑了病人,领头的人一把揪住了前堂的小大夫,大声喝问道:“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阿飞的人?”   小大夫是老大夫的堂侄孙,医术很好,只是人有些怂,颤抖着指了指隔间,说道:“他,他在里面养伤。”   阿飞慢慢地扶着墙起身,摸出枕下的剑,已经做好了恶战一场的准备。   忽有一道熟悉的女声响起,带着几分怒意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医馆捣乱?”   阿飞吃力地掀开帘子,正见一张尤为好看的怒容,他心头微微一跳,只是一时想不了太多,哑声说道:“他们是金钱帮的人,是来找我的,李姑娘,你带着他们离开吧,我能解决。”   阿飞不说谎话,这些人的武功显然没到能杀死他的程度,但他说能解决,显然没有考虑自己的性命。   李凝的眉头蹙起,说道:“既然是金钱帮的,那我就更不能走了。”   金钱帮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好,李凝从前只是听说,可前两天金钱帮刚刚灭门了一户无辜人家,只因为一个分舵首领强纳了一户人家的女儿做妾,于两日后被毒杀,那处分舵的人便将那女子活活打死,又杀了她全家上下七口人,惨案发生后,金钱帮甚至将提议灭门的副舵主提升为舵主,以示嘉奖。   金钱帮横行无忌惯了,领头的大约是很少见有人听到金钱帮名声却不害怕的,一脚把小大夫踹开,几步朝着李凝过去,嘿嘿笑道:“美人儿,你既然不想走,那就留下吧,我会好好……”   话还没说完,阿飞抬手将剑飞掷出去,直逼他喉咙,领头的武功不低,下意识地后退两步,阿飞那把破破烂烂的剑一下子扎进了医馆的药柜里。   领头的大怒,高声叫道:“给我上!”   阿飞失了剑,倒也不惧,脚尖一踢,将倒在地上的一根门栓接到手里,狠狠一棍打在第一个冲上来的人腰眼上。   李凝的短刀已经渐渐换成长刀,她犹豫了一下,本没有打算杀人,然而见金钱帮的人下手极重,一看就是冲着杀死阿飞去的,她下手轻了,反而碍手碍脚,将医馆里的几个人推出去后,她也不再顾忌,拔刀出鞘,刀刀要命。   两道同样极快的身影在十几个金钱帮众之间飞梭来去,不多时便倒了一地哀嚎的人。   阿飞抬手一棍狠狠打在领头的面门上,力道之大竟将厚实的门栓一棍打断,领头的哼都没哼一声,脑袋整个碎了。   李凝连忙按住他的手臂。   阿飞下意识松开手,手里半截门栓落地,发出一声闷响。   李凝看了看地上那具尸体,已经有伤势较轻的人连滚带爬跑了出去,她犹豫了一下,说道:“死人了,我们也跑?”   阿飞道:“死人不会活过来。”   李凝摇摇头,说道:“这里死人了,官府会管的,但只要不被当场抓住,一般也不会找到江湖人头上。”   阿飞微微怔了一下,他从关外来,一路也杀死过不少人,还从未想过官府也会管事。   李凝看了看被打得不成样子的医馆,想了想,取下一只金镯放在桌上,又补了两张银票,这才拉起阿飞从隔间窗户掠了出去。   金钱帮作为江湖帮派,死人的事情当然不会上报给官府,江湖事江湖了,阿飞被李凝慎重的态度弄得也紧张了起来,在李姑娘的家里提心吊胆地待了两天,也没等来传说中的通缉令。   倒是等来了金钱帮的绝杀令。   其实阿飞倒也没怎么得罪金钱帮,无非是路见不平杀过几个金钱帮的狗腿子,按照金钱帮的尿性,原本也不会为这个对上风云榜排行前五的高手,归根究底,还是出在风云榜本身。   上官金虹在旧兵器谱中排行第二,但他本人自认天下第一,排在他头上的天机老人孙白发年纪已经很大了,虽然武功确实比他要高,但上官金虹不觉得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会是他的威胁,即便是排行第二,他也是实质上的天下第一。   谁料风云榜一出,多了个排在他头上的小李飞刀。   上官金虹觉得自己受到了挑衅。   风云榜的出处极难考证,但上官金虹认为,这背后必然有一个极为强大的情报网,比起查证风云榜,更重要的是立威。   阿飞正撞在这个枪口上。   金钱帮号称金钱落地,人头不保,可连帮主的左右手荆无命都派出去了,也没能让一个天下第五人头不保,哪怕就是为了面子,也得拿这个阿飞来开刀。   荆无命在保定分舵养了十几日的伤,刚刚能下床,就一路颠簸回了金钱帮,上官金虹待他亦师亦父,即便出了这样的篓子也不曾责怪他,只是让他好好养伤。   荆无命犹豫了一下,开口道:“这一次有个女人救了我的命,她请我不要伤害阿飞,我答应了。”   上官金虹的神情竟也未变,只是淡淡地说道:“好。”   荆无命又道:“她也上了绝杀令。”   上官金虹看向荆无命,说道:“你应该知道,绝杀令下,从无活口。”   荆无命沉默了一下,慢慢说道:“我想要她。”   上官金虹极少听荆无命开口求他,他把荆无命当成自己的剑,一个工具本不该提出要求,可他看了荆无命一会儿,只是说道:“你要保证她不会再出现在人前。”   荆无命不说话了,他又重新用那种忠诚得像狗一样的眼神看向上官金虹了。   狗是不会背叛主人的。   可狗要的东西太多了,主人是会不高兴的。   这个道理上官金虹懂,但他没有教过荆无命。   金钱帮的绝杀令和风云榜一样,也是三月一期,正好撞在了一起,李澈第一个得到消息,他花了一点时间去查证金钱帮的绝杀令,发现金钱帮确实说到做到,在李凝之前,绝杀令下的确从无活口。   他原本还在等着金钱帮覆灭,可金钱帮已经膨胀到要来覆灭他了。   李澈对着新鲜出炉的金钱帮绝杀令看了一个下午,最终揉着有些酸疼的腰起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江湖有趣,可人无趣,归根究底,还是斗来斗去。   书房的窗没关,深秋的风吹在身上,带着薄凉寒意。   李澈望了望窗外,满眼秋色。   天凉了。 第122章 飞剑客(8)   自古无数势力都毁在自身,金钱帮虽然只有上官金虹一人独大, 但要想找到破绽还是有的。   李澈琢磨了一下, 没有让风云榜那边的人去散布消息,而是让身边的人买通了一些四处流窜的乞丐, 先是散布当年大侠沈浪和几位挚友出海前留下了几册武功秘籍,放出风声去, 只说上官金虹的武功之所以那么厉害, 是因为他得了沈浪的传承。   江湖人最看重的, 除了黄金美人,便是武功秘籍, 前两者在武功练至巅顶之后都会有,故而武功秘籍还是最为重要。   靠这个当然无法达到目的, 却可以在江湖人的心里埋下一颗种子, 等到金钱帮势弱,他们在江湖人的心中便从不可轻欺的平阳虎变成了怀抱黄金的小童,后续的事情便用不着他来处理。   再之后, 编造一些童谣, 称上官金虹有人主之象,二十年后必将位登九五。   这是考虑到如今朝廷的势力并不弱,就连天下第二李寻欢也曾考过科举,拿过探花, 这陷害手法虽然粗浅了些, 可风起青萍之末, 金钱帮以权力为要, 最终目的自然是一统江湖,谁也不能保证上官金虹一统江湖之后,不会再生其他野心,又或者,他有没有野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企图分薄朝廷的权力。   李澈为官多年,自然之道,朝廷抄家灭门根本不需要证据,有时候一句捕风捉影的话,就能把高高在上的亲王拉下马,何况上官金虹又不是亲王。   金钱帮走的是黑道的老路子,于朝廷之外私设税款,打着保护的名义欺压百姓,上月的灭门惨案只是金钱帮做下的无数恶事中的一件,之所以现在还好好的,一是因为上官金虹起势不久,金钱帮横行霸道也不过十年出头,还没造成太严重的后果,加之朝中有人,许多案子都被压下去了。   于百姓来说,被朝廷压下的案子想要翻案难如登天,但对李澈来说,压根不是事情。   他匿名写了几封检举信,由身边武功最高的人一路送至京城数名清流御史家中,金钱帮只知派高手保护庇护他们的重臣,怕遭人刺杀,却没想过朝廷的战场在朝堂。   官员犯案其实有很大的可操作余地,但李澈挑的事情都是最戳当权者肺管子的,比如贪污国库,科举舞弊,私截秀女。   李澈只是没想到这里的皇帝最不能忍的是私截秀女,几乎沾了这个的官员都是抄家灭门,其他罪行反倒轻了一些。   正当盛年的皇帝自然十分愤怒。   这里的秀女制度和明朝相近,都是从民间遴选美人入宫,因秀女出身低,不少经手的官员都会拦截下几个收为已用,对外只说没通过,落到皇帝手里的便是经由曾曾剥削过的“美人”。   盛世君王大多单纯,他们基本上一辈子都没出过京城,玩不过那些人精似的大臣。   如果不是这封检举信,皇帝还真当美人难得,全天下都找不到几个好的。   这不妨碍李澈从中看出一些端倪,判断出皇帝的某些性格,更深刻了不做官,不让李凝去京城的想法。   几把保护伞倒台之后,金钱帮当然急着找下家。   李澈看准了时机把童谣铺出去,他不仅仅让人在京城散布,重中之重放在了上官金虹的老家,他并不指名道姓,只说那里是龙兴之地。   除了都城和起势之地,只有开国君王的老家才能被称为龙兴之地,很不巧,上官金虹的老家是个穷沟沟,前两者一个靠不上。   童谣来势汹汹,很容易让人想起当年隋唐的“杨花落,李花开”,原本大部分的人都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就在这个时候,御史大夫铁通实名举报朝中数十位官员收受金钱帮贿赂,皇帝一看,冷汗就下来了。   这些官员不是手握刑狱重权就是军权相关,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寒门出身!   自古造反在寒门!   这倒是冤枉了金钱帮,毕竟能被收买的官员自然不能是贵胄出身,这些人看不看得上江湖人的几个臭钱还两说,寒门出身的官员能做到手握大权的地步,证明手段出色,这些人也容易被金钱蛊惑,不找他们找谁?   皇帝再听那不被他当回事的几首童谣,只觉字字如刀,直指皇权。   金钱帮在各地犯下的案子最终送了他们一程。   上官金虹从死,觊觎上官金虹武功秘籍的江湖人冲进金钱帮搜寻,上官金虹的独子上官飞在荆无命拼死护卫之下远逃关外,估计这辈子是回不来了。   各地金钱帮分舵在经历了朝廷官兵抄家拿人之后,又被江湖人洗劫一空。   天网恢恢,金钱落地。   说来漫长,实际上也不过半秋半冬的时间,尘埃落定时,李澈正在烤火看闲书,伤养得快好全了的阿飞在院子里练剑,他穿着薄薄的衣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夏裳,雪落在他身上,不过须臾就化了。   年轻人还是火力旺。   李澈对阿飞没有招揽的想法,故而相处起来也懒得装样,有时温和,有时淡淡,两人之间隔着一层明显的距离,倒也安心。   年轻人的那点心思,李澈看一眼就知道了,这些年来喜欢阿凝的人实在太多,李澈懒得特别针对,只是阿飞这样的年轻人,他其实是看不上的。   模样不错,可模样不错的人多了去了,一眼望过去的单纯,很适合被调理成荆无命那样的工具人,性子有点偏执,假如不够相爱,这种性格会给人造成很大的负担。   但李澈很放心,李凝喜欢的人看似不同,但也有迹可循,她喜欢的人有着相同的特征。   第一是温柔,不管在别人面前温不温柔,在她面前温柔就够了,第二是成熟,这种成熟是指思想上的成熟,还有最朴实的,能过日子。   这个孤狼似的少年哪一点都不沾边。   李凝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但她其实是很挑剔的,她看中的人无一不是人中龙凤,就算不挑剔,可人怎么会喜欢一头狼?   阿飞练剑的样子并不算好看,他太讲究实际用途,所以他杀人时的样子也不好看,但足够有用,李凝有时候会愿意和他切磋几回,可大部分的时候是不愿意和他对战的,他的招式也根本不是用来切磋的招式,就像他的剑,只是一块足够锋利的铁片,剑柄的部分是两个被钉在一起好让手能握的木块。   阿飞的剑就像阿飞这个人,简单到极致,也危险到极致。   同样的,冬日穿夏裳,破破烂烂的剑,破破烂烂的鞋,无不昭示了他没钱的事实。   从医馆到李宅,阿飞一直没有提钱的事,但他其实把每一笔花销都记在心里,并估算出了大概的数目,发觉自己的伤势快养好了,他就准备出去挣钱还债了。   这一切进行得沉默无声,李凝压根没想到这一茬,李澈倒是猜到了一些,只是没放在心上。   阿飞头天早晨出去,隔日中午回来便找到李澈,从怀里摸出两张一千两的银票,放在桌上,转身就要走。   李澈叫住了他。   阿飞回过头,只见这个谪仙面容的同龄人对自己淡淡一笑,说道:“坐。”   阿飞有些不自在地在书房的椅子上坐下。   像一头野生的小狼,束手束脚地团在人的地盘上。   李澈没问他的钱的来路,他清楚,对于一个武功高强的年轻人来说,这么快弄到两千两白银,自然走了一些旁门路子,以阿飞的性格来看,应当是通缉赏金一类。   他只是问道:“伤好之后,准备做什么?”   阿飞不假思索道:“挑战高手,我从未和那些人交过手,却位列前五,我不知道风云榜是如何评定的,可我要把虚名变成实名,早晚有一天我能超过大哥。”   他说的大哥自然是李寻欢。   天机老人仍是个失踪人口,风云榜排行第二的李寻欢自然成了实际上的天下第一,每日专程从千里之外赶来保定挑战他的江湖人给保定府各处的生意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利润。   这是个以一人之力带动整个家乡发展的人物。   李澈想了想,说道:“那之后呢?”   阿飞怔了一下,显然他那年轻得过分的脑子里除了江湖争锋,再无其他东西。   李澈轻轻叹了一口气,准备宣告这场其实没什么用的考验结束。   然而就在这时,阿飞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找个喜欢的人,和她在一起,隐居起来过日子。”   李澈微微挑了一下眉头,似乎有些奇怪。   阿飞握了握拳,低声说道:“我想成名,不是因为我想成名,我娘说,如果我不成名,我这辈子都只是一个笑话,一个不该存在的东西,只有我的名声盖过我爹的那一天,我才真正是个人。”   阿飞的眸子一片坦诚纯然,他看着李澈,说道:“我要先做个人,才配堂堂正正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李澈听懂了。   他又给阿飞记上了一笔。   私生子出身。 第123章 飞剑客(9)   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一旦出人头地, 确实没什么人在意他是嫡子庶子私生子。   但李澈又不是招揽下属, 自家姑娘找夫郎, 自然要吹毛求疵,假如世上有个最好的男人, 李澈也认为这人该让自家阿凝先挑过,不要了才给别人。   这种心态很难说正确, 但李澈本就是邪路子上的人物,他的良心全系在一个人身上。   阿飞又养了两日的伤, 等到伤口结痂,不会再重复裂开,对他来说就是好全了,虽然他潜意识里也想在李宅多待些时日, 可他毕竟是个意志力极强的人,他怀着成名的目标,容不得一丝松懈。   向李寻欢辞行过后, 阿飞直接离开了保定府,他准备从风云榜前十挑战起,假如连前十都挑不过, 他就慢慢地降低标准。   风云榜第十名为吕凤先, 是个用戟的高手,号称“银戟温侯”, 三十来岁年纪, 为人极傲气。   吕凤先的家离保定有些远, 阿飞踏上挑战他的路途时,吕凤先也坐着华贵的马车,摇摇晃晃朝着保定来。   风云榜一出,原先兵器谱排行颇高的几个人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例如吕凤先,他先前排行天下第五,风云榜一出,直接落到了十一名,他闭关十年,练了一手极为特别的武功,正是待试锋芒的时候,江湖排名不进反退,对他来说倒没什么,反倒令他试手的对象多了几个。   吕凤先自然准备先试试李寻欢这个实质上的天下第一。   经太行山,入保定府,吕凤先的靴子踏上地面的时候,刚好是阳春三月。   三月微寒,保定府中人来人往,吕凤先有些奇怪,毕竟保定从来不是多繁华的地界,他去过京城,怕也只有京城风光能和这里的热闹相比。   下仆去打点住宿,吕凤先独自一人走在保定府的街道上,他面容冷漠英俊,一身不沾尘土的白衣,阳光下微微发光的料子一眼看去便知十分华贵,许多人都朝他望去,但他的眼里谁也没有。   吕凤先感到很奇怪,保定府的江湖人很多,可少有高手,若说这些人也是来挑战李寻欢的,那他第一个不信,可这么多的江湖人凑在一起,总不能是为了观光。   正当他如此想的时候,前头忽有一大群人挤在一个铺子前,因人头攒动,吕凤先便没了上前一看的意思,从那群人身边经过时,他却忽然听里面高声叫道:“诸位请看,这就是李寻欢的飞刀专用的铁锤打出来的——大刀!”   江湖人的尖叫和欢呼一瞬间充盈了吕凤先比常人灵敏的耳朵。   简直不知所谓。   又过一条街巷,仍是一大群江湖人围在一处,这一次倒不是争着买刀,而是两个江湖人在对战。   白线在地上圈出一个大圈,一个用刀的江湖人和一个用鞭的江湖人站在里面,外侧围着的人无不呐喊叫好,吕凤先微微有些失望,圈里的两个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高手。   仍有许多江湖人兴奋地交头接耳,这个说用刀的那个乃风云榜排行七百五十二的高手,那个说用鞭的更厉害,是风云榜第七百一十三名。   三月不见,风云榜的排榜范围又扩大了。   吕凤先没心思去看两个“高手”之间的争斗,越过人群,不多时走到一处看着就十分雅致的茶楼前,抬脚便进。   江湖人大都凑在酒馆客栈一类的地方,茶楼里人不多,基本上都是保定本地有钱有闲的人待在一处,底下是一个老头带着孙女说书,说得精彩时,底下看客便将许多铜钱扔上台去。   吕凤先多看了一眼,倒不是觉得那小小一个的女孩儿好看,只是发觉这小姑娘的步伐轻巧,身姿灵活,是个习武的好根骨。   但他也只是看了一眼,根骨好的人虽然少,可他又不打算收徒。   雅间客满,吕凤先要了二楼一个靠窗的雅座,边上没人,和雅间也差不多了,他刚落座,茶楼里就走进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背上一把长剑,即便只露出小半截,吕凤先也能看出来是难得的好材料,再一看人,心下不由赞了一声,人虽年轻,但根骨绝佳,武功也不差,他当年习武时也就是这个水准了,但凡能够坚持下去,日后江湖上必然要多出一个人物来。   年轻人手里捧着一个极为厚重的紫檀木盒,看长宽是属于兵器的盒子,吕凤先难得起了些好奇心,莫非是这年轻人从什么地方买来了一把绝世神兵,舍不得拿出来,便捧在手里行走?   吕凤先想起自己当年得到祖传宝戟的时候,一连好几天也是这么个心情,冷漠的脸上不由带起了几分笑意。   就在这时,底下一个看客忽然嘲笑道:“游龙生,你那刀还没送出去啊?”   吕凤先闭关多年,不认得游龙生是谁,却认识游这个姓,只看那年轻人背上的好剑,他立刻就判断出来,这必然是藏剑山庄的传人了。   他闭关时藏剑山庄还没落魄,就算是落魄的藏剑山庄,也不至于要传人亲自送刀吧,藏剑山庄锻刀,砸不砸牌子且两说,是什么样的人物配得上让藏剑山庄的传人亲自送刀?难道是李寻欢?   吕凤先正想着,却见游龙生涨红了脸,只道:“我去找了李姑娘两次,可她不在,这把刀是我锻了一年的成果,我想亲手送给她!”   好一个情窦初开少年郎。   吕凤先稍稍宽慰了一些,毕竟陷在情爱里的人做出任何不合常理的事情都是合理的。   却有好几个保定本地的人笑道:“不知道一年到头多少人守着李宅想见李姑娘,怕你游公子也是其中之一吧!”   有人道:“何苦呢,李姑娘那样的人,也是凡夫俗子能想的吗?”   又有人道:“踏踏实实找个姑娘成婚过日子有那么难吗?我们看着的都替你们臊得慌!”   被众人这么一说,游龙生反倒不红脸了,他转身就走,只留下冷冷的一句话,“我愿意,只要她肯多看我一眼,我连命都可以给她。”   台上说书的老头说得也正应景,说到“明月在天,美人在前,实在是红颜如画,不可辜负。”   底下的人被拂了面子,又说起游龙生的不是,从他身上又说到那些整日堵在李宅门口的江湖少年,还有那些失心疯似的保定富户,还有许多外地来的公子哥,末了却又有几人道:“那李姑娘长得那个样子,就该关在家里,成日里出来走,不知道要了多少男人的命。”   吕凤先被引起了好奇心,他见过的美人不少,可人再美,怎么能美到连一眼都不能看?   思及此,吕凤先甚至连去找李寻欢的念头都淡了不少,只想看看这位传闻中的美人,究竟能有多美。   吕凤先走出茶楼的时候,不曾注意到台上的老头眼皮一撩,笑呵呵地讲道:“那明皇大行前,哀叹两声,不如不见,不如不见。”   保定府的热闹无处不在,李凝缠了李澈几日,终于哄得这个懒骨头肯出来吹吹春风,偏他一步路都不肯多走,就像是长在了车驾上似的,说是吹风,当真是吹风,车驾两侧帘子大开,他偶尔朝外面望两眼。   李凝实在不想坐车驾,便骑在马上行在车驾边上。   春日风景独好,保定城里却只能看到人挤人,李凝本准备把李澈带到城外爬爬山,但李澈坚决不肯,甚至还没出家门口多久,已经懒洋洋地躺在车驾里,一声接一声拉长了叫李凝,他想回去了。   李凝对他实在没有法子,李澈又道:“等明年我把隔壁的房子也买下来,把花园池塘扩一扩,在家里也能骑马走动,就不要出来吹风了吧?”   李凝劝道:“总待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李澈摇摇头,说道:“太劳累对身体才不好。”   他这个人是自有一套逻辑的,寻常人很难和他争执上十句,大多数十句不到,就会觉得他很有道理。   李凝也没能劝多久,只好松口放他回去。   李澈连忙催促马夫一声,华贵的马车当即驾出了原有的速度,不多时就消失在了李凝的视线里。   李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勒住下意识想要跟上去的马。   她身后忽有个极为年轻的嗓音颤抖着叫道:“李、李姑娘!”   李凝在马上回头,正见一个颇为熟悉的少年立在不远处,手里捧着一个盒子,她眨了眨眼睛,笑道:“游少庄主,好久不见了。”   游龙生的脸立刻红透了,他支支吾吾道:“我、答应你的事情……做到了,这是我亲手为、为你打造的刀。”   他试图打开盒子,开了两下才打开,盒子里静静躺着一把紫金长刀,泛着微微的光泽,一股难以掩盖的刀气附着其上,一看就是一把足以媲美神兵的宝刀。   游龙生低下头,不再注视着李凝的容颜,说话便顺畅了许多,他低声说道:“我知道,李姑娘和林仙儿不同,林仙儿哄着我为她偷盗家传宝物,李姑娘却要我去学家传秘法,怕我荒废祖业,荒废自己,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姑娘,但我希望我锻的刀能陪姑娘久一些。”   李凝取过长刀,笑了笑,说道:“好。”   从转角处走出来的吕凤先忽然怔住。   满眼倾城色,如花也似梦。 第124章 飞剑客(10)   游龙生锻的刀确实十分不错。   除了材料和工艺很用心之外, 也完美贴合了李凝的用刀习惯, 李凝在他面前出刀不过两次, 他就把一切细微之处都复制得极好。   少年的爱慕肤浅又直白,李凝却没法讨厌这个年轻人,也许是因为他心中尚有正气,不曾被魔鬼彻底侵占, 即便当初迷恋林仙儿, 也没有替她做什么恶事。   世上的人本就是这样,恶人永远是极少部分。   游龙生送了刀就走, 大约是怕自己留得久了惹人心烦, 也有不敢再留的意思。   李凝骑马从街道路过, 和一个怔怔立在街口的白衣人刚好错开。   吕凤先对于女色没有太多执念,他当年也有几个红颜知己, 闭关之后一个个就都断了,他一直觉得自己欣赏美人,却不会为美人付出太多,因为他本身并不是好色之人。   直到绝色当面, 他才发觉男人都是一样的, 他也许不好色, 但一定爱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   吕凤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发觉自己这趟保定之行实在太亏,什么天下第一, 什么一试锋芒, 都不重要, 他只知道假如自己再待下去,怕是真的会像那些成日守在姑娘家门口的人一样。   吕凤先的傲气决不允许他那么做,于是连李寻欢都不找了,直接离开了保定府。   李寻欢正在喝药。   梅二先生自己是个酒鬼,却不允许他多喝,怕喝多了酒影响药性,但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美酒,就算找不到,凭他这幅样子出去转一圈,也多的是江湖人想要请他喝酒。   天下第二的名头已经足够可怕,李寻欢只求上头那位天机老人多活十几二十年。   被人后来居上其实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但他毕竟是个江湖人,哪有江湖人愿意落败。   即便那些江湖争锋,快意恩仇的日子对他来说已经十分遥远。   有时候李寻欢也有些恍惚,他究竟是怎么把日子过成这幅样子的?   如果他能有答案的话,也许就不必这样成日醉酒了。   自从出了林仙儿的案子,兴云庄在江湖上的地位直线下降,又有被林仙儿害过的人家乃至江湖门派认定兴云庄和林仙儿同流合污,龙啸云这个大侠的名声也变得不大好听,更重要的是和林仙儿义结金兰的林诗音,许多受害者连林仙儿的尸骨都挖不到,便想报复到林诗音的身上去,认为如果没有林诗音的地位相帮,林仙儿一个孤女根本翻不出这么大的风浪,做下这么多的恶事。   龙啸云的武功并不高,他能在江湖得名,多半靠的是李寻欢这个兄弟,兴云庄的客人一减再减,普通的护卫拦不住迁怒的江湖人,所以李寻欢就在兴云庄不远处找了个宅子住了下来,方便保护大哥一家。   谁能想到竟还顺便带动了保定经济发展。   李寻欢平日已经极少出门,耐不住许多人知道他的住处,除了一些自认厉害的江湖人想要挑战他之外,更多的是只想见他一面,又或者和他打个招呼的江湖人,这其实不费什么事,但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圣人也会烦。   怪不得大侠总是居无定所。   真正居无定所的阿飞又碰上了麻烦。   自上官金虹身死,荆无命远走之后,风云榜经历了一次比较大的变动,天机老人和李寻欢仍是第一第二,阿飞倒也没有顺延上去,而是又补全了两个先前没有太多战绩的高手,排在第三的是铁剑郭嵩阳,第四的是位苗疆女高手。   提到苗疆女子,很多人会想起穿着苗疆服饰,明眸善睐,一笑两个酒窝的娇俏苗女,事实上这位天下第四的苗疆女子是个胖如佛陀的横练高手,被人称为大欢喜女菩萨,一身肥肉宛如铁塔,刀枪不入,甚至能一口咬碎铜铁。   她的功法出处已不可考,然而阿飞确信,哪怕是他大哥在此,也和难和这个女人一斗,他刚才出了一十三剑,甚至没有刺破她的皮肤,最后一剑的时候,更是被她一张嘴咬碎了剑锋。   于是他只能逃。   大欢喜女菩萨胖得有四五个阿飞那么大,心态却很年轻,她并不是在追杀阿飞,而是在捕猎。   她年轻时也许没有这么胖,看上去也没有这么可怕,一个年轻而美丽的异族女子,又热衷逐欢,所以她有很多情人,然而等她功法练成,一日比一日更肥壮,像座肉山的时候,她的那些情人一个个就都想要离开她,她只好杀了他们,重新去找情人。   她最喜爱的就是那些还带着几分稚嫩的少年,乖顺的时候惹人疼爱,挣扎起来也很有意思。   阿飞的逃命方式是在动物身上学来的,他的轻功其实没有那么好,但他足够灵敏,就像能够提前感知危险的动物,大欢喜女菩萨的身法虽然好,但她实在太胖了,于是竟也维持了一个不相上下的水准。   上一次和荆无命追逃,阿飞仍抱有反戈一击的希望,然而如今他的剑已碎,逃亡便成了真真正正的逃亡,全靠一股求生欲支撑。   他曾亲眼看见大欢喜女菩萨的弟子给被掳掠来的少年喂药,直到把人喂得满脸通红,神志不清,再送上大欢喜女菩萨的床,那情景他只看了一次,就恨不得自己没生眼睛。   如果他也落到那样的境地……本已枯竭的丹田陡然又生出一股内力来,硬生生和追在身后的肥壮身影拉开了一大截距离。   阿飞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向什么方向跑,耳畔是风声,眼前是重影,身后的怪笑成了扭曲的尖叫,他不似在人间,更似在地府,渐黑的夜色像是要把他整个人淹没。   李澈正在烤肉。   严格来说,是他看着护卫烤肉,他甚至懒得自己动手,哑巴中年护卫阿大用锋利的割肉刀将烤好的肉片成细细的薄片,用漂亮的瓷碟盛了,再呈给他。   没有用筷子,是他最这场野营最大的尊重。   李凝坐在边上,手里一只烤得香酥入味的兔腿,看在兔腿的份上,她算是原谅了李澈带上了十来个护卫,两个厨娘来爬山的恶劣行径。   原本要爬的是先前救下阿飞和荆无命的红叶山,因路太远,李澈半道上就想回府,没法子只好就近找了一处矮山,本是为了爬山,最后不知为何变成了就地吃喝。   见阿大一晚上都在替李澈烤肉,李凝拧了拧眉头,说道:“让他自己来,那边还有不少东西,你们去吃吧。”   阿大看了一眼李澈,也没过问他,点了点头就放下手里的东西离开了。   李澈失笑道:“阿大怎么也听你的了?”   李凝看了看不远处的护卫们,声音压得低了一些,说道:“你怎么给人家起这种名字?”   李澈的取名方式十分简单粗暴,阿大是第一个跟着他的护卫,他就给人取名阿大,之后的护卫顺延下来,从阿二阿三再到现在的十六,全然把人当成了工具人。   李澈奇怪道:“不这么取,你分得清名字和人吗?”   李凝还待再说什么,不远处的阿大忽然站了起来,对着周围的护卫摆了个手势,便提起剑冲进了密林之中。   他人进了密林,李凝这才察觉到了林中的一点动静,像是脚步声。   不多时一个狼狈的身影被阿大从林中拎了出来。   李凝怔了怔,奇怪道:“阿飞少侠?”   阿飞轻轻地抬了一下眼皮,正见篝火后一张熟悉的美丽脸庞。   连日来的疲于奔命让他开口有些费力,阿大凑近了听,才听见他喃喃地说了几个字:“危险……快跑。”   阿大忽然察觉到了什么,转过身看向密林,正见一座肉山缓缓地走了出来。   肉山大概也很累了,每一口粗喘都像是巨兽的呼啸,她的目光先是落在阿大手里的阿飞身上,随即就像是被什么牵引了一样,直愣愣地看向李澈。   肉山见到李澈,就像是豺狼见到了兔子,什么都顾不得了,几步朝他走来,大声喝道:“我要你!”   李澈微微挑了一下眉毛,说道:“大欢喜女菩萨?”   大欢喜女菩萨从喉咙里发出欢喜的尖啸,整个人也像是少女似的娇羞了起来,连声音都细了一些,说道:“你知道我?”   李澈笑道:“我亲手为你排的风云榜,我怎么不知道你?”   大欢喜女菩萨怔愣了片刻,才道:“你是天算子?”   这对她来说可算不上一个好消息,是江湖人都知道,天算子的背后必然有着一个庞大的江湖组织。   李澈却没有回答她,只是叹了一口气,说道:“可惜。”   大欢喜女菩萨被他的叹息弄得没法思考,只能怔怔地跟着问道:“可惜?”   李澈便温声说道:“可惜没了你,哪还有女高手能挡在阿凝前面。”   这是大欢喜女菩萨这辈子听见的最后一句话。   天雷如刀,携风云之势滚滚而来,淹没了这座铁塔肉山。   阿飞微微睁大了眼睛,随即就被松懈下来的疲惫意识淹没了。   救他的又是她。 第125章 飞剑客(11)   风云榜上女高手不多, 毕竟练武的女子也不多, 李凝原本排在十一位, 后来变动更下调至十七位, 无奈她头上除了一个大欢喜女菩萨,还真没有女高手在前。   如今大欢喜女菩萨死了,少了一个挡箭牌, 李澈思来想去, 索性把李凝的位置变动至第九位, 这也是他权衡过后, 最适合李凝的位置。   而原本的大欢喜女菩萨的第四位置,李澈没有多想,直接填上了一个不存在的人:天算子。   说来也是有些好笑的,天算子本人排的榜, 却把自己排得那么高,很容易让人质疑去风云榜的公正性,然而李澈的证据也十分充分,那就是大欢喜女菩萨的尸体,这世上怕是除了她自己, 谁也没法冒充这样一具尸体。   单凭李凝的武力, 想要赢过大欢喜女菩萨那样成名已久的魔道高手几乎不可能, 天雷的事情也不能透露出去,风云榜上的其他高手也不能拿来顶包, 唯有天算子是个不存在于江湖的人, 正合适。   一切料理停当, 李澈又开始犯愁护卫的事。   他一开始看中了铁剑郭嵩阳,但又嫌他为人正气,怕又是个听调不听宣的阿大,再退一步吕凤先,还没等他试探,这人就像是提前感知到危险一样离了保定,李澈也不是非他不可,琢磨了一阵子,他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   风云榜上那么多魔道高手,为什么一定要选那些又臭又硬的正道人士?   这份不同于旁人的心态令李澈很快收拢了几个魔道护卫,武功最高的那个和阿大也有一战之力,只是要稍稍逊色,风云榜排行十三,但招式够狠,人够阴毒,李澈认为此人甚至能和风云榜前五生死一搏。   收拢此人颇为轻易,魔道人才大多来路不正,这人自小被贼匪杀死全家,辗转卖给一个魔道高手做徒弟,成年之后杀死了用蛊毒控制他的师父,因命不久矣,一直在各地流窜,意图找到当年的贼匪和人贩,李澈近来情报网范围扩大了不少,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了找,不料当真找着了,李澈又找来名医替他解了蛊毒,那名魔道高手便立下重誓追随李澈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限是李澈定的,他明面上说不能挟恩要人效命一生,实际上却清楚得很,拳怕少壮,这人年纪不到三十,替他卖命二十年刚刚好,再多了,就不是替他效命,而是他养着他了。   立誓时阿大站在李澈边上,满目都是悲悯,似乎看到了从前的自己,年轻的魔道高手不知道,眼前这个一点武功都不会的青年才是这个江湖最危险的人物。   他是个操纵人心的魔鬼,以挑动纷争为乐。   暮春时节,芳菲渐去。   阿飞在一阵悦耳的鸟鸣中醒来,眼前是熟悉的床帷,他下意识地想要起身,却浑身脱力,一下子倒了回去。   他并没有受伤,只是透支了太多体力。   阿飞躺在床上,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床帷,脑子里难得纷乱起来,一时觉得自己不够强,一时又痴痴想着失去意识前的那一幕,他本能告诉自己不能再想下去。   他本以为自己是个足够自信甚至自傲的人,然而到这时才发觉自己的骨子里还有遗传自娘亲的自卑,又或者那不是自卑,是一种明悟,李姑娘那样的人,即便他只是背地里想一想,都是亵渎了她。   阿飞在床上躺了小半个时辰,外间有丫鬟进门替他喂汤水,见他醒来,连忙让人去报给自家公子小姐。   李澈正在书房,他在书房的时候是没人敢进去打扰的,于是来的人是李凝。   她大约刚刚沐浴过,乌黑如瀑的头发半湿半干,尾稍微微弯曲,她的眸子里带着亲切的笑意,只是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安生了。   阿飞撑起半身来,认认真真地说道:“我欠了你两次。”   李凝笑道:“原来朋友之间也讲这个吗?”   阿飞想了想,说道:“应该是讲的,龙啸云和大哥……”   他话说到一半,又觉得自己失言,顿了一下,想说些别的,却听李凝低声说道:“那只能说明他们不是真正的朋友。”   阿飞见她那双清澈的眸子里带上几许情绪,明知这时该顺着她的话说,可话到嘴边却变了,他怔怔地说道:“可我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   李凝微微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颇有些无奈地说道:“这话我一天要听很多遍。”   阿飞想起李宅门口的那些人,抿了抿发干的唇瓣,低声说道:“抱歉,我不该这样。”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知道你和别人不同。”   再多的话却也没说下去。   李凝走了。   阿飞知道自己只要再躺上一天就会恢复体力,到时候就能离开,以他的脾气,被婉拒了之后也确实该尽早离开。   可不知为何,他竟有一种在这里赖下的冲动。   大约他确实是他娘亲的儿子,一样的……不知羞耻。   阿飞静静躺了一天一夜,第二日清晨的时候还是起身离开了李宅。   李寻欢昨夜又是一场宿醉。   给阿飞开门的是铁传甲,李寻欢的仆人,以他的武功,原本应当做护卫,但李寻欢这个人即便是在睡梦里也是不需要人保护的。   阿飞坐了一会儿,李寻欢才咳嗽着披衣来见。   阿飞认认真真地看了看自家大哥。   数月不见,大哥的脸色还是和以前一样差。   李寻欢一连好些日子没有出门,这会儿见到阿飞倒是十分惊喜,得知他是准备在铁匠铺子打一把新剑,只是保定的铁匠铺子几乎全都要预订,不由失笑。   李寻欢让铁传甲去后院取了几把长短不一的剑来,阿飞没怎么挑拣,拿起其中一把和他从前的那把差不多长短的剑,随意挥动两下,便选定了。   李寻欢只是看着他笑,说道:“天底下的剑客怕是只有你才对自己的剑这么不上心。”   阿飞没有回答,只是从怀里取出几两银子,放在桌上。   李寻欢知道他不肯欠人的脾气,自然地收下,他给的剑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好剑,和他的飞刀一样,是在家门口的铁匠铺子里打的,只是这会儿外头卖得正俏,提了些价。   阿飞取了剑,却不像平日那样直接离开,他看着李寻欢,忽然开口问道:“大哥后悔吗?”   李寻欢一怔。   他平生无悔事,倘若有人开口问他这一句,必然问的是当年之事。   有许多人都曾这样问过他,他没想到阿飞也会问。李寻欢道:“后悔,但还是会做。”   阿飞又道:“我问过娘亲,她也这么说,是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后悔,但还是会做?”   李寻欢轻声叹道:“确实如此。”   阿飞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了。”   他忽然说道:“我不想名扬天下了。”   李寻欢今日的惊讶已经足够多,可这一句还是令他惊讶得挑起了眉。他还记得那个雪地里的少年,说不成名就会死的少年。   阿飞轻声说道:“我也想去做一件会让我后悔,但还是要做的事情。”   李寻欢没有问,但他明白了,他轻轻地拍了拍阿飞的肩,说道:“你和我不一样,想做什么就去做,不要让自己遗憾。”   阿飞郑重地点头。   然后他就离开了,花了三天时间去山上猎了几只虎,加入了李宅门口的队伍里。   美人谁都爱,但肯放下自尊守在门口,甚至不为提亲,只为让美人多看自己一眼的人太少,不够自傲不敢追求美人,太过自傲放不下身段,李宅门口日日有人来,也天天有人走,多一个江湖人本不算什么,可风云榜大行于世,保定府作为天下第二李寻欢的家乡,即便不怎么了解江湖事的,也能对风云榜前几说得头头是道,阿飞作为风云榜第五,又有画影图形,只站了一个上午就被人认了出来。   这位一朝出世就名列天下第五的年轻少侠,竟也是李姑娘的裙下之臣!   不少人凑过来只为了看个热闹。   李凝一早通常是不在家中的,她早起会去附近的山上,两日前还撞见阿飞一次,只是那时没说上几句话,阿飞就低头离开了,她也没有多想,却不想刚刚回城就被不少认识的保定乡亲高声告知了追求者又多一位的事情。   她骑马到家时候,见李宅门口果然多了个熟悉的身影。   年轻得过分的少年生着一张极为英俊的容颜,他静静站在那里,微微低着头,仿佛对除了自身之外的一切都不在意,李凝离得近了,人群忽然发出响动来,少年便抬起了头,狼眸里带着动人的光彩。   李凝的那一点火气忽然散了个干净。   她翻身下马,一把握住阿飞的手,牵着他进了李宅的门,门房连忙把马牵进来,关上大门,把一切喧嚣吵闹关在门外。   阿飞默不作声地被牵着进门,李凝把他带到一处僻静的花墙下,这才拧着眉头说道:“你站在那里做什么?”   阿飞低声说道:“我不想走。”   像一头狼寄居久了,被赶走时毫无法子,只好发出小狗似的呜咽。 第126章 飞剑客(12)   李凝怔了一下。   这是她没有想过的事情, 就像她想不到一个满心都是成名的少年会放下一切来找她, 也许是她看人不准,她总觉得阿飞不是那样的人。   她有些迟疑地说道:“如果你想留下来……”   李凝话说一半,忽然想到李澈身边已经排到二十三的江湖护卫,便又把话咽了回去, 她又问道:“你真的想要留下来?”   阿飞低着的头慢慢抬了起来,李凝发觉自己有些惧怕这种灼热而纯粹的目光,下意识地偏过头。   阿飞于是也低下头,他轻声说道:“也许不会待太久。”   这是假话。   他现在分明一刻都离不开她身边。   李凝却微微松了一口气,她想了想,说道:“那你就留在我身边,暂时做个护卫,好不好?”   阿飞点头,又嗯了一声,像是下了一个不得了的承诺。   天下第五连问也不问理由, 李凝却得解释,她看了看不远处的书房, 小声地道:“你伤已经好了,留下来要有理由,你放心,我不会真把你当成护卫的, 等你什么时候想通了, 随时都可以离开。”   阿飞仍旧点头。   李凝又道:“如果你看到了什么, 听到了什么, 一定假装没看见,假装没听见,最好不要去书房,见到陌生人也不要去管。”   阿飞又点点头。   李凝想了想,发现没什么可交代的了,长出一口气,她说道:“其实我今天真的吓了一跳,怕你也像那些人一样……我本来也没什么好。”   阿飞这一次摇了摇头,说道:“你没什么不好。”   他喜欢一切温暖善良的东西,这种特质很难放在一个人的身上,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没有温暖或是善良到能够展现出来的地步,李凝是特例。   他甚至找不到她一丝一毫的缺陷,就像是上天鼓足了劲要把一个人造得完美无瑕,这才有了她。   李宅的护卫有统一的服饰,这源于几个奇装异服的魔道高手,李澈手底下又有布匹生意,便命人量体裁衣,用上好的黑蓝料绣银色暗纹,考虑到江湖人士的想法,式样偏向胡服劲装。   这样略紧的衣裳很显身段,护卫里有几个五短身材的只好捏着鼻子穿,唯一的好处是李澈招揽来的高手里少有模样英俊的,即便身段不错,也很难穿出好来。   二十四的到来打破了这一平衡。   二十四只是他们一厢情愿的叫法,事实上这个名叫阿飞的年轻人和他们不同,是跟着李姑娘的,姑娘不像公子,不觉得叫名字麻烦,成日阿飞长阿飞短。   阿飞长得很俊,有别于李公子的谪仙美貌,是一种纯粹的俊,这种长相本身就很容易激发起男人的危机感,更何况他还年轻,一身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青涩气质,穿上护卫服饰之后,更显那刚刚长成不久的好身段。   宽肩窄腰也就算了,最过分的是,他腿还挺长。   二十四到任当天,就提着一条门栓赶走了李宅门口那些牛皮糖。   后来但凡要命的都绕着李宅走。   二十四初来乍到,就在李宅内部的高手榜上刷新了个人战绩,从二十四一路飙升至阿三的位置。   好在姑娘的护卫不和他们一起算名次。   二十四身为风云榜第五,即便被救了两次,也没有卖身为仆的必要,据李宅护卫中前万魔窟狗头军师十八的推测,应当是醉翁之意在美人。   虽然他也从来没掩饰过。   唐僧取几部经书尚且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二十四想娶天下第一美人,竟然连点苦头都没吃上。   李宅护卫内部开了个会,除了第二天要轮班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凑在了一起,准备给他来个毕生难忘的考验。   最终投票一致决定:告诉公子。   李澈还真没注意自家多了一个二十四,他近来在闭关。   武人闭关是要感悟武道,以求晋升,李澈闭关基本都是准备搞事,这一次倒是例外,他准备折腾点别的了。   风云榜能带来的利益终究有限,挑动天下风云听起来不错,可实际上除了让武风更盛,酒楼客栈里闲得意淫的人更多了之外,也没什么改变,他准备办报。   即便是大夏,也只有朝廷发行的大夏报,属于官府性质,这个对李澈的启发不大,对他启发最大的是情报人手从各地弄来的真真假假的江湖传言,有的是大侠私隐,有的是青楼夜话,各种各样的消息有时候就连李澈都觉得有意思。   既然有意思,就让更多的人知道。   就在江湖月报被提上日程的时候,李澈听闻了新来的二十四的事情。   他愣了一下才想起是阿飞是哪个阿飞。   李澈没让人惊动李凝,把阿飞叫了过来。   时隔多日,再次站在面前的年轻人几乎让李澈有些不认识了。   一身紧衣劲装勾勒出年轻人美好的身形,孤僻似狼的眼神也变得清澈而温柔,一眼看去,就像是换了个人。   李澈打量了一下阿飞,没有问他为什么留下,这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他只是道:“听说你把门口的那些人都赶走了?”   阿飞点点头。   李澈也点了点头,说道:“怪我不大出去,一直忘了这事,赶走了也好。”   他又问道:“在这里待得还习惯吗?”   阿飞点点头,李凝不在的时候,他通常很少说话,能用点头摇头来解决的问题,他很少去费其他的事。   李澈也不在意这个,又道:“既然你已经做了决定,我也不会拦着你,但你要记住,不管阿凝接不接受你,你都不能伤害她。”   说到最后,李澈用一种冷厉的眼神看着阿飞。   阿飞的身世他已经调查得很清楚,大侠沈浪和前幽灵宫主白飞飞之子,白飞飞恋慕沈浪,用了手段和他几日风流,生下一子,之后沈浪携妻远渡海外,白飞飞带着儿子远走关外,几年前抑郁而终。   她大约算不得一个好母亲,生下孩子,告诉他身世,要他活在自己的阴影下,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为他起,大约这个用手段得来的儿子对她来说根本就不能算个人,就像她对阿飞说的,不超过他的父亲,他就一辈子是个私生子。   李澈见过的悲剧太多,对阿飞也没什么同情的想法,只是怕他一时又想不开,琢磨了一下,把桌上一叠江湖小道消息交到他手里。   阿飞有些不解。   李澈道:“把这些看完,往后每天过来一个时辰,替我整理这些消息。”   他说得十分自然,自然得不像是个命令。   阿飞看了看最上面的一份消息,大约是说江南一个姓乌的武林世家为了一个女人兄弟阋墙,结果佳人更看重实际,直接嫁给鳏居多年的老家主,结果生产时一尸两命,据情报人员判断,应当是兄弟二人中的老二下的手。   短短几百个字,阿飞艰难地消化了信息。   第二份则是沧州一对有名的夫妻剑客表面恩爱,结果丈夫背地里养了外室,妻子和表哥时常偷会,持续数年,两人至今仍觉对方不知情。   第三份是近来较为出名的江湖新秀,号称名门出身,实际上只是捡了本武功秘籍,又有天赋,自己瞎练出功夫来,为了怕被人夺宝,只好假称自己背后有人。   第四份……   各种各样的信息几乎要把一个初出茅庐没几天的年轻人看傻了。   李澈理解,像这样没什么见识阅历的年轻人刚接触这些东西是会有些接受不过来的,他和善地说道:“看不完就拿回去慢慢看,阿凝该找你了。”   阿飞拿着一叠厚厚的纸张出去了,脚步有些飘。   李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多好的一个工具人料子,不光没法调理他,还得负责照顾他身心,尽量把他打磨成讨人喜欢的样子。   阿飞花了半夜时间看完了那一叠消息,不光如此,他还分门别类了一下,总结出情杀纠葛十九件,江湖小道消息七件,名人私隐五件。   后两者不算什么,至多扩展了一下他的认知,前面的才叫他大开眼界。   兄弟阋墙只是小事,公媳扒灰也不算大,私生子身份更算不了什么,像他这样努力成名想要盖过父亲的简直甜得不像话,那一叠里至少有六七起都是私生子或外室流莺为谋求上位害死正妻嫡子之类,有成功认祖归宗甚至继承家业的,也有失败被杀的,这竟只是最近几个月发生的事情,往前数肯定还有更多。   阿飞第二天两个眼圈都是乌青乌青的。   李凝近来也习惯了身边随时跟着个人,见阿飞一副没睡好的样子,不由关切道:“昨天没怎么睡吗?”   阿飞怔了一下才回过神,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只是忽然觉得以前困扰我的很多事情都不算什么了。”   李凝不大理解,但见他虽然疲惫,眼神却十分清亮,便笑了笑,说道:“任何事情只要想通,都不算什么,是不是感觉轻松了很多?”   阿飞点点头,又摇摇头。   只要想到一会儿还要去书房整理一个时辰的消息,他就轻松不起来。 第127章 飞剑客(13)   有前期大量的情报投入, 李澈的江湖月报很快随着风云榜发行了第一期。   初版江湖月报看起来并不吸引人,李澈剔除了大量世家纠葛和个人私隐, 以风云榜变动情况为主, 只在侧栏写了一些江湖风月, 前朝宫闱秘事之类, 又在末尾添了几笔江湖仇杀案件。   有风云榜打底,即便这份月报还不抵酒楼说书来得吸引人,销售量也还是稳步上升,自然, 最受欢迎的还是侧栏。   江湖人学不来文人雅士的含蓄,自然最关注风月,事实上就算是那些斯斯文文的读书人, 也还是最容易被风月侧栏吸引,这是人性。   风月侧栏由李澈这个最不懂风月的人执笔,笔名就叫风月, 江湖风月不涉良家女, 都是由各地青楼采风得来, 李澈写时着重描写了青楼女子各种各样的妩媚姿态, 主张美人在骨,皮相之美是天生,真美人不需绝佳容貌,一颦一笑也能令人沉醉。   优美的文笔可以让人尝试早已认定难吃的东西, 文采风流的侧栏自然也引得一大批爱好风月的人奔向青楼验证, 江湖月报发行不过两三月, 就带动了各地青楼事业发展,尤其是被李澈着重描写过的几个青楼花娘,身价最贵,被评定为艳色在骨的悦秋姑娘,如今已经涨价至千金一面。   就连早已被人挫骨扬灰的林仙儿,也有人为她写诗赋词,认为她必然风流入骨,才有那么多男人为她要生要死。   各地大小青楼都把月报的风月公子列入了贵宾名单。   被人艳羡的风月公子面无表情翻过一页,压根没有赴宴的意思。   写这些东西除了是为月报铺路,也是在引导风向,事实上他根本不觉得那些搔首弄姿的青楼女子有什么艳色可言,因他字里行间的平淡意味,旁人认定他久见风月,更加信服,这是旁人的事。   倒是李凝越来越发觉路上看她的人少了,即便是看,也是悄悄地看,像是怕被人发觉一样。   她不知自己成了皮相之美的典型。   李澈写风月侧栏时有意在引导风向,只差没有指着鼻子说美人都是木头,从众心态之下,自然没什么人敢发表自己的看法。   去青楼感受“真美人”的多了,天下第一美人的身边,人自然少了。   这对李凝来说还是一件新鲜事,她很少在意路边看她的人,这会儿看她的人少了,倒是十分自在。   阿飞从李澈的书房里出来,按了按昏沉的脑袋,走过花园时正见不少人在那边动工,他这才想起公子已经把隔壁两套大宅全都买下,却不住,要把一边改成莲湖,一边扩成花园。   原本李宅就不小了,再加上两边新地,当真实现了李澈在家散步的念头。   阿飞感慨一声,过了花园到前院,径直去了下厨。   这些天他已经能够游刃有余地把自己的护卫工作做好,同时替李公子整理江湖消息,剩下的闲暇时间除了练剑,还有学艺。   阿飞对中原的厨艺一直抱有一种敬畏的态度。   关外气候恶劣,能吃上一口熟食都算日子过得不错,他来关内的一路上几乎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后来吃到中原的食物,几乎惊为天人。   真正下决心学艺,是在看到李姑娘吃糕点时的样子。   姑娘家几乎都爱吃甜,李凝也不例外,她最喜欢的就是甜滋滋带各式各样夹馅的糕点,尤其是那种加了许多蜂蜜和牛乳的胡糕,阿飞看了几次,忽然就很想做给她吃。   李宅的白案厨子就是个胡人,生了一头黄发,一双绿眼,看上去有些怪异,虽然说话很流利,可平日里也没什么人愿意听他说话,这胡人原本是一个胡商,因误了消息坏了生意,连回家的路费都没了,本是来李澈的一处酒楼应聘掌柜,却因糕点做得太好吃,被留在李宅做了白案大厨。   这时厨子是贱业,所以李澈开价很高,胡人只要在这里干满三年,就能攒够路费,只是后来李凝越来越喜欢他做的糕点,李澈就要他先教会几个徒弟。   胡人不喜欢那些小小的像鸡崽似的徒弟,却很喜欢会听他说话的阿飞,他的名字好说也好记,不像那些二狗子李娃子周铁柱,他每个都记不住。   阿飞学了两个多月,已经能够做好几样糕点,其中就有李凝最喜欢的玉莲糕。   玉莲糕是李澈起的名字,胡人倒是说了本名,可一长串谁也记不住,总归是用新鲜的荷叶汁和奶酪面粉之类和起来烤的面点,起初方方正正的,后来做成这里糕点最通用的莲花样子。   李凝吃到玉莲糕的时候就发觉了不对。   胡人做的玉莲糕偏甜,甜味甚至会盖过荷叶清香和牛乳香气,她派人去说了几次都没有用,胡人认定糕点就要多放糖,在他们国家,只有穷人才吃不起糖,越是富贵人家,消耗的糖就越多,他勉勉强强少放过糖,味道却又不对了。   这一次的玉莲糕甜味适中,夹层是蜜枣馅,仔细品味,似乎连牛乳独有的腥味都去了不少,抿一口还带着淡淡的桃仁香气。   她看了一眼阿飞,阿飞嘴角弯弯。   李凝轻声地道:“怎么想起去学这个?”   阿飞眨了眨眼睛,说道:“你怎么知道是我做的?”   李凝抿嘴,玉莲糕是没有馅的,她又格外喜欢另外一种带着蜜枣馅的糕点,两次都是在阿飞面前说过,其他的人又不知道。   阿飞也没再问下去,只是笑道:“忽然想学,就去学了,以后你想吃什么,我就去学什么。”   李凝的声音低了一点,说道:“你不用这样……”   阿飞用认真的眼神看着她,说道:“这是我想做的事,我做事没什么耐性,想到什么就是什么,也许不会太久。”   这仍是撒谎。   他已经知道自己用这种认真的眼神说话时是十分可信的,也许骗不过公子,但李姑娘总会相信他。   李凝果然也没有怀疑,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仿佛连入口的玉莲糕都不甜了。   她实在是个很善良的人,见不得别人为她付出真心,可越是这样,越让人恨不得把心剖出来给她。   也许他娘当年也是这样。   阿飞也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只是他的眼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几日后,新一期的江湖月报发行。   早在第一期月报时,阿飞就发觉和自己整理的那些消息重合率极高,他没有特意查证,然而新期月报发行之后,他在上面看到大篇大篇经由他整理过的东西。   江湖月报是和风云榜联系在一起的。   阿飞没怎么多想就猜到了李澈的身份,猜到之后,他仍旧没怎么多想。   就像大多数的江湖人都认为风云榜有利无害,大多数的江湖人都觉得江湖月报没什么用处,阿飞也看不出来李公子一个文文弱弱,一点武功都不会的读书人能有多大的危险,至多是感慨一下李公子人脉广,情报多。   新一期的江湖月报比起上一期内容精彩了不少,众人拿到月报第一时间自然是去看风月侧栏,风月侧栏仍旧是风月执笔,只是比上次多了几首诗赋,投稿人各有化名,却能看得出来文采极佳。   这一期的风月侧栏主前朝宫闱秘事,写的是前朝末年张贵妃一女侍三君的故事,从张贵妃少女殊色说起,一直写到她四十岁风韵犹存,仿佛亲眼得见,令人心向往之。   然而主版面说的再也不是风云榜上那一点无聊的事情。   主版以江南乌云世家继夫人被害为题,花费大量笔墨描写这位继夫人和两位公子与老家主之间的情爱纠葛,除了继夫人被害死之外,竟完美地符合了风月侧栏的张贵妃秘事,毕竟张贵妃本人也是这样,早年嫁给老皇帝为妃,后来跟了继任新君,之后被赐给新君的弟弟,后来新君青年病逝,皇弟继位,时隔二十三年,张贵妃再度封妃。   如此前后呼应,令不少人将对张贵妃的向往放到已逝的佳人身上,连带着对乌家秘事也关心起来,无数风言风语传到江南的时候,老家主整个人都遭不住了,吐了一口血晕厥过去,等再醒来的时候人已中风,二儿子也被长子用家法生生打残。   这时众人才想起来,乌家长公子是老家主年轻时和原配夫人所生,后来原配夫人病逝,续弦生下二公子,多年来长公子并不受宠,原本老家主也是属意二公子继位的。   这下事成定局,旁人至多感慨一声大公子心狠,倒也没有用礼法能指摘的地方。   新上位的乌家家主开了老家主的库房,将里面的黄金取出八成,装了四车,送至一处废弃库房,转过半年,库房内黄金全部消失。   莲湖新建,晚风徐徐,李凝坐在不远处的高塔上赏月看花,阿飞立在她身边,满眼里像是只有她一个人。   李澈在水榭喝茶,不多时,像是想起了什么,遥遥向江南方向举了一下茶盏。   合作愉快。 第128章 飞剑客(14)   年关将至, 保定城里弥漫着淡淡的年味,就连许多四海为家的江湖人都有意无意减少了争斗, 窝在住处不大走动,也有人包袱款款,踏上了归乡的路途。   今年的冬日不算太寒冷,连雪都没下, 李寻欢忧心起了过年的事情。   他知道, 大哥一定会邀他去兴云庄过年, 就算不为他们兄弟相聚, 他也是诗音的表哥,她在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可他又确实不想去。   能见她一面当然好,可见了难免要令大哥心中不快, 他知道大哥不是迁怒妻子的人, 但能够避免的事情,对敏感多思的人来说, 自然是能免则免。   除夕那日, 果然有兴云庄的人来请他去过年, 李寻欢推了,当日晚间时候,龙啸云本人携儿子小云又来了一趟,李寻欢推辞不过, 便称有急事要走, 除夕风雪夜, 他一个人走出院门,一时竟有些茫然。   似乎要把积存了一整年的雪全都下完,从傍晚开始的雪渐渐地密集起来,一片雪花都有鹅毛大,漫天都是雪雾,雪花团团地落在地上,发出簌簌的声响。   李寻欢忽然觉得冷。   他本可以找家酒馆喝上一夜的酒,可那些地方人多眼杂,保不齐就有人把他在外喝闷酒的事告诉给大哥,反令大哥尴尬。   李寻欢想起了那个也叫他大哥的年轻人,轻声叹了一口气,便准备去找他喝酒。   阿飞在书房忙活了半日,快到傍晚的时候又去小厨房帮工了一个时辰,其他的护卫临时被放了个假,除了阿大和两个同样沉默寡言的高手护卫还留在府里,阿飞是个例外,他在保定没有住处,也不想像那些人一样出去喝上一夜的酒,自家大哥肯定是要去兴云庄做客的,比起这些,他更愿意留在府里陪着李姑娘过年。   雪越下越大,受不得冻的胡人早早做了几笼糕点回去睡了,大约中原的新年对他来说没有实质上的意义,他既不思乡也不思人,阿飞问过一次,据说胡人父母双亡,也没成婚,只有两三个情人,还都是别人的妻子,他除了会偶尔想念一下情人温暖的床榻,对她们本人是没什么感情的。   这要是放在中原,哪怕是关外,这个胡人也早就被打死了,但据说在胡人的家乡,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只要他去看望情人的时候带上一些黄金美酒,情人的丈夫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也带上黄金美酒去别的女人那里睡。   胡人形容起这些场景时中原话说得又好又准,不少人听了十分羡慕,还有打听胡人的家乡有多远的,得知很远很远之后也没打消热情,毕竟想想也不费事。   阿飞倒是一点都不向往,在他看来,倘若不能保证不背叛,那就没有成婚的必要,无论是眼睁睁看着妻子和别人相好,还是去和别人的妻子相好,这对他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事情。   李寻欢来时,阿飞用冷水洗了沾满面粉的手,跟着门房走了出来,他们上一次见还是十几天前,阿飞没想到李寻欢看着更加消瘦了,连忙几步走了过去。   两人去了阿飞的小院喝酒。   李宅地方太大,仆役不多,毕竟要伺候的人实质上只有李澈一个,李凝是连丫鬟都不要的。李宅的仆役两人住一间大屋,护卫则有专门的院落安置,也是两人一院,和阿飞同院的人用篱笆隔开院子和房屋,阿飞又用黄泥把篱笆糊严实了,一个大院就被隔成了小院。   油灯昏黄,照亮一室,李寻欢带了四坛好酒,阿飞屋里也有好几坛,足够喝到天明。   但阿飞不准备喝到天明,“明天要出去。”   李寻欢失笑,“旁人也回得来吗?”   看来李宅的护卫一窝蜂跑出去喝酒的事并不算秘密。   阿飞抿了抿唇,说道:“他们是李公子的护卫,我是姑娘的护卫,不一样的。”   李寻欢就笑了,他的笑容总是很温柔,温柔得让人能够感受到,并且如沐春风,阿飞被他笑得放松起来,也跟着露出了一个笑容。   李寻欢笑完,这才用那双近乎碧绿色的眸子看着阿飞,轻声说道:“我能感觉到你很愉快,那位姑娘也应该是个值得你喜欢的人,无论结果如何,记住这份愉快,你的日子就不会过得太糟。”   阿飞认真地点点头。   李寻欢又道:“其实我本以为你是个很有野心的年轻人。”   阿飞顿了顿,说道:“因为我已经想开。”   李寻欢微微挑了一下眉头。   阿飞想起自己每天在书房整理出来的那些消息,一时间有些恍惚,但很快就回过神来,说道:“江湖纷争是永远不会断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想要成名的人太多,为名而争是最愚蠢的事情,就算是大哥,再过百年,也只不过是个名字罢了。”   这样的话,李寻欢说得出来,因为他已在江湖上成名多年,得志后又失意,失意后又辉煌,起起落落之下,对江湖的感悟也更深,但放在阿飞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身上,就显得十分难得。   李寻欢轻声叹道:“看来那位李公子是个透彻之人。”   他早已知道阿飞近来除了做护卫,也在李公子身边做事,以他的眼力,如何看不出来那位李公子是在有意锻炼阿飞。   倒是阿飞沉默了一下。   旁人江湖争名,李公子从中取利,这似乎大概也许算是透彻吧。   李寻欢没喝成一夜酒,倒是在阿飞这里借宿了一夜,隔日天明,他踏着轻功离开李宅时,忽然见到两个熟悉的身影结伴进门,身上还穿着护卫的服饰。   李寻欢不由一惊。   那两个人在江湖上名气不小,却非美名,一个是蛊毒高手,犯下过十几起灭门案,因手段残忍,连襁褓婴孩都不肯放过,所以即便他杀的是恶贯满盈的大盗和人贩采花贼一流,也被人看作魔道,另一个多年前还曾截杀过他,是个收金要命的杀手,风云榜排位二十二,销声匿迹数年,不想竟在李宅做了护卫。   李寻欢忽然发觉,仅仅以商人来看的话,那位李公子崛起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一些。   他有心想查探一下真相,也怕阿飞年纪太轻上当受骗,一刻也不曾犹豫,立即折返回去。   以李寻欢的身手,想要查探一个护卫并不严密的宅院还是十分轻易的。   但无论怎么看,李宅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宅邸,除了地方稍稍大了一些,布置过于奢华了一些,并没有特异之处,倒是李寻欢潜进来的时候又见到了几个熟悉的人,即便是不认识的,也能看出来武功深浅。   聚集了这么一帮江湖高手,莫非这个李公子准备效仿金钱帮,或是藏了更大的阴谋?   李寻欢的眉头蹙紧,他伏在被大雪覆盖的塔顶上,平日里温柔包容的眼神已全然冷厉下来。   他看着那位见过一两次的李公子披着厚厚的大氅从卧房走出,去了客厅待客,不多时又去了一处应当是书房的地方,阿飞陪伴着的李姑娘似乎是睡了,他静静观察许久,最终确定李公子身边的三个护卫武功极高,连他都不确定自己近身之前会不会被人发觉,但他确定倘若这三个人围攻自己,他的飞刀要了其中两个人命的一瞬间,也是他倒下的时候。   不可强攻,就只能暗来。   李寻欢用了极大的耐心等待了足足一个上午,才等到李公子从书房出来,他大约是没想到会有人盯着,就一个护卫都没留下,李寻欢踏雪无痕,顺着窗户一步滑入了书房。   书房内出乎意料地舒适,人刚走没多久,炭盆留有余热,桌上还有糕点,实在不像李寻欢想象中极为机密的所在,他在书架和墙壁之间仔细观察了许久,并没有发现暗门暗室一类,书架上也多是一些闲书,很符合商人的书房该有的模样。   李寻欢下意识地忽略了桌上高高堆起的纸张和书页,正常人不会把机密放在这样的地方。   然而不多时,他忽然目光一瞥,看见了一份印模。   这会儿的印模都是一版一版雕刻出来的,整版的印模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是个稀奇玩意,但在书房这样的地方就很奇怪了,李寻欢几步上前,谨慎地看了看印模,发觉这倒字最上头刻的是江湖月报四个字,他心神一松,刚要起身,忽然一怔。   印模的主版面和他看的几期江湖月报不同,倒字难认,他辨认了一会儿,才发觉写的是近来新起的一个名叫周山学派的江湖门派打着低价教习武功的噱头收取大量弟子,实质上整个门派够资格教徒弟的师父只有两个,大部分的弟子被收取了学费之后并没有能够入学,而且学派的山头是从当地一个富商那里租来的,租期半年,显然是个骗局。   原来周山学派是个骗局……等等!   李寻欢拿着雕版印模,忽然发觉自己一直忽略的东西就在桌上,许多份江湖消息分门别类放在一处,只看最上面的几张,就知道大致的内容。   这是情报网! 第129章 飞剑客(15)   和许多江湖人一样, 李寻欢也猜测过风云榜的背景,然而他怎么也没想过这会是一个三年前还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的手笔。   假如风云榜是一个隐世家族多年的情报积累, 李寻欢大概还不会太过恶意揣测, 毕竟实力隐没在冰山之下和搬到台面上没有半分区别,这 是江湖本来就有的势力,但异军突起的力量总会令人感到恐惧。   更何况李澈是个很难判定深浅的人。   李寻欢做官一年不到, 也正经拜过师父,交过同门, 他曾听师父说过,官场上最危险的不是那些高官权贵, 也不是势利小人, 而是极度聪明的人,这种人想要得名得利向上爬还好, 至少可以规避,倘若他只是随心所欲漫无目的, 那就不是危险, 而是可怕。   李寻欢的一生之中很少遇到聪明人,他自己就足够聪明,只不过欠缺了那么一点运气,又或者是他天生不适合朝堂, 说不出恭维话,写不出漂亮话, 官场如泥潭, 他想一尘不染, 就必然要拔脚离开。   他总是想得很多,做得很少。   就像现在,他想了很多关于风云榜,关于江湖月报,也关于李澈和阿飞的那位李姑娘,他犹豫许久,将那一整版还不曾上过油墨的印模放回原处,飞快地掠了出去。   很不凑巧,和一个满脸疤痕的中年护卫撞了个脸对脸。   李寻欢的惊讶要比动手来得更快,然而中年护卫似乎早有所觉,在李寻欢动手之前出声道:“是我。”   熟悉的声音让李寻欢动作一顿。   中年护卫微微扯动了一下嘴角,算是对旧相识的招呼,他看了一眼从书房里出来的李寻欢,也看到了他过于镇定的神色,轻声叹了一口气,说道:“走,去我院里说话。”   李寻欢只得跟上。   江湖旧交无非是意气相投,那年他从京城归家,认识了龙啸云,也认识了一群义气的江湖人士,这个看不出原貌,甚至只能用声音辨认的中年护卫正是当年声名赫赫的华山首徒华峰,后来的华山掌门,也是他,于三年前一剑弑师,并将师父一家灭门,从此不知所踪。   李寻欢当年听闻消息只是一声叹息,他倒是没想到华峰竟会毁去容貌,隐在这座危机重重的李宅里做一个护卫。   华峰把三年前的事如数对李寻欢托出,他的脸如今已经很难做出表情,说到情绪激动处也只是声音略微沙哑,李寻欢却能从他的话中隐约察觉到幕后的推手。   李寻欢给华峰倒了一杯茶,华峰一饮而尽,慢慢缓过劲来,才道:“如果给我再选一次的机会,我还是会动手,裳儿生前我不能做一个好父亲,我为师父,为师弟,为华山牺牲,因为她是我的女儿,也一样被我牺牲,她说她好几次想杀了那个小畜生,我还打了她……师父确实待我很好,我本想一死,但恩还没报。”   江湖并非黑白分明,李寻欢从很早之前就知道,华峰是孤儿出身,因为根骨出挑拜入师门,他无姓,便跟了师父的姓,学了一身好本事,说一句恩重如山不过分,但同样也是师父一家害死了他的女儿,这本就是一出悲剧。   华峰说完当年之事,神情忽然变得奇怪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人在面对极大恐惧时才会有的神情,连满脸的疤痕都挡不住那种刻入骨髓的惧怕,他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慢慢地说道:“然后,我就来了这里。”   他开始说李澈。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李澈都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他明面上做着绸缎生意,背地里经营的东西也并非上不得台面,无论是风云榜还是江湖月报,都慢慢有了自己的影响力,但华峰知道,这个人骨子里就透着一股邪气。   他不图名,偶尔图图利,华峰本以为他像上官金虹那样,热衷享受权力,然而时间久了,华峰才发觉他似乎什么都不图,只为了图个乐。   江湖人杀人,杀死的是身体,李澈也杀人,他杀人诛心。   一年前有个风云榜新秀追求李凝时动了些歪心思,从青楼弄来能令人丧失意识的迷药,这边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李澈的情报人手发觉,然后就是一场长达一年的猫捉老鼠。   华峰亲眼看着那个新秀高手从一个高傲的年轻人慢慢被打压折磨成一个疯子,即便是他都觉得不寒而栗。   忽然有一日,所有的荣誉归在一个陌生人身上,一身武功成了偷窃得来,走到哪里都有人风言风语,急切地去寻找所有认识自己的人,然而没有一个人肯为他证明身份,清清白白的路子走不了,杀人劫财甚至会撞见“自己”行侠仗义,连靠着武力都生存不下去,只有最低贱最下等的地方才肯收他,甚至慢慢的连他自己都忘记了曾经的名字。   最可怕的是,李澈找来“替换”他的这个人,甚至和他长得没有一点相似。   李寻欢听得眉头蹙起,甚至下意识地追问了一句,“他的父母血亲呢?”   华峰摇摇头,说道:“不知公子是怎么做的,这人寻回家时,连父母都没有认他。”   大冬天的,李寻欢一额都是冷汗。   华峰又说了几件事,他已经整整三年没有说话,一旦开口就有些停不下来,好在李寻欢是个足够好的倾听对象,过了许久,华峰又道:“你其实不必担心阿飞,李姑娘是个很单纯的人,公子在外做了什么事情从来不让她知道,我本以为像阿飞那样的人很容易被公子盯上,但看了几个月,我发现公子不仅没有对阿飞下手的意思,更像是在培养他做事。”   李寻欢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他叹道:“虎豹亦有护亲意,只是不知李姑娘日后知道了这些事情,会是何等心情。”   华峰说道:“如果你要对公子动手,千万不要去动李姑娘。”   李寻欢失笑:“我是那样的人?”   华峰并没有笑,他眼神冷肃,语气微沉,说道:“龙有逆鳞,触之必死,最大的弱点往往是陷阱,李姑娘对我有恩,我不能多说,但身为你的朋友,我必须提醒你。”   李寻欢收起了笑容,认真地说道:“我答应你。”   没等华峰松一口气,就听李寻欢用那带着几分笑意的语气说道:“所以来你们这儿应聘护卫,要走什么流程吗?”   李姑娘正在收拾行囊。   年关一过,春日将至,李澈身边收拢了不少江湖高手,据说还有两个在路上,李凝也总算能放下心,四处去走走了。   李澈一向知道金屋再美,留不住李凝这只小雀,索性把笼子敞得开开的,等她飞累了自然会归家。   阿飞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东西,只能带上自己这个人。   和李姑娘小半年的相处是他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时候,所以即便跟着她离开就要放下手头已经上了正轨的江湖月报,他也并不觉得可惜,何况对他来说,几份月报也不算什么事情,他只是负责筛选一些消息放上去,主版面从来都是李公子拍板,和他没有什么大关系。   李澈那边准假也准得很痛快,只是各处地界都有他的人手,他不准备把阿飞这么个好用的工具人闲置,便让各地情报人手互通往来,务必要做到阿飞到什么地方,消息就要送到他手上。   假如是一两年前,李澈的人手还做不到这一点,但三年时间放在官场都够李澈执掌一方的了,把各地情报站消息打通简直不能算个事,阿飞也是在即将启程时才得知这么个噩耗,只能长叹一口气。   李凝倒是不知道自家的情报网还能玩出花样来了,她在保定时坐着华贵车驾宛如公主出巡,出了城后觉得离了李澈视线,顿时怎么舒坦怎么来,简单衣物穿上身,一匹快马带阿飞,又把自己过成了江湖女子的样子。   李澈不喜欢江湖,很大概率来自李凝带给他的阴影,不在江湖时,李凝是他掌上的明珠,绫罗锦绣裹出来的娇小姐,入了江湖,她就成了穿着破烂衣裳,几天不洗澡,坐在条凳上啃馒头的乞丐姑娘。   李凝出来时答应得好好的,可没几天就故态复萌,她甚至不啃馒头,改吃干粮饼子了,饶是陷入爱情的阿飞都觉得,他的心上人未免太接地气。   阿飞本有心提醒,然而看到李凝自在的样子,还是没有说得出口,各地情报站的情报消息是从他这里中转回保定的,其中也有关于李凝的,他盯着那一叠加急情报看了半夜,最终还是选择替李凝遮掩。   各地情报站的主笔人字迹不同,阿飞并没有注意这一点,所以当经由他修改的情报送到李澈手上时,李澈看了半晌,匪夷所思地问华峰道:“为什么我教了这么久,他还是这么愚蠢?”   华峰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谁会觉得一个人能记得住上百种来自不同情报站的字迹啊。 第130章 飞剑客(16)   早春时节,天气微寒。   李寻欢通常很少在这个季节出去走动, 他经常咳嗽, 吹不了冷风, 但为了进一步摸清李澈的动向, 他还是一早就来到了李宅。   一开始听说李寻欢要来, 李澈险些问出李寻欢是谁, 好在他记忆力不差,立刻想起自己亲手评定的天下第二, 得知他要来拜访的消息,还是热情地接待了他。   虽然这份热情看上去实在有些寒碜。   李寻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有些单纯的,他虽是书香门第出身,却没怎么学过人情世故, 官场混迹不到一年,就又回了江湖打转, 对一个普通的江湖人来说,他的阅历和头脑已经够用, 但对李澈来说, 李寻欢挑一挑眉,动一动嘴, 就像是把心里的想法全都倒给了他似的。   李澈不动声色, 李寻欢走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直华峰的身上。   华峰什么话都没说, 自从假装哑巴之后, 他就极少和人交流, 除了和李寻欢说话的那次,他几年间开口的次数不超过五指之数。   李澈只是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不用想多了,李探花想来,就让他来吧。”   近来李澈已经觉得有些没意思了。   江湖人犯蠢是江湖人的事,乐子多了也会无聊,他本能意识到李寻欢是个颇为有趣的人,为此他可以放一条长长的线,去钓这条不错的鱼。   李凝也在钓鱼。   她游历江湖和旁人不同,极少去那些繁华地界,她喜欢青山绿水,只要带够行囊,她最长在深山待过一个多月,十分有趣。   可惜李澈从不肯和她一起。   应该说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喜欢这样的游历。   阿飞喜欢。   他从关外来,一路见了不少人和事,坏的居多,有时候他会想起关外的荒原,那里人烟稀少,最多的是羊群和狼群,除了猎与被猎再无其他,他少年时觉得无聊,如今倒觉得那是一段颇为单纯的时光。   和李凝在一起,比一个人时又好了不少。   只是有些难为各地的情报站,无论在多荒僻的深山老林,送来的情报从没有延误三日以上的,由于工作量大,阿飞经常陪李凝半天,就要忙碌半天,李凝看得有趣,却没有替他分担的意思。   就像李澈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她会陪他,却不会插手。   这是阿飞和李凝住在一处小镇客栈的第十天。   小镇三面环山,行人通常会选择另外一条路绕行山体,李凝却独独看中了这些山,她夜宿在客栈里,白日就去登山,有时打些野味,阿飞白日也陪她,到了晚上只能点灯夜战,通常这时候李凝会坐在不远处陪着他。   烛火昏黄,半坐半靠在椅子上的李姑娘翻过一页话本,偶尔喝一口茶。   这情景实在是阿飞梦里才有过的,成真也不过这几日的事情。   阿飞有心想说说话,一低眼却又看到了桌上堆积如山的情报,顿时说不出来了。   这几日李澈让情报站的人手传来消息,要他在筛选情报之外,每日选出十份有价值的情报附上评点,阿飞的字迹只能说算不上难看,文采是不用说的,根本没有那玩意儿,如果不是一直在自学,他刚来中原时甚至是个半文盲。   今天的评点还有四份。   阿飞不敢敷衍李澈,他倒是和旁人不一样,旁人对李澈恭敬是因为他是李澈,他对李澈恭敬是因为他是李姑娘的兄长,他不想在李澈面前表现出半点不好的地方,就只能把自己往死里压榨。   这种压榨是有好处的,至少刚来中原时一身锋芒扎人眼的年轻人已经慢慢沉淀下来,成为了一个光华内敛的……年轻人。   总归还是年轻人。   阿飞翻到其中一页看上去没什么不同的情报时心情是很平静的。   然后就有一道晴天霹雳朝他当头砸下。   那一页上赫然写着龙小云暗练《怜花宝鉴》,已有小成。   若换个人来,先要问龙小云是谁,又要问《怜花宝鉴》是什么东西,阿飞认得龙小云,却不知道《怜花宝鉴》是什么东西,情报底下倒是细细描述了一番。   当年沈浪夫妇和宿敌王怜花归隐海外,王怜花临行时便将自己毕生武功集一册,写就《怜花宝鉴》,因其中有太多歹毒奇术,他有心想将这本秘籍交由天底下最值得信任的人来保管,并在适当时候为这本书挑选一个天赋心性俱佳的传人,王怜花自然想到了当时风头最劲,也最值得托付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只是那时王怜花急着和沈浪夫妇一起出海,李寻欢又恰好有事出关去了,王怜花便将《怜花宝鉴》托付给了林诗音,隐世世家孙家的一个子弟为此一直守在李园附近,只要《怜花宝鉴》交到李寻欢的手上,他的任务就算完成,只可惜那一次正是李寻欢出关遇到截杀,被龙啸云救下的那次。   重伤的龙啸云对来照顾自己的林诗音一见钟情,李寻欢经历了一番痛苦之后决意退出,成日醉酒宿妓,希望表妹认清自己和大哥的差距,林诗音悲愤之下全然忘记了王怜花的嘱托,后来李寻欢远走,她和龙啸云成婚,想起此事来,便将《怜花宝鉴》翻出,交给了自家儿子习练。   父母爱子,龙小云在林诗音眼里自然千好万好,仿佛再也没有比龙小云更符合王怜花要求的人,孙家子弟为此潜在李园附近多年,只为防备林诗音将《怜花宝鉴》交给外人,却不想林诗音会把秘籍交给自己的儿子。   阿飞怔了半晌,忽然一阵幽香扑面,他下意识抬起头,正见李凝好奇地从他手里接过情报,问道:“怎么这个脸色,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她看了几眼,眉头就皱了起来。   同在保定,她当然听说过龙啸云的儿子,不仅听过,还见过几面,龙小云从小是个坏胚子,八岁就杀过人,十来岁的时候更是犯过几件大案,因龙啸云是个江湖人,死的也是江湖人,官府并不过问,到如今十二三岁,名声更是传遍州府,本就可恶的一个人,再让他学了高深武功,那就成可怕了。   阿飞说道:“这件情报很重要,我要连夜去送一趟,姑娘早点睡,明天一早我就回来。”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和你一起去。”   灯下看人越看越美,何况人本就足够美,阿飞饶是心里有事也被晃了一下眼,他回过神时,李凝都走在他前面了,没奈何,只好收拾了情报和她一起。   最近的情报站就在官道尽头的一处驿站内,那驿站还是官驿,一家七口人都在替李澈做事,得知加急情报之后,驿丞的大儿子骑上了最快的马,连夜把情报送走。   天色太晚,驿丞一家热情挽留,李凝和阿飞便留下来住了一晚,李凝从前只是隐隐听说李澈的情报站建得很大,倒是没想到他还能把手伸进朝廷官驿里去,她有些好奇地问了问被打发来伺候她更衣洗漱的小姑娘,小姑娘愣了一下,回答得十分利落,“平日里又没什么事,只要悄悄送几份东西,不走漏消息,哥哥就娶得起城里的嫂嫂了,姐姐有嫁妆,家里顿顿吃得上肉了,为什么不做?”   李凝被这利落的话逗得抿了抿唇笑了,带着笑意又道:“要是你们走漏了消息呢?”   小姑娘的脸忽然白了。   李凝也没想到自己随口一问就能把人吓成这样,连忙拍了拍小姑娘的背,安抚道:“别怕,我不是说你们走漏消息,我只是……”   小姑娘惊慌地压低声音道:“我们不会走漏消息的,我们和所有亲戚都断交了,这里除了送信的大人,没有人会来的!”   李凝连忙点点头。   又哄了小姑娘一会儿,她才算是好了些,只是走时脸色还很苍白,李凝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不由落下了一点影子。   关于《怜花宝鉴》的情报被连夜转送至保定,李澈在隔日下午收到消息,看了一会儿,没怎么当回事,然而不多时,他又把情报翻了开来,目光落在《怜花宝鉴》四个字上,顿了顿,说道:“去一趟兴云庄,把这本秘籍带回来,试试龙小云的身手,要是和阿四差不多就杀了他,没什么威胁,就废了吧。”   阿二和阿三领命而去。   华峰有些坐立不安,他深知自家故友一直在兴云庄附近保护龙啸云一家,这会儿刚被派出去就出事,回来不知要多自责。   可他也没法阻拦李澈。   不多时阿二和阿三带着一本原稿《怜花宝鉴》和林诗音抄录本回来了。   龙小云武功天赋奇高,习练《怜花宝鉴》之后更是一日千里,只是到底年纪还小,没有达到李澈的标准,于是阿二动手废了他的内力,要走时却又和阿三商量了一下。   “废了”和“废了”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两个人实在不清楚李澈的“废了”是个什么程度,便折断了龙小云的脊骨,这下这位小少爷下半辈子只能在床上过了。   阿二和阿三挺骄傲的,毕竟公子交给他们的事情,没有差不多就行,只有超额完成。 第131章 飞剑客(17)   王怜花是个江湖奇人,他天赋极高, 智力远超常人, 琴棋书画,星相命理, 医术毒术, 下蛊易容,催眠摄心,无一不通。   《怜花宝鉴》是从他年轻时就开始陆陆续续编写,后来改邪归正跟着沈浪大侠夫妇远渡海外时曾有心修改秘籍, 但又不舍一身杂学, 才要托李寻欢这么个故人之子为他遴选弟子。   王怜花深知能力本身无对错, 就算学了一身魔道武功, 也要看分什么人用, 托付给李寻欢这样的人, 他十分放心。   他非神人, 哪里料得到后来那许多纠葛。   李澈拿到《怜花宝鉴》时本就是随意一翻, 他天生碎关元,聚不了内气, 也就无法习练那些上乘武功, 近些年来他越来越懒,连看着李凝练武都嫌累, 根本没打算做无用功。   然而《怜花宝鉴》不同于一般的武学秘籍, 它更像是一本杂学集册, 从宫廷医术到苗疆毒蛊, 再到易容摄心,仿佛样样都合他心意。   《怜花宝鉴》是速成秘籍,其中有不少歹毒秘法,林诗音怕龙小云习练之后移了性情,便把武学部分手抄给他,李澈倒是看得兴致缺缺,王怜花成名时年轻尚轻,《怜花宝鉴》自然不必习练之人练上几十年,只要天赋过关,花个几年也就够了。   李澈最感兴趣的既不是蛊术,也不是易容,而是摄心术。   摄心术是苗疆秘法,以各种心理暗示控制一个人的身心,时间久了会慢慢给人洗脑,原本是王怜花的母亲用来控制下属甚至自己儿子的,却被王怜花反学了去。   李澈之所以感兴趣,除了摄心术对他来说确实有些意思,不少内容还和他平时说话做事不谋而合,更因为摄心术本身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练习,更不用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很合他的脾气。   关于武学的部分,李澈直接把手抄本的内容印发成册,交由下属习练,大部分的人自有武功传承用不上,却也有不少情报人手没有武功傍身,学一学速成秘籍没有坏处。   过了两日,李寻欢回来了。   他回来时神情冰冷,直接进了李澈的书房,李澈放下手里的书页,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冷冷地说道:“小云的事情,是你做的?”   李澈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略有些疑惑地问道:“你在生气?为什么生气?”   李寻欢说道:“你废了我大哥的儿子,却问我为什么生气?”   李澈笑了,说道:“我听闻小李探花情义为先,侠名在后,一直不算理解,如今才明白,只要是你李寻欢想护着的人,即便恶贯满盈,旁人也不能动一个手指头,对不对?”   李寻欢深吸一口气,说道:“小云心性不好,他被宠惯了,但你为什么要向一个孩子下如此重的毒手?”   李澈收敛起笑意,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向李寻欢,眼神少了平日的冷漠自持,像一片水洗的天空,澄澈得让人不敢直视。   他慢慢地说道:“我一向认为人命有贵贱,一群乞丐没有战功赫赫的将军命贵,因为将军保家卫国,能救更多的性命,十个将军也没有一个皇帝命贵,因为皇帝手握乾坤,天下人的性命都在他手里,龙小云也许以后能改邪归正,可在这之前,他已经杀了四十三个人,这些人虽然命贱,但他的命又有多贵?”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气势已然低了许多。   李澈于是又笑了,看着李寻欢道:“你知道他犯下的罪行,所以你只是来找我撒气,而不是一飞刀要了我的命,但龙小云本身和你没什么感情,你只是觉得愧对龙庄主夫妇,你不欠龙庄主,只欠龙夫人,你这时本该陪在她身边,可你大哥在,所以你只能来找我,因为除了我这里,你已经无处可去。”   李寻欢的神情有了变化,眼神也从一开始的冰冷转为沉沉的苦涩。   李澈慢慢地说道:“我会放出风声去,兴云庄的秘籍已经在我这里,所以你以后也不必过去了,你如果还是个男人,要么抢回表妹远走高飞,要么就别再打扰他们夫妇一家。”   李寻欢失魂落魄地走出书房。   像他这样的人,原本不会那么容易被李澈摄心,但他得知龙小云被废,也许还见到了林诗音的眼泪,心神震动之下,正是摄心术最好趁入的时机。   作为在编人员,阿飞也收到了那份抄录本秘籍,他只是看了看,就放到了一边。   王怜花的武功天花乱坠,也许适合大多数有些天资的人,却不适合剑客。   快马行至关外时,正值秋雨连绵。   河北到关外实在没有那么远,但李凝和阿飞在路上实在耽搁了不少时间,有时候绕着山走,有时候一个地方能住上大半个月,他们并不是在赶路,而是在游山玩水。   李凝原本的目的地不在关外,但渐渐近了也没有回避的意思,阿飞的家就在关外,她以为他会想去看看的。   阿飞并不想家。   他对家没有太多眷恋,对自己的娘最深的印象也只是一个怔怔站在木屋门前的美丽身影。   但李凝想去看,他就带着她去了。   三间可以算得上简朴的小木屋,荒废了好几年,青苔爬上台阶,踩上去有些滑。   这就是幽灵宫主白飞飞最后的归宿了。   她本可以过得很好,但她不肯让自己过得很好,阿飞是她的儿子,所以他也不可以过得很好。   阿飞从小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他不能学习幽灵宫的武功,所以只能凭着一把破破烂烂的剑,在荒原上和狼搏杀。   这绝不是任何一个孩子该承担的东西,是白飞飞强加在他身上的。   所以阿飞既不恨她,也不想她。   阿飞本以为他此生不会在任何人的面前提起这些过往。   然而在面对李凝纯粹的目光时,他说了很多。   私生子的出身并不光彩,即便阿飞看过再多的江湖秘闻,也很清楚这一点,然而李凝并不觉得那是他的错,一个婴孩呱呱坠地的时候,怎么会有选择的余地?   阿飞第一次听见这样的论调,忍不住笑了一声。   他从前极少笑,但自从到了李凝身边,他很少不笑。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尤其是眼睛,倘若有江湖故人,便会告诉他,他的眼睛和当年的大侠沈浪很像,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七月的阳光。   李凝又道:“不光彩是别人强加在你身上的,这和你没有关系,我没有亲生爹娘,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他们不是好人,和我也没有关系。”   阿飞说道:“可能是有什么苦衷。”   只看着李凝那一双眼睛,他就本能觉得能生出这样女儿的父母不会是什么恶人。   李凝弯了弯嘴角,说道:“我小时候还想过万一他们是什么大人物呢。”   这本是很童稚的想法,却不料阿飞认认真真地说道:“也许是真的。”   李凝却笑了,说道:“我后来已经想通了,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都和我没有关系,毕竟已经他们已经给了我一条命,实在不欠我更多的了。”   阿飞点了点头,他本也没有觉得他爹娘欠了他什么。   李凝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说道:“我们把这里收拾一下,多住几天吧。”   荒原没有客栈,就连给阿飞送情报的人手都要延误两日,除了这里,还真的没有更好的住处。   阿飞本不想让李凝动手,但他刚点了点头,没等开口,李凝已经高高兴兴地找了铲子去铲青苔,看着她忙碌的背影,阿飞也只得随她去,自己去收拾内间杂物。   三间木屋实在不大,不多时就被里里外外地清理了一遍,都是习武之人,这一点分量还不抵一场切磋,李凝坐着喝水的时候,阿飞连歇都没歇,提着打来的两只野兔去了灶台上。   李凝是随身带着调料的,毕竟野食也要料理,阿飞取了一些,木屋的炊具大多不能用了,只能用带来的,好在还有几个陶碗。   加了咸菜的干粮碾碎和野菜一起煮,不多时就成了一锅热气腾腾的野菜粥,兔肉切块炒香,再熬上一锅兔肉汤,几年不曾有人来过的木屋上方慢慢地飘起了人间烟火气。   就像阿飞从前根本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为心上人下厨做饭,李凝也一样。   男人大多有傲气,就算不是傲气,也大多习惯了有下仆做事,很少有人会想起为她下厨,她甚至可以指望他们戒酒,却不能指望他们系上围裙为她熬一锅粥。   阿飞却不觉得有什么,他一个人独自生活时,就算厨艺不那么过关,也是习惯了这些的。   只是他很早的时候确实想过找一个贤惠的妻子,每日为他准备饭食,夫妻恩爱过活。   想法是不错,可赶不上变化,只要看一眼坐在屋内的李凝,天底下哪个男人失心疯要她洗手作羹汤?   就该宠着。   朴素的阿飞护卫这么想着。 第132章 飞剑客(18)   关外的生活比阿飞想象得惬意。   一是住在幼年生活过的地方, 很容易让人想起家的感觉, 阿飞自觉是个普通人, 喜欢普通人的日子, 这种感觉让他眷恋。二是远离了中原,李澈的情报站最近也要两天才能到达, 就像是脱离了什么枷锁,令人放松。   阿飞喜欢李凝, 不止是喜欢她的容貌,更是喜欢她的脾气, 她的温柔, 她看他时那种安静的眼神。   李姑娘是个很容易让人想和她共度一生的人, 哪怕她没有那样一张容颜,只要相处久了, 这种感觉依旧会有。   阿飞有时甚至在想,假如她能普通一些就好了, 可每每这么想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唾弃自己,毕竟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想要遮掩心仪女子的光彩。   李凝住在新奇的小木屋里,待了两个月,直到天气转凉才折返关内。   阿飞也不知是失望还是别的什么, 只是没有说出来。   保定的气候不见得比关外好多少,但有最舒适的李宅, 年前李宅里就铺上了烟道地暖, 每日耗薪无数, 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只要待在铺了青砖的室内,几乎能把人熏烤出一种夏日的氛围,花园改建了一部分成暖房,冬日里还能见到新鲜蔬果,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折到一两只乱了季节的花朵。   阿飞忽然对自己想过的普通生活产生了一点质疑。   这样下去,根本不是他找到一个心仪的姑娘,和她在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而是一个穷苦少年拼命追逐富家小姐的话本故事了。   之所以想到话本,是因为最近李澈又开始鼓捣起话本来了。   看了许多江湖秘闻,李澈只觉得这些消息充满了人性的丑恶一面,他甚至不大愿意去管花了大力气建造的情报网,所以琢磨着琢磨着就把心思放到了话本上。   这时节的话本大多取材于江湖故事,前朝秘闻,要么就是穷酸书生意淫一下富家千金,青楼花魁,茶楼里的说书人甚至现在还在讲十几年前小李飞刀的故事,因为什么?因为没什么新鲜可看。   李澈取材于李寻欢,删删改改写出十回话本,讲了个吴状元的故事,大致是说一个姓吴的举人赴京赶考途中遇匪,巧被一个江湖人救下,当时答应了对方一件事,不想后来江湖人跟着他回家,却看上了他的未婚妻,要求吴举人让妻给他,吴举人从情理和律法两方面狠狠驳斥了江湖人,最终江湖人认清了自己的错误,和吴举人结义成兄弟,吴举人左手娇妻右手兄弟,又金榜题名,成为吴状元,走上了人生巅峰。   明眼人一看就是在影射小李探花。   然而这故事一波三折又新鲜有趣,更难得的是摒弃了大部分话本故事强行悲剧的套路,难得一桩好结局,看得懂的人图个乐,看不懂的也觉得高兴,不多时就从保定流传出去,成为茶楼酒家里说书人的最爱。   李澈陆陆续续又写了几本,少有不火的,他的风格很好辨认,旁人写富家千金爱书生,他写黄粱梦醒码头搬砖,旁人写狐妖下嫁,他写狐妖是为吃人下套,旁人写江湖大侠四处艳遇,他写大侠中招病死他乡。   出乎意料地受欢迎。   毕竟大部分去听说书的人都和书生大侠秀才没多大关系,并且看腻了这种套路很多年。   阿飞不一样,他从关外来的一路上还没怎么听过说书,才听了几回普通套路,就被李澈的恶意糊了一脸,整个人都不好了。   与此同时,因为李澈的不务正业,阿飞逐渐从筛选情报变成了大权独揽,这种滋味并不好受,一是他每天花费的时间从一个时辰变成了三个时辰,但凡白天想陪陪李凝,晚上就要疯狂赶工,后来他也学得聪明了一些,知道找几个信任的人分担,然而没过多久,就有人偷偷转卖情报。   情报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就像一个大商人刚刚空仓,消息快的人能够第一时间联系上,所获的利润也是最大,迟了一步就失去了无数可能,这样的情况下,贩卖情报就成了最好的副业。   李澈在管的时候,刻意放过长线钓过大鱼,时不时敲打几下,阿飞则完全不懂这一点,过了不多久,其实也就是一期江湖月报的时间,从上到下就出了不少纰漏,他没有梳理的头脑,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把所有出纰漏的地方铲掉,然后自己来干。   这办法很笨,却也很有用,只是有点费头发。   李澈说不管就不管,即便有时候李凝都觉得他对阿飞有些苛刻了,毕竟他们几世为人,阿飞却是实打实的二十多岁,猝不及防接下那么大的摊子,还一点提醒都没有,实在有些为难人。   李澈倒觉得阿飞很有天赋。   幽灵宫主心机极深,城府过人,该硬时硬,该狠时狠,若不为个情字,也许如今已是江湖霸主,作为白飞飞的儿子,阿飞的头脑差不到什么地方,他单纯,是因为没有见识过,他蠢笨,是因为经历得太少,像这样本身就有天赋的人,要调理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压榨他,好让他快速地成熟。   李凝从来就是对李澈的坚持没有办法的,只好尽量不去浪费阿飞的时间,两三日才见他一回。   原本已经逐渐上手的阿飞忽然以肉眼可见的状态萎靡起来。   要忙的事情太多对他来说只是累,心上人忽然冷淡他,对他来说才是天崩地裂。   阿飞认定是自己近来太忙,让李凝不高兴了,对着整整一书房的情报纸页,他深吸一口气,直接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这简直就像一个穷苦人家拿出全部积蓄下了一趟馆子那么奢侈。   阿飞已经可以想见自己熬夜赶工的情景了。   寒冬腊月,这样的天气对李澈来说是要命的,别说出门,待在李宅他都不肯走动走动,只捂在房间里,对于李凝和阿飞这样的习武之人倒是没什么妨碍。   李凝虽然对阿飞“事情忙完了”的说法有些疑虑,但见他衣冠整齐,一副可以出门的模样,还是迟疑着点了点头。   阿飞陪李凝去登山。   李凝喜欢高处,李宅扩建时李澈就为她建了一座保定城里最高的高塔,但没什么用,李凝仍旧喜欢去登山,在山顶的感觉和在塔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也好在这里是保定,要是换了江南之类的地方,想找山还有些困难。   平日里阿飞是跟在李凝身后的,尽管他现在已经从护卫摇身一变成为重要下属,但他的习惯还是不改,只除了登山的时候,他要在前面开路防止一些山石和树枝划伤身后的人。   到达山顶已经是中午,日头正好,虽然也冻手冻脚的,但已经比早起来的时候好了太多。   阿飞揣在怀里的糕点和水袋还有些余热。   两人找了一处干净平坦的山石坐下,李凝喝了几口水,便把手里的水袋递给了阿飞。   阿飞懵了一下,犹豫着喝了一口。   李凝倒是完全没有注意到阿飞的迟疑,毕竟只带了一个水袋,总不能不让阿飞喝水,她喝的时候又很小心没碰到水袋口,所以并不在意。   这不妨碍阿飞在心里给自己炸了几朵烟花。   冬日其实没什么风景可看,上了山顶也是吹着寒风,但比起在人群里穿梭,李凝还是更喜欢无人的地方。   阿飞看了她一会儿,忽然说道:“游庄主前几日新刀已成,过不了多久应该就会送来了。”   李凝按了一下身后的刀柄,说道:“他的刀铸得很好。”   阿飞点点头。   李凝疑心他吃醋了,可看他的神情一点都没有变化,就直接问道:“你……不喜欢?”   阿飞犹豫了一下,这才慢慢地说道:“我确实不喜欢,但我知道,他已经把你当成一种信仰,如果不让他为你铸刀,等于在逼他去死。”   他决不是对游龙生心软,而是知道李凝会心软,所以他也只是不喜欢,而非厌恶,毕竟像那样一个一年才来一趟,送上一把刀的人,其实也算不上很碍眼。   李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阿飞又道:“像他那样的人,我知道你这辈子也不会看上他,所以我不在意他。”   一个连想要的女人都不敢追求的人,能有多大竞争力呢?   感情又不是同情。   李凝不得不承认阿飞说得很对,她不讨厌游龙生,因为他的感情足够真挚又很识趣,可也就只是不讨厌而已,她确实无法真的去喜欢一个未战先怯的人。   李凝忽然想起了什么,抿了一下唇,说道:“你这么说的意思……”   阿飞没等李凝说完,便道:“确实如此。”   李凝的眼里泛起一点笑意。   阿飞犹豫了一下,又说道:“假如你愿意的话,只要点一点头,如果不愿意,就当我没有说过,好不好?”   李凝问道:“你在害怕?”   阿飞那双乌黑的眸子微微动了一下,像一只有些踌躇的小狗,最后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是,我有点害怕。”   李凝的嘴角微微上扬起来,然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阿飞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 第133章 飞剑客(19)   阿飞是个沉稳的年轻人。   但这回他很难沉得住气, 回去的一路上, 走路都忍不住发飘。   李凝起初还想提醒他一下, 然而正对上那双清澈含笑的眸子,她就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一路竟也无话。   华峰是第一个发觉不对劲的,他毕竟是过来人, 很容易看出小儿女之间的事情, 只是这对他来说倒也不算大事, 毕竟阿飞早在三年前刚来时就已经坦诚了来意,李姑娘对他也并非没有感觉,如今两人心意相通, 实在再正常不过。   他牵挂的是故友李寻欢。   自从龙小云出事之后, 李寻欢就当真不再去兴云庄了, 即便后来龙啸云又来找过他几次, 他也没有露面,假如他早十几年能如此狠下心肠, 大约也不会有后来许多事情,现在虽有些迟了, 但他能和兴云庄断了来往,其实也算是一件好事情,可令华峰担心的是李澈。   自从阿飞那边勉勉强强走上正轨之后,李澈就闲了不少, 他闲暇时除了研究《怜花宝鉴》, 就是找来李寻欢, 有时是下几局棋,有时是喝几杯茶,他越是这样悠闲,华峰就越是觉得他想搞事情。   这很有可能是李澈之前闷不吭声搞出江湖情报站时给他落下的阴影。   李澈其实还真没打算搞什么事情。   无非是暗地里的摊子玩得没什么意思,准备清清白白经几天商。   这事目前还只是个概念,不一定真做,毕竟他又不缺钱,像李澈这样脑子活络的人,身子通常很懒。   从山上回来之后,阿飞从傍晚一直熬到隔日凌晨,才算是把旷工的量补了回去,原本应该十分疲惫的人却睁着一双晶亮的眼睛,准备再过两天再带李凝出去游玩一趟。   他不要命,李澈是要的。   两天还没到,李澈就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加上自家小白菜的那一点旁敲侧击,他立刻什么都明白了,看着阿飞的神情一瞬间变得十分奇异。   假如自家的是弟弟,他大可以随意调侃一句换口味了,换成妹妹,这话自然是不能拿到她面前去说的,但实质上真不是换了口味这么简单。   李凝从前喜欢过的男人,不管身份地位性格,心性和阅历都摆在那里,换句话说,他们是引导者,用成熟的态度去引导李凝成长,即便是青梅竹马,李凝也不见得比人家成熟,李澈很明白,李凝小时候不算聪明,导致她对聪明的人有一种敬畏心理,放在旁人身上只敢默默地敬,到了李凝这里,就很容易把敬的对象变成爱人。   她竟会喜欢上一个单纯没什么头脑,也不算成熟的年轻人,这让李澈十分意外。   也许是因为感情没什么道理可言,但对不怎么理解感情的李澈来说,更愿意接受自家妹妹的性格已经足够成熟这个解释。   虽然她花的时间长了一些。   李澈一时有些不知是什么滋味,他知道,假如没有他,李凝也许很早就会一个人坚强起来,她一直保有一份少女天真,大部分的原因在他身上。   数载轮回,他第一次真正感受到这个事实。   李澈对阿飞的态度肉眼可见地严厉起来。   江湖月报只是小节,情报整理也不算大事,就为了一点事情,整天把自己忙得团团转,还不敢找人来分担,简直蠢透了。   李澈一点都不同情这个可怜的快要秃头的年轻人,并且毫不犹豫地把风云榜的事情交给了他。   阿飞懵了。   风云榜三月一更,期间无数江湖争斗都被记录在案,准确地从一场场文字描述的胜负中判断出武力高低,上下排名,工作量简直能抵江湖月报的十倍,尤其近来风云榜已经排到一千位,几乎稍有些能耐的江湖人都能上榜,所以李澈到底为什么平时那么清闲?   李澈没有教他的意思,一切都要他自己去摸索。   倒是李凝看过几次之后,忍着笑告诉他,这些事情李澈也是让手底下的人去打理的,靠前的排名需要准确判断,靠后的其实不用那么精准,真有厉害的苗子,三月一过早就出头了,不那么厉害的江湖人士也闹不起来。   阿飞恍然大悟之后又犯了难,李澈能够确保下属的绝对忠诚,他不过接手十几日就有人敢把情报往外贩卖,如今再加上风云榜的事,要是再捅出什么大篓子来……他忽然怔了一下,想起那日李澈看他的眼神。   不可因噎废食。   阿飞坐在李澈坐过的位置上,看着不远处陪着他的李凝,不由沉下心来,慢慢思考着对策。   忽有一片白雾遮盖视线,阿飞醒过神,却见李凝端了一杯热茶放在他面前。   阿飞捧起茶盏。   入手热烫,暖得他每一个指头都舒展开,茶盖微启,一股薄薄的水汽带着暖意扑面,将他一身寒气尽数驱散。   阿飞轻声叹了一口气。   继江湖月报之后,风云榜也慢慢走上正轨,等到阿飞一脸无奈地接手了李澈不知何时横亘四省的粮食生意之后,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间风云榜的排名变化不小,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病故,原本排行第二的李寻欢成了真正的天下第一,随后铁剑郭嵩阳力战数位高手,成功补位第二,阿飞的排名没有变化,他这些年虽然没有荒废武功,但他自己排的榜单,实在不好意思再把自己往前排,外人不知情,也只当他平平。   天下第一李寻欢的日子也不知算好算坏,他不常出现在人前,身边再无那许多红颜知己,也有人说他遇到了心爱之人,隐居起来了。   兴云庄还是老样子,时常有江湖人士来打秋风,许多江湖人士叫龙啸云龙庄主,亲近些的就叫龙大侠,只是再也没人叫他一声大哥。   林诗音起初把所有精力都用来照顾儿子,对龙啸云就有些冷淡,后来外人对兴云庄的风言风语多了,反倒是她开口说当年之事你情我愿,没什么让妻一说,后来和龙啸云的关系也好了一些,一家三口的生活虽然艰难,倒也好过从前。   江湖第一美人嫁人的消息传得并不广,宴请的也只是一些亲近朋友,据说早已振兴了家业的游庄主赴宴回来后大哭了一场,转过二三年也寻了一位江湖侠女成婚,夫妻和美。   李澈这几年越发地懒了,很少过问事情,因为大部分的事情有阿飞在,阿飞总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办得符合他心意,尤其对于一个江湖人来说,李澈那些狠辣手段并不算什么,阿飞初出茅庐时就杀过不少人,不问善恶,只问是非。   时间久了,李澈也回过味来了,就像是他年轻时急于从皇帝手底下分权一样,阿飞做的也是同样的事情,只是阿飞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过真诚,让人升不起防备,这种感觉太过朦胧,假如他不是李澈,大约还会反省自己。   李凝倒是什么都没发觉,成婚之后没多久,阿飞把手底下的事情拨了拨,又请李澈帮忙看管一阵子,带着李凝去了一趟关外。   仍旧是上一次的路线,甚至还是同一个官驿,五年前的一家七口已经有了不少变化,当初伺候李凝的小姑娘也已经嫁了人,手脚仍旧麻利,李凝再问起她时,却不再是苍白脸色了,大姑娘笑得十分真诚,于是李凝安心了。   她其实一直觉得李澈可能对别人有些狠了,上次的事被她记在心里,还问过李澈一次,只是她实在没法扭转李澈的想法,如今换成阿飞,她对阿飞是很放心的。   五年过去,阿飞的模样没有太大变化,只是眉眼温和了一些,笑容多了一些,气质却完全变了个样子,如果有从前认识他的人,怕是很难认得出来了。   关外的小木屋这一次不像上次那样荒败,显然是之后一直有人来打扫,阿飞仍旧给李凝做饭,他的手艺娴熟,毕竟五年来就算再忙,他也从没有放下投喂李凝的意思。   这一次住的时间比上次长,一直住了三个月。   后来这座小木屋被原样挪回了李宅,就放在李澈那个大花园的侧角。   李凝和阿飞回程的途中又去了一次官驿,李凝忽然想起上次小姑娘说的是一家七口,却像是少了人,便多问了一句,却见变成大姑娘的小姑娘笑眯眯地说道:“姑娘一定是记错了,我家只有六口人呀,对了,几年前表哥来帮过忙的。”   几年前的随口一问的小事,李凝记的还真没有那么清楚,她有些迷惑地眨了眨眼睛,算是认可了这个回答。   阿飞揽了揽李凝的腰,像是一只缠人的小狗,声音很小很小地说道:“我困了。”   李凝轻咳一声,却见那姑娘脸一红,步伐轻快地出去了,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人走了,阿飞却又不困了,和李凝两个人站在窗边看了一会儿月亮,还下了一场棋,到很晚才入睡。   怀里的人睡着了,阿飞没睡。   他轻轻地拍着李凝的背,脸色温柔。   窗外月色如水,时节正好。 第134章 三国(1)   去岁董卓进京, 废帝另立, 朝野上下敢怒不敢言。   李澈躺在一把竹椅上, 整个人昏昏欲睡,一点都不想理董卓又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聪明的人千篇一律,蠢笨的人各有蠢法。   他醒在一处名为广陵郡的地方,这一次的轮回要比他之前幸运得多,阿凝就在他身边, 虽则年纪小了些,约莫十二三岁, 武功也大不如前,但对他来说倒是没什么,只是这一次的世界显然要比以往恶劣得多。   有些像隋末那一回。   经历过盛世, 中兴, 大汉王朝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下坡路,接连几代昏庸之主后,终于等来了一个董卓。   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战无不胜的西凉铁骑来了,一来就平定了京师动乱, 并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下一个动乱, 威逼太后天子,动辄残杀官员, 卸除京师附近兵力, 大举囤兵, 近来准备移都,意图进一步建立自身威信。   照这个趋势下去,离取而代之的那天不远了。   但李澈看着看着,渐渐发现这个董卓可能有些智力上的障碍,举凡人主,恩威并施是基本技能,董卓立威立得满朝文武闻董色变,却极少施恩,他几乎把所有的能够利用的人才全都得罪了个遍。   胆子小些的忍着委屈替他做事,胆子大点的全都蹲在牢房里,其中除了一部分寒门子弟,还有许多士族出身的读书人。   这就厉害了。   至少李澈从没听说过拒绝朝廷征辟要下大狱的先例。   京师远在洛阳,董卓准备迁往长安,短期内和广陵没什么关系,但李澈如今的主家,士族出身的广陵太守张超却觉得应该未雨绸缪,他人高胆大,再加上兄长张邈也是一方太守,兄弟俩合兵等同一个州,导致两人都很膨胀,觉得建功立业的机会要来了。   李澈能劝住张超,却觉得没这个必要,大不了带兵长安一月游。   他不担心张超的安全,是因为和张家两兄弟打着一样念头的人有许多。   这时节地域来往不便,一方父母官就能顶个土皇帝,加上种地吃不饱肚子,成年的男丁大都愿意当兵吃粮,毕竟饿死是死,战死也是死,至少还能饱肚子,几家地主豪强凑一起就能拉一支几千人的军队,导致大家都很膨胀,倒不止张家兄弟。   虽然董卓智力有障碍,但李澈倒不觉得他会被草台班子推翻,毕竟这人带兵经验丰富,即便是最膨胀的时候,也知道把兵力囤积在身边,身经百战的西凉铁骑对上一群盔甲兵器都不一定凑得齐的农民兵,以一敌十决不是虚言。   这会儿的武将大多会吹什么百人敌,千人敌,倒也不全是吹,军中一日两餐粗粮,除了庆功不见荤腥,士兵多半干瘦无力,而武将大多被主家用精米好肉养得壮实无比,再配一副弓箭都射不穿的好盔甲,兵器在手,一个照面打死几个人不是问题。   所谓势不可挡,一旦见血死人,就会有更多的人心生怯意,打死十来个,跑了百十个,是这会儿的战事最常见的情景。   李澈眯了一小会儿觉,刚要睡着时,外头忽有人大声嚷嚷起来,他有些厌烦地睁开眼睛,来的果然是张超。   张超三十四五年纪,生得人高马大,浓眉粗眼,倒比不少花架子的武将更有气势,李澈也是来了有一段时间才投的他,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是那些更好的选择看不上他。   这倒不是笑话,许多占了地盘的郡守州牧一类用人更乐意用那些士族出身的子弟,诸如颍川四姓,吴郡四家之类,像李澈这样没来头的寒门子弟是很不吃香的,为了尽早吃上饭,李澈这才主动投靠了张超。   张超为人不错,虽然有些这时士族子弟的通病,对底下人不大体恤之外,对于谋士门客还是十分客气的,李澈把他当成短期饭票,态度却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见李澈睁开眼睛,张超连忙笑了笑,把手里一份布帛递给他看。   张超虽然是士族子弟,倒也不是太过铺张,用布帛纯粹是李澈不喜欢竹简,几次过后,张超也只得妥协,拿给李澈过眼的东西全都是记在布帛上的。   李澈接过布帛,见上面粗略地记了一些征兵事宜,还有他先前说过的一些规矩,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张超挺了挺胸膛,说道:“按照先生的说法,征到精兵九千,明日起就去操练,先生可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李澈费解地看了看他,说道:“正好,这几日暂时不要操练,先把人集合起来大比,伤残不论,挑出一批百十人的好手,如果有武将的苗子就更好了,这些交给府君去办,没有问题吧?”   张超连连点头。   李澈把布帛仍旧递给他,忍了忍,还是忍不住说道:“下次这样的事情,不必特意拿给我看。”   征到几个兵算什么大事吗?   张超在李澈面前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好,这会儿也不例外,仍旧应了声好,要走时却又有些踌躇,自以为不大明显地朝后院看了一眼。   李澈面无表情地看他离开。   后院里李凝正在练武。   李澈并不瞒她,他觉得汉室到如今已经没什么国祚可言了,董卓一看就不是人主,天底下蠢蠢欲动的人那么多,可见山雨欲来,乱世将至,想要独善其身,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自己。   李凝这会儿不过十二三岁,张超一个三十好几的大汉竟会露出那样一副思恋的神情,不是因为他喜好特殊,而是世道如此,人命低贱,大多女子都会在李凝这个年纪出嫁,早早生下孩子,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在这里已经可以被称为成年男子了。   但不妨碍李澈对张超这个本来十分合格的饭票产生杀意。   张超本身情况不谈,可他有妻有妾,儿子都有两个了,不说阿凝能不能看上他,就是看得上,这人怕也不会休妻再娶,毕竟李澈是个寒门出身。   什么东西。   张超走后,李澈的那一点睡意也被搅了个干净,他打了个哈欠,掀开帘子看了看后院。   如果换成上辈子,重重门后的院子自然不是掀帘可见的,但在这里,像这样有前屋后院的青砖房已经十分不错,毕竟就连张超自己住的地方,在李澈看来都是个破烂大宅。   李凝自从找到属于自己的武道之后,原本藏在袖子里的短刀就渐渐变成了挂在腰间的长刀,后来仍觉得砍不顺手,逐渐变成了背在身后的大刀,刀光如雷霆,远远地都能听见风被拦腰斩开时的厉声。   李澈看了一会儿,心情渐渐地回暖。   山雨欲来,乱世将至,世人皆苦,惶惶不可终日,可对他来说,只要家里有个人在就够了,他看到李凝就觉得安心。   第二天的新兵大比李澈没去,酷暑炎热,军中是最不讲究的地方,李澈只去过一次,对于军中的气味记忆犹新,一点都不想去自找苦吃,直到傍晚的时候张超又来了一次,这一次带着个叫袁绥的谋士,身后还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   李澈此前和袁绥见过几次,倒也没那么多客套,张超说了几句话,就把身后的人拉给李澈看,说是新兵大比上名列前茅的几个勇士。   勇士们都有些慌。   张超魁梧威严,一副主公做派,被他赏识时虽然激动,但对于这些长期吃饱喝足体力优越的武人来说还不算什么,忽然把他们带到一个看着就十分矜贵,像个大士族出身的俊公子面前,人和人的差距一下子被体现出来,排在最前面的勇士自卑得话都说不出来,干巴巴地啊了一声。   张超还真没注意过李澈的气度。   他出身的张家其实只能算是地方豪强,他能和兄长一人占一郡地盘,主要归功于兄长名气大,朝廷征辟他做官之后,大约是觉得兄长出色,弟弟也怂不到哪里去,才提拔的他。   对于一个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上任地的豪强少爷来说,他见过的最大的公子哥就是兄长的好友曹操和袁绍了,前者是个纨绔,后者是有几分气派,但也没让他太往心里去。   李澈是和旁人不太一样,张超把这归结为自家谋士长得好看。   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事都好看。   李澈随意地问了一下几个人的名字,毫不意外地得到了诸如王二张八孙老六这样的名字。   这些人其实也没什么武力可言,就是敢于下手打人,有股子狠劲,李澈挑了两个木讷的随同保护张超,剩下的放归军中,却没直接让张超走人,而是说道:“明日请府君带齐人来一趟,我有话说。”   张超有些疑惑,但李澈没有解释,挥挥手让他走了。   袁绥不是第一次见李澈,却是第一次见李澈和张超相处的样子,他有心想提醒一下自家主公,这个新来的谋士似乎有些过于高傲了,可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同行扯不清啊。 第135章 三国(2)   张超走后, 李澈又翻了一遍地图。   地图这种东西通常不全,张超拿来的地图至少也用了百年以上, 是刻在木板上的, 只有广陵附近的几个郡县大致位置, 至于李澈想要的全舆图,大约只有洛阳皇宫里才会有。   但这已经足够了。   在李澈看来, 广陵郡的位置得天独厚,附近的郡县不是邻近州城就是豪强众多, 广陵郡没什么豪强,但粮食出产丰厚,虽然这同样也导致了征不到什么好兵, 但战场相搏玩的是头脑, 有几个人挡在前面耍耍花架子也就可以了。   李澈想要张超不去掺和讨伐董卓的破事, 让隔壁张邈去凑个热闹也就够了,做好战备, 伺机抢占地盘才是实在的。   汉家十三州,广陵郡位于徐州, 张超的兄长张邈离得不远,在陈留, 属于兖州, 情况没有广陵那么好, 但有心算无心, 拿下兖州的概率也不小, 到时候两郡之兵变为两州之兵, 只要兄弟俩不拆伙,势力就永远高出别人一截。   奈何张超不是这么想的。   李澈劝他做好战备的时候他还十分兴奋,等到下一句,他就不乐意了,甚至脸色都冷了下来,不等李澈说完,便道:“我张超没什么本事,食汉家禄米,为汉家做事,先生这话日后不要再提。”   李澈发现自己错了。   他万万没想到时值乱世之秋,竟然还真有这种愚忠之人,张超这边一断线,他想好的全盘计划都被打乱,不得不缓了缓,捋了捋思路。   张超说得义愤填膺,更有一种看错了人的悲哀,他帐下可用之人不多,李澈来之前,最受他重用的是一位名叫臧洪的先生,臧先生也许不如李先生聪明,但为汉家尽忠的那份心却是谁都比不上的。   李澈忽然叹了一口气。   张超本来已经准备拂袖离去,听他叹气,又像是有万般苦衷,不由下意识问道:“先生还有话说?”   李澈摇了摇头,说道:“既然府君已经下了定论,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张超怔了怔。   李澈叹道:“汉室衰败非一朝一夕之过,不在桓帝,不在灵帝,是因人各有私心,结党而存,同乡为党,同门为党,一姓一党,君无权柄,地方自强,正如当年周天子,想要扶持汉室,除非能有一人效法周公,涤荡天下!”   张超的气息忽然乱了起来。   李澈又道:“讨董是大事吗?今日讨了董,明日又来谁,不除去病根,总会复发,时机难得,不趁着天下英雄未起之时动手,莫非府君以为等那些士族掺和进来之后,还能指望他们像府君这样忠义吗?”   张超被说得有些犹豫起来。   八尺的汉子一脸胡须,喜怒都不大明显,看在别人眼里的有些犹豫,实则就是十分动心。   臧洪冷眼看着,并不插话。   他已经看透了自家主公,知道自己就算开口也讨不了什么好,反而会被带了节奏。   张超被说动了。   所谓战备,一是屯粮二是囤兵,囤兵和屯粮是两相冲突的,当兵吃粮,消耗很快,所以这时候没什么势力会养兵,基本都是到了战时临时凑起的人手,李澈却要张超反其道而行之,屯粮也囤兵。   这下就连臧洪都坐不住了,他很怀疑李澈到底是什么居心,马上就要入秋了,正是农忙时节,九千新兵已经是把广陵郡内的闲散人员全征过来了,能干活的成年男子有几个肯放下一家生计来当兵的?少不得就要强征,怎么看都是弊大于利。   李澈等臧洪说完,才慢慢地道:“兵是练出来的,一群只会种地的农夫上不了战场,但也不能说放弃秋收,这样,先把人征集起来,等农忙的时候军中统一组织下地,三班轮换,每操练三日就做一天农活,人多起来干得也快。”   众人都是一愣。   这会儿人的脑子还很死板,兵是兵,农是农,当了兵吃主家粮,哪还有返回去种地的道理?   但李澈这么一说,好像……也可以?   至少张超就十分信服,立刻让人去组织此事。   自从跟了李先生,不,自从李先生跟了他,连带着他的办事效率也蹭蹭上涨,基本上有什么事都不会拖过第二天。   李澈想了想,又道:“此外,还要劳府君多注意一些邻近州府,知兵之人难得,如能寻到,莫要怠慢了。”   广陵粮多人多,但不出武将,军中那几个花架子还不如张超自己能打,这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   张超自己就练武,对文人谋士十分敬重,却有些不待见武将,也可能是因为广陵没什么厉害武将的缘故。   一场会议结束,张超带着人心满意足地走了,唯有臧洪留了下来。   李澈笑道:“子原兄还有话说?”   臧洪冷冷地说道:“先生觉得讨伐董卓不会成功,所以唆使主公谋私,但若有旁人成功,到时候下罪主公,只望先生也莫要缩头。”   李澈眼睛都不眨一下,只道:“秦失其鹿,汉室将倾。”   臧洪气噎,拂袖而去。   李澈也不管他,端起桌上已经冷了的茶盏,忽然想起刚才臧洪义正辞严说话的时候,好像就站在他的茶盏边上。   李澈立刻把茶盏放下,想了想还觉不放心,索性随手砸了。   李凝从帘子后露出一个脑袋来,见人是真的都走了,这才大步走了出来。   一地都是碎瓷,李凝忍不住说道:“好好的东西说砸就砸,下次就该给你全换成粗陶,砸多少都不心疼。”   李澈笑了,说道:“好,下次换。”   李凝问道:“我刚才都听见了,如果没有带兵的人,我……”   李澈拉住她的手,把她带到怀里,拍了拍她的后背。   “好了,这不是你该想的事情,江湖厮杀和战场是不一样的,我答应你,如果有需要你的时候,一定让你去。”   李凝只好点点头。   她这会儿个头不高,武功也最多和张超持平,想要练回先前的水准,至少也要五六年,五六年后,还不知是个什么光景。   广陵是大郡,有了秋收的保证,连张超都没想到短短一个多月竟征集了三万新兵,加上先前的九千还有广陵先前的人马,整合五万。   五万大军听上去不少,但广陵的军备跟不上,很多人手里连个铁器都没有,是用木头削尖凑数的,李澈想让张超去搞点副业,然而话没说出口就想起张超还有个在兖州的兄长。   张邈刚刚听说自家弟弟在徐州大举征兵的事情,就接到了家书,张超阐述了一番李澈的理论,怂恿自家兄长和他一起干,并在末尾非常不好意思地提出了借钱。   张邈:“……”   钱还是要借的,就是五万头猪也能把张超生吞活剥了,征集了军队又拿不出粮饷很容易出事,这时他倒没怎么想广陵的富裕,只当自家弟弟脑子不灵光,捞不来钱。   只是张邈严肃地考虑了几天,还是觉得这事不能干,他不是张超,和附近州府乃至徐州牧都没什么交情,他和兖州刺史豫州刺史的关系都不错,背地捅刀非朋友所为,且如今各地都有讨董之势,张超不去,他就一定得去了,人言可畏。   但张超并不关心自家兄长的心路历程。   张邈那边的钱一到位,他就欢欢喜喜地给五万大军换上了盔甲武器,几个谋士见他心意已定,也只好听从,众人商议不多久,决定对堂邑下手。   堂邑距离广陵不远,也是个大郡,只是有几家豪强,速战速决之下,连个风声都没露出去。   这时候人都要脸,张超也没好意思打自己的旗帜,正好五万大军凑来的装备都是杂牌,他便不报名号,直接下城,邻近州府通讯不便,不少人便认定是黄巾军干的。   黄巾军首领虽然已经死了,但四分五裂之下,倒是各地都有余党,张超动手的时候已过了秋收,关东大部分的兵力都在酸枣集合起来准备去讨伐董卓,虽然得知黄巾军作乱,但大部分人都不赞成此时回援,大势之下,唯有堂邑郡守不肯丢了地盘,于接到消息当日带领兵马回城救援。   然后被打了个懵。   黄巾军转战多年,战力不下西凉铁骑,但近些年已经大不如前,老兵死伤得多,也有一部分成了带兵的人,新兵大部分也就是农民出身,所以黄巾军变得越来越好打,但这伙占据堂邑的黄巾贼不同,他们面色红润,体力充足,盔甲齐备,兵器个个都是铁器,简直就像是洗劫了哪家大郡一样!   堂邑郡守带领一万人马意图围攻有三万广陵兵囤积的郡城,显而易见被包了饺子,大部分的兵力倒戈,堂邑郡守本人也被生擒。   张超有些不好意思见他,于是只把人关起来,好吃好喝好伺候。   两个大郡入手,李澈的目光立刻就放到了整个徐州。   徐州牧陶谦没有参与关东联军,徐州范围内有不少黄巾余孽,陶谦认为不该轻举妄动,但李澈想动一动他。 第136章 三国(3)   赶在这个时机动手,李澈自然有李澈的考量。   倘若汉室尚有一丝希望,张超以一地郡守的身份去打临近郡县,都是一桩大罪,然而如今的汉室已经不再是昔年的煌煌帝国,各地郡县人马都握在士族手里,只要先一步占下徐州,就算朝廷真的派人来问罪,只要张超扛得住,根本没人会和他硬碰硬。   两郡之地,六万人马,粮草齐备,没有长线作战的准备,即便兵力足够,没有一年半载也打不下来。   正在这时,北边传来消息,报称袁绍奉天子诏率领关东联军与曹操合兵,檄文天下,请各镇官兵共兴义师,讨伐董卓。   袁绍出身极高,祖上四世三公,声名赫赫,按家世,唯有同为四世三公的弘农杨氏能与之并论,然而杨氏一身安危系于汉室,又没什么可用的人才,实打实强大的袁氏才是金字招牌。   袁绍登高一呼,各镇诸侯齐齐响应,从他亲弟袁术到冀州刺史,豫州刺史,兖州刺史,另有十几位郡守率兵赶到,少则一两万兵马,多则三四万人,齐奔洛阳城。   声势很大,但李澈并不担心,三五十万义军的粮饷花销不是小数目,袁绍作为义军首领,却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董卓只要据城而守,要不了两三个月,义军也就散了。   显然董卓也明白这个道理,西凉铁骑死守洛阳不出,长沙太守孙坚倒是一员名将,自请缨去攻打汜水关隘,不久因军粮延误,导致军心涣散,战败于华雄之手。   后有猛士关羽温酒斩华雄,引得战神吕布亲出,随后关羽与两个兄弟鏖战吕布,将其惊走,义军一时声威大振。   张超有点慌了。   拿下堂邑之后,他马不停蹄地屯粮征兵,得兵马共计八万,打徐州十分够呛,陶谦本身就是打过黄巾的猛人,手底下兵马虽然少一些,但个个身经百战,战力直逼董卓的西凉铁骑,他的八万人马水分极大,战力却要打个对折,他根本不敢在这个时候去和陶谦拼命。   原本按照他的思路,李先生说义军至少要打一段时间,他把堂邑收拢到手,再休养生息练兵,至少把新兵练出个人模样来,赶在义军回程之前拿下徐州,他也就稳了,可如今义军眼看着就要攻破洛阳,他还在这干晒着呢!   张超满腹心事去找李澈商议,又被灌了一脑袋水回来。   李澈想下徐州,根本没往硬碰硬那里琢磨,徐州本被黄巾占据,陶谦从黄巾军手里打下了徐州,才获封徐州牧,他在徐州可谓人人爱戴,徐州兵马个个恨不能为君死,这样的情况下,拿张超的那点人马去拼,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   李澈派人去联络了距离徐州不远,最大的一伙黄巾军。   这伙黄巾军号称地公将军之后,首领也姓张,对外不称名,自称张三,手下兵马近万,近年来被陶谦打得挺惨,只能率军占下吴郡的一块地盘,和陶谦隔州对峙。   离了徐州,张三的日子也没好过到哪里去,吴郡是人口大郡,地主豪强众多,小一点的坐拥几千护院,大士族一旦征兵,一下子就能征两三万!   种地种不出那么多粮食,想抢又没有好下手的对象,自从到了吴郡,这伙落难黄巾几乎没吃饱过肚子。   黄巾军是真的惨,坐拥民心大势,却在首领病逝以后四分五裂,各地作战,几乎聚拢不到一起去,更别提下州占府这样的事情,这和世道有关,黄巾军农民出身,能坐上高位除了靠资历就是靠一些不成文的小聪明,少有真正有能力的统率者,导致在占据了极大优势的情况下还被打得犹如丧家之犬。   李澈联络的当然不是张三,而是张三手底下的几个将领,张三这人自认是黄巾首领后裔,自然不会和张超这样的官员合作,他手下的人就不一样了。   谁都不想饿肚子,谁都想风风光光衣锦还乡,万数的黄巾军又怎么样?没了张三这个首领,黄巾军就能改头换面成为一郡官兵,这等好事简直求都求不来!   张三从死之后,几个将领立刻收拢了底下人手,把李澈说的利弊掰开揉碎了讲,从白天直讲到傍晚。   没法子,一群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农民,能听懂人家文绉绉的话就怪了,就连他们,也是理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说通了之后,除了一小部分张三的铁杆支持者不能接受之外,绝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事可以干,毕竟那边开的条件太好了,别的不说,光是清白户籍和一日三餐这两点就已经足够诱惑。   要知道这会儿大部分百姓都是一天一餐,除了下地干活的人可以吃两餐之外,老弱妇孺几乎都是喝碗稀粥糊糊嘴,尽量躺着不动弹,勉勉强强生活下去罢了。   而张超的军队,一日三餐!   即便广陵和堂邑都颇为富庶,这个条件也算优越了,更何况是一群饿了几年肚子的黄巾军呢?   至于打仗,这年头哪里不打仗?临死吃顿饱饭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奢望。   强援到位,徐州的仗仍然不好打,但张超占据两个前期优势,一是他本身就是徐州境内的郡守,各地对他这张脸是不设防的,二是他虽然大肆征兵,拿下堂邑,但风声守得极好,也是这年头人都死板,宁愿死在家乡也少有想离开的,这样一来即便是陶谦隐隐约约知道张超在征兵,也只当他想赶袁绍义军的末班车,而没有多想。   毕竟张超那个脑子,也闹不出什么大风波来。   抱着如此想法的陶谦很快遭受了迎头痛击。   广陵距离徐州治所下邳不远,经宿迁入下邳急行军只要三日,由黄巾军挑头,近十万大军来势汹汹,连下数座城池,在陶谦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兵围下邳。   陶谦是有兵,可谁也不会把兵放城里,反应过来的陶谦和反应过来的徐州军一下子被切断了联系,李澈自己没去,只让人传话给张超,要他围住下邳打援军,只要稳得住,陶谦迟早要开城门。   对一个体恤百姓疾苦的老人来说,他无法眼睁睁看着百姓困守城中直至饿死。   张超其实也做不到,他浑身上下都是缺点,有时候也不大听话,故而临行之前李澈给他下了一层摄心术,虽然这样会导致张超反应越来越慢,脑子越来越笨,但也没别的办法了。   围城五日,陶谦尚对自己的徐州军有信心。   围城十日,城中已经出现争抢粮食的苗头,陶谦渐渐担忧起来。   围城二十日,城中余粮逐渐减少,百姓家家封门闭户,生怕被人抢了粮。   按照李澈的预估,下邳至少也该能支撑上两三个月,义军远在洛阳,远水救不了近火,陶谦迟早要放弃,然而情况比他想象得要好。   虽然秋收刚过,城中应当有不少余粮,但陶谦素来谨慎,粮食刚征上来就立刻送至粮仓由徐州军接管,也就造成了城中余粮不多,拼命在外围企图打开缺口的徐州军才是真正的粮多不愁。   然而就是十万头猪,徐州军一时半会儿也杀不过来,何况同为徐州军,广陵和堂邑两郡的人马战力也不低,倒是被拉来凑数的新兵夹在黄巾和老兵中间,损失不大。   这是李澈的战术。   这会儿打仗讲究一个可循环利用,两军对垒下死手的是少数,毕竟保命重要,一旦自家出现颓势,军队就容易倒戈,真正可用可信的老兵都是宝,所以战场相交,前几日都是新兵炮灰互砍,重头戏总在后头。   除了这一点,这时还讲究“斗将”,顾名思义,两军交战之前,各自派人出来斗一斗,为自家提升气势,派出来的将军厉害,能把对面斩杀马下,声势就大,打起来也就更容易获胜,正如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这个不算,假如吕布不是天下闻名的悍将战神,三打一还让人全须全尾地跑了,反会倒折自家气势。   徐州军里倒有好武将,张超手底下却没什么能用的,索性省略了斗将的环节直接动手,因为他把精锐都挡在前面,一时对上徐州军的炮灰,可谓连战连胜,徐州军气势萎靡之下,连换人都不好使了。   硬生生对垒了一个月,陶谦最终还是被迫开了城门。   不开不成,城中都快乱成一锅粥了,再不开城门,恐怕人相食的场景就会在富庶的徐州上演!   陶谦一把年纪了,看张超的眼神悲愤中夹杂着疲惫,最后也没说出什么激烈的言辞,毕竟这人如此可怕,倘若他多说几句惹怒了他,他陶谦倒是可以一死了之,可城中百姓又何辜?   张超只觉得脑子木木的,反应了一会儿,才让人去把陶谦关押起来。   一定是近来打仗太累了的缘故。   陶谦投降,徐州军自然而然跟着投了降,假如陶谦死了,说不得徐州就得乱,但陶谦投降了,这仗也就没法再打下去了。   耗时三月,广陵郡守张超完成了向徐州牧的晋阶。 第137章 三国(4)   洛阳那边, 因吕布战败,城中人心慌乱,董卓的谋臣李儒便建议提早迁都长安,义军兵踞洛阳时日不长, 一旦西凉铁骑出城, 以袁绍的威望, 尚不到令天下诸侯自带军粮跟他追击董卓的地步。   事实也正是如此, 董卓在洛阳城中焚烧宫阙, 掳了天子与先帝后妃, 又强迁洛阳百万人口,有不从者虐杀示众, 为防军心涣散,还纵容军士淫辱百姓妻女, 美其名曰劳军,军心大定, 行军速度却也快不起来,然而袁绍义军入城之后, 十几路诸侯没有一个肯去追董卓。   曹操怒斥袁绍连同义军诸侯, 曰:竖子不足与谋。   随后带兵追击董卓,战于荥阳, 不料为董卓断后的是吕布,曹军大败而归。   之后孙坚于洛阳乱宫得传国玉玺, 却被在场一人报于袁绍, 孙坚咬死不认, 自领兵回江东,却被荆州刘表截住,损兵折将,夺路而逃。   曹操带兵投往扬州,孙坚带人往江东去,不多时都发觉了邻近的徐州易了主。   曹操如狼,孙坚似虎,两人帐下文臣武将无数,即便战董卓刘表时折兵不少,也难挡威势,张超夹在两人中间,宛如一只肥美多汁的小绵羊。   张超慌得一批。   李澈觉得问题不大,毕竟他其实没觉得自家和这两家有什么差距,张超唯一比不过这两人的地方是他帐下没有大将,但他本人也能当成武将用用,时值乱世,想要待价而沽的能人不知多少,汉室拢共十三州,张超占一个,他帐下无人反倒是优点,能吸引各路空窗人才。   曹操刚到扬州不久,孙坚还在路上,李澈便让张超广发招贤令,徐州境内的能人有一个算一个群发到家,对外也展露出一种求贤若渴的态度,张超这个人虽然没什么优点,但主公这种东西稍微包装一下,外人又看不出来。   招贤令出自李澈之手,除了详细地描述了一下张超对汉室的忠诚和打徐州的考量,对人才的要求还有待遇,写得清清楚楚,决不像如今招揽人才时的模糊。   不多时便有数名武将来投。   没办法,李澈的招贤令里根本没有对文臣的需求。   在李澈看来,武将是稀缺资源,文臣则不要多,有一个臧洪管理内政,加一个袁绥帮帮闲,还有陶谦本人的谋士班底,已经够用了。   反正他是适应不来做个什么事要找一大群人商量的风气,又不是没长脑子。   来求职的武将中名气最大的叫做太史慈,从前做过官,后来犯事赋闲在家,这人是李澈的重点拉拢对象,因他住得不远,李澈几次三番派人去求请,第一次许以重金高位,太史慈拒绝,第二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太史慈仍旧拒绝,第三次李澈把张超赶过去礼贤下士,原本没报太大希望,却不料太史慈和张超一见如故,也没摆什么架子,直接跟着张超回来了。   太史慈属于高配版张超,虽然是武将,却是有头脑的武将,给他点兵可以自己打仗的那种,李澈对他十分满意,立刻就分拨给他五万新兵,交由他全权操练。   饶是太史慈也被这沉重的信任吓了一跳。   李澈是真没办法,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像太史慈这样规格的武将,来了就得是扛把子,不然再来了新人,拿什么去震慑?   以太史慈的头脑,来了徐州没多久就发觉过来,徐州主事的并不是张超本人,而是他帐下的谋主李澈,张超对他言听计从,内政军务大权全在这人手上,他维持了一个谨慎的态度,既不疏远也不亲近,专心只做自己的事情。   李澈也不和他刻意交好。   孙坚先锋失利,归程路上又被刘表半路阻拦,回到江东时十分狼狈,手底下人马剩不到一万,占州太过勉强,便拿下了几个郡县暂时屯兵,准备休养生息。   孙曹在侧,李澈一点都不慌,鼎有三足,三足最稳,他若向曹操出手,需防备孙坚,若向孙坚出手,又恐曹操来攻,曹操大约也是这么想的,而孙坚苟还来不及,自然不会主动挑事。   洛阳那边的风声李澈也有耳闻,虽然孙坚发过两回誓,说传国玉玺若在他手里,他必不得好死,但天下群雄显然没把这话当回事,不然刘表也不会下了狠手来拦他。   李澈没准备立刻挑事,张超的势力明面上是最大的,但他手底下的兵毕竟有水分,徐州军心还在陶谦身上,太史慈操练新兵还需一段时日,最重要的是春耕在即,没人会在春耕秋收的时候打仗。   如此过去小半个来月,一日太史慈忽绑了两个文人打扮,自称两叔侄的人来到张超面前,称这二人从颍川去投曹操,路经徐州,正好被太史慈撞见,太史慈觉得和曹操开战在即,不应放这二人去,却又怕于张超名声不利,于是将人带来问询。   张超坐在主位,半晌没有开口。   倒是臧洪对二人问道:“两位既从颍川来,不知出自哪一家?”   年长些的和和气气地说道:“颍川荀氏,在下荀攸,这位是我小叔。”   年轻些的也道:“荀氏荀彧。”   臧洪连忙起身一礼,道:“荀氏之名早有耳闻,不知二位缘何要投曹操?我主坐拥徐州,兵多粮足,正是求贤若渴之时,若得两位这样的大才,必定……”   他话还没说完,李澈一脚进门,神情还带着些刚睡醒的懒倦,臧洪剩下的话立刻卡进了嗓子里。   荀攸看去,见是一个容色极为出众的青年,他和荀彧对视了一眼,便知这是张超的谋主李澈了。   事实上在去投奔曹操之前,叔侄二人也是经过了一番商议的,作为颍川出身的文人,孙曹张三家离颍川不远,如今颍川被黄巾肆虐,倘若他们能够在这三家任何一处站稳脚跟,于自身于家乡都有益处,至于投谁,孙坚自然不可,背着私藏传国玉玺的罪名,兵力折损,还和刘表结怨,怎么看都是莽夫一个。   曹张二人势力相差不大,张超新占徐州,曹操刚下扬州,帐下同样谋士不多,荀彧认为张超执着利益,于天下英雄讨伐董卓之时急下徐州,不是明主,荀攸并不赞同,却也觉得曹操更适合他们叔侄二人,因为张超的谋主太独。   谋主乃是谋臣中的上卿,举凡主公,最重视的便是谋主的意见,谋主通常不止一位,但张超显然不是这样,他对谋主言听计从,甚至招贤令里点明只要武将,去了也不讨好。   至少荀攸不想去跟别人争位次。   短短一个照面,荀攸和荀彧对视一眼,已然默契十足。   李澈路上就听了前因后果,这会儿看了看二人,见一个三十来岁,面相敦厚温雅,满面是笑,一人年纪稍轻,二十五六,神情严肃,目不斜视,两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好气度。   李澈稍稍客气了一下,便道:“两位是去投曹操的,按理不该强留,是徐州怠慢了。太史将军替他们松绑吧,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一并放了。”   太史慈几步上前,亲手替荀攸和荀彧松绑。   两叔侄立刻察觉李澈压根没过问张超的意见,而太史慈也当即听从,面上丝毫不露迟疑。   荀攸看了一眼张超,荀彧看了一眼太史慈。   李澈没在意这些,想了想,又道:“我请太史将军送送两位。”   荀家两叔侄忙称不敢。   李澈笑道:“我观两位乃人中龙凤,日后少不得还有交手的时候,不必如此客气。”   荀攸一惊,荀彧也怔了怔,他到底年轻,不由开口道:“先生既然看重我们,又为何要放我们离开?”   李澈有些莫名,但还是说道:“两位士族出身,杀之不妥,关之无用,便放你们去投曹操又如何?”   荀彧叹了一口气,没再开口,倒是荀攸笑道:“先生好气魄。”   李澈没再多说,让太史慈把他们送出去。   荀家二人走后,臧洪叹道:“荀氏二子皆是王佐之才,就这么放给曹操,未免也太大方了。”   他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李澈就反应过来了,问道:“刚才那两个人名气很大?”   臧洪愣了愣,连忙说道:“昔年荀氏有八龙,个个出彩,这二子乃八龙之后,荀彧更是出名的……”   李澈挥手,让他不必再多言,叫来传令兵,让太史慈把这两个人带回来。   太史慈还未走远,不多时便将两人重新带了回来。   臧洪以为他想开了,顿时眉开眼笑,可没等他笑完,就听李澈松了一口气,说道:“既然有名,就不要浪费了,我这就拟书一封,让曹操拿十万粮草来赎人,可以单赎,单赎六万。”   短短两句话的时间,李澈已然计算出曹操能拿出的最多的筹码,少了亏得慌,多了曹操就该嫌贵了,万一他不要,人就砸手里了。   臧洪不知李澈的算计,险些被他气噎过去。   去而复返的荀氏叔侄也沉默了一下。   狡狐。 第138章 三国(5)   收到消息的曹操也懵了一下。   扬州富庶, 豪强众多,他明面上入主扬州,实际上四面楚歌,光是应付吴郡豪强就耗秃了他不少头发, 对外却要撑出一副底气十足的样子, 孙坚暂时不会轻举妄动,但隔壁徐州的张超是个强敌, 说实话, 他在打开绢帛的时候已经做到了看到战书的准备。   结果却是要他交赎金买人?   曹操差点没把绢帛扔了,他现在粮草也不足,一路上收拢来的兵力不少, 屯下的粮草不多, 要他花十万石去赎两个压根不认识的……曹操还没恼完,一个荀字陡然入眼。   大半夜的愣把他看得一激灵。   曹操不缺武将,最缺的就是谋臣,荀家乃是大家,荀彧早年便以王佐之才闻名, 荀攸不显山不露水,却是他几次三番相邀的大才, 谁成想会被张超截了胡, 截胡也就算了, 赎人是什么操作?   曹操多疑, 想了许久也没个定论, 往好处想是张超有眼不识金镶玉, 要拿宝山换粮草,往坏处想,这是一出双簧戏,荀家叔侄新到徐州,准备替主公薅他一笔粮。   理智上来说曹操偏向后者,情感上来说曹操希望是前者,他这会儿手头上没什么可用的人才,先前一个陈宫已然被他惊走,如今帐下无人,一切都要靠他自己思考,最终曹操还是决定赌一把,输了不过是十万粮草,赢了却能捞来王佐之才!   当即派人去和张超接洽。   荀氏叔侄名义上扣在张营,实际上谁也没把他们当囚犯,臧洪明知李澈决定的事情不可更改,却还是成日陪在荀家叔侄左右,希望能改变这两位的想法。   到底还是意难平。   张超还是个小小郡守的时候,他为张超管理内政,对外谋划,尽心尽力,主臣相得,他不是不能容人的下属,并不介意被李澈抢去名位或风头,可介意他独来独往不把主公看在眼里,更看不惯他排挤贤良一手遮天,倘若他能说动荀家叔侄,再又这两位大才说动主公,李澈自然也就翻不起风浪。   只能说臧洪的想法是好的。   荀攸笑脸迎人,看上去敦厚中带着一丝丝傻气,实质上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把臧洪的话听进去。   臧洪压根就没认清自己乃至张超在徐州的地位。   在荀攸看来,李澈是个极为危险的人物,他看似谋臣,却有代主之意,如今士庶之别严重,倘若李澈不依附于张超,凭他一人声望根本打不下徐州这么大的家业,而诸如袁绍曹操一类世宦子弟,但凡打出旗号来就能征兵借粮,打出一片地盘,庶人想要出头,太难。   李澈显然是在通过张超实现自己的抱负,等到时机成熟,张超一死,扶幼主而立,幼主再死,便是取张而代之时。   所以张超不能有属于自己的谋臣班底,至于这个不大聪明的臧洪……   荀攸露出了一个敦厚的笑容。   傻人总是有傻福的。   看透不代表要说破,假如李澈这时已是人主,荀攸觉得自己倒是可以留下,但现在显然不是好时机,李澈在蛰伏,他也不可能自降身份去做庶人的谋臣,何况有兵有将就是缺谋主的曹操不香吗?   曹操自然是香的。   他不仅备齐了粮草,派遣手下大将夏侯惇前来赎人,更书信一封寄给张超,信中感激之语真挚。   夏侯惇来到张营时谨慎得不像个武将。   十万石粮草自然不能一次性给,按照曹操的意思,他先给六万,带走荀彧,再给四万,带走荀攸,这属于分散风险,假如张超反悔,那他可以少损失一点。   和张超不同,这是一个机智的主公。   李澈也没打算坑他,生意就是要有来有往,以曹操的智力,想来日后做生意的地方还多得是,具体细节很快商定,约好三日之后仍由夏侯惇押送粮草,到时候一手交粮一手交人。   夏侯惇来这一趟主要是为了验货。   曹操手底下有几个颍川出身的官员,见过荀家叔侄的也有两个,这次便是跟着夏侯惇来了一趟,这话不能摆在明面上说,反正回去之后报给曹操,都说是真的。   荀攸和荀彧对曹操肯花钱来赎他们并不感到意外,就算不为他们,事后曹操放出风声去,张超为粮草贱卖人才,而他曹操千金买马骨,高下立现,各方人才心中自然会有考量,说到底这是一场主公之间的博弈,只是曹操这会儿还不知道,和他博弈的不是张超,而是张超帐下小小谋臣罢了。   正是这时节,徐州外面的探子传来消息,说是义军散后,袁绍屯兵河内,得冀州牧韩馥资助军粮,慢慢养大了胃口,不肯仰人鼻息,便使了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假称要和北平太守公孙瓒联手图谋冀州,公孙瓒上当,带兵而来,袁绍却背地里把消息传给韩馥,韩馥得知公孙瓒来攻,当即惊得要把冀州让给袁绍,等到公孙瓒大军赶来,冀州已然易主。   虽则后来也打了几仗,互有胜负,却也没能让袁绍吐出冀州来,倒是公孙瓒那边一个叫做赵云的小将大胜袁军,得了一点薄名,此外还有昔日温酒斩华雄的猛士关羽和他两个兄弟相助公孙瓒,义名颇高。   实在不怪这时旁人提起刘备张飞都是“猛士关羽的兄弟”,实在是这二人没有实绩和名气,到如今也只让天下英雄记住了一出“三英战吕布”。   李澈也顺手把消息放在一边。   荀彧和荀攸睡不着,一个在屋内看书,一个在院中观星。   风起青萍之末,张超的急切,袁绍的肆意,曹操的求贤若渴……无不预示了将起的乱世。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汉室将倾,群雄并起,煌煌帝国已然落幕,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开幕,天下为棋,苍生为子,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模样。   春夜微寒,荀攸为苍生天下叹完一口气,他发现自己有些饿了。   荀彧也有点饿。   这时人多半一日两餐,到了张超这里成了一日三餐,但荀彧认为不可贪食,仍旧一日两餐,荀攸只好跟着一起,倘若夜来入睡,两餐自然是够的,但这会儿人还醒着,肚里没食,加上深夜寒冷,自然会有一种空茫的饥饿感。   不光作用在身体上,连带着精神也有些不振。   就在这个时候,院外传来轻轻的扣门声,和以往的响动完全不同,站在院里的荀攸自然而然去开门。   毕竟他也不觉得以自己如今价值四万粮草的身份,李澈还能反悔杀了他。   院门一开,就对上了一张漂亮得惊人的小脸。   荀攸说话的声音都不由轻了一些,面上也露出温雅的笑容来,慢慢地说道:“女郎如何夜半过来?”   李凝笑了笑,说道:“看到你们这里的灯还亮着,冒昧来打搅,夜来寒凉,两位君子吃些热食最好。”   她把手里的食盒递给荀攸,绝口不提李澈发脾气不肯吃没滋味的夜宵,她舍不得倒了那半锅面,才来敲门。   李凝走后,荀攸把食盒拿到屋内打开,见是两大碗雪白的汤面,上头各自缀着一个嫩黄黄的鸡蛋,热气扑面,仿佛连心情都温软了几分。   荀彧一言不发,低头吃面。   荀攸看了半晌,忽然摸了摸长了些胡茬的下巴,问道:“小叔,你说那位小女郎是看中了我,还是看中了你?”   荀彧咽下一口面汤,沉声说道:“不可胡说。”   荀攸叹道:“我也只跟你胡说。”   荀彧知道,自家这个比自己还大了六岁的侄儿看着老实本分,实际上心思活络,只是极少和旁人交流,这些天应当是闷坏了,摇摇头,便也随他去。   荀攸嘀咕了那一句之后,却也没再往下说。   他和荀彧都有家室,话也只是说说而已,那女郎是李澈的姊妹,怕是早有了安排,给张超做妾不大可能,嫁给他那个十一二岁的长子倒是合适。   世道如此,只是可惜佳人罢了。   两日之后夏侯惇带粮来赎人,交易进行得十分愉快,先赎走了荀彧,隔日又换走了荀攸。   工具人张超发表了一下自己的意见,被李澈说了几句,于是又不吭声了。   曹操连得两位大才,喜不自胜,专门设宴款待荀彧和荀攸,不光他在观察这两个未来的谋臣,荀彧和荀攸也在观察他。   比起张超的英武,李澈的俊颜,曹操的卖相是差了一点,长相平平,个头不高,但难掩人主之象,初见之下,荀彧对他十分满意,荀攸则什么都没说,笑容满面。   宴席过后,荀彧找到曹操,为他推荐了一位名叫程昱的人才,曹操果然也不怠慢,当即派人相邀,程昱来了之后,荀彧又为他推荐了一个叫做戏志才的颍川同乡。   一个带一群,一群带一大群,不久之后,曹营中人才济济,齐聚一堂。   曹操欢喜得快喘不上气,每天就算没事干都要去看两眼,脸都要笑烂了,宛如丰收的老农民。 第139章 三国(6)   冀州那边袁绍招兵买马,一时风光, 族中子弟也大多以他为首, 只是他的兄弟袁术却不肯屈居兄长之下,自己拉起了一支队伍, 他本想向兄长借马匹粮草,被袁绍拒绝之后也不敢做声, 又向荆州刘表借粮,被刘表断然拒绝。   袁术自命不凡, 他是家中嫡子,自小受尽宠爱,认为袁绍对外风光,实际上不过是妾生, 只是他打出袁家旗号后,响应者寥寥。   同一条路两个人走, 总是会越走越窄的,尤其袁绍势成, 袁术的路就更难走了。   对抗袁绍,袁术不敢,一腔恨意便全部倾倒在刘表身上,当初孙坚做先锋将军时, 是他听信人言克扣孙营军粮,此时却当忘了这事, 一股脑全推到袁绍和刘表身上去, 孙坚本就记恨刘表半途截杀他, 被袁术挑拨之后想也不想便同意和他联军,由袁术攻打袁绍,而他带人攻打荆州。   这其中也有一些利益的考量,比如孙坚实在不想在江东待下去了,张曹在侧,个个雄兵数万,粮草齐备,他若是再待下去,不定什么时候就被那两家吞并了去。   孙坚帐下众人都觉得袁术不靠谱,毕竟这小子不像有胆子去和他兄长硬碰硬的样子。   但孙坚执意要去报仇,哪怕袁术做了缩头乌龟,他打一个刘表也是绰绰有余。   孙坚长子孙策素来勇猛,这时便做了先锋将军,因他威势,奔袭途中竟还陆陆续续收拢了不少残兵,一路势头极好。   却不料刘表帐下谋士使计奇袭,后方孙坚中箭身亡。   英雄自古败小人。   孙策痛哭了一场,用刘表帐下心腹黄祖换回了孙坚尸身,孙策与帐下众人商议许久,点齐帐下残兵五千,欲投徐州。   正如先前荀彧和荀攸商议过的那样,张超和曹操之间势力相差无几,且都有称雄之意,张超对谋士没什么吸引力,曹操对武将的吸引力也不大,曹操帐下武将一多半都是他的同乡,而张超那里只有一个名将太史慈,两相对比之下,孙策选择张超。   孙策人没到信先到,李澈接到消息之后,让张超回信过去,信中许诺孙策如果在徐州干满五年,就许他带一支五万人的队伍去打荆州。   这是一张空头支票。   李澈的下一步计划是打青州,预计要花个一年半载,如果拿下青州还算顺利,接着就是张超的兄长张邈所在的兖州,邻近的豫州,然后才会下南阳打荆州,一整套计划算下来,五年左右差不多了。   却不妨碍孙策先惊后喜,连曹操派遣心腹谋士戏志才前来游说都不肯见,整军直奔徐州去。   这年头投奔主公求个安身之地,生怕不被重用,肯开价的是少数,何况孙策压根没有任何条件,他一是为了找地方庇护,二是韬光养晦以求来日报仇,却不料张超连这个都考虑到了!   重利的主公虽然不好亲近,但他给出的价码实在让人无法拒绝!   孙坚手下没什么文臣,勇武过人的孙策算一个,还有名将程普,黄盖,韩当,孙军来投之后,加上原本陶谦手下的将领,张超手下的武将奢侈到凑了整十个。   虽然还是少,但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武将班底了。   孙策进城那日正值夏日炎炎,李澈在家里制了点冰消暑,顶着大太阳的天,张超却还是亲自来迎接孙策,一口一个贤侄,提起孙坚时,又哭又叹。   张超自然是没这个演技的,全靠李澈前几天给他突击补课,也好在孙军之中没几个聪明人,提起孙坚又伤心,才没看出什么破绽来。   就是有破绽也没什么,主要是个态度问题。   孙策少主出身,虽然带兵打仗经验不多,却也不能和黄盖等人一个待遇,孙策同意了黄盖几人也不能同意,于是李澈给他拨了两万精兵带着,其余一人一万。   总算是有人带兵了。   李澈松了一口气,没过几日,热衷于捡人的太史慈又从深山里捡回一个九尺多高的野人,据说太史慈捡到他时正见他逐虎过山涧,威猛如天神,当即上前欲问其名姓,不料野人见他就跑,太史慈不肯放弃,守了十多天,才将野人带回。   也是回程途中,野人一听太史慈主公名姓,撒腿就要跑,正赶上孙策一行人巡逻而过,太史慈和孙策外加黄盖三人合力才将这名野人制服。   这野人迫于无奈只得交代,他名典韦,原先是张超兄长张邈帐下的将军,因为和同僚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杀死数十人逃窜而走,他惧怕张邈报复,几年来窝在山里打猎为生,慢慢把自己过成了野人。   这事张超记得,他原先还见过典韦几面,典韦杀人逃走之后,张邈气得发疯,典韦没什么头脑,也不会带兵,名为将军,实际上张邈是把他当成护卫用的,偏偏这人杀的全是张邈帐下的好武将,凭着一身蛮力,几乎把张邈数年的经营全砸了。   典韦也慌得不成,没想到自己上了太史慈的大当,还以为出来就能得明主重用,结果撞到旧主的兄弟手上!这几年好不容易养出来的几百斤肉就要撂这儿了!   张超不善决断,他一时觉得典韦勇武难当,可以用用,一时又觉得这是个危险人物,只看太史慈和孙策加上黄盖才抵他一个气力,要是他发起疯来,岂不是把他也葬送了?   张超和典韦面面相觑,互相都有点害怕。   李澈一入夏就不肯出门,听说了这件事,便人传话过来,让张超别费事了,把人送来他这里做个护卫就行。   张超松了一口气,连忙让人把典韦给李澈送去。   孙策便应了此事,和黄盖一道送典韦。   太史慈从主帐出来,几步追上孙策。   武将的交情是打出来的,太史慈来得早,占兵五万,几乎等于徐州兵力的一半,孙策初来乍到,对太史慈很难有什么尊重,两人打了几架,交情反倒好了起来。   见太史慈过来,孙策笑了,说道:“子义可是有话和我说?”   黄盖也看向太史慈。   太史慈点了点头,斟酌了一下,说道:“营中情况我不多言,伯符来了这些日子也该知晓一二,军师性情不同常人,伯符只要记得少言,少近,不理,便无大错。”   孙策认认真真记下,又向太史慈道谢。   来了张超这里也有小半个月了,若说孙策什么都没察觉是假的,只是他士族出身,到底还是不能理解张超是怎么想的,一言一行全都为人所控,这种主公当真能够践行他的承诺,让他得报父仇?   只是两万精兵并不作假,孙策不傻,没多久就反应过来,兵是李澈拨给他的,允他报父仇的承诺出自张超的口,却也该是李澈给的。   借由今日这个机会,他准备好好地去和李澈谈一场。   孙策想得很好,他不在乎张超是不是傀儡,也不在意徐州真正的主子是谁,他只要明明白白做事,知道自己是为谁做事,更重要的是,他怕那个承诺成空。   李澈在传出话后就让李凝回房间去,让一个婢子去井里取了甜瓜和蜜酒,刚倒满一杯,孙策就上门来了。   典韦的卖相并不好看,李澈压根没让他进院门,就让巡逻军士把人弄去洗涮,见典韦神情慌张,他便开口道:“慌什么?以后在我这里做事,我不死,就能保你不死。”   典韦头脑不大灵光,话还是能听得懂的,他自离家以来,从未有人和他这样说话,即便是张邈对他最热络的时候,也没给过他这样的承诺。   典韦不知怎地,心里立刻就不慌了,看了看有些畏惧他的军士,还主动伸出了两只被绑缚的手,任由他们牵着自己走。   孙策只觉那句“以后在我这里做事”话里有话,不由又看了李澈一眼。   李澈的长相实在出色,一点都不像庶人出身,这时稍有姿色的女子都不是普通人家能拥有的,更何况大把大把的贵人好男风,能识文断字已是奇事,更何况做到一方势力掌权者。   这时李澈才看向孙策,笑了笑,说道:“进屋来吧,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话想问我。”   孙策依言进屋,黄盖则是守在了院外。   一进门就能看到摆好的两份酒水和瓜果,孙策有些意外,又不大意外,直接坐下,说道:“先生知道伯符要上门,可知伯符来意?”   李澈把冰盆拉得近了一些,这才慢慢地说道:“青州,兖州,豫州,荆州。”   孙策笑得十分真诚,说道:“再加传国玉玺。”   李澈看了他一眼,摇摇头,说道:“对聪明人来说,这东西没有用。”   孙策忽然沉默了一下,说道:“若无十分力,玉玺在手也不过小儿抱金,这道理是我父亲用命换来的。”   李澈说道:“你的仇人不止有刘表,还有袁术。”   孙策握紧了拳头,目光灼灼看向李澈,说道:“请先生教我。”   李澈对他伸了伸手,说道:“传国玉玺。”   孙策瞪了瞪眼睛。   不是说这东西没有用吗? 第140章 三国(7)   有用没用, 要看谁用。   李澈观察天下时局已久, 分析过每一个有可能的对手, 假如袁术不是恰好蹭了个袁字, 李澈压根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对付智商偏低又喜欢自作聪明的人,通常最好用的办法是“我预判你预判了我的预判”, 但既然有传国玉玺这样的大杀器,就不需要费心费力去谋算了。   李澈写了一封信,以孙策的口吻详细描述了一个十七岁丧父少年的心路历程, 对刘表的痛恨, 对昏庸新主张超的迷茫, 还有一点期盼, 最重要的是,信中说要拿传国玉玺换五千精兵,好去报仇雪恨。   李澈写, 孙策站在边上看, 李澈写得很快,不多时写满了一张白绢, 这是给袁绍的。   第二张白绢是给袁术的,信中仍是借兵报仇, 只是这一次通篇都是对刘表的愤恨, 着重又强调了荆州对袁术的重要性,孙策帐下也有几员猛将, 得他们为先锋去打荆州正合袁术心意, 信的最后又透露传国玉玺已被刘表得去。   虽然当初孙策是用刘表好友黄祖换的孙坚, 但袁术怕是不会相信刘表如此重情。   孙策反应极快,当即脱口道:“此为二桃杀三士之计!”   李澈摇摇头,接着又写下一封信,却是给刘表的。   刘表和孙策之间仇不戴天,即便明知自家父亲是被袁术利用,但刘表还是高挂孙策的仇人名单头名,他紧紧盯着李澈的笔,仿佛要把每一个字都烙印在心里。   李澈果然也没让他失望,他不知内情,却可以信口胡编,仍旧以孙策的口吻写袁术向刘表借兵不成,便假称昔日军粮旧怨乃刘表怂恿,引孙坚来攻,好报复刘表,却令他父身死,孙策固然深恨刘表,却也不肯让父亲白白上当,信中带着一点少年人的愤恨和再明显不过的挑拨,反令这信看上去十分真实。   孙策这倒是有些不解了,李澈也懒得向他解释,只道:“你拿回去,一月之后再寄一封信给袁绍,说袁术用五千精兵换了你的玉玺。”   这话信息量太大,孙策一时都没反应过来,不由问道:“那玉玺究竟给谁?”   李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孙策这才反应过来李澈先前为什么摇头,这根本就不是二桃杀三士,而是空手套白狼。   袁绍,袁术,刘表,谁都得不到传国玉玺,却都深信对方得了玉玺。   孙策拿回李澈的信,回到住处,思前想后,觉得此事需由一个胆识急智口才俱佳的人去办,袁术也就罢了,袁绍和刘表帐下谋臣不少,想要骗过他们不能光凭书信。   孙策也不犹豫,想通关节,当即给好友周瑜写信,请他帮忙。   周瑜出身庐江周氏,和孙策同年出生,同为世宦子弟,颇有些知己相交的意思,接到孙策的来信之后,周瑜立刻回信,不久就从庐江老家出发。   周瑜时年十七,在江东有“美周郎”之称,难得文采学识不在姿容之下,为人颇有几分上古君子之风,一路行来,竟也结交了几个游侠朋友,一路送他到徐州。   徐州城下,几个游侠儿便和周瑜道别,一个游侠临行前提醒他道:“徐州不允许佩兵器,公瑾这家传好剑记得在城门口存放,要是进了城遇到官兵,想拿回来就难了。”   周瑜有些惊讶,“世道这样乱,竟还不许人佩剑防身吗?”   游侠却笑了,说道:“公瑾有所不知,徐州可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周瑜确实不知,但他还是选择相信朋友,把随身宝剑存放在城门处,大步进城。   也是进了徐州地界,他才发觉这里确实和其他地方不大一样,坊间市井十分干净,没有游荡的游侠儿和乞丐,车水马龙,百业兴旺,守城官兵来回巡逻,一旦有纠纷发生,官兵总是第一个赶到。   安宁得像是昔日大汉盛世。   快到军营的时候,周瑜还见到了提着农具赶去种地的徐州军,这些人看上去并不麻木,反倒个个脸色红润,面上带笑。   周瑜不露声色,拿出孙策的信物,跟着军士进了营帐。   孙策正在校场练兵,倒是韩当刚歇下来,他的人马就是刚才去种地的那一支,他和周瑜见过几次,这会儿倒也聊得热络。   等到孙策赶来的时候,周瑜已经从韩当嘴里把整个军营大致上的格局摸清楚了。   对着孙策的时候,他不免有些揶揄道:“伯符如今已经是领兵两万的孙将军了,不知还认不认昔日旧友?”   孙策哈哈大笑,说道:“把这位置让给你都行!”   周瑜自然是不要他让的。   旧友相逢,说了一会儿话,便入正题,韩当守在门外,孙策便把当日李澈给他写的东西拿了出来,周瑜的神情从轻松到凝重,再到长出一口气。   孙策说道:“去袁术那边的人已经备好,给刘表送信也只需一匹快马,唯有袁绍那里,听闻他帐下谋臣无数,此计需一个智勇双全之人骗过袁绍,假称要拿玉玺换兵马,再将祸水东引,我唯一能想到的只有公瑾。”   周瑜笑道:“这计策已经十分缜密,我正好也想见见袁绍。”   孙策郑重拜过,只道:“一切当心,性命为上,必要之时,公瑾不必想太多。”   这便是一个委婉的“你可以随时卖我”的说辞了。   周瑜大笑,笑过之后,展开双臂给了孙策一个重重的拥抱。   这是好友之间迟来的安慰。   孙策微微红了眼眶。   周瑜在军营待了不到两日,便随孙策的心腹一道去冀州送信。   人刚出发不久,长安那边倒是发生了一件大事。   董卓死了。   按照李澈的说法,他是笨死的。   美人计自古有之,司徒王允痛恨董卓已久,一日开动小脑筋,以爱妾貂蝉充作义女,一女二嫁,先许吕布,又许董卓,董卓智商偏低,吕布智力也不高,加上王允的挑拨,当即跳反,继前任义父丁原之后,又把继任义父董卓送上黄泉。   董卓死后,他的部将李傕郭汜掌控了形势,原本两人准备解散军队返回凉州,不想此时冒出一个人来,此人也是董卓属下,一旦李傕郭汜解散军队回老家,他也没了生计,便对智力和董卓差不多的李傕郭汜提出“奉国家以安天下”的策略,让二人集合部下,不仅不回老家,还反攻了长安,打跑了吕布。   此人名为贾诩,字文和。   天子被二人束为傀儡,这二人却不受贾诩的控制,最初的战战兢兢过后,发觉自己也能效法董卓,这二人立刻抖起了董卓的威风,肆意妄为,纵兵行凶,劫掠良民,屠杀大臣,一切都成了家常便饭。   甚至董卓只是一个人,李傕郭汜是两人,两个人并非一条心,如今是抱团取暖,等过了时候,还有乐子可瞧。   长安乱成了一锅粥,不少本就蠢蠢欲动的地方郡守州牧也起了心思。   堪称一计乱天下。   不过李澈认为这倒不能完全怪贾诩,谁都知道乱世将至,只不过看谁动这个手,严格来说,从董卓进京的那天开始,就注定了汉室将倾。   吕布败走之后,无可奈何只能投奔袁绍,袁绍其实有些怕吕布,每次吕布接近他,他都觉得脖子凉飕飕的。   这并不是袁绍多疑,吕布有过两次杀义父的前科,像他这样的高手,但凡让他近了身,就是不用兵器,伸个手都能给他把头拧下来,不是他不乐意接纳吕布,实在是怕啊!   袁绍一连好些日子吃不好睡不到,直到把吕布打发去地方上做郡守,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时正好有人送信来,称是孙坚之子孙策派人来信,袁绍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命人把信送上来。   送信的是个少年,袁绍一贯以貌取人,一见就觉得顺眼,但还是奇怪他的年纪,便多问了一句:“孙小郎帐下的人都是这般年少?”   少年微微笑了,说道:“臣随主公,我见袁公帐下也都是青壮丈夫。”   袁绍哈哈一笑,取信观看,不多时神情凝重起来。   袁绍放下书信,忽然变脸,扬声喝道:“当日孙坚咬死声称传国玉玺不在他手里,如何又到了他手里?你主孙策私藏玉玺不算,还妄图拿朝廷命脉向我换兵?”   周瑜神情不变,反而笑道:“如今老主公已去,多说无益,张超昏庸,为庶人谋士把持内外,我主不愿屈身受辱,想要自立门户,来日报仇雪恨,能拿出的筹码也唯有一方玉玺,至于袁公拿到玉玺做什么,和我主无关。”   袁绍沉默不语。   周瑜又道:“这笔买卖袁公不做,多的是人想做,若袁公不肯,想来袁术是肯的。”   袁绍忽然笑道:“恨孙郎非我子矣!罢了,不过五千精兵,就当送他的!”   周瑜也笑了,说道:“那就请袁公静候消息,等兵马一到,传国玉玺立刻奉上。”   袁绍点点头,大方摆手让周瑜离开。   然后立刻召集谋士开了个小会。 第141章 三国(8)   袁绍作为新兴势力中身家最厚的世宦子弟, 得袁氏一族全力支持, 手下自然人才济济, 谋士之中以逢纪、许攸为谋主, 另有冀州原本的官员田丰、沮授,以及新来的荀谌和郭图。   传国玉玺四个字实在太重, 而孙策本人又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郎,众人也没往别处去想,就事论事, 五千精兵换一方玉玺自然是值当的, 但田丰头一个提出意见, 称孙坚为玉玺而死,袁绍如今只占得一个冀州, 若得玉玺, 天下齐攻之, 能得几时好?   这话说得委实不客气, 饶是袁绍一贯爱装出礼贤下士的模样,脸色也难看了几分。   郭图连忙打圆场道:“今天子为人所擒,玉玺留袁公之手正为安天下之心,何况孙策避众人耳目遣一小儿前来,只要不露风声……”   许攸则道:“事传六耳, 岂有不露风声之理。”   袁绍听得十分不顺耳, 以他的脾气, 自然是想要玉玺的, 当初孙坚得玉玺时, 也是他怀疑起来,才命刘表去试探,如今转了一个大弯,眼见玉玺即将到手,自家人反倒畏畏缩缩,何其扫兴。   这时和袁绍关系一向亲近的逢纪便道:“主公雄踞冀州,兵多粮足,既非孙坚,也非刘表,何惧天下耳目,何况主公曾奉诏讨贼,乃汉室忠臣,今得玉玺,待来日交还天子之手,合情合理。”   袁绍高兴,脸上就不由露出了一些痕迹。   在场的都是人精,除了明显还有话说的田丰,旁人也不吭声了,郭图怕他再说出什么不合的话来,连忙按了按田丰的背。   这下田丰也不说话了。   袁绍得遂心愿,会也就开完了。   出了主帐,回到住处,郭图对一直跟在身后的年轻人说道:“奉孝来了也有数月了,觉得袁公这个人如何?”   年轻人并不客气,只道:“袁绍此人多谋而少决,多端而寡要,欲效周公而无能,刚愎自用,实难成事。”   郭图道:“方才帐中商议玉玺之事,奉孝何故一言不发?”   话题忽然转变,郭嘉并不意外,他干脆说道:“不欲奉其为主,自然无话可讲。”   郭图叹了一口气,说道:“颍川郭氏没落数载,希望尽在你我二人身上,不奉袁绍,待往何处?”   郭嘉笑道:“今天下未有明主,不如回乡耕读,以待时局。”   郭图又劝了他几句,但郭嘉一副铁了心不想再待下去的意思,郭图最后也只得叹息,摆摆手放他去了。   开完小会,袁绍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急切,隔日才命人带来周瑜,两方商定交易地点,周瑜还似模似样地去看了一圈军营,不久离去。   出了袁绍营地不远,一处僻静的田地边上,周瑜停下马,不着痕迹地松了一口气。   少年人做成了一件大事,心情总是既紧张又兴奋,可惜这份喜悦却连身边的随从都不能分享,周瑜按了按心口,看着远方,心中一片翻腾。   若有一日,他也能……   就在这时,车轮骨碌碌的声响从身后传来,周瑜勒马回头,马车帘也刚好被里面的人拉开,露出一张年轻而苍白的容颜。   周瑜并不认识这张脸,倒是这张脸的主人看了他半晌,嘴角慢慢地勾了起来,说道:“孙郎欲以一玉玺乱天下乎?”   一语惊人。   周瑜眼神微动,定定看向这人,打量几下,便道:“行囊齐备,一美婢,一车夫,君子既欲远行,料也无事。”   郭嘉笑了,说道:“颍川郭奉孝,我闻周郎武艺不错,扬州路远,不知可否护我一程?”   周瑜默然,点了点头。   郭嘉于是安心地坐回马车里,不久由坐改躺,躺了半日,又改为侧卧。   二人同行不久,隔着一道马车帘,也慢慢说上了话。   周瑜因好友孙策在张超军中,自然准备留在徐州,郭嘉弃袁绍而奔曹操,想来除了这一路,再想有交集,便是张超和曹操分出胜负之时,故而两人交谈起来十分随性,倒也有几分知己之外的情谊。   扬州在徐州一侧,从冀州过来想去扬州,要么绕一个大圈子,要么经过徐州,郭嘉自然听过曹操宣传的故事,但他自认不值几个钱,故而跟着周瑜直入徐州城。   数月之间初入徐州的周瑜是什么样子,郭嘉如今就是什么样子。   颍川动乱已久,即便是在袁绍那里,郭嘉也从未见过太平景,立在徐州城中,一时竟让他有些恍惚。   郭嘉忽然就不想走了。   孙策的玉玺早在周瑜出发后不久就送到了李澈手上,汉承秦制,玉玺也是当年秦皇即位时所用的和氏璧,李澈曾在隋末与和氏璧有过一面之缘,如今再见,倒是没什么变化。   和氏璧宝光灿烂,光彩动人,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整体雕纹寓意“日照大海现双龙”,握在手里,仿佛连同昔年秦皇一统的霸气也一同氤氲在胸,容易使人产生一种天下在握的智障想法。   李澈瞅了瞅,把这方天下至宝随意地扔在一边。   近来张邈厉兵秣马意欲占下兖州,便来向张超借兵,兄弟二人早年关系亲近,张邈也借过张超粮草,李澈权衡了一下,不仅把先前借的分量还了回去,还多送了一万兵马,确保张邈当真能够成事。   兖州离徐州太近,一旦徐州这边发兵青州,曹操定然会趁火打劫,假如张邈占下兖州,那就成了一个新的三足,曹操在后,即便想要动手也不敢玩大了,否则兖州兵一出,张超得青州而失徐州,曹操得徐州而失扬州,张邈得占两州之地,何苦来。   显然张邈还没有那么长远的想法,他对此十分感动,认为那些风言风语纯属谣言,自家兄弟假如真的被谋士把持,哪来的权力借粮借兵给他?   事实是张超就出了个人,盖了个章。   他近来脑子越发不清楚了。   兖州厉兵秣马,徐州也在厉兵秣马,曹操那边从暗探处得到消息,他倒是不觉得张超会去啃北面的硬骨头,怎么想都觉得还是自己的扬州更加诱人,认为张超必然看上了他,于是也跟着厉兵秣马,只待秋收结束就来个先发制人。   不料先发制人的是袁家两兄弟。   袁绍不知何故发疯,弃公孙瓒而向袁术兴师,袁术当即回呛,这时刘表也掺了一手,在袁家两兄弟打得白热化时占了袁术手下的一个郡县,袁术两面作战,到底没能撑过这个年,被刘表收了人头。   厉兵秣马的三方都成了看热闹的。   随后袁绍不顾手下谋士激烈反对向刘表用兵,荆州易守难攻,袁绍打刘表的时候被后方公孙瓒偷了冀州,袁绍大军陡然失了后路,破釜沉舟之下,荆州易主,袁绍抓了刘表拷问数月,见从刘表那里问不出玉玺下落,认定是袁术那个死了都不肯让他遂心意的倒霉兄弟藏匿了玉玺,一口气杀掉了袁术所有子女。   好好的冀州变成了荆州,兵力损失过半,武将战死数员,还跑了几个见风使舵的谋士,袁绍哪哪都不顺心,却不得不窝起来休养生息。   公孙瓒成了最大赢家。   张邈或许也算一个,隔壁州府打得如火如荼,他趁机收拢了不少残兵和被打怕了的青州军,耗时一年,几乎和袁绍打下荆州差不多的时间点拿下了兖州。   兖州刚下,徐州兵不动则已,一动如雷霆,十万大军速下青州,不久占据两州之地,虎视群雄。   战火刚歇,长安那边却传来李傕郭汜翻脸的消息,两人为了争夺权势各自带兵厮杀起来,乱局之中,洛阳旧臣并李傕的部将联合起来护送天子东行。   群雄逐鹿,鹿本人的想法是没人在意的,洛阳旧臣看了看形势,公孙瓒占冀州,幽州,张超占青州、徐州,曹操自扬州而下,占据江东,袁绍占荆州,张邈占兖州,刘璋据益州,韩遂、马腾占凉州,公孙度据辽东,从实力上来看,第一梯队是公孙瓒,张超,曹操,公孙度,第二梯队是张邈,袁绍,刘璋,韩遂,马腾,其余那些只能算是不入流。   天子是杆大旗,自然强者得之,第二梯队是想也不用想的,此外公孙度早有割据之意,根本不用考虑,公孙瓒地处偏僻,也不可用,按照天子本人的意愿,他想去张超那里。   李澈第一个得到内部消息。   他难得有些犹豫起来。   如今心向汉室的人不少,大家都是叛乱诸侯,谁能扛上天子大旗谁就出师有名,但除了封封官,扛扛旗之外,要一个天子实在也没别的用处了,想想天子要来,还得给他建行宫,面子上也得差不离,要费许多事情,不如推给别人。   这个别人特指曹操。   这些年来李澈和曹操交锋数次,也算是摸清了这个对手的脑回路,如今最想要天子的,怕也只有曹操了。   但就这么把天子让出去,倒也怪亏的。   李澈心里无数想法闪过,最后让张超以大礼接待汉帝,务必先把人骗来徐州再说。   两个谋士能卖十万石粮,一个天子,至少也得五十万。   这哪是天子,这是金山。 第142章 三国(9)   与此同时曹营也在商议天子东行的事情。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天子不可能独自回洛阳去, 总要找一方势力栖身,刨去不准备奉天子的大势力和第二梯队, 隔壁张超是最大的对手。   又或者说是李澈。   这几年曹操和徐州势力少有交集,拿下江东之后, 大部分心力都花在和江东士族斗智斗勇上去了,江东数百万人口,豪族众多, 虽没有哪家登高一呼一统江东, 但集结起来势力不比曹操弱,就算到这个时候, 曹操的势力也没能完全掌控江东。   曹操不止一次叹息, 当初选地盘的时候太仓促,江东这种地方说起来千好万好, 鱼米富饶,可想拢到手里实在太难, 眼见隔壁都快要一统北方了, 他这里堪堪才落个表面主公。   怨天尤人不是曹操所长, 这时候做检讨, 无非是在衡量和徐州势力的条件差距,查漏补缺,有比不上人家的地方就努力弥补, 自家的长处却要大力宣传, 比如江东有钱, 可以给天子建行宫,比如江东出美人,可以给天子选秀,比如张超没有女儿,曹操有,多一层姻亲关系,天子可以住得更加安心。   这些条件一一列出来,曹操长出了一口气,忽然想起了什么,对荀彧说道:“我听闻庐江乔公有女,国色也,陛下若得之,必定欢喜。”   这就是美人计了。   荀彧也不避讳这个,想了想,说道:“乔公实有二女,长女年十三,正当年纪,次女十岁,亦有殊色,今送长女,待来日恩宠渐薄,再送次女,则女郎地位可固矣。”   这个女郎指的便是曹操的女儿了。   曹操很有自知之明,他自己长相平平,娶的夫人也不算绝色,女儿的长相充其量只能算清秀,性情更是要命,许给天子别说承宠,不闹事就不错了,也就是个象征意义。   打动天子的主力军仍是江东美人。   戏志才咳嗽一声,又道:“我认为张超未必想迎天子。”   一众谋士都朝他看去,戏志才又咳嗽了几声,把脸都咳红了,好不容易缓过来,慢慢地开口道:“张超久居高阁,李澈把控上下,臣有越主之心,奉迎天子势必要对上洛阳旧臣,这对李澈不利。”   曹操这里人手多,迎来天子仍旧各行各道没问题,但张超势力是出了名的帐下无人,此时迎来一大批占着天子大义的官员,是引狼入室还是引狼入室?   戏志才倒也不是智商比别人高,实在是交锋久了,容易让人忘记对面其实只有一个人,别的不说,曹营里就算是新来的谋士都要从早忙到晚,上上下下近百号人手连轴转,张超帐下的文臣却只有小猫三两只,竟也把两州之地运转得井井有条。   众人又商议了一会儿,曹操的长子曹昂忽然在外面求见,曹操素来看重长子,已命他随军两年有余,曹昂一贯沉稳,曹操只当他有事要报,当即让人叫他进来。   曹昂自然是有事情要报,他手下将领蒋英两日前抓了个自称从张营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昂得到消息之后仔细询问过,使者说出来都是话却令人大吃一惊。   先前曹昂已经吃了一惊,把人送到曹操面前后,曹操连同一众谋士也没能逃过,纷纷吃了一惊。   “李澈竟要买卖天子?”   面对程昱的喝问,使者缩了缩脖子,笑道:“也不能就说得那么难听,我主刚下青州,没有那么多钱粮修建行宫,为了陛下,我主愿为开路,将陛下送至江东……”   曹操冷静了下来,问道:“直说吧,要什么条件?”   使者连忙说道:“我主向曹公借粮五十万。”   这个条件,怎么说呢,刚好卡在曹操的底线上,天子确实重要,但也不能开价太高,为了迎个天子把家底掏空了,到时候难道指望用天子打仗?   说实话,天子连个郡县城池都不值。   曹操不是第一次和李澈做生意了。   上一次的生意换来了荀彧和荀攸,前者为他带来了一整个谋士团,后者奇计妙策是他和江东士族斗智斗勇的底气所在,两人同为曹营谋主,是他的左膀右臂。   他只是没想到天子还能买卖。   冷静下来之后,曹操忽然觉得……这个价钱可以再谈谈。   李澈的态度,显然是不想要天子这个烫手山芋的,他不可能为了置气真去迎天子,所以价钱是有商量余地的。   曹操试探着提出了议价的意思。   使者显然来之前做过相当的培训,当即拿出了做生意的架势。   荀攸原先看他就觉得奇怪,这会儿倒是猜出了什么,对旁边的荀彧道:“此人应是商户。”   荀彧点了点头。   曹操毕竟不是做生意的,和使者谈了不久就谈崩了,曹营一众谋士面面相觑,最终由程昱开口,接过了自家主公的买卖谈判。   程昱给出的条件是三十万石,使者则坚持最少四十五万,少了不卖。   两人相持不下,荀攸看得有趣,也说了几句,不多时,众人都发觉这使者虽然油滑,但并不聪明,在曹营一众谋士的试探下,已然露出痕迹。   李澈早就料到曹操会议价,给这使者定了四十万的底价。   使者也没能撑太久,四十万底价一出,曹操的心理预期达成,这桩生意就算做成了。   使者带着曹操的手书离开之后,曹营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   他们刚才,是买了个皇帝吧?   曹操第一个拍桌而笑,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都大笑起来。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宁有种乎!   自董卓身死已经过去五年,昔日幼主也长成了少年,一路颠沛流离,好不容易到了徐州,连夜都没过,就被送上马车一路快递到江东。   曹操以君臣大礼郑重迎接了年少的皇帝,行宫初建,还来不及完工,他就把自己住的地方让出来,由江东豪族送来仆役精心照料皇帝,一应用具全都比照洛阳皇宫的规格,没过几天,又把自己的女儿送到了皇帝身边。   虽然曹操之女卖相不大好看,但这给了年少的皇帝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基于这种安全感,皇帝甚至拒绝了隔日曹家娘子要把陪嫁的美人送给他的事情,然而曹操深谙男人心理,让女儿稳住不要急,过了十几天,又提了两次,皇帝这才“勉为其难”收下了人比花娇的乔家女郎。   皇帝乐不思政,曹操顺理成章全盘接手洛阳旧臣,肯听用的拉拢,不肯听的调走,并给自己封了个丞相之职,没多久,曹营遍地是大官。   这当然也就是内部找个乐子。   迎来天子最重要的自然是发号施令。   虽然这时候大多数势力都不把汉室看在眼里,可大旗在手,出师有名,至少曹操收拾起江东来更方便了,曹丞相的名头也十分好用。   总而言之一句话,四十万花得值!   李澈得了一批粮草,就开始计划打豫州。   打仗是件劳民伤财的事,放在如今,主要是伤财,毕竟兵力是可持续资源,打下一块地方,只要手头有粮就能征更多的兵,对方的势力也会投靠来一大批人,可以说有粮就有兵,如今粮草到位,趁着别人都放松的时机,正好可以再下一块地盘。   豫州和张超的兄长张邈所占的兖州接壤,如今曹操手下谋士大多来自颍川,颍川就正在豫州地界。   豫州和青州的情形相差无几,都是黄巾肆虐,但在李澈看来,黄巾军群龙无首,比打曹操袁绍之流容易得多,只是怎么打仍旧是个问题。   因为张邈也想要豫州。   早年的张邈脑子还比较直,不肯吃窝边草,如今吃了一回窝边草,立刻尝出滋味来,准备下第二口,黄巾军勇武有余头脑不足,一旦打散了他们的军心,想要接手十分容易,所以就算张邈兵疲粮少,也想试试运气。   李澈琢磨了一下子,让张超联系张邈,就说要和张邈合兵打豫州,张超出粮和一半兵力,到时候下了豫州要分一半地盘。   这是一笔很好的买卖。   张邈心动了。   他和张超兄弟二人关系亲近,他占一州,张超占两州,且都不是什么穷乡僻壤,一旦合兵,天下再无敌手,只要打通了豫州,两人地盘接壤,到时候别说公孙瓒曹操,就是天下诸侯合兵而至……好吧,还是怕的。   就算只看眼下,他和张超都新下州府,人困马乏,两方势力合兵,各家都少出些人手,留大部队在后方防御,却也不影响开疆拓土,简直再好不过。   张邈手下的谋士虽然有疑虑,但也不想背上挑拨自家主公兄弟情谊的罪名,一个个都不吭声,最终张邈高高兴兴地同意了此事。   李澈把张邈的回信放在一边,看了看外间春暖花开的景象,难得有些犹豫起来。   他不出门,阿凝也不出门,一个冬天下来小脸捂得雪白,几乎不见人色了,如今正当季节,不冷不热……要不,出去走走? 第143章 三国(10)   李澈不准备带太多人, 有个随行的护卫典韦, 再带上一两个跑腿的军士, 也就够了。   这年头搞刺杀是很没有前途的, 因为大部分的主公都有继承人, 就算没有, 也有家族兄弟,死了这个,还有那个, 像曹操那样成天把儿子带在身边行军打仗的毕竟是少数。   李澈也琢磨过刺杀曹操, 但一直没能腾出空来,等到发觉曹操在江东干得不错, 有望一统江东士族之后, 他也不和他较劲了, 硬仗总是要留到最后打的,曹操现在干得越好,以后他接手江东的时候就会越顺利。   说起来似乎有些张狂了,但李澈认为如果做一件事的时候最先想到失败, 那么事情就很难往好的地方去发展,唯有保持心态, 稳扎稳打, 才是制胜之法。   春耕时节没什么好玩的,街市上最多贩卖一些米面布匹和菜蔬, 这也已经是李澈治理数年的成效了, 毕竟天下战火绵延, 徐州之外,连易子而食的事情都不新鲜了。   李凝记得初来广陵的情景,这几年她极少出门,便有了一个直观的对比,她比谁都知道李澈为了这些花费了多少心力,走在街市上的时候,看得十分认真。   李澈双脚难得踏在外间的地面上,李凝也照顾他的体力,步子放得很慢,走了小半日,还停在一处茶摊歇脚。   这年月自然没有老百姓开茶摊的,是靠近城门口的守卫支的摊子。   茶摊用的是粗粝的陶碗,茶是最劣等的粗茶,也就比干树叶子好一些,李澈自然是不喝的,典韦有些笨拙地把准备好的水囊取出来,用干净的瓷碗盛了送过去。   李澈喝了一口茶,喘了几口气,这才缓过来,对李凝说道:“再远我也走不动了,你要是不尽兴,自己去走走也好,只是不要出了徐州,外面乱得很。”   李凝说道:“出去也没什么好看的。”   李澈轻声叹了一口气,说道:“世道如此,我能管的也不多,各扫门前雪吧。”   李凝摇摇头,看着李澈眉眼一弯,说道:“你做得已经够好,我不信天底下还有比徐州更好的地方。”   李澈起初一怔,随即也是一笑。   此时天已黄昏,李澈走了半日,身体的疲惫还在其次,主要是脚疼,长时间不走动的人乍然走多了路,就容易生水泡,随行的军士连忙回去找人驾马车过来接,却难免心里觉得好笑。   这时许多人都是不穿鞋的,长期的走动使得脚上结出一层硬茧,比什么鞋子都合脚好用,军中平日操练也不穿鞋子,只有行军路远才会穿一穿。   穿着靴子把脚走出了水泡,简直要比闺阁里的小娘子都娇气了。   李澈并没有这个自觉,军士离开没多久,城外忽然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看时辰应该是出城劳作的军队回来了。   李凝有些好奇地看去,只见一大群脏兮兮的年轻人冲进了城,领头的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将领,一边走一边和副将比划招式,这人大概是在田里摔了跟头,从头到脚都是泥污。   李澈看得笑了起来,便道:“孙策,周瑜,怎么打起来了?”   这时名字不是乱叫的,地位高的人叫地位低的人可以直呼其名,长辈叫晚辈也可以直接喊名,其余则带有侮辱含义,大部分的时候,就算是一方势力的主公,叫下属时也叫字居多。   李澈倒没有这个习惯,他自己是没有字的,也不觉得需要入乡随俗取个字,张超叫他先生,旁人也就跟着叫先生,有时也叫军师,他叫别人时通常以姓带职务,例如太史将军,亲近些的就直呼其名,毕竟徐州这么大点的地方,满眼看去都是下属。   孙策习惯得很。   几年前他刚到徐州时就以传国玉玺请李澈出山,一出空手套白狼套死了刘表和袁术,此后他就一直把李澈当成恩人,即便李澈的年纪比他大不了几岁,他心里也是把他当成父亲一样的人物敬爱的,李澈要是叫他伯符,反倒显得疏远。   周瑜随孙策,好友都不觉得有什么,他更不在意了。   在地里忙了一天,两人进城时还真没注意到城门侧边的小茶摊,听到李澈的声音都很意外。   天上也没下红雨,怎么军师大白天的出门了?   李澈招手让两人过来。   孙策瞪着眼睛看了看同样脏兮兮的周瑜,刚才在地里的时候,就是这个人先绊了一跟头,却非要拉着他一起摔进泥坑里,现在这个衣冠不整的样子去见军师……这仇他孙某人记下了。   周瑜用孙策还算干净的后背衣料擦了擦脸,随即大步走向茶摊,孙策后一步发觉,下意识要追打周瑜的时候反应了过来,只能深吸一口气,抹了抹脸去见李澈。   李澈的视力没有李凝那么好,离得远时只当两人身上脏,没想到靠近了看是两只泥猴,当即就有些后悔把两人叫过来了。   初来此地时李凝十二三岁,如今六年过去,她也快二十岁了,李澈不免操心起她的婚事来,他倒不是急着把她嫁人,而是想要分散她的注意力,如今下了青州,等到张邈那边上钩,豫州兖州一并拿下,往后几年集中兵力,应当能把战事结束在十年内,这十年的时间也是战事最密集的时候。   若能在这时给阿凝找个如意郎君,情情爱爱缠上几年,成婚之后待上几年,到那时,出了徐州,也一样是太平人间。   道理说上一千遍,也抵不过一句,舍不得。   把徐州翻个底朝天,年纪太大太小的筛一筛,有妻室婢妾的滤一滤,相貌要好,人品要佳,李澈头两个就选到了孙策和周瑜身上。   孙策为父守孝三年,之后一直没遇上合适的,军中平日也忙,就一直耽误在那里,周瑜的情况和孙策不大一样,这位美周郎对女子的要求颇高,一要相貌绝色,二要精通音律,三要略有文采,四要出身不差,同时满足这四点的姑娘家有倒是有,不是早为他人妇,就是尚未到许嫁年纪。   这其实不是最主要的,主要是李澈觉得孙策和周瑜长得不错。   这年头想找个不是那么歪瓜裂枣的男人真的太难了!   张超的长子和李凝差不多年纪,李澈见过不少次,张郎君自认少主,平时行事颇有礼贤下士的意思,在徐州声望不错,但他生了一双对眼,李澈每回看见他,都有一种把那双对眼戳瞎的冲动。   李澈打主意还没多久,他也不是那种肯主动开口提婚事的人,不想这次能在外面遇上,当即高高兴兴把人叫来,人到近前,才发觉不对劲。   泥猴孙策和泥猴周瑜并肩站在一起,略带几分紧张之意。   李澈看了一眼泥猴周瑜。   李澈收回视线,又看了看李凝,见她满脸都是忍笑的意思,便知事难成了。   他摆摆手,随意问了几个布防的问题,孙策磕磕巴巴地答了,有不对的地方,周瑜又替他补充,这两人各有不足,但如今搭伙做事,一主一副,倒是配合极佳。   可婚事又不能两人一起来。   李澈叹了口气,把两人放走。   孙策和周瑜才走出不多远,新仇加旧恨,孙策踢了一脚周瑜,随即拔腿就跑,周瑜几步撵上,两人打打闹闹离开了。   李凝再也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澈轻声叹道:“这两个人平日里不是这样的……算了。”   李凝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缓了几口气,才说道:“他们真有意思。”   李澈摇摇头,说道:“徐州还是太小了,等下了豫州再说吧,我听闻豫州有几家士族家风不错,到时候可以看看。”   下州占府,对各家主公来说,除了能够获取兵力粮草和地盘,最大的乐趣就是抢女人,例如曹操拿下庐江时便占了不少官员家中的妻女,多了不要的再赏赐下属,李澈不干这事,这会儿倒是觉得,偶尔干一干也没什么。   李凝反应过来,不由笑了,说道:“我才不要抢来的男人。”   李澈看了看那张如花笑靥,嘴角忍不住也跟着上扬起来。   下地劳作的军队日落而息,孙策冲了一把凉水澡,回到营帐里闭眼就睡,却不像平日那样沾枕头就着了。   眼前总晃着什么,像一根羽毛,撩拨得心里软软的,又带着点痒。   辗转半夜,他猛然从床上翻身坐起,愣了一会儿,披上衣服出了营帐。   月色悠悠,照见军营,副将营帐里还点着灯,孙策把衣服穿好,大步走了进去。   周瑜正在核对军饷。   两人是多年好友,半夜人都不想说话,待在一起倒也不显尴尬。   孙策干坐了一会儿,又喝了口水,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公瑾,我总觉得之前军师找我们,像是有别的事。”   周瑜抬起头,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着他。   孙策被看得心里一毛。   却听周瑜用同样诡异的语气说道:“你才知道?”   孙策啊了一声。   周瑜确认自家好友不是在装傻,不由叹了一口气,说道:“齐大非偶,我以为你白日里在配合我,原来你不知道?” 第144章 三国(11)   孙策还真不知道。   他也不管周瑜是怎么猜测的, 立刻就来了兴致,仔细回想了一下白日里的情景, 脸上不由就带起了几分遗憾之色。   军师出门是小概率事件, 他全副注意力都放在军师身上, 即便发觉军师带着个女子, 也怕是后院女眷,不敢多看,加上座位方向又不对着他们, 他也就见到小半张侧脸。   然而只看军师相貌, 就知道那位李娘子必然也是一位绝色佳人。   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说不想女人是假的, 孙策久在军中, 母猪也能赛个王昭君,何况是曾经近在咫尺的美人。   周瑜便道“古之驸马, 有几人得好?”   孙策摇头,笑道“你想得也太长远了些。”   他并未反应过来自家好友的警示之意, 话里犹带几分玩笑之色。   周瑜却沉下脸, 语气慎重道“我问你,以军师的手段, 拿下兖州豫州要多久?”   孙策不确定道“两年之内?”   周瑜又道“兖、豫两州之后,下一步又是什么?”   这个孙策知道, 当即说道“荆州。”   周瑜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说道“不, 下一步是主公。”   孙策的神情微微变化了一下。   张超在徐州常年就是个工具人, 几乎没人会把重要的事情向他汇报,有时候李澈忘记要他盖章,只需要在底下落一个他自己的款,徐州各地的军政要务都一样下发,不是没有旧臣提醒过张超,可张超沉迷酒色,已经听不进忠言了。   这是蠢人的看法,以周瑜看来,张超也许一开始是有心防备乃至除去李澈的,但那时他已经没有了得用的心腹,也掌控不了军权,李澈对他正如隔壁曹操对小皇帝,小皇帝的名头再好用,他本人也翻不出什么风浪来,张超正是因为看清了这一点,才索性把自己当猪养,能吃就吃,能喝就喝,能玩就玩,等到屠刀落下的那一天,他也就算够本了。   徐州势力之中,哪怕是最明哲保身的大将太史慈,也已经默认了李澈的掌权,毕竟要是换成张超,怕是早就被隔壁曹操打飞脑袋了。   乱世之中,出身已经不再重要,即便是皇帝,没有权势也只能任人宰割,袁家四世三公何其荣耀,如今也不过守着一片荆州勉强过活,能带着手下人做大事的主公,才值得忠诚。   这也是周瑜劝诫孙策的主要原因。   李澈如今是军师,来日便是主公,娶了他的妹妹,就等于提前娶了一位公主进门,战战兢兢做驸马,哪有日后高官厚禄,妻妾成群来得舒心惬意?   孙策没有想得那么远,这会儿想了想,倒觉得不是大事,毕竟他身边连个马都是公的,再打上几年仗人都老了,还图什么美婢娇妾。   怀着一点莫名兴奋的心情,孙策一连几天都没有睡好,每次去到李澈那里,都觉得他要提出婚事了,然而直到豫州那边开火,他也没能从李澈嘴里听到关于婚事的字眼。   这就出局了?   紧张的战事不多时分散了孙策的注意力,李澈和张邈约定各占一半豫州,张邈带着一点不可明说的小心思,命手底下刚刚收拢不久的黄巾军打头阵,倒是李澈实诚得很,由孙策领兵,一半黄巾一半徐州军,一路打进豫州,所向披靡。   毕竟这年头只要占了个好势头,仗总是很好打的。   上了战场的孙策几乎就是个杀器,即便是太史慈,也最多和他五五开,又有周瑜这么个放在别家做谋主都足够的副将从旁协助,几乎百战百胜。   张邈手下的武将早年经历典韦收割过一波人头,后来补充了些,倒也没有太厉害的,何况合兵征战,他也舍不得把好武将拿出来,孙策率军占下大半个豫州的时候,张邈那边才堪堪下了一个郡县。   这谁还跟他客气。   孙策在前头打仗,周瑜在后头征兵,豫州黄巾军自从头领在战场上被孙策活活打死之后,人心也就散了,有不少人早上还做着黄巾,晚上就坐在对面营地里吃饭了,耗时两个月,豫州被下。   张邈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一是不好意思表功,二是不好意思分地,但他手底下的人并不肯打道回府,不少谋士提出,两方既然约定好了合兵下豫州分地,就应该去要,毕竟如果不是兖州兵断了豫州黄巾的退路,也许徐州那边还要耗费很多精力呢。   这话委实有些厚脸皮了。   然而李澈一点都不在意,当即给孙策传信,让他和兖州使者商议分地事宜。   辛辛苦苦打了两个月,到头来却是为他人做嫁衣,孙策……孙策一点都没有生气。   军师做事总是有他自己的道理。   没过几天,徐州那边也派来一个分地使者,据说代表张超来的,一见这人,孙策就抽了抽嘴角。   来的人叫郭嘉,字奉孝,颍川人,起初是征兵误征来的,孙策见他连普通操练都完不成,就想把他赶走,不料这人死活要留下,太史慈见他识文断字,就把他要走做文书,前两年又从太史慈那里搭上了李澈的线,不久又被派去管钱粮。   他也是最近才知道的,这个郭嘉还是个士族子弟。   旁人见徐州不收文官,自然而然就去别的地方了,偏这人搞了个大迂回,到底是补了个缺。   来的是别人也就算了,来的既然是郭嘉,孙策也就安心了,这里头必然有事情,不是要搞张超,就是要搞张邈。   郭嘉是来搞张邈的。   说是合兵,张邈派来的精锐没多少,大部分是收拢来的黄巾和近两年招收的新兵,战力不高,以李澈的意思,是借分兵的名义把这些人留在豫州,派给孙策的兵力足够全盘掌控这些人,等到徐州那边和兖州开战,务必要保证这些人要么吃上徐州饭,要么喝上孟婆汤。   孙策觉得没什么问题。   正事商议完,孙策命人收拾了一点前些日子庆功宴剩下的鸡鸭猪羊肉,简单地招待了一下郭嘉。   郭嘉在军中也有三四年,和孙策颇为熟识,这会儿不免笑道“我从徐州赶过来,不想伯符连杯酒都不给喝。”   孙策还没开口,周瑜便道“除庆功宴外,军中不得饮酒。”   而庆功宴早在几天前就结束了。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郭嘉在太史慈那里的时候,太史慈总有法子搞到酒,这年头的酒少饮几杯也不会醉,平日里没什么事情,大家都好喝两口。   郭嘉看了看孙策,又看了看周瑜,确认这两人不是在开玩笑之后,叹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   豫州看似被打下,但对徐州军来说,其实还是战场,禁酒也是对的。   兖州和豫州接壤,离徐州也不算远,如果正常来打,应当和豫州,青州,徐州之兵,三面而攻,然而豫州边上还有个荆州,袁绍休养已久,若非张邈张超合兵来攻,他其实也想打豫州,等到和张邈打起来,孙策在豫州这方面的兵力还需要抵挡住来自袁绍的兵力。   郭嘉没有明说,周瑜却很清楚,他已经将大部分的精锐兵力布防到了和荆州接壤的一侧,准备用剩余兵力对抗兖州军。   这会是他们加入徐州势力以来最危险的一战。   李澈选择的开战时间在秋收时节。   没有人会在秋收时开战,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因为两方交战,必然会有一方因为败退而焚烧田地,毁坏粮草,大部分的军队连军粮都不够吃,再损失了秋收的粮食,就很容易造成百姓大面积饿死,但李澈不怕。   他有曹操。   曹操资助的四十万军粮早已陆陆续续地入仓,加上这些年徐州一直在屯粮,就算再打下四五个州,也足够接济百姓,更何况这本来也可以成为计划的一环。   选在这个时候开战,损失了大量军粮的曹操肯定不会趁机动手,而荆州方面也可以稍微拖一拖袁绍,减轻孙策的压力。   开战那一天,太史慈率军十三万急行军,一路占城下府,直逼张邈所在的陈留。   兖州一动天下动。   首先是和豫州接壤的袁绍,袁绍于收到消息的两日后整军欲袭豫州,李澈随即命人游说曹操攻打荆州,虽然曹操没吭声,却成功吓住了袁绍,袁绍本就有犹豫不决的毛病,迟疑了十几天的时间,等到他下定决心要打豫州的时候,孙策已经整合了豫州原本的黄巾军和张邈派来的杂牌军,陈兵边境,坐等荆州军了。   随即是江东的曹操,曹操和徐州,荆州都接壤,并且这几年也吞了不少荆州的地盘,如果不是李澈的时机选得太不好,他是真的准备干袁绍一票,再捞徐州一票的。   再然后是冀州的公孙瓒,公孙瓒打跑袁绍之后,招降了战神吕布,如今见张超张邈兄弟阋墙,立刻就想分一杯羹,当即派遣吕布领兵十万下青州,吕布那边刚领到兵,李澈的信随后就至,吕布搂着貂蝉琢磨一夜,决定跳反,带着十万兵马占了并州,打残了公孙瓒派来问罪的两波大军。   神州大地,战火绵延,天似熔炉,煎熬众生。 第145章 三国(12)   兖州、豫州两线开战, 对于兵力和粮草的消耗是巨大的,打兖州本就是场硬碰硬的战事, 加上袁绍也不消停,从一开始的鏖战慢慢转变为消耗战,意在拖住孙策大军,令他不能增援兖州。   袁绍派来前线的武将名为张郃, 此人骁勇善战,自颜良文丑死后成为袁绍手下顺位第一的大将, 颇有几分名声。   孙策在战场上和他交手数次, 两胜一败,其余未有胜负,战事上也互有来往, 张郃擅长排兵布阵,更擅长消耗战, 即便是孙策也很难在一时半会儿结束战事。   倒是郭嘉临阵去看过一回,回来便表示他有法子。   周瑜便道:“怕是骗不过张郃。”   郭嘉摇摇头, 说道:“何必要骗张郃, 骗过袁绍就行。”   这二人云里雾里一通说辞, 孙策半个字没听懂,等到送走郭嘉, 被好友如此这般解释完, 才点了点头。   孙策倒也不笨, 只是大部分的情况下, 靠脑子的谋士走一步看五步, 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郭嘉和周瑜定计离间,周瑜先前也想过这法子,只是觉得张郃颇有头脑,即便使出离间计也有很大概率不出成功,但郭嘉给出的法子是不必两方离间,只需要使计骗过袁绍一人就够了。   张郃老家河间,跟了袁绍之后就举家搬来荆州,如今荆州和豫州开战,一路波及多个郡县,未免张郃出纰漏,袁绍便把张郃的家人迁到荆州治所,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   这时大部分的主公在大将出征时都会这么做,也是公孙瓒比较背时,没料想吕布压根不管妻子严氏,直接带着貂蝉和女儿远走高飞,公孙瓒虽想杀了吕布妻泄愤,终究被手下谋士拦住,杀个女人毫无作用,反倒带累公孙瓒名声,图一时之气根本不值当。   张郃为主将,军中另有袁绍派来的文臣每日监察,周瑜和郭嘉商议之后,决定由郭嘉假称投降,与张郃联系。   一是周瑜在军中地位过高,此时两下对峙,由他去投降压根骗不过张郃,二是郭嘉早年虽有些名声,入了徐州之后便如珍珠入沙,再无一丝消息,由他出面,更有说服力。   张郃为人谨慎,收到郭嘉派人传来的消息后也没有欣喜若狂,他沉吟一会儿,要郭嘉拿出诚意来。   郭嘉于当夜卖了豫州一处粮仓。   按照正常的跳反流程,这份诚意已经足够了,卖掉粮仓之后,郭嘉也不能在对面待下去了,然而在卖了粮仓之后,受到责罚的却是周瑜,郭嘉隔了几日又传信来,要张郃派遣心腹来接洽。   他还能再卖掉两处粮仓!   张郃惊呆了。   豫州境内存粮不多,拢共也只有五处粮仓,这是张郃想尽了各种办法刺探得来的消息,粮仓位置一向都是军中机密,他命人去偷袭粮仓时仔细看过,那粮仓里的粮草都是实打实的新粮,不存在诈降的可能性。   张郃当即回信,表示一定为郭嘉争取到最优厚的待遇。   如此两封书信交换完,郭嘉根据张郃的字迹伪造了一封投诚书,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频繁接洽张郃派来的心腹,在又卖掉一处粮仓之后,这封投诚书成功落进了袁绍派来的监察使手里。   监察使吓得魂不附体,连夜派人送呈至袁绍面前。   计到此时,已经完成。   袁绍震怒之下当即派遣大将高览率军赶赴豫州,他手下的谋士虽有疑虑,但不管张郃究竟投降与否,派兵过去都是对的,若张郃投降,这层兵力至少可以保障荆州安全,若张郃未降,就当给他增援了。   与此同时,袁绍压下心头焦急和怒火,在谋士的督促下给张郃寄了一封加急文书,再三表明信任之意。   然而一封和他本人字迹相似九成的书信比这封文书快了半天。   郭嘉毕竟在袁绍手底下做过事,以他过目不忘的眼力和高超的造假水准,骗过一个文化水平只有三年私塾的张郃再简单不过。   张郃看完信,八尺高的武将硬生生吐了一口血,怒火冲上头顶,当即率军投奔孙策。   走到半道上,张郃忽觉不对。   假如袁绍怀疑他跳反,并于当日杀了他的一家老小,按照袁绍的脾气,难道不是应该随信送来人头,以此泄愤吗?   张郃反应了过来。   张郃思索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可能中计了。   此时高览领兵赶赴豫州的消息刚好送达,张郃怔怔站在原地,知道自己是真中计了。   可他人已到半路,全军都知道要去投降豫州,且走时不带战旗,不带金鼓,出来时还烧了营,难不成能告诉高览,他是去打仗的?   贼子可恨!   张郃投降之后,豫州形势就变得十分明朗了。   袁绍气得直打嗝,也没法阻止事情发生,反倒是张郃带走了他一大半的兵力,若此时豫州不肯消停,曹操那边也忙完了秋收,两面夹击之下,他可能就真要完犊子。   好在李澈也不准备立刻打死他,当即派郭嘉去和荆州方面议和,除了要走一批军粮之外,还顺带要走了张郃的一家老小。   袁绍气得头疼,却还是得捏着鼻子给,毕竟他还要打起精神面对曹操。   曹操一直在观察局势。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想要更进一步,最大的对手必然是李澈,李澈和张邈、袁绍两面开战,正是最疲乏的时候,假如他此时动手,可能重创李澈,也可能啥都捞不着,而从利益方面来看,若在此时拿下荆州,他就能立刻得到大片地盘、田粮和兵力,一旦李澈那边战事结束,他的实力也足以和他隔江对峙。   袁绍此时损兵折将又失粮,荆州实力被最大限度地削弱,这个时候动手,正是最好的时机。   曹操早年和袁绍是朋友,后来他兴义军,也是袁绍第一个响应,然而在利益面前,那一点交情压根算不了什么。   冬至时节,孙策和太史慈合兵陈留,三十万徐州军所向披靡,于当日活捉张邈。   兖州易主。   按照李澈的想法,张超和张邈两兄弟的作用到此结束,他坐拥四州之地,是天下群雄势力最大的一方,庶人出身为他带来的局限性已经很小,对张家两兄弟也没什么斩尽杀绝的必要,便让人把这两人送回老家。   回老家有两种意思,在李澈这里一般没什么隐喻,就是送回了老家种田度日。   不同于大部分聪明人的猜测,李澈一没有杀张超,二没有扶少主,主要是他觉得怪多此一举的。   和袁绍打得火热的曹操忙里偷闲派人来贺喜。   曹操是个有点狂的人,早年便觉得天下英雄全是狗屁,无论是当时名望极高的袁绍,还是雄踞一方的公孙瓒刘表等人,他都觉得不能和自己比,直到李澈出世,他才有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隔江而望之,天下英雄,唯操与先生也。   李澈没怎么在意曹操的贺喜,倒是仔仔细细看了一眼曹操派来的使节。   颍川戏志才。   这位先生四十上下年纪,脸色苍白,时常咳嗽,咳嗽时面皮发红,让李澈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   上辈子他得奇书《怜花宝鉴》,虽然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在了摄心术上,但对于书中提及的医毒两道还是十分看重的,戏志才这幅模样,很明显是重病缠身了。   李澈想了想,给曹操写了一封信,请戏志才带回去。   前线打得如火如荼,曹操已经许久没有休息好,但在得到李澈回信的时候,还是第一时间打起了精神,这些年他和李澈的交流不多,好不容易对方正式成为了他的对手,于情于理他都应该好好回复一番。   李澈的信仍然由上好的绢帛书写,曹操为人俭朴,眉头跳了一跳,还是用那双摸惯了竹简的手打开了轻飘飘的绢帛。   绢帛上拢共百十来个字,一眼到底,曹操看完,目光就飘到了戏志才的身上。   戏志才咳嗽了好几下,这才注意到随着主公的目光,众人全都在看他,不由挑了一下眉,问道:“主公?”   曹操长叹一声,把绢帛发下,道:“给志才看看。”   戏志才拿到绢帛,荀彧和他关系一贯好,在他看完之后,也接过看了两眼。   李澈的信中毫无和曹操寒暄交谈的意思,只是说戏志才病重,大概过不了明年了,倘若曹操看重此人,可以拿五万石粮来换一张治他的药方。   绢帛传了两圈,一屋子的谋士神情都变得有些奇怪起来。   前些年卖了荀彧和荀攸,最近卖了小皇帝,这回不发展贩人业务了,开始保修了?   话是这么说,曹操若没有拿粮换人的意思,也就不会把绢帛拿给戏志才看了,一众谋士商议了一番,最终以曹操的拍板作为结束,戏志才于当月被送往李营,倘若真能治好,到时候一手交人,一手交粮。   曹操打袁绍打得更起劲了,只有打败袁绍,他才能有充足的粮草!   近来他的头风症也越来越不好了。 第146章 三国(13)   李澈正式掌权之后,四方人才纷纷赶来投效, 如今天下时局动荡, 公孙瓒在经历了吕布跳反之后, 一跃从最大势力变为第二梯队, 被李澈后来居上。   曹操也凑了个热闹, 请了天子御旨,为李澈加封大司马, 位列三公。   但谁也没把这当回事。   自从曹操得了天子, 曹营遍地是高官,封赏更是隔三差五就有, 更何况以如今的形式来看, 李澈称个帝都不算过分。   李澈不准备称帝, 他准备称霸。   公孙瓒遭受吕布重创,曹操和袁绍打得如火如荼, 他面临了和当初曹操差不多的局面,打公孙瓒,必然能够捞一大片地盘, 乃至一统北方,却给了曹操呼吸之机,等曹操拿下袁绍,到时一南一北隔江对峙,而打曹操, 可能占据江东, 也可能捞不着什么好。   李澈没给底下人过多猜测的时间, 休养一月之后,直接去攻公孙瓒。   公孙瓒原是北平郡守,后来征战有功,占了更大的地盘,再后来打跑袁绍占了冀州,几年间数次扩张,摇身一变成为天下最强诸侯,然而用错了人,一朝被吕布跳反,就去了半条命。   公孙瓒因自身便是一员大将,手下能用的猛人也不少,他有一支精锐轻骑,名唤“白马义从”,动如雷霆,威震北方,更有四大上将,只不过缺了吕布,四将变三将,难免折了些威风。   闻听李澈派人来攻,公孙瓒也不避战,当即派遣手下大将严纲为主将,赵云为副将,率领大军南下抗敌。   从主动出击变为抗敌于外,这也是件无可奈何的事。   吕布走时带走了大量马匹钱粮,他倒也是个狠得下心肠的人,不仅烧毁军营民居,更焚烧良田,北方本就不如南地收成好,被这么一糟践,公孙瓒的迎战底气大幅度下降,故而也有些破釜沉舟的意味在里面。   李澈派兵二十万,公孙瓒便一狠心拿出了五十万。   然而兵和兵之间是有差距的。   二三十岁的青壮年是兵,四五十岁带着病,身有残疾的也是兵,这个曹操最有发言权,他这一次去攻袁绍,气势汹汹,号称雄兵百万,实际上能打仗的兵也就二三十万,剩下的多是埋锅造饭的后勤保障人员还有被驱赶过去当炮灰的老百姓,公孙瓒好一点,却也没好到哪里去,他的军营里多是上了年纪的老兵,新兵青黄不接,战力并不高。   李澈派去的则是徐州精锐之师,年纪最小在二十岁,最大不超过三十五岁,虽号称发兵二十万,实则是将军中青壮精锐尽数派了过去。   两下一交手,差距再明显不过。   主将严纲有着多年和北方胡族征战的经验,若论马战,天下之间公孙瓒认第一,他就认第二,然而徐州军以步卒为主,面对白马义从丝毫不慌,以各种特制的针对马匹的兵器将先锋部队打得找不着北。   以硬竹削成的两人高的长杆快步冲刺而来,可将对面以极快速度奔袭而来的马匹直接捅穿。   上等麻草搓的粗绳六人一组,一个照面就能拿下一个身经百战的骑兵。   两人合力才能打开的一种神臂弓,十步之外一发过去,人马俱亡。   李澈这边领兵的主将是太史慈,副将孙策,监军郭嘉、周瑜,几乎是压了箱底,上得战场之后,效果也十分显著。   交战十五日,严纲败守高阳,副将赵云领兵殿后,被太史慈派人追赶上,此人颇有身手,白马银枪在徐州军中杀了两个来回,被远处周瑜一箭射在马腿上,孙策当即撵上,将人活捉。   孙策很是纳闷,问这年轻将领道:“你为甚回头又杀一转来?欺我军中无人耶?”   赵云闷不吭声,闭上眼睛,一副求死模样。   见他如此,孙策也不再问了,命左右绑缚了赵云,押回军中。   严纲很有对敌经验,知晓打不过徐州军,便守城不出,高阳易守难攻,据城而守可以最大限度拖延敌军时日,公孙瓒必会派人来增援。   太史慈是个正统武将,召集了众人商议攻城之事,不料此时外间有传令兵赶到,众人视线顿时落在传令兵的身上。   问:有一个多智近妖的主公是什么体验?   答:打仗完全不用动脑子,莽就完事了。   前线战事瞬息万变,通常这个时候主公如果不在前线,是很难针对情况作出调整计划的,就像李澈假如是此时得到消息,传令兵赶得再快,也要花三天来回,这说明传令兵是在三天前严纲还没大败的时候出发的。   李澈要太史慈留兵五万围高阳,其余兵马立即出发,直奔公孙瓒所在的北平郡。   主公果然神机妙……等等!   这是个啥打法?   众人面面相觑,就算是一贯聪颖的郭嘉和周瑜都是一脸懵。   敌方据城而守,原来可以不打直接绕过去的吗?   李澈自有李澈的道理。   高阳距离北平不远,公孙瓒得知严纲被围,必定会派大军来救,这就打了个时间差,那边大军向高阳进发,北平郡一空,到时公孙瓒人都没了,再收拾些许残兵败将,也就不算什么了。   话说得太透反倒没什么意思,郭嘉不多时就明白过来,见太史慈和孙策还是一脸懵逼,嘴角不由上扬几分,和周瑜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   十日之后,北平郡破。   公孙瓒士族出身,不甘受辱,在大军破城之际准备举火自焚,被手下将领拦住,双方僵持之际让人包了饺子,其子公孙续率军援救不及,也被徐州军生擒。   公孙父子和赵云坐了一辆囚车往徐州。   这倒不是太史慈抠,而是公孙瓒不甘受辱,想一死了之,憋着劲寻死。   第一次自尽,公孙瓒被没收了浑身的锐器,连束发的簪子都给撸了,胡人披发,公孙瓒认定这些人要以此羞辱他,于是更气。   第二次自尽,公孙瓒一头撞向囚车,由于没什么经验,除了把头撞出个大包来,也就晕了两天。   第三次自尽,公孙瓒准备咬舌,但还是没什么经验,把自己咬了满舌头的血,最后被堵了嘴。   公孙瓒的儿子公孙续不知道从哪里听到自家父亲数次欲自尽的消息,十分羞愧,于是也准备自尽,折腾了两次之后,没有办法,只能把这两父子五花大绑放在一处,由赵云照料。   押送这一批俘虏的是孙策,太史慈大军镇守冀州,轻易不能动。   孙策就很纳闷,不明白公孙瓒为什么那么固执地认定自家主公要羞辱他,自家主公多好的一个人啊,别说他公孙瓒了,就是张超张邈两兄弟,主公也没说过一句重话就放他们走了,谁有那闲工夫陪他折腾。   他也找过公孙瓒两次,试图和他沟通,但公孙瓒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根本听不进话,他这些日子又在闹绝食,赵云没有法子,只能等自家主公饿晕过去,再喂他一点米粥。   公孙瓒是真的想死,他早年镇守北方,组建白马义从,胡人望白马则避,威势不下当年冠军侯,天下乱世,他便顺理成章割据幽州,后来又占冀州,曾经有多威风不可一世,如今就有多落魄,他甚至不敢去看自家儿子和下属的眼神,怕从他们的眼里看到怜悯和悲痛。   战场几经生死,他从没想到寻死会那么难。   到后来公孙瓒也不折腾了,他认定只要自己不投降,必然会被杀死,除了要受一点奚落,死在自己手里和死在别人手里没什么区别。   囚车到达徐州境内时,受到了徐州百姓的热切欢迎。   欢迎的自然不是公孙瓒,而是孙策。   作为年轻的、单身的、英俊的大龄武将,孙策在徐州极其受士族欢迎,经历过豫州一战,即便是普通的百姓,也知道他战无不胜的名声。   孙策骑马入城当日,百姓夹道欢迎,少女合歌而舞,比过年还热闹几分。   迫于形势,李澈不得不走出家门,迎了孙策半城,反倒令公孙瓒更加警惕。   这个李澈长得倒是……呸!他一定是要来羞辱老夫了!   如此年轻,又如此貌、呸,这个李澈一定十分得意,十分想要羞辱老夫来取乐!   公孙瓒看着李澈一步一步接近过来,眼里的警惕之色越发浓重,直到李澈一步走过囚车,扶起了正要行礼的孙策。   孙策有些激动。   能让主公这个雷打不动一年才出一趟门的人出半城来迎,四舍五入就是出城相迎了啊!   这可是大将才有的待遇!   孙策被扶起来之后,打了打腹稿,清了清嗓子,张开了嘴,准备用他六年私塾的文化水平来表达一下感动之情。   然而李澈不准备让他说话,抢先开口褒奖了几句,便再也忍不下去,匆忙道:“日头正晒,回营说话。”   孙策的激动卡了一下,随即理解地点点头,跟在李澈身后。   不远处的公孙瓒硬生生坐在囚车里看完了这场略有些仓促的君臣相得。   公孙瓒有些懵。   这就是徐州的欢迎凯旋武将的方式吗? 第147章 三国(14)   公孙瓒父子被关了整整三天。   期间除了送吃食的下仆来过几趟, 再也没有旁人过来, 仿佛他们就那么被遗忘在角落里了。   公孙瓒一时不能接受这个落差, 等到李澈派人来带他过去的时候,他莫名松了一口气, 临行前特地要求穿上全套披挂, 即便是赴死, 他也不想失去最后的尊严。   穿着全套盔甲的公孙瓒很满意,昂首阔步走出牢房,被关在同一间牢房里的公孙续和赵云沉默着送别他。   见到公孙瓒的李澈也沉默了一下。   公孙瓒不肯下跪, 披挂在身也确实很难跪得下去,李澈便默许了他站在下首, 只是……   李澈纳闷地问道:“六月酷暑, 公孙将军穿成这样,不热吗?”   公孙瓒疑心自己听错了,只是他是来赴死的, 也不在意这个,他昂着头,大声说道:“老夫一生征战,不想临到头来却落在你这个小东西手上, 老夫没有他言, 只求个痛快死!”   李澈摆摆手, 低头顺手签了一张绢帛公文, 这才说道:“公孙将军想一了百了, 就不管身后事?小将军尚未及冠, 家中夫人并两位女郎总不能要我来养,将军年不过四十,如何就想卸下一身重担,坑害他人矣?”   公孙瓒眼睛瞪圆,厉声斥道:“花言巧语!我既自立,怎可投降你一庶人,何况我早不是大汉将军,你以何名目招降老夫?莫非李郎占四州之地,竟有称帝之心?”   李澈想了想,说道:“公孙将军,夺了冀州和幽州之后,我治下是六州之地。”   大汉十三州,这快一半了。   公孙瓒潜意识里还真没把原先属于自己的地盘算进去,这么一算,喉头顿时一噎,心疼得几乎喘不过气。   李澈让人给他倒了一杯茶,公孙瓒丝毫不肯领情,抬手把茶打翻,怒声说道:“我公孙瓒落到如今地步,连求死都不能吗?”   李澈摇摇头,说道:“倘若将军年过半百,再无征战之力,求死也就死了,我不拦着,可如今中原战火连天,四方异族远远观望,待中原事定,无论我和曹操谁成事,国力必然下降,我久居中原,连胡人有几族都分不清,所以想为天下百姓,留公孙将军一命。”   公孙瓒微微一怔。   李澈叹道:“白马一至,闻风而逃,公孙将军镇守北疆多年,深受百姓爱戴,难道就能这么一死了之,不再顾念百姓了吗?”   公孙瓒昔年被称为白马将军,后来组建白马义从,三千精锐轻骑杀破了胡虏的胆,北地百姓称他再世冠军侯,白马所过之处,胡虏俱逃,百姓夹道而迎。   若无这份威望,他以武将之身是很难立足天下群雄之间,得人心响应的。   可偏偏也就是天下争雄的这几年,他不再征战,每逢战事,总有谋士劝他惜身,无数的人教他如何去做一个好主公,到后来,白马老矣,神兵蒙尘。   本已湮没的热血被这三言两语挑动起来,公孙瓒眼眶含泪,等到他擦干眼泪的时候,却见李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低下头去,继续批阅起了公文。   这就是你为天下百姓留老夫一命的态度?   公孙瓒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大声嚷嚷道:“花言巧语!花言巧语!你根本不看重老夫!你……”   话没说完,李澈写下最后一笔,抬起头来看了看他,笑道:“看来公孙将军想通了。”   公孙瓒起初被这么一张和气又好看的笑颜晃了一下眼,声音卡在了嗓子里,等到反应过来,当即老脸一红,恼羞成怒道:“老夫没想通!”   李澈摆摆手,说道:“就算将军没想通吧,北疆如今由太史将军接管,公孙将军往后就专心练兵,此外,白马义从还活着的人手都交给公孙将军带回,我将颍川划给公孙将军,往后每年调拨一万新兵交由将军操练,将军觉得怎么样?”   太史慈接管北疆是意料之中的事,公孙瓒也没觉得自己投降了就能带兵回幽州,傻子都干不出这种事,只是他也没想到到了这个份上,他还能划一地而治,原本他琢磨的最好的待遇,也就是被放进军中做个不带兵的杂号将军。   更重要的是,白马义从。   公孙瓒沉默半晌,说道:“我那帮人死了不少吧?都是血性的好男儿,他们……”   李澈说道:“没死多少,听闻公孙将军被俘,这些人都是自愿放下兵器的。”   公孙瓒一时被噎得心肝疼,缓了好半晌才走了。   李澈于当日命人将公孙瓒的家眷交还给他,又过几日,公孙瓒举家前往颍川任郡守,三千白马义从随行。   也是公孙瓒走后,孙策总觉得忘了什么事情,十几天后一拍脑袋忽然想起来,立刻去找了李澈。   牢里还关着一个赵云。   赵云年纪和孙策相仿,却已经是公孙瓒帐下颇有名气的武将,他最有名的地方在于百战百胜,除了失手被捉的这一回,他没有过败绩,虽然多是小仗,但孙策就看重这一点,他觉得赵云是个福将,就算不用,放在军中也很吉祥。   李澈便让孙策把人领回去。   赵云出狱那一天正值夏末,走不多远天就红了,赵云抬起头,只见漫天的云霞正灿烂,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跟在孙策的身后进了军营。   虽然不能放在明面上,但军营里确实是有不同阵营的。   孙策和孙家的一批家将,诸如黄盖,韩当等自成一营,由于他们来得早,掌兵多,这也是李澈军中势力最大的一派。   随后是太史慈,太史慈不结党,但他手中兵权不少,加上几个副将也颇为厉害,便成了第二大势力。   最弱的一方势力是李澈拿下豫州和兖州之后赶来投效的一批人,以张郃为首,多是降将,最近又有一批水贼来投,首领叫甘宁的,和张郃颇为投契,便并入了这一伙。   赵云是由孙策亲自带进营的,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孙部的人。   这些势力的划分看似并不明显,就连孙策也只是稍稍提了一次,但赵云是个心细的人,原先在公孙瓒手下的时候,新人老人争斗不休,他一个半新不旧的小将夹在中间两面不靠,实在很难做人,跟李澈这次,算起来是才他第二次投靠势力。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赵云决定谨慎行事,就算不能融入其中,也至少不要得罪了主将。   从表面上来看,军中的气氛实在好得不能再好,大将太史慈和孙策关系亲近,以兄弟相称,孙策手下一帮家将忠心耿耿,团结一致,就连最应该不满的降将张郃一伙,也只知道闷头做事,半点没有挑事的意味。   赵云知道,事情不能从表面看,要深层挖掘,首先孙策是士族出身,太史慈出身不如孙策,身边几个副将也多是平民出身,这就是一层矛盾,随后张郃是降将,他和孙策之间也有一层矛盾在里面,一军分三派,平时不显,到了战时必要吃亏,他若要在孙策这里安身,就不能和太史慈以及张郃一方的人太过亲近。   赵云来了一个多月,和孙部的人相处得很好。   太史慈虽有些奇怪这个颇为冷淡的年轻人和孙策口中的义薄云天赵子龙不像一个人,但他素来忠厚,也不愿意在背地里说人闲话,倒也没吭声。   张郃是降将,正如赵云想的那样,处在一个尴尬期,只能闷头做事不说话,反倒是新来的甘宁,甘宁这人颇有几分侠气,基本上旁人对他什么样,他就对人什么样,被冷待几次之后,也生起气来,不再搭理赵云。   军营看着挺大,武将圈子实则很小,两人的矛盾很快就被发觉,孙策很是纳闷,他知道赵云的性格谨慎,极少对人态度恶劣,像这样鲜明的矛盾……这里头必然有事啊!   孙策找了个空闲的时候,带着赵云去城中酒家喝酒。   乱世百姓流离,像徐州这样的地方,也不过一个酒家,平素除了军士,也少有人来,孙策几杯酒下肚,便开始有意识地套话。   可惜赵云的酒量很好。   他又是个实在谨慎的人,虽然不明白孙策为什么要套他的话,但还是谨慎地没有表露任何看法。   孙策套不出话,便决定劝酒。   然后把自己劝了个稀醉。   孙策瘫在桌上人事不知,甚至打起了呼。   赵云想起来时孙策说的是请他喝酒,要付钱的手顿了顿,从孙策的怀里摸出酒钱付了账,然后背起他走出酒家。   走不多远,忽有人扬鞭开道。   这时节许多地方没有专门的车道,很多人不知道避让马车,便有人想出法子来,让家仆携鞭开道,虽有些张狂,却也避免了撞伤行人。   赵云久居北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吃了一脸灰尘,才想起退到一边。   李澈半卧在车驾里,从车帘的缝隙里看了看骑马在前的李凝,不由深深叹了一口气,羡慕她的欢实。   春眠正好,夏日多乏,秋时人困,冬日补眠,这才是人生真谛,可到了她那里,春日要踏青,夏日要晒晒,秋天要赏落叶,冬天要踩踩雪,一年四季没有不想出去的。 第148章 三国(15)   来到这里也有十年时间了, 李澈从无到有打下六州之地,李凝倒也没闲着, 她如今武功正值巅峰,若是放到从前,不说天下无敌,至少也能横行江湖。   可惜这里没有江湖。   李凝和李澈据理力争,试图替他做事,李澈哪里舍得,可他哄不过李凝, 只好答应她熟读兵书之后, 找个人带带她, 倘若她真有带兵天赋,他也就随她去。   一个照面制服典韦的武力, 还有驭兽术和雷法傍身,他担心的不是李凝的安全,而是怕她吃苦。   军中是什么样的地方?他去过一次就不想去第二次, 李凝的年纪在这里算“少妇之龄”, 可容色天生, 谁见了她不惊艳?只要想到会让一群脏臭军汉窥走她的容颜,也许背地里还会偷偷意淫……他就想杀人。   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李澈做的事情看似异于常人,实则并没有跳出时代的樊笼, 一是他没那个时间去折腾, 二是费事。   按部就班打天下, 开国之后沿用旧法,稍加改革,一朝过后,管他洪水滔天,这便是李澈的想法。   可李凝有别的想法。   她不是要人保护的闺阁少女,也不愿意安安生生等着做公主,哪怕不去带兵打仗,她至少也可以教军中士卒一些功法,为李澈分忧。   在她的心里,李澈心怀天下,虽然有时手段狠戾,但大节从来不失,是个真真正正愿意替百姓做事的人。   她对他百般信赖,认定他是个圣人。   这谁能顶得住?   就算是李澈也顶不住。   李澈琢磨了半夜,想出个折中策略,他准备效仿当年女官制度,组建一支娘子军。   其实这会儿的军中也有女子,除了埋锅造饭的厨娘,更多的是营妓。   各地军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营妓,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掳掠,为了军心安定,通常上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澈见不得这个,命手下大将严厉治军,倒也没发生什么军心涣散的情况。   女子和男子体力有高下,但如今正是乱世,多的是吃不饱的流民,精米白面好吃好喝养上一段时间,没什么干不成的事,何况李凝还要教习武艺。   等到第一批娘子军训练出来,再选派一些佼佼者去军中任教习正好。   组建女军之后,女官制度也可提上日程,光这两样,就够李凝忙活的了。   跟李凝出来这一趟,正是要去选址。   城中能屯兵的地方就那么一点大,多了一批新兵,自然要赶走一批,李澈由得李凝去选地方。   李凝策马过长街,眼见市井一天比一天繁华,心情格外开阔,正在这时,她不经意一瞥,瞥见一个白袍青年半背半扶着一个烂醉如泥的友人站在路边。   她眼力素来不错,虽则当日只见了两张泥猴脸,但孙策的身形轮廓比常人高大一些,在徐州这样的小地方也算显眼了,她勒马而停,问道:“这是孙策将军?”   赵云不知这个骑在马上的女子是什么人,但看模样也该是高门女眷,他谨慎地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应了声是。   李凝不由奇道:“堂堂主将,白日当街醉酒,按律……”   李澈听见动静,掀开马车帘看了看,便道:“近来闲暇,他昨日找我请了一天假,不算违纪,随他去吧。”   赵云没见过李澈,却听闻过他的长相,再听此言,当即认出自家主公,连忙行礼。   这一行礼,孙策像一滩泥一样从他肩头滑下,摇晃了一下就要倒地,李凝抬刀一别,稳稳当当勾住了孙策的衣服,将人带得正了一些。   与此同时,赵云反应过来,伸手扶住孙策,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按上李凝的刀鞘。   李凝松手,任由孙策倒在赵云身上。   她轻声说道:“小心一些。”   赵云低下头,应了一声是。   马蹄声渐远,赵云扶着孙策,一只手按了按太阳穴,觉得自己一定是酒意上头了。   要不然他怎么会几次三番偷看主公的内眷。   赵云稳稳当当地扶着孙策回了军营。   孙策倒头就睡。   临走的时候,正赶上副将周瑜过来,赵云便笑道:“将军刚才饮了些酒,已经睡了。”   周瑜不奇怪孙策喝酒,就是他给孙策出的主意,他奇怪孙策怎么没灌醉人,反倒自己躺平了,只是这话不能和赵云说,他也笑了笑,说道:“看来伯符喝不过子龙,待闲暇了,我也试试子龙的酒量。”   赵云摇摇头,说道:“子龙也醉了,只是醉得不大明显。”   周瑜不信,赵云面皮白皙,眸正神清,身上虽有些酒气,却不像旁人那样目光涣散,脚步虚浮,至于孙策,平时口口声声自号酒中霸王,结果隔着军帐都听见他的鼾声了。   孙策睡了,周瑜自然也不准备去打扰他,他和赵云一起从军帐出来,琢磨着不如开诚布公和他谈一谈,假如赵云和甘宁真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日后少让他们见面也就是了。   赵云还真没想到周瑜会为甘宁的事情来询问他。   也许当真是因为那一点酒意,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对周瑜和盘托出了连日来的谨慎考量。   周瑜哭笑不得。   说实话,赵云其实并没有勾心斗角的心眼,他所做的事全凭往日经验,公孙瓒帐下内斗,是因为公孙瓒早年和近年对人才的需求不同。   早年守卫北疆需要的是武将人才,能入白马义从,最重要的是个义字,赵云正赶上这一批白马义从的尾巴,后来公孙瓒决意争霸,招揽来的谋士自然把他当成主公,为他谋算利益,即便是武将,也是奔着他的实力来,义和利天然对立,赵云半新不旧,夹在中间自然不尴不尬。   李澈帐下则完全没有这个方面的对立。   太史慈和孙策情同兄弟,孙策手下的兵马还有不少是太史慈练出的兵,如今太史慈远在北疆,孙策和家将之间自然没什么矛盾,至于降将和新来的一批武将,就更没有说话余地了,更何况,内斗的原因大多时候在于主公没能协调好,公孙瓒既要义也要利,世上没那么多两全事,到了李澈这里则不同,全军向利,别说内斗,今天两个武将打了架,明天两人一起去认错,何苦来。   周瑜还给李澈举了个例子,张邈帐下的降将里有个人和张郃手底下的兄弟不合,两人见面就吵,一言不合就打,没几天被人上报给李澈,李澈就让他们一起住,穿一条裤子,一个人出去把裤子穿走了,另一个人只能在房里等,两个人整天为了裤子打架,谁出去都带着一身伤,没过多久这两个人就痛哭流涕去找李澈,表演了个原地做兄弟。   后来军中就很少有矛盾再发生了,毕竟谁也不想和别人穿一条裤子。   赵云和甘宁之间的矛盾之所以那么引人注目,背地里少不了一些想看热闹的人起哄。   不少人开了盘口,赌这两人什么时候穿一条裤子。   从周瑜口中得知真相,赵云……松了一口气,毕竟他虽然不是什么讲究的大族子弟,却也不想和别人穿一条裤子。   话到此处已经算是说开了,赵云向周瑜保证,明日便去向甘宁道歉,至于接不接受,赵云相信甘宁应该也不想和他穿一条裤子。   之所以要明日才去道歉,是因为甘宁并不住在城中,他是水贼出身,练的是水军,曹操久居江东,练得一支好水师,想战胜水师,自然要用更强的水军来打。   赵云目前是个杂号将军,不带兵,只跟着其他将军练练新兵,平日里事情不多,周瑜倒是很忙,不多时就有人来报,说主公到了。   赵云下意识地想退下。   周瑜却笑道:“正好子龙来了这么久还没见过主公呢,一起去见见吧。”   周瑜说话客气只是他一贯如此,实则一个杂号将军是没什么拒绝余地的。   赵云只得应了一声。   城中屯兵不过三千,徐州军主力大多都在战后回归各郡县了,城外荒村还驻扎着三万兵马,但一旦遇到战事,这些兵力就会以最快的速度集结起来。   因为李澈专门修了一条军道。   军道平日里用来押送粮草物资,战时却能发挥巨大作用,几乎所有的军营都建在军道附近,李凝看中的就是一块距离军道不远的地盘,往来方便。   那块地是孙策近卫营的驻扎之所。   李澈发话,自然没有旁人不满的余地,周瑜压根就没问那块地腾出来要做什么,便应道:“这几日天晴,正好让他们腾出地方来,近卫营只有五百个人,去和其他营挤挤也就行了,倒也省得出城。”   李澈点了点头,说道:“五日之内搬走,再调一批人手来,把这块地圈起来,盖高墙,只留一侧出入。”   周瑜疑心李澈要在城中建牢房,但他什么也没说,立刻记下。   事情交代完,李澈忽然看了一眼赵云。   赵云心头一跳,莫名有些发慌,难道是他偷看主公内眷的事被人发觉了?   李澈收回了视线。   方才离得远,以为是个小将,离得近了再看,至少也得二十往上了。   年纪这么大,肯定有妻妾。 第149章 三国(16)   赵云还真没有。   这年头做亲是讲究门户相当的, 士族和士族做亲,庶人只配和庶人婚嫁, 士族就算落魄了, 哪怕送女为妾也不会下嫁庶人,赵云在公孙瓒帐下快有十年了, 也没人想起给他说媒。   这事太难办了啊!   庶人出身在武将里虽然也算普遍, 但公孙瓒本人是大士族出身, 能在他手下混出头的,要么出身不错,要么功勋够大,出身不错的看不上赵云,功勋够大的,家中女儿都抱上孩子了。   低位武将倒是有心给他说媒,可几年耽误下来,他的年纪也摆在这里, 讲究的人家更愿意把女儿嫁给同龄男子, 所谓少年夫妻, 不讲究的, 赵云自己也看不上。   这就耽误到现在了。   其实再耽误耽误,赵云也就想开了, 他本也没有肖想什么士族女郎, 说得过去就行了, 要是说得过去都不行, 那就凑合。   不料偏偏遇上主公倒台, 连人带家眷一窝都被押送到徐州,白马义从大多跟着公孙瓒去了颍川,留赵云不尴不尬在军营里,忙着谨慎小心还来不及,怎么有时间去求人家给自己说媒?   更何况来到军中以后,赵云悄悄地发现,自家主将和副将还都没有成亲,军中打光棍的一把一把,也显不出他来。   于是赵云心安理得地光棍了。   他也知道,两位将军打光棍,那是人家没心思,只有他是真的找不到。   李澈走后,周瑜把迁营和建墙的事交给了赵云去办。   毕竟杂号将军没有正职,别人都很忙。   赵云并不在意这个,他又不需要亲力亲为,看着点办就是了。   周瑜分配完任务,这才轻声叹了一口气,说道:“伯符怕是要怪我了。”   赵云有些疑惑地看了看他。   周瑜说道:“方才跟在主公身边的女郎,便是主公的妹妹,尚未出嫁,主公本有意考察伯符,是我劝他三思,后来主公也没再提过。”   赵云怔了一下。   这年头女子出嫁年纪不会超过十五,源于汉初人口凋敝,十五不嫁则要罚税,后来演变成了女子早嫁,男子早娶,但实则士族男子就算过了二十未婚,对名声也无妨碍,可以照常娶妻,而女子过了十五岁不嫁,却是很难再嫁出去了。   但主公的妹妹却不同,谁听过公主难嫁?何况这位未来的公主生得天姿国色,活脱脱天仙似的人物。   赵云设身处地想了想,也跟着周瑜叹了一口气。   周瑜轻轻地拍了拍赵云的肩膀,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去,刚走出三五步,赵云忽然反应过来,这事有关女子名节,好好的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个?   赵云只是顺着思路猜了猜,便没敢再往下细想。   这谁敢想。   六州在手,李澈倒也没闲着,曹操怕他趁机偷袭,加大了兵力,硬生生赶在公孙瓒倒台之前结束了荆州之战,袁绍比公孙瓒果断得多,当即自刎,曹操为旧友整整哭灵三日,还是没耽误他把旧友的儿子一勺烩了。   袁绍有个儿子叫袁熙,袁熙的妻子甄氏十分貌美,曹操杀死袁熙之后,本想把甄氏纳了进门,不料次子曹丕早他一步进后院找到甄氏,恳求曹操把甄氏赐给他。   要是曹丕是个袭爵的长子,曹操没准就应了,但曹丕上头还有个样样都好还不跟老子抢女人的长子曹昂,曹操看曹丕一点都不顺眼,仍旧把甄氏纳为妾室,并给了曹丕两个他最爱吃的大嘴巴子。   曹丕委屈得闭门不出,谁也不肯见,曹操事后听闻,也觉得有点过了,想了想,便听从帐下谋士荀攸的意见,承诺曹丕,把小乔许给他。   小乔原本是定给天子的人,然而如今谁都知道天子已经不管用了,送他一个女人还是十个女人也没多大区别,事实上曹操已经在琢磨着李澈称帝之后,他要怎么办了。   假如他的势力和李澈相当,李澈要是称帝,他肯定打出奉天子杀不臣的旗号去打李澈,然而如今两方实力差距极大,曹操如今占据扬州,荆州,外加交州的一个郡,拢共还算不到三个州,李澈不光地盘比他大,还几乎整军接手了公孙瓒的兵力,那可都是杀过胡虏的老兵啊!如果一定要给个比喻的话,董卓。   董卓以西凉铁骑祸乱天下,他巅峰时期的兵力也就等于0.5个公孙瓒。   如果不是占据长江天险,曹操的心态早就崩了。   他算是明白了,自己一开局地盘就选错了,江东是富庶,但富庶之地兵马难征,人人都能吃上一口饭,为什么要拿命去跟你打仗?强征过来的江东兵也很难聚拢起军心,就算聚拢起军心,又怎么去和那些身经百战的北疆铁骑打?拿头去打吗?   如果邻居不是李澈,地盘选错了,后期再打回来就是了,可邻居是李澈,别说打不打得动,光是防备他就够心累的了。   等到听闻李澈收拢了赫赫有名的“锦帆贼”甘宁一伙,有意练水军的消息,曹操已经十分镇定了。   毕竟不镇定也没有用。   两方势力就此陷入了僵持期。   期间曹操试探性地去打了打交州,发现李澈没有动作之后,也不敢太过张扬,只能一点一点地去磨地盘。   李澈倒是不在意曹操悄悄扩张地盘的行为,毕竟水师还没练成,就算去打了荆州,曹操据江东鱼米之乡,能和他可劲地耗,就算拿下荆州,曹操一样可以缩回江东。   打蛇不死,反受其咬。   李澈直接无视曹操,北疆那边命太史慈进一步扩张地盘,打打凉州几块地,敲敲并州的边鼓。   中原这边,则挥师打下了益州。   听上去拿个州府跟玩似的,可这其中自有道理,以一州之力想拿下一州,自然要拿命去拼,拿头去打,以两州之力打一州,其中各项条件加起来,绝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效果,以李澈六州之力,去拿一州,实在就跟玩没什么两样了。   益州刘璋也是个人才,他被打之前正和叛臣张鲁内战,因为打不过张鲁,便招了刘备入川来帮忙,结果打跑了狼,又来了虎,刘备这人名声极佳,刘璋和他同为汉室宗亲,比起下属自然更亲近刘备,但刘备也想做出一番事业,尤其是在看到刘璋根本没能力占据益州之后,更起了心思。   李澈来的时候,刘备已经差不多要把刘璋干死了。   李澈一来,刘备大军节节败退,最终刘备只得脚底抹油遛了,刘璋自知益州保不住,反倒积极地去抱李澈大腿,并提出要把家中小女儿嫁给李澈为妻。   这波大腿抱得……非常令士族反感。   刘璋是汉室宗亲出身,比起刘备烂大街的中山靖王之后,他是有一整个宗族在身后的,论身份,他的女儿就算是死了,烂在地里,也不能和庶人结亲,但刘璋偏偏就这么做了,且做得理直气壮。   李澈虽然是庶人之后,但汉高祖也不也是泥腿子出身吗?眼看着人家都快当上皇帝了,再说出身有什么意思?兵临城下,刀在脖颈,还分什么庶人贵胄?他寻思那些被打下来的州府里,也没几个士族站出来说李澈是庶人出身,他们就不出仕了呀?   一样是替人家做事,出劳力的就比出女儿的高贵吗?   不能够呀!   刘璋的小女儿哭哭啼啼被送上了马车,本以为这就是她人生最凄惨的时候了,却没想到更凄惨的还在后面,车到半路上了,李澈的消息到了,他拒绝和刘璋结亲。   这个笑话立即传遍了士族圈子。   但是刘璋一点都不在乎,李澈虽然拒绝了他的女儿,但也没杀他呀?还给他安排了个官职,这波名声送得不亏!   刘璋的事迹给了一些有心人提醒。   吕布经历十年沉浮,充分明白了武力征服不了天下的事实,事实上就算太史慈不来打并州,他也是思考过投诚的。   无奈他的名声实在太臭,从义父丁原到义父董卓再到旧主袁绍再到旧主公孙瓒,他连续跳反了四个主公,假如再投李澈一次,他能不能受到重用先不提,他充分怀疑自己可能连命都保不住。   这个时候就需要开动小脑筋了。   吕布帐下只有两个谋士,一个叫陈宫,早年和曹操有嫌隙,后来跟了吕布,一个叫贾诩,全天下都知道他的名声,两个谋士合计了一下,陈宫提出再等几年,等到李澈称帝,看并州不顺眼了派人来打的时候,再顺势投降,那个时候李澈不会好意思杀他,贾诩则说,投降要趁早,只要诚意够,李澈一样不好意思杀他。   除了并州这个最大的诚意之外,贾诩建议吕布学一学刘璋。   吕布倒有个女儿,是他和正妻生的,今年刚满十二,他叛逃时除了带上了貂蝉,也就是这个独女了,事关女儿,吕布沉思了一下,提出质疑:“李澈连刘璋之女都不肯娶,我又有什么地方比得上刘璋?”   贾诩喝了一口茶,说道:“将军只管做就是,老夫不会害将军的。”   以吕布的智商,贾诩觉得自己很难和他说清楚,解释起来怪费口水的。 第150章 三国(17)   吕布这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听人劝, 即便很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是同意了贾诩的提议。   贾诩感到十分满意。   这年头遇到一个靠谱主公不容易, 在他看来,天下诸侯中真正有脑子的不多,像李澈那样自己有脑子的,也不大需要谋士,退而求其次,不忌惮下属,肯听人劝的主公也很不错了。   吕布虽然轻信, 但轻信也分人, 听庸人的话便是自毁, 肯听明眼人的话,日子就还能凑合过下去。   找着这样的主公已经很不错了, 没见他前头几个事还没成就想着杀他这头驴了?   贾诩如此说了,陈宫也就不吭声了,他一向认为自己的才能是有数的, 即便吕布更听他的话, 他也会劝他多听贾诩的, 同为一主,像他这样的谋士其实并不多。   两下一合计,吕布便答应下来。   吕布之女乳名大娘,从小叫到七八岁, 直到快议亲了, 吕布才请贾诩为她取了个名字, 叫做吕英。   吕布本人相貌英武,发妻虽不如貂蝉多娇,年轻时也是个美人,除了一双肖似吕布的浓眉,吕英的相貌也是十分不错的。   事成定局,吕布摸了摸良心,也觉得对这个女儿颇为亏欠,他当初从公孙瓒那里叛逃,为免走漏风声,没带上一干妻妾,发妻也在其中,为了这个,女儿和他不睦,算起来上次见她,还是年节。   吕布难得起了些愧疚之心,夜半时便同爱妾貂蝉商议,请她明日去找吕英说和,至少在出嫁之前,父女总要见个面。   貂蝉起初惊讶,随即便笑道:“良人可知,英儿最恨的人是谁?”   这个吕布说不准,他琢磨了一下,说道:“是我?”   貂蝉摇摇头,笑语道:“是妾身。”   乱世人如飘萍,貂蝉虽也身不由己,但在心智未开的吕英眼中,自然认定这个女人夺走了他的父亲,是导致她母女分离的罪魁祸首。   有时貂蝉也觉得吕英怪可怜的,可真要让她去顺着吕英的想法,那又凭什么呢?   乱世对女子最是苛刻,找个栖身之地很容易吗?   吕布思考了一会儿便觉脑壳疼,索性不想了,搂着貂蝉,一夜好眠。   吕布意欲投诚的消息传得很快。   李澈当即给太史慈指示,大军长驱直入,所过之处没有丝毫抵抗,与此同时,吕布准备嫁女的消息也传到了中原。   中原聪明人多,当即明白过来,吕布这是在抄刘璋的作业。   拿自己的名声去垫别人的脚,刘璋这些日子已经被士族嘲成了丢人现眼的典型案例,谁料想又多了个吕布。   李澈仍然拒绝。   实诚的吕布已经送女到了半路上。   这年头山远水远,刘璋之女能在半途收到消息折返,是因为刘璋派给她的送嫁大军一路上十分招摇,很好寻找,但吕英不肯要吕布送的嫁妆,从并州到徐州千里迢迢,大肆招摇等同插标卖首,他们是伪装成一批马贼上路的。   吕英小小年纪,已经使得一手好方天画戟,涂黑了手脸,打扮成少年模样,活脱脱一个马贼少主,于是直到他们抵达徐州境内,才得知婚事不成的消息。   吕布的心腹大部分是跟着他征战多年的下属,近几年吕布做了主公,开始惜身,倒让老下属感到失望,跟着吕英一路从并州过来,他们有时打劫豪强,有时黑吃黑,有时救济流民,吕英年纪虽小,经历多次战事之后,身上却隐隐有了昔日战神的风仪。   一众本是送嫁的将军打定了主意跟着少主,吕英也不怯,命人去徐州城里打探消息,她意欲以男装参军,效仿名将孙策,带领一众家将投奔李澈帐下。   不料打探消息的人回来之后,却带给吕英一个颇为奇怪的消息。   六州境内正在招揽女兵,试征三千,响应者众,并于一月之后,要从兵法武艺骑射等各方面遴选女将。   吕英继承了吕布的武勇,也同样继承了吕布的智商,她琢磨半天没琢磨出味道,便问身边一人道:“文远叔叔觉得此事可信否?”   张辽也不知道。   不过他是吕布军中难得有头脑的人,思量了一会儿,便道:“如今消息不多,少主可以派人去买通应征的女兵,将军中情况打探清楚之后再做决定。”   张辽的考虑非常到位,只是他没想到女军治军极严,别说像平常那样买通人手打探军中消息,就是人都见不到,女营被高墙环绕,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   一众家将商议多日,都劝吕英还是女扮男装的好,毕竟这样的女营,实在很容易让人想起一些不好的情况。   吕英最终还是决定按照原本的想法来。   于是李澈军中近日又多了一伙投奔而来的武将。   这伙人号称从辽东公孙度那里叛逃而来,从那黝黑的肤色以及娴熟的马上武艺来看,倒也合情合理,吕英自称是前河内太守李敏之侄,父亲被公孙度杀死,被一众家将保卫而来,她的口音略杂,手下家将也说得一口天南地北的方言,倒也没人怀疑。   此时吕布已降,李澈的六州之地变为七州,天下半数已入他手,曹操水师横锁长江,一时不大好打,下一步就是要征公孙度了。   多了这么一伙从辽东来的武将,众人也觉得颇为欣喜,除了问吕英问不出个什么之外,张辽等一批守过幽州的武将倒是对辽东的情况颇为熟悉,对答如流。   吕英年纪太小,只能象征性领兵一万,大部分的情况下,这批兵马是由她手下家将代练的,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从前在吕布身边时,少有人陪她练武,到了李澈帐下,武将人才济济,说话又好听,待在演武场比回家好多了。   同在一军,想要打探女营的消息就方便多了,吕英很快打听到隔壁高墙之内的女营也是每日刻苦操练,而不是像外界猜测的那样,是个见不得人的去处,领兵的女将是主公的妹妹,听闻是个二十多岁还不曾嫁人的女子。   不同于旁人,吕英只觉得万分羡慕,她一向恨自己身为女身,不得父亲看重也就罢了,一到年纪就被视为商品,随时可以售卖,连想要建功立业都只能扮成男装,倘若她父亲能有主公一分开明,该有多好?   想到吕布,吕英的神情又冷淡下来,即便她如今已经想开许多,但对吕布,她还是心结颇深。   握紧手中的方天画戟,吕英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她要出人头地,她要建功立业,她要堂堂正正以功勋立世,然后,把母亲从冀州接回来!   女营建成已一月,大比也举办完了,遴选出的女将质量却不高,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时节少有健壮妇人,家中粮食最先供给青壮男子,之后是老人幼童,不少妇人虽然也要忙活家事,下地干活,吃的却还不如青壮三分之一,得知组建女营,肯过来的大多是吃不饱饭又没到嫁人年纪的女子,也有小部分丧了亲的中年妇人,这些人连字都认不得,更别提考量兵法武艺。   李凝并不急躁,她把人按照年纪根骨分出来,年纪小的教她们打熬身体,为习练高深武学做准备,过了习武年纪便学习一些速成之法,以强身健体和暗杀为主,慢慢地也走上了正轨。   这些人中有几个特别出挑的,她也挑选出来带在身边,认真教导。   出入得多了,隔壁男营之中倒也有不少人看见过李凝,从一开始背地里嘀咕主公的妹妹嫁不出去,变成了寤寐思服。   孙策更惨一点。   旁人是远远看见,他因为担负城中守卫重责,兼带军中粮草协调,这些日子已经和李凝见了不下十次。   每次送走李凝,他就要失眠一夜。   和周瑜也打了不下十场架。   理智上他知道周瑜劝他确实是为他好,毕竟在正常男人看来,一个女人和一群女人自然是不一样的,孙策没怎么想过女人的事,却也理所应当认为自己不会只要一个女人。   但也没人告诉他,这一个女人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啊!   古之妲己褒姒能亡国,一笑天下倾,他觉得李娘子差不多也就这个水平。   美人常有,绝代佳人,往往好几百年才出那么一个。   孙策觉得自己揍周瑜还揍轻了!   虽然他也没少挨打。   吕英这些日子明显感觉到军中气氛不对。   演武场上,主将孙策经常和副将周瑜打架,正招用完,两个人就滚地掐,两个士族子弟使用的招数包括但不限于王八拳,踩脚趾,猴子偷桃。   不少年轻武将正事不干时常去高墙外面溜达,一副失了智的样子。   她也隐隐听闻了一些风声,不由感到万分奇怪。   吕英见过的美人不少,貂蝉时常在吕布身边出入,见过她的人也不少,至多露出点惊艳神情,她老子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会很得意,可也就止步惊艳了,谁会为一个美人丢了魂啊!   她问了个时间,等在高墙外头,看了看周遭明显精心打理过仪容的几个武将,不大在意地抹了抹黑黝黝的脸,叼了根草,找了个地方蹲着。   她一蹲下,周遭就有许多视线朝她看来,吕英浑不在意,眼神一扫,正见不远处走来的红衣美人。   吕英张大了嘴巴,草从嘴里掉到地上,勾出一线口水。   她忽然就有些理解了自家老子,假如貂蝉有这样的美貌,别说为她宰了义父,就是亲老子,她也照宰不误。 第151章 三国(18)   李凝这些日子过得十分充实。   她没什么组建军队的经验, 即便手下只有三千兵马,也花了不少时间磨合, 她手下又没有什么可用的人才,着实是忙了一阵。   如今事情大半走上正轨,李凝知道李澈在其中出力颇多,辽东之战一触即发,她实在不想多耽误李澈时间,便决定凡事亲力亲为,实在不懂不会的也尽量少麻烦李澈。   原本孙策倒是很热心肠, 但李凝觉得他是一军主将, 事务繁忙, 不好总是打扰,正好负责建营的杂号将军赵云平日闲暇, 她有什么问题去问他,也很少有答不出来的。   这倒是理所应当,赵云在公孙瓒帐下也算是一员主将了, 倘若李澈不是几乎全军接手了公孙瓒的势力, 以赵云的实力, 混个正牌将军不在话下,可谁让公孙瓒本人都被俘了呢?一个萝卜一个坑,新来的萝卜想占本就不多的坑也是要论资排辈的,例如公孙瓒手下大将严纲, 来到徐州之后也只能位列二等将军。   赵云倒不算最尴尬的, 最尴尬的要属吕布。   吕布人还在路上, 军中这些日子讨论他的却不少,按理以吕布的资历,来了至少也不能比孙策位低,可论功劳,孙策浴血奋战第一线的时候,他还在公孙瓒手底下睡觉呢。   在主公的心目中,小霸王孙策和战神吕布谁高谁低,也实在是一件令人好奇的事情。   甚至于隔壁曹营已经就这个问题开过好几个讨论会了,这种情况不管是离间吕布还是离间孙策,都是一手好棋啊!   然而真身在李营心在曹的戏志才却有不同的看法。   他从去岁来到徐州,起初一直闭门养病,后来发觉李澈似乎并不怎么管他,也没人把他当成探子防备,这才慢慢愿意出门了。   久居徐州,虽然没有刻意打听,但戏志才还是得知了一些在曹营时不曾听闻过的事情。   近日的风声他听在耳朵里,便知自己的一干同僚会起什么样的心思。   可在他看来,孙策声威虽盛,本人却不像他们事先猜测的那样野心勃勃,甚至于有一些傻气,想从他这里挑开缺口,实在很难。   而吕布,他已挥霍了属于武将的大半生,一个惜身不肯打仗的战神自然也不会再有战神的锋芒,而一个没有锋芒的武将,想让他背叛一个实力雄厚,一眼看去便能庇护他打不动仗的下半生的势力,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所谓的霸王和战神之争,不过是个好听的噱头。   远在曹营的荀攸和他持一样的看法。   曹营的谋士有一大半都是由荀彧推荐而来的,这些人平日里连带着对荀攸也颇为敬重,只是这一次却不大愿意相信他,就连曹操本人都认为离间计又不花钱又不花人的,使一使没什么。   荀攸叹了一口气,有些想念戏志才了。   最终这个离间计还是以极大票数投成功了,荀彧和荀攸的看法一致又不一致,他认为离间计对于刚刚投效新主的吕布来说没有大用,但对于年轻气盛的孙策来说,却又不同。   孙策为李营立下功劳无数,吕布未至徐州便有取他而代的传言,这个年轻人的心里必然不会好过,这时离间他和李澈必然事半功倍,只是离间他和李澈的人选,却要仔细斟酌。   曹操在仔细斟酌之后,选择了一个名叫蒋干的人才。   蒋干是江淮名士,好辩论,昔日曾与周瑜同窗而学,和孙策也有几分面子交情,曾往徐州求仕,只是那时孙策周瑜俱在前线,无人引荐,只能转投曹操帐下。   自从来到曹操帐下,蒋干未立寸功,却被曹操礼遇万分,蒋干早就有报效曹操之心,听闻曹操欲令他使间孙策,便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数日之后,蒋干孤身一人来到徐州城下,自报家门,求见周瑜。   与此同时戏志才病愈,夏侯惇亲自押送粮草来换人,回到曹营之后,众人对戏志才的生龙活虎啧啧赞叹,过了一会儿,便有人告知他近一年来曹营的大小事情,也包括蒋干使间一事。   戏志才沉吟半晌,说道:“蒋干使间,倘若孙策肯反,必是真的,若有反间消息传来,必是假的。”   果然不久之后,蒋干慌里慌张赶了回来,称水师将军蔡瑁张允暗降李澈,月内必反!   曹操吓了一跳,蒋干又从怀里取出一份降书,称是周瑜醉后从他帐中盗来的,降书上的字迹一看便知确实是张允手笔,底下还有蔡瑁的签字。   曹操当即想要下令把蔡瑁张允拖出去斩了,却又反应过来不对,一摸降书,那精致的绢帛料子,很显然是李澈常用的那一种。   戏志才没有表功,只是和荀攸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   如此精彩的反间计,在别家主公的眼里,不过是一场漫不经心的玩闹,假如他肯再用点心,大约今日曹营就要死两个大将。   曹操虽然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损失,但面子里子都丢干净了。   荀彧还没开口,荀攸便道:“计策不成实为兵家常事,如今李澈意欲征战辽东,正是我们的大好时机,不可辜负,主公莫要灰心丧气。”   曹操叹了一口气,说道:“如公达所言,商议一下……征交州的事情吧。”   到底是有些怯了。   吕布抵达徐州的那天,正值六月中旬,李澈没有出门迎他,只是在大帐之中接见了他。   当年董卓招降吕布,以黄金名马相赠,万分礼待,吕布尚有狂气,后来转投袁绍,袁绍对他也颇敬畏,即便是公孙瓒,对他也是看重有加,到了李澈这里,吕布却很难再狂起来了。   因为他已经不年轻了。   一个武将,二十岁锋芒毕露,三十岁正当盛年,四十岁……从体力到敏捷再到力道,一切都在下滑。   吕布最近这几年,甚至只上过两次战场,一次斗将,一次杀敌,斗将的那次胜得气喘吁吁,杀敌的那次只斩首了五十个人。   他已经不再是战神了。   李澈对他态度并不算热忱,但也没有过分冷遇,像吕布这样有多次跳反前科的人,正常人都不会愿意让他割据一地,做个像孙策那样的正职将军再合适不过。   但李澈是个例外,他想了想,对吕布道:“七州境内大小郡县,将军可自取一处。”   吕布愣了愣。   李澈看着他,说道:“为人雄者,不甘屈居人下,但势力越大,越难以武勇服人,我知将军会降,也不准备用将军。”   吕布深吸一口气,说道:“奉先不欲回乡,就择北海而居吧。”   李澈点了点头,见吕布面上犹带几分疲惫和忧虑之色,便道:“将军的家眷已由太史将军派人从冀州送至徐州,如今母女团聚,将军如果想见她们,我让人带路。”   吕布一惊,道:“大娘和严氏都在徐州?”   李澈说道:“吕娘子失踪之后不久,有一批人来投军,领头的少年一身神力,使一手方天画戟,除了吕娘子,也没有旁人了。”   一直以为女儿死在半路上的吕布木木地应了一声。   李澈理解他,当初他乍乍见到李凝混迹江湖的模样,也是这么个光景。   好端端的小仙女混了几天江湖,忽然就把自己折腾成了小要饭的,任谁都得呆住。   吕布跟着引路的人去看了看自家妻女。   女儿不在,说是近来加入了女营做了主将,成日里忙得很,有时一晚上都不着家,妻子严氏则在院子里和几个小丫鬟一起缝战甲。   吕布快四十岁了,当初严氏嫁给他时,也就比他小了一岁,又跟着他颠沛流离,看上去……就是个很普通的中年妇人的模样。   貂蝉比她年轻,比她美貌,比她顺他心意,于是他也理所应当地冷落了她。   事实上如果不是大娘那么激烈的反抗,他在并州的那些日子,已经快要把严氏给忘了。   可看着她低着头一针一线地缝补战甲的模样,吕布却感觉到了一阵莫名又熟悉的悸动,他忽然想起曾经夫妻恩爱的日子,想起了一种和貂蝉全然不同的感情……   那战甲,是缝给他的吗?   严氏……她明明知道他已经不会再穿那样简陋的战甲了。   吕布不知为何心里一酸,忽然很想去抱一抱自己的发妻,问问她这么多年来一直等着他,辛不辛苦。   吕布还没心酸完,背后忽然一道劲风袭来,他下意识抬手去接,却接了一手沉重的——方天画戟!   这一招势大力沉,震得吕布的手臂都有些发麻,他想不到好端端的会有人从背后偷袭他,更想不到的是,一回头,那个偷袭他的人却是他的女儿。   吕英皱着一双和吕布像了十成的浓眉,大声喝道:“作甚站在我家门口?”   吕布沉声喝道:“大娘,不要闹了。”   严氏听到动静,连忙起身跑了过来,吕布心里一暖,却见严氏一把抱住了偷袭他的臭丫头,上上下下检查了几遍,随即横眉怒目,声音比他还大,叫道:“吕奉先!” 第152章 三国(19)   吕布被吓了一跳。   在他的印象里, 严氏是个温婉贤淑的女子, 她说话声音最大的时候, 也比这声吼要温柔得多。   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 这声吼居然是冲着他来的。   明明赤手空拳被人从后面用方天画戟偷袭的人是他啊!   吕英天生神力, 个头却还是正常少女的标准,一杆精铁打造的方天画戟拿在她手里, 硬生生比她自己的脑袋还高出一截,看上去很凶残, 吕布只看了一眼, 就越发不能接受严氏的态度。   他冷静了一下, 说道:“大娘, 你来了徐州有多久?”   吕英被严氏护在怀里, 脑袋却抬得很高, 她重重地哼了一声,显然没有和吕布交流的意思。   即便她不说, 吕布也能看出来,吕英长期和他置气, 离开并州的时候瘦得只差皮包骨, 现在个头虽然没有长高多少, 但骨肉匀称,面皮白皙,一看就是过了不短的好日子。   吕布看了看严氏, 说道:“她这个样子, 成日里抛头露面的, 你身为母亲,也不管管她?”   吕英样貌清秀,只是随了他的一双浓眉,导致看上去有几分男相,如今战甲在身,再持一杆比她人还高的方天画戟,一副桀骜得让人恨不得给她一拳的神情,怎么看都是个皮得不得了的少年将军。   像这个样子,要怎么嫁得出去?   吕英听了,又凶又响亮地叫道:“我什么样子不用你管!”   吕布刚要斥责她,就听严氏笑了一声,说道:“大娘如今什么样子?她是女营正号将军,领四十石的月俸,住在这将军巷里,谁家见了我不说养了个好女儿?你在公孙将军帐下是领四百石的禄米,位同公伯,可那和我有什么关系?现在大娘要奔自己的前程,你从前不管,现在还想要她温柔顺意,早干什么去了?”   严氏终究是温顺了一辈子,就算说狠话也说得温声细语,假如不听内容,倒是很顺耳。   吕布一开始也没听清,等到发觉过来,脸色就黑了下去。   吕英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要是敢欺负我娘,信不信我打飞你的脑袋!”   吕布怒声说道:“这就是你和为父说话的态度?”   严氏却又说道:“吕奉先,你生而不教,算什么父亲?何况你也杀了两个义父了,有什么脸面来说我的女儿?”   吕布一时竟反驳了不了严氏。   他算是看明白了,严氏和吕英这对母女,一个尖牙利嘴,一个巧舌如簧,他是横竖没有道理可讲。   气得不成,吕布索性使出一贯的法子,对吕英道:“你既然是领了正号的将军,领人家的月俸禄米,就让为父来试试斤两,若连我一只手都过不了,趁早回闺阁嫁人,免得丢了我的名声!”   严氏怒道:“她多大年纪,你……”   吕英却从母亲的怀里挣脱了出来,大声应战:“好,我不占你便宜,你舟车劳顿且休息三日,三日之后是军中大比,我堂堂正正和你一战!”   吕布气冲冲地走了。   走到半路上忽然反应过来,李澈的人把他带到这处将军巷里,想来原本是想让他和妻女住在一起的,他上了臭丫头的当,自己出了巷子,那他这三日要住在哪里?   吕布久在军中,压根想不到客栈酒楼一类的地方,主要也是没有。   他有心折返回去,却又没有那个脸,便转了两圈,去了昔日部下兼好友张辽的家中。   张辽是吕英的送嫁将军之一,后来跟着吕英在李澈军中立足,他为人不错,在军中人缘也好,吕英去了女营之后,他倒是吕布手下混得最好的那个。   张辽的家也在将军巷里。   李澈自从在广陵安家落户之后,就对这座本不是治所的城池进行了改造,尽可能减少民居,在靠近他住所的地方放置一左一右两个亲卫营,兵符都在他本人手里,然后就是官员居所,东西为街市,文臣在南,武将在北,中有道路,文臣聚居之地称为清平巷,武将住所便省去繁琐,直接叫将军巷。   先前严氏说她居住在将军巷里,左邻右舍无不夸赞她养了好女儿,实在不是假话。   吕英小小年纪已是军中正号将军,更是女营头一位武将,从那位李娘子在主公心目中的地位来看,吕英是她得力属下,头号亲信,日后前程简直不可估量,她年纪又正合适,不知多少打着光棍的年轻武将家里对她满意得不得了,严氏的地位自然就高。   这是吕布无法想象的。   女子就该从夫从子,温柔和顺,他又不是养不起,出去抛头露面挣生计像什么样子?   和吕布有一样想法的还有张辽的妻儿。   当初送嫁,张辽是一个人去的,这会儿吕布投降,自然也把他的妻子儿子一起带了回来,张辽有三子,年纪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才七岁,一朝家人团聚,张辽也是欣喜不已,等他讲了讲这些日子的经历,他的长子张虎顿时吃惊了,看了看吕布的房间,压低声音说道:“李娘子发疯,大娘怎么也跟着折腾?”   张辽皱眉道:“女营也是正统军中编制,不可胡言乱语。”   张虎颇有些轻蔑地说道:“女流之辈也来掺和男人的事,不是发疯是什么?我也只是在家里说一说,出去自然不犯这个忌讳。”   张辽妻子见他有发怒的征兆,连忙拉了拉他,小声安抚道:“虎儿说得也没错,他知道好赖,不会出去乱说的。”   家人团聚的好日子,张辽也不想争吵,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你们在这里多住几日就会明白的。”   张家三个小子面面相觑,都是一头雾水。   隔日,张虎在校场遭受了来自社会的毒打,带着一身伤被人抬了回家。   得知自家儿子被人打断了腿,胳膊也折了一根,就算治好,还可能留下后遗症,张辽妻子哭天喊地,要张辽去讨个说法。   张辽冷静地问了问情况,得知自家儿子是因为言语轻薄了一位女营文书,被女营主将亲自出手打伤,便歇了要说法的心思,回头给了儿子一个大嘴巴子要他自己体会。   女营主将自然是李凝本人无疑,别说她是为了下属出头,就是张虎无缘无故走在路上惹了她不顺眼,被打了一顿,张辽都不会去要说法。   等问清当日情形细节之后,张辽又给张虎补了两个大嘴巴子。   张虎年纪还小,说是言语轻薄,其实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见那位女营文书年纪偏大,容颜憔悴,又不像是个能打的,便对女营战力提出质疑,那文书不卑不亢对答如流,他恼羞成怒,便从容貌方面攻击他人,却不料被迎面一个刀鞘打得跪倒在地。   当日那个容颜憔悴的文书姓蔡,名叫蔡琰,是名臣蔡邕之女,她早年嫁过一夫,夫死归家,不料遭逢乱世,被匈奴所掳,她父亲又死于冤狱,在匈奴待了整整十年,还是李凝听闻了一首从匈奴传来的曲子,了解旧事,才求李澈从匈奴手中把她要了回来。   蔡琰精通音律,文采极佳,因遭逢变故,平日里十分孤僻,李凝本就对她颇为怜惜,这才对张虎出手重了一些。   事后李凝亲自来了一趟张辽家中,送了上好的药材,却没有致歉,还板着脸又教训了张虎一通。   张虎躺在床上,整个人宛如一台莫得感情的认错机器,李凝说一句,他就点点头,李凝停顿一下,他就接一句我知道错了,乖巧得完全没有了杠精模样。   李凝走后,张虎红着耳朵长出一口气,又问他娘,“娘,你说李娘子特意为我来一趟,又跟我说了那么多话,她是不是,是不是……”   话还没说完,又因为回忆起了李娘子的形容再次陷入了呆怔之中。   张辽的妻子沉默了一下,也学着张辽,送了他一个大嘴巴子。   三日之后,校场大比。   张虎没能去成,虽然他拼命拍着床板要人把他抬去,但谁也没理他,吕布擦了擦那把陪伴了他多年的方天画戟,走进校场。   吕英的方天画戟本是吕布从前淘汰掉的一把较为轻便的备用,来了徐州之后,李凝命人为她量身打造了一把新的,用起来更为顺手,这场父女之战知道的人不多,前面正正经经大比,后头的小校场里,来的多是女营的人。   李凝自然也在。   再早十年,吕布的心思就不在大比上了,他仍然欣赏美色,但现在已经多了几分自知之明。   将军老矣。   这是吕布和吕英交上手的第一时间,浮现在吕布脑海里的话。   他天生神力,武勇难当,前半生张狂肆意,满以为威风可比当年楚霸王,却忘了楚霸王也是个失败者,后来天下群雄并起,倘若汉高祖晚生些时候,怕也难做。   对上那张和他肖似的脸庞,对上那双眼睛里的无穷战意,对上那眼底倒映出的颓丧脸庞,吕布忽有些恍惚起来。   交战五百零三式,吕布胜。   可他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天下战神。 第153章 三国(20)   吕英输得很不甘心。   她年纪尚小, 神力天生却不会用, 在经验丰富的吕布面前能讨五百式的便宜, 在旁人看来已然不错,但她还是不甘心。   过惯了凭自己能力吃饭的日子,再让她回到闺阁里去, 到了日子嫁人,不论好坏, 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吕英只要想象一下, 都觉得遍体生寒。   她怔怔站在校场上, 眼睛死死盯着自己的父亲, 都不肯眨一下眼皮, 生怕眨了, 眼泪就会掉下来。   吕布同样沉默地站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 才说道:“你学杂了东西,反而使不好戟,我再留些日子,教教你吧。”   说完, 他便离开了演武场。   吕英几乎没反应过来,直到吕布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她才惊觉, 这个人竟然不准备逼迫她回家了。   吕英松了一口气, 随后一阵脱力, 方天画戟脱手, 在地上砸出一声重重的响。   前头在大比,李凝关心这场比斗无非是为了吕英的赌局,见吕布反而存了指点的心思,当即放下心来。   吕英擦了擦汗,去后头换了一身轻便的战甲,自从她入了女营之后,只要没事她就爱往李凝身边凑,活脱脱一个护卫将军,这会儿李凝带着她去前头观战,见她神情还有些恍惚,不由宽慰道:“不过是场赌局,就算温侯当真要追究,我也不会由他,怎么就吓成这样?”   吕英摇摇头,小声地说道:“我不是怕他,只是觉得……”   觉得什么,却又不大会形容了。   毕竟是个孩子。   李凝柔软的心思上来,也不嫌弃吕英身上汗气,轻轻地抱了她一下,说道:“不管怎么样,你是我的人,不必多想。”   吕英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了。   满脑子都是李凝香香软软的怀抱,略一侧头,一张完美无瑕的侧脸近在咫尺,那宛如凝脂一般的肌肤上还泛着一点浅浅的颊晕。   吕英在心里哀嚎一声。   成日里就着仙女下饭,这可叫我怎么看得上那些臭男人呢?   前头大校场上,一群臭男人的大比到了尾声。   孙策是年轻将领,做事难免有些不走寻常路,他热衷于挑选勇武之人提拔培养,如今军中不少下层将领就是他提拔的,三月一度的全军大比本就奖励丰厚,再加上或许能得将军青眼,场上气氛就更加热烈了。   但出色的人不多。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征兵之时就会先遴选一批好苗子,新兵训练下来,该出头的早都出头了,不会落到后面,军中崇尚武力,少有漏网之鱼,所以不管气氛再如何热烈,也难掩盖这就是一场中规中矩的大比的事实。   直到李凝带找了个地方坐下。   全军大比自然也算女营的人头,然而不管是谁都没想到主公的妹妹真的会带着女营的人来观战。   孙策的视线不受控制地飘了过去。   演武场上两个赤膊相斗的人打得更加激烈了。   李凝只是看了几眼,便失了兴致,微微侧抬着头和吕英说话。   军中的那些人对吕英还是很熟悉的,不光熟悉,还咬牙切齿得很。   严氏一直被年轻武将的父母长辈追捧,久而久之产生了一种女儿很抢手的错觉,但实际上吧,这些提起吕英就眼珠子发绿的年轻武将,对吕英的感情还真挺复杂的。   任谁也想不到那个打人贼疼,黑黑瘦瘦的小子是个女郎,不光是个女郎,还叫她借着这个身份混进女营,到了李娘子的身边去了!   恨为男儿身,使我不得伴佳人。   吕英昂着脑袋,用挑衅的视线看过一圈,意外对上一双沉静的眸子。   和吕英的眼睛对上的第一时间,周瑜就自然而然地转开了视线,仿佛他也只是随便扫视了一下。   吕英并未多想。   大比越打越难看,平日里看着颇有意思的赤膊摔打落在众人的眼里也仿佛长了千百根针似的,只要想一想李娘子在场,随意瞥一眼就能看到上面光着膀子的人……呔!这些厚颜无耻之徒!   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了,起身道:“今日是全军大比,等这两人比完了,天色也还早,难得各位将军都在,不如也下场一试高下,如何?”   这个提议还真是好。   孙策要不是顾念着自己主将的面子,早脱了盔甲下场去了。   众人疯狂心动,应和的却不多,大比的胜者决出之后,除了开口这人下场之外,也就三五个年轻武将拍桌而起。   开口这人名叫甘宁,先前和赵云发生误会的人就是他,后来赵云找他解释清楚原委,有“穿一条裤子”的前例摆在那里,两人很快握手言和。   甘宁年纪颇轻,生得俊秀,平日里看着有些瘦弱,脱了盔甲倒也是一身精壮好肉,三五个人都战他不下,眼见轮了一圈,终于陆陆续续也有一些二三等的武将应战。   从武将下场之后,李凝的视线就落在了校场上。   世道荒凉,不说寻常人家,就是军中大比也少有几个壮实的,这些武将倒是一个个身高腿长,肌肉匀称,打起架来比起先前的菜鸡互啄漂亮了不知多少倍。   吕英虽然也在军中混了一阵,见这些人的模样,还是忍不住重重冷哼一声,对李凝说道:“这些无耻之徒,分明是想吸引凝姐姐的注意,凝姐姐你不要看他们,你看看我……”   吕英的手臂刚伸出来又缩了回去,她虽然天生神力,但胳膊还是十三岁少女的胳膊,细得像是豆芽菜,哪有场上的武将肌肉漂亮。   她慌了一下,随即便道:“我……我父身高九尺,壮得像牛,我是他的女儿,以后肯定比他们好看。”   李凝看了看她,想象了一个长着吕英脑袋的吕布,忍不住抿唇笑了一声。   吕英整个人都陶醉了起来。   做个女子多好啊,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才能博褒姒一笑,她却天天都能看到凝姐姐笑,这待遇,给个江山都不换呢。   孙策喉咙痒得厉害,他坐在主位上,屁股都像是被火燎了,只恨不得亲自下场给李娘子看。   甘宁七战六胜,最后一场脱了力,被一个姓陆的少年将军击败,随后又是几战,下场的人越来越多,坐在场上的,屁股也越发坐不住。   直到二等将军严纲也忍不住下了场,顿时像是在人群里点了个炮仗。   演武场上打得精彩纷呈,但除了一开始的甘宁,能连胜的都少,即便是严纲,也是老师傅抵不过壮拳,赢了两场就被人打了下来。   吕英在吕布那儿输了,憋了一口气,也想下场试试,只是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动弹。   凝姐姐刚才抱过她,身上还带着点香气呢,要是和人打起来,被别人蹭了过去,她得怄死了。   就在这时,李凝看了看坐在不远处一直没有动静,和众人比起来,显得沉默过分的赵云,问道:“赵将军怎么不下场?”   赵云立刻就发觉不少视线朝他扫来。   他说道:“某初来乍到,不好放肆。”   李凝笑了笑,说道:“赵将军来了都有小半年了,怎么还是初来乍到呢?”   赵云只好让人取了他的银枪来。   李凝满意地坐了回去。   旁人只当她对赵云青眼有加,在场上的人更是盯紧了赵云,就等他下场,唯有吕英算是比较了解李凝的,和她耳语道:“这个人得罪凝姐姐了?”   李凝摇摇头,她同样耳语吕英,声音细细轻轻的,“我只是觉得,难得大比,怎么能让在场武艺最高的人坐在边上默默无闻呢?”   吕英有些惊讶地看向赵云,横看竖看都看不出什么门道来,李凝说的是在场,那就是包括了孙策张郃这些大将在内的了,赵云一个杂号将军,还是孙策擒回来的,怎么会比这些人还要厉害?   李凝自有她的判断标准。   果然赵云持枪下场,不过十几回合就将场上的将军挑下了台去,此后连战十人,连胜十场。   他不像旁人脱了一身盔甲就是肉,他的盔甲底下还穿着一身白衣,十几场下来,脸不红气不喘,甚至连一滴汗都没流。   吕英惊呆了。   她换算了一下自己,要是她和赵云相斗,也许凭着神力能讨几分前四百回合的便宜,但等她力竭,赵云显然还有余力,这样的武艺,就是她老子来了,若不能速战速决,就是被活活耗死。   合着不是孙策将军的武力不如人,是体力不如人啊!   吕日天服气了。   赵云的对手就有些难挨了。   尤其这人先前注意力不在大比上,等被人怂恿着下了场,交上了手,琢磨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是遇上武将里最难缠的一种人了,当即就恨不得认输。   可当着全军将领的面……实在是宁愿打输,不能认输。   六百回合下来,这对手只觉得手都不是自己的了,恍恍惚惚下了台,一抬头,只见白衣将军银枪一收,微微吐出一口气。   宛若天神。   坐在主座上的孙策忽然背后一寒,他忽然想起了先前问过赵云的话,他很不理解一个武将为什么习惯于在别人军中连进连出。   原来是体力过人,一圈不够他打的。 第154章 三国(21)   一场军中大比到最后, 赵云占尽风头。   武将对耐力的要求不低,然而就连吕布也是五百回合型选手,可见常人的承受能力, 赵云呢?他都不知道打了几个五百回合了。   倒也不是李澈军中就有那么多厉害武将, 而是赵云习惯于给别人留些颜面,除了一开始的那个, 后来上场的人,他都尽可能让对方在台上多待一会儿, 免得轻易下去, 遭人耻笑。   然而除了李凝, 压根没人注意到这一点。   不要问,问就是恨。   大比结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 只要赵云到了演武场,众人都是躲着他走的。   好在自那之后,赵云也很少去了。   演武场上一展锋芒,李澈也问了一回, 便应了孙策的请求,把赵云转为正号将军,他如今手底下带着五千人马, 平日里都在城外安营,连休沐日都很少回城里来。   吕英勾着脑袋窥视了几日,确认这么个杀器是不会出现在演武场的了, 这才放下心来, 提着方天画戟去试身手。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跟着吕布习武, 她是半路出家,甚至连基础都没有,全凭天生神力,对上普通人还好,倘若对上赵云孙策这样的高手,很难讨得了便宜,吕布便从握戟的姿势教起,虽然起初父女二人都有些别扭,但后来一个认真教,一个努力学,倒也把这别扭的气氛给掰正了。   也说不上是哪一回,吕布教吕英教得有些晚了,外头又下了雨,严氏站在廊檐下看了半晌,见吕布要顶着雨离开,便让他宿在客房里。   又过了几天,张辽的妻子怀孕了,张家又喜又忙,吕布便没再去打搅,慢慢地在家里住了下来。   因来徐州是投诚的,生死难料,吕布来时孤身一人,等他在徐州住了一段时间,并州被全盘接手,他帐下的文臣武将也就一批一批来了徐州。   李澈慕名见了贾诩,这位老先生平日里在吕布帐下十天半个月难得说几句话,到了李澈这里,两人难得相谈甚欢。   武将先行,文臣是最后一批,这最后一批里自然也包括了吕布的爱妾貂蝉。   貂蝉离间吕布董卓时年方十六,如今也奔三的人了,吕布前年便又纳了个二八小妾,跟在貂蝉身边,倒像是个婢女,胜在年轻。   两人同乘一车,到了徐州城下,马车不让进,便改为步行,陈宫亲自把二人送到将军巷。   一见貂蝉和新妾,吕布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果然没等他有什么动作,院中发觉动静的严氏便走了过来,她倒也有一样好处,从来不向外人发作,只看了看吕布,说道:“这是我和大娘的屋子。”   貂蝉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严氏。   吕布轻咳一声,对陈宫道:“我过些日子要去北海任太守,在徐州实在没有住处,公台稍待,我先让人把她们安置下来。”   陈宫一脸懵逼地点了点头。   然后吕布就吩咐人把两个爱妾安置在了一处租聘来的院子里,也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就那么不尴不尬地又折返回来了。   严氏没再说什么,也没再理吕布。   陈宫发觉,这些日子不见,吕布的改变真的很大。   磨去了一身轻狂锋芒,他现在看上去比以前平和了不少,并不是那种做了主公之后渐渐惜身不敢战的颓废,而是一种真正的平和。   比吕布改变更大的是跟着吕英来到徐州的送嫁将军。   这伙人以张辽为首,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少主吃肉我喝汤,吕英在女营混得风生水起,张辽等人进程也不慢,不少刚来的武将还在一头雾水的时候,他们已经能够给昔日的兄弟做向导了。   只是这份向导仍旧让人摸不着头脑。   高顺刚分得了一套房子,隔壁住着的是先前跟着吕英来徐州的郝萌,他在徐州人生地不熟,先前跟着吕布的时候,他和郝萌的关系也不错,便时常找他问询。   郝萌告诉他,军中头号人物是至今还在北边收地盘收人头的太史慈,随后就是孙策,这人年纪虽轻,却是一员猛将,很受李公信任,之后便是大将张郃一伙,这人手下多是降将,能力也不错。   高顺盘算了一下,还没等他算出个所以然,就听郝萌说这些就是给他做个基本介绍,实际上没啥用,军中不搞小团体。   吕布帐下头号小团体首领高顺看了看郝萌,露出一个属于猛汉的笑容。   郝萌挨了一顿打,兴致仍然不减,又给高顺讲了讲高墙之中的女营,他刚起了个开头,就见高顺又露出了笑容,当即慌得一批,连忙说道:“女营的主将是李公的妹妹,正经的女兵营,我们大娘子如今就在女营供职。”   高顺拧起眉毛,一副奇怪的样子。   郝萌又道:“李公和旁人不同,最看重的就是这个妹妹,先前有个谋士提出要把李娘子嫁给曹公之子谋求联姻,当场就被李公让典韦砍了头。”   高顺更加奇怪了。   郝萌见四下无人,又压低声音说道:“这位李娘子尚未嫁过人,生得天姿国色,貂蝉夫人都不能比,平日好武,大家都说她轻易不肯嫁庸人……”   高顺摸了摸胡子拉碴的下巴,打断了郝萌的话,“你说这么多,就是想提醒我,这位李娘子美则美矣,不能惦记。”   郝萌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   高顺有些好美色的小毛病,对郝萌的预防针不以为意,只道:“放心罢,没来之前文和先生已经说过了。”   郝萌知道,贾诩和其他谋士不同,吕布帐下的武将几乎都肯听他的话,他交代过的事情,高顺是肯定不会出纰漏的。   只是他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大对劲,又说不上来。   在军中待了十来天左右,高顺见到了李凝,虽然只是远远一眼,却能让他记得很久。   同时他也有些理解了李公的想法。   是嘛,绝代佳人百年难遇,兄妹又怎么样,他要是李公,他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先前文和先生提醒的时候他还觉得有些奇怪,毕竟就算是兄妹逆伦,也没有为个女人连传宗接代都不肯的,可见了人,他才发觉,假如他是李公,他也碰不了旁人了。   吃惯珍馐美味,谁还肯吃观音土呢?   高顺琢磨了一下他见过的美人,觉得这话没什么毛病,就算是貂蝉夫人,被这么一比,充其量也就是清粥小菜。   李澈并不知道贾诩在没见面的时候,就给了他和李凝这么个推论,并且普及到了吕布帐下八成的武将,这些人在经历过和高顺差不多的心路历程之后,做了无数次心理建设,见军中同僚思想如此单纯,甚至有一点同情。   当然也有心肠好的,讲义气的,不忍自家兄弟被李公弄死了还不知道为什么,便把这话拿出来说。   几乎所有第一次听见这个推论的人都惊呆了,随后想法就从“好像很有道理”慢慢变成了“不行,越想越有道理”,再到“这肯定是真的”。   这道风声几乎只在吕布帐下武将那里传播,故而传得十分隐蔽。   说出这话的贾诩本人在李澈身边待了一段日子,倒自己把自己的推论推翻了,李澈对妹妹持的显然不是肤浅的乱伦心态,但贾诩仍然认为这对兄妹的关系很奇怪。   一个正常的兄长应该是像孙策那样,虽然关心妹妹,吃喝穿用管够,有时也溺爱几分,但绝到不了满心满眼都是妹妹的地步,贾诩甚至怀疑,要是这位李娘子出了什么事,李澈能跟着去死。   何其怪哉!   李凝近来发觉不少从前偷偷看她的人都开始避着她走了,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这显然也影响不了她的心情,近来蔡琰总揽军务,把先前很多她觉得十分复杂的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孙策还把他的妹妹送了过来,这个孙小娘子比吕英大一岁,使双刀,武艺不错,难得熟读兵书,有兄长之风。   这就凑了两员副将一个军师的基本配置。   孙小娘子闺名尚香,来也就来了,还自带五百女侍,个个都是从小教的武艺,有了她们,女营练兵的进度一日千里。   贾诩认为孙策实在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他当初选择李澈而不是曹操,结果一来就是二把交椅,如今见女营走上正轨,又让妹妹领着那些女侍过去,往后李营之中,他便是铁打的半壁江山。   不过孙策本人倒还真没想那么多,孙尚香是自己吵着闹着要来女营的,因为她要再待在母亲身边,就要被逼着嫁人了。   本是权宜之计,来了之后,孙尚香就不想走了。   女营的气氛比她一个人在家里训练丫鬟要热闹得多,还有吕英这么个陪练,更重要的是,主将还是个天仙似的大美人。   她天生机灵,一来就发觉了自家长兄对大美人不可言说的小心思,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不肯行动。   孙尚香都要替孙策急死了。   男未婚女未嫁的,就算凝姐姐年纪大了一些,可她长得美啊!还是李公的妹妹,往后说不得就是个开国公主,这碗软饭吃下去得多香!   她要是个男子,还轮得到他? 第155章 三国(21)   天将入秋。   谁都知道自古秋收过后,便是战时。   李澈派遣太史慈横扫幽、冀、并三州之地, 不论是凉州韩遂马腾, 还是远在辽东的公孙度, 都在猜测李澈下一步的部署。   战局打到如今, 李澈的强势是很明显的,当年韩遂带着十万兵就敢造反,如今带着十万兵, 简直就跟没带一个样。   三州失陷之后, 陆陆续续也有一些大小势力来投,少则三五千兵力,多则六七万人马, 有的还自带地盘, 李澈阵营很快就迎来了一大批鱼龙混杂的新人。   因大将太史慈远在北疆, 公孙瓒据守颍川带兵养老, 吕布年后就走不任武职, 能镇得住场子的除了孙策就是张郃严纲等人, 不少人便有了争番的念头。   李澈没过问这些, 争权夺利是人之常情,按得住这个按不住那个, 原班人马能压得住后来者最好, 要是压不住, 他也不会去管, 反正争到最后也是替他做事的。   先前李澈征益州时打跑过的刘备也派人来降, 他大半生一事无成, 领着两个义弟带着些人马,到处依附势力寄身,好不容易被人说动一次想效当年袁绍反客为主,占据益州,还被李澈的天降大军打得败逃,此后名声也坏了,找不到势力依托,到现在军饷都发不出来,只好来投李澈。   按照刘备的真实想法,他是宁愿投曹也不愿意投李澈的,不光因为李澈反汉之心天下皆知,更因为旧主刘璋也在李澈帐下任职,他忠义半生,不料一步踏错,更未成事,成了旁人口中的笑柄不提,连他自己也没有脸去和旧主共事。   但转念一想,刘璋昏庸无能,原本就内忧外患,没能力守住益州,地有金不拾,非是忠义,而是傻子,他唯一失算的就是东面李澈打仗不讲究基本法,一口气直打到了益州来,坏了他的盘算。   更重要的是,手底下五万人马连饭都要吃不上了,再迟疑下去,兵马一散,就是想投降都不值钱了。   不得已之下,刘备和两位义弟商量了一夜,到底还是做下了决断。   关羽和张飞并没有意见,这么多年下来,他们早就习惯了颠沛流离,何况这一次的决定也不是很糟。   两员大将都说通了,剩下要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筹码,也就是俗称的卖个好价钱。   李澈掌七州之境,剑指天下,多方投靠他的势力之中,比刘备兵力多的还比他训练精良,比刘备兵力少的却有自己的地盘,兵又少又没地盘的至少能放得下面子溜须拍马送女儿,相比之下,身为汉室宗亲,兵少没地盘,就连手底下的大将也比人家低几个档次,刘备发觉自己真的很难卖出高价。   事实上他的两位义弟都很有能力,二弟云长当年温酒斩颜良,三弟张飞战吕布一百回合不落下风,只是跟着他这么多年碌碌无为,连带着名气也远不如人,刘备琢磨许久,最终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   这也没有办法,他帐下是没有谋士的。   先前那个提出要他先占益州,再图荆州,一统巴蜀的谋士在他心里已经没有了姓名。   诸葛亮也很冤枉,按照正常的流程,李澈拿下豫州兖州之后,就该休养生息外交内安,至少也得消化个三五年,趁着这个时间发育起来简直刚刚好,谁能想到李澈那样一个聪明人压根就不管治理善后,穷兵黩武一心扩地盘呢?   他更没想到作为李澈未来最大的对手,曹操竟然还跑去资助对方军粮。   如此种种巧合和不可能之下,益州易主,三分天下即将变成两雄相争,这属于意外情况,千百次里撞上一回就够倒霉的了。   随后自家兄长来信,说他已随着旧主投靠了李澈,站在家族的立场上,他希望诸葛亮尽早动身去曹操那里。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士族的通识。   当初袁绍起势,他帐下便有了荀谌,同宗的荀彧荀攸则去了曹操那里,李澈成势之后,荀家仍然派人去他治下任官,这种多线投资有利于保存家族,广撒网倒也不必多捕鱼,只要这些人里有一个成势的就够了。   这种多线投资并不会损害主公的利益,相反,这些谋士虽然同出一族,甚至是亲兄弟,只要认了主公,就专心替他谋算,不会因为同族情谊而心慈手软。   如今李澈占七州之地,曹操刚下一州,手里一共三州,局势虽然明显,却也不能小看了他,诸葛亮理智上并不愿意投靠曹操,挟天子令诸侯虽然好用,却令天下多数支持汉室的士人反感,相比之下,李澈从未出仕汉室,虽也叛了张超,却叛得坦坦荡荡,比起那些大小反王,他的成分更近似于黄巾军。   也难怪总有黄巾余党投靠他。   李澈帐下的黄巾军数量确实不少,要占他全部兵力的三分之一,这些人善于组织,内部团结,任劳任怨,从前不成气候只是因为没有好的首领,如今到了李澈帐下,立刻就威风了起来。   这一次征公孙度,李澈便决定由黄巾军打先锋。   为了争一个出战名次,这些日子军中十分热闹,新来的刘备左右逢源结交人脉,好不容易才要到了孙策帐下两个将领的名额。   他有自知之明,这两个名额他一个没要,都给了关羽和张飞。   出征的那天,刘备像极了送孩子去学堂读书的老父,和自家两个兄弟依依惜别,动情处还洒了几滴英雄泪。   关羽哽咽一声,说道:“如今我们寄人篱下,受尽冷眼,值此良机,弟必不负兄长重托,挣些功劳回来安身立命。”   刘备哭道:“是兄长无能,此行不论如何,望二弟三弟平安。”   关羽没再说话,眼睛里带着倔强冷意,可见他上得战场之后,是万不会以性命为先的了。   张飞也掉了两滴眼泪,听了这话却觉得心头一暖,他重重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说道:“哥哥不必说那些丧气话,既出征去,就要让他们知道三爷的厉害!”   刘备无言,只能握紧了张飞和关羽的手。   此行出征,连主公都亲自出城相送,大将执旗,全军誓师,谁也没注意三个没头没脸的小将在角落里临别叙话。   就是这么没牌面。   李澈想要一统北方,凉州和辽东必要择其一而攻,虽然公孙度都快烧香拜佛求神了,但还是没能逃过这一劫。   远在凉州的韩遂马腾松了一口气。   韩遂和马腾同掌凉州,为异姓兄弟,这些年来把凉州打理得固若金汤,李澈判断凉州比辽东难打得多,索性就先放着不去管,专心对付公孙度。   曹操占三州之地,如今李澈主力全线压在北方,正是趁机而动之时,曹操连日来开了大大小小十多次会议,最终决定打豫州。   李澈知道,这个时候要曹操按兵不动,除非他立马咽气,但打辽东十分重要,他也不可能留存太多兵力,只能两线开战。   辽东那边,是李澈帐下的精英阵容,主帅太史慈,副帅孙策和严纲,帐下大小武将多达七十余人,豫州前线,则是一副杂配,主帅空悬,由李澈远程指导,四个副帅,分别是张郃、赵云、甘宁和刘备。   可以说除了一个张郃,其他都没什么名气,赵云有名也是在北面,实绩不多,只有个常胜将军的运气称号。   这些人里,曹操反而更关注刘备。   他关注刘备的原因是关羽,当年关羽温侯斩华雄,他就看中了这员猛将,吕布是好,可天底下有敢用他的主公?就算是李澈,不也没让他上前线?   在曹操看来,关羽简直就是他心目中的武将白月光,为人忠义诚信,自身实力过硬,有万夫不当之勇,还有统率三军之能,简直没有一处不好的地方,只除了一心一意跟着刘备之外,再也没有缺点了。   这些年来刘备一直落魄,曹操派了不下十个人去招揽他们兄弟,但刘备一直不肯松口,不料一个错眼,人就被李澈弄到手了。   曹操伤心得好几天没吃下饭,看个绿颜色的布料都会想起关羽的容颜,听闻李澈没有好好对待他的白月光,只给了个杂号将军,更是难受。   关羽倒是不难受。   离了安逸的徐州,重新上了血雨纷飞的战场,不同于这些年跟着刘备,仗都没打几场的手冷,只是几战他就找回了当年的感觉,太史慈渐渐注意到了这员猛将,便给了他更多的征战机会。   任谁都没想到一个落魄的主公手底下竟然藏着这么个不世出的猛将。   此后关羽连战连胜,不过十几天,名声就传开了,从李澈阵营到公孙度阵营,几乎谁都知道先锋将军关羽武勇过人,不下吕布。   这些日子关羽攒下来的大小功劳,都够他们兄弟三人在李澈帐下养老三辈子的了。   二爷一展雄风,三爷就倒霉得多了,张飞刚到前线没过几天,就被人匿名举报在军中饮酒,被关了禁闭。 第156章 三国(22)   辽东战线步步推进,豫州前线却打得异常艰难。   曹操存心要在这时咬下李澈一块肉, 他近来头风发作, 日夜难眠, 却还是亲自率领大军上了战阵。   和李澈不同, 曹操属于那种比较浪的主公,虽然在朝廷挂职丞相,实际上做的是大将军的事, 他不光自己浪, 还带着儿子一起浪,和长子曹昂可谓上阵父子兵, 李澈一直很奇怪他们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曹操帐下人才济济, 越是人才济济就越是麻烦,因为不可能所有人都是一条心, 曹操的继承人曹昂到底不是曹操本人, 曹操要是死了, 跟着曹昂的少主党自然能够得利,可也是有一大批人是没能挤进曹昂的心腹圈的。   以曹操常年把儿子带在身边的德行, 一旦失算就是父子两口棺,剩下好几个儿子各拉起几伙势力来,内斗就能内耗一批, 要是早年曹操势力还没这么团结的时候就更好了, 曹操曹昂从死, 底下兵马要么为大将瓜分, 要么一拍两散。   现在说这个倒也迟了, 留给豫州前线的兵马不多,出去辽东前线,剩下的兵力也都在守城,能在主力班师之前撑着不失陷,就是胜利。   真正的战场上,计谋永远是和实力配套的,就像刘备得了一席精彩绝伦的隆中对,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外来强权打破,如今大半兵力压在辽东,豫州那边很难捱了。   李澈和曹操数次交易,多次从曹操那里得到援助粮草,看似关系不错,实则在商言商,到了战场上,压根没有人情可讲。   双方交战十几日,李澈这边率先败了一场硬仗,在手下一万兵马死伤八成的情况下,大将严纲被俘,沛地失陷。   这个消息震动中原,公孙瓒写了请战书呈上,要李澈允许他上阵杀敌,请战书刚上,还没得到李澈允准,公孙瓒就凭借多年的威望在豫州颍川郡拉起了一支队伍,连带着先前放在他这边让他训练的新兵一起,整合了一支两万人的兵马冲上了前线。   李澈甚至都没去看他请战书里的内容,就知道是拦不住公孙瓒的,加上严纲被俘,军中人心惶惶,有公孙瓒这么个积威深重的大将在,多少也能安定军心。   至于吕布,吕布很有自知之明,就算是他状态没下滑的时候,他估计李澈也不敢用他,毕竟他上了战场就不是安定军心,而是扰乱军心了。   随时担心将军会带着他们跳反的那种。   就在这时,一支三千人的队伍押着大批物资,在战争的阴云下悄无声息地出发了。   李澈无意把李凝关在徐州一辈子,只是怕她吃苦受累,送李凝上前线的心态约等于送她去江湖游历,到底战事在即,只能点头答应。   不少谋士甚至于爱慕李凝的武将都觉得自家主公是疯了,把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送到战场上,他也做得出来!   虽然李凝创建女营,领主将月俸,手底下还有吕英孙尚香这等不输男儿的厉害女子,但就像是孙策放任孙尚香习武教丫鬟一样,绝大多数人是不认为女营能上战场的,就算是有人被美色迷昏了头,也只认为女子心细,女营可以朝着军医营的方向发展,而不是认为一群女子真的能够像正常军士那样冲锋陷阵。   豫州下辖颍川郡,汝南郡,另有梁沛陈鲁四地,九十七小县,曹操下了沛地之后,便以此地为据点安营扎寨。   此时秋已过半,田地早收,曹操大军来了之后,正好扎营在农田里,有大量新晒干的草稻御寒保暖,曹营的军士睡眠质量比先前夏冬作战时好了不少。   睡眠质量好,仗就好打,自从严纲被俘之后,曹操便来了运气,连日来的战事都能打胜,他倒也很沉得住气,一步一步扩张。   曹操这些年在江东打转,对付豪强大族乡县民兵之类十分顺手,手底下的将军也十分擅长打硬仗,像这样稳稳当当地来,对军粮的消耗是很大的,但曹操属于近线作战,又很有家底,也打得起。   沛地被人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其余的副帅都有要守的城池,不能轻动,公孙瓒的作用便显现了出来,他从颍川点兵奔袭而来,几乎人一到,就止住了曹操日渐凌厉的攻势。   但李澈知道,公孙瓒是挡不了多久的。   公孙瓒本人是一员大将不错,但他手底下的兵马只有训练了两三个月不到的老兵和一批刚招来,连兵器都配不齐的新兵,战力等同两万头猪,完全就是拿命去填。   李澈命距离沛地最近的刘备率部增援,又从七州各地抽调了一部分兵力向豫州赶去。   刘备还没到,先到的是押送粮草的女营。   公孙瓒没见过李凝,却听过她的名声,当即就有些不好,还是看见了李凝带来的大批军粮和军备,脸色这才缓和不少。   李凝将军备按人头清点过,分拨给了公孙瓒一批,留下军粮三成,剩下的一分为三,一部分命孙尚香送往刘备部,剩下的由新近提拔的两个女将分别送往赵云部和张郃部,自己却是带着剩余的两千兵力留了下来。   公孙瓒要不是士族修养比较好,就差点要问她留下想干什么了。   毕竟这位未来的开国公主,即便穿着一身盔甲,看上去也不像个威风凛凛的武将,倒像是谁家娇滴滴的女郎偷穿了兄长的装束。   自然,李澈是不穿盔甲的。   公孙瓒深吸一口气,对李狐狸的滤镜让他冷静了下来,想着万一这位李娘子是个谋士人才呢。   就在这时,李凝笑道:“我是没什么头脑的,也没打过仗,此战全凭公孙将军做主,若有冲锋陷阵时,不要忘了我就好。”   最后的一点希望泯灭了,公孙瓒有些心累地想,李澈还真是个奇才,这么大的战事,说不得七州就要失一州了,在他眼里竟然是儿戏,可以用来哄妹妹的吗?   他也没把李凝的话当真,先前跟着他的大将多半被拆散到了李澈手底下,他帐下的武将有一个算一个,连他自己都算上,也就他儿子还顶个人头数了。   公孙瓒到底还留了一层心眼,没准备为李澈效死,早在赶来前线之前,就让他儿子在家装病了。   此战若成,他这把老骨头也算是给子孙留了一笔大功,此战若败,那就该咋办咋办,说破大天就是个死,他要是真听李澈的花言巧语,才是傻子。   即便手里有了人马,公孙瓒也是不准备学吕布的。   曹操手下两夏侯,都是当世名将,这一次两人都在,另有猛将许褚,徐晃,这一次曹操是掏空了家底过来的。   公孙瓒年轻时约等于两夏侯的总和,但他如今年纪也不算轻了,手底下将士又不大顶用,除了在头天打退夏侯渊和曹仁的先锋军之后,便是连战连败,一路撤营,军中更有不少二五仔见势不好,跑去投了曹操。   李凝带着大批军备增援的事情下午就传到了曹操耳朵里。   曹操有些懵。   身为天下最强势力之主的妹妹,李凝自然是很有名气的,早年曹操手下两位谋主荀彧和荀攸更曾亲眼得见过,但这份名气说得难听一点是艳名,好听一点是美名,属于男人对美人的追捧,就如什么甄姬大小乔之类,曹操曾有意让长子曹昂联姻,也了解过李凝的情况,知道她美而好武,除此之外压根没当回事。   这样的知名美人上前线来……打仗?   曹操帐下谋士也面面相觑,仿佛有了一种听到貂蝉提着方天画戟杀了董卓的错位感。   即便曹操嘴上说着不可轻敌,但曹营的武将还真没几个当回事的,等到过了几日,发觉那位美人儿也没有出战,心情就更放松了。   要不是李澈的势力太大,对这个妹妹又格外爱护的话,恐怕连夺豫州,抢李凝的口号都要在曹营普及了。   公孙瓒又吃了两次败仗,一次败在徐晃手里,差点被人捞上马捉了去,一次败给曹操本人,要不是他跑得快,脑袋就差点被曹操的近卫大将许褚砍掉了。   在公孙瓒带兵撤营,就差要退到城里的时候,李凝很是不解地找到他,试探着询问道:“公孙将军这些日子是在佯败吗?”   公孙瓒差点要给她气死了,忍着气说道:“女郎觉得呢?”   李凝自然是没有什么觉得的,她又不懂打仗,只好说道:“我见将军连战连败,却不让我出战,以为……”   公孙瓒气噎,直言道:“曹操手下猛将如云,许褚有典韦之勇,徐晃乃用兵奇才,夏侯渊夏侯惇更是名将,就算老夫肯派女郎出战,女郎又认为自己能敌得过哪一个?”   李凝明白过来,面对公孙瓒的质疑,她想了想,说道:“是胜是败,总要试过才知道。”   公孙瓒还想说些什么,忽见李凝转身出帐,他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坐着歇了一口气,就听人来报,说李将军点了五千兵马连带两千女兵出战去了。   要不是后头加了女兵两个字,公孙瓒险些没明白他帐下什么时候有了个李将军。   李凝手里有李澈给她的兵符,点兵压根不需要过问公孙瓒,等公孙瓒带兵去追的时候,她人已经到了沛地边境,和曹营的两员大将对上了。   看清对面领兵的将军,两员大将呆住了。   夏侯渊看了看徐晃,徐晃看了看夏侯渊,两个人面面相觑,都有些懵,并且还有些慌。   这么个天香国色的大美人,是来和他们打仗的? 第157章 三国(23)   美人自然是来打仗的。   这时打仗是有规矩的, 战阵之前要斗将, 由双方派出将领来在战阵前比斗, 一般不会超过三五场, 胜的气势自然就足,事实上除了特意训练过的精兵,例如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吕布的陷阵营, 曹操的虎豹骑, 大部分的军士投降的速度都是很快的。   早上还是黄巾军,晚上就进徐州营,这在七州各地已经不新鲜了。   李凝率军在前, 夏侯渊和徐晃两个人愣是没反应过来,直到战鼓响起,美人提刀策马, 越阵而出, 竟是一副叫阵的架势,两人才当真明白过来。   徐晃为人较为持重, 一时拿捏不准对面意图,便对夏侯渊道:“将军莫急,且派一名副将去战她。”   夏侯渊武勇过人, 瞥一眼身形纤细,武器甚至不是长兵的女将, 当即笑道:“公明也太小心了些, 看我把这美人捉来献给主公!”   说完, 便拍马上前。   他大约觉得自己足够有名,又不大看得起李凝,甚至连斗将的基本流程,互通姓名都没管。   夏侯渊的兵器乃是一把长刀,斗将多是马战,讲究一寸长一寸强,他的刀几乎是李凝的刀两倍那么长,冲上去的时候更是满脑子兴奋,只以为下一刻就能见到美人花容失色被他擒回马上的情形。   然后下一刻天旋地转。   夏侯渊有些没反应过来。   从他的视角,压根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然而徐晃看得清楚,夏侯渊一个身高八尺全副盔甲的武将,竟是被一把从自己马上拎起,直接卸了兵器,打横过来擒上马的。   擒他的自然没有旁人。   徐晃只是看了一眼李凝那包裹在厚重盔甲里,却仍然能看出纤细匀称的胳膊,就觉得后脖颈疼。   夏侯渊整个人就像一只被按住了后脖颈的猫,无论怎么挣扎,都没法抬起脑袋,只能大声地吼叫。   李凝顺手把他拎起来扔到不远处的吕英马上。   瘦瘦小小的一个吕英,竟也面不改色接过了夏侯渊这么一个大汉,将他按在马上,命人拿来早已准备好的绳索,把夏侯渊捆得严严实实。   李凝又看向徐晃。   徐晃骑在马上的身子都晃了一下。   按照李凝的想法,严纲被俘,擒住一个不知道厉害与否的武将根本不保险,若是要稳当时,再擒一个才合适。   于是徐晃也到了李凝马上。   曹营的一干副将都愣住了,要不是清楚自家两个将军的实力和忠心,恐怕都会以为这是一场和对面说好的戏了。   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已经是当世猛将的范畴,何况这是万军之中活捉对面上将。   这是美人还是猛兽?   夏侯渊徐晃相继被擒,对面三万曹兵也陷入了迷茫之中,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打下去。   然后他们就真走了。   没办法,夏侯渊是带着他们冲锋陷阵的大将,徐晃负责统领战阵,原本就算是夏侯渊被擒,徐晃也能带着他们打下去,可谁能想到徐晃能被人单刀匹马揪回去呢?   看着一干低着头的武将,曹操的眼皮直跳,沉声问道:“所以你们就这么回来了?”   副将之中有个曹操的堂侄,闻言小声地答道:“徐将军被擒,军中无首……”   曹操的怒气硬生生被卡了下去。   事实上换成是他,也会这么做,他派给夏侯渊和徐晃的又不是虎豹骑,并不精锐的队伍更需要武将的调度,谁能想到徐晃能被人捉走?   曹操挥挥手,不再过问此事,而是紧急开了个小会。   最新的战报看得一干谋士都有些惊讶,尤其是还在徐州住过的荀彧荀攸戏志才等人。   战场就是这样,有时候一员猛将能硬生生改变战局,吕布正当盛年之时,可谓人见人怕,一个几乎无敌的敌将对军心的打击是不可估量的。   曹操从前也开过关于这个的会议,想一想,除了这员猛将是个女人且是个美人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违和的地方。   对付猛将,一硬抗,二绝粮,三离间,李凝一个照面擒走夏侯渊的实力,曹操估计送个许褚上去也够呛,便没准备硬抗,至于绝粮,李凝就是押着粮来的,据说军粮全堆在营地里,离间么,兄弟可以阋墙,兄妹要怎么敌对?   除非这美人想自己做女皇。   她就是想,曹操也没法给她办到。   一干谋士沉思的沉思,感叹的感叹,曹操按了按疼得钻骨的脑袋,忽然注意到了什么,看向荀攸。   荀攸眉头微皱,他也在思索,只是神情和旁人不大相同,是一种有了答案之后的考量。   曹操摆摆手让众人回去再想,把荀攸单独留了下来。   荀攸自然是有法子的,且在众人完全没有头绪在商议时就有了法子,只是这法子他有一些不想拿出来。   曹操自然之道荀攸曾和荀彧陷在徐州一段时日,见他神情模样,想来是对那名气颇大的美人心存怜惜,但如今战事吃紧,什么风花雪月却要留待日后再说。   荀攸知晓轻重,最后给出了一个详细的计策。   曹军擅烧粮,先前对付袁绍就是胜在出其不意烧毁了袁绍大量军粮,公孙瓒早知曹操的名声,便把大量军粮堆积在军营里,然而这也就成了一个天大的破绽。   这一次,荀攸建议烧营。   以军粮为火引,一旦成功,必能烧得公孙瓒大军溃败,军心一旦散了,十个猛将也拉不回来。   只是想用此法,就必定要先调虎离山,想调走李凝这只胭脂虎,筹码小不了,只看曹操舍不舍不得。   曹操头疼欲裂,但神智十分清醒,他对着烛火思考了很久,最终下了决定。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眼见着李凝出去一趟带回两个曹营大将,公孙瓒都惊呆了,几乎要怀疑这两个被捆成粽子的是不是假夏侯渊和徐晃。   夏侯渊还在骂骂咧咧,徐晃则不想说话。   李凝到把他们擒回来也不知道自己擒的是什么人,还是军中叫嚷起来才对号入座起来。   这两人均为曹营大将,随便哪个都够把严纲换回来的了。   公孙瓒问了跟着李凝出征的军士,这才知晓种种细节,他一时惊呼一时感叹,到最后捋着胡须长出了一口气。   他是个很注重实际的人,不管李凝这身神乎其神的好本领是怎么来的,这会儿战事吃紧,即便是主公的妹妹,那也是能用就用,当即毫不犹豫让李凝继续带兵。   一连失却两员大将,曹营的气氛有些压抑,等到隔日发觉那诡异美人又来叫阵,却是都有些慌。   曹操看了看自己军中的武将,和荀攸对视一眼,深吸一口气,派今日一早刚从汝南调回来的二子曹丕和侄子曹安民出战。   他仔细考虑过,倘若失陷的武将多了,他这次来豫州那就纯属送菜,再没有别的想头了,儿子和侄子却又不同,一是他们顶着曹姓,就算失手被擒,他们的日子也不会难过,也不容易投降,以李澈的心性,还不至于为难他们,至多要粮赎人,他们的身份摆出去,又很能吸引注意。   这是真舍得孩子去套狼了。   荀攸没有多话,他的算计一般很少能对人言,属于坏水全在肚子里。   曹丕时年十四,正是单纯的时候,闻听父亲要派他出去作战,当即出列,倒是曹安民先前已经被曹操约谈过,知道自己是带着二公子去送菜的,虽然面上不显,但看着明显十分激动的曹丕,还是忍不住有些同情。   曹营主帐距离公孙瓒部不到三十里地,李凝在二十五里的地方停驻,派人叫阵,不多时曹营方向便奔袭而来一支大军,领头的武将是个面皮生嫩的黑甲小将,正是曹丕。   曹丕继承了曹操爱美人的毛病,一见到李凝,眼神当即就黏在她身上下不来了,要不是曹安民从旁提醒,甚至都要忘记这是自己头一次单独出战了。   他把对美人的喜爱勉强压下,大声喝道:“吾名曹丕——”   他也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拉长了的音调随即就跟着李凝的白马离了曹营大军,曹安民怎么也没想到,说好的派二公子去诱敌,却成了这个样子。   明明二公子的身边还埋伏了二百多虎豹骑精兵!   事实证明一员猛将真的胜过千军万马。   事已至此,也不能让曹丕的牺牲白费,曹安民只得引兵冲杀,寄希望于他带来的六万大军能多拖延一段时间。   再拖一段时间,等对面的军营烧起来,就能结束战局。   李凝还来不及派人押下曹丕,也不好把到手的人扔了,只好点了他的穴道,直接催马上前迎战。   她的长刀过处,少有致死,大多数人只是迎面一痛,随即晕死过去。   毕竟她明白,大部分的普通军士都是穷苦百姓,没必要下死手。   战马嘶鸣,金戈相击。   迎面吃了一嘴黄土,偶有血花飞溅,糊上那张年轻的小脸,头朝下被美人按在白马上的曹丕已经完全懵逼了。   他是谁?他在哪儿?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158章 三国(24)   曹操的兵马毕竟精锐, 和公孙瓒临时收拢来的杂兵有云泥之别,如果不是有李凝在,真的是想打平都困难。   然而在曹丕易手之后, 战局就发生了逆转。   曹安民做惯副将, 本身不擅排兵布阵,何况他心知这次只为拖住敌人,未免自己也被俘,他打扮得就像是个寻常武将,极少发号施令, 也就勉强把战局稳定在僵持的范畴里。   精兵再好,也要合理调度,否则没头没尾冲上去,哪怕是能以一当十的虎豹骑, 也很难打胜。   李凝的军队则完全相反,有了训练得宜的女营将领居中调度,加上李凝的战力十分能够稳定军心,即便是杂兵, 打起来也不弱。   这就强行把双方拉到了一个水平线上。   一仗从正午打到傍晚, 期间曹丕被误伤数次,有一次还被虎豹骑的人用枪杆打到了头,当即昏死过去。   然后他又醒了。   他宁愿自己没醒。   父亲难得对他寄予厚望, 让他单独出来领兵作战, 即便是大哥, 都是在二十岁后才有的这等殊荣, 他本以为这就是自己扬名立万的开端,不料他想对了开头,没猜中结尾。   被女将一个照面擒下,随后按在马上动弹不得,转战半日,几乎所有奋勇杀敌的曹营将士都看到了他狼狈的模样,他已经不想去思考假如这次能够活下来,回到曹营时会是个什么光景了。   曹丕闭上双眼,佯装昏迷,一点都不想面对这个冷酷无情且无理取闹的世界。   直到天色渐晚,后方忽有传令兵高声叫道:“报!大营遇袭——”   曹丕猛然睁开眼睛。   李凝也是一惊,随即长刀扫下一员敌将,这才听清了传令兵的话。   公孙瓒手下军士不多,李凝带人去叫阵带走一半,剩下一半留手军营,后来前线人手不足,又调配来五千,结果黄昏之时忽有曹营将军率兵绕后而来,携带大量火油箭矢对准堆积在军营中的军粮草堆攻击,传令兵来时,军营已成火海,公孙瓒起初还想救火,等到发觉无力回天,便咬牙带兵追击曹军,正撵着人往李凝这里来。   曹丕越听心越凉。   他不是李凝,他天生对政治有很高的敏感度,之所以被送了菜,是因为根本没人告诉他,这会儿前后一对,哪还不明白自家父亲这是把自己给舍了。   然而此时并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如何活命。   在曹丕看来,军粮被烧,大帐被毁,前路又是兵多粮足的曹军,压根没可能破釜沉舟,李营败局已定,他作为这次的诱饵,曹操的儿子,很有可能会被迁怒,到时候要是祭了旗,那他得多冤枉?   曹丕头脑风暴的时候,李凝却很平静,她的脑子也就是正常人的水准,公孙瓒都没反应过来的事情,她当不觉得是自己愚蠢,战场上风云骤变是常有的事情,这次是他们失算罢了。   李凝没有下令撤兵,于乱战之中找到杀得正起劲的吕英,把马上的曹丕扔给她的同时又把公孙瓒的军令交代给了她,随即一骑绝尘。   战场乱糟糟又十分吵闹,吕英只来得及看了一眼李凝的背影,就有曹营军士冲杀而来,等她应付了一批人,就看不见李凝的人影了。   她也没当一回事。   任谁都没想到李凝单刀匹马是向着曹营方向去的。   军粮被烧,后路断绝,想要等到最近的援助至少也得三天后,曹操必然不会给公孙瓒这样的机会,李凝自然也不会给曹操机会。   大夏的禹师极少会对普通战局出手,这是凌驾于凡人之上的尊严,但李凝不那么认为。   有实力不用,那她为什么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每日辛辛苦苦练武四五个时辰呢?   前线战场距离曹营非常近。   李凝冲杀而来的时候,很多人都没能反应过来。   等到传令兵冲进大帐汇报的时候,李凝人已在军营外,一柄不算长的刀纵横无敌手。   曹操当时正在阅览豫州全线战报,帐下文臣武将齐聚,等到烧粮计成的消息传来,更是认定战局已胜,只差没有提前准备庆功宴。   传令兵冲进来的时候,众人都当他要报的是李军败退,不想传令兵一开口,便是敌方女将一路杀进曹营的消息。   话音才落,就在众人都在消化的时候,人喧马嘶之声由远及近,随即一人一马踏破军帐而入。   美人骑白马,红刃血欲滴。   最后一抹天光在李凝身后渐渐隐没,却照亮了她宛如神女的面容。   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曹操的心腹爱将许褚,他一把抄起兵刃,将曹操护在身后,大喝一声,命近卫护送曹操离开,随即以步卒斩马的架势冲向了李凝。   许褚的武力极强,在李凝看来,几乎要等于八成的吕布,自然,是如今状态已经下滑的吕布。   李凝和他交手十几招,搏虎的汉子脸上都浮现出了强弩之末的神情,李凝余光瞥见曹操在一众近卫的保护之下急匆匆想要离开大帐,当即放弃许褚,抬手将刀鞘掷出,精准地命中了曹操的后脑勺。   曹操随着刀鞘的力道向前扑倒下去,有人连忙去扶他,却被身后一柄刀轻轻巧巧地拨开,随即一只白皙玉手按上了曹操的脊背。   李凝自马上一伸手,抄起曹操就走。   美人白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除了身上多了数道刀口的许褚,曹营之中大部分文弱的谋士都没反应过来。   曹公被抄走了!   众人呆呆站在狼藉的军帐里,看看空掉的上首座位,再看看被卸了战力,爬都爬不起来的许褚,一时很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大部分的武将惊醒过来,连忙冲出大帐意图追赶李凝,剩下的一众谋士和几个武将面面相觑,脸色都渐渐沉重起来。   李凝方才冲杀进来的时候,战甲染血,白马泛红,然而只看她神情模样也知道那并不是她的血,一个堪比吕布的武将只能让人怕,然而一个远远胜过吕布,甚至能够在万军帐中劫走对方主公的武将,当真是让人连怕都怕不起来。   人怎么会怕神呢?   曹操被劫,还有大公子曹昂,可值此战局激烈之时忽然易主,且不说曹昂能不能撑得起来,就是能,再来一出劫人戏码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众人都挺无奈。   我有张良计,怎奈对方霸王力。   曹操一走,曹营没了主心骨,几个谋士商议了一下,还是决定先让汝南郡前线的大公子回来主持大局。   前线一片凄风苦雨。   公孙瓒一生少有败绩,败给李澈还有理由,毕竟李澈这样的人天下少有,败给曹操,就没什么理由了,公孙瓒大族出身,一直不把曹操这么个阉人之后看在眼里,如今吃了这么大一个亏,倒也难得他还能冷静下来,拼死也要从曹操身上咬下一块肉。   被曹操派去烧粮的武将名为于禁,也是曹操一员爱将,未免引起李凝怀疑,于禁只领了两千虎豹骑绕行而去,被公孙瓒一路追击到曹营不远,赶上曹安民和吕英的战场时,两千虎豹骑已经死伤过半。   这时两下曹军合兵,本就鏖战了一个下午的公孙瓒大军已经显露疲态,公孙瓒和吕英相会之后,心中就是一个咯噔,问道:“李将军呢?”   吕英杀得正欢,闻言张望了几下,说道:“刚才还在这儿的。”   公孙瓒眼前一黑。   李凝骑的是白马,万军之中十分显眼,可如今四下望去,除了公孙瓒自己带来的一群白马义从,哪还有别的白马?   被烧了军粮还不算,还丢了主公亲妹!   公孙瓒一向没病没灾,但他现在觉得自己要犯心疾了。   早知如此,他还不如当初和儿子一起死了算了。   吕英又杀了两个人,忽然琢磨过味来,惊声叫道:“凝姐姐丢了?”   公孙瓒实在不想听她再提醒自己一遍,然而就在这时,一声战马长嘶,李凝策马而来,手里还举着个不小的东西。   公孙瓒眼神毕竟不大好了,见那东西个头,还以为是李凝扯了曹军的旗帜,没等他松一口气,就听吕英高兴地大嚷道:“凝姐姐,你又抓到人了!”   李凝单手把曹操举得高高的,大声喝道:“曹操在此,谁再敢动?”   她的声音带着十成的内力,猛然在战场上响彻。   公孙瓒这下不怀疑自己听错了,他怀疑李凝是眼见要打败仗了,准备最后再皮一下。   他有些哭笑不得,策马靠近,瞅了瞅李凝手里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看着还挺像曹操本人的。   吕英就没有那么多想头,她一见李凝,脑子都转不动,李凝说她抓到曹操那就是抓到曹操了,她高高兴兴冲杀了过去。   被俘了一个下午的曹丕穴道早就解开了,只是他也没精力挣脱吕英,这会儿听了李凝的喊话,明明理智告诉他不可能,他父在万军大帐重重保护下,但他还是下意识地抬了抬头。   然后对上一张紧紧闭着眼睛的,曹操的脸。   哦豁。 第159章 三国(25)   曹操被抓, 战局陷入了尴尬的僵持。   当年高祖刘邦遭逢白登之围,也只是被匈奴大军困山中,并没有被捉, 饶是如此, 也落得要去行贿和亲的地步,可谓狼狈万分。   曹操却是连人都丢了。   他的继承人曹昂得信,当即赶回大营,此时曹营一片喧声,支持曹昂的虽有意放弃曹操由大公子继位, 但曹操毕竟余威深重,曹昂本人又是个孝子,自然不敢做声,曹操的近臣自然希望救回曹操, 但如今正值两军交战,想也知道要换回曹操,得付出多大的代价。   曹昂没有多余的心思,他若能当机立断放弃曹操, 再排除异己清理内部, 全盘接手战局,倒也不失为枭雄,可他是曹操长子, 曹操在生下他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子嗣, 对他的教养也极为认真, 父子二人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厚。   曹昂不肯放弃曹操, 在一众谋士的叙说和分析之下,他也完全明白了情况,当即便下达撤军的命令,再由陈琳起草议和书。   第一是议和,第二便是讲价了。   曹操对曹营的价值无可估算,对于李澈来说却是有价格的,辽东战事已经进行到了最重要的关头,如能在此时和曹营议和,自然是千好万好,除此之外,曹营也需要拿出相当的筹码来换取曹操。   荀彧认为可以舍弃刚刚到手的交州两郡,另外秋收刚过,再拿出一部分粮草来,唯有诚意足够才能保证主公的安全。   程昱并不觉得,他持的是寸土不能让的态度,粮草可以再收,地盘失了就很难再打回来,尤其曹营不缺粮,李澈却是缺的,以自身之不需换对方之所需,才是利益最大化。   旁人则或多或少提了一些意见,包括话不多的荀攸。   曹昂有些烦躁地听着底下的谋士算计来算计去。   曹营的大部分武将也是这个态度。   文武之间本就难以相处,平日里曹操在,尚能维持一个平衡,曹操一丢,再看着这些人扯皮就很可气了。   一众谋士争辩了许久,习惯性地想问曹操决断的时候,却都发觉到了什么,渐渐地都沉默了下来。   最终一直没吭声的曹昂说道:“不必再争了,等李营的使者吧。”   这是要放弃决断权了。   比起那些利益算计,等着别人开价自然是由得旁人割肉,然而这也是保障曹操待遇的最好办法。   然而曹操还真没有什么待遇。   公孙瓒要是头脑好,也不至于被李澈打破了头,李凝要是头脑好,她都不必来这趟,曹军撤兵之后,回到已经烧得差不多的军营里,公孙瓒的喜悦褪去,有些气恼地踹了曹操一脚。   阴毒的老匹夫!   曹操一点都不想说话。   他至今也没搞明白自己是怎么到了敌营的。   被击昏过去的时候,他隐约记得许褚在断后,一群人护着他向外逃,然后脑袋一痛,再睁眼的时候,他已经被捆成了个粽子,和自家刚被送了菜的二子捆在一处。   曹丕对于老父尚有几分怨气,却也明白事理,知道这次要糟,见曹操不敢置信的模样,便说了一句废话:“父亲莫急,大哥一定会来赎我们的。”   这事压根用不着曹丕提醒。   曹操比谁都要了解自家长子,他对自己的安全并不担心,他担心的是整个江东势力的安全。   曹昂是个孝子,做不出煮父分羹的事,可也正是如此,他必然会上了李澈的当,到时休战割地赔款,等李澈撑过辽东那一遭,江东除却长江天险,还有什么能和人家抗衡的地方?   别人家的水军可也训练了不短的日子。   曹操自己在那儿瞎琢磨压根没有用,他是习惯性思考,就是他自己都知道,这次失陷李营,若无奇迹,他大概是要等到自家儿子被剥皮吃肉,敲开骨髓吸干血,才可能被放回去了。   曹操像根蔫巴菜似的,瞅了瞅身边明显思维很活跃的曹丕,不着痕迹叹了一口气。   这要是二子,大概就分羹了。   子脩子脩,成也仁孝,败也仁孝。   李澈的反应和曹操判断的差不多,他第一时间自然是准备狮子大开口,冷静下来思考思考,还是决定狮子大开口。   曹昂派人送去的议和书中没有附加条件,便是要等李澈开条件,李澈一点也不含糊。   第一自然是退兵,豫州全线退兵,割让江东占据交州的地界,此外军粮五十万石一点都不能少,另要曹操诸子往徐州为质,质期一年,休战期也是一年。   曹操很能生孩子,除却早夭的几个,如今还在世的有六个。   除去质子的条件,剩下的和曹营谋士想得差不多,但也就是这个条件,令众人一时很难接受。   李澈的条件里不仅包括了曹操精心培养的继承人曹昂,更连曹操刚出生的小儿子都在内,就算曹操被放回来,也不敢轻动,一年的时间足够李澈打下辽东,再不紧不慢地收一波粮草,然后打江东了。   如果不是曹操在他们手里的话,这买卖谈得都要掀桌子了。   先前还没人敢开口,李澈的条件开出来之后,背地里不下有十个人来找过曹昂,想劝说他放弃曹操自立了,毕竟换回一个注定失败的主公,还不如搏一搏。   曹昂一个都没搭理,知道营中谋士以利为先,就算是父亲在这里,他们也敢理直气壮地这么说,他起初生气,后来也气不起来了。   李澈的条件看似霸道,实则件件都踩在曹昂的底线上,倘若他要他立刻献出江东来换曹操,那即便曹昂会同意,一整个江东势力都不会答应,而这样让对方出一大笔血的条件,才能让人接受。   明明也是刀在脖颈,即刻要斩下,可就是因为那一点点的喘息之机,看上去就像是不那么糟糕了。   曹昂决定接受这个条件。   他是家中庶长子,因他出生之后数年没有弟弟再出生,他又丧了母,曹操正室丁夫人便收养了他,他便成了名义上的嫡长,丁夫人没有生养,自他以后从曹丕到曹冲均是庶出,各有其母,他自己答应了这个条件,家中几位庶母怕是不肯。   曹昂给丁夫人写了信说明原委,又派遣心腹将军前往吴郡,愿意的就好生好气带回来,不愿意的,就绑回来。   这操作打了曹营谋士一个措手不及。   做生意讲究有来有往,李澈要求质子出其不意,但还可以商量,比如留下大公子,留个小公子什么的,扯皮不费事,万一成了呢?   但曹昂只要想到老父还在牢里受苦,就一刻都不想耽误。   数日之后,几个曹家公子被一并送到了军营之中。   议和和割地赔款的事先前早已定下,如今豫州全线撤兵,交州也在割让之中,曹昂和李澈派来的使者郭嘉商议了换人地点和时间,在离别之前见了见几个弟弟。   曹操爱美色,他自己长得一般般,还有些矮,几个儿子倒是个个漂亮,且都继承了曹操的头脑,其中个头最高,长得最漂亮的曹植时年九岁,见到自家长兄,第一句话便是“李澈有灭我曹氏之心,兄长不可信其言”。   曹昂这些日子胡子也不刮,脸也不洗,整个人瘦了一大圈,闻言叹道:“父亲失陷敌手,吾等为人子,纵死也得去,为兄答应你们,此行兄不死,弟不死。”   曹昂的承诺很重,然而曹植才不管这个。   此时营帐内只有诸曹公子,曹植也就直言道:“父亲若归,吾等尽在徐州,何如坐地等死?吾非为自身,而为吾父,此行我带了伴读数名,年纪不等,兄长若看他们机灵,能换下我兄弟一人是一人,他们也都知道利害,不会泄底。”   曹昂有些惊讶地看着自家这个弟弟。   曹植年纪不大,脑子是真活跃。   他带来的几个伴读大多都是曹氏旁支子弟,这些人平日里养尊处优,和曹操更有几分相似之处,年纪也都对得上,最重要的是,曹植的母亲卞氏已经派人控制了这些孩子的家人,确保他们不会胡言乱语。   曹昂的眉头蹙起,思索许久,便道:“吾弟言之有理,见过你们的人不多,应当可以隐瞒过去。”   曹植微微松了一口气。   以他的年纪,这计策自然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从曹昂这蠢笨的举动来看,有一个聪明的母亲真的是十分重要。   曹昂常年跟在曹操身边,认识他的人很多,他自然是不能换的,但曹植年纪不大,自他以下的曹氏子弟久居江东,极少见到外人,就连曹植自己,除了拜了个蒙师,也没有什么社交网络。   曹昂带着几个曹氏子弟去换人的时候,情况十分顺利,看上去没有人发觉不对。   就在这时,郭嘉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袖中取出一个锦囊,当着曹昂的面打开,取出一张质地轻薄的白绢,笑道:“主公有命,几位公子入徐州之前,需先考评,若有一个考不过,就要曹公一只手,若有三个以上考不过,就要曹公项上人头。”   曹昂和几个曹氏公子的脸唰得一下全白了。 第160章 三国(26)   这一行质子之中, 除了曹昂本人和三公子曹彰, 还有年岁最小,刚出生半年不到的小公子曹冲, 其余都是由曹氏族子替代,曹彰年岁比曹植稍长, 也是卞氏之子,因他天生黄发, 一时找不到替代之人, 只得跟随长兄为质。   曹昂看一眼畏畏缩缩的几个曹氏族子,再看使者那副似笑非笑的模样,哪里不知自家想好的计策已经被人窥破,这时也顾不得许多,对着郭嘉长揖而拜,道:“李公慧眼,不敢欺瞒使者,吾弟尚在营中, 某这就派人把他们带来, 还请使者稍待。”   郭嘉笑了笑, 说道:“大公子不必客气, 奉孝在徐州时就听闻过曹公诸子的名声,不知这些人里, 可有公子植?”   曹昂面露难堪之色。   郭嘉仿佛早已料中了一般, 微微叹了一口气, 说道:“大公子纯孝, 可惜了。”   郭嘉点到即止,却不容曹昂不多想,曹植年纪不大,这件事的背后自然是卞氏在筹谋,事情若成,留在江东的曹氏诸子之中,便唯有曹植出挑,若他们入了徐州之后被识破,到时父亲已归,身边有子,即便此事激怒李公,也是他们来承受怒火。   大难当前,他连自身都肯舍弃,却有人利用他的牺牲,趁机牟利。   理智告诉他,李营的人说话不能听,但不妨碍他心里泛起些许寒冷之意。   曹昂的人回到曹营的时候,几个留在曹营的公子被一窝端走,唯有曹植在随从的护卫下逃出了二十多里,还是被熟悉地形的军士绑了回来。   诸曹公子在公孙瓒新建的大营之中面面相觑。   郭嘉到底没有出什么试题,试题本身就是假的,原本曹营若有心思偷龙转凤,必然会准备充分,出再精准的试题也很难一一辨认,他诈的是曹昂的拳拳爱父之心。   曹操早知儿子逃不过算计,却没想到李澈明面上给了他喘息之机,却把他的后路挖得一干二净,谁建功立业不是为了传给后嗣,如今他的继承人连带几个儿子一并被送到徐州去,他被放回去有什么用?就算他还能生,谁来保证他生下的孩子就是好的?他可也早夭了几个孩子的。   然而不管曹操怎么心寒,他还是作为交换条件被放了回去,临走之前还让他看了一眼。   发觉自己几个儿子当真一个不落地聚在敌营,曹操眼前一黑。   他本以为以自家妻妾的聪慧,至少能保下一两个的。   豫州战事结束之后,又过两个月,公孙度败,辽东全线落入李澈之手。   如今纵观天下,除了远在凉州的韩遂马腾,也就是刚刚议和的江东曹操了。   韩遂马腾感到很慌,曹操已经淡然了。   如今他心态转变,已经不再想着争霸,而准备待价。   江东多豪富,先前曹操得势时很注意分寸,小豪族打压抢掠,大豪族拉拢交好,只为在征战之时能有个安定的大后方,如今他都不想着征战了,哪还有安内的心思,一回到扬州治所,当即派遣大军扫荡全境士族豪强。   任谁都觉得李澈下一步肯定是要打凉州的,然而李澈却很不理解。   明明并州和凉州之间,还夹着一大块地盘呢,怎么所有人都觉得他会忽略过去?   并州作为李澈统辖区域内和凉州最近的地方,和凉州之间夹着的是羌胡,也就是昔日威名赫赫的匈奴和一些聚集抱团的杂胡部落。   早在征辽东之时,李澈就派遣太史慈大军顺手灭了比羌胡还要强横一些的的乌桓,如今羌胡正挡在他一扫天下的路途上,自然也得一并拔除。   没等李澈用兵,匈奴大单于于夫罗便派遣使者来降。   于夫罗占的地盘不大,心却不小,使者持两国邦交之礼前来,于夫罗的降书之中没几个正经条件,除了称臣和愿意任用汉人官员之外,几乎没有实际的,李澈把降书扔到使者脸上,只道大军已在并州境内集结,于夫罗若真要降时,便献出地盘,自来徐州称臣,否则大军一到,必定屠城灭族。   李澈对外的态度一向都是不咸不淡的,汉人忌讳屠城,他也没有触犯过这层禁忌,然而他知道,糅合了匈奴部族的羌胡是经常残杀边境百姓,一有机会就要屠城的。   使者被吓得连夜赶回羌胡,不多时,匈奴大单于于夫罗当真来到徐州称臣。   这并不让人意外。   有汉一朝,世代打击匈奴,后来汉朝国力衰弱,渐渐又复行和亲政策,然而那时匈奴已经不成气候,如今李澈强势,他们自然就成了弱势。   于夫罗此来不仅提出称臣,还有意将膝下三个女儿送给李澈为妾。   和中原士族争相给李澈这么个庶人之子做脸不同,于夫罗的诚意非常足,他不认为李澈这么一位雄主会娶异族公主为妻,只说为妾,另外先前曾有谋士建议让他自己去联姻,被于夫罗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开什么玩笑?自古和亲是安抚政策,别人把女儿嫁给你,是为了安抚你,让你不要生事,他现在还有什么安抚的必要?   做人要识时务。   于夫罗非常识时务,李澈也不好为难他,没要他的女儿,直接将羌胡兵就地解散回家生孩子,随后不客气地接手了羌胡的地盘。   羌胡投降之后,凉州韩遂马腾两兄弟发生了一点争执。   韩遂早年就造过反,一身的反骨,认为凉州兵雄马壮,李澈穷兵黩武,接连不断打了好几年的仗,刚下辽东,不可能立刻染指西凉,如果他一意孤行,便会在凉州遭受迎头痛击。   马腾也是一员猛将,虽然年纪大了,但傲气还在,可再大的傲气也得服人,天下乱世二十年,李澈的人主之象越来越清晰,到如今大半江山在手,曹操那边眼看也生不了事,何苦螳臂当车?不如早日称臣,也许能像吕布公孙瓒那样得个晚年安生。   马腾想要投降,不光为自己,也为了自己的儿子,若没有李澈,他的儿子自然可以雄踞凉州,逍遥一世,可如今天下一统在即,如不能此时投诚,再赶上去打一波曹操争个功,往后就没有仗打了!   没有仗打,还没有功劳的武将,能有什么好日子可过?他辛劳一生,难道要看着子孙后代落魄下去,代代不如人吗?   不论马腾如何劝说,韩遂就是头铁不肯听。   话说到尽头,马腾的火气也上来了,当即便道:“我年纪大了,已经不想再打仗,凉州让与兄长罢!”   韩遂六十多岁的人了,气性上来还砸了一地的东西。   却挡不住马腾投降的心。   马腾说到做到,他和韩遂共治西凉,地盘也不小,但去投降李澈时只带了亲随部从和一小部分军队,当真是将凉州让给了韩遂。   李澈并不在意马腾没有自带地盘,他问过马腾的意见,得知他和几个儿子都不愿意领兵去打凉州,便把马腾拨去豫州,让他治理汝南郡,正好和公孙瓒做了邻居,至于马腾的几个儿子,除了长子马超愿意跟随李澈打仗之外,其他的都要跟着父亲走。   马超年纪和李凝相仿,膝下都有了长子,李澈看着他就很容易想到首战告捷之后,越发不想嫁人,满脑子带兵征战的妹妹。   他有预感,他这辈子是见不到妹夫了。   遗憾的同时,又有一些莫名的喜悦,这种感觉很淡,却不容错认。   世人都将女子婚嫁当成天大的事,但李澈却觉得,她高兴就好。   他难道就很想一世一世地把妹妹交给别人照顾吗?无非是怕她敏感多思,没有人陪,觉得寂寞罢了,他毕竟是兄长,不是夜阑人静之时能将她抱在怀里给她温暖的夫郎。   只要她不觉得寂寞,想做什么都好,哪怕是做个女皇帝呢?   李澈不是头一次有这样的想法,他也试图向李凝推销过,但李凝一点都不觉得整日待在后方批阅公文是什么好差事,女皇帝听上去不错,可她没有那个脑子。   李澈压根不觉得当皇帝是件费脑子的事。   也许最麻烦的就是太子人选。   李澈不准备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他也没生过孩子,并不能理解血统传承的好处,在他看来,人的资质是有限的,祖宗优秀不代表后世子孙也聪明,让一条血脉代代传承当皇帝,又没有神仙祖宗庇佑,就难怪朝代更替的速度那么快了,可他也不觉得世道发展到如今,还能实行古时禅让制,改变一个世道很难,他已经做了许多事情,不怕再费事一点。   说起来有些怪怪的,但李澈头一个盯上的人就是曹操。   这个人……很会生孩子。   曹操长子曹昂没什么心眼,人品却十分不错,曹昂虽蠢,但世人在李澈眼里都差不多,这缺点也就不算什么了,饶是李澈,把曹昂剥皮拆骨的时候,也感叹过曹操生了个好儿子。   曹操的几个儿子各有心眼,没心眼的也有许多优点,这伙质子在李澈看来就是一窝宝矿。   他虽然没有儿子,但可以把别人的儿子变成自己的。 第161章 三国(27)   远在江东的曹操并不知情。   他近来在江东大肆收拢地皮,不仅补足了李澈那里的亏空, 连带着江东军至少三年的军费都有了。   曹操是个很在意身份的人, 他一贯以世宦子弟自居, 虽不避讳出身,却也不大愿意时时刻刻被人提醒,拿下江东之后,他对境内豪族的手段并不激烈, 大部分的阴私是在背地里干的。   比如实在缺军费又筹不到,只能派遣精兵去悄悄挖墓, 美其名曰摸金校尉, 又比如想收拾看不顺眼的人, 却找不到理由,他就梦游砍人, 醒来跟人说是梦里杀人。   这种小心思聪明人懂的都懂, 他手底下多是聪明人, 就像他本人打出的旗号, 奉天子以令不臣一样, 是块遮羞布, 勉强遮一遮。   但现在, 他觉得这块遮羞布没什么必要披在身上了。   曹营很快就完成了从汉室权臣到叛逆乱党的转变, 不过曹操养了天子也有几年了,近来天子似有所觉, 乖巧得像个即将挨宰的小兔子, 每天惴惴不安, 曹操也懒得吓他,为了安抚他,便把先前答应给曹丕的小乔又送给了天子。   天子安心了,他倒不是缺这一两个美人,曹操还肯给他送美人,正是说明了一个友好的态度。   朕还能再苟几年!   想到这里,天子又精神了一些。   作为一个年轻人,成日里想着苟其实也挺奇怪的,尤其他自小聪慧,如能在一个正常的皇朝长大,未必不会是一代明君,但现如今天下七分在李,三分在曹,等收拾了凉州逆臣,很快就要轮到曹操,曹操要是想降,必然会把他这个前朝天子当成礼物,他要是不降,他就还能再苟一苟。   曹操的态度很明显是倾向于不降的,天子放心地收下了美人。   然而曹操本人却不怎么想,他很矛盾。   一时想着算了算了,儿子都在人家手里了,他也老了,还能再过几年?一时又觉得自己半生劳碌,扫荡江东,远征袁绍,帐下文臣武将个个出彩,辛辛苦苦打下这点基业,除他之外,谁还敢和李澈一争?往后青史留名,他难道要留一段投降的结局?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年轻时候那么多困难都走过来了,更占长江天险,临老临老了,非要这么没出息,不战就降?   曹操的矛盾被他帐下的谋士们看在眼里,然而这时谁也不好去劝,若曹操最后还是降了,身为曹营谋士,劝过曹操拒降,反倒给自己找麻烦。   凉州的韩遂就比曹操坚定得多。   他经营凉州几十年,已然把这一亩三分地看作自家地盘,凉州地广人稀,除了点好马,没啥好东西,中原乱世他也看在眼内,并不去掺和,满心认为就算改了朝,换了代,他也能在凉州安安生生地做个西凉王,却不料横空出世一个李澈,天底下的地方没有不想要的,硬生生要把凉州这块地从他手里夺去。   他要是像马腾那样软骨头,这么多年白在凉州作威作福了。   李澈这一次倒是给了凉州一个喘息之机。   快要过年了。   冬日不适宜行军打仗,凉州苦寒,将士也许早都习惯了,但李澈的大军多半是南人,熬不住凉州的严冬,他也不打算费事,只待来年再说。   韩遂也明白这个道理,主动出击了数次,都没能攻破经由李澈数次改造的守城布置,只得作罢。   徐州的冬天不算难熬,至少比李澈待过的大部分地方好得多,但他仍然不愿意走动,除了年夜时开了一场文武宴,便把自己裹得厚厚的待在宅院里过冬。   文武宴规格不高,有资格赴宴的至少也是甘宁那一级别,就这样,还分了里席末席,末席乃是堂外席,从宴会正厅延伸出去的席位,一路排了很远。   因为这一次征辽东时关羽立下的功勋,刘备张飞两兄弟得以蹭上了末席,关羽在里面喝了几杯酒,便借口有事走了出来。   外间席上大多数是没什么功勋,也没什么兵力人脉的小官小将,见到关羽,纷纷上前来敬酒招呼,关羽不大在意地应答几句,径直走到了自家大哥三弟面前。   和众人的艳羡不同,刘备除了为关羽高兴,也有一些自伤的感情在里面,他不止一次地怀疑过自己这么些年是不是耽误了二弟三弟,先前颠沛流离时谁也不会多想,但如今想来,二弟三弟那样放在李公帐下都分外出彩的人才,跟着他时却只能领几万的兵马,占不大的地盘,就这样,还要时常被人驱逐。   玄德无能啊!   酒入愁肠,化成英雄泪,刘备喝着喝着就有些想哭。   就在这时,关羽端起了桌上的酒坛,凤目一睁,道:“大喜之日,当彻夜欢饮,兄长何故伤神?”   刘备抹了一把脸,接过酒坛,心情一畅,笑了几声,大声说道:“好,喝酒!”   刘关张兄弟三人在末席痛饮,里间席上,立了首功的太史慈得以携家眷赴宴,娇妻幼子围在一处,和旁人家女眷说话,颇有几分年夜的温馨热闹。   有那平日里比较浪的,爱妾美婢左拥右抱,也不失乐趣。   这个时候,仍旧单身的就很显眼了。   偏偏大部分的人都没有那个自觉,不少年轻武将和自家兄弟喝得痛快,时而吹嘘,时而大笑,全然没有发现自己散发着单身狗的清香。   周瑜的视线从女眷席上收回,看了看拎着个酒坛的孙策,不由微微叹气。   天下将定,许多人也在考虑将来了。   有那心思细腻的,已经在趁着宴席的便利寻觅良配,就算是仍旧没心没肺的,也有家人帮着操持,真正无牵无挂的,反倒是少数了。   前日他请了家中长辈问讯,不出意外被拒,虽然难免失落,却也放下了心头一块大石。   从辽东归来之后,九州境内不少士家大族都派人来探他口风,他昔年无非是少年轻狂随口一言,如今功勋满身,倒也有不少符合的美貌淑女愿意嫁他,他劝解孙策时的话也同样是他自己的愿望,如今娇妻美妾不远矣,他却也起了一些淡淡的遗憾。   也许人生本就要有一些求不得。   明月虽好,远在天边。   孙策就没有那么多烦恼,他做人做事光明磊落,有心思就直说,李凝虽然不明白这个拢共也没见过多少次的年轻人怎么开口就是问她肯不肯许婚,但还是委婉地推拒了。   孙策从花园转出来,就带上了一脸笑容,除了四处提着酒坛找人喝酒之外,看上去和平日没什么不同。   一场文武宴三更方罢,散了宴后,除了不怎么喝酒的女眷,几乎没几个人能站着了。   赵云喝了两坛酒,仍旧走得稳当,出二道门的时候还扶了一把前面勾肩搭背差点一起摔倒在地的刘关张三兄弟。   孙尚香对自家兄长的折戟分外痛心,她有心替自家兄长说说好话,然而每次见到李凝时,脑袋就开始发蒙,直到孙策成婚,她都没能在李凝面前说出个所以然来。   实在不怪她,李凝越来越美了。   就像是李澈到了某个年纪之后,属于年轻人的清俊褪去,从那张完美无瑕的脸上,渐渐展露出一种更为深邃的魅力,李凝年岁越长,也就越如成熟的花朵一样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李澈一直认为李凝的童稚和少女时期是她最不好看的时候,要等过了三十岁之后,她的美才会真真正正地绽放出来。   孙尚香渐渐也不挣扎了。   美人如明月,看看就好,看看就好。   转过了年,凉州也没能坚持到第二年的年尾,韩遂被打得只剩一个城池还在坚守,终于在困守孤城两个月后,被两个心腹部将反水,砍了他的头出城相献。   李澈把韩遂的人头和尸体合葬一处,砍了那两个二五仔给他陪葬。   凉州一下,李澈就像是把曹操给忘了似的,开始整顿内政。   汉随秦制,很多地方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发展,李澈也不客气,改革了吏制之后,又制定了新法,他所占据的十州地盘少有豪强,大部分的士族虽然不愿意,也难挡百万雄师之威,没过多久,李澈就实行了均田制。   百姓不再分为平民和贱民,取缔奴隶制,封禁女闾,不允许人口买卖,按照新户籍的人头数分得田产,家家户户都有田种。   这简直是要挖了天下士族的根基。   然而李澈手底下的士族官员不多,就是有,也多是像郭嘉这样的破落士族,影响不到他,有闹得凶的正好安排掉。   没过多久,就有士族联合起来招兵买马准备反叛。   平定凉州之后,李澈手下的文臣武将接二连三地婚嫁,就连吕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看中了一个少年武将,叫做陆逊,转过年就办了婚事,只是陆逊虽长了一张让吕英心驰神遥的俊颜,却也挡不住新婚妻子对美色的向往,婚后不过三五天,吕英就冲回了女营任职。   原本以为这次士族造反能让她过过打仗的瘾。   不料雷声大,雨点小。   士族联盟拿着钱粮都招不到兵。   兵也是老百姓,只要有田种,有饭吃,能吃饱,谁那么没事干去造反?   又过了几年,原本擎等着李澈翻车的曹操发觉李澈的势力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强大……最终也放弃了和他抗争,带着江东投了李澈。   天下一统。 第162章 三国后世番外(1)   一千五百年后   蔡青宛如一条咸鱼躺在床上。   他是个追星男孩, 前不久他的本命女神颜玉接了个玛丽苏大剧, 演的是大应定国公主李凝,即便是一线女星, 这也是个大资源了,一群脑残粉丝在网上日天日地撕对家,狂欢过后, 一地鸡毛都留给了他们这群理智粉。   蔡青自认追星理智, 并没有下场洗地, 然后就被开除了粉籍。   这冰冷无情的人间, 唯有手机能带给他一丝丝的安慰。   就在这时,Q群里一阵骚动。   蔡青随手点开, 发觉不停滴滴的是他昨天新加的一个女作者群,他进群的时候抱着一点好奇心理,结果很快就被一帮大龄颓废女青年吓退。   这些女妖精根本不是他想象的小仙女。   蔡青被滴的烦了,正准备屏蔽这个群, 无意中点进去看了看, 往上一拉,最上面一条是群主发的。   【群主】抠脚小仙女:内部消息, 霜月进橘子了!   【风华绝代】小云雀:???她昨天还在线的, 怎么进橘子的?   【群主】抠脚小仙女:具体情况我要去了解一下。   发完这条之后,群主小仙女就下了线, 至今未归, 底下被炸出来的多是一些潜水透明, 像捅了土拨鼠窝。   蔡青对女作者的圈子不怎么了解, 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作者,写的是百合文,天生和言情有壁,而他在百合圈子里也非常尴尬,大部分都是弯的女作者。   出于无聊,他去搜了搜霜月,单搜霜月,很快就跳出关联词汇,不出意料是个女频言情的知名大神作者。   网上一片风平浪静。   没过多久,群主回来了,发了个吃瓜的表情包,很明显有料要曝。   蔡青无精打采地瞅了瞅。   【群主】抠脚小仙女:你们记得前几年初点文学网被抓的那个大种马吗?   【颇有姿色】康帅博:什么大种马?谁啊?   【风华绝代】小云雀:就是那个写穿越到联盟初期大应皇朝,干翻汉末群雄,脚踢我澈皇,娶定国公主,纳貂蝉甄姬大小乔吕英孙尚香做小妾,然后还让公主和她们姐妹相称的司马品如吗?   【清水芙蓉】头孢就酒:对,他都凉了几年了,霜月也写这个?   【群主】抠脚小仙女:……不是,霜月比大种马还骚。   【颇有姿色】哼哼唧唧:我去看过了,她新文已经封了,她到底写什么了?   【风华绝代】小云雀:我记得她开的是古言新文吧,好像说要写定国公主,但是我没看。   这个蔡青倒是理解,一般作者写文期间是不看同类型小说的,容易被别人的思路带跑,他刷了一下,正好刷到群主的新发言。   【群主】抠脚小仙女:她写的是嫖男文,女主是定国公主,有十三个男主,连应皇都在内,把整个圈子都嫖了一遍。   正在喝水的蔡青呛了一口水。   【风华绝代】小云雀:霜月牛逼!卧槽卧槽卧槽,怎么就被封了,我也想看!!!!   【风华绝代】上天猫:怎么说呢,我进圈之前就想写,也是后来才被科普不能写的。   【颇有姿色】哼哼唧唧:应朝之前的爱怎么写怎么写,想写应朝往后的,真不知道联盟跟谁姓?   【群主】抠脚小仙女:我不关心霜月,就关心我们这小破网站,要是被连累了怎么办?   Q群中一片哀叹。   蔡青自己家就是做这个的,见群里情绪低落,便发了一条信息编辑上去。   【颇有姿色】菜的一批:不会有事的,网站只有监管责任,就算出事最多罚款整改,不至于倒闭。   然而并没有人关心他的话。   蔡青刷了一会儿Q群,觉得无聊,随手关了,点开浪博。   昨天粉圈一地鸡毛,不少同为一线女星又被颜玉粉丝拉踩的粉丝群体开始反攻,颜玉的粉丝在自家蒸煮的浪博底下激情洗地,比起昨天的满嘴脏话,又多了不少理智粉,这个说一句蒸煮无辜,那个说一句理智粉无辜,还有以退为进替脑残粉道歉的,骂对家粉丝素质低的,蔡青刷浪博的手都有些颤抖。   中午十二点,蔡青下楼去餐厅吃了一份徐州大厨精心料理的午餐,然后又窝回自己朴素的仅有一百平的卧室里。   他已经控制不住要替女神洗地的手了!   然而就在这时,浪博的热搜突然被攻陷,热搜第一的博主是个考古教授,平日里用浪博发一些考古期间的大小事情,正常情况下不会发太多涉及专业的东西,这一次点燃的热搜的也只是一份从女相蔡琰墓中发掘出来的随葬手稿。   这事蔡青是知道的,当初考古发掘要挖他家祖上墓地的时候,家族内部经历了一番激烈的争论,后来联盟开出各种安抚条件,最后蔡氏才同意只发掘随葬物品的要求。   原来进展到内墓发掘了。   一千五百年前,最后的皇朝大应徐徐落幕,应皇李澈一生无嗣,只收养了八个养子,放在古代必定是要经历一番角逐,然后上位一个人做皇帝的,再不济就是回归分封制,一人割据一块地建国,然而应皇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在晚年建立起了联盟的前身,当时分为内阁和军山两大势力,内阁势力由曹、荀、郭、刘为主,军山势力分为太史、孙、周、赵,内阁执政,军山掌兵,以联盟的形式一直维持到今日。   一千五百年的变迁,有不少姓氏已经淹没在了历史的洪流之中,如今内阁改为议会,曹荀两家分庭抗礼,前几年还多了两个平民议员,唯有军山势力千年来稳如泰山,四姓格局也没有变动。   而像蔡家,便是从议会里落败了,子孙后代也没有成器的,只能弃政从商,勉勉强强混日子。   女相蔡琰是蔡家先祖,蔡琰为相之后,找了个温柔顺意的世家子弟入赘,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便是蔡家后来的先祖。   这次发掘蔡琰墓,是整个考古界的胜利,等发觉蔡琰墓中不止有传闻中的万卷古书,更有蔡琰本人手稿两千七百多卷,且多为日常随笔,更是宛若一颗长明星点亮了整个考古界。   蔡琰在史书记载中是个大才内秀,沉默寡言的女子,越是寡言,越是多话,即便无人知晓,她也以笔代口,把自己整个人生娓娓道来。   少年早婚,夫死归家,父死被掳,十二年匈奴生活,再到被应皇赎回,自此跟在那位传奇的定国公主身边。   蔡琰心思细腻,早期的记述大多是她对某个人的印象,从长相到性格再到习惯,几乎每一个众人耳熟能详的人在她笔下都像是活了过来,跃然纸上。   考古教授节选了一些发到浪博上,本意是让关注他的爱好者看看,不料却引来了大批因为颜玉事件对大应历史产生好奇的吃瓜群众。   【卧槽卧槽,我奉孝难道不是温柔俊美痴情专一吗?这个浪得一批的人是谁啊!】   【前面你是奉孝家的吗?我是孙周CP党啊!他们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女人天天打架!不可以鸭!】   【曲有误,周郎顾!我以为是翩翩少年回眸一笑的!原来是别人弹错了就要瞪?妈妈他好凶,就是这个男人,我要嫁给他!】   【吕英我女神身高只有一米五?我不信!她的方天画戟就有一米七了!】   【不是吧,我承认定国公主是个很优秀的女人,但是蔡相的角度来看,怎么所有男人都明恋暗恋她似的?颜玉的狗血玛丽苏剧也才到男四而已。】   【就是,公主怎么了?汉末那么多绝代佳人,怎么就没姓名了?蔡相这夹带私货有点多啊。】   【古人都丑,说不定这公主还没颜玉好看。】   【楼上粉丝别洗了,颜玉要是穿越过去就是个洗脚婢,要不是应皇没留后嗣,还有你们上蹿下跳拉踩古人的份?】   【前面的,告诉你个秘密,大应早就亡了。】   眼见好好的考古分享也要被娱乐圈粉黑占据,蔡青忽然觉得没什么意思,关掉浪博,就在这时,作者群里忽然有人@全体成员。   【群主】抠脚小仙女:我刚刚得到消息,霜月被放出来了……   【风华绝代】小云雀:她运气有点好啊,刚刚赶上了蔡琰墓发掘。   【群主】抠脚小仙女:……不是,霜月在橘子里把情况交代了,她是军山四姓孙家的人,本名就叫孙霜月,她是在看过家里一副定国公主画像之后才想写文的,那个画像……也被交代出去了,现在浪博已经炸了。   【群主】抠脚小仙女:图片.jpg   【风华绝代】小云雀:???   【颇有姿色】哼哼唧唧:??????   【清水芙蓉】头孢就酒:???卧槽这是仙女吗?谁画的?   蔡青点开图片,随即目光就忍不住黏在了那张绘画手法十分精湛的古画上。   古画底下的落款是他十分熟悉的。   应皇画的定国公主。   蔡青深吸一口气,当机立断把图盗走,想要po上自己的浪博。   打今天起,女神靠边站,他是骑士粉了。   然而po不上去,蔡青这才想起来。   哦,浪博已经炸了。 第163章 三国后世番外(2)   浪博炸了,还有论坛。   蔡青加了个验证, 好不容易才找回自己多年之前的某涯号, 马不停蹄地把自己刚盗来的图po了上去, 并起了一个非常吸引人的标题。   主楼: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统统比不上这一位。   刷新半天, 并没有人回复。   蔡青有些失望, 出了自己的帖子,出门果然见某涯热帖已经爆了,标题个个比他起得好。   娱乐热帖:惊!颜玉新片遭遇滑铁卢, 粉丝纷纷脱粉, 竟是因为得罪了她。   点进去, 主楼内容大致不变, 二楼po了一张颜玉粉丝数前后对比,没闹出圈之前,颜玉的粉丝有八百万, 出事之后,锐减到了六百万。   蔡青知道, 娱乐圈活粉少, 这次丢的全是活粉,虽然很快就会买回来, 但损失小不了。   想到自己也是这些人里的一员, 蔡青看着底下激情辱骂的坛友, 微微叹了一口气, 退了出去。   娱乐热帖底下又多了几篇新的,有个标题取的比第一还好,原本想退出娱乐版块的蔡青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又点了进去。   主楼:艳压一整个娱乐圈的颜玉,凭什么不配演她?   二楼一张蔡青很眼熟的,被孙家大小姐交代出去的,那张让他魂牵梦萦的画像图。   这个人的标题起得非常劲爆,喜欢的颜玉的自然会点进来骂他,颜玉的黑粉也会来显示存在感,这种帖子一般都会成为热帖,然而蔡青猜对了结局,没猜中过程。   3L:楼主你这个标题起了就是来找骂的,你黑什么都不能黑我女神的颜值,她的丑照角度你们正常人拍了更丑!颜玉童星出道,一张天然脸啊!天生能长成这个样子,不管操作多骚,你舍得黑她?老子网不好,等等我刷一下看看你发了什么东西。   4L:……   5L:????   6L:终于刷出来了……卧槽!   7L:??????   ……   156L:不管看多少次,心脏还是砰砰直跳,楼主不做人!这是哪个大触的仿古画?有没有模特?你特么的至少给个原址啊!   157L:楼上的,刚才浪博沦陷就是因为这张图好吗?已经有考古大佬证实了,这确实是孙家的藏画,画里的人是定国公主李凝,你说的大触就是应皇本皇。   158L:美化过的吧?正常人长成这个样子?应明皇也不长这样啊?   159L:……应皇拢共在外流传两张画像,一张是汉室宫廷画师画的,画谁都长一个样,一张是公主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画的典韦,你从哪里来的印象觉得应皇不好看?   160L:刚刚千度了一下,底下是复制粘贴,楼上的凑合看看吧。   史书评价   钟繇《汉末志》:时天下乱世,明皇以谋入仕,据徐州,抗孙曹,而后夺三州之地,吞吐天下,二十载运筹,得御神州,继千年之君,承后世伟业,兼有佳容,宛若神人也。   陈琳《应书》:明皇仪美,每逢出巡,必有少女夹道,鲜花盈车,上好华服,好美饰,好音律,好诗文,贵女思之,死三十六。   161L:以你们杠精的文化水平是不是看不懂?就是说明皇长得好看,每次出去都有少女朝他扔花,有贵族女子因为思慕而死,人还不少。   …   172L:所以说,公主的画像是真的了?   173L:亲哥眼石锤,正常人能长这个样子?那时候就有整容了吗?别的不说,颜玉的颜是真的能打。   174L:水军滚啊!   175L:水军孤儿,颜玉从小一张大妈脸,艳压艳压娱乐圈得了,还踩起古人来了?   ……   206L:不是,公主知道她被拿来和一个戏子比美,还比了两百多楼吗?专心开帖舔颜不行吗?   207L:楼上的,这就是娱乐版块,想舔颜出门左拐……卧槽卧槽卧槽卧槽,浪博又出新图了,浪博又炸了!   刷帖正起劲的蔡青连忙点出去一看,果然不少版块已经搬运了新图,他点进去了一个最热的,仍旧被主楼的公主画像闪了一下眼,随后二楼的一张图又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   画上是两个人。   左侧持刀而舞的女子面容清晰,虽然换了个角度,画师风格也不一样,但长相和那张亲哥眼的相差无几,甚至还因为画师本人那种带着惊艳和爱慕的笔触,变得更加有魅力起来,而右侧是个坐地弹琴的青年公子,他微微侧着脸,视线朝着女子看去,眉眼温柔,嘴角带笑,仿佛眼里心里只能容得下一个人。   蔡青万万想不到,自己刚换了女神,就被迫喂了一口狗粮,要站CP了。   然而这张图的名字却把他从吃狗粮的美好感觉中拍醒过来。   《明皇游春图》   画上的一张侧脸秒杀联盟娱乐圈男神的古代公子竟然是应明皇本皇,他的大舅哥。   蔡青看下去,果然帖子已经炸得很厉害了。   3L:卧槽,这是什么神仙?妹妹天仙,哥哥真仙!对不起本命,我要爬墙了!   4L:妈妈就是他,我要嫁给他做皇后了!谁劝我都不好使!   5L:妹妹是我的,哥哥也是我的,从今天起做个双性恋1551   6L:我不行了,我要死了,临死之前求求军山四姓做个人吧,把画像一次性放出来吧,我好想多看看我脑公和脑婆QAQ   7L:所以说军山四姓,你们为什么要把人家兄妹的画像藏起来,还保存得这么6?   8L:孙家大小姐这次写的文,我怀疑有99%的成分是真的。   9L:别怀疑了,这样的美人谁不想要?我就厉害了,我不光想娶公主,我还想嫁给应皇!!!!   10L:哭了,别人家的哥哥是联盟发的吗?   11L:我要穿越!   ……   1902L:只有我觉得,吃了一口狗粮吗……   1903L:不可以鸭,兄妹两个都是我的!   1907L:我之前听过一个野史说,应皇之所以一生不婚,不是因为他基,也不是因为他不行,而是他和定国公主有情,野史说是贾诩判断出来的,还警告了一波人,正史里也记了应皇因为谋士进言想让定国公主和曹昂联姻,被当场砍头的。   1908L:隔了一千多年,我居然吃到了一口兄妹糖?   1909:我要是应皇我也这么干!神仙只能和神仙在一起!   1910:神仙只能和神仙在一起 10086!!!!!   ……   1999L:awsl!听到没有,awsl!awsl!   蔡青颤抖着手抢了第2000L。   2000L:妈妈不准!!!!【尖叫鸡.jpg】 第164章 那一条小天龙(1)   苏州曼陀山庄。   一年一春, 茶花开放, 花香熏得人昏昏欲醉, 李凝数着手指头算日子。   再有三天,她就能见到哥哥了。   李凝与水有缘, 几次轮转都是醒在岸边, 这一回也不例外, 只是和李澈差了一年,又都是小小一个的婴儿降世,一个被收养在姑苏王氏曼陀山庄, 一个却被王氏姑表亲慕容世家捡回。   姑苏王氏是江南大族, 传到这一辈只剩兄妹二人, 兄长王微娶妻李氏, 不久病逝, 妹妹王氏嫁入姑苏慕容世家, 后来也丧了夫君, 姑嫂两人一个带着女儿过活, 一个闭门教养儿子, 这对表兄妹年纪相差十岁,倒也没什么婚约在身。   王夫人捡到李凝时刚刚丧夫,见李凝容貌可爱, 便起了再养一个的心思,把她带在身边, 一应待遇皆同亲生, 隔壁慕容世家则十分在意血统, 且捡到李澈时慕容夫人的儿子慕容复年已十岁,十分独立,慕容夫人养李澈更像是养个娃娃来玩,等他长得大了一些,既没有习武的资质,也没有从文的耐性,便也不去管他,任由他整日懒废在家。   澈儿虽然这也不成那也不成,但他长得漂亮啊!   慕容夫人不提别的什么心思,见到自家养子就能多吃一碗饭,更别提她其实一点都看不上哥哥家的女儿语嫣,又垂涎嫂子从娘家带来的一整个琅嬛洞府的武学秘籍,已是打定主意要把这个养子塞给侄女做夫君的。   论儿媳人选,慕容夫人还是更看重嫂子的养女语凝,小小年纪就习得一身好武功,上次比斗竟厉害过她儿子了。   不说自家儿子有没有想法,她是很有想法的。   王夫人早年被男人负过心,曼陀山庄从来不允许男子无故上门,她又养得一帮好护院,时常会抓捕一些负心男子回来做花肥,慕容世家的公子慕容复在江湖上声名赫赫,和丐帮帮主乔峰并称为“南慕容,北乔峰”,在她眼里也不是良配,不管是语嫣还是语凝,她一个都不准备嫁。   要是慕容澈,倒是可以入赘过来。   一个男子是否可靠,是可以从眼神里看得出来的,慕容复眼高于顶,满脑子都是虚无缥缈的复国大业,而慕容澈则对女色毫无想法,他认定和他隔了一年被收养的语凝是他嫡亲的妹妹,每次来也只陪伴这个妹妹,曼陀山庄美人无数,在他眼里还比不上一株株茶花来得动人,像这样的男子,即便没什么才华武功,王夫人也觉得不错了。   男人太聪明总归不是一件好事,偏是这样老实的才适合托付终身,何况他又生了一张皎如明月的俊脸,迷惑一个足不出户的小姑娘绰绰有余。   王语嫣却对这个二表哥没什么想法。   如同任何一个思春少女一样,她爱慕的是冷冰冰又会在细节之处体现温柔的大表哥慕容复,她喜欢他不假辞色的模样,更喜欢他看到武学秘籍时灼热起来的眼神,他就像冰和火的矛盾体,能够让这世上任何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痴迷。   二表哥……就很接地气。   他平时像个大家闺秀似的不出门,不学文也不学武,也没有大表哥那样波澜壮阔的江湖阅历,每次来到曼陀山庄,不是带着她们捉鸡编筐,就是和泥捏小人,有时还会偷渡一些市井话本来给她们解闷,再俊丽的容颜从小看到大也不会太吸引人,何况二表哥看她就像看个傻子呢?   少女的悸动就像诗,大表哥能给她若即若离的迷蒙爱恋,白日想起他会发呆,夜阑人静时想起他会发烧,二表哥能给她的,怕也只有烤鸡竹筐小人和话本了。   李凝数着手指头的时候,王语嫣则在画正字。   慕容复时常在江湖上走动,长则一两年不归家,短也要三五月,上次慕容复走时便和王语嫣说,等她画满五十个正字,他就会回来了。   这才三十六个正字。   正是这日,大理世子段誉被吐蕃高僧鸠摩智捉到姑苏慕容世家居所,燕子坞参合庄,慕容复不在家,他的两个侍婢阿朱和阿碧见段誉是被掳掠而来,便使计让鸠摩智落水,划着船带着段誉上了曼陀山庄。   段誉年不过十七八岁,相貌俊美,流落江湖以来,已经结识了不少美人,饶是如此,还是被南慕容公子的两位侍婢惊了一惊,阿朱温柔聪慧,阿碧机敏可人,两女都是一副好相貌,他在心里感叹慕容公子福分不浅的同时,又有些暗自伤神。   他和婉妹真心相爱,一朝得知两人是兄妹,除了叹一句造化弄人,也说不出旁的,还有那个灵秀可爱的小钟灵,她要是知道他是她的哥哥,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段誉在船上晃晃悠悠,想法也是一时一个准,不觉船已靠岸,远远便见岸上有一处百花缭绕的庄园。   阿碧用半夹杂着吴侬软语的官话说道:“舅太太那里是去不得的,整个曼陀山庄能藏得住人的地方,也只有二姑娘的听刀堂了。”   段誉先前在燕子坞见过听雨居,又去过阿碧的住处琴韵小筑,还有听香水榭一类地方,令他数次感叹江南人家的风雅,此时听了个听刀堂,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不由说道:“可是滔滔江水的那个停滔堂?”   阿朱便笑道:“公子不知,我们这位表姑娘好武,使一把长刀,有一回舅太太离了半里还听到她的住所有刀刃破空之声,后来她的住所就叫听刀堂。”   段誉对武学不感兴趣,但江湖女子侠骨柔情,还是很能勾人好奇的,他便不再多言,一路姐姐妹妹的哄着阿朱阿碧两位佳人,绕行了一片花田,这才到了听刀堂。   听刀堂内隐有刀声传来,虽没有半里那么远,也是离得很远就听到了,可见这位表姑娘的武功精妙。   阿朱让段誉先留在外间,自己进了门,似是和那位表姑娘商议了一会儿,不多时阿朱走了出来,微笑道:“表姑娘同意公子在这里躲藏几日,公子快去写封家信吧,我们一会儿带走,让参合庄的人送到你家里去。”   段誉连忙向阿朱和阿碧道谢,神色诚恳,一点也不以两人侍婢的身份为意。   阿碧用吴语说了句什么话,他没听懂,便看向阿朱,阿朱笑着打了一下阿碧,对段誉说道:“这小妮子说,公子进了听刀堂,怕是这辈子都不肯走了,什么姐姐妹妹都不会记得了!”   段誉失笑,心道若能让他忘了那段痛苦的兄妹之恋,什么都好,真要住在这百花缭绕之所一生一世,又有什么遗憾呢?   他再次向两位美人道谢,阿朱阿碧对视着笑笑,把他领了进去。   听刀堂没有花。   一进门就是一大片整洁空地,边上摆放着一架兵刃,从短不过手肘到马战专用的一人多高的长刀,个个寒光缭绕,一个红衣少女背对着他们,正将一柄刀收进刀架。   少女身段如柳,婀娜中带着一股难言的风姿,一头乌黑长发简单束在身后,令段誉不期然想起自己用过的最上乘的宋墨。   段誉自来便识美人,只看个背影便知这一定是位难得一见的佳人。   自来美人露面,必要一唱三叹,婉转才出,以犹抱琵琶半遮面为上上等,然而这位好武的王姑娘却不讲究这一点,收刀入架,听见人声便回头,毫不吝啬地将一张桃花蘸水的绝代姿容映入他人眼中。   段誉整个人都傻了。   他呆呆地站着,过了一会儿,忽然痴道:“神仙姊姊,你活过来和我说话了吗?”   这倒是一桩前事,段誉早先在无量剑派被人追杀,机缘巧合之下躲进一处山洞,洞中有一美人玉像,他犹如入魔一般痴恋上了那尊玉像,他当时便许下心愿,倘若神仙姊姊活过来,和他说上一句话,便是为她死上千百遍也好。   那玉像面容极似真人,眼中神采丰盈,令人痴痴迷迷不知朝夕,如今眼前人面容虽不像,但那份缭绕的仙灵之气却宛若一家,段誉一时几乎要疑心眼前人也是玉像,却又如同见到神仙姊姊那样,自卑形状,不敢上前。   李凝有些奇怪地看了看阿朱和阿碧,又看了一眼呆呆愣愣只知道张着嘴的少年公子,不由对阿朱笑道:“你们带了个傻子进来?”   阿碧噗嗤一笑,说道:“表姑娘可不要笑了,你看,你笑了笑,把这傻子迷得更傻了。”   李凝倒也没有收敛笑意,摆了摆手,让阿朱阿碧把人带下去安置,她不在意这个,等过了中午,李澈就要来了,她连练刀都练不住,一心只想奔着许久不见的兄长去。   段誉一直到被阿碧带着进了屋子,脱了靴子和外袍,按在床榻上,也还是一副迷迷瞪瞪的模样。   阿碧带上门,和阿朱一起出去时,便吃吃发笑,说道:“早知这人这么傻,就该把他带到语嫣小姐那里去,起码能好一点。”   阿朱摇摇头,说道:“到底是个男子,语凝小姐能制得住他,把他安置在听刀堂再好不过,要是被舅太太发现,语凝小姐也能替他说话。”   整个曼陀山庄,再没有比语凝小姐武功更高的人了,她说话是有用的。 第165章 那一条小天龙(2)   李澈来时, 正赶上王夫人归家。   王夫人不到四十年纪,相貌和王语嫣有五分相似,更多一些成熟风韵,也因多年孀居, 面上有些风霜之色, 却也难掩美人形状。   她此行原是为了采购最上乘的茶花, 半途上遇到一个负心男子,家中有妻子还在外骗了一个姑娘清白, 王夫人怒而将人带至曼陀山庄, 李澈来时,正好就撞上这个私刑现场。   王夫人的老习惯自然瞒不住人,先前慕容复来时, 王夫人便故意令他见到这些情形,慕容复面色不变,也不替负心男子说话, 待王夫人仍旧彬彬有礼, 王夫人却厌恶他虚伪, 仍旧不喜他。   被李澈撞见,就纯属意外了。   对上李澈那双澄澈的眸子, 王夫人不知为何有些教训不下去了,只得匆匆结案:“苏嬷嬷你带着他回去, 务必亲眼见他杀了结发妻子, 娶了在外面欺骗的那个苗姑娘, 他要是做不到, 就杀了他!”   那男子口中叫苦,面上却难免有些松了口气的意思,眼见就要被一干习武侍女带下去,李澈却悠然开口道:“舅母,澈儿认为不当如此判罚。”   王夫人的脸色忽然冷了下来。   李澈并不在意她的冷脸,笑了笑,说道:“这男子行为不端,欺瞒妻子,哄骗少女,证明他本就厌倦家中妻子,舅母令他杀妻再娶,他为自身性命不得不如此做,反倒成全了他。”   王夫人见他不是要为男子求情,脸色缓和了一些,慢慢说道:“那依澈儿看,应当如何判他?”   李澈的目光对上那男子,仿佛只凭着一眼就能看出他心底最深处的恐慌,他想了想,说道:“男子三心二意,多是由欲而生,不如阉割了他,再问问他家中妻子和苗姑娘,谁愿意要他。”   王夫人深恨负心男子,却不是站在正妻的视角上,她未嫁之时曾遇上一个百般温柔顺意的公子,不料两下情浓之时,公子才告知她,他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早年已有妻室,并想和她继续来往,她怒火中烧将人赶走,后来才嫁了姑苏王氏。   此时她大为震惊,只觉得自己这些年想了那么多折磨段正淳的法子,都不如李澈一针见血,站在她自己的立场上,她自然认为自己的爱比任何人都要深,即便段正淳的妻子和在外的一干情人不肯要他,她也是要的。   被一场点拨,王夫人也顾不得教训一个陌生男子,当即便道:“澈儿说的是,苏嬷嬷,把他带下去先行阉割,等伤势好些再把他带给苗姑娘和他妻子,问她们谁肯要他。”   说是如此说,王夫人由己推人,自然认定那苗姑娘情深不悔,是会愿意要这男子的了。   然而十几日后,苏嬷嬷却带回一个消息,那男子在外勾搭的苗姑娘听闻真相,伤心了几日,回乡嫁人去了,反倒是那男子的妻子哭骂了一场,还是把男子带回家中照料。   王夫人独自生了几天闷气,却还是坚持要把此法用在段正淳身上。   这时段誉在曼陀山庄一待十几日,尚未等到家信,不料慕容复早归,正从自家两个婢子口里知晓段誉的事情,他消息灵通非常人所及,正知吐蕃高僧从大理绑了世子下江南,两下一对,正对出藏在听刀堂的少年人身份。   慕容复当即亲来曼陀山庄拜访,告知王夫人实情。   王夫人原本是准备抓几个段正淳的情人来要挟他,上得曼陀山庄之后再动手,如今得知自家家里就藏了这人的宝贝独子,哪有不喜出望外的,连带着慕容复要求事成之后许他在琅嬛洞府随意通行都答应了下来。   慕容复向来为了舅母家的武功秘籍使尽手段,如今心愿将遂,便自告奋勇去往大理一行,为王夫人报讯。   这一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压根没想起去看一眼苦苦等他小半年的语嫣表妹。   王夫人冷静下来,越发觉得这个外甥不是女儿的良配。   知道人在听刀堂,却也要先行说服自家养女。   王夫人来历不小,乃是隐世门派逍遥派掌门无崖子和其师妹李秋水所生之女,本名李青萝,这二人情浓之时居于无量山中,不料后来无崖子移情李秋水之妹李沧海,李秋水愤而联合无崖子的徒弟丁春秋将无崖子谋害,随后带着女儿前往江南生活,李青萝年纪稍长,她便离开女儿去了西夏,如今是西夏国主的宠妃。   身为两位绝世高手的后人,王夫人却不喜武功,她自小便有高手仆从随侍,又自负美貌,觉得习武浪费时日,如今母亲留给她的高手大多老去,曼陀山庄的势力更依赖姑苏王氏的声威。   她知晓自家养女天赋出色,性情直白,不喜欺瞒,可要向一个小辈交代昔年风流韵事也着实有些尴尬,便将前事删删改改,将段正淳一个风流王爷说成十恶不赦的采花大盗,说到伤心之处,更落下几滴泪来。   王夫人性情中还带着一些高门贵女才有的天真,本也骗不过人,可她自小将李凝养大,李凝知道她的耿直脾气,先入为主认定她不会说谎,下意识便信了,想到自己住处的小傻子,她犹豫了一下,说道:“此人确实该杀,但用人子女要挟实在落于下乘,母亲莫再伤怀,阿凝这就去一趟大理,把段正淳杀了。”   王夫人骇了一跳,反应过来自己态度不对,当即改了口,说道:“这段狗确实可恶,母亲一定要亲眼见着他,折磨死他才肯罢休,凝儿不必再劝,这下作的事情就由母亲……”   李凝按住王夫人的手,轻轻拍了拍,柔声说道:“虽要费些事情,但也不是很难,我将段正淳抓来送给母亲就是。”   她返回屋内,给李澈写了一封说明原委的信,随后去抓了段誉出来,便要前往大理一行。   王夫人压根拦不住自家莽得一批的养女,她的口才也不好,在说了谎的前提下很难圆回来,只得看着李凝拎着人大步走出曼陀山庄。   段誉不知内情,也不知自己怎么好好的就被神仙姊姊抓在手里带出去了,但他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之后,顿时发觉这是返回大理的路。   神仙姊姊要送他回家!   段誉感激得不知怎么是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半路上就被用绳子捆起了手脚放在马上,但他还是保持着一种和神仙姊姊近距离接触的激动心情,一路上连攀谈都不敢,脸红红的像要烧起来。   两人一马路经无锡,干粮见底,李凝做了十七年富家小姐,也学了些奢侈做派,自拉着捆段誉的绳索进了城中最好的一家酒楼。   一路上不少人驻足张望。   一个美得宛如仙灵的少女身背长刀大步走在前头,后面一个俊俏少年被绑着双手拉扯着走,明明是一副囚犯的模样,这少年面上却没有丝毫屈辱之色,眼里仿佛只有前头的少女背影。   这简直是奇景。   段誉完全没有囚犯的自觉,开玩笑,神仙姊姊的囚犯,能叫囚犯吗?就算告诉他,神仙姊姊其实是妖精变的,抓他是为了吃他,他也还是觉得,能被神仙姊姊一口一口吃掉简直是莫大的幸福。   李凝一路风尘仆仆,除了要了些酱肉干粮之外,还坐了张桌子,要了几个菜,准备吃一顿饱的再赶路。   邻桌坐着个衣裳破旧的大汉,桌上的菜多是大块的切肉,少有素色,另有好几大坛酒,段誉有些好奇地望了望,正对上邻桌大汉打量的视线,他腼腆而友好地朝这大汉笑了笑,回转过视线来,仍旧痴痴地看着李凝的面容发呆。   却不知邻桌的大汉眉头微扬,竟放下手里的酒碗,大步朝着李凝这一桌走来。   大汉看清李凝面容,不由也怔愣一下,但很快清醒过来,对着李凝一拱手,说道:“在下丐帮乔峰。”   李凝见惯了各式各样和她搭话的人,虽这人颇有礼貌,但还是没怎么搭理,只道:“有何贵干?”   乔峰并不觉得尴尬,神情严肃地看了看被捆着双手的段誉,斟酌了一下,说道:“这位姑娘,我见这位小兄弟眸正神清,不像是作奸犯科之徒,不知他因何被姑娘所捉?”   段誉没想到这个大汉是来替他伸张正义的,他连忙看了一眼李凝,急忙而小声地解释道:“这位大哥,我是自愿的,我是自愿……”   自愿了两遍,一时却也反应了过来,神仙姊姊既然是要带他回家,为何要捆着他?   一路和神仙姊姊同乘一匹马,段誉的脑子早就烧得不清醒了,这会儿琢磨过味来,一时又怕神仙姊姊当真是什么妖女,反被这大汉所害,一时又不知如何解释才好,慌张极了。   倒是李凝看了看这大汉,对他的印象好了不少,便实话实说道:“这人是一名采花盗的儿子,我要去捉他的父亲,又不忍心将他留在被害女子的家中为人折磨,才准备送他回家。”   段誉浑身一震。   他素来知道自家父亲风流,却不知他早已堕落! 第166章 那一条小天龙(3)   见段誉面上发烧,一副羞愧模样, 乔峰哪还有不明白的?   他当即对李凝拱手道:“是乔某误会姑娘了, 姑娘请便。”   李凝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段誉等到乔峰走后,才期期艾艾地开口道:“神仙……姑娘, 我父、父亲当真、做了那样的事情?”   他不通武功,自然不知自己说话声音压低对习武之人来说压根没有任何用处, 李凝倒是不遮掩, 只道:“只要你父亲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 那就没错了, 受害女子是我认识的人, 她绝不会说谎。”   段誉一时伤心失落,却还是忍不住辩解道:“也许他只是一时意乱……”   这辩解还不如不辩解。   段誉的心里,已然是认定自家父王确实做了这样的事情了, 毕竟神仙姊姊认识的人, 必然也是玉像姐姐那样的神仙人物, 自家父王风流是风流,却不一定能得神仙女子垂青, 一时冲动之下, 做出下作的行径来, 也非常合理。   李凝却认认真真看向段誉, 说道:“不论如何, 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 你是他的儿子,为他说话是孝道,但不能从心里认为他做得对或是他的错没那么大,否则迟早也要走向歧路。”   她的教诲很简单直白,却听得段誉红了眼睛,连连点头应是。   一旁喝酒的乔峰尴尬地把事情听进耳朵里,却有些恨不得自己没出现过,他生来光明磊落,却听了一耳朵私隐之事,除了尴尬,却又有些惊讶,毕竟大理镇南王早年行走江湖时名声不小,一是因他武功出色,二便是他和美人有缘,身边总也少不了各式各样的绝色佳人,这倒也是个人的缘法,可听这姑娘和那少年所言,段正淳竟还做出过那种无耻下作的事情来,也实在是可恶。   他看了一眼李凝,怀疑她此行去往大理无功而返,又怕她貌若天仙,被段正淳看上,反倒误了清白,犹豫之下,再度来到李凝桌前。   李凝又抬了抬头,这一次态度比上次好了不少,问道:“乔大哥有事?”   乔峰极少和女子相处,也不知自己怎么就忽然成了乔大哥,那张满是风霜之色的脸上隐隐红了一层,但还是沉着声道:“乔某刚才听这位小兄弟和姑娘所言,姑娘是要去大理找段正淳?”   李凝点点头,说道:“本也不是什么秘密。”   乔峰的神情严肃起来,只道:“若此人当真如姑娘所言,是个十恶不赦的采花盗,姑娘岂不是将自身也置于危险之中了吗?”   李凝眨了眨眼睛,看着乔峰道:“我若说自己武功盖世,怕乔大哥要笑话,不如……”   话音未落,她抬手拍起一双竹筷,猛然以气劲发动,直刺乔峰面门,乔峰反应极快,当即左闪右避躲开一双竹筷,此时有劲风扑面,乔峰定睛一看,却是一双并指,正正停在他鼻尖一寸处。   李凝收手,对着乔峰笑了一笑,说道:“两年前吐蕃高僧鸠摩智曾与我比武,称天下能胜得过他的人不过一掌之数,此人在我手下也不过撑了五百招,虽他说的话有些夸张,不过我前些日子听闻他一人挑了大理天龙寺,想来大理没什么高手。”   乔峰赞叹道:“姑娘实在过谦了,乔某行走江湖多年,还从未见过姑娘这样年纪又轻,武功又如此高的人。”   段誉在心中默默补充道:年纪又轻,武功又高,长得又美,实在是平生仅见的神仙人物。   乔峰确认自己就算拿出全部实力和这位姑娘比斗,也是很难胜得了的,当即安下心来,原本想敬李凝一碗酒,却见她桌上根本没有酒,这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自己平常结交的江湖豪杰,而是一位姑娘,只好再度拱手,连连赞了几声,才返回去。   李凝用罢饭食,带着段誉出去,临下楼前正好撞见几个乞丐进门,她避了一避,走出酒楼后却听段誉啊呀一声,说道:“神仙姊姊,刚才那人自称丐帮乔峰,我一下没反应过来,现在倒是想起来了,南慕容,北乔峰,那是丐帮乔帮主!”   李凝这些年极少出门,对江湖上的事情没有太多关注,经段誉提醒,才想起确实是有这么个人,倒也没太在意,她打小见惯了“南慕容”,只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连带着对乔峰,也觉得那不过是个有些江湖豪气的普通江湖汉罢了。   见她如此,段誉也觉得自己的反应过大了,不好意思地笑笑,便把这当今武林风头最盛的豪杰忽略了过去。   大理路遥,一行十几日,忽有江湖消息传来,说是丐帮帮主乔峰实为契丹人,如今被丐帮驱逐,不知所终。   又过几日,便有传言说乔峰杀死了他的师父和养父养母一家,继续逃窜。   李凝本就不信什么江湖传言,她又亲眼见过乔峰,不大相信他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听听也就罢了,倒是去大理的半路上,李澈传信,告知她段正淳早不在大理,如今正在小镜湖和昔日情人隐居。   对于李澈的消息来源,李凝没有半点怀疑,哪怕在所有人的眼里,李澈都是那个又懒又废的慕容二公子,她也还是觉得自家哥哥比慕容复厉害千百倍不止。   李凝当即带着段誉朝小镜湖去。   段正淳情人无数,隐居在小镜湖方竹林的情人名为阮星竹,只看容貌比起王夫人略微逊色,却十分聪慧灵巧,行动宛如少女,李凝来时段正淳不在,她还没开口,段誉便小声叫了一句“阮姨”,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清楚了。   阮星竹脸色红了又白,只说不信,李凝眉头微蹙,说道:“我千里迢迢来抓人,难道是为了哄你不成?”   阮星竹缓过一口气来,温声说道:“这位姑娘,段郎风流不假,可他总还是个谦和君子,我以性命保证,他绝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你是从哪里来?叫你抓人的又是哪一家?许是……”   李凝并不肯听解释,只道:“他犯没犯事不要紧,我只要抓了他去对质,不论他是欺侮了人,还是别的什么,要我抓人的受害女子想让他活,他就能活,想要他死,他就一定要死。”   见到美貌娇俏的阮星竹,还有段誉一路上和她说起的什么秦姨甘姨,李凝心里其实已经有一点怀疑了,但她觉得自己做得没错,王夫人对她恩重如山,如今曼陀山庄的高手大多像苏嬷嬷那样老了,再过几年,就算段正淳再来欺侮她,她都没有法子了,这样一个可怜的女人,本就应当得到公道。   最无辜的总不会是段正淳。   阮星竹素来能言善辩,却也没法打动一个闭上眼睛就是不听的人,她再细细端详李凝面容,想到秦红棉和木婉清,又想到甘宝宝和钟灵,她的脑子里灵光一闪,也不要李凝催了,赶紧命人去找段正淳。   她觉得自己已经猜中了真相!   正在这时,外间忽有大理家臣报讯,说是段延庆来了,要杀王爷,请王爷赶紧离开。   阮星竹刚派人去报讯,这会儿也吓得不成,连忙对李凝道:“姑娘,那段延庆是四大恶人之首,凶戾非常,他和段郎有仇,难保不会牵连旁人,你年纪轻轻,还是早些离开吧!”   李凝不走,她长刀在手,轻轻一划就把段誉的绳索划断,对阮星竹道:“你带着他先走,我在这里等段正淳,我不管段延庆是什么人,我的仇总要先报。”   段誉先前见过段延庆,对他有些畏惧,这时却也道:“神仙姊姊不走,我也不走!”   李凝看了他一眼,忽然看向屋外,一前一后有两道身影快速掠走,被追的是个中年人,口中叫着:“阿星快走!”   又不时回过身来,意图吸引追击之人的注意。   李凝盯着看了半晌,猛然起身掠起,朝着后方追击之人一刀斩下。   段延庆虽来得及用拐杖接下这一击,体内的内力却激荡起来,他压了一压,才算是没当场吐血。   李凝看着这丑陋不堪的老人,眉头微拧,只道:“你和他有仇,我和他也有仇,你既然打不过我,你的仇就当来日再报。”   段延庆做了多年恶人,对这套道理是很信服的,当即也不多话,直接退走。   中年人停下脚步,用陌生的眼神打量了一下李凝,面上忽然浮现出些许奇怪神色来。   阮星竹从屋内跑出来,躲到中年人身后,只道:“段郎,你什么时候招惹过这么厉害的人?”   她说的招惹,自然不是招惹李凝本人。   段正淳也十分疑惑。   他当年若是招惹过像李凝这样的美人,哪有不记得的道理?可他再怎么回想,也想不出自己哪个情人能生得出这样宛若仙灵的少女来。   李凝收刀回鞘,看了看段正淳,忽而说道:“你可记得姑苏李青萝?”   阮星竹拧了一把段正淳的腰。   段正淳的神情变得稍稍有些尴尬起来。   熟悉的对话,熟悉的场景,落后一步刚刚赶到的段誉宛如雷劈。 第167章 那一条小天龙(4)   李凝先前就有些怀疑,如今段正淳和阮星竹的反应正对上了她的疑惑。   段正淳此人是大理镇南王, 年轻时风流好色, 情人无数, 以他的身家,做那般无耻的事情实在很没有必要,就算做了,也不该打着大理镇南王的旗号, 她试探之下, 得出一个很不妙的猜测。   自家母亲当年应是上了段正淳的当,受了他的骗, 之所以搪塞她,是不想她以身犯险。   不过即便如此, 她也不觉得自己抓错了人。   见段正淳的反应明显是没错的, 李凝也不出刀,只打量了他几眼, 说道:“你武功稀松平常,这几个家臣也拦不住我,段公子被曼陀山庄所救,我把他带回给你, 作为回报, 你要跟我上一趟山庄,任由我母亲处置。”   段正淳在江湖上名气颇大, 多是风流名声, 本人武功却不高, 他也不觉得尴尬,只细细观察李凝面容,联系起当年“青裙玉面”的李青萝,还当真发觉出几分相似来。   他有心解释一下自己的父亲身份,然而李凝并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几步上前就要拎了人走,就在这时,一直藏在不远处的人忽而开口道:“姑娘!”   李凝的手一顿,看向声音来处,却是先前在无锡见过一面的乔峰。   数月变迁,乔峰已从江湖闻名的英雄豪杰成了人人喊打的契丹贼子,他一路追查自己来历,却被人一路陷害,担上了弑师弑父弑母的恶名,如今英雄落魄,走投无路,面上也不复先前的意气风发,显得瘦削而凶戾。   李凝对他微微一点头,态度仍如先前一般,问道:“乔大哥此行也是来找段正淳的?”   乔峰没想到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还会叫他一声乔大哥,却不免苦笑说道:“姑娘大约不知,我如今成了契丹人,本家姓萧,江湖人都叫我萧峰。”   李凝是知道的,但她也没多做解释,端详了一下乔峰的模样,说道:“萧峰比乔峰好听。”   乔峰笑了一声,他这些日子已经很少笑,故而这声笑听上去仍然像是苦笑。   段正淳忽然开口道:“我此行中原,是为了调查少林玄悲大师的死因,你也是为了这个来找我的?”   乔峰看向段正淳,眉头拧起,说道:“我从丐帮马夫人那里来,她说当年害我一家的带头大哥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你承不承认?”   段正淳一听马夫人,面上就露出了那种令人熟悉的尴尬之色,却也不耽误反驳,只道:“她与我有仇,自然引你来杀我,当年之事我并不知情,你今年三十余岁,我当年……”   话不必说尽,乔峰也猛然惊觉,以段正淳的身份召集众人去围杀契丹武士是足够了,但他当年至多是个少年人,如今武功也不高,当年必然更差,如何做得了众多江湖人的带头大哥?   事到如今,又成死局。   乔峰自知找错了人,也深恨自己好骗,略一拱手便要告辞,倒是李凝开口道:“乔大哥。”   乔峰回过头来。   李凝从怀里摸出一封信来,正是几日前她和李澈通的家信,她想了想,把家信前面闲话家常的部分撕下,只留下李澈提及江湖,尤其是近来风头最盛的乔峰一节。   乔峰得到半截书信,也有些懵,他自小在少林长大,外表粗豪,但却是识文断字的,只看了一眼,视线便凝滞在了那半截书信上。   李澈被收养在慕容世家,十天半月才得和李凝见面一次,慢慢就养成了写信的习惯,兄妹二人通信,自然不会是倾诉相思,李凝在曼陀山庄时,李澈便写些闺阁女儿爱听的八卦,等她入了江湖,李澈便写些江湖事,连带着也写些他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乔峰之事便是一节。   当年中原武林众多高手被一带头大哥怂恿,去截杀意欲抢夺少林藏经阁秘籍的契丹武士,事后才发觉契丹武士只是携妻带子去探望岳家,一众江湖人士愧疚难安,在契丹武士殉情之后,由少林众僧将契丹武士的孩子带回收养。   乔峰找上当年的江湖人士,但人人宁死不肯说出带头大哥身份,他便像个无头苍蝇到处寻找,然而在李澈的书信里,却仿佛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从当年江湖人的名气再到实力全方位分析,从当年的慕容世家家主慕容博,到曾被冤枉的少林僧人玄苦,列出了众人的可能和不可能,最终分析出了个慕容博。   李澈身在慕容世家,自然知道这家子人在发什么皇帝梦,比外人看得更透,以慕容博的智商,想要挑动宋国和辽人争斗,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可惜的是他不会分析时局,那时辽人内斗得厉害,自然不会为了太后娘家的一个子弟来找宋国的麻烦,旁人倒也有可能,只是动机没慕容博那么大。   慕容博在围杀事件之后没多久就身死,旁人当他愧疚而亡,在李澈看来,更像是一场欲盖弥彰。   乔峰拿着那短短只有几百个字的半截书信,整个人都陷入了迷茫之中。   乔峰最终决定,和李姑娘一同上路,就算带头大哥不是早已身死多年的慕容博,他也希望见一见这位写信之人,比起自己在江湖上乱撞,再被马夫人利用去害什么人,还是这冰冷的数据能带给他安全感。   段正淳同意与否,已经不重要了。   阮星竹也想同去,李凝认为自家母亲倘若真如她所想,应当是不愿意见到段正淳其他情人的,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还生动形象地举了一个栗子,假如段正淳一个人去,他很有可能哄好了人,自己没事,假如段正淳带着她去,很有可能段正淳进了曼陀山庄,段正享出来了。   被这生动形象的栗子所打动,阮星竹也不敢跟着去了,咬咬牙,要带着段誉回大理搬救兵。   李凝由得她去。   乔峰在中原武林可称人人喊打,这些日子也一直蒙头遮面,此时跟着李凝上路,仍旧把自己包成了个粽子。   从小镜湖一路到姑苏,江湖上不见乔峰露面,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除了丐帮易主之外,也没什么大消息。   在李澈眼中,丐帮实在算不上一流的组织,人虽然多,却各地为战,很难聚拢得到一起,而且人多思变,难以应付保密性较高的任务,至于什么丐帮的基本职能,打听消息一类,也水得很,毕竟没人会傻得说私密消息的时候还当着叫花子的面,不过骗骗头脑简单的江湖人。   他对乔峰的兴趣更大。   乔峰的武功在当今武林可算是一流,比他武功更高的辈分也高,比他辈分高的,他如今这个样子也使唤不起,故而对待这个有可能会是他第一个下属的人,他的态度十分地殷勤。   这份殷勤体现在他坐了大半天的船,横跨了半个姑苏城去接人。   虽然主要是去接李凝。   乔峰很显然没有体会到这份殷勤,但他对李澈的态度非常地好,尤其是在听闻了李澈便是那个给李凝写信的人之后。   李澈是个很会交谈的人,只要他想,他能和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相谈甚欢,即便是乔峰,也不免觉得李澈虽然看上去弱不禁风,也没有武功,但却是个很有胸襟的人。   李凝闷头吃饭。   她这一路上都忙着赶路,大半时间是吃干粮渡过的,即便她再不挑食,好坏总是分得清的,何况姑苏美食是比姑苏美景更动人的存在,一连数月不见,她简直恨不得一个人吃完一桌。   段正淳被李凝从小镜湖带到姑苏,一路上待遇不比段誉好多少,他养尊处优惯了,如今却要事事都由自己来做,脸色也比先前憔悴了不少,见到李澈,他惊了一惊,不敢相信李青萝给自己生的居然是一双儿女。   大理皇室阴盛阳衰,一个誉儿已经是整个皇室唯一的小辈,如今又多了一个,即便他有私心,也不由觉得这仙人风姿的少年远比誉儿来得优秀。   段正淳看着李澈的容颜,越看越喜欢,越看心里已经越没有逼数,只觉得这张脸上处处都能找出自己的影子来。   李澈和乔峰说了一会儿话,又和吃饱喝足的李凝叙话半晌,忽而看向段正淳。   他习练摄心术已经有十多年,不说一眼控人生死,也很能观察人心,他看了一眼段正淳,便知他在想什么,也不在意,只对李凝道:“一会儿我同你一起去见舅母,她一定高兴坏了。”   李凝点了点头,李澈又看向乔峰,从怀里取出一张面具,说道:“这是我兄长侍婢阿朱所制,乔兄先戴着,等过几日,我再让她给乔兄定制一张新的。”   乔峰连忙谢过。   用罢接风宴,李凝和李澈便一道去了曼陀山庄,此时王夫人正在午睡,听闻养女当真带着段正淳回来了,一时还有些迷茫。   等到反应过来,她当即起身,然后——   梳妆打扮。   就算是要折磨这个负心汉,她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第168章 那一条小天龙(5)   段正淳其人, 在李澈眼里,倒也算不上十恶不赦。   他见过的恶人太多, 段正淳不过是风流了一些, 好色了一些, 没担当了一些,说他薄情,他对每一个情人都深情相待,说他痴情,他的情又能分薄给每一个情人,除却感情, 他倒也可以算得上一个正派人物。   这是局外人的看法。   段正淳负的是王夫人,李澈尚可以冷眼看他去死, 假如他负的是李凝,李澈会觉得千刀万剐也不过分, 这便是人的亲疏远近。   王夫人梳妆打扮了半个时辰, 此时众人都在花厅内喝茶, 乔峰起初觉得有些不自在,但李澈很会照顾气氛,时而和他聊一些宋国和契丹的风土人情, 时而又谈及如今契丹境内的局势,引得乔峰渐渐无暇顾及其他, 就算是段正淳, 也觉得这个孩子实在博闻强识, 忍不住问他对大理的看法。   李澈对段正淳的态度十分冷淡, 在段正淳看来倒没什么,他见过两个失散在外的女儿,对他的态度都很恶劣,尤其是李凝,李澈这样带着几分冷意的态度已经算得上一个良好的开端。   过不多时,王夫人带着一众侍婢过来,一眼就看到言笑晏晏的段正淳。   王夫人眉头一蹙,几步进门,喝道:“段正淳!”   段正淳一见王夫人,连一双儿女带给他的惊喜都消去不少,太阳穴发疼,无他,只因他交往过的众多情人之中,最为难缠的便是王夫人,其他情人不过要他一份感情,若是能得王妃许可,得个名分,就算圆满,王夫人却不讲理得很,一定要他杀了王妃再娶她为妻,他多方转圜无果,只能溜之大吉。   自从从王夫人身边溜走之后,他得有十几年不敢来江南了。   然而他又是一个十分懂女人心的男人,一见王夫人面上犹有脂粉,衣裳也是簇新,便知她余情未了,想到一双儿女,他嘴角微扬,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只道:“阿萝。”   王夫人一见,既羞又恨。   羞的是她早为人妇,虽然孀居,眼前却都是一群孩子,她还不曾忘记自己如何诓骗养女,如今把当年风流韵事展露人前,一是羞,恨的是段正淳人到中年,笑起来仍如当初,令她不由自主放松下来。   甚至想扑进他怀里大哭一场。   她本就是千娇万宠养出的大小姐,当年得知段正淳已有妻子,一时怒气上头,才叫他去杀妻,实则她对段正淳的王妃并无一点恨意,恨的只是段正淳这个人,可她又深深爱他,下不了手,倘若段正淳多来哄哄她,她未必不会答应让他好好休妻,再来娶她。   可段正淳就那么跑了,还留下一个尚在腹中的胎儿。   王夫人面上忽红忽白,咬牙说道:“你妻子已经死了?”   段正淳笑容一僵,语气软和下来,低声道:“阿萝……”   李凝原本自己要旁观一场血腥私刑,不料却坐在那里看一对情人闹别扭,她懵懵地看向李澈,李澈拍了拍她的手,起身说道:“舅母,阿凝舟车劳顿,我先带她去休息。”   王夫人早就觉得不自在,这会儿连忙点头应下,李澈对乔峰道:“乔兄请随我来。”   乔峰立刻放下手中的茶盏,跟着李澈和李凝走出了花厅。   四下只余侍婢,王夫人的脸色才好看了一些,她看向段正淳,先前想过的那些折磨人的法子不知怎么就全抛在脑后了,满脑子想的都是留下这个人,让他陪伴自己余生。   段正淳自然温柔顺意,两下哄得王夫人眉开眼笑,这才提及先前出去的一双儿女。   却不料王夫人靠在他怀里,语气软绵道:“阿凝是我养女,阿澈是我外甥,我们的女儿叫语嫣,今年有十八岁了。”   段正淳一懵。   怎么又是个女儿?   实在不怪他嫌女爱儿,他一生情人无数,已知的子女,除了誉儿,便全是女儿,红棉为他生下婉清,宝宝为他生下灵儿,此外阿星遗落在外的也是两个女儿,如今又来一个,算起来,他已有五个女儿了。   想到自己在外的那些风流债,段正淳脑袋一嗡,不知自己究竟得有多少女儿。   出了花厅,李凝松了一口气,熟门熟路要带李澈和乔峰去听刀堂。   李澈看看她,却摇头说道:“乔兄初来,我要带他去一趟参合庄,你和语嫣也许久没见了,去和她玩吧,明日我再来看你。”   李澈少有这样的时候,李凝见他神情严肃,立刻知道他是有正事要办,便点了点头。   李澈带着乔峰离开了,李凝沐浴更衣之后去找自家小姐姐,却得知刚才夫人命人去把姑娘叫走了。   李凝有些不解,却也没去打扰,当天晚些时候,她在饭桌上见到了段正淳和一左一右坐在他身边的王夫人和王语嫣。   王语嫣面上带着几分疏离之色,然而三人坐在一处,无论是五官神情还是别的什么地方,都带着一种出奇的相似,这是再怎么疏离也改变不了的。   李凝立刻明白了。   敢情她不该姓王,而该姓段。   一见她到来,王语嫣面上便显露出几分求救之色,她实在不想和这个突然出现的父亲坐在一起。   李凝也不慌,在三人对面坐下,忽有些不自在似的,伸出手拉了拉王语嫣的衣袖,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   王夫人只当是小姑娘凑在一起好说话,她如今心情极好,也不管这样是不是规矩,媚眼横波扫了段正淳一眼,要他给自己布菜。   段正淳也不觉得屈辱,连布菜的动作都赏心悦目。   一顿饭吃完,李凝顺手解救了自家小姐姐,拉着王语嫣到了听刀堂。   王语嫣整个人犹如一条风干的咸鱼,躺在李凝的床上来回打滚。   李凝由得她去,现如今这整个曼陀山庄里,怕是只有她的心情最为复杂了。   王语嫣打了半天滚,忽然不动了,把头埋在被褥里,李凝耳力极好,听得出她在闷声抽泣。   过了好一会儿,王语嫣红着眼睛从被褥里冒出头来,抽噎着说道:“我不喜欢那个人。”   李凝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母亲喜欢。”   王语嫣哭着说道:“可他要是真的心疼我和母亲,怎么可能十八年从没回来看过一眼?他不过是迫于无奈才哄哄母亲,她怎么就信了?”   这个问题李凝也回答不了。   她在感情方面通常都是占上风的一方。   王夫人傲气了一辈子,在感情面前也不得不低下了头,如此简单的道理连从未经历过情爱的王语嫣都懂,她不可能不懂,却在段正淳几句情话之后妥协,实在是件可悲的事情。   李凝抱住王语嫣,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说道:“不管怎么样,只要母亲还喜欢他,我就不会让他离开曼陀山庄一步。”   王语嫣哭得睡着了。   隔日李澈是一个人来的,他倒也没交代乔峰的去向,只说他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李凝并不多问,倒是王语嫣问了几句慕容复的事。   李澈想了想,说道:“兄长也在忙自己的事。”   这等于没说。   王语嫣叹了一口气,这口气叹得要多长有多长。   自从来了个段正淳,自家母亲就变了,她开始一刻也不想在这个家多待,以往大表哥在的时候,她还可以去参合庄小住一段时间,可如今参合庄只剩下一个二表哥,她就要避避嫌了。   李凝对自家小姐姐的眼光不太看好,慕容复比她大十岁也就罢了,身边还早有了阿朱阿碧两个侍婢,阿朱倒还好,眼见着是当大管家教养的,平时也规矩得很,阿碧却显然对自家公子有几分想法,平时更有些亲昵举动,慕容复也由得她,这样一个人,又怎么是个良配?   但她的想法在这个时代是不合情理的。   就连王语嫣本人也未必多么在乎一个阿碧。   李澈和李凝说了一会儿话便离开了,离开之前还给她留下了一方印章,说是他自己亲手刻的。   印章只有两个指头大,是寻常的鸡血石质地,底下一个应字。   王语嫣不知内情,李凝却一下子明白过来,自家哥哥是准备做点事了。   应,是前世李澈打下的皇朝国号。   李澈最近确实是准备做点微不足道的工作了,大目标暂时不敢想,先定一个小目标。   一统江南。   他在慕容世家吃了十几年的干饭,平素总被人当成废物看待,他倒也不在乎这个,只是近来确实闲得过分了。   人一闲,就要做点事,他前世的时候也很闲,只是自己吃自己的干饭和吃别人家的干饭是不一样的,何况随着慕容复搞事的步伐越发魔鬼,他觉得自己如果再不做点事情,慕容世家的这份干饭,很有可能管不了几年了。   有时候他也很羡慕自家这个便宜兄长,毕竟没脑子的人总是很幸福的,虽然慕容复这也不成那也不成,但人家至少有个目标,并且一直在为此努力。   虽然努力也没有什么用。 第169章 那一条小天龙(6)   对于慕容世家的人来说, 大约慕容复的行踪还是很隐蔽的。   毕竟他一年只出两趟门,一趟出去六个月。   但李澈可以从各种江湖大事里推测出慕容复的行动轨迹,并且他还发现了些许违和的地方,成功推断出了老慕容家主慕容博诈死的事实。   慕容博也算是个狼人, 他为了挑动中原武林和辽国的纷争, 可谓使尽了力气, 虽然天生的智商不允许, 但他做到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极限,甚至于近三十年来隐姓埋名, 不曾回家一次。   慕容博诈死对李澈来说算不上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暗中会有一双眼睛盯着参合庄, 他想起事,就不能借用慕容世家的势力。   当然, 这也算不上什么坏消息。   毕竟慕容世家的那点势力, 还不够慕容复一个人霍霍的。   李澈和乔峰结交之后,让阿朱照着乔峰的面容给他易了一张平凡朴素的脸, 把乔峰带在身边。   这位举世闻名的前任丐帮帮主粗中有细, 头脑比慕容复好了不止一星半点,符合比正常人稍稍聪明一些的水准, 李澈也不瞒他, 把自己对于慕容博父子的推测说了,乔峰一通百通, 立刻反应过来那诸多江湖人士死在自己的功法之下的真相。   慕容世家有一门家传武功, 名为斗转星移, 乃是一种借力打力的高深武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乔峰被点通之后,也只得苦笑,毕竟南慕容和他无冤无仇,纵然有些许怀疑,可谁又会想到陷害他的人竟然会是慕容公子的父亲呢?   李澈想了想,又道:“那些江湖人士的死因或许是因为斗转星移,但你师父和养父母一家尚有疑论。”   乔峰猛然看向李澈。   李澈说道:“乔兄曾言,槐公被杀之时有人报讯少林,令你当场被陷,你同玄苦大师多年不见,后来玄苦大师见了乔兄一面,便长叹逝世,少林众僧与你师出同门,却纷纷指认你是凶手,这其中关节,乔兄不曾想通吗?”   乔峰还真想不通。   李澈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玄苦大师功法高深,若乔兄想要杀他,是否只有偷袭一途?”   乔峰有些痛苦,但还是点点头。   李澈说道:“慕容博杀玄悲大师时远在大理,不可能立即赶回杀玄苦大师,慕容复武功多而不精,即便偷袭也很难杀死玄苦大师,故而这里面还牵扯了第三个人,这第三个人意图陷害乔兄弑杀亲师和养父母,看上去是对乔兄有着深仇大恨,但有如此武功之人,为何不来杀乔兄,非要如此迂回陷害?乔兄的名声便如此值钱?”   乔峰听得云里雾里,但还是反应过来,这第三个人显然和慕容父子并非一路。   李澈轻轻地拍了拍乔峰的肩,说道:“这世上生者会死,死者也未必不会再生,不见尸首,我从来不信死讯。”   乔峰惊出一身冷汗,却听李澈说道:“事到尽头,不过是上辈恩怨,实则和乔兄无关,与其去做幕后之人的提线木偶,乔兄不如隐姓埋名一段时日,到那时幕后之人会自己跳出来的。”   乔峰长出一口气,重重点了点头。   慕容复大理一行,毫无结果,半路上便有人来告知他,段正淳已被捉去曼陀山庄,而大理世子段誉也已回到大理,请求诸位叔伯长辈援救父亲。   慕容复只得返程。   他本打算以段誉的性命要挟段正淳前往曼陀山庄,到时父子一网打尽,他又可尽窥琅嬛洞府的高深武学,大理失却唯一继承人,也会从此内乱,可谓一举两得。   现在全被破坏了。   慕容复收敛怒意,回到江南之时又换上一副翩翩公子面容,不及回家,便直奔曼陀山庄来。   闻听慕容复来了,王语嫣连忙整理装束出门迎接,慕容复对她的态度颇有几分温和,但在场若有第三个人,自然能发觉他温和面孔下的敷衍。   慕容复未必不喜欢王语嫣,只看他多年以来从未拿自己的婚事做筹码,二十七八还孑然一身便知端倪。   然而,没有人会为了囊中之物再花心思的。   王夫人这些日子得遂心愿,段正淳在她面前自然是千依百顺,一时许诺带她回大理做王妃,一时又答应留在曼陀山庄陪她余生,从来没个准话,难为王夫人听一句信一句,只是不肯放段正淳离开自己的视线。   慕容复来时,王夫人还想了一想,才想起自己除了澈儿那么个漂亮又省心的外甥之外,还有慕容复这么个对比起来不算漂亮,又很不省心的外甥。   鉴于先前和慕容复商议的事情,她难得肯让段正淳出去转转,随后沉着脸见了慕容复。   慕容复自然不会拿话来堵她,只恭喜舅母养了一个好女儿,一点也不提前事,然而他不提,王夫人一见他,哪有想不起来的?   眼见慕容复立在下首,言笑晏晏,就是不说正事,王夫人也烦得很,一时又怕段正淳离了自己视线,又和别的什么丫鬟婢女对上眼,一时又觉得慕容复碍眼,便直接了当道:“忘了先前的事,往后琅嬛洞府随你出入,另外,我已经在为语嫣遴选婚事,你也早做打算吧。”   慕容复听了,一喜复一惊。   喜的是琅嬛洞府内满藏绝学,他这么多年从自家表妹身上也不过学来三五成,如能让他自由出入,他确信自己能够在短时间内速成为江湖顶级高手,这可以说是他多年来的夙愿中的一项,惊的是他早已认定语嫣表妹是他未来的妻子,就算舅母不喜他,可两情相悦的事,哪还有拆散的?   慕容复还待再说什么,王夫人只道:“你舍不得语嫣,琅嬛洞府的事就推后再议,我同段郎情深似海,他也未必会听你胡言乱语。”   慕容复沉默片刻,多年愿望即将成真,他又怎么能为了一个女人止步不前?   王夫人见不得他做犹豫形状,慕容复也不讨她嫌,并未沉默太久,只道一声好,便转身出了正厅。   他离开时正撞见一脸忧色的王语嫣,见了她,慕容复忽然觉得一阵心酸。   但他最终什么话都没说。   回到参合庄,几个家臣见他面色不好,也都纷纷避让,慕容复只待回到自己院中,练几个时辰武功平复一下心情,却又在半途遇见了自家便宜弟弟慕容澈。   他遍身绫罗珠玉,带着五六个随从,前呼后拥,像一个准备出门的纨绔子弟,见到他,也只是笑着叫了一声兄长,仍不改出门的兴致,还和身后的随从小声地说着话。   慕容复忽然感到很累。   他一向喜怒不形于色,即便遇到了再困难的事情,也都能够游刃有余地解决,如今不过是失了个女人,竟就让他升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挫败之感,甚至见到一个废物都能挑动他的怒意。   慕容复深吸一口气,不让自己沉浸在挫败的心情里,和李澈擦肩而过,回到自己院中练武。   倒是李澈回头看了一眼,那双星辰般的眸子里似乎有一个漩涡,随即眼帘一垂,嘴角微弯,对身边的随从说道:“我们走。”   三月桃花开。   曼陀山庄原本对外是很封闭的,王语嫣从小到大甚至都没出过几趟门,年节才轮她去一趟参合庄,但如今王夫人和段正淳正是久别重逢情浓之时,她不肯让段正淳出门,两个人待在曼陀山庄里,自然而然就放松了对李凝和王语嫣的管教。   李凝武功大成之后,本也不用管这些,曼陀山庄的高手有一个算一个也打不过她,近几年已经不知道犯了多少次禁,出过多少次门,然而王语嫣就不同,她是真真正正的闺阁小姐,如果不是家里多出一个段正淳,她是怎么也想不到出门的。   李凝大大方方把她带了出去,临离开曼陀山庄时,王语嫣还有些不敢相信地回头看了好几眼。   不是她记忆里去参合庄的路,而是一条通向苏州城的,她从未去过的路。   李凝也不准备第一天出门就带着自家小姐姐外宿,一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先带着王语嫣去了一趟苏州城里最好的首饰铺,买了一些时兴的首饰,然后带她去酒楼吃了一顿外食,原本是想带她去听戏的,但酒楼的说书显然比戏曲有意思多了,王语嫣听了就不想走,到最后竟是在酒楼干坐了一下午。   临入夜时,两人还在灯火阑珊的苏州坊市里遇见了李澈。   不知是不是月色太美,王语嫣猛然一瞅,还从自家这个懒废的表哥面上看出了一点风仪气度来。   李澈近来在做生意,本钱是慕容夫人给的,他起初是做珠宝生意,做了不久就把本钱还了回去,连带着珠宝铺子也全都转卖了出去,如今慕容夫人也不知他在做什么生意。   李澈这趟出门就是来谈生意的,近来生意做得大了,原先的路子不够用了,要再多铺货,就要多走几条路。   这门生意有个很好听的名字。   走私。 第170章 那一条小天龙(7)   暴利无非就那么几样, 想正儿八经去做压根不成,摊子就那么大,倒是走私行当, 也不知是因为没什么人想到做,还是不敢,反正在李澈插手之前,做这门生意的也就小猫三两只。   收拾几只小猫用不了多长时间,货源一掐, 摊子立马就倒,前期打通各处关节花费了一些银钱, 此外除了正常的利益交换, 就是躺着收钱。   如今的宋国官府越发不成样子了。   李澈也没什么可叹息的,经历前世,他的眼界又丰富不少,从前不敢做的事情,到现在门清, 一眼就能看出如今多国林立之下的商机,倒不是像慕容父子那样没头没尾去挑拨斗争,而是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因忙着去谈生意,李澈和李凝也没来得及说几句话, 留下两个姑娘家继续逛夜市。   王语嫣即便再不想回曼陀山庄, 她也是个从来没有外宿过的闺阁女子, 即便对夜市的一切都很好奇, 也还是一直催促李凝回家, 没得法子,只好带她回去。   起初是两人并行,然后是王语嫣落后了几步,又落后了几步……李凝反应过来,把她背在背上。   王语嫣还要挣扎,不妨李凝笑道:“姐姐莫不是要人抱?”   王语嫣脸上浮现出些许红晕来,趴在李凝背上不说话也不挣扎了。   李凝踏起轻功来,不多时就回到了曼陀山庄。   曼陀山庄灯火通明。   自然不是为了等她们,而是段正淳说什么灯下赏花比月下赏花更美,正带着王夫人一株一株观赏茶花。   王夫人出身武林,本也不懂养什么茶花,却是当年段正淳和她初遇之时,用茶花赋来形容她,所以段正淳走后,曼陀山庄才种遍了茶花。   见到李凝和王语嫣,段正淳还含笑招呼了一声,仿佛一个真正的父亲。   王语嫣没有理他。   这个年纪的少女虽然被养得乖巧懂事,但内心总还是有一些叛逆的,比如喜欢王夫人不喜欢的慕容复,讨厌王夫人心爱的段正淳。   虽然李凝也觉得段正淳讨厌得很。   又过了一段时日,大理来人,除却李凝先前见过的段誉之外,来的却是一干僧人,这也不出奇,佛教乃是大理国教,大理皇室人人信佛,往往就连皇帝都会避位出家,大理天龙寺里更有不少俗家姓段的和尚,这群僧人之中领头的法号枯荣,未出家时便是段正淳的叔伯祖,看上去都有百岁了。   长辈不远千里而来,王夫人到底是想和段正淳共度余生,连忙整束衣冠来见。   枯荣长老此来,自然是为了段正淳。   大理皇室子嗣艰难,传到段正淳这一辈只得他和大理保定帝段正明两兄弟,段正明无子,又一心信佛,原是准备传位给段正淳之后再行剃度出家,因先前鸠摩智一事,保定帝为天龙寺充个门面,也已剃度,如今暂在帝位,已是准备等段正淳归来之后传位给他。   段正淳也知此事,想着此番回去之后再不得自由,才与情人阮星竹避居小镜湖,准备过一段最后的江湖日子。   李凝掳走段正淳,实为掳走了大理国的继承人。   若非此次是段正淳理亏,只怕大理早已递交国书,由宋国皇帝亲自问罪了。   枯荣大师一把年纪,王夫人在他面前也着实蛮横不起来,倒像是个新媳妇一般。   李凝赶来时,枯荣大师看了她一眼,这才开口道:“天龙寺众僧,拜会王姑娘了。”   李凝见他是当真要行礼,连忙先行一礼,又看了一眼段正淳,知道他们来意,只道:“大师不必多言,有话都好商量。”   枯荣大师点了点头,看向段正淳与王夫人,说道:“先前来时我已见过你妻子,她答应放弃王妃之位,目空红尘,出家去了,你与这位女子,也可名正言顺结成连理。”   这话一出,除了王夫人面露喜色,旁人都是沉默,段正淳顿了顿,说道:“她……可有留下什么话?”   枯荣大师看了看他,说道:“既已出家,何必多言?”   段正淳眉目一黯,不再开口。   谁都知道今日是必要给王夫人一个结果的,她是受害者,如今既有李凝这样一个绝顶高手一心为她出头,她自然有理,再早些年,倘若她父母俱在,给段正淳十个胆子也不敢撩拨她,辜负她,抛弃她,镇南王妃也是无辜,可她对段正淳有余情,不舍他为此两难,结果便只能如此。   李凝看向枯荣大师,说道:“大师若要带走段正淳和我母亲,能否保证她在大理不会受委屈?”   枯荣大师说道:“这就是正淳的事了。”   王夫人也道:“怕什么?谁敢给我委屈受?”   她说这话时眉眼骄傲,只是李凝并不信她,她明明是个受尽委屈都不自知的人。   李凝摇摇头,说道:“这不是段正淳的事,而是你们大理的事,因为倘若他再次辜负我母亲,我就会杀了他,此外我听闻他有一位红颜知己带着女儿待在大理城中,我要她们立即离开,还有他从前的那些莺莺燕燕也是一样,要是做不到,不如我今日就动手。”   李凝说的是谁,枯荣大师未必清楚,段誉却明白过来,这话说的是秦姨和婉妹,他有心求情,然而他刚开口就被李凝一眼扫过去,顿时不再出声了。   不是李凝那一眼有多大的威慑力,而是太美,美得他神晕目眩,想不起要说什么。   枯荣大师叹了一口气,说道:“稚儿抱剑,苍生一劫。”   李凝自然明白枯荣大师什么意思,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反倒是段正淳说道:“我答应。”   李凝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她这关算是过了。   王夫人性情天真,虽知段正淳内心痛苦,但多年心愿得成,立刻高兴起来,她原本想的是留下段正淳,但比起名正言顺做他的妻子,还是后者更符她心意。   王语嫣看了看李凝,又看了看自家母亲,她连段正淳留在曼陀山庄都不愿意,更别提跟着他去大理,旁人愿意做公主,她并不愿意。   这话自然不好当着天龙寺众僧的面说,还是众人下去休息之后,李凝带着王语嫣找到王夫人,和她说的。   王夫人也知自家女儿姓了多年的王,不喜段正淳这个父亲是应该的,曼陀山庄还有不少老仆,这次她一个都不准备带走,也足够保护女儿安全,便不再多言,只是等王语嫣离开之后,拉住李凝,严肃嘱咐,要她看好姐姐,不要再让慕容复接近。   李凝也不喜欢慕容复,点了点头。   王夫人细想了一番,觉得没什么要交代的了,李凝却低下头,拉了拉她的衣袖,小声说道:“我会去看母亲的,要是在大理过得不开心,一定要和我说。”   王夫人笑眼弯弯,揉了揉李凝的头发。   李凝看着她进门,门的另一边隐隐约约有段正淳的身影。   王夫人高高兴兴地奔着那个身影去。   她现在已经不是姑苏王氏的夫人,而是那个天真的少女李青萝。   天龙寺一行带走了段正淳和李青萝,往日热热闹闹的曼陀山庄也安静了下来,除了慕容复时不时会来抄阅藏书,唯一的好处便是李澈也能随时过来看望了。   没过多久,李澈的生意做得更大,在慕容家待得不便,直接住进了曼陀山庄里。   慕容夫人并不管他,甚至还有些高兴,毕竟李青萝并不稀罕王家的东西,走后便把王家的产业归还给了她,慕容家的实力又增长了不少。   李凝最高兴的就是李澈搬进曼陀山庄,李澈也不瞒她,把慕容博和那个暗中陷害乔峰的人告诉了她,只说要她保护。   这也是李澈头一次这样开口,他已经明白,李凝不仅不喜欢他的保护,还更喜欢保护他。   即便他近来又收了几个武功不错的随从,他也当没收过,这也给了他借口,除了必要的出门谈生意,他又提前过上了足不出户的生活。   李凝精神奕奕,只觉得重担在肩,把曼陀山庄守得密不透风。   然而慕容博其实还真没那么多精力去管和自己其实没什么关系的养子做了什么事情,得知慕容复近来忙着在琅嬛洞府精进武功,他老怀大慰,不仅放慢了搞事的步伐给儿子留时间,更流窜各地以各种手法作案,杀死当年雁门关一役的知情者,一方面陷害乔峰,一方面降低儿子的嫌疑。   然而并没有人关心他做什么。   慕容复沉浸进了武功的海洋,李澈的走私生意越做越大,更买通了大批江南官员,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拉起了一支强军,并以村庄为堡垒,建立起了不下百十个坞堡。   造反三要素,兵粮地,缺一不可。   有过成功造反经验的李澈实在看不下去慕容父子的所谓大业,他们一没兵二不屯粮也不占地,成天只知道在江湖上打转,就这,折腾三十来年还没能一统江湖呢。   可能这就是慕容世家祖上也没当多少年皇帝的原因吧。 第171章 那一条小天龙(8)   盛夏时节, 江湖上越来越多的人死在了慕容世家的斗转星移之下, 若先前只是怀疑,如今便可定案了。   少林方丈玄慈大师派遣少林弟子广发英雄帖, 请天下英雄于九月初九重阳节前往少林一行, 礼沐佛会,并一观慕容世家风范。   这便是要和慕容世家为难了。   慕容复很懵, 他这些日子专心武学,几乎没出过姑苏,必定是有人在背地里陷害他,可陷害他又有什么好处?   虽想不通, 但他自己的行踪很多人都知道,这场英雄大会他是必去的,一是辟谣, 二是要亲眼看看少林寺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李澈也收到了英雄帖。   准确来说, 英雄帖是发给李凝的,他是顺带。   李凝虽不常在江湖上走动,但她一出现做的就是大事, 无论是一个照面吓走四大恶人之首, 掳掠大理镇南王,还是逼得大理皇室不要脸面, 令段正淳休妻再娶,都可体现她高深的武学水平, 即便她偏居姑苏, 也有专程的送信和尚恭恭敬敬把英雄帖发到她手里。   送信的和尚法号虚竹, 相貌平平,看着十分老实,见了李凝也不多看,垂着头把方丈交代的话复述了一遍,急急忙忙就要走,李凝想留他一顿饭都留不住。   江湖人都愿意参加这样的英雄大会,不仅是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也可切身参与江湖大事,只要耐得住不冒头,这样的英雄大会即便发生一些意外,也自有高手顶着,对于不少帮派小辈来说,是个极好的增长见闻的机会。   英雄帖不光发给个人,原则上来说,只要手持英雄帖的人愿意,想带多少人带多少人,当然,总不能拉一支军队过去。   李凝原本担心李澈不愿意去,毕竟他自从住进曼陀山庄之后,拢共也才出了三趟门,不想李澈却是愿意去的。   他挺喜欢江湖的热闹,英雄大会显然是最热闹的地方,这倒也不算理由,最重要的理由是,这场英雄大会在他看来,便是他先前和乔峰说过的,幕后之人会自己跳出来的那一节。   乔峰久不露面,幕后之人自然着急,这些日子疯狂屠杀江湖高手的人,除了慕容博,便是这个幕后之人了。   如此来看,此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距离九月初九重阳节还有三个月不到,等暑气渐消,李凝便和李澈一起上路前往少林,因英雄大会事关慕容复,王语嫣也要去,便把她一起带上。   慕容复并不是和自家两个表妹一道的,他向来带着家臣独来独往,得到英雄帖之后没几天,就像来时一样消失无踪了。   九月初三,李凝一行到达少林寺。   少林位于嵩山脚下,青山绿水,风景宜人,因近日英雄大会的事,山脚下人来人往,即便没有英雄帖的,也想撞个运气被什么人带进去,又或是只在附近待着,等待第一手的消息,嵩山附近的酒家客栈日日客满,正值天气转凉,多的是人露宿。   李凝手持英雄帖,入了少林便分得两间客居,李澈住一间小的,她和王语嫣两人一间大的,附近倒也空旷。   毕竟真正手持英雄帖的,估计也就百十来个人。   李澈带来的几个随从只能打地铺,若是心善些的主家,还会允许随从在屋内打地铺,但李澈受不了和人共寝一室,他带来的几个随从也不是在意这些的人,便只在院外支起帐篷来。   再次来到少林,乔峰易容过的脸上还是浮现出了些许落寞神情。   他虽得玄苦大师教授武艺,却不是上门徒,玄苦大师每日来他家中教他习武,他来少林的次数有限,然而上一次来到少林,便亲眼见着自家师父圆寂,内心痛苦自不必言说。   只恨幕后之人心狠手辣,连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都不肯放过。   乔峰长叹一声,闭上双目,又忽然睁开来。   方才有一道黑影从他面前掠过。   若是先前,他必然疑心再追上去,但他如今身负护卫之责,主家是个不懂武功的普通人,他又如何敢抛下主家不管不顾去追那黑影?   乔峰在原地等待了一会儿,到底还是没睡成,在李澈房门前守了一整夜。   隔日少林寺内并无有关黑影的动静传出,倒是来了个吐蕃国师鸠摩智意欲横挑少林,却被一个小和尚轻松击退,面上挂不住,匆匆去了。   客居少林的众人自然没法窥见和尚内斗的场景,也只好于事后说几句恭维少林的屁话。   之后的几天风平浪静,英雄大会也就到了。   虽然说是英雄大会,但人家少林的帖子上说的很清楚,这是重阳佛会,虽然要找慕容世家的麻烦,但佛会是在英雄大会前头的。   一众江湖人士聚齐,在台上和尚唱经礼佛的时候,各自交头接耳,倒也不无聊。   慕容复带着几个家臣立在一遍,即便对他尚有怀疑,但众人却无法否认他的风仪气度实在不像个江湖人,足可衬得上“南慕容”这个名号。   李凝还看见了大理天龙寺的和尚。   段正淳前些日子接任了大理皇帝,他的兄长保定帝便轻轻松松卸下帝位,此时混在一帮和尚里瞧热闹,却难掩一身气度。   作为人数最多的大帮,丐帮这次来了足有二百个弟子,新换的帮主名为全冠清,当初正是他揭发了乔峰的身世。   随后湖广,川陕,江南,并一些其他地方的江湖好手纷纷赶到,李凝细细看过,在场的人之中,少有她敌不过的,便安下心来。   星宿派老祖丁春秋是最后一个到的,前呼后拥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暴发户。   少林佛会足足开了两个时辰,听得人一耳朵经文,直到少林玄慈方丈起身登台,才算是宣告了这场佛会的另一面,英雄大会的开始。   众人一见玄慈方丈上台,立即有人高声叫道:“玄慈大师,我两位兄长俱死在家传绝学之下,不知今日能否为他们找到凶手?”   这话一出,有亲友死于同种手法的人也都纷纷叫嚷起来。   玄慈方丈轻叹一声,说道:“诸位稍安勿躁,今日少林请诸位英雄前来,正是为了此事,还请诸位听一个故事。”   少林方丈威望极深,也没什么人跳出来说不要听。   于是玄慈方丈顺顺当当地讲出了当年雁门关一役的始末。   从契丹武士阴谋夺取少林藏经阁内武学秘籍的流言说起,再到带领众人埋伏雁门关,乱战之中不知何人杀死了无辜的契丹武士之妻,再到契丹武士怀抱妻子尸身跳下悬崖,留下一子,那孩子被捡回中原,由玄苦大师教导,后又成为丐帮汪帮主的接班人。   乔峰找寻许久的带头大哥,竟就是德高望重的玄慈方丈本人。   早在先前,乔峰就已经查出当年真相,只是一直不知道带头大哥是谁,皆因所有知情之人宁愿身死也不肯暴露此人,李澈猜测是慕容博,连他也觉得这个猜测极为准确,便是没人会想到此事竟是玄慈做的。   但李澈觉得不对,他也不管英雄大会上能开口的都是高手,扬声说道:“带头大哥只是一个说法,若带着人去截杀契丹武士的人便是主谋,那我做生意,难道是给掌柜做的?少林不过是当了别人手中的枪,当年传出这个消息的人才是真正的带头大哥,我没说错吧?慕容老先生?”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但在场的无不是高手,视线纷纷朝他看来,不防这时忽有一道大笑之声响彻大会上空,此人先前远远坐在一边,打扮成僧人模样,如今面幕一摘,却露出一张和慕容复极为相似的,细眉垂目的脸庞来。   玄慈方丈长叹一声,语气里充满了悔恨与痛惜之意,只道:“慕容博,你当年假传音讯,令我带着众家兄弟错杀好人,我本想找你问询,不料又传来你的死讯,我只当你也假信人言,愧疚而终,不料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你一世英名,何苦如此?”   慕容博冷笑一声,说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李澈看了看慕容博和一脸激动的慕容复,啧了一声。   这还很骄傲呢。   当年的恩怨说穿了就是慕容博复国心切,想要挑拨宋辽争斗,假传消息令中原武士杀死辽国太后族中子弟,不料当时辽国内乱,没能成事,事后慕容博为了不担恶名诈死,之后又为了保守秘密杀死了众多知情者,如今跳出来,正是避无可避。   简直丢人丢到祖宗家里去了。   这时又有个黑衣僧人跳了出来,大喝一声便朝着慕容博杀去。   乔峰猛然一震,想起李澈说过的话来,此时李澈也正看向他,仿佛印证他的想法似的,对他点了点头,只道:“去吧。”   乔峰当即一扯面具,飞身上前,助黑衣僧人去杀慕容博。   慕容复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当即冲上去拦住乔峰。   两对父子打得上下翻飞,不多时就先决出了一个胜负。   乔峰一式亢龙有悔,宛如虎啸龙吟,一掌击出,反折了慕容复的折梅手,随即一掌打在他心腹之间。   慕容复随即倒地不起,吐了几口血。 第172章 那一条小天龙(9)   北乔峰南慕容齐名多年, 一朝交手,却只在百十招内就分出了胜负。   慕容复学杂而不精, 家传绝学斗转星移又有限制, 唯有比他人武功高出一线或者堪堪持平才有效果, 他用的又是最近才学来的工夫,比不过乔峰实在再正常不过。   琅嬛洞府内所藏秘籍无数, 关于丐帮绝学也有一些记载, 主要是招式, 没有心法, 无法让慕容复对照习练,更何况在今天之前, 他也没想过会和乔峰对上。   王语嫣熟读各家秘籍, 虽知道乔峰所用每一招式的名称要诀, 但为自家表哥讲解的速度及不上乔峰变招的速度, 反倒扰了慕容复, 最后只得闭口不言。   眼见慕容复倒在地上,王语嫣也顾不得许多,当即快步上前想要查看他的伤势。   慕容复只是看了她一眼, 便将她推开, 力道不算大, 却推得王语嫣一怔。   此时乔峰已然追着自家老父和慕容博二人而去, 众人有想看热闹的, 也纷纷施展轻功掠了过去, 留在原地看慕容复笑话的实则不多, 然而他素来骄傲,又哪肯让人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李澈倒也想追过去看看,但他功夫不济,又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由李凝背着过去,便对李凝嘴硬道:“不必去看了,慕容博不是乔峰父子的对手,再等等,等他们打死了慕容博就会回来了。”   李凝不疑有他,过了一会儿,慕容复都被慕容家的家臣带着追上去了,原地只剩下少林本寺的人,按着个李凝曾经见过的送信和尚叫虚竹的要打,据说是改练了别家武功,还在少林地界伤了人,可以算是叛出门户了。   这是少林自家的事,李凝看了看李澈,他面上便显出几分无奈来,说道:“那我们就去看看,过了这么久,许是生出了什么波折。”   李澈想得没错,确实是生出了些许波折。   乔峰两父子追击慕容博至藏经阁,慕容博意欲劝说两人跟他共谋大事,乔峰之父萧远山有些意动,却被乔峰断然拒绝。   这些日子跟着李澈,乔峰已然看过真正的谋大事是个什么模样,别说他和慕容博之间有杀母大仇,就是没仇没怨,他也不能把自己绑上这条贼船。   他话没说完就被藏经阁一名扫地老僧打断,那老僧认为他大义凛然,是个英雄人物,对他颇为赞赏,又转而面对萧远山和慕容博两人,说出了这两人在藏经阁内偷练少林武学之事。   众人纷纷一惊。   能令两位偷练武功的绝顶高手毫无察觉,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习练了二十多年的武功,这人的武学造诣得高到什么地步?   扫地老僧先劝萧远山放下仇恨,又说这二人偷练少林武学又不以佛法调和,已是病痛入骨,问萧远山若有治伤之能,肯不肯替慕容博医治。   李澈来时,正听见这一句,顿时无言。   萧远山也冷笑说道:“这老匹夫早该去死,要我给他医治,简直痴心妄想。”   老僧便叹道:“好吧。”   随即他平平击出一掌,正劈在毫无防备的慕容博头顶。   慕容博当即失去了呼吸。   众人都是一惊,慕容复更是大叫一声,抱着慕容博尸身落下泪来,口中连连呼喊爹爹。   萧远山立在原地,呆呆愣愣,似是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这也是常事,毕竟一个人若把报仇放在第一位,苦熬多年,终于成事,第一反应自然是茫然无措,若在平时,李澈自然要开口招揽,但他细看老僧面容,只觉奇怪,便没开口。   老僧又道:“未免慕容小施主替父报仇,再杀了萧施主,父父子子无穷尽,不如将天下罪过都归于我吧。”   说完,便又是一掌拍在萧远山头顶。   萧远山也倒地不起。   乔峰和慕容复两人本是丧父多年,如今喜提老父还不到半个时辰,又丧了父,简直要疯了,两人也不管先前交手的恩怨,当即朝着老僧攻击而去。   扫地老僧不闪不避,受了慕容复一招,又挨了乔峰一掌,吐出一口血来,又道:“该去了!”   随即抢过慕容博和萧远山的尸身,朝着远处掠去。   李凝带着李澈一步追赶而上,却比反应不及的乔峰和慕容复还快上一步。   到了一棵树下,原本在此处的人连忙避让,提着两人尸身的老僧回头一看,便笑了,说道:“姑娘与我佛门倒有几分缘法。”   他说的是李凝轻功基础的由来,当年在净念禅院所习的踏金莲步法。   李凝怔了一怔,随即也笑了,说道:“大师,这两人没死是不是?”   扫地老僧也笑了,说道:“老僧见识短浅,却可看得出来,姑娘必为当今武林第一人。”   李凝有些惊讶,她自己都没膨胀到这个地步,只不过是离得近了,听见慕容博和萧远山虽无呼吸,却尚有缓慢心跳,这才确认两人没死。   这时乔峰和慕容复也已追了上来,两人只听得一句没死,便都立住了脚步。   扫地老僧将两人平平放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随即将两人摆成盘膝而坐的姿势,以掌力平按两人背心,不多时又使出指法,击打两人周身大穴。   众人都站在边上呆看。   老僧的手法虽然朴素,李凝却能看得出来,他是在将萧远山身上的内力导引至慕容博身上,再将慕容博身上的内力引回萧远山身上,这手法实在高明之极,她虽也能做到,但等做完,怕是假死要变成真死。   过不多时,萧远山和慕容博便双双复活过来。   老僧问萧远山放下仇恨了没有,萧远山只答放下了,并要皈依佛门。   老僧又问慕容博放下复国之念了没有,慕容博叹息王朝转瞬空,复国不过一梦,也抛下一脸懵逼的慕容复,要跟着老僧修习佛法。   这二人是当年恩怨的主要当事人,他们放下了,那些死去的人也没法不放下,毕竟这些日子以来,萧远山和慕容博简直是比着赛似的杀当年的知情人,萧远山是为报仇,慕容博是要灭口,两人直杀得就剩一个“带头大哥”玄慈了。   玄慈也快了。   萧远山皈依佛门之后,第一件吐口的事就是他当年目睹玄慈与一女子生情,并产下一子,他因心怀有恨,便将那孩子抱走,转过些日子又将那孩子送至少林做了个普通弟子,要这两父子见面不相识,这孩子正是如今在前堂受刑的虚竹小僧。   这话本没有当着众人的面讲,但玄慈得知此事之后,叹息一声,便卸下了方丈之位,主动受了刑。   受刑之后的玄慈已不再是少林中人,少林自然要替他医治,但少林又不是医馆,像这样重伤垂死的刑罚,少林医僧一时也无法医治,玄慈垂死之时,倒是好好地看了看自己的儿子。   长得……有点丑,随他,唯有那一双清澈的眼睛像极了那个女子。   这时李澈已经看完热闹回来了。   少林方丈的翻车事件也从前堂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李澈当即判断,这是一个商机。   玄慈正在缓缓地交代遗言,虚竹呜呜哭着,两父子相见不相识,到如今终于相认,却要立时分别,旁观的人也都忍不住垂泪。   这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玄慈的遗言,“我听闻虚竹小师父如今做了逍遥派掌门人,还继承了一座灵鹫宫,我若治好玄慈大师,虚竹小师父能出什么价钱?”   虚竹茫然间听了此言,转头一看,正望进李澈淡然含笑的双眸里。   钟声从远山之间响起,一缕敬佛的余香自青年周身一绕而过飘向天际。   如见观音。   虚竹哭着从手指上摘下逍遥派的掌门指环,急急忙忙道:“虚竹不要什么逍遥派,也不要什么灵鹫宫,请观音大士救我爹爹!”   李澈不知那宝石指环是做什么的,见虚竹模样倒也可以窥见一二,也不客气,收下指环,从怀里取出个小瓷瓶,拿出一颗药丸,让虚竹给玄慈服下。   这药丸也不是什么奇物,而是怜花宝鉴里有关苗药一节的续命药方,原理很简单,就是把人身体的各项机能减缓,心跳原来跳两下的,服了药跳一下,能活一年的,服了药活两年。   玄慈是受了杖刑伤及五内,如今维持住了性命,剩下的慢慢喝药调养,以他的武功水平,慢慢也就养回来了。   靠着这么个方子骗了人家一个逍遥派,一座灵鹫宫,李澈毫不愧疚,看着玄慈服了药后,又探了探他的脉象,确认和他观察的差不多,就和少林要了纸笔,留下了三幅药方,让他随便吃吃。   反正又吃不死人。   虚竹如获至宝,颤抖着手接过药方,又忙着背记下来,生怕药方丢失了。   李澈这一趟收获颇丰,李凝的收获就不那么美妙了。   经由少林隐世高人扫地僧的一番宣传,如今江湖上除了把萧远山慕容博的恩恩怨怨编成话本子听,传的最广的便是扫地僧的那一句“姑娘必为当今武林第一人”了。   当今武林第一人! 第173章 那一条小天龙(10)   身为当今武林第一人……的哥哥, 李澈接手逍遥派和灵鹫宫还是发生了一点波折。   门派传承这种东西不是空口说说, 传位给虚竹的逍遥派掌门人无崖子是将毕生功力传给他之后又授予掌门指环,这才算是过了正路, 李澈从虚竹手里得到掌门指环, 却没有一身逍遥派的武功,并不能服人。   好在逍遥派仅存的一支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聪辩先生苏星河也是个明理的人,便和李澈约定,只要李澈杀死本门叛徒丁春秋,便认他为掌门之尊。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麻烦的一点就是苏星河那里没藏住风声, 李澈前脚答应, 后脚丁春秋就收到了消息, 有隐世高人扫地僧作证,他也不想拿自家性命去试探李凝的武功, 当即带着一干星宿派弟子抄小路跑西域去了。   灵鹫宫那边也不顺利,灵鹫宫是逍遥派大师姐巫行云所创势力, 灵鹫宫弟子不事生产, 以生死符奴役东南沿海大大小小的帮派, 近年来手已伸至中原,主要是靠收税渡日, 李澈没能从虚竹那里学去生死符的手段, 虽李凝学会了, 对灵鹫宫众人来说, 接受李凝都比接受李澈来得好些。   然而接受李凝也是万万不可的。   李澈颇费了一番口舌,才令灵鹫宫弟子信服,又因先前虚竹手快,接任了灵鹫宫主之位后就替那些帮派头领以及被灵鹫宫奴役的江湖人解去了生死符,李澈便列出了一张名单,广发天下,让这些人主动来领符。   虚竹替这些人解符也没有什么目的,主要是心善,这些人又主动要侍奉灵鹫宫也不是被一个江湖小辈的风度折服,而是灵鹫宫上任尊主巫行云习练《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每隔三十年就要返老还童一次,导致功力尽失,从前不是没有人趁着她武功尽失的时候作乱,等到她缓过气,这些人的下场往往很惨。   虚竹空口那么一说巫行云死了,尸首也不见一具,众人看在生死符的面上应和几声,但心里的恐惧并未消失,等到恐惧散了,什么奉灵鹫宫为主都是假的。   李澈御下自有一套法子,但江湖人不比其他,价值有限得很,他难道还要一个个地去收拢那些江湖散户?   李澈的名单广发天下之时,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事虽然打着李澈的旗号,却是李凝本人做的,以未经认证的武林第一人的名头去做这种威逼江湖的事,李凝算是头一个。   不服者众。   毕竟李澈的名单上除了一部分早就被灵鹫宫奴役几十年的人,还有极大一部分根本不在灵鹫宫辖制范围之内,只不过是半武半商,有些势力的江湖门派掌权人。   自家辛辛苦苦干了那么多年,转头来是为别人做嫁衣?   这已经不是江湖霸主的范畴了,而是皇权。   江湖人多年来自成势力,除了倒霉的被灵鹫宫奴役的东南沿海帮派,还真没几家感受过皇权之威。   先前江湖人为了围杀一个乔峰,尚能搞出一个轰轰烈烈的小聚贤庄英雄大会,如今李凝的牌面怎么说也得比乔峰大一些,一众江湖人士由丐帮帮主全冠清领头,在泰山聚义,大会连开七天七夜,共聚英雄达五千多人,一行浩浩荡荡如大军南征,朝着姑苏而来。   若非慕容世家在少林寺翻车,原本慕容复这个很愿意大义灭亲的人最适合带头,但到底没成。   除了这些江湖聚义,想要反抗的人之外,还有不少原先吃过生死符的亏,又得知李凝武功极高,生怕被强行报复的人,于半路上纷纷投效李澈,还没走到自家门口,昔日灵鹫宫的势力就让他收回了七成有余。   至于什么聚义,无论是李澈,还是李凝本人,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前没有生死符这样好控制人的手段,只能杀人,如今有了生死符,连杀人都不需要了,实在是件好事。   王语嫣因先前慕容复的事情,一路上都在闷闷不乐。   她也实在是个傻姑娘,从情窦初开起,就把一颗心全寄在了慕容复身上,加之又有一层表亲关系,俨然认定了慕容复会是她将来的夫婿,不想慕容复眼里只看得到复国大业,连她伤了心都不知道,得了西夏那边的消息,便奔过去了。   王语嫣先前还怕是出了什么事,要跟着过去,等李凝一打听才知道,什么出事了,原是西夏公主招驸马,慕容复知道自己在中原武林已经立不住脚,便决定放下一切去选婿。   可他怎么不想想,西夏除了公主,还有一众皇子,怎么轮都轮不到他当皇帝,何况做了驸马便是入赘,他竟连祖宗都能舍弃!   王语嫣实实在在伤心了一场,伤心完也很难放下,大约是要等到慕容复做了西夏驸马之后,才会慢慢死心的了。   他们谁也没想到慕容复会落选。   毕竟西夏公主立志要嫁一个武功极高的江湖人,但江湖人有几个既年轻又厉害,还不曾娶妻生子的?这就导致了过去碰运气的除了老光棍,就是鳏夫,偶有几个不错的,比慕容复年轻的不如他漂亮,比他漂亮的不如他武功高,比他武功高的,又不如他年轻漂亮。   最终的胜者李凝也认识,就是那个被李澈坑得极惨的虚竹和尚。   他如今出了少林,也就跟着自家父亲做俗家打扮,头发都长出了一茬,听闻西夏公主招亲,他自己还没什么想法,却被得知自家儿子在西夏皇宫经历的玄慈一巴掌拍醒。   那巫行云为了逼迫虚竹犯戒,先是杀生后酒肉,没道理不送女人,什么梦里的姑娘,分明就是那个立志要嫁给武功极高江湖人的西夏公主。   玄慈虽做了多年方丈,但如今离了少林,自然是想着儿子好,比起外面那些莺莺燕燕,西夏公主已经是极好的选择了。   也难为人家姑娘不嫌他丑。   虚竹自此喜结良缘,他又没什么大的志向,公主又一心爱他,倒是过了一段神仙眷侣的日子。   只除了他生身母亲一直没有露面,也是件憾事。   西夏那边的消息传到姑苏的时候,已经是李凝在曼陀山庄前开旗接战的第五日。   和乔峰不同,李凝毕竟不是什么成名已久的人物,还是个既年轻又极为美貌的姑娘家,自然不能聚起来杀进曼陀山庄打砸抢,这有违江湖道义,英雄大会的主事人全冠清便提议由自家开旗,一个个去挑战。   这看似公平,实则也不公,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间断接战,迟早有气力两亏被人占去上风的时候,全冠清一言既出,便有不少见过李凝的江湖人士怒骂他小人行径,然而到底没有人离开。   倘若这是一场无端的争斗,谁都不会去和一个女子为难,然而是李凝先广发了什么领符名单,众人早闻灵鹫宫名声,谁肯自己送上门去给别人奴役?   不知何时,李凝的名号从扫地僧叫出来的“当今武林第一人”慢慢变成了“妖女”。   经由两方友好商议,李凝答应了开旗应战,聚义众人则答应败者领符,但李凝一旦输了,便要解开众人的生死符,自废武功,众人才不与她为难。   若是这些人里有什么高手,李凝可能还会怕一下,可面对一帮杂鱼,她也只有微笑以对了。   头几天的时候,李澈还有些担心,特意给自己找了个观战的位置,眼见着李凝一天单挑两百场,还怕她精力不足,然而几天过后,李凝越战越勇,倒在她手底下的人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她一天能打四百多场,且多是几招获胜,还真没有太多需要用到精力的地方。   体力不够武功凑。   被种下生死符的人越来越多,替后来者鼓劲的人越来越少,甚至还有一些二五仔倒戈相向,每日痴痴狂狂守着擂台,一见李凝就像是膜拜神佛。   这痴狂有几分是对武功,有几分是对容貌,旁观众人也都清楚。   毕竟和“妖女”同时叫出去的,还有“天下第一美人”。   如今江湖上是不讲究什么美人不美人的,许多容貌标致的女侠还会刻意遮掩,只因高手多了,采花贼也就多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守住心中的底线,以四大恶人之中的云中鹤为首恶。   早年有不少姑娘传出美人名声,转过些日子就被云中鹤糟蹋,此人还以糟蹋美人为荣,每次都要宣扬出去,连细节都要描述得一清二楚,故而他虽极少杀人,名气也坏得很。   但李凝叫出这个名号就没什么了,云中鹤再吃几个狗熊胆,也未必敢来。   头几天的时候,有个上擂台前喝了黄汤的,自以为武功不错,口花花了几句还想伸手揩油,被直接打死了。   全冠清前五天稳坐钓鱼台,只等众人替他消耗一波李凝的体力,他再上去捡漏,好光明正大剑指武林盟主之位。   后五天全冠清开始慌了。   丐帮原本不在领符范围之内,是他想搏一搏名声,才带了这个头,如今众人的头都快要被打飞了,轮到他得多冤呐! 第174章 那一条小天龙(11)   五千多人虽然也不能算少了, 但一天几百场累积下来, 也还是很快就到了头。   先下场的多是一些被派来试探深浅的马前卒,不少人自认宿老不肯轻动, 在只余百十来人的情况下, 这些人还是像先前泰山聚义一样,大会开完了, 便由全冠清主持小会。   生死符威力无穷,这些日子胆敢反抗的人惨状都看在众人眼内,但事到临头总不能跑路,一是不一定跑得掉, 二是日后若遭了报复, 恐怕会比那些老老实实的人更惨。   但李凝的武力又着实不简单。   全冠清见众人犹犹豫豫, 一直没商量出个好法子, 又或者说是没人愿意出这个头,他内心冷笑, 面上却摆出一副大义凛然模样,开口说道:“妖女恃武, 威逼江湖, 其害比之四大恶人更甚, 明日若叫她得逞,大半江湖亡于她手, 为灵鹫宫座下奴仆, 祸害苍生!这妖女人人得而诛之, 何必和她讲什么江湖道理!”   他这话一出, 立刻就有人附和。   “对,说得好!”   “全帮主实为英雄胸襟!好!”   ……   实际上众人也都明白,这是光明正大的玩不过,要玩赖的了。   还是那句话,谁让妖女不仁在先。   李澈选人有自己的考量,不但像三十六洞七十二岛那样离灵鹫宫老巢近,离东南沿海不远,而且并没有小聚贤庄那样的名门,行事作风也不算很正派,这些人原本自己就是靠吃保护费过活,只不过他们没胆子去剥削江湖同道,欺压的都是老百姓罢了。   说得难听点,就是强横一些的地痞流氓。   像全冠清臆测的那样就此统一江湖,李澈是不准备做的,一是江湖本也不是什么香饽饽,二是谁也不会准备依凭个人武力得天下,做事总要脚踏实地。   然而丐帮起头聚义,聚来的却有不少名门正派,倒把一场简简单单的梳理杂鱼变成了一场颇为复杂的梳理杂鱼。   全冠清狗急跳墙,小会开完,便私下募集了一群旁门中人,使毒粉迷药暗器的带在身边,然后打着救出江湖同道的旗号,带着余下众人向曼陀山庄杀去。   个个叫嚷着先杀妖女,再诛毒公子。   毒公子是李澈的外号,曼陀山庄的人一般不对他提起,因为十分难听。   混江湖的总有外号,例如丁春秋,人称丁老怪,这就属于蔑称,但李澈一不老二不丑,想从相貌上攻击他实在困难,他又没什么旁的事迹,只好用一个毒字概括他。   李澈不在意这个,倘若人人的看法他都要在意,那他也不需做旁的了,天天忙着在意去了。   全冠清一群人毁诺而反,杀上山庄,先遭遇了一批曼陀山庄侍婢的阻拦。   这些人昔年跟着李秋水学了一些逍遥派的皮毛,高手不多,保护李青萝是够了,如今个个老去,面对一帮江湖高手只能勉力支撑一会儿,不多时就败退而逃,且逃得很是规律。   全冠清当即判断,曼陀山庄内必有密道,那妖女怕了他们声势,已然顺密道逃走,他当先一步抓住了一名中年侍婢,掏出一把匕首对着她的胸口,恶狠狠逼问:“说!密道在什么地方?”   丐帮帮主本该用打狗棒,但历来打狗棒法只有帮主口口相传,即便是丐帮本部也只有招式,乔峰匆匆而走,并没有留下打狗棒法的心法,全冠清没学会打狗棒法,也只能携带利器防身。   中年侍婢瑟瑟发抖,不由得给全冠清指了方向。   全冠清并不相信,把侍婢推在身前,要她在前面开路。   说实话,见惯了乔峰的义薄云天,全冠清这样的行径,看在众人眼里还真挺别扭的。   总觉得丐帮跟着他也变得猥琐了起来。   全冠清自然不知众人对他的观感又恶了一层,他一向猥琐惯了。   侍婢战战兢兢在前面开路,她要是个年轻姑娘,必然惹人怜惜,可惜一个没什么姿色的中年妇人,也就只剩下可怜了。   想起中年妇人,全冠清又不由想起马夫人,马夫人虽然年纪也不小了,可风韵不减,尤其是骚,骚起来比青楼里的姑娘……   他还没想完,被他推在前面带路的侍婢猛然一个闪身掠至一道石门后,随即按下机关,石门落下,全冠清只来得及伸手撕下那侍婢的一截衣袖。   石门一闭,众人当即反应过来,这四面八方虽然看着奢华,像个走廊模样,但两面一闭,断了来时路,立刻就显露出囚牢的狰狞面目。   这特么是怎么带路的?   众人喧闹过后,也不再隐隐奉全冠清为首,三五成群,在囚牢中各施手段,足足折腾到了隔日天明。   李凝半夜里虽然起了一趟,但也只是听到动静有些警惕,不多时就有人传信来,说刺客已经抓住了,她便没再在意,倒头又睡。   虽然她这些天看上去挺轻松的,但饭量比先前增加了一倍,睡眠质量也高了许多,一有空闲,她不是在补觉就是在吃东西,便又成了一桩妖女目中无人的铁证。   李澈倒是起得很早。   他慢悠悠用过早膳,见了一处渔村坞堡来人,看了一会儿账本,这才想起了什么似的,带着人去了一趟囚牢。   说实话,他在曼陀山庄布下的陷阱多达十几处,他都没想到这些江湖人会在第一处陷阱就落网。   第一处的陷阱是有瑕疵的,除了几处通风口,就没有别的出口,通风口很小,要么只能把人一起放了,要么就是在囚牢里关死。   这处囚牢原先是王夫人放花肥的地方。   囚牢的墙壁很厚,隔音效果不错,李澈让人趴在通风口附近大声喊话,内容不多,主要就是两个思想。   一是讲解了一下囚牢的构成,表示自己不会供食水。   二是要放人只能一起放,所以但凡有一个人不服气,他也不会开牢房。   李澈派人喊话时不少人已经累得入睡了,但还是有人听见了,过不多时,整个囚牢里都热闹起来。   有人提议假装投诚,骗开牢门,有人认为外面也不一定安全,毒公子心机狠毒,不可能连这个都想不到,还有人觉得与其在这里被活活饿死,不如就认输了吧。   囚牢里的气氛一时十分低迷。   这处囚牢里约莫关了三百来个人,除了一部分没有挑战过李凝的,还有一些受了生死符苦处,被策反过来的。   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李澈派人喊完话就走了,李凝原本还准备用过早膳去开旗打擂,没想到擂台提前结束,于是又折返回来。   李澈给剩下的人开了一个小会。   江湖聚义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自带干粮,不报销路费,众人想要聚义,先自掏腰包,李澈的会议则是计算了一下人头数,给出了合适的待遇。   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为的也就是一口吃穿。   能被李凝几招打下台的,也没几个有骨气,被裹挟来聚义,主要是上了全冠清的大当,以为人多势众就能逃开一劫,这些人以资深二五仔三十六洞主七十二岛主为首,纷纷高呼公子大义,毫无抵抗就范。   李澈满意了,这些人自然不能立马就放走,至少要经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训练,才能下放到各地方。   自身有势力的可以允许他们联络自家势力,没有势力只有武力的,训练过后就会送到坞堡,他自然不会让这些没骨气的人去做带兵的将军,而是要让他们当练兵的教头。   穷学文,富学武,江湖人的水平至少是比普通人高出一线的,招兵买马容易,练出一批好精锐却难,无论怎么起事,都必须要有精锐部队打底,否则就只能在南征北战中锻炼精锐,一开始必然不顺,这就属于走弯路了。   自然,别家起事的时候,也不会像他这样有二次经验。   顺我者打一棒子给个红枣,逆我者不可再留。   囚牢里的人商议争执了三日过半,终于见了血,动手的是铁拳门的少主和丐帮的一名八袋弟子,铁拳门少主不肯认败,说出要拖着众人一起死之类的话,众人都在冷眼观望,丐帮弟子第一个动了手。   入夜之后,受了一些轻伤的铁拳门少主在自家两个师叔的护卫下入睡,半夜忽然猝死。   第二日众人叫门,都称认输了,然而直喊到最后一个人嗓子哑了,也没人来开门。   濒死的恐慌弥漫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江湖人虽然比普通人强横一些,但到底还是人,四天不吃不喝又叫了一整天,体力保存有限,众人也都明白,再过上一天,他们怕是会彻底失去行动能力。   便有人窃窃私语道:“泰山聚义本是丐帮组织,反攻曼陀山庄也是全冠清起头,毒公子把我们和他关在一起,是不是就是准备让我们……”   这时谁也不会说什么他们是跟着全冠清一起被关了,毒公子应该没什么别的用意。   众人有意无意扫向渐渐缩到角落里的全冠清,浑噩的大脑里已经想不到其他,眼里都带着血气。 第175章 那一条小天龙(12)   全冠清死了。   死因也许是胸口的一掌打碎了经脉, 也许是手上的毒粉发作,又或者是背后中的暗器上也带了毒,总而言之, 他死了。   他带着一群旁门中人本就没安什么好心,如今反噬自身更无话讲, 若非他还占着一个丐帮新任帮主的名头,李澈差点想不起这个死得十分凄惨,尸身肿胀,唯有面目还稍稍能够辨认的人是谁。   丐帮在李澈眼里上不得台面, 却也是江湖人数最多的大帮,死了一个帮主不是小事,但同被囚在监牢的还有两位丐帮长老和几个丐帮高层,这些人既然没有在全冠清死时发声, 后续处理自然也轮不到李澈来操心。   李澈清点了一下人数,剔除了一些被裹挟而来的名门正派中人,仍旧按照原计划收拢了剩下的江湖人, 其他的人出去之后,也只庆幸逃过了一劫,再也没有来找麻烦的心思, 甚至于从旁人口中听到曼陀山庄四个字都无法忍受。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何况被蛇咬一口, 岂有毒公子那样不杀人也诛心来得狠毒可怕。   此后江湖风平浪静了一段时间, 并没有人要来找曼陀山庄的麻烦。   此间和李凝从前见过的江湖相比, 失色了不少,利益纠葛胜过江湖义气,私心太重,人欲过多,仿佛除了武力超出常人之外,并无其他的不同,除了一位隐世多年的扫地高僧,就连天龙寺德高望重的大师,在她看来也欠缺几分心境。   也许是她的心境变高了。   她本不是什么聪明人,因见多才能识广,数载轮回,就是妖精也该得道了,她从一开始的懵懂无知渐渐自知自信,轻狂有之,骄傲有之,她所经历的每一个世界都在尽力把她塑造得更好。   然而心境变高的同时,李凝也逐渐体会到了一颗年少的心变老的过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有些不耐烦江湖上的交往,厌恶起强者为尊的世道,甚至于对旁人都有几分压抑的火气,渐渐地,她开始习惯待在李澈身边。   李澈大约是这个世上最有条理的人了,他看似什么事都懒得做,却总是有事做。   李澈也发现了这个变化。   他不动声色,慢慢提高了出行的次数,有时也去得远些,算是带李凝去散心,但这种程度的散心,已经肉眼可见地没什么用处。   除了让她多出去走走,有些事情做,他也没有办法。   最不可控是人心,即便他修习了什么摄心术,也是一开始有意思,后来也觉得没什么了,比起术法摄心,倒不如清醒地控制一个人,那才有趣。   他不可能去控制李凝,同样也觉无奈,心的老去不可避免,撇去生生世世的轮回,他们也不过是世间随处可见的凡人。   尤其他还不大能够理解李凝的厌世。   搞事多有意思。   走私生意步入正轨之后,李澈逐渐扩大了走私范围,从盐茶丝绸慢慢到铁器,大把大把的银钱撒出去,总有头铁的人愿意卖,他在第三年实现了麾下五万精锐的军备自由。   同年辽国内乱,女真趁机攻城掠地,掳掠人口,辽国反击的同时,向宋国求援,宋国起初答应联合辽国抗击女真,随后又不知为何起了歪心,趁着辽国和女真打仗,转而挥师去打西夏。   西夏向吐蕃求援,吐蕃不仅不援手,还和宋国联兵一道,两国耗时五个月,成功将西夏分而食之。   宋国主动出战次数寥寥,头一次体会到了胜利的快感,不由将视线放在了其余小国上。   吐蕃隔壁的大理瑟瑟发抖。   大理和宋国虽不算世代交好,但关系总算不差,至少比宋国和吐蕃的关系好一些,宋国朝中也有不少亲大理而厌吐蕃的官员,便有人提议联大理灭吐蕃。   这想法还真不能说坏。   大理建国比宋国还早一些,虽然兵不强马不壮,总算还占个来得早熟悉地形,对吐蕃的实力颇为了解,由大理做带路党,宋国咬咬牙使把劲,没准还真能灭了吐蕃,到时候反个水顺道下了大理,就是辽国和女真腾出手来,也未必敢和宋国碰了。   李澈琢磨了几日,给宋国朝中的人送信,让他暂且搁下此事。   兵法有云,借壳行事。   这几年来李澈也算是控制了江南以及东南沿海一片的黑白两道,官府中更有把灵鹫宫直接称为“宫里”的,也算是在宋国内部搞出了一个小朝廷,五万精锐说多不多,但江南自有屯兵,这批兵力四舍五入也算是他的,虽然弱了一些,但有精兵教习,也不需太久,一个行军路的时间就能带出个人模样来。   宋国对吐蕃的战事一直拖到了来年春天。   此时辽国惨胜女真,女真倒也不恋战,丢了地盘就跑路,损失比旁人想象得要小得多。   宋国调兵去打吐蕃,调去的兵力有一大半是李澈的人,路途过半时,已经有绝大部分是李澈的人。   随后辽国兴师问罪,宋国连连调兵回防,这批兵力却一去不复返。   宋国朝中一片哗然。   因开国先祖赵匡胤的“黄袍加身”,宋国对兵将的管理十分严厉,所谓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每一个将士都不知道带他们的将军能待多久,每一个将军也不知道带过多少批兵卒,每逢战事,负责军务的枢密院官员基本都是文官,虽然减少了武将篡权的风险,却极大地削弱了宋军的战斗力。   派出去的主帅就算想反,也不应该有如此大的号召力啊!   然而此时已经顾不得太多,辽国在女真那里受了委屈,自然要找补找补,宋国战力一向不强,辽国皇帝却也没有灭国的打算,毕竟大小也是个国,辽国刚刚打完仗,恐怕吃不下。   辽军入境,更像是一场毫无计划的劫掠。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回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如入无人之境,而是实实在在的入了无人之境。   辽军长驱直入,压根没有遇到一点点反抗,这时忽有人想起安插在宋国的探子曾经报过,宋国内乱。   当时谁也没信呐!   好在现在信了也没晚。   未免上头派遣空降兵来抢功,几个辽国将领一合计就闷下了此事,一路南下准备烧杀抢掠,只是不知何故,过了宋国边关,人口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走上好几天,路上能有十来个空村庄。   还烧杀抢掠,烧了个寂寞。   饶是如此,这批辽军还是十分膨胀,每当他们心有怀疑不想再继续下去的时候,总能遇见一些宋国逃兵还有没来得及逃跑的百姓,更加证实了宋国内乱的消息。   如此十来次,辽军都快打进宋国都城里去了。   宋国皇帝年纪不大,虽然沉稳,也没沉稳到刀架在脖子上还不当回事,当即召集文武百官开会。   会议开到最后,什么问题都没能解决,倒是有人提议尽早迁都,迁往江南,那里有长江天险作为屏障,还能再苟一苟。   宋国皇帝……还真有那么一点动心。   但家国在前,此时迁都无异于抛弃百姓,宋国上下都觉得还是要矜持一下。   等到辽国大军以每日五十多里的速度向都城行进的时候,宋国很快完成了迁都的准备事宜。   辽军闻听消息,越发膨胀,从缓慢行军改为急行军,风风火火向着东京汴梁而去。   然后遭遇了一波惨重打击。   谁也没想到那本该聚集在吐蕃边境的几十万宋军会在皇室迁都之后轻取汴梁及周边州府,比辽军早到了那么三五日,便成了一个顺顺当当的以逸待劳。   汴梁周边多开阔地,易攻难守,然而几十万大军屯兵于此,再难守的地界也守得住,何况辽军人困马乏,先头部队又遭遇了一波伏击,痛失主帅。   宋国皇室是在半路上发觉不对劲的。   李澈压根没有隐瞒消息。   占了东京汴梁,打下三五州府,全盘接收了辽军的装备马匹,李澈选择直接称帝。   虽然有缓称王一说,但此间小国林立,不先称个帝,出师都无名。   宋国上下一脸懵逼。   更懵逼的是他们人已经到了江南,江南各地官府却不让他们入城,甚至敲起了战鼓,俨然一副对敌的态度。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古有田氏代齐,前有陈桥兵变,今有李氏窃国。   宋国富庶,皇宫也修建得极为精美,比李澈印象里的小了一些,只是两个人住倒也显得有些空旷了,宋帝临走前带走了宫妃百人,宫女太监随行近千,把一些年老体力不支的宫人遣散,李澈便又把这些人挑了一部分重新征回来,留在宫中侍候。   李凝没住太远,她也不适合住在后宫里,便就近住在李澈的旁边。   这时李澈手下还只有武将,没能建起一整个朝堂来,倒也省得有人参本,除了宫人们背后稍稍议论几句,也没什么风声。   有时李凝觉得,两座宫殿也嫌远了,兜兜转转,她最怀念的却是从前和李澈一起,住在一个小院子里的平凡日子。 第176章 那一条小天龙(13)   李澈称帝之后, 当即下令诛杀前宋皇室。   一个王朝就算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 也少不了忠诚之士, 不光是臣子, 还有臣民, 江湖人嘴上骂得再厉害,也自认宋人,而非什么听都没听过的应国。   宋国皇室但凡有一条血脉活着, 这些人的心里就会抱着一丝希望, 唯有泯灭了这份希望,才能省去许多麻烦。   至少李澈一点都不想过上天天被人惦记脑袋的日子。   事实上, 李应代宋以来, 原本的宋国境内就发生了不少异动, 有的是州府作乱,有的是百姓闹事,更有人组织义军意图援救天子,无奈拜宋国对军务的政策所赐, 就连组织义军的首领也是文官, 实在很难成事。   新近建国,本该内定国乱, 外交邻邦,不管心里抱着什么想法, 至少面子上要过得去, 但李澈不仅拒绝了辽国议和, 更乘胜追击, 一路打到原宋辽边境,直把深入中原的辽军杀了个全军覆没。   宋国富庶,国力虽弱,但只是支撑战事,国库里积压的钱粮足够打到阴山草原。   李澈建国之后便开始了内定国乱,外伐诸国的征程。   旁人单线作战尚要拉拢战友,他两线作战兵粮齐备,如果不是武将稍有欠缺,三线作战也未必不可。   看上去有些像是这个新登基的皇帝疯了,然而李澈上辈子也不是没做过两线开战的事情,比起上辈子,他在江南以及东南沿海的经营也不是没花功夫,虽然看上去有些像是横空出世,但这实际上是三年不鸣,一鸣就要惊人。   宋室在东京禁军的重重护卫下死伤不少,宋国皇帝被不知名刺客刺杀之后,新扶上位的小皇帝也死于惊马,过不多久,宋室被围困山中,李澈命人在山下喊了五天五夜,主要也就是招降宋臣,只招下来小猫三两只,确认了留在山上的都是对宋室忠心不二的臣子之后,李澈叹息几声,让人烧了山。   该敬得敬,该杀要杀。   宋室灭亡后,来刺杀李澈的人以报复居多,除了死在山中的人亲朋故旧要来找他报仇,更有诸多江湖人士以杀国贼为名要来害他性命。   李澈也能理解。   他对家国没什么概念,是因为他出身的大夏王朝太强盛,强盛得没有任何教导百姓忠君爱国的必要,人分三六九等,贱籍注定要被一生奴役,平民只能本本分分,最大的奢望也不过是考了科举跳出阶层,再往上便是一些血统贵胄,他们也许对王朝的归属感更深,但这份归属感究竟是来源于国本身,还是那自小享受的荣华,就很难说了。   换算一下思想,以国比家,一个人倘若在一个大家庭里生活了许多年,忽然有个人闯进门来,打杀了家主,抢占了家园,那么但凡是个人就要动手。   不管打不打得过。   李澈对这些人的态度还是比较温和的,连杀的必要都没有,关一关,等到什么时候大赦就一起放了,反正也掀不出风浪来。   不过就算是李澈,也没想到大赦的日子会来得这么快。   辽国久历战事,即便刚刚和女真战过一场,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击败的,传来捷报的是吐蕃战场,因为实在很难从宋国的降将里挑出什么好苗子,李澈便命乔峰带兵,打的其实是拿人头堆的主意,不料乔峰看似粗豪,头脑也不是很灵活的样子,上了战场却完全换了个人,他原本率领丐帮一众弟子时就很有威望,入了军中更是人人敬仰,不多久就拿下了吐蕃半境。   之所以拿下半境就要大赦,是因为吐蕃皇室被乔峰一窝端了。   吐蕃国师鸠摩智自诩武功出色,也不是乔峰的对手,被打伤之后灰溜溜逃走了。   此事过去不久,有关李澈的消息却忽然在江湖上传播开来。   窃国的那个李澈本名慕容澈,乃是慕容世家的养子!慕容世家当年阴谋陷害天下英雄,挑拨宋辽战争,如今却还是让慕容家的人得逞了!   李澈不用问都知道这消息是从哪传出来的。   慕容复才从西夏回到燕子坞不久,前番乱局之时,他也趁机收拢了不少江南富户的家业,此时消息传来,令一直心情大好的慕容复失态地拍碎了面前的桌案。   慕容复对李澈的印象不多,他每次归家,但见李澈不是吃喝玩乐就是闭门睡觉,莫说什么帝王气度,就是寻常人家的上进子弟都比他要勤勉,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怎么就会忽然得到了宋室江山?   慕容世家祖祖辈辈惟愿复国,他以复为名,复国的执念大过了任何人,甚至于能够抛舍姓氏尊严,如今他抛弃一切都做不到的事情却被一个从未瞧得起的人做到了,这种滋味,当真可恨!   江湖上的传言一开始只是那些入了监牢又被放出来的江湖刺客放出来的,后来就慢慢变了味道,李澈得国不算正,却也是凭着算计和筹谋一步步得来,却被传成了偶得昔年秦皇玉玺,天下至宝和氏璧,因此能窃宋室,使得一份失落多年的宝物重新映入了众人的视线中。   明眼人自然不信这个,和氏璧真那么有用,还轮得上什么宋室?天下没准都传到秦几十世了。   但江湖人还真就信这个。   自谣言传出,李澈就遭遇了比先前更加猛烈的刺杀,即便身份暴露之后,连带着也暴露了李凝,但就是有人认定自己天命所归,要来试试运气,不出意外都做了李凝的刀下鬼。   江湖人这种东西,杀一茬长一茬,杀一茬长一茬,就算是李澈都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从得国之初到吞并吐蕃,大理,征辽灭金,一统草原部落,再到四海升平,天下禁铁,也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江湖人出现来杀他,又或者是来偷什么不存在的和氏璧。   直到晚年的时候,李澈也没给一直兢兢业业搞事的慕容复一个眼神。   泥鳅心再大,也掀不起风浪。 第177章 青蛇(1)   清明时节雨纷纷。   饶是李澈不大喜欢下雨天, 也觉得这个时节下几场雨正应景。   西湖雨景比之别处更有韵味。   李凝坐在船舱里百无聊赖地看雨景,少女双眸里带着淡淡的冷意, 一脸漠然。   李澈从前觉得她和自己不像, 如今越来越像,他倒是不那么高兴,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也有三五年了, 除了练武,李凝几乎断绝了外界的任何的交流,平时也只有他开口, 她才会愿意和他出来走一走。   这是反着过来了。   几年前他们一道醒在杭州西湖岸边,按身体的年纪算来,倒是没什么大的变动。   总归都很年轻。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李澈已经不再计算年岁, 即便稍微想一想就能算出来,他也不愿去算,怪烦的, 像是无端端成了个妖孽似的。   来到这里之后,李澈索性不再去忙别的事, 简简单单做些生意,天气好的时候就带李凝出去晒晒太阳,也不走远, 毕竟世间风景大多殊途同归, 哪还有什么景是他们没见过的呢?   李澈自个儿出神了半日, 忽然画舫一震, 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李澈雇来弹琴唱曲的名妓却很有几分见过世面的模样,只是稍稍停顿一下,悦耳的丝竹之声便连同柔柔的歌声在湖面上响起。   人声借水声,倒比平日更动听。   这大约是杭州身价最贵的彩云姑娘接过的最奇怪的单子。   自来名妓都有些抬高身价的小手段,例如前几年只卖艺不接客,例如只接楼客不接外宿,但终究是要向银子低头的。   一般的单子在楼里睡过就算,花了大价钱请姑娘外宿,要么就是接待不便去青楼花销的贵客,要么就是别有花样,收了人家一千两的金票,彩云本已是决定哪怕还剩一口气,都不会让客人扫了兴致的了。   不料来了之后,并没有什么需要接待的贵客,也没有几个凑在一起琢磨花样的恶客,有的只是一位神仙似的公子,要她唱些小曲给里间喝茶的姑娘解闷。   彩云也不敢多问,捡了些闺情风雅的小曲唱着,不知什么时候,连稍稍不太整齐的衣裳都被她拢得紧紧。   李澈派人去外间看了一趟,回来报说是一艘小船撞上了,如今是清明时节,不少人家要去过坟,赶上大雨又急着归家,湖面上船只多了去了,难免有些磕碰。   李澈并不在乎这一点小摩擦。   画舫主人不要索赔,这对摆渡的老船夫来说,也可以说是逃过一劫了,他连连向那家仆道谢,又问善人名姓,家仆懒怠地摆手说道:“我家公子日进斗金,岂会计较这三瓜两枣的,老人家去吧,留点神以后小心些。”   说完,打了个哈欠。   别说,这绿珠阁的花魁娘子唱得挺好听,就是听久了让人困得要命。   老船夫千恩万谢,想到船上还有客人,松了口气,撑船离远了些。   寻常摆渡用的船只不大,两三个人倒坐得,如今三个船客分坐两边,却是个二十来岁极美的妇人带着个俊丽丫鬟,盈盈含笑,柔声细语,朝那对面的年轻人道:“那船主人倒是心善,合该日进斗金的。”   年轻人相貌也好,闻言并不敢去看妇人容貌,只含糊应了一声。   妇人嘴角微勾,含娇带媚道:“奴家去为亡夫上坟,原也是几步路的事,不想遇着风雨,却不曾带银钱,官人可否暂借一二,奴家家住双茶坊,夫家姓白,问问便知,跑不得官人去。”   年轻人起初呐呐,等反应过来,却是连连点头,又道:“一点船钱,算不得什么的。”   妇人便又笑了,一双媚眼宛带细钩,钩着人心痒难耐,又不敢去看。   倘若这时年轻人抬一抬头,除了千娇百媚的美妇人,只怕还要看到那俊丽丫鬟眼里的冷意。   世间道法万千,妖鬼滋生,这一条小船上,除了年轻人和老船夫,便再没个人了,美妇人原是一条修炼了一千五百年的大蛇妖,因见凡人美色,便动凡心,化成个妇人模样,欲和这年轻人做一场夫妻,因没人和她搭戏,便从西湖桥下拖出他这条青蛇妖,要他化成女相,给她做个丫鬟。   他也是千年修炼,不曾犯下罪行,一心修仙得道,不料被拖入这场红尘是非,五百年的道行差距令他当机立断放弃反抗,然而演技是天生的,他除了能给自己化一张笑脸,旁的什么都装不出来。   也就是这白蛇妖媚色入骨,常人一见便恨不得把眼珠子落在她身上,若是细看,自然会发觉这个叫青青的丫鬟一张笑脸压根不动。   白蛇满意地打量着这个鲜嫩可口的小许官人,她修炼有成不久,正是向道之心最薄弱的时候,今日一见这人便生了心思,相貌倒在其次,妖物的模样少有差的,她最喜欢的还是这年轻人身上的阳气。   还是个在室之身呢。   一看就知是个可摆弄的小东西。   白蛇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合心意的地方,嘴角越弯越大,险些咧到耳后根。   青蛇一张死板的笑脸,伸手替她遮了一下。   白蛇立刻收敛嘴角,在小许官人看过来的时候,便又是一副娇俏丫鬟替主人拢发,主人娘子浅浅含笑的美妙画面了。   不久小船靠岸,白蛇轻捏术法,驱散了本就是她招来的风雨。   不多远的岸边,画舫也靠了岸,正巧风停雨住,李澈便下了画舫,李凝跟在他身后,踩他走过的路。   李澈走过的路有岸边青草遮盖,没人注意他所过之处雨水干涸,地面干得发硬,并不脏鞋。   连两个妖物也没注意。   白蛇本是无意扫了一眼过去,先前靠近画舫时她就听见了那靡靡的乐声,人间纨绔她见得多了,并不在意,然而就是那么一眼,她却呆怔住了。   西湖岸上,公子青衣。   她见过妖,也见过仙,西海的龙子,男相的观音,同门的师兄……没一个比这人好看。   美色还在其次,最打动她的是这人的眼神,清澈得仿佛水洗过的天空,温柔得像是春日里带着花香的暖风。   白蛇忽然很想给这个人生一窝小蛇蛇。   先前同船的许小官人也怔了一怔,随即头垂得更低了,竟是连一眼都不敢多看似的。   只有青蛇毫无反应。   他只是一条蛇,虽然修炼出了人形,但并没有属于人的审美。   晚间时候,许小官人忘了去取船钱,好在白家娘子也忘了借钱的事,压根就没去。   青蛇冷眼看着白蛇用蟒蛇身在地上打滚发疯,只觉得入眼的都是荒唐。   一个修炼了一千五百年的大妖,居然在见过一个男人之后沉迷成了这个样子,除了每天例行的偷窥,甚至连上去问问人家要不要和她生小蛇都不敢,就知道待在窝里打滚。   青蛇闭上眼睛认真修炼了一会儿,等他睁开眼,却见白蛇正对着镜子变化面容。   妖物化成人形并非随心所欲,就像人生来有一张脸,妖化形时也是一张天生的脸,叫做人形本相,有美妖,自然也有丑妖,至少青蛇就觉得自己的人形本相丑得要命,眼睛上面要长眉毛,鼻子挺得高高,嘴也没法咧得吞下一条鱼,奇怪得要死。   白蛇一直都以本相示人,认为幻相再美也美不过本相,但见过那位李姑娘之后,她就对自己的本相不满意起来,以她的眼力,自然能够看出那李姑娘是人非妖,那张比天上仙子还要美丽许多的面容竟是天生的。   白蛇对着镜子摆弄了多时的幻相,又把李姑娘的容貌幻化出来,想照着捏一张相似的,却对着哪里都下不去手。   这张脸上,何曾有一丝一毫的缺陷。   她若是男身,必然也要为了这样的佳人痴迷。   白蛇一时眷恋一时沮丧,看着青蛇眼里只有发疯两个字。   足足折腾了十几日,白蛇才勉强化出一张合心意的幻相来,她也不再执着于要和李凝比美,而是朝着成熟美艳的方向去幻化,毕竟对于妖来说,一次不成,还有下次下下次,总有能让李公子喜欢的那张脸。   青蛇没有捏脸的爱好,却还是被强逼着换了一张,理由是怕李公子还记得那天的相遇,万一认了出来,不好解释。   青蛇觉得那天的情况,除了白蛇一直在盯着那两人看,别人可是一眼都没看过来的。   青蛇叹了一口气,继续修炼。   以白蛇这个坏道行的速度,他大概很快就能修炼有成,从这条疯蛇手里逃出去了。   白蛇换了张脸,做足了心理建设,又盗了一笔官府库银抹去印记,买下了一座紧邻李府的宅院,仍旧自称寡妇,她在人间见识无数,自然知道比起未出阁的少女,还是这样的身份更容易招惹男子惦记,她图的又不是旁的,李公子那样的品貌,即便只是和她逢场作戏睡几次,也是她赚了的。   搬进新宅的第二日,白蛇就袅袅婷婷地出门了,正值李澈出门办事,她也令车夫跟上,一路缀在后头。 第178章 青蛇(2)   杭州风景独绝, 最好的酒楼也是最好的观景之处,今日李澈是赴宴。   自古政商不分家, 商人想安安稳稳做生意, 打点关节是少不了的,李澈对生意并不上心,除了短销盐, 此外便是一些珠宝丝绸之类的杂货。   卖盐和其他生意不同,要经过官府认证,官府每年给各地州府分发盐引, 分为长引和短引,盐商花钱从官府手里买盐引,就可以售盐,手里有多少盐引就能做多大生意, 长引可以远销其他州府,短引只能在本地出售,李澈做的就是短销生意。   但不管长销短销, 和官府打好关系是基础。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杭州知府许文聘新官上任一年不到,身家却早过了这个范畴,自他来到杭州之后, 就把手伸向了盐课, 盐商无论大小, 都要从他手里花十倍价钱买盐引。   两月之前, 有个盐商转托人把家中女儿瞒成贱籍赠给许文聘做了妾室,不久就摇身一变成为了杭州盐会的会长,如今州府里六成的盐引都在他手里。   李澈倒不在意这个,他也不是只做盐业,何况不管别人手里有没有盐引,总不会短了他的。   今日便正是许文聘请的客。   李澈和许文聘相识不到一年,这人自称学过一点相面之术,认为李澈不是久居人下之人,不惜折节同他下交,旁人若得知府青眼,早就千恩万谢,李澈对许文聘的态度倒是很淡,除了正常的交易往来,几乎不搭理他。   盐引一季一换,如今正是到了换盐引的时候,两日前李澈派人去官府交易盐引时被告知本季度的盐引已经发完,隔日许文聘便下了请帖,邀李澈今日来圆月楼赴宴。   李澈不明就里,却知道绝无好事,他有些厌烦,但还是接了请帖。   说是赴宴,实则也不是大宴,许文聘只请了李澈一个,虽包下了整座圆月楼,却只在三楼雅间设宴,李澈慢悠悠下轿时,许文聘已经等候多时。   谁也不是为了口吃食来的,稍作客套之后,李澈便直截了当道:“许大人知道,我并不缺钱。”   许文聘有些无奈,但还是笑道:“李兄还是这样的脾气,我本也没想着能拿盐引威胁李兄,这是给李兄留的份额。”   他从怀里取出一叠盐引,放在桌上。   李澈看也不看,只道:“许大人有什么事,可以说了。”   许文聘并不在意李澈的态度,他笑了笑,说道:“乃是一件大喜事。”   李澈微微蹙了一下眉。   扒在三楼窗户边上的白蛇也跟着吐了吐红红的蛇信子。   许文聘自顾自说道:“李兄也知道,如今诸皇子暗地争锋,年长者已过四旬,最小的嫡皇子也到了成婚的年纪。”   李澈的脸陡然沉了下来。   许文聘只当不知,说道:“这位齐王乃是先皇后遗子,自小便极为受宠,难得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诸皇子之中,他为独嫡,又简在帝心,日后前程必定贵不可言,李兄是个商人,应知奇货可居。”   李澈已经没有听他说完的耐心。   此时许文聘才仿佛注意到李澈脸色似的,不由笑了,说道:“李兄想到哪里去了,我许家也是一门大族,在京中经营多年,所谓事在人为,我叔父许尚书膝下有三女,两女皆嫁,只剩幼女婉儿自小体弱养在深闺,不曾为人所识,然蒲柳之姿,纵然身份高贵,也入不得齐王的眼,我已与叔父商定,将婉儿嫁给李兄。”   李澈的脸色更冷,冷得像一块寒冰。   许文聘话锋一转,意味深长道:“李姑娘我也见过几次,真是美若天仙,如此佳人,要是得了尚书之女的身份,今日是商女,来日便是皇子妃,甚至更进一步……”   李澈的冷脸并没有一丝松缓,不等许文聘说完,便道:“大人把盐引收回去吧。”   他压抑着火气,已然起身离席。   许文聘愕然,他一直觉得李澈是个极为聪明的人,手里握着一个绝代佳人,容许她出门见人,几年间拒了无数庸人的求亲,必然是想搏一个锦绣前程的了,如今前程在手,怎么竟连话都不让他说完?   这可不是皇子妾,是皇子妃!   更何况白得一个尚书之女为妻,哪个男人会拒绝?他说婉儿蒲柳之姿也只不过是自家人谦虚,婉儿虽无李姑娘的绝色,也十分端庄美丽。   许文聘解释了不到半句,便听已经走到门口的李澈回过头,冷冷说道:“大人既知我是商人,也该知晓,即便是商人,也有非卖一说,许大人可会卖了自己的性命?”   许文聘哑然。   李澈出了雅间,便下楼梯,不多时出了圆月楼。   胸中一口浊气久久不散。   车夫一时不敢上前,只在李澈身后慢慢跟着。   白蛇跟了他不少日子,少有见他下轿行走的时候,这会儿见时机正好,便在角落里化了幻相,娇娇娆娆走出,和李澈擦肩而过的时候,故作无意飘出一张薄薄绢帕来,正落在李澈脚边。   白蛇娇声哎呀一声,回过头来,千娇百媚一个抬眼,却见李澈看也不看,一脚踩在那张绢帕上,走了过去。   青蛇觉得白蛇疯得更厉害了,从外面回来之后,便握着一张还留着脚印的绢帕痴痴发笑。   他疑心这疯蛇到了情期,却也不大肯定,毕竟千年修行,就算到了情期,也可以专心修炼,用大道来抵御兽性本能,白蛇这个样子,简直比没修行过的野生妖还要痴几分。   青蛇有些担心自己的清白。   尤其是在看到白蛇发痴到连人形都维持不住,人面上隐隐露出了蛇相,顿时心头一紧,立刻化成一条细如小指的青蛇,以蛇皮走位蜿蜒着游出了白蛇的视线范围。   青蛇从刚买下的府邸游了出来,抬头看了看夜色弥漫的天空,不由茫然起来。   他先前被白蛇从西湖桥下提出来的时候,便被白蛇下了一道禁制,无法离开白蛇太远,即便出了府邸,也走不出杭州城。   可杭州城已经很大了。   事实上他在西湖桥下修行千年,还从未离开过西湖,人族兴盛,妖族最微,大部分的妖物都是老老实实待在一处修行个成千上万年,待到道法大成,摒弃妖性,修成仙身才敢出来,否则一旦运气不好,就是身死道消。   杀妖毕竟不犯天条,杀恶妖有功,杀无罪小妖也没有惩罚。   白蛇只有一千五百年修为,这种修为在妖界也算大妖了,但一旦遇上人族大能还是白给,常人修行十年,便能胜过妖物修行上百年,毕竟天道在人,不在妖。   比起白蛇的肆意,青蛇就谨慎得多了,他毕竟没有一个骊山老母做师父。   青蛇不想朝人堆里去,怕落了妖气被人发觉,但实在不敢在白蛇附近多待,便摇摇摆摆进了隔壁的府邸。   隔壁府邸里的主人家正在沐浴。   青蛇在窗台上微微直立起蛇腰,望了望那个在他看来长得很奇怪的人类。   他是雄蛇,化形之后自然是男相,他对自己的男相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更没有什么探索的想法,对于幻化出来的女相却有些好奇。   他没见过女人衣裳底下的样子,化也就化个形状,这会儿正好见了,便抱着认真学习的态度观看了起来。   原来女人的身体是长得这个样子的。   青蛇微微吐出蛇信,见沐浴的主人家也看了他几眼,并没有拒绝他观看的意思,便游得近了一些,在摆放香露白皂的台子上盘成一团。   李凝不是很怕蛇。   也许是和她禹师的本能有关,她对动物没什么特别的喜好,也没有特别的厌恶,大部分人都不大能够接受蛇鼠一类的东西,她倒是不觉得。   何况这条小青蛇长得十分漂亮可爱。   碧绿如青草的颜色,细密泛着微微光泽的整齐鳞片,乌黑的眼瞳里带着一点红芒,看着很有灵气。   李凝没有在意青蛇,她不特意施展驭兽的能力的时候和普通人几乎无异,但有时也会吸引一些比较聪明的小兽,对这样的动物,她都是很宽容的。   青蛇旁观了好一会儿,确认自己已经把所有细节都记在心里,便对着李凝微微点了一下头,从台子上游了下去,爬到窗口上,顺着来时的路回去了。   他回去的时候,白蛇刚好发完疯,正在镜子面前捏脸。   青蛇摇了摇头,回到房间里,认认真真地幻化出那张死板的笑脸,然后对着镜子一点点调整身体,不一会儿,他就能幻化出一具正常的女人身体了。   他对此感到十分满意,一点都不觉得别扭,但过了一会儿,还是觉得怪闷得慌的,便松出一口气,恢复成在他看来十分丑陋怪异的人形本相。   镜中的青年眉眼桀骜,嘴角冷笑,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嘲讽的意味,即便对人的神情还不大敏感,青蛇也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奇怪了,他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眉头就皱了起来。   镜中的青年看上去更傲气了。   傲得都不像一条蛇。 第179章 青蛇(3)   许文聘是个难得头脑清醒的人, 虽然生意没有谈拢,隔日还是令人将盐引送了过来。   李澈没有收, 他已经不准备再做这一行。   昨日从圆月楼回来, 他考虑了许多,最后也没有付诸实际,这件事必然是许文聘牵的线, 追究他背后的家族有些麻烦, 杀一个知进退的许文聘, 也许再换来的并不识相。   许文聘尚不知自己的人头是暂寄在脖子上的,断了敬献美人的捷径,又费了一番力气和家族解释, 最后也只得老老实实走孝敬的路子。   太平盛世, 官员或多或少都会贪一点, 举世皆浊,独清的那个才是异类,许文聘比上任知府贪得更多,是因为他出身不错,路子更多,也就需要更多的银钱打点,和官府搭上线的商人都不蠢,自然好生好气地供着他。   李澈和许文聘断交的事情说大不大, 在杭商圈子里却也不是件小事了,有城府的尚能观望一二,等不及的听了消息就下手, 没过几日,伸出去的手就被剁了回来。   众人只得歇火。   李澈花在生意上的精力极少,他对钱财并不看重,轮回多世,连皇帝都做过两次,人世间的荣华富贵和他已经隔了一层,对他来说,屋宅不必太大,有个百间就足够,钱财不必太多,做个州府首富也就可以了。   也许人生便是如此,再轰轰烈烈,到最后也要归于平静。   何况平静的生活并没有坏处。   折了一门生意,李澈的时间更多了,陪伴李凝的时间也延长了许多,从前三五次才带她出去一趟,也慢慢成了一到傍晚就出去,李凝虽然还是一样不愿和旁人多做交流,但脸上已经偶尔会露出一点笑容。   李澈知道她是怎么回事。   带着记忆一世一世轮回,和长生无异,无论去到什么地方,他们都是过客,旁人也是他们的过客,注定要分别的人,何必要去认识。   这也是李澈由得李凝去的理由。   习惯了,也就好了。   李凝近来养了一条小宠。   李澈原本就想让她养养动物移一移注意力,不想带她看过许多名品贵宠,到最后一个也没看上,反而是一条不知道哪里跑来的小青蛇得了恩宠。   李澈看过,是条有毒的竹叶青,但李凝有驭兽的本能,倒也不必担心她。   这条竹叶青并不像其他小宠那样安分,一天里倒有大半时间在外头,傍晚过后才会来,来了就把自己窝成一个蛇团团盘在李凝的窗台上,也不吃喝,到了清早又自行离去。   说是小宠,倒像是借宿的。   李凝很喜欢这样的相处,她已经不想去养太过黏人的小宠,怕养出了感情,死了又伤心。   青蛇并不知道自己成了隔壁主家的小宠。   他近来已经不在白府住宿,白天跟着白蛇出去搭戏,晚上得了空闲就出来修炼,之所以选在隔壁人家的窗台上,一是他身有禁制不能离白蛇太远,二是这处窗台正好对着月华,是个仅次于西湖桥洞的绝佳修炼之所。   有时候他也怀疑,这个叫做“阿凝”的少女也是妖物修炼成人,她的身上有一种十分怪异的气息,让蛇觉得危险,但仔细去探寻,却又是一身的人味。   青蛇不大习惯如此复杂的思维,索性不再多想,专心吸取月华修炼。   如此两三个月过去。   白蛇把自己过往的经验连带着各式各样的脸和身份都试了一个遍,也没能成功俘获李公子的心,更有甚者,她每失败一次,就怂一次,渐渐地都有些不敢出现在李澈的面前。   青蛇不大理解她,白蛇根脚极高,乃当年追随女娲娘娘的一支白鳞蛇族后人,又拜骊山老母为师,乃是妖族之中少有的出身,从而导致了智商不高,青蛇一问,她便老老实实说道:“我心慕李公子,是因为觉得他性情温柔,但这些日子以来,不知为何越来越怕,见到他也不再有思慕之心,只是怕。”   这种恐惧是她从前不曾有过的,就像是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落在了别人的眼里,稍有一步行差踏错,就会丢了性命似的。   白蛇曾经听闻,许多仙族大能到了心境瓶颈,就会封印记忆下凡渡劫,她疑心李澈就是这种情况。   陷入情爱的那颗心冷静下来之后,白蛇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的正确的。   相貌虽是天生,但为何神仙多是玉貌天颜?师父说过,美丑皆是上古传承而来,天生的相貌越美或越丑,仅凭长相便能令人心境动摇,越说明资质不凡,故而骊山同门不是美人就是奇丑,按照师父的标准,以李公子的长相,那起码……起码也得是个上仙转世。   白蛇有点怂了。   青蛇则是松了一口气,只要这条疯蛇清醒过来,回她的骊山修炼去,他自然也能得到自由,回西湖桥洞继续修行。   然而白蛇怂了几天,忽有个同门师妹来看她,那师妹是条黄鼠狼,黄鼠狼一系家大业大,消息灵通,一听此事便笑了,安抚青蛇道:“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在即,天上但凡有名有姓能入邀请之列的上仙都已出关,哪有什么上仙还在下界渡劫?姐姐只管放心去吧,日后得道成仙,哪有今日的痛快!”   这条修为不过七百年的黄鼠狼显然是风月老手了。   白蛇大喜,连忙向黄鼠狼请教细节。   青蛇面无表情地立在边上,青青的尾巴尖在地上不轻不重地砸出一个坑。   黄鼠狼仔细问过白蛇这些日子的失败案例,当即笑得花枝乱颤,以过来人的口吻道:“姐姐怎么就这么傻!既然不想着和他和做夫妻,只求一夕欢好,何必又是富家寡妇又是千金小姐的,男人这种东西胆子大得很,你听我的,今夜就去他房里,说你是条要报恩的狐仙,求他垂怜一晚才能得道,妹妹保管他会帮忙。”   白蛇想到李澈看陌生人时冷淡的眼神,瑟缩了一下,说道:“会不会太假了?”   黄鼠狼笑得更厉害了,“不必负责的事,几个男人不想?姐姐你就是太单纯了,你看我的。”   黄鼠狼娇娇娆娆地走到青蛇身后,伸出手环绕住了他的脖颈,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柔声道:“我明早就要回骊山了,蛇哥哥,你今晚来我房间,我们说说话,好不好呀?”   她的手按上青蛇脖颈的时候就解了他的幻相,黄鼠狼嘴角含笑,将青蛇的头轻轻转向她,随即神情大变。   青蛇面无表情地看着这条黄鼠狼。   黄鼠狼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咬牙说道:“你这条小蛇妖,竟然瞧不起我!”   青蛇摇头,说道:“我没有瞧不起你。”   他的声音十分好听,清越如冰石相击,语气十分平淡,但就是莫名透着一种嘲讽的气息。   这句话听在黄鼠狼的耳朵里,就成了“我的确瞧不起你”。   黄鼠狼顿时失去了理智,纤纤玉手化出一对利爪,就朝着青蛇的脸抓去。   正如青蛇和白蛇的修为有差距,黄鼠狼和青蛇的修为差距也不小,青蛇轻轻松松地挡下这一击,又看向白蛇,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显得无辜一点,说道:“我不知道她怎么回事。”   白蛇正在考虑黄鼠狼的计划,闻言抬了抬头,见黄鼠狼气恼得一副恨不得吃了青蛇的样子,摆了摆手,说道:“这条蛇脸长坏了的,他就是这个样子,我第一次见也以为他挑衅我,后来下了禁制才知道他就长这样。”   然后就懒得解开禁制了。   黄鼠狼仍旧忿忿不平,青蛇瞥她一眼,抬手拂过面容,便又是一张死板的丫鬟笑脸了。   然而他那一眼也气得黄鼠狼连人面都几乎维持不住,脸上浮现出些许黄毛来。   傍晚时分,白蛇带着自家师妹出门闲逛,青蛇得了空闲,摇摇摆摆去了隔壁主家的窗台。   李凝回来得略早,见到一条小青蛇乖乖团在窗台上,不知为何还有些惊喜,她连忙让人去取早就备好的蚯蚓来喂食。   青蛇辟谷已久,即便是面对饱满诱人的蚯蚓也不为所动,吐了吐蛇信,目光转到李凝面容上。   被迫旁观了几个月的捏脸,他渐渐对人类的美丑也有了个概念,至少比起白蛇和那条黄鼠狼来,他还是觉得阿凝更顺眼一些。   要是她也能长一身青翠的鳞片,就更好看了。   没能成功喂食,李凝有些失望,不过她也明白,这条小蛇应该是在外面打野食惯了的,只好让人把蚯蚓端出去。   她坐在离窗台不远的桌案前,单手撑着脸颊,目光看向窗外渐渐暗去的天空,微微叹了一口气。   不同于人前的冷漠,她显得有些寂寞。   青蛇慢慢地从窗台上游了下来,顺着桌腿爬上桌案,轻轻地碰了一下李凝的手腕。   李凝低下头,不由笑了,说道:“你在陪我?”   青蛇微微点了一下头。   事实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游过来,只是觉得这样的神情,不该出现在这张脸上。 第180章 青蛇(4)   李凝惊讶极了。   她从前不是没有遇到过颇有灵性的小动物, 但多是猫狗狐狸这种本身就比较聪明的,像这样一条脑袋还没有指头大的蛇, 竟然也能听懂人言?   她疑心是巧合, 便盯着这蛇说道:“你能听懂我说话?能的话摇摇头。”   青蛇本要点头,听了这话,犹豫了一下, 摇了摇头。   也许是一种莫名的感觉, 这些天相处下来, 他已经不想在这个大约可以算是朋友的少女面前隐藏自己妖物的身份。   小小的青蛇抬起脑袋来,带着红芒的双眼注视着李凝满是惊奇的脸庞,确认她没有害怕的情绪, 便放下心来。   李凝伸出手指, 轻轻地在青蛇头上碰触了一下。   青蛇尾巴尖轻轻地甩了甩。   李凝却没有朝着妖物的方向去想, 实在是她经历多次轮回,也从未遇到过什么仙妖鬼神,只当这条小青蛇格外灵性。   李凝有些开心。   有一条通人性的小动物陪伴,反倒比和人相处要自在得多了。   青蛇认定自己已经在朋友面前展露了身份,也就不再遮掩,离李凝近了一些,就团在她手边,看她手里的话本。   说起来有一点奇怪, 但作为一条自辟谷以来就从未出过洞府的妖精来说,青蛇却是识字的。   他有一点传承记忆,模模糊糊的, 但大致上的常识都有,传承记忆里除了他一直在修炼的功法,也还包括了三界六道各族的文字和语言,比起其他,人族的语言和文字算是简单的了。   李凝如今的情绪已经很淡了,看着这条堪称妖异的小蛇,竟也没生出多大震撼心思,过了一会儿,青蛇两页看完,又碰了碰她的手腕。   李凝于是把话本给青蛇从头翻起。   青蛇原本是准备化成人形的,但他捏脸并不熟练,女相的脸还要拿出去给白蛇搭戏,至于人形本相……经历了白蛇和黄鼠狼的失控,他也明白过来,自己的脸大约真的像白蛇说的那样,长坏了的。   青蛇并不想用一张带着缺陷的脸面对唯一的朋友。   看了一个时辰的话本,外间明月高升,有丫鬟送了吃食过来,又将几颗夜明珠放置在特制的珠台上。   一室通明。   李凝躺在床上,闭目入睡,青蛇仍旧游回窗台上修炼。   刚修炼了一小会儿,青蛇忽然抬了抬了脑袋,妖物的感知比人要灵敏得多,他发觉白蛇偷偷潜进了这处府邸。   想到先前白蛇和黄鼠狼的计划,青蛇微微叹了一口气,并不想理。   人被妖缠上,除非遇到高人,通常都是妖得手,毕竟妖虽不如人得天宠,但敢出来作恶的妖至少也修行了五百年以上,哪怕一百年换人修行十年,也得是积年的高人才有降妖的本事。   白蛇疯归疯,道行却很高。   李澈没有武功,但防备意识是多年养出来的,他门外没有护卫侍从,但每夜他都会在房里放一盆清水。   比起大夏毫无杀伤力的祈雨人,李澈的能力更近似“控水”。   有水的地方,他就安全。   白蛇到了门口的时候,李澈就睁开了眼睛。   蛇妖穿门而过,须臾间就来到了他的面前,一双美目含情带怯。   按照黄鼠狼师妹的建议,白蛇羞羞答答穿了一身薄纱衣裳,乌黑的发间若隐若现两只雪白狐耳,神情妩媚,身姿妖娆,配上弥漫着薄雾的夜色,像极了坊间流传的遇妖艳事。   夜色之下,半靠在床榻上的李澈微微抬起头,露出一张更似妖孽的脸庞。   他生得并不女相,白日里颇有几分仙人之姿,这也是最令白蛇着迷的一点,妖物除了喜爱人身上的阳气,自然也垂涎神仙之气,然而对上夜色中的李澈,白蛇竟生生打了一个激灵。   想到师妹的安慰,按捺住来自骨血之中的恐惧,白蛇磕磕巴巴地说道:“奴、奴家是青丘得道的……”   磕巴了半天,才算是把话交代完了。   李澈看了白蛇几眼,并不相信,只道:“你这些日子反反复复缠着我,就是为了这个?”   白蛇立刻忘了恐惧,惊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她每次可都变化了容貌甚至身形气息的!   李澈忽然就不想和这个头脑显然有些问题的妖物说话了。   白蛇却不肯罢休,恐惧的感觉一散,见到李澈的脸也不觉害怕了,柔声说道:“奴家不求名分,只想得公子一夕垂爱,奴家保证,过了今晚就再也不来缠着公子了。”   这自然也是黄鼠狼教的,黄鼠狼对此十分有自信,认定人间男子只要尝了妖物的滋味,哪还有不想被缠着的,怕是自己都要缠上来了。   李澈眯着眼睛看了白蛇几眼,先前白蛇穿门时他就确认了这确实不是人,再加上这些天一直被各式各样但神情一致的女子纠缠,确实有些麻烦。   但他还是摇摇头,说道:“人妖殊途,你若因为我坏了道行,不得成仙,是你的事,与我有什么相干?别说我从未救过什么狐狸,就是你真为报恩而来,岂有拿此事报恩的?”   倘若李澈的容色差一些,对着一个千娇百媚的佳人说出这样毫不留情的话,简直无情得令人发指,然而夜色下李澈双眸宛带星辰,唇边冷笑更显妖异,即便白蛇没带镜子,也知道自己看上去很像见色起意来碰瓷的。   如果李澈顺水推舟,白蛇确实是有这个脸皮“报恩”的,但遮羞布被揭下之后,作为一条单纯的蛇,她立刻就羞愧了起来。   李澈说道:“夜深了,请姑娘离开吧。”   白蛇呐呐无言,只得低了头朝着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李澈一动神念,随即床边那盆清水像是有了生命一般,猛然缠绕上了白蛇,随即清水凝冰,将面上惊讶还来不及覆盖低落神情的白蛇冻成了一座冰雕。   先前说了那么多话,只不过是为了这最后一击。   白蛇身子被冰冻,脑子还是能转动的,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千五百年的道行,怎么会着了一个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年轻公子的道。   上仙渡劫也不带修为的啊!   就是娘胎里开始修炼,以她的修为,至少也要修炼两百年才能像这样彻底地压制她,压制到连一点反抗都做不出来。   李澈还当真修炼了几百年。   妖在冰里,李澈自然也感受到了她的实力波动,不算厉害,料是就算有同伴,也不会棘手到哪里去。   他并不知妖物的实力如何划分,以这只妖物的实力来看,再来二十只左右,大约就是他的极限了。   李澈看了看白蛇,稍一动念,窗户便被一条细细水流敲开,从后花园池塘里被牵引来的水流在白蛇身上缠绕几圈,带着池底污泥的脏水彻底将白蛇身形掩盖住,随即这块泥冰就顺着窗户被水流推了出去,一路送至池塘底。   李澈不知道如何杀妖,未免打蛇不死反被其咬,只好耗费一点气力手动镇妖。   夜半三更,李宅的下人住在外院,就算没睡也见不到水流奇景,然而趴在李凝窗台上的青蛇不光没睡,他还感觉到了白蛇的气息。   青蛇从窗台上游下,带着几分震撼之情,眼睁睁看着那块带有白蛇气息的泥冰被埋进了池塘里。   他的心情有一点沉重。   刚才他就忽然发觉到自己和白蛇之间的禁制被什么东西隔断了,禁制还在,但隔了一层,他只当白蛇要办事,使了什么手段断了他的感知,然而亲眼见到这仿佛杀妖埋尸的一样的场景,青蛇立刻明白过来。   白蛇死掉了!   那个身上有时危险气息,令蛇警惕,但显然是个普通凡人的李公子杀死了白蛇。   他一时不知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别的什么,只觉得缓过劲之后,心情沉重中带着一丝喜悦,喜悦之中带着一点沉重,总而言之有些复杂。   理智告诉他,李公子能杀白蛇,就能杀他,他现在最好应该是立刻逃走。   何况没有了禁制,他已经能够回西湖桥洞里去了。   但心里头还有一点小小的蛛丝一点的东西在勾着他,青蛇很不擅长思考,只知道他还不想走。   这个时候还不想走!   青蛇十分费解,有些怀疑是自己这些日子跟着白蛇把脑子弄坏掉了。   他轻腰轻尾,蹑腰蹑尾地从池塘那里游回李凝的窗台,熟练地把自己团成一团,蛇头搭在蛇身上,难得没有修炼,发了一会儿呆。   一发呆就是一整夜。   天亮的时候,李凝起身,还来不及换衣裳,就见窗台上乖乖地趴着一小团青蛇,顿时惊喜,几步走到窗边,轻轻地拍了拍青蛇的脑袋,小声道:“我以为又看不到你了。”   青蛇昂起头看向李凝。   迎着清晨的阳光和微风,少女轻轻抿唇,看着他的眼里带着一点笑意。   青蛇忽然明白过来,他之所以磨磨蹭蹭不想离开,原来是为了阿凝。   西湖桥洞千年苦修,他几乎从未和人有过交流,阿凝是他活到现在唯一的朋友。   这大约就是友情吧。   作者有话要说:  PS:白蛇是被镇压了。 第181章 青蛇(5)   青蛇每天早出晚归, 是因为白天要出去和白蛇搭戏,如今没了白蛇, 那座白府也不必再回了。   他难得有种得了自由的感觉, 但想到白蛇来历,又有些不放心。   骊山老母乃是一位法力无边的尊神娘娘,三界六道凡得了她指点的, 都奉其为师, 黄鼠狼充其量是个记名弟子, 得以在骊山听教,但白蛇却是真真正正入了门的老母弟子,即便她犯下天规, 也有骊山娘娘的庇护, 如今死在凡人手里, 骊山娘娘要是震怒,怕是讨不得好。   青蛇也不知自己怎么想得这么多,就像是隐藏在潜意识里的什么东西被触动了,然而一想到此事,他立刻反应了过来。   青蛇稍一动念,便晃了晃脑袋,从一条小指粗细的蛇变成了一只身高体长的人。   李凝下意识地收回手,后退几步, 满是警惕地看向忽然出现的青年。   随即一怔。   她虽然没有见过妖,却也看过志怪传说,这青年由青蛇化人, 显然是妖物一流,然而比起青蛇突然化人,李凝更加在意的是……这青年脸上竟平滑一片,并无无官,看着诡异又可怖。   蛇形时趴着尚嫌空旷的窗台在变为人形之后陡然变得狭小起来,青蛇从窗台上跳下来,没有五官的脸准确地对上了李凝的视线,用好听又嘲讽的声音说道:“我是一条蛇。”   李凝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知道。”   青年顿了顿,声音里带了些冷嘲的笑意,说道:“你兄长昨夜杀了一条蛇妖,这条蛇妖来历不凡,乃是骊山老母的弟子,让他今后小心一点。”   分明是很善意的提醒,停在李凝耳朵里,却成了字字威胁的警告。   李凝看着青蛇的眼神越发警惕。   青蛇对人的神情尚停留在哭笑层面上,看不懂如此高端的情绪,只当自己提醒到位,正想化为蛇身,忽又想起一事来,犹犹豫豫了一下,说道:“我修炼日子尚短,不能完美化形,故而没脸见你,你等我一段时间。”   李凝看着那张平滑没有五官的面容,不由一滞。   这当真是没脸见人的极致了。   不过也正是这句话让李凝反应过来,这青年语气虽然不好,但确实是在提醒她,她眨了眨眼睛,道:“公子此来是特意来告知我们兄妹此事的?”   青蛇感到有点奇怪,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是朋友。”   这话没头没尾,李凝却听懂了,并且有一点心虚,她豢养小蛇乃是一种养宠的心态,不料这蛇妖竟把她当成了朋友,还冒着风险来提醒她得罪了人。   青蛇说完,高大的身形一瞬间缩水,重新变回了一条小蛇。   李凝反应过来,连忙告了声罪,找了个空盒子把青蛇放进去,捧着盒子出了房间,去找李澈。   李澈刚醒。   他这几年一直在拖着李凝出门,反倒把一身的懒骨头去了不少,作息也比从前规律,如今已经和常人无异,虽然还镇着一头妖物,但这点气力并不耗费他太多工夫。   青蛇其实不是很想来见李澈。   他见识过白蛇的道行,白蛇天资极高,在骊山老母门下时虽然有些怠惰,却也比他多出几百年修为,几乎是一个照面就将他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而白蛇在潜进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断了和他之间的联系,可见也是一个照面就被人杀掉了。   他毫不怀疑李澈甚至都不用和他打个照面就能把他也一起杀掉。   但青蛇还是任由李凝把他带了过来。   友情如此高贵。   李澈原本并没有把昨夜的事情告知李凝的打算,他习惯了把事情一力抗下,即便早在镇压妖物之初就已经想到了后续可能的报复,他也没有当回事。   李凝便把青蛇化人和他所说的话一并都说了出来。   李澈的目光落在被李凝捧在手里的青蛇身上。   青蛇不太情愿,但还是从盒子里起身,化成一只人。   人形的青蛇身高和李澈仿佛,对着李澈,他也是那张没有五官的脸,但能把李凝吓一跳的把戏对李澈来说根本没有用,看不到青蛇的五官,李澈的视线便落在他脸上,宛如常人一般和青蛇交流,他道:“昨夜来的,是一条蛇妖?”   青蛇点点头。   李澈便问道:“你和她有嫌隙?”   青蛇听不太懂,李澈便用简单的话表达了一下他的意思,这下青蛇又点了点头,把自己在西湖桥洞修炼千年,只因白蛇过境之时好奇探出了个刚刚化形出来的脑袋,就被一蛇尾拍在脸上,等醒过神,已然被下了禁制,成了人家的奴仆。   即便活了上千岁,青蛇的心性也还是如同稚子,李澈自然能够分辨得出来,这条小蛇妖并没有说谎。   李澈心里有了计较,也没解释自己并没有杀死白蛇的事实,只道:“既然天规有定,白蛇犯戒在先,我杀她合乎天规,想必骊山娘娘不会屈尊出手,不知骊山娘娘门下,这白蛇的实力能排几何?”   这是担心白蛇的同门得了师门授意出手了。   青蛇拧起眉头想了想,说道:“我不知道,但白府里还有一只黄鼠狼,是白蛇的同门,她应该还没走。”   李澈点了点头,对青蛇道:“多谢。”   李凝听明白了原委,也对青蛇笑道:“多谢。”   青蛇没有五官的脸霎时间红了一片,他局促地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不用的。”   他能脱离白蛇的禁制已经是多亏李澈,如今不过是说了几句话,当不得这样的谢意。   黄鼠狼果然还没走。   白蛇乃是骊山老母门下颇受看重的亲传弟子之一,黄鼠狼对她多有巴结之意,就算是今日要走,也没有不等白蛇回来就走的道理,黄鼠狼昨夜也找了个年轻男子陪伴,青蛇告密那会儿,她还没睡醒。   既知仙妖存在,李澈便让李凝不要动用禹师能力,免得天雷招来真正的神仙,反而不妙,便亲自去了一趟隔壁白府。   黄鼠狼半梦半醒间忽然被几束水流从床榻上吊起四肢,随即水凝为冰,被这冰凉的刺骨寒意冻醒,黄鼠狼猛然睁开双眼,化成兽形意图逃脱。   然后原本困住她四肢的冰陡然之间又成了水,在她逃窜的路上化成一道结结实实的冰墙,随即六面被封,只空出一个小洞,让她露出半个可怜兮兮的毛茸脑袋。   黄鼠狼对上李澈略带冷意的面容,整个黄鼠狼都僵硬住了。   她比白蛇见识还多一些,一见李澈纯然的凡人体质,和一个照面就将她困住的神仙手段,立刻就反应过来,这是白蛇失手,反坑了她。   李澈毫不费力地从黄鼠狼这里得到了骊山门下的所有消息。   骊山老母乃正阴元神,慈爱宽和,视众生平等,主张有教无类,无论是仙是妖是神是魔,都能得到她的教诲。   但仙妖有别,骊山老母门下的神仙弟子自然不会为了白蛇出这个头,而同为妖类,白蛇受骊山老母宠爱,为人又十分单纯任性,同门之中和她关系亲近的多是黄鼠狼这样有谋算的记名弟子。   仔细算来,真正可能会为白蛇出这个头的,除了疼爱她的骊山老母,竟再无一个了。   做妖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可怜。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李澈便将冰墙向内封紧,照着镇压白蛇的法子将小小一只的黄鼠狼一并冰封,直接扔进了白府正院半人高的观景缸里。   便当没来过。   说实话,即便知道了此间世界有仙妖存在,李澈也不怎么怕。   妖物也有七情六欲,神仙难道无欲无求?若是神仙无欲无求,又怎么会有他来处的大夏那样永世的王朝?   他的心中已经有了隐隐约约的轮廓,只是尚有些碎片没能拼凑起来。   从白府回来,李澈也不瞒着李凝,把黄鼠狼交代的话挑了一些说了,李凝却没有被安抚下来,她看着李澈,目中带着担忧。   李澈拍了拍她的肩膀,笑了,说道:“我知你不怕,只是担心我,可我也不怕,只是担心你,不过既然都不怕,那也没什么好担心了。”   李凝轻轻地嗯了一声,说道:“反正最坏不过同死。”   要是以前李凝这么说,李澈必定要说她的,只是这会儿说起来,兄妹二人都有些许释然之感。   李澈笑道:“好,最坏不过同死。”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李凝整个人都轻松了,心情甚至比先前好得多。   她捧着不知何时又恢复了蛇身的青蛇,还有了开玩笑的兴致,只道:“青蛇公子,你和此事无关,未免牵连,我还是尽快把你送回家去,只是西湖桥洞不少,不知公子住在哪一处桥洞里?”   说到桥洞两个字,她就忍不住抿着嘴笑,好好一个妖精,一说住在桥洞里,就莫名多了一股朴实的气息。   青蛇见了她的笑,不知为何又呆了呆。   想到刚才兄妹二人默契,他忽然有些明白了白蛇的感受,若有个人能对他说出“最坏不过同死”这样的话来,就是为她死了,也是开心的吧。 第182章 青蛇(6)   再次回到自己居住了千年之久的洞府里, 青蛇本以为自己会像从前那样认真修炼。   像他们这样安分守己的小妖,没有天赋和背景, 想要获得自由, 就只能走勤奋一道,唯有勤奋不误妖,以他的进度, 大约再修上两千年, 就能摸到成仙的门槛。   两千年, 即便对妖来说也是一个漫长的数字,何况他拢共也才活了一千年左右。   青蛇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唯一的朋友来。   阿凝是一只人类,她的寿命只有百年不到, 等同于他一次悟道, 他现在闭上眼睛睡一觉, 要是忘了时辰睡上了几十年,她就会化成黄土一捧,再也找不到了。   青蛇忽然有些不敢睡觉了。   他一时又想起李公子惹下的麻烦来,白蛇犯天规在先,但她毕竟是骊山老母心爱的亲传弟子,佛陀也有金刚怒目,骊山老母即便再慈和宽容,怕也不会善罢甘休, 会不会根本等不到几十年后,他就再也见不到阿凝了?   这个念头只是模模糊糊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他就打了个激灵, 看着以往熟悉的洞府,也升不起安心的感觉。   青蛇犹豫了没有一小会儿,就下了决定。   李凝送了青蛇回到西湖桥洞下的住处,还没来得及上岸,不知哪里忽然钻出一条小青蛇,见了她,微微吐信,闷不吭声把自己团成一团,不再动了。   李凝有些疑惑,问道:“青蛇公子?”   她乘坐的是自家画舫,内外有隔断,青蛇张望了一下,化出一只人脑袋来,仍旧没有五官,声音低低的,“我不想回家。”   李凝抿着嘴,看着身侧人面蛇身的青蛇,轻声说道:“此事和公子无关的,倘若被一并牵连,坏了公子的道行……”   青蛇想说他不怕。   妖这种东西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他潜心修炼一千年,倘若运气好,再修两千年确实也差不多能成仙了,可这世上运气不好的小妖何其多?他如今回想起来,洞府里千年枯燥的修行,实在不如入世这短短时间带给他的印象深刻。   但他此时思维不知为何一通,知道这样的理由说服不了阿凝,脑海中灵光一闪,只道:“凡事都有因果,我和白蛇有一段恶果,李公子救我,乃是大恩,有恩不报,我难得正果。”   李凝并不清楚关于妖的事情,见青蛇态度认真,也只好道:“是我们拖累公子了。”   青蛇的思维十分简单,发觉自己骗过了李凝,顿时得意地晃了晃脑袋。   他要是蛇头蛇身,这动作看起来自然可爱,可他如今是一条细细蛇身挂着人脑袋,看上去就别有一番惊悚意味,像是身子承受不住脑袋的重量,就要掉下来似的。   李凝被吓了一跳,下意识伸出手扶住了青蛇的脑袋。   青蛇有些疑惑地歪头看了看她,他面上的平滑人皮不过是一层障眼法,实则五官都还在原本的位置上,李凝不知内情,伸手时也没怎么注意,一只手按着青蛇的后脑勺,一只手却是半按在了青蛇的嘴唇上。   少女常年练武的手掌并不细软,带着些薄而硬的茧,体温很高,烫得青蛇只觉得自己的嘴唇要化开了。   这种感觉很坏。   他动了动脑袋,想把这两只手甩开,却更吓着了李凝,连缩手都不敢,青蛇一番晃动,倒让李凝的手向左扶住了他的一侧脸颊。   嘴唇被解救出来,脸颊又遭了殃,青蛇还来不及反应,就发觉嘴唇比先前被碰到的时候还热,热意从先前接触过的地方一直蔓延到了脸颊上,有些麻麻的。   青蛇毕竟是妖,性情也很直白,觉得不舒服了,当即就道:“你不要按着我的头,很难受。”   李凝忙缩回了手。   青蛇又晃了晃脑袋,想把脸上的热意驱散,却不知为何从心底生出一种失望之感。   回程的路上,青蛇一直在琢磨这种感觉。   李凝倒是没怎么注意,只当是场尴尬的误会,妖和人本有隔阂,她很难把一个连脸都没有的妖物当成正常男子来看待,何况从青蛇表现出的心智来看,他更像是个小孩子。   李澈听了青蛇的论调,倒是多看了他一眼。   青蛇此时已经化回了蛇身,一个人很难从一条蛇的脸上看出类似心虚的情绪,李澈也不能。   青蛇被允许留了下来,只是他不能再去和李凝一起住,要留在李澈这里。   无论是人是妖,他总还是个公蛇,并不适合和姑娘家住在一起。   青蛇对此并无异议,他现在白日里也可以留在李宅,晚上是李凝入睡的时间,也没法和他玩,住在哪里实在很没有必要计较。   李澈原本是打算等送走青蛇之后再把事情告知李凝,但如今青蛇既然留了下来,他也没什么好瞒着他的,把白蛇和黄鼠狼被冰封的事情说了,又道:“这二妖虽然没死,但一个纠缠不休,一个教唆犯案,倘若只因她们出身骊山,就要我服软放了她们,我并不愿意。”   这话有一半是对青蛇说的。   青蛇十分震撼。   要是李澈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杀了白蛇也就罢了,白蛇既然没死,如果是他,必然不会为了一口气而和骊山尊神作对,可李澈怎么就能、怎么就能做得如此理直气壮?   青蛇看向李澈,见他神情自若,并无一丝畏惧成分,又看向他的朋友阿凝,阿凝的眼神和李公子的眼神竟仿佛重合了似的。   他的心砰砰直跳,像要从嗓子里跳出来。   这是从没有人教过他的事情,弱小的妖天生就会伏低,就像是蛇天生只会在地上爬,凡人在神仙的眼里也不过就是爬在地上的蛇,如今却有蛇站了起来,凛然面对。   青蛇忽然明悟了什么,滞塞了许久的修为忽然震颤起来,黑眼红瞳里隐隐有金光闪过,不多时,细如小指的蛇身猛然涨了数倍有余,从团起来巴掌大的小青蛇化成了一条手腕粗细的蟒蛇。   猝不及防的突破让青蛇整条蛇都懵了,等到反应过来,他的思维犹如拨云见日一般猛然清晰起来。   修炼乃是逆天行径!   畏缩求存只会自取灭亡!   由兽化妖便是一条九死一生的道路,由妖到仙,更是万不存一!   这些妖物难道都是像白蛇那样自己找死的?不!倘若他没有决定跟着阿凝回来,继续缩在洞府里埋头修炼,那他这一辈子也不必妄想成仙。   想成仙,先有对抗天道的勇气!他由蛇到妖突破了蛇类本身的寿命限制,漫长苦修磨炼了他的道行,却没能给他一个相匹配的心境,他空有千年修为,却畏缩得比凡人都不如,谈何成仙?   青蛇接连悟道,接连突破,不到半日光景,竟由普通蟒蛇化为三人多高的巨蟒,修为更是暴涨了数倍有余!   倘若是如今的他遇到白蛇,一个照面就能像当初白蛇收拾他那样,把白蛇给收拾了。   李澈观察青蛇许久,等他显然平静了下来,这才开口道:“蛇兄感觉怎么样?”   青蛇晃了晃脑袋,每晃动一下,身形就小上一圈,他接连晃了十来下,才把自己晃成一人多高,随即青光闪过,显露人身。   饶是李澈都不由一怔。   李凝眨了眨眼睛。   青蛇生了一张极为桀骜的面容,俊美得出奇,也傲气得过分,看人时微微斜着眼睛,显露出睥睨态度,像是不屑于和人对视,薄唇轻抿,勾勒出一个冷漠而嘲讽的弧度。   单看模样,实在不像是那条老实又单纯的蛇妖。   甚至于他的眼神是很放肆的,扫视过来的时候,带着一种极度高傲的上位者气息。   青蛇一见两人神情,立刻伸手摸了摸脸,连忙盖上障眼法,摆手道:“我的脸长坏了的,它就长这个样子。”   白蛇一看到他就打他,黄鼠狼见到他本相,更是恨不得生吃了他,他之所以在阿凝面前不露面,也是怕她生气,觉得自己瞧不起她。   李凝倒不生气,听了他的解释,顿时笑了,说道:“你的本相比这层人皮顺眼得多了,我看你也只是刚刚化形,不知道怎么表达情绪而已,还是换回来吧。”   青蛇有些高兴,又有些犹豫,他侧过头看了看李澈。   李澈也不在意,只道:“换吧。”   青蛇惴惴不安,说道:“你们真的不会想打我吗?”   他其实也不怕被打,只是怕惹了阿凝生气,这种情绪来得十分理所当然,让他简单的思维无暇多想,便顺理成章地接受下来。   李凝笑道:“不会的,我还可以教你。”   青蛇紧张地恢复了本相,几步来到李凝面前,微微低下头看着她。   桀骜中带着十足嘲讽的面容再一次展露人前,脸颊上却带了两抹再明显不过的红晕,但这红晕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效果,反倒更加衬托出了他冷漠的神情。   李凝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心结解开之后,她这一天笑的都抵上几年来的次数了。   青蛇看着她的笑,下意识地也跟着弯起嘴角。   冷笑出声。 第183章 青蛇(7)   青蛇自己其实并没有这个自觉。   他能化人已经有一段时间, 人身毕竟比蛇身方便一些,他在洞府里的时候也经常以人身活动, 如果不是先后经历了白蛇和黄鼠狼的激烈反应, 他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脸有多么奇怪。   没有弄懂阿凝欲言又止的神情和李公子颇有些奇特的眼神,青蛇保持住了笑容的弧度。   李凝试探地教了他一会儿,只有无奈地放弃。   无论是微笑还是大笑, 无论是面无表情还是故作喜悦, 青蛇的脸就像是被另一个人控制着似的, 微笑像冷笑,大笑像嘲笑,面无表情时自带睥睨神情, 故作喜悦时满满都是傲气。   不忍打搅青蛇的喜悦, 李凝叹了口气, 什么都没说,反正杭州只是个小地方,得罪不了太多人。   对于白蛇的失踪,骊山那边的反应很迟钝。   毕竟妖物寿元极长,骊山老母有时闭个关就是几百年,她门下的弟子甚至有进门百余年还只见过师尊一面的,白蛇不过失踪几个月,她平日里冬眠一场都不止这个时间。   最先发觉不对劲的是黄鼠狼的兄长。   黄鼠狼又称黄皮子、黄大仙, 是仅次于狐族的妖界大族,即便成妖之后也是抱团而居,被李澈冰封的黄鼠狼原本便是托了关系托庇在骊山门下, 实则连入内门聆听老母教诲的机会都要靠争抢,她之所以来看了白蛇一面就急着回去,正是因为骊山老母今日开坛授道,这个机会是她辗转求了不少关系才得来的。   黄鼠狼名叫四娘,她没能去问道,第一个发觉的就是她兄长黄三,黄三也是个记名弟子,只是天资不高,这次他便是和黄四娘说好,等传道法会散了之后,要将一位狮妖介绍给她。   准确点来说,应该是把黄四娘介绍给狮妖,毕竟狮妖已经有了六个妻子。   黄四娘乃是一位标准的妖中美人,难得的是性格并不像大多数女妖那样凶狠,狮妖家中六房妻室都是母狮,此番好不容易令其中一房妻子诞下一窝小狮,六个妻子顿时对他失去兴致,整日母性大发,围着幼崽转悠,狮妖茫然之际被六个厉害母狮扫地出门,方知她们嫁他只是看上他彪悍强健的身子,一望便知是个好生养的。   如今有了子嗣,六个母狮便不再白养着他,将一腔母爱全都给了一窝可爱的小狮子,狮妖得了一大笔遣散费,近来又占了一块山头,便想着再寻人聘一房温柔可人的妻子。   自来妖物成精和体型脱不了关系,蜉蝣虫蚁成精者少,豺狼虎豹成精得多,而且一旦修炼有成,道行也会比普通小妖高出一大截,黄三托了许多狐朋狗友才交上狮妖这层关系,自是恨不得把自家妹子尽快介绍给这位金光闪闪的大腿。   面对狮妖金风大王有如实质的冰冷目光,黄三冷汗流了一脸,掐断不知第多少张通讯符,连忙圆道:“大王息怒,舍妹仰慕大王已久,不会无故缺席,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她昨天去了杭州府,我这就去找她!”   金风大王冷哼一声,语气略有沙哑,只道:“我跟你走一趟,若黄四娘不像你说得那样……”   黄三皮子一紧,连忙赔笑道:“大王说笑了,我妹子虽比不得天仙,却也貌美如花,只是性情有一点坏处,太过娇怯,又爱缠妖,往后还得大王多多担待。”   金风仅有的那一点怒气也被“太过娇怯,又爱缠妖”这几个字淹没了。   黄三乘着金风的法器,宛如一道风般自骊山直落杭州城中,循着黄四娘留下的气息,黄三毫不费力地找到了白蛇的住处。   白蛇的气息对于金风来说不算什么,金风本人乃是一头威风凛凛的黄狮妖,曾在文殊菩萨座下打过工,也是那时刚刚离开菩萨,性情单纯,才会被六个母狮骗心又骗身,算上菩萨座下一千年,他寿元两千六百岁,道行高深。   金风动了动鼻子,却闻到了一股十分刺鼻的、近似石楠花的气味。   气氛一时之间凝滞起来。   黄三连忙安抚,说道:“我妹子近来正在情期,免不了的,大王稍稍息怒,莫在她面前发火,她胆子小得很,大王说话重一些都能把她吓哭了。”   胆子小,会吓哭。   金风的怒气再一次平息下来。   黄三擦了擦头上的汗,四处嗅嗅,除了嗅到这一处蛇洞里满是黄四娘气息之外,并没有找到本该十分明显的气味源头。   金风在白蛇住处转了几圈,他的感知能力比黄三更强,过不多时,便从观景缸里捞出了被冰封的黄四娘。   黄四娘此时正是原型,小小一只很得金风眼缘,金风抬手一道烈火,便要将封住黄四娘的冰层融化。   这火焰乃是金风结工资时文殊菩萨赠给他的一缕佛前烛火,被金风炼化一千多年,他本以为烧融冰层只是转瞬的事,不料火光一闪而过,竟是慢慢熄灭下来。   金风不信邪地又招了两次火,这下佛前火连回应都不回应他了,直接缩在他识海深处装死。   金风的神情严肃起来。   黄三起初也当自家妹子得罪了那条白蛇,还颇为庆幸自己找来了金风这条大腿,不料连大腿都救不了自家妹子,他惊了惊,就着冰层看了看自家妹子,发觉她并没有死,便连忙给她传音。   传音的法力没能突破冰层就消弭了。   金风托着冰层的手慢慢麻木起来,他知道这是因为施法之人的实力远远高出他,他道行极高,被母狮扫地出门也是因为他不会对自己的母狮真的动手,以他的实力,连天庭一些普通的上仙也奈何不了他,显而易见,这只小黄鼠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金风一点也不傻,但为了在黄三面前保持形象,他轻咳一声,说道:“你看着她,我去外面看看。”   话音刚落,他就放下手里的黄四娘,飞快地走出了白府。   一离白府,金风就掏出自己的遣散费之一,一把千年灵宝芭蕉扇,拿捏好灵气力道,对着白府周遭猛扇了十几下,直把自己的气息扇得一干二净,便乘上黄云,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忽有一道细如发丝的水流自低处升腾而起,攀上黄云,在金风的腿上缠绕了一圈。   如果不是腿上传来的拉力太过明显,连黄云都为之停滞,金风根本就没有发觉这条水流。   随即水流拉力一重,他整个狮子就从黄云上滚了下去,直落在白府旁边的宅院里。   从天上掉下来那一点伤势对于金风来说算不了什么,只是他回过神来就吞了吞口水,目光扫了一眼自己腿上的细细水流,连头都不敢抬,当即就是两腿一弯,三个响头。   “上仙饶命!我和那只黄鼠狼没有半点关系,我也是被骗来的!上仙要是不信,我这就去把他们抓来剥了皮!小妖金风狮,曾是文殊菩萨坐骑,如上仙不弃,小妖自愿……”   李澈只是把这头飞在天上十分显眼的妖物拖拽了下来,还没走近就先听妖物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不由失笑。   金风此时背毛根根竖起,心里警惕,面上却做出一副顺服的模样,换个大妖来也不会做得比他更好了,妖道没落,别说是他,哪怕是活了几万岁的顶级大妖,遇到难以抵抗的对手,也绝对是立刻认怂给人家当坐骑。   傲气的都已经死了!   认怂很快的结果就是李澈并没有再动手。   金风狮问什么答什么,一句话都不多问,李澈从他口中问出了许多关于凡间之外的事情,问完之后,金风狮便乖乖化成原形,在李澈面前展露自己彪悍强健的狮身。   像他这样的威风又漂亮的坐骑,杀了是很可惜的鸭!   李澈并没有养个坐骑的想法,他倒是去问了问李凝,李凝便跟着他过来看了一趟。   早在今早冰封了黄鼠狼之后,李澈便把府邸里的下人全部辞退,准备面对可能会来的任何问责。   只能说多亏近来他的懒骨头已经去了不少。   李凝一见金风狮就很喜欢。   这样的妖物原形至少也有六七个青蛇那么大,此时缩成普通狮子大小,看上去仍比普通狮子威风得多,金风狮的毛皮在阳光下更散发出浅浅的柔金光泽,更别提这头狮子坐骑还能御云而行,飞在天上了。   金风狮一见李凝就很害怕。   他曾随文殊菩萨参加过王母娘娘的蟠桃宴,见过的女仙无数,对美貌是很麻木的,像李凝这样美得宛如天地灵气化身的女子,美不美的倒是其次了,他只知道,长得越美,就越厉害!   这种辨认方式同样适用于擒住了他的李澈。   反正金风狮本狮是没有半点反抗想法的,给菩萨当坐骑也是当,给仙女当坐骑也是当。   金风狮认命之后,李澈又把黄三也一并擒了过来。   一见黄三,金风狮就恨不得生吃了他,立刻就道:“这只小妖坏得很,嘴里没一句实话,不如剥了他的皮给主人做个围脖。”   谗言一进,李澈的目光就落在黄三一身漂亮的皮毛上。   黄三整个黄鼠狼都震惊地看向金风狮。   这是他认识的金风大王吗? 第184章 青蛇(8)   黄三的皮最终还是留在了自己身上。   作为一个也算无辜的小妖, 李澈并没有收拾他的意思,甚至就连金风狮,如果不是他跪得太快, 盘问过后,本也是可以放了的。   不过这话就不必告知金风狮了。   得知骊山压根没有注意到白蛇失踪,李澈也不知是什么心情,不过这时也没法侥幸起来, 凡人仆役不能用了,正好留下这两只小妖暂且一用。   黄三道行不高,也就比黄四娘厉害些, 不过做妖十分圆滑, 刚刚从金风狮的谗言下逃过一劫, 就麻利地倒了戈, 他手下也收拢着三四百只小妖,毫不费力地挑了十来个懂事又会看眼色的, 不到一天时间, 就把本已空旷许多的李宅重新变得热闹起来。   看起来像个妖精窝了。   青蛇修炼完,忽然发觉附近多了许多妖气,循着气味出了房门, 还没走上多远,就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李宅的花园里拴着一头体型极为庞大的黄狮!   就像他悟道之后身形陡然变大几倍一样, 妖物的体型通常就代表着实力,像这样一头小山似的黄狮,修为至少也在两千年以上。   和白蛇颇为虚浮的道行不一样, 这头黄狮身上的妖气很淡,显而易见已经有了妖气向仙气转变的征兆,这是一头真真正正快要成仙的大妖!   然而这头大妖此刻正懒洋洋地趴在花园里,脖子上拴着一条水流,水流的另一端连接着池塘。   镇压着白蛇的池塘。   青蛇忽然明白了什么,他轻声叹了一口气,就要从黄狮身边走过。   金风狮保住了小命,又讨了主人欢心,才吃过一顿饱饱的午饭,阳光下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听见脚步声,心情颇好的回过了头。   花园里忽然传来一声极为愤怒的狮吼。   李凝来的时候,正见青蛇险而又险地站在距离金风狮几步远的地方,一脸傲然地看着金风狮怒吼。   青蛇这张神奇的脸,无论看过多少次,乍乍一看,还是会让人怔愣住。   金风狮要不是脖子上拴着李澈的水流,他能把这条修为不过千年还敢挑衅他的小蛇妖活活咬死!   青蛇一见李凝,就用那好听又带着几许冷嘲的语气说道:“我只是从这里经过,他就忽然冲上来要咬我。”   也许是太过委屈,青蛇忍不住呜咽了一声,等到反应过来,他就有些脸红了。   他是条公蛇,不应该摆出这样软弱的姿态。   然而在金风狮听来,哪有什么委屈的呜咽,根本就是一声不屑的冷哼。   金风狮张大嘴巴要吼,就被李凝轻轻地拍了拍脑袋,安抚道:“小黄,不要闹了,你仔细看看,青蛇公子就是这种面相,并没有针对你的意思。”   金风狮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呜叫,用脑袋蹭了蹭李凝的手。   青蛇看着他的举动,眼神忽然锐利起来。   金风狮还没撒完娇,就听对面的青蛇冷笑一声,说道:“你叫小黄吗?我叫阿青,下次我们一起完,我带你吃蚯蚓。”   金风狮震惊地看向青蛇,见他满脸的嘲讽不加掩饰,更加生气了,怒吼道:“你这条蚯蚓蛇!老子才不吃蚯蚓!”   青蛇轻轻叹了一口气,用眼角余光看向李凝。   果然就见李凝又拍了一下金风狮的头,无奈地说道:“小黄,阿青没怎么和外界接触过,性情有些天真,不是故意要针对你。”   金风狮气得直翻白眼。   青蛇满意了。   金风狮发现,这条比他早来了几天的青蛇很有心机。   光天化日之下,他到处用那张脸去欺负小妖,几乎见到他面容的小妖都会被他激怒,然后他就会一脸冷笑地叫来主人,明明半点演技都没有,却不知给主人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深信他是一只柔弱天真经常被人欺负的小蛇蛇。   无耻之尤!无耻之尤!   同样上过青蛇一回当的黄三比金风狮战力稍强,但无论他怎么指使手下小妖去欺凌陷害青蛇,青蛇总会识破他的计划,反过来欺凌陷害这些小妖,然后再装得十分无辜去博取同情。   这就是个妖精啊!   黄鼠狼十分怀疑青蛇连妖籍都是骗人的,什么青蛇妖,青丘狐才对。   日子在勾心斗角之中翻过一月,一日李宅门前来了个身穿红衣的小童,这小童生得十分漂亮可爱,守门的小妖却一眼认出他身上的法宝不凡,连忙把他让进门内,又着人通报大王。   虽然李澈说过不必叫他大王,但妖有妖的习惯,背地里这些小妖还是管他叫大王,李凝则是二大王。   红衣小童头戴金箍,手腕和脚腕上各有一个金箍,赤着足,眉眼弯弯,见到李澈便笑道:“我乃观音菩萨座下善财童子,闻李施主镇压了一头千年白蛇妖,恐李施主力有不逮,今日来将白蛇带走。”   骊山老母在神界地位尊崇,观音菩萨曾戏言认其为母,关系亲近,此番观音菩萨派遣座下童子来要白蛇,自然不是为了把白蛇带去换个地方坐牢。   李澈客客气气地说道:“天规有定,妖物不得与人纠缠,人妖殊途,我听闻天规对此类妖物的处置通常是废去修为,永世镇压,白蛇未能成事,罪不至此,故而我准备镇压她二十年,算是小惩大诫,令她早日悔过,专心向道。”   善财童子笑了笑,说道:“天规自有天界惩处,却是与施主无关。”   他这话并不带针对的意思,反而充满了善意。   李澈摇了摇头,说道:“法理之外也有人情,刑案审判从来没有不过问受害者的,天规由天定,但此类案件多由人间修行者代办,莫非因为白蛇是骊山弟子,我就没有处置她的权力?”   善财童子似乎是从未遇见过如此条理清晰的凡人,顿了顿,又道:“李施主言重了。”   李澈笑了一声,仍旧客客气气道:“我并非不信菩萨,不信上界,只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若轻轻放过白蛇,岂不令旁人当我可欺。”   善财童子看了看李澈,叹道:“李施主毕竟是个凡人。”   李澈摇了摇头,说道:“谁欺我,我必反欺,谁辱我,我必反辱,这一点和我是否凡人并无关系。”   善财童子这下再无话可讲,他来前也了解过事情原委,倘若只是个普通的人间修行者,直接降下大法力将白蛇带走也就罢了,可偏偏这人不知路数,封住白蛇的坚冰连佛前火也烧不穿,即便救了白蛇,也不过是让她换个地方坐牢。   善财童子点了点头,转而说道:“此事我会回去禀报菩萨,另外还有一事……”   小小的孩童脸上露出些许成人式的丧气,叹道:“我有一个姨父,名号金风大王,虽然已经被六个姨母赶出家门,但到底是我一窝表弟的父亲,也不曾做过恶事,这次是被黄鼠狼兄妹连累,不知李施主可否还他自由之身?“   提到黄鼠狼,李澈嘴角微微弯起,善财童子这才想起,他方才一直在提白蛇的事,只道天界自有惩处,却一个字也没提犯了同样罪行的黄鼠狼。   善财童子假装没注意,低头喝了一口茶。   李澈便让人把金风带了过来。   善财童子不曾入观音菩萨门下时也曾是一地妖王,乳名红孩儿,自号“圣婴大王”,乃大妖牛魔王和夫人铁扇公主之子,金风的六个妻子也正是铁扇公主的六个姐姐。   说实话,金风被捉,在妖界引起的反响还不如牛魔王又新换了哪个漂亮女妖情人来得大,但在有实力的大妖圈子里还是人人震惊的。   作为妖界难得混得比较不错的大妖,金风的实力直逼牛魔王,能轻轻松松捉了金风,可见牛魔王这个妖界顶流也是扛不住的。   金风见到善财童子也不觉羞耻,听闻了善财童子的来意,便直截了当道:“我已认主,往后就是主人的坐骑了,侄儿不必费心,回吧。”   善财童子劝道:“姨父,寄人篱下何如自立门户?”   这也算是他的半句心里话,自从做了菩萨门下的童子,他不止一次怀念占山为王的日子,哪怕是给菩萨打工,也不如守着自家山洞舒服。   金风却和善财童子不同,他虽然实力强大,但刚开灵智没过百年就在文殊菩萨那里打工,离开菩萨没多久就被六个母狮骗走当了压寨相公,可以说是这辈子都是在被人养活,对他来说,与其自己去操持营生,还不如舒舒服服地寄人篱下。   见金风态度坚决,善财童子也没法再劝,只得告辞离开。   金风认主的消息在善财童子离开之后没多久就传遍了妖界,这一次引起的风波比上一次大得多。   给菩萨打工那能叫打工吗?叫菩萨一声主人那能叫认主吗?给凡人打工,认凡人为主,这才是惊天大瓜啊!   消息传出去之后,当月的妖界八卦全部被金风承包了!几乎所有消息不闭塞的妖精都在讨论这件事。   连牛魔王一口气换了三个小美人外室的消息都压不住。 第185章 青蛇(9)   善财童子离开之后, 李宅很是平静了一段时间。   李澈自从不再做盐业之后, 和官府的联系也就断了, 他一连多日没有出门, 又换了一批仆役, 先前在杭州也没有什么朋友,故而李宅附近的动静也没有传出去。   一连过去几个月, 先前有意和李澈换女选秀的许家到底是落选了, 天子宠爱齐王, 得知他无意选什么贤良淑德的女子, 只求绝色佳人相伴, 也不勉强他,开春选秀自三品大员以上家族不曾选到合心意的王妃, 便又下令放宽选秀范围, 举凡监生以上,薄有功名的人家皆可由当地官府报名参选。   这和李澈没有半点关系,他连个童生都不是。   京中消息还没那么快传遍各地州府, 但许文聘却是一早得了消息, 他仍旧不肯死心, 认为李澈无非是觉得和许家合作有欺君风险,如今选秀期限截止在年尾, 趁着这段时间,他以一地执政官特权,替李澈操作个监生再简单不过,到时自家妹子堂堂正正做个王妃, 也和他许家结下善缘,倒比冒着风险易女参选更加稳当。   许文聘打定主意,念及上次有些得罪了李澈,甚至不下帖子了,亲自整顿衣冠,乘着车马来到李宅门前。   李宅原先也就是个商人府邸,门口有个家丁守着也就够可以的了,但先前善财童子来过一趟,未免下次再来个什么神仙被慢待,守在门口的小妖就有八个,更有小妖两两成对,来回巡逻。   许文聘被这个阵仗弄得有些懵了。   但凡能化形的妖物至少也有几百年修为,黄鼠狼手底下的小妖数量不少,但能化形的也就二三十个,多是兔子老鼠之类,兔子精畏畏缩缩,老鼠精贼头贼脑,看着没一个周正的。   黄三得了通报,连忙迎出门来,满脸笑容地让许文聘进去,又派人去请李澈。   许文聘多看了黄三一眼,认为这个年轻人相貌俊秀,态度圆滑,一看就知是个能做事的。   李澈来时,许文聘又是一惊,他原以为李澈断了一门财路,又多日不曾出门,想来也是为了上次的事情郁结在心,没准还十分后悔拒绝了许家,不料李澈面容俊美如昔,见到他,仍然一副不冷不淡的态度。   最令许文聘动容的是,李澈的身后跟着一个极为贵气的青年,见了他这样一个知府官,竟连一个正眼都没有,径直坐在了李澈下首。   许文聘为官十多年,自认眼光老道,他先前初见李澈时便认定李澈是个胸有沟壑之人,果然见他几年间从一无所有到杭州首富,而这个和李澈一道进门的青年却不同,李澈的沟壑掩盖在平静的表象之下,需要仔细辨认,但这个青年却是连掩盖都不稀罕,整个人都透露着一种贵不可言的气息。   贵气这种东西,装是装不出来的。   许文聘来时略有些居高临下送消息的态度不知不觉消弭了,他面带笑容说道:“李兄,不知这位公子爷是……”   这自然是试探,毕竟能让许文聘用上“爷”这个形容的天底下也没有几个。   许文聘用眼角余光观察了一下那个青年的神情,见他面上一丝心虚也无,反而因为他的形容词而瞥了他一眼。   那一眼里,带着冷傲的尊贵和一点点的玩味。   李澈似乎并不觉得惊讶,只道:“一个朋友,准备在杭州住些日子,许大人叫他……青公子就是。”   青蛇并没有姓,李凝先前叫他青蛇公子,但这并不准确,毕竟谁也不会用“黄人公子”来形容一个人,青蛇对给自己取名也没什么兴趣,最后也只让人叫他一句阿青。   对着青蛇那张脸,李澈觉得许文聘大约也喊不出阿青两个字,便贴心地给了他一个合适的称呼。   许文聘觉得头有点晕。   试问谁不知道,齐王便单字一个“庆”。   李澈这是根本不想在他面前掩饰这位公子爷的身份啊!   虽然不知道堂堂齐王是怎么从京城一路来到他这杭州府,还如此精准地找到了杭州第一美人的家里,更登堂入室住进了佳人居所,但许文聘知道,这已经不是他能置喙的事情了。   许文聘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在这个时候压根不会多做试探,多余的事情尽可以背地里做,无论是真是假,当面总不能得罪了。   他立刻就明白过来李澈这些天为什么不出门见人,还有李宅里这重重守卫又是怎么回事,仔细想想看,那些守卫虽然相貌奇特了一些,但奇人自有异相,实在不必要在这个上面多做纠结。   心里想了一大通,面上不过是一转,许文聘当着李澈的面没有再提起合作的事情,反倒转了话头,关心里李澈的生意来,又暗示自己会尽快给李澈把身份办妥。   许文聘说完,就要起身离开。   李澈便道:“黄三,送送许大人。”   黄三连忙应是。   这一次,许文聘没有忽略掉黄三比常人稍稍白皙的肌肤和那尖尖细细的嗓门。   仔细看看,黄三似乎也没有什么胡须。   许文聘越发腿软,蹒跚着出了李宅的门,一回到府衙,就立刻给京城许家去信,问他们齐王是否已经离京,又或是诸皇子之中有哪几位年纪在二十上下的不在京中。   他这封信还没寄出去,隔日江南各地官府便有通报,说是恭王奉旨下江南巡察盐课,令各地州府做好接待准备。   不是齐王是恭王!   许文聘一点都不失望,恭王虽然比齐王大上两岁,也不是嫡子,但恭王文韬武略,极为优秀,生母是宫中郑贵妃,早几年也十分得圣宠,如今声势渐消是因为已经入朝辅政,不能再像从前那样肆意。   若齐王没有占嫡,恭王在诸皇子之中,才是最有资格角逐皇位的人。   虽然恭王已经有了王妃,但这有什么影响?先前之所以叫他称呼庆公子,大约也只是借用弟弟的身份。   许文聘激动许久才冷静了下来,命人准备了一份厚礼送往李宅,不出意外被收下了。   许文聘心头大定。   倘若李宅里的那位公子爷不是恭王,李澈又怎么有胆子收他一府执政的重礼?   事实上李澈还真没当一回事。   官府中人送礼总有个度,太重了有贿赂之嫌,就算是实打实的贿赂,也不大能入李澈的眼,更何况李澈根本没有时间注意到许文聘的礼单。   因为骊山来人了。   骊山门下弟子分仙妖人鬼,泾渭分明,白蛇是妖,来的自然也是妖,此妖名为九头虫,对白蛇素有爱慕之心,闭关本已有百年,也是他洞府里的童子知道他心思,听闻白蛇出事,犹豫一阵,还是通知了他。   九头虫颇有背景,他名为虫实为鸟,乃是凤凰之后,自认与妖族不同,别说李宅折了个金风,哪怕是牛魔王也被捉了,他仍然不放在眼里。   善财童子是礼,九头虫便是兵了,他一来就落在花园池塘之上,取了封着白蛇那块冰,确认连凤凰火都无法烧融这块冰之后,一点危机感也没有,手中兵刃狠狠一扬,就炸了池塘。   附近的小妖吓破了胆子,个个畏畏缩缩不敢上前,第一个赶来的是黄三,一见九头虫,他常年抱大腿练就的眼力就起了效,越看眼神越是放光。   九头虫抱着白蛇,头一昂,对黄三道:“吾乃九头虫,你去把那凡人叫来!”   黄三连忙点头哈腰,只是也不用他跑这一趟,九头虫来的时间刚好是饭点,池塘被炸那么大的动静,听不见才是有鬼了。   李澈来时还捧着半盏茶,十分悠闲似的,九头虫纡尊降贵看了他一眼,随即神情大变。   他自认相貌出色,乃是男妖中数一数二的好颜色,不料这个凡人竟比他生得还要俊上几分!   九头虫深吸一口气,再次看向李澈,却不由咦了一声,目光落在李澈身后牵着金风狮的女子身上。   妖物的眼光极高,何况是他这样血统尊贵的大妖,能让他惊艳的容颜不多,上一个还是九天玄女。   区区凡人……真美啊。   九头虫不知怎地有点不想抱着白蛇了,怪影响他发挥的。   九头虫的目光定定落在李凝身上,这一点不光李澈发觉了,青蛇也发觉了,他看了看九头虫,不知为何心头梗得厉害,当即拉了拉李凝的衣袖,把她带到自己身后。   美人忽然离开视线,九头虫一下子就醒过神来,视线和青蛇在半空中交汇,他脸色猛然一变。   凤凰高傲,即便体内只有不到一半的凤凰血统,九头虫也继承了凤凰大半的特性,一见到青蛇那似笑非笑的挑衅神情就失去了理智,当即喝道:“区区蛇妖,竟敢不拿正眼看吾?”   他也不等青蛇回答,当即扔开怀里的白蛇,几步掠向人群之中,手中兵刃一扬,就要朝着青蛇的脑袋削去。   李澈来时就注意到这妖物毁去了他的池塘,应是被人提醒过他有控水之能,可提醒他的人怎么没说过,但凡有一点点水,都不能放松警惕?   眼见九头虫掠至近前,李澈便十分顺手地将手中茶盏里的水泼在九头虫脸上。 第186章 青蛇(10)   凝水成冰, 头冻上了, 基本也就失去了行动能力。   假如放在几百年前, 九头虫还有九个头的时候,这招大约也很难奏效,只是这九头虫先前得罪过人,失了一头, 一直在闭关温养,想要将头重新长回来,如今猝不及防被封住脑袋, 剩余的头一直没能得到修为灌注, 实力也不算强, 被金风轻轻松松地擒了下来。   也是金风介绍了一下, 李澈才知道这妖物竟还有别的头。   好在这也不影响什么。   九头虫的真身乃是羽鸟, 虽不如凤凰华贵,却也一身彩羽,将其他头隐藏起来的时候只有巴掌大一点,比鹦鹉又漂亮得多。   李澈原本想问问李凝要不要养,但念及先前这妖物看自家妹子的眼神,便没有主动提起这事。   李凝多看了九头虫一眼。   姑娘家大约很少有不喜欢漂亮东西的。   青蛇也就着金风捉鸟的手仔细端详了一下这头在妖界颇有名声的大妖。   九头虫本就因自己被凡人击败而震惊失语,一见青蛇的脸凑了过来,更是恨得连法力都不顾, 恶狠狠朝着青蛇的眼睛要啄。   金风还没出手,李凝就抬刀横在九头虫的鸟喙前,刀面与鸟喙相击, 发出一道金石之声。   青蛇叹道:“我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们见到我就恨不得杀了我,莫非真是我前世做了孽,今生要来偿吗?”   李凝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却有些不知该怎么安慰。   金风这些日子和青蛇的交锋从未占过上风,闻言也只是哼了一声,在他看来,青蛇简直坏透了。   有了青蛇的悲伤在前,李凝也没有说出想养九头虫的话来,她本也不是见一个就要养一个的人,更何况九头虫和金风不同,金风确实有一大半是上了黄三的当,被坑过来的,而九头虫则是旗帜鲜明,李澈念在他对白蛇一往情深,便将他和白蛇封在了一处。   无论如何,一头大妖仗势袭击普通凡人,他的罪行可要比白蛇重得多了。   白蛇被捉,有观音菩萨派遣童子出面,有九头虫冲冠一怒,但九头虫被捉,三界六道也不会有人愿意替他出头。   九头虫乃凤凰之后,但凤凰早已没落,别说是昔日能够统率天下飞禽的金凤,哪怕杂毛凤凰都没有一只,凤凰生孔雀、大鹏,大鹏再生鹧鸪,鹧鸪又生麻雀,一代代杂血传承而下,鸟族之中早已无妖可称王。   同为大荒妖族,凤凰统率飞禽,麒麟统率走兽,真龙统率水族,之后凤凰没落,麒麟灭族,只剩下龙族尚有一丝残喘余地,但昔日威震大荒的真龙血脉也已绝迹,只剩昔日上不得台面的龙族旁支称王,统率水族的同时还要向天界称臣。   讲古的自然是金风,黄三早在先前就对一个照面让人拿下的九头虫失去了信心,这会儿跟在李澈身边都不像以前那么勉强了,十足的鼬腿子模样,一边津津有味地听,一边捧场道:“大哥,那真龙和现在的龙族有什么区别呢?”   金风也是跟在菩萨身边才有了许多见识,可惜六个妻子没一个有耐心听他说话,这会儿倒也不勉强,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   “从体型分辨,真龙体长数千里,生而开慧,刚孵出来的真龙就能与鲲鹏相斗,普通的龙族只有百余里长,从颜色来看,真龙通体金光灿烂,如今的四海龙王则是青黄黑白的杂色,是因为先祖有真龙杂血,而后修炼有成方化龙。”   金风瞥了青蛇一眼,说道:“如今的东海龙王,祖上便是一条青蛇,后来真龙死绝,才有杂龙称王。”   他这一提,黄三也附和道:“我听闻牛魔王的坐骑避水金睛兽就是龙族杂血出身,又蠢又笨。”   青蛇再傻也发觉过来这两只妖在嘲讽自己了。   他有些不开心。   先前府里只有他一个妖的时候,即便要面对来自骊山的种种威胁,他也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开心过。   青蛇认真地反省了一下自己,发现他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沉下心来修炼了,自从上次悟道之后,他几乎没有寸进,一方面有他刚刚突破一时很难再进步的原因,另外一方面,也是他把大量的精力都化在了这两只妖的身上。   青蛇看了看金风,又看了看黄三,忽然明白了什么。   黄三年纪和他相仿,道行却比他低了不止一星半点,可见平日里一心钻营压根没有向道之心,而金风实力极强却得过且过,仗着天赋比人强,境遇颇不凡,一直在吃老本,这些日子他几乎没有见过金风修炼,也难怪差不多的年纪,金风却总也没有牛魔王的声势高了。   牛魔王虽然总是换情人,风流名声传遍妖界,但他处处留情的底气依然来源于实力,这是个除了女人就是修炼的狠妖。   妖物修炼,总会遇到来自外界的种种诱惑,正如白蛇为色相所迷,落得被镇压的下场,他虽不知自己为了什么所迷,但显而易见的是,他这些日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算起来,他这些天每天居然只修炼十个时辰!   妖物又用不着睡觉!   青蛇下定决心要把剩下的两个时辰补回来,看着金风和黄三也没先前那么可恨了。   如此一想通,他的心境开阔许多,转过身还没走几步,一条青鳞巨蟒便从衣裳里滑了出来,再一次摇晃着悟道。   金风和黄三齐齐一惊。   惊的是他们先前已经听说过青蛇悟道的事情,别说从未悟过道只是听说过的黄三,就是金风都有些咬牙切齿,他在菩萨座下时两度闻听如来佛音,因此两度悟道,这才奠定了之后横行妖界的基础,这条小蛇妖能悟道一次也就罢了,世上总要有些幸运妖,可这才过去了多久,他怎么就又悟道了?   金风知道自己两次悟道并非是天赋加成,而是纯粹被菩萨带着飞了一把,这条青蛇又是怎么回事?上次莫名其妙悟了,这次听几句嘲讽也能悟?   青蛇这一次的悟道持续了十几日。   他在后花园里时而摇晃蛇身,时而来回翻滚,每经受过一次头昏目眩的折磨,蛇身就比先前大上一圈,到后来从手腕粗细变成了五六人合抱,也是多亏了李澈的花园占地面积大。   后三日青蛇的大小不再变化,却从前肋后胯各长了一对小小短短的五指爪,绿油油的脑袋上也多了两只小角。   这下就是不大明白妖界种族划分的李澈和李凝也看出来了,青蛇正在化龙。   更别提金风和黄三。   黄三整个黄鼠狼都不好了!   他附和金风说什么四海的龙族都是杂龙,无非是顺口一言,可如今真龙不在,杂龙便是龙,更何况他们这些妖嘴上说得不屑,放在自己身上,谁不为身具龙族血统而欣喜自豪?   那可是龙啊!   如今妖界的大能多是像金风牛魔王这样的妖物,要说真正有点什么跟脚的,基本上人家也不在妖界打混,如真正的凤凰血脉金翅大鹏雕,曾在万佛之国吃人作乐,拦过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到最后也不过封了个佛位,引回西天,换个地方继续作威作福。   别看四海龙族什么的听上去人数挺多的,只看避水金睛兽也能被称为杂龙后裔便知,如今的龙族里,真正能化为龙身的,除了四海龙王,怕也就只有几个龙太子了,甚至这些龙太子大多不是王妃亲生,而是龙王在外留的种,更有和龙王也无关系,只因觉醒了体内血脉,能化个整龙,便被殷勤小心请回龙宫里去做太子的。   千年修行无人问,一朝化龙四海惊,说的便是这个了。   金风起初还有些不忿,等到发觉青蛇当真是在一点点地化龙,并且没有半点化到一半就停止的意思,也放下了那一点成见。   不论怎么说,在体内血脉十分稀薄,也无人精心教养的情况下,还能忍受巨大的痛苦成功化龙,这说明了这条青蛇意志力相当坚韧,并且有一颗极为难得的向道之心。   妖物只敬强者。   事实上青蛇的神智早就不大清楚了。   从悟道结束之后,无边的疼痛便袭击了他,时而熔岩加身,时而寒彻骨髓,疼意上头时如同千万根针扎进血肉,属于蛇的鳞片在一次次蹭动中连带着蛇皮被一并撕裂离体,幼生的龙鳞几乎长在了每一片蛇鳞离体后的血洞里,疼中带着钻骨的痒,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却本能感受到了化龙的好处,死死撑着不让自己失去意识。   传承记忆告诉他,一旦失去了意识,这个过程就会停止,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   化龙的过程持续了三天,当最后一片逆鳞终于从颈口生长出来的时候,青蛇的龙身已经在李澈的花园里盘了好几圈,甚至离得远了,都能看到那遮天蔽日的龙头。   青蛇慢慢地恢复了意识,抬起头,怔怔地看了一眼自己的龙身,随即晕死过去。   无人发觉,他一身浅浅的青色龙鳞里夹杂着一片纯金色的逆鳞,龙身倒下时,恰好盖住。 第187章 青蛇(11)   青蛇晕了多久,他就在花园里待了多久。   毕竟他失去意识之前又没恢复人身或是变小一些,就算能把他挪个地方,也没有地方给他挪。   青蛇化龙这三日,天上雷鸣电闪,暴雨一刻未停,这是化龙时才会带起的异相,连李澈都只能小范围地控制一下积水,使李宅不至于被水淹没。   也是多亏了这些异相,极少有人会在雷雨天气登高望远,否则好好的,李宅上空时不时露出一角龙头龙尾,也就实在骇人了些。   青蛇一恢复意识,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变化。   他试图操控自己新长出来的爪子,虽然和感觉上是有一些怪怪的,但这就像当初化形时一样,虽然怪异,却能操控自如,因为这本就是他自己的身体。   青蛇又用龙爪按了按自己头上新生的龙角。   说是新生也不算准确,青蛇头上的角一点也没有幼生的稚嫩,反而漂亮极了,这对龙角白中带红,如同白玉染血,上分三叉,自短而长,形状极为威风。   然后是龙身,龙尾。   最后是那一身在太阳光下闪着光泽的青色鳞片。   不似蛇鳞的碧绿欲滴,龙鳞的颜色更接近淡青色,甚至有些微微映光,一截龙身抬起的时候带起的光芒能令人下意识地忽略掉他颈下那片与众不同的逆鳞。   青蛇按了按自己的逆鳞,不知是否传承记忆作祟,他自化龙之后便隐隐觉得这片逆鳞十分重要。   龙有逆鳞,逆鳞是龙身上最为薄弱也最重要的部位,逆鳞之下便是龙筋,倘若让人触碰到了逆鳞,便是把性命送到别人的手上,逆鳞又与其他鳞片不同,拔去之后便不会再生长,失去逆鳞的龙不管再如何强大,颈下也会永远地留着一块血淋淋的伤口。   青蛇抬起龙爪,用传承记忆里的掩盖逆鳞之法抹去了那一片灿金之色。   也是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的处境似的,不同于别的龙化形之后必要直入九霄龙吟一阵,他甚至连吭都没吭一声就缩小了身形,由遮天蔽日的长龙化为先前蟒蛇大小,然后变化了人身。   化龙是奇景,花园里本不该没有人,但青蛇之后越变越大,几乎把整个花园都占据了,便是金风和黄三再想旁观也没有法子,这会儿听见花园里的动静,便知这是功成了。   黄三第一个迎了上来,见到青蛇,并不提先前嘲讽过他的事,而是笑容满面,只道龙兄恭喜。   青蛇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再是蛇,应该是一条青龙了。   他瞥了黄三一眼,没有理他,金风则是不大拉得下脸来恭喜,青龙也不曾看他,他化龙之后的人身看起来比先前更加冷傲,浑身上下写满了“不好惹”三个字。   李凝倒是没发觉青龙的变化有多大,她看了青龙几眼,笑道:“恭喜。”   青龙点了点头,说道:“我也没有想到。”   话说完,他自己就是一怔。   只因他说话的声音比起先前那种口不对心的讥诮,温柔了不少,倒更像是他心里一直以来发出的声音。   李凝也注意到了这种变化,眨了眨眼睛,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几步上前,双手按在青龙的面颊上。   这一下就靠得太近了。   青龙后退了一步,又不知自己为什么要后退,心里咕咚咕咚地跳,又不知自己为什么心跳得如此厉害,他本能觉得不舒服,想要推开李凝,两边嘴角却被轻轻推一下。   青龙下意识低眼,正见李凝眉眼嘴角弯弯,柔声细语道:“来,像我这样笑一笑。”   青龙的嘴角像是被李凝的手指牵引了似的,慢慢地,慢慢地,弯出一个温柔至极的弧度。   这抹笑容出现在青龙脸上的时候,黄三和金风对视一眼,越发确定了这小子先前就是在故意针对他们,说什么天生长得那个嚣张样子,都是骗人的。   这不是会笑吗?   李凝也是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反应了过来,笑道:“阿青,你的脸终于正常了!”   她的手随即离开了青龙的脸。   青龙的笑容也因此停滞在了那抹笑容上。   李凝吓了一跳,还以为他的脸又坏掉了,忙道:“你再试着自己动一动,嘴角打开一点……”   话音未落,青龙的笑容就从嘴角咧到了后脑勺。   金风狮都忍不住后退了几步。   虽然一开始吓人了一点,不过经过几次调试之后,青龙也终于能做出一些正常人的表情了,即便看上去仍然傲气不凡,但已经不会像先前那样让人看了就恨不得打死他,他现在看上去更像是一条龙了。   统率天下水域的龙族,本也就该有这种傲气。   青龙像是碰到了什么新玩具,对着黄三呈上来的镜子反反复复地做出各种各样奇特的表情来,过了好一会儿,才算是消停了些。   金风狮毕竟有不少阅历,虽然还拉不下脸来和青龙搞好关系,但还是开口道:“青龙乃东海水域的标志,这几天的异相怕是早已引起了龙宫的注意,你也要早做打算。”   青龙瞥了金风狮一眼,视线仍旧落在手里的镜子上,声音清清冷冷,倒也没有先前那样的嘲讽语气,只问道:“做什么打算?”   金风狮见他果然不知,略感得意,只道:“龙族曾和上界订下条约,除了称臣之外,下界水域完全由龙宫管辖,但龙族也需管束自身,但凡能够化龙的血脉都不得离开水域,唯一的例外也是曾和唐僧西天取经的西海龙王三太子,如今也是佛门的八部天龙,除此之外,龙族不能在水域之外的任何地方逗留。”   青龙怔住了,李凝也十分惊讶地看向金风狮。   金风狮轻咳一声,说道:“龙族应当会看在你自小长在人间的份上,许你停留几日,这也是极限了。”   青龙拧起眉头,说道:“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   金风狮还没开口,黄三先嘿嘿笑了,说道:“龙兄千万不要把回龙宫当成什么坏事,龙入深海何等逍遥,人间又不见得比水域大,我向来听闻水族出美人,东海龙王有位大太子,年纪还不满九千岁,就已经娶了一万佳丽,夜夜笙歌,说出去连牛魔王都比不得,岂不比人间快活?”   青龙的眉头蹙起,看样子并不为美人动心。   这会儿李澈也到了,他近来闲得无事,起床也比平时晚了些许,要不是青龙的消息,他大约还能再睡上一个时辰。   也是他来得巧,刚好把金风狮和黄三的话听在耳朵里。   李凝有些难过,她不知深海是个什么光景,是不是真有黄三说得那么逍遥,只知青龙这个朋友就要永远地离开她了。   金风狮看出青龙的闷闷不乐,也只得叹了一口气,说道:“有什么未了的遗憾,就尽快吧。”   青龙没什么未了的遗憾,他就是不想离开。   黄三本是眉飞色舞畅想龙太子的淫乱生活,这会儿也反应了过来,青龙化龙之后他就有些发憷,立刻安静如鸡。   气氛很沉默。   就在这时,听了半天的李澈若有所思,忽然开口道:“我听闻有湖龙王,井龙王,既然阿青不愿意走,我将西湖买下,供他做个安身之处就是。”   金风狮呆了呆,但仔细一想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若是常人自然囿于既定的规则,但李澈和规则作对过,也制定规则过,自然明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道理,这件事唯一的难度,也就是说通东海龙宫而已。   至少青龙已经安下心来了。   和金风狮说的不一样,东海龙宫并没有给青龙多留几日的意思,傍晚时就有一个满脸傲气,头上长角的青年携宣旨龟使并五百水将腾云驾雾而来,自报名号东海大太子敖芒。   青龙本在修炼,听闻动静从房里走出不远,便和腾云驾雾立在云端的敖芒对上了视线。   青龙修炼刚满千年,一直待在西湖桥洞之下,这样的一头小龙在敖芒看来根本算不得威胁,只是和青龙的视线一对上,他就有些恼火。   眼前这头龙虽然极力装出温和的表象,但眼底的傲慢和不屑还是难以掩盖,即便面对他堂堂东海大太子,也没有一丝退缩,可见是个有野心又会搞事的!   龙族的寿命毕竟有尽头,他乃龙王元妃亲生,三千岁就能化为龙身,继承东海本是理所应当,然而父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弄出新的私生子来,尽管十个里面也不见得有一个能化龙,但一旦能化龙就要带回龙宫里来,加上眼前的这个,他已经有了七个弟弟两个妹妹。   敖芒深吸一口气,冷冷地示意传旨龟上前宣旨。   青蛇乃是一条野蛇成精,三十岁后才开慧,自然不是龙王私生,只不过现在的龙族并不在意这个,东海龙宫已经有一千多年没有新龙加入,这会儿给出的条件也十分优厚。   除去大批大批的修炼资源,数也数不清的珍宝,精挑细选的三千水族佳丽,青龙还能拥有一片独立的水域自治,按照人间的说法,这相当于一去便裂土封王。 第188章 青蛇(12)   青龙对这些优厚的条件一点都不感兴趣。   他在西湖桥洞下修行时压根没有一点外物辅助,对修炼资源这种东西十分陌生,更何况比起借助外力达到目标,他最习惯的还是自己一点一点修炼,至于珍宝美人,也许对龙族来说不错了,但他和正常龙族不同,既不爱珍宝,也不爱美人。   什么龙喜灿金,龙性本淫,在他这里不存在的。   青龙没有学过说话的技巧,面对敖芒有如实质的冷傲眼神,也没有客气的意思,摇了摇头,直白地说道:“这些我都不想要,李公子已经答应我,会买下西湖让我居住,我不会给龙族带来麻烦,你走吧。”   敖芒的气息一时凝滞起来。   青龙如果好声好气说话,这对敖芒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东海水域虽大,但既要裂土封王,就不可能给青龙太过贫瘠的水域,他来之前父王召集一众臣属商议多时,最终决定将临近南海的一大片富饶水域划分给这条幸运的幼龙。   敖芒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他自己的水域虽然比这个更大更富饶,但他早已将整个东海视为囊中之物,每次龙宫封赏新龙,他都觉得是在自己身上割肉。   他没有探讨青龙提出条件背后有什么苦衷的想法,只知道这块本要割下来的肉可以不必付出了!   龙喜灿金,抠门是龙的本性,敖芒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事可以干,然而他低眼一看,就看到青龙的脸,那张脸上满是那种看上去老老实实,实则充满了傲然的神情。   敖芒的眉心跳动了好几下,他努力想说服自己,可还是受不了这个委屈。   青龙的条件很好,可他的态度很恶劣,就像是故意在挑衅他似的。   敖芒在思考和愤怒之间反复横跳了几下,最终压抑着怒火,沉下脸来冷冷地道:“你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西湖风景不错,可对一条龙来说算什么?敖芒一个太子的宫殿就有两个西湖大,更别提他统率下的大片水域,青龙今日拒绝龙宫的赏赐,只要一个小小西湖,虽然他心里很愿意,但要是连问都不问就同意了,来日未必不是弹劾他的借口。   青龙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   敖芒冷笑一声,说道:“你的封赏乃是由父王决定,我做不了这个主,不过倒是可以替你走一趟。”   这也是敖芒的私心,青龙看上去卖相不错,一旦去了龙宫回话,必定比那些装模作样的杂种弟弟更得父王欢心,由他走这一趟,直接杜绝了他和父王见面的可能,便是一层保险,他也能从中操作一二,让父王认为这条龙贪恋人间,不堪重用。   青龙点了点头。   竟是连声谢都不讲。   敖芒自然也不图他一声谢,一句废话不多说,直接带着一众水将御云而去。   比起金风狮和黄三,敖芒一点也不在意人前露面,他御云而来时便落入了许多凡人的眼里,降落李宅上空时更毫不遮掩,他走之后没多久,当日听见他和青龙谈话的目击之人便传出无数流言来。   有西湖蛇妖化龙,不肯入深海龙宫,自请留在人间的初始版本。   有东海龙宫诸太子相争,最小的一位太子仁厚善良,不愿和诸位兄长争斗,心灰意冷之下来到西湖定居的政治版本。   也有龙宫太子在西湖偶遇采菱女,一见倾心,抛舍深海三万里,只求西湖一人心的浪漫版本。   还有考虑到青龙住在李宅,联想到杭州第一美人李家小姐身上,又发展出龙太子寻美而来,却被美人厌恶,几经波折,美人和浪子龙终成眷属的浪漫版本二。   流言传到后来,已经补全了大部分细节,再加上合理的想象,经由几位江南风流才子的润色,编成了一本文辞优美,感人至深的《青龙记》。   自此在闺阁之中流传,不知醉了多少女儿芳心,甚至引起了一波养蛇热。   《青龙记》写的是一条青蛇被捕蛇人所捉,将死之际被一个采菱女买下,朝夕相处,青蛇对采菱女产生了爱慕之情,然而人妖殊途,采菱女老死之后,青蛇便隐居西湖专心修炼,忽有一日化为青龙,目窥三界,得知当年的采菱女转世成了杭州李府小姐,便隐藏身份,上门自卖为奴,之后又历经种种磨难,最终如愿和李小姐成亲的故事。   话本的最后一节本是时下故事里最让人喜闻乐见的洞房花烛,最好再有几首风流入骨的艳诗,然而初始版本的《青龙记》压根没有书坊敢印,最终削减成了拜天地的结局。   杭州知府许文聘这些日子以来都快被折腾疯了。   神佛之事历来都是信者信,不信者无,至少在这之前,他是不信的,然而那日龙宫太子御云而来,正从他头顶经过,飞龙骑脸,容不得他不信,更坑的是,那一日正好是他率领州县官员接待恭王的大日子。   他先前把李宅那位公子爷错认成了恭王,一见恭王本人就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本是想过了今日上门问罪,不料立刻就被告知,恭王是真皇子,那位也是真龙子,只能说他的眼力确实没有出错。   从那之后,他这个杭州执政就没闲下来过,先是恭王几次三番找他问话,想要得到更多消息,后来消息传到京城,他又被迫去了一趟京城述职,向天子讲述他和龙子当面的情形。   两位龙子话语之中谈及的西湖,更是被直接封禁,作为青龙居住之所。   如果不是技术跟不上,皇帝是很想给那位传说中的龙子修建一座西湖龙宫的。   恭王更是直接留在杭州暂时不用回京了,皇帝指示,尽一切办法取得那位龙子的好感,上古之时有无数仙人授长生之事,虽然仙人换成一头龙是有点奇怪,但这不影响皇帝求仙问道的心。   恭王就比皇帝现实得多,他认为历来君王求仙问道者众,却无一例成功者,他不求长生,只求大业,若是能够依靠此事得到一个强力外援,能做一世人间君王,也就够了。   这位恭王对求仙问道毫无兴趣,也有一番暗地缘故,本朝开国三百余年,国祚尚存,但吏治败坏,人心思变,为顺应天命,绵延国祚,紫薇星君应命下凡,便是恭王前身。   紫薇星君身负中兴之责,虽然经历胎中之谜忘却前身事,潜意识里却清醒得很,自然不会去想那些虚无缥缈之事。   人想得长生,唯有离群索居,历千劫万难,苦心修炼得道。   天命自有定,岂有坐享人间富贵,食苍生供养,啖民脂民膏,还能得长生的道理。   青龙自然不知道这些事,他连《青龙记》都没看过。   倘若化龙之后就不必修炼,那上界也不必分什么上仙地仙了,青龙做蛇之时就是个勤奋自持的好蛇妖,如今做了龙,对自己的要求更是一刻也不肯放松。   龙族既然和上界有约定,他一条新龙自然也不能连累族群,敖芒走后,青龙到底也没能在李宅待太久,便去了西湖。   好在西湖距离李宅也不算远。   对于李凝这样的习武之人来说就更不算什么了。   青龙刚刚学会做表情没多久,在李凝看来,这头几乎没离开过西湖的龙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纯澈得不像话,她自觉作为朋友应有一份责任,也不像先前那样需要李澈带着才肯出门,隔三差五便去西湖看青龙。   李澈对此乐见其成。   说句不好听的,现如今就算李凝想要去接触那些普通凡人他都不会允许,不是嫌凡爱仙,而是怕李凝伤心。   人的一生实在太短,即便李凝经历的男人大多如星辰般璀璨,但时光不能倒流也不会停滞,最悲伤的总是被留下的那个人。   李澈希望被留下的人不是李凝。   李凝倒是对青龙没有太多想法,在她眼里,青龙和小孩子没多少区别,最大的区别可能也就是青龙的人身是个成年男子。   青龙曾经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不是敖芒,对女色没有想法,即便是当初见到李凝沐浴,他也是抱着学习观摩的心态看完了全程,要说情欲,那肯定是没有的。   没有情欲,大概也就没有爱。   只是他又实在喜欢极了和李凝待在一起的感觉,不必做什么,甚至不必说什么话,她坐在画舫里看话本,偶尔弹弹曲子,他盘起龙身,和画舫差不多大小的龙头就在水面上搭着,就能颓废地消磨一段时光。   每次阿凝来找他的时候,就是他最放松的时候,为此他可以奢侈地每隔几日放自己整整两个时辰的假,陪伴阿凝从午后到黄昏。   这些浪费掉的时间不仅没有让他消磨意志,反倒让他的修炼进程加快了许多。   青龙的传承记忆里只有在天材地宝旁边修炼会进步很快的说法,没听说过和人待在一起也会这样,他并没有多想,即便化成了龙,思考对他来说也是一件费力的事情。 第189章 青蛇(13)   自从九头虫折翼,妖界那边就再也没有什么消息传来。   妖也分三六九等,如牛魔王的拜把兄弟孙悟空之流,乃上上等妖物,即便放到九重天阙,也能得几分颜面,又如金翅大鹏雕一类血统不凡,实力超绝之妖,乃上中等妖物,得天道庇佑,少有人敢当面得罪,而像牛魔王金风狮这种实力虽强,却没有强到一定程度,也无背景的妖物,才是妖界中人最熟悉的大妖。   白蛇实力不算强,背景又没有硬到一定程度,骊山娘娘喜欢这个弟子,却也不会在明面上为她对抗天条,更无天道庇佑,得不了一个上等评价,九头虫却不同,他乃凤凰后裔,严格来说,算是孔雀和大鹏的兄弟,实力虽然不如孔雀大明王,金翅大鹏雕强横,却也同得天道庇佑,当年即便接连得罪了孙悟空和二郎神,面对两人煌煌气运压顶,也不过就是被哮天犬咬掉一颗头颅。   天道庇佑并不是空口一说,简单来说,天道会在冥冥之中庇佑那些数量稀少的族群,凤凰灭族之后,但凡身具纯种凤凰之血的妖物都得到了天道的庇佑,除非气运败坏,否则便死不了。   放在凡人之中也有例子,诸如一些满门被灭,只余一人的情况,那人即便遇到再大的危险,也有极大几率逢凶化吉,所以世人常有“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之叹,这是天道的一念之仁,也是遁去的一。   九头虫名气不咋地,实力也不算强,但他身负凤凰残存气运,妖界之中极少有人愿意和他对上,如今却被一介凡人捉了去,若非是凤凰残族气运已尽,便是这凡人身负大伟力,便连天道都不愿和他作对!   是凤凰残族气运已尽还是这凡人当真不凡?若谁说是前者,怕是佛国之中享受万民香火的孔雀大明王和金翅大鹏雕能一翅膀扇死他。   气运这东西虚无缥缈,却真实存在,故而九头虫一事过后,便连骊山娘娘也不再惦念白蛇了。   镇压二十年也好,长长记性。   等到李宅之中一条平平无奇的小蛇妖忽然化龙,这便更印证了不少窥伺者的想法。   龙性淫,身有龙脉的妖物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为何偏偏就李宅里的这一头化了龙?还说不是得了大伟力的加持!   对上是不敢对上了,但想谋好处的妖即便再害怕,也还是不会放弃念头。   利益使妖疯狂。   假如没有白蛇的前车之鉴,大约不少妖会选择白蛇路线,这不是妖性下作,而是妖界之中雌伏乃是最根源的臣服,牛魔王那么多情人爱妾难道个个都图他一张俊脸?还不是因为实力!   第一个吃螃蟹的妖很快就出现了。   这妖物名为清雪,乃是雪兔成精,是个男妖,之所以孤注一掷来到杭州,是因为他当真已经走投无路了。   早几百年前妖界有个玉面公主,也是牛魔王的情人,玉面公主之父名万岁狐王,活着的时候雄霸一方,家资极大,万岁狐王临终之前让玉面公主去找一个实力强大的夫君,方能保得家财和自身安危,玉面公主便招了牛魔王做夫婿,不想几年后孙悟空借扇,铁扇公主要他带回自家夫君,玉面公主便被一个照面打死了。   清雪其妖,便是个男版的玉面公主。   更惨的是,玉面公主还在牛魔王的庇护下多活了几年,他刚刚失去父亲不久,就已经险死还生了好几次,他的父亲严格来说并不算大妖,只是经商头脑极强,又有几番奇遇,得到大妖庇佑,才打下一片不弱于万岁狐王的家业,如今妖死灯灭,大妖便不再管他。   清雪不想放弃父亲留给他的资源,他修为不过三百年,也没什么天赋,若没有这份资源,只怕再活上两三百年就会死,可他又不是玉面公主那样千娇百媚的女妖,谁会愿意白白保护他?   想来想去,也唯有不图他修炼资源的凡人了。   清雪的主意打得很好,却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他被两批人马追杀数月,早已精疲力尽,撑着最后一口气到了杭州,便再也支撑不住,晕晕乎乎倒在地上,化为了兔身。   雪兔比起普通的兔子稍大一些,眉心有一块菱形红纹,他的全部家财就藏在这块红纹里,除此之外,和其他的兔子没有半点区别。   李凝刚刚上岸不久,就看到了碧绿的草丛里卧着的一团雪白。   她把倒在草丛里的兔子拎着耳朵提了起来。   如果不是回到李宅之后,被黄三认出了兔子身上的妖气,她原本是当捡了个野味的。   李宅如今真可算是一个妖精窝了。   除了李澈本人和李凝之外,府里上上下下都是妖精,原本在其他的妖精窝里,小妖是不敢留下半点妖气的,怕惹了大王不痛快,但李澈和李凝是凡人,闻不到妖气,金风狮又不大管这些,故而这里的小妖也放松了许多,又因为妖精多借助妖气体现实力,明争暗斗之下,在普通妖精眼里,这座李宅简直是妖气冲天。   清雪就是被这股混合起来的刺鼻妖气给活活呛醒过来的。   他睁开眼的时候,迎面就是一个放大的狮子鼻。   极度的恐惧让他下意识地使出了兔子镌刻在血脉里的本能技,兔子蹬鹰。   正在好奇嗅闻的金风狮猝不及防被两只雪白兔腿蹬在了鼻子上,他眨了眨眼睛,连动都没动一下,又闻了闻清雪,直把这兔子闻得浑身僵硬,这才遗憾地说道:“是公妖。”   母妖稀少且强大,黄三手底下的小妖就没有母的,金风狮原本见李凝捡了个小小软软的兔妖回来,那兔妖的妖气又十分无害,才自告奋勇接手了兔妖。   不想这么可爱的兔子,居然是个公妖。   金风狮叹了一口气,满是单身狮的悲伤。   兔妖清雪便在李宅住了下来。   清雪相貌雌雄莫辨,性情又十分害羞可爱,像个姑娘家,没过多久就到了李凝身边伺候。   青龙是在几日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李凝并没有把清雪带到西湖去,但她身上多了一股妖气,但凡是个妖物都能闻得出来。   青龙的心情不知为何有些压抑起来。   陪伴李凝的一个下午,他都没有开口,和平日不同,他和李凝相处的时间不久,性情却很合得来,就算话不多,也还是有一种默契的平静,这一次,他一点都不平静,浑身的龙鳞像是长了毛一样发痒,一时想开口,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黄昏时,李凝离开了,青龙在水面上露出一个龙头,怔怔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一点都不想修炼了。   心里很酸,一直从心口酸到喉咙口,连带着眼睛也酸了起来,像是要哭的感觉。   可他为什么要哭呢?   青龙发呆了好几天,直到下一次李凝来看他。   见到李凝的第一眼,他的视线就落在了她身上,一种混合了喜悦,愤怒,悲伤的心情几乎要将他整条龙淹没,他就那样呆呆地看着李凝,直到她走近,身边带了一个长发如雪的少年。   青龙整条龙都不好了!   他看着清雪,又看了看李凝,张开龙口,呆呆地道:“阿凝,你不要我了吗?”   李凝有些奇怪地说道:“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这么问?”   青龙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看上去并不太聪明,像个孩子似的梗着龙颈,鼓着眼睛,说道:“你喜欢这只兔子,不喜欢我了吗?”   喜欢两个字出口,一人一龙都是一怔。   李凝怔的是青龙不知为何说出这样的话,青龙却被自己说出来的话震住了,思维整个放空。   他大张着龙口,木木呆呆,不知魂魄在何方。   他问阿凝是不是喜欢自己了。   如果他不喜欢阿凝,他为什么要这么问?如果他喜欢阿凝,那、那喜欢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阿凝要是不喜欢他,喜欢那只兔子,他又该怎么办呢?   无数的疑问将青龙整个识海都堵塞住了。   耳畔不知何时传来一声嘲讽似的冷笑,那是一道他再熟悉不过的,自己的声音,充满着暴戾,冷漠,疯狂的声音这么说道:“她要是喜欢那只兔子,你就杀了那只兔子,让他消失在这个世上。”   青龙呆呆地张了张嘴,仿佛不肯面对自己这可怕的另一面。   那声音继续说道:“你喜欢她,就要得到她,把她完完全全变成属于你的东西,让她的眼睛里只有你……”   青龙漂亮的金色瞳孔剧烈地收缩了几下。   “想想看,那么多无关的人和事,凭什么要占据她的时间?”   阿凝三天才来看他一次,剩下的时间,是不是都和别人在一起?   “看看那只兔子,装得那么无害,背地里却把肮脏的妖气蹭在她身上,是不是很想杀了他?”   那只兔子为什么要把妖气蹭在阿凝身上?妖气对人有害的呀。   “她在看我们了,快,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然后……”   等待时机,杀了那只兔子! 第190章 青蛇(14)   青龙的杀意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就连兔妖清雪那样敏感的小妖都没有。   在旁人眼里,青龙不过就是发了一会儿呆,倘若敖芒在这里,大约才会发现一点端倪。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从一张龙脸上看出表情来。   青龙没再开口,仍旧把自己盘在画舫边上,一双眼睛呆呆地盯着李凝看,有时也用眼角余光扫一眼兔妖清雪。   他不说话,李凝却没法当刚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犹豫了好一会儿,她忽然对青龙道:“阿青,你上来,我们说说话。”   青龙愣了一下,但还是依言化为人身,上了画舫来。   兔妖清雪这些日子一直把精力放在讨好李凝上,在他看来,李凝虽然没什么实力,但却被大能者庇佑,若能一直跟在她身边,也就相当于处在了李公子的保护之下,在李凝身上留下妖气纯粹是他学艺不精,至今还没法将妖气收拢自如,往常时候,都是金风狮和黄三不着痕迹地把妖气处理干净了。   这次正好赶上金风狮闭关修炼,黄三出门办事,才正好叫青龙撞上。   清雪觉得自己做得已经十分不错了,放在任何一个凡人少女的身上,他都能虏获一颗芳心了,然而在青龙化成人身上来的时候,他立刻就觉得自己受到了全方位的打击。   首先是妖气!   龙也是妖,凤凰和麒麟没落之后,龙便成为了妖族里的皇族,但凡是个妖物,闻见龙气没有不怕的,别说是他一只三百年的兔妖,就是牛魔王来了怕也要忌惮三分。   然后是长相!   清雪自认相貌出色,便是男妖也有垂涎他美色的,虽然比不得李公子神威如岳,却也另具一种柔弱风情,很能引起姑娘家的喜爱,然而只和青龙打一个照面,他就自惭形秽起来。   青龙的人身长得十分漂亮。   眉眼之间带着极为正气的俊美,瞳色纯金,显露出尊贵的身份,嘴角带着一抹冷笑,越发让人不敢正视。   最重要的是气质!   清雪这辈子见过的男妖全都加在一起,也抵不过这头青龙傲然天成的气质。   简单来说,他有点怂了。   这头青龙显然对自家小姐有意,他要是实力强大如牛魔王……都不必走这一趟,哪来的胆子和龙争?   上了画舫,青龙的注意力就不再浪费到兔妖身上去了,他直勾勾地看着李凝,头一次发觉同处一室也能令他紧张地喘不过气来。   李凝有些疑惑地看着僵硬如木偶的青龙,抿了抿唇,说道:“你坐下吧。”   青龙小心翼翼地坐在了一张绣凳上。   李凝本是想让他坐在椅子上的,这会儿见他高高大大的,反倒缩起身子上艰难地坐在低矮的绣凳上,倒也十分可爱,原本严肃起来的神情不由得软化了些许,嘴角带上了一点笑意,很快收敛。   坐在绣凳上的青龙仍旧和寻常坐着的李凝视线平齐,他似乎也不懂什么掩盖心迹,只知道直直地看着她,傻得要命。   李凝想了想,说道:“阿青,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话由旁人说来略有些怪异,但李凝前世今生加起来已经说过无数次,且往往不会有第二个答案,倒也没有什么违和感。   青龙听了就是一怔。   他也给出了第二个答案:“啊。”   李凝忍不住抿唇一笑,又道:“喜欢就点点头。”   青龙仍旧是怔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不等李凝开口,就急急忙忙地说道:“以前、以前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从你上一次来西湖之后,我就……”   那种呆呆怔怔,仿佛见不到阿凝就要呼吸不过来的感觉,应该就是喜欢了。   青龙不喜欢这种喜欢的感觉,可他见不到阿凝的时候痛苦万分,见到她之后,就像是心底有一块地方被填满了,有些像是很多年没吃过东西,腹中空空的,忽然得了一顿饱餐,满足的同时却又引起了深藏多年的欲望,再也没法辟谷了。   青龙很难形容自己的感觉,他甚至想给李凝比划几下。   李凝按了按他的肩膀,说道:“我明白了,你不要慌,我们可以慢慢解决这个问题。”   青龙金色的眸子里满是疑惑,他问道:“为什么要解决?”   虽然见不到的感觉很难受,可见到之后的喜悦又能将难受的感觉尽数挥散,仔细想想,这种喜悦的心情几乎要占据他一生之中为数不多的欢喜的九成。   如果失去了这份感觉,他大约会难受得掉光鳞片。   李凝一时无言。   青龙伸出手,想摸摸李凝的手,半途上又缩了回去,他小声地说道:“你不喜欢我吗?”   他记得很多姑娘家都不喜欢蛇。   可他现在不是蛇了呀。   李凝沉默了一下,说道:“因为我会死,我能陪你的时间只有你一生里的几十年,如果注定要分别,为什么要让它开始?”   她已经很久没有开始过一段感情,心老了,连带着感情也会慢慢迟钝起来,她还能记得爱一个人的感觉,可要她真正去喜欢什么人,她觉得已经不大可能了。   喜欢她的人很多,多到数不清的地步,可她并不快乐。   青龙却不能懂这种道理,他看着李凝,很是小心地说道:“我知道只有几十年,妖都知道。”   他的眼神很认真,很单纯。   李凝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会再喜欢上什么人了,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回应你,你愿意喜欢就喜欢吧。”   这话其实很伤人。   青龙却听出了弦外之音,不喜欢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只要他一直一直喜欢下去,四舍五入还是他的。   青龙极为兴奋地点了点头。   那么话题又绕回来了,喜欢之后要怎么办呢?   李凝并没有给青龙答案,青龙在李凝走后思考了良久,游至西湖另一侧,找到了这些日子一直住在船上的恭王一行。   恭王这些日子表面上是为自家父皇求长生药,实际上一直在暗查江南盐政,且已经找到了不少证据,正在这时,外头有人来报,说是龙神露面了。   事实上也用不着通报,青龙在听说主事的人住在最大的船上,便把龙头整个凑近。   恭王只要看一眼窗外,就能看到半只纯金色的龙眼睛。   青龙不是很想和除了李凝之外的人共处一室,他靠近大船,用低沉的声音说道:“怎么让一个人开心?”   他原本是想问怎么喜欢一个人的,可话到嘴边就成了怎么让一个人开心。   因为阿凝总是不开心。   船上的人也都是头一次见龙,吓得魂不附体的有,四处躲避的有,惊声尖叫的也有,唯有恭王面色不变,对上青龙的问题,想也不想道:“因人而异,想让一个人开心,无非是给他想要的东西。”   青龙又问:“那她想要什么?”   恭王要是说一句我他妈怎么知道她想要什么,那他也不是心机城府都远胜其他皇子的恭王了,他笑了笑,说道:“龙神可是为了心上人问的?”   青龙没有听过心上人这三个字,莫名觉得心上一沉,又怪甜蜜的,他愣了愣,点头道:“她、她是在我心上面。”   恭王温声说道:“既然是心上人,那就逃不开用心两个字,龙神的事我也听过一二,李姑娘貌若天仙,家中又富贵,想来也不缺什么俗物,龙神既有大神通,不妨为她花些心思,做些只有龙神能做到的事情,也不必太艰难,姑娘家嘴上要你摘星捞月,实则舍不得你冒风险。”   青龙听得一愣一愣的,心里已经相信了几分,又道:“那要做什么事情?”   恭王笑道:“自然要龙神自己费心,问了旁人得来的答案,和舞弊无异,也算不上费心了,怎么能讨自家心上人欢心?”   青龙觉得很有道理,他本已打算离开了,忽然想到了什么,龙脸更靠近大船几分,说道:“她喜欢看话本,你多准备一些,我要全部看完。”   恭王有些意外,这头龙还挺聪明的,兵法上来说,这叫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恭王连忙允诺他会立刻叫人准备,暂时就先收缴了一些后院妾室的闺阁本,拿给了青龙。   青龙用一只龙爪小心翼翼地托着半箱书离开了。   作为答谢,青龙给了恭王一滩龙涎。   虽然觉得挺恶心,怪难以接受的,可他听说凡人就喜欢这玩意。   恭王也觉得挺恶心,怪难以接受的,但他在杭州待了不少日子了,总算有个能交差的玩意也不好嫌弃,只好命人把龙涎收集起来,快马加鞭送到京城里去。   至于收到龙涎的皇帝准备拿来干什么,他就管不着了。   作为一个有洁癖的人,恭王连被青龙吐过龙涎的船都不想住了。   说起来比较寒碜,但青龙确实是这世上唯一一条既没有水域领地,也没有宫殿,还没有钱的龙,他拿着话本也没法回桥洞里去,只能化成人形坐到桥上慢慢翻阅。   半箱子的话本,青龙第一眼就看到了《青龙记》。   打开一看,顿时惊为天龙。 第191章 青蛇(15)   青龙一开始真的没看出来这是在写他的故事。   毕竟他既没有被捕蛇人捉走过,也没有被采菱女救下过,更没什么千年之前的奇缘,然而越往下看越觉熟悉,直到那位“美貌倾城,不输西施王嫱之色”的李小姐出场。   青龙不知道什么是西施王嫱,但这书里写的是阿凝总归没错,这书里描写的情节大部分都没发生过,很有一种牵强附会的感觉,然而青龙的视线却压根离不开书页,随着每一个情节的发展,他的表情也变得极为生动,到最后合上书时,竟有一种意犹未尽之感。   就像是在书里娶了一回妻似的。   青龙没有反复观看一本书的习惯,他的记忆力非常好,看过的东西就能倒背如流,将《青龙记》收回箱子里去,他又翻开另外几本,虽然也十分精彩,但到底没有《青龙记》令他代入感深。   花了两天时间,青龙将半个箱子的话本全部记下,最终得出结论,想要让姑娘家开心,最好还是把话本扔了。   除开第一本的《青龙记》尚有他为阿凝捞得海中珍宝贺生辰一节,其他的话本里要么就是富商小姐看中书生,富商本人花钱出力送书生赶考,最后又陪嫁个丫鬟做状元夫人,要么就是名妓拿出多年积蓄送给书生当盘缠赶考,书生高中之后娶得相府小姐,又把名妓赎回家中,娥皇女英左拥右抱,即便是讲妖精的,也要讲妖精和人春风一度之后送书生大笔盘缠,书生高中另娶佳人。   青龙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书生都要赶考,且总是没有钱赶考,需要被姑娘赠盘缠,得到盘缠之后赶考必中,考中后又总是有高门大户愿意招他为婿,最重要的是,他想学的是如何让姑娘家开心,这些话本里的姑娘家却没一个需要讨好,往往书生念几句诗词就能让她们害了相思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要嫁给书生。   这书生怕不是公狐狸精变的。   青龙琢磨之后,还是觉得《青龙记》里的情节更符合现实,也更符合他的心意。   自从上次青龙表白之后,李凝就没再去西湖泛舟了。   倒也不是躲着他,毕竟她从前也是每隔三五天才去一趟,这才两天,也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两天过得太慢了些。   天气渐渐炎热,李澈开始不大愿意出门了,倒不是怕热,李宅里全都是妖物,他也不需要遮掩什么,将李宅各处的墙壁凝一层厚厚的冰,从内到外都凉爽得很,他只是单纯地不愿意出门。   反正阿凝已经愿意出门了。   旁观者清,李澈自然能看出来那头青龙对自家阿凝有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凝将自己的心死死封闭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他能做的也只是看着。   越是冷漠的人,才越是会被真诚打动啊。   何况阿凝的冷漠只是一层外衣,她的内心仍然柔软,能做到什么地步,就要看那头青龙自己的了。   青龙在西湖里捞了几个时辰,除了一些一看就是泛舟时被人不小心落进湖里的珠宝首饰,什么都没捞到,还拎出了一大堆尸骨,最新鲜的也有一年多,有的都化成骨架了。   青龙倒也不嫌弃,从一开始的捞宝渐渐变成了清理湖底,直把西湖里的污秽全都清到了靠近恭王大船的河岸上,才算是舒坦了。   西湖还是太小了。   青龙的传承记忆里有太多关于寻宝的内容,只是空有一肚子的理论没法实践,因先前拒绝东海龙宫的水域领地一事,他也没有那个龙脸去东海,索性南海也近,便准备去一趟南海碰碰运气。   他在画舫附近守了几日,没有等到李凝主动来找他,倒也不气馁,化为人身进了画舫留下一封告别信,便再次化为龙身,腾云驾雾去往南海了。   也是青龙前脚刚走,过了半日,李凝就来了。   青龙的信中也没提要去做什么,只道要去南海一趟,李凝也不知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别的什么,将信收好,便带着清雪回到李宅。   清雪这些日子过得很不好。   自从那日西湖回来,他就开始做噩梦,每天都梦见自己死无全尸,要么就是被连皮带骨生吞入腹,然后一点点消化掉,要么就是乱刀加身,片成兔片,还有烧烤的,盐焗的……噩梦做得他自己都饿了。   这绝对不是寻常的梦!   越是实力低微的小妖,对于外界的恶意就越是敏感,上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父亲将死,要把他托付给一个同样经商的叔伯时,后来也确实证明了这叔伯对他起了谋财害命的心思,他千辛万苦才能带着家财全身而退,如今第二次出现这种感觉,必然不是空穴来风,说不得就是李宅之中哪头妖物得知了他的身份,想要害了他去!   作为一只小小的兔妖,害了他之后连毁尸灭迹都不需要,直接切切就能当盘菜吃了!   清雪慌得一批,看谁都像是要害他。   玉面公主遇到这种情况,尚且能够找到牛魔王这么个大靠山,他一个男妖……   清雪忽然想到了什么,从床上翻身坐起,点起蜡烛,娶出自家父亲留下的一枚宝石按在眉心,当即变成了一个美貌的少女,对着镜子描眉扑粉,又换了一身女装。   隔日李凝便得知,自己捡回来的兔子竟是个女扮男装的小母兔,如今既然安定了下来,她就不想再伪装下去了。   清雪的相貌本就有些雌雄莫辨,穿着男装时像是美貌少年,女装时就像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女孩子,李凝也没有怀疑什么,只当收下了一个可爱的小丫鬟。   那块用来伪装的宝石乃是昔年孔雀大明王的一根尾羽所化,在大能者面前无所遁形,骗骗寻常大妖是没有问题的,这块宝石之所以落在清雪手里,还是当年一个公狐狸伪装成母狐狸做了一位大妖的宠妾多年,作威作福最终翻车,大妖恼羞成怒一巴掌拍死了公狐狸,宝石也被辗转卖到清雪父亲手中。   至于清雪的父亲为什么要买这块宝石,只能说他相当了解自己儿子。   换上女装之后,清雪的安全感大大提升了,他利用雌性的优势整天黏在金风狮身边,果然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   唯一要想的,就是往后万一翻了车……   清雪摇摇兔头,拒绝思考这个可怕的问题。   天下水域分四海,各有龙族管辖,南海龙族为黄龙,实力在四海之中排行第二,临近东海的水域由南海龙王第四子敖英占据。   向来边境多争端,何况东海霸道,敖英没来之前,两片水域相接之处的利润大多由东海照单全收,敖英来了之后,和东海几番交战,最终定下了友好盟约,利润也成了五五开,之后将近千年时间,两片水域都很平静。   青龙不知就里,他的传承记忆太杂,且年代久远,久远到他一开始压根没有四海的概念,还是被敖芒科普之后才知道龙族内部分裂成四支,又将天下水域分为四家,至于东海和南海的关系,他也并不知情。   一头傻龙直眉楞眼撞进南海里来的时候,南海四太子敖英正在设宴邀请自家几个兄弟。   名为宴请,实为示威。   凡人虽然想象得很欢,但龙毕竟是妖,龙王的位置也没法用阴谋诡计抢夺,归根究底还是看实力,南海龙王活了八万寿,实力又不曾达到大罗金仙位阶,如今已是到了落龙之年,南海龙宫十三位太子争斗多年,如今公认的最强者便是敖英。   敖英如今有七位兄弟愿意支持他即位,剩下的五个,便是今日席上的主角。   几番言语来去,五头龙交头接耳,已然有些露怯了,却有一位二太子仍旧旗帜鲜明,傲然说道:“我不服,你敖英不过是一只蚌精之子,谁不知道母族血统决定来日位阶?你如今强势,往后可不一定,万一坐上龙王之位不到三五万年就死了,岂不是让人看了我们南海的笑话!”   敖英冷笑道:“二哥如若不服,斗一场就是,身为龙子,岂有只会耍嘴皮子的道理?”   二太子就有些怂。   气氛正凝滞着,忽有人来报,说是一头青龙进了库房,正在盗宝。   敖英的脸色当时沉了下去。   二太子立刻嘲讽道:“亏得你还不是龙王,都让人家东海骑到咱们龙头上来了!”   敖英本想着人去问问情况,如今这个情形,倒是没法和气了,他立刻就喝道:“还不快去取我兵器来!”   一行龙子带着虾兵蟹将浩浩荡荡赶来的时候,正见一头青龙撅着尾巴背对众龙,只从那一摆一摆的闪亮龙尾上,就能看出此龙的嚣张来。   实在不怪青龙闯进敖英的库房里捞宝,水域藏宝之地谁也不会单独盖个房子存宝,都是找个地方埋着,青龙一路跟随自己的寻宝本能来到这里,他又身具龙气,看守的水将闻风则逃,青龙连个虾尾巴都没看到。 第192章 青蛇(16)   面对一众兄弟诡异的目光,敖英额头青筋乱蹦,便连放话都省了,当即一挥手中重锤,对准青龙就是一击。   听见身后动静,青龙本已扭转了半边身子来,当下轻轻松松避开一锤,他有些莫名其妙地看去,敖英压根不和他废话,紧接着就又是一锤当头砸来。   青龙自化龙以来,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同类,他再次避开敖英一击,叫道:“无缘无故,为什么攻击我?”   敖英三击不中,火气上升,当即冷笑一声,说道:“你一头青龙无缘无故入我南海境内,还问我为什么打你?”   青龙回过头来的时候便露出那稚嫩得过分的龙脸,寻常人可能看不出来,但在场的都是龙子,哪还看不明白这就是一头刚刚化形没多少日子的幼龙,就连龙须还是雪白雪白的,想来定是东海那头蛇妖化形的青龙,没入过海的龙自然不明白海里的规矩,大约是真不知道自己在偷盗。   但敖英有意要拿这头外来龙立威,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开口,就连一向杠精的二太子也不敢。   青龙只觉是个误会,还想辩解,但敖英锤锤追击而至,他也没法再躲避,只好猛然将身形放大,龙头高昂,龙鳞紧紧并起,做出一副攻击姿态来。   妖族比斗自然以原形为重,敖英之所以用人身动手,也是因为他手中那柄出自天界的神兵重锤,但这头幼龙显然灵活得很,他也索性化为龙形,长啸一声朝着青龙扑去。   敖英寿元五千六百七十二载,能够完整化龙也有三千多年,他的龙身通体澄黄,单是个头就比青龙大了一圈,一声龙啸更是威风凛凛,附近千里范围之内,海面升海啸,海底翻鱼虾,饶是一群观战的龙子也被震慑得脸色发白。   敖英准备将这头青龙打死示威。   东海和南海的关系一向不好,东海虽然位居四海首座,但经历数万年变迁,如今实力大不如前,他原本就打算等坐上南海龙王之位后向东海开战,如今正好一举两得。   青龙没料到这头黄龙内心的杀意,但被步步紧逼,也不得不凶狠起来,他体型上没有优势,一开始被狠狠抓了几下,龙鳞都秃了几块,尾巴还被咬了一口,但等他从传承记忆里找到关于战斗一节的内容后,他立刻就以自己的灵敏优势且攻且退起来,不多时就让敖英添了几处新伤。   然而这还远远不够!   青龙失血越来越多,动作也越发迟钝起来,他满心迷茫,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就算提起全部的凶狠来应对眼前的敌龙,也还是越不过这天堑一般的差距。   就在他晕晕乎乎只能凭着本能对敌的时候,识海之中又响起了那道暴戾而傲慢的声音,“放开你的神识,不过一头杂龙而已,我们打得过。”   青龙下意识地放开了神识,随即发觉视野一变,仿佛从双眼的视角一下子被挤到了右眼里,离他很近很近的地方,多了一道陌生又熟悉的神识。   半边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来。   敖英本能感到危险,然而不等他做出反应,那头伤痕累累的青龙已经如同一道电光般出现在了他的身后,抬起左爪,毫不犹豫地朝他面门抓下,顿时血肉飞溅。   敖英惨叫一声,庞大的龙身不住地挣扎着,此时此刻却只能让人想起被人捏在手里的蚯蚓,青龙一爪废去他的一只眼睛之后,随即便张大龙口,恶狠狠地撕咬起了敖英的龙身。   一众南海龙子都看傻了。   敖英是谁?南海战神,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南海龙王,即便有不少龙不愿意承认,但敖英的实力毫无疑问,不过是收拾一头化龙没多久的幼龙,竟然……快被打死了?   青龙的撕咬还在继续,敖英一开始还有反咬回去的力气,但渐渐的就不行了,等到青龙松开龙口,任由他重重坠在海底的时候,两头龙相斗的那一片海已经完全被龙血染红了。   青龙的目光,从不知生死的敖英,落在那一片南海龙子身上。   一众龙子都很怂。   本来嘛,他们要是打得过敖英,也不至于投靠的投靠,嫉恨的嫉恨,还不得不来赴这一场鸿门宴了,如今敖英是搞不出事情了,他们很慌啊!   右边的青龙很理智,开口就想问清敖英攻击他的原委,左边的青龙很暴躁,当即抢过了话语权,对着一众南海龙子冷冷道:“现在,能好好说话了吗?”   一众龙子乖乖点头。   左边的青龙很满意,说道:“你们是南海的龙族,我也不必费事了,你们有什么珍宝都给我送来,如若不然,这头杂龙就是你们的下场。”   一众南海龙子本也没想能够善了,趁着这头青龙受伤之际攻击?想法是很好,谁愿意去实施啊?且不说这头龙的伤到底重不重,就是很重,只看敖英的样子就知道了,这头青龙动起手来不要命,且对着弱处死不松口,这种可怕的战斗力,即便是重伤,估计这头青龙临死之前也能带走一两头龙啥的。   道理是很好,谁愿意做被带走的那个?   青龙坐在原本属于敖英的宫殿里,摇摆着闪亮的尾巴,一边用南海的特产万年海珠膏给自己抹药,一边阅览着南海龙子送来的珍宝。   谁也不会拿那些寻常的珍珠珊瑚来凑数,南海之中最珍贵的宝物,除了来自天界的仙品,也就是海中经由十几万年才能培育出的宝物,先前一众龙子就注意到青龙并没有趁手的兵器,故而这批送来的珍宝之中多是上等的好兵器。   青龙并不在意这个,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众闪闪发光的宝物上,随手拿起一片流光溢彩的蚌壳。   南海大太子敖理便殷勤介绍道:“这是一头四万年蚌精的本命法器,父王也费了一番工夫才打死他,不过这蚌壳虽然坚硬无比,却也抵不过这龟壳,兄长请看,这龟壳乃是我南海前任丞相临终前留下的遗物,用来防身再好不过。”   敖理自然比青龙大了不知多少岁,称呼青龙为兄长,一是四海水龙同姓敖,关系再远也可称一声兄弟,二便是尊重青龙实力,以弟谦居。   青龙虽然没有研究过李凝的喜好,但他本能觉得李凝不会喜欢一个灰扑扑的龟壳,便不理会敖理的殷勤,把蚌壳收了起来。   敖理观察入微,明白过来青龙的偏好,当即命人取了一些光彩灿烂的宝物来,果然青龙收宝的动作变得快了许多。   拉拉杂杂收取了将近两百多件宝物,青龙这才罢手,本是准备离开了,忽又想起一事来,问道:“除了送东西,还有什么办法能让一个姑娘开心?”   敖理被问得啊了一声。   他虽然坐拥后宫三千,但哪个妃子不是见了他就欢欢喜喜,哪还需要去让她们开心?   一众龙子也很懵,其中有个自认情圣的五太子犹豫了一下,说道:“外物终究是外物,我有一宠妃,时常将她的触手切断了送我,我在诸妃之中也最喜欢她……反过来的话,兄长可送她一片龙鳞。”   青龙认真地听完,点了点头。   一趟南海之行收获颇多,就是身上多了好几道伤口,青龙虽然分化成了两个思维,但也有共同之处,不想用带着伤的龙身去见李凝,两个思维一拍即合,在回到西湖之前化为了人身。   人身的青龙被两个思维一分为二,各自控制一半身体,却也不显得手忙脚乱,就好像是这两个思维一直都共用一具身体似的。   右边的青龙一边配合左边的青龙将他们从南海带来的宝物堆放在画舫上,一边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究竟是什么龙?”   左边的青龙一只脚跷着,闻言冷笑一声,说道:“我就是你,我从传承记忆中诞生,是你压抑已久的本性,你以为你在和我对话,实际上你不过是在自言自语。”   青龙有些呆愣起来。   那他不就成了一头疯龙?   意识和本性的话题太过深奥,青龙也没有思考太久,他把宝物一样样摆放好,又想起五太子的话来,琢磨了一下,用征询的语气说道:“我身上有三万多片普通龙鳞,刚才和别龙斗了一场还掉了不少,如果只送阿凝普通的鳞片,是不是很没有诚意?”   另一个思维便道:“不要和我废话,你自己已经有了答案。”   青龙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解除了保护逆鳞的术法,毫不犹豫伸出手,将那片纯金色的逆鳞狠狠撕扯下来。   传承记忆告诉他,拔下逆鳞是一头龙所能承受的疼痛极限。   两个思维都疼得脸色扭曲,但那只撕扯逆鳞的手没有一点犹豫,带着血的逆鳞落入掌心里,青龙喘了一会儿气,用术法将不断流血的伤口重新盖上。   其他的伤口来日自会长出坚硬龙鳞,而那一片失去了逆鳞的伤口,便成了永远的无鳞之地。 第193章 青蛇(17)   青龙在南海的这几日,李凝一共来过两次,第一次未见而返,第二次就有些担心了。   尤其在从金风狮那里听过四海水域的恩怨纠葛之后,青龙不过是一头新龙,贸贸然去了龙生地不熟的南海,要是有东海的龙结伴还好,他要是自己一个人去的,简直和送死无异。   听到这个消息,李凝就有些坐不住了,她虽然对青龙没什么想法,但至少他也是她来到这里之后第一个朋友,倒是李澈在看了信之后,一面安抚她,劝她不要担心,一面令黄三派遣小妖去南海附近探听消息。   以青龙的速度,过去这么久,要么是事情已经发生,他也早就被打死在南海了,要么就是事情办完,正在返程途中,若是前者,急急忙忙去南海压根没有用,只赶得上收尸,要是后者,再等两天也就是了。   李凝被安抚到了。   李澈又答应她,假如青龙当真出事,他会陪着她去一趟南海。   先前李凝不问缘由陪着他面对一无所知的骊山师门,如今他也毫不犹豫答应她对上南海龙族。   听上去有些交换的意思,可兄妹之间本没有什么你来我往的客套。   又过半日,守在西湖的小妖急忙来报,说是见到青龙大王了,青龙大王浑身带伤,回来了没多久就化成了人身,钻进了小姐的画舫,小妖不敢靠近,只能先回来禀报。   这必然是受伤了!   李凝也顾不得许多,连忙跟着小妖过去,快到西湖的时候,她在岸边发现了一滩浅浅的龙血和几片染着血的龙鳞。   这是先前青龙变换人身的地方。   李凝抿了抿唇,朝着画舫走去,青龙刚刚拔下逆鳞没多久,脸色还白得厉害,但他自己又看不见,见到李凝,分外欣喜地叫了一声:“阿凝!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李凝的目光落在摆满了画舫内室的宝物上,却没有片刻停留,视线又落在了青龙脸上。   她深吸一口气,说道:“你去南海,就是为了这些东西?”   青龙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有些无措,但他很快调整过来,从怀里取出一片擦干净血的纯金色鳞片,带着些讨好的笑,几步蹭上前,说道:“还有这个,这片龙鳞也是送给你的,好不好看?”   龙鳞本身比玄铁还要坚硬,微微弯翘的形状像极了内弯的小扇子,边缘处带着些失血的微白,越到外层越发金灿,外层透亮,阳光下折射出近似琉璃的色泽。   李凝并不接这片龙鳞,只是说道:“阿青,你不辞而别去南海,又带着一身伤回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些东西,你以为我会开心吗?”   青龙愣了愣,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受了伤?”   李凝差点被气笑了,就算她没有发现那一滩龙血,可他的脸色苍白成这样,靠近了更带着一身的血气,但凡是个观察仔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不仅受伤了,还伤得不轻。   李凝也是心软,见青龙茫然无措的可怜样子,也没法硬起心肠来继续教训,狠狠地斥责了几句,也就软了语气,说道:“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青龙下意识地按住了衣襟。   和敖英相斗的那一场,他的伤看着严重,实则都是皮外伤,倒是敖英先被他抓废一只眼,又被他撕咬入骨,如今差不多成了一条废龙,他身上最严重的伤,还是颈下那片撕去了逆鳞的血洞。   逆鳞连筋,一条龙身上,也就那么一条筋。   李凝倒也不怕青龙不肯,她只需用冷冰冰的眼神看他一眼,再冷冰冰地说一句:“否则我往后就再也不来这里了。”   青龙就会无条件妥协。   身为一条单纯的蛇妖,青龙几乎全部的人生都和男女情爱无关,只是前几天看了不少话本,让他粗略地知道了一些人事,若在平时,他自然是整脱了给阿凝看的,但这会儿,他有些怕羞了,只解开了衣裳,露出几片伤处给李凝瞧。   放在龙身上狰狞可怕的伤口,到了人身上也就是普通的轻伤,没一处见骨的,李凝起初松了一口气,但见青龙也松了一口气的样子,顿时发觉不对,目光落在青龙身上。   和李凝对视不到片刻,威震南海的青龙就有些怂了,乖乖地扯下衣襟,解除术法,露出颈下那一片深深的血洞来。   障眼术法一解,那片血洞就开始缓缓流血,这样的血量对于一头龙来说其实算不了什么,但这是永生也好不了的伤口,即便是在大荒时代,也极少会有龙这么做。   早在拔去逆鳞时,传承记忆就告诉了青龙,他会想到拔逆鳞送给心上人并非偶然,大荒时代,真龙从来没有什么后宫三千的说法,一头真龙认定了一个伴侣,就会永生永世忠诚,有少部分龙为了令这份誓言成真,会把逆鳞拔下送给伴侣,一是龙族的逆鳞可称得上顶级的天材地宝,有助修炼,二是逆鳞落入伴侣手中,也相当于将一切都交到了伴侣手中。   青龙体内大约就流着这少部分傻龙的血。   李凝只是看一眼就觉得发疼,想碰又不敢碰,斥责道:“这么严重的伤,怎么不先处理?”   青龙看着她担心的模样,一点都欢喜不起来,只觉得难受,闻言老老实实地说道:“好不了的,这里底下是筋,没有龙鳞护着,寻常皮肉没有办法拦住龙血不外流。”   他虽没这个意思,但听在李凝耳朵里,就成了可怜巴巴的告状,毕竟青龙这一身伤是拜南海龙族所赐,正常思维下,谁也不会觉得会有其他伤口例外。   李凝眉头蹙起,把对南海的愤怒暂且压下,看着那一片止不住血的伤口,顿了顿,说道:“寻常皮肉没有办法长好?”   青龙点点头,有些心虚地握紧了手中的逆鳞。   办法自然是有,逆鳞重新按回去,等过些日子和皮肉长在一起,也就好了,可这片逆鳞是他打算送给她的。   青龙正想着,肩膀忽然被人按住。   李凝抬起一只手,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口,只道:“别怕。”   青龙整条龙都快化在她这两个字里了。   李凝一只手按着青龙的肩膀,另外一只手慢慢地附上他的伤口处,疼痛伴随着极致的喜悦呼啸而来,几乎要将青龙淹没。   随即,雷光电闪。   青龙吓了一跳,本能想要躲闪,然而李凝按着他的肩膀,他也缓过神来,咬牙承受这一击。   青龙这辈子也只在化龙时见过这么近,这么亮的雷光,脖颈下的那一片血肉被雷霆一道接着一道击中,疼痛过后就是近乎撕裂的皮肉生长之感,滚烫的龙血被隔绝在皮肉之下,一旦有冲破阻拦的架势,紧接着而来的就是一道新的雷霆。   失去逆鳞的伤口永世无法长好,这前提是不会有龙化龙两次,但青龙却是实实在在承受了两次雷霆淬体。   传承记忆让他很轻易地辨认出来,第一次化龙时的天雷,无论是威力还是效果,都远远不及阿凝带给他的,他觉得,也只有承受过这样的天雷,才配叫做天雷淬体。   九九雷霆过后,青龙整个人身都快焦糊了,然而揭开一片焦皮,就能在底下看到新生的白皙肤色。   青龙忽然耐不住长啸一声,几步翻出画舫,重重落在西湖里的,变成了一条金青杂色的长龙。   说实话……很丑。   纯金色的鳞片本该光彩动人,但是和暗沉的青鳞夹杂在一起,看起来就很像是一头杂龙。   然而青龙在意的并不是这个,他有些怔愣地用龙爪轻轻按了按脖颈下的位置,那里虽然没有一片新生的逆鳞,但经过天雷淬炼的皮肉变得坚硬无比,龙血在皮肉下欢跳,就像是从未有过一个血洞存在。   李凝立在画舫上,目光落在青龙身上,嘴角忍不住弯了弯,说道:“好丑。”   青龙刚回过神就听见这一句,整头龙都要不好了。   李凝和他龙身相处多时,如今已经能从那张龙脸上看出表情来了,嘴角笑意微敛,板起脸道:“这一身杂色就是给你的教训,下次还敢不敢一条龙自作主张,送上门去让人家欺负了?”   青龙想说自己没被欺负,但话到嘴边忽然鸡贼起来,把一切都推到南海龙族头上,总比被阿凝教训好,想通关节,他低下龙头,很是委屈地嘤了一声。   李凝听得心软,见他浑身都是杂鳞,像花毛鸡一样,又丑又可怜,也忍不住放松神情,对他招了招手。   青龙于是乖乖地游了过来,把自己变小了一些的龙头送到李凝手里。   龙头的手感并不好,坑坑洼洼的,有鳞的地方硬,没鳞的地方长角,实在没地方下手,李凝只好拍了拍青龙还算平坦的额头。   青龙脑海中灵光一闪,立刻学起一本话本里,小姐的爱猫撒娇的模样,轻轻蹭了蹭李凝的手,用亮闪闪的金眸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她,又嘤了几下。   李凝叹了一口气,没觉得他是在撒娇,只觉得他当真受了大委屈了。 第194章 青蛇(18)   青龙这一次足足在李凝身边待了一日之久。   他心思说单纯也单纯, 说不单纯也不单纯, 学着猫儿痴痴缠缠, 无非就是想多和李凝相处一会儿,他从前并未经历过情爱,却本能像极了任何一个陷在情爱里的人, 一刻也不想和心上人分别。   如果他可以不用待在水里就好了。   这个念头起初只有一点点,但就如秋日的火苗一样, 一旦起了念头,便烧灼开一大片,渐渐燎原。   龙族为什么要待在水里?   天庭怕龙族作乱,之所以不彻底解决此事, 是因为龙族比凤凰麒麟两族都强, 天庭无法消灭龙族, 只能将水域交由龙族管辖, 换来三界安宁。   所以龙族虽然强,却没有强到一定程度,只能遵守和天庭的约定。   龙族之中唯一一条能够自由遨游三界的龙乃是西海龙王三太子,如今的西海亲王敖烈, 此龙得道于佛国, 有西方佛教庇护, 故而天庭无法管辖他。   但就是这样一条龙, 最开始的时候,却是因为烧了天庭赐下的一颗明珠而被判处死,若非得菩萨说情, 如今也已是海底一具龙骨。   天庭能够强横的根本原因是实力。   所以想要不受制约,唯一的途径是变强。   可变强需要时日,也许只是他一次闭关的时间,几十年就过去了。   青龙有些灰心,但一见李凝,他就又开心起来。   离那一日到来的日子还很远,假如他天天要为了这个难过,岂不是要把几十年的时间都浪费在难过上了?   李凝离开之后,青龙将自己沉入西湖底,认认真真地检查起自己的龙身。   他对外表其实没有太多要求,以前是一条蛇的时候,他也很少注意自己的蛇身鳞片是否光滑整齐,变成龙之后却有些开始注重外表了,一是龙性本就如此,二是他开始在意起李凝对他的看法。   像刚才那样被直言“好丑”,也许说者无意,听者却是有心的。   青龙检查过后,不得不挫败地承认,他如今的样子看起来……真的是很丑。   纯金色的鳞片单看是很漂亮的,可和青鳞夹杂在一起就透着一种难言的怪异,最重要的是,这些金鳞并不是一大片一大片长在他身上的,而是像人的花白头发,鸡的杂色羽毛一样,是掺杂在青鳞里的。   他先前骂敖英是杂龙,现在好了,他自己看上去就和杂龙一样。   青龙沮丧了一会儿,忽然想到了什么,伸出锐利的龙爪来,用相同的力道分别在自己的金鳞和青鳞上重重划下,果然见青鳞上落下一道划痕,而金鳞毫发无损。   这和他的逆鳞差不多一个硬度了。   妖族和仙人不同,身体的强大最重要,两头龙相斗,不管开始怎么花里胡哨,最后还是要落回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肉搏上的,所以看一头龙是否强大,第一要看的就是鳞片硬度。   假如敖英有这一身鳞片,那他今天估计就回不来了。   实力莫名增长了一大截,也没能让青龙高兴太久,他以青命名,如今成了杂色龙,难道从此要改姓杂?   青龙摇摇头,决定不管自己往后是杂龙还是秃龙,只认原来的名字。   过了两日,青龙在湖底听见了来自岸上的脚步声,人不少,却没一个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他翻了个身,并不放在心上,继续认真修炼起来。   但那一批人就像是不知道底下还有一头龙似的,一直在岸边敲敲打打,青龙起初有些烦躁,但他到底是一头心地善良的好龙,也没说露个头去吓吓人什么的。   又过了一日,他忽然听见了一道熟悉的脚步声。   是阿凝。   青龙立刻忘了“不去吓人”的守则,高高兴兴地从湖底游了上来,因在意一身杂色鳞片,他也没全部露面,只露出了半个龙头。   果然就见那个让他欢喜得不得了的人正从岸上走来,要上画舫。   等到画舫近了,他连忙化成人身,几步跳上画舫。   岸边的敲打声还在继续,青龙本想说些什么,一开口就成了“这些人吵了我好久”。   绝非普普通通的一句话,他的语气可怜到他自己都有些心疼了。   李凝于是就笑了,说道:“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让他们离开。”   青龙只是例行撒娇,作为一条淳朴的湖龙,他还没有养成像那些海中同类那样霸道的习惯,便摇了摇头,说道:“何必为难他们呢?”   岸边的那些人看起来就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工匠。   李凝很喜欢青龙的眼睛,他的眼睛单纯又明亮,虽然是竖瞳,却难得不显得冰冷,弯起来的模样很是真诚。   李凝于是笑得更开心了,说道:“哥哥想在西湖上建一个水上别苑,他说这样安全一点,本来是想在岸边建的,可他来过一趟之后说,水里住了龙,没什么蚊虫,既然要建,不如就在水上了。”   李澈其实并不挑剔住处,但这里仙妖人鬼什么都有,不定那一天就惹了什么麻烦,先前那样在院子里挖池塘虽然也不错,但托九头虫的福,李澈觉得一个池塘并不保险。   水生蚊虫,如果不是西湖里住了青龙,李澈也是想不到在水上建别苑的。   青龙听了李凝的话,半晌没有开口。   他已经被这莫大的惊喜给冲得晕了头。   作为一条离不开水的龙,他做梦都想和阿凝住在一起!   嫌那些工匠吵闹?他什么时候说过这话?这话必然不是他说的,估计是什么杂龙说的。   李凝见青龙不开口,眨了眨眼睛,说道:“阿青不开心吗?不喜欢我们过来陪你?”   青龙仍旧没有开口。   李凝轻轻地戳了戳他的肩膀。   青龙忽然一颤,连带着他漂亮的眼睫也跟着微微一动,李凝眨了眨眼睛,还没说什么,忽然被青龙坚定地揽入怀里。   青龙的怀抱带着一点湖水的气息,李凝僵了僵,下意识地想要推开青龙,可没等她动手,青龙就离了画舫,整个变化成了一头龙,用龙爪小心地将她护在心口,随即仰天长啸一声,摇头摆尾冲上云霄。   李凝那一点不自在立刻就被满眼的奇特风景给冲散了。   说到底她的不自在是因为从来没有把青龙当成具有危险性的男人看待过,骤然被抱在怀里,对他失望罢了,如今发觉是自己多想了,青龙仍是青龙,对她也并无杂念。   不知为何,她的嘴角轻轻扬了起来,心底有一种柔软的东西在发芽。   青龙是当真没有一丝一毫的杂念。   大荒时代的真龙是有情期的,三千年一次,一次三十年,除此之外的时间,无论雄雌都是清心寡欲,也就是后来妖族全线沦亡,真龙泯灭,余下的杂血龙族为了种族繁衍,不得不化身种龙,慢慢达到了和人族无异的繁衍水平,才使得“龙性本淫”成为了一道常识。   不带一丝欲望的感情最动人心。   尤其是对见惯了欲望的人。   至少此刻,李凝的心当真是轻轻地、轻轻地动了一下。   青龙浑然不觉,他用龙爪遮住了迎面的狂风,只留出一道术法屏障让李凝露出一个脑袋来,他在云层之中穿梭来去,宛如行云布雨一般,渐渐的,西湖远了,杭州远了,能看清的只有山川与河流。   经过术法屏障的风很轻柔,轻柔地就像李凝的微笑。   在青龙眼里,李凝很少会笑,那种普普通通的,只是寻常勾一勾嘴角,出于礼貌的一点笑容,对感知灵敏的妖物来说,算不上笑。   真正的笑,应该是像他现在这样,笑意蕴满胸腔,到最后连笑都没有力气,只能一声龙吟冲上云霄,恨不得让三界都听到,带着无限的快意和喜悦的笑,才算是笑。   李凝的笑声很轻,可他听到了。   假如她能时时刻刻都这么快乐,该有多好。   青龙想。   回到画舫的时候,李凝的腿还有些软,她虽然会轻功,可轻功再高也到不了云端之上,金风狮倒是会飞,但骑着一头坐骑和乘龙上云霄的感觉终究是不同的。   李凝缓了一口气,嘴角还带着一点残余的笑意,但她忽又想起了什么,连忙道:“龙族不是不能离开水域吗?我们刚才飞了那么久,不会有什么事吧?”   青龙的喜悦还没完全褪去,听了这话,心头忽然就是一梗,识海中原本也十分惬意的另一个思维忽然阴沉了下来。   他阴森森地对青龙说道:“再给我三千年的时间,只要三千年,我就能把这狗屁天庭一锅端了!”   三千年,乃是大荒时代一头真龙成年所需的时间。   可三千年后,世上便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开开心心笑着的少女了。   青龙的两个思维骤然同步了起来。   他们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用同样温柔的双眼看向李凝,仿佛要把她此刻的容颜烙进骨髓里。   几十年很短,更别提他们相处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可青龙此刻忽然明白过来。   即便时日再短,一头真龙的无尽岁月里,也不会再多出一个人了。 第195章 青蛇(19)   水上别苑耗时三月,正建在西湖中一处小岛上,因那岛屿太小,周遭又填了些空地,建得比李宅更精美几分。   往年在西湖上来往的船只极多,如今也空旷了下来,谁也不会嫌住处安静,李凝搬来的时候,便特意选了一座近湖的三层小楼,推窗便见湖景,有时她唤一两声,青龙便会从水里露出半个身子来,很是小心地把龙头凑过来。   这样的距离刚刚好。   李凝已经很难接受一段陌生的感情,青龙却不一样,他的喜爱单纯而热烈,甚至不需要回应,李凝虽然打定主意不再同人发生感情纠葛,却也不由自主对他心软几分。   青龙并不会得寸进尺,他想要的唯有陪伴,只要陪伴在她身边,他就欢喜得不得了。   转过二三年,一直停靠在西湖侧岸的恭王大船启行,载着满船的野心向着京城而去,又过一年,天子驾崩,恭王即位。   先前的杭州知府许文聘本以为自己在杭州时多方奉承这位新皇,怎么着也能算一场从龙之功,不料新皇登基之后就开始着手查办江南官场,他也没落得什么好,被揪住了贪污索贿的证据,押解到京,后来杭州新换了一位政治清明的大人,渐渐地也就没人再提起贪恶如狼的前任知府了。   这对李澈来说并不重要,唯一的好处也就是生意更好做了一些,但他志不在此,生意没在有做得太大,过了十来年,也不过得了个半江南的名头。   这半江南指的并不是他揽了江南一半的生意,而是说一片江南地域,无论大小生意,每日的进账有一半姓李。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寻常商户没什么背景,手伸得长了就会四处碰壁,但李澈背后隐隐有官场的势力,到最后竟是无人敢碰,李澈并没有特意费心,只不过用一个铜板去赚一金有些难,但用万金去赚取万金,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李澈其实也没有买通什么官场势力,这一切无非是新皇暗暗照拂了几分,毕竟比起那些散商游户,李澈遵纪守法,每年缴出去的税银只有多的没有少的,又有当年一点交情在,看在龙神的面子上,谁也不会为了一些银钱就去和他为难。   青龙先前见李宅搬迁,原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偷偷杀了兔妖清雪了事的,他不在意其他,只痛恨兔妖为了一己私利在李凝身上留下对人有害的妖气,显然还有龌龊心思,不料公兔子成了母兔子,他几次暗地里窥看,都见那只母兔子百般借口,一意娇缠那头金风狮,到底还是没下杀手。   兔妖清雪缠着金风狮只为求得庇护,实则没什么感情,倒是金风狮本身是一头老实妖,虽然感情经历略略丰富了一些,但到底是受害者,被兔妖纠缠许久,他自己也有了些心思,毕竟做过菩萨的坐骑,是个文明狮,无意和清雪做露水夫妻,便去恳求李澈把兔妖许配给他。   兔妖清雪差点被他这神来一笔给吓成麻辣兔头,好在李澈看人很准,并没有立即答应金风狮,只让他先自己和清雪说好。   金风狮自觉自己是被爱慕的一方,哪里会觉得这小母兔舍得拒绝他?然而他找了清雪几日,清雪就躲了他几日,最后实在避不过,这只饱受惊吓的兔妖终于抵赖不过,抱着金风狮的大腿痛陈真相,哭嚎求饶。   千娇百媚的小佳人骤然成了个感情骗子,金风狮整个狮子都不好了,他本羞愤难当,更起了一点恶意,揪起兔妖就想一口咬死,到底是见了不忍,又为自己曲折的爱情之路而感伤,最后放下兔子,唉声叹气地走了。   这事过去没多久,金风狮也想通了,他本就在菩萨座下听禅千年,因熬不过情期才向菩萨辞行,下山不久就被六头母狮骗了家去,如今经了兔妖这一遭,更隐隐有种看破红尘之意。   十来年的时日,无论是妖界骊山还是水域,都不再有人来找麻烦,李澈找了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给九头虫解了冻,把哆哆嗦嗦飞也飞不高的九头虫放走了。   这下还留在别苑的,就只剩下白蛇和黄三的妹妹黄四娘了。   黄三这些年在李澈手下十分得力,他又是个看惯人眼色的,平日绝口不提自家姊妹的事,但他不提,李澈也不会忘记,放走九头虫没多久,就让黄三把黄四娘带来,给她解了冰封术法。   待在冰里并非没有意识,九头虫还好,他的实力高强,见逃不过就整日闭目悟道,也不是很难捱,倒是黄四娘,本就是头实力低微的小妖,被冰封之后也没了修炼的心思,看着活活比先前二十来岁的娇俏模样老了十来岁不止。   黄三千恩万谢,连忙让手下小妖把黄四娘送回家去。   已经放了两头妖,李澈倒也不介意把剩下的那个也放了。   这些年他已经能够摸清自己的实力大概在什么范围,也不像当年那样隐隐有些惧怕,抛开其他,他对白蛇的观感也不算很坏,不提她百般骚扰,夜半登门,至少被斥责之后,她确实是准备离开的。   假使是如今的他,明白自身的实力,遇到这样的事,也不会多认真计较。   天规天条,与他何干。   白蛇被放走的时候,整条蛇看上去比金风狮还无欲无求,一副红尘看透的模样。   这本就是一条十分具有灵性的蛇,若非她的灵性,也不会得了骊山娘娘那般喜爱,先前犯下大错,十多年的时间已经足够她反思悔改,当然,如果她出去之后故态复萌,怕是骊山娘娘当真会对她彻底失望。   白蛇离开之前,对着李澈深深一礼,模样也不似当年轻浮,只道谢恩人点拨。   李澈摆摆手,将她放走。   李凝坐在三楼的飞檐上,青龙如今身上的鳞片已经有大半纯金,看上去也不像先前那样杂得辣眼,两三年前,更是一举突破水域限制,将自己的龙气范围扩张到了整个杭州府。   自天界向下看,杭州便如烟雨蒙蒙里的景,看不真切。   他开始能在杭州范围内自由活动了。   只是大部分的时间,他还是更愿意和李凝待在一起,最多的时候,他们坐在水上别苑最高的楼顶,有时看湖景,有时看夕阳。   李凝经历的感情有波澜壮阔如流星,也有细水长流温情脉脉,和青龙的相处却有些不同,较爱浅,比情深。   青龙实在是一头很好很好的龙。   李凝有时会把自己的头靠在他的胸膛上,听他笨拙地模仿人的心跳声,不知是哪一日,忽有了一种真正活在人间的感觉。   她本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只是经历得太多,送出去的感情太多,渐渐麻木之后,便找了个门将自己封闭起来,慢慢不再像个凡人了,原本就该到此为止,一世一世麻木地轮回下去,等待不知何日会来的终结。   可偏偏就有一头龙,锲而不舍,满心欢喜地等在门后,每天小心翼翼地敲几下。   她终于打开了这道门。   从此看山是山,看水是水,满眼风景,琳琅动人。   ……   长出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李凝并没有发现,是青龙眼尖,然后趁着出行时按住一截发根,替她把白发拔走了。   如果不是在青龙时常翻阅的书里看到那几根白发,李凝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生了白发。   她和一般女子不同,也不知是第多少次看见自己的白发了,故而也不过笑了笑,没有在意。   直到后来看见青龙背着人偷偷在哭。   李凝有些惊讶,她是第一次看到青龙哭,可怜得连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眼泪如雨,几乎要把地面都浇透了。   见她过来,他连忙抹干净眼泪,假装自己被风迷了眼睛。   李凝也没有较真,只是存了一段心事,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她活的时日再长,也没逃过生老病死,她也不知道青龙为了她悄悄去过地府,送了无数珍宝得窥生死簿,却没能在上面找到一对李家兄妹。   判官说,不在生死簿,要么是上仙历劫,要么是数载轮回,真灵耗尽,没有下一世了。   生死簿赏善罚恶,没有下一世,自然不需要记载。   青龙悄悄地去,悄悄地回,没有惊动任何人,这些年来他仍如先前一样,见到李凝便欢喜,并不因美人迟暮而有一丝动摇,却在某一日,见到一根白发时,泪水决堤。   李凝又撞见一次青龙在哭,这一次她没有被糊弄过去,而是认认真真地拉住了他的手,问他:“现在成婚,嫌不嫌晚?”   青龙哭红的眼睛怔怔地看着她,然后摇了摇头。   杭州李宅那位多年未嫁的小姐成亲时,百里红妆连绵不绝,系着喜庆红绸的嫁妆染红了整个杭州城,只是有一样奇怪。   那新郎官年轻俊美,贵气不凡,却红着鼻子哭了一路,抱得新娘时,忽化成了一条纯金天龙,一声龙吟入云霄。   这便是此方世界,乘龙快婿这个成语的由来了。 第196章 大夏世界(1)   元京城的雨总是下得很大。   李凝高烧了十来日,晕晕乎乎醒来的时候,几乎要以为前尘往事都是一场梦。   连日来不曾更换的被褥散发着一股潮湿闷热的气息,床是低矮的木板床,墙洞里传来细细碎碎的老鼠啃食声,不远处的南墙上开着一面破旧的窗,有一扇是合不上的。   这是元京城末巷里一处再普通不过的民居,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的话,就是特别穷了。   唯一和记忆里不太对得上的,怕也就是桌上那一盏格外明亮的灯,毕竟不管是李老爹还活着的时候,还是后来兄妹二人相依为命的那几年,家里都是舍不得点灯的。   点灯要费油,贫苦人家是不会把那一点少得可怜的钱财花在这个上面的。   顺着温暖的灯光,李凝看到了李澈,那是一个十四岁的,苍白又瘦弱的李澈。   李凝刚要张口,但她其实不过只发出了一点点动静,李澈就端起了桌上的茶水朝着她走过来,和那双明亮中带着疲惫的眼睛对上的时候,李凝便明白过来,那些记忆并不是她独自一个的幻梦,而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   家里是没有茶盏的,李澈端来的是个盛了半碗水的粗陶碗,李凝喝了几口水,浑身的力气仿佛回来了一些,不等她开口,李澈就道:“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黄粱一梦,终于清醒。”   李凝倒不觉得是梦,然而此刻慢慢醒觉过来,她也发现了那些记忆仿佛隔了一层似的,再没什么鲜活之感,像是梦醒之后的清明。   李凝没有开口,只是抿了抿唇。   她的记忆里对于这一场大病印象是很深的,正是这一场莫名其妙的病之后,没过多久,她就遇到了微服游玩的大夏天子,姒照。   李凝对姒照没有太大的恨意,却也并不喜欢他,她那时太小,对感情没有半点概念,进宫之后眼里看的多半是宫中的繁华盛景,甚至对于这个人,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天赋异禀。   李澈却是从醒转的第一时间就将所有关于大夏的记忆复了个盘。   和其他世界三五百年一次的朝代更迭不同,大夏自上古时期禹祖立国以来就执掌皇权,周遭国邦没有一个比大夏强盛,且往往到了秩序混乱,皇朝动荡之时,便会有明君临世,那一代的禹师也会爆发式增长。   姒照其人,在李澈眼里,也可算得上一个降世的明君,姒照的父亲,祖父都是庸碌之人,数代骄奢淫逸下来,几乎要动摇国本,到了姒照这里,他少年登基,改革税法,重农抑商,对外蚕食蛮夷诸国,对内梳理吏治民生,即位不到十年,就将大夏治理得井井有条。   想动这样一个人是不太现实的。   第一是大夏的禹师不少,李澈并没有对上全部禹师的把握,第二是要考虑到如今盛世光景,倘若姒照真的死了,大夏式微,境外诸国起了虎狼之心,怕是要掀起一场真正的乱世。   第三,也是李澈最担心的一点,从前身在大夏的时候不觉得,跳出樊笼之后,仔细回想一下便会发觉,大夏王朝的背后绝不仅仅是一群禹师,当年禹祖立国不久便白日飞升而去,如今夏人多半认为“飞升”是驾崩之意,但经历过上一个有仙有妖有龙的世界,李澈猛然意识到,这里怕也是有上界的!   他不可能带着李凝步上同一条不归路,只能暂且将恨意压下,倘若可以,他恨不得立刻远离元京城,找个乡间野地安居下来,避开那些污秽。   但这显然不可能。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想要避开危险永远比不上直面危险,躲是不可能躲上一辈子的,那倒不如主动一些,把事情摆在明面上解决。   李凝又喝了几天药,家里的余钱也剩不下多少了,李澈自然不会带着她出去卖艺,他把家中唯一还算值钱的瑶琴拿去卖了,给李凝买了一身新衣裳,料子自然算不上好,但至少比先前干净整洁一些。   李澈所想的,是冒充禹师。   李凝是禹师,而且是极为厉害的禹师,自然不能算冒充,但大夏从来没有女禹师的先例,奇货可居自然引人觊觎,倒不如让他来冒充。   对于李澈的想法,李凝很少有其他意见,只是这一次她认真地思考许久,还是劝道:“我觉得有些危险了……”   李澈摇摇头,说道:“只要过了验看那一关,想要混过去还是很容易的,我也并非手无缚鸡之力。”   禹师最危险的是自然是和同为禹师的人相斗,例如雷霆,雷霆分三六九等,高等的雷霆能劈死实力低微的禹师,谁实力强一些,谁的雷霆就能把对方劈死,非常简单粗暴。   打定主意的李澈是不会被人劝动的,李凝也只好应下。   经历无数次实战的李凝,作为禹师的能力必然要胜过大部分的禹师,李澈不准备扮猪吃老虎,相反,他必须要展露出极强的锋芒来。   当夜的元京城,雷霆如雨,电光如龙。   早在先前李澈就注意到,李凝的禹师能力暴动不是一次两次,但每次来势汹汹,反倒不像普通未经训练的禹师,故而时常被按在那些成名已久的禹师头上,这一次他既要伪装成一个初次觉醒,但天赋极强的禹师,自然不会让别人摘了果子。   李凝大病初愈,还不能久站,便裹着被褥坐在床上专心引雷。   当夜的元京城无风无雨,唯有雷霆如雨,电光如龙,但凡是有心人,仔细观察过雷霆的踪迹,便会发觉这可怖的雷霆像极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李凝引雷到半夜就睡着了。   小小的两间破屋外面忽然多出了不少气息,但李澈并没有开门,他也躺在了床上,安安稳稳睡过了一夜。   外面的人也没有惊动他们。   直到第二日天光大亮,听见里面传来动静,才有人分外谨慎地上前,敲了敲门。   李澈打开门,像任何一个忽然发觉了自己的能力,满心欢喜又有些紧张的少年人,乍然见到外间的大夏官兵,苍白的脸上便浮现出了些许惧色。   少年时的李澈和李凝比起后来的模样,着实失色许多,一是太过瘦弱,任是再美的容貌,配上蜡黄的脸色和瘦得几乎凹陷下去的轮廓都好看不起来,至少此时李澈打开门,外间的人见了,并不惊艳于他的长相,而是带着些恭敬的意态将他的模样记下,便退到一边。   敲门的人退下之后,上前的是个禹师打扮的中年男子。   李澈一眼就能看出这人的实力并不算高,但他还是极为配合地后退了一步,呐呐说道:“大人……”   似乎还想起要跪,可他又想到什么,硬生生站住了,面上透露出些许喜色来。   中年禹师态度温和,只道:“我此行是来接你的,要是过了验看,我们就是同僚,李小郎不必客气了。”   显然昨夜来时便已经打听清楚了情况。   李澈点点头,又有些不好意思道:“大人,我妹妹刚刚病了一场,离不开人,我能带她一起过去吗?”   这是小节,中年禹师并不在意,点了点头,温声说道:“去收拾一下吧,昨夜好大的声势,怕是今日不少人都在等着呢。”   李澈低下头,进屋换了一身衣裳,牵着李凝的手出来了。   李凝才过十一岁生辰不久,看上去还是一团孩子气,又刚刚大病了一场,脸色蜡黄蜡黄的,又瘦弱得不得了,但就是这样的境况,看着仍比一般的小姑娘漂亮灵气太多。   中年禹师却连一眼都没有多看,满脸的笑容都给了李澈。   禹师是天生的,大多数的禹师生而异象,会被官府第一时间找到,从小开始训练禹师能力,但也有沧海遗珠,忽有一日觉醒能力,但那大部分都不会走太远。   李澈显然是个意外。   就如中年禹师所说的,从昨夜声势来看,李澈的实力显然已经达到了高等禹师的范畴,只要验看不出错,以他的年纪天赋,说不得又是一个长骁侯。   自然,这话也只能在心里说说。   大夏尊卑有定,除非过了天子明路,谁也不会拿高高在上的贵胄和平民相比。   禹师的验看并不繁琐,当面能引一道雷就算是成功了,这一次对李澈的验看却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最终判定为高等禹师。   按照李澈的说法,他是随口念了引雷咒才引动了天雷,但在实际验看时一众验看官员却发现他压根不必口出引雷咒,甚至连一句敕令都不需要,真正达到了心随意动的境界。   验看时早已将在场禹师暂时请退,一众官员都是普通人,除了一个被自家兄长牵在手里的小姑娘再没有旁人在场,并无作弊可能。   验看过后,元京令尹当即以礼相待,命人好生安置这位横空出世的少年天才,随即拟折上报,一份奏折层层上呈,因上面印了加急朱印,中间没有经过半点拦截,直入天听。 第197章 大夏世界(2)   大夏天子姒照二十有六,元妃早逝,没多久天才禹师长骁侯出世,他便顺水推舟将长骁侯做侧妃的姐姐扶为正室,登基之后又封了皇后。   姒照对这位皇后没有太多感情,他是个很不懂风情的男人,朝事之外,对于女色的需要很少,且并不喜欢后宫争奇斗艳,大多时候,他都不会特意连着宠幸一个妃子两次。   所以他的后宫一向很平静。   后宫不起火,前朝尽在掌握,这样的生活对一个男人来说,也可算得上梦寐以求了。   姒照却并不快活。   他似乎缺少了一种为人的乐趣,大多时候,他都是安静而孤独的,像一尊没有生气的雕像,有时候他也怀疑自己是否有疾,但御医开的方子千篇一律,让他多多开解,最好培养一些朝政之外的兴致。   天知道这话说出去有多让人欣慰,大夏上几代天子倒是没这个毛病,也不要别人开解,自己就能玩得花样百出,姒照的父亲宠爱玉贵妃,天天带着佳人四处游猎巡守,劳民伤财,姒照的祖父不好美色,一辈子就爱建行宫,他在世的时候,在大夏各处风景名胜建了四百多座行宫,姒照的曾祖父不怎么花钱,却是个音痴,天天在宫里鼓乐歌舞,昏君范儿十足。   姒照从谏如流,开始定期培养兴趣爱好,他天生神射手,几次游猎过后就失了兴致,也不好歌舞音乐,听久了还会睡着,其他诸如书法绘画,更是听课入上刑。   至于男人最容易被培养的爱好,女色,更是令这位年轻天子烦躁不已,他不喜欢大家闺秀,纳过将门虎女,也觉无味,试着去过青楼妓院,更是被那娇娇怯怯的女娘缠得头疼,差点打人。   天子如此,御医也没什么办法。   种种尝试失败之后,姒照并没有灰心,只是把重心仍旧放在了朝政上,唯一保留下来的,也就是定期微服出宫转一转,他也习惯了在热闹的元京城里做个孤孤单单的行人。   加急奏折呈报上来的时候,正是姒照准备出宫的时候。   他一向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处理朝政是处理朝政的时间,游幸后宫是游幸后宫的时间,空闲时间是空闲时间,离了处理朝政的时间,即便是前线战报,他也是不搭理的。   但这一次,不知为何有些不同,姒照连衣物都换好了,瞥见空空荡荡的御桌上孤零零的一本奏折,到底还是放下手里的折扇走了过去。   然后就放弃了原则。   开玩笑,整个大夏的在编禹师也不过二十来个人,突然多了那么一个高等禹师出来,难道还能冷落了人家?   姒照一直认为,臣子如妃子,是要宠的,虽然他也没有怎么宠过妃子。   姒照准备办个宫宴,除了文武百官,还要请几位禹师来撑场面。   若是寻常的新晋禹师,自然用不上这种排场,大部分的禹师都是在出生时就定了的,谁也不会去请一个婴儿赴宴,最重要的是,这位禹师一觉醒就是一位高等禹师,姒照实在是有些厌烦自家小舅子那副张扬嘴脸,这次正好可以借机敲打一二。   大事小事吩咐下去,姒照长出一口气,忽然觉得有些乏味起来。   有时候他也信大夏天命之说,否则怎么会每逢江山欲倾之际,都会应运而生一个像他这样收拾烂摊子的皇帝,除了朝政,不给他半点快活。   最近,尤其是最近一年,姒照越来越觉得无趣起来,甚至羡慕起他一直很瞧不起的父皇,毕竟这老头虽然日子过得糊涂,可也天天被人哄得开开心心的,一辈子得多有滋味。   李凝不是第一次进夏宫了,她第一次进夏宫时,是被天子小心翼翼牵着手领进来的,一地跪伏的人看不清脸面,除了满眼新奇的奢侈之外,竟没有半点多余感觉。   第二次进夏宫,感觉却不同以往,即便到处都是暗暗打量她和兄长的视线,即便身边再没有一个威风的帝王,却比第一次来时愉快得多。   不知不觉间,她抬起了脑袋,步子也大了些。   作为宾客来到夏宫的不止李澈一个,这场宴会办得匆忙,之所以看着很有排场,是因为宫中早已备好了一场,原本是准备贺皇后的弟弟长骁侯晋阶中等禹师的。   李澈的高等禹师称号来得轻易,但其实能够达到这一位阶并不容易。   整个大夏的禹师有二十三人,肯接受大夏官府编制的禹师一共二十人,这二十人中,有十二个都是普通禹师,中等禹师六名,高等禹师两位,大部分的普通禹师想要达到中等位阶,至少也要三十年的积累,长骁侯与李凝同年,今年不过十一岁,这些日子已经在准备晋升中等禹师,故而他的天才之名并非虚言。   传说中的一人可战百万兵,说的仅仅是高等禹师而已。   大夏原有的两位高等禹师一个百岁高龄正在南地休养,一个四十来岁年富力强,却不屑宫中供奉,喜爱四处游历,只有李澈年少单纯,一看就是个可拉拢的苗子。   给弟弟准备的大宴转而为别人做了嫁衣,皇后的面上不露丝毫委屈,坐在姒照身边笑颜如花。   如果是正常男人,这会儿再怎么样也该安慰几句,但姒照连看都不多看皇后一眼,显然并没有注意到这种细节。   李澈一到,他就几步下了御阶,做足了礼贤下士的模样,一把拉起李澈的手,笑道:“这就是李郎吧,朕等候多时了,来来来,有话入席再说。”   这份亲近对臣子来说太过了些,但对一位高等禹师来说算不得什么,姒照的曾祖父没当上皇帝之前,还认了一位高等禹师做亚父的。   以李澈的年纪,自然做不了姒照的亚父,不过兄弟相称还是可以的。   李澈面上流露出些许受宠若惊的神情来,被姒照带着走了两步,才像是反应过来要退却似的,姒照笑了笑,仍旧拉着李澈的手,直到把他送入席中。   李凝低着头,并没有张望,故而姒照这一路竟也没有注意到她,直到入座,才看了她一眼。   姒照忽然有些怔愣。   就像是多年行走在寡淡无味的水墨画里的人,忽然闯入了鸟语花香的彩绘壁画图里,黑白两色的世界里忽然多了一片明艳色彩,沿着这人的边缘处散开,终于落成满眼光彩。   姒照站在李澈席前,一时间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弹。   李澈伸出手把李凝带进怀里,李凝虽然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十分默契地把脸埋进李澈的胸前。   姒照反应过来,倒也不觉得尴尬,只是笑道:“朕失礼了,也没个准备,这块玉佩送给小娘子,算是赔罪吧。”   他说着,解下腰间一块九龙纹刻的玉佩送至李凝面前。   只是送一块玉佩,姒照堂堂天子竟微微俯身,眼神十分真诚动人。   李凝想回过头看一看,却被李澈按住了脑袋,李澈的面上浮现出些许为难之色,但还是替李凝伸手接过了玉佩。   姒照隐隐有些失望,但他极少有情绪波动,即便是失望,对他来说也是极为新奇的感觉,倒也不是很难过。   送出玉佩之后,姒照坐回主位,只是这场宴会本就是为了李澈而办,李澈的座位和主位离得也不甚远,至少从姒照的角度来看,近得还能看清李凝身上衣物的纹理。   对于这样的情形,李澈已经设想过应对,他面上不显,让李凝坐得离他近了些,一只手不着痕迹地护在她身侧,对上姒照时不时的问话,紧张之外倒也没有答不上的。   姒照在宴会之前便从元京令那里得到了一份关于李澈的情报,在他看来李澈应当是个极好拉拢的普通少年,但还没说上几句话,他就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刺头的气息。   这一点不光姒照发觉了,周遭听得清他们说话的皇后贵胄,文武官员,也都发觉到了。   李澈在模仿一个人。   长骁侯。   李澈认为长骁侯这个人很有意思,但凡正常的贵胄子弟都不会像他那样愚蠢又惹人厌得厉害,但大夏自有国情在此,作为一个具有极强天赋的禹师天才,他觉得自己也可以试着学一学。   脾气坏的人总不会受委屈。   正主长骁侯还在闭门晋阶,李澈的模仿不动声色,少了一份属于贵胄的傲然,多了些轻浮的狂气,和那一点初见天颜的紧张糅合在了一起,一个骤然发觉天赋,骄傲难抑的平民少年顿时栩栩如生起来。   姒照和他说了拢共不到十句话,就已经被呛了两三次,并且随着呛声没得到应有的教训,这个一开始还有些紧张的少年脸上慢慢浮现出了一点肉眼可辨的得意。   宫宴上首的气氛一时有些诡异。   说实话,长骁侯就已经够让人头疼的了,不过一个十来岁的少年,又是贵胄子弟,多少还有些教养,可一个从未接受过贵胄教育的,却拥有极强天赋实力的高等禹师也有这个毛病,那就不是一句纵着就完事的。   这大概就得自天子姒照以下,大家一起受着了。 第198章 大夏世界(3)   一场宫宴,有人食不知味, 有人欢饮而去。   上辈子李澈是在李凝进宫之后才得封侯爵, 如今倒是一朝两级跳,做了大夏敕命封王, 只不过这个封王的含金量并不算高, 也就是个虚衔。   因时间匆忙, 没法大兴土木,经由姒照定旨,便将姒姓上一代皇族周王在京时居住的王府腾了出来, 加以修缮, 封赏给了李澈。   从贫巷到贵胄府邸, 路程倒也不远, 只是这其中的意味就大了。   新晋高等禹师李郎酒足饭饱, 携妹而去,只留下一众或是担忧或是无奈或是冷眼旁观的贵胄官员。   大夏天子姒照却陷入了难得的怔愣之中。   他生来对感情不甚敏感,就像是和世人都隔了一层, 即便是生父亲母,对他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 人生寡淡又无滋味, 却不知为何在见到那小小一个少女时,陡然心上开花, 平日的冷静自持消失得无影无踪,满眼都是那个灿烂动人的身影。   自然,这话他也没有和旁人说, 要是和旁人说了,多半会被认为发疯了,好端端的放着满宫千娇百媚的佳人不去喜欢,却看中一个瘦瘦小小仿佛豆芽似的小娘子?可他也不知怎么了,偏就是移不开眼。   因着这份独特又新奇的好感,他甚至连李澈略有些张狂的言行都不大在意,毕竟这几年他也没少被长骁侯烦过。   姒照毕竟做了快十年的皇帝,起了心思便本能开始盘算,然而无论他怎么盘算,这事都有些麻烦。   中宫有后,他不可能把一位高等禹师的妹妹纳进宫里做妃子,要是废去皇后,难免有损名声,更何况他也懂得莫欺少年穷的道理,长骁侯不过十一稚龄就能闭关准备晋升中等禹师,再给他一些时间,难保不会是第二个李澈,想斩草除根弄死一个小孩子自然容易,可对天子来说,走一步看百步是必要的,如今他尽可以抱拥佳人,但往后李澈坐大,便再无可以掣肘他的人选了。   这不可取。   江山美人,先有江山才能得美人,没有取一的道理,为了一个女人坐不稳帝位,才是要令人耻笑。   姒照冷静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先按下自己这份心思,就像先前那些被刻意培养出的兴趣爱好一样,久不动了,心思也就淡了。   周王是姒照的皇叔,年轻时不爱奢侈,中年之后却又开始追求奢侈,个中自然也有内情,姒照的父亲登基之前,诸皇子争锋,自然要装出可靠模样来,等到皇位尘埃落定,也就没什么可装样的了,故而这座周王府可谓是元京城中数一数二的精美建筑。   占地面积比李澈从前居住的侯府大了三倍不止,比长骁侯后来的府邸也大了两倍有余。   李澈和周王的口味一致,偏爱奢华,住进周王府后,除了在外人面前装一装兴奋,实际上住得算是如鱼得水了。   禹师一向是王朝的基石,禹师数目甚至可以定夺一个国家的强弱兴衰,大夏周边不少小国便是如此,有的小国富庶而兵弱,但有一到两位强横禹师在,周遭就再无强邻敢轻动刀兵,一个高等禹师,哪怕没有经过训练,也无异于是给大夏增添了一道长城。   毕竟这天下诸国记录在案的高等禹师,还活着的,绝不超过十指之数。   这位李郎立时从下等平民摇身一变成了元京新贵,一时风头无两。   就连长骁侯晋升中等禹师的消息也被这汹涌的浪潮覆盖过去,问起来的时候,大部分的人甚至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关的。   长骁侯姜凌的心情很不美妙。   假如新来的高等禹师不是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少年郎,而是随便什么苦修多年的老头,他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个的,这世上有人在乎实力,有人在乎名气,他最在乎的,便是自己的天才之名。   姜凌自小受家中宠爱,外人吹捧,早已认定自己乃是大夏甚至天下最优秀的天才禹师,得天宠爱,也是凭着这一股心气,他堪破瓶颈晋升中等,现在忽然告诉他,他并非天之骄子,有人比他更得天时,甚至不需勤学苦练,一朝觉醒就是他苦苦追寻的顶峰,这让他如何接受?   将闭关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了解清楚之后,姜凌就直奔昔日的周王府,如今的李王府。   他倒也没有什么挑衅心思,只是想要确认一下李澈的实力,假如高等禹师是真,他自然不会轻言挑衅。   李澈来时,姜凌正在客堂喝茶。   事实上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是没有那份心思静静坐着品茶的,这位长骁侯姿势虽然标准,但神情不耐,脚尖微微点地,细枝末节处无不透露出焦躁急迫的心情来。   距离李澈封王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之久,王府的食补药补已经初见成效,不管是李澈还是李凝,脸上都慢慢见了血色,被积年的贫苦掩盖在骨子里的颜色正一丝一缕地渗透出来,日日得见的或许还没那么明显,但姜凌头一次见李澈,竟被摄了一下心神。   李澈不怎么讨厌姜凌,毕竟直到他死前,姜凌也不过是个孩子,虽然有些骄纵,但许是少年慕艾,他从未帮着皇后欺负过阿凝,倒也算得上一位正人君子。   他态度温和地招呼了一下。   这位正人君子本是一身的焦躁,见了主人家之后,却不知怎么地平静起来,放下手里的茶盏,收回不住点地的脚,眼神略有局促,张口就道:“我听闻元京里多了一位禹师前辈,故而特来拜见。”   竟是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设定。   姜凌的想法非常简单粗暴,他之所以认定自己得天宠爱,都怪父母和姐姐一刻不停的灌输,如今见到美、前辈,只看前辈这一身仙人风姿就能明白,老天爷到底更宠爱谁。   姜凌摸了摸鼻子,说道:“听闻前辈是元京人,我在这城中也住了十多年了,竟然没有缘分得见一回。”   李澈只当是客套,笑了笑,说道:“长骁侯怕是不会去那些脏乱地方的。”   姜凌连忙摇摇头,说道:“凤栖梧桐之地,岂有不好的,我……”   话音未落,他忽然张大了嘴巴。   李澈不用去看也知道是李凝来了,这处客堂有两个出入口,李凝从前廊提着裙子急匆匆进来,想也是怕姜凌脾气上来不管不顾动手,来救场的。   毕竟李澈出手等于灭口。   姜凌的嘴张得很大,这位小侯爷继承了自家母亲的精致面容,嘴也不算大,这会儿整个张开了,像是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咽喉。   李凝带着几分警惕之色看向姜凌。   李澈不知道,她是经历过的,她那时不大懂事,偶尔得见李澈,总要诉苦,那时她最讨厌皇后,自然说了很多关于皇后的坏话,长骁侯虽然没怎么欺负过她,但这人的脾气喜怒无常,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打人,在她心里的印象很不好。   姜凌对上李凝黑白分明又带着几分冷意的眸子,脑子忽然一嗡,不知怎的,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几乎要从胸腔里蹦跳出来。   李凝的脸色有些诡异起来。   她如今已经不再是不知人事的小姑娘了,经历过几段感情,也见过许许多多的人和事,她最容易分辨的,就是爱慕的神情了。   原来上辈子的长骁侯,竟是爱慕她的吗?   李凝仔细回想一下,但终究对长骁侯这么个人的印象不深,没能回忆出个所以然来,见姜凌呆愣的时间过长了,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开口提醒道:“长骁侯!”   姜凌慢慢醒过神来,听了这细细软软的一声,差点又魂飞千里。   对上小姑娘略有些嫌弃的眼神,姜凌用尽了毅力才勉强自己不要再去惦记着没取完的娃名,面上扯出一抹笑容来,用极为温柔的声音说道:“我姓姜,单字凌,你可以叫我凌哥哥。”   李凝抿了抿唇,并不搭理他,径直坐到了李澈身侧。   姜凌也不失望,视线热烈地追逐着眼前的小小身影,直到陡然被一阵冰寒刺激得脊背一凉,随即就对上了未来舅兄友善的表情。   姜凌心头一突,连忙开口道:“舅兄、不是,前辈,我、我有一座长骁侯府,家宅三百间,家资约有千万,离十二岁生辰还有六个月,家里本来定了一桩婚事,我母亲觉得不匹配,去年退了,我、我想……”   他开口本就乱了思绪,说了一大通,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个想字含在嘴里半日,到底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只是舅兄两个字都出口了,谁又看不出来他的意思呢?   李澈和李凝无奈地对视一眼,再看看脸皮发红,眼神发飘,连话都说不完整的姜凌,还是李凝先一步开口道:“想不出来就别想了,我没有嫁人的打算。”   姜凌愣愣地啊了一声。   李凝对上这张傻里傻气的少年脸庞,忽然起了一点坏心思,笑道:“我要嫁的人,是像哥哥一样的盖世英雄,你哪天能打败他,我才会勉为其难考虑一下。” 第199章 大夏世界(4)   姜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   他一贯顺风顺水, 虽然年纪并不大, 府里早就有动了心思的小丫鬟处处撩拨勾引他, 虽然还未开人事, 但他被勾引得十分膨胀,正是疑心全天下女子都喜欢他的时候。   最令他难受的是, 明明被这样直白地拒绝了, 甚至人家都放出话来, 就算他胜过李王,也只是勉为其难考虑, 分明已经是很不给他面子了, 可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却还是忍不住脸红如火。   那样笑着的姿态, 那样柔软的话语……他应当也不算是被很干脆的拒绝的吧?   姜凌脑子里乱哄哄的, 回到长骁侯府的时候,听闻他去了李王府的姜父姜母都以为他被教训了, 一时之间姜母气得抱着儿子一边哭一边骂,姜父倒是觉得自家儿子也该适当吃点教训, 这不是也没缺胳膊断腿劈出什么毛病来嘛。   姜凌犹在怔愣,衣襟都被姜母哭湿了, 等醒过神来, 才知道是被误会了, 他也不在意,摆了摆手,说道:“母亲不要哭了, 我是去了李王府,但没惹事,李王是个神仙似的人物,对我也很是亲近。”   姜凌说着自己都信了几分,忽然想到了什么,抓住姜母的手说道:“母亲,李王有个胞妹,看着比我小一些,我想娶她为妻,可她不肯答应。”   姜母还没反应过来,倒是姜父开口说道:“你初次登门,连个物件都没带,急赤白脸要娶人家,稍微讲究些的姑娘都不会答应你。”   不过倘若登的不是元京新贵李王的府邸,恐怕全天下能在姜凌这个少年侯爷面前讲究的姑娘也没几个。   姜母倒是和儿子一样膨胀,只道:“这也没什么,等过几日挑个良辰吉日,请个媒人上门说和说和也就是了,这李王小孩子家家的在元京也没个依靠,不会拒绝的,再者说了,天底下比我儿出挑的少年郎有几个?”   她嘴上这么说,语气却是“天底下再没比我儿出挑的少年郎”的意味。   姜父叹了一口气,说道:“不是咱们家说了算的。”   姜母反倒更来了劲,得意洋洋道:“咱们家说了不算,宫里还能说了不算?凌儿既然喜欢,皇后娘娘必定也是喜欢的,赶巧了我儿晋阶大喜,正好请皇后娘娘让天子下旨赐婚。”   姜父还没说话,姜凌却有些沮丧地说道:“她不答应,我不能逼她。”   姜母愣了一下。   姜父拍了拍自家儿子的肩膀,说道:“你说得很对,男儿立世,有所为有所不为,但一次不行就灰心放弃,也不是我姜家男儿的作风,改改你那狗脾气,我儿不输人。”   姜凌从前只觉得父亲迂腐软弱,母亲姐姐待他好,他就更亲近母姐,但今日他忽然发觉,母亲有些不讲道理,反倒是他一直瞧不上的父亲才真正说出了他的想法。   姜母只觉得气恼,说道:“那个丫头指不定也就是摆个样子,心里怕要愿意死了,我儿这样的,配不起她一个贫家女怎的?皇后娘娘都说,不知道多少贵胄夫人求到她面前,想给我儿说亲,她……”   被宠惯了的少年是不讲什么话术的,见母亲还要再劝,姜凌毫不客气地说道:“娘你就别说了,我要娶的又不是别人,别拿宫里那一套去想她。”   说罢,他转身而去,原本打算松懈一下犒劳自己,这下越发勤勉起来。   姜家一番争闹并没有传到李澈的耳朵里,他这些日子在旁人看来一点都不安分,每逢宴会必到,且甚喜在人前展露自己,除了把高等禹师的名头打得更响,收了不少礼之外,几乎什么事情都没干。   这样的做派,反倒令姒照安心不少,贪名贪财乃至贪色在上位者眼里都不算事,禹师并非朝臣,却拥有比任何一个朝臣都强大得多的控制力,甚至于如果他是个暮年天子,一个高等禹师的态度几乎可以支持一个原本毫无胜算的皇子夺嫡上位。   李澈再讨厌,可他不恋权,又或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在平民人家长成的少年,压根也没那个本事去贪权,只要引导得好,就还是一枚可用的重棋。   这些天的试探,李澈和姒照宾主尽欢。   唯一让姒照有些遗憾的就是,李澈虽然目光短浅,性格狂妄,却对妹妹十分爱护,别说是重金求娶,哪怕是稍稍露出些垂涎苗头来,都会被这位新晋禹师毫不犹豫地狠狠教训。   莫说送妹入宫,就是长骁侯也折了戟,很是劝退了一批人。   李澈封了王,李凝也被择日封了郡主之位,封号静宁,她最开始出现在人前时又黄又瘦,很不符合大夏白皙匀称的审美观,住进王府之后好生将养了一阵,日渐丰盈起来,倒是渐渐显露出了美色锋芒,最难得的是,大夏女子以端庄贤淑为美德,这位贫家出身的李郡主却百无禁忌,不止跟着自家兄长出入各种宴会,性情更是活泼开朗,很是得了一批见惯贤淑闺秀的贵胄青眼。   但这些青眼没什么用,就是把眼珠子瞪红了,人也到不了手里,光给看看而已。   李澈这些日子并没有闲着,不出去赴宴的时候,他就在鼓捣各种上古书籍和史书,并且搜罗了一大批大夏民间传闻的故事,花了不少时间将这些资料整理归类,李凝有时也帮着一起,只是一直不明白他在做什么。   如此忙活了小半个月,望着满架藏书和满桌名录,李澈这才长出一口气,对面露不解之色的李凝说道:“我从很早之前就在怀疑,我们去过的那些世界为什么有的上下承袭,有的风俗接近,历史却迥然不同,最重要的是……这些世界的地貌地形几乎是一致的。”   李凝愣了愣,她喜爱游历,对这些也是司空见惯了,却从没像李澈这样深究,说起来,确实是有一点奇怪的。   李澈把一本《万国纪》展开,又将自己在上个世界临摹而来的《山海经》放在旁边,说道:“《万国纪》中记载的地图和《山海经》中的地貌几乎重叠,但个中有许多差异之处,比如《万国纪》中记载的东荒异兽在此方世界之中并不存在,却在《山海经》中有记载,《山海经》里的须弥山在《万国纪》中有记载,并且确实存在。”   李凝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其中有不少吻合之处,而单独一书中有矛盾的地方,却都能在另外一本中补全。   李澈又将一叠神像一一摊开,指着最上面的一尊三目神将说道:“这些世界里,对于神佛的记载更是相近,其中这位三目神将,几乎每个世界都有人祭拜,虽然司职有些出入,但名姓,长相,出身来历,却都惊人吻合。”   李澈指的三目神将名为杨戬,在所有的神话记载中都是仙子和凡人私生之子,额心生有天目,又称二郎神。   不过在很多记载里,这杨戬的生母有时是玉帝亲妹,身份不凡,有时是瑶池小仙,侍女之流,没个定论,倒更像是佐证了李澈的想法,毕竟仙界之事,传来传去变了味道才符合流言传播的轨迹。   李凝的眉心蹙起,问道:“所以我们去过的那些世界,很有可能是同一个,甚至就是大夏,只是……”   对于那些迥异的历史进程和风俗人情,还有她想不出来有什么解释。   李澈并不觉得李凝笨,他也没有卖关子的意思,拍了拍李凝的头,低声吐露天机:“《奇人志》中记载,一千四百年前,大夏名相松应臣晚年疯癫,曾言天有量劫,一量劫五万元会,一元十二会,一会一万八百年,人在劫中,一劫一轮回,天翻地覆,大夏已是第四量劫。”   李凝陡然一惊。   李澈慢慢地说道:“人在劫中,说明也可脱劫,那些世界地形地貌虽有不小变化,仔细梳理起来,倒像是从山川层起渐趋平坦,正如大荒渐平,以山川地貌为基准,大夏更为崎岖,也更接近《山海经》中记载的上古地界,我觉得,我们可能是在无意识中脱劫而出,去了未来的量劫。”   李凝被震撼得一时无言。   李澈见李凝脸色苍白的模样,轻声叹了一口气,说道:“人力有尽头,我也不知我说的对不对,但这是最合理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假如我们当真是去了未来的量劫,那这一世大夏,就该是我们最后一个轮回了。”   一切都将步回正轨。   李凝起初十分震惊,但在李澈温和且平静的叙说下渐渐放松了下来,说到底亿年为计的量劫对她来说并无意义,多活了那么多年,本就该到了终结的时候。   她忽然想起了很久很久之前遇到的那些人,原来不是他们作古,而是她对他们来说,本是上个量劫,几十亿年前的上古之人了。   李澈轻轻地把李凝抱进怀里,拍了拍她的脊背,说道:“生死有定,我会陪着你到最后。”   李凝抱紧了李澈。 第200章 大夏世界(5)   自从那日书房之后, 李凝便不再出门。   在轮回世界之中, 她很少动用禹师能力, 如今却不同, 光是大夏便有两位和她实力仿佛的高等禹师,更别提天下万国, 要知道, 她在替李澈检验时, 根本没有留一丝余力。   李凝并不知道是自己几辈子带下来的实力并没有跟着回来,还是高等禹师本就是这么可怖的存在, 以她和李澈的实力, 想要在大夏逍遥一世是足够了, 但在这有可能是最后一次的轮回里, 她并不愿意安安分分老死元京城。   李澈也是这么想的。   李凝闭门不出, 是在磨砺自身实力,李澈如今禹师的身份已经得到公认, 也不需要时时刻刻带着李凝,和李凝相反, 他出门的次数反倒多了。   其实元京城中是少有雷雨的,一是普通禹师根本召不来太大的动静, 能有一两道晴空响雷已经不错, 天赋再厉害一些的, 例如长骁侯,也只能做到雷霆如细雨的程度,李凝自闭关之后, 却是时不时就会招来漫天雷云,虽并不伤人,也很能震慑人心。   李澈不得不和她打配合,有时正和人谈笑风生,外头雷云一起,就得沉了脸色,越发显出这位新晋高等禹师的喜怒无常。   出了一位高等禹师,是整个大夏王朝的幸事,先前那两位高等禹师,年老的那位推说年纪大了,不肯上京一观,倒是年轻些的那位得了消息,原本远在傲来国的,也兴致勃勃传出话来,要来见一见李澈。   天下四大部洲,胜神洲、牛贺洲、赡部洲、俱芦洲,各占一方,大夏据胜神洲全境,唯有临海之畔横亘一小国,名为傲来国,之所以不并了这小国,一是大夏先祖斩龙而立国,夏人难以在海岸近郊生活,一旦有夏人近海,轻则被淹死,重则会掀起海啸,夏人离开之后,才有了蛮荒野人在海边建立族群,渐渐成国,称傲来国。   大夏强盛,是因为其余邻洲大大小小有万国之数,最大的国度也不到大夏的三分之一,更别提像大夏这样占据一大部洲。   李凝想等元京事了,她再长大一些,实力更强一点的时候,和李澈一起游历四大部洲。   其实假如不是李澈这些日子搜集得来的资料,一辈子都没出过元京城的兄妹二人,甚至只知道大夏和几个近邻国度,压根不知天下有多大,更不知什么傲来国、四大部洲。   这便是眼界了。   游历在外的那位高等禹师名叫姚齐,只从名字便能看出这是一位大夏贵胄,大夏的贵胄姓氏都带一个“女”,据说是因为远古时代,天下部族首领都是女子,后来男子掌权,倒也还是沿承下这些姓氏来。   姚齐出身大夏姚氏王族,自小展露禹师天赋,难得的是,他父亲早逝,母亲是一位知书明理之人,将他认真教导成一名端方君子,后来母亲过世,他也晋升高等禹师,因地位敏感,故而常年游历在外,只有在遇到战事的时候才会回到大夏。   不光是姚齐,几乎所有不在元京城的禹师得了消息之后,第一反应也是回来,毕竟就近感受到一位高等禹师的雷霆,便如话本志怪之中的悟道,时常会有幸运之人借此突破自身瓶颈,还有传言说孕妇多见雷霆会容易诞下天生禹师。   故而这些日子元京城里的住宅十分紧俏。   极少会在外面见到的怀孕妇人不论贵贱,几乎走几步就能看到,而一旦天上有雷云聚集,元京城各处坊市街道甚至官道马道屋顶上,都会站满了眼带希冀的孕妇。   这倒是李凝没想到的。   傲来国和大夏接壤,姚齐原本是准备取道傲来,远渡重洋,去南瞻部洲一趟的,如今半道折回,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从大夏边境赶回了元京城。   放在李凝和李澈经历过的那些世界,同样的方位差不多只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赶路,但大夏不同,虽然流传在此方世界的《万国纪》和《山海经》有诸多重合之处,但也有差异,国土大小便是最大的差异,同样的地形地貌,大夏的地貌便比那些世界大了十数倍乃至上百倍有余,所以大夏诸地之间以飞鸟通信,大部分的人一辈子只会待在一个地方。   姚齐进城那日,正赶上天空雷云密布,许多新来的孕妇都站在外面,月份浅的或是胆子大的,还敢往屋顶上爬,生怕待在屋里影响沐浴福泽。   姚齐多年不曾归京,差点以为大夏出了什么新风俗。   李澈这日并没有出门,经过两年不间断的磨砺,李凝一向不怎么动用的引雷之术进步极快,甚至于她布雷之时只要稍稍动念,便能立刻招来漫天雷霆,比之先前厉害了不知多少。   让姚齐来看的话,他自问是弄不过的。   但他百万里迢迢赶回来,又不是为了和这位新王弄上一场的。   姚齐连家都没回一趟,整理了一下衣裳,觉得没什么纰漏,便抱上一早准备好的礼物上门拜访了。   越是靠近,怀里的礼物越是烫得灼人。   这更坚定了姚齐的念头。   他所准备的礼物,实则也称不上礼物,因为这并不是送给李澈的,这东西乃是他从海外一处岛屿得来的仙石,这石头奇妙非常,通体透明如琉璃,只在石腹处结了一颗石卵,姚齐一见便觉神异,想要劈开仙石得到石卵,但以他高等禹师的雷霆,竟然怎么劈就是劈不开。   姚齐其实自己明白,他的高等禹师称号含金量不算太高,一是他驭兽确实无人能及,二是当时明公告老,整个大夏竟然没有能够震慑外敌的高等禹师存在,便凑合凑合喂了他不少灵丹妙药,硬生生过了验看,凑了个人头数。   自此姚齐就觉得自己打出来的雷霆颜色都不正了。   这也是姒照在考虑牵制李澈人选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这位年富力强王族的原因。   姚齐的名字虽然近两年不太响亮了,但李王府的人还是认得他的,连忙去向李澈通报,至于这位姚王抱着一块半人高的巨石,看上去有些怪异的事情,倒是谁都没在意。   高人总要有一点怪癖的,例如他们家李王,两年来不知道拒绝了多少闺秀小姐,撇去那嚣张跋扈的脾气,倒像是个清心寡欲的仙人了。   姚齐一路走过来,确实听说了不少关于这位李王的事情,不过他也没怎么当成一回事,没本事的狂叫狂妄,有本事的狂,那最多算个轻狂,那么年少的一个高等禹师,谁能不狂?姚齐觉着要是换成他,十五六岁的年纪就有如此实力,说不定都能狂出病来。   李澈很快出来见礼,因着这一场,倒是把那漫天的雷云也散了个干净。   姚齐也松了一口气。   他当年是吃药吃成的境界,就算后来填补上实力了,还是觉得自己输人一等,在元京城外远远看着那雷云的时候,就觉得李王的雷比他有威势得多,越近越慌,这会儿才算是舒服了一些。   李澈看了看姚齐,确认这传闻中的大夏第一禹师实力并不到他的三分之一,面上也多了一点笑容,主动开口道:“姚王此番登门,不知有何事?”   姚齐连忙客气了几句,倒也不觉得自己脸皮厚,笑眯眯地拍了拍怀里的仙石,道:“李王可知这是什么?”   李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仙石的形状和腹中的石卵,眉头渐渐拧起。   姚齐不觉得,但他一见这仙石就觉得奇怪,像是见了个久别重逢的故友,比这个又近一些,像是见了阿凝,但比见了阿凝的感觉又淡一些。   他从来不会忽略自己任何一点感受。   姚齐等不及李澈开口,他也不觉得李澈能认得出来,索性自己揭晓答案,带着一点喜悦和得意,说道:“我自得到这块石头起,不知查阅了多少典籍,走访了附近傲来国的百十名宿老,才从其中一个两百六十多岁的老者那里听说了一个故事。”   李澈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姚齐压抑着兴奋说道:“远古时代有一位娲皇,在大夏传闻中乃是女氏首领时代的一名部族领袖罢了,但在傲来国的故事里,这位娲皇乃是开天辟地第一位神明,盘古不过是男子掌权之后照搬原事,给开天之神换了个性别而已,娲皇于大荒开辟四大部洲,放入生灵繁衍生息,后有感于大荒一片漆黑,于是……取天地灵气炼石为四柱,撑开大荒天地,自此才有日月生辉,五彩人间!”   李澈用看猴子的眼神看着姚齐。   姚齐压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紧张而急迫地说道:“这都是真的!真的!我在那位老先生的部族里见到了女娲神迹,还有一位活生生的白蛇尾的侍神,她要我将这颗仙石带回大夏孵、咳,石卵将诞神子!”   李澈的目光从姚齐脸上,落在他怀里的仙石上。   不知道是不是一眼错觉,他发觉仙石之中的石卵轻轻地动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姚齐:石卵将诞神子!   李澈:不,石卵将诞猴子。   ps:四大部洲的设定来源于佛教,沿用一下。 第201章 大夏世界(6)   姚齐的来意虽然没有明说, 但李澈已经明白了。   他斟酌了一下, 也没当着这位贵胄禹师的面露出什么骄矜模样, 甚至有些委婉地劝道:“既然是神明遗下仙卵, 那就该和卵生无异,最好顺其自然, 岂可拔苗助长?”   姚齐听了, 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样, 只说道:“侍神见我诚心,告知了我许多事情, 她言这仙卵本该在下一个量劫出生, 命途多舛, 但天怜其子, 若有能破开仙石之法, 神子的命运将同这天下苍生联系在一起,真正担负起神子之责, 而非为居心叵测之人掌中傀儡。”   话到此处,他的眼眶竟微微发红, 神情也极为正经,只是他越正经, 看起来就越是像个被什么东西蛊惑住的疯子。   李澈没有把他当场打出去, 也是因那一丝对仙石的莫名恻隐。   他沉吟了一下, 说道:“姚王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但天雷加身,这块仙石当真能够承受得住?”   姚齐坚定无比地点了点头。   他到底还是没好意思说出自己连劈多日, 也未能在仙石上留下一道划痕的事情来。   李澈自然也不会多口去问,叹了一口气,只道:“请姚王随我到后花园来吧。”   姚齐也不觉得冒犯,连忙抱起仙石跟上了李澈。   自从李凝开始修习真正的禹师之法,后花园就成了李王府的禁地,除了李澈之外,再没有人能够踏入这里一步,李澈来时,李凝刚刚收了术法,正在花园亭中跷着脚翻话本看。   远远地见到李凝颇有些不雅的背影,姚齐就在心里犯嘀咕,他虽也听过李王爱妹如命的传言,但一时并没有联系上,还当李澈的宠妾在后花园游玩,连忙避开视线,不想李澈半点也不避讳,直接带着他入了亭子。   姚齐只好抱着仙石跟了进去。   李澈说话一向简洁,不等姚齐入座,已经三言两语说清了事情,李凝便有些好奇地看向姚齐怀里的仙石。   姚齐整个人犹如雷劈,空出一只手来,指着李凝的脸,啊啊两声,像是忘记了怎么说话。   这并不是被惊艳到的神情,李澈多看了他一眼,发觉姚齐的模样看上去又有些疯癫了。   李凝还没来得及说话,姚齐忽然大叫了一声,转身就走,甚至连仙石都还遗落在花园亭中。   李澈也没让人去追,见李凝很是奇怪的模样,便把姚齐今日的言行复述了一遍,左右花园无人,他想了想,又道:“古经有言,人见神则狂,我原本以为姚王性格如此,但仔细想想,倒是有些像松相疯癫之事。”   松相就是先前李澈说过的那个,提出“量劫论”的人。   这是李澈经历颇多,且相信神说,若换了旁人,大约真会以为撞了个疯子。   李凝倒也不太在意那人疯没疯,她围着那仙石转了转,对李澈道:“我刚才一见这石头,心里就是一动,总觉得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   李澈点点头,说道:“我也是如此,姚齐所说之事,信他一半就差不多了,不过这石头,倒是可以试试劈劈看。”   李凝啊了一声,“既然这仙石来历成谜,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李澈说道:“东胜神洲,傲来国,海外岛屿,天生石胎,你还想不到吗?”   这话便如拨云见日一般,李凝陡然想起自己在那些轮回世界之中听过的神话传闻,似乎大都有个……猴佛?   更别提上一世,金风狮和黄三这些小妖口中常提的那位斗战胜佛了。   李凝决意劈劈看。   劈坏了,也不过是让佛家少一尊护法神,劈对了,倒是可以近距离观一观猴佛。   也是到了要搬的时候,李凝才发觉这仙石虽然看着只有半人高,却十分沉重,至少以她回来这两年几乎没有练过武的身板,是搬不动的,李澈试着抬了一下,更是直接就把手揣进了袖子里。   同样娇弱的兄妹两人对着叹了一口气,李澈忍住笑,只道:“明日找人来修。”   李凝也只好和李澈一起退到了亭外,离得安全了,猛然调动全副心神,不再是压上漫天雷云,而是聚集在一处,陡然间便有雪白雷光自上而下,轰隆一声,别说是亭子,就是原地直陷下一个大坑来。   李凝和李澈两人等了一会儿,才慢慢朝着坑底望去。   坑底的仙石起初没有动静,但从顶上裂开了一条大缝,过了一会儿,忽有一道风吹来,石卵周遭的仙石就像是破壳的蛋一样从裂缝处慢慢龟裂,随即石卵上落下两片石壳,露出内里红彤彤的一个红卵,从红卵周围渗透出金色的液体。   即便没有半点认知,李凝也忽然心头一跳,潜意识里便知道那金色液体是血。   李澈也有同感。   红卵慢慢地动了一下,随即就像是心脏搏动一般,一下一下地跃动起来。   整个过程并不短,姚齐来时正是午后,等到石卵周遭的仙石完全裂开,又落了壳,将红卵暴露在外面的时候,已是入夜之时。   却仿佛一个眨眼似的,红卵底下忽然有两道金光浮现。   随即红卵整个站了起来。   也是到这时,李凝才发觉红卵本身去了那一层薄薄石壳之后,竟不是一个卵,而是个头朝下抱成团的猴儿,因那团太圆,她看了半日,还当红卵并没有破壳。   站起来的红卵已经有了个猴儿的轮廓,却没有毛,个头也小小的,还没有一只幼猫大,小小的巴掌似的一团儿,眼里的两道金光却极为明亮。   没毛猴婴的金光左右扫视一番,又看向夜空,随即金光一瞥,视线落在站在坑前的两个人身上。   猴婴:“吱。”   李澈没有开口,李凝却有些好奇地看了看,模仿着猴婴的叫声,回了一声:“吱?”   猴婴有些震惊,它看了看李凝,流露出不信任的目光,又看了看李澈,对着李澈道:“吱吱!”   李澈自然不会回它一个吱。   猴婴于是沮丧起来,它虽然小小的一个,身手却极为敏捷,几下就从坑里蹿了上来,倒也没有传闻中的卵生动物一样,对第一眼见的人很亲,反倒是自己拍了拍身上的木屑灰尘,非常坚强独立地用金光扫视了一番李王府,然后直接去后花园的莲池里洗了个澡,直把身上的金血洗得干干净净。   李凝再一次见到猴婴的时候,它正端端正正坐在饭桌上,等着开饭。   猴婴什么都吃。   李凝喂它水果,来一个吃一个,李澈喂它生肉,猴婴的表情有些抗拒,但还是几口囫囵吃下,后来又有下人说,这只小猴子有时会在下厨吃菜叶果蔬,有时候兴致起了,连后花园的花花草草都要祸害几下。   原本李凝还担心惹了什么麻烦,但猴婴十分独立,平时几乎都在玩耍,等到它眼里的金光能够自如控制了,李澈甚至不拘着它出行,只是给它在脖子上戴了一块李王府的铁牌。   猴婴对此毫不抗拒,很明显知道铁牌的作用,它的智力在李澈看来,已经及得上姚齐了。   除了这猴的来历有些神奇之外,日子倒是平静了下来。   姚齐自那日之后就完全地疯了。   他刚来见李澈时,虽然举动和言行都有些奇怪,但很显然并不是个真正的疯子,说话还很有逻辑,要不然他也没法从傲来国回到元京城了,但之后,李澈再次见到姚齐的时候,他已经认不出人了,口中总是喃喃叫着什么女娲侍神之类,却连个带有完整逻辑链的句子都说不清。   李澈走时,姚齐还拼命挣脱姚王府护卫,扑到地上想要去抱住他的脚。   直到李澈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姚齐蹲到了地上,双手抱住头,眼前全是细碎的光影,他头疼欲裂,觉得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事情,但就是无法组织起思维来。   头疼持续了很久,直到眼前闪过一张美如妖孽的稚嫩脸庞,渐渐和他在傲来国神迹中见过的一片神明壁画相重叠,姚齐忽然气力一泄,整个人瘫软在地,哑声含糊道:“洛神……”   猴婴正在元京城最大的一家酒楼吃饭。   它当然不叫猴婴,只是母亲神智失常,并没有给它起名的意思,父亲虽然关心它,却也不打算越过母亲给它取名,于是它也只能暂时叫猴婴。   猴婴生而知之,它出生时双眼两道金光扫视之处,上达天庭下入地府,直视天帝片刻,又望得阎王生畏,更自这片东胜神洲起,纵目窥见四洲之景,耳听六路,得八方讯息。它自然明白,当日站在面前的那对神仙似的男女,便正是它的父母。   在猴婴的认知之中,母亲的地位要远远高于父亲,所以它开口第一句,便是叫了一声娘。   不料它娘是个傻子,看了它半晌,也回了它一句娘。   它震惊地看向自家父亲,却失望地发觉父亲的地位果然低微,连语言都不通。   猴婴自此便坚强独立起来,因为它知道自己的父母都不靠谱。 第202章 大夏世界(7)   猴婴灵智极高, 在李王府时便是人人称奇, 出了王府, 外人一见它脖颈上的铁牌, 反倒不觉奇怪。   毕竟禹师除了引雷,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技能是驭兽, 姚王府看门的狮子还能分辨来客身份呢, 更何况猴子这种动物在常人看来, 本就该比狮虎豹之类聪明得多。   猴婴诞生不到一个月,就已经长齐了一身猴毛, 个头也长到和成年公猴一般大小, 它猴子心性, 不怎么愿意待在王府里, 时常在元京城闲逛。   猴婴不大明白人言, 倒也有自己的法子,进了酒楼之后四处转悠, 拉着酒楼小二的衣角,看到想吃的菜就伸出爪子指一指, 然后吱上一声,点了十来样菜, 猴婴便心满意足地坐下来等着上菜。   它是有一笔积蓄的。   父亲的地位虽然很低, 但显然比较受宠, 每次它要出门,都会有下仆送来钱袋,看别人用过几次, 猴婴也就学会了,甚至能够对上大致的金额。   十来样菜没过一会儿就上齐了,猴婴吃了个半饱,面前忽然坐下一个人来。   猴婴头也不抬,吱了一声。   对面那人没说话,也没有动猴婴的菜,只是用一双神光湛湛的眸子看着它。   猴婴只好放下筷子,看向来人。   这人猴婴是有印象的,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个人,它出生那日目中金光射冲斗府,直入云霄,惊住天帝,目光回转间瞅见不少天界神仙,只是那日见,这人额上还有一只眼,如今下了人间,便把第三目遮掩了起来。   猴婴还待再吱,来人并不和它废话,抬手一点猴婴眉心,便如一道清流入识海,猴婴张了张嘴,发觉自己喉间横骨已化,脑海里也多出千余种语言来,它还没开口,面前那人便自我介绍道:“我姓杨,名戬,你可唤我兄长。”   猴婴不信,它想了想,便从庞大的识海中找到杨戬使用的语言,开口说道:“你不是我兄长。”   杨戬摇摇头,说道:“可算,也可不算,我与你血缘极浅,但这只天目是昔年女娲娘娘补天遗落之石所化,和你出自同源,你如果不愿意叫我兄长,就叫我……”   “三只眼!”   杨戬话音未落,猴婴便高高兴兴地叫道。   杨戬面无表情,猴婴却不怕他,也是杨戬自己点破,猴婴才发觉这人虽然并不顺眼,可那遮掩起来的第三只眼却是怎么看怎么亲切。   猴婴的态度很明显,它不以杨戬本人为意,却很喜欢他的天目,杨戬并不在意这个,抬手一挥便在身侧布下障眼法,将天目暴露在猴婴面前。   猴婴越发高兴起来,甚至对着杨戬的天目,猴里猴气地叫了一声大哥。   杨戬抿了抿唇,等到猴婴发完猴疯,这才开口说道:“我这里有一份镇元子大神的荐书给你,再过五日,菩提道祖收徒,你到时心中默念一声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便可前去一试,道祖若不收你,去东城的真君庙寻我。”   说完,他便又是一点猴婴眉心,和先前的点化人言不同,这一点倒像是把什么东西硬生生塞进了猴婴的脑海里,想来便是那一份荐书了。   猴婴揉了揉眉心,刚要嚷嚷,杨戬便消失不见了。   猴婴左右看了看,发觉没人对杨戬的来去无踪发出异议,显然是仙家障眼法,它也不再多想,继续吃起饭来。   自然也没把杨戬的话当成一回事。   对于一只刚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小猴婴来说,它不明白拜师的好处,反倒很明白拜师的坏处。   安能摧眉折腰事师父,使猴不得开心颜。   然而杨戬也没有相信一只猴子自觉的意思,从酒楼离开之后,他犹豫了一下,换了身元京贵胄的打扮,登了李王府的门。   这些日子登门拜访李澈的人很少。   李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进门的年轻人,他长相极为俊美,眉眼间隐隐有些忧色,见到他的神情也和一般人不同,没有第一次见面的生疏,开口便道:“一别多年,我和前辈本没有话讲,但如今情况生变,前辈如今身在劫中,我也不多言,那只石猴乃女娲遗物所化,天慧极高,若能拜一位大能者为师,不出千年就能成器,到时也可庇护母亲渡劫,还请前辈向它阐明利害,不要耽误了。”   李澈没问什么劫不劫,前辈不前辈的,想了一下,说道:“虽不明白前因后果,但公子口中的母亲,应是舍妹?”   杨戬眉眼微垂,说道:“前辈何必多问,今生一过,来世就忘,我要那石猴拜师学艺,不过是未雨绸缪。”   李澈摇摇头,说道:“我已经大致上有了猜想,不过是想验证一二,既然公子不愿多谈,那就算了。”   杨戬说道:“石猴之事,请前辈放在心上,告辞。”   他起身就走。   李澈也没和他客气,只是目送了他。   临出李王府时,杨戬忽然心中一动,回头看向后花园的方位,第三目中金光一闪,便如当日猴婴眼中金光一样。   冷面真君的脸上慢慢染上一丝温柔之色,随即硬下心肠来,转身离开。   杨戬走后,李澈回到书房,将先前粗略翻过的古籍重新找了出来,列出一排神仙名字,又甄别了亲缘关系,正在思索之时,猴婴兴冲冲地从外面回来,只字不提菩提道祖一事,抓住李澈的衣角,把今天路遇“三只眼”的事情说了出来。   李澈还没来得及问它如何忽然口吐人言,但目光一瞥满桌的资料,忍不住笑了一声。   有猴婴泄露天机,李澈自然也省去了许多步骤,直接找到三目神将杨戬的古籍资料,从最开始三言两语的神话传说再到诸多改编话本,列出诸多吻合不吻合之处。   杨戬其人在大部分神话传说之中,都是仙凡之子,生母思凡下界,和凡人生子,其后凡人被杀,仙子被罚,也有说是死了的,没个定论,关于那仙子的身份来历也很不统一,李澈简单列出几个流传最广的分支,从流言的角度来甄别虚实,但到底也没甄别出什么结果来。   还是信息太少。   假如给李澈一批仙人护卫,或是让他居住在天界之地,想要探听到这些事情易如反掌,但他如今是站在蜉蝣蝼蚁的立场上。   今日杨戬来访,李澈得知的唯一信息便是李凝本非凡身,她至少也是天界的仙子,还生下过杨戬这样的真神,也怪不得他们能够脱劫而出,游历了那么多世界。   想起杨戬那一声前辈,李澈忽有所觉,神情也怪异起来。   阿凝是仙子,但无论什么神话传说里,那位二郎显圣真君也没有个除了天帝之外的舅舅,国不可一日无君,他应当不会是什么天帝,所以,他只不过是个普通凡人,被阿凝仙力带动,才有了这一世一世的经历?   李澈倒也没思考太久,杨戬有句话很对,今生一过,来世就忘,也许这辈子过去,他和阿凝也就分别了,再也不会相见了,去想那些毫无意义。   假如大夏这一世不是终结,但对他来说,转生来世,再也没有前世记忆的自己,也就不是自己了。   过了五日,李澈按照杨戬的嘱托,看着猴婴念念有词半日,也没什么奇异景象发生,李澈看了猴婴半晌,忽然开口道:“灵台方寸,是个寻字,斜月三星,是个心字,寻心才有路径,你心中无意去寻。”   猴婴呐呐。   李凝见它这幅委屈可怜的样子便觉得可爱,这会儿的猴婴已经不能算是婴孩了,一只个头不小,浑身毛发顺滑,神情又十分灵动的猴子是很能惹人怜惜的,李凝虽然听了李澈的解释,却也不觉得自己要把安危系在一只猴子身上。   猴子把头埋进手掌心里,从指头缝隙里悄悄打量李澈的脸色。   李凝忍不住摸了摸猴头,对李澈说道:“它既然不想去,那逼它也没有用,更何况菩提道祖也不一定……”   李凝说话的速度有一点快,在说道菩提两个字的时候,她的身影就有些淡了,但直到说到定字,人才完全消失在原地。   李澈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闭目念道:“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请菩提道祖准入!”   话音一落,李澈也不见了。   猴子在原地呆站一会儿,急急忙忙吱吱吱了几下,但不知为何,也许是菩提道祖不喜欢猴子,到底是没让它也跟着消失。   李凝只觉得天旋地转了一下,睁开眼时,脚下便从李王府的后花园变成了一处青绿山脉,周遭已经来了不少人,有的三五成群,有的孤身一人,也有两两相伴。   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远处忽然有光影一闪,渐渐浮现出李澈身影。   李凝连忙提裙跑了过去。   在李王府李澈眼皮子底下,李凝穿的自然繁琐了几分,这会儿跑了几步觉得不太方便,索性便把衣摆撩起一截塞在腰间。   便有不少明里暗里投过来的目光齐齐一滞。 第203章 大夏世界(8)   斜月三星洞位于西牛贺洲, 菩提道祖乃是一位隐世高人, 三界六道之中少有能与他相比, 据说他真身乃是一株菩提树, 更是女娲娘娘创世以来,天地之间第一棵树。   当年女娲娘娘身归大荒之后, 身躯化作山川, 血液成为河流, 双目化成日月,自此万类霜天竞自由。   如此来算, 这位菩提道祖也可算是与天同寿了。   菩提道祖淡泊名利, 唯独喜爱教授弟子, 门下弟子一万八千, 学成就走, 离开山门便不能再以菩提弟子自居。   菩提道祖收徒乃是一项机缘,多的是得知消息却无法进入山门求学的无缘之人, 例如猴婴,菩提道祖此次收徒, 便定下三个要求,一要上等根骨, 得女娲娘娘宠爱, 二要性情良善, 不得作奸犯科,第三,便是只收人徒。   这三点要求并未泄露出去, 故而今夜心中默念斜月三星的人极多,毕竟菩提道祖本人实力如何并无明文记载,但他很会教授弟子,且是这三界六道之中唯一没有仙凡成见的大能者。   李凝一见李澈,便急急忙忙跑了过去,李澈只得几步上前,替她把裙裳理好。   至于斥责,他早就累了。   旁人来之前大多听闻了一些内情,唯有李凝和李澈来得莫名其妙,李澈先前就猜测这次菩提道祖收徒怕是有什么先决条件,这会儿四顾周围,便径直走向一个面貌英俊的青年。   青年见到李澈过来,十分惊讶,但他显然有着良好的教养,克制住自己打量李凝面貌的不礼行径,态度温和地听完李澈的询问,便笑了笑,说道:“原来如此,两位当真是有大机缘之人,这次道祖收徒本是因量劫将近,恐人间传承断绝,才开坛收徒,教授道法,在下李凝阳,西牛贺洲元国松山人,请教两位。”   李澈的神情有一些古怪,李凝倒是没那个忌讳,只是笑道:“那可不正巧,我们兄妹二人也姓李,不知李大哥的名讳中,凝字何解?”   李凝阳有些不解,但还是说道:“自是凝神静气之凝。”   李凝嘴角一弯,笑道:“那就更巧啦,我就单一个凝字,这是我兄长李澈。”   李凝阳也觉得极为巧合,不免笑道:“倒是巧了,见过李兄,李小姐。”   巧合也只是巧合,李澈没一会儿也就不大在意了,又细问了李凝阳有关量劫之事,李凝阳本是厚道君子,自然知无不言。   所谓量劫,便是三界六道难以避免之大劫,每一次量劫,凡人都要遭受生灵涂炭之灾祸,地府秩序不再,妖兽难以自持者发狂,即便是成仙得道之人,也很难控制本心,第一个量劫时三清反目,三教相争,第二个量劫时人教退出争斗,截教和阐教死斗不休,阐教得胜,第三量劫时截教借助群妖之力卷土重来,阐教则联合天界众仙与截教相争,最终势力大增的截教反而败于势力内斗,阐教仍旧获胜。   如今距离第四量劫只剩一千五百年,虽不见截教踪影,但一旦量劫开始,截教的势力便会再度袭来。   道统之争虽会陨落众多仙神乃至妖物,但数个量劫的争斗之中,死伤最多的却是最为弱小的人族,因为无论是哪个教派的争斗,归根究底还是信仰之争。   人族乃是女娲娘娘亲手所造,得天道宠爱,能够在最为舒适的地面上繁衍生息,人族的信仰决定仙神的强弱,但相应的,人族的孱弱终究会使得自身成为掌权者手中的傀儡。   菩提道祖乃是隐世之人,无法左右量劫之争,但他亲眼见过三次量劫的结局,认为人族不应再断绝传承,花费漫长时间重建家园,在量劫未开之前多多保留下一些优秀的苗子,以待来日将失去一切的人族扶上正轨。   李凝听后,心中有些恻隐,不由说道:“三教之争为何要牵连人族?他们自己关上门打个你死我活不好吗?”   李澈揽住她的肩膀,算是安慰,对上李凝阳投过来的视线,微微笑了一声。   人欲有尽头,神欲无穷尽,即便是再良善之人,也不会因为自己踩死了几只蝼蚁而悲伤自责,仙神看人犹如人看蝼蚁。   说话间陆陆续续又来了一批人,其中有李凝阳认得的,也纷纷走了过来,一个自称张果,一个叫做钟离权,还有个风采翩翩的少年郎吕岩。   几人还没来得及叙旧,就见山上有数十道骑鹤童子远远飞来,领头一人用清脆的童声说道:“祖师有命,名列丹册之人直接上山,不在此列者,需随我前往讲道之处面见祖师。”   他话音一落,便展开一卷朱红长册,开始一个一个念名。   被念到名字的人自是欣喜万分,很快就到了童子近前,由仙鹤一个个送走,而未被念到名字的人,却有些紧张起来了。   童子念名的速度不快,但名单实在不长,不多时山下近四五百人被念到了一百多人,童子合上丹册,对剩下的人说道:“请随我来,不要乱了。”   方才童子念名,头一个便念到了李凝阳,随后那几个和李凝阳相识之人也都名列其中,唯独剩下那个叫吕岩的,他倒也豁达,等童子念完名后,便对几个相识之人一一道喜。   李凝和李澈都不在丹册上,李凝阳看了看三人,轻声宽慰道:“三位都是神仙中人,道祖或是别有想法。”   吕岩笑了,“李大哥不要为难,我是个狂生,不是师父有能为就一定要拜,还要看看个人缘分,应是道祖也有此意,才要先见见我。”   他这话倒是很有些狂生的样子了。   李凝也叹道:“和苍生量劫相比,个人境遇何足道哉?”   她自来心肠柔软,乍窥天机,还沉浸在先前听闻的量劫之事上。   李澈揽住她的肩膀,对李凝阳说道:“几位安心上山吧,就算不成,也算我等今日见过来日神仙了。”   李凝阳只得叹了一口气,带着几个朋友先行上山。   能来此地的无不是人中龙凤,倒也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童子领着一众凡人在山中走了不到小半时辰,眼前层层叠叠的树木陡然一开,露出个讲道广场来,当中有十几个白衣弟子或站或坐,正在聆听教诲,主位之上端坐着一个白须老者,身侧仙童随侍,看上去便是一派道骨仙风。   见到童子归来,老者便停下讲道,目光落在跟随童子而来的一行人身上,本是一瞥而过,却忽然像是见到了什么似的,目光定定落在李澈身上。   李澈虽然不解,却仍旧抬着头和老者对视。   老者看他半晌,忽抬了抬手,开口道:“来,到我这里来。”   见众人都看向他,李澈也不怯,拍了拍李凝的手,算是安抚,随即拨开人群,朝着老者走去。   菩提道祖微微眯着眼睛看着站定在面前的李澈,一双透彻的眼睛中带着淡然之意,缓缓开口说道:“你今日能站在这里,我很奇怪。”   李澈微微挑眉,温和地说道:“道祖遴选弟子,怕是对心性有严格的要求,我应该并不过关。”   菩提道祖并不气恼,只是静静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女娲娘娘的想法,我到今日才算是明白,你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你,我也不会以从前的眼光来看待一个改过之人,你若是愿意拜我为师,就入座吧。”   菩提道祖指了指底下的蒲团。   李澈并不犹豫,行了一礼就走了下去,坐在蒲团上。   菩提道祖的目光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李凝身上,若是先前他对李澈的态度是不温不火的话,如今神情一改,已是透露着几分温柔了,连语气都变得轻缓许多,说道:“孩子,你愿意拜我为师吗?”   李凝有些不解,但还是无措地点了点头。   菩提道祖便道:“入座吧,坐到前面来。”   李凝本是想要坐在李澈身边的,听了这话,只得往前坐了两排。   按理这样严肃的场合是不应该随意挪动座位的,李澈并不在意这个,起身再度入座,坐在她身侧。   随后菩提道祖的态度便正常了许多,对着吕岩说道:“你资质极佳,只是心中有疑惑,先入座吧,等听完讲道,再决定是否拜师不迟。”   吕岩便点点头,随意挑选了一个蒲团坐下。   随后菩提道祖又点了一人,那人倒是十分痛快地回答了几个问题,便成功入座。   之后陆陆续续有百人被收入门墙,剩下的倒也不闹,拜别之后,便跟着骑鹤童子下山去了。   菩提道祖面前的蒲团几乎坐满。   他看了一眼,慢慢说道道:“入我门下弟子都要起一个法号,十二字轮派,乃是广大智慧真如性海颖悟圆觉,到你们这一辈,已是如字第四轮,待讲道大会散后,为师便为你们起法号。”   话音才落,菩提道祖便分外严厉地看了一眼正被李凝拉着衣角的李澈,说道:“端正一些!”   李澈挑了一下眉。 第204章 大夏世界(9)   菩提道祖是个偏心老头。   这是李澈来到斜月三星洞的第一天得出的结论。   这次开坛收徒, 菩提道祖共计收下弟子二百四十七人, 其中二百四十六个都是记名弟子, 独独收下了一个亲传, 叫做李凝。   二百四十六个记名弟子取法号也取得十分随意,一看就是随便翻了一册道经按着顺序拍下去的, 李澈运气还算好, 法号如音, 先前那个吕岩,听道结束之后决定拜入菩提道祖门下, 运气不大好, 轮到他时正排到一个洞字。   好好的一个少年郎, 自此就要被叫做如洞了。   好在吕岩天生豁达, 并不在意这个, 不多时选好了洞府,便兴致勃勃去寻李凝阳。   李凝的法号是菩提道祖一边揪胡须, 一边翻书细细想出来的,听上去倒是很好听, 叫做如泽。   事实上菩提道祖是个很会讲道的人,他在讲道的时候, 也当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 他有大神通在身, 一眼望去便知谁听懂了谁没有听懂,并且不厌其烦,每一次讲道都会给弟子带来极大的收益。   但在讲道之外的部分, 却是任谁都能看出这老头有多偏心的。   斜月三星洞之中有大小洞府一万八千,外表看上去没什么不同,但越是接近山顶,洞府中的灵气便越是充足,以往靠近山顶的洞府都由先入门的弟子占据,菩提道祖本人也是不过问这些的,菩提门下不允许同门私斗,但说到底仍是实力说话,故而越接近山顶的洞府,居住的就越是强者。   李澈还从这些同门师兄里发现了一个熟人、熟牛。   正是未来名震妖界的牛魔王。   只不过此时牛魔王虽然在菩提门下学艺已有百余年,却还只是一头普普通通的妖物,也不敢取什么魔王之类的霸气名字,本名很是淳朴,叫做王大牛,法号真慧。   王大牛师兄不仅名字淳朴,为人更是淳朴,在发觉一批新来的同门里有好几个相貌出挑的美人之后,当即一甩牛头,为这些美貌师妹做牛做马起来,整日都能看见一头几人高的大野牛背着一大堆行李在洞府内外乱转。   说实话,凭借这种为美人不辞劳苦的精神,也难怪他日后能混成妖界第一情圣,即便有悍妻在堂,也能招得一堆女妖心折。   但李凝身边并没有像王大牛这样的人,一是她如今居住的洞府乃是菩提道祖特意关照过的,乃是最佳的地段之一,洞府周围住的无不是在菩提门下学艺多年的仙人,二是李凝自从开始修道之后,便极少出门了。   她实在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   李澈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他一直觉得如果可以,菩提道祖应该是很想把他赶下山去的,之所以没有这么做,大约是年纪大了,看开了许多。   李澈从菩提道祖的态度判断,不论他原本是个什么样的人,至少不会是什么好人。   虽然这并不令他感到意外。   人世浮沉上千年,李澈的心态是很奇怪的,他不交朋友,不恋女色,几乎没有和任何人更进一步的想法,被他记在脑海里的人,大多是和李凝有关,至于那些随从下属一类,李澈是半点不放在心上的。   更久远一些,当他还是个普普通通的元京少年时,他对那个将他和阿凝捡回家中悉心养大的养父李老爹,除了一点基本的感激之情,他的内心其实是没有太多感觉的,只是他不会和李凝讲。   但要说他天生感情淡薄,他是不信的,他对着阿凝时,心肠是那样柔软,见她高兴,他就跟着高兴,见她难过,他就跟着难过,就像是倾注了所有为人的感情一样。   李澈最终得出了好几个结论,但他没想到答案会来得这么快。   入门修道的第一步是开启宿慧。   简单来说,就是让人记起所有的前世,将全部记忆梳理完整,人才真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也因聚集起了所有前世的精神力,才能够进一步炼气入体,打熬根基。   李澈天生碎关元,到了斜月三星洞也是一样,因丹田碎得厉害,他压根没有办法炼气,菩提道祖斜睨了他一眼,并没有帮助他的意思,只是让他先开启宿慧。   李澈开了,但什么都没想起来,只是一夜红了头发,眼睛也变成了青色的竖瞳,看上去有些像蛇。   菩提道祖看他越发不顺眼,冷声道:“现在你该明白了。”   李澈确实明白了。   就算没有开启宿慧,他也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更解释了菩提道祖看他不顺眼的理由。   说实话,这可比什么阐教截教相争性质严重多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自从变了发色,他觉得自己的腿也跟着痒痒的,之后有一天,他掀开被褥,果然见腿上一夜之间长满了蛇鳞。   水神共工,人面红发蛇身,与颛顼争为天帝,不胜,怒撞不周山,折断天柱,绝地维,使天倾西北,日月星辰移位,地陷东南,河水自此向东流。   哦豁。   随着相貌渐渐变化,李澈发觉自己对水的掌控力变得越发强大起来了,从前他使用控水的能力还需要离水源近一些,如今他自身就成了水源,更残忍一些的传承之术也慢慢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例如抽干一个人身上的血液,又或是将一些其他的东西和血液置换,还有诸多战斗之法,没有一个上得了台面,歹毒得不负邪神共工之名。   菩提道祖看他一天比一天不顺眼起来。   李澈并不在意旁人对他的看法,只是每次去看李凝时,都会耗费一些灵气将自己变化成先前的模样,十分虚伪。   李澈也问过菩提道祖关于李凝的事情,但每次不光问不出个所以然,还会得到一顿白眼,他也只好放弃从菩提道祖这里得到答案。   李凝同样开启了宿慧,只是大约那脱劫而出的千年时光被当成了从前的记忆,她也没能想起什么东西,容貌上更无变化,总的来说,整个斜月三星洞新入门的弟子里,唯一一个因为开启宿慧,整个变了个物种的,也就是李澈一个了。   李凝唯一的变化就是越长越美,越长越不像个人。   随着两条腿渐渐并成一道蛇尾,李澈的面容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原先的长相可以说是这幅新模样的人化版本,眉眼温润,气质极佳,有仙人之姿,然而随着容貌渐渐变化,他的眉眼轮廓慢慢地开始妖异起来,眉毛微微发红,眼尾带起妖纹,连唇色也有了变化,别说什么水神了,这幅样子走出去,说是水鬼也有人信的。   然而即便是水鬼,也俊美妖异得过分。   然后李澈开始做梦。   梦的起初是他被一只纤细的手捅穿了丹田,于是他满眼都是那只手,不是记忆里的金色血液,而是一种更加精纯,也更加耀目的星光,他记得那只手微微发颤,也记得那仿佛入骨的疼痛。   直到醒来,李澈还记得梦里那股铺天盖地的愤怒。   他缓了一天,入夜的时候再次做起了那个梦。   比上一次要长一些,从被那只手捅穿丹田,被抽离全身神血开始,这一次他不再只注意那只手,而是微微让自己动弹了一下,回过了头。   背后那个身影很是熟悉,李澈发觉自己的意识是很清晰的,一个平静中带着几许好奇,一个则从一开始的不敢置信,慢慢变成绝望。   他有些好奇地看着那个身影,看着她流泪不语,甚至本能地想要抬袖擦擦她的眼泪。   只是他做不到。   记忆里的自己和那个身影对望片刻,一把挣脱开那只本也没什么力气的手,随即抬眼看了看那漫天的神明,忽然狂笑起来。   他不敢置信自己的失败,更无法接受自己被背叛,怒火燃烧了一切理智,惟有一股冲天的怨气。   随后就是那惊天动地的一撞,不周山倾,天柱折断。   李澈消化了很久,然后掀开被褥起床,去给李凝炖鸡汤。 第205章 完结   前世今生, 在李澈看来是件扯淡的事。   上辈子乃至上上辈子的记忆, 即便再怎么深刻, 那也是上一个人的事情了, 即便恢复记忆,也还是和他隔了一层, 就算那个人也是自己, 可人又不是一成不变的, 少年时的想法在中年后看来兴许十分幼稚,中年时的念头到了晚年自然也有变化, 就像如今再回头看共工的事迹, 他也只觉得愚蠢。   共工和颛顼争夺帝位, 身边只有两个大将, 而远远弱于他的颛顼不仅获得黄帝法旨, 更得到了无数神明的支持,即便天帝之位未定, 他也俨然掌握了大势,大势面前, 个人武勇何足道哉。   共工本人或许不服气,但在李澈看来,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定局, 毕竟谁不希望由公正严明的贤君统治三界六道呢?以共工怒气上头能撞倒天柱的脾气, 想也知道他要是做了天帝,必然是个暴君。   这样想来,被背叛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了。   李澈非常理解。   所以这不是他把鸡汤炖得又咸又苦的原因。   李凝阳一进门就看到李澈在炖鸡汤, 一边炖一边流眼泪,眼泪还是非常诡异的红色,有几滴落到汤里,顿时冒出一股青色的烟雾来。   李凝阳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李澈这个样子了,自从李澈长相开始变化之后,他就经常被吓一跳。   新入门的弟子是聚居在一处的,这些人隐隐以实力最强,为人也最厚道的李凝阳为首,李凝阳自认有几分责任,不仅处处照顾新入门的弟子,更连许多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得去仲裁判决,这次也是李澈洞府隔壁的人举报他在洞府里熬毒,李凝阳才匆匆赶来。   李澈的锅里浮着一只死不瞑目的野鸡,汤色泛青,鸡已经完全黑了,气味也极其感人,李凝阳刚进来的时候,几乎真要以为李澈在制毒。   见到李凝阳进来,李澈抬起头,他的一只眼睛还在流泪,红色的眼泪顺着妖异的脸庞滑落在地,青石的地面被腐蚀开一片。   李凝阳大约能够猜出来李澈不是故意的了,但他被熏得也要流泪了,一开口就是几声咳嗽。   李澈把锅盖盖上了。   因洞府大门没关,没了源头,气味渐渐散去,李凝阳松了一口气,见李澈仍然在流泪,不由得硬着头皮说道:“如音师兄,你、你可是有什么伤心事?”   李澈平静地说道:“没有,我正要给阿凝送鸡汤。”   那那那那那个玩意能喝吗?   李凝阳倒吸一口凉气,差点以为这个入了妖道的师兄准备残害血亲了,张了张嘴,说道:“师兄,你要不要看看锅里……”   李澈有些奇怪,打开锅盖,随即就和锅里那只死不瞑目的鸡对上了视线。   他甚至忘记了拔毛。   李澈又掉了一滴眼泪,把锅盖盖上了。   李凝阳犹豫着说道:“如果师兄有什么伤心事,还是找个人说出来最好,凡事最忌讳憋在心里,憋久了反倒丛生心魔,不利修行。”   他这些日子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次这样的活计了,菩提门下的弟子本性自然是没得说,但人各有脾气,有的师弟头一次离家,听闻要修行十多年才能下山,整日哭着说想家,有的师妹在山下订好婚事,这会儿突然入了道门,断了情缘,也来找他倾诉,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李凝阳已是准备硬着头皮听一听李澈的心事了。   不想李澈听完他的话,沉默片刻,说道:“你说得对。”   然后就起身换了一件衣裳,离开洞府去了。   李澈原本是准备去找李凝的,走到半路上,脚步一转,直接去了菩提道祖的住处。   菩提道祖正在和人下棋。   李澈来时,只能看见菩提道祖的慈眉善目的模样,他对面那白衣人分明坐得极近,却像是隐藏在云雾里,看不分明,只能从那下棋的手上分辨出是一位男子。   李澈并不打搅,立在一处等待。   菩提道祖又下了几步,忽而开口道:“你过来替为师下吧。”   李澈看了菩提道祖一眼,几步上前,目光落在棋盘上,当即明白过来菩提道祖为什么有此一说。   因为棋局很明显一边倒向了对面的白衣人。   李澈摇摇头,说道:“棋局已死,没有转圜余地。”   菩提道祖只看模样,应当是很会下棋的,但他本人却是个再臭不过的臭棋篓子。   那白衣人似乎是看了李澈一眼,便笑道:“那就重开一局,你我多年未见,想来也无话讲,手谈最好。”   李澈也不客气,直接落座。   说是手谈,当真是手谈,之后白衣人一言不发,李澈也专心棋局,黑白子来来往往,不多时李澈就赢了。   白衣人道:“再来一盘。”   第二盘仍旧是李澈胜。   这下不等白衣人说再来一盘,李澈直接拾子重开。   第三局,白衣人输得比之前两次还要惨。   李澈便问道:“还要再来吗?”   白衣人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想来了。”   李澈也不勉强,刚要起身,就听白衣人说道:“我今天来,除了找道祖下棋,也是为了你,昨日梦族上禀,我也看了你的梦。”   李澈于是又坐了回去。   白衣人的语气很是平静,平静地不像是面对一个昔日的敌人,似乎是斟酌了一下,他慢慢地说道:“当年之事,即便是我,也只是事后才听闻了一些风声,她从来没有站在我这一边过。”   这白衣人话里的意思李澈稍微一想也就明白了,他说的是阿凝并不是他的人。   李澈说道:“我没有怪她的意思。”   只是有些难过。   白衣人又道:“我当年一直很奇怪,炎帝部族已经多年没有壬女诞生,为何在你出生之后就有了她,你是邪气化身,刑克六亲,壬女受上天宠爱,不应该有你这样一个兄长。”   李澈想了想,说道:“上天会宠爱一个人,也会恨一个人吗?”   白衣人笑了,说道:“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正邪之间本无差别,我说上天宠爱只是说顺了口,严格来说,应该是女娲娘娘宠爱才对。”   李澈沉默了一下。   白衣人慢慢地说道:“女娲娘娘虽然身归大荒,但并不代表泯灭,她的真灵存于世上任何一处,她无善恶之分,只是有时会格外宠爱一些人,就像有传言说有壬女命格之人是女娲娘娘的女儿转世,所以生下来就要受尽宠爱,一生无忧。”   李澈冷笑一声,说道:“我看不像。”   隔着一层薄薄雾气,白衣人温和地看着他,忽然伸出手来,轻轻一点他的眉心。   李澈忽然发觉,那些有关元京城,姒照,李妃的记忆竟慢慢地淡去了。   恍如一梦。   取而代之的是一道不属于他的记忆,自那寒日冰河起,小女婴躺在河边,卖艺的李老爹挑着家伙渐渐远去,有个眉眼憔悴却十分贵气的妇人见到那婴儿,连忙命人上前将婴儿抱起来。   女婴轻轻叫了一声,妇人的神情渐渐软化下来,接过了她。   李澈忽而一怔。   白衣人说道:“所以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诞生在炎帝部族,也是今日道祖为我解惑。”   李澈看向菩提道祖。   菩提道祖摇了摇头,轻声叹道:“女娲娘娘境界远在圣人之上,据说诞生当日,便可预见终焉,在原本的轨迹里,本是没有颛顼天帝的,邪神临世,共工为帝,自此三界六道不见天日,女娲娘娘即便有大神通在身,但身归大荒是她的宿命,更无法插手来日的事情,这才有了壬女降生。”   李澈一点都不意外。   白衣人颛顼有些无奈地说道:“我生来只做一梦,梦里生灵涂炭,三界哀鸣,我还以为是娘娘要我谨守本心。”   李澈说道:“为什么不斩草除根?”   这话都不需菩提道祖来回答,颛顼便道:“你是邪气化身,三界众多生灵但凡有一个心存恶念,你就不会消失,我记得当时天庭开了八百多年的会议,想了无数个法子,最后也没能彻底杀死你。”   还被他给跑了。   自然,这话颛顼是不会说的。   李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从菩提道祖那里出来,李澈的心情恢复了许多,他返回洞府里,熬了一锅普通的鸡汤,变化人身,端到了李凝的洞府。   山上多是苦修之人,李凝倒是不太亏待自己,这会儿正在月下晃秋千。   一见李澈,李凝就高兴起来,鼻子动了动,说道:“我刚才正想去打山鸡!”   李澈盛了两碗鸡汤,坐在李凝身边喝了一口,整个人也跟着暖和了起来。   李凝喝了两碗,很不仙女地打了个一个饱嗝。   李澈抬起头,只见星河如水,明月在天。   他忽然说道:“以前的话,还算不算数?”   李凝有些不解,但却莫名地没有去问是什么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吧,李澈想。   ……   前尘往事我不再想,只想陪你到世界终焉。   作者有话要说:  开放式结局,修道到最后是可以到下一个量劫的,至于下一个量劫,那就是**不让写的了qaq,恨不相逢严打前。   新文《我养你啊[星际]》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