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 作者:羽小飞 文案 林可是个颜值颇高的妹子。 然而好看,既可以是美丽可爱优雅娇俏,也可以是…………英俊潇洒帅气逼人。 在女孩子花一般的年纪里,林可不幸长成了倾国倾城一代男神。 男人要么把她当兄弟,要么拿她当情敌。可怜林可活到二十六岁,才谈了一次恋爱,没过几个月男友就跑了。俗话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林可暴饮暴食了一顿,刚打算抖擞精神振作起来,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战争,饥荒,流民。为了活下去,林可揭竿而起,杀出一条血路,最后成为一代开国皇帝。 #全世界都觉得我是男神,然而我却是个妹纸。# #搅基还是百合,这是一个问题。#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女强 传奇 励志人生 主角:林可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穿越   林可是个颜值颇高的妹子。   据传当年她娘去庙里拜菩萨,说是想要个好看的女娃,结果一回来就怀上了她。生下来一看,身下没带把,女的!雪白又粉嫩,好看! 把她娘给高兴的,一出月子就去庙里还了愿。   然而等她长开了一点,他娘才发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这“好看”二字包含了多么深邃广泛的寓意。   事实告诉我们,好看,既可以是美丽可爱优雅娇俏,也可以是……英俊潇洒帅气逼人。   在女孩子花一般的年纪里,林可不幸长成了倾国倾城一代男神。   这实在是不能怪林可,她家在乡下,家里也不止她一个孩子,父母管不过来,只好采取放养模式。   她从小漫山遍野撒欢,加上要帮着干些农活,力气不知不觉就养出来了,人高马大的本来就不像个妹子,偏偏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还被学校体育老师给挖掘出来,成了个体训生,天天早起锻炼,回来就是一身臭汗,一年到头穿不了几次裙子,为了方便还只能剪成短发,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男生们要么把她当兄弟看,要么把她当情敌看,可怜林可活到26岁,也只谈过一次恋爱。   她在26岁零3个月的时候迎来了自己的初恋,然后在26岁零9个月的时候闪电般地失恋。分手时,她的前男友抬头看着她,幽幽地说道:“对不起,我真的不能接受一个比我还帅的女朋友。”   林可:…………   “对不起,我真的受够了!”前男友一脸的痛心疾首:“我一米七八!你一米八.九,最近还学会了穿高跟鞋!我在你旁边一站,这叫什么,这叫小鸟依人!”   林可:…………   前男友继续痛心疾首:“你看长得高,胸小点,喜欢剪短发就算了,我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你居然还有八块腹肌!八块我勒个去,这还是女人吗?!跟你在一起这几个月,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打探我是不是出柜了,还特么一个个都觉得老子才是受!对了,还有上次自驾游,路上碰到群驴友一块走了段路,里面总共三个妹子,分开的时候两个问你要了电话,一个当场就跟你表白了,你以为你瞒着我,我就不知道了吗?虽然知道你的性别之后她们就散了,可是……林可啊林可,到底老子是男的,还是你是男的啊?我忍你很久了,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死娘炮。”   抽了抽鼻子,前男友生无可恋地补充道:“而且还丑。”   林可:…………   为了显得有女人味一点,她偷偷留起了长发,还学着别人穿高跟鞋。新买的一条连衣裙躺在衣柜里,还一次都没来得及穿。谁知道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林可还没反应过来,这段阴阳失调、gay里gay气的初恋就被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望着前男友决绝的背影,林可觉得心好累,难受,好想呵呵老天爷一脸。   这特么还能更倒霉一点吗?!   老天爷果断表示,可以的。   于是悲愤地暴饮暴食一顿,在家蒙头睡了一天一夜的林可刚一睁眼,正打算忘掉渣男友重新振作,就发现自己穿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时代,还莫名其妙地小了十多岁。   战争,饥荒,流民。   寒冬腊月,林可一身睡衣,差点冻死在路边上。幸亏她一个现代人,从小营养好,即便缩水成十几岁的少女,也还是比那些面黄肌瘦的灾民要壮实不少。争抢着从尸体上剥下一套还算干净厚实的衣服,林可总算是活了下来。这年头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活不下去的,她把泥抹在脸上,将一直戴着的珍珠手链贴身藏好,悄悄地混进了流民的队伍。   很快她就发现这看似松散的队伍,其实也不是那么好混的。一块儿逃荒的大都是一族的人、一村的人,为了增加活下去的几率,纷纷按各种关系网结成团体互相帮扶,明显有些排斥外人。   幸亏林可人高马大的,看着不像是个累赘,于是在主动上手帮了别人几次之后,终于有一个团体接纳了她。   口音不对,林可怕横生枝节,从来不敢随意开口,她话本来就少,这么一来就愈发沉默了,日子一久,许多人都以为她是个哑巴,有些不该说的话倒也愿意同她说。   “今天看来是找不到吃的了。”一个瘦小的妇人叹了口气,满脸的忧愁:“大人倒是还能忍,大张家的娃恐怕就要不成了。我看四井村的老徐头总盯着那娃,眼睛绿油油的,前头还说什么死人埋了太浪费一类的浑话,他不会是想吃……眼下还有些粮,可谁知道能挺到什么时候,真到了饿得受不了的地步……唉,唉,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林可默默地望了她一眼。过了这些天,这种方言,她已经能听懂大半了,但要说还差一些火候。   见她不说话,那妇人见怪不怪,只顾自己接着往下喃喃道:“听说南边在打仗,那些外族人吃生肉,不穿衣服,一个个青面獠牙跟妖怪一样。村长说是带着咱们往东边绕,可谁知道会不会碰到那些人……小哑巴,婶子我是真害怕呀,你一个壮小伙或许跑得了,可我一个没人管的寡妇……”声音越来越低,妇人垂着头,像是在无声无息地哭。   林寡妇三十多岁的年纪,没儿没女,丰年还能靠村里地帮扶勉强过活,可这种时候就没人管她了。可她身上偏有一股韧劲,靠着向人出卖身体换吃的,硬是咬牙跟上大部队,生生活到了现在。   这样的人,是值得佩服的。   林可顿了顿,从怀里掏出一块碎布来递给对方,示意林寡妇擦擦眼泪。她现在年纪小,还不到一米八.九,可那块头也不像是个姑娘了。天冷裹得严实,看不出什么别的,旁人自然而然以为她是个小伙子,林可也不去戳穿。只是这种时候,她和林寡妇之间就需要避嫌了,动手给人擦眼泪什么的当然不合适,递块布过去,在古代已经是极限了。   林寡妇抬头,望着那块布愣了愣。   这可是好东西,大冷天的,衣服里能多塞点碎布,就多一份活着的希望。要不是林可眼睛尖,身体壮实手又快,可抢不到这些东西。   “给我的?” 林寡妇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伸手想去接,却硬生生忍住了:“你,你自个儿不用吗?你还是收着吧,这块布头还挺大的,留着有用呢。”   这种时候还能忍着不贪别人的小便宜,真的是件非常难得的事情。   林可原本只是想把布借她擦下眼泪,可她这么一说,林可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把东西收回来。想了想,林可硬把碎布塞到林寡妇手里,又从怀里取出一块树皮来。   这一路来大家什么都吃,这种树皮嚼起来甜滋滋的,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食物。林可藏了一块起来,这会拿出来,掰给林寡妇一半。   林寡妇顿时愣住了,眼圈又红起来:“小哑巴,你……”   话音一顿,她摇摇头,犹豫着把树皮接过来:“好后生,你心眼真好,就是傻了些。哪有平白无故把吃的给别人的。”   林可朝她笑了笑。   她长得极好看,脸上虽然糊了泥巴,一双眼睛却灿若星辰,这一笑转瞬即逝,如轻风拂过湖面,却在人心里留下阵阵涟漪。   林寡妇望着她,脸颊忽然一红,过了半晌,蚊子似地讷讷道:“后生仔,咱们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这个灾年,你、你尝过女人的滋味没有?”   林可:……   ………………欸? ☆、第2章 庸医   林寡妇半老徐娘,尚存几分姿色,此刻含羞带怯地望着林可,直把林可看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说好的古代人民拘谨保守的呢?大姐我只是给了你一块破布外加一块树皮而已,又不是挺身替你挡了原.子.弹,至于就要以身相许吗?!   默默地打了个哆嗦,林可猛地站起身来,有些尴尬的干咳了一声,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满脸涨得通红。   林寡妇以为她在害羞,笑容满面地想要开口,远处却传来一阵骚动。   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可立时把先前的尴尬给抛到了九霄云外,心下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一把拉住慌不择路跑过来的一个少年,林寡妇也凑了过来,微微皱眉问道:“狗子,怎么了?”   那少年小脸煞白,嘴唇不住地哆嗦,使劲的想要挣开林可的手:“有坏人,有贼人在前面杀人,小哑巴你放开我,再不跑就没命了!”   贼人?   是强盗,还是……   林可脸色微变,只耽搁了这么一会儿,已经能听到那边传来的马蹄声了。她放开狗子,却没有跟着跑。这附近都是平原,视野开阔,两条腿的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的,现在想逃命恐怕已经晚了。   “怎么办,怎么办?”林寡妇抓着林可的衣角,像是在洪流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林可回过神来转头看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指着不远处低矮的树丛开口,替她指出一条可能的生路来:“藏好不要动,也许能够避过去。”   许久不曾说话,她的声音多少有些嘶哑,谈不上好听,却让林寡妇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小、小哑巴,你会说话?”   林可没有回答,而是寻了方向跑去。那里有个石洞,人钻不进去,却正适合藏东西。强盗无非是求财,未必就会把身无长物、一穷二白的流民屠杀殆尽,但她身上那串珍珠手链很可能会惹麻烦,无论如何决不能让那群强盗发现。   然而等藏好了东西,被一个骑马的贼人赶到一处平地,和流民们蹲着挤在一起的时候,林可才发现自己还是太乐观了。   这群贼人不是强盗,而是林寡妇口中的外族人。北齐是马背上的国家,民风彪悍,这些人身材粗壮,脸型横阔,看着像是蒙古人种,一个个脸上大都沾着鲜血,穿着制作粗糙的羊皮袄,外面套了一层皮甲,神色凶恶,虽不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却也极为可怖。   流民起先还想反抗,待地上滚落了十多颗人头,鲜血特有的那股铁锈味弥漫开来,人们便渐渐沉默起来,如同一群被吓破了胆子的羊群。   一个三白眼、留着一大把胡子的男人走了出来,傲慢地扫视了一圈,用蹩脚的中原话问道:“里面有匠人吗,有大夫吗?有的话走到这里来。”   这是活命的机会,立刻就有人站起身来,争先恐后地开口。   “我、我是个木匠!”   “我会打铁!“   林可立刻也跟着站起身来:“我识字,会算数!”见那三白眼的男人压根不理会自己,她咬了咬牙,接着道:“我还会一点医术。”   说自己会医术,那自然是胡说八道。林可一个体训生,当然没有正经学过医,只不过训练的时候经常受伤,所以包扎伤口比较熟练,外加会点推拿缓解肌肉酸痛而已。但怎么说,假装自己是大夫总比什么铁匠木匠的要靠谱一些。   谁知她这一嗓子,还真吸引了那三白眼的注意。   “你会医术?”三白眼朝着身边的士兵挥了下手,开口道:“正好,把这小子带到千夫长那里去。”   莫非刚好有人在生病,所以要她过去医治?   林可背上的冷汗刷地就下来了,心中疯狂吐槽。   这也太巧了吧。   她整整一天待人友善坚强勇敢不光抽出时间聆听别人抱怨生活的烦恼和遇到的不幸解决林寡妇的心理问题而且还助人为乐分了吃的穿的给别人,为什么还会碰到这种倒霉事?她郁闷啊,她悲愤啊。生活,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礼尚往来?不要脸!呸!   旁人可不会管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扯着她就朝一个方向走去。林可跌跌撞撞跟着走了几步,就看到了一堆篝火,篝火上正烤着什么,散发出一股子诱人的香气。   这味道让饿了好些天的林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一时之间连篝火旁那个身穿银甲、将领打扮的男人都没注意到。   一个士兵上前叽里咕噜一阵通报之后,那个北齐将领点了点头。林可被推搡至火堆旁,整个人半跪半趴地倒在了地上。   瞬间醒过神来,林可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北齐将领,发现他手臂上有一处刀伤,已经开始烂了,翻开的血肉混着黄色的脓水,散发出难闻的恶臭。   就是医治这个伤口吗?   定了定神,林可凑近些,装作观察伤口的样子,飞速地思考起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林可好歹也是跟风看过几十篇穿越文的人,这伤应该、也许、大概、貌似是会治的。   总之先用白酒消个毒,然后把烂肉给切了,再拿块煮过的布包起来?   “随军的大夫死在战场上了,千夫长伤了胳膊,只好硬熬着,你若是能治最好,治不了,哼哼。”那三白眼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对着林可威胁道。   林可看了他一眼。   随军的军医已经死了,也就是说稍微乱来一点,也没人能戳穿她?   很好,心里更有底了。   瞬间下定决心装了这个逼,林可用一种很有欺骗性的专业语气说道:“能治,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虽只是皮肉伤,可没十几天,那也是好不全的。”   说完她把要用的东西一一跟三白眼说了,然后定了定神,暗暗地给自己打气。   不就是切肉吗,人肉跟猪肉也没多大区别,挺挺就过去了……吧。   下一刻,林可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这血肉模糊的伤口,哪哪都差不多,到底应该切哪一块?   林可觉得自己拿着匕首的手好像有那么一点抖。   见他久久没有动作,三白眼狐疑道:“怎么了?”   “没什么,工具有些不顺手。”林可挤出一个笑容,然后一刀就刺了下去。那北齐将领明显就是全身一颤,林可愈发紧张起来,匆匆忙忙地运刀,不知道哪里是坏死的组织,索性多切一些,切到后来愈发顺手,居然还有了那么一点手感。   天无绝人之路啊,上帝在关上门的时候,果然是会留扇窗的啊!   劫后余生,林可简直要热泪盈眶,还有几刀就能完事了,嗯,这白白的是什么不管了总之先切了再说。   等等…………   林可忽然反应过来,刚刚切断的那条白白的东西不像是肌肉肌腱,也不像是血管,不会是神经……什么的吧?   神经断了,这手臂是不是……就废了啊?   林可:…………   从古自今第一起医疗事故,发生在了林可这个赤脚医生的手上。   林可摆好的冷静专业表情瞬间龟裂了。   那什么,她一会是会被北齐人切成四块呢,还是切成八块呢? ☆、第3章 逃跑   林可没有被切成四块,也没有被切成八块,北齐将领甚至还赏了她一块羊肉,才把她给打发了出去。   从没这么感谢过自己一紧张就面瘫的习惯,林可深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把切断神经的事情压在心底,在那个北齐将领伤口长好、发现猫腻之前,找个机会就赶紧跑路。   “你包扎的手法不错,看得出来是做熟了的。”三白眼对她很满意:“这几天换药,就由你来干。你跟千夫长大人的亲兵住吧,不必跟那群猪猡混在一起了。”   林可立刻道:“小人这种身份,怎么好占各位亲兵老爷的地方。小人还是跟流民一块挤挤,要换药的时候,您派人叫我,我立刻就来。”   三白眼诧异地挑了挑眉毛:“哼,也好。不过到时候要找你的时候不见人,那就不要怪我下手狠辣了。”   “这是自然。”林可一边说着,一边要把羊肉塞给三白眼:“您看,我也吃不了这么多,不如您赏脸留下吧。”   三白眼虽然不稀罕这么一块肉,却对林可的识相讨好十分受用。何况这行军途中,肉也确实不是能经常吃到的。他顺手就收下了那块羊肉,投桃报李地说道:“流民每天没人一碗米汤,这差事就给你管着吧。”   这就是给了林可掐住流民们命门的权力,有了权力就会滋生**。如果林可狠心一些,大可以扣下许多口粮留给自己,至于流民稍微饿死几个,对北齐人来说不过是些小事。   林可面露感激地应下,忍着恶心又说了一箩筐恭维的话。她的口音还是有些奇怪,也幸亏三白眼是个北齐人,听不出这么细微的差别,也就没怎么在意。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说了这许多话,林可回到流民聚居的那片空地上,觉得自己的口语已经提升到了方言八级水准。   空地上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拨人,那些没有任何手艺的流民挤在一起,战战兢兢地望着周围满脸横肉、手持利刃的北齐鞑子,有木然不语的,也有嚎啕大哭的,每一个眼中都满是惊恐与绝望。   而被挑拣出来的匠人们看上去要好些,大概是觉得性命已经保住了,低眉垂眼地坐在角落里,倒是挺安静。   这些前不久还相依为命的流民,已经被分成了两个阶级,而有了阶级,就会产生内斗,这样一来,流民们就不可能拧成一股绳,去反抗欺凌他们的北齐军队了。   林可正要往匠人那一拨走过去,忽然听到一个妇人朝这边大声叫喊:“桂阿牛,你不能不管我啊,就算你不要我了,你总得把你儿子一块带过去!旺德才十岁啊,他才十岁啊。”   这妇人的丈夫是个手艺人,被北齐人挑了出来。可妇人和她的儿子对北齐人可半点用也没有,自然不会得到什么优待。   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呜咽了一声,抱头蹲在地上,一眼也不敢往自己的老婆那里看。   旁边鞑子士兵被叫得烦了,走过去将妇人踹翻在地,举手还想打。林可心中一动,快步走过去将妇人捂着嘴扯到了一边。士兵认得她是刚刚三白眼陪着过来的人,倒也没有继续为难她们,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林可松了口气,把妇人扶了起来,柔声安慰道:“别怕,桂婶子,你会活下去的,旺德也会活下去的。”   桂婶一愣,随即像是有了主心骨一般,靠着林可的肩膀小声地哭起来。   …………穿越之后,她好像成为了妇女之友?   林可有些好笑地暗暗想道。   顿了顿,她抬头看向那些仍旧惶惑不安的流民,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语气坚定地说道:“这一路咱们都互相扶持着过来了,老天爷不顾着咱们,我来顾。我林可,定会尽我所能,让大伙儿都活下来。”   林可是这么说的,自然也是这么做的。   北齐人给那些匠人拨了些吃的,不够吃,但至少饿不死。但其他一无所长的流民在他们眼中就是炮灰,每天只给一碗米汤,汤水清澈得像是白水,一整碗里面只有几颗黄色的小米。   林可利用职权之便,将匠人们吃的粮食克扣些下来,匀给其他人。匠人为了自己活命,抛下亲人不管,但林可把他们的口粮扣下来给他们的父母儿女吃,他们却到底也说不出什么怨言来。而那些得了好处的流民,更是将林可当成了救命恩人,小哑巴这个外号早就没有人叫了,现在人人都管他叫“林哥”。   林可在流民中的声望水涨船高,心里的忧虑却是一天比一天深。北齐人正在深入大楚境内,随军带着不少辎重,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器械,看上去不是抢一把就跑的,而是打算攻城。   若是攻城,按北齐鞑子的习惯,怕是会赶着这一拨流民上去做先锋。到时候,林可没信心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何况活下来又能怎么样,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北齐人掳掠回去当奴隶。   那些北齐人,可根本没把大楚百姓当人看。这些天已经死了不少流民了,有些是体弱饿死病死的,有些则是因为“背大车”。   越往大楚境内走,山路就越多,附近地形较前些天已经有了变化。路不好走,装了粮食的车子有时候会陷在坑里。北齐鞑子想了个办法,碰到路实在不平整的,就叫流民躺在地上填坑,车轮直接从人身上轧过去,便是所谓“背大车”。背过大车的人,没一个能活下来的。   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   穿越以来,林可第一次深深理解了战争的含义,对她来说,死亡正在变得如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但她还是不想死,至少不想死在这种地方。   “林哥。”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靠近她,压低声音道:“换防的规律都已经摸清楚了,吃的也已经偷偷攒了一些。这一带离咱们村子近,以前村里小伙子们经常到山里打猎。只要往林子里一钻,鞑子休想抓到咱们。”   “好。”林可点点头:“今晚后半夜,叫小安溜出去烧了他们的草料,引起骚乱之后,祥子你就领着大伙一块往外冲,能跑出多少人,就看老天爷保佑了。”   其实林可心里知道,这样做没多少人能活着跑出去,至少去烧粮草的小安一定会死。但他们手里的优势实在是太少了,想逃出生天,唯有豁出命去拼上一把。   “林哥。”祥子皱眉看她:“你今晚还要给那鞑子头头看病去吗?这一拖,你来得及跑吗?”   “没事。”林可摸出一个木桩。   木桩一端是尖的,她寻了块合手的硬木,细细磨了许久,才得到这么一件算是趁手的兵器。   顿了顿,林可淡淡地说道:“我有我的办法,你们不必等我。”   祥子张了张嘴,到底没有多说些什么。   这一方面是出于对林可能力的信任,另一方面,逃跑的时机一闪即逝,若是真的要等林可回来,那…………   谁都不想死。   林可理解地笑了笑,拍拍祥子的肩膀,开口道:“如果我赶不回来,乡亲们就都要靠你担起来了。放心,北齐人不会花太多时间搜寻我们的,你要好好活着,等北齐人走了,再把人都收拢起来,领着大家一起活下去。”   祥子深深地看了林可一眼,忽然俯身郑重地一拜:“我祥子这辈子没佩服过谁,只有你,林哥,你是条响当当的真汉子!”   林可:…………   你才真汉子,你们全家都是真汉子! ☆、第4章 杀人   冬日风冷露寒,天光渐亮,正是凌晨时分。   北齐千夫长伤口疼痛,折腾了大半个晚上。等他终于睡着了,林可才从帐篷里出来。一个亲兵奉命领着林可回流民居住的地方,大晚上的领到这么个差事,心中不快得很,板着个脸,一句话也不同林可说。   林可也不在乎。她走在亲兵身后,一面盘算着小安动手的时间,一面不动神色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将旗在朔风中猎猎卷动,守夜的士兵站了一晚上又累又冷,呵着白气搓手,相互抱怨这滴水成冰的鬼天气。林可想了想,上前几步,装作十分谄媚的样子扯住那亲兵的袖口,比划着轻声说道:“大哥,前些天我得着了一件东西,这好东西不是我这种平民百姓能用的,不如送给大哥。”   语言虽然不通,但意思还是能传达到的。   她这些天陆陆续续送了不少小恩小惠给这些人,所以那亲兵也不以为意,只斜睨了她一眼,脸色变得好看了一些。   那天看情形还算乐观,林可就趁着晚上宿营的时候,偷偷把那串珍珠手链给取了回来。此刻她将袖口稍稍往上一卷,露出一丝半点能亮瞎眼睛的珠光宝气来,亲兵的目光立刻就粘在了那圆润晶莹的珠子上,再也挪不开了。   这人果然是个又蠢又贪财的,不枉她这些天来花了这么多时间观察试探。   林可立刻又把衣袖放下,指了指一处极其偏僻的地方,在亲兵耳边说道:“这里人多,不大方便。咱们到那边去。”   财帛动人心,亲兵眼中全是那串价值连城的珠子,此时此刻哪还能分出心力想些别的,当下点了点头。到了地方,他一把攥住林可的手腕,将手链给撸了下来,急不可耐地细细把玩起来。   这片林子里只有他们两人,林可慢慢绕到亲兵的视力的死角处,从怀里摸出了那根木桩,正要动手,却闻到了夜风中一股浓郁的铁锈味道。   亲兵似乎也回过神来,略微皱了下眉,似乎是想说些什么。林可顿时不再犹豫,猛地扑了上去,两人滚在一起,生死相搏之间根本没什么招式战法,亲兵一口咬在林可的胳膊上,同时奋力伸手想要去拔靴筒里藏着的匕首。林可闷哼一声,举起木桩,重重地刺向对方的胸膛。   木桩入体时有一股阻力,随后就是一空。温热的血溅到脸上,林可根本顾不上擦。她咬着牙把木桩又往里捅了一些,然后将那匕首摸了出来,抹了那亲兵的脖子。   头一次杀人,她的脑中变得一片空白。血顺着脸颊淌下来,林可抹了把脸,木然地按照先前的计划机械性地剥下对方的战甲,套在自己的身上。戴上皮帽,林可从地上站起来,远处的喊杀声越来越响,火光将天空映得通红。   她做到了,她真的做到了。   流民们已经展开了行动,看似怯懦的羔羊向着狼群露出了獠牙,因为他们不想死,他们想要活下去。   我也不想死,我也想要活下去!   林可轻声喃喃,听着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心中微动,再抬起头时,目光中已经没有了迷惘。她低头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往最混乱的地方跑去,沿途到处都是流民的尸体,但北齐人多少也有一些折损,一具北齐士兵的尸体旁散落着弓箭,林可捡了起来。手握武器,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   ——她确实不会治病救人。   她不会制造玻璃肥皂。   她不会背西游记红楼梦,吟不了诗作不了画。   但作为一个体训生,她练射箭练了足足十多年。这乱世,她有资格活下来!   三白眼在远处跳着脚大骂,气急败坏地将一个上前报告的士兵踹翻了个跟头。没人敢在他面前傻站着,数百士卒负弓荷箭前往追捕那群不知好歹、四散而逃的“汉狗”。无数马蹄声如闷雷般隆隆响动,震耳欲聋。借助夜色的遮蔽,林可假装去抓流民,也混进了人群,只是跟着跑了一段路之后,就毫不犹豫地拐进了山林里。   沿途她也碰上了几波北齐士兵,但她穿着千夫长亲卫的衣服,没有谁敢来为难她。半个时辰之后,林可已经顺利摆脱了北齐军队。然而没等她松口气,左边林子里却有呼救声传来,声音隐隐还有些熟悉。   “林寡妇?”   林可心头一惊,躲在暗处看着那边的情形。暗淡的月色映出了林中三人的轮廓,两个北齐鞑子抓住了林寡妇,其中一个满脸淫.色,将林寡妇按倒在地,用力撕扯着她的衣服。   为了自己的安全,林可当然可以当作没看到,就这么转身离去,可是…………   深深地吸了口气,林可张弓搭箭,瞬间出手,箭出如流光,瞬间便收割了一条性命。   放风的一人应声而倒。另一人伏在林寡妇身上,正哼哧哼哧想要脱裤子,听见惨呼声立刻就地一滚,避开了林可的第二箭。   可惜他的裤带已经松了,仓促之下提着裤子根本站不起来。说时迟那时快,林可抢步上前,一把按住这人的嘴,同时将匕首从他颈项之间插了进去。   鲜血飙出,这北齐士兵手脚抽搐,犹自挣扎。垂死之际,那人动作大得出奇,林可死死压着他,一边抓着匕首拼命乱搅,淋了一头一脸的血,等他整个软倒下来,才松开手,任由尸体滑落到地上。   林寡妇傻愣愣地看着这惨烈的一幕,等林可快步走近,嘴一张又想尖叫。林可顺手用皮帽捂住她的口鼻,低声道:“别喊,是我。”   林寡妇瞪大了眼睛。林可移开皮帽,轻轻一推她,示意她跟着走。   “小哑巴,你是小哑巴?”   走了一段路,林寡妇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是。”林可转头冲她笑了笑:“别怕,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安全了。”   林寡妇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怎么会穿着外族人的衣服?”   “说来话长。”林可叹了口气,随即道:“你还能走吗?鞑子要攻城,从行进方向来看,他们的目标恐怕是长莱,咱们得抄近路赶去报信。”   前些天做准备的时候,林可已经从祥子这些人那里,将周围的情况都摸清楚了。长莱是座小城,北齐这数百人说不定还真能将它给攻下来。   林寡妇吃了一惊:“要攻城,那长莱不是要打仗了吗?咱们还往那里去?”   “这是乱世。”   林可苦笑了一声道:“鞑子攻其不备,这才可能拿下长莱。但如果长莱早做准备,向当地汾阳守军报信求援,那胜负尚未可知。咱们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就是这条命了。富贵险中求,世道艰难,再这样下去,不是饿死就是被强盗鞑子杀掉,还不如豁出去拼点军功,或许还能活得更好些。”   林寡妇垂着头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小哑巴,你是有大志向的,婶子我不能拖累你。”   林可一愣,便听林寡妇继续道:“我先前逃命时崴了脚,这会儿走了段山路,脚越发肿了,剩下的路怕是怎么也走不快了。你先去吧,放心,婶子慢慢走,很快就能追上来的。”   伤了腿还能赶上来,那就是瞎话了。纵使没伤,林寡妇一介弱质女流,又手无寸铁,想在深山老林里活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林可抿唇看去,发现林寡妇的右脚踝果然肿得跟个馒头一样,难为这一路上林寡妇竟然都咬牙跟上了她的步伐,连半点异样都不曾显露出来。   可刚救下的人,就这么扔在这里吗?   林可握紧拳头,开口道:“我给你做条拐杖,路实在难走的时候,我背你过去。”   “不成,不成!”   林寡妇连连摇头。先前她对林可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可如今却只剩下满心敬佩,只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个沉默寡言却无比可靠的少年。那份不可言说的心思一歇,便觉得先前的行止太过放浪,心下羞愤悔恨,此刻哪里还肯再让林可背她?   “你总不是怕男女授受不亲吧!”林可犹豫了片刻,开口道:“林嫂子,我是女的!”   林寡妇:…………   到了城里,人多是非多,隐瞒性别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不知是穿越的影响,还是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年纪太小,总之林可还没有月事。但这是怎么都避不开的,有这个时空的土著帮着遮掩,多少会好些。   林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终于还是把自己性别的秘密给说了出来。   然而林寡妇呆愣在原地,整个人仿佛被雷劈过一样,目光发直。   林可见状索性脱了皮甲,将林寡妇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上,开口说道:“怎么样?”   林寡妇终于回过神来,摸了摸,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然后又细细摸索了一会。   一阵冷风吹过,两人默默无语地对视,场面十分尴尬。   “小哑巴。”林寡妇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这胸,好像……比我死掉男人的还要平啊。”   林可:………… ☆、第5章 报信   林寡妇终于还是接受了林可是个妹子这种设定,若林可是个男的,林寡妇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流落在外,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却让她觉得心口酸酸的疼。   因此她怎么也不肯让林可背自己,硬是自个儿拄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当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后背全被汗水给浸透了,速度却不减。   林可劝了几次,见她实在不听,也只好在旁边扶着她走。   林寡妇原来住的村子就在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来是个猎户,知道不少兽道小径。此时仔细想了想,竟叫林寡妇回忆起一条没多少人知道的小路来。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两人相互搀扶着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终于到了目的地,看着那低矮的土城墙,都有劫后余生之感。   长莱是个小县城,城墙仅有三米左右,黄土垒成,低矮的城门洞开,不时有百姓进进出出,一个形容猥琐的守城士兵懒洋洋地靠在城门旁,叼着根草在来往行人身上扫视,看着有油水又没靠山的,就借口盘查上前拦住,赚上几个“买路钱”。   林可和林寡妇灰头土脸的模样,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没有被为难。   只是真进了城,林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   长莱是没有多少守军的,防御大都靠各家团练。若是看着守不住,县令就得向附近的保义屯或者汾阳的募军求助。请神容易送神难,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不到万一,没有一个地方长官会想把一群丘八请到自己管辖的属地来。林可没有官身,一个平民百姓贸贸然前往报信,说不准连县衙都进不去,就是进去了,县令也不一定就会相信她的说辞,若是赶上心情不佳,说不定还会赏她一顿杀威棒,到时候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该怎么做?   林可凭着一腔血勇赶到长莱,此时此刻却忍不住犯起难来。   她在这里为难,那边酒楼之中,却有一个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仅三尺有余,竟是个侏儒。因为身子小,脑袋便显得又大又圆,看着怪异又可笑,叫人心生厌恶,只是身上穿着厚重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玉石的发冠,一看就出身富贵人家,许是这样,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这三寸丁给打出门去。   见这侏儒的视线投向窗外,旁边的小厮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发多了,竟涌进城来脏了少爷您的眼睛,小的这就去把人赶开。”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在路上走,平白无故去赶他们做什么。都是可怜人,送几个馒头过去吧,等他们吃了,就把人带到这里来。”   林可正考虑是不是到县衙敲鼓造个势,逼迫县令见一见自己,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男孩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脸倨傲,嫌弃地站在三尺开外,随手丢了两个馒头过来,然后粗声粗气地说道:“喂,我家少爷赏你的。赶紧吃了,你祖坟上冒青烟,少爷要见见你。”   家仆这般无礼,主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是个纨绔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见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谓的主子不会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装、貌美如花,要强抢她回去当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妇不由对视一眼。   林寡妇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哑巴,他们不会是要抢我回去当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断把自己开得太大的脑洞揉吧揉吧给丢了,林可捡起地上的馒头,分给林寡妇一个,随后埋头吃起来。   这年头,自尊没那么重要,吃饱比较重要,吃了这“嗟来之食”,一会儿有什么状况才来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们的吃相,小厮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着来吧,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林可点点头,搀扶着林寡妇跟了上去,进了酒楼见到那侏儒,脸上微露讶异。   那侏儒却丝毫不以为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绕着林可走了几圈,眼睛越来越亮,高声赞叹道:“好一条汉子,此真壮士也!”   林可:…………   壮士什么的,好气啊,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谢,这里的县令是我的远房叔叔。”   那侏儒接着道:“你才十三四岁吧,这身量日后恐怕还能长。乡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没,实在是可惜了,不如跟着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时就该纳头便拜,可她实在不想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的手下。心念一转,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个揖,沉声道:“谢公子,长莱危矣!林某是来报信的,百里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齐骑兵,怕是要来大举攻城!”   侏儒——谢公子微微一怔:“北齐鞑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证据?”   先前林可已经把容易引起误会的甲胄和弓箭都丢了,当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纹饰不同于中原,确是北齐样式。   “小人林可,家住双河村,朝北边逃难途中撞上了北齐军,历经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看他们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于长莱。小人实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难,因而走山中近路赶来报信。这匕首,是小人当初逃跑的时候,杀了个鞑子,从他身上摸来的。”   谢公子微微动容:“你倒是有一腔报国的热血。”   林可正色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小人读过几天书,却是明白道理的。”   谢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转头对小厮道:“我这就去县衙找谢林,你速请各家来,别说是北齐鞑子要攻城,只说要商议大事,快去,不要耽搁。”   林可这才松了口气。   她知道古人对读书人一向看重,于是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肠刮肚找了这么一句诗来装点门面。她成绩一向不怎么样,学过的东西早大半还给了语文老师,能念出这么一句来,简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谢公子却不知道这些,只觉得林可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揽之心愈重。   县令和士绅们具体商议什么,可就不关林可一个平头百姓的事儿了。她和林寡妇被谢公子安排着住进了一个院子。早有人替她们准备了一桌吃食,林可两人风卷残云,总算是吃到了几个月来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了饭,林可让林寡妇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门去,想要看看情况。没走几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个小厮。   那小厮没了趾高气昂的劲头,一把扯住林可往旁边带,小声说道:“县太爷派人求援去了,可这援兵至少也要三两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问你,这鞑子当真要来攻城么?”   林可点点头:“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这可怎么办?”小厮急得团团转:“少爷偏要跟着守城,唉,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县中有多少丁壮?”   小厮摇摇头:“这我怎么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个个瘦得东倒西歪,能顶什么用?倒是我家还有十余个家丁,可是,可是…………”   “鞑子此来是为了劫掠,干一票就走的,只要卫所或汾阳派兵来救,不会拼死攻城,立时就会退走。”林可道:“我学过弓箭,力气也大,等闲几人近不了身。若有武器,就分我一点,我在公子身边守着,必然不叫他有失。”   “你?”小厮看了她一会,点点头道:“好,少爷已经叫县太爷打开了武库,我给你弄副好些的弓箭来。对了,我叫谢福,你别光顾着少爷,也得看护看护我啊。”   林可笑着点点头。   小厮默默地看着她,忽然郑重道:“…………林小哥,这出了院门往左拐就是后院了,您可千万别去啊。”   林可一愣:“什么意思?”   “后院住的是都是女眷。”小厮幽幽道:“我怕你一去,就把人都给勾引跑了。”   林可:………… ☆、第6章 守城   起更之后城中宵禁,道路黑黢黢的,不时有民壮在各处巡逻,石板道两侧有人露宿,那是今天白日里涌进来避难的农民,城里的气氛异常紧张。   林可却是换上小厮送来的衣服,抱着弓箭好好补了一觉,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睡了整整一天,错过了中饭晚饭,此时竟已入夜了。   她也不在意,随便打了点井水洗漱了一下,见林寡妇还在休息,便自己到客厅里,拿出之前存着的一个窝窝头啃起来。   林可这边正吃着,却见一个矮小的人影快步冲了进来,登时就噎着了。   重重地咳了好几下,她才看清楚来的是谁,讶然道:“谢公子?”   谢公子的脸色微微发白,神色却还算镇定:“拿好武器跟我来,鞑子攻城了。”   林可心下顿时一紧:“援兵什么时候到?”   “算算时间,恐怕还要一天。”谢公子苦笑了一声:“我要了城中兵马大权,把南、北、西三座城门都拿木石堵上了,只是守城的人数不够……老弱妇孺现今都已经上了城墙。”   顿了顿,他把腰间的一柄长剑解下来递给林可:“这玩意在你身上比较有用,不要推辞,只需用它多杀几个鞑子便是。”   能指挥城中兵马,这谢公子的身份可不会仅仅只是一个县令的远房亲戚。何况他虽身有残疾,通身气度却不似凡人……   林可按下心头疑惑,没有多说什么,只握着剑重重点了下头,便跟着谢公子直奔东门。   谢公子分派士兵往各处防守,却把林可和小厮谢福留在了身边。城下北齐鞑子果然已经到了,百余名士卒列阵而立,胯.下健马低声嘶鸣,甲叶相击发出细碎的金属声音,人马呼吸间白气升腾缭绕,那千户长骑着一匹毛色如血的枣红马,略挥了挥手,便有一批流民被带了上来。   到底还是有人没跑出来。   林可心中一黯。   “真是卑鄙。”谢公子眼眶发红,恶狠狠地骂了一声,随即深吸了口气,高声命令道:“对被驱赶上前的百姓不要手软,要记得,你们的父老乡亲就在你们身后,若是叫鞑子跟着冲了上来,城中所有人也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他这么一喊,动摇的人心便稳了些。谢公子转头对林可道:“你不要觉得我心狠,下面的人原本就活不了了,我也只能护着还有可能活下去的人。”   “我懂。”林可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咬牙道:“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谢公子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对,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说是这样说,但战况对长莱仍是不利。守城兵士不多,又各个体格瘦弱,大半因为吃不到什么好东西,还都患有雀蒙眼,晚上看不清什么东西。饶是谢公子指挥得当,靠着滚水击退了鞑子几次,城墙上的阵型也渐渐散乱起来。   林可不时射出一箭,却只是杯水车薪。鞑子明明只有几百人,此时在夜色中却像是无穷无尽一般。她的胳膊已经有些算了,箭壶中的羽箭也只剩下三支。眉头微皱,林可伏下身体躲在城垛后面,不再去管那些潮水般涌来的小兵,而是开始仔细寻找起值得出手的大型猎物来。   那北齐千户长先前一直留在后军中指挥,此时看形势大好,警惕心便少了一些。他领了一对兵马,看样子是要亲自冲锋,北齐军中一片欢呼,士气大振。   林可目光微凝,悄无声息地弯弓搭箭,对准了那千户的胸口。她需要足够的冷静,呼吸渐渐放缓,似乎连时间也跟着停下了。箭与目标似乎连成了一线,有什么理由会不中呢?   不会的,此箭必中。   林可松手,箭如闪电般飞出。   这支箭微微偏左,千户长在乱军中发现了那道致命的寒芒,习惯性地抬起左臂想要格挡。但他一时间忘了自己的手臂受了伤,被一个汉人医治后,伤口虽已愈合,手臂的动作却迟缓了许多。   他终于没能挡住这一箭。主将落马,北齐军队瞬间乱了起来,林可又射了两箭,后退一步,拔出腰间长剑,将一个快要翻上城墙的鞑子给捅了下去。   就在这时,连绵的火光亮起。原来谢公子看准时机,将滚水换成了滚油,又往下丢了许多火把,那些北齐士兵顿时烧成了火人,惨叫着跌落城墙。   撤退的号角声响起,鞑子的兵马开始收缩。林可长出了一口气,差点瘫倒在地。   “林哥,你真是太厉害了!”谢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一把抱住林可,激动道:“我看到你杀了鞑子的大将,你太厉害了!林哥,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从“林小哥”进化成“林哥”,林可倒也没什么别的感觉。激战两个多时辰,她累得连手都在抖,也没力气推开这小子,只好无奈地笑了笑,点点头道:“对,我们胜了。”   “鞑子退了,鞑子退了!”身边的欢呼一波接着一波,谢福也跑开去加入了庆祝的队伍。林可一动也懒得动了,只微笑着看向人群,不多时,忽然有数人过来将她给一把举了起来。   “这个小哥杀了敌酋!”   “林小哥威武!”   “林小哥威武!”   劫后余生的兴奋需要发泄,林可就这么被众人举着抛上抛下,一臂之外就是城墙边缘。她好好地体验了一把古代版人力云霄飞车,欲哭无泪、心惊胆战地喊着“放我下来”,却没有一个人听她的。   谢公子笼着双手,欣慰地看着这一幕,见林可朝他看过来,还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可:…………   笑你妹啊,快想办法把我放下来啊混蛋!   幸亏古代人民吃不饱,力气小,抬了一会也就抬不动了。脚踏实地的一刻,林可简直有些热泪盈眶。   谢公子上前道:“壮士果然非池中之物。我原本想收你做个家丁,如今看来却也是辱没了你。”   林可道:“公子过誉了,千里马还需伯乐,若非公子赏识,林某哪能有这一天。”   谢公子笑了笑:“林小哥你不必过谦,你这般人物,入了军籍当个军汉却是可惜,你若不弃,我便写封信,推荐你去我父亲那里任职吧。”   林可一怔,便听得谢公子涩声继续道:“只是有一事要先告诉你,我推荐的人,父亲定会收下,却未必会重用,只因我身有残疾,他一向视我为耻辱,此番也是他打发我回老家,我才会途径长莱,撞上这一场事情。所以我只能送你跨过那道门槛,之后也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林可沉默片刻,忽然一字一句地问道:“你就打算这么灰溜溜地回老家去吗?”   谢公子微微瞪大了眼睛。   林可继续道:“前日你来招揽我,我就知道你心里其实是不甘心的。你有野心,而今日守住长莱城的功劳是你的,谁也夺不走。这是你的机会,也是我的机会。大丈夫何必自怨自艾,你若是有意,那咱们就一起去拼一把,共同搏出个前程来!”   “前程,前程。”谢公子喃喃自语,忽地抬头,一把拉住林可的手,郑重道:“大丈夫生于世,自当做出一番事业。林兄,你说的对。”   直接去投靠谢公子他爹听着就不靠谱,还不如接着跟谢公子混,反正这人有身份有能力有野心,日子过得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也不求别的,在这乱世中能好好活着,有口饱饭吃就成了。   金大腿总算是抱住了,林可微微一笑,正打算再说些什么升华一下感情,谢公子却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定定望着她开口道:“枉我自负满腹经纶,学贯古今,可若我不是总督公子,有谁会高看我一眼,唯有林兄你用心待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不会看错人,林兄胸有大志,日后成就不可限量。今日你我便结为异姓兄弟,从今往后,我谢中奇便唯林兄马首是瞻!”   林可:…………   想抱大腿却收了一个小弟,那什么,反了吧!? ☆、第7章 挑衅   谢中奇聪敏好学,怀七步之才,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谦逊孝悌,有君子之风,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胸有大志,非池中之物,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这真是个悲惨的故事。而更惨的是,谢中奇长得丑了些,他那庶弟相貌却远在平均线以上,这么一来,他爹那心简直就是偏得没边了。于是苦逼的谢小白菜一直被爹坑,从未被待见,从小到大的辛酸史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韩红听了都想打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连累了母亲和小妹。”   谢中奇三言两语讲完自己的来历背景,顿了顿,苦笑着对林可说道:“总算父亲碍于人言,尚做不出那等宠妾灭妻的事来……我此次回老家酆阳,也是不想看到母亲再夹在我与父亲之间左右为难。不过如今我也想通了,与其将希望寄托在父亲的好意与善心上,倒不如自己做出一番事业来,只有立足稳了,我才能护着母亲与小妹,叫她们不受旁人的冷眼。”   说到这里,谢中奇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林兄,不知你的父母家人现在何处?若是方便,我便派人将他们一同接过来,也好过让他们在这乱世飘零无依。”   林可沉默不语,半晌才道:“逃难路上失散了,怕是找不回来了。”   她家条件有限,但林可从来不觉得日子过得苦。她爸妈拿几个孩子当眼珠子疼爱,哪怕手上只有一个红薯,也要全塞给她们兄弟姐妹吃,物质生活虽不丰富,林可却觉得自己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每次回家,她爸妈都操心这操心那的,最近她妈老喜欢跟她唠叨相亲的事儿,林可只好躲着她,还颇有些不耐烦,可如今就是想听,也没地方去听了。   想到这里,林可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勉强提起唇角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虢山,你别叫我林兄了,我年纪比你小,听着怪别扭的。”   谢中奇看出林可心里藏着事,不想多谈自己的家人,便顺着话头道:“那我该如何称呼林兄?”   林可只好道:“不如你也用字来称呼我吧。我字……唔。”迟疑片刻,脑中灵光一闪,林可忽然笑眯眯地接着说道:“梅素。”   ——林可霉素,很好记,没毛病。   她哥青霉素过敏,感冒的时候有次就配了这药来吃,还特别欠扁地拿着药名吐槽她的名字来着,结果不幸被她妈听到给抽了一顿。   ……这字起得半点不合规矩,怎么看都是刚刚才想出来的吧!   谢中奇瞪着眼睛看了林可一会,终于还是选择把这句话给咽了回去,张了张嘴,从善如流道:“梅素兄。”   林可坚持道:“我叫你虢山,你也叫我梅素吧,把那个兄字给去了。”   谢中奇微微叹了口气:“梅素兄,这是尊称,若是去了便不合规矩。你要去白鹿书院,就得习惯着这么说话。若是一时疏忽了,恐怕对方就会觉得你轻视他,说不得暗地里就要给你下绊子。”   说着,他索性把书院里各种明里暗里的规矩都给林可讲了一遍,越说越是担心,又把天水城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给林可细细分析了一回:“我父亲不大看得上我,但我毕竟是他的嫡长子,一般人还不敢太过轻辱我。白鹿书院里都是权贵子弟,但你也别怕什么,若是在书院遇上什么麻烦,就把我的名头搬出来,震慑一二宵小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天水是云江省城,离长莱约有十多天的路程。谢中奇的父亲谢雁城身为山南总督,统辖云江、广安和庆元三省的军民政务,府衙便设在天水城内。   那天长莱解围之后,谢中奇就带着林可和林寡妇前往天水。   从长莱到天水一路颠簸。林可和林寡妇坐的当然也是马车,但到底没有谢中奇的那辆来的舒服。林可脸皮厚,仗着自己现在是个男的,跟谢中奇挤在一辆马车上同吃同住。反正出门在外一切从简,就是睡觉也不脱衣服,谢中奇又是书香门第,恪守礼仪,林可半点不担心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么一来,两人混得愈发熟了。日子久了,谢中奇的老妈子属性就暴露了出来,给林可又是买吃的又是买穿的,生怕林可进了天水城受人欺负,一有空闲便扯着她唠唠叨叨科普各种事情,知道林可不想当官,而是想进学的时候,更是操碎了心,要不是林可拉着,他差点把上回那个书店里的书全给搬了回来。   今天起了个头,谢中奇不滔滔不绝讲个一两个时辰是不会停的。林可有些哭笑不得,心底却是暖的。只是由着谢中奇讲下去却到底吃不消,她掀开布帘往外看去,想不动声色另找些话头,眼睛却忽地微微一亮。   红日高悬,天地广阔,平原之上横卧着一座气势磅礴、紫气红尘的城池,那是与长莱全然不同的庞然大物,厚重威严的城墙令人心生敬畏,一条大江之字形绕城而过,远远望去,无始无终,仿佛开天辟地,大响谹谹下九霄;直上云间,咆哮万里触龙门。   “……那便是天水城。”林可喃喃道:“真是雄伟。”   “不错。”   谢中奇看得惯了,倒没林可这般震撼,只是对林可介绍道:“天水城曾是古越国都,所以才这般巍峨壮阔。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梁家画阁天中起,楼前相望不相知。城里繁华兴盛,商贾云集,有不少好去处,届时我带梅素兄好好去逛上一逛。”   “你这般说,我可有些等不及了。”林可眼睛亮晶晶地说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天水城?”   闻言,赶车的马夫回头憨厚地笑笑,插嘴道: “回小郎君的话,快了,也就小半天的路程。现在不过卯时,要到酉时城门才关,今天咱们一定能进天水城。”   “好,那孙伯你加把劲,等进了城,我请大家吃好吃的。”林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回头对谢中奇道:“虢山兄,上回欠你的那五两银子可先不还你了啊,我一个穷光蛋,就指着这钱过日子了。”   不用日日夜夜为生活操心,这些天下来,林可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少年,性格跳脱了不少。   谢中奇心中欣慰,嘴上却揶揄道:“梅素兄,你这算不算是借花献佛?”   一行人说说笑笑,很快便到了天水城下。出入的百姓络绎不绝,城门外竟然还有小贩在叫卖各色商品,在这血色的乱世之中,天水仿佛一片与世隔绝的乐土,林可看在眼中,心情也跟着好上了许多。   谢中奇的马车上戴着总督府的标识,自然不用被城门守卫搜检。待进了城门,谢中奇再次踏足天水城,眼中所见皆是熟悉的事物,心中不免激荡。他掀开车帘,回头笑着跟林可说了几句话,便想要跳下马车到街上四处走走看看,谁知这时变故突生。   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忽然冲出一匹马来。谢中奇来不及反应,只觉头上一痛,举目看去,便见一个男子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根发簪,讥诮地望着自己。   原来这马上之人技巧惊人,交错之时微微俯身,竟将谢中奇束发的簪子拔了去。周围的百姓惊吓之余纷纷让开,两人之间露出一块空地来。   “孟简!”谢中奇披头散发地站在马车前,脸色冷得如寒冰一般。   那孟简却全然不在意,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谢大,你怎么就这么偷偷摸摸地溜回来了,也不跟兄弟说一声,兄弟也好给你接风洗尘啊。”   这孟简是山南指挥使孟珙的第三子,与谢中奇的庶弟谢中士交好,一向看谢中奇不顺眼。前段时间谢中奇寄了家书,说自己近日要回天水。孟简知道之后,饭也没心思吃,觉也没心思睡,成天在城门口转悠,心心念念就想在第一时间给谢中奇一个好看。   不枉小爷今天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一大早就急急忙忙赶了过来。   这会儿看着谢中奇那副狼狈的模样,孟简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他手里把玩着那根木簪,一边凉凉地说道:“你看你,怎么也是谢家的大公子,虽说文不成武不就,长成一个树桩子的模样,可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拿根树枝就往头上插呀,啧啧,就是叫花子,也不会戴这种东西吧。兄弟我看着都心酸,要不兄弟给你点钱,你拿去买根玉的戴戴?”   “你……”谢中奇仁厚君子,不善与人争辩,怒急攻心,反而骂不出什么话来。   孟简见状愈发得意,还想说些什么,余光却见一道黑影猛地向自己射来。   他顿时大惊,身子一偏打算躲避,再顾不得别的什么。等他回过神来,便发现手上已经空了。身后一支羽箭穿过木簪上的一个孔洞,竟带着那木簪钉在了杨树的树干上,箭尾还在微微晃动。   “多谢孟公子归还发簪。”   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众人转头看去,只见马车上立着一个少年,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搭在弓身上,一双眼瞳漆黑如墨,带着些许冷冷的笑意。他站在漫天的夕照之中,锦衣轻扬,全身仿佛笼着琉璃般的华彩。   一时间,街上都静了下来。 ☆、第8章 流言   谢中奇出身权贵世家,又天资聪颖,照理该是大富大贵、一生顺遂的命格,偏偏却又是个天生畸形。于是他就成了素白绢纱上那团醒目的污点,美妙乐曲中那丝刺耳的杂音,林可能够轻易想象出,谢中奇因为外貌的缘故,从小到大受到了多少冷遇,多少白眼。   凭什么?为什么?就因为他是个侏儒吗?   那这孟简孟公子还特么是个脑子进水的脑残二傻子呢!长着张鞋拔子脸也没好看到哪里去!有什么资格看不起谢中奇?!   见孟简呆呆望着自己不出声,林可心中怒火越来越盛,脸上的笑容却愈发灿烂:“孟公子,你怎么了,莫不是被这一箭给惊到了?”   再次听到自己的名字,孟简这才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方才竟看着林可出了神,登时就有些恼羞成怒,暗暗骂了声小白脸,便用马鞭指着林可怒斥道:“大胆,你是个什么玩意,竟敢拿箭射本公子,若是本公子擦破点油皮,要了你的狗命也赔不起!”   林可闻言微微挑眉,忽然从马车上一跃而下。   不知怎么的,孟简条件反射就勒马后退了些。谁知林可压根不搭理他,只是径直走向那棵杨树,抬手将先前的羽箭从树干上拔了下来。   这时众人才发现,这支箭压根就没有箭头!   “我怎么敢伤了孟公子呢?”   林可手中拿着那支箭晃了晃,分外无辜地望向孟简,开口说道:“这箭没了箭头,那就是一根木头杆子。孟公子当真吓着了?真是对不住,林某怕孟公子和我家公子当街吵起来伤了和气,这才不得已出手干涉,原本想着孟公子堂堂将门虎子,浑身是胆的人物,怎么都不会被区区一根木头杆子吓到,谁知……若是孟公子千金之躯,当真吓出什么毛病来,林某真是万死难辞其咎啊,唉——”   那一声长叹音调九曲十八弯,当真是意味深长得很。   孟简:…………   这“连根木头杆子都怕”的名头碰的一声砸到了头上,孟简气得胸口发堵。正好周围人群中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嗤笑声,孟简原本就发青的脸色顿时就漆黑如锅底,挥鞭就想往林可身上抽。   “住手!”谢中奇快速上前几步,想要挡在林可面前。然而林可却在千钧一发之时扯着他往右侧一闪,轻轻松松便躲过了孟简的攻势。   一击落空,孟简还不肯罢休,反手正想挥出第二鞭,就听到林可悠悠然道:“记得前些日子,在长莱城下,我刚刚一箭射死了个敌酋。他死得可真是惨,首级都被人砍了下来,现今还挂在墙头上呢。”   “你敢威胁我?”孟简脸色阴沉。   “这怎么是威胁呢?”林可直直地看向他,微微弯起唇角,一字一句道:“‘你他娘的再不圆润地滚蛋,我就把你的脑袋串了挂到城墙上去’,孟公子你看,这样的才叫威胁呢。”   心中怒火猛地又是往上一窜,孟简右手都已经放到腰间的刀柄上了,对上林可的眼睛,却忽地觉得后背莫名其妙地渗出一股寒意来。   这种感觉如此陌生,以至于孟简一时之间根本反应不过来,就这么僵在了马上。   就在这时,他身边的一个中年亲兵忽然开口说道:“少爷,时候不早了,该回去了。”   那亲兵貌不惊人,先前一直像个影子似地跟在孟简身边,以至于刚刚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可他一开口,孟简便是悚然一惊:“岳叔?”   岳山侧头深深看了林可一眼,便径自拨转马头,竟然就这么走了。亲兵这般放肆,孟简居然也不恼,反而催马赶了上去。一行人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片刻间就没入了人流之中。   林可:…………   谢中奇:…………   围观群众:…………   众人反应不及,呆呆地在原地愣了片刻。过了一会,人群中有人轻声道:“事情就这么完了?”   另有人回答:“够精彩了,还没看够啊。这小哥可是凭着一支箭就吓退了指挥使的公子!”   “什么箭啊,没有箭头就是根棍子!你们站在后面没看清就别乱说。”   “真的假的,啧啧,这孟公子平时横行霸道的,谁成想真遇上事了却这么没用,一根小小的树条子就把他给吓得魂飞魄散,择路而逃。”   “哈哈哈哈哈,孟公子那可真是个怂货,不过这位小哥可真是厉害,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名字不知道,不过刚刚听他自称林某,该是姓林吧。”   闲话越传越乱,越传越广。不过林可和谢中奇也不去理会,两人重新上了马车。林可将夺回来的发簪拿在手里看了看,轻轻叹了口气才还给谢中奇:“对不住,那一箭射得急,有些摔坏了。”   “林兄,这次你太冲动了些。”谢中奇接过发簪,不赞同地看着她:“我在路上应该告诉过你,这天水城里哪些人不要去惹吧?这孟简不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有我在,他不会明着对你怎么样,暗地里下绊子却是免不了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别的不说,你进白鹿书院的事情就要平白多出不少波折。”   林可扫了他一眼,不去接这个话头,想了想忽然问道:“孟简不会对你动手吧?”   虽说动手之前,林可就已经想明白了,孟简不敢真对谢中奇怎么样。谢中奇的父亲听上去就是个好面子的人,他自己再怎么看不上这个嫡长子是一回事,外人欺辱谢中奇,却是在明晃晃地打他的脸!所以先前孟简哪怕再厌恶谢中奇,也只能一口一个“兄弟”,转弯抹角地讽刺挖苦几句,不敢真刀真枪地摆开阵仗跟谢中奇撕破脸皮。   可话虽如此,林可还是多问一句以作确认。若真给谢中奇惹上了什么麻烦,她也好早点想些办法补救一二。   谢中奇一愣:“这倒不会,能动手他早就动手了,我毕竟还是谢家人……这些年来,孟简也就只在言辞上与我为难罢了。”   林可点点头,这才真正放下心来:“那就成了,你别担心,我不怕他。”   谢中奇的眉头立刻又拢了起来:“林兄,你真的明白吗?你可能会因此事进不了白鹿书院!”   “进不了白鹿书院,难道我就读不了书了?没了张屠户,还要吃带毛猪不成?”林可笑了笑:“我不在意这些。”   “那你在意什么?”谢中奇越发急了:“林兄,这一路上你心心念念想要念书,而这白鹿书院,可是整个山南数一数二的文人荟萃之地,仁孝宗皇帝御口亲封的第一书院啊。”   “我在意你啊。”林可说道:“你可是我在这个世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谢中奇望着林可,心头轻轻一跳,整个人忽然僵在了那里。过了片刻,他猛地垂下头遮掩住些微发红的眼眶,唇角弯起一个温柔的弧度:“这么说来,林兄也是我的第一个朋友。”顿了顿,他脑中忽然冒出一个心血来潮的年头,开口说道:“今日回家,我带你去见见我的妻子徐氏。她七个月前有了身孕,所以便没有同我一起会老家。等这孩子出生,我便叫他认你做义父如何?我只盼这孩子健健康康,能同你一样俊秀,一般勇武。”   林可:勇武什么的…………算了,反正她都已经习惯了。   “小哑巴!你没事吧!”这时林嫂的声音从外面传来,透着一股焦急担忧。她和谢中奇的贴身小厮谢福都在后头的马车里,先前发生冲突的时候,车夫孙伯怕他们出事,便特意过去将他们死死拦在马车里,不让他们出头。林寡妇心里跟火烧似的,这会儿事情一了,便立刻跟着孙伯一块赶了过来。   “少爷和林小哥洪福齐天,怎么可能会有事。”林寡妇身后探出一个脑袋,正是谢福:“何况林小哥身手那般厉害,怎么都吃不了亏。对了,听说林小哥用一根杨树枝将那孟简打了个落花流水?”   林可:…………   杨树枝?这流言传得也忒离谱了吧。   然而林可没想到的是,这个版本的流言已经算是靠谱的了。这孟简在天水城中也是风云人物,因此不到两天,“林小哥杨枝退孟简”的故事就传遍了大街小巷。   “你们是没看到啊。”   一家茶馆中,一个穿着长衫的落拓读书人正唾沫横飞地对一群人讲着话:“这林小哥足尖轻轻一点,飘然而至,长袖一挥,手中竟已多了一根杨枝,这正是江湖上传说中那踏雪无痕的轻功啊。”   “胡说八道。”下面有人嗤笑:“什么轻功,老子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就没听说过有这么邪乎的武功!”   那读书人立刻就不高兴了,冷哼两声,白了他一眼竟不再往下讲了。   难得有这不要钱的段子听,虽说天马行空、匪夷所思了些,但人民群众可不管这些。真实是什么,逻辑是什么,够爽不就成了?那发言质疑的汉子立时就惹了众怒,被哄了下去。又有人叫了一壶新茶上来,读书人这才满意了,拿起杯子润了润喉咙继续往下讲:“这轻功一使出来,孟公子大吃一惊,鞭势却已然收束不住。眼看长鞭就要扫到林小哥,说时迟那时快,也不见那林小哥如何动作,身形陡然拔高数丈。”   读书人声音颇大,茶馆二楼也能听到声音。临窗的位置上,坐着两个男子。其中一人年纪大些,听得楼下胡编乱造的一阵乱侃,忍不住撇了撇嘴,笑道:“主子,真没想到我出去几年,不想这天水城里竟有了这么多趣事。轻功,嘿,有意思。”   “这些市井流言原本就有真有假,不过说起来,我倒对这林小哥有些兴趣。”另一人相貌普通,眼珠却极黑,目光流盼间有种说不出的意味,仿佛幽暗深邃的深井一般,叫人心悸。   “是因为谢中奇?”年纪稍大的那人挑眉笑了笑:“主子,我听说您一直叫人盯着他。这矮子有什么好的,让您这么牵肠挂肚,想将他给招进来?这也就算了,如今连他身边一个下人也不放过了!”   “唐七,你旁的都好,唯有看人的眼光不怎么样。”那年轻人笑了笑,漫不经心道:“不谈这些了,此次回来,你便好好歇上几个月吧。住处已经安排好了,你明日就搬过去。”   “嗯,我不住在院里吗?也成。”唐七点点头:“那主子,我的住处在哪儿?”   “谢家。”   “…………” ☆、第9章 手足   哐当一声,白瓷茶杯被狠狠掷在地上,碎片夹杂着滚烫的茶水四处飞溅。婢女噤若寒蝉,低着头微微地发抖,孟简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她出去,转头对身边的一个青年愤愤然道:“谢二,昨天城门口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吧,兄弟我丢了大脸。老实跟你说,我咽不下这口气,你小子主意多,给兄弟想想办法,治一治那谢矮子。”   这青年正是谢中奇的庶弟谢中士。   先前孟简砸茶杯的时候,谢中士连眼皮都没动一下,此时方才抬眸扫了孟简一眼,面无表情地说道:“阿简,你这暴躁冲动的脾气,不知怎么才能改一改。说起来,你没当场跟那林可动手,倒真让我觉得有些奇怪。”   “哼,还不是岳叔拦着我?”   孟简不悦道:“他说那小子不是普通人。十步之内,射箭有这种准头也没什么,但没了箭头,这支箭的重心便不稳了,姓林的小子竟然能把缺了箭头的箭射得这般稳,可就了不得了,没有十年左右的功力是不成的。看这林可也不过十多岁,开始练箭时大抵不过八岁,必是家学渊源,恐怕也是将门出身,又是在战场上见过血的,不会太好对付。岳叔说林可当时满身煞气,真发生了冲突,我怕是落不得好…………”   越说越气,孟简冷哼一声,往墙上重重踹了一脚:“他娘的谁说的,没打过怎么知道?也不知怎么回事,这流言瞬间就传遍了整个天水城,本公子的脸面全给丢光了,还不如当时就拼着打一场呢!”   “流言原本也不会传得这般快的。”   谢中士放下茶杯,木着脸淡淡道:“不过我派人在后面推了一把。”   “……“   孟简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怪叫道:“谢二,这是什么仇什么怨?!信不信老子跟你割袍断交!”   “闹什么闹。”   谢中士鄙视地看了他一眼,端着张木头脸波澜不兴地说道:“我是为了帮你。城中人都长着嘴,流言是堵不住的,还不如稍加引导。传言越是夸大,越是没有人相信,传得再广,对你又有什么损害?况且…………”   孟简张大嘴巴,一脸不明觉厉的表情,听谢中士卖了个关子,忍不住就凑过去问道:“况且什么?”   谢中士伸出一根手指,抵在孟简左肩上默默地把这货推远了一些,这才开口回答道:“况且我听闻那林可想要进白鹿书院,山长最是讨厌惹是生非的武夫,流言若是传到他的耳朵里,林可进学的事情就算是泡汤了。阿简,如此,也算是为你出了一口气。”   “……谢二你果真是一肚子坏水,公子我真是太喜欢你了!”   孟简双眼发光,嘿嘿一笑道:“不过这么拐着弯地找麻烦,我还是觉得憋气。你做事向来周全,想必后头已经挖好了坑,只等谢矮子和那林可跳了吧?”   一肚子坏水……这是夸他呢还是骂他呢?   谢中士默默地看了孟简一眼,默默地喝了口茶,默默地把茶杯放回桌上,花了五秒钟的时间决定还是不和孟傻逼计较,这才悠悠然开口道:“再过些时候,我就向父亲举荐林可。他是个人才,既然不去读书,那自然要物尽其用,替我谢家做点事情了,不是么?”   林可还不知道有人正谋算着要对付自己,她此时正忐忑不安地站在门口,等着跟谢中奇的夫人徐氏见面。   谢雁城不乐意这个残废儿子整天在跟前晃悠,谢中奇一成亲,就分出去一个人住,比起留在总督府,反而要轻松自在许多。   谢中奇的住处面积不算大,分为前后两院,女眷住在后院。原本林可是见不到徐氏的,但谢中奇坚持要让她见一见自己的夫人和未出世的孩子。林可推辞了几次,也就答应了。谢中奇便吩咐婢女去请徐氏到书房来。   谢·爱妻狂魔·中奇与徐氏的关系很好,一路上老是不由自主地提及自己的夫人,说她贤良淑德,温柔和顺,眉目清秀,持家有道,总而言之一千个好一万个好,那简直就不是人间能有的人物。   各种赞美的话塞了一耳朵,林可对徐氏的印象自然极好。听说徐氏是个大家闺秀,应该是个十分注重礼节的人,林可对古代礼仪了解不深,生怕自己行为唐突,给徐氏留下什么坏印象,所以此时此刻居然有些紧张起来。   她忍不住整了整衣袖,便听到环佩轻响,一抹纤细身影自拐角闪出,风风火火便朝这边冲了过来。   徐氏?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林可吃了一惊,忍不住细细打量来人。   这女子娇俏若枝头春花,身穿淡粉衣裙,用一条织锦腰带束住不堪一握的纤纤细腰,头上斜插着一支簪子,珊瑚珠饰颤颤垂下,绯红颜色衬着雪白肌肤,有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好鲜活。只是此刻满脸怒容,柳眉倒竖,却是减了一两分姿色。   不像,但谢中奇府里也没别的女眷了,所以这真是徐氏?   林可望着那平坦的小腹,思维混乱,表情发愣。   而见到林可,那陌生女子也是一愣:“你、你是何人,怎么会在我哥的书房?”   后面有丫鬟匆匆忙忙地赶上来,喘着粗气道:“小姐,你跑得也太快了。我听说大公子书房里有客人,你不能去!”   “小妹。”谢中奇从林可身后走出来,一脸讶异道:“你怎么一个人来我这儿了?”   见到谢中奇,谢明雨顿时便顾不上林可了。她恨声道:“还说呢,父亲不叫你来,你还当真不上门了。你不知道娘多想你,你不知道她受了怎么样的欺负!”   “这是怎么了?”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小妹?啊,你怎么哭了,莫不是受了什么委屈?”   “……嫂子。”谢明雨回头望见徐氏正满脸担忧地看着自己,各种委屈涌上心头,含在眼眶里的泪水登时便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狠狠抹了把眼泪,摇了摇头道:“没事,嫂子你还怀着身孕呢,不该听这种恶心事。你先回去,不必担心。我找我哥,我哥聪明,定能想出办法收拾那个恶毒女人。”   “冯氏?”谢中奇皱眉。   “不错,她一个小妾竟敢欺辱大妇,快要将娘逼死了。”谢明雨咬牙道。   “莫气坏了身子。”徐氏心疼地将谢明雨揽进怀里,柔声安慰道:“小雨,不必在意我,有什么委屈便和你哥说,让他给你做主。”   谢明雨瞪大了眼睛看着徐氏,随即将头埋进徐氏怀里,犹豫一会才闷声道:“我没什么,只是母亲……她自从生了我哥之后,便为了我哥祈福日日吃斋念佛,不怎么管府里的事情。冯氏趁机夺了管家权,克扣我哥和我的分例,明里暗里挤兑我娘,这也就算了,前些日子我才发现,她尽然偷偷把城东那几家店面里值钱的东西都给搬空了,那可是娘的嫁妆啊!我去找她,爹竟护着她,要把这件事给压下去,说什么怕耽误二哥的前程!哥,娘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气,我不服,我不服!”   “她竟这样做,他们竟这样做?!”谢中奇气得浑身发颤:“我原本以为,他看不上我,对我娘却还算敬重,没想到…………”   “这种事,就没人管吗?”林可忍不住问道。   “谢雁城位高权重,他的事族里是不敢多嘴的。”谢中奇摇了摇头,深吸了一口气,方才语气冰冷地回答:“这件丑事捅出去,谢中士作为冯氏的儿子,仕途定然大受影响,所以谢雁城为了他眼里这个唯一的儿子,无论如何也会把这件事给压下去。”   徐氏怜惜地摸了摸谢明雨的头发,叹了口气问道:“难道就没办法了吗,那总是婆婆的嫁妆。”   谢中奇沉默不语,低头沉思。就在这时,林可咳嗽了几声,开口道:“能听我说几句吗?”   谢中奇一怔:“林兄,你有法子?”   “也不算是什么好办法……”   ——毕竟她压根就没点亮宅斗的技能树,不过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嘛。   林可犹豫片刻,开口说道:“我知道几个挺好用的骗局……要不,咱们合计合计,把这笔钱给骗回来?” ☆、第10章 骗子   在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林可就算不特意去关注,耳濡目染之下,也通过各种书籍、报纸、乃至影视作品中知道了不少经典骗局,靠这半瓶子水在现代肯定是混不下去的,忽悠一下古人却没什么问题。   但谢中奇显然有些犹疑,迟疑片刻,还是追问道:“林兄,你的意思是…………”   “对付小人,就该用小人的办法。”林可说道:“不过光靠我是不成的,还需要帮手。”   “我行吗?”谢明雨立刻毛遂自荐道。   林可摇摇头,对谢中奇说道:“我记得你给我介绍天水城中形势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一个人,似乎是叫云天远的?”   “不错。云天远是个生意人,曾向漕帮长老秦老虎借了五千两银子,结果几个月后破产了还不出钱,连着人也找不着了。当时人人都以为云天远是还不起钱所以潜逃了,秦老虎派人四处抓捕他,却根本找不到他的踪影。谁知一年之后他竟然自己回来了,整整五千两银子一文钱不少全还给了秦老虎。一问才知道,他破产之后,为了还钱竟去海上跑生意,那可是九死一生的活计!”   说到这里,连谢中奇都有些唏嘘。他感慨地摇了摇头,这才接着往下说。   “据说回来的时候,云天远蓬头垢面,皮肤黝黑,手上全是老茧,连头发都白了大半,身上甚至还多了一条疤,横贯整个背心,据说刀口再往上一些,他就回不来了。那五千两都是云天远拿命一点一点拼回来的,此人当真是个诚信义勇的君子。知道这件事的人,没有一个不敬佩他的。秦老虎当场便免了他的债务,和他结为异性兄弟。几年下来,云天远已经成了漕帮里举足轻重的人物。”   林可用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沉吟片刻,开口道:“云天远那时只还了五千两,本金还了,那利息呢?”   谢中奇一愣:“利息?这…………”   “这不合常理吧。”   林可说道:“按这云天远诚实守信的人设……我是说性格来看,他连这五千两都还了,怎么可能还会欠着这么点利息不还?”   这种小事从没有人注意过,谢中奇瞪大眼睛,隐隐觉得自己好像抓住了些什么,木愣愣地说道:“因为云天远已经拿不出更多的钱了。”   “那他为什么不在船上多待一段时间,赚够了钱再回来?五千两都有了,这几百两怎么就拿不出来,可能性也太小了。”   谢明雨忍不住插嘴:“难不成云天远想要赖掉那点利息,可是、可是…………”   “不会吧,若云天远不回来,那秦老虎根本找不到他,他连那五千两都不必还。既然他回来了,又何必要赖掉这一点利息?”徐氏反对道。   林可微微一笑:“不错!依我所见,这云天远根本就不是传闻中那种言信行果的人。”   “他既然不是那样的人,如此行事,就必有目的,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谢中奇恍然大悟道:“云天远这一番作为,或许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得到秦老虎的信任赏识!”   “说不定云天远还回来的五千两,就是秦老虎一开始借给他的那五千两。”   林可点点头:“这算得上是空手套白狼了,不过这云天远对自己是真狠,为了演戏把自己折腾成那个鬼样子,可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能做到的。”   谢明雨不可置信地说道:“这么说来,云天远其实就是个欺世盗名的骗子。”   “是不是,现在也只是猜测。”林可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对着谢中奇挑眉笑道:“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谢兄,怎么样,咱们一块儿走一趟吧。”   天水南街,熙熙攘攘。商户招牌旗帜高高飞扬,茶坊、酒肆、当铺、脚店、肉铺,各种店铺鳞次栉比,一个面皮黑黄、身量略高的中年男子坐在街边小摊上,捧着一碗阳春面吃得满头都是大汗。   这正是云天远。他年轻时喜欢这家的吃食,如今也算是出人头地了,却还是喜欢这一口。冬日里暖暖地喝上一口面汤,那舒爽劲儿能一直透到心底去。   炉灶上煮着一锅热水,白气蒸腾,云天远抹了把嘴,把空了的碗往桌上一放,掀起眼皮透过雾蒙蒙的水汽看街上的景象,琢磨着要不要去街市上逛一逛,消消食,这一愣神,再转回头时,桌子对面却多出了一个人。   那是个少年,容貌极为出色,在迷离的白雾映衬下,竟叫人恍惚中以为看到了下凡的仙人。   不知怎么的,云天远下意识地就整了整衣服,咳嗽了一声,开口搭话道:“小兄弟,你也来吃面?”   那少年微笑着点头:“是。这家店的面颇有名气,听说连那个传闻中“海上漂泊一年余,原璧奉还五千两”的云天远云先生也常来吃。我今日得了空,便特意一个人过来尝尝。”   那五千两的事情是云天远平生一大得意事,这萍水相逢的少年对此事大加推崇,正好搔到了云天远的痒处。   吃饱喝足,左右无事,少年长得又赏心悦目,他便起了逗弄的心思,故意不戳破自己的身份,只装出淡然的模样,抚着精心保养的胡子道:“小兄弟这么说,莫非见过那云天远?”   “不曾有这样的好运气。”   少年闻言,万分遗憾地轻轻叹了口气:“这天水城中,云天远也是数得上的人物,哪里是我能见得到的?听说他当年出海做生意时,曾去过高云一带,那片海面险得很,听闻有许多匪徒强盗,也不知道他孤身一人,是怎么生生闯出一条路来的,真是令人敬佩。”   但凡成功人士都喜欢回忆往昔峥嵘岁月,云天远也概不例外。   他微微弯起唇角,谈性顿时大起:“在高云一带混确实不容易,那里是郑年的地盘,又有其余小股海匪,若没有准备,遇上了这些人就是逃出性命来,也得脱下一层皮。不过只要事先疏通好关系,买一面郑家的旗子,其余势力就不大敢来为难你。所以说起来,若是有关系、肯投钱,那里的商路反而要比其他地方畅通一些。”   那少年狐疑地扫了他一眼:“说的你好像去过一样。”   云天远眉梢一挑:“我自然是去过的。不然我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事?”   少年摇了摇头:“你说的这些,仔细打听都是能打听到的。”说到这里,他微微抬起下巴,露出挑衅的神色:“高云一带有一种鱼,个头小卖不出什么价钱,煮汤吃却最好。海上也没什么旁的能吃,水手就抓这种鱼解馋。你既然去过高云,就说说那是什么鱼。”   云天远眼睛一眯,随即哈哈大笑道:“我还以为你说什么呢,就是那种杂鱼吧,当地人管它叫什么我不知道,反正那时候我们船上的人给这玩意儿起了个诨名,叫一口肉,因为这鱼个头小,全身上下没多少能吃的,一口就没了。”   他说得煞有介事,任谁听了这话,都会觉得他是真吃过这种鱼的。然而那少年却定定地望着他,脸上露出讥讽的神色:“云长老,你大概根本就没有去过高云一带吧,更没吃过那种鱼,而那五千两的事迹,说不定也只是个骗局?”   听到“云长老”三个字,云天远脸色顿时大变。他猛地站起身,细细地打量了那少年一会儿,强自镇定道:“后生,你这话可就说差了。仅凭我刚刚那几句话,怎么就能证明我没去过高云,不曾吃过那种鱼?”   少年气定神闲地坐在原处,虽需仰望云天远,气势却反而要压上他一头。   “云长老,你那几句话里根本没有多少实在东西,只是巧妙地将我透露出的信息利用了起来,再加以扩展……”说到这里,少年微微弯起唇角,一字一顿地说道:“更重要的是,高云一带,其实根本就没有这种鱼!”   到了此时此刻,少年已经全然占了上风,终日打雁却叫雁啄了眼睛,换个人或许就要恼羞成怒了,然而云天远抿唇站在那里,脸上的怒气却一点一点消失,到了最后,他竟能露出笑容来,温声说道:“后生,你不错,很不错…………你是二公子派来的人?”   不待少年回答,云天远却低着头自言自语起来:“不,不像……二公子的手段可没这么温和,若是二公子派你来的,这时候我已经被抓起来扔到水牢里了,所以你不是为漕帮争权的事情来找我的。而不是二公子,却费这个心思来套我的话,你定然有其他的目的。你已经拿到了证据,却还肯留在这里听我废话……这么一看,你应该不打算把这件事捅到秦老大那里,让我身败名裂,只是想利用这件事威胁我……”   说到这里,云天远抬起头来,唇边露出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拢着手道:“后生,看来你是有求于我啊。” ☆、第11章 考校   云天远眯缝眼,肉鼻子,面皮虽黑黄,但一张团团圆圆的胖脸上堆满了透着富贵气的肥肉,将皱纹都撑得没了,脸上又天生带着三分笑意,瞧着可亲可爱得很,叫人不由自主便心生好感。光看外貌,有谁能想得到这人会是个心思深沉的巨骗,当年竟把堂堂漕帮帮主秦老虎骗得团团转,如今只用三言两语,就能轻而易举地把谈话的主动权抓到了手里呢?   人不可貌相啊。   林可心中暗自警醒,同时微微一笑,站起身来对着云天远拱了拱手,开口道:“老前辈说笑了,谈不上一个求字。我来这里,不为别的,却是给您送钱来的。”   “钱?”云天远嘿嘿笑道:“一日粮船到直沽,吴粟越布满街衢。漕帮把着运河上千个大小码头,日进斗金,财运亨通,难道还会差一两个小钱不成?”   “漕帮不缺银子。”   林可不为所动地盯着云天远的眼睛,淡淡道:“但你缺,秦大公子也缺。”   秦老虎缠绵病榻,却迟迟不肯定下继承人。他两个儿子明争暗斗,都想坐上漕帮帮主的位子,为了扩大实力,同时拉拢各方势力,金钱是少不了的。云天远将宝押在了大公子身上,几个月下来花钱如流水,已是捉襟见肘,左支右绌,急需大笔金钱补充。林可这句话,几乎是戳在了云天远的死穴上。   “……后生,看来你果真是有备而来啊。”   闻言,云天远的眉梢动了动,随即沉声道:“后头的话,可不适合在外面说。跟我来吧。”   铺垫了这许久,终于能进正题了。   林可的心又往上提了提。她随着云天远走了几步,竟然转进了那面摊后头的一个小屋,面摊的老板目不斜视,显然早就已经是云天远的人了。   面上虽不动声色,林可心底却越发警惕。   这云天远不愧是只老狐狸,处处都留个后手,真是不可小觑。   “你这后生倒是胆子大,就不怕我把你带到僻静的地方,做掉了事?”   云天远点着了油灯,将昏暗逼仄的小屋照得通亮,这才回头看向林可,笑眯眯道。   “艺高人胆大,何况杀了我,对前辈你也没什么好处。”林可环视一圈,微笑着回答。   云天远不置可否地说道:“咱们也不必拐弯抹角了,后生,你有话就直说吧。”   “痛快。”林可道:“那我便直说了,我来是想找前辈合作设一个骗局,若是成了,少说一人也能分到十几万两银子。”   云天远半眯起眼睛:“哦,骗谁?”   “谢总督家的小妾,陆千灵。”   “…………哈哈哈哈哈。”云天远沉默半晌,忽然大笑起来:“林可林小哥,你莫不是当我傻子不成?你背后是谁,我可清楚得很。你们自家人的事,我何必要掺和进去,平白惹得一身骚?”   林可一愣:“你知道我是谁?”   “当然看得出来,你的箭法不错吧。”   云天远指了指林可的手指:“这是练箭的人才会有的老茧。说实话,这天水城中有点能耐的人,我大都知道。你定是新来的,又擅长射箭,还跟谢家有些关系,嘿……何况我一诓,你就不打自招了,这我还有什么猜不出来的?”   “原来如此。”   林可弯起唇角:“其实你猜出来了也没什么,我原本就不打算瞒着你的。”   “哦?”云天远好奇地问道:“你就不怕我去总督府告密?”   “你不会去的。”林可笑着道:“现在我手里有前辈的把柄,前辈手里也有我的把柄,这样合作起来,双方才能更放心,合作关系才会更稳固,不是吗?”   “林小哥,你说得有理。”云天远跟着笑了一会,忽然敛起所有表情,冷冷道:“可是,我凭什么相信,跟着你能赚到那十余万两银子呢?”   林可问道:“前辈想让我怎么证明?”   “你一口一个前辈,看来也是江湖八大门的人。既然如此……”   云天远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在手里掂了掂道:“这里大概有一钱银子,一刻钟时间之内,你不能走出这条街,以这一两银子为本钱,用骗术把这钱翻个倍,如何?”   “…………”林可接过钱,推开门往街上扫了一眼,挑了挑眉梢,转头笑着开口道:“老前辈,我去给你买些点心吃吧。”   不等云天远回答,她便迈步出了小屋,朝着一家点心店走去。   那已经是家老店了,甜香从铺子里飘出来,勾得人馋虫四起,食指大动,也无怪乎顾客盈门,络绎不绝了。   林可拨开人群走进铺子,丢下一钱银子,开口就要称十文钱的核桃酥。   那店家手脚麻利地秤好了小半斤的点心,又取了九十文钱一块而递给林可。   林可取过核桃酥,却没去拿那九十文钱,只笑着道:“大姐,我刚发现兜里还有十文钱,我把这十文钱加上,你帮我换成一钱银子吧。”   她长得好看,笑起来更是让人如沐春风。店里这么忙,若是其他人,店家或许就不理会了,可见到这么一个清秀可人的小哥,那店家大姐便也跟着笑了笑,开口道:“成,等等啊。”说着便寻了一钱银子递给她。   “谢谢大姐。”   林可盯着店家,语气诚恳地道了谢,这一打岔,稀里糊涂地就把这一钱银子并原先那九十文钱一块儿递还了过去。   “哎呦,你这糊涂的小哥。给多了,给多了。”那店家大姐嗔怪道:“快拿回去。”   “欸。”林可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道:“还真是,不过正好,我刚想起这里还有十文钱,一起给你吧,大姐你直接给我两钱银子就成。”   “成!”   店家大姐便从柜台里取了两钱银子,递给林可。这时又有客人挤了过来,林可冲着那大姐笑了笑,便拿着两钱银子,加上一包核桃酥慢慢踱回了小屋里。   整个过程极快,别说一刻钟,连一炷香的时间都不到。   林可将核桃酥往云天远跟前一推,开口道:“这核桃酥是我请前辈你吃的。”   说着,她又掏出那两钱银子,放到云天远面前,笑着说道:“一钱银子变成两钱银子,前辈,是我赢了。”   “我可真是没想到,江湖八大门也算是后继有人啊。”   云天远没有去动银子和糕点,只定定地望着林可,抚须长叹道:“你这骗术,要点就在一个快字上,虽算不上多么高明,却颇有灵气。这般造诣,说是自学成才,我是不信的。只是不知林小哥,你是拜在八大门哪位高人门下?”   林可压根不知道八大门是个什么玩意儿,她既不敢信口胡诌,又不愿在这老狐狸面前露了馅,只好道:“前辈谬赞了,我是在书上学的。”   “书?”   云天远神色微变,连声问道:“什么书?书名是什么?”   他的表现有些奇怪,林可心中起疑,下意识地干咳一声,顾左右而言他道:“这……太早了,我不大记得了,只记得封皮是黄色的,破破烂烂的那么一本……唉,后来逃难的时候,书就不见了,真是可惜。”   “不记得了……”嘿,书中的内容记得清清楚楚,却单单忘了书名,谁信啊。   云天远微微眯眼,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已是惊涛骇浪。   八大门传闻,当年祖师爷李居明曾写过一本《江湖金口诀》,道尽世间各类骗术,学会金口诀,上可操控高官富贾,下可摆弄愚民百姓,钱财权势自不必说,他日夺取天下非虚妄。只是此书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极为隐秘,历经几代已经佚失,若林可口中所说的书当真是…………   想到这里,云天远心头火热。林可的提议,他原本已有七分动心,如今贪念一起,这七分动心便涨成了十分。当下他再不犹豫,便对林可说道:“这书怕是非同小可,林小哥有此奇遇,想来也不是常人。既然如此,这笔买卖,我云天远便跟着做了!” ☆、第12章 书生   街道尽头僻静处,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孤零零地停靠在墙边。车夫头上戴着顶貂帽,眯着眼睛斜靠在车辕上打盹,倒是悠闲得很。然而车厢里的人却没有他这般气定神闲,过不了一会儿就探出头来看看,眉宇间带着显而易见的忧虑神色。   这么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那车夫终于被扰得受不了了,只好陪着笑说道:“少爷,您别钻进钻出的了,累得大冬天一脑门子汗……放心吧,林小哥心中有数,出不了什么事。”   “这我也知道……”   谢中奇心不在焉地拨弄着手里的暖炉,轻轻叹了口气道:“只是张伯,你莫要忘了,梅素兄看着老成,其实却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这个年纪,原本该是无忧无虑、惹是生非的时候,他却已在这个世道里摸爬滚打许久了,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若非经历得多了,为人处世怎么可能这般稳重老到?我白白年长了他几岁,却还要他来护着我,实在是惭愧啊。”   张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您若不提,我都差点忘了林小哥的年纪。这样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着。要我说,林小哥日后定是要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的。”   “啧啧,张伯你这不是废话吗?”因为怕冷,一直缩在车厢里的谢福听到他们在讨论林可,忍不住就钻了出来,得意洋洋地插话道:“少爷,我跟您说啊,我在长莱第一眼见到林哥,就觉得他仪表堂堂,气宇不凡啊。我递给他一个馒头,他当时就抬头望了我一眼,哎哟,我全身便是一震,动都动不了了,少爷,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赫赫虎威啊!”   “不对吧。”   就在这时,一个带着笑意的清亮嗓音响起:“什么全身一震动弹不得的……我怎么记得,我当时不过多拿了一个馒头,你小子都要狠狠瞪了我一眼来着?”   “林哥!”谢福看清来人,惊得差点从原地跳起来:“您回来啦!我那是……我那是……”   林可迈步上车,马车徐徐而行。   见谢福还是一脸惶恐,林可冲他摆摆手,示意自己不介意这点小事:“得了,我还能找你小子麻烦不成?快,有水不,给我倒一杯我就原谅你了。”   立刻有一杯温水递到了她手边,林可不客气地随手接过,仰头几口灌下,整个人才彻底放松下来。喝完了水,她转头望去,却发现替她倒水的竟是谢中奇,顿时就是一愣。   “怎么样,那云天远好对付吗?”谢中奇关心地问道。   “还好。”   林可不好意思地干咳几声,放下茶杯,随即扯出一个笑容道:“总算是搞定了,就是没办法,被逼着骗了一个大姐一钱银子,一会找个空把钱还给她。我同云天远商定了粗略的计划,具体的细节还要再细细盘算推演一下,不过云天远那手造假的本事只要还剩下五成,咱们的谋划就一定能够成功……只是一开始还好,到了后来,他看我的眼神总是有些怪怪的,像是看着一大块肥肉。我得防着他点儿。”   “真的假的。”谢福在一旁大惊失色道:“这云天远不会是个老兔子,垂涎我林哥的美色吧!”   谢中奇瞪了他一眼,见谢福讪讪地闭了嘴,才对林可正色道:“梅素兄,这终究不是正道,若是可以,我还是希望你能去书院读书。”   “书院?”   林可苦笑着一摊手:“白鹿书院的山长都已经明说了不要我这个有辱斯文的顽劣之徒,我还能怎么办?”   谢中奇道:“再过七、八天,就是山长的六十大寿。”   林可闻弦歌而知雅意,想了想回答道:“可我听闻这山长持身极正,金银俗物是看不上眼的,要讨好他可不容易。”   “不打紧。”   谢中奇道:“我去打听过了,山长一直想要一方端砚,却至今不能如愿,这都快成了他的一个执念。梅素兄放心,我已经遣人去寻了,端砚或许找不到,但差一等的贺兰砚已经有了些眉目。这或许是你入白鹿书院的唯一机会了,不管怎样,咱们都要去试一试。”   这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打听”二字,内里也不知蕴含了多少心血辛苦。而谢中奇手头本就拮据,那贺兰砚一听就不便宜,谢中奇说不定要倾家荡产才能把这东西给拿下来。   林可张了张嘴,开口时嗓音微涩:“多谢大哥……叫虢山兄总不顺口,我今后就叫你大哥吧! 别去买什么贺兰砚了,云天远做砚台也很有一手,要不就叫他做个假的端砚吧。”   “…………这”   谢中奇瞪大了眼睛,半晌后痛心疾首道:“这怎么行,怕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你,你可不能走上歪路啊!”   “大哥你别急。”林可凑过去,笑眯眯道:“山长想要端砚的事情,也不止你一个人知道吧,想要讨好山长的人,肯定也不止你一个,是不是?所以这方砚台做出来,咱们不送,叫别人去送。”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猛地停住,林可向前一倾,车里三人差点就摔做一团。谢福掀开帘子,不大高兴地对着车夫道:“张伯,怎么回事,少爷摔着碰着了怎么办?”   “对不住,对不住。”车夫张伯连声道歉:“实在是路上突然冲出来几个人……”   “似乎是在打架?”林可也跟着钻出车厢:“光天化日之下,一群壮汉在大街上打砸店铺,这天水城真是世风日下啊。”   谢福搭话道:“这就是几个混混,大概是讹钱的?这店家定是少交了份钱,才会被人找上门来。不过说实话,闹得这般大的确实少见,我瞧那老板快要被人给打死了。”   “陶然居,这是个饭馆吧,门面瞧着可挺大的。”林可疑惑道:“这么大一家店,也会被人欺上门去?”   “陶然居是张起的产业。”谢中奇沉声开口道:“前些日子,张起乘着秦老虎身体不好,漕帮大乱的机会,提出要以海运改漕运……我看今天打砸饭馆的混混,应该就是漕帮找来寻他麻烦的人。”   “张起张相公!”谢福低声惊呼道:“他身上不是还有个秀才的功名,家里又有钱,在天水城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有人砸他的店,官府也不出面来管?”   “从前朝到如今,漕运延续数百年,从未有过改变。漕帮、船户、官员勾结在一起,早就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到了现在,恐怕谁也撼动不了了。”   谢中奇叹了口气道:“谁都知道海运比漕运省钱,张起提出海运,用意是好的,却等于是从千万人口中夺食。往近里说,这天水城里上上下下的官员,哪个没有从三成漂没里分润过些好处?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再这样下去,不要说店铺被砸,恐怕此人最后要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谢中奇说得明白,林可知道这不是自己可以插手的事,不由地沉默下来。   耳边是店家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林可抿唇望着陶然居,胸口一阵阵地发闷。   与流民一起讨生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虽然只说有数月,却已足够令她刻骨铭心。   外头民不聊生、满目疮痍,已到了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的地步,大楚的官场却还是乌烟瘴气、贪墨成风,谁都不顾民生,只知往自己口袋里圈钱,这样一看,这□□的大楚不完,那才叫老天没长眼睛!   “欸,店都砸成这样了,怎么还有个人坐着在吃饭?”谢福忽然说到。   林可一怔,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见到一个身着长衫、书生打扮的男子坐在一片狼藉的大厅里,正气定神闲地夹了一个菜心往嘴里送——那模样,不知怎么的就有一点欠抽。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分分钟也都跟着发现了这个异类。听到议论声,热火朝天沉浸于打砸抢光辉事业的混混们纳闷地停下了动作,这才意识到一楼大厅里竟还留着这么一个漏网之鱼。   混混拿钱办事,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说要砸了店,就砸了店,说要把客人都赶走,就绝不肯留下一个书生坐在大厅里安安静静地吃菜心。   几个壮汉狞笑着围拢过去,那书生不慌不忙地拿起一块布巾擦了擦手,神色自若地转头看向他们,微微一笑道:“有事?”   打头的混混说道:“我们没事,你怕是要有事。”   书生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会,忽然道:“你容颜早衰,肤色晦暗,是不是常有心烦易怒,神疲乏力,腰膝酸痛,下肢水肿的表现?且近日来须发易脱落,形体日渐虚胖,房事也不能尽如人意?”   混混头子的冷笑顿时便凝在了脸上:“………你,你怎么知道的?”   书生摇了摇头,笑而不语。   混混头子眉头一皱,忍不住上前几步:“你卖的什么关子,快给老子说!”   “这大庭广众之下,有些话不好说出口。”书生笑笑:“你且附耳过来。”   混混头子不疑有他,倾下身体听那书生说了几句话,脸色忽地大变,由红变白,由白转青,最后竟黑如锅底一般。他胸膛起伏,猛地吸了几口气,对着手下一挥手:“走,这摊子事先不管了,咱们回去!”   混混们面面相觑,疑窦丛生,但到底不敢违抗老大的命令,便都跟着走了。他们倒是走了,饭馆外头却依旧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看热闹的人都想知道,这书生如何三言两语就说退了混混,有几个更是大声吆喝着,想让书生说个明白。   那书生却不理其他人,兀自慢条斯理地吃完了饭,这才站起身来,对着旁边千恩万谢的饭馆掌柜轻声说道:“这事怕是没有完。你替我向张老板传句话吧,天水城中能帮他的不多,愿意帮他的更是只有一个,让他好自为之。”   说罢丢下一锭银子,便就此扬长而去。   林可在旁看了一场好戏,此时方才回过神来,回头向谢中奇问道:“你认识他吗?”   谢中奇疑惑地摇摇头:“不曾见过。”   林可沉吟片刻,转头对着谢福说道:“追上去,拦下此人。千万记着,不许失礼。”   谢福愣了愣,指着车外说道:“但他出了店门,似乎直直地就朝咱们这边走过来了,看那模样好像就是来找咱们的?”   林可:…………   四个人八只眼睛就这么盯着那书生朝这边闲庭信步地走了过来。发现对方果真越走越近,林可连忙清了清喉咙,正打算开口,却见那书生脚步出人意料地一拐,目不斜视地就从挡路的马车旁绕了过去。   林可:…………   很好,你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第13章 怀疑   “这人刚刚明明就是往我们这边来的,林哥都下车去迎他了,他怎么就这么走了,真是给脸不要脸!”   谢福是亲眼看到林可怎么射杀敌将,逼退孟简的,如今在他心里,林可是半个主子,是英雄豪杰,才能出众,光芒万丈,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小小的书生可以怠慢的。因此见那书生绕过马车走了,林可还没怎么样,他倒是第一个炸了,便将车帘撑开,探出半个身子气鼓鼓道。   “别乱说话。”   林可挑挑眉毛,在谢福脑门上轻轻一敲。   她刚刚特意下了马车,站在路边等着那书生靠近,脸上的笑容都露了一半,那书生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事情论起来是挺尴尬的。   但她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平头老百姓,从来没什么偶像包袱,被稍稍落了面子而已,她其实没觉得怎么样,何况那书生也未必是故意的。   “林哥。”谢福捂着脑袋,委委屈屈道:“你怎么一点不生气啊。”   林可看他那副鼓着脸颊、犹自不平的样子,忍不住笑道:“你不是替我生过气了吗?我就用不着费心生气了吧。”   “其实错过了与那人结识的机会,未必就是坏事。”   这时谢中奇插话道:“我觉得那书生不像常人。漕帮动荡,天水城处在多事之秋,梅素兄,你还是不要接近此人为好。”   “大哥,漕帮如今的情形算不上太好……”   林可沉默片刻,没有接这个话茬,却开口问道:“你觉得,咱们有没有可能从这件事里分一杯羹?”   谢中奇身有残疾,但他毕竟占着嫡长子的名分,谁也不能真正无视他。若是谢中奇乖乖回酆阳老家也就算了,可他却偏偏立下功劳,回了天水城。这样一来,在谢中士心里,这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或早或晚,谢中士一定会动手,想办法搬开这块碍眼至极的绊脚石。   谢中奇要么不争,既然要争,那就必须早做准备。漕帮的事情隐藏着风险,却也蕴含着机遇。   谢中奇一怔,沉吟片刻,还是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们的实力不足。以一叶小舟面对滔天巨浪,恐怕逃不出覆灭的下场。”   “大哥说得有道理。”林可把事情放在心里盘算了几回,终于还是无可奈何地点点头:“算了,这事咱们还是不要掺和了。”   话虽如此,那书生的影子,却已经牢牢地映在了林可的心里。   另一边,林可和谢中奇不在家,唐七便借口出了谢府,穿过几条街,又在错综复杂的弄堂里转悠了几圈,确定身后没有跟着尾巴,便推开木门闪进了一座小小的院落。   这院子从外面看着不起眼,围墙之内却是暗香浮动,别有洞天。一带清流自梅林深处流泻入奇石之下,水声潺潺,反而更显幽静,阶下鹅卵石铺成曲折小路,通向一座玲珑精致的小楼。有人影子般从角落里出现,见到是唐七,便躬身行礼,引着他进了门。   冬日里天黑的早,小楼内已是灯火通明,唐七上了二楼,迈步走近书房,抬眼便见到屋里站着一人,身穿一件宽大的白色衣袍,乌发随意地绑成一束从肩侧垂下。烛光流泻,映着这人一丝瑕疵都挑不出来的脸,容色之艳,近乎灼目。   若仔细分辨,就能从细枝末节处发现这人与当日茶馆二楼那个年轻人的相似之处。身为山南密卫统领,有这样的容貌并非好事。为了避免麻烦,平日里孟昶青都戴着人.皮.面具。唐七是孟昶青的心腹,自然是见过他的真容的,可哪怕看得再多,唐七的呼吸仍是不免一窒。   他不大自在地咳嗽了一声,轻声唤道:“主子。”   孟昶青淡淡地嗯了一声,波澜不惊的目光静静锁在唐七的脸上,片刻后,薄唇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弧度:“你亲自来见我,想必是有什么要事?”   唐七道:“不是属下擅离职守,实在是有件事必须向您报告,谢中奇身边的那个林可,身份恐怕不简单。”   见孟昶青不置可否,唐七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呈给他道:“主子您请看,我从林可的房中翻到的。足足三十颗珍珠,形状圆润,大小相近,都是上好的东珠,这绝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   纸上画着的,赫然就是林可那串珍珠手链。   古时珍珠没有养殖的,采珠风险极大,产量不高,因此珍珠极其金贵,其中又以东珠为甚。而要拿到三十颗大小一模一样的东珠串成手链,那更是难得,非公侯之家决难做到。山南总督谢雁城说不定还能拿出这么一串珠子来,但谁都知道谢中奇不受父亲待见,他家中却是无论如何也搜罗不出这样三十颗东珠来的。   孟昶青的目光微微波动,他用指尖拂过纸上那圆润的珠子,饶有兴趣地说道:“哦?那你觉得林可是什么人?”   唐七皱眉道:“主子,属下愚钝,一时之间实在是猜不出来。我只是担心,这林可会不会是北齐的奸细?”   “不像。”孟昶青将画放到一边,笑了笑,懒洋洋道:“我今日见过他了。”   唐七一怔,疑惑道:“您近期不是不打算见他的么?”   “凑巧罢了。”孟昶青眯起眼睛:“年纪还小,武人打扮,看他容貌气质,确实不像是平民出身,却也不会是出自钟鸣鼎食之家。还有件事,叫我有些在意。”   顿了顿,他脸上的笑容加深:“我觉得,他似乎是个姑娘。”   唐七:…………   过了半晌,他才反应过来,一脸被雷劈了的样子道:“主子说笑了,这世上哪有那样的姑娘。上回谢府有人惹着他,他一脚就把人踹飞了。再说他跟谢中奇称兄道弟、勾肩搭背的,也从来没有避过嫌,这、这不可能吧。”   孟昶青道:“正是因此,这件事才有趣……我也不过有些怀疑。他毕竟年纪小还没长开,身上男女间该有的差异并不明显。不过这事,想要确定也不算太难。”   唐七苦着脸道:“主子,谢家人口简单,我能混进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就别给他额外增加工作量了吧。   “林可的事你不必管了。”   孟昶青似笑非笑地扫了他一眼:“谢雁城的小妾吞了谢中奇母亲的嫁妆,谢中奇近日要动手反击,你且盯着这件事。漕帮的云天远应该会卷进去,如果事态失控,你就出面拦一拦。他可不能折在这些小事里,我还要靠他,把漕帮的水搅得更浑一些。”   唐七闻言,顿时精神一振:“主子,真要对漕帮动手吗?”   “当然。”   孟昶青笑起来,声音里带着点淡漠而又漫不经心的随意:“咱们密卫好歹也是天子的鹰犬,也是时候该出来遛一遛,抖抖威风了。” ☆、第14章 花酒   天气越来越冷,临近了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开始备年货,天水城里喜气洋洋,将涌动的暗潮暂时全遮掩了下去。   再过小半个月,街上的店铺大都要关门歇业。直大方伯弄堂里的一家当铺里,掌柜的坐在后堂拨着算盘珠子盘账。这一年来可赚了不少,尤其在前月,他硬是把一件活当给弄成了死当,得了一个上好的翡翠坠子,当真是赚得盆满钵满。就是苦主时不时上门来哭闹,烦人得紧。不过这是小事,到时候买通了小吏,打一顿堵住了嘴就成。   他越想越是得意,忍不住哼起荒腔走板的小调来。这时一个铺子里的学徒没头没脑地撞了进来,他心情好,便也没有开口呵斥,反而和颜悦色地问道:“怎么了,前头柜台上有事?”   “回胡爷的话。”那学徒开口,声音有些发颤:“前头收着一个好东西,端砚!”   掌柜当下就是一怔,随即喜形于色地站了起来:“当真?王师傅可看清楚了?”   学徒连连点头:“您快去前头看看吧。”   上头总督夫人早就吩咐过,要他们寻一方端砚来,一直没有眉目,没想到今天撞到他手上来了。若真能拿下这方砚台,他的职务恐怕还能再往上升一升。   思及这一点,掌柜再也等不了了,拔腿便往前面大堂走去,一边问那学徒:“是活当,还是死当?客人要价多少?”   “死当,商定的价钱也合适。”学徒道:“只是东西有些问题,王师傅不敢擅专,所以请你来拿个主意。”   “有问题?”掌柜眉头一跳:“东西是假的?”   “不是。”学徒顿了顿,才继续说道:“那东西,是土里出来的。”   掌柜脚步一停,皱眉扫了他一眼,顿时就明白了——那是随葬品,墓里倒出来的。   古时倒斗是大罪,盗墓贼被人抓着了,吊死都是轻的。不光挖坟掘墓的主犯要倒霉,帮着销赃的从犯被人知道了也跑不掉,要跟着入罪的。   只是这一行有暴利,历朝历代屡禁不止,尤其近年来天灾**,世道越来越来,盗墓就越发的猖獗,所谓“群盗多蚊虻”,“白骨下纵横”,官府管不过来,也只能民不举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玉明当铺后头有靠山,不怕麻烦,但也不想随便招惹麻烦。只是这端砚…………   心中激烈斗争,过了半盏茶的时间,贪欲终于一点点将谨慎给吞噬干净,掌柜抿了抿唇,重新迈开脚步,朝前面走去。   一进大堂,他就看到一个身材矮小、尖嘴猴腮的汉子,桌上放着一块砚台,下面用丝绸垫了好几层,王师傅还弯腰在细细地查看。   这砚台形制颇为古朴,刻着鸟兽景物,栩栩如生,石色青灰中带了一些蓝紫,表面还有一层擦之不去的墨光,触手若小儿肌肤,温软嫩而不滑,扣之无声,砚堂旁有一首小词,只是最后一句不知为何被磨了去,看不大清。   见王师傅迟迟定不下来,那又瘦又矮的汉子不快地嚷嚷道:“别看了,这可是好东西,我可打听过了的,你不要诳我,没有一千两银子,我是不会出手的。”   “外头吵什么。”掌柜定了定神,故意露出倨傲的神色,迈步走了出去。   “掌柜的。”王师傅本来就是拖着时间,见正主来了,立刻就站了起来,将位子让给了他,恭敬道:“有人拿了一块砚台来,我看着还不错,就是品相有些损伤。我觉着,八百两差不多。”   一方端砚怎么也要两、三千两,那汉子不懂行情,报了一千两已经是低了,这王师傅却还要压价。   “嗯。”同样抠门的掌柜赞赏地看了他一眼,一脸高深莫测道:“差不多了。”   那汉子顿时就急了:“八百两?你这是打发乞丐呢吧。”他俯身就要去拿砚台:“老子不当了。”   “放下吧。”掌柜悠悠道:“你可以去试试看,这地里出来的东西,除了我这里,还有哪家敢收。”   “你……”那汉子脸色微变:“什么地里出来的东西?”   “你也不必装了。”掌柜说道:“你也不容易,我也不是不讲情面的人,这样吧,再加一百两,九百两死当,怎么样?”   “哼。”汉子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忽然冷笑了一声:“果真是店大欺客、为富不仁,我要是不答应,今天怕是就走不出这个门了吧。也好,这砚台就归你吧。把钱给我,我这就走。”   此人答应得如此爽快,掌柜反而起了疑心。   他经历过的事情多,经验也足,皱眉打量了对方片刻,就意识到这汉子手里恐怕还有其他好东西,此番拿出一方端砚来,恐怕只是来试试水,探探路的。   想到这里,掌柜的表情立刻就变了。他起身拉住那汉子,吩咐学徒上茶,随即笑着道:“兄弟这是怎么了,三言两语竟然就恼了,若是我言语冒犯了你,还请你见谅,若价钱不满意,也还是可以商量的吗嘛。”   那汉子一怔,狐疑地看着他。   “我姓胡,大家给面子,都叫我一声胡爷。我看兄弟面善得很,若肯赏脸,便叫我胡哥吧。”掌柜笑容可掬地说道:“不知道兄弟你怎么称呼啊?”   “王二狗。”那汉子似乎放松了一点警惕,迟疑片刻,还是开口回答道。   “呦,和王师傅还是本家嘛。”掌柜笑道:“请坐,请坐。说实在的,我是个生意人,自然利字当头,不过再怎么样,也不能让玉明当铺的名声砸在我手上不是。唉,刚才的价钱压得确实有些低,这么传出去,其实也不好听。但你也替我想想,我也是要赚钱的……这样吧,一千两百两,不能再多了。”   王二狗瞪大眼睛看他,张了张嘴,忽然道:“跑了几家,就你还算公道。实话跟你说,我知道报一千两是低了,原本就是为了试探你的。老子也不是什么没势力的平头老百姓,城外还有一伙子兄弟等着我。你做得了初一,我就做得了十五。你要是真敢八百两收了我的砚台,那过几天老子定然要让你好看。”   “你……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掌柜似乎是被吓住了,木愣愣道。   “你不是知道老子是干什么的吗?脑袋本来就别在裤腰带上,什么不敢做。”   王二狗嘿嘿一笑,压低了声音道:“不过你也不要怕,既然价钱谈得拢,我也没必要跟你喊打喊杀不是?这天水城里,到底还是有王法的。我们兄弟拼命,还不是为了钱?这砚台就一千两百两给你吧,我们兄弟手里还有一批货,老头,你要不要?若是这次合作得好了,以后咱们还有长久的交道要打。”   掌柜听得双眼发亮:“好,你且等等。我这就去禀报主家。”   这边上了钩,那边很快就得了消息。   雅间之中,轻纱飘荡,莺声燕语,酒气混着脂粉气,令人醺然欲醉。云天远揽着身边的美人,就着那樱桃小口吃了块糕点,笑容满面地对林可说道:“一刻钟前的消息,陆千灵那蠢妇入斛了。不枉我花了许多心思做了那端砚,一千两百两刚好抵了本钱,不错,不错。”   与一般人想象得不同,高仿品要制得好,材料、工艺处处都要用心,虽比不上真正的古董,成本却也不低。因此云天远做了包括端砚在内两三件好的用来撑场面,其他的仿品则没花太多的心思。   “还只成了一半。”林可夹了块肉放到嘴里,见云天远得意忘形的样子,便提醒道:“现在不到放松的时候。”   “怕什么,你这计划将人心都算了进去,鱼已经咬了钩,接下来不会有问题的。”   云天远摆摆手,用一种讽刺的语气说道:“你看,要不是那掌柜的老辣,一眼看出倒斗的手里还有货,巧妙地出言试探,以小利换大利,这场富贵说不定就跑了。这钱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那老掌柜能抓住这个露脸的机会多不容易啊,这怎么可能会是个骗局,有这么骗人的吗?而且这会儿就算有人在他面前说,他被人骗了,这掌柜的也不会相信的。他还等着在主家陆千灵面前卖好呢,怎么肯让人打他的脸!而胡掌柜据说跟谢中士的奶娘有点沾亲带故的关系,他说的话,陆千灵是会相信的。这女人小户人家出身,一向贪财,连大妇的嫁妆都敢伸手拿,岂会放过这么一笔横财?林小哥,接下来的事情,你就看好吧!”   “既然云伯你这么说,我便放心了。”林可想了想,便举起酒杯道:“晚辈敬你一杯,祝云伯财源滚滚,心想事成。”   “好,好。”云天远也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即笑着道:“林小哥,你这一连串谋划,实在让我也有些惊叹,什么金矿骗局,洗黑钱骗局的,可真是闻所未闻啊,难道都是那本书里写的吗?”   林可不疑有他,点点头道:“不错,那本书不光讲了理论,还摆了许多实例,我这次就借鉴了一些。”   “这书果然不简单啊。”云天远面色不动,放在美人腰上的手却渐渐收紧。那陪酒的女子吃痛,却一声都不敢吭,反而对着他露出一个笑来。   云天远反应过来,在她腮边亲了一口,转头对林可揶揄道:“林小哥,你怎么光顾着喝酒吃菜,把人家蔡姑娘晾在一边?”   林可眼皮一跳,望了身边明艳的女子一眼,笑了笑接话道:“云伯,我年纪小,吃不消这等阵仗。”   云天远已经铁了心要把那本书弄到手。在他看来,对付林可这种未经人事的毛头小子,美人计那是再合用不过。因此林可越是推辞,他越是不依不饶。   “你都十三、四岁了吧,也该开荤了。”云天远笑道:“蔡姑娘色艺双绝,且还是个清倌人呢。今天云伯做主,就让蔡姑娘陪你一晚上。”   林可顿时就有点懵:“不…………”   云天远立刻打断他,不容置疑地说道:“你再推辞,就是不给我面子。”顿了顿,他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激将道:“还是说,林小哥你年纪轻轻,已经不行了吗?”   林可:…………   她不行是正常的,哪天要是行了,那才叫惊悚好么!!! ☆、第15章 撩妹   林可实在是不想跟什么蔡姑娘、饭姑娘的共度良宵,可云天远的态度坚定,硬是要拉着她一块儿腐化堕落,她实在推不过去,只好在席间多喝了几杯酒,假装醉了试图逃出生天。   原本想着,她都醉得人事不省了,云天远总该放她回去了吧。然而林可很快就发现,自己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对贵圈的套路研究得不够深啊。   席散了,谢福倒是来接她了。可云天远一脸体贴地说她喝醉了吹不得风,需要在屋里躺一躺、醒醒酒,便顺顺当当地把谢福给打发了回去。不一会,就有一双柔若无骨的手扶着她的胳膊,将她带到了一件屋子里。外头的喧嚣都被紧闭的房门给挡住了,一股暧昧的气息在幽静的房间里蔓延开来。   既然要装,那就只能装到底。林可紧闭双眼,心中默念“我是一头死猪,我是一头死猪”,暗暗期待这蔡姑娘看她睡熟了,就能识趣地转身离开。   她的心思,蔡双却是不会懂的。   青楼中的妓子都是苦命的女子,但细究起来,待遇还是有所不同。姿色出众的,从小就会被鸨儿挑拣出来,细心培养,学习琴棋书画、诗书礼仪,打着卖艺不卖身的噱头吸引那些贵客。这是她们最风光的几年,然而等她们年纪大了,没了艳压群芳的姿色,鸨儿还是会安排她们陪客,榨干剩余的价值。   因此说是清倌人,蔡双却知道,自己早晚都是逃不过这一天的。她也不矫情,咬咬牙就往床边走去,低头看向那个昏睡的少年。   屋中燃着灯,豆大的烛火跳跃着,光影勾勒出一张犹带些青涩的脸。少年的头发有些乱了,没绑起来的几缕就垂落在脸侧,衬得肤色如硬玉一般素白无暇。纤长的眼睫投下淡淡的阴翳,然而这却并不令少年显得女气。他的眼窝深邃,鼻梁挺直,略微苍白的薄唇紧抿着,纵然睡着了,整个人也带着一股锋锐又疏离的气质,拒人于千里之外,却又让人忍不住想要接近。   她一个青楼女子,总归就是这样的命,若第一次给了这样一个少年,倒是一件幸事……   看了一会儿,蔡双忽然觉得胸中的忐忑犹豫,不知怎么地都渐渐消散了。她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脸,俯下身就去解林可的衣服。   然而林可生怕哪天不小心,给人家知晓了自己的真实性别,衣服上打的结都死紧,一时半会别想轻易解开。蔡双用了好些力气,总算把外裳给脱了下来,一看里面还有密密实实的两层,就有些傻眼。   她纠结地想了想,索性不跟衣带较劲了,先不管裤子,直接把衣服往上撩,纤纤素手便抚上了林可结实的小腹。   林可心里顿时就是一个哆嗦,终于装不下去了,一把拽住蔡双的手,整个人都从床上弹了起来。   “别,蔡姑娘!”   她突然诈尸,着实将蔡双吓了一大跳,差点从床上掉下去。林可赶紧扶了蔡双一把,两人在床前站稳大眼对小眼地互相盯着看,场面委实有些尴尬。   过了片刻,林可干咳一声,首先开口道:“蔡姑娘,我有些饿了,你去厨房替我叫些吃的来吧。”   蔡双垂下头,柔声道:“桌上有点心。”   “……是么。”林可又道:“我浑身上下都是酒气,有些难受,麻烦你出去帮我弄一桶热水来,我想沐浴。”   蔡双抬起头,指了指床边一根垂下来的绳子:“林公子只要拉一下绳子,那边铃铛就会响,一刻钟之后,自然有人会抬水上来的。”   林可:…………   这该死的青楼服务也太周到了吧!这叫她怎么支开这姑娘跑路啊?!   她这正在腹诽,蔡双却柔柔弱弱地仰头望向她,微微红了眼睛:“公子莫不是嫌弃我?求求您,若是被赶出去,云老爷饶不了我的。”   她实在是个很好看的姑娘,黑亮的眼睛如宝石一般,眼底却有恐惧和悲苦一层一层止不住地   冒上来。   林可怔了怔,到了喉咙口的话便一时没有说出来。   蔡双却以为她是默许了,便又贴近了一些,将头靠在林可肩膀上,同时手顺着她脐下三寸摸去。   林可瞬间就回过神来,惊得一把推开蔡双,强忍住才没有夺门而逃。   她是个女的好么,并没有作案工具好么,摸一下就露陷了好么!   完蛋了,早知道她应该塞根黄瓜的,说不定就能够蒙混过关…………不不不她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地啊啊啊,冷静,淡定,不要方!幸亏蔡双那一下摸得并不扎实,也许还有补救的方法。   种.马男们啊,请给予我力量吧!   林可深吸了口气,算是豁出去了,上前几步扣住蔡双的手腕,就把想要起身的蔡双给重新压了回去。   蔡双:…………   林可的气息将她整个人都笼罩在内。   贴得这样近,蔡双能够清楚感受到对方平和的线条下紧绷着的肌肉,明明久经欢场,不知怎么的,她的心头却是猛地一跳,手腕内侧与林可指尖接触的地方,好似火烧一般灼热。   屋内的光线是被故意调暗了的。林可居高临下地望着蔡双,缓缓勾起一侧唇角,那仅有的一点烛光像是都汇聚在了她的眼中,仿佛霞光流转,有一种令人心驰神荡的吸引力。她竖起手指,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微微俯下身,在蔡双的耳边轻声道:“云天远逼你服侍我?”   这句话像利剑一样,直指关键。   蔡双本能地瞪大了眼睛,瞳孔微缩,心神越发动摇。   “我猜猜,是美人计吧——”   林可勾起的唇角几乎贴在了蔡双纤细的颈项旁,她轻笑了一声,语意悱恻缠绵:“确实是个让人心生怜爱的美人。”   这句话里带着冰冷的嘲弄,偏偏尾调微微上扬,像是羽毛轻轻搔在蔡双的心上。蔡双望着她,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辩解,声音里带着一点连她自己也不曾察觉的颤抖:“我不是……我不想害您。”   “我知道。”林可却忽然放柔了语气,缓缓地,宛若诱哄一般说道:“你是个好姑娘,理应被人放在手心,如珠如宝般疼爱,不该被云天远当作一个工具对待。”   蔡双神情怔忪地摇了摇头:“可我是个青楼女子,我……”   说到这里,她像是有些清醒过来,脸上硬是挤出一丝媚笑,却比哭还难看:“公子,您想要我吗?”   她是个以色侍人的女子,所有人都教她当一朵逆来顺受的菟丝花,被这个吃人的世道逼到死角,便唯有挥舞着自己唯一的武器想要逃出生天,却不明白这无力的反抗只能叫人觉得可笑。   林可为了脱身,原本是打算演戏利用她的。可现在看着那双泛着泪光的眼睛,她忽然就觉得自己实在是个混蛋。   这姑娘才十六、七岁吧。   要是在她的那个时代,应该梳着傻乎乎的齐刘海,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抱怨作业太多,爸妈唠叨,食堂饭难吃。   然而这是古代。这世道对女子苛刻百倍,在这种时候、这种地方,不论是坚强还是柔弱,不论是弱小还是强大,其实都是一样的,她们都只能在世上咬着牙艰难求活。   蔡双仍然在奋力地勾.引她。这高中生年纪的姑娘哆嗦着手,把肩头的衣服扯下来一些,露出雪白的肌肤,近乎哀求地凑近林可。   林可却忽然一把抱住了她,那怀抱不带一丝一毫的**。   如此温柔。   那般珍重。   “对不起。”林可拥着她,轻声道:“好姑娘,别哭。”   咔嚓一声,蔡双觉得心口的那结了一层又一层的冰化了,积攒了许久的委屈忽然都涌了了上来,怎么也控制不住。   眼泪一颗一颗地涌出来,她抓着林可的衣袖,却仍抽噎着道:“公子,求您了,我今晚一定要陪着您,不然云老爷会打死我的。”   “我会告诉他,你已经尽责了。”林可轻轻地抚着她的发丝:“别怕,我不动你。你好好的,以后可以嫁个喜欢的人,过自己喜欢的日子。云天远不一定会让我给你赎身,但我会想办法,让你不用再接客。你不用逼着自己讨好我。”   “可是……”蔡双不相信地摇了摇头。   林可起身,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匕首,利落地划破了自己的手指,在蔡双惊诧的眼神中往床上滴了几滴血。   “不论谁问你,你都跟他们说,我们过了一晚上。”林可温声说道:“明白吗?”   蔡双张了张嘴,喃喃道:“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你不愿意,就没人能逼迫得了你。若是那么对你,我会看不起自己。”   林可竖起食指放在唇上,笑容温暖得仿佛春日的阳光:“这件事是咱们之间的小秘密,可千万别告诉别人知道了啊。”   那笑容一路暖进了蔡双的心底深处。仿佛有一颗糖在她的胸口化开,甜得让她忍不住破涕为笑。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好。”   她俩对好了证词,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第二天云天远就知道了林可龙精虎猛、一夜七次的事情。   而另一边,在青楼里安插了探子的孟昶青正在翻看报告,面色古怪:“我竟看走了眼,他真是个男的?”   唐七点点头:“我早说过了,林可怎么可能是个姑娘?听说那小子厉害得很,陪他睡了一晚上的蔡双姑娘只要一提起他,就能羞红了脸,啧啧,那情意绵绵的模样绝不可能作假。听说林可还把这姑娘给包了下来,嘿嘿,年轻就是好啊。”   孟昶青按了按太阳穴,心情复杂地说道:“既然如此,就先观察看看吧。若他真是个人才,便跟谢中奇一起招进密卫来。”   “我可打探到,那谢中士暗中准备对付他们。”唐七道:“要帮一把吗?”   “不必。”孟昶青微微一笑,将报告随手丢到书桌上,淡淡道:“他若连这一关都闯不过,便是个废物。死了,那就死了罢。” ☆、第16章 空   (一)   夜半,红墙黄瓦的宫殿中亮如白昼,两个侍女从角楼中迈步而出,听着房中隐隐传来的痛苦呻.吟声,脸上皆露出恻隐担忧之意。   “桂姐姐,都快三个多时辰了,娘娘怎么还没能把孩子生出来?”   其中一个侍女兰儿年纪小,性子没那么稳重,忍不住绞着手中的帕子问道。   “这怎么是能随便议论的……”   见四下无人,桂儿犹豫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回答道:“依我看,这一胎怕是艰难。娘娘从来不迈出殿门一步,又时常要吃药调养,听说体弱多病,见不得风。天子也因此对她格外怜惜。自从得到娘娘有孕的准信之后,天子连公务都放到昭宣殿中来办,连朝都不上了,日日陪着娘娘,也不许生人近身,就是担心出了什么差错。唉,菩萨保佑,还望娘娘能吉人天相,可千万别出什么事。”   当今天子是个心善的,即位后不光没有大选秀女充填后宫,甚至还顶着压力硬是下诏放归了一大批宫女。桂儿符合标准,本可以离宫,但她家远在西原,亲人也不知还是否在世,出宫也无处可归,便留了下来。   与天真的兰儿不同,在宫中近十年,她见过太多黑暗的事情。   在桂儿看来,她与兰儿都是在昭宣殿中服侍的,虽地位低下,连皇后的面都不曾见过一次,但若皇后当真出了什么意外,天子悲怒之下 该站采集不完全,请百度搜索'格!!格!!党!',如您已在格!!格!!党!,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 ☆、第17章 诗词   接下来的几天,林可过着悠闲的生活,要么跟谢中奇一块在天水城里转悠,要么就去探望一下蔡双。   闲暇之余,她听到了许多真真假假的流言。有流传得比较广的,比如白鹿书院的山长过寿时收到一方端砚,又比如没几天,谢中士就成了山长的入门弟子。也有只在小圈子里流传的,比如总督大人的小妾陆千灵被人骗走了几十万两银子,却不敢大肆声张,只能暗地里偷偷地找那群小贼。   将骗来的赃款分了之后,云天远还特意找林可喝了一次酒。席上他乐不可支地将陆千灵气急败坏的丑态描述了一番,又接着说道:“砚台已经送出去了,拿回来就是打自己的脸。发现那些东西是假的之后,陆千灵担心白鹿书院的山长发现真相,根本就不敢声张,只好一个人暗暗地生气。林小哥啊林小哥,旁的也就算了,你这一手可真是神来之笔!”   “我这只是小聪明,不过出了个主意罢了。”林可谦虚道:“如果不是云伯出人又出力,这件事根本不可能成功。”   “嘿,你这还只算是小聪明,那我岂不就是个不可救药的蠢物了吗?”   云天远斜睨了她一眼,笑着说道:“刻在砚台上的那首词,最后少了一句,恐怕是故意的吧。我可听说,白鹿书院的山长司马老头喜欢这些玩意是出了名的,近来吃不好、睡不着,一直想将最后一句补上,却始终不能如愿呢。”   林可端着茶杯抿了口茶,闻言笑了笑:“知我者云伯也。”   “可你若是出了这个风头,恐怕会引起有心人的怀疑,说不定陆千灵就要来找你的麻烦了。”   “我毕竟是谢家嫡子的人,她若要点名声,就不能平白无故地诬陷我——至少不能正大光明地这么干吧。而云伯你也说了,我不过出了个主意,所以她不可能抓到半点证据。更重要的是……”   林可气定神闲地说道:“就算我不出这个风头,难道她和谢中士就不对付我了吗?”   云天远微微一怔,随即点点头笑道:“你倒是想得明白。”   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他已经不会轻视林可。但在他看来,林可到底还是太嫩了一些——年轻人就是年轻人,血气方刚,虽世事洞明,却到底堪不破这情情爱爱、红尘万丈,一旦陷入了温柔乡便不可自拔啊。   想到这些天林可三天两头地来找蔡双,时不时地还留宿一晚,云天远笑容愈深,意味深长地说道:“不谈这些无趣的俗事林小哥,你都两天没来了,蔡姑娘说是练了一首新曲子,心心念念想要唱给你听,时常跟我问起你呢。你可要去见一见她?”   他哪里知道,自己安排的美人,早就被人反施了美人计,跟林可见面的头一天晚上就倒戈了,把他想要骗书的打算给透了个底儿掉。   林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随即不动声色地晃了晃手里的白瓷杯子,看着里面泛起涟漪的碧绿茶水,顿了顿,微微一笑道:“云伯,我今日可是特意过来陪你喝茶的。”   “我又不是娇娇柔柔的小娘子,哪里需要你陪。”云天远殷切道:“你在这里呆着,怕也不踏实吧,快去,不必顾虑我。”   “既然云伯不见怪,那我便去了,改日请你喝酒。”   林可不再推辞,洒脱地一抱拳,转身就朝楼上蔡双的闺房走去。   云天远有一句话倒是说得没错,蔡双确实练了曲子,也确实在等林可。   知道今天林可要来,蔡双仔细地上了妆,又挑了件一向舍不得穿的桃粉色丝绸裙子。那裙子领口低了些,其实是不适合在冬天穿的。但蔡双可顾不得这些,她吩咐丫鬟把地龙烧得旺些,想了想,把原先的罩衫脱了下来,又换了件更轻薄,更能显出她纤细身材的。   这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蔡双眼睛顿时就是一亮,站起身来朝着门口快步迎了过去。   “阿双。”林可迈步而入,脸上带着爽朗的笑意:“两天没见,想不想我?”   “我还以为你把我忘到脑后去了呢。”蔡双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侧,半喜半怒地嗔怪道。   林可现在是个“男人”,正常情况下怎么都不可能跟年轻姑娘们走得太近。就算是个女汉子,到底还是带了一个“女”字。成天跟一群大老爷们混在一起,她多少还是有些憋屈的。因此好不容易有了蔡双这个好闺蜜,林可那当真是珍惜得不得了。   见闺蜜抱怨自己来得太少,林可赶紧笑着讨好道:“哪能呢,忘了谁都不能忘了你。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蔡双把她手里的东西接过来一看,发现是个泥娃娃,胖乎乎憨态可掬的样子,那弯着唇角笑嘻嘻的模样却不知怎么的,有一两分林可的神.韵。   “像我吧。”林可怀着一种跟小伙伴分享好东西的心情,得意地炫耀道:“我一看就买下来了,想拿给你看看。”   说着,她便朝着蔡双粲然一笑。   蔡双回了一个笑容,心中甜丝丝的,垂着头摆弄那个泥偶。   身为一个青楼女子,蔡双见到的男人多如过江之鲫,真情假意自然能够分得清清楚楚。林可待她是真的好,这个少年替她撑起了一片灿烂明媚的天,一日又是一日,那些嘘寒问暖的温情,那些时常给她带些首饰零嘴的贴心,聚沙成塔,逐渐在蔡双的心中发酵,酿成了一泓甘甜又醉人的美酒。   其实她明白,林可只将她当作朋友,当作一个可亲可敬的姐姐。然而她却只愿醉在那泓美酒中,不愿醒来,只盼着自己能在林可身边留得久一些,更久一些。糊涂有糊涂的好处,说不定,拖着拖着,这一辈子就这么欢欢喜喜地过去了呢?   房间里安静下来,两人无声对坐,林可这边走的是友情路线,蔡双则在一旁冒着粉红泡泡,两边的气氛居然还挺和谐。   林格性别女,爱好男,压根没接收到某恋爱少女散发的甜甜味道。看了蔡双一会儿,林可只觉得自家小伙伴真是怎么瞧怎么漂亮。作为一个伪男神真妹子,她跟蔡双聊天的时候,不自觉地就会把状态调整到闺蜜频道,因此没有多想什么,自然而然地就脱口而出道:“阿双,你穿着这裙子可真好看。”   ……唉,她是不成了,这辈子都穿不了这种粉嫩嫩、充满少女心的漂亮裙子了。   林可一边赞叹,一边暗搓搓地忧伤,压根没注意到蔡双已经因为她的那句话而羞红了脸。   “你怎么这般油嘴滑舌。”   老话说得好,无形撩妹,最为致命。   蔡双扭过头,心里却高兴得像是刹那间炸开了一朵绚烂的烟花。起身把泥偶收好,她对林可柔声说道:“我新练了一首曲子,你要听一听吗?”   “好啊。”   林可兴致勃勃地点点头,看着蔡双取出了一个琵琶。她对音乐是没什么研究的,不过却知道白居易的琵琶行,所谓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哪怕是个外行人,也能听出蔡双弹得极好。   曲罢,蔡双看向林可,微笑着问道:“如何?”   “此曲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林可搜肠刮肚找了两句诗,捧场地赞扬道:“真不愧是阿双。”   “可惜还没填词。”蔡双放下琵琶,笑着说道:“好曲易得,好词难求。”   林可嗯了一声,迟疑片刻,忽然开口道:“我这里倒是有一首词。”   蔡双一愣:“是林公子你做的?”   “不是。”林可摇摇头,随即郑重道:“这里面有些麻烦,不过若有人来问你,这首词是哪里来的,你只管推到我身上,应当不至于连累你。阿双,你能帮我这个忙吗?这事是有风险的,若你不帮,我也绝不会怪你。”   蔡双闻言,立刻毫不犹豫道:“林公子,你不要说这样见外的话,无论什么事,我都会帮你的。何况那若是一首好词,说不定我还能靠它扬名呢。”   “多谢。”林可诚恳地说道:“我想让这首词传唱出去,最好能够尽快传到白鹿书院山长的耳朵里。”   蔡双点点头:“好。”   “你记着,词牌名是天净沙,这首词叫天净沙·秋思。”   林可缓缓念道:“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这首小令很短,全曲无一秋字,但却描绘出一幅凄凉动人的秋郊夕照图,并且准确地传达出旅人凄苦的心境。写情写景,情景妙合,感人至深。   说实在的,漫长的历史湮没了多少杰作,大浪淘沙,如今能被人们耳熟能详的诗词,随便哪一首都是惊世骇俗的上佳之作。至于林可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一首,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一是因为它短,二则是因为它被收录进了语文书。   没错,林学渣不爱学习,天天向下,别说课外书了,连正经的语文书她都懒得看。于是乎一穿越她就悲剧了,别人抄书抄得热火朝天、不亦乐乎,她连能完完整整背出来的诗词都没有几首,也就天净沙·秋思朗朗上口,让她留了印象,这会儿才能从记忆角落里搜刮出来用。   但蔡双不知道啊,她双眼闪闪发亮地看着林可,仿佛在看着一颗文学史上冉冉升起的新星:“林公子,凭着这首天净沙·秋思,若是在重视诗词胜过经义的前朝,你怕是连宰相的门都能进去了。”   林学渣这个汗颜啊:“阿双,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不是我写的。我小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摔伤了腿的老者,我救了他,他便就此住在我家里,闲暇时教我写字念书。这首词他念过几遍,我就记住了。”   蔡双眨了眨眼睛,憧憬地问道:“那位老者叫什么名字?”   “他不曾对我透露过真名。”林可道:“不过,他自号唐宋居士。” ☆、第18章 算计   一家欢喜一家愁。   山南总督府中,陆千灵一把将桌上的东西扫到地上,怒声道:“一定是他,一定是那个小杂种!整个天水,除了他还有谁敢同我作对?谢中奇一回来,连谢明雨那个贱人都神气起来,昨儿在园子里碰见,她竟然敢下我的面子!一定是他们,一定是他们!”   “你没有证据。”   谢中士开口,声音平平淡淡:“谢中奇刚立了功,在这个当口,你不能做得太过分。”   陆千灵不能置信地睁大眼睛,用涂着鲜红蔻丹的手指着自己的儿子,气得连声音都变了调:“阿士,你到底站在哪一边?为娘替你殚精竭虑,你就是这么回报娘的吗?你知不知道娘被那个小杂种骗走了许多银子,这日子都快穷得过不下去了?”   想到这里,她心疼得直哆嗦,看着谢中士的模样简直像是要吃人。   “穷?”   无端被迁怒的谢中士一副受教的样子垂下眼睫,顿了顿,忽然开口,语气淡漠地说道:“母亲,您刚刚扫到地上碎了的那个摆件,就值一百两银子。”   陆千灵:…………   看到那个被她盛怒中丢到地上、已然粉身碎骨的摆件,陆千灵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立刻就没空怒忒自家儿子了。   趁此机会,谢中士果断起身,悠悠然地出了陆千灵的院子,心中却是微微地摇了摇头。   他母亲凭着一张脸成了总督的宠妾,年岁渐长,脑子却没长多少,贪小便宜又爱自作聪明,这么大一笔银子,用出去之前也没想着跟他商量一下。而他向来也懒得管他母亲铺子里的事情,谁能想到,竟然会被谢中奇抓住机会阴了一把。   罢了,这些钱就当买个教训吧。反正谢中奇也蹦跶不了几天了,到时候,新账老账一起算便是。   对此,谢中士有十足的把握。   冰雪截肌肤,严霜结庭兰。   年后越发的冷,寒气似乎要浸入人的骨子里去。但这漫天飞玉蝶的景色别有一番趣味,廊下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是风雅至极的一件事。   天水白鹿书院,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正裹着厚厚的狐裘,皱眉望向院中皑皑白雪,口中不住地念念有词。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思归客独还乡?不好,不好,到底差了些意境。”   “老师,您还在为推敲这首词耗心神呢。”   一个青年男子踱步过来,懒散随意地在那老人身边坐下,并不刻意讲究仪态,举止间却是风姿翩翩,意态不俗。他眼睛里荡漾着欢快不羁的笑意,修长手指在木地板上轻敲了几下,唤回对方的注意:“思归客独还乡,不错,只是浅白了些,细品便少了些味道,不如双双姑娘的好。”   “子期?”   老者正是白鹿书院的山长,司马康。看到自己的得意弟子,他紧锁的眉眼顿时舒展开来,随即关心地说道:“近来天冷,你怎么穿得这样单薄?”   向秀俊逸的脸上不由浮现出苦笑:“若套了狐裘,您都嫌我穿得单薄,那学生下回就只能披着厚厚的锦被出门了。”   司马康摇了摇头:“你啊,罢了,我说不过你。子期,你方才说的双双姑娘是何人?”   向秀微笑着回答道:“便是明月楼中色艺双绝的蔡双姑娘。”   “明月楼,那是烟花之地吧。”司马康不赞同地看着他。   “烟花之地未必就藏污纳垢,若我不曾踏足明月楼,又怎么能听到那般诗句?”   向秀懒洋洋地靠在墙上,微微一笑,缓缓念道:“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老师觉得如何?”   “断肠人在天涯,断肠人……”司马康身子一震,细细咀嚼这最后一句,只觉得口齿生香:“妙啊,宛若天成。”   “这首词是双双姑娘传唱开来的,但作词的却不是她。”向秀道:“写出这首词的人,同我们白鹿书院还有一段缘分。”   司马康好奇地问道:“哦?是什么人?”   向秀曲起左腿,将手肘支在膝盖上,托着下颌轻笑道:“正是林可,林梅素。”   司马康微怔:“是他……一个武夫,如何写的出这样的诗词来?”   向秀笑了一笑,温声道:“老师只凭流言,便对他下了断言,是否有些偏颇了?林梅素一个无权无势的少年,能凭借一己之力在这个世道挣出一条活路来,我倒是颇敬佩他的。况且能写出这么一首词来,想来他也不会是个俗人。老师不想见他,我倒是想见一见的。”   司马康对林可也确实有些好奇。向秀给了他一个台阶,他沉吟片刻,便点点头道:“也罢,你明日派人去小谢府,拿我的帖子请他过来一趟吧。”   为与总督府相区别,天水城中的人便称谢中奇的府邸为小谢府。   向秀却道:“明日怕是不行。我听闻,后日林梅素便要启程,押送粮草前往琼山县,大抵是要留在府里做些准备的。”   “押送粮草,这么说,谢总督封了他运粮官?”   司马康闻言,一边摸着垂到胸口的胡子,一边若有所思道:“虽不入流,但至少是个官职。年前谢总督祭祖时,一反常态地带上了谢大公子。谢大公子虽身有残疾,但毕竟是嫡长子,又新立了功……看来,天水城里的风向或许要变了。”   “也许是,也许不是。”向秀敛起笑意,目光穿过院中萧疏的枯枝,微微叹息道:“只是这天水城,接下来怕是要乱一阵了。”   他们所谈论的林可,此时正忧心忡忡地盯着一幅简陋至极的地图看,这是谢中奇从总督府好不容易借出来的。   琼山县说是地处山南,其实离长莱也不远了。那群北齐鞑子没能攻破长莱,又不甘愿空手离开,便转道去了琼山。琼山县一天就被攻破,虽说北齐人不敢久留,只在县城里呆了半日。可被这群强盗烧杀抢掠了一番后,琼山仍是损失惨重,尸横遍野。县令当天便上吊自尽,如今主事的是县丞。那县丞写了一封信来,加急送到天水,道县里粮草尽乏,也不敢多要,只求总督大人尽快送五百石粮食应急。   这事本来是轮不到林可的,然而谢中士却在谢雁城面前极力推荐他,很是诚恳地说他赤心报国,是可造之材。   谢中士最聪明的地方,就是对自己的长兄,永远都顶着一张恭谨的面具。有时谢雁城责骂谢中奇,他还会帮着转圜几句。因此谢雁城不疑有他,只道谢中士是为了嫡兄,才想着要拉林可一把。谢中奇在这件事上,根本就没有插嘴的余地,说多了谢雁城也只觉得他不识抬举。此事便在谢中士的坚持下定了下来,谢中奇没有办法,只能先行回府,找林可商量。   “我那庶弟在父亲面前举荐你,绝没有安什么好心。”   谢中奇满脸焦急之色,对着林可说道:“从天水到琼山,一路上很不太平。若是半路上被人截了粮车,你恐怕逃不出一顿板子。这板子可轻可重,若他买通了衙役,恐怕不到十下,就能要了你的命去。”   “哪用这么麻烦,他就是串联匪徒,在路上直接杀了我,咱们也说不出什么来。”   林可苦笑一声:“你看,出了城走上一天,官道两旁就都是荒山野岭。运粮那点人马,还不够别人塞牙缝的……对了,说不定队中还有内奸,领着我往火坑里跳。”   谢中奇咬牙道:“实在没办法,我就去找父亲,把这差事给推了。”   “不行。”   林可摇摇头,断然拒绝道:“你推了这件事,你父亲会怎么想?他怕是会觉得你不能担事,再也看不上你了吧,这样一来,你再无前程可言。若碰上难题就缩头,咱们来天水城干什么,不如收拾行李回老家算了。”   “可是…………”谢中奇还想说些什么。   “没什么可是的。”   林可正色道:“大哥,像我这样的人,委屈不值钱,命也不值钱。”   “……”   谢中奇抿唇静静地看着她,片刻之后,那些焦躁如冰雪一般消融,他整个人忽然都沉静下来:“你说得对,既然如此,我们需要好好谋划一下。首先,运粮队伍里必须有信得过的人。幸亏我们几天前赚了一笔银子,人就从我的家丁里找,再许以重利,不怕他们不出死力。其次,如果当真事有不谐,我父亲那里必须要有说得上话的人。我这就去找母亲,她在父亲面前还有几分面子。”   “成,那我也再仔细研究一下地图。”   林可展颜一笑:“没有什么坎是迈不过去的,放心吧,咱们定要叫谢中士那小子偷鸡不成蚀把米!” ☆、第19章 运粮   第二天,林可准时到了粮仓门口。   运往琼山的粮草都已经装好了车,二十多个民夫低眉顺眼地站在一边,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大部分人都没有武器,只有个别的几个拿着木棍,充当防身的东西。几个士兵懒散地靠在粮车上,腰间倒是都别着刀,见林可带着十几个人到了跟前,才站直了身体,皮笑肉不笑地拱了拱手。   一个圆脸的士兵道:“林大人,时辰差不多了,咱们是不是该动身了。”   林可不动声色地看了眼天色,天还蒙蒙亮的。她没迟到,是这些人来早了。   心中有了数,她便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圆脸的士兵眯了眯眼睛,回答道:“小人孟全。”   看得出来,这一帮子士兵都听他的话。   林可将这个名字记在心里,随即道:“先别急着走,等我把粮草验一遍再说。”   说着她也不等对方回话,轻轻一挥手,自有她带来的家丁上前一袋袋地查看。   孟全的眼皮跳了跳,不悦道:“怎么,林大人是信不过我吗?”   林可冷笑一声,并不答话。   废话,当然信不过!   这粮草出了半点问题,可都是算在她的头上的。这帮士兵一看就不是勤快的,居然早早装好了粮车,里头会没有一点猫腻?   过了小半个时辰,果然有家丁回报,说有两袋粮食里掺了许多砂土,根本就不能吃。   林可凉凉的视线扫过众人。   其他人都心虚地低下了头,唯有孟全梗着脖子道:“粮食出库要经许多道手,一贯的规矩……两袋粮食,上上下下分润其实也没有多少。林大人,你何必管得这么宽,平白恶了许多人。”   林可拖着时间验粮,一方面是怕有问题,一方面则是等着粮队中的刺头出现。   目的达到了,她似笑非笑地看了孟全一眼,随即掏出一袋银子递给家丁:“这些钱拿去孝敬粮仓的管事,务必把粮给凑齐了。”   顿了顿,她对众人道:“我林可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有意见可以说出来,有事咱们可以商量着办。但丑话说在前头,这差事不能有一点问题,谁让我不好过,我就让谁不好过。”   孟全还想说些什么,可接触到林可锐利如刀刃的视线,那些话不知怎么地就咽了回去。   暂时压服了孟全,林可心中却没有半点放松。   车队启程,算算时间,今夜他们会歇在驿站里,而第二天开始,官道两旁便是荒无人烟的山林。她必须在此之前,解决一些事情。   林可顾自己沉思,却不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正盯着自己。   唐七混在谢府当杂役,这回也被招了进来。密卫的情报网遍布天水城,他是密卫的人,自然知道谢中士要对林可动手,而孟全就是谢中士安插在队伍里的钉子。   但孟昶青已经发了话,唐七便什么都不能告诉林可。他只混在家丁里,冷眼旁观方才那小小的一场冲突,看到后来,倒是颇有些喜欢这个少年。   心思细,该硬的地方硬,该软的地方软——果然是可造之材。   有十余个家丁压着,那些士兵暂时也翻不起什么水花来。到了驿站,一行人便散了开来,纷纷管自己去用餐。   唐七盛了一大碗饭,打算蹲到门口去吃——那里视线好,能把屋里所有人都尽收眼底。   谁知他吃了几口,林可竟也踱着步过来了,还无比自然地把自己碗里的一只鸡腿放到了他的碗里。   “…………这如何使得。”唐七受宠若惊地放下碗。   “你人高马大的,这么点饭吃不饱吧。”林可挺不讲究地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冲着他笑了笑:“其实我也吃不饱,要不一会入夜了,咱们去厨房里一块儿偷肉吃,怎么样?”   这是几个意思?   唐七一边配合着咽了口唾沫,一边心中快速盘算:难不成他看出我有古怪,所以出言试探?   “酉时,我的房间外头。”   林可凑近了压低声音飞快地说了一句,随即重重拍了唐七的肩膀几下,站起身笑道:“跟你开玩笑的,你还当真啦。还想着酒?喝酒误事,酒就算了吧。”   唐七看着她走到屋子中央,心中十分疑惑,却把时间地点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这时,林可把饭碗往桌上一放,忽然扬声道:“明天咱们不从官道走了,我知道一条小路,从那里走安全许多,还能够省上许多时间。干完了这趟差事,咱们也可以早点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不是?”   她这话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反应各异。孟全几乎跳了起来,冷声反对道:“不能改道,不走官道,却去走小路,万一出什么事,谁来担待?”   林可挑了挑眉梢,淡淡道:“出了事自然由我这个运粮官来担待,难道还要靠你一个小小的军汉吗?”   官大一级压死人,孟全黑着一张脸,却到底不能多说些什么。   “好,我倒要看看,你会落得个什么下场。”   他恶狠狠地看了那些家丁一眼,对着林可丢下一句狠话,摔下饭碗就朝楼上走去。   林可也不管他,满不在乎地瞥了他的背影一眼,回头照样笑嘻嘻地招呼大家吃饭。   孟全上了楼,心中却逐渐焦虑起来。   他收了谢二公子的钱,若是办不好事,那下场可不会太好。林可的手段,今天早上他已经领教过了,若说林可猜到路上有人埋伏,所以改走小路,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谢二公子安排的那伙响马,此刻就在几十里外的一个山谷里头,这些匪徒接下来会远远跟着粮队,等到了合适的时候就动手。他手里只有一个烟火,便是在万一之时用来联络的。   犹豫片刻,孟全咬了咬牙,便已做了决定。   等寅时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孟全从被窝里钻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推开窗户翻身出去,爬上屋顶,左右看了看,就打算点燃烟火,发出信号。   然而他刚一动作,斜下里却突然蹿出一个人来,重重地扑到了他的身上,同时扣住他的喉咙,让他说不出一句话来。   孟全喉管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只觉得生命一点点流逝,全身都使不上一点力气。   待他四肢都软了下来,那人才微微松开手。孟全弓起身体,大大地吸了口气,这才发现后背都已经湿透了。   “孟全,真巧啊。”林可半跪下来,对着他爽朗一笑:“你半夜上房顶,打算干什么?”   那笑容看得孟全心头一凉。   他还想狡辩,就听林可说道:“唐七,压住他。”   手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孟全看着自己掉在瓦上的大拇指,脑子里完全反应不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行了,说吧。”林可脸上仍然带着笑:“说之前,想想你到底有几根手指。”   “你、你不能……”孟全下意识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食指也跟着被锋利的匕首削去。   他是个兵痞,能压着别人就靠一个狠字,打架斗殴从来不曾嘴软气短,刀上也不是没有沾过血。但这一刻,他只觉得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骨窜上来。   太狠了。   他望着林可,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这是一个真正的狠人,人命在这人眼中,恐怕连个屁都算不上。   “还不说?骨头还挺硬的嘛。”林可挑了挑眉,不快道:“算了,怪没意思的。唐七,拧断他的脖子,咱们下去吧。”   孟全的心脏重重地一跳。开口时,他的嗓音嘶哑到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不,等等,我什么都说!”   “不用了。”林可满不在乎地挥挥手:“其实谢二不止收买了你一个,队伍里还有一个人,之前就已经招了。我本来想看看你能不能说出点新鲜的东西来,可你嘴这么硬,算了算了,这么忠心耿耿的我都有些敬佩你了……义士,你就安心上路吧。”   “不,我就是个小人!”   孟全嘶吼道:“让我说,我什么都告诉你!”   “不用了吧。”林可为难道:“都在冷风中蹲了一个晚上了,我想回去睡觉。”   孟全奋力挣扎起来,只差抱着林可的大腿哭了:“我知道很多事情,肯定比那个人知道得多!求求您了,给我一个机会吧,我什么都说!”   林可看了他一会儿,叹了口气,勉为其难地重新蹲下来:“成吧,你说,我听着。”   孟全生怕林可一个不耐烦就转身走了,哪敢藏着掖着,滔滔不绝地就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一旁唐七眼神复杂地看了林可一眼。   他酉时到了林可房门前,就被林可带着蹲守在院子里,直到孟全中套为止,根本就没挪过窝。   其实哪有什么第二个被谢二公子收买的人,全是林可编出来骗孟全的。轻轻松松就把话给诈了出来,这少年真是好手段。   听了孟全的话,林可脸色微沉。   没有千日防贼的,如果那群响马一路跟在后面择机动手,那还真是不好办。   “那是群山匪,寨子在青州府靠南的老鹰山上。”孟全吓破了胆子,只要是知道的都往外倒:“官府以前派兵剿过一次,吃了个大败仗。我听人说,那寨子里有不下一百的精壮汉子呢。”   “才一多百人?”林可有些疑惑:“这么点人,官府也打不过?”   孟全自然是不知道。   唐七犹豫了一下,开口解释道:“其实也不奇怪,这一百的数目可没把山寨里的老弱妇孺算进去,百个丁壮组成的队伍,也能算得上是支了不得的力量了。而比较起来,对付这群山贼,官府派一个千户的兵马过来算是顶了头。可近年来吃空饷的多,一个千户拉出来,有几百人就算好了,那群兵老爷又靠不住,而山寨易守难攻,山贼们熟悉地头,以逸待劳,打得过官军也不奇怪。再说了,要是真打不过了,这群山贼转头就跑,过了几天官兵走了再回来——确实不好对付。”   “原来如此。”   林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可真不知道什么小路,而从官道上走,看来是避不过这伙人的。这粮食,我看是怎么都保不住了。”   唐七已经决定要把林可拉进密卫了,闻言便道:“实在不成,咱们就回去吧。只要粮食没有折损,这罪过就不算太大。有了孟全的证词,在谢总督面前也有说道。”   “回去?”   林可偏过头,深深地看了唐七一眼,开口说道:“你不明白,我根本就没有退路。”   她眼底的东西让唐七微微心惊。   他心旌动摇,愣愣地看着林可,再说话时,不自觉的已成了请示的口吻:“那我们该怎么做?”   “只有一个办法了。”   林可深吸了口气,唇角缓缓上翘,笑得像是野兽在杀气腾腾地呲牙:“唐七,眼前有个到手的功劳,你要不要拿?” ☆、第20章 破寨   林可最后没有杀孟全。   而经过那一晚上,孟全已然吓破了胆子,林可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第二天,孟全便用烟火联系上了那伙山贼,说林可有所防备,带的那群家丁很不好对付。他还自告奋勇地出了个主意,从山贼那里拿了一包蒙汗药,说是要趁林可他们不备,下到饭食里去。等运粮队里的人都倒了,他再叫山贼们过来收割胜利果实。   林可带的几个家丁看着确实悍勇,真打起来指不定要折损人手。山贼的小头目转念一想,便同意了孟全的提议,还与孟全商定了几个暗号,约定时机一到,就立刻动手。   ——这当然是林可拖延时间的计谋。   凭着这个小小的计策,车队一路走来,颇为平静。只是时间久了,林可带给孟全的恐惧便渐渐消散,仇恨与懊悔反而涌上心头。   这兵痞回过味来,越想越是不对。   若是啥都不做,就这么回去,谢二公子少不得要给他排头吃。那才是真煞神,活阎王!过了这些天,林可对他的看管已是松懈了不少,若是小心些,暗中做些手脚或许也不难?   心思一活络,孟全就开始偷偷地寻找机会。他装得十分乖巧老实,等到了青州府境内,连唐七都懒得时时刻刻再盯着他瞧。   终于,这一天晚上,孟全借口小解离开了人群,然后在官道边上,偷偷地用石子摆下了一个暗号。   这回很幸运,直到他挨着粮车睡下,也没人发现他干了什么。可到了后半夜,他却冷不防被人捂住口鼻,拖到了一个黑暗无人的角落里。   “好啊,没想到啊!”林可勉强压低声音,却压不住声音里蓬勃的怒气:“我算是栽在你的手里了。”   这情形与那天晚上何其相似。   孟全望着她,顿时就想起了那久违的恐惧。他哆嗦了一下,立刻就又后悔了:“我、小人这就把石头给丢了去。”   “太晚了!”林可冷笑道:“那些人回回都是亥时左右来,怕是早看到记号了。明天一大早就有大队人马杀到,我看我是跑不了了。”   说到这里,她表情阴森地拍了怕孟全的脸颊:“不过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   孟全拼命地向后退,却被唐七死死压住。   “别怕啊。”   林可恶狠狠地咬牙道:“我不杀你,你好好睡上一觉,那些山贼就到了。粮草我守不住,索性就都烧了吧。我倒要看看,那伙贼寇辛苦一场,却发现什么都得不到,会不会把你千刀万剐出口恶气!”   孟全心底发寒,求饶不止。然而林可根本不理他,只朝着唐七点了点头。唐七立刻就动手卡住他的鼻子,孟全呼吸不畅,只能长大嘴巴。林可顺手就将一包蒙汗药给倒了进去。   见孟全倒在了地上,林可拍拍手站起身来,看向唐七道:“药量对吗?”   “不会有错的。”唐七道:“粮草堆里已经埋了带暗火的草木灰,埋得深,火头透出来慢,但天一亮就能彻底烧起来。”   林可呼了一口气,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才开口道:“把人都叫起来吧。”   人全走了,只留下一个孟全。   第二天早上,孟全是被烟给熏醒的。想到昏迷前林可的一番话,孟全吓得脑子中一片空白。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孟全身体一震,连滚带爬地冲过去,想要跪下,却因为跑得太急一下子趴在了泥地里。   “大王。”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喊:“不好了,事情泄露了。林可他们点燃了粮车,跑了!”   这群山贼看到眼前这一幕,顿时也是一惊。   一个小喽啰上前一看,对头目说道:“二当家的,火烧得不旺,粮草还剩下许多。”   “那还等什么?!”   二当家一脚踹翻他,怒斥道:“都傻楞着干什么,给老子灭火去!”   然而官道中央,没有水也没有足够的砂土,想要灭火哪有那么容易。二当家带了大队人马出来搬东西,这么一来,这七十余人就全给拖在了这个地方。   而另一边,林可他们已经上了老鹰山——土匪们的老巢。   唐七走得比大队伍快些,此时已到了山寨外面。   他早换上了官兵的衣服,独自拍门大喊:“我是孟全!谢二公子安排的人!有人吗,快开门,我有事情要向大王禀报!”   有人探出头来看了一眼。   孟全这个名字他是听说过的,但真人却没见过,跟孟全接头的一直都是二当家手下的一个小头目。唐七只孤身一人,那喽啰犹豫片刻,便打开山寨大门把他迎了进来。   唐七喘着粗气,一副跑了许多路的样子:“快,带我去见能管事的!不好了,林可那厮早有准备,山寨里先行去劫粮车的兄弟,此刻已中了埋伏!”   这是大事,喽啰不敢擅专,立刻将唐七请到了议事堂里。山寨里的大头目听完他的话,心里信了五成,往远处一看,官道那里果然有滚滚浓烟升起,心里又信了五分。   他不再迟疑,当下就点起兵来,留下十余人守寨子,率领另外二十多个人就往粮车那里赶了过去。   唐七这里的行动,正跟着林可爬山的那些人全不知晓。   林可只告诉他们,前头官道上可能有一伙土匪等着劫道,他们必须走一条小路绕过危险。但这条小路不大好走,把粮车推进来前,他们必须先过来探一探路。   几个官兵和那些民夫心中狐疑,却不敢反对。   林可的手段他们是领教过的,她是运粮官,占着名分,手下又有十几个高大粗壮的家丁,谁能有这个胆子对她说个不字?   他们只好乖乖跟着林可上山,又走了一段路,林可神情一凛,忽然叫众人都俯下身子。   这样一来,民夫倒还好,官兵们却微微骚动起来。很快有眼尖的便看到了一伙山贼列队而来,一个方脸络腮胡子的士兵吃了一惊,眼看就要叫出声来。   林可利落地踹了他一脚,那士兵滚到一旁,周围的家丁总算反应过来,掩住了他的口鼻。   可这个时候,就算是家丁,神色中也开始透出惊恐。人群微微骚乱起来,好在最初的不知所措已经过去,大家都知道压低声音,免得被那些山贼发现。   又是一个官兵开口道:“林大人,这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林可笑了笑:“我带你们到了土匪的老巢,咱们已经被土匪包围了。”   那官兵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道:“土匪?!”   林可神色淡淡,语气没有半点波澜:“没错。粮草已经没了,咱们都需要挣点功劳出来,才好将功补过。”   “你这个疯子!”有人怒道:“你竟带着大伙送死,老子杀了你!”   “杀了我可以,但你们也会一起死。”林可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随即环视一圈,嘴角上翘:“动手之前想清楚了,除了我以外,还有谁能带你们走出这个绝境?”   这句话说得极其自信,这四十余人,竟没有一个能够出言反驳。   片刻后,差点叫出声来的那个官兵颤声问道:“你真能带着我们活下去?”   林可静静地看向他,无比郑重地点点头:“当然。”   这些官兵和民夫以为自己被一伙土匪给包围了,其实情形比他们想象中要好上许多。唐七将老鹰山的地势提前告知了林可。此时此刻,他们正埋伏在土匪的必经之路上,唐七领着这伙山贼,一步步地迈向死亡的陷阱。   一切都那般水到渠成。山寨大当家满心焦急,根本分不出心力防备身边那个报信的官兵。唐七突然出手,即便是在密卫里,他的暗杀本领也是数一数二的。匕首顺顺当当地没入大当家的胸膛,唐七抓着匕首柄重重一搅,那土匪头子嘴里便吐出血沫来,缓缓地软倒在地。   旁边的山贼一下炸开了窝。一个独眼的壮汉怒吼一声,举起斧头就朝着唐七砍去。一支箭裹挟着风声而至,干脆利落地穿过他的喉咙。唐七一闪身,避过他倒下的巨大身躯,顺便抽出匕首,又抹了一个山贼的脖子。   血腥气刺激了众人。这里的山贼只有二十余人,林可这边人数占了优势,打的又是顺风仗。人们的胆气顿时壮了起来,纷纷跟在林可身后冲了出来。   一阵阵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浪响起,零星的反抗不足为惧,接下来就是一面倒的屠杀。本就是背水一战,林可这一方的人几乎杀红了眼。很快战场就平息下来,清点战果时,林可才发现他们没有留下一个俘虏。   这不是林可第一次面对战争,但她的手仍在微微发颤。她不动声色地把手隐藏在衣袖中,平复了一下心情,对唐七吩咐道:“把山贼头子的脑袋割下来。其他人换上山贼的衣服,动作快。”   一场战斗下来,林可的能力已经得到了证实。众人根本没有多想,条件反射便照着她的话去做。   “用泥土把脸抹得脏一些。”林可停了停,提高了音量,一字一顿道:“走吧,咱们去把山寨的门骗开。等进了寨子,大把的金银财宝等着咱们去拿!”   她的行为堪称惊世骇俗。民夫和官兵都不堪用,十几个家丁无论如何拼不过百余个山贼。有谁能想得到,林可不跑就算了,竟敢带着这些人反攻进山寨?   没人想得到,孟全也想不到。他只以为林可丢下他逃跑了。   回想林可先前的那些话,没有被山贼的二当家当场宰了,孟全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和对林可的怨恨。   他已经决定了,等回到天水,一定要把粮草被烧的事情添油加醋地宣扬出去,让林可那个小杂种不得好死!   可惜他永远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这支七十余人的山贼队伍靠近山寨的时候,心中压根没有半点防备。他们败得比先前那伙山贼还要冤枉。一支箭从暗处射来,稳稳地刺进了二当家的胸膛。距离如此之近,以至于那箭的威势在二十步之内根本没有衰减多少,竟带着二当家往后退了一步。   孟全认出了那支箭,他张了张嘴,喃喃地叫出了那个名字:“林可…………”   下一刻,另一支箭如雷霆般瞬息而至,轻而易举地收割了他的生命。孟全仰天倒下,临死前听到山寨里有人呼喊:“你们二当家已死,大当家的头颅在此!尔等狗贼,还不乖乖束手就擒?” ☆、第21章 人.妻   这是一场大胜。   林可演了一出戏,成功地骗了孟全,将山贼分而击之,到了最后,她手下竟连一个人都没死,唯有两个家丁、七个民夫受了点轻伤。接下来,唐七领着众人打扫战场,审问俘虏。寨中藏粮食财宝的地方都被一一找了出来,几个俘虏把知道的倒出来之后,全都被那几个官兵砍了脑袋。   首级就是战功,林可知道自己阻止不了这些已然陷入狂热的人。   与上次守城相比,这一回战争的残酷给她的感觉更加直观。脚下皆是鲜血,入目都是尸体,胜利的喜悦如潮水般退去,林可开始觉得一阵阵的反胃。乱世人命如草芥,自己的命都不值钱,别人的命当然更不值钱,就连那些民夫看上去都比林可更适应这一切,他们对身边的死亡视而不见,只顾欢呼着将粮食往口袋里装。   林可宛如置身于疯狂的浪潮之中,却不敢显露出半点软弱的神色。她紧绷着脸站在原地,某种沉甸甸的东西坠在心底,让她几乎不能呼吸。   就在这时,有孩童女人的哭喊声从不远处的排屋里传来。林可心中一凛,偏头朝着那里看去。攻占山寨之后,因为要对付后面过来的那支七十余人的队伍,林可一时来不及处理山贼的家眷,便把人都捆了,一股脑儿全关在了那个地方。   都是老弱妇孺,杀是下不了手杀的,可这群人跟山贼联系紧密,又对林可一伙人满怀仇恨,自然也是放不得的。林可本来打算将这群人绑起来,押到青州府,让那里的官员去处理。这些人像是都认了命,先前一直很安静,可现在是怎么回事?   “那好像是楼日明他们…………”一直陪在她身边护卫的家丁小心翼翼地说道。   心中重重一跳,林可快步朝着排屋冲了过去。一脚把门踹开,她看着眼前的景象,有那么片刻几乎站立不住。   全死了。   老人、妇女、孩子一个不剩的全死了。   无头的尸体像柴禾一样堆在一起,有血从脖颈断面的血管中一波一波地涌出来,一个女人怀中抱着个七岁大小的孩童,死不瞑目地睁大了眼睛,手脚仍在时不时地抽搐。而几个官兵领着五个民夫,蹲在地上有说有笑地切割那些死人的头颅,神情并不狰狞,自然得竟像是农夫在秋天收割田里的庄稼。   “住手。”   喉咙泛起一股铁锈味,林可以为自己会爆发,然而人都是被逼出来的,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的承受力竟会有那么强。开口时,她的嗓音甚至是平静的,只是底下暗流涌动,令屋里的众人不自觉地心惊胆战起来。   “林、林大人?”所有人都停了手,有些不解、又近乎恐惧地望着这个身上仍沾染着血迹的少年。   他们亲眼看着林可怎么在绝对的劣势中翻云覆雨,射杀两个土匪头目,打下这有百余丁壮的寨子,此时此刻,对林可的敬畏已然深深地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   林可目光沉沉地看着他们,巨大的压迫感让人抬不起头来,一时间,屋里似乎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了。   “为了多挣点功劳?”片刻后,林可眼睫微微垂落,掩去眼底溢出的猩红色彩,随即弯起唇角,无声地笑了笑:“丢我的脸就算了,此举太蠢。”   若林可张嘴就是大义凛然的斥骂,他们还能争辩几句。可是……蠢?哪里蠢?   几个官兵对视了一眼,那络腮胡子的官兵首先开口,试探着问道:“林大人,小人不懂您的意思。”   林可淡淡地反问:“你们以为咱们立了这么大的功劳,会没人眼红嫉妒吗?到手的好处飞了,可别怪我不曾提醒你们。为了蝇头小利,将女人孩子的首级也一起交上去,你们是怕别人抓不到咱们的把柄不成?”   小人喻于利。官兵们以己度人,想想换成自己,也定不愿眼睁睁看着同僚得了功劳爬到自己头上去,顿时便觉得林可说得极有道理,不由便动摇起来,纷纷将先前收集的头颅给丢到了地上。   “把人安葬了吧。”   见说服了这些人,林可冷冷地丢下这句话,就转头走出了屋子。   已许多天没出过太阳了,天空是一贯的铅云密布,黑沉沉地压在头顶。   先前接到报告时,唐七便已经赶了过来,现在看林可面无表情地往外走,就一言不发地跟在了后面,过了片刻,犹豫着说道:“那些人也是靠烧杀抢掠得来的钱财养活着的,手上不曾沾血,却也并不无辜。”   这大概是一句安慰,其实很多道理林可心中都有数。但知道归知道,一些场景,亲眼看到给人的冲击力是截然不同的。   此时此刻,林可根本没有多余的心力应付唐七。她挥了挥手,示意他不要跟上来,便往山寨后面人少的地方走去。寻到一间没人的屋子,她直接闯了进去,反手关上门,踉跄着蹲在墙角就干呕了起来。   没有人知道,她是多么的愤怒,多么的……害怕。   大约半年前,她林可还是个刚从学校象牙塔里走出来、遵纪守法助人为乐的优秀社会.主义接.班人,这辈子杀过最凶悍的生物,就是过年买回来炖汤的那只气势汹汹的大母鸡。   然而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的手上已经沾了不知道多少人的血。要活下去是那么的不容易,这种艰难的生活就像是一块粗粝的磨砂纸,将她心中一直坚持的某些东西一点点消磨下去,这几乎令她觉得毛骨悚然。她将所有的不安硬生生地压下去,想要自己给自己撑起一片天来,可是不行,林可觉得,她快要熬不住了。   她想家,她想爸妈,她连每天晚上七点半那让人呵欠连天的新闻联播都想念。   但她无论如何都回不去了。   林可扶着墙,想吐却怎么也吐不出来,只好缓缓地站起身,呆呆地在角落里立着——今天早上因为紧张,她几乎没吃下什么东西。   不知过了多久,她抹了把脸,却发现手心湿漉漉的,原本以为是被汗水化开来的血,低头一看,却是眼泪。那一瞬间,林可不知怎么的竟有些恼怒起来。   躲起来吐就算了,但是躲起来哭……这真是太他.娘的没有出息了!   她这干的是什么怂兮兮的破事?!   林可自小长得像个男孩子,受了委屈也就没了像别的软妹子一样被人围着哄的待遇,日子久了,那颗粉嫩嫩的少女心丢得半点不剩,自个儿其实也在不经意间将自己当成了个男人,从此跟着一帮兄弟混,义无反顾地朝着糙汉子的方向一路狂奔、绝尘而去,除了交男朋友那几天回光返照过一次,之后便再也没回过头。在古代混了几个月,居然还滋生出一点莫名其妙的大男子主义来。   因此略微缓过神来,林可的羞耻心便自动自发迅速地运转起来。她瞬间就决定,要把自己哭过这件事丢进历史的尘埃里埋起来,最好再踩上几脚埋踏实了,假装自己从来没傻逼过。   就在这时,身后的堆着的那垛木柴忽然动了动,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来。林可一愣,立刻站起身来,对着那边摆出防御的姿态。   然而出现的那个人并非山贼,而是一个女人。   这女人三十多岁的年纪,却仍是风韵犹存,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肌肤胜雪,身材丰润,头上插着一支玉簪,鬓发微乱,却愈显出一种慵懒的风姿。   两人面对面站着,林可心中固然惊讶,那女子的反应却比她还要剧烈。   “你、你不是寨子里的兄弟。”这不知身份的女人往后退了几步,就想重新逃入地窖。   林可先前故意找的最偏僻的一间屋子,里面有人躲着,倒也并不奇怪。大概是因为她穿了山贼的衣服一直没来得及换下来,所以这女人才会认错了人,贸然从藏身之地钻了出来。   见对方要跑,林可几步上前,一把拎住她的后颈,将人给摔在了地上。   没等这女人缓过气来,林可就骑在她的身上压制住她,同时在她的身上摸了几下,确定这人没带武器,不具有威胁,这才不动神色地暗自松了口气。   太大意了,居然被人绕到了身后,刚才那一下弄得不好,说不准她就得阴沟里翻船,交待在这里了。   这女人起初似乎非常害怕,但脸上的惊恐很快就消失了。她顿了顿,忽然对林可露出一个娇媚入骨的笑容,随即媚眼如丝、若有似无地呻.吟起来:“这位公子,您弄痛奴家了。”   “……”林可不知怎么就打了个寒战,努力僵着一张脸道:“老实点,别乱动。”   “奴家不动。”那女人抿了抿唇,用一种非常引人遐想的音调说道:“公子,您轻些,疼疼奴家吧。”   林可:…………   在那一瞬间,林可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终于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然歪了的人生轨迹,似乎有那么一点往九曲十八弯的方向发展的趋势。   过了片刻,她郁闷地叹了口气,哭笑不得地从这女人身上挪开视线,一时之间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不约,大姐咱们不约好么!!! ☆、第22章 谈心   这突然冒出来的女人叫做穆三娘,她原本对自己的容貌非常自信,以为轻而易举就能把林可这么一个毛都没长齐的楞头小子玩弄于股掌之间。谁知林可压根不吃她这一套,问清了她的名字,就面无表情、公事公办地压着她去了聚义堂。   聚义堂地方宽敞,又位处寨子中央,走动方便,林可便吩咐几个人把那里拾掇了一番,用来充当临时的办事处。   之前对战时受伤的几个民夫,都被一一送到那里包扎修养。唐七看屋子里还剩不少空间,就叫家丁们把找到的财物也都集中到了聚义堂里,此时正亲自带着人一样样的清点。   林可突然闯进来,身边还带了一个女人。这组合立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见一众男人都直勾勾地望着自己,穆三娘总算是找回了一点自信,轻轻哼了一声,偏过头对着林可低声恨恨地说道:“送到嘴边的肉都不吃,你就不是个男人。”   说实话,穆三娘确实美艳,岁月似乎没有给她带来任何负面的影响。三十多岁的年纪,这个女人却依旧丰润标致,身姿曼妙,看上去如同一只成熟的蜜桃,举手投足间散发出诱人的色香味,直教人想咬上一口,别的不说,就那34D的大.胸,便已经能勾得很大一部分男人产生某些犯罪冲动了。   然而作为一个24K纯妹子,林可面对胸.器时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嫉妒。   S形曲线什么的,她也很想要的好么!   只是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况且她要真有了傲人的胸围,美人是当不成的,最多变成个美人妖——那就跟黑旋风李逵长了双风流多情的桃花眼一般,真是一件想想都吓人的事情。说句实在的,她顶着那么一张男神脸,能够长成一副飞机场的身材,委实是谢天谢地,菩萨保佑,坟头冒青烟,祖上积大德。   想到这里,林可怪郁闷的。她默默瞥了穆三娘一眼,对迎上来的唐七说道:“今天就宿在山寨里吧,把寨门堵上,记得安排几个人值夜。山寨里有能用的房间,就都收拾出来。大家睡个好觉,明天一早出发,先去青州府的博兴县走一趟。”   “房间都理出来了。那山寨大头目的房间很是不错。我叫人细细打扫了一遍,又找了一床干净的被褥铺好了床,保管大人你睡得舒服。”   唐七微笑着答了话,顿了顿,不动声色地朝穆三娘看了看,问道:“这位夫人怎么安排?”   “这也是土匪的家眷,之前藏在柴房里。”林可想了想,淡淡地说:“带到我房里吧。明日交首级的时候,再一并把她交给县衙管事的人。”   唐七秒懂,犹豫了一下说道:“旁的倒没什么,只是大人,土匪窝里的女人不可靠,您那什么的时候,可要防着她些。”   林可:…………   那什么是什么?她一个女人,有贼心也没那功能啊!   她让唐七把穆三娘带到她房里,其实是出于两个理由。一是林可对自己现在这帮手下的道德水准不做期待。现在寨子里都是男人,穆三娘一个漂亮女人,又是俘虏,放在别处实在不怎么安全。二则是因为穆三娘看着不像是个省油的灯,不放在眼皮底下看着,谁知道这足足一晚上的时间里,这个女人会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只是这事不好解释,越解释越显得心虚。   林可白了唐七一眼,开口说道:“你想到哪里去了。别琢磨这些个杂七杂八的玩意,再取一床被褥来,我把椅子拼一拼,将就一晚上也就得了。”   “那怎么行?”唐七愣了愣,随即便说道:“那土匪头子卧房旁边有个耳房,靠东开了个小门,两边是相通的。我叫人一起拾掇出来,再从别处搬个床进去吧。”   林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事就算定了。   到了晚上,林可锁了门,就把穆三娘丢在主间里,自顾自地往耳房走。   穆三娘不屑地扫了那门锁一眼,往床沿上大大咧咧地一坐,冷嘲热讽道:“怕我半夜跑了?你一个汉子,胆子真是贼小。”   林可停住脚步,转头往穆三娘看去,惊奇地发现两人独处时,对方身上那种风姿绰约的气质突然间全都没了,神情却生动了不少,便不由道:“你…………”   “看什么看?”穆三娘撇了下嘴,冷声道:“左右也勾搭不了你,要维持那个娇滴滴的样子累得慌,我在你面前费这个劲干什么?”说着,她把鞋子一踢,弯下腰去,皱着眉头揉脚:“疼死了,死鬼,脚小有什么好看的,害老娘要天天穿这么紧的鞋子!”   林可:…………   这种情况下应该说些什么,林可实在是没经验。她迟疑了片刻,只好道:“你说的‘死鬼’,是你的相公么?”   “相公?”穆三娘挑了挑眉:“我俩可没拜过堂,不过我是他抓来的,跟他睡得最多。嗯,他勉强算是相公吧。对了,我相公就是土匪里领头的那个大当家,他死了没有?”   林可点点头。   穆三娘幽幽叹了口气,又问道:“那二当家呢。”   林可继续点头。   穆三娘又叹了口气:“死就死了吧,那样的畜生早该死了。只是我刚把二当家勾到手,这下好了,碰,两个一下都完了,真是枉费了我一场谋划。”   谋划,什么谋划?   脑海中迅速滑过三十六计、貂蝉和蔡双,林可瞪大了眼睛,讶然地望着眼前的女子,有些敬佩地开口道:“你是说,你原本打算施展美人计,离间土匪两个头目的关系,让他们自相残杀,令山寨大乱,从而灭了这个寨子,为自己报仇?”   “…………”   穆三娘的表情比她还惊讶:“你想什么呢,我只是想左右逢源,为自己弄点腾挪的空间,捞些好处罢了。你、你…………”她深吸了口气,用力拍了下大腿,一脸恍然地接着说道:“你想的办法好像比我的要好多了,就该这么着!你这小白脸怪狠辣果断的,倒叫我看着顺眼起来。”   “咳,咳。”   脑洞开得太大,林可一时之间却有些尴尬。她干咳几声,试图转移话题:“……你被掳到这里以后,有回家看过吗?”   “家?”   谁知穆三娘的神情一下黯淡了下来。   过了片刻,她牵起唇角,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怎么没回去过?大当家的不准我离开老鹰山,凭他那蠢样,怎么拦得住我?我轻轻松松就逃了回去,不过家里嫌我不是黄花大闺女了,又怕我把土匪招来,没几天又把我送回来了。这世上啊,谁都靠不住,他们嫌弃我,我还嫌弃他们呢。后来啊——”   穆三娘拉长语调,笑眯眯道:“你猜怎么着,闹饥荒了,他们拖家带口的求上门来,我没理他们。好好的清白人家,求到土匪窝里来,这不是笑话嘛。过了两三年了,也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大约摸是死了吧。”   穆三娘笑得灿烂,她用这种态度将自己的伤口深深地遮了起来,显然是不希望别人再去碰的。   林可哑然了片刻,想安慰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好说道:“明日我就要去博兴县将这场大胜报上去,届时也不知道县衙会怎么处置你。你本来也不是自愿留在山寨的,不必算进匪属里头去。如果有什么去处,就告诉我吧,回头我托人把你送过去。”   穆三娘意外地眨了眨眼睛,忽而嫣然一笑,问道:“小郎君,你为什么对我这般好?”   林可望了她一会,也跟着笑了笑:“世道太苦,活得容易的人不多。能多出一个来,也是好的。”   穆三娘没打算和林可交心,见气氛不对,便想调戏林可几句把先前的话给带过去。然而这少年却回了这样一句话,语气不见得多郑重,不知怎么的,偏偏就是叫她这么多年来已然硬得同石头一般的心动了一动。   她抿了抿唇,将心头那点悸动压了下去,随即笑盈盈道:“我没什么去处了。若能跟着你,倒是不错的一条路。”   林可果断忽略了她后面的一句话,语气平平道:“既然这样……你想嫁人吗?我可以给你找一户不介意你出身的好人家。”   谢中奇毕竟是总督公子,这样的小事应该还是容易办到的。   不想穆三娘竟摇了摇头:“嫁人?嫁给谁?略微有点门第的人家,谁会要我一个破鞋做当家夫人?若是嫁给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却又是害了他们。”   林可一愣:“什么意思?”   “唉,我的小郎君,你难道是蜜缸里泡大的不成,这点事都想不清楚?”   穆三娘盘膝坐到床上,笑着说道:“不是我自夸,老娘长成这个模样,就是天天藏在屋里不出门,也必定是要招惹麻烦的。若是不幸被什么浮浪子弟盯上了,这些人随便使出些手段来,说不得就能叫我落得一个家破人亡。这不是害了我嫁的那家人,又是什么?”   确实如此,小儿怀金过闹市,怎么会有好下场?   林可毕竟是从法制时代穿越过来的,对这一点看得竟没有穆三娘明白。   “所以啊,我最好的归宿,就是当有钱人的小妾。凭我的姿色,能拢不住丈夫?等我生下个一儿半女的,这地位就算是稳了。”   见林可明白了,穆三娘便眯着眼睛接着说道:“我心目中的良人,最好又蠢又好色,这才好拿捏。”   林可:…………   这话很有道理,但就是哪里有些怪怪的。   还没等她想明白,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林可应了一声,外头就响起了一个家丁的声音:“林大人,寨子后头竟然有个温泉,这伙天杀的山贼真是好享受。唐七哥叫我来叫你,咱们一块去泡一泡,也好解解乏!”   ……和一群男人泡温泉什么的,真是敬谢不敏啊。   林可有心拒绝,却也知道,她这么干一定会让有心人起疑。   今天一天下来,身上又是泥又是汗又是血的,光擦一擦自然没有彻底洗个澡来得舒服。这大冬天的,温泉可是难得的享受,她有什么理由拒绝?   正犹豫间,穆三娘走了过来,朝门口看了看,忽然轻声问道:“怎么,你不想跟这群人一块儿混?”   林可一愣,随即便点点头。   穆三娘挑了挑眉,笑道:“那我帮你吧。”   说罢,穆三娘攥住林可的手腕,就把她拉了过来,一把将她推到了床上。   门外那家丁还耐心等着,却听到里头床铺发出咚的一声,之后便是悉悉索索的细碎声音。穆三娘娇媚的声音传了出来,带了些埋怨的意味:“小郎君,别走啊,你说过要陪我一晚上的。”   随后林可便扬声道:“你去泡温泉吧,我就不去了。”   家丁听到这对话,瞬间就脑补了一百篇小黄文。   本来嘛,有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妖精在屋里,那个男人舍得离开一步?   拿到了第一手八卦,他半点没有怀疑,心满意足就回了温泉边上。   此时有不少人已经进了温泉。赤身**的一群大老爷们凑在一起,正无聊着呢,就听到那家丁抛出了一个猛料。   “林大人正在房里折腾那穆三娘呢,唉,真是龙精虎猛,整得那女人嗷嗷叫。”   “啧啧,那女人盘亮条顺的,林大人可真是好艳福。”   “我就说嘛,林大人血气方刚的年纪,有个大美人在身边,能熬得住?梁进,愿赌服输,快给钱!”   “那穆三娘土匪窝里出来的,我还以为林大人看不上她呢。钱没有,改天请你喝酒行不?”   “不成。我看你小子今天不是偷偷藏了根金链子吗,就那个了,拿出来拿出来!”   那边一群人闹得热闹,唐七却寻了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泡在温泉水里闭目养神。那些话传到他的耳朵里,他便忍不住笑了笑。   主子眼睛一向毒辣,偏偏这回是真看走了眼。林可这般年少风流,又是桑双又是穆三娘的,怎么可能是个姑娘?   经过这一回,把林可招入密卫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至于林可本人愿不愿意,这从来都不是问题,密卫有的是办法。况且谢中士一直想要他的命呢,这小子急需一个足够坚实的后台,否则早晚还要接着倒霉。   不提远的,博兴县那一关就不是那么好过的,谢中士可是给县衙里上上下下都送过钱的。   且让林可去吃些苦头吧。   ——等这小子跌了跟头,便是密卫现身的时候了。 ☆、第23章 密卫   天还蒙蒙亮的时候,林可一行人便进了县丞。马车碌碌而行,碾过青石铺成的大路,径直到了县衙门口。几个做公的验了他们的身份,又掀开麻布看了眼堆了整整一车的首级,脸色顿时就变了。不多时,就有一个白白胖胖的中年男子从街头赶了过来,大冷天的,竟跑出了一脑门子汗。   “这是怎么回事?”这中年男子往车上撇了一眼,立刻就移开了视线,胆战心惊道:“哪里来的这许多人头?”   “莫师爷,这是天水派来向琼山送粮食的运粮官,叫林可的。”一个衙役站出来对这人点头哈腰地介绍了一番,又转头对林可道:“林大人,这位就是本县县太爷最最器重的幕僚,莫林,莫师爷。”   “见过莫师爷。”林可拱了拱手,随即道:“我在运粮途中遇到一伙匪徒,顺手就给收拾了。这车上是山贼的首级,后头还有两车东西,都是从那伙土匪的山寨里抄出来的。我等身负运粮重责,明日就要继续赶路,还请莫师爷尽早点验,早日上报。”   “啊,这可是一场大胜。”莫林定了定心神,露出一丝微笑来:“我自会派人验看的。林大人远来辛苦,今日莫某做东,请你去镇上的醉春楼共饮一番如何?”   林可不打算喝酒,又不好当面得罪他,犹豫了片刻,便开口说道:“莫师爷客气了。只是我还有公务在身,不敢有片刻放松,还请见谅。”   莫林再劝,林可的态度却坚决得很。心中默默骂了句给脸不要脸,莫林皮笑肉不笑地扫了林可一眼,叫衙役领人到安排好的住处去,便转身告辞了。   那一眼饱含深意,林可原本以为对方要给自己小鞋穿,谁知到了地方,发现这住的地方居然很是不错。   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林可皱了皱眉毛,悬着的心却不曾放下来。   其他人都各自散开干活去了。唐七凑到林可身边,苦笑着说道:“看县衙里这做派,事情怕是要起些波折。”   林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大人,你不懂这里头的门路。斩获山贼首级上百,这怎么都是大事,整个县衙里却只有一个师爷出面。这师爷在县令跟前再有面子,也不是经制官吏,将来若是出了什么问题,县令老爷大可一推四五六……”   唐七顿了顿,神色沉重地说道:“就是他不耍别的心眼,单是拖,也该把咱们拖死了。您不去喝酒是对的,一醉谁知道会出些什么幺蛾子?送粮是有时限的,林大人您肩上可扛着责任呢。若是误了时辰,被二公子咬着这过错不放,就是立再大的功劳,您恐怕都少不得要出点血,倒点霉。”   林可心里一跳:“我与博兴县诸人并无过节,他们何必要做这个小人?”   “老鹰山是博兴辖下的。”唐七道:“您想一想,若是粮车被劫了,咱们就只能向博兴县求援。二公子做事向来滴水不漏,他要断我们的退路,自然将一切都打点好了。博兴县的官吏,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站在咱们的这一边。”   林可沉吟片刻,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片刻后,两人进了屋。她顺手关上门,抬眼望向唐七,淡淡地说道:“既然这样,你一定已经想出解决的办法了?”   唐七张大嘴巴,愣愣道:“我一个杂役出身的粗人…………林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装着不知道而已,你真当我是瞎的吗?”   林可似笑非笑地说道,目光中带着毫不掩饰的打量:“一个杂役,能有你这样的见识和身手?开诚布公地说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人。”   “…………”唐七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目光复杂,呼吸微沉。   几息过后,他忽地咧嘴一笑,浓密的剑眉下一双利眼寒光四射,身上气息顿时为之一变,仿佛刹那间就从一条老狗,变成了一头食肉饮血的恶狼。   “我想着你早晚要变成我的同僚,一路上便也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本事,你能看出来也不奇怪。”   唐七笑着道:“既然你捅破了这层窗户纸,那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说到这里,他无声地用嘴型吐出两个字来:“密卫。”   密卫?   密卫!   这两个字天下无人不知,林可脑子里瞬间就浮现出了许多东西。   若说在大楚最不能招惹的,便是这执掌稽查,构置无数大案要案的密卫。密卫同林可那个世界的锦衣卫职权有些相似,只是行事更加神秘一些。平日里他们仿佛是透明的,可某一天,这些身穿四爪青龙服的人就会像鬼魅一样无声无息地出现,行动如毒蛇般精准,每一次动手,都会带着确凿无误的证据收割一大批人命。在很多人心中,密卫就代表着阴私、斗争、鲜血与死亡。   ——鹰犬爪牙,这四个字就代表了一切。   抿了抿唇,林可问道:“同僚?”   唐七点点头:“不错。你小子不知该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竟被咱统领看上了。等你这次回了天水城,他应该会亲自来跟你见上一面。”   林可的脸色有些不好:“现下我能不能顺利回天水城,还是不一定的事呢。”   唐七道:“林大人,你若真觉得为难,这件事就由我替你办了。”   林可微微挑起眉梢:“他们还没出招,你就有办法了?”   唐七嗤笑一声:“林小哥,若有足够的实力,何必要去管那些个阴谋诡计?我只要把密卫的牌子亮出来,对方绝不敢再动什么手脚。这不算,他们恐怕还要倒贴银子,怕我找他们的麻烦呢。”   林可垂下眼睫,心中微动。   对唐七的提议,她不是不动心的。她又不犯贱,能抱大腿,自然还是抱大腿的好。但问题是,这次唐七出面揽下这件事,就等于在她身上打了一个密卫的烙印。她对密卫并不了解,日后一旦有什么不对,她再想从中脱身可就难了……说不定还会连累谢中奇!   想到这里,林可顿时一凛。刹那间打定了主意,她开口道:“多谢唐七哥好意,只是这点小事,尚不敢劳动唐七哥。”   唐七微微眯起眼睛,却不以为忤,反而笑了笑说道:“也好。若是你撑不住了,只管来找我便是。”   停顿了一下,他接着提醒了一句:“我若是你,就会尽快把穆三娘给处理掉。”   “她?”林可微微皱眉,沉默下来。   唐七诧异地扯了扯嘴角:“没想到你还有这般妇人之仁,还是说,你当真被那骚狐狸给迷住了?”   “都杀了这么多人了,能少杀一个就少杀一个吧。”林可闻言叹了口气,随即道:“况且,穆三娘会是个很不错的饵料,说不定就能钓起什么大鱼来。”   林可猜得不错,穆三娘这头,确实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赶了一天的路,穆三娘乏得不行,早早便洗漱完了想要上床睡觉。谁知她刚熄了灯,便有一个黑影从门后转了出来,一把捂住了她的口唇。   穆三娘正要奋力挣扎,就听到后头那人说道:“别叫喊,是我。”   “宋疤子?”穆三娘吃了一惊,压低声音连声问道:“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是死了吗?”   “我怎么进来的?哼,你也不看看这是谁安排的屋子。”   宋疤子冷笑了一声,随后用一种阴狠的声音咬牙道:“二当家死了,队伍立刻就乱了。我看抵挡不住,只好寻了个空挡,带着几个兄弟好不容易才冲杀了出来。听说那小子走之前,还把山寨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妈的,这个仇我是一定要报的。老子不活活剐了他,就不姓宋!”   他的眉眼原本不错,只是一道从上至下横贯整张脸的疤痕毁了他的相貌。此时黑暗中,宋疤子整张脸都扭曲起来,噬人厉鬼一般,显得尤为可怖。   穆三娘忍不住移开视线,顿了顿,方才说道:“山寨都没了,报仇有什么用?你好不容易逃得性命,又何必回来送死?”   “你怎么知道我是送死?”宋疤子眯起眼睛,冷冷道:“臭娘们,叫你一声夫人,还真把自己当成个玩意儿了,我呸。你这个荡.妇,被那小白脸睡了一晚上,倒是句句都向着他了啊。可别忘了,你肚子里还怀着二当家的孩子呢,这事若是让别人知道了,你看你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穆三娘猛地转过头,死死盯着宋疤子,脸色煞白:“你到底想说什么?”   “也没什么。”宋疤子从怀里掏出一包药来:“你明天晚上,想办法把药放到林可的饮食里。别的就不用管了。”   “…………”穆三娘的呼吸急促起来。她恨声道:“你这是要把我往死路上逼啊。”   “什么死的活的。”宋疤子道:“你答应了,我看在二当家的份上,明天带你一起远走高飞。你若是不从,我现在就送你和你肚子里的小杂种一起上路。你可好好想清楚了。”   这几乎就是一道单选题。   穆三娘用发红的眼睛看了他片刻,这才缓缓伸出手,将药包给收了下来。   对不起…………   她在心里暗暗地对林可道歉:虽然你对我很好,但对我来说,肚子里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那个人。 ☆、第24章 解决   穆三娘是被土匪劫上山寨的,挣扎着活了十多年,心肠已然变得跟铁石一般。然而一个多月前,当知道自己怀了孩子的时候,她忽然间就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在这个世界上,又有一个人与她血脉相连,能够为她带来一个真正的家。她能够毫无保留地爱这个孩子,而这个孩子也会爱她。   生怕林可会对这个山贼的余孽不利,穆三娘一直小心翼翼地隐瞒着自己怀孕的事情。林可是个好人,说要带她去天水城,替她做媒找一户合适的人家。她本以为好日子就在眼前,却不想宋疤子竟带着往日的梦魇找上了自己。   大抵这就是命吧。   自嘲地笑了笑,穆三娘望着灶上煮着的鸡汤,重重捏住了手心里那已然空了的小纸包。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林可爽朗的声音:“这是专门给我煮的?”   穆三娘吓了一跳,猛地回过头,差点把手里那个药包给砸出去:“你、你……你怎么来厨房了?!”   林可挑了挑眉,瞥了她一眼笑起来:“我为什么不能来?”   穆三娘张了张嘴,吐出一个字来:“脏。”   “不脏。厨房可是个好地方,还有香喷喷的鸡汤呢。”林可不怎么在乎地笑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地寻了个碗出来,乐呵呵地凑过去舀了满满一勺子:“看着就叫人食指大动,你真是好手艺。”   穆三娘欲言又止地看着她,轻声道:“你……慢慢喝,有些烫。”   林可道:“我怎么能先喝?谁煮的汤,谁就是老大。来,穆姐,你先喝一口。”   穆三娘:…………   她艰难地笑了笑,开口道:“这本来就是为了你才做的,你先喝。”   林可笑眯眯道:“我看着你喝,心里高兴。你先喝。”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穆三娘闻言张了张唇,却说不出什么话来。她垂眸掩住眼底的神色,极力忍耐,才能压抑住打翻鸡汤的冲动。   过了不知多久,穆三娘才重新找回了声音,柔声道:“我已经喝过了。林大人,你喝一口吧。”   然而对面久久没有声音,穆三娘忍不住抬头看去,却发现林可正目光复杂地望着自己,不由脸上变色,颤声道:“林大人?”   林可问道:“鸡汤里面是什么药?”   “你…你都看到了!”穆三娘后退一步,整个人都哆嗦起来,眼眶瞬间就变红了:“对不起,对不起……是、是麻药,山寨的宋疤子给我的。吃了不会死,只是会手足无力,过个半天时间就好了。”   “半天?看来他们打算今晚动手,没想到这些人还挺忌惮我的箭法的。”林可轻轻叹了口气:“你有什么把柄落在他们手上吗?”   穆三娘呼吸一窒,随即用力摇了摇头,顿了顿,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你,是不是后悔救我了?”   “这有什么好后悔的。”林可笑了笑:“只是我很庆幸,自己从来不曾相信过你。”   说罢她转身出门。望着她的背影,穆三娘瘫软在地,泪水终于从眼眶中涌了出来。   知道了山贼的打算,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了许多。   半夜马厩那里起了火,一伙人趁乱杀了进来,却正好掉进了陷阱。这些蒙面人冲进院子里的时候,周围忽然灯火大亮,家丁拆了床板当作盾牌用,将这些人牢牢围在中间。山贼一时冲不出去,成了林可眼中上好的靶子。七、八个人,林可一箭一个,顺顺利利就给杀了个干净。   如林可所料,三班衙役跟聋了瞎了一样,这样大的动静,竟没有一个过来看看情况。   林可吩咐众人将山贼的脑袋给砍了下来,挑在木杆子上,便径直朝着县衙而去。门房睡眼朦胧地打开大门,正不耐烦地想要斥骂上这几个不长眼的家伙几句,见到那面目狰狞的人头,整个人一下就愣住了。   林可随手把他推到一边,直接进了县衙,杀气腾腾地冲着后堂走去,沿途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拦。   里面县令收到消息,穿好了衣服急匆匆从小妾房里出来,就想避一避,谁知被林可堵了个正着。林可一行人都带着兵器,县令往后退了一步,整个人抖得像是秋风里的黄叶,不知是气的还是吓的。   “大人。”   林可朝县令行了个礼,随即说道:“今夜下官遭遇了一群匪徒,经过一番激战,这七人已然伏法。只是这群悍匪能悄无声息地潜入县中行凶,能耐不可小觑,说不定还有余党藏在附近伺机行事。事情闹得这样大,下官却不曾见到一个衙役,心中实在惶恐,生怕是县中出了什么大事。旁的也就算了,若大人您有个什么闪失,下官万死难辞其咎,因而匆匆赶来县衙保护大人,还请大人见谅。”   她这番话有理有据,情深意切,任谁也不能指摘些什么——况且人头还血淋林地挂在木杆上,也没谁敢在这个当口指摘些什么。   县令脸色白得吓人,显然是怒到了极点,指着林可,却是半天说不出话来。   旁边的下人很有眼色地替他抚胸顺气,县令重重咳嗽了几声,才开口道:“行了,我没事,你可以给我回去了!”   “匪徒凶恶,难保还会做出些什么了。这么回去,下官实在是担心大人的安危。”林可一挥手,立刻有人抬了一箱什么东西上来,一个壮汉上前打开盖子,将里面的东西往地上一倒。一时之间满地都是腐烂的人头,瞬间一股恶臭弥漫开来,混着新鲜的血腥气,几乎令人作呕。   县令差点一口气没有上来,他不敢置信地望向林可,便听这人彬彬有礼、好整以暇地继续说道:“还请大人辛苦一下,今天把人头点清了,写好公文送上去。这件事若了了,想必那些山贼也就不会再来侵扰县城了。”   后堂已经聚了许多人,可被林可的气势所摄,整个后堂一时间竟是鸦雀无声。少年身上溅着不少刺眼的鲜红血迹,像是踏过万千尸首堆成的血腥长路而来,他微笑着,眼中却没有半点笑意,火焰映在他漆黑的眼底,仿佛深渊中烈焰熊熊燃烧。   已到了喉头的拒绝不知怎么的就是吐不出来,县令后背渗出冷汗来,他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个少年,是真真正正杀过人的。不是一两人,不是三四人,而是上百人,整整一个山寨!这样的煞星当真要动手,凭那帮贪生怕死的衙役,恐怕连一个回合都扛不住。   “是、是…………”   想明白了这一点,县令颤声道:“来人啊,拿笔墨来!”   圣人言,识时务者为俊杰,大丈夫能屈能伸。立大志者,需以“屈”处世;成大业者,需靠“伸”显才。退一步海阔天空,英雄视时机而动。   他、他认怂了还不成吗。   终于把事情给了结了,林可心中暗自松了口气。   就在这时,她听到唐七痛心疾首地对那县令说道:“你也太不争气了,害我们密卫连出手帮林大人一把的机会都没有。”   县令:…………   林可:…………   发现林可正狠狠地瞪着自己,唐七一脸无辜地问道:“怎么,我说错什么了吗?”   赌一文钱,这货绝对是故意的!!!   说好的密卫不会干涉这件事呢?信他的自己真是傻得掉渣啊!早知道是这样,她为毛要这么辛苦啊摔!直接让唐七这个混蛋出面不就成了!!   林可心中咆哮着,脸上挤出一个恶狠狠的笑容来:“唐七,你本事这么大,后面路上值夜的事情,就都交给你吧。”   唐七:………… ☆、第25章 渣男   干了这么一桩大事,林可生怕夜长梦多,本来是打算立刻离开县城的。谁知唐七泄露了密卫的身份,他们压根就不用跑路了。当下县官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先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道了歉,又硬是留他们吃了一顿饭,诚惶诚恐地给送粮队一人包了一份银子,模样谄媚乖顺得就差没跪下来管他们叫爹了。   只凭一个名号,就把堂堂一县父母官吓成这个样子,密卫的赫赫威名可见一斑。   而唐七看来是铁了心地要造势,对县令不假辞色,对林可却一副俯首听令的样子。林可内心是拒绝的,可惜他越是低调,县令越是觉得他深不可测。掂了掂手里刚收的贿赂,林可就明白这破事自己算是解释不清了。   想到自己莫名其妙就成了密卫一方的人,林可心里郁闷得紧,连刚刚收到的那两百两银子都不能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反正今天是不可能启程去琼山了,迈步进了自己的房间,林可只想好好睡上一觉,径直往床边走去,脚步却是猛地一顿。   房间里有人!   心中一凛,林可面无表情地后退一步,手伸向腰后的匕首。就在这时,那人从屋角的阴影处缓步走了出来,看身形打扮竟是穆三娘。   出了那么一档子事,林可不打算将穆三娘继续留在自己身边——她还没圣母到那个地步。只是此时此刻,穆三娘是死是活,已经影响不了大局,林可也不想再无谓地杀人。所以去县衙时,她特意没有派人看着穆三娘,只希望这个女人能自己趁乱逃出去。   然而穆三娘还在这里,不光如此,甚至还冒险潜入了她的房间…………   心中没有放松一丝警惕,林可皱眉道:“你想干什么?”   “林大人,是我对不住你。”   穆三娘痴痴地望向她,笑容里满是苦涩:“我知道,林大人特意留出破绽,是想让我逃走吧。我本来是打算要走的,只是临走之前,有些话无论如何要告诉你。我知道你身边没有可以信任的人,所以也不敢找人传话。你放心,只要说完话,我就会离开县城。”   林可不发一言地盯着她。   穆三娘见状抿了抿唇,垂下眼帘道:“若不是因为肚子里的孩子,我不会一时昏了头去下药。其实这院子里其他任何一个人死了,我都不会眨一下眼睛,除了你…………这是我欠你的,我、我不过想做一些补偿。不是为了你,只是求一个心安。”   林可冷冷道:“我不需要补偿。”   穆三娘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二当家藏了私房钱,足足有上千两银子,其他人都不知道。你记着,藏银子的地方在老鹰山的山腰处一颗大松树下。从树下两块巨石夹着的那个山洞进去,往左边岔道走,找到一块红色的石头往下挖,就能找到那个木箱子了。那银子是官银,你记得熔了再用,其他就没什么了。”   上千两银子!这年头山贼可真有钱啊。   被这个数字震惊了一下,林可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穆三娘问道:“小郎君,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这问题真是太熟了,被狗血小说荼毒太多、整个人又还沉浸在一千两银子的震撼中的林可,几乎想也没想条件反射地就回答:“爱过。”   话一脱口而出,林可就想给自己一巴掌。然而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这两个字已被穆三娘珍而重之地收了起来。她冲着林可嫣然一笑,便心满意足地转头飘然而去。   林可:…………   这种时候,不解释似乎很渣,但若是叫住穆三娘硬要解释个清楚明白,仿佛更渣。   林可一脸懵逼地望着她的逐渐远去的背影立在原地,进退不得。   “问世间情为何物啊。”唐七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此刻满脸沧桑地靠在门框上,唏嘘地说道:“其实这也是个奇女子,你别担心,我已叫人暗中跟着了,她会安全出城的。林小哥,你也别太伤心了,毕竟你还有桑双姑娘呢。”   林可慢慢地转过头来,觉得自己的脖子仿佛发出了许久没上油的齿轮转动时的咔哒咔哒声:“你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穆三娘和阿双都喜欢我?”   唐七道:“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   林可:…………   在这零点五秒内,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好像、仿佛不小心拿了一个种马男的剧本,还是特么的脚踏两条船的那种。   不不不,坚强一点,不要郁闷,不要绝望,仔细想想情况其实还不算太糟啊。反正穆三娘已经跟她和平分手(?)了,而蔡双这边也还是有挽回余地的。   林可咽了口唾沫,默默地安慰自己:至少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找她提亲的,要是她哪天必须娶一个妹子,那才叫完蛋了呢。   “对了。”唐七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道:“谢中奇正计划着想把自己妹子嫁给你,这事你知道吗?”   林可:…………   呵呵,她完了。   林可在这里忐忑,有人却比她更不好过。数天后,消息终于传到了天水城,谢中士脸上仍是没什么表情,眼底却浮上了一层阴翳。   一旁,孟简气得在房间里乱转,他把手中的信攥成一团,狠狠朝地上一丢:“这娄飞云是不是不想当这个县令了,这满纸都是托辞,说他管不了林可的事情,他在怕什么?他难道就不怕小爷我找他的麻烦吗?”   “娄飞云是官场老油条了,他冒着得罪你我的风险这般顾左右而言他,想必是觉得这潭水太深,不想往里淌了。”   谢中士抿了口茶水,顿了顿,有些烦闷地将茶杯往桌上一放:“林可确实是个有本事的人,现在看来,后面恐怕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靠山,再这么下去,不日怕就要一飞冲天。稍一迟疑,此人就再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了。”   “那怎么办?”孟简啧了一声,不快道:“林可这厮可是谢中奇的左膀右臂,自从有了他帮忙,谢矮子越来越得你父亲看重。不除了他,事情可不好办啊。”   “自然不能留着他。”谢中士沉吟片刻,忽然开口说道:“漕帮的秦大公子前些日子给你送礼了?”   “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我没理他。”孟简道:“你问这个干嘛,咱们不是早说好了,打算将宝押在秦二混子身上吗?”   “不错,但这不等于我们不能利用秦大公子一边的人。”谢中士眼神一敛,站起身来对孟简道:“你安排一个人,去跟漕帮长老云天远接触一下,记得行事隐秘些。”   孟简一愣:“这倒是没问题……可是听说他最近跟谢矮子走得挺近,我们找他干嘛?”   “云天远可不是传闻中的那种善茬,对他这种人来说,交情二字算不得什么。”   谢中士扫了他一眼,淡淡道:“按规矩来,怕是已经对付不了林可了,只能行点险。去准备一下吧,等林可回了天水,咱们就行一个一石二鸟之计。” ☆、第26章 情种   有唐七这么个密卫压阵,后面的路自然顺利无比。但到底路途遥远,林可回到天水城时,已是二月末,“花发旧枝头,万木寒威解”的日子了。   最寒冷的时候已经过去,流民渐渐少了,整个大楚撑过严酷的冬日,仿佛又焕发了些许生机。路边的杂草泛出些青绿色来,看着不再叫人那般压抑,城外碧水蓝天,倒是一派好风景。   谢中奇不知从哪里得了消息,知道林可今天回来,早早便在城外等待。林可原先坐在车板上,远远见到那个矮小的身影,便一下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三步并两步奔了过去,惊喜道:“大哥!”   “梅素。”   谢中奇攥着林可的衣袖,看不够似地上上下下端详了一番,才笑着道:“路上到底辛苦,你瘦了许多。回家去,你嫂子给你炖了一大锅鸡汤。”   “我这是抽条了,看着才像是瘦了许多,其实没吃什么苦头。”林可道:“不过鸡汤还是要喝的,嫂子的手艺,我可是馋了许多天了。”   “好好,鸡汤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谢中奇脸上笑着,眼圈却有些泛红:“听说你立了大功,我却知道这里头的凶险。若不是因为我,谢中士不会故意为难你,梅素,是我连累了你啊。”   “若不是大哥,我还是个流民,说不准早就饿死在那个角落里,成了一具无人问津的尸骨。”林可不在意地挥了挥手,随即乐颠颠道:“而且大哥我跟你说,这一回攻破山寨的时候,我们运粮队里的人都偷偷藏下了不少钱,我拿了一大袋子的金银细软呢。”   说着,她压低声音道:“我还知道山贼头子一个藏私房钱的地方,里面有近一千两银子,我没找着机会去挖。等哪天有空了咱们派人去,那就又是一大笔收入。”   谢中奇愣了一下,随后笑着摇了摇头:“你啊,我就知道你是个不吃亏的主。”   他微微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但不管怎么样,我绝不愿让这样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前些日子,我豁出脸去活动了一番,给你谋了一个官职。你不是正经科举出身,当不了文官,但凭借功绩当个正六品百户还是绰绰有余的。”   林可皱眉:“大哥,这么一来,我不就要在孟简他老爹手底下混饭吃了吗,到时候还不叫那混蛋随意拿捏?”   “是。”谢中奇微微一笑:“可只要你娶了我妹妹,成了总督的女婿,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密卫的情报真特么的准啊!   林可闻言,心中咯噔一声,开口艰难地说道:“不好吧,大哥,我才十四岁,我、我还是个孩子啊!”   “那又如何,十四岁成家立业的也不是没有,再说明雨也不过十七,与你最是相配不过。”   谢中奇全然不在意地说道:“至于明雨那里,你不必担心,若不是陆千灵阻挠,她也早该订亲了。婚姻大事要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亲不管这些事,母亲一直托我相看几个可靠的青年后生,长兄如父,我的意思便是她的意思了。以你的模样人品,将她托付给你,我最是放心不过。”   林可哭笑不得,差点就想将自己的真实性别给说出来。   然而谢中奇虽然值得信任,但从他自顾自地就决定了谢明雨的终身大事来看,他应该属于挺传统保守的那类人,而一个女子抛头露面还当官神马的毕竟太过惊世骇俗……   何况就算谢中奇最后接受了这件事,两人的关系也绝不可能再回到现在这番模样。不管怎么样,知道她是女人以后,谢中士也许会替她隐瞒这个秘密,却未必还会像如今这般尽心竭力替她谋取官职。而林可却绝不愿意就此被锁在闺阁之中,将自己的命运托付到别人手里,哪怕那个人是谢中奇——她最信任的大哥,也不行!   因此迟疑片刻,林可还是把那个秘密深深地埋在了心底。只是谢中奇铁了心要把妹妹嫁给她,这一关委实不怎么好过。这边谢中奇殷切地看着她,那边林可灵机一动,终于有了一个好主意。   “大哥。”酝酿了一下感情,林可用低沉地声音道:“明雨是个好姑娘,只是我早已心有所属了。”   谢中奇微微瞪大眼睛:“怎么……是哪家的姑娘?”   “是老鹰山土匪寨子里的一位夫人,她是被山贼抓去才不得已做了压寨夫人的,身世凄苦,却从不怨天尤人,当真如一朵白莲般出淤泥而不染,叫人敬佩不已。还记得我刚刚跟你说的那一千两银子吗,藏银子的地方就是她告诉我的。”   林可微微仰头,像是要止住眼中流泻出来的怀念与悲痛:“唉,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情深。只可惜我与她有缘无分,她最后还是走了,她一走,我的心也跟着走了。”   谢中奇听得一愣一愣的,忍不住问道:“这位、这位夫人为何离开?”   “唉,大哥你就别问了。”林可长叹一声,抚着胸口道:“想起她,我的心就开始痛。如今我已心如死灰,大哥,没有个两三年时间,我怕是走不出来了。我与明雨的亲事,还是算了吧,免得误了她。”   “两三年一晃而过。”谢中奇还是不肯放弃:“要么先订亲?”   林可这个郁闷啊,一口回绝道:“不行。”   谢中奇不屈不挠地问道:“为何不行?”   “大哥,多说无益,你不懂爱情。”   林可摇摇头,一脸深沉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抬头吟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啊。”   念完这句诗,林可偷偷为自己的超水平发挥点了个赞,就听得不远处有人轻轻击掌,扬声赞道:“好诗!”   那声音闻之若山间松风拂过,清朗洒脱,叫人不由自主便心生好感。   林可和谢中奇不禁转头望去,便见一个容貌古雅俊秀的青年缓步走来。   “只听这一句诗,便足见林兄的一片深情,诗动人,情更是动人。”   这青年脸上含笑,漆黑温润的眼眸如同安宁深邃的夜空,里面闪烁着耀眼的万千星辰:“在下向秀,字子期,是白鹿书院的学生。久闻林兄的诗才,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本不该贸然叨扰,只是得遇如此佳句,一时情难自抑,还请林兄见谅。”   ……白鹿书院?   林可回想起那首天净沙·秋思,心里立刻就有了底。她行了个礼,便谦虚道:“不敢不敢,这诗却不是我写的。”   向秀一怔,果然起了兴趣:“不知这诗句是何人所作?”   林可叹道:“是我的一个去世多年的长辈,我不知他的姓名,只知他自称唐宋居士。”   向秀定定地看了她片刻,开口问道:“如此,莫非那首天净沙·秋思也是那位先生的手笔?”   林可点头:“正是。”   “名师出高徒,看林兄风采,便知那位唐宋居士当是大才,只可惜不能一见。”   向秀摇了摇头,脸上显出些许黯然:“林兄先前所吟‘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两句,我极是喜欢,若林兄方便,可否告知全诗为何?”   就像唱歌,能记得高.潮部分,却未必能把整首歌完完整整地唱出来。林可记得这句诗,却实在是不知道《离思五首》具体是怎么背的。   不过从一开始,林可就没想着靠抄袭诗词歌赋出头,这对她来说,不过就是一块打开白鹿书院大门的敲门砖罢了。   因此她摇了摇头,只垂下眼帘道:“我生性愚笨,他老人家虽然尽心教我,我最后却没能学会多少东西。就连他留下的诗词,我也只能记得一些残句,当真是惭愧。”   谢中奇不知内情,见向秀勾起了林可的伤心事,便出言道:“向兄,我这位兄弟赶了一天的路,多少有些乏了……”   向秀立刻就反应了过来,从衣袖里掏出一份名帖递过去,浅笑着道:“是在下唐突了。今日与两位相交,只觉万分投缘。既然林兄和谢兄接下来有事,子期改日再来登门拜访,还请两位不要嫌弃我这个不速之客。”   待谢中奇接了帖子,又客套了几句,向秀方才转身离开。   只是林可和谢中奇以为他行得远了,却万万想不到向秀在墙根拐角处一绕,却进了附近一辆马车。   马车上坐着一个老者,这老人耳顺之年,精神矍铄,用干瘦的左手抚着胡子,右手却拿着一张纸,纸上赫然就是刚才林可念的那一句诗词。   “子期,你看看,我把那句诗写下来了。”   他摇头晃脑地又念了一遍,咂了咂嘴,笑着说道:“真是一句好诗。以沧海之水和巫山之云隐喻爱情之深广笃厚,曲折委婉,含而不露,唉,为师不如啊。只可惜那位唐宋居士已然过世多年,这首诗怕是补不全了……”   “这倒是未必。老师,说不定您还有这个机会,见一见这首诗的作者。”   向秀笑意满面,悠然说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读来与天净沙·秋思的风格却多有不同,不像是一人所作。”   林可没打算将人家的诗据为己有,然而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有趣,你越宣扬自己有,别人越以为你不过在虚张声势,其实没有;你越是说自己没有,别人却以为你藏着掖着,其实是有的。   司马康闻弦歌而知雅意,怔愣了一下,便道:“子期,你的意思是……莫非这林可林梅素?”   “这也不过是我的猜测。”   向秀笑道:“我只是觉得,林可或许在藏拙。” ☆、第27章 历史   猜到林可在藏拙,向秀心中好奇,却不打算继续深究。   这世上各人有各人的苦衷,何必硬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徒然惹人厌烦?时候到了,交情到了,自然也就什么都知道了。   司马康端着架子,不肯同林可这等武夫折节相交,却又舍不下那些精彩绝伦的诗词。向秀只好出面,代替自己的老师招待林可和谢中奇,他本是洒脱之人,对林可的身份没有什么芥蒂,一来二去,倒与林可、谢中奇成了朋友。   林可终于有机会踏足白鹿书院的藏书阁。   从一开始,这就是她真正的目标。她想要更好地活下去,就必须了解这个世界。但在没有印刷术的古代,书,尤其是被排除在科举之外的史书,着实算得上是一种奢侈品。不是耕读传家百年以上的清贵大户,很少会收藏有这类“没有价值”的史书。而白鹿书院的藏书阁中,则有许多外面没有的珍本、孤本,林可垂涎已久,如今终于得偿所愿,一头便扎了进去,足足在阁中泡了五六天,才舍得从里面出来。   大楚用的也是繁体字,部分文字的写法含意与林可原先的世界有些不同,却并不妨碍阅读。只是文言文着实拗口,林可花了大力气,才将这个世界的历史脉络给大致摸清楚。   两个世界的历史,是从隋朝开始分岔的。   唐朝不曾取代隋朝,而隋炀帝的谥号,也成了一个 “景”字。隋韩启楚,自隋以来,大楚已经是第四个朝代了。楚朝的国姓为王,这皇位从□□传到儿子,再到儿子的儿子,再再到儿子的儿子的儿子,这第四个皇帝王羽之却是个不安分的,硬是要改官职查隐田,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不到三年,这倒霉皇帝就被兄弟从龙椅上拱了下去。   不过这跟全天下的老百姓没什么关系,换了个皇帝,日子还是一样地过。只是自此之后,大楚国运渐衰,北方的游牧民族倒是趁机兴起,新邻居北齐便成了大楚的强敌。百年来,两个国家磕磕碰碰、打打杀杀,彼此间结下了血海深仇。幸亏现今北齐的皇帝耶律祺祥一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除了每年秋天派兵来大楚打草谷,倒也没有什么旁的大动作。所以这几年大楚境内烽烟四起,边疆却还算和平。林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上顶了个主角光环,这才倒霉催的,一穿越就遇上北齐的骑兵,差点将老命丢在长莱县城。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古代的朝代少有能超过三百年的。掰着手指算起来,这大楚的气数也差不多到了该尽的时候了。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林可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的心不住往下沉。   历史的车轮轰隆隆地轧过来,她能力有限,能保住自己的命就不错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把谢中奇、林寡妇、蔡双他们一块儿从轮子底下拽出来。   不过这会再操心也不顶用,林可想了想,便将这件事暂时抛到了脑后,打算先回小谢府吃顿饱饭再说。   她这些天呆在书院里两耳不闻窗外事,好不容易回来了,谢府的下人一下就忙碌起来,又是做吃的,又是烧洗澡水。林可吃饱喝足,正打算眯上一觉,就发现林寡妇站在她卧房门口,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林可愣了愣,脸上便露出笑容来:“林嫂子,怎么,有什么烦心事吗?说出来,我替你办了。”   林寡妇闻言,望着她看了一会,轻轻叹了口气:“唉,你这……真是越来越有男人的样子了。”   林寡妇是唯一知道林可真实性别的,眼见这么一个小姑娘整天刀里来箭里去的,心中实在不怎么好受。可她生怕说漏了嘴,给林可带来什么麻烦,少有像今天这般直白地将自己的担忧说出来的。   林可微怔,随即歪着头看她,笑道:“林嫂子,你怎么突然说这样的话,莫非是被我给迷住了?”   阳光下,她眉头舒展着,微微勾起的唇角隐含笑意,委实是个俊朗好看的少年郎。饶是林寡妇早知她是个女子,此刻也忍不住面上一红。   “呸,你说的什么胡话,我都一把年纪了。”林寡妇道:“不过你这皮相,实在是个祸害。”像是想到了什么,她从怀里掏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来。   手帕上写着字,竟是一首情诗,正是桑双的字迹。   林可接过来一看,脸上的笑容便渐渐没了,愁眉苦脸道:“是阿双托人送来的?”   “是她楼里一个丫头前天送来的。”   林寡妇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这姑娘也是可怜,你不想误了她,所以故意远着她,这我也懂。但这种事,最拖不得,一拖二拖就成了仇。你不是弄了个土匪夫人当幌子吗,我若是你,就当面锣对面鼓地同那蔡双姑娘说个清楚,就说你已经有喜欢的女子了。早早同她断了,对她好,对你也好。”   回到天水以来,林可一次也没去见过蔡双。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谁能想得到闺蜜居然想要跟她一起坠入爱河?   自从知道蔡双喜欢自己之后,林可就陷入了两难之中。她不想失去这个难得的闺蜜,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蔡双,人在这种时候,就容易逃避,林可也不例外。   拖得越久,对蔡双的伤害就越大。   林可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她真的很害怕拒绝蔡双之后,对方伤心之余再也不肯见她。在现代,她可没少见过情侣分手之后,老死不相往来的事情。   不过林寡妇一番话像是当头棒喝,林可深吸了一口气,开口道:“你说的对。林嫂子,你能不能派人去明月楼,问一问阿双,看她什么时辰方便。我今……不,还是明天吧,今天我养一养精神,明天就去见她,把话说个清楚,然后给她赎身。从此以后,她愿意怎么活,就能怎么活。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真正喜欢她的男人。”   “赎身?”   林寡妇登时吃了一惊。作为一个在乱世求活的“贫民”阶级,她对金钱特别敏感,分分钟就抓到了一个关键词,忍不住就道:“蔡双姑娘可是红倌人,这要一大笔银子吧。”   “你不知道。”林可冲她一笑:“我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第28章 统领   有钱人林可第二天便来到了明月楼。   蔡双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在自己的闺房见林可,反而郑重其事地请她到楼里一个雅间见面。雅间里富丽堂皇,窗外凉风裹着熏香拂过冰绡纱帘,令屋内端坐之人的身影若隐若现。   林可定了定神,方才迈步而入,嘴里“阿双”二字刚刚吐出,整个人却直接僵在了原地。   里面的人并非蔡双。   房中灯火明亮,三足香炉袅袅散发出丝丝缕缕的青烟,香气漫溢,令四周的景物都显现出一种幽暗朦胧的飘渺虚幻来。   一个青年男子意态闲适地倚坐在靠垫中,听到声音微微偏过头来,漆黑如午夜的墨发散落在红色锦袍上,侧脸在灯光中深邃分明,艳得几乎称得上是妖异。看到林可,他轻轻挑眉,嘴角噙着一丝颇觉有趣的笑意,一手拿着酒杯遥遥一敬,袖口垂落下来,露出一段如冰雪般皓白的手腕。   林可就像是被针刺了一下,整个人都退了一步。   那人轻笑一声,道:“你脸红了。”   林可登时有些心虚,抬手就去摸脸颊。手伸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恼羞成怒地炸毛道:“我就是脸红了也不关你的事!你是什么人,阿双在哪里?”   “我有很多名字,不过用得最多的还是孟昶青。”那人似笑非笑地缓缓说道:“我与你曾在陶然居见过一面。你的表现同现在一样……”顿了顿,他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有趣。”   “我什么时候…………”话说到一半,林可皱起眉头:“陶然居?你是那个书生?!但你同那书生长得全然不同,怎么会…………”   “我平日里都带着人.皮.面具,今天是特意摘了才来的。”   孟昶青轻声叹了口气,懒洋洋道:“有什么办法呢?密卫里能用的人不多,千金易得,人才难寻,为了招揽你,我可是连色相都用上了。”   林可:…………   怎么说呢,这贱气纵横三千里的气质,还真跟当初那个书生挺相像的。   “坐吧。”   孟昶青替林可满了一杯酒,轻轻笑道:“阿可,你今日还欠我一个谢字。”   这声“阿可”叫得林可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打了个冷战,木着脸站在一旁:“我为什么要谢你?”   “因为我救了蔡双,也救了你。”   孟昶青唇边挑起一个漫不经心的弧度,淡淡道:“那块手帕不是蔡双托人送给你的,这是谢中士和云天远联手布下的一个局。若非我插手,你一进屋,看到的就会是蔡双的尸体,随即就会有人冲进来,物证人证早就备好了,到时你便是百口莫辩。背了一个人命案子,这案子又有谢家二少爷盯着,你就是逃得性命,恐怕也再无翻身之日。”   林可心中一寒,却仍然不愿相信:“谢中士是秦二少的靠山,同云天远是对头,他们怎么可能联手来对付我?”   “谢中士为什么要对付你,你想必心中有数。” 孟昶青道:“至于云天远么……”   他一手支颌倚在案边,微微笑起来:“阿可,怀璧其罪。云天远又不蠢,怎么可能看不出蔡双一颗心都系在了你身上,既然美人计已然失效,为了你口中那本书,他当然要另想办法。”   “书?就为了那本子虚乌有的书?”   林可怔怔地坐了下来,片刻之后,终于忍不住苦笑道:“要是他知道那本书根本是我瞎编出来的,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这倒有趣。”   孟昶青闻言一怔,随即笑起来,向那满满的酒杯扬了扬下巴:“为此事,当浮一大白。”   林可心里郁闷,闻言便拿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谁知这酒劲头大得吓人,一入喉,辣得她差点把肺也咳出来。   孟昶青啧了一声,很是认真地对林可嘱咐道:“连烧刀子都不能喝?阿可,这几日,你可要好好练一练自己的酒量。”   烧刀子你妹!信不信她抄刀子砍人?   一个不小心就被孟昶青给陷害了,林可愤怒地瞪了罪魁祸首一眼,顾不得多说什么,飞速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勉强压一压酒气。   总算那股味道没那么冲了,林可这才有办法开口,怒道:“我凭什么要练酒量?”   “过几日,你会同我一起入草原。在草原上,酒量不够,容易被人当成不中用的小白脸。”   孟昶青微笑着道:“你既然成了我的手下,自然不能丢我的脸。”   “就算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可一码归一码。”   林可抿唇道:“我还没答应加入密卫呢!”   “你已经是了。”   孟昶青从桌上拿起一个轻薄如纸的白银面具,深深地望了她一眼,随即微笑着抬手。下一刻,那精致无比的面具覆到了他的脸上,将他所有神情都隐没收敛在了那阴影之下,唯有那低沉醇厚的嗓音中透出一丝掩不住的戏谑来。   “你以为我为什么坐在这里等你?阿可,有件事你得牢牢记着——我可不是什么好人。”   林可仍在惊愕之中,就听到身后有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十多个明月楼的护院打手冲了进来,领头的正是云天远。他脸上原本带着得意的神色,可在看清孟昶青——更确切地说,是孟昶青脸上的白银面具的时候,脸色在片刻间便灰败了下来,那惊恐的模样,竟像是老鼠见到了猫。   “孟、孟统领!”云天远迅速地瞥了林可一眼,随即朝着孟昶青努力挤出一个笑来:“不知您大驾光临,扰了您喝酒的兴致,小民实在是罪该万死……”   “你这么冲进来,确实搅了我与阿可的兴致。” 孟昶青打断他的话,似笑非笑道:“不过我一向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什么金银俗物的就算了吧,我这里差个使唤的杂役,你送个人给我,我便不再追究此事,如何?”   他目光所指,正是云天远后面、一个身材壮实的青年。那青年脸色一变,正想说些什么,却被云天远狠狠踩了一脚。   “唐国能入您的法眼,正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云天远道:“您尽管使唤他,他绝无半点怨言。”   孟昶青上半身微微后靠,笑着打量了云天远片刻,淡淡道:“行了,都滚吧。”   云天远一行人立刻麻溜地滚了出去。   房间里只剩下孟昶青和林可二人,顿时又安静下来。   林可咬着牙,开口问道:“云天远认识你?他知道你是密卫的统领?”   “他认识这张面具。”孟昶青微笑着望向她,目光却幽深冰寒:“现在他也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了,阿可。其实当密卫,也没那么不可接受,不是么?”   “你们密卫就这么缺人吗?就硬要这么逼我?这么干有意思吗?”林可简直要抓狂:“强扭的瓜不甜,你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想想你要是处在我这个境地,你会怎么想?”   “若站在你的立场上想这个问题,” 孟昶青弯起唇角:“我只觉得我说的话很有道理,值得好好考虑一下。”   林可:…………   被某人的不要脸给惊呆了,她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孟昶青却突然轻轻叹了口气,开口道:“罢了,其实你若当真不想跟密卫有任何瓜葛,我也不打算再逼迫你。我这便告诉云天远,你同密卫没有半点关系,而你是死是活,我也绝不会出手干预。只是你同他现在已是你死我活、不死不休的局面,阿可,你千万要保重。”   林可:…………   孟昶青:“且我突然对云天远说这样的话,他说不定会产生什么不好的误会,以为你怎么惹到了我,才让我这般弃你如敝屣。消息一传出去,说不定会有什么不长眼的蠢货,想对付你来讨好我。阿可,你要小心啊。”   林可:…………   孟昶青眼底浮现出一丝笑意,温声道:“不过就算不小心死了,其实也没什么。等明年清明,我会记得叫唐七给你烧一炷香。”   林可:………… ☆、第29章 身手   林可最终还是屈服在了孟昶青的淫威之下。   她算是看明白了,比不要脸,她是怎么也赢不过孟昶青的。看看唐七,再瞧瞧孟昶青,就知道阴险狡诈二皮脸,估摸着就是密卫一以贯之的企业文化。   不过孟昶青似乎还是有一点底限的。   原本林可以为,孟昶青会扣着蔡双当人质,却没想到对方干脆利落地就把人给送了回来,且送佛送到西,将蔡双的贱籍也一并消去。经此一事,蔡双无处可去,便住进了小谢府。林可心中又是高兴又是纠结,高兴的是好闺蜜终于脱离苦海,纠结的却是今后自己与蔡双同住在一个府邸中,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免有些尴尬。   林可有心将话跟蔡双说明白了,谁知她这头下定了决心,蔡双那边却有了变故。第三次被拒之门外之后,林可也只好放弃了与蔡双促膝长谈,好好沟通情感问题的打算——算算日子,已经到了要跟孟昶青一同前往草原的日子,她必须得离开天水了。   这几日,谢中奇与孟昶青也见了一面。也不知孟昶青给他灌了什么**汤,回来之后,谢中奇就对这位密卫统领大加赞赏,知道林可要去草原以后,虽有担忧不舍,却也一反常态地没有加以反对。   到了要出发的日子,谢中奇早早替林可准备了行装。他向来是个爱操心的性子,这回时间充裕,又想着上回林可在运粮途中遇到的许多麻烦,便看到什么都想给林可带上,连西风斋的肉干都包上了一大袋子。   这样一来,林可的行囊就成了鼓鼓囊囊一大堆,要不是她天生力气大,险些就要被压死在跟孟昶青集合的路上。   说来也古怪,她一步一挪赶到目的地的时候,在绵延车队中一眼就看到了孟昶青。   阳光穿过巍峨的丛云,在地上投下斑斓的光影。这人静静站在逆光处,看不清脸面,颀长的身形裹在一袭粗布斗篷里,与旁人打扮一般无二,却不知为何格外的打眼。   林可看得愣了一下,便见对方缓缓勾起唇角,意味深长地扫了她那小山般的包裹一眼,笑着说道:“唔,看你骨骼精奇,气力过人,果然是块替我当牛做马的好料子。”   与上次在明月楼中不同,孟昶青易了容,此刻不过是路人甲的长相,然而这慢条斯理的一笑,却是艳若桃李,灼灼其华,令人无法轻易移开视线。   林可:…………   孟昶青这家伙能好好活到现在,至今不曾被愤怒的人民群众打死在街头,实在是应该感谢他十八辈祖宗将他生成了这么一个倾国倾城、惊心动魄的大美人啊。   她一边在心里默默地问候孟昶青的历代祖宗,一边就打算绕过这个妖孽,随便找个不起眼的角落窝着,谁知孟昶青竟径直朝她走了过来,自然而然地接过了那个沉重的包裹。   “你干什么!”林可吃亏太多,整个人往后退了一步,条件反射就炸了毛。   孟昶青含笑瞥了她一眼:“你要真一路背着这堆东西去草原,恐怕半路上就已经累趴下了。车队里每辆车子都有用处,也不能随意增加负累……”   林可一听就明白了孟昶青的意思。行囊里的东西都是谢中奇的一片心意,但带这么多杂物确实会给别人带来麻烦。林可虽然心疼,但迟疑片刻,还是咬咬牙道:“既然这样,有些东西就不带了……扔了吧。你看着办就行。”   “……你倒是好脾气。”   孟昶青挑起眉梢,过了一会,忽然轻轻笑起来:“看来要激怒你是不成了。罢了,既然如此,还是由我先动手吧……阿可,随便你用什么,只要能胜我一招,我就准你带着这个包裹。”   林可略微一怔,下一刻便已经摔在了地上。疼痛唤醒了她的神智,她一个翻滚从地上站了起来,心里已经被挑起了一些火气,却仍旧有那么一点莫名其妙。   “你干什么?”林可后退一步,四下里看了看,从地上抄起一块石头,警惕地望着孟昶青。   只是她这点防备,在孟昶青面前就跟没有是一样的。眼前一花,她立时又跌在了地上。这回林可是真火了,她二话不说,站起来举着石头就往孟昶青脸上呼。孟昶青微微歪头,恰好闪过她的攻击,然而他这一动,胸前便有了些许空当。趁此机会,林可整个人都往孟昶青身上狠狠撞了过去。这一下她用了全力,只想将孟昶青也撞个跟头,谁知孟昶青竟四两拨千斤,轻描淡写地牵住她的手腕,将她往左边轻轻一送。转瞬间林可便又跌坐在了地上,这才知道,刚刚那个破绽根本就是孟昶青故意露出来,等着她傻乎乎往里头踩的。   然而林可天生就有一股倔劲,越是这种时候越不愿意认输。站着打不过孟昶青,她索性就不起来了,往前一扑就想抓住对方的腿脚。孟昶青往右避开,侧身闪到她的身后,半跪下来用膝盖压住她的脊背,同时俯身扣住她的咽喉,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林可咬牙拔出靴筒里的匕首,往身后一划,借孟昶青闪避的时候想要挣扎。然而她刚扑腾了一下,匕首就已经到了孟昶青手里。他将匕首掉了个个,刀柄以一个非常轻巧又隐蔽的角度切入,刹那间划过林可的脖颈。   “你已经死了。”   孟昶青不疾不徐地俯下身,轻轻拍了拍林可的脸颊。   “放.屁,我还没死呢!”   莫名其妙被打了一顿,林可怒火中烧,乘孟昶青放松警惕的机会临死反扑,抬手就往孟昶青的胯.下抓去。   这一招猴子偷桃使出来,纵是孟昶青也吃了一惊。然而两人实力相差实在太大,林可不管不顾的反抗轻而易举就被压制了下去。   到了此刻,林可心底深处其实已经要认输了,谁知孟昶青向来是个吃什么都不肯吃亏的,堂堂密卫统领竟半点不觉得跌份,这就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一伸手,林可就知道不好,被怒火充斥的脑子里像是给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整个人顿时都是一个激灵。   ……自作孽不可活,差点忘了孟昶青这不要脸的人设了。   林可想死的心都有了,刹那间小宇宙爆发,整个人跟条上了岸的鱼一样拼死扑腾起来,一时之间,居然连孟昶青都压制不住。   孟昶青微微挑眉,终于大发慈悲地松开手站起身来,似笑非笑道:“得了,起来吧。”   反应这样剧烈,若不是已经叫唐七确认过,他都要以为这小子是个黄花大闺女了。   “你这个神经病!”   林可涨红了脸站起来,狠狠地瞪了孟昶青一眼,磨着牙道:“要不是我打不过你,我一定要把你打得满地找牙,你信不信!”   孟昶青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我信。”   随即他笑了笑:“可惜照你这个打法,再过一百年也没法打得我满地找牙。你的箭法很好,看得出曾受过名师教导,打架却用的都是野路子,这厚颜无耻的风格我倒很是欣赏,只可惜招式练歪了,伤敌杀敌只能事倍功半。譬如匕首……”   孟昶青摇了摇头,微微一笑道:“武器向来是一寸长一寸强,短兵适合暗杀,在战场或者街头拼杀时没太大用处,只能当作最后的杀手锏,一旦拿出来了,那便意味着你已然走投无路,到了要拼命的地步。因此匕首必须要藏在暗处,出其不意地用出来,才能有所建树。这藏,不只是指藏好兵器,你自己的动作也必须藏住。你那时动作就太大了,肩膀一动我便有了防备。若你能用个假动作掩饰一二,或许不至于这么快就落败。”   ——他从来不掩饰自己那一肚子的坏水,然而说这话的时候,却颇诚恳,颇真挚,倒像是个传道授业、人模狗样的好人了。   林可心中微动,便开口道:“怎么,难不成你要教我练武吗?”   “不光是练武,这一路上,你要学的东西可不少。”孟昶青久久注视着她,半晌后,意味深长地笑道:“毕竟我对你寄予厚望,阿可,我可不希望你就这么死在木家堡。”   听到木家堡三个字,林可忍不住皱眉:“我还以为咱们要去北齐王庭……怎么会是木家堡?”   孟昶青淡淡道:“当北齐和大楚相争之时,木家堡倒向哪一边,将是一个关键。”   林可疑惑道:“木家堡不是在云州吗,应该是在大楚治下的啊。”   孟昶青摇摇头:“木家并非汉人,而是南韩时崛起于草原以西的色目人,独据云州,经营西北,已历经三朝,向来桀骜不驯,木家人可从来都不是大楚的忠臣。据我所知,北齐近日就会派出使者,说服木千里投靠自己。若木千里当真和北齐签订了契约,那一切就都迟了。”   林可瞪大眼睛:“所以咱们这回去木家堡,就是为了阻止木家和北齐结盟。”   孟昶青微笑:“不错。”   林可眼皮一跳:“……所以你让我学武,就是怕有个万一,咱们和北齐使者打起来,我在乱阵中被北齐人给砍死?”   孟昶青继续微笑:“不错。”   看来这武功还真得学,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林可深吸了口气,立马换了一种语气,讨好地说道:“孟大人,孟老大,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天天向上,绝不给咱密卫丢人!”   “叫师父罢。”孟昶青笑容不变:“对了,先前那句‘神经病’是什么意思,不如咱们师徒好好探讨一下?”   林可:………… ☆、第30章 木家   林可原本是想把“神经病”三个字的含义给含糊过去的,然而孟昶青作为一个情报头子、专业人士,分分钟就看破了她的意图,三两句话的功夫就把她肚子里的存货给掏了出来,不光弄清楚了“神经病”的意思,居然还顺便兴致勃勃地又学了几个国骂专业词汇。   也不知道“脑残”、“二百五”、“diao丝”、“我靠”这种词会不会就此流传开去?   一不小心就阻碍了古代精神文明的建设进程,林可很是郁闷。   不过很快她就没空担心这些小事了。所谓收徒不过是句玩笑话,但接下来,孟昶青确实开始着手训练林可。他的要求极其严格,这些天来,林可每天都得跟着车队,负重跑上几千米的山路,赶路之余既要学刀法,又要学骑术,一天下来腰酸背痛的不算,全身上下不是这里擦破一块皮,就是那里多出一块淤青。但林可不愿在孟昶青面前丢人,更不想死在战场上,总算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孟昶青其实没教她什么高深的功夫,说是刀法,实则不过砍、刺、撩三招。这是军中把式,简单而实用,练熟了之后再加上一些变化,以一敌三没有问题,对林可这种没有基础的人来说再合适不过。林可人本来就聪明,练得用心,学得也快。等到了云州境内,林可的骑术还有些生涩,刀法却已经十分娴熟了。   不过说实在的,林可倒宁可自己的马术能更好一些。这样真到了战场上,她打不过,至少还能跑得掉。可惜跟山北派出的使者汇合,入了云州之后,孟昶青对她的训练便停了下来。就连孟昶青自己,也不再坐马车,而是像普通士卒一般列队步行。   林可以前一直奇怪,像孟昶青这样显眼的人,光站在那里就像个几百瓦灯泡似的,到底是怎么干古代间谍工作的?然而直到这时,林可才发现这妖孽瞧着像是个偶像派,其实是个实打实的演技派。   只要孟昶青想,他就能像树叶藏进林子里一般,轻而易举地融入到人群中,骂脏话、啃干粮,一举一动跟周围的普通士兵没有丝毫差别,仿佛他天生便是如此。哪怕是林可,有时也很难一眼从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里找出他这个路人甲来。   孟昶青这般掩人耳目也是有原因的。   云州府隶属于山北,孟昶青是山南密卫统领,大楚遣使前往木家堡,论起来其实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可近年来大楚乱局初现,朝廷对地方的掌控力大大减弱。孟昶青抓住机会,一步步架空了山北的密卫统领石青,暗中将对方的势力一口吃了下来。半年前起,他就开始假借石青的名义,推动使团的组建。因此这次出使木家堡,队伍里都是他的人,打得却是山北总督的旗号。   孟昶青花这样大的力气,显然不会只去观光旅游一番,定是打算在木家堡干些“胆大妄为之事”,这个黑锅,自然是要由石青来背了。想到这里,林可简直要为那个素未谋面的山北密卫统领掬一把同情泪。这么一比较,孟昶青对她其实还算是手下留情了?   自嘲地笑了笑,林可抬头看向不远处连绵的山脉。再通过一个山谷,他们便会正式踏上木家的地盘。这一去前途未卜,是生是死,就看她能不能用手中的刀挣出一条路来了。   “怕了?”   身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孟昶青易容术十分高明,且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连嗓音都能有些许改变。   “当然怕啊。”林可收回视线,苦笑着回答道:“谁不怕死呢?不过都已经被你给坑来了,再怕也只能忍着。”   孟昶青扫了她一眼,弯起唇角:“阿可,你要是实在想骂我,倒不必忍着。”   林可想了想,谨慎地问道:“我要是骂你了,你会不会记在心里,以后再找个机会整我啊?”   孟昶青笑眯眯道:“当然会。”   林可:…………你妹的。   “阿可,放心罢,我会让你活着回去的。不为别的,只因为你是个难得的人才。”   孟昶青顿了顿,脸上仍带着淡淡的笑意,忽然轻声道:“山南密卫不缺头脑,不缺耳目,不缺爪牙,唯独缺少能支撑自己的手足肱骨。朝堂之上皆贼寇,有哪一个真正想着国家太平、百姓安康?手上没有一支如臂使指的军队,没有一个能带兵打仗的将领,我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北齐铁骑在我大楚驰骋肆虐,眼睁睁地看着我大楚子民流泪流血。我不愿如此。”   他的语调甚是随意,林可却知道他是认真的。   派遣使者前往木家堡,对孟昶青来说只有风险,没有半点好处,然而他却为了此事殚精竭虑,费力筹谋。都说聪明人心有九窍,孟昶青那颗玲珑心上不知道开了多少个心眼子——估摸着都快变成马蜂窝了,偏偏却做了这样一件傻事。若他不说,林可无论如何也猜不到,孟昶青费劲心机干这件事,竟也不过是为了这样一个理由。   被孟昶青人性的光辉这么一普照,林可觉得自己一路上斤斤计较、腹诽不断,简直就像一个心胸狭隘的反派人物了。心中微动,她张了张嘴,开口说道:“我……算了,偶尔为你当牛做马、出生入死一回,也没什么。”   林可难得服软。   闻言,孟昶青偏头扫了她一眼,颇有些意外似的,沉吟片刻才缓缓道:“不急,你为我当牛做马、出生入死的机会,很快就来了。”   林可还在琢磨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就听到前方有呼喝声传来。木家堡来迎接使团的队伍到了。   这一行人兵强马壮,领头的是个高壮的男人,穿着一身软甲,骑在马上真如一座大山一般。更为奇特的是,这人发色偏红,一双眼睛在阳光下如碧绿的翡翠一样透亮,与大楚人士截然不同,想来应该有西方人的血统。   林可和孟昶青此刻都扮作护卫的小兵,与那人寒暄的事情自然轮不到他们。林可竖起耳朵听着,才知道这大汉是木千里的大儿子木尚武,他领着的这一小队人马,便是大名鼎鼎的木家军。 ☆、第31章 比斗   木家军看着便不好惹,木尚武更是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冰山气质,见大楚使者迎上来,竟然连马都不下,只居高临下地微点了下头示意,便顾自面无表情地朝身后说了什么。立刻就有持着长矛的亲兵上前,接管了整个车队的防卫。   “木都尉,你这是什么意思?”   正使王玄明皱眉开口,语气中带着压制不住的怒意。   云州府名义上归属大楚,其实被木家经营得如铁桶一般,俨然自成一国。而近年来大楚吏治**,武备废弛,内忧外患下已是强弩之末。这般此消彼长,木家对大楚朝廷早已没了敬畏之心。木尚武更是不曾将王玄明这个大楚使节放在心上,闻言只扫了他一眼,神色淡淡地说道:“既然已到了云州境内,使团的安全就必须由木家军负责,否则出了什么差池,我也不好交待。还请贵使见谅。”   他这话说得极不客气,已近乎明晃晃的威胁了。   “使团自有我大楚兵士保护,就不牢木都尉费心了。”   闻言,王玄明却也不怯,立刻横眉立目、无比强硬地顶了回去:“还是说在木家治下,云州竟然乱成了这副模样,走在官道上都会冒出什么大股匪徒来劫持车队不成?”   木尚武冷冰冰地看了他一眼,倒是没有说些什么,可他手下却有人忍不下去了。   “嘿,你这干瘦老头,也不晓得是从哪个角落里跑来的鸡毛零碎,狂什么狂?”   木家军中,一个彪形大汉驱马上前几步,拿马鞭指着王玄明的鼻子,冷笑了一声,不屑地说道:“谁不知道大楚军队都是脓包,上百人打不过北齐人几十个人的小队。嘿,哪用得着什么大股匪徒,怕是一群扛着锄头的泥腿子,也能把你们这些送死的行货打个屁滚尿流吧!”   “我大楚战功赫赫,元光六年式从岭一战四万对北齐十万大胜,神爵三年云州中平山下一战,更是尽歼你木家军精锐,逼的木家不得不向我朝上表内附。”   王玄明负手直直望着他,一字一句,言语如刀:“天运循环,使北齐跋扈一时,然胡虏无百年之运,北齐终非华夏之主。我大楚现今战则未足,守则有余,若待得内乱平息,北齐之流不过土鸡瓦狗!”   那大汉瞪起铜铃大小的眼睛,听王玄明说完这一段话,从马上一跃而下,绕着这白发苍苍的老头走了一圈,黑着脸道:“我木强是个粗人,不懂旁的,你说得再多,你们楚军也还是窝囊废。”   王玄明转头,气得须发怒张,杀气腾腾地瞪他。   “看什么看,还不服气不成?”   木强扯了扯嘴角,痞里痞气地拿鞭子指向林可一群人,嗤笑着说道:“我不占你们便宜,这一大群人里面,只要有一个能胜过我,我就把话收回去,怎么样?”   没人应答,木强索性朝人群走去,得意洋洋道:“怎么,楚军都是孬种不成,一个敢出头的都没有?”   出乎他的意料,这次话音落下,便有一人越众而出,竟是个极出色的少年。   这少年容貌炫目夺神,眼神冷静清澈,身量尚未完全长成,收身剪裁的衣服却已能显出惹眼的长腿窄腰,即便是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也叫木强微微失神了片刻。   “原来是个漂亮的娃娃。”   数息之后,木强微微挑起眉,摸了摸满是胡茬的下巴,嘿嘿笑道:“还是算了吧,刀剑不长眼,要是打斗中一个不小心划破了你的脸,老子都觉得心疼。”   少年正是林可。她本来不欲惹事,在角落里缩得好好的,就被黑心肝的孟昶青给一把推了出来,猝不及防之下就对上了木强。   回想孟某人那句“当牛做马、出生入死的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可简直是恨得牙痒痒。但面对木强的挑衅,就这么灰溜溜地缩回去,却也不是林可的性格。她虽不是楚国人,这么一段时间下来,对这个国家多少也有了点归属感,实在不愿听别人这般贬低大楚。   打定了主意,林可淡淡一笑,笑容极冷,倏忽便隐入黑沉沉的眼中:“你要是死了,我倒一点不心疼。”   ——这是个杀过人的好手。   多年在战场上养成的直觉响起警报,木强一愣,神色间立时便认真了许多。   两相对峙,林可望着木强,就像野兽看着即将到手的猎物。她缓缓地走向对方,步伐甚至是悠闲的,仿佛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带着一种渊渟岳峙的威压,沉稳的脚步一下一下仿佛就踩在木强的心上。   林可每接近一步,木强身上的肌肉就绷紧一分。等林可站在他跟前时,他全身上下紧绷如弓弦一般,随时便会悍然出手。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林可猛地拔刀,刹那间一道白光裹挟着厉风闪过。与此同时,木强扶在刀柄上的手背青筋一突,弯刀带起令人耳膜刺痛的锐响,骤然挥向林可的颈侧。   然而下一刻,两人的动作都在瞬间停止。木强的刀刃在毫厘之间,擦着林可的脖颈滑了过去,稍一偏就能切断她的颈动脉,林可却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她波澜不惊地扫了木强一眼,收回手中的刀,刀尖上赫然插着一只半个指节大小的胡蜂。   缓缓勾起唇角,林可开口道:“有飞虫在耳边嗡嗡作响,实在烦人得紧,便忍不住出手了。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明知林可在奚落自己,木强张了张嘴,一时之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要刺中一只在空中飞舞的虫子,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事情,林可的身手毋庸置疑。但最可怕的却还是这个少年的心性——小小年纪,生死之间却还有这样稳、狠、准的刀法,此人的气魄胆量天下罕有。   然而木强不知道的是,林可早就算准了这次交手有惊无险。   大楚虽说日渐衰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木家军这次最多给使团一个下马威,却不至于真的杀人,当面跟大楚撕破脸。只要想清楚这一点,林可其实压根没有冒太大的险。   说句实在话,其实如果可以,林可连这点险也不想冒。   只是她也没别的办法。若她当真是个武功出众的高手,自然不介意跟木强打上一架,给对方吃点苦头。可她练刀不过月余,砍、刺、撩三招倒是算得上千锤百炼,其中的万千变化却还不曾完全吃透,若真与木强对战,必然会吃大亏。   所以林可无奈之下,也只有祭出装逼**,把对方给吓住了再说。若木家军就此罢休当然最好,若是这些人不依不饶…………   “我不服。”回过神来,木强就嚷嚷道:“小子,你再和我好好打上一场,看最后谁胜谁负!”   ……妹的,果然没那么容易过关。   林可心中啧了一声,脸上却依旧不动神色。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她微微抬起下巴,开口嘲道:“凭你?”   无声地笑了一下,林可漫不经心地抬手,指向藏身于人群中、毫不起眼的孟昶青,对木强淡淡道:“想要跟我动手,就先把我这个手下败将打趴下再说吧。”   孟昶青抬头,两人隔着人群遥遥对视。   林可冲他爽朗一笑。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他.娘.的孟妖孽,敢踹她下水,就该做好被她一块拉下水的准备。 ☆、第32章 撕.逼   林可低估了孟昶青。   孟·真影帝·昶青显然不会轻易地狗带。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孟昶青微微挑眉,随即向木强走了几步,上下打量了对方几眼,脸上便流露出了不加掩饰的傲气:“林哥,你怎么每回都把自己懒得教训的家伙丢给我?”   木强先是一愣,下一刻就恼羞成怒道:“小子,你说什么?”   “怎么,还敢对着咱们楚军呲牙?”   孟昶青哼了一声,眉宇间夹杂着桀骜的冷色:“就说方才那招,你便露出了不小的破绽。林哥出手的那一刹那,你有些慌了,因此没忍住,先有了一个侧身闪避的动作,后面才挥刀反击。这一避幅度极小,却到底拖慢了你出刀的速度。林哥想给你留点面子,本来就没想伤你,若换成我……呵,等你的刀架到我脖子边上,我早已经一刀把你的胸口给捅穿了。”   木强目光微紧,咬了咬牙,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与林可交手时,他被对方的气势震慑,确实往后避了半寸,但动作极其隐蔽,他自信没几个人能看得出来,却不想此时竟被这个其貌不扬的楚兵一语道破。   他本来是受命来给楚使一个下马威的,这么一来,倒显得他怕了林可,他们木家军反而被对方力压了一头。但这楚兵偏偏说的又都是实话,竟叫他半句都反驳不得。   队正受辱,木家军纷纷对孟昶青怒目而视,气氛顿时变得一触即发。   “我可不跟这种中看不中用的对手打。”   孟昶青恍若未觉,转向林可,开口继续给自己加戏:“林哥,就算要打,你也该给我挑个好对手不是?”   环视木家军,他顿了顿,抬手指向那边一言不发骑在马上的木尚武道:“我要打,就跟真英雄打,就是输了,那也是虽败犹荣。我看这位木都尉兼资文武,雄烈过人,有虓虎之勇,大丈夫在世,若能和这等人杰一战,方才称心快意!”   林可:…………   木强:…………   木尚武:…………   这理直气壮、清纯不做作的马屁来得猝不及防,木家军百脸懵逼,方才的敌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木尚武当然不至于自降身份,跟孟昶青一个小兵去对阵。他用一双冷冽的眸子扫了孟昶青一眼,随即便对木强说道:“够了,王大人面前,不得无礼。”   他既已发话,一场风波自然就此消弭。木家军没有继续凌迫王玄明,楚军得以留在车队旁,继续护卫使团。木家骑兵则守在外围,与车队保持着整整五丈的距离。   林可面色古怪地回到队伍里,一路上总忍不住朝后头看。   孟昶青瞥了她一眼,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林可幽幽回答:“我就是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   比如某人的节操……   孟昶青笑眯眯道:“如何阿谀奉承也是有门道的,不要急,日后为师自会教你。”   看他这副光明正大不要脸的模样,林可就觉得有点胃疼:“算了吧,我得修炼多少年,才能变成你这样皮厚心黑的老狐狸啊。”   “狐狸精是不成了。” 孟昶青一本正经道:“不过能想到要拖我下水,看来很有天分。若是努力一二,修成个黑心芝麻馅的汤圆还是有可能的。”   …………汤圆什么的,分明是在说孟妖孽自己吧。   林可顶着双死鱼眼道:“咱们还是聊点有用的吧。无缘无故的,你觉得木尚武为什么要找咱们的麻烦?”   孟昶青轻笑了一声:“大概是因为,木家已经打算投靠北齐了吧。”   林可:…………   愣了足足半刻钟,醒过神来之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转头去看那边的木家兵士有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   “不必担心,这个距离,他们听不到什么东西。”   孟昶青施施然道:“况且木家和北齐还没有正式结盟。北齐使者此刻就在木家堡,他们带了不少财货,木家现任族长木千里已经动心了,木尚武心里却还有些犹豫——这次出手,也是想略掂量一下大楚的分量。”   密卫的力量实在可怖。这显然是最新的消息,林可一路上就跟在孟昶青身边,却根本不知道他是从何得到这些情报的。   不过孟昶青此刻是友非敌,遇到危机时能有这么一个靠谱的队友,林可心中暗暗松了口气:“这么说,你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   “办法是有,我却只有六分把握。”   孟昶青唇角浮起一丝笑意,轻声说道:“端看我教给王大人的那番说辞,能不能打动木尚武。若是计划失败,咱们就只好逃命去了。”   孟昶青从不在这类事上开玩笑,他说只有六分把握,那就确确实实只有六分把握。其中凶险自不必说,林可皱了皱眉,强压下心中的焦虑,开口问道:“木尚武这种人,不像是能被轻易说服的。北齐比大楚强上这么多,木家凭什么要把宝押在咱们这边?”   “阿可,你觉得木家凭什么才能在北齐与大楚之间左右逢源?”   孟昶青不答反问:“木家再强,手中也不过一州之地。可这么多年来,朝廷一直没有对付木家,而是放任这条恶狼盘踞云州,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林可不曾想过这么深,一愣之下犹豫许久,才试探着说道:“因为一向以来木家还算恭顺,攻打木家劳民伤财,没必要也不值得。而且有这么一支不需要朝廷供养的军队在边疆,还可以拿来防备北齐,不用白不用……”   孟昶青淡淡开口:“不错。朝廷留着木家,就是用来牵制北齐的。只是若大楚覆灭,这云州就成了北齐的腹心之地。狡兔死走狗烹,北齐皇帝无论如何不会允许木家军留在云州,而离开经营多年的云州,木家就是无根之木,再不复今日的风光,日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北齐和大楚势均力敌之时,木家才有腾挪的空间。唇亡齿寒,大楚越弱,木家越应该站在大楚这一边。   ”况且……” 孟昶青偏头,眉梢眼角浮起一层说不出什么意味的浅淡笑意,顿了顿,继续道:“大楚国土人口几倍于北齐,此刻虽是强弩之末,若得明主,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若有明主?   也就是说,孟昶青作为密卫统领,天子鹰犬,却觉得如今在龙椅上坐着的那一位,并非明主么?   林可微微眯起眼睛,总觉得孟昶青似乎话里有话。但那些隐秘残酷的朝堂争斗,她并不想掺和,于是只道:“这些话当真能够说服木尚武,让他与自己的父亲对抗吗?”   “只凭这些,自然不能。”   孟昶青笑了笑,漫不经心道:“但只要木尚武有所动摇,我们就能执行下一步的计划了。阿可,我记得你包裹里还有三十多块西风斋的肉干?那肉干味道不错,今晚休息的时候,拿去给木家军分一分吧,记得跟木强拉拉交情。说不定,你日后还有与这些人并肩作战的机会,若是被记恨了,战场上不小心被人从背后捅上一刀,可不是什么好事。”   林可:…………   过了片刻,她狐疑地问道:“等一下,你怎么知道我这里还有多少肉干的?”   孟昶青微微一怔,随即淡淡道:“这车队里的事,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林可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开口问道:“那你能告诉我,三天前我包里的肉干为什么莫名其妙就少了两块吗?”   孟昶青:…………   林可:“你没吃过,怎么知道肉干味道不错?”   孟昶青:…………   他挑了挑眉,顶着一脸慈爱的表情说道:“阿可,这肉干少了,其实是为师给你的一个考验。你能这般观察入微,为师很是欣慰。”   林可抽了抽嘴角:“你觉得我会信吗?”   “你当然会信。” 孟昶青微笑着意味深长地说道:“因为你打不过我。阿可,等你能在我手下撑过十招,我才会跟你讲道理。”   “…………”   孟妖孽的脸皮厚度已然突破天际。   新仇旧恨涌上心头,林可默默看了他三分钟,心理建设果断失败。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才怪!   让“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见鬼去吧!她受够了,她要跟这个芝麻馅妖孽撕!逼!   反正孟昶青打着隐藏在幕后,闷声发大财的主意,故意把自己伪装成了个无足轻重的兵士。既然如此,给这家伙一点颜色看看,让他吃些小亏受点皮肉之苦,也不至于影响什么。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她这就去执行三步走计划,交好木强,说服木强,领着木家军把孟昶青堵在角落里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让孟妖孽跪着唱征服,哭着喊爸爸!   不废话,就是干! ☆、第33章 阳谋   孟昶青交待给王玄明的那一番话很有说服力,木尚武和王玄明密谈了一番,第二天就转了态度。他的态度一变,木强等人自然不再处处针对楚兵,这样一来,双方的关系便渐渐随之缓和。   林可趁此机会打入了木家军内部,她先前那锋芒毕露的一刀,已然叫木强对她另眼相看。偏巧孟昶青一席目中无人的话,又拉稳了木家军的仇恨。此消彼长之下,木强对林可倒没多少恶感。所谓身手不打笑脸人,林可递了肉干过去,几句话下来,两人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   孟昶青是耍弄阴谋诡计的祖宗,扫了一眼就已经明白林可在打什么主意,却只笑笑没说什么,像是笃定林可再怎么折腾也翻不出他的五指山一般。   隔着篝火,林可看到孟昶青那张嘲讽脸就来气。   微微挑了挑眉,她偏头对着木强一笑,忽然开口道:“木大哥是条汉子,昨天要不是大哥留手,小弟恐怕就要丢脸了。那一刀委实惊艳,兄弟敬佩得很。这里没有酒真是可惜了,我以水代酒,敬大哥一杯!那天兄弟要是有什么不敬的地方,还望木大哥看在我年少轻狂不懂事的份上,不要放在心上。”   木强心里觉得林可上道,很是给面子的将一水囊的水都喝了下去,抹了把嘴大笑道:“林小弟你的刀法也不错,你这个年纪就有这样的身手,日后定能飞黄腾达、大富大贵。”   “承大哥吉言。”林可点点头,随即笑眯眯地冲着孟昶青招了招手:“张泉,你过来。”   张泉是孟昶青这回用的化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孟昶青自己装成了一个小兵,却将林可任命成了这支楚军的队正。这官职虽有名无实,但真论起来,林可此时却是孟昶青的顶头上司。孟昶青就是心中不愿,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却也只能听从林可的命令。   “叫他过来干什么,没得败兴。” 木强皱眉,不快地看了孟昶青一眼,转头对林可道。   “这小子昨日言语不逊,冲撞了大哥,实在太过目中无人。”林可诚恳道:“我这就叫他向大哥道个歉。”   木强愣了一下,连连摆手:“不必了,不必了。”   “这怎么行?”   林可不赞同地说了一句,便转向了孟昶青,语重心长地说道:“张泉,我这也是为你好。还记得你当日挑衅我,被我打得三天下不了床时,我对你说过什么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张泉啊,你这么张狂,早晚要吃亏的。”   “…………”   孟昶青半眯起眼睛,不言不语地打量她。   林可抿唇道:“看什么看,你要是不服,我们就在这里打一场试试?”   隐隐明白了林可的打算,孟昶青若有所思地移开视线,笑了笑,干脆利落道:“不,我服了。”   顿了一下,他又朝木强拱了拱手:“上回是我不对,还请您大人大量,不要与我计较。”   “你这是口服心不服。”   林可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抬手隔空点了点孟昶青,怒道:“我跟你都处了这么多年了,你这点小心思,我会看不出来?过来,我这就让你长点记性!”   颠倒黑白全靠一张嘴,不到几个月,林可就把某人的不要脸给学了个十成十。   见林可几步走到空地中央摆出架势来,孟昶青就明白自己这回恐怕真要栽了。   推脱是没用的,林可作为他的上司,毕竟占着名分,自有一百种一千种办法将他扯进来参加这场比斗。而他早就亲口承认过,自己的武艺不如林可。孟昶青终日打雁却叫雁啄了眼睛,为了避免崩人设引起木尚武的怀疑,他武功再怎么惊天地泣鬼神,这次也只能藏着掖着。不光如此,两人比斗的过程中,他还必须帮着遮掩林可拙劣的身手——说不定还得自发主动地被林可打成一个猪头。   这是光明正大的阳谋。   一切都按着计划来,事情顺利得连林可自己都有些惊讶。孟昶青被重重摔在地上,林可半跪下来,抓着他的头发强迫他抬起头来,俯下身用仅两人能听到的音量,在他耳边冷冷道:“日后执棋的时候,你最好记得,棋子偶尔也会咬人的。”   林可温热的气息拂过耳畔,孟昶青一言不发地垂下眼睫,片刻后,却忽然轻声笑起来。   那笑声里没有半丝屈辱愤恨,反而带着一种浓烈的、怎么也掩饰不住的愉悦之情,与此时此刻的情景说不出的不相称。林可只觉得有条毒蛇在身上游走,既冰冷又邪性。她不自觉地松了手,警惕地后退了一步。   孟昶青笑着,轻轻按了下发青的嘴角。   他何曾有过这样的时候?   多么的狼狈,多么的……有趣。   阴沟里翻船?不、不对,他并非是一时大意才被林可算计。早在说出“手下败将”四个字时,林可就已经布好了局,这计谋出人意料,简单却有效。他就是看穿了,也依旧无可奈何。   在此之前,孟昶青虽看重林可,这份赏识重视却到底带了一份高高在上的意味。直到此时,他才蓦然发现,对方的价值比他想象中更高。   不仅仅是棋子,这个少年或许有资格成为一个下棋之人。   孟昶青缓缓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衣服,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褪去。他抬头,定定地望着林可,像是看着经过打磨终于绽放光彩的珠宝,柔声道:“不错,你从来不叫我失望。”   林可:……她刚刚应该没打到孟昶青的脑袋吧?怎么一言不合就变态了?抖M是病,得治啊!   作为一个正常人,林可实在不能理解某个蛇精病神奇的脑回路。心里哆嗦了一下,她默默地又往后退了一步。   定了定神,林可忍住逃跑的冲动,勉强把收尾的话讲完:“你知道错了就好,你的本事还不到家,比你有本事的人多得是,日后记得不要那般张狂,低调做人,踏实做事,这才是正道。”   两人之间的暗潮涌动,木强并未察觉。林可替他出头,他心中感激。见事情告一段落,他便出来打了个圆场:“都是自家兄弟,可别伤了和气。经此一事,这张泉想必也知道错了,林小弟,来来,咱们不管他了,兔子烤好了,吃肉,吃肉!”   她错了,她以后再也不随便招惹蛇精病了。   林可干咳一声,果断离孟昶青远了点,默默地贴着木强坐下。木强拍了拍她的肩,随即朝着木尚武那边飞快地瞟了一眼,压低声音道:“林小弟,你人不错,我当你是朋友,有件事得同你说。”   林可扯了只兔腿打算吃,闻言就是一怔:“什么事?”   木强深深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道:“你们来得有点晚。不管怎么样,到了木家堡,你们就呆在房间里,千万别乱跑。否则碰到什么不该碰见的人,恐怕就会惹出事端来……”   他说得神秘兮兮,林可心下念头一转,却已经明白了木强话中隐含的意思。   孟昶青曾说过,北齐的使团已经到了木家堡,还得到了木家族长——木千里的支持。钱财礼物倒还是小事,北齐答应给木家军提供足量的粮饷,木千里生性贪财短视,早已铁了心要跟北齐混。但眼下时机没有成熟,木家名义上还是大楚的臣子,私通北齐,被大楚的官员撞见了终究有些麻烦。林可他们要真撞破了这件事,木千里为了保住秘密,说不定就会对大楚这边的使团做出什么事情来。   木强是木尚武的亲信,虽是个直肠子,却并不是蠢货。   林可与木强的交情没到这个份上,木强敢把这几句话透出来,定是得到了木尚武的默许。看来木尚武听了王玄明一番话后,虽有些心动,却尚未下定决心投向大楚这一边,又担心自己的父亲对大楚使团不利,这才借木强的口提醒他们呆在房中不要出门。   木尚武倒不算优柔寡断之人,但他是个出了名的孝子,不到万不得已,决不愿忤逆自己的父亲,这才迟疑不决、左右为难。如果什么都不做,任由情势发展下去,木家恐怕只会一天天偏向北齐。   想到这里,林可微微皱眉。   要怎么做,才能扭转如今的颓势,让木家这棵墙头草彻底倒向大楚? ☆、第34章 坑人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林可劳心劳力地思虑木家之事,纯粹是习惯使然。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她就总是身不由己地陷入各种危险的境地,经历得多了,林可遇事就免不了多想上一想。   不过这一回,林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出场大显身手的机会。   她对孟昶青真没什么好感,但对此人的手段能力却很有信心。孟妖孽肚子里的坏水只要稍稍漏出来一点,就足够淹死木家那群人了,他既然说自己早有准备,林可便不打算多嘴多舌、指手画脚——再说有木强跟在身边,她也确实没什么跟孟昶青交流的机会。   谁知到达木家堡的头一天,林可就出乎意料地在自己的房里见到了孟昶青。   林可和木强一路上打得火热,等到了对方的地盘,自然受到了不少优待。她住的房间格外宽敞,被褥一类的东西都是全新的,馆驿里的厨房得了木强的吩咐,还特意给她准备了夜宵,有酒有肉,丰盛异常。   此刻孟昶青正在自斟自饮,几盘下酒菜已然见了底。见林可推门而入,他脸上仍挂着那碍眼的笑容,不疾不徐地将一个瓷盘往前推了推,开口道:“这酥酪不错,还算能入口,你不必拘谨,一块坐下尝尝吧。”   林可:…………什么态度?!   这是她的酒!   这是她的菜!   这是她的酥酪!!!   云州境内早先大半都是沼泽与草原,土地贫瘠,不适合耕种。木家并非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生活习惯同大楚更为相近,同样也点亮了种地这一技能。历经数代苦心经营,木家筚路蓝缕,垦荒安民,终于将五分之三的草地变成了田地。但今年是灾年,云州的日子同样不好过,木家虽已组织人手开仓赈灾,饿死的人却还是越来越多。   为了以身作则,据说近几个月连木千里自己一天都只吃两顿饭。整个使团,也就王玄明吃的好些。   林可不比王玄明,她不过是个队正——芝麻绿豆的小官,若没有木强的关系,绝无可能吃上这么好的一顿饭。林可都吃不上,化名为张泉的孟昶青当然更吃不上,林可十分怀疑,这混蛋是不是故意跑她这里来蹭饭的。   压下呵呵某人一脸的冲动,林可在孟昶青身边坐下,把放着点心的盘子拉到自己跟前护住,一边没好气地问道:“有事?”   孟昶青并不介意她的态度,含笑说道:“你与木强相处得不错?他是个直肠子的人,应该是真将你当成好兄弟了。时机差不多了,阿可,我有件事需要你去做。”   林可心里立时警铃大响:“你先说是什么事。”   孟昶青道:“五天后夜半子时,你去找木强,把我们要行刺北齐使臣的事情告诉他,将他领到城南那个别院里去。”   ……怪不得孟昶青不光不阻止她接近木强,甚至还故意扮黑脸挑衅木强,给她制造机会,原来就是为了这个!   林可紧盯着孟昶青,冷声道:“你想做什么?”   孟昶青不闪不避地迎上她的视线,唇边笑意加深:“这很重要?”   “我知道你这人虽然可恶,但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大楚,若北齐攻打大楚,会有千千万万的无辜百姓死去……”   林可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道:“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会选择出卖朋友,但孟昶青,孟大人,我绝不能、也绝不会因为你一句话,就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出卖自己的朋友!告诉我,你到底想做什么?”   “因为我要嫁祸给他,从而将木尚武拉下水。”   孟昶青淡淡地回答:“木尚武已经有所动摇,但想让他死心塌地倒向大楚一边,还需要再下一剂猛药。王玄明已经说服木尚武,让他派人守在城南别院,暗中观察北齐使者的动向。这个消息会很快传到木千里耳中,他素来信任自己的独子,但这件事却会在他心里埋下疑虑的火种。木家的兵器箭支与我大楚不同,尤其是那三棱形的箭头制作精良,杀伤力极强。木尚武的亲卫军全是从军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精锐,装备的都是这种制式弓箭。若北齐使者被杀,尸体上插着三棱箭,木强等人又在不该出现的时候,甲胄齐整、全副武装地出现在了出现的地方,你觉得木千里会怎么想?北齐朝堂又会怎么做?”   北齐使者身份不低,他一旦不明不白死在木尚武的手上,木家就失去了左右逢源、待价而沽的机会,从此只剩下投向大楚一个选择。   至于木尚武会不会因此而恼羞成怒……一路上观察下来,可以看出木尚武是个聪明人,想来即便知道受了算计,也不会在这个当口跟王玄明翻脸,而是会暂且忍下这口气,果断选择与大楚结盟。   计划周密,一出手便不留余地,直指对手死穴——这正是孟昶青的风格。   可就这么简简单单便将自己的全盘计划说出来,却半点都不像孟昶青的风格…………   为了从孟昶青口中套出话来,林可本来已经做好了艰苦斗争,死扛到底的打算,这么一来,措不及防下就愣在了那里,木呆呆地听对方说完了这一席话。   顿了顿,林可才反应过来,疑惑地问道:“你怎么突然转性了?”   孟昶青挑眉笑道:“听过之后,你可有什么想法?”   林可沉吟片刻,问道:“能往木千里那里传消息,你在他身边埋了钉子?”   “也是密卫的人,三年前来到云州。” 孟昶青道:“如今是木千里的幕僚之一,虽不算亲信,但在木千里面前说话有些分量。”   “幕僚。”林可想了想,追问道:“要潜入别院刺杀北齐使者,再从容设下那些布置可不容易,光靠木千里的一个幕僚,恐怕做不到吧?”   孟昶青赞赏地看了她一眼:“不错,北齐使团里也有密卫的探子。”   “…………”   林可目光复杂地望向他,忍不住道:“你们密卫这根本就是开了挂吧!”   孟昶青如今对林可时不时冒出的怪词已经很习惯了,闻言也不在意,只是轻描淡写道:“这不奇怪。早在八年前,我就已经在做准备了。”   “那个混在北齐使团里的人是什么身份?”林可问道:“也是个什么重要人物?”   “不。”孟昶青微笑道:“他只是个译官。”   译官不起眼,却因为要翻译谈话双方的对话,因此时常能够接触到一些机密。对密卫来说,这个身份当真是恰到好处。   “提问就到此为止吧。”   顿了顿,孟昶青举起酒杯,懒洋洋道:“如何,你可愿助我一臂之力,引木强入套?”   “你的计划不错,出其不意之下成功的可能性也很高。”   林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但这个计谋太过毒辣,经此一事,木尚武对大楚一定会心存芥蒂。若他与大楚面和心不和,就算现在他迫于形势不得不屈服,将来只要有机会,也一定会很乐意捅上咱们一刀。哪怕要当婊.子,也得立个牌坊呢。孟大人,做人做事,归根结底还是要有点底线,讲点道义的。”   孟昶青微微挑眉,笑道:“所以?”   “恕我直言,此计太狠太毒。”林可斩钉截铁道:“我们不能这么干。”   “是么。”   孟昶青垂眸,眼底的失望之色一闪而过。   太过拘泥于仁义道德,可惜了……   他自嘲地笑了笑,正想说些什么。就在这时,林可便接着说道:“咱们得换个更好的法子坑他们。”   孟昶青:………… ☆、第35章 形势   天色黑了下来,官衙之中却是灯火通明,两个精壮汉子分别守在大门两边,身上俱配着刀剑,只要有人穿行,便会上前勘验腰牌。   木强从城南别院回来,将腰牌一亮,便大步走进正堂。堂中燃着牛油蜡烛,木尚武负手站在桌前,半张脸隐没在阴影之中。房中弥漫着一股肃杀的冷意,木强脚步一顿,张了张嘴,开口唤道:“大公子。”   木尚武侧头,冷电似的目光朝木强射了过去:“谁让你回来的,暗哨被发现了?”   木千里早已决定投向北齐一边,不杀王玄明等人,不过是暂时还不想跟大楚彻底撕破脸而已。回到木家堡后,木尚武与木千里彻夜长谈,却没能扭转他的想法。不仅如此,木千里还对自己的独子起了戒心,第二天早上把木尚武麾下的兵士全都赶出了北齐使者的住处。木尚武无奈之下,只能派人守在别院旁暗中监视北齐人的动向。   “不,将军不知道暗哨的事情。只是两柱香时间前,从别院飞出了一只信鸽,我给劫了下来……”   木强掏出一个小木筒,恭敬地递给木尚武:“大公子请看。”   木尚武接过木筒,拧开盖子取出里面的纸片,细细翻看之后,脸上神色变幻,片刻后便现出森然的冷意来:“果然如冯先生所说……北齐人这些天都干了什么?”   木强回答:“他们经常出门,不是给这个送礼,就是请那个喝酒,我们的人跟不进去,所以不知道具体的谈话内容,不过我想,那些鞑子大概也就是想求人在将军面前替他们美言几句而已。”   “北齐人跟哪些人走得比较近?”   木强回忆了一下,才开口道:“人数不少,其中大半是军中的将领,还有一些将军的幕僚。若公子想知道,我稍后便列一份名单出来?”   木尚武半眯起眼睛,沉吟片刻,对木强道:“这件事要尽快办,另外,你现在就去把冯先生请来,我有事要与他商量。”   木强心中疑惑,却也不敢多问,风风火火便将那位冯先生给请了回来。   这冯天问学富五车,可惜时运不济,屡试不中,四十好几了还是个秀才,终于歇了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心思,经熟人牵线跑到云州来做了木千里的幕僚,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又粗通北齐语言文字,立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功劳之后倒也颇受木千里赏识,算是在木家堡站稳了脚跟。冯天问为人忠厚仁善,从不轻易与任何人交恶,在木家军中人缘相当不错,同木尚武走得尤其近。他昨日突然来访,称北齐使者赫兰尔雅近来大肆宴请宾客,前几天还来拉拢过他。他虚与委蛇,发现赫兰尔雅言语中不乏试探挑拨之意,似要对木尚武不利。   木尚武原本只是将信将疑,如今看到这飞鸽传信上的内容,这份疑心瞬间便从三分增长到了七分。   赫兰尔雅在信上说,经他连日试探,可以确定木家军并非铁板一块。木千里只有木尚武这一个儿子,但木尚武的实力逐渐膨胀,正一步步地蚕食木千里在军中的影响力。木千里尚在壮年,年富力强,绝不希望将权力都移交到独子手中,就此颐养天年,当个有名无实的“太上皇”。而木千里的亲信占据高位,抓着权力地位不肯松手,木尚武手下的一批人自然就得不到升迁。老少两派的矛盾由来已久,若是加以引导,不难提前引爆两者的冲突。木尚武有勇有谋,但毕竟根基尚薄,又受孝道所制,必定处于下风。与木尚武相比,木千里本事平平,只要以高爵显位相诱,定然对北齐死心塌地。   ——一句话概括,北齐想要招降木家军,但他们真正想要的不是一头时刻可能反咬一口的狼,而是一只忠心耿耿、可以拿来看门守户的狗。   但木尚武到底不是莽撞之人,他还要最后确认一下信上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才会决定接下来该怎么行动。他与冯天问于内室商议一番,便定下了一个计划。   北齐使者赫兰尔雅对这些事一无所知。冯天问是孟昶青安排的,信鸽也是由潜伏在北齐使团中的那个译官偷偷放出来的,赫兰尔雅根本想不到自己已经毫无防备地掉进了别人准备好的陷阱里。   这天冯天问相邀,赫兰尔雅想都不想便带了译官前往。   他来云州,原本以为说服木家归顺北齐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却没猜到这功劳并不如先前预想中那般容易拿到手。   木家高层当局者迷,赫兰尔雅却是旁观者清。木家军在大楚治下已逾百年,经过数百年的交流、通婚、融合,木家已经很难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木家军中的将领对大楚朝廷不甚恭顺,却不会否认自己是个大楚人。如此一来,大楚天然便占着大义名分,北齐想要招降木家,就要花两倍、乃至三四倍的气力。   若是平日,赫兰尔雅未必会将小小的木家军放在眼中,但此时此刻,木家军的态度却极为关键。   太康皇帝耶律祺祥四个半月前驾崩,遗诏传位年仅七岁的皇孙耶律楚天。六皇子耶律璟素有野心,联络神武大将军赫兰明月,硬是压下了这个消息,将城中禁军握在手中,同时暗中调动军队入京。   此事被国舅拓拔克察觉,他迅速反击,将耶律楚天救出皇宫,同时还通过太监黄秀拿到了先帝遗诏。之后拓拔克也不与赫兰明月纠缠,而是当机立断退入了太庙,并且派遣亲信出城联络地方守军前来勤王。   耶律璟投鼠忌器,不敢光明正大攻打太庙。   他继位乃是名不正言不顺,太庙有特殊的政治意义,他要真把耶律楚天从太庙里揪出来一刀砍了,必会引得天下侧目,千夫所指、众叛亲离之后这屁股下的皇位还坐不坐得住可就不一定了。   耶律璟无奈之下,只有先登基,占住了这个位置,再慢慢对付自己的侄子。拓拔克自然也不会束手待毙,他是两朝老臣,成了精的老狐狸,左右腾挪借力打力,竟也坚持了下来。两方相持,此时朝上的争斗已到了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时刻。   北齐内乱的情报被严密封锁,但这种事是瞒不了多久的。   楚国喑弱,北齐朝廷从未将对方放在眼中,况且今年因为天灾,大楚更是自顾不暇,绝无余力攻打北齐。可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此时边境空虚,若大楚当真抓住机会举国来攻,还是会造成不小的麻烦。   北齐对此也不是全无准备。为了虚张声势,赫兰明月主动出击,派兵在大楚境内大肆劫掠了一番。不仅如此,他还遣使前往木家堡,说服木家军投靠北齐。有了云州这道屏障,楚国要对北齐动兵,就没那么容易了。再过一段时间,等赫兰明月彻底收拾了那些心有不服的地方军队,拓拔克就如釜中鱼、板上肉,再也翻不起风浪来了。   所以此次出使木家堡,赫兰尔雅身负重任,不容有失。木千里倒是好打发,木尚武的态度却始终暧昧不明。赫兰尔雅有心立功,生怕再这么不上不下地拖下去,会在叔叔赫兰明月心中留下一个不堪大用的印象,因此才日日宴请木家军中举足轻重的人物,许以重金,大肆收买人心,想要通过这些人逼迫木尚武改变态度。   冯天问先前一直爱答不理的,如今却主动邀请赫兰尔雅上门。这老秀才与木尚武交往甚密,他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木尚武的态度。   想到自己的任务完成在即,赫兰尔雅心中暗喜。到了冯府,他与冯天问寒暄片刻,便忍不住直奔主题。   冯天问能听懂北齐话,说得却不算好。为了方便,两人交流,便还是通过赫兰尔雅带来的译官。赫兰尔雅本不疑有他,几杯酒下肚,便以北齐话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起来。   “与北齐联盟,对木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木小将军素有大志,若得臂助,定能一飞冲天,鹏程万里。我知道冯先生是木小将军面前的红人,木小将军尚在瞻顾徘徊,久久不能下定决心,若你能美言一二,必能促成结盟之事,你上次说要好好考虑,这回可得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说句实在话,这对你也是公私两便、利人利己的好事啊,不是吗?”   译官在旁一板一眼地翻译:”赫兰大人说了,与北齐联盟,对木将军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木将军虽已是不惑之年,但到底宝刀未老,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大权旁落,赫兰大人知道冯先生您与木小将军有些交情,但正如您上次所言,他毕竟根基尚浅、羽翼不丰,这强弱之势显而易见。说句实在话,您应了赫兰大人所求,对木小将军来说也是好事,毕竟这般锋芒毕露未必就是好事,稍加磨砺,方能成才,不是么?”   冯天问:…………   木尚武:…………   语言不通是个坑,译官是北齐使团带来的,木尚武哪里能想到其中有鬼?林可这招委实阴险,先前已有铺垫,这番对话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些话中的含义连傻子都能听得出来。冯天问笑而不语,躲在屏风后面的木尚武却已经从冰山进化成了冰川。   顿了顿,他压低声音,咬牙道:“这帮心怀鬼胎的北齐鞑子不能留了……”   木强闻言一愣,连忙阻止道:“大公子,这么干,将军那里怕是怎么都说不过去啊!”   “不错。”木尚武冷笑一声道:“所以这件事不能由我们去做。木四子,你这就去找林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去问问他们,可曾听过班超震慑鄯善的旧事。” ☆、第36章 班超   木尚武已入斛中,不过孟昶青没安好心,木尚武却也同样不怎么厚道,转头就打算把这黑锅给甩回去。   被天降黑锅砸中的时候,林可的内心是懵逼的。   ……礼尚往来,有借有还,大兄弟你也太客气了吧!   木强对林可很有好感,但这点好感跟他对木尚武的忠心相比,那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见林可迟疑,他深深吸了口气,竟二话不说,推金山倒玉柱地跪了下来:“林小弟,若我说大公子心怀大楚,你定是不信的。但这么多年来,我木家军确实已将自己当成了楚人,如有可能,也是绝不愿坐视北齐蛮族南下入主中原。毁家为国,我们木家军自问还做不到,但正如王大人所说,此刻帮大楚就是帮木家军自己,这次大公子是真心诚意要与你们合作的。将军尚在两可之间,他会如何选择,端看我们接下来怎么做了。大公子尚且肯豁出去拼一把——林小哥,男儿不负平生,你莫不是打算就这么白来云州一趟,丧家之犬一般地回去么?”   木强语气激昂,林可反应过来,赶紧将他从地上扶起来,急急道:“木大哥,你也太小看我了。这事我干了,我这就去说服别人,王大人那里……”   木强正色道:“王大人是朝廷命官,有些事不方便,还是先瞒着他,等木已成舟之时再告知他始末吧。”   林可点头:“大哥说得对。”   木强:“大公子会提供必要的方便,只是将军那里还请稍作隐瞒。”   林可继续点头:“大哥请放心。”   太好糊弄了,林小弟真是个厚道人啊。   木强心中羞愧,脸上便不由带出一点惭色来。   林可见了,立刻抓住机会,一脸为难地说道:“大哥,我听说北齐人都很会打,我倒没什么关系,就怕手下儿郎们……”   木强顿时心领神会,半点没犹豫:“一会我就带你去武库,领些武器铁甲出来。我知道库里藏着一套颇不错的锁子甲,你要喜欢就拿走,千万别跟我客气。”   铁甲在古代可是值钱的东西,品质上好的铁甲有些时候更是拿钱都买不到。   太好糊弄了,木大哥真是个厚道人啊。   林可心里感慨着,接口说道:“锁子甲就算了吧,太不好意思了……有匕首吗,我常用的那把刃口崩了个口子。”   木强和林可各有心思,明明在互相坑害,却偏偏一团和气。尤其是木强,对林可的好感简直再创新高,只觉得这谦逊直率的少年怎么看怎么顺眼,心中的歉疚之情如滔滔江水般奔流不绝。林可自己只要了一把匕首,木强却给她配齐了整套装备,顺带着还多塞了不少好东西给她。   当天夜里,摸着腰间盛在青鲨皮鞘中的佩剑,孟昶青的内心无比复杂。   “你想好了没有?”见他愣在那里,林可叩了叩桌面,开口说道:“想让木千里投向大楚,就得让他只剩下一个选择,兜兜转转这件事还是得让咱们来干。不过有木尚武的帮助,潜入别馆肯定容易许多。男子汉大丈夫立身当世,何必瞻前顾后。择日不如撞日,怎么样,干不干?”   “好,就今晚。”孟昶青抬头深深看了她一眼,起身道:“把人都叫起来,吃点好的养足精神,咱们下半夜就动手。”   如林可所料,有木尚武这个熟知木家堡地形的内应,他们潜入城南别院简直不费吹灰之力。翻墙而过,打头的兵士无声无息地扭断了一个哨兵的脖子。他打了个手势,其他人便也跟了上去。北齐使团中除了赫兰尔雅,身份较为重要的还有两人。   人都睡下了,院中杳无人声。木强早把别院中房间的分布告诉了林可,林可环视一圈,指了个方向,孟昶青点点头,其余人分散开来,去对付北齐使团中的随从和普通士卒。林可和孟昶青则往里走去,赫兰尔雅交给了孟昶青,林可自己推开一扇房门,就见到一个白白胖胖的男人仰面躺在榻上,摊手摊脚地呼呼大睡。   又是一条性命。   在那一瞬间,林可有些许的迟疑。但很快,她便将心头那份不忍给强行压了下去,拔出了手中的匕首,轻轻一划。疼痛让这男人从睡梦中瞬间清醒了过来,他双目圆睁,用手捂着往外涌血的伤口,嗬嗬叫着从床上滚了下来。   林可俯身,又给了他一下,彻底了结了他的痛苦。闭了闭眼睛,她抿唇转身,快步从厢房走了出去。这时孟昶青正好拎着赫兰尔雅的脑袋,自正房出来,脸上仍带着淋漓的血迹。见到林可,他脚步一顿,视线飞快地自林可脸上扫过,片刻后,忽然道:“你做得很好。”   林可微怔,就发现手上多了一块布巾。   “擦擦吧,脸上都是血。”   丢下这句话,孟昶青转头就往外走。   林可捧着布巾久久无语。   虽说孟妖孽这百年一见的善心还是挺难得的,但是……别以为黑灯瞎火的她就看不清啊,这布巾先前是藏哪儿了,上面沾着的血绝逼比她脸上还多好几倍吧!!!   有木尚武木金主的资助,林可一行人各个都武装到了牙齿,又是出其不意,斩杀北齐使者时根本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基本就是平推过去的。很快战斗便结束了。   赫兰尔雅和其余重要人物都死了,只有译官和几个随从趁乱跑了出去。王玄明首先赶到,装模作样地捶胸顿足一番,便领着林可等人前往木千里府衙。   木千里已经得了消息,他万万料不到大楚使团竟有胆子行此决绝之事,面色阴沉得几乎能滴下水来,见到王玄明,更是暴跳如雷:“你这楚狗,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王玄明皱眉,不卑不亢道:“此事是老夫手下自作主张,行事确实欠妥。但事已至此,赫兰尔雅是北齐的贵人,他死在这里,北齐必不肯善罢甘休。木将军得罪了北齐,难道还打算同时与大楚为敌吗?”   木尚武也跟着劝道:“父亲,北齐一向骄横,必不肯听我们分辩。横竖已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唯有与大楚结盟,方能有进退的余地。”   木千里闻言,面色几变。他握着刀柄的手松开又握紧,足足一炷香过后,木千里一脚踢翻身边的桌案,怒道:“罢了!北齐使团里是不是还跑掉了几个人,给我追,一个都不要留!”   立刻有人领命而去。   木千里转向王玄明,脸上怒气犹存,语气却好了不少:“王大人受惊了,还请先去休息。等您休息好了,咱们再谈正事。”   “这可不是休息的时候。”王玄明却摇了摇头,沉声道:“木将军,不出十天,北齐恐怕就会派军攻打木家堡,您可有什么准备?”   木千里:…………   他的神色渐渐转为惊愕:“你说什么?”   王玄明道:“木将军竟不知道么?北齐内乱,为了防备木家军有异动,赫兰明月暗中在云州附近布下了一支军队。”   木千里震惊道:“怎么可能,若附近真有大军驻扎,单单粮草转运也该闹出不小的动静来。”   “这支军队人数不多。”王玄明回答:“不过数百人。”   “数百人?”木千里一愣:“只这点人数,又有何惧?”   王玄明沉默片刻,才开口道:“他们是北齐的铁甲军。” ☆、第37章 战略   北齐铁甲军中,重骑兵的比例高达三成。   重骑兵与一般的轻骑兵不同,装备有全身甲胄及马铠。这些士兵的主要兵器是长矛,每个士兵腰间通常还带有一柄马刀或狼牙棒,优秀的防护力、强大的机动力及可怕的冲击力使得重骑兵显得极为可怕。   然而古代的冶金、锻造工艺尚不成熟,无法大规模、低成本地制作出品质精良的铠甲,重骑兵身上那一套全身甲甚至能够武装一两百号普通步兵。整个北齐也不过一千左右的重骑兵,赫兰明月为了组建出他手下那支铁甲军,真真正正是下了血本,而铁甲军的战绩也确实从不曾令他失望。   在两军冲阵尚未交锋之时,轻骑兵首先利用机动性对敌方侧翼进行袭扰,压缩对方阵型,随后由重骑兵集团冲锋,一举击溃对手——这是北齐铁甲军最为常用的战术。在草原这类平坦广阔的地形中,重骑兵堪称冷兵器时代的坦克,几乎无敌,与轻骑兵结合后足能以一当十。哪怕是以骁勇善战著称的木家军,也绝非铁甲军的对手。   因此听闻有数百铁甲军在附近,木千里立刻就变了脸色。   北齐内乱的消息已经多多少少传到了云州,他觉得赫兰明月暂时腾不出手来对付木家军,因此故意拖延着没有答应北齐使团的要求,想要借此攫取更多的好处,这才被林可他们钻了空子。   “赫兰明月那老匹夫,难不成一开始就在防着我?”木千里既惊且怒:“铁甲军不是都被拖在龙山了吗?他从哪里变出这么一支军队来的!?”   “赫兰尔雅已死,木家堡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王玄明道:“这种情况下,铁甲军恐怕会先下手为强。”   木尚武冷冷道:“铁甲军虽强,却不擅攻城。木家堡城高池深,固若金汤。”   王玄明抚着长须,摇头笑道:“木家堡牢不可破,可其他地方呢?”   木尚武皱眉沉吟片刻,猛地瞪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   “什么意思?”木千里不满道:“你们在打什么哑谜?”   木尚武转头回答道:“父亲,今年的夏粮刚收上来,还没来得及运到范阳。江陵县产量最多,若是铁甲军攻打江陵,毁了粮仓,恐怕……”   木千里终于明白过来,目眦尽裂,大怒道:“赫兰那老匹夫,打的竟是这个主意。他若真敢动江陵,我木家从此与他势不两立!”   木尚武虽也冷着脸,却还算平静。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王玄明一眼,开口问道:“王大人似乎胸有成竹?”   王玄明傲然笑道:“这是自然。既然知道了铁甲军的目标,我们便可以在半路伏击他们。”   木尚武垂眸,顿了顿,方才说道:“我军哪怕占了地利,却也未必是铁甲军的对手。”   “后头自然还有别的计策。”王玄明伸手指向林可,微笑着回答:“木都尉请放心,有我手下这位林小将在,铁甲军不足为惧。”   林·吃瓜群众·可:…………欸?   木尚武顺着王玄明的食指看向林可,眼神倒是略微柔和了些:“这位林兄弟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只是兵者凶危,两军交战,必须慎之又慎……”   木强听到自家大公子质疑林可的本事,忍不住跳出来道:“林小弟曾率领二十多个民夫,破了个山贼的大寨,便是我这般打老了仗的,也未必能干出这等大事来。大公子,我敢跟您打包票,林小弟是个真有本事的!”   王玄明也跟着悠悠然道:“木都尉放心,我举荐他,不过是希望他能跟在木都尉身边参赞军务,学习一二。林可素有临阵机变之能,战阵之中,或许能够帮上些许小忙。”   几句话下来,王玄明十分明确地表态,他将林可推出来,不是为了在木家军中安插势力,夺取木尚武的指挥权。   既然如此,木尚武也不能不给他一个面子,当下这件事就拍板定了下来。   全程没有一个人询问林可的意见。她作为一个位卑言轻的护卫首领,压根没有反对的权利,分分钟就被王老头打包送进了木家军。   待离开官衙,回到馆驿,林可一把揪住孟昶青的衣领,将他拖进了房间。   “这都是你安排好的?“林可冷冷地注视孟昶青,语气肯定:”你早就准备让我去打这一仗了。”   孟昶青在林可冰凉的视线中一勾唇角,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衣服:“不错,这一场仗是无论如何要打的。只要这数百铁甲军尽数没在云州,赫兰明月便会高估云州的兵力,不得不另外抽调军队,防止木家军、甚至朝廷的军队大举北上。这样一来,龙山的战局就会发生变化,一旦勤王的军队脱离围困,拓拔克便能借此做文章,运作得当,北齐朝中的形势必会出现逆转。”   林可一愣:“你这是要干涉北齐的皇位之争?”   孟昶青点头:“不错。”   “你这手伸得也未免太长了吧。”   林可诧异道:“北齐谁当皇帝,跟你有什么关系?”   孟昶青随意地坐下,往后靠在椅背上,轻笑着凉凉道:“耶律璟得位不正,他手下又都是以赫兰明月为首的一班武将,为了平息朝野中的反对声,他急需足够分量的功绩,一旦巩固了帝位,耶律璟接下来第一件事,就是攻打大楚。而耶律楚天不同,他才七岁,手下又没有信得过的将帅之才。在耶律楚天亲政之前,大楚至少还有五年的喘息之机。”   他唇边噙着一丝浅淡的笑意,语调出乎意料的和缓:“五年能够改变许多事,也足够你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将领。但如今,你还有许多要学的东西。攻打山贼的寨子不过是小打小闹,阿可,去战场上好好看一看,两军对阵到底是怎么样的吧。” ☆、第38章 激战   天色微明,离江陵十里之处,数百骑兵铁盔红缨,队伍严整,缓缓而行,晨风之中只闻甲片相击发出细碎的金铁声,北齐的中军将领完颜飞骑在一匹高俊的黑马上,正听归来的哨探报告前方的形势。   “将军,前面高地上有一片密林,林中不闻鸟鸣声,似乎有人埋伏。”   “哼,楚狗实力不济,也只能耍这种小聪明了。”完颜飞不屑道:“叫铁鹞子上前准备,等射完三轮箭,把楚狗逼出来之后,直接平了他们,叫他们看看咱们铁甲军的厉害。”   铁甲军改变阵型,逐渐向林子靠近。   林中如完颜飞所料确有伏军。人都屏息,马皆衔枚,每个兵士都绷紧了神经,林可也在其中。   两军对峙,兵戈肃杀之气令林可喘不过气来。她只觉得手心里滑腻腻的尽是冷汗,连带着肚子似乎都有些不舒服起来。远处的军队若滔天的潮水一般,只消掀起一个浪花,就能将这里埋伏的木家军全部吞没。   这就是纵横天下的北齐铁甲军!这就是这个冷兵器时代真正的大军景象!   齐楚之间的争斗,真算起来,其实与林可无关。她并非楚人,而历史在隋代便悄然分岔,这个中华,也早已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中华。   但林可还是被孟昶青几句话说服了。她不是不怕死,也不是想逞英雄。只有真正在这个时代生活过的人,只有亲眼看到民间阙食、饿殍遍地的惨况,亲身体会过那种朝不保夕,饿得双眼发绿、火烧火燎,仿佛连胃也要被消化掉的痛苦,才会明白她的选择。   天灾接着**,老百姓的日子,太苦了。她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也不想看到别人过那样的日子。若是真像孟昶青说的那样,打败了这支铁甲军,就能为大楚的百姓打出一片太平世界……哪怕只有五年呢,她也愿意打这一场仗。   但话是这么说,事到临头,真说不怕那是不可能的。   自从穿越到这个时代,林可出生入死也有好几回了,可此时心中还是惴惴不安。勉强稳下心神,她死死盯着远处的铁甲军。从树林枝杈间的缝隙看出去,外面的军队黑压压的一片,有几骑从阵后驰出,举着令旗跑了几个来回,前面的铁鹞子们便一分为二退向两翼,后面一队普通骑兵上前,下马利落地搭箭拉弓。   这架势一摆出来,旁边的木强就是骤然一惊。他当机立断地起身拔刀,厉声叫道:“鞑子发现咱们了。不必躲了,上马往下冲,杀光这群狗.日的鞑子!”   说完他便一把将林可从地上拽了起来。这时北齐铁甲军已射出第一轮箭,尖利的惨叫声刺入林可的耳中。她咬牙推开木强,搭箭上弦,把弓拉了个大满.   只听得“蓬”的一声,利箭出弦,带着呼啸声破空而去。箭头钉在马匹脖子上,带出鲜红色的血花。一个北齐兵连人带马摔倒在地,巨大的惯性带着他在地上翻滚了几圈,那身影很快就被后面的人潮所淹没。   林可再次伸手往箭篓里摸去,却被木强重重推了一把。什么东西贴着她窜了过去,她只觉得脸颊边溅上了什么东西,转头看去,只见一个士兵的左眼被敌方流箭刺穿,血盈满了眼眶咕咕流出。他似乎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受伤,睁大了剩下那只完好的眼睛,慢慢往后倒去。   木强一边喊着什么,一边把林可推到马上。林可只觉得耳朵里嗡嗡地响,周边的事物摇摇晃晃,仿佛有一种不真实感。她咬了咬牙,从腰间拔出刀来,狠狠地一甩鞭子。胯.下健马撒开四蹄,直朝前冲。林可长身而起,朝两边用力劈砍。   箭雨如飞蝗一般落下,林可险险躲过一箭,已然到了北齐铁甲军阵前。两军相接,喊杀声连成一片,到了最后,林可的手臂已经没了感觉,只是机械地不住劈砍。在铁鹞子的冲击下,木家军的阵型开始散乱。众人惊惶的面容在眼前闪过,林可猛地回过神来,发现己方撤退的号角声已然响起。   “林大人,快撤!”一个跟着前来的密卫挤到林可面前,伸手拉住林可的马缰:“时候到了!”   林可朝着前方深深看了一眼,随即拨转马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和血水,重重一夹马腹,埋头跟着将旗往外冲去。   一时之间,木家军丢盔弃甲,沿路逃窜。北齐完颜飞见状,愈发轻视楚人,不假思索地带领人马追击。铁甲军不愧是天下闻名的强兵,追击之时阵型不乱,但铁鹞子毕竟全身都是甲胄,一个个都跟铁罐头似的,这些负重使得他们不擅于长途奔袭。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的距离渐渐拉开,完颜飞却丝毫不以为意。   见到眼下情景,完颜飞手下一个百夫长忍不住劝道:“将军,木家军撤退时将旗不倒,队列不散,或许是诈败,还需谨慎啊。”   完颜飞抬手给了他一鞭,冷笑道:“诈败?那爷爷我就叫他们真败!怕什么,只管给我追。”   就在这时,木家军忽然停步,纷纷涌上一处高地。完颜飞皱眉,略一思索便以鞭梢指着木家将旗,问左右扬声道:“哈哈哈,这楚狗是打算据守那处土坡,鱼死网破、拼死一搏了。”   志得意满间,他一挥手,便打算让铁鹞子上前强攻。然而此时,后军忽地骚动起来,有呼喊声传来。完颜飞怒上眉梢,正待训斥,就发现有水流从远处漫了过来,深度没过马蹄。   “莫不是文莱河?”先前那百夫长瞪大眼睛道:“楚人难不成挖断了河堤,要对咱们使水攻?”   “慌什么,这点水管什么用?”   完颜飞勒住马缰,强自镇定,冷哼一声道:“这后面就是江陵大片良田,水量再大一点,不用咱们动手,秧苗就该被文莱河给冲没了。楚狗就是水攻,又能把我怎么样!给我上!”   话音刚落,就听喊杀声响起,竟有另一队木家军自侧翼杀出,隔断了铁鹞子和普通骑兵。原本铁鹞子一个冲击,就能将木家军冲得七零八落,可这片泥地是木家军特意选择的,水淹过之后,土地泥泞,步兵和普通骑兵还好,铁鹞子却被拖在原地,进退不得。   ——显然木家军根本就没打算水淹敌军,这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完颜飞是打老了仗的,一看就知道情况不好,但此时军心已乱,高地上的木家骑兵也在同时冲了下来,与援军成合围之势。   铁甲军阵型拉长,中间又被木家军截断。两侧木家军成紧密阵型冲过来,锋利的矛尖刺入骑兵盔甲的缝隙之中,飞快地收割一条条性命。一时之间戈如苇列,马声嘶鸣,惨叫声四起,哪怕一时逃过长矛,掉落马下的骑兵也会被大刀砍成肉泥。   林可径直穿入两军士兵混战的地带,挥刀砍向马前一个滚落在地的铁甲军,血溅在她的身上脸上,顺着额头流下,迷住了她的眼睛。这一辈子,她都没杀过那么多人,三招刀法几乎要刻在她的骨子里。她全身沐血,仿佛从地狱中杀出的凶煞一般,一步步朝中军杀去。   前方敌军皆不由闪避,但她自己却只觉得疲累,手酸,肚子也不知怎么一抽一抽的疼。   那么多人,怎么杀也杀不完,砍倒了一个又冒出来一个,仿佛永无止境。踏着血迹尸骸,林可紧紧握着手中兵刃,用力将误刺过来的一柄长矛挥开,她几次想要往前,却被源源不断的铁甲军挡在原地。乱军之中,林可仰头,透过眼前的猩红看向远处将旗下那个铁甲军将领。   若是能杀了他……   林可脑中冒出这个念头,随即顿了顿,便丢掉手中的刀,抬手取出背后的硬弓,慢慢地调试着箭尖。一个铁鹞子拔刀砍来,那带着腥味的刀风即将刮到她的身上,林可却纹丝不动。千钧一发之刻,那铁鹞子的动作却猛地停止,他不敢置信地往下看去,一柄尖刀自他喉咙穿过。密卫踹了他一脚,借势收回兵器。与此同时,林可松开手指。箭支猛地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飞了出去。   “林大人!”密卫失声大喊:“小心后面!”   林可的气力已所剩无几,此刻脑中一片空白,全凭借本能往右一闪,瞬间跌落马下。那密卫双腿用力猛扣马腹,一抖缰绳纵马向她冲来,俯身一手拉住她的胳膊,将她给拽上马背。   血从后背一下涌了出来,林可脸色苍白,视线越发暗沉,却咬着牙追问道:“兄弟,我射中了吗?”   “射中了,敌军大乱!”密卫拥着她,声音有些颤抖:“林大人,您可不能有事!统领下了死命令,要咱们拼了命,也得护着您回去!”   “说什么丧气话。”林可呸了一口,恨恨道:“我不会死,那祸害都活得好好的,凭什么我要死?”   “您流了很多血。”密卫紧紧抱着她,一边拨开流矢,一边奋力往战场外冲:“多说话,别睡过去!”   “就背上被砍了一刀,我还撑得住。”林可道:“肚子有点难受,那估计也是这会儿被马给颠的,兄弟,你能别一副我快要英勇牺牲、为国捐躯的样子成吗?”   “不止背上,您胯.下流了那么多血,您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吗?”密卫终于忍不住道:“林大人,看这伤势,您的命根子怕是保不住了!”   林可:………… ☆、第39章 坦诚   林可的内心是崩溃的。   别人在战场上洒热血, 她却在战场上洒姨妈, 这是何等的卧槽。   虽说这个身体确实是到了青春期发育的年纪了, 但林可装男人装了这么久, 早把有关的女性生理卫生知识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根本就没想过遇到这类囧事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本来穿越这事就挺不科学的, 穿越之后年龄变小了, 这就更不科学了。既然如此,索性告别姨妈这操蛋的玩意不是很好吗?偏偏青春期说来就来, 特别的科学,特别的操.蛋。   足足愣了十多秒, 林可才回过神来。北齐军已经开始溃散, 那密卫身手不错, 硬是毫发无损地带着她从敌阵深处杀了出来, 脸色却白得像纸一般,仿佛被血浸湿了裤子的不是林可,而是他自己。   一时之间,林可压根想不出什么借口来解释身上的血迹。她只好抿着唇, 一言不发地任由这年轻的密卫将她带出战阵, 纵马向着后方安全的地方冲去。   能不能把性别的事情糊弄过去,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一旦暴露,林可以往的努力便全都前功尽弃,永远也不可能再有所建树。什么都没了, 什么都不会再有, 一切都会被打入尘埃。这个时代对女性堪称苛刻, 女人除了在家绣花带孩子,再也不会有什么旁的去处。更重要的是,林可现在大小已经算是个官,若是她是女人这事泄露出去,被谁抓住了把柄,不光是她自己倒霉,恐怕连举荐她的谢中奇都会受到不小的牵连。   路上无数的念头从林可的脑海中闪过,她甚至想自己在屁股上砍一刀,借着伤口将事情给蒙混过去。可这头混过去了,那头伤口却不可能不治疗,而随军的大夫是绝不会舍己为人,替她隐瞒这种要命的大事的。   怎么办?怎么办?   离军营越近,林可便越焦急,自穿越以来,她从未向此刻这般无助过。   为了尽可能快地救治她,密卫抄了近路,那是一条小路,偏僻,安静,适合杀人。   林可的箭篓里还有羽箭,如果她此刻出手,那密卫绝不会有任何的防备。杀人灭口,这四个字充满了诱惑力,自古成大事者都要狠得下心肠,只要轻轻一下…………   林可的手动了动,她吃力地仰起头,阳光如此刺眼,刺得她眼睛疼,一直疼到心口。   然而注意到她的视线,密卫却回望过来,脸上竟露出三分讶异,七分慌乱来。他猛地勒住马,手足无措地说道:“林大人,您怎么……您别哭,大丈夫……不,不是……其实我认识宫里的太监,他们过得也挺好的,就是得蹲着尿尿…………对不起,别哭,你别哭!不会有事的,是不是疼?要不、要不…………”   顿了顿,密卫一脸视死如归地说道:“你要是疼,就拧我的…那什么吧!我陪你一起疼!”   “…………”   林可愣愣地望着他,手上的动作也跟着停了下来,只这么一打岔,杀意便从她心中一点一点褪去。   她不是有精神洁癖的圣人,却也做不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事情来,这辈子,她怕是当不成什么枭雄了吧。   见她发愣,密卫伸手想摸摸她的额头。林可醒过神来,一把挥开他的手,自嘲地一笑,随即垂眸淡淡道:“暂时不回木家军的军营,去把孟昶青找来,我有话要和他说。”   孟昶青没有上战场,他留在军营中,遥遥望着战场,外表看似平静,内心却比以往都要焦灼。   八年来,林可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合作对象。他对这个惊才绝艳的少年寄予厚望,培养他,训练他,亲手将他推向战场。若是林可活着回来了,他准备了多年的计划便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若是林可死了,那他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与那些扶不上墙的兵油子打交道了。   至多半个时辰,林可是生是死,就会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孟昶青一直在等这个消息,然而没想到,他等来的却是这么一个回答。   “阿可……”   挥手让带路的密卫退下后,孟昶青眉梢微挑,居高临下地望着倚坐在一棵树下的林可,语气古怪地问道:“听说你胯.下受了伤?”   “放屁。”   林可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周围都是你的人吧?”   孟昶青颌首。   林可干脆利落道:“我没受伤,我是来月事了。”   “月事?”纵是孟昶青,一时之间也没能反应过来。他疑惑地皱眉,喃喃说道:“但这不是姑娘家才会…………你是个丫头?!”   “丫头”二字像是有千钧重,孟昶青吃惊之下失了平日里的冷静淡然,愣了片刻,原地转了几圈,忽然俯身,往林可胸前摸索了两下探不出什么来,竟然转手去解她的衣带。   “别摸了,没胸!”   林可一巴掌拍开孟昶青乱伸的爪子,恼羞成怒道:“可我确确实实是个丫头,女人,母的!”   因为刚刚哭过,她的眼圈此时仍有些发红,黑黢黢的眼睛里像是蒙了一层雾。孟昶青看得一怔,随即皱了皱眉,站直了后退一步,若有所思地上下打量林可,许久不发一言。   林可肚子一抽一抽的疼,暴躁得很,一点不想跟丫废话:“我是女的,说吧,你打算怎么办?”   孟昶青挑了挑眉,又看了她一会,忽然笑了:“你是个丫头,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阿可,我说不定会杀了你的。你把我叫来,是已经想好怎么说服我了吗?”   林可压下生理期时那种莫名其妙的焦躁感,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随即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忽然问道:“我要是用美人计,你看成吗?”   孟昶青微笑道:“我看,恐怕不成。”   林可啧了一声,直直地望向他,开口说道:“我杀了北齐大将,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我与谢中奇、木强有着过命的交情,跟白鹿书院也有联系。这些势力对你来说很有用吧,尤其是谢家和书院,在你之后的计划中,恐怕还有大用。那么,我对你来说,肯定有不小的利用价值,不然你也不会花大力气培养我了。”   孟昶青饶有兴趣地看着她:“我的计划?”   “你要插手漕运的事情。”林可用一种肯定的语气说道:“陶然居,张起,书生。”   孟昶青眯起眼睛,脸上忽地带出些缱绻的笑意:“你说的没错。阿可,但你是个姑娘。我不在意这些,天下人却在意。”   “是啊,一个巨大的把柄。”林可淡淡说道:“只要这把刀还在你手里,我就逃不出你的手心。孟大人,你从哪里能再找出一个我这么好用的傀儡来?你已经在我身上花了那么多心血了,不会希望之前的投资都打了水漂吧。”   孟昶青道:“此事风险也同样很大。”   林可弯起唇角,似笑非笑道:“你怕么?”   孟昶青脸上的笑意缓缓加深:“自然是不怕的。”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阿可,既然还要互相利用,那么你难道不该更坦白一些么?阿可,你身上有皇家血脉,此事你打算何时告诉我?”   林可:…………   等等,什么鬼血脉?她祖上八代贫民,哪儿来的皇家血脉!?   孟昶青却误会了她表情代表的意思,施施然道:“阿可,你难道不曾发现,普通人的牙齿都是参次残缺的吗?像你这般整齐的牙齿,唯有从小到大顿顿□□米才能养的出来。你的出身决不寻常。”   “就因为这个?”林可怔愣道:“万一是我家里是土财主呢?”   “但这一点,自然不算铁证。”孟昶青说道:“阿可,你身边有一串珍珠链子吧,那可不是平民百姓能有的东西,就是一般的宗室子弟,恐怕也未必能拿出这样一件东西来。”   珍珠手链?   林可心中一寒:“你派人潜入谢府,翻过我的东西了?”   “还有你那些层出不穷、脱口而出的新奇词汇,这习惯与光宗一模一样。”   孟昶青忽略了她的质问,只是兀自说了下去:“靖难之后,光宗生死不明,密卫一直奉旨追查光宗一支的下落。这么多年,挖得越深,我便越佩服这个皇帝。与史书所载不同,光宗并非昏君,他是个……很有趣的人。光宗留下了一本天书,阿可,或许你是这个世上唯一能看懂那本书的人。”   光宗,王羽之?就是那个被自己叔叔拱下皇位,活活烧死在宫中的倒霉蛋?若孟昶青说的是真话,那这人极有可能是一个穿越者,起点高,下场惨,却留下一本无人可解、神神秘秘的书。   那本书上会写些什么?   林可目光复杂地看了孟昶青一眼,犹疑地问道:“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   “你既是光宗的后人,我就不打算逼迫你,也从未想过要完全控制你。”   孟昶青半跪下来,与林可视线平视,解下腰间的刀递给她,轻声说道:“阿可,世道如此,你必须是个男人,必须是个皇子。这条路并不好走,你永远不可能得到女人能够得到的那些东西了。你可以选择现在杀了我,逃得越远越好,我的手下决不会追杀你。若你选择踏上这条路,就再也没有后悔的机会。”   四周静悄悄的,孟昶青平静地望着林可,脸上是从未有过的郑重神情。老狐狸收起爪子,露出柔软的肚腹,将性命交到林可手上,一言不发地等待她做一个选择。   可她其实从来就没有过选择。   随手将刀丢到一边,林可扯了扯嘴角,努力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本来就是个男人,对吧。孟大人,既然咱们已经达成了友好互助合约,你能不能帮个忙,给我弄点东西来?”   孟昶青微笑着点头:“这是自然,你想要什么?”   “干净房间、热水、软巾,热腾腾的姜汤。”林可揉了揉肚子,幽幽道:“还有那什么……月事布?”   孟昶青:……………… ☆、第40章 家变   此战过后, 木家再无退路, 算是彻底被绑上了大楚的战车。   林可托辞养伤,在床上躺了几天, 又被王玄明领着在木家堡溜了一圈, 凭借自个儿耀眼的军功大大地刷了一波声望, 总算是完成了孟昶青安排的任务。   ——至于之后赫兰明月会如何恼怒,北齐朝政又会朝哪个方向发展, 就不是林可需要关心的事情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这些事就丢给孟昶青去劳心劳力吧。她这会儿归心似箭,只想回谢府好好吃一顿, 好好睡一觉。   此刻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了,再过六、七天就能回到天水。数月过去了, 大嫂怕是已经生了吧。也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她走得仓促,都没来得及备下什么礼物,正好可以从云州带些特产回去,大哥大嫂小娃娃, 阿双林嫂跟谢福, 还有孙伯, 还有谢明雨谢姑娘,每人一份, 童叟无欺!   想到这里, 林可唇边不由露出一丝暖暖的笑意。   虽说这一回在云州的经历堪称惊心动魄、九死一生, 但若她吃些苦头, 就真能让这些人能多过上几年平稳的日子,那便值得。   她盘算得甚好,却不知天水城中已然发生了许多变故。   天水城一处不起眼的小院里,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守在柴门前,百无聊赖地剥花生吃。外头阳光正好,柴房里头却是另一番情景。昏暗的屋子里,一个纤弱少年躺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嘴里塞着一块破布,眼圈通红,发髻散乱,模样极为狼狈。   这正是谢中奇一母同胞的妹妹,谢明雨。   她出现在此处,自然有其缘由。   就在半月前,孟家突然前来提亲。谢明雨从小到大,第一恨的是谢中士母子,第二恨的就是与谢中士狼狈为奸的孟简,自然不愿屈身嫁给这姓孟的纨绔子弟。可婚姻大事不容她置喙,她的母亲虽是谢雁城的嫡妻,在府中说话却还不如陆千灵一个妾室响亮,谢雁城拍了板,这件事就算定下了,谁也反驳不得。   林可不在,谢中奇用尽了办法,也只是将婚期延迟了半年。谢明雨心中苦涩,又被陆千灵阴阳怪气地讥讽了几句,她性格原本就刚烈,又不知世事险恶,竟愤而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了鱼龙混杂的城西。   她虽冲动,却多少有点小聪明,知道女子单身上街不安全,便换上一身男装,却不知这反倒叫自己更加打眼。   谢明雨穿着一身不起眼的粗布衣裳,皮肤却白皙娇嫩,分明男子打扮,举手投足间却满是脂粉气,容貌秀美,身材纤细,耳垂上还有耳洞,落在有心人眼中,当真是破绽百出。   没走出几步,她就被几个泼皮无赖给盯上了,一来二去,竟被拐到了暗门子里。   所谓暗门子,指的便是私娼。古代官府的掌控力不够,天水说是吏治清明,其实藏污纳垢,像城西这等地方,便是城狐社鼠的地盘,势力盘根错杂,旁人根本摸不清其中的深浅,拍花子、拐卖良家妇女皆是小事,就是人命案子,偶尔也是有的。   谢明雨受了许多磋磨,心中又恨又悔,却想不出半点办法。   那老鸨子行事肆无忌惮,谢明雨不敢泄露来历,随意编了个商户家千金的身份。她虽久在深闺,不知世事,却也明白总督府千金这个名头太高,若她说破,对方必定惊惧,却未必会放了她,说不定一咬牙,反而会选择杀人灭口以绝后患。   怎么办?该怎么办?   闻着屋子里那股难闻的味道,谢明雨静静地落泪。她不敢大声啜泣,这些天只要稍稍闹出些动静,就会换来一顿毒打。她在府中虽不受宠,却何曾受过这样的折磨。   不知怎么的,此时此刻她心中想的最多的,不是母亲与兄长,却是那个只有几面之缘、智计百出的俊秀少年。   林可另辟蹊径,轻轻松松地就从陆千灵那里把钱给拿了回来,还倒赚了几百两,给谢明雨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她倒不至于因为这样,就对林可芳心暗许。当初林可拒绝与她结亲,谢明雨心中除了恼怒,也并没有什么旁的情绪。然而此时,林可却仿佛成了她心中唯一的依靠。   别人或许不行,但若是林可,若是他…………   身上的鞭痕隐隐作痛,谢明雨闭上眼睛,轻声喃喃道:“救我,求你快来救我,林大哥。”   一室之隔,两人正言笑晏晏地盘算,这回卖了这刚到手的俏货,能净赚多少白花花的银子。   一个瘦猴子似的黄脸男人搓着手笑呵呵道:“陆妈,你可相过了,这真是个黄花大闺女么?”   陆妈掩唇而笑,颊边的肥肉都跟着抖起来:“那是自然,癞子你就放心吧!绝对是完璧!年纪小,皮肤嫩,又是这般娇花似的好相貌,还会些琴棋书画,这回可是赚大发了。唉,要不是怕苦主上门,我都想自己留着了,这么好的货色,卖出去可惜了。”   癞子闻言吓了一跳:“你可别犯浑,这女人一看就是好人家出身的,万一漏了消息,她家里人追讨上门,事情可就不好弄了。还是早弄出城去早好!”   “这姑娘要是外地来的就好了。”陆妈不舍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了,再过几天,何平县那里就会来人,趁着这几日,我再调教调教,免得她不死心寻死觅活的,路上麻烦。”   他们这边谈得热闹,谢中奇却已是找得焦头烂额,嘴上长了一圈的水泡,连刚出生的女儿都没空看上一眼。   谢明雨失踪一事,第二天早上就被揭了出来。谢府立刻就被翻了个底朝天,谢雁城大怒,将谢中奇叫过去骂了个狗血淋头,又命他派人将谢明雨找回来。   谢明雨性子野,以往溜出府去也是有的,不带丫头随从却是头一回。   等谢中奇将她常去的戏院、首饰铺子找了一圈,没找到人,这才真正急了。他立时回头去求谢雁城,然而谢雁城向来是个好面子的人,堂堂总督府千金离家出走绝对是一件丑闻,更不要说孟谢两家婚事在即,谢总督谢大人将此事压下去还来不及,如何肯大张旗鼓搜寻谢明雨的下落,将事情闹得满城风雨?   暗中寻访,搜寻的力度就小了一半,这么一来,短期之内要找到谢明雨,那真是难上加难。   谢中奇奔波无果,走投无路之下,竟跪在了谢雁城书房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哽咽道:“父亲,明雨如今不知在何处受苦,她一个姑娘家,谁知道会碰上怎样的事……求您下令封锁城门,全城大索!若是迟了,若是迟了…………我这辈子从不曾求您,如今只求您这一件事。明雨她,她也是您的亲生女儿啊!”   书房门碰的一声打开,谢雁城居高临下,冷冷地望着他,怒道:“你这是在逼为父吗?”   他久居上位,所谓居养气移养体,这一句喝问带着千钧气势,若是一般人,恐怕立时就面色苍白,两股战战了。   然而谢中奇却抬头直直地与他对视,愤然道:“不是我逼您,而是您在把明雨往死里逼。虎毒尚且不食子,倘若明雨出事,您就面上有光了吗?”   “逆子,这是与为父说话的口气吗?”   谢雁城额头青筋暴跳,一甩袖道:“她既做下这等事,就该知道有什么样的结果。若她真敢败坏我谢家门风,那也只好报个暴病而亡。”   “暴病?!”谢中奇目眦欲裂,腾得站起身来,连指尖都在颤抖:“你、你这个畜生!”   “孽子,你说什么?”   谢雁城大怒,抬脚就要朝谢中奇踹去,却听得院子拐角处传来一声大喝。   “住手!”一个满头银发的女子快步上前,一把推开谢雁城,将谢中奇搂进怀中。   “……娘?”谢中奇失声唤道。   这正是谢雁城的嫡妻,樊远岚。她因生了谢中奇,被自己的丈夫厌弃,在这府中没有半点体面,受了这些年的磋磨,不过四十余岁的年纪,却早早生了一头白发。   但她自小受三从四德熏陶,性子又软,遇事秉承一个“忍”字,从不曾跟谢雁城红过一次脸。然而为母则刚,如今女儿下落不明,儿子又要被谢雁城踢打斥骂,饶是樊远岚,也再忍不下去了。   拦在谢中奇前面,樊远岚昂着头,木然地对谢雁城道:“你要碰阿大一下,就先杀了我吧。”   谢雁城眯起眼睛,强压下怒气,一字一顿道:“你这是成何体统。”   “若不是为了这一对儿女,我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樊远岚淡淡道:“我只要你一句话,要么你派兵去找小雨,咱们娘三个一起活着,要么你就别找小雨了,我带着阿大一块上吊去。我樊家的门第比不了谢家,却也不是什么小门小户。我若真被你逼死了,你就等着被人弹劾吧。”   谢雁城瞳孔微缩:“樊氏,你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说什么?”樊远岚唇边露出一丝说不出什么意味的笑意:“我不过是把憋了那么多年的话,全给说出来了而已。修了这许多年的佛,到底修不了心……谢雁城,好好记着,我一双儿女活着,你也能好好活着,他们出了事,那咱们一家,便一块儿下阴曹地府去吧!” ☆、第41章 救人   谢府家宅中闹得厉害, 却不知这天水城中, 竟有一人比谢中奇和樊远岚更为关心谢家大小姐的安危。   此人便是云天远。   “找到人了?”   云天远在房中踱步,看到跨进房门的管事,布满血丝的双眼顿时就是一亮。   “范围已经缩小到三家了。”   管事顶着他的殷切目光,咽了口唾沫, 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只是其中有一家,背后的势力不大好惹,需要慢慢查访。”   “查访,还慢慢…………”   云天远冷笑一声, 沉默了片刻, 忽然抄起手边的一把凳子就重重地往管事身上砸:“势力大又怎么样,大得过密卫吗?啊!?不能抢在总督府前头找到谢家小姐,你要老爷我拿什么去讨好林大人!老爷我完了,你们这帮饭桶也别想好过!!!”   心惊胆战地望向喘着粗气、状若癫狂的云天远,那管事全身发抖,连额头上的血也不敢去擦拭:“老爷息怒,小的这就去查,三天……不, 明天就能拿出一个结果来!”   “快滚!”云天远深吸了口气, 勉强调整了一下急促的呼吸,语调却仍像是在冰水中淬过一般:“今天晚上我就要结果。”   他向来城府极深,若非被逼到了绝路上, 绝不会如此失态。   当初他鬼迷心窍, 竟设计陷害林可, 之后才知道林可竟是密卫统领的贴身心腹。   这几个月来,他天天都梦见自己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密卫拖出去丢进大牢,抽筋扒皮,受尽折磨而死——自大楚立国起,得罪了密卫的人,没几个能有好下场。   偏偏林可闭门谢客,压根没有搭理他的意思。他就是想送礼赔罪,都不得其门而入。若是来个干脆的,伸头一刀也就算了。迟迟不来的报复,就像一柄悬在头顶的利剑,未知的恐惧不断地发酵,当真是令他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若单单如此,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得知他得罪了密卫统领跟前的红人,平日往来的亲朋盟友纷纷弃他而去。此时正值漕帮□□的关键时刻,这么一来,面对二公子的攻势,他几乎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已然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数天前,他就发现总督衙门突然下令,关闭城门,全城大索以追缉凶徒。   云天远立刻就从中嗅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作为地头蛇,他好歹在天水城经营了这许多年,手中自然还是有些人脉的。百般打探之下,他终于得知了“追缉凶徒”不过是个借口,这些官兵真正在寻找的,是离家出走、行踪不明的谢家小姐。   谢总督的嫡女不就是谢中奇的妹妹么?   谢中奇不就是林可的义兄么?   这谢小姐失踪得好,失踪得妙啊!   云天远脑中分分钟就列出了一排等式,立刻就明白,只要帮着找到了谢家小姐,那就是卖给了林可一个大大的人情!足以抵消先前龃龉、救他一命的大人情!   堂堂山南总督,自然算得上是天水城里的土皇帝。可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某些事情,官面上的人说话,却未必有云天远这种地头蛇来得好用。   作为漕帮长老,云天远黑白两道通吃,对买卖人口、采生折割一类的龌龊事知道的清清楚楚,想从城西捞出个姑娘来,比那些无头苍蝇一样的官兵可容易许多。   可未来是光明的,道路却是曲折的。他手下这帮饭桶,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到现在还没找到谢家小姐!要是唐国还在,哪里会像现在这般无人可用。也不知道那孟统领带走唐国是为了什么,这么久了连半点消息也没有传回来…………   想到这里,云天远阴沉着脸,心中越发烦闷,恨不得穿回几个月前,打死那个听信谢中士、傻乎乎去招惹林可的自己。   烦躁地原地转了几圈,云天远想了想,还是不大放心,正打算出门,亲自去盯着那唐管事干活,却听到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老爷!”一个小厮惊慌失措地冲了进来,结结巴巴地说道:“林、林、那个林大人上门了!”   云天远听到这个名字,顿时就是悚然一惊。   林大人,林可!不会是来抓他下大牢的吧!?   这么一想,云天远背后的冷汗顿时滚滚而下。他勉强定了定心神,这才揪着那小厮问道:“来了多少人,说!”   “慌什么。”   一个清朗的声音传来,林可旁若无人地推门而入,淡淡扫过屋中情景,勾唇笑道:“不过我一人罢了。”   云天远吃了一惊,转头看向这不速之客,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可就这么站在门口,墨色瞳仁中隐含笑意,手中执刀,姿态随意,殷红霞光将他的身影拉得颀长。   这个少年看上去就像是一把收入鞘中的利剑,不再如以往那般锋芒毕露,却没人敢于轻视他,因为谁都知道,利刃只要出鞘,便是会饮血的。   “云长老,你想输,还是想赢?”   晦暗光线里,林可开口,语气淡淡:“你想死,还是想活?”   云天远都能知道谢明雨失踪的事,密卫自然也早就得到了消息。只是密卫这种特务机构并不是万能的,近年来密卫发展的重心不在天水市井之中,在城西这类地方的势力不算太强,若想尽早找到谢明雨的下落,倒不如寻求一些地头蛇的帮助。   可这种事水太深,不是谁都愿意插手其中的。   毕竟城西那些利益集团可不是吃素的,若是挖个萝卜不小心带出泥来,平白无故惹得一身腥不算,说不定就要死无葬身之地。更何况,这谢明雨失踪一事涉及山南总督家丑,贸然插手,谁知道会不会马屁拍在马脚上,落得个吃力不讨好的下场?   只有漕帮云天远为了自救,才会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跳下这个泥坑。   因此得知此事之后,林可立刻脱离大部队,快马加鞭赶到天水,在谢中奇那里了解整件事之后,便径直前往云天远的住处。   此时,云天远被她的气势逼得说不出话来,数息之后,才张了张嘴说道:“想活,我想活!”   “那么”,林可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就给你一个做密卫走狗的机会。”   没人知道云天远与林可在书房中具体谈了些什么,但他很快就用实际行动给了林可回答。   得到那三个可疑的地点,与密卫的情报相对照之后,林可锁定了其中一家暗门子。   这是个小院子,前门临街,后院伴水。   月光清冷,林可做了个手势,身后几个黑衣人立刻分散开来,迅速守住各处要道。剩余几人跟着林可翻墙而入,院中影影绰绰,草木深深,看着竟是个精致的庭院。不远处的两层小楼灯火辉煌,凉风习习,夹杂着丝竹之声,仔细分辨,其中似乎还有女人的婉转呻.吟声。   林可环顾四周,立刻就找出一条行进路线,接着夜色的遮掩摸了过去。很快就到了廊下,有人声传来,有一男一女走了过来,林可等人伏下身体,静静地等着这两人靠近。   那女人身形肥硕,涂脂抹粉、穿金戴玉,打扮得花枝招展,林可将记忆中的画像与之比对,瞬间便确定此人就是老鸨。   电光火石间,数人出手,这一男一女连呼喊都来不及,就同鸡崽子一般被拖近了阴影之中。   “我问什么,你说什么。”   林可冷冷道:“几天前你弄来的那个姑娘,被关在什么地方?”   锋利的匕首横在脖颈之上,那老鸨却还想耍心眼,答非所问道:“是、是有这么一个姑娘,是癞子弄来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她一边说,一边给那佝偻着背的男人打眼色,生怕对方一个不小心说漏了嘴——倒不是这老鸨有多宁死不屈,而是她知道,一旦被榨干了价值,这帮黑衣人绝不会手下留情放过她,还不如撑着不说,跟这些煞星谈谈条件,说不定还能有一条活路。   她的小动作如何瞒得过林可,而对这种人渣,林可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   三根手指落地,那老鸨被人捂着嘴,连喊也不能喊,疼得全身颤抖,涕泗横流。   林可再次问道:“那姑娘在什么地方?”   “后面柴房,在柴房里!”   “很好。”林可眯起眼睛,黑如古潭的眸子中闪过一道冷意:“不过我只需要一个人带路就够了。”   闻言,那男子面容之上满是绝望,奋力地挣扎起来。而那老鸨则为暂时逃过一劫而松了口气。   然而下一刻,刀光闪过,血液四溅。那驼背男人一动不动地半躺在地上,胯.下传来一股腥骚之气,傻傻地望着转眼就丧命的老鸨,连挣扎的力气都不再有了。   他心里没有半点死里逃生的侥幸,只有恐惧,无边无际的恐惧。在这一刻,眼前这少年在男人看来,几乎就是恶鬼,是罗刹!   “我不喜欢太聪明的人。”   林可收起匕首,轻描淡写道:“带路吧,你最好不要学她。”   “柴房那边有暗哨,陆妈没安好心,打算引你们过去,惊动守卫抓你们的!”   有了前车之鉴,这男子哪里还敢耍什么心眼,毫不犹豫地就出卖了同伙,只想用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换自己的一条命:“我知道守卫藏在什么地方,我带你们去!” ☆、第42章 安慰   柴房中, 谢明雨将自己缩成一团,偏过头,木然地望着从墙壁裂缝中泄露进来的一缕月光。   暗门子里的手段不比寻常, 若非那老鸨看她是棵摇钱树, 手下留有三分余地,恐怕她早就已经彻底崩溃了。到了现在,只有在心里不断默念那个名字,谢明雨才有继续撑下去的勇气,到今日为止,她已经绝食两天了。   然而这样不值一提的“抗争”, 老鸨早见得多了。以她的经验来看, 这样娇滴滴的姑娘家, 超过八成扛不住饿,不到五天就会求着她要吃的, 就算真有那三贞九烈的,到时候饿得没力气了,拾掇起来也容易。因此老鸨除了每天硬给谢明雨灌点水下去,也不去多管她, 只等着她自己熬不住了求饶。   老鸨猜得没错。   说实话, 谢明雨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上几天。最初的愤怒、委屈、恐惧, 甚至悔恨全都已经消失了, 如今她心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只有将脑海放空, 什么都不去想, 她才能继续活下去。   人的承受力是有限的,谢明雨已到了极限,恐怕只要再落下一片羽毛,就能将她的身心全部压垮。   就在这时,她全身忽然一颤。   这么多天来,她已经对开门锁的声音熟悉无比。有人进来,就意味着下一波的刑罚毒打。谢明雨几乎是条件反射地颤抖起来,用尽全力将自己团得更紧,像一只鸵鸟一般,深深地将脸埋进膝盖。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鞭打与叫骂迟迟未来,却有一双温暖的手落到了她的肩膀上。   谢明雨愣了一下,随后喉咙微微发紧。   耳畔响起那个熟悉的声音:“谢姑娘,别怕,我来接你回家了。”   家…………回家?   接她回家?   林大哥…………林大哥!   谢明雨猛地抬起头,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人。   那个念了千遍万遍的人终于出现在眼前。   少年眉眼如旧,玄衣执刀,身披月色而来,刹那间便照亮了这个阴森可怖的鬼蜮。千万种念头纷至沓来,脑海中像是有无数东西,又像是什么都没有。   谢明雨双唇微颤,伸手触碰林可的脸颊,半晌,方才痴痴道:“林大哥,我又做梦了吗?”   当初那个一往无前、骄傲耀眼的天之骄女已然消失不见,这些天的折磨榨干了谢明雨身上所有的生气,如今她衣衫褴褛,脸色苍白得令人心悸,伤痕累累的身体不住地打着颤,整个人看上去如同一只可怜的惊弓之鸟,唯有一双眼睛在看到林可的时候,竟刹那间变得如此明亮。   “不是做梦……”   林可轻轻攥住她的手,语调不由自主地轻柔起来:“你看,我就在这里。只要我在这里,就再没有一个人能再伤害到你。”   谢明雨看不够似地盯着她,眼泪终于从两颊滑落,瞬间沾湿了衣领:“我能回家了?真的吗?真的吗?林大哥…………对不起!对不起!”   林可眼中浮现出暖意,柔声道:“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我们这就回去。”   “林大哥……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   谢明雨再也忍耐不住,哭着冲进林可怀里:“对不起,我再也不会私自跑出来了。”   “没关系。”林可轻轻地抚着她的后背,安慰道:“没关系,没有人会怪你。”   “不对,不是这样的,是我太任性了。”   谢明雨一边抽噎,一边拼命地摇头:“我知道错了,我不该跑的,娘跟哥一定担心死了,娘一定也被我连累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会嫁给孟简的,我不会再像这样任性了,对不起,对不起!”   身陷险境,这个才十多岁的小姑娘又委屈,又害怕,但这些天来,想的最多的却是自己的家人。   “谢姑娘……”   林可闻言,动作不由顿了顿,随即微微叹了口气,过了片刻,郑重开口道:“没关系,我和大哥都不会怪你,你是大哥的家人,也是我的家人,让你有任性的权利,就是我和大哥的责任。”   扶起谢明雨,林可牢牢地盯住她的眼睛,神色温煦而沉静:“只要有我在,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够委屈你,谢姑娘,告诉我,你到底想不想嫁给孟简?”   谢明雨怔怔地望着她,缓缓地瞪大了泪眼朦胧的双眼,不知过了多久,方才轻不可闻地说道:“不想…………”   她的声音慢慢变大,到了最后,心中的情绪再也按捺不住,竟像个孩子一样哭着喊道:“不想,我不想嫁给那个混蛋,林大哥,我不要嫁给孟简,我不要嫁给孟简!”   “好。”   林可摸了摸她的头,露出一个温柔无比的笑容:“那就不嫁。”   “大人。”一个黑衣密卫闪身而入:“首尾都处理干净了。   林可点了点头,随即轻轻拭去谢明雨脸上的眼泪,微笑着对她说道:“走吧,我带你回家。”   此时此刻,天水城中一座小楼里,孟昶青与唐七正在对弈。   “不下了。”孟昶青叹了口气,将手中黑子丢回棋篓:“许多年了,你这棋艺半点没有长进。”   “主子,您等等,我怎么觉得这局我好像要赢了呢?”   唐七瞪大了眼睛,指着棋盘一角道:“您看这里……诶等等,我好不容易从您手里赢一局,您不能耍赖啊!”   孟昶青面不改色地将棋盘弄乱了,端起茶杯饮了一口,淡淡道:“想输棋给我的人不知凡几,唐七,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好了,还是谈点别的吧,林可那里如何了?”   “下棋都险些输了,难得看您这般心神不宁的样子。啧啧,您倒是真看重这林小哥。为了救谢家千金,您把密卫精锐都给借出去了。公器私用……哦,不对,是公私两便,好歹林小哥救人的时候,顺便替您做了点事。”   唐七咧着嘴笑道:“他这会儿应该已经把人救出来了吧。您且放心,林小哥做事,看来还是很老辣的。”   “还是差一些火候。”孟昶青扫了他一眼,弯起唇角道:“云天远那里,可以让唐国去联络,她亲自前往,毕竟落了行迹。”   “这倒是,不过让唐国去劝说云天远,效果未必有现在那么好。”   唐七摸着下巴笑道:“毕竟那个计划风险太大,云天远虽说已经走投无路了,可也未必肯淌这趟浑水。”   “你错了。” 孟昶青摩挲着杯壁,轻笑道:“云天远天生就是个赌徒,他当年敢骗漕帮帮主,今日就敢孤注一掷登上我密卫的船。”   唐七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倒是,亡命之徒什么事干不出来。改漕归海,可算是开了个好头。”   “也是…………”   孟昶青皱了皱眉,随即往身后高背椅子上一靠,悠悠地笑道:“且看朝上衮衮诸公,这回是要钱还是要命了。” ☆、第43章 背景   近几日, 戒严令搅乱了城中秩序,天水城中暗潮涌动。   众人冷眼旁观, 皆不知这总督大人是发了什么疯,竟跟疯狗一般到处咬人,有一二喜欢自作聪明的,便私下里传言, 言之凿凿地声称城中必然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或者跟最近漕帮夺权相关。   传言终究只是传言,然而五月初,一颗火星落下, 瞬间点燃了燎原大火。   有一老头当街拦轿喊冤, 求谢大人为民做主, 道自己的独子乃是明林仓的看守, 因撞破了指挥使与漕帮二公子联手变卖仓中粮食的丑事, 惨遭迫害, 之后竟被杀人灭口。说完缘由, 这老头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便毫不犹豫地往街边砖墙上狠狠一撞,竟是血溅三尺, 以死明志。   一时间, 舆情哗然。   谢雁城顿时一脑门子官司, 骑虎难下。   说实在的, 在天水城里混, 这上上下下的谁没干点这样那样对不起国家社稷的事?官官相护, 护的是大家的利益;铁面无私,砸的是大伙的饭碗。既然死了人,舆论滔滔止不住,那必然得要扔出一只替罪羊,才能将整件事平息下去,可就算要丢卒保车,谁是卒,谁是军,丢哪一个卒,保哪一个车,那也是大有讲究,假若弄得不好,不光名声要烂,乌纱帽也得掉。毕竟天水城中还有天子耳目,皇家鹰犬。   ——密卫之可怖,委实深入人心。   要钱还是要名声?   谢大人自诩清流,面对这道送命题实在是很愁。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嫡女谢明雨总算是找回来了。虽则嫡妻与嫡女都赖在长子家中不肯回来,十足败坏门风。但事有轻重缓急,情势如此,谢雁城也懒得再去管这些狗屁倒灶的家事,只有暂时先抖擞精神,同孟指挥使商量应对之策,看看能否将明林仓案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地糊弄过去。   谢雁城的心思,孟昶青一清二楚。   那老头自然是他安排的,这不过是一颗投入湖面的小石子,不久之后,天水官场,还会出现更大的震荡。   “五天了,谢大人还没查出个子丑寅卯来,看来是铁了心要捂盖子。”   孟昶青摇了摇头,懒洋洋地说道:“听说漕帮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这么点时间就要把证据都给消灭掉,还真是难为这帮人了。”   林可正在翻看邸报,闻言扫了他一眼:“帮主病得快死了,漕帮原本就是群龙无首,碰上这种事,乱也是正常的,正好给云天远动手的机会。”   “秦老虎还算是有些本事的。有他坐镇时,连密卫想往漕帮高层中掺沙子都不容易。虎父犬子,可惜了。嗯?那些就不用看了……”   孟昶青的视线从纸上扫过,略顿了顿,随即慢条斯理地拿过邸报,翻了几页,将一处指给林可看:“其余都是小事,这才是值得关注的地方。”   “朝廷调动了边军。”林可皱眉道:“大楚和北齐难道要打仗了?”   “以防万一罢了,打不起来的。”   孟昶青回答道:“大抵月末,北齐的政.变就该告一段落了。届时北齐小皇帝自顾不暇,绝不可能南下来找大楚的麻烦。”   自从林可承认自己是宗室以后,孟昶青的态度又发生了一些改变。他将北齐与大楚的内政,掰开揉碎了一点点讲解给林可听。而林可则像一块海绵,贪婪地吸收消化所有对自己有用的知识。   沉吟片刻,林可问道:“木家堡的事情,你是怎么上报的?”   “山北总督徐庆山遣人出使木家堡,谁知山北密卫统领石青抢功心切,暗中派人混入使团,刺杀北齐使者赫兰尔雅,擅起边衅,幸而正使王玄明临危不乱,木家军忠肝义胆,大破铁甲军数百于沃野,取得大楚五十年未有之大胜,这不是个很好的故事么?”   孟昶青笑道:“之后有功的赏功,有过的罚过,王玄明当然可以往上挪一挪了,而徐庆山凭借此功劳,年底就能回中枢,入阁是不成的,但最少也能捞到一个尚书的职位。至于石青么,这些年他不甘心被我架空,私底下小动作不断,这次正好借他的人头一用。这样一来,山北算是彻底打扫干净了,只等天水改漕归海的事情处理完,下一步计划就将开始。”   林可狐疑道:“石青和你都是密卫统领,怎么权势却相差这么多?”   “密卫与文官不同,比拼的不是资历、能力,而是天子的宠信。”   孟昶青意味深长地笑道:“当今圣上念旧、护短,而我的姨母,乃是今上的奶娘。”   林可:…………   孟昶青笑着继续道:“此外,今上与我姨母,还有些不可言说的关系。因为没法给她一个名分,今上一直觉得对她有所亏欠。姨母没有子嗣,一向对我视若己出。今上爱屋及乌,这才对我多有关照。”   林可:…………贵圈水太深,简直叫人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吐槽啊!!!   不过说来也奇怪,孟昶青不辞辛劳做了这许多事,看似是大楚的忠臣义士,可言谈间,对大楚天子却不见得有几分尊重,着实矛盾得很。   但是眼下,林可暂时不想深究这些,便将疑惑压在心底。   将邸报合上,她起身道:“今天太晚了,就这样吧,我该走了。”   “急着回去用饭?你倒是痴情得很。”   孟昶青轻笑了一声,揶揄道:“所谓翩翩君子,淑女好逑。这回是谢小姐又给你做了芙蓉糕,还是蔡姑娘又替你煮了鸡汤?”   最难消受美人恩。   谢明雨自从获救之后,不知怎么地就跟蔡双建立了攻守同盟,天天组团来刷林可的好感度,大有不把她攻略掉不罢休的气势。所以听到这两个名字,林可脚步就是一僵。   孟昶青单手支着下颌,嘴角那上勾的弧度显出十足的幸灾乐祸。他漫不经心朝林可招了招手,微笑着说道:“还是过来吧,留在我这里,逃得一时也算是一时。”   “…………”   林可不爽地回头,冷着脸看他,然而过了片刻,身上的寒气忽然间烟消云散。   半眯着眼睛打量了孟昶青片刻,她满意地露出一个微笑,不怀好意道:“孟大人,我有件事想求你帮个忙。”   孟昶青挑了挑眉,饶有兴趣地说道:“哦?说说看。”   林可笑眯眯地看着孟昶青,开口道:“跟我一起回小谢府吃个便饭,如何?”   所谓男爱少,女爱俏。孟昶青这妖孽,不替她分担一下火力,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她就不信了,有了别的目标,这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债还能不长眼地死命往她头上砸! ☆、第44章 喜欢   将主意打到孟昶青身上之前,林可真是什么办法都已经试过了, 甚至将穆三娘也给搬出来一次。   然而等她深情而忧郁地将那个土匪寨里的爱情故事讲(编)完, 声称一生一世一双人, 从此再也不能爱了之后, 谢明雨和蔡双当面为她的一往情深而感动得稀里哗啦, 谁知转头就无比坚定地表示自己此生非她不嫁。   女人心, 海底针。   别人是十动然拒,到她这里就成了十动然嫁,仿佛看到了“后宫建造者”、“人肉推土机”的成就在自己头上闪烁,林可心中简直是日了一万只哈士奇。   若非如此,林可也不至于将孟妖孽给拎到家里来,实在是她此时已然走投无路了。况且据她这些天来的观察,孟昶青有权有势,身体健康,无吸烟喝酒逛青楼等不良嗜好, 绝对算得上是个良配。真看对了眼, 两个姑娘谁能嫁给他,都不算亏。   林可是个行动派, 当天晚上就将孟昶青带到了小谢府。   如今, 林可与谢中奇算是通家之好, 可孟昶青却是头一回上门。用餐时, 女眷自然是要避开的, 但之后林可若是想安排个偶遇什么的, 倒也不算太难。   这一日天色微沉, 群星掩在厚厚的云层之下,唯有一轮清冷的明月挂在当空,月色光凉如水。取下了面具的孟昶青一身便服,长发随便绑成一束,微风穿过水榭,他含笑倚靠在柱子上,眼底尽是戏谑,衣袍与鬓发在夜风中轻扬。   左侧是富丽幽雅的园子,两个少女穿过繁茂的花枝,袅袅婷婷伴暗香而来。孟昶青收回视线,勾唇望向林可,施施然道:“阿可,请我帮这个忙,人情可是很贵的,你要如何还我?”   “作为上司,替手下遮风挡雨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林可朝着不远处的谢明雨和蔡双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连眼神都没丢给他半个,心不在焉地回应道:“跟我要报酬,未免太见外了。”   这些日子林可总往外头跑,谢明雨跟蔡双能见到她的机会不多,因而此时见有外人在场,也只是脚步微顿,最后仍是不管不顾、兴兴头头地就撞了上来。   林可被这如火的热情吓了一跳,当即后退了一步,默不作声地就往孟昶青身侧躲闪。   “林大哥,真巧。”   谢明雨眼明手快地扯住她的一只袖子,笑着说道:“我跟阿双妹妹出来逛一逛,没想到就碰上你了。”   蔡双不如谢明雨那般放得开,瞟了林可一眼,便有些羞涩地低下了头,轻轻柔柔地喊了一声:“林大哥好,真巧啊。”   巧个屁啊,分明就是早有预谋,蹲守在这里等她吧!   林可顿感压力山大,暗搓搓地踹了孟昶青一脚。   孟昶青有些好笑地扫了她一眼,这才微微一颌首,人模狗样地出声道:“两位是林兄时常说起的谢姑娘与蔡姑娘吧,在下贾云。”   方才谢明雨同蔡双的心思都扑在林可身上,压根没注意到旁边还站了个人,此时望去,俱是一愣。周围寂静无声,夜色中远处的灯火模糊不清,池中碧水映着明月,波纹粼粼微光闪烁。孟昶青望着二人,俊美无俦的脸上是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瞳极黑,倒映着烛光月色,别有一种令人神魂俱摄的魅力。   这样的容貌,甚至压得谢明雨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许久之后,她才回过神来,等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不由地面色发红道:“你是林大哥的朋友?我从前没有见过你。”   “我与林兄认识的时间不久,不过可算是一见如故。”孟昶青道:“天水城中人才辈出,今日由林兄引见,有幸得见令兄,谢公子果然有君子之风,相处时令人如饮清泉,如沐春风。”   见他赞扬自己的兄长,谢明雨心中对他好感又多了不少。但好感归好感,她大半的心思却仍在自家林大哥身上。这热恋中的少女,眼中哪里容得下他人,哪怕是潘安再世,在谢明雨心中也比不得林可的一个指头。   跟孟昶青寒暄了几句,谢明雨就又缠着林可道:“天气渐热,我跟双妹妹给你做了几件衣服,已经送到你房里去了,你一会记得试试,看合不合身。”   这是第几件衣服了,就是一天换一件,恐怕都要穿不完了吧?   林可心中苦笑,却不忍回绝谢明雨跟蔡双的好意,只好道:“是么,多谢你们了。只是晚上别拿针线了,仔细眼睛。”   她打定主意要拿孟昶青当挡箭牌,又笑着敷衍了几句,一边偷偷给孟昶青打眼色。   孟昶青倒是配合,不动声色地将林可与二人隔开,有一搭没一搭地替她挡了不少炮火。他做得巧妙,谢明雨心思浅,虽然觉得孟昶青有些碍事,但出于礼貌倒也没说什么,更是半点也没察觉到什么异样。然而蔡双冷眼旁观,心里却是越来越急。   与谢明雨这般的大家闺秀不同,蔡双自小被当作花魁培养,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怎么样的事情没有经历过?甫一见面,她就从孟昶青身上感受到了威胁的意味。   要知道,这世上不光有男女之情,还有所谓的龙阳之好,断袖之癖!   谢姐姐和林大哥或许看不出来,她久在欢场,难道还看不出来吗?   这姓贾的长着一张男狐狸精的脸,总拦在她们和林大哥之间,只要她们想跟林大哥搭话,就跑出来三言两语将话题带过去,只为霸占林大哥,司马昭之心,简直路人皆知!   谢姐姐性子冲动,若知道此事,也不知道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来,平白坏了名声,此事还是先瞒着谢姐姐为好。但她原本就是青楼里的出身,却没有这般顾虑,定要戳破这贾云身上的狐狸皮,叫他知难而退。   想到这里,蔡双心中暗暗握了下拳,抬头目光灼灼地望着孟昶青,浑身上下散发着熊熊斗志。   林可不明所以,见谢明雨跟孟昶青言谈甚欢,而蔡双更是将全副心思都放在了孟昶青身上,不由暗自松了口气。   果然,这世上到底还是要看脸啊!   终于将沉甸甸的桃花债甩给了别人,林可一身轻松,送孟昶青出门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真挚的笑容:“贾兄,大恩不言谢。以后记得多来谢府逛逛!”   孟昶青似笑非笑道:“你高兴得似乎有些早了,我看那两位姑娘,芳心可都还系在你的身上。”   他微微侧着头,唇角勾起,纤长的眼睫垂下,掩住眼底说不出什么意味的神色。深黑长发被一根紫缎绑在脑后,有几缕就垂落在耳侧,衬得肌肤越发素白。   “这样的容貌…………”   林可不怎么在意地挥了挥手,笑着说道:“有哪个姑娘会不喜欢你呢?”   “譬如你?”   孟昶青笑了笑,语调是一贯的轻佻戏谑:“不管如何,这事成不成你都欠我一个人情,上回的牛肉不错,改日请我去吃上一回,这账才算是了了。”   “好吧。”林可叹了口气,心疼道:“你家财万贯,何必一定要来敲我的竹杠?”   就在这时,孟昶青忽然朝着远处街角投去一瞥。林可也跟着反应过来,朝那里看了看,疑惑道:“怎么了?”   “无事。”   孟昶青饶有趣味地挑了下眉梢,随即对林可道:“你且回去吧,不必送了。”   他一向神神秘秘的,林可也懒得管他,闻言便转身回了谢府。孟昶青望着她的背影,无声地笑了笑,才迈步朝方才那个街角走去。   黑影中闪出一个人影,身形纤细窈窕,竟是个女子。   “蔡姑娘。”孟昶青微笑道:“不知你找在下有何事?”   蔡双冷冷地打量他,开口道:“小白脸,离林大哥远一点。”   孟昶青半眯起眼睛,淡淡道:“我不知姑娘是什么意思。”   “真可笑。”   蔡双唇角微扬,露出一个细微的冷笑:“贾云,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喜欢林大哥吗?” ☆、第45章 收服   四周寂静, 光影将这一角隔绝出来, 蔡双不躲不避地与孟昶青对视, 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中满是挑衅的意味。   似乎是觉得有趣, 孟昶青打量了她片刻, 忽然弯起唇角, 击掌而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 姑娘竟知道了,这本事可当真是让人佩服得紧。”   他的动作里带了些漫不经心的淡漠与随意,声音舒缓仿佛闲话家常, 蔡双却本能地感到了危险。她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 内心种种情绪上下翻腾。   …………林大哥。   她咬了咬嘴唇, 狠狠地将恐惧与不安压下去,眸光中透出某种破釜沉舟的冷意来。莲步轻移, 蔡双试探着接近孟昶青, 随后整个人都贴了上去,微微抬头, 眼中是不加掩饰的恶意, 像是一条蛇阴狠地露出了自己致命的毒牙。   “别嘴硬了, 退一步有什么不好呢?女人坏起来的时候,有许多男人连想都想不到的方法。”   蔡双抬手勾住孟昶青的脖子,媚眼如丝, 在他的耳边吹了口气, 缓声道:“这位公子, 你说说, 若我扯开衣服,在这里惊呼非礼,林大哥赶出来之后,究竟会怎么想,如何做呢?”   “蔡姑娘果然没有叫我失望。”   孟昶青掐住她的下巴,将她拉得更近了一些。蔡双轻呼一声,红纱滑落,露出后背大片洁白光滑的肌肤,夜风拂过,她忽然感到一阵寒意,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谢家小姐身陷险境,获救后依然惊魂不定。你几个月来一直照顾身怀六甲的徐氏,早已取得了谢家上下的好感,这次自告奋勇去安慰谢明雨,自然也没有谁会怀疑你的动机。”   孟昶青低头望着蔡双,语调中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眸光却是森寒刺骨:“你是青楼卖笑的出身,对暗门子里的伎俩一清二楚,通过讲述相同的经历,你很快就取得了谢家大小姐的同情与亲近。林可与谢明雨门当户对,谢明雨心里自然是有林可的,而谢中奇更是一直想促成这桩婚事。若谢明雨哪天当真过了门,你就能作为陪嫁丫鬟一起嫁过去,届时,只要正室谢明雨一发话,将你变成林可的妾室确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真是好打算。”   顿了顿,他脸上的笑意加深,不疾不徐地继续说道:“姑娘,你不妨猜一猜。若我将这些话告诉林可,你觉得他会怎么想,如何做?”   阴沉晦暗的天空下,两人交叠的身影被冰冷的月光扭曲拉长,蔡双脑中一炸,猛地瞪大了双眼,那一句句话如钢针般扎进她的心底。   她张了张嘴,双眼中有不甘与恨意一点点地漫上来。片刻后,蔡双冷冷道:“是啊,我接近谢姐姐,就是想要利用她。她那样的姑娘,才能配得上林大哥。我呢,我就是个臭婊.子…………”   她深吸了一口气,重重擦去嘴唇上被自己咬出来的血迹,含恨道:“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除了林大哥,有谁看得起我?我知道……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可再这样下去,等他娶妻生子,我无名无分,连继续留在他身边都会变成奢望。我或许别有心思,但谢姐姐能嫁给林大哥,这是皆大欢喜的好事,我不过是想跟着谢姐姐嫁过去,当一个妾室,哪怕做个端茶倒水的丫鬟呢……不管要利用谁,不管要做怎样的龌龊事,我这条命不值钱,舍了又能如何。谁挡我的路,谁就要去死!”   蔡双直直地望着孟昶青,秀美的面容上是浓浓的杀意。月光下,她像是一柄因淬了毒而显得格外冰寒瑰丽的利刃。欢场上的生活早已教会了她一切,一人千面,她从来都不是一只无害的白兔,而是一条致命的毒蛇。   但孟昶青的下一句话,却让她身上的敌意如潮水般退去。   “阿可身边确实需要一个女人。”孟昶青随手放开蔡双,语气淡淡道:“而我需要一个探子。”   蔡双怔了怔,一言不发地瞪了他一会,终于忍不住道:“你是什么意思?”   孟昶青扫了她一眼,唇边浮起一丝说不出什么意味的笑意:“你可以放心,我不会让你做什么对林可不利的事情。五年后,林可便会娶你为妻。”   “真的…………”   蔡双抿了抿唇,声音有些嘶哑,还带着点颤抖:“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孟昶青微笑着说道:“你随波逐流,仍人摆布,连想留在林可身边都需要使尽手段,只是因为你手中什么筹码都没有,仍谁都能在你身上踩上一脚。你小心翼翼地讨好谢明雨,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或许一开始会很顺利,但一辈子这样的长。蔡姑娘,你与谢明雨共同分享一个丈夫,日日夜夜,两人间的嫉妒跟嫌隙会像野草一般缓缓滋生,而你除了谢明雨的善心之外,不会有任何别的依仗。”   他望着蔡双,唇边的弧度一点点变大,悠然道:“机关算尽,到头来不过一场空,除非有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   “你到底是什么人?”   蔡双瞳孔微张,心中不可抑止地泛起恐惧,以及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期待与渴望:“你是……密卫!”   闻言,孟昶青脸上露出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似乎想开口,却忽然顿住,有些讶异地望向城南那一侧的天际。   已是深夜,群星隐在云后,唯有一弯勾月吊在树梢,地平线上突兀地泛着红色的火光,在深黑色夜空的映衬下亮得刺眼。   远远有喧闹的人声传来,整个天水城似乎都要被这场大火惊醒。   “城南,是尚明仓。”   孟昶青半眯起眼睛,宽衣广袖站在冷清的街角,颀长的身影笼罩在沉沉的黑暗中,脸上仍有笑容,身上却不知为什么,带了一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悲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他轻笑着叹了一句,声音里参杂着些许微妙的自嘲:“这世上,有几个人能跳出这个圈子?我不行,你不行,漕帮诸人也不行。”   一个黑衣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单膝下跪:“主子,唐老大已经派人前往总督衙门和明林仓了。”   “给她一块牌子。”   孟昶青颌首,随即偏头扫了蔡双一眼,语气淡淡地说道:“走吧,今天开始,整个天下都要大乱了。” ☆、第46章 风浪   尚明仓是云天远挑唆别人烧的。   这世上总是不缺傻子。作为一个成功的骗子, 云天远最是擅长玩弄人心。在他状似无意的引导下, 果然有人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 以为烧掉粮仓就能毁灭证据,代替他顺利地完成了密卫交代的那个任务。   尚明仓与明林仓是泛江沿岸最大的两个粮仓, 每年从湖广运来的新稻米有两成会被运至天水,这场大火一烧,真正是天下震动。   密卫有了足够的借口介入此事,空荡荡的明林仓终于暴露在世人眼中。谢雁城的脾气一日比一日差,身边侍从动辄得咎,受宠若陆千灵, 也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此时唯有谢中士, 才敢坐在他身边, 脸色凝重, 却并不显得慌张。   “密卫就如恶犬, 一旦咬住猎物绝不松口。”   谢雁城重重地一拍桌子,横眉竖目道:“连我的幕僚, 那姓唐的密卫也说拿就拿,这般跋扈酷烈,竖子, 我早晚必杀之!”   “父亲请息怒, 唐七此人很有用。”   谢中士扫了他一眼, 语调平平道:“唐七在密卫中职务不低, 我前日遣人往他那里送了一幅吴道子的画, 他收下了。这样看来, 密卫看似气势汹汹,却未必会动真格的清洗山南官场,否则这唐七绝不敢私自收受贿赂。若是这几日里,关师爷能被放回来,我们就可以和此人进一步接触。”   “为父已经派人前往京城,联络东儒党,看看能不能有什么转机。至于孟珙那里……”   谢雁城冷哼一声:“为今之计,只有壮士断腕。”   “…………”   谢中士动作微顿,随即垂下眼睫,淡淡道:“恐怕不行。”   谢雁城皱眉看向他,不快道:“我知道你与孟简情同手足,禄宁,此时不是优柔寡断的时候。”   “孟伯父若是栽了,必然会将您一起供出来。”   谢中士面无表情道:“以他的为人,既然敢同您一起做这般掉脑袋的事情,想来早就想到过这一天,手中肯定握着能置您于死地的把柄。”   “你是说…………”谢雁城沉吟片刻,手指在书桌上敲了敲:“若是他‘畏罪自尽’呢?”   “父亲,此乃下策。”   谢中士抬眼直直望向谢雁城,开口劝道:“官场上有些规矩不能坏,况且孟伯父也有自己的人脉,值此风雨飘摇之际,还是应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为上。”   “不错。”   听了谢中士的分析,谢雁城微微颌首,又摇了摇头,扯着嘴角冷笑了一声道:“这次风波,未必就是冲着我与孟老孟而来。依我看,醉翁之意不在酒,此事最后还是要落在‘改漕归海’四个字上。禄宁,若那唐七有了什么回应,及早告诉我。”   说完,他叹了口气,便挥手示意谢中士出去。   谢中士沉默地起身,正要往外走,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对了,明雨的婚事…………”   “有这么一件婚事,正好用来稳住孟珙。”   谢雁城疲惫地按了按太阳穴,犹豫片刻,忽然硬声道:“…………那不孝子,似乎同密卫有些关系?叫他这几日回来吃个晚饭,我有话要问他。”   密卫对谢府的渗透并不像林可想象中那么彻底,谢雁城与他庶子在书房中的对话,不曾传到孟昶青的耳朵里。不过他们会谈些什么,孟昶青却大致能够猜得出来。   “除了秦老虎,这漕帮高层都进府衙大牢了,真是他娘的棋差一着。主子,我到处都翻遍了,没找到那本账本。”   唐七啜了口茶水,唉声叹气道:“谢雁城那老匹夫死挺着不肯把犯人交给咱们,他好歹是堂堂山南总督,我又不敢来硬的。这些天,我是真难啊——”   “我倒是觉得,你这些天过得颇为不错。”   孟昶青笑吟吟地望着他:“吴道子的画,你转手卖了多少银子?”   “咳咳,我这不是奉命受贿么!”   唐七干咳几声,随即讨好地给他倒了杯茶,涎着脸皮道:“主子,我都老大不小了,穷得至今连个媳妇都没有,这钱,您看…………要不,就当您提前给我成亲随份子了?”   “说的像是我苛待你一般。”   孟昶青嘴角勾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或者我做媒,这便许配个大家闺秀给你,如何?”   唐七一噎,苦着脸道:“别介!要有了妻室,如何能有现在这般自在快活。”   眼珠转了转,他忽然八卦心起,凑过去压低了声音问道:“主子,您别光说我呀,你自个呢?这些年来,您最多就是个逢场作戏,身边从来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贴心人,小的我看着心疼啊。”   孟昶青挑起眼看了看他:“哦?”   “这蔡双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也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人物,哪里值得您去亲手招揽,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啊。后来我突然想起,林小哥前些日子,似乎是被谢明雨跟蔡双这俩姑娘缠得都快疯了,是不是?您一出场,咣当,就收服了蔡双,又让蔡双说服了谢明雨,曲线救国,这才叫林小哥有了喘口气的机会。”   唐七眨了眨眼睛,嬉皮笑脸地揶揄道:“主子,您什么时候对别人这般上心过啊?”   “林可后来居上。”   孟昶青闻言笑了笑,不怎么在意地随口反问道:“唐七,你莫不是吃醋了?”   然而唐七盯着他看,脸上的笑容却一点点消失。他张了张嘴,半晌后郑重道:“主子,您找谁都成,以您的身份,有分桃断袖之癖也不算什么大事。可是林小哥…………林可是男人,又向来是个有主意的,何况他的身世实在是不简单。主子,这条路太难走,与其日后摔得遍体鳞伤,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踏上去得好。”   这话,唐七像是在心里憋了很久。林可的真实性别,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是以孟昶青并未将此事告诉他。这些天来,自家主子那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唐七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劝诫一二。   这已是第二个说他喜欢林可的人了…………   孟昶青有些郁闷地想:难道当真如此?   然而他不说话,唐七的神色却是愈发凝重,苦口婆心地说道:“主子,还是放弃吧,在我看来,林小哥对你半点意思都没有。他小子好色得很,这左拥右抱,身边尽是莺莺燕燕,傻子都能看得出来,他喜欢的是女人啊!”   孟昶青:…………   唐七摇摇头,继续毫不留情地捅刀子:“他身边那么多女人,主子,您是万万抢不过她们的!”   孟昶青:…………   “您长得是好看,说不准真能挤走那群不长眼的女人,一时占了上风。”   见孟昶青还是没有什么反应,唐七终于痛心疾首道:“可以色事人,不能长久啊!主子!”   孟昶青:…………   “唐七。”   孟昶青沉默片刻,缓声说道:“你这般过问我的私事,似乎并不怎么合适。人与人之间,到底应该保持一些适当的距离。”   唐七不知怎么地就打了个哆嗦:“适当的距离?”   “对。”   孟昶青弯起唇角,身上寒气四溢:“譬如,阴阳相隔——”   唐七:………… ☆、第47章 百家(补内容)   天水城中暗潮涌动, 又是过得几日, 正是四月初八。   阳光明媚,谢雁城的心情却不如天气这般好。   一直以来,他都拿孝道压着自己的嫡子, 可那一日过后, 谢中奇便带着樊氏离开谢府, 大有铁了心要跟他这个做父亲的一刀两断的架势。   换做平常时候, 谢雁城一怒之下, 或许真会将这逆子逐出家门, 可值此多事之秋,多一点人脉也是好的。谢中奇既然认识那姓林的密卫, 就还有些可利用的价值,谢雁城也只好忍气吞声, 让谢中士传话叫谢中奇回府,率先做出一个低头服软的态度来。   可谢雁城退了一步,谢中奇却并不领情。拖了许多天,才在天水酒楼定了个位子,客气而疏离地请他过去一会。   谢雁城心下不快, 到底还是微服去了。   他换了套寻常的衣服, 但身上仍带着久居人上养出来的贵气, 店家待他很是恭敬,躬身领着他上了楼。   二楼是包厢, 拿绣花屏风隔成单独一间, 梨花木的桌椅, 青花瓷的茶具,屋内香烟袅袅熏人醉,窗外是杨柳青青江水平,看着颇为雅致。   有一人静静地倚在窗前,不知怎么的,叫人不自觉地就将注意力集中到了他的身上。他乌黑的眼珠被垂下的睫毛遮住半边,眉眼中带着些许倦怠的神色,目光投向远处的山影,像是在眺望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看。听到门口传来的声音,他才回过头来,见到谢雁城,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个笑来:“贵客到了,请坐。”   “你是…………”   谢雁城眯着眼睛分辨了一会,不悦道:“虢山呢?”   “大哥不会来的。”   那人笑了笑:“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关系,反正谢大人想找的,不就是我么?”   “…………林可,林梅素。”   谢雁城的表情严肃起来:“怎么是你?”   “我来和谢大人谈一谈。”林可开门见山道:“近来漕帮的事,想必令大人很是为难吧。”   “此事如何,朝廷自有公论。”谢雁城道:“本官清者自清,有何需要为难的。”   林可上下打量他,笑着摇了摇头:“谢大人,咱们在这里试探来试探去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吧!账本已经到密卫手里了,您再装腔作势的,恐怕要倒霉。”   说完也不等谢雁城反应,她便敛了笑意,淡淡说道:“正康六年九月初七,甲先生支取纹银一千两,正康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甲先生自仓中提稻谷一百石,棉花一千斤。同年十二月,甲先生…………”   “够了!”   谢雁城一声断喝,怒气冲冲地打断林可的话,脸色赤红,喘着粗气道:“孟珙投靠密卫了?不、不可能,这是取死之道,他不可能那么蠢……账本,你们拿到账本了?”   密卫其实还没能找到账本。这甲先生就是谢雁城在账本上的代号,林可只是借助密卫查出来的一些零散东西,诈一诈谢雁城罢了。   “现在追问这些小节又有什么意思?”   林可望着谢雁城,嘲讽一般弯起唇角:“谢大人,你还认不清形势吗?西原流寇横行,朝廷接连用兵,财政已然入不敷出,前几个月木家堡又与北齐打了一仗,北齐那里还不知如何反应,边军一鼓噪,朝廷指着这帮丘八打仗,今年的粮饷又得往上加。四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此时两大粮仓出事,尚明仓更是干脆被烧了个精光……运输线出于半瘫痪状态,人心不稳,奸商趁机囤粮居奇,京城的粮价已然涨到五两一石了,谢大人!”   这些事,谢雁城其实全都知道,但他从来不敢去深想。如今黯淡的前景被林可点破,字字如刀,他的心防已经被破了一半,连藏在袖中的手都有些颤抖。   林可却不放过他,继续缓缓地说道:“泥腿子饿死几个,对谢大人来说当然没什么好在乎的。可京城是什么地方,一块砖头砸下来,十个里面能拍死九个当官的。粮价飞涨,好些御史都没米下锅了,这帮人战斗力可不弱,况且事关切身利益,谁都会拼命的。纵是平头老百姓,也决计不肯坐在家中白白饿死的,若是一个弄不好,京城不稳,怕是连首辅都要掉脑袋吧——可谢大人你竟还在这里和稀泥,指望抛出一两个小卒子就能将此事平息下去,委实可笑。”   谢雁城缓缓抬起头,整个人似乎都在瞬间老了几岁。他喃喃道:“这是何必?改漕归海,改漕归海……牵扯这许多人来,孟昶青简直就是个疯子。”   “您和孟统领,总有一个人要担责的。”   林可看着这位往日里高高在上的山南统领,语气中没有半点感情:“谢大人,您不合作,我们也只能去找肯合作的人。”   “等等。”   谢雁城深深地吸了口气,像是终于下定了什么决心,开口说道:“本官在东儒党那里还有几分颜面,说吧,密卫想让我做什么?”   接下来的事很顺利。   东儒党的根本远在浙东,原本就分润不到多少漕运的好处,比起失去谢雁城这位山南一柱,改漕归海于他们来说是可以商量的事情。孟昶青承诺,孟珙下台后,这个山南统领的位子由东儒党人安排,相信东儒党魁莫青山应该会接受这个不错的交易。   至于谢明雨的婚事……谢雁城既然已经决定出卖孟珙,想必不会留着这门婚事,以免将来连累自己。   走出酒楼,林可轻轻呼出一口气,事情虽办完了,心中却没有多少兴奋的情绪。见了太多的丑恶嘴脸,这些勾心斗角的事只叫她疲倦。她愣了会神,不自觉地顺着江水往下游走,很快就到了自己常去散心的一处地方。   此处僻静,一道残阳铺水中,青山隐隐水迢迢。   林可找了块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下,随手捡了块石头扔出去,江面被打破,泛起层层涟漪。那声音激起飞鸟,芦苇荡不住摇晃,鸟群扑簌簌地朝着天际飞去。   林可望着那些越来越小的黑点发呆,忽地听到有人在身后轻声唤道:“林兄?”   那声音中带着些许迟疑,林可一时间没想起是谁,疑惑地转头望去,便见到向秀独自立在霞光之中,眼中含笑,正看着自己。   “向兄!”林可吃了一惊,手一撑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意外道:“你怎么在这里?”   “此地还是林兄介绍于我的。”   向秀温和地笑道:“这里没有多少人,正适合我看书。”   这次回来,林可身边一堆杂务,没能和向秀见上几面。在书院那几日,她早与向秀混得熟了,闻言便打趣道:“跑到无人处来看书?向兄看得莫不是春宫图?”   向秀弯起唇角,露出的笑容清清净净,宛若清风皎月。他扬了扬手中的书,有些好笑地回答:“听林兄如此说《墨辩》,墨子怕是不免要从坟里爬出来了。”   林可讶异道:“你还看墨家的经典,我记得儒墨两家的关系可不算好。”   “那是以前的事了,如今墨家传承早已断绝,也谈不上什么别的。”   向秀道:“老师不愿我看这些离经叛道的杂书,墨家提倡兼爱非攻,旁人皆道墨者乃无君无父的贼子,然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诸子百家各有所长,在我看来,墨子的学说并非一无是处。”   “如今天下儒生当道。”   林可怔了怔:“这么多年来,你怕是头一个从翻查故纸堆,研究墨家学说的人了。”   “不光是墨家。”   向秀眼中透出些落寞来:“黄老、法家、农家、兵家,自从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诸子百家的典籍都散佚得差不多了。孔子诛少正卯,孟子同样容不下许行,大道之争,从来残酷。便是如今,儒家各派也是争斗不休,于民生何益?如今财匮民困,盗贼滋炽,吾辈治学,以利民为要。如何富民,如何强国,光靠一家之言,或许…………”   在这个时代,向秀的言论堪称欺师灭祖、大逆不道,是以他从未跟任何人吐露过心声,今日却不知为何,竟在林可面前将这些话全讲了出来。   “我的想法,老师不会理解,师兄弟们也不会理解。”   向秀轻叹了口气道:“我只是觉得,或许林兄能够明白,所以才忍不住一吐为快。”   “也许吧。”   林可目光复杂地望着他:“向兄,可就算我觉得你说的对也没什么用处,不管怎么样,司马先生若知道你有这种危险的思想,定然会忍不住掐死你的。而且你这么偷偷摸摸地看书有什么用,思想要传播开来,才能富民强国,对天下事产生它该有的影响。”   向秀顿了顿,苦笑道:“林兄说的不错。”   林可往两边看看,确定没人,凑过去拍了拍向秀的肩膀,以卖安.利的语气劝诱道:“向兄,挂羊头卖狗肉听过没,瞒天过海听过没?‘发先贤之微言大义,试论于当今天下’,向兄,你听过这句话没?”   向秀一愣,疑惑地望着她。   林可朝他露出一个笑来:“你不必明着跟人家争论。诸子百家的思想,你可以拿来改头换面塞进儒家的理论里,不是么。就说你是从孔圣人的微言大义中得到启发,参考了春秋左传什么的,谁能说什么?反正一本论语,如今也被一代代儒生歪曲得差不多了,就是孔子的亲传弟子,对他的言论也是各有各的解释,你不过是继承先贤的伟大事业罢了。”   听了林可的一席话,向秀愣愣道:“……林兄高见。”   那些话其实十分离经叛道,偏偏听上去很有道理。孔子死后,儒门分裂,与儒家相爱相杀数百年的法家其实就脱胎于子夏的学说,因而向秀一时之间还真反驳不得。   若换个人或许会恼羞成怒,以除魔卫道为己任,同林可争论个不死不休。   然而以向秀的豁达通透,却能看出其中确有可行之处,而林可也确实是在替他着想。过了片刻,他将林可的话细细咀嚼了几遍,便不由失笑道:“这倒确实是个好办法,我记下了。”   “只是这样一来,不知道儒家学说会被你变成什么模样。”林可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却忽然郑重道:“但总该试一试。”   望着地平线上那缕逐渐消失的阳光,林可缓缓地,像是要一并将这些话刻在心里一般说道:“稷下学宫,百家争鸣,华.夏文明之鼎盛自此开始。然而入今思想禁锢,东儒派一家独大,科举只考四书五经,将华.夏数千年的文明与智慧弃之如敝屣,不思进取,以至于国家积贫积弱,内忧外患。有思才有变,总要有一个先行者,哪怕是摸着黑磕磕绊绊呢,总归替后来人踩出了一条路。向兄,其实学说如何倒还在其次,我只希望华.夏民族能够保留思辨进取的精神,无论如何在百年之后,不要再出现什么‘存天理灭人欲’的畸形怪物,将普天下黎民百姓全都变成一个个思想僵化的木头人。”   她的表情如此认真,乃至于凝重。   向秀微愣之后,垂头轻抚《墨辩》深蓝色的封面,发丝垂下,遮掩住了他的神色。过了半晌,他方才开口道:“我眼中只有现在,林兄却已看到百年之后的将来。如此下去,儒家当真会到如此万马齐喑犹可哀的地步么?”   “我不知道。”   林可轻叹了口气:“我说不出别的什么,只是觉得,当这个国家超过七成的人吃不饱饭时,高居庙堂的儒家子弟们,怎么都该求新求变吧。尧舜以来,各个朝代鲜有超过三百年的,儒家所期待的大同世界,圣王之治又在哪里?甚至数百年后…………”   数百年后神州陆沉,中原之地尽染腥膻,清朝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自此之后,中华之民流离失所,中华之土地浸满鲜血,那段历史给整个民族身上刻下了无法磨灭的阵痛与伤痕。   一开始来到这里,林可唯一的目标就是活下去。但渐渐的,她影响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人与事也在影响着她,她的心里渐渐压了更多东西。   人们被囚禁在短暂的一生中,看不透历史的迷雾,看不穿未知的未来。她不过是沧海一粟,却机缘巧合来此,从而知道华夏数千年的历史,能够借此一窥兴衰与治乱,通晓时局和人心。不管她因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都应当有其意义,不仅仅是为了救那些饱受战乱之苦的大楚百姓,更是为了避免华夏民族百年之后的那场灾难。   只是这些话都不能与人言。   “向兄,对不起,我无意贬低你的师门。”   林可最后只是自嘲地笑了笑,轻声说道:“为了向你赔罪,我请你喝酒如何?”   “林兄坦诚而言,令我受益匪浅。”   向秀摇了摇头,释然地笑道:“这杯酒,该我请林兄才对。对了……”他忽而好奇问道:“不知‘存天理灭人欲’出自何典?”   林可一怔,反应过来自己刚刚似乎讲high了,不小心说漏了嘴,后背顿时冒出冷汗来:“……什、什么存天理灭人欲的?”   “区区六字,似乎蕴含许多道理。”   向秀眉眼含笑,温声道:“莫非是那位唐宋居士所言?他可有著作存世,可否借于我一观?”   林可:…………   尼玛装逼遭雷劈,自作孽不可活啊!她从哪里掏摸个理学大师来给向秀围观啊! ☆、第48章 暗杀   向秀平时温和豁达, 关键时刻却很认死理,认准了要看唐宋居士的著作, 林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实在搪塞不过去,便在酒楼里点了最烈的枫叶红, 将向秀灌醉,这才脱身而出。   夜深人静, 她叫酒家雇车将向秀送回书院, 自己却打算走回去。林可虽在酒席上耍了不少小花招,算起来比向秀少喝了至少一半,此时却也已有八成醉了,连走路都多少有些晃悠。她就这么一路扶着墙走了几步, 脚下一趔趄, 差点就摔倒在地。   仰头朝着黑沉沉的天幕看去, 林可迷迷糊糊地想了想,索性靠墙坐了下来, 伸展开四肢, 闭上眼睛晒起月亮来。   月与灯依旧,路边草丛里传来若有似无的虫鸣, 更远处似有袅袅乐声,听不分明。林可脑中放空, 不由自主跟着哼起来, 只是很快就变了调, 成了现代一首连她自己都记不起名字来的流行歌曲。   从前的事被埋在记忆深处, 缓缓褪色,唯有在这种时候才会突然冒出来,林可将这首歌哼得荒腔走板却气势十足,连周围虫鸣都压了下去。这么一来,四周愈发寂静,显得天地间似乎都只剩下这一曲难听的小调。   林可不由便觉得有些尴尬,还有点冷,她拢了拢衣服,仍旧打了个寒颤。此时,头上忽然有个什么玩意兜头罩脸地落了下来。林可心里一惊,睁开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干脆利落地挥开那东西,顺手拔出腰间的匕首,锐利的刃光散发出腾腾的杀气。   几步之外,孟昶青手中握着一盏灯笼,面色不大好地望着那块掉落在污泥之中的外套。   林可:…………   孟昶青:…………   林可默默地把匕首插.回去,默默地把衣服给捡起来,干咳几声道:“我喝醉了,反应有点慢,没看见是你。”   孟昶青挑眉:“是么,我倒是不大看得出来。”   黑夜中,他全身笼罩在橙黄色的暖光中,眼底如同明珠辉映,微微浮起一丝笑意:“既然醉了就不要乱跑,我不担心你,只担心路人无辜受累,被你一不小心给砍了。”   大抵是酒精的作用,这人看着居然有些顺眼。   “你是特地来接我的?”   方才的紧张情绪过去,醉意再次上涌。林可晃了晃脑袋,企图让自己更清醒一些,随即淡淡说道:“我只是想一个人静静,不想回谢府,哪里也不想去。”   孟昶青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两人一站一坐,片刻之后,林可的声音忽然再次打破了沉默。   “孟大人,你说明天京城的米价会涨到多少?”   孟昶青淡淡道:“六两。”   林可自己也是个平头百姓,仍记得当年“蒜你狠”、“豆你玩”,抢盐抢油时,老妈是如何骂骂咧咧、精打细算地掰蒜瓣用的。现代社会,物价稍高都是如此。京城百姓家中一般都只有两三天的存粮,在毫无社会保障的古代社会,米价高达平日里的六倍多,林可无法想象他们的日子能怎么过。   是卖儿卖女,还是家破人亡?   漕运改海运,能够大大缓解运输压力,清除大量的冗官冗费。且有了这条开放的航道以运送粮草,剿灭流寇也会变得容易许多,西原孟广是粮食之乡,没了流寇,粮食产量自然能够上升,届时便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无论如何,此时饿死的人,再也不可能复活了。   即便知道这是计划中必要的一步,林可仍然感到压抑,这场斗争,远比战场更为残酷。   “光不是一个很好的谥号,众人都道光宗无道,堪比桀纣。”   孟昶青的声音在黑夜中响起,与他平素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带着一种完全静下来的沉郁:“光宗生来贪玩,自幼好动,东宫之时就宠信匠人,命人制作一些不知所谓的器械,即位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在皇宫西侧建工坊,耗费国库白银四十余万两,几年之后更是收罗各类丹方,沉迷炼丹长生之术。这般肆意妄为,朝野为之侧目。然而某一日,光宗忽然幡然悔悟,日日上朝听政,答复奏章,明德二十一年,更是着力编户齐民,清理隐田。诏令一出,天下大哗,内阁联合外戚逼宫,光宗无奈之下传位于他人,一月后即驾崩。”   “光宗荒淫怪诞时,尚能稳稳坐在皇位之上,想当勤政为民的明君时,却被人从宝座上给拱了下去,岂非可笑至极?”   孟昶青的话中带出讽刺的意味:“因为他的政令触犯了太多人的利益——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可不仅仅是一句空话。这股势力如此之强,若无雷霆手段,便是高高在上如天子,也只会落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林可静静地看着他,心里动了动。   这个人行事阴狠不留余地,手上沾满鲜血,脚下尸骨无数,却大概比这世上大部分人都当得起“好人”二字。   单靠一张嘴,单靠高尚无暇的道德,什么都做不成。   “我想……”   半晌,林可轻声喃喃道:“我想让大楚百姓看一看真正的太平盛世,总有一天,谁都不必挨饿,谁都能堂堂正正的活下去,幼有所养,老有所依,受到欺侮时,能有个求公道的地方,不管到何处,都能挺起胸膛,说自己是华夏子民。我不知道此事是否能实现,但总要去试一试。”   目光渐凝,林可转向孟昶青,淡笑着一字一句道:“姓孟的,日后到了阴曹地府,上刀山下油锅咱们一起。”   孟昶青扫了她一眼,沉默片刻,似笑非笑道:“喝酒找向秀,上刀山下油锅倒是来找我了?”   林可笑吟吟道:“这不显得咱俩关系好么。”   孟昶青眯眼看了她一会,方才朝她伸出手:“起来吧。”   就在这时,空气中传来一声极其细微的弓弦震动声。孟昶青脸色微变,刹那间便改变动作,顺势朝着林可一扑,两人滚出几米。原地处,一支箭没入泥地几分,箭羽犹在微微颤动。   “强弩。”孟昶青的眉宇间露出一丝冷色:“军队。”   旁边有随侍的密卫向弩.箭射来的方向追去。林可到底饮了酒,反应要慢上一拍,这时才勉强回过神来:“有人想杀你?”   “不。”   孟昶青灭掉灯笼,朝着远处看了一眼,冷漠的面容无动于衷,甚至连声音都没有一丝波动,林可却不知怎么的,竟从这冰层一般的表像下,听出了一股蓬勃的怒气。   “对方想杀的是你。” ☆、第49章 选择   连孟昶青都猜不到, 这场暗杀并非有人预谋,而仅仅出自一个中二少年的冲动。   射出那一箭后, 热血逐渐散去,孟简开始觉得恐惧。   他在黑夜中奔跑,穿过一条条小巷。他是个地道的纨绔子弟,喜欢斗鸡走狗、四处惹事,所以了解天水城的每一条巷道,这救了他的命。但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那些鬼魅般的黑衣人就跟在后面,或许下一刻, 他就会身首分离。   他怀着必死之心想要杀了林可, 然而事到临头却选择了逃命,这令他感到无比羞耻。   然而孟简的脚步依旧没有停止,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路边有住户听到响动点亮了灯,但很快灯就灭了。孟简的心里渐渐绝望,他开始慌不择路, 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弄堂。   这是个致命的错误。   弄堂里堆积了大量杂物, 孟简不得不减慢速度。在他身后, 一个黑衣人如鬼魅般悄无声息地出现, 身影几乎要融入夜色之中,他手里扣了三枚飞刀, 刀刃似乎被特殊处理, 并不反光。很快前方的猎物就会被杀死, 这个密卫已经认出对方是谁,并不需要留下活口逼问。   然而就在这时,变故突生。一柄长.枪如闪电般刺出,刹那间越过孟简,凶狠地捅进了密卫的肩胛。   孟简呆了一呆,就被一只手拉入了一间民房。突然出现的中年男人一边端着长.枪,一边扯着他前进,很快穿过后门,又来到了一条街上。   黑夜中可以听到短促的哨声。有袖箭从极其刁钻的地方射来,中年男人挥动枪杆将其挡下,猛地将孟简往旁边一推,望着黑暗处严正以待。三个密卫从各个方向出现,从容得仿佛早就等候在此,恰到好处地挡住了两人的去路。   “岳叔!”孟简终于接着月光看清男人的容貌,不由失声喊了出来。但岳山并未侧头看他,三个密卫正缓缓缩小包围圈,最后停在长.枪最大攻击范围的距离上。密卫在等待岳山出手,然后趁他攻击一人露出空档时全速进攻。所有人都屏住呼吸,高手出招只有一瞬,接下来是真正生死相搏的时间。   忽然,岳山毫无预兆地大吼一声,如同狮王发出巨大的咆哮。在场众人心神震荡,三个密卫知道不妙,抢先出手,然而他们破绽已现,岳山出招,三枪如一枪。   一柄刀同时划过他的后背。岳山闷哼一声,往前面倒下的一个密卫身上补了一下,随即再次拉起孟简,顺着街道往天水河畔跑去。   他们远没有逃出生天,哨声如催命符一般如影随形,那是密卫在通报他们的位置。两人没时间回头去看,稍稍拐弯,一柄飞刀飞过他们刚刚经过的位置,切豆腐一般没入墙壁,在黑暗中撞出一团小小的火花。   失血越来越多,岳山咬牙,跑过一个草棚时抓着一截露出来的木杆重重一拉,棚顶顿时哗啦啦地倒塌下来。一个密卫利落地从垮塌的棚顶一跃而过,身形却忽地一顿——草棚塌下来的时候,岳山顺手在地上撒了一把铁蒺藜。默不作声地将一枚铁蒺藜从脚底扯出,那密卫看也没看上面沾染的血水,只对着后方的同僚打了一个简单的手势。   厚重的云层遮掩了月亮,最后一丝亮光隐没,那两人趁此机会钻进了复杂的胡同,但以密卫的能力,抓到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岳叔。”   终于到了江边,孟简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你的伤不要紧吧。”   岳山已是强弩之末,他满脸阴沉地转过头,举手就给了孟简一个巴掌。   孟简捂着脸,几乎被打懵了:“岳叔,为什么?”   “孽障。”岳山道:“你知道自己给你爹惹了多大的祸事吗?”   孟简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吐了口血沫,自暴自弃地笑了笑:“祸事,还能有什么更大的祸事?谢老二不再搭理我,我就觉得有点不对。今天跟着谢家老头,我亲眼看到他和那林可碰头。他们既然联手,就是打算出卖我孟家。爹在朝中的后援也没什么回应,大楚文贵武贱,若是正经文官,或许也就是罢官回家,总要存个体面,可换成武官,说不定就落得个满门抄斩。凭什么?”   他恨恨道:“孟家世代忠良,我爹为社稷流过多少血?不就贪了一点粮食,天下乌鸦一般黑,有谁不贪?若非那林可将事情捅出来,我家怎会落得这个地步,岳叔!”   “你平日里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不好好练武也就罢了,没想到还这般蠢。”   岳山脸上满布寒霜:“若非我发现军中器械库里少了一把强弩,赶紧追了出来,你怕是早就掉了脑袋。姓孟的一向护短,林可也不是什么好惹的小人物。今日你做了这等事,还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老爷怕是再不会有半点活路。”   孟简瞪着眼睛,愤懑地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自会将此事一个人担下来。”   “靠你?”   岳山摇了摇头:“老爷平日里太惯着你了。也罢,事已至此,我能做的也就是为孟家留下一点骨血。”   孟简一怔,不明白岳山是什么意思,还想说些什么,却猝不及防地被岳山重重一推,向后跌入江中。   噗通一声之后,眼前便是一片幽蓝的水色。孟简睁大了眼睛,往水下沉去,隐隐听见岳山的声音。   “别浮上来,往下游去,出城之后一路往西,千万别再回来。”   另一边,林可猛地灌下两碗醒酒汤,了解事情经过之后,便不顾孟昶青的反对,急急领人朝着小谢府方向赶去。   孟简想杀他,定是为了寻仇。既然如此,他狗急跳墙之后,难免不会对谢家人做出什么事情来。密卫力量只会投入在必要的地方,先前并未在小谢府外设下什么严密防护,此时过去,希望尚且还能来得及。   然而孟昶青并不希望林可亲自冒险,在他眼里,林可的价值比整个小谢府加起来都要高。他这么一阻拦,就耽搁了不少时间。林可到达小谢府时,已是事发半个时辰之后。   小谢府大门紧闭,灯笼投下殷红的微光,给人一种不详的预感。林可谨慎地停下脚步,没有直接开门,而是示意几个密卫占据有利的攻击位置,随后才往里面喊了一声:“大旺,你在么?我忘带钥匙了,给我开个门!”   一阵令人心悸的沉默。   忽然谢中奇的声音从墙的一侧响起:“阿可,别进来,有……唔。”   里面随即传来击打和惨叫声。惊恐的哭声一阵接着一阵,看门的家仆大旺打开门,瑟瑟发抖地躲到一边。孟简挟持着两个女子走到门口,咬牙切齿地对着林可道:“叫所有人都退下。”   他全身湿透,衣服仍在滴水,眼中却像是燃着一把火。谢明雨的脖子被他卡着,而蔡双的脖子上则架着一柄尖刀。   林可后退一步,密卫跟着往后退下。   孟简道:“岳叔死了,他叫我逃命,可我不想听他的。我知道自己杀不了你,但你总得付出点什么代价。”   他的脸上缓缓露出一丝疯狂而又快意的笑容:“林可,你自诩风流。看清楚了,这里有两个你的女人,你必须在半刻钟内做出选择,一个要死,一个能活。” ☆、第50章 救人   孟简将尖刀握得很紧, 恨意在胸口不住地翻滚。   其实孟家落到这个地步,林可并不该负最大的责任。然而理智与情感常常难以统一。孟珙贪婪而愚蠢,但那毕竟是自己的生身父亲,孟简不想恨他;谢中士背信弃义、落井下石, 但那曾是他最好的朋友, 孟简也不愿恨他;至于谢雁城和孟昶青, 那些人太过高高在上, 是需要仰视的人物,孟简不敢恨他们。   于是当孟简想发泄心中烈火般蔓延的愤怒时,面前就只剩下一个人——林可。   岳山让他逃跑, 但逃亡意味着他将失去统领公子这一身份,从此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流民,在乱世这个烂泥潭中如一条狗般挣扎求生。孟简宁死不愿过这样的生活, 不过在死之前, 他要让林可这个卑鄙小人品尝到同他一样的痛苦与耻辱。   不管林可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孟简已经决定, 要在半刻钟后将这两个女人全都杀死。他给予对方希望,就是为了在最后亲手将希望掐灭在对方的眼前,耍弄林可让他心情愉快, 唯一遗憾的是,他无法杀死林可, 将仇人一起拖下阴曹地府。   林可感受到那股沸腾的杀意, 她神色冰冷, 一言不发地扫视周围的环境, 随即转过头,望着孟简开口说道:“我与孟家没有深仇大恨,对付孟家,只不过是为了利益。我们之间有妥协的可能。”   “孟家已经走上了绝路。”   林可没有举棋不定,没有左右为难,没有痛苦,没有哀求,这让孟简非常不满。他的怒意又涨了几分,冷笑着说道:“我不相信你。如果你想拖延时间,那就最好想个更让人信服的办法。”   “空口无凭。但我能拿出相应的诚意。”   林可不为所动,语调依然沉稳:“我今天与谢大人会面,他送我一样至关重要的东西,我还没来得及交给上司。”   孟简眯了下眼睛,随即仰头哈哈大笑,不屑道:“花言巧语,除非你把账本交给我,否则我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那你应该相信我。”   林可说着,从衣襟里掏出什么东西,又飞快地放了回去。速度很快,孟简只来得及看到一闪而过的蓝色书角。   “账本在你身上?”   这发展出乎意料,孟简吃了一惊,心中却本能地涌起怀疑与抗拒。   其中必然有什么阴谋诡计,账本一定是假的。   不,即便账本是真的,那又怎么样?谢雁城与密卫已经达成了和议,孟家注定成为牺牲品,证据其实已经无关紧要,没有账本,密卫大可以制造证据,甚至于直接栽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   孟简不会就这样傻傻地落入陷阱,但就在这时,他脑中忽然闪过一道灵光。   林可将他当成傻瓜,而他完全可以顺势装成傻瓜,让对方放松警惕。初次见面的冲突中,他在岳叔的劝说下决定避其锋芒,但在孟简看来,继续对峙下去其实胜负难料。他是将门子弟,从未放松过对骑射武功的练习,而林可不过是个凭借运气骤升高位的小人,或许射术不错,但短兵相接,赢得一定会是他。   杀两个女人对他来说远远不够,只有林可的性命,才能真正洗刷他心中的怨恨与耻辱。   脸上露出一点笑意,孟简道:“很好,我看到了一点诚意,把账本给我,然后我们才能谈论下一步。”   顿了顿,他补充道:“你身边那几个密卫武功太高,我不希望他们接近我三十步之内。别拖延时间,你亲自过来,现在。”   林可皱了下眉。   如果时间充足,她可以想办法让密卫从孟府绑几个人过来,与孟简交换人质。但此时此刻,她无法充分动员和利用密卫与谢家的势力。半刻钟时间,数十步之内,她唯有依靠自己。   “好。”   冒险无可避免,林可同意了孟简的建议,向前迈了一步。   “别过来!”谢明雨忍不住尖叫出声:“林大哥,太危险了,你不要为了我和阿双向孟简退让!”   “费什么话,臭婊.子。”   孟简加重手上的力道,立刻就让谢明雨说不出话来。蔡双瞪大了眼睛,扑过去想要拉开孟简掐着谢明雨脖子的手,不仅没能成功,自己的脖颈上也多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别动她们。”   林可压住怒气,寒声说道:“你还想要账本吗?”   孟简脸色狰狞地望着林可,片刻之后,却忽然笑起来:“当然。只要她们别再乱动,我就不会动她们。”   不能兑现的威胁没有意义。林可因此不再说话,只是深吸一口气,慢慢地往前走去。   她靠得越近,孟简心中的杀意就越是旺盛。他数着步子,脑海中已经想到要如何出招,脸上却仍旧不动声色。   连续的变故让孟家少爷迅速地成长起来,他一直具有这种特质,如果这次能够逃出生天,他或许会成为一个可怕的敌手。   但孟简已经决定把命丢在这里。就在林可贴近,伸手拿出那本账本的一刹那,他出手了。   第一步,他将两个女人推向林可,这于他是无用的累赘,却可以在关键时刻遮挡林可的视线,令她措手不及。   第二步,他压下马步,弓身贴在谢明雨的身后,进一步拉近自己与林可的距离,同时将女人当作自己的盾牌,防止林可在千钧一刻的时候反击。   第三步,也是最后的一步,他将挥出致命的一刀,收割敌人的性命。   但那一击受到了出乎意料的阻隔。   林可顺势接过谢明雨和蔡双,见到孟简的攻势时已然无法阻拦,只能背过身,以自己的身体保护那两个女人。计划如此顺利,孟简脸上露出狰狞的笑意,毫不犹豫地想要将尖刀扎入对方敞开的后背。可刀刃被挡住了,没能如愿破开血肉,反而不堪重负地崩开了一个口子。   怎么会这样?   孟简心头闪过一丝疑惑。他将视线转向打斗中掉落在地上的账本,发现蓝色的书皮上,赫然是《墨辩》两个字。   那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却又好像什么都弄不明白。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   正如孟简所料,账本只是个幌子。   然而这个陷阱本来就是为了让他看穿而存在,林可希望孟简能因此轻视自己,从而放下戒心。   一个人被杀意遮住眼睛的时候,是很难意识到,自己同样也是猎物的。   孟简无法抵挡杀死林可的诱惑,同时自以为看穿了账本后若隐若现的阴谋,于是打算借机行事。他本不该让任何人接近自己,但他太过贪婪,又太过自大,从而如林可所愿放松了警惕,甚至在最后关头推开谢明雨和蔡双,轻率地放弃了手中唯一的筹码,由此踏上死路。   林可身上穿着孟昶青交给她的软甲,轻而易举地挡住了必杀的一刀。情势便再也不可能逆转,密卫们趁机冲了上来。孟简瞪大眼睛,往后迈了一步,忽然想起那天林可惊艳的一箭,或许那就是不详的预兆——   思维就此中断。   孟简的喉间绽出一朵血花,他仰面倒下,眼中的光芒渐渐消失。鲜血缓缓淌下,在他的身下积聚成一大滩的血池,然后一点点干涸。   如此死去,孟简心中仍有许多疑惑与不甘,但不会有人在意。孟家大厦将倾,覆巢之下无完卵,昔日的孟家少爷,如今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生死在天水城中溅不起半点水花。   “阿可。”   谢中奇抢出门来,几步跑到林可面前,着急道:“你没事吧,可受伤了?”   “衣服里有软甲。”   林可放开谢明雨和蔡双,转过身看向谢中奇,笑了笑道:“我没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谢中奇长长地出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你这回也太冒险了。”   “就是啊!”   谢明雨眼眶发红,抓着林可的衣袖,自责地说道:“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我跟阿双都不愿再活下去。”   “……嗯。”   林可动作一僵,迟疑片刻后忽然生硬地拨开她的手,垂下眼帘,开口问道:“孟简一个人,怎么能单枪匹马闯进谢府,抓到你们两个?”   谢明雨咬了咬嘴唇,犹豫片刻还是说道:“我、我们看你今天迟迟不归,心中忧虑,所以…………”   “是我的主意。”   蔡双忽然打断谢明雨的话:“是我拉谢姐姐到门口来等你的。谢大哥,对不起,我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没想到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林可看了她们一眼,随即移开视线,终于下定决心,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已是密卫,今后会碰到许多比此事更惊险百倍的情形,到那个时候,我不希望身边再有两个像你们这般的累赘。否则总有一天,我定会被你们两个害死。所以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们俩能离我远一点,就是要死,也别死在我的跟前。”   此话一出,谢明雨和蔡双二人全都愣住了。谢明雨首先反应过来,颤声说道:“林大哥,我不是故意的,我…………”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林可毫不留情地打断她:“这辈子我只喜欢过穆三娘一个人,若非顾及大哥的情面,我早就与你实话实说,这些天你赖在我身边,成天叽叽喳喳,只叫我觉得厌烦。我不愿说这些伤人的话,你又何必要硬逼我将话说出口。”   这些话如刀子一般扎进谢明雨的胸口。   谢明雨脸色发白,不可置信地望着林可。片刻后,她捂着脸转身跑入府中,几个丫鬟追了上去。蔡双却仍呆呆地站在原地。   “林大哥,怎么了。”蔡双喃喃问道:“你要赶我们走吗?”   “五天之后,我会离开天水。”林可道:“至于你和谢明雨,留在这里也好,跟随樊夫人回老家也罢,都同我无关。”   蔡双不死心地问道:“那谢公子和徐姐姐呢?”   “他们会跟我一起,但你不行。”林可回答:“你于我没有任何价值,却给我带来数不尽的麻烦。阿双,我厌倦了,不想再带着一个无用的累赘。跟在谢明雨身边吧,樊夫人会为你寻一门好亲事,这对你对我,都会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蔡双痴痴地望着她,声音小到近乎自言自语:“可是林大哥,我心里只有你一个。”   她微微颤抖,像是一片在深秋的寒风中瑟瑟发抖的黄叶,绝望而无助,视线却从未自林可身上转开,像是仍旧怀着一线希望,盼着先前不过是场梦,林可能如往常一般宽慰她、爱护她。   林可却打定主意不再纠缠,只自顾自跟谢中奇交待了几句,就领着密卫转身离开。   蔡双远远地望着林可的背影,不知不觉泪流满面,终于无比深切地意识到了一件事:自己将要永远失去林可,再也不能挽回。 ☆、第51章 同路   离开谢府,仍是深夜。   幸而天水没有夜禁。天水河畔烟花丽景, 灯火辉煌, 仍有不少酒楼妓.家开门迎客。   林可心中憋闷, 不想留在谢府, 也不想去见孟昶青。几个密卫已经回去复命,只留下几人在暗中保护她。她也懒得去管,索性随便找了家店坐下喝酒   米酒度数虽低, 喝多了却也还是有点上头。林可握着白瓷酒杯轻晃,百无聊赖地看着里面的酒水漾动, 半晌后突然说道:“明雨和阿双大概会恨我的。但我既然不能娶她们, 这么下去就只会拖累她们。长痛不如短痛,日子总能过下去的,过上五年十年,等她们儿女绕膝, 平安喜乐,只会觉得此刻的坚持太过可笑。姓孟的,你说是不是?”   孟昶青从暗处走出来,被叫破行迹也不在意, 取过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在林可前面随意地坐下,笑着问道:“你后悔了?谢明雨也就罢了, 那位蔡姑娘却是可以留在身边的, 当个幌子也好。”   林可抬头, 皱眉看向他:“那天之后, 阿双的态度转变得太明显了。你是不是对她说过什么?”   “她很聪明,同时也很固执。”孟昶青垂下眼帘,抿了口酒:“阿可,你逼她太紧,连我都不知道,她会做出怎样的事情来。”   林可听出弦外之意,却仍然不信:“阿双身世凄苦,心思稍重些也很正常。可她从无坏心,绝不至于做出什么伤人伤己的事来。”   “半月前,她曾偷偷弄到一包□□。”   孟昶青弯起唇角,淡淡说道:“今夜你不曾留宿谢府,倒是一件幸事。”   林可沉默良久,开口坚持道:“半月前没用,现在她也不会用的。”   “或许如此。”   孟昶青摇了摇头,拿出一块腰牌放在桌上:“山北云阳卫所实授百户,告身已经下来了,再过几日,我会派人把告身帖子与官服一块交给你。”   林可微愣,随即接过腰牌:“这官可够小的。”   “一次升得太高,就太打眼了。”孟昶青笑道:“云阳可是个好地方,人少地多,有山有海。我花了许多时间整顿,承蒙当地缙绅襄助,拿到不少良田,不管带去多少人,吃饭绝不会是问题。”   “我听说这年头卫所兵不堪重用,一个个都是兵油子。”   林可想了想,开口问道:“你想必去云阳看过,觉得怎么样?”   孟昶青沉吟片刻:“只要有钱粮,就能找到愿吃这碗饭的人。西原正乱着,只要收拢流民,练上一年,或许就是一支强军。”   林可抿唇,食指敲了敲桌面,视线扫过天水粼粼波面,忽然道:“流民可用,但我觉得,最好的兵源并不是西原。”   整理了下思路,她接着说道:“纤夫拉船,本来就要互相合作。漕帮出事,一大批纤夫断了生计,愿意跟咱们去云阳的可能性很大。而这批人身强力壮,又有集体精神,训练出来,必定是最合用的士兵。”   “纤夫?”   孟昶青拧眉:“或许可行。但这些人世代居住在天水河畔,未必愿意千里迢迢前往山北。”   “如果分地呢?”   孟昶青犹豫的这段时间,林可已经将思路理清:“百姓不傻,自然会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只要有足够的好处,他们就会跟着我们走。第一批不需要太多人,等他们安顿下来,再从中挑出几个能说会道的来天水,发动一番宣传攻势。有自己人做担保,其他观望的人就会做出决定,人数必会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多。”   “不错。”   孟昶青想了想,同意道:“第一批人数便定在两百。我记得天水武库中有一批不错的棉甲,正好用来装备他们。”   “武库里的东西也能随便拿?”林可有些讶异。   孟昶青弯起唇角:“孟珙左右要倒霉,再多背一项罪名也没什么。”   “…………”   林可默默地看了他一眼,竟然有点同情孟珙了,忍不住问道:“对了,孟家之后会如何?”   “原本只打算让孟珙罢官。”   孟昶青轻轻叹了口气:“但孟简这么一闹,我与孟家就结下了死仇,必得斩草除根,可惜了。”   他虽道可惜,语气中却没有多少可惜的意味。   林可因此想起今晚死去的孟简。若是以前,她杀人之后恐怕会连做上几天的噩梦,如今却没有半点感觉。这个世界潜移默化中改变了她,她几乎都要忘记从前自己是个怎样的人。   …………至少不会是这样视杀人于无物的人吧。   肯定也不会跟孟昶青这个妖孽对坐饮酒。   世事难料啊。   想到这里,林可不由露出一丝微笑。先前那些纠结憋闷的心情一扫而光,她喝完杯中最后的一点酒,忽然感到一种久违的轻松。   前路已经在她面前展开,布满荆棘,不知通向哪里,她却愿意走下去。   而孟昶青——   林可想,这大概会是一个不错的同路人。   两人对坐谈论,天光不觉大亮。林可随手捞过酒壶晃了晃,发现里面已空,这才发现已是卯时。   正是早饭的时候,她喝了一晚上的酒,到了饭点肚子却仍旧饿得难受。孟昶青站起身来,理了理衣服,低头看向她,露出一点微笑:“我知道一个烤饼铺子,这个点正好是第一锅饼出炉的时候。”   朝阳令他的微笑染上暖意。这一夜说了太多话,他的嗓音略有些沙哑,却带出一丝别样的意味来。   林可微怔,随即笑道:“那咱们得赶一赶,免得第一锅饼被人抢光了。”   “铺子在城南,颇有些距离。”   孟昶青将她拉起来:“从屋顶上直走过去。阿可,你练武可曾懈怠?”   林可活动了下身体,朝着街上鳞次栉比的房屋看了一眼道:“虽比不上你,可也不差。”   就是这一眼,她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谢福正在街面上转悠,脸色惊慌,脚步匆匆。   林可有了点不好的预感,微微皱了下眉,便叫小二将谢福带了上来。   谢福看到林可就像看到了救星,一进门便趴在了地上,冲她重重磕了下头,惊惶失措道:“林哥,不好了,少爷……少爷他,今天一早上起来,发现蔡双在他床上!”   林可:…………   谢福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夫人气得都晕过去了,少爷又气又急简直快要上吊,蔡姑娘什么旁的话也不肯说,只道自己要做少爷的小妾,少爷去哪儿她就去哪儿,家里乱成一锅粥了呜呜呜呜哇啊啊啊啊。”   林可:…………   谢福哭到伤心处,扑过来一把抱住林可的大腿,将大宇宙的恶意糊了林可一脸:“林哥,快回去看看吧,现在只能靠您了!您可说句话啊!”   林可:…………她能说什么啊摔!她也很绝望啊混蛋!   世界变化得太快,突然从青春偶像剧180度大转弯一路奔向八点档家庭伦理剧,画风完全不一样,身为男主她真的承受不来啊! ☆、第52章 成婚   活了二十多年, 林可只谈过一次恋爱, 却还不曾真正爱上过谁。求而不得、爱恨痴缠于她只是戏台上、书本中的一个个故事, 她从未想过,自己竟会被蔡双拉扯着陷入其中, 跌跌撞撞地成为其中一个故事里的主角。   当林可回到谢府的时候,所有的下人全都噤若寒蝉,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唯有林嫂迎上来,脸上也一样的愁眉不展, 说话之前便先长长地叹了口气:“双小姐的事,你都知道了?”   见林可沉默,林嫂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絮絮叨叨道:“双小姐是个好姑娘, 只是太糊涂……事情闹得太大,夫人刚出月子, 身体不好。唉,她是个善心人, 醒来之后不许任何人为难双小姐。谢公子两头为难, 他当时只是看双小姐可怜, 想劝上几句,陪着喝了几杯酒, 谁知道会变成这样呢?到最后, 或许谢公子会纳了双小姐, 可这么一来, 苦的就是三个人。其实双小姐这么做,只是想跟着一起去云阳。”   林可静静地听完这些话,点头:“我明白。”   顿了顿,她再次开口,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不可动摇的坚决:“我回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件事。”   “你,难不成……”   林嫂一怔,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话到了嘴边却又吞了回去。她朝两边看了看,压低声音问道:“你要将自己是个女人的事情告诉双小姐?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阿双陷得太深了。”林可道:“唯有如此才能将她从泥潭里拉出来,我愿意为她冒这个风险。”   “…………你信她?”林嫂忍不住再次叹了口气:“好吧,好吧。双小姐是个好姑娘,大概愿意保守这个秘密。她在自己的房间,想要一个人呆着,但你总是不一样的。去吧…………小心。”   她摇了摇头,留下一句连自己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的提醒,最后又叹了口气,方才转身离去。   林可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已经做好准备,便径直朝着内院走去。房间在二楼,她推开房门,却在门口止住脚步,微微地愣了一下。   蔡双坐在窗台上,轻轻地哼着一首小曲,面容苍白如冬雪,垂下的衣袖在风中轻扬,如同铺展开来的硕大蝶翼。听到脚步声,她侧过头,秋水般的眼睛映出林可的身影,乌发从她身后披下,衬得他愈显单薄,身形看上去有一种影子般的虚幻感,几乎融入温暖的阳光之中。   “林大哥。”她的神色空空荡荡的:“你来了。”   “……从窗台上下来。”   林可皱眉说道,同时试探着往屋里迈了一步。   “楼下院子里玉兰花已经开了,真美啊。”   蔡双却看着她笑起来,慢慢往后靠在窗柩上,目光重新投向窗外春意盎然的宅院:“你说小谢府的玉兰花是一绝,要带我来看。林大哥,你看,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你却忘了。你还说,要护着我一辈子,决不让我再一个人孤苦无依。可你不要我了,林大哥,你不要我了。”   她抿唇,试图留住脸上的笑容。然而笑容一转即逝,瞬间便隐没在泪眼之中:“我用了□□,徐姐姐一定会恨我,很多人都看不起我,但我不在乎。昨天晚上,我借故留住谢公子,偷偷地把药倒进酒里,他一点都没察觉,伸手抱住我,扯我的衣服,我…………”   “别说了。”   林可深吸一口气,觉得心口像是被谁狠狠攥了一把:“阿双,我不值得你这样做。”   “我却觉得很好。”   蔡双眨了眨眼,望向林可,朱色的唇微微抿起来:“徐姐姐心善,我才在手腕上割了一刀,她就什么都同意了。谢公子会纳我为妾,他还会带我一起去云阳卫所。林大哥,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   林可本打算彻底解决问题,如今却不知自己该说些什么。   蔡双已经付出得太多,走得太远了。   她是女人,那么蔡双先前做得那些算是什么?   一旦真相暴露,蔡双就会无可避免地成为一个丑角,一个笑话。这个姑娘是如此自卑,又如此自傲。事情若是当真到了那个地步,蔡双绝不可能继续活在这个世上。   林可进退两难。她沉默良久,这令蔡双感到不安。   蔡双微微偏过头,黑色的眸子里渐渐涌出慌张来,忽然朝着林可伸出手,重心不稳之下差点摔倒在地。林可本能地上前扶住她,四目相对,蔡双忽然揽过她的脖颈,轻磕着眼睫,吻上她的唇角。   林可吃了一惊,正想松手退开,蔡双却抓住她的衣襟,眼底闪过脆弱与坚定,恨意与爱意,冷静与疯狂,所有的一切逐渐沉淀,最后融成毅然决然的偏执。   没有一丝瑕疵的脸上渐渐泛起一抹红晕,美艳不可方物,她缓缓凑过来,在林可耳畔轻声说道:“只有你了,我也只要你。林大哥,哪怕我再怎么脏,你也不会不要我的,是不是?”   蔡双像只乖巧的家猫般蜷缩在林可的怀里。林可垂在两侧的手紧握成拳,指节发白。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有所动作,抬手抱住蔡双,开口时,语气却无比的冷漠而疏离:“我会娶你。”   “阿双。”她缓缓道:“我会娶你,但不会给你更多,若你有一天想走,我会随时放你离开。”   窗外草木萧萧,玉兰亭亭,一院冷香浮动。   蔡双抬头望着林可,像是要将她的身影刻进心底,眼中是不可置信的喜色:“我永远也不会离开。”   她那样欢喜,林可却松开手退开几步,语调平平道:“很快你就会明白,这样的日子到底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独守空闺。   意味着同床异梦。   意味着纱窗日落渐黄昏,小屋无人见泪痕。   许多事情,求而不得时心生执念,真正到手了才会明白不过如此。   ——为了阿双,她豁出去了,谁还没看过几本虐文怎么的。她再不能让阿双一错再错、伤人伤己下去了!等到了云阳,她必要一渣到底,不信阿双不失望透顶,解开心结,一朝醒悟,红杏出墙,重获幸福! ☆、第53章 缺钱   解决了蔡双这一头的事, 林可打算去见谢中奇。   此事于谢中奇实在是无妄之灾, 他却对此耿耿于怀, 因无颜去见徐氏,清晨便出门不知去向。直到不久前, 林可通过密卫的报告,才知道他在天水河畔独自一人借酒消愁。   江水粼粼,水面上只有寥寥几艘货船来往,粮仓失火之事尚未完全平息,天水河远不如往日热闹繁忙。僻静处因而愈发僻静, 谢中奇席地而坐,身边摆放着酒壶瓷杯,整个人像是被硕大的脑袋压得直不起身, 弯腰驼背, 身影佝偻,脸上五官颓丧地皱成一团, 看上去惶惑、茫然而狼狈。   林可心里像是被针重重扎了一下,在原地站了片刻, 方才缓步走过去, 装作随意的样子抢过谢中奇手中的杯子, 仰头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却是一愣:“这里面是茶水?”   谢中奇茫然地扫了她一眼, 涣散的目光重新聚焦, 过了一会才认出来人是谁, 扯着嘴角苦笑道:“喝酒误事, 有了昨晚的教训,我哪里还敢贪恋杯中之物?”   林可沉默片刻,在他身边坐下,仔细斟酌了一下用词与语气,方才说道:“大哥,这不是你的错。”   “你不必为我推脱。”谢中奇摇了摇头,满面疲色地回答:“这种事,无论如何错都在我的身上。我对不住蔡姑娘。”   “与大哥无关。是阿双……她在酒里下了药。”   林可打断他,眸色微黯,顿了顿才接着缓缓说道:“阿双她执念太深,以至做下错事,我早已有所察觉,却因种种原因一拖再拖不肯决断,这才连累了大哥。”   谢中奇全身一僵,嗫喏道:“药?可是蔡姑娘……莫非,不会…………”   长叹了一口气,他像是想通了什么,摇头苦笑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怪不得…………虽说酒里有药,最后把持不住的还是我自己。一饮一啄,皆为前定,蔡姑娘……也是个苦命人。若非走投无路,她一个姑娘家,如何会做出这种事,何况还是委身于我这样一个废人?”   林可皱眉:“大哥从来不是废人,我还记得长莱一战,大哥临危不惧,指挥若定,令我至今印象深刻。在大嫂眼中,大哥更是经天纬地的大丈夫。”   谢中奇微怔,随即便追着问道:“你与她谈过了?她……她不怪我么?”   “大嫂从未怪过你。”林可道:“只是你一大早就不见人影,她有些担心你,盼着你能早些回去。”   “铭女……”   谢中奇轻轻唤了一声,垂着头眼眶微红。千言万语堵在胸口,一时之间,反而什么旁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大哥若再不回去,大嫂恐怕就真要生气了。”   林可将谢中奇从地上拉起来,笑了笑道:“大哥不必再管别的事情。阿双从来都是我的责任,不是你的。这几日里,我就会给她一个名分,但无论如何,她已不适合再留在大嫂身边。这几日她会暂住城南的一处别院,云阳那里,我也会另外安排一处单独的府邸。”   “你要娶蔡姑娘?蔡姑娘的身世纵然可悲可叹,可婚姻大事绝非儿戏,你不必……”   在谢中奇看来,蔡双绝非良配,他做好了纳此女为妾的打算,却不希望林可陷入这个泥潭。此事分明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因此谢中奇开口就要反对,触到林可的眼神,却忽然明白了一切。   其他的解决办法还有许多,却没有一种能够两全其美。谢中奇和蔡双对林可都很重要,林可一个都不想伤害,于是也只好选择勉强自己。   谢中奇从林可的目光中看到了决心,他了解这个义弟,明白自己已无法动摇对方的决定。此时再多的言语都没有意义,深吸了口气,他将这份情谊埋入心底,只轻声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再多说什么。前几日你问我要不要同你一起前往云阳,我今天给你回答。”   说到这里,他霍然抬头,目光已变得异常坚定清晰:“我答应你,阿可,我愿跟着你做出一番事业来,也不枉我来这世上活一趟。”   谢中奇重新振作起来,林可心中微微松了口气。她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真心的笑意,点了点头道:“云阳草创,我要倚重大哥的可有许多地方。眼下就有一件事,我打算在天水募兵,头一批大概三百人,加上这些人的家眷,人数恐怕有六、七百人,云阳那边我还不曾去过,不知那里情况如何。我希望大哥能提前过去一趟,替我将这数百人的吃喝住宿安排好。”   “嗯。”   谢中奇沉吟片刻,开口说道:“仓促之间要安排这么多人的住处有些困难,幸亏近来天气转暖,盖些茅草房暂时将就一下应该能挺过去。想办事需要钱,我们手里共有多少银子?”   之前剿匪,穆三娘曾将山寨藏银的地方告诉林可,事后林可拿到近两千两银子,加上与云天远合作骗人分到的那三万两银子,以及漕运一事云天远孝敬的二十万两银子,应该足够负担这数百人几月的穿住吃喝。再过些时日,若是海贸通畅,张起还会拿出十多万两的分红,又能熬上一段时间。   但情况并不乐观。日后士兵人数会越来越多,除供应吃喝之外,军饷不能欠,这是一大笔钱,铠甲、武器,以及开荒种田所需的牲畜农具也都要钱。茅草屋肯定不能一直用下去,修新房子还是要钱。云阳不止这数百人,卫所里还有许多军户,一个个也要吃饭用钱。到了新地方,上下打点要用钱。有新技术想要试验,需要用钱。养人要钱,种地要钱,造船要钱。   钱、钱、钱…………   仔细一算,自以为是富人的林可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头其实一点都不宽裕,更重要的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她将只有支出,没有进项!   这么一想,林可后背的冷汗刷地流了下来。但她必须要给谢中奇以信心。定了定神,林可开口说道:“六十多万两吧。省着点用,大概能撑半年,下半年出了新粮,日子就好过了。”   她一开口就将银子的数量翻了个倍,但谢中奇信任林可,对她的话没有半点怀疑,闻言只点点头道:“这就好。养兵最费钱,想练强兵,更是花钱如流水。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云天远如今掌握了漕帮,有他相助,招兵应该不难。不过背井离乡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件难事,只有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让这些纤夫跟着我们走。所以我认为,招兵时应当将军饷当场发下去,用以安定人心。另外,天水航运发达,因此粮价比山北低上许多,所以粮草就在天水一次采买,再转运到云阳即可。”   “大哥所言甚是。”   林可心里发虚,脸上却丝毫不露,严肃地点点头:“不知共需多少银两?”   谢中奇算了算:“粮食一次就多买些,加上运费,大概二十多万两吧。”   林可:…………这就有二十多万两要没了!?   养兵还真是个无底洞。这么一看,她哪里是手头有点紧,她根本就特么是个穷光蛋啊! ☆、第54章 风起   古往今来, 一文钱难倒了多少英雄好汉。银子没那么好挣, 但凡林可所能想到的快速赚钱的方法,无不早就已经被写进了大楚律中。幸而二十万两还没完全掏空林可的家底,她尚有余裕,可以慢慢考虑这个问题。   谢中奇急着回府去见自己的夫人, 林可却想在外头逛一圈找找灵感。日头渐高, 路上行人也跟着多了起来。林可心中有事, 只顺着人流信步而行, 竟到了一处酒楼门口。   这酒楼正是原先的陶然居, 自上回被打砸后关了一段时日, 如今修葺一新,重新开张,门口围了不少人, 吵吵嚷嚷地都想往前面挤。   林可回过神来,听到身前几人议论, 方才想起来,此处正是她拜托云天远招收纤夫的所在。   “第二天了吧, 昨天才挑了六十多个,身子骨要壮, 家累要轻, 年纪要不大不小刚刚好的, 也不要那些个在街面上混过的, 需得是良家子, 啧啧, 条条框框可多得很。”一个凑热闹的老人笑眯眯道:“三子,你也想去呀,可不一定够格。”   “我怎么就不够格了?”   那名叫三子的青年身材精瘦,肤色黝黑,闻言舔了舔嘴唇回答道:“赖全都去了,我还能比不上他。我可听说了,月钱有二两,还有地,租金比别处都低。攒个一年,我就能娶媳妇了。”   “还娶媳妇。”先前那老人家吓唬他:“拉去可是要正经打仗的,伤了残了怎么办?到时候看哪个姑娘家肯嫁给你这傻子。”   “这……云爷说,伤残有那个,抚恤,对!三十两银子呢!”三子一开始还有些犹豫,说到后来渐渐坚定起来,啐了一口道:“人死鸟朝天,我这条命本来就不值钱,卖给云爷又能怎么样?”   老人摇摇头不说话,旁边却有人插嘴道:“俗话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何况你去可不是给云爷卖命,是一个姓林的……前段时间不是沸沸扬扬传什么杨枝退孟简的,就是这个小哥。”   “那不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靠得住吗?”这么一听,三子忍不住又犹豫起来。   “有云爷做担保呢。”发现人群中的氛围发生变化,林可暗自皱眉,忽然扬声说道:“云爷在码头上这么多年,如今更是冒险救出秦家公子,平了漕帮的乱子,素来就有义薄云天的名声,你们不相信那姓林的,难道还不相信云爷吗?”   说完这话,她就往前挤了过去,嚷嚷着说道:“这次云阳卫所招人,待遇这般好,又是分钱又是分地的,走过路过可不能错过了,喂,算我柯林一个!”   前面管事的正是云天远手下的唐国,行事一向得力,见到林可只是微微一愣,很快就反应了过来,装出不认识的样子道:“这位小哥,咱们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你看着人高马大,体格倒是不错,可惜年纪不够,还是回去吧。”   林可撸起袖子,笑了笑道:“那位林大人,年纪不也不大么。你看不上我,难道连林大人也看不上?”   唐国一副为难的样子:“你怎么能跟林大人比,这小胳膊小腿的…………”   林可哼了一声:“我比不过林大人,可也不差。你若不信,大可叫人试上一试。”   唐国思考片刻,自觉明白了林可的暗示,假装犹豫了一下,便招手叫出一名壮士:“李飞,你来。”   这李飞比林可高出两个头还多,瞪着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络腮胡子护心毛,整个人壮得就像是一头下山捕猎的野熊。周围的看客纷纷发出惊呼声,林可抬头打量了他一眼,表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却把唐国骂了个狗血淋头。   她不得已站出来,一是为了证明年纪小不代表本事小,打消众人对她小小年纪独领一军的疑虑,二则是为了弄出点广告效应,从而吸引更多人前来应募投军。林可学习刀法不到一年,贴身搏斗其实并非她的所长,她原本还指望着唐国来点黑箱操作,谁知这混蛋心眼这么实,居然找来李飞这种人形自走大杀器跟她比划拳脚,这分明就是在搞事情,想让她玩命啊!   然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林可一边怀疑唐国在公报私仇,一边也只好冲着李飞拱了拱手,走到空地上摆好了架势。   李飞几步走到她面前,紧握双拳,身上关节咯咯作响。他显然有些轻视林可,几步上前,便是毫无花巧的一记直拳。   拳势惊人,往林可面门而来。李飞算到林可会闪避,已然准备好了下一击,打算封堵她各个方向上的退路。   然而这一拳正是林可的机会,也是唯一的机会。林可自知技不如人,竟不躲不避,以左肩主动迎了上去,趁着李飞劲力尚未完全发出之时挡住拳头,右手抵着对方肘部关节稍一用力,左手冲着李飞的肚腹就是反手一拳。李飞大吃一惊,条件反射就要弓身闪躲,然而先前招式已老,如此强要动作,下盘自然不稳。而林可那一拳压根就是虚张声势,见李飞不应对还好,这一变招,却将破绽露给了林可。林可抬手轻轻一带,同时脚下一绊,李飞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不给对方爬起来再战的机会,林可立刻后退几步,抱拳笑道:“承让了。”   这几招干净利落,在此之前,没人认为林可会胜,等到结果出来,围观的人群中反而一时之间鸦雀无声。   唐国立刻上前拉住林可的双手,大声赞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柯小哥好身手!”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顿时叫好声阵阵。林可对着大家谦逊一笑,当众在契约上签了字,便跟着唐国进了酒楼,说是去领月钱。一到包厢,林可就支持不住靠在门上,嘶牙咧嘴地揉了揉肩膀,郁闷地说道:“这李飞的力气也太大了,要不是我穿着软甲还没来得及脱下来,这会儿肯定已经骨折了。”   “楼里有药酒。”唐国殷切道:“林大人真是好身手啊,李飞这蛮牛素来有力气,竟被大人一拳打翻在地…………”他伸出大拇指,谄媚地笑道:“大人实在是高啊!”   这一胜看似轻松其实惊险。全靠身上的软甲,林可才有底气接李飞一招,否则她便只有暂避锋芒,而这一躲,她面对李飞就再无一丝一毫的胜机。   只是这些话没必要与唐国解释,林可瞥了他一眼,问道:“李飞也是应募的军士?”   “不,这蛮牛是云爷的家奴。”唐国道:“不过大人要是看得起他,能让他跟随大人左右,这就是李飞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林可想了想,点点头道:“多谢割爱,那就让他给我当个亲兵吧。”   窗外传来阵阵人声,气氛热烈,报名的人多了不少。但要彻底收服这些人并不容易。林可原本只是趁兴为之,此时心中却多了一个清晰的计划:“招满三百人后,把名单理好交给我。”   唐国点点头,又道:“那位大人正好在,您要不要前往拜见?小的为您引路。”   孟昶青?   林可皱了下眉,随即道:“他在这里干什么?”   “你忙着风花雪月,我自然只好辛劳些,替你管着这一摊事情了。”   孟昶青缓步而出,挥手让唐国退下,笑着说道:“谢府的杂事都处理妥当了?不谈蔡双,谢家大小姐如何?”   “明雨跟阿双不同,她有大嫂和樊夫人关心,想必不至于钻牛角尖。”   林可找了把椅子坐下,叹了口气道:“我算想明白了,有些事情我一插手,只会越搅越乱。置身事外,对我对她都是好事。”   “也好。”   孟昶青弯着唇角,眼中却殊无笑意:“阿可,你若总陷在儿女情长之中,我便要对你失望了。”   “我从来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林可扫了他一眼,语气平平地反问道:“倒是你,近几日孟珙反扑得厉害,你有几分把握,可别阴沟里翻船,连累了我?”   孟昶青望了她一会,淡淡道:“输赢不在天水,后日我便会启程前往京城。”   “后日,我会跟随那三百人前往云阳。”林可道:“天高水阔,各自珍重,你是我的靠山,可别随便死了给我惹麻烦。”   她语气平淡,话里多少还带出些嫌弃。   孟昶青却将“珍重”二字轻声重复了一遍,忽然笑道:“阿可,软甲穿得可还习惯?”   林可愣了一下:“还好。怎么,你要拿回去么?”   孟昶青却将一个锦布包着的护心镜推过去:“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但战场上刀剑无眼,你身手太差,包得严实些,该跑的时候就跑。”   顿了顿,他又道:“女扮男装不易,你年岁日长,日后破绽会越来越明显。十一跟在你身边,他会传授你易容之术。除此之外,你还需定期服用药物。这种药,对日后生育多少有些影响,你……”   说到这里,孟昶青停了下来,静静地望着林可。   ——回京之前,他需要解决这件事。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希望林可做出怎样的答复。 ☆、第55章 云涌   孟昶青原以为林可会犹豫, 却不想她竟一口答应了下来。   对于吃药一事,林可反倒比孟昶青要来得豁达许多。   只因她早就明白, 在这个世界,女子要混出头本来就比男子困难许多。她还没强大到能改变规则, 自然也只有暂且顺应规则, 付出相应的代价来换取向上攀爬的机会。   反正要吃药,倒不如干脆利落地吃,潇潇洒洒地吃, 何必扭扭捏捏地纠结来纠结去被人看轻?   “若没别的事, 我就先走了。”林可也不管孟昶青什么反应, 起身说道:“回头你把药和人都送到谢府即可。”   说完她就自后门出了陶然居。日光明媚, 天空明净, 正是近来少有的好天气。林可深吸一口气, 心中的阴霾尽皆散去。自此之后, 便是一段新的开始。她与孟昶青是合作关系,但林可从来不肯将信任完全托付给对方, 云阳这支军队,她一定要牢牢握在手中, 这才是她立身的根本,保命的依仗。   二楼雅间里,孟昶青仍坐在窗边, 等见不到林可的身影方才收回视线。唐七从外头缓缓踱进来, 斜眼瞧了瞧自家主子的神色, 颇为夸张地长长叹了口气道:“人都走了, 唉,这一别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次相见。”   他之前不在房中,自然听不到孟昶青与林可的对话。但唐七自觉有一双从生活中发现奸.情的眼睛,当下已经自细节处认定孟昶青对林可情根深种,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因此寻到机会,还是想要劝诫一二。   孟昶青转头,极平静地看了他一会,忽然笑了笑说道:“再见面时,或许不是如今的情形了。林可对自己这般狠绝,可见所图不小,当真不愧是龙子龙孙、天潢贵胄。”   这话中似有深意。   唐七闻言,眉头一皱,疑惑地问道:“主子不是说过,手里握着那小子的把柄么?林可就是条真龙也得盘着,再折腾能折腾到哪里去?”   “这世上,有些人天生骄傲,从来不愿居于人下。”孟昶青含笑说道:“我手里越是握着把柄,她心中便越是忌惮我。恐怕有一日,我会因此死在她的手上。”   唐七一惊,脱口而出道:“主子,这世上有谁能斗得过您?林可那小子竟会有这样的能耐吗?!”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   孟昶青沉吟,眼中凌厉的光一闪而过,却又倏忽散去。他垂下眼,唯有唇角微微勾起:“我真想看看,她到底能够走到哪一步。”   “主子……”   唐七欲言又止。   “当然,我也得想点自保的手段。”   见属下满脸的不认同,孟昶青用指节敲了敲桌面,忽然轻笑起来,用一种仿佛揶揄,又仿佛十足认真的语气说道:“唐七,你觉得以色事人如何?”   唐七:…………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想法,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日子。   李飞收拾了包裹,离开了自己乱得如狗窝一般的房子,就要前往小谢府。只是到街上没走几步,他就看到先前击败自己的小子正冲他招手。   败给林可,李飞心中不服。只是他乃云府中签了卖身契的下仆,地位低下,唐国既然发话定下了调子,他就再不敢唱反调,只好把这份不服深埋心底。此时见到林可,他皱了皱眉,走上前随意地拱了拱手道:“见过柯公子。”   这态度颇为无理,林可却不在意。她冲着李飞飒然一笑,从腰上解下一把刀来递过去,开口说道:“你是条好汉子,我若没有穿软甲,决计打不过你。好刀佩英雄,你若不嫌弃,我就将这把跟随我多日的刀送给你。”   李飞一愣,接过刀来,从刀鞘中拔出一段,便觉刀光如雪般耀人。他是个耿直的粗汉,别人敬他一尺,他便愿意还人一丈。回想起自己的态度,他不觉有些赧然,当下便道:“果然是好刀。蒙柯公子看重,我没别的本事,愿意鞍前马后,替公子效犬马之劳,从此就是公子的人了!”   这身高九尺的壮汉星星眼的望过来,杀伤力十足。林可干咳一声,方才接着说道:“你不要叫我柯公子了,不知唐国跟你说过没有,其实我就是林可,你日后叫我林哥便是。”   “这……”李飞吃了一惊:“柯公……林哥为何隐瞒身份,报名当一个普通的小兵?”   “我自有道理。”林可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道:“离天黑还早,我想去城外看一看,你且陪我去一趟吧。”   城外只有荒山野地,如今又不是赏景的好时候,若是无事,没有谁会特意出城“看一看”。   在李飞看来,林可行事越发捉摸不定。不过林可是主,他不好多说什么,只好点头应了。   林可牵来两匹马,二人出了城门后一路疾驰,等到了一处高地才停下脚步。   风声飒飒,林可拨转马头,远远望向天水城池。平原之上,古城雄伟依旧,再见时她却已不复当日心境。   孟昶青曾道:天水有虎踞龙盘之象,钟山毓秀之美,乃是大楚极为重要的经济腹地,可惜山防为低矮丘陵,水防则防线过长,若有强敌来攻,只凭坚城恐怕难以防守。大楚对漕运依赖过深,一旦天水覆灭,交通体系随之崩溃,只怕大势一去,顷刻间便是灭国之祸。因此改漕归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这相当于让大楚多了一条大动脉,哪怕战事不利一时失血,也可以依靠海运勉强缓过来。   这些天来,林可读了不少兵书,对古代城防也有了一些了解。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大楚有些感情,对皇权却没有半点敬畏。所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大楚的漏洞,对她来说就是机会。因此离开天水之前,林可便特意出城,举目观察城外的地势,思考若是自己,将要如何做才能攻下这座防守严密的雄城。   她看了一会,便举起马鞭,遥遥指着天水道:“此地一马平川,全赖山南淮县一带层层防御体系保护。若是长池失守,天水危矣。且城中守军不过三千,平民却有几万之众,一旦城池被围,人人自危,若是守将乱了阵脚弹压不住,城内定然生乱,恐怕天水难逃覆灭的下场。”   林可神色淡淡,言语间却自有一股令人信服的昂扬之气。李飞在她身侧,见她气度不类常人,分析大势又头头是道,心中已有六分臣服,不由说道:“我大楚有林哥这等英豪,北齐鞑子打不到天水来。”   “五年。”   林可却转头看向他,肃然说道:“五年之内,大楚与北齐之间必有一战。到那时,便是我云阳战兵保家卫国、扬名立万之时。”   说完,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李飞定睛看去,发现那正是自己的卖身契,一愣之下正想说什么,便听到嘶拉一声,林可竟将文书撕成了碎片。   “林某身边,只留兄弟,不留奴仆。”林可道:“大丈夫不能九鼎食,那便九鼎烹。李飞,你若不愿大可就此离去,你若愿意随我左右,那便跟我一同去云阳,随我一道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第56章 美貌   林可撕掉卖身契震慑人心,随即先是展示实力,后是展现远景,等到回城路上,李飞已对林可五体投地,乃至有了效死之心。   但这对林可来说,只是开始。两日转瞬即过,三百丁壮招收齐了,林可叫密卫十一代她行使职务,自己却跟李飞一起混在兵士之中,穿着粗布麻衣,随身只带一柄短刀,看上去与普通纤夫无异。   这些人的家眷财物都已先行随船运往云阳,林可有心锻炼这支新军,因而事先下令,叫所有人步行前往云阳,全当一次远程拉练。   “林可”的名字在军中暂时没有多少威信,路途遥远,众人私下里不由抱怨连连。   “唉,坐船不行吗?”三子把绑腿一圈圈解下来,揉了揉长满老茧的脚丫子,不满地说道:“这姓林的小子就是花巧多,他娘的走个路还要列队,什么左右前后的,反正老子是分不清,也不想分!”   “一盘散沙顶什么用,练队列是为了能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自然是有好处的。”   林可在旁笑骂道:“三子,你自个笨还说别人,今天又出了多少错?凭白丢了我这队率的脸面!明天我盯着你,你可不许再扯咱们一队的后腿了。”   她化名“柯林”混在队中,因为在陶然居出过风头,身手好又识得字,被选进一队成了个小官。他们这三百人被分成七个小队,其余小队均是五十人左右,唯有一队只有十余人,皆为军中精英,将来用以充当林可的亲卫,队中不设什长,只有她一个队率。   李飞将林可一拳打翻他的事迹反复宣传,因此林可年纪虽小,其他人对她却都挺服气。   三子被她骂了一句,不仅不恼,反而凑上来高兴道:“我就知道林哥不会看着我挨罚不管的,你可得好好教教我,这些东西,我是真有些弄不懂。”   “吃饭时拿碗的是左手,拿筷子的是右手。”林可耐心地说道:“再不行,你就在手上做个记号,久了自然便记熟了。”   荒郊野岭,三百多人也不可能投店居住,只能扎营过夜。不轮守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围坐在篝火旁,时间尚早也不忙着睡觉,便都过来听林可说话,不时提问几句。   林可不厌其烦地又讲了些列队的诀窍,有人叹道:“不愧是林哥,就是厉害,什么都能讲出个道道来。”   “那是,林哥可是念过书的,秀才公呢。”另外一个人满脸崇敬地说道:“哪是你小子能比的!”   林可压根没参加过考举,可解释过几次压根说不清,也就只好由得他们误会。她这些天来有时间便教这些士兵认字读书,或者讲一些古往今来的经典战例,人人都将她当作身怀大才的读书种子,一队自然对她死心塌地,其他队里的人也都对她敬仰有加。   一问一答间废了许多时间。过了大概半个多时辰,该问的差不多都问完了,于是有人嚷嚷道:“林哥,林哥,你再给俺们将一段三国演义吧!”   这时市民文化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街头小巷不乏说书人,三国演义也已经有了雏形,但论精彩程度,如何能跟现代情节完善的全本三国相比?何况林可小说看了不少,对怎么放扣子、留悬念自有心得,一段火烧赤壁讲得是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叫人意犹未尽,对吴蜀政权结局如何当真是牵肠挂肚。   林可也不矫情,当下又讲了诸葛亮空城计退司马懿,旁人听得如痴如醉,她却是一边讲,一边开始分心盘算云阳那边经营得如何了。   她正想着,便听得周围有人问道:“林哥,三国之内,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这些人刚刚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林可方才没注意到,这时闻言也没有多想,脱口而出道:“自然是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卧龙先生委实令人敬佩。”   说完众人却全都面色古怪。   林可疑惑道:“怎么了?”   有人戳了三子一下。三子左右看看,挠了挠后脑勺说道:“这个……嘿嘿,咱们都喜欢大小乔……”   李飞在一旁反驳:“谁说的,我就喜欢貂蝉。”   林可:…………   总有一种误入了男生宿舍卧谈会的感觉,这些日子来这帮大老爷们憋得久了,隔着夜色连眼睛都是绿油油的,林可一眼看过去,总觉得瞧见了一大窝的色狼。   她干咳几声,正想说点什么补救一二,却听一人小声说道:“其实我觉得,谁都没有林哥来得好看。”   此言一出,大家的视线就都集中到了林可的脸上,气氛一下就变得微妙起来。   林可轮廓分明,眉眼中带着一股英气,若是平时,很少有人会怀疑她是女子。可凡事都怕比较,军中全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便凸显出林可五官精致、皮肤细腻,她才十五,本就是雌雄莫辨的年纪,橙红色的火光跳跃,映得她容貌愈发柔和,一时之间,竟当真有人起了邪念。   见势不妙,第一队立刻就有人站了出来,怒骂道:“钟大头,你看什么看!林哥是什么人,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林可的人缘毕竟不错,钟大头不敢犯众怒,连忙低头认错道:“我没别的意思。先说林哥好看的又不是我!”   李飞忽地一声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再说一句!”   钟大头哼哼几句,不敢出声了,脸色却不大好看。   李飞和三子几步上前,抓着他的后颈就想打人,林可却挥手止住他们的动作,不在意地笑了笑:“以前别人跟我说,在军中待上一年,老母猪都能当成美人,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算了,钟大头也没做什么。大家兄弟之间,没必要闹得这么难看。”   摇了摇头,她揶揄道:“我还挺高兴的,看来老子还挺好看的,至少比你们这帮连老母猪的比不上的要强。”   这话说得俏皮,大家都笑起来,一场冲突就此消弭无形。   事情仿佛顺利过去了,连钟大头,事后也因自己一时的鬼迷心窍而惭愧不已。   然而林可明白,冰山从来都只露出一角,钟大头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他一人。容貌在军中并不是一个加分项,史载兰陵王容颜俊美,每上战场时都要佩戴恶鬼面具遮掩面容,并非没有理由。   危机已经萌芽,她必须想出办法,真正赢得军心。 ☆、第57章 毒蛇   隐患毕竟还深藏在水面之下,除去这个插曲,一路行来却是平淡无奇。   ——试想一下,三百只鸡浩浩荡荡而来也是声势惊人,何况三百青年壮丁。有哪个傻子,会来撩拨这么一支既扎手还没有半点油水的军队?   然而进入山北境内又过两三天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这天下午,有巨石拦在必经之路上。石头像是从旁边的崖壁上滚下来的,哪怕人手充足,要挖通也需要两三天时间。更重要的是,再往前走是一条窄道,两边都是相连的山崖,万一出现类似的山体滑坡,极有可能造成惨重的伤亡。   带队的十一选择绕路。   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离开大道,冒险从山路前行。这一带盗匪横行,野兽肆虐,林可从前运粮时,就曾在附近遭遇过老鹰山悍匪。队伍中开始弥漫不祥的氛围,但士兵们经过多日的训练,已经习惯服从命令。整支队伍的情绪还算稳定,林可、李飞、三子几人充当斥候上前探路,其他人跟随在后。   草丛中的小路时有时无,只能大致判断方向。三子用腰刀劈砍杂木枝杈,勉强开出一条路来,林可稍落后几步,手中持弓守住他的侧翼,李飞负责殿后。几人走了一段路,空中飞舞的小虫忽然多了起来。三子挥手赶走撞到脸上的蚊蝇,苦笑着说道:“林哥,要我说就该让三队那帮兔崽子上,你说你抢这苦差事干什么?”   “这里土匪多,不太平。我听说林大人曾跟这边的山大王结过仇,谁知道会不会出事?”林可道:“我常在外行走,还算有些经验。若是三队的来探路,我怕他们要吃亏。”   “林哥就是心太善。”三子摇摇头:“不过我看是不至于出什么事,咱们这么多人,土匪又不是傻的,往刀口上撞。”   “那可未必……”林可说到一半,忽然停下脚步,嘘了一声道:“有点不对,我好像闻到了血腥味。”   李飞跟着嗅了嗅,赞同道:“不错,似乎是从左边传过来的。”   “真的假的。”   三子唬了一跳,随即觉得自己反应太大有些丢脸,便装作不在乎的样子,一马当先地朝路左边走了过去:“林哥你们等着,我先去瞧瞧。”   但他走进林子里,却半天没了声响。林可皱了皱眉,与李飞对视一眼,两人分别从双侧包抄过去,却看到里面在三子身前影影绰绰站着十多人。   情势危急,林可没有犹豫,立刻连发数箭。在她的掩护下,李飞揉身而上,举刀便要劈砍,就听得三子叫了一声:“等等!”   “那、那不是人!”三子颤声道:“都是死人,是人头!”   林可与李飞俱是一惊,举目看去,前方那些果然不是敌人,而是一个个摆在石头木桩上的人头。这些人头有新有旧,部分已经化为白骨,有些却刚刚开始腐烂,尤能分辨面目。   “怪不得有这许多虫子。”三子咽了口唾沫,小声说道:“杀了人还不算,还将头摆在这里,是什么道理?”   “咱们怕是误入哪个大寨的地盘了,人头放在这里是为了威慑。”李飞上前仔细打量了一番,沉声回答:“至少有五个人头是新的,这伙人刚做过一笔大买卖。没必要和他们起冲突,我们的人还是绕过去比较好。”   “怕是我们想要相让也不成。”林可思考片刻,猜测道:“之前那块石头出现得实在蹊跷,若是弄得不好,恐怕我们已经落到别人的陷阱里了…………”   但现在没有细想的余地,她下达命令:“立刻回去,让队里加强警戒。”   他们带回了一个坏消息,却没有想到,更坏的消息正在等着他们。   “钱大人不见了?”   孟昶青手下直属的密卫从初一到三十,以日期为名。十一被派到林可身边后,就恢复了本姓,对外自称钱十一。他代替林可掌管这支军队,一旦失踪,事关重大。   面对三子的质问,几个队率面面相觑,神色全都有些惊惶。   “天色有些晚了,钱大人就让我们扎营,自己进了帐篷。才一炷香的时间,吴全有进去就发现大人不见了。”   “会不会是山妖狐魅一类的精怪?”   “帐篷有被割破的痕迹,里面也像是有过一场打斗,钱大人怕是被人掳走的。”   “放屁,钱大人的身手我见过,谁能悄无声息掳走他?肯定是妖怪!”   “都闭嘴。”林可冷冷开口,打断众人毫无意义的猜测:“钱大人失踪的事情暂时不要外传,以免军心不稳。事态紧急,我是第一队的队率,职务最高,军队暂时由我接管。若有不服的,请现在当面提出来。”   烫手山芋丢出去了自然最好,无人有异议,林可顺利地拿到了军队的指挥权。   “我曾跟商队走过这段路,据我所知,黑龙山方圆十里只有李光头一伙山匪。想来这次为难咱们的就是这伙人。他们在前路设下人头,恐怕是为了吓退我们,让我们原路回返。后头的路应该被截断了,可能还设下了什么埋伏,咱们不能回头。不过李光头手下不过两百多人,我们还没走到绝路。”   她的镇静感染了其他人。   几个队率心中顿时有了主心骨,先前的不安都退了下去,纷纷献计献策。   林可认真听取了这些人的意见,方才说道:“如今情势不明,我们又不清楚道路山势,夜间作战于我们不利,设下砦栅,亮起火把,今晚固守阵地。”   她扫视众人,扬声说道:“明天一早,咱们打上黑龙山,活捉李光头,叫他明白惹到云阳军的下场!”   几条命令一下,林可的威望水涨船高。她已做好准备,自信能够应对一切难关。然而出乎林可意料,这一晚,无人前来劫营。   黑龙山大寨中,李光头一脚踹翻了身边的八仙桌,又惊又怒道:“我又没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的麻烦?”   下首几个当家噤若寒蝉,其中一个山羊胡子的小心翼翼道:“要不,咱们把那姓钱的送回去算了,就当没收到那林可的战书?”   “放你娘的狗屁!”李光头道:“人家都欺到门口来了,是咱说不要,就能不要的吗?”   “那不能和,就只有打了。”   “打个屁!老鹰山冯大当家死了没几天呢!”   李光头焦躁地在屋子里走了几圈:“当年冯大当家多大的场面,说没就没了。姓林的小子当时手里可没几个人,如今他发达了,三百人会拿不下我一个寨子?妈.的,双头蛇,是不是你小子放的那几个人头吓到人家了?我早说不要弄这些事情,你一定要弄,说是威风,威风个屁,煞星上门了!”   “老大,哪能啊!”   叫双头蛇的矮个子很委屈:“姓林的怎么会被几个人头吓到,我看他就是故意找事情啊。”   “不错。”一个脸上有道长疤的男人忽然阴沉着脸插嘴道:“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咱们还不如拼一把算了。何况冯当家死了,是那姓林的耍了阴谋诡计。正面斗,他未必就是冯当家和老大你的对手。”   “宋疤子,我看你是念念不忘想给冯蛮报仇啊。”   李光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想训斥几句,眼珠一转却忽然改了主意:“要不这样,你带一拨人去试试看,若是能够打退林可,我就给你记上一大功,怎么样?”   宋疤子原来是冯蛮的手下,曾找林可报仇却大败而归。因他警醒,察觉到那天有些不对,自己就没进院子,所以逃得一条命回来,投到李光头手下,可惜一直不得重用。   一听李光头的话,宋疤子就明白对方是想将他充作诱饵吸引林可的注意,给山寨里其他人留出转移逃命的时间。这分明是送死的活计,但宋疤子自恃有几分本事,竟将此事看作了一个立功的机会。   当下,宋疤子便应了此事,还立了一道军令状。但他也知道自己人少,不敢直接去冲击营地,向李光头要了钱十一来,心中已经想好了一条毒计。   他对林可的恨意极深,林可却根本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   那天以后,她看到了队伍中隐藏的问题。而想掌握军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危机之中挺身而出。   可惜准备已经万全,危机却迟迟不来。   没办法,这些天的训练已经有了一定成果,林可手下这支队伍步伐齐整,令行禁止,虽不曾见过血,却已经有了些强军的气象。因此一路行来,竟是无人敢惹。   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得上。   林可决定不再等待。   石头是她吩咐十一手下的密卫秘密推下来的,十一的失踪,更是由她一手安排。   黑龙山是她千挑万选才定下的目标。林可运粮途中剿过一次匪,结果遭到山贼的报复。回程时出于谨慎,她便请托唐七摸过这一带的情况,这次要来山北前,更是详细了解过相关信息,因此知道附近有个不大不小的土匪寨子,正是最好的练手对象。   她不会知道,看似弱小的黑龙山寨中,竟会盘了一条长着毒牙的五步蛇。 ☆、第58章 军心   宋疤子其实在进行一场赌博,掷色子的机会只有一次,胜了自然不必多说,若是不幸败了,他至少也要取到林可的性命。   十一对他来说,是第一个被堆上赌桌的筹码。   凌晨时分天光已渐亮,牢房中有老鼠跑来跑去,偷偷地啃食掉在地上的霉烂窝窝头。十一双手被捆缚,坐在墙角看着窗外透进来丝缕霞光,默默计算着时间。他的指缝中夹着一块刀片,锋利到能轻易切断绳索。但他并不打算逃跑,因为他自投罗网,为的就是将云阳军推入一个相对的绝境。等到林可率军攻打山寨,他和混进来的其他密卫,就会里应外合,打开寨门。   就在这时,外面有虫鸣声传来,密卫的哨子能模拟出各种音调,这种声音意味着有人接近牢房。十一不动声色地收起刀片,将自己隐入房间深处的阴影之中。他习惯将主动权握在手中,此时已做好了袭击来人的准备。然而牢门打开,却只有一人鬼鬼祟祟地进来,压低声音道:“钱大人,我来救你,快跟我走。”   十一愣了一下,借着月光观察来人的相貌。那人长相不错,只是脸上横亘了一道蜈蚣般的疤痕,几乎将脸分成了两半。认出这是李光头手下的一个叫宋疤子的小头目,十一心中警惕起来,片刻后才开口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李光头一向看不起我,我早就想离开黑龙山了,只是一直没有好去处。”   宋疤子眯了眯眼睛,回答道:“林将军的名号,我也是听过的。若是你能说服他,让他收我做个什长一类的小官,我就帮你逃出去。”   ……逃还是不逃,这是一个问题。   若是逃,就会破坏原先的计划;若是不逃,无疑会引起宋疤子的怀疑。   十一毕竟是密卫,早已养成了服从命令的习惯,因此想了想,还是说道:“我不走。”   “什么?”宋疤子瞪起双眼,怒道:“老子把命都押上了,你说不走就不走,是打算在这里等死吗?!”   十一坚定地摇摇头:“我不信任你。”   宋疤子不信邪地追问:“老子冒了这么大的风险,你还不信我?你倒是说说为什么?”   “因为…………”   十一想找借口,却半天没从宋疤子的话里寻出什么破绽,迟疑一会,只好幽幽道:“你长得不像好人。”   宋疤子:…………   十一:…………   万万没想到,只因长得太吓人,原本万无一失的计划居然在第一步就要折戟沉沙。   忍住爆粗口的冲动,宋疤子深深吸了一口气才道:“你小子……算了。我也不是为了你才救人的,反正这事由不得你,你是走也得走,不走也要走。”   说着他一挥手,招进几个壮汉来,就打算用强。   十一默默地觉得他很烦,于是在墙上敲了几下。   数个黑影鬼魅般冒了出来,散着寒气的刀刃架上了宋疤子的脖颈。   十一:…………   宋疤子:…………   这种突发因素通常会坏事,十一决定把危险掐灭在萌芽状态中。宋疤子一脸懵逼,终于意识到事情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他忽然噗通跪了下来,对着十一求饶道:“钱大人,我没半点坏心。山寨里的道路布置我都熟啊,我可以带您去李光头的房间!”   十一打算杀了他,但就在这时,门外再次传来联络的哨声。他皱了下眉,视线在宋疤子身上扫了一圈,抬步向外走去:“带路。”   这真是天籁之音,宋疤子爬起来赶紧追了上去,谁知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十一上前,恭敬地唤了声“大人”,跟着又说了些什么,那人点了点头,转过脸来,赫然正是林可。   宋疤子瞳孔微缩,条件反射地摸了摸左手戴着的铁戒指。戒指上的尖刺涂了见血封喉的毒.药,他本想借助十一接近林可,却没想到机会竟然来得如此猝不及防。   身边还跟着一个密卫,宋疤子想要行刺并不容易。他按下心头的冲动,小心翼翼地挤出一个笑脸,对着林可开口说道:“官爷,小人对这寨中的情况再熟悉不过,您要想干什么找我带路就行。小的没别的奢望,只想在林大人手下混口饭吃。”   除了十一以外,孟昶青还派了几个密卫,这些人没有加入云阳军,而是跟在军队附近,暗中保护林可。这次林可物尽其用,将他们都派到山寨中,与十一相互配合。经过一个晚上,密卫已经将寨中头头脑脑的住处全都摸得一清二楚。但有个带路党也不错,或许能有意外的收获。   因此林可没有拒绝宋疤子的讨好。而宋疤子做出急于表现的模样,领先几步朝着李光头的住处走去。   这一边,李光头心中不安,并未如往日一般揽着抢来的女人入睡。他派亲信将财物都转移了出去,已经做好了情况不对立刻逃跑的准备,双眼熬得通红,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闷酒。   宋疤子首先上前,敲了敲门:“李老大!”   李光头一惊,片刻后才听出是他,没好气道:“你不是去对付姓林的了吗,滚回来干什么?”   “想起有点急事。”   宋疤子在门外陪笑:“李老大,不如让我进来再说。”   李光头不疑有他,起身开门。然而房门刚打开一条缝,就被一股大力狠狠推开。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有利刃顶在了他的后腰上。   情况有异,李光头看着来人,冷汗刷地就流下来了;“好汉饶命!”   一个少年缓步而入,面色冷冷地打量了他一眼:“李光头?”   “是,是!”李光头道:“您就是林将军吧!路上那些人头都是随便摆的,我们真没想过要抢你们啊!”   “我知道。”林可忽然一笑:“是我要为难你们。叫你的手下投降,放心,我不打算杀光所有土匪。云阳开荒需要一些人手,你们身强力壮,正好合适。”   命保住了,李光头松了口气,低着头偷偷瞟宋疤子,试图用眼神杀死这个叛徒。   然而宋疤子的心思压根就不在他身上。身后密卫的视线移开了一瞬,他立刻一脸谄媚地上前几步,噗通跪下来就往林可的大腿上抱,看模样似乎是想趁机说几句吉祥话。然而所有人都不会想到,宋疤子在靠近林可的瞬间,忽然摊开手亮出了戒指上的那枚泛着妖冶蓝光的毒针。   事情即将成功的时候,就是一个人心神最为松懈的时候。这时出手,林可绝对难以防备。   ——本该如此。   然而宋疤子千算万算,却算错了一点。林可做为一个女扮男装伪汉子,日日夜夜都担心露陷,因而脑子里从来都绷着一根经,最怕陌生人朝自己的脐下三寸招呼,眼见宋疤子扑过来,竟然在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条线反射地想要避开。   这一躲就给了别人反应时间。但第一个动作的却不是十一,反而是李光头。   宋疤子在他手下已经混了几个月,毒针上蓝光一闪,李光头看在眼里,立刻就知道此人想要铤而走险。他当然不愿站在官军一边,但此时情势不同,林可一死,黑龙寨不一定完蛋,他却一定会被在场的几个黑衣人砍成肉酱。李光头作为土匪头子自然也有其过人之处,电光火石间已下了决定,飞起一脚踹向宋疤子,嘴里爆出一声大喝,人已经挡在了宋疤子与林可之间。   宋疤子滚倒在地,扭头狠狠看向李光头,浑然不管头顶上劈砍下来的刀刃。眼看他就要人头落地,林可却在电光火石间喝了一声“住手”。   被几人压在地上,宋疤子只能破口大骂,嘴里不干不净道:“你还记得老鹰山的惨事么,老子我就是来替大当家报仇的!婊.子生的狗崽子,无胆鼠辈,卑鄙小人!不用你假好心,杀了老子,半夜小心点,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要死没那么容易。”   林可拿下戒指看了看,挥手命密卫将他全身搜了一遍,随后才看向李光头,淡淡地夸奖道:“你做得不错。”   她眼中殊无笑意,神情莫测。   李光头与她对视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眼见宋疤子被牢牢捆住,顿生兔死狐悲之感,虽明白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事到临头,心中却仍不由闪过一丝悔意。他是一寨之主,能压服众多匪类,多少也算得上是个英雄。明知自己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了,但被宋疤子的行为一激,李光头握了握拳,脑中竟然暗暗萌生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念头来。   然而不等他将想法化为行动,远远便有阵阵喊杀声传来,他一愣,望向林可吃惊道:“官兵正在攻寨?”   林可弯起唇角,慢条斯理道:“再过一刻钟,你的那帮兄弟就该死光了吧。”   李光头震惊地张大了嘴,脑海中刹那间有千百种想法闪过,片刻后彻底歇了反抗的心思,心中一动,索性走到宋疤子边上狠狠踹了一脚,弯腰对着林可讨好地笑道:“林将军真是英明神武、神机妙算,我这就叫寨子里那帮小兔崽子们停手,开寨门放人进来。”   “不必。”林可冲他露齿一笑:“我想要的东西,就由我自己拿过来。”   李光头心神已然动摇。这一笑落在李光头眼中,简直就像是恶狼在对他呲牙。他艰难地吞了口唾沫,好不容易才忍住夺门而逃的冲动。   “我需要借一个人头用用。”   林可估算了下时间,忽然微笑着对李光头和宋疤子说道。   李光头想到了什么,一颗心猛地悬起:“不、不……林将军,我给你做牛做马,留着我,我什么都能给你做!”   宋疤子目露绝望之色,却仍不肯有丝毫服软:“要杀就杀,说那么多干什么。”   “我不嗜杀,只是需要借你们立威。”林可的视线扫过两人,在宋疤子的身上停下。   李光头松了口气,可还没等他彻底放松下来,就听到林可继续说道:“既要立威,这个人身份最好高一些,而且宋疤子是替他从前的大当家报仇,我不讨厌忠义之人,你们两个……”   听出话中的暗示,李光头心神俱裂,终于支持不住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哭求道:“林将军,我有武艺,有力气,我还藏了许多银子,您就是我的天,我是您的猪,您的狗,我什么都做,只要您放过我,只要您放过我!”   “何必如此。”   林可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随手拍了拍这昔日一寨之主的脑袋,仿佛在逗弄一条乖巧温顺的家犬:“我还是很看重你的。这条命就先寄着吧,我给你一个立功的机会。”   这顿磋磨已然打破了李光头所有的心理防线。他对林可不敢心存一丝恨意,此时听到有逃出生天的机会,竟是感激涕零,重重磕了几个头。   “是,是,多谢林将军!”   “很好,接下来你与十一跟着我。”   林可扯起宋疤子,示意其它密卫退下,便一马当先地朝着寨门走去。   逃得一命,李光头站起身来,发现自己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他不敢耽搁,腿脚发软地跟了上去,而之后所见,令他终生都对林可死心塌地。   寨里有一个瞭望台,破破烂烂的也就三层楼高,但从寨子外面能够看到台上的情景。除了十一之外,密卫已经全都隐去。这些人从来都是黑暗中的影子,兵士们不知晓他们的存在,也不必知道他们的存在。   林可将宋疤子拎了上去,居高临下地看着下方血腥的厮杀。她神色平静,从怀里掏出一支早就准备好的军号。号声像是吹枯拉朽的狂风,瞬间席卷了整个战场。所有人都抬头,看到高处的少年和他手中的俘虏。   战场在那一刻安静下来。林可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立于鲜血之上,立于众生之上,高塔与少年组成了一副诡奇的画面,刹那间摄住了在场每个人的心神。   “黑龙寨败了。”   林可开口,缓缓拔出腰间的刀。刀身与鞘壁磨擦,发出死亡的前奏,宋疤子想要表现得英勇一些,却不由自主地跪了下来。林可举刀,干脆利落地挥下,鲜血在空中划出一条弧形的轨迹,血腥的色彩灼痛了人们的眼眸,像是某种残酷而蛮荒的图腾,映在下方每一个人的心中。   “黑龙寨已败。”林可再次扬声说道,语气平淡,内里却蕴含着一股磅礴的力量:“云阳军万胜。”   “黑龙寨已败,云阳军万胜。”有人不由自主地跟着呢喃。声音一点点汇聚起来,像是在酝酿一场风暴。   “黑龙寨已败。”瞭望台下的李光头忽然高举双手,声嘶力竭地喊道:“云阳军万胜!”   那一刻,首领的声音彻底击破了山贼们的心理防线。他们眼中展露出绝望与惊恐地神色,一个个垂下头,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与此相反,云阳军的士兵们在血战之后看到了胜利,呼喊声终于像浪潮一般传播开来,带着某种狂热的情绪。   “云阳军万胜,林哥万胜!”   “林哥万胜!”   “万胜!万胜!”   呼声彼此呼应,直冲云霄。大地似乎都在随之震颤,那声音在每个人的心底反复撞击回荡,胜利者愈发兴奋,战败者匍匐在地。   一人破一寨。   林可明白,她终于如愿以偿,夺得军心。 ☆、第59章 抢糖   林可发现山贼没有夜袭后只好改变计划,最后以极小的代价,取得了云阳军上下的拥戴。   李光头是亲眼见过那些神秘的黑衣人的,然而他却信誓旦旦的宣称,当天清晨只有林可单枪匹马闯入寨中,随即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了他的床头。霞光映照,让林将军看上去仿佛威严的神明。在那一瞬间,他失去了所有的反抗之心,心甘情愿地要将黑龙寨献给将军,从此就是将军的马前卒、看家犬。   每个人都相信他的话,细节越来越完善,传言也越来越夸张。尽管当年在天水城中已经体会过流言的威力,林可还是忍不住为了人民群众丰富的想象力而感到惊叹。   接下来便是论功行赏,林可表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然后提拔了一批在战斗中表现应用的兵士。军中气氛又被推向了一波高.潮,至于她为什么要隐瞒身份,军中上下自动自发地替她想了不少原因。   “林哥是想看看,有哪些人可堪一用,将来能够提拔。”   “将军分明是想跟咱们同甘共苦。”   “不对,我看林哥早就知道有土匪要来找麻烦,所以提前下了好大一盘棋。”   …………   林可听闻,有些哭笑不得,索性也不再解释,仍由他们脑补就是。只是日常面对这些亮晶晶的崇拜眼神,林可还是觉得压力山大,等到了云阳卫所,她终于找到能够尽情吐槽的对象。   “大哥。”   见到谢中奇,林可有一种回到了家里的安心感觉,忍不住快步上前说道:“几月不见了,你怎么样,大嫂怎么样?小囡呢,在这里还习惯吗,快让我见见。”   “都好,都好。”谢中奇笑得眯起了眼睛,连声道:“快进屋休息一下,看你这满身风尘仆仆的样子,定是一路辛苦。”   “没事,军中辛苦些也正常。”林可道:“我看到院子里有鸡鸭,是嫂子养的?”   “她就是闲不住。”谢中奇摇摇头:“明雨和母亲回了老家,蔡姑娘又…………”   他顿了顿,略过这一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事,这里不比天水繁华,却自由许多。连我都觉得自己精神气好了不少。”   谢明雨最后还是想通了,她的婚事有樊夫人操心,想必会有个不错的归宿。至于蔡双,她目前还留在天水,过些日子才会到云阳,就是来了,林可也不打算让她跟谢家夫妇住在一起。不管如何,天水的事情总算都是告一段落,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结局,或许不算太好,但也不是太差。   因为不想戳谢中奇的伤口,林可便索性换了个话题,想了想道:“大哥,你替我经营云阳,可曾碰到什么难处?”   谢中奇的思绪立刻就转到了公事上,沉吟片刻道:“确实有些为难的事情。”   原来这附近有许多抛荒地,当时孟昶青耍了些手段,将地都扒拉到了云阳卫所的碗里。然而这些地其实都是有主的,虽没有地契,一些百姓却在上面种了粮食蔬菜,眼看收成要没了便到卫所来闹。这倒好处理,横竖给些补偿就是,但几户上门的缙绅却不好打发,说是云阳鱼肉百姓,强占了他们的土地,天天纠集一帮子秀才青皮来闹,打不好打,骂又骂不过,当真是烦不胜烦。   林可奇道:“这帮地主闹什么?什么叫我们占了他们的地,那是荒地,他们手里又没有地契。”   “阿可你有所不知。”谢中奇回答道:“为了逃税,各家大户都有隐田,瞒报着不上地契,却是无名而有实。密卫势大,他们那次又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一时斗不过只好割肉。但这么大一笔钱,他们如何肯轻易放过?强龙不压地头蛇,一帮生员聚起来闹事,实在不好对付。这些人与衙中胥吏又多有勾结,大笔一勾补上田契,那就更加有嘴说不清了。”   林可闻言皱了皱眉:“确实麻烦。跳得最欢的是那几家?”   “马家、曹家和朱家。”   “既然如此,让我看看情况,盘算一下再说。”   林可笑了笑:“今日就先不谈这些个烦心事了,大哥,你可准备了好酒好菜给我接风洗尘?”   “这是自然。”谢中奇站起身来,指着她笑道:“早知道你嘴巴刁,你大嫂新学了个菜式,我还没尝过,今晚就便宜你了。”   两人正说着话,不意一个粉团似的小萝莉屁颠屁颠跑了进来,一把扑到谢中奇的怀里,亲亲热热地喊道:“爹爹!”   “走慢点,小心又摔跤。”徐氏自后面跟了进来,望见林可便是一笑,喜道:“阿可回来了。”   “阿可,阿可!”小萝莉鹦鹉学舌,欢快地叫道。   “这就是小囡,长得真快啊。”林可忍不住吃了把嫩豆腐,笑着说道:“已经一岁多了吧。”   “嗯,一岁半。”谢中奇苦笑道:“都快吃成小胖墩了,死沉死沉的。”   “一天到晚嘴都不肯停。”徐氏也笑眯眯道:“我烦心得很。”   “不怕。”林可道:“我来了,不就有个跟她抢食的了吗?”   小萝莉眨巴眨巴眼睛,虽然听不懂大人们在说些什么,却本能地察觉到了一股危机感,张牙舞爪道:“坏阿可,坏人!”   “我哪里坏了。”   林可弯起唇角,揉了揉她的羊角辫,随即从她背着的一个小蓝包里掏出几颗糖,无比自然地放到了自己的嘴里,笑着说道:“我是为你好。”   从出生开始,小萝莉就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大人,震惊之下,傻乎乎地望着她,连哭都忘记了。   谢中奇和徐氏也是一脸古怪。   过了片刻,徐氏先发话道:“阿可,这个糖……小囡一直舍不得全部吃光……”   “咳咳,我跟她闹着玩呢。”   林可不好意思道:“一会我就给她买一大包。”   “不是不是。”徐氏红着脸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这些糖其实小囡每一颗都细细舔过,只是舍不得一次吃完,所以都吐出来放在小兜里,等着下次再接着吃……阿可你不介意吧?”   林可:…………   为什么不早说!   为什么!   世界如此残酷,场面如此尴尬。   糖都已经化在了嘴里,林可生无可恋地看了看徐氏,又看了看小萝莉,幽幽地说道:“那个……我都已经吃完了。”   “哇————”   小萝莉嘴一扁,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第60章 汤圆   谢萝莉人小体弱,杀伤力不够,靠自己报不了这一糖之仇。   她愤懑,她愁苦,因此每次见到林可,她都会傲娇地扭头哼一声以表达自己的仇视与不屑。   这孩子天资聪颖,古怪精灵,一岁半已经会说不少话了,记性也好,这仇眼看能记到天荒地老去。   林可有心补救,只好在训练之余抱着她去市集上买些好吃好玩的贿赂她。谢萝莉爱吃甜食,林可却不敢由着她吃,怕坏了牙齿,等到中午时分,便寻了一家粥店坐下来,叫了两碗肉丝粥,自己吃一口,吹凉了喂谢圆圆吃一口。   谢圆圆自小娇惯,最是挑食,很是不给林可面子。林可无奈,只好又问商贩要了一碗桂花糖粥。她扭头跟摊贩说话时,谢萝莉趁机捞过辣椒罐子,狠狠挖了一勺辣油放进林可的碗里,然后用力搅拌了一下。   林可回过头来,就发现自己那碗粥红彤彤的惨不忍睹。   谢圆圆一脸无辜地仰着头,奶声奶气道:“吃,吃!爹爹说,不能乱丢吃的。”   林可:…………   “抢你糖吃是叔叔不对。”   眼见此仇此恨绵绵无绝期,林可轻轻叹了口气,开口说道:“叔叔跟你道歉。你喜欢吃什么,叔叔给你买,好不好?”   谢圆圆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大声道:“圆圆,里面的馅!”   这“圆圆”指的应该是汤圆,小萝莉爱吃甜的,每回都只咬破皮吸里面的芝麻馅吃,屡教不改。   她人小鬼大,早知道这么吃会被徐氏骂,挑唆林可去弄汤圆馅压根就没安好心。   林可倒是没想那么多,闻言点点头:“今晚上给你弄,明天你就能吃到了。”   谢圆圆没把她的话当一回事,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忽然指着一家店铺道:“坏人!”   顿了顿,她补充道:“比你还坏,要打爹爹。”   林可一怔,朝那边看去,便见一个身材瘦长、脸色蜡黄的年轻士子。他身边跟着两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招摇过市的从珠宝店里出来,身后小厮像是奉承了一句什么,他哈哈大小起来,揽过一个女人就往脸上亲。   这人姓马行三,曾到卫所里来闹过事。林可眼睛微微眯起,眼底闪过一道冷光,轻声问谢圆圆:“他还想打你爹?”   “对!”谢萝莉握着小拳头,愤慨地说道:“娘说的,打他!”   “今天不行。”林可拍了拍她的脑袋:“我可不能把宝贝囡囡牵扯进去。放心吧,改日他欠咱们的,都要一一还回来。我跟你一样,记仇得很。”   “哼。”   谢萝莉瞥了她一眼,忽然提高音量,冲着马三大喊:“马粪,马粪!”   这话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学来的,杀伤力十足,马三闻言立刻回头,就看到这一大一小坐在粥铺里的两人。   他横行乡里,何时被个小孩指着脊梁骂过?且丢脸也就算了,还是在这莺莺燕燕面前丢脸,这一场若扳不回来,他的脸面要往哪里放?   “你是什么东西?”马三走过来,一把将粥碗扫到地上,重重拍了下桌子,对着林可说道:“知道小爷我是谁吗?”   谢圆圆敢于惹祸,事情真上门了,却被马三那凶巴巴的模样吓了一大跳。她往后缩了缩,把脸埋进林可怀里,林可抱住她,皱眉望了马三一眼,冷冷道:“马翔明,就是你爹,在我面前也不敢如此放肆。”   听她一口叫破了自己的名字,马三一愣,语气不由自主地软了一点:“你什么意思?你、你到底是谁?”   “我可没空跟你废话。”林可站起身来:“回家问你爹去吧。诸桂不是你能随便放肆的地方,不要给你爹惹祸。”   她言语间自有一股颐指气使的气度,马三愈发惊疑,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您与明公…………”   林可懒得理会他,随手在桌上放下一锭银子作为粥店的赔偿,便转身离去。见她出手阔绰,马三更加不敢为难她,竟眼睁睁看着她带着那骂他“马粪”的孩子扬长而去,心中反复猜想这到底是哪一个大人物微服出行,真是好大的威风。   殊不知林可走出一段路,心中却也委实惴惴。   她只是个百户,凭身份根本压不住马三,方才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若只有她一个人,她也不怕什么,可加上谢圆圆,她却不敢冒险。   但不管心中如何想,林可面上永远是云淡风轻、胸有成竹的样子。谢圆圆探出头来,看了看林可,又挣扎着想爬到林可肩头去瞧马三的反应。林可一把按住她,又好气又好笑地吓唬她道:“小祖宗,咱们惹事了得快点跑,不然等那傻子反应过来,说不定就要拿棒子追着咱们打了。”   谢萝莉缩缩脖子,委屈道:“怕!”   “不怕不怕。”林可笑着安慰道:“再等等吧,说不准两个月以后,你就不会再在诸桂见到他了。”   谢圆圆再是早慧,也听不出她这句话中的森冷意味。林可哄了她一会,她的注意力便转移开去,又跳又闹地重新开心起来。过了这一日,谢圆圆对林可的印象已经好了不少。   第二天早上,林可果然端了一碗热腾腾的糊糊给她。   谢萝莉一看,立刻就口水流下三千尺:“圆圆!”   “只有馅儿,没有皮。”林可道:“我花了整整一晚上的功夫,才把汤圆的皮都给去掉了。”   谢萝莉幸福地吃着糊糊,闻言瞪大眼睛,瞬间就沦陷了:“好人!”   终于扭转了印象,林可松了一口气,笑着柔声说道:“喜欢就多吃点,以后叔叔还给你弄。”   谢萝莉点点头,埋头吃她的汤圆馅。徐氏却有些不好意思了:“这也太辛苦了些,小孩子家不能惯着,阿可你下回可别熬夜给她弄了。”   谢中奇也道:“这汤圆馅哪有这么好挖的,又费时又费工,你是要做大事的人,别费心弄这个了。”   “不辛苦,不辛苦。”林可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凑到谢中奇耳边,压低了声音道:“大哥,那哪里是什么汤圆馅料,就是一碗芝麻糊!”   谢中奇:…………   愣了片刻,他才摇了摇头,失笑道:“你就是鬼主意多。”   “还好还好。”林可谦虚道:“对了,你这天去送礼,那黄县令是什么态度?”   “甚是敷衍。”谢中奇道:“当地乡绅想必也送了不少礼物。”   “缙绅也不是铁板一块,大可各个击破。”林可道:“马家无官,曹家势弱,朱家财少,这都是弱点。”   谢中奇思考一会,问道:“那咱们从曹家下手?”   “不。”林可笑了笑道:“要干那就干一笔大的。大哥,你知道马家那大笔家财从何处而来么?” ☆、第61章 马家   马家的发家史并不光彩,据说早年间跟海上巨盗有所勾连,一直到近几代才算断了联系。   也因为这层关系,马家在黑道上颇有几分势力,一般人不敢惹他们。若非林可手下有一支三百人的军队,上头又有密卫统领罩着,云阳卫所的日子恐怕会更加难过。   柿子要挑软的捏,这三家里面,最弱的就是曹家。在谢中奇看来,林可选马家开刀并不算明智。但林可一向心有成算,谢中奇也不予反对,默默地替林可收集起与马家相关的消息。   然而他倒是忙忙碌碌,林可却像是将此事放到了一边,上书向上头请命,说是山北匪患严重,自己想带兵剿匪。这事干好了对其他人来说也是政绩,何况林可背后还有山南密卫统领的关系,上官自然乐得做个顺水人情。这样一来,林可竟真兢兢业业地满山乱跑,忙着剿起匪来。   她的反应看似颇为隐忍,那些乡绅自然是得寸进尺。三家上蹿下跳,四处串联,只是云阳卫所的后台极硬,一时之间在官面上他们还真拿林可没有什么办法。   “打是打不过的。”马家那边出面的是马三:“不过让佃户去冲卫所,林可定然要反抗。届时死上几个泥腿子,咱们在以此做文章,想来能叫林可难受一阵。”   “光难受有什么用,没有切骨之痛,林可如何肯将这么一大片熟田吐出来?”   曹络不悦道:“我看还是要多联合几家,一块向他施压。朝中因为改漕归海一事闹得热闹,若能借此事打消孟昶青那奸佞的气焰,相信朝中大人们不会凭百放过这个机会。”   “嘿,你想得倒是简单。”朱俊阳冷笑道:“姓孟的是天子家奴,只要宠信不衰,又怕什么来?本来孟昶青未必会在意这等小事,纡尊降贵出手帮一个小小百户,可若惹恼了他,我们三家恐怕立时就要化为齑粉。”   “那该如何?”曹络急了:“我看林可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们再闹下去,也不过是给她挠痒痒罢了。”   “得给他点苦头吃,他才晓得咱们的厉害。”朱俊阳一边说,一边看向马三:“此事恐怕还要落在马兄身上。”   “你……”马三一惊,甩袖道:“我家与洋面上已经许久没有联系了。”   “你别多想。”   朱俊阳笑了笑:“我只是觉得,云阳卫所靠海,若是有海寇前来恐怕挡不住。一旦大败,必定损失惨重。”   若是如此,倒确实能够逼得林可让步,只是…………   马三蹙眉,若有所思,却到底没有给出什么准话。   这事太大,不是他能决定的,必须与家中的长辈商量一二才能回答。   马曹朱三家有计划,林可自然也有计划。   多亏了密卫的情报网,她才知道马家竟是一家海盗的窝家,相当于海盗在岸上的落脚点,专门替海盗找下家销赃。   因而马家豪富,马家庄里更是藏有大量赃物,价值千金。林可正缺钱,自然不肯放过这么一块送上门来的肥肉。这些天来,她忍着没有动手,一是为了寻找证据,二是为了修筑防御工事,稳定云阳卫所这个大后方。   对付马家倒是不难,但动了马家,后面肯定会跟来一大串的麻烦。然而利益相关,狭路相逢,不见血是不可能的,只有早做准备。   剿匪正是为了练兵,见血之后,整支军队的精神面貌都会有所不同。此外,林可还将卫所里的军户组织起来,编练了一支民兵,素质虽然差了一些,但也勉强能够壮一壮声势。   实力还是有些不够,但发现马家庄有异动之后,林可意识到,自己应该动手了。   这天马三正在跟老太爷说话,一个下人忽然惊慌失措地闯了进来,焦急地说道:“不好了,县里来人了,说咱们勾结匪类,图谋不轨!”   马三大吃一惊:“怎么可能,我事事小心,从未留下任何把柄。何况、何况咱们还没来得及动手啊!”   “稳住。”那老太爷鹤发童颜,精神矍铄,闻言怒喝道:“慌慌张张像什么样子?”   他指着下人道:“你说清楚了,来的是谁。”   “是姜县丞。”   “不是捕头,那就还有的谈。”老太爷重重咳嗽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瞪了马三一眼:“愣着干什么,把人请进来,奉茶!”   马三唯唯诺诺地去了,很快就迎了几个人进来。姜县丞倒还算客气,见马太爷便说道:“老先生,林百户前些日子剿匪,查到一些线索,说是马家和盗匪有些沾染。此事我自然是不信的,然而职责所在,不能不来,还请老先生行个方便。让我几个手下人在马家庄看一看。”   那些要担干系的东西自然不会堂而皇之放在庄里,马太爷也不怕他搜,于是点了点头道:“只要莫惊扰了我的家眷。”   “这是自然。”姜县丞使了个眼色,几个快手便分散开来细细查找,连屋角旮旯都不放过。   马三见他们转到内院去了,抱怀站在厅里,不住地冷笑:“这姓林的也就这点手段。”   马太爷嫌他沉不住气,白了他一眼。马三正待要说话,却见先前那下人又跌跌撞撞冲了进来,脸上如丧考妣:“不好了,小庄子被云阳军给围住了。”   马太爷刷地一声站了起来,马三更是脸色发白,险些站不住。   “他怎么会知道那个地方,那些财物…………”   “闭嘴。”马太爷深吸了口气,冷声道:“天还没塌。光那批财物,他林可定不了我马家的罪。”   “财帛动人心。”马三哆嗦着道:“这一露白,怕是人人都要向咱们马家伸手了。”   “总能挺过去。”马太爷咬牙道:“你说的那件事,我准了。我马家沉寂已久,可也没破落到人人都能骑到脖子上拉屎拉尿的地步。”   马三一怔,就见姜县丞走了出来,手里似乎拎着什么东西。   “大胆逆贼。”姜县丞指着二人,义正言辞道:“竟敢私自供奉石佛圣母,神像在此,还有何话可说?来人,给我把他们绑起来。”   “红阳教…………”   马三双腿一软,跌倒在地:“没有,我没有!”   他本以为林可会从通倭入手整治马家,届时他自有办法推脱,谁知林可竟然不按套路出牌,直接给他们扣了个红阳教的罪名。   红阳教一向被朝廷视为“邪.党”,宁可错杀一万,不肯放过一个。进来因为流民作乱之事,官府对这等邪教抓得更严,马家可说是正好撞到了枪口上。若是平时,或许他们还能凭借积累的人脉逃出生天,可一大笔浮财刚刚露面,各方势力蠢蠢欲动,不落进下石就算好了,如何会伸手拉马家一把?   栽了,这次是真的栽了!   所谓群狼环伺,姜县丞显然也是其中一只。他见有财可发,兴冲冲地便捆了马家上下几十口人回了县衙。   罪名既定,林可立刻打着剿匪的名头冲进马家小庄子,顺利吃到了第一口肉。剩下便是利益分配,林可手段老辣、实力强劲,挟着斗倒马家的余威压住各方,分到了大头,并直接用这笔钱购置了一大批盔甲兵器,断了旁人的念头。   这几步棋下来环环相扣,曹朱二家都当起了缩头乌龟,诸桂城中再没人敢小觑林可。她风头一时无二,旁人都以为她自此高枕无忧,林可却明白真正的麻烦还没有到来。   林可这边的情报一向以飞鸽传送,消息很快到了京城,孟昶青听闻只笑了笑,开口叹道:“她一贯是风风火火的性子,洋面上的海寇不好对付,不知道她这次会不会吃亏?”   一个穿着宝蓝色衣裙的女子半躺在榻上,头戴玉簪,皮肤白嫩,竟看不出究竟有多少年纪,眉眼与孟昶青有几分相似,却不见丝毫媚态,身上自有一股挥之不去的书卷气,只叫人觉得见之可亲。   她闻言斜了孟昶青一眼,脸上露出一丝若有所思的笑意,语调轻柔如泉水:“是你总挂念的那个人,她如何了?”   “也没什么,不过是带兵灭了一家土豪士绅罢了。”孟昶青回答:“后续有些麻烦,想必她自己也能处理得好。”   “带兵,那是个男人?”那女子讶异道:“听你言语,我一直以为那是你的心上人。”   “…………”   孟昶青眉梢微挑,嘴角的淡笑消失了,虽则依旧慵懒随意地靠着椅背,眼底却闪过一道意味莫名的情绪。   “她不是女子,这世上如何会有她那般的女子。”他沉默片刻后说道:“姨母多想了。”   “青儿,”沈氏却忽然道:“你远在京城,可曾给他写过信?”   孟昶青怔了一下,随即自嘲地笑了笑:“近来事忙,哪有时间去管这些?”   “你在意他,总该让他知道。”沈氏温和地看着他,循循善导,仍像是面对十年前那个倔强冷漠的孩子:“许多事憋在心里,旁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你既然记着他,就别叫他忘了你。”   ——沈氏最是了解自己的外甥,不信林可是个男子,因而还想劝上几句。   她的声音清润柔和,如同春景之中黄莺轻啼。孟昶青忽然便想起那副他亲手给出去的药……林可既然走上那条路,恐怕再也不可能拥有这般嗓音,更无法拥有一个女子该有的正常人生。   从一开始,儿女情长就没有意义。   偏头望向炉上袅袅轻烟,孟昶青目光幽深,食指一下一下地叩击桌面,淡淡说道:“何必,我从不做没有结果的事情。”   “你心思太沉,我劝不动你。”沈氏脸上露出一丝黯然,很快便隐去,只笑了笑道:“但你算是天子看着长大的,他心里可记挂着你的婚事呢,前几日还曾跟我提起,说要替你找个大家闺秀。”   她谈及天子,言语间自有一分亲密。孟昶青扫了她一眼,不动声色地又陪着说了几句话,这才告退出了宫。自有仆从替他掀开布帘,他迈步上车。等马车辘辘驶出明黄坊,才开口对车外的一个密卫说道:“去打听一下,前几日天子要替我赐婚的,是哪一家贵女,与太后又有什么关系。”   那人应了一声,立刻退下。   身处漩涡中心,孟昶青没有一刻敢放松心神,放下布帘前仍在心中反复推演各项计划,望见外头晴朗天空,阳光正好,动作却随之一顿,忽然鬼使神差地想到——不知云阳天气如何。   半晌回过神来,他自嘲地笑了笑,抬眼见到车中小几上的笔墨纸砚,犹豫片刻,却不自觉地拿起了笔。   墨色浸染纸背,“林可亲启”四字落在他的眼里。孟昶青微怔,随即停笔不写。临到此时,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该对林可说些什么,那不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从不需要匍匐在他的羽翼之下,更不用他事事安排、字字嘱托。   笔尖微顿,孟昶青索性随手画了只猫,想了想,又往那猫额头上添了一个“王”字。这黑墨白纸组成的小猫神气活现,站在一块巨石上咆哮山林,瞧着霸气四溢,偏又有几分憨态可掬。   他盯着画看了一会,眸中露出淡淡笑意,随即自个也觉得自个无聊,正想将纸团成一团扔了,迟疑片刻,却又拿出一个木盒将这张画展平了给装了进去。   “阿可。”孟昶青将这两个字放在嘴里咀嚼了一遍,眼帘低垂,初时脸上仍有浅笑,但很快笑意便隐没不见,剩下的就唯有他时常显露于人前的冷意。   林可,只提起这个名字,便仿佛有清清凉凉的雨落在心头。但有些东西永远都只适合深埋心底,就像这张信纸,绝不会有被寄出去的一天。   ——因她心怀天下,因他亲手领着她,走上了那条布满荆棘与血肉的险路。 ☆、第62章 军旗   孟昶青远在京城,却能知道林可的一举一动,然而他的消息要传到林可耳中,也不知要辗转几人之口。不入相思门,不知相思苦。林可手边事务缠绕,早将某人给丢到了九霄云外。   灭了马家,后续还有些收尾工作。本地大户之间多少都有些姻亲关系,虽则当时马家一倒,这些人自己也跟苍蝇似的扑了上来,一个个落进下石,吃得不亦乐乎、满嘴流油,但事情平息下来之后,他们对云阳卫所的能量到底是心存忌惮,难保越想越怕,届时狗急跳墙,又做出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来。   因此林可便请诸桂县令的亲信木师爷代为活动,在云港酒楼开了一桌席面,算是稍事安抚。各家大户都派了人,来的至少也是一个近支宗亲。曹家与朱家的族长更是亲自到场。   当曹家那六十来岁巍颤颤的老头借敬酒的名义,和林可拉了会近乎,然后小心翼翼地询问林可后续增兵练兵意图何为的时候,林可非常诚挚地告诉他,云阳卫所始终坚持和平发展的方针不动摇,致力于与各位乡贤一起维护诸桂繁荣稳定的社会大局,绝不允许再有任何如马家一般的犯罪势力和个人破坏诸桂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云阳的增兵行动是官军为了增强力量,更好地保护大家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开展的,增兵不针对任何第三方,请不要妄加猜测,更不要对号入座。同时也希望各位乡贤与云阳相向而行,共同为诸桂的未来更美好而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不管各家大户们信不信,反正林可是信了。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若是还有谁敢不老实,那就是不作死不会死了。暴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但一定能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终于压服地方上一票缙绅,林可心情不错,索性没有坐马车,而是一路走回了卫所。   这些天来又有一批新招收的青壮到了,人数达到数千,给卫所注入了新的生气,也同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这些人不可能都是光棍,这么拖家带口的涌进来,云阳卫所里顿时多了一大帮老人妇女与儿童。   谢中奇主管民政,将上千家属一一甄别,按照体力与性别分成几个类别,以此为依据安排工作,有的去开荒,有的去种田,有的则负责挖水渠造房子。这项工作极其繁杂,谢中奇天天忙得脚不着地,却仿佛找到了实现人生意义的途径,总是红光满面,见谁都是一脸乐呵呵的微笑。   如今卫所里良田阡陌,屋舍俨然。说到造房子,因为青砖太贵,制作又耗时,林可花时间做了几次试验,索性将上辈子早被淘汰的土法水泥给弄了出来——不过就是把石灰石、粘土磨成面儿,煅烧成熟料后再和砂土混匀了用。这玩意儿以前农村砌台阶垒猪圈的时候会用,但因为强度跟真正的水泥没法比,后来渐渐就被淘汰了,可放到古代却焕发第二春,成了不折不扣的神器。全凭这水泥,林可麾下的将士在今年冬天,总算不必住到处漏风的茅草房了。   云阳军训练艰苦,连日剿匪又带来不少伤亡。但林可一向赏罚分明,死伤者也都有相应抚恤,卫所里的生活更是一日比一日红火,人人心中都有盼头,少有人会喊苦喊累的。因为军队上下待遇极高,就连没被选入军中的军户民兵,甚至周边地区的佃户百姓也纷纷前来,希望能够在云阳军中谋一份职务。   僧多粥少,林可便用了淘汰制,每月一次考核,正规军中若有连续两次不合格者便会被降级成民兵,空缺出来的位置由民兵队中表现优异者顶替。有了竞争便有了压力,军中因此人人争先。林可又重新编排了军队架构,编制分为营、队两级,100人左右为队,五队为一营,队以下仍为传统的什伍之制,指定十一、李飞、许三子,还有一个叫明晨的当地军户为营长,随后将最先征召的三百人打散,作为骨干安排进各个队中。这批人对她的忠诚度最高,有这样一批基层军官,云阳军几乎成了她的私军,算是真正掌握在了她的手里。   海寇不知何时就会来袭,林可对此心知肚明。日子蒸蒸向上,却还远不到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她不顾谢中奇的反对,硬是挤了一大笔钱出来修筑海岸边上的工事,又从当地渔民手里买了不少木船以备不时之需。此外,军队扩建,为了能够在战场上更好地传递信息,林可决定替云阳卫所设置一面军旗。   旗帜扮演着发号施令,区别敌我、身份、地位的重要作用,一旦定下,以后就很难更改了。   林可对此非常重视,但她身上什么艺术细胞、艺术细菌、艺术病毒都没有,只好把这事给压在了谢中奇身上。谢中奇十分给力,虽说忙得头顶生烟、嘴角冒疱,却还是拍着胸脯将此事应下,说是过几天就会给出答复。   答复果然来得很快。林可刚从酒楼回来,便见到谢福急匆匆地在找什么人,看到她眼睛顿时就是一亮。   “林大人!”谢福几步窜过来,扯着林可就往民政办公区域拉:“我家少爷找您呢,说是上回您吩咐的事情已经做好了!”   “当真?不愧是大哥,能者无所不能,这些事到底还是要靠他。”   林可笑着打探:“军旗你见过了吗,长什么样子?”   “金红色的,可威猛了。”谢福乐滋滋道:“上面还绣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猛兽,那么——大,那么——壮,打死个把狼啊老虎的不成问题,少爷说了,那叫貔貅。”   貔貅?   听上去挺不错的,林可暗中点点头:“几个营长都看过了吗,他们怎么说?”   “哦,那群家伙这会儿都在少爷书房呢。”谢福下巴一抬,骄傲地回答:“都说好看,特别是许大人喜欢得紧,拿着貔貅旗都不肯撒手。”   许三子是个浑人,干出这种事来不奇怪。不过这旗当真有这么好看么,竟能得到几人众口一词的称赞?   林可被勾起了好奇心,脚步不由加快了许多。刚一进门,她便对围在桌前的几人道:“听说军旗设计好了?快让我也看看!”   “林哥。”三子转过头来,向林可行了个军礼,随即一脸兴奋地说道:“快来瞧瞧,这就是咱们云阳军以后的军旗了。我是粗人,说不出什么文绉绉的好话来,可这旗上的食铁兽当真是对我的胃口,听说当年黄帝打炎帝时,曾组织了一只猛兽大军,其中就有这吞金嗜铁的猛兽。谢先生真是大才,我除了林哥你以外谁都不服,就服谢先生。”   “……食铁兽?”林可疑惑道:“不是貔貅吗?”   “此异兽有许多名字,多叫白熊、白老熊,也有叫花熊的;在岷山藏族地区叫荡或杜洞尕,平武白马达布人则叫洞尕;凉山彝族叫峨曲,古籍中则称之为貔貅或貘。”十一在旁慢吞吞地解释:“西汉时细柳营曾用过此物为图腾。”   “万戟森严细柳营,信威独许汉将军。周亚夫屯兵细柳营,治军严谨,刚正不阿。连汉文帝亲至,军门都尉言‘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坚持按军令行事。文帝因而动容,称周亚夫为‘真将军’。”   谢中奇微微一笑,抬头看着三子手中的军旗感慨道:“庸将几误国,流民亦弄兵。现今战乱纷飞,血流漂杵,只望阿可你以史为鉴,如西汉周亚夫一般成就我云阳强军,借战止战以安天下。”   听上去就很厉害的样子。   “一面军旗中竟有如此典故说道。”   林可被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给震住了,愣了愣之后,才对三子道:“把旗让我看看。”   三子嘿嘿笑着,与有荣焉地摊开了军旗。   林可眼皮登时一跳:“…………貔貅?”   谢中奇点头。   林可:“…………食铁兽?”   谢中奇继续点头。   林可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雷劈电闪,猝不及防——   那什么,旗上绣的那只猛兽,应该,大概,也许,或者……就是一只滚滚吧!   黑白两色圆脸黑眼圈四条腿,绝对是滚滚吧,绝对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熊科的国宝滚滚君没错吧!!!   虽说大熊猫严格意义上来说确实是猛兽,但是模样怎么看怎么都是萌兽啊!为什么会有这种展开,她当初嫌弃虎豹旗啥的真是错了,滚滚旗神马的真的还是算了吧求大家了她给大家拜年了!   想想以后要举着一个萌萌哒的滚滚旗四处征战,这麻子不是麻子的,根本就是坑人啊!   林可的心情很复杂,很郁闷,很绝望,很想抽生活这个小婊砸一个巴掌。   但她虽是领导,却不能搞一言堂,尤其不能伤了谢中奇的心。最理想的状况是有人先提出异议,然后她再从中斡旋一下,之后借机委婉地否决掉这个方案。   在场有发言权的就那几个,显然三子已经沦陷了,目前看来尚能指望的就是李飞、明晨与十一。   李飞和明晨虽没有说什么,但站在三子边上搓着手不住傻笑,不用说铁定也很喜欢这坑人的滚滚旗。从原地傻眼中坚强地恢复过来,林可环顾四周,只能将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十一身上,默默地丢过去一个殷切的眼神。   十一怔了一下,随即左右看看,又回望了林可一眼,仿佛明白了什么。   林可欣慰地冲他笑了笑,目光中包含鼓励与期许。   身为一个合格的密卫,十一瞬间进入执行任务状态,挺身而出就打算替领导分忧。他郑重地冲着林可一点头,然后上前几步,提高音量开口道:“我觉得用食铁兽作为军旗上的图腾,似乎不大合适。”   “怎么不合适了?”三子眼睛一瞪首先发难,不悦地问道:“你不说出个道道来,我可不答应。”   十一抬眼看了看他,沉默片刻,又沉默了片刻,再沉默了片刻,才开口说道:“最近花销太大,云阳卫所很穷。”   三子狐疑地点了点头:“这事我也知道,可跟军旗有什么关系?”   十一继续面无表情地说道:“食铁兽太胖。”   三子愈发奇怪:“那又怎么了?”   十一淡淡道:“还是选个瘦点的吧,丝线用得少,省钱。”   三子:…………   屋里众人:…………   林可默默扶额,内牛满面。   …………密卫一个个的脑回路为何都如此清奇?   她算是知道唐僧取经为啥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了,特么百分百是因为有个猪队友啊! ☆、第63章 敌袭   人生在世,境遇真是难以言说。   林可望着军旗上的国宝君,心情甚为憔悴。   众意不可违,即便心里是拒绝的,她也只能拍板将滚…貔貅旗定为军旗。不过十一的意见到底还是有些效果的,谢中奇仔细考虑之后,决定再回去将旗帜稍作修改,放一只略瘦些的滚滚上去。   那一刻,林可心中仿佛有一万只滚滚呼啸而过。   但她决定沉默。   沉默是金。   谁知道多说几句,这群人还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微微叹了口气,林可默默地把滚…貔貅旗收好,开始处理公务。卫所里除了她和谢中奇,其余大半都是些大老粗。许多东西都得她亲自处理,这么一来工作量大增,她每天最多也就睡个两、三个时辰。   林可虽觉得累,却不敢有半刻放松。   这次对付马家,得自密卫的情报功不可没。但密卫毕竟不是万能的,十一对洋面上的消息就一无所知。幸而还有张起的这条线,在这个时代,海商与海盗的分界线并不明晰。前些天为了交接,张起派了手下一个叫梁云的掌柜来。此人已是老海狗了,人头熟且经验丰富,虽不曾听说过马家,却推测后面的势力应当是小尾老一派。   小尾老占着彭屿,牢牢把持着下南洋的几条航路,而张起的船队则一向走扶桑方向,因此两家并无太多交际。但小尾老势大,各种轶事流传极广,梁云对他多有耳闻,声称此人是个极难对付的枭雄,性情残忍狂妄,有仇必报,必然忍不下这口气,不出两月定会前来讨个说法。   林可又从其他渠道收集了些消息,因此相信梁云的判断。   她从没打过这种硬仗,说半点不怵是不可能的。但仔细研究之后,林可心中多少有了些底。   海战利器——大炮在这个世界已经出现,却在光宗被篡位之后,因为某些不可说的原因发展得很慢。炮声一响,糜烂数十里什么的,不存在的。这种大将军炮因为工艺不精,炮管内壁常有粗糙不平的现象,炮弹射得近不说,还极易导致炸膛。为了保证安全,炮管越造越厚,炮身也因此越来越笨重,调整射击方向与角度时需要打量人力与时间,在激战中根本就不实用。所以作战时,海盗们通常还是习惯传统的跳帮近战。也就是说,想要给云阳卫所重创,小尾老的人就必须登岸,而林可绝不害怕与任何敌人在陆地上进行决战。   云阳卫所草创,小尾老纵横洋面多年,未必会将林可放在眼里。他的准备决不会比林可更充分,纵然小尾老枭雄了得,这种轻视在关键时刻却是会致命的。   谈不上胸有成竹,但林可心中已有计划。在最后一本公文上签好名字,她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走出房间,打算在军营里再转一转。天色已晚,空气中飘荡着饭菜的香味。林可吸吸鼻子,有点想念徐氏炖的鸡汤。这些天来,她三餐都在军营里和将士们一起吃,已经许久没有尝过这类精细的小灶了。   鸡汤是不能想了,她并不打算在军队中搞什么特殊化待遇。   努力把馋虫给压下去,林可决定还是去吃大锅饭。生怕三子那家伙把锅里的大块红烧肉给捞光了,她略微加快了脚步。只是没走多远,林可就见到梁云往这边跑过来,那张黑黢黢的胖脸上还带着喜气洋洋的笑意。   “林大人,货船到了!”梁云双手撑着膝盖,气喘吁吁地说道:“误了这么些日子,我还以为广川号遇到什么风浪,这下可好了。”   船里自然是俵物,既然有港口又有渠道,林可自然不介意做点走.私的生意,否则靠那么一点分红,恐怕云阳上下都得活活饿死。   因此听到久盼不至的广川号终于到了,林可脸上也露出一点喜色:“我立刻安排人卸货。”   “不急。”梁云一摆手:“船上东西多,卫所里的仓库还没建好,若是随处乱堆弄脏了货物反而麻烦。还不如先堆在船上,反正今天时辰也太晚了。”   林可点头同意:“既然如此,船上留几个人守着就是了,水手们远航辛苦,请他们下来吃顿热饭吧。”   “好好,还是林大人想得周全。”梁云笑着道:“那帮小子都是吃惯了苦头的,林大人不必太担心他们。不过酒水可得多备些,咱们海上人都好这一口。”   “张伯手下皆是豪杰。”林可心里存着建水军的念头,对航运很有兴趣,因此说道:“闻名不如见面,还请梁掌柜替我引见一二。”   “这是自然。”梁云一口应了,脸上却浮起一丝不大明显的疑惑来:“不过这次船上多了许多生面孔,或许是东主又招人了,我竟有许多认不出来。”   改漕归海之后,张起会扩大船队的规模,多招些人也不奇怪。但听到梁云的话,林可却本能地提起了一丝警觉。   “生面孔有几个?”抿了抿唇,林可问道:“船上的舶主、财副、总管和司库你可认识?”   梁云一怔:“你这么一说,其他人我没见到,但那舶主我的确不认识…………”   林可微微眯起眼睛,继续追问:“广川号在船队里是什么地位?梁掌柜了解张伯,依你所见,张伯会起用新人掌管广川号吗?”   梁云想了想,额头缓缓渗出冷汗来:“这、这…………”   “是小尾老。”   小尾老的人很有可能借助广川号的掩护,绕过了防备工事,像一柄利剑般直插云阳的心脏。   林可的眼神骤然锐利。略微思索片刻,她对着跟在身后的两个亲兵说道:“传令下去,发布橙色警告,立刻围住广川号,不许上面任何人下来,如有硬闯者可斩杀。吹号整军,各营暂时待命,让钱十一来见我。”   梁云已经反应过来,但那船货代表着大笔钱财,因此只好硬着头皮,上前一步急道:“林大人,能不能尽量保下广川号。”   “广川号上的货物已经完了。”林可淡淡回答,半点不留情地戳破他心里的幻想:“现在,我得首先为云阳卫所和你的命负责。”   “把梁掌柜带到安全的地方去。”她朝着亲兵打了个眼色,随即毫不犹豫地丢下面如死灰的梁云,朝着自己的书房走去。等待数月的一战终于到来,比起与梁云周旋,她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等等,林大人,广川号上的货物价值五十多万两啊!”梁云全身都在颤抖,拼命挣脱亲兵的阻拦,远远地朝着林可呼喊:“五十万两啊!林大人…………”   他的喊声忽然间戛然而止。林可脚步微顿,转头望向梁云,随即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一个传令兵跌跌撞撞而来,来不及说话便摔倒在了地上,显露出横亘在脊背的巨大伤口。在他的身后,狼烟升起,刺破圆月,喊杀声顺着夜风传来。   那是个普通的民兵,身上没有棉甲,鲜血从薄薄的衣衫中洇出,几乎有些刺眼。   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林可已经快步走到他身边,半跪下来一把拉住他的手,顿了顿,问道:“港口的情况怎么样了。”   “广川号的水手发动突然袭击,他们在村子里杀人,我们、我们打不过……”   传令兵勉强睁开眼睛,神智因为失血已经有些不清楚,看到林可,脸上却露出一丝安心的笑容,用最后的力气说道:“林大人,我信您,您…要为…兄弟们报仇!”   他的声音渐弱,语气中的依赖与信任却深深印在了林可的心底。   “……”   胸口涌出一股无法遏制的怒意,林可伸手合上他的眼睛,将这个士兵的尸体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站起身嘶哑着郑重承诺道:“好,我答应你。”   “第二道命令。”   闭了闭眼,再开口时,她的声音已经冷冽如冰雪:“二营、三营在海滩上展开长矛阵。四营把小尾老给我逼进口袋里。一营准备好小船和舢板。小尾老——既然来了,那这些人就他.娘的一个都不要想跑。” ☆、第64章 海盗   林可下达了进攻的命令,但此时此刻,在靠近海岸的村子里,强盗们血腥而残酷的杀戮却已经开始。   黑夜中,一个妇女正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孩子,一动不动地缩在角落里,渴望盖在身上的稻草能够阻隔那群强盗的视线。她那么害怕发出声响,以至于死死地捂着小男孩的口鼻,直到孩子的脸色开始发青。发现怀里的男孩似乎不动弹了,女人吃了一惊,慌慌张张地松开手,男孩深深地吸了口气,重重咳嗽了几声,随即嘴一瘪,竟不管不顾地大哭起来。   哭声就像是催命符。   一只手骤然穿过稻草,粗暴地将母子俩扯了出来扔在地上。那女人吓得蜷缩成一团,一边瑟瑟发抖,一边试图用身体保护自己的儿子。海盗见状哈哈大笑,一把将小男孩从她怀里抓了出来。女人尖叫一声想扑过来,却被海盗一脚踹开。那长满络腮胡子的海盗笑着拎着孩子的后脖颈朝同伴晃了晃,像是在炫耀一件玩具,随即拔出刀,从那孩子的肚子一点点地穿了过去。   这一幕在女人眼中无限延长。   她瞪大眼睛,用力摇着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逐渐失去生气的儿子,直到海盗将刀搅了一下□□,热腾腾的鲜血喷溅而出,洒在了她的脸上。她打了个激灵,猛然转头仇恨地看向那个海盗,青筋紫胀、声嘶力竭地喊着扑上去。海盗却随手丢开小孩的尸体,乘势一把保住了她,淫.笑着开始撕扯她的衣服。   女人又叫骂又踢打,可是两者间的力量差距太过巨大。反抗是如此的无力,眼泪从颊边流下,女人望着如一堆死肉般被丢弃在脚边的儿子,认命般地渐渐不再挣扎。然而就在这时,一声苍凉的号声忽然响起,如同拂晓时第一束阳光,破开了这个如地狱一般的世界。   女人无神的眼中忽然亮起了希望,她毫无征兆地再度挣扎起来,一口咬住海盗的肩膀,死死地合拢牙关,竟硬生生地撕下一块肉来。海盗猝不及防下痛得大叫一声,狠狠往她脸上甩了个巴掌,抬脚就朝她的肚腹泄愤似地猛踹。   可女人就像是没有痛觉一般,她吃力地仰起头,慢慢地咀嚼嘴里的血肉,脸上没有海盗想象中的瑟缩与畏惧,反而展露出一丝疯狂的笑意来。   “你这臭婊.子干什么,疯了吗?”   海盗不由自主地停下动作,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后背却攀上一股凉意。   “林大人就要到了。”女人定定地看着他,带着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意,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都会死,你们都要死!”   这是一个不折不扣、只能任人宰割的弱者,这一刻却令海盗感到恐惧。那句话仿佛恶毒的预言,他打了个哆嗦,举起刀就想了结对方的生命,一声弹棉花似的古怪声响却从不远处传来。躲避的念头还没从他的脑海中出现,一支重箭便破空而来,狠狠地撕裂了他的衣服,他的血肉。   海盗躺倒在地,翻滚着发出非人的惨叫。女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什么,用尽全身力气爬过来,捡起掉落的长刀,深深吸了口气,使劲将刀刃慢慢地插.进对方的肚子。   等到惨叫声减弱,她才松开刀柄。力气已然用尽,女人仰天倒在流满鲜血的地上,终于释然地闭上了眼睛。没人知道她是否还活着,但无数跟她一样的人不屈不挠、奋起反抗。   在她身边,五百人左右的兵士走过。云阳军第四营发起了反击。   袭击卫所的敌人确实是小尾老的手下。这股海匪在海上纵横无敌,因而十分骁勇骄横,往往数十人组成的小组就敢对几百人的队伍发起冲锋。   村里还有存活的民众,三子投鼠忌器,不能下令齐射。村中房屋众多,阵型也展不开来,他没办法,只有让麾下士兵与这些海盗肉搏。   海盗的队伍看似散乱,却自有章法,知道怎样配合,如何进攻,何时撤退。   巷战对云阳军不利,伤亡开始增多。这样的交换比是不能接受的,副营长忍不住说道:“不能这样下去了,再这么打下去,咱们不可能把这帮狗.日的赶到包围圈里去。最多只能和他们在村里同归于尽!”   “林哥下了死命令,咱们就得服从。”   三子咬了咬牙,忽然扯过副营长道:“你身上带了银子没有?”   副营长一愣:“带、带了。前些天刚发的军饷,大家宝贝得紧,许多人都随身带着呢。”   “好!”   三子哼笑一声:“立了功,我帮大家从林哥那里掏银子去。现在命令全营,给我丢银子,往地上丢,丢得越散越好。谁敢私留的,谁傻不拉几一包一包扔的,回头老子叫他吃军棍!”   副营长满头雾水,却还是传达了这个命令。   “丢银子,把银子往地上丢!”   呼喊声缓缓传开来,第一个士兵试探着把一把铜钱丢在了地上,很快第二个,第三个…………到了最后,满地的金银几乎要闪瞎了一众海盗的眼睛。   接下来,他们惊奇地发现云阳军竟然在后撤。压力顿时减轻,没有什么人和东西能够阻止这些海盗弯腰捡钱了。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队,悍不畏死,却无法阻挡金钱的诱惑。其中一些人甚至丢掉武器,只为空出双手来与同伴争抢地上的银子。   海盗头子看出了其中的陷阱,他又喊又叫地砍倒了几个倒霉蛋想要以儆效尤,但没有人理他。就在此时,云阳军回过头,发起了一次突然的冲锋。   攻守在这一刻开始易位。   这几乎是一场屠杀,云阳军像镰刀般轻易地收割生命。死亡来临前,许多人手里还握着银子与铜板。见势不妙,海盗头子转身就朝着海滩跑去,那里有广川号,可以接应他们离开云阳卫所。云阳军衔尾不紧不慢地缀在这帮海盗的后面,同时杀死跑在后头不幸落单的家伙。   只要回到海滩……只要回到海滩!   这个海盗头子心里已经后悔干这一票了,他手里还有近一百人,并非没有丝毫反抗之力。但这帮海盗打顺风仗时强悍无匹,一旦风向变了,就会争先恐后的逃命。如今还有退路,谁都不想拼命,就连他自己也不打算回头一战。这么回去当然会受罚,他惧怕小尾老,但他现在更害怕那些阎王一样催命的云阳军。   幸亏云阳卫所没有大船,只要到海上,他们就只能望洋兴叹,无可奈何。   然而海盗头子自以为是的生路,其实是一条绝路。海滩上如此空旷,正适合阵形展开。当他们接着夜色的掩护来到岸边的时候,熟悉的号角声再次响起,二营与三营的兵士踩着鼓点,如一堵厚重的墙般压了过来。   那是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个人在这样的阵营面前显得如此渺小。所有的海盗都条件反射地停下了脚步。很快惨叫声响起,一个跑在前面的海盗被刺在胸前的长.枪推得后退几步,他瞪大眼睛,双手无力地扶在枪杆上。云阳兵做了一个回.抽的动作,他倒在地上,被无数双脚踩过。   海盗头子猛然惊醒过来,他恐惧地后退一步,看到四营也以同样的阵形压了过来。铁质的枪头在月光下闪着冰冷的光芒,一如林立的枪身后,云阳兵冷漠的眼神一般骇人。   “不、不……我不想死。”海盗头子喃喃着,一下坐倒在了地上。   他身边,许多海盗面色狰狞地发起最后的反击。他们像是海浪,一波一波地撞碎在岸上。一个身材壮硕的海盗嚎叫着冲到阵前,想要趁着一个云阳兵来不及从尸体上收回长.枪的那一刹那杀死对方打开一个缺口。但左侧,一柄长.枪迅疾地刺出,狠狠穿过他的脖子。他巨大的身躯无声无息地倒下,没有激起半点浪花。   “火炮,对了,广川号上还有火炮!”海盗头子在绝望中忽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岸边的那艘货船。可惜广川号见势不对,已经打算掉头启航,根本不打算支援岸上的战斗。然而就在此时,十多艘小船和舢板顺着水流向广川号漂了过来。上面影影绰绰似有人影,但很快这些人都跳下了水,火光渐渐亮起,那些小船与舢板向一颗颗曳着光尾的流星直直冲向广川号,烧光了海盗头子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与斗志。   “火船,云阳军要用火攻!”   他瞪大眼睛,全身都颤抖起来。大将军炮的声音传来,五六艘小船被击沉,但这已经改变不了大势。   两边的云阳军挤压着海盗最后的生存空间,如同一个巨大的石碾吞噬血肉。对海盗头子来说,这场景几如地狱,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眼白被血丝染成通红。一柄长.枪冲着他刺来。他狼狈地躲过,忽然当机立断地下跪,重重地磕了几个头,高声喊道:“我投降!英雄饶命,别杀我,我是彭屿的四当家,我要见林大人,我投降!” ☆、第65章 变化   名叫蔡九头的海盗头子说是堂堂四当家,手下却只领了三条船,在彭屿的话语权不大。他这次冒险攻打云阳,就是为了拼一把,改变自己在小尾老手下不高不低的尴尬地位。   但他低估了云阳的实力,全军覆没之后,哪怕林可放了他,他也不敢就这么一个人灰溜溜地回到彭屿直面小尾老的暴怒。临阵投降时,他只是为了保命,但平静下来略微一想,他就已经决定真心实意地投效云阳卫所这一边。   因此见到林可时,蔡九头可算是极尽谄媚之能事,毫不犹豫地跪下就磕了几个响头,嘿嘿笑着说道:“林大人真是当世英雄,我败在您手下真是心服口服。跟您比起来,小尾老算个屁啊,迟早倒在您手里,死无葬身之地!”   他的语气中满是诚意。作为一个海盗,蔡九头可没有为了彭屿事业献身的伟大觉悟,况且在他看来,云阳军都富到能拿钱砸人了,很明显在这位林将军手下混也很有前途与钱途啊。   然而林可不打算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这个作恶多端的海盗。她居高临下地看着蔡九头,似笑非笑地弯起唇角,声音中透出一股凛冽的寒气:“你们这回杀的人太多,为平民愤,你逃不了一死。不过这马屁拍的不错,我听着高兴,可以让你自己挑选一个死法。腰斩,砍头,吊死,烧死,你选哪个?”   “…………”   蔡九头心惊胆战地咽了口唾沫,脸上的笑容不由僵硬起来。若投降之前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他或许会选择拼死一搏,但腰一旦弯下,就很难直得起来。他只有把语气变得更加谦卑,战战兢兢地说道:“林大人,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自不量力攻打云阳卫所,小的该死!但小的实在是仰慕林大人,求林大人给小的一个效命的机会,小的…………”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小的对彭屿上的情况一清二楚,如果大人想要拿下彭屿,小的愿效犬马之劳。”   “哦?”   林可心中的杀意并未褪去,然而这个海盗小头目话中的某些东西却触动了她。说实在的,以她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肖想彭屿,但——   上下打量蔡九头,林可无所谓地笑了笑,眼神中带着评估商品价值时常有的挑剔:“你这个年纪能当上四当家,可见小尾老对你也不薄,你转头就能卖了他,那异日,说不定你就会一样卖了我。”   “咱们看着威风,其实就是不入流的贼寇。这上下之间哪讲什么道义忠诚,从来只有压不压得服,海主压不住下头的人,喂了鲨鱼的不知道有多少。”   蔡九头生怕一言不合就被拖出去砍了,赶紧讨好地笑道:“林大人就不一样了,小的就没见过林大人您这么厉害的人,小的对您死心塌地,绝无二心,否则就天打雷劈,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林可微微眯起眼睛:“说说吧,彭屿共有几个说得上话的人,小尾老为何拖了这么久才对云阳卫所动手?”   “这…………”   这个问题提得如此突然,猝不及防下,蔡九头微微瞪大眼睛,眼底数种情绪一一闪过。   对于林可为何对这些事感兴趣,他心中隐隐有了一些猜测,与之相伴的,是一股难以抑制的恐惧之情升腾而起。彭屿实力强大,但自古盛极而衰乃是世间常理,而眼前这个可怕的少年在寥寥几语中,竟轻而易举地就看出了彭屿最大的弱点。   ——小尾老对彭屿的控制力正在减弱。他拖了这么久才压下反对声,派人攻打云阳就是一个证明。   小尾老威名赫赫,但毕竟已经四十多岁了,放在后世可算正当盛年,但对在风浪之中搏命的海盗来说,这个年纪意味着满身伤病、精力下降,意味着衰弱与失败。正常情况下,小尾老会慢慢将权力转移给下一代,但他的独生子只有十一岁,这给整个过渡阶段带来了极大的变数。他自然想把权位留给儿子,但他手下的大小头目决不愿意服从这么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在独生子成年之前,小尾老必须保证自己的地位。他用残暴与冷酷掩藏自己的力不从心,以至于愈发不得人心。在小尾老和他的手下之间绷着一根线,这根线越来越紧,已经快要断了。   狼王老迈,一些强壮的公狼们跃跃欲试,想要挑战他的地位。小尾老本想借攻打云阳卫所来重振声威,然而蔡九头战败,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对其他人来说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从蔡九头的眼神中,林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她沉吟片刻,挥手让十一把这个海盗头子给带出去。剩下的事情已经不用她亲自过问了,密卫中有许多外人不得而知的刑罚,能够从最强硬的犯人口中撬出一切必要的情报。   所有人都离开了,书房安静下来。   林可坐在桌后,支着额头,在心里反复盘算着那个从她脑海里突然冒出来的计划。   计划或许可行,但是极为冒险。若有万一,她很有可能会死在彭屿。   与以往不同,她从前只是被动地应对危险,现在却要主动将自己置于险境。用自己的命去拼,值得吗?按部就班地经营云阳,过个五年左右,她说不定也能弄出一支船队来。而一旦失败,所有的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林可慢慢闭上眼睛,右手摊开又握紧,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没法将那个计划从脑海中赶出去。   她从孟昶青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过程。林可不再是那个刚刚穿越、无所适从的大学毕业生,她心中的种子已经发芽,逐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无可避免地左右着她的行为与想法。   不把孟昶青的影响一点点从云阳卫所抹去,同时建立自己的势力,林可就永远只是一个傀儡,而她已不满足于成为任何人的棋子。   走.私对云阳来说是一大财源,但张起是孟昶青的人,林可需要彭屿作为平衡。   猛地握紧拳头,林可终于下定了决心。她睁开眼睛,淡淡道:“来人。”   亲兵推门而入。林可说道:“把梁云请来……”顿了顿,她说道:“我去见他,到云港酒楼叫一桌上好的席面送过来。”   梁云损失了一船货物,肉疼得整个人都颓丧起来,又被那满身是血的传令兵结结实实吓了一跳,窝在房里不出门,听说是生了什么重病,不能见人。   不管这病是真是假,林可都得见他一面,让他给他的东家张起传三句话。第一是她会对广川号的损失做出相应补偿,第二是她想向张起借艘船,送她前往彭屿,第三么,则是想让张起找个能说得上话的人替她牵线搭桥,居中说合一二,免得她一上岛,就被小尾老二话不说给宰了。   她见到梁云的时候,这家伙正躺在床上可怜巴巴地哼哼唧唧,一听到她第一句话,立刻就满面红光地坐了起来,拉着她的手追问道:“当真。哎呀,我早就说过林大人是个厚道人,有孟大人做过担保的,能有什么错?走,咱们一块喝酒去,我可要跟林大人好好聊聊。”   在酒席上谈正事也算是自古以来的一种传统了。林可本就想跟他好好谈一谈,自然应允。   谈妥了赔偿的事宜,梁云真正是无病无灾一身轻,酒一杯一杯往嘴里倒,连林可都喝不过他。   “林大人,我知道你的意思。”梁云脸上浮现出你知我知的了然笑意:“你找小尾老,是不是想做南洋的生意?”   林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轻晃酒杯,垂眸望着杯中澄清的酒液,开口说道:“没办法,我可没张伯那么家大业大、财大气粗,若不找些外快,我恐怕得穷得要饭去。”   “言重了,言重了。”   梁云指了指林可,哈哈大笑:“若林大人当真开拓了这个财源,我们福广记说不定还要指望你呢,东家早就想开拓新航路了。不过那小尾老性格古怪,可不好打交道啊!”   “性格再古怪的人,也不会嫌钱太多的。”林可道:“我能与福广记合作,自然也能与彭屿合作,多个销赃的渠道,对小尾老来说也是好事。”   “若是平时,他不一定看得上这点小钱。”   梁云放下酒杯,凑近了道:“不过蔡九头这一败啊,啧啧。他算是小尾老的铁杆亲信,小尾老一直在扶持他,这回叫他打云阳,应该也是为了他铺路。谁知这路没铺好,蔡九头掉坑里了。若你能把蔡九头送回去,在与彭屿化敌为友,值此多事之秋,小尾老说不定真会松口。”   林可点点头:“我也如此认为,不知梁掌柜可否替我找个够分量的人,替我与小尾老说合一二?”   梁云沉吟片刻,开口说道:“这倒不算难事,我可以找汪海主。他与福广记一向关系不错。”   “那就多谢梁掌柜了。”林可从桌子底下递了个红包过去:“还望你日后多多帮衬。”   梁云喜笑颜开:“这是自然。对了,马家倒了之后树倒猢狲散,一个叫小翠的侍女孤苦无依,甚是可怜,听说也被牵连进邪.教的案子里去了,前些日子她托人求到我这里,我看她不过是在马家干活罢了,也没干什么犯禁的事,林大人,你看……”   林可心中暗暗骂了一句老色鬼,脸上却什么都没显出来。   这世上苦命女子实在太多,她到底没法一个个救过来。梁云虽有些好色,为人却多少还算正派,小翠跟了他,总比落到其他人手里,甚至没入妓籍的要好些。   心中轻叹了口气,林可替梁云满上一杯酒,笑了笑道:“竟有此事,我一定拜托县尊好好查一查,定要还小翠姑娘一个清白。”   梁云将酒一饮而尽,两人各怀心思地一笑,之后便尽是风花雪月,再未谈到什么正事。   双方在席上皆有所得,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梁云酒量不错,等他喝得大醉被扛了下去,林可也已有八分醉意。幸而古代的米酒跟现代的白酒没法比,她看着满桌杯盘狼藉,有些难受地按了按太阳穴,双手撑着桌沿打算站起来,却忽感一阵晕眩,差点站立不住。   幸而旁边及时伸出一只手来,稳稳扶住了她。   十一的声音在身边响起:“大人,您喝醉了。”   他出现得突兀。   林可一怔,随即皱眉看向他:“你一直跟着我?”   虽是问句,她的语气却是无比肯定。   “我毕竟是密卫。”   十一松开手后退几步,垂眼看着地面,面无表情道:“主子的命令就是一切。”   这个“主子”指的当然不会是林可。   林可眯起眼睛看了他一会,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怒意:“所以?”   “我必须保证大人的安全。”   十一平静地说道:“如果大人坚持要前往彭屿,就请先杀了我,以免我失职,从此无颜去见主子。” ☆、第66章 长大   十一站在林可面前,脸上是一贯的木然神情。   平时他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爱吃的东西,讨厌的事物,可一旦进入任务状态,他就变成了一个没有感情与思想的泥偶,似乎除了命令以外什么都不在意。   谁都没法跟一块石头吵架。   林可看着他,怒意竟意外地一点点平息下来。她实在没什么爆粗口的动力,只好微微叹了口气,抿唇问道:“若我不杀你,又坚持要去彭屿呢?”   十一淡淡回答:“绑人,烧船,总有办法。”   林可挑了挑眉:“那我若杀了你呢?”   “那就说明您决心已定。”十一面不改色地回答:“我死了,小十七会把剩下该做的事情做完。”   “原来如此。”   林可注视着他的眼睛,轻轻呼出一口气,随即拿出随身带着的一把匕首,心平气和地缓声说道:“孟昶青的知遇之恩我记在心里,以他的多疑,派人看着我,我同样可以理解,只是我能在一定程度上听从他的命令,却不愿事事都受到他的摆布,如果跟你一样,一辈子都是他手中的提线木偶——”   她勾起唇角,露出一个说不出什么意味的笑容,没有对十一动手,却毫不犹豫地将刀刃横在了自己的脖颈之上,一字一句地开口道:“那我还不如现在就死在这里的好。”   十一的神色第一次出现了变化。他呼吸一窒,喉结上下动了动:“大人……”   林可的语气如此平静,却透出一种破釜沉舟、不容置疑的决心,仿佛冰面下奔腾涌动的湍流,那种隐隐透出的疯狂令人心生恐惧。   皮肤上已经出现一道血线,林可却毫不在意。她后退几步,脊背靠上书房的墙壁,漫不经心地朝周围扫视一圈,笑了笑对十一说道:“我身边大概跟着不止一个密卫,不过他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不然我手一抖,说不定就要血溅五步。”   一片静默。   十一站在原地,静静地望着林可,像是在权衡判断些什么。良久,他轻声开口:“您在主子眼中,从来不单单只是棋子。”   顿了顿,他接着说道:“包括我在内,您前往彭屿时,身边至少带上五个密卫。”   “可以,都带上也没有什么关系……”   在林可看来,她与姓孟的本来就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既然意见已经统一,她当然不会对被监视提防之类的事情斤斤计较。只是十一答应得干脆,连半句多余的讨价还价也没有,林可反倒将信将疑起来。   皱眉打量了十一几眼,她迟疑片刻,狐疑地问道:“只是你妥协得这么容易,不会还有什么阴谋吧?”   “大人已经探到了我的底线,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您去死。况且再劝也没用……”   十一木着脸回答:“我口才太差,自己也是知道的。”   他一向不苟言笑,然而此时周身的氛围,不知为何看上去却多少有几分愁苦。林可望着他眨了眨眼睛,方才弥漫在两人之间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气氛刹那间烟消云散。   “…………”   收好匕首,林可忽然有点想笑。她干咳几声忍不住安慰道:“其实也还好,你看军旗上的滚……貔貅瘦了不少,这不就是你的功劳么?”   十一默默地看了她一眼,果断转换话题道:“这些天我得到一些消息,既然您决心前往彭屿,这些情报,您或许应该知道。小尾老张友德五个月前与上寨的刘凡打过一仗,这种摩擦很常见,很多人包括张起都没把这当成大事,连张友德自己也以为是普通的冲突,但这件事背后,隐隐有汪直的手笔。”   林可一怔:“汪海主?”   “密卫的重心从来不在海上,所以我们知道的也不多。”十一道:“我们只能从些许小事中推测出这个结论,是否可靠,还要靠您自行判断。”   “汪直想做什么?”林可皱眉:“这可不像他的性格。”   汪直一向有“仁厚长者”的名声,他是往扶桑贩卖大楚丝绸起家的,虽说有机会也一样干些无本生意,但总体上偏向海商而非海盗,几年前甚至还娶了个大名的女儿,在扶桑装模作样地弄了个贵族当。与那帮穷凶恶极的同行们不同,他不喜杀人,能和气生财决不谋财害命,做事从来留有一丝余地,很有些以理服人的意思。就是林可听过他的事迹之后,也很难想象这么一个人会暗中推动小尾老与刘凡之间的矛盾——这对汪直能有什么好处?   不过密卫有一套完整的情报系统,从来不会无的放矢。林可将这个情报记在心里,对十一说道:“梁云会替我引见汪直,等那边派人来了,立刻带来见我。”   十一开口应了。林可按了按太阳穴,算算时间,今晚大概又没几个时辰能睡了。她要去彭屿也不能说走就走,还有许多事要安排下去。这次云阳保卫战里也涌现了不少战斗英勇的典型,正好趁此机会,把想了很久的军功章系统给鼓捣出来。有两个村子遭难,抚恤工作必须得做好,孤儿院也应该办起来了。另外,若那帮子土豪大户趁着卫所里没有能主事的人闹起来,那也是件麻烦事,临走前她必须得稍做安排…………   方才与十一对峙时,肾上腺素那么一上涌,就把醉意生生给压了下去。如今放松下来,林可又有些昏昏沉沉起来,她晃了晃脑袋,一边整理心中的各种念头,一边扶着墙脚步不稳地走了几步,没看清脚下的石子,差点一头栽到地上。   十一从后头揽住她,皱眉想了想道:“我带您回去。”   带回去,怎么带?   林可的反应比平时要慢些,“公主抱”三个字刚从脑海深处蹦出来,她的身体就是一轻。   下一刻,十一稍一用力就把她丢到了肩上,身手极其矫健,动作无比麻利,仿佛他每天都要扛十个八个的麻袋。   林·麻袋·可一脸懵逼。   十一想了想,略嫌弃的补充了一句:“若您想吐,请务必提前告诉我一声。”   林可:…………   好气人啊但还是要保持微笑。她算明白为啥那么多妹子中意她了,都特么是这群不争气的男人衬托得好啊!   不过说实在的,被扛着还真比自己走路要舒服那么一点。眼皮不住地要合上,糙惯了的林可也懒得再矫情,索性破罐子破摔,调整了下姿势让自己更舒服些,一边有些困倦地说道:“算了,不过你回去时记得避着点人,我大小好歹是个官,叫你这么扛回去,若被李飞他们看到了还挺丢脸的。”   她倒不介意了,只是经她这么一扑腾,十一的身体却莫名其妙有些僵硬起来。林可本打算抓紧时间眯一会,发觉十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便觉有些奇怪,睁开眼睛正想再说些什么,就冷不防地被甩在了地上。   这下摔得极重,林可一下就被跌得清醒无比。泥人也有三分火气,她危险地半眯起眼睛看向十一,怒火中烧地斥道:“你干什么,我好歹是你的顶头上司,不是他.娘的麻袋!”   十一抿唇一言不发,脸上虽还是没什么表情,耳朵尖却有些泛红。与唐七不同,他早就知道林可的性别,但从未有过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顾虑,唯独今日,不知为何会有这样的奇怪反应。   两人对视一会,林可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顿了顿,立刻低头检查自己的衣着。但衣服都好好地穿在身上,连锁骨都没露出来。她重新抬起头,皱着眉疑惑地问道:“你怎么了?”   十一默默地移开视线,迟疑片刻,终于开口提醒:“大人,您胸口……以后最好用布带缠上。”   “……”   林可猛地瞪大眼睛。   “您十五岁了。”十一眼神闪烁,缓缓说道:“已经……长大了。”   瞬间听出十一的潜台词,林可一脸懵逼地呛咳了几声,方才缓过神来,很是尴尬地反驳道:“不必你多说,我也早就已经开始缠布条了,为了以防万一,还特意多缠了几圈来着。”   “…………”   十一望向她的胸口,顿了顿,神色明显有些疑惑。沉吟片刻,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目光复杂、欲言又止地开口问道:“您……缠了几层?”   林可:“七、七八层?”   十一:…………   林可:???   沉默良久,十一终于面无表情地开口,语气里带着点七分同情、十分微妙的意味:“大人,您……为了避免露陷,您以后最好还是少缠几层吧。” ☆、第67章 联合   随着年龄的增大,林可女扮男装的难度也在直线上升。没办法,上辈子在街头惊呼一瞥时被人当作男人是一回事,这辈子与军营中的将士朝夕相处时要瞒天过海又是另一回事。   说实在的,林可很想改造这个世界,让妇女能顶半边天的社会提前出现,免得自己一天到晚地提心吊胆、藏头露尾。但女权,或者说平权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没有一定的社会学基础与经济基础,哪怕每天上街游.行搞个大新闻喊破了嗓子也是白搭。所以林可也只好继续顶马甲,装男人,听十一瞎BB。   林可与十一就如何缠好布条这一重大课题做了充分与深入的探讨,等说完该说的之后,两人大眼瞪小眼。   沉默,无尽的沉默。   尴尬,无尽的尴尬。   林可首先坚持不住了。她头仍旧晕晕沉沉的,还指望十一能送她回房,让她赶在天亮前好好睡一觉呢,于是只好随便说点什么来打破这糟心的气氛:“你们密卫一个个都挺多才多艺的啊,那什么,好像没什么你们不会的。”   十一:“嗯。”   林可硬着头皮继续尬聊:“有女扮男装这项技术,你们密卫里是不是也有姑娘啊。”   “……”   十一木着脸看了看她,目光那叫一个一言难尽:“没有,但初六精通男扮女装。”   林可:…………   十一干巴巴地补充:“初六是我哥。”   林可:…………   一切尽在不言中,不知怎么的,林可也许好像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比如,十一是怎么熟练掌握女扮男装这项难度SSS的技能的。   烛火噼啪一声。   沉默,无尽的沉默。   尴尬,无尽的尴尬。   林可被他们密卫圈的真性情给深深感动了,默默扭头干咳几声,当机立断地决定还是艰苦奋斗,自己爬回卧房算了。   但福无双临,祸不单行,这显然不会是一个平静的夜晚。林可扶着墙还没走出几步,三子与李飞就兴兴头头地冲了过来。这两人手里破天荒地拎着公文,脸上挂着几十步远就能看到的傻笑,望见林可眼睛就是一亮。   “林哥!”三子几步甩开李飞,顺利占据了有利地形,手里那本公文差点戳到林可脸上:“你让我拟的表彰名单,我叫人连夜给赶出来了,嘿嘿嘿嘿,你瞧瞧,嘿嘿嘿嘿,你快瞧瞧!”   林可觉得胃隐隐地疼了起来:“这么快,好,我看看。”   “林哥,先看我们二营的!”李飞也赶了上来,不爽地瞪了三子一眼:“我们二营这次各个奋勇啊,三队长还伤了一只眼睛,林哥,你可要给他弄个一、一……对,一等功!还有那个什么冲锋勋章!”   “呸,熊胖子你想得美。”三子不乐意了:“林哥之前就跟咱们说了,冲锋勋章总归也就只有十枚,凭啥你们营就这么占一个?凭你脸大啊?”   李飞丢给他一个藐视的眼神:“上回你们四营在对战演习里是不是输给咱们二营了,嘿,手下败将就别得瑟了,趁早哪儿凉快哪儿带着去吧。”   “那是因为林哥把新制好的长.枪给你们装备上了!”三子愤愤道:“哪能每回都让你们占便宜,我不管,这次勋章咱们四营至少要占一半!”   这两人针尖对麦芒,越吵越凶,因为跟着林可久了,嘴里还一串一串的新词往外冒。   林可发现自己的胃好像真的开始疼了。她轻轻叹了口气,开口说道:“都闭嘴。你们只管把名单递上来,后面记得附上详细事迹。具体选谁,怎么评,我自然有我的考虑。”   李飞倒还是很听林可的话的,但三子却有些委屈,他小心翼翼地扫了林可一眼,弱弱地抗议道:“林哥,咱们四营这回是真立了大功的,兄弟们大出血,好些银子丢战场上都没找回来呢!”   “我知道。”   林可又好气又好笑地看了看他:“这些因素我都会考虑进去的,猴急个什么劲。放心吧。你们两个都得学学人家十一,一营烧了广川号,这也是大功吧?他站旁边这么久,说什么了吗?对了……”   她索性转向十一,和颜悦色地问道:“你的公文准备好了么?你觉得一营哪些人能申请冲锋勋章?”   “……”   十一想了想,淡淡开口:“全营。”   林可:…………   她错了,她特么就不该指望十一有温良谦让这种稀缺品质。   “你们这帮兔崽子。”   心累无比地揉了揉太阳穴,林可问道:“还有三营的呢,叫明晨把公文也一起拿过来算了。我斟酌一下,尽早给你们答复。”   三子和李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李飞从怀里又掏出一份公文来,嘿嘿笑着说道:“明晨那小子叫我一块带过来了,这一吵架,我就忘了拿出来了。”   没想到李飞这浓眉大眼的也会玩这种小心机,林可连吐槽的力气都没有了:“行了,都给我滚回去等着。谁再敢瞎吵吵,小心本大人翻脸啊!”   有这一帮让人操心的手下,林可觉得自己简直要短寿十年。不过……林可苦中作乐地想,他们争得这么厉害,说明这套机制还是行得通的。   林可上辈子就是个小老百姓,对现代军队是怎么样的,也只有一个非常直观而浅薄的印象。一切从头开始,她只能小心翼翼地摸着石头过河。在林可看来,一支有军魂的军队才能拥有真正的战斗力,培养军人的荣誉感,就是养成军魂的第一步。所以她尝试着提高军饷额度,建立战功与勋章制度,甚至花了大笔银子订购军服,力求将士兵打造成为一个人人艳羡的职业。   孟昶青曾说过,用人之道在于一个利字,利益能够保证忠诚,若在保证足够利益的同时,还能让人看到光明的前景,那么任何人都会变得死心塌地。   但利益可以将人绑上战车,却不能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使出死力。只有同时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求,让他们相信自己做得是一件高尚的、有意义的事情,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目前来说,虽然的手段依旧稚嫩,但林可已经试着踏出了关键一步。   其代价是——苦逼的林可又双叒叕一次变穷了。   军服、赏金、授勋仪式、赔偿张起的损失…………一项项支出简直要把林可掏空。   黑吃黑会上瘾的,讲真,她已经开始期待把彭屿的物资搬回来的那一天了。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这个时代,信息传递的速度是很慢的。只有等蔡九头战败的消息传到彭屿,彻底发酵,林可才能前往那个海盗窝,攫取属于她的那一份利益。   与此同时,扶桑。   一处草屋伫立在梅林之中,花季未到,满园只有枯枝嶙峋,别有一番清寂的意味。一个身穿大楚服饰的中年男子跪坐于狭小斗室里,轻嗅杯中袅袅茶香,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元夜,你这一手茶艺可是愈发精进了。”   “汪兄。”   对面的吴元夜叹了口气:“若非与你是老交情,我可真不愿意招待你这个俗人。”   “若跟你一样,千里迢迢来扶桑学这些东西才叫雅。”汪直装出一脸牙疼的表情说道:“那我还是俗着吧。”   “夏虫不可语冰。”   吴元夜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扶桑茶道,以‘和、敬、清、寂”四字为骨,称为茶禅一味,其中.共有七大美…………”   “停,停!”汪直这回是真的牙疼了:“元夜,你就饶了我吧,我就是一唯利是图的商人,真听不懂这一套一套的茶道。我这次来,其实是有别的事情想跟你求教。”   吴元夜叹了口气:“说吧,谁让我上辈子是欠了你的呢?”   汪直笑眯眯道:“你也知道,我一直想要往南洋走一走。可小尾老跟块又臭又硬的茅坑石头一样挡在那里,谈又谈不拢,踢又踢不掉,我实在是很为难。我前段日子稍稍试探了一下,发现彭屿的实力虽衰减了些,轻易却还是拿不下来。我是个商人,不喜欢动刀动枪的,你看看能不能像个办法,兵不血刃端掉小尾老的老巢。”   “若早个五年,我会劝你放弃。张友德是一头老虎,杀性太强,一力降十会,正是你这种人的克星。”吴元夜说道:“但如今,这只老虎年纪已经太大了,他的五官不再敏锐,爪子不再尖利,无法震慑住那些潜在的敌人。坟墓已经筑好,你只需要推上一把。”   汪直嗯了一声,若有所思:“在南洋,我需要一个盟友。刘凡还是不行,上寨看着不肯出死力。”   “海上不行,你或许可以去岸上找。”吴元夜摇了摇头,提点道:“大楚朝廷对海盗从不肯手下留情,只是一向以来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你每年奉上那么多银子,如今又捧过去这样大一份功绩,想必总有一两个官员肯配合你的。”   汪直一拍大腿:“好,还是你歪主意多!待我回去研究研究,这次定要叫小尾老好好出一次血!”   “小心!”   吴元夜心疼地看着溅在地上的茶水:“我就不该叫你饮茶,牛嚼牡丹,纯属浪费!”   汪直哈哈大笑:“得了吧,我哪次来,你不乐颠颠地煮茶给我喝。元夜,我是真缺不得你,你若有心,随时都可以回到船上来。”   吴元夜张了张嘴,却还是没说什么,只是轻叹一声,良久才道:“我数独落榜,早已心灰意冷,替你谋划也不过是为了报救命之恩。钱财名望与我都是虚妄,如今只盼你能平安到老,年年到我这里喝上一杯茶,如此罢了。”   “这是第几回了,我到底劝不了你。”   汪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将杯中的冷茶一饮而尽,愤愤道:“早晚我要把你这个破草屋给烧了。”   说着,他朝门口一挥手,语气不怎么好地说道:“山本,你鬼鬼祟祟的干什么,给我滚进来!”   一个形容猥琐的扶桑人立刻躬身进屋,颧骨突出,做的是武士打扮。   “大人。”山本田说道:“福广记的人求见,说是有事相商。”   “张起?”汪直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听说他最近搭上了个大楚的大人物,怎么,难道这么快就遇到什么麻烦不成。”   “不,大人。”山本田道:“使者想见您,是为了向您介绍一个人。”   汪直挑眉:“哦,是什么人?”   山本田道:“林可,一个大楚的百户。” ☆、第68章 治病   当各方势力的目光都集中到彭屿之时,大楚朝堂正在为流民而感到焦头烂额。与西原比起来,什么彭屿,什么海盗都不过是芥藓之疾。民乱不断蔓延,邪教从中牟利,听说一部分流民被红阳教组织起来,号称“乞活军”,甚至攻下来一个小县城。   天子震怒,文武百官们却只唯唯诺诺,拿不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来。自古王朝倾覆,十之八.九自农民起义开始。这帮高高在上的贵人们,一个个仿佛听到了脚底那传承百年的江山社稷分崩离析的声音,压抑的气氛在京城不住蔓延,甚至感染了京城脚下那些贩夫走卒、平民百姓。   大楚要亡的流言静悄悄地流传开来,密卫抓了不少人,却仍旧阻挡不住这股暗潮。   弹劾林可与民争利的弹劾奏章,与林可大破海寇,斩下首级近百的报功公文就是在这个敏感的时候,同时摆上了大楚皇帝的案头。   “御史台那帮人,简直跟闻着血腥味的苍蝇一样。”初一一目十行地将密报浏览一遍,冷笑出声道:“云阳的活是唐七干的吧,主子对他托以重任,甚至将天水的摊子也交给了他,他就是这般敷衍了事的?”   “苍泉县令不敢多说什么,她做得也算不错。”   孟昶青笑了笑,目光悠远,仿佛透过密报的那薄薄几页纸看到了什么人:“既然捅了马蜂窝,就不能指望那些人没有一点动静。我记得有三名御史,籍贯就在诸桂一带。既然同气连枝,他们自然要为自己的家族说话。放心,出不了什么大事。”   “天子正在气头上,可不知会有什么反应。所幸有这一胜,咱们也能做做文章。”初一道:“御史台也有咱们的人,要让他们上折子吗?”   孟昶青沉吟片刻,却问道:“徐明那里如何?”   初一怔了怔,不知自家主子问这个干什么,却还是说道:“他倒也上了奏折,但说得都是云阳的好话。主子,这不过是个小人物,左右不了大势。”   “此次改漕归海,我与浙党可算彻底撕破了脸面。”孟昶青弯起唇角:“你觉得,徐明为何会替云阳说话?”   初一皱眉沉思:“他或许不知道您与云阳的关系?”   “初一,若换成唐七,或许就能看出其中的蹊跷。”孟昶青扫了他一眼,语气淡淡:“你多少让我有些失望。”   初一悚然一惊,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攫住了喉咙,竟有些喘不过气来。他满头冷汗地下跪请罪道:“属下愚钝,还请主子释疑。”   “你是我的左膀右臂,不必如此。”孟昶青上半身微微后靠,不动声色地打量初一,忽然一笑:“初一,整理情报时,不光要用眼睛,还得带上脑子。徐明是浙党的马前卒,回回浙党有什么大动作,他都是第一批跳出来的。看看他,就知道冯远征那老匹夫在打些什么主意。”   初一恍然:“那这回看来,浙党不打算与主子您正面冲突?”   更乐观的猜想是,浙党这是在对密卫示好,企图修补双方因为改漕归海而出现的巨大裂痕。   “最好如此。”孟昶青闭上眼睛,心中却有阴云难以散去:“传令给十一,叫他看好林可。云阳卫所此时此刻,绝不能给旁人任何可乘之机。”   然而这个命令注定无法传到十一那里。因为这个时候,他已和林可一起,踏上了前往彭屿的海船。   与汪直达成了某些协议之后,林可心里又多了三分把握。云阳的事情都安排好了,授勋仪式非常成功,在林可的不懈努力下,当地报名参军的人数有所增加,因为云阳兵有房有地,不少人家都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们。因为“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老观念,三营长明晨每回一次家,都要被爹娘拎着耳朵念叨一顿,如今却挺直了腰板,听说还说了一门好亲事。   事事都很顺利,林可唯一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晕船…………   上辈子开过汽车坐过飞机,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她,竟然倒在了这么一条小阴沟里!   其实这也实在是没办法,古代的福船和现代的轮船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到达海上之后,这船摇来晃去就没停过,幅度虽不大,但这种无时无刻、如影随形的颠簸摇荡却让不习惯的人非常难受。   幸亏林可不必像一些水手那样睡在甲板上,衣食住行上总有优待,这才慢慢地缓了过来。饶是如此,她这会也是四肢发软,脸色发白。反倒是她手下的兵士,因为从前是在水上讨生活的纤夫,因此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而十一等几个密卫是自小习武之人,身体强健,更是适应良好,也没表现出什么不适的样子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林可郁闷地窝在舱室里,决定眼不见为净。只是她总得出去吃晚饭,推门出去时,就听到甲板上有人在大声地喧哗。   “又出血了,又出血了!”一个年轻的水手恐惧地喊道:“我见人得过这种病,我马上就要死了!”   其他人试图按住他,身材魁梧的总管呸了一口,怒道:“我早就说不不要招这种青头上船,活不好好干,尽给老子惹麻烦。妈.的,闭嘴,再吵吵老子就把你丢海里去!”   那水手被压在地上无法动弹,闻言不敢再嚷嚷,眼神却愈发惊恐。林可微微皱眉,几步走到甲板上,开口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总管对朝廷命官还是有几分畏惧的,闻言便回答道:“这小子得了流血病,连着好几天早上起来嘴里有血,还浑身都疼,大概是怕得狠了,所以今天就突然发起疯来。”   这船是福广记的,林可虽在船上地位超然,却不好对着总管指手画脚。若是其他的事情,她或许就不管了,但这水手的症状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流血病是什么意思?”林可问道。   “就是流血啊,还有胳膊上有乌青什么的,有的人自己就能好,有的人却越来越严重,死掉的也挺多。”总管道:“没什么办法治,得了就拜拜妈祖,运气好熬过去,运气不好就这样呗。反正咱们海上的人,命贱不值钱。”   林可心中却是一动。她半蹲下来,温声问那水手道:“你是不是很久没吃过新鲜蔬菜水果了?”   “嘿,林大人,咱们可没亏待他。”总管插话道:“去了趟扶桑回来,大伙都赚了点钱,这小子拿着钱就上岸吃喝嫖赌去了。有酒有肉,谁愿意吃素的呀,尤其是这小子,啧啧,跟饿了三辈子似的,拿钱光吃肉了。”   林可心中有了些底。   古代船员远航时缺乏绿叶菜的补充,很容易得这种坏血病。治疗方法其实很简单,吃点橘子一类富含维生素的水果就行,若是没有,那嚼点茶叶也能缓解病情。   因为事务缠身,她近来养成了喝茶的习惯,船舱里带了几包茶叶,正好拿来给这个水手治病。   听了林可的话,众人将信将疑。尤其是船上的总管,见多了因为“流血病”而死的人,压根不相信区区的茶叶就能赶走这种可怕的病魔。   “让他自己决定吧。”林可笑了笑,低头看向那个水手。   阳光下,她温和的笑容映入那水手的眼底,与众人的冷漠形成鲜明对比。水手张大眼睛,费力地伸手勾住林可的衣角,像是抓住了一线希望:“我愿意,我愿意!”   总管见状嗤笑一声:“这么怕死,还出什么海,索性留在家里窝囊死算了。”   林可却不介意水手的怯懦,只是笑道:“行啦,老胡。谁不怕死呢,就是因为怕死,咱们才会努力地活,不是么?”   说着,她将水手从地上拉起来,还帮他掸了掸身上的灰尘:“走吧,我把茶叶拿给你,你记得每天有事没事吃一些,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水手怔愣地看着她,嘴唇嗫喏了几下,闻言傻傻地说道:“我叫王小二。”   “行,王小二。”林可叮嘱道:“你记得上了岸多吃些新鲜蔬果,没钱吃点白菜啃点水萝卜也成,光吃肉可不行,知道了吗?”   王小二点点头,视线一直没从林可身上移开。其他人在这一瞬间对他来说都失去了意义,他轻声道:“这世上我娘对我最好,我娘死了,就再没人管我了。我……您对我,跟我娘对我一样好。”   “得了,少拍马屁。”林可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男子汉大丈夫,别婆婆妈妈的。好好干,日后创出一番事业来给大家看看。”   “嗯。”王小二的眼圈瞬间红了。   他还是怕死,但这一刻他想,若是为了林大人,就是把命卖了也值得! ☆、第69章 忽悠   王小二把林可当成了大恩人,而林可却只将此事当作一件小插曲。此时此刻,需要她考虑的其他事情多如牛毛,林可比任何人都清楚此行所要冒的风险之大,离彭屿越近一些,她心中的紧张不安就越是上涨一分。只是那根线绷得太紧,到了后面,林可反倒有些麻木起来。   ——大不了也就是一死嘛,说不定运气好还能穿回去呢?   因而当终于到达彭屿,看到港口那些停泊的船只,林立的桅杆,如云的帆篷时,林可面色淡然,言行从容,以至于随行的福广记众人心里暗暗叹服:这林大人不愧是见过世面的,这通身气度,啧啧,就是跟旁人不一样。   在众人赞叹的目光中,林可通过栈桥走上码头,略微整了整衣服,便看到有人迎了上来。那是个面色黝黑的男人,身穿不怎么合身的绸缎长袍,弯着嘴角笑出了一脸褶子,一双小眼睛里尽是算计的光芒。   “呦,林大人,久仰久仰。”不动声色地打量了林可一番,那人拱手说道:“我叫刘全有,兄弟们开玩笑,给我起了个双头鱼的绰号,若林大人不嫌弃,就也叫我一声双头鱼便是。”   “这如何使得。”林可还礼,笑着说道:“刘兄,我千里迢迢而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想与张大掌柜的说一桩生意。”   “林大人远来是客,不用这么客气。”刘全有嘿嘿一笑:“您尽可放心,大掌柜的特意吩咐我在这里等您,可见对您很是重视。我已派人去回报了,想必很快就有人带您去大掌柜的营帐。”   被派来做这种苦差,这刘全有大概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管他大鱼小鱼,一网下去捞了再说。在古代这么长时间,林可也算是练出来了。只见她微笑着牵住刘全有的一只手,借着衣袖的遮掩轻轻一抖,这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就不带半丝烟火气地把一个红包给抖进了对方的手里。   刘全有掂量了一下,脸上笑意越发真诚,往旁边看了看,便凑近些对林可说道:“大掌柜最近心情不好,他那个弟弟张友财更是一直在旁煽风点火……不过您到时候小心些,多提提汪海主,想必不会有什么大事。”   “多谢提点。”林可又递了点银子过去,小声问道:“张友财为何要与云阳过不去?”   刘全有笑了笑,眼底划过一丝不屑:“马家的一个女儿做了他的小妾,他自然要帮便宜丈人说话。”   林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阎王好送,小鬼难缠,这张友财说不定还真是个麻烦。   就在这时,远处的营寨中有海螺声传来。刘全有神色一凛,朝着那边看去。只见四十余个海盗从寨门涌了出来,沿路排开,打头一人昂首挺胸、趾高气昂地走了过来,在林可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故意清了清喉咙,呸的吐出一口浓痰来,随后才慢吞吞地说道:“你就是林可?”   这鼻孔朝天的二世祖模样……   林可心中隐隐有了些猜想,于是笑着道:“你就是张友财?”   那人明显就是一愣:“你怎么知道?”   “自然是因为我在云阳听过你的名字。”   林可笑了笑,回答道:“大掌柜的威名如雷贯耳,二掌柜你又会差到哪里去。”   张友财努力压住上翘的嘴角:“什么二掌柜,哪里轮得到我来坐第二把交椅?”   “怎么会?”   林可故作惊讶:“你是大掌柜的弟弟,又是一表人才,怎么就坐不得第二把交椅?难道彭寨的二掌柜另有其人,竟将张兄这等惊才绝艳的人物也给压过去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大掌柜驭下有道,彭寨竟是这般人才济济,叫我真是自愧不如。”   张友财原本是来找林可晦气的,然而林可三言两语,就把他的仇恨给转移了。   “哼,独眼那老匹夫有什么能耐,还不是……”将剩下的半句话吞了回去,张友财愤愤不平地吐了口唾沫,再看林可时倒是顺眼了不少:“你小子倒挺上道。我也叫人搜身了,你跟你的部下自己把武器放下,跟我一块去见大掌柜吧。”   闻言,十一等人正打算解下腰间的刀剑。林可却做了个手势止住他们的动作,淡笑着对张友财说道:“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不远处,海盗们排成两列,各个刀剑出鞘。密密麻麻的利刃上银光流转,哪怕在明艳的阳光下,也让人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气。   面对这样的下马威,有几个人能脸色坦然,视之如无物?   张友财已经见到过许多在刀阵前吓得尿裤子的人了,闻言不由微微瞪大眼睛,疑惑地问道:“你一个人去?你难道不怕吗?”   “怕?”   林可唇角微勾,竟是露出些许淡然的笑意,仿佛眼前不是寒光闪闪的刀枪丛林,而是鸟语花香的园中美景:“我既然亲身来了彭屿,难道还会怕孤身与大掌柜相见吗?大掌柜以礼待客,我自不能叫他失望。哪怕这是鸿门宴,为了大掌柜,我今日也要去闯上一闯。”   “…………”   见到林可以来,张友财已是第二次发怔。   他先前看不上这大楚来的小小百户,此时却被林可泰然自若的气势所慑服。这么多年以来,他只在兄长身上看到过这种傲视天下、意气风发的自信神态,而如今,他竟在这少年身上看到了张友德年轻时的模样,一时之间心中又是惊,又是惧。   目光复杂地看了看林可,张友财抿了抿唇,将这份忌惮深埋心底,却再没说出什么不好听的来,只是开口道:“一个人就一个人吧,跟我来。”   穿过海盗组成的人墙,进入寨门,面前瞬间就豁然开朗起来。   海盗大半时间都生活在船上,大概对住处不怎么重视,因而寨子里没有什么美轮美奂的亭台楼阁,唯有些粗陋的平房,有些顶上连瓦片都没有,只盖了一层厚厚的茅草了事。不过越往里走,建筑的用料便越讲究些,很快林可就望见一处红瓦白墙的大院,院前立着一根旗杆,顶端悬挂着一面张字旗,迈步进去,便能看到院里好大一个锈迹斑斑的青铜香炉——这小院原来大概是个庙,之后被海盗们占了,才改造成现在这个模样。   林可收回视线,跟着张友财进屋。   小尾老张友德的地方自有一股属于海盗的豪气,家具都是紫檀木的,只是看样式并不成套,墙角竖着一大一小两个长颈花瓶,博古架上则摆满了各式琳琅满目的金银财宝。   张友德本人大马金刀地坐在正中央的交椅上,两边则按顺序坐着彭屿大小头目,这些人打量林可的眼神都算不上有多友好。   林可对此不以为意,只对张友德拱手施了个礼,笑道:“闻名不如见面,张大掌柜宝刀不老,果然英雄了得。”   “哼。”张友德冷笑一声:“见面不如闻名,林百户果然如我所想,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   “此言差矣。”林可不卑不亢地微笑道:“我是个‘黄毛小子’,对大掌柜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哦?”   张友德挑起一边眉毛:“什么意思?”   “我这个年纪能当上百户,还不愁粮草能养这么多兵。”林可道:“大掌柜不觉得奇怪吗?”   见张友德皱起眉毛,似是陷入了沉思,林可顿了顿,便接着说道:“这说明我有靠山,还是很了不得的靠山。也就是说,我有绝对的实力保住咱们日后的共同利益。”   此时林可已牢牢把握住了谈话的节奏,一般人稍不注意就会被绕到坑里去。然而张友德在海上混了这么多年,到底不是这点小把戏就能对付的。他抬起头直视林可,忽然道:“那么马家的事情,到底该怎么算?你胆子挺大,杀了我的人,抢了我的东西,没半点表示,空口白话的就要将这一页给揭过去?”   说到这里,张友德的脸色忽然一沉:“至少十万两银子,否则一切免谈!”   直面他的虎威,林可却是面不改色,淡淡说道:“马家的钱,我已经全都花光了。”   张友德大怒:“你这是在拿我开涮吗?”   “马家的十万两没了,日后却还有二十万两,三十万两等着大掌柜去赚。”林可道:“改漕归海一事,大掌柜想必听说过,里面有多少利润,大掌柜想必也能猜出来吧。”   张友德神色阴晴不定:“云阳已经有张起那条线了,何必一定要拉着我掺一脚?”   “去扶桑无非贩运些铜矿、银矿。”林可回答:“与之相比,我目前更需要的是南洋的大米、蔗糖与奴.隶。”   张友德一言不发地看着林可,似乎在评估话中真假。两条眉毛渐渐拧起,他突地重重一拍桌子,寒声斥道:“你以为我会信你吗,来人,把他拖下去砍了,给兄弟们做碗心肝汤吃!”   立刻就有两个膀大腰圆的彪形大汉上前,林可不仅不惧,反而摇了摇头,不卑不亢地朗声开口道:“大掌柜何必使这些把戏试我,有何疑惑直言相问就是。只是人多口杂,请您屏退左右,我方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张友德眯起眼睛,他身边一个独眼的老者似是想说些什么,他却一摆手,示意所有人都出去。   “人都走了。”张友德道:“你想说什么,现在可以说了。丑话说在前面,若不能打动我,走出这道门,你就是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如此看来,我和彭屿都身处险地啊。”林可笑了笑,直言不讳地说道:“你老了,闭眼的那一天就在眼前,届时你的儿子别说坐稳这个位子,说不定连命都要送掉。”   张友德面色森寒,却意外地并未勃然大怒:“接着往下说。”   “我能给你的不仅仅是一个港口。”林可道:“还有官身。”   张友德呼吸一窒,随即横眉竖眼地怒道:“你想让我招安?”   “招安不等于就要为大楚朝廷卖命。”林可丝毫没有被他的怒气所影响,继续缓缓说道:“改漕归海是第一步,但大楚没有能力建立起一支足够强大的水军,在广阔的洋面上必须寻找一个代理人。而这个代理人将会获得整个国家的支持,名正则言顺,想想看,有了这层官皮,彭屿就能光明正大地贩货,借着朝廷的名义对付敌人。更重要的是,你身上有了一个世袭的军职,张家的地位自此不可动摇,其他人再怎么能力出众、野心勃勃,也不过是草民,是贼寇!”   她的话极具煽动力,几乎句句都踩在了张友德的心坎上。   而正如林可先前所说,十五岁的年纪成为实授百户,她已经证明了背后那个靠山的强大,也证明了自己有能够将这个诺言实现的能力。   “招安…………”   张友德脸上的怒色渐渐消失,事实上,他这样的人不至于沉不住气,方才那怒气冲冲的样子倒大半都是装的。   以他的阅历,自然知道林可分析得极有道理。可招安是件大事,里面牵涉到的人和事繁杂无比,弄得不好彭屿就要生乱。站起来在屋里踱了几步,张友德似是有些难以决断。   然而积年的问题可以一朝解决,这里头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没有犹豫多久,张友德便猛地一握拳,在桌面上重重锤了一下,点头道:“好,具体的事项,你与友财再继续谈谈。”   作为老海寇,张友德也是修成了精的。既然已经做了最后的决定,他当下便毫无障碍地换了张脸,露出些笑意来,和颜悦色地对林可道:“小兄弟够意思,咱们合作的日子还很长,这次来,让有财领着你好好玩一玩。”   “多谢大掌柜。”   林可从善如流,脸上同样带着笑容:“大掌柜如此热情,若不弄个都督同知下来,我都不好意思来见您了。”   “不敢当,不敢当!”张友德哈哈大笑:“我如何当得起从二品的大官?”   “自然当得起。”林可恭维道:“大掌柜这样的英雄,纵是一品也屈才了。”   张友德脸上笑意更盛,他摇了摇头,开口感慨道:“我就算了,半截入土的老头子。我儿子他念过几年书,知道些孔孟之道,倒还算有些出息……唉,我辛辛苦苦,还不是为了他?”   林可立即道:“我前些日子剿了不少土匪,正好要往上报功,上回县令的侄子想捞个一官半职的,我就帮他在公文后面附了个名字……”   这话中隐含的意思昭然若揭。   “好!好!”张友德喜上眉梢:“我小尾老今天就交了你这个朋友!来人,上酒!”   自此,他已经将林可当成了可以合作的盟友。   然而面对这样一个十五岁的毛头小子,张友德在潜意识中其实多少还是有几分不屑之情。他脸上带笑,心中却盘算着怎么对付林可,让自己能够得到的利益最大化。不过张友德自认十句话里三句真七句假,已是足够的阴险毒辣、卑鄙无耻、丧心病狂了,却无论如何猜不到,林可比他狠得多。什么港口,什么一品官二品官,什么公文上附名字,全部都是雾中花水中月。   所谓空手套白狼。   ——从一开始,更阴险毒辣、更卑鄙无耻、更丧心病狂的林可就没打算兑现诺言。 ☆、第70章 绿帽   忽悠完了小尾老张友德,林可总算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   而既然张友德发了话,下头一帮海盗对林可一行人的态度便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过小半个月的时间,林可就参加了数十场大小酒宴,照照镜子,连她都不免觉得自己好像胖了一圈。   幸亏套交情拼酒、打探消息的艰苦任务不用她一个人干。云阳兵都留在了福广记的船上,十一等几个密卫却被林可带在了身边。术业有专攻,密卫里人才不少,其中有个叫贪狼的喝酒如喝水,荤话一箩筐,分分钟就打入了海盗内部,这几天工夫里已经多了三个大哥,七个大伯,六个叔叔,两个姐姐,一个妹妹。   也不知道孟昶青是怎么养出这帮奇葩的……   篝火旁一群人席地而坐,三五一群凑在一起赌钱喝酒侃大山,夜色中觥筹交错、群魔乱舞,林可笑着摇了摇头,放下酒杯活动了下有些麻木的手脚,向后靠在一块巨石上,在脑中整理这些天得到的各种消息。   经过几天的打探,她已经撸清了这个海盗窝里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顺利地找到了其中的关键人物。   与先前想象的不同,破局的要点不是张友德,而是赵英。   ——这赵英,便是彭屿的二掌柜,那天张友财口里的独眼老匹夫。   张友德早年间是混混出身,在原籍杀了人,才不得已下海当了海盗。早年间赵英助他良多,这份基业,算得上是他和赵英一起打下来的。然而能共患难,不代表就能共富贵,赵英功高盖主,因而这些年来张友德对赵英十分防备,反而扶持张友财和蔡九头,试图再立起几个山头来与赵英分庭抗礼。   赵英是个难得的老好人,他自然不肯束手待毙,但在各种明争暗斗中却又处处顾念着以往的情谊,瞻前顾后,只求自保,从来不肯把事情做得太绝,指望自己的一腔热血能够捂暖张友德冻得跟冰坨子似的冷心冷肝。   可惜的是,友情在洋面上是稀缺品,张友德自己从来没有这种美德,以己度人,如何肯相信赵英竟然会有?赵英越是处处留情、无怨无悔,张友德就越是觉得他心机深沉,大奸似忠。   若非赵英根基深厚,张友德恐怕早就寻个借口将他大卸八块喂鲨鱼了。   旁观者清,这几天林可在旁将两人的关系看得一清二楚,赵英却仍然心怀侥幸,甚至还处处为张友德、为彭屿谋划。在云阳的糖衣炮弹、金钱腐蚀下,赵英是唯一一个没有陷落的彭屿高层,旁人都与林可称兄道弟,只有他对林可不假颜色,始终觉得这个大楚百户心怀叵测,是个祸害。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赵英因此成了林可的头号打击目标。他恨林可恨得牙痒痒,却不知林可早就先下手为强,挖了好大一个坑正等着他来跳。   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是什么?是流言,是绯闻,是各种似真非假、有鼻子有眼的小道消息!   这些天来,也不知怎么的,许多海盗突然对张友德已逝的夫人樱娘早年间的生活有了浓厚的兴趣。   据说从前张友德为了做生意,经常一走就是几个月,常常将自家如花似玉的夫人一个人留在彭屿,那时他与赵英还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正好赵英管内政很少出海,他便把樱娘托付给了赵英照顾。   樱娘长得美艳,而赵英则生得粗丑还瞎了一只眼睛,照理这两人无论如何不可能扯到一起,以前也从没有人怀疑过什么,但近日来,一些陈年旧事却忽然流传出来,只言片语之间实在叫人若有所思、想入非非。   比如张三忽然听李四听王五听赵六说,当年樱娘生产,大掌柜倒是很镇静,反而是二掌柜坐立不安,见孩子生了半天还没下来,急得差点不管不顾冲进产房。   又比如孙七还听周八听吴九听郑十说,张小公子张光宗一生下来黑黑壮壮,长得不像大掌柜,反倒与二掌柜有几分相似,到了一岁左右会蹦几个词的时候,不认识大掌柜,反倒抱着二掌柜的大腿脆生生地喊爹!   这些真假掺杂的消息传来传去的已经找不到源头,却顺利地在张友德心里埋了一根刺。   假的暂且不论,那些真事…………   赵英差点冲进产房这事是有的,但那时他与赵英兄弟情深,赵英向来性格耿直,替他着急一时失态也不奇怪。光宗抱着赵英的大腿喊爹也是有的,但那时他十天半个月不着家,赵英帮他照看妻儿,光宗年纪小分不清亲爹也很正常。   若真论起来,事事其实都能寻到合情合理的解释,可张友德心里却像是有千百把刀子在绞,千万只蚂蚁在爬。   就是赵英,纵然自认心怀坦荡,这些天来却也不怎么好过,羞愧之下倒仿佛他自己当真瞒着别人干下了这等丑事。   软刀子能杀人于无形。   两人已经站到了悬崖边,只等着别人推一把就会彻底粉身碎骨。说实话,林可的计策算不上多么光明正大。但手段再脏又如何,只要有效即可。这帮海盗手上沾着不知道多少血债,一想到云阳死难的百姓,林可对这些人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与同情。   算算时间,流言也该发酵得差不多了。林可装作无意的样子,起身走几步,故意在一群人身边坐下,好奇地开口问道:“看你们唾沫横飞的,在说些什么呢?”   她忽然插嘴,这些人互相看看,其中一个尴尬地笑道:“没什么,都是些污糟事情,凭白脏了您的耳朵!”   “唉,您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贪狼抱着个大酒坛,按照计划跌跌撞撞地走过来,搭住一个海盗的肩膀,大大咧咧地冲着林可笑道:“都传遍啦,听说彭屿大掌柜张友德的儿子,其实不是他的儿子!”   “什么?!”林可一愣,随即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愤怒表情:“没有根据的事情不要乱传!”   贪狼吓了一跳,干咳几声,长臂伸展抓过一个人来:“大人,您别不信。这事是曲来福告诉我的,他可是个小头目。”   “啥?”曲来福酒喝多了,还有些迷迷糊糊的,闻言就嘿嘿笑起来,随口说道:“没错,没错!独眼那老匹夫一天到晚神气得很,总觉得看了我一眼都是脏了眼睛,呵呵,他自己还不是给大掌柜的戴了好大一顶绿帽子!”   林可大惊失色,一把扯住曲来福:“此事非同小可,你跟我一起去见大掌柜。”   曲来福的酒还是没醒,任由林可提着也不挣扎。众人全都安静下来,不知所措地看着这一幕。林可环视众人,冷声道:“大掌柜与二掌柜情同手足,这些胡话不要再说了,我这就去见大掌柜,叫他辟谣,到时还敢乱说话的人,就不要怪我手中的刀太快太利!”   说完不等其他人反应过来,林可拉着曲来福就走,一路横冲直撞走过许多关卡,直冲到了张友德的住处。   张友德已经准备睡了,此时也只好披着衣服重新出来,见到林可怒气冲冲而来,脸上就是一怔:“林大人,这是怎么了?”   “请大掌柜屏退无关人等。”林可满脸寒霜:“我有大事相商。”   说着她踹了曲来福一脚。此时此刻,曲来福已经清醒了,却不敢在张友德面前造次。张友德一瞪眼,他就跟竹筒倒豆子一般将话全都说了。   这些事张友德其实早就知道了,这时却装出头一回听到传言的样子,表现得又是惊讶又是恼怒。   屋里只剩两人时,林可沉声问道:“大掌柜,你给我交个底,张光宗是不是你的亲生儿子?”   张友德怒道:“光宗当然是我的种!”   “大掌柜,你想清楚了,这不单单是你被戴了绿帽子,威信扫地的事情!”   林可不为所动,冷冷开口道:“你不承认,不等于其他人不会猜测。没有继承人是大事,本来你退位,张光宗就能顺理成章地即位,可名不正则言不顺,张光宗本来就没什么本事,他若不是你生的,哪怕有一个官身,也照样坐不稳这个位子。到时候其他人,包括张友财都会蠢蠢欲动,哪怕是现在支持张光宗的人,也会陷入摇摆之中。我话放在这里,张光宗不是你的儿子,那张家在彭屿的日子那就是兔子尾巴长不了了,我也没必要跟你结盟,还不如转头去找赵英或者张友财来得更靠谱一些。”   她咄咄逼人的质问令张友德的脸色越来越差。   这个老海贼瞪大了眼睛,脸上的横肉不住跳动,仿佛随时就要一跃而起、择人而嗜。然而林可毫不避让地与他对视,过了不知多久,张友德忽然长长出了口气,颓然地瘫倒在椅子上。   “你说得对。”他轻声道:“小兄弟,我是没办法了啊。我只有光宗这么一个儿子,怎么会,怎么会呢…………”   “传言是假自然最好。”林可道:“若传言是真,大掌柜打算如何应对?”   张友德仍低垂着头,眼底却闪过一道厉色:“自然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好,既然大掌柜已经有了决断,咱们眼下就只有一件事要做。”   张友德怔了怔:“你是说……”   “不错。”林可缓缓勾起唇角:“将二掌柜和令公子都叫过来,咱们来一场滴血认亲。” ☆、第71章 见血   古代“滴血认亲”有两种方法,一为滴骨法,一为合血法。当双方都是活人时,选用的便是合血法,即把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溶为一体,如能顺利合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这方法靠谱吗?不靠谱。   张友德知道吗?不知道。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哪怕是个学渣,在某些方面都可以轻松吊打古人。林可提出“滴血认亲”的建议,就是为了挖坑搞事情。而没学过化学生物学的文盲张友德则深以为然,当真派人去叫张光宗和赵英,同时依照林可所言,派亲信准备好了整整三套东西。   赵英进屋见到桌上的瓷碗与小刀,顿时明白了张友德的意思,脸色立刻就阴沉了下来:“大掌柜,我们这么多年的兄弟,你就真相信那些胡话,觉得我会做出那样不要脸的丑事?”   “老赵,你误会了。”张友德站起来,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怎么样的人,难道我不清楚吗?只是嚼舌头的人太多,你的委屈我都看在眼里,我总不能任由那帮狗东西冤枉你,冤枉光宗吧。今天这事,不过是为了断绝流言罢了,绝没有别的意思!”   这解释看似合情合理,其实却有很大的漏洞。   ——张友德若当真如此信任赵英,就该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个“滴血认亲”的试验,以此最大程度地达到澄清流言的效果。   可他没有,不仅没有,甚至还在房间外头偷偷安排了十多个手下,估计事情一旦有变,就会来个摔杯为号。   赵英却猜不到这些,听到张友德的话,他虽仍有些愤愤,脸色却较之前好上了许多,只瞪了林可一眼,语带讽刺地说道:“大掌柜说的是,有些小人就是喜欢挑拨离间,弄得整个彭屿乌烟瘴气。等哪天有机会,我一定砍了他的脑袋,拔出他的舌头,叫他这辈子都不能再玩弄口舌。”   林可不甚在意地冲他爽朗一笑,随即对张友德说道:“我看二掌柜挺急的,要不咱们先开始吧,就先不等令公子了。”   赵英哼了一声,拿起桌上的一把匕首:“我先来。”   “且慢。”林可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为了避免有人作弊,我与大掌柜先前已经商量好了,东西由大掌柜来准备,这一刀么,就由我来动手。这么一来,任哪一方都别想动什么手脚。”   说着,她便将碗、筷子和匕首都细细检查了一遍,随即才在赵英指腹上划了一刀,等血滴入碗中,又把自己的血也混了进去,用筷子搅拌了几下。   碗底的血几乎是瞬间就凝了起来,赵英和张友德都凑过来看,林可笑了笑,很是意味深长地说道:“看来我不是二掌柜他爹啊。”   赵英对她怒目而视。   林可却不理他,随手包扎好伤口,朝着门口一扬下巴道:“正好人齐了,下一场开始吧。”   “你们……这是怎么了?”   林可开口时,张光宗正战战兢兢地迈进房中,那副胆战心惊的可怜模样,看着仿佛随时就要夺门而逃。等见到赵英手上的血,他的脸色就更白了,连话语中都带了点哆嗦:“这、这、这怎么见血了?”   他没出息的样子让张友德眉头一皱。   张友德在海上纵横了一辈子,最看不得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人,张光宗是他的儿子,往常没觉得如何,此时他却忍不住想:这种没卵子的东西,当真是他的种吗?   深吸了口气,张友德开口,语调生硬地说道:“取血而已,又不是割肉,过来,别给老子丢脸。”   张光宗本来就怕他,被他这么一喝骂,更是压力山大,条件反射地就朝更亲近的赵英看去。   这种时候本该避嫌,但见到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少年吓成这样,赵英心中不忍,到底还是出声安慰道:“没事,这是滴血认亲,事情讲清楚了,一切都跟原来一样。”   两人之间的亲密,张友德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还不开始?”抄起桌上另一把匕首丢给林可,他冷冷道:“这次试我和光宗。”   林可照例检查了一遍东西,才在所有人的视线中,把两滴血给混在了一起。   张友德的目光简直要把碗底给灼穿,但即便如此,血还是如之前那一次般迅速凝固了起来。   可怕的沉默在屋里蔓延。   张光宗咕咚咽了口唾沫,声音中带着难以遮掩的惊慌与无措:“不会,不会的,一定是哪里出错了,对,对!血流出来,不是本来就会凝住的吗?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张友德紧紧盯着他,目光凶狠如同厉鬼,咬着牙道:“过来。”   张光宗一点都不想过去。但张友德胸口一起一伏,显然正竭力压制着某种情绪,只需一颗火星就能彻底点燃。   赵英握了握拳,扯着张光宗上前几步。张友德根本等不及林可动手,一把拿起最后一把匕首,在这两人手上重新划了一刀。鲜血低落,缓缓在碗底汇聚,丝毫不见有凝固的迹象。张友德不死心地用筷子搅拌了几下,怒火腾的一声便占据了他所有的心神。   怪不得,怪不得赵英永远都这般恭顺,原来是因为他心中有愧!   怪不得,怪不得张光宗永远烂泥扶不上墙,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他的种!   “不、啊啊,不、不是这样的!”张光宗连退几步,躲到赵英的身后,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赵英从桌上摸了一把匕首横在胸前,警惕地看着张友德,沉声劝说道:“大掌柜,你相信我,我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此事古怪,必有小人从中捣鬼!”   张友德猛地转头,用一双野兽般发红的眼睛看向两人,仿佛要将他们的血肉撕扯开,一口一口地嚼碎了咽下去:“古怪?东西都是我准备的,你们两个的血最后一次也是我亲手验的,有什么古怪?啊!你们告诉我啊!?”   听到里头的动静,外面藏着的人全都冲了进来。发现有埋伏,赵英的眼神刹那间就变了,他嘴唇微抖,深深地望了张友德一眼:“你从一开始就不信我?这么多年的兄弟,你因为这些没有半点影子的流言就怀疑我,还要置我于死地?”   张友德咬紧了牙根,冷笑着说道:“兄弟,还装什么,你不也早盼着我死,好给你儿子腾位置吗?别废话了!”强忍着怒气给手下打了个颜色,他开口,眼底一片血红:“都给老子上,砍得越碎越好。”   赵英余威尚在,这群海盗虽有十余人,却不敢与他正面冲突,反而刀刀都向张光宗招呼。张光宗是个累赘,赵英一边护着他,一边往门外退。他年纪虽大,生死关头却爆发出了所有的潜力,竟是力战不退,眼看就能逃到院子里。众人索性集中攻击张光宗,企图以此拖住赵英的脚步,谁知就在大半压力都跑到张光宗身上时,赵英忽然大喝一声,将张光宗往人群中一推,转身就蹿出院门。   壁虎断尾,他竟是将张光宗当成了诱饵。这一招出人意料,眼看赵英就要逃出生天,却见变故突生。刀出如流光,鲜血飞溅,人头落地。林可面无表情地收刀入鞘,跨过那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赵英胆敢勾结上寨,罪不可赦。”   踏在血泊之上,林可淡淡开口:“这个叛徒,我替大掌柜杀了。只是还有许多叛徒潜藏在暗处,彭屿需要一场清洗。”   最关键的一步已经踏了出去,她与张友德都心知肚明,彭屿即将迎来一场关乎生死的真正大乱。 ☆、第72章 事败   张光宗是少主,赵英是二掌柜,这两人的死在彭屿引起了轩然大波。   等到怒火散去,理智回归,张友德面对如此乱局也不免有些后悔。但事实上,哪怕他当时不杀赵英与张光宗,林可也会想方设法趁机弄死这两个人。   毕竟她冒了极大风险引导“滴血认亲”的过程,方才得到这个结果。其实随便哪两人的血滴到一起都可以混起来,短时间内决不至于凝在一起,而她与赵英、张友德与张光宗的血之所以会迅速凝固,是因为她借检查筷子的机会在上面沾上了些许浓缩的小苏打水。蛋白质遇酸遇碱都会变性,碗中的血量本来就不大,即便加这么一点碱水也很快就出现了效果。这个方法并非毫无破绽,张光宗也就算了,赵英若活着就是个极大的隐患,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给他翻了盘。   但这时赵英已经死了,张光宗忙于应对各方势力的反弹,哪里还有心思去细究“滴血认亲”的真假。赵英的手下暂且不论,支持张光宗的势力从前却属于张友德基本盘的一部分。此刻张光宗一死,人人自危,许多从前对张友德忠心耿耿的部下都开始离心离德,而本来就野心勃勃的一些人更是蠢蠢欲动。   彭屿像是座随时都会喷发的活火山,此时此刻,来自云阳的支持就尤为重要。   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关系已经逆转,一开始张友德仍然端着架子,但当上寨开始摩拳擦掌、厉兵秣马的时候,他终于扛不住压力,彻底向林可妥协。   林可声称自己有山南总督的门路,借机与张友德谈起一笔生意。谢家大公子确实在她帐下做幕僚,张友德信以为真,凑齐三船财货,打算派兄弟张友财前往云阳换回足够的粮草,以此应对即将到来的一战。这些货物自然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按照计划,留守的十七会把张友财拖在云阳,直到彭屿的人马被汪直和刘凡一口吞掉。   要牵绊住张友财很容易,他本就不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到了云阳隐姓埋名,由十七安排的专人领着吃喝玩乐,又嫖又赌,见天一个新花样。他在彭屿凭着裙带关系往上爬,许多老资格的海盗都看不起他,赵英更是常常甩脸色给他看,张友财这么多年还是头回享受到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一时之间乐不思蜀。而那三艘海船上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一进港就已经被福广记的人暗中接管。这般双管齐下,张友财根本不可能离开云阳一步。   张友财迟迟不归,小尾老张友德倒并未对林可产生什么疑心。海上风云变幻莫测,船队延期个十天半个月也不奇怪。   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摘果子的时候则还没有来,剩下的只有耐心等待。好酒好肉招待着,林可度过了到彭屿以来最舒心、也最百无聊赖的一段日子。   这天同往常一样,张友德说有要事相商,叫林可去大宅一趟。林可点了几个密卫,以及云阳兵一起过去,迈步走进大门时,正好看到张友德摆了一桌酒席在宴客。   “这是高云郑老大派来的信使。”张友德向林可介绍道:“徐志成,徐先生。”   郑年,云天远当初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大海匪?   林可向酒席上唯一的那张生面孔行了个礼,心中微微警惕,脸上却露出一个欣慰又喜悦的笑容来:“大掌柜向郑老大求援,看来终于有结果了。早就听说高云的郑老大急公好义,果然如此。”   “钱都来不及赚,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呢?两虎相争,凭白让宵小得了便宜。”徐志成半眯起眼睛看了看林可,抚须回答道:“郑公派我前来,也是想做个和事佬,刘凡那里,我也会再去上一趟。”   眼看计划就要大获成功,林可当然不希望郑年前来插上一脚:“这是最好,不过我看刘凡狼子野心,徐先生若去上寨,可要防着他些,免得此人狗急跳墙。”   谁料徐志成忽然哈哈一笑,转头对张友德说道:“你看,如我先前所言,林大人一有机会便挑拨离间,果然不希望彭屿和上寨之间有所转圜。”   林可一惊,再看张友德,发现他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面色阴霾,仿佛风雨欲来。   “你有什么想说的?”张友德咬牙切齿道。   林可霍然起身,怒视徐志成:“胡说八道,我是真心要与大掌柜合作的,挑拨离间,让彭屿实力受损对云阳又有什么好处?你既然指认我心怀不轨,就拿出证据来给我看看!”   啪的一声,徐志成摔出一堆纸来。   “这是从邸报上抄来的。云阳擒得巨寇一名,当场诛杀,斩首示众。”眉梢一挑,徐志成皮笑肉不笑道:“好大一场功劳,林大人连升三级指日可待啊。”   张友财死了?怎么可能!   林可抿唇冷冷地看着他,针锋相对地问道:“郑年远在高云,如何能这么快就得到消息?”   “郑公自然有自己的渠道。”徐志成悠悠道:“时日已经超出十多天了,张友财迟迟不归,其中当真没有一点猫腻吗?你到彭屿之后,接连出事,这恐怕也不单纯就是巧合吧。”   “巧合不巧合,不是你说了算……”   林可还要再辩,就听得张友德忽然大喝一声:“够了,都给老子住口!”   闭了闭眼,这位积年海匪已经有了决断:“来人,把林可给我绑起来。”   事情发生得极其突然,林可在此之前几乎没有任何准备。密卫上前在她身边围成一圈,云阳兵都拔出武器,紧张地望着周围虎视眈眈的海盗。但护卫人数太少,林可几乎没有逃出生天的可能。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张友德后退一步,冷冷地看着林可,眼底杀气横溢:“若滴血认亲你也动了手脚,那你就该死!” ☆、第73章 转机   “若滴血认亲你也动了手脚,那你就该死!”   说完这句话,张友德面色狰狞地挥了下手,立刻就有人蜂拥而上,将出口尽数封堵住。那一天的事情仿佛再次重演,只是这次危在旦夕的不是赵英和张光宗,而是林可。   一片混嚣中,林可环视一圈,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来得突兀,仿佛在紧绷的弓弦上割了一刀,连张友德都怔了一下。这一瞬便给了林可机会,一个离张友德很近,从来都被他视作心腹的人忽然拔刀顶住他的后腰,寒声道:“叫所有人都退下,放林大人离开。”   张友德大怒:“混账,你背叛我?”   “谈不上背叛,瑶光本来就是我的人。”林可笑罢开口,语调极其轻松:“密卫里会易容术的挺多,你最好小心,我布下的棋子可不止这么一颗。”   张友德颊边的肌肉重重一跳。   其他人投鼠忌器,缓缓退开。瑶光立刻押着张友德靠近林可,手上的刀牢牢贴在张友德的脖子上。林可笑了笑,诚恳地劝说道:“刀剑不长眼,大掌柜,叫你的手下,还有那位徐先生暂且退下吧。”   张友德额头渗出黄豆般大小的冷汗,从嘴里憋出一句话来:“卑鄙无耻。”   “多谢夸奖。”   林可毫不在意地笑了笑,随后对徐志成说道:“与郑老大结交的,是曹家还是朱家?”   徐志成扯了扯嘴角,冷冰冰地回答:“所有人。”   诸桂的明争暗斗,竟然会影响到千里之外彭屿上的计划。孟昶青曾经提醒过她,但她到底是小看了那帮土豪缙绅的能量。真论起卑鄙无耻来,她哪里比得上这一群一群的老狐狸大狐狸小狐狸?   连瑶光都暴露了,到这个时候,林可其实早已底牌尽出,如今不过是在硬撑着虚张声势罢了。她心中轻轻一叹,面上却丝毫不显,一边在众人的护卫下缓缓退出险地,一边对张友德笑着淡淡说道:“事到如今,只能委屈大掌柜陪我走一趟了。对了,你得下个命令,叫你的手下别动福广记的人,还有留在小院里的其他云阳兵。死一个人,我就从你身上割一块肉下来,说到做到。”   张友德的脸色极其难看,被逼着下令之后,深吸一口气忽然道:“你告诉我,光宗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   他的嘴唇微微哆嗦着,眉头紧皱,脸上的皱纹仿佛在这须臾之间加深了一倍。这一刻,这个海上枭雄也只是一个白发苍苍、年老体衰的父亲,再不复当年的心狠手辣、杀伐果断,根本无法承受亲手弑子痛苦与悔恨。   林可怔了怔,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纵然厌恶张友德,她此时也无法把那个残忍的真相说出来,因此只语气平平地回答道:“想必你我之间已经没有信任,那你就别从我这里寻求答案。反正张光宗已经死了,他是不是你的儿子,事到如今又有什么区别?”   张友德点点头:“你说得不错,光宗已经死了,彭屿……彭屿也快完了。”   他的情绪多少有些异样,林可却已经没有多余的心力去管他。先前暂住的小院近在眼前,十一上前,正想要推开院门,忽然一个云阳兵从里面冲了出来,对林可厉声喊道:“大人快逃,有埋伏!”   弓弦之声轻响,一支箭横空斜来,钉入他的后背。十一迅速后退,拔刀拨开冲自己来的数箭,护卫在林可身前。   林可早就猜到要救出这些留守的云阳兵没那么容易,然而眼前情景还是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弩兵!彭屿还有这样一支弩兵?!张友德,叫他们住手!”   “这是徐志成带来的人马。”张友德却是哈哈大笑:“我指挥不动他们,他们也不会管我的死活。”   林可咬牙:“叫你的人阻止他们。”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张友德却猛地转头看她,语调高亢悲怆:“狗贼,你今日定要陪我一起死在这里!”   话音落下,万箭齐发。张友德一把扯住林可的胳膊,像是一只厉鬼,要将她一块拖下十八层地狱中去。千钧一发之际,瑶光出手凌厉,毫不犹豫地砍断了张友德的左臂,与此同时,十一伸手将林可拉到身侧。一支重箭挟着惊人的声势穿透张友德的身体,来势不减,又直直没入瑶光的肚腹,竟将两人钉在了一起。   温热的鲜血溅到林可的脸上,她张大嘴想要呼喊什么,喉咙口却像是被巨石堵住,只能发出嗬嗬的气音。   密集的箭雨中能逃出来的人不多,云阳兵几乎全军覆没,幸而孟昶青派给林可的都是万中无一的高手,折了三人,剩下十一和另外五个密卫护着林可冲出了埋伏,往岸边跑去。   瑶光的死仍在眼前不断回放,林可却已回过神来,颊边不知是汗还是血,她发狠一把抹掉,扯住十一的衣服嘶声说道:“这样不行,派人去通知福广记的人事情有变,船若是没了,咱们就是瓮中之鳖!”   “让贪狼去。”十一道:“我们现在不能直接往港口跑。”   “只能先找个地方躲一躲。”林可道:“幸亏张友德死了,彭屿定会陷入大乱。我们找个机会去上寨,上寨不远,只要有小船……”   就在这时,海边忽然传来一声巨响,滚滚浓烟升起,林可往那里望去,脸色微变:“大将军炮……”   “或许是郑年的手笔。”十一脸色冷峻:“福广记的两艘船完了,上寨也未必还会插手。”   “林大人,十一大人,后面有人追上来了。”贪狼回头看了一眼,脸色难看地插嘴道:“人数太多,天机和开阳断后,最多只能拖上一炷香的时间。”   “论地形,那帮海盗远比我们熟悉,我们跑不掉。”林可抿唇,斩钉截铁地说道:“没关系,实在不行,等夜里咱们冒险再去抓个人质。”   可抓人质哪有那么容易?   她心中焦灼,在下属面前却只能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来,心中却知道自己已然走到了绝境。   穿越以来虽屡有波折,她却总能化险为夷,时间久了,她将冒险当作常态,一心以为这次也能顺风顺水,却忽略了其中蕴含的种种危险。   然而古代人或许在见识上不如她,却绝不是什么蠢笨的NPC,一样会算计,一样会反抗。十七虽然年轻,做事却极其稳妥,云阳那里一定发生了什么意料不到的变故,张友财才会被斩首示众。   天下这场游戏参与者众多,她的确是有了走上牌桌的资格,与他人相比却仍只是经验不足的菜鸟,初试身手,便落得一个折戟沉沙、血本无归的下场。   然而这又如何?没将筹码全部输光之前,林可绝不认输。长莱城下她没死,运粮途中她没死,与铁甲军对阵时她没死,这一次她也同样不会死!   稳了稳心神,林可正要再下命令,前方不远处却有呼喊声传来:“我是福广记的人,我叫王小二!不要杀我!”   这个名字林可有点印象。她抬眼看去,只见一个水手捂着肩膀倒在草丛里,正惊恐地看着举刀待砍的密卫。   “等等!”林可做了个手势,便有人将王小二从地上拉了起来。这年轻的水手惊魂未定,一双眼睛却直直地望向她,脸上满是激动与憧憬的神色。   “林大人,是我,是我啊!”他急急道:“您在船上给我茶叶,救过我的命!”   “我认识你。”林可开口:“那两艘船怎么样了?”   王小二一愣,随即低下头,轻声说道:“出事了……彭屿的船突然攻击咱们,我、我就逃了。”   他身上带着水渍,看来是不顾一切跳船从海上游过来的。林可暗自摇了摇头,对十一说道:“带上他吧,我记得靠东有个山洞,易守难攻,应该能撑上一段时间。”   “林大人,您要找藏身的地方?”王小二忽然怯怯地开口:“我、我知道一个地方,往南走,在海里。”   林可怔愣了一下:“你……”   “我怕死,一到彭屿总觉得要出点什么事。”生怕林可露出鄙夷的眼神,王小二越发惶恐:“我、我就在岛上乱转,我身份低,别人不把我当回事,也不拦着我,我就偶然发现了一个山洞,在山崖上,里面一直是干的,但涨潮的时候洞口会被海水没住,退潮了通道里也还是有水,船过不去,人能游过去。” ☆、第74章 触动   在王小二的带领下,林可获得了喘息之机。   张友德的死在彭屿造成了权力真空,此时此刻,几个落荒而逃的“朝廷鹰犬”已经不是众势力关注的焦点,为了争夺利益,郑年派来的人和彭屿各个山头很快会打成狗脑袋,不出两天,估计这帮人就再顾不上旁的小事,届时便是林可等人逃离险地的最佳时机。   但无论如何,这次行动可说是完全失败了,游走在阴谋诡计之中掌控全局、运筹帷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是她太过行险了吗?   不对,时间太紧,而实力又如此弱小,她根本就没有按部就班发展的余地。   是计划不够完善吗?   或许,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完美无缺的计划,她不可能猜到郑年会参与到这场游戏之中,也就不可能在事发之前就做出任何的防范。   是运气不好,又或者是应对不够果断吗?   恰恰相反,王小二在关键时刻出现,她的运气难道还不够好么。而面对突发事件,她的应对不说步步正确,但至少没有致命的错误。   那么,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在战术上没有任何错误,那么就是战略上的问题。从一开始,她在云阳的布局就有问题,蝇头小利让她彻底站在了当地缙绅的对立面上,而她却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推翻一切,重建制度。   反思完毕,林可微微眯了眯眼睛,将最后一块发潮的面饼丢进嘴里,侧头对十一说道:“若依王小二所说,福广记的船毁了,人却不一定都死了。如果能找到关俘虏的地方,把他们都救出来,那我们至少有能力抢到一艘船回到云阳,如此就有了制定计划、走出绝境的余地。你选两个人,等明天入夜,跟着我一起潜入寨子摸一下底,看看情况。”   “我去。”   十一深深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您最好留在这里。”   身为密卫,十一从未违背过命令。   林可疑惑地看了看他,耐心地劝说:“情势如此,我冒不冒险又能有多大区别,身先士卒至少还能鼓舞一点士气。十一,你不必担心我的安危。”   然而十一没有如往常那般领命,却缓声反问道:“我怎么能不担心您的安危?”   他的嗓音沉郁,像是在勉强压抑着什么。   林可微怔,随后扯了扯嘴角苦笑道:“我好歹也苦练了这么久,身手应该没差到那个地步吧。”   “但你差点就死了。”十一霍然起身,冷冷地看着她,语气中少有地带出一股蓬勃的怒意来:“如果那一箭射实了,你就死了!哪怕我就在你的边上,你现在也已经死了!”   “我……”   林可能听出话中的怒气,却听不出其中的后怕与庆幸,以及隐藏得更深的某些东西。   这一次损失实在太过惨重,十一对她失去信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垂下眼睫,余光瞥见十一微微颤抖的指尖,她顿了顿,抿唇说道:“这次确实是我的失误,云阳和密卫的兄弟……无论如何,剩下的人,我一定会让他们都活着会云阳,我会让郑年付出该有的代价,以后也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汪直和刘凡不知道有没有参与到这起阴谋中,但他们既然没有旗帜鲜明地站在上寨一边,那云阳和他们就还有合作的基础……”   “我不明白,”   十一想听的根本就不是这些,他握紧拳头,忽然生硬地打断林可的话,紧紧地望着她的眼睛,像是要一直望进她的心底:“就算不将自己逼得那么紧,你的日子也能过得很好,为什么要拼命,为什么要冒险?”   林可怔了怔,沉默片刻,随即开口说道:“大概是因为我希望其他人…许许多多的人,也能像我一样能过得很好吧。”   “……”   十一见过许多大人物,那些夸夸其谈的官吏能将话说得更好听,更漂亮,却远没有林可这短短几个字给他的震动来得大。   跟在林可身边,他能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   云阳蒸蒸日上,旁人都当林可天纵奇才、游刃有余,十一却知道她在背后做出了怎样的努力。   为了试验出土法水泥,林可到处寻找原料,一点点调试配方,连续熬了几个晚上,训练的时候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   为了让粮食提产,林可顶着太阳,带着乡农建公共厕所,干脏活干累活,手把手、不厌其烦地教他们如何掏粪、如何堆肥。   为了平靖地方,林可带领云阳军四处剿匪,从来都是身先士卒,近一年来身上大大小小不知有了多少伤口。   案牍上公文堆成的小山似乎从来都没见矮下去一些,十一亲眼看着林可那手歪歪扭扭的毛笔字变得工工整整,看她大晚上一身伤病疼得睡不着觉,第二天用冷水洗脸,抖擞精神一大早地就去校场练兵,看她获得众人的尊崇与爱戴,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耀眼。   但林可其实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才十五岁的小姑娘。   她的身上背负了那么多东西。   每一天,十一都觉得她要垮了,可每一天,林可却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就像现在,她分明冻得脸色苍白,却一声不吭,脑子里想的仍然是如何扳回这一场,如何将剩下的人都完完整整的带回云阳。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身上的怒意烟消云散,那股酸涩的感觉却残留了下来。   十一皱眉看着林可,知道自己不可能左右对方的想法,沉默良久,终于只是冷着脸脱下外套丢过了去。   林可手忙脚乱地接过衣服,见十一脸色变好了一些暗暗松了口气,随即不赞同地说道:“你干什么,这会儿谁的衣服都不够,我不需要别人的迁就。”   如今已经入秋,天气渐凉。   十一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几个木盆,大家将衣服脱下放在盆里,游过通道后再穿上,总算避免了活活冻死的窘境。但即便如此,藏身山洞仍旧不是什么太好的体验,林可更是看谁都像块毯子,分分钟就想把人抖开了盖自己身上。   十一丢过来的衣物上还残留着体温,这天寒地冻的实在是考验她的意志力,林可挣扎许久,把衣服塞回到十一手里,立刻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啧,鬼天气,快穿上!我冻不死,你冻病了,我特么找谁跟我去夜探寨子?”   “我自小练武。”   十一仍旧对她不假辞色,只是淡淡道:“比您耐冻。”   林可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王小二忽然凑了上来。他早就竖着耳朵在听这边的动静,难得有一个表现的机会,他激动得两颊绯红,搓着手道:“林大人,其实用不着这么让来让去的,大家挤挤就暖和了。”   见林可看向自己,王小二整张脸都红了起来,头顶仿佛在冒出袅袅的热气。他清了清喉咙,挤开十一挨到林可身边,扭扭捏捏地小声说道:“那个,林大人,以前别人都叫我火炉的,我身上特别暖和,比那些练过武的人还暖和,我、我,那个……我能蹲您身边吗?要不您、您要抱着我也行!”   林可:“……这个,恐怕不行。”   王小二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企图再垂死挣扎一下:“林大人,为什么……”   她怎么知道为什么?   顿感压力山大,林可干咳几声,眼神游移,忍不住看向洞里目前唯一知道她真实性别的人。   王小二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迎面拍过来一只飞来横锅,十一顶着林可求助的目光默默地扭过头,把先前的感慨全揉吧揉吧丢了,默然许久,才终于以一种豁出去的语气说道:“火炉应该留给最需要的人。大人已经有两件衣服了,不冷。”   顿了顿,他悲壮地开口:“我冷。” ☆、第75章 机会   十一寻常话其实不多,不高兴的时候更显得缄默。原本这样的人该有些喜怒不形于色的意味,偏偏他虽面无表情,心思却都写在脸上,同王小二互相伤害了一晚上之后,他整个人看上去简直像是一座移动的冰川,以至于洞中愈发寒风凛冽、冷气四溢。   两个大男人挤在一块睡觉什么的……他与王小二可算是两看相厌、互相嫌弃,所以在听说第二天夜里要行动不能睡觉后,这俩人居然齐齐地松了口气。   不过王小二的胆小是天生的,没过多久,他又瞻前顾后起来,挪到林可身边小心翼翼地探问道:“林大人,您这次去是要跟郑老大的人马动手吗?我、我身手不大好,会不会拖您的后腿?”   林可一怔,随即笑着说道:“是我拖累了你们才对,若非我的计划出错,你本不必这般心惊胆战躲在这种阴冷的山洞里的。若福广记的人还活着,我这次去一定把他们都救出来,你要是相信我,就安心在这里等我回来。”   王小二怔了怔,随即眼眶微红,他用力吸了吸鼻子,垂下头讷讷道:“我一向没用,也没谁看得上我,只有您……”   顿了顿,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抬头急急道:“其他人我不大清楚,但楼舶主骨头硬,肯定不会投降郑老大,巴胡佬就不一定了,不管他说什么,您可都千万要留个心眼。”   他贪生怕死,却因此练出一副七巧玲珑心来,什么时候有危险,什么人不可靠,什么时候该留什么时候该逃,对这些事,王小二几乎有一种本能的判断。   可见这世上没什么人是一无是处的,用人之道,全看能不能把下属都放到正确的位置上去。   诧异过后,林可深深看了王小二一眼,心中若有所悟,随即问道:“你觉得楼舶主他们还活着吗?”   王小二认真地想了想:“应该还活着,郑老大的火炮好,弄了一种船叫百足蜈蚣舰的,两侧密密麻麻有十多门大炮从侧舷伸出来,在洋面上少有敌手,这些年打沉了不少船。这次我也看到蜈蚣舰了,但跳到海里的时候,我往后看了一眼,那蜈蚣舰就零零散散开了几炮,可见郑老大是想抓活口的。”   林可点头。   福广记与汪直联系密切。郑年若抓了俘虏而没选择杀人,有很大可能是不想跟汪直彻底撕破脸。   王小二在这方面还真有几分天赋。夜探彭屿的时候,林可当真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被关押的福广记众人。这些人精神看着还好,但人数比原来少了大概四分之一,还有十余人受了轻重不等的伤,简单包扎了坐在角落里有一声没一声地呻.吟。   舶主楼宇被单独拎出来关在一个房间里,看着很是吃了些苦头,双臂都被指头粗细的铁链拴着,整个人被吊在柱子上,低垂着脑袋不知死活。   林可没有贸然现身,只派贪狼去关押楼宇的房里看了一圈。   楼宇人倒是还活着,受了顿鞭子暂时昏过去了而已,但栓他的铁链太粗,靠刀刃砍不断,必须找到钥匙才能将人给救出来。   不管楼宇,先把其他人救出来倒是一条路。但林可在福广记威信不显,楼宇才是这一伙人真正的主心骨,没有他,光说服所有人冒险逃出去都是个问题,要将那一盘散沙似的人都组织起来去夺船不必提,更是够呛。   但钥匙不好找,整个彭屿,只有一个人肯定知道钥匙在哪儿。要救楼宇,就必须冒一次险,去撩一撩郑年船队的虎须。   因此第一天夜里,林可等人只搜罗了些淡水和饮食,之后昼伏夜出,只在晚上才出来寻觅机会。而这机会一等就是两天。第三天夜里,徐志成终于松懈下来。为了招徕人心,他办了一桌酒席请彭屿投降的几个头目吃喝,又找了几个妙龄女子来陪酒炒热气氛。   海上生活辛苦,生死难测,海盗们大多养成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性格,早将惨死的小尾老抛到了脑后,敞开了肚皮大吃大喝起来。几杯黄汤下肚,众人便与徐志成称兄道弟起来,其中一个捧着酒杯,口齿不清地带着醉意呵呵笑道:“老徐啊,你这几个娘们,不行!都是玩烂了的!我告诉你,前些日子兄弟们抓来不少票子,里头有几个漂亮的,都在票房里藏着呢,如今姓张的死挺了,这等好货色就该咱们兄弟享用了。”   徐志成到彭屿这么些天都没碰过女人,也是久旷之夫,闻言色心大起,不由练练点头,问清位置便叫几个小喽啰把人给洗干净了带上来。   林可向几个密卫使了个眼色,除了贪狼以外,其他人都跟着她一块下了屋顶。开阳缀在了那几个喽啰后头。林可则向十一问道:“男扮女装,你有把握吗?”   “那天离开得匆忙,现在身边易容的东西不多。”十一回答:“最好找个与女子身形外貌贴近的。”   这就没办法了,看来只能由她牺牲一下了。   林可心里叹了口气,随即说道:“由我来吧,你们在外面见机行事。”   然而话一出口,几个密卫都用欲言又止的眼神望着她。   林可疑惑道:“怎么了?”   “不说长相。”天机清了清喉咙,犹豫地说道:“事关重大……那个,林大人,您能不能翘个兰花指给我们看看?”   林可:…………   天机挠了挠头:“额……要不就随便走几步给我们看看吧,婀娜多姿、腰身轻摆的那种。”   林可:…………   “那、那莺声燕语地说话?”   林可:…………   “没事,男子汉大丈夫,没练过就要装成女人确实太难了。”   天机理解地拍了拍林可的肩膀,随即抹了把脸,扭头对十一道:“要不还是我去吧,我在初六大人手底下呆过一段时间。”   “对了。”天机想起什么,皱眉向十一有些为难地问道:“现在也没地方掏摸什么棉布包、馒头一类的东西,胸要怎么办?”   “唔。”   十一默默地看了万箭穿心的林可一眼,迟疑了片刻,开口回答道:“用布多缠几圈?” ☆、第76章 关系   十一的易容技巧出神入化,天机装扮出来竟是个长得不错的青年女子,只是顾盼间犹带了几分英气,十一嫌他看上去不够憔悴可怜,索性动手给他一拳,在他唇边添上了一抹画龙点睛的乌青。   于是天机美人就这么凄凄惨惨戚戚地进了大厅,后头则跟着扮成喽啰的十一与开阳。他们去的迟了些,先前提议的那个海盗头目原本就有些不满,见他们只带了一个女人回来,立时便横眉立目地斥道:“他奶奶的,怎么回事!我记得有三个还是四个女的长得都不赖,半点眼色都没有,怎么只弄过来一个,叫我们这么多人怎么分?”   “是,是,对不住!”   开阳低着头遮掩住容貌,点头哈腰地又是告罪又是解释:“前几天岛上乱,没人管他们,这帮票子好像自己闹了一场,老的弱的死了不少,连女人也只剩下这一个还走得动路的。”   徐志成见状出来打圆场:“罢了,大家喝得高兴呢,何必为了点小事败了兴致。”   “也是。”那头目瞪了开阳一眼,示意他跟十一快圆润地滚下去,随即就换了张笑脸对徐志成道:“好歹还剩下一个,老徐你看看,长得可不赖吧。你要喜欢,今晚就收了,算是兄弟们的一点小小心意。”   话说完,酒桌上一群人都开始起哄。徐志成脸上挂着笑,趁势就伸手去抬天机的下巴。   天机适时露出惊恐的神色,微微侧过头避过他的咸猪手,轻声呜咽,眸中带泪,腮边凌乱的发丝挡住侧脸,看着楚楚可怜又诱人犯罪。   徐志成看着他乌发下露出的泪眼,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觉得喝下去的烈酒化成了一团烈火,顺着脊梁骨一路往上,只烧得脑袋轰然作响。   天机从初六那里学来的七十二般绝技还没使出来,这平日里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真色鬼就顺顺利利地入了套。这风骚的走位,直教林可在暗处看得目瞪口呆.jpg,深深感到刚才密卫一群大老爷们围着鄙视自己实在是他妈哒很正确很无误很有道理。   徐志成被天机小妖精迷得不要不要的,装模作样与众人再拼了一轮酒,就迫不及待地扯了天机回房,压抑了好几个月的火腾腾燃起,越来越旺。他果断将服侍的人都赶远了,急不可耐地上前几步想将眼前的美人推到床上,正想干点不可描述的事情,谁知一个天旋地转,他后背一疼,却发现位置颠倒,天机竟压在了他的身上,唇角带笑,眼神冷厉。   老司机徐志成的头脑仍被酒精和欲.火烧得有些迷糊,尚且还意识不到自己上的是一辆灵车,见状竟是喉头一动,有些期待地笑道:“以为是个病西施,不想原来是只小野猫。行,你动,我不动。”   “小野猫……”   天机被恶心得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抬手就是一耳光,用自己原本的声音冷冷道:“脑子清楚些了没?”   “你、你你你……”   徐志成顿时就被打懵了,傻傻地看着他,张着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天机左右开弓,毫不留情地又补了他几个耳光,让他再享受一回S.M好好地清醒清醒。   这回精.虫上脑的徐志成终于反应过来,嗓子里的一声“救命”刚到喉咙口就被脖颈旁的刀给逼了回去,只能战战兢兢地说道:“英雄饶命,您有什么条件都说出来,我一定做到。”   密卫讯人自有一套做法,天机根本不在乎他的求饶,捂住他的嘴干脆利落地从他手上削下几根手指。   徐志成疼得整个人都从床上弹了起来,身体一下就软了下来,额头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沿着脸颊滚落,一颗又一颗竟使浸湿了床单。   这跟杀威棒的道理差不多,在用生理上的疼痛毁掉犯人的心理防线之后,密卫才会真正开始问话。   不吃这一套的硬骨头当然也有,但徐志成显然不是其中之一。钥匙的下落很快被问了出来,天机还额外得到了一个消息——汪直正派人与郑年交涉,要求郑年保证林可、以及福广记众人的生命安全。   “汪直的使者叫孟昶青?”听完天机的报告,林可的脸色有些古怪:“确定是同一个人吗?姓孟的难道不是在京城?”   “应该是。”   十一顿了顿,回答道:“如果听说大人遇险,主子不会坐视不管。”   “对,我死了,他的投资就都打水漂了。”林可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笑来:“他来得正好,那就先不急着救人。天机留在徐志成那里盯着,我们去会会孟昶青再说。”   十一和林可猜得不错。   其实当初收到十七的汇报,知道林可前往彭屿的时候,孟昶青就已经知道不对。但当时他与浙党斗得如火如荼,实在脱不开身,直至张友财死讯通过密卫的渠道传到京城,他意识到林可落入陷阱,方才赶到云阳,同时联系上了汪直。   身为天子心腹,他手里的筹码较林可更多,没人知道他与汪直谈了什么,但汪直之后便往郑年的老巢高云派船遣兵,围而不攻,向对方施加无形的压力,逼着郑年将云阳与福广记的两方人马毫发无损地交出来。   真打起来,郑年未必会输给汪直,但他也不愿正面和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发生冲突。既然打不起来,那也只好坐下来谈。   孟昶青便是在这个背景下来到彭屿,他并未上岸,带着云阳的人马住在汪直的船上。   这年头的海船少有能住得舒服的,甲板上不管怎么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鱼虾腥味,几个月了,林可登船时多少还是有些不习惯。   强逼着自己忽略这种不适,她迈步走进舱室。光线强弱的变化令她微微眯了下眼睛,朝着里面看去,林可后知后觉地发现有人趴在桌上,脚步不由地就是一顿。   日光从窗户照进房间,但孟昶青的侧颊仍笼在阴影里,一柄青鲨皮鞘的佩剑就搁在他伸手能触到的地方。面具遮住了鼻尖以上大半面容,金属特有的冰寒冷意使得他即使睡着了,也显得冷漠、警惕、又拒人于千里之外。   没有常年挂在脸上的笑容,孟昶青愈发不好接近,看上去却比平时要真实许多。   若是平时,孟昶青大概早就醒了,此刻却让林可走到了他身边一丈之内。   从京城到彭屿,林可能够想象他是如何昼夜不歇、倍日并行的。在桌边坐下来,她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叫醒孟昶青。但她弄出的动静还是大了一些,孟昶青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手掌便已握住了身旁的长剑,等到剑已出鞘,他才认出跟前的人是谁,眼底闪过一道不可置信的讶色:“阿可?”   “嗯。”林可没有听出他话中几不可闻的颤音,只含糊地应了一声,随即问道:“你几天没好好睡过觉了?”   半个月?一个月?   孟昶青怔忪了片刻,方才重新弯起唇角,露出一如既往似笑非笑的神色:“比起关心我,林大人是否更该关心一下自己的安危?”   “你且放心,我命硬得很,不会叫你的投资亏本的。”   林可挑了挑眉,朝着门外一抬下巴:“你这次带了多少云阳兵来?”   “两百。”孟昶青思考了下“投资”二字的意思,笑了笑回答:“认真算起来,我已经亏本了。借此机会,汪直可是狠狠敲了我一笔。”   “云阳的事,他有没有插手还不一定。”林可冷笑一声,磨刀霍霍道:“早晚让那老狐狸也出一次血。”   “这你可是冤枉了他。”   孟昶青轻笑一声,开口说道:“与云阳缙绅勾结,把消息泄给郑年、脚踩两条船的是刘凡。你被人从背后捅一刀,实在也是咎由自取。我记得曾告诉过你,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能与大多数人对立……”   “要尽量把更多的人拉到自己的船上来。”林可替他补上最后一句话,点点头道:“这次确实是我思虑不周。”   她半眯起眼睛,忽地一笑:“不过光咱们吃亏怎么行,得有借有还才好。我在彭屿这些日子也不是白呆的,有了两百云阳兵,再加上原来福广记的人,我先前定的计划就更有把握了。”   孟昶青皱眉道:“你要继续行险?”   “如今云阳在这场争斗中完全处于下风,不趁最后时机展示实力、抓取足够的筹码,汪直和郑年瓜分彭屿时,我们肯定连残羹剩饭都吃不上。”林可道:“干白工也就算了,咱们最后还要倒付出代价给他们,这样的亏本生意,想必你也是不肯干的吧。”   袍袖之下的手猛然握紧,孟昶青沉声否决:“事已至此,不如及时收手,保住剩下的本钱。”   “我只是通知你,不是在征求你的同意。”林可却只是扫了他一眼,缓缓说下去:“这么下去,彭屿算是被郑年占住了,汪直能捞点油水,可也拿不到大头。我若闹一闹,他肯定高兴。福广记这回损了两条船,张起财大气粗未必在意,楼舶主心头却肯定在滴血。我若能从郑年那里弄几艘船回来,再抢个几门大炮给他,楼宇肯定也高兴。彭屿各个头目看着雌伏于郑年的淫威之下,实际上一个个都不安分,我若给他们一个反噬的机会,他们肯定也会高兴。”   在云阳管着成千上万的人,她早不是当年吴下阿蒙,居移气移养体,久居人上潜移默化之下,林可已经养成了些说一不二、乾坤独断的霸气与习惯来。   “把更多的人拉到自己的船上来,这可是你教我的——”   一手撑到椅沿上,她脸上带着点若有似无的笑意,稍稍俯下.身,在孟昶青的耳边慢条斯理地一字一句开口:“这么多人都很高兴,你的意见很重要么,嗯?”   林可装了一脑袋的阴谋诡计,却根本不知道自己突然而然的动作对孟昶青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两人离得太近,猝不及防下,孟昶青几乎能通过领口看到她的锁骨与一大片白皙的肌肤。林可最后一个字带着点鼻音,像片轻柔的羽毛贴着孟昶青的耳侧拂过。明明惯于在风月场中逢场作戏,那一刻,孟昶青的心脏却像是被谁狠狠捏了一把,他所渴望的人近在咫尺、伸手可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酸涩又酥麻的感觉电流一般刹那间便传递到了全身。   连日的疲倦消磨了他的意志力。那些压抑许久的情感仿佛终于找到了一个缺口,以连他自己都始料未及的速度洪水般涌了出来。   瞳孔微微扩张,林可之后说了什么,孟昶青竟是一个字都没能听进去。   绵亘不绝的感情如此热烈,郁结在他心里,更像是融入了他每一根血脉。   他几乎是凭着仅剩的理智微微后仰拉开距离,才强压住紊乱的呼吸,硬逼着自己不露出分毫异样来,另半边脑子里却有一股莫名的冲动,让他不由想靠林可近些,再近些,伸手去抓住根本不存在的某样东西。   这种情绪疯狂地弥漫开来,野草一般铺满了他的心底。   孟昶青忽然一把抓住扶手,另一只手近乎粗暴地推开林可,声音如寒冰一般坚冷。   “随便你怎么做。”   他面无表情地开口,眼神深邃得几乎有些可怕:“只要你能承担后果。”   察觉到孟昶青情绪的异样,林可却以为是自己挑衅过了头,脸上立刻露出点春暖花开、阳光灿烂的笑意来,退开一步通情达理地说道:“当然,前前后后我都想过了。我算是吃过次亏了,任何计划都有失败的可能,咱们得给自己准备一条万一的退路。汪直那里……孟大人,要不您辛苦一下,再去一趟?”   孟昶青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林可莫名觉得后背有点发冷。但两人互怼惯了,她又是个皮糙肉厚的二皮脸,虽说觉着有点亏心,却还是果断丢下句一锤定音的“靠你了,剩下的事情由十一来交接”便转身溜出门,去找那两百云阳兵去了。   孟昶青垂下眼帘,朝被抓出裂痕的扶手看了一眼,沉默片刻,忽然毫无征兆地开口,语气平平地问道:“若我叫你杀了林可……你还能下得了手么?”   “……”   十一刚进门便听到这句话,眼皮刹那间就是重重一跳,全身僵直地立在原处。   “原来如此。”   孟昶青抬眸端详了他一会,却是无声而释然地笑了笑,语气淡淡地说道:“你以后就跟在阿可身边吧。从今日起,你不再是密卫,也不必向我报告阿可的一举一动。”   十一吃了一惊:“主子……”   “与你无关。”   止住十一想要解释什么的动作,孟昶青笑容渐淡:“你不必多想什么,只是……”   顿了顿,他却没有再说下去。   孟昶青从来不是什么愣头青。在画下那只猫时,他就已经知晓了自己的心思。他本以为这份“喜欢”尚浅,却猜不到种子在他心里埋得那么深,平时毫无端倪,竟在不经意间破土而出,撕扯着血肉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但无论如何,他永远也不将这份心思诉之于口。只因这种东西就像是插在心口的一把匕首,即便勉强拔.出来给人看,也不过是凭白溅旁人一身血。   何必,何苦?   于他,于阿可,都不过是绊脚石罢了。   林可的格局不在闺阁之中,甚至也不在云阳一地。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林可不是池中之物,她仿佛天生就有一种能力,让几乎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心悦诚服地跟随其后,譬如谢中奇,譬如云阳军上下,譬如十一,譬如……他。   不知不觉,两人间的主导关系其实早已发生了些许变化。孟昶青从来心高气傲,即便当今天子也不曾真正放在眼里,但若是林可——   他自嘲地笑了笑。   若阿可想要争一争那个位子,他便心甘情愿提供一份助力。这无关风花雪月,无关儿女情长。他只是很想看一看,阿可到底能够爬到多高的地方,能够为大楚子民带来一个怎样的崭新世界。   “将云阳貔貅旗带给阿可。”恢复了往常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孟昶青垂下眼帘,微笑着对十一说道:“她既然要与郑年开战,想必会用得上这面军旗。扬我云阳军威,就自今日开始。” ☆、第77章 胜利   看到手中的滚滚旗,林可的内心是崩溃的。不过她也实在没时间去管这种小事,在各个势力中游走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心神,等到一切就绪时,她感到的不是紧张,反而是终于要开始了的释然。   这些天来,天机一直跟在徐志成身边。密卫的手段狠辣无情,徐志成在外人面前还能撑起一个巍颤颤的架子,心里却早已崩溃,面对天机时毫无尊严,几乎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赖皮老狗。当林可要求他配合的时候,徐志成一口答应,似乎是觉得自己有了些用处,不必日日夜夜受到折磨,他情绪高昂,一双眼睛甚至在闪闪发亮。   要拿下彭屿,就得消灭郑年派来的蜈蚣舰。   徐志成是个中年书生,擅长摇舌鼓唇,却没办法冲锋陷阵,手握郑年那支强大舰队的另有其人。   “姜广世彪悍善战,为人鲁直。”徐志成涎着脸对林可介绍道:“那帮子水手都归他管,我插不上手。不过他打仗领兵全靠一股血气,他说冲锋,底下的小子们就会不要命地往前冲,可他要是没了,船队顿时就会乱起来,届时汪海主的人马一冲,便是一场大胜。”   林可倒没指望单纯死个姜广世,就能够彻底破坏郑年船队的指挥系统。   不知为什么,高云的科技水平似乎比周边的海盗们高出了一大截,什么蜈蚣舰,什么颗粒火药,什么旗语,都是从郑家传出来的。其中旗语解决了海上航行时各船之间的通讯问题,为船队整合、战斗队列的安排夯实了基础,可以说是一项不起眼却无比重要的发明。   所以这次斩首行动的核心不是杀掉姜广世,而是夺取旗舰,黑进郑年舰队的通讯系统里去,从而引发混乱,火中取栗。   但这些话不必告诉徐志成。他的任务就是带着密卫、云阳兵混上姜广世的座船,以“通敌背叛”的名义控制住姜广世,从而接收旗舰,为下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姜广世把我当成知己好友。”   徐志成不肯放过任何一个表现的机会,仍在眉飞色舞地咄咄不休,对即将出卖好友一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打仗是一把好手,为人处世上却不怎么精明,好糊弄得很。到时把他骗进舱室,林大人想怎么把他搓圆揉扁都可随意,不过他不怎么识时务,小的觉得没必要留着他的命,免得到时出了什么意外。反正姜广世知道的事,小的都知道,您想问什么……”   “我知道了。”林可打断他的话。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卑鄙小人,但不可否认,小人在某些时候比君子有用得多,若想组建一支舰队,徐志成对她还有很大的用处。   “你背叛郑年的证据都捏在我的手里,已经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记住,好好干,回头我保你升官发财,荣华富贵。”   说完这句话,林可便慢下脚步,退到徐志成身侧一步之外。在她眼前,是一艘高大如楼的海船,船底尖,船面阔,甲板之上建了足足三层柁楼,最上层居高临下,“矢石火炮皆俯瞰而发”,实可称海战之利器,令人目眩神迷。   等上了船,徐志成自有天机等密卫看着,林可索性留在甲板上,忍不住伸手去触碰那些冰冷黢黑的铁炮。近距离之下,这钢铁巨兽给人以沉重的压力,不知为何,林可甚至能从炮身上闻到那种永远不会散去的硝烟味与血腥气。她轻声赞叹了一句,便听到一个水手得意地笑道:“不赖吧。咱们高云的炮,跟汪直、小尾老那种娘娘腔的玩意可不一样,那是光宗他老人家亲自开过光的!”   林可一怔:“……光宗?”   那水手以为她是徐志成的亲随,有意讨好,便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光宗,皇帝啊!你知道高云有块石头,叫做光宗石吧!传说光宗当年被夺了皇位,假装自尽,其实是借大火逃出宫,跑到海外避难去了。途中他就经过高云,碰到咱郑老大的先祖,他老人家一听郑老大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嗨,反正就是郑老大的一祖宗姓郑,说什么是个精忠报国的好姓,又扯了什么国姓爷啊之类的事情,很是欣赏他,临走时赠了咱郑老大的祖宗不少好东西,知道吧,郑家就是这么发起来的!”   虽说这个传言透着一股浓浓的“乾隆下江南吃饼吃面吃沙县”的不靠谱民间文学风,但国姓爷什么的……   “当真么,这事我听倒是听说过,可不怎么相信。”   林可一脸古怪地望着那一脸羡慕嫉妒恨的水手:“你想,郑老大跟光宗有瓜葛,就不怕朝廷发兵来剿吗?”   “朝廷?”水手鄙视道:“他们有船吗,有炮吗,哭着喊着要靖海什么的多少年了,没见那帮大老爷干成过什么事。别说咱郑老大,就是小尾老,不也为了沾点龙气福气的,就给他那个窝囊儿子起了个张光宗的名字,没把朝廷给放在眼里么?”   听到张光宗这个名字的时候,林可还真没想到那个穿越的前辈。   真说起来,小尾佬这已经算得上是僭越了。但朝廷对这帮老海狗还真没多少威慑力。毕竟这年头不管是大楚还是北齐,主要兵种都是骑兵与步兵,能在陆上称霸,却对这群盘踞海岛、以劫掠为生的海贼集团们没什么太好的办法,禁海固然愚蠢,在一定程度上却也是防火防盗防海贼的无奈之举。   这样看来,传说的可信度其实挺高,那么,难不成那个叫王羽之的倒霉穿越者,当真逃得一死,远遁海外?高云的异常,又是否和他有关?他留下的那边无人能解的天书,上面到底记载了哪些秘密?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让我们一起走近科学,了解真相…………   不对,林可默默把不由自主拐向走近科学体的思路给使劲掰回来,正想再抓着那水手细问几句,就听到不远处一阵骚乱。   几句话的功夫,行动已经开始。   “怎么了,怎么了?”水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拥而上的云阳兵们捆起来,跟他的难兄难弟们丢在了一起。   徐志成搞阴谋诡计很有一手,姜广世的座船云中号很快被控制了起来。船只扬帆起橹,很快占据有利地形,对着港口尚未起锚的几艘船轰隆隆开炮。对方根本没有防备,更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起反击,很快全部被击沉。   在近海逡巡的船闻声向这边赶来,云中号通过旗语告知他们自己受到攻击,要求保护。姜广世威信颇高,那些手下没有一丝怀疑,立刻执行命令,剩余的五六艘船分工合作,一部分向旗舰靠拢,另一部分则展开阵型,防备远处的汪直船队。   就在这时,云中号再度开炮,近处的几艘船猝不及防下,几乎是用最脆弱的地方承受了炮火。攻击来自最不可能的后方,给了众海盗当头一棒。阵形瞬间就开始混乱,幸存者有的急急忙忙调转船头,有的则心怀侥幸,拼命地向云中号传递信息。   云中号对所有船都回以旗语:有奸细混入船队,情况非常危机。所有人接受指挥,云中号指哪,大家就打哪,千万不要犹豫!   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这样一来,指挥愈发混乱。各艘船之间开始互相攻击,有部分甚至展开了激烈的接舷战。云中号同样受到波及,只听一声巨响之后,次桅折断,落下的风帆上燃起了熊熊火焰。怕被人认出来,福广记的人只混进来了几个,而云阳兵的控船技术并不熟练,云中号只能笨拙地沿着海岸线避走,试图躲开炮击。   海盗中不乏聪明人,看到云中号的异常行为,立刻就追了上来。但这时,汪直的船队动了。三艘大船扯足了风帆,以惊人的气势一头撞进战场。形势再次为之一变,这些船虽体积庞大,却行动灵敏,带着一种鲨鱼般的凌厉分割郑年舰队,一口一口地将敌人吞吃入腹。   在混战中,郑年的舰队受到了太大的损失,凭借炮火优势已经不能压制汪直这个老对手的攻势。到了后期,从来悍不畏死、奋勇向前的高云海盗中甚至出现了逃跑者,一艘船改变航向,绝望地冲向远海,但调整方向意味着速度减慢,汪直的船仗着船大板坚,直接撞了过去,撞角没入船身,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那艘蜈蚣舰竟在掀起的大浪中翻了过去。   海上的胜利已成定局,而岸上的战斗也到了尾声。远远有欢呼声传来,血红的夕阳下,一面沾血的貔貅军旗缓缓升起,昭示着云阳方面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完全胜利。   在这一战中,足足十余艘蜈蚣舰覆灭,意味着郑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生死边缘挣扎。也是从这一战开始,貔貅、食铁兽、貘或者白熊,不管叫什么,这种云阳军旗上张牙舞爪的生物,一步步成为闻名天下、威压四方的神兽,与龙、凤共同成为了中华民族的图腾。   阳朔八年,林可终于搬掉了争霸之路上的第一块绊脚石。 ☆、第78章 吃鱼   将郑年踢出局后, 便是三方的利益分配。   彭屿成了汪直集团的附庸,但依照先前的协议, 汪直没有将所有上层都替换成自己的人。原来张友德手下的几个大头目保住了自己的地位,职权较前甚至还有所扩大。而林可则得偿所愿,不光和汪直达成合作,打开了通往南洋与扶桑的商路,还拿到了一艘蜈蚣船,五艘福船,以及五百余个水手和十余名精通造船和火器的工匠。至于先前从张友德手里坑到的那一大笔货款, 既然已经吃下了肚, 她自然也不会傻到再吐出来。   战略目标达成,海洋这个副本算是对林可彻底敞开了怀抱。这意味着她可以通过走私赚取足够的军费,同时从南洋买到大量的廉价的稻米和白糖。   有钱有粮就能招人, 有人才能发展。否则光靠大楚朝廷那点军费,怕是连塞牙缝都不够。总算不用一睁眼就想着去哪里搞钱了,林可如释重负,连日来的劳累仿佛都跟着一扫而空。   来彭屿的路上,她因为晕船吐得天昏地暗,回程时却好了不少。船上的水手用网捞了海鱼上来, 直接拿锅炖了,随便扔了几个蒜头、撒点盐就端上桌, 一大群人围在一起, 拿着筷子直咽唾沫。   怎样的山珍海味都比不上这口鲜味, 乳白色的汤水在脸盆一样大的锅里翻滚, 薄薄的鱼皮煮破了,露出里面一瓣一瓣雪白细嫩的鱼肉来,□□双筷子齐齐伸过去,鱼肉瞬间少了一半。林可经验不足,饶是有十一这个得力帮手,也只夹到一块鱼肚子,眼看锅要见底,她顿时大急,嚷嚷着让这一桌吃货给她留点。可惜饭桌如战场,这时哪还有人管她在叫嚷些什么,又是一轮你争我抢,最后楼宇端着锅腾地站了起来,转瞬就将剩下的小半锅鱼汤都给灌下了肚,一抹嘴巴,烫得嘶哈嘶哈直喘气。   这是哪里跑出来的一群饿死鬼啊!   林可此时一块鱼肉方才下肚,目瞪口呆地捧着碗,望着一群哈哈大笑、幸灾乐祸的水手说不出话来。   “…………”   十一默默地看了她一眼,忠心耿耿地将自己的鱼肉给扒拉到了她的碗里。   然而林可还没来得及感动,旁边王小二一看还有这种操作,果断有样学样,把自己千辛万苦抢到的鱼尾巴也给夹了过来。   十一半眯了下眼睛,一声不响又丢过来半个骨瘦嶙峋的鱼头。   王小二心一横牙一咬,将自己碗里最后一个孤零零的蒜头也投喂给了林可。   林可:…………   吃,还是不吃?这是一道送命题。   古代皇帝们后宫三千,到底是怎么左右逢源在宫心计中活下来的?   顶着两人的视线,再看看自己满满当当的碗,林可压力山大。她干咳了几声,发动所有演技假装云淡风轻地偏过头,朝向楼宇说道:“那个吃饱了说点正事啊……老楼,我上回跟你说的鸟铳,你有眉目了没?”   “鸟铳?对!我找人去打听过了,东南沿海厦沙一带倒是出现过类似的东西,不叫鸟铳,叫小雷炮,就是造出来玩的,没法用在实战上头。”   楼宇一边比划着,一边皱眉说道:“林大人您看,要让人能扛得动,这鸟铳的管壁就不能造得太厚,既然这样,火.药那肯定是不敢放太多的,否则一不小心就会炸膛,这样一来,射程就太短了。要知道鸟铳不比大将军炮,射程短,加上装填麻烦,你好不容易放一炮,对面的人操着刀就砍过来了,这是火器还是催命符啊,这玩意听着是不错,其实就是个鸡肋。”   闻言,林可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跨越代差果然没那么容易啊,有大炮不一定就能造出成熟的鸟铳,看着简单的东西,其中蕴含的技术细节不是看几本小说、读过几本科普读物,就能拍拍脑袋就能想出来的。   相比之下,光宗那个穿越前辈倒是比她强些,至少把玻璃和肥皂给鼓捣出来了,想必当初是个牛逼哄哄的理工科学霸。可这些东西在大楚是奢侈品,对民生无益,对林可当前的处境也不会有太大的帮助。   话又说回来,光宗同志顶着朝廷重臣反对的声浪“玩物丧志”了这许多年,投入了那么多的精力和钱财,就没弄出什么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吗?   不对,当真是没有么?能随手甩出“旗语”、“颗粒□□”这种大杀器来,光宗不像是个没本事的人。别的不提,就说孟昶青从前提到的那本书……   林可心中一动。   光宗是穿越者,他辛辛苦苦写了那么一本没人能看懂的天书,到底是想留给谁的?是想给他的那帮皇子皇孙,还是……另一个穿越者?   “林大人,林大人?”   见林可忽然愣住,楼宇连声唤道:“您怎么了?”   “没事。”林可回过神来,脑中豁然开朗,一时之间竟有了些开玩笑的心情:“只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老楼,我跟你打个赌吧,要是哪天我把鸟铳给鼓捣出来了,你就熬锅鱼汤给我喝,怎么样?”   “好啊。”楼宇显然是不信,揉着肚子哈哈大笑:“你要多少鱼汤都行。对了……”   看到林可还捧在手里的碗,他好心地提醒道:“剩下的快吃了吧,一会凉了就变腥了,吃鱼这事你可要听我的。”   ……这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啊,怎么又绕回到这一茬来了?   林可欲哭无泪,恨不得给自己惹事的嘴一巴掌,正想说些什么扯开话题,楼宇就诚挚而热情地把自己刚喝剩下的锅里那一点点汤底,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都倒给了她。   “别跟我客气,在船上混,您这么羞答答的可抢不到好东西!”   楼宇一向豪爽惯了,跟林可混熟之后就没把她给当成外人:“鱼眼鱼尾都是好东西,那叫高看一眼、委以重任。快吃,这条石斑快三斤重了,大补!还有这蒜头是我的珍藏,海上香料可挺难得的,来来别浪费了,快尝一口!”   林可压根没来得及阻止,只能机械地、极其缓慢地低下头,一脸呆滞地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碗。   以及里头一言难尽的黑暗料理。   分量满满的鱼头鱼尾蒜头剩汤神马的……   能容她郑重地拒绝吗?!   但十一也就算了,看了看楼宇友善的笑容,又看了看王小二那小心翼翼又期待的样子,林可实在不忍心把“不吃”两个字说出口。   在把碗端到嘴边的过程中,林可眼中饱含热泪,手臂一直微微地颤抖着。这样的表情实在太让人误会了,楼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道:“林大人不必这么感动,一点鱼汤而已,您可救过我的命!”   “…………”   肚子里的拒绝的话更加说不出口了,林可终于认命,嘴唇已经靠上了碗沿。然而终究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那一刻,她的余光中忽然出现了一个身影。   孟!昶!青!   时机如此凑巧,在那一刻,他就像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以无边的法力劈开了这个丧心病狂的世界,诸恶难侵,神鬼不惊。他的身影是如此高大,仿佛在闪闪发光!   “等等!”林可唰地站了起来,高声喊道:“孟大人,你是不是还没吃饭!”   这热情真是千年一遇。   孟昶青受宠若惊地愣了愣,扫了她一眼,疑惑又防备地问道:“怎么?”   “你这些天那么辛苦,不好好吃饭怎么行呢?”林可快步走过去,笑眯眯地劝说道:“人是铁饭是钢,你现在不在乎,等以后老了就来不及了。”   这还是林可头一回说这样的话,孟昶青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还没来得及细细体会这份感动,林可就一把将碗塞到了他的手里,一脸关切地说道:“你来得太迟,只剩下这一点了。刚捞上来的石斑鱼,新鲜得很,我听楼舶主说,这鱼眼鱼尾都是好东西,海上香料难得,蒜头也挺不错的。我吃的时候,心里就想着你呢,别客气,快趁热尝一口!”   孟昶青:………… ☆、第79章 天书   作为一个甩锅小能手, 林可以极其风骚的操作,将手中的黑暗料理硬是塞给了单纯路过的孟昶青。   孟昶青沉默地扫了林可一眼, 又表情微妙地看了看碗里用料诡异的鱼汤。片刻之后,他忽然极轻地叹了口气,在众人、尤其是王小二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缓缓地举起碗喝了一口。   这种英勇就义的悲壮感…………   “咳咳,正好我有点事想跟你商量,走,咱们进屋一边喝汤一边聊。”   这事干得委实不算厚道, 林可心中总算是被唤起了某种类似于恶婆婆欺负小白花的罪恶感。干咳几声, 她一把将碗给夺了回来,随即扯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朝着甲板上的众人挥了挥手告别, 便抓着孟昶青一块朝船舱走去。   孟昶青顺从地跟着她走,视线却不离她的背影。林可随手关门,回头看他,孟昶青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唇边挑起一如既往的笑意,淡淡问道:“你在生什么气?”   “随便寻个借口也就是了。”   林可上下打量他, 总觉得心里憋了口气,忍不住闷声道:“你不会是发烧了烧坏脑子吧?”   “一口也不喝, 不管找什么理由, 旁人心里都会生出芥蒂。”孟昶青慢条斯理地缓声回答:“何况鱼汤味道也不算差, 左右类似的东西, 我从前也吃过许多。”   林可闻言倒是愣了愣:“我以为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不过是些往事。”孟昶青垂下眼帘,轻描淡写地揭过这一页,听不出起伏,也看不出喜怒:“你说有事商量,现在便说吧。”   林可自觉跟孟昶青也没熟到那个地步,不好刺探他的**,于是便顺着他的话头道:“你上回说过,光宗留下一本谁都看不懂的天书。旁人接触不到,但你是当今皇帝的亲信,可曾读过那本书?”   “只在许久之前,因缘巧合的时候扫到过一眼。”孟昶青道:“上面的文字与大楚、北齐都截然不同,与更西面的达什国似乎有些相似,但也仅仅只是相似而已。”   作为一个在白鹿书院进修过的旁听生,达什国的文字什么样,林可还是大致知道一些的。   大概,跟英语差不多?   六级没过的林学渣脸色顿时有些不大好。她心虚地干咳几声,有点战战兢兢地问道:“你还记得,那上面写了些什么东西吗?”   孟昶青微挑眉梢,若有所思地扫了她一眼,拿起书桌上的毛笔,随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他的字迹凌厉,将几个圆润的abcd也写得霸气四溢。林可拿过纸一看,努力把脑子里残存的英文单词和上头的字母相对应,一边看一边深悔当初上课就睡觉,下课出门浪,没有好好宠幸那本崭新的六级单词背诵手册。   “当今一脉得位不正,因而但凡牵涉到光宗的,都是禁忌。”   孟昶青站在她身边,沉默片刻后开口,字里行间竟透出些许少见的迟疑:“纵是正经皇子皇孙,怕也没胆子提起那本书,书收藏在皇城天机阁之中,而十步之外,万里之内是皇权最为稳固的地方,哪怕利用天子对姨母的恩宠,我想拿到那本书,恐怕也有登天之难。”   林可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热切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她抿了抿唇,小心翼翼地将那张纸收好,苦笑着说道:“金手指果然不是那么好拿的,看来人生在世,归根到底还是得靠自己。”   既然拿不到这金手指,林可也就暂且将这件事放下了。冲着孟昶青一笑,她问道:“我刚刚是随便猜的,不过照你的习惯,这时候,你是不是真没吃过东西?”   林可笑得灿烂,孟昶青脸上微怔,顿了顿,再开口时语气反倒带出一丝故意为之的冷意来:“是。”   “现在你再出去,叫人看见了也不大合适。但也不能因为我的缘故,就叫你这么饿着。”   林可也不在意,从身上摸出一包藏得很好的饴糖来,抬手大方地递过去:“我从云阳带过来的,这回可没说谎,真是一直没舍得吃。那家店生意好得不行,做出来的糖跟别家不同,甜而不腻,味道很不错的,你先用这个垫一垫。”   孟昶青仍是面无表情,口中却问道:“你喜欢吃这个?”   “这玩意顶饿,我好歹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我总不能饿着自己。”林可摆了摆手,不怎么在意地说道:“你先吃着,我就不陪着你了。”   孟昶青点头,看她出了舱室关了门,方才垂眸看向手中的那包甜食。饴糖拿手帕包了一层又一层,大概是因为体温的缘故,看着有些化了,却勉强还算是粒粒分明,拈一颗在指尖,莹白的糖体上印着一朵小小的红色梅花,勾人食欲又赏心悦目。   这样的东西,从前他怕是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如今却不能无动于衷。   眼底的暖意转瞬即逝,他曲起手指敲了敲桌面,忽然轻轻叹了口气。   停了片刻,孟昶青起身推开窗门,随手将碗里冷透的鱼汤给倒了,靠在窗边,望着窗外碧水蓝天,那股挥之不去的甜香却时时刻刻萦绕在鼻尖。   甜得几乎有些发苦……   孟昶青自嘲地笑了笑,忽然毫无征兆地抬手,将布包中的饴糖一颗一颗地丢入海中。水面上泛起层层涟漪,很快就被白色的浪花吞没。   他的心似乎也跟着一点一点冷硬起来。手中的糖越来越少,孟昶青面无表情地将最后几颗连同帕子一起丢出了窗外。谁知就在这时,门嘭的一声被推开了,外面传来林可兴冲冲的声音:“喂,姓孟的,我跟你说…………”   猝不及防下,孟昶青仍保持着往外丢东西的动作。手帕被海风卷起,一边撒着糖屑一边在半空中飞扬,锲而不舍、不屈不挠地显示着自己的存在感。   孟昶青:…………   林可:…………   四目相对,十分尴尬。   ……若是回去翻翻黄历,上面必定写着“不宜饮食”四个大字。   孟昶青沉默许久,垂死挣扎着决心解释一下:“我……不怎么习惯吃甜的。”   “是、是吧,我猜也是。”   林可干笑几声,配合地点点头:“我怕你吃不饱,所以出去转了一圈,在厨房里找到点吃的,不甜,应该合你的胃口。那什么……”   说着,她将身后的东西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吃咸鱼吗?”   林可一煎炒烹炸啥啥都吃的人,好不容易从吃货嘴里抢下这么一点食物,觉得是个宝便巴巴地送来给孟昶青。   “…………”   如果是旁人,孟昶青能把这见鬼的咸鱼拍对方脸上去。   从某咸鱼死不瞑目的白眼上艰难地收回视线,他眉梢微挑,就要开口拒绝,扫了林可一眼,到嘴边的话却又全都咽了回去。   自作孽不可活。   阿可当真不是故意的么。   回头定要叫人将厨房里乱七八糟的吃食好好地、彻底地清一清。   孟昶青深吸一口气,终于忍辱负重、破釜沉舟地吐出一个字来:“吃。” ☆、第80章 朝争   从一开始的敌对, 到后来的相互利用与合作,一直以来,林可与孟昶青之间总有若有似无的一层隔阂。   但此时孤悬海外断绝了与外面的交流,暂时不必再担心那些层出不穷的阴谋诡计, 与众人吵吵闹闹间, 林可心中那根永远紧绷着的弦终于松动了些, 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 那层隔阂正在无声无息地、如冰雪般慢慢地消融。   于她来说, 孟昶青终于算得上是个可以信任的朋友了。   船上人虽多,在大事上能商量的却只有孟昶青一个。自从知道孟昶青爱吃咸鱼,林可每次去找他, 手边都会带上一些干鲜。   孟昶青的心情一言难尽, 却次次都将林可带来的东西吃完。幸亏彭屿离云阳再远, 也总有到的一天。脚踏实地的一刻, 饶是孟昶青,也忍不住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粮食已经收割过一茬了, 此时云阳正是农闲时节。田垄边堆着金黄色的稻草,一群穿着棉衣的孩子你追我打地玩闹着从远处跑来, 看到林可一行人, 眼中显露出惊喜的神色。   “林哥哥回来了!”   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姑娘半点都不怕生, 冲过来一头扎进林可的怀里,撒娇着嚷嚷道:“好久没见林哥哥了, 糖呢, 我要吃糖!”   “没了, 路上都吃光了。”林可揉了揉她的脑袋,随即摊开手,无奈地笑道:“去,通知你们谢叔叔,就说我回来了。跑得快的,我改天请吃糖。”   孩子们欢呼着往村里跑。林可看着他们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一边回头对孟昶青道:“你别看他们穿得厚,其实衣服里面全是木棉跟稻草,不怎么保暖。我从木家那里买到了棉花和苜宿草的种子,今年试种一些。回去了问问大哥,若是长势还可以,明年就可以大面积推广,有了棉花和马料,下一步就是组织妇女织布,还有从木家堡那里引起马匹,组建骑兵。”   “这里的百姓……”孟昶青顿了顿,若有所思道:“精神气似乎与别处大有不同。”   “或许是因为没有苛捐杂税吧。”   林可回答:“什么夏税秋粮,提编均瑶,练饷剿饷的,都是由卫所统一负责交到县里的,胥吏不敢把淋尖踢斛那一套.弄到我的头上来,中间少了许多盘剥,大家的日子较以前好过许多。听大哥说,消息传开了,还有周边卫所拖家带口逃到我们这里的,他想拦都拦不住。”   “这一招断了许多人的财路。”孟昶青弯起唇角:“恐怕诸桂上下,包括其他卫所的百户,还有你的顶头上司吴千户,都恨你恨得牙痒痒吧。”   “我知道你的意思。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回诸桂县令会冒险站在乡绅一边,硬是杀了张友财阴了我一把,与这些事不无关系。”   林可自嘲地笑了笑:“不肯同流合污,就只有死无葬身之地。不过无论如何,这羊毛不能出在卫所百姓身上,地里能刨出几个钱来,工商业才是真正的大头。接下来的海贸生意,我会分他们一杯羹。反正与牙行打交道、进货卖货什么的,那些士绅较我有门路得多。”   “不过也不能被当成软柿子捏了,那个县令……”说到这里,林可的眼神冷厉起来:“杀鸡儆猴,总要有人当那只鸡的。”   孟昶青想了想,开口说道:“要动文官,哪怕只是个七品,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他与海匪勾结,这条不够么?”林可一愣,疑惑地问道。   “这件事,他是按官场规矩办的,谁也动不了他。”孟昶青微眯起眼睛:“不过他的背景不算深厚,恩师年迈,早已辞官回乡,同年里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只是他出身长明,勉强算得上是浙党,这点略有些麻烦。”   浙党和东儒党是朝中两大派系,因为改漕归海的事,浙党被当头打了一棒,近来反扑得厉害。   “对付小小的一个县令,也跟远在天边的朝中争斗有关?”林可有些意外:“怪不得大楚乌烟瘴气的,明明国土面积比北齐大那么多,还被打得鼻青脸肿,毫无反手之力。”   “北齐又能有什么区别?”孟昶青似笑非笑,语气中显露出一丝讥诮的锋芒:“两国都已病入骨髓,如今小皇帝身边多了拓跋克这只老狐狸,风气或许会变一变,却也未必能上持续多久。”   他这话中有不屑,还有一丝隐藏极深的愤懑,却偏偏没有半点对皇权的尊重与敬畏。   林可忍不住看了他一眼,顿了顿,开口问道:“既然朝中党争这样厉害,你离开京城数月,不会有什么关系么?”   “冯远征那个老家伙……”   孟昶青深潭般的眼底隐约有狠色闪过,唇边的笑意却缓缓加深:“若说我唯一担心的,内阁中就只有他一个人。”   “我记得,他是浙党……”林可皱了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看到远处有一个矮小的身影匆匆而来,表情立刻舒展开来,几步迎上去道:“大哥!你怎么跑这么远来接我?”   谢中奇跑得满头大汗,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道:“阿可,你终于回来了。事情有变,朝廷下令表彰云阳剿匪义行,上上下下都升了一级,你如今已经是千户了。”   “这不是好事么?”林可疑惑道:“大哥?”   “我还没说完……”谢中奇抹了把汗,沉声说道:“天子御批,命你率云阳军前往西原剿灭流寇,即日开拔!”   “什么!?”   林可结结实实吃了一惊。自古以来,客军作战都并非易事,行军、补给都是问题,而云阳军满打满算不过数千人,投到西原那个绞肉机里,恐怕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皇帝下这种命令,分明就是在把云阳往火坑里推!   “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谢中奇摇摇头,脸色都是青的:“我打听过了,云阳军剿灭土匪大大小小三十多个寨子,请功的奏折不知怎么就摆上了天子的案头,抓捕张友财的功劳也被人安在了你的头上。天子闻讯,龙颜大悦,说你是国之栋梁,也是病急乱投医,被左右一撺掇就下了这样的乱命。”   “这里面没有鬼就怪了。”林可咬牙道:“云阳的对头,浙党?冯远征?”   “原来如此,怪不得徐明会上那样的奏折……”   孟昶青像是想到了什么,侧头朝着北边眺望,微微眯起了眼睛。荒野萧瑟,迎面而来的寒风卷起漫天的黄叶,他收回视线,唇角嘲讽地挑了挑:“调虎离山,捧杀,好一个连环计。这一局是我疏忽了。”   冯远征人老成精,到底棋高一着。   孟昶青没能挡住朝中诡谲的风云变幻,头一次,林可将真正直面那些充满恶意的阴谋诡计,鬼蜮人心。 ☆、第81章 争论   要详细谈出兵这件事,自然得回到住处再说。   谢中奇关上门, 书房中只有林可、孟昶青和他三人。   “云阳还没有准备好。”   谢中奇率先开口道:“这次与彭屿发生冲突, 我们的损失比看上去要更大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粮草和冬衣上, 粮食也就算了,咬牙总能凑出来, 但再怎么赶, 冬衣也要到十二月底才能完成。”   林可忧心忡忡地点头:“我知道了。但皇帝御批,我们恐怕没有推脱的余地。”   “不去自然不行,为今之计,只有一个拖字。”一个冷漠的声线响起:“拖上一个多月, 想必事情就会有转机。”   “这……”谢中奇欲言又止,眼底闪过不忍的神色:“这般做法, 会不会有违天和?”   林可不解其意,看了看两人的神情, 眉头微微蹙起:“你们在打什么哑谜?”   “流民问题肇始于竟宁末年,在居摄年间升级,逐渐形成西原、番峒、虞乡三大聚集地, 其中以西原的流民规模最大,一遇灾年, 便是赤地千里,流民百万,盗贼蜂起, 百年来概莫能外, 任谁也无法根除。”   孟昶青语气淡淡道:“贸然插手, 只会陷到那个泥潭里。幸而天气越来越冷,到了深冬,万物凋零鸟兽绝迹,流民不是冻死就是饿死,人数能少上一半。而且参看我朝户部记载,剩下的流民为了求活,按照惯例会朝番峒转移。番峒是三省交界之地,山高林密,位置险要,是我大楚与北齐多年来大会战的前线,离云阳很近。将战场定在番峒,是我们的唯一生路。”   “开国时,高祖皇帝认为番峒的位置太过重要,因此下令‘空其地,禁流民不得入’。”   谢中奇叹了口气,补充说道:“这便造成番峒沃野千里却无人耕种,流民视之为蜜糖之地大量涌入,官府抓捕驱逐,却是驱之不尽、抓之不竭。孟大人看得透彻,西原的流民确实会往番峒而来。我们以逸待劳、守株待兔,只要能有一场大胜,在天子那里也就能勉强交待过去。”   “你们的意思,换句话说,不过是让流民们自己冻死饿死一批,然后等时机差不多了,咱们再出手捡便宜?”   林可不能置信地扫视孟昶青与谢中奇,喃喃道:“这样的事情,不谈流民会死上多少,沿途的百姓恐怕也会深受其害,最后也不知会死上多少。我不明白,当真……当真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浙党设下陷阱,我已处于下风,云阳军的建立是我一手推动的,云阳出事,势必牵连到我。天子一向刻薄寡恩,因而这一战绝不能出任何纰漏。”   孟昶青不为所动地回视林可,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开口时语气漠然到近乎冷酷:“阿可,情势如此,以自保为上。此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林可细细咀嚼这几个字,只觉得有一股凉意透入骨髓,冻得她整个人都要发起抖来:“我们在谈论的是百万流民,是人吧?是人,不是猪狗,也不是数字。你们如何能把这句话说得这样理所当然?”   孟昶青挑眉:“所以?”   林可沉声怒道:“所以我不同意你提出的方案!”   孟昶青盯着林可,脸上露出一贯的冷淡笑容,似乎在嘲笑她为何在这个愚蠢的问题上纠缠不休:“那你又能做些什么,阿可,那些人无论如何都要死的。”   那笑容如火星,又像是最后一根稻草。   那一瞬间,林可心底有某种情绪,仿佛潮水般要将她淹没至顶。她猛地站了起来,一把抓住孟昶青的衣领,几乎从牙缝里逼出字来:“人都要死,可不是像那样死!”   “你没经历过,不知道饿死冻死是什么感觉。”   林可从未忘记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时的经历,积压了那么久,隐藏在笑脸之下的感情似乎在这一刹那全部爆发出来。看着孟昶青,她眼底一片血红,咬着牙说道:“你们这些人从出生起就锦衣玉食,有没有试过胃饿得像要化掉,连土都能往嘴里塞的痛苦?有没有看着亲人死去,自己无能为力,甚至要亲手将尸体上的东西全都扒光,任由他们赤身**躺在路边的痛苦?那样的日子,哪怕只过了几个月,我也觉得自己要死了,我梦到那么多死不瞑目的人,他们看着我,一声声地问我,为什么他们死了,我却活着?我回答不了,姓孟的,我回答不了!他们是人,他们原本每一个都是活生生的人!”   “你说的,我在九岁那年每一样都经历过。”   孟昶青掰开她的手,脸上的笑容隐去,眼中逐渐浮现出掩饰不住的讽刺与悲凉,仿佛一个蝺蝺前行历经苦难的老人,望着一个因为年幼天真而充满勇气的少年:“可那又如何,阿可,他们是人,我也不过是人罢了。八年,如果我倒在冯远征手中,从前一切的准备、所有的抱负就都变成虚影,云阳也会变成无根之木,无水之源。阿可,你想有所作为,就首先得认清一点,我们救不了所有人。”   他的语调既不慷慨,也不激昂。然而林可却忽然觉得自己先前的话如此苍白而无力。   千言万语,不过归结于一句世道如此。   看不透,放不下,死者安,生民苦。   林可后退一步,垂下眼睫,袖中的双手用力握起:“对不起,我……我需要好好想一想。”   说罢将二人丢在房里,忽然转身朝着门外快步走去。   冬景萧瑟,朔风卷地,寒气灌满肺部,让林可觉得胸口生疼。她猛地停住脚步,发现天空暗沉,一弯勾月挂在树梢,远处万家灯火,炊烟袅袅,衬得静处愈静,夜色愈黑。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林可曾经无数次审视自己的内心,却没有一次令她这样痛苦。   她想要力挽天倾,她想要拯救黎庶,她想要,她以为,她觉得,可人力终究有限,一切不过是幻觉。   她从来都不是英雄。   不知在面对那场烧尽繁华的大火时,被逼退位的光宗在想些什么?   能面不改色提出那些冷酷建议的孟昶青又在想些什么?   林可脸上露出自嘲的笑容,缓缓说道:“十七,孟昶青的身世,你知道多少?”   一个身影从树丛中缓步而出,看轮廓是个清瘦的少年。   “属下知道的不多。”   没能保住张友财,犯了这样致命的错误,十七原本逃脱不了一死。他的命是林可保下来的,自此之后,孟昶青索性将他彻底拨给了林可使用。但对原来主子的残存忠心,让他不知道该不该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出去。然而犹豫片刻,他终于还是开口,轻声回答:“主子……统领原本家境殷实,在大概八、九岁的时候却突逢大变。听传言说,是流民攻破了宅子,烧杀抢掠,灭了统领家满门。沈夫人求了天子,派人寻访多日却没能找到一个幸存的活口。那时谁都以为统领死了,可大概是一年之后,他却通过一个到外地采买的太监,自己找了回来。”   “一年……”   林可怔怔道:“他一个孩子,是怎么活下来的?”   “没人知道。”十七说道:“因这段经历,朝中一些大人看不惯孟大人,背地里喊他讨饭吃的小杂种。”   回想起与孟昶青的初见,林可无论怎样也没法将他与“讨饭的小杂种”联系起来。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没能真正了解这是个怎么样的人。   穿越未必就是优势,孟昶青比她更能理解这个世界。   带兵千里迢迢前往西原,她必败无疑。在浙党的全力打压下,这一败,将会葬送孟昶青的政治前途。而孟昶青一倒,木家堡、汪直等势力必然各自散去,各家缙绅早已磨刀霍霍,云阳覆灭就在眼前。   这个世界并不温情,也没有奇迹。   “让大哥替我拟份文书。”林可深吸一口气,将所有的不忍与软弱都深埋心底,淡淡开口道:“出战时日,拖得越久越好,至少也要到十二月底。” ☆、第82章 喜欢   沉浸在某些情绪中, 对当前的处境毫无意义。在干一碗心灵鸡汤之前, 林可还有很多需要立刻处理的麻烦。   云阳的发展刚刚起步,前景光明,目前的实力却不算雄厚。林可模仿秦朝的军功爵位制, 用土地和荣誉捆绑麾下的士兵, 但土地是有限的, 荣誉也不能当饭吃。经历彭屿一战, 人心思安,要让云阳军前往番峒打一场与他们无关的战争, 士气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反正那些流民又祸害不到云阳来, 为什么要天寒地冻去番峒,跟那帮光脚不怕穿鞋的牲口拼命?   别说底层的士兵, 就是李飞、许三子、明晨几人也同样是这么想的,云阳上下, 其实不过是出于对林可的尊崇与信任才保持沉默而已。   毕竟在这乱世, 同情是一种少见的奢侈品。照许三子私底下的话来说,“祖坟都哭不过来,哭什么乱坟岗子”?   这些人没读过几本书, 也不懂什么家国天下的情怀。他们自己从前过得太苦,因而对旁人的苦痛格外孰视无睹,不是因为多么麻木冷漠, 只是怕无端受到连累, 失去自己现在辛苦得来、尚算安稳的生活。   这不是靠个人的威信, 或是一两句口号就能解决的问题。   谢中奇擅长按部就班处理繁琐的民政, 对这些大方向上的事却提不出什么太好的建议。思来想去,林可意外地发现,即便已经回到云阳,能和她一起商议这些事的,竟然仍旧只有一个孟昶青。   林可忙昏了头,到这会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孟昶青今天似乎是要走。毕竟出了浙党这一档子事,初一压不住场子,他这尊大佛必须即日返京坐镇。   千里黄云白日曛,冬日萧瑟,与送别的情景格外合衬。   林可赶到的时候,孟昶青一行人正走在乡间小道上。路尽头草枯霜白,孟昶青转身看向她,微微睁大眼睛,眼底刹那间有许多情绪闪过,仿佛一颗石子落进湖心,止不住地荡起了阵阵涟漪。   但这动摇也不过一瞬。   挥手让随从先退下,他垂下眼眸,不着痕迹地将所有的心思都压下去,神色淡定,表情自然,十分宠辱不惊、波澜不兴地开口客气道:“我过段时间便会回来,你若是事务繁忙,其实不必前来相送。”   “其实我本来是懒得来的。”林可耿直地回答:“就是有些事想不透,希望你临走之前能帮我理一理思路。”   “…………”   孟昶青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好半晌才心情复杂地移开视线,牵起嘴角,说不出什么意味地笑了笑问道:“是么,何事这般重要?”   林可自顾自地将事情说了一遍,忍不住叹道:“忠心是一种消耗品,我不能逼着他们上战场,一次可以,两次或许也可以,但若是一直如此,恐怕会人心尽失,众叛亲离。必须想点办法,将他们和云阳真正绑在一起,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   她一向满口的新奇词汇,孟昶青早已习惯,因而也不甚在意。沉吟片刻,他开口提醒道:“利益……对云阳上下来说,不外乎钱与地两样而已。”   “但分钱、分地都是有后遗症的。”   林可顺着他的思路往下分析:“人的胃口会越养越大,这次给了,下次给不给?若是给了,这就成了一种惯例与习惯。我从不高估人性,这么下去,当有一天我不能满足他们的时候,他们不一定能体谅我的难处,说不定反而会心生怨恨,毫不犹豫地离我而去。除此之外,分地还有一项隐患。俗话说无恒产者无恒心,其实换个角度,这句话还有其他的意思。有了恒产之后,士兵就会一心扑在自家的田亩上,失去原有的锐气。长此以往,云阳军的战斗力只怕会越来越弱,”   孟昶青顿了顿,皱眉问道:“若是只奖赏钱财,同时制订军规,让奖罚有章可依呢?”   林可摇头,微叹了口气:“现在还好,但若以后扩军,我恐怕掏不出那么多钱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迟疑了一会,她轻声说道:“我想要的,是一支完全脱产的职业军队,这意味着什么,你大概也可以想像。钱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都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文花。”   “或许你不该想得太远,暂时将这一关过去再说。此次先以钱财激励士气,这是权宜之计。”孟昶青道:“海贸有暴利,假以时日,你或许不必再为钱财发愁。”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出了事再去处理,恐怕就晚了。”林可摇摇头,郁闷地说道:“难道就没有……”   突然想到了什么,她的眼睛猛然一亮:“养老金和保险!”   孟昶青疑惑地望着她,默默地等解释。   然而林可压根顾不上他,兴奋地自言自语道:“我怎么早没有想到呢?又能作为福利,同时还能回笼资金,提前享受人口红利,什么钱啊地的,哪一样比得上这个!”   “养老金和保险到底是什么?”孟昶青终于忍不住问道。   “对,你没听说过这些东西。”   林可深吸一口气,勉强压抑住自己兴奋的情绪,随即三言两语将这两个名词解释了一下,接着说道:“我想过了,只有在云阳军中有正式编制的人才能缴纳养老金和保险,按照军功提升额度作为奖赏。有了方向,大哥应该能很快将细则给定出来。退伍和伤兵抚恤的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如此也能一并给解决了,这叫一箭双雕。”   许多人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现代文明的先进不仅仅体现在科学技术上,也体现在社会制度上。   林可觉得这些东西司空见惯,因而不以为意。然而养老金和保险在这个时代,却可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举!   孟昶青猛地停住脚步,瞳孔微缩。   他在大楚中枢摸爬滚打许多年,比林可更能体会这条制度的可怕之处。兵士们每月需要上缴一定金额的银子投入到各项“保险”中去,别人吃空饷喝兵血,辛辛苦苦才能捞到几个钱,林可轻描淡写就省下了一大笔军费的开支,云阳上下却还要对她感恩戴德。与此同时,由于“保险制度”只在云阳内部施行,只有云阳一直屹立不倒,士兵才能拿到林可许诺的回报,这充分保障了麾下军队的忠诚度。不但如此,倘若深挖细想下去,其中微妙的不可言之处还有许多……   王者御制,以利诱之,以情动之,恐怕由此开始,云阳会逐渐成为一个“国中之国”。   死死地盯住林可,孟昶青开口:“这些,都是你在方才一瞬间想出来的?”   意识到他情绪的突然变化,林可愣了愣,随即微微皱眉,下意识地隐藏起穿越这个最大的秘密:“……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怎么了?”   她整个人明显紧绷起来。   一开始的震惊与战栗的感觉远去,注意到林可显而易见的防备,孟昶青呼吸瞬时一窒。   “阿可,我不准备打探什么,只是……”   垂在身侧的手不由自主地握紧,他顿了顿,方才缓缓说道:“你的想法很好。不过任何制度的关键都在于人,商鞅立木建信,方有强秦一统六国。空口白话不能取信于人,或许你可以先挑几个人,小范围地施行‘养老金’与‘保险’制,等效果出来了,再逐步推广为好。”   “你说得不错。”林可满怀疑虑地打量了他一会,半晌后才接话道:“其实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钱。只是彭屿一战,直接的收益算起来,其实不过就是张友德的那几船货物,然而其中多是些新奇却无用的东西。我看了大哥理出来的清单,里面居然还有一船仓的香蕉。”   在赚钱一事上,云阳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第二年大概就会有不少进项,但就目前而来,林可比出兵彭屿前恐怕还要穷上那么一点。   此时此刻,能直接变现的船货就格外重要。林可坑了张友德一把,小尾老看来却也未必就有多么厚道。其他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谢中奇借着他总督公子的余威,总算是找到门道卖了出去。唯有这香蕉……   “香蕉?”   孟昶青回忆了一下:“你是指那些弯月形状的青色果子?”   “那是没熟,变黄了就能吃。大概是小尾老从南洋鼓捣来的,大楚和北齐都没有,物以稀为贵,我本以为能卖上点价钱,谁能想到会砸在手里?”   林可愤愤地抱怨道:“香蕉味道明明很不错啊,可我找了好些人试吃,都说有股怪味,糊糊的吃着不习惯。许三子还说吃了泛恶心,放屁,甜甜的软软的又有营养,哪里恶心了?!”   孟昶青笑了笑,开口问道:“很难卖出去?”   “卖得太便宜了,总觉得吃亏,还不如给云阳军上下加餐呢。”   林可皱眉道:“我得想个法子,做个广告什么的——”   沉思片刻,她忽然就是灵光一闪:“姓孟的,你看看香蕉熟了之后,那形状,那色泽……”   孟昶青:?   林可:“香蕉,它壮阳!”   孟昶青:…………   “你别不信,以形补形你听过么?”   林可一本正经地说道:“香蕉也被称之为阳果,当年徐福给始皇帝寻找不老药,率领船队到了祖州,拿到长生不老药后本想回转,却在仙人的热情招待下吃下阳果。徐福自此沉迷享乐,夜御数女,如此过了一个甲子,他才从**中惊觉。万恶淫为首,用心不专,徐福终于没能通过仙人的考验。那时他已年近双稀,无力跨海将不老药带回大秦,临死时慨然嗟叹,‘阳果误我,嗟乎,我有负始皇帝之托’!”   “香蕉有这般功效?”   孟昶青将信将疑:“……恕我孤陋寡闻,不知这徐福之事究竟出自何典?”   “哦。”   林可脸不红气不喘、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刚编的。”   孟昶青:…………   “自古以来,壮阳的东西最是好卖不过。小蓝药丸赚了多少钱啊。”   林奸商半眯起眼睛:“等到广告打响了,香…不,阳果我就走高端路线,卖一两银子一根。反正阳果耐贮存,我囤着一点点卖,不信价格提不起来。”   这厚颜无耻的劲儿让孟昶青也不由沉默了一下。   然而片刻后,孟奸商就跟上了节奏:“若是这样,一两还是太便宜了。”   他兴味盎然地弯起唇角,想了想开口说道:“你派人把阳果运一些到京城,我让姨母择日进献给天子。若是运气够好,连延迟出兵的事情都能顺利许多。”   两人狼狈为奸、臭味相投,分分钟让香蕉摇身一变,成了十两银子一根的“蓬莱阳果”。   林可意犹未尽,还想拉着孟昶青谈谈船舱里那十个八个形容诡谲、奇形怪状的木头雕像,一看天色,嘴边的赚钱大计却又都咽了回去。   “时间有些晚了,再不上路,你今天路上怕是赶不到最近的驿站。”   送别成了开会,总觉得少说了些什么,她顿了顿没想起来,便只是笑着道:“你先走吧,回头我遣人将香蕉装个一车运到京城去。”   孟昶青于是面带微笑地点头,站在原地,看林可毫不犹豫地转身,背影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之下。   离别愁绪戛然而止,孟昶青收回视线,仰头看旷远的天光云影,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消失,似是有些怅然,又不由有些感慨。   说是送别,从头到尾,林可想东想西就是没有一句提到他——大抵因为,他实在不算是个东西。如朝上某些大人所言,十恶不赦、罪不容诛、诡计多端、衣冠禽兽,字字句句都能往他头上套。谁能想得到,有一天,他竟也会人模狗样地喜欢上一个人。   ……只是那人却不喜欢他。   回想初见时自己的作为,孟昶青心平气和地评价了一个“该”字,自嘲地笑笑,理了理衣服打算赶自己的路。   然而行了几步,身后却隐约传来林可的喊声。   他讶然回头,发现林可竟转了回来,正冲他使劲地挥手。距离太远,话语被寒风扯碎,只能听到“一路顺风”之类的简单字眼。明亮的阳光下,林可鲜活而霸道地闯进他的眼帘,仿佛黑暗中一簇乍起的火花。   林可对此一无所觉,仍是笑容灿烂、坦坦荡荡地朝他挥手。她方才走了一半路,猛地想起来自己分明是来送别的,不说折柳相送,离别之际,总该互道一句珍重,便又转头追了上来,只是见孟昶青走得远了,索性便寻了个山包,遥遥地喊上几声,勉强算是意思意思。   孟昶青定定地看着林可,心想她这别道得委实算是漫不经心。可那火光一路蔓延,越烧越旺,拦不住,躲不开,逃不掉,将他深埋心底的某些东西照得如此清晰。   从前的纠结与犹豫像是一个笑话。   若是“喜欢”能够压抑,那恐怕就不能称之为喜欢了。他辛苦筑起的巍峨大坝,其实不过由沙土堆砌而成,只要林可展露出一丝一毫的善意,顷刻间便是分崩离析。   这辈子怕是栽了,却也栽得心甘情愿、甘之如饴。他喜欢林可,喜欢到哪怕微不足道、简简单单“一路顺风”四个字,就能叫他珍而重之地揣在心里。   风声呼啸。   孟昶青望着林可,像是要将这个身影刻进脑海里。然而离得太远,再怎么看,那也不过是个面目模糊的剪影。他顿了顿,轻声说道:“阿可,我喜欢你。”   这话散在风中,永远不会传到林可二中,却浸入了他的每一寸骨头。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上穷碧落下黄泉,从此便是万劫不复。 ☆、第83章 战前   正所谓明撩易躲, 暗恋难防。   哪怕脑回路来个托马斯回旋, 林可也想不到孟昶青会喜欢自己。这么多年只谈过一次恋爱的林可,心里实在是没有那根弦,那些个缠缠绵绵的离别愁绪, 在她心中留了不到半刻钟便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许多其他的纷扰杂事。   越行天色越黑, 泥泞的土路并不好走。不远处可以看到成簇的窝棚, 窗里透出隐约的灯火,穿透夜色给人带来一丝暖意, 却衬得身上愈发寒冷。林可停住脚步, 搓着手呼出一团白气,有些后悔先前没有把自己那匹马给骑出来。   弄得那么迟, 是因为送走孟昶青之后,她又顺便去附近的村子转了一趟。村民们家中都有足够的存粮, 不少人房梁上甚至还挂了一两块腊肉。白面馒头不再是难得一见的美食, 在家中受宠的孩子也已经有了嫌弃杂粮窝窝头的余裕。   没有苛捐杂税,有口饭吃,这在林可看来, 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好处,云阳的百姓却对她感恩戴德,各个视她为再生父母。这是一个比烂的时代, 历史书上对普通人的境遇通常只有寥寥几笔, 在古代, 可能不闹饥荒没有流民就是所谓盛世, 而当乱世真正来临,便是白骨露于野,十室九空,天下鬼哭。   若非穿越,恐怕林可永远体会不到这种深入骨髓的悲哀与艰辛。没有化肥,没有良种,一亩地才二百斤不到的产量,再怎么省吃俭用,也就是撑上几个月的事情,底层百姓光要活下去,恐怕就得竭尽全力。回报永远不会与付出形成正比,对他们来说,人生就是吃苦受累,咬牙忍耐,偶尔才能穿插些许欢愉,在这个世上,没有谁能活得容易。   想起那个涕泪横流,一边下跪一边喊她“菩萨转世”的老婆婆,林可停下脚步,斜靠在一棵枯树上,轻轻叹了口气。   她要真是菩萨转世,恐怕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给麻溜儿弄回现代去。   现代多好啊,白面馒头她能买两个,吃一个丢一个!   正想到这里,远处却有一团橙色的火光穿破黑暗而来,晃晃悠悠的越来越近。林可一愣,便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站直身体看去,才发现是先前那家的大儿子举着火把追了过来,后头还跟着几个岁数差不多的同村青年。   “朱天?”林可疑惑道:“怎么了,你怎么追出来了?”   “林大人,可算找着您了。”朱天见到林可,双眼顿时一亮:“我看天色黑下来了,这条路不好走,就想送您一程。”   “送我也用不着那么多人吧。”林可笑了笑:“难道在卫所里还能碰上打劫的不成?”   “不是,不是。”朱天哼哧哼哧了几声,视线投向身后几人:“您,那个……兰虎,曹云,袁园,你们几个自己说!”   叫曹云的胆子大些,嘿嘿一笑便站了出来,挺着胸膛道:“林大人,我想跟您一起去打仗!”   兰虎也跟着嚷嚷道:“俺也要跟其他人一样立大功,拿那个什么章的,当大官。”   “朱天跟兰虎也就算了。”   林可道:“曹云和袁园都是家中独子,又不曾成亲生子,按照规定,是不能参加正规军上战场的。”   “林大人今天吃饭时,不说要搞个人身保险嘛。”   先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袁园忽然出声道:“我娘得了饿病,差点就死了。是林大人收留了我们,给了我们一口饱饭吃,救了我娘一命。从前是怕我死了娘没人养活,这回好了,有保险,我就是死在战场上又怕什么,这条命早就是林大人您的了。”   “对啊。”曹云连连点头,也跟着说道:“袁哥说得没错。林大人,袁哥都给咱们分析过了,这次去打流民,是有奸臣陷害您,要是打了败仗,云阳就没了。林大人,要是云阳卫所不在了,甭管啥独子不独子的,咱们也一样活不下去,一样会断了香火。您就让我们跟着您干吧,这是为了您,也是为了我们自个儿!”   林可沉吟不语。   四人都望着她,年轻的眉眼在夜色里闪闪发亮。   小小的村子像是卫所的缩影,这些人里有的想要报恩,有的想要护家,有的想要建功立业,每个人的出发点都不同,却无一例外地信任她、爱戴她,相信她会带领云阳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这热血与真心未必有多么纯粹,分量却足够沉,足够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不知不觉中,她身上已经肩负了那么多人的命运。   “好。”林可开口,眼神如山岳般坚毅沉稳,却带着一点不易察觉、发自内心的温暖笑容:“你们随我去番峒,远辞家,共生死。不为别人,只为保家卫国,只为父老乡亲,只为我们自己!”   同一时间,西原。   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衣不蔽体、面黄肌瘦的流民。这些人与其说是乱兵,倒不如说是尸体。其中夹杂着的那些气质彪悍、身体健壮的青年男子便格外显眼,这些人是乞活军精锐,红阳教的骨干,以“弥勒降世”的谶言鼓动民众,组织起这么一支起义军来。   红阳教的教义声称,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迎牟尼佛、弥勒佛入世,分别在每一时期统治着人类世界:   其中红阳时期,便是由释迎牟尼佛统治着的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大兴,压制了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从而使得“恐怖大劫”来临,然暗极归明,弥勒佛即将降生,驱走黑暗,而唯有信奉者方能免遭劫难,在千年福的境界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这一套很有煽动力,纵是平常年景里也有人相信,更不要说是这样的乱世。就是有聪明人看透了这些,为了红阳教分发的那一点粮食,也不得不参加乞活军。   乱军下层,大半由灾民组成。所谓“乞活”,当真不过是为了一个活字罢了。但同在军中,那些个红阳教坛主、旗主、教主以及他们的亲戚,日子过得却是全然不同。   “他娘的。”一个长着将军肚、满脸络腮胡子的彪形大汉恶狠狠地啐了口唾沫:“大家各抢各的就是了,商量,商量个屁!”   他用的劲大了些,掐得怀中女子痛呼一声。   这大汉甩手就是一个巴掌:“嚎什么嚎,还嫌老子不够倒霉是怎的?”   那女子脸上显出一个通红的巴掌印来,连牙齿都松动了些,却垂着头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前边牵着马缰的麻子脸回过头讨好地说道:“冯大人,您别生气。康大郎他们懂个屁啊,哪有您英明神武。还有这女人,您要是玩腻了,我上回在流民堆里寻着一个长得不错的,才十四岁,要不给您弄过来尝尝鲜?”   大汉哼了一声,在女人的脸颊上狠狠掐了一把,随即猛地一推,丢包裹一般将她粗暴地丢到了马下:“话讲得不错,老子听得舒服。这玩意赏你了。”   “多谢大人赏赐!”   麻子脸把女人拖起来,腆着脸嘿嘿直笑。   “没出息的样子。”姓冯的大汉哈哈大笑,拿马鞭指着他道:“两脚羊味道可好。小心看着这女人,别没玩呢,一回头就让那帮饿死鬼拖走给煮了吃了。”   “那是,那是。”麻子脸还想再说几句讨喜的吉祥话,不远处就有人迎了上来。   “冯天王,您可算来了!”   来人鞠了一躬,拿腔拿调、不阴不阳地开口道:“里头几位天王茶都喝了好几轮了,还以为您是贵人多忘事,把这茬给忘了呢!”   “狗皮子,你少说废话。”冯天王从马上翻身而下,瞪了苟丕一眼:“要不是有人给你撑腰,老子活劈了你这个假太监。”   “您这么说话,可吓死小的了。”苟丕捂唇一笑:“您这回不怕小的脏了您的刀啦。”   冯天王扯了扯嘴角,不屑再跟他白话,径直朝屋里走去。   确实如苟丕所说,屋里已经坐了三人。都是中年男子,两个穿了绸布衣服,只有一人穿着铁甲。   冯天王环视一圈,大马金刀地在剩下的那个位子坐下,冷冷道:“老子忙得很,你们这帮王八,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你……”见他这副样子,其中一人就要拍桌而起,却被那穿了铁甲的拦住。   “冯兄弟一向是这般心直口快、风风火火的性子,叶天王何必动怒。”李备羽含笑说道:“咱们这次是要商量大事的。事关乞活军生死,小弟不敢自决,因此斗胆请各位兄长一起商量。”   罗英不悦道:“只怕某些人不想好好说话。”   冯刑天双眼一瞪:“老子就是粗人,看不惯你这等酸里酸气的小人,你待怎的?”   “这话如何说的,大家都是兄弟,乞活军差了谁都不成。”李备羽道:“罗大哥,咱们的粮草是不是有些不够了。冯兄弟,你跟楚军仗打得多,近来楚军兵力是否有所增加?”   这话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罗英想了想道:“这一片能抢的都抢过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再不想点办法,要撑过这个冬天,怕是很难。”   “人马是多了一些。”冯刑天不屑道:“可惜楚军都是脓包,来多少我都不怕。”   “冯兄弟是英雄豪杰,自然是不怕楚军的。”李备羽叹了口气:“可我手下除了那帮吃干饭、壮壮声势的流民,能打仗的也就两千人,若是没了充足的粮草,接下来的日子怕是难过啊。”   “李兄弟别怕,旁人就算了,你么,我是一定会帮的。”冯刑天道:“你要不嫌弃,就跟着我混,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冯兄弟的粮草怕也不够了吧。”李备羽回答:“依小弟所见,当务之急,还是得离开西原这个死地,到其他的地方去。”   罗英半眯起眼睛:“去哪里?”   “当然是去桑南一带!”叶方言拍着大腿道:“那里富庶得遍地都是银子,土里掐一把能流出油来。”   “你当大楚朝廷若是发了狠,当真拿咱们没办法么?”   罗英哼笑一声:“去桑南,那是朝中浙党的大本营,捅了马蜂窝,怕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桑南是人间仙境,可惜咱们没这个福分。”李备羽长长叹了口气:“若要报名,咱们怕是得往乐陵一带。”   “什么?”冯刑天立刻跳脚:“那种苦哈哈的穷乡僻壤,谁爱去谁去!反正老子不去!”   叶方言本来还有些含糊,听到冯远征这么一说,立刻就表态道:“我看李天王说得很好,乐陵天高皇帝远,比西原又暖和些,咱们红阳教当初就是从那里走出来的,回去了也不怕没有根基,确实是个渡过危机的好地方。”   罗英沉吟片刻,也同意道:“李兄弟一向是个有远见的,他说的话,我信。”   唯有冯刑天不愿意:“不行,要跑总也要找个好地方。”   李备羽耐心地问道:“那依冯兄弟所见,应当去什么地方?”   “番峒!”冯刑天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那可是个好地方,当年不还是楚太.祖的龙兴之地?老子去了,将这地方占住,说不定日后也能混个皇帝老儿当当!”   有些事做得,说不得。   此话一出,剩下三人齐齐变色。   “四大天王里,你排名第二。”叶方言愤愤道:“你说这种话,将罗天王放在哪里?”   “什么狗.日的四大天王,你们几个,也就李兄弟我还能看得上眼。”冯刑天嗤笑一声,霍然起身道:“我懒得跟你们废话,老子想做什么,还用你们几个草包同意不成?”   李备羽起身假意挽留,冯刑天冲他拱了拱手,转身就走。   连日来的胜利,让他的自信心无限膨胀,他根本不屑于再跟其他三个天王联合。   然而满怀雄心壮志的冯刑天不会知道,在番峒等着他的,不仅有大量的财富,还有一个极其可怕的敌人。   那个敌人正磨刀霍霍,等着吞噬他的血肉。 ☆、第84章 古虹   林可在为出征做准备的时候, 孟昶青刚刚抵达天水。   短时间内回到京城是不可能的,天水距离云阳更近一些, 而他在天水经营多年, 这里该有的东西都有。因此孟昶青决定在天水整理资料信息, 传令初一,初步稳定住京城的局势后再继续赶路。   “唉, 初一这小子怪不靠谱的。”唐七愁眉苦脸地把一堆文书放在桌上:“从他欠了我三两银子不还的时候起,我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这不,捅出这么大一篓子,还连累了我。”   孟昶青抬眼, 似笑非笑地看了看他。   唐七是个话多闲不住的, 咳嗽几声,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凑过去小心翼翼道:“主子,您这次回京,除了跟浙党打嘴仗之外, 是不是还打算干什么大事啊?”   “这似乎不是你该关心的事。”   孟昶青嘴角的淡笑消失了, 虽依旧慵懒地靠着椅背,视线却如刀子一般锐利。   唐七感到芒刺在背,却还是不屈不挠地问道:“我看到您在翻天机阁的图纸。这件事,是不是跟林小哥有关系?”   孟昶青微微挑眉。   在被他家孟大人拖出去剁了之前, 唐七艰难地吞了口唾沫, 忠心耿耿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说完了剩下的话:“不行啊主子, 天机阁里哪样东西不要命而且我猜您的目标是那本书, 就算不为您自己想您也得想想宫里的沈夫人想想啊!”   唐七看着浪荡不靠谱,其实是这一批密卫里最聪明,最通透的人。   “唐七。”   孟昶青面无表情:“太聪明的人,死得似乎都很早。”   “我这是忠言逆耳啊。”   唐七打了个哆嗦,悄咪咪地抬眼瞥了孟昶青一眼,随即装腔作势地抹着眼泪,很是苦逼兮兮、可怜巴巴地说道:“主子,您也太绝情了吧。”   然而孟昶青丝毫不为所动,看了他一会,忽然语气淡淡地问道:“你叫什么?”   这问题来得突兀。   唐戏精没明白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愣了愣道:“嗯?唐七啊!”   “你既然不叫林可。”孟昶青弯起唇角,冷笑:“我为何要对你留情?”   唐七:…………   沉默片刻,唐七算是豁出去了,往边上大大咧咧地一坐,摇摇头意味深长地问道:“主子,林小哥大概不喜欢您吧。”   孟昶青挑眉:“嗯?”   “啧啧啧。”   唐七嘴一咧,痛心疾首地叹道:“您这会怎么怼我的,当初就是怎么怼林小哥的。要我说,就这态度,别说媳妇了,养条狗都能叫你给气跑喽。”   孟昶青:…………   他做事从未后悔,在唐七的一句似真非假的笑谈中,那不曾有过的心情却巍颤颤地冒了出来。   “我这辈子只学了勾心斗角,”   顿了顿,孟昶青轻声开口,连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向谁解释:“不知道如何才能对一个人好……”   唐七闻言怔楞了一下,那些乱七八糟地俏皮话全都咽了回去,半晌只蹦出一句来:“主子,您当真陷进去了?”   孟昶青猛地惊醒,冷冷地扫了唐七一眼。   唐七条件反射地打了个寒战,张了张嘴不死心地还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是一顿,尽数化成了无奈的苦笑:“……我早知道要有这一天。算了,您都栽进去了,难道我还能在岸上看着不成?”   他长叹了口气摇摇头,开口语气平平地分析道:“从天机阁偷东西,怕是有些难。那地方守卫森严,负责洒扫的几个太监都是熟面孔,且进进出出不光要出示腰牌,还得搜身。这禁卫军又没掌握在您的手里,收买……偷书的风险太大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收买不了谁,就是收买成功,咱们还敢真将这么大一个把柄丢到对方手里么?”   孟昶青半眯起眼睛,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他一会,淡淡开口:“所以需要一个契机,宫中必得生乱。”   “主子英明。”   唐七点头:“但这乱子,也不一定就要出现在宫中。”   两人一问一答间,已经定下了一个计划,但这个计划还不到施行的时候。此时此刻,整个大楚的焦点,仍旧在“流民”二字上面。   番峒在大楚建国初期是没有人烟的,可人亡政息,太祖驾崩之后,一批一批的流民往这里迁徙,慢慢的,番峒人口虽较其他地方仍显稀疏,却也到底有了村庄和城池。   古虹县城就坐落在番峒的东面,城内也就万把人,城墙倒由砖石垒成,看着还算结实,只是年久失修,上面挂满了青苔水锈,有些地方因为风化腐蚀,外头一层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土坯。   林可领了五千人在城下,见城门紧闭,怒气闷在胸口发不出去,很想冲进去问一声,那个脑袋里装了屎的县太爷到底在想些什么。   “说了我们是来增援的吗?”林可勉强压住怒意:“告诉城墙上的人,咱们不要他古虹的粮食,只想帮他们一起守城。”   “那山羊胡子的师爷说,他没见着乱民,只看到乱兵。”李飞冷笑一声道:“他这是把咱们当土匪防着呢。”   “不见棺材不落泪。”许三子恨声道:“就叫乞活军把这破城端了算了!”   “根据情报,那支乞活军确实是朝这里来的。”十一皱眉道:“这样下去,我们无险可据,情况很不好。”   “这……”明晨急道:“我再去劝一劝,这么大一个县城,总有明事理的人吧。”   “不指望他们。无论如何,这第一仗咱们不能输,否则以后恐怕在番峒立不住脚。”   深吸一口气,林可沉声道:“中军旗前行半里定营,设拒马营墙。给我埋锅造饭,吃顿好的,给我打出云阳军的威风来。”   众人接令,纷纷散去。十一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开口轻声问道:“大人,这一战您有几分把握?”   林可眉梢一挑,意外地扫了他一眼,随即勾唇笑了笑道:“自然是十分。”   她向来喜欢硬撑,别人看不出来,十一却瞧得一清二楚。   “……”   沉默地看了她一会,十一忽然抬手,丢给她一个巴掌大小的东西。   林可接过来一看,发现是个蓝色的小布包,上头系着根黄色的绳子,可以挂在脖子上。布包做得挺精致,上面画着只张牙舞爪的滚滚,右下角还用红线绣了“神通广**力无量胜至大慧金刚”一行小字。   ……这种神奇的混搭风。   林可疑惑道:“这个貔貅和金刚是怎么合到一起去的?”   “云阳一些百姓,私底下猜测您这般本事,应当是神仙下凡。”十一回答:“其他也有说是什么星宿下凡的,不过神通广**力无量胜至大慧金刚这种说法流传地最广,金刚指您,貔貅是您的化身。这种护身符据说很灵,有祛病消灾、心想事成的功效。”   林可:…………   十一:“您没发现,今年过年,市集里卖的门神,眉眼间都跟您有些相似么?”   林可:…………   广大人民群众的想象力真是一言难尽。她上辈子是欠了老天爷的米,还了老天爷的糠吗?为什么别人穿越都是小仙女,搁她这儿就成金刚了,都别理她,让她静静。   好不容易才从打击中缓过来,林可郁闷地说道:“十一,旁人也就算了,这种事连你也信?”   “我不信星宿也不信罗汉,我信的是您。”   十一顿了顿,轻声开口,声音里带着些沙哑。云阳上下,他真正在乎的人不多,唯有林可一人。唯有林可,只要他还活着,就绝不肯让她去死。只是有些话,以他的性格无论如何不会明白地说出口。千万个念头在脑海里打转,到了最后却只化成干巴巴地一句话:“您……如今是一军之将,身份与从前不同,别身先士卒、冲锋陷阵。拿着这个护身符,记得好好护着自己,谁都能死,只有您不能死。”   “……我明白了。”   然而林可微愣了一下,与十一大眼瞪小眼片刻,忽然忍不住笑了起来,随即从桌子底下掏出五、六块护心镜来:“这话来番峒的路上我都听了许多遍了,只是你送来的东西,跟别人比起来格外的别出心裁些。”   辗转反侧许多天,才下定决心将那些话给说了出来,谁知竟跟许三子他们落到了同一水准…………   十一眉头微蹙,眼神复杂地看着那一堆铁片。   林可看着他,恍惚看到了他头顶上耷拉下来的耳朵,和身后无精打采垂下来的尾巴。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平白糟蹋别人的善意,以后就再也收不到善意了。   “……那么多护心镜,我是真用不了了。”   林可顿了顿,将护身符挂到了脖子上,小心地贴身藏好:“但这护身符还算轻便,我会戴着的。十一,多谢。”   十一猛地抬眼,眸中亮得惊人。   被他眼中的热度灼了一下,林可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便装模作样地干咳一声,摆出上官的威严来:“这一战,一营的炮兵是关键。这种战法还是第一次用,他们拼命,咱们跟他们拼钱。不用担心火药供给,好好打,别给我丢脸!”   十一脸上露出笑意:“好。”   林可还想说些什么,一个传信的兵士掀开帘子走了进来,行了个军礼,神色凝重道:“将军,乞活军的先锋到了。” ☆、第85章 首战   虽说乞活军的先头部队到了, 但仗一时半会还是打不起来的。   与街头斗殴有所不同,军队非常强调阵形的重要性。而阵形的意义, 则是在这个通讯不发达的时代最大程度地发挥部队火力及防御力。林可刚到古虹,自己的阵脚都没稳下来,贸然发动攻击,或许能杀敌一千, 却也必然会伤己八百。   以奇胜,以正合。   这一次,林可决定抛弃一切阴谋阳谋, 与敌人在战场上正面对抗。   寒气凛冽, 风声飒飒。   林可将兜鍪的带子系紧, 指尖轻轻拂过弓身, 一言不发地打量自己的阵地。   她选择在古虹开战, 就是因为这里附近是一大片平原,更方便云阳军展开队形。正面胸墙前,是从海船上拆下来、千里迢迢运来的十门大炮。三营和四营分布在左右,比中军突出一段距离, 等几轮炮轰过后、两军交接之时, 两营的长矛兵便会出击,扫清对方两翼, 与中军的一营、二营从侧面包围对方的中军精锐。   她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天时地利人和都在她这一边, 但战场瞬息万变, 林可心里仍旧没有必胜的把握。   面前并非乞活军四大天王的主力, 不过是一支前来劫掠的偏军,遇到大楚正规军却是夷然不惧。大概过了半日,被抛在后面的流民渐渐汇聚起来,虽然一个个骨瘦如柴,看上去没有多少战斗力,可那么多人如黑潮般涌上来,还是让人心底产生一种沉甸甸的压迫感。   会输吗?   会赢吗?   林可猛地一握拳,对身边的传令官说道:“竖将旗。”   貔貅旗高高竖起,迎风展开。旗语中蕴含的信息传递了出去,各营各队的旗帜都纷纷竖了起来,与将旗遥遥响应。沉稳的鼓声隆隆响起,所有人沉默而迅速地行动起来,整支军队仿若一体,像是一头巨兽,朝着眼前弱小的猎物伸出了锋利致命的爪牙。   在这一瞬间,乞活军的将领感受到了这支大楚军队的不同,甚至隐隐有了惧意。但冯天王一向厌恶不战而退的懦夫,这个将领不敢这么灰溜溜夹着尾巴回去,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扛对面一眼看上去就不好惹的军阵。   “不过是支步兵,有什么好怕的。”他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把那帮懒骨头都赶起来,叫他们给我往前冲。这么多人,我就不信冲不散对面的阵形,到时候咱爷们冲进去杀个够!”   乞活军一贯的战法便是如此,流民都是炮灰,手里连像样的武器都没有,如牛羊一般被驱赶着冲阵。但这种做法能奏效,自有其道理。跟北齐人不同,红阳教会给流民们留下一条活路——只要能攻破县城,这些流民就能敞开肚皮饱餐一顿,因而不必红阳教的人在后面逼迫,他们自己就会嗷嗷叫着向云阳军阵地冲了过去。   然而与往常不同,冲到一半,白日里忽然响起震天的雷声。饶是饿红了眼睛,流民们的脚步也不由停了一停。伴随着惊慌的尖叫,几枚黝黑的铁炮子从天而降,摧枯拉朽地撞入人群之中,只要擦着一点,便是皮开肉绽,弹跳几下,几乎是生生穿出了数条血路。   由于数量太多又没什么章法,流民冲过来时几乎是人挨着人,因此这种杀伤就显得更为可怖。人间地狱也不过如此。直接咽气的也就罢了,断手的,断脚的,半边身子被压烂了的躺在地上绝望地呻.吟,鲜血渗开来,几乎要将土地染红。   这种攻击方式太容易和天谴一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不少人吓得跌倒在地,再也迈不动步子。但这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停顿不到半盏茶的时间,炮声又次第响起。恐慌像瘟疫一般蔓延,倒在流弹下的不过百之一二,流民们你推我搡,死在踩踏之下的反倒占了十分之一。   后面是乞活军督军的人马,他们拔刀斩了几个逃跑的人,声嘶力竭地叫流民重新往前冲。炮身过热会炸膛,没门炮最多只能连发三次。云阳军一营将炮车推到了胸墙后面,长矛兵踩着鼓点开始前进。   明晨站在第一排右侧,巨响导致的耳鸣让他有一种不真实感。他一手持矛一手持盾,与周围的战友们一样机械地踏着步子,绷紧了全身上下每条肌肉,随时准备做出最迅捷的格挡和刺杀。   流民被身后的刀剑逼迫着冲过来。   近了,越来越近。   明晨忽然大吼一声:“刺!”   队伍中的每个人刷地向左转向15度,如同每日千百次操练那般,将手中的长矛从盾牌的间隙中狠狠地刺了出去。无数条血箭飞溅到他们的脸上,没有人顾得上伸手擦拭。   在这一刻,他们就是杀戮机器,将无数的血肉卷进去碾成碎末。刀刃入肉的沉闷音和高亢凄惨的嘶嚎声连成一片,却没能让云阳的兵士有半点动容。   又是几轮刺杀,面对这样非人的敌手,流民的恐惧达到了顶峰。他们在惊恐之下倒卷回去,反而冲乱了后面乞活军精锐的阵形。面前暂时已经没有成股的敌人,明晨大喊一声:“收,保持队形!”   身后云阳的鼓点越来越紧密,明晨计算着两边的距离,到差不多三十步左右的时候喊道:“跑!”   随着命令的颁布,三营全线开始突击,那一片闪着锋锐银光的洪流如墙一般整齐推进,重重地撞上了乞活军的阵地。短兵相接,巨大的冲击力让明晨手中的矛轻而易举地穿透了对面那个高壮汉字的胸膛。矛尖还没拔.出来,一个敌军士兵想要乘机偷袭,刚举起刀,就被明晨后排的长矛兵给刺了个对穿。   顾不上别的,明晨习惯性地拔.出长矛,重新做出突刺的准备动作。没有热血厮杀的喊叫,云阳军兵士们屠杀敌军的动作中有一种诡异的熟练与平静,这种宰羊杀鸡一样冷酷的屠戮彻底摧毁了乞活军的士气。有几个凶悍的敌兵想要反噬,却被阵中与长矛兵配合的刀盾兵给逼了回去。乞活军开始收缩,开始后退,但口袋已经收拢,他们已经失去了撤退的机会。   战争还没结束,结果却已经昭然若揭。   古虹城墙上,县太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双腿发软,几乎有些站立不住。   “这样的强军,我怎么从来不曾听说过。”他颤声道:“那旗上的黑白熊是什么,这是哪里冒出来的军队?”   “貔貅旗,云阳军。”钟师爷脸色惨白,蹲在地上一手捂着嘴,竭力想要制住呕吐:“东家,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咱们这回怕是得罪了一个不得了的人物。” ☆、第86章 童谣   原本以为想进古虹休整,恐怕还有的扯皮。没想到打完这一仗, 县令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竟然亲自迎了出来, 拉着林可的手嘘寒问暖,左一句青年才俊, 右一句前程远大,亲亲热热仿佛先前的排斥与芥蒂都是林可的幻觉。   大楚重文轻武是惯例, 纵然品级相同, 文官比武官也是先天就要高上一头。古虹县令先入为主,压根没打听林可是什么来头, 就摆出了那副轻慢的嘴脸。   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武官没什么了不起, 可精兵强将, 却往往跟“朝中强援”、“有权有势”、“前途无量”等词联系在一起。   于是眼见云阳军摧枯拉朽、轻而易举地就解决了先前那伙来势汹汹的乞活军,县令慌了。   回去一打听,知道林可背后站着密卫,还是天子宠臣孟昶青的铁杆,县令更慌了。   再听说林将军在天子跟前, 那也是有名有姓挂了号的,县令简直恨不得打自己一个巴掌,慌慌忙忙就是见风使舵、转换态度,豁出一张菊花脸,笑眯眯、乐呵呵地跟林可拉起了关系。   林可倒不打算与他交恶, 便也虚与委蛇地应付他几句。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 只是这感情归感情, 一谈到实际问题,县令便借口受惊身体不适避了开去,言称剩下的事便都由那留着山羊胡子的钟师爷前来交接商讨。   钟师爷是个滑不溜手的老泥鳅,态度良好,说起粮草补给却是百般推脱——按县令的意思,不能太冷落了林可,在某些事上却也得留着余地,同样别傻乎乎地站队得罪了浙党。   “粮草就算了。”林可弯着唇角,眼底却殊无笑意:“那些还活着的流民怎么办?”   “那些乱民……”钟师爷会错了意,以为林可是想砍了人头去冒军功,便只笑着道:“哪有什么流民,全都是红阳教余孽,都由林将军处置便是,县里绝不会多嘴。”   “……此言差矣,这些也都是大楚子民,被逼无奈,叫红阳教裹挟来的。”   林可垂下眼眸,掩住一闪而过的冷意,笑了笑开口道:“依我看,若县里能安置,那是最好。”   “这……”   钟师爷一愣,谄笑着搓手,一脸为难道:“古虹是个小城,林将军,实在不是在下推脱,确实是养不起那么多人。”   “州里呢?”林可道:“也不管,看着这些人活活饿死?”   “能力所限,委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钟师爷脸上仍带着笑,轻飘飘丢出一个软钉子来:“况且按照楚律,这些人怎么也该遣返原籍的,确实也不归咱们奉州管。”   这群人渣是打算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遣返原籍,县里也得管一顿饭。”   林可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钟师爷强硬地开口,见他还要反驳,忽然露齿灿然一笑:“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想必古虹当真穷得叮当响。既然如此,我也不好太过打搅,明天一早就拔营前往西原。不过那五六千流民我也带不走,这么多人聚在城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生乱,更说不定哪天就把冯天王给招来了,还请王大人和钟师爷你小心。”   乞活军还要再来?!   钟师爷早被战场上的情景吓破了担子,闻言脸色顿时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刷地站了起来,一把扯住林可的衣袖:“林将军,这是怎么说的。这笔钱县里出不了,城里的缙绅一向乐善好施,想必是愿意承担的。只是一顿饭之后,这些人……”   “我最欣赏钟师爷这般做事干脆的人。”林可笑了笑,承诺道:“尽可放心,我必不叫你为难。”   ——费尽力气、硬是从县令口袋里掏来这些粮食,林可当然不是无缘无故地突发善心。   流寇如流水,到处流窜,剿之不尽。如果不能一举消灭其中坚力量,便是春风吹又生,后患无穷。林可如果不想在番峒耗上几年、甚至十几年,就必须将冯天王的主力吸引过来,避免持久战、消耗战,在短期内形成一个大会战的局面,争取一击毕其全功。   于是一碗热腾腾的米汤灌下肚,被俘虏的流民就听到了这么一个消息:云阳军这里招人,从乞活军那里拉一个人来,就能领一碗米汤,拉一百个人,就能拿到一个杂粮窝窝头,拉一千个人,就能吃到一个香香甜甜的白面馒头!   馒头!   还是白面的!   饿了不知多久的流民们眼睛都绿了,一被释放,就怀着对白面馒头的强烈憧憬朝着来时的方向奔去。大部分人都跟冯天王的军队错开了,一小部分人四处打听、到处乱窜,却当真找到了乞活军主力。流民依附乞活军,本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从没有什么忠诚信念可言,种子就这么种了下去,一股藏在水面下的风潮开始慢慢发酵。   乡里带乡亲,哥哥拐弟弟,等到冯天王察觉的时候,流民陆陆续续已经跑了好几千人。   冯天王暴跳如雷,下令严查。   但乞活军对流民的管理一向松散,他又是个不学无术的粗人,擅长冲锋陷阵,却不擅长应对这样脱离常轨的突发情况,根本阻止不了流民逃跑的趋势。   他不肯承认自己蠢笨,就只好跳着脚骂林可阴险狡诈、卑鄙无耻:“哪里冒出来的小兔崽子,打赢个小喽啰,尾巴要翘到天上去了!敢挖老子的墙角,不想活了吗!?”   苟丕在旁附和:“就是,要是不来这些阴的,十个他也打不过您一个!”   “说得对!”   冯天王蒲扇大小的手掌重重一拍苟丕的后背,差点把他打出一个跟头去:“我跟那兔崽子比这个干什么?李兄弟不是经常说那个什么,以己之船,攻别人的短处什么的。我打仗厉害,直接上手打就是了!”   苟丕勉强站住,竖着大拇指道:“大人英明,以力破巧,这等至简至精的法子,我这种没脑子的人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出来的。”   “点兵。”冯天王咧嘴,恶狠狠地笑道:“让那狗杂碎看看,老子的天王称号是怎么打下来的!”   乞活军落入斛中,而远在京城,孟昶青的计划也已经正式开始。   近日来,大街小巷的孩童开始传唱一曲谶谣:瞎马昏昏不知光,得园失蹄难追羊。若想逆天又改命,斗宿不再七元旁。   前两句倒还罢了,后面两句却很有些意味深长的意思。古代普遍以为这类童谣是预言的一种,正所谓荧惑化童,“凡五星盈缩失位,其精降于地为人,为荧惑降为儿童,歌谣嬉戏,吉凶之应,随其众告”。大楚钦天监有责任收集这些古怪的童谣讹言,这几句传唱广泛、不知所云的谶言又应了个光宗的“光”字,便自然而然地被上报到了宫中。   崇阁巍峨,白雪皑皑。   外头呵气成冰,屋内却烧着金丝炭,暖融融的仿若冬去春至。墙上挂着副《春睡海棠图》,似有一股芳气笼人的甜香自画中透出来,左边一个紫檀架子,上面放着一个大官窑的大盘,盘内盛着数十个各式各样、娇俏玲珑的玉娃娃。屋子中央则是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宝砚笔筒,还设着一个纤细的白瓷花瓶,斜插着一支开得正好的红梅。   沈氏手中握笔,微微蹙眉看了看纸上那首童谣,抬眸向孟昶青欲言又止道:“青儿,天子这些天精神有些不好……”   “姨母。”   孟昶青饮了口茶水,不动声色地瞥了眼花瓶旁边那盘去了大半的香蕉,笑了笑道:“我曾说过,阳果吃得太多不好。”   心理暗示的作用是巨大的,哪怕只是安慰剂,也常常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想起前几日皇帝的龙精虎猛,沈氏脸上便是一红:“你这孩子,胡说些什么。”   谈到皇帝,她忍不住又轻轻叹了口气,将纸递给孟昶青:“我看,天子怕还是被诸多政事给愁的。我一介女流之辈,大事上帮不了他,见他那天在研究这个,便想替他瞧一瞧。青儿,你自小聪明,可有什么头绪。”   “这是钦天监的活计。”孟昶青接过来,只扫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将那张白纸放到了烛火上点燃:“姨母还是别想这些,容易惹祸上身。”   沈氏一愣,随即摇摇头,不怎么在意地笑道:“青儿多想了,有天子护着,又有谁能伤得到我?”   殿内唯有心腹宫女。   孟昶青挑眉,唇边露出一个不甚明显的冷笑,却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顿了顿,他将茶盏放到一边,淡淡问道:“五皇子近来可好?”   五皇子王慧连幼年丧母,十三岁起就放到沈氏身边养着。   “他跟你不一样,是个老实孩子。”沈氏温和地笑道:“他挺好的,跟我也亲近。前些日子,硬是从书院里远远给我带回来一坯雪,说是有落梅的香气,知道我爱梅花,要叫我赏的,结果路上就全化了,自己一个人默默生了一天的闷气呢。”   “我与白鹿书院的司马先生谈过,他老人家有意收五皇子为徒。”孟昶青道:“有了这个名头,争夺储君之位就又多了一分把握。”   他走得是一条险途,没必要将亲如生母的沈氏也搭进去。若有万一,五皇子就是姨母的后路。   “司马先生……”沈氏微愣:“我记得那位老先生超然物外,一向不干预政事。”   “世道变了,人自然也会变。”孟昶青笑了笑,漫不经心道:“吃的都是五谷杂粮,任谁还真能飞升了不成?”   “司马先生是大贤。”沈氏嗔怪地扫了他一眼,又饶有兴趣地问道:“我听闻他一生只收过三个弟子,其中以向秀最为出色,是个芝兰玉树的青年才俊,你可见过?”   孟昶青的动作微不可见地一顿,随即凉凉道:“我与他不熟。”   “小五很是敬仰那位向公子。我听小五说,他前些日子出门游学,近来也不知去了哪里。”   没注意到他的异样,沈氏笑着兀自说道:“希望他莫去番峒,听天子说,有一支乞活军从西原流窜到了奉州一带……”   说到这里,她的话音忽然顿了顿:“……说起来,番峒偏远,因而简称是个逖字。得园失蹄,原,西原?”   迟疑地将四个字又念了几遍,沈氏猛然抬头,眼中满是惊恐:“天子生肖为马,青儿,你告诉我,那首童谣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87章 桃源   孟昶青的封建迷信活动搞得卓有成效, 连沈氏都能看出童谣中隐藏的含义, 钦天监的专业人士, 当然也早就解读出了其中蕴含的不详意味。   瞎马昏昏不知光,得原失蹄难追羊。   天子属马,这“光”大概与光宗有些关系, 只是不知具体是何含义,“得原失蹄”指的大概是天子调兵围困西原的流寇, 却放了一支乞活军到了番峒……   难追羊么,再过六年便是羊年,莫非是指天子活不过……   唉,不可说, 不可说。   幸而后句有解——若想逆天又改命, 斗宿不在七元旁。   斗宿者, 天机也。七元者,北斗也。   这光宗建的天机阁, 似乎就在宫城的北面。   研究来,研究去,钦天监还是战战兢兢地把这个结果报了上去,风萧萧兮易水寒地以为这一回必是要将天也给捅破了。谁知皇帝收下了折子,命他们严守秘密, 后头竟是石沉大海般地没了消息。   这等大事, 天子也如斯沉稳, 钦天监的官员们真是既佩服又安心。   然而真正了解当朝天子的人, 才明白此时此刻, 这位天下至尊并非无动于衷,而是恰恰相反,正因恐慌到了无以复加,所以才选择了自欺欺人的逃避。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种时候,只要在后面轻轻推上一把,这位平时里喜欢固执己见的天子,便会乖乖地顺着划好了的方向走过去。   只是孟昶青万万想不到,他下了这么大一盘棋,中途竟被一个妃子给截胡了。   “胡贵妃请了几个道士入宫,自有一套说法。”初一垂眸:“天机阁要搬,但不能简简单单地搬。四名道士,分守宫中金、木、水、火四个方位,中央土位的主持者需是一位属相为马的皇子,方能镇住光宗的龙气。”   独守京城时,他的应对不算妥当,如今降了一等,跟在孟昶青身边,算是还有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宫中只有大皇子夭折了,宫中唯有五皇子属马。”   孟昶青唇角懒洋洋地一挑,露出略带戏谑、讽刺和冷意的弧度:“这不是镇压龙气,这分明是为了寻个人给天子挡灾。”   初一想了想,犹豫道:“五皇子性格沉闷,一向不讨天子的喜欢。经此一事,天子出于愧疚,或许会对他看重几分。”   “你错了,此事看似无妨,实则凶险。”   孟昶青冷笑道:“有些事,皇子能做,储君不能做。其中的界限十分微妙,但五皇子只要涉足了这件事,此生就再与储位无缘。胡贵妃打得好主意。”   “……既然胡贵妃能找道士,”初一咬了咬牙道:“那我们也能找道士。”   “当今天子并非雄主,可也不是能随便耍弄的傻子。”   烛芯噼啪,孟昶青曲起手指敲了敲桌面,挑眉说道:“这件事,不能成为一件单纯的闹剧。单单谶言不够,看来还得再装神弄鬼一番。还有司马老儿,将来的弟子有了麻烦,他这个老师可不该袖手旁观,不是么?”   司马康即将抵达京城,他的得意弟子向秀,此时此刻却已到了云阳。   冬日万物凋零,云阳却是生机勃勃。   在卫所军户的脸上,看不到别处那种冰冷麻木的神色。小孩子们撒着欢到处跑,向秀甚至看到一个挂着清鼻涕的男孩手里攥着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黄发垂髫,怡然自乐。   只是见到的第一眼,向秀就对这片土地产生了无穷的好感。   “子期兄!”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从路另一头闪了出来:“许久未见,风采一如往昔啊。”   “虢山兄。”向秀拱手,清亮的声音里含着温和的笑意:“蒙你谢先生亲自来迎,实在令我受宠若惊。”   “这……惭愧惭愧,谢某无官无职,百姓们就称我一句先生,其实不大受得起。”谢中奇摆手笑道:“子期,你莫要打趣我。”   “云阳的百姓对你和梅素是真心爱戴,这些功绩,足可见这些年你们付出的努力。”   向秀微笑着道:“你我之间,这等客套话也不必多说了。先前通过书信,我来云阳,主要是想看一看从蜈蚣舰上拆下来的那些火炮。”   “这批火炮有些古怪。”谢中奇沉吟片刻后,开口说道:“不光炮身长短、炮壁厚度等都与大楚规制大将军炮有差异,据林可说,连用料上都有所不同。”   向秀双眼微微发亮,好奇道:“哦?”   “这‘炼钢’一法,我也不得而知。”谢中奇苦笑道:“我还指望子期见多识广,能替我答疑解惑。”   “有朝一日,我倒真想去高云看看。”向秀轻叹了口气:“世间广阔,奇者不知凡几,我却不过匆匆数十年光阴。”   “也不必光想着火炮。”谢中奇连忙道:“阿可一天一个想法,如今云阳可有不少新花样。你大概没见过三人多高的水车,我带你去看看,如何?”   “我本就打算在云阳住上一段时间。”向秀笑道:“一方面是为了研究火器,另一方面,则是想在此处办一所私塾,顺便研修学问。”   谢中奇微怔:“我以为你会参加明年的科举。”   “我的性格,怕是不适合朝堂。”向秀洒脱一笑:“何况我的志向也不在此。立言、立德、立功,若能做到此三不朽,岂非比做到首辅要更有意义些?”   他外表谦虚温润,实则心中自有傲骨。朝堂污秽,向秀不为功名利禄所动,不屑与群鼠蠹虫为伍,一腔热血无处安放,却被林可经营的云阳给打动。   不是因为这里的安逸富足,而是因为在这里,男人活得像人,女人活得像人,老人活得像人,孩子活得像人。   不是某种可以丢弃的东西,不是纸面上冰冷的数字,不是两脚羊,不是猪,不是狗,不是任贵人驱使的畜牲。   林可那日喝醉时,曾描述过一个人人平等、衣食不愁、凡人也能上天入地的神奇世界,从前向秀只道是个志怪故事,如今却有些信了。   “我很想看一看。”他将视线投向那些欢笑着的孩子,一字一句道:“阿可所说的那个世外桃源,究竟是何等模样。” ☆、第88章 八卦   向秀因云阳动容, 而远在番峒的一群人,也同样在为了他们的云阳而战。   “嘭”一声, 李飞靠在城墙上, 锁子甲与砖石撞击,发出的声响让十一微微侧头。   “今日不是你轮值。”十一淡淡开口。   “我闲不住。”   李飞活动了一下手脚, 勉强扯了扯嘴角, 笑容多少有些黯淡:“边上就是伤兵队, 听着兄弟们痛得叫唤,我躺在床上总觉得不得劲,各处转转找点事做, 心里才略微好受些。”   十一脸上是一贯的漠然神情, 却微微垂下眼睫,顿了顿问道:“大人怎么样了?”   “跟那个贼头贼脑的师爷扯了一天的皮, 又要处理那些俘虏、流民的安置问题,听说昨夜三更了还没睡。”李飞摇摇头, 心有戚戚地叹道:“也不知他哪里来的这许多旺盛精力,若换成我,怕是不出一月就该垮了吧。”   “她和你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只是自以为格外能熬罢了。”   十一皱眉, 漆黑的瞳孔里倏忽泛起一点隐约的怒意:“十七没劝她?”   “得了, 你也别怪你兄弟。”   李飞愣了愣,随即失笑道:“大人主意大, 你弟弟一个亲兵, 还能劝得动他?”   眯着眼睛看了看天际隐在云后的暗淡黄日, 李飞轻轻叹了口气:“咱们能做的,就是多替大人分担些事情,他心怀天下,咱们就负责顾着他,否则他说不定哪天就得把自己给操劳死。要我说,这夫人也不够格,大人远征,她一句话都不多说……”   谈到这里,他咧了咧嘴,忽然八卦心起,左右看看无人注意这里,便凑近了些压低嗓音问道:“十一啊,你说大人他和夫人感情不谐,是不是在外面另有红颜知己啊?”   十一:…………   蔡双的事情他略有所知,但其中曲折没必要张扬得满天下都知晓,因而他顿了顿,只道:“或许如此。”   李飞嘿嘿一笑:“年少风流嘛,也不是什么大错。”   十一敷衍地点头。   李飞对他的态度很不满意,眉梢一挑,决定放出一个猛料:“那个姓孟的,你注意到了吗?我觉得他对咱们大人很有点意思!”   “…………”   人民群众的目光如此雪亮,但为了避免林可的真实性别暴露,十一沉默片刻,觉得此时此刻还是应该反驳一下:“他们都是男人。”   “你有所不知啊。”李飞啧啧两声,神秘兮兮地将嗓音压得更低:“他们两个,可不都是男人。”   十一的心脏重重跳了一下,脸上却什么也没显露出来,只是若无其事地向侧边跨了一步封住李飞的退路,右手同时悄无声息地搭上了刀柄:“这是什么意思?”   “旁人我可不告诉他。”   李飞压根没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一副哥俩好的模样大大咧咧揽住十一的肩膀,笑着说道:“我早年间也是在江湖上跑的,所以多少知道些传言秘事。这江湖乱得很,一些姑娘迫于生计,出来跟着父兄跑马卖解,怕招惹是非就有装扮成男人的,嘿,那叫一个惟妙惟肖。”   闭着眼睛回味了一下当年的峥嵘岁月,李飞才接着说道:“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啊,那姓孟的,一定是个女人!”   “…………”   十一握着已经拔出一寸的刀,杀气猛然一顿,神情有点发懵:“你说什么?”   “你是不是傻啊!姓孟的有事没事,眼神就往大人那边飘。咱们大人当然是纯爷们,会喜欢上大人的,当然是女人了。”   李飞理所当然地说道:“而且这个姓孟的一直都遮遮掩掩、神神秘秘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什么事都要穷讲究,我可没见过这么麻烦的男人。还戴个面具,脸遮住了,我难道不会看手吗?我偷偷瞧过一眼,那手上的皮肤洁白如玉,比天水城里花魁娘子的都要细嫩。哈哈,我跟你打个赌,若姓孟的是男人,我李飞的名字从今往后就倒过来写!”   作为一个耿直的糙汉子,李飞还真没想过世上还有“知男而上”这种事,前提错了,推断的逻辑倒是挺顺畅,就是先入为主,把孟昶青和林可的性别给生生掉了个个儿。   十一心中的感想一言难尽,扫了眼新鲜出炉的“飞李”,默默地把刀给插回了刀鞘,出于好心提醒道:“你这话,最好不要在十七面前说。”   李飞疑惑道:“为什么?”   因为作为一个前密卫,十七对主子忠心耿耿,听到这种神奇的推测很有可能会忍不住拔刀砍人……   然而这种理由自然是不能告诉李飞的,十一有些语塞,沉默片刻,幽幽地开口道:“因为十七喜欢孟……姑娘。”   “哦!”李飞恍然大悟:“原来不止我一个人看出来了,那十七怎么不……也对,这么到处乱说对孟姑娘的名节不好。”   他点点头,郑重地向十一保证道:“你放心,不光是跟十七,以后这话,我谁也不说,就此烂在心里!”   成功避免一出惨剧,十一微微松了口气:“嗯。”   他盼着李飞赶紧回去,别再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然而李飞今天的话似乎特别多,半点没有要走的意思。   望着昏黄的太阳,他顿了顿,忽然道:“说起姑娘,不怕你笑话,我有些想你嫂子了。她做得青菜面真是一绝,这世上啊,再没一个女子比得上她。”   李飞的婆娘是个膀大腰圆的母老虎,因为李飞砸坏一个碗,能拿着擀面杖追出他一里地去。在云阳时,军中同僚常常听他抱怨老婆凶悍、家室不宁,十一没想到,远在番峒竟能听他说出这样一番与平日里全然不同的话来。   “她有时候是有些凶,但那是我让着她,不然她能打得到我?我什么身手,她什么力气,连屋门口那块大青石也举不起来。”李飞昂着头得意地自夸了一句,谈及自家的婆娘,声音却不自觉地温柔起来:“临走前,她叫我好好给大人卖力。别说卖力气了,替大人卖命,那没什么可说的,就是,就是……”   说到这里,他语气微顿,故作洒脱地对十一道:“也没别的什么事。你也知道,要是我死了,尸首肯定是就地埋了。那个什么,十一,你能不能替我剪一束头发带回云阳,告诉你嫂子,就说我那天骂她是个没人要的泼妇,那是一时气急,不是真心话。”   李飞脸上带着笑容,话语中没有恐惧与遗憾,只有一种平实的、温暖的悲伤。   十一微怔,随即点头:“好。”   李飞松了口气,随即笑骂道:“你个混小子,不是该安慰我一句,说我不会死什么的吗?”   “谁都可能死。”十一淡淡回答,顿了顿,却又郑重说道:“但我希望你能活着。”   李飞眼圈微红,在他后背重重一拍:“好兄弟!”   说罢他问道:“十一,你若没了,可有什么话要让我带的?”   十一神色一顿,本想说自己没有喜欢的人,却不由自主地说道:“我没什么要与她说的。”   话出口,连他自己都有些恍然。   某些事情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日光折进他那双深井般的黑色眼珠里,橙黄的色调有一种尘埃落定似的宁静与温暖。十一忽然微笑,轻声开口说道:“我虽喜欢她,但她什么都不必知道,这样就很好。”   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想将心意告诉她,不是有千万句话想与她说?   李飞疑惑片刻,若有所感,却又不知从何劝起。情之一字,谁能研究得透,真是红尘多难,人世沧桑,世间事往往如此,直教人唏嘘不已。   “你这样,”李飞道:“她就会跟别人跑了。”   十一顿了顿,点头:“我知道。”   李飞怅然地摇摇头:“我猜到她是谁了。”   十一愣了一下,皱眉:“你……”   “不必多说了。”李飞却是手一摆止住他的话头:“我说你一向不理会俗事,怎么连十七喜欢谁这么隐秘的事情都知道。”   十一:…………   “十一,你不必担心什么。”   见十一欲言又止,李·脑中有个黑洞·飞长叹一声,同情又敬佩地说道:“我知道你想成全自己的弟弟,你尽可放心,我绝不会告诉十七,你们兄弟俩喜欢上的,竟都是那位孟姑娘。”   十一:………… ☆、第89章 交锋   身处京城的孟昶青一心扑在阴谋诡计上, 全然不知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两个爱慕者。与番峒一样,京城的交锋,这个时候也已经到了关键时刻。   胡贵妃顺利地说服了天子, 接下了处理天机阁的任务。那几个道士进宫之后,就在天机阁周围四个方位煞有介事地布置阵法, 弄出来的动静倒是不小, 但因其中涉及皇家隐秘,所有人都心照不宣,一个个全牢牢闭上了嘴, 假装对此事一无所查、全不知晓。   宫里暗潮涌动, 表面上却波澜不兴。   然而这种诡异的平静只持续了一天时间。   第二天开始,宫中各处连夜来都出现怪声。   不止一个人听到这种声音,宫女和太监们声称外面总有窸窸窣窣、啪塔啪塔的声响, 像是有鬼魂靠近,在一下一下地拍打紧闭的窗户。   有人不信邪, 在出现声音的时候上前猛地打开窗户,但窗外往往什么也没有,寒风拂过,外面深沉的黑夜中仿佛突然活了过来, 冷漠无情地凝视着屋内的活人, 要将贸然接近的一切生灵拖下阴曹地府,永世不得超生。   恐惧在众人的各色想象中一点点壮大。终于有人开始做噩梦, 梦里是当年葬身火海、无辜惨死的光宗。   紧张的气氛如同绷紧的弓弦, 然后在那一天, 宫外云蒙山突然传来一声雷霆巨响,流火曳着光尾坠于山巅。   无数人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忙着大惊失色,只有五皇子第一个想到了父皇的安危,他越过惊慌失措的人群,穿过御花园快步赶到天子寝宫门外,却见有一个东西扑面而来,形似一条黑龙。千钧一发之际,五皇子摘下腰间玉佩击之,黑影倏忽散开,于此同时,五皇子胸口巨震,竟是忽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地倒在了地上昏迷过去,之后虽然醒了过来,却是仍然恹恹地卧床不起,用药无数,却没有半点要好转的迹象。   鬼声,奇梦,坠星,怪病……   终于,私下里各种说法都开始悄悄地流传开来。   说法各异,怪论频出,唯一确定的,就是胡贵妃找来的道士本领不济,不仅没能镇住天机阁,若非五皇子挺身而出、以身代之,还险些危及当今天子的安危。   “哈哈哈哈哈哈,主子可安排了一场大戏。”   一个精瘦的男人坐在路边青石上,嘴里叼着根枯草,笑得前仰后合地对初一说道:“这五皇子也真挺会演的,我以前还道他是个书呆子呢,宫里的人,果然一个个都没那么简单。”   “初九,你忘了我们是什么人了?”初一很是瞧不上他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皱眉斥道:“有些不该说的话,就永远不要说出口。”   京城郊外,两人等在一条荒僻的小路边。左右闲来无事,他们便谈到了近来宫里流传甚广的各版本的鬼故事。   “这荒山野岭的又没人,怕什么。”初九死猪不怕开水烫地耸了耸肩,嬉皮笑脸道:“老这么绷着,活得也太累。怪不得一段时间不见,总觉得你好像老了许多。”   “出去几年,你身上的江湖习气更重了。”   初一拿他没什么办法,无奈地摇了摇头,片刻后倒是也起了些好奇心:“那坠星,你大概是用了绑线的孔明灯,巨响是用的□□。但碧瑶宫里的声音,你是怎么弄出来的?”   “一些江湖上惊门的小把戏,有意思吧。”   初九笑嘻嘻道:“黄鳝血静置,不用多久就会凝固分层,取上面无色的液体,再辅以秘药,涂在窗柩上气味能传出一里地去,人闻不到,虫子啊蝙蝠啊都喜欢,死命都往窗上扑。这时若有人开窗,这些玩意就被惊走了,所以一般人瞧不出里头的蹊跷。”   “歪门邪道。”   初一冷哼一声,别别扭扭地承认:“……多少还有点用处。哼,这回将五皇子摘了出去,还让他立了一功,总算是狠狠扇了胡贵妃一个巴掌。”   “接下来就看那位司马老头的了。”初九道:“主子叫咱俩来这鬼地方接他,还说什么事事都不必瞒着他。可我听说那是个年纪一大把的儒生,若是个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的,咱哥俩的日子可不好过,主子的计划也未必行得通啊。”   “放心,当年能选择急流勇退,在最好的时机辞官回乡,那也是只老得成了精的狐狸。”初一眯了眯眼睛:“他与主子自有默契,司马老头这次来京城,就是来替他那个学生铺路的。有求于人,自然清高不起来,老头已经跟五皇子绑在一起了,帮五皇子就是帮他自己。”   “也是,能跟咱主子合作的,肯定不会是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初九不由笑道:“司马老头是这样,那位林大人恐怕也是一样?一月初了,算算日子,他这会儿应当是在番峒欺负那什么草包冯天王呢吧!”   林可确实击败了乞活军的一支偏师,但事实上,冯天王并非初九口中的草包。   冯天王看似莽撞,实则粗中有细,在真正袭击古虹前就对云阳军的实力做了切实的评估。   在计算之后,冯天王认为林可不足为惧,因为云阳军的粮草不够了。从云阳到奉州路途遥远,行兵途中就会用掉不少补给,加上后面被流民和俘虏吃用掉的大头,云阳军此刻必然已经入不敷出。古虹县城没有那么多粮草,就是有也不会都给一支客军。孤悬险地,军需又不足,必然导致士气低落,更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士兵哗变。   “哼,强军又如何?”冯天王远远望着古虹的城墙,冷笑一声道:“不杀俘虏,给那帮流民吃饱饭?领头的这样妇人之仁,哼!老子今天就让他们看看,马王爷到底有几只眼睛!”   “是,是!大人说的是!”   麻子脸的苟丕在马屁股后面跑得气喘吁吁。乞活军里没有骑兵,偶尔抢到一两匹马,就会被冯天王这样的头目拿来摆威风,像他这样靠着拍马屁依附别人的小人物,那是万万分不到的。   “好好干!”冯天王道:“若此战你能砍下个人头,我就给你封教里的掌柜。”   苟丕立刻来了精神,红光满面道:“那,那我要是把姓林的千户给砍了呢?”   “放你娘的狗屁!”   冯天王脸色一黑,手中马鞭重重朝他脊背上抽去:“那是老子要宰的人,是你这种狗一样的玩意儿能动的?”   知道说错了话,苟丕一句都不敢反驳,被打得全身是血,哭喊着大叫饶命,最后蜷缩成一团,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见苟丕一边哀嚎一边滚到了地上,冯天王不屑地哼笑一声,心情忽然又好了起来:“谁敢忤逆我,我就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成!那林可必须活捉,谁捉到了我赏一百两银子。”   “林可——才十多岁的小崽子。”   像是想到了什么,冯天王磨了磨牙,阴森森道:“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等我抓到了那狗杂种,定要将他吊起来,从头顶到脚底,一片一片剐了他的肉烤了吃!” ☆、第90章 大胜   天气越来越冷, 已到了滴水成冰的地步。   寒风从北方肆虐而来, 呼啸着刮过古虹城前的平原, 将乞活军中的弥勒大旗吹得猎猎作响。这支军队中间还算得上军容整齐, 越往外就越乱,几万人勉勉强强组成一个松散的阵形。钟师爷站在城头, 扒着垛口往下看, 只觉得黑压压一片满眼皆是敌军, 害怕得全身发抖, 扯着身边的许三子颤声道:“怎么就真把这群煞星给招来了,你们林将军那办法好使不,可别赔了夫人又折兵!”   许三子一把打掉他的手,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废个什么话!咱们林大人是金刚转世, 还能输给那帮叫花子一样的窝囊废?”   钟师爷又小心翼翼地往城下瞥了一眼,对许三子“窝囊废”的评价很不认同:“好歹那么多人呢,这冯天王凶名赫赫,也不是好相与的对手。再说了,他们举着弥勒旗呢, 都是佛教里的,这弥勒佛……是不是要比金刚厉害那么一些啊?”   “啥!”   许三子双眼一瞪,条件反射就想问候钟师爷的祖宗三代, 转念一想却觉得他的话还真有些道理,立马改口道:“我什么时候说过金刚了?咱林大人是貔貅降世, 貔貅知道不, 吃肉的, 一口一个弥勒佛!”   钟师爷:…………   许三子还想替他家林哥再吹几句牛逼,城下忽然起了骚动。鼓声传来,乞活军兵马开始前进,“弥勒降生,天下安康”的口号铺天震地而来,那股狂热的气势令许三子也不由皱了皱眉头。   “他娘的。”恶狠狠地啐了一口,许三子掏了掏耳朵,骂道:“没吃饭还这么有力气。”   “就是没饭吃,饿得快死了才吓人啊!”钟师爷坐倒在地上,两条腿不住地发抖:“这已经不是人了,都是恶鬼,为了一口吃的连命都不要。我听人说,要是城破了,流民什么都不会放过,米啊面啊不必说,连、连人都吃!”   说到后面,他的嗓音都变了调,尖利得像是指甲刮过粗糙的墙面。许三子听得头大,忍不住踹了他一脚:“闭嘴,怕个屁啊,又不用你上去拼命。何况饿得狠了才好——”   舔了舔嘴唇,许三子望着下面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流民,冷笑一声笃定道:“你这胆小鬼,就安心留在这里看场好戏就成。”   呼喊声越来越近,流民们怀着对食物的憧憬,像巨浪一般涌向古虹的城墙。跑得最快的,是队伍里相对强壮的那些青年男人,看到城墙,他们像是在沙漠中绝望跋涉许久的旅人终于看到了一汪泉水,瞬时间脚步甚至又加快了几分。   他们是第一批炮灰,蚁附攻城时将会极大地消耗云阳守军的箭矢与火.药,同时用尸首填满壕沟,方便后面的乞活军精锐冲锋。   这是冯天王用惯了的战术,然而古怪的事情发生了,离城外壕沟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人群的速度忽然一滞。   “怎么回事?”苟丕疑惑道:“这群泥腿子怎么停下来了?”   冯天王皱眉,心里有了点不好的预感:“事情有点不大对,让督战队上去。”   但督战队注定起不了作用。   冯天王不知道为什么,许三子在却上面看得分明,不由咧着嘴,得意地笑道:“这主意还是我第一个想出来的,只不过上回是撒钱,这回换成了吃的。”   城墙靠外侧星罗棋布地埋设着食槽、铜鼎、铁锅,城里一切能用来装东西的器具都被收集了起来,装满了米糊面糊安置在这里,食物的香气第一时间就引起了流民们的注意。   第一个看到食物的人,像疯了一样扑向面前的铁锅,喉咙里发出连他自己都听不懂的嘶吼,又是哭又是笑,第二个,第三个,很快无数人涌了上来,一双双骨瘦如柴的手伸向面前的米糊。为了防止被打翻,所有的容器都是半埋在地里的。第一个人死死抓着地面,不管身后像是要把他撕扯成碎片的力量,伸长了脖子将脑袋埋入大铁锅。来得太迟、吃不到东西的人怒吼一声,不甘地扒着人墙想要靠近,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人推出去。最后一次努力时,他不幸摔倒在地,立刻有人踩在他的背上,踮着脚想靠铁锅更近一些。   摔倒的人很快就没了声息,他身上的人挥舞棍子,重重打在前面那些流民的后脑勺上,然后踩着尸体不断往中心靠拢。为了一口吃的,流民们你争我夺,前赴后继,一切道德、法律,乃至于来自冯天王的鞭子与怒吼都没有了意义。   “时候到了,”钟师爷见状精神不由一振,陪笑着对许三子道:“你还不快带兵冲下去。”   “急什么。”许三子含糊应了一声,眼睛却牢牢盯着战场变化:“我家大人早有安排。”   在这一问一答之间,情势便已发生了转变。   冯天王正气急败坏地叫督战队杀人,乞活军背后,却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支军队,黑色军衣银色铁甲,连绵的号声响起,刀枪丛林向前有条不紊地移动,肃杀之气扑面而来,叫人只看一眼,就能感觉到其中蕴含的恐怖力量。   云阳军只有几千,而乞活军加上流民有数万人,但他们在那支钢铁军队的衬托下,仿佛在狼群的包围下庞大却杂乱无章、软弱无力的羊群。   百闻不如一见,冯天王张目结舌地回头看去,瞳孔骤然收缩。他见过许多所谓的大楚强军,却没有一个让他刚打了个照面,就能感受到一股彻骨的寒意。   对面军中打起旗帜,纹饰高古,一只黑白相间的凶煞猛兽踞于旗面。军阵中响起一声高过一声的“万胜”呼喊,三角令旗挥舞翻飞,箭弩瞬间齐发。   羽箭铺天盖地而来,乞活军变阵不及,原本冲锋送死的流民都在壕沟前争抢吃食,留在后面压阵的精锐反而挡在了第一线,此时在云阳军的第一波攻击下伤亡惨重。   再考虑这支军队是怎么绕到背后去的,已经没有半点意义。   乞活军的武器兵甲全靠抢掠所得,比不上大楚正规军,若是这么一轮一轮对射下去,必输无疑。意识到林可早有准备,自己恐怕陷入了陷阱,冯天王当机立断,决定摔众直接对冲,以人数优势压制对方,将云阳军拖入一场混战。   冯天王的应对不能说有错,但他忽视了一件事,攻击在糊糊阵面前受挫,而一支伏兵又突然出现在背后,乞活军上下都沉浸在一种焦虑浮躁的情绪中,此时此刻,他的这道命令,实在是太像要突围逃命了!   接到命令的那一刻,焦虑迅速转换成了恐惧,士兵们的冲锋没有了平时的章法,体力好的跑得快,体力差的就被落在了后面,从高空看,乞活军的战线扭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波浪线,而云阳军却展开成了宽大而厚实的阵形,在点与点接触的相对数量上,云阳军反而在人数方面占据了优势。   数十面皮鼓敲得惊天动地,接下来没有任何计谋,云阳军以堂堂之阵应对乞活军的冲击。双方精华对阵,厮杀比之前一战更为惊心动魄。远在城中,似乎也能听到血肉兵器碰撞的声音。   “可算到时候了,冯狗才的脑袋是我的!”   许三子双眼闪闪发亮,一把拎起钟师爷,看向身边披着甲胄的亲兵,只觉得一腔热血在身体里沸腾翻滚:“时候已到,传令开城门,走,都跟老子一块抢人头,赚军功去,大人说了,这群天杀的流寇,他娘的一个都不能放跑了!”   这就是林可先前定好的战术,前后夹击,尽量保全流民,同时最大限度地绞杀乞活军的有生力量。   许三子踌躇满志,想要取冯天王的首级,但出手还是晚了别人一步。   一面倒!   此时的战场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   冯天王重重勒着马缰,对眼前的一切心惊不已。   大楚何时有了这样一支横空出世的强军,为何与在西原的那些军队全然不同,还有粮食,林可到底是从哪里找出来的这许多可以浪费的粮食!?   开战前的豪言壮志像是个讽刺的笑话,他的信心在这一切面前被碾成齑粉。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南洋粮食交易、以及一支运载量巨大的船队意味着什么,凭借福船的运载量,林可携带了远超出他想象的大量粮草,解除了云阳军出征在外的最大隐忧。   为了这一天,孟昶青准备了八年,而林可准备了两年。十年的呕心沥血,足可碾碎一切敌人,何况冯天王一个小小的流寇头领?   “大人!”苟丕心胆俱裂地大喊一声。冯天王恍惚回头,一抹矛尖自他胸口穿出,血迹缓缓扩大,痛觉只有一瞬,很快所有的感觉都随他而去。最后的视野中,他看到弥勒旗跌落泥土中,被千万人践踏,而貔貅旗在风中飘扬,那强悍的黑白凶兽,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眼底。   我为什么会败……   带着这个疑问,冯天王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苟丕恐惧地后退几步,脚底一滑坐倒在地,却发现自己踩上的竟是一颗不知哪里滚来的人眼珠。他打了个哆嗦,望着周围满是鲜血与死亡的战场,忽然爬了起来,拖过冯天王的尸体,用手中的刀用力劈砍后者的脖子。   头颅滚了下来,就像一颗沾满了血的西瓜。苟丕双手颤抖着抱住那个脑袋,高高举起,大声喊道:“冯天王已死,冯天王已死!云阳军胜!”   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乞活军终于在一声声的“冯天王已死”中崩溃,彻底变成了一盘没有组织的散沙。   林可适时下了“投降者不杀”的军令。   无数人放下手中的兵器,惊恐而卑微地匍匐在强者面前。失去对手的云阳兵士先是茫然若失,随之而来的便是狂喜。   几千人对数万人,他们胜了!他们竟然真的胜了,而且胜得如此轻而易举!   欢呼声如响雷,林可听着“云阳万胜”的喊声,抹了把脸,努力压抑住自己极度兴奋的情绪,双手却仍不由自主地轻颤。   这条路是对的,她的冒险与操劳没有白费,她真的建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不再是任何人的附庸,从此站稳脚跟,在这个乱世拥有了搅动风云、参与游戏的资格。   未来还有无数艰险,但那又如何?   赚钱,嫁人,平安喜乐、岁月静好地过完一生?   不!   她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就不能畏缩不前,将自己的世界局限在一方宅院之内。   天高云阔,天地广袤,不论成败如何,她来过,奋斗过,必要在青史上留下独属于自己的那片足迹! ☆、第91章 狐狸   数千击败数万, 这以少胜多的一战彻底打响了云阳军的名气。   但打胜了不代表一切都解决了, 此刻摆在林可面前的就有一个极为棘手的山芋:活着的两万流民和三千多俘虏应该怎么处理?   若她冷血一点,大可以将俘虏都杀了, 再把流民全部遣送回原籍仍他们活活冻死饿死。但这种暴行不光令人难以接受, 会很大程度败坏云阳军的口碑, 同时也是对这些优秀劳动力的极大浪费。   俘虏不必说,能从饥荒中活下来、千里迢迢跟着冯天王来到番峒的流民,都是优胜劣汰之后体力较好的,只要吃饱了养上一段时间,就各个都是身强体健的青壮。   林可要打造一支职业军队,云阳相应的就会出现劳动力缺口。这数万人是不安定因素, 同样也是难得的机遇。但要顺利接收这些人, 有两个问题必需考虑:第一,她只是一个千户,收那么多人去云阳, 若是给人参上一本,扣上个“密谋造反”的帽子,那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第二, 云阳百业方兴, 她未必有这个实力将那么多人都消化掉, 让流民和俘虏真正转化成可用的劳动力。   身边没有可以商量的人, 林可第一个就又想起了孟昶青。   她没在朝堂上混过, 不知道具体怎么做才能避免出现第一点里的情况, 而孟昶青是处理这些事的最佳人选。于是在送出战报的时候, 她同时放出了一只飞鸽,打算参考孟昶青的意见后再做决定。   然而此刻京城里,众人讨论的重心却已经从流民转到了坠星一事上面。   宫闱秘事讳莫如深,难以探知,可那流星和巨响却是不分贵贱、人人都能看得见的。天子脚下的百姓,日子总比别处要好过些,也就有了闲暇,在茶馆一边吃点心一边眉飞色舞地低声讨论这些鬼神之事。   而茶馆边上的一条青石小路上,一辆牛车碌碌而行。赶车的人戴着斗笠遮住面貌,靠在车厢上轻快地哼着荒腔走板的不知名小调,听到茶馆里传来的议论声,那小调的声音又高了些,透出遮掩不住的一丝得瑟来。   一只带着老茧的手掀开帘子伸出车厢,重重在他斗笠上一敲。初一隐含怒意的声音响起:“旺财,闭嘴。”   “狗蛋。”   初九抓着斗笠扭头,笑嘻嘻道:“我唱得分明不错,司马先生都没开口,你气什么?”   他们两个都易容用了化名,初九声称贱名好养活,十分品味堪忧地给自己取了个旺财的名字,并且一不做二不休,顺便把“狗蛋”也一起打包,硬是套在了初一的头上。   初一听到“狗蛋”两字就来气,哼了一声合上帘子,随即便转头对司马康歉然道:“我兄弟二人是乡野之人,不知礼数,还望先生不要见怪。”   司马康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继续矜持地闭目养神。   初一见状,心里微叹了口气。   五十而知天命,司马康活了一大把年纪,身上的狐狸毛有多白,一颗心估计就有多黑,实在不是什么好应付的人物。   孟昶青已经摸清了司马康的态度,但具体合作的细节,还是需要初一与对方进一步细商。   顿了顿,初一只得将话给挑明了:“对方才街头巷尾的议论,先生有何看法?”   “没什么好避讳的。”司马康仍是闭着眼睛,嘴上淡淡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   初一吃了一惊,忍不住道:“可是……”   “有什么好可是的?”   司马康肃然道:“就是后日进宫,在圣上面前,我也这么说。至于五皇子殿下,必定是心病所致,待老夫开导几句,其病自愈。”   初一这下是真的惊了:“司马先生,您忘了此次入京,到底是为了什么吗?”   此话一出,司马康终于纡尊降贵地掀起眼皮看了看他:“年轻人,浮躁。”   他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说道:“见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小狗蛋啊,这里面的门道,你还有的要学。”   这语气颇有些操.蛋。   初一扯了扯嘴角,忍不住郁闷地想:狗蛋就算了,为什么还非要加个小字?   不过郁闷了一会,初一也就想明白了。司马康将来是五皇子的老师,铁打的五皇子党。他一介大儒,若是旗帜鲜明地谈论什么鬼神之事,只会平白引人怀疑而已。只有先将自己摘出去,站在看似超然中立的位置,司马康说的话才会有分量,才能在无形中更好地影响众人,尤其是天子的想法。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若是这一系列计划出了什么事,司马康片叶不沾衣,要脱身也会更加的容易。   老狐狸!   初一心中暗骂一声,却只好扯着唇角,微笑着对司马康道:“先生一身正气,鬼神不侵。迁天机阁一事,非先生不可胜任。”   司马康却又恢复了方才那入定的模样,闭着眼睛嗯了一声,像是在表态,又像是睡迷糊了发出一声呓语。   初一拿这水泼不进的老头实在有些没办法,便暗暗伸手出去,隔着层帘子往初九腰眼上一戳。   初九便探头进来,朝初一扫了一眼,接收到眼色,就把牛车停到路边,敲了敲车门笑嘻嘻道:“先生放心,这牛车拿厚木板做的,隔音,您不必这么藏着掖着。”   司马康依旧八风不动,似乎没有半点要搭理他的意思。   “先生这样,可就没什么意思了。这事很重要,关乎五皇子,关乎主子,关乎您,关乎许多人的荣华富贵,但同时也关乎无数百姓的福祉。”   初九敛了笑意,当他不笑时,瘦削的脸上带着肃杀之气,被掩盖的尖锐气质毫无遮掩地显示出来,微陷的眼窝使得他的目光格外深邃。那些吊儿郎当、让人时刻想揍上一拳的混混气质倏忽褪去,他定定地望着司马康,一句一句地冷声逼问道:“满朝上下,除了从难民堆里爬出来的主子,还有谁真正关心百姓的死活?满朝上下,能推您一把,让您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的,除了主子还能有谁?主子拿命在赌,而您想做大事,却连一句准话也不肯给我们,儒家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难道只是一句空话不成?”   这一番慷慨激昂、绵中带刺的话砸过去,司马康终于抬眼,那不冷不热的态度倒是变了,却只是不骄不躁、不急不缓地轻笑一声。   “我的血,早在几十年前就凉了。旺财小子,你这激将法对老夫没用。”   初九一噎。初一正想接话,司马康却摆手,直言不讳地说道:“得了,小狗蛋你也别跟老夫玩红脸白脸那一套。”   老狐狸果然不好对付。   初一与初九对视一眼,目光均有些凝重。   “别急着动手。”   司马康见状,呵呵笑道:“唉,一代不如一代。年轻人,还是太浮躁。”   在初九、初一两人齐齐的瞪视下,这倚老卖老的糟老头子锤了锤发麻的腿脚,随即掀起车帘往外看了一眼,才转过头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既然上了你们的车,难道还会跳下去不成?只是你家主子行事,有时过于离经叛道,只看结果,不论手段,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我若知道来龙去脉,便免不了要出于忠君之念出手阻止……年轻人啊,你们再多活上些年头,就会明白世事艰难,难得糊涂啊。”   他口中称老,实际却不服老,重新来到这座恢弘的皇城,那些属于老人的沉沉暮气一点点从他身上褪去,雄心与壮志在他行将就木的老朽身体中渐渐复活,若非脸上的道道褶子,他此刻看上去几乎像是一个踌躇满志的年轻人。   “也差不多到地方了,我还要去拜访几位老友,你们不方便跟着,我自己走着去,你们二人在我的落脚处等我便是。”   司马康说完理了理衣袍,肃然地直起身体打算下车,顿了顿,目光炯炯地回头看了初九一眼,忽然又笑了:“你那满堂春唱得其实不错,就是最后几句跑了调。”   满堂春是几十年前曾在京城流行过一阵的淫.词艳.曲,难为一代大儒司马先生这么些年了却还记得清清楚楚,想必当初年少轻狂时,也是条道貌岸然、风流倜傥的大尾巴狼。   市井嘈杂之声隐没了司马康的背影。   初九目瞪口呆地目送这位同道中人走远,连“司马老头”都不叫了,充满敬畏地朝初一开口道:“这通身气度,司马先生当年一定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哪里的大场面,朝堂还是欢场?   初一无言以对,唯有沉默。   只是沉默片刻,初一忽然想到了什么,皱眉问道:“你刚才劝司马先生时,说什么关乎黎庶福祉。你知道主子要从天机阁里拿什么东西?”   密卫里分工明确,除了孟昶青与掌总的初一之外,其余的人包括初九,都只知晓跟自己任务相关的那一部分计划内容。   “我怎么会知道,就是那么一猜。”   初九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你可是第一个跟随主子的,主子的性格你还不知道么,做事有私心有公心,可归根结底,那点私心最后还是为了公心。譬如改漕归海,与整个浙党为敌,一般人谁能干得出这事。为了推进某些事,他几乎不计代价,这么多年,又何曾变过?”   孟家灭门,年幼的孟昶青流落江湖,经历了一场削骨剥皮的蜕变。这么多年,他其实从未自那场灾祸中走出来,只是他将恐惧与仇恨藏得太深,除了最早跟在他身边、且如今还活着的初一、初六、初七、初九等寥寥几人,再没人能窥见他身上残留的那一鳞半爪的痕迹。   ——他的一举一动皆有目的,可谁会在乎其中层层隐藏的深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为那件事情做准备,表现得却几乎就像个在名利场中打滚,热衷于争权夺利的“正常人”了。   “主子的初衷……”   初一微怔,喃喃到一半就警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在揣摩主子藏得最隐秘的某些东西,顿时悚然一惊,随后又忍不住怒道:“你倒成了主子肚里的蛔虫,伯牙身边的子期了?滚蛋!”   初九却笑笑,不光不滚,还索性在车上找了个地方,安安稳稳地坐了下来:“你吼什么,怪没意思的。咱们最初的十个人,现在只剩下一半了。我其实挺不喜欢你这拒人于千里之外,事事都爱端着的脾气的,你大概也不喜欢我,没办法,稍微忍一忍,反正过几日我又要走了。”   初一抿了抿唇,想照例喷他几句,却发现鼻子不知怎么的竟有些发酸,顿时恼羞成怒道:“你走了最好,主子身边又能清静几天。”   “你这脾气还真是万年不改,嘴里说出来的什么话都得反着听。”   初九笑道:“你别急,我就是有几句话想托付你。”   他将懒洋洋的笑容收敛起来,抬眼看着车顶,语调不怎么认真,却透出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意味来:“狗蛋,你见主子哭过吗?我见过一次,就那么一次,初二、初三、初四、初五他们几个那回都死了,他坐在灯光晦暗处喝酒……”   轻轻叹了口气,初九继续说道:“主子年纪轻、十七八岁的时候脑子就好使,阴谋诡计一个个往外蹦,可我心里其实一直都不服他,但那时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跟了这么个主子,从今以后再出生入死、肝脑涂地也值了。”   脑海中描摹出那时的情景,他怀念地笑了一下,转头看初一,轻声问道:“你呢?”   初一愣住,随即道:“有一次暗杀,我出剑慢了一步,想要靠身体挡住对方刀势,主子一把推开我,险之又险地自己出招挡住了那个杀手。”   初九哈哈大笑:“剑都拔不出来,像是你能干出的傻事。”   初一眉梢一跳,怒道:“放屁!”   两人突然都沉默下来。   “小一。”   良久,初九突然开口道:“哥们几个天南地北,我过几日也要走了,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回来……”   说到这里,他的话音突然顿住了。   初一的脸色渐渐缓和下来,接着他的话郑重说道:“你放心,我管不了别的,但有我在,就一定让主子好好活着。”   “好。”   初九笑起来:“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没做到,我成了鬼也不放过你。”   他大概天生是个当混混的好材料,这严肃的状态维持不了多久,说完这句,便又故态重萌地可恶起来,扯着初一调笑道:“光管生死可不行,记得给主子找个漂亮媳妇。”   初九就是习惯性的日常一嘴贱,然而听到“媳妇”二字,初一的表情却略微僵硬了一瞬。   这一闪而过的神色逃不过初九的眼睛。   他立刻挑眉,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京城这边一向是我出面,所以沈夫人知道我是主子的亲信。”   初一迟疑片刻,终于还是说道:“前些日子,她私下里向我托付过一件事,说主子喜欢上了一个叫林可的人,让我好生劝一劝。”   初九更疑惑了:“主子有喜欢的人了,这不是好事么?”   初一深吸了一口气,幽幽道:“林可若是个女人,那自然是件好事。”   听着他的语气,初九慢一拍想起了云阳的某位千户,顿时有了种不好的预感:“……你是说?”   初一点点头,痛心疾首道:“没错,咱们主子出去一趟,怕是一不小心断了袖。”   然而作为一个老司机,初九的脑回路有所不同。他沉默片刻,忽然有些迟疑地开口:“那什么,照常理来说,这武官,是不是都挺膀大腰圆,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   初一眼皮一跳:“你什么意思?”   初九琢磨道:“你说,咱主子跟林千户断袖,是在上面,还是在下面啊?”   初一:…………   初九:………… ☆、第92章 开端   且不说初一和初九心中如何纠结, 孟昶青的计划,在司马康的推动下, 终于走向了下一步。   司马先生是著名的儒家大贤, 他决定收五皇子为关门弟子,自然是一件大事。   若在别的时候, 这件事大概会受到多发阻挠。但此时胡贵妃做事出了纰漏,五皇子却挺身而出、替父受难。因为沈夫人的关系,五皇子原本就颇受天子宠爱,这样一来, 天子的心更是偏得没了边, 力排众议定下了这件事, 还亲自接见了司马康,顺便垂询了一下坠星之事。   司马康大义凛然,直斥妖邪,又提出要跟五皇子见一面。老师要见学生,自然不好拦着。天子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谁能想到, 司马康到五皇子的寝宫转了一圈, 这位皇子的病竟然就不药而愈了。   这下宫里炸开了锅,私底下都说是司马先生一身浩然正气,将作祟的鬼神都给吓跑了。这话连天子都有几分相信, 身边几个太监一撺掇, 他就像是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 将搬迁天机阁的差事一股脑儿全压在了司马康的头上。   司马康一点都不信鬼神之事, 虽拿不出什么证据来,但坚称一切怪事归根结底都是有人搞鬼。他不放心宫里的人,向天子请命,说是想带自己的家仆入宫处理天机阁的一应事务,最后再由将作监查收。   天子破格准了。   于是初一手下的密卫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混进了宫。   天书的事已解决了大半,而另一边,孟昶青收到了林可的飞鸽传书。   将青壮转化为可用的劳动力,不光需要财力,还需要一套完整而成熟的制度。事实上,目前孟昶青能解决的只有第一个问题。   俘虏好说,云阳进一步发展下去,迟早得架空上头的指挥使,这点人数到时候靠挂在指挥使名下即可。但流民就麻烦许多……   林可的谨慎是有道理的。   大楚开国时的户籍制度十分严格,虽说到了现在,许多政令早已形同虚设,但将上万流民拉到云阳落籍还是很犯忌讳的一件事。   幸而司马老狐狸放着在天水养老的好日子不过,回来就是打算搞事情的,这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估计就要烧在西园的流民问题上,在大楚这颗脓疮上生生地剜下一块烂肉来。   朝堂上的风向怕是就要变了,若能搭上这阵东风,那一切就都好说。   然而司马康毕竟辞官多年,此番势单力薄,想与官场惯例对抗并不容易。既然如此,他就免不了要帮着推上一把,若能将西原流民的问题一举解决,想来浙党与东儒党高层应该也不至于反对,难办的反倒是那批基层的官员与胥吏。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孟昶青眼底浮上一层浅淡的倦色,低头按了按鼻梁,拿起瓷杯啜了口浓茶,心里却忽然想起了林可听到让流民去送死时的悲愤神色。   阿可…………   若此事成了,阿可……大概会高兴吧。   自嘲地笑了笑,孟昶青不由自主地伸手拿过一个盒子,取出里面的一张画来。上面那只头上有个“王”字的虎斑猫神气活现地咆哮着,连带着黑墨白纸、沉寂的书房都灵动活泼起来。   七八盏灯将偌大书房映照得光亮如白昼,外面的夜色进不来,热闹自然也进不来。能陪着他的,也就只有这么一张画,一只气鼓鼓的虎斑猫。   孟昶青在桌边一动不动地坐了足足有一刻的光景,忽然轻轻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将画与悠然暗生的情绪都卷起来,顿了顿,却又不想将它装回黑漆漆的木盒里。   这么一犹豫的功夫,门口传来脚步声。初一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主子,宫中十五有急报。”   孟昶青皱眉,下意识地快速将画藏进旁边的纸堆里,随即才淡淡道:“进来。”   初一进门,先是打量了下孟昶青的神色,随即才道:“主子,伏寿阁后门中间往右数第三盏灯笼,今晚没亮。”   天机阁里有各式各样的东西,全是光宗留下来的,鱼目混珠,良莠不齐,当年全被一股脑儿塞进了阁中,这么多年缺乏维护,虫咬鼠啃的,一多半都成了破烂玩意。可再破烂,这也是皇家破烂,出库与入库都有将作监的人点校清点一遍,一件都不能少,一件都不能丢。   若是其他人,巴不得早点将差事办好,把这个烫手山芋给丢出去。可司马康并非得过且过之人,硬是秉着严肃认真的精神,没事找事地提出要将这些个杂七杂八的破烂理出个章程来再搬进新址,便向天子请旨,求借伏寿阁一用。   他一向是这样的脾气,天子倒也没怀疑什么,反正已经破格过一次了,再来一次也没什么,便准了他的奏请。   ——于是孟昶青有了三天时间盗取天书。   易容成司马康仆从混进宫里的是十五的手下,长庚。清点过程中,不管是司马康还是他的家仆都不能擅自离开,而等到清点结束,所有人都会被仔细搜身,连一点纸片都带不出伏寿阁。长庚有过目不忘之能,这种情况下,由他将天书看一遍背下来,原本最是神不知鬼不觉。但既然灯笼灭了,那就是事情有变,盗天书一事,恐怕不会如原先计划那般顺利了。   “十五怎么说?”孟昶青扫了初一一眼,开口语气平平地问道。   “禁卫查得太严。”   初一摇了摇头,恭敬道:“十五那里还没有具体的消息传出来。”   孟昶青沉吟片刻,起身道:“准备一下,我要出去。”   “是,我这就叫人备车。”   “嗯。”孟昶青迈步走到房门口,想起了什么,对初一吩咐道:“把我桌上的书信收拾一下,快马送到云阳。阿可……”   说到一半,他却停了下来。   初一疑惑地问道:“主子?”   远在京城,他能帮上阿可什么?阿可又当真需要他么?   “没什么。”孟昶青垂下眼眸,硬是将沸反盈天的千万思绪全自心底驱赶出去,片刻后只是笑了笑,轻声说道:“处理眼前的事情要紧。去吧,这是第二日了,留给我们应对的时间不多。”   此刻已是清点天机阁杂物的第二天,除了长庚,现在还没人知道伏寿阁里具体出了什么意外。   灯火如豆,灯芯不时噼啪作响。   昏黄的光线下,长庚看着眼前在司马康的默许下偷出来的天书,心里委实有点愁。   光宗也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生生编出这蚯蚓一样弯弯扭扭的字也就算了,反正以他的记性,花个一天也能勉勉强强全都记下来。   但是,   但是,   谁都没告诉过他,天书上面竟然还有这么多根本看不懂的图!   ——没错,光宗是个科学严谨的好同志,区区文字描述怎么能满足一个理科生的自我修养,在这本书上,他不光画了示意图,还细细地分了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比例合理,尺寸精确,就是在几百年后害苦了某个深夜背书的苦逼密卫。   长庚的内心是崩溃的。这些图案复杂精细、不明觉厉,稍记错一点,估摸着就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根本不是死记硬背,回去就能完完整整地复原出来的。   无奈之下,他也只能将所有的图都小心描画下来,按照原定的第二套计划将其藏匿在伏寿阁,等风头过去再由主子安排其他人回头来取。   只是这样一来,风险升高何止一倍。   而且不知为何,守伏寿阁的禁卫军格外严格,这帮老爷兵不知怎么突然就勤快起来了,围墙边上有好几处暗哨,递进来的食盒要查,吃完了拿出去的食盒更是每回都要被他们仔仔细细地翻过一遍。   “宫中这么多怪相,大抵谁都怕再出什么事吧。”   长庚摇摇头,强忍睡意将灯拨亮了些,一边不求甚解地抄图,一边郁闷地喃喃自语道:“这光宗不会真是个妖孽吧,哪儿来的这许多东西可编。”   在他的笔下,一台机器的样子正在慢慢成型。一个纺轮带动八个特征性的竖直纱锭,那正是18世纪60年代由织布工詹姆士·哈格里夫斯发明的珍妮纺纱机。   还有火铳,水力织布机,化肥制作…………   一切对长庚,对这个时代的其他人来说,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古里古怪。   直到此时此刻,尚且没人知道这些鬼画符的真正意义。   事实上正是因此,百年来,这些超越时代的伟大发明都被尘封在天机阁内,与光宗一起遭受人们的诋毁、忌惮或遗忘。   没人看出其中蕴含的价值,与其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无尽的阴谋与算计,鲜血与伤害。大楚的统治者对此讳莫如深,一月前诡异的童谣开始流传,当今天子才再一次打开了天机阁,却将里面的东西都当成了邪祟,避之唯恐不及。   对大楚的高高在上的皇帝们来说,这些东西或许当真是危及统治的毒瘤。   然而当天机阁开启那一刻,一切就再也无法逆转,光宗再也不是一个寂寞而黯淡的影子。百年前,没人能真正理解这个异时空的来客。但时隔百年后,他的知识,他的理念,他的思想在滚滚的时代长河中终于找到了那个命定的继承者。   林可在对的时候,来到了对的世界。   随着时间的推进,大楚的本土技术也在不断成熟。许多在光宗时代看似天方夜谭的东西,如今已经具备了实现的基础与可能。   长庚,孟昶青,大楚的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就在这个平凡的夜晚,一个大时代正在开启。   机器大工业叩门而来。 ☆、第93章 试探   同一时间, 番峒。   大胜之后,云阳军开始扫荡周边剩余的乞活残军。俘虏和流民的数量进一步扩大, 林可面对数万张嗷嗷待哺的嘴,心中的郁闷与焦虑可想而知。   粮食问题还在其次,关键是流民的数量大大超过了云阳军本身,在这种情况下,维.稳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于是一方面,林可把流民原本按照宗族、乡邻关系自行结成的小团体打乱, 重新编排,并密切监视、严格管控;另一方面,她将俘虏中罪大恶极的那部分红阳教教头挑选出来,搞了个群众诉苦大会, 算是让流民们的戾气有了一个发泄的出口, 同时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决不让流民们每天无所事事, 以此减少这些人闹事的机会。   如此刚柔相济,她总算把萌发的危机限制在了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稍微松了口气, 林可伸展了下身体, 披上十七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厚重狐裘, 缓缓走出自己的营帐。   夜色清冷, 寒气扑面而来。风中夹杂着晶莹的雪花, 被营地各处的火把染成温暖的橘红色。林可抬手, 飘飘摇摇的雪片在她的手心融化成水, 被激得打了个寒战, 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一年竟是不知不觉、忽忽悠悠又过到了底。   这么些日子,她又蹿高了一大截,终于褪去了残留的少年气息,举手投足间自成做派,隐隐透出一丝血与火洗练过的精气神来。又长大了一次,可如今十六岁的她,和那时十六岁的她,仿佛全然不同的两种生物。   那时十六岁的她还是个孩子,天塌下来了有爹娘哥哥顶着,如今却只剩下她一个,想吃顿团团圆圆的年夜饭都不知该找谁,于是她就成了林哥、林将军、林大人,要替千千万万的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顶着这片天。   她心里有些难过,可坚强久了就成了习惯,连这点难过也是淡淡的,仿佛半寸长的蜡烛头,刚点火就烧得一干二净。   可真累啊…………   仰头看看暗沉沉的天,她感慨过后,忽然就有点来气,心想去他娘的,都翻身农奴把歌唱当领导了,还不能开个后门给自己放个带薪假了?   图什么啊,累死累活、当牛做马的,她又没有年终奖可以拿。今天一整天她还就不干活了,她还就任性了,她还就旷工了!   怀着翘班的雄心壮志,林可挥退身边跟着的几个亲兵,一时也想不出有什么可以干的,就索性饶有兴致地在营地里转悠起来。   从前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许多东西都是察觉不到的,而像现在这样漫无目的、怀着一种观光的心情到处走走,林可才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多少有些陌生起来,那些平时注意不到的细节一点点展露在眼前,密布的营帐,角落里的水桶,地上斑驳的积雪,一切都显得特别的……   ……脏乱差?   等等,云阳营以前是这个样子的吗?!地上淌过的是什么,前边往右那一坨是什么玩意?还有空气中弥漫的这股难闻的味道……生活在这种鬼地方,兵士流民俘虏又人人人从从从众众众的挤了一大堆,卫生防疫工作真的能处理到位吗?   默默地挪回了迈出去的步子,林可心里瞬间冒出了一大堆的整改方案,转头便想回营帐找人来开会,忽然猛地想起来自己今天在放假,动作就是一顿。   也不是要紧急处理的问题……   “天生劳碌命”五个大字在脑海中闪过,林可眉梢微挑,下一刻果断决定将此事延后处理,眼不见为净地换个方向溜达。   离开军营,她也不想去流民聚居地,这一溜达,就不知不觉走到了马厩。   苜宿草的种植还没有大面积推广,木家堡的良马只能在明年大规模引进。这里面的马,都是从乞活军手里缴获来的,总共也只有二十多匹,被那帮流寇糟蹋得状态都不是很好。   但这个时代,马是很值钱的大牲畜。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林可便派了专人负责照顾这些长腿的银子。在云阳军的精心照顾下,这批马的情况竟然渐渐地好了起来,再养上一段时间,估计就能派上用场了。   见林将军来了,马厩里的士兵都诚惶诚恐地站了起来,脸上是要满溢而出的崇敬神色。最近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受到这种注目礼,林可一开始还有些不自在,如今已经完全习惯了。她冲这些人温和地笑笑,随即隔着木栏看那些马匹不紧不慢地咀嚼草料,心里便也逐渐地平静下来。   唐七便是这个时候到的。   与司马康一系合作的事情,不是在信里三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所以他只得从天水一路赶到番峒,扑了几次空才终于在乌巢找到林可。   漫天风雪中,林可穿着雪白的狐裘,脸上被冻得不见多少血色,整个人几乎隐没在一片飘摇的白色中,唯有唇瓣相接的一条线带了些许红晕,仿佛冰天雪地间胭脂化水。   一堆见面打算说的俏皮话都噎在了嗓子里,唐七怔怔地站在原地,心里突然转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林可怕不是个姑娘吧……   然而这念头一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蔡双且不说,他是亲眼见过林可与穆三娘之间**一度、爱恨情仇的,哪家姑娘能搞出这种风流韵事来?别人信不信他不知道,反正他是打死了都不会相信。   他家主子怎么就断袖了呢?   怎么就瞧上一个红粉遍天下的风流种子呢?   怎么……偏偏就喜欢上了林可呢?   心中暗自叹了口气,唐七将那一点苦涩深深地藏起来,见云阳兵士上前通报后,方才迈步走上前去,挤出点笑意来开口道:“林大人,好久不见。”   林可偏过头,神色从讶异转为欣喜:“唐七?你怎么来了。”   原本是想先说正事的,可唐七顿了顿,到底还是没忍住,张了张嘴忽然开口道:“林大人,上回蔡双那事也是我第一个提醒您的,您也知道我眼睛毒吧。”   这话没头没尾的。   林可愣了愣,疑惑地问道:“怎么?”   唐七是第一批跟着孟昶青的,看着自家主子从青涩少年变成如今的模样,除了一颗耿耿的忠心外,竟还生出了一点为人父母的诡异慈心来,眼看对方要往单相思的大坑里跳,若能拉拔怎么都得拼了命地拉上一把。   “您这般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唐七紧紧扣着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就没发现,有什么人喜欢上您,都快喜欢到骨子里去了?”   “你是什么意思?”   林可缓缓地瞪大眼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煞白:“不可能,军营里连头猪都是公的,我最近又注意得很,绝对没有再撩过一个妹子!”   “……”   唐七眼角跳了几下,半晌后才艰难道:“我没说女人。你看,这世上也不光有女人嘛。”   顿了顿,他干咳几声,不知道怎么说合适,索性破罐子破摔地直接开口:“你就没注意到,有个别男人也喜欢上你了?”   林可:…………   这句话就跟块石头似的,哐地一声砸到她的胸口,压得她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我一个大男人。”   她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勉强维持住了平淡的语气:“怎么还会有男人喜欢,怕不是见鬼了吧?”   林可担心自己的性别泄露,唐七却与她全然不在一个频道上,仍兀自道:“这世上有分桃断袖之癖的人也不少,只是你不知道罢了。这喜欢二字,哪里由得了人呢,真一眼看上了,是男是女又有何关系?论起搭伙过日子,两个男人能互相扶持,能聊的话也不限于柴米油盐、一方家宅之间,或许还相处得更好也未可知。至于香火,大不了过继一个,生恩没有养恩大,孩子么,谁养大的就亲谁,同自己生出来的也没有什么两样……”   他在这里苦口婆心、滔滔不绝地列出断袖十大好处,林可却是半句都没听到耳朵里去。   “……得了。”   林可将差点跳出喉咙口的心给塞回去,忍住抡起旁边拴马的青石往唐七脸上呼的冲动,没好气地说道:“扯什么犊子,你直说吧,有谁喜欢上我了?”   唐七猛地闭上嘴,踌躇片刻,犹犹豫豫地开口道:“要不,您猜?”   林可:…………   青石不够了,她好想把整个马厩都给抡起来,重重地砸在唐七的那张二皮脸上头。   不过……   沉吟片刻,林可皱眉问道:“是,王小二么?”   唐七:…………   “这小子每回见到我,双眼都是亮晶晶的。”林可越想越对:“他在云中号上受训,每次我去视察,他训练干活都特别起劲,还特别喜欢往我身边凑。”   “他那是为了讨好上司,想要升官。”唐七皱眉道:“不是他,再猜。”   “不是他?”林可疑惑地皱了下眉,自言自语道:“其他人也不大对,但他们都娶亲了,十一跟十七不大像。流民里倒是有几个特别狂热的,但唐七也没见过这些人啊。”   悚然一惊,她猛地抬头,狐疑地盯着唐七看了一会,艰难地开口说道:“唐七,虽说咱们也算一块出生入死过,交情也还算不错,但是……断袖是条不归路,你可千万不要踩上去啊!”   唐七:…………   猜了一圈偏偏就漏掉了孟昶青,可见林可对他家主子是真的没什么意思。   这一下,唐七算是彻底死了心。他只得无奈地笑笑,摇了摇头道:“我跟你玩笑呢,你还真信了。我隔三岔五去一次青楼,像是要断袖的人吗?”   这话里透出一股求而不得的辛酸意味来。   林可颇为尴尬,抿唇拍了拍唐七的肩膀,斟词酌句地开口安慰道:“我也不是看不起断袖,只是已经娶亲,心中又还住着一个穆三娘。天涯何处无芳草,你,那个……也帮着劝劝那个喜欢我的人,叫他别在我这颗花心歪脖子树上吊死,早些找到一个真正能与他白头偕老,幸福美满度过一生的人。”   “我也是这么想的。”   唐七长长地叹了口气,替自家主子认命道:“算了,不说这个了。我这次来番峒找您,是想跟您谈一谈朝堂上的形势。这里不大方便,您的营帐在哪里,咱们去哪里说。”   难得的休假算是彻底泡汤了。   但正事要紧,林可紧了紧身上的狐裘,老老实实地将“劳碌命”三个字挂到脑袋上,领着唐七回了营帐。这一聊便是大半天,等到送走唐七,天边已经挂上了红艳艳的朝霞。   吩咐亲兵准备早饭,林可转进屋里,将炉火拨得旺了些,方才坐回到书桌后面,视线一扫,就看到了桌上那个厚厚的土黄色信封。   这是从京城加急送过来的,口子用红色火漆封住,上面盖了孟昶青的私章。唐七半路遇见送信的使者,便把东西一起带了过来,一夜过去,这会儿林可才腾出手来浏览里面的文字。   那座恢弘皇城里藏污纳垢,孟昶青在别人眼里是翻云覆雨、位高权重的宠臣佞臣,盯着他的人怕是不少,贸然行盗取天书一事,一个弄不好就是墙倒万人推,万劫不复的下场。   理清了诸事脉络,林可的心就慢慢地提了起来。   若是孟昶青出了事……   覆巢之下无完卵,孟昶青出事,云阳片刻间就会被各方势力撕碎瓜分。   “要我信你么?”   林可拿着信纸微微一偏头,有些茫然地看着跳动的炉火,胸口的那丝焦虑与寒意不知怎么就慢慢地退了下去,虽仍有几分闹心,却有了一种难以言明的笃定。   ——那是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信任与默契。   回过神来,林可忽然笑了笑,随即漫不经心地将信纸翻了翻,打算找找还有什么剩下漏过去没看的,或许是动作大了些,手腕一抖,就有一张纸片飘飘飖飖地落到了地上。   林可怔了一下,随即便无奈地起身绕到桌前,将那张纸拾起来,低头想吹去上面沾染的浮土,视线不经意地扫过纸面,却猛然就那么顿住了。   纸上并非孟昶青凌厉的字迹,却分明是一只栩栩如生的虎斑猫—— ☆、第94章 巫蛊   孟昶青尚且不知画已经到了林可的手里。   番峒兵荒马乱, 京城则是暗潮汹涌。   夜色如水, 湮没了琉璃瓦的重檐叠嶂、亭台楼阁, 朱漆门上方, 伏寿阁三字隐约可见。前些日子的喧嚣已然散得一干二净, 这里又恢复成了整个大楚宫中最为僻静的角落之一。   院墙上铺陈着密密麻麻的爬山虎藤枯枝, 将景色衬得格外荒凉, 寥寥几个灯笼只能驱散底下小小一片阴影,更远的地方是月色星光都不能穿透的黑暗, 横七竖八的灌木丛中不时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一个小太监跪在地上,正在偷偷挖掘什么东西, 不时还警觉地抬起头来往四周看上一圈。   然而他自以为隐蔽,却不知稍远处, 有不止一双眼睛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生面孔……”禁军统领胡雍皱眉道:“不是那女人身边的亲信?”   “管他是谁呢,出现在这里, 怎么都跟沈夫人有关系。”   一个禁军侍卫讨好地笑道:“就算不是,只要把人抓起来, 一顿板子下去,要什么样的口供没有?定然叫那姓孟的吃不了兜着走。”   “放你的狗屁!”   胡雍冷笑一声:“孟昶青要是那么好对付, 早八百年老子就拿他的脑袋喂狗了, 还用得着你在这里瞎出主意。这次放长线钓大鱼, 要的就是实实在在的证据。哼, 姓孟的王八聪明一世, 还不是叫我大姐看出了端倪?布下这么大的一个局还想不留痕迹, 那真是做白日梦。敢对天机阁里的玩意动心思,这回拔出萝卜带出泥,别说孟昶青,就是沈贱人、五皇子也一个都别想跑!”   那禁军侍卫被胡雍劈头盖脸一顿骂,脸上有些讪讪。他不敢再多嘴多舌,只能打起精神盯着那小太监,见那太监终于直起身打算离开,眼睛顿时一亮:“他找着东西了,大人,咱们拦不拦?”   “不拦。”胡雍啐了一口,脸上的冷笑缓缓加深:“咱们跟上去。”   那小太监还不知道自己身后缀了尾巴,拍了拍身上的浮土才施施然出了伏寿阁,顺着大路走了一段,就忽然转向蹿进了一条不起眼的小道,熟门熟路地拐了几个弯,方才低着头进了沈氏居住的凤箫宫。   事情算是成了一大半。   胡雍已经做好了和孟昶青彻底撕破脸的准备,立刻叫人将整个凤箫宫给围了起来,随即便志得意满地迈步走了进去。   宫室内灯火通明,纱幔低垂,几笼鹦鹉画眉一类的鸟雀叽叽喳喳,沈夫人一身蓝色的拖地长裙,乌发只用玉钗松松簪起,一边拈了果脯喂鸟,一边与宫女、嬷嬷们说笑,见到有人突然闯了进来,惊怒神色还来不及浮现出来,只是微微蹙眉,往后稍稍退了一步。   “大胆!”   资格老些的嬷嬷立刻站了出来,挡在沈夫人身前,指着胡雍怒斥道:“凤箫宫也是什么人都能乱闯的,快退下!”   “并非我有意打扰夫人。”   胡雍眉梢一挑,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道:“只是职责所在,巡夜时看到贼人闯进了凤箫宫,怕不是个刺客,这才进来搜一搜。”   沈氏此刻已经反应了过来,明白来者不善,吩咐身边得力的宫女将暂住偏殿的孟昶青叫来,随即才望向胡雍,寒声说道:“胡大人一面之辞,就跑到后宫里弄出这么大阵仗来,恐怕不大好吧。若是天子知道了……”   “我替天子做事,问心无愧。”   胡雍毫不犹豫地打断沈氏的话,无所谓地笑了笑道:“等这件事了了,我自然会脱了这身官袍向您谢罪,但宫中有刺客,我不能不管。否则夫人有所损伤,我实在无颜面对天子。”   说着,他一挥手,干脆利落地下了命令:“一个角落都不准放过,给我细细地搜。”   “等等。”   一个略显低沉的声音响起,带着一种直扣心弦的韵味,利箭般穿透这喧嚣嘈杂的环境传入在场每一个人的耳中。   胡雍笑脸一僵,转头看向来人:“孟大人?”   他与沈氏作对,也不单为了自己的姐姐。他一向看不惯这姓孟的,旁的也就算了,因孟昶青不日就要离开京城,天子竟特许此人在凤萧宫中留宿一晚,这样的恩宠真是让胡雍又恨又妒。   “这事没有可商量的余地。”   胡雍瞬间就跟斗志昂扬的公鸡一样张开了羽毛,一字一句道:“刺客,我抓定了。”   然而与胡雍咄咄逼人的姿态不同,孟昶青未着官服,墨黑长发简单用一根青缎绑在脑后,似是全然没将胡雍当成对等的敌手,只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全身带着股懒洋洋的意味,但这简简单单的一个神情,却又从骨子里散出盛气凌人的贵气与睥睨来。   “胡大人。”   他缓缓弯起唇角:“这一步踏出去就是万丈深渊,你可想好了。”   “不劳孟大人费心。”   胡雍咬牙道:“刺客就在宫中,不找出来,我寝食难安。”   “不成功便成仁,胡大人好决断。”   孟昶青挑眉,语音中暗藏讥诮:“只是若找不到那个刺客,不知你之后打算给一个什么样的交待?”   胡雍本以为能逼得他进退失据,却不想孟昶青竟是一副云淡风轻、稳如泰山的样子,心中便有不好的预感升起:“我亲眼看人进来的,难道还会有错?”   “眼见未必为实。”孟昶青笑了笑,视线投向匆匆赶来的那个禁军侍卫:“也不知你的属下,是否能找到些有用的东西?”   “全找过了。”那侍卫的脸色极其难看:“没见到那个小太监。”   “小心易容术。”胡雍深吸了口气:“你一个个仔细查过去,宫女、嬷嬷也不要放过,我就不信他还能插翅飞了不成?”   “大人……”听到易容术三字,侍卫像是想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道:“会不会那小太监先前就易了容,进凤箫宫之后才卸下□□。若是这样,我们根本找不到人。”   “蠢货!”胡雍颊边的肌肉猛然一抽:“找不到人,就找东西!给我搜,他带过来的东西,一定还没来得及带出去,给我一寸一寸地搜,给我挖地三尺也要把东西找到了!”   一群侍卫又忙不迭涌向了后殿,孟昶青微微皱眉,冷冷开口道:“胡大人,你这般做法,是否已经越界了?”   胡雍此刻已经豁了出去,闻言一脸狠厉地回答道:“事已至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间屋子,还有孟大人和沈夫人的身上似乎也还不曾搜过,得罪了!”   孟昶青弯起唇角,似笑非笑地望着胡雍:“你不怕死,大可以试一试。”   场面一时僵住,房内鸦雀无声。   就在这时,一声尖利的“天子驾到”打破了室内的沉默。太监宫女鱼贯而入,沿着两边站定,恭敬地弯下腰。一个身材中等,略微发福的男子迈步而入,大马金刀地掀起衣摆坐在上首,视线在众人身上扫过,最后定在胡雍身上,沉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只穿了件深蓝色厚缎常服,身上也没有什么不怒自威的骇人气势,然而胡雍却是膝盖一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陛下,臣巡夜时见到一个可疑人物进入凤箫宫,因此才斗胆……”   “不必辩驳了,若不是青儿遣人报信,朕还不知你有这样的胆子。”   天子眉峰微微一跳,每个字都像是在冰水里浸过一样:“既然有刺客,那就该立刻上报给朕。你竟自作主张,直接来沈夫人这里寻衅滋事?”   天子来得太快,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眼见大势已去,胡雍浑身一抖:“陛下,臣立功心切……是臣错了,臣有罪!”   天子冷哼一声,不去理会他,只冲着沈氏招了招手:“宓宓,过来朕这里。有朕看着,看谁敢对你不敬。”   沈氏莲步轻移,贴着天子坐下,强忍着眼泪说道:“陛下,我没事。胡大人也是一片好心,只是行事稍有些莽撞,且今晚之事,我想胡妹妹也必定不知情,还请陛下不要怪他们。”   “……委屈你了。”   天子拉着她的手轻轻拍了几下,叹了口气道:“这事,胡雍确实做得差了,胡贵妃那里,我也会好好训斥几句。你尽可放心。”   训斥?   沈氏抿唇,垂下头掩饰脸上闪过的一丝悲意。   胡贵妃处心积虑算计她,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然而天子纯孝,因为太后的关系,从来不曾真正处罚过胡贵妃,甚至对胡雍也是多有关照。今天被欺到门上,她本想以退为进,让胡贵妃真正伤筋动骨一次,谁知天子竟然借着话头就坡下驴,胡雍会如何尚不得知,但话里话外,天子都是要将胡贵妃从此事摘出去的意思。   所谓恩宠,也不过如此。   “我知道了。”沈氏顿了顿,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本就不关胡妹妹的事,这训斥索性也免了吧。”   “宫中能替朕着想的,也就只有宓宓一人。”天子没察觉到她低落的情绪,兀自欣慰地笑道:“青儿这次出京,又不知几年才会回来。索性我再开一次恩,让他在宫中多住上几天再走,正好我也有事想要问他。”   “住一晚也就算了。”沈氏愣了一下:“住几天,怕是不合规矩……”   “规矩也是人定的。”天子道:“青儿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不算外人。”   他正打算趁热打铁地再哄上几句,和个稀泥将今晚的事情揭过去,却万万想不到,只这么片刻就又有波折横生。   ——先前进屋搜查的禁军侍卫没发现刺客带进来的东西,却从沈氏床下发现了巫蛊。   两个木偶人身上穿着白色的麻布衣服,身上用鲜红朱砂写着名字与生辰八字,一个是太后,一个是胡贵妃生下的六皇子。 ☆、第95章 宫斗   蛊, 古音通诅, 是一种诅咒之术。所谓“巫蛊”, 即巫鬼之术或巫诅(咒)之术也。西汉武帝晚年, 就曾发生过巫蛊之祸, 从而造就了前后牵连共数万人的冤案, 自古以来,只要牵扯到这种咒术的,往往都会在宫闱中卷起轩然大波,最后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因而看到偶人, 沈氏脸上的血色就倏忽褪去。她先是扫了孟昶青一眼,随即攥着楚皇的衣袖,面色惶急地说道:“陛下, 您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样恶毒的事情来。”   皇帝表情有点凝固,闻言只是嗯了一声,便死死盯着那呈上偶人的禁军侍卫:“当真是从沈夫人床下搜出来的?”   胡雍虽也一头雾水, 但有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然要狠狠咬住沈氏不松口,便争抢着答道:“陛下, 这还有假?沈夫人与我姐姐一向就有龃龉, 对太后私下里怕也是早就心怀怨恨。大半年了,她从未去泰和宫请过一次安……”   “住口!”   只听砰地一声, 皇帝一抬手拍在桌案上, 喘着粗气怒视胡雍:“朕叫你回话了吗?”   胡雍忙垂下头, 却偷偷地瞥了孟昶青一眼,眼角眉梢是掩不住的得意神色。   大楚以孝治国,太后是压在天子头上的一座山。而太后一向不喜沈氏,若非如此,沈氏这般得宠,怎会至今仍然无名无份,膝下连个亲生的孩子都没有?   对太后施巫蛊之术——沈氏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就是天子这回也保不住她了。而没了沈氏,姓孟的不过釜中游鱼,早晚都是个死字。   皇帝自然也明白这一点,一时之间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陛下。”沈氏起身跪下,嗓音微微发颤:“我对太后绝无一丝不敬之意,她是您的母亲,生了您养了您,只凭这一点,我对她老人家就只有感激。陛下,求您信我,此事与我无关,定是有人想要诬陷于我。”   她就这么伏在地上向皇帝苦苦哀求,鬓发散乱,衣裙委地,玉色肌肤染上一层薄红,支撑在地毯上的纤细双臂不停地打着哆嗦,像是在风雨中飘摇的枝头残花。   多年相伴,情谊自然不是旁人能比。   楚皇想要护着沈氏,更是恨不得立刻起身将美人揽在怀中好生安慰。   可将此事轻轻揭过,太后会怎么想,天下人又会怎么想?   嘴角动了动,皇帝望着沈氏,眼底似有千万种情绪闪过。沈氏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伸手拉住他的衣摆,像是溺水之人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然而皇帝却移开视线,顿了顿,缓声说道:“来人,将沈夫人带到内室休息,将这件事的经过……仔细问一问。”   那一瞬间,沈氏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脸上有什么东西骤然黯淡了下去。   就在这时,孟昶青忽然出声道:“请陛下等一等,可否容臣先瞧一瞧那两个偶人?”   几道视线一下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胡雍率先跳起来,指着孟昶青道:“大胆,你是想将证物毁了,好让沈氏脱罪么?”   孟昶青扫了他一眼,目光如刀锋般锐利:“陛下面前,胡大人这般跳梁小丑般的行径,是否有些失礼了?还是说偶人上有什么见不到光的东西,才让你着急成这副模样……”   胡雍一噎。   皇帝不悦地看了看他,沉吟片刻,对孟昶青开口说道:“你是密卫出身,对侦缉一事想必有些心得。好好看看。”   孟昶青语气淡淡地应了,随即走到放置偶人的托盘前,拿起其中一个仔细翻看,过了片刻,神情忽然一凝。   他将偶人放到鼻尖闻了闻,转向皇帝,躬身说道:“陛下,东西有些不对。”   “怎么不对?”   皇帝一下来了精神,装模作样地沉下面孔,冷冷问道:“你可不要为了自己的姨母,就牵强附会,硬说眼前这些证据有什么问题。”   “臣不敢。”   孟昶青道:“偶人的用料暂时看不出什么问题,但味道不对。”   立刻有太监上前,将托盘拿到皇帝跟前。皇帝将剩下那个偶人拿起来,略微闻了一下,眉头微微皱起:“是有一股隐约的香气,像是梨花,十分熟悉。”   “陛下,此香名为春带雨。”孟昶青不疾不徐地说道:“据臣所知,宫中只有胡贵妃喜好使用这种熏香。”   胡雍在旁面色剧变,咬牙道:“姓孟的,你不要血口喷人!”   “胡大人说笑了。”   孟昶青弯起唇角:“密卫行事,从来只讲证据。”   那笑容一闪而过,却让人从心底里升起一股寒意。   胡雍目光一凛,忽然想到了某种可能性:“……你是故意的?”   难道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局?他想算计孟昶青,而孟昶青则是将计就计,把他和大姐都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   胸膛剧烈起伏,胡雍只觉得心脏被恐惧重重地攫住,连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一点证据,大概不能让胡大人心服口服。”   孟昶青似笑非笑道:“但雁过留痕,若真是有人想诬陷姨母,想来总会留下些什么。顺着追查下去,证人、证据都不会缺,幕后主使也藏不了多久。”   胡雍浑身一颤,垂死挣扎道:“这件事不能由密卫来调查,该交由大宗正院处理。”   “宗令王谦与胡家有旧,似乎应该避嫌?”   孟昶青正面迎着他的目光,声线平稳,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感情:“无缘无故,胡大人深夜搜查凤萧宫,偏偏就搜出巫蛊来,胡大人不觉得这件事实在太过巧合了么。”   胡雍闻言,瞳孔猛地一缩。   宫中从来没有巧合,巧合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阴谋诡计,幽暗人心。若非知道前因后果,哪怕胡雍自己,恐怕也要开始怀疑一切都是他和大姐的谋算。何况孟昶青行事一向滴水不漏,想必早就准备好证据,能将此事办成一件铁案。   此刻哪怕将天机阁的事情说出来,由于没有证据,旁人也会以为他是走投无路了,才胡乱攀咬……   一时之间,胡雍竟是无可辩驳,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皇帝的善心之上。   屋中鸦雀无声,人人都屏声静气,   “不必多说了。以巫蛊之术危害太后与皇子的安危,用心实在歹毒。”   皇帝盖棺定论道:“今晚之事不得外泄,违者斩。沈夫人与胡贵妃都暂时禁足,给朕传任全铭入宫。这件事不光要查,还要深究到底。”   孟昶青是东南密卫统领,顶头上司便是镇抚司正指挥使任全铭。此人已年近七十,虽锐气全无,然而做事稳妥,且忠心耿耿、不偏不倚,皇帝此时抛出这样一个人选来,就是为了摆出一个至少在表面上公平公正的态度来。   可这种时候,公正就意味着对强势一方的偏斜。而事涉巫蛊,太后不会插手,胡贵妃在宫中孤立无援。   胡雍绝望地看着皇帝,只觉全身发寒,如坠冰窖。   大势已去——   棋子尚未全部落下,但胜负已经注定。很快,宫中就会无声无息地少去一位贵妃。   孟昶青轻轻呼出一口气。   胡贵妃被打入冷宫之后,太后再想为难沈氏,只能重新扶持起一个后妃,最合适的人选,应该就是兰妃。而兰妃性格和婉,膝下八皇子尚在襁褓之中,至少在数年内威胁不到沈氏与五皇子的地位。   沈氏无虞,后顾之忧已经彻底除去。   他终于可以安心留在云阳,留在……阿可的身边。 ☆、第96章 绿帽   扳倒胡贵妃, 又另找机会将天书带了出来,宫中的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夜色静谧, 万籁俱寂。   雪花从高空飘落, 无声无息地为时间万物裹上一层素白色彩, 却让小院显得尤为清冷,全然没有一星半点即将过年的氛围。   寒气通过敞开的窗户渗进来,初一起身关窗,又拨动了下炉中红彤彤的金丝碳,让火烧得更旺一些。这一连串动作发出些动静来, 孟昶青抬眸看向他,顿了顿, 忽然淡淡地问道:“司马先生最近如何了?”   朝廷对流民一向使用霹雳手段,但司马康一反从前惯例,主张以抚为主, 建议“领田土力耕, 量存恤之”,减免赋税,引导流民开垦荒田,同时设侨置郡,将流民转化成为良民。他在朝上也算是根基深厚, 兼因天机阁一事先声夺人,在天子心中留下了敢于任事、忠诚耿直的好印象, 所以政策推进十分顺利。   不过朝上诸事固然重要, 但都有密卫仔细盯着, 孟昶青对这些事知道的一清二楚。他此时开口,倒更像是在没话找话……   不,事情绝对不会那么简单!   孟昶青行事,三言两语背后往往都颇有深意。   初一望着自家主子面无表情的脸,心中猛地紧张起来,沉吟片刻方才小心翼翼地回道:“有些反对的声音,但都被天子一力压下去了。司马先生得了右副都御史的职务,怕是不久就要被派往西原平乱,掌控大局。”   孟昶青嗯了一声,又道:“桌上,你理过了?”   初一越发惶恐,斟酌着词句回答:“是,主子。每日都要理上一次的。”   孟昶青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可曾见到什么……”   “都是些文书,这一月来甲等的有三份,乙等的共二十六份。”   初一愣了愣,随即悚然一惊道:“主子,莫非是丢了什么机密公文?能出入这间屋子的,除了我就只有负责洒扫的月儿,莫非是她……”   “与此无关。”   孟昶青深吸了口气,觉得心中不好的预感怕是要成真。纵然面对刀光血影、阴谋诡计,他也不曾有过这般动摇的时候。抬手揉按额角,孟昶青眉眼低敛,神情微沉,眼底浮现出某种非常古怪的神情:“……既然夹杂着寄了出去,此刻阿可恐怕已经见到那张画了。”   “云阳?画……”   初一呼吸顿时一窒,记忆中浮现出那张画着虎斑猫的画纸,背上的冷汗刷的淌了下来。他二话不说,立刻掀起衣摆单膝跪地,脸上俱是赧然与畏惧的神色:“主子,那天确有一张画,我以为是同书信一起的,所以贸然都给寄了出去。属下一时不察,罪无可恕,请主子责罚。”   “……”   孟昶青的视线却越过他,目光悠远,像是心不在焉地在看着很远的什么东西。   “罢了。”   闭了闭眼,孟昶青唇边露出一丝苦笑,尾音沙哑,却隐约透出一丝连他自己都没能察觉到的期待:“事已至此,唯有补救。去准备吧,明日我就动身前往云阳。”   京城离云阳有一月多的路程。   番峒的事情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此时此刻,林可已经拔营回到云阳。   活下来的流民总共只有六万左右,她能提供足够的粮食,但棉衣、药物的数量不足。缺医少药尤为致命,流民在乞活军中不过是靠一股虚火支撑,一旦安顿下来,先前的病痛反而一下都爆发了出来,聚居区里甚至开始小范围的爆发瘟疫。   林可没有处理相关问题的经验,幸而是在冬季,这些疾病没有进一步蔓延开来。但因为处理不及时,流民的数量大量减少,加上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差不多削减了有五分之二。   ——而在情况好转一些,流民们的脸上多少有了些血色的时候,又有人因为不信任官军,开始尝试逃跑。   正是因此,林可才决定提前回卫所。有了司马康的支持,将上万流民带回云阳的行为总算不再那么扎眼。接下来,云阳会成为一个试点,测验司马康的政治理念是否具有实施的可能性。   “真是一副重担啊。”   林可抛下毛笔,活动了下手指,微微苦笑道:“西原的事情恐怕更加棘手,司马先生真是不服老,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我反正是比不了。”   “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   向秀含笑道:“老师隐居书院数载,明白荣辱之道,穷达之运,得丧之理,死生之情,却到底不能‘数茎白发坐浮世,一盏寒灯和故人’过这一辈子。许多东西,他怕是到死也放不下。”   他的眸色有些淡,在阳光映射下便显出一种清透澄澈的色彩。   “司马先生如此,你不也是一样。”   林可顿了顿,忽然微笑着说道:“若非如此,你这尊大佛怎么会跑到我这个小庙里来?”   “确实。”   向秀洒然一笑:“不过说云阳是小庙,却是阿可自谦了。”   “不管大庙小庙的,反正你来都来了,就别想再跑。”林可斩钉截铁道:“也不知道你从哪里拉来这许多读书人。若是没了你,学堂肯定办不下去。穷什么也不能穷教育,你放心,对学社的拨款会尽快到位的。”   对林可口中时不时蹦出来的新词,向秀多少也有些习惯了。   他点头,脸上带着点笑意道:“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多打扰了。来时就有人在门外踯躅徘徊,可需要我走时唤他进来?”   林可闻言,笑容顿时一僵。   因为等在门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唐七。   自从发现那张画以来,林可再面对他时,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   二十多岁才谈过一次恋爱,林可在这方面确实有些迟钝,但她只是经验不足,并不是傻。唐七旁敲侧击大半天,林可本以为他喜欢自己,还很是受了一点惊吓,可见到那张夹在信中那张莫名其妙、绝对不应该出现的画之后,她突然想到了另一种惊悚的可能性。   ——能让唐七这般上心的人,全天下其实就只有那么一个。   不不不,不会的!   她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万一唐七只是突然抽风了呢,万一孟昶青千里迢迢送来一张猫片只是为了让她云舔猫呢?   无论真相如何,她此时此刻都不想见到唐七。   “不用叫他。”林可深吸了一口气,睁眼说瞎话道:“他不是在等我,就是……在锻炼身体,冬跑!”   向秀已经把房门打开到一半,闻言停下动作。然而唐七已经等到了机会,见缝插针地将半个身体挤了进来,吸了吸鼻涕,冲着林可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笑容:“大人,您总算忙完啦。”   林可:…………   向秀笑了笑,走出房间,顺便把唐七给放了进来。唐七搓了搓手,小媳妇似地缩着身子站在角落里,弄得林可好像一个欺压晚辈的恶婆婆。   “别装相了。”林可没好气道:“你还不回天水,赖在这里想干什么?”   唐七瞟了眼她的脸色,嘿嘿笑道:“还有点事没办完。何况能在大人手下观摩学习的机会不多,我这不想多留几天,跟您多学点东西么。”   林可这些天的态度有些不对,他从细枝末节里嗅出些味道来,心中那点快熄灭的希望之火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   “况且我收到口信,主子快回云阳了。”唐七死猪不怕开水烫,咧开嘴笑着说:“我在这里等他,也省得主子还要往天水去转一趟。”   这里面一定有阴谋!   林可警惕地扫了他一眼,警惕地思考了一下,警惕地开口道:“你等孟昶青做什么?”   “初六弄来点东西,托我交给主子。”唐七叹了口气,情真意切道:“若非打不过初六,我其实也不想接这活,主子一向好脸面,把这中娘们儿兮兮的东西给他用,他非得当场宰了我不可。”   林可挑眉:“什么东西?”   “面脂。”唐七回答:“据说极其难得,请了江湖上哪个知名的药师,用了上百种草药才调制出来的。主子来回奔波,脸都皴了。初六得到消息,就费尽心力搞来这么一小罐玩意。”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带着盖子的小陶罐。里面果然是些膏状的东西,滑溜溜的,还带着一股好闻的药香。   林可接过来,狐疑地瞥了唐七一眼。   唐七回以分外无辜的目光,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初六败家惯了的,这一点,就要足足十两黄金呢。”   林可:…………   身为一个穿越前从来都只用大宝的穷人,林可忽然觉得手有点抖。她默默地放下陶罐,冲唐七说道:“我知道了。把面脂拿回去吧。”   “这个……”   唐七欲言又止,咬了咬牙忽然道:“大人,我能不能求您一件事。”   林可皱眉,毫不犹豫道:“不行。”   唐七哭丧着脸道:“大人,除了您没人能帮我了。不把面脂献上去,初六一定会找我的麻烦,可要真献上去了,主子一定会把我吊起来打死的。”   林可不为所动地望着他。   唐七眼珠一转,可怜巴巴地接着道:“我死倒没关系,就是可惜了这罐药,到时候肯定会被砸得粉身碎骨。”   “……”   林可忍不住朝陶罐看去,眼神出现一丝波动。   唐七努力挤出几滴眼泪,不屈不挠地继续说道:“十两金子啊,就这么打了水漂。足足十两,人一辈子有几个十两?!”   作为一个穷了二十多年的人,林可扯了扯嘴角,终于没能抵挡住节俭的本能,开口打断他的表演:“行了,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唐七立刻上前一步,讨好地替林可倒了一杯茶水,才笑眯眯道:“大人能不能帮我个忙,把这罐面脂交给主子?”   林可:“……我给他,他难道就不砸了么?”   “在主子心里,”唐七道:“大人总归是不一样的。”   林可微怔,随即偏开视线:“我知道了。东西留在这里,你下去吧。”   唐七点到即止,笑了笑也不再多说什么。出了房门,他绕过一丛光秃秃的灌木,正好看到立在风雪中的向秀。   停下脚步,唐七上下打量了向秀一会,慢悠悠地笑着开口道:“向公子,有事?”   向秀微微一笑,单刀直入地问道:“唐兄将何物交予阿可了?”   唐七半点不客气地回答:“与你何干?”   “经过唐兄身边时,我闻到一股荜拔的味道。”向秀道:“在下略通药理,正好知道此物有催情的效果,常用于男子之间的情事上。”   唐七登时一噎。   陶罐里的确实不是面脂,而是用于那什么什么的“菊花杯”。初一和初九合计半天,为了自家主子的性福生活,硬是不知从什么地方掏摸来这玩意,自己不敢献上去,却逼着唐七交给孟昶青。   真傻乎乎把东西直接拿过去,唐七用脚也能想到自己的下场。他愁掉了大把的头发,终于想出一个迂回的办法,才把“菊花杯”给了林可,将自己给摘了出去。   谁知计划进行到一半,竟跳出个来搅局的……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唐七决定装傻:“可能是我刚去过青楼楚馆,身上沾了些味道吧。”   向秀静静地看着他,忽然道:“孟统领喜欢阿可么?”   唐七:…………   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一向有些看不上这些读书人。然而直到此刻,他才发现眼前这人并不简单,看似两耳不闻窗外事,心中却有如明镜,将一切都纤毫毕现地映在眼中。   笑了笑,向秀继续道:“阿可一直在排除密卫对云阳卫所的影响,但他毕竟年轻,经验尚且不足,自以为做得隐秘,手段却还不够圆融。我都能看出来,孟统领应当也能看出来,然而他却一直没有任何动作。据我所知,他并非心慈手软之人,如此克制忍让,想必另有缘故……”   唐七皱眉,眼神骤然冷厉:“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你能做什么?”   “断袖分桃也好,龙阳之癖也罢,若阿可自己踏上这条路,我不会多说什么。”   向秀神色淡淡:“但若有人使些鬼蜮手段,向某不会坐视不理。我能做什么,你大可以试试。”   唐七沉默片刻,开口时已然退了一步,解释道:“我要是敢对林大人不利,恐怕主子头一个就要砍了我。你放心,我最多就是当当红娘,牵牵红线,不会干什么多余的事。”   “如此甚好。”   向秀露出一丝浅笑:“阿可心中有凌霄之志,然而想要步月登云,今后要面对的艰险何止千万,还是不要为这些事分心得好。何况他已娶妻,我听闻阿可的夫人刚诊出了喜脉,已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等等。”   唐七不言不语地怔了好一会,才猛然反应过来,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你说蔡双怀孕了!?” ☆、第97章 怀孕   林可回云阳已经超过一月, 但别人不知道,唐七可清楚得很。林可虽然也零零散散回过几趟家,但根本就没有在蔡双房里留宿过一次。   林可头上绿得能养马, 竟然还能如此不动声色,果然有大将之风……   呸,不对, 不可能!哪个男人碰到这种事能不炸的?林可十天半个月都不回家一趟, 不会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吧。   想到这里, 唐七哪里还忍得住,当下就把向秀抛到一边,火烧屁股似地转头朝林可的书房冲去。   林可正在找地方塞那个陶罐,门被重重撞开的声音吓了她一跳。稳住手里价值十两黄金的面脂,她皱眉看向唐七, 不悦地说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唐七急道:“大人, 夫人有身孕的事情, 您知不知道?”   林可点头:“我听林嫂说过了。”   “您就没什么感想?”   唐七震惊地看着她, 连平时的谨言慎行都忘了:“您都多久没跟蔡姑娘同房了!?”   林可怔了一下, 随即危险地眯起眼睛:“我家的事, 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你不会跑去听墙角了吧?”   唐七一怔,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说了什么, 干咳几声道:“咳咳,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蔡双肚子里的孩子绝不可能是您的。”   顿了顿, 他又补充道:“才一个多月,算算时间,也不会是谢公子的!”   此事林可早就知道了。   她那样冷落蔡双,从一开始就是希望对方能红杏出墙。蔡双有了别人的孩子,有了真正能够共度一生的人,林可为她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去计较?   这会儿阿双要养胎,受不得刺激。她已经叫十一去调查那个“奸夫”的身份了,等孩子降生,她就找个不会损害阿双名誉的借口与对方和离,等个一年半载大部分人都淡忘这件事的时候,再撮合阿双跟那个“奸夫”在一起。   “多谢提醒。”   所以林可只是淡定地点点头,对唐七叮嘱道:“事关我的脸面,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千万别给我泄露出去。”   “但、但、但是……”   唐七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您去看过蔡双了吗,她怎么说?”   林可顿了顿:“没有。”   计划很美好,但要真跟阿双面对面,她还是觉得有点尴尬。而且——   她扯了扯嘴角:“我露面的话,肯定会给阿双带去很大的精神压力。”   “我觉得,您还是去看看她为好。”   唐七一脸mmp的表情。他咽了口唾沫,斟词酌句地建议道:“有没有同房,蔡姑娘自己知道得一清二楚。你不去一趟,就像是有把刀子悬在她头顶上。还不如两人见面,将事情说清楚来的好。”   林可微怔:“你说的也有些道理。”   沉吟片刻,她起身道:“我回府一趟。”   唐七跟在她的身后,向秀不知在外面听到了些什么,见两人出来,犹豫一下也缀在了后面。   林府建在诸桂。进了县城,林可穿过几条弄堂,便看到眼前豁然开朗。湖水粼粼,岸边建了一座凉亭,金色斜顶,朱红立柱,当中有一个大理石圆桌,有个女子穿着淡粉色衣裙,身上裹了狐裘,抱着个暖炉坐在亭中,未施粉黛却有十足颜色,只是神色郁郁,眉眼间透出掩饰不住的憔悴来。   没想到在这里撞见蔡双,林可脚步猛地一顿。   她曾听林嫂说过,蔡双近来开朗许多,喜欢在镇子里转转,尤其喜欢呆在这个凉亭里欣赏湖景。只是没想到这样的大冷天,湖上都结了一层薄冰,蔡双怀着身孕竟也还是坚持出门。   “林大哥!”   亭中的视野很好,蔡双微一偏头就看到了林可,眼中透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来。   林可皱了皱眉,走上前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我不在你身边,你就是这么糟践自己的身体的?”   “我……”   蔡双怔怔地望着林可,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似的:“林大哥,你是特意来找我的吗?”   “……”   林可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摆出冷漠的神色:“是。听说你怀有孕了?”   “如果是,”   蔡双垂眸,幽幽道:“林大哥你会为我生气么?”   等等,这语气……   林可敏锐地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她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蔡双一会,迟疑道:“阿双,你不会是想让我吃醋,所以又胡乱找了一个人……”   蔡双猛地仰起头,眼眶中盈满了泪水:“我在林大哥心里,永远都是那样的人了,是不是?”   她轻咬樱唇,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开口缓缓道:“林大人,我骗了林嫂。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身孕。”   林可:…………   “对不起,林大哥,我不想骗人的。”   蔡双伸手抓住林可的衣袖,全身不住地颤抖:“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骗你。林大哥,我、我只是想让你好好看我一眼。”   “你眼里装了许许多多的东西,唯独没有我。”   她哭着道:“林大哥,我只有你,这个世上我也只要你,求你不要抛下我一个人。”   林可瞪大眼睛望着蔡双。   上一回阿双这般啜泣时,她觉得心疼,这一次却只觉得冷。那种冷意顺着脊骨蔓延,很快传遍了全身,令她动弹不得。   蔡双又一次使用了手段。   那种喜欢没有随着时间而减淡,反而在日复一日的孤寂中变得越发扭曲。   这个凉亭……   林可忽然意识到,要回林府必定要经过这里,这里分明就是等人最好的地方。林嫂以为蔡双出门是为了游玩散心,但其实,蔡双只是为了在她回来的时候第一个见到她,从一开始,蔡双就不曾放下。   为什么?   是她做错了么?   是啊,更早的时候,她就应该快刀斩乱麻。当阿双在天水做出那件事的时候,她不该轻易就原谅她,她希望阿双能红杏出墙,能自己去寻找幸福,说的好听,事实上她不过是在逃避而已。   她一直不回林府,不见阿双,真的单纯是为了阿双好么?   还是说,阿双的不择手段让她感到了害怕,她只是……在逃避而已。无限地将事情往后拖延,期望问题能够随着时间自行消失,是她给了阿双不切实际的希望,将她一步步推下深渊。   林可怔立在原地,想到与蔡双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那个姑娘怯怯的像只小动物,那么恐惧,那么慌张,与青楼的□□奢靡格格不入,只因收到的些许温暖,就会在她的怀里崩溃地大哭。   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林可木然地看着面前的蔡双自顾自地唱着独角戏,觉得心里那么、那么难受。唐七上前一步,像是想说些什么,林可猛然惊醒,撇开蔡双的手,轻轻地闭了闭眼睛,道:“阿双,我……”   “林大哥。”蔡双恰到好处地提高音量,受伤地望向她,眼圈发红,发丝散乱,看上去又可怜又狼狈。   然而林可的表情却忽地凝固,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接连后退几步,顿了顿,忽然逃离般跌跌转转地转身就走。   “林大哥!”蔡双起身想追,踉踉跄跄走了几步,险些被台阶绊倒。   唐七一把扶住她,朝小腹处瞄了一眼,轻轻地叹了口气:“蔡姑娘,当初说只要一个名分的是谁?谢公子不追究,林大人不在意,不代表你就真的什么事都没做错。如今更是得陇望蜀,贪心不足,这又是何必呢……”   蔡双的脸色登时煞白。向秀扫了她一眼,微微蹙眉,随即对唐七说道:“请唐兄将蔡夫人送回去,我不放心阿可,这便跟上去看看情况。”   “不用了。”   唐七朝林可离开的方向努了努嘴,微笑道:“等你去,黄花菜都凉了。放心吧,早有人跟上去了。” ☆、第98章 动心   寒冬腊月,天冷风饕。   林可径自出了诸桂, 独行于山野小路间, 迷茫地看着眼前乱山暮云。脚步微顿, 她身子打了个晃,忽然往后一倒就躺倒了地上,只觉得全身力气都泄了出去。寒气自沾湿了的衣袍渗进肌体,林可打了个哆嗦, 却依旧一动不动, 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不愿管, 神色间说不出的颓丧。   “你这是在罚谁?”   头顶罩下一片阴影,熟悉的嗓音响起, 讥讽的语调中不知怎么带了一丝压制不住的怒意。   林可怔了下, 抬眼看去。   冰天雪地间,孟昶青一身黑袍格外醒目。他俯身将林可拉起来, 微垂的长睫投下淡淡的暗影,掩住眼底翻腾的情绪:“刀山火海都过来了, 为了这点事情, 你就这般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么?”   “我, 不是……”林可木然地望着他, 脑子里一片空白:“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赶来将天书交给你。”孟昶青将一个暖炉硬塞到她的手里, 寒声回答道:“不想竟看了这样一场好戏。”   他仿佛向来都是从容冷静、漫不经心的, 喜怒哀乐于孟昶青只是遮掩想法的面具。然而这一刻, 他话里蕴含的怒火如此真实, 林可甚至被烧得烫了一下。   “你都看到了?”埋在心里,不知道能跟谁说的话不知不觉地倾泻了出来。林可深深地吸了口气,低低地说道:“姓孟的,我是不是特别傻,拖拖拉拉的害人又害己。我如今想想,觉得阿双的一辈子怕是都要被我给毁掉了。”   旁人一次次欺她骗她,她却从来都先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不是因为傻,而是因为那种与生俱来的良善。那不是她人框定的道德约束,而是内心自然产生的一种对全世界温柔的心情。   “……你也只是个人。”   孟昶青默默地看了她一会,怒意一点点散去,取而代之的,是眼底浮起温和的神色,仿如春水泛起层层涟漪:“阿可,她喜欢上你,这从来就不是你的错。”   “或许如此,但我既然给了她希望,就该对她负责。”   林可苦笑一声,嗓音有些嘶哑:“阿双做了错事,但她……本性不坏,算不上什么罪大恶极之人。我不希望她一错再错,有一天回忆往事觉得看不起自己,更不希望她恨我。但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把她从那个越陷越深的泥潭里扯出来。”   孟昶青挨着她坐下。   余晖映着积雪,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蔡双是个女人,又出身青楼。”孟昶青轻声开口:“恐怕自小便学着如何讨好男人,被困在宅中方寸天地之间,久而久之,眼界也随之被捆绑。藤曼必须有树木支撑着才能活下去,阿可,她将你当作这世上唯一的依靠。”   林可点头,涩然说道:“我知道。”   “已知病症,对症施药即可。”孟昶青露出一丝微笑:“你是她唯一拥有的东西,蔡双自然会紧紧抓住不肯有丝毫松懈,唯有知道这世上能追求的不光情爱两字,她才会真正放下。蔡双很有天分。阿可,人生辽阔,你该让她从宅院中走出来,让她睁开眼睛看看其他的事物。”   “走出去?”   林可的眼睛慢慢亮起来:“你的意思是……”   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把攥住孟昶青的衣袖,她急急道:“对了,你不是把天书带来了吗,给我看看。”   孟昶青从怀里拿出一本小册子来。林可接过翻了几页,眉眼缓缓舒展开来:“不是英文!我就知道光宗不会坑我的。”   天书是用拼音写就的,这个世上恐怕真的只有穿越者才能完整地解读。上面罗列了许多林可急需的东西,包括纺纱机和织布机……   在古代,女子主内男子主外,导致女人必须依附于男权社会之上,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她们的一切权力都源于男人的宠爱,或者是子嗣的荣耀。   这种传统凭百浪费了百分之五十的人口,制约了社会生产力。   而想要改变这一点,不能凭几句漂亮话,更不能依靠男人的“施舍”。广泛的社会基础才能扭转长久而来的不良风气,林可等了那么久,终于找到了那个宝贵的契机。   与繁重的农活不同,纺织是女人也能胜任的工作。而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事实上就林可所知,南方一带养蚕盛行的地方,女子强势些的,甚至能在家中获得与丈夫相同的影响力。   有了天书,林可就能开始发展纺织业,不光是蔡双,许许多多的女人都能从家里走出来,或许有一天,她也不必再这么藏着掖着,能够光明正大地宣告自己是个女人……   当天下女子的命运改变之后,阿双,还有她的命运才会被真正改变。   “你说的对。我想到法子了,阿双不必一直闷在家里,她为什么不能有一份事业?”   眼睛闪闪发亮,林可猛地站起身来,双颊因为激动而泛红:“不光是蔡双,女子为何一定要依靠男人?一年或许不够,两年或许也不够,但慢慢的风气就会发生变化。我跟向秀商量一下,或许还能办个女子学堂。阿双和嫂子都是读过书的,让她们各带一个班?不,这件事还不急,时机不成熟。今年试种的棉花产量不错,明年就可以大规模推广了,接下来就办纺织厂,跟汪直商量一下,棉布不知道好不好卖,人手多了成本就下降了,我们走薄利多销那条路。”   谈起这些事,精神气又一下子回到了她的身上。林可在原地走了几圈,脸上的笑容怎么也止不住。孟昶青只静静地看着她,唇边含笑。情绪终于稳定了一些,林可顿住脚步,回头对上他的视线,不由因为方才的失态而有些讪讪,干咳几声道:“你看什么?”   漆黑瞳孔中映出林可的身影,孟昶青微笑着道:“你身上好像有光。”   他笑得那么温柔。   天边层云滚动,金色的阳光从缝隙中透出,仿佛长剑劈开最后的暮色。澹澹霞光中,两人一立一坐,林可望着孟昶青,忽觉心跳漏了一拍,某种新鲜而生涩的情感破土而出,缓缓绽放开来。   鬼使神差般,她开口问道:“姓孟的,你是不是喜欢我?”   孟昶青微怔,随即露出释然的笑意:“你知道了?”   林可回过神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孟昶青站起身来,与她平视:“只是某一天忽然发现,对我来说,你比许多东西都更为重要。”   他的眼中荡漾着柔和的,却足以噬人的光。   靠得太近,垂落的发丝和温柔的吐息轻轻痒痒地落在林可的皮肤上。她忍不住后退一步,将指甲狠狠掐进掌心,勉强稳下心神道:“我还记得你说过的话。世道如此,我必须是个男人,必须是个皇子。那条路不好走,我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女人能够得到的那些东西,也永远不会再有后悔的机会。孟昶青,话犹在耳,你是打算自食其言么?”   孟昶青的目光波动了一下。   将那些冒头的陌生情感都压下去,林可抬头,将自己最冷硬的一面展示出来。   她已经做好了选择。   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失去什么。她现在是个男人,若是同孟昶青在一起,在军中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威信恐怕立刻就会大跌。云阳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那么多人都指着她活,她不能犯错,她不屑,也决不肯让什么情情爱爱的绊住自己的腿脚。   “我不会喜欢你。”   她顿了顿,咬牙道:“你也别喜欢我。”   “阿可,你以为我没试过么?”   孟昶青苦笑道:“若能说收回就收回,那便不是喜欢了。”   “是么。”   林可不为所动、斩钉截铁地回答:“那就憋着。”   孟昶青:…………   沉默在两人中间蔓延,就在林可以为孟昶青要恼羞成怒、转身就走的时候,他却忽然侧头笑了出来。   “经过蔡双之事,你这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么?”   先前那点儿苦情氛围一扫而光,孟昶青好笑地看着林可,开口道:“阿可,我与蔡姑娘不同。你这么冷酷无情,就不怕我求欢不成、挟私报复?”   林可眼皮一跳:“……你废话这么多,就不怕被我打得半身不遂、终生瘫痪?”   “你可打不赢我。”   孟昶青摇了摇头,淡定表示:“若再长高一些,或许还有可能。”   他仿佛天生就有这种本事,随时随地都能轻而易举地挑起旁人的火气。   孟昶青不提这个还好,一提林可顿时就怒了。   想当年她也是一米八.九大长腿,谁知道一朝穿越就缩了水。虽说还能再长高吧,但她横看竖看左看右看怎么看,都觉得自己比上回十六岁的时候矮了不少。   营养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绝对是孟昶青给的那破药。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鬼东西,硬是在她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拖了她的后腿,吃了多少骨头汤也不见补回来的。天知道她还能不能长到一米八往上,突破一米八五大关。   李飞、三子、明晨、十一各个都比她高。   她再也不是从前的壮士了。   有没有!有没有!   正当林可咬牙切齿地撸袖子,打算趁着荒郊野岭的干一票,直接把某人干掉埋尸了事时,孟昶青忽然抬手,轻轻将一绺碎发别在她的耳后。   指尖带着热度熨烫着耳廓,痒痒地滑出一道弧线。林可猛然怔住,一时间甚至忘了挥开对方的手。   她的僵硬传递给了孟昶青。   动作微顿,孟昶青收回手,失笑道:“阿可,好好练武……我那么喜欢你,你日后该防着我些。”   他的嗓音低沉,带着某种隐忍不发的情绪,仿佛月夜中的淡薄雾气,若有似无却又无处不在,让林可的心弦微颤。   心里那颗种子已经发芽,杂草般百折不挠地舒展枝叶。   林可猛然屏住呼吸,视线投向孟昶青纤长的手指,忽然就看到了从前不会关注的许多细节。   那双骨节分明的双手上交错着斑驳的冻痕,为了赶路,孟昶青冒着风雪骑快马而来,只花了十天时间就从京城来到云阳。他的脸上有些青色的胡茬,浓重的倦意怎么也掩饰不住,靴子与衣摆上满是泥水与尘土,透出一股风尘仆仆的味道。   ——他分明刚刚抵达卫所,甚至来不及回房去换一下衣服。   胸口又有什么东西动了动。   奋力将所有的旖思都从脑子里赶出去,林可抿唇强迫自己收回视线,顿了顿,开口说道:“你还是关心一下自己比较好。来的路上,你就不知道戴个手笼子?”   “不方便。”孟昶青笑笑:“况且也不挡风。”   “冻疮今年生了,以后年年都会有的。”林可皱眉:“我找军医给你配点药。”   上下打量了孟昶青一会,林可发现他的脸上也被寒风刮出了小口子。   真是白长了这么厚的脸皮……   幸亏唐七给了一罐面霜,正好可以拿来用一用。   想到这里,林可说道:“跟我去书房,有样东西要给你。”   孟昶青一怔:“什么东西?”   林可弯起唇角:“专治你脸皮的药。”   孟昶青:………… ☆、第99章 新年   总体上来说, 孟昶青还是很信任林可的节操的。   所以当林可将那罐“菊花杯”拿出来的时候, 孟昶青的内心十分一言难尽。   “这是什么?”   微微挑眉, 孟昶青从陶罐上收回视线,面无表情地开口道:“唐七给你的?”   孟大人不愧是密卫出身, 洞察秋毫,火眼金睛,分分钟就把真相给猜了个**不离十。   “谁给的不重要吧。”   唐七当初就说过, 孟昶青看到这么娘们儿兮兮的东西可能要生气。林可本来还想替唐七隐瞒一下的,但这么一来也只好打了个哈哈,将此事简单地带了过去:“反正看着就挺厉害的, 效果肯定不错。你自己涂点, 剩下的就送给你了。”   效果是不错。   比如润滑, 比如催.情……   孟昶青望向林可,脸上越发晦暗一片:“你已经用过了?”   “那倒没有。”林可怔了怔,不明白他追问这个是想做什么。   “那便好。”   孟昶青松了口气:“面脂由我带走。”   “……”   林可打量了他一会,忽然笑起来:“你莫非是害羞了?男子用面脂也没什么, 我又不会歧视你。”   孟昶青:…………   “就在这儿抹吧。”林可道:“我监督你,省得你回去就把东西给丢了。我可还记得那包饴糖呢。”   孟昶青:…………   黑历史什么的,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其实孟昶青也可以将真相告诉林可, 但他莫名就不希望对方接触这些风月场上的污秽东西。   皱着眉头地看了林可一眼, 他只得淡淡开口道:“阿可, 这罐面脂里似乎有几味药的分量调错了, 你拿给我瞧一瞧。”   孟昶青本想借着接过陶罐的时候, 顺手将这“菊花杯”砸了也就是了。谁知林可好奇心起, 竟用食指沾了点药膏,放到眼前仔细看了看。   “不会吧,我看唐七做事还是挺靠谱的啊。”   林可疑惑地说了一句,抬手就打算把东西往自己脸上糊:“我试试看,十两金子丢了多可惜。”   话音刚落,孟昶青突然出手。腕上一麻,药罐就脱手掉了下去。林可吃惊之后立刻反应过来,电光火石间便翻手去接。孟昶青并指作掌,轻松挡下她的动作,林可心里涌起点怒意来,抬脚攻他檀中穴。然而两人的身手差距太大,孟昶青揽着她的腰往左一带就避了过去。眼看陶罐就要落地,林可脑中忽然灵光一闪,故意重重推了孟昶青一把,索性顺势往前倒了过去。   这一招泰山压顶使得让人防不胜防,孟昶青又怕她当真摔了,猝然之间不敢松手,竟被她带得一块往地上倒去。可惜这个主意想到的太晚,清脆的响声响起,林可趴在孟昶青身上,伸出一条胳膊傻傻地看着十两金子就这么摔成了碎片,脸上的表情都有了一瞬间的呆滞。   药膏铺满了一地,荜拔特有的暧昧气味在房间里扩散开来,孟昶青的脸色有了些许变化。他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扶住林可沉声道:“起来。”   林可还沉浸在破财的悲痛中,闻言还没回过神来,只是不明所以地低头看了看他:“嗯?”   眼前是心心念念的人。体温透过衣物传递过来,五脏六腑仿佛都被浇上了火油,那热度刹那间如野火一般蔓延开来,在每一寸血管中反复焚烧。   孟昶青顿了顿,艰难地侧过头咬牙开口,气息却已有几分紊乱:“……阿可,现在立刻起来。”   林可歪了歪头,终于意识到不对。   她缓缓地瞪大眼睛,随即立刻手忙脚乱地想要爬起来,然而手上地上都是散落的面脂,慌乱间她一滑,反而离孟昶青更近了些。   孟昶青的脸因为完美到极致,因而展现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仿佛能割伤肌肤的锐利与凛冽。然而此刻,从林可居高临下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他眼尾挑起的那道弧线与一抹绯色。发丝顺着肩侧披下,在地板上散落开来,孟昶青气息颤抖剧烈,嘴唇泛着细碎的水光,显出一种几乎灼目的异样鲜红来。   将视线从深深凹陷的锁骨里拔.出来,林可莫名觉得喉咙有些干渴。她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正打算说些什么,就听到有人推门而入,李飞大大咧咧的声音传来:“大人,您在吗,三子他们叫我来找您!”   “别进去。”十七一边用手拦着他一边劝阻:“你先让我进去通报一声再说,这是规矩!”   他们两个拉拉扯扯地进了书房,见到趴在地上的林可与孟昶青,表情都猛地僵住。书房里瞬时间多了两尊石像,过了好一会,李飞才第一个反应过来,脸色通红地往门外退去:“林、林、林大人对不住,我不知道你们在那个什么……”   十七张大的嘴一直就没合上,这会反而是被李飞给反着拖了出去。   他们两个这大惊失色的表现,显然就是误会了些什么。   紧急关头,林可发挥超常,一秒钟之内就重新站了起来,追出去就想解释,却被孟昶青一把拉住。   “这种事越描越黑。”孟昶青理了理衣服,声音仍带着一点嘶哑:“十七心里有数,让他们去。”   林可简直万脸懵逼:“我的一世英名感觉就要毁了。”   “你的风流名声早就传出去了。”孟昶青横了她一眼:“穆三娘,蔡双,谢小姐……”   林可:…………   孟昶青倒了杯茶水喝下去,顿了顿道:“李飞方才找你,似乎是有事要谈。”   林可捂脸:“我现在不是很想见到他。”   长叹一口气,她说道:“算了,你在这好好呆着,我叫人给你烧点洗澡水。”   孟昶青望着她:“你打算去哪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再怎么样的事情都打击不到我了。趁着这会,我去找阿双好好地谈一谈。”林可露出一个微笑:“一眨眼都快过年了。今年事今年毕,到时候一身轻松地过个好年。”   另一边,李飞与十七受惊过度,直直就蹿回了军营,迎头便撞上了等在辕门的许三子。   “欸,怎么就你们两个。”   许三子朝后面张望:“大人呢,熊胖子我不是叫你去请大人过来的吗?明晨跟十一在后头盯着呢,好不容易买到这么一批塔塔尔羊,一定要让大人热乎乎地吃上一口。”   “别提了。”   李飞脸色苍白:“我、我,我不小心打扰了大人的好事。”   许三子啊了一声,木楞楞地看看李飞,又看了看十七。   对“孟姑娘”的猜测突然成了现实,李飞受到的冲击不小。这个秘密他早就有所察觉,已在他心里埋了许久,如今实在憋得狠了,面对同僚委实是不吐不快。   朝左右看了看,李飞招手示意许三子靠近些,随即压低声音道:“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千万保密,绝对不要说出去啊。那什么,你知道那个神出鬼没,姓孟的那个人吧。”   许三子点头。   李飞舔了舔嘴唇,紧张兮兮地说道:“那其实是个姑娘,今天咱大人把她给睡了!”   许三子:…………   十七:…………   忠心耿耿的十七立马就炸了:“你胡说八道!”   “我怎么胡说了。”   李飞瞪眼:“你不是也看到了吗?”   十七有点卡壳:“看是看到了……但,但就算是被睡了,主…孟大人也不是姑娘!”   “咱大人是个纯爷们,什么时候碰过兔儿爷?十一早告诉我了,还瞒着呢。”   李飞怼他:“叫是叫孟大人,可你知道他担任何职吗?连全名咱都不知道,神神秘秘、遮遮掩掩的,不要因为你喜欢孟姑娘,就睁眼说瞎话,不管你怎么说,她就是个姑娘!”   此事隐秘,两人都不敢拉开嗓门吵,三言两语就卷袖子打算君子动手不动口。   许三子一脸懵逼地看着两人打成一团,迷迷糊糊站了一会,就梦游似地转回了煮羊肉的地方。   明晨跟十一见状都围了过来。许三子抬眼看了看他们,咽了口口水,开口说道:“我刚刚听到一个消息,你们听听就算了,可别传出去啊。听说那位孟大人其实是女扮男装,是哪个官家的大小姐,跟在咱们大人身边,是因为对咱们大人一见钟情,想要当小妾,今天已经被她得手了!”   明晨:…………   十一:…………   许三子眨了眨眼睛,又补充道:“我还听到一种说法,其实那个姓孟的是个男人,但有龙阳之好,眼看着快要把咱们大人给拐跑了。”   明晨:…………   十一:…………   流言的威力有一次得到了体现。   孟昶青以为事情很快就会平息下去。然而他千算万算,也算不到李飞的脑洞突破天际,竟然能编出这么一个有鼻子有眼还有爆点的故事来。于是阳朔八年的尾巴上,众人纷纷以“我有一个秘密”为开头,自动自发地传播起孟昶青与林可或甜甜蜜蜜、或虐恋情深的一百零八个故事来,瞬间就压过了当初广为流传的“穆三娘轶事”,大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茶余饭后的精神文化生活。   日后的史学家因此对孟昶青的真实身份大为困惑。   职位不详,容貌多变,连性别都不能确定,与开国皇帝林可的关系更是被罩上了层层迷雾。这个谜一样的人吸引了历代无数文人的(八卦)目光,与一波又一波无止境的撕逼。   那个时候,蛛丝马迹都已经埋藏在故纸堆之中,而如今,一切都还刚刚开始。   阳朔八年即将过去,北齐的小皇帝长大了一岁,乞活军李备羽正在西原四处抢掠,争取获得能容他安稳越冬的足够物资。而大楚朝堂仍在争斗不已,东儒党与浙党互相拆台,司马康等一批文臣武将则试图将这辆驶在危险道路上的马车从错误的轨道上拉回来。   一切即将失控,一切尚未失控。   李飞、许三子、十一、明晨、谢家夫妇、王小二,那时所有人都还年轻,所有人也都还活着。但乱世就要来临,与此同时,霸业之路也将在林可的脚下徐徐展开。 ☆、第100章 穆风   三年后。   九月末正是深秋初冬之际, 天气微寒, 呵气时已能见到白雾。但云阳岗子村的村民们却都顶着寒风,站在大槐树下的打谷场里不住地往村口张望。   曹大娘手里提着一篮鸡蛋,笑呵呵地跟身边一个小媳妇说话, 正聊到兴头上,两个黑影忽然从她的脚边蹿过去。她吓了一大跳,差点把鸡蛋都给丢了出去,紧了紧篮子正要破口大骂,却正好对上一双黑黢黢的眼睛,不禁就是一愣。   方才从人堆里挤过去的, 是个孩子并一条黄狗。那男孩五、六岁的年纪,脸上手上都沾着泥巴,瘦骨嶙峋的, 以至于破布条似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是套在一根细细长长的麻秆上。   这些年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云阳很少能看到这般小叫花一般的孩子。曹大娘只觉得他面生得很, 正想上前去细问几句,那孩子却突然扭头就跑, 七拐八拐便不见了影子。   正好这时人群中传来喧闹声, 曹大娘也顾不得旁的了,踮着脚就往前面看去, 见远远有人骑马靠近, 红彤彤的胖脸上顿时露出乐呵呵的笑意来, 一把拉住身边那小媳妇就拼命地朝村口挤过去。   所有人的视线都投向村口的大路上。   在阳光的映照之下, 一匹墨色的高大战马正顺着碎石铺就的土路徐徐而来, 长鬃飞扬,仿佛流泻着力与威严。而马上的人则是一身玄衣,身形挺拔,分明俊美得让人不能直视,然而任谁第一眼注意到的,都不会是他的容貌,而是那种令人心折的气质。   ——潜龙腾渊,鳞爪飞扬;日月光华,弘于一人。   这就是林将军,是护着他们的葱茏巨树,是他们的天。   一时之间,众人脸上俱是骄傲又憧憬的神色。曹大娘先前挤得最欢,此刻却又突然自惭形秽起来,讷讷地不敢上前,余光却瞥见先前那小叫花游鱼似地穿过人墙,生生挤到了最前面,仰着头一瞬不瞬地望着马上的林将军。   岗子村是远近闻名的模范村,因而林将军时不时地就会来转上一圈,带着其他村子的人来“学习先进经验”。那小孩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蹦出来的,但他这副脏兮兮的可怜模样若叫林将军见到了,说不定林将军就会以为他们虐待孤儿,生生丢了他们岗子村的脸面。   想到这里,曹大娘的集体荣誉感熊熊燃烧起来,哼哧哼哧地挤过去,就想去拽那孩子。然而靠近了些,她忽然看清了男孩眼底的神色。   孩子站在风中瑟缩,那么小小的一个人,眼中却有燎天的烈焰,那么亮,亮得几乎都有些吓人。   前面响起一阵轻微的剑戈碰击的声音,林可与护卫们翻身下马。村长上前攀谈,几个之前被派来观摩学习的年轻人纷纷拿出报告,你一言我一语、面色激动地描述自己这些天来的心得体会。林可微笑着一一应答,又叫护卫将那叠报告收了,一边进村,一边没什么架子地和其他村民攀谈。   那小叫花仿佛专程就是为了凑个热闹,来看林可这么一眼。他眨巴了下眼睛,摸了摸黄狗的头,便又打算借着骚乱的人流跑掉。曹大娘心里动了动,忽然伸手扯住他的衣领。谁知那衣服早烂了,只听嘶拉一声,孩子大半个后背就都露了出来。   这动静太大,林可怔了一下,侧身看向他们两个。   场面倏忽静了片刻。曹大娘手足无措地站到一边,那孩子却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扭头就打算逃跑。   “等等。”   林可开口,微微皱了皱眉,温声说道:“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穿成这样?”   她的声音仿佛定身咒。男孩的脚步一下就顿住了,全身都在颤抖,却不像是被冻的。   “你叫什么?”   林可走过去,很自然地脱下外套将他全身包住,轻柔地摸了摸他的头:“你爹娘呢?”   “我叫穆风。”   孩子用黑葡萄似的眼睛望着她,深深的孺慕之情像是要冲破坚冰,不管不顾地满溢出来:“娘生病死了,我爹,我爹……”   林可抿唇:“他把你抛下了么?”   “没有!”   穆风抬手抓住林可的衣袖,顿了顿,垂眸说道:“他是个大英雄,大好人。他只是……不知道有我。”   林可又揉了揉他的头,将他一把抱了起来,略带歉意地对村长说道:“有件事要麻烦你了,能煮点粥吗?这孩子看着饿得久了,脾胃大概不会太好。若村里谁家有合适的衣服,也请拿几件给我。钱先记帐,我一会叫人送过来。”   “哪能要您的钱。”   村长连连摆手:“我这就叫人去准备。林大人,这孩子我也是头一回见,不然是一定会送到向先生那里去的,不会叫他在外头这么挨饿受冻。”   “我知道。”   林可微笑,视线在穆风脸上扫过:“这不是村里的孩子,大概是从卫所外面逃进来的。”   她对穆风伸出了援手,但这对林可来说,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在穆风吃了东西,换好衣服,在床上躺下的时候,她就轻轻关上房门,带着护卫离开了岗子村。   装睡的穆风睁开眼睛,漆黑的双眼中瞳光黯淡,像是孤独地映着整个世界的琉璃镜。他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衣服,那上面林可残留的温度正在逐渐散去。无声地吸了口气,男孩从床上跳下来,想了想,便推开门偷摸着迈步朝外面走去。   他似乎对这种事驾轻就熟,直到走出村外,还是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踪迹。穆风打了个呼哨,一条黄狗从犄角旮旯里冲了出来。他将先前藏下的一块肉塞到狗子嘴里,随即像是听到了什么似的,抬眼看向从干枯的灌木丛里冲出来的几个孩子。   这些孩子年纪都比穆风要大,为首的是个小胖子,一个能顶穆风两个。他此刻脸上满是汗珠,见到穆风心头不快,哼了一声道:“小叫花子,你怎么跑出来了?亏得村长知道你有条狗不见了,怕你担心,还巴巴叫咱们给逮回来。你让大家在林将军面前丢了脸也就算了,大家给你吃,给你穿,你居然还溜,是想林将军回头怪咱们吗?真是不识好歹!”   穆风默不作声地看了他一会,才干巴巴地解释了一句:“我不能呆在云阳。”   这下小胖子更气了。旁边几个小孩也看不过去,有人便阴阳怪气地说道:“别管他死活了。这种不识好人心的小杂种死了最好。有娘生没娘养的野种,就是这般没有教养。”   穆风猛地转头朝那说话的人看去,怒道:“你不许说我娘!”   方才还看不出来,他这一怒,却像是头小狼崽子呲开了獠牙。几个大孩子惊得后退一步,等到反应过来,俱都觉得失了面子。   “怕什么!”   小胖子跳着脚:“给我上,让这小子知道岗子村五大金刚的名头不是吃素的!”   然而这名头甚大的五大金刚嗷嗷叫着冲到一半,黄狗却忽然蹿了出来,伏下身体凶悍无比地朝着他们低吼。   这群熊孩子在村里称王称霸,何曾见过这样的阵仗,几个人的身体顿时都僵住了。   穆风上前抱住黄狗的脖子,眼风冷冷地扫过几人,开口道:“我要走了,你们别跟着我。”   “你有本事……”   小胖子还想放几句狠话,望着穆风的双眼,语调却是越来越低。   怕这些孩子回过神来喊大人拦他,穆风不打算跟他们纠缠下去,拍了拍狗子的头就想要转身。然而就在这时,一道鞭影破风而来,穆风大吃一惊,险险避过,就见一个明艳无双的女孩从毛驴背上一跃而下,双手叉腰怒气冲冲地说道:“肥圆,我听说林叔叔今天捡到个脏兮兮的小崽子,就是他么?”   见到她来了,那几个大孩子都跟找到了主心骨似的。小胖子立刻凑上去,横眉竖眼地指着穆风告状道:“谢姐姐,就是他。他刚刚还放狗咬我们呢,你快给我们做主!”   这女孩正是谢中奇的独生女,被宠得天不怕地不怕,是云阳出了名的小霸王。她比眼前这些人都要小,偏偏逼着他们叫自己一声“姐姐”。   “看着就不是个好的。”   谢圆圆抬起下巴,话语中带着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颐指气使与高高在上:“为了这么个玩意,林叔叔竟把说好要给我带的糖糕给忘了。你们放心,我今次来,就是要教训他一顿,叫他知道个天高地厚。”   穆风年少失怙,在江湖上独自飘零了许久,性子原本多少有些敏感偏激。但因为这些人与林可相识,他便一退再退,不愿与其有什么太大的冲突。   然而他抿唇不答,谢圆圆却只当他懦弱,不屑地冷哼一声,软鞭就直朝他面门而去。   眼中厉色闪过,穆风非但不躲,反倒迎着鞭子而去,一把攥住谢圆圆的手腕,将她扑倒在地。   谢圆圆吃了一惊,张口就咬住穆风的手臂。鲜血顺着面颊上的伤口流下,穆风掐住她的脖子,想要强迫她松口。两人就这么僵持住了,肥圆几人都呆立在旁边不知所措。然而闻到血腥味,黄狗却疯了似的,不顾一切就要去咬谢圆圆的小腿。   直到这时,谢圆圆才有些怕了。她松口尖叫一声,用力地挣扎起来。   “狗子,住手!”   穆风大喝一声,然后站起身来,将脸上的血迹重重抹去。谢圆圆瞪大眼睛望着他,双腿仍旧有些发麻,却硬撑着说道:“小杂碎,你等着!这一场我肯定要找回来!”   “你们别惹我。”   穆风道:“我也不会招惹你们。”   说完他就打算走。谢圆圆眯了眯眼睛,忽然开口道:“小杂碎,你想不想再见我林叔叔一次?”   穆风的脚步猛地顿住。 ☆、第101章 狗子   见林可, 这对穆风来说是个难以抵制的诱惑。   从懂事的时候起,家里就只有他娘一个人撑着。被人嘲弄欺负了, 他回家埋在被子里哭。他娘将他从床上挖出来,一边抚着他的后背, 一边给他讲他爹的故事。   于是穆风便知道,原来他也有爹。他爹是个英雄, 脚踏祥云、单枪匹马从土匪窝里救出他娘, 这才有了他。他爹跟其他人的爹不一样, 是那么那么厉害, 志存高远、心怀天下, 领兵打仗救了千千万万的百姓, 他爹有一手好箭法, 他爹长得像是仙人一般好看,他爹笑起来,就好像能破开阴云的万丈阳光。   “我对不起他,险些害了他的性命。”   穆三娘说到这里,眼圈总是会泛红:“他不知道我有了你,不然一定会对你很好很好。但咱们不能去找他, 记住了,咱们没有这个脸,就是死了, 咱们也不能去拖累他!”   这句话, 穆风一直牢牢记在心里。只是有些事, 知道了不一定等于能做到。   穆三娘临死的时候, 替他谋了个学徒的差事。木工师傅拿他当不要钱的奴仆使唤,穆风身上没有一天是不带伤的。但日子虽苦,总归还是能活下去的。穆风最后不管不顾地逃了出来,不是为了别的,不过是想要远远地看自己的父亲一眼。   他并不想打扰林可的生活,只是想看看而已。但是这一眼,看了便放不下了。   那是他的爹。   那就是他的爹!   穆风恨不得将整颗心都捧出去,他想,他在这世间,终归不是孤身一人。   没了娘,他还有爹。   爹会抚摸着他的头,温和地问他是不是饿了,是不是冷了。那笑容那么好看,那么明亮,那么……温暖。   所以谢圆圆问出那句话的时候,即便知道她没安什么好心,穆风还是犹豫了。   谢圆圆从地上爬起来,笑眯眯地趁热打铁道:“喂,小杂碎,本小姐可就好心那么一次。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拒绝了,以后千万别后悔啊。”   “好。”   穆风终于转过头来,静静地望着她:“……谢谢。”   他的目光澄澈,谢圆圆微微一怔,随即撇过头,哼了一声道:“不用你谢,我也不是为了你。”   说着她便朝五大金刚招了招手,懒洋洋道:“你们都跟上。”   她没招呼穆风,穆风就揉了揉狗子的脑袋,自己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后面,没什么表情,眼底却像是有光。   “喂!”   谢圆圆忽然回头看了他一眼,抿了抿唇,没好气地说道:“小杂碎,你干嘛缠着我林叔叔?”   穆风回答:“不为什么。”   谢圆圆眉梢一挑,没好气地冷笑一声。几人又走了几步,她突然毫无征兆地跳到一边,不知从哪里找出根绳子重重一拉。   黄狗哀叫一声,后腿被绳套缠住,倒挂着吊到了树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穆风根本来不及反应。谢圆圆往肥圆屁股上踹了一脚,高声叫道:“给我打,打死这个小杂种,看看谁还敢跟我抢林叔叔!”   穆风终于回过神来,扭头就想扑过去救他的狗子。然而他年纪小,又势单力薄,没来得及移步就被人给围上了。这次没有黄狗的威胁,几个男孩狞笑着就扑上去,拳头跟雨点一样落在穆风身上。   穆风压根没管别人,赤着双眼就往谢圆圆那里冲。   擒贼先擒王,他的反应不可谓不正确,然而其他人根本就不会给他机会。肥圆抬手就是一个巴掌。穆风倒退几步跌坐在地上,鼻子里流出鲜血来。黄狗见状狂叫起来,像是在愤怒地咆哮,又像是在悲切地哭泣,那声音凄厉无比,直叫人从心底发寒。   谢圆圆抬起鞭子就往黄狗身上抽了一下,不快地说道:“算了,给他个教训就行,别把事情闹大了。”   想了想,她弯起唇角,恶劣地笑道:“不过教训也要能让他记住才行。竹竿,给本小姐把那条嚎丧的狗给宰了。”   穆风猛地抬起头,像是不可置信般看着谢圆圆。   谢圆圆慢条斯理地拿出一把小刀来,还将刀刃特意在他眼前晃了晃:“你好好看着,这条狗是因为你才死的!”   “……别动狗子!”穆风奋力挣扎起来,却被肥圆死死压住,只能目眦欲裂地瞪着她:“打我,你们打我,求你们,别碰狗子!”   谢圆圆压根不理会他,笑眯眯地将小刀递给一个男孩:“去。”   竹竿有些发怵:“我就杀过鸡,我、我没杀过狗。”   “没用的东西。”谢圆圆白了他一眼,自己走到黄狗面前,看准了脖子一刀插了上去。   穆风猛然瞪大眼睛,他的天似乎就在这一瞬之间都塌了。他就那么愣愣地看着血喷出来溅了满地,表情看上去甚至有些茫然。   “记住了?”谢圆圆嫌弃地掏出帕子将刀刃擦了擦,一边道:“以后不许缠着我林叔叔,你不配!”   绝望一点一点自眼底漫上来,穆风看上去就像一只要嗜血的恶鬼。然而就当谢圆圆以为穆风要反击的时候,那个男孩却忽然无声地哭了起来。   鼻间流出的血混合着泪水,淌过了他的脖子,渗进了他的衣裳。穆风伸手在空中胡乱地摸索,像是要寻找一丝温暖,碰到的却只有凛冽的寒风。   “狗子。”他喊:“狗子!”   黄狗已经死了,没有声音回应他。   “娘!”他又喊:“阿娘!”   他娘也已经死了,依旧没有声音回应他。   肥圆已经爬起来,同其他几人惊恐地缩在谢圆圆身后。没人压着穆风了,但他仍像是一坨烂泥那样摊在地上,眼中的光早已黯淡了下去,也不再呼喊了,因为他不知道还能喊谁。   谢圆圆忽然有些后悔,但心里的骄傲由不得她让步。她抬了抬下巴,装作不屑地冷哼道:“不就是死了一只狗,至于那么伤心么,窝囊废!”   然而穆风其实不伤心,他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哭。   娘说的对,人不能太贪心。   穆风想,他就是太贪心了,狗子才会被他连累死。   “我没有想认他。”   他抬头看向谢圆圆,又像是透过她看到了自己的命运,轻声地、委屈地问道:“我只是想要看他一眼,再多看一眼就好,这样也不行吗?”   穆风的样子太过怪异,跟疯了一样。   谢圆圆还想说什么,肥圆几人却满脸惊恐地一把拉住了她,扯着她就往后跑。   穆风没有半点反应,呆呆地在地上躺了许久,才缓缓站起来,将黄狗冰冷的尸体给抱了下来。   暮色中,他微微打了个寒噤,将狗子的身体又抱得紧了一些。这是他短短的人生中经历的第二次生离死别,熟能生巧,他已经知道该怎样寻找一片合适的地方,将自己的亲人给埋进去。   而当夜晚来临,漫天星辰,男孩又成为了孤孤单单一个人。 ☆、第102章 教育   一夜过去, 鸡鸣三声。   岗子村在晨雾缭绕中清醒过来,一扇扇木门打开,男男女女们洗漱完毕, 三两成群的出门劳作,曹大娘也是其中之一。   她年纪有些大了,田间的活干不动, 独生子又在战场上伤了腿,日子本该有些难过。但林将军在云阳办了纺织厂, 规模一年比一年大,不招男人,只招女工。这是个新鲜玩意, 一开始大家都在观望, 加起来不过才几十个五、六十岁的大妈大娘们报了名, 第二期的时候, 又有些小媳妇们试探着去了,等到第三期的时候, 就连黄花闺女们也坐不住了,争着抢着想入厂, 为个名额几乎打破了脑袋。   实在是那工资奖金都太招人艳羡了。在田间地头忙活大半年, 可能也就能拿到差不多的钱。什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穷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有钱赚, 谁不想赚?   曹大娘脑子活, 胆子大, 第一期的时候就进了纺织厂,如今已是熟练工了,手底下带了三个徒弟,每个月能拿到不少孝敬。林林总总的,再加上她儿子的保险金和退伍款,曹家的日子很是宽裕。前些天,还有媒婆上门,说是有人看上了她家的小子,要给说一门好亲事。   人逢喜事精神爽,曹大娘出门上工时,脸上也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走到半路上看到黄褐色的草皮上泛着一点难得的青绿,竟有心情踩着黄土走过去,想要采了那株绿草,回头在厂房里找个瓶子插起来当作点缀。   然而她走了几步,却发现那从枯草中星星点点透出来的翠绿色有些不对。仔细看去,草丛里分明躺着一个人,似乎还是一个孩子。   这一吓非同小可,曹大娘以为那是个路倒,猛地后退一步,差点跌倒在地。但仔细看去,那小小的身影却有几分熟悉。她皱眉打量了一会,忽然瞪大了眼睛,忍不住喃喃道:“这不是昨天的小叫花子嘛。”   小叫花子细瘦细脚,将自己蜷成一团,睡梦中也在跟谁较劲似的,紧紧咬着牙、皱着眉。且身上刚换的衣服又弄脏了,混着血迹、黄泥和露水,跟他的人一样,瞧着就像一块脏兮兮、皱巴巴的破抹布。   若是从前自己都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曹大娘遇到这种事情,第一反应定是扭头就走。但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多少还是有些道理的,过了几年的好日子,她的心不知怎么的,比从前软了许多,竟看不得一个孩子就这么孤零零地在野外挨饿受冻。   心里微微叹了口气,曹大娘认命地走过去,动作轻柔地推了推穆风,开口唤道:“娃娃,你醒醒,这里不是睡觉的地方,一会就该着凉了。”   这话才说到一半,穆风便猛地警醒了过来,就地一滚与她拉开距离,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默不作声地看着她。   曹大娘伸着手,表情有些尴尬:“我夫家姓曹。”   努力扯出一个温厚的笑容来,她柔声道:“你昨天应该见过我的。别怕,大娘带你回去。”   但穆风不是没人要的流浪狗,他是还没长成的狼崽子。他心中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善意与信任,都随着狗子一起去了,这时凶悍地抬起头来,整个人都一下子绷紧了,仿佛时刻都能冲上去咬曹大娘一口。   曹大娘被吓了一跳,那一瞬间的瑟缩被穆风看在眼里。这小狼崽子深深看了她一眼,忽然转头就跑,片刻就没了影子。   “这孩子……”   曹大娘在原地愣了半晌,张嘴念叨了一句,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只是这孩子不肯留在村里,风餐露宿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她想了想,犹豫着从怀里掏出一个鸡蛋来。   昨天她本想把那篮子鸡蛋交给林将军带回去的,也算是一片心意。但被穆风一搅合,她没好意思再往林可身边凑,鸡蛋就留了下来。   “我这夕食就便宜你了,混小子。”曹大娘摇了摇头,若有所思道:“不过这娃娃身上怎么有血迹,莫不是被谁给欺负了吧……”   曹大娘是个热心肠的人,回头就将此事告诉了村长。岗子村猫嫌狗憎的刺头就那么几个,村长把几个熊孩子拎出来一问,便把前因后果了解得清清楚楚。   穆风是在林将军心里挂了号的,可谢圆圆的身份也不比寻常,这事难办,村长就遣人将事情的经过都一一报给了林可,请她亲自定夺。   这么些年,林可的书房也没有扩建,看着几乎有些寒酸,她却不怎么在意。对她来说,重要的是屋里的东西——比如书架上放的许多史记兵书,以及楚齐两国山川水文的资料。   根据密卫打探来的消息看,北齐厉兵秣马,对大楚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小皇帝快要长大了,随之而来的将是真正的乱世,留给云阳准备的时间已经不多。   幸而一些不配合的官员,比如先前那个县令,早就因为考课下等、贪污受贿、以及荒于政务不修德政判了冤案错案门边放了个太大的石狮子娶了太多小妾大庭广众下放屁等等有理无理的原因给调到了穷山僻岭里。云阳彻底形成了一个在海贸上利益均沾的团体,上上下下都对卫所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过司马康的关系,陆续有流民从西原迁居到卫所来。远洋贸易和织布厂的建立,让云阳有了更大的容纳人口的能力,这些人口又进一步转化为可用的劳动力反哺云阳,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若再过几年,此消彼长之下,相信云阳以一地之力,甚至能与大楚中央政权正面对抗。   时间还是太紧了些。   林可放下笔,忍不住揉了揉眉头。   改朝换代、推进时代进步永远都会伴随着鲜血,但她希望届时这鲜血能尽量让别人,而不是她的将士们来流。   鸟铳的研究进程不知道怎么样了,回头该去催一催向秀……   正想着该怎么压榨下属呢,林可微微抬头,发现谢中奇推门而入,脸色发红,羞愧得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怔了一下,林可起身问道:“大哥,怎么了?”   “是我家圆圆。”   谢中奇苦笑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说道:“她在岗子村跟人家打架,杀了一个孩子的黄狗。那孩子分明就是跟黄狗相依为命的,圆圆这事做得过了。你见过那个孩子,我……想让你带着,一块去给那孩子道个歉。”   “岗子村?”   林可脑海中浮现出一张脸:“难道是小风?”   “是他。”   谢中奇道:“岗子村的村长派人来了,我才知道这件事。”   林可想了想:“那圆圆自己呢?”   “也怪我这些年太宠她。”   谢中奇一顿,随即微微叹了口气:“我同她说了,她就跟我闹脾气,说我偏帮外人,推开我就跑出了家门,这会不知哪里去了。不过十一帮着去找了,应当出不了什么事。”   俗话说言传身教,可谢家夫妇都是面慈心善的人,也不知道谢圆圆好端端的一个软萌萝莉,怎么就长成了如今这般的小魔星。   谢圆圆是她看着长大的,若说林可不疼爱这个小姑娘,那一定是假话。但看着谢中奇脸上的无奈、羞愧与隐约的受伤表情,想起穆风依偎着她时满心满眼的信任与孺慕,她抿了抿唇,忽然说道:“圆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谢圆圆从没吃过苦,所以也不能体会别人的苦,她肆意伤害别人,因为不知道刀砍在别人身上,别人会感到怎样的疼。   如果狠不下心,这就是一个无解的悖论。   “姑且试一试,我会叫十七暗中跟在她的身边。”   林可静静地说道:“但别去接她。按圆圆的性格,若是没有台阶下,一定不肯自己回来。叫她在外面呆一段时间吧,让她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模样。” ☆、第103章 原谅   溪水潺潺,穆风此时坐在一块青石上, 无声无息地望着手里一个鸡蛋, 神色有些复杂。   那鸡蛋大冷天的在草丛里放了那么久, 早就已经凉了, 但穆风却觉得有一股暖意从中透出来,顺着手掌一直流到心底里去。肚子是最安全的地方, 若是平时, 他大概早就三下五除二把这点吃食塞进了嘴, 但今天不知怎么的,蛋在手中握了许久,他还是舍不得把它给吃下肚去。   肚子咕咕地叫了一声, 穆风抿了抿唇,还是将那个鸡蛋小心翼翼地收进怀里, 决定去对面厂房食堂寻点吃的。那食堂是蔡厂主牵头办的, 虽是大锅菜, 但因为不惜油盐, 味道很是不错。许多女工家里都不开伙, 下了工就到这里打几个菜回去一家子人吃。   穆风先前看过,后厨靠溪水这边用毛竹搭了几个架子,挂了不少腊肉。穆三娘去世之后,他就在江湖上打滚, 偷鸡摸狗什么没干过, 窃几块肉也算是熟门熟路。   他是弯着腰悄悄过去的, 没什么人注意到他。但走到栅栏旁边的时候, 穆风忽然停下了脚步,微微皱了下眉头。   他看到了一个人。   不到饭点,女工们都在厂房里干活,几个上了点年纪的大娘们搬了小板凳坐在门口,一边择菜一边晒太阳,嘻嘻哈哈地你一句我一句天南地北地聊天。除了穆风之外,没有人注意到栅栏另一边的芦苇丛中,有个身形高挑、粗布衣服的男人站在阴影里,探头探脑地朝着这边偷看。   纺织厂里女人多,有闲汉在附近转悠也不奇怪。但穆风是个小流浪儿,各种见不得光的恶事看得多了,对一些事一些人就有了种本能的判断。   他想了想,便往那人身后摸去,屏气凝神地伏下身子,将自己隐藏在溪边一人高的干枯芦苇里,打算看看这个男人究竟想干些什么事情。   但出乎穆风的意料,那人并未多做停留,看了几眼便转身走了。   怎么回事?   难道是他多心了吗?   穆风疑惑地望着对方远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还是没跟上去。他已经大半天滴水未进了,饿得前胸贴后背,再不吃点东西,说不定就会昏倒在半路上。   几个大娘的警觉性都不高,偷腊肉的过程很顺利。肉有些硬,穆风奋力将其撕成一条一条,慢慢地咽了下去,齁得有些难受,便走到溪边喝水,顺便洗掉油渍毁灭证据。   就在他灌下几大口水,觉得肚子整个都涨起来了的时候,一伙人忽然顺着土路过来,看到他便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穆风心里一惊,以为自己偷东西叫人给发现了,转身就想逃跑,却被几个庄稼汉给截住了去路。   “别怕,你是不是叫穆风?”为首的一个中年男人踱步过来,笑着问道:“我们不是坏人,你一个孩子风餐露宿的不好,我带你去向先生那里,那里能吃饱穿暖,是个不错的去处。”   这人自以为和蔼可亲,奈何尖嘴猴腮,还长着一脸麻子,瞧上去就跟戏台上的反角没什么两样。   穆风警惕地后退一步,仍然保持着随时跑路的架势。   “苟大,别吓着孩子。”   一个温厚的声音响起:“让我来吧。”   穆风闻言望去,便见到一个身高只到寻常人腰间的男子走了出来。   那人外貌如此古怪,在场众人眼里却没有半点异色,反倒满满都是尊敬与爱戴。见穆风愣住,他落落大方地一笑:“我姓谢,身上有些残疾,所以长得才与常人有些不同。”   ……谢?   穆风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这孩子小小年纪,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才养成这般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脾气。   谢中奇暗暗叹了口气,心里越发愧疚:“小兄弟,我……我有些事想同你聊一聊,可以么?”   他眼底满是歉意与期盼,穆风沉默半晌,幅度很小地点了点头。   另一边,林可正在听十一的汇报。正是临时被此事绊住了,她才让谢中奇先去找寻穆风。   “北齐朝堂有些异动。”十一道:“小皇帝任命拓跋焘为北院枢密使,同时调集粮草、重建铁甲军。”   六皇子耶律璟当年篡位谋反,赫兰明月旗帜鲜明站在叛党一边,事后被拓跋克清算,铁甲军受到牵连,百夫长以上纵使没砍头,也都被撤职为民,终身不得起用。   “重建铁甲军……”林可半眯起眼睛:“拓跋克又想把赫兰明月这面旗扛起来了?决心下得可够大。”   “不过这样看来,短期内北齐应该不至于向大楚动兵。”   “希望如此。”林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随即问道:“孟昶青那里有什么消息吗?”   “西原的形势平稳下来了。”十一回答:“统领飞鸽传书,说司马大人不日就会回京,届时官职应该还能往上升一升。”   “这是好事。”林可松了口气,随即笑道:“这么说,姓孟的这个月也该回来了。有他在,担子总能轻一些。”   “……”   十一垂下眼睫,顿了顿,方才开口继续说道:“还有一个消息。”   林可扫了他一眼,意外道:“什么?”   十一:“谢家二公子,谢中士在诸桂一家客栈里落了脚。”   林可一怔,随即问道:“单身一人?”   “带着个小厮。”十一语气平平道:“目的不明,现在正有人盯着。”   “嗯……”   林可沉吟片刻道:“不必看得太紧,他一个人翻不出什么浪花来。对了,什么时辰了?”   十一道:“差不多巳时三刻。”   “这么晚了!”   林可吃了一惊。她一忙起来就没什么时间观念,没想到一拖居然拖到了这个时候:“十一,你去处理旁的事情吧。我出门一趟。”   说着,也不等十一有什么回答,林可就大步出了门,朝着向向秀的应天书院赶了过去。   她跟谢中奇约好了,若是找到人,就先带到向秀那里去。书院里都是孩子,想来给穆风的压力会小一些。   圆圆做的事情实在不地道,她不希望小风因此留下什么心理阴影。但她在家里是幺儿,没带过弟妹,又一直是女汉子人设,从下到大都没怎么正经哄过孩子。这一路上,林可都在脑子里紧张地思索,一会见到穆风该怎么说,怎么做。   各种情景都在心里预演了一遍,但林可万万想不到,穆风抬头见到她,竟在第一时间就红了眼圈。   “……”   林可有些手足无措,木呆呆地愣在了原地。   穆风绝没受到什么虐待,事实上,他面前的桌子上堆满了吃的喝的,别人与他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仿佛他是一件易碎的琉璃。而谢中奇坐在他的身边,正在给他小心地擦药,眼中的疼惜与歉疚怎么掩也掩不住。   然而穆风身处泛滥的善意之中,却抿着唇一言不发,仍把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那双粗糙、布满了细小伤口的手紧紧攥着衣角,仿佛要将整个世界拒之门外。   ——直到听见林可的声音,他才突然仰起头,眼睛红红地看过来,无声地喊了一句什么话。   好像是……“爹”?   林可心中微微动了动。她缓步走过去,将穆风从那堆几乎要将他埋起来的吃食中抱了出来。   刚从外面进来,她身上带着点寒气,那冰冷的温度让穆风本能地瑟缩了一下,但下一刻,男孩却又哆嗦着近乎温顺地凑过来,紧紧抓住林可的衣服,小心地试探着将脑袋贴在了她的胸口。   林可的心像是陷下去一块,莫名觉得很不是滋味。谢中奇跟着站起来,轻声问道:“怎么了,我是不是弄痛他了?”   低头看了穆风一眼,林可朝谢中奇安抚地笑了笑,随即摇头道:“没事……我带他出去走走。”   不等其他人有所反应,她便抱着穆风出了门。两人不知走了多少路,眼泪浸透了林可的衣襟,被寒风吹得有些冷。   “林大人。”   穆风忽然闷声开口道:“谢圆圆的爹娘都是好人。”   林可嗯了一声,听他讲下去。   “谢圆圆的爹看到我身上的乌青,疼得好像那些伤在他的身上,还说回头要狠狠地打谢圆圆一顿。谢圆圆的娘不方便出门,但特地做了糕点要带给我吃。村民们也很好,都对我笑,给我洗澡,给我吃的。还有那个鸡蛋……”   穆风身上一直有一种超出年龄的成熟与冷漠,唯有在林可身边,他才像个真正的孩子,会哭,会喊疼,会将自己心里的话都说出来。   “谢圆圆的爹跟我说对不起,我瞧得出来,他是真心觉得对不起我,他还想买一只狗赔给我。他……希望我能原谅谢圆圆。所有人,每一个人都希望我能原谅谢圆圆。”   穆风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哭腔:“我知道他们都是好人,我喜欢他们,但是狗子,世上只有一个狗子啊……”   他将脑袋在林可怀里埋得更深,极轻极轻地问道:“狗子死了,我以后不报复谢圆圆了,但我……我能不能不要原谅她?”   穆风的嗓音压得那么低,那句话几乎要被他吞进喉咙里,然而林可离得太近,还是听见了。那一刹那,她觉得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仿佛有人抓着她的心脏重重地攥了一把。   抬起手,林可摸了摸穆风的头,尽可能地把自己的声音放平缓:“受到伤害的人是你和狗子,没人能替你们做决定。如果你还不想原谅,那就不要原谅。小风,我不会因此讨厌你,没人会因此讨厌你。”   穆风身体一僵,有些不可置信地抬头看向林可。   “小风。”   林可望着他,露出些许温和的微笑:“你以后就留在我的身边。” ☆、第104章 二叔   诸桂县城里, 大街上人来人往。因为云阳的缘故, 这些年县城的景象也兴旺了不少, 只是人一多, 就显得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汇聚在城中, 讨饭的、卖艺的、算命的、卖小玩意儿的,杂七杂八什么人都有, 将本来就不宽敞的棋盘街挤得只剩下中间容一人通过的窄缝。   行人们对此习以为常,这是个闲逛的好去处, 本地住户买东西常来这里,外地人到云阳,一般也都会慕名来这条街上逛一逛。   谢圆圆跑出家门, 不知道该去哪里, 就走走停停地来到了这里。她一直等着父母与林叔叔派人来寻自己,可左等右等也等不到, 不禁又气又委屈,直到一个人走到这看不到头的人流中,方才感到了一丝害怕。   林可空闲时常带着她四处玩,棋盘街她也是常来的。但独自一人的时候, 谢圆圆忽然发现这个地方有些陌生。她个子小, 没有林可抱着, 便只能看到一双又一双的腿,阳光被行人遮掩住, 她就像是行进在幽暗的森林里, 不知去路, 也找不到来路。   但谢圆圆从小是被宠大的,从未真正遇到过什么危险,初生牛犊不怕虎加上性子倔,哪怕没人看着,她也不愿露出什么软弱的神色。   也不知是想证明给谁看,小姑娘挺胸抬头进了茶楼,拿出兔毛荷包里的碎银子,叫了一壶茶并几盘点心,然后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努力做出气定神闲的样子赏景。   茶馆里其他客人看得好玩,便向谢圆圆搭讪:“小娃娃,你怎么一个人出门,别叫拍花子的给拐走了啊。”   这话半是调侃,半是提醒,多少是带了些好意的。   “多嘴多舌的。”   但谢圆圆并不领情,横了那些人一眼,冷冰冰地说道:“关你们什么事?”   气氛一时之间有些冷下来。   一群大人也不好跟一个孩子计较,打了个哈哈也就将事情揭了过去,但也没人再理会谢圆圆。   就在这时,角落里一个青年忽然站了起来,径直走向谢圆圆。这青年一身儒衫,看着像个读书人,长得颇为英俊,只是面容显得有些阴郁,叫人看着就觉得难以亲近。   “不是叫你们不要烦我吗?”   谢圆圆放下手里的梅花冻糕,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你挡着光了,滚远一点。”   谁知那青年竟熟稔地抓住了她的手,淡淡说道:“你又偷跑出来了,大哥他们该担心了,跟我回家。”   谢圆圆根本没见过他,闻言吃了一惊,立刻奋力挣扎起来:“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跟谢家攀亲?别拿脏手碰我,放开,快给我放开!”   她喊得大声,众人都看了过来。但一眼看去,那青年的眉眼与小姑娘确有几分相似,又是个读书人,穿着体面,不像是那等拐孩子的下九流人物。再加上谢圆圆先前刁钻蛮横,给人的印象不佳。几分因素叠加起来,竟无一人出手阻拦。   发现没人帮自己,谢圆圆有些慌了。但她自小有点急智,抬手就把桌上的碗碟都给扫落到了地上。乒乒乓乓几声响,店家就赶了上来,看着一地碎瓷直皱眉头,把谢圆圆和青年给拦在了门口。   然而谢圆圆刚松了口气,青年就毫不犹豫地丢下一粒碎银子,说了声别找了,便抱起谢圆圆捂住她的嘴扬长而去。   有谁拐孩子还倒贴这么多钱的?   这下旁人心中再无怀疑,却不知谢圆圆缩在那陌生青年的怀里,全身都有些发凉。   那人没往偏僻的地方走,反倒拐进了一家客栈。仔细锁好了门,他才将谢圆圆给放了下来,开口问道:“你是谢中奇的孩子?”   谢圆圆往后退了几步,脊背顶在门上,抿唇望着他,色厉内荏地说道:“不错,你既然知道,还不放了我?小心我林叔叔带兵杀来,将你剁成肉酱喂狗吃!”   “林可……”   说起这个名字,青年的话中透出一股阴冷的恨意:“他当年没毁了我,如今当然也杀不了我。”   谢圆圆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开口问道:“你认识林叔叔?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   青年望向她,苍白冷漠的脸上露出一个浅淡的、不含一丝感情的微笑,仿佛毒蛇吐出猩红的信子:“我是谢中士,你的二叔。”   林可尚且不知道谢圆圆已经落到了谢中士的手里。她正给穆风削一把木剑,打算过几日教这孩子一些防身的招式。   穆风大半时候都不怎么说话。他就像一棵墙角下的盆栽,不会吵也不会闹,也从不要求多余的关心和照料,只要时不时喷点水,就能抖抖叶子心满意足地活下去,乖得让人有些心酸。   他仍维持着流浪生涯积累下来的一份戒心,与其他人都若有似无地隔着一层距离,唯独愿意跟着林可,仿佛一只绕着她脚跟跑的小奶狗。   不论什么时候,穆风看林可的眼神都是闪闪发亮的。   林可不明白这孩子怎么就认准自己了,既好笑又无奈,但也不忍心放他一个人呆着,只能去哪里都带着这小崽子,从此身后就跟了一条甩不掉的小尾巴。   唯一有点麻烦的是,穆风大概是不想当个吃白饭的,勤快得让人有些头疼,一眼看不到就开始干活。自从他来了,林可桌上的水壶就没空过,住处也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有一回她竟然看到穆风抱了一堆衣服打算去洗,里面赫然就有她的一块裹胸布,吓得她在门上落了锁,从此没敢让穆风再进一次自己的卧房。   为了防止类似囧事再次发生,林可决定给这田螺崽子找点旁的事情干。穆风心情低落,大抵还有些精神创伤。林可打算过段时间再把他送到书院去,但这几个月也不能平白荒废了,思来想去,她就决定亲自教他练武强身。   到这时,林可才发现穆风极其聪明,教过一遍的招数,他就能很快依样照葫芦地使出来,再练上几次,便能耍得有模有样、虎虎生威。   想想当年自己练得手腕都有些水肿的样子……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林可一边暗叹,一边伸手揉了把穆风的头发。   穆风自觉地贴上来,用脑袋蹭了蹭林可的掌心。小孩子的发丝细细软软的,连带着让人的心也一块儿软乎下来。   林可不自觉地想到了那个逃出家门、骄傲又蛮横的小姑娘。   谢圆圆溜出了卫所的范围,外面不比云阳,处处都有危险。但有十七跟着,谢圆圆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事。那孩子在温暖的羽翼下呆得久了,确实应该出去闯一闯,不然以后……   北齐频频有异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燃起战火,所有人都会被卷进战乱里去。林可不觉得自己一定能次次都化险为夷,若是她不在了,云阳会遭遇什么呢?   若是她不在了,若是……谢家夫妇都不在了,谢圆圆有那样一副肆意妄为的性子,该怎么办呢?   如果可以,她也想护着谢圆圆一辈子。但她做不到,就只能把蜜罐子提前打破了,拔苗助长地让小姑娘早一点成熟,早一点长大。   这很残忍,但世道如此,就像小风,就像许许多多挣扎活着的孩童们……世道如此,哪怕是个孩子,也没有太过天真幼稚的权利。   林可的想法如此,不过这一次,她只打算让谢圆圆出去转一转,长长见识收收脾气。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谢中士竟然会突然出手,将谢圆圆从茶楼里给拐了回去。若无特殊情况,十七每隔三天才会回报一次,因此这几天没得到消息,林可并未察觉谢圆圆已经出事。   那天中午,谢中士将谢圆圆带回房间,没过多久,就有人破窗而入。   十七持刀而立,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开口命令道:“把孩子给我。”   他负责保护林可的安全,平日里神出鬼没,谢圆圆不曾见过他,因此没有作声。谢中士却冷笑一声,打量他几眼开口说道:“密卫,孟昶青的走狗么。”   十七不语,只是眉头微皱。   谢中士道:“别硬撑着了,是不是觉得全身燥热,腿脚发软?”   十七冷冷地看着他:“我知道窗柩上有机关。”   “你们有秘药,一般的毒.药对你们没有作用。”   谢中士笑了笑:“可这次的药不同,别硬挺了,你挺不过去的。”   十七的呼吸慢慢变得急促起来,他拄着刀稳住身形,不可置信地看向谢中士:“你用春.药?”   “更确切的说,是迷.奸药,能让人身体发软,任人采撷。”谢中士弯着唇角:“我猜你千防万防,也想不到去防这种东西。再过片刻,你就不会有任何反击之力。不过我有些事情想要知道,你若是告诉我,我就饶你一条命,如何?”   十七一手摸向腰间的特制哨子,一边不动声色地冷哼一声道:“做梦。”   说着他猛地拿起哨子就像发出信号,却不想屋里竟还藏着一人。捏着哨子的左手被齐根斩断,十七拔刀从下往上反挑,然而气力不继,这一刀差了几分迅猛,叫人轻巧避过。手腕上的血喷泉一般洒出来,就在第一滴血掉落在地板上时,锐利的刀刃划过十七的颈项。他重重倒在地上,睁大的双眼反射出愣在角落里的谢圆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嗬嗬的气音。   “你们!”   谢圆圆终于回过神来,抓起桌上的一个茶杯,就狠狠往谢中士的身上砸去:“你们这群混蛋!”   后出来的那人抬手接住杯子,不屑地扫了谢圆圆一眼,开口向谢中士问道:“反正要走了,你惹出这点麻烦我就忍了。但这小兔崽子怎么办,一起做了?”   “那怎么行,我好歹是他的二叔。”   谢中士顿了顿,微笑着将视线投向谢圆圆:“第一次见面,总该送她些礼物,陪她好好玩一玩吧。”   他放柔了声音,柔得听不出话中蕴含的血腥与残酷。   但那视线宛如有细针刺入皮肤,谢圆圆恐惧地后退一步,像是被蛇盯上的可怜猎物。 ☆、第105章 不识   谢圆圆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 发现自己躺在木板床上, 身上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套衣服, 还盖着一床有些粗粝的被子,大概是因为渴了,喉咙火辣辣的痛。   她轻轻吸了一口气, 想起那个死去的密卫叔叔, 抿了抿唇, 轻手轻脚地从床上爬下来, 悄悄地摸到门边偷听外面的动静。   卧房外头有两人正在说话。   “死鬼, 就你心善。”   一个大娘絮絮叨叨地数落着丈夫:“有了林将军, 咱们家的日子确实一天比一天好了, 可也挡不住你这么一天到晚地发善心。小丫头倒在路边,这么多人都看见了,怎么偏偏就你把她给捡了回来?小花下午上学堂,还知道早起去帮我割猪草呢,日子好过了, 你骨头就痒, 是不是?”   另一个男声窝窝囊囊地回答:“我不是看她可怜嘛, 一会醒了,就叫她走不就成了?”   “废话,留着她还等过年啊。”大娘气道:“长得那么丑,当童养媳都不够格。”   不是那个“二叔”的人?   而且这里还是云阳的哪个村子……   谢圆圆心放下了一半, 没再继续听下去, 缓缓走到床边坐下。   她自小就在军营里蹿, 听一群军官士兵讲打仗的事情,因而胆子比别的孩子大许多。村子里过年杀猪宰羊,她也是看到过的,所以并不害怕见血。但死人,到底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那个叔叔就那样倒了下去,眼中的光芒一点点黯淡下去,血从他的脖子和断手上缓缓淌下来,在他的身下形成一个暗红色的小血洼。叔叔是为了救她死的,可直到现在,她还弄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为什么那个自称是她二叔的人要那样对她。   但谢圆圆天生性子里有一股狠劲,那点疑惑与害怕很快褪去,愤怒在她心里熊熊燃烧起来。   那个什么“二叔”凭什么欺负她,还杀了那个密卫叔叔?   想不通,她就不再去想,打算回去问父亲和林可。无论如何,此事她早晚要弄清楚。不管是为了什么,这笔账她一定要从那人身上好好讨回来!   握着拳头下定决心,谢圆圆便从床上一跃而下,气势汹汹地推门而出,瞪了那正在埋怨丈夫的大娘一眼,就要往外头走。   俩夫妻被这声响吓了一跳,转头才发现原来是捡来的小丫头醒了。那黑脸的中年男人首先站起来,挤出一个笑来,拉着谢圆圆问道:“娃娃,你爹娘呢?别乱跑,万一再晕了怎么办?”   谢圆圆心中正憋着火气,但因为这汉子救了她,她便勉强压着性子,没有粗暴地甩开他的手,而是想说几句话应对过去。   然而她开口,却只觉得疼痛猛然加剧,嗓子被人掐住了似的,竟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见这小姑娘啊啊的说不出话来,黑脸汉子眼中的同情一闪而过,回头对自家婆娘道:“唉,没想到这还是个小哑巴。”   她才不是小哑巴!   谢圆圆惊恐地瞪大眼睛,只觉得心口有一股寒意升起。   然而大娘的下一句话更是让她的五脏六腑整个冻成了冰坨子。   “塌鼻子小眼睛,脸上还那么大一块痦子,又是个哑巴。”大娘摇了摇头,嫌弃地说道:“哎呦,我要是她娘,生出来了我都想把她重新给塞回去。”   谢圆圆打小就被人夸好看,金童玉女似的粉嫩嫩的那么一个。她颤着手去摸自己的脸,当真摸到了一大块突起,几乎覆盖了大半张脸。   这怎么会是她?这绝不会是她!   惊恐与不安如潮水般漫上来,谢圆圆一把拍开那汉子的手,转头就跑出了屋子,死命地向着自己家里跑去。看到那熟悉的黑漆木门,她一下扑上去,踮起脚用力地叩门环。   门吱呀一声开了,门房一脸焦躁地探头出来,看到是个不认识的丑孩子,便没好气地挥挥手道:“哪来的小鬼,咱们家出事了,今天夫人没空派吃的,走吧走吧,别跟这儿杵着碍眼。”   谢圆圆不理他,埋头就想往里冲。   门房一把拽住她的后领,将人给拽了出来,横眉竖目地怒道:“懂不懂规矩?谢府是你能乱闯的吗,走开,再烦人我就揍你。”   谢圆圆恶狠狠地瞪他,啊啊乱叫着一爪子就挠了上去。   门房嘶了一声把她丢出去,一看手腕上三道渗血的红印子,顺手就抄起旁边放着的扫把,往谢圆圆的屁股上抽去:“小叫花子,你不要命了!看我不打死你!”   谢圆圆不肯逃,硬撑着挨了几下,就听见了自己父亲的声音。   “住手!”谢中奇几步过来,一把夺下扫把,皱眉看着门房问道:“怎么回事,怎么欺侮一个孩子?”   “老爷,我……”   门房一脑门子汗:“这小崽子乱闯,我实在是拦不住她。”   “好好跟孩子说,她跟圆圆差不多大呢。”谢中奇叹了口气:“林大人那里有圆圆的消息了吗?”   “小的一直在留意。”门房躬身道:“但这会儿还没人来。”   谢中奇咬了咬牙:“那我去她那里看看。”   说着他抬步就要走。   先前谢圆圆一直怔怔地望着他,此刻回过神来,立刻一下扑了上去,抱着谢中奇的腰怎么也不肯放。   但谢中奇此刻记挂着失踪的谢圆圆,哪里有空去理会一个不认识的孩子,只能狠心将人扒拉了下来,吩咐门房带她去吃点东西,便步履匆匆地往林可住处赶去。   谢圆圆站在原地,呆呆地、不能置信地望着自己被扒开的手。   刚刚爹明明看到她的脸了!   “欸,丑丫头。”门房气呼呼地叫她:“还想不想吃东西啦,跟我过来!”   谢圆圆猛地转过头,忽然咬牙冲过去重重推了他一把,随后转头就往谢中奇离开的方向赶去。   但她毕竟是个孩子,体力不行,跑了几步没见着人,却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好不容易赶到千户所,却又被一身甲胄的守卫给拦在了外面。   这些守卫照章办事,较先前那个门房更显得凶神恶煞。谢圆圆冲了几次,被一脚踹倒在地上,疼得半天没能重新站起来。   ——没有“谢圆圆”这个身份,她什么都不是。   没人扶她,更没人喊着心肝宝贝哄她安慰她。谢圆圆自己爬起来,木然地走到角落里,觉得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不痛。   “为什么突然变了呢?”她问自己:“为什么大家都不要我了呢?”   她难过得快要哭出来了,却硬是忍住泪水,胸口堵得快要炸开。凛冽干涩的寒风吹过,谢圆圆浑浑噩噩地蹲下,缓缓地将头埋进膝盖,一动不动像是朵蔫答答的蘑菇。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一串急促的脚步声。清亮的童音响起,一个男孩拍了拍她的肩膀,有些迟疑地问道:“谢圆圆?”   那三个字像是火星,将她整颗心都一下子点亮了。   谢圆圆猛地抬起头,眼泪再止不住,哗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正想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啊啊了几声却愣住了。   这人是那天叫穆风的,她因为吃林叔叔的醋,还杀了人家一条狗。   对面,穆风正皱眉打量她,良久道:“对不住,我认错人了。”   谢圆圆慌张地跟着站起来,伸手抓住穆风的胳膊,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默不作声地看着穆风。   她脸上有一大块青色的胎记,肤色发黄,眉毛跟剃过一样稀稀拉拉,塌鼻子,三角眼,没一处好看的地方。唯有瞳色极黑,跟用水洗过一般的干净,里面藏着一星半点的希望,却仿佛顷刻间就要被绝望给淹没一样。   穆风脚步顿了一下。   “别哭。”   他放柔了声音,学着印象里林可的动作,小心地探出手摸了摸谢圆圆的头顶,开口问道:“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第106章 相斗   林可不知道谢圆圆这会就在千户所外。此时她已经收到回报, 知道了十七的死讯, 并为此焦头烂额。   谢中士劫持了谢圆圆,十七考虑到圈套的可能性,在联络负责监视谢中士的两个密卫后, 孤身进入客栈试图以力破巧,踩破陷阱, 却低估了谢中士一方的武力,因而不敌被杀。他死前没来得及发出警报, 而躲在客栈外的两个密卫反应不及, 一死一伤, 没能拦下离开的谢中士。谢圆圆也随之下落不明。   谢中士身边随从的武功极高,估计与十一不相上下。谢家在云阳没有根基, 谢中士无官无职、一介平民,林可本以为他翻不起什么风浪来, 却没想到这人竟然出乎意料地发难, 杀了数名密卫之后就扬长而去, 干脆利落的手段让林可也忍不住心惊。   这一系列事情, 不是单单谢中士, 甚至也不是谢雁城能搞出来的。他身后必然还有其他想对云阳不利的势力。   很棘手……   “网已经撒出去了。”   林可望着面露焦灼之色的谢中奇, 一字一句地保证道:“一有消息, 我亲自带队,一定将圆圆给救回来。”   “我总觉得谢中士不怀好意。”谢中奇摇了摇头道:“若他是故意引你过去怎么办?圆圆……圆圆出事也就罢了, 但你不行, 阿可, 你身上背负着云阳的万千性命。”   “这点时间,谢中士走不了多远。而梧州是我的地面,强龙不压地头蛇,他想动我不容易。”   林可安抚地朝他笑了笑,随即说道:“他现在出招还有迹可循,先顺着他来试试水……我倒担心离开后,云阳这里会出什么事。我走后,先麻烦大哥一段时间。西原那里已经稳下来了,孟昶青在路上,不日就会回到云阳,之后云阳的事务就由他负责调度处理。”   话虽如此,林可这一趟到底还是要冒些风险。她虽不说出口,却还是将谢圆圆失踪、十七殉职的责任背在了自己的身上,而既然已经做了决定,任谁费怎样的口舌,都绝不可能改变她的主意。   “我知晓了。”   沉默良久,谢中奇长长地叹了口气,欲言又止道:“诸桂那里,向公子正在处理,消息应该能压下去。阿可,我……”   “大哥,不必担心。”   林可正拔出自己的腰刀检查,闻声忽地一笑,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半眯起眼睛道:“惹了我,该担心的是他们才对。”   雪亮刀光映着眼底凝结的森寒杀意,谢中士在林可心里,此刻已经是个死人。   这是一个开始,在平静了三年之后,云阳终于将再起波澜。   荒山隐没在晨雾之中,大路上一辆马车碌碌而行。马夫身材健硕,只是戴着斗笠,看不清容貌。车里坐着一个青衫书生,面孔白皙斯文,只是无端给人以一种阴沉的感觉,仿佛一条盘着的毒蛇,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窜起来咬人一口。   “谢公子。”那车夫甩了个鞭花,催促马匹跑得更快一些,一边对车里那书生道:“我负责保护你,帮你杀人,但上头可没叫我给你赶车。这活吧,我觉得咱们俩应该轮换着来。”   谢中士眼皮都没抬,淡淡道:“你觉得我为什么故意暴露,招惹林可?”   车夫愣了愣:“啊?”   “既然没这个脑子,那就只好出力气。”   谢中士语带讽刺地说道:“不然你一顿吃三碗米饭的意义在何处?”   车夫:…………   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他扭过头,忍不住怒道:“我可知道你是谁,等事情完了,老子早晚要弄死你!”   “那可轮不到你。”谢中士淡淡道:“我的仇人太多,你得排在林可的后面。”   车夫一怔,随即便看到有一块落石拦路,眉头微微一皱,也顾不上和谢中士斗嘴了,止住马车立刻拔刀警戒四周,一面压低声音说道:“情况不对。谢二,下来。一会跟着我往左边草丛里冲。”   “算了,不必跑。”   谢中士微微一笑,掀开帘子跳下车:“我等的人已经来了,铜墙铁壁,咱们跑不出去。”   车夫心中一颤,伸手拉他的动作顿了一下。就在那个刹那,一道冰寒刀光闪过,车夫及时反应过来,重重推了谢中士一把,将人重新塞到车厢里,同时横刀挡住敌方的攻势。攻击受阻,那突然出现的黑衣人伸展右臂,一刀砍向他的脚踝,车夫紧扣住马车旁的边条,整个身子翻转半圈,稳稳落在车顶上。   三个黑衣人身形暴起,随之跃到空中,从各个方向刺向车夫的死角。车夫脸上没有丝毫惧色,闪身夺过一把刀,双手挥舞起来,长刀连劈,如急风暴雨,撞到刀口上的黑衣人竟只有招架之力,如同群羊遇到猛虎,倾刻间血飞肉溅。   但袭击者的目标并非车夫,而是谢中士。几人联手拖住车夫的时候,最先动刀的那个黑衣人便跳到车座上,利落地掀开车帘,将谢中士从里面拽了出来。   车夫见状大吼一声,甩开围杀他的几人就想去抢回谢中士。然而迎面飞来一支利箭,带着可怕的威势,像是要将他撕扯成两半,车夫不得不躲,心神激荡之下,左臂便中了一刀。   “等等!”   千钧一发之际,谢中士忽然开口,扬声说道:“林可,你不想知道谢圆圆的下落了吗?叫这些密卫立刻住手!”   林可放下弓箭,从巨石上一跃而下,随便做了个手势叫密卫暂且停手,而后似笑非笑地远远看了他一眼:“你想跟我谈条件?”   “我其实并无恶意。”   谢中士颌首:“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谁知林可轻笑一声,却忽然挥了挥手道:“杀了。”   谢中士微微瞪大眼睛,回头看去,便见一柄刀刃从车内穿出,直透车夫的脚心。两方停战,车夫防备之心有所松懈,猝不及防下结结实实吃了这一刀,下盘不稳,几招之后就被密卫杀死,从车顶上掉了下来,扬起一片尘土。   “我的脾气没有以前好了。”林可从尸体上收回目光,无波无澜地开口说道:“每隔一盏茶的时间,我就砍你一根手指,第十一次没东西砍了,就只好拿你腿间的东西充数。”   谢中士面颊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他定定地望着林可,眼中阴冷之意越来越重,片刻后沉声说道:“我当这个诱饵,本来就没打算活着。”   林可眯了眯眼睛:“哦?”   谢中士露出一丝笑意,眼角却没有笑纹:“你还记得被你杀了的孟简么?”   不待林可回答,他便缓缓地说了下去:“我一直记得。他和我从小就玩在一起,脑子笨了些,人却很实在。武功不行,偏偏喜欢到处惹祸,糊弄不过去了就找我给他善后。酒量不行,一喝酒就脸红,偏偏硬要在青楼姑娘面前撑着,喝得东倒西歪不敢回府,往我床上一躺就不肯下来了,我喂他醒酒汤,他还能吐得我满身都是,第二天醒了说要赔我一百两银子,到现在这笔钱我还没有见着。他……孟简是我的朋友。”   “说得真是好听。”林可道:“可当时亲手卖了孟家的,难道不是你们父子?”   “我可以拿死囚将他从牢里替出来,若只救他一个,对我来说不是难事。”谢中士咬牙道:“他本来不必死的!”   这句话仿佛压在他喉咙里,每个字都砂纸般磋磨着嗓子,让他的声音听上去压抑而沙哑。   然而这锥心泣血的字字句句落到耳朵里,林可却只想冷笑:“你不想恨自己,所以就随便找个人报仇?我听说你之后无心读书,以至于接连落第两次,这笔账莫非也要算在我的头上?”   谢中士恶狠狠地看着他,胸膛剧烈起伏,片刻后忽然闭了闭眼道:“谢圆圆就在云阳。”   林可一怔。   谢中士呵呵笑起来,笑到后来声音越来越大,竟有歇斯底里之感:“她毕竟是我谢家血脉,我还不至于真的把她怎么样。不过是为了调虎离山,把你从云阳引出来而已。我躲了足足一个月,时间差不多了。你现在赶回去也没用,那什么纺织厂大概已经被炸成了碎片,梧州州牧有借口将手伸进云阳卫所,到时候,那些纺织用的器械会被送到京城,与天书里的图画相对照。你该知道大楚历代对天书的态度——”   他笑着吐出恶毒的诅咒:“林可,云阳彻底完了,你也完了!” ☆、第107章 抓贼   林可为了堵截谢中士, 位置一直不断变化, 因此无法使用飞鸽传书通讯。她已经十余天没有收到云阳的实时消息,若说纺织厂爆炸,也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工作时间, 厂里有数千名女工,一旦爆炸发生, 将会造成极大的伤亡,并且导致工厂停工, 从而切断云阳卫所的一大财源, 可以说是极其阴狠的一手。   但事情发生之前, 没人能够预料到危险的来临。工厂位于卫所的核心地带,要将这么大量的火.药运进纺织厂而不为人所知, 哪怕有内奸,也是千难万难、绝无可能。   谁都想不到会有这样一场爆炸, 而谢圆圆被拐走的消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谢中士被抓的七天前, 云阳依旧是一派平静的景象。   正式入冬, 天气越来越冷。哪怕到了正午, 寒风仍跟刀子一样, 刮在皮肤上生疼。然而孩子们一点都不畏惧外面的风刀霜剑, 跟脱缰的野马一样到处乱跑。这些天卫所里出了大事, 学堂暂不开课,而日子好过了, 大人不舍得让自家孩子干太多活, 也就由得这群小崽子们漫山遍野地挥霍自己过剩的精力。   “没骗你们吧, 狼崽子成天就喜欢上这里来。”   竹竿嘘了一声,随即指了指草丛深处的两个人影,压低声音道:“我找机会偷偷来看过了,这里有个坟包,估摸着里头埋的就是上回被谢姐姐打死的那条黄狗。”   “这……一条土狗还立坟。”肥圆咽了口唾沫:“那狗是不是真对狼崽子挺重要的啊。”   “反正我娘说了,叫我找狼崽子道歉。”竹竿道:“林将军要收他当义子,娘说了,林将军是好人,不准我欺负林将军家的孩子。”   岗子村的“五大金刚”都在这里了。其他三个男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露踌躇道:“狼崽子那天哭得那么伤心,我们去找他,他会不会打我们啊?”   “打就打吧。”肥圆摇摇头:“大不了你们躲我后面。其实那天我看他那个样子,心里也有点过不去。咱们欠他的。”   他们几个还在犹豫要不要露面,却不知道穆风早就发现有人躲在后头叽叽咕咕。   朝谢圆圆打了个眼色,穆风悄无声息地从地上捞起一块石头,然而突然转身,先下手为强,看准了将石头往肥圆露出发顶的大脑袋上丢过去。   肥圆哎呦一声,趁此机会,穆风拉起谢圆圆的手就打算跑路,竹竿连忙站了起来,高声喊道:“你等一下,我们是来道歉的,没想你麻烦!”   与此同时,其他三个孩子分散开来,将穆风和谢圆圆团团围住。穆风挡在谢圆圆身前,皱眉一言不发地看着几人。   肥圆揉着头上的大包,呲牙咧嘴地走上前,看了看穆风道:“我……我们上回……”   “对不住。”竹竿抢过话头道:“我们真不知道,那条狗对你那么重要。”   此话一出,双方都沉默下来。   片刻后,穆风抿了抿唇道:“我不恨谢圆圆了,所以也不会恨你们。但你们不要再来找我,咱们永远做不成朋友。”   他的语气极其冷漠,生生在双方面前划出了一道鸿沟。   “五大金刚”还没有反应,谢圆圆抓着他衣摆的手却忽然一紧。她微微低下头,神色复杂地望着不远处那个小小的土包。   这些天来,她一直跟穆风呆在一起。   突然变成一个容貌丑陋的小哑巴,她看谁都觉得是在嘲弄自己,像是个炮仗一点就炸。谁都不愿意接近她,唯有穆风怎么都不会生气。穆风说她跟狗子很像,外表看着凶,一碰就呲牙,其实不过是因为害怕。   谢圆圆不承认自己在害怕,更讨厌他拿自己跟一条狗比较。她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穆风,但不管穆风去哪里,她却都会不由自主地跟在后面。   于是她每天都跟着穆风来这里扫墓,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听穆风跟死去的狗子说话。   说不完的话,很多很多的话。   谢圆圆忍不住想,怎么有人能藏住那么多的心事呢?   心里那么多事,怎么……就只能对着一个孤零零的坟包说呢?   她以前从不在乎别人怎么样,但这一刻,她几乎能够清楚地想象出穆风和狗子相依为命的样子。   如果她没有那么肆无忌惮、睚眦必报,如果她没有杀了狗子,那就好了……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穆风说不恨她了,但谢圆圆知道,穆风也永远不会原谅她。后悔没用,有些事难以改变,就像狗子死了,也再也不会复活。   谢圆圆明白,她没那个资格要求穆风原谅自己,但…但是现在她不是谢圆圆啊,而是丑丫头,有资格对穆风好一点。   重重地握了握拳,谢圆圆从穆风背后走出来,表情凶狠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掂了掂不满意,又特意寻了块最大最沉的。那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模样,让对面的肥圆等人吓了一跳。   肥圆赶紧道:“我真没想跟你们干架!我要是打了你们,回去我娘肯定抽我的屁股。”   谢圆圆的动作让穆风也有些意外。   眼中的讶异一闪而过,他很快移开视线,随即侧身挡在谢圆圆身前,才对着面前几人说道:“如果你们真的不想打架,那就让开。”   “但是……”   肥圆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竹竿却忽然拽了他一把,轻声惊呼道:“不好,有大人!”   穆风被林可收养之后,在云阳算是出了名。在这片地方,林可的威望如日中天,如果被人看到,误会他们围着欺负穆风,不论是谁肯定会出手教训他们一顿。   “五大金刚”心里发虚,然而来了援军,穆风的眉头却也跟着皱了皱。   因为那人的样子有几分眼熟,他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忽然想到了那天在食堂外面鬼鬼祟祟窥视的男人。   肥圆他们害怕暴露,早就已经趴下了。没犹豫多久,穆风猛地一拽,拉着谢圆圆也一起扑倒在草丛里,然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几个人各怀心思,大气不敢出地看着那身材高挑的男人缓缓走过。   又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穆风才爬起来,朝对方离去的方向扫了一眼,破天荒地对“五大金刚”首先搭话道:“你们认识他吗?”   五个孩子受宠若惊。竹竿戳了小伙伴一下,开口问道:“二牛,你爹是农业技术员,各个村子都跑的。你见过那人没有?”   二牛憨直地挠挠头:“好像有点印象。”   “我见过的。”肥圆忽然插嘴道:“我娘在厂里做工,我有天去送饭,我娘跟我说厂里有谁招了个入赘的女婿,还把人指给我看来着,就是他!”   “对,我也想起来了。”竹竿点头:“是有这么一个人,姓刘的,叫刘长寿,对不对?”   穆风道:“他在厂里或者食堂做工?”   竹竿连连摇头:“蔡厂主只招女的,肯定不会要他。”   “他身上沾了面粉,村里吃杂粮的多,很少有那种精面粉。”穆风垂眸想了想,目光在几人脸上逡巡一周:“这种面粉只有食堂那边有,他应该是个贼。”   穆风其实不爱理会这种闲事,但有人想挖林可的社会.主义墙角,这事他不能不管。然而他一个孩子,想要对抗大人并不容易,除非能有几个帮手——   初生牛犊不怕虎,何况这还是能出风头的事,肥圆几人皆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我们没有证据,找大人没用,他们不会把我们的话当真。”   穆风深吸一口气,笑了笑缓缓开口:“这事只能我们自己干,抓贼,你们来不来?” ☆、第108章 爆炸   刘长寿万万想不到自己被几个孩子盯上了。他也是密卫, 不过是受镇抚司正指挥使任全铭管辖, 已经奉命在云阳潜伏了一年多,两个月前收到命令,要炸掉纺织厂。   云阳外宽内严, 这事本不好办。但那位谢公子很有些门道,教了他一个不用火.药也能起效的办法。干了这一票, 回到京城就是升官发财、荣华富贵。一日夫妻百日恩,刘长寿对云阳这边的媳妇有点感情, 但在泼天的富贵面前, 这么些许感情又算得了什么?   算算时间, 差不多就该动手了。特意等到凌晨时分,刘长寿用迷药弄昏了家里人, 然后悄无声息地出了村子,往纺织厂的方向走去。   厂门是落了锁的, 但君子不防小人。他翻墙进去, 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钥匙, 打开了仓库的铁门。这不是放布匹等货物的仓库, 而是粮食仓库, 因而防守不算严密。刘长寿使出吃奶的力气, 将角落里一个鼓风机给推到合适位置, 然后一边摇动手柄,一边往后面一个口子里倒面粉。   这鼓风机还是向秀带着一干工匠们造出来的。   蔡双当了厂主, 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样极其尽心尽力, 既压榨自己, 也压榨手下的工人,很有大楚资本家蔡扒皮的风范。纺织厂被她弄得跟富*康似的,厂房没开几扇窗户,里面又人员密集,夏天就跟蒸笼一样,根本喘不过气来。倒了好几个女工之后,蔡双没办法,就向林可求助,看能不能想办法降温通风。   正好天书里有电风扇的结构图,还是经过改进的,以流水为动力。向秀很感兴趣地拿去看了几眼,就领着工匠们试做了几个,顺便还搞了个流水循环降温系统,把厂房给稍微改建了一下。   这么一弄效果不错。但这套东西好是好,就是太笨重,而且受到水流的限制,远离河流,或者水流量不够大的地方都不能装,有点鸡肋的意思,所以也就没有大面积推广。   但不管怎么样,纺织厂算是多了个福利,夏天一过,水风扇被拆了下来放到仓库里,打算明年接着用。刘长寿花了许多时间,偷偷将一个水风扇改成了手摇式鼓风机,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面粉被风搅动着喷出来,上上下下、纷纷扬扬地在空中沉浮,很快仓库里就成了白茫茫的一片。   “他在干什么?”   饥荒里出来的人,最看不得浪费粮食。肥圆天天听家里人念叨当年多苦多累,饿死了多少人,此刻见到刘长寿这么糟蹋面粉,气得不住磨牙:“这能做多少大包子啊!”   “这不是偷儿。”竹竿也肉疼地说道:“怕不是个疯子吧。”   穆风的心却往下沉。   不寻常的事情后面往往隐藏着阴谋,他们几个怕是沾上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了。   “我们先出去。”   穆风想了想,压低声音道:“厂房里有守夜的大爷住着的,咱们去找他。”   二牛有点迟疑:“我们先拦着他吧,那么多好面粉呢。”   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穆风没有再开口,想强行拉着他走。谁知二牛力气颇大,性子又倔,竟赖在原地不肯起来。   穆风一时不知道怎么办。谢圆圆眯了眯眼睛,凑过去一把拽住二牛的耳朵用力拧。她是云阳小霸王,这“五大金刚”往日里都是她鞍前马后的小弟,二牛虽认不出她来,却记得耳朵被拧的感觉,顿时一怔。趁这个时候,穆风就一挥手,肥圆抓住二牛的手,几个人排成一列,悄悄地想从门口逃出去。   也幸亏面粉弄得白白一片,刘长寿愣是没看到几个开溜的小鬼。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竹竿被粉尘弄得鼻子发痒,临要逃出仓库大门的时候突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谁?”刘长寿吃了一惊,几步冲着他们跑过来。   竹竿胆子小,腿一下就软了,跑了几步绊了一跤摔在地上,回头就看到刘长寿提着一把刀追了出来。   危急时刻,穆风大叫一声:“叔叔,就是他!”   刘长寿条件反射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却没见到半个人影,转头才发现先前摔倒那小孩被几个同伴拽着跌跌转转跑远了。   这群孩子不仅跑,而且还大喊大叫。黑夜中声音传得特别远,很快各个村子有狗叫声此起彼伏地呼应,动静一大,守着厂房的老人被惊醒,提着灯笼来看,被眼前的景象弄得有些呆愣。   巡夜的密卫很快就会抵达,眼见事不可为,刘长寿握了握拳,几步过去想要抓住老人充当人质。谢圆圆回头一看,立刻跑过去拽了那木呆呆的老人就跑。但这一老一小如何跑得过壮年男子,其他几个孩子又是喊又是丢石头地想要吸引刘长寿的注意力,但刘长寿理都不理他们,就只认准了一个目标。   他追得越来越近,谢圆圆一把推开老人,自己朝着刘长寿撞过去。刘长寿冷笑一声,随手拎起她的后领就要往旁边丢。这一下摔实了,谢圆圆能去掉半条命。谁知穆风忽然扑了上来,一口叨住他的手腕,跟只小狼崽子一样拼命甩头,仿佛要从上面咬下一块血肉来。刘长寿惨叫了一声,丢开谢圆圆,连自己有刀的事情都忘了,只顾拿拳头雨点似的往穆风的脑袋上砸。   穆风的鼻孔嘴角都渗出血来,却死死不肯松口。   刘长寿终于想起了手中的武器,眼底闪过一道厉色,举起刀就要往穆风的脖子上砍,手腕却忽地一麻。   他低头一看,发现那是一颗石子,脸色顿时一变,不管穆风还挂在他的手腕上,慌不择路地就想往外逃。   但已经迟了。下一刻,刘长寿的腿被齐齐砍断。他惨叫着扑倒在地,一个黑衣人鬼魅般出现,轻轻接住穆风,才发现这孩子早就已经昏了过去。   很快又有几个同样打扮的人围了过来,几人分工合作,有的清理现场,有的照看孩子,有的负责审问刘长寿,其中一个看了看昏迷的穆风,皱眉道:“这不是林大人家的孩子么,没事吧?”   “脉象稳定,没有大碍。”最先出现的那人无波无澜地回答:“贪狼,信号发出去了?”   “放心吧,十一大人。”贪狼道:“只是为了此事,整个云阳戒严似乎没有必要吧?”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十一摇头:“十七负责密卫的调度,他死了,云阳的守卫必会出现很多漏洞。我在军中久了,做这些事比不上他,小心无大错。”   密卫自成体系,谢中奇无从插手,只能将十一从军营里借了出来,暂时顶替十七的职务。可即便如此,云阳的防卫也大不如从前。有些人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只有他不在了,才会有人发现他平时到底做了多少事情。   “**人死得冤。”   贪狼神色微黯,随即抿唇冷声道:“圆圆小姐也还……要是让我抓住那个姓谢的混蛋,我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十一垂下眼帘,沉默片刻才道:“不要感情用事。把这里的人,包括几个孩子都带回去仔细问话。”   刘长寿断断续续的惨号声低了下去。一个密卫一边清理手上的血,一边从房里走了出来,冲着十一行了个礼。   十一点头:“问出来了?”   “是。”那密卫回答道:“刘长寿招了,他是任全铭派来的,也是个密卫,在云阳呆了一年有余。两月前收到命令,让他听从谢中士指挥,炸掉纺织厂。”   十一神色一凛:“仓库里有火.药?”   密卫摇头:“不需要火药,据刘长寿说,只要让仓库里漂满面粉,然后点火即可。”   顿了顿,他有些迟疑道:“十一大人,这……莫不是什么妖术?”   “……面粉。”   十一怔了怔,随即道:“立刻疏散附近住户,将此事通告谢先生。还有,仓库里什么东西都不要动,立刻将向先生请过来。”   若说云阳有谁能将其中的奥妙弄明白,恐怕就只有向秀一个人。 ☆、第109章 中京   谢中士煞费苦心的布局被几个孩子撞破, 而云阳真正的危机,则在北齐都城中京的一条街市上萌芽。   北齐是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 为了保持民族性将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分开统制,称为“因俗而治”,以本族官治宫帐、部族之政, 汉族官理汉人州县、租赋之事,经过百年的冲突与融合, 景色风物与大楚仍有许多不同。每逢秋末, 几大部族就会挑选好马入京, 开办赛马、马球等各项比赛,而一年一度的盛会过后,中京的东市就会专门开放一处场地贩卖马、羊等牲畜,称为“开市”。   不论是权贵还是布衣, 不论需不需要购买东西,人们都会为了凑热闹涌向东市,“开市”期间人山人海,讨价还价声、吆喝声、嬉闹声, 繁杂的声响嗡嗡地汇聚在一起,繁华的景象将冬日里的寒气都给驱散几分。   初九身穿白羊皮的外套,脚上踏着一双靴子,搓了搓冻得通红的耳朵,视线随意地从街边那个小贩身上移开, 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其他行人, 不紧不慢地朝东市街尾一家茶楼里走。   茶楼是一个联络点。   前些日子的行动出了一些问题, 若是安全起见,初九本不应该来。但这条刚得到的情报是甲等中的士级,至关重要,初九必须将手中的情报给传递出去。在这之后,他会立刻撤出中京,之后的一切都将交给留守的初六。   北齐的游士司动作没那么快,初九虽然保持高度警惕,却不觉得自己此行会有太大的危险。只是先前那小贩的身影,不知怎么的总在他脑海里晃来晃去。离茶馆还有数十步的距离,初九眼皮一跳,忽然意识到了不对。   ——邻近午时,两筐萝卜看着连一根都没卖出去,那小贩别说吆喝了,竟是一点也不着急。   没有别的证据,但对初九来说这就够了。多疑偶尔会耽误时间,但却常常能够救他一命。   他不动声色地拐了个方向,不再往茶馆走,而是停在稍僻静处的一个乞丐面前,蹲下来将一粒碎银子塞在对方怀里,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你别怪我。”   乞丐一愣,就见初九转身离开。他茫然地挠了挠头发,掏出碎银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脸上才后知后觉地露出喜色,随即小心地左右看看,站起来就想离开找个地方藏钱。但他走了没几步,就眼前一黑,后面一人迅速揽住他,将他往一个小巷子里拖了过去。   乞丐人事不省。那人将指缝里的细针收好,抬眼看向走近的另一个男人,微微皱眉:“兔子呢?”   “前面有杂耍,人太多,一时跟丢了。白狼已经带人去找了,他身上有味道,跑不了。”后面来的男人扫了那昏迷的乞丐一眼:“苍鹰,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或许是兔子让他带什么话,或许什么都没有。”苍鹰道:“应该是个小角色,叫家里带回去审问。这次一定要把整条线都给连根拔起,兔子极其狡猾,小心些,千万别惊动他。”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顿:“等等,我们中计了!”   不远处,甩开了跟踪又绕回来的初九看到了那乞丐被劫持的过程。他已经将头发重新绑过,又把衣服翻了个面,将靴子丢了换成随身携带的一双草鞋,同时用药水简单易容,将自己的肤色变得蜡黄许多,从外貌上看与方才截然不同。   来的果然是黑衣游士,不好对付。   将绑在小腿上的匕首拔.出来藏在袖中,初九佝偻下脊背,往来时的方向慢慢走去。快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几个壮年男子忽然蹿了出来,眼睛毫不掩饰地看向他的位置。   初九心里咯噔一声,当机立断抓起自己的荷包,一把将铜钱银子都抛洒了出去。纷纷扬扬的银钱从天空落下,众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立刻蜂拥着抢起钱来。几个北齐游士见状立刻加快脚步,粗鲁地拨开人群试图挤过来,初九没有理会他们的怒吼,游鱼一般滑入旁边的一条小道。   然而跑了没几步,又有人拦截了去路。初九几下窜上树跳入一家店铺的后院,随手打晕一个伙计剥下衣服换上,飞奔着从前头的店面进入另一条街道,慢下脚步融入行人之中。   很快,他再一次从人缝中看到了先前几个游士的身影。其中一人用细线绑着一只黑色的虫子,那虫子在空中打了个转,利落干脆地往他的位置扑过来。   墨虫……   初九背后冒出冷汗。   有人在他的饮食中下了雌墨虫磨成的粉末,这味道能保留至少一月。而这一月间,不管他怎么躲,都一定会被游士司给翻出来。   这个下药的内奸能混到他的身边,级别一定不低。这是重大失误,他经营的这条线算是彻底完了。   但初六负责的另一条线独立存在,应该不会收到牵连。为今之计只有补救,一是将手里这条情报送出去,二是提醒初六小心北齐的反扑。   在这一刻,初九已经没有任何侥幸心理。   给主子卖命的时候终于到了。   深吸一口气,初九唇边露出一个不甚明显的弧度。他朝左右看了看,很快选定了一家三层的酒楼,抬步就闯了进去。包厢里一阵喧哗,几个身着绸缎的富商看着他,面露惊恐之色。初九朝他们友好地笑了笑,顺手抄起桌上的酒壶闻了闻,啧啧几声叹气道:“红袖招?这酒满是胭脂气。临到死了,我也喝不到一口合心意的好酒,真是可惜。”   十多名游士跟着追了上来,苍鹰冷着脸看他,用生硬的南楚话讲道:“你很聪明。与我们合作,你就不必死,要什么都有,包括美酒。”   “我认识你,你杀了我手下十四个兄弟,不光砍头示众,还将剩下的尸身都拉到城外乱葬岗喂了狗。”   初九靠在窗柩上,偏头冲他笑:“这么喜欢乱葬岗,你叫什么苍鹰呢,还不如叫苍蝇更贴切些,是不是?”   “你已经走投无路了,我本以为你想跟我们好好谈一谈。”   苍鹰眼底闪过一丝怒气:“但如今看来。你是打算拒绝我们的提议。”   “我都要叛变了,你总得容我发点小脾气吧。”初九笑容不变:“老苍蝇,能告诉我内奸是谁么?”   苍鹰:“……无可奉告。”   “我还没娶老婆呢。”   初九侧头,眯起眼睛看着街上堵着的游士,以及稍远处挤挤挨挨的人群,任由轻风拂动额前的碎发,似是感慨,似是遗憾地说了那么一句,轻佻的笑容终是化为一丝淡漠消逝于唇边。   苍鹰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瞳孔微缩:“等等!”   初九嘲讽地扫了他一眼,轻轻后仰。   所有人离他都不够近,苍鹰只抓到一片衣角。重重的落地声响起,鲜血在街上四溅开来,像是盛开了一朵花。   尖叫,惊恐,围观,逃跑。   东市正是最热闹的时候,混乱在人群中传递开去,随着时间一点点扩散开来。   孟昶青知道这个消息,已经是初九死亡的十多天后。因为此事,他在天水耽搁了些时日,几乎与前往抓捕谢中士的林可前后脚回到云阳。   细雨纷纷,林可从房里迈步而出,看到风尘仆仆赶来的孟昶青微愣,随即露出点笑意来:“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忽然就觉得安心了。”   前面二层小楼中亮着灯,显出淡淡的微黄色调,在灯火和院中的阴影交界之处,她就这么独自立在台阶上,笑容明亮又温暖。   孟昶青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却忽然道:“阿可,你若是累了,就别硬撑着。”   林可怔了怔,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她在台阶上坐下,轻声道:“十七死了,圆圆不见了,纺织厂差一点就要被炸了。谢中士背后不止一个任全铭,应该还有东儒党。浙党、如今又多了一个东儒党,我不明白,外忧内患亡国在即,这些人自己要做蠹虫就算了,为什么还非要使这些卑鄙手段拦着别人救国救民?”   孟昶青在她身边坐下,笑了笑道:“阿可,东儒党与浙党本就是一丘之貉。过段时间,你就要入京述职,这一去怕是龙潭虎穴,这个由头没了,他们总会找另一个由头弹劾你,你能不能回到云阳还未可知。”   林可咬牙:“……因为棉布?”   棉布的产量一天天扩大,不可避免地挤占了丝绸在扶桑等地的市场。这件事触及了很多人的利益,也勾起了许多人的贪念。   “或许还要加上皇位之争。”孟昶青道:“东儒党主张立大皇子为储。”   “利益、皇位。”   林可半眯起眼睛:“事到如今,这群人还是看不清大势。云阳已是庞然大物,我目前的实力没法争天下,当个割据一方的军阀却是绰绰有余。司马先生赈济灾民,好不容易西原才平稳了下来,国库空得能饿死老鼠,北齐却还在一边虎视眈眈,烽火一起,燎原万里,整个大楚都要给云阳陪葬。他们当真能打、敢打这一仗?”   她冷笑一声,缓缓说道:“回京述职?让他们自己玩蛋去吧!” ☆、第110章 找到   北齐中京发生了变故, 但具体的消息还没有传出来。   孟昶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将此事告诉林可。两人进屋,林可对亲兵吩咐了一声,随即坐下给孟昶青倒了杯茶, 沉吟片刻道:“其他的事都可以往后推一推, 但圆圆一定要尽快找到。谢中士一口咬定,说自己将人留在了云阳。”   “云阳民风淳朴,谢圆圆不会出事的。”孟昶青道:“你去书院那里寻过了么?”   林可点头:“到处都问过了, 我怀疑谢中士还有什么话藏着没说。”   她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路上赶得及, 不方便用刑。结果一回来, 谢中士发了高烧,别说上刑,恐怕碰他一下这人就该归天了。”   某些时候,至弱就是至强。   “……”   这话一出,连孟昶青也愣了愣:“不是装病?”   “找大夫看过了。”林可愤愤道:“说是饮食不调, 神思不属什么的, 要好好调养,最好用老山参炖鸡……我自己都舍不得吃老山参炖鸡!”   孟昶青好笑地看了她一眼,摇摇头道:“这倒是其次,怎么处理谢中士, 谢中奇可有说些什么吗?”   林可一顿。   “我不打算听大哥的意见。”   她抿唇说道:“大哥心善, 一边是弟弟, 一边是女儿, 不管怎么选, 最后伤得都是他自己。这个决断不如由我来做,反正我不会因为杀了谢中士而有半分内疚。”   “你打算杀了他?”   “怎么会是我杀了他?我又没见过谢中士,连他偷偷来云阳的事都一无所知。”   林可挑眉,冷笑一声道:“他自己出来瞎逛,谁知道在那个犄角旮旯被山贼土匪给害了,没有证据,总不能乱七八糟就栽到我的头上吧?”   在厚黑学造诣上,林可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孟昶青不再多说,想了想便转了话题道:“我叫唐七调个人过来,他原本是初九手下的,江湖上的‘朋友’多,找人想必更方便些。”   “诸桂县里那帮城狐社鼠的,我也已经问过了。”林可皱眉道:“圆圆应该没有被拐卖,我是怕她一个人进山……”   就在这时,先前那亲兵敲门,送了一碟子点心上来。   林可笑了笑,将碟子推向孟昶青:“你肯定来不及吃饭,随便垫垫吧。我知道你不爱吃甜的,放心,馅里是小鱼干。”   孟昶青:…………   他一点都不放心。   林可没注意到他的纠结,继续兀自说了下去:“山上我也派兵去搜了,应该是没漏过去,但还是找不到圆圆。你也挺卑鄙无耻的,你帮我想想,如果你是谢中士,你怎么才能将圆圆藏得谁都找不到?”   孟昶青默默地放下小鱼干饼:“……我不卑鄙无耻,不能帮你想想。”   林可还沉浸在自己的思路中,应付地点点头道:“灯下黑,我是这么想的——圆圆的性子倔,或许谢中士跟她说了些什么,所以她跟我们赌气,还一直藏着不出来。她不会藏得太远,会不会就在附近,可也还是不对,有许多地方说不通。”   ……算了,卑鄙无耻就卑鄙无耻吧。   眼看林可一副要魔怔的样子,孟昶青无奈道:“阿可,你有想过易容么?”   林可:…………   “谢中士此人,我在天水时也多少了解过。”   孟昶青道:“他自私自负,但还算是良心未泯,几次有让谢中奇万劫不复的机会,他都轻轻放过了,最后也不过是把谢中奇逼回老家酆阳而已。我猜他不会对谢圆圆下什么重手,到处都找不到,或许就是因为谢圆圆被人易了容。”   “如果是这样……”林可皱眉:“那就要重新梳理一遍。”   说着她站起身,就要去找十一:“我让人找找,有没有生面孔的孩子来云阳。”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喧哗的声音。一个亲兵推门进来,红着脸向林可报告道:“大人,是跟小少爷一起的那个哑巴丫头,她硬是要往这里闯,我们正拦着,动静弄得大了一些。”   他脸上有道指甲印,看上去就是被小孩子给挠的。   这彪悍劲儿,不会吧……   穆风等人阻止了纺织厂的爆炸,本该好好表扬,但林可心里记挂着谢圆圆失踪的事情,在确定穆风没事,其余孩子也没受伤之后,就出门安排军队入山寻人,甚至都没时间跟那几个孩子碰面。不过十一曾提过一句,说是里面确实有个很凶的小姑娘。   林可心中一动,扬声开口道:“放她进来。”   话音刚落,一个小小的身影就横冲直撞地跑了进来,看见林可的身影,眼睛就一下子红了。   林可半蹲下来,试探着喊了一声:“圆圆?”   谢圆圆啊啊几声,猛地扑进林可的怀里大哭起来。孟昶青在旁边看着,笑了笑道:“果然有易容,手艺不错,怕是连十一都比不上。旁的好处理,就是这块胎记,需要用每天用药水洗上一次,七日方能褪去。”   ——看来任全铭这老东西确实留了一手。看着温顺,为了从他手里□□,也不知道已经暗中准备了多久。   谢圆圆哭得一噎一噎的,林可轻轻帮她顺气,孟昶青掰开小姑娘的嘴看了看:“嗓子也没事,过些天自然就会好起来,不必用药。”   林可松了口气,摸摸谢圆圆的头:“回来就好,我这就带你去见你爹爹和娘亲,好不好?”   有林可的安抚,谢圆圆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了。   眼泪慢慢止住,她回过神来,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色通红地瞄了林可一眼。孟昶青微笑地看着两人的互动,顿了一下,突然若无其事地问道:“阿可,小少爷是怎么回事?”   “我新收的养子。”林可回答:“叫穆风,跟圆圆差不多大,是个很好的孩子。”   ——穆风。   听到穆风的名字,谢圆圆的动作微顿。这些天相处,穆风以为她是个哑巴,所以许多秘密都会跟她讲,其中自然包括林可是他亲生父亲的事。   这件事要不要告诉林叔叔呢?   小风是因为娘亲的遗命,所以才不能认自己的亲生爹爹。如今林叔叔也已经收小风为养子,算是皆大欢喜,但是……   想到穆风每次谈起林可时那亮晶晶的眼睛,谢圆圆纠结片刻,咬牙重重一拽林可的衣袖。   林可和孟昶青都看向她。   谢圆圆左右看看,正好瞧见桌上的糕点。她踮着脚把碟子拿下来,掰开饼取出里面的小鱼干,犹豫一下,拿小鱼干一点点的拼出两个字来。   “风。”林可疑惑地念道:“儿?”   谢圆圆年纪所限,认识的字不多,只会几个笔画简单的,一个风字还拼错了一点。但林可还是从歪歪扭扭排列在一起的小鱼干中,艰难地读出了其中的意图。   “小风是我的儿子。”林可道:“他确实算我的义子,圆圆,你想说什么?”   谢圆圆手舞足蹈了许久,林可还是有些迷茫:“不是?嘟嘴,鬼脸,调戏?很喜欢,一起睡觉?”   孟昶青冷眼旁观半天,忽然面无表情地开口道:“‘亲’?谢圆圆的意思,穆风是你的亲生儿子?”   林可:……哦。   ……   ……   …………欸? ☆、第111章 初六   ……亲生儿子这种东西,不是要十月怀胎才会有的吗?原来还可以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林可一脸懵逼地看着谢圆圆, 觉得自己的三观一瞬间粉碎性骨折。在原地愣了好长时间, 她才从大脑一片空白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和孟昶青两个人,讷讷问道:“圆圆呢?”   “我叫人带她先去见一见谢中奇,报个平安。”   孟昶青贴心地递了杯茶给她,似笑非笑地说道:“和谢圆圆差不多大, 这穆风大概五、六岁。算起来,你生他的时候,应该也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   “胡说八道!”林可怒了:“我还没,还没那个什么呢, 哪来的孩子!”   虽然早料到其中有很么误会,但是…幸好……   孟昶青脸上八风不动, 藏在袖中握成拳头的手却松开了, 随即不动声色地把自己那个打翻了的醋瓶子默默扶了回去, 一副大尾巴狼似的样子劝说道:“阿可, 别为一件小事沉不住气。”   “我现在脑子有点乱。”林可啧了一声, 沉吟片刻后道:“你旁观者清, 替我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两个可能,第一,纯粹是阴差阳错的误会;第二, 有人刻意想要接近你。”   孟昶青屈起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几下, 微笑着分析道:“不管是哪一种, 你直接去问那叫穆风的孩子,都绝无可能得到真正的答案。所以,我建议你先跟那叫穆风的孩子拉开距离,派人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林可考虑一会,点头表示同意:“小风才六岁左右,又姓穆,推算过去,他娘最有可能是穆三娘。托一群大喇叭的福,我和穆三娘的故事在云阳也算是广为流传了。若是被有心人听到,想要利用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说到这里,她微微苦笑了一下:“我似乎越来越多疑了,竟然会去怀疑一个孩子。”   “因为你肩上担着的东西越来越多。”孟昶青道:“既然输不起,也就只好谨慎一些。”   “这些事就先放到一边吧。”林可很快收拾好心情,望着孟昶青,半眯起眼睛一针见血地问道:“你至少五天前就应该抵达云阳了,天水……不,北齐那边出了什么事情么?”   三年时间,足以让林可变得更加沉稳与敏锐。   知道瞒不过去,孟昶青犹豫片刻,轻叹了口气道:“有人泄密,初九殉职。具体情况还不明朗,但先前关于铁甲军的情报,很有可能是北齐故意放出来误导我们的。”   “初九也死了?”   林可愣了愣,黯然的神色从她脸上一闪而过。她垂下眼睫,抿唇说道:“这样一来,北齐那边就只有初六撑着了,太危险。既然游士司动手了,要把初六先撤出来吗?”   “不,初六目前还算安全。”   孟昶青倒茶的手一顿,随即道:“只要拓跋焘不倒,他就不会有事,只是多少有点小麻烦。”   然而孟昶青口中的“小麻烦”,却逼得初六简直快要发疯。   北齐中京。   沈香亭后院二层小院,一个妙龄少女倚在栏杆边上,纤纤玉手上拈着一颗蚕豆大小的石子。石子里头是空的,也不知道先前装过什么东西。长长的睫毛微颤,她眼底闪过一丝悲意,随即重重一捏,就将石子变成了碎片。石屑洒落在地上,少女闭了闭眼,脸上已恢复了淡然的神情:“一会打扫干净。”   她身边站着一个弱柳扶风的美人,闻言咬唇看了她一眼,杀气四溢地说道:“初六大人,这次游士司欺人太甚,还有那个内贼,咱们一定要把人找出来,将他千刀万剐给初九大人报仇!”   这文弱少女正是男扮女装的初六。沈香亭是中京最大的妓.院,也是他的藏身之处。   初九在闹市跳楼自尽,就是为了引发骚乱通知初六。而他的话和那个轻蔑的眼神成功激怒了苍鹰,死后被分尸,头颅挂在城门口示众,没用的尸体则丢到城外乱葬岗喂狗。   然而苍鹰不知道,初九临死前,便将那份重要情报吞吃入腹。等风头过去,初六就派人剖开他的尸体,从胃里取出了那颗石头,拿出了里面藏着的一方写着密密麻麻蝇头小楷的绢布。   初字辈里面,初六和初九的关系最好。此时,他却只是淡漠地摇了摇头:“复仇没有意义,任务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天风头紧,城门许进不许出。但这份情报非常重要,必须立刻送出城去。晗璟,今天拓跋焘也来了?”   晗璟点头:“是,仍是点了您陪酒。”   英雄难过美人关,青楼楚馆往往是最容易获得情报的地方。整个沈香亭上下都是初六的人,而晗璟明面上的身份,则是楼里的头牌姑娘。初六化名小红,装成晗璟的贴身丫鬟,能接触达官贵人却又不显山不露水的,虽为男子,但数年来从没被人发现过真正身份。   易容技术烂,自然容易栽跟头。但这段时间初六突然发现,原来易容技术太好了,居然也能惹上麻烦。   拓跋焘一日与人来楼里饮酒,没看上弹琵琶的花魁,却瞎眼瞧上了墙角当摆设的小红。   初六一开始是拒绝的,然而情势一日比一日紧张,为了情报,他也只能牺牲小我,出卖色相,二十七.八岁的大男人愣是顶着青春无敌纯洁可爱的萝莉人设勾引拓跋焘。   每回拓跋焘出现,初六就觉得胃疼。他深吸了一口气,将细软乌发松松挽起,以上刑场的心态,视死如归地开口道:“走吧,去会一会他。”   镂空的雕花窗中射入细碎的阳光,明亮的光点在鹅黄色的轻纱间跳跃,一身蓝衣的拓跋焘跪坐在房间中央,身姿挺拔,眉眼如刀刻般分明深邃,容貌有着拓跋家族的明显特征。听到声响,他微微偏头,扯了扯嘴角试图露出一个笑容来,却因为不习惯而没能成功。   “拓跋哥哥!”   少女黄莺般清脆的声音响起,初六冲着拓跋焘灿烂一笑:“好些天你都没来啦,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六天。”拓跋焘顿了顿,又耐心地解释:“有些公务。”   “不会练兵去了吧。”初六很自然地塞了块糕点给他:“拓跋哥哥,你是不是很辛苦,都瘦了许多。”   拓跋焘接过糕点吃了,低着头默默地不说话。   是不是试探得太明显了?   初六心里响起警报,表面却什么也没显出来,靠过去用自己最软糯的嗓音喊了一声:“拓跋哥哥……”   拓跋焘放在膝盖上的手食指弹动了一下。他忽然抬起头来,直直地望向初六,认真说道:“我很快就要出征,或许几年都不会回来。等到凯旋之日,就是我娶妻之时。我……小红,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初六正忙着镇压身上此起彼伏的鸡皮疙瘩,闻言猝不及防下一怔:“……什么?”   出征?北齐近日就要对大楚用兵?!   拓跋焘愣了愣:“小红,你的喉咙怎么了。”   太过激动,初六一时忘了掩饰自己的嗓音。他赶紧干咳几声,做出委屈的样子,泫然欲泣道:“风寒……你反正不要我了,还管我嗓子哑不哑做什么。”   见心上人如此,拓跋焘的声音又柔和了几分:“我会替你赎身,你……不必等我,找个好人家嫁了吧。小红,我只希望你能活得好,至少能比我自由自在些。”   情报源头想跑!   “我不要自由自在,我只要你。”   初六压下心中惊疑,果断决定要情报不要节操,拉着拓跋焘的衣袖深情道:“拓跋哥哥,你不在身边,我如何才能过得好?”   拓跋焘心中酸涩,艰难地扯开初六的手,起身就要离开。   敬酒不吃吃罚酒。   初六望着他的背影,微微眯了眯眼,忽然毫无征兆地开口道:“来人,把他给我抓起来。” ☆、第112章 恩怨   山间小道, 一辆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的骡车匆匆前行。车里躺着个面色蜡黄的男人, 似是病入膏肓, 连手都抬不起来。一个身材纤弱的少女跪坐在旁边, 拿了一个竹筒动作轻柔地给那男人喂水。   喂得有些急了,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洇湿了衣领。少女掏出一块帕子,细细地给他擦拭,男子苦笑一声, 开口说道:“小红, 回去吧,别让我为难。”   这男子正是被易容后的拓跋焘, 他那时全无防备, 在沈香亭被初六抓住,就此落入密卫手中,辗转来到此地。但初六戏演得太好,直到此时,拓跋焘仍以为是小红因爱生恨, 所以才强逼着要与他私奔出逃、双宿双飞。   与拓跋焘不同, 他的祖父拓跋克铁血无情,早就对他沉迷女色感到极其不满。小红若被追兵抓住,绝对逃不了一死, 因而拓跋焘一路上颇为配合。事实上若非如此, 初六光是要将他带出中京, 都是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然而纵容是有底线的, 离中京已经有十多里路,拓跋焘终于忍不住开口,希望对方能体谅自己的难处,放他回中京。   听到他的话,初六心中却是暗暗冷笑。   还想回中京,做梦去吧!权衡之后,他选择放弃经营多年的沈香亭据点,转而冒奇险抓捕拓跋焘,怎么可能将这条大鱼白白放跑?   “可是你回去了,三个月之后就要出兵打仗,万一受伤了怎么办。你说铁甲军其实已经练好了,可以打南楚一个出其不意。但南楚也是很厉害的吧,我一点也不希望你上战场。”   初六心中呵呵,面上装纯,歪头露出一个天真又无邪的笑容:“别想那些烦心事了,拓跋哥哥,以后你只有我,我只有你,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好不好?”   她神态娇憨,双颊晕红,双目犹似一泓清水,这一笑粲然生光,便如百花盛放。   拓跋焘看得呆了片刻,随即微微侧头,许多话一时之间都梗在了喉咙里。   那深情至极的目光让初六抖了抖,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地翻了个白眼。   拓跋焘是个硬骨头,严刑逼供未必肯招。要不是为了套情报,他才不会在这里跟某人扯什么情情爱爱,早就一脚踹过去,顺便再重重碾上几下。   “我不会有事,大齐为此战已经准备了数年。”   拓跋焘却不知道他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迟疑片刻,他还是压低了声音,开口问道:“小红,你知道你堂兄的具体来历么?”   初六微微瞪大眼睛:“拓跋哥哥,你是什么意思?”   “我似乎没怎么在沈香亭见过他。”   “他是杂役,自然不能到贵客面前去。”初六一边分辩,一边猜测拓跋焘话中的含义:“堂哥对我很好,不过……”   拓跋焘立刻追问:“不过什么?”   初六犹豫着说道:“我只在小时候见过他,他是两个月前才来中京投奔我的。”   “这一路上,我一直在观察他。”   拓跋焘想了想,缓缓分析道:“他的武功极高,不是一般人。才相处两月余,他就肯替你以身犯险,却又不求半点回报,若非圣人,就是另有所图。这些天刚死了一个南楚的奸细,想必惊动了一些人。若我没猜错,此人恐非你的堂兄于明,而是南楚密卫,刻意接近你,就是为了铤而走险抓住我。我没什么,只是等到事成,他怕是会杀人灭口,对你动手。”   “什么!”初六捂唇,有些惊恐地轻呼了一声。   外面于明立刻探头进来,看了眼车内的情况:“小妹,怎么了?”   初六一副强自镇定的模样,偷偷地给他打了个眼色:“没什么,我不小心撞了下。”   等于明坐回去了,初六才有些慌张地对拓跋焘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拓跋哥哥,那怎么办?”   “别怕。”拓跋焘温和地安抚道:“小红,接下来便按我说得去做。”   他细细说了一个计划,初六听完,露出一个敬佩仰慕的眼神:“拓跋哥哥,你可真厉害。”   同时心中暗骂:果然不能对这人掉以轻心,服了麻筋散还这么不安分,要不是他防了一手,说不定还真让这小子给跑了。   这一路来,情报套得也差不多了,追兵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赶到,没必要再留着这个累赘。   想到这里,初六的手摸向藏在后腰的匕首。但看着拓跋焘信任的眼神,他的动作忽然略微顿了一下。   抿了抿唇,初六道:“那我就照计划,去准备些东西。”   拓跋焘点头,初六转身跳下骡车,随即做了个手势。   于明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放下鞭子拔.出刀,走进车厢去了结手尾。   拓跋焘吃了药,不可能有任何反击之力。初六不想听到他的惨叫声,便往前面走了些路。但刚走出一小段距离,他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讶然转头,就见拓跋焘提了刀向他跑来。   “于明……堂哥呢?”   初六吃惊地说道。   “在后面。”拓跋焘一把拉住他:“他突然动手了,小红,跟着我。”   怎么可能!?   初六被他拽着跑了几步,不可思议地问道:“你不是服过药的吗?”   “昨夜休息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清神草,有些作用,但不够。”拓跋焘道:“药效还在,我此时打不过他。”   他的声音有些发虚。初六此时才发现拓跋焘腹部中了一刀:“你没事吧?”   “不大好。”拓跋焘笑了笑,回头看了一眼,忽然放开初六:“这里差不多了,草木还算茂盛。你蹲下,躲在这里别出声,我会引开他。”   初六本已经打算动手,闻言却愣了一下:“你……但是……”   拓跋焘什么也没说,只是动作轻柔地摸了摸他的发顶。初六低头,看着他腰间刺目的血迹,闭了闭眼道:“你是不是傻啊?”   “我……”   拓跋焘还想说些什么,笑容却僵在了脸上。一把匕首插进他的胸口,血色缓缓渗出来,初六抬起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你怀疑于明,就从来没有怀疑过我吗?”   “……”   拓跋焘抓着他的衣袖,缓缓地跪下来。气力在一点点地流失,他顿了顿,像是想明白了什么,唇边露出一点苦涩的笑意:“你也是密卫……小红,你可曾有一时一刻喜欢过我么?”   “对,我也是密卫。”初六松开手,无悲无喜地后退一步,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淡淡地说道:“记着,杀了你的人,名字叫做初六。”   北齐发生了何事,孟昶青现在还一无所知。   他现在正站在穆风的床前,第一次打量林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亲生儿子”。   “你是谁?”   穆风警惕地看着他:“爹爹呢?丑丫头呢?”   “我姓孟,你可以称呼我为孟叔叔。”孟昶青微笑,耐心地一一回答:“阿可去处理公务。小丫头被送去了天水,她的哑病或许有办法治好。”   姓孟……   穆风脑子里立刻冒出一个人来。这些天来七大姑八大嫂们早就跟他八卦过林可的风流轶事,传说穆三娘是林将军的朱砂痣、白月光,可惜穆三娘无福消受,香消玉殒之后,有个姓孟的趁虚而入,经常与林将军同进同出,宠爱将正牌夫人蔡厂主都给比了下去。   接下来的故事版本有很多,连孟某人的身份性别也有无数种不同的说法。但孟昶青代替了穆三娘在林可心中的地位是不争的事实,幼小的穆风在第一次听到这人的名字时,就很小心眼地决定要讨厌他。   于是他皱了下眉,冷着脸道:“我不想叫你叔叔,你走开。”   孟昶青挑眉:“怎么,你心情不好?”   穆风不悦地扭过头:“要你管么!”   “一言为定。”孟昶青打蛇随棍上,笑道:“从今往后,你就归我管了。不想叫孟叔叔,就叫孟先生吧。”   穆风:…………   “大夫说,你好得差不多了。”孟昶青道:“六岁,也该开蒙了,好好读书,别总缠着阿可不放。我这里有本三字经,小风,背熟之前,你就不要出门了吧。”   穆风:………… ☆、第113章 乱局   寒凉小雨绵绵而落, 积水顺着屋檐滴落, 溅在地上发出有规律的响声。天地茫茫, 唯有廊下烧起红泥小炉,融融火光映着杯中琥珀美酒,林可撑着一把油纸伞立在园中,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   “你在等我?”   林可道:“太晚了,这个时候, 别人都已经睡下了。”   “拿到一坛好酒,想着让你也尝一尝。”   孟昶青一拢玄衣,微笑着靠在廊柱上, 随意地倒满一杯酒, 将那小巧的玉杯递给林可,笑吟吟道:“我去见过穆风了。”   “是么。”   林可接过酒一饮而尽,觉得身体暖和了许多, 便收起伞在他身边坐下,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地拿起了酒壶:“觉得小风怎么样?”   “是个好学的孩子。”   孟昶青道:“捧起三字经、千字文就放不下,听说这几日都想闷在房里看书。”   穆风来历不明, 背后难保有什么阴谋, 孟昶青不想看到林可身边出现这样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更何况他难得回云阳一趟, 半点也不希望多出个小鬼来, 挤占自己与林可原本就少得可怜的相处时间。于是芝麻馅的孟某人顺手挖了个坑, 毫无心理障碍、义正言辞地用一大堆学习资料把苦逼的穆风给埋了起来。   “读点书也好。”   林可哪能想得到某人心里这些个弯弯绕绕, 闻言便点点头道:“小风更喜欢舞枪弄棒, 我正头疼呢, 没想到你竟然能说服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   孟昶青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我与小风投缘。”   “这么说来……”   林可忽然想到什么,一拍手道:“因为爆炸的事情,子期近日有些忙。但书院一直关着也不是个事,你有空给我温酒,肯定闲,正好对孩子又很有一套,要不你就代子期去给孩子们上课吧。”   孟昶青:…………   “每天记得上满两个时辰。”   林可拍拍他的肩膀,语气认真地叮嘱道:“好好备课,千万不要误人子弟。”   孟昶青:…………   坑人者恒坑己。   “阿可。”   孟昶青决定换个话题混过去:“仓库爆炸之事,向秀有头绪了吗?”   这几年因为纺纱机和织布机,向秀对器械很感兴趣,林可趁机给他灌输了点私货,什么科学的实验方法,什么标准的建立,什么对照组,什么统计学,有些东西连她自己都是一知半解,向秀却深以为然,埋头苦修起来。水风扇就是他鼓捣出来的,这牛逼的科研与发明能力,简直让林可这个正牌的穿越者感到汗颜。   其实粉尘爆炸,林可上辈子是听说过的。但她是半瓶子水晃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便把调研工作全都丢给了向秀。   “他找了块荒地做试验。听说炸了一次,差点出事。”   谈起此事,林可叹了口气:“子期好奇心重,钻进去就不肯出来,没弄出个结果来,谁劝都不会中途而废的。谢中士倒是吐了点东西出来,说提供这个法子的是个道士。说实在的,能想出这种办法炸纺织厂的,也算是个人才。”   ——放在现代,至少得有初中文化程度吧。   孟昶青饶有兴味地弯起唇角:“你想找到此人?他应该与东儒党有些关系。”   “红阳教的苟丕我都能用。”林可笑了笑:“天书上那些化学式……你可能听不懂,就姑且听一听。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当年化学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根本弄不出天书上所说的工业基础,三酸二碱来。听说最早的时候,□□就是道士炼丹的时候瞎鼓捣出来的,想要搞化学,靠我自己,说不定还不如靠这些专业人士。”   事实上,古代的科学技术比今人想象得要发达,比如华佗在东汉就能创制麻沸散,但这些发明都是孤立的,没能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因此后来才没有进一步发展。   孟昶青想了想:“关键在谢中士身上。”   “用刑不能太重,他的身体实在太弱了。”林可叹了口气:“我今天去看他了,还烧着呢。没说几句话,他一激动就昏过去了。另外,谢雁城派人来找我求情,也不知道还能瞒着大哥多久。”   “不对。”   孟昶青闻言皱了下眉:“谢雁城遣人来,第一个想见的不会是你。”   林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说,大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同一时刻,北齐。   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底金丝楠木的匾额,上书“端王府”三个大字。府中后院,几个壮汉守在门前。屋内侍女捧着装满温水的脸盆,噤若寒蝉地站在一边。一个妇人坐在床沿上,动作轻柔地替昏迷的拓跋焘擦拭冷汗,秀美的娥眉紧紧地蹙着,一双丹凤眼中满是忧虑与心疼。   “焘儿不会有事的。”   一个面容严肃、鬓角花白的男子抬手,覆上她单薄的肩头安稳道:“吃了药,熬过今天晚上,这条命就算是保下来了。”   “我的小老虎。”妇人抬手拭泪,恨恨地咬牙道:“夫君不在了,焘儿就是我的命。家公,若是抓到沈香亭的那个小贱人,可定要将她扒皮抽骨,替我儿报仇。”   “那人应当是南楚的密卫。”拓跋克寒声道:“焘儿这一刀,我要让南楚千万条性命来填。”   “可焘儿这样子不能担任主帅……”妇人忍不住道:“想必那小贱人也刺探到不少军情,既然如此,家公,这出兵时日能不能往后推一推,也好再多做些准备?”   拓跋克冷冷扫了她一眼。   那妇人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妄言国事。   拓跋克才开口冷冷道:“该是焘儿的,谁也抢不走。他受伤的消息,不准传出这间屋子。赫连氏,你可记住了?”   赫连氏唯唯诺诺地应了。   拓跋克冷哼一声,挥挥手叫所有人都出去,走到床边不满地看了拓跋焘一眼:“女色误人,我说过多少遍?还好没被迷得神魂颠倒,不曾将自己心脉位置与常人相反的事情给说出去,否则狼兵找到的就是一具尸体。”   拓跋焘缓缓睁开眼睛,抬手按了下胸口的伤,面无表情地望向床顶的帷帐:“祖父,尔虞我诈一辈子,太累了。”   “大齐唯一的异姓王不是那么好当的。拓跋家的人,没有混吃等死当纨绔的命。”   拓跋克神色冷硬:“三个月的时间,你要至少恢复到能上马的程度,我能替你保住副帅的位置。你差点死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是耻辱。而耻辱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洗刷。”   小红……   拓跋焘闭眼,随即道:“我会亲手杀了她。”   “我记得常大夫以前曾配过一种伤药,药性极其猛烈。”再睁开眼睛时,他的眼中满是冷意:“不必三月,一个月我就能恢复。祖父,替我拿到主帅的位子。”   初六尚且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沈香亭的人化整为零,一部分转换身份留在中京,一部分通过其他路径分散到大齐各处,而他则带着于明秘密穿过楚齐边境,时隔多年,才又一次踏上了大楚的土地。   杀拓跋焘时,初六心情受到些震动,以至于忘了补刀。走出一段路他才想起这件事来,但后有追兵不能回头,而且他下手心中有数,那一刀肯定能够送拓跋焘到阎王殿里去报到。   先前初九的情报也指出了这一点,两相对照,可以确定北齐要对大楚出兵。   拓跋焘一死,北齐方面肯定会开始警戒,说不定还会对出兵大楚的计划做出某些调整。但战术有变化,大的战略方向却不会变。这一次北齐一反常态,选择在春耕时进军,就是打算比拼国力,生生拖死大楚。   损失一年收成,对北齐来说还能熬过去,对大楚却是灭顶之灾。   因为司马康定下的一系列政策,西原的流民消耗了大量的粮食,国库如今空得能够跑马。西原这个脓疮被挖了出来,大楚可算是伤筋动骨,不过病症已除,哪怕再过个一年半载,等新粮入库,大楚就会重新焕发生机。然而战火一起,西原必定又是大乱,一旦饿殍遍地、尸横遍野,乞活军或许就会借机死灰复燃。内忧外患,大楚说不定真有灭国之祸。   大楚朝堂乌烟瘴气,可堪一用的兵马唯有白耳军、龙骧骑、木家军和云阳军。初六绕过京城,打算直接前往天水,再从天水飞鸽传书到云阳。   尽管进入大楚境内,这一路却也未必安全。在北齐时步步惊心,女子更能降低旁人的戒心。长年累月,初六的身上就不由带了些脂粉气,男子装扮反而更加引人注目。无奈之下,他只好与于明扮作一对青年夫妻。   好不容易到达天水,他微微松了口气。   从马车上跳下来,初六环视四周,在墙角旮旯寻找密卫接头的标记。于明倒是没心没肺的,看见包子铺,打算去买些吃的垫垫肚子。而初六独自站在街头,只觉得身上一直以来的厚厚盔甲都卸了下来,仿佛一直在水中沉浮挣扎,如今才终于回到岸上。   熟悉的景物,熟悉的风俗,熟悉的乡音……   初六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旁边有三四个街头混混,打头的那个见到他顿时眼睛一亮,晃晃悠悠地围了上来,堵住他的路色迷迷道:“小娘子,你要到哪里去呀?若是有空,不如陪哥哥我喝杯水酒吧。”   初六:…………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还有一群熟悉的流氓。 ☆、第114章 好人   人.皮面具质感与真人皮肤相似, 只是见不到毛孔, 而且制作麻烦,过段时间就要换一张,不能长期佩戴, 容易被有心人看出异常之处。所以为了接近拓跋焘,初六假扮小红时不曾佩戴人.皮面具, 而是选择用脂粉眉笔等简单修饰。由于匆忙离开中京, 他没来得及准备可用的面具,因而此时此刻, 也依旧是小红的样貌形容。   这些青皮无赖混迹花街柳巷,也颇见过几个不错的女人, 却少有像初六这般鲜嫩可人的。看这美貌少女独自一人,几个混混色心一起, 就围了上去动手动脚。初六挑眉, 一言不发地扫了他们一眼,冷冷地勾起唇角:“这里不好说, 咱们去那边?”   混混色迷心窍,压根没看出眼前的少女没安好心,嘿嘿一笑, 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初六进了没几个人的小巷。为首的那个伸出咸猪爪, 迫不及待地就想去摸初六的脸。初六抬手, 三根手指搭在他腕上轻轻一转, 只听咔吧一声, 对方的手就折了。他随即一脚踹出, 飞出去的那人正好压在扭头想跑的另一个混混身上。冰冷的视线扫过剩下三人,初六眯眼:“知道我是谁吗?”   空气里却浮动着恐惧的情绪,牢牢地攥住了每一个倒霉混混的呼吸。他们战战兢兢地打了个哆嗦,然后整齐划一地猛力摇头。   看来不是什么人故意派来探底的,但他一到天水就有人来找麻烦,还是多少有些可疑……   初六沉沉地哼了一声,开口道:“都跪好了,我有空,正好陪你们好好玩一玩。”   于是唐七收到消息,赶到现场的时候,五个鼻青脸肿、涕泗横流地混混正跪成一排,自己一下一下狠命地抽自己巴掌。初六抱胸靠在墙上,听到动静,转头凉凉地看了他一眼:“老七?”   “六哥息怒。”唐七陪笑:“这几个杂碎是漕帮的,有一个是现任帮主云天远的亲信的二舅子,云天远昨天还请我吃过一顿饭,不大好动手。”   “等你来救人,这几个混混早八百年就凉了。”   初六嗤笑一声,嫌弃道:“该问的都已经问出来了,不过给个小教训罢了。”   对付初六就得顺毛捋,虽说几年没见面了,唐七还是很清楚这发小的脾性,果断竖起大拇指道:“不愧是六哥,六哥就是厉害。”   初六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于明已经去天水酒楼了。”   唐七上前扯住初六,朝身后漕帮派来调解的人偷偷打了个眼色:“别管这群青皮无赖了,走,咱们好久没见,我做东,请你好好喝一杯去。”   见那煞星走得没影了,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的几个混混才敢站起来。跟着唐七前来的那个中年男子躬身扶起云天远的亲信的二舅子,几个人凄凄惨惨戚戚地回了家。   回头唐国怕这件事惹了唐七不快,朝他家里送了不少礼物,只是心中不忿,见到云天远就忍不住上点眼药。   “密卫也太过分了,我那二舅子被打成那个样子,右手说不定还会落下残废。”   唐国道:“帮主,我看他们根本就没把咱们漕帮,没把您放在眼里。”   “你不必激我。”   云天远冷笑一声:“不过你说的也没错,我就是他孟昶青脚下的一条狗。谢总督往漕帮里安插人,宋方林的势力一日比一日大,孟昶青却不管,分明就是想借此牵制我,怕我尾大不掉。再这样下去,我这辈子也别想逃出他的掌控。”   说到唐七,唐国还敢表现出些许不满。但谈及孟昶青,他心里却只剩下纯粹的恐惧。   “那孟统领不是去了云阳嘛,难道还会直接插手咱天水的事?”   唐国咽了口唾沫:“这,其实……我二舅子也没怎么样,这个面子不讨回来也不要紧。”   “怕什么,密卫号称无孔不入,但说穿了其实也未必就有多可怕。”云天远扯了扯嘴角:“再过几个月,大楚由谁说了算还不一定呢。姓孟的未必就有什么好下场。”   “什么……”   唐国悚然一惊:“北齐那边,已经有消息了?”   云天远阴狠地一笑:“不错。咱们也应该动起来了。”   当初能将秦老虎骗得团团转,云天远是个极为成功的老千。即便敏锐如唐七,竟也没能看出他隐藏在唯唯诺诺之下的野心。   大楚仍然平静,危机却即将来临。   初六带来的消息还不曾传递到云阳。临近年末,各个村子都喜气洋洋地准备年货,然而孩子们却还没到能到处撒欢的时候。一座独门独院的小楼里书声朗朗,大门前悬挂有一副楹联,上曰“惟楚有才,于斯为盛”,正是向秀开办的应天书院。穆风捧着书,时不时往集贤轩前头,支颌懒懒地望着窗外的孟昶青那里瞥一眼。   肥圆坐在他边上,瞧他心不在焉地往夫子那里看,忍不住道:“风哥,怎么了?”   自从那次仓库冒险之后,几人的关系突飞猛进,穆风还隐隐成了这个小圈子里的头。   “没什么。”   穆风想了想,压低声音问道:“你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没人知道。你瞧他总戴着面具,神神秘秘的。”   肥圆回答:“不过林将军信他,那总归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云阳众人,包括许三子、李飞他们都是这个说法……   穆风抿了抿唇,低着头不说话,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正好到了中午,孟昶青算了下时间,对着下面一群小萝卜头笑道:“差不多了,休息一个时辰,都吃饭去吧。”   肥圆欢呼一声,拿出家里烙的鸡蛋饼。其他四个孩子都围到他和穆风身边,纷纷把午饭堆在桌上。穆风从桌子抽屉里取出一个包裹,里面是两个瘪瘪的白面肉包子。竹竿探头一看,笑着道:“这包子长得也太丑了,能吃吗?”   “一点也不丑。”穆风皱眉,严肃地辩驳道:“而且很好吃,我昨天晚上舍不得吃,特意留下来的。”   说着,他珍惜地把包子捧在手里,正打算往自己嘴里放。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在他身前响起:“嗯?这不像是林嫂的手艺。”   穆风吃了一惊,抬头发现孟昶青正站在桌前,饶有兴味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子。他立刻警惕起来,然而武力值相差太大,眼前一花,其中一个包子就到了孟昶青的手里。   “……”   这是林可亲手下厨做的,穆风顿时怒了:“王八蛋,快还给我!”   孟昶青挑眉,板了脸一本正经地教训道:“小风,所谓‘八端’,便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书曰‘王建少时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盗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这才演化出骂人的‘王八蛋’三字。我是你的师长,你这般出口成脏,怕是违背了这‘八端’的做人根本。”   穆风:…………   “这包子我就拿走了,算作处罚。”   孟昶青微微一笑,将自己的午饭留给穆风,然后分外不要脸地把剩下那个包子也给划拉到了自己碗里:“把弟子规抄三十遍,下学前交给我,不能叫旁人帮忙。”   说着他便脸不红气不喘、没脸没皮地施施然走了。   “太过分了!”   五个小伙伴顿时同仇敌忾,肥圆愤愤然道:“怎么这样,他怎么能抢你的包子?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呸。”   “不……也没有。”   穆风顿了顿,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只是目光复杂的看着竹制饭盒里热腾腾的白米饭和色香味俱全的菜蔬与鸡腿。   他年纪虽小,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好人,但更多的是坏人,一些坏在表面上,一些却是口蜜腹剑。   所以面对陌生人,穆风的第一反应就是戒惧警惕。他对孟昶青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也一直对这人敬而远之。   然而穆风在审慎地观察了几天之后,却发现孟昶青的行为有些奇怪。这人并不像那些个别有用心的家伙一样故意接近讨好他,又从来不曾打他骂他,虽说喜欢偶尔逗弄他一下,却也不带多少真正的恶意。   孟昶青逼着他在家背三字经,不让他出门,又抢他的包子。   可娘说过,读书是能光耀门楣的好事,而孟昶青抢包子,倒更像是一个借口,就是为了把自己丰盛的饭菜让给他吃……   种种行为下面隐藏着的丝缕温情,让穆风陷入了迷茫。   这一天,他的脑海中第一次冒出一个有些奇怪的念头来。   ——或许他之前因为偏见而想岔了,这个姓孟的叔叔不是坏人,而是一个有些别扭的好人? ☆、第115章 坏人   暮色将临, 孩子们背着书囊, 三三两两、成群结队地从学堂里走出来,像是一群叽叽喳喳归巢的小鸟。但喧闹很快离去,集贤轩中只剩下穆风一人, 正埋头默然不语地抄着弟子规。肥圆他们本来想留下来陪他,被穆风婉言谢绝。   大概是遗传了穆三娘的聪慧, 穆风学东西的速度很快, 加上他从小就吃了不少苦,比同龄人更沉得下心来, 虽说进学比其他孩子迟,一笔字却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三十遍听上去很多, 但弟子规比较短,抄写完也不过是一个多时辰的事情。   他特意放慢速度, 就是想趁着留堂与孟昶青独处时, 同对方说几句话。   谁知道孟昶青是个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一宣布下学走得比谁都早, 将不负责任四个大字贯彻到底,压根没有要陪穆风把这几遍书给抄完的意思。   见孟昶青居然要走,穆风手忙脚乱地收拾好书本纸笔, 急急忙忙跟了上去。   然而他的跟踪技能实在不过关, 孟昶青停步, 神色莫测地瞥了他一眼。   穆风猛地顿住, 跟对方保持着三十多步的距离, 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 默不作声的,好像一只做错事被主人抓住,缩在角落里努力稀释自己存在感的小狗。   但孟昶青只要一接着走,他就又跟上去,仿佛一条甩不脱的小尾巴。   就这么走了一段路,孟昶青再次停下来。两人遥相对峙,他深深地看了穆风一会,像是想到什么,忽然勾起唇角,笑着问道:“有一场好戏,小风,你想一块去看看么?”   这场好戏发生在云阳卫所偏北,一处把守森严的独立小院里。   院中铺着些许残雪,素淡的色彩趁着白墙青瓦,从外表看甚是不起眼,推开院子靠里的角门,却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   十一冲着守门的两个精壮汉子微一点头,那两人犹豫了一下,便转身离开,将位置让给了对方带来的另一批人。不久之后,一个低矮的身影出现,冲着十一感激又歉疚的一笑,便穿过狭窄逼仄的门廊,顺着黑漆漆的窄道,走到了一间宽大的囚室前面。   隔着精铁打造的栏杆,谢中奇皱眉打量里面形销骨立,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庶弟,半晌方才开口道:“我知道你醒着。”   谢中士缓缓睁开眼睛,有气无力地笑了笑,轻声道:“你是特意赶来,想看我的笑话么?”   谢中奇抿唇,沉声回答:“我只想知道,到底是谁派你来做这件事?不会是父亲,在他心里,你是他唯一的子嗣,他不至于派你前来送死。”   “父亲……”   谢中士冷笑一声,转头望着上方黑黢黢的屋顶,忽然问道:“找到你家那小崽子了吗?”   “……圆圆很好。”谢中奇沉默片刻,方才说道:“你不用担心。”   “谁担心了?”   谢中士扯了扯嘴角,不屑道:“你还是同从前一样,看谁都有苦衷,看谁都是好人,实在可笑——”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忽然若有所思地笑起来:“不过你说得也不错,真算起来,我倒真是好人,你却是不折不扣的乱臣贼子。”   谢中奇猛地皱起眉头,冷冷道:“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也算林可的亲信,不可能看不出他的狼子野心。连天书都到了他的手上,他如今还算老实,可时机一到,恐怕立刻就要竖起反旗。”谢中士笑道:“我谢家世代食君之禄,兄长,你投靠叛党,就不觉得羞耻么?”   谢中奇呼吸一窒:“朝廷已经知道了?”   “他们?”   谢中士的脸色却骤然阴沉下来:“我屡次投书,却无一人理会。肉食者鄙,这群蠹虫心里只有蝇头小利罢了,何曾看到云阳真正的可怕之处?若非图谋纺织厂的暴利,这些人根本不会将林可放在眼里,更不会想到要把我派过来。”   “……”   谢中奇沉默下来,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叹了口气道:“你不仅同小时候不同,跟从前在天水时,也完全不一样了。”   “你是要跟我叙旧么。”谢中士嗤笑一声:“总领云阳民政的堂堂谢先生,竟有这般的闲暇。你要当真念兄弟之情,不如把我救出去算了……”   说到一半,他忽然瞪大了眼睛,往囚室外看了看,咬牙道:“不对,那些守卫呢?”   “被我调走了。”   谢中奇道:“阿可没将你被抓的消息告诉我,想必是希望我不要插手你的事情。但我毕竟是你的兄长,又向来心软,就算不救你出去,总该来见你一面。而我瞒着阿可前来,必定会调开守卫,这里守备就会空虚许多,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神色复杂地笑了笑:“许多人,应该都会这么想。”   谢中士能将云阳的消息摸得这么清楚,说明这里还潜伏着他的同伙。当他被捕的消息传出去之后,这些同伙为了避免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一定会分出人手跟着谢中奇,以图寻到机会将他灭口。   电光火石间,谢中士就想明白了一切。他怒视谢中奇,狠狠抄起枕头扔了过去:“你在演戏,是林可派你来的?”   但不论他如何愤怒,也是于事无补。   已有五个蒙面的男子偷偷靠近小院,守备确实松懈,他们不费吹灰之力便翻墙而入,慢慢地朝着角门摸过去。   通过树枝的空隙看到这一幕,穆风张嘴就想喊。孟昶青捂住他的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们两人坐在院外稍远处的一颗大树上,置身事外,却能将一切都尽收眼底。穆风有些着急,孟昶青却悠哉游哉地开口道:“这些人是来杀谢中士的,说不定也会顺手杀了谢中奇。”   穆风瞪大了眼睛,整个人一下就僵住了。   似乎觉得很有趣一般,孟昶青俯下身,贴着他的耳廓轻声道:“我之所以什么都知道,是因为,这些蒙面人就是我派去的。”   穆风整个人颤了一下,不可思议地转头看向他。   孟昶青带着一张白银面具,微微垂眸,眼睫落下的浓密阴影中闪出一点锐利无比的森寒冷意,唇边微笑的弧度却偏偏没有改变半分。   “阿可大权独揽,让我有些不高兴,所以联合东儒党给云阳找点麻烦。”他就这么笑道:“接下来的计划你不必知道,但有些事想让你替我去做。左右阿可也不是你的亲生父亲,比起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总归还是自己的小命要紧。你会帮我的,是不是,小风?”   万万没想到,这人竟是这样的林叔叔!   一阵寒意攫住了穆风的心脏。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脖子上已经贴上了锋利的刀刃,只要他稍有反抗,就会让他命丧黄泉。穆风咽了口唾沫,明白自己根本不是孟昶青的对手。   孟昶青放开捂着他的手,穆风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开口道:“好,我答应——”   果然是个包藏祸心的白眼狼么?   孟昶青眯了眯眼睛,得出结论后正打算收手,穆风趁他不备,却忽然往前一倾,闭着眼睛往刀刃上撞了过去。   这一下非同小可。孟昶青不过是想试试穆风的心性,根本想不到这小崽子逼急了,竟能使出这等不要命的手段。怕这小鬼受伤,他立刻翻手收回匕首,同时探手去捞穆风。可穆风练了几天武,泥鳅似的一扭身,愣是让了过去。   两人瞬间拉开不小的距离。树虽不算高,小孩子头朝下掉下去却也够呛。情急之下,孟昶青折下树枝抬手往穆风身上狠狠一抽一带,阻了他的落势,这才勉强在千钧一发之际扯住他的衣服,抓着他安全落到了地上。   穆风半点不领这救命之情,凶悍地张口就要往孟昶青的前臂上咬。孟昶青拎着他的后领子,把他丢到一边,破天荒觉得有点头疼。   有这么个底细不明的人时刻跟在林可身边,哪怕只是个孩子,孟昶青也不放心,所以才借机试探一二。谁知小狼崽子炸了毛,竟是呲牙咧嘴、张牙舞爪,豁出去了誓要跟他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   按住穆风的脑袋,看着这只在原地、不屈不挠地挥舞着小短手试图挠他的狼崽子,孟昶青无奈道:“那些蒙面人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方才只是个玩笑,是我不对……”   “姓孟的,小风?”   孟昶青正哄着孩子,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将两人定在了原地。   林可是为了谢中士那边的收尾工作来的,听到小院这边有动静便过来瞧瞧,没想到会看到这两个人。她狐疑地看了看孟昶青,视线转到穆风身上,猛地就顿住了。   为了抵消下落的力道,孟昶青那一下抽得挺重。后背有棉衣挡着还好,但脖颈处也被带到了一下,这时已经肿了起来,加上又拉又扯的,衣服头发都乱了,穆风此刻看上去颇有几分凄惨。   林可:…………   孟昶青:…………   “义父!”   穆风趁着孟昶青呆愣的时候,一把拍开他的手,几步冲到林可怀里:“他是坏人,说什么不高兴您大权独揽,所以暗地里派人去干坏事,想要对付您!” ☆、第116章 后娘   来杀谢中士的人全部落网。谢中士身体虚弱, 不能拷问,这些人却没有这个问题。很快事情的真相就被揭露, 想对云阳动手的不是浙党,而是东儒党。   这些年司马康强势崛起, 东儒党和浙党的空间都受到挤压。朝堂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孟昶青和东儒党的关系早已不如往年密切。棉布的暴利令人眼热, 而云阳也确实发展得太快,朝中大臣担心尾大不掉, 出现第二个木家堡, 几方因素综合起来,这些人才会对云阳动手。   只是他们实在小看了云阳, 也小看了林可。   木家堡实际上根本无法与云阳相比。云阳的可怕之处,不在于有一支强悍的军队, 显露于外的冰山之下,隐藏着初步的工业系统, 完善的后勤体系,强大的动员能力,超越时代的武器装备, 以及众志成城的人心。   很多人从前都是流民,他们挣扎着拼死从地狱里爬出来,好不容易才找到云阳这片净土,绝不允许别人夺去他们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平静安乐的生活。而林可时不时组织忆苦思甜大会, 让红阳教出身的苟丕发挥特长, 领着培训过的宣传队四处宣讲, 甚至编写相关戏剧到处传唱表演。如今在云阳,众人只知有林可,而不知有皇帝。   林可实质上已经成为一个割地为王的军.阀。大楚朝廷羸弱,连木家堡都不敢动,在云阳面前更是会撞得头破血流。   这一点朝上衮衮诸公看不清,林可打算干些事让他们看清。   但在林可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场的时候,初六带来的情报终于到达了云阳。云阳高层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孟昶青也终于找到机会,在穆风一事后,重新与林可搭上了话。   从大瓷盆里捞了一碗面条推过去,林可问道:“对这件事,你怎么看?”   孟昶青察言观色,默默地把旁的话都咽了下去,严肃认真地点点头道:“我觉得可信。初九与初六拿到的情报可以相互印证,而北齐也不至于拿拓跋焘的安危不顾,只为对密卫设下陷阱。”   “云州在木家军手里,这是好事。”林可沉吟道:“我没跟白耳军打过交道,他们的战力怎么样?”   “擅长守城,不擅长野战。”孟昶青回答:“若无意外,守住中山、河间一线应当绰绰有余。”   “古北一带是山地,不利于骑兵驰骋。”林可点点头:“那就只剩一条路,北齐应该会和六十多年前那一战一样,从大同出发,越过结冰的白沟河南下,绕过倒马关,强攻阜阳打通泾延防线,将大楚拖入长期的混战。”   孟昶青皱眉:“但吕梁有龙骧骑。”   “有铁甲军,北齐未必将龙骧骑放在眼里。”林可又给自己装了点面汤,想了想道:“从中山、河间一带走,就会迎头撞上天水城,天水不是那么好打下来的,一旦在大楚腹地被拖住,北齐军会很危险。我和三子他们都讨论过了,我们都认为他们会尽量避开坚城,宁可与龙骧骑在吕梁对战。”   “沙场征战我不擅长,这些事由你决定。”   孟昶青举筷子去夹咸菜,穆风默默地把菜碟子挪到林可这边。顿了顿,孟昶青有些无奈地冲他笑了笑,随即对林可道:“有件事必须提醒你,北齐叩关,朝廷肯定会征饷,西原很可能会再次爆发大乱。”   林可捞面条的动作一顿:“司马先生怎么说?”   “我猜,他也不会有什么办法。”孟昶青轻轻叹了口气:“这几年他花钱如流水,虽说平定了西原的乱子,天子对他却不甚满意。此次回京,他明升暗降,又的罪过东儒党和浙党,怕是前景堪忧。他本打算功成身退,但若北齐叩关,就成了功败垂成,青史之上,未必如他所求,能留个好名声。”   林可抿唇:“若真出了乱子,也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将大楚这艘破船就这么修修补补的将就着用下去吧。”   “若真出了什么乱子……”孟昶青却淡淡道:“我建议你不要管西原,而是专心对付北齐。浑水才能摸鱼,西原一乱,对云阳未必没有好处。”   林可一怔。   孟狐狸在朝中混了多年,面厚心黑,短短一句话里包含了几层意思。其中藏得最深的,就是建议林可先与北齐作战,取得大义民心,同时任由西原大乱,让乞活军先攻入京城篡位,然后再趁对方最为虚弱的时候,由云阳军回头在不脏手的情况下摘取桃子。   “……此事以后再说。”顿了顿,林可转移话题道:“既然大楚要乱了,圆圆在外面我总不放心,还有樊夫人和明雨,还是都接到云阳的好。”   孟昶青也不在意,含笑说道:“我听说谢家小姐成亲了。”   “嫁了个书生。”林可脸上露出一丝真心实意的欣慰笑容来:“她能有个好归宿,我很高兴。阿双最近也不错,将纺织厂办得风生水起,我上回寻她一块吃饭,她竟然说没空。挺好的,我估摸着自己马上就要被她给休了。”   “只是云阳近日必要开始戒严。”孟昶青跟着笑了笑:“女子单独立户的事情,你好不容易弄出个章程来,怕是又要往后拖。”   “也不要紧……”林可苦笑了一声:“或许战后女多男少,这项政策反而会推动得更容易一些。对了,关于上次我跟你说过的破坏军婚罪,你有什么看法?”   “整体上不错,但细则需要完善。可能会被有心人利用,我不希望云阳兴起守寡的风气。”孟昶青一边说,一边拿了勺子去盛面汤,看见空空的瓷盆愣了一下:“……怎么都没了?”   两人方才刚顾着说话,根本没在意盆里汤面是多是少。孟昶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林可和穆风都已经用过晚饭了。不想麻烦林嫂,林可就下厨随便鼓捣了一盆面条,给孟昶青垫垫肚子的同时,也算给自己和穆风弄点夜宵吃。   照理一大半都归孟昶青,但他心思不在面条上面,吃得不多。林可更是只吃了几口。两人惊诧地看向一旁的穆风。只见这小崽子正靠在椅背上哼哼唧唧,皱着张小脸揉他那快要涨成球的肚子。一只手却还握着筷子,坚强地夹着最后一根面条往嘴里放。   “小风。”   林可吓了一跳,抢过穆风的筷子劝道:“我明天再给你做,你今天就别吃了。”   穆风不说话,看看自己碗里的面,然后掀起眼皮警惕地盯着孟昶青。   孟昶青默默地放下碗,默默地偏头,淡然远眺。   林可皱眉凝望着他。   孟昶青无奈,转过头开口强调道:“这一回,我可真没惹他。”   “这回是没有。”林可叹了口气,起身道:“我去找些消食的药来。孟包子,你看着小风。”   孟昶青:…………   “你不是好人。”   等林可走出了房间,穆风抬头,忽然冷冷地开口道:“我会拦着的,你别想当我后娘。”   ……小风这莫不是跟他学坏了?   孟昶青顿了一下,随即微笑,干脆利落地竖起三个手指道:“我发誓,若成了你的后娘,日后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   “你……”穆风吃了一惊:“真的?”   “当然是真的。”孟昶青半蹲下来,与穆风平视,一脸真诚地说道:“我绝不会成为你的后娘,所以不如和解,也免得阿可为难,怎么样?”   穆风毕竟年幼单纯,哪里想得到没有后娘还会有后爹,犹豫了片刻,点点头道:“那好,只要你遵守誓言。”   “那是自然。”孟昶青微笑:“说来,我那里有一柄剑,剑身轻薄,正适合你用,要不要跟我去看看?” ☆、第117章 心迹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孟昶青轻而易举地扭转了穆风的态度,顺利地把自己欺负孩子惹怒林可的这一页给翻了过去。   但他和穆风之间的关系缓解,整个云阳的氛围却骤然紧张起来。风雨欲来风满楼,一切都以战备为优先,云阳厉兵秣马, 等待即将到来的一战。   但林可估算错了许多事情。一是北齐军来得比情报中更迟一点,二是他们根本就没走白沟河那条路。   北齐军从中山、河间一线长驱直入,轻而易举地击溃白耳军, 突破了襄平城这一点后, 后面就是大平原, 防守难度极大。林可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 只觉得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骨攀上来:“这不可能。”   襄平、高唐和南皮互为犄角,建国以来就是军事重镇,有长城作为依仗,又是墙高城深、重兵防守, 绝无可能在短短半月内就被攻破。   “白耳军内出了什么事?”   林可在房内反复踱步:“全灭,这样一支强军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地全灭?北齐已经强到这个地步了吗?不可能,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   “姓孟的。”   她沉声问道:“你拿到什么情报了吗?”   孟昶青皱眉:“现在那里的情况十分混乱, 我的人即便活着,也不一定能这么快将消息传出来。”   林可深吸了口气,将情绪稳定下来:“李飞,三子, 明晨, 十一, 小二,你们有什么看法,都说一说。”   “北齐军势如破竹,如今我军士气是个问题。”李飞道:“不管白耳军是怎么败的,我们最好都找个过得去的理由,比如有内奸什么的,让苟丕去军中宣传,无论如何,不能让儿郎们未战先惧。”   许三子微一点头,随即说道:“北齐军既然从那个方向打进来,应该是要对天水动手。天水城破,他们就可以获得大量补给,然后直取京城。”   “若真到了这一步,天子不会死守京城,定会往浙南去。”孟昶青道:“大楚不至于灭国。”   大楚有足够的战略纵深,腾挪闪躲中续个几年命还是能做到的。但京城被攻破,等于打断了大楚的脊梁,而且改漕归海之后,京畿新建了一个粮仓,若是跟天水的两仓一起毁了,那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天水守不住。”林可很肯定地说道:“足足十二个城门,城内守军却只有三千余人,又没听说有什么出色的将领。”   闻言,谢中奇的身体微微一颤:“那……若云阳军前去增援呢?”   “或许可以”   林可这才想起谢中奇在天水住了多年,对自己的父亲未必还有什么感情,却割舍不下这座宏伟美丽的城池。她顿了顿,有些艰难地说道:“但是……”   “保不住的可能性很大。”   孟昶青接着她的话说下去:“北齐军没有十足的把握,不会选择这条路线进军。依我所见,他们一定在天水做了某些安排,贸然前往天水,绝不是什么好主意。何况就算要守,也应该守京城,一是京城的位置更好,二是有了勤王的功绩,云阳日后能做更多的事情。”   李飞点点头,表示同意。许三子却有些不满,出声质疑道:“说得倒是轻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说改漕归海了,但天水这些年还是存下了不少粮食财物,难道就这么白白拱手让给北齐鞑子吗?”   众人说法各异,意见不一。每一种听上去都有道理,但不到最后,永远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选择。   上辈子读三国演义,对袁绍多谋少决这个缺点很不理解,但轮到自己,林可才发现做决断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   最后扫了谢中奇一眼,林可心中说了声抱歉,便扬声开口:“我们不去天水。”   “我们往东北方向去。”她斩钉截铁道:“若天水在半月之内破城,我们直接去京城;若天水能坚持超过半月,我们就中途转道往西。”   许三子一愣:“往西?”   “去襄平。”林可冷冷道:“抄鞑子的后路。王小二!”   听到自己被点名,王小二立刻站起身来应了一声。   林可冲他点头,随即郑重道:“你率福广记往京城去,若有丝毫不对就送天子南下,天子的安危十分重要,你一定要亲自护卫左右。记住,天子就是死了,也不能落到北齐手里。”   这是想乘乱劫持天子,且万一时要弑君的意思,王小二却半点没有犹豫,反而因为林可的信任而双眼闪闪发亮,掷地有声地回答道:“是,大人。”   “北齐就是纸老虎。”林可弯起唇角,环视众人一圈,直到他们眼中都恢复了自信的神采,才开口一字一句道:“有我在,云阳便战无不胜!”   她的意气风发感染了每个人,那从容不迫的气度令所有人都是精神一振,许三子哈哈大笑:“就是,怕个鸟啊!谁都别跟我抢,我定要将那北齐王爷什么拖把、扫把的脑袋扭下来当尿壶!”   北齐仍是强敌,但云阳军众人已不再有先前的忧虑与隐隐的畏惧。在讨论细节之后散会,林可轻轻吁了口气,看向孟昶青,有些意外道:“你不走吗?”   窗外下着小雨。内院之外守着两个士兵,一动不动地站在雨帘之中,像是两尊沉默的雕像,水滴溅在甲叶上,似乎能够听见那清冷凛冽的声音。   孟昶青收回视线,笑了笑,却是轻声感慨道:“几年前,我无论如何想不到,你竟能建成这样一支虎狼之师。”   林可沉默片刻,开口说道:“白耳军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败在北齐军手上,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其实这一战,我未必有多大的把握。这些话我不能跟别人说,姓孟的,你能耐大,要是我败了,你能不能把我的尸首找回来,一把火烧了,把骨灰撒在海里。”   孟昶青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发现她是认真的,面无表情地转过头,没答应,也没说不答应。   “我心中从来没有家国天下。”他忽然道:“八年,做这一切,其实只为了复仇。”   林可微怔。   孟昶青垂眸,缓缓地、平静地说道:“我那时候年纪还很小,亲眼看着爹娘被乱民杀死,娘将我藏在床底下,她那时身上脸上全是血,临死前很努力地想用尸体将我盖住。但是不行,流民们将房间里的每一寸都搜查过,我根本藏不住。被拖出来之后,他们嬉笑着说我皮肉嫩,要将我吃掉。我很害怕,挣扎着逃开,没往门外走,那根本逃不了。于是我趴在娘的身上,一口咬下她的耳朵,一点点嚼碎了咽下去——”   他大半张脸都隐没在冰冷的昏暗里,勾起唇角,露出一个说不出什么意味的微笑:“他们觉得有趣,说我天生就该是他们这一拨的,于是没吃我,我从此也成了一个流民。第一天,我想我定要找个机会杀了这些害我家破人亡的仇人。第二天,我很饿。到了第三天,我饿得实在受不了了,跟他们一起冲进一个庄子,杀了里面的人,抢吃的,抢喝的,遍地都是血,好不容易拿到一块脏兮兮的糕点,把东西吃下去的时候,我却忍不住吐了。阿可,你想不到我那时有多绝望,吐了那点东西,我说不定活不过第二天。但我实在忍不住,只能一边哭一边吐,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杀了个比我还小的小姑娘,因为她的荷包里藏着吃的。”   “……”林可将自己的呼吸放得很轻,喃喃道:“这不是你的错。”   “或许吧,不是我的错,也不是那些流民的错。”   孟昶青摇摇头:“但在那一刻,当我真正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时,灭门的仇,我突然不知道该向谁报了。直到我想办法找到了姨母,来到了京城,看到天子在宫中寻欢作乐,尸位素餐。”   林可抿唇:“你的仇人是大楚皇帝?”   孟昶青的唇角略微上扬了一下:“确切些说,应当是整个大楚朝廷。”   林可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开口问道:“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我想告诉你,我是个自私又记仇的人。”孟昶青道:“我知道你跟我不一样,心怀天下,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你要是为了大楚死了,我会很生气,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事情来。所以阿可,你不能死在我的前面,你得看着我……”   他停顿了一下,温和地、缓缓地,几乎有些祈求地说道:“好不好?”   孟昶青说话行事带着些邪气,永远三分真七分假。林可分不清真假,却仍旧觉得那些话像是捅到了她的心窝里。   “我……”林可道:“我努力活着,尽量吧,至少不死在你这祸害前头。”   “你说的,我就信。”孟昶青抬手扔给她一个东西。   林可接过来,发现是个护身符。   “我娘给的。”孟昶青笑了笑,说道:“能让我这祸害活到现在,可见有点用处。别人听不出来,我却知道你对这一战当真是没多大把握,很有些破釜沉舟的意思。上战场时带着,让我娘也保佑一下她儿媳妇。”   ……儿媳妇?   林可难得的一点感动,立时就被无语给盖了过去。她好笑又好气地想了想,从怀里掏出那串一直藏着的珍珠项链来,重重丢给孟昶青:“给你的,我校学神开过光的,当初能保佑不挂科,现在业务拓展一下,应该也能保佑一下不挂人。你留着护身吧。”   孟昶青一愣:“我似乎不用上战场。”   “儿媳妇什么的,你不是跟小风发过誓,不当他后娘么?我怕你食言,哪天真被雷给劈死了。”   林可说着,忽然正色道:“喂,姓孟的,替我好好看着云阳大本营。大嫂一家要是少了一根汗毛,我回来就找你算账。”   孟昶青顿了顿,将珍珠链子收好,微垂下眼睫道:“好。”   林可:“阿双和林嫂少了一根汗毛,我也找你算账。”   孟昶青:“好。”   林可:“小风少了汗毛,我也找你。”   孟昶青:“好。”   林可看了他一会,开口加强了语气,接着说道:“还有个叫孟昶青的,他要是少了一根汗毛,我一定把你抽筋扒皮,知道了吗?”   两人对视片刻,孟昶青忽地一笑,随即轻声却郑重道:“……好。” ☆、第118章 攻城   云阳整军待发,天水城却已陷入战乱之中。   震天的喊杀声再一次如退潮般地翻卷了回去, 天水的城墙较之前又破败几分, 正前方城门处的护城河已被沙袋、以及被驱赶而来的大楚百姓的尸首填平,城外可以看到陷入湿泥中的攻城器械, 攻守双方都为眼前满目的疮痍与冲天的血气感到战栗, 谢雁城站在城墙上,远远望着那黑压压的敌人, 觉得自己就快要挺不下去了。   他曾有一次弃城而逃的机会,但他因为数年前粮仓之事,在东儒党中失去了不少的话语权。如今若是再一逃, 前途灰暗可想而知,说不定天子还会为了安定人心,借他的人头一用。所以谢雁城不能逃, 不敢逃。但这时, 他只觉得无比后悔。死亡比任何时候都要真切,他左边就有一具尸首, 那本是个年轻的什长,上一波攻击时,北齐军以正面强攻吸引注意,用一支精锐从防守薄弱处攀上城头,这什长拼死护着他,力战而亡, 终于拖到援军到来, 将这些北齐兵给重新赶了下去。   谢雁城应该感谢这个死去的年轻人, 但他此刻,心中除了恐惧已经容不下任何其他的东西。他一直以铁骨铮铮的良臣自居,此刻才发现,自己其实不过是个凡人,是个懦夫。   北齐终于鸣金收兵,暂作休整。谢雁城毫无仪态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府中的管家急匆匆地跑到他身边,附耳说道:“城中乡绅想要见您一面。”   “大概是劝我投降。”谢雁城苦笑一声:“难道他们不知道,咱们一开始没有开城受降,不管之后如何,北齐鞑子按例是定要屠城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咱们除了硬抗到底,没有任何出路吗?”   “不,不是。”那管家两股战战道:“是云天远不见了,他的亲信手下都不见了!”   “大概是跑了吧。”谢雁城仍不怎么在意:“跑了的也不止他一个。”   “可……可是方才开仓领粮的时候,仓里大半的粮食都不知去哪里了。”管家失声喊道:“丘八们闹起来了,眼看军中就要哗变啊!”   “什么!?”   谢雁城一下从地上弹了起来,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中满是恐慌:“漕帮,漕帮这是要我死啊!”他一把扯住管家的衣襟,哑声问道:“现在呢,那群丘八动手了吗?”   “老爷,没……没有。”管家吓得快要哭了:“乡绅里有个带头的站了出来,号召大家开了自己的私仓,把粮食都捐出来充作军资。”   “是嘛,是嘛。”谢雁城喘着粗气,松开管家靠在城墙上:“那个乡绅叫什么。”   “姓张,跟陶然居东家张起有些关系。”管家道:“当时我看他身边,站着的好像是那个唐七。”   “密卫?”谢雁城笑了一声:“也对,咱们如今理应抛弃前嫌,同舟共济。将那个乡绅,不,唐七请过来,我要跟他聊一聊守城之策。”   天水被围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   城外军帐中,拓跋焘黑袍铁盔,面无表情地扫了眼地上跪着的那个楚人:“我再问一遍,你确定城里没粮了?”   云天远被他的威势所压制,伏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不敢像之前那样为了邀功而有所隐瞒,用北齐话答道:“有密卫盯着,两仓中的粮食没能完全运出来,但也运了一大半。请大人放心,天水守不了多久。”   这是一个卖国贼。   拓跋焘虽然用他,却不喜欢此人。厌恶地收回视线,他随意挥了挥手示意云天远下去。   云天远老千出身,察言观色极其敏感,发现了拓跋焘的不喜,只觉得冷汗都从后背透了出来。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试图再分辩几句,急急道:“大人,我知道天水城中除了总督谢雁城,指挥使蔡田,还有两个重要人物。他们都是密卫里的大官,知道许多机密,一个叫唐七,一个叫初六。”   唐七一直被孟昶青放在明面上,初六却是那天入城时打伤了唐国的二舅子,从而引起了云天远的注意。   听到初六的名字,本来神色冷漠的拓跋焘动作突然一顿。他霍然起身,一脚踏在云天远的背上,咬牙缓缓道:“很好,跟我说说初六的事。有一句假话,我就让你生不如死。”   城中,初六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踪,很可能会被叛逃的云天远泄露给拓跋焘。   “北齐的主帅怎么可能是他?”初六不可思议道:“拓跋焘死了,我亲手杀的。”   唐七叹气:“反正他莫名其妙又活了。活就活吧,也没办法,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初六怒道:“我能不激动吗?我以为他死定了,把真名都泄给他了。云天远那老王八一说,他肯定拼死拼活的要找我麻烦。城破了北齐军打进来,他能把我吊起来打你信不信?”   “谁让你欺骗别人感情来着?”   唐七没心没肺道:“不过你这么一说也对,要知道喜欢的小红其实是个爷们,拓跋焘估计要疯。我看你要不收拾收拾就跑吧,最好打扮得漂亮些,正好把他跟这群狗娘养的北齐鞑子一块引走,天水解围,你要死了,我逢年过节给你烧香。”   “……放屁。”初六对他的智商表示不屑:“拓跋焘好歹是一军的主帅,能这么感情用事率大军追着我跑?我看他最多怒了,到时候把天水屠个两三遍。”   “是啊,所以没什么影响嘛。”唐七道:“既然如此,你就不要跳脚了,看得我头疼。”   初六:…………   但这两人万万想不到,初六的名字确实对拓跋焘产生了影响,虽未能对天水一战产生什么影响,却为之后的战役埋下了隐患。   无论如何,此刻天水最重要的问题还是粮食不足。两仓基本被搬空,唐七发现这一点后,索性把剩余的粮食给运了出来,堆放在张姓士绅的家里。然后在将要发生大乱的时候,把张士绅给推出来,让他带头主动捐出大批粮食,以行动号召城内其他富户捐粮捐物。   这一招卓有成效,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城内缺粮的消息传了出来。   骚乱正在发酵,而这一次,唐七和初六未必能够将其压下去,天水已然危在旦夕。   天水覆灭在即,孟昶青却并不担心唐七和初六的安危。以他们的身手,想在城破时乘乱离开天水并不困难。但谢雁城不同,他是朝廷命官,有守土之责。天水完了,他与蔡田要么自尽殉城,要么就像北齐投降,绝不会有第三条路可走。   谢中奇明白这一点,但他与谢雁城感情淡薄,所以除了有些唏嘘怅然,并无太大的情绪起伏。但谢中士与他不同,谢雁城极其宠爱这个庶子,而陆千灵更是对自己唯一的儿子百依百顺。因为孟简的事情,谢中士多少有些怨恨自己的父亲,然而血脉相连,事到临头,还是不免感到焦虑担心。   因为谢中奇的缘故,林可虽关着谢中士,但破例饶了他一命。经过几个月的修养,谢中士的病大有起色。他这天在院里晒太阳,听到有人议论天水被围的事情,当下脸色剧变,摔了一个杯子,硬是逼着人将谢中奇给找了过来。   谢中奇神色复杂地端详自己的庶弟。谢中士捏着椅子的把手,手背上青筋暴露:“放我走。”   “我不能看你去送死。”谢中奇摇了摇头:“况且你的病没有好全,一个人走不了太远的路。”   “不用你管。”谢中士怒道:“那是我爹我娘,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鞑子的铁蹄下面。我救不出他们来,我认了,至少我能陪着双亲一块死。反正我本来就不想活了!”   谢中奇沉默片刻,转身离开,后面传来谢中士不堪入耳的喝骂声。他轻轻叹了口气,去了孟昶青的房里,沉默许久,方才迟疑着说道:“孟大人,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若是天水城破了,能不能……能不能帮我把我父亲和陆姨娘带出来?” ☆、第119章 矛盾   谢中奇说出那句话之后, 房间里静了一静。   “谢雁城——”   孟昶青放下笔, 将文书叠起放到一边, 没什么表情地扫了谢中奇一眼。接连熬了几个夜, 他的面容透着一丝显而易见的苍白和疲倦,因为不再维持一贯挂在脸上的那层面具,便显得尤其冰冷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北齐军围城,天水内外隔绝。若要救他, 至少需要付出三十名密卫精锐的代价。”   说到这里,他缓缓地弯起唇角,淡淡地说道:“这么做,对云阳有什么好处?”   谢中奇提出这个要求,其实已经自觉不妥。谢家人的命,不比那些密卫精贵,更不比同被困在城中的百姓精贵。听到孟昶青的话, 他脸色因为愧疚与窘迫而涨得通红, 讷讷道:“是我想岔了。父亲身为总督,有守土之责。若要救,就该把城中百姓都救出来, 如若不行,那也万没有只救他一个的道理。”   然而谢中奇能想得通,谢中士却未必。他性格偏激, 事后必定会记恨“袖手旁观”的谢中奇……   见谢中奇急急忙忙起身打算立刻, 孟昶青半眯起眼睛, 忽然开口叫住他:“稍等。要救谢雁城, 其实也未必不行。”   烛火微微摇曳,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孟昶青挑眉,嘴角那上勾的弧度流露出隐约的冷意:“只是此事与你无关。谁想求我,就该让他自己前来。”   谢中士不算太笨,且很适合做一些脏事,借此机会,或许能够收复此人。   孟昶青吃什么都不肯吃亏,说话也是真真假假。他先前与谢中奇所说,其实有夸大的部分。天水城被围,但密卫在此经营多年,还是有一些和外面沟通的办法,若是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要将谢雁城弄出来,未必就需要那么大的伤亡数目。   “北齐军的攻势好像减弱了。”一间昏暗的地下密室中,初六将收集来的情报浏览了一遍,轻轻吁了口气:“这么一来,又能撑上几天。”   “北齐军往水里扔了大量的尸体。”唐七却没有他那么乐观,摇了摇头道:“开春之后,原本就容易发瘟疫,围而不攻,未必就是什么好事?”   “……我总觉得北齐似乎不急着攻下天水城。”初六道:“你看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得了吧,咱俩都不擅长分析军情。”唐七苦笑一声,随即道:“不管怎么样,我看天水都挺不了多久,谢雁城也不是什么靠谱的人。六哥,其实你在这里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依我看,不如你先撤出去。初九也不在了,咱们兄弟没剩下几个了。万一城破,我们俩不能都折在这里头。”   “大敌当前……你什么时候这么多愁善感了?”   初六皱了下眉,觉得有些不对:“急着让我离开天水,老七,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两人对视片刻。唐七张了张嘴,轻轻地叹了口气:“算了,瞒不过你。谢雁城派人跟我接触过了。他,让我把你交给北齐军。”   初六怔楞一会,随即猛地瞪大眼睛:“拓跋焘果然知道我在城里了?!”   “不错。”   唐七重重点头:“拓跋焘一边减弱了攻势,一边暗地里跟谢雁城通了消息,放言不把你交出去,之后就要屠城。谢雁城算是盯上我了,所以我才叫你赶紧出城,否则之后如何,还真是不好说。”   初六神色有些复杂。他抿了抿唇,迟疑许久,开口沉声道:“出来混便是要还的,我早猜到有这一天。我不会走的,若真到了那一步,我把命还给拓跋焘就是。”   “他不要你的命。”唐七急了:“他指明了要活人!”   初六闻言,冷笑一声道:“活人就活人吧,也没什么不一样。我一会就去见谢雁城。”   他打定主意要牺牲自己,唐七一把拉住他,语速飞快地说道:“不行,这件事不行!”   唐七这般激动,初六见了不由有些感动,放柔了声音说道:“老七,你的情谊我记住了。但我不是贪生怕死的人,能为了保住万千百姓而死,也不枉我来这世上一场。”   “我不是这个意思。”唐七扯着初六不放:“你听我说,为什么拓跋焘只要活人不要死人,摆明了对你余情未了啊,是不是?”   初六不明所以地点头:“是,可那又如何?”   “你是不是傻呀,你想想他把你要回去干什么?”唐七恨铁不成钢道:“必然是由爱生恨,要虐心又虐身,霸王硬上弓的啊!”   初六:…………   “但拓跋焘当初喜欢的是小红,是个姑娘!你想象一下,等他好不容易酝酿好了情绪,扒了你的衣服,提枪打算上阵,却发现床上是个实打实、比真金还真的汉子,他是什么心情?”   唐七摇了摇头,痛心疾首地大声叹道:“六哥,你不能害了这满城的百姓啊!”   初六:…………   说得好有道理,完全不能反驳。   “那、那怎么办?”初六迷茫了。   “你先躲一躲,其他的事情由我来应付。”唐七道:“谢雁城那个老匹夫急得头上冒烟,怕是快要狗急跳墙了。”   如唐七所料,谢雁城确实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正在房中转来转去,一时一刻都静不下心来。   自从前些年在孟昶青和林可手里吃亏之后,他在天水的势力就大减。如果唐七不配合,他根本不可能从茫茫人海中找到初六的一根头发。   唐七的避而不见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到了此时,谢雁城明白投机取巧已经没有可能,自己只有拼命这一条路了。   水源被污染,城中已经有人生病了。为了避免瘟疫进一步扩大,他只能组织人手焚烧尸体,清除疫源。   精壮的青年,包括官衙中的差役都被派上战场了,谢雁城只有带着自己府中一些老弱病残的家丁上街。他用布包了口鼻,亲自拖动一具具尸体,一开始还动不动就吐,到了后面就已经麻木了。   但疫病还没有传播开,恐惧却已经先行一步,渗入了民众的心中。饥饿、干渴、死亡造成的压力一步步地累积起来,终于被尸体燃烧的黑烟所引爆。   在谢雁城拖着疲倦的步伐回府衙的时候,一大群黑压压的百姓堵在了他的跟前。 ☆、第120章 食人   谢雁城被百姓们围住, 他的后背缓缓渗出冷汗。那一双双眼睛灰暗无神, 使得前方面无表情的人们看上去就像是一群尸体,一时间气氛极其诡异,让人不由自主便心生寒意。   “各位父老乡亲。”开口时, 谢雁城已没有了往日的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顿了顿,他斟酌着语气说道:“你们找本官,可是有什么事想说, 尽可以说出来,我是天水的父母官,自当为你们做主。”   诚恳而温和的话语,将百姓们的敌意融化了一些。人们面面相觑, 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婆婆走了出来。她佝偻着脊背, 层层叠叠的皱纹让她看上去苍老又疲惫, 那副颤颤巍巍的样子, 瞧着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她给吹跑了,谢雁城却没有露出丝毫轻视的表情, 急急上前几步,一把握住对方的手,轻叹了口气道:“你们过了一段苦日子吧, 是本官不好,是我不好。”   这句话并非出自真心, 然而谢雁城惯会做戏, 众人闻言, 不由齐齐动容。   “大人,我孙女昨夜里死了,饿死的。我媳妇是病死的,大儿和二儿都打仗死了。”老婆婆浑浊的双目中流出眼泪,轻声说道:“已经死了很多人了,能不能不守了,就让鞑子进来吧,死也死得痛快。”   谢雁城心中咯噔一声。   想抓到初六已然不可能,他连向北齐投降的退路都被断了。城破之后,满城百姓说不定还能活,他却是必然逃不了一死。民心不可用,在这样下去,他的下场恐怕不会太好。   想到这里,他立刻调整了下表情,露出一脸坚毅的神色,慢慢地环视一圈,随即才目光深沉地与那老婆婆对视:“正是不想让那些死去的英魂白白送命,本官才一直坚持到现在。”   说之乎者也的大道理,这些底层的百姓是听不懂的。谢雁城强压住心中的惧意,索性用大白话扬声道:“北齐鞑子也是娘生爹养的,跟咱们没什么两样。他们今日猖獗,却终有破灭的一天。朝廷已经派援兵前来,到时候内外夹攻,这帮王八蛋的鞑子必然灰飞烟灭、尸骨无存。”   “及时烧毁尸首,就能控制疫情。江水不能喝了,城中还有井。”   见人群安静下来,谢雁城再接再厉道:“本官会安排人手,专门负责处理尸体、打水运水。至于守城,士兵打完了,将官就自己填进去,他们填过了,我就来填进去。大家放心,哪怕只剩本官一人,天水城也不会破。”   他这一番言辞平实、情深意切的表态起到了效果,老婆婆抹了把眼泪,感动道:“大人,你跟其他的大官不一样,我信你。”   谢雁城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来,人群中却有三三两两的杂音响起,打断了他接下来的表演。   “那吃的呢?再这样下去,咱们都快饿死了!”   “红口白牙说几句好听的话而已,这位大人再了不得,难道还能变出吃的来?”   “我认得他,这大官是不是就是前些年那个姓谢的大贪官,跟一个姓孟的狗官一块烧了粮仓的那个?”   说到这里,情势有些失控起来。   谢雁城脸色微白,急急解释道:“粮仓的事情早有定论,与本官无关!”   “天下乌鸦一般黑!”一个病怏怏的妇人啐了一口,抄起路边一块石头就往谢雁城身上砸过去:“大家别信他,这姓谢的官儿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一时间吵吵嚷嚷、群情激愤。人群分成两拨,一部分对谢雁城喊打喊杀,一部分却护着他往外面走。场面越来越乱,加入这场骚动的人也越来越多。谢雁城额头上被撞了一下,鲜血顺着额角滴落下来,糊住了他的左眼。他连滚带爬地避过一根棍子,全身的汗毛都炸了起来,连鞋子跑丢了一只都浑然不知。   完了,完了!   此时此刻,谢雁城心里唯有这一句话翻来滚去,他的胃皱成了一团,想吐却吐不出来,整个人都有些发虚,若不是有几个百姓护着他,恐怕早就死在乱棍之下。   也不知过了多久,官兵终于赶到,领头的不是别人,竟是他的小妾陆千灵。   “老爷!”   陆千灵在士兵的护卫下扑向谢雁城,梨花带雨地哭道:“这帮乱民竟敢犯上作乱,妾听到消息,立刻就带人来了,您没事吧!”   那边官兵已经开始抓人,一片鬼哭狼嚎声中,投向谢雁城的尽是仇恨目光。谢雁城环顾四周,心中一凛。   陆千灵还在喋喋不休:“妾来的时候,那个谁还不肯把兵给我,分明是不把您的安危放在心上。幸亏碰到马统领,不然老爷要是出事,妾可怎么独活啊。”   “你的好,我都记在心上。”谢雁城忽然道:“秀儿,你能借我一样东西吗?”   这些年谢雁城已经很少叫她的小字,陆千灵一愣,脸色顿时绯红:“妾连人都是您的,老爷要什么,尽管拿去就是。”   谢雁城深吸了口气,转头冲身边护卫的甲兵道:“抓住她。”   那士兵一愣,随即便在谢雁城严厉的视线下一把拧住陆千灵的胳膊。陆千灵尖叫一声,谢雁城却连半个眼神都没丢到她身上,而是找了个比较高的地方站了上去,大声喊道:“都给我住手!”   这一声石破天惊,被这么一震,大家都停了手。目光集中到谢雁城身上,他脸色肃然,高声说道:“都住手,本官身受国恩,委于守城重任,麾下兵士,不是用来欺压百姓的!”   “将天水陷于如此境地,是本官无能。”谢雁城缓缓道:“但我大楚的城池不能陷于敌手,大楚的百姓不能任人践踏。即便是尺地寸草,也不得放弃,哪怕剩一兵一卒,也决不退缩。天下人皆知北齐为虎狼,素有屠城的恶习,与其跪着死,不如站着生。此时此刻,正是保家卫国、同舟共济之时,请各位父老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之事,信本官一次。本官不瞒大家,城中的粮食确实不够了,但有本官在,天水就尚未到无路可走的绝境。”   说着,他挥了挥手。陆千灵被带了上来,所有人都不明所以,愣愣地看着这一幕,直到谢雁城接过一个兵士的腰刀,将刀刃一点点地推进了陆千灵的小腹——   惨叫声中,鲜红色的血液顺着银白色的刀身淌下,滴答、滴答地落在地上,慢慢汇聚成一个小小的血泊。   在针落可闻的可怕静寂中,谢雁城扶住要倒下去的陆千灵,自伤口里拔出刀,微颤着手从她的胳膊上割下一小片肉来,面无表情地放进了自己的嘴里。   咀嚼声让人头皮发麻,谢雁城吃完这片肉,将陆千灵的尸体推给部下,一字一句地开口道:“粮食不够,就从本官的小妾开始吃起。”   在众人敬畏的目光中,谢雁城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眼底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战死者荣,偷生者辱,吾辈首当其冲。哪怕肝脑涂地,决不投降!”   同一时刻,在数百里外,林可若有所觉地偏头,皱眉看向天水城的位置。   谢雁城坚持得比想象中久,这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北齐军围而不攻,她敏锐地从中闻到了某种阴谋的气息。因而在转道向西之前,林可派出一队斥候,往天水的方向查探了一下。   马嘶声传来,林可向来人看去。十一翻身下马,对她行了个军礼,方才说道:“往天水走了十多里路,都没发现什么异常,只是回来的时候,我们从另一条路走,发现有个村庄被北齐军整个屠灭,房屋都被烧光,还特意费心消除了那里有人生活的痕迹,多少有些奇怪。”   “村庄……”林可半眯起眼睛:“在什么地方?”   “离我们现在的位置,往南五里。”   “这个方向,”林可沉吟道:“若是想绕开天水,增援京城那个方向走,似乎……”   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她抿了下唇,开口道:“我差不多猜到拓跋焘的打算了,怪不得不急着动天水。正好,他们耍他们的计策,咱们还是去襄平。”   冷冷地弯起嘴角,林可道:“正好能拿这帮狗娘养的鞑子,试一试子期研究出来的秘密武器。” ☆、第121章 龙骧   除了已经覆灭的白耳军之外, 大楚还有一支边军,便是龙骧骑。云阳军近年才刚刚崛起, 底蕴不足,在北齐眼中,反倒远不如龙骧骑的威胁大。而作为老牌劲旅, 龙骧骑本身也极其骄傲, 甚至连同为骑兵的木家军也不曾放在眼里,所忌惮的唯有北齐那支天下披靡的铁甲军。   因而襄平、高唐和南皮相继陷落, 龙骧骑毫不犹豫就前往增援。骑兵全力奔驰, 不过十天左右就可抵达目的地。但出于谨慎, 同时为了保存马力,龙骧骑参将萧全选择按住行程, 派出哨探大面积张开搜索幕, 一边开路, 一边缓缓前行。   微弱的星光月辉下,只能听到马蹄踏过草叶的声音。一小队夜不收走在大军前面,一个士兵伸着脖子举目眺望, 只见远处连绵丘陵,高低起伏。他忍不住回头,对着军中同僚抱怨道:“萧将军也忒小心了些, 叫咱们大晚上的出来吹风。那帮鞑子也没那么了不起吧, 照我说, 他们能打下襄平城, 肯定是用了什么上不得台面的奸计。”   后面一个老成些的士兵笑笑不说话。另一人却开口呛道:“三元你能耐了啊, 比萧将军还厉害?上头说什么,咱们就做什么,没事别瞎想,否则死得早。”   “你!”方三元脸色微红:“我不就这么一说嘛,也没真违反命令啊……”   他还想再争辩几句,先前那个较为老成的士兵忽然停下脚步,手轻轻一摆:“看住马,都别出声!”   几人立刻警觉起来,牵马卧下,自己则半跪在地上竖起了耳朵。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黑暗中没有传来什么动静。方三元第一个耐不住了,压低声音问道:“老梁,你是不是听错了?”   梁明朗虽不说话,神情却也有些疑惑。再等了一会,他终于也松懈下来,皱眉说道:“可能是风声,真是怪事。”   方三元哈哈一笑:“没想到老梁你也会出错。”   然而下一刻,他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一个玄衣的兵士站在他的身后,将一把弯刀横在他的脖子上,与此同时,其他几人也被悄无声息地制住,脸上俱是骇然神色。   这些敌兵是从哪里钻出来的,竟然半点声息都没有发出来,就这么摸到了他们的身边!   方三元只觉得一颗心要跳出胸口,顿了顿道:“你们是谁,北齐人?”   他已经做好了被刀划破喉咙的准备,然而这话一出,身后那人的动作却顿了顿。   “你们是大楚的军队?”黑衣兵士道:“我们是云阳军的哨探。”   云阳军……是那个云阳军?   方三元愣了下,开口道:“我们是龙骧骑。”   几个黑衣兵士交换了下眼神,放开他们,利落地后退几步。其中领头的露出一个笑容,歉然道:“在下云阳一营骑兵大队的岳强,大水冲了龙王庙,对不住。”   这帮玄衣兵训练有素,此次交锋,龙骧骑可说是完败。   方三元没什么城府,闻言嘿嘿一笑。梁明朗却微微皱了下眉,心中有些不服,因而冷淡道:“你们驻兵的军屯离京城近,不去勤王,跑这里来干什么?”   岳强扫了他一眼,因为他的态度也有些不快,便针锋相对道:“自然是为了帮你们边军夺回襄平城。不过这些事不是咱们这些小卒该置喙的,既然碰上了,可否领我们去见一见你们上头的那位将军?”   两支强军在大楚西北边境碰面,而京城里,大楚天子正为要不要撤出京城而焦头烂额。   其实京城与天水之间,还有一道防线,但再稳固的防线,也需要军队防守。而百年来禁卫军的武备松懈得不成样子,早就沦为京中勋贵混日子镀金的地方,皇帝对此心知肚明,万不敢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这支“老爷军”守卫。   孟昶青猜得没错,北齐兵围困天水的时候,这位天子就想到了要移驾浙南。   然而兹事体大,想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旁的不提,祖陵都在京城附近,皇帝若是逃了,被史官记上一笔,势必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上几十上百年。   心中焦虑,皇帝反而越发不肯上朝理事,鸵鸟似地将头埋在沙子里往后宫一钻。寝殿内檀木作梁,地铺白玉,他坐在沉香木阔床上,目光直直地望着身侧的鲛绡宝罗帐。沈氏上前,素手挂起帘帐。那帘钩上挂着一个小小的香囊,晃动间散出一股淡淡的幽香。皇帝眼珠动了一下,似是回过神来:“这是什么味道,怪好闻的。”   沈氏笑了笑,柔声道:“安神香,陛下,您已经数日没睡过一个好觉了。”   皇帝苦笑一声:“北齐军就要打过来了,叫朕如何睡得着?”   沈氏在他身边坐下,一只手覆上他的手背:“陛下不必忧心,有那许多忠臣良将在,京城无虞。况且实在不行,冯大人不是说了么,可以南迁。”   “唉,当真南渡,朕必定要背负千古骂名。”皇帝摇头道:“何况除了冯卿家之外,满朝文武都反对南迁,言此举扰乱国本,莫卿家更是险些撞死在柱子上……”   对这帮大臣来说,南迁并不合算。治天下怎么都得靠读书人,北齐不至于对他们赶尽杀绝,换了谁做老大不是做啊,而千里迢迢去浙南,就得抛弃家业,最后也不过是苟延残喘,白白折腾自己罢了。   ——说句更实在的实在话,真到了要亡国的那一天,他们还巴不得天子殉国。只有皇帝死了,大楚也彻底亡了,他们才能名正言顺地改换门庭,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沈氏虽是女流之辈,有些事却也看得明白。闻言,她微微垂头,有些愤然地说道:“他们只想成全自己生前身后名,却不顾陛下的安危。若是青儿在就好了,他是您看着长大的,必会替陛下着想。”   “青儿……”   皇帝眼睛一亮:“对了,还有他在。朕似乎听说,云阳派了一支水师来?” ☆、第122章 襄平   京城人心惶惶, 大楚的边境线上,却是另一番景象。   林可提前收到情报,整兵出发, 正好与龙骧骑差不多时间抵达襄平附近。由于正在行军, 云阳兵并未着甲。前方是战兵, 后面是辅兵和橹车,军令森严, 上万人轰隆隆的从道路上经过, 除了整齐的脚步声之外,竟没发出什么别的声响。   龙骧骑参将萧全坐在马上, 脸色沉郁地左右顾盼。   前方旗帜猎猎,能够看到上面狰狞的貔貅图案。万人如一人,那扑面而来的威慑感,令他胯.下的健马不安地摇晃脑袋。龙骧骑自负为天下第一军,气势却生生被云阳军给压了下去。   “萧将军?”林可握着马缰, 有些疑惑地看了萧全一眼:“有什么不妥么?”   萧全皱了下眉, 冷冷道:“没什么, 只是这满车的军粮,战袄, 盔甲,兵刃与器械, 叫我有些吃惊罢了。你们云阳军还真是富得流油, 莫不是搜刮了许多民脂民膏?”   他语中带刺, 林可笑了笑没有在意, 转而问道:“据我所知,龙骧骑不止这点兵马。剩下的人到哪里去了?”   “毛帅自然是赶去勤王。”萧全回答:“要打下襄平,有我就够了。”   林可怔了一下,随即追问道:“他什么时候出发的?”   “关你什么事?”萧全不快道:“毛帅做事自有考虑,不劳你费心。”   论起品级来,林可比他要高一头。然而萧全心中不服气,加上二人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所以句句都不肯在林可面前落了下风。   龙骧骑一个参将都是如此,想必毛玉锋更加不会听从她一个后辈的话。轻轻叹了一口气,林可知道此事无可挽回,索性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只道:“龙骧骑虽是强兵,但骑兵毕竟不擅攻城。萧将军,到时陈兵襄平城下,能不能让我云阳军作为主力?”   此话刺痛了萧全的自尊心,他跟个火.药桶似的,一下就炸开了花:“凭什么,咱们龙骧骑当年大败木家军的时候,你们云阳军连个影子都还没有呢!不就是干赢了乞活那群叫花子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居然就抖起来了。告诉你,连门都没有。”   他是武将,嗓门颇大,唾沫星子几乎要溅在林可的脸上。   林可却连眉毛都没动一下,望着气急败坏的萧全,微笑着淡淡道:“那不如这样,让我云阳军先攻城试一试,若是五天内拿不下来,就由你们龙骧骑上,我还当场跪下,给你磕三个响头,如何?”   不过三言两语间,她已经摸透了对方的性格,知道此话一出,萧全绝对会一口答应她的要求。   萧全先是一怔,随即果然恶声恶气道:“此话当真?”   林可点头。   萧全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驱马扭头就走:“那我就等着你磕头的那一天。”   襄平是战略要地,卡住了通往云高平原的道路。这座雄城坐落于天地之间,灰黑色的城墙绵延高耸,城外则是大片大片的抛荒田地,偶尔还能看到被烧掠一空的村庄残骸。   五天攻下这座城池,根本就是一个笑话。答应那个赌约,萧全自然是有所凭仗的。事实上在他眼里,林可就是一个不自量力的疯子。而和他同样想法的,还有城中的北齐守军。   近千年来,古人早已总结出一套攻城与守城的方略来。禽滑厘曾将当时主要的攻城方法总结为“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礮辒、轩车”共十二种,而在实际应用中,除了使用最基本的人海战术,攻城一方最常用的便是水攻,土攻与火攻。   其中土攻的一种,便是采取坑道作业,挖洞从城墙底下穿入城中。为了应对这一战法,守城一方也有相应的成例。一是不让敌方接近城墙,二则是当敌方已经开始挖土的时候,通过敲击地面判断空腔,在差不多的时候反向挖掘,往工事里面灌水。   “这帮楚狗真是蠢,竟然用这么老掉牙的战术。”城墙上,一个北齐兵哈哈大笑:“襄平城墙那么厚,要挖通了不知道要几天,期间折损许多人马,到时候咱们只要看准了时机灌水,他们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要不拓跋将军都快打到楚人京城脚下了,还是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呢?”另一个北齐兵嗤笑道:“我看他们就是做猪做狗的命,不过猪狗好歹还有用,楚人一个个身体单薄,手无缚鸡之力的,怕是连猪狗都不如。”   他们又调笑了几句。第一个开口的北齐兵忽然站直了往远处眺望:“有点不对,楚狗怎么在往后退?”   “不会是怕了,要退兵吧?”   “不对,他们退出一段路后,开始列阵了。”那个北齐兵心中有了一点不好的预感:“要大举进攻了?可为什么要先退出一段距离……”   还没等他想个明白,脚下的地面突然摇晃起来。与此同时,襄平东面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仿佛闪电直接在他的耳边炸开。下一刻,又是一声震雷响起,那山崩地裂般的声音就在他的正下方。眼前一白,北齐兵摔倒在地上,城墙的青砖上出现了一条条裂缝,在他惊恐的视线中,那些裂缝迅速地延伸扩张,这矗立了百年的墙体竟然轰然崩塌。连一声尖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来,数十名北齐兵都随着巨石跌落下去,刹那间就被倒塌的废墟吞没。   烟尘弥漫开来,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一刻,北齐军与龙骧骑都无法理解眼前的一幕。   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中,云阳军移动了。他们训练有素地通过被炸开的豁口,在北齐方面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如潮水一般涌进了襄平城。有北齐甲士举着大盾,顶着一排排长矛马槊,拼命朝前推,试图堵住缺口。然而一切都是徒劳,玄衣银甲的云阳兵毫不畏惧地压了上去,三波射击之后,鲜血染红了北齐兵士黑色的镔铁重甲,而北齐兵的武器甚至还没能擦到云阳兵的身体。   北齐兵悍勇,但在这样一边倒的战场上,士气还是无可避免地衰颓了下去。阳光下,云阳军的银甲反射着森寒的冷光,军列所过之处血雨纷飞。没有呐喊,没有兴奋,更没有恐惧,云阳士兵们近乎淡然地展开无情地杀戮,精确而高效,冰冷如同钢铁机械。   萧全看着这一幕,久久不能言语。他的背后,传来龙骧骑兵士们牙齿咬合颤抖的声音。   “这些真的是人吗?”萧全喃喃道:“真的有人能打得过这样一支军队吗?”   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面前是前无古人的一战,从这一战起,人类的战争历史将被彻底改写。 ☆、第123章 谢二   萧全从未想过, 自己竟会对毛帅之外的人产生如此敬佩的情绪。   依托残破的城池,两军扎下了营盘。民夫们正猬集在城头,正忙忙碌碌地修补城墙,疏浚城濠。林可仍是用了当年在番峒以工代赈的老办法, 不光养活了城内残留的百姓, 还将襄平城被炸塌了的城墙一点点恢复了原样。   那几下惊天动地的爆炸宛如煌煌天威, 让人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震撼与恐惧。林可是罗汉转世,貔貅化身的说法从云阳军那里自发传递了出去,很快就得到了龙骧骑兵士们的认同。   萧全这人心高气傲,可一旦看准了谁就是死心塌地。林可是不是神仙转世, 他不知道, 但那种想一争先后的心思却已经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跟林可说话时,萧全不自觉地就带上了些许恭敬的语气:“林大人, 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对了,先前您怎么故意放跑了一些北齐兵?”   向秀不知怎么的,鼓捣出一些黄火.药来,又受到谢中士炸仓库的启发,对建筑物爆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并且经过多次试验, 计算出了火.药的最小需要量和最佳安放点, 从而在这一战中达到了奇效。   但毕竟是第一次炸毁城墙这么大的目标,向秀的爆破方案多少还是出了一些纰漏, 十个爆炸点, 只有四个起到了效果。由于向秀留在了云阳, 所以现场的记录工作就需要林可派人去完成。虽说是个正经的穿越者,但林学渣早把什么压力压强、牛顿定律的都还给了物理老师,在这方面完全就只够给向秀打打下手……   这时她满脑子都被“卧槽我给穿越者丢脸了”的弹幕刷屏中,一时之间没听清萧全的话,因而只转头扫了他一眼,没有开口回答。   但林可的卖相本来就好,再加上萧全自己的心理作用,那神情看上去简直深不可测,像是正在思考什么军国大事,却淡淡的,半点没有惴惴不安的局促模样,一切危局,在林可眼里仿佛都是能随手解决的小麻烦,那种胸有成竹,一切皆在掌握的感觉,叫人不知不觉就心悦臣服。   这种气度格局,绝非常人。   对着林大人,他怎么能问出这么蠢的问题来?   萧全不由的就有些自惭形秽,讷讷道:“我想您定然早有安排,不必跟我客气,我全都听您的。”   独狼变忠犬,林可一时之间还有些不习惯。她默默地移开视线,弯唇笑了笑:“当务之急,一是将其他两座城从鞑子手里夺回来,二则是尽早将城墙修补好,巩固战果。拓跋焘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后路被断的,若不出我所料,真正的恶战马上就要来了,咱们必须做好准备。”   “咱们”二字让萧全跟胸口捂了个暖炉一样,熨帖无比。他傻呵呵地咧嘴,跟着笑道:“都听您的,有您在,什么样的仗咱们都能大胜!”   ……好好说话,大兄弟你脸红什么?   林可有些好笑,有些无奈,又有些恍然。   眼前这个一脸笑容的汉子,恐怕还不知道自己从心底敬仰的龙骧骑主帅毛玉锋,很有可能已经死在大楚腹地,此生再也无法与他相见了。   北齐围困天水,兵锋直指京城,而大楚四支强军中,白耳军已经覆灭,木家军则态度暧昧、首鼠两端。会赶去勤王的,其实就只有龙骧骑一支部队。北齐军以逸待劳,龙骧骑为了保存实力,自然不会在天水跟他们去硬碰硬,只能选择冒险翻越沧阆支脉,驰援京西防线。   禁军虽然无能,但依托京西防线,也能拖住北齐军一段时间,若龙骧骑和云阳军刚好赶到,北齐军免不了腹背受敌。因此拓跋焘做出要攻打天水的假象,暗中埋了一支伏兵在沧阆,企图吞食大楚的有生力量。   这一点是林可在看到那个烧毁的村庄时,灵光一闪想到的。这个村庄横在北齐军前往沧阆的路线上,想必就是因此才被屠灭封口。   但云阳军没有踩上陷阱,龙骧骑却一头陷了进去。如林可所料,毛玉锋已然兵败身死。他的人头被绑在一根竹竿上,深深地刺痛了每一个楚人的眼睛。   灭国的阴影笼罩了这片土地,天水在谢雁城的带领下仍在坚守,但大楚天子却已经迫不及待地踏上了离开京城的海船。   在初一和沈氏的帮助下,王小二总算把这吓破了胆的皇帝给拐了出来。   天子戴了块“御驾亲征”的遮羞布,将文武百官都丢在了后面,又下诏命五皇子监国,服侍自己的太监宫女倒是没少带,浩浩荡荡的船队出发,旌旗连绵,号角声声,倒是颇有气势,半点看不出是要去逃命的。   一些官员出于忠心或者别的什么目的,硬是跟了出来,其中就包括冯远征。王小二也不去管他们,将这批人一股脑儿地都带到了云阳,让皇帝能够在大后方“指导作战”。   云阳卫所是有港口的,一旦有事,立刻就能坐船前往安全的海岛,所以这一干君臣也没什么意见,就这么在云阳的行宫里住了下来。   说是行宫,其实就是个大点、坚实点的独栋砖土房。云阳的建筑一改在齐楚两国流行的雕梁画栋,看着都是灰扑扑的十分朴素。好在大敌当前,皇帝也知道不是计较的时候,更有沈氏在旁劝慰,因此也就没提什么意见。   孟昶青陪在天子身边,而谢中奇则按照林可事先的嘱咐,忙着搬运物资,将老弱妇孺都用船迁到彭屿附近的一片岛链上去。   这么一来,倒是没人像之前那般日日盯着谢中士了。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孟昶青将天水城中发生的事情透露给了他。得知这个消息,谢中士当时什么也没说,但从此之后,就一个人闷在房中看着屋顶呆坐不动。几个月里,他肉眼可见地消瘦下去,此时看着,几乎像是一具包着皮肤的骷髅。   除了谢家夫妇以外,没有人在意这个废人。然而天子抵达云阳的那一天,听到外面传来的悠扬雅乐,谢中士头一回有了反应。他缓缓站起来,没有半点光泽的眼珠转动了一下。   “天子南奔?”   在窗边转了许久,谢中士喃喃地说了一句,唇中泄露出一丝讥讽的笑意来。笑容逐渐扩大,他捂着脸半跪下来,笑得前仰后合、全身颤抖,那撕心裂肺的笑声里却仿佛浸满了鲜血:“有什么意义?父亲,你守着城,天子却跑啦!娘死了,她死得有什么价值,忠君,爱国?这些事到底有什么意义?!”   “傻啊,是真傻啊!”咸腥味溢满了口腔,谢中士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缩成一团,不停地大笑,笑声渐低,到了后面,就像是一只受伤的野兽在痛苦地呜咽。他扶着墙,跌跌转转地爬起来,踉跄着走出门去。那些鬼魅般的密卫没有出现,他也不在意这些,兀自出了院门,朝着纺织厂附近的那条小河走去。   入了春,河中的水量明显上涨,化冻的冰水透出刺骨寒凉。谢中士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衫,脸色惨白得近乎透明,紧抿着嘴唇,立在岸边发呆。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自嘲地一笑,迈步朝河中央走去。当水没到他半腰的时候,一声娇喝响起:“别动!”   谢中士半点没有要理会的意思,自顾自地继续往前走。夜色中飞过来一块石头,险些砸到他的后背上,他才面无表情地回头看去。   蔡双站在岸上,脸色比他还要冷上几分:“你要找死干嘛不找根绳子吊死算了,投什么河?这水厂里的人是要喝的,泡了具浮尸还怎么用,你……”   她微微一愣:“谢二?” ☆、第124章 软禁   浪花不住地拍击岸边岩石, 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站在河滩地上, 水沫溅湿了靴子, 他却浑然不觉。   “拓跋大人, 云阳军和龙骧骑联合攻城, 夺下了襄平城。”一个百夫长伏地大哭:“楚人用了妖术,竟从天上引来数道雷电, 城墙一下子就裂开了,皇甫将军殉职, 最后逃出来的不到五百人!”   拓跋焘神色冰冷, 左手捏着刀柄, 指甲已微微泛出了青白:“带他下去,给他吃的喝的, 让他把事情经过仔细说一遍,再报给我。”   身边的亲兵领命而去,拓跋焘偏头望向不远处挺立的天水城池, 目光沉沉,仿佛透过眼前的景象,看到了某些难以触及的人与物。不知过了多久, 他抿了下唇,胸腔轻微起伏,眼底盛怒、怅然、怫郁等情感相互交织,缠绕成分不开的一团, 滑落进晦暗的深渊。   “少主。”   一个身材高大健硕的中年男子匆匆赶来, 觑见他脸上的表情, 迟疑地在原地站了一会,方才开口说道:“襄平的事……”   此人穿着北齐的红色战袄,腰间系了一根价值不菲的玉带,脸上带着风刀霜剑刻下的痕迹,正是拓跋克派来辅佐自己亲孙的羊舌梓。   拓跋焘一向不喜欢这个指手画脚、倚老卖老的下属,闻言面无表情地瞥了他一眼:“你想说什么?”   “天水城比想象中要难啃,依我看,还是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里的好。”羊舌梓道:“再这样下去就成了孤军深入,我们应该立刻拔营赶往襄平,免得楚军断了我们的后路。”   “不。”拓跋焘毫无波澜地开口:“我们继续攻打天水。”   羊舌梓脸色微变:“少主,紧要关头,你万不能因为女色误了大事啊!”   拓跋焘霍然回头:“你以为我是为了初六?”   他冷笑一声,沙哑低沉道:“此时回头,灭亡楚国的预定战略就会全面崩盘,最后只能跟丧家之犬一样夹着尾巴逃回大齐。与其退不如进,攻破楚国都城,我军才有转圜的余地。”   “如果输了呢?”羊舌梓反对道:“虽说攻打天水时未尽全力,但楚军的毅力也大大出乎我们意料。后面还有一道京北防线,一头撞上去难说会有什么结果。还是先收缩兵力,退回楚国西北边境,夺回襄平重整旗鼓再说。”   两人的意见一个激进,一个保守,根本没有达成共识的可能。   “你最好别忘了。”拓跋焘危险地眯起眼睛:“我才是北齐主帅。”   羊舌梓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打了个手势。   拓跋焘瞳孔微微缩紧,发现稍远处十多个士兵缓缓围了上来。他身后几个亲兵立刻上前,举刀试图护住他。然而两边的人数差距太过巨大,这场冲突的结果显而易见。羊舌梓轻轻叹了口气,从袖中掏出一块玄铁令牌,开口说道:“少主,你能因为女人误一次事,就很有可能误第二次。克公不放心你,临行前将此信物交给了我。在万一之时,我可以接管全军。”   历史朝着既定的方向滚滚而去。   北齐撤军的那一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水将城头的血迹冲刷得干干净净,尸体却来不及收拾,被泡得发胀。守城的士兵还握着兵器,傻傻地看着敌军远去,只觉得一切分外的不真实。谢雁城一屁股坐在了泥水中,嘴唇哆嗦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当不可置信的情绪退下去,随之而来的不是喜悦,而是如潮水一般的后怕与疲倦。身边传来一阵阵的低泣声,谢雁城茫然望天,直到管家上前将他从地上拉了起来,颤声道:“老爷,我们胜了,我们守住天水了!”   “啊?对,是!”谢雁城这才回过神来,傻傻地望了管家一会,终于深吸了口气道:“走,立刻扶我回府衙,要把这份捷报快马加鞭送到京城去。”   捷报传到京城,又辗转来到云阳。一石激起千层浪,皇帝满脸喜色,连呼三声好,心中已打算要起驾回宫。然而林可把他从宫里拐出来,就没想着让他再回去。直到此时,皇帝才发现内外隔绝,自己竟是被生生困在了云阳。   云阳披着层大楚皮,其实早已俨然敌国。朝臣大多留在京城,这边够资格能说得上话的,只有冯远征和司马康两人。但从西原回来,司马康被打压之后似乎心灰意冷,根本没有要出头的意思。冯远征孤掌难鸣,甚至连天子的面都见不到。   皇帝虽久居深宫,长于妇人之手,但并不是彻底的傻子。他心中焦虑,挥袖将盘子扫落在地上。汤水飞溅起来,脏污了沈氏的衣裙。她脸色发白,眼中蓄满了泪水,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饶是如此,皇帝仍看她不顺眼,咬牙骂道:“你与那小畜生是一丘之貉,若不是你花言巧语,我怎么会跑到这龙潭虎穴里来?”   沈氏先前并不知道孟昶青的打算,答应初一帮忙,也不过是因为担心皇帝的安危。但她仍觉得心中愧疚,因而这些天皇帝对她非打即骂,她也只是默默受着,不肯远离对方一步。   然而她不想走,皇帝却不愿意她继续在身边碍眼,推搡着将她推出了门外。   门板差点撞上沈氏的鼻梁。她垂下头,缓慢地背过身,走了几步,终于忍不住哭泣出声。   “姨母……”   孟昶青站在院中,神色沉郁,头上戴着一顶毡笠,雨水从帽檐的空隙滴下来,顺着他的脸颊不断滑落。   听到他的声音,沈氏全身一震,急忙拭去眼泪,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开口道:“青儿,你不要怪他。他待我很好,只是心里烦闷,所以与平日有些不同。”   暮色沉沉,灯笼的火光映着沈氏眼中的讨好与畏惧,让孟昶青心头像是被针给重重扎了一下。   “我不会杀他。”顿了片刻,孟昶青方才将所有的情绪都压了下去,温声说道:“你不必寸步不离地陪着他,可以到处走走。往东去一段路,能够看到海。明日我会安排马车,那里风有些大,记得穿上那件兔皮领子的披风。”   沈氏微微睁大眼睛,沉默许久,忽然说道:“我不想去海边。青儿,我想一个人在卫所里随便逛一逛,散散心,可以么?”   “外头在下雨。”孟昶青皱眉,见沈氏坚持,便道:“我跟你一起。”   “不了。”沈氏静静地看了他一眼,温婉地弯起唇角,笑容里却带了点苦涩的意味:“青儿,我……姨母想要一个人静静,不走远,不会出什么事的。你别跟着来,也别派你手下的密卫跟着我,好不好?”   孟昶青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沈氏便打了伞,眉目萧索,独自走进了雨幕中。   细雨斜风暗千家,百忧如草雨中生。她虽全身湿寒,却不愿回住处,沿着小路一直往前,却见一个穿着儒衫、全身湿透的男子等在不远处。   这就是侍女墨玉偷偷传话时,口中说的那个人?   沈氏早有准备,事到临头却有些犹豫。她不动,那个陌生的男子索性几步走了过来,错身时不动声色地将一颗黑色的药丸塞进了她的手里。   沈氏身体一僵,低着头什么都没说,将药丸紧紧地攥在了手心。   墨玉告诉过她,那是一颗假死药。   到了这一刻,沈氏终于下定了决心。为了救天子,她必须照冯远征所说,豁出命去在孟昶青面前演一场戏。 ☆、第125章 决战   知晓天子不在京城, 谢雁城领兵直接往云阳而来。这点兵力孟昶青不曾放在眼里, 但总归还是有些麻烦。   杀妾吃人一事已经传扬开来,谢雁城拒贼十余万兵, 使贼不能东进尺寸, 虽有些争议,认为“守城之事小, 食人之事大”,但士林中的主流观点还是以为人无完人,不能求全责备,“仓黄之罪轻,复兴之功重”,朝中大臣纷纷上书, 要求表彰封赠谢雁城。   无论如何,谢雁城许国不复为身谋,忠于王事保下天水城是铁一样的事实, 据说民间甚至有要给他立生祠的。无数人热衷于逐名, 就是因为名声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谢雁城风头一时无二,纵然是孟昶青,也不敢随随便便地对这样一位“忠臣义士”动手。   对云阳来说,谢雁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打实是个比皇帝还烫手的山芋。   谢中奇负责内勤与补给,对这些事一向没什么主意。林可不在, 云阳就得靠孟昶青一个人扛起来。偏偏这个时候, 沈氏不知是不是因为淋了雨的关系, 一回来就生了重病,卧床不起。   这病来势汹汹,像是风寒,灌了许多药下去却不见丝毫的好转。皇帝生怕染疾,竟将沈氏从自己的院中赶了出去。   即便如此,沈氏对他仍旧没有半点怨怼,只是拉着孟昶青的手道:“是我害了他,他怪我也不奇怪。青儿,你答应姨母,莫要伤他。”   “请姨母安心养病。”   孟昶青垂眸,掩去眼底那丝冷意,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意:“他毕竟是天子,有谁敢对他不利?”   沈氏得了准话,方才松开手,沉沉地睡去。   孟昶青起身,轻掩上门,顿了顿,对跟在身边的一个密卫道:“天子那边,多安排些人手看着。另外,叫人盯着冯远征。”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不妥之处。   沈氏的病有些蹊跷,若是当真如他所料,冯远征那老匹夫私下里定会有些什么动作,必定会露出什么马脚。   同一时刻,西北边境。   襄平城坐落于漫天红霞之中,城墙还是焦黑破损的样子,缺口却已经用沙袋堵住,墙根下洒了石灰,又铺上一层黄土,用以预防战后大疫的发生。   云阳军的营盘严整,坚固得如一个龟壳,叫人哪里都下不了嘴。而龙骧骑的营地则与之不同,留出了些通路方便骑兵出动反击,又往远处布了不少哨探,控制了广大的地盘以占据主动。   木家堡虽与云阳结盟,却总是藏私。林可的骑兵一直练不到最好,这次难得有机会,便总拉着萧全在对方营地里到处乱逛乱看地偷师。   在见识过林可的箭法后,萧全已经彻底变成了她的迷弟,每天屁颠屁颠跟在她后面,半点也看不出当初那桀骜不驯的影子来。   这天傍晚,他们两人结束惯例的巡营,在数十名亲卫的簇拥下回城休息。人人见到林可,都恭敬地避到一边叉手行礼。   经过多日的酝酿,林可的事迹被传得神乎其神,城外立着一座京观,那许多人头,无声地宣示了云阳军的勇武。不论是兵士还是普通百姓,都对这位金刚下凡的林将军敬畏有加。   这样一来,林可只好时时刻刻都端着架子,生怕什么时候就一不小心崩了人设,也就只有在知晓她真实面目的十一面前,才能稍微放飞一下自我。   将其他人都打发走,林可毫无形象地瘫在椅子上,捶着腿舒服地呼了口气,对十一道:“替我读一下军报吧。唉,走了一天当真快要累死了。”   十一看了他一眼,默默拿过公文,视线在上面密密麻麻的小楷上扫过。他挑着重要的念了,没听到林可有什么回应,抬眼看去,发现她竟歪着头坐在椅子上睡过去了。   心中有些无奈,十一拖了外套,上前盖在林可身上,低头看见她的睡颜,动作却忽然顿了顿。   多年的厮杀经历,让林可的眉宇间染上了一股肃杀之气。而在襄平的这些天尤甚,她清醒时整个人都是冷色调的,就如同一把打磨得十分锋利的刀刃,只是接近就好像能割伤皮肤。然而此刻,林可的眼睫微微垂下,颤动着在鼻翼投下淡淡的阴影。她的呼吸轻柔而平稳,微微张开的红润嘴唇泛着水光,几缕乌黑的额发与素白的肌肤反衬,那安静的侧颜竟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瑰丽。   那一刻,脑海深处某种压抑已久的东西,突然挣脱桎梏浮现出来。   十一抿唇站在那里,专注的、贪婪地,无比仔细的接收每一道从林可身上反射出来的光辉。不知过了多久,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轻轻地触碰林可的唇角,那冰凉柔软的触感让他的心口重重地一颤。   就在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十一猛地退后一步,仿佛“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却揽了个空从高处坠落般骤然清醒过来,收回的手一下握紧,指甲掐进掌心,透出淡淡的血腥味来。   林可对此一无所觉。她慢慢地醒过来,往门口看了一眼,视线甚至还带着些许迷茫:“怎么了?谁在敲门?”   十一压下翻腾的情绪,面无表情地打开书房的门。一个亲兵闯了进来,脸上带着恐惧与兴奋夹杂的表情,单膝跪下行了个军礼,开口道:“林大人,北齐军到了!他们离襄平还有不过八十多里路。”   林可的脑子瞬间清醒,她霍然起身,在屋里踱了几步,便对那个亲兵道:“你立刻去把三子他们都叫过来,还有萧全……另外,叫哨探把情况进一步摸清楚了,每隔半个时辰都要将最新的军情报告给我。”   这边下完命令,她又看向十一:“民夫都撤到城里去,这件事由你负责。弄完了也赶紧回来开会。”   “最多三天。”林可眼中闪现出逼人的锐气,再开口时,语调中充满了杀气和决绝之意:“将卡哨撤了,咱们把东北面空出来给他们。这一战就是大决战,准备妥当了,咱们把这股大军一口气给吃下去!” ☆、第126章 出击   襄平城东北方六里多外, 北齐轻骑往来, 作为先锋防止大楚哨探骚扰行进中的大军。其中头戴深褐色貂尾的都是精锐,一些甚至没有披甲,行动迅疾如风,耀武扬威地从阵前通过, 在马上展示种种惊人的技巧, 时时发出唿哨嘲笑,嚣张至极,似乎压根没有将云阳军与龙骧骑放在眼里。   自大楚开国以来,这些凶悍的骑兵就是南人心中的噩梦。优良的马种, 以及成片的牧场让北齐拥有了先天优势。龙骧骑能够与木家军分庭抗礼, 却总是被铁甲军生生压上一头,就是这个原因。   数百年来养成的骄傲已经浸润进了北齐人的骨子里, 即便一时失利,他们也仍旧眼高于顶,根本不认为自己会输给一向羸弱的楚军, 反而还有些跃跃欲试。   与此同时, 云阳军也已经拉出了一条骑兵警戒幕。但与北齐不同, 组成楚军的主要还是以步兵为主, 重甲的长矛兵以方阵列队,火铳兵则组成几百人为单位的空心阵列,几个营一字排开, 俱都是玄衣银甲。林可又将第一营的两个队加强到了右翼第二线, 归属三营指挥, 用以防御北齐骑兵从西侧通道转进突袭后阵。两军相持,红日缓缓爬上中天,阳光被盔甲反射,汇成一片令人眩目的铁色。   望着那在风终猎猎作响的黑白貔貅旗下,那令行禁止、让人心生畏惧的齐整战列,羊舌梓脸上露出一丝忌惮的神情。与麾下普通兵士不同,他对云阳军的可怕之处一清二楚。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攻下三座城,那个姓林的楚国统领绝非池中之物。后路被断,极大地动摇了羊舌梓的信心,也削弱了他对齐楚整体战场的掌控。   少主不在这里也好,或许他的计划才是正确的……   心中虽然笼罩上了一层阴影,但羊舌梓的脸色依旧冷硬,只是握着马缰的双手不自觉地收紧。   随着双方大军逐渐靠近,前锋游骑兵纷纷回归各自大阵,中间越来越小的空间里,只余下零散的骑兵还在游走对峙。战鼓号角声不绝,布阵很快完成,密集的人潮中竖起望斗,用以观察对方的兵力调动与阵型变换。   “阵成一线,又多为步兵,转动腾挪必不灵活。”羊舌梓深吸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若以铁甲军攻其弱点,突破中军,则阵型不能相顾,必然混乱。”   这时,一面深红色的大旗从阵后缓缓行来,旗面上蹲踞着一只体态庞大、黑白相间的威严猛兽,正是林可专属的将旗。将旗到处,便如潮涌般响起震天的欢呼声,万胜二字,仿佛蕴含了直冲云霄的蓬勃士气。   羊舌梓眼神复杂地朝对面望了一眼,随即戴上头盔,挥手冷冷道:“击鼓,出击!”   伴随着急促的鼓点声,千人左右的北齐骑兵拍马而出,一点点开始加速。云阳长矛兵出列,纷纷用脚踩住矛杆尾部,双手抓着木杆令矛头向上,一瞬间,整个方阵就张开了满身的尖刺。一些骑兵收势不及,直直撞了上去,顿时人仰马翻,但大部分北齐兵还是勒住了马,即刻分成两翼,开始在外围跑动,不断用羽箭抛射。   大战由此正式揭幕。   而就在战场不远的一条小路上,有支数百人的骑兵小队正往云阳的方向疾驰而去。   为首者正是拓跋焘,他身上甲胄俱全,虽是刚在私兵部曲的帮助下从羊舌梓手中逃出来,神色却没有半点仓皇。不知出于什么理由,对方并未派兵衔尾追捕他。但拓跋焘也懒得理会羊舌梓的心思。   作为天生贵胄,他绝不能容许自己有这样的失败。这些天有些零星的消息传了过来,而听到大楚皇帝正在云阳“御驾亲征”,拓跋焘心里有了一个堪称疯狂的计划。   成王败寇,他打定主意要搏这一把。而他此行的目标,也正试图从云阳卫所脱身。   沈氏的病药石罔顾,一天天地加重。似是想起了往日的情谊,天子终于派出宫女太监,天天来探看她的病情。因为沈氏的坚持,孟昶青没能把这些“闲杂人等”阻挡在外,却从未放松对冯远征的监视。   卫所里的气氛日渐古怪,但这与一般人的日子离得太远。纺织厂已经暂时关闭,蔡双一时无事可做,竟有些不习惯起来。谢中奇太忙,而徐氏在这个当口诊出了喜脉,这些天总是孕吐,没什么时间照顾谢圆圆。蔡双便自告奋勇,将谢圆圆和穆风两个孩子都接到了身边照顾。   这些年过去,徐氏对她已经没什么芥蒂。蔡双却觉得过不去自己这道坎,没脸再接近谢家夫妇,只好将自己满心的歉意都倾泻到了谢圆圆身上,所以谢圆圆这个小魔星倒是一向愿意亲近她。   穆风与谢圆圆的恩怨,蔡双是知道些的。治好了嗓子回来,谢圆圆却硬是不肯将自己就是丑丫头的事情告诉穆风——她已经被穆风讨厌了,不希望连丑丫头都一起被穆风排斥。   经过那件事,谢圆圆的脾气收敛了许多,像是完完全全变了个人一样。她总是在穆风身边绕来绕去,甚至学狗叫想要讨对方开心,却没有收到丝毫成效。   其实穆风已经接受了谢圆圆的道歉,甚至当谢圆圆与他搭话的时候,也会礼貌地回应。但这种礼貌生生在两人之间划分了一条界限,不论谢圆圆怎么做,都不能像丑丫头那样跨过去。   两个小屁孩间的爱恨情仇,让蔡双有些头疼,而身边这个总是阴阴沉沉的男人,更是让她郁闷非常。   “可别偷懒啊,我事后会仔细检查的。”   结合自己的经历,蔡双决定给这群人找点事干,用劳动洗涤一下他们乱七八糟的心灵:“圆圆,小风,那个就别动了,太重了别砸到自己。你们拿抹布擦擦桌子就行。”   温温柔柔地说完这句话,她转头看向谢中士,横眉竖目道:“傻站着干什么,扫把在那里,还不麻利地动起来。不然晚上不给你饭吃。”   谢中士:…………   当年在天水城里,蔡双姑娘也算是艳名远播,如今却是气质大变,那一手叉腰的样子泼辣又精明,一嗓门子吼过来,居然连他这自觉心如死灰的人也忍不住抖了抖。   默默地拿过扫帚,谢中士连换了几个姿势,都觉着反手撇脚的有点别扭。蔡双看不下去,一把夺过来给他示范着扫了几下,没好气道:“大少爷,看清楚了吗?”   谢中士脸上没什么情绪,剑眉下眼珠子动了动,算是打量了她一眼。   若不是看在谢家夫妇的面子上,蔡双真是懒得理会这人。她有点无奈地拍去旁边一个箱子上的灰尘,示意谢中士坐下,随即说道:“谢二公子,你日子过得好好的,干嘛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呢?我知道你心里苦,但这世上谁没有点苦处。这世上本来就是各人屋前雪,各自有各自的隐晦与皎洁。我厂里有不少女工从前是流民,那才叫真惨,可她们都活着呢,渐渐地有了丈夫儿女,有了盼头,如今苦尽甘来活得越来越起劲。好好过,你不会苦一辈子的。”   谢中士没有答话。   蔡双已经习惯他的沉默了,自顾自地接着往下说:“我当初也活不明白,是林大哥跟我说,人生辽阔,这世上除了男欢女爱以外还有许多东西,我可以为了情爱奋不顾身,但在此之前,我至少应该睁开眼睛,看看江和湖,陆和海,瞧瞧天穹之下每一寸绝好的风光,之后再做决定,要不要将有限的人生都投入到儿女情长、缠缠绵绵之中。”   她当年会哭会笑,其实却是跟谢中士一样的行尸走肉。若非阿可,她无论如何都走不出来。被温柔以待,就想温柔待人,看到跟自己处境相似的人,就免不了想要拉上一把。   微微笑了笑,蔡双盯着谢中士的眼睛道:“你不是替别人活的,别人做什么你阻止不了,也没必要背在身上。这世界也没那么令人失望,当你以恶意去揣度人性,见到的自然是地狱洞开、魑魅横行,但从另一个角度去看,有恶自有善,坏人多,好人更多。”   “…………”   与蔡双对视片刻,谢中士移开视线,白皙的脸上波澜不兴,深不见底的眸子里却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   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蔡双也不再多言语,背过身顾自己去忙活了。杂物房颇大,要整理好需要一个上午。里面堆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两个孩子这里摸摸,那里碰碰,连少年老成的穆风看上去都有些好奇。   蔡双是想让谢圆圆和穆风别老闷着,出来活动活动身体,没真想押着他们干活。见状也不催促,笑眯眯道:“这里可有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呢,天子从京城里也带了些好东西来,都放这里了。你们感兴趣,我一会挖出来给你们摸一摸。”   谢圆圆喜欢各种好看的小玩意,穆风却指着一个形制奇怪的马鞍问道:“这也是天子的?”   “对,天子养尊处优的没怎么骑过马,这个马鞍材料好,软软的不会磨着大腿,前后加高了也不容易摔下来。”蔡双道:“全天下也就这么一个,别看不起眼,听说造价要好几两金子呢。”   “天子……”   听到这里,一直安安静静跟个蘑菇一样长在角落里的谢中士掀起眼皮,忽然有了反应。   他破天荒地一开口,剩下三人都吃惊地看了过去。被六只眼睛瞪着,谢中士不知怎么的就有点不自在。他扯了扯嘴角,从蔡双额角流下的一滴汗珠上移开视线,目光淡淡地看向那个马鞍。   沈氏重病,别人察觉不出什么,谢中士却闻到了阴谋的气味。   打蛇打七寸,这一招是冲着孟昶青去的。到时出了什么事,云阳一乱,天子说不准真能趁机逃出去。他的确厌恶林可,但遭逢巨大变故,又因为蔡双日日唠叨的缘故,对云阳已经没有太大的敌意,此时更恨的反倒是这个风吹草动就逃出京城的无能皇帝——   “天子的东西,你们最好还是别碰。”谢中士顿了顿,顶着一大两小的诧异视线站起身,缓缓走过去,将马鞍放到高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惹祸上身。”   没人看到,他抚上马鞍的手,夹了一根长而尖利的木刺。 ☆、第127章 落花   谢中士的小动作没人知道。同样是坑人, 他的风格与孟昶青的计划详尽、大开大合不同,更为阴狠, 有时却能起到奇效。   但这效果一时还看不出来。   连续盯了几天,冯远征都没有任何的异动。而沈氏的病情一天比一天重, 脸色灰败, 白天夜里一声声地咳嗽, 甚至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孟昶青只能陪在她的身边, 生怕一个回头, 人就没了。然而这样一来,沈氏一点一滴的变化就都落在了他的眼里,他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养大自己的姨母像是枝头即将凋落的鲜花,无可避免地渐渐憔悴下去。   没人看得出他在想些什么,孟昶青仍像前些日子那样处理公务, 没有一丝不对劲的样子, 强大得近乎有点虚假, 让人反而生出一种不踏实的感觉, 怀疑哪天他就会耐受不住, 骤然崩塌。   直到这一天终于来了。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到了此时, 沈氏已经明白所谓的“假死药”都是谎言, 她拿到手的, 其实就是一颗置人死地的慢性毒.药。她也知道, 天子正在等她死去的那一刻, 因为唯有这样, 才能真正让孟昶青心神失守,她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拖住孟昶青而被抛出的牺牲品。   但即便如此,沈氏还是将一切都埋在了心底。她不住地咳嗽着,唇边溢出缕缕血丝,脸上却带着一丝温和的笑容。孟昶青半跪在床边,一把握住她的手,眼底的神情让沈氏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藐然一身、无依无靠的孩子。   “青儿。”她艰难地开口,嗓音粗粝嘶哑:“你心里那个人,不管他是男是女,抓住了别松手。姨母不能陪着你,也看不到你娶亲了,你跟他要好好地过日子,别再一个人……”   说到一半,沈氏就有些喘不上气来。胸膛几乎看不出起伏,她勉力压下喉间的不适,用尽力气反抓住孟昶青的手:“姨母这辈子什么都有了,你没对不起我,是我对不住你。别去恨,好好地活,青儿,你一定要好好地活。”   日光的余辉渗进了沈氏暗沉的双眸之中,让她的眼睛像是乍然亮起。但这抹亮光转瞬即逝,天光渐灭,窗外风起,摇得雕花木门哐哐作响,烛火扑闪几下,呲地一声熄灭。孟昶青心中咯噔一声,缓缓地伸出手去探沈氏的鼻息,全身僵在那里,半晌不曾动弹。   门口似乎有吵吵嚷嚷的声音,他却全都顾不得了。心口像是骤然空了一块,某些东西忽忽悠悠地散去,再也取不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似是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孟昶青侧头看去,那个密卫脸色煞白,竟是被他身上的煞气逼得往后退了一步。   知道自己的表情有些不妥,孟昶青从怀中掏出白银面具戴上,冷冷道:“何事?”   “主子,天子已经知晓沈夫人的死讯,大怒之下将所有的太监宫女都赶了出去,一个人闷在房里。”密卫道:“而冯远征那里一直没有什么动静,不像是有什么计划的样子。”   孟昶青替沈氏掖好被角,又帮她理了理头发,细致得仿佛她还活在世上。做好这件事后,他才面无表情地起身,竟是在原地微微踉跄了一下。密卫赶紧出手扶住他,孟昶青一把推开他,垂眸思索了片刻,开口道:“走吧,我们去‘行宫’看看。”   沈氏的病情进展太快,但没有一个大夫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孟昶青生性多疑,即便没有证据,仍然不肯排除她中毒的可能性。而如果沈氏当真是中毒,那天子必然是想借此达成什么目的。   姨母死了,但他还活着,大楚千万百姓也还活着。阿可在前线浴血奋战,此时此刻,不论是颓废也好,悲痛也好,对他都是一种奢侈。于公于私,他都必须走上这一趟。   然而赶往天子所在小院的路上,孟昶青却不想,自己竟在路边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暮色沉沉,司马康笼着手看向他,神色间有些悲悯:“孟大人,你要往哪里去?”   孟昶青停住脚步,无喜无怒地扫了他一眼。   “人生不得长称意,世事无常,难得糊涂。”   司马康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无非是自寻烦恼而已。即便是沈夫人,也不愿见你画地为牢。何不如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天子只要活着,哪怕少了一条胳膊一条腿,也仍旧是天子。”   孟昶青半眯起眼睛,忽地冷冷一笑,开口回答:“你想劝我放下?为何不等我做完了想做的事情,你再去劝天子放下?”   司马康轻叹一口气:“何必如此,沈夫人临死前既然什么都没同你说,就说明她是心甘情愿的。你又何必非要违背她的意愿,硬是寻根究底……”   这位天下闻名的大儒似乎是听说沈氏逝世,所以专程来拦着他寻天子麻烦的,一张口便有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要说。   若换个人少不了要和他争辩几句,孟昶青听了片刻,却本能地感觉到了其中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孔子信奉“以直报怨”,认为“十世之仇,犹可也”,而司马康能在朝堂上与他合作,也绝非什么不识趣的迂腐之人。然而他拦在路边,却是句句都在试图挑起孟昶青的火气,似乎是……为了借助扩大的冲突拖住他的脚步?   “原来如此。”   孟昶青凝视着他,瞳孔深处泛出微微的猩红,突兀地开口打断司马康的话,冷冷说道:“不是冯远征,而是你。”   冯远征只是一个放在明面上,吸引他注意力的幌子,真正在背后筹谋的,一直都是闲云野鹤、看似游离在外的司马康。   若是平常,这点把戏绝不可能逃出孟昶青的眼睛,然而沈氏到底还是对他造成了影响,以至于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司马康才是真正隐藏在暗处的敌手。   “立刻关闭各处关隘。”孟昶青朝身后的密卫做了个手势,淡红色的唇角略微上勾,露出一个寒气四溢的弧度:“给我细细地搜,绝不能让天子离开云阳。遇到抵抗者,杀无赦。”   但他仍是迟了一步。皇帝换上身边太监的服饰,早就在司马康的安排下离开了云阳。谁都以为他会向京城方向跑,然而在几个禁卫士兵的护卫下,他却照着之前商定的计划,颤颤巍巍地爬到马背上,头也不回地朝南奔逃而去,将舍命救他的忠臣与宠妾都远远抛在了后面,一次也不曾回头。   这场交锋是孟昶青输了。   司马康不愧是经年的老狐狸,几乎算到了一切,在不可能的情况下硬是救出了天子。然而智者千虑,却拗不过天命。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条所谓的生路上,一支被许多人所忽略的军队正在迅速地集结,即将跃上这个名为天下的舞台。 ☆、第128章 初八   火.铳射击后有白烟弥漫而起, 随着微风在战场上流动,模糊了敌我双方的视野,让羊舌梓看不清堆积的人马尸体。   决战已经进行到尾声。   又一轮震耳欲聋的齐射, 最后的一波骑兵躲闪之间已经穿过云阳兵的步兵阵列, 然而阵形已经彻底混乱,可以看出大势已去。仍在死战的余生之士, 爆发出撕心裂肺的怒吼, 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护卫着自己的统领。最后时刻的厮杀,反而比先前激烈了数倍。北齐兵们身上黑色的镔铁重甲沾满鲜血,甲叶累累残破, 露出里面红色的号衣,却仍旧举着大盾,阻止楚兵缓缓靠近。   羊舌梓按着腰间佩刀, 咬牙站在大旗之下,甚至将坐骑都给了旁人, 以表示自己宁死不后退一步的决心。但北齐军的崩溃已经不可阻止,他终于忍不住加入战阵之中,从地上拔起一把短斧掷出,正正劈在其中一名云阳兵的面门上, 随即拔刀, 虎吼着横扫过去, 将冲上来的一人生生从腰间劈开了一半。   他的英勇让北齐士气一振, 然而破空之声响起, 一支羽箭穿透血雨而来, 直冲他的面甲空隙而来。羊舌梓大吃一惊,险险避过,然而顷刻间又是两声破空厉响,腿上传来锥心疼痛,他跪倒在地上,双眼血红地看向远处持弓之人。   林可手中的步弓犹自颤动,鲜血在天穹下迸发飞溅,所有喧嚣化作无声的背景,如血的烈日下,仿佛唯有这惊才绝艳的一人。   “林梅素!”   羊舌梓发出怒吼,声音却被埋没进云阳兵“投降不杀”的的声浪中。他被亲兵扶了起来,环视四周翻滚呻.吟的伤卒,不知何时,还站着的就只剩圆阵中央的几个幸存者。   心中痛楚至极,羊舌梓脸上却反倒露出笑意来。他抹了把脸上的血汗,目光逼人:“为国战死,事极光荣,我只会战死在沙场上,绝不投降!”   这话说得极为硬气。林可微微动容,收起手中硬弓,越过人墙走近了些打算亲自劝降,看清他的容貌却是一愣:“你不是拓跋焘……”   心念电转,她开口便成了一句激将:“北齐兵士都是英雄,没想到堂堂主将却是个狗熊,拓跋焘是不是看到情势不对,就让你顶在前面,自己夹着尾巴临阵脱逃了?”   “少主……”   不想听到这句话,羊舌梓眼中忽然有一团光炸了开来,那亮度像是在刹那间燃尽了身上所有的生机,隐隐显现出疯狂之意:“是啊,少主活着呢,他活着一天,就是南楚的噩梦。林可,你将不得好死,世世代代受万鬼撕咬,我在阴曹地府等着你,上万亡魂都在阴曹地府等着你!”   说完这话,他哈哈大笑着举起刀来,竟是毫不犹豫地在自己脖颈上一划。在他之后,剩下的十余名亲兵也纷纷自刎。天地之间,顿时满满都是血色,诅咒的声音仍在战场上回荡,如指甲刮过铁皮,带出一种鬼气森森的凄厉来,仿佛就要攥住在场每一个人都喉咙。十一噌的一声拔出弯刀,带着森冷蓬勃的怒意砍向羊舌梓面容扭曲的脑袋,然而他的动作却被旁边伸出来的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挡住了——   “靠耍嘴皮子就能打胜仗,咱们大楚人这么多,早就一人一个唾沫星子把这群北齐鞑子给淹死了。”   林可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看了看有些骚动的云阳兵们,开口轻而易举地化解了羊舌梓之死留下的阴冷气息:“葬了吧,虽是敌人,但宁死不降,多少也算是个英雄。”   只是她能够安抚军心,却无法将自己脑中的不安彻底驱散。   本以为一战能定天下,这场决战却并非句点。拓跋焘到底去了哪里,这个问题沉甸甸地压在了她的心底。   不过林可虽陷入了难题,比她更加为难的,却是刚刚逃出云阳卫所的大楚天子。   往南跑一段路后,皇帝本该转道寻求谢雁城的庇护,然而半路上不知怎么的,骑的马突然发了疯,竟把他给从马背上给甩了下来。受伤的左腿大大拖慢了队伍的行进速度,一行人迟迟没能逃出云阳的控制范围。皇帝养尊处优惯了,实在吃不了这个苦头。随行的禁卫无奈之下,只好换装之后,带着他在一个小镇里暂时躲避追捕,等伤好些之后再重新启程。   “大半的追兵应该都往京城方向去了,但这里离云阳还不够远。”   一个乔装过的禁卫愁容满面:“院子外面有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在转悠,我总觉得咱们的行踪已经泄露出去了。暂时没动静,是因为对方人手不足,正在等援兵。”   “有什么办法,那一位脾气大得很,谁劝得动?”另一个禁卫兵冷笑一声,随即压低了声音不满道:“我算看出来了,咱们早晚要被连累死。我跟你说……”   “你们在这里偷什么懒?”一个虎背熊腰的男子走了出来,不悦地扫视了他们一眼:“去看看,外面怎么这么乱?”   两人立刻住嘴,对视一眼,第一个说话的禁卫兵开口道:“头儿,我去。”   他走出门去不久,外面的骚乱愈发明显。禁卫副统领卢丁面色一沉,果断下令道:“你去把人都叫过来,收拾马车,随时做好出发的准备。”   说着,他转身大步往皇帝休息的房间走去,一把推开门,单膝跪下道:“陛下,这个镇子的情况有些不对,咱们恐怕要立即离开此地。”   皇帝躺在床上,一条腿绑着木板,面色铁青地看了他一眼:“呵,不愧是你找的好地方……把大夫一起给朕带上。”   卢丁的脸色有些为难:“陛下,臣斗胆进言,值此多事之秋……”   他的话才到一半,就被丢过来的枕头给打断了。瓷枕重重落在地上,飞溅起来的碎片划破了他的脸颊,鲜血缓缓渗出来,卢丁却顾不得擦拭,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道:“还请陛下息怒。臣领命,这就将那大夫带过来。”   满城乱象,要节外生枝去绑了那个大夫,谁知道会出点什么事情?   但既然天子坚持,卢丁也只有听命。饶是他自诩忠心耿耿,走出房间的时候,也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此时负责打探情况的禁卫已经回来了,那两人都站在院子里,见卢丁出来齐齐转过了头。其中一个脸色煞白,颤声开口道:“头儿,听说乞活军要打过来了。”   卢丁脸色微变:“乞活?乞活不是被剿灭了吗,怎么又死灰复燃了?”   “不知道,反正街上都在传,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第一个说话的禁卫道:“头儿,咱们还是快跑吧。”   “不行。”卢丁断然拒绝:“天子有令,命咱们把钱大夫请过来,方镇天,你跟我一块去一趟。”   “都这种时候了!”方镇天吃了一惊,忍不住提高音量:“这么个小镇子,如何挡得住乞活军的兵锋,我可不愿死在这种鬼地方!”   卢丁将手搭在了剑柄上:“你抗命不遵,是想被诛九族吗?”   方镇天脸色微变,随即猛然意识到皇帝就在屋里,怕是已经听到了自己的话,一时僵在了原地,从脚底到头发梢都瞬间冰凉。卢丁不屑,哼笑一声,还想再斥责几句,一抹剑尖却从他的胸口透了出来。他不敢置信地低头,抬起左手摸到了温热的鲜血,喉咙里嗬嗬几声便瞪大了眼睛倒了下去。   “到这一步,还怕他个鸟。你放心,有什么事我崔胤会担着。”   另一个禁卫兵将剑上的血珠甩去,眯起眼睛,对着方镇天冷冷说道:“兄弟们早不想跟着这个愚忠的傻子一起,提着脑袋到处跑了。老皇帝占着茅坑不拉屎,五皇子怎么名正言顺地登基?现在你有两个选择……”   短短几句话里传递了太多的信息。   方镇天吃惊地看着这一幕,闻言终于反应了过来,浑身一颤,立刻毫不犹豫地回答:“我跟你们一起。”   怕崔胤不信,他急急道:“天子的性子咱们都知道,我说了那样的话,等脱险之后他一定不会放过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我没什么好怕的。”   崔胤打量了他几眼,随即满意地点点头:“拔剑,跟我一起来。”   这分明就是要让他去弑君,立个投名状。   方镇天双手发颤,却不敢不从,脸色苍白地跟在崔胤的身后。然而就在两人踏进房门的那一刻,变故突生。一道白光横着扫过来,崔胤躲避不及,前腿膝盖竟被齐刷刷地斩断。方镇天连滚带爬地往后退去,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从侧面踹了一脚。后脑在地上重重一磕,他晕晕沉沉地被人攫住了喉咙,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带着少年人特有的乐天与活泼:“本来还想再等等……不经打啊,还好没死,就剩这一个了,都死了就没人谁帮我干重活啦。”   方镇天就这么被不速之客提着进了屋,然后随手丢到了角落里。他勉力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娃娃脸的青年走到床边,停下脚步似是仔细打量了一下面色惊惶的天子。   “你混得真差,身边就没一个靠得住的手下。”   那笑眯眯的青年啧啧几声,缓缓伸出手,在皇帝的断腿上重重一按:“还记得我么?我可还记得你呢!”   皇帝惨嚎一声,涕泪横流的样子却不全是因为疼痛,倒像是见了恶鬼:“你……你是当年误杀薛妃的小太监,你不是已经投井自杀了吗?!”   沈氏专宠,但当年也曾有人威胁到过她的地位。然而薛妃命薄,怀孕三月就被一个太监不小心推下了阶梯,就此香消玉殒。皇帝当时极度震怒,因而至今还记得始作俑者的名字与长相。   “因为自作主张杀了薛妃,主子虽把我从宫里捞了出来,却也关了我近九年。”   青年眉眼弯弯,笑得露出了两颗小虎牙:“好不容易出来了,主子竟然叫我来找你,真是太好了。欠着东西我浑身不自在,不过当年典狱司里的刑罚,这回总算能一一还给你啦。”   记忆中浮现出那时被送入典狱司,三天后几乎不成人形的小太监的模样,皇帝背后的衣服瞬间被冷汗所浸透:“小邓子,是朕不对……当、当年薛妃一事,朕赦你无罪,只要你不杀朕,朕许你高官厚禄,荣华富贵!”   “你怕什么,我最听主子的话了,不会杀你的。”   青年歪了下头,脸上笑容爽朗,似是没有半点阴翳:“另外别小桌子小凳子的乱叫,再叫一次就断你一根手指。记好了,我是初八,密卫的初八。” ☆、第129章 前夕   天子最终没能逃脱密卫的掌控, 但无论如何,他既然出逃,后果就要由留下来的人承受。云阳一场风波过后,便是令人压抑的寂静。冯远征与司马康都被分别软禁起来,再也出不得房门一步。   院落深深,带着一股子阴晦沉闷的味道。踏脚石被昨夜的细雨润湿,水滴汇聚在路边草叶的边缘, 簌簌地落下来, 与一个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汇聚在一起。来人在门口顿了顿,方才推开了那扇雕花木门。   他穿着一身青色儒衫, 俊逸眉目让人想起轻风朗月、流水云烟。明亮的日光跟着他涌入房间, 刹那间荡涤尽了室内的晦暗气息。屋中司马康抬起眼睛,神色略微诧异,随即想了想便摇头笑道:“子期?孟小友肯放你来见我……看来是不打算杀我了。”   “老师。”向秀端详了他片刻, 脸上的笑容微显落寞:“沈夫人的事, 果然与您有关么?”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司马康端起茶盅,略掀起一点盖子,却见向秀点漆般的一双眼睛深深地望过来,手上的动作就是一顿。目光微微垂下, 他直直地看着里面碧绿的茶水, 过了片刻, 忽然极轻极轻、悠悠沉沉地叹了口气:“不错, 是我对不住沈夫人……只是再来一回, 我还是会如此作为,因沈夫人是孟昶青的唯一破绽。”   阳光洒进屋里,便显得他眼角一道一道的皱纹格外清晰。这位耄耋之年的老大人扭过头去,望着窗外婆娑的树影,语气平淡,却像是勉强压制着盘旋不去、牢牢堵在心口的某种的东西:“我一介酸腐文人,也不懂得什么征战的道理,只是在西原呆得久了,就不可避免地比别人多看到了许多东西。百姓闲时为匪,忙时为农,可谁真心愿意过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无非是过不下去罢了。再是昏君,也是定海神针,能将各方的野心都给压下去。子期,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西原不能再乱了,大敌当前,大楚也不能再乱了。”   司马康说这话时,语气疲惫,又像是透出一些无可奈何的悲意来。   金色的微尘在阳光中沉浮,向秀垂下眼眸一动不动,唯有微风徐徐地吹动他宽大的衣摆与乌黑的发丝。半晌,他才轻声道:“老师,你可知乞活已经死灰复燃了?”   司马康一怔。   “古无不亡之国,大楚已经毒入腹心。”   向秀缓缓地说道:“一桶浑水,不论再倒进多少杯清水,也是浑的。皇帝励精图治还是宴安耽乐,其实并无什么区别,逃得一时,也无非是苟延残喘、坐以待毙而已。外忧内患,唯有跳出局外方能破局,破而后立,另起炉灶,大楚方有希望再次中兴。老师并非开口便是仁义道德的腐儒,应当明白天子也好,五皇子也罢,俱是亡国之君,唯有林可才能一举移除这百年积弊,令我大楚显出真正的崭新气象。”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   司马康心下微震,沉默片刻,终于露出苦笑道:“若一切顺利,就保护天子回京;若事有差池,天子……暴毙,那也只能拥立新君,扶持五皇子登基。密卫确是利器,我这番思量,竟还是逃不出孟小友的眼睛,输得不冤啊。”   他从来不是光风霁月的君子,然而满腹机关算计,却从不曾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身躯老迈不堪,却仍想用一身傲骨撑起大楚摇摇欲坠的天。   向秀面容沉静,望着自己的老师,心中忍不住泛起丝丝缕缕的酸涩。   “我不会让孟兄动您。”他张了张嘴,却只道:“……虽已入春,这几日却依旧寒凉,请老师保重身体。”   “西原糜烂,这一回,我再无力回天了。”   司马康抬手紧了紧衣服,露出一个浅淡的微笑:“这一辈子快到了头,我也算一事无成,只剩下这把不值钱的老骨头,没什么好保重的。气数已尽……与天斗与人斗,谁能想到临老了,我竟也信起天命来。”   “天命也并非一成不变。”   向秀起身,郑重说道:“老师想做的事,便由子期代为完成。杂事烦扰,学生恐怕一段时间里不能拜见,请老师见谅。”   两人一坐一立,目光相接,俱都没有说话。   司马康拢着手自下而上看他,花白的粗眉轻轻皱起,良久之后忽然叹道:“千岩万壑不辞劳,远看方知出处高。何必奔冲下山去,更添波浪向人间?子期,你本是极洒脱之人,何必……”   他自己虽为大楚殚精竭虑,却不愿自己的得意门生走上同样的道路。   “千岩万壑不辞劳,远看方知出处高……溪涧岂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向秀却是飒然一笑,温声道:“我既是您一手教出来的,自然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子。”   说着,他最后郑重地弯腰一拜:“老师,我去了。”   司马康是国之栋梁,向秀则是乱臣贼子,这对师徒背道而行,殊途同归。但风雨飘摇的大楚未来如何,却仍旧是一个未知数。   当向秀转身离去的时候,同一时刻,林可刚刚收到孟昶青的传讯。   “已经找到天子了。”林可把从鸽腿上取下的纸条递给十一,示意他也看看:“但他和初八的位置离乞活军太近,十分危险。”   决战之后,林可立刻下令搜索拓跋焘的踪迹,结果发现有人一路破坏烽火台,竟是穿插进入了大楚的腹地。情况紧急,而大军开拔需要时间,林可便率一队骑兵先赶了过来,不想没遇见北齐残兵,却差点迎头撞上了乞活军。   云阳此时只剩民兵,战斗力恐怕与乞活相差不大。而林可带来的骑兵不过数百,蚁多咬死象,面对数量庞大的乞活军恐怕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皇帝是重要的筹码,现在还不能死,更不能落到流民的手上。”   林可沉吟片刻,脑中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恐怕我们必须冒一次险了。”   “不是我们。”   十一用黑漆漆的眼睛扫了她一眼,面无表情道:“是我该冒一次险。”   “不,这次做饵的不是我们。”   林可抿了抿唇,轻轻叹了口气,随即弯唇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来安抚十一:“不必担心我,我这次身上可带着两个护身符,怎么都不会出事的。”   十一微怔,见林可从怀里逃出一个磨损得厉害,以至于看上去有些灰扑扑的蓝布小包,那一刹那心里像是炸开了漫天烟花,呓语似地道:“你……一直都留着?”   “你给我的,我怎么可能随随便便丢了?”   林可打量了那个小布包一眼,脸上露出点怀念的神色:“古虹一战时候的事了,日子过得真快,我那时候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能走到这一步。这么多年,带着个护身符都快成习惯了。”   她的声音被多年的军旅生涯磨砺得有些低沉,音质十分特别,不疾不徐的,一个个字就像直接打在人的心上。因这短短的几句话,十一的三魂七魄仿佛都陷落了下去,目光定定的,沉默不语地听着林可说话。   被他这么莫名其妙地盯着看,林可挑眉,略微地感到有些不自在,便顺着脖子上挂的一根黄绳子又掏出一个护身符来,笑着转移话题道:“除了你给我的这个之外,我身上还又多带了一个,有两个一块儿护着,我连块油皮都不会擦破的,你就放心吧。”   两个护身符,一个收在怀里,一个却是贴着心口安放。   ——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孟昶青在她心里的位置早已有所不同。然而旁观者清,那一刻,十一眼底的期翼一分一分地冷了下去。   一颗心像是在钉床上打了个滚,根本就分不清是哪里在疼。他几乎是有些仓皇地避开了林可的视线,脸上什么表情也没露出来,嗓子却骤然沙哑起来,仿佛每一个吐出来的字都跟刀子一般划过了他的喉咙:“那个护身符……很眼熟。”   “是孟昶青的东西。”林可一无所觉,脸上仍带着一点笑意,语调轻松地说道:“是我拿珍珠链子跟他换的,算起来还是我亏了呢。”   “那很好。”十一闭了闭眼睛,暗暗握起左手,遮掩住手心被指甲掐出的血迹:“我这就去发出信号,叫初八与我们会合。”   说着不等回答,他便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开,快得让林可根本来不及察觉到他那一闪而过的情绪。   林可疑惑地望着他的背影,却也没有打算深究。   眼下还有更加重要的事,兵力不足,硬抗乞活军殊为不智,她需要将对方的视线引向谢雁城的驻地,然后趁机带着皇帝脱身。   北齐和乞活虎视眈眈,前有狼后有虎,这一关不容易过,但林可已经准备好付出相应的代价。   明正则言顺,皇帝虽渣,但只要屁股还坐在那个位置上,就具有天然的号召力与政治影响力——至少也能牵制住京城的那个朝廷,让百官不能轻举妄动。而有些事,若没有皇帝这面旗帜顶着,做起来也不大容易。   无论如何,她都要将这张王牌给捞回来。   然而林可不知道的是,皇帝此刻面对的最大危险,不是乞活军,也不是拓跋焘,而是负责保护他的初八。   想到先前的情景,方镇天扶着树不住干呕。初八站在旁边,贴心地给他顺气,一边赞赏地说道:“你刚刚动手那一下,可真是干脆利落,瞧着甚有天分,不如日后就跟着我当手下吧。”   方镇天的胃里瞬间又翻上一股酸水:“初八大人,他、他毕竟是天子,这么做会不会不妥……”   “有什么不妥的?”   初八眨了眨眼睛,有点委屈地回答:“主子给我下了几条禁令,不准我动手折磨天子,不准害了他的性命,也不能让他断手断脚、面容受损,我可是很有分寸的,不是一条也没犯嘛。”   “可你逼着我碾碎了天子的两个脚趾!”方镇天终于忍不住道:“万一天子受不住,死了怎么办?”   初八瞪大了眼睛:“别傻了,天子不小心自己死了什么的,我哪里敢想这种好事?”   他说着,又微微叹了口气,往树上一靠不怎么开心地说道:“好好包扎,他死不掉的,几个脚趾而已,穿上了鞋子外表也看不出来,更不影响走路。”   他喜怒无常,出手更是狠辣。   听初八的语气有些古怪,方镇天不由抬头,正好透过敞开的领口看到他身上密密麻麻的疤痕,不知怎么的,后背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立刻后悔起刚才的出言无状来:“初、初八大人,您说得对,是小的太沉不住气了。”   “真乖。”   初八转头,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忽然间又冲他灿烂一笑:“现在你伤了天子,你大概也能看出来,比起我,他更加恨你。云阳起码在名义上还受朝廷节制,乞活却是不折不扣的乱党,你若是投了乞活,恐怕京城的家人立刻就要下狱。说起来,事到如今你只剩下一条出路……”   “我能把这条生路给你。”   望向方镇天,他露出两个尖尖的小虎牙,漆黑漂亮的眸子满是雨后晴空一般的笑意,十分真挚诚恳地问道:“我有一个计划,小方,你愿意帮我么?” ☆、第130章 死亡   初八是个极难掌控的人,若非如此, 孟昶青也不会将他雪藏了九年。没人知道他的计划是什么, 不过当林可率军与他会合的时候,他竟完全变了个人, 看上去就是个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小太监,仿佛伺候惯了人, 脊背一直是微微弓着的,笑起来的时候也总带着一股子讨好的味道。   林可只听说过初八的事情, 却从未见过真人,因此没有怀疑他的用心, 只以为这是他从当年宫中带出来的习惯。   没有过多关注这个陌生的密卫,林可开始侃侃说明自己的计划:“乞活军是往云阳那个方向去的, 要将天子送回卫所, 必须突破这层阻碍。对方人数占优势,硬闯不行,我需要一队人马引开他们的注意。因此接下来我们分兵, 以两百人的大队作为诱饵, 弄出越大的动静越好, 之后不要恋战,也不要回云阳, 直接往谢雁城的驻地去。乞活军是由流民组成的,体力弱又没有马, 机动力不足, 如无意外, 你们应该能跑掉。等到了谢雁城那里,有初六在,也不至于会吃什么大亏。”   “接令。”   第一营骑兵队的队长点点头,咧嘴一笑道:“放心吧,两条腿的跑不过四条腿的。将军,俺一定把那群叫花子耍得团团转,不会丢您的脸的。也用不着那么多兵,一百就差不多了,其他人还是跟着您好,北齐那帮鞑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作为诱饵,人数多才足够显眼。”林可淡淡道:“我身边跟太多人,反而容易坏事,该冒的险必须得冒。何况卫所那边会派出民兵队前来接应,真正危险的也就那么一段路而已。”   队长挠了挠头:“还是大人想得周到,而且有咱营长跟着,俺也觉得靠谱。”   十一正好走过来,听到自己的名字瞥了他一眼,方才转向林可道:“天子已经换好衣服了。初八说要跟着大队走,统领还另有密令给他。”   密令?   林可微微蹙了下眉,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军议既定,也就到了出发的时间。她也只能将此事暂且存在心底,抚了抚马鬃道:“走吧。”   云阳骑兵都是玄衣银甲,盔甲反射着微明的天光,训练有素的健马踏着无声的节奏分成两拨,士兵们向着不同的方向、不同的命运而去。   天子也套上了一层棉甲,颤巍巍地跨在马上,苍白的脸上没什么血色,却带着一股子劫后余生的庆幸:“林爱卿,那个……那个叫初八的不曾跟来吗?”   林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很怕初八?”   嘴唇颤了颤,天子明显想要反驳,最后却什么都没敢说,只是咕咕囔囔地轻声道:“冯爱卿曾进言,说密卫杀人之惨而不丽于法,譬如恶犬,朕当时不信,如今悔之晚矣。”   “密卫掌巡查缉捕,本就是御用爪牙。铲除异己,大杀功臣,罗织大狱的时候觉得是个好工具,自己被爪牙挠了一下立刻就受不了了?”   林可闻言,不由冷笑一声。她懒得理会此人的想法,说完这一句,便轻轻踢了马腹一下,离他远了一些,向十一问道:“说好的接应地点应该快到了,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吗?”   “有点不对。”十一皱眉:“太久了……”   “……”   林可半眯起眼睛,沉吟片刻,举手命麾下兵士停下来,随即下令道:“原地等候,再派一批斥候出去探路。”   就在这时,爆豆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扬起滚滚尘烟,须臾之间,骑马人一溜烟到了近前,逐渐清晰的面容上满是惊惶:“大人!有……”   话只说了一半便有一声劲风传来,这斥候的声音顿时被箭封在了喉咙里。   林可遇到了伏击。而在战场东面的云阳卫所训武场中,高耸的旗杆竖立在阴沉的苍穹之下,杆顶旌旗猎猎飘扬,旗下两人,一人头戴方巾,一人则戴着一副白银面具,分站两边,正在无言对峙。   “才两个时辰。”向秀缓缓开口,眉眼中带着几分掩不住的忧虑与疲惫:“民兵队或许是被什么事给绊住了,才没及时报平安。”   “我从不相信侥幸。”孟昶青弯起唇角,吐出的每个字都仿佛浸透了浓浓的血腥之气:“你最好不要挡我的路。”   “如果派出去的民兵队当真折在了外面,那就说明有什么连阿可都没能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   向秀望着他,嘴唇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还有一部分百姓和物资没有撤出去,剩下的民兵必须留在这里,以防云阳守备空虚,被人趁机而入。”   孟昶青静静地看了他一会,问道:“那么,阿可呢?”   向秀呼吸微窒,不知过了多久,方才一字一句地艰难说道:“云阳是阿可的心血,而这些百姓则是云阳的根本。”   他的嗓音中带着一股泛铁锈味的酸涩。   孟昶青忽然冷笑了一声,那声音非常轻,刚出口就飘散在了春末静寂的晨雾之中。他懒得再与对方做什么无谓的口舌之争,从腰间一点点抽出腰际长剑。阴霾的眼底映出剑身铮亮的寒光,孟昶青出手毫无保留。然而面对这磅礴而来的一剑,向秀竟是不闪不避。乌发与袍袖在风中翻飞,他猛然抬眼,目光坚定而痛苦:“阿可将云阳交到你手上,你就要这样辜负她的信任么?”   这句质问仿佛某种利器,直直刺入孟昶青的心肺。他持剑的动作一滞,半晌后开口,声音如寒冰般坚硬冰冷:“没有阿可,就没有现在的云阳。即便云阳彻底覆灭,只要她还在,一切就能从头再来。”   “时势造英雄,未必就有第二个五年。”   向秀道:“北齐提前破关,阿可还没能积攒起横扫天下的实力,唯有以势压人。而此时此刻,无数道视线正盯着这里,即便物资和百姓都撤出去了,不到万一之时,也绝不能放弃云阳,否则阿可的声势就会遭到极大的损害。即便阿可在这里,想必也不会同意你带兵去救援他——”   孟昶青不答,抬眼望向头顶那面绘着黑白凶兽的军旗,深邃俊美的冷漠侧颜被银白色的面具所覆盖,没人能看出他在想些什么。   “你说得不错……”   只听铿锵一声,孟昶青将长剑钉在地上,脸上竟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来:“一个时辰内,我会把手头的事情交接好。”   他这话似是妥协,向秀闻言,脸色却立时微变:“孟兄,你难道要一个人……”   “替我备一匹马吧。”孟昶青淡淡说道:“云阳可以没有阿可,但我不行。”   林可确实遇到了危机。   战场上的喊杀声震天,却也遮不住林可耳膜如鼓般的擂响。血痕和污渍混合在一起,本该显得狼狈,她的一双眼眸却依旧沉静。然而在可怕的北齐铁骑的反复冲击下,剩下的几十名骑兵已经有些支撑不下去了。   这不是一场遭遇战,而是早有预谋的伏击。拓跋焘发现了在此等候的那支民兵队,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难得的战机,便将那支队伍全数消灭,然后代替他们等在了那处山坳。   云阳兵长途奔袭,而北齐兵以逸待劳,此消彼长之下在体力上就有了一定差距。而云阳胜在阵型与武器,论单兵武力,本来就比不过拓跋焘身边的这支精兵。这般短兵相接完全是以短搏长,如此实打实地对碰,即便林可麾下士兵锐气可恃,却也一点点地败下阵来。   但即便如此,拓跋焘也一样没占到什么太大的好处。   天子已经被提前送走,留下的云阳骑兵死死阻拦住北齐军,在林可的指挥下分成两翼,且战且退,在收拢部队将阵型展开后,展开了凶狠的反击。一扯马缰,胯.下黑马高高人立而起,林可呼哨一声,剩下的数十名骑兵发起了第三次冲锋。   她试图迫退拓跋焘,撕扯出一条生路来,然而北齐军马依托有利地形,不肯后撤一步。这些矮壮结实的异族战士仿佛不知畏死为何物,一波又一波地扑击而上,一次杀得比一次深,似乎下一刻就要将云阳军的阵线突破。   十一抹了把脸上的血,喘着粗气嘶声道:“大人,这里由我拖住,您先走!”   这些兵士能撑到现在,靠的不过是一股精神气。只要林可一走,恐怕立刻就会被北齐兵吞掉。而她与换了衣服、隐藏身份的天子不同,看上去就是一条大鱼,拓跋焘绝无可能眼睁睁看着她从手中溜走,战或许还有一条生路,逃却是十死无生。   这一步退不下去,她也不想退!   “不必多言。”   摇了摇头,林可环视战场一圈,扬声道:“我林可不是苟且偷生之辈,誓要与麾下将士同生共死!”   这句话立刻让云阳兵们的士气一振,一个兵士满头满脸的血汗,被人从马背上扫了下去,翻身躲过敌方的马蹄,红着眼眶虎吼一声,竟然趁擦身而过时一跃而起,死死抱住那北齐兵的大腿将对方也给拖了下来,拔出腰刀发疯一样地朝他的胸口狠狠刺去。战场上传来浓重的血腥气,兵刃碰撞声、人体倒地声在咫尺之外响起,林可深吸了一口气,侧头看向十一,笑问道:“还能打吗?”   十一微怔,随即毫不犹豫地跟在了林可的身后。林可拔出了腰间佩刀,遥遥指着拓跋焘的位置,剑身在阳光下泛着凛凛的光芒,一时之间,竟分不出是刀光更冷,还是她的目光更冷:“两百步的距离……掩护我。”   她有不败的声名,云阳兵对她敬若鬼神,对她的决定根本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质疑。这是最后一次冲锋,盔甲上的每一点光芒汇成一片森寒的海洋,几十个兵士呼啸着向北齐军席卷而去,竟像是一场声势惊人的海啸。   北齐兵都是悍狠之辈,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心生恐慌。每一次,他们都觉得自己要将这些楚人的阵型击垮了,但每一次这些伤疲之卒却都挺了下来,甚至爆发出了更大的斗志!   “这是楚人死前最后的反扑。”拓跋焘忽然开口:“越是疯狂,越是显出他们的虚弱。祖灵在看着我们,我大齐健儿天下无敌,给我杀光他们,撕碎他们,毁灭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显现我族的荣光!”   冷酷的声音像是给北齐兵们注入了力量,号角声呜咽响起,这些可怕的北齐军马,迎着云阳的兵锋,悍不畏死地发起了反冲锋。这两支精锐的军队瞬间绞杀在了一起,战斗比先前酷烈数倍。   血腥之色遍布战场,拓跋焘举起手中硬弓,箭头直指正往这边冲杀的林可。他早已认出了这就是云阳的主将,因此特意放林可接近,打算用对方传言中最擅长的箭法夺去此人的性命,彻底摧垮云阳兵卒的信心。   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离最大射程还差一点距离。   唇角微微勾起,拓跋焘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时间仿佛骤然放慢了,就在这一刻,他看到林可忽然勒马停步,然后举起了手。   那只手中握的不是弓箭,而是一个样式古怪的铁器——   拓跋焘的瞳孔微微放大,还没来得及松开拉弦的手指,爆响便穿过人墙传递到了他的耳中。比痛觉更早到来的是一股乏力感,他缓缓低头,不可思议地望着胸口缓缓扩大的血迹,控制不住地往马下坠去。   林可丢掉火铳,取弓箭连射,逼退身边涌过来的北齐兵,高声喊道:“拓跋焘死了!”   先前的一幕落在了许多人眼中,北齐兵瞬间就混乱起来。但他们毕竟是天下罕有的强军,主帅落马,阵型竟没有彻底崩溃。一个亲兵模样的壮汉悲愤地仰天大吼一声,竟泰山一般朝着林可压了过来。十一立刻挡在前面,丢了长刀,从马上俯身随手捡了一柄长斧迎了上去。   接连射出数十箭,林可的手臂已经有点抬不起来,拉弓的手指,也早就皮开肉绽。身边还剩多少云阳兵,她已经有点分不清了,只是拼着最后的气力不断杀敌。   拓跋焘被人抱到了马上,肤色苍白如纸,衬着嘴角鲜红的血液格外惊心。旧伤加新伤,他这次恐怕凶多吉少,再也没有上回那样的运气。下属的泪水滴落在他脸上,他缓缓睁开眼睛,看了混乱的战场一眼,重重地咳嗽几声,嘶哑道:“发信号,撤退。”   一支响箭直冲云霄而去,发出尖锐而响亮的声音。北齐军终于开始后撤,很快战场便沉寂下来,只剩下遍地的鲜血与尸体。   林可精疲力尽,又受了不轻的伤,险些就要从马上坠下来。勉强稳住身形,她环视四周,发现云阳兵还能站着的只有寥寥数人,里面竟然没有十一的身影。   心中一惊,林可翻身下马,往刚刚与十一分开的地方跌跌转转跑去。十一正跪坐在那里,靠在先前对战的北齐兵的身上,两人都是浑身浴血,竟分不出哪一个才是尸首。   林可半跪下来,右手颤抖着去摸十一的鼻息。十一眼睫微颤,气若游丝地开口:“大人?”   “我在。”林可道:“我在这里。”   “我听到响箭的声音,乞活军发现这里的异常,很可能派兵过来探一探。”十一轻声道:“大人,我动不了,您不必管我,快带大家走吧。”   他的神智即将涣散,脖子上那道深深的伤口针扎似地戳进了林可的眼睛。   听着他越来越轻的声音,林可只觉得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愤怒、焦虑与恐惧汇聚成滔天的洪水,轰然要将她淹没在其中:“别睡过去,十一,你醒醒,求求你看我一眼!”   她的声音从未像现在这般惊慌。   十一心口像是被重重攥了一下,奋力想要拨开脑海中越来越深的黑雾,睁开眼再看看林可,却怎么也不能做到。他用气音问道:“大人,我护住你了吗?”   林可呼吸一窒,眼泪顺着脸颊落下。她重重点了下头,又想起十一听不见,便小心地避开后腰上那道狰狞的伤口,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身上其他地方摸:“你看,都好好的,一块肉也没缺。别看一摸一手血,其实都不是我的,你放心,十一,你护住我了……”   她再说不下去,十一却笑起来,喃喃地说了什么。林可凑过去,听十一道:“大人,我能不能……叫您一声阿可?”   林可一怔,随即回答:“好,你想叫我什么都可以。十一,十一?”   她僵硬地直起身体,靠坐在那里的人已经再无声息。   十一死了,而那句“阿可”,也终究没能叫出口来,只能永远留在心中。 ☆、第131章 软弱   云收二华出, 天转五星来。墨蓝色的天幕之下, 营盘一直延伸到了视线的尽头, 每个营盘相距约二百步,望楼上燃着松脂火把,橙黄色的火光照亮了下方的一片景象。   初六蹲坐在刁斗里, 沉着脸啃手里的面饼,深深觉得初八这个熊孩子可能又要搞事情。   太监被人唾弃, 死了甚至不能埋进祖坟, 在某些人眼里, 却也是与读书科举殊途同归的一条青云路。不乏有好吃懒做之徒自愿阉割,希望进宫为奴的, 只盼着有朝一日能够一步登天、飞黄腾达。但宫中挑选太监自有规章流程, 更容纳不下这许多人,除了偶有意外受到青眼, 或被先进宫的亲友所提拔的, 其他人往往落得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三五成群地像阴沟里的老鼠般缩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以乞讨或小偷小摸为生, 称作“阉丐”。   初八的养父就是那么个游手好闲、异想天开的王八蛋,阉了自己之后日子难过, 受人撺掇, 听说童子入宫容易, 便不知从哪里拐了个孩子来认作儿子, 剁了子孙根想找门路送进宫去, 打算等这个便宜儿子混出头来再拉拔自己一把。   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初六也不清楚,只知道主子不知为何管了闲事,将那孩子抱了回来,取名作初八。   大概是因为小小年纪经历了这种事,初八的性格极其怪异,脸上笑意盈盈,肚子里却总不知在转什么念头,除了主子谁都管不住他。初六和其他密卫的关系都不错,唯独看不惯这个比自己小了近十岁的初八。   但不可否认,初八的资质是几人中最出色的,当年能拼出一条命来刺杀薛飞,对主子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拍了拍手掸去饼渣,初六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不管怎么样,唐七还留在天水,而如果传信中那支云阳骑兵再不来,他也一样没必要继续呆在谢雁城这里。回大楚这么久,他还没有踏踏实实稳下来的一天,等此间事情了了,他总算能去云阳看看自家弟弟,许多年了,也不知十一那混小子是高了矮了,还是胖了瘦了?   他心里念着十一,却尚且不知十一的死讯。   为了躲避随时都可能出现的乞活军,林可只有丢下十一的尸体,带着剩下的云阳兵后撤。失血过多,没走多久的路,她便从马上掉了下来,就此昏迷过去。   当林可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遥山隐隐,斜月沉沉。汗味和血腥气混在一起,侵入她的鼻腔。她微怔,才发现自己正被一个意料之外的人背着往前走:“姓孟的……”   贴着她的脊背忽然一僵,孟昶青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明显的嘶哑:“你醒了?”   不知为何,当他熟悉的嗓音说出那短短的三个字,林可咬牙抛下死去的十一时、本已麻木坚硬的心倏忽间解冻,像是打开了一道关闭已久的闸门,那些痛苦、悲伤、悔恨与委屈以一种令她措手不及额速度猛然涌了出来。   “十一不在了。”将脑袋埋在孟昶青的肩头,林可轻声道:“我在藏他的地方做了记号,你把他找回来了吗?”   感觉到肩上的湿意,孟昶青顿了顿:“等回到云阳,我会立刻派人去找。”   林可:“……其他还活着的人呢?”   “还能骑马的正在旁边护卫。”孟昶青柔声道:“不能动的暂时留在原地。乞活军那里似乎出了什么事,一时顾不上这里,不会有事的,你可以放心。”   林可沉默了许久,忽然道:“我在想,其实死的不应该是十一,而是我。我本来就是多出来的那一个,意气风发地想要拯救万民的是我,痴心妄想地想要平定天下也是我……”   她想要平定天下,可天下是什么,天下是由她身边的一个个人组成的。因为爱那些人,所以她才会热爱这个世界。十七走了,十一也不在了,许许多多的人都成为了回忆,她就像是书中那匹想要趟水过河的小马,鲁莽地走到一半才发现水深浪急、举步维艰,哪怕不惧风浪,但若终于踏上大河彼岸,却见山水依旧在,不见故人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又有什么意义?   太累了,她夙兴夜寐批改公文的时候不觉得累,转战敌阵浑身浴血的时候不觉得累,此时此刻,却只觉得从骨子里泛起一股消解不去的疲意来。   累并且狼狈。   “姓孟的。”林可轻声道:“我有些后悔。”   孟昶青停住了脚步。月光穿过丛云投下银灰色的暗影,风拂过脚边的草叶发出一波又一波的飒飒声,愈发显得万籁俱寂。   “阿可,人这一辈子有两件事不能太执着,一是善恶,二是生死。要攀上那个至尊之位,你本就要踩着无数人的血肉前行,但承托你的不光是他们的血肉,还有他们的希望。”   在一片寂静中,他开口缓缓地说道:“我本想带兵来救你,但向秀拦在我面前,拼死阻止我将卫所剩下的最后一点兵力带出来,并非他不在乎你,只因为他已经将自己的理想与未来都押在了你一手创立的云阳之上。谢中奇在海上来回几趟,他几乎瘦了一圈,拖着病躯却仍旧坚持亲自跟船,他本是身负残疾之人,终生于仕途无望,因你以国士待之,他便以国士报之。还有十一、许三、李飞、明晨,他们敬你,信你,将你当作天。而我,我找了那么久,才终于找到了你。”   声音渐渐颤抖起来,孟昶青停顿了一下,方才轻声道:“阿可,给了别人的希望,不要轻易收回去。”   “……”   林可的目光微微垂下,看着孟昶青袍袖上的污渍。在战场上找人并不容易,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跪在泥泞的尘土之中,一具具地翻过尸首来看?又是如何艰辛才能寻到蛛丝马迹,走过那么多的路,才跟着马蹄印找到了她?   她无端穿越到这个世界,本来无亲无故、无牵无挂,但不知不觉间已在世间留下痕迹。许多人为她而死,更多的人却因她而活。挽苍天于将倾之际,拦狂澜于将倒之时,这不仅仅是她的期望,更是云阳无数人的信念。   曾有人拖家带口、千里迢迢而来,只因慕名想要投入她的麾下;曾有人在肠穿肚破之际,高喊着她的名字,扭住身边敌人一起同归于尽;曾有人在见到貔貅旗时,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在绝对的劣势下怀着必胜的信念再度投入拼杀。   他们能战,他们敢战,因为他们的主将叫做林可!他们坚信,自己的主将将会带领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击破北齐,攻下京城,彻底改变这个世道!   垂下眼睫,林可将嘴唇抿成一条线。   “不会了。”她开口道:“我的伤口没事,即便骑马应该也不至于裂开。姓孟的,把我放下来吧。”   抬眸,她的眼中重新燃起熊熊火光:“我们回云阳。” ☆、第132章 逆臣   窗外天光渐亮, 皇帝却拉了帘子,如惊弓之鸟一般缩在房间里。   虽然没有直面战场, 但那肃杀之气还是让他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即便被人带着逃到了云阳, 他脑子中仍是一片空白。什么威仪、什么自由、什么权势, 通通被他抛到脑后, 只要能好好活着, 这位从前高高在上的天子几乎什么都愿意去做。   然而当房门从外面被打开的时候, 他全身还是猛地一颤。   由于逆光,所以看不清来人的面容,但那瘦削挺拔的身影却令皇帝想到了一个人:“林、林爱卿!”   林可迈步而入,光影勾勒出她英挺俊秀的容貌。随意地朝皇帝点了点头,她开口道:“我这里有份诏书, 印是盖好了,为了堵住天下人、尤其是京城那群士大夫的嘴,还需要你在上面签个名字。”   她的语气淡淡的,甚至有几分漫不经心的味道。   皇帝脸色大变, 腿一软差点从椅子上滑落下去:“你、你……你莫不是要行操莽之事,篡位自立?”   “如今还不至于。”   林可看了他一会,微微一笑:“我不过是打算拿回自己的身份而已。”   皇帝微微瞪大了眼睛:“你、你是何意?”   “我乃光宗之后, 认真算起来, 还是陛下你的叔叔。”   林可回答道:“光宗一脉流落在外多年, 如今终于可以认祖归宗。等昭告天下之后, 你大可以叫我一声皇叔。”   北齐已经不足为虑, 而大楚剩下的几支强军, 除了木家军之外,也已将近覆灭。她当然可以用武力压服别人,但即便是大楚也仍旧不乏忠臣义士,名不正则言不顺,有了这个皇叔的名头,她才能更方便地签发政令,抚剿并行地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乞活军这个毒瘤,而不必引发民众与官员此起彼伏的反抗。   皇帝隐隐意识到林可暂时不会杀了自己,因他一死,京城的五皇子就可以立即登基。   有了底气,心中对权力的渴望就又缓缓地升了起来,他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说道:“无凭无据,这般说辞其谁信之?”   “除了光宗的后人,有谁手里会有另一本天书?又有谁能将天书中的东西化为现实?”   林可淡淡道:“不过这些理由其实都不重要,只要你认了,我自然有办法让天下人跟着认。兵强马壮者胜,陛下,说到底这其实不过是给天下人一个归顺我的台阶罢了。”   这话说得极其直白,皇帝指着她“你、你”了半天也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整张脸都扭了起来,羞辱感一层一层地漫了上来,竟将他满心朝不保夕的惊恐都给压了下去。轰的一声巨响,他推翻面前的圆桌,像只疯狗一样跳起来扑向了林可。   然而他面前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个当年击破乞活军,如今又灭亡北齐铁骑,连场死战,惊起漫天风雨的云阳主将,是如慧星一般崛起,创造了无数奇迹与传说的林可!   伸出右手轻而易举地扣住皇帝的喉咙,林可推着他直抵砖墙,碰的一声,屋梁上发积灰簌簌而落。皇帝奋力挣扎,却只觉得抵在脖子上的那只手如同铁钳一般纹丝不动。   “你有什么资格愤怒?”林可贴在他耳边开口,容色坚冷、锐气逼人:“骄奢淫逸,纵情声色,对内引得民不聊生,对外则是软弱无能,一家一姓的尊荣,建立在无数百姓的尸骨之上。他们还没有愤怒,你有什么资格愤怒?因为你天生贵胄,因为你是龙子龙孙,因为你姓王,所以就天生高人一等吗?”   用左手轻轻拍了皇帝的脸几下,她弯起唇角,淡淡冷笑:“我不举反旗,是不愿多造杀孽。是不愿而非不能。记好了,在我这里,你是一座牌坊,好好干该干的事,别让我忍不住劈了你当柴烧。”   说完,她猛然松手,将皇帝跟垃圾一样丢在地上。皇帝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久久不能起身。林可拿出诏书,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弯起唇角开口道:“请陛下平身,把这份诏书给签了吧。”   林可所为,“飞扬跋扈”也不能形容其万一。因为她来自另一个时代,不信天,不信地,更不相信“君权神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那一套。   但乞活军的统领,昔日的四大天王李备羽虽然造了反,潜意识里却跟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对传说中的天子还报着一颗敬畏之心。   听说麾下将士灭了一支云阳骑兵,抓到了天子,李备羽急急出门来迎,望着眼前这个脸色苍白的中年人,故作豪爽地哈哈大笑道:“在下李备羽,想必在京城时,陛下也曾听过我的名字。”   说着,他亲亲热热地去拉对方的手。那据说是天子的人触电似地将手往后一缩,忍不住往旁边一块来的少年身后躲去。   李备羽皱了下眉,立刻有人在他耳边道:“那是一直服侍天子的小太监,天子受了惊,说是离不开此人,硬拉着他跟在身边。”   李备羽瞟了那对相互偎依、瑟瑟发抖的主仆一眼,脸上又重新挂了笑:“这是怎么说的,我又不是妖怪,陛下至于这么害怕么。来人,去安排酒菜,我要跟陛下好好喝上几杯。”   天子——脸上稍有修饰的方镇天不知所措地看了初八一眼,见初八幅度极小地点了点头,才冲李备羽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那、那就劳烦李将军了。”   这一声客客气气的将军叫得李备羽通体舒泰。他大笑着拉方镇天就进了自己的军帐,却不知手头这个根本就是个假冒的天子。   若照林可的安排,这支骑兵本不该落入乞活的手中。然而中途初八却对马掌动了些手脚,大大拖慢了他们的行进速度,以至于造成了这些云阳骑兵全军覆没的结果。   但借此机会,他也跟着方镇天混入了乞活军中,甚至还见到了李备羽。   “要说那些云阳兵倒也是硬骨头。”李备羽端起酒杯,感慨地说道:“酷刑之下要么不开口,要么就说你不是天子,只是天子身边的一个禁卫。只可惜啊,你出逃时还不忘享受,硬是带着一个小太监,这才露了馅……”   说着,他目光扫过唯唯诺诺、不住陪笑的初八,眼底划过一丝不屑:“可见是上天注定,陛下你合该落到我的手里。”   初八在与林可会合时就是这副样子,又以身负密令为由,要求林可向其他兵士隐瞒了他密卫的身份。所以被俘的云阳兵都以为他真的是原来天子身边的亲信太监,没有向乞活军透露出什么不该透露的信息。   李备羽最看不上这些阉人,看了初八一眼就收回了视线,重新转向方镇天:“陛下怎么不吃饭,难道是饭菜不合胃口?”   方镇天干笑着拿起筷子。他在天子身边跟得久了,学起天子的仪态来倒也有模有样,不曾引起李备羽的怀疑。   李备羽似乎是很享受跟天子同席而坐、甚至压天子一头的待遇,飘飘然地又连连敬了方镇天几杯酒。   方镇天害怕酒后失言,不住地推拒,实在避不过了才喝上一点。   饶是如此,两人间的气氛倒也不错。初八在旁给方镇天布菜,见此忽然垂泪,压低了声音开口劝说道:“陛下,您多少喝点吧,我知道您厌恶这种莽夫,与他同席恶心欲呕,但此刻也得忍一忍啊。”   然而他声音虽然放轻了,但李备羽是武夫,耳目较常人灵醒,那些话一字不漏地全落到了他的耳朵里。   他是泥腿子出身,面对天子自然而然有些自卑之情,但越是自卑,便越显自傲,闻言脸色立刻拉了下来。   方镇天悚然一惊,见初八不动声色地戳了自己一下,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进一步激怒李备羽,然而事到临头,却不由退缩了:“朕……朕有些累了,不想用餐,能不能先去休息?”   “哦?”李备羽终于忍不住冷冷一笑:“与我这个莽夫一起,果然让陛下恶心欲呕,连片刻都呆不下去了吗?”   他也算得上是一代枭雄,怒极之时,气势如何是方镇天能够抵挡的。脸色顿时又白了一层,方镇天忽地站了起来,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我……朕不是,没有……”   “陛下!”   初八高声打断方镇天的话,作势要挡在他的身前,一边恶狠狠地盯住李备羽道:“大胆逆贼不得无礼,陛下英明神武,当初平乱之后能诛了你等乞活反贼的九族,更将什么狗屁四大天王之一的罗英凌迟处死,如今也必有一天能砍了你的狗头!”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这新仇旧恨全都涌上心头。   李备羽面色赤红,一把推开这小太监,就要去拉扯方镇天。   初八咬牙反身扑上去,一把抱住了李备羽的大腿。李备羽怒气冲冲地攥起拳头,打算打死这个聒噪的小太监,然而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之后,却忽然觉得全身没了力气。   他吃惊地立在原地,直到嘴角溢出白沫来。旁边的护卫发现不对,立刻跑过来扶住了他。初八趁乱滚到一边,用尖利的声音喊道:“有、有刺客,救命啊!快保护陛下!”   李备羽身上分明没有任何伤口,整个人却开始抽搐起来。帐中一时大乱,护卫们有的照看主将,有的出去喊人,还有的则抬手去抓方镇天,初八一个太监,一时之间反倒无人在意。   初八躲到角落里,利落地拔下头上的簪子,从里面拿出一颗黑黢黢的小球来用力一掐。烟雾顿时滚滚升起,弥漫了整个帐篷。护卫们反应过来,就去堵住帐篷的出口,然而初八用簪子锋利的一端在帐篷上划出一道口子,却没有从那里钻出去,反而趁乱按住了一个方才看准了跟自己身材相近的乞活兵,弄晕了脱下他的外套给自己换上,又将头盔压低。   方镇天已经被牢牢绑了起来,绝望地喊初八救命。但初八连个眼神都没分给他,用与先前完全不同的声音大声说道:“不好了,那小太监在帐篷上掏了个洞跑了,他一定是主谋,快追!”   此刻烟雾仍未来得及散去,众人压根想不到同僚中已经混进了一个外人,闻言立刻有几个护卫往外面冲了出去,初八跟在后面,走了几步就拐了个弯,一边跑一边大喊:“不好了,营地里进了刺客,李帅遇刺了!李帅遇刺了!大家快去找那个跟在天子身边进来的小太监!”   混乱传递开来,初八则渐渐往营外移动,中途用随身带着的药水将脸色弄得黑黑黄黄,再往嘴唇周围粘了一圈假胡子,随手丢掉了食指上戴着的一个不起眼的戒指,这才急匆匆地赶到营门外,对守门的兵士说道:“李帅遇刺了,你们好好看守,万不可放一个人出去,知道了吗!”   他有些面生,但语气颐指气使,看着地位就不低。加上被李备羽遇刺的消息一刺激,那几个兵士哪里能想得到去核实他的身份。   “我还要去其他地方传令。”初八道:“军中已经有些乱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炸营,幸亏李帅有先见之明,布了一招暗棋。事关重大,除非李帅亲至,任何人来问也不能说起我!”   守卫立刻应了,还殷勤地给他找了一匹马来。   初八冲他们一笑,光明正大地翻身上马,重重一甩马鞭,便就此在众目睽睽之下自乞活的营地疾驰而去。 ☆、第133章 投效 时局变迁, 就如风行草偃。在北齐兵败之后的短短数月里,大楚就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是光宗之后林可认祖归宗,被封为瑞王;二是李备羽暴毙, 麾下乞活军分崩离析。 西原动乱,再次出现的乞活军不止李备羽这么一股,但他却是其中声势最大的一个。他手下乞活军的骤然崩溃,几乎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经过分裂与内耗,已然可以预见这支军队的末路。 没人知道李备羽为何会在壮年猝死, 有说是急病, 有说是中毒,百年后成为了埋藏在史书中的又一桩悬案。而始作俑者初八,此刻正一脸纯良无害地斜靠在树上,若无其事地拿着一个不知从哪里摘来的青色野果咔嚓咔嚓地啃着吃。 浓密的枝叶遮掩了他的身影, 树下是两座坟,三个人。 李飞、许三子和明晨都蹲在墓碑前头,旁边是一辆牛车,车斗里满满当当的都是纸钱元宝花圈, 最上头还放着一个等身高的纸扎人偶,披红挂绿的, 苍白的脸上红艳艳的两坨胭脂, 头上还被人用黑色的线绳细心地弄了两个发髻。 李飞拿了一瓶酒出来, 自己喝了一口, 其他的全浇在了两个坟头上, 怅然道:“十一,十七,两位兄弟请一路走好。” “唉,估摸着很快又要去打仗了。” 明晨长长叹了口气,忍不住跟个小媳妇似地抹了把眼泪:“咱们是不能时时来看十一跟十七了。” “还没留后呢。”许三子也叹气:“咱们争口气,多生几个崽子,回头过继给他们,百年后他俩也能有个人给上柱香。不过老婆就没法子了,谁让这俩小子自己不争气呢?喂,熊胖子,你说他俩都喜欢那孟姑娘,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然,你以为他们兄弟两个这么大岁数了,为啥都不讨老婆?” 李飞道:“没办法,我也劝过,一个两个的都是他娘的死心眼,认准了就不肯改,非得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不过说句实在话,人孟姑娘长得也确实好看。” “那就好。”许三子点点头,推了明晨一把:“流什么马尿,快去把东西都搬下来,兄弟一场,咱不能让十一跟十七在下头孤孤单单的。” 明晨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起身就屁颠屁颠地把那个纸扎的女人给搬了下来。许三子和李飞点好了火盆就要动手……天边忽然飞来一个果核,在李飞的后脑勺上重重砸了一下。这几人都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宿将,警醒地很,立刻跳了起来,许三子更是把佩刀都拔出了鞘。 “什么人?!” “还能是什么人?” 初八翻了个白眼,从树上一跃而下:“你们三个,打算在我兄弟坟头上干什么?” “是新冒出来的那个密卫?” 许三子一愣,回头跟李飞、明晨交头接耳。李飞点点头,随即上前一步,狐疑地看了看初八道:“我们来拜祭朋友。你也是来上坟的?可干嘛鬼鬼祟祟的,还拿东西砸我?” “我来等一个哭包,他从前有事没事的就爱背着人哭,这回亲弟弟死了,我怕他把整个云阳都给淹了。”初八一边说,一边打量明晨怀里的那个不明玩意。 纸人直勾勾、阴恻恻地看回来,眼角还有道墨痕一直流到下巴颏上,看着委实是诡异又辣眼睛。初八终于忍不住移开视线,顿了顿,再次开口时,语气很有几分一言难尽:“……唔,我怎么不知道咱们大楚有这个风俗。你们三个,莫不是打算把这东西烧给小十一跟小十七?” “是啊。”初八的反应让许三子有些不爽。他哼了一声,粗声粗气地说道:“这纸人外面买不到,还是熊胖子他婆娘亲手扎的。你瞧瞧,做得可好了,怕十一跟十七认不出来,咱们还特意在上头写了‘孟姑娘’三个字呢。” 初八挑眉:“刚刚听你们的意思,我家小十一和小十七都喜欢这位姓孟的姑娘?” 李飞点头:“没错。” ……这么说来,这位没听说过的孟姑娘,还是个脚踩两只船的? 初八是个小心眼又护短的,眼底闪过一道冷色,脸上却什么也没显出来,反而笑嘻嘻道:“几位大哥的心思真是巧,我替十一跟十七谢过你们一句。方才是我唐突了,请几位大哥不要放在心上。” 他长着一张讨喜的娃娃脸,哪怕只是这么轻飘飘地道了几句歉,李飞几个面对这灿烂的笑容也很难维持住自己的怒气,不由的竟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几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了会天,彼此很快就熟悉了起来。初八眨眨眼睛,忽然一脸忧心地说道:“说起来,你们怎么只做了一个纸人,十一和十七没法分啊。” 他这么一说,许三子也反应过来,一拍大腿道:“哎呀,是没想周到。” 李飞有些为难道:“可现在去制备也来不及啊,纸人就我婆娘会扎,光这一个都弄了许多天的时间。” “不忙。”初八一摆手,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掏出一支炭笔来:“我给纸人身上补几个字就成。” 说着,他大笔一挥,刷刷地写了几个大字。许三子忙不迭地凑过去一看,面色立刻变得有些古怪。 “怎么了?” 李飞和明晨也挤过去。明晨睁大了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念道:“水性杨花的孟姑娘。” 李飞、许三子、明晨:………… “一女事二夫,当然水性杨花。” 初八心中冷冷一笑,随即装作不经意地套话道:“说起来,这位孟姑娘全名叫什么,又住在什么地方?” 李飞还处于呆滞状态中,闻言木愣愣地回答:“你不知道?啊,对了,你刚到云阳不久……这位孟姑娘,就是那个总带着面具、神出鬼没的孟昶青啊。” 初八:…… ………… …………欸? 此时此刻孟昶青还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在初八眼中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阳光从朱红的雕花木窗透进来,零碎地撒在书桌上,也映出了他面具下的半边侧脸。唇角微微弯起,孟昶青放下手中的笔,似是饶有兴趣,又像是漫不经心:“谢二?天水被围困时,你也硬撑着不肯来求我,不想如今却能见着你。” 谢中士背靠着紧闭的房门,默不作声地垂下眼帘,片刻后才道:“我希望加入密卫。” 孟昶青似笑非笑,没有说话。然而那隐隐带着笑意的眼神,却透出某种冰冷的东西,如芒刺般令谢中士感到胆怯畏惧。 “一棵树越要将自己的枝叶伸向高处的太阳,就越是需要把自己的根探往黑暗的地底。” 谢中士斟酌了下语句,接着才说道:“林可……林大人不会行赏我这样的人,但是孟统领却不同。” “你说得或许不错。” 孟昶青笑了笑,语气悠闲散漫:“但为什么一定要是你?” “李备羽死了,究竟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而之后乞活分裂,他的尸体也不知所踪……” 谢中士抬起眼睛直视孟昶青,像是不肯错过他一丝一毫的反应:“我在只言片语中知道,在此之前,有一支云阳骑兵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乞活的手里,这之后李备羽才出的事,而整支骑兵,只逃回了一个密卫,我不相信,这里面会没有半点猫腻。是你派出了密卫,瞒着林大人做下了这件事。” 他紧紧地抿着唇,眼底闪烁着难以形容的炙热神采:“旁人或许会觉得推论牵强,但证据其实无关紧要,我能从中感觉到这个计划的疯狂、狠辣与宏壮。大势已然明晰,但林大人若要登上那个位子,还有一些必须得跨过的障碍。而想要做那些事,最好的人选就是我。你当初没有杀我,想必就是想让我派上这个用场,不是吗?” “我很意外。” 孟昶青道,话语间似是带着淡淡、捉摸不定的笑意:“谢雁城——你的父亲可是大楚的忠臣。” “他自去留名千古吧。” 谢中士扬起脖颈,闭上了眼睛沉默片刻,冷笑一声道:“他有他的忠心,我也有我的忠心,也不见得就有什么高下贵贱之分。” “忠心……” 孟昶青慢悠悠地重复这两个字,唇边的笑意加深:“这几日,你就搬出来住到柳园,若有事我自会派人去找你。” 讲完了正事,他忽然想到了前些日子林可曾同自己谈起的一件事,便顺口问道:“说来,蔡双要与阿可和离,是否与你有关?” “…………不。” 谢中士闻言,脸色却几不可见地变了变:“她离开云阳前,我曾向她求亲。” 神情数度变换,终于化作一声苦笑,他轻声道:“但却被她给拒绝了。” ☆、第134章 未来 云阳危机解除, 船只陆续返航。 从船头向远处眺望,只见海天相接,白茫茫的一片。带着谈谈的海腥味的海风席卷了雾气, 拂过人的脸颊,蔡双将乱发别到耳后,只觉得心胸也跟着开阔了不少。 “蔡姐姐。” 谢明雨梳着妇人的发髻,容色温煦:“是该出来走走,总呆在船舱里太憋气,外面畅快多了。” 两人原先曾以姐妹相称, 感情极好。然而蔡双与谢中奇的那一场事,到底让谢明雨心中有了隔阂, 以至于当年竟心灰意冷地放弃林可, 跟随母亲回了老家。但时光能够抚平一切, 在体味了许多柴米油盐、酸甜苦乐之后, 已为人妇的谢明雨回过头来, 终于能够心态平和地看待从前那件事, 对蔡双如今的变化,也从心底感到高兴与欣慰。 “你总跟我一处。”蔡双笑道:“小心你家那口子又要拈酸吃醋了。” “他从彭屿新买到一本不知什么书, 正看得入神呢, 哪里有空理我。”谢明雨脸上浮起一抹羞红,啐道:“你可别取笑我。”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 小心翼翼地问道:“蔡姐姐, 这次回去, 你当真要与林大哥和离了吗?为什么……林大哥对你不好吗?” “不,再没有人会像他那样对我好了。” 蔡双摇摇头,露出一丝伤感、无奈却又十分甜蜜的微笑:“是他教会了我另一种活法,让我睁眼看到了这个世界,让我用自己的手脚顶天立地地活着,不必再瞻仰任何人的鼻息。我知道,他对我从未有过男女之情,我仗着那点情分,硬逼着才让林大哥娶了我。我从前太自私,如今却不想再绊着他的手脚了。” “这样也好。” 谢明雨怔了怔,随即道:“那……那你是要嫁给我二哥吗?” 蔡双弯起好看的眉眼:“我不打算嫁人了。等纺织厂走上正轨,我就把事情都放下。听林大哥说,日后女子也是可以单独立户的。我打算让他给我办张路引,杏花烟雨,塞外风霜,天地间那么多不同的风景,我都想去看一看。” 谢明雨张大了嘴,吃惊道:“可……不嫁人也就算了,我还以为你要当林大哥说的那什么、什么新什么女强人什么的,纺织厂花费了你那么多心血,你难道说丢下手就丢下手了吗?” 蔡双柔声道:“我志不在此,有个小姑娘脑袋活,算账很快,我这两年一直在培养她,我走了,她应该能够撑住纺织厂,说不定还能将生产再扩大一些。林大哥曾说过,女人的地位提高,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要比男人强、做出一番事业来,而是不管想嫁人也好,想当女强人也好,当我们想要做出什么选择的时候,就能够不受外界阻碍地做出那个选择。” “我现在就做出选择了。” 蔡双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向往:“我想游遍千山万水,然后写一本文美、景奇、质实的游记,写景记事,寓情于景,自古有书圣、画圣,我就要做个名垂青史的游圣。” “若是这样的话,”谢明雨怔愣片刻,也跟着露出一个微笑:“你出的第一册书可要送给我,我将来留给儿女,正好当作我们家的传家宝。” 海风飒飒,天地广阔。 两人站在船头,于水天一线间相视而笑。 蔡双与谢明雨仍然记得那年梅子黄时雨,记得陌上少年温和微笑的样子,青涩不再如初,岁月却依然如故。心中的一角大概永远都会记得那个眉目俊秀的少年,只是从此与爱情无关。她们有了属于自己的人生,踏上了自己选择的道路。 云阳一角。 竹竿架上爬满了藤曼,绿叶紫花,清幽秀丽。一间低矮的茅草屋坐落其中,树影在院中移动,落在高高的、遍布青苔的井台上,井边立着几个破旧的紫泥花盆,里面乱蓬蓬地长了些杂草。 林可从窗外收回视线,面色平静地看着眼前笑而不语的老人,开口道:“司马先生,招待不周,不知这几日您在云阳过得如何?” “劳瑞王爷挂念。”司马康抚着胡子道:“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山涧清且浅,遇以濯吾足,甚好。” 林可摇摇头,垂眸轻笑了一声:“日子悠闲,可先生却愈显老了。” 司马康动作便顿住了,脸上表情数度变化,最后只露出个苦笑来:“……毕竟是阶下囚。” “先生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林可抬头,直直地看向司马康。 司马康侧过头,拿起桌上茶杯啜了一口,半晌道:“你的来意我能猜出一点,不必再劝了。于私,五皇子是老夫的学生,于公,老夫身负皇恩,做不了那等不忠之事。当日冒天下之大不韪,替你编写那本族谱,不过是看在子期的面子上,并无任何深意……” “我此来,原本有劝说先生的打算。” 林可却笑了笑答道:“但看到院中杂草丛生,疏于打理,却已经知道了先生心中的那个答案。” 司马康愣了一下,随即转头看向林可。 两人的视线在这狭小的屋子里相遇。 林可扬手,止住他的话头,站起身来淡淡说道:“先生从不是避世之人,从前如此,现在也如此,不过是毕生精力花在西原上头,流民问题却永远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因而有些心灰意冷罢了。然而在我看来,一切本就是徒劳,区区一场战争,一个灾年,就能让你的努力彻底毁于一旦,减免租赋,赈济灾民,都不过是在扬汤止沸。” 这些话又狠又准,利箭般钻入司马康的心口。 心血被人肆意臧否,多年涵养竟也压不住他脸上的怒意。然而林可接下来的一系列追问,却让所有的情绪如雪一般消融,司马康望向林可,只觉得胸前一阵阵地发闷。 政令为何不能奏效?良方为何不能治病?为何总有人吃不饱饭,为何总有人挣扎在生死之间?为何流寇一次又一次席卷中原大地?为何治乱循环,盛世难寻,每个王朝都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与灭亡?” 司马康捏着茶杯的手指有些发白,心中却隐隐约约浮现出什么,喃喃道:“我……不知道,或是天命……” “这并非天命,而是**。” 林可无波无澜地开口,那双极黑的眼瞳里却似有燎原大火燃起:“华夏千年的矛盾中心都在于土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因为土地兼并,富者愈富而贫者愈贫,百姓到了活不下去的那一步,自然就要揭竿而起。不是没有能人看到这一点,然而皇亲国戚也好,朝廷百官也好,都是士绅地主,是土地兼并的获益者。王田、摊丁入亩、官绅一体当差……无数的改革最后都遭遇失败,甚至胎死腹中。这是一个死局,唯有跳出来,将一切打破,在废墟上建立新的秩序——” 她要全力推动工业化和工商业,扶持资产阶级,一步步地从地主阶级手中抢夺资源和人力,将民众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她要继续对外扩张,建立殖民地,获得生产资料的同时转移国内矛盾,让大楚熬过这一场变革的阵痛。她要终结土地私有制,让士绅阶级彻底消亡。 十年不够,二十年或许也不行。说不定此生只能看到一个开端,又也许中途会走上一点弯路,但她仍要将这枚种子埋下去,看它发出尖尖的嫩芽,盼它长成参天的大树。 她希望终有一天,能够让大楚成为更大、更好的云阳,希望大楚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每一个人都能吃饱穿暖,能够受到基础的教育,能够昂着头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必对任何人卑躬屈膝。 听完林可的一席话,司马康久久不能言语。 其中有许多东西,他尚且还不能理解。但云阳的改变有目共睹,强悍的武力,连绵的工场,如云的商船,惊人的财富,勃勃的生气……每一样都让司马康暗中惊叹。林可在这里创造了一个奇迹,而这个奇迹,当真能够在大楚身上重现? “无论如何,此路艰险无比。”他长出了一口气,嘶声道:“若是一步走错,则天下攘攘,皆为仇敌。” 林可毫不迟疑地回答:“能挽天下于将倾之时,虽九死而犹未悔。” 司马康望向她:“若我再年轻个三十岁,必会将你所言都当成是疯话。你这样的人,不为圣贤,必为巨寇。” 林可露出一丝微笑:“那先生打算如何?” “时事多艰,我倒想与院中萋萋野草为伍,奈何一腔热血未冷。” 司马康自嘲道:“青史之上或留污名,但身后之事,就交由叨叨众口去诉说吧。” “那倒未必。” 林可道:“社会变革,必然会导致思想的动荡,如今的儒学流派并不适合未来的大楚。子期打算着书立说,以‘格物’为核心,提出‘器之为用,在于操者’,苦于不知从何下笔,相必很希望先生能帮他一把。” 立功立德立言是古代读书人无法拒绝的诱惑。 司马康闻言,果然有了兴趣:“格物……子期曾与我聊过,然而在我看来,这二字的格局,尚且不是‘器之为用,在于操者’就能容纳下的。” 他待滔滔不绝,忽然想起林可对儒家典籍并不熟悉,自觉有些失礼。 笑了笑,他便自然而然地转移了话题,开口道:“瑞王爷对天下大势的分析鞭辟入里,当知道李备羽之死,于云阳、于天下是件好事。但有件事一直梗在我心里,我此前身份尴尬,不知该不该说,但如今不同,我既然猜出来一些东西,就不该瞒着您。” 李备羽……那个被刺杀的乞活军统帅? 林可微怔,便听司马康继续道:“那一日,孟统领为了布局,或许是故意将那支骑兵队丢给了乞活军……” ☆、第135章 告白 替林可编写家谱时, 司马康就已经有所动摇,而所见所闻所想,更是一步步将他从朝廷推到了云阳这一边。但是否要将身家性命系于林可一人身上, 这老狐狸心中还是有所犹疑, 是以才故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借着此事最后试上林可一试。 熏香袅袅,一室寂静。 出乎司马康的意料,片刻后,林可闻言竟是淡淡一笑:“我知道。” “……您知道?”司马康眉心微微一跳:“莫非孟统领不曾瞒着您, 还是说……此事原本就是您下的命令?” “都不是。” 林可摇摇头, 回答道:“我也是事后才猜到的。不过我了解孟昶青, 他不会在这种大事上瞒我,这件事,大概是他手下一个叫初八的密卫自作主张。” 司马康一怔, 但紧接着就追问道:“既然您对一切都洞若观火,那为何……” “我不会为了这件事责罚任何人。” 林可抬眸,眼瞳深邃发亮,那光芒仿佛那黑暗的深谷中永远也不会熄灭的火焰:“因为该对此事负责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别人带来的战果, 一边却卑劣地将血债推到下属的身上……” 她一字一顿道:“我还没有软弱到这个地步。” 这句话掷地有声。 司马康半眯起眼睛,一言不发地望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无数的生死血洗、风霜磨砺,已经让林可从前那些无比耀眼的、仿佛能够将人灼伤锋芒化作了更为沉稳和内敛的力量。 ——如此坚定与强大。 “子期外表和顺谦逊, 实则骨子里极其自傲。” 良久,司马康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我知道您是如何折服他的了。” 说到这里, 他忽然毫无征兆地抚须大笑,举杯道:“以茶代酒,今日合当浮上一大白!” 林可跟着一笑,也给自己倒了杯茶水:“我陪先生一醉。” 谁知她待豪爽一把,司马康却忽然脸色一变,猛地扑过来肉疼地按住了茶壶,一边还为老不尊地眨了眨眼睛:“我就剩这点好茶了……咳咳,饮完这一杯,王爷您就该走了,留老夫一人在此,今日还能赶一篇策论出来。” 林可:………… 虽说司马康不按剧本来,但主人赶客,她自然不好死皮赖脸地留着,只得从善如流地起身告辞。 出了院门,林可回头看了一眼,方才迈步向前,却见前面一片花树下站着个人。 “姓孟的……”林可不由愣了一下:“你怎么在这里?” “我想你大概会来找我。”孟昶青自嘲地笑了笑:“所以先来这里等你。” “方才我和司马先生的对话,你都听见了?”林可皱起眉头。 “断断续续听了只言片语……。” 顿了顿,孟昶青又柔声道:“阿可,从今往后,许多事我不会再瞒你。” “从今往后……” 林可眯起眼睛望向他,脸上似乎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许久后才开口:“这么看来,你从前确实瞒了我许多事情。” 说着,她缓缓上前几步,抬手撑在树干上,强迫孟昶青与自己对视。两人呼吸相接,温热的气息似乎能拂过对方的脸颊。 这样的距离,使得最细微的神色都无所遁形。 孟昶青闭了闭眼睛,低声道:“阿可……” 面对危局也永远镇静自若、游刃有余的孟昶青,此刻声音听上去竟带了几分沙哑。 以天下为棋盘,以众生为棋子,他连三魂七魄都是黑的,却唯有心尖上留有一抹干净的地方放着林可,小心翼翼,甘之如饴。 一桩桩一件件,他说,林可只安静地听着。等孟昶青说完了,林可沉默许久,忽然道:“其实我同样有件不曾告诉你的事。” 孟昶青怔了怔。 林可静静地望着他,缓缓道:“这件事瞒了你很久,但既然你已经坦白了,我也不该再这么藏着掖着。” 孟昶青皱眉:“你不必……” “嘘,好好听着。” 林可抬手将一根食指抵在他的唇上,展颜浅笑,随即轻轻地说道:“我喜欢你。” 红花锦绣如云霞,占了三分春光,另外七分,却全在她的这一笑之中。 那一瞬,孟昶青的心跳似是漏了一拍。那是无声的、巨大的、突如其来而无与伦比的幸福。 “世事多变,忽然而已。春后未必有夏,秋后未必是冬。身边的人不一定永远都留在身边,想做什么也不会永远都有机会。” 林可缓缓地说道:“前路艰险,我不知将来如何,可正是如此,或许我才更应该把话给明明白白地说出口……” “阿可,”孟昶青却突然打断了她的话:“你最先说的什么,我似乎没有听清。” 林可微愣了一下:“世事多变?” 孟昶青:“不是这句。” 林可:“……我喜欢你?” 孟昶青微蹙眉头:“什么?” 林可怒瞪了他一眼:“我喜欢你!” 孟昶青眼中带着盈盈的笑意,忽然抬手撩起她的碎发。羽毛般轻柔地在她额角落下一吻,下一刻,温热的触感划过嘴唇。 气息纠缠,唇舌舔舐,淡淡的花香中,林可无意识地揪住孟昶青的衣袖,这仿佛是一个回应。孟昶青贴近一步,交错混乱的呼吸中,微冷的舌近乎贪婪地探索过每一个角落。 短暂却彻底的一个吻。 脑中一片空白,林可几乎忘记了思考。灼热的呼吸扑在颈侧,她听到孟昶青在耳边说道:“我也喜欢你。” “非常非常非常的喜欢。”他一字一顿道:“阿可,我这辈子碰见最好的事,就是遇到了你。” ………… 茅屋中,一老一少扒着窗户,正默默围观。 司马康抚了下胡子,幸灾乐祸道:“小初八,你想挑拨他俩的关系,却成了这样的结果。哈哈,这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初八扯了扯嘴角:“米在哪里,兵又是什么?” 司马康理直气壮道:“我。” 初八:“……呵。” 司马康:“还有你自己。” 初八:………… 沉默片刻,他只冷哼一声,竟也没有反驳。 听说“孟姑娘”的传言,初八心里颇为郁闷,然而着手调查,发现自家主子喜欢的竟是个男人,还是未来的天子时,他心里较之前更为郁闷。 初八不在乎旁人断没断袖,分不分桃,却不希望主子也走上那条注定艰难的道路。 他于是说服司马康布下了一个小小的局,本想挖坑埋了林可,却被那半点也不慷慨,半点也不激昂的一席话所打动。 而且主子说,遇到林可,是他一辈子遇到最好的事——“我过几日就要启程上京。”初八道:“原本我还在犹豫,该不该离开主子,去帮初一一把,但既然事已至此,我留在云阳也没什么用处,不如去做些力所能及之事。” 司马康饶有兴趣地望着他:“哦?” 初八淡淡瞥了他一眼,娃娃脸上仿佛写了“你这个愚蠢的人类”几个嘲讽力十足的大字:“老头你还没看出来吗,我家主子是天生的凤命,以后肯定是要母仪天下的皇后的。” 司马康:………… “一入宫门深似海,瑞王爷现在看着……是挺不错的,但人都是会变的,万一他以后负了我家主子怎么办?” “……” 司马康语气古怪道:“那你待如何?” “我决不能留主子一人在宫中,”初八呲着小虎牙,语气坚定地说道:“为了主子,我要往上爬,成为新朝两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倾天下的大内总管!” 司马康无言以对,唯有缓缓赞道:“……小友志气可嘉。” 初八将夸奖全盘接收,笑容灿烂地扬起下巴:“这是自然。不过这样一来,初六那里的事,我就管不了了。老头,记得替我给他带句话……” “小初八,你就放心去京城争那个大内总管的位置吧,不必担心初六。” 司马康总算缓过劲来,闻言挑眉,却是意味深长地笑道:“依老夫看来,其实用不着特意去劝说什么,因为云阳啊,确实是个很好的地方。” ☆、第136章 放下 初六站在山冈上, 身前是万家灯火,身后是漫天红霞。 他拧开壶盖灌了一口酒,酒液从喉咙干口一直烧到胃里, 心却是冷的。得知十一不在了, 他提刀骑马,花费半月时间追杀那支北齐的溃兵,回云阳时,手里却只拿了一个珍珠耳坠,任由北齐兵将拓跋焘的尸首带出了边境。 “拓跋大人知道你会来找他。” 拓跋焘的亲兵带着入骨的恨意, 语气森寒地说道:“他在临死前, 让我转告你——阴曹地府, 三生石畔,他会在那里等你。” 那一刻,初六几乎要被某种情绪给撑炸了。 他忽然意识到, 自己千里迢迢地追过来,是不肯相信拓跋焘已经死了,是……想要见拓跋焘最后一面。 愤怒,恨意,后悔, 疲惫,以及对自己深深的厌恶,所有的情绪搅成乱七八糟的一团, 鬼使神差般,他将那个亲兵丢给自己的耳坠给带了回来。 那个耳坠是他初见拓跋焘时戴的, 逃出北齐时,随手就留在了沈香亭的一个妆匣里。 恐怕直到死时,拓跋焘都将他当成一个姑娘。 抿了抿唇,初六借着醉意,直直地往地上一躺。青草的嫩芽随风摇动,在他脸颊两侧带来若有似无的痒意。他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想管,什么都不想理,打算就这么睡过去,却听到上方有个声音道:“哎呀,这地方怎么有个人?” 那是个女声,被生活磨砺得有些粗粝,却并不难听。 初六不打算理会来人,那个妇人却不依不饶地伸出手来晃他的肩膀:“姑娘,姑娘,你醒醒。哎呦,怎么这么大一股酒气。” 她大呼小叫的,一口一个哎呀,一口一个哎呦,生生把正悲春伤秋的初六给晃了起来。 初六满脸阴郁,不言不语地盯着她看。 实话实说,他的眼神是很有杀伤力的。但这位大婶子注意力全集中到了他的脑袋上,抬手捞下几片草叶子来,满脸慈祥地又在他头顶上揉了几下,开口道:“小姑娘家家的,怎么弄成这么邋遢的样子,这头发都快变成鸡窝了。” 初六默默地发现,自己身为堂堂密卫的尊严与高冷,可能有点维持不下去了。 云阳办了纺织厂以来,女子的地位大大提高。为了方便行动,有几个女工尝试着换上了男装,后来竟引起一场风潮来。 初六脸嫩,又是娇小玲珑的一个,大婶直接将他当成哪家跑出来的黄花大闺女,见他一个人孤零零躺在草堆里,怕他出事,这才热心地凑上来问几句。 “春捂秋冻,开春了看着暖和,可容易生病嘞。” 大婶道:“我姓曹,家就住在不远的岗子村。姑娘啊,你穿得那么单薄还喝了酒,留这儿可不行,跟大娘回家,大娘家里有多的衣服,你先套上,啊。” 初六没来得及表示反对,就被曹大娘又拉又扯地逮到了岗子村。 一进屋,他就看到谢圆圆穿得像个球,苦大仇深地坐在条凳上。曹大娘笑呵呵道:“圆圆,大娘从地里割了你最爱吃的小青菜。你乖乖的,替大娘招呼下这位姑娘啊。” 说着她就转向了初六。初六心里登时就是一咯噔,果然听到这位热情洋溢爱操心的曹大娘道:“我记得家里有条秋裤,不薄不厚的刚刚好,我没穿过几次,这就拿来给姑娘你套上啊。” 初六:………… 有一种冷,叫做曹大娘觉得你冷。 很快初六也做到了条凳上,跟谢圆圆一大一小两个球,瞧着仿佛踹一脚就能滚出十里地去。 初六认识谢圆圆,谢圆圆却不曾见过初六。 沉默了一会,谢圆圆大概觉得气氛有些沉闷,抖擞着精神开始跟初六搭话:“我姓谢,你叫我圆圆就行。姐姐,你叫什么,你是袁大哥未来的媳妇吗?” 初六眉头一跳:“不是。” “哦。”谢圆圆低着头,晃了晃悬在半空中的脚,忽然小大人似地叹了口气,像是要将满腹的心事都给叹出去。从凳子上跳下来,她扯着初六的衣袖道:“曹奶奶忙,咱们也不能光干等着吃饭。姐姐,要不咱们一块去帮忙吧?” 初六不好在一个孩子面前矫情,于是只能不言不语地跟过去,从曹大娘手里领到一个杀鸡的活。 他的性子,干什么都很认真负责。 这世上没有在千军万马中斩下敌将人头的武功,真实的搏杀残酷而血腥,多年在生死一线间的经历,让他哪怕面对一只母鸡,也拿出了狮子搏兔的谨慎来。 拿起菜刀,母鸡警惕地抬起了头。 上前一步,母鸡的小眼睛里闪过一道精光。 白光闪过,母鸡梗着脖子大叫一声,扑扇着翅膀就往边上逃。 然而那却是虚招,它这一逃,正好撞在刀刃上。初六手腕一翻,带起一蓬血花。鸡头随之飞上天空,初六挥去菜刀上残留的血迹,母鸡无头的身体才碰地一声倒在了地上。 云淡风轻地将拎着脖子将鸡捡起来,他慢慢走进了厨房,打算弄盆热水拔鸡毛。 忙得团团转的曹大娘抽空往初六那里看了一眼,瞧见那只惨遭斩首的鸡就有点发愣:“姑娘,这鸡咋成这样了?” 初六:………… “没事,肯定是这样放血方便。” 谢圆圆在旁心直口快道:“不好好放血,鸡肉炖出来不好吃!对了,姐姐,鸡血呢,一会曹奶奶给我们做鸡血豆腐,可好吃了!” 初六:………… 意识到初六的尴尬,曹大娘赶紧打了个圆场:“没事没事,鸡血豆腐下回再做吧。姑娘你是客人,还是先坐着吧,饭菜马上就好了。” 初六于是默默地放下手中的鸡,一个球坐在条凳上等开饭。 他却不知自己杀鸡留在院子里的血迹,已经引起了两个人的注意。穆风见唐七在曹大娘家门口停下脚步,脸色有些疑惑:“唐叔,怎么了?” 唐七严肃地朝院子里一指,沉声道:“看到那些血了吗,喷溅的样子有些不对。” 谢圆圆这天没来找穆风,一个人跑出来不知到哪里去了。穆风虽然自诩和她不算朋友,心里却多少有点担忧。正好唐七从天水回来述职,这半天有些空闲,便被他拉了来一块找人。 到曹大娘这里来,也是想碰碰运气,却不想见到了这一幕。唐七不必说,连穆风也跟着警惕起来。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穆风皱眉道:“曹大娘她……” “现在去叫人不一定来得及,你先一个人进去。”唐七沉吟片刻道:“你一个孩子,应该能降低对方的警惕性。不用怕,我隐在暗处,决不会让别人伤到你一根汗毛。” 穆风点头,随即抿唇朝里走去。 坐在厨房角落里的初六忽然耳廓一动,抬头看向屋顶。顿了顿,他对曹大娘说道:“这里气闷,我想出去转转。” 说着不等对方回应,他便起身,随手还抄起了砧板旁的一把剔骨刀藏在了袖子里。 屋顶上,唐七也拔出了刀,刀身映着霞光,像是一片血染的湖面。没有马上出现预想中的敌人,但他却忽然动了起来,挥刀向身后砍去。金属相击的声音响起,人影晃动,初六极快地刺出三刀,随即后跃,恰好借着昏暗的光线看清了对方的脸,手上动作就是一顿。然而由于背光,唐七却毫不犹豫地举刀冲了过来。初六硬是中途变招,险险避过这第二刀,身形不稳,竟是一脚踩空。 要摔下去的那一瞬间,他一把攥住唐七的手腕,两人一同重重跌到了地上。巨大的动静将厨房里的人都引了出来,曹大娘大喝一声,抓起扫把就往唐七身上抽:“哪里来的浮浪子,竟敢跑到我家来欺负人家姑娘,快滚!快滚!” 穆风大惊失色,一把抱住她粗壮的大腿:“等等,曹奶奶,这是自己人!” 唐七忙不迭地从初六身上爬起来,已明白这是出了一场乌龙,脸上带着几条划痕,狼狈地呵呵笑:“那个,那个,我还以为……哈哈哈哈,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说着伸手去拉初六:“六哥,你看这事怎么干的,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 初六狠狠拍掉他的手,面无表情地自个儿从地上爬起来,终于半点感春伤秋的心情都不剩了,怒道:“你什么毛病?二话不说就鬼鬼祟祟往别人屋顶上爬。” 唐七委屈地小声道:“这不是在院里看到点血迹,觉得可疑嘛。” 初六满腔的怒火顿时都憋在了肚子里,哼了一声不说话。 曹大娘笑呵呵地打圆场:“方才在院子里杀鸡呢!你是小风的熟人,正好,今天我做了不少菜,一起吃点?” 穆风朝屋里看看:“袁哥哥又拿到什么奖章了吗?” “不是,那小子有媳妇没娘,这会正在未来岳丈家里忙活呢。不必管他!”曹大娘霸气地一挥手:“他不在,我还不能给自己做点好吃的了?你们都进屋坐下,我这就把菜端上来。” 她是个手巧的,一个人就弄出一桌菜来,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饶是初六,也忍不住舀了第二碗饭。鸡汤要慢炖,此时才能上桌。初六按住曹大娘,自己走进了厨房。 灶火上,老汤悠悠地冒着白色的热气,不时冒个泡,在面上咕嘟一声炸开,袅袅地扑出四溢的香味来。连带着初六先前那满腔的情绪和酒意,都被这农家的烟火气给燎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尘埃落定的满足感。 唐七也跟了出来,倚在门上没有说话。 初六垂下眼帘:“你也想来劝我想开些?” “这世上有许多坎,不是靠别人劝就能迈过去的。” 唐七摆出一张浑然不在意的面孔,不咸不淡地开口:“何况这世上惨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谁身上没有几道伤,要我一个个去劝,我也劝不过来。就比如那两个小崽子吧……” “年纪挺小,屁事不少。” 唐七睨了他一眼,缓缓道:“女娃娃心里喜欢小风,可她做了一件无可挽回的错事,所以小风对她,永远都是不冷不热、不远不近的样子。而小风……在我看来,他其实早没那么讨厌谢圆圆了,可那件事就像刺一样梗在那里,若对谢圆圆太好,他就会觉得对不住被害死的狗子。啧啧,我在边上看着都要一块着急上火。” 隔壁传来两个孩子叽叽喳喳的声音,初六扯了扯嘴角,不知怎么地露出点淡淡的笑来:“挺好。” 唐七一愣:“什么……挺好?” “十一走了,就好像在我心里剜了块肉。拓跋焘……”初六抿唇:“老七,有那么一刹那,我在想自己不如跟着死了算了。可吃了这顿饭,听你在这里念叨两个孩子间的小别扭,我突然觉得很好。” 他抬头看着屋梁上挂着的腊肉,轻声道:“否极泰来,大家都能吃饱穿暖,不日日为衣食住行操心,能有空闲有闲心去发些无关紧要的愁——我们受过的苦,不会再往下一代传。而我还活着,能够亲眼看到这一切,能够缅怀那些逝去的人。日子能有多坏,就会有多好。直到此刻,我才发现比起从前如何,自己其实更在乎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唐七静静地望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忽然就松了一口气,动作夸张地拍了拍胸口:“还好还好,你刚才两个字一出口,我还以为六哥你终于疯了呢。” 初六的感怀于是被驱散得一干二净,心想还反了他的,抄起手边一根木柴就狠狠丢过去。 “我多久才回来一趟啊,别介!” 唐七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可怜兮兮地往抱头往门外躲。 初六冷冷一笑:“你就该在天水蹲着,没事跑回来干什么?” “天子上回不是遇刺了吗,林大人打算借他的名义派向秀去京城申斥五皇子,同时把胡贵妃生的那个六皇子从宫里放出去单独建府。这里头有些事需要交接下……” 唐七疑惑道:“怎么,你还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埋头哭啊,连这都不知道?” “………放他俩狗咬狗,让五皇子空不出手来作妖么,这么说来,” 初六果断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话,沉吟片刻后道:“林大人要动手了吗?” “不错。”唐七笑嘻嘻道:“且等着吧,妖邪尽散,天下皆是朗朗乾坤的日子很快就会到了。” “六哥” 他的神色渐渐变得郑重:“你想要看的那个将来,很快就会到了。” ☆、第137章 出征   云州府, 木家堡。 木千里躺在床上,不时发出含糊的咳嗽声。一把抓过茶壶,他仰天把温茶灌了几口, 随即爆发出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苍白的脸色一下子染上奇异的嫣红。 木尚武坐在旁边替他顺气,木强重重推开他,无力地往床头一倒,将脑袋深深地埋到了两只手中,沉声问道:“云阳有答复了?念吧。” “父亲。”木尚武顿了顿, 开口道:“北齐叩关之时, 我木家持观望态度, 虽不曾站在北齐一边,却也没有替大楚出几分力。不想北齐败亡竟如此之速,如今云阳乘方胜之威, 林可不会重用我等首鼠两端之人。” “首鼠两端……”木千里面色冰冷地重复了一遍,怒视木尚武道:“你是在责怪为父吗?!” “儿子不敢。”木尚武深深地看了他片刻,起身道:“只是父亲病重,不堪繁重公务,还请好好修养身体, 有些事……还是交给儿子吧。” “你……”木千里面容狰狞地抓着床沿,整个人都扑向木尚武。 身后传来扑通的落地声,木尚武闭了闭眼, 却不曾转头。迈出房门之后,他轻声对侍女说了句“照顾好老爷”, 便朝着院外走去。 随着云阳的日渐强大,木家堡已失去了作壁上观的资格。木千里只会把木家带向毁灭之路,而他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 剿灭乞活叛军,将是木家最后的机会。 然而这个机会,木尚武还需要和龙骧骑争一争。 “什么木尚武!”萧全不悦道:“还有那个木强,敢跟瑞王爷攀交情,呸!不要脸。” 其他将领纷纷应和,萧全哼笑一声,得意道:“瑞王爷,你们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吗,那是罗汉下凡!你们谁跟他说过几句话?告诉你们,当年我有幸鞍前马后地跟过王爷一段日子,当时王爷夸我忠勇有加,是可造之材!除了云阳兵,就数咱们龙骧骑是王爷的嫡系,他木家军就他娘的是个屁!” 他信心十足的强调让麾下军官们听得连连点头。萧全哈哈大笑,掀开帘子钻出大帐,外面是闪着银光的武器和连绵的旗帜,他转过身面向东南的方向,意气风发地喊道:“出发,驰援云阳!” 无数的军队在向云阳集结。 京城的龙气正在逐渐耗散殆尽,而云阳渐有虎踞龙盘之象。开阔的天地之间,大军整装待发。甲士展开队列,马槊长矛如林,盔甲与锋刃反射着投射下来的一道道阳光,发出眩目的光辉。 林可策马来到最前方,静静地看着这支由她一手带起来的军队。 她穿越到这个世界,用数年时间东征西讨,挖掉大楚肌体上一块又一块的毒疮,但满目却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无道昏君、贪官污吏是让百姓食不果腹、流离失所的原因,却不是根本原因。挡在她面前的,是千古而来的封建制度,是积重难返的土地关系,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愚昧,是秩序,是传统,是亘古的黑暗。 她不知道自己能做到哪里,但从迈出第一步开始,面前的路就只有一条。 林可拔出腰间的佩剑,高高地举起,让军队中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她的动作:“诸位兄弟!” 身边的十余个亲卫齐声将她的话传出去:“是谁夺下高云,大破海匪?” 无数士兵扯着嗓子回答:“是瑞王!” “是谁平定番峒,是谁打得拓跋焘丢盔弃甲,把鞑子灭得一个不剩,让北齐再也不敢踏足我大楚一步?” “是瑞王!” “是谁视我们为手足,是谁给我们吃给我们穿,是谁让我们活得像个人,是谁让我们堂堂正正立足于天地,带领我们取得无数的胜利?” “是瑞王!是瑞王!是瑞王!” 每个人都声嘶力竭地挥舞着拳头,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带着气吞山河的气势。 林可将宝剑重重挥下,整支军队瞬间沉静下去,只闻苍凉的号角之声。杀气腾空而起,震动四野。 无数人的视线集中在她的身上,林可跨在马上,面无表情地望着下方黑压压的人群。她手中握的不再是刀,而是权力,却更为锋利与致命。 无数的土地在等待她去征服,无数的问题也仍留待她去解决。 乞活已被剿灭,但只要她略微放松,流民就会再度死灰复燃,化为洪流席卷这个新生的帝国。北齐受创严重,却默默地舔舐着伤口,如巨兽般盘踞在旁时刻等待反攻。云天远逃了出去,率剩余的漕帮子弟加入红阳教,潜伏在阴暗的角落里等着朝廷再度虚弱的那一刻。 这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只觉苍天方溃溃,欲凭赤手拯元元—— 看向那一张张熟悉的、不熟悉的脸庞,林可最后将视线定在孟昶青的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出发。” 一声令下,云阳军迈着坚定的步伐,顺着林可剑之所指的方向,浩浩荡荡地向着西原进发。 ☆、第138章 完结  三年后。 谢雁城迎天子回京, 途中经过云河时天子竟落水驾崩。船上除了谢雁城、谢中士父子便都是宫中禁卫。事后从蛛丝马迹查明,此事竟与五皇子相关。而数年前五皇子曾买通天子身边禁卫,试图行刺的事情也被翻了出来, 而六皇子的血书更是在他身上压了最后一根稻草。 铁证如山, 瑞王以讨不臣的名义率大军上京,五皇子走投无路之下在东山自尽。同年九月,瑞王登基,改国号为周。 ………… 元狩四十一年,帝崩。 当初宫门此第开启, 洪亮的钟鼓声回荡在重檐九脊顶上, 这位开国帝王身穿深色貔貅纹衮服, 沿着高高的白玉石阶一路往上的盛景犹在眼前。他的一生浸满了鲜血,贪官污吏被杀得人头滚滚,在位期间更是有数十个国家被大周吞并, 如今北齐灭国,大周的兵锋一直往西,直抵欧罗巴。大周横扫寰宇,再无敌手,国力空前强盛。 礼部拟的谥号本是“武”字, 在内阁大臣向秀与谢中奇的坚持下,却改了一个“德”字。之后按照德帝遗命,择皇女王蒙继位, 其余诸王皆以古周礼分封于帝国边境的蛮荒地区。 君主立宪由此开始,而其余封国, 则开始尝试不同的政治体制。 与此同时,燧发枪逐渐取代火绳枪,而大周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农家子手中的蒸汽机正在慢慢现出雏形。王小二借助熏炉的原理,终于鼓捣出了陀螺仪,船队不必严格按照针路前行,更进一步的远航即将成为可能。 天近破晓,诸夏文化,正在一点点地透出能够照亮整个时代的璀璨光辉。 有人言德帝功如丘山,名传后世,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也有人说德帝心怀操莽之志,篡位自立是狼子野心;更有人以为德帝功过各半,杀戮过盛,是圣是魔,未可轻议. 而帝后共葬的茂陵前,唯有一座无字碑,恩怨情仇、是非功过从此留待后人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