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 作者:花心者   文案:   权倾天下、独揽朝纲的摄政王一朝落难,摔断了腿,被凤凰山少女朝曦所救。   嗯,照顾腿瘸的男人不容易,吃饭,喝水,洗澡(划掉)都是问题。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主角:朝曦,沈斐 ┃ 配角:没有 ┃ 其它:没有 第1章 天凉了啊   清晨天刚擦亮,雾气还未完全散去,风带着湿意,刮在脸上微微的寒。   朝曦紧了紧身上的衣裳,背起药篓,准备进山采药,路过村口时碰到了刘大娘。   刘大娘爱说,将她拉过来闲聊几句,“朝曦啊,还没找着人家?”   朝曦随口敷衍,“找到了。”   实际上并没有,她只是被催婚催的多了,认识的,不认识的,甚至是隔壁村的,都过来给她介绍人家,嫌烦便这般说,已经有一段时间,她那个对象始终没出现,便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骗人的?   奈何没有证据,不过这个‘对象’再不出现,被拆穿也只是时间问题。   朝曦抬头瞧了瞧渐渐发黄的树木,心中隐隐有个想法。   天冷了,该找个人暖暖床了。   刘大娘还待说什么,朝曦打断她,“不早了,我得赶紧进山,否则天黑之前赶不回来,大娘再见,有空再聊。”   刘大娘点头,“上山小心野兽。”   朝曦已经走了一小段路,没回头,只远远挥了挥手,“大娘放心吧,我以前在山上救过一个小动物,它会保护我的。”   刘大娘心道,小动物管什么用?有些野兽可是连人都吃的。   不过她话已经带到,朝曦坚持,她也没办法,摇摇头又跑去跟其他人唠起了嗑,话题不出意料围绕朝曦,说她都是十八岁的老姑娘了,还不着急,将大好的姻缘推掉,可惜云云。   朝曦离的还不算太远,听到了,不过没理,径自朝自己的目标而去。   刚出了村便瞧着有人带着大批官兵远远走来,见着人便拉去一边,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回答不上来立马便被人拖走,朝曦怕生事端,故意绕开他们,多走了些路,花了小半个时辰才到凤凰山。   凤凰山很大,分为东西南北四面,朝曦要去的是西面,位置很偏,是个山谷,四面环山,十分危险,山上时不时滑下来石头,能将人活活砸死,久而久之就连村里的大汉都不敢去,后来滑石干脆将入口堵住,让人进不去,更没有人知道里头的情况。   朝曦刚来时便打听过,听说了这个地方,第二天便着手想进去瞧瞧,那入口确实被石头堵住,她不死心,又到处找了找,终于找到了一个野兽的洞,直通山谷。   山谷很大,又多年没人踩踏,树木旺盛,草药遍地,于她而言不亚于仙境。   朝曦很喜欢这里,还在里头养了一只宠物。   她一到地方,只轻轻喊了声,便见地上齐胸的杂草大片大片倒下,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以极快的速度冲来,快到跟前时一个飞跃扑了过来,将朝曦压在身下。   朝曦推了推身上的庞然大物,没推动,这厮虽然三年里长大了不少,不过还跟以前一样,以为自己是个宝宝,爱对朝曦撒娇要抱抱。   小时候已经抱的很吃力了,现在根本抱不动。   成年黑熊的体重是她的三四倍,压在身上宛如重石一般,挤走了肺里的空气,仿佛听到了肋骨咯咯作响的声音,喘不过气,朝曦脸上微微憋红。   她推不动平安整个身子,但是可以挪动脑袋,刚板正了脸,发现这厮嘴边肿了个大包,一定是趁她不在,偷偷去掏蜂蜜窝,结果被蜂蜜蛰成了这样。   黑熊很爱吃蜂蜜,山里的不够吃,朝曦时不时要从外面带给它,有专门卖蜂蜜的地方,平时它也会自己抓,每次都弄的一脸伤。   皮厚,身上尽是肉,加上被蛰的多了,不怕蜜蜂,蜂针也刺不进去,不过脸上就惨了,每次都肿的不忍直视。   朝曦摁了摁肿到变形的脸,平安疼的厉害,身子一抽,本能朝一边倒去,放开了朝曦。   似乎还有些疼,又有些委屈,躺在她身边,舔了舔熊掌,求安抚似的,小眼睛朝她看去。   朝曦无奈,拉过一边险些被压扁的药篓,找出一瓶膏药,将肿脸扳过来,细细抹药。   偶尔手重了,平安四处躲她的手,讨好的用舌头去舔她的指头。   它舌头上有倒刺,朝曦没让它舔,不老实就大力摁下去。   两米多高的庞然大物缩成了一团,可怜兮兮嗷叫。   虽然它现在确实是这一片的王,所有动物都怕它,但是它在朝曦面前依旧是个宝宝。   朝曦给它抹了药,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没问题才拍拍它的屁股,让它自个儿玩。   平安撒了欢儿似的,跑去一边的溪水里捞鱼,它在这里生活的久了,颇有一套,那溪水从山上流下,有一条道特别小,它便拦住那里,一动不动几个时辰,等鱼自己上门。   熊是一种非常耐心的动物,平安平时不捞鱼的时候便一直等她,很少离远,怕等不到她。   它刚进这个山谷的时候还小,受了伤,从夹缝里过来,养了一段时间,加上这里山清水秀,食物充足,不想走,待了两年待腻了,想走的时候发现长大了不少,夹缝里出不去,便也一直待在这里。   好在这里四面环山,动植物极多,也饿不着它,还有朝曦时不时进来陪它,小日子不算太无聊。   山谷很大,又没人打扰,朝曦便在安全的地方种了些草药,搭了个草屋,偶尔住上两日,倒也清闲自在。   平安在抓鱼,朝曦便想着生火,将鱼烤了。   动物很护食,平安也一样,开始像只野兽一样,不愿意让她亲近,故意用带了倒刺的舌头舔她,将她的手背舔出伤痕,朝她呲牙咧嘴威胁她,不许她接近食物。   后来朝曦便减少了来的次数,也不带蜂蜜,这厮自己便软了下来,学会讨好她,知道讨好她有蜂蜜吃。   朝曦很穷,也不是每次都带蜂蜜,平安一次要吃一大罐,半吊子钱,相当于她十天的生活费,养不起。   没有蜂蜜,这厮便挖空了心思找,山谷下的蜂巢都被它掏了个遍,最近聪明了,看中了山上的蜂穴,每日守在下面,瞧见差不多,就用石头朝上砸,将蜂巢砸下来为止。   看它的伤痕,肿成这副模样,怎么也是昨天开始的,昨天朝曦来过,临走前还是好好的,一定是趁她不在,偷偷将新巢扒了。   老巢被它掏完,蜜蜂们很快会筑起新家,因为还是半成品,这时候的蜜蜂极其护巢,跑去千里也要追杀,朝曦不让它掏,是为了它好,怕它被蜜蜂蛰了要害,比方说眼睛之类的,这厮不听,嘴馋非要掏,现在也算遭了报应,活该。   朝曦抬头看去,刚做了错事,这厮晓得将功补过,抓鱼抓的卖力。   它今天运气也不错,很快抓了条鲤鱼,屁颠屁颠跑来,献宝一样搁在朝曦面前。   朝曦夸奖似的揉了揉它的脑袋,后又撸起袖子拿了工具熟门熟路在河边处理活鱼,刚去了内脏,眼睛突然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不是水面的反光,是在岸边。   她朝那边看去,又被那玩意儿闪了一下。   什么东西?   因着好奇,朝曦搁下鱼,简单洗了洗手,走过去一看,是个人。   一个身受重伤的人。   不知道躺了多少,看身上的衣裳,已经干了个彻底,应当是昨天晚上掉下来的。   悬崖上有条瀑布,顺着瀑布一路冲到这里,不会死,只会暂时昏厥,若是运气好,被冲上了岸,只要一动不动,就能避开平安。   熊不吃死物,尤其是平安,嘴挑的厉害。   如果真是昨天被冲下来的,这时候也该醒了,许是保存体力,闭目养神没有动弹,只在她走近时睁开眼,平静的瞧了瞧她,发现没有危险后又淡然闭了起来。   一只手突然摸在他身上,那身子陡然颤了颤,就像受到了极大刺激一样。   这人性格一定很孤僻,很少被人这样直接触碰。   朝曦等那身子缓下来,不那么紧绷后才继续摸。   先是抬了抬他的脑袋,摸后脑勺,如果人的大脑受创,这人基本完了,很幸运,他不是头朝下掉下来的,是脚朝下,这意味着下半身可能废了。   那瀑布实在是高,水流的又急,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冲力能压垮他所有的骨头,如果是个女人,亦或者老人,这时候怕是已经死了,这人实在年轻,身体硬朗,瞧身体线条,是个练武的人,所以他只断了几根骨头。   朝曦的手在他胸口和锁骨处反复按压,确定断骨的情况,偶尔动作大了,衣襟散开,露出大片大片白皙细腻的皮肤。   也有时候被她摁的疼了,那头微微扬起,修长纤细的脖颈毫无遮拦,露了个彻彻底底。   这样的人肯定出生贵族,非富即贵,衣裳是丝绸,腰间挂美玉,那玉不知磕在了什么地方,碎了一半,断面被太阳一晒,闪到了朝曦的眼睛。   这些都是外物,真正让她确定这人非富即贵的是他自己,那肌肤比丝绸还滑,虽然没有刻意去摸,偶尔触碰一下,发现宛如剥了壳的鸡蛋,只有日日用羊奶和玫瑰花泡澡的富家小姐才能有这样的肌肤。   也许富家少爷也有这个爱好,喜欢用珍惜的材料泡澡,比如说牛羊奶和各种花瓣,如果里头再加一些药材,日日养着,加上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即便是练武,也有专门练武房的话,有这样的肌肤似乎一点都不意外。   毕竟他们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压力,出行还有大批人跟着,稍微有点太阳,便有小厮殷勤的打伞,风吹不着,太阳也晒不着,冬天冻不着,夏天更热不着,身子养的极其娇贵,被朝曦轻轻一摁,便有点点红印落在白皙的肌肤上,格外明显。   朝曦突然有一种罪恶感,仿佛她在亵渎这人一样。   其实细细看去,这人最好看的是那张脸,白皙精致,俊美异常,那双眼碎星一般,亮的惊人。   它只是平静的盯着人,便让朝曦油然而生一种强烈的想法,想救他。   不想让这么好看的眼睛黯然失色。   “断了三根肋骨,左肩有伤,右手骨折,腰骨损伤,你活不过今晚了。”   那人沉默的听着,表情一如既往,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早便知道结果一样。   “要救你付出的代价太大,须得消耗我所有的珍惜药材,还不一定能不能救得回来,即便救回来,这双腿也有可能废掉,我与你无亲无故,花我所有的积蓄,不辞辛苦照顾你三四个月,委实不划算。”   无亲无故,花光自己的所有积蓄,不辞辛苦照顾另一个陌生人三四个月,那个人还有可能救不回来,确实不划算。   许是太阳太大,有些晒人,那人依旧一动不动,没有难过,也没有求救,只默不作声,轻轻闭上眼。   “除非……”   那人重新睁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朝曦在里头看到了一丝希翼。   原来他也不是那么想死,平静只是无可奈何,如果有机会,他更希望活着。   “你做我一年的夫君。”   一年后他的伤也该好了,最多也就照顾他一年而已,朝曦不贪心。   “一年后你想走想留,随便你。”   她找这人,有两个原因,第一,他长的好看。第二,她需要一个暖床的。   天凉了,好好的暖床人就躺在地上,怎么能放过? 第2章 有用过吗   那双好看的眼睛因为吃惊,瞳孔放大,里面倒映出朝曦的身影。   “很意外?”朝曦倒是很淡定,“如果你跟我一样,每日被人催婚,左一个老姑娘,右一个嫁不出去,时不时还有单身汉翻你家窗户,偷看你洗澡,调戏你,只因你十八未嫁,你也会像我一样,迫不及待想找个活的,会动的,嫁掉算了。”   “况且……”她低下头,认真打量躺在地上的人,“你长的这般好看,睡你,我不吃亏。”   朝曦很早就发现了,她喜欢好看的男人,可以没能力,瘸子也行,只要他长的好看,如诗如画,为他做甚都愿意。   奈何这仅有的条件,竟也那么多人达不到,以至于她人到十八依旧没嫁出去。   她真的不挑,只要一张能下饭的脸。   “你可愿意?”   条件是开下了,愿不愿意不是她说的算,是这人说的算。   那人依旧没说话,可也没闭眼,那双碎星一样的眼一眨不眨看着她。   “不方便说话?”朝曦猜中了,他是昨天夜里被冲下来的,先是阴干了半天,白天又被太阳晒了一上午,整整一天滴水未沾,现在嗓子一定干的厉害。   “那这样吧,我数三个数,你如果不眨眼,就算你同意。”朝曦开始数数,“一。”   那人黑黝黝的眼珠挪了挪,从上扫了朝曦一眼,似乎在衡量什么。   朝曦不管,又喊了一个数,“二。”   上下睫毛轻轻颤了颤,朝曦这才发现,原来这人好看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与旁人不同,好看在细节,皮肤很白,睫毛又很长,整张脸离的这么近,依旧瞧不出瑕疵。   “三。”   那人始终没有眨眼,朝曦一颗提着的心逐渐放下。   这人面对生死实在淡定,淡定到她以为不在乎,自然也不可能为了活下去,便委身于她,所以其实她很担心,担心这人宁愿死,也不同意她的建议。   “既然你同意了,那我先背你回去吧。”朝曦提醒他,“有点疼,你忍着点。”   那人没吭声,身子却软软的没有半分挣扎,任由朝曦搬搬挪挪,偶尔滑下来,便干脆抱着走几步,因为他身上伤口太多,自己无法使力,也撑不起自己的身体,手脚完全垂下,所以本该轻松的活变得十分艰难起来。   朝曦废了很大的功夫才将人弄上床,她因为经常过来,这间临时住的屋子里尽是草药,家具也俱全,俨然一副居家过日子的模样,事实上再找不着对象,朝曦真打算搬来这里住,所以这里其实比村里那个家准备的东西还多。   她先给人喂了些水,那人配合启唇,将一整碗的水尽数喝光,似乎还不够,本能舔了舔碗沿。   朝曦又去端来第二碗水,这回没有第一次那么急,喝的时候能明显感觉轻缓许多,胸口微微颤抖。   他身上的伤太多,肋骨也断了三根,喝水的动作会拉扯伤口,必然是疼的,不过喝第一碗时因为渴,没怎么在意,第二碗才尽数展现出来。   许是疼的厉害,这人并没有多喝,第二碗水还剩下小半碗的时候便直接歪过脑袋闭上眼,拒绝神态明显。   朝曦将碗拿开,又看了看浑身血污的人,“你断了好几根骨头,要绑竹条,一绑好几天洗不了澡,我先帮你擦擦身子吧。”   虽然第一天认识,不过莫名的朝曦就是有种这人很爱干净的感觉,他之所以皮肤白皙,便是因为日日沐浴更衣,早也洗,晚也洗,自然会白,离远一瞧便有一种干净、清爽的感觉。   那人睫毛颤了颤,没睁开眼,也没表态,不过没阻止,便是默认的意思。   从刚遇到他,到将人背回来,数次交流,朝曦也算有一点点了解他,性格孤僻,不爱说话,能不动嘴,绝对不动嘴,所以没等他回应,自己撸起袖子将人扒光,从头到脚擦一遍。   整个过程这人不说配合,也不说拒绝,朝曦动他,他便动,朝曦不动他,他便不动。   衣裳一脱,身上哪里有伤便看的越发明显,膝盖磕红了,腿上有斑斑点点的淤青,就像被人大力掐过的痕迹,略微一想,朝曦便明白了,这人怕自己坚持不住,自己掐的,下手特狠,大腿上的肉没几块好的。   除了体内的一些骨折,外伤很容易处理,最大的伤口是左肩上的,似乎中了一箭,已经取了出来,可留下的伤口在水中泡了不知道多久,又到岸上阴干日晒,隐隐有些发炎,表面已微微腐烂。   “这里的腐肉要割下来。”朝曦先给他提个醒,“你怕不怕?”   那人一言不发,只拿点漆似墨的眼眸幽幽看她。   这应该是不怕的意思,也是,本就是练武之人,磕磕碰碰,今个儿这伤,明个儿那伤,实属正常。   他身上过于白,也留有很多已经长好的白痕,用了极好的药,几乎不留痕迹,需要细细摸才能摸出区别,朝曦给他擦澡,虽然尽量避免,不过偶尔还是会接触皮肤,不小心摸到一道细小的白痕,再一观察,发现这种痕迹还不少。   可惜了,这样好看的身子。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让这样的身子留有半点痕迹,就像一块美玉上的瑕疵,你看到了,竭力想将之抠出来,可却无可奈何。   那些白痕实在太早,当时没处理好,事后再处理已经晚了,除非她将伤口尽数挑开,再重新处理,想想血流成河的场面还是算了,以后洗澡的时候在抹布上沾些药,全身擦一遍便是,虽然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不过可以让白痕更浅更淡,长此以往,总会消退的。   “疼就说一声。”朝曦已经开始准备割肉的刀,先搁在蜡烛上烧热,一来消毒,二来热的刀快,一下就能切除腐肉,第三,太热会让患者有一种被烫了一下的感觉,而不是肉割下来的感觉。   区别很大,至少不会觉得那么疼,很多人怕疼不是真的特别疼,是被自己脑补吓到了。   那刀烧的微微发红,朝曦用布擦了擦上面烧黑的部分,瞧着差不多了,揭开被子,拉到他胸口。   毕竟是秋天,还有些寒意,本就受了重伤,又擦了澡,身子最虚弱的时候,没败在重伤上,倒是败在了伤风感冒上,那也是挺可惜的,朝曦格外注意他。   依着她平时的性格,别说是细心的给人盖被子,就连招呼都不会打一声,刀起刀落几下便好,从来不废话,今个儿提醒了这人好几次。   也没有一开始就动手,反倒将另一只空的手搁在他脖颈上,顺着喉结一点一点往下摸……   那手刚探入被子里,这人便浑身一颤,朝曦刀子陡然刺入胸口,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之前,将腐肉割了下来。   “好了。”她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末了洗洗手,动作一气呵成,“还好射箭的人离的比较远,否则前后穿透,我还要再想个办法转移你的注意力。”   她方才调戏这人并不是真的调戏,只是转移他的注意力,好动手取腐肉,事实证明这个法子很有效,这人完全没反应过来,疼都是一瞬间的,后来上的那药清凉,抹上管三四个时辰,带镇定安神的作用,至少几个时辰不会太疼。   “上竹板也挺疼的,你要是受不了,先睡吧,我趁你睡着时再上。”朝曦说的诚恳。   不知是不是生气了,气她乱摸乱调戏,这人干脆将头扭去床里,闭眼不理她。   朝曦不自觉轻笑出声。   她也不碍眼,出门去找合适的夹板,这人需要夹左手,左手臂不知道撑哪儿了,骨折脱臼,伤筋动骨一百天,再加上腰伤,近一年这人都别想下床。   手臂骨折好处理,夹住便是,腰骨损伤不好处理,给他擦身子的时候朝曦便发现了,这人下半身几乎失去知觉,无论她如何碰,这人都像不知情一样,没有擦上身时那么敏感。   不知是天生的,还是腰骨损伤太重,影响了腰以下的知觉,如果是后一种,怕是要坐一辈子轮椅,往后做什么都要有人随身伺候。   还好她不指望这人挣钱,也没想过这人除了摆着当个花瓶之外,还能有其它作用。   她将人救回来,本来就是打算摆着当个花瓶,日常护理一下,实在无聊还能当个能听她说心里话的人,吃饭时下饭,睡觉时抱着暖和,这样就够了,至少不会一个人坐着发呆,跟平安说话,一回头,发现它睡的香甜,说什么它也不懂,更不会回应她。   朝曦回来时手里拿着两个新砍的竹子,很粗,里面挖空了,可以将人的手臂完全绑在里头。   砍竹子的时候动静引来了平安,磨着她好一顿闹,似乎在生气,朝曦丢下它一个人跑了,也不去找它,丢的时候一时爽,哄的时候火葬场。   朝曦哄了它半天才终于将它哄回洞里睡觉。   它的洞就在不远处,守在朝曦木屋的附近,当初搭木屋的时候它也帮了不少忙,那些树都是它拉回来的,朝曦一个人弄不动。   她回来后先在外头磨了磨竹子,让表面更光滑一些,免得刮到了人,又在里头垫了一层棉絮,外头缝了布,套在竹子上,如此这般,弄好后才进屋,准备给人夹上。   那人睡的不深,她一走近便醒了,睁着一双眼瞧她。   “睡好了?”不知道是不是对她有防备,这人还是不说话,“睡好了我要给你上夹板了。”   上夹板其实不疼,疼的是上夹板之前的正骨,不将骨头正好,这人手臂便是一直扭曲着,呈现不正常的模样。   朝曦握住他的手臂,轻轻扭了几下,那人一直盯着她,视线炙热到忽视不了。   “老是看我干嘛?”朝曦在找正骨的位置,“还想我给你转移注意力?”   她想了想,冒着被打的风险,问了一个直击灵魂的问题。   “你长的这般好看,有被人睡过吗?” 第3章 对不住了   自然是没有的,这人瞧着便是那种洁身自好的人,而且朝曦是大夫,懂医且精,男人身体如何,便如透明的一般,完全呈现在她面前,一览无余,是不是干净的,她还能看不出来,怕是连手都没用过。   许是没有料到她会如此直接,这人身子绷了绷,朝曦感觉到了,说明他对这话有反应,于是反手一正,那人疼的倒抽一口凉气。   将断掉的骨头正回来,疼痛程度不亚于打折时,这人能一声不吭忍过去,比那些大汉强多了。   朝曦不是第一次给人正骨,但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配合,一声不吭,连声痛都没叫的患者,打破了她心中娇生惯养贵公子只能当个花瓶摆着的想法。   如果他的腿治好了,将来必成大器,也许该尽尽力,还他一片锦绣江山。   朝曦开始收拾屋内,将换下来的脏衣裳拿去河边洗,破的地方缝一缝,还能穿。   如今是秋天,那衣裳三层,亵衣,中衣,外衣,三件都是丝绸,料子极好,以朝曦的积蓄,怕是没办法给他买一样的,只能先委屈委屈他,一整套分开穿,如此便有了三件,他反正只能躺着不出门,穿再好看有什么用?不如实际一点。   平常披件披风,又缩在被子里,冻不着便是,别的就别想了,钱还要留着买药材,给他治腿。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朝曦觉得他来了之后,生活好像充足了许多,原来她每次给后院养的花草浇完水,上午走走,下午坐着发呆,一直发呆到晚上,然后上床睡觉,现在多了一样,照顾他。   他现在这个样子,根本离不开人,要多花功夫时时刻刻注意他的情况,换药,擦身子,喂食,把尿,一样少不了。   朝曦突然想起了平安,她也是这样一把屎,一把尿,将平安拉扯大的,这人瞧着比平安好照顾多了,平安小时候可调皮了,一点不配合,吃的喝的打的到处都是,每次都是她追在屁股后面喂,还追不上。   好在这人腿瘸了,不用她追,不好好吃饭就掰开嘴喂,完全没压力。   朝曦洗完了衣裳,又掏了些棉絮,缝了个靠垫,给这人垫在腰下,想挑一身衣裳给他穿,发现没有合适的。   这人比她高了好多,她的衣裳穿着短,便干脆不穿,叫他光着屁股躺在床上,被子掖在腋下,露出圆润的肩头和精致的锁骨,折腾了一天,这人比她还累,早便睡熟了过去。   朝曦搬个小板凳坐在一边看,长的好看的人果然做什么都有优势,即便只是静静躺着,也如诗如画,与大自然融入一体,他便是风景,风景里也有他。   夕阳渐渐西下,微红的亮光从窗外照进来,越发显得人透明了似的,如玉般无瑕。   世上怎么会有长的这么好看的人?   朝曦只在师傅的画册里见过,师傅有一本美男图,画了天下间所有的美男子,个个俊美无双,师傅每次丢下她出去游玩,都是因为遇到了美男,她说人这辈子没点梦想不行,她的梦想就是睡遍天下美男。   朝曦想了想自己,宛如一条咸鱼,没有半点梦想,所以师傅每次把她丢下,她便自个儿老老实实找座山,研习师傅留下的医书,不敢走远,怕师傅找不到她。   师傅这次丢下她,一丢丢了三年,她已经在凤凰山附近待了三年,每日都等着师傅回来接她,师傅只在头一次回来看她的时候丢给了她几颗种子,告诉她花开了就来。   那花早就开了,又谢了,师傅还没回来。   如果所料不差,她可能出了意外。   傍晚,朝曦抓来几只蜘蛛,和几只蝎子,脑海里琢磨着那人喜欢吃哪个?   蝎子的肉鲜美,蜘蛛有营养,两个都是她爱吃的食物,有一回想分享给邻居家的小孩,那小孩吓的从此见着她便直打哆嗦,朝曦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   明明蝎子很好吃,蜘蛛也很可爱来着。   她后来试探性的问了问旁人,不喜欢吃蜘蛛和蝎子吗?那些人个个露出嫌弃的表情,朝曦好受打击,从此不在他们面前提这些。   她其实有点担心,担心那人也跟他们一样,觉得吃蜘蛛和蝎子的女孩是怪女孩,可这是她最喜欢的食物,好想分享给他尝尝……   朝曦最后还是没动手,只抓了一条鱼,又采了些蘑菇,炖鱼汤给他补补,至于蜘蛛和蝎子,自己烤烤吃掉,趁着离睡觉前还有些时间,开始给他熬药。   煎药最少两个时辰往上,朝曦无聊,便去屋后守株待兔,等着一些毒物自己送上门来。   她是大夫,时常会用到毒物,比如说蛇,取蛇毒不需要杀生,每次放出去,过几天它还会回来,记仇,想毒死朝曦,但是很可惜,每次都被朝曦逮住,取了毒再放走,算算时间,也该到它再次毒满,准备偷袭的日子了。   到底是蛇,喜欢阴暗潮湿的地方,它每次都一个路线,先从屋后的菜地里进来,再爬去屋内,趁朝曦不注意,咬她一口。   当然一般情况下都不可能得逞,因为自从第一次发生这种事后,朝曦便来了兴趣,找到了蛇爬过的路线,守在菜地里,来一次逮一次,来两次逮两次,渐渐的也摸出了规律。   毒蛇的毒液并非源源不断,它需要缓几天,吃些毒物,将毒腺养好,差不多后才精精神神的过来,萎靡不振的回去。   它智商太低,从第一次开始,始终从一个地方爬,一直到现在一年多了,还是从一个地方爬,非常好逮。   朝曦搬了个小板凳,捧着脸看星星,耳朵却全神贯注在菜园子里。   秋天虫鸣很少,菜园安静许多,如果真有蛇爬过,她能听的一清二楚。   自从学了医,朝曦养了一身本领,师傅告诉她,既是大夫,就必须懂的如何采各种药材,这些药材包括毒物。   毒物一般都在夜间行走,燃了火把会惊吓到它们,非但逮不住毒物,还有可能被毒物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带灯,黑灯瞎火去抓。   朝曦为了能在夜间抓毒物,十几年来从来没点过灯,一直在黑暗里活动,她平时发呆也不全是发呆,师傅告诉她,想抓一种动物,到处去找是没用的,最好的办法是设下陷阱引它们过来。   比如说它们的食物,它们的叫声,都可以利用,尤其是发情季,只要假装雌性的声音,一定能诱来好些雄性,是非常好用的法子,师傅只告诉了她,但是没教她,让她自个儿领悟。   朝曦每天要花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辨别动物们的叫声和区别,以便于模仿,听的多了,是急是缓,是什么动物,叫声什么意思,她都能猜出几分。   比方说那条蛇,打不死的蟑螂一样,每次来都大张旗鼓,示威一般,嘶嘶声不断,生怕她不知道蛇来了似的。   今日也不知怎么回事,是天太黑?路太滑?还是放弃报仇了?它居然没来。   朝曦等到月亮出来,草药都熬好了,瓷盖被热水顶的哐当哐当的响,那蛇还没来,她无奈放弃,将小板凳搬回来,搁在药炉旁边,裹了抹布去将药端下来,稍稍洗出一个碗,将药汤倒上,药渣留着,明天还要熬一锅。   装了药的碗微微发烫,朝曦刚准备趁还不是很烫,把药端给那人喝的时候,屋里突然响起茶杯碰倒在地的声音。   糟糕,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在黑暗里行动自如,她没点灯,这人黑灯瞎火摸不着东西,定是将茶杯打翻了。   朝曦放下药,三步并两步进屋,发现并不是无心碰的,是故意的,他在砸一条蛇。   到底是习武之人,即便黑灯瞎火看不见,耳朵也能听到,蛇爬行的声音很小,但还是会有细微的动静,那人听到了,担心是什么毒物,便将茶壶砸过去,好吓走那蛇,可那蛇不是一般的蛇,根本不怕人。   严格来说它也算是朝曦养大的,朝曦从它身上取毒,也会从别的毒物身上取,偶尔会分它一些,时间长了,这蛇便比一般的蛇要毒,它身上的花纹也是最花的,亮丽明艳,说是百毒之王也不为过。   只不过这百毒之王名声响亮,实际上软蛋一枚,被朝曦赤手空拳抓住,捏住脑袋卡住上下颌让它动弹不得。   那尾巴很努力的缠上朝曦的手腕,为自己百毒之王的尊严报仇,奈何它遇到的是朝曦,这辈子,下辈子都别想报仇。   朝曦按照惯例取毒,取完突然想起来,蛇可不仅只有蛇毒是宝,还有一个宝,听说可以强身健体,修复断骨。   那玩意儿叫蛇胆,好的蛇胆千金难买,不如……   朝曦提起蛇瞧了瞧,好歹跟了他大半年,还有些舍不得,有了它,就等于有了源源不断的毒液。   又瞧了瞧那人,还躺在床上,黑暗里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亮的惊人。   只跟这人认识了一晚,便将为她贡献了大半年的蛇宰了取胆,不太仗义。   朝曦又一次瞧了瞧床上那人,再瞧瞧蛇王,脚步坚定的往厨房而去。   对不住了兄弟…… 第4章 解决算了   朝曦先是撸了撸蛇胆的位置,确定后插入一根中空的细针,刺进蛇胆里,取胆汁。   只取胆汁蛇不会死,休养几天又能活蹦乱跳,过程肯定是疼的,花蛇不停的挣扎,朝曦手很稳,牢牢握住它,也没接多少,只取了三分之一,差不多后给它擦了擦血,又喂了些其它毒的毒液,加快它的休养。   怕它虚弱的时候被其它毒物吃掉,养在了笼子里,每次取毒液的那一天内,她都会将这条蛇关上一天,否则没了毒液,这厮随便被个阿猫阿狗的踩死。   她的活体储备粮,不允许被其它动物觊觎。   那笼子老早便买了一个,盒子一关,那蛇在里头扭来扭去,寻找出口,似乎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很大的阴影,不愿意待在这里。   当然一切挣扎都是徒劳的,笼子关的很紧,朝曦还上了锁,不到喂食的时候不会打开。   她把胆汁取出来了,稍稍处理打算加进药里,那药本就苦,再加上胆汁,怕是苦的不忍直视。   记得以前也给平安吃过蛇胆,苦的这厮恨了她三个月,如果给那人喝,那人也恨她三个月怎么办?   虽然现在身体太差,还不能结婚行房事,不过迟早是她的丈夫,恨她三个月,不说话,爱理不理,朝曦还是很难接受,毕竟是养着当丈夫的,不是养着恨她的。   然而那药已经被她加了蛇胆,只能多准备几颗蜜饯,包在油纸里,一通拿给她。   她的担忧没有出现,那人先是浅尝一口,后又皱起眉头,几口将整碗药喝了下去,表情虽然痛苦,但是一言不发,也没有怨她。   许是真的特别苦,那蜜饯他也吃了,含在嘴里,不嚼不咽。   果然,他比平安和那条花蛇好养多了,明白她的用心良苦,不用催,不用硬灌,自己就喝了下去。   也许这也是他渴望康复的表现,她是大夫,只有配合她,才能快速康复。   朝曦起身做睡前准备,先端了一盆水,泡了帕子拧干,给那人擦脸,那人没拒绝,擦完脸接着擦了擦脖子和手。   那手实在好看,朝曦擦的很认真,与其说是擦,不如说是把玩,那人也只当不知道似的,任由她将他的手翻来覆去,查看骨节和指甲。   指甲修剪整齐,骨节修长分明,那手消瘦白皙,微微一动,手背上有大筋拉起,一道道青紫色的血管纵横,像玉里的纹路,手心发白,指尖微翘,透着淡淡的粉,十分好看的手,在灯火下几乎透明,白瓷一般。   为了照顾这人,她翻了许久,还是找到了一根平时用来点火的蜡烛,凑合着用。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朝曦才想起来,一直还不知道这人的名字,“我叫朝曦,朝是朝阳的朝,曦是晨曦的曦。”   她的很好懂,合起来就是早晨阳光的意思。   “你的呢?”   那人似乎并没有说话的欲望,只歪头望向窗外,像没有听到似的。   朝曦倒是能理解他,毕竟是她强来的,用小命威胁,不得不低头,心中有气似乎也是应当。   她没得到答案,正打算随口给他起个名字,叫的顺口便是,好不好听无所谓,脑海里还没有大概想法,那人突然出声,“沈斐。”   “嗯?”朝曦想着心事,没听清楚。   磁性好听的声音还没缓过劲,带着轻微沙哑,“我叫沈斐。”   那人目光依旧看向窗外,表情已没有原来那般疏远,起码愿意说话了。   “哪个‘飞’?”朝曦学问有限,能想到的是‘飞’字。   “斐然的斐。”沈斐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嗓子还没恢复,加上喝了很苦的药,喉咙里似乎有根弦拉着,只要稍稍一动,便疼的厉害,接了两句话后又变成了木头人,无论朝曦说什么,问什么,他都不吭声,身子一缩,彻底躺进被窝里。   那被子下的身子还是光洁一片,朝曦似乎忘了一样,一直没给他穿衣裳,让他光着屁股一天。   朝曦其实不是忘了,是没衣裳给他穿,小的衣裳穿起来肯定不舒服,他身上又有伤,不如不穿,左右就这一天,明天外头晒的干了,再将破口的地方缝缝,比她临时买的合身,料子还好。   这人身子娇贵,朝曦铺在下头的是稻草,只最上面一层薄薄的被子,硌的他身上尽是红色的条形状,方才擦脸擦脖子的时候顺便检查了一下伤口,也顺便瞧了瞧他的状态,本就果着,身体如何,一目了然。   也许该找个机会出山买两床被子,再买身衣裳。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给他做好饭,熬好药,看着他喝下后拿了根棍子过来,量他的身形。   知道是给他买衣裳,沈斐十分配合,让她从头量到了脚踝,末了又量了量肩膀的尺度,差不多后站在屋里好半天没动。   朝曦在想事情,想除了被子和衣裳之外,还需要什么?也许还需要一双鞋,不,他现在都是瘸子了,用不着鞋,可平时上茅房总该用到吧。   说起上茅房,朝曦突然想到,他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正常上,须得给他弄得能坐的,免得到时候他栽倒进坑里。   家里的皂角他肯定用不习惯,要换澡豆,澡豆可贵了,朝曦有些舍不得,不过这东西可以洗头洗澡,方便,买一瓶吧。   澡巾还要再买一条,平安的蜂蜜来一罐,它昨天被蛰的太惨,朝曦都不忍心了。   除此之外还有些七七八八的东西,这一趟进城,没个三五两别想回来。   路程有些遥远,担心中午回不来,提前上树掏了俩鸟蛋,平时这么精致的玩意儿都是平安吃的,今个儿突然没它的份了,气的用屁股对着她,还将正门堵了。   朝曦翻窗进来,偷偷摸摸将鸟蛋塞给沈斐,“别让平安瞧见了,它杂食,什么都爱吃,尤其是嫩的东西,中午你饿了自己敲开生喝也行,丢给平安也行。”   知道他不会喝生的,朝曦早有打算,“这个没出息的,给它好吃的就是爹,你给它蛋,它会给你摘水果,中午你吃点水果垫垫吧。”   沈斐瞧了瞧那蛋,还是热乎的,不知道从哪掏的。   森林里的鸟儿都很聪明,尤其是经常被掏窝的鸟,平安喜欢吃鸟蛋,经常缠着朝曦爬树去掏,一来二去附近的鸟都飞走了,亦或者将窝挪到更高的地方,几乎都到了树尖,朝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稍矮的,瞧着可行便上去掏了个试试,还真让她掏着了。   “别看平安笨,其实它的智商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你说一些简单的,让它摘个果子,接个水,它都能听懂。”其实平安还会生火,但是它讨厌火,除非必要,绝对不碰那玩意儿,即便知道烤出来的鱼更好吃,它也不碰,会是会,就是不肯。   除非朝曦给它带蜂蜜,利诱着它来。   临走前朝曦也叮嘱了一遍平安,先是夸了它一阵,等它得意的时候再委托给它任务,让它照顾好床上那人,她回来给带蜂蜜。   平安一听蜂蜜,眼都亮了,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说话,认东西,大多数说法它其实都懂,虽然非常没耐心,她刚指了个树,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它力气大,任性,喜欢推树玩,被朝曦揍了一顿,跟熊孩子似的,不打不老实。   朝曦都交代完,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   她自己就是大夫,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保存良好,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自己都舍不得吃,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   沈斐的伤太重,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好舍不得……   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就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她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嫌她累赘,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朝曦每次问,她便直接丢了个美男画册,说都在上面,自己看。   人都有执念,师傅太喜欢美男,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朝曦太喜欢草药,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   俩人的抽屉一打开,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蜈蚣的干尸,剧毒的蛇胆酒,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也许……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也很好吃也说不定。   大自然就是这点好,食物取之不尽,在沈斐没来之前,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回来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着吃,炸着不好吃涮着吃,实在什么都不好吃,只能放弃。   自从沈斐来了之后,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老老实实熬起了粥。   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什么都喝不了,他胃口还很小,只能喝半碗粥,鱼汤也喝不了多少,这么高的个子,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   朝曦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你好像已经两天没上过茅房……”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自己在河边躺了一天,朝曦接他回来,又是一天,正好两天。   “我这一走,最少晚上回不来,你又要憋一个白天,不如趁现在解决算了。” 第5章 摄政宁王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搁在被子上的手本能攥紧,这人面上不显,不过这些细节足以说明他介意。   介意被另一个人扶着上茅房,那个人还是个女孩子,将他上上下下尽数看光,连那里都没放过。   朝曦突然懂了,他昨天和今早儿之所以吃那么少,不是因为饭量小,是因为考虑到这事,他又不方便,便干脆少吃少喝,减少次数。   饭是可以少吃,药不能少喝,一次一大碗,喝完总会消化,该是憋了很久,如果朝曦不说,他可能还要憋一个白天。   这人自尊心很强。   朝曦又了解了他一点,其实说来也是,原来是个大男人,还习了武,自由自在管了,突然变成了瘫子,有可能瘫一辈子,吃饭喝水都要别人帮忙,能不介意才怪。   瞧他没有反应,朝曦自作主张,给他裹了件披风,从背后抱住他,到地方后给他整理了一下多余的衣裳。大概一柱香后,这人才生无可恋的被她搁回床上。   脑袋始终扭向一边,不看朝曦,看向窗外。   朝曦拿了块布,给他擦手,擦完塞进被子里,花瓶拔掉花,搁在床边,没说什么意思,这人应该明白。   “无聊了看看书吧,我这里有些书。”朝曦从箱子里翻出几本医书,她没钱买别的,基本买的全是医书,还有些是师傅留下的。   一般人应该看不了这些,只有喜欢医的人才能看下去。   想了想,朝曦将整个箱子拉来,里面书的种类多,有神灵鬼怪的,也有游行杂记,左右离不开一个医字,不过写的故事有趣多了,他如果不喜欢床上几本,可以翻翻箱子找其它的。   朝曦又去切了两块姜片和人参片,如果这人饿的心慌,含着姜片和人参片可以吊命。   自觉交代的差不多了,收拾收拾出门,临走前又交代了一遍平安,叫它千万别光顾着自己玩,多照顾照顾沈斐,回来有蜂蜜吃。   平安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懂,一直送她到山洞口,又在洞口等了等,将洞里的光尽数堵住,朝曦眼睛刚经过白天,陡然进入黑暗,还没来得及切换,险些便被洞里的石头绊倒,她丢了个石头到洞口,平安感觉到了,这才乖乖离开,洞里重复光明。   越往里走,路越黑,不过朝曦已经适应了黑暗,像在白天行走一般,没有半点压力,没多久出了山洞,赶往村里,想看看有没有人等在她门口求医。   显然并没有,不仅没有,还有人将她的屋子砸了,东西翻的乱七八糟,院里晒的药材尽数在地,陶瓷一类的东西碎成了渣渣。   转头发现隔壁的刘大娘家里也是一片狼藉,刘大娘正在收拾。   “大娘,这是怎么了?”朝曦问。   刘大娘叹气,“还能怎么了?突然来了一帮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土匪似的,瞧见值钱的拿去,不值钱的砸了,丝毫不顾及咱们老百姓。”   朝曦蹙眉,“他们在找什么?”   “不知道啊,反正值钱的都被那帮孙子拿去了,抢老百姓的东西,也不怕遭天谴!”   刘大娘倒豆子似的,骂了好一阵子,后面都是些废话,朝曦没听完,只耐心的回来,将草药和屋内一一收拾好,耽搁了不少时间,不知道晚饭之前能不能及时回山里。   她出门之前特意借了村口大爷的牛车,租一天三十个铜板,朝曦租了两天,坐牛车去城里。   城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戒备森严,官兵比平时多了三倍有余,来一个人便盘查一遍,家里住址,姓谁明谁,有没有人担保,等等问题。   朝曦是村里的大夫,别村也医治过很多人,只要是大山里走出来的,几乎没有不认识她的,随便找了个人作保,又搜了搜身才放她进去。   朝曦到了城里,先将手里的冬虫夏草卖掉,冬虫夏草只在雪山上生长,越高生长的越好,等雪化后去挖,还要看运气,因为动物们也知道这玩意儿好,跟她争着采,速度比她还快,鼻子也灵,一闻一个准。   她只能从平安嘴底下抢食,勉强留了小一盒,处理干净后时不时吃上一根,快被她吃完。   这东西附近山上就有,而且她还有一点存货,拿去卖掉不心疼。   她来的不是时候,药铺刚进来一批货,正跟人家对账,东西很多,伙计不紧不慢称斤称两,一边还要检查药材里的次品,依他这个速度,天黑也弄不完。   朝曦有些着急,她怕天黑之前回不去,沈斐就要饿三顿。   山里有狼群,她自己不怕,牛怕,那牛晚上不敢进山,赶也不进,朝曦一个人不可能带那么多东西进山,也就是说沈斐很有可能饿到明天早上。   眼瞧着那伙计又做无用之功,先将药材倒在桌子上,检查完后捧到称上,称完又搁在药箱里,如此反复,既拖时间,效率还低,朝曦直接道,“没有次品,三两。”   那伙计不理她,耐心的检查完,发现真的没有次品,他只当是意外,一上称,好死不死三两。   伙计奇怪的瞧她一眼,没当回事,又将一个布袋打开,检查草药,都是在药台上做的,他站在里头,朝曦在外头,俩人都能看清药材,朝曦指了指中间那根,“除了这个须断了影响药效,其它都不错,一两。”   伙计狐疑的瞧了瞧她,又检查了一下药材,上称一称,果真如此,分毫不差。   “这个十五克。”   合作几次,伙计已经知道,如果直接说重量,就是药材没问题的意思,如果前面说某根某个不行,就要先捡出来,稍后再算价格。   次品价格低一些。   有了朝曦帮忙,只花了小半个时辰,便将该清算的尽数清算完,只最后一道肾蕨草的换算上出了问题,明明两斤的肾蕨草朝曦非说九两。   伙计摸着不对,上称一称,果然,相差了一斤多。   看在她前面帮了这么多忙的份上,伙计没说话,只默默帮她称了冬虫夏草。   十根左右的冬虫夏草,个个都是极品,一根一克多,卖了十两左右的白银。   比上回在别家卖的多,伙计没有欺负她。   朝曦心满意足离开,只那伙计还在疑惑,为什么两斤的肾蕨草非要说九两?   他又称了一回,还是两斤,没有错。   那哪里出错了?那女子称其它药材时那么准,不可能单单这一个失误。   伙计视线落在柜台上,发现其它药材都是干的,只有肾蕨草是新鲜的,新鲜的肾蕨草和干的肾蕨草价格不同,他稍稍换算了一下,两斤新鲜肾蕨草正好可以买九两干的肾蕨草。   换句话说,这批肾蕨草如果是晒干的情况下,正好九两。   神了神了,居然连这样都能算得出来,此人必是其中大师,伙计连忙追出去,可惜那人早已不见踪影。   ——————————   朝曦在买被子,本来只打算买两床,给那人上头盖一床,底下铺一床,两床刚好够用,不过小贩说一床三百文钱,两床六百文钱,一千文钱可以买三床。   怎么算都是三床划算,朝曦便买了三床被子,用绳子捆起来,绑在牛车上。   除了被子,她还看中了一张木椅,想把中间的掏空,给那人方便用。   小贩说两件一起买给她便宜,朝曦选了选,又选了一个躺椅,有了躺椅可以将那人时不时搬出来晒晒太阳,有益身心健康,她还买了澡巾,脸巾,澡豆,尿壶等等日用品,差不多后拉着牛回来。   赶的急,总算在天黑之前到了山脚下,朝曦将东西卸下来,牛放回去,自己提着东西上山。   那个山洞太小,牛车过不去,就连三床被子也要分开三次,还好躺椅买的是折叠的,折好和椅子一起搬回去。   朝曦来来回回三五趟,总算全部堆到了家门口,弄的自己一身灰,也没顾上,先进屋去问那人想吃什么?   前脚刚踏进去,后脚发现那人手里拿着一本画册,不是医书,是师傅的美男图,“你也喜欢看这个?”   那人放下画册,一声不吭。   朝曦习惯了,自顾自解释道,“是我师傅的,我师傅的梦想就是睡遍全天下美男,她还给美男们排了个名次。”   刚从外面回来,又搬了些东西,朝曦有些渴,倒了杯水,自然而然坐在床边,掀开画册的最后一页,指了指空白的地方继续道,“师傅说第一名颜如冠玉,貌似潘安,她笔力不够,画不出那人的半分神采。”   到现在她还记得师傅那副丢了魂的模样,她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瞧一辈子都不够,好想打断他的腿,豢养一辈子。   “那人便是如今权倾天下、独揽朝政的摄政王。” 第6章 牺牲好大   “来京城之前,师傅本来是冲着另一个人去的,那个人中了苗疆盅蛊,只有师傅能解,可师傅看中了那人的面皮,非要睡他一睡,不给睡就不救。”朝曦喝完了水,杯子搁在床边,起身去看床底下的花盆有没有被用过。   很显然,沈斐没用,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人,自尊心也强,宁愿憋着,也不会用这个。   “那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跟师傅睡了一觉,解了蛊便翻脸不认人,将师傅给带走了。”   朝曦将花瓶放回原位,还未干的花儿重新插进去,“师傅为了保护我,给了我一些银子,让我自个儿找个山头生活,等她得了空,便过来找我。”   她闲不住,又去把床底下被沈斐翻乱的书整理整理。   “刚开始她真的过来看了我一回,我以为她是来带我走的,结果她只是告诉我,她移情别恋,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摄政王,师傅喊他:“文竹,她叫那人文竹。”   沈文竹。   “真是巧啊,你们俩一个姓。”朝曦回头看他。   沈斐表情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瞧着窗外,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三年前,他去九弟的府上赴宴,恰好碰到了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姿曼妙,杨柳细腰,长的也是花枝招展,大胆到了极点,一双媚瞳肆无忌惮的打量他,从头到脚,似乎要将他看出个窟窿似的,毫不避讳。   第一次见面,便在他的酒杯里下毒,下的还不是一般的毒,是非常难解的合欢毒,毒发时日日都要行房事,否则血爆而亡。   那酒快到嘴边,妖娆女子突然‘哎呀’一声,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沈斐的酒也搁下没喝。   事后那女子又过来找他,说是后悔了,合欢毒太烈,改个温和点的……   “不提她了。”   朝曦将外头买的东西搬进来,长椅寻了个角落搁下,上面铺了一床被子,折身回去将那人打包抱起来。   昨天折腾来折腾去,还不熟,她做什么都会通知沈斐,比如给他擦澡,会是先告诉他,现在只管上手去抱,仿佛习惯了似的,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起弄去一边。   因为突然,沈斐惊了一下,手里的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本能抬了抬手臂,扶在朝曦肩上。   朝曦会心一笑,轻轻将人搁在长椅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还是潮湿的,所以朝曦走时依旧没给他穿,沈斐又光了一天身子,那被子下不着寸缕,刚将人搁在长椅上,还没来得及整理,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拉了拉被子,将他一双长腿塞进去,边边角角尽数掖在腿下,又将另外两床被子展开,准备铺在床上。   刚买回来的,理应要晒上一天才能用,不过等一天,这人就要受一天委屈,干脆不等了,直接用,明天再拿出来晒晒。   朝曦只简单拍打了一下,被子买的时候小贩挂在外头,也算被太阳晒过,不过路上灰尘多,马车来来回回,积了不少脏东西,她拍了几下拍不出灰为止,又套了被罩,这才铺在床上。   完了又一次站在沈斐身边,沈斐只瞧见了一片阴影,刚要抬头去看,人便腾空而起,被朝曦抱回床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现在干了,朝曦收回来,其它折折塞进衣柜里,只留了一套亵衣,分上下两件,给沈斐他也穿不了,朝曦很自觉,将这人的被子掀开,下衣套上,然后是上衣。   沈斐就像个大型玩偶似的,任她搬来搬去,往身上套衣裳。   两件衣裳穿的很辛苦,倒不是沈斐不配合,是他身上夹了夹板,朝曦在考虑夹板拆开夹在外头好,还是直接穿在里面?   穿在里面难度比较高,不过她忽略了一个病人的消瘦,那衣裳很容易穿了进去,衣衿系上,便算大功告成。   说起衣裳,朝曦突然想起来,她忘了给这人买衣裳,当时只想着赶紧回来,没想那么多,还好他自己的衣裳干了,否则明天还要再光一天。   朝曦从清晨到现在,离开了一个白天,这人怕是又需要上茅房了吧?   有了第一次,这次简单许多,朝曦问了他,他没吭声便是默认,直接便被朝曦抱去了茅房。   将他浑身上下里里外外处理完,朝曦开始做饭,熬药,两边一起进行。   那头黑熊秋天犯困的厉害,一天里八个时辰在睡觉,只醒四个时辰,这会儿早便睡了去,不用担心它的吃食,肯定自己解决了,需要担心的是沈斐,他讲究,没洗的果子不吃,搁在桌子上,用树叶包着,瞧着一个没动。   也就是说他已经饿了一天。   朝曦加大了火,尽量熬的快些,烧焦了一部分,端过来发现这人只吃没烧焦的部分,烧焦的一个不沾。   他还不吃肥肉,朝曦怕清粥单调,加了些肉,想熬瘦肉粥,不过里面多多少少还是会有点肥肉,全被他挑了出来,糊的部分也被他留在了碗底,一碗两只手能捧住的粥都没喝完。   就他这样的如果自己一个人留在森林,肯定活不过明天。   朝曦自己不挑,把锅里剩下的尽数喝完,洗洗将药端来,没有蛇胆汁,没上回苦,本着长痛不如短痛,沈斐很快喝完,含了蜜饯后也没睡,把朝曦捡回来搁在桌上的书拿过来,继续看了起来。   朝曦把他挑出来的肥肉搁在一个碗里,喂那条贡献了胆汁的花蛇。   左右没事,将长椅铺了铺,准备睡长椅里,昨天打地铺,沈斐受的伤太多,怕压着他,干脆把床让给他,自己委屈委屈。   买长椅也是为了自己,晚上她躺,白天将这人搬去外头,他躺。   朝曦铺好了长椅,躺上去试了试,一床新被子,一床旧被子,旧被子折一半铺在长椅上,等于两床,睡着很软,朝曦很不习惯。   她坐着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有些困意,但是那人还没有想睡的意思,便干脆不管,爬起来给这人擦脸擦手和脖子。   这人喜欢干净,两日相处下来朝曦数次抱他,喂他喝药吃饭,其它都不配合,也不阻止,全看朝曦主不主动,只有擦澡的时候会给朝曦方便。   朝曦擦脸的时候他便闭上眼,将脸迎上去,朝曦擦脖子时他便抬起下巴,自己用手固定住衣裳,让她擦。   朝曦擦手的时候他也不动,朝曦喜欢把玩他的手,修长白皙,好看死了,擦手之前一定要玩一会儿,左摸摸,右捏捏,掰开他的指尖,看他的手指缝,手心纹路,手背,都是她最喜欢的地方,偶尔用的力气大,将他弄疼了他也不吭声。   开始朝曦以为是听之任之的意思,后来才发现是她的习惯,把玩后才会给他擦手,他配合是怕朝曦不给他擦。   朝曦有时候会忘记,就像应付了事一样,随便擦擦,他便继续保持那个动作,朝曦开始不明白,后来懂了,这厮嫌她擦的不干净,要她重擦一遍。   虽说才认识了两天,不过好像认识了两年似的,沈斐很多小动作她都能明白,他不爱说话,瞧着模样沉默个十天半月都没问题,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加深对他的认识。   她有个小癖好,喜欢看这人吃惊,清晨天刚亮,外面出了些太阳,许是没事做,对环境也熟悉了不少,沈斐睡的比第一天深。   朝曦瞧见了,刚开始没打扰,自己将长椅搬到太阳下,回来时这人还没醒,她便突然掀开被子,一把将人抱起来。   这人还没睡醒,长睫毛轻轻颤抖,碎星一样的眼睛微微眯起一条细缝,被外面的太阳刺的又闭了起来,好半天才重新睁开,惯性瞧了瞧四周,环境已经大变,不是屋内,是在院里。   朝曦坐在他身后,将他朝后拉了拉,头露出躺椅外,散下他简单绑起来的长发,放在温水里洗。   “今天太阳很好,不出来晒晒可惜了。”她自己很喜欢阳光,而且被阳光晒过之后,有一股子好闻的阳光味道,她希望这人身上也是阳光的味道。   朝曦喜欢阳光,沈斐不喜欢,瞧他的皮肤便能看得出来,经常晒太阳不是这样的,过于苍白,无血色不健康的白,这人一定十分讨厌白天,是夜猫子。   果然,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盖在眼睛上,不适应这么亮,刺眼。   朝曦倒没阻止,将所有头发打湿后,捏碎了澡豆给这人抹在发上,出了些细微的泡沫,她揉了揉,又抓了抓,给这人按摩头部。   刚买的澡豆很贵,一小瓶一两白银,顶三床被子,不过好用是真的好用,还有一股子清香的味道,朝曦闻到了,胡乱抓了一把黑发搁在手里又凑近闻了闻,发现跟澡豆的味道也不完全一样,也许还有这人身上本来的味道。   他的衣服上也是,明明用的是一样的皂角,就是比她的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朝曦倒是听说过大户人家喜欢熏香,洗好的衣裳,屋里,都会燃熏香,如此一来便能长久保持香味不散,也许是这个原因,让这人从第一天到她家来,便一直是香香哒。   “对了。”朝曦想起来一件事,“你是不是认识很多字?”   其实不用问,看也能看得出来,这人一股子书卷气。   “你教我好不好?”朝曦提条件,“你教我一天,我便一天不动你。”   朝曦不是不认识字,她只是认的少,很多繁杂的字读不懂,影响她看医书,如果沈斐愿意教她,她愿意暂时不睡沈斐。 第7章 骗过自己   虽然特别想睡,睡不着心里还有些小难过,可沈斐不是随便的人,对她防备很深,晚上其实从来没睡,朝曦每次夜里起来上茅房,一歪头都能看到他睁着眼睛。   他不知道朝曦的眼睛在半夜里也能瞧得清清楚楚,只本能的盯着她,目光中有警惕还有防备。   朝曦全看在眼里,觉得师傅说的不对。   师傅说男人对身体看的一点不重要,随便一勾搭,十个九个愿意跟她上床,还有一个犹豫犹豫也上了,沈斐跟那些人完全不一样,对身体看的极重。   他只在白天睡觉,大概觉得白天有平安在,朝曦不好当着平安的面动他,他早上这么晚起床也不是睡晚了,是昨天压根没睡,早上撑不住,才睡了过去。   他还是不懂啊。   朝曦不动他,跟平安一点关系也没有,她只是希望这人心甘情愿跟她睡,心不甘情不愿之前,她是不会勉强的。   当然有可能是她平时把玩这人的手,肆无忌惮查看这人的身子,让这人想岔了,一时半会很难改变对她的看法。   日久见人心,慢慢让他看到诚意。   朝曦给他洗完了头,又用方巾擦了擦,细细一闻,似乎更香了,趁着清晨,又给他擦了擦脸和手,还有脖子,用泡了盐的水给他漱口,完了才放过他,让他小歇一会儿。   锅里用了煤烧稀饭,完全不用管,朝曦又去熬药,带平安散步,这个小兔崽子肥出了肚腩,再不运动身体虚的撑不过冬天。   熊是要冬眠的,每年这个时候朝曦便拉着熊四处跑跑,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   秋天到处都是水果,随处可见,觉得那人应该喜欢,她反正闲来无事,一边跑,一边将摘下来的水果塞进布袋里,不远的路程塞了满满一袋。   正是当季,新鲜,有时候没钱了朝曦也会背一药篓下山去卖,卖给水果铺,亦或者酒楼。   这里的水果在深山,不多见,卖的还行,只不过她不喜欢跟平常人做买卖,那些奸商总爱欺负她是女孩子,少给她钱。   而且森林是个有拿有回,不能过度索取的地方,朝曦自己吃便是,还想着赚钱就是她贪心了。   她绕着小屋跑了一圈,清理山崖上掉下来的石头,给后院的菜和草药浇水,回来的时候锅正好滚了,没有糊。   朝曦懒得炒菜,做的是蒸菜,大锅隔了一层,底下烧稀饭,上面清蒸鱼和虾还有蟹,逮到什么吃什么。   前两天下的鱼篓,将人捡回来之后一直照顾着,差点忘了,今个儿路过的时候想起来,随便刷刷搁锅里蒸。   稀饭要煮很久,还赶得上。   朝曦知道这人嘴挑,做的特别认真,放了各种调料,有些调料其实可以用草药代替,味道更好,还有价值,本以为万无一失,可怕的事来了。   这厮一如既往的嘴挑,将花椒、八角、桂皮等等尽数挑了出来,朝曦给他盛了一碗,他挑出来半碗,虾和蟹也不吃,只吃鱼,但是也不挑出来。   朝曦便懂了,他不讨厌吃虾和蟹,但是他只有一只手,不方便剥。   朝曦手脚健全,自己吃剥的极快,医者不能留指甲,但是她摸索出一种剥草药快速的法子,就是大拇指和小拇指留指甲,专门用来剥草药。   有些草药要去皮,有些专门只要皮,药草根可比虾难剥多了,大拇指和小拇指一个剥正面,一个剥方面,配合默契才能快速剥下来,也能用在剥虾上。   她这边一碗吃完了,沈斐那边一个没动,这厮瘦的只剩一把骨头,难得有个不讨厌吃的东西,朝曦也配合,剥虾剥蟹给他。   那蟹壳太硬,须得用锋利的刀才能切开,否则这人吃不到蟹腿上的肉。   朝曦想了想,取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刀,轻轻一划,那蟹壳便整个被她切开,露出里面的蟹肉来。   对于一个大夫来说,除了望闻问切,开刀也是必须的,很早以前便有扁鹊大师开创先例,行开胸探心术,还取得了成功,后人争相模仿,朝曦也跟着师祖学了几招。   师傅偷懒,不想教她的时候便把她送到师祖那,师祖瞧她天赋高,教的尽心尽力,朝曦学到了不少东西。   她这人死心眼,别人也喜欢拿师傅好?还是师祖好?的问题逗她,无论问多少遍,都是师傅好,久而久之师祖便不再喜欢她,说她是白眼狼,喂不熟,无论对她再好,在她眼里始终师傅好。   朝曦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别人问,她本能就是回答师傅,也许是师傅将她从乱葬岗带回来,从小一把屎,一把尿把她拉扯大,虽然从她记事开始便一直在等师傅。   三岁时师傅将她丢给了隔壁,五岁时给了她些银子,叫她自个儿找个客栈歇息,八岁时将她丢在山上,告诉她采齐了书上的一百种草药,才会有人接她。   她曾给她起名叫朝曦,实际上每次都叫她小拖油瓶,即便这样,朝曦还是喜欢她,愿意等她,一等等了三年。   师傅固然不负责任,但她学会了很多本领也是真的,大多数东西不能兼容,就像钱仲阳只看孩童,扁鹊的开胸法,祝由术从心开始治疗,是三种医术,可朝曦皆会。   不敢说一方大师,精还是精的。   ———————————   上午蒸的海鲜,晓得了这人不吃花椒、八角、桂皮等等调料,下午朝曦干脆没加,结果这厮吃的更少了。   他也不说哪里做的不好,好吃就多吃,不好吃就少吃,没有指教,没有抱怨,甚至一声不吭,让朝曦十分为难,不知道晚上该不该加回来。   一天吃三顿海鲜也不好,海鲜性寒,吃多了虚,不过海鲜里面也有很多营养,是不可或缺的食物。   朝曦想了想,用药去了寒性,晚上又蒸了一锅,用回那些调料,沈斐照样全部捡出来,有朝曦剥虾剥蟹,吃的跟早上一样多。   说明他喜欢吃海鲜,还喜欢用料蒸过的海鲜,但是会把料全部挑出来,眼神贼好,一个没挑错。   朝曦又摸出来他一个喜好,他特别喜欢吃剥了壳的虾,如果没剥,他一个都不会动,剥好了他才会吃。   他也知道剥虾麻烦,从来没要求过,朝曦愿意剥他便吃,朝曦不愿意剥,他便不吃。   这人本就挑食,住了几天,每天换着花样做饭,只发现了他一个爱好,如果做的不合口味,他连半碗都吃不下,朝曦几乎眼瞧着他瘦下去,就这么一个爱好,怎么舍得不满足他,况且虾跟其它海鲜不一样,多多益善。   现在是秋天,已经过了虾的季节,全都躲在深处,不好抓,基本下三四个鱼篓,才能抓出一盘来。   怕他经常吃,出问题,还是配了些副药在里头,吃的时候一时爽,喝药的时候火葬场。   药和药一起很容易相冲,朝曦格外注意,不至于相冲,但是会让味道更苦,尤其是中和了之后,沈斐再老成也喝不下去。   朝曦发现他没有按时喝药,是在他住进来的第六天。   自从那天提了教书的事后,这人为了保住身体,表面没说话,实际上等同于默认,每次朝曦拿着书去找他,他都会认真解释,字的含义,字的组成,字怎么念的,就像无所不能似的,书上所有字他都认得。   朝曦开始沉浸在读书中没有注意,好长时间之后才发觉不对,这厮讲这么仔细不是真的细心,是不想喝药。   那药拖了又拖,都快凉透了,凉透的药是不能喝的,第二遍加热的药会蒸发一些,变少,他便是这样,投机取巧想少喝几口。   也是够拼的,朝曦都不忍心拆穿他,但是药是个大事,关系到他的身体,朝曦从此不再喝药的点上过去找他,天大地大也要等他喝完药再说。   沈斐似乎发现了,知道逃不过去,开始想别的法子,一边看书,一边趁自己不注意,偷偷灌自己几口,再吃一颗蜜饯,就这样将自己骗了过去,还一连骗了几天。   朝曦全程围观,不禁佩服不已。 第8章 就抱一下   住一起十天后,朝曦发现了一个细节,平时喜欢将床整个占去的沈斐开始靠着墙睡。   那床不大不小,他睡中间刚好只够他一个人睡,旁人挤都挤不上来,但是他一让开身子,登时空出一个人那么大的位儿,正好够朝曦躺下。   朝曦琢磨着他什么意思?   是老躺一个地方,不舒服?还是说原来一直防备着她,不敢睡,最近才开始睡熟,半夜闹床,所以每次朝曦上茅房,都看到他偏在一边?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沈斐终于被她的诚意打动,愿意接纳她,主动让一半床给她。   他自己腿脚不方便,除非故意挪动,否则半夜闹床什么的根本不成立。   可好端端的,她也没做什么?这人怎么突然就接受她了?   朝曦怕自己想岔了,非但没有跟沈斐更进一步,反而关系越发恶劣,所以没动,依旧睡她的长椅上,早上天气好的时候将人搬出来,晒晒太阳。   这人很不喜欢阳光,找各种理由不去,比如有一天早上,朝曦意外发现他比自己起来的还早,半躺在床上看书。   外面太阳刺眼,看书对眼睛不好,朝曦又不愿意打扰他难得的兴致,不让他看,便准备等他看完了再抱去外面。   沈斐这一看,看了一上午,错过了早晨的太阳,中午的太烈,真去晒会直接将人晒黑,沈斐舍得,她也不舍得。   本以为一大早看书只是意外,谁知接下来几天也是如此,朝曦便懂了,这人抗拒晒太阳。   晒太阳代表着健康,即便他再抗拒,朝曦还是会将人弄出来,顶多允许他挣扎挣扎,然后连人带被子一起抱去院里。   她喜欢在院里给这人擦手擦脸,偶尔闲了给他洗洗头,衣裳换下来洗掉,这人就像个布娃娃,从头到尾任由她折腾来折腾去,也不说话,弄的朝曦心痒难耐,十分想现在就将人用了得了,免得每天惦记着。   她仔细想了想沈斐预留床位的意思,后知后觉醒悟,可能就是她连续十天什么都没做,所以这人才对她放松了警惕,决定慢慢接纳她。   给她留床位就是个好兆头,当然不乏试探她的意思,如果朝曦真动了心思,他又会像个河蚌似的,将自己关的更严,所以朝曦忍了忍没动他。   每天照旧喂养,擦洗,把尿,反正这厮上上下下,前前后后,该看的,不该看的,她全都看过,没有遗憾了。   朝曦身为大夫,以身作则,生活十分规律,五六更起床,烧饭熬药,趁这段时间揪着平安的耳朵,将熊带去森林里散步,然后找些食物回来,有平安的,也有朝曦的,更有沈斐的。   平安喜欢大鱼大肉,越是肥美的越喜欢,沈斐喜欢吃清淡的,最好是水煮的,朝曦不挑食,什么都可以,跟着平安吃行,跟着沈斐吃也行。   大清早的,平安非要吃孢子肉,它自己逮的,熊是夜间动物,自从跟了朝曦之后,变成了白间动物,可偶尔还是会开个荤,夜间勤快一下抓抓孢子,兔子之类的小动物。   处理起来非常麻烦,朝曦果断选了煮虾煮蟹。   平安登时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在地上滚来滚去,打扰朝曦做饭。   朝曦不管,它便跑去找沈斐。   开始朝曦十分担心它伤害沈斐,因为平安是个大醋坛子。   朝曦毕竟是大夫,除了给人看病,还会给一些动物也看病,算是不忘本分,每次她这边刚将养好伤的小动物放了,转头就被平安血盆大口直接吞下,朝曦瞪它一眼,它便不情不愿吐出来,然后好像自己受了委屈似的,用屁股对着朝曦,需要朝曦哄哄,说尽好话,保证只有它一只熊,这熊才‘勉强’原谅她。   孩子气十足,也任性十足,但是它有个缺点,给好吃的就是娘,所以朝曦才会掏了鸟蛋给沈斐,让他收买平安。   还是担心它伤害沈斐,在沈斐身上放了一种它最讨厌的草药,只要闻到那个味道,它便落荒而逃,如此根本没办法伤害沈斐。   虽然这样做有些伤熊的心,但是没办法,毕竟在它眼里,除了朝曦之外其他全是食物,多留一手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当然她在的时候还是会将草药收起来,给沈斐擦洗干净,身上没有那种味道,试探性的让平安接受沈斐,记住他身上原本的味道。   这个过程肯定是漫长的,没有几个月完成不了,所以平安陡一下跑去找沈斐,朝曦本能以为它是要动手伤人,毕竟她做了让熊吃醋的事,只顾着沈斐,没顾着它。   熊其实不笨,什么都知道,也记仇的很,谁知那大熊嗷的一嗓子趴在沈斐的躺椅旁边,大熊掌拨弄了一下沈斐的胳膊。   沈斐十分配合,抬起修长白皙的手,揉了揉大熊的脑袋,大熊顺势躺倒,露出脆弱的脖子。   这是对他十分放心的意思,平安只对朝曦一个人做过这么毫无防备的动作,其他人和动物,想都别想,沈斐居然可以?   朝曦手里拿着锅铲,急急奔来的动作一顿。   沈斐不咸不淡瞥了她一眼,又继续撸熊。   熊十分享受,两只大熊掌拨了拨沈斐的手,指导他撸自己,要左一点,右一点,下面也不能放过,嗯嗯,这里很舒服,多来两下……   偶尔沈斐累了,那手收回来,大熊又拽过去,要他继续撸,沈斐膝盖上放着书,躺在院里的阴凉处,有一下没一下的撸熊,熊也懒洋洋躺在他身边,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舒服的冒泡。   一人一熊竟十分和谐。   这下倒轮到朝曦吃醋了,平安从来没这么过,这才几天而已,已经被别人勾搭上了,没出息的货。   这事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朝曦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问沈斐他也不一定会说,只能将好奇心压下。   不过这样一来也好,朝曦可以安心放他俩在一起,自己一个人上山采药,亦或者回村开店,有两天没回村里,总担心有人找她治病,结果没找到人,反倒耽搁了病情。   等这人身体再好一点,将他抱下山,搁在身边照顾,至于平安,时不时上山看看它便是。   熊是要冬眠的,如今已是深秋,离寒冬也就两三个月而已。   是时候让它大吃大喝积累脂肪和肌肉,然后加大跑步的力度,顺便给它逮些鱼,让它撑过这个冬天。   沈斐也要买些衣裳,用来过冬,朝曦算了算银子,果然还是不够,该去采些草药填补她的小仓库了。   她脑海里一晃而过想起两年前看到的人参,十七个年头,太小了她没采,用了红绳标记起来,另外在旁边种了些动物十分讨厌植物,这颗人参便不会被其它动物吃掉。   系红绳有两个说法,第一是告诉别人自己捷足先登,第二是栓住人参,传说人参会跑,不管是不是真的,朝曦都有样学样,将红绳系上了,不知道两年过去,这颗人参还在不在?   野的东西长势极好,瞧着比种的粗,应该能买些好价钱,给这人买身好的衣裳。   朝曦喂饱了一大一小,开始着手上山,留平安照顾沈斐,她运气不错,惦记的那颗人参没被别人取走,也没有动物吃,好好的藏在角落,被她采走了。   取人参是细活,每一根须须都不能断,这个过程朝曦花了两个多时辰,加上上山和下山的时间,傍晚才回来。   简单吃了饭,琢磨着给这人擦擦澡,顺便量量身子,上回量的尺码忘了,这回重新量。   擦澡的时候这人十分配合,次数多了,已经没有开始那么扭捏,大大方方任由朝曦将他翻过来,再翻过去,擦他不方便见人的地方。   不过朝曦敏锐的注意到一件事,这人身上多了些青紫的痕迹,还不是一个两个,是很多,两个膝盖都磕红了,有一只破了皮,这人也一声不吭。   朝曦摸了摸,想问,半响沉默下来,山里只有他们三个,除了她就是这人和平安打的,平安那么信任他,不可能打他,那只有一个可能。   他自己弄的。   什么情况下把自己弄成这样?伤痕累累,跟遭了家暴似的,朝曦十分怀疑,是不是她半夜梦游,将这人拖出来打了一顿,再好好的放回去?   朝曦闲来无事,每天都会给他擦澡,身上什么情况,比他自己都了解,昨个儿还没瞧见伤痕,所以肯定是她今天走之后留下的,怎么留的便不清楚了。   有机会要好好查查,现在只当没看见,擦完给他抹些药,套上中衣搁在床上,依旧还是床中间,她还没有跟这人抢床的想法,怕压着他。   半夜朝曦起床上茅房,发现这人位置又变了,从中间变成了墙角,那么大个缩在墙角瞧着还挺委屈。   朝曦想了想,轻轻跪在床上,伸手小心翼翼进了被子,碰到这人肌肤的时候这人微微一颤。   果然没睡,虽然眼睛闭着,但是呼吸不像睡着时一样,他睡着时胸膛一起一伏,极其规律。   “放心吧,不动你。”   朝曦在他耳边小声说话,“就抱一下。”   她说抱一下,果然就是抱一下,将人抱回中间,重新盖上被子,然后打个哈欠回自己的长椅上睡。   动静刚消失,床上那人便睁开眼,歪头无声瞧了瞧她。   黑乎乎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第9章 少一个人   住一起十五天后,朝曦发现这人身上的伤痕更多,已经从膝盖,腿上,蔓延到身上,有时胳膊上也有伤,手心里尽是擦碰出来的细小伤口,就像被人从地上拖拽了一般,只那张脸完好无损,其它差不多都沦陷了。   到底怎么回事?   朝曦越发怀疑是不是她半夜睡觉梦游,将这人拖出来打了一顿,家暴了他?   可她没有梦游啊,有时候撑着一夜没睡,第二天晚上回来,这人身上又添了新伤。   朝曦仔细观察了一下,觉得应该就是她走的这段时间弄的,严刑逼供平安,平安只会嗷嗷的叫唤,一点有营养的东西也问不出来。   她还发现一个问题,如果她留在家里,这人身上便不会添新伤,可她一走,那伤又回来了。   一个只能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人,在什么情况下能把自己伤成这样?   想一直盯着,奈何有心无力,她毕竟是村里唯一的大夫,自从打出名声之后,附近村落里的人也会过来找她看病。   如果一直待在山上,有病危的人送过来,发现她不在,反而会耽搁病情,弄不好就是间接害死人,所以山下的小铺还是要时不时过去看看。   幸好沈斐争气,在她不知不觉中收买了平安,省了她不少功夫。   一人一熊相处无事,朝曦才能放心大胆的让他俩呆一起,自己出门上山采药,下山给村里的人治病,谷中,山上,和村里三边跑。   现在被沈斐这事扰的,她山上山下都处理不好,总是分心,说好给这人买衣裳也一拖再拖,拖的这人以为她故意的,就是不想给他买衣裳,想看他果着身体。   虽然确实有这个想法,但更多的是最近城里官兵排查的实在是严,查这个查那个,很多人莫名其妙被抓了进去。   朝曦想避开他们,去更远的其它城里买衣裳,这样一来最少两天一夜,所以她有些犹豫。   两天一夜回来,这人也该饿死了,就算没有饿死,身上的伤没人处理,又添新伤,万一再发个烧,人说没就没了。   朝曦想来想去,决定先将他身上的伤痕问题解决了再弄其它的,她特意空了一天,告诉附近村民说她上山采药,可能过两天才能回来。   在山谷里又告诉沈斐,说她山下有事,中午不回来,晚上才能回来,如此假装离开,实际上藏在暗处,瞧一瞧沈斐在她不在的时候都干了什么?   有没有背着她偷偷做什么事?要不然怎么会将自己弄得这么狼狈?   当然也有可能是意外,亦或者别人弄的,这个山谷朝曦能发现,说不准别人也发现了,然后进来瞧见沈斐,一时色性大发……   朝曦连忙回去,推说出了汗,突然想洗澡,她径自去烧水,烧完又说不想洗了。   烧好的水总不能浪费吧,朝曦问他要不要洗?   这人自然不会拒绝,相处大半个月,朝曦已经对他十分了解,只要是跟洗澡、干净沾边的东西,绝对没有任何意见。   即便有意见,他也不会说,任由朝曦摆弄,但是洗澡这事是非常心甘情愿,乃至主动配合。   朝曦去兑水,一大锅热水,两桶凉水,摸着温度正好,刚走过来,这人便主动抬起手臂,方便朝曦抱他。   朝曦先将人抱在长椅上,在长椅上给人脱衣裳,然后拿了一块大浴巾,浸湿盖在这人身上,省得冻出毛病。   接下来就简单多了,朝曦给这人搓澡,顺便仔细观察一下,这痕迹到底是云雨过后留下的,还是挨揍留下的?   也许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这人已经被别人强了。   万一是她师傅找来,随随便便就能将平安和沈斐迷晕,然后这样这样,那样那样。   师傅最喜欢貌美的男子,沈斐到了她手里,怎么可能完好无损。   大意了。   如果真是她师傅,沈斐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身上的伤痕怎么来的,还以为是她弄的,人在她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知道了也无可奈何,所以一直沉默。   这个大黑锅登时便盖在了朝曦脑袋上,朝曦有苦说不出。   她瞧了瞧沈斐,这人喜欢洗澡,自尊心又特别强,每次朝曦给他搓背,都将脑袋扭去一边,不看也不说话,倒是方便了朝曦,有空观察他身上的痕迹。   看着不像云雨过后留下的,也不像挨揍,倒像磕磕碰碰。   人在撞到桌子,或者床的时候磕着碰着,留下的青痕。   怕看错,将这人翻了一面,趴在长椅上,这个姿势沈斐瞧不见她在做什么,腿又没有知觉,朝曦捏捏摁摁,这人完全不知情。   她已经十分确定,就是磕磕碰碰留下的痕迹,怎么能磕成这样?这厮有受虐癖吗?   朝曦给他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搓一遍之后浇上清水,完了擦干换上干净的衣物,塞进被子里。   自己收拾收拾将地上多余的水拖出去,完了告诉这人,她要走了,晚上回来,饿了吃抽屉里留的饼,平安会自己找吃的,不用管它。   跟平时一样,没有回应,没有挽留,那人甚至连看都不看她一眼,自顾自拿了一本书,单手掀开,找到上回做的记号,安静陷入枕头里。   朝曦早已习惯,换了一双外出的鞋,感觉到屋外有些潮湿,预计要下雨,干脆拿了一把雨伞,一个人找了个很好的藏身地方,在树上,被树叶挡住,不仔细看根本认不出是她。   也就平安鼻子贼灵,不知道怎么地闻到了她的气味,追着过来,在底下晃树。   它有五百多斤,力气极大,朝曦那树被它晃的摇摇欲坠。   “平安。”   屋内突然响起男人的声音,沙哑磁性,熟悉又陌生,是沈斐。   他在叫平安。   平安听到了,犹豫了一下,放弃摇树,屁颠屁颠过去,趴在窗户上,直立起来两米多高的大个险些将窗户挡了,朝曦微微站起才能从缝隙里瞧见屋里的情况。   沈斐掀开角落里的被子,露出一个盖着手帕的碗,里面有一些肉块和鸡蛋,是早上朝曦做的,亲手端给他,什么时候藏的朝曦竟然没发现。   那人端出来,搁在窗台上,示意平安吃,平安也不意外,低头拱了起来。   沈斐目光难得温柔,修长白皙的手放在大熊的脑袋上,细细揉了揉,一人一熊越发和谐。   原来如此,难怪平安居然会接纳他,原来这厮一直偷偷喂它。   说起来这个弱点还是朝曦告诉他的,没想到他这么会利用,已经跟平安交了好。   朝曦又等了等,碗只有那么点大,也就够平安一口的,相当于一个零嘴吧,吃完伸手去掀沈斐的被子,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很显然,并没有。   这只大熊失望的垂下脑袋,沈斐手臂下滑,挠了挠它的下巴,它又转眼好了起来,不要脸的将那只手抓住,搁在嘴里啃。   自然不是真啃,只是虚虚咬一下,代表亲近的意思,平时朝曦在院里晒个衣裳什么的,这厮也会过来捣乱,抱住她的腿,啃她的脚腕。   它那么大一只,被它抱住腿一时半会儿休想出来,但是朝曦有绝招,弹它脑门一下就能松掌,没想到这招也被沈斐学会,依样画葫芦弹在平安脑门上,平安嗷的一声倒在地上,四脚朝天,太肥了,半天起不来。   沈斐半倚在窗台上,一头黑发自肩后滑落,长长的睫毛垂下,眼角弯弯,笑成了一条细缝。   他居然笑了,笑起来真好看。   说起来他宁愿多花功夫偷藏食物喂平安,跟平安玩的那么开心,都不愿意跟她多说一句话,朝曦要好好反省反省自己了,是不是她平时太直接,惹的这人讨厌?   说来也是,他是她威胁而来,又每日觊觎他的身体,如果是朝曦,朝曦也会讨厌那个人,大不了以后少出现一些,不碍他的眼。   日久见人心,朝曦不急。   她看的差不多,正准备下来,突然发现沈斐掀开被子,一点一点挪动自己的腿,朝床边坐去。   ???   他想做什么?   朝曦又耐心的等了等,沈斐已经将自己的双腿搬离下床,挂在床边,他似乎想站下来,赤着脚,单手扶住桌子,刚撑起身子,人便倒了下来。   在意料之中,他身上的伤太多,下半身没有知觉,又断了一只手,胸前肋骨也裂了三根,才大半个月而已,好的没那么快。   不过他有毅力,坚持爬起来,又摔,再爬,还摔,还爬,如此反复,竟然让他走到了厨房。   他又扶着墙边的架子,勉强撑到了屋檐下,累的满头大汗,身上也狼狈不堪,独自在屋檐下坐了一会儿,又坚持自己回去,拍了拍身上的灰,重新躺回床上。   原来他浑身伤痕是这样弄出来的,不是朝曦梦游家暴他,也不是别人进来强了他,是他自己不甘心腿瘸,坚持站起来,趁她不在时自己训练。   亏的朝曦担心了好一阵子,一直以为他出事了,既然这事真相大白,朝曦也放心了,安心做自己的事。   第二天一大早,沈斐收到了一件礼物,是一个三角形支架,做的很稳,可以让他撑着练习走路。   桌上放着做好的饭菜,用碗倒扣着,洗脸水搁在床边的凳子上,他伸手便能摸到,里面一片抹布,轻轻随着水波转动,冒着热气,还是温的。   一切都跟以前一样,什么都准备的好好的,又似乎不一样。   少了一个人? 第10章 已经两天   沈斐用打了竹板的左手撸起袖子,再搬动身子,靠在床边,探手去抓水里的抹布,拧干后擦在脸上。   一只手不太方便,他擦的很慢,身上有些伤,只要动作稍大便会微微的疼,那人昨天没回来,也没给他擦药。   平时她都会准时在晚饭前回来,做好饭,给他擦身子,顺便抹些药,昨天他看书到凌晨,蜡烛燃尽了,那人也没换,他便睡了过去,也不知那人什么时候回来,又什么时候离开,他竟一点知觉都没有。   她好像没有点灯。   他睡眠一向浅,如果有人点灯,早该醒了。   屋里一股子怪异的香味,闻着懒洋洋想睡觉,沈斐躺回床上,探手将窗户推开,屋外已然大晴,太阳早便出来,算算时间,该是辰时。   起晚了?   他垂下眼睑,撑起上半身,将靠得很近的水盆推了推,双脚搭在床边,单手掀开碗,瞧了瞧里面的饭菜。   是他最近唯一一个能吃得下去的虾,自从摔伤了身子,体虚,吃不下油腻的东西,越是清淡越喜欢,但是水煮虾有腥味,加了香料之后味是变好了,可那料掺杂在虾里头,很难清除,沈斐每次都要挑半天。   不知不觉又挑了大半柱香,饭菜已处于温凉状态,等他吃完,喝药的时候一摸碗沿,早便凉了个透底。   如果是平时朝曦在的时候,不等他有什么反应,那人便会主动将碗撤下来,热过之后再端过来。   什么事这么急?饭都来不及吃就走了?   那饭菜明显没动过,虾也没剥,不像那人平时的作风。   沈斐将药喝了,碗搁在床头柜上,从枕头下拿了一本书,翻开昨天看的那页,继续看了起来。   不厚的一本书,昨天已经看了大半,只剩下小半本,如果是平时,不到三个时辰便看完了,今个儿竟莫名烦躁,那书一整天也只看了三五页。   他将三脚架拉过来,握在手里,陡然使力撑住自己的身体,才刚走了一步,便整个人摔了一跤,拉住三脚架才慢慢站起来。   这架子做的牢,也足够细心,每一节竹子上都绑了绳子,好方便他握,所以他摔下来后可以很快站起来,继续练。   说起来奇怪,今个儿除了朝曦不在,平安竟然也不在,不知道都去做了什么?   ————————————   朝曦正带着平安打猎,快冬天了,蠢熊要冬眠,大雪之前必须把它从五百斤喂到六百斤,否则冬天没有食物,朝曦又穷,平安饭量也大,让她供养那是不可能的。   熊不一定要冬眠,冬眠是因为冬天没有食物,抓捕猎物也麻烦,它喜欢吃鱼,大冬天下水捞鱼身上的毛如果一直不干,很容易生病冻死,所以大多数熊都选择冬眠。   朝曦也选择让这厮冬眠,可以少烦两个月,平安只在最冷的时候冬眠,一般在大雪前后,其它时候还是尽量保持活跃,努力抓捕食物,活到下一季。   它每次冬眠朝曦时不时会过来看看它,还活着吗?有时候闲了,撬开厚冰网些鱼上来,倒在它的洞里,这厮醒了就能吃,也有时候腰包充足,去外头买一笼回来,总归一周过去看它一次,倒也不麻烦。   麻烦的是大雪到来之前,要带它到处打猎,鞋不知道踩坏了几双,泥里来,风里去,脏的不能见人,还要连续这样很久,叫她天天洗不现实,朝曦便干脆跟平安睡一个地方,昨天没回去,早上做好饭简单扒拉了一点,又去了。   山里来回跑麻烦,按照往年的情况,朝曦一般带着平安一直走,三五天不回来,到处找地方睡,就地解决吃喝,如此还快一些,毕竟这附近是平安的领地,没有大型动物,抓小型的一天也抓不了多少,不如直接跑出平安的领地,出去抓一只大的,够平安吃两三天。   一到这个季节,平安唯一的任务就变成了吃,不停的吃,一只大型野猪三五百斤,就算它不停的吃,也能吃上两天,这段时间可以回去歇息歇息。   不过森林里一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野猪排在熊和老虎的前面,自然是有它的原因,总体来说不离强壮,膘肥,加上凶猛,遇到它很麻烦,就跟火油似的,一旦斗上不死不休,尤其是公猪。   朝曦很幸运碰到了野猪,很不幸是头公猪,她与平安协力,利用地形和工具,勉强将那头猪宰了,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平安身上尽是细小的伤口,是跟野猪厮杀时被那头猪用獠牙顶的,发了疯似的,朝曦的迷·药都不管用。   朝曦后背也受了伤,刀子捅进去,还没来得及收回来,便被那头猪拖着跑了一段路,后背磨在地上,生疼生疼。   他俩处理了那头猪,能吃的吃掉,吃不掉的砍几根树枝,做一个架子,让平安拖着回来。   朝曦腿也受了些伤,走不快,时不时还要坐下来歇息,闲着无聊时便拿出一根棍子,削削磨磨,做一个拐杖。   这拐杖她用不长,准备给沈斐用,所以做的格外用心,回来的路上不着急,朝曦顺便采了些药,明早晒晒拿去卖掉。   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沈斐又没吃中饭和晚饭,药也没喝,怕吵醒他,朝曦照例点了香,那香对人无害,只能加深人的睡眠。   床头柜里有一瓶擦伤药,朝曦拿出来对着镜子给自己擦了擦,平安在门外等的着急,打开门探头想进来。   它身子太大,卡在了半路上,又拼了命想进来,挤的门框咯咯作响,朝曦连忙过去,将它推了出去,这头大熊险些把她的门框拆下来。   朝曦在院里给它抹伤,长的口子包扎起来,不长的干脆不理,用温水洗了洗,送这头熊去歇息。   她自己明天要下山一趟,所以洗了洗澡,换了身衣裳,弄干净后才进屋歇息。   第二天一大早爬起来,做饭洗漱,将锅和小灶一起端进来,里面燃了煤,只要沈斐在火快熄的时候夹一块新煤丢进去,可以烧一整天。   锅里的水架的多,够烧,上头放了俩蒸笼,里面有馒头有菜还有药,一起蒸的全是药味,也管不了那么多,够他一天三顿,三碗药就是。   这是朝曦昨天晚上琢磨一夜想出来的法子,还可以,如果能弄个轮椅更好,这人就可以自己坐着轮椅到处去看看。   尿壶床底下有,上茅房有三角架,既然能自己练习到屋檐下,辛苦些去茅房自然也可以,不用她怎么操心。   当然轮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让他活动起来更方便,偶尔躺累了起来坐坐,瞧瞧外面的风景,有利于养病。   朝曦临走前拿了两馒头,里面夹些菜,一个嘴里吃,一个用油纸包起来,搁在药篓里,饿了吃。   平安送她到山谷出口,目送她离开。她也没空道别,要忙着赚钱。   她现在基本属于两边跑,一天给人看病,赚取银两,攒钱买轮椅,一天帮平安捕猎,她只是个大夫,怎么跟个男人似的,捕猎这种活都做了?   当初想做的时候只觉得她应该可以胜任,带着不确定和疑问,真做起来发现也没什么,也就第一年的时候不懂,仓促了些,让平安断断续续醒来三四次,大冬天不得已出去捕猎,天寒地冻,动物们被压在雪下,非常不好逮,历经两年竟也习惯了。   腿上还有伤,背上的伤也没好,这么急着出山看诊除了要给沈斐买轮椅之外,还是为了躲沈斐,怕她老是出现刺激到这人。   总归在沈斐眼里,她是恶人,恶人该有点自知之明,少讨人嫌,也许以后这人会看在她还算识趣的份上,对她的回忆没那么糟糕。   ———————————   沈斐跟昨天一样,辰时才醒,又在屋里闻到了那股子诡异的香味,打开窗户散了散气息,那股子味道才淡下去。   他歪头瞧了瞧,今个儿准备的比昨天齐全,搬了炉子在他床边,中间放了个板凳,只要他坐在板凳上,挪挪身子就能过去。   沈斐洗了洗手,有些费劲的将饭菜端出来,吃完喝完又将饭菜放回去,只留了一碗药慢慢喝。   蜜饯抽屉里有,打开发现蜜饯旁边的擦伤药被人动过。   这药是朝曦看他身上尽是擦伤准备的,平时都是她给他抹,昨天不在,沈斐自己抹,用完将药膏搁在最角落,现在变成了中间位置,盖子也盖的匆忙。   这里除了他只有朝曦和平安,平安拧不动,不是他动的,明显是朝曦。   这人受伤了?   沈斐单手拿起挂在抽屉鼻环上的铁夹,夹住一块煤,放在炉子里烧。   他起的晚,炉子险些熄了火。   这个炉准备的当真是好,可以一直烧,保温到天黑,药也准备了三碗,预计着她晚上回来。   一天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稍稍找些事做,不留神便过去了。   天色渐渐转黑,沈斐举起手,让袖子尽数滑下,露出整个手臂来。   他的手好看,手臂也好看,修长白皙,线条优美,玉一般,微微发着光。   沈斐盯了一会儿,又将手臂收了回来,塞进被子里,目光挪去窗外,神色若有所思。   已经两天没擦澡了。 第11章 做就是了   朝曦什么都考虑到了,吃的喝的,上茅房,唯独一样,偏偏这一样是他最重视的,一天不洗澡感觉身上就像有一万只蚂蚁在爬一般,难受的紧。   他可以两天不吃不喝,不上茅房,不能两天不洗澡。   沈斐细细数着日子,第三天,第四天,他实在忍不住,等了一夜,只等那人回来。   朝曦是清晨才回来的,偷偷摸摸,像做贼一样,尽量不发出声音,轻手轻脚打开门进来,去拿抽屉里的擦伤药,平安在外头等着她,它又受伤了,疼的厉害,耐心全无,像小孩子一样乱发脾气,一脑袋撞在门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朝曦连忙过去哄了哄它,把它赶去院外,平安委屈又疼,抱着她的腿不让她走,朝曦没办法,坐在原地揉了揉它的脖子,舒服的熊忘了疼痛,险些在她怀里睡着。   朝曦趁机去拿擦伤药,抽屉打开,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眼角突然扫到擦伤药攥在一只白玉的手里。   这瓶擦伤药用了很多药材,朝曦亲手熬制,效果极好,因为材料难寻,暂时就这一瓶,担心自己带走后这人没得擦,所以每次都用竹签挑一点装在另一个小瓶子里,只偶尔平安的伤口大了,用的比较多,就比如这次,用完了,所以回去取。   朝曦自己也需要,她伸手想从沈斐手里拿出来,手刚碰到瓶子,瓶子居然自己往后退了退。   朝曦一时没反应过来,又去拿,那瓶子又退了退。   ???   她抬头看了一眼,才发现不是瓶子往后退,是这人没睡,手攥着瓶子往后退了退。   “你醒了?”朝曦有些尴尬。   她回来之后第一时间将香点燃,没想到这人还是被平安吵醒了。   那人摇摇头,一双碎星一般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看。   朝曦想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她在山里鬼混,浑身弄的脏兮兮的,衣裳被野兽划开一个大口子,还没来得及缝,还有一些细缝,是穿梭在森林中被树枝刮的,时不时能听到撕拉一声,那是她衣裳破裂的声音。   这衣裳穿的有些久,专门用来上山采药和帮平安打猎用的,缝缝补补,全是布丁,脸上也没好到哪里去,风里来雨里去,黑了不少,还凭空添了一些小细伤口,一定很丑,所以这人才会摇头。   “我一夜没睡。”   这是沈斐第一次主动跟她说话,朝曦一时愣住,“怎么了?”   “在等你。”   ???   “等我干嘛?”朝曦想歪了,难道几天没出现,这人想她了?   “我四天没洗澡了。”   “……”   就知道不是想她。   朝曦认命一样从他手里抢回擦伤药,“等我一会儿,先给平安抹个药。”   沈斐最有耐心,静静躺在床上,没说话,目送她离开。   他的床上有一扇窗户,离他很近,伸手便能摸到,沈斐推开窗户,一眼瞧见院里的朝曦,耐心的给大黑熊擦药。   那药先用竹板刮在手背上,再一点一点抹在平安身上,平安疼的厉害,满地打滚躲朝曦的手,被朝曦揪着耳朵摁在地上,粗鲁的将药上完,简单用纱布包扎了一下,将这头熊赶走。   累了一夜,这头熊确实撑不住,摇摇晃晃喝醉酒似的,勉强回到它自己的窝,朝曦不放心它,跟在它后头,眼瞧着它睡下了才回来,正打算去烧水,又听那人说话。   “先睡吧,洗澡不急。”   那声音实在好听,珠玉碰撞似的,朝曦很喜欢骗他多说说话,有时候明明书上的字她认识,也骗这人说不认识,叫他细细解释。   他每次解释完会问她,听懂了吗?   没有,你再讲一遍。   于是讲了一遍又一遍,这人不想喝药,故意拖着时间,便宜了朝曦,那好听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在她耳边响起,宛如听了一场小曲,婉转灵动。   “没事,都早上了。”平时这时候朝曦都在做饭熬药,完了收拾好自己,下山开铺,趁着没人,可以多睡一会儿,“我自己也要洗洗。”   她身上才是最脏的,这个样子就算沈斐愿意让她洗,她也不会洗,怕弄脏他,这人最是干净,浑身上下都是香香哒。   她烧了两锅水,加一个小壶,当初打算长住,盖的时候考虑的多,弄的齐全,一大一小两个灶锅,还有一个熬药的炉,这两天给沈斐保温菜用的就是炉,熬药的炉不用管,烧的是煤,她只管顾好灶锅便是。   用柴火烧的水很容易滚,朝曦又烧了烧,把水烧得滚烫一些,可以多兑一些凉水。   差不多后弄了小半桶热水出来,再兑上凉水,成一桶,自己拿去一边洗,洗之前不忘给锅里也加点水,继续烧。   灶底下有几根大的柴火,还能顶一会儿,朝曦洗澡快,在院子里洗。   没办法,屋子小,天也亮了,她倒是不介意在屋里洗,怕沈斐想歪,觉得她浪荡。   她在院里洗,沈斐一样能瞧见,那窗户大开,只要他微微歪头,便能将朝曦所有动作尽收眼底。   若是旁人或许就看了,也就沈斐伸手将窗户关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等朝曦洗完。   窗户是关上了,可动静依旧从外头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不断,似乎有人举起水瓢舀水,从肩上倒下去。   虽看不见,可却想的出来。   朝曦身形消瘦高挑,比寻常女子高了许多,轻轻松松就能抱起他,说明身体强壮,有些武功底子,穿了衣裳显瘦,脱了……身上必然是有些肌肉的。   沈斐莫名有些烦躁,拿了本书静静看了一会儿,心中情绪才有所收敛。   朝曦已经洗完澡回来,头发也洗了,随便用块方巾裹着,身上套了件干净的衣裳,穿的随意,衣襟大开。   这人与野兽生活久了,根本没把自己当成柔弱的女孩子,洗澡换衣裳等等需要避嫌的地方也像不知道似的,从来没避过。   她接触的人太少,不是山上的野兽,便是她的患者,需要对她坦露一些身体部位,所以她看别人,也如同看一本书似的,淡定异常,还能凑过去摸摸捏捏,丝毫没有半点羞涩。   实在不像个女孩子。   “我洗好了,你准备准备,我给你洗。”朝曦撸起袖子,出去提水。   沈斐依言掀开被子,解开衣衿,从身上脱下来,他下半身不能动,只能脱上半身,里面没穿衣物,拨开衣摆,整具身子便坦露无疑。   朝曦回来时瞧见他光着身子,也没意外,习以为常一般,将长椅搬出来,被子抱去一边,让这人躺在躺椅上洗。   洗的过程非常顺利,这人配合无比,朝曦看还有一点水,干脆将他头发也洗了,一身清爽抱上床。   能明显看出洗完澡的人心情很好,眼中闪着神采,朝曦知道他喜欢洗澡,没想到这么喜欢,以后要是把他惹生气了,抱出来洗一洗,说不定脾气就没了。   木制的躺椅湿了,最少一天一夜干不了,地上也尽是水,不能打地铺,也睡不了躺椅,朝曦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吃完饭下山睡,第二,跟这人挤一张床。   如果是平时朝曦肯定下山,今个儿突然不想走,沈斐心情这么好,说不定可以做些什么,跟他拉进拉进关系。   朝曦将躺椅搬到院内晒,屋里的地拖一下,因为这人身体虚弱,洗澡从来不在外头,让他在屋里洗,事后收拾起来麻烦,朝曦花了两柱香的时间搞定,将床上的人往里头搬搬,自己睡在床边。   床不大,勉强够两个人睡,虽然没有刻意接近,不过俩人还是离的很近,近到朝曦能清晰的闻到他身上那股子好闻的香味。   是用了无数材料研制而成,工艺极其复杂的澡豆香味,还有他身上本来的熏香味,混杂在一起,说不出到底什么味,反正好闻就是喽。   朝曦难得睡的很香,饭菜蒸好的时候还没醒,本来只打算小眯一会儿,谁料躺下了就不想起来,迷迷糊糊感觉有人趴在她身上,带着清香的凉发扫到她脸上,将她吵醒。   朝曦睁开眼瞧了瞧,沈斐撑在她身上,极力去够抽屉鼻环上挂的铁夹,他想靠这个把炉子下的吹风口关上。   吹风口一关,火就会小,烧的没那么快,可以多蒸些时间。   这人似乎不想打扰她睡觉,自己一个人费劲活动,那只白皙的手伸出,只指尖勉强碰到铁夹,朝曦也伸出手,十分轻松的将铁夹抽出来,递给沈斐。   沈斐低头看了一眼,又冷漠扭回来,拿了铁夹去关吹风口。   不是手接触,没那么灵活,这个简单的动作他花了很长时间,以至于朝曦可以从下至上悠哉观察他。   这人当真得天独厚,这个角度看他依旧好看的宛如水中月,镜中花,说没就没的虚幻感觉。   谪仙一般,带着仙气。   啪!   卡在上头的铁板终于掉了下来,这人想将铁夹挂回抽屉鼻环上,奈何碰到了跟刚刚一样的问题,手不够长,他只能压低了身子,离朝曦很近很近,近到能听到他的呼吸声。   朝曦从他手里夺过来,顺手挂了回去,“以后这种活交给我吧。”   她明明躺在床边,离抽屉鼻环很近,离炉子更近,自己拿铁夹将炉子吹风口关起来便是,还非要接把手递给沈斐,明显是想看他因为不方便,来回在她身上蹭。   沈斐默不作声,只将身子撑高了,重新躺回床里。   朝曦自觉无趣,起床去将饭菜端出来,锅清掉,熬药,拿来碗筷摆好,刚准备叫这人吃饭,这人先开口说话。   “你最近……”他上下打量了朝曦一眼,“是不是故意躲着我?”   被他看出来了?   朝曦不承认,“没有,快冬天了,平安要冬眠,我要赶在下雪之前把它从五百斤喂到六百斤。”   “其实没必要躲着我。”沈斐那双眼点漆似墨,仿佛能将她看透一样,直指她的内心,“你不欠我的,我们是公平交易,我想活命,你……”   他没说完,意思大家都懂。   朝曦想要他的身体,他知道,还特意这么说,简直等于暗示。   告诉朝曦这是一场交易,她给这人治病,这人的身子便是她的,她可以随意观看,把玩,这是理所应当的,她该得到的报酬,沈斐该给的。   说白了就一个意思,以后她不用顾及这人的想法,想对他做什么,做便是了。 第12章 一份报酬   明明不喜欢,还这样说,所求不小啊。   莫不是怕她又跟前两天似的,几天不回来,所以解除她的心结,让她留在身边给他擦澡?   有这个可能,这人为了洗澡都能跟她低头,一夜没睡只为了等她,从来没两句话,今个儿突然说了这么多,不像他平时的作风,肯定有别的想法。   八成是为了洗澡。   他那么爱干净,既然能为了洗澡改变这么多,自然也能为了洗澡指点她。   让她不必纠结,不必避开,跟平常一样便是。   “其实就算你不说,我也会给你治腿。”除了有爱干净的原因之外,沈斐还想用自己的清白换朝曦给他治腿。   朝曦不是第一次给人治病,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过,很多人看不起女孩子,她有时候会穿男装,以男儿身行医,遇到些大胆的女子,不由分说便将衣裳脱了,想用清白抵医药钱,和沈斐现在的做法类似。   沈斐比较婉转,只提醒,没点名,但是这东西就像圈里的潜规则,大家都懂。   “你下半身瘫痪,一点感觉都没有,便是神医也无能为力,怎么就知道我能治好你?”朝曦很好奇。   这人是脊髓受了损,等同于瘫痪,几乎不可逆转,要瘫一辈子,治愈的可能性很小,只能用药缓解,不至于恶化,想根治是不可能的。   “我看了你的书,每一本都看了。”沈斐从枕头下拿出其中一本,“这种针灸手法闻所未闻,如果书上说的是真的,那你就是唯一一个能治好我的人。”   这套针法即便被别人得了去,想练成也几乎不可能,要求太高,条件很难达成。   “书上有,我也不一定会啊。”朝曦苦笑,“当初师傅嫌我累赘,很多东西都没教我。”   那书上写的字有几个朝曦还不认识,都是沈斐教的。好在里面也有图案和穴位,她看这些勉强能对上字,断断续续十几年,最近才将那本书完全吃透。   “你会。”沈斐肯定道,“我见过你用在平安身上。”   平安按照实际年龄来说还不到成年,顶多算是少年,它在少年时期无论身高,体重还是力量都跟成年熊相差无几,除了朝曦特殊的饲养方法之外,还有九气针法的功劳。   九气针法逆天改命,打通了它的各项经脉,让它毫无阻碍的快速成长。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在成长的过程中身体里都会产生各种毒素和病菌,被她清出来之后平安才能在六七年的岁数下与别人十年的黑熊相提并论。   朝曦无意间提起过,平安是在还小的情况下被她救了回来,过了两年之后想走,结果发现太胖,出不去。   黑熊三岁左右会被母熊赶出去自己捕猎,只能捕猎小型动物,它一定是在遇到大型动物时才受的伤,斗不过大型动物,说明它最多不超过四岁,四岁加上来山谷的三年,年龄很容易推算出来,平安今年七岁左右。   “书上说的九气针法便是九鸣针法吧?”沈斐没听说过九气针法,但是听说过九鸣针法,两者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用的时候尾针轻鸣,一针一鸣,是为九鸣,此针法难得一见,我曾经从一女子口中得知,需要从小训练,不听,不看,不想,没有杂念之人才能练成。”   那针下的地方跟别的针法不一样,一不小心非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害了人,所以下针之人必须听觉,视觉,感觉都极其敏感,还要心无旁骛,一心一意才能完成。   别的他不知道,但晨曦晚上从来不点蜡烛,照样能看的清清楚楚,除了天赋异禀之外,便只有从小苦练,适应了黑暗,才能行走如白天,吃饭喝水、捡药晒药半点阻碍也无。   朝曦每天都站在很高的树上眺望,偶尔坐着发呆,如果所料不差,是在练视力和听力。   她就是那个从小学习九鸣针法,听觉、视觉、感觉都远超常人的九鸣针法传人。   “可我不知道什么九鸣针法啊。”朝曦实话实话,“师傅只教了我几种小破针法。”   “小破针法?”沈斐好看的眉头渐渐蹙紧。   朝曦十分想给他抚平,“是啊,大伤用大破针法,中伤用中破针法,小伤用小破针法,反正就几种小破针法,师傅说三岁小孩都会,我要是不会连三岁小孩都不如。”   她摊开了说,“师傅从小就说我是天底下最笨的小孩,天赋差,领悟性差,文不成,武也不成,都是半吊子,将来就是个庸医,搁村里给人瞧瞧小病小伤还好,出了村就是祸害别人。”   沈斐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黯了黯,声音依旧好听,语气却有几分失落,“你真的不会?”   朝曦摇摇头,又点点头,过后意识到不对,再度摇头。   她变化太快,沈斐理解不了,磁性沙哑的嗓音柔声问,“怎么了?”   朝曦干脆直说,“我确实不会什么九气针法,也不会九鸣针法,不过师傅教了我一种绝破针法,专治疑难杂症,重伤快死了也用这套。”   当初学的时候很多不懂,问师傅,师傅只说这个要靠悟性,别人教不得,没办法,朝曦只能自己摸索,在受伤的动物身上实验,在平安身上实验,也在她自己身上实验。   那针法跟沈斐说的九鸣针法有些相像,又不一样,她能听到,旁人听不到,她开始也怀疑过是不是九鸣针法,因为那本书朝曦也看过,但是师傅说狗屁的九鸣针法,你出去问问别个,谁听见了?   朝曦傻乎乎的跑去问别人,听到了吗?   自然是没有的,她只好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当它是绝破针法,就是破烂针法的意思,每次旁人问她施展的什么针法,她都不好意思开口。   “虽然不确定绝破针法有多厉害,但是治好你的腿应该有几分希望。”朝曦真诚的看着他,“我不骗你,只有三成把握,每一针都有风险,一不小心非但治不好,还会毁了你其它部位,间接害死你,你确定要做吗?”   真要做的话等于将命交给她,随时有死亡或者瘫痪蔓延的情况,不做他还可以瘫着活下去,三五十年没问题。   正常人都会懂得衡量,选择不冒险,沈斐怎么选,朝曦猜不到。   这就是一场赌局,赌的是沈斐的命。   沈斐低垂下眼,狭长的睫毛跟着扇下,投出一片倒影,就像一副水墨画一般,陡然静止,好半响这人才亲启薄唇,吐出几个字,“我相信你。”   简简单单四个字,登时便让朝曦膨胀起来,有种想为他遮风挡雨,无偿替他治腿的想法。   当然只是想想,毕竟她觊觎了这人很久,沈斐给她的报酬就是她想要的。   在这一年之内,这人的身体都属于她,她想怎么看怎么看,想怎么把玩怎么把玩。   但是一年后,这人也许就会走,一旦他的腿治好,肯定恨她入骨,转过头差人杀了她,因为她看到了这人最虚弱、狼狈的一面。   这人非富即贵,他有这个能力,朝曦知道,但她还是选择继续下去,谁让这人长的太好看,无论是这张脸,还是这副身子,她都不想放过。   总算明白为什么师傅那么爱美男,她说即便死在美男手里,那也是幸福的。   朝曦也做一回死鬼,死在沈斐这朵君子兰之下。   她开始筹备施针的条件,将自己藏了很久的银针取出来,像抚摸宝贝似的,一根一根擦拭。   朝曦的世界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是多彩的,她的眼睛里只看得到药材,只有这些银针,术刀,和各类毒物陪着她。   对于旁人来说很漂亮的五彩蝴蝶,朝曦想的只是如何顺着它的纹理,将它拆卸,又不破坏它的所有器官?   小时候大家都喜欢抓些小鸟啊,蝉啊,养在家里,朝曦想的依旧还是将它们拆卸,收藏在匣子里。   如果施针失败,这人要么瘫痪更加严重,蔓延到腰以上,以后行动更加不方便,吃吃喝喝都需要她照顾,要么就是出现生命危险,静静死去。   两种结果对朝曦来说都不坏,第一种,养活的三五十年,这人自尊心这般强,伤成这样,他宁愿待在山沟里一辈子不出去,也不愿意被别人瞧见,倒是便宜了朝曦。   第二种,他死后朝曦可以将他拆卸,收藏在匣子里,她最喜欢沈斐的眼睛,觊觎好久。   其实有点担心挖出来不好看了,算了算了还是不挖了,整个保存起来,泡在特殊的药水里,可保他尸身不腐,亦或者抹上特殊的药材,让他躺在床上一辈子。   朝曦有一百种处理他尸体的法子,纠结选哪一种而已。   当然也有可能这人瘫痪治好,麻溜的跑了。   朝曦擦针的手一顿,考虑要不要来点意外?   她回头瞧了一眼沈斐,这人还不知道她的想法,安静坐在床上,背靠在厚厚的枕头里,几乎半个身子陷进去。   这人真瘦啊,锁骨都可以养鱼了,轻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似的,叫她担心了好久,每天晚上把窗户关上,就怕他突然羽化成仙,不见了。   活的固然有种种顾虑,但是死了肯定没有活的好看,算了算了,还是让他好好的活着吧。 第13章 找你的吗   朝曦擦好了针,还需准备应急的东西,比如说出现意外,这人快嗝屁了,口里含着人参片,可以养气。   她还要将自己用不上的草药换成能用上的,熬一锅药,在他需要的时候灌下去,另外去抓一种蛇,叫脆骨蛇,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蛇,只在大山深处出现。   这种蛇异常神奇,受到惊吓,亦或者触碰,骨头会断掉,身体成一节一节的,但是将它们搁在一起,它们又会自己接上,是断骨疗伤的圣药。   不好抓,朝曦只在进来的时候抓过一次,那时候山谷里没有人类,一片安静,那蛇挂在树上,自在晒着太阳,她突然出现,吓着了蛇,蛇骨啪啪几声掉成了七节,后又在地上接成一个,被朝曦抓住,养了一段时间。   这种蛇娇气无比,虽然她养的尽心尽力,不过还是死了,尸体被朝曦磨成粉,喂后来受伤的平安,因为那时候平安伤的比较重,一点没剩全被它吃完了。   再想去抓几乎不太可能,这种蛇很怕人,只要有人生存过的地方,它便会搬移,在这里三年,大大小小,角角落落朝曦都翻过,依旧没找到,她不死心,打算再去找找。   临走前有些依恋的赖在床上,把玩沈斐的手,自从在这人身边睡了一觉之后,还谈了心,关系好像拉进了,这人也始终躺在床里,留下大片的空位,诱惑朝曦一样,让她赖着不想走。   想一想以后这人可能会死,是冰凉凉的,摸着不再热乎,身子也会僵硬,便想着趁有空多过把手瘾。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拿了一把剪刀,给这人剪指甲,那好看的手被她握着,玩偶似的,任她摆布,拉过来剪剪这边,转过去修修那边,沈斐一动不动,全程配合,手软软的,叫朝曦捏的发红。   这双手实在好看,好想砍下来收藏。   朝曦属于游医,到处走,到处安置新家,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将这人全部留下的话她带不走,最多只能收藏他一两个部位。   比如说这双手,亦或者眼睛,其实全部都想要,但他太大了,背着到处走不现实,除非将他的内脏去了,身子空的,很轻才能背着天涯海角乱跑。   但这样有一个问题,肯定要在他身上开个口子。   开在哪好呢?   最好是方便取内脏的地方,表面又不会留疤,这样的位置实在是少,朝曦目光落在他两腿之间……   再抬头瞧瞧这人的脸,觉得不太合适,这人还没死呢,她便想着怎样处理他的尸体,跟诅咒没啥两样。   往好的方向想,这人的腿治好了,一年之内被她感动,愿意跟她白头偕老,共度一生,岂不更美?   如果一年还打动不了他,说明他俩不合适,别了也正常,朝曦不强求,她只是为一个风华正茂、俊美无双的人也许会死而感到惋惜。   反正以后绝对碰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也没人安安静静坐着,像个谪仙似的,任由她把玩他的身体,一声不吭,仿佛就是她的一样,她玩的理直气壮,比这人还像主人,可以随意操控这具身体。   一想到以后玩不到了,心中登时生出一股子悲凉气息,仿佛从胸膛里溢出来一般,叫沈斐都感觉到了。   犹豫了一下,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抬起,虚虚附在朝曦头顶,没落下,只墙上倒影出两个相依相偎的影子。   朝曦半趴在他怀里,他伸手抚摸朝曦的头顶。   朝曦抬头的时候那只手已经撤了回来,重新塞进被子里,叫她错过一场好戏。   “你这两天什么都不要做,好好养着身体,调整心态,等我准备妥当后再给你施针。”朝曦看了看天色,“今天还要进城一趟,晚上才能回来,饭在锅里,药不要忘了喝,我先走了。”   她只简单交代了一下,便将自己不需要的药材背上,准备进城换掉,换成需要的。   今天去的有点晚,回来的可能也会晚一点,平安被她打发进森林里自己捕猎了,就在附近,不让它走远,一般是没有危险的。   沈斐也许就剩下几天时间,朝曦想多陪陪他,她山下医馆不顾,平安也不管,全心全意将所有精力投在沈斐身上。   换药很顺利,毕竟她收藏的都是好药,用精品药换稍微次点的药,人家自然愿意,还换的高高兴兴,招呼她下次再来。   铺子还是上回卖冬虫夏草的铺子,伙计认识她,给她补贴了一些银子,还想招她进铺子当大夫,每月拿丰厚月例,待遇非常好。   朝曦没肯,她不想拘束在一个地方,如果不是师傅让她等着,或许她早便离开,去了其它街坊城区学习医术和经验,争取做个不那么庸的庸医。   意外多得了些银子,细细一数竟有十多两,这笔钱她自己用不着,唯一的用途就是给沈斐买些辅件。   譬如轮椅或者衣裳。   冬天了,他如果有机会活着,这些东西肯定需要,可他若是死了,这些东西准备了也没用,还浪费钱。   朝曦想了想,还是去看了看轮椅,有很多种,笨重的,轻巧的,贵的,便宜的,各式各样,本来只打算看看,价格合适再买,结果想着推那人到处走走的画面,没忍住还是买了。   花去了九两,轮椅是真的贵,花完有点心疼钱。   朝曦又到处看了看,补齐家里缺的东西,一不小心走到了一家成衣铺门口,脑子里还没个想法,腿已经迈了进去。   店家太聪明,油嘴滑舌,将衣裳说的天花乱坠,朝曦初出茅庐不是对手,很快招架不住掏出腰包买了一身淡青色的男装,没由来就是觉得适合那人,虽然花了不少银子,将上回卖冬虫夏草得来的钱也用了,不过还是觉得值,只要那人穿着好看。   朝曦出城门时遇到一个麻烦,她前面不远处有个女子,因为买了一身男装,被看守的官兵抓了去,无论那女子怎么解释,说是给未婚夫买的,那些官兵也不听,执意要将她带走。   一个弱女子,吓的大喊大叫,惹来不少人围观,朝曦连忙趁乱后退离开,回到卖衣裳的店家,找掌柜退了男装,想了想换成了布,白色绸缎,红色枫叶图案,格外艳丽,是女子穿的,如此那些官兵便不会盯上她。   至于轮椅,她是大夫,铺里经常接待腿脚不方便的病人,这是给病人坐的,这种轮椅不分男女,倒是没人注意,放她离开。   朝曦松了一口气,她当初想过去其它远些的城买衣裳,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不想在沈斐最需要人陪的时候远走两天,让他一个人待在山里,没有食物,没有人说话,安安静静,等死一样。   所以朝曦选择了冒险,还好这些人只查关于男人的用品,不查女子的,如果她的布料买的是男子的,二话不说也会将她带走。   朝曦现在才懂,那日在村里刘大娘道,一群官兵什么话都不说,进来便搜东西,原来搜的不是东西,是人,一个男人。   所有跟男人有关的东西都被他们带走了,有可疑目标也会被他们关押起来。   比如方才那个买男装的女子,好好一个女孩子,突然买男装,说是给未婚夫,关键她的未婚夫也不在这里,自然惹人怀疑。   朝曦是因为背篓里有药,又来来回回几趟进城,唯一的女大夫,几率很小,官兵认出了她,她买轮椅没什么毛病,所以才没怀疑,否则这会儿朝曦也会在大牢里度过。   还好还好,过了那一关。   朝曦推着轮椅往回走,没回村,直接扛上了山,轮椅有些大,部分入口进不去,朝曦不得不将凹凸不平的山洞铲平,险险将轮椅拉了进去。   平安已经抓完了猎物,吃的饱饱的,躺在山洞入口不远处等她,一瞧见她,又是大片及胸的杂草倒下,这厮扑了过来。   朝曦微微一让,叫它扑到了轮椅上,不知磕到了哪?疼的嗷嗷直叫。   朝曦也不管它,过来瞧了瞧轮椅,还好,五百多斤的黑熊没将它压弯,店家是实在人,质量不错。   朝曦推了轮椅到门口,没先给沈斐看,反倒空手打开门进去,二话不说掀开沈斐的被子,将他整个人打横抱出来。   沈斐又在看书,有了上回的教训,这回提前防着她,书没掉,不过人还是本能的伸出完好的那只手,圈住朝曦,怕摔。   朝曦面上不显,心里其实有些高兴,她喜欢沈斐依赖她,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逼的,反正依赖她,她便开心。   “今天我看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了。”轮椅的脚边搁了一个药篓,里面有一匹布,“我本来也买了男装,还好事先替换了,否则今个儿你便见不到我了。”   “沈斐。”朝曦认真问他,“那些人是来找你的吗?” 第14章 是咸的啊   朝曦第一次见他时便知道这人非富即贵,有可能是个富家公子,没想到来头这么大,惊动官兵到处搜他的行踪,许是怕人伤害到他,行动一直保密,亦或者他身份尊贵,不方便透漏给人。   如果不是今儿凑巧碰到一个买男装的女子被抓,或许她还没反应过来,只以为在找什么东西,原来不是找东西,是在找这个人。   就是她面前这个,平时一声不吭,自尊心很强,任由她把玩身体的人。   “跟我没关系。”沈斐在看书,眼皮都没动一下,淡然回答。   那些个医书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却看的津津有味,将朝曦压底箱的书都看完了。   朝曦怕他无聊,医诊不要钱,可以用书来抵账,尤其是那种老书,医书,只要有,朝曦看了觉得合适,说不定还会倒找回钱,有些即便不看病,家里有书也过来找她换钱。   朝曦的书越来越多,堆满了整个书架,她没时间看,全是沈斐看的。   朝曦知道他在找什么?他在找能医好他的书,按照书上的说法对自己实验,趁朝曦不在的时候撑起身子练习便是看了书照做的。   有用是有用,不过沈斐不是单纯腿瘸,他还断了三根肋骨,现在活动其实对他恢复没什么好处。   朝曦尊重他,加上不能时刻在他身边看着,他坚持要练习也拦不住,又是背着她做的,没奈何只能给他做个三脚架,省得他没有东西借力,磕的身上全是青痕。   “真的不是找你?”不知道为什么,朝曦就是有种感觉,就是找这个人,只有他配得上让这么多人大动干戈,一寸一寸搜查,半个月过去,排查非但没有半点减轻,反而更严。   就像找不到他誓不罢休一般,将天翻个窟窿也要找到他。   他在这个隐秘山谷,除了朝曦无人得知,即便有人搜查,也找不到入口,隐藏的太深,又被绿藤掩盖,除非有人将偌大的凤凰山每一处都翻遍。   这边是西面,悬崖那边,除了杂草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安置的地方,不会有人细查这边,所以找到他的可能性为零,正因为这样,外面才会继续搜查,因为没找到。   就他们那个规模,除了这个山谷朝曦想不到还有哪里可以藏人?而且藏的这般严密,这么久都没被人搜到。   可如果真的是来找他,为什么他不承认?   是为了腿吗?   因为只有她能治好他的腿,所以他选择留下来?   沈斐终于放下书,抬头瞧了她一眼,“你为什么觉得是我?”   因为只有你藏在山谷里,没有被找到。   朝曦张嘴想说,半响憋在了心里,“可能是我多心了。”   让沈斐承认那人是他有什么好处?只会让那些人将沈斐接走,然后俩人再也见不了面。   相处大半个月,其实有些习惯这人每天在床上等着她,特别喜欢那种一打开门屋里有个人躺着,然后用好听的声音问候,“回来了?”   只那一句便让朝曦心被填满,暖洋洋的,一天的疲惫瞬间全无,精精神神的给这人做饭,熬药,擦身子,伺候他睡觉,一点不觉得累。   “草药都准备妥了,明天去找脆骨蛇。”   朝曦将轮椅连同人一起,搬进屋里。   她养的是熊,平安即便小时候也有一两百斤,又比较黏人,她去哪,它便跟到哪,出去的时候好说,回来的时候死活不肯走,又不能将它丢下,没办法只能拖着,抱着,一路弄回来。   长此以往,再加上喜欢锻炼,习武,不仅胳膊上有肌肉,肚子上还有腹肌,抱一个沈斐简直毫无压力,轻轻松松,上山下山一个来回都没问题,他再重也没有熊重。   朝曦将人重新抱回床上,布料搁在桌边,草药整理整理塞进随身携带的药箱里,人迫不及待掀开被子,跟着挤进被窝。   沈斐躺了一天,也就她回来后稍稍出来了一小会儿,被窝里被他的体温暖得热乎乎的,稍微伸展手脚,还能碰到他温热的身体,只裹了一层薄衣,隔着料子,被朝曦占了一把便宜。   “脆骨蛇稀有,不好找,你这腿可能还要再拖几天。”左右沈斐腰以下没有知觉,她稍微摸摸,这人也不知道,不过朝曦不喜欢偷偷摸摸,她要光明正大。   “总是躺着血液循环不好,影响腿部发育,你又断了三根肋骨和左手,不方便起来活动,我给你做个推拿吧。”朝曦将被子拉开,身子一扭,坐在他腿上,“中医推拿按的是穴位,对你有好处。”   不过太累了,她偷懒,不想按,偶尔来一把还行,经常来手指头都能摁变形,尤其是沈斐这种情况,没有知觉,她要使出双倍的劲。   沈斐是半躺着的,背后垫了很高的垫子,朝曦取下两个垫子,让他的身子矮一下,再往下一拉,直接平躺在床上。   宽松的衣摆因为动作大了,短了一截,露出他一双长腿来,朝曦抬起他的双腿,将衣摆整理好,被子盖到膝盖处,人坐在他腿上,先给他按摩膝盖上下,摁一次,问一次,“有感觉没?”   她不是单纯按摩,是想试探沈斐的腿对多大力道有感觉,还是说完全没反应,彻底废了?   施针前要试针,目的就是为了试探他对疼痛的感知,就当提前做了。   沈斐轻轻摇头。   朝曦加大力道,“现在呢?”   他还是摇头。   朝曦再度加大力道,“还没有吗?”   沈斐先是蹙眉,半响后点了点头,“有一点……”   朝曦一喜,“有感觉说明还没有完全瘫痪,有痊愈的可能。”   “只有一点。”沈斐被她的情绪带动,声音里难得有了丝波动,点漆似墨的瞳孔里倒映出朝曦的影子。   “总比没有好。”   朝曦就着这个力道将他两条腿按遍,又给他翻了一面,从背后按,委实有些累人,朝曦出了汗,顺着额头滴落在沈斐背上。   沈斐感觉到了,转头看她,被朝曦摁回枕头上。   “马上就好了,别乱动。”   这人便当真不乱动,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任由朝曦给他按腿,完完全全将自己交给朝曦。   他这个样子,腰以下完全没有知觉,朝曦即便对他动手动脚他都不知道,他也当真放心,真敢将自己交给一个觊觎他的人手里。   朝曦整套动作做完,累的往旁边一倒,“不行了,累死我了。”   将全部力气集中在手指上,朝曦整只手从手腕到指头,全都在轻微发抖。   原来没这么做是对的,光是想想便觉得会很累,果然如此。   沈斐还趴在枕头上,不知道从哪摸来一方手帕,给朝曦擦汗。   那手帕朝曦记得,是他第一天来的时候给他脱衣裳,从袖子里掉了出来,轻飘飘飞去床底下,过了好几天朝曦才发现,捡出来一闻,一股子香味。   这东西肯定不是她的,这么好的丝绸,还带着香味,八成是沈斐的,果然那手绢打开一看,底下用小字绣了个‘斐’字。   朝曦抽空洗洗,继续给他用。   现在他用这方丝帕给她擦汗,动作轻柔,白瓷一般的指头偶尔会碰到她的额头,凉凉的,很舒服。   往日都是她把玩这手,这手被迫随着她的动作摆出各种手势,今个儿主动附在她额头上,给她擦汗,朝曦登时便觉得所有的汗水和累都是值得的,没有白努力,沈斐跟她又拉进了一点关系。   他还是不善表达,擦了汗便将手收了回来,俩人一个躺,一个趴,安安静静一句话不说。   朝曦知道他翻身困难,刚刚只顾着自己,没给他翻,所以这人只能一直保持这个动作,她坐起身,将这人整个翻过去,正面躺着,摆正,头发尽数抽出来,搁在枕头外。   沈斐不再回避,眼睛一直盯着她看,朝曦也在看着他。   这人长的委实好看,好看到毫无瑕疵,连这么个能让人原形毕露的躺姿都这般完美,是翩翩公子无疑。   朝曦没忍住,用还没反应过来,略带抽筋的手点在这人额头上。   沈斐微微抬头,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狭长的睫毛本能颤了颤,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展翅欲飞。   朝曦连忙捂住,沈斐更不明所以,他眨眨眼,朝曦手心一痒,像被猫抓了一把似的。   “沈斐。”朝曦拱了拱身子,整个人压在沈斐胸口,忘了他身上的伤,沈斐也没吭声,任她压着。   朝曦想了想爬起来,半撑起身子,一点一点凑近,进到离沈斐只有一指的距离,“你的眼睛真好看。”   像一片星空似的,广阔无垠,包罗万象,有亮光,有干净,还有一汪秋水。   “我能舔一下吗?”   没等他同意,已经动起了手,欺负他瘫了下半身,又断了一只手,绑了竹板,无法弯曲,唯一一只完好的手压在膝盖下,将他牢牢控制住。   “就一下,很快的。”   朝曦手摁住他的脑袋,两只大拇指固定住他的上下眼皮,让他无法闭上眼睛,人矮下身子,轻轻舔了一下黑黝黝的眼球。   微亮的黑瞳登时湿润起来,朝曦放开他时,这人眨了眨,有泪珠从里面滑落,再睁开时眼睛微微发红,带着雾气。   “是咸的。”   不知是眼泪的原因,还是本来如此,那味道是咸的。 第15章 好无奈啊   “沈斐。”朝曦声音里有些不知所措,又有些兴奋,“我舔了你的眼睛……”   她从小就跟旁人不一样,喜欢的东西特别想尝尝味道,师傅的眼睛也很好看,朝曦想舔,被师傅打发去干了最脏最累的活,小两年没原谅她。   曾经隔壁也有个眼睛特别好看的男孩,她提出要求,那男孩骂她变态,往后看见她就躲,再也没跟她来往过。   朝曦很后悔,觉得碰到了他们的禁忌,自那以后再也没提过相同的要求,今儿不知道怎么回事,竟跟沈斐说了,还做了,这人会不会讨厌她?   沈斐脸上表情依旧,许是有些疼,被朝曦舔过的那只眼睛还在流泪,含了一汪秋水一般,水水的,另一只完好无损,点漆似墨的瞳孔幽幽看她。   朝曦能舔到,除了这人确实不方便之外,还有他的配合,只小小挣扎了一把,轻而易举被朝曦摁住,凑过去完成了壮举。   沈斐是第一个让她实践的人,还没有生气,朝曦满足了。就像得到了糖果的孩子,好想现在背着沈斐上山绕一圈回来,将自己发现的宝贝尽数分享给他,不过今天已经很晚了,明天再说。   轮椅已经买到,可以带着他四处跑跑,到处看看,改善一下心情。   其实还是有些担心他会生气,即便没有生气也会不舒服,所以朝曦利用了他的弱点,给他洗澡。   很早朝曦就发现了,只要给他洗澡,这人一整天心情都是美美哒,尤其是早上,刚洗完头,洗完澡,躺在院子里懒洋洋的,时不时用那好听的声音喊她,“朝曦……”   朝曦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就像恬静的小溪缓缓流淌,大自然谱成的曲,玉石碰撞的声音,尾音微微上翘,磁性又沙哑。   当然他不会经常喊,除非出现意外,比如说风太大,将院里挂着的衣裳吹到地上,喊朝曦过来捡一捡,又或者突然下雨了,喊朝曦过来抱他。   通常会犹豫很久,不怎么想麻烦朝曦,结果越拖雨下的越大,这人浑身上下被淋湿,不舒服到了极点才会喊朝曦。   做了适得其反的功,非但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比如等小雨停下来,可以不用麻烦朝曦,结果等来了浑身上下被朝曦调戏一顿。   淋了雨容易生寒,朝曦的做法是先给人衣裳扒光,擦干了身子烧来热水,好好洗一顿再塞进被窝,湿发包起来,将人拖到床边,细细擦拭。   沈斐一动不动任她折腾,朝曦会趁着擦发的功夫把玩他的耳朵,薄薄的一层,耳垂软软的,也有时候抬高他的脑袋,手从颈后伸进他衣裳里,给他抓痒。   沈斐十分能忍痒,但他躺的久了,背后一片都是淡淡的红色,就跟人坐的久了,屁股发麻发痒一样,沈斐也会,通常他都自己忍着。   朝曦有次睡觉,胳膊被压在身下,醒来时又麻又痒,由此发现沈斐后背的情况,闲着没事便给他抓抓。   她每抓一个地方便问沈斐,这里痒不痒?那里痒不痒?开始沈斐不怎么回话,时间长了放下防备和戒心,用磁性好听的声音轻轻告诉她,“痒……”   像羽毛拂过一般,沈斐的声音一定被仙子吻过。   朝曦十分喜欢听他说话,但是很可惜,这人不怎么喜欢说话,他把那副好嗓子藏起来,不让朝曦听,可他越是这样,朝曦便越想听,想着法子逼他说话。   比如平时锅里的饭好了,朝曦假装不知道,离的远,沈斐靠自己一时半会过不去,没办法只能喊她,“朝曦……”   “朝曦……”   “朝曦……”   声音好听到爆,说起来朝曦还没听过他的笑声,上回平安将他逗笑,只弯了眼角,没有笑出声,用这副嗓子笑,一定也很好听。   她没有听过,便想着法子想听,比如挠沈斐痒痒,沈斐特别耐痒,一声不吭,全程忍了下来,朝曦只好换个法子,给他讲笑话,她自己笑话讲的很烂,沈斐更没有理由笑,不过他会仔细听着。   他这人实在内敛,看着书,听人说话,不知道的还以为左耳进,右耳出,完全没听进去,只偶尔朝曦自己忘记了,他居然还能记得清清楚楚。   朝曦出去买菜,说不小心多给了小贩两文钱,下回她再去买菜,沈斐提醒她,别再给错钱了。   听着倒像揶揄,虽然是取笑的意思,不过总归不再跟刚开始似的,朝曦说十句,他能回一句都算不错,现在会主动找朝曦说话,晚上想上茅房,也不会自己憋着,知道喊朝曦了。   他喜欢吃海鲜,海鲜特别容易拉肚子,白天吃的爽,晚上憋的难受,翻来覆去睡不着,朝曦听到了动静,起来一看,这人捂着肚子,表情痛苦。   他原来会干脆憋到早上,也有时候实在憋不住想自己起来,没有灯,腿脚又不方便,理所当然砰的一声摔倒,颇有些狼狈的趴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   他这个样子,如果摔去了,周围没有借力的东西,根本不用想着起来,因为根本起不来。   大半夜的,朝曦如果没听到动静没扶他起来,他也一声不吭,就这么趴到第二天,把自己冻出伤风感冒,半个身子因为保持几个时辰不动,发红发肿,小半天才能缓过劲。   他老是做出这种事,因为不想麻烦朝曦,委屈自己,结果反倒麻烦的更多,下雨把自己淋湿,朝曦要给他全身洗一遍,其实喊朝曦过来,将他抱进屋里就能解决。   上茅房也是,把自己冻出伤风感冒朝曦要伺候他好几天,还要给他换药,药和药容易相冲,为了他的身体,朝曦药下的十分谨慎,需要花不少心思,其实只要他在想上茅房的时候喊朝曦一声就可以了,没那么麻烦,他非把事情弄的很麻烦。   朝曦如果半夜不在,他就自己点蜡烛,扶住三脚架去上茅房,朝曦在,不想吵醒朝曦,所以憋着,不点灯,结果弄成这样,被朝曦像数落小孩子似的说了几次,终于老实了,知道有事就喊朝曦,不会拖着。   其实朝曦不讨厌给他做事,甚至有些喜欢,是沈斐自己过不去心中那道坎,不愿意求人罢了,非得给他挑明了,说几遍他才老实,这点比平安还难搞定,平安可以骂,可以揪耳朵,这人只能无奈一遍一遍念叨,念叨的自己都烦了,他才会改。   其实还是不想麻烦朝曦,即便朝曦说过了,他该忍还是会忍,实在忍不住了才会喊朝曦,朝曦干脆每天半夜自己起来上茅房时,将这人也抱去茅房,逼着他解决。   朝曦是很容易起夜的人,半夜要起来两三次,有时候这人睡的正香,突然被她弄起来,不想上茅房,也滴滴答答上了一点,如此变成了跟朝曦一样,每天晚上两三趟。   朝曦是想多跑两趟总比憋着强吧,她自己憋的难受,一憋就睡不着,这人肯定一样,给他解决了才能睡的更好。   沈斐倒是没什么意见,他就算有意见也不说,朝曦全当不知道,一意孤行将人抱来抱去,偶尔还能听到沈斐幽幽长叹口气。   朝曦也不管,被子一盖,人一搂,继续睡了起来。   自从白天在他身边躺过一回之后,发现这人并不排斥她,往后一发不可收拾,沈斐撵都不走,就要跟他一起睡,当然他也不会撵,即便不舒服,也只会委屈自己,朝曦假装看不见,他也无可奈何,俩人依旧躺一张床,盖同一床被子,枕一个长枕头。   朝曦半夜有夹被子的习惯,现在被子没了便夹沈斐,沈斐一看就知道第一次跟人同睡,身体僵硬了很久,到后半夜才慢慢歇下。   半夜朝曦起夜时观察了他一阵,没有醒才自己去,没打扰他,让他好好睡一晚,明天的折磨才刚刚开始。   沈斐很宅,他一个人留在屋里,能十天半月不出门,也不急,有本书就能继续待下去,这样的人自然不喜欢到处溜达。   朝曦给他准备了轮椅,想带他到处看看,也都是瞎折腾,这人根本不想出去,似乎早就料到了一样,早上吃过晚饭,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   那轮椅太硬,沈斐腰骨不行,身子又娇贵,朝曦便在下面垫了个小被子,边角绑在轮椅上,折了一道的被子可以展开一面,到时把沈斐放进去,被子一掖,保证冻不着他。   又带了一壶茶水,路上渴了喝,虽然就是早上散个步,不过考虑到种种原因,朝曦还带了吃食,怕早上的风过寒,毛毯也拿了一个,想了想,翻出很早以前扮男装时买的帽子,有了这个就不怕冻着沈斐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朝曦回头看去,沈斐身子陷在枕头里,脑袋歪去一边,竟然睡着了。   朝曦不信,才刚吃过早饭,平时这时候他都在看书,怎么可能睡觉,大清早的,睡什么?不是刚醒吗?   这厮一定是不想出去,所以装睡。   装睡,装看书,故意讲详细了拖时间,在朝曦这里统统没用,还是将他弄了出来。   沈斐坐在轮椅上,浑身上下散发一种气息。   好无奈啊。 第16章 晴天转阴   他兴致缺缺,朝曦却很精神,扬言要带他去看河,看树,看风景。   山里的路不好走,凹凸不平,有时候还没路,沈斐瞧见不远处挡在中间的木桩子,劝道,“朝曦……”   朝曦一把连人带轮椅抬起,越过木桩子,回头问道,“怎么了?”   “……没事。”   养过熊,每天抱一两百斤的十八岁老姑娘十分有力气,轻轻松松就能将他和轮椅一起扛走。   因为路不好走,朝曦试过几次想直接将人扛去目的地,不过轮椅太大,人也不小,不像平安,虽然重,但是只有一个,好抱,这个扩散的太大,不方便,她只能在有沟,或者有障碍的时候偶尔抬一下,不至于颠到这人。   断了好几根骨头,也才大半个月而已,经常活动颠簸非但不利于养伤,还有可能错骨,更严重。   知道他喜欢趁没人的时候自己练习走路,朝曦每天晚上给他擦澡的时候都要检查一下他的身体,有没有哪断了,哪错骨了,磕肿了没?破皮了没?几乎将他上上下下全身都翻了一遍。   沈斐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朝曦也不解释,他便当不知道,任由朝曦对他捏捏摁摁,一寸一寸摸他的骨头,偶尔问他疼不疼?   疼的话肯定是有问题。   他是习武之人,没朝曦想的那么脆弱,自己练习走路也是感觉可以了,控制着时间,只走三五柱香,大多数还是躺在床上,好好修养,朝曦给他熬的药一份没落,偶尔会按照书上的做法给腿按按摩,自己有分寸。   他也不是小孩子,朝曦其实不怎么管他,还有点纵容的意思,他要练步,她便做了个三脚架,他想稍稍活动一下,她便买了轮椅,轮椅难度太大,自己做不来,只能买。   其实朝曦动手能力不错,一些简单的类似于椅子,桌子,拐杖,三脚架,她都可以自己做,而且手艺还行,当初第一眼看到这里的时候便想着落户成家,但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里,只能自己动手,不会怎么办?跟着村里的木工学。   木工有个肺痨媳妇,常年需要拿药,朝曦给他不收钱,一来二去这人也不好意思,她便主动提想学木工的事,木工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独门手艺都教给了她,左右不离用心。   朝曦是给自己做的,当然用心,每一块木头挑的都是顶好的,工具木工家里有,她借来用一下便是。   还是花了不少功夫,好几个月,终于建了一座小木屋,不大,除了一间睡觉的寝屋之外连个堂屋都没有。   厨房搭在屋檐下,建了个棚子,可以遮风挡雨,烧出来的烟也可以顺着大开的窗户飞走,不至于积累在屋里,呛人,对身体也不好。   “沈斐,你爬过树吗?”森林里尽是树,朝曦经常爬来爬去,瞧见树上还零散挂了几颗果子,便想上去摘回来,刚有这个心思突然想起沈斐可能从来都没爬过树,莫名想带他上去看看。   树上可美了,风景是别处看不到的。   朝曦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沈斐察觉到她的意图,手握在轮椅的转盘上,刚要使力,被朝曦一脚踩住脚轮。   “我带你爬树好不好?”   她语气里满满都是诱拐,哄骗小孩一样,“你肯定没在树上摘过果子,我跟你说,自己摘的才是最好吃的。”   这人这么斯文,瞧着都不像能做出如此大胆又不顾形象的事,朝曦都想象不出他爬树摘果子的样子,越是想不出,越想试试。   她上上下下打量沈斐,寻思着怎么将他弄上去,绕着他转了两圈突然想起轮椅的下方有个装东西的篮子,里面被她搁了些工具。   怕路上遇到什么草药,果子之类的,朝曦准备齐全,也怕轮椅走着走着栽进沟里,绳子也带了,如果将沈斐捆在她身上,便能空出两只手爬树,让沈斐搂住她的脖子,将人带上树完全可行。   “唉……”   并不想爬树的沈斐越发无奈,那双眼里无精打采,仿佛霜打的茄子一般,整个人萎靡不振。   朝曦好似没有察觉一样,将绳子拿出来,比划在沈斐身上,时不时还要沈斐配合,拉一下绳子,抬一下胳膊,抱一下身子,将绳子从他屁股下绕过去。   沈斐即便不想,也只能从了,还要帮着她捆自己。   因为腰以下瘫痪,他完全无法使力,最多只能搂住朝曦的脖子,所以绳子不能随便捆,朝曦想来想去,决定编一个大些的渔网,将沈斐完全兜住。   每年给平安捞鱼的渔网都是朝曦自己编的,买的鱼线特别细,容易坏,总是修不方便,朝曦便自己编了几个,下在各种地方,给平安捞鱼吃,省得它冬天毛弄湿,需要擦洗很长时间。   快冬天了,平安自己有了危机感,现在勤快的很,自觉去打猎,不用朝曦催,毕竟小命是它自己的,山上还有些小动物,它的食物不算难找。   就在附近,朝曦很放心,她晚上要去抓脆骨蛇,脆骨蛇只在夜间活动,下午睡觉,上午带沈斐出来走走,免得他过于无聊,过几天就施针了,这几天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虽然沈斐兴致并不高,甚至有些蔫,不过朝曦还是坚持把网编好,沈斐的胳膊腿塞进缝里,前头一绑,他整个人被迫趴在朝曦背上。   朝曦活动了一下,完全没问题,很牢固,可以爬树了。   带着一个人上树还真有些麻烦,不过难不倒朝曦,虽然危险,还是艰难的一点一点在往上爬。   身后的沈斐不用管,他怕掉下来,自己搂住朝曦的脖子,尽量配合。   人已经在树上了,不配合也没用,不如让自己舒服一些。   沈斐一向很识时务,他被迫跟朝曦在一起,结一年夫君,一直将自己的位置摆的很正,明明从前锦衣玉食,现在什么都没有,饭菜粗糙,床榻简单,睡不习惯他也不会说,有需求也不会告诉朝曦,朝曦愿意给他做便做,不给他做,他便自己忍着。   剥虾是,上茅房也是,有时候明明不喜欢,比如晒太阳,出来游玩,偏偏朝曦喜欢,他也不会拒绝,任由朝曦将他搬搬弄弄,折腾来折腾去,连舔眼球爬树都许了。   朝曦是个奇女子,能看病,能打猎,能爬树,还能下水,单手抱人都轻轻松松,明显有功夫底子,一点也不像她说的那样,文不成,武不就,文是真的不行,很多常见的字都不认识,不过武嘛,没她说的那么不堪。   沈斐自己习武,多少摸得清,这人不仅会武,而且功夫还不弱,她身上有肌肉,肚子上有腹肌,这是常年锻炼留下的痕迹。   朝曦已经爬上了树,站在最下边的树枝上,那树枝粗,支撑两个人的体重完全没问题。   虽然是最下边的树杈,不过有几颗果子,朝曦双手要扶着树,不方便摘,沈斐主动伸出手,握住最近的小树杈,那树杈的结尾上零零散散挂了几颗或青或红的果子,他没有一个一个的摘下来,直接想取整个小树杈。   因为只有一只手,遇到些困难,树杈掰断了,皮还连着,需要大力的扯,他俩在树上,一不小心会闪到。   沈斐大拇指和二拇指掐住树杈,转着圈来回折动。   刚吃过早饭,还是清晨,森林里有些雾,阳光穿过茂密的树枝,透过淡淡的白雾,照在沈斐身上,更加显得那手白玉一般,因为举得高,袖子滑下,线条优美的手臂露了出来,皮肤细腻白皙,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煞是好看。   朝曦越发想将这双手收藏起来,谁都不给看,她一个人把玩。   不不,将这人整个身体收藏起来,锁在抽屉里,时不时打开看看,保养一下,当然是在沈斐会死的情况下,将活人炮制朝曦还做不出来。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人长的这般好看,惹的无数姑娘为他倾心,也算祸害了,肯定能长命百岁。   不知是这人不尽心,还是树杈委实难折,沈斐来来回回转了很多圈,那东西依旧挂在原处,眼瞧着就剩下一点皮,就是扯不下来。   一定是这人没尽心,不想弄这个,那手越来越无力,幅度也越来越小,似乎有放弃的想法。   朝曦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手又继续转起圈来,使了些力折树杈。   朝曦视线上挪,看了看其它的小树杈,都在远处,沈斐够不着,只有这个能摸到,眼角余光似乎瞧见了沈斐又在偷懒,手逐渐放缓,不太想折。   朝曦再度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人无奈继续加快了速度,骤然使力,终于将小树枝取了下来,拿在手里。   “朝曦。”沈斐低声在她耳边说话,“可以了,咱们下去吧。”   那是不可能的,朝曦还没过瘾,她就是喜欢沈斐紧紧贴着她,不得不搂住她脖子的感觉,俊脸就在她肩上,眼角余光可以瞥见高挺的鼻梁,和狭长的睫毛,扇子似的,轻轻扇动,又像蝴蝶,展翅欲飞。   朝曦依着自己,带他去更高的地方,将沿途遇到的果子尽数摘了下来,沈斐不想摘,朝曦便不放他下来,俩人拖着时间似的,一直站在树上,朝曦有的是力气,沈斐不大愿意被这么挂着,无奈妥协。   手里拿不下,丢在地上,待会捡,瞧着够这两天吃的,才勉强罢手,能明显感觉沈斐松了一口气。   他高兴的太早,朝曦并没有放他下来的意思,反而更努力的往上爬,爬到了最高处,指了指远方给沈斐看,“好不好看?”   大自然是神奇的,青山绿水,森林平原,草屋庄稼,在这个地方一览无余。   草屋是朝曦的草屋,庄稼也是朝曦种的,她自己开荒了一块地,种了些黄瓜,西瓜,小葱,小蒜,还有她的各种药材。   药材要年份的,朝曦种了三年,差不多还要种个七八年的样子。   “怎么不说话?”朝曦手肘朝后,捅了捅沈斐。   沈斐目光停在蓝天白云,和微微发红的太阳上,欣赏了半天才道,“好看。”   朝曦满足了,不枉费她编了半天渔网,辛辛苦苦将人背上来,冒着被讨厌的风险完成了种种壮举,其实她想要的也只是一句肯定的话而已。   在树上又待了一会儿,朝曦开始着手下来,下来比上去麻烦一点,还要担心身后的沈斐,怕他掉下来。   很幸运,俩人平安着地。   朝曦去解身前的绳子,因为身后沈斐的体重挂着,将绳子绷得很紧,一时半会竟解不开,朝曦有些烦躁,手越解章法越乱,沈斐亲自上手,“我来吧。”   他让朝曦坐下,绳子放松后再解,为了看清绳结,下巴搁在朝曦肩上,只有一只手,解的很慢,另一只手不能弯曲,只轻轻垂在朝曦胸前,偶尔能帮点忙。   也不知多久,绳结终于有点松动,沈斐还在努力,刚刚在树上叫他摘个果子偷懒,这会儿倒是很卖力,急着跟她脱离关系一样,朝曦有些生气,身子一站,又将松动的绳结拉了回去,“麻烦死了,回去再解。”   他越是想摆脱她,朝曦便越不如他的意,继续背着人,捡地上刚刚折下来的树杈。   她只要一弯腰,沈斐便会整个身子前倾,修长白皙的手自她肩头伸出,扶在地上,怕摔倒。   这样不信任的举动着实伤了朝曦的心,坏心眼的蹲下更多次,看他狼狈的伸手扶地,那双好看的手上染了淤泥。   沈斐最爱干净,瞧着脏了的地方出神了很久,能明显感觉情绪低落了许多。   往后朝曦带他看河,看风景,都激不起他半分兴致,给他擦了手也一言不发。   没有办法朝曦只能使出杀手锏,回去后将绳子剪了,给这人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头发也洗了,这人才慢慢阴转晴天,很快晴天转阴。   朝曦把他给剃了。 第17章 突然幸福   沈斐躺在被子里,双眼闭着,不知真睡着了还是假睡着了,无论朝曦怎么喊都不应。   朝曦没想到这么严重,比她舔这人眼球,背这人上树反应还大。   直接不理她了。   朝曦试着以各种理由喊他,吃饭了,喝药了,这人皆不理,她将东西搁在床边,晚上醒来东西原样没动。   沈斐最在乎两样东西,第一,洗澡。第二,他的腿。   为了腿那药再苦再难喝也一份没漏尽数喝了,床底下的箱子里那么多医书,繁琐复杂,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能看下去,都是为了他的腿。   太想医腿,将自己的清白都奉献了出来,现在这样不喝药不吃饭,是连自己最重要的腿都不要了吗?   朝曦坚持劝了他小半个时辰,这人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从早上回来给他洗完澡,剃了身子后便一直如此,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睁眼,就这么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死了一样。   朝曦担心他真的死了,时不时要过去探一探他的鼻息,确定没死才松一口气。   其实这人死了对她才更好吧,可以将他整个人收藏,可他才两顿饭不吃而已,朝曦便心慌的厉害,不知道为什么?   她将药放下去,认真道,“天黑了,我去抓脆骨蛇,你把药喝了好不好?”   沈斐还是那个样子,侧躺着,脑袋对着墙,仿佛睡着了似的,对外界不搭不理。   朝曦突然有些后悔,她这段时间对沈斐做什么沈斐都假装没看见,等同于纵容,她便以为沈斐毫无禁忌,可以容她为所欲为,原来并非如此,他也有接受不了的事。   不过气她便是,做甚要伤害自己?   朝曦原来也跟他生过气,她日日照顾这人,不辞辛苦给这人擦澡搓背,还改变自己的作息只为保证他一天三顿饭能正常吃,结果这人宁愿花功夫跟平安好也不愿意跟她好,所以她生气,一连几天没理他。   她的生气单纯只是生气,最多避开沈斐而已,沈斐的生气是糟蹋自己的身子,不吃不喝饿死了怎么办?   “过两天我要给你施针,不方便我才剃的。”朝曦解释,“这样我更方便。”   方便是一码事,还有一个原因,她想在沈斐身上留下她的痕迹。   比如说沈斐刚来时身上的香味,是另一种熏香,后来朝曦日日给他喝药,再加上住的地方严格来说算个药庐,沈斐现在上上下下都是药香味。   带着一丝丝的苦,和箱底尘封多年的木香,是朝曦最喜欢的味道。   她给沈斐剃了,还抹了药,后来擦澡时更是用了特殊的药来回搓了几遍,只要日日保持外用,这人以后都别想再长。   药香等他回去后会消,但是这个不会。   “沈斐,你不要生气了。”朝曦不死心,又劝了两句,“你要生就生我的气,不要饿着自己,药也要按时喝,吃了药腿才会好,等你腿好了就能摆脱我,以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现在就为了这点事把自己饿死了不值得。”   朝曦该说的话都说完,沈斐还是老样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劝,叹口气站起来,收拾了一下上山的工具,背起药篓出门。   临走前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那人,那人没有半分动摇,无奈摇摇头,将门关上离开。   半夜里上山还是很危险的,因为很多野兽都是夜里觅食,朝曦这样的在它们看来就是食物,还好有平安在,熊的气息会吓走一部分野兽。   如今还不是深冬,食物还算好找,不是必须乃至快饿死的阶段一般的野兽不会碰熊,三五百斤的体重加上力气大,即便是老虎都不一定能不能打得过,所以一人一熊不出意外是安全的。   朝曦将曾经装过脆骨蛇粉的木盒拿出来,给平安闻,平安的鼻子很灵,很多草药,人参,冬虫夏草都是它闻出来的,它经常在大山里转悠,只要一闻就知道哪地方有,直接带路便是。   今个儿出了意外,平安停在原地很久,仔仔细细闻了木盒三四次,依旧停在原地,看来脆骨蛇已经从这片山谷退了出去,运气不好要翻过山,或者去一些很危险的沼泽地,瘴气林才能找到,那地方平安去不了,它要是一脚踩空朝曦非但救不了它,还有可能将自己搭进去。   朝曦决定先翻山出去碰碰运气,也许山外头有。   这路程可不近,最少一天一夜回不来,山谷实在太大,这还是捡近的走,远些的三天三夜回不来。   既然决定出发了,也顺便将平安过冬的猎物给捕了,相当于一边打猎一边找脆骨蛇,走的是以前从来没走过的路程,有什么危险朝曦也不知道,平安更不知道,所以有些紧张。   它每次出了自己的领地都会紧张,全身心戒备,白天也不睡,瞪着一双小眼睛四处瞅。   它的眼睛还不如朝曦,也就耳朵和鼻子比朝曦灵,朝曦闻遍百药,最多也只能凑近了才能闻到生长地,但是平安只要附近百米之内有的,亦或者爬过,经过的,它都能分辨出来,靠这个打猎,如果不行的话就等于瞎子,等着被别的野兽吃。   俩人走走停停,边打猎边找脆骨蛇,累的原地休息,还能走便走,半路平安会撒娇,不想走,被朝曦拖着继续走。   它每次都这个毛病,朝曦习惯了,绳子一拽,生生将熊拉走,偶尔实在累的厉害,便躺在熊的身上,五百多斤的熊会带着她继续走,尤其是回来的路,不用朝曦管,直接往它身上一躺,这厮自己便迫不及待的回来了。   它的体力,耐力都是朝曦的三五倍,只是懒而已,实际上很能跑,加上它是杂食动物,大多吃素食,野果,玉米之类的食物,所以不大情愿跑远了去打猎,需要朝曦催着,十分没有自觉。   一人一熊翻了南边的山,一个来回没有收获,除了平安的食物多了许多,大部分储存在胃里,小部分拖拉回来,还有一部分朝曦背着,路上遇到什么野果之类的也一并带了回来,所以拖了不少时间。   记挂着沈斐,一夜加一个白天,再加一夜,清晨赶回来。   她只给沈斐留了三四顿的饭,搁在炉子的旁边,生的,需要他坐着轮椅,过来端到炉子上蒸,煤什么的就在地上,有煤夹,脏不了他的手,不过这人正在气头上,朝曦担心他一夜一天再加一夜,包括朝曦在的那天都没吃饭,相当于两天,真会饿出毛病。   朝曦归心似箭,顾不上脏和累,一路风尘仆仆回来,到家后整个人虚脱一般,险些一头栽下去。   她这一天半里紧赶慢赶,走的两条腿都是肿的,血气上浮,有些支撑不住,好在年轻力壮,稍稍歇了一会儿,才抬脚朝门口走去。   还是清晨,天没有全亮,本以为这人该是没醒,朝曦轻手轻脚打开门,谁料一进来便见沈斐坐在床边,点着灯看书,听到动静抬头瞧了她一眼,“回来了?”   朝曦一愣,这人不生气了?   好像忘了给他剃了的事一样,还跟以前似的,平静日常,自然而然问她‘回来了?’   仿佛等在家里的妻子,在丈夫回来时问候一句,那般温馨,体贴。   从来都是晨曦等着别人,沈斐是第一个等她的人,心顿时一暖。   “嗯,我给你摘了一些野果。”朝曦尽量不提那天的事,免得刺激到沈斐,再度跟她生气。   就这样挺好,那天的事揭过。   朝曦将背篓取下来,里头的东西拿出来,粗糙的肉和果子给平安,软的,好吃的,甜的给沈斐。   就是这么偏心。   屋里平安进不来,它守在窗户旁,很矮的窗户几乎能让它小半个身子爬进来。   朝曦怕它压着沈斐,丢个果子出去,将平安打发去追果子,它跟大猫似的,喜欢接果子,捡乱七八糟的破烂回来当宝贝,抓孢子搁在朝曦的门口,朝曦开始以为是给自己吃的,结果是让她烤着给它吃的,贼坏贼坏。   “你吃过饭没?”朝曦将果子尽数倒在桌子上,没来得及清洗,先去做饭,打开蒸笼整个人愣住。   “你做的?”   里面有三道菜,茄子加肉,青椒加鸡蛋,还有豆芽加肉,材料都是朝曦没处理过的,不应该在沈斐的食谱上。   朝曦给他准备的是处理过的食材,比如鱼啊,虾啊这些有营养的,茄子和青椒都是她后院种的,沈斐自己去采的。   她往角落看去,果然那轮椅上有菜园子里留下的泥土痕迹,沈斐真的跑去菜园子里自己摘了菜,像个小媳妇似的做好等她回来吃饭。   那饭菜看着就不是一个人的,沈斐做了她的一份。   突然觉得幸福,她不是一个人了。 第18章 不得了了   很快又难过起来,不知道当初出了什么毛病,为什么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没有这个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远的相公,只要操办了婚礼,除非沈斐休她,否则这辈子他俩都是夫妻。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休沈斐的,这么好看的人即便什么都做不了,摆着当个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肠子都青了,只怪她当初想法太纯洁,想着她帮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后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随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饭吃,也不想连累沈斐,这人非富即贵,她将人一辈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现实。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绿,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没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光溜溜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虎皮青椒,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买的,比寻常的大了小半倍,就这样也用完了,朝曦怀疑洗菜根本用不了两盆水,剩下的都被沈斐洗手用完的,搁在角落里的澡豆也少了七八颗。   这玩意儿贵,前两天掉了一颗,朝曦蹲下来找了半天,最后在灶台底下找到,为了拿上来,差点把灶台掀了。   一颗只洗手的话可以用三四次,洗澡洗头也只用一颗,她才走了两天罢了,沈斐一个人居然用了七八颗,他到底洗了什么?   朝曦回头瞧了瞧沈斐,半响叹口气,挪步去厨房,准备烧点热水洗澡洗头,想起这人也喜欢洗澡洗头,便干脆多烧了点,两天没洗澡,他一定很难受。   这人太爱洗澡,几乎有些病态,其实头发两三天洗一次,身子一到两天洗一次是最佳的,沈斐有些过度,这样对身体不好,朝曦已经很控制了,每天只给他擦擦身子,偶尔才会大肆清洗,算算时间,今天又到了大肆清洗的日子。   她先给自己洗干净,完了才去洗沈斐,沈斐早就等着,饭也没吃,不知道是想等洗完了澡再吃,还是想等朝曦忙完了一起吃,反正他没有一个人独享美食,朝曦很欣慰。   条件有限,朝曦尽量缩短时间,半个时辰搞定,洗完看了一眼这人,还跟以前似的,只要洗澡,心情一定很好。   明显瞧着神态都不一样,那双眼亮了许多,外表还是原来那样,安安静静坐在床边,手里拿了一双筷子,对自己做的饭也是各种挑挑拣拣,不吃肥肉,不吃花椒,八角,但他还是会放,放的比朝曦少,瞧着就清淡许多。   其实看一个人做饭,能看出一个人的喜好,朝曦仔细盯了两眼,好像没有葱花,也没有香菜,说明他不喜欢,下次不给他放了。   另一个,他喜欢吃素,放的肉很少,基本只有调味的作用,三道菜也都是素菜,一个荤的都没有,其实厨房里还挂着两条鱼,快干了沈斐也没有碰。   不知道是嫌鱼腥,不愿意碰,还是真的不喜欢,反正平时蒸鱼他会吃两口,说明不讨厌,所以没动鱼单纯是因为嫌弃吧?这么说来肉放的这么少也不是因为讨厌吃肉,是因为油腻不想多洗?   很有可能。   朝曦瞅他的时间太长,沈斐感觉到了,筷子顿了顿,问,“怎么了?”   朝曦摇摇头,“没事。”   沈斐低垂下眼,继续在他自己做的饭里面挑挑拣拣。   他喜欢吃茄子里的芯,烧的软软的,不喜欢吃皮,拍了蒜,味道不错,不过谁家的茄子切成了长丁状,一条两指长,中间都没有断过,很少见。   朝曦将边缘和带厚皮的吃了,软的留给他,有得吃就满足了,她跟沈斐完全相反,不挑。   油腻的吃,清淡的也吃,酸甜苦辣都吃,一点不挑食。   这顿饭三个菜,沈斐吃不了多少,他还是有顾虑,放不开,剩下的基本都被朝曦吃完,还喝了一大碗茶,刷完了锅,洗完了碗,一脸满足的掀开被子,跟沈斐挤一个窝。   今个儿太累,腿有点肿,虽然还是清晨,不过跑不动,干脆先躺着,晚上睡醒了再说。   许是真的有些累,这一觉睡到黄昏才醒,期间一次都没起过夜,睡懵了一样,一睁眼发现她抱着沈斐唯一一只完好的手,脸枕在他的手背上睡。   本以为就枕了一会儿,谁料她一抬身子,沈斐整只手开始变红,这是压久了才有的现象,沈斐为了不打扰她,这么一动不动保持了好几个时辰?   她醒来时是傍晚,清晨睡的,期间差不多睡了三五个时辰的样子,这人足足撑了三五个时辰?   “你怎么不叫醒我?”朝曦瞧着上面的印子,有些内疚,沈斐身体本来就不好,就这一只手能动,再被她压出毛病来,以后真成瘫痪了,一动不动只能躺在床上,吃饭喝水都要人喂。   “就一会儿。”沈斐把手伸进被子里,没给她看。   朝曦已经看完了,沈斐说了谎,根本不可能就一会儿,他不承认,朝曦也不勉强,不过这个细节值得考究,沈斐是不是没她想的那么讨厌她?   他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委屈她,但他好像一直是这样的,无论朝曦对他做了什么,多过份的事,都一声不吭,只有在给他剃身子的时候触到这人底线,生气的时候也只是绝食不理她,对朝曦一点伤害也没有,方法温柔到不可思议。   基本可以确定,这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象下有颗温柔的心。   相处这么久与其说是朝曦宠着他,不如说是他宠着朝曦,任她为所欲为,如何都不生气。   朝曦曾经也幻想过未来会嫁给什么样的人?隔壁刘大娘,赵大妈经常跟她念叨,说女子总是要嫁人的,还能守一辈子贞操不成?   朝曦想想也是,每个人都嫁了,她不嫁,好像显得她嫁不出去,另类似的,而且师傅都喜欢男子,朝曦便也觉得嫁人,喜欢男子是正常的。   她能接触的都是些五大三粗的人,村里唯一的秀才总觉得自己能考上状元,她给那人递野果,那人也觉得是理所当然,表面礼貌的接下,背地里说她瞧着干净,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了,配不上他,最多当个小妾云云。   朝曦其实都听见了,她送了这人果子,便想着看看他对果子的评价,结果没听到果子的评价,倒是听到了对她的。   许是这次不好的经历引起,朝曦极不信任男人,只要接触,一定会背地里偷听一会儿,男人基本如此,有些更下流,说要找个地方把她如何如何了,后来朝曦把他如何如何了。   这么多件事算是让她看透了男人,恶心,下流,龌蹉,唯沈斐例外,她第一次见这人时就有一种感觉,这人的教养绝不允许他说出这种话,相处后发现果然如此。   他从来不嚼舌根,话都少的可怜,不会理所当然接受她的帮助,尽管从心底排斥,他还是用身体当了报酬。   很公平的交易,一物换一物,一共换了两次,第一次是为了活命答应做朝曦一年的夫君,只单纯做夫君,不做别的。   第二次就是贞洁了。   这玩意对别的男人来说也许一文不值,但是在沈斐这里价值千金,他太爱干净,那种事对他来说是肮脏的,接受不了的,所以将自己的贞洁看的很重,朝曦捂的都没他严实。   他也没有那些男人身上的汗臭,他香香哒,脸比姑娘白,长的比姑娘好看,是俊美的那种,师傅的百美图朝曦看过,只觉得一个都比不上他。   和这样的人相处了快一个月,朝曦觉得可以了,是时候把蝎子和蜘蛛推荐给他了。   怕他反感,特意处理了一下,肉切成小丁,又用了各种香料,看不出原样之后和瘦肉掺在一起,如果沈斐不小心吃到,觉得好吃再告诉他是什么,如果他不喜欢,便不说了,将这事藏起来。   东西很好弄,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山谷,毒物很多,小屋附近之所以没有是因为朝曦洒了药,动物们怕这些,不敢来。   她只稍稍出去了一下,便神神秘秘的回来,将菜做好端过来,两样,一样蒸茄子,一样炒蝎子和蜘蛛肉。   沈斐毫不犹豫选了蒸的茄子,不知是喜欢吃茄子,还是朝曦把茄子做的很好,沈斐的筷子一直停留在蒸茄子上。   朝曦不信邪,将装了蝎子和蜘蛛的盘子推过去,“怎么不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沈斐似乎被她说动,筷子朝这边挪了挪,——又放弃了。   朝曦不死心,“真的很好吃,你尝尝看,我最喜欢吃这个了。”   沈斐瞧了她一眼,给她这个面子,筷子搁在炒蜘蛛和蝎子的那个盘子里,成功避开所有蜘蛛和蝎子,找到一块瘦肉。   朝曦佩服,她炒成这样,沈斐居然还能认得出来?厉害厉害。 第19章 不好快丢   沈斐似乎觉得味道还行,筷子又落了一回,跟刚刚一样,成功避开蜘蛛和蝎子,夹了一块瘦肉。   对于肉,他好像只吃瘦的,一点肥的都不沾,瘦肉还要炖的很烂的那种,朝曦熬排骨汤,他也会喝,喝的比鱼汤多一点,前提是汤够淡,不喜欢浓烈的。   “这个不喜欢吗?”朝曦终于绷不住,给他夹了一块蝎子肉,“你身体不好,要多吃些营养的。”   沈斐端碗的手顿了顿,筷子在碗的边缘,似乎想夹起来,又似乎没有,朝曦颇有些紧张的盯着。   他会吃吗?会吗?会吗?   会不会觉得味道很好?   这是她最喜欢的食物,迫不及待想听听沈斐对它的评价。   沈斐先将长短不一,没控制好的筷子直立起来,等并行后拿起,搁在小碗上,“我吃饱了。”   那块蝎子肉原样躺在碗里,一点都没动。   朝曦想劝他再多吃一点,好歹将蝎子肉吃了,但是怕自己表现的太急,沈斐怀疑什么,无奈只能作罢,洗洗碗,刷刷锅,出门去抓脆骨蛇,临走前准备了两天的食材,都洗好了,沈斐稍稍冲一下便是。   知道他喜欢用水,将水桶打的很满,澡豆放在旁边。   沈斐如今越来越适应坐轮椅的日子,日常吃饭,做饭,稍稍活动一下完全没问题,除了不能出院,其它都行动自如。   院里有个门槛,轮椅除非抬起来,否则不太可能出去。   这个门槛民间说法是防僵尸的,古时候的人喜欢将棺材葬在山里,越深越好,免得被人打扰。   这里虽然隐秘,不过也被人类侵占过,如果不是后来悬崖上的滑石落下来,把入口堵了,现在山谷里应该还有一些人住。   朝曦第一次来时便绕着整个谷底走了一圈,瞧见很多人类留下的痕迹,比如说河里的瓦罐,捡出来发现里面是小孩的尸体,这是一种很古老的葬术,也有人说是祭拜河神,朝曦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不可能有这么多差不多大的孩子同时出现意外死亡,然后以这种方式下葬。   那些瓦罐很多都是同款同花纹,说明出自一个时期,孩子们的脸上也都透着痛苦,朝曦会医,知道那是被活活憋死才会有的表情。   古人愚钝,留下了很多不可思议又残忍的祭拜方法,除了将孩童装在罐子里活活淹死,他们还将棺材悬挂在悬崖上。   山谷里风大,边边角角被风沙磨去,时不时一块黑色的板子掉下来,带着一股子难闻的气息。   朝曦曾经站在崖上看过,每一个棺材里都是干尸,有的衣不遮体,有的完好无损。   有人说一到夜里它们就会活动,一蹦一跳下山,跑进屋里,门槛便是拦它们的。   僵尸不会弯曲,碰到高的门槛跳不进来,第二天五更时又灰溜溜跑回山上,躺进自己的棺材里歇息。   这是民间的说法,至少朝曦在山里生活了三年,从来没见过,有时候好奇坐在门边等着,没等来僵尸,倒是等来了傻傻的动物们,稍微矮个一些的也跨不进来,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那门槛厚重,一个人搬不动,需要找平安帮忙,朝曦不打算撤,怕沈斐跑出去,外面太危险了,她只在小屋附近洒了草药,如果沈斐跑出去,可能会被动物们攻击。   他不像朝曦,朝曦在山里生活的久了,来一个炖一个,任何动物对她来说都是食物,看她想不想吃而已,但是沈斐这个样子出去,他就是动物们的食物。   动物的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没那么多人情道德可讲,你打不过我,就是我的盘中餐。   有些毒物还跟其它动物不一样,被它们咬一口,即便是朝曦也要歇菜,全盛时期的沈斐或许都弄不住,所以不能出去,尤其是夜晚。   朝曦不在的时候会把院子的门锁起来,周围撒上更多的草药,硫磺,艾草等等,动物们怕这些。   其实还是有些担心,这些东西就像瘴气对于人类,万一有动物饿极了,游过瘴气跑过来害沈斐怎么办?   所以朝曦还在屋里点了火盆,离沈斐很近,沈斐可以用火把攻击。   她每次离开都像娘舍不得儿一般,将家里全部办妥了才会走,尽量缩短回来的时间。   这次想去危险的地方,别处都转遍了,实在找不到脆骨蛇,只能冒险看一看沼泽地和蛇窝洞里有没有。   蛇喜欢潮湿的环境,山谷的尽头有个常年不见阳光的岩洞,是蛇最喜欢的地方,因为大,所有蛇都聚集在那里繁殖,朝曦有次无意间闯入,看到好几千条蛇散布在山洞里,一股子蛇腥味,还好她随身带了雄黄才能全身而退,否则那回便死了。   蛇洞里尽是蛇,种类还不一样,脆骨蛇怕生,一般情况下不会跟其它蛇同居。   朝曦这次的目标是沼泽地,又想起了悬崖上的棺材,也是个极阴的地方,脆骨蛇喜欢,也许这些小玩意儿会躲在那里也说不准。   相比较沼泽地,她更喜欢悬崖,沼泽地里有瘴气,有毒物,还要随时防备着脚下,唯一的好处是可以爬树搜查,悬崖边确实干净许多,但是大半夜的,万一爬的时候将绳子磨断了,她会直接从悬崖上掉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考虑到对先人不敬等等问题,朝曦还是选择去了沼泽地,大半夜一个人去沼泽地,阴森又潮湿,朝曦竟也没有半分的怕。   她刚到这个山谷的时候还没有平安,也是一个人半夜上山采毒物,风里来,雨里去,没什么毛病。   就像一个活动的意外似的,随意穿梭在森林里,非但没有遇害,一般的动物还怕她,尤其是鼻子灵的,比如说平安,刚进来的时候闻到了她身上各种毒物的气息,怕她怕的厉害,只要她在附近便呲牙咧嘴防备着她,后来才好。   其实现在也怕,相处三年,一次都不敢撒野,在她手底下老老实实,堪称乖巧。   沼泽地太危险,朝曦没带它,它没那么灵活,可以从这颗树上跳到那棵树上,一个意外就有可能掉进沼泽上不来,朝曦没能力救它,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死。   这种地方它也帮不上忙,除了能壮壮胆,朝曦浑身是胆,不需要它壮。   她还小的时候就被师傅丢上了山,开始很怕,手足无措,后来发现小型动物避她如蛇蝎,大型动物也刻意绕过她,仿佛她才是最大的食肉动物,会吃了它们。   后来师傅告诉她,她那双手剥过最凶猛的野兽皮,拔过最毒的蛇牙,气息还留在她身上,所以动物们都怕她。   只要她身上一直有这样的气味,进山便不会有危险,师傅没有骗她,朝曦这么多年确实没遇到危险,唯一遇到的是孤单。   一个人真的好寂寞啊,等人真的好难熬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师傅会来接她,每天期待着,期待着,然后失望,后来那颗心便如顽石似的,仿佛没什么东西能让它再动摇。   然后奇迹出现了,她遇到了沈斐,沈斐那么好,一定要治好他的腿。   朝曦已经到了沼泽地,为了抓脆骨蛇,没有在身上抹任何东西,怕惊吓到脆骨蛇。   沼泽地朝曦来过一次,也算熟门熟路,直奔最潮湿阴暗的地方,她走树上,只要眼神好些,别踩到枯萎的树枝,然后避开其它的蛇,基本不会有危险。   怕不保险,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手指头上割了个口子,有血滴滴答答的掉下去,在地上积了个小血洼,她便守在原地,等脆骨蛇自己出现。   等了许久,没等来脆骨蛇,倒是等来了其它毒物,朝曦指头间多了几根铁签,尾部穿着线,还抹了毒,只要中了基本没有活的可能,她再拉拉线便能将现场收拾了。   不能放跑一个,动物和动物之间也是有语言的,放跑了一个,它就会告诉别的,这里有埋伏。   很可惜,来的毒物太多,朝曦没能尽数抓住,那绳一拉上来,发现跑了一个。   这地方不能待了,换个地方继续等。   朝曦很快找到一个比方才还好的潮湿地方,依旧用血引,自己坐在树上,等着守株待兔。   这一等,等到了第二天清晨,察觉到天快亮了,才收拾收拾准备回去,不知是蹲的久了腿麻,还是一夜没动不舒服,人刚站起来便直直朝后倒去,砰的一声摔了下去。   ————————————————   山里很安静,没有朝曦打扰,沈斐难得睡了个好觉,刚开始还有些担心朝曦,出现失眠的状态,连续几天之后发现这女子的强悍程度远超想像,渐渐的放下心来,做自己的事。   他还是每天坚持站起来走走,最多不超过一柱香,现在已经有了些经验,只要在快倒之前将三脚架挪开一步,他再撑住身体,就能在屋里活动,也不会把自己弄的浑身是伤。   沈斐的生活勉强也算规律,练完步坐在轮椅上转动手轮去屋檐下洗漱,然后做饭。   从来没做过,手艺不太好,也只能做些简单的,朝曦菜园子里的食物不多,种类也少,沈斐转动轮椅出去,在边缘摘了两个黄瓜,想着这个可以做什么?   好像只能凉拍黄瓜,菜园子里的路修的很窄,很多他的轮椅过不去,只能在边缘摘,昨天摘过茄子,其它都在深处,他过不去,今天没得摘,最多能够到几个青椒和番茄。   鸡蛋厨房里有,有个炒菜的小锅,他见朝曦用过,自己用不来,放的地方也有些高,摸不到。   沈斐瞧了瞧蒸笼,决定还是继续蒸,蒸的菜很清淡,番茄和青椒洗洗,切碎,搅拌上鸡蛋液,搁在蒸笼里蒸。   鸡蛋很容易蒸成整块的,需要时不时翻搅一遍,出来的效果跟炒的时候差不多,没有糊味,有些稀,多蒸蒸便是。   辰时三刻,饭早就好了,朝曦还没回来,沈斐最有耐心,将吹风口关上,躺回床上一边看书一边等。   巳时一刻,门外突然有了动静,沈斐抬头看去,不是朝曦,是一只黄鼬,被饭香味引来,瞧了瞧他,大胆朝厨房走去。   刚迈开脚,被一只手掐住后颈,整个提了起来。   朝曦将黄鼬翻了一面,面对着她。   黄鼬又称黄鼠狼,有个非常大的武器…… 第20章 真的好暖   朝曦反应迅速,连忙丢去一边,黄鼠狼吓的一个紧绷,一股子直击灵魂的味骤然蔓延开来。   无孔不入似的,院子里,屋檐下,全是那股子难闻的味。   作恶的黄鼠狼身子轻巧的落在篱笆上,麻溜跑开。   许是冬天到了,山里的食物减缩,找不到吃的,冒险进来偷东西。   不过它是怎么溜进来的?居然不怕毒药?   朝曦洒在房子外的毒药味道极大,动物们鼻子灵敏,闻到就会避开,没道理这只黄鼠狼不怕,除非它曾经吃过什么天材地宝,或者一物降一物,侥幸知道了这种毒药的解法,所以不怕?   它知道了,其它动物会不会也知道?黄鼠狼可是很聪明的,古时候便有黄大仙的说法,意思是说这种动物有灵性,聪明,跟人似的。   叫它跑了,告诉其它黄鼠狼,然后天天上门捣乱吗?   朝曦之所以在房外洒各种草药和毒药,就是为了防止黄鼠狼,狐狸,猴子之类的动物。   特别闲,总爱翻她的屋子,将被子,枕头,厨房弄的乱七八糟,真要吃她也不会不给,但是这些动物太烦,是完完全全的破坏,能带走的带走,带不走的打掉,挑衅一样当着她的面把她的宝贝瓷瓶推到地上。   朝曦明白,她在山谷里安家,吃森林的,住森林的,肯定要占去一部分资源,威胁到动物们的资源,但她只有一个人,能吃多少东西?   大家同样是占用大自然资源,朝曦能容忍它们,它们容忍不了朝曦,处处捣乱,破坏,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朝曦一怒之下便在屋外洒下毒药,动物们精的很,闻到那个味便跑的不见踪影,朝曦这里终于安静,不过偶尔还是会有动物路过,尤其是猴子,用野果砸她的小木屋,弄的上面尽是甜腻腻的东西,生虫。   朝曦算是十分和气的人,这辈子几乎没有讨厌的东西,唯独黄鼠狼,狐狸和猴子三样动物。   “沈斐。”朝曦躲在屋子里,门一堵,不让味道进来,她有特别惊喜的事要跟沈斐分享,顾不得旁的,先将背篓拿下来,翻出一个盒子给沈斐看,“我找到脆骨蛇了,你的腿有救了!”   说来神奇,朝曦守在树上一夜都没守到,她清晨掉下去的时候动静太大,砰的一声,吓到了挂在树上的脆骨蛇。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的,朝曦竟然没察觉,许是太困,又或者是她全神贯注在地上,昨儿夜里风又大,影响了她的听觉,眼睛没往上头看,所以错过了脆骨蛇。   脆骨蛇的骨头很脆,啪啪啪几声掉在地上,当时朝曦半个身子陷进淤泥里,也没管自己,先将蛇挨个逮住收进匣子里,过后才抽出绳子,挂在树枝上,自己爬上来。   身上太脏,在水里稍稍清洗了一下才回来,都没来得及晾干,现在身上还是湿的,迫不及待想将抓到脆骨蛇的喜讯分享给沈斐。   沈斐似乎并没有她想的那般惊喜,身子在她靠近的时候稍稍退了退,眼神有些躲闪。   “怎么了?”朝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她身上的味,被黄鼠狼弄的,鼻子暂时失灵,竟什么都没闻出来,“这么难闻吗?”   沈斐没说话,只举起手将窗户推开,行动不言而喻。   朝曦有些受挫,“我先去洗洗。”   黄鼠狼的威力太大,被它这么一闹,沈斐都不理她了。   朝曦先将药篓搁在角落,装脆骨蛇的匣子随身带着,照旧烧了两个人的热水,给自己洗了一遍,完了要去洗沈斐,沈斐摇头,“你再洗一遍吧。”   朝曦:“……”   她又洗了一遍,用掉了好几颗澡豆,香香的沈斐才让她抱。   屋里也有一些味,等外面的气息散完,朝曦把屋内的窗户全部打开,沈斐抱去院外,饭都是在很远的小溪边吃完的,据说空气新鲜。   吃完饭没有第一时间回去,先晾了一会儿,刷了锅,洗了碗,发现屋里的味散尽了简单换换床单被单,沈斐抱过来,自己再往床上一躺,倒头就睡。   许是找到了脆骨蛇,放下心结,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一次都没醒过,连个梦都没有。   也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似乎听到了沈斐喊她,“朝曦,朝曦……”   朝曦勉强睁开眼瞧了瞧,还是白天,外面都是亮的,“时间还早,让我再睡一会儿……”   “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这是你回来的第二个白天。”沈斐手摸在她额头上,“你的额头好烫,是不是生了什么病?你告诉我需要做什么?我帮你拿来。”   声音就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一样,朝曦有一种听不清楚的感觉,只隐约捕捉到几个关键词,什么生病?什么额头好烫?   “你生病了?”朝曦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被他避开,“不是我生病了,是你。”   朝曦半响才琢磨透这句话,“我好好的怎么会生病呢?”   手一摸自己的脉,登时吃了一惊,“我中毒了。”   是瘴气,沼泽地里的瘴气,朝曦吃了解毒丸,但是她一直待在那里,不断吸入瘴气,超过了解毒丸能解的量,所以中了毒。   没想到啊,本来打算今天给沈斐施针,还没动手,自己倒先病倒了。   她自己常年跟药打交道,身体健康,也有抗体,之所以会中毒是因为这几天连日奔波,累出毛病,身体虚了些,瘴气趁虚而入,好死不死让她中了招。   “橱柜里有药,蓝色瓶子那个。”朝曦出门时只带了两颗,都被她吃掉,到地方吃了一颗,回来后又吃了一颗,谁料还是晚了,没来得及控制住瘴气,让它在体内扩散,现在走入心肺,即便吃了解毒药,也要缓上两天才能好。   给沈斐施针的事又要拖两天,总是拖沈斐会不会以为她故意的?就是不想给他医腿?   朝曦真不是故意的,她确实打过让沈斐出个小意外,好一辈子留在山谷里的算盘,不过从来没实施过,每次抓脆骨蛇都尽心尽力,腿都走肿了。   在沼泽地时自己掉进沼泽都顾不上,先将蛇逮了,平平安安带回来的时候比沈斐还激动,恨不得当场给他将针施了,好让他快点康复。   但是她太累了,这种状态施针很容易出现意外,所以打算拖到明天,谁料计划赶不上变化,她居然中了毒。   身为一个大夫,识百草,晓万毒,自己中毒怎么听怎么像是假装。   朝曦抬眼瞧了瞧这人,想从他脸上找出类似疑惑,或是怀疑的表情,但是没有,这人依旧跟往常似的,淡然转动轮椅去拿橱柜里的药瓶。   沈斐睡在床里,要想下来几乎压过她的身体,什么时候起的床,朝曦竟然没有半点知觉。   这一觉睡得太死,昏昏沉沉,对外界感知很弱。   那柜子不高,沈斐很容易拿到,将药瓶打开,倒在自己手心。   “要吃几颗?”   为了方便他活动,手臂上的竹板已经拆了,叮嘱他不要使大力,稍微活动一下没问题。   他身强体壮,又年轻,左手臂的骨折也不严重,恢复的很快,拿个药瓶倒个药完全可行。   “吃三颗吧。”多吃两颗好得快。   朝曦刚要掀开被子下来,沈斐阻止她,自己将药搁在她手里,又去倒了杯水,昨天烧的,保温了一天,还是热的。   他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倒杯水也颇废了些劲,好不容易接满了一杯,路上洒了些,回来只剩下大半杯。   朝曦药已经含在了嘴里,就等他拿水过来,中药苦,在嘴里蔓延,她竟也不觉得难受,反倒十分享受。   这就是被人照顾,有人关心的感觉吗?   朝曦十几年来从来没感受过,在师傅那里没有,师祖那里也没有。   有一次师傅把她随便丢在一户人家,给了些银子就走了,那家人对她不错,还有个女儿,跟她一般大小,小姑娘每次磕了碰了,那家人便紧张的嘘寒问暖,稍稍生了病,更是日夜守在身边照顾。   那时候她便想,如果有人也这么对她该多好?她也可以偷偷懒,不用每天练功,身体虚一点也没关系,反正有人关心,有人照顾。   然而现实是她不能生病,因为没人照顾,反而会嫌她累赘,只偶尔会傻乎乎的以为自己磕了碰了,那家人也会这样对她。   结果只得了一句简单的问候,怎么这么不小心?   然后就没有了,没有包扎,也没有照顾。   那时候她还不懂,为什么她的伤口明明比小姑娘大,没人关心她,反倒是小姑娘,被两个大人轮流照顾?   后来才懂,原来是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她于他们而言只是陌生人,或许在师傅眼里也是如此,师祖也只会检查她的医术进展如何,旁的谈都不会谈。   朝曦真的好想要个亲人,她努力拉近跟师傅的关系,师傅只当她是个累赘,每天小拖油瓶,小拖油瓶的喊她。   想跟师祖拉近关系,师祖只会冷眼看她,师祖是个阴森森的老太婆,没有半点慈祥的模样,朝曦很怕她。   但她真的好厉害,什么都懂,只要是关于医术上的东西,也都一五一十教她,没有藏私,再后来总是有人挑拨离间,问她师傅好还是师祖好?   朝曦死心眼,一直说师傅好,惹怒了师祖,关系便也淡了。   接连与人拉进关系失败,朝曦已经死心,不再尝试跟人亲近,直到来了凤凰山,跟平安意外交好。   可平安终究不会说话,永远都是三五岁的智商,你照顾它可以,想让它照顾你,想都不用想,没这个可能。   朝曦差不多已经放弃,没想到上天怜悯,让她在有生之年感受了一把被人照顾的感觉。   真的好暖啊。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把他发展成家人关系? 第21章 成亲好吗   朝曦水接在手里,边喝边盯着沈斐看,“沈斐,你怎么对我这么好?”   她把这人困在山谷,这人也不恼,她光明正大把玩这人的手,想跟他睡,这人也不恼,脾气好到不可思议,还给她擦汗,做饭,生病了照顾她。   隔壁的刘大娘说,男人就跟大爷似的,历来只有女子照顾男子,想让男子照顾妻子,比登天还难。   她说的不对,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这样,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纠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触的人太少。”   相处这么久,除了平安和师傅,她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别人,师傅离开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顾便算谢天谢地,又怎么反过来照顾朝曦?   没人对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对她做点什么,这人便以为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为朝曦做的,不及朝曦为他做的万分之一,朝曦一个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给他采药,一双腿累得又红又肿,她也不说,睡着了嘴里还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时烧饭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给他做三脚架,拐杖,买来轮椅的还是她,她自己做了这么多,才得来这么一点儿的回报,大多数人会怨,会恨,会觉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没有,反而觉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单纯。   朝曦是个奇女子,有时候觉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又觉得她凶残无比,那些个毒药毒物随便抓,她敢一个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连火把都没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吗?”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才不信沈斐的话,任她为所欲为是平常事?   为了不打扰她睡觉,一撑好几个时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为什么师傅和师祖,还有那家人从来没为她这么做过?   她长到十八岁,不仅没人为她这么做过,也没见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经历,她于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满意足,喝了药,吃了点沈斐做的饭菜和粥,差不多后又睡了过去,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听到水声,然后是冰凉的东西覆在额头上。   沈斐在给她降温,朝曦身上有些烫,那冰凉对她来说恰到好处。   许是体温太高,沈斐时不时要重新换一个方巾,沾湿了盖在朝曦脑门上。   因为腿脚不方便,上了床很难下来,干脆一直坐在轮椅里,半夜实在困的厉害,便躺在长椅里睡。   长椅里有被子,平时都是朝曦睡,沈斐难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来浑身腰酸背痛。   他平时有空没空也会躺一躺长椅,第一次知道原来不能躺久,躺久了会很难受。   自从他来之后,朝曦一连睡了大半个月的躺椅,也就最近才开始跟他挤一个床,这么久的时间,她居然尽数忍了下来,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沈斐低头瞧了瞧人,朝曦侧躺着,半张脸陷进枕头里,露出来的半张脸清秀隽美,白皙异常,充满了少女的弹性。   她生活规律,每日坚持锻炼,身材修长,肌肤紧绷,加上吃的注意,脸蛋保养的很好,即便凑的很近,也瞧不出一个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风的类型,不太符合大多数男子的审美。   没有人夸,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乡下陋习容不下她而已。   自从裹小脚盛行,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们变得越发柔弱,楚楚可怜,引得众多男子相继折腰,审美也发生了改变。   偏爱娇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对于女子来说过于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强,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会想尽办法贬低她,说她年纪大,是没人要的老姑娘,其实并非如此。   朝曦长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气,即便随随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乡下普遍结婚早,童养媳,十一二岁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显得她十八岁还嫁不出去有些另类。   其实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会发现那里没有裹小脚,高个子女孩不会被人嫌弃,十八岁也不是老姑娘,双十年华没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脚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脚的陋习,可惜力度不够,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旧我行我素,以为给女儿裹了小脚,便能嫁个有钱人,更得丈夫喜欢,其实都是异想天开。   裹小脚已经过去,稍大些的城里女子们已经换了一种玩法,开始在脸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种各样的眉形,柳叶眉,远山眉,新月眉,卧蚕眉,一个都不适合朝曦,朝曦就这样干干净净,素面朝天便是。   瞧着更喜人。   朝曦身体太好,才躺了两天,退了烧,出了汗,又活蹦乱跳起来,其实心里不想好,不好就可以继续让沈斐照顾着,什么都不用管,沈斐会把药拿过来,水端过来,饭菜做好,不过他手脚不方便,有一次朝曦发现他吃饭时一反常态,将一只手搁在桌子下。   开始朝曦没注意,筷子掉了低头去捡,那人又把手拿了上去,搁在桌上,等她起来,他又快速放下来,朝曦便知道了,这人的手受伤了,无非是切菜的时候切到。   他不想让她知道,朝曦只好假装不知道,同时让自己的身体‘好’起来,接下沈斐的活。   又休息了一天,养足精神才开始处理脆骨蛇,磨成粉,与其它药材一起,熬成一锅,备着给这人喝。   针和工具一一摆开,放在桌子上,朝曦要施针了。   怕被人打扰,亦或者平安找来,日子选在晚上,窗户尽数紧闭,有细缝的地方用棉花和稻草堵住,不让风进来。   朝曦要听,听施针时的动静,不能被任何东西打扰,风也不行。   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这人扒光,被子盖在腰以下,取了针摸沈斐的穴位。   这几天她已经陆陆续续摸了很多次,对这具身体熟的就像自己的一样,轻而易举找到下针的地方。   第一针在最后一根脊椎的尾骨上,很成功,朝曦似乎听到了针小小的鸣叫声。   绝破针法有一套自己的针,头大身子小的设计,尾部有个孔,细细看会发现里面塞了颗小珠,很小很小,小到肉眼几乎看不到的地步。   针太细,拖不住尾部,头重脚轻那针就会微微摇晃,发出一种凤鸣似的好听声音,旁人听不到,只有朝曦能听到,连她师傅都听不清,反正每次问她,她便敷衍道,听到了听到了。   朝曦觉得她没听到,纯属应付她。   第一针成功,给了朝曦很大的自信,第二针稳稳落在该下的地方,也成功了,然后是第三针,第四针,一点意外都没有。   越到后面,朝曦压力越大,汗不由自主流下来,怕糊了眼睛,只能在衣服上蹭蹭。   她不是第一次施展绝破针法,虽然嘴上说的严重,实际上成功率很高,但她只在快死的动物身上施针,比如说捡到受伤的动物,带回来做个实验。   森林很残酷,受了伤几乎等于死刑,狼受了伤会脱离群体,自己一只狼生活,羊受了伤也会脱离群体,找个地方等死,很容易就能捡到。   反正都要死了,朝曦便想着替它们改变命运,也不是每个都救,看她饿不饿,饿了就吃掉,不饿就捡回来救救。   平安就是这么被她捡回来的,它来的时候心跳已经很弱了,被她捆起来养了几天,一放跑就用仇恨的眼神看她,后来又受伤了,也是朝曦给它治的,这只熊有点智商,知道不是害它,便干脆放下心结,渐渐接近她。   朝曦不是第一次在它身上下绝破针法,每半年下一次,沈斐来的时候刚好到了时间,许是被他看到了,亦或者他猜到的。   沈斐给她的感觉就像祖师爷似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问他什么都能回答上来。   有一次朝曦不小心在山里摘到红色的蘑菇,她在山里生活了那么久,自己都不确定叫什么?能不能吃,每次都捡出来,谁料沈斐居然认识,还说的头头是道。   朝曦对他是佩服的,出身大家,知识渊博,还能这么好的脾气,十分难得,总觉得他的身板里蕴含了很大的力量,那针刺到了骨头,他该是疼的,也一声不吭,安安静静趴在枕头上,整个后背和额头上尽是冷汗,比朝曦流的还多。   朝曦紧张,他应该更紧张才是,毕竟是他的腿,关系到他的下半生。   朝曦下针更谨慎了些,她只在动物身上实践,给人看病的时候不敢胡来,圈子太小,接触不到快死和重病的人,一直没有机会施针,怕出意外。   沈斐是第一个让她在身上施针的人,千万不要出意外。   朝曦越发全神贯注,直到最后一针刺入皮肤,稳稳立着之后心中那根紧绷的弦才终于松了下来。   成功了。   这只是今天的份而已,中医需要慢慢调养,沈斐还需扎上七天左右,一个疗程,如果没效果,还要再扎七天。   针还在立着,朝曦等了些时间才取下来,给他擦了擦冒上来的血珠,被子一拉,盖到肩头。   沈斐也不动,一直保持这个动作等朝曦拿了药回来,喝了药朝曦才将他翻过来,给他穿了衣裳,按摩经穴,又是半天才好,整个过程朝曦的脸上说不上来高兴还是不高兴,情绪有些低落。   “怎么了?”沈斐问。   “没什么。”头一天的施针很顺利,针刺入沈斐的皮肤,直达骨头的时候沈斐整个人颤了颤,说明他有感觉,这是个好预兆,沈斐的腿能治好。   可治好后这人就会走,朝曦有预感,这个小山谷容不下他。   “沈斐。”朝曦留恋这人身上的体温,不顾他断了的骨头,执意钻进他的衣裳里,从衣襟里露出脑袋。   手臂穿过沈斐的袖子,和他十指相扣,“等你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咱们成亲好不好?” 第22章 我想洗澡   沈斐迟早要走,走之前朝曦想将所有该做的事都做了,譬如说成亲,霸占他的第一次。   后者还需要一段时间,沈斐暂时接受不了,但是成亲可以提上日程。   这么久过去,外头应该风平浪静,以为他死了,等官兵们放弃,便将他弄去山下,请来乡亲们成亲。   地点就选在朝曦家,朝曦自己办置,没有聘礼,也没有媒婆,亲朋好友都没有,只有一个沈斐。   这样就够了,朝曦也不在乎旁的,结了婚以后便不会再有人说她是没人要的老姑娘,也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她也能光明正大喊这人夫君。   ‘夫君’这两个字就像她的印记似的,啪的一下贴在沈斐脑袋上,揭都揭不掉。   只要一成亲,有了这层关系,她与这人便是真正的家人了,朝曦十分期待。   “沈斐。”朝曦抬头看他,“你怎么不说话?”   沈斐被她压在身下,十指相扣,用的力气极大,叫这人几乎动弹不得。   “你想成亲,挑个日子便是,不用问我。”语气淡淡,仿佛这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冷漠到了极点。   朝曦不满,“我想问问你的意见,你想不想?”   沈斐幽幽叹口气,“我想不想不重要,你想就可以了。”   没有正面回答,也听不出他自己的意思。   “那到底是想?还是不想?”朝曦钻了牛角尖,撑起身子看他。   她在沈斐的衣裳里,手穿过沈斐的袖子,她一动,沈斐被迫跟着动了动,衣襟被俩人完全撑开,露出不着寸缕的身体。   平时朝曦一定会看上两眼,今天完全没心情。   “想不想?”她又问了一遍。   沈斐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还是那么亮,那么好看,宛如幽幽寒潭,一眼望不到头。   “我不想,你会打消念头吗?”   果然是不想的。   这人非富即贵,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甘心娶她一个乡下姑娘?   “自然不会。”本来会,现在也不会了,沈斐越是不想,她越要做。   就是要成亲,给这人脑门上贴上她的印记。   朝曦有这个想法,当即从床上下来,掰着手指数良辰吉日,马上就是立冬,择日不如撞日,就立冬成亲吧。   算算时间,还有十天左右,七天一个疗程,十天这人的腿该是恢复了些,这时候成亲最佳,沈斐处于要好不好的状态,想跑都跑不掉。   她打定了主意,跟这人说了两声,这人只‘嗯嗯’的回应,完全没别的意见,不知是真的没有,还是藏在心里。   他不说,朝曦便忽略了他的想法,自顾自考虑成亲需要的东西,一切从简,请门里的乡亲们吃顿饭便是,别的一律没有。   红绸缎红嫁衣全都要她一手操办,这么忙加上时间太赶,想自己绣不太可能,只能找绣娘绣。   毕竟是成亲,人生只有一次,料子不能太差,绣娘也要找个好的,银子变成了最大的问题。   看来又要卖掉自己的存货了,那一颗五百年的人参是保不住了。   五百年的人参,她走遍大江南北,翻了无数座山,才终于找到这么一颗,不舍得全卖,切成片处理一下,卖个百两白银便是,剩下的留着自己用。   身为一个大夫,没点存货不行。   朝曦考虑的太远,沈斐的腿还没治好,她便开始操心成亲的事,稍稍忽略了沈斐,第二天发现这人不对劲,昏昏沉沉,没什么精神,她给这人擦澡,也提不起他的兴致。   原本以为是她说成亲的事,这人不愿意,又不表现出来,情绪尽数憋在心里出了毛病,后来才发现不是,这人是身体出了问题。   犯困犯的厉害,有时候吃着吃着,突然倒了下来,书也不看了,只要得空便躺在床上睡觉,得了睡美人的病似的,一觉可以睡很久。   有一次睡着睡着突然惊醒,趴在床边咳嗽,手拿开,一滩血染红了被罩。   朝曦给他喝药,也喝不下去,喝多少吐多少,吃饭更是如此,只能勉强喝一点清粥。   施针后人会有些反应是正常的,但是沈斐这反应也太大了。   朝曦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出了错,沈斐非但好不了,还有可能出现意外?   她一遍一遍摸着这人的骨头,查看上回针扎的地方,确定没问题才放手,过后觉得不对,刚刚好像想着别的事情跑神了,有可能摸错,于是又摸了一遍,再摸一遍,来来回回摸了十几遍。   总觉得仿佛漏掉了哪个细节,不敢大意松懈,只不断做着重复的事,检查沈斐,检查沈斐,再检查沈斐。   晚上也不敢睡,随时守在沈斐身边,这人咳嗽一声她便赶忙坐起来,递水递饭,问这人感觉怎么样?   沈斐说不清楚,吃完喝完很快又睡了过去,捂出一身的汗,早上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一摸被子,里面都是潮的。   这个条件是不可能给他洗澡了,朝曦干脆假装没看见,只将人抱起来,床单被套换成干净的,身上简单擦了擦,怕冻着他,光擦了手脚,其它地方没碰,还是担心冻出毛病,在屋里燃了炭火,热了才动手。   白天外头出了太阳,朝曦抱着人出去晒太阳,初冬的太阳不烈,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恰到好处。   她给人搁在躺椅上,自己去屋里忙活,翻她的古老医书,有一本是祖师婆婆亲手交给她的,没有书名,年代久远,书皮都掉了,里面内容也不完整,少了些部分。   写的太繁琐,朝曦很多字不认识,看不懂,加上是个残本,学了也只能学个大半,便没怎么碰过,让这本据说很厉害的医书葬送在她手里。   反正祖师给她的时候只告诉她千万保住,传给下一代便是,没要求她一定要学上头的东西,朝曦也便偷个懒,这么多年没怎么翻过。   偶尔想看了,发现字体发黄,饶是她眼神极好,也需要凑近了仔细琢磨。   书是手抄本,写的极其潦草,很多草药也从来没听说过,据说是因为后人大肆开采,只采不栽,久而久之这些东西都失传了。   就像朝曦手里的五百年人参,如果是以前,五百年人参虽然不常见,但是有,现在翻遍整个天下都不一定还能不能找到差不多年份的。   都知道这玩意儿贵,是好东西,所有人都采,不栽,再这么下去,人参也要绝迹了。   朝曦原来不看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上写的药方三成里面都包含了几乎绝迹的药材,也许原来对他们来说这是很平常的东西,可以随便用,现在变成了很珍贵的玩意儿,不仅有市无价,还采不到,平常人家根本承担不起。   朝曦的病人都是平常人家,没几个有钱人,更用不上这些,久而久之便觉得这本书华而不实,不适合她,今个儿翻了翻,竟另有感触,其实这本书交给人的不是药材,也不是药方,是方法。   每个药材都解释了作用,也就是说用其它差不多作用的东西便能代替绝迹的药材,如此药效虽然差一点,但是管用。   还有啊,同样的病症,也可以按照上面写出差不多的方子,用不着一定照本宣科,跟上面一模一样,要学会灵活运用。   朝曦在翻跟沈斐情况差不多的病历,整本书看下来,并没有找到有用的,只有一个全身瘫痪的人情况跟沈斐类似,但是比沈斐严重多了,没救回来,死了,死前的反应比沈斐还大,咳血,浑身出汗,嗜睡,皮肤里渗血,最后血崩而死。   沈斐中了咳血,出汗,嗜睡的毛病,目前还没出现皮肤里渗血的情况,希望不会有。   朝曦格外注意他,一边看书,一边时不时探出头瞧瞧,随时关注这人的行踪,免得他出现意外。   冬天来了,平安有些焦虑,最近捕猎特别勤快,只偶尔出来玩玩,大多数都在喂肥自己,好度过这个冬天。   已经两天没瞧见它,不知道钻去了哪?   它不来找,朝曦也不想它,全心全意研究古老的医书。   医书实在是破,写的也很复杂,字体有一点点的变化,不太好认,朝曦怕认错字,不敢乱来,只在心中有个大概想法。   沈斐应该不是出了意外,是身体在排毒,排掉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中医讲究的是从内到外调养,淤化,朝曦给他吃的药是内调,施的针是外用,内外结合,所以这人反应才这么大。   他咳血是因为他体内还有没化开的淤血,积累在身体里,压迫到了其它地方,导致下半身没有知觉。   跟平常的磕着碰着不一样,沈斐是内出血,从体内流血,又流不出去,渐渐的积累到一定规模,影响了其它器官。   本来这地方就这么大点,突然进来一个庞然大物,把原来该待在这里的器官挤去了其它地方,不出问题才怪。   朝曦要做的就是清除这些淤血,让器官重新归位。   她心中已经有了大致想法,还没来得及实施,突然听到院里有人叫她。   “朝曦……”   声音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   朝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沈斐喊她,连忙跑出去一看,沈斐已经醒了,精神瞧着还不错,一双眼恢复了神采。   “怎么了?”朝曦搬个小板凳,坐他旁边。   “有热水吗?我想洗澡。”   他睡的昏昏沉沉,有一种再也醒不过来的感觉,但是……身上都是汗,太难受他就醒了。 第23章 落下了我   他刚醒来,没有问自己的情况怎么样,腿有没有出问题,反倒先想着洗澡,果然不是一般人的思维。   “我给你洗过了。”朝曦骗了他,这个天已经很冷了,沈斐又是最虚弱的时候,总是擦澡容易风寒,病上加病。   “你已经睡了很长时间,一定饿了吧。”朝曦站起来,“我去给你端饭。”   “朝曦。”沈斐叫住她,“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还要睡多久,被子里好热,捂的身上黏糊糊的,太难受我才醒的。”   朝曦登时有些庆幸,没有给他洗澡,否则这人怕是再也醒不过来了。   说起来奇葩,什么都唤不醒他,她喊他,叫他,跟他说话,这人一点反应都没有,居然是因为身上黏糊糊,太难受才醒。   朝曦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半响才道,“你等等,我去烧水。”   她前脚刚迈进屋里,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沈斐,你想泡澡吗?”   沈斐一顿,“有吗?”   他不是想,是特别想,因为条件关系,根本没有泡澡的地方,每日仅仅是擦澡,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泡过澡。   “自然是有的。”朝曦折身回来,“谷里有一处泉眼,不知道什么情况,天气一冷便有热水涌上来,一到夏天它又干了。”   很神奇的泉眼,水是流动的,如果朝曦所料不错,一到夏天水就会流到地底,一到秋天雨季多的时候它又涌了上来,如此反复,在这里三年,几乎每一年都不出意外,希望今年也有。   “远吗?”沈斐苍白的手握在长椅的把手上,指尖用力到发白。   他想泡澡,非常想。   朝曦感觉到了,“不远,就在附近,走几步就到了,很近的。”   她又撒了个谎,其实很远,不过沈斐喜欢,能让他打起精神,加上温泉水泡澡对他有好处,再远再辛苦也都不是事。   沈斐那双眼似乎闪了闪,有神采从里面溢出来,“那我们去吧。”   他果然十分想泡澡,难得开口提要求。   平时他即便再想,也不会说出来,憋在自己心里,如果朝曦主动给他做,他也不拒绝,任由朝曦做,如果朝曦不给他做,他也不提,这还是第一次。   朝曦一口答应,“好,不过要先等等,我去做个准备。”   初冬的天有些寒,尤其是山里,潮湿,阴凉,沈斐穿的还是来时的衣裳。   白底红枫花纹的布料朝曦还没开始做,因为她发现自己不会做,准备过两天沈斐身边能离人了,拜托隔壁刘大娘做,刘大娘手艺活不错,她两个孩子要带,不方便干活,只能在家里接接绣活,朝曦给些银子便是。   这次要出去的远,朝曦将这人所有的衣裳尽数套在他身上,怕冻着他,这样还不够,又给他裹了被子。   不是随随便便裹的,是干脆将被子捆在他身上,他腿脚不方便,一只手也断了,只有一只手好的,被子要是散开了攥不过来。   澡巾,澡豆,又带了些吃食,喝的水,考虑到中午可能回不来,一共带了三个竹筒,两个里面装了饭,一个里面装的是沈斐的药,他断不了药,到时候生些火,煮开了喝。   朝曦掰着手指数还需要什么?都带了什么?有没有遗漏的?   确定没有了才走,路途远,怕自己一个人弄不动,将平安也喊上,到时候将多余的东西搁它背上,亦或者驼着沈斐走,可以省不少劲。   这只熊好不容易改变了作息,变成晚上捕猎,白天睡觉,又被朝曦弄回了不规律状态。   白天活动的多了,它晚上肯定困,一两天缓不过来,不过想想也就这一次,沈斐能不能熬过剩下六次施针还不一定,这才第一针便要死要活,瞧着仿佛只剩下半口气似的,脸色苍白的跟纸一样。   朝曦十分担心他半路断了气,时不时探出头瞧一瞧这人,状态还好就继续走,状态不好歇一歇。   平安似乎也感觉到这人生了病,极其虚弱,难得没有闹,很乖的听朝曦指挥,在前面开路。   森林里很多树枝和杂草,秋天枯了一部分,软的不理,睬过去便是,遇到硬的树杈,平安大掌一扫,尽数扫去一边。   朝曦推着轮椅,沿着它开出的路走,一人一熊配合默契,用的时间倒也不久,一个时辰而已。   还没到地方便瞧见了冒气的白烟,氤氲升起,朝曦松了一口气。   没有白来,那温泉已经开始,这个秋天雨水不多,温泉也没有往年深,只勉强到人腰间,朝曦用木棍试过,又亲自找了快大些的石头,垫在下面,用来给这人坐,差不多后才将人脱光,抱进温泉里,换下来的衣裳塞进被子里,这样他穿的时候还是热的。   左右闲来无事,朝曦在旁边升了火,将带来的饭和药热热。   需要一段时间,想着平安也该饿了,跟沈斐说了一声,带它出去打猎,没去远的地方,就守在附近,绕着转了一圈又一圈,不断扩大搜寻范围。   平安杂食,什么都吃,逮不着猎物,便吃素的,试探性挖了挖微微发黄的竹子,成功在底下找到已经快长成小竹子的老竹笋。   怎么也比老竹子嫩,剁吧剁吧给平安当零嘴吃,回来的时候意外碰到老鼠窝,一人一熊配合默契,朝曦往里头丢了根很容易生烟,味又特别大的香进去,没多久那老鼠便从洞里出来,平安守一个洞,朝曦守一个,出来一个逮一个。   平安用爪子逮,朝曦用笼子,早知道它会饿,提前有准备,一人一熊合力,勉强逮到三五只,够平安吃一顿,他们只停留半天,一顿就够。   朝曦回来的时候沈斐还在泡澡,舒舒服服靠在温泉边缘,那石头也是温的,很舒服,朝曦泡过。   其实她也想泡,不过跟这人一个池子,怕这人觉得她放浪,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个大些的池子,其它都很小,就是个小水洼,勉强躺她半个身子。   朝曦想了想,一个一个的试,成功找到个稍深的,蹲下来可以漫过她的胸口,不过很小,要蜷缩着身子。   朝曦已经满足,衣裳一脱,缩进去好好洗了洗,洗到一半听到竹子炸裂的声音,想起火堆里放的竹子,里面有饭还有沈斐的药,一个没留神烧裂了,她跟沈斐都要饿一顿。   她倒是无所谓,沈斐饿不得,他身体最虚弱的时候,其实不能多泡温泉,因为容易晕。   不过沈斐喜欢,朝曦也不想阻止,她老是逼他做一些不想做的事,时间长了,次数多了这人也会烦,不如听之任之随他。   朝曦随便披了件外衣,赶忙跑过来,那竹子果然烧裂了一个,是沈斐的药,里面还有火,太烫了,朝曦拿不出来,瞧了瞧身上的衣服,裹在手上,两只手都裹了才将竹筒捞过来。   竹筒烧裂的声音太大,除了朝曦听到了,沈斐也听到了,扭头便发现朝曦蹲在地上,衣裳松松垮垮,大片大片白皙的胸口和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也顾不上,只低头检查了一下竹筒,裂了一头,洒了一些,还有小半筒,她将筒竖起来,卡在石头缝里,不至于再漏才将另外两个竹筒捞出来,怕也烧裂了。   忙完才注意到自己衣衫不整,所幸这里就她与沈斐两个人,也没别人瞧见,沈斐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更何况这人腿都废了,还能对她动手不成?   其实朝曦巴不得他化身禽兽,对她动手动脚,关键沈斐不肯啊。   饭弄好了,朝曦也没心思再洗,只简单搓了搓,头发揉一揉,便匆匆擦干身子出来,换好了衣裳,竹筒劈开散热,差不多后将沈斐弄上来,简单擦了擦重新塞进被子里。   依旧还是捆起来,风大,怕冻着他,两只手也在被子里,饭都是朝曦喂的,她不知道沈斐喜欢吃什么,反正一股脑的舀一勺过去,腊肉盖饭,竹子烧的很香,沈斐没怎么挑食,不过他饭量小,张张嘴刚要说吃饱了,朝曦又是一勺子塞进去,一勺又一勺,一竹筒里的饭都被他吃完。   吃完也没有立刻回去,沈斐难得兴致来了,想到处看看,他可能以为施针失败,自己要死了,所以想多瞧瞧外面,眼睛里满满都是留恋。   这人不想死,朝曦看的清清楚楚,她在想要不要把自己的猜想告诉这人,也许不是施针失败,只是排毒的一个过程。   可万一不是排毒,就是施针失败怎么办?   告诉了沈斐,沈斐心怀希望,结果只会让他更失望。   朝曦尝过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没有希望便不会失望,这样也好,能熬一天,沈斐都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如果七针全都成功,腿治好了,他反而会觉得是意外惊喜。   朝曦决定隐瞒下来。   “朝曦……”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轮椅上的人不见了,沈斐躺在地上,无奈叹口气,“你把我落下了。” 第24章 提前付酬   山里路不好走, 坑坑洼洼, 推起来很费劲,朝曦推了一天,两只胳膊生疼,便想着省些劲,将轮椅转过来一面, 拴上绳子, 另一头系在平安身上, 让平安拉着走,她扶着轮椅。   不是自己使劲, 轮椅轻了朝曦也感觉不到, 她只能从绳索有没有松判断, 和她的眼睛,但她刚刚想着心思, 太入神,都没注意沈斐,不知什么时候掉的,因为裹着被子, 一点落地的声音都没有。   朝曦将人捆成了粽子,沈斐自己连坐都坐不起来, 还好人缩在被子里, 没有弄脏, 倒是被子黑了大片。   被子不是重点, 朝曦将人捡回来后稍稍拍了拍便搁在了轮椅上, 继续走。   知道这人爱干净,接下来没去别的地方,先回去把被子解开,人放在床上,脏了的被子罩扯下来洗洗,里头的芯拿出去晒晒。   她弄好已经下午,进屋发现这人难得没有看书,半坐在床上,遥遥望着窗外,盯着飞过的鸟儿,树上活蹦乱跳的松鼠,目光有羡慕,也有向往。   下半身瘫痪对他来说打击太大,虽然这人从来没说,但是朝曦能感觉得到,他在安然坐一辈子轮椅,和冒险治腿之间选了后者,不顾自己的命,也要将腿治好。   朝曦突然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告诉这人腿有可能治不好,是不确定的语气,也就是说也有可能治好,所以这人才会答应跟她的约定吧?   因为腿还有希望治好,如果没有,他可能会选静静死去,这人自尊心太强,容不得自己一辈子由人抱来抱去,吃饭喝水全都要依靠别人。   龙可以暂时搁浅,如果一辈子都困在浅滩,不如一死。   朝曦其实理解不了这种思想,有希望活着,为什么要选择死?   也许是她没有经历过沈斐的绝望,如果她跟沈斐一样,落难山谷,被一个陌生的男子抱来抱去,将她全身看光,或许她还不如沈斐,当场就咬舌自尽了。   沈斐其实很强大,他接受了这种环境,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旧没放弃,看医书,每一份药都喝了,坚持每天锻炼,用清白换朝曦给他治腿,非常的努力。   这种努力感染了朝曦,不知不觉倾向他,放弃出个小意外,将他困一辈子的想法,卖力的寻脆骨蛇,全心全意给他施针,没出一丝一毫的变故。   “沈斐,今天的针还要施吗?”沈斐昨天又是出汗,又是吐血,折腾了一夜,好不容易才有点精神,继续施针的话会不会出现比昨天还严重的反应朝曦一定都不知道。   她接触的病人太少,能用上绝破针法的人更少,毕竟有风险,一说情况,十个九个不愿意,还有一个嘴上答应了,第二天吓跑了,没敢来。   沈斐是第一个敢于尝试的人。   现实中没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朝曦只能从书上吸取经验,不过书上的那个病人死了,叫她十分忐忑,担心沈斐也会血裂而亡。   沈斐那么好看,这种死法别说他自己接受不了,朝曦也接受不了。   “要不还是算了吧,等你身子好了再继续。”   沈斐目光从遥远的地方收回来,抬头瞧了她一眼,淡然一笑,“那岂不是还要从头再挨一回?”   这是肯定的,七天一个疗程,一旦断了,下回再扎还是七天一个疗程,万一一个疗程没治好,还要再来一个疗程。   “你现在身体太虚,不适合继续,不如等过了冬天再说。”过一个冬天,最少四五个月,沈斐就可以多待一段时间了。   她有预感,沈斐腿治好了,一定会走。   沈斐摇摇头,“不了,挺疼的,挨一回就够了。”   那针下的地方实在特殊,每一针都叫他痛不欲生,穿过皮肉,刺入穴位,有些甚至干脆下在骨头上。   他的腿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磕着碰着会有一丝丝的疼,没以前那么敏感,还是软绵绵站不起来,但是膝盖陡然撞到桌子,会有一瞬间的疼痛感,只在当时,过后就没了。   朝曦说这是好事,只要多刺激刺激他的骨头,让腿因为疼做出反应,就跟人受了刺激陡然会站起来一样。   每一针下来,沈斐的小腿都会微微抽筋,说明朝曦的法子是对的,腿越来越敏感。   只是这法子着实太疼,一口气做完便是,再来一回,只怕无福消受。   朝曦眨眨眼,表情微妙。   原来这人也怕疼啊,给他施针的时候一声不吭,还以为下错地方,这人不疼呢,如果不是她后来反复摸下针的地方,确定没有下错,朝曦自己都会以为自己施针失败,这人要死了。   他会不会死,朝曦心中有一点底,又没有,但是平安知道。   民间一直有种说法,道黑狗有灵,如果突然蹲守在谁家门口疯狂撕咬,这家人一定会有人死。   有人说是狗的眼睛能看到魂魄,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是它们的鼻子特别灵而已,可以闻出死亡的气息,人生了病它也能闻得出来。   黑熊严格来说也是狗的一种,勉强能搭上亲戚,一直有人叫它们黑狗熊。   它们的嗅觉比狗还灵,狗的听觉,嗅觉,视觉都十分灵敏,黑熊眼睛不好,还有个别名叫黑瞎子,说的就是黑熊眼神差。   如果一个正常的人类和一个瞎了眼的人类相比,自然是瞎了眼的人类耳朵和嗅觉最灵,当眼睛看不到的时候,嗅觉和听觉的能力就会被大肆开发。   原来朝曦没注意,有一次她陪这只熊打猎,回来的时候这只熊一直不让她走,依恋的缠着她,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有点像委屈,不舍,难过。   朝曦一脸迷茫,后来心口突然疼的厉害,一摸脉搏才发现自己中了毒,如果不是发现的早,险些便嗝屁了。   许是这只黑熊以为她快死了,所以呜呜的叫,但是这回沈斐虚弱成这样,脉搏时有时无,平安居然都没有表现出难过和不安,是不是间接说明沈斐死不了?   也有可能它跟沈斐不亲,不过它能将下巴露出来给沈斐摸,明显是接纳了沈斐,如果沈斐真的有事,它不可能无动于衷。   这么说来沈斐也许真的没有生命危险,他施针后出现的反应,单纯是在排除体内的淤血?   朝曦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平安,尊重沈斐的想法,“如果你做好了准备,那开始吧。”   沈斐没说话,只配合的抽掉身后的枕头,让身子平躺下来,方便朝曦施针。   朝曦开始擦她的针,一遍又一遍,拖着时间似的,就是不进入主题,擦完熬药,熬完药先给这人擦了擦身子,到了晚上才将窗户和门尽数关上,缝隙用布和棉花堵住,丝毫不漏为止。   觉得差不多了才走到床边准备施针,沈斐配合的扭过身子,想翻过去。   “不用翻,今天扎正面。”   沈斐:“……”   和昨天一样,进展很顺利,唯一不一样的是沈斐的反应,昨天扎了九针他都一声不吭,这回才扎了三针,已经接连倒抽了好几口凉气。   胸膛起伏的很快,似乎难以忍受似的。   朝曦安抚他,“别乱动,马上就好了。”   沈斐手心掐出血痕,极力控制身体。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场酷刑才终于结束,沈斐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浑身都是汗,朝曦敏锐的注意到他的腿颤抖的幅度大了些,昨天只是小腿肚子轻颤,今天蔓延到脚踝上,似乎疼的厉害,陡然抽了一下。   差点将腿上的针崩断,还好朝曦及时发现,赶忙摁了下去,没让他绷紧肌肉,否则一切努力付诸东流。   那针正好下在大腿上,想拉动脚踝,肯定是大腿先使劲。   针实在太细,断在里面不好取出来是一回事,绝破针法的针十分特殊,一旦断了,其它的针替代不了,八根针强行施针,很容易出现意外。   所幸那针比想象中争气,瞧着随时都有可能断的样子,没想到还挺厉害,硬是挺了下来。   九针都按部就班,排列在沈斐身体上,稍稍等了等,被朝曦一个又一个取了下来,然后给他按摩穴位。   苦没有白受,施针过后的沈斐对腿上的感觉更灵敏,原来需要极大力气才能摁疼他,现在只需稍稍使些力气,这人便蹙起眉头,有了感觉。   是个很大的进步,长此以往总会好的。   朝曦知道他施针后有些反应,昨个儿没做好准备,今儿开始尝试给他喝些化瘀的药,加在日常的药里,一起端给他喝,这人跟昨天似的,喝完立马犯困,一觉睡到下午,起来时出了许多虚汗,里面带着点点的红。   沈斐出现了血崩的情况。   不严重,似乎是顺着汗排出来的,朝曦尽数擦掉,没给他看,怕吓到这人。   除了出虚汗之外,这人咳血的毛病也越来越严重,吃不下,喝不下,有时候药都会吐出来,能明显感觉人瘦了下来。   朝曦开始变着花样做饭,药也不给他喝了,给他做药膳。   古往今来一直有句话流传,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叫药材,其实食材也是药材,区别在于好不好吃。   朝曦趁他睡着的功夫去山上采黑木耳,这玩意儿不分季节,只要下雨就会有,晒干了泡湿吃,刚采回来的木耳不能吃,有毒。   这个季节正好是红薯成熟的时候,后院里种了些,朝曦摘了些叶子洗洗加些面蒸着吃,又挖了些红薯,切成小块炖成粥喝。   沈斐很瘦,身体里本来就没多少血,每天这么流迟早要嗝屁,朝曦又做了些补血的食物。   不喝药,这人嘴里没有苦味,也不会影响饭菜的味道,难得吃下了些东西,朝曦有些惊喜,更加花心思在这方面。   她的手艺有限,会做的吃食也少,左右沈斐没醒,干脆三更下山,清晨到村里,去找隔壁刘大娘学习做饭的手艺,准备一天换个花样,让沈斐能吃下更多的东西。   刘大娘忙,要照顾一家老小,朝曦帮着她干活,这人才有空将做饭的细节一一告诉她,朝曦听的入神,等反应过来已经辰时,这时候沈斐该是醒了,瞧不见她,不知道会不会慌?   慌倒是没有,只是有些失落,相处一个多月,朝曦习惯了沈斐,沈斐其实也习惯了朝曦。   平常他醒来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朝曦,几乎没有例外,今个儿醒来这人居然不在。   头有些疼,身上黏糊糊尽是汗,沈斐推开窗户,发现已是立冬,门前的两棵树孤零零立着,地上大片大片掉落的叶子,风带了些寒意,从外头吹来……   “没裹严实了不许开窗。”   不知为何想起朝曦中气十足的声音,仿佛照顾小孩子似的,每次出行都将他裹成个粽子。   她将他照顾的很好,身上每日一擦,头发两天一洗,衣裳换的勤快,饭做的越发合口味,闲了便给他按摩,不爱看书的人因为他现在每天看的比他还勤,将往日漏下的医书尽数看完。   知道他喜欢泡澡,有空便将他带去温泉口泡上一两个时辰,路那么远,又不好走,时不时要抬一下,背一下,她嘴上说习惯了,原来也是这么照顾平安的,沈斐却瞧见了她偷偷揉手腕。   没当着他的面,自己躲在角落擦了擦药,怕手抖影响施针。   其实朝曦给他做的事,他都看在眼里。   人心是肉长的,说没有感触是假的,只是有些东西注定两难全。   沈斐将窗户关上,挪了挪身子坐在床边,伸手去够桌上的茶壶,里面还有些水,他睡了一天,口有些渴。   “不能喝凉的,会拉肚子……”   脑海里又想起了朝曦的话,朝曦真的很爱操心,不知是不是职业病,管的特别宽。   不能吃辣的,不能老是待着屋里,不要老是看书,对眼睛不好,无论干什么,她都能找到理由阻止,然后带他出去走走。   美名其曰多晒晒太阳好,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心情好,其实单纯是她待不住,又不放心他,索性一起带去。   朝曦很勤快,生活也规律,早上准时给菜浇水,出去跑步,练功,摘果子。   自从他生过气之后,朝曦终于收敛,不再勉强他干他不喜欢的事,摘果子的时候让他在下面等着,用他的衣裳下摆兜果子。   有时候比较熟的果子怕摔烂了,干脆让他举起衣摆,扔下来,朝曦的手很准,一次都没有砸到他。   山谷里的生活平凡,安静,开始有些不适应,适应后竟也觉得乐趣无穷。   朝曦会带他到河边捕鱼,采藕,酿酒,掏蜂窝。   平安最喜欢的就是蜂蜜,算是它的零嘴,一旦发现,缠着朝曦去掏,因为危险,朝曦一般不带他去,那日不知怎么来了兴趣,抢下他的书,说要带他掏蜂蜜。   去的时候带了一床被子,将他从头到尾包住,沈斐看不见,听得到,隐约感觉有人朝他奔来,刚掀开被子瞧了瞧,便被一个黑影扑倒。   朝曦一边挥手赶蜜蜂,一边钻进被子里,被子盖他一个人正好,两个人有些挤,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朝曦急促的呼吸声。   他知道朝曦的眼睛在黑暗里能瞧得清清楚楚,不用想也知道朝曦在打量他,目光炙热到忽视不了。   她这人奇怪,总爱在黑暗里看他,一盯几个时辰不腻,有时候点了蜡烛,会发现这人站在床头,一动不动看着他。   目光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些冷意,她走近,又发现只是错觉。   沈斐有时候看不懂她,时而单纯善良,时而又觉得深不可测,不知道哪个才是她?   他将茶壶放下,掀开被子想下来,又想起朝曦的话。   “你现在身体太虚,我不在身边不要一个人乱跑,万一晕倒在哪我都不知道。”   不知不觉朝曦就像影子似的,无孔不入,虽然人没在,依旧能牢牢掌控他的行踪。   开窗不得,喝凉水也不得,连下床都不得,无奈只能继续躺在床上,拿了一本书细细的看。   朝曦没让他等太久,很快回来,不知做了什么?身上有些面粉,边进来边拍。   “沈斐,看我带了什么?”她下山之前将昨天捕的鱼串了两条拎给刘大娘,刘大娘正好在炸东西,不知道叫什么,刘大娘说家家户户都做这个。   尤其是过冬的时候,食物可以保存很久,干脆一次性多炸一些鸡啊,鱼啊,还有面粉,刘大娘炸完给了朝曦一些。   朝曦怕冷,用东西捂住,一路小心护着上来,掀开厚厚的油纸发现里头还冒着热气。   她拿了一个面饼给沈斐,“又脆又好吃,你尝尝看。”   沈斐接住咬了一口尝尝,确实很脆,虽然是油炸的,但是一点不油腻,口感很好。   他难得多吃了两个,把朝曦开心坏了,自己只吃一个,剩下的包起来,中午热热给沈斐吃。   又将油炸的鸡肉和鱼肉煮了一小锅,怕光吃这个腻,还加了香菇,木耳,蘑菇和面条。   算是杂混面条,兑的水多,不会油,沈斐吃了两碗,这种乡间小吃他从来没见过,有新鲜感。   晚上照旧给他施针,这回在侧面,朝曦一圈扎过来。   两次成功施针,朝曦手已经很稳,开始会抖,现在不会,她每次施针之前都要反复摸沈斐的穴位,生怕忘了,做的准备充足,一直没出过意外。   跟平常似的,施完针喝药,喝完药擦澡,擦完澡沈斐也该睡了,朝曦去吹灯,一回头发现这人没睡,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看。   “怎么了?”朝曦问。   “我有点困,你想做什么快点……”   ???   怎么突然这么说?   朝曦一时反应不过来,半响才懂这话的含义。   沈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他自己感觉得到,以为自己活不久了,所以想提前把许诺给她的报酬付了。 第25章 找来了吗   朝曦愣了片刻, 不知道该怎么办?   是告诉沈斐他可能没有生命危险, 这就是个正常的排毒情况?还是不告诉他,稀里糊涂把他睡了?   他长的实在好看,苍白着一张脸,更显得人精致脆弱,瓷娃娃似的, 叫人十分想立刻, 马上, 当即睡了他。   可这样违背道德,朝曦是希望他心甘情愿, 而不是这样被逼, 将自己的清白当成报酬给她, 那种事怎么也要等接受了她之后再说吧?   “沈斐。”朝曦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你的情况可能没你想的那么严重, 你不会死,腿会治好,用不着这样。”   沈斐摇摇头,“朝曦, 我已经单了二十多年,想体验一把, 跟别的无关。”   真的是这样吗?   不是怕她有负担, 开导她的话?   相处久了, 朝曦其实对他很了解, 这人不喜欢欠别人东西, 他认为一物换一物是十分公平的买卖,所以无论朝曦对他做什么,他都不恼,因为觉得这在交易协议里面。   朝曦将他剃了,他生了一天的气,第二天就好了,怕是也想到这层,或者体会到朝曦的辛苦。   朝曦给他抓脆骨蛇,风里来,雨里去,腿都走肿了,他只是被剃了,还是为了施针方便,有原因的,并非胡来,自然没理由再生气下去。   沈斐其实很聪明,他生了一天气,不是真的生气,只是让朝曦明白他的态度,稍稍收敛一些,否则不知道以后朝曦还会不会对他做出更荒唐的事。   朝曦脑子跟不上他,花了好久才琢磨出来,明白了他为什么早上生气,第二天就不生气了?   后知后觉才晓得这里面原来还有其它含义。   她每次都这样,要过很久才能明白沈斐的意思,就像沈斐给她留空位似的,突然这么做,又不说原因,靠朝曦自己领悟,一时半会是什么都领悟不出的,虽然她每天琢磨。   因为在乎,沈斐做的每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研究意思,但也因为在乎,每次都不敢轻易下决定,就跟这次一样,不明白沈斐是真的单身太久,想体验体验?还是单纯想还她人情?   朝曦不辞辛苦照顾了他这么长时间,将他养的干干净净,床单被单,衣裳,每天都会换,不嫌麻烦似的,一天三顿管饭,每晚按时擦澡,全心全意给他施针,满足了沈斐一切需求,这些都是人情,沈斐不想欠她的,所以想还她?   他身上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唯有清白能给朝曦了。   朝曦确实想睡他,但不是以这种方式,完全利益化,她更希望俩人之间的关系纯纯粹粹,不带有任何其它东西,虽然不太可能,他俩的相遇相知本身就是一场交易。   朝曦突然有些头疼,“沈斐,你要是真的想,等你身体好了再说。”   云雨之欢可是很累的,就沈斐这个样子,怕是做不了多久就累嗝屁了,朝曦其实不急,她更喜欢日久天长。   “不如咱们先成亲吧,过两天我下山看看,置办成亲需要的东西。”相比较云雨之欢,朝曦更在乎成亲,成亲了之后才能光明正大喊他夫君,给他贴上自己的标记。   “顺道给你添置几身衣裳,冬天了,这衣裳不能穿了。”沈斐身上穿的还是他来时那身,总是洗,再好的料子也经受不住,手臂和膝盖位置起了毛,穿着没以前舒服。   沈斐想换,朝曦一直没抽出空给他买,买了一次还换成了女子的布料,开始想自己尝试一把,让沈斐穿上她亲手做的衣裳,奈何手艺不精,拿去给刘大娘做了,刘大娘让她过几天去拿。   本来给沈斐买的衣裳贵,换成料子之后店家直接将一匹布都给了她,刘大娘说做两身衣裳都行。   沈斐一身,朝曦一身,想一想跟沈斐穿一样的衣裳,还有点小激动。   她说了半天,也不知道哪一条打动了沈斐,这人瞧了瞧她,轻声道,“好。”   朝曦眨眨眼,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人真的答应了,不是她逼的,是自己答应的,答应娶她?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吗?”朝曦有些不确定,又问了一遍。   沈斐轻笑,“知道啊,买几身衣裳。”   “不是这个。”朝曦想让他亲口说出来,“前一个。”   “你想下山看看?”   朝曦无语,刚要主动说出来,突然反应过来,沈斐在开玩笑,揶揄她。   这人居然还会开玩笑?   朝曦简直打破了对他以往的看法,原来这人刚来时那么沉默,不是真的性格枯燥无趣,是单纯跟她不熟。   又或者说她还不够了解他,这人还隐藏了很多东西她不知道。   “沈斐。”朝曦灯也不吹了,直接掀开被子进去,长腿一迈坐在沈斐腿上,“你是不是在取笑我?”   她最近摸索出一个新玩法,钻进沈斐的衣裳里,跟沈斐穿一件衣裳,很认真的将袖子也套上,可以离沈斐很近。   沈斐直接躺倒,“我睡了,不要打扰我。”   朝曦不肯,坚持钻进他的衣裳里闹,沈斐里面没穿衣裳,她摸一下,碰一下,沈斐便整个人颤了颤,想推她,奈何两个人套在一件衣裳里,推也推不动,还有可能让风进来,冻着自己,干脆作罢,放弃一样两眼一闭,就这样睡了过去。   可能真的有些累,给他做的药膳也有安眠定神的作用,这人在朝曦的眼皮子底下渐渐呼吸均匀,胸膛一起一伏,极其规律,瞧着真睡着了似的。   朝曦没打扰他,轻手轻脚出来,衣裳给他整理好,被子盖好,静静等着第二天。   沈斐已经扎了三次针,一次反应比一次厉害,除了出虚汗,咳血之外,渗血越来越严重,朝曦手绢往他背后一擦,擦出来的汗尽是红色,里面有点点的血丝,比昨天多。   怕他熬不过去,依着他一大早带人出来到处走走,看看,叫他多留恋留恋,故意不给他擦澡,想着万一再出现一睡不醒的情况,说不定这人还能因为没擦澡,被迫醒来。   洗澡对他来说太重要了,重要到他一醒来,腿都不问,先想着洗澡。   每次出行朝曦都准备妥当,这回多带了一本医书,沈斐欣赏美景,她看书,将以前遗漏下没看的尽数补上。   沈斐嗜睡的越发厉害,说要看河,还没到地方,险些一头栽下来,好险朝曦瞧见了,将人捆在轮椅上,依旧推着去看河。   严格来说是瀑布,沈斐掉下来的那个瀑布,离的很近,潺潺流水声不断,希望能将沈斐惊醒。   他是从这个瀑布上掉下来的,那么高,陡然一下,应该给他留下些阴影,听到这个声音本能排斥,想远离,只要他在睡梦中有个念头,就跟他想洗澡似的,想法太强烈,忽视不了,人就醒了。   不知是不是操心多了,沈斐每次睡着朝曦都担心他醒不过来,一旦睡的时间长了,便想着法子唤醒他。   “沈斐,你的脸脏了。”   朝曦故意往他脸上抹脏东西,她每次出来都带了大把的吃食,最方便的是饼,油纸一包就能带走,这玩意儿脆,吃完手上都是碎渣,糊在沈斐脸上,沈斐那么爱干净,感觉到了一定会醒。   “哇,好大的蜜蜂,沈斐快跑,蜜蜂来了!”   一招不成,朝曦又使了一招。   啪!   “蜜蜂被我打死了。”   是真的有个蜜蜂,在身边飞来飞去,朝曦怕威胁到沈斐,提前解决了。   “沈斐我钓了一条大鱼,你快起来看看。”朝曦将竹竿捞上来,一条指头粗的鱼挂在钩上,哪来的大鱼?她只是为了骗沈斐起来看看而已。   朝曦俗,平时更喜欢直接下网捞鱼,效率快一些,发现沈斐喜欢钓鱼后才跟沈斐学了两招,每次出来都将鱼钩带上,俩人一起探讨钓鱼的乐趣。   通常这时候沈斐话会多一些,教她怎么穿线,怎么做浮,什么时候起钩,等等,他都会。   说来奇怪,一样的鱼钩,一样的线,一样的鱼诱,那些鱼偏偏就爱吃沈斐的,俩人一起蹲守好几个时辰,沈斐的盆里好几个,而且又大又肥,朝曦零星一两个。   问沈斐为什么?难道鱼也看人?喜欢被长得好看的人钓上来?   沈斐只笑,说她没有耐心,拉钩拉的太急。   就是学艺不精的意思,朝曦不以为然,觉得是他擅长的,她不擅长而已,如果是采茶叶酿酒,沈斐肯定不如她。   每次采茶叶和酿酒的时候这人最多打个下手,一比试才知道人家不是不会,比较谦虚而已,实际上既懂又精,说起茶叶和酿酒来头头是道,朝曦少做了一道工序,人家如数家珍,全给她揭了出来。   关键采茶叶和酿酒的手法比她还要精湛,反过头来教她,叫朝曦着实闹了个大红脸。   她现在想想还有点小尴尬,气不过,捏沈斐的脸。   “沈斐,我欺负你了。”   捏脸严格来说就是欺负,朝曦使了些劲,沈斐的脸被她捏到扭曲。   “你再不醒来我要占你便宜了。”   朝曦说做就做,手伸进他衣襟里,还没来得及做什么,突然听到一声轻叹,沈斐自然垂下的脑袋撑了起来,抬头直视她,“我只是想安安静静睡个觉而已……”   虽然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总觉得疲惫不堪,乏力犯困,但这次不是被迫昏睡,是他自己路上无聊,想眯一会儿,还没睡多长时间,便听到朝曦喊他,一遍又一遍,喊不醒他不罢休似的,扰的他不得安宁。   昨天晚上也是,一会儿喊他一次,一会儿又喊他一次,沈斐一夜都没睡好,今天单纯是因为困了,想补个觉。   “我担心你嘛。”朝曦手摸在他脑门上,“你一睡觉额头就发烫,身上出虚汗,怎么叫都不醒,吓人。”   光这样倒也罢了,沈斐皮肤里渗血越来越严重,衣裳半天就要换一次,尤其是他睡着的时候,渗血的状态更明显,朝曦根本不敢让他睡,怕他跟书上那人似的,血崩而死。   朝曦还发现了一件事,沈斐总是说他睡觉的时候有意识,朝曦做什么他都知道,其实不然,沈斐说的跟她做的根本对不上。   她将这人抱在怀里,一边钓鱼,一边把玩他的手,累了才搁进轮椅里,休息好了再抱过来,来来回回好几趟,过足了瘾。   但是在沈斐的说辞里,她一直喊他,什么都没做,就是隔一段时间喊他一声,将他叫醒,具体说了什么话,捏他的脸,往他脸上抹饼渣,他一概不知。   也就最后醒的正好,听到了朝曦说要占他便宜那句话,前面完全对不上。   朝曦没把这件事告诉他,怕他恐慌。   睡梦中的他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样,和外界失联了。   这也是一种病,叫庄周梦蝶症,庄周做梦,梦见自己是只蝴蝶,醒来发现自己是庄周,反而觉得不真实,以为自己是蝴蝶,做梦梦成了庄周。   沈斐亦然,将梦和现实混淆,分不清梦里的朝曦是真,还是现实中的朝曦是真。   在梦里他以为自己醒着,实则睡着了,而且睡的很深,轻易叫不醒。   朝曦怀疑是因为身体太虚,出现了并行症。   就像风寒之后会引起发烧,咳嗽,咽喉痛,鼻炎等等问题一样,沈斐因为施针引起了各种不良反应,需得对症下药,给他再换一次药。   才三五天的时间而已,已经给他换了七八次药,每天都有不一样的突发事件,而且沈斐是个不大配合的病人,有毛病也不说,须得朝曦自己发现。   这次梦境不对人都是她自己发现的,沈斐还不知道,知道了只会担忧,反倒对病情不好,不如让他不知道。   “沈斐,中午了,你饿不饿?”朝曦瞧见了一只狐狸。   许是沈斐身上渗血,无论怎么洗,都带一股子稍甜的铁锈味,动物们鼻子灵敏,每次出去都有食肉动物偷偷跟在身后,就连平安最近看沈斐的眼神都有些微妙,那种恨不得一口吃了的觊觎表情,叫她揍了好几顿,打发出去打猎,这两天都没搁在沈斐身边,怕它一个没忍住对沈斐不利。   它勉强还能控制得住自己,毕竟跟沈斐相熟,接纳了沈斐,外来的动物控制不住,尤其是在冬天缺少食物的情况下,好在这里是平安的领地,大型食肉动物没有,也就一些黄鼠狼,狐狸和山猫,时不时在附近转悠。   平时朝曦在,打发了便是,她有些担心她不在的时候,万一沈斐跑出去,亦或者这些动物饿急了,不顾屋外的草药,执意进来,发现睡在床上的沈斐,把他啃了怎么办?   不如现在来一个弄死一个。   朝曦眼神里的杀气太重,沈斐瞧见了,将她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有一点,还有东西吃吗?”   “当然有了。”朝曦成功被他带了回来,折身蹲在他面前,从轮椅的后布袋里拿了两个面饼给沈斐。   “我刚烤了一遍,还是热的。”河边冷,朝曦生了火,一边钓鱼一边把竹筒啊,饼啊,肉啊之类的东西烤烤,有些自己吃了,有些裹起来留给沈斐,看他喜欢吃哪个?   沈斐自然更喜欢喝汤,喝了汤他出虚汗更多,朝曦想尝试让他吃干的,不过这人吃不下干的,最后还是喝了汤。   他喝完又想睡,朝曦不让他睡,一路跟他说话,沈斐不答应就凑过去捏他的脸,无奈这人只能时不时应一声。   “你出虚汗太厉害了,半天一次,衣裳都来不及换,不过别担心,刘大娘说了,她手快,衣裳过几天就可以去取了。”   “嗯。”沈斐习惯性在朝曦停顿的时候回一声。   朝曦听到了才会继续讲,“布料多,做了两套,我的那套特意做的大了些,你……”   她突然顿了一下,沈斐抬眼看她,“怎么了?”   “没事。”   朝曦脚下踩到了一锭银子,新的,上面还没落尘,是今天或者昨天掉的,今天和昨天,她没有来过这里。   这银子不是她的,沈斐也不可能,他最近犯困犯的厉害,所有时间都用来睡觉,况且他身上根本没有银子。   银子半陷进泥土里,山里的路结实,这土经过风吹日晒,轻易挖不开,能让银子半陷进去,除非是人用很大的力气砸进去,亦或者从很高很高的地方掉下来。   没人闲着无聊丢银子玩,所以一定是后者。   银子是从悬崖上掉下来的。   朝曦抬头瞧了瞧崖顶,有人路过?还是故意往下砸一个东西,听回声?   很多山里的采药老人都有这个习惯,如果附近有山,为了试探山有多深,丢一颗石头下去,听回响,没有回响说明很深,一般很深的悬崖都陡,不易下去。   只有那种有回音的才能下去,悬崖边上的草药多,虽然危险,但是一趟就能赚回来,朝曦也经常这样做。   这里这么荒,路过的可能性很小。   她颠了颠银子,估摸着小十两左右,可以买三十床的被子,普通人家上山根本不可能带这么多钱。   那丢银子的人身份不言而喻。   是那些人找来了,他们想从悬崖下来,这锭银子是懒得低头找石头,随手丢下去的,对于他们来说,十两白银根本不值钱。 第26章 还不想走   “沈斐, 谷里待腻了吧?”朝曦不着痕迹将银子塞进怀里, 矮下身子在沈斐耳边说话,“咱们出去好不好?”   在山里生活了一个多月,沈斐有没有待腻她不知道, 她自己都快待不住,如果不是因为沈斐情况特殊,又要治病, 又要防着那些人找来,早就把他弄下山去成了亲。   她原来属于村里,谷中,山上三边跑,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 往日都睡在村里,虽然还是一个人,但是瞧见隔壁刘大娘一家几口吃饭唠嗑,倒也不觉得寂寞。   在山上尽是野兽蚊虫, 稍不留意第二天起来全身都是蚊虫叮咬的大包, 一个人住懒得洒药,关键即便洒了,过两天还要重新洒一次,药效很容易过去, 天天撒药又麻烦, 所以朝曦宁愿回去听刘大娘抱怨丈夫不干活, 孩子不争气, 也不愿意孤零零一个人待在山上。   平安一到晚上就跑没影,因为是杂食动物的原因,它在山谷里还有朋友。   跟猴子玩的很好,跟狐狸玩的也很好,朝曦越是讨厌哪个,它就越是跟谁玩的好,时不时搁她面前晃悠,朝曦嫌烦,一周顶多在山谷里住一两回,还是因为路途遥远,懒得下山,亦或者收了药材,放院里晒,怕下雨,待在山谷里直到太阳下山。   天黑之后山上还是很危险的,不怕毒物,怕狼群和野狗,准备不充足的话被这些动物盯上,九死一生,通常朝曦不会冒险,完全没必要。   她自己觉得谷里偶尔来一次还有新鲜感,天天住会腻,沈斐亦然吧?   他本来就生活在闹市,习惯了出门就能买到东西的日子,陡然到了山里,一个人没有不说,想吃什么了,也只能忍着,生活质量大幅度下降,应该很不适应。   “怎么突然想着下山?”沈斐说话有气无力,就像病入膏肓的患者一样,瞧着让人十分担心。   “刚刚那只狐狸你也看到了,冬天了,山里没有食物,我又不可能天天守在你身边,万一它们趁我不在的时候攻击你怎么办?”朝曦推着轮椅,加快速度离开,“而且冬天山里阴,对你养病不好。”   其实就算没有那些人找来,朝曦也要带沈斐下山,一来,成亲,二来就是她说的这些原因,山里确实阴凉,潮湿,中医讲究阴阳平衡,沈斐长期住在这里,体内的阴阳二气失衡,非但不利于养病,还有可能加重病情。   朝曦早就考虑过将他带下山,不过没有那么急,想等外头的官兵都撤了再说,昨天跟刘大娘打听,刘大娘说最近已经没有官兵走来走去,城里的官兵也散了不少,本以为日子终于可以安宁了,谁料外面的官兵是没了,他们竟然跑去了山里搜查。   这个山附近早便被人搜过,许是没搜到,不死心又搜了一遍。   这回准备充足,打算下崖看看,一旦找到这里,沈斐肯定会被他们带走,朝曦不同意。   她一到草屋便开始收拾东西,沈斐的一律带走,一件不留。   不能让他们看到沈斐的东西,他的衣裳,发带还有断了一半的玉一瞧就知道价值不菲,不属于这个山村,人家只要发现,想都不想便会过来找她要沈斐。   打死不给。   朝曦包好了沈斐的东西,又简单处理了一下屋内,沈斐用过的杯子,浴巾,碗筷尽数带走,佯装只有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   想了想又将床上两床被子收起一床,折起来装进柜子里,枕头随意摆放。   这个没关系,即便没有沈斐,朝曦一个人也要用三四个枕头,靠着看书,夹着睡觉,用途多了去了,可以解释得通,没人会怀疑这个。   都处理的差不多了,才推着轮椅朝山谷出口走去。   那银子面新,不是昨天就是今天丢的,没有回响,这些人肯定不敢轻易下来,稍稍准备一下怎么也要小半天时间,山那么高,谷里也很大,从上面下来,再一路搜查过来更需要时间,不到晚上搜不到小木屋。   他们还有机会。   朝曦先将沈斐捆好,绑在轮椅上,免得他因为犯困一头栽下去,赶的急,她身上还背着东西,顾不上沈斐。   俩人到了山洞口,出现了朝曦最担忧的问题,带的东西太多,轮椅太大,上面还坐着沈斐,不好过去,卡在了半道上。   没有办法,朝曦只好先将东西丢下,踩着轮椅挤到前面,单独把沈斐背了出去。   怕他被别人截胡,特意藏在隐秘的草丛里,沈斐身上捆着被子,一个人站不起来,只要他不出声,没人会注意他。   几次试探,每次沈斐都矢口否认,朝曦已经明白,沈斐腿没有治好,暂时不想回去,所以他根本不会主动暴露自己,藏在这里安全的很。   安置好沈斐,朝曦又折身回去拉轮椅,单人的轮椅放倒勉强能通过山洞,有时候也会遇到障碍,需要举起来,侧过去,一路宛如过机关,小心翼翼终于走到了尽头。   刚踏出山洞,没来得及收拾从肩上掉落的布包,先去找沈斐。   沈斐还在草丛里,位置都没动过,身子半靠在石头上,双眼紧闭,不知睡着了还是如何,呼吸均匀,面容安详。   朝曦站到他身边,惊醒了这人似的,那双眼重新睁开,瞳子黑白分明,“你回来了。”   朝曦将他藏起来的时候千叮嘱万嘱咐,叫他一定不能睡,必须等她回来,沈斐听了进去,真的没睡,一直挺到现在。   他如果睡着了根本叫不醒,自己醒了,要么是没睡,要么是记挂着这事,强行醒来,朝曦更倾向于前者。   心突然一暖,继而有些心疼,“沈斐,你是不是很困?如果实在熬不住的话先睡吧,到了我再叫你。”   搬家这种活沈斐根本帮不上忙,他唯一的作用就是配合朝曦,不要掉下来,不要睡着。   不掉下来简单,继续捆在轮椅上便是,不要睡着显然不太可能,沈斐两只眼睛都快睁不开,昏昏欲睡,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他脑袋点了三次,撑不住似的,直往下坠。   朝曦连忙接住,许是动作太急,戳到了这人,沈斐勉强睁开眼,轻轻‘嗯’了一声又睡了过去。   仿佛百八十年没有睡过似的,很快进入梦乡,怎么折腾都不醒,朝曦一边拉着轮椅,一边去捡散落下来的布包,稍稍整理后斜挎在肩上,使了力推着轮椅慢慢下山。   没有平安开路,回村的路不太好走,时不时会遇到下坡,陡然滑下去。   怕摔着沈斐,朝曦反而要拉着轮椅,让下滑的速度不那么快,尽量捡好的路走,多花了些时间,申时还未到,虽然没到,不过朝曦已经看到了村庄,离得不远,可以稍稍歇息一会儿。   这一路紧赶慢赶,朝曦有件私事要办,一直没来得及,左右四周无人,离森林也远,不会有什么野兽,那些人也找不过来,不如趁现在解决。   她先将轮椅推到草丛里,沈斐藏起来,表面看不出来这里有人之后才去解决自己的私事。   无非是想上个茅房,太急,有点憋不住,否则朝曦一定会等到了村里之后再解决,虽然知道那些人一时半会追不上来,不过没将沈斐弄进屋之前,不仅是那些人,随便是谁看到他都有可能报官,朝曦有十成把握那些人找到就是沈斐,所以一点风险都不想冒。   ————————   沈斐似乎又听到了朝曦喊他,一声又一声,催魂一样,不喊醒他不罢休。   那声音里带着不安,着急,难过,仿佛哭过似的,隐隐藏了些哭腔,叫他意外有丝心疼,睡不下去,陡然睁开眼。   四周没人,他在一片齐腰的杂草里,被人遗忘了一样,朝曦不在,周围安安静静,除了偶尔一两声虫鸟鸣叫,什么声音都没有。   沈斐想喊朝曦,刚一张嘴,喉咙里突然一痒,没忍住低声咳嗽起来。   实在难受,他用手捂住,待咳嗽停下,手心里一片潮湿,殷红的血顺着纹路流淌,瞧着格外刺眼。   沈斐从怀里掏出手帕,将手上的血尽数擦干,手帕反面折起来,带血的地方掖在里面,瞧不见后才重新塞进怀里。   他实在不是个合格的病人,总爱对大夫隐瞒病情,时时刻刻让大夫操心,逼问,搁在眼皮子底下,像观察钱币一样,一寸一寸的摸,一丝一丝的看,仔细到丝毫不漏才行。   做他的大夫很累,朝曦不是第一次抱怨,叫他有什么不要瞒着,哪里不舒服,哪里难受了一定要跟她说,但这人依旧我行我素,继续瞒着她。   那手帕是朝曦洗的,搁水里一泡,全是红色的血,朝曦能不知道吗?   她知道,还要假装不知道,然后给沈斐多买两个手帕替换着洗。   他吐血间隔太小,一条手帕不够用。   “公子!”   身后突然有人说话,声音熟悉异常,沈斐认出了那道声音,回头一看,朝曦手里拿着棍子,冷眼瞧着地上。   那里躺了一个人,是刚刚喊他的那个,被朝曦打晕了。   朝曦丢下木棍,走过来推他的轮椅,“沈斐,这人你认识吗?跟踪了咱们一路。”   沈斐摇摇头,声音平静淡然,“不认识。”   果然,他的腿没有治好,还不想走。 第27章 故意的吗   既然他自己不想走, 朝曦当然配合, 只当地上那人不存在,推着轮椅回村。   路上将沈斐包的严严实实,有人问就说生了重病, 不方便见人,一路有惊无险的回到小医馆。   说是小医馆,其实就是前后两个小屋, 前屋用来接待病人,后屋是她自己住的。   一个人实在太孤单,她有时候会故意留下病人,听他们的咳嗽声,时不时过去看一眼, 也许天生就是忙碌命,她宁愿给人跑前跑后,也不要一个人待着。   好羡慕别人有家人,有孩子, 吵吵闹闹的, 打开门就有人迎上去,嘘寒问暖,有人期待回去的感觉特别好,隔壁刘大娘的丈夫, 每次回来刘大娘都抱怨。   “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这句话听起来像是不满, 实际上是关心和担忧, 朝曦也想有人这么对她。   她低头瞧了瞧沈斐, 如果那个人是沈斐更好了。   沈斐还睡着,脑袋自然垂下,被她抱起来搁在床上也不知道。   有两天没回来,床上有些潮湿,被子摸着凉凉的,朝曦没给沈斐解开身上的被子,叫他先这么睡着,自己找来柴火,生了火,又用煤块代替。   柴火烧出来的烟特别大,煤块不会,搁屋里正好,还能将潮湿的被子烤烤。   瞧着屋里暖下来才将沈斐身上的被子解开,先抱去一遍,床罩被罩换成干净的再抱回来,这么几番折腾下来,沈斐始终没醒。   他嗜睡的毛病越来越严重,手往他背后一摸,果然,又是大把的虚汗,隐隐带着血丝。   施针的次数越多,他的情况越严重,朝曦有点烦躁,丢下他跑去院里将菜地里生出的杂草尽数拔了心里那股子憋屈才终于过去,然后生炉熬药。   朝曦别的没有,就熬药的炉子多,有些是找人做的,有些是别人送的,她原来只有一个炉子,药熬不过来,病人等的着急,干脆送她一个,两个炉一个熬药,一个熬药膳。   因为沈斐身上的并行症很多,要加的食材也多,药膳熬的更像大杂混,怕不好吃,舀了一勺尝尝。   咦,还蛮好吃的嘛。   朝曦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将方才放进去的食材挨个数了数,二三十种,香菇,蘑菇,木耳,山药,红薯叶,小白菜等等,熬了一锅出来,味道竟出奇的好。   回头瞧了瞧床上安然躺着的人,希望他能多吃一点,再瘦下去她可以一手抱一个了。   药膳熬的很快,朝曦将吹风口关上,舀了一碗端去给隔壁刘大娘一家,刘大娘家里要养好几个孩子,压力很大,每顿饭就吃馒头和咸菜,连朝曦的日子都不如。   朝曦毕竟是大夫,在村里挺受人尊敬,给人看病,人家没钱了就送些鸡蛋啊,肉之类的东西,有时候病治好了,为了感谢她,也会送些东西过来,她只有一个人,其实吃不了那么多东西,很多都跟隔壁刘大娘分享了。   她羡慕刘大娘,有丈夫有孩子,每天一家子热热闹闹的,虽然刘大娘总是抱怨,说她丈夫不务正业,整天除了遛鸟钓鱼,什么都不会。   朝曦想想沈斐,好像也除了遛鸟钓鱼擅长以外,其它什么都不会,连根小白菜的秧都插不好。   他还是个瘸的,自己照顾不好自己,朝曦每天都要花时间跟在他身后看他遛鸟钓鱼,可为什么一点不觉得难受?   莫不是刘大娘在偷偷炫耀?   可她的表情,语气也不像炫耀,更像恨铁不成钢,她希望丈夫可以顶一片天,朝曦……   沈斐还是继续这样就好,每天多吃点,多出出走走,不要老是待在屋里,对他的恢复不好,朝曦真不需要他做什么,他能自己白白胖胖就好。   许是经常帮助刘大娘,刘大娘话多,拉着她又多说了些话,朝曦担心屋里沈斐和药膳,推辞要走,刘大娘叫她等等。   她跑进了屋,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套衣裳,离约定取衣裳的日子还早,刘大娘是先把做好的一套拿来。   花布实在是大,做了里外两层,同色的衣裳,只需再做一套亵衣便可。   很厚的料子,沈斐也不经常出门,足够挡风了,朝曦捧着衣裳,心里甚是开心,迫不及待回去,准备先给沈斐套上。   她回去的时候路过外屋,瞧见熬了药膳的砂锅顶了盖子,不管里面的食物会被顶出来,朝曦无奈停下脚步,将药膳拿下来,搁置在一边,然后进屋去找沈斐。   很意外,沈斐又醒着,他今天已经醒来三次,是个很大的进步,长此以往说不定能摆脱庄周梦蝶症。   朝曦将衣裳撑开,献宝一样给沈斐看,“沈斐,刘大娘做好了一套,提前给我了。”   按照沈斐的码子做的,应该不会出现太大或者太小的情况,“你有新衣裳穿了。”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苍白的脸上难得多了一丝笑,也没管那衣裳是不是女孩子穿的,配合撑起上半身,任由朝曦给他脱了里衣,换上干净的亵衣,然后套上新衣裳。   刘大娘的手艺不错,衣裳刚好不大不小,稍稍有些长,遮去了沈斐半只手,只有指头能露在外头。   冬天了,稍稍长些没关系,省得进风,里面也可以套件厚些的衣裳,外面一裹完全看不出来他穿得多厚。   还要再添置一件长些的披风,可以将沈斐从头裹到脚,既然城门口的官兵少了,说不定可以进城买几身衣裳。   实在不行布料也可以,买女孩子的,回来给刘大娘做,现成的没沈斐穿的码,沈斐太高,朝曦这样的都很难买衣裳,她只能买些花色的男装,女装小。   如今的衣裳铺跟她有仇似的,有时候瞧见花色的裙子,心里十分喜欢,一打听,小了她两个码,店家还非说她可以穿,往身上一套,最多能遮到小腿肚子,店家睁着眼睛说瞎话,道很合适云云,朝曦险些没忍住揍她。   现做的衣裳贵,朝曦舍不得给自己买,给沈斐倒是舍得,眼都不眨钱就花出去了,刚得的十两白银准备拿去给刘大娘,就说自己要照顾医馆不方便离开,托她进城买布料。   不买男装,那些人搜查沈斐唯一的标准就是男子用的东西,朝曦把他伪装成女子,或许能躲过去。   她想做就做,当即给这人挽了个女子的发髻,还插了一根钗子,沈斐本来长的便好看,擦了粉,涂了妆,掩盖住他男性化的一面,让五官更显精致立体,苍白柔弱。   再加上一身衣裳,竟意外和谐,从上自下挑不出毛病,他站不起来,坐着瞧不出到底多高,也许会觉得骨架比寻常女子大了些,不过没法细比,应该不会惹人怀疑。   朝曦给这人换女衣,化彩妆,这人一言不发,全程配合,没有半分挣扎和意见,比想象中顺从。   也许他也不想被那些人找到,难道那些人会对他不利?   还是说相处这么久,他舍不得走了?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沈斐肯定是为了腿,亦或者那些人跟他不是一帮的,毕竟他是因为受了重伤才掉进山谷的,身后必然有人追杀他。   反正不管什么原因,他愿意配合,不想走,对朝曦来说都是好事。   朝曦将今天的药膳端过来,新鲜的玩意儿,沈斐果然多吃了些,每次有新鲜的食物,味道也不错沈斐都会多吃些,过两天吃腻食量会慢慢减下来,这时候就需要换新花样了,农家小吃几乎被他吃了个遍。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朝曦给他施针,这回又换了个位置,给他一圈扎过来。   背面还好说,只要一扎正面,这人便会全身紧绷,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难道背面朝曦就瞧不见他的身体了?   照样将他看光,还是丝毫不漏的那种。   施完针这人熬不住又睡了过去,朝曦想将他带出去走走都来不及,没奈何就这样混了一天。   第二天朝曦这里来了一个客人,普通风寒,拿了些药回去,没钱给药钱,抵了两本书。   正好朝曦的书库都被沈斐看完,这两天沈斐无聊的紧,只能靠睡觉度日,给他看书,这人应该不会再犯困了吧?   沈斐似乎也知道自己经常睡觉有多危险,能撑着绝对不睡,但他没有事情做,整天坐在床上还是很容易睡着。   朝曦便给他找了个活,让他帮忙给窗台上的花浇浇水,这种细工慢活沈斐很喜欢做,平时趁她不在的时候也会给山谷后院里的草药和菜浇水,只能碰到外围的,经常这样干能明显看出外围的长势比里面好。   朝曦还以为变了异,后来才发现是沈斐闲着无聊,时不时坐着轮椅出去,给花啊,草啊浇水,有时拿着剪刀修修剪剪,将花和菜养的极好。   看不出来他还有这种天赋,既然他喜欢,朝曦便成全他,找人要了几颗花草给他养着,就放在屋檐下,他只要一低头就能摸到。   几颗花就算沈斐修剪,浇水,做的功夫再慢,也用不着半个时辰,剩下又是无聊空虚的时间,朝曦把书拿给他,正合他的意。   中午刚吃过饭,沈斐懒洋洋靠在床上,将书掀开瞧了瞧,半响合上。   是一本不太和谐的书。 第28章 第一重要   沈斐瞧了一眼朝曦, 这人可能还不知道, 手里拿了针线,趁着中午没人,在缝一只袖子。   整件衣裳工序复杂, 缝不好, 但是这种裁剪过, 只有一个袖子的好缝, 她缝的得心应手。   嫌刘大娘一个人缝太慢, 迫不及待想跟沈斐穿一样的衣裳,所以自己帮忙打打下手,别的不会, 也就袖子和衣襟的封边能稍稍搭上两针, 大头还是刘大娘做, 刘大娘手艺好。   “朝曦。”沈斐突然叫她。   “怎么了?”朝曦在检查针脚, 顺着缝过的地方一路摸下去,没有呈现凹凸不平,一针细, 一针宽的情况才罢手。   “……没事。”沈斐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朝曦奇怪的看他一眼, “有什么话就说,干嘛说到一半?”   沈斐明显有事,瞧着又不太好意思说的样子。   “你又想上茅房了?”朝曦搁下针线活, 不由分说走过来, 抬手要掀他的被子。   沈斐摇头, “跟这个没关系。”   “那是什么?”朝曦不信,上手要检查,沈斐有个什么情况,身体最诚实。   沈斐摁住被子,“就是想提醒你一下,以后收书的时候看着点,别再被人骗了。”   朝曦蹙眉,“被骗了吗?”   她拿起沈斐搁在一边的书翻开看了看,正好看到一片描写仙境的地方,什么双峰壮观,琼浆玉液等等,“没问题啊。”   又将书还给沈斐,“你不喜欢这种带神话的吗?”   一脸纯洁,什么都没看懂。   沈斐叹口气,“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   朝曦太单纯了,单纯到提这事都觉得是罪恶似的。   她平时给他擦澡,施针,满脸正经,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欲,也不带半点色心,就是单单纯纯,自然而然动作,仿佛看一本书,喝一杯水,那般平凡自如。   朝曦眨眨眼,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想了想重新坐回小板凳上,继续缝她的袖子,已经缝了大半,边缝边问,“沈斐,你听过戏吗?”   自然是听过的,听说有钱人家的少爷想听戏会直接将人请到自己府上,在家里听。   “隔壁村里刚好有人办了酒席,请了街上有名的戏班子过来唱戏,咱们晚上去听吧。”村里不比城里,一般都在晚上唱戏,配合酒席,吃了饭,喝了酒,正好天黑,燃几个火把,戏班子一搭,气氛再一烘托,贼惬意。   朝曦其实听不懂戏,但是大家喜欢,她闲来无事也会凑凑热闹,人很多,半数人都拖家带口,大的搂住小的,格外温馨,就她一个人。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她有沈斐。   “好。”沈斐没拒绝。   乡下娱乐少,难得赶上一个,下回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再者说他确实很久没听过戏,着实有些怀念。   傍晚刚吃过饭,朝曦便开始着手准备,听戏最少一两个时辰,期间冷啊,渴啊,饿啊,都是问题,朝曦尽数考虑到位,将薄被,披风,热水,咸鸭蛋和馒头揣上。   馒头特意和水囊搁在一起,里头装的是热水,通常情况下保温三五个时辰不是问题,馒头会一直被热水温着。   瞧着差不多了开始包沈斐,先将被子展开,这人搁在中间,绑在被子里,不是正着绑,是斜着绑,像绑婴儿的襁褓,将这人裹的严严实实。   沈斐很无奈,跟朝曦说了几次,朝曦总不以为然,觉得他现在很虚弱,不能吹风,不能冻着,一定要包着被子才肯让他出来,弄的跟个千金小姐似的。   其实沈斐没那么虚弱,他只是暂时生了病而已,然而无论他怎么说,朝曦每次都左耳进,右耳出,继续我行我素,把他包成个粽子。   朝曦总说他不配合,她自己不也一样?   酉时天已经黑了,谁也瞧不见谁,不担心沈斐暴露,他身上穿了女装,又裹了披风,外面还罩着被子,一丢手朝曦自己都不一定认得出他,更何况别人。   她给人抱上轮椅,吃的喝的塞进轮椅后的布袋里,推着轮椅浩浩荡荡出门。   家里的门用钥匙锁上,怕来贼,师傅曾经说过,很多贼会趁人听戏的时候去家里偷东西,虽然没什么贵重物品,不过药材那些都是朝曦的宝贝,不允许别人碰。   隔壁村离的不远,朝曦在夜里眼睛也能看的一清二楚,灯笼都不用带,直接朝搭了戏班子的地方走去。   路上已经有了些人吃完饭没事干,也打算去隔壁村听戏,个个拿着灯笼,离得远,瞧不清人,也不见灯笼,只听到轮椅咯噔咯噔轮动的声音,吓得还以为出了什么灵异事件,几个人缩成一团,壮着胆子打着灯笼照过来一看。   咦?这不是朝曦吗?   “朝曦,你也来听戏啊?”隔壁刘大娘热情问道。   朝曦点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过来看看。”   刘大娘点头,“年轻人就该多出来走走,别老是待在屋里瞎捣腾。”   她视线下移,“这位是?”   “我的病人。”朝曦也不算说谎,“腿脚不方便,暂时在我这里住几天。”   她是大夫,确实有人上门求医,重伤需要住几天的也有,刘大娘没有怀疑,反而拉着其他人过来,一起走。   说是照顾朝曦,所有人都带了灯笼,就朝曦没带,朝曦其实不需要,不过也没拒绝,几个人结伴而行,边走边聊。   和平常一样,她们说话,她一句也插不上,但是会认真听,往常会有些难过,现在……   似乎没了感觉,也许有了沈斐,不那么寂寞了,所以融不融入她们的小圈子无所谓。   几人散步似的,悠哉悠哉赶路,一柱香后到了地方分开,各自找个角落坐下。   朝曦这才发现自己忘记带小板凳,只顾着沈斐别饿着渴着,忘了自己。   好在她年轻力壮,站站没关系。   俩人来的太晚,戏已经唱了小半,只听了半截,有点接不上,又听了一会儿才入戏。   朝曦站了小半个时辰,突然感觉有人拉拉她的袖子,低头一瞧,沈斐一只手从被子里伸出来,微白的指头拽住她的衣角,“你坐我腿上吧。”   “可你的腿晚上还要施针,不能压。”长时间压的话血液循环不过来,朝曦施针的时候血会从针眼处流出来。   本来血就少,还每天流,沈斐是想血尽而亡吗?   “那咱们回去吧,我不想看了。”沈斐不假思索道。   朝曦摇摇头,“才看了多大一会儿,后面还有一个多时辰呢。”   她经常听戏,知道时间,这一出戏唱完,后面还有三四出。   沈斐瞧了瞧她,“你不累吗?”   朝曦登时领悟,原来沈斐是担心她啊。   “我暂时不累,累的时候再说。”   她确实不累,加上坚持,沈斐只能依她,又这样站了半个时辰,朝曦终于受不了,左脚换右脚,右脚再换回来,两只脚都很麻,实在站不住了蹲在沈斐身边。   “沈斐,我脚好痛。”   沈斐点头,“那咱们回去吧。”   朝曦不肯,“还有半个时辰左右,就快完了,看完再走。”   沈斐怀疑的瞅了瞅她,“你的脚不累了?”   “累啊。”朝曦打着别的主意,“所以你的轮椅借我坐坐好不好?我抱着你。”   “咱们还是回去吧。”   沈斐用掏出来的那只手去转动手轮,被朝曦阻止,不由分说将人抱起来,自己坐在轮椅上,沈斐斜着抱在怀里。   原来她也这么抱过沈斐,每次都是趁沈斐睡着时,第一次醒着这么抱他,还有些小激动。   沈斐幽幽叹口气,一脸生无可恋。   朝曦将他抱紧了,“沈斐,你饿不饿?馒头再不吃凉了。”   她伸手去拿身后的布包,挂在轮椅上,硬拽了两下才拖进怀里,拿出里面的馒头递给沈斐,自己找个地方磕磕咸鸭蛋,剥开给沈斐就馒头吃。   沈斐对这种有味,还很咸的东西很抵触,就像朝曦第一次给这人吃皮蛋,吃臭豆腐时的反应似的,打死不吃,朝曦一劝再劝,这人终于打算尝尝,然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尝完之后还是不喜欢。   煮好的咸鸭蛋其实很香,尤其是里面的黄,沙沙的口感,蛋口挖得大了还会冒油,非常好吃,算是美食之一,不可错过。   说起来奇怪,沈斐居然从来没吃过咸鸭蛋,难道从小就抵触?   那可惜了,又错过一个美食。   他不吃,朝曦也没办法,只趁他不注意的时候突然塞了些黄到他嘴里,事后问他怎么样?   打脸了,这人觉得好吃,但是先前抵触的情绪太大,以至于事后朝曦问他,这人都不好意思回答,不过朝曦再给他塞蛋黄,这人也没拒绝,尽数张口吃了,连朝曦的那份也吃进了肚。   他只喜欢吃黄,蛋白还是不喜欢,嫌咸,都留给了朝曦,朝曦不挑食。   他俩搁在角落里一会儿吃个东西,喝个小水,时间很快过去,唱戏的开始收台,俩人也收拾收拾回去。   路上沈斐突然问她,“朝曦,你最近两天没给我擦澡,是怕我醒不过来吗?”   那是肯定的,这人每次睡着都叫不醒,让她操碎了心,不给他洗澡是做双手准备,万一这人又出现上回的情况,搞不好还会因为没有洗澡醒来。   “我最近不怎么睡了,你给我擦澡吧。”   怕朝曦不给他洗,死撑着不睡,坚持了两天才敢这么说。 第29章 是特殊的   朝曦都无奈了, “知道了, 会给你擦的。”   许是语气不太好,沈斐察觉到了,狭长的睫毛垂下, 低声问道, “朝曦, 我是不是特别烦?”   ???   “没有。”朝曦怕他误会, 连忙解释, “是怕你老是擦澡冻出毛病,本来就是关键时刻,万一再染个风寒, 发个热, 影响施针。”   烦是真的没有, 单纯是沈斐身体太虚, 条件也不好,没有可以让他泡进去的浴桶,总是搁在外头, 很容易风寒发热。   “这样啊。”沈斐将手缩回被子里,“那不擦了。”   “擦还是要擦的, 不过不能擦那么勤,隔一天擦一次,或者你愿意去澡堂子里, 单独开个包间, 我给你洗。”澡堂子里什么都有, 可以泡澡,可以汗蒸,屋里是热的,即便脱了衣裳也不会冷,如此朝曦才能放心。   “要抛头露面的。”朝曦低头看他,“你愿意吗?”   沈斐之所以整日待在屋里,其实不是性格使然,是腿断了出门不方便,第二个原因是他不想被别人看到。   坐轮椅的人很少,尤其是这个小镇,很多人会好奇,禁不住看他,可怜他,讨论他,这些都是沈斐不愿看到的,所以他宁愿不出门,也不要变成别人谈论的话题。   “如果你愿意去澡堂子的话,想泡多久,想洗几次我都依你。”   沈斐:“……”   这是个很大的诱惑,他最终还是没经住答应,朝曦也依言带他去镇上的澡堂子里洗,离的很近,俩人走路不到半柱香就到了。   天黑,灯光昏暗,朝曦又给这人裹了披风,帽子一盖,整个人从头包到尾,不用担心被人瞧见,只在跟澡堂掌柜接触的时候掌柜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朝曦做甚包成这样?可是有什么毛病?店里不接待有毛病的客人。   朝曦让他放心,不是会传染的病,就是单纯虚,掌柜才勉强给她开了个房。   澡堂子不比别的,有些病人搁在一起洗,或者他用过的浴巾之类的东西会传染,只要有一个这样的客人传出去,掌柜的小店也别想再开,所以查的极严。   朝曦在给沈斐洗之前将放水的小厮赶走,自己来,趁着时间还早里里外外洗一遍,差不多后才开始放水,毕竟是外面,干净第一。   过来抱沈斐的时候发现他手臂绷紧,身子略微僵硬。   看来还是介意啊,嫌那个掌柜对他指指点点,也嫌这里脏,毕竟是外面,浴桶还是什么的都被其他人用过,他不适应,唯一吸引他的是可以每天洗,想洗多长时间洗多长时间。   朝曦将人脱光,抱进水里之后这人立马就好了,身子不紧绷了,人也放松了,舒舒服服泡澡。   包间贵,不洗过来不划算,朝曦给他洗好,自己也放水洗,将这人轮椅一推,面对着墙就好,沈斐自己也是君子,从来不回头看,俩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沈斐现在没那么排斥她,愿意跟她谈一谈自己的事,身份那些还是不说,也从来不讲他自己的生活,但是朝曦打听京城的事,他还是会回答。   京城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很照顾朝曦,尽量推荐的平价,但他这样的人,平时吃喝玩乐去的都是千金窟,即便再平价,对朝曦来说也贵,吃不起。   俩人身份天差地别,自然没啥话题,但还是每天努力的鸡同鸭讲。   不知是不是习惯了朝曦,沈斐现在有些依赖她,很多小细节都能看的出来,比如朝曦不在的话他不会一个人独享美食,无论如何都会等朝曦回来一起吃,饿两顿也会等。   朝曦有时候给人看诊,会遇到很多不方便的病人,要亲自上门,偶尔回来晚了,三四更到家,发现这人安安静静坐在床上,嘴里说看书不小心看晚了,其实就是等她。   他还改了很多毛病,不会总自己憋着不喊朝曦,也不会总喝凉水,不好好吃饭,现在十分配合,无论朝曦什么时候抱他,都会主动抬起手,方便朝曦,原来只在洗澡的时候会这样。   聊天也是,这人闷骚极了,跟他说十句话不一定回一句,现在即便答不出来,也会嗯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   一个多月的相处,不知不觉竟这般默契。   朝曦洗好了,过来给沈斐擦头发,方才只简单包了包,这人自觉仰起头,方便她擦,那一头黑发被她养的极好,油光发亮,顺滑飘柔。   头发好不好,还是要看保养,沈斐只在乎洗澡,头发如何不怎么管,原来因为洗的次数太多,有些干燥,现在是水润,丝绸似的,手感极好。   朝曦闲着没事便会用手插入他的发间,给他整理头发。   知道这人毛病多,朝曦给他擦完才给自己擦,完了结账回家,给他施针。   这是第六次施针,沈斐的腿已经渐渐有了感觉,刚扎完针便要尝试起来走走,朝曦从背后抱住他,俩人沿着院子走了几圈,出了汗才回去。   他已经偶尔能自己撑起身子,走上一两步,是个很大的进步,原来腰以下完全没知觉,现在朝曦稍稍使劲,这人便蹙眉说疼,感官回来了,但还是控制不好,需要多多练习。   不知是不是九鸣针法起了作用,这人体内的瘀血排尽,身体在慢慢恢复,今个儿早上朝曦给他擦背,发现冒血丝的情况有所好转,他可能快要康复了。   成亲这事要赶紧提上日程,再不成亲这人腿治好,他的家人也正好找来,将他接走,朝曦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捞着,原本打算成完亲就不会再有人给她说媒的事也落了空,其它就算了,这事必须要办。   朝曦想做就做,第二天一大早将这人打扮好,化妆成女子,托付给刘大娘,自己进城去挑东西,城门口果然没有了多余的守卫,朝曦一个人买了结婚的嫁衣和新郎装也没人管,她想好的说辞都没用上。   因为穷,只买了一套喜服,红布一匹,酒席那些联系了一家酒楼明天来家里置办。   今天要给沈斐施针,只能明天,还差一针,凑够七针就不用再扎了,他已经康复,自己回去锻炼锻炼就好。   沈斐之所以留下,假装不认识自己的家丁,全是为了他的腿,一旦不需要治疗,怕是没两天就走,所以朝曦时间赶得很紧,胡闹似的,明天就结婚。   是先都没告诉大家,沈斐也不知道,只晓得她出门一趟,做什么不清楚。   朝曦买的东西太明显,回去他就知道了,不仅他知道,刘大娘也会知道,刘大娘爱说,她一知道,马上全村都会知道,如此也好,省得一个一个通知。   因为准备的东西不多,只租了一辆牛车,她早上走的,晚上回来,刚踏进屋,刘大娘迎上来,满脸歉意。   “怎么了?”朝曦蹙眉,“他出了意外?”   难道是那些人找来了?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前两天将那个家丁打晕,就算他滚着过来,也该找上门了。   刘大娘连忙摇头,“那倒没有。”   犹豫了一下继续道,“不过我做了饭,他不吃,可不是我没做,是他说胃口不好。”   朝曦眉头蹙的更紧,“两顿饭都没吃?”   早上朝曦给他做过饭,瞧着他吃完才走的,她回来的晚,现在已经过了晚饭时间,相当于沈斐中午饭和晚饭都没吃。   “嗯。”答应照顾沈斐有钱,沈斐自己不吃饭,她这钱反倒不方便要了,没将沈斐照顾好,可她家又缺钱,好几个孩子要养,丈夫也不中用,全靠她一个人撑起来,虽然照顾沈斐一天钱不多,但她需要,所以尝试要一下,毕竟是沈斐的原因,不是她的原因。   朝曦明白了她的意思,“放心吧大娘,钱会给你的。”   这一听就知道是沈斐自己闹别扭,闹什么朝曦要看到人才知道。   她从腰包里掏出一锭银子,“大娘,连同衣裳的钱一起给你吧,辛苦你了。”   当初约定好两套衣裳八百铜板,照顾人也才五十个铜板而已,朝曦多给了她一百多个铜板,刘大娘笑得合不拢嘴,“吆,这是办什么喜事吗,这么大方?”   “还真被大娘猜着了,就是办喜事。”朝曦认真道,“大娘,明天我成亲。”   刘大娘吃了一惊,“这么急?跟谁啊?哪家的小子?我怎么不知道?”   朝曦淡笑,“大娘明天就知道了。”   怕刘大娘继续打听,朝曦借口进去看看沈斐,刘大娘一肚子话尽数憋在心里,朝曦已经提了东西进屋。   沈斐坐在床上,窗台上燃了蜡烛,借着微弱的光看书。   朝曦将东西悉数放下,拍了拍手问道,“我听大娘说你两顿饭没吃,怎么了?做得不合胃口?”   他嘴这么挑,完全有可能。   “不是。”沈斐将书合上,“不习惯陌生人走来走去。”   朝曦一愣。   不习惯陌生人走来走去?这么说是习惯她走来走去了?   不吃刘大娘做的饭,也不是不合胃口,是单纯因为她做的,所以不吃,如果换一个人,譬如说朝曦做的,他才会吃?   这是不是说明她在沈斐眼里是特殊的?是他可以容忍的,指定的,只吃她做的饭,只愿意让她在眼皮子底下走来走去? 第30章 是敌是友   不知道为什么, 一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 朝曦十分想试试看。   她也不犹豫,当即去了厨房,找出刘大娘做的饭, 只剩下一碗面条, 因为时间长了, 有些泡糊, 朝曦自己吃过, 不需要再吃,只做沈斐的便可。   她简单将面条热热,加两颗青菜, 又打了个蛋, 做的跟原来不太一样后端过来。   沈斐似乎以为是她做的, 虽然对泡糊的地方有些疑惑, 不过朝曦说加了个蛋,多煮了一会儿就变成这样了,沈斐也没怀疑, 自然而然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果然,根本不是不合胃口, 单纯是因为做的人不是他熟悉的那个。   他这人很难接受别人,但是一旦认定,又很忠诚, 一直都会只认那一个人。   相处了快两个月, 往日种种努力没有白费, 沈斐接受了她,不吃别人做的,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只愿意她。   朝曦很开心,趁他吃饭的功夫将今天买的嫁衣和新郎装拿出来,这衣裳实在特殊,什么都不用说,沈斐能看懂。   怕他忽略过去,朝曦还特意展开在他面前晃悠,转悠了两圈后铺在床上,那衣裳复杂,好几层,朝曦不太会穿,研究了好一会儿。   还有她的嫁衣,似乎比沈斐的新郎装还要麻烦,乱七八糟全是珍珠,还有个新娘凤冠,除了皇后,普通人成亲头饰不能用凤凰,对皇后不敬,所以细看会发现上面是孔雀。   反正样子差不多,都好看。   朝曦在拆缠在一起的流苏,路上走的急,用东西包着,底下的流苏尽数缠在一起,明天再解已经晚了,今天要把这些都弄好,不能耽误她上花轿。   其实没有花轿,搁家里拜个天地就是,哪那么多功夫琢磨那些,浪费钱,还折腾沈斐。   沈斐这个样子没办法骑马,也没办法接她,万一再不小心摔了,这亲岂不是成不了?   那怎么行,反正一切意外都要扼杀在摇篮里。   朝曦先将凤冠用梳妆的小镜子撑起来,那镜子底下有个支架,又是圆的,正好能撑凤冠,流苏挂在下面,朝曦慢慢解。   沈斐已经吃了饭,不知是无聊还是怎样,轮椅停在桌边,一双手伸出,帮着朝曦解缠在一起的流苏。   ???   他不知道这是凤冠吗?   凤冠都有了,说明俩人就快成亲,这人不是不愿意吗?   他看到嫁衣和新郎装应该排斥来着,不该这个反应吧?   不知为何,有一种羊进了狼口,还帮着狼给自己剃毛的感觉。   朝曦有些懵,以为他不知道,提醒道,“明天咱们成亲。”   沈斐手指微顿,“比我想象中要快。”   就这样?   没有别的想法?   “你就没有什么话说?”朝曦不信,这人前几天还表示自己不想结婚来着,怎么才两天就变得这么顺从,改变主意了?   “说什么?”沈斐抬眼瞧她。   说你不愿意啊,亦或者推后几天。   “……没什么。”朝曦话憋在嘴里,没继续讲下去,万一说的这人又不愿意了,那她怎么办?   已经放出消息要成亲,新郎突然反悔,叫她以后怎么做人?   沈斐的态度很迷啊,难道是为了尽快还她的人情,好走掉?   “沈斐。”朝曦突然喊他。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怎么了?”   “明天咱们成亲,你先试试新郎装吧,看看合不合适?”   很意外,沈斐居然没有半点抵触,自然而然点头说:“好。”   ???   他疯了?还是真的要走了?   朝曦很担心是后者。   沈斐似乎不知她心中所想一般,转动轮椅来到床边,主动去拿床上的喜服。   朝曦又叫住他,“先施完针再试吧,省得脱来脱去麻烦。”   她打算施完针后给沈斐洗一洗,换上衣裳不脱了,第二天套件外衣就成亲。   沈斐也没有拒绝,淡然颌首道,“好。”   他今天意外的好说话,朝曦说什么他都应。   朝曦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她不小心撕破了师傅的美男图,怕师傅责罚,师傅喊她去倒茶,乖乖的去,师傅喊她做饭,她也乖乖的去,师傅让她晒草药,她也跑的勤快,因为心虚,感觉自己做了对不起师傅的事。   沈斐会不会也……   可他腿都瘸了,能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朝曦仔细观察这人,沈斐表情依旧,面上丝毫看不出半点心虚,就跟平常似的,静静坐在轮椅里,只在朝曦走近后自觉抬了抬手,让朝曦抱他。   他想上床,提前做好施针准备。   朝曦满足他,先将喜服放在一边,人抱起来搁在床上,沈斐开始脱衣裳,朝曦也去做施针准备,回来后这人衣裳虚虚披在肩上,人一推倒,那衣裳散开,光洁的身子尽数露了出来。   朝曦给他翻一个面,手摁在不太和谐的地方,沈斐肌肉陡然绷紧。   他原来下半·身完全没有知觉,无论朝曦对他做什么都不知道,现在……   朝曦是习惯性动作,这个位置凹凸不平,不摁住的话针会扎偏,所以每次都要空出一只手压下。   她习惯了,沈斐不习惯,动了动身子,被朝曦一巴掌打下去。   “别乱动。”   沈斐:“……”   今天这针对沈斐来说也是折磨,疼是一回事,还有些——羞耻。   好不容易九针挨完,沈斐整个人松了一口气。   朝曦没给他翻身,刚施完针,身上还有些针眼,不能压着,只将被子拉起来,盖到他肩膀。   左右时间还早,朝曦又去烧了热水,回来给他擦了擦身子,然后换上喜服。   第一次穿这种复杂的,里三层,外三层,腰带都系不好,不是那种勒的,是扣的,朝曦找了半天没找到扣眼。   沈斐无奈叹口气,自己拉着她的手,摸他的后腰,“这里。”   这个位置沈斐看不到,人躺在床上,也摸不到,只能靠朝曦了。   朝曦抬了抬他的身子,意外发现这人腰挺细,就这腰带她都不一定能系得住,沈斐居然还有一些空余,感觉再塞一两件衣裳都行。   “好了。”终于穿好了,朝曦抹了抹头上的汗,有些欣慰。   “好看吗?”沈斐躺在床上,大爷似的,穿衣,系发带,等等全是朝曦做的,他就躺着,一动不动,玩偶一样任由朝曦折腾来折腾去。   “好看。”   沈斐本来长的就好看,平时没给他认真穿过什么像样的衣裳,头发也一直散着,偶尔随意用发带系上,今儿给他收拾整齐了发现这人贵气逼人。   那张脸也完全露了出来,更显得俊美无双,就这样放出去,怕是隔壁刘大娘都要动心。   想一想这人已经施针完毕,很快就会走,觉得不行,不摸过瘾亏了。   朝曦当即伸出罪恶的小手,胡乱摸在沈斐身上,沈斐似乎知道她打得什么主意,也不挣扎,双臂一摊,任朝曦上下其手。   像一只吃饱了的猫似的,懒洋洋不想动弹。   朝曦突然想起小时候师祖养的那只黑猫,跟师祖一样,阴森森不爱接近人,总拿一双绿油油的眼神冷冷看她。   尽管外表好看,但它极不好相处,无论谁上前逗它,都是一爪子,从来不吃别人给的食物,朝曦在师祖那住了两年,无数次喂它,那只猫始终对她不理不睬。   后来有一次她看到师祖伸出手,那只猫自己躺下,露出柔软的肚皮,任由师祖摸摸捏捏,师祖揪它的胡子,拽它的耳朵,它也老老实实,即便把手伸到它嘴边,它也不咬,要是别人试试看?   沈斐很像那只猫,漂亮,高冷,对谁都爱搭不理,谁的饭都不吃,也不让别人接近,那只猫每次吃饭之前都会将盘子推给师祖,示意分享的意思,师祖不吃才会自己动。   沈斐也从来不吃独食,总会等她回来。   那只猫一个人不会睡觉,必须见着师祖才会睡,沈斐亦然。   那只猫只给师祖一个人撸,沈斐也……   朝曦经不住又撸了两把。   沈斐身上任何一个部位对她都是开放的,随便她撸,不过有一个地方藏的很严,死活不给她碰,朝曦陡然伸手去抓,被他眼疾手快握住。   “别乱来。”眼神中含着警告。   朝曦投降,身子一软,趴在他身上,乖巧道,“不乱来了。”   不能再触沈斐的逆鳞,要不然几天撸不到沈斐。   她答应了,沈斐才放手,重新躺回枕头上。   朝曦小心翼翼摸回他的胸膛,瞧这人没有反应,胆子又大了起来,继续撸沈斐。   沈斐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原来她这样做,这人会有轻微反应,现在就像习惯了似的,大大方方任她胡来。   朝曦也不客气,上上下下摸过来,不过瘾干脆手伸进去,沈斐的肌肤弹性温热,丝绸一样,顺滑无比。   满足了,就算他走了又怎样,她已经把这人前后左右一丝不漏尽数看光,早已经赚够了本。   能多在一起一天,就多赚一天,不强求。   朝曦想起什么,几步下床,将自己的喜服也换在身上,跟沈斐一套,都是红色,像一对新婚的夫妻似的,提前体验一把洞房花烛夜,紧紧挤在一个被窝里,还没来得及闹,突然听到屋顶上发出踩踏瓦片的声音。   什么人?   沈斐似乎也听到了,撑起身子吹灭了蜡烛,示意朝曦假装睡觉不要动。   朝曦不笨,登时明白过来,沈斐也不知道外面那人是敌是友。 第31章 还成不成   俩人一躺一趴, 静静听着屋顶上的动静, 似乎有人揭开瓦片,朝房里看来。   朝曦想抬头瞧瞧,被沈斐摁住脑袋, 动也动不了, 无奈只能继续趴在他怀里。   沈斐身上很香, 长久喝药, 外用, 身上已经不是刚来时的檀木香,也不是澡豆香,是药香, 朝曦最喜欢闻的。   就像打上她的标记似的, 她把这个人浑身上下都染成了药香味。   实在好闻, 朝曦没忍住蹭了蹭修长的脖子, 不能做大动作,但是没说不能做小动作吧?   她稍一偏头,啃上微微滚动的喉结, 沈斐身子一僵,本能想推开她, 刚要有所动作,被朝曦摁住,做了个‘嘘’的口型, 提醒他隔墙有耳。   沈斐:“……”   方才他不让朝曦动, 朝曦有样学样, 立马报复回来,也不让他动。   他被迫仰着脖子,被朝曦啃了又啃,屋里瞧不见人,只隐隐听到些许吞咽的声音。   不是所有人都跟朝曦似的,能在黑暗里瞧得宛如白天,屋顶上那人看不清楚,似乎想换个角度,先将瓦片盖了回去,后踩着瓦片去了其它地方。   朝曦不知道他去了哪,但是有一种预感,他就躲在角落,用一双狼一样的眼神盯着他们。   很有可能是沈斐的仇人,朝曦隐约感觉到了杀意。   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在山里时,沈斐矢口否认说那些官兵不是找他的。   因为找他的人不光只有友,还有敌人,一个不小心暴露行踪,非但联系不上自己的亲人,还有可能落入仇人的手里,到时候只有死路一条。   当时朝曦只以为他是为了治腿,忘了他掉下来时身上受的伤,除了大大小小的磕伤碰伤,还有箭伤,那个才是最致命的。   有人想要他死!   朝曦莫名烦躁起来,沈斐马上就是她的夫君,谁敢要他的命?弄死谁!   她又等了等,屋顶那人还没有现身,等待机会似的,一直潜伏着。   那人能等,朝曦等不了,双手一撑,想爬起来,沈斐朝她摇摇头。   朝曦压下他的手,不顾他的阻拦,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来,从角落里拿起一根棍子,蓦地从窗户口跳了出去。   有什么东西至院子里一闪而过,朝曦毫不犹豫跟上,那人身手敏捷,她似乎也不赖,常年在山林中奔波,低矮的墙根本不算障碍,轻巧一跳便翻了上去,几步赶在那人前面,手中长棍陡然打去,那人抽剑挡住,俩人在狭窄的屋顶上交起手来。   朝曦招式中带着恨意,单手持棍,既快又狠,另一只手也没闲着,食指与中指并行,点在那人穴位上,不是单纯点穴,两指之中夹着银针,每一下都将银针送进身体里,所以她点一穴,那人便有一处动弹不得,人很快被朝曦制服,长棍压在他脖颈处。   “你是谁?有什么目的?为什么鬼鬼祟祟躲在屋顶上偷看?”   那人一身黑衣,脸上蒙着布,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也算骨气,一言不发,只朝远处瞧了一眼。   朝曦顺着他的眼神看了看,发现是她的小屋。   遭了,沈斐还在里头!   不知不觉他俩一追一逃,几番交手,竟越跑越远,离小屋有些距离,沈斐腿脚不方便,身子又虚的厉害,如果是调虎离山之计,那他现在怕是已经……   朝曦不敢往下想,一棍子将黑衣人敲晕,抄近路翻过墙,跃过顶,急急赶回小屋,人刚落地,便是一脚踹出。   她是养过熊的姑娘,两三百斤轻轻松松,那门受不住她这一脚,轰然倒塌。   一片烟雾和粉末氤氲升起,朝曦没有准备,吸进去一些,呛的她咳嗽两声,待屏住呼吸,仔细观察之后发现地上躺了三个黑衣人,唯独不见沈斐。   朝曦心里一慌,翻箱倒柜找他,最后在橱柜后瞧见一只手。   那手白玉似的,她每天又摸又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是谁的不言而喻。   朝曦呼吸一窒,身子微微颤抖,脚步有片刻迟疑,不敢再走过去。   怕看到沈斐的尸体。   她太笨了,轻而易举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之计,沈斐明明不让她出去的,可她忍不住,一想到这些人是来杀沈斐的便恨不得一刀一个剁死算了。   冲动的时候什么都没想,也根本不知道自己中了别人的计,事发之后才反应过来。   如果……如果沈斐因此死了怎么办?   朝曦犹豫了一会儿,抬脚又走了两步,离得近了,墙角露出更多的部位,腿,身子,长发,和脸。   沈斐半坐在地上,歪歪靠着墙,脑袋软软的垂下,面色苍白,不知是死了还是如何?   地上散落一些瓷器,全是朝曦搜集而来的各种毒物粉末。   她已经冷静了许多,略微一想便明白了,沈斐并非善于之辈,他知道自己的状态不好,肯定打不过那些人,便撑着身子过来,打开朝曦的橱柜,将里面的毒药瓶子一股脑丢了出去。   朝曦怕他误伤,将瓶子放的很高,还特意告诉他,上面都是她研究毒物的瓶子,很毒的,有些即便屏住呼吸也没用,只要粘上就会中毒而亡,叫他千万不要碰。   紧要关头,身边一个人也没有,沈斐便将这个当成了武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那些人死了,他自己也……   不不,他的求生欲望有多强朝曦知道,他一定不会让自己就这么死的,之所以洒下毒药,是因为朝曦能解。   对啊,她能解!   朝曦回过神来,当即去翻她的解药瓶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悉数喂给沈斐。   沈斐将橱柜上所有的毒·药瓶子都丢了出去,很杂,种类也很多,所以解药也有一大堆,朝曦七七八八喂了他不少,拿到什么就喂什么。   沈斐意识全无,什么都吃不下,朝曦本想含住解药亲自喂他,想了想觉得慢,顾不上其它,一只手固定住沈斐的下颌,一只手将药丸塞了进去。   一开始没有半点反应,塞的多了,沈斐似乎难受极了,轻轻咳了一声,朝曦趁机抬起他的下巴,逼着他将解药咽下去。   又吞吃了几个,这人被她折腾来折腾去,药丸直塞进喉咙里,折磨似的,将这人弄醒了。   朝曦整个人松了一口气,沈斐没死,太好了。   沈斐幽幽看她一眼,又睡了过去。   总归没死就好,其它的以后再说。   朝曦先将人抱出去,搁在没有毒雾的地方,喂了他一些清水,又找了块抹布,将他身上沾了粉末的地方尽数洗去。   这回她身体很好,没有出现疲劳过度的情况,那些毒·药也都是她研究出来的,有抗体,暂时还顶得住,将沈斐全部安置妥当后才顾得上自己。   因为身体太强,只随便吃了几颗解毒的,便又恢复如初,跑去将屋内打扫一番,窗户打开,散散气息。   想起外头打晕的那个黑衣人,琢磨着过去看看,又不放心沈斐,倒是想抱着去,不过沈斐现在这个样子,怕是会被她折腾嗝屁。   好不容易才捡回一条命,为了一个坏人搭上一个沈斐不值得,朝曦只当眼不见心不烦,放过那人。   她一直守在沈斐身边,一刻也不离,即便进屋打扫房间,也将沈斐放在门口,能看到的位置,眼睛随时盯着四周,耳朵听八方,丝毫不放松警惕。   山里被人找到,这里也被人找到,接下来该去哪?   朝曦竟然迷茫了,沈斐刚施了七天的针,身体还没脱离危险,转眼更加虚弱,中了那么多毒,即便及时吃了解药,也会损伤肺腑,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   如果后续治疗跟不上,沈斐以后处处都是毛病,搬去其它地方不现实,没有给他养伤的药和钱。   除非……   朝曦目光落在死了的黑衣人身上,拉下蒙脸的黑布,一个不认识,再摸摸他们的口袋,竟然有不少银票。   果然,京城来的人就是大方,随身携带的都是银票,一张银票最少百两银子,这里有好几张。   朝曦仔细数了数,三个人身上的钱凑在一起,多达十三张,还有一些碎银子。   这么多钱应该够给沈斐养伤了,但是问题又来了,沈斐不易挪动,怎么去其它地方?   他俩的亲还没成,没名没分朝曦不想跑,可又必须跑,不然再被人追上,可没这次这么幸运,今天有调虎离山之计,下回说不定就是武松打虎,找个厉害的将她制服。   沈斐现在身边只有她,她一倒下,沈斐肯定也会死。   跑还是要跑的,等明天看看沈斐的情况,能不能熬过这一夜。   朝曦有些担心,一闲下来又开始折腾沈斐,给他施针,喂他喝药,捏着鼻子硬灌下去,又检查了一下他身上,没有外伤才放心。   就这样守了一夜,沈斐始终处于吊着一口气,半死不活的状态,朝曦怕那些人又派新的人过来,提心吊胆了半天,租了一辆牛车,又给了些银子到隔壁买了几床新被子,一层一层的垫在牛车上,垫了三五床才将沈斐放上去,这样应该跌不着他了吧?   朝曦自己坐在前头赶车,后头就是沈斐,完全陷进被子里,身上也盖了一床被子,又带着帽子,脸上蒙着纱布,捂的严严实实,只一双眼露在外面。   还没醒,安安静静睡着,那双好看的眼睛闭了一天,也不知什么时候能睁开。   路上有人问她什么情况?   她就说生了病,虚弱,不方便见风。   到村口时恰好碰见刘大娘,刘大娘吃惊的看着她,“这是要去哪?你不是今天成亲吗?”   朝曦摇头,“我相公都快死了,不成了,去城里给他看病。” 第32章 惹不起啊   刘大娘噎住, “那你赶紧去, 门里我帮你通知。”   因着愧疚,没照顾好沈斐,她昨天跑的勤快, 挨家挨户的敲门, 帮朝曦传递消息, 叫大家今个儿来参加朝曦的酒席, 谁料出了这么个变故。   朝曦平时很照顾她, 钱的事她帮不上忙,也只能帮忙跑跑腿。   “谢谢刘大娘。”朝曦想了想,掏出些碎银子来, “时间太紧, 没来得及通知包饭菜的酒楼, 他们要是来了大娘帮我把违约的银子给他们, 剩下的给娃买些衣裳,狗蛋的衣裳缝了又缝,已经不能穿了, 也快过年了,大娘置办些年货, 不能让孩子们饿着。”   她没说给大娘,单说给孩子,大人给孩子买衣裳是长辈的心意, 拒绝不了, 刘大娘接过银子, 眼睛当即湿润起来,“姑娘,你是个好人。”   朝曦轻笑,“大娘,你也是个好人。”   她瞧了瞧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相公病的有点严重,再不治真要死了。”   嘴上这么说,面色却没多少情绪,以至于刘大娘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半响让开路,朝她挥手,目送她离开。   朝曦拍了拍牛屁股,十分有灵性的牛自觉赶起路来。   牛跟熊差不多,都有三四岁的智商,每次租完将它放了便是,它会自己回去,无论搁哪都能摸到家,聪明的很。   说起它,朝曦想起了平安,她有三五天没去山谷,怕跟那些人撞个正着,但是平安只是一只熊,也不会说话,那些人应该不会那么残忍,将它杀了。   关键熊力气大,皮也厚,一般的东西弄不死它,反而会弄伤自己,若是临死前反扑,怎么也会死一两个人,完全不值得。   从京城一路过来,处处需要钱,所以那些人身上都带足了银子,不缺钱,要追踪沈斐,根本没空打平安的主意。   最重要的是那天早上刚将平安赶去外头捕猎。   冬天了,食物不好找,它现在每次出去都要走出自己的狩猎范围,去别的地方抢食,一来一回没有两三天回不来。   没有朝曦拖累,它性子更野,通常走走停停,最少三五天才会老实回来,跟那些人根本撞不了头。   即便撞了头也没关系,从悬崖上下来的是沈斐的家属,没有伤害沈斐,反而叫他‘公子’,语气中满满都是怀念和惊喜,还有几分尊重,沈斐是好人,那些人应该也是好人,没道理伤害平安。   平安的性子温和,只要不主动攻击它,它瞧见这么多人带着武器,自己就会避开。   不用操心它,该操心的是沈斐。   不知出了什么问题,朝曦以为最先找来的应该是他的家人,毕竟那天见到他的人明显是友,但是昨天来的居然是刺杀他的人,说不通啊,那天那个小厮明明已经跟到了山下,只需拐个弯,再走些路程就能找到她。   根本不需要三五天,除非他没有瞧见朝曦。   朝曦是背后下手,那人根本没有机会转身。   之所以能跟下来,是因为轮椅碾过的痕迹,十分明显,恰好朝曦停了一会儿,被他追了上来,还没来得及相认就被朝曦打晕。   山崖特殊,又高,从悬崖上下来,必须系着绳子,好几百斤,能弄来一条就不错了,所以肯定不是一起下来的,一次只能下来一个,那小厮先下来,自己到山谷里搜查,恰好瞧见了小屋,发现里面有人住过的痕迹。   沈斐的东西都被朝曦收走,里面都是她的,她个子太高,买不着女孩子的衣裳,平常穿的都是奇丑无比的男装,如果所料不差,应该被误以为是男子,忽略了她,先跑去隔壁村寻找差不多年纪,个头的男大夫。   附近还真有不少男大夫,女大夫只有朝曦一个,下了山的路经常被人踩踏,轮子碾压,十分结实,除非是那种压了很多货物的轮子,亦或者刚下过雨,路过时才能留下痕迹。   那天真的很巧,既没有下雨,沈斐也很轻,下了山后轮子的痕迹消失,那小厮找不着踪迹,才会拖这么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来。   原来朝曦不想让他们找来,是怕他们把沈斐带走,现在这种情况倒是十分希望他们能帮把手,保护沈斐免得他再被刺杀。   她只有一个人,除非吃饭喝水上茅房,时时刻刻守在沈斐身边,一步不离,否则还真顾不过来,稍微出点意外,沈斐就没了。   朝曦打起精神,一刻不敢放松,手里拿了一根竹子,两米多长,正好可以将沈斐完全护住,如果有人偷袭或者射箭,她可以靠这根杆子及时做出反应。   今时不同往日,朝曦将自己的银针尽数涂了毒,见血封喉的那种,以备不时之需。   就这样还是担心,怀里揣了很多药粉,等着关键时刻用上。   和她预料中的不一样,这一路倒是挺平静,只时不时冒出一条毒蛇,亦或是几只毒蜘蛛,蜈蚣,等等毒·物,到客栈歇息的时候发现饭菜里有毒,她不停的换,不停的换,换到没毒为止,其它倒是没什么问题。   反正朝曦最不怕的就是这些玩意儿,遇见成色好的逮两只,正好她的存货没了,雪中送炭似的,不停的给她送来新鲜玩意儿。   最好对付的是蛇,素来便有打草惊蛇的说法,成色差的朝曦便不断敲打地面,将之赶走,成色好的驱了棍子打去。   木棍打蛇,蛇随棍上,朝曦车都不用下,一会儿一条,一会儿又一条,逮了不少。   进了城后瞧见药铺卖掉,好几条着实卖了不少银子。   昨个儿还身无分文,今个儿有种腰缠万贯的感觉,朝曦腰板都挺直了些,买衣裳,吃饭,抓药价钱都不看,只管拿。   不出意外的话还会这样持续很久,不断有人送银钱过来,不担心这个。   朝曦原来一直以为自己很穷,等买了别人的药材之后才发现自己一点不穷,冬虫夏草她卖的时候一根才一两银子,转眼变成了十两,二十年的人参百两银子,贵的离谱。   朝曦那根十八年的人参买给人家才得了十几两,相差了好多。   然而即便再多,她还是要买,沈斐身体不好,一直吃着补品,小补可以,大补伤身,他现在虚不受补,五百年的人参用不上,只能另外买,才出来两天,十三张银票被她用的差不多,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都不带声响。   朝曦倒开始期待那些人快些袭击,再不袭击她就要没钱了,城里生活当真是贵,随便住个好点的房间,再加上吃吃喝喝,要十两银子,朝曦交了三天的,已经住了两天,最后一天退房才能拿到钱,不退房要继续交,怕客人打坏房里的东西,那钱是押金。   朝曦身上还有百两左右,付是可以付,但是付完沈斐的药就没了着落,想主动找那些人,又怕那些人趁机对沈斐下手,正纠结着,突然听到门外有轻轻走来的脚步声。   朝曦眼前一亮,终于来了。   这两天仅仅是各种试探,没有实际的,因为去城里的路上不断有人路过,不敢声张,只能暗中使绊子,发现不管用,才开始主动过来偷袭她。   她已经等在门口,手里拿着棍子,本以为会有人进来,没成想窗户上插了一根管子。   看来这两天的试探没有白费,知道她对毒·物有一些抗体,干脆弄来不和谐的药,这东西不属于毒·药,平常人也不会拿这个试毒。   朝曦平时有试毒的习惯,所以她的身子才能有抗体,所有的毒·药基本都沾过,唯独春·药。   拿捏住她的弱点了,知道她怕这个,但是并没有用,朝曦含住管子,用力一吹,门后传来激烈的咳嗽声,仿佛有人中招。   她推开门发现有人快速朝黑暗里潜去,朝曦棍子脱手而出,砰的一声击中那人后脊正中的骨头上。   她自小学医,人体的弱点和优势了如指掌,这一击打不死也能让他骨头断掉,人因为吃痛从空中摔了下来。   正待起身,一根银针插入他脖间。   那银针上抹了特殊的药,见血封喉,黑衣人当即便不行了,朝曦将他拖进屋,仔细翻了翻身上,比前头那几个人穷,身上只有一百多两。   许是拖了两天的缘故,这些人也要吃吃喝喝,而且他们花钱大手大脚,自个儿一个人花去了这么多银子。   前两天那些人身上一人两三张银票,如果当时这人也是,也就是说他在两天之内花去了两百两,吃银子吗?花这么多。   朝曦有些愤怒,狠狠踹了他一脚。   过后突然想到一件事,他们的银子快花完了,花完了会回去吗?还是找雇主要?   如果回去,说明派他们来的人在京城,走不开身,没人给他们银子,无奈只能回去。   如果没有回去,沈斐可能有大麻烦了,有个很厉害,又很有钱的雇主也来了这里。   他可以不断驱使人过来,想各种花招偷袭。   朝曦怂,惹不起,连夜溜了。 第33章 有多厉害   她从怡春院出来, 一时有些迷茫, 不知该去哪?   怕被那些人找到,特意躲在人特别多的怡春院,尽是姑娘和香粉味, 连被子都是香的, 是那种浓烈的香, 朝曦不喜欢, 叫人从头到尾换了一遍, 又放了两个火盆,一个浴桶,每天烧热水给沈斐洗澡, 据说都要算银子, 许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加一起, 她一天的房钱才那么贵。   贵有贵的好处, 怡春院的饭特别好吃,伙计也很热情,很多别家不肯做的事他都愿意跑腿, 只要给银子,方便了朝曦不少。   当然如果每晚没有姑娘敲门问她要不要睡一晚会更好, 朝曦自己都是女子,女孩子跟女孩子有什么好睡的?   但是她穿着男装,头发随意一绑, 加上胸前平坦, 别人都以为她是男的。   朝曦有了钱, 本以为可以买到心仪的衣裳,结果发现贵一些的衣裳还是短,没有她穿的,无奈只能继续买男装。   尽量挑颜色鲜亮的那种,裙摆很大,朝曦喜欢,只觉得跟女孩子的衣裳也差不多,但还是有人喊她公子。   反倒是沈斐,头发一散就有人喊他姑娘,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心好痛。   朝曦低头瞧了瞧坐在轮椅上的沈斐,已经两天了,还没醒,吃饭还是喝药都是她硬灌进去的,有时候动作大了这人才会抗拒似的挣扎两下,很快又睡了回去。   他太能睡了,睡了好久。   朝曦推着轮椅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找不着家,也不知自己要去哪,突然有些失落。   天大地大,竟没有她的容身之处。   如果沈斐醒着该多好,他一定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朝曦很少去闹市,连续在陌生的城里生活了两天,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怕去的近了被找到,特意挑了个远些的城,路她都不认识,时不时有人抄着异乡的话找她聊天,她一句都听不懂。   因为是外地人,买个东西或是吃个饭都有人宰她,朝曦还不会还价,吃了好大的亏,好在银子不是她的,倒也不心疼。   朝曦刚找到一个稍微有点人气的街上,突然感觉身后有个脚步声与她的同步,她抬脚,那人就抬脚,她停那人也停。   朝曦的耳朵灵敏,尤其是专心听的时候,很容易就在众多脚步声中分辨出来。   那些人又追上来了。   说也奇怪,无论她们去哪,最后都会被追上。   朝曦不信邪,推着轮椅进了一家古董铺。   许是太久没出来,人群中有人跟着进去,那人先是看了一圈,没找到人,又跑去问了掌柜,掌柜抬起眼皮瞧了一眼,“你去二楼看看有没有?”   事实上朝曦已经从后门走了,也是她告诉老掌柜,叫他这么说的,给了一锭银子那掌柜就答应了,很好说话。   朝曦知道轮椅太明显,干脆丢弃不要,直接在一家酒楼门口招到一辆马车,载着去远些的,能睡的地方,最好热闹一些。   马夫很热情,告诉她澡堂子可以睡,朝曦很惊喜,她还从来不知道澡堂子居然能睡。   “不过你带着个姑娘很危险。”   朝曦:“……”   她才是那个姑娘。   “那里都是男子,女孩子家家不安全。”   “没关系的师傅。”朝曦搂紧了沈斐,“我会保护好他。”   说着低头亲了沈斐一下,自从沈斐中毒,她想过亲自含着药喂沈斐,从此不能直视沈斐,总想亲亲他,啃啃他。   有一次夜里舔了舔无血色的薄唇,竟发现触觉意外的好,往后时不时啃一次,瞧他还不醒,气不过,咬他,咬重了这人便会微微皱眉。   “到了。”马夫拉住绳索,指了指不远处道,“那个就是澡堂子,公子带着妻子小心点。”   朝曦也没解释,直接给钱,然后抱沈斐下来,因为抱的轻轻松松,那马夫更不怀疑她是男子。   朝曦竟也不讨厌他喊她公子,因为她听到过沈斐的小厮喊沈斐公子,想跟沈斐有一样的称呼。   澡堂不大,朝曦交了钱后找了个地方躺着,就在地上,有地暖,屋里暖呼呼的,不用盖被子都行,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朝曦还是给沈斐要了一床被子,自己抱着沈斐睡。   四周都是人,席地而眠,朝曦找的位置是角落,将沈斐挤在墙和她之间,就怕有人对沈斐不利。   睡到半夜,依旧相安无事,朝曦有些放松警惕,丢下沈斐,自己一个人去上茅房。   她前脚刚进去,后脚躺在四周的人齐齐睁开眼,小心翼翼撑起身子,赤着脚,无声无息接近躺在角落里的沈斐。   墙上倒映出十几条扭曲的影子,像一个个恶魔似的,个个手里拿着匕首,朝安然昏睡的人刺去。   只虚虚用一面帆布挡住的茅房里突然射出无数根细针,穿过帆布,直直奔来,不得已那些人只能放弃目标,先护好自己,待银针打落,还未来得及做其它反应,一道鬼魅的影子不知何时近在眼前,两指并行点来。   被点过的位置一阵刺痛,人当即倒了下去。   咻!   几根银针射在燃起的蜡烛上,火绳颤了颤,被带起的风刮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   从小训练的杀手从来不怕黑暗,不仅不能阻碍他们的行动,还会成为他们的助力,让他们更加如鱼得水。   “主子。”那澡堂对面的酒楼里有人双膝跪地磕头,“丙火、癸水,乙木,戊土,庚金死了,咱们还有十二史,这回保证万无一失。”   雕花的屏风后坐了一个人,隔着一层屏风,瞧不清什么模样,只晓得此人是个女子。   “你最好说话算话,否则你这颗脑袋也别想要了,连个废物都杀不了,我养着你有什么用?”   跪着那人连忙擦了擦冷汗,“小瞧了他身边那个姑娘,此人身负绝学,一手指法着实了得,配合千手观音,再加上她的身法特殊,咱们的人竟不是对手,连轻功卓越的追风都败在她手上。”   并非是他们太弱,是朝曦太强,连赫赫有名的丙火、癸水,乙木,戊土,庚金都给杀了,还追上了轻功了得的追风,在他体内打入十八根针,日日承受钻心之痛,残忍至极。   那小姑娘瞧着天真无邪,下手极狠,偏偏武功高强,暂时无人是她的对手,不得已又从主子手里要人。   折损了她五名大将,还有一个直接废了,主子也恨透了这人,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天字号的十二史,听说从未失过手,一个乡下来的村姑,不信她还能全身而退。   “可打听到身世?”屏风后那人似乎对朝曦来了兴趣,懒洋洋问。   跪下之人摇头,“此人极为神秘,只知道是三年前来的,名唤朝曦,小懂医术,其它一概不知。”   “习的是什么功法?”   “很杂。”他实话实说,“少林寺的一指禅,千机阁的逍遥步,鬼谷门的千手观音,她皆有小成。”   “哦——”屏风后的人更加好奇,“你常年在外,就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惭愧。”他低头,“属下长期搜集情报,竟还真的从未听说过,一点关于她的信息都没找到。”   “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人?”   他当即回道,“主子别担心,她马上就会突然消失。”   “希望如此吧。”一声幽幽的叹息遥遥传来。   俩人同时看向窗外,澡堂子的方位,为了配合十二史,整个澡堂封锁起来,里面的人尽数清除,十二史就在里面,除了他们,还有朝曦和沈斐。   “以十二史的身手,要不了多久那女子与宁王便会葬身于此。”他十分自信,“主子且瞧着,出来的一定是十二史。”   砰!   澡堂子的正门被人踹开,朝曦一身狼狈,脸上挂了彩。   这回的杀手好厉害,用掉了她一半的银针才打死,不过收到了好多银票,雇主非常大方,给他们一人三五张银票。   杀手这个职业处处需要钱,比如她原来在怡春院时,有个杀手总爱装成客人混进来,每次都一掷千金,扮演的无懈可击,没有一个人怀疑他,唯有朝曦。   她数次发现这人磨指甲的声音,不知是紧张还是习惯,大拇指和二拇指对磨,这个小动作藏在袖子里,没人瞧见,加上环境嘈杂,更不可能有人听见,只有朝曦听见了。   她在自己房间时发现隔壁有这种声音,出去买药时又有这种声音,久而久之便晓得了他是杀手。   朝曦总能从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中发现他们的行踪,就好比昨天那个刺客,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听到动静,赤着脚,一点声音都没有,可朝曦就是听到了,她的耳朵太灵了,尤其是专心的时候,一根针掉在布上的声音她都能听见,从小就是靠着这种本事不知道抓了多少毒·物,师祖都抓不过她。   这是朝曦的天赋。   她拉了拉衣物,将沈斐更紧的绑在背上,不知是不是勒的难受,一声轻轻的咳嗽声响起。   “哇。”朝曦大喜,“沈斐你终于醒了。” 第34章 你最厉害   一歪头,沈斐眉头蹙紧, 似是难受的狠了, 撑起身子, 手臂垫在朝曦背上,缓口气后瞧了瞧四周。   十二史是死了,还剩下一些善后的黑衣人, 潜伏在黑暗里, 也不露面, 只在有人接近的时候打晕拖走,保这里一片宁静,不被打扰。   楼上那人不死心,含恨道, “主子,这一片都被咱们控制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蠢货!”屏风后的女人怒喝,“你想告诉全天下是我杀了宁王吗?”   宁王的身份特殊, 既是摄政王, 又是皇上的师傅, 还是保住大顺的英雄,呼声极高,朝廷七成的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一旦她杀宁王的事泄露出去, 只怕自己的位子也坐不稳。   所以这事只能暗中做, 偷偷的做, 决不能让任何人走漏风声。   人越多,越容易暴露,可事到如今,已别无他法。   那女子朝窗外瞧了一眼,没想到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冒出个武艺高强的乡野村姑,坏了她的计划,可恨!   “这里闹得这么大,已经瞒不住,宁王的人很快就会知道,胭脂,你继续传递假消息,误导宁王的人,千万不能让他们找来。”   帘子后有一姑娘单膝跪地,叩了一礼后翻另一个窗户离开。   “至于你……”女子阴冷的笑声透过帘子传来,“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一柱香的时辰内杀了宁王,若是办不到,提头来见我。”   跪着那人当即跌坐在地,不是他没出息,是一柱香的时间太短了,他小命休也。   主子太谨慎了,不让请当地的杀手,也不放心花重金求来的,怕这些人出卖她,既然能为了钱杀人,自然也能为了钱出卖她。   况且很多杀手组织都有规矩,第一条就是不杀宁王,不敢杀,也不会杀,宁王是保住大顺的英雄,他们再没有道德,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没办法只能动用从小培养的暗卫,少一个,主子便心疼一回,这些人都是万里挑一选出来的,不知道养了多少年,花了多少心血和银子,全折损在朝曦手里,别说是主子心疼,就是他也心疼。   他可是亲眼瞧见主子对这些暗卫多上心,给了最大的方便和支持。   初接触时这些人个个不屑,根本不受他控制,只听主子一个人的,主子给了他一面令牌,他们才听话。   都说有多大本事就有多大脾气,现在死了,还真是讽刺啊。   主子不知何时已经走了,无声无息,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爬起来,出了小屋,吩咐人过来,交代些事情。   好几次交手,他并非对朝曦完全没有了解,朝曦功夫再高也没用,她单纯,不晓得隐藏自己,暴露了很多东西。   譬如说无论再好的轻功,落地无声,隐藏,潜行的完美无缺,谁也发现不了的情况下,她居然每次都能提前知晓,并且做好准备。   本来应该他们在暗,登时变成了她在暗偷袭,攻个防不胜防,如此才会接连失败。   可她是怎么发现的?   没瞧见她与外人交涉,单单纯纯一个人,买不着消息,他们的人也都很可靠,不可能自投罗网告诉她自己几时偷袭,那么问题一定出在她身上。   她有什么远超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听力过人。   并非没有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嗅觉特别灵敏的人,他一进门便知道他干了什么,从哪条巷子进来的,早上吃了什么,尽数猜了出来,厉害异常,如果所料不错,朝曦也是这样的人。   到底是不是他还不确定,不过马上就知道了。   朝曦遇到了一个麻烦,有人敲打兵器,不停的干扰她的判断,她使的是暗器,需要在听力的配合下才能百发百中,叮当叮当的响声让她无法安心,已经失手好几次,失手一次,便代表着俩人多一份危险。   她毕竟只有一个人,还要护着沈斐,怕他们伤着沈斐,不敢站出来,始终靠着墙走。   虽然有可能被人包饺子,但是好歹不用腹背受敌,后面是安全的。   “朝曦,把我放下来吧。”他的腿还没好,两只手要搂住朝曦,空不出手帮朝曦,如此只会拖累朝曦,不如将他放下,“我坐在角落等你。”   朝曦不肯,“我还要突围呢。”   这话更像笑话,人这么多,她还带着沈斐,又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身上挂了彩,体力严重消耗,架不住这么多人的车轮战,那些人还拿捏了她的弱点。   说是弱点,其实也不是,因为没了听觉,她还有嗅觉。   自小闻遍百草,需要辨别各种毒和药的少女嗅觉也十分灵敏,就像人的左手和右手一样,左手受了伤,使不动,还可以换右手,朝曦深吸一口气,指尖登时冒出几根银子,快速朝身后射出。   这些人跟刚刚在屋里的那些完全不能比,那些人扛了许久才中针,这些就像撒豆子似的,刷刷刷倒了一片。   她的银针上抹了剧毒,药效极快,没人救治当即便不行了。   他们没有沈斐命好,有个朝曦不要钱似的往嘴里塞解药,他们中了针几乎相当于判了死刑,只能默默等死,然而即便这样,还是有人源源不断冲上来,不怕死似的,补替上死的那些人,几乎朝朝曦扑来。   人实在太多,朝曦真有些招架不住,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糊了眼睛,也不敢擦,只偶尔甩头时将汗水甩飞,因为带着沈斐,无法做出大幅度的动作,严重拖了后腿。   沈斐自己也知道,一只手揽在她脖间,一只手去解朝曦胸前的结,用的是衣裳系的,四个角兜住,将他兜在里面,结很大,也很好解,他两只手配合,用力一拉人便掉了下来。   脚下有些虚,扶住墙也只能勉强站起,撑不住很快倒了下去,坐在墙根。   “你干嘛?”朝曦忙着制敌,没空管身上,不小心就让他下来了。   沈斐轻轻一笑,“别担心,我在这里你也能保护我。”   朝曦还是担心,步伐都乱了。   沈斐叹息,“信不过我,总该信你自己吧?”   那双碎星一般的眼睛望着她,“我等你。”   朝曦受了鼓励似的,身上疲惫全消,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若是死了,沈斐也会死,所以绝不能死。   人实在太多,朝曦用掉了大半银针,一摸身上,发现所剩无几,这样下去根本撑不住。   百忙之中回头,发现沈斐背对着她,扶着墙钻进了屋内。   骗子,说好等我的!   朝曦不知道他去做了什么?只配合的挡在外面,给他拖延时间,沈斐的腿伤还没有好全,走上一两步就会跌倒,爬起来继续走,再跌,再爬,没多久又从里面出来。   身后燃起熊熊大火,他把铺里的几盏油灯洒了,这种灯只要烧起来,轻易浇不灭,扩散的速度极快。   许是完成了使命,这人又坐回朝曦身后,静静瞧着四周,脸上跟平时一样,没有半点变化,还是那样淡然,平静,亦如第一次见他时,也是如此这般,像旁观者似的,丝毫不知道危险的人是他。   他对待生命随意的有点像路边的石头,可有时候又觉得珍惜的像一块宝玉,叫朝曦分不清哪个是他,反正都是他就是啦。   朝曦的银针很快用完,她强撑着身子顶在外面,知道自己坚持不久,正打算拼着以伤换伤的打法也要保护沈斐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长长的口哨。   这些人听到哨声,竟齐齐停手,还活着的搬动死了的尸体,麻溜退去,当着他们的面收拾战场,什么东西都不留,大街上顷刻间空了,冷冷清清,只留下斑驳的血迹证明这里发生过一场大屠杀。   雇佣他们的雇主真的好谨慎,一点线索都不留,来的及时,走的也及时。   朝曦一直紧盯着他们,怕是什么阴谋诡计,她体力不支,那些人收拾战场的时候没阻止,任他们打扫,等他们全走完才放松身子,挺不住似的,整个人朝后倒去,没有摔在地上,被沈斐接在怀里,隐隐听到沈斐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想必压着他了。   “沈斐。”朝曦有些骄傲,“我把他们打跑了。”   事实上跟她无关,是沈斐点火烧房子的行为救了他们,他的下属已经循着烟火找来。   他们正在到处搜查沈斐,任何动静都会过去瞧瞧,怕是沈斐找他们发出的信号,也因此屡屡被骗。   那女子和她的属下很狡猾,好几次弄出假的动静吸引他们过去,一来拖延他们找到沈斐的时间,二来就像狼来的故事,几次之后他们便不会相信,也会错过沈斐真正的信号,怀的是奸诈之心。   好在他们有个明辨是非的领将,在数人打斗和大火之间选了大火,成功见着了他们日日夜夜想见的人。   宁王怀里抱着一个人,细声柔语道,“嗯,你最厉害了。”   朝曦听到了想要的答案,安然睡了过去。 第35章 二中选一   听说人快死时会瞧见自己的一生, 走马灯似的, 往事一幕幕冒出。   不知是不是太累,还是真的要死了, 朝曦做了一个梦, 梦见她三五岁时的模样, 被师祖关在一个四周全是黑暗的屋子里, 让她给线穿针。   屋子太黑, 她的眼睛完全看不见,只能摸索着从匣子里拿出针,一根一根的穿,穿的很慢,一整天也才七八根而已。   她在黑暗里行走自如的能力并非自愿去学, 是被逼的,不学就没饭吃,不学就不放她出来,朝曦迟钝,不会哭,单单逆来顺受似的,觉得这是应该做的。   她一个乱葬岗捡来的孩子,能活着已是十分幸运。   不奢求什么,不代表不会做梦, 梦做的多了, 险些有点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总以为自己梦里的那些是真的, 其实揭开假象,真相很残酷。   她从小到大都被关在屋子里,每天有人给她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识别,训练她。   师祖自己完不成的愿望,全部寄托在她身上。   师傅将她带回药谷时,一眼就被师祖相中,从那天起同龄人都喊她师叔,连师傅都对她敬而远之。   朝曦问她‘师叔’是什么意思?师傅便说你长的太急,人家以为你十七八岁,跟我一般大小,都喊你师叔,是长辈的意思,惊不惊喜?   朝曦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惊喜,只觉得有些怪。   同龄人喊她师叔,师傅喊她师妹,她喊师傅叫师傅,这辈分乱的,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依旧每天喊师傅叫师傅,师祖是师祖,但是在别人嘴里,她真正的师傅变成了师祖。   她去问师祖,师祖便冷冷瞧她,瞧的她浑身冒冷汗,师祖一句废话都没有,除了医药上的事,其它根本懒得教她。   朝曦不怎么识字就是因为她没教,她认为识得医书便是,其它的朝曦过来问她,便老僧入定似的,理也不理。   朝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没有一句夸奖,也没有一句温暖的话,整个谷里的人见着她便躲,仿佛她是恶魔似的,唯独师傅稍稍例外一些。   朝曦觉得师傅是不一样的,每次师傅出谷,她都想着法子跟在师傅后面,亦或者藏在她的马车里,一躲一两天,不吃不喝就这么趴在马车的座椅下,听师傅翻来覆去的折腾,瞧见谁就勾搭谁的娇笑声。   等到了地方,木已成舟,不愿意待在山谷,想让朝曦自己回去,朝曦打死不回,没办法只能搁在一边,自己办完事再送她回去。   朝曦有限的几次游玩都是跟着师傅,总有办法混到师傅的马车上。   这样的局面一直到她十五岁,师祖给她改名一鸣,寓意一鸣惊人的意思,还打算把谷主的位子传给她,吓的她办完仪式立马偷偷潜进师傅的马车上溜了。   临行前师傅上上下下检查过,就怕她再跟过来,但是朝曦也有法子,躲在马车下,攥住底下撑住的木架,一路坚持到谷外,瞧见差不多了才出来,位置从底下变成了上头,躺在马车的顶上。   她长大了,马车座椅下躲不进去了。   说来有些羞涩,她对这个把她从乱葬岗带回来,又愿意跟她说话,虽然老是叫她小拖油瓶的师傅有着深深依赖,即便师傅把她抛给了师祖,老是觉得她拖累,从来没有自愿带她出来过,她依旧喜欢她。   喜欢到自己骗自己,把那些不美好的去掉,编织成美好的回忆,其实哪来的美好?   她这一生五分之一都在师傅的嫌弃下度过,五分之一自己出来独过,还有五分之三是在师祖的残酷训练下,不让她与任何人接触,怕她心里染上尘埃。   那日沈斐一口咬定,她习的便是九鸣针法,还说了习性和条件,朝曦便懂了。   她习的确实是九鸣针法,师祖从小将她关在屋里,训练她的听觉,嗅觉和视觉,就是希望她能心无旁贷练习九鸣针法。   只有没接触过世界的人才能做到,恰好朝曦的世界一片空白,她又刚好喜欢学医,是最佳人选。   师祖的教导没有白费,朝曦学了出来,如果所料不差,三年前她出谷时就学会了,所以师傅没再将她接回谷,师祖也对她不理不睬,从来没派人找过她,叫她着实迷茫了一阵。   努力了这么久,到底有什么用?还不是被人抛弃了,没一个人过来找她,明明她就在师傅的不远处住着,师傅也知道。   如果没有沈斐,再过段时间她可能就要灰溜溜的回去了。   突然想起村口大爷的牛,那牛不是懂事,是怕自己被抛弃,所以没有栓绳子,它也不跑,一直等着主子。   即便给它搁在再远的地方,它也会自己回去,因为知道自己只是赚钱工具,不重要,不敢任性而已。   朝曦也不敢任性,她只是贪恋外面的世界,就像放飞的鸟似的,飞一段时间才愿意回去。   所以她能理解沈斐,沈斐也是鸟,一只暂时落难的鸟,迟早要飞回自己的栖息地。   正因为理解,才会难过,不敢醒来,怕一觉睡醒,沈斐已经不见了。   他的亲人已经找来,怕是早把他接走,她醒来就会看到空荡荡的屋子,小二或是谁告诉她,哦,你说的那位公子啊,他早就走了,让我带话给姑娘,保住身体。   想一想那个场面便觉得心如刀割,可惜她身体实在太好,根本没睡多久,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意识。   不知是谁守在身边,拿了帕子给她擦汗,动作轻柔温和,似乎还有轮椅转动的声音,又似乎没有,朝曦猛地睁开眼,没顾着身上,先四处打量了一眼。   她躺在一个熟悉的屋里,窗户的朝向,墙角摆放的家具,床头柜上的水杯,整整齐齐的书架,都跟她在村里的房间一模一样。   细细一闻,一股子她喜欢的药香味,居然真的是她在村里的家。   她是怎么回来的?沈斐真的不管不顾,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了?   朝曦想坐起来,牵扯到身上的伤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屋外正在修剪花枝的沈斐听到动静,撑起身子站起来瞧了瞧,“你醒了。”   他倚在窗台上,手里还拿着剪刀,白皙的指尖稍稍染了些青色,因为用了些力扶住窗户,手背上青筋微微凸现,更显鲜活。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你没走?”   沈斐淡然一笑,“我一个人怎么走?”   一个人?   什么情况?   朝曦有些摸不准,“你的那些家眷呢?”   “哪来的家眷?”许是撑不住,沈斐挪了挪,坐到轮椅上,那轮椅矮,人当即消失不见,只有声音隔着一堵墙传来,“说什么胡话呢?”   朝曦瞧不见他便心慌,连忙掀开被子下床,蹬蹬几步走到窗台旁,伸出脑袋看了看,恰好看到沈斐进屋的背影。   “咱们在城里时你点燃了房子,引来了你的家眷。”朝曦有些糊涂,“你怎么不记得了?”   这么大的事都能忘?   “我什么时候点过房子?”沈斐在她身后说话,“咱们一直在村里从来没出去过。”   朝曦不信,“怎么可能,那我这身伤是怎么来的?”   “你摔了一跤。”   我摔了一跤能把自己摔成这样?   朝曦张嘴就想反驳,突然止住,沈斐为什么要这么说?   这么明显的谎言,一下就被拆穿,她亲自背着这人跑去城里,一路护着他,受了那么多伤,银针都用完了,还能分不清现实和噩梦?   沈斐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撒这个谎?   他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朝曦想了半天,一直没想明白,不过沈斐假装没那回事,她便也当没那回事,安安心心养伤过日子。   时间似乎真的回到了从前,刚施针成功时,没有遇到偷袭,沈斐还跟她那般好,她看诊,这人在后院里浇花除草,偶尔走出来喊她吃饭。   他还是站不稳,饭后朝曦有空便陪他练习练习,顺便给他活动一下筋骨,让他恢复的更快,夜深人静时撸沈斐。   将他从头到尾摸个遍,那手每次都被她捏的发红才放开。   沈斐还是老样子,只要不打扰他看书,不摸他的关键部位,其它随她由她任她。   纵容的有点像宠。   他的家眷也再没出现过,就像真的没出过城,没见过面似的,日子一片祥和。   朝曦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之所以骗她,是想就这么留下来。   假装没有刺杀,他的家眷也没有出现,就他们两个,生活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山村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真好啊。   这么过去第四天,朝曦发现了一个问题,很严重很严重,严重到她不得不丢下医馆,亲自熬药,然后端到沈斐面前。   “给你两个选择。”朝曦手里还有一瓶药膏,也搁在桌子上,与药碗并排,“要么喝药,要么抹药。”   沈斐坐在床上,岁月静好一般,手里拿了一本书看,闻言表情微愣,“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喝药?”   还撒谎,“你都四天没上过茅房了当我不知道吗?” 第36章 不要乱穿   自从那天中午醒来, 朝曦一直以为是泡沫, 每天都盯着他,一定要看到他在身边, 亦或者他活动, 在院里的声音, 几乎从来没让他离开视线, 一不小心观察出另一个细节, 这人好几天没上茅房。   虽然神似谪仙,温文尔雅,如玉般的贵公子,哪哪都完美,但毕竟不是真的神仙, 正常人要做的事他都要做。   “快点。”朝曦催促,“外用和内服,必须选一个。”   其实最好是外用和内服一起效果好,内服倒是简单,外用的话这人自己不方便,还是要朝曦动手。   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反正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有哪里朝曦没看过?   知道他爱干净,原来给他擦澡,每天都会擦到, 后来这人腰以下有了感觉, 坚持不让她碰, 宁愿去街上的澡堂子洗, 也不愿意搁家里擦洗,实在避不开便努力自己洗。   还是不方便,有一次滑了一跤,整个人摔在地上,椅子也被他碰倒,磕到了膝盖,好半天没爬起来,最后还是朝曦抱的。   “墨迹。”朝曦去掀他的被子,“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斐很爱干净,全身的皮肤都是白皙透亮的那种,那里也……   所以并不讨厌。   说起来这人真的受到了女娲照顾,人长的好看倒也罢了,身上也好看,是每一处都完美无缺的那种,寻常男人有的缺点,他一个没有。   沈斐死死捂住被子,“你看错了,我没有。”   分明就有,他虽然总在院里,不过起来走动什么的朝曦在前面都能听到,她的药馆前庭是走廊式,有一面直通院子,沈斐在院子里做了什么她都知道,即便没空看他,也能听到声音。   耳朵实在太灵,连他翻书的声音都能听到。   “那把药喝了。”朝曦最后还是没捅破那层纸,给他留个面子,“这药有化瘀清腐的作用,喝了对你有好处。”   许是怕不喝朝曦乱来,沈斐幽幽叹口气,还是接了碗,对这种过度的关心拒绝不了,只能接受。   他喝完没多久便坐不住,朝曦早就等着,当即将人抱走,虚脱后才抱回来。   晚上沈斐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怨念。   朝曦只当没看见,沈斐的腿恢复的很好,已经能慢慢走几步,朝曦又动了心思,想快点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   东西早便买好,现在腰包里也有钱了,可以随意花,朝曦便想着办好一点,知道这人没以前那么抗拒成亲,干脆跟他一起采买成亲需要的东西,闲了一起布置屋里屋外。   红灯笼,红窗纸,和手牵,沈斐腿脚不利索,朝曦只让他剪剪窗花,这人手很稳,耐心的跟她学习如何剪,一遍就会,还会自己搞新花样,举一反三比朝曦聪明多了。   朝曦将红绸剪一段出来,缝成花,挂在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新店开张。   也有人知道内情,走过来热情问她什么时候成亲?男人是谁?怎么没见过?   朝曦便大大方方指了指沈斐,说相公是他。   沈斐是新来的,加上人长的俊美,衣裳随便一穿便显得贵气,很受大娘大姐欢迎,明里暗里套他的话,想打听他的底,沈斐每次回答的都模凌两可,滴水不漏,久而久之这群人便也只能放弃。   朝曦心道她跟沈斐住一起快两个月了,对他还是什么都不了解,怎么可能被你们打探出来。   沈斐只说是京城来的,家里做些小生意,出来游玩时不慎摔成这样,被朝曦所救,日久生情,加上年龄到了,一合计便干脆成亲云云。   他说话时朝曦一直听着,前面无动于衷,唯有这个‘日久生情’,不知不觉挺了挺腰板,更认真的听着。   小心思不停的动着,猜测是说辞,还是真的日久生情?   还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沈斐便说他想出去,实在是被时不时过来串门的人烦得没边,一直问一直问,不想待在家里,想出去走走。   朝曦没告诉他外面人更多,他平时宅的厉害,难得想出去,自然不可能拒绝他。   朝曦去准备出行的工具,被子,点心,还有水囊,里面装的是热水,天冷了,塞进这人手里,能暖一整天。   病人不能任性,朝曦把他捂成粽子才出门。   这个季节靠老天爷赏饭,农作物刚种好,几天一次下雨,完全不用操心,闲了大家便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   村里就这么大,别的事没有,大家话题绕来绕去,又绕到沈斐和朝曦身上,瞧见朝曦推着轮椅走来,远远打声招呼,“吆,包这么严实是要去哪?”   “夫君说屋里闷,带夫君上街走走。”朝曦随意回答,喊‘夫君’喊的顺口。   沈斐头扭去一边,全当没听见,不过‘夫君’这个词出现率很高,时不时冒出来,不断提醒他已经是朝曦的夫君了。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以为自己自己能猜到,实际上并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旧没明白什么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认真,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极是逗人。   “鳞。”   说的太快,朝曦脑子反应不过来,险些错过,“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灯里的谜底,展开一看,果然是个‘麟’字。   朝曦一喜,连忙将花灯提去给小贩换礼品,换了块手帕回来,那帕上绣了花,端是好看,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给她礼物,朝曦很喜欢,来回瞅了几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难得来了兴致,抬头瞧了瞧挂了一排的花灯。   一柱香后,朝曦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他身后,沈斐实在厉害,一个人包揽了整个灯会,将所有的灯谜都猜到了,猜的小贩险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难做,给了些银子,也没全部拿走,只挑了几样好拿的,挂满了整个轮椅。   沈斐怀里抱了几个,轮椅下的篮子,挂在后面的布袋里,装的尽是小礼品,没拆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想一想晚上才礼品的画面,登时笑开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听完戏,与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发现还有几家店没关,卖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给她赢来这么多小礼品,她要礼尚往来,给沈斐买几身衣裳。   沈斐对这个不挑,他比较沉稳,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类的,而且不喜欢有过多花纹陪衬,更喜欢简单的。   古板,布料选的都很厚,以保暖为先,第二个选的才是美观,跟年轻人思想完全背驰。   就朝曦这样的如果有条件,也会以好看为先,她给沈斐买了衣裳,瞧着银票还很多,没忍住也想给自己买两身。   总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然沈斐穿的光鲜亮丽,她穿的宛如乞丐,别人非但不会夸她节俭,反而会说她黄脸婆,老姑娘云云。   朝曦听着会刺耳。   她还是买不着女装,挑了些颜色鲜艳的男装,“沈斐这件怎么样?隔壁二狗子说我很适合红色。”   二狗子?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男的。   沈斐挑眉,“你穿红色不好看,黑色好看,穿黑色吧。” 第37章 心情微妙   他指了指朝曦身后,有一套黑白纱的衣裳, 里头是白色的, 外面有一层黑色薄纱,“这套好看。”   朝曦走过去拿在手里, “这件吗?”   “嗯。”沈斐点头。   “那等等,我去试试。”朝曦想了想, 将红色那件也拿在手里, “这件我也试试。”   她以前瞧见过村里的女子穿红色的花裙子,本来只能算小家碧绿,穿上那裙子之后惊艳了许多, 看着都漂亮不少,朝曦也想好看些。   原来没有条件, 也不在乎这个, 每次攒了钱打算买两身衣裳,结果一到街上, 脚步不由自主走向药铺, 意外发现新出来一种狗皮膏药, 据说很好用,朝曦便用攒的钱买了一贴, 带回去研究,至于衣裳,只能搁浅下回攒了钱再来, 结果下回又迈进了药铺, 几乎从无例外。   她的衣裳还是被请去城里给大老爷治病, 人家嫌她穷酸,怕脏了自己,叫管家给她买了几身。   朝曦穿了好久,加上时不时需要上山采药,大多数衣裳都是被山上的树杈,或者洗不掉的青草痕迹弄的乌漆麻黑,看不出原样,早该买新的了。   她进去后很快出来,先穿的是红色的,因为对红色更期待,红也不是全部都是红色,是红色和米色拼接,斜襟上衣是米色,襦裙是红色,大氅也是红色,整个一套显得光鲜亮丽。   朝曦很满意,炫耀似的在沈斐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不好看。”沈斐只瞧了一眼便扭开视线,落在其它上面。   朝曦不信,“你都没有细看。”   沈斐又瞧了一眼,还是那个答案,“不好看。”   朝曦:“……”   沈斐自个儿自己暗色的衣裳,他的意见不用听,朝曦让掌柜帮她看看,掌柜的满意的点点头,“好看,显得姑娘脸白。”   “是吗?”朝曦找到同音,“我也有这种感觉。”   铺子放了一面稍大些的铜镜,瞧不见整个人,但是可以看到一半,朝曦往后退了退,一直退到门口才将她整个人显出来。   越看越喜欢,真的显得她脸白,比平时精神,头发随便一挽便能衬出气质。   “这套我要了。”   左右腰包里有钱,说话都底气十足,朝曦又去换了沈斐指的那身黑色的。   沈斐眼光不错,这身也好看,显得利索,干净,虽然没有红色那身惊艳,但是胜在日常,红色那件感觉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穿,衣摆大,袖筒也大,她平时要干活,不太方便,唯一的优点是好看。   “沈斐这件怎么样?”毕竟是沈斐选的,朝曦心底有了答案,还是问一问沈斐。   “好看。”沈斐不假思索回答,“比红色好看。”   他怎么老是强调这个?   明明红色比黑色惊艳,但是黑色更大气。   朝曦都看出来了,他能看不出来?   朝曦疑惑的瞅他两眼,沈斐心思沉,自然不可能让她看出端详,想一想这一路似乎没发生什么?沈斐没道理闹别扭,便也没当回事,跟掌柜说两套都要了。   掌柜给她的价格高,朝曦讨价还价,许久才便宜了一点,将两套都拿下,抱起来带回去。   路上沈斐一句话不说,朝曦主动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回应一句,不是‘嗯’就是‘哦’,没别的。   怎么回事?   朝曦莫名有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可没做什么啊,无端生什么气?   “你怎么了?”朝曦绕到正面看他。   沈斐蹙眉,“怎么这么问?”   “朝曦摸着下巴,有些不确定道,“感觉有点生气,是我的错觉吗?”   沈斐扭过头,“你多心了,我没有生气。”   还说没有,都不看她了,平时可不是这样的。   很明显,沈斐在生她的气。   “是衣裳吗?”   沈斐不承认,“什么衣裳?”   “是我没听你的劝把红色也买下来了,所以你生气?”朝曦有些理解不了,“红色挺好看的啊,你为什么生气?”   “我没有。”沈斐不想继续回答这个问题,身子朝后一倒,闭眼道,“我困了,到了叫我。”   果然生气了,小气鬼。   红色那套朝曦很喜欢,不可能为了他再跑去退掉,人家也不一定肯,她也嫌麻烦,就这么着吧,大不了不在他面前穿便是。   朝曦将人推回家,没叫他,直接弄上床,自己收拾收拾东西,跟着进屋,红色那套收进衣柜里,黑色那套洗洗,准备明天穿。   明天还不能成亲,还要再请一回酒楼的人过来办酒席,媒婆就找刘大娘,要给媒婆封包,与其便宜外人,不如给刘大娘。   其它一些小东西,还没有买齐,等明天沈斐醒来,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买,他不愿意的话就把门杠上,假装家里没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他,老是过来问东问西,沈斐那么好的耐心都架不住。   朝曦简单洗漱一下,也掀开被子上床,习惯性搂住沈斐,闭眼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不想弄醒沈斐,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床,去外面收她的新衣裳,很幸运,全都干了,就是怕不干,特意撑开晒的,里里外外总共四层,布料很厚,还想着如果不干搁火盆上烤烤。   许是最近回暖,天气干燥,晒的快。   朝曦拿回来换,沈斐没醒,就在屋里,就算醒了也没关系,迟早是她夫君,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她换好衣裳,做完饭,沈斐正好起来,自己拧干了手帕擦脸,他穿的还是昨天那套,并没有因为买了新衣裳就不要旧的,其实他身上这件也是新的,前几天买的。   沈斐有早起喝水的习惯,平时朝曦都会给他倒上,晓得他有怪癖,那杯子几乎特定给他,但是刚刚朝曦想喝水,水壶里没有了,她便喝了沈斐的,忘了给他重新倒,眼看沈斐要喝,朝曦连忙喊住,“我喝过的。”   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依旧拿起杯子,几口将水喝完。   朝曦愣住,“我真的喝过了。”   沈斐瞥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   那……好像是没怎么样。   朝曦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了解沈斐了,他不是最讨厌跟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吗?   原来朝曦没注意,后来刘大娘和她儿女过来吃饭,用了他的碗和筷子,从此这人再也不用那碗那筷,坚持换其它花样的。   朝曦这才晓得,原来他还有这方面的毛病,以前是没有条件,给他用的全是她的,这人一定很不习惯。   左右她现在有钱了,不在乎那点,每次买东西都会多买一份,分开用。   但是最近好奇怪,她给沈斐买的脸巾洗好了挂在旁边,特意告诉他那是他的,第二天起来发现那脸巾还是原样搁着,瞧着丝毫没动的样子,反倒是她那块,位置变了变。   朝曦节约习惯了,那脸巾用的稍稍掉色,边缘起毛,胜在洗的发白,干净,不过洗的再好,也没有新的好,有新的他干嘛不用?   还有家里的碗筷,也给他另外买了两个新的,指定给他用,怕混淆,朝曦特意搁在角落,洗完就收好,用方帕盖着,到饭点一找,发现不见了。   好好放着怎么可能不见了呢?   朝曦翻啊翻,在一撂碗里头发现,折在中间,要不是不死心,一个一个翻,还真没找到。   她原来只以为是自己粗心,洗完随意一搁,忘了给他另外放,现在突然有点怀疑是沈斐自己搞得鬼。   他没那么挑剔,也或者是习惯了,刚来时一声不吭,朝曦根本没想那么多,全用自己的,洗脸,洗澡,碗筷,无一例外。   用多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   “待会我去街上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街上就有酒楼,去远了别人不方便过来,街上近,小半个时辰就到了,不耽搁事。   “你去吧,我在家里看书。”沈斐边说,边打了一碗汤。   他气来的突然,消的也突然,昨个儿还爱搭不理,今个儿又跟往常似的,看不出一点闹别扭的迹象。   “哦。”朝曦又问,“那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我给你带回来。”   沈斐想了想,“带几本书吧。”   许是上回不美好的回忆导致,沈斐又加了一句,“你看过之后觉得有趣再买。”   其实即便跟朝曦说了也没用,朝曦根本看不懂,写的太隐晦,上次那本她居然看成了仙境。   “知道了。”朝曦认真记下。   她吃完饭,一刻也不耽搁,当即带了钱去街上找接酒席的,不是上次那家,爽了人家的约,这次不好意思再叫人家,万一再爽约怎么办?   朝曦也不敢肯定这亲能不能成,别又像上回似的,中途夭折。   有了一次经验,朝曦这回随缘许多,酒楼找好,又买了些花生,鸡蛋,喜糖等等小玩意儿,用牛车带回来,到家后东西一搁,直奔厨房喝水,缓过劲后才道,“我回来了。”   没听到声音,她又喊了一声,“沈斐?我把东西都买好了。”   还是没人回应。   朝曦放下杯子,去寝室瞧了瞧,床上没人,被子折好搁在角落,看到一半的书压在杯子下,做个记号,仿佛只是出去走走,待会儿就回来继续看一样。   一定是出去散个步,没走远。   朝曦沿着整个村子找了一圈,挨家挨户的问,都说没有见到才回来,坐在床边发呆。   也许只是去了个稍远的地方,不一定是走,再等等他。   朝曦去做饭,只做了一个人的份,尽管心里不相信他已经走了,但是身体本能做出反应,觉得他确实走了,所以只做了一碗稀饭,蒸一个馒头和咸鸭蛋。   沈斐不在的时候她一直都是这样吃,很简单,管饱就好,没要求。   吃完饭去整理了一下药箱,发现最近缺了很多东西,因为担心沈斐会走,一直留在他身边,哪都没去,药用完了便换其它的,换来换去竟少了这么多药她都没注意。   看来明天要去山上一趟,割些药草回来,经常上山,朝曦知道这些药材的栖息地。   纱布也没有了,也要买一些,上午去街上一趟,先取消酒席,付些违约金,再买纱布,下午去山上采药,顺便看看平安,好久没见它,还有想,不知道它有没有冬眠。   还没下雪,应该是没有的。   朝曦把明天要做的事列一张单子,搁在枕头下,第二天一早起床按照单子上写的做,收拾收拾准备先上街一趟。   沈斐一夜没回来,朝曦已经确定,他就是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说不清什么感觉,心里吊着一口气,又松了一口气。   走了以后就不用再担心了,患得患失都有点不像她了,原来她是什么样的?朝曦仔细想了想,竟觉得有些记不清,反正不是这样的。   他走了,她也可以恢复如初。   朝曦背着药篓出门,走到村口突然瞧见一个人影急匆匆跑来,早上雾大,伸手不见五指,朝曦眼神再好也看不清是谁,只晓得有些胖,红色花袄,绝对不是沈斐就是了。   沈斐昨天走时穿的是青色衣衫,广袖襦裙,黑色大氅,仙的不要不要的。   朝曦还给他系了个明目安神的香囊,因为那厮总爱看书,看多了对眼睛不好,时常带着香囊,再配合养肾的茶,里外调养,只要他不任性,一整天都看,基本没什么问题。   朝曦想起他,眼神不由自主一暗。   那个没良心的,答应给她的报酬也没给,突然就走了,也不打声招呼,好在朝曦也习惯了,记得她师傅也是这样,当天保证的好好的,不走不走,第二天突然消失不见。   一个二个都喜欢玩失踪。   朝曦朝外走,雾里那人朝里走,很快见面,朝曦认出来那人,是河边的钱奶奶。   她还没来得及跟钱奶奶打声招呼,钱奶奶突然攥住她的胳膊,“你怎么还在这里磨磨唧唧,你家那口子都掉沟里去了。”   ???   什么情况?   “我家那口子是……”朝曦有些不确定,“沈斐?”   “除了他还能有谁啊。”钱奶奶拉她,“快点,说是昨天晚上散步时掉进去的,都冻一夜了。”   朝曦眨眨眼,心情有些微妙。   所以说沈斐昨儿根本不是走,单纯是出来散步时掉沟里,爬不上来,所以待了一夜? 第38章 原谅你了   钱奶奶六十多岁,干多了农活, 身体硬朗, 跑的比朝曦还快,边跑边说话, “奶奶活了六十多年,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俊俏的男人, 朝曦啊, 你老实说,从哪拐来的?”   沈斐一看就不是村里的人,气质那些骗不了人。   朝曦大汗,“我在山里捡回来的。”   原来不说他的来历, 是怕暴露他的身份, 现在不怕了, 朝曦直言不讳。   钱奶奶大笑, “还是你会捡,我家妞就捡不着。”   她家妞妞比朝曦还大一岁, 长的壮, 村里村外都晓得, 没人愿意给她说媒, 可把钱奶奶急坏了。   “朝曦啊, 你经常城里城外的跑,可有认识什么人?合适了给俺妞也说说媒, 都十九岁了, 一直没人上门, 可急死奶奶了。”   朝曦讪讪点头,“好说好说,遇到一定介绍给妞妞姐。”   俩人边走边聊,很快到了地方,是村口拐角田地的那条沟,朝曦昨天来过这里,远远看了一眼便离开了,没想到沈斐掉在这里。   这是一条通往街上的路,两边的土被挖去填河种地,整整比正常的地面矮了一人多高,沈斐本来腿就不方便,又摔了一跤,上不来是肯定的。   朝曦到的时候四周已经围满了人,都是早上出来施肥,亦或者赶集的人,不知谁最先发现他,叫来一群人,合计着怎么把他弄上去。   沟统共一人多高,朝曦挤开人群到了前排,发现有两个壮士男人跳下去,一左一右抬起沈斐,举起来让上面的人接,沈斐面色惨白,闭着眼,一动不动,任由人将他搬搬弄弄往上抬。   岸上有两个人,正打算去接,朝曦阻止,道,“我来吧。”   沈斐蓦地睁开眼,瞧了瞧她,原来不怎么配合,现在主动抬起手臂,方便朝曦抱他。   许是一天滴水未沾,人瞧着瘦的厉害,朝曦微微用力便将他整个人抱在怀里,朝人群鞠了一躬,道,“谢谢大家帮忙,有空到我家吃饭。”   有人推辞,有人开玩笑说今儿就去,今天又是他俩的成亲日,结果又出乌龙。   朝曦有些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取消这个婚礼,瞧了一眼怀里的沈斐,决定问问他的意见,“你……”   “我没事。”   这几乎等同于回答她,不取消,既然他不想取消,那就不取消,继续举办。   “大家都要来啊,中午吃饭喝酒,别忘了。”朝曦提醒。   她说的大大方方,一点羞涩之意都没有,倒叫别人不好继续打趣,只答应道一定一定。   沈斐身上有些脏,朝曦想抱回去洗洗,也没多说废话,轮椅打捞上来,将沈斐放上去,当即推着回家。   洗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地想起沈斐上来时被四双手同时抱起,心里莫名有些不舒服,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洗着洗着,突然想起前天的事。   她挑红色的,沈斐坚持说红色没有黑色好看,朝曦的关注点落在红色和黑色上面,没怎么注意旁的,现在才明白过来,沈斐之所以生气不是她选了红色,而是她说二狗子觉得她穿红色好看,所以沈斐才坚持说黑色好看。   他在跟二狗子争,争在她心中的地位,结果她毫不犹豫选了红色,相当于二狗子。   这人生气似乎也在理所当然,只不过朝曦当时没注意而已,后知后觉已经晚了,这人会不会是心寒,所以才跑出了村,准备离开,结果掉沟里了?   “沈斐,昨天我找了你一夜,还以为你走了,你是怎么掉进去的?”朝曦还是怀疑他要走,没留神掉沟里。   沈斐目光落在被朝曦脱下,随意丢在一边的衣裳,因为那个坑底下全是泥巴,衣裳上也尽数淤泥,朝曦打算待会洗洗。   “怎么了?”朝曦想了想,走过去捡起衣裳,开始只注意到脏了的沈斐,现在才发现这衣裳重的有点不合常理。   抖了抖,里面有玉器相碰的声音,朝曦领正了翻袖兜,果然在里面找到两块相依的玉佩。   玉佩上刻了两个字,‘曦’和‘斐’,“你跑出去,是为了这个?”   这种玉佩需要临时加工,所以时间很慢,这就可以解释得通,沈斐一个人出门,买了这玉花了不少时间,又要打磨又要刻字,还要选材,没有三五个时辰不太可能。   他一定是早上吃过饭后,朝曦前脚刚走,他后脚离开,为了等玉晚上才回来,天黑,什么都瞧不见,掉下去的。   “在我们家乡,成亲前新郎要送新娘定情信物。”沈斐招招手让她过来。   朝曦搁下衣裳,走过去蹲在他面前,沈斐拿过那块刻了他名字的玉佩,让朝曦站直,修长白皙的手认真将玉系在她腰上。   “沈斐……”   沈斐打断她,“街上没什么好条件,先带着吧,以后再换。”   他似乎很累一样,脑袋扭去一边,闭上眼,再也没说别的。   朝曦一时有些无措,总感觉自己做错了事,她误会了沈斐,没去找他,让他在沟里过了一夜,本来身体就不好,那沟里潮湿,早上雾又重,搞不好这人还会生病。   朝曦张张嘴,想道歉,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瞧了瞧沈斐,刚刚因为怀疑沈斐想走,给他擦澡时用的力气极大,将他一层皮搓掉似的,现在全身发红,膝盖本就磕破了皮,她搓的时候又不管,有血流出来也只简单拿水冲了冲,对他的态度与以前截然不同。   这人肯定感觉到了。   朝曦犹豫片刻,继续给他洗,将头发洗好,身上擦干,换好衣裳后抱上床。   因为头发还是湿的,垫了块浴巾在他脑袋下,平时这块浴巾每次在洗澡的时候都会用热水浸湿,盖在他身上,免得他着凉,今天没盖。   朝曦有些后悔,然而做都做了,后悔也没用。   沈斐依旧闭着眼,不知真睡着了,还是闭目养神,关系似乎又拉远了,变成了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况,沈斐也是这样,相处间能不睁眼便不睁眼,能不说话便不说话,他有时候真的很懒,懒到说话都觉得费劲。   朝曦一个人出去接酒楼的人,跟他们一起忙碌,本该早上拜天地,但是酒席是中午吃,中间还有很多步骤,忙忙弄弄最少上午巳时,这是正常步骤。   他俩之间少了接新娘,绕着整个村和街跑一圈的习俗,朝曦干脆想省个劲,也少折腾一些,直接酒席前拜天地,这样拜完乡亲们就可以吃饭了。   她自己巳时三刻才开始收拾,刘大娘和钱奶奶的闺女在给她描眉涂彩,整理衣裳,想一想沈斐那边也有人这样,便觉得一阵难受,脸上的妆化到一半,推开沈斐那屋的门,果然发现沈斐身边有两个女子,一左一右伺候他。   似乎没有料到有人突然进来,那两个女子稍稍瞧了一眼,没有吃惊,没有意外,又继续给沈斐梳洗起来。   比朝曦仔细许多,还会束发,男子髻,与女子完全不同,朝曦不会梳,日常就给他随意用发带捆着,散发一大堆,瞧着就没人家手艺好。   “出去。”沈斐突然开口。   朝曦愣了一下,抬脚正待出去,那两个女子却先她一步行了一礼后出去。   原来不是对她说的,吓她一跳。   “是你家的丫鬟吗?”那两个女子朝曦没见过,不是村里的人,很明显是外来的。   “以前是。”沈斐幽幽望她。   以前是?那现在不是了?   是他把她们除名了?还是他从那个家脱离了?   沈斐脾气好,温文尔雅的贵公子,很少发脾气,也很少因为一些小事迁怒别人,除名不太可能,那只有后一种了,他跟以前那些人断了联系。   难怪昨天掉沟里一天,也没见那些人过来救他,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通。   朝曦心中有些期望,又有些迷茫,沈斐真的会因为她,跟以前那些人断掉联系吗?   这里有什么吸引他的?平静安逸的生活吗?   有一点朝曦想不通,如果真的断了联系,那两个女子又为什么在这里?   是沈斐喊来的,还是自作主张过来的?   昨天伤了他的心,所以打算今天成了亲后就走吗?   还是说那俩人舍不得他,自作主张过来?   沈斐没点头说是,只说以前是,那就是依旧将她们当成外人,是不是说明是后者,那俩人舍不得她们伺候许久的公子,在公子大婚的时候自作主张过来?   朝曦希望是后者,她还是想让沈斐留下来,这回他如果突然消失,她一定会到处找他,不让他在寒风中待一夜,早上抱回来的时候手脚冰冷,面色苍白,隐隐有些咳嗽,不当着她的面咳,没人的时候才会轻咳两声。   咳嗽说明嗓子痒,基本是发热风寒的并行症,沈斐还是冻出了毛病。   想想也是,回来没有泡澡,是擦澡,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水浇下来,更容易冻着。   朝曦承认八成是她的原因,如果她信任沈斐,走出村找他,喊他的名字,这人或许不会冻一天,如果后来抱回来洗澡的时候没有报复性的狠搓,不给他盖浴巾保暖,或许没那么严重。   其实事后想想,沈斐不是师傅,他负责,不爱欠人人情,师傅会突然溜走,沈斐不会,他如果要走,一定会告诉她吧,为什么当时没有仔细想想?   “沈斐。”朝曦认真道歉,“对不起。”   这个道歉迟到了些,总归是到了。   沈斐坐在床上,身上穿着大红喜服,更显得人白皙透亮,说是颜如冠玉,貌似潘安一点不为过。   “原谅你了。” 第39章 先办宁王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 “这么轻易就原谅我了?你不再生生气?”   按照她的想法, 这么大的事,沈斐最少应该几天缓不过来, 不理她才是,怎么才两个时辰不到就原谅她了?   沈斐‘噗’的一声被她逗笑, “怎么, 嫌我生的气少了?”   朝曦连忙摆手,“没有没有,你不生气最好,生气伤脾胃。”   沈斐笑意更深, “朝曦, 你有一个优点,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朝曦比较单纯,很多人情世故不懂, 吃过一次教训之后才会晓得, 譬如上回, 没听他的劝执意离开, 结果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但是她吃了一次亏之后下回说什么都不会再中同样的计, 后来坚持留在他身边,上茅房也将他背着, 如何都不走。   “你这是第一次, 可以原谅, 但是不能有下一次。”沈斐招手让她过来。   朝曦听话站在他面前,沈斐给她理了理没扣好的腰带,“况且今天是咱们的大喜日子,不能生气,生气往后一年都过不好。”   他说往后一年,是不是说明……   “沈斐,你刚刚那话什么意思?”朝曦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   沈斐叹息,“非要我把话说明白吗?”   他看着朝曦,“今天是他们最后一次过来。”   这次很明白了,沈斐真的为了她跟那些人断了联系,以后都不回去了,就在这个小村庄,与她共度余生。   “真的吗?”朝曦怀疑自己在做梦。   “自然是真的。”朝曦方才涂口脂,刚沾上一点,她猛地站起来,口脂抹到了唇线之外,沈斐耐心的给她擦,“即便要走,也会亲口告诉你,不要再患得患失。”   口脂不好擦,他的手帕是干的,非但没擦干净,反倒越擦越糊,“我跟他们不一样,不会骗你,不会丢下你,要相信我。”   朝曦点头,“我相信你。”   过后反应过来不对,“我从来没说过,你怎么知道?”   她的过去,藏的很严实。   “你每次睡得深了说梦话都会提到。”   朝曦很没有安全感,患得患失,大概就是那人的影响,总是骗她,先是骗她说不会让她改师傅,结果改了,后来骗她说带她去玩,结果一个人溜了,再后来干脆骗她说很快回来,结果一直不回来,让她一直等,一直等。   干的手帕不可能擦干净,沈斐瞧了瞧桌子上的茶水,掀开盖子发现里面还有小半杯,浸湿了继续给朝曦擦,“我不知道是谁把你伤的这么严重,但我不会。”   朝曦直接扑了过去,把他压在身下,“沈斐你好肉麻啊。”   空出两只手捧住沈斐的脸,用涂了小半的红唇对准苍白的脸亲了几口,沈斐往旁边躲,不小心亲到唇上,两个人都是一愣。   沈斐是第一次跟人接吻,朝曦是第一次在他醒的时候,前段时间他一直晕迷,朝曦对他眼馋很久,后来实在没忍住亲了两下,发现味道极好,从此沈斐惨了,每天嘴唇都是麻麻的,肿了似的,直到他好后这种感觉才消失。   其实猜也知道为什么突然这样,只不过朝曦怂,没胆在他醒的时候这样做,如果发现醒着时沈斐也不拒绝,那他脸上、脖子上估计不能见人。   只单纯亲倒也罢了,她是用力亲,用牙齿咬,不小心唇都会被她咬破,这人还一脸无辜,没办法拒绝。   “沈斐,我先去当我的新娘了,有什么事洞房再说。”朝曦的脸才化了一半的妆,来时没想这么多,方才在沈斐眼里瞧见她一半的妆容,险些吓到自己。   沈斐一定被她丑到了。   朝曦说风就是雨,来时急匆匆,回去也是急匆匆,挥挥手,留下擦脸的沈斐,一个人去了偏房,继续化她的妆容。   沈斐摇摇头,一脸无奈。   吉时没怎么挑,什么时候准备好,什么时候开始拜堂,朝曦盖着红盖头,被人从房间里牵出来,红绸搁在她手里,另一头在沈斐手里。   朝曦揭开红盖头一角,想提前看看沈斐,被他一巴掌拍下来,“不许偷看。”   是沈斐的声音没错,没嫁错人。   朝曦安静下来,听着媒婆大喊,“一拜天地。”   她依言朝外头鞠了一躬,没跪,照顾沈斐,她要是跪了,沈斐肯定也要跪,自己不方便,又有人扶着他来来回回,朝曦不喜欢别人碰他,干脆省了那个劲。   “二拜高堂。”   朝曦这边没长辈,自作主张成亲,师傅和师祖都不在,沈斐那边更没有人,高堂请的是村里的长辈。   “夫妻对拜。”   朝曦盖着盖头,瞧不见人,但是能听见轮椅转动的声音,沈斐坐在轮椅上,她可以看见小半个身子,和那双好看的手,绝对是沈斐无疑。   俩人相互拜了一礼。   “送入洞房。”   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要送她回去,朝曦走到一半,突然顿住脚步。   不行,她不在沈斐被人欺负了去怎么办?   朝曦盖头一掀,走过去将沈斐抱起来,四周哄乱了一下,都来阻止她。   刘大娘挥着手帕过来,“新娘快放开新郎,没有这个规矩。”   朝曦胳膊一举绕过她,“现在有了。”   四周人很多,七嘴八舌,手上硬拽,朝曦像过关似的,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将沈斐抱进了屋,往床上一搁,连忙去将跑过来救新郎的人赶出去,门一杠,才回头瞧掀开被子坐上床的沈斐。   方才挤来挤去,这厮怕被她摔了,搂的很结实,也一声不吭没说一句话,比她还像新娘子。   朝曦理了理凤冠,发现跟耳环缠在了一起,难怪这么疼,位置太偏,她看不见,解也不好解,反倒拽疼了自己,痛的倒抽一口凉气。   沈斐无奈一笑,“过来。”   语气中带着说不出的儒雅和宠溺,“怎么这么笨,这都能缠上?”   朝曦抱住他的腰,“方才人太多了,我甩头甩的。”   沈斐身上好暖,像……娘的怀抱。   朝曦的娘早逝,她对娘一点印象也没有,只听师傅说过,据说她在乱葬岗的时候还小,饿成了皮包骨,她娘为了保护她,把她压在身下。   那时候朝曦便在描绘娘的模样,恍惚发觉跟沈斐一模一样。   “沈斐,你是不是我娘的转世?”朝曦不假思索说出来,“我没见过我娘,不过我感觉我娘就是你这样的。”   沈斐身子僵了僵,半响苦笑,“为什么不是爹?”   朝曦摇摇头,“师傅说她后来勉为其难调查了一下我的身世,我爹是个花心烂渣的男人,考取功名后抛弃了我娘,这种烂人我可不认。”   考取功名?   “他叫什么?”沈斐问。   朝曦摇头,“师傅说她忘了,我也没记住,反正是个鸟人就是了。”   提起他朝曦忍不住抱怨,“朝廷没一个好东西,专养狼心狗肺的东西。”   沈斐挑眉,“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吧?”   “你怎么还帮着那些鸟人说话?”朝曦坐起身,“搜刮民脂民膏,专抢民间美女,上回有个官差可威风了,不给钱还说我给他医治是我积了八辈子的福。”   “你就受了?”沈斐问。   “怎么可能。”朝曦有些得意,“我给他的药里加了生蛇胆,蛇胆不能生吃,会得病,有他受的。”   沈斐的反应跟别人不一样,别人会说她大胆,不想活了云云,沈斐只淡淡点头,支持她,“这种人活着也只是祸害别人,你当初怎么没弄死他?”   “我倒是想。”朝曦也有原则,“但是我听说他有妻儿,全靠他一日养活,若他死了,这一家几口日后怎么过?”   沈斐拨了拨她的秀发,“心存善意是好,不过有些人不值得同情,至于他的妻儿,既然享受了他用暴力得来的方便,自然也要承担后果。”   朝曦眨眨眼,“这样吗?”   “嗯。”沈斐点头。   朝曦又问,“那我可不可以杀了那个狗官?就是我那个挨千刀的爹,他抛下我娘,让我们母女俩流落街头,母亲尸□□葬岗,罪大恶极,我杀了他也是他活该吧?”   “嗯。”沈斐还是点头,“抛妻弃女,确实罪大恶极,杀了也无妨。”   “那我还要替天行道。”朝曦十分认真,“凤凰山的背面也有人住,那里闹了饥荒,朝廷派人送粮,送的都是糟糠和掺了石头的米,有一回我去行医,病人太多我就住了两天,有人帮我打了一碗粥,我喝的时候没注意,险些把我的牙崩掉。”   沈斐抬手捏她的下巴,“崩掉了吗?”   “没有。”朝曦纠正他,“是差点崩掉。”   她虽然没崩掉,但是有人崩掉了,刚长了牙的幼儿,女人,老人,崩掉了还是要喝,饿。   “等我以后有空了我就去京城,把当年赈灾的官员一个个揪出来。”   “嗯。”沈斐静静的听着。   “第一个就是摄政王。”   ???   “摄政王怎么了?”沈斐好奇问,“据我所知摄政王并没有参与赈灾一事。”   “他长得太好看,把我师傅的魂都勾走了。”   沈斐:“……” 第40章 啥时候补   沈斐无奈, “这也算罪吗?”   “当然算罪了。”朝曦叉腰,“他一个摄政王,长这么好看, 影响大臣办事,手下分心, 勾的万千女子动心,这不是罪吗?”   沈斐脸上越发无奈,“那你打算怎么处置他?”   “先查查他有没有做坏事,如果有, 我绝对不会怜香惜玉, 如果没有……”   “没有怎么样?”沈斐那双眼流光溢彩。   “问问他愿不愿意跟师傅好, 不愿意的话就算了, 这种事也不能勉强。”   “然后呢?”   “哪还有然后啊,没有了。”不愿意她还能勉强不成。   “万一摄政王看中了你, 想跟你好呢?”沈斐表情微妙。   朝曦愣了一下,半响摆手, “怎么可能。”   “万一就是发生了呢?”沈斐很肯定, “你会不会像你父亲似的,抛弃我, 投入摄政王的怀抱?”   朝曦连忙摇头, “不可能, 他肯定没你长得好看。”   “那这么说他如果长得比我好看, 你就抛弃我, 投入他的怀抱?”沈斐眯起眼。   这是一道送命题, 朝曦还没有察觉,只本能道,“那我也可以作弊,说你长得最好看,反正在我心里就是你最好看。”   沈斐满意了,“外面酒席开始了,你忙了一天,早该饿了,去吃吧。”   朝曦摇头,“吃饭不急,咱们先入洞房吧?大娘说成了亲就可以入洞房了。”   沈斐失笑,“大白天就想着入洞房?怎么也要等到晚上吧。”   朝曦有些懵懂,“一定要等到晚上吗?”   “大白天所有人都在,你想让全村的人都过来听墙角?”沈斐挑眉。   朝曦有些蔫,“那晚上再洞房,现在亲一下。”   这个要求小了许多,沈斐拒绝不了,叹口气接受,被朝曦亲了又亲。   朝曦说话不算话,说好亲一下,亲了好几下,离开时沈斐嘴唇被她咬出牙印,用手擦了擦,还带着点点血丝。   他埋怨的看了朝曦一眼,朝曦将他推倒,“你先睡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吃酒席的人都是村里的,沈斐不怎么认识,出去了尴尬,不如让他留在屋里,朝曦给他带饭进来。   她没走正门,跳窗出去的,怕别人挤进新房,打扰沈斐,男的倒也罢了,若是个女子,根本抵抗不了他的美色,朝曦算是不动如山,六根清净的那种,也没能经住,更何况别人。   她出去后很快回来,手里拿了两个碗,打开窗户翻进来,本想叫沈斐吃饭,转头发现沈斐缩进被子里,睡的香甜。   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隐隐透着无力,虚弱似的,瞧着无端惹人心疼。   朝曦将饭菜放在桌子上,走过去蹲在床边,盯着瞧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她出去又回来才多大功夫?沈斐睡眠又不好,只要有人走近就醒,几乎从无例外,要说昨晚一夜没睡也不对,早上刚眯过两个时辰,不该这么困才是。   伸手一摸沈斐的额头,坏事了,他发烧了。   朝曦早该想到,咳嗽本来就是风寒发热的并行症,但沈斐是个不配合的病人,刻意掩饰,她以为不严重,还想着成了亲后再给他熬药,没成想这么急,洞房还没入他就病倒了。   这个洞房入的是一波三折,每次都出事,就跟故意与她作对似的,始终不让她如意。   朝曦没法子,将炉子搬进屋,在房间里熬药,外头都是人,吃着酒席,不好败他们的兴。   药熬好冷了一会儿,将昏睡中的沈斐弄起来,给他硬灌了下去,许是知道是她,这人全程没睁眼,只配合的启唇,将一碗满满的药尽数喝完。   朝曦粗鲁,这种灌药方式除了她不会有第二个人,所以沈斐很放心。   朝曦难得体贴了一把,想着这人是她的夫君,不能委屈了他,药喂完塞了俩蜜枣。   酒席只有一顿饭,最多两个时辰,吃完大家该走的走完,只剩下几个关系好的留下来陪她打扫院子。   桌椅,美酒,盘子全是酒楼的,被他们带走后整个院子一空,只剩下丢在地上的残羹剩饭。   朝曦尽数用油纸捡起来,喂村里的野狗野猫,实在没肉的,带刺的扫出去,又泼了几盆水刷了刷带油的地,连同被小孩子推倒的篱笆扶好,才回去看沈斐。   沈斐还在睡,睡不醒似的,朝曦怕他饿着,又把他弄醒一次,喂了些清粥,瞧他还不想醒,干脆放下让他继续睡。   睡太久了,中午一直睡到晚上,朝曦十分怀疑是不是故意的,怎么这么能睡?而且什么时候睡不好,偏偏在大喜的日子里睡成这样,洞房也没入成,好气啊!   朝曦脱了新娘装,下地摘菜,准备做晚饭,一边摘,一边抱怨。   沈斐肯定是故意的,他还是接受不了。   说起来奇怪,都说男人才是最容易冲动的,朝曦也觉得是,她可见过不少听说自己得了急症,骂她庸医的人,急得狠了还想动手打人,通常都是女子在后面拉着。   她耳朵灵,有时候半夜出门能听到不少有趣的声音,基本都是男的急得跟色狼一样,女子矜持,怎么到她这里完全相反,沈斐一点不着急不说,还有意无意故意拖着,就是不肯入洞房。   生病是一回事,故意拖着肯定也是一回事。   朝曦很无奈,这种事又不能操之过急,只能徐徐图之慢慢来。   慢慢来慢慢来,慢慢来个鸟了,现在就去把沈斐给办了。   朝曦菜一丢,撸起袖子进屋,准备对沈斐来粗的。   总觉得不早点生米煮成熟饭,沈斐还是会跑!   不能让他跑,早点攥在手里踏实。   朝曦噔噔噔几步进屋,手撑在沈斐脑袋两边,将枕头摁的陷进去,沈斐的脑袋稍稍偏了些,脖子扭着。   这个姿势似乎不舒服,他微微蹙眉,朝曦松了手,那枕头重回原样。   沈斐舒服了,紧蹙的眉头展开。   他烧的有点重,脸上发白,脖子上又有微微的红,朝曦摸了摸他的耳朵,有些烫,如果真的风雨之欢,体温上升,这人搞不好烧的更严重,算了算了,不折腾他了,让他好好睡吧。   朝曦给他换了床薄被,头上盖了块凉方巾去温,自己蹲在门口继续择菜,简单做了点饭自己吃,熬了一锅稀饭,煎了份药,先喂了沈斐稀饭再喂药,完了手伸进他后背处,发现出了许多虚汗。   本想简单擦了擦,怕发烧没好又冻着,烧了些热水倒在刚买的浴桶里,扒光了赶忙放进去,沈斐睡着,身子软软的往里头沉,朝曦想了想,不要脸的将自己也脱了,进去跟他一起洗。   还有些小羞涩,左右沈斐没醒,那一点小羞涩也消失不见,大胆的搂住沈斐,先给他擦,再给自己擦。   着实在里面泡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的水,沾了沈斐的光,在水里加了一些草药,平时她是舍不得的,但是给沈斐舍得,药材用的恰当好处,才待了一柱香时间便觉得皮肤滑滑的,沈斐更滑。   瞧了一眼沈斐,还睡着,这样折腾都不醒,明显有猫腻。   朝曦坏心眼的将手伸进他身下,摸了摸他平时不让碰的部位,这人还没醒。   不可能。   换了个地方继续洗了几把,这人还是没醒。   真的困成这样?   这是几年没睡了?   朝曦无奈将人抱出来,擦了擦搁上床,没给他穿衣裳,他出虚汗厉害,左右床单今天要换,不如物尽其用。   浴桶里的水倒进去容易,弄出来麻烦,朝曦自己简单套了件外衣,将水一桶一桶提出去,浴桶推出来洗了两边又推回去。   抽空看了一眼沈斐,还是老样子,没醒,他不醒,朝曦一个人好无聊啊。   把俩人的喜服搁在一起洗了洗,挂起来,再回去看一眼沈斐,嗯,依旧没醒。   朝曦又去将屋子打扫了一下,学沈斐看书,看不了多久搁下,趁着守沈斐的功夫去厨房剁了肉馅,准备包饺子。   这个天饺子不会坏,可以多包一些,朝曦包了两个案板,沈斐还没醒。   好无聊啊!   一直等着奇迹发生,沈斐烧退了,俩人入洞房的朝曦在打蚊子,虽然已经是冬天,不过偶尔还是有生命力那么顽强的蚊子没有死。   朝曦门一关,爬上爬下四处逮,逮了前半夜,后半夜有些困,给沈斐擦了擦身子,床单被单换掉,自己也上了床,搂着沈斐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摸了摸沈斐的额头,已经退烧,离醒来不远,知道他要醒,朝曦已经给他擦完脸和手,饭菜做好,熬煎好,刚一进屋,发现这人躺在床上,一双点漆似墨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朝曦……”   “哇!”朝曦有些激动,“你终于醒了!”   她丢下药碗过去抱沈斐,“你睡了一天一夜。”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   “错过了入洞房。”   这个才是重点,朝曦期待了很久,本来以为上回可以,结果出了事故,这回又出。   她都洗好了澡,做好了完全准备,只差东风,东风一直不来。   “什么时候补上?” 第41章 你是谁啊   “等我的腿好……”   “嗯?”用力捏拳。   “等我的病好之后就补。”   “嗯。”朝曦终于满意。   腿好和病好可不一样, 腿成这个样子,康复期很慢,最少一两个月才能行走自如, 但是发热只是个小病,今天退烧, 过两天就好。   如此便能快点洞房花烛夜。   “沈斐,咱们今天去看看平安吧?好一阵子没看见它,不知道它怎么样了。”平安一只熊在山谷里,朝曦还真不放心, 怕它胡来是一回事, 也担心它以为他俩出事了, 下山来找。   虽然山谷底下没有出口, 但是上面有,只要翻过山就能出来, 一只熊出现在村里,不用想也知道结果, 肯定会被人类捕杀, 所以时不时还是需要上山看看它,阻止它做傻事。   原来是没有条件, 走不开, 现在她与沈斐成亲, 沈斐也与那些人断了联系, 不用担心有人将他带走, 可以好好到处逛逛。   “顺便泡泡温泉。”怕沈斐不答应, 加了一个条件,有温泉可以泡,这厮肯定答应。   果不其然,沈斐点头道,“也好。”   方才一直一声不吭,考虑的事情必然不少,比如腿脚不方便,天寒地冻,发热没好全,尽管他也挺想看看平安,毕竟他与平安关系也不错,但是架不住有这么多不能去的理由,然而只要一提到泡温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都不是事,没有泡温泉重要。   相处两个多月,朝曦已经对他非常了解,天大地大,不如他泡澡最大。   “我去准备准备。”准备的东西还跟以前一样,被子必不可少,其它也要一应俱全,毕竟是去山谷,还要从山谷去泡温泉的地方,绳子也带了一条,万一平安在,让平安拉着沈斐,她可以省省劲。   俩人说去就去,吃完饭,医馆一关,朝曦推着轮椅出门,下山好下,上山不容易,费劲许多,朝曦到的时候有种整个人虚脱的感觉。   看来泡温泉和看平安这俩事要分开做,一天做不了,累。   朝曦先去了小木屋,小木屋许久没住人,有些潮湿,隐隐还有被翻过的痕迹,财物倒是没损失,朝曦知道是谁翻的,也不在意,稍稍收拾收拾,趁着天晴晒晒被子,然后推着沈斐去找平安。   到处喊了一下没熊回应,她又去了熊的窝,意外在里头瞧见提前冬眠的平安,许是没人陪它,这厮没良心的自己冬眠,不管朝曦。   朝曦担心的事也没发生,太高看这厮,其实它根本不可能翻山越岭跑下山找她。   朝曦绕着它走了一圈,很快发现不对劲,平安身上有伤,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蔓延,那血早已干在毛上,说明不是近期流的,平安不是主动冬眠,是被迫才冬眠的。   谁伤害了它?   朝曦第一反应是沈斐的家属,平安很不幸跟那些人碰面,两两打了起来,可看平安的伤口也不像。   它身上的伤口是用石头砸出来的,还有些是钝器砍出来的,更像农具,沈斐的家属个个带着剑,是练武的一把好手,剑不离手,他们如果伤了平安,伤口一定是细小的剑伤,不该是这样的。   难道平安出山找过他们?受了伤才回来?   还是说这里被旁人发现,有人进来伤了它,如果是第二种,它不可能还留在这里冬眠,除非它已经将外来的人弄死。   平安性温,不发生冲突,别人不主动攻击它,它是不会主动攻击别人的,既然敢主动攻击它,说明不是一两个人,一两个人第一反应是跑,绝对不会跟熊正面冲突,人多死的就是平安,它还活着,而且在这里冬眠,说明这里是安全的,所以朝曦怀疑是第一种。   平安真的跑了出去,找他们两个,受了挫才回来。   朝曦登时有些心疼,还好平安还活着,它要是死了,朝曦会内疚一辈子。   说起来这只熊跟她待在一起久了,居然会自己用药,那伤口处抹了青汁,是平安用牙齿嚼碎后敷上去的。   仔细一看,药居然没有用错,就是止血消肿的药,平安还有这种能力,朝曦没有想到。   平安的自愈力很强,再加上处理及时,用了药,那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只是身上比较狼狈罢了。   朝曦用温水给它洗了洗,动作很轻,加上马上将毛擦干,这厮没醒,让它继续睡吧,吵醒了它这个冬天都别想安宁。   至于食物问题,大不了来的勤快些,一周来两回,给它运鱼过来,免得它因为食物短缺被迫结束冬眠,出来捕猎。   冬天抓不到猎物,又天寒地冻,很容易饿死。   这一个两个都是病人,朝曦要来回跑,给沈斐熬了药后过去看平安,平安闻到熟悉的草药味,睡的更香。   朝曦是大夫,身上长期一股子药香味,微微的苦,又淡淡的香,她闻了十几年非但没有腻,反而越发喜欢。   想了想去取了些类似的草药,搁在平安身边,让它睡深。   许是对她放心,朝曦伸手摸了摸它的肚子,鼓鼓的,看来这段时间过得滋润,用不着太担心它,就这个肚子可以撑小两个月,难怪它会提前冬眠,原来也是觉得自己可以了,能熬过冬天。   既然能熬,就先让它熬着吧,熬不住了再帮它,每次都替它把事做完,平安会有依赖,变成家养的熊,不适应大自然。   朝曦瞧了瞧洞口,用东西堵住,让它在里头不必受寒风摧残,怎么说都身上有伤,须得注意一下。   弄好平安,已经是下午,来不及去泡澡,俩人暂时在小木屋住下。   沈斐病还没好全,一摸他这人就低声咳嗽,提醒她注意一点。   朝曦无奈老老实实抱着他待了一夜,第二天吃过饭后去温泉泡澡,能明显感觉沈斐兴致很高,一路问了她好几次是不是快到了?   他不认识路,朝曦便哄他,嗯嗯,就到了。   因为山上的路难走,轮椅推的很辛苦,上回平安开的路已经长满了杂草,一脚下去咔嚓咔嚓的响,除了杂草还有树枝断裂的声音。   偶尔朝曦累了,沈斐便主动要求下来走走,森林里尽是树,他可以走两步扶住一颗,走两步再扶住一颗,就这么断断续续能走上百米。   朝曦休息够了便推着他继续走,要照看平安,出来的晚,正好中午到,沈斐刚下去,还没来得及舒展身体,突然听到旁边响起哗啦啦的水声,朝曦也下来了。   他表情有些不自然,本能将头扭去一边,朝曦已经到了他身边,跟他坐一块石头上。   “沈斐,你转过去,我给你搓背。”朝曦带了搓背的工具。   能明显感觉沈斐松一口气,正待转身,朝曦又摁住他。   “还是转过来吧,先擦前面的。”沈斐越是介意,她便越要让他看,这样才好负责。   听说有些女孩子只要脚被看到,就要嫁给对方,更何况是身子,沈斐看了她的身子,想不负责都不行。   沈斐一脸无奈,幽幽叹口气,将头扬起,不看朝曦,不过也没阻止朝曦给他擦身子。   也不晓得是不是错觉,朝曦感觉沈斐有些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只加快动作,很快擦完正面,开始擦反面。   擦反面沈斐有忌讳,不让她碰原来可以碰的地方,朝曦以为是俩人没成亲,男女有别,现在他俩是夫妻,应该可以擦了。   她手自然而然探过去,被沈斐一把打掉,“这里我自己来吧。”   “你洗的干净吗?”朝曦问。   沈斐面上稍稍有些不自然。   “咱们都是夫妻了,还不能碰吗?”朝曦觉得委屈,“你要碰我,我哪都给你碰。”   沈斐有些头疼,“不是这个原因。”   半响发愁似的唉叹口气,“你让我有点隐私。”   朝曦眨眨眼,“我不是给你留了一个吗?你要这么多隐私干嘛?”   有一个不就好了,都是夫妻了,干嘛对她留这么多隐私?   这说明他对她还有抵触,所以朝曦坚持,叉腰瞪了半天。   沈斐终于妥协,朝曦再去给他擦,他也没阻止,只身子僵了又僵,擦完俩人又泡了一会儿水,泡到皮肤起皱才上来。   朝曦想起自己在山下包的饺子,想吃,晚上没留在山里,去看完平安后便推着沈斐下了山,这回时间充足,没上回那么急,将被子晒晒,衣裳洗洗收进衣柜里,这样就不会出现发霉情况。   一切准备就绪后朝曦将门锁上,顺着来时的路,只花了一个多时辰到村,因为是下坡,轻松许多,到家后迫不及待往床上一躺,舒舒服服歇息了小半天,晚上去找她的饺子。   前天包的,本意是想让沈斐尝尝娘子的味道,娘子的手艺,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饺子时间太长,已经泡糊,还隐隐约约散发一种酸味,不能吃,丢了又浪费,都是肉,不如将皮剥了,里面的肉留给隔壁刘大娘家的狗吃。   她家的狗贪嘴,肯定喜欢,朝曦去了刘大娘家,正好刘大娘家里来了几个熟人,大家打声招呼再聊聊天,不小心聊了小半天。   几位经验丰富的老人在教她怎么对付男人,朝曦听得入神,时间不知不觉过去都没发现。   沈斐还等着她回来一起吃晚饭,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正打算出门去找,那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你是谁?” 第42章 不是好人   刘大娘和几位前辈跟丈夫生活了大半辈子, 很多小窍门,譬如生气的时候怎么哄?男人冲动的时候该怎么做?对朝曦这个新手来说都是宝贵的经验。   钱奶奶说她丈夫年轻的时候特别爱喝酒, 一喝醉酒就发酒疯,打人骂人,过后又忏悔, 屡教不改, 后来她抱着娃,从村口的桥上跳下去, 虽然落下了风湿的毛病,一到雨天骨头便钻心的疼, 但是她丈夫从此改掉酗酒的坏毛病, 努力赚钱,积极向上, 现在老两口儿女成群,孙子孙女满地跑,也是一种幸福。   朝曦想了想自己抱着娃从江上跳下去的画面,沈斐肯定不吃这套,你跳啊,跳下去嗝屁的是你。   想想还是算了, 而且沈斐并没有酗酒的毛病, 他很克制,除了爱洗澡之外, 几乎没有什么坏习惯, 用不着她跳, 关键她也没有娃,睡都没睡上。   “朝曦啊,我告诉你,男人没成家之前都是孩子,成了家,有了孩子才会慢慢成长,咱们做妻子的一定要包容。”   “嗯。”朝曦一板一眼的听着。   “孩子一定要跟上,有了孩子有压力,他才肯踏实赚钱。”   朝曦想了想沈斐那个样子,赚钱不太现实,他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做体力活不适合他,最多当个教书先生,那也是以后的事,就这双腿没两三个月不用指望。   摔的时候就一下子,治疗的时候最少小半年。   “你那相公长的太俊了,不靠谱。”李大娘解释,“这以后要是被哪家的小姐夫人看上,保不齐就跟别人跑了。”   朝曦被她说的一愣一愣的,“这样吗?”   沈斐应该不是这样的,瞧他来时的衣着打扮非富即贵,都能为了她跟原来的家断掉,看不上那些小姐夫人吧?   “可不是吗?就我一个表姨家的闺女,嫁给了个小白脸,没两年人家就跟小富婆跑了。”   朝曦摇摇头,“沈斐跟那些人不一样。”   她还待说其它的,突然听到隔壁有动静传来,似乎是翻东西的声音。   沈斐在找什么?还是说又摔倒了?   沈斐腿没有好全,还是站不稳,时不时摔一跤,都是常事,家里能扶的东西上不能搁易碎的玩意儿,要不然一天能碎好几回。   他自尊心又强,只有累了才让人扶,不累的时候坚持自己练习,背着朝曦,不想让她看到狼狈的一面。   通常朝曦都等他练完了再回去,今儿也不例外,继续抱着二狗子听几位前辈谈论经验。   二狗子是刘大娘的二儿子,乡下讲究贱名好养活,所以她大儿子叫狗剩,二儿子叫二狗,今年才五岁,嘴特甜,每天喊朝曦漂亮姐姐,把她夸的神清气爽。   上回说她穿红色衣裳好看的也是他,小孩子没有假话,朝曦相信。   说起来好像忘了跟沈斐解释,她跟二狗子是不可能的,三年一代沟,他俩相差了三五个代沟。   *   “你在找什么?”沈斐坐在床上,抬眼警惕的瞧着屋里乱翻的人。   那人瞧见他床边的轮椅,知道他不方便,无视他一样,自顾自翻着屋子,似乎在找东西,将朝曦的小屋弄的乱七八糟,药材随意扫在地上。   朝曦折腾这些很辛苦,先去山上采,再蒸煮,揉搓,最后晒干,前后少说花上十天功夫,就这么被他糟蹋。   “银子在架子上的花盆里。”那花瓶轻的异常,迟早会被他发现,“花瓶里的花是假花,你拿出来,银子就在底下。”   那花是朝曦在山上采的,用了药水泡过,干的满天星,染了颜色,五颜六色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拿掉花就能找到里面的银子,是朝曦嫌麻烦,将零碎的银子和铜板藏起来。   银子重,一个大疙瘩带着也不舒服,不用钱的时候便塞进去,用的时候再拿出来,花瓶放的高,那花瞧着又像新鲜的似的,很多人以为里面有水,不会怀疑搁了银子,如此放了一个多月,竟也从来没丢过,说明真的安全。   架子高,手边又没有工具,那人一跃而起,轻巧跳了上去,将花盆拿下来。   有功夫。   沈斐微眯起眼。   似乎真的只是过来取财的,那人将银子倒出来,胡乱塞进怀里,花瓶随意搁在一旁便想走。   砰!   床头柜的茶杯被沈斐碰倒在地,他只淡淡解释了一句,“不小心的……”   这话说给三岁小孩还有可能蒙混过关,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未免有些过于糊弄。   那人看出了他的意图,抄着一口不算流利的中原话问他,“你想引谁过来?”   *   朝曦还在听大娘们说话,大娘们都年轻过,故事也是一个比一个精彩,刘大娘说她年轻的时候不是这样,可瘦可瘦,漂亮,人又高挑,十里八乡的人都过来提亲,后来她就选了现在这个丈夫,旁人问她为什么?   她说会来事,她丈夫原来是杀猪的,时不时做个红烧肉端过来,时不时又是炖排骨,刘大娘就这样被他喂胖,加上生了几个娃,胖起来容易,瘦起来难,本就被嫌弃,运气也不好,赶上了猪肉铺出事。   有人吃了猪肉得了病,从此生意一落千丈,干不下去,又找不到合适的买卖,她丈夫就这么一直闲着,不务正业,全靠她趁着,要没了她,这个家也没了,早在她被养胖的时候就一纸休书休了她。   刘大娘说着说着眼中冒了莹光,几人慌乱哄着她,声音太多,以至于朝曦没顾上旁边屋里陶瓷碎裂的声音。   待刘大娘情绪稳下来,朝曦才听出不对劲,她虽然一直留在刘大娘家,听大家讲故事,积累经验,但是担心沈斐,毕竟总有人要杀沈斐,一刻不能离人,想着就隔了一堵墙,有什么动静她都能听到,才敢逗留。   难得大娘和各位奶奶们肯传授经验,朝曦不想错过,也不想沈斐出事,难两全,只能一心二用两边顾着,方才似乎听到了刀剑划在墙上的声音。   这面墙与沈斐的床相连,沈斐在床上划动刀剑。   他不是无聊的人,没事绝对不会这么做,这么做只有一个意思,暗地里提醒她,出事了。   “男人都这样,嘴上说的好,再胖也不嫌弃,其实还是嫌弃,朝曦啊,你一定要吸取大娘的教训……哎哎,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去哪?”   朝曦已经跑到了门口,匆匆回了声‘下次再说’,便一跃而起,翻过俩人相连的一面墙,直接跳到自己的院子里,留下一众惊呆的人。   刘大娘嘴巴张的老大,半响才道,“朝曦……可能用不上咱们传授的经验……”   就光这手,丈夫要是不听话,打到听话便是,普通男人根本不敢招惹她。   朝曦深藏不露,来了三年之久,她们居然不知道这人会功夫。   朝曦从来没表露过,就连沈斐都不知道她功夫多深,只在需要的时候使出来,事实上她的功夫如何,朝曦自己也不清楚。   她这辈子过的稀里糊涂,全是别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别人说她好,她才会觉得自己好,别人说她功夫不行,她就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新手。   师傅总是说她笨,文不成,武不就,朝曦单纯,从来没怀疑过,她接触的人太少,没有机会演练,自己也摸不清自己几斤几两。   只有时候觉得自己行就上,不行就老老实实缩着,来杀沈斐的那些人她感觉就不如她,于是大胆追出去,事实证明果然如此,来一个弄死一个,竟没遇到过几个能与她匹敌的。   这是不是侧面反映外面那些人太笨,练不好功夫?   因为他们,朝曦着实自信了些,发生事故时不再犹豫,二话不说上门就踹,那门被她踹过一回,稍稍修了一下,没修好,这回也轻易被她踹开。   来的正好,刚好瞄到一个人站在黑暗里,对沈斐下毒手。   屋子沈斐住了一段时间,十分熟悉,所以第一时间吹灭了灯,在黑暗里与那人交手,他腿脚不方便,走不了多远,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屏息靠在墙上,如果朝曦不来,他很快就会支撑不住。   匕首是怕来追杀他的人再来,给他应急打的,找的老师傅,打的锋利又薄,可以藏在袖子里,沈斐平时都在床上,匕首被他藏在了枕头下。   有那把匕首在,不仅能防贼人,还能防备朝曦,朝曦为这事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总感觉沈斐让她打匕首,是为了防她。   但他没表现出来,也从来没用过,朝曦倒不好说什么,就这么过着呗,还能离咋滴。   屋里小,那贼人离沈斐又近,朝曦怕自己赶不过去,叫那人先得逞,瞧了一眼四周,发现一根擀面杖,长腿一抬,那擀面杖飞了出去,正好击中那人腿腕,那人没有防备,膝盖一软,险些跪了下来。   他既然出来偷东西,必然做好了万全之策,手里拿了一把刀,本能朝后捅去,被朝曦避开,临门一脚踹中他两·腿之间,趁他弯腰吃痛的功夫手肘朝下又是一记重击,这人整个倒了下来。   朝曦找绳子将他绑起来,绑的时候发现这人装死,手从怀里掏了一把匕首。   “小心!”他正对着沈斐,沈斐先看见。   朝曦一脚下去踩中贼人手腕,并没有受多大影响,继续将人五花大绑,丢在角落。   就一功夫极差的小贼而已,朝曦并没有多关注,反而先去看沈斐,“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沈斐摇头,“我没事。”   他只手上有道口子,方才抬手挡刀的时候被划了一下,不算大伤。   朝曦给他包扎,用掉了小一包纱布,缠成了粽子,包完气不过,将那小贼拖过来一顿打,沈斐体弱,这么点血不知道耗了她多少心血养出来的,被他一口气放完,咋不上天?   沈斐让她住手,“你搜搜看,这人身上有什么?”   不是中原人,身上有功夫,身份可疑。   朝曦摸了摸,摸到许多银子,除了银子还有值钱的玉啊,金啊之类的东西,全身翻了一遍,在鞋里找到一块腰牌,用油纸包着。   这腰牌一定对他十分重要,刚拿出来,这人便剧烈挣扎,有古怪。   朝曦把腰牌搁在外头洗洗,用掉两颗澡豆才拿回来递给沈斐,“这上面写了什么?”   字不是中原的字,朝曦认不出来。   沈斐只瞧了一眼,面色渐渐凝重起来。   “怎么了?”朝曦不解。   “杀了他!”沈斐眼中闪过一抹凶色。   朝曦愣了一下,“必须要杀吗?”   如果不是必须的,其实她不怎么想杀人,感觉不太舒服。   “此人作恶多端,恶贯满盈,该杀。”沈斐面色露出几分嫌弃。   “这样啊。”朝曦到她的橱柜里翻了翻,找到一瓶红色的药瓶,抽出一根银针,在里头沾了一些液体,摁住被她捆住不能动弹的人,银针落下,这人只几息功夫便痛苦的闭上眼,没多久死去。   朝曦将尸体藏在袋子里,暂时搁在院子角,准备闲了扛出去埋掉。   她回来的时候洗了洗手,就像没事人似的,喊沈斐过来吃饭。   沈斐瞧了她一眼,突然觉得有些陌生,像不认识了一样,盯着瞧了许久。   一个女子,杀了人,却一点不怕,不像一个普通大夫该有的表现。   “朝曦,你以前说你有个师傅,还有个师祖,听着规模不小的样子,你到底师承何门?”   他问的是‘门’,不是人,如果是人,就是师傅和师祖的名讳,‘门’是一个组织。   朝曦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突然问这个?”   “不方便说吗?”沈斐夹了一颗花生米在碗里。   “不是。”朝曦略微心虚,“是我师傅说我们谷臭名远扬,谷里的人个个不是好东西,我要是说了以后出去会被人套麻袋打。”   看看她师傅的作风就知道了,只凭自己的喜好,到处勾搭这个,勾搭那个,一看就是妖女,她师祖也是个阴森森的老太婆,那她这个弟子,从小耳濡目染,受了深深影响,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第43章 都是古怪   “其实我们谷人很少, 才十几个,师祖一个, 师傅一个,还有一个师叔,师伯, 其他都是我的同龄人。”虽然人少, 但是杀伤力不小,朝曦尽量捡不那么坏的前辈先说。   “我师傅如何你是知道的, 她不收钱,也不要权, 只要美男, 她的诊金就是睡美男一晚。”   看见长得好看的人费尽心思也要睡,一直到睡到为止, 她还是鼎鼎大名的渣女,睡一个忘一个,不知道多少男人被她伤透了心。   其实师傅心里有个白月光,原来谷里有个很厉害的弟子,是师祖的徒弟,几乎将师祖的所有本领都学了去, 师傅喜欢他, 很喜欢很喜欢,可惜这人坠入魔道, 成了别人手里的刀, 一直害人。   他是全谷的骄傲, 也是全谷的耻辱,师祖之所以费尽心机培养她,就是要她打败那人,拿回无名经的下半册,在那人手里。   每次一提到他,师祖便咬牙切齿,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师傅会出神很久,明显看出心不在焉,谷里的师伯师叔也不肯告诉她到底如何?反正他的事朝曦是从书上看到的,鬼谷叛徒。   鬼谷鬼谷,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名字,有次出门她偶然间提起过,人家说是邪教,该杀,朝曦难过了好久,师傅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她,‘乐观一点嘛,干嘛非要叫它鬼谷,你可以叫它萤火虫谷,蜜蜂谷,蝴蝶谷,反正咱们谷里别的不多就是虫多。’   那时朝曦还小,每次都一本正经纠正她,‘蝴蝶蜜蜂不是虫。’   师傅哪管那些,‘不都会飞吗?有啥区别?’   她的心比朝曦还大,根本分不清蝴蝶和蛾子的区别,也没往那方面注意,所有心思都花在美男身上,朝曦有时候很羡慕她,师傅很洒脱,很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睡谁就睡谁,厉害坏了。   师祖当年也很厉害,据说她有个规矩,救一人,必杀一人,说是抢了阎王爷的规矩,须得杀个人还回去,她救了多少人,等同于杀了多少人,久而久之惹怒了众人,被人砍断了双腿,如今是个瘸子,一辈子困在山谷里。   她自己倒也想得开,觉得自己是活该,也没想过让朝曦给她报仇,只一件事上,一定要朝曦打败她另一个徒弟,太坏,她都看不下去。   鬼谷虽然坏,但是坏的有原则,最多是交易条件,你愿意就救,不愿意拉倒,也不会主动去害人,但是师祖那个徒弟无恶不作,坏透了心,那才是真正的该杀。   “总归我们这个谷算是亦正亦邪,大恶没有,但是小恶不断。”师祖救一人,杀一人是恶,师傅救一人,睡一人也是恶。   “我没有,我是随缘随心情救,如果我开心,不收钱我也救,如果我不开心,我还是会救,我跟普通大夫没什么两样。”她只是见惯了生死,有些麻木罢了。   不会主动害别人,但是别人害她,也不会任人欺负,杀这个人是因为沈斐说他罪大恶极,朝曦相信他。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这人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沈斐一看到他就这么厌恶?   “是元人。”沈斐搅了搅稀饭,“曾经侵略过大顺。”   这样啊,难怪沈斐那么恨,不过如果是普通元人的话,应该没必要杀吧,毕竟侵略大顺的是元军,不是百姓。   沈斐肯定还瞒了她什么,而且关键就在那块腰牌上,似乎是身份一类的东西,有点像大顺的路引玉蝶,没有那个不能进城,也不能到处跑,会被官兵抓起来。   到底瞒了她什么?   沈斐不说,朝曦只能将图案和字样记下来,改明儿找人问问,她原来有字不认识也这样,抄在手上,然后找识字的人教她。   朝曦记忆力挺好,那字因为看不懂,多看了几遍,暂时还有印象,吃完饭便拿了张纸记着,先收进抽屉里,第二天再说。   睡觉前进行日常梳洗,朝曦发现这人有些跑神,跟他说话也没听清楚,她问的是生个娃可好,这人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明显左耳进右耳出,根本没听进去。   他这状态有点像师傅听到那人的名字,也是这般,好半天回不过神,难道沈斐心里也有什么白月光?还是那块腰牌有问题?   朝曦自己琢磨如何也琢磨不出,索性丢下这事,安安稳稳睡一觉,第二天一早起床,一摸床上发现不对劲,沈斐居然不在,朝曦原来有些迷糊,瞬间清醒过来。   他不在床上,会去哪?   那被子一摸,凉的,说明这人走了很久,什么时候走的,朝曦居然没发现。   沈斐说过,他要走的话一定会亲口告诉她,朝曦到处翻了一下,没翻到休书,亦或者家信,放下心来,出门找了找,很快在隔壁找到。   这厮正跟刘大娘学包饺子,手艺不好,包的歪歪扭扭,瞧见朝曦过来,淡然一笑,“早啊。”   朝曦眨眨眼,“早。”   所以沈斐起这么早不是溜,是为了昨天没吃上的饺子?   看来他也挺遗憾。   饺子是刘大娘的,包的多,给了朝曦一些,朝曦拿着先去下,留沈斐在外头,跟他说好有事了喊人,沈斐点头说好朝曦才进去。   她一走,沈斐脸上的笑容收起,又变回了昨天心事重重的模样。   朝曦没看见,将饺子煮好,盛好喊沈斐回来吃饭,刚走到屋檐下,突然发现有些灰掉下来,呛了她一把。   抬头瞧了一眼,有些疑惑,好好的屋顶上怎么会掉灰?   瓦是新瓦,泥也是新添的,还没到腐蚀的地步,不该掉成这样吧?   除非有人从上面踩过,瓦裂了,亦或是将填的土压裂,风一吹,便有灰落下来。   朝曦打着上屋顶修修漏水情况的名义爬上屋顶,到处瞧了瞧,在一处发现了泥巴,和小半个脚印,都是新的,这两天有人爬上过她家的屋顶。   是谁?   昨天那个贼人吗?   两家屋顶是相连的,他的功夫又那么烂,如果真是他,朝曦肯定能听到动静,而且这泥印太新太新,还没有干,更像刚留下的。   沈斐早上起这么早,又刚好屋顶上有脚印,莫非这人在跟谁接头? 第44章 是不是像   他是怎么联系上的, 那些人不是走了吗?   成亲的时候沈斐说那是他们最后一次来,怎么又勾搭上了?   他又不是王孙贵族, 不接到他就会被人治罪,顶多是个富贵之家吧?   等等,万一他真是王孙贵族, 不接到他回去就是死怎么办?   也因此那些人一直不走, 沈斐怕被她发现, 从来不让他们近身,朝曦的耳朵可是很灵的,没有一点手段根本瞒不过她。   想瞒过她也不是不可能, 譬如说隔壁刘大娘每天会起来晒被子,用棍子敲打,只要脚步声跟敲打被子的声音折合,朝曦便听不见。   这是她很久以前就发现的,本来是想听住在前庭病人的动静,谁料那人的咳嗽声正好跟刘大娘打被子的声音折合,砰砰砰的响, 导致朝曦听不真切。   咳嗽声那么大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轻功了得的高手脚步声。   这个秘密一定被他们发现,而且很有可能是跟她生活了很久的沈斐发现的, 然后告诉他们。   至于怎么接触上的, 朝曦怀疑是他们之间有什么暗号, 或是动物, 记得以前沈斐有偷偷留食物喂平安的习惯, 后来他也保留了这个习惯,时不时留个饭啊,米啊,肉块之类的东西,不知道喂什么。   朝曦全当他喂的是野猫野狗,沈斐这人不爱跟人打交道,但是特别喜欢动物,遇上了便会停下来逗逗,他总爱喂流浪猫啊,狗啊也正常,朝曦从来没多想过。   但若是他喂的不是流浪猫,是家养的猫呢?   因为是人养的,总会回到主人身边,他只需要写张纸条挂在猫的脖子上,就能传递消息。   以前没怀疑,是相信沈斐,他那么说过,朝曦便放下心来,要不是家里突然出了个偷东西的小贼,她还不知道沈斐瞒了她这么多。   这个王八蛋,早就备着两手准备。   源头就是那个腰牌,成亲的时候能看得出来沈斐很认真,是真的打算跟她过一辈子,要不然根本用不着说那种话,直接走便是了。   但是他现在突然改变了念头,都是因为那个腰牌,是何方神圣?让沈斐变得心神不宁,起了想走的心思?   朝曦不是傻子,已经感觉到了,沈斐想走。   他瞒的再好,还是有蛛丝马迹泄露,若是个旁人或许不会注意,但朝曦是习武之人,还是那种听力,视力,嗅觉都远胜常人的特殊大夫,根本不可能完全瞒过她。   好气啊,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对他这么好,这人还是说走就走,一点不留情。   朝曦有些难过,面上却没显,依旧像平常似的,压下所有心事,喊沈斐回来吃饭,吃完饭陪他散步,休养了这么多天,他已经可以自己走,走累了便坐回轮椅上休息,中午睡个懒觉。   怕出意外,没让他睡自己家,睡在隔壁刘大娘家,告诉他要出去一趟,药没了去城里拿货,沈斐也没有意见,配合的躺在刘大娘的偏房内。   上次那群杀手来过她家,知道位置,如果再来袭击,肯定先袭击她家,不会想到沈斐就睡在隔壁。   沈斐听到动静,也好有时间逃跑或是藏起来,刘大娘家里有个地窖,上面压着水缸,不认真找绝对找不到,因为他们根本想不到乡下还有这种跟机关差不多的东西。   朝曦一切办妥后才放心回自己屋,拿画了腰牌的纸,谁知打开抽屉发现真的腰牌,这腰牌一直收在沈斐那里,怎么会出现在这?   朝曦自己画的掖在很深的地方,没被动过,沈斐应该没发现她的意图,这腰牌就是随意搁的?   有了腰牌更好办事,朝曦将腰牌拿在手里,先去集上找一些老先生,算命的,古董铺,药铺,各种人都找过,没人知道,没办法只能进城,城里的人见多识广,能人异士多。   还跟街上一样,先找了古董铺,伙计只看材料,发现不是好料根本没心思解释上面的字,事实上他也不认识,这东西不是中原的。   没办法朝曦又去了算命的铺子,这种走南闯北的人应该见过吧?一路上的算命铺挨个问了一遍,还是没人晓得,本以为是怕惹祸上身,谁料给了银子,人家还是那句话,不认识。   正打算放弃,突然瞧见地摊上有人卖书。   朝曦突然想到村里的书生,喜欢看禁书,就是那种别国写的书,大顺不让出,但他每次都能买到。   既然他能买到,说明有人卖,为了赚钱,小贩偷偷印书,偷偷拿去卖,不是不可能。   元国怎么说也算大国,出过不少诗人,深受大家喜爱,有商机,小贩们自然甘愿冒险。   朝曦当即蹲下,找他问问,没有一张口就直说,反倒先翻起了书,来来回回翻了几圈就是不买,只摇头道,“没什么好书。”   那小贩一听,登时贼头贼脑四处瞧了瞧,发现身边没别人,便神神秘秘问她,“公子想要什么书?”   怎么又叫她公子?   朝曦往身上一瞧才发现穿了沈斐的衣裳,她的衣裳洗了没干,正好沈斐的衣裳多,便翻出来一套穿,带着沈斐身上的香,格外好闻。   朝曦第一次穿时就注意了,从此穿上瘾似的,找各种借口穿他的衣裳,叫他没衣裳穿,这人每次都唉声叹气,也不说她,只表情无奈极了。   朝曦就喜欢看他这种似宠非宠的表情,特别有意思,仿佛让着她一样,叫朝曦体验了一把小鸟依人的感觉。   “有没有元国的书?”朝曦先试探一番,如果有,这厮保不齐认识元国的字。   那小贩脸上先是为难了些,后又凑过来小声说,“贵,公子确定要买?”   “自然。”朝曦从怀里掂量了一块碎银子出来,“爷有钱。”   既然都认错了,干脆这样吧,解释起来也挺麻烦的。   “公子稍等。”那小贩连忙将身后的布袋提出来,搁里面翻翻找找,好半响找出三五本来,“这几本都是元国的诗人写的,可有意境,公子不妨看看?”   朝曦拿了一本翻开瞧瞧,果然是大顺文字,“这是谁翻译的?准不准确?”   “准,小人的母亲是元国人,小人从小学习元国字,对过,绝对准确。”   朝曦大喜,“那这几本我都要了。”   她伸手进怀里,准备拿钱,状似不经意似的,掏出腰牌来,“哎,差点忘了,这是一个病人忘我那的,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重要吗?重要我就想办法还给他,不重要就算了。”   那小贩拿在手里,陡然惊变,“公子,这东西十分重要,没了要掉脑袋的。”   ???   “什么东西?”朝曦试图打听。   那小贩根本没有防备,直言道,“这个是元军的军牌。”   小贩细细解释,“打仗难免会有死伤,尸体带不回来,唯有这腰牌无论如何都要带回来,元国有落地生根的说法,无论人在哪,只要腰牌回来,人的魂便会跟着回来。”   “那你刚刚说要掉脑袋,怎么回事?”朝曦继续打听。   “军人丢了军牌,就相当于丞相丢了官印,可不就是掉脑袋的事。”   “这样啊。”朝曦将腰牌要回来,“那这东西我必须还回去,对了,元军那边没有大夫吗?什么样的情况下元军的人跑来这边找大夫?”   小贩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元军狡猾无比,咱们寻常百姓怎么猜得到他们想什么?”   顿了顿,道,“难道他们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又?”这个‘又’字用的很好。   “元军奸诈狡猾,打仗前喜欢办成流氓地痞,小偷山贼,偷我们的东西,拿我们的,抢我们的,等到粮草攒够了,又用来攻打我们,可恶至极。”小贩咬牙切齿。   朝曦失笑,“你母亲不也是元人吗?”   “元人是元人,元军是元军,小人分得清。”小贩母亲是元人,父亲是大顺人,自古男儿向爹,小贩也站在父亲这边,全当自己是大顺人。   朝曦点头,“多些小哥解惑,这几本你帮我包起来吧。”   这几本都是禁书,卖的贵,小贩面上一喜,连忙用油纸包起来,系上绳子给朝曦提着,“公子慢走。”   朝曦颌首,付了钱,拎着东西离开,腰牌问到了,那贼人的身份也清楚了,很有可能故技重施,又扮小贼来偷百姓的东西,等到了积攒够财物,便来攻打大顺。   难怪沈斐瞧见腰牌面色大变,普通人根本不认识腰牌,也不知道这玩意象征着元军即将到来,他们即便逮着了贼人也没用,只以为这东西是他一道偷来的,万一再遇到一个糊涂的县令,也认不出腰牌,就只能等着元军攻打过来。   元军又捞了钱,还打了城,一举双得。   不过他们今年运气不好,正好遇到一个识货的人,那腰牌一下就被沈斐识破,并且重视起来。   他开始应该只是个想法,招来自己人一查,才发现确有其事,近来的确出现了大量丢失财物的现象,前两天刘大娘其实提醒过她,朝曦仗着自己有功夫,没怎么在意。   现在想想天刚擦黑便敢过来偷东西,里头有人都不怕,根本不可能是普通小偷,打的本来就是被人发现就弄死那人的想法,沈斐就是个例子。   朝曦来的再晚一些,这人也该中了招。   可元军攻打大顺,跟他有什么关系?报官不就得了,为什么非要自己跑?   他难道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官?少了他大顺会吃亏?   朝曦想来想去,都不知道他什么想法,还是她对他当真了解太少,这人也忘恩负义,只管自己收拾了东西跑,根本不管她们的死活?   朝曦捏着那腰牌,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就是这玩意儿,让她对沈斐产生了怀疑。   沈斐上回说过要相信他,一定要相信他,不要怀疑他。   原来朝曦确实很相信他,可这么个情况,让她怎么相信?   腰牌出现在抽屉里本身就很古怪,是沈斐为了引她出去查腰牌搁的吧,如果所料不差,家里现在应该不止一个人,有沈斐,还有他的一群家属,在商量着什么时候走。   朝曦被他几番折腾,已经看开,他想走,她还能将人打断腿不让走不成,迟早都要走,即便没有今天这事,下回说不定就是别的事,这人不属于村庄,他有一片更广阔的天空,刚来时朝曦便知道,现在更是清楚的瞧见差距,她与沈斐的差距。   罢了罢了,全当是一场交易,她给这人治腿,这人陪她演一场过家家。   朝曦想开了,倒没觉得那般难受,回去的路上一个人发了一会儿的呆,瞧见家里的灯亮着,便又等了一会儿,等里面的人聊完再进去。   也不知等了多久,天都黑了,才终于有几道影子从窗台上跳出来,翻墙离开。   朝曦拍了拍坐在台阶上弄脏的屁股,推开门进去,沈斐又在包饺子,他似乎以为朝曦喜欢吃,连续包了一天,肉馅不知道是自己弄的,还是刘大娘弄的,朝曦回来时已经包了满满一大桌,用油纸铺在桌子上,床头柜上也尽是。   “你今天回来的很晚。”沈斐瞥了她一眼。   朝曦有时候真的看不透他,都这个时候了还能装的跟没事人一样,演技真好。   既然他演,那她也演,“有点事耽误了。”   朝曦去厨房拿隔板,捡了小半的饺子煮,煮完俩人分吃,中间没怎么说过话,一反常态沈斐也没发现。   他继续包饺子,想把盆里的肉馅用完,皮是外面买的,一看那个皮擀大小一样又均匀便知道,自己擀的没这么光滑。   朝曦想了想,将上回没用完的布料拿出来,准备绣个荷包。   沈斐说他们家乡成亲前男子会送女子定情信物,其实这边也有这样的习俗,女子送男子定情信物,只不过朝曦太急,没来得及准备。   她总觉得无论自己准备什么,沈斐都不怎么需要,他什么都有,见过,用过,都能买到。   总归要走了,送他一个念想,想她就留着,不想丢了便是,会不会想她是他的事,送不送是她的事。   朝曦手工不行,胜在用心,想绣个鸳鸯,绣成了鸭子,好在用的色彩鲜艳,勉强还能看出是个鸳鸯,一天绣不完,她只绣了一半,希望明天还能继续绣。   临睡前朝曦将荷包搁在桌子上,稍稍洗漱完上床,正打算吹灯睡觉,沈斐突然说话。   “朝曦,我的病好了。”   朝曦一愣。   记得前几天她问这人什么时候补洞房花烛夜,这人说等他病好,现在病好了,是不是暗示着可以洞房?   “等你腿好的时候吧。”他想,她又不想了,抱着一丝期望,希望真能等到他腿好。   沈斐摇头,“来不及了。”   他回头看朝曦,那双眼还是一如既往,黑潭似的,一眼望不到头,“那个腰牌你该知道了吧?”   朝曦沉默片刻点头。   “当今圣上七岁,尚不能明辨是非,明后善妒,我才离开不过两月,她便不断派人杀我,排除朝廷异己,不断安插自己的人,若真有本事倒也罢了,可惜这人空有野心,成事不足。”   沈斐目光幽幽,“若我不回去,待元军攻来,明后不敢应战,一定会下令放弃京城,退守长安。”   “这里的百姓怎么办?”   “凤凰山谁来守?”   风从窗外吹来,刮起沈斐额间的碎发,更显得人如冠玉,貌似潘安,露出的肌肤晶莹透亮,一看就是那种没吃过苦,没干过活的大少爷。   偏偏他不是。   朝曦突然觉得他有些陌生。   不像她认识的那个知书达理、温润如玉的书生,也不像那个躺在床上,任她为所欲为,拿她没有办法的沈斐。   原来以为他最多是个富贵公子,后来觉得他是权贵子孙,现在突然发现没那么简单。   朝曦咽了咽口水,试探性的问,“你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独揽朝政的……”   还是不敢说出口,朝曦及时止住。   不可能,不可能,那个摄政王怎么可能是沈斐,听说那人极其霸道,跟沈斐完全两个性子,而且京城离这里不算太近,他是怎么跑来这里,还恰好掉崖的?   “没错。”沈斐不给她怀疑的机会,“我就是那个摄政王。”   风刮的更大,沈斐坐在窗口,衣袍猎猎,宛如欲飞的仙人似的。   他居然就是师傅嘴里的摄政王?   朝曦捂着额头,完全不敢置信,一定是没睡醒,躺一会儿试试。   “朝曦。”沈斐跟着躺下,“用不了多久,最多半年,等我办完事就回来。”   朝曦突然坐起来,“沈斐,我已经跟你见过师傅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沈斐蹙眉,“记得。”   “从前有个人找师傅求医,师傅看中那人的样貌,非要睡他一睡,那人身中蛊毒,除了师傅无人能解,没奈何只能同意,后来他的毒清出来,人没事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师傅带走。”   “我不知道是为了报复,还是想让师傅负责,总之将她带走了。”   朝曦转身瞅他,“那人将师傅带走了。”   沈斐没有反应。   “真的带走了。”   朝曦又重复了一遍。   沈斐似乎听不懂似的,一直沉默。   朝曦脸上有些挂不住,又强迫自己笑,“咱们俩和师傅的经历好像是不是?” 第45章 来了来了   “都一样看病。”   “都一样被要挟。”   “沈斐。”朝曦终于撕下面子, 直言道,“你也可以的。”   可以把我带走, 半年而已,很快就能回来。   沈斐摇头,“外面太危险了。”   骗子, “你功夫都没有我高。”   他的那些下属也打不过她, 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知道了。   朝曦还小的时候被师祖选中, 让她一边学习医术,一边练功,那时候朝曦不懂, 问师祖学医是为了救死扶伤,练功是为什么?   师祖掀开衣摆,给她看空荡荡的裤筒,“我因为没打过别人,所以少了一双腿,你也想这样吗?”   朝曦当然不想,至此非常努力的练功, 不小心练过头,发现师傅打不过她,师叔也打不过她, 谷里没人是她的对手。   但是师傅嘴上硬撑, 说看她小, 让着她。   那时候朝曦天真, 从来没怀疑过, 现在……   不能再直视师傅。   “你都可以活的好好的,我也可以。”朝曦坚持。   沈斐还是摇头,“朝曦,在那里武力不是第一,要靠这里活着。”   他指了指脑子。   朝曦不服:“我也很聪明。”   她试图找几个例子,“你晕迷时一直是我保护你。”   “那是运气好。”   “你一直跟你的下属有联系我都知道。”   “我从来没瞒过。”   “那腰牌的事你没说之前我就猜到了。”   “是我引你查的。”   沈斐不断火上浇油,朝曦气得肺都要炸了,“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陪你还不好吗?”   她拍拍胸膛,“我会医术,我还会武功,我可以保护你,也可以保护自己,用毒用蛊对我都不管用。”   她只是不放心沈斐一个人而已,想陪着他一起闯过风风雨雨,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肯满足她?   “朝曦。”沈斐搂住她,“我不想让你冒险。”   “当年我爹也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娶了权贵的女儿。”朝曦冷笑,“你也看不上我这种乡下女子吧?”   “我跟他不一样。”沈斐手臂收紧,更用力的搂住她,悠闲似的,将下巴搁在朝曦肩上,“我不需要攀权势,也用不着图富贵,我就是权势,就是富贵。”   他语气中带着莫大自信,与平时判若两人,这人在隐藏,将他的真实性格,真实身份隐藏,面对朝曦的全是假的,这个才是他。   权倾天下,睥睨众生。   “等我好不好?”   声音还是那个声音,温润好听,人却似乎不是那个人。   “不好。”   朝曦一口回绝,“我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你……”   她等了太多年,期望又失望,再期望,再失望,不断重复这个过程,早已经厌烦。   “谁都不等了……”   不等师傅,也不等沈斐,谁再让她等,谁就是她的仇人。   沈斐顿了一下,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也好,等人很苦。”   他躺回床上,声音已恢复成原来那般,一碗水似的,平静安宁,“很晚了,睡吧。”   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双人的枕头陷下去一半。沈斐说睡就睡,一点也不犹豫,留朝曦一个人纠纠结结,半响也跟着睡下。   一夜无话,洞房花烛夜也泡汤,朝曦没提,沈斐也没勉强,俩人就这样背对着背睡了一夜。   第二天朝曦很早起床,赶工绣她的鸳鸯,没点灯,就这么在黑暗里绣,好些年没这么绣过,似乎忘了似的,找不到手感。   摸索了许久才慢慢进入状态,留给她的时间不多,朝曦绣的本就粗糙,后面越发凌乱,只顾着完工,根本没考虑其它的,一只绣成了鸭子,一只连鸭子都不如,来不及换线,一根灰线绣到底。   听说鸳鸯本就是如此,雄性五颜六色,雌性灰溜溜的,正如她与沈斐。   沈斐五颜六色,浑身散发光芒,她游走在黑暗里,灰溜溜像平安,平安也是灰溜溜的。   对啊,沈斐走了,她还有平安。   朝曦鸳鸯也不绣了,往桌上一搁,爬起来饭也没吃,先去集上买了几篓鱼,和一些腊肉,咸鱼,这些不容易发臭,挂个十天半月不是问题。   新鲜的鱼平安醒来会吃,它的冬眠并非一直睡着,偶尔也会醒,然后起来活动活动,朝曦原来每周上去一次,每次鱼都被它吃完,这回准备的多,应该够它吃一个月的。   肥死它吧。   买的太多,自己拿不下,朝曦租了辆牛车,一路晃晃悠悠,直接绕开村子上山。   路远,又是上坡,一只牛拉的很吃力,没有村口大爷家的牛听话,时不时需要朝曦在前头牵着走,朝曦到了山洞口,一篓一篓抱进去,花了不少时间,牛被她栓在外头,要还给人家,压了钱,钱要退回来。   鱼尽数搬到平安的洞里,摆了一排,上回给它留的已经被它吃完,这厮醒过一次。   是个好消息,朝曦又把腊肉和咸鱼挨个挂起来,挂满了它的洞,坐着陪了它一会儿,才慢悠悠起身下山。   瞧一瞧时间,已经过了午饭时间,算下午,沈斐也该走了。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避开他,给他留时间让他走,不想见他。   沈斐很聪明,他什么都知道,自然也能明白她的意思,不仅他明白,明显的连镜花,水月都看了出来。   “公子,该走了。”   沈斐纹丝不动,他坐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面皮,筷子夹了肉,搁在面皮中间,双面对折,用力捏在一起。   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活,刚包时有些费劲,后来渐渐上手,越包速度越快,大小均匀好看,与买的相差无几。   “您还不明白吗?”水月劝道,“朝曦姑娘就是不想见您。”   女孩子都有小脾气,朝曦姑娘即便再与众不同,她还是个女孩子,一样会生气。   沈斐已经包好了一个,开始包下一个,“还剩一点,等我包完就走。”   公子还是不死心啊,分明就是想等朝曦姑娘。   “公子。”镜花上前一步,“我帮您一起包吧。”   沈斐摇头,“我自己来。”   他那双手天生就不是用来包饺子的,镜花见过这双手与人博弈,论茶,修剪花枝,画画写诗,还是第一次瞧见他用来包饺子,竟也意外和谐。   白面粘在手上,修长的指头缩起,大拇指对齐,用力一按,一个饺子成型,公子包的很认真,包完会检查一遍有没有散开。   镜花从十二岁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还从来没见过公子为哪位姑娘做过任何事,在大业面前,任何姑娘都不值一提。   但是公子险些为了一个姑娘将大业置之脑后,更是亲自下厨,给那位姑娘包饺子,不知那位姑娘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能有这个待遇。   水月还想再催,镜花比了个‘嘘’的手势。   既然公子想包,让他包便是,公子心里还能没数,怕是比她俩还清楚。   朝曦姑娘就是生气了,不想见他。   俩人悄悄退至门外,没再继续打扰,只静静站在院里,默默守护。   里屋有一面窗户大开,正对着床,可以将屋里的景象尽收眼底。   公子身上披了一件黑色浪纹的厚披风,但是里头穿的依旧还是朝曦姑娘给他买的衣裳,风格也不是他常穿的黑色,是朝曦姑娘喜欢的桃粉,发带用的是天蓝,与桃粉完全配不上,朝曦姑娘的审美堪忧,偏偏公子竟然任她折腾。   有衣裳也不换,依旧如此这般顶着不太适合他的扮相,桃粉和天蓝,再加红色腰带,无端显得公子活泼了些。   公子自小老成,又身在皇家,穿衣打扮容不得半分轻佻,他也一直做得很好,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松懈过,一朝落难山村,变成了这样……   朝曦姑娘当真奇人也。   “镜花姐姐,你说公子何苦呢?”水月想不明白,“既然喜欢朝曦姑娘,为什么不将她带去京城,美人大业,鱼和熊掌兼得。”   “许是公子尊重朝曦姑娘吧。”镜花也不太懂,“朝曦姑娘不适合京城的尔虞我诈,公子想让她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不沾半点尘埃。”   “以咱们公子的能力,在京城也能保啊。”水月还是不解,反问道。   镜花摇头,“公子树敌太多,若一个照顾不周,朝曦姑娘便有可能香消玉损,再者说京城那个地方,只有将朝曦姑娘困在身边才能保她安全,朝曦姑娘自由惯了,能答应吗?”   还有一个原因她没说,朝曦姑娘可能没她想的那么喜欢公子,从晓得公子在她手里开始,她们便一直追查她的身份,能查到的东西很少,倒是意外发现她有养动物和人的习惯。   很多病人明明没到住下观察的地步,她也会让人家住下,等那人一走,换下个人继续躺着,如果实在没有病人,她便花功夫养动物,将受伤的猫狗带回来,亦或是帮隔壁刘大娘喂猪和牛羊。   就这样连续三年都没有断过,若是别人可能单纯以为这姑娘善良,救小动物,帮忙照顾病人,替没空喂猪喂羊的刘大娘喂,简直好到没话说,只有镜花看出了不一样。   朝曦姑娘单纯只是寂寞,她想让人陪着,如果公子走了,她很快又会找下个人继续陪她,有没有公子都一样。   公子也该看了出来,所以没勉强。   毕竟到了外头,人更多,朝曦姑娘不寂寞了,那他算什么?   公子骄傲了一辈子,怎能容忍别人将他当成一个取暖工具,所以不带她去京城并非是公子冷血,是朝曦姑娘与众不同。   她根本不懂爱是什么,留下来陪伴她的人有老人,孩子,女子,也有男子,甚至是动物,公子于她而言,与那些人根本没什么区别吧。   “公子出来了,去准备雨伞。”俩人聊天的功夫不知不觉下起了小雨,朦朦胧胧,竟没人注意,还是镜花首先回过神,折身去拿雨伞,踩着一双绣花鞋,急急赶了过来。   她还是来晚了,公子已经走了出来,一头青丝上落了点点水珠。   镜花连忙将伞撑开,打在这人头顶。   公子没坐轮椅,自己慢慢小步走着,能看得出来身体还不好,脚步略微不稳,上马车时稍稍滑了一下,镜花赶忙扶住,“公子小心。”   沈斐轻笑,“我没事。”   他站在外头瞧了瞧,目光落在村口,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低头幽幽叹口气,抬手掀开帘子,矮身钻进了马车内。   时间仿佛静止了似的,只有雨水打在伞上劈哩叭啦的声响,一直没人下命令离开,她们便一直等着,许久马车里才有人说话,“走吧。”   那声音带着长长的尾音,似乎很无奈一般,又似乎没有,只是她听错了。   镜花没有过多纠结,与水月一人坐一边马车,挥手让队伍前行。   摄政宁王出身皇家,又是朝廷重臣,加上这回须得高调着进京,告诉所有人,他宁王回来了,所以排场极大,十几辆马车同行。   公子身份尊贵,生活也精细,后面的马车装的全是公子的衣裳和用品,还有一辆空的,用来与这辆替换着赶路。   马儿也是活的,需要时不时歇息才能跑得更快,元军已经在数百个村里城里烧杀掳掠,他们只能抓紧些,日夜兼程赶路,否则元军破坏了这一带的村民生活,逼得他们入京乞讨,当难民,不好交代是一回事,难民多了,难免混入一些毒瘤,再挑拨几句,搞不好有人起义。   内有忧,外有患,双管齐下将京城攻陷,即便公子回去了也没用,还会有人怪公子回来晚了,甚至拿公子逗留乡下说事。   左右不好做。   希望公子高调回归能让元军忌惮几分,亦或是吸引去元军的注意力,暂时不打别的注意,公子也是这般想的吧?   天冷,镜花掀开帘子进去给这人填茶,公子坐在窗边,手撑着脑袋,手里拿了一个香囊。   那香囊她见过,是朝曦姑娘的手笔,许是没学过针线功夫,自己摸索,那荷包瞧着一言难尽。   她是真的很有勇气,绣成这样也好意思拿出来送人。   “到哪了?”沈斐收起香囊,淡声问道。   “刚出城,现在在景门的路上。”镜花体贴问,“前面就是驿站,公子下来歇息歇息吧,马儿也要吃些粮草。”   沈斐倒没拒绝,已经赶了一天的路,现在是深夜,就算他能熬,那些丫鬟侍卫也熬不住,过度消耗会让他们没有力气和敌人一拼。   那驿站很近,只花了半个时辰便到,坐了一天马车,颠的浑身散架,镜花熟知他的习惯,一进驿站便喊人烧来热水送去公子房间,夜里需要燃灯,镜花守在门口,隐隐瞧见一道修长的身影从门窗上映出来。   公子在换衣裳。   底下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传来侍卫厉斥的声音,随后是劈哩叭啦的打斗声,和桌椅倒地的声音,一盏盏灯熄灭,很快漆黑一片。   脚步声幽幽响起,似乎有人踩着木梯缓缓而上,年久失修的梯子老了,发出不堪受重的声音,咯吱,咯吱!宛如破旧的烧火箱被人拉动。   镜花与水月对视一眼,水月朝她点点头,俩人分工明确,一个守在门口保护公子,一个下去打探情况。   水月伺候在公子身边,自然有些功夫在身,然而那人貌似更厉害,她刚下去便被一掌打了回来,倒在楼道口。   什么人?   镜花扶起水月,全身紧绷,袖子中滑出一把匕首,反手握着,做好誓死保护公子的准备,谁料底下那人走出黑暗,竟发现是熟人。   “朝曦姑娘?”镜花有些吃惊,“你怎么在这?”   朝曦似乎很累,一句话也不说,镜花拦在她面前,便几招制服,扔去一边,人直接推开门进去。   “出去。”沈斐已经洗好了澡,正在换衣裳。   屋子大,方才洗澡刚上来,哗啦啦的水声掩盖了外头的打斗声,竟没听出来屋外的人是谁,一回头才注意到不是镜花和水月,是朝曦,“你怎么来了?”   “公子小心,朝曦姑娘有些不对劲!”镜花捂着肩上的伤,从角落里爬出来。   沈斐没瞧她,只看了看朝曦,“是来送我的吗?”   朝曦摇头,“是来要债的。”   声音有些沙哑,沈斐坐在马车里,一路舒舒服服,朝曦为了赶上他,骑马过来,一路快马加鞭,不知道累坏了几头马。   “什么债?”沈斐问。   “你欠我的债。”朝曦用力一推,沈斐腿脚本就不好,又没有准备,一个踉跄,单薄的身子朝后倒去。   他原来正在换衣裳,离床很近,直接倒在了床上,还没来得及起身,朝曦整个人压过来,帘子一拉,将这人控制在身下。   “我仔细想过了,不睡你我亏了。”   她双手去解沈斐的衣裳,沈斐本来便没有多少挣扎,又刚洗过澡,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很容易便被她扒光。   沈斐轻叹口气,“朝曦,我的腿还没好全……”   “没关系。”朝曦丝毫不介意,“我可以自己动。” 第46章 去找师傅   这一切变故发生的太快, 镜花和水月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家公子便被人摁在了床上, 行不轨之举,偏偏公子没有叫停。   水月瞧了瞧她,“镜花姐, 这……”   怎么办啊?“是叫人过来, 还是……”   叫人过来不太现实,朝曦姑娘实在凶悍, 将下头的人用特殊法子尽数击败, 一个人抵上百个人,喊人有什么用?   镜花十分有自觉的站起来,将门和窗户一一关上。   “镜花姐, 这是何意?”水月不懂, “咱们不进去救公子吗?”   “咱们打不过朝曦姑娘。”   “可公子怎么办?”   “床头吵架床尾和, 公子与朝曦姑娘已经成亲, 用不着咱们操心。”   “这样啊。”水月还是个小姑娘,是后来调到公子身边,年轻,所以很多事情不懂。   “水月。”镜花突然叫她。   “怎么了?”水月抬头。   “你不是想不通公子为什么不带朝曦姑娘吗?”镜花看了个透彻,“这就是原因。”   “朝曦姑娘太凶了?”水月跟她想不到一块去, “不敢带?”   “不是。”镜花视线挪向屋里, “朝曦姑娘是活的, 长了腿, 用不着带, 她可以自己找来。”   这样才是她心里真正的选择,选择跟了公子,所以公子不带她,是尊重她,想让她自己选。   如果朝曦姑娘真的十分喜欢公子,即便不带她,她也会二话不说丢下一切追上公子,但若是不喜欢,她便会留在乡下。   本来就没有多少爱,一个在京城,一个在乡下,时间能冲淡一切,搞不好以后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还好还好,朝曦姑娘追了上来。   镜花有些失落,又有些庆幸。   失落是觉得公子这样的出尘谪仙,竟然跟朝曦姑娘配成了一对,庆幸的是朝曦姑娘没有伤了公子的心,看得出来公子很喜欢朝曦姑娘,祝有情人终成眷属。   屋里有些动静,镜花拉着水月又往边上站了站,听不到为止。犹豫了一下,留水月在门口守着,自己顺着楼梯去了一楼,还没到便闻到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本能觉得有古怪,没有闻,先将就近的窗户打开,又找了根蜡烛点燃,这才发现地上躺了大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沾了些粉末。   略微一下便明白过来,朝曦姑娘为了速战速决,一进门便将所有窗户关上,又吹了灯,在黑暗里洒药,迷晕了所有守卫。   大家都是老手,不可能就这么轻易被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迷晕,这药粉有古怪。   左右窗户打开,已经通风,镜花捻了一些在手里,还没来得及闻,人便整个倒了下来。   原来药粉不用嗅,只要接触皮肤就能将人迷晕,是一种很厉害的药。   忘了那小丫头片子是个大夫,而且还是个十分不凡的大夫。   镜花眼一闭,整个人晕了过去。   再醒来是被水月泼醒,镜花没顾上自己,反倒先问公子的情况?   “公子没事,还在里头。”   在是在,不过镜花姐姐晕迷了一个多时辰,里头已经结束,悄无声息,一点动静都没有。   俩人不敢打扰,又在门口守了片刻,也不知过了多久,里头突然传来公子沙哑的声音。   “去拿一件披风。”   ???   不是两个人吗?怎么就拿一件披风?   镜花犹豫了一下,在拿两件和一件之间,选了一件,也许朝曦姑娘身强体壮,不需要披风。   既然公子这般吩咐,她照做便是。   镜花转身去拿披风,很快回来,路过楼下时发现侍卫们也尽数醒来,被一个小姑娘算计,个个脸上些许不自然。   镜花也不管,拿了披风上楼,敲了敲门,听到里面回应才进去。   公子已经换好了衣裳,身上带着水汽,黑发还是湿的,明显重新洗了回澡,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朝曦姑娘不在。   镜花有些疑惑,“朝曦姑娘……”   “她走了。”   沈斐接过披风,在胸前打了个结,声音依旧那般平静,仿佛喝一杯水,吃一顿饭,只白皙修长的指尖微微颤抖,不知是消耗过大,还是心里气闷的反应。   公子钟意朝曦姑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很多习惯都因为朝曦姑娘改了,为了朝曦姑娘,将主动权让出来,搁在朝曦姑娘手里,这是一种很被动的选择,不符合公子一向的作风。   朝曦姑娘或许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已经做到这个地步,还留不住朝曦姑娘吗?   看来她的猜想没有错,朝曦姑娘根本不爱公子,留着公子只是想要一个人陪而已,公子一走,她立马便会再找一个人替代公子。   这一局是公子输了,其实从公子将主动权让出来的那一刻,便已经输了。   镜花抬眼瞧了瞧公子,朝曦姑娘性烈,走是走了,但是在公子身上留下很多痕迹,唇被她咬破,微微歪头,会发现脖颈上尽是吻痕。   也是,毕竟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公子险些被她累垮,本来腿脚便不好,被她这么来一出,摇摇欲坠宛如下一刻便会倒下似的。   镜花尽量离公子近一些,怕他撑不住,劝道,“公子,才三更,您再歇息歇息吧,赶路不急在一时。”   沈斐摇摇头,“不了,元军来势汹汹,一刻拖不得,我在车上眯一会儿就是。”   他执意如此,镜花倒不好再劝,只低叹一声扶住公子,叫他有个撑的地方,公子腿脚不好,走一段路便要歇息歇息,从楼上到楼下,再到门口,花了小半柱香的时间。   外面下着雨,没有人不满,全都任劳任怨等着,镜花撑了把伞在公子头上,公子让她再拿一把过来。   镜花没多想,伞交给水月,自己去马车上又抽了一把,压在众多小物件中,稍稍有些歪,她抖了抖,撑开拿给公子。   公子接过来后将伞收起,往角落里一放,也不知什么意思,只紧了紧披风冷声道,“走吧。”   马车朝这边撵了一些,在公子前头停下,水月放下踩凳,让公子踩着上去。   凳子收起,俩人坐在马车两旁,挥挥手,整个队伍跟上,缓缓朝黑暗里奔去。   马车华丽,四周系了铃铛,偶尔被风吹起,响起叮叮当当的空灵声。   随行的下人手里拿着灯笼,亮起昏黄的光,像一颗颗繁星,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朝曦从角落里走出来,瞧了瞧搁在一边的伞,挪动脚步过去,微低下身子将伞拿在手里。   大户人家就是不一样,这伞精致异常,扇骨用的材料不是木头,摸着光滑细腻,有点像象牙。   毕竟是沈斐用的,能理解。   他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凤凰终究还是回到了他该回的地方。   那她呢?   她该回哪里?   村里?还是鬼谷?亦或是找抛弃妻女的父亲报仇?再或者去找师傅?   她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沈斐,也不想等师傅,等人太累了,她想主动一点,就像沈斐消失之后,她出去找沈斐,师傅也失踪了很久,她也该找找师傅。   可怎么找又成了问题,天大地大,她怎么知道师傅会去哪?   平安也是个事,不交代好,她不放心,朝曦先回了一趟村里,这回赶得不急,走走停停花了一两天,吃吃喝喝也没委屈自己,仔细养着身子,养好了,怀孕的可能性才能提高。   她去找沈斐,其实是想借个种。   那日回到村里,沈斐已经走了,他的东西一件也没留,屋里仔细一寻,仿佛没有另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只厨房搁了许多饺子。   朝曦没包,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包的,走都走了,包些饺子算补偿吗?   她不怎么喜欢吃饺子,这人看不出来吗?   朝曦没瞧见饺子倒还好,瞧见了更加气闷,沈斐不在,她只能一个人坐着发呆,发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刘大娘挨个哄娃睡觉的声音。   隐约记起刘大娘曾向她抱怨,说娃黏人的很,没考虑好之前千万不要生孩子,累人。   养孩子跟养平安,应该没什么区别,养平安也很累,但是朝曦乐在其中,可惜平安毕竟是野兽,要留在山里不能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如果生个娃,是不是就可以日日待在一起?言传身教?   她起了心思,也不犹豫,当即追上沈斐,找他借种,过程很成功,就看她肚子够不够争气。   朝曦自己就是大夫,每日盯着自己的变化,一晃小两天过去,她来了葵水。   借种失败。   朝曦有一瞬间的懊恼,恨不得当即跑去京城追回沈斐,再借种一次,这人长得这般好看,他的孩子肯定也差不了,找别人朝曦担心样貌不好。   在纠结了小半天之后,朝曦放弃了,没有了沈斐,又恢复成原来的生活,上山采药,下山开医馆,不断买腊肉和咸鱼过来,挂在平安的山洞里,够它吃一两个月才停手,它这一冬眠,最少两个月醒不过来,也许可以用这段时间找找师傅。   师傅最爱美男,美男最多的地方肯定就是她的藏身之处,譬如说京城。   京城是大顺最繁华的城市,往来四处奔走的商人必去之地,听说有百万人口,所有长得好看,有才华的男子都会聚集京城,或从商,或科举,又或者等着哪家小姐看中,做一回上门女婿。   师傅临走前去的地方也是京城,要找线索,还是要去京城找,可沈斐也在京城。   京城那么大,哪是那么容易碰面的,不管他。   朝曦琢磨了一下有可能找到师傅的法子,发现只有一种最稳妥。   让师傅找她。   倒也简单,只需将师傅最喜欢最喜欢的美男睡了,也不一定要真睡,告诉大家被她‘睡了’便是,师傅收到消息自然会主动上门。   虽说师傅最喜欢的是沈斐,字文竹,但是第二她也喜欢的不得了,‘睡了’第二美男,师傅一样会找上门。   朝曦掀开师傅的美男图,发现第二是个从商的公子,位置赶巧了似的,也在京城。   还有些余气没有消,暂时不想看见沈斐,朝曦翻了翻下一页,想换一个人,最好不在京城,谁料瞧了整本,发现前三都是京城人。   毕竟是最繁华,最有钱,所有权利都集中的地方,美人生美人,越来越美,男俊女俏,下一代更完美,如此长期下来,前三都在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剩下的排名太低,不是师傅的心头爱,她去找了也没用,鞭长莫及,师傅如果真的在京城,她跑那么远‘睡’别的美男,师傅根本接不到消息。   罢了,就去京城吧。   朝曦其实不太想去,可又想去,上次借种失败,想去找沈斐再借一次。   太没用了,没能让她一次借种成功。 第47章 一模一样   朝曦不是个纠结的人, 想做了便去做,没多少犹豫, 就像她不想等沈斐, 也不想没有尊严的主动去找他一样。   人家都不让她跟了, 她还跟过去,显得自己没有骨气一样。   但是现在不是去找他, 是去找师傅, 跟沈斐不搭噶,所以做的理直气壮, 没有半点气短。   平安已经安排妥当,给了刘大娘一些银子,告诉她如果有一只熊下山,叫村民们千万不要伤害它,只要不攻击它, 它也不会攻击人类,自己便会走, 平安是只好熊。   另外将元军的事也告诉了刘大娘,还报了官,挨家挨户传递了消息, 信不信是他们的事, 说不说是朝曦的事,说了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她来时只带了一个药箱, 走时亦然, 药箱不是寻常斜挎的那种, 是背的,比寻常大夫的大,没办法,朝曦大江南北去过不少地方,搜集了很多少见的药材,不能掺混了放,全都分开夹在隔板里。   还有她研究出来的各种毒·药,一个种类一个小瓶,装了好几十瓶,丢了不现实,这种东西不小心被谁捡到,或是拿到,就是害人的利器,只能带着,好在瓶子小,夹在夹层里正好无法晃动,需要抠才能抠出来,这样路上才不会散。   临走前去了一趟山里,陪平安说说话,逮住那条曾经取过胆汁的蛇取了最后一次毒,然后放它离开。   这一别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听说京城的人特别凶残,尤其是那些贵人,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要人小命。   万一不小心嗝屁,以后就是永别,平安见不到,这条蛇也见不到,不知道她走了以后,这条蛇还会不会每天上门找她报仇?   那都是以后的事,朝曦顾不上,背着药箱,捡了几件衣裳带着,买了匹马赶路。   到了城里后将马卖掉,加了些银子换成一辆马车,享受一回做大小姐的滋味,架着马车悠哉悠哉赶路。   路上也不委屈自己,瞧见什么好吃的,买,瞧见什么好看的,买,左右兜里有钱。   自从沈斐走后,钱不用留着给他买药,登时省了大笔花销,还剩下不少,朝曦一个人只要不大手大脚,这些银子足够她滋润过活,一个来回没有问题。   朝曦也不客气,将这些年缺的东西尽数补上,买了钗子,裙子,鞋子,路上看到什么稀奇的草药也买了过来,还没到京城,险些将马车装满,荷包也瘪了下去。   前半程潇洒,后半程紧着过,雪上加霜的是她的马被人给偷了!   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将马牵走,只余下一辆空荡荡的车,许是怕带着马车速度太慢,朝曦若是报官,很容易追上,干脆不要马车,只牵了马。   朝曦昨天其实隐隐约约听到些动静,但是没在意,她赶了一天的路,累得不轻,睡下就不想起来,就偷了这么一下下的懒,马便被人偷走。   朝曦后悔不已,早知道昨天不住客栈,直接睡在马车上,谁敢偷她的马弄死谁。   可惜昨天她鬼使神差的想洗个澡,泡泡脚,再吃些小菜,干脆在附近找了家客栈住下,第二天醒来大家都在底下怒骂偷马贼,下去一看,发现不仅他们的马被偷,她的马也不见了。   来时朝曦特意将马车赶到院子里,这样都能被偷,她认栽,又去买了一匹回来,本来就花得没剩多少的荷包登时更瘪。   朝曦琢磨着是将买的东西贱卖?还是出去给人看病,赚些小银子?   刚买回来的东西还没捂热就拿出去贱卖,朝曦不舍得,第二种又会耽误赶路,可仔细一想,她好像没什么要紧的事,师傅都失踪三年了,还差这一天两天?   左右离京城不远,朝曦索性停下脚步,随便捡了块板子,用木炭歪歪扭扭写了四个大字,‘十文问诊’。   这种小摊价格出高了没人问津,一般看病的都是老百姓,没什么钱,可病又不能不看,去大些的医馆看不起,只能来她的小摊上。   朝曦尽量开些价格低的方子,珍惜草药用药效差不多的普通草药代替,如此方便病人,也方便她,总归她只看病,赚十文钱而已,没必要坑害病人。   因为很多人极不信任女子,刻意穿了男装,这样还不行,还要带上假胡子,俗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岐黄一道越是老先生越吃香。   大家先看的不是资格,是年龄,即便戴上假胡子,还是有人嫌她太年轻。   这个朝曦也没办法,开始还会强调看大夫看的是医术,不是年龄,后来次数一多,干脆随之任之,爱看不看。   也有些听她讲了半天,又不放心她开的方子,总归就一句话,不想给钱,遇到这种朝曦也很无奈,吃了几次教训之后任性起来,先给钱再问诊,要么去找别人,左右身上还有些银子,不该太憋着自己。   没人的时候也会无聊到打盹,或是跟隔壁算命的聊聊天,话题从南到北,又从北聊到五行八卦上,聊到朝曦开始怀疑人生,总觉得身后有鬼。   算命的有些真本事,挺会忽悠,朝曦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完全不是对手,险些便将今天好不容易赚的十八文钱给他,八文是有人还价,缠着她又是撒娇,又是撅嘴,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那钱赚的辛苦,勉强够吃两碗面,交出去的时候朝曦突然醒悟,这不就是骗子的招数吗?   她是大夫,居然会信鬼神?   只能说这人太厉害,东南西北胡扯一通,登时让人觉得这人见多识广,听他的没错,还好及时止住,往后那算命的再跟她说话,她也不理。   还没到京城,钱先被人骗走了像什么话?   她这边不动如山,入了定似的,那道士也无趣,瞧天色渐黑,收了小摊离开,只余下朝曦和另外几个买吃食的小摊,朝曦将她的牌子往那边靠靠,借些光。   又在原地待了一会儿,还没人看病,正打算也收摊走人,突然来了个女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期期艾艾问她,“十文钱包括治病吗?”   治病和看病是两码事,治病是将人治好,看病是写方子给人,叫人家自己抓药,相差大了去了。   但朝曦今天生意不好,一整天才赚了十八文钱,如果她说不包括治病,这人肯定二话不说找旁人看病,十文钱也是钱,犹豫了一下,朝曦问,“什么毛病?”   没说包不包括,先看病,小的磕伤碰伤治了便是,实在为难的再拒绝。   那女子拉起孩子的手腕给她看,“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起了个肉包,一摁就疼,不摁也没事,孩子还小,我怕出什么事,所以带她出来看看。”   朝曦招手让孩子过来,拉过她的手腕瞧了瞧,眉头逐渐皱起,“你平时给她干很多活吗?”   女子想了想道,“偶尔会让她帮着绣绣花,做做饭,喂些鸡鸭之类的小活。”   她说了慌,朝曦也没戳穿她。   “这是累病,多休息休息就好。”   一定是每天干重话才会变成这样,不知俩人之间是母女还是其它关系,朝曦不好管,只揉了揉肉包的地方,抬头看向天空,“咦,星星都出来了?”   那女孩本能抬头去看,谁料朝曦突然用力一按,生生将肉包摁了下去。   “好了。”   不是什么大毛病,是手腕背面的骨头因为干重话,稍稍错位,把肉挤了出来,形成一个大包,摁回原位便是。   “回去后尽量少让她干活,休息一两个月就没事了。”   那女子瞧着已经恢复成原样的手腕,惊喜道,“多些大夫妙手回春。”   她又去按女孩的头给朝曦道谢,那女孩十分坚强,只刚刚朝曦下狠手的时候叫了一声,往后咬着牙硬撑,疼的额头上尽是汗。   “谢谢大哥哥。”   她很乖,乖的让人心疼,朝曦揉了揉她的脑袋,没要诊金,反正也没费什么功夫,她虽然穷,但是好歹有一门手艺,饿不死,那俩人就不一定了,瞧着就比她更需要钱。   天已经全黑,朝曦送别了俩女子,收了牌子搁在马车上,准备趁夜赶路,白天她睡了一会儿,现在很精神,睡不着,这么晚又没办法摆摊看病,不如趁夜赶路,明天就能跑到京城,早上城门一开,她正好进去。   朝曦的眼睛夜里能看见,半夜赶路完全没问题,不过马儿需要些光,朝曦去点灯笼,风大,她点了几次都没成功。   “请问……”一个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夹在风中,听不真切,“是去京城的车吗?”   朝曦回头瞧了瞧,发现是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扎着童子头,身着布衣,肩上斜挎着包裹,明显也是赶路的人。   “嗯。”朝曦点头。   “介意载我们一程吗?我们有钱。”童子伸手入怀去拿银子。   朝曦挑眉,“我们?”   “我和公子。”那小童朝后指了指,“公子家里出了些事,急需回京一趟,这大半夜的,也找不着马车,还好遇到了你。”   朝曦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离的远,只朦胧瞧见一个轮廓,似乎是个身形单薄的男子,端端正正坐在轮椅上。   坐轮椅?   不知想到什么,朝曦呼吸一窒。   再仔细一看,发现是她想多了,虽然一样五官精致立体,面容俊俏白皙,但他不是沈斐。   这个时候沈斐早就到了京城,安安稳稳的做他的摄政王。   “你叫他过来吧。”不说别的,就光他这个腿,朝曦也不可能放任他不管。   许是照顾沈斐照顾的多了,瞧见一样的瘸子,本能多了三分怜惜。   ‘怜惜’这个词不该用在男人身上,偏朝曦任性,就是想用。   那童子大喜,“多谢公子,公子好人有好报。”   朝曦挥手,“你给了钱,不用谢我。”   虽然这么说,那童子还是很客气,又谢了一遍才去推他家公子,人离得越近,朝曦越是有种熟悉的感觉,可哪里熟悉又说不清,许是一样腿瘸吧。   马车到人腰间,那俩人上来时遇到些麻烦,童子才十一二岁,那男子腿又完全不能动,抱不动他,小厮急出了一身冷汗。   朝曦都看不下去,“我来吧。”   童子略微迟疑,“太高了,咱们一起。”   朝曦让他退后,“我一个人就行。”   她矮下身子去抱那人,那人竟也没有抵触,甚至伸出手,主动配合她。   ???   越发觉得熟悉,沈斐也是如此这般,开始对她很抵触,从来都是不情不愿,不会拒绝,但也没同意,后来相熟了之后只愿意让她抱,别人抱还是那般不情不愿,但是她抱会主动展开手臂,更方便她。   难道是瘸久了?这人也经常被人抱来抱去,所以十分习惯?   朝曦先将人抱上马车,自己一跃跟着上去,马车微长,可以容人蜷缩着身子躺着,朝曦躺过两夜,长椅上铺了被子,习惯使然,直接将人抱上被子。   完了才反应过来,她在做什么?她跟这个人还是陌生人,还第一天认识,就把被子让给他了?   不过让都让了,再要回来,似乎有些尴尬,算了,全当照顾瘸子。   朝曦又出去将他的轮椅弄过来,小厮也拉上来,那小厮蹭了她的车,公子又占了她的被子,颇为不好意思,主动要求赶车,让朝曦进去歇息。   朝曦也没推辞,他们两个人,外加一个轮椅,给的银子也不算多,让他们蹭车算便宜他俩了。   刚认识,还不熟,没话说,朝曦干脆躺在另一边,她只带了两床被子,上面一床,下面折了一床,正好都被那人用着,自己这边空荡荡的,也幸好身强体壮,不怕冻。   不枕枕头有些难受,朝曦拿了几件衣裳出来,折折垫在脑后,抱着胸睡。   眼睛刚闭上,感觉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对面那人指了指身上的被子,又指了指她,没说话,意思很明显,要让一床给她。   “你不会说话?”方才他用的是手语,手语是哑巴和聋哑人用的。   那人点头。   “我们家公子小时候摔断了腿,一直被人嘲笑,本来就不爱说话,后来越发沉默寡言,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夫说公子可能一辈子都说不了话了。”小厮听到了里头的声音,自觉接话。   “这样啊。”还真是可惜,长得这般可惜,竟瘸了腿,又失了声,比沈斐还惨。   这种从小摔断腿,坐了十几年轮椅的人几乎没办法治好,朝曦没有逞强说要过去帮人家治病看脉。   他第二个毛病是心理上的问题,需要祝由术才能解决,朝曦的祝由术治治小孩子还行,大人不行,没那么简单,所以对他几乎称得上爱莫能助,根本没提自己会医。   那人又指了指被子,再指指她,催她将被子拿走。   朝曦想了想,拿了上面那床,铺在自己这边,马车的三面都有坐的地方,她这辆不大,但是长,所以俩人正好睡在两侧,朝曦自己这边弄好,一回头,发现那人艰难的去抬身子,想把底下折起来的被子抽出来。   因为空间太小,没太多借力的地方,试了几次都不成功。   “我来吧。”朝曦顺手就想抱他,完全是抱沈斐抱的太习惯,本能反应,但是想想这人不是沈斐,在半路上硬生生止住动作,想了想提醒道,“我要抱你了。”   如果他同意再抱,不同意算啦,让小厮给他整理。   小厮正在赶马车,来来回回不方便,所以朝曦才想着代劳。   那人喉咙里发出一声类似于‘嗯’   的声音,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嗯嗯啊啊’还是会的。   ‘嗯’就是同意的意思,朝曦也没客气,又将人抱起来,暂时搁在自己这边,刚要放下,突然想起什么,站起来掂了掂这人的重量。   她经常需要给草药称重,几克几两都有要求,久而久之手很准,不用上秤,或是轻轻一掂量,便能大概算出重量。   时常抱沈斐,知道沈斐多重,这人与沈斐差不多,又似乎比他轻了一些,瘦了一点。   想量量他的尺寸,又觉得不合适,万一不是沈斐,她这样胡乱折腾一个陌生人,人家肯定有意见。   但是体重真的好接近,让她着实又胡思乱想了一把,始终觉得是沈斐,毕竟哪能这么巧,正好都需要坐轮椅,抱他都这么配合,简直跟沈斐一模一样,沈斐也沉默寡言不爱说话。   原来还会回答几句,现在干脆懒得表达,直接装哑巴了?还是说怕被她认出来?   声音可以解释,朝曦想不通的是脸,怎么回事?跟原来不一样了?   倒也听说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譬如说人·皮面具,实际上只能在暗的地方使用,白天用的话很容易被人发现。   朝曦还是摸不准,想量量他的身形,情况都对才敢确定到底是不是沈斐。   不大可能,她眼神极好,如果真的戴了人·皮面具,即便是在黑暗里,她肯定也能发现,既然发现不了,说明这人就是这个长相。   她认错了人。 第48章 宁王的车   沈斐走了已经好几天, 现在早该到了京城,不太可能逗留在这里。   他瞧着也不像是那种为了她放弃一国的人, 因为她也在一国之中,凤凰山的背面再远一些就是两国交界线,沈斐真的放弃的话,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凤凰山,一旦失守,便再也回不去,也不能再去看平安。   那个他们生活了很久,有过无数回忆的地方会变成别人的土地,他们没有资格再踏足。   朝曦不知道沈斐怎么想的,但是她如果身在他的位置上, 绝对不会放弃凤凰山, 一定会为了凤凰山战斗到底。   怎么说那里都治好了他的腿,村民热情无比,刘大娘教他包饺子,钱奶奶推他出门走走, 她家丫头时不时拿东西过来, 沈斐不是绝情的人,即便为了还掉这份人情, 他也一定会保住凤凰山,所以这个人完全就是巧合吧?   实在太巧, 以至于朝曦想歪。   她将人抱来抱去, 很久才搁在榻上, 这人竟也没生气,仿佛习以为常一般,安静坐着,等她铺好后再度伸出手,方便朝曦抱他回去。   这配合的动作做得实在太自然,自然到仿佛被人抱了千百回似的,朝曦面上都有些不自然,这人依旧淡定如常,自己将被子盖在身上,人往下一躺,蜷缩起腿睡去,临睡前还朝她笑了笑。   笑容温文尔雅,大方柔和。   沈斐从来不会这么笑,事实上他笑的时候都很少,应该不是他。   朝曦跟着睡下,睡的不深,一直关注着马车,时不时掀开帘子探头出去瞧瞧有没有偏离京城,没有才放心。   她不认识路,但是有一张地图,跟着地图一路摸到这里,实属不易,可不想再被骗,万一拐去其它地方,凭她一个人,不一定能摸得回来,城里人实在狡猾,处处都是陷阱,谨慎些好。   马车很顺利的到了京城门口,天还没亮,已经很多人排起了长队,都想进城。   城门五更才开,朝曦来晚了,前面全是人,五更天城门开时才稍稍以乌龟的速度前进了一点点,等了小半天,似乎并没有减少几个人。   怎么回事?   速度怎么会这么慢?   这是搜身了?还是将家底尽数盘问了出来?就算祖上三代都说了,也不该这么慢吧?   朝曦有些蔫,又在马车里睡了一觉,隐隐约约被浩浩荡荡的马蹄声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外头有军队过来,护着几辆马车。   前面有人开路,所以速度很快,朝曦的马车也被人往旁边赶了赶。   应该是什么达官贵人吧。   城门口似乎在排查什么,只开了偏门,正门不让走,但是那些人可以走正门。   马车上下来一位少女,手里拿着一块令牌,给守在一旁的将领看,将领只看了一眼,便连忙让开身子,叫人大开城门,少女一直等着,风大,刮起她单薄的衣袖,露出包了纱布的手腕。   受伤了啊。   朝曦在很后面排队,那人在最前头,离的太远,只能勉强看到些细节,加上人背对着她,全程没有瞧见脸。   身姿妙曼,干净清爽,应该是个漂亮姑娘。   瞧那纱布上的血,伤口八成不小,要留疤的,可惜了。   实在无聊,朝曦都开始为别人操心起来,她自己也觉得自己闲出了毛病,微微矮身,继续躺在榻上。   左右队伍还很长,离查到她有些时间,朝曦闭上眼,平淡养神。   不知是不是眼睛闭上了,听觉便越发灵敏,听到了一串熟悉的铃铛声。   记得沈斐走时,他的马车也是这般,只要马儿赶路,挂在四周的铃铛就会叮叮当当的响,声音空洞好听。   莫不是别人也有这个习惯?在马车上挂一样的铃铛,步伐都一样,朝曦探头朝外看,越看越觉得那马车熟悉异常,不仅是铃铛,就连前头和尾部镶的宝石都丝毫不差,还有那少女,原来没觉得,一关联起来,莫名有种像镜花的感觉。   镜花是沈斐身边的丫鬟,忠心耿耿,一直守在沈斐身边,她如果受伤了,那沈斐呢?   是了是了,怎么忘了,沈斐曾经说过,新帝七岁,不谙世事,明后善妒,他才走了半个月便不断派人追杀他,现在沈斐大摇大摆的回去,岂不是在打明后的脸。   看,你怎么都杀不死我。   明后一定恨死了他,程度还在元军之上,宁愿不顾凤凰山,也要先弄死沈斐,在路上袭击了他,镜花受伤,说明沈斐情况也不好,他身体本来就差,路上再耽搁一些,这么晚到京城似乎也能理解。   朝曦当即便要下车追他,刚走没两步,几千斤的城门在她眼皮子底下合上。   那门似乎只为他开一样,他前脚刚走,后脚便关了起来,根本来不及追,只有偏门还开着,数百个士兵牢牢守在四周,盯着众人的动向,城墙上还有许多弓箭手,她只有一个人,抵不住数百人的车轮战,到时候一输,不仅自己遭殃,还会连累其他俩人。   她是想过去帮忙,可不是冲动的将自己搭进去。   可真的好想追上沈斐,瞧一瞧他到底有没有受伤?为什么这么晚才到京城,是不是她猜得那样,被明后绊住了脚?   这个女人当真如此狠心,不顾即将攻来的元军,反倒先想着除掉沈斐?   ‘你认识那马车上的人?’对面的儒雅公子比着手势问她。   朝曦一开始没看懂,他又比了几次,一次比一次详细,朝曦细细品了品才反应过来。   “嗯。”她有些沮丧,“我想追上他们,但是排队的人太多,我不能插队。”   人家好不容易排在前排,里面还有等了大半天的老人和孩子,她插队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单手拢着过长的衣摆,单手递给她。   “你是想让我用银子换?”   这倒也是个办法,如果真有人愿意跟她换,便是你情我愿的买卖,不算欺负人。   那人颌首。   朝曦不接银子,“我这里有。”   她下了马车后连忙找人问了问,只有一个愿意卖的,但是出价很高,要十两银子,朝曦浑身上下摸遍了也只有三两,俩人讨价还价,将价格压到了三两,那人终于让开位置,让她们插在前面。   朝曦松了一口气,又等了等,这回没等多久便轮到了她们。   朝曦十分配合的接受盘问,问什么回答什么,问到几个人时,她也老实的回答三个,官爷便让另外俩人也下来。   似乎还不放心,又上上下下搜了搜马车,将她的毒药瓶子尽数搜出,摆了一地,“这个是干嘛的?”   “这个是……”   “这个是治病的。”有人先她一步开口,小厮不着痕迹的朝她眨眨眼,回过头又很认真的与官兵说道,“先生是救死扶伤的大夫。”   说到大夫,那官爷眼里和气许多。   “前些日子到处都在说宫里招御医,我们兄弟几个便想着上京碰碰运气,万一真成了御医,好歹吃喝不愁。”小厮才十一二岁,嘴皮子功夫倒是很溜,回起话来丝毫不怯,比朝曦还顺。   朝曦干脆把话语权给他,让他跟官爷交涉。   “是吗?”那官爷并不信,只淡淡瞥了一眼地上的药瓶,“谁敢挨个喝一口?”   朝曦当即举手,“我来吧。”   官爷瞧了瞧坐在轮椅上的人,“你过来。”   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男人瞧见比自己优秀的男人,不由自主便会产生嫉妒之心,蹭车的男子别的没有,就一个优点,长得好看。   只要长得好看,就是王道。   “还是我来吧。”朝曦去争,“即便是药他也不能乱吃,身体太虚。”   况且东西是她的,怎么好意思连累别人,小厮说毒·药是药其实是为了维护她,怕她被官兵为难带走,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带这么多毒·药瓶子,别说是官爷,是人也会怀疑。   身体太‘虚’这个词似乎取悦了那个官爷,没有拒绝,眼瞧着她喝。   瓶子是朝曦的,里面装的都是毒,当然也有解药,她挑的好,看似杂乱无章,实则先吞解药,再吃毒药。   不知是谁提醒了一句,那官爷醒悟,不再让她自己选,必须喝他选的。   朝曦仅仅是顿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将药喝下,喝得越快越好,后面方便解毒,也能节省时间,好尽快去找沈斐。   她还是有些担心沈斐,明后的目标是他,镜花是次要的,可镜花还是受了伤,沈斐全身而退的可能性为零。   他一定也受了伤。   方才瞧见马车时反应太慢,走远了才想起是沈斐的马车,等她想追上时城门都上了栓,她必须打过百名官兵,避开城墙上的弓箭手,用轻功翻过十米的墙才能过去,亦或是赶在偏门没有关之前。   显然不太可能,百名官兵不是用来当摆设的,在瞬息之间朝曦冲不过去,偏门只会重重关上,她进不了城,反而会引来若干官兵抓捕她,得不偿失是一回事,给沈斐添乱也是一回事。   万一沈斐当真受伤,听到她硬闯京城大门的时候,只怕还要分心过来维护她,再被明后抓个把柄,徇私枉法,这个摄政王还当不当?   朝曦不懂国事,可这关系有时候就像邻里相处,她还是懂一些的。   瓶子很多,有丸状,也有细粉状,稠液状,应有尽有,朝曦将能喝的喝过,能吃的吃过,那官爷终于放过她,摆摆手道,“行了,可以走了,下回记得上京不能带那么多瓶瓶罐罐,尤其是入口的东西。”   朝曦老实点头才放他们离开,胃里喝了许多毒·药和解药,药性相冲,翻江倒海一般,疼的厉害,朝曦忍住没擦冷汗,只握紧了轮椅,推温和的公子往城里去,脚步尽量保持一个节奏,不急不缓。   可肚子实在太疼,头有些晕,眼睛睁不开似的,有一种想倒的冲动。   不能倒,倒了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带这么多毒·药?   倒了就没办法去找沈斐。   倒了就会连累帮她圆场的俩人,所以不能倒,再走远一点,再远一点……   朝曦视线已经有些模糊。   “喂!”   身后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浑身一僵,在跑还是不跑之间犹豫,半响站定不动,微微回头,露出一个不那么勉强的微笑,“怎么了?”   “你东西掉了。” 第49章 宁王死了   那官爷举起手, 朝曦这才发现他手心里握着一个插针的小布袋,是她随身携带, 应急用的那种,什么时候掉的她居然不知道,全部注意力都在剧疼的肚子上。   表面看来是她推着轮椅,其实是扶着轮椅, 不扶着,怕自己摔倒。   想了想,松开轮椅刚要回身去拿, 小厮机灵的提前一步, 跑过去将小布袋接了过来, “谢谢官爷。”   他态度太好,点头哈腰,让那官爷很有成就感, 挥挥手叫他们赶紧走,别站着位置堵别人。   几人不敢停留, 当即离开,到了角落时朝曦再也撑不住, 往墙上一靠,滑着坐下。   那公子比着手势,似乎在问她怎么样?   朝曦摇摇头, “我没事, 休息一下就好。”   说来奇怪, 那些药都是她自己制的, 制成之后她会尝试喝一些,感受一下药效,都有抗体,即便第一次掺和起来喝,但是及时喝了解药,不该这么难受啊?   她只会对新的药有反应,那些旧的,被她喝过,研究过的,除非量很大很大,就像在沼泽地时,待了一夜,连续不断吸入毒气,直接让她病了两三天。   这回的药种类虽然多,但是量很少,一次就沾一点点,很控制,可疼成这样,感觉不躺个十天半月好不了,朝曦觉得有些不对劲,她的身体好像变弱了一点。   难道是怀孕了?   可葵水刚走,不可能怀孕,朝曦自己就是大夫,还能不知道?   既然不是怀孕,那是为什么?身体莫名其妙变弱,葵水是一部分原因,可朝曦隐隐觉得还有其它原因。   她闭目想了想,依稀记得小时候师傅千叮嘱,万嘱咐,一定不要她破身,破身就会嫁不出去,没有人要她云云。   师傅这么告诫她,自己却跟这个男人睡,跟哪个男人睡,一点不在意,朝曦便也没当回事,现在想想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她身体变差就是从睡了沈斐开始,比如说刚睡完就生了场小病,因为很快好了,倒也没在意,只以为是赶路太急,累出的毛病,仔细一想又没干什么,走的也是不急不慢,还有空进城摆摊,不该陡然弱下来才是。   这次试药才让她反应过来,不听师傅言,吃亏在眼前。   ‘破身’这个事也许对师傅来说没什么影响,但是对她影响很大,突然有些后悔,睡完沈斐,沈斐也没留下,并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为了责任,为了将来,陡然成长,懂事的留下跟她过一辈子。   还好他走的时候有原因,如果仅仅是为了前途,或是什么话都没说就走,对朝曦打击才大。   朝曦意识越来越模糊,也没撑多久,脑袋一歪睡了过去,天昏地暗似的,不晓得自己睡了几天,只身上出了虚汗,捂的难受,挣扎着想起来,奈何没有力气。   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走近,微凉的方巾盖在她头上,冻的她一个哆嗦,人清醒更多,力气也恢复了些,陡然伸出手,抓住那人的手腕。   “哎呀!”熟悉的声音响起,“你弄疼我了。”   朝曦睁眼瞧了瞧,发现是蹭她车的小厮,她额头太烫,小厮刚给她换了一块方巾,准备将换下来的那块拿去洗洗,还没来得及就被朝曦拉住。   朝曦松开手,表情有些歉意。   小厮丝毫不在意,反倒很惊喜,“你终于醒了?知不知道自己睡了几天?”   他伸出手,“两天啊,不吃不喝起来还能这么精神,看来是没事了。”   朝曦强撑起身子,勉强坐起来,太阳穴还有些疼,一抽一抽,她揉了揉问,“你们家公子呢?”   “公子回老宅办事了,交代我留下来照顾你。”小厮将微微发烫的方巾搁在盆里洗。   朝曦点头,“这里是?”   “这里是客栈,公子老宅的事比较麻烦,很有可能惹祸上身,不方便带着姑娘,所以让我在附近找个客栈暂时安顿下来。”小厮一五一十道,“姑娘饿了吧,我去拿清粥。”   刚醒来的人虚,不能吃大补的东西,清粥最好。   朝曦没有拒绝,她确实有些饿,身体又虚,走不动路,只能求助别人,“麻烦你了。”   小厮摇摇头,“应该我们谢姑娘才是,多亏了姑娘我们才能顺利进城。”   ???   什么情况?   朝曦丈二摸不着头脑。   “姑娘知道那个摄政王吗?”   “沈斐?”她不要太熟。   “就是那人。”小厮将手里的方巾拧干,“听说那人给皇上求药的时候被人追杀,不知道怎么地跑去了山沟沟里,摔断了腿,如今也坐轮椅,跟我们家公子一样,如此自然会有人怀疑公子,来时其实我们很担心,没想到姑娘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引了过去,没人注意我们。”   那药瓶太明显,又没有贴字条,关键味道古怪难闻,不像是药,更偏向毒,所以那官爷坚持要让她全喝一遍,安全才放过她。   因为她这边毛病太多,反倒显得小厮和他家公子正常,就这么蒙混过关。   朝曦注意力都在前半句,后半句根本没认真听,“皇上怎么了?为什么要摄政王去求药?”   她问得太急切,说明对她很重要,小厮犹豫了一下,关上窗户和门,小声与她细说,“两个月前皇上突然中了毒,十分难解,即便有太医和民间寻来的神医调养,也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若是三个月之内寻不来解药,皇上就会……”   他没再说下去,但是意思朝曦懂。   “好端端的,皇上怎么会突然中毒?他中了毒,得到好处的人是谁?”   “摄政王。”这个朝曦知道,明后是女子,不能继承皇位,小皇帝一死,老皇帝没有其它儿子,小皇帝才七岁,不可能有孩子,所以皇位只会被他这个摄政王继承。   此人已经权倾天下,得到很多人认可,他继位没毛病。   “对啊,如此一来自然有人怀疑是摄政王下毒,明后与众大臣施压,摄政王不得已亲自出门寻找神医和解药,自证清白。”   朝曦登时醒悟,原来如此,难怪这人会出现在偏僻的山沟沟里,因为他听说了凤凰山药山的名字,过来寻找解药。   朝曦也是听说了凤凰山药山的名字,才会落户凤凰山。   “这么明显的阴谋,摄政王也不笨,他怎么就上当了?”朝曦想不通,沈斐那么聪明,会看不懂她都能看懂的阴谋?   “看得懂又如何?他能不去吗?不去就要背负毒杀皇上的罪名,皇上才多大,今年七岁,百姓自然会偏向弱者,认为是他毒死了皇上,好顺理成章继位。”   光这一个罪名,再有人添油加醋一把,不甘平凡的人都等着找借口造反,毒杀皇上就是个很好的理由,稍稍鼓舞一番,便有大把大把的人加入造反的队伍中,历史上很多君王都是这么败的,所以即便为了安民心,平臣意,他也要去。   这就是个阳谋,也是个死胡同,必须去,即便打了其它主意,表面也要去。   一旦离开京城,就等于中了明后的计,被人千里追杀,落难凤凰山。   朝曦咬牙,“明后怎么这么坏?”   好几次都想置沈斐于死地,宁愿不要凤凰山,也要杀沈斐,什么心态?   不知道有外敌的时候自己人要全身心对付外敌吗?   朝曦记得谷里也不太平,小打小闹无数,偶尔还会有人上门砸场子,每当这个时候师祖就会说,平时如何不管你们,但是有外敌的时候谁敢给我内斗,我先弄死谁。   朝曦被她教育的最多,不仅关键时刻不敢内斗,平时也不敢,想不通明后为什么容不下沈斐,一定要杀他?   “明后是太后一手提拔上来,两个女人一个是皇上的母亲,一个是妻子,自然将摄政王视为眼中钉。”   关系太乱,朝曦理不清,只想知道一个问题,“摄政王现在有危险吗?”   这个才是她最关心的,“已经进了城,都是自己人,应该没危险了吧?”   小厮突然沉默,望了她半响,在她疑惑的眼神中先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姑娘与那宁王,是什么关系?”   朝曦怕他俩没关系,小厮不告诉她,干脆实话实说,“我们俩是夫妻,我救了他,他答应娶我,后来我们成了亲,将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关系亲密无比。”   她越是这样说,小厮越是不敢告诉她,沉默更久,实在架不住朝曦探究的眼神才道,“你肯定饿了,我去给你打碗清粥。”   他说着就要站起来离开,被朝曦拉住,“我不饿。”   一个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一个是山沟沟里出来的女大夫,小厮不相信也正常,朝曦解释,“我们真的是夫妻,就在凤凰山,沈斐寻药的那座,没有骗你。”   小厮为难的摇了摇头,“不是这个原因。”   “那是什么?”朝曦蹙眉不解。   那小厮似乎很纠结,绕着屋子来来回回走了几圈,最后站定在她面前,“我说了,你不要难过。”   朝曦心里咯噔一声,又强作镇定,“我不会难过。”   “那我说了。”小厮提前给她做个心理准备。   “摄政王……”犹豫了一下又继续道,“死了。” 第50章 不要他了   朝曦身子晃了晃, 撑不住似的,整个朝后倒去。   她是斜坐着床边, 身后一半是墙,一半是桌子,墙倒是牢固,桌子上搁了一碗茶, 杯子因大力撞击摇了摇……   砰!   里面的茶水与碎片洒了一地。   小厮没顾上,脚下扫了扫,挪开一片空地蹲在朝曦面前, “也不一定, 你先别难过, 也许只是传言, 当年还有传言说他不喜欢女子, 有断袖之癖, 你看这不是也跟你好上了, 传言多半有误, 信不得。”   朝曦脑子一片空白,他后面说什么完全没听清,只本能掀开被子,穿了鞋袜往外走。   “姑娘你要去哪?”小厮跟上, “公子交代过,姑娘身子还很虚弱, 不能乱跑。”   朝曦摇摇头, “我相公都死了, 我要去给他收尸。”   怎么说也夫妻了一场,送他最后一程还是要的,朝曦身子还没好,外头又下了雨,她一出去便觉得浑身一寒,也顾不上,沿街找人问了摄政王府,知道离这里不远时松了一口气。   那路人说只需多走两个街道,再往左拐,第三个府邸便是摄政王府,还好心劝她改日再来,那里正在办丧。   朝曦只听自己需要的内容,那句关心根本没放在心上,一路沿着那人说的,走了半天也没瞧见摄政王府。   不知是不是被那人骗了,她周围的房屋越来越少,位置也越来越偏,看着就不像住了皇亲国戚的样子。   沈斐再怎么说也是皇上的叔叔,身份尊贵,不可能住这种地方。   朝曦走累了,干脆往地上一坐,小厮原来还跟在她身后,怕她淋着,给她打伞,后来朝曦让他帮忙买把伞,正好附近就有,小厮急急进去,匆匆买了一把,再回头朝曦已经不见。   朝曦是故意支开他,想自己一个人去,毕竟沈斐是她的丈夫,不是小厮的,不好麻烦别人。   头还有些微微的疼,朝曦摁了摁,又探了探自己的脉搏,发现没什么大碍,毒已经清去,只是有些虚而已,养上十天半月便好。   她跟旁人不一样,每一次撑过药效,身体都会强上几分,这次应该也不会例外,希望能补上破身后弱的那部分,不指望更强,能比上没破身之前就好。   朝曦又歇了歇,胸口还有些气闷,她闭上眼,靠在别人的家门口,低矮的屋檐能稍稍为她遮些风雨,很短,只能遮一半,她半个身子依旧被雨淋着。   就这么不知道歇了多久,久到朝曦以为自己睡着了,迷迷糊糊似乎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夹杂在雨里,显得不那么真切,直到头顶传来噼里啪啦雨水打在伞上,让她淋不到雨时,朝曦才反应过来,真的有人站在她面前,撑了伞替她遮雨。   是小厮追来了吧。   “你其实不用这样。”   他俩坐她的车,是付了报酬的,算公平交易,不欠她的,用不着这么照顾她。   “用不着哪样?”   好听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不是小厮的,小厮的声音稚嫩,清亮,这人的声音磁性,沙哑,是属于成熟男人的声音。   朝曦睁眼瞧了瞧,发现是小厮的公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视线从上到下扫过,发现一个细节,“你的腿?”   什么情况?他站起来了。   “我的腿一直都是好的。”宛如珠玉碰撞的好听声音再度响起,不急不缓解释。   “那你为什么坐轮椅?”朝曦觉得不可思议。   “坐轮椅一定要腿瘸吗?”那人淡然反问,“就不能是偷懒?”   朝曦一时沉默,半响突然反应过来,“你不是不会说话吗?”   一见面就跟她用手比划,一副不会说话,哑巴的模样,小厮也解释过,说他家少爷从小便因为摔断了腿自卑,从此再没说过话。   “懒得说罢了。”   朝曦:“……”   这么说来这人一直在说谎,骗她,没一句实话?   “你走吧。”朝曦冷下脸,“我不需要你同情。”   那人一双狭长的眼静静看她,“你没什么需要人同情的地方。”   “……我相公死了。”朝曦怒瞪过来。   “你亲眼见过吗?”好看的手握在伞骨上,天色阴,更显得那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   沈斐也有这么一双手,她日日把玩,修剪,时不时抹上膏药,保养那双手。   膏药黏糊,需要晾很久才能干,沈斐不喜欢手心湿乎乎的感觉,时常背着她偷偷洗掉,但抹上了就是抹上了,即便洗掉,还是有几分效果,他那双手更嫩更滑,指尖微翘,指甲圆润方长,煞是好看,仔细一观察,发现这人也是如此。   朝曦面上疑惑,“你什么都没问过我,为什么就知道我相公是谁?”   正常人应该先问,怎么死的?亦或是你相公是谁?   这人没问,反倒先问她有没有亲眼见过,一副知道内情的样子,很可疑。   本来就怀疑他,现在越发觉得这人就是沈斐,两个人怎么能这么像?   “少明告诉我你去找摄政王。”   这人一句话又打消了她的念头,少明应该是那小厮的名字,那小厮知道她相公是沈斐。   “你问我有没有亲眼见过?什么意思?”这句话很有玄机,如果她没有亲眼见过,是不是就说明不确定沈斐是不是真的死了?   除了死,他还有可能活着。   “旁人我不知道,不过摄政王屹立朝廷多年不倒,总归不可能就这点本事,连个女子都斗不过。”   雨越下越大,像一串断了线的珠子,啪啪砸在地上。   “人有失手,马有漏蹄。”朝曦为沈斐说话,“沈斐也是人,是人都会出纰漏。”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纰漏,落难凤凰山严格来说也是思虑不周,不过还好思虑不周,否则便没有俩人相认,相知,相熟,相爱。   “正常人确实会。”握伞的手稍稍收紧,“但我相信摄政王不会。”   语气中带了莫大肯定,“他不在正常人的范围内。”   “你骂我相公不是人?”朝曦目光越发不善。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转头瞧向雨伞外的世界,因着下雨,着实有些阴,压着喘不过气的那种感觉,“我是说,也许摄政王没有死。”   ???   朝曦当即打起精神,“怎么说?”   “姑娘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   朝曦最不喜欢他这种拐歪抹角,有话不直说,故意卖弄知识的人,“什么故事?”   “从前有个人,查案很厉害,无论什么案子,只要一经过他的手,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于是便有人觉得,不杀了他,今后什么事都干不成。”   “他们筹谋了很久,夜半过来刺杀那位大人,大人寡不敌众,受了重伤,临死前告诉皇上一个办法,说这个办法可以抓到贼人。”   “什么办法?”朝曦问。   “皇上依着他的法子照做,第二天昭告天下,说大人是通敌叛国的千古罪人,幸好有人将他刺杀,大快人心,要奖赏那几个刺客千两黄金。”   清凉好听的声音不急不慢继续道,“既得了英雄美名,又有千两黄金为诱,那几个刺客露面,道是自己刺杀了大人,模样和人数与大人临死前说的相差无几,皇上震怒,当即将人拿下。”   许是傍晚,又下了雨,刮来阵阵邪风,寒到了骨子里,朝曦抖了抖问,“你说了半天,到底跟沈斐有什么关系?”   那人微抬眉眼,有丝丝错愕,半响无奈道,“孺子不可教也。”   朝曦有些生气,“你嫌我笨?”   那人表情越发无奈,似乎她无理取闹,拿她没有办法一样。   沈斐也经常露出这样的表情,朝曦摸他,打扰他看书,这人便无奈叹气,他不喜欢晒太阳,朝曦坚持将人弄出来,这人也一脸无奈,隐隐带着宠溺的意思,所以朝曦平时干完活,闲来无事,总喜欢招惹他,听他无奈的叹息。   声音好听,连叹气都好听。   “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那人将伞交给朝曦,转身想走,被朝曦攥住手腕,“我有一个朋友,跟你很像很像,像到什么地步,你们会露出一样的表情,一样装瘸,一样高,一样重,你觉得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吗?”   她仔细盯着这人的眼睛,瞧着他的一举一动,怕他跑,亦或是甩开她的手,手里不由自主加大力道,将这人手腕攥的发白。   “姑娘,这样不妥吧?”那人想将手抽回来。   朝曦攥得越发的紧,“我那个朋友后来有事要回家一趟,我怕他忘了我,特意给他缝了个香包,不是普通的香,那香沾在身上,可以经久不消。”   开始还模凌两可的说,到了后来干脆揭开底道,“我不知道你用什么法子将香味掩盖,不过我知道这东西即便被压下,还是会有些残留。”   她突然用力一拉,将这人拽来这边,身子一转,换了个体位,她在外,这人被她压在墙角。   怕他挣扎,索性十指扣住他的,叫他完全反抗不了,不过这人似乎也没有反抗的欲望,只站着不动,任她在身上嗅来嗅去。   朝曦嗅着嗅着,视线越来越模糊,有什么东西从脸上滑落,“我已经十分确定,你不是他。”   她声音里带着难过,悲伤,有些情绪连她自己都不懂。   “他肯定死了。”   “一定死了。”   “他还是死了好,这样我就可以不要他,去找别人了。”   “不是他先抛下我的,是我先不要他的。”   “不要了。” 第51章 不要怕啦   师傅睡了很多很多的男人, 朝曦有时候特别担心,她毕竟是女孩子,会不会被骗?会不会被欺负?会不会遇到坏男人?   后来师傅说,只有让女人哭的男人才是坏男人,无论表面多好,只要让女人哭, 都不是好男人。   “沈斐让我哭了,他不是好男人。”   朝曦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原来脸上不是雨水,是泪水, 是为沈斐流的眼泪。   “他还总喜欢骗我。”   骗她说自己死了,换个身份活着,明明就在眼前, 就是不肯认她。   将身上的气息掩盖,面容改去,可依旧骗不了她。   她对这人太熟了,几斤几两, 多长多高,前前后后有几条疤, 几道印子,她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沈斐骗了她, 她也骗了他。   那香味确实可以经久不消, 不过多洗几遍, 也的确可以洗掉, 所以朝曦离他这么近,不是为了嗅味道,是为了检查沈斐体内的蛊。   有些蛊很毒,能要人命,可也有许多蛊对人体有益,能帮人强身健体,加快血液循环,皮肤破口时更容易愈合,比如沈斐体内那条,本来在朝曦体内,破身时跑到了沈斐体内。   或许就是因为这条蛊跑了,所以朝曦身体才会骤然弱下来,被她养了十几年的药蛊,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至宝,就这么跑去了沈斐体内,连头都不回一下。   他的腿能这么快恢复,比原来站得更久,走路更稳,肯定就是这条蛊的功劳。   朝曦被下蛊时还小,没什么印象,只隐隐约约记得师祖给她喝了一碗血,从此再也没有生过病,那些个毒啊,药啊,她吃完不用吃解药,过两天自己就好了,全因为这条蛊。   最近仔细琢磨了一下身体变弱的原因,怎么想怎么想不通,后来无意间想起小时候在古书上看到的内容,说是鬼谷有件至宝,能让人起死回生,再造福泽,无论是江湖上的豪客,还是朝廷的重臣,就连历代皇帝都在不停寻找鬼谷的下落,就是为了这件至宝。   记得师祖原来还不是阴沉沉的老太婆,是阴森森的老姑娘,因为取出了这条蛊,没两天老去,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她原来可漂亮了,朝曦还因此难过了许久,不过那时候她以为至宝是什么药粉,或是谷底的暖玉,根本没与这条蛊关联在一起,师祖也从来没说过,只说给她一个好东西,喝下去能让她在医道上走得更远。   记得师祖骤然老去之后师傅还哭过,朝曦懵懵懂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师傅,师傅说你现在看它就是一条虫,没什么特别之处,以后就懂了。   师傅没说谎,她现在确实懂了,谷里的至宝是活的,那条被养了几百年的药蛊。   然而那个没出息的,毫不犹豫跟沈斐走了,朝曦暂时还不知道怎么取出来,也许要请教师祖。   那只蛊实在特殊,自带药香,是从內到外散发,即便沈斐用了东西掩盖,只要他出汗,那股子气息又会散发,挡不住。   不知是歪打正着,还是刻意为之,沈斐一直坐轮椅,没出过汗,所以朝曦始终没认出他。   不过那只蛊还有一个特点,它护心,被它护过的心脏跳动频率跟普通人不一样,朝曦方才将他压在墙上,十指相扣,其实是为了听他的心脏跳动声。   所有东西都可能是假的,唯有这个,所以朝曦一下子便认出了他。   是沈斐无疑。   他又骗了她。   不管他有什么苦衷,但确实骗了她,不放心她,所以没有跟她相认,扮成别人对她隐瞒了真实身份。   只有不亲的人才会这样,他们是夫妻,本不该互相隐瞒,朝曦希望的是与他并肩作战,这人一直觉得她太笨太弱,做什么都不带着她,跟她想象中的生活完全背驰。   也许真的不合适,所以都想不到一块去。   朝曦松开手,“睡他好累,去睡别人了。”   她转身想走,那人反倒留她,一双手从背后探出,揽住她的腰,“朝曦,做人要从一而终,不能三心二意,半路去睡别人。”   朝曦拉开他的手,“那种规矩束缚不了我。”   规矩只能束缚守规矩的人,她不守规矩,所以束缚不了她。   “我走了。”她上下打量了这人一眼,“你好自为之吧。”   朝曦从来都是个十分果断的人,因为她想不了太多东西,没有瞻前顾后的忧虑,很多时候只能想前,想不到后,所以下定了决心做的,便会去做,说走也是真走。   先回了趟客栈,趁少明不在,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找掌柜买了把雨伞,打着离开。   背后背着药箱,淋不得雨,朝曦想找家医馆,卖掉一两根草药,筹集到钱买辆马车,这样就可以省下每晚的留宿费。   说起马车,朝曦突然想到她来时买的那辆,不知道还在不在?   回到客栈找了找,竟还真被她找到,朝曦牵出来,冒雨赶路。   考虑到要暂时待在京城,走不开,朝曦还是卖掉了几根草药,筹钱租房屋。   普通的大院住不起,专门找那种荒凉的,杂草遍地的。   京城这个地方寸土寸金,还真不好找,没到半路便觉得肚子有些饿,朝曦下了马车,将马栓在一边,找了家路边小摊点了碗面。   热腾腾的面下肚,登时感觉身体舒坦了些,虽然没了药蛊,朝曦的身子骨还是不一般的强,吃了那么多毒药,又淋了雨,竟然也只生了场小病,死不了就是了。   她是习武之人,力气大,饭量也大,一碗面不够吃,汤都被她喝的干干净净,许是瞧她可怜,那小贩走过来,又给她加了些汤,“天冷,多喝些汤对身体好。”   那小贩胖乎乎的,一双眼睛挤在横肉里,瞧着怪凶悍,实际上心倒是挺好,“免费的,不收你钱。”   他手里拿着大勺,大勺里的汤尽数倒在朝曦碗里,刚要收回,突然被朝曦攥住手腕,“咳嗽,咳痰,胸口疼,大兄弟,你肺里积了水,再不医治怕是晚了。”   她刚来时便注意到了,这人脚步轻浮,体虚内寒,额间冒冷汗,时不时低声咳嗽一声,声音是那种沉重,粘稠的感觉,明显有痰,再结合胸口痛等等毛病,是肺里积水无疑。   开始本不想管,她自身难保,而且这人身上带着药香,明显拿过药,她再多事倒显得多余。   但是这人心太好,在她落难的时候非但没有嫌弃,反而多给了她一些方便,这样的好人应该长命百岁,不该受病痛折磨。   “我可以帮你医治。”朝曦露齿一笑,“也不收钱。”   权当报答他的恩情,朝曦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为了赶马车找地方住下,身上湿透,衣摆因为坐在地上,粘了些泥,想着换干净的也会淋湿,所以没有换,方才也去过别的铺,都嫌她脏,没让她进去,只有这个小贩不嫌弃她。   她给这人医治也很心甘情愿。   朝曦几口将汤喝完,拉着小贩坐下,自己从药箱里拿出新针,问这人有没有地方躺着,她要给这人施针。   这人犹豫了一下,丢下铺子没管,带朝曦进了里间,里间是个暂时容人歇息的地方,有一张小床。   朝曦知道,这种小铺有时候要熬到四五更,一直到清晨没人的时候才会关门,期间断断续续没什么人,会稍稍去里屋歇息歇息,跟她的药铺类似。   那床小,只能容一人躺下,旁人连坐都坐不上去,朝曦拉了个板凳坐在一旁,叫他脱了上衣,给他施针。   前期还算小病,用不上九鸣针法,朝曦使的随意,给他排出积水便是。   岐黄一道讲究内调外养,施了针后无非两种结果,一种从上面排出,一种从下面,朝曦尽量引导朝下,刚施完针不会有什么反应,过个一两天效果才会出来,又叮嘱他多用艾草泡脚,去寒气,最后开了一张方子,很简单,就几味药,简单到这人怀疑是不是真的。   朝曦告诉他药只是辅助,施针才是引子,信不信由他,她只是想还他的人情罢了。   朝曦给他整好弄好解释好,背上药箱便要走,那人叫住她,给她拿了两笼灌汤包,和几个烧饼,朝曦不要,硬塞进她的马车里,无法只能收着。   想了想告诉他,“如果一次施针没有效果,下次再来找我,我住在荒凉的地方,越荒凉越有可能找到我。”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可能住哪,还在找,听说京城很多抄了家的屋子,如果能碰上,在里面住上几天倒也自在。   听说很多,找起来很难,朝曦有马,马也要吃东西,最好附近有草。   找到大半夜依旧没找着,放弃一样进了马车里头休息,由马带着,去哪是哪。   这一觉睡得很不安稳,似乎梦到了沈斐,没有往日那般精神,苍白着脸说,睡了他就要对他负责,不能再找其他人。   朝曦嗤笑,说的好像对她隐瞒身份,她贴过去也不肯接受她的人不是他一样。   是他先将她拒之门外,还想让她从一而终,想都别想,就要睡别人,不要他了。   朝曦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马儿停在一处荒凉的地方吃草,差点忘了,昨天她吃完饭之后没管这头马,它定是饿了,自己出来找吃的。   城里不比乡下,处处都是草,有草的地方无非几种,花园,荒废的院子,和城边。   花园会有人赶它,城边太远,一夜的时间赶不过去,它现在在……荒废的院子里。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自己找了半天没找到,困的受不了才去睡,没成想一下就被这匹马儿找到,它想吃草,非常自觉的到处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没人赶它,可以肆无忌惮吃草的地方,自然不肯走,一待待了一夜。   门槛高,马车进不去,它只有大半个身子探入,非常努力的吃院里的草,接近身子的那圈已经被它吃完,现在使劲拉马车,想够远一点的。   轮子屡屡撞在门槛上,吵醒的朝曦。   朝曦从马车上下来,门槛抽走,马儿放进去,再将门槛搁好,拍拍手进来。   这屋风水不好,进门便是个水池子,正好在中间,与大门形成一条线,中间属土,挖了池子养鱼,等于水土相克,坏了五行。   岐黄一道有时候与五行紧密相连,素来便有五脏为阴,六腑为阳的说法,所以要想学医,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经历,朝曦摸的还算清楚,感觉设计这院子的人就是要克主。   不想主子活,院子太阴凉,对身体不好,大门的位置不行,屋里的窗户也是对西不对东,常年不见阳光,容易久病缠身,荒废似乎也在理所当然。   谁住谁生病,自然没人敢住,朝曦倒是不嫌弃,反倒十分惊喜,终于有落脚的地方了。   小破屋子收拾收拾还是很不错的,朝曦进屋打扫,屋里的家具差不多被搬空,没多少东西,只有一些大的,破旧的,不容易搬的还落在原地,朝曦找了个破水桶,从水井里打来水,又去马车上拿了抹布,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打扫,总共三间屋子,比朝曦的药馆还要大,她擦完累出一头汗。   许是出了汗,感觉身体好了许多,地一拖,床搬出来晒晒,昨天下了雨,今儿个出了太阳,正好晒被子和衣裳。   院里杂草太多,朝曦全部割了,捆了好几捆,留着给马儿吃,够它吃好几天的。   空出来的地买了些种子种,还有她带来的药种子,中午便开始尝试生火做饭,把昨天小贩给的灌汤包蒸蒸,又吃了几个饼,身体还有些虚,需要多吃点东西,朝曦还下了碗面条。   她这个饭量怕是没人敢娶她。   晚上收被子的时候听到门外有人走动,还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小声说着什么,朝曦靠近门才能听到。   “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听到了。”另一人回答,“这里不是荒了很久了吗?怎么还有声音?”   “你说该不会是……”顿了顿,又继续道,“鬼吧?”   “不是鬼。”朝曦打开门探出脑袋,“是我啦。”   “……”   “鬼啊!!!” 第52章 志向远大   大半夜的, 俩人担心什么, 一直有意无意盯着大门,突然冒出来颗脑袋,险些没吓出毛病来。   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那俩人落荒而逃, 头也不回, 边跑边喊, 闹鬼啦, 闹鬼啦。   她从屋里出来, 手里还抱着被子,眨眨眼有些无辜。   其实是想安慰他们来着,胆子太小, 需要人壮壮胆,谁料弄巧成拙。   朝曦心大, 没当回事, 进屋又继续铺她的被子,原先搁在马车上, 上下各一床, 正好适应这个天气, 这两天一直在下雨,有些潮湿,今儿晒了晒, 干了许多, 一股子太阳的味道。   床房间里有个破的, 本来放在杂货间, 上面压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将床压塌了一些,朝曦将东西搬出来,床修了修,凑合着睡。   对生活没有要求,如此已经很满足。   一个人不需要燃灯,刚搬来又没什么事做,干脆躺在床上,装模作样看书。   有些医书需要时不时翻一翻,怕忘。   刚看到一半,突然听见门口熙熙攘攘的声音,似乎有人聚集,火光时不时从门缝里漏进来,看模样人还不少。   朝曦掀开被子下来,踢踏着鞋出门,刚走到院子里,迎面便碰到了许多人,个个面色不善,手里举着火把,仿佛一言不合就放火烧她一样。   朝曦面色也不善,她是那种你对我好,我就加倍对你好,但是你对我不好,我就加倍对你不好的人,谁给她甩脸色,她也给谁甩。   “你们找谁?这件屋子的主人早就死了。”   她刚进来时屋里还有没烧完的纸钱,肆意洒在角落,打扫了许久才弄干净。   “我是刚搬进来的,你们的新邻居。”   那些人面面相嘘,没几个人相信,大半夜的,朝曦手里拿了一本书,却没有燃灯,屋里乌黑麻漆,院子里光也不够,瞧不清她的脸,还穿一身白衣,披头散发,怎么看怎么诡异。   听说十年前住在这里的女子便是一身白衣,骤然死去,一点准备都没有,丧礼还是他们凑钱给办的,你一个铜板,我两个,好在他们书苑学生多,硬是凑了出来,勉强给她下葬。   莫不是在地下过得不好,又回来了?   “妖孽,死都死了,做甚还要回来?”许久才有一位男夫子站出来,向朝曦洒了一把黄符。   漫天的黄符被风一吹,正好避开朝曦,朝她刚犁的地而去。   “不好,此女道行太深!”几人迅速围成一堆,“咱们阳气重,不用怕她。”   来时带的全是男学生,身强体壮,八字硬的那种。   朝曦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这些人将她当成了鬼,“我不是鬼,你们摸摸看,我的手有温度。”   有人迟疑,有人依旧怀疑,半响有位学生尝试一下,伸出手去摸朝曦的手,还没过去,便被方才洒符的夫子拉住,“小心圈套,鬼可是很狡猾的。”   朝曦气结,“我白天干了一天的活,很累的,现在只想休息,你们再不摸我,我要摸你们啦。”   ‘摸’这个字眼很耐人寻味,“怎么摸?”   朝曦先将书搁在一边,撸了撸袖子,两指并行,直直朝一人点去,那人本能还手,俩人缠斗在一起,只刹那功夫便被朝曦点中胸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捂住痛处倒了下去,其他人过来帮忙,不过片刻也纷纷中招,倒了一片。   “现在懂了吧?”   朝曦解释,“鬼是没有实体的,我有,我还有影子。”   她蹲下身捡起掉在地上的火把,照着自己的手,给众人看。   确实有个影子在她身后,随着来回转动的火把晃荡。   “现在可以确定我是人了吧?”   其实她很好奇,“为什么都把我当成鬼?”   这话说来故事可长了,大概在十年前,这间屋子其实是书苑分给一个女夫子住的,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夫子,苑里都是男夫子,不方便同住,没有安置的地方,没办法只能让她住在隔壁。   谁知后来那位女夫子得病死了,不知是不是怨气太重,将后来住进来的两个男夫子也克死了。   夫子们同住一个院子,多少有些不方便,很多人其实更喜欢这种独立的小院,争相要入住,结果都莫名其妙死去。   而且都是相同的病,与那位女夫子一模一样,很蹊跷,后来便有人传这里不吉利,那位女夫子死前积怨许久,变成了鬼,谁住谁死,谁来谁得病。   再后来书苑便将其封住,不过还是有不怕死的流浪汉住进来,没多久也得了病,临死前如何也要爬出去,不敢死在屋里,怕被那个‘鬼’抹杀,连魂都不放过。   因为传的惟妙惟肖,宛如大家亲眼见过一样,很快全京城的人都听说了这间屋子的故事,即便再走投无路,也不会住进来,所以乍一下听到动静,又有人瞧见‘显灵’,大家自然毫不犹豫怀疑朝曦是鬼。   “这样啊。”不敢坐在屋子里,大家都蹲守在院里,有个木桩子,几个小板凳,挤在一起聊天,“我觉得可能不是鬼,是那位女夫子得了传染的病。”   朝曦一来就发现了,角落里生了一些很少见的虫,这些虫咬人,也许咬过女夫子,吸了她的血,那种传染的病潜伏在虫的体内,再有人住,再咬,传染给人,于是后来入住的人都得了病,一个接一个死去。   她知道这种虫命硬,很多人身上的病克不死它们,反而会潜伏在它们体内,所以一早洒了药毒死,只是顺手而已,虽然不怕,但是得了也很麻烦,需要喝药,虚弱几天,观察自己得的是什么病,耗费时间不说,她这么穷,也不方便得病,没钱拿药。   朝曦原来会刻意让自己跟病人得一样的病,好方便观察和实验,当然是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现在连吃喝都是问题,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   “那种虫已经全部被我毒死,女夫子用过的家具和入口的东西也都被我用草药煮过一遍,以后不会再有人得这种病了。”但是有一个问题,“这房子能不能借我住一段时间,我可以帮你们干点活,以后你们有人生病了也可以找我,我免费帮你们治。”   这房子毕竟属于书苑的,虽然人家不要了,严格来说是不敢住,如果能住自然不可能让给她,朝曦觉得有必要跟人家谈谈条件。   要钱没有,只有体力和医术。   “朝曦姑娘,你确定能住?”聊了半天,大家已经互相知道名字。   朝曦点头,“我自己就是大夫,以前也不是没遇到过,总之以后你们瞧见那种虫子赶紧跑,不要被它咬到,它的体内潜伏了上百种病和毒。”   她以前遇到一个病人,每次给他治好,隔几天又犯,再治好之后没过多久再犯,那人以为她是庸医,跑过来质问她,还要砸她的场子,后来朝曦在他屋里发现了这种虫,被咬之后得了一样的毛病,然后她就懂了,将虫毒杀完后那人再也没犯过病,算是彻底治好。   这种虫是她新发现的,以前没遇到过,书上也没有记载,朝曦自己画下样子,写进游医记里,方便后人翻阅。   “如此……姑娘便住下吧。”还是有些担心,劝道,“姑娘要是有把握,我做主,住多久都没关系,也荒了好一阵子,弄得大家人心惶惶,姑娘住进来,也算破了谣言,与我们而言反倒是造福。不过若是没把握,还是别住了,实在没地方住,到我书苑当个大夫,书苑自会给姑娘安排住处。”   他们书苑人多,院里的大夫不够,忙不过来,关键要的月例不少,招不起,若是朝曦愿意,管吃管住,再稍稍给些银子就能招到一个大夫,何乐而不为?   听她的口气好像还很厉害,这屋里不知道来来回回请过多少人看过,都道闹鬼,从来没人与角落里的虫关联在一起,这姑娘才来一天就看破,还说的颇有道理,让人信服,预感捡到的是宝。   朝曦大喜,“多谢夫子好意,我就住这里吧,以后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告诉我便是,能帮尽量帮。”   她能帮的也就是一些小忙,和这么大的屋子比起来,怎么算都是她占了便宜,这屋子还有院子,水井,厨房,能种菜,能打水,好的不要不要的,比她村里的药馆还齐活,朝曦十分满足。   “对了,我来时带了一些山里的茶叶,泡茶可香了,要不要尝尝看?”   朝曦说着起身,还没来得及走,几人连忙站起来,拉住她摇头道,“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就走。”   知道屋里曾经住过得了传染病的人,对那些碗啊,碟啊,曾经被传染病入口过的东西格外防备,即便朝曦说过,用草药熬过,依旧不敢喝,找着各种借口离开。   出去后还有些心有余悸,更有人抱怨夫子,“朝曦姑娘人虽然不错,可毕竟是个姑娘,万一身体太差,自己也得了病,又或是没地方住说谎,咱们把她招进书苑,岂不是引狼入室,将病传染给学生?”   夫子这才反应过来,“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还没有确定朝曦的医术怎么样,得病后能将自己治好最好不过,但是治不好,很有可能就是传染给别人。   “那现在怎么办?”他问。   “也不用担心,还记得那些得病的人吗?最多三天,肯定病入膏肓。”   *   三天后——   朝曦活蹦乱跳搁门口晒被子,瞧见有人路过,热情的打声招呼。   “也许是她命大,最多不超过一周……”   一周后——   朝曦依旧活蹦乱跳,在院里给长出嫩芽的菜浇水。   “十天,顶多十天,她肯定病倒……”   十天后——   再从朝曦门口路过,果然看见她蔫了吧唧的,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他连忙跑过去问,“朝曦姑娘怎么了?今天瞧着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朝曦坐在门槛上,手撑着下巴,面色颇为难过,道,“我看中了一个人,想睡他,但是找不到机会怎么办?” 第53章 睡不睡呢   朝曦本来不急, 后来发现沈斐那个王八蛋进展比她快,他的计谋起了效果,曾经在他手底下办事的人,转而投向了明后手底下,帮着明后骂摄政王,说他专横霸道,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死了也是活该云云。   结果这时候摄政王又‘活’了,直接一举拿下, 不仅是背叛他的,还有明后一党, 连根拔起。   这些事都是机密, 她本不该知晓, 不过她旁边就是书苑, 书苑里的学生很多都是皇亲国戚, 亦或是大臣的儿子,还有不少有才华的人, 将来都会为国效力,夫子们会特意让他们分析国事, 日日辩论。   辩论的时候一个站摄政王,一个站明后, 将种种可能尽数展现出来, 所以朝曦虽然不在朝廷, 可对朝廷的事还算了解。   沈斐先是假死骗出当初出卖他的叛徒,据说那叛徒曾经将沈斐的行踪汇报给明后,让明后找到他的位置,差点杀了他,后来又屡屡帮助明后,拖延缓军找来的步伐。   这个朝曦知道,难怪沈斐会落难凤凰山,后面更是古怪,好几次都是明后的人先找到他们,在山谷时明明有个人跟下来,应该最先找到沈斐才是,结果拖了好久。   如果没有料错,那人可能就是叛徒,他单独一个人先下谷,又一路跟踪他们,不是没见过朝曦的正面,而是因为他背叛了沈斐,所以假装没看见,拖时间给明后传递消息,让明后的人先一步追杀沈斐。   可惜他没有料到朝曦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她一个人硬生生打出一条血路,保沈斐一路平安,直到他的人发现动静找来。   沈斐或许也怀疑上他,但又没有证据,又或者他要抓个人赃并获,告诫其他人,否则不明不白处理了自己人,只会让手下人心寒。   他怕还会出现这种事,干脆装死,因为他‘一死’,那些对他不忠的人为了保命都会转而投向明后,如此也一举拿下,最后让那些背叛他的人指证恶毒的明后,连明后也揪了出来。   先是给小皇帝下毒,逼他远走求药,后不顾国家安危执意要先杀他,犯了种种大错,他如果没有求到药,还真不好意思这么理直气壮,毕竟自己毒害小皇帝的罪名还没有洗脱,关键是他求到了药。   药就是朝曦的药蛊,在他体内待了一段时间,与他越发契合,他的血就是药。   药蛊本来是朝曦的,与他睡了一觉莫名其妙跑去了他哪。   朝曦每每想到都气得恨不能当即跑过去将人打死,什么都被他算得好好的,一丝不差,叫她十分怀疑,他去凤凰山,是不是就是冲着她去的?   求的药是不是就是药蛊?因为只有药蛊能解百毒。   它被人养了百年,谷里的人都有用自己试药的习惯,无数的药吃下去,其实精华都是喂它,如此还解不了皇上的毒?   总之如果不是听说他处理完这边的事后,立马召集兵马南下打仗,现在就去弄死他。   他那边的事比她还多,乱七八糟一大堆,结果一口气处理完,不带停的,朝曦只有一件事,睡第二美男,结果到现在连人都没摸着。   听说外出办事,没个十天半月回不来,朝曦在他的府邸对面的一家小药馆帮忙,每天都能看到好些个轿子进进出出,也看不出哪个轿子是那人的,只知道那看门的肯定骗了她,那公子没去外地,就在府上,每天来来回回跑好几趟。   朝曦有点担心睡了他身体会更弱,其实不太想睡,思虑良久决定假睡,得到他许可后让他帮忙传出俩人‘睡’了的消息,能引来师傅最好,引不来,全当交个朋友吧。   俩人身份相差挺大,朝曦又一根筋,想不出能接触的可能,尝试过带礼物上门,说要拜访,看门的嘴上说的好,帮她通报,实际上在门口待了一会儿又回来,骗她说公子去了外地。   朝曦是上门请人帮忙的,态度要好,什么话都没说第二天又来,人家又骗她,屡次之后她便懂了,看门的小厮就是不想让她见他家公子。   这可麻烦了,‘睡人’遥遥无期。   朝曦想了各种法子,都绕不开小厮,她甚至不知道他家公子什么意思?   到底是他不想见?还是小厮不让见?   感觉见他比见沈斐还难,见沈斐只要在他门口吼一嗓子,立马有人恭恭敬敬来请,见他吼十嗓子也没用。   朝曦最近为了这事颇为犯愁,请教了许多人,都叫她直接打上门,问问人家愿不愿意,不愿意再回来。   好端端的打上门也不太好,她也没被人欺负,那小厮背地里搞小动作,表面还是嬉皮笑脸,嘴贼甜,一口一个小姐姐,倒叫朝曦不好发火。   想想也是,这种大户人家的小厮其实特别机灵,根本没几个不长眼的,弄的朝曦一直找不到借口进府。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马上沈斐打仗回来,她这边八字还没一撇。   她考虑来,考虑去,还是决定打上门,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办法,大不了下手轻些,不伤人筋骨,打晕便是。   时间挑在傍晚,刚吃过饭后,这时候人还没睡,她过去问一问,不算打扰人家。   尽量避免跟人家交手,朝曦翻墙进去,手里还提着见面礼,不知道送什么,送了他一包强身健体的药,提溜着过来。   那位公子叫李安生,府邸题名李府,很大,朝曦绕了几圈把自己绕迷了路,想找人问问,怕一身黑衣吓着人家。   本来想穿的艳一点,好好打扮自己,但是今天早上有个学生说那李家的公子什么样的妖艳贱货没见过?要干净,利索。   朝曦总共就那么几身衣裳,翻来覆去,找了这套出来,是沈斐给她买的那身,外面是黑色薄纱,里面是白色的。   他眼光好,风一刮,颇显得肆意潇洒。   朝曦已经找了三个院子,来时忘了打听,后知后觉想起这种家族式的府邸好些个偏房,那公子是嫡出,应该在最中间住才是。   画像朝曦也带着,怕‘睡’错人,虽然师傅将他排在第二美男上,不过朝曦对他不熟,也记不大清他的模样,只为了得到他同意,‘睡’他一觉而已,没必要花心思记住他的长相。   又一连找了好几个院子,依旧没找到,倒是瞧见一排丫鬟手里拿着梳洗用的盆啊,方巾啊之类的东西,匆匆进了一个院子。   这么多人伺候,是他无疑了。   朝曦跟进去,眼瞧着这些人绕过一圈又一圈的楼梯,上了小五层的顶楼。   许是喜欢观望风景,住的极高,门口有守卫,走正门须得动手,朝曦想了想,准备爬上去。   小五层而已,不算特别高,朝曦避开守卫,一跃跳上屋顶,踩着瓦片翻上更高一层,如此反复,不小心多爬了一层,上去才发现已经到顶,又退回来,小心翼翼推开窗户进来。   一只脚刚踩着地,突然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   夸我?   不不,她还没露头,是夸别人,莫不是这位公子有别的心上人?   朝曦缓步走过去,隔着重重帘子和屏风,瞧见一个人对着一副山海画感叹。   哪来的美人?   朝曦再无知也知道那诗词是夸美人的,可并没有美人。   倒是听说过很多人有怪癖,比如诗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其实也没有,不过是比喻罢了,因为对他来说,书就是颜如玉,和黄金屋。   这人该不是也是爱山水画为痴,觉得山就是美人,水就是倾国倾城吧?   很有可能。   朝曦不打扰他,等他欣赏完‘美人’再问。   她等了又等,这人始终在细细观摩字画,头都没回,手本能探出,去拿桌子上的茶杯,摸了几回也没摸着,朝曦就蹲在书桌的另一面,怕他回头看时吓着,好心将杯子递给他。   这人接过时指尖碰到了她的手,先是顺口道了声谢,后反应过来,转头刚要说话,被朝曦捂住嘴,压在墙角,“你不要叫,不叫我就放了你。”   那人愣了愣点头,朝曦也依言松开他,方才接触时发现这人并不会武功,就是个柔弱书生,贵家少爷,她轻而易举就能打晕,与她而言没有威胁力。   “你……”那公子问她,“要财?”   朝曦摇头。   “那就是要命?”他到底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这时候还能保持镇定,丝毫不慌。   朝曦还是摇头。   李安生不解,“那是要什么?”   说出来怕吓着他,朝曦尽量委婉着说,“借你的名誉用一用。”   ???   那人蹙眉,“怎么借?”   “就是想跟你睡一觉,不用真睡,假睡就好。”朝曦解释。   那人眨眨眼,似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想睡我?”   他上下打量的朝曦一眼,“你是哪家的闺女?”   没有父母的朝曦回答不出来。   “家里可还有别人?”   家都没有的朝曦依旧回答不出来。   “你的民籍呢?”   ???   “民籍是什么?”这个朝曦还真不知道,“必须有吗?”   “自然。”那人挥袖,悠然坐在椅子里,“你什么都没有,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可不可靠,是不是清白家的姑娘?”   “这……”好像也在理。   朝曦挠了挠耳后,颇有些懊恼的跺跺脚朝外走。   李安生不解,“怎么走了?”   朝曦沿着原路返回,“睡你太麻烦了,不睡了。” 第54章 谁对她…   她已经走到了窗边, 半只脚踏出去,边翻边去关窗户, 来时这扇窗户是关着的,恢复之后就当她没来过。   朝曦来的决然,走的也决然, 刚将窗户合上, 里面突然有人说话,“辛辛苦苦爬这么高,就这么走了?”   朝曦又将窗户打开,“我没有家人。”   “嗯。”   “也没有家。”   “嗯。”   “更没有民籍。”朝曦双手一摊, 有些无奈道, “达不到你的要求,总不能强上吧?”   “噗。”李安生倒是笑了, “为什么没有家人?”   “我是孤儿嘛。”   “家呢?”   “暂时居无定所。”   “每个人都有民籍,为什么你没有?”很多人从小就开始上民籍,几乎没有例外。   “也许我是黑户?”朝曦也不太懂,“我刚出生没多久母亲就死了, 是师傅把我抱上山养大的,山上不需要民籍。”   她错过了办民籍的机会, 后来长大后都是跟着师傅下山, 竟也没用过民籍, 路引都是师傅给的, 师傅说只要不犯大事, 没人查她, 这个就可以。   所以朝曦其实对官兵很抵触,怕有人查她。   “山上长大的啊。”李安生似乎想到什么,站起身,走到一旁,抽了一本书,随意掀开一页,念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他回头,“下一句是什么?”   ???   朝曦一脸懵逼,“不知道啊。”   李安生将这本书放回去,又抽了一本,掀开念道,“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犹有所憾……”   顿了顿问她,“这回呢?”   朝曦依旧摇头。   讲的都是什么?一个听不懂。   李安生叹气,“四书五经没有看过,三从四德总该看过吧?”   朝曦还是摇头,师傅和师祖从来不让她浪费时间在这些没用的书上。   “《女戒》《烈女传》《孝女经》一个没看过?”   朝曦诚恳的点头。   这人表情逐渐严肃起来,半响招招手,道,“过来。”   朝曦想了想,翻过窗户,走到他身边,“做什么?”   “帮你把没学过的补上。”   朝曦:“……”   李安生说到做到,还真的拉着朝曦坐下,先从《女戒》开始教,朝曦听不懂,也不感兴趣,蔫了吧唧的,一点不给面子。   李安生换了一本书,朝曦还是不感兴趣,他讲到《孟子》《老子》时,朝曦才终于提起一丝精神。   《孟子》《老子》是开阔眼界,考取功名,男人必读的书,她每天闲着没事会去隔壁听夫子讲课,夫子总说什么知乎也,再知乎也,还特意强调学生们一定要将《孟子》《老子》《鬼谷子》《孙子》等等,全部读透,读透后差不多才算入门,能懂得朝廷上的一二事。   朝曦原来跟这些八竿子打不着一个铜板的关系,最近突然对这些感了兴趣,不想再做一个别人暗示明示,她一概听不懂的那种人。   至少下次有人假死,她能瞬间想到这里头的弯弯道道,不能再后知后觉,等别人事都办完了才发现原来如此。   只不过这些书对她来说还是有些深奥,光读光看自个儿摸索是理解不了的,难得碰上有人愿意教她,朝曦学的十分认真。   李安生不是单纯的教,他还会解释意思,拿现实案例打比方。   知道她一个小姑娘学不得那些大意,大情怀,李安生故意讲的有趣一些,编一些小故事骗她。   朝曦一个没听过,以为真的有,听的津津有味,不知不觉黄昏已过,亥时将至,桌上的蜡烛烧到尽头,噗嗤噗嗤几声灭掉。   李安生合起书。   朝曦不解,“怎么不讲了?”   “劳逸结合,总是看书伤眼睛。”他指了指不远处,“我教你弹琴吧。”   朝曦摇头,“弹琴有什么好弹的?”   “三从四德没读过,诗词歌赋也不会,连琴棋书画都不懂你还是女儿家吗?”   朝曦:“……弹就弹嘛。”   做女子真累,要学会这么多东西,貌似做男子也不轻松,沈斐会那么多东西,这人也是。   听说越是有权有钱的人,学的东西越多,朝曦原来只有两样,练功和学医术,比他们不知道简单了多少。   琴这个玩意儿以前从来没碰过,李安生手把手教她的时候弹出来的声音还挺好听,一到她自己,宛如晴天霹雳,拉二胡似的,声音尴尬难听。   朝曦练的脸红脖子粗,“不练了不练了,天晚了,我要回去了。”   睡个人也不轻松,要学会这么多东西,瞧他的意思学不会不给她睡的样子。   朝曦叹息,琢磨着还睡不睡?   不睡找不着师傅,这事又要双方心甘情愿,达不到李安生的条件,李安生肯定不给她‘睡’,所以还是要继续学下去吗?   “才三更罢了,睡这么早?”李安生瓷白的手虚虚摁在琴弦上,让不断跳跃的琴声停下来,一歪头,桃花似的眼睛幽幽看她。   师傅的眼光很高,又喜欢年轻俊美的公子,李安生长的好看,性格也温和,与沈斐截然不同,沈斐教她看书从来不翻书,书在朝曦手里,朝曦读到哪,读不下去的时候,沈斐顺口接下,每次都无例外。   他记忆力惊人,只要看过一遍的书便能记住,为了治他的腿,朝曦的医书每一本他都看过,所以教的时候根本用不着书。   朝曦在厨房看书,哪行意思不懂,读给他听,他能完完全全解释清楚,一字不差,厉害坏了。   这点上李安生不如他,李安生教她的时候需要翻书,即兴发挥比不上沈斐,但是他有一个沈斐没有的优点。   沈斐话很少,教她的时候爱偷懒,能少说一句便少说一句,实在避不开才会说透。   还是在朝曦连环的轰炸下,不停的问,不停的问勉强多说两句话。   李安生是她不问,也会将能想到的含义,意思,解释的清清楚楚,怕她听不懂,还会用通俗易懂方法告诉她。   朝曦更喜欢李安生的方式,很照顾她,不用死缠烂打,但他太能说,通常一小页要说很久,耽误时间,朝曦想多学点东西。   “我是大夫,睡的早,而且三更不早了。”朝曦找着借口。   “我看分明就是不想学。”   被他看破了,朝曦就是不想学琴,觉得浪费时间,不如多认些字。不过这个情况怎么感觉不太对,这人好像在留她?   按理来说他应该巴不得她走才是,为什么这么卖力的教她看书,学琴?   许是她疑惑的眼神太明显,李安生顿住,“若真不爱学琴,下棋也成,既能玩,又能活跃脑子,两不误。”   “李安生。”朝曦直接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李安生先是愣了愣,后又站起来,走到窗边瞧了瞧,“这话应该我问你,好端端的,你为什么突然找我?又为什么一定要‘睡’我?”   朝曦眨眨眼,“我是为了找我师傅,师傅最喜欢美男,我睡了你,师傅肯定不甘心,十有八九会过来瞧瞧是谁睡了她最喜欢的美男。”   李安生轻笑,“原来也不是很笨嘛,都学会用引蛇出动了。”   他的关注点有些问题,正常人可能会恼羞成怒,原来她‘睡’他是为了别人,亦或是觉得羞耻,被人当着面说‘美男’,李安生完全没有。   他顺手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一壶酒,顶端是漏斗状,中间有个凹陷,两根白玉似的指头夹住酒壶,壶底晃晃悠悠。   夜里风大,吹的他黑发与宽大的衣袍肆意飞扬。   师傅将他排在第二,朝曦觉得有些委屈他,这人丝毫不比沈斐差,只是师傅更偏爱手握重权的男人,俩人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沈斐冷漠淡然,这人清隽雅致,声音都一样好听。   “你就当一个无聊的人,意外找到一个乐子,还没玩够,所以想多玩一段时间。”   朝曦对他直接,他对朝曦也直接,这要是一般姑娘被他说成乐子,怕是早就一巴掌扇过去,再赐他一记重拳,不过朝曦没有。   她不是真的喜欢这人,只是想借他的名誉而已,这人拿她当乐子,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就像交易似的,没感觉。   “那我多陪你几天,你要把‘名誉’借给我。”还是明码标价的好,怕到时候白忙活一场。   李安生露齿一笑,“爽快。”   “这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这种模凌两可的答案朝曦不喜欢。   “自然是答应。”他瞧了瞧天色,“确实很晚了,朝曦姑娘回去吧,记得说话算话,明天过来找我。”   朝曦点头,“好说好说。”   她挥挥手,跟李安生道别,还想从窗外翻出去,李安生叫住她,“走正门吧。”   边说边从腰上解下一块玉,“若是有人拦着,将这块玉给他看便是。”   朝曦想了想,没有拒绝,她还要再来几天,总不能每天都翻墙进来吧?   玉是李安生贴身的东西,肯定不便宜,昧下怪不好意思,朝曦对这些也没什么欲·望,只是暂时留下,等她‘睡’到李安生,再还给他不迟。   “这回我真的走了。”   朝曦最后打了声招呼,从正门出去,许是喜静,门口没人伺候,楼梯口有两个丫鬟,瞧见她吃了一惊,朝曦晃了晃玉佩 ,那俩人果然没有为难她,直接放她过去,朝曦一路顺风出了李府。   她为了‘睡’李安生,特意在他对面找了个夜间的活,给一家药铺看店,今天来晚了,掌柜的说了她一顿,让她小心点熬秦嬷嬷的药,秦嬷嬷是给媳妇喝的,怀孕了,日日小心着伺候,她的药也要格外注意,不能出一点差错。   说是五更来取,朝曦三更回来,正好一个时辰煎好,因为是临时帮工,掌柜的每天都会给她结算前一天的工钱,长工请不起,也就临时用几个时辰,给长工的钱他亏,第二天才结算工钱是怕朝曦跑。   朝曦当然不会跑,她正缺这份活,白天可以听夫子讲课,傍晚蹲守李府,时间安排的刚好,有了工钱,吃喝也不是问题,朝曦要求不高,够吃够喝便是,偶尔临时出了急诊,还能额外封包,是雇主给的,跟药铺没关系,掌柜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钱便进了她的腰包。   遇到大方的主打赏个小几两银子不是问题,朝曦收到过一次,节约些够她撑小两个月。   日子也就这么安静又平常的过下去,像一碗白开水,偶尔晃荡一下。   朝曦熬好药,装在秦嬷嬷专门用的瓷壶里,刚要起身,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踢石子的声音,“谁!”   她瞬间警惕起来。   说来奇怪,最近总是时不时感觉有人跟踪她,可细瞧又没有,每次不是猫,就是狗,这回不知道是什么?   “是我。”秦嬷嬷拄着拐杖缓缓走来,“我的药熬好没有?我媳妇已经醒了,急着喝呢。”   “熬好了。”朝曦将壶提给她,“嬷嬷慢走。”   秦嬷嬷点头,又拄着拐杖离开,步履蹒跚,背影苍桑,瞧着不像装的,方才那声踢石子的声音很猛,砰的一声,不像一个老年人该有的。   可不是她,该是谁呢?   朝曦朝角落看去,乌漆麻黑,离得又远,朦朦胧胧似乎瞧见一片衣角,再细瞧又没有。   难道是最近太累,都出现幻觉了?   朝曦摇摇头不理,回去躺了一会儿,本来只准备小眯几刻,谁知睡了过去,第二天掌柜叫她才醒。   说来奇怪,这几天睡得也比较深,都不像她,每次都是一觉到天亮。   朝曦突然想起在山谷时,她为了不跟沈斐碰面,刻意燃了让人昏睡的香,让沈斐第二天才醒,她现在的情况跟那时候的沈斐类似。   有人对她下了药! 第55章 怎么爱人   朝曦很快否决, 她自己就是大夫,五感灵敏, 有人给她下药她会闻不出来?   倒是听说过无色无味的蒙·汗药, 不过她自己都配不出来, 对于旁人来说无色无味,对于她来说还是有些味道, 所以要想瞒过她,几乎不可能。   但是……这里是药铺, 有上千种草药, 每一种散发一种气息,很容易干扰她的嗅觉,如果是那种慢慢发挥, 或是量很小的药,还真不容易发现。   朝曦四处逛了一圈,什么都检查过,没有,看来是多心了, 她也不是有钱人,更没有权, 没人会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有些怀疑李安生,不过昏睡的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天, 才刚跟李安生认识, 在这之前李安生不可能注意到她一个无名小卒, 时间也对不上, 不是他。   莫不是沈斐?   沈斐那个王八蛋现在名声挣来,对手清除,药也求回,种种目的达到,肯定早就翻脸不认人,又怎么可能拐回头在她身上花心思?   可以说她现在已经对沈斐没有了任何价值,除非是过来暗杀她,也没必要,她接触的人都是普通人,纵然旁边就是书苑,全京城大半的公子少爷都在里头,但是跟她没有一个铜板的关系。   没有人会帮她,尤其那个人还是摄政王的情况下,也没人会信她,沈斐根本不用顾及她。   除非实在对她恨之入骨,毕竟她可是看过这人最狼狈的一面,是他一生的污点。   那也不对啊,如果真的想杀她,下药的时候就杀了,还会让她好好的活着?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朝曦委实猜不透,她是个简单的人,索性偷个懒,不想不猜,第二天掌柜来时将活交给他,自己回去睡个回笼觉,中午饭点才醒。   吃完饭翻墙进入隔壁书苑,趁他们听讲的时候跳上屋顶,掀开瓦片,露出一个早就捅好的洞,通过这个洞可以看见里面的情况,听夫子讲课。   这十几天里她已经摸索出了规律,只有这个教堂讲的最快,他们似乎分了等级,甲乙丙丁,这个教堂是甲级,夫子每次都是甲级教堂讲完,再去乙级讲一样的内容,以此类推。   朝曦开始不知道,浪费了不少时间,最近才摸索出来,晓得他们什么时候讲什么内容,不全是一个夫子讲,好几个夫子,讲的内容也不一样,有教弹琴的,也有教武功的,都有涉及。   据说原来只学文,不学武,后来终年打仗,死了很多人,他们都是替补,随时有可能上战场,习武也能强身健体,保护家人,更是另一种选择,假如考不上文试,还可以半路转去考武试。   朝曦来的稍晚,夫子已经讲完,收拾收拾准备离开,他一走,整个屋里登时热闹起来,远没有夫子在时那般严肃。   朝曦也准备走,刚爬起来,突然听到底下闲聊,抱怨下堂课就是武夫子的。   武夫子太狠,不知道是书苑没给他月例?还是生活不顺心?尽拿他们出气等等。   有人不赞同,举手说话,“夫子的待遇可好了,包吃包住,月例十两。”   月例十两?这么高。   朝曦吃了一惊,她给人看病,一个月撑死也才二三两,在乡下时更低,没想到在她眼里最不起眼,最没用的功夫居然还能赚钱。   武夫子的功夫还不如她,看平时走路,施展招式便能瞧得出来,这样都能当夫子,那她岂不是也可以?   有钱不赚王八蛋,朝曦当即换身干净,精神的衣裳去找院长,想问问他还要不要人?   院长是个和蔼的小老头,每天早上在四周瞎晃荡,上回朝曦给一个病人施针,院里熬着药,水滚了,顶的盖子砰砰地响   朝曦手上针还没稳,来不及扶,眼瞧着那盖子险些被水顶下去,正好瞧见门口路过的小老头,喊他过来帮个小忙,这人竟也没有半点脾气的接受了。   他第一次碰这玩意儿,手忙脚乱,想直接上手去端,烫的哎呀哎呀的叫唤,打眼一瞧,找到一块方巾,包着端下来。   许是没事做,左看看,右瞅瞅,背着双手绕到她身后,好奇地看她施针,问她这个穴位是什么穴位?哪个又是什么?   晚上老是失眠怎么做?眼花有没有治愈的可能?如何才能减去肚子上的肥肉?   别看他年纪大,人还是十分爱美的,每天穿的花里胡俏,笑容满面,胡子都打理的整整齐齐,瞧见姑娘路过便不由自主挺直腰板,搞得好像人家姑娘能看上花甲之年的老头似的。   话是这么说,不过他这种敢跟小伙子争姑娘的精神还是十分可取的,许是这个原因,让他显得格外年轻,花甲之年还能瞧着利索,委实不容易。   朝曦先去他住的地方找他,没找到,绕着附近转了一圈,在稍远一些的池塘边找到人。   悠哉坐在石头上,手里拿着鱼竿,一边吃东西,一边钓鱼,潇洒地不要不要的。   “这池塘是别人养的,不能钓鱼。”   朝曦突然出声,吓了这老头一跳,他先是瞧了瞧四周,发现只有朝曦一个人才松口气,“你不说,我不说,谁不知道?”   那养鱼的离得远,每天中午会在附近睡上几个钟头,暂时找不过来,还能再钓小半个时辰。   朝曦点头,正好她需要帮忙,这人便有把柄撞在她手里。   “我帮你瞒下来,你也帮我个小忙好不好?”   如果是小忙还需要特别招呼一声?   院长明显不信,眯着眼瞧她,“先说说看,什么忙?”   朝曦也不犹豫,直言道,“你们苑里还招夫子吗?我想当武夫子。”   院长瞳孔放大,“你会武功?”   朝曦颌首,“我自小学武。”   师祖的经历太惨,因为没打过别人,被人砍断一双腿,吸取了她的教训,后辈们开始疯狂搜集各路武学。   本来做的就是抢阎王爷生意的买卖,别人救不了的,疑难杂症,快死的人才会送到鬼谷,为了能求得师祖和师叔们医治,无论开出什么条件,多难多苛刻,也都尽数应下。   鬼谷也有规矩,非稀世珍宝,核心招式和传家的功法不治。   有些人有钱,不一定有好的功法,有些人没钱,也许他手里握着绝世秘籍,为了救人,不得已拿出来,全便宜了朝曦。   练功有条件,天赋不够的不行,骨骼不够软的不行,连年龄太大的也不行,师叔们白白握着绝世功法,奈何达不到条件,只能练个皮毛,又或者在众多秘籍里大浪淘沙,选出合适自己的。   他们只专心练一两套,朝曦一个人练那么多,按理来说该是贪多嚼不烂,杂而不精才对,偏偏朝曦在练武上展现出绝无仅有的天赋,就跟沈斐过目不忘似的,朝曦也是瞧一遍就懂。   她别的不行,就功夫上一点就通,还能举一反三,打遍全谷无敌手。   外面遇到的人太少,还摸不透情况,总之她觉得自己能打得过武夫子。   “光耍嘴皮子可不行。”院长努努嘴,“去练两招我看看。”   朝曦看了看遍地是草和泥巴的地方,“这里?”   有些嫌弃,“太脏了,我刚换的衣裳,而且没有对手,我一个人不会比划。”   院长挑眉,“不都一个人练功吗?你真的会功夫?”   “这还有假?”朝曦解释,“我在山上都是师叔们陪我练功,再不济师妹师弟们一起上。”   刚开始会挨打,后来速度越来越快,步伐也到了别人跟不上的地步,至此风水轮流转,变成了她打别人。   “你找几个人试试我的身手便是。”朝曦朝他看去,“院长亲自指教也行。”   院长身上有功夫,朝曦看得出来,通常没功夫的人走路拖沓,脚步声又沉,迈不动腿似的,有功夫的人恰恰相反,恨不得每一步从脚跟到脚心再到脚尖都离地,腿弯的弧度大一些。   院长瞪她,“欺负我这把老骨头?”   朝曦连忙摆手,还没来得及说话,院长拉了鱼线上来,鱼竿一甩,背在背上,“跟我来。”   朝曦老实跟在身后,刚开始一言不发,后来憋不住问道,“书苑没有不招女子的规定吧?”   “书苑是招人才的地方,不是招性别。”这么多年没有女夫子不是不要,是没人合格。   “这么善解人意?”不可思议,凤凰村也有个书苑,很小,苑里只要男学生,不要女学生,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也不看看这里是哪?”院长嗤笑,“天子脚下,宁王摄政,他说一,哪个敢说二?”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信,“让女子与男子一样进学,是摄政王下的命令?”   “十年前宁王还是个小娃娃,怎么可能。”小老头扛着鱼竿,撸了撸扎了小辫的胡子,继续道,“不过也有他帮忙。”   ???   “他怎么帮?”朝曦好奇问。   “他与先皇打了个赌。”不等朝曦再问,先解释道,“先皇是他兄长,大他十岁,有时候自己拿不定主意,便喜欢跑去问宁王,希望能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   “有一天,先皇遇到一个难题,宗太后希望天下女子能与男子一样,接受同等待遇,因为她自己尚在娘家时没少受委屈,偏偏这种大改动朝廷众臣接受不了。”   “一边是自己的母后,一边是大臣们,先皇夹在两者之间,颇是为难,他便将这个难题说与宁王听,希望宁王能说服宗太后,放弃这个念头,谁料宁王竟站了宗太后的队。”   “俩人一言不合争论起来,婆说婆有理,娘说娘有理,谁都说不过谁怎么办,俩人便玩了个小游戏。”   “游戏也简单,对坐两旁,挑逗对方,让对方比自己先起身便算赢,比赛刚开始俩人便互相找着借口,让对方先起身,试了好些办法都没用,宁王叹口气,‘我输了。’”   “先皇大喜,连忙站起来,哈哈大笑道,‘承认了皇弟。’他伸出手,想去拉宁王,宁王并不起来,先皇意识到什么,脸色苍白。”   “他意识到什么?”朝曦听到关键地方,突然停了,有些着急问,“为什么会脸色苍白?”   院长叹口气,“孺子不可教也,自然是他输了。”   朝曦恍然大悟,“他站起来了。”   所以说沈斐是女孩子的大功臣?因为他,女孩子们可以不用整天龟缩在家里,能与男子一样,肆无忌惮上课听讲?   “那个裹小脚也是他下令禁止的吗?”禁止裹小脚是近几年才从京城开始的,远地方的管不到,依旧还裹着小脚,三寸金莲,巴掌似的,便显得朝曦这样的正常码数偏大。   她习武,不可能裹小脚,加上个子高,以至于在山村里,大家会觉得她丑。   但是离开山村,经常会有人夸她,多水灵的姑娘,然后问她有没有许人家?   还有旁边的学生经常装受伤,过来请她看,朝曦一眼看破。   原来只以为京城人士喜好特殊,现在才明白过来,原来都是沈斐的功劳。   没有裹小脚,个头自然往高的方向长,京城的姑娘普遍个高,朝曦能买着衣裳,但是她没了银子,这是个十分尴尬的问题。   “除了他,还能有谁。”院长抱胸,“加强巡逻,让女子可以夜半上街游玩,更改大顺法律,强·奸犯杀头,都是他做的。”   朝曦心中似有感触,原来对沈斐的好感直线下降,现在竟然稍稍上升了些。   “不知道多少姑娘想嫁给他,全京城最少一半的人宁愿没名没分也要爬上他的床,可惜啊……”院长摇摇头,似乎颇是惋惜。   “可惜什么?”   “可惜他被人甩过,对女子不感兴趣。”   ???   沈斐居然被人甩过?   “不可能吧,你刚刚还说全京城的姑娘都想嫁给他,半个京城的女子宁愿没名没分也要睡他,怎么才过了一会儿而已,又说他被人甩过?”   朝曦还有一个问题,“是谁甩了他?”   院长双手抄进袖子里,“那我就不知道了,十天前问了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什么问题?”   “怎么爱一个人?” 第56章 是不是我   “你瞧瞧他那个面相, 一看就是薄情寡欲的类型,居然问出这种问题, 着实吓了老夫一跳。”院长的鱼竿虚虚搭在肩上, 好几次滑下来, 都是朝曦给他扶正的。   她非常上道,跟着数落沈斐, “何止啊,一身的龟毛, 这不吃, 那不吃,挑剔的很。”   “还嫌弃老夫,不肯跟老夫用一个茶杯, 就他这样的,老夫当初是多眼瞎。”说起他,院长满肚子抱怨。   “眼瞎的是我才对,总感觉我一直被他利用,还帮他数钱。”现在想想还有些生气, 怀疑沈斐当时出现在凤凰山,不是因为凤凰山药山的名字, 是因为她。   他肯定已经去过鬼谷,师傅和师叔们不愿意出谷, 亦或是皇上的毒太厉害, 束手无策, 需要用到谷中的至宝, 那个百年的药蛊。   被朝曦带走了,无奈只能跑来找她,要不然堂堂一个摄政王,那疙瘩不好钻,偏偏跑去凤凰山那疙瘩,就是为了找她,好借她药蛊一用。   所以这人可能早就知道她的身份,说九鸣针法的时候就知道,难怪那时候那么奇怪,突然愿意跟她睡,还拿交易做挡箭牌,叫朝曦这个十八岁老姑娘心里着实荡漾了一下,单纯的完全没往阴谋上想,谁知自己早便中了圈套?   生气。   院长的脚步顿住,转回头上上下下打量朝曦,“你是宁王的谁?”   朝曦后知后觉也反应过来,这人跟沈斐的语气也很熟悉,仿佛认识许多年似的。   “我也不知道我是他的谁,反正不是爱人就是了。”朝曦反问他,“你呢?”   “我?”院长手伸出来指了指自己,“我是他师傅,他原来在这里读书,都是我教的。”   嗯?   沈斐还有师傅?还以为他那样的人不可能有师傅呢。   “皇亲国戚不是要在宫里读书吗?”为什么沈斐可以出宫?   “那要看情况,年满十六,成年了便会被皇帝赶出去,宁王封王的早,十一二岁便出来了。”院长有些得意,“全京城就我这个书苑最好,他不来我的书苑,便只能去找些乱七八糟的人当师傅。”   朝曦懵懵的点头,“这样啊。”   院长还是打量她,“你该不会就是那个甩了他的女子吧?”   嗯?   “不是我,我没甩过他。”等等,那天她说不要沈斐了,还当着沈斐的面,那不会就是‘甩’吧?   “也有可能是我。”朝曦挠了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   “哈哈哈哈哈。”院长大笑,“果然是你,厉害厉害。”   他还记得那天宁王来时有多狼狈,全身湿透,走过哪,哪地方便留下一片水泽印,小厮拖了许久。   “朝曦啊。”院长拍了拍朝曦的肩膀,又指了指书苑门口的匾额给她看,“你知道这里是哪吗?”   “书苑啊。”不知不觉俩人已经到了书苑门口。   “还有呢?”院长继续问。   “没了啊。”还能有什么?   “好好看看那个匾额,是什么字?”院长强调道。   朝曦凑过去瞧了瞧,总共四个字,写的龙飞凤舞,从头连到尾,“你这书苑名字写成这样是嫌自己学生多吧?”   院长叹息,“笨死了,你要是我的学生,我得急死。”   他直言道,“这四个字,从头开始念,叫‘碧水书苑’,你好好琢磨琢磨,什么时候琢磨透了,说不定能明白些什么。”   离进门还有段时间,朝曦时不时抬头瞧一眼,愣是没瞧出有什么特别的,不就是四个奇丑无比的大字吗?   写成这样,刚开始朝曦都没认出来,院长一说,才觉得像那么回事。   “先找几个人试试我的身手吧。”还是赚钱重要,朝曦很快抛下匾额的事,与院长一前一后进苑。   院长唉声叹气,不知道愁什么?   朝曦来找他时,正好是休息时间,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费了些功夫,武夫子已经在给大家上课,他同时上两个班,一左一右训练。   院长路过时直接指了几个学生,“你们这排过来。”   朝曦蹙眉。   一直时刻注意她的院长拿眼瞅她,“怎么?嫌人太多了?”   朝曦摇头,“我只是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院长追问。   朝曦诚实道,“多打败几个人,会不会加月例?”   谷里师祖和师傅的酬金不一样,师祖非稀世珍宝看不上,师傅会稍稍放宽条件,偶尔金银也可。   道理很简单,师傅不如师祖,所以不敢跟师祖要一样的价。   如果她超过了武夫子,是不是可以多要一些月例?   院长瞧了瞧站了几排的学生们,细细一数也才五六排而已,“你多打败一排,我加你一两银子。”   小几两还是出得起的,京城物价高,十两的月例其实算很低,朝曦不知道而已。   她是从学生口中得知,学生很多都还没踏入朝廷和乡野,自己没银子,全靠家里给,书苑包吃包住,不怎么用到钱,大户人家才有十两的月例。   书苑不看背景,不看钱财,看得是人,只要你有才,寒门子弟也无妨,大多还是寒门子弟,月例最多二三两,便显得十两稍高。   朝曦大喜,“那能不能多找一点人过来,感觉这么点人根本试不出什么。”   言下之意是他们太弱,试不出她的身手。   虽然她并没有这个意思,不过话里就是这么表达,着实伤人的心,气得所有人咬牙切齿,受不了似的,站出来不屑道,“休要侮辱人,我一个就能打你三个。”   朝曦还是摇头,她四处看了看,从角落里发现一根撑黄瓜藤的干竹,□□那根藤也险些断掉。   院长一阵心疼,那些都是他特意种的,京城的市价贵,吃不起,而且总有人洒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如自己种的干净,吃着放心。   “用完记得给我放回去。”考虑到朝曦是唯一一个敢甩宁王的人,还是给她些面子,没有发作。   既然会武功,自然看出朝曦的功夫路子不一般,搞不好吃亏的是自己。   “好嘞。”朝曦应了一声,用没沾土的那面对着排列的整整齐齐的人,“你们一起上。”   翁!   宛如一锅开水倒进热油里,人群哄闹一片,说什么的都有,有说看在她是姑娘的份上,不跟她一般见识,也有说大言不惭,待会教训她。   朝曦尽数听在耳朵里,只当没听见,“快点,别耽误时间。”   那根木竹被她握着,另一面压在腋下,这是会武的人才会做得动作,不会的人根本不是这么握棍。   想想也是,既然敢大言不惭,没有几分本事是不可能的。   众人稍稍谨慎了些,没方才那般鄙夷,犹豫片刻,本着不欺负人的原则,先走出俩人,试探朝曦的功夫路子。   那俩人一左一右扑来,朝曦手里的木棍往他们脚边一扫,那俩人本能避开,却不料朝曦的目的根本不在脚下,还没反应过来,胸口便是一疼,人直接倒了下去。   仔细一想,这也是调虎离山之计,先将人的注意力集中在脚下,然后攻他们上方,一试一个准。   “别试了,都来吧。”   众人踌躇不前,面上闪过动摇。   “你们不过来,我要过去了。”   朝曦收了棍子,一步步朝他们走去,“去拿武器,免得我欺负你们。”   ???   这话难道不该他们说吗?   这么多人打她一个,才算欺负吧?   “快点,怎么比我还婆妈?”朝曦抱胸等着。   众人观望半天,拿不定主意,最后齐齐看向武夫子,武夫子点头他们才去拿了武器过来。   正好就是武夫子的课,操练场边摆满了武器,不让用真枪真剑,全是木头的,怕伤到人,毕竟是同窗之间的较量,不需要太认真。   木剑木枪,恰好与朝曦的木竹对应,不算欺负人。   两边交战,朝曦这边只有一个人,却似千军万马,手里的木棍挥舞的虎虎生风,另一面人虽然多,却跟个小卒似的,轻而易举被她打败,倒了一片。   朝曦用的是巧劲,她的食指和中指一样长,可以省不少力气,一记穴位点下去,等于丧失攻击力,好半天起不来。   知道以后都是自己的学生,没有下毒手,多废了些功夫将他们一一制服。   如果是敌人,直接将银针推入体内,更省时省力。   他们人多,打一时的还好,长久朝曦体力跟不上,尽量速战速决,一击倒下,有人不服,还想爬起来继续打,又被朝曦一记打趴。   两个教堂的人总共不过五六十人,打完朝曦累得不轻,汗水哗啦啦像不要钱似的直往下流,她杆子一竖,扶着走过来,脸上满满都是笑,“院长,我全打赢了,是不是可以多加六两月例?”   赚份钱当真不容易,这么多人顾不过来,朝曦一直靠着柱子,这样就有一面不用顾,只顾三面也把她累的够呛,还挂了彩。   院长撸撸胡子,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招招手让她跟上,“跟我来。”   朝曦心里咯噔一声,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难道她下手太狠,院长又不想要她了?   虽然已经尽量控制,不过挨打后手上不自觉加了些力道,想尽快解决他们。   俩人来到一个小书屋里,院长将窗户和门尽数关上,莫了才神神秘秘问她,“你这功夫路子有些奇怪,我得问清楚咯,免得给书苑招来灾难。”   朝曦点头,“你问。”   “那个渣遍天下的女采花贼跟你什么关系?”   “……”   这个还真不好回答,“能换一个吗?”   院长自个儿琢磨了一会儿,又问,“那个恶贯满盈的千草子魔头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千草子是师祖的名讳。   这个朝曦更不敢说,“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废话,你的功夫路子与她们一模一样,我不这么问,我怎么问?”院长瞪她。   小丫头片子身份还不简单。   朝曦有些失望,“是不是我与她们有关系就不要我了?”   “当然不是了,你当我们书苑是吃干饭的?也不打听打听,摄政王都是我徒弟,我骄傲了吗?”言下之意摄政王与书苑千丝万缕,一定会罩着书苑,他如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他罩着,书苑自然万无一失。   朝曦眨眨眼,“也就是说我可以当武夫子了?”   有些紧张,“我还没当过武夫子,要怎么做?”   “揍人就是了,没什么难度。”院长说得随意。   “……哦。”朝曦随意听听,没当回事。   院长左右闲来无事,领她去拿衣裳,边走边交代注意事项,正事说完,突然问了个私事,“你还没懂吗?”   嗯?   “懂什么?”朝曦一脸懵懂。   院长幽幽叹息,“当我没问。”   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今天不用上课,明天再给你安排活,回去后好好琢磨我今天说得话,明天还不懂,那我也没辙了。”   朝曦瞳孔放大,接过衣裳,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一直强调‘碧水书苑’?有什么特别的?   出门后又看了看,依旧想不通,这事扰得她一下午心神不宁,傍晚李安生教她认字,几乎没听进去几个,李安生似乎也看了出来,挥挥手让她回去,明天有精神了再来。   他一边教,朝曦一边出神,委实伤人,朝曦自己也知道,心里过意不去,回去的路上一直琢磨着怎么补偿他?   是带吃的,还是教他学武?   总是让他教东西,不教回来,莫名有一种占他便宜的感觉,朝曦只会医术和武功,医术于他而言没什么用,需要从小学习,李安生太大,现在学太晚,就只有武术,可以强身健体。   今天回来的早,没到夜里值夜的时间,朝曦先回去睡了一觉,半夜突然惊醒,想到一个关键。   碧水书苑,不就是沈斐手底下那个碧水书苑吗?   那个他培养人才,不断送入朝廷当官的那个书苑。   也就是说,院长是他师傅,书苑是他罩的,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朝曦一找就找到了这里,正好有个荒废的宅院给她住,旁边就是书苑,可以让她探听到朝廷上的事。   太顺了,顺的像是被人刻意安排的一样,现在想想,可不就是安排。   她的马当时没管,随便它跑,它一匹马,怎么知道哪里有吃的?自然是别人引上门的。   那屋子沈斐肯定瞧过,他看完了朝曦所有的医书,笔记也看过,知道朝曦能搞定,才放心让她住。   荒废的宅落,曾经有过一段故事,只会让她觉得是巧合,如果是个正常的屋子,她反而不会住。   院长更好解释,他肯定答应了沈斐不会说出去,所以只能明示暗示,帮助沈斐,毕竟是沈斐的师傅,不想看见他被甩。   那他问院长的问题,爱的人不会是……她吧? 第57章 沈斐回来   想想作为第一个睡过他, 又甩了他的人,莫名觉得神清气爽,朝曦收拾收拾,换了身衣裳去药铺值夜,今天可能是最后一天,想多赚点银子。   药铺掌柜早就等着, 瞧了瞧天色发现还早,惊奇的看着她,“就算早到,也不会加钱。”   朝曦摆手, “不用加钱, 我是自愿来的。”   药铺掌柜点头, “那辛苦你了。”   他招手让朝曦过来, 清点财物和药,只有清点明确了, 少什么东西才不会算到朝曦头上, 每晚都要清点一次,朝曦拿着账本, 熟门熟路给药称斤, 钱对明确后让掌柜的回去, 她自己守在铺里。   今天生意很清淡,没什么人, 不到三更朝曦又出现了昏昏欲睡的情况, 她也没当回事, 左右铺里没人,干脆睡一会儿……   *   三更二刻,一只鹰盘旋一圈,发出尖利的叫声,那声音穿透力极强,上入云霄,下入深海。   有人听到声音,打开窗户,一只纤细修长的手伸出,让鹰落脚在上面,水月将信取出来,鹰放走,自个儿进了房间。   她们现在在凤凰山一带,离京城比较远,期间要换两个接头点,三只鹰,信才能到她们手里,若是寻常的信倒也罢了,偏偏这信拖不得,每晚主子都要收到才睡。   路途遥远,白天的信,非要等的话最少深夜才能到,主子每晚熬到这个时候,表面看来是为了与将领商量战况,处理奏折外加看书等等,其实都是为了等这封信,不收到总有那么多理由,干这干那就是不睡。   开始水月不懂,当真以为他是为了看书处理奏折外加与将领商量战况才每日熬夜,后来经镜花姐姐提点登时明白,什么都是借口,等信才是关键。   那信被水月拆开,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东西,都是留守在京城的星海写的,他与杨少顷分别管着私事和公事,杨少顷在朝为官,是公子一手提拔上来,对公子很是感激。   公子不在,朝廷怎么也要留下一个能担当大任的人,可以与太后的人分庭抗礼。   星海专门处理一些私底下的事,譬如搜集各地情报,盯着各方势力,不属于朝廷的其它大事小事都经过他的手,临走前公子给他安排了个活,一个非常不好做的活。   “公子。”水月站在屏风外,对着里面说话,“星海说他的能力应该干些更大的事,不该每天做这些鸡毛蒜皮的活。”   屏风上倒映出一个人影,沈斐坐在床边看书,“那你回信告诉他,不想待在京城就过来陪我打仗。”   打仗可比待在京城累多了,每天东奔西跑,公子去哪,她们也要去哪,跑断了一双腿,公子有时爱偷懒,明明腿已经好全,偶尔还是会坐轮椅,所以一直都要带着。   不带他就不坐,带了他便自觉坐上去,一坐肯定要人推着,她与镜花姐姐轮流着来,每天累得不轻,正好让星海也体会一把。   水月偷笑两声,很快板正脸继续念,“他还说京城一切安好,让公子不必操心。”   自从明后倒了之后,太后安分守己了一些,没那么快搞小动作,京城又有星海和杨少顷守着,确实不用担心。   “上次死了不少人,星海新添了一批。”   “嗯。”沈斐淡然回应,“继续念。”   水月点头,“前两天下雨,您的花死了几盆。”   不是名贵,或是公子特别喜欢的花,星海不会刻意这么一提,只下了一场雨就死,除了公子院里最娇贵,最好看的那么几朵,不会再有别的。   沈斐翻页的手顿了顿,“然后呢?”   “他已经让人保存了种子,公子别担心,明年这个季节还能种出来。”   “嗯。”沈斐等着下文。   下文跟昨天一模一样,没什么区别,水月简短了说,“朝曦姑娘还跟以前似的,好吃好喝睡得也好,公子放心吧。”   沈斐蹙眉,“就这样?”   嗯?   水月不解,“信上就是这么说的。”   “是吗?”沈斐低垂下眼,不知在想什么。   一旁的镜花擦完桌子过来,一把抢过纸条,匆匆看了一眼道,“公子,水月没有细看,信上其实还有一些内容。”   沈斐抬头看她,“还有什么?”   “朝曦姑娘时不时拿出公子送她的玉看,星海还说,有一次听到朝曦姑娘在府外喊您的名字,还有啊,她晚上睡觉说梦话,一直问,沈斐呢?沈斐去哪了?”   沈斐嘴角微微勾起,“不用骗我了,水月说的才是实话吧,没有我,她吃好喝好,睡得也好。”   镜花叹气,公子明明知道,还不是喜欢这种欺骗的话,往日都是她念,会多加几句信上没有的,后来每当这个时候,公子便打发她做其它的,让水月念,水月诚实,当真什么都念了出来,一句虚假也没有。   那信上确实就像她说得似的,吃好喝好睡好,还不算太笨,将朝曦姑娘每天翻墙进李府的事隐瞒了下来。   镜花将信折起来,搁在一边的蜡烛上烧,这种信还是不要留下来的好,刚烧了一个角,沈斐突然说话,“拿过来,我自己看吧。”   说来奇怪,公子从来不自己看信,每次都让她们念,或许知道她们报喜不报忧,所以听着放心,自己看怕看到什么不想看的东西?   镜花也不懂他,只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要求自己看。   她犹豫了一下,把火吹灭,递给沈斐前还想劝一劝他,“其实什么内容都没有。”   她越是这样,沈斐越是坚持,“拿过来。”   镜花无法,只得将信给他,这人打开信,一目十行看下去,前面都是一略而过,唯有后面关于朝曦的事,看得格外仔细,面色也越发沉重,半响突然站起来,“去收拾收拾,即刻回京。”   镜花瞪大眼,“这里不管了吗?”   她以为公子最多难过一下,没成想公子反应这么大。   看来公子比她想的还要喜欢朝曦姑娘。   “元军已经退回边界,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暂时很安全,有我没我都一样。”沈斐拿起挂在一旁的披风,自个儿披在身上,白皙修长的手在胸前打结。   逼退元军从来都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吞并元军,所以迟迟不走,等待机会,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镜花点头,这里确实稳了,公子走的险招,没先来凤凰山,反倒去了另一面,直接攻打元军的老巢。   元国不如大顺,地盘只有大顺的五分之一,仗着天险,加上高原反应,水土不服等等原因,大顺的兵马过去能病倒一半,所以一直拿他们没办法,要攻过不去,病秧子去多少死多少。   元军又天生强悍,个个是套马的好手,能以一敌三,他们过不去草原,元军却可以肆无忌惮生活在大顺上,更显得大顺处在劣势。   打一次战,最少穷三年,元军又爱惹事,天生有好战的遗传,知道大顺拿他们没办法,三天两头过来闹,一旦筹够了钱,立马大军压线。   就这么接连不断的打下去,每次都是在大顺的地盘上,无论如何吃亏的都是大顺,便有人提议让给他们一两个郡,等他们安定下来,再将人截胡,前后包饺子干掉。   否则在草原上,还真对付不了他们。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法子很快得到不少人赞同,尤其是太后一党,那段时间活跃的很。   公子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到时候再看,实则早已秘密安排了人观察草原,发现只要训练得当,他们也可以在草原上生活,长久的不行,只能短暂的,短暂的就够了。   元国地盘小,只一天时间便能赶到它的中心位置,直逼它的帝都。   好死不死元军打算攻打大顺,带走了大批兵马,王城空虚,一下子便被他们逮了个正着,国库打劫一空,能带走的尽数带走,带不走的烧了。   让敌人好,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每个人都是满载而归。   元军收到消息回去时已经晚了,想攻来报仇,又怕他们再玩一出暗渡陈仓,打别的部落主意,无法,有苦也只能吞下不说,等待机会默默反杀。   伤筋动骨一百天,元军折损了这么多人和钱财,粮草少了大半,一时半会很难再折腾出什么浪花来。   他们还守在这里,有想找机会吞并元军的意思,也单纯是公子不愿意面对现实,朝曦姑娘临走前说的清清楚楚,她要去睡别人,所以公子怕回京城,也怕收到信,可又期待,很矛盾的想法。   人不是鸟,展翅便是百米,人需要在地上脚踏实地的走,亦或是乘坐马车。   公子没坐马车,直接快马加鞭往回赶,期间连休息也没来得及,他一向最爱干净,这时候也顾不得,最多落脚客栈的时候换身衣裳擦擦汗。   凤凰山离京城实在是远,即便这样也花了两天时间才到。   朝曦本来准备昨天走的,让掌柜给她清算银子的时候掌柜说铺里没人,他一个人顾不过来,想让朝曦再帮忙看几天,一旦找到人,立马放她,顺便多给了她一两银子,算是感谢她这段时间的帮忙。   朝曦为了那一两银子屈服,想想觉得自己太没有出息,可她一个女孩子,又不能入朝为官,也不能下海捞金,要出息有什么用?够吃够喝才是实在。   许是药蛊不在,朝曦最近熬不得夜,一熬就困,睡得很香,时常到第二天掌柜喊她才醒,掌柜的人不错,对她嘘寒问暖,问她怎么了?需不需要休息之类的话。   朝曦心里暖暖的,更愿意留下帮他看铺,只是半夜总是睡,不知道有没有耽误做生意,朝曦有些愧疚。   她很努力撑住,可还是睡了过去,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叫她,“朝曦,你感觉怎么样?”   朝曦‘嗯’了一声又继续睡,那音拉的老长,听着颇像撒娇,惹得人一阵荡漾。   扶在她肩上的手越发过分,想从她的衣襟处探进去,还没来得及做,远处突然射来一道黑影,掌柜反应不及,惨叫一声,人已经被一把长剑钉在墙上。   夜很深,按理来说这时候不该有别人,可门口却站了许多人,为首是位贵气的公子,面色阴沉的看着他。   他‘哎呀哎呀’的叫唤,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这是杀人啊,我要去告你们!”   没人理他,沈斐径自朝趴在桌上的人走去,这么大的动静,她居然还在睡,很不对劲。   镜花也看了出来,与水月一起,将掌柜的拉去一边盘问,又遣散了其他人,留公子一个人在铺里。   金丝浪边云靴在案台前停下,自然垂下的手抬起,想摸摸这人,半响轻叹口气,解下披风盖在她身上。   有些时日不见,她居然比原来胖了一些。 第58章 太巧了吧   许是因为京城与凤凰山不一样, 在凤凰山她时不时上山下山,来回跑几天,也可以肆无忌惮练功,没人说她。   来了京城之后处处都是人,无论起来的再早,一歪头发现隔壁起的比你还早,当着别人的面练功尴尬,跑步会遇到很多熟人, 挨个朝你打招呼, 拉住你说话, 不应说你没礼貌, 应了你还跑不跑?   在这种环境下只能老实待在屋里, 顺着不大的院子来回走动几圈,活动量赶不上以前,加上吃好喝好睡好, 会胖也在理所当然。   只是他从来不知道, 朝曦这么能睡。   “公子。”镜花在他身后说话,“打听出来了。”   沈斐瞧了一眼熟睡的人,小声道,“去外面说。”   俩人一前一后离开小铺,走到稍远的拐角,铺里绝对听不到才停下脚步, 镜花继续汇报, “小铺掌柜看中朝曦姑娘, 每晚在蜡烛里燃香,因为铺里草药太多,朝曦姑娘没闻出来,掌柜也谨慎,一次一点点,慢慢增加药效。”   这种香加工在蜡烛里,随着渐渐燃烧的火绳发挥药效,与寻常的手段不一样,譬如朝曦姑娘只知有迷·魂香,不知竟还有迷魂的蜡烛,每次搜查的时候都错过,找不出来,便以为是自己疑神疑鬼,没当回事。   他们的人因为朝曦姑娘听觉异常,不敢离近,太远看不清细节,只知道朝曦姑娘时不时到处看看,翻翻找找,找什么不知道。   镜花瞧了瞧公子的脸色,没有异样才接着道,“他还说朝曦姑娘体质特殊,量多了怕她发现,量少了对她没用,处在半梦半醒之中,一喊就醒,来了大半个月,一直没找到机会,也就今天发现喊她不醒,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咱们制止……”   这种香属于助眠的那种,没有副作用,把脉也把不出来,朝曦姑娘事后检查不到身体异样,就像单纯睡了一觉似的。   所以她直到今天,还没有发现,如果不是公子突发奇想,不辞辛苦大老远回来看看,搞不好她现在已经……   沈斐低垂下眼,声音依旧跟往常似的,平淡如水,宛如吃一顿饭,赏一朵花,“处理了吧。”   今天能对朝曦下手,明天就能对别人下手,这种人活着就是多余。   镜花明白,歪头对藏在暗处的人比划了一下,那人当机立断挥刀。   噗嗤!   墙上喷出一串血花,很快有人打理,擦墙拖地,处理尸体,一气呵成,不多时,一个新的掌柜从后面走出来。   “五更了。”沈斐目光落在幽幽的夜色中,“该换岗了。”   ‘掌柜’明白,鞠身拜了一礼,再抬头时,公子与众人已经先行一步,只留下一个背影。   ‘掌柜’摸了摸脸,去喊朝曦,“朝曦,该起了。”   细细一听,声音与掌柜的一模一样,叫人听不出分别,朝曦的药效还没过,头昏沉沉的,被他晃了几下才眨眨眼醒来,一边揉眼睛,一边问,“掌柜,你怎么来这么早?”   她睡得太死,感觉就像只睡了一小会儿一样,中间一点意识都没有,只方才似乎听到谁‘啊’了一声,她努力想睁开眼瞧瞧,奈何睁不开,便又睡了过去。   朝曦直起身子,肩上的披风滑落,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这声音本不该出现,突然听到,朝曦懵了一下,本能低头看去,发现是一件披风,不知是谁好心给她披的。   她矮下身子捡起来,拿在手里问掌柜,“这是……”   这料子有点奇怪,湿滑湿滑,就像刚从外面回来,被早上的雾气蒸了一圈似的。   披风很厚,里面加了上好的棉花,记得南方有一种棉花,宛如云朵,又软又暖,卖得极贵,只供给大户人家,李安生也有一件,曾经给她披过,她一摸那个料子就觉得不一样,好软好舒服,便问李安生,这是什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好摸?   李安生给她详细解释了一遍,虽然尽量照顾她的自尊心,往低了说,可朝曦自己想买,一问才知道是天价,这种东西小铺掌柜根本买不起。   “方才一位贵气公子给你披的,好像听到旁人喊他李什么的,我也没听清,他说认识你,我就没管。”‘掌柜’拿起账本去对账。   他只远远看过这里,没走近,公子叮嘱过,朝曦姑娘的听觉格外敏锐,不能出现在她五十米之内。   五十米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模糊瞧见一个人形,知道她们在干什么,细节对不上,那账本他也看不懂,简单扫了一眼,装模作样秤了秤药材的斤两,在平时他们对账的后方打了个勾,数完钱财后点头,“都对的,你走吧。”   朝曦还有些困意,打个哈欠没在意,“那我先走了。”   李什么的肯定是李安生,正好只有他喜欢用这么奢华的东西,其实还有一个人,不过他可能还在打仗回不来,目前只有李安生。   朝曦将披风带上,“我顺路把这个还给他。”   ‘掌柜’叫住她,“你放这里吧,他说他上午要用,自己会来拿,这时候估计还没醒,别去打扰人家了。”   朝曦眨眨眼,“还是掌柜想的周到,那我放这里了。”   她不可能为了还一件披风等到中午,现在去送李安生还没醒,她回去后又要睡觉,时间正好岔开,不如搁在这里,让李安生自己来拿,李安生离得近,就对门而已。   朝曦理了理自己睡乱的衣裳,撩开挡门的帘子,一出去,登时觉得遍体一寒,屋外阴气沉沉,雾气浓重,瞧着要下雨一样。   冬天真的来了,她前段时间囤的过冬衣裳和厚靴可以拿出来穿了,每次穿新衣裳,都觉得有少许兴奋。   朝曦数着怀里的银子,琢磨着还够添些什么?   银子和铜板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响声,除此之外似乎还有木头摩擦的动静,像是开门时,因为年久失修,不堪受重的声音。   朝曦朝身后看去,没人,又朝小楼看去,还是没人。   许是最近疑神疑鬼想得太多,总觉得有人要害她似的,看来这里不能干了,每天无论白天睡得多好,晚上都睡熟着实有些诡异。   朝曦试了很多办法检查自己的身体,没出毛病,也没怀孕,更没有累着,白天故意多睡一会儿,晚上还是睡得很香,香得不正常的那种,一点梦都没做,说明是深度睡眠,她还在帮人家劳作,时刻保持着警惕性,怎么能熟睡?   可这事就是发生了,还不止一次,朝曦十分怀疑被人动了手脚。   是谁不言而喻。   朝曦想了想,转身钻进小道,她脚步不慢,七拐八拐,很快不见踪影。   街道二楼有扇窗默默关上。   镜花叹息,公子这又是何苦呢,明明喜欢的不得了,还要假装不喜欢,不告诉朝曦姑娘他已经回来,也不让朝曦姑娘知道他为她做的事,只默默守护。   若是朋友之间默默付出,还会觉得感动,相公这样做,女孩子只以为这人不解风情,什么都没做过,非但没有半分感动,还会有几分怨念,别人相公如何如何,再看看他?货比货登时想扔。   “我们也走吧。”清冷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无奈,又似乎没有。   水月应了一声,去将他的披风拿上,几人朝着另一个方向,与朝曦背驰,早上雾很大,就像一张野兽的大嘴,一口将他们吞掉,不过片刻原地便没了人影。   *   朝曦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李府不止李安生一个人。   他家大,有上百个丫鬟小厮,五更起来的人不少,随便将披风交给其中一个,就是看门的小哥也不敢怠慢,连忙就会将披风拿给李安生,所以又拐了回来,想将披风亲自送还,谁知一问才晓得,披风正好在她走的这段时间,不到半柱香就被李安生的小厮拿走。   就像等在旁边,故意避开她一样。   哪能那么巧?巧的宛如她的马被人引着去书苑旁边似的。   再加上最近几天每晚都昏睡不醒的情况,和那种似有似被人监视的感觉,朝曦已经十分肯定,八成是沈斐搞得鬼。   这人打得什么主意她不知道,不过有一点她敢肯定,如果不是十分在意的东西,谁肯花功夫一直盯着守着?   还记得刚去凤凰山的山谷时,碰到世间罕见的脆骨蛇,朝曦小心饲养,日日放在眼皮子底下,观察它是怎么接骨?又是怎么生活的?   给它喂的东西它吃不吃?这个温度对它来说有没有太高?   观察入微,精心养着,因为在乎脆骨蛇。   后来小花蛇因为生命力顽强,又总爱偷袭她,打扰她睡觉,所以朝曦随便关在一个笼子里,想起来喂一下,想不起来让它饿两天,几乎随缘养。   完全是两种态度,如果沈斐是后一种,他应该想起来,让人过来监视她一把,想不起来便不监视,但是朝曦几乎每天都有被监视的感觉。   哼哼,当初我追你时你爱搭不理,现在报应来了吧?   他不主动还好,一主动,朝曦当即收拾东西,又换了一个地方。   昨天已经搬离了书苑旁边,随便找了一户人家住,夫子没当成,因为没去,她就是不想用沈斐给她的方便,她要靠自己的双手。   铺里也不去了,因为有沈斐插足,反正有沈斐的地方她通通不去。   让这厮也尝尝难受的滋味。   朝曦跟昨天一样,打算找户人家落脚,她也不找好的,专门找那种孤家寡人的院子,倒也好找。   京城繁华,家家户户刷了新墙,铺了新瓦,若是哪家还是原来那种破旧的小院子,必然是孤家寡人无疑。   多数都是婆婆,不知经历了什么,只留下孤身一人,据说是因为女子的寿命比男子长,到了这个年龄,浑身都是病,朝曦的医术正好可以用上。   她没多少银子,只有医术,免费治病,做饭,外加照顾老人,几乎没人拒绝,这次遇到意外,她被人用防备的眼神盯着,门都不给她开。   朝曦无奈放弃,正准备换一家,隔壁的门打开,“你会医术?”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颌首,“我是大夫。”   “我这里有空位你要住吗?”那女子也很谨慎,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几眼,闻到她身上的药香味才逐渐放下心来。   朝曦求之不得,“自然要。”   说着就要进去,那女子拦住她,“我有个条件,你必须治好我相公。”   朝曦顿了顿,没答应也没拒绝,“先让我进去看看情况。”   那女子有些犹豫,许久才让开身子,放朝曦进来,“你要做好准备。”   其实不太信任她,也怀疑她的医术,众所周知,很多手艺活有传男不传女的规矩,朝曦一个女孩子,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学不到太多东西。   怕别人对她防备,不敢让她住,朝曦特意没挽头发,所以那女子一眼道破她是女儿身。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朝曦担心马再跟上回似的,被人偷走,连马一起牵了进来。   这户人家院子不小,马正好拉去柴房门口,绳索栓在窗户上。   “你先跟我说说你相公的情况,都有什么反应?”看病人前要先洗手,朝曦边洗边问。   “就是突然变得疑神疑鬼,总说房间里有……我被他吓得都不敢回屋了。”那女子说着说着哭了起来,“一个人把屋子锁上,门窗全部紧闭,不让光透进去,说是那东西让他这么做的,他要是不从,就杀了他。”   朝曦甩了甩手上的水,“就这两天开始的吗?”   那女子点头,“就这两天。”   “有没有受过什么刺激?”朝曦继续问。   “有啊,前两天喝醉酒后醒来发现自己趴在坟头,回来就病了,找道士来看,没两天道士也死了,太巧了,相公便怀疑是……那玩意做的。”   朝曦从马车上拿出自己的方巾,擦了擦手道,“是邪门了一点,不过嫂嫂别担心,没什么大碍。”   吓破胆了而已,稳回来就好。   “我写两副平安符,你烧了浸水喂他喝下,不出二日便可痊愈。”   她说着还真从药箱里拿出两副黄纸,又沾了些朱砂,直接用手画符,不一会儿,两张平安符画好。   想了想,又掏出一个荷包,“这里面有保平安的东西,切记让他时刻带着身上,如此鬼神难近其身。”   那女子望着荷包,表情惊奇,“你还会道术?”   “道医不分家嘛。”其实她哪会什么道术,那黄纸是用药材的根部做的,烧成了灰便是一味镇定安神的药,再加上荷包双重保障,她相公心里安定了,便不会再疑神疑鬼,那些个‘神啊鬼啊’自然消散。   世上有没有鬼朝曦不知道,她只知道人心里有,越是怕,越会觉得在。   许是喝醉酒后迷了路,正好找了个地方休息,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是坟头,被吓破胆,越想越怕,于是接连做噩梦,觉得有人要害他,其实都是心理作用,她使的是祝由术,专门治心。   镇定安神的药只是辅助效果,真正能治好他的是黄符,是厉害的高人,只要告诉他她能解决,并且一副笃定的样子,表现的越厉害,他便越相信,以为鬼怪真的被她解决,心魔也会跟着消失,病自然治好。   那女子拿了黄符,半信半疑,犹豫片刻,小心翼翼烧成灰,兑水后跑去敲里屋的门,“相公,你有救了,我找到一个很厉害的大夫,她知道怎么解决那些东西……”   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干脆消失,那女子进了房间,屋子修葺的不错,隔音很好,朝曦在院子里居然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也许在小声交流着什么?   她也不急,将马车上早便割好的草拿下来一些,喂马吃东西,它吃东西慢,小半个时辰才吃完,那女子还没出来,又等了等,人终于从那扇门后跨了出来,“我相公睡着了。”   她脸上挂满了惊喜,“大夫是神医啊。”   朝曦给她的香包里头还有安眠的作用,药量大,他会一觉睡到天亮,根本没有半点意识,也不会做梦,如此他便会相信符纸有用,鬼神真的退去。   朝曦淡然一笑,“有用就好。”   那女子感激她,立马带她去了另一个房间,里面似乎有人住过,床被铺好,东西齐全。   “相公这两天闹得,我都不敢回去,只得在这屋里暂时歇息歇息,床我睡过,神医不要嫌弃。”她家里也不是很富,没那么多被子换着睡,只得将被子翻过一面道,“神医睡这面便是。”   “好。”   朝曦其实不嫌弃,不过她已经翻了过去,总不能再换回来吧?   正赶上累,从早上到现在还没来得及休息,不等那女子离开朝曦便已经爬上了床,那女子识趣,没打扰她,将门一关让她好好休息。   朝曦太累,闷头便睡,一觉睡到黄昏,昨天跟李安生约定好今天教他武功,俩眼一睁发现屋里一片漆黑,担心李安生等她,立马爬起来,简单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去找李安生。   来了好几天,门口的人认识她,拦都没拦便让她进去,朝曦熟门熟路上了顶楼,打开门一看,李安生不在。   “你们公子去哪了?”朝曦又退出来问守在楼梯口的丫鬟。   丫鬟福了福身,道:“府上来了贵客,公子在招待贵客。”   贵客?   谈生意吗?   还是几个狐朋狗友聚一聚? 第59章 是因为她   李安生是生意人, 朋友应该很多, 时不时聚一聚, 喝个小酒之类的实属正常, 该是大忙人来着,难为他每天还能抽出一两个时辰教她认字读书。   认字繁杂又麻烦,李安生也不烦,依旧耐耐心心教她,弄的朝曦颇是不好意思。   总想帮李安生做些事情,奈何李安生有钱有势,还是皇商, 不出意外几乎没人敢得罪他。   根本没机会帮他的忙,他府上最少十个大夫,随时备着,又没人生病,朝曦最大的本领也派不上用场。   其实她除了医术之外, 还有一个拿手的, 武功。   实在不行当他的侍卫, 保护他得了。   听说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每次出行最少十几个侍卫,怕被人袭击,或是绑架勒索,也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据说李安生的妹妹就曾经被一帮土匪绑架过, 后来交了银子, 他妹妹还是死了。   朝曦偶尔间听李安生提起过, 他妹妹如果还活着,如今差不多十八,跟朝曦一般大小,一样不爱读书,喜欢练武,这大概也是李安生第一次见她,便对她有好感,忍不住帮她补课的原因。   虽然是沾了别人的光,不过朝曦还是很感激他,等他回来便问问他需不需要侍卫,不收月例,管吃管喝的那种。   朝曦等了又等,李安生还是没回来,他是个十分守时的人,很少这样,除非出了什么意外。   是再等等?还是出去找他?   朝曦有些担心他出意外,喝醉酒后迷路,亦或是被哪个姑娘看中,下个药之类的。   出了她师傅这样动不动就下药迷晕美男的人,朝曦不得不往这方面想,李安生长得一点不比沈斐差,也有这方面的风险。   算了,出去找找他,没事就假装路过,有事扛回来。   朝曦站起来,打开门问楼梯口守着的丫鬟,“你们家公子一般在哪地方招待贵客?”   丫鬟摇头,“我们不能告诉你。”   公子招待的贵客不一般,不能让旁人冲撞了那位贵客。   朝曦瞧了瞧天色,“你们不觉得现在太晚了吗?他还没回来,就不怕他出什么意外?”   她都在担心,不信两个丫鬟不着急,认识李安生也有一段时间,他可从来没这么晚过。   “这个……”两个丫鬟面面相嘘,拿不定主意。   “我会武功,如果当真出了意外,我可以及时将他救出来。”朝曦保证道。   丫鬟犹豫片刻,还是实话实说,“公子在望月阁。”   公子招待的贵客委实厉害,不能得罪,如果他真的出事,府上的侍卫和家丁根本不敢帮忙,闹不好就是连累自己丢小命的事。   都是出来赚钱的,哪个愿意赔上自己?   朝曦若是愿意,让她去便是。   她指了指最高的地方,“就那里,姑娘先在外头瞧两眼,没出事千万不要进去。”   朝曦点头,“我知道了。”   其实她本来只是尝试一下能不能套出消息,不行就算了,没想到丫鬟还真的告诉了她。   那就去看看吧。   朝曦有点担心沈斐手眼通天,摸到这里,李府目前是她唯一的净土,希望不要沦陷。   她朝丫鬟指的地方走去,望月楼望月楼,肯定越高越好,方便赏月,不用再找人问,朝曦直接去往顶楼,还没到地方便听到楼顶的说话声。   顶楼是个四处漏风的凉亭,专门用来赏月,没地方藏身,所以朝曦没上去,只在底下一层听上面的动静,如果李安生出事,应该会有声音。   事实证明她瞎操了心,李安生没事,正与人谈生意,听语气谈的很好。   她闭上眼,听觉越发敏锐,听到了杯子搁在桌上的声音,手举起,摩擦到衣裳的声音,也许还不小心碰到了脖子上的项链,应该挂的很长,尾部哗啦啦的响,那种音略钝,又重,说明是金银之物,银子不值钱,是金吧,能将大串金子挂在身上,这是一个审美十分奇特的人。   不可能是沈斐,沈斐是越简单越好,如果不细摸他的料子,会以为只是普通的衣裳,因为是他,所以穿出了高贵的气质。   另一个声音很明显是李安生,他喜欢喝茶,空杯的时候食指绕着杯沿一圈一圈的打转,看着杯子被摁的七歪八倒,然后再站回来。   这种恶趣味就好像欺负一个人,欺负到她哭,然后再把她哄好,再欺负一样,反反复复,来来回回。   楼顶上似乎就只有两个人,没听到其它动静,谈的好像是丝绸生意,俩人一个卖布,一个做染房买卖。   不知是市价上升还是怎么地,原来那个做染房的提高了价钱,还想着法子偷工减料,李安生吃不消,便想着换一家。   这位东家虽然审美比较奇葩,不过他家的生意做的确实大,原来是农民出身,东西实在,质量也有保证,俩人一拍即合,生意谈成,便没忍住喝了小酒,一拖拖到现在。   总之他没事,东家又不是沈斐朝曦便放心了,听他们说话无聊,朝曦下来走动走动,李安生还没回来,她惦记着借宿给她的那家人,想回去看看那女子的相公病稳定了没有?   也就前脚刚走的功夫,后脚便有人上了望月楼,那人直入顶楼,穿过一面面屏风,绕到一个个桌椅,跪在无数纱帐面前。   “公子。”   只轻轻喊了一句,什么话都没说。   风吹过,刮起粉红的纱帐,露出身后的景象,一个人长身玉立,站在望月楼的窗前,遥遥望着什么?   李安生也在看着他,“这位公子说是来谈生意的,好像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这人是罗老板带过来的,罗老板对他恭恭敬敬,丝毫不敢怠慢,还告诉他,若是招待不周,不小心就是掉脑袋的大事。   他怎么说都是全京城数一数二的人物,不说别的,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罗老板那么有钱,还会怕一个人怕成这样?   这人的身份不言而喻,不是权臣,也是皇亲国戚。   自古商为贱,商人再有钱,也比不上芝麻大的小官,随便动些手脚,生意便做不下去,所以大多数时候商人都会找个靠山,靠山越大,生意做的越红火。   想想罗老板原来只是个小染房,不足十人,也就近两年突飞猛进,陡然挤进京城的富豪榜上,说没有靠山,鬼都不信,这人该不会就是他的靠山吧?   脚下一疼,罗老板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又暗示一样朝他挤眉弄眼,看他不上道,干脆小声直言,“老弟啊,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李安生不理,“让我猜猜你的身份吧。”   不等人说话,他又继续,“先帝只有一个儿子,皇上七岁,唯一的皇后前几天被打入冷宫,娘家连根拔起,太后倒是有几个亲戚,可惜对得上号的一个都没有,不是皇亲国戚,能让罗老哥怕成这样的,只能是朝廷重臣。”   “朝廷中这么年轻,又身居高位的只有三个人,第一,杨少顷,第二,太后的弟弟穆青大将军,还有一个人,当今摄政王。”   他把沈斐分类在朝廷重臣中,没说他是皇亲国戚,若是说他是皇亲国戚,会有一点沾了皇家的亲缘故,有些人以此为荣,有些人以此为辱。   就像他李安生,人人提起他说的是李家的公子,而不是他李安生,就好像他所有的努力,都抵不过一个李府背景一样,人人与他谈生意,看的不是他自己,不是他的才华,也不是他的能力,是李府。   相信摄政王也不希望别人这般称呼。   “草民有眼不识泰山,见过宁王。”李安生站出来,不慌不忙朝他行了一礼。   “起来吧。”   窗前的人回身,淡淡瞥了他一眼,“安兄生了一颗七窍玲珑的心,既然能猜到我的身份,那再猜猜看,我此来的目的。”   他叫李安生为‘安兄’,有亲近之意,李安生可不敢当真以兄弟自称,只低头自信道,“我府上近来一片平静,与平常并无差别,不可能引来宁王,异常的事也没有,要实在说的话,便只有一件。”   “前几天有位大胆的姑娘,突然说要来睡我,我瞧她有意思,便叫她每日傍晚过来陪我,那姑娘瞧着不像大家闺秀,口音也与京城不符,倒像是岐州那边的人。”   宁王是先帝唯一的兄弟,妥妥的京城人,不可能认识岐州的姑娘,而且朝曦姑娘的性子,养尊处优的摄政王不一定受不住。   昨天非要说什么教他练功,先做个体格训练,折腾了他一晚,现在腰骨还是酸的。   怕是只有他才能受得住朝曦姑娘,说风就是雨,前两天突然说他身体太差,要给他施针,那针那么长,还要扎九根,也没病没灾的,非要他挨上几针,挨完告诉他最好连施七天,对他有好处。   李安生一天都受不了。   “宁王与她不可能……”   等等,宁王前段时间落难凤凰山,凤凰山的位置可不就属于岐州,难道……   “你是为了朝曦姑娘而来?” 第60章 没后悔药   朝曦在李府耽搁的时间太长, 半夜三更才回来, 那家人已经睡去,给她留了门,朝曦进来后将门栓插上,站在那俩夫妻的窗前听了一会儿动静, 呼吸均匀, 带着有力的节奏, 一轻一重, 轻的自然是那女子的, 另一个肯定是她相公。   病情当真稳定了下来,睡的这么香, 不出两天,必然痊愈。   朝曦放心了, 回了那女子给她安排的偏房里,脱衣睡觉,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被马吵醒,那马昨天忘了喂, 今天饿的嗷嗷叫。   跟平安似的,只要饿, 根本不管她, 只管喊。   说起平安, 朝曦竟然有些想它, 才刚入深冬, 它最少还要睡一个半月,等找到师傅,再回去看它。   朝曦先去附近的河边砍来草,捆成两捆背回来喂它,又带它到处溜了溜,本想出去摆个小摊,没想到吴嫂给她介绍了一单买卖。   吴嫂就是好心收留她的女子,虽然条件是治好她相公,不过治好她相公对朝曦来说实在太简单,根本没费什么劲,所以还是觉得对吴嫂有亏欠。   吴嫂是个好女人,与她想法类似,总觉得自己只提供了一个房子,就让朝曦将她相公治好,还不收钱,占了朝曦的大便宜,努力想帮她。   她到底是本地的,认识的人不少,上午带着朝曦跑去给一家有风湿的老人治病,下午给长满红疹的小孩看病,晚上去找了一位女子,那位女子靠脸吃饭,想让她开一个养容美颜的方子,朝曦以前为了沈斐研究过,总觉得他那张脸若是老去可惜,于是想着法子给他保养,吃的喝的尽量以养为主,因为自己也吃了,那段时间皮肤状态竟然出奇的好。   她把这个法子推荐给那女子,又开了几味药,得了些赏钱才走。   到家后与吴嫂平分,吴嫂跟着她跑了一天,耽误一天没做活,不给她分,怪不好意思,钱不是很多,就最后那个女子给了半吊钱,其它都是二十文到五十文不等,看药方和药的价格,还有跑的路程,上门看病多收十文钱。   吴嫂开始不想收,朝曦强着给,才喜滋滋收下,说比她平时做手工赚钱,这世道对女子太不公平,大门不能出,二门也不能迈,除了下地干干活,做做手工,几乎没有她们能做的活。   朝曦算比较幸运,既有武力傍身,又有医术仪仗,看病确实费钱,毕竟那些药都是从山上采的,辛辛苦苦背下来,晒药熬制,经过很多手续,繁琐又复杂,多收一些也是理所当然,再者说,有病怎么都要看,还能拖着,小病拖大病不成?   突然有些感激师傅和师祖,强逼着她学,学不会就挨打,以前吃过的苦,都是为了现在更好的活着。   朝曦晚上照例去找李安生,想教他学武,李安生年纪太大,根骨硬朗,要先学会拉筋,否则练武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扯伤筋骨,非但练不好,还有可能躺个两三个月。   朝曦有经验,决定先用药给他泡澡,将身子骨泡软了,再开始尝试拉筋,药包她都带了过来,就看李安生能不能吃苦。   本以为昨天只是个意外,今天这人该是在的,没成想他又去招待贵客了,怎么地?贵客还在这里住下了不成?   平时从来没现在过这种情况,一连出现两次,怎么听怎么觉得古怪,朝曦又跑了一次望月楼,结果没抓到人,听说去别处玩了,今晚不回来。   她白来一趟。   想了想,将药包搁下,又写了字提醒他用法,故意没说是拉筋用的,李安生似乎很抵触学武,要是直白的说了,他肯定不用。   一点自觉都没有,需要人监督着。   总觉得他是故意的,什么时候都没事,偏偏在她要教他学武的时候尽是事。   不行,要把他抓回来,一个大男人,身上没点武功怎么行?   以后媳妇要是有了什么危险,他连救都没办法救,还是沈斐自觉,原来在山谷时,沈斐虽然腿瘸,不过他还是时不时拿着树枝比划,故意避开朝曦,自己练,自尊心强,不想被她看到。   朝曦跟昨天似的,试探丫鬟,看她们知不知道她们家公子在哪?   这次没得到有用的东西,不知道是李安生特意叮嘱的,还是真的不知道?   也许李安生没说过吧?   朝曦出了李府,先试探性的找了找他,随便找找,找不到就算了,结果还真没找到,她有些沮丧,回去的路上都显得无精打采,霜打的茄子一般。   因为没事做,回去后喂了马,又溜了一圈回来,翻了翻她的医书,到点就睡。   第二天不死心又去找李安生,这回没赶在傍晚,白天去的,想逮李安生,谁料李安生干脆昨晚一直到现在没回来。   不会吧,他这样的人还会在外留宿?   在外留宿通常有两个原因,第一,喝醉酒不想回来,可他身边有小厮,不用自己走,马车直接到家,多方便,没必要留宿,后一种就有些微妙了,是上了青楼,不舍得走。   李安生瞧着也不像那种人,他条件那么好,可以找个更漂亮的姑娘,出生清白,身子干净,为什么要留宿青楼?   这不是那不是,那他这种情况怎么解释?   莫不是故意骗她?明明到家了,说没到?不想见她?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朝曦心中一恼,没走正门,直接翻墙进去,绕开家丁和侍卫,去了李安生的小院,还没到地方便听到里面熟悉的说话声,不是李安生又是谁?   果然是不想见她吗?   朝曦突然有些受打击,什么话都没说,也没进去,直接又翻墙出来,她也不是什么无赖,不想见她直说就是了,做什么要这样?   不说清楚会让她一直以为是别的原因,坚持每天都来,结果只是一厢情愿,白白浪费时间罢了。   朝曦回去后把她给李安生准备的药包尽数丢了,想了想又捡回来,分类放好,药是无辜的,不能胡乱迁怒。   不去找李安生,她轻松许多,白天晚上都在给人看病,小赚了几笔,攒够钱后添了些药材,又给自己加了身衣裳。   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一般,给人看病疗伤,喂马迁出去溜溜,师傅没找到,请李安生帮忙的计划也泡汤,朝曦准备回去了。   京城之旅处处碰壁,既然没结果,不如回去看看平安,不,平安还要睡一个多月,她要趁这段时间到处看看,欣赏欣赏美景,再吃些美食,闲了给人看病,赚够了钱继续上路。   师祖原来也是个游医,她平时一句多余的话都不会讲,只偶尔说到哪哪的药材地道,哪哪的缺斤少两,目光会带有少许怀念。   朝曦想做个好大夫,就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四处游玩看遍世间冷暖才是她该做的。   既然有了想法,也不犹豫,当即收拾收拾她不多的行李,被子昨天晒过,清爽干净,直接铺在马车上便是,吃的喝的带一点,与吴嫂打个招呼就要走,吴嫂怎么都要留她吃顿饭,说要做顿好的,算是送别饭。   朝曦被她拽了几次,如何都不放她之后干脆坐下等着。   好歹还有个人送别,怎么忍心拒绝。   饭吃到一半突然有人敲门,吴嫂去开门,过了半响领进来一个小厮,那小厮点头哈腰,恭恭敬敬给朝曦行了一礼,“可是朝曦姑娘?”   朝曦筷子不停,“什么事?”   “碧水书苑的院长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他接着说,“是徒弟大,还是师傅大?”   “哦。”朝曦不感兴趣,也没当回事。   “姑娘懂了吗?”小厮问。   “懂什么?”朝曦不解。   小厮挠了挠后脑勺,“院长说你听了这句话就会明白,姑娘当真不懂?”   “不懂。”   朝曦饭吃完了,搁下筷子,没管那小厮,与吴嫂道一声别,头也不回出门跳上马车。   那小厮想追她,朝曦马栓一拉,催动马儿小跑几步,这马儿憋了好长时间没出去好好跑过,当即有些兴奋,蹬蹬蹄子加快速度跑出老远,小厮追都追不上。   街上人太多,只让它得意了一阵子,很快速度慢了下来,跟逛街似的,悠哉悠哉赶路。   快到城门口时,身后突然传来骑马的声音,朝曦驱了自己的马到一旁,给他让位,谁料后面那匹马好巧不巧就停在她面前。   朝曦歪头看去,发现是碧水书苑的院长,院长到底年纪大了,一路火燎火燎赶过来,颠的腰都是疼的。   “朝曦,我问你,你当真听不懂那话?”院长拉住她的马栓。   “什么话?”朝曦已经忘了。   “师傅大?还是徒弟大?”院长一脸认真。   朝曦失笑,“这还用问吗?当然是师傅大。”   “那不就得了,你也知道师傅大,我是沈斐的师傅,那小兔崽子还命令不到我,若不是喜欢你这丫头,谁闲着没事干天天去你院里闲逛?”他明说了,“我让你在书苑当夫子,只是我的意思,与沈斐没关系。”   朝曦摇摇头,“都一样,所有跟沈斐有关的,我都要一棒子打死,谁都不想放过。”   她将马栓拉回来,“回去吧,我决心已定,谁都改变不了。”   说罢继续赶路,也没回头看,一心一意朝前,绕过众多小摊位,直接去了城门口,路引给那官兵看过,官爷很快放她出去。   也没走多久,百米左右又听见身后响起马蹄声,有人喊她,朝曦非但没停,反而拍拍马屁股,让马儿跑得更快,身后那人骑马,跑得比她快的多,还是被他追了上来。   “朝曦……”李安生离她还有一段距离,“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天来的是你,那天我有些烦躁,小厮刚来汇报便被我打发了出去……”   “什么?”朝曦蹙眉,“风太大我听不清楚。”   李安生加大了音量,“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天来的人……”   “风太大了,说话听不清楚,下回再聊。”   还会有下回吗?   李安生苦笑。   他什么想法朝曦没心思知道,怕再次被人追上,也不玩了,全力赶路,驿站都不停,白天晚上的赶,到了下一个县才停下脚步,客栈也不住,依旧住她的马车。   旁边摆个小摊,十金问诊,随缘看病。   师傅说过,很多人都有一种人的本事跟价格对等的想法,也就是说即便朝曦医术再好,她十文问诊的话,对于别人来说她就值十文,就这样大家还会怀疑她的医术。   这个道理很简单,十文钱的布大家会觉得质量不好,但是十金的布料没人会觉得质量不好,因为它既然要这么高的价钱,肯定是有它的原因,朝曦想试试这句话对不对?   她要了十金问诊,会不会也有人觉得也许她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才敢要这么高?   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成想还真有人问,是一个怀了孕的贵妇,想生儿子,听说刚怀孕时只要吃喝得当,就能生出儿子来。   她找了许多人问过,都说有这种可能,但是他们不会,这才狗急跳墙,到她这里问问。   朝曦点头道,“可行。”   她以前帮别人转过胎,怀孕前期,婴儿的器官没有长好的时候,配些激发他雄性一面的药,就能让孩子往男孩方面成长。   要看月份,月份小没事,月份大了会出现外男孩,内女孩的现象,体内有能生孩子的功能,但是表面看去她与男孩一模一样,实际上她还是女孩。   这种事情不是没出现过,所以转胎术被列为禁术,不可学,不过她们谷内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经谷,什么都学,转胎的配方朝曦也学过。   只不过她从来不用罢了,以前用也是因为生不出儿子,那女子会被婆婆嫌弃,要休了她再娶,如果真的休了她,等于断了她的路,逼她去死,不得已才帮她转胎的。   这个是月份太小,一摸脉估计不超过两个月,还有拯救的机会。   朝曦也希望孩子不是个女孩子,做女孩子真的很苦,尤其是在一个希望生男孩的家庭里,如果是女孩,她会受到偏待,不如让他做个男孩子。   “十金问诊,先付我一半,然后给我准备个房间,我会看着你吃药,转胎成功后再走。”朝曦开始收拾自己的摊。   那女子有些怀疑,“怎么知道有没有转胎成功?”   朝曦回头一笑,“酸儿辣女知道吗?转胎成功后会出现很多类似的现象。”   那贵妇嘴角扬起,“我听大夫的。”   朝曦的东西已经收拾好,牵着马跟那女子步行,因为不远,所以那女子也没坐轿子,一边走一边跟她闲聊,很快来到一座府邸门口,很大,也很豪华,她刚来时身后便带了几个丫鬟,又出手阔绰,朝曦一点都不意外。   那贵妇进门,朝曦也进门,面上丝毫没有吃惊,倒叫那贵妇无趣起来,将她丢给丫鬟,自己跑去验证配方是不是真的?如果是假的,便找人弄死他!   朝曦穿了男装,因为声音沙哑,身形又修长,没人认出她的真实身份。   朝曦也淡定,随着丫鬟去了偏房,简单收拾一下住进来。   府上大,丫鬟家丁自然也不少,朝曦这个偏房都被那贵妇安排了两个丫鬟伺候她,也许更像监视吧。   朝曦听觉敏锐,即便在里屋依旧能听到她们谈话,抱怨那贵妇苛刻,骚之类的,还骂少爷草包,一辈子也就只能当个秀才云云,说着说着话题不知怎么拐入朝廷上,自然不是谈论大事,是谈论谁长的好看?谁有本事?   数来数去最厉害的那个无疑是沈斐。   “听说前阵子宁王上朝上得好好的,突然晕倒了。”   另一个丫鬟不信,“不可能吧,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晕倒?”   “怎么不可能,听说皇上的药引里有一味亲人的血,太后虚弱,每次放血的都是宁王,一次一大碗,一次再一大碗,铁打的身体也吃不消啊。”   朝曦叠被子的手一顿,一次一大碗,一次再一大碗,一般人的身体确实经受不住,尤其是沈斐,刚刚大病痊愈,还没补回来又虚弱,怕是会留下病根。   快死了吧?   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第61章 再见面时   她又继续收拾起被子, 将自己的东西挂在旁边的架子上,药箱放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 简单洗漱一遍后坐在床上,遥遥看着窗外。   那贵妇对她不错,给她安排的院子清静优雅,床靠着窗户, 一抬头就能瞧见外面的景象。   深冬腊月,竟还有几朵花开着, 朝曦撑起身子细看,是月季花,听说月季花四季如春,常开不败, 是最坚强的花儿。   希望她也能如月季花似的,四季如春, 常开不败。   晚上那贵妇过来了一趟,朝曦来来回回给她检查了几遍,确定月份不够才下药。   她是想成全一个人,而不是毁一个人,如果因为那女子太想要儿子, 骗她不到两个月,其实已经三四个月, 转胎失败变成男不男, 女不女的畸形, 朝曦不会对她失望, 会对自己失望,因为她没有检查仔细。   孩子畸形就是她的错,是她对不起孩子。   如果是以前,她一定不会做这种事,太冒险是其一,第二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最近看多了世态,突然想开。   有太多像刘大娘,吴嫂这样的人,一个丈夫游手好闲,完全不管事,自己又要带孩子,又要做家务,还要接手工活,人老珠黄后丈夫还想休她。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被休只有两条路,第一,顶着流言蜚语活下来,第二,去死。   吴嫂的情况好一些,可也一样无奈,嫁了人的妇女连找个扫地的活都找不到,勉强接些绣活罢了。   这个世道被男人占领,是男人掌权,百分之九十的活都是男人在干,剩下百分之十不是青楼女子靠身子吃饭,就是年纪尚小,可以给人当个丫鬟之类的,一旦年龄稍大,立马便会被人赶出府,若是再不小心嫁给个渣男,这辈子就毁了。   不是所有人都是她,会医会武,有手艺傍身,吃喝不愁,有没有男人也随意,因为会功夫,可以到处看看,不用担心被打劫,被非礼,来一个弄死一个,正常的女子怕是才刚出了郡县,便被人抓去卖身了吧?   朝曦能做的不多,只希望能在孩子出生前改变她的命运,让她以后可以与男人一样,读书学武,见一片更广阔的天空。   更何况那贵妇肚子里不一定就是女孩子,男孩和女孩,各有一半的几率,有可能本来就是个男孩子。   朝曦着实在这里逗留了几天,每日都会花很多功夫观察那贵妇的反应,和孩子的情况。   许是嘘寒问暖多了,那贵妇也喜欢到她院里坐坐,时不时拿个点心水果的过来给她尝尝,偶尔还会亲自下厨,要给她做饭。   朝曦觉得她有些诡异,亲密的有点不太正常,后来一琢磨发现了问题,她穿着男装,这人怕是以为她是男人,在勾引她?   贵妇是府上的小妾,家主还有十几二十个小妾,因为她怀了孕,没怎么碰过她,不会是……   怕猜想成真,朝曦开始在她面前有意无意散开头发,松开衣襟,露出里面的肚兜,贵妇似乎发现了,着实受了打击,好几天没来,过了几天又跟没事人似的,往她这里跑的勤快,话里话外不嫌弃她女儿身的意思。   有一天突然问她,“有没有人夸过你长得好看?”   还真没有。   她原来在山上,大家都忙着学医练武,根本没空聊天,她的情况也跟别人不一样,大多数都在师祖的教导下,跟旁人接触的机会都很少。   不知是不是练武的原因,身高长得奇快,十三四岁就超过了正常女子该有的身高,师傅说别人都是小鸟依人,她是大鸟依人。   再后来下山三年,没找对地方,非但没人夸她,还有人嫌弃她,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好看。   “你长得特别好看,长眉凤眼,翘鼻薄唇,肌若凝脂,肤如白雪……”说着要上手去摸。   被朝曦避开,“天晚了,我要回去熬药了。”   不知是她见识浅薄,还是怎么地,总觉得这个情况有些不对,逃也似的离开,实在难受,找来笔和纸,将后续的药方和注意事项写下来,还是不放心,又找了府上的大夫,叮嘱他如何照看贵妇,如何观察孩子,如何用药,出了什么情况该怎么做?   林林总总写了好几页,将自己的经验全部写在上面,然后交给大夫一份,那贵妇一份,她的情况很稳,肚子里的娃在逐渐成长,只要按照上面的方式吃药,绝对不会出现意外。   朝曦自己实在待不住,连夜溜走,跑出城后才松了一口气。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反正就是很别扭,难受,再不跑怕自己出事。   府上那大夫是个老大夫,朝曦试过他的医术,经验丰富老道,有些古板,喜欢端着架子,也不是个为了钱肯低头的人,药方和人交给他朝曦还是很放心的。   另外五金也没要,贵妇给的五金,三金还给了她,另外一金给了老大夫,希望他尽些心,安排妥当后才上路。   不知要去哪,漫无目的似的,四处闲逛,晚上马儿能跑便跑,不能跑休息休息,朝曦完全不管,随便它领路。   有时候睁开眼发现四周是湖,这马在喝水,有时候睁开眼发现四周是森林,这马在吃草,今儿一大早睁开眼,掀开帘子一看,发现在陡峭的山上走着,那山委实高,又险,旁边就是悬崖峭壁,朝曦伸出头瞧时眼皮子直跳,有一种自己要掉下去的感觉……   *   腊月大寒,京城下起了雪,鹅毛似的,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树上,窗台上,入目一片雪白。   镜花踩着雪,留下一个个小巧的脚印,怕摔了手里的东西,小心端着进屋,搁在书房的桌子上。   刚熬好的药,还冒着热气,她搅了搅,凉了才放到沈斐手边。   “公子,喝药了。”   沈斐在处理奏折,大雪好看,可随之而来的还有灾难,太冷,庄家被冻坏,路滑,很多地方出现马车失控撞在一起,人车皆毁的现象,东方希望开仓放粮,北方请求修路,再加上元军不知得了谁的支持,突然有了大量的粮草,已经开始整顿攻来,一件一件的事接踵而来,光是凤凰山的战况每天都要数百道折子递过来。   他将阵线压到凤凰山外,元军的地盘,大顺的兵马吃不消,每日都有冻伤冻死,呼吸困难,高原反应等等情况,完全控制不住。   可一旦退回来,岐州百姓便要遭殃,不退大顺兵马死伤惨重,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先放那吧。”沈斐笔下疾走,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镜花一把抢过来,“公子,国事重要,您的身体也重要。”   元军战况紧急,每天的折子一个都拖不得,一夜最少要起来七八次,本来身体就不好,又要隔几日放血救小皇帝,再加上休息时间不够,折子来时饭都顾不上吃,将众人召集过来,商议大事,有时整整一天不出来。   这样的后果便是身体吃不消,直接病倒,那日被抬回来时全身冰冷,面色苍白,镜花都有一种这人已经死了的感觉。   如果朝曦姑娘在就好了,可惜朝曦姑娘被李安生伤了心,悄不做声便离开了京城,她不在眼皮子底下,公子总是不安,百忙之中还要顾着她,生怕她出了意外。   这两个人啊,真是让人操碎了心。   沈斐苍白修长的手伸出,“拿来。”   面上隐有不悦。   他那只手握笔握的时间久了,指尖发白,不是正常的白,是苍白。   “公子,您就算不顾自己,也该顾着天下,若您病倒了,太后非但不会管这些事,还会趁机对付您,本来外就有患,内再有忧……”   “镜花!”沈斐语气略重,“你的话有点多了。”   镜花有些委屈,“我还不是为了公子。”   沈斐冷冷瞥了她一眼,“我的事不用你管。”   镜花跟了他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说重话,鼻子一酸,杏仁大的眼登时起了雾,赌气似的将笔重重搁在他手上,“还给你就是了。”   两只手接触时,镜花意外注意到一个细节,“你的手……”   冰凉刺骨,不像正常人的温度。   沈斐没理她,握了笔继续批阅奏折。   那奏折堆出小山一般的高度,他今晚怕是又要熬夜。   镜花被人无视,有些生气,却又无可奈何,跺跺脚离开。   到底是服侍了多年的主子,还是叮嘱人又送了暖房的炉子进来,里面已经有了两个,主子身体不好,太闷他不舒服,开了窗通风,这炉子也算没什么功效,只能尽量放在他身边,帮他暖着。   药找了开水温着,等他想喝了再喝,饭菜也叫人备好,随时可以端进去。   想了想叫人去催催水月,她与水月商量了一下,俩人一个伺候公子,一个去找朝曦姑娘。   刚招来人,还没来得及吩咐,突然瞧见水月背着包袱,站在不远处,哭的梨花带雨。   镜花一个咯噔,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怎么了?怎么哭成这样?”   水月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镜花姐姐怎么办?都是我不好,我来晚了,朝曦姑娘掉崖摔死了。”   镜花一个踉跄,人险些摔去,她是公子身边伺候的丫鬟,公子几时歇息,她也一样,这段时间公子吃不好,睡不好,她亦然,方才眼前一花,差点晕倒。   好险水月及时抱住她,“镜花姐姐,你怎么了?”   镜花摁了摁太阳穴,“我没事,你快与我说说到底什么情况?”   水月放开她,表情有些懊恼,“我按照镜花姐姐的吩咐,沿途去找朝曦姑娘,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她的下落,听说去了南山,前脚刚上去,后脚南山便因为下了大雨山体滑坡,那一大段路都掉了下去,官兵在悬崖底下搜到一辆马车和一个女子的尸体……”   “你有没有去看?”镜花抓住她的手。   水月有些委屈,“听说被石头砸成了稀巴烂,我不敢看。”   镜花松了一口气,转而有些恼怒道,“没有你瞎说什么,吓死我了。”   水月撅嘴,“可那马车确实是朝曦姑娘的,里面的人八成是她无疑。”   “没有亲眼看到,万事皆有可能。”镜花站起来,手握成拳锤在手心,“这事还不知道该怎么跟公子说。”   公子那么用心的处理奏折,一刻也不想耽搁,其实就是想尽快处理完奏折后去找朝曦姑娘,若是知道朝曦姑娘出了事……   “不用说了。”沈斐站在门口,单薄的身子仿佛风一吹就倒似的,“我已经知道了。”   他方才喝了药,嘴里有些苦,想出来叫人添一杯茶,去去嘴里的苦味,正好将该听到的,不该听到的都听了个彻彻底底。   “公子……”镜花眉头蹙紧,有些担心。   “去备马,我要去一趟南山。”沈斐只吩咐了一句,便又进了屋,他动作太快,以至于镜花没瞧清他脸上的表情。   不过这么急着去南山,足以说明朝曦姑娘在他心中的地位。   俩人之间有太多误会,公子又不善表达,在朝廷上他是好语连珠的摄政王,私底下还是个第一次谈情说爱的大男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从天而降的爱情,总是不自觉逃避,其实他很爱很爱朝曦姑娘,自己没发现罢了。   镜花当即去准备马车,雪下的太大,骑马不安全,而且公子还要带奏折,凤凰山战况那么紧,奏折没人管不可能,这一去最少两三天回不来。   公子说要骑马,她私自换成了马车,这人也没说什么,抬脚上了马车,一边批奏折,一边赶路。   累了就在马车里歇息,吃喝也在马车内解决,除非必要,他已经很久没出过马车,也不让人进去,只一双修长消瘦的手时不时伸出,让人将奏折一路快马加鞭带去凤凰山。   就这样持续了三天,马车终于到了南山山脚,已经有许多官兵驻扎,排查死者身份和打捞尸体。   这次南山不是简单的山体滑坡,是因为南山的另一面就是岐州,岐州在打仗,百姓怕殃及到他们,连夜逃来这里,上千多个人,加上下了雨,地面潮湿,硬生生将唯一的路压塌,死了许多人,还有一些伤者逗留在原地,或为亲人哭丧,或是帮忙照顾其他人。   那辆马车也被他们带了回来,包括被石头砸烂的尸体。   来之前已经有人通知,暂时安置在帐篷里,不用人说,瞧见他们来,当即带他们进了帐篷,里面一股尸臭味,仵作先生说,“怀了孕,几个月不清楚,不过孩子已经长出了大概形状。”   那石头太大,直接将马车砸烂,里面的人也……   镜花跟在沈斐身后,不敢去看公子的脸色,只晓得那手轻微颤抖,极力控制着去揭盖在尸体上的白布。   “把他抬到那边去,轻伤待会再治,重伤的先带过来……”   帐篷外突然响起熟悉的声音,那声音带着几丝疲惫和沙哑,粗略一听可能以为是稍细一些的男音,仔细听才会发现是女音。   “是朝曦姑娘!”水月大喜,“朝曦姑娘没死!”   不知是被她的欢喜感染还是如何,整个帐篷莫名活跃了些,没方才那般死气沉沉。   帐篷的帘子被人打开,沈斐站在门口,一眼瞧见在给人治病的朝曦,身上脏脏的,脸上尽是泥,手上有抓草药留下的青汁,还有从别人身上沾到的血污,雨还没停,朦朦胧胧下着,许是淋了许久,全身湿透,像落汤鸡似的,狼狈不堪。   朝曦也看到了他,说来也怪,明明受委屈的人是她,受灾受难的人也是她,怎么她没瘦,这人反而瘦了一圈,比离开时瞧着苍白无力许多,仿佛风一吹就倒似的。   瘦了不好看了,没以前显得精神。   嫌弃。 第62章 够主动吧   朝曦本来还有些气他, 发现他过的比自己还不好,登时不气了。   她是大夫,一眼看出沈斐的状态很差,虽然还是那般俊美, 不过是失了血色, 苍白的美, 以前是健康的美,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从上到下扫了他一眼,浓重的黑眼圈说明很多天没好好休息过,瘦肯定是不好好吃饭, 手腕上缠着纱布, 放血倒是真的。   原来一直不太懂他为什么始终没有亲自过来,一点诚意也没有, 朝曦没他聪明,好歹知道真心的话怎么也要见一面, 把话说开,这样毫无诚意的指挥人跟踪她,监视她,算什么事?   直到前几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到了南山,迎面撞上一群逃难而来的人,路只有一条,正好被她占用, 那些人过不去, 便喊她下来与她商量着谁先过?   朝曦先过, 他们要等朝曦,朝曦一个人,等他们上千人也不现实,外道内道也是问题,路不大,走外道肯定危险,谁若是存了坏心思,推她一把,整个马车都有可能掉下悬崖。   他们也不放心她,如果她也存了坏心思,马车一路撞过去一排人都要遭殃。   就这么僵持不下,不知怎么地问到朝曦要过去做甚?   朝曦实话实说,道是马带她来的,马是在岐州买的,有些马认路,这匹马也在有意无意往岐州跑,朝曦发现了,没当回事而已,她反正漫无目的,去哪都一样。   那些人便劝她,说岐州在打仗,打的可凶了,跟以前小打小闹不一样,这回是直线逼近。   大顺的兵马每天都在退,原来在草原上打,后来下了草原,退守到凤凰山,再退就要退到岐州,他们怕打过来再跑已经晚了,所以大家伙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总之岐州不能去。   朝曦是大夫,职责就是给人看病,她反正也没事做,岐州越是打仗,越是需要她,本来还不太想现在回岐州,但是他们一说,朝曦当即决定去岐州。   也不急在一时,倒是另一件事,既然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刚碰面时朝曦就发现了,这一行人赶路赶得急,很多人好几天没吃东西,也有些女人孩子累的脚底磨出泡来,更有些干脆带病赶路。   所以她决定做些好事,将马调头,先送他们过去,自己再去岐州。   马车让给了老人和孩子,怀孕,虚弱的女子也坐了两个。   在悬崖上调头挺危险,好在朝曦力气大,先将马儿放了,让它先过去,自己压着马车转了一圈,力气大,中途那马车滑了一下,险些掉下去,被朝曦硬生生拉回来,栓好绳索让人坐上来,自己在前头牵着马。   她坐了一天马车,不累,下来走走正好,那马车上也已经坐了几个人,只有一匹马,弄不好头轻脚重,把马压翘过去,这样拉着还能防止意外。   路才走了一半,也不知怎么地,马儿突然惊恐的待在原地,如何都不肯走,朝曦拉也不走,她意识到不妙,连忙让大家下来,还差最后一个人时头顶突然掉下来一块大石,砰的一声砸中马车,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石头,砸的路面塌陷。   这条路不宽不厚,又是在悬崖上,站了这么多人本来就危险,又掉下来这么多块石头,路面很快接连陷进去,朝曦也一脚踩空,人直直坠下。   她会武功,与其他束手无策的人不一样,第一反应是抓住崖边一切能抓住的东西,没东西便干脆掏出匕首,插入山石中。   刚下了雨,表面一层湿软,即便有匕首在,还是以极快的速度下滑,直到卡在石头上为止。   刚掉下来时没感觉到疼,人一旦顿住,与山体接触的那一面登时火辣辣的疼。   朝曦忍住疼,借助匕首寻找能踩踏的地方,计算着如何下来?   这面悬崖陡峭,能借力的地方很少,无奈只能让匕首慢慢滑下来,中间休息的时候踩空了好几次,又摔了一跤,刚下来人便晕了过去,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她躺在一片血污中,四肢无力垂下,想站起来,发现腿在疯狂抽筋,也多亏了这次抽筋,让她从迷迷糊糊彻底清醒,抽筋不是一般的疼。   朝曦极力爬起来,先去找自己的马车,上面有她的药箱,她到了地方,药箱没找到,反而找不到了一具尸体……   突然就觉得身上的伤又疼了起来,寒风刮来,刺骨的冷。   这女子体弱,又怀了孕,她一眼看出来,将马车让出来,又指了两个老人和孩子,本来是好心,没成想害了她。   如果没有坐在马车里,不会正好被那块石头砸中,可即便不坐在马车里,她也逃不过路面塌陷,掉下悬崖的命运。   刚下过雨,悬崖底下的土是软的,也许掉下来不会死,也许会死,但不会死的这么惨。   朝曦在冷风中坐了很久,也想了很久,直到被旁边的呼痛声惊醒。   上千多个人,即便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掉下来,依旧有些幸运儿,很多只受了轻伤,现在已经醒来,也有些受了重伤,急需包扎治疗。   朝曦的作用体现出来,找到活干似的,在崖底给人包扎伤口,怕再出现塌陷的情况,官兵来时让她们迁移到别的地方,给她们搭了些帐篷,重伤者可以躺在帐篷里歇息歇息,还来了几个大夫搭把手,药物能提供也尽量提供。   朝曦便也暂时在这里住下,只要身体还撑得住,便努力起来先给其他人医治,她自己虽然受了伤,不过饭量好,睡眠也贼好,通常倒下就睡,再加上做好事有人感谢她,时不时塞个鸡蛋,给个馒头,俨然成了整个山脚下过的最滋润的那个,不愁吃不愁喝反倒还胖了些。   所以其实不太能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明明应该过的更滋润,反而还瘦了?   不是瘦一星半点的那种,是整个人瘦了一圈,少说掉十斤肉。   或许是精神上的压力吧,她是身体上的,所以能吃能睡,沈斐是凤凰山战况吃紧,精神上给的压力太大,他这人本来就有些挑食,除非必须吃,否则能少吃就少吃,平时都这样,更何况关键时刻,一天能吃一顿都算奇迹吧?   这要是在山谷里,他少吃一顿朝曦能折腾死他,也就她不在身边而已,没人治得住他。   感觉镜花和水月就是太依着他了,要是换成了朝曦,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反正这人也打不过她。   她现在没空,要给一个刚从石头里挖出来的患者检查身体,肋骨断了几根,扎破了皮肤,出了许多血。   朝曦尝试将肋骨摁进去,那人疼的厉害,手脚挣扎,不太配合,无法只能叫人拿来麻沸散,先倒在伤口上,不疼时再将肋骨摁进去,发现有变形的迹象,又用羊肠绳与另一截断面绑在一起,羊肠绳可以自行被人体吸收,以后用不着开刀取出来,外面再缝一层,才算大功告成。   整个过程朝曦不敢有半点松懈,全部注意力都在患者身上,将他的伤口处理完后才发现肩上不知何时披了件披风。   这料子不用说也知道是沈斐的,只有他的这么干净,还带着一股子清香。   转头找了找,发现这人坐在马车里,低头写着什么?   马车有个窗户,通常被帘子遮起,沈斐将帘子挂起来,露出里面的景象,他也能随时瞧着外面。   许是注意到她的目光,抬头瞧了一眼,不知为何,莫名其妙笑了一声,白皙好看的手伸出窗外,招来人低声说着什么,不一会儿有人端着木盆过来。   “朝曦姑娘快洗洗吧,都变成花猫了。”镜花将木盆搁在她面前。   朝曦眨眨眼,有些无辜,正好她手上确实沾了很多血污,便也没客气,矮身过去,一低头发现脸上没比手上好多少,不知是擦汗还是怎么地,将脸上抹的尽数血,远远一看还以为杀人现场,难怪沈斐会笑,原来是嘲笑她。   好啊,她还没嫌弃这人,这人反倒先嫌弃起她来。   朝曦有些恼火,将手伸进去洗了洗,干净后又洗了把脸,水月已经拿了方巾过来,想一想这是沈斐的,当即不太客气的胡乱擦在脸上,完事后丢还给水月,还不忘评价,“跟个女孩子似的,用这么花的脸巾,我都不用这种。”   那方巾的边角绣了花,精致细腻,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女红,除了沈斐,怕是没人能请得起。   “朝曦姑娘……”水月拿着方巾,哭笑不得。   朝曦洗完用完,甩脸就走,后面又忙了许久,到晚上才停下来,还不知道那崖底什么时候再挖出患者,朝曦吃完饭就赶紧睡,怕到时候没时间睡。   许是想让她好好休息,加上只有她一个女大夫,跟男大夫不方便一起住,患者半夜疼的厉害,更不方便,她要是休息不好,第二天便没精神给别人治病,所以朝曦十分幸运的自己一个帐篷。   白天做了好事,心里格外满足,晚上便睡得特别香,一觉睡到深夜,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脚步声过来,然后是脱衣脱冠的声音,被子被人掀开,冷风登时钻了进来,朝曦被冻醒,两眼一睁发现一个黑影坐在她的地铺上。   几乎是本能反应,伸手攥住那人手腕,一个反手压在身下,膝盖已经顶在他背上。   那人也不反抗,顺从的被她折了两个手腕在背后,只在膝盖顶来的那一刻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声音熟悉异常,眼睛适应了黑暗,朝曦也瞧清了他的脸。   “沈斐?” 第63章 出乎意料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是我。”   朝曦放开他, 沉默很久才问, “你怎么在这里?”   沈斐手撑住身子, 转了一面,脸朝上, 头枕在她的枕头上, 一汪秋水似的眼直勾勾盯着她看, “想你了。”   朝曦先是一愣, 读懂意思后老脸一红, “不要脸。”   刚刚在外面对她爱搭不理,半夜又偷偷摸进她帐篷里,说不要脸的话,想做什么?   “白天人太多,我不好意思。”   “……”   沈斐就像读懂了她的心思似的,还特意解释一把,诚实的有点不像他。   白天不好意思, 晚上就好意思了?   “晚上就我们两个。”   ???   他真有读心术不成?   “我没有。”   还说没有?   “我猜到的。”沈斐目光幽幽, “你现在是不是一肚子疑问?正好我在, 你问吧。”   朝曦还真有一肚子疑问, “你还来干嘛?”   “换一个问题。”   朝曦:“……”   说好让她问的?   朝曦揪住他的领子,“你第一次出现在凤凰山, 是不是就为了找我?”   “我找的是鬼谷传人一鸣大师。”   “那不就是我吗?”朝曦有些生气。   “我以为是个男的。”   朝曦:“……”   会不会说话?   “什么时候发现我是一鸣的?”她继续问。   “第一次见面时, 你的中指和食指一样长, 这是习了鬼谷指法的原因, 或许你自己都没有注意,鬼谷的人指法越高,中指与食指便越齐。”沈斐一一解释,“后来我看了你的医书,越发肯定。”   朝曦陷入沉思,还以为是后面接触时露的馅,原来第一次见面时她的手指便出卖了她。   朝曦还真没注意食指和中指一样长这个问题,也没注意瞧别人的,只知道她是因为练了点穴术,这两根指头是使力的地方,不知是练的多了,将中指磨平,还是食指活动量太大,多发育了些,与中指持平,总之她五根指头最长的就是食指和中指。   “既然知道我是鬼谷的人,自然也该晓得鬼谷至宝在我身上,那日与我谈条件,暗示我睡你,是不是故意的?”说起这个朝曦更加生气,药蛊还在沈斐身上。   沈斐摇头。   ???   不是吗?   “那你刚来时为什么不肯跟我睡?那日又突然肯了?”朝曦不解。   沈斐还是摇头没说话。   “说啊。”朝曦催他。   沈斐坚持,“说了你会生气。”   朝曦露出微笑,“说吧,我不会生气。”   沈斐依旧不说,他不说,朝曦缠着也要让他说,“快说!”   沈斐拗不过她,实话实说道,“刚来时我一直把你当成男的……”   朝曦:“……”   总算知道沈斐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找到对象,真会聊天。   “不瞒你说,刚开始我也把你当成女孩子养来着。”不能她一个人吃瘪。   “嗯。”沈斐倒是没介意。   朝曦登时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气不过,用力压在沈斐身上,“别想骗我,肯定是你使了什么手段,把我的药蛊骗走了!”   “朝曦。”沈斐纠正她,“我确实知道鬼谷至宝在你身上,可这东西连你们谷里的元老都不晓得是什么?我又怎么可能知道,是后来被你追到岐州,强行……之后身体出现异样,一查才明白过来。”   那药蛊神奇异常,在他体内没几天,便觉得浑身上下暖洋洋的,能明显感觉腿恢复的速度快了许多,若是皮肤受了伤,要不了多久便能痊愈,找了大夫把脉,他的脉搏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沈斐话里省略的部分,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   朝曦做的时候没感觉,被他这么一讲,登时老脸一红。   他也没说错,细细一想确实是这样的,她自己都是丢了药蛊之后才反应过来,谷中至宝就是她体内的药蛊,旁人怎么可能知道?   若是晓得,沈斐便不会每次都到关键时刻打住,即便走之前也没真与她睡过,是她不甘心,追到了岐州,一进门就将沈斐推倒,强行摁在床上该做的不该做的尽数做了。   当然她绝对不会承认,依旧将毛病归在沈斐头上,“我不信,皇上病危,你拿不出解药,怎么脱身,肯定是你是先预谋过的!”   沈斐叹气,“朝曦,你忘了,皇上是太后的亲儿子,若皇上真的死了,那她这个太后还能继续当?所以她比我着急。”   毒是明后下的,明后是太后的人,等于是太后下的,目的是为了逼走沈斐,好暗中除掉他,可她忘了一件事,皇上是她的亲儿子,沈斐只要等便是,等皇上毒发时,太后心疼儿子,自己便会将皇上的毒解了。   当然这段时间沈斐如果不做些什么,说不过去,皇上中毒,他这个摄政王还悠闲等着,更坐实了是他动的手脚,所以他还是要去找解药和神医,不尽心的那种。   就是随便去趟鬼谷,随便来凤凰山看看,能找到就找来,找不到也没关系,只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去,彼时皇上身子骨也该熬不住,太后自然会给他解毒。   皇上的毒一解,谣言不攻自破,还能顺手抓住凶手,需要用到药蛊才能解的毒,世间罕有,所以解毒之人,便是下毒之人。   可惜天不如人意,沈斐被手下背叛,摔断了腿,落难凤凰山。   不是有意的,完全是个意外,因为他根本不需要用到朝曦的药蛊,来凤凰山找朝曦,也是随缘找,他已经老早想好了解决办法。   难道误会他了?   这事误会他,另一件事绝对没有。   “你在京城时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朝曦质问,“明明是假死,为什么不告诉我?”   沈斐表情更加无奈,“朝曦,这事不能告诉你,你演技太差。”   朝曦:“……”   “还很单纯,很容易被人套出话来。”   “……分明就是不信任我。”朝曦有些不服。   感情她难过了那么久,想了那么久都想不通的事,被沈斐一句话解决?真相简单到残忍,朝曦什么可能都想过,唯独对自己太自信,这条没想过。   “反正不管怎么样,引我的马去书苑,找人监视我,跟踪我,还威胁过李安生,吓得李安生不敢见我都是你干的。”这些事看他还有什么借口。   说起李安生,沈斐似乎想起什么,“我听说你想睡李安生?”   “别转移话题,现在说得是你的事。”朝曦又把话题转了回来。   “为什么监视我,跟踪我?又为什么威胁李安生?”   “为什么找人看着你,你不知道原因吗?”沈斐又拿那双点漆似墨的眼睛看她,“是怕你出现意外,也怕太后对你不利。”   他话锋一转,“至于李安生,我可从来没威胁过他,只告诉他,你是我拜过天地的妻子。”   “这还不是威胁?”李安生那样的人,别说是摄政王的妻子,就是平常的有夫之妇他都不会再联系。   “我说错了吗?”沈斐反问,“你不是我的妻子吗?”   ……好像没说错,她确实与沈斐成了亲,还没来得及休他。   “朝曦,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话吗?既然成了亲,便是有家室的人,要从一而终,不能再睡别人,这句话不仅是对你说,也是对我说,我做到了,你呢?”   “若是我没有回来,你是不是已经睡了李安生?”   “若是我没有去找李安生,你们现在是不是已经你侬我侬难解难分?”   “不可能!”朝曦坐起来,“我和他就是假的,借他的名誉用用罢了。”   “我信你。”沈斐语气坚定,“你是不是也该对我多一些信任?”   朝曦突然想起来原来在村里时,她以为沈斐要走,没去找他,让他在沟沟里冻了一夜,冻出了风寒,沈斐一边压着咳嗽声,一边说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给她一次机会,再没有下次便是。   她这是又犯了一次吗?   没有信任沈斐?   可沈斐总爱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还不告诉她,明显是他先不信任她,所以她才会做出后续一系列的事情。   要说错,也该是沈斐有错在先,她是被沈斐误导才做错事的。   等等,她与李安生根本什么都没有,为什么突然就有错了?   朝曦张了张嘴,刚要以这个反驳过去,沈斐先她一步,“光想也有错。”   朝曦嘴里的话硬生生憋住,好吧,认了,她确实想过。   “朝曦,那日雨后一别,我去找了老师,问了他一个问题。”沈斐继续,道:“怎么爱一个人?”   “老师反问我,她有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   “我说没有。”   “老师又问我,她有没有利用的价值?”   “我说没有。”   “老师便道,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又没有利用价值,你还是想着她,那便是爱。”沈斐目光落在朝曦身上。   “看我干嘛?”朝曦不爽,“我有特别出彩的地方,我会武功,还会医术!”   沈斐失笑,“嗯嗯,那个人不是你。”   朝曦更加不爽,“除了我你还想有谁?”   沈斐不说话了,只嘴角似有似无勾起,朝曦被他笑得莫名其妙,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好啊,你嘲笑我!”   说着朝他扑了过来,沈斐躲闪着,“你看看你笨的,我笑了你这么久你才发现……”   拼脑子朝曦当然拼不过他,不过拼武力,就沈斐这白斩鸡,十个也打不过她,轻而易举被她制服。   “说!”手摁住他的手,“我比你聪明。”   沈斐薄唇抿着,双眼一闭,将头扭去一边。   这不行,朝曦又给他扭了过来,“我比你好看,比你厉害,武功也比你好,还会医术,你才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利用的价值……”   沈斐突然睁开眼,直勾勾盯着她看。   朝曦知道他想听什么,临时拐了个弯,“不还是没有看中你吗?” 第64章 养一养吧   沈斐什么话都没说, 只歪头瞧了一眼俩人紧握的手, 和现在暧昧的姿势, 朝曦压在他身上, 手摁住他的手。   “你就是这么没看中的?”   朝曦当即像被烫着似的松开,“这不是不小心的吗?”   她确实对沈斐有意思, 只要跟他相处, 忍不住就爱动手动脚,跟别人又没了那种感觉, 即便是李安生都是很平常的说话聊天, 很少直接上手, 有时候李安生靠得近了, 还会觉得难受,唯有沈斐。   离他越近越舒服, 不知道是习惯,还是怎么地,过去那么久,一摸上那双手,熟悉的感觉登时油然而生。   就像出门在外多年, 突然吃到老家的面, 一口就尝了出来, 嗯, 就是这个味。   “是吗?”沈斐动了动身子, 他方才与朝曦打闹, 衣裳本就乱, 又故意似的,手底下压了一截袖子,起身时露出大片春光。   来的时候洗了澡,又换了身衣裳,如今只着了一套薄薄的亵衣,没动朝曦还没发现,一动发现那薄衣下是沈斐结实修长的身子。   原来在山谷时每日给这人擦澡,只有她知道这具身子有多好看。   宽肩窄腰,线条优美,腿比身子长,一样身高的人与他站一起,就像高出人家一头似的,十分显高。   穿衣好看,脱了……   “噗!”沈斐突然笑了。   朝曦先是不解,很快反应过来,这厮色诱她!还色诱成功了!   好沮丧,她居然起了色心。   朝曦双手遮面,没脸看。   “朝曦。”沈斐拉了拉她的袖子。   “干嘛?”朝曦没好气的问。   “我知道你睡李安生是为了找你师傅,睡我吧,我的排名还在李安生之上,睡我更容易找到你师傅。”他重新躺下,一头黑发瀑布似的,铺在枕头上,“来真的还是借我的名誉随便你。”   这更像邀请,朝曦一向随心,绝对不委屈自己,心告诉她这是个大好机会,她确实对沈斐有些非分之想,不知道为什么?   反正就是想在他身边,离他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最好近的不能再近……   这种感觉就好像沈斐是让人上瘾的药,她是不小心误食过的人,处在抵抗毒·药,和被毒·药侵染,更上瘾之间。   朝曦抓了抓头发,有些烦躁,跟沈斐在一起她就会变得不像自己,总喜欢帮沈斐做些什么,照顾他之类的,不在他身边这种感觉又没那么强烈,只是偶尔会怀念一把,倒也没出现过坏事的情况,所以她很纠结。   是随心更靠近沈斐,还是远离他,让时间冲淡对他的感情和回忆?   朝曦十分没出息的选择了第一种,“不管怎么说,药蛊先还我!”   这是谷里的至宝,是要传承给下一代的,不是她一个人的,她没有权利给任何人,沈斐借用一段时间还好,要是一直留在他体内,朝曦会变成千古罪人,受整个鬼谷唾弃。   趁没人知道药蛊被沈斐取走,再取回来便是。   朝曦人坐回来,开始扒沈斐的衣裳。   沈斐也不动,任由她折腾,“我已经一天没吃过饭了,一点力气都没有,你确定现在?”   朝曦衣裳拉开,发现这人肚腹平平,上手一摸软软的,里面空空如也,最少一天没吃饭,搞不好昨天也没好好吃。   “你这个人真是……”朝曦有些埋怨,“靠喝西北风活着吗?”   又不是吃不起,他是堂堂摄政王,光是后厨的帮工怕是都有二三十人,钱更是数不尽数,饿着谁都不可能饿着他,正常情况下怎么可能一天没吃饭,肯定是他自个儿挑食,这不吃,那不吃,饭菜凉了口味失佳,更不吃,索性饿着自己。   也不怕饿坏了身子,不自爱。   “吃饭又不是喝药,有那么不喜欢吗?”朝曦又将衣裳给他系回去,被子一盖自己站起来,“等着,我看看还有没有剩菜剩饭。”   自从这地方被官兵注意,每天有人发一碗稀饭,一个鸡蛋,稀饭不好储存,鸡蛋倒是好藏,因为感激她,朝曦被好几个人送了鸡蛋,营养高,一天最多吃两三个,剩下的留着,有些送给小孩子,有些隔天吃,她饭量大,会提前把明天的鸡蛋准备好,这样明天就不会饿,还留了三个鸡蛋,烤烤便宜沈斐了。   驻扎在山脚下,旁边就是森林,怕有野兽,每天夜里都燃了火堆,还不止一个,朝曦找了个就近的,又找了根筷子,串在鸡蛋上,本来就是熟的,不会漏黄,加热一下便是。   知道沈斐嘴挑,烤的时候格外注意,每一面都照顾到,又找守在不远处的镜花姐姐要了醋和酱油,倒在一个小盘子里,鸡蛋黄噎人,沾些酱油和醋不会腻。   她弄好回来,准备叫沈斐过来的时候发现这人竟然睡着了。   半侧着身子,脸陷进枕头里,被子虚虚盖到胸前,就这么安静的躺着,双眼紧闭,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让人不忍心打扰。   白天看他时黑眼圈浓重,许是晚上没休息好,又忙了一天,身体老早吃不消,一得空便睡得这么香。   朝曦没打扰他,将他露在外面的手臂搁进被子里,被子掖在他下巴处,鸡蛋放在一边,自己去了另一面睡。   半路醒来再想睡下很难,朝曦酝酿了许久还是没有睡意,索性翻过一面,把玩沈斐丝绸似的黑发。   瞧着色泽都不一样,光滑好摸的那种,触手是冰凉的感觉,就像沈斐的手,人体虚的时候手和脚第一时间反应出来,宛如搁置在外头一夜的凉水,摸一摸倒把自己冻着了。   沈斐虚的有点不正常,他有药蛊傍身,不该如此才是。   难道是放血的原因?   想了想,两指并行摸在沈斐的脖颈处,脖子上的脉搏和中指,腕上的脉搏都连心,探脉其实就是探心。   身体如何,都体现在心跳上。   很奇怪,沈斐的脉搏很弱,弱到感觉不到药蛊的存在,难道这厮跟别人睡了,药蛊被别人取走了?   朝曦手伸进他的衣襟里,摸他的心脏,细细感觉发现还是有些不一样,药蛊应该还在,因为沈斐不断放血给别人,他每一次放血,都等于在抽取药蛊的养分,药蛊似乎感觉到了,干脆不再回馈益处给他,不仅如此,还会为了维持自己,反吸沈斐身体里的养分。   就像朝曦试药一样,有一半的毒和解药都喂了药蛊,她自己顶多吸收一半,另一半都是药蛊的基础养分,低于这个数,药蛊就会变成害人的东西。   所以对于现在的沈斐来说,药蛊反倒不是最好的选择,要么将药蛊取出来,要么停止放血,将他养胖。   当然是第一种方法更方便快捷,只不过朝曦不知道怎么取,当初莫名其妙就去了沈斐体内,她身体虚弱了一阵子才发现,再还原当时的场景,药蛊愿不愿意回来还是个问题。   如果不愿意,不是白睡了?   就沈斐这个样子感觉没几下就能将他榨干,病秧子似的,朝曦自己倒是无所谓,就担心沈斐倒下。   算了算了,还是先花些功夫养养吧,养肥了再宰。   朝曦将手收回来,翻了一个面侧躺着,许是身边有人,后半夜倒是睡得挺香,也没人喊,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时发现旁边是空的,沈斐不知何时起来,走了她都不晓得。   一摸床铺,是凉的,走了很长时间,昨天烤的鸡蛋也不见了,不知是被沈斐吃了,还是拿去丢了?   他这么懒,不可能顺手丢掉。   原来想不通,现在逐渐明白,为什么这人沉默寡言还不爱吃饭,纯粹是懒得说话,懒得吃饭而已。   昨天话算多的,特意喝了些酒,可能也是觉得服软不像他,所以找了个好理由,有什么事也可以推说是喝了酒的原因。   这人骄傲了一辈子,低头还是挺难的,作为第一个让他服软低头的人,朝曦很自豪,独一份。   她简单梳洗了一把,精精神神的出去领了碗粥和鸡蛋,喝完吃完开始给帐篷里的伤者们检查伤口,人很多,林林总总检查了一个多时辰,再加上开药,换药,包扎,熬药等等问题,下午才得空休息。   运气好,据说山体滑坡的时候底下有只野猪歇息,结果砸死了,刚挖出来,好几人扛着去湖边处理,砍了条后腿烤着吃,朝曦也好长时间没吃过肉,排队领了一份,刚回帐篷,发现一个人盘腿坐在她床边,一只手拿折子,一只手拿笔,边看边改。   旁边放了个桌子,桌子上几道小菜和两副碗筷,沈斐听到脚步声,抬头瞥了她一眼,“回来了。”   恍惚回到山谷似的,沈斐也是每次都在饭点这么说,他很忙,比朝曦还忙,朝曦刚发现,这人坐在马车里一天,改了一天的折子。   那折子小山一般,无论怎么处理,它还是小山一般,不断有人送过来,一捆一捆的搬进他的马车上,据说是他失踪了几个月,很多事情拖着没人处理,反弹了,现在一天要处理五六百个奏折。   有以前的,也有现在的,加上凤凰山战况递来的奏折,忙的不可开交。   朝曦都有些同情他,只有中午饭点和晚上饭点才有空过来坐坐,中午跟大家一起喝的稀饭,晚上还是稀饭,不过多了一样烤肉。   朝曦把自己的也搁在桌子上,惊奇的发现沈斐是一大块烤肉,她是一小块,这区别待遇……   “反正你也吃不完,咱俩换换吧。”依着沈斐那胃口,能咬三口都是奇迹,剩下的浪费也是浪费,不如给她,朝曦饭量大,不活动还好,一活动一个人可以吃三碗米饭。   沈斐倒是没介意,他也出乎意料,竟然将整块烤肉吃了个干净,还有那碗稀饭,喝了大半,朝曦想好劝他多吃些的说辞都没来得及用上,袖子倒是撸了起来,磨刀霍霍准备硬灌沈斐喝汤喝稀饭,结果沈斐意外自觉,自己吃吃喝喝,顺手收拾碗筷。   “你不是很挑食吗?”朝曦有些惊奇。   “本来是的。”   沈斐将碗筷折在一起,“不过看到你的吃相登时有些食欲。”   他嘴边带着笑意,“总担心你把我这边的也吃完了。”   朝曦:“……”   我有这么没出息吗? 第65章 好几天了   朝曦一直都是这么吃饭的, 在山谷时也是,不是狼吞虎咽的那种,只是胃口好,盛完一碗又一碗,吃饭自然要就菜,一来二去整个桌面被她扫空。   这是在山谷的时候,在这里每个人只能盛一碗, 一碗对于朝曦来说肯定吃不饱,只好多吃些菜, 沈斐伙食好,除了烤肉之外还有自己带来的腊肉等等东西,知道他嘴挑,尽可能找新鲜的。   朝曦白天忙了一天,沈斐也忙了一天,他带来的那些人一个没闲着,跑去森林想尽办法找食材做好吃的。   新鲜的蘑菇, 新鲜的木耳, 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 然而并没有用, 沈斐该挑食还是挑食。   谁能想到他缺的不是美食, 是一个陪他吃饭的人。   总算明白为什么沈斐在山谷时还能吃一些, 回到京城后干脆不怎么吃了, 搞了半天是一个人吃饭无聊, 有人陪着才能带动自个儿。   说什么吃相问题, 朝曦可不信,又不是第一天看她吃饭。   “说的好像你吃得多优雅似的。”朝曦不满瞪他。   沈斐点头,“嗯,我吃得很丑。”   他是皇亲国戚,从小培养这方面,怎么可能丑,吃饭喝酒之前都会用长袖遮面,细嚼慢咽,比朝曦不知道好看了多少,不过沈斐脾气好,不愿意跟她争论而已。   朝曦全当他理亏,吃完将盘子端走,再回来时这人已经不见,不知道去了哪?   出来稍稍找了一下,在另一个帐篷里看到他的影子,映在薄薄一层的帐篷上,虽然没亲眼瞧见他的面容,不过朝曦确定无疑,就是他,影子竖着冠,侧面宛如大师笔下的主角,一条线画下来,线条优美精致,隐隐还有狭长的睫毛扑闪。   沈斐当真得天独厚,就这张脸,完美到无可挑剔,原来觉得李安生一点不比他差,可真的瞧见他的人,又会觉得师傅没错,沈斐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美男。   他还在批奏折,批不完似的,身影几乎被满桌子的奏折隐去,只小半个身子露在外面。   看在他这么辛苦,为了凤凰山花尽了心思的份上,原谅他吧。   本来气已经消了大半,发现沈斐日子不好过,苦兮兮的,那么一点余气也消磨殆尽。   朝曦打了个哈欠,回去睡了一觉,半夜起来上茅房的时候发现这人还在批奏折,桌子上的奏折总算少了些,露出他小半个腰身,瞧这个样子不到三更睡不了觉,比她想象中还惨。   想了想将今天藏起来的蛋拿出来,串成一条带去外面的火堆旁烤,熟后也没亲自给沈斐,让镜花姐姐代劳,说是自己烤的也行,捡来的也成,反正别说是她做的就好,虽然沈斐肯定知道。   朝曦还没走远,一回头便能瞧见帐篷上沈斐的影子拿着蛋剥,许是太烫,手顿了好几下。   原来天天给他做饭也没见他这么积极,凉都不凉一下直接上手去剥,现在什么条件都没有,一天就几个蛋,他反而吃的怪香,人有时候真是奇怪。   他肯吃,朝曦也不嫌烦,耐着性子每天三颗,把自己的攒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伤好了,不再需要她治疗,鸡蛋也不给她了,朝曦只能从自己的饭里省。   她饭量大,本来就吃不饱,给了沈斐更吃不饱,于是为了能喂饱自己,朝曦也开始去森林里找吃的。   这一圈都被镜花和水月带头把能吃的尽数摘完,朝曦要去只能去稍远一些的,还是惦记着这里,怕出什么意外,不敢走远,又饿得慌,没有两全的法子,无奈只能将主意打在毒蘑菇上……   其实有些蘑菇毒性不大,最多闹闹肚子,出现幻觉等等问题,朝曦的药箱后来在崖下找到,当时想多坐几个人,将她的被子和药箱尽数塞进角落,侥幸避开砸下来的大石头,又有被子垫底,磕坏了一个角,里面的瓷瓶洒了大半,好险草药还在,又是分了格子的,药粉没有掺在一起,她清出来后重新换个瓷瓶便是,药都保留着。   受伤的人都是跌打损伤,用不着解毒的药,朝曦还剩下很多瓶,够她用一段时间。   吃完毒蘑菇,再撒上解毒的药,很多种掺和在一起,完全可以代替调料,这种事朝曦不是没做过,记得原来家里的辣椒没有了,她便用了一种口感稍辣的药代替,虽然比不上辣椒,不过应急用够了。   朝曦想做就做,当即揪了一些颜色鲜艳的毒蘑菇,避开特别深的那种,譬如紫色和墨绿,这种八成有剧毒,搞不好解药还没来得及吃人就死了,朝曦也不敢开玩笑。   她摘完刻意把表皮去掉,怕被别人看到,也以为可以吃,结果中毒翘了辫子。   到湖边简单洗了洗,带回来烤着吃,这种东西有毒,就算吃了解药,是药三分毒,还是对人身体不好,一般人吃不了,只能她一个人独享,她有抗体,不怕余毒。   火烧的旺,没有油,朝曦只能加些水,怕还没熟就烤焦,瞧着差不多了简单洒些解药,赶忙就进了帐篷,担心别人说她自私,开小灶。   要说这是毒蘑菇谁信?   第一次做这个,还不知道好不好吃,朝曦夹了一块,嗯,师傅有句话说的很对,越是有毒的东西越好吃,毒蝎子,毒蜘蛛,毒蛇她都吃过,现在加了一样,毒蘑菇。   朝曦吃完心满意足睡了一觉,半夜上完茅房回来,一摸枕头旁边,发现白天忘了存鸡蛋,晚上没有烤的食材。   沈斐最近已经食欲大开,每天白天也能吃很多,一天三顿她陪着,亲自监督,眼瞧着他食量越来越大,现在恢复到谷中的食量,一碗稀饭,再加些菜和肉之类的,体重有没有增朝曦暂时看不出来,但是人瞅着明显精神很多。   也就一顿不吃而已,还能饿死他不成?   天冷了,朝曦正好懒得起来,又躺下睡了一觉,第二天起来,身边有躺过的痕迹,沈斐应该回来过,又走了,他比朝曦忙多了,饭吃不好,觉也睡不好。   明明睡的比朝曦晚,起的还比朝曦早,不说别的,光从这点上看,他无愧于天下,对得起百姓。   朝曦简单梳洗后照旧检查病人的情况,发现又走了很多人,都是些年轻力壮的成年人,伤一好留下就是蹭饭的,官兵愿意给他们蹭,他们自己也不好意思,有些不将伤当回事,朝曦叮嘱过还要再观察几天,他们自己待不住,又怕被朝曦数落,大半夜溜走,搞得她跟恶魔似的。   崖下差不多清理干净,经过这么多天,即便挖出来也不会再有生还者,一般三到七天,不排除有人带着食物和水,可以多撑一段时间,所以官兵还在挖。   如果是平时,或许早就放弃,今时不同往日,沈斐在,沈斐这个京城来的贵人虽然没暴露身份,只说是上面派来的钦差大人,也够衙门大老爷鞍前马后的伺候,生怕疏忽了他,一纸上诉,他这个乌纱帽不保。   沾了沈斐的光,原来的饭菜只有稀饭,后来加了蛋,偶尔还有肉,商人们纷纷伸出援手,提供了干净的被子,衣裳和帐篷,不至于让大家冻着。   地方衙门这次办的不错,朝曦有空也会替他们美言两句,虽然人家并不领情,甚至不知道她与沈斐的关系,沈斐从来不在白天出现,或者说他几乎很少走出来,原来待在马车里,后来待在帐篷里。   也不是完全不出来,跟别人的作息不一样,衙门大老爷白天跑来跑去,来来回回勤快的不要不要的,他不来视察,每次衙门大老爷松懈下来,大半夜觉得他不可能出来的情况下,这人出来了。   认认真真巡视一番,处处都是毛病,跟人作对一样,朝曦都看不下去,帮着衙门大老爷说了他好几回。   这人全程默不作声的听着,不点头,也不摇头,态度不明。   朝曦尽心就好,其实她自己也手脚健全,每天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怪不好意思,自从病人少了之后,朝曦开始逐渐减少排队领食物的次数,一般都在外面找,实在找不着,或是下雨不方便才会领食物,尽量少领一些,一碗稀饭就是,其它让给老人和孩子。   年轻人走了,他们不方便走。   领的食物少了,自然存不下来,本来只打算少给沈斐做一顿夜宵,不知不觉掰着手指头一数,好几天没做过,毒蘑菇他又不能吃,万一一个疏忽把他毒倒,凤凰山怎么办?   沈斐现在代表着凤凰山,极其重要。   不过不做夜宵之后可以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时浑身轻松,舒服的还想再睡一觉的那种,仿佛卸掉了重任,反正不想捡回来。   沈斐似乎也没意见,一直一声不吭,也没找她谈过,朝曦以为是吃腻不需要的意思,没当回事,着实自在了好几天,还没潇洒够,这人突然傍晚出现,从背后抱住她。   “朝曦。”好听的声音轻轻唤着,“你最近是不是胖了?”   朝曦摸了摸腰身,“没有啊,我胖了吗?”   “偷懒了这么多天不会胖吗?”   朝曦眨眨眼,“你指哪方面?”   哪偷懒了?   “你已经好几天没给我烤过鸡蛋了。” 第66章 凭什么啊   朝曦还当是最近去森林多了, 没来得及给病人检查身体被他发现,搞了半天是烤鸡蛋的事。   “你自己不会烤吗?”朝曦教他,“鸡蛋两边的皮剥掉一点,筷子插进去,搁火上烤就是,只要掌握火候,不会烤成其它味的。”   沈斐将下巴搁在她肩上, “我想吃你烤的。”   “我还想吃你烤得呢。”朝曦突然想起来,“每次都是我给你做饭, 我照顾你,你自己数数你给我做过几次饭?”   “有的吃就罢了,你还挑,自己想想自己有多过分?”   越想越气,朝曦挣开他的手,往旁边躺了躺,中间登时空出很大的位置。   也不知过了多久, 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 声音越来越远, 沈斐似乎出去了, 回头一看, 还真的没了人影。   说他什么了?这么不经说?也就是语气恶劣了一点而已, 又没指责错, 沈斐就是没给她做过几顿饭。   朝曦越发气闷, 被子一盖, 谁都不想理,就这么待了很长时间,沈斐还没回来,她自己反倒憋不住,掀开被子坐起身。   出事了还是真生气了?   这地方出事的可能性很小,来时他又带了很多人,只要不乱跑,没可能被人袭击,能傍晚出来,说明已经将该做的事都做完,沈斐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一般会将国家大事放在前头,个人恩怨放在后头,没处理完公务,他是不会偷懒的。   私事上他确实很懒,懒得吃饭,懒得喝水,懒得晒太阳,甚至懒得出来。   原来只以为是腿脚不方便,来来回回都让人抱,不想麻烦她,干脆不出来活动,后来发现纯粹是偷懒,现在腿脚好好的,还不是一样懒得吃饭,懒得喝水,懒得出来?   那么小的马车,身子都活动不开,也没见他出来走走,一缩好几天。   也许他跟别人的作息不一样,也许是真的跟那天说得似的,白天人太多,不好意思,所以每次出来走动都在晚上?   不是没有可能,沈斐性格内敛,喜欢背着人做事,腿瘸时自己一个人练习走路,元军来时对她隐瞒了很多,去了京城后干脆找了许多人安排她的行踪,自己就是不出现,以至于朝曦有一种京城之旅是假的错觉。   房子是假的,院长是假的,书苑是假的,李安生也是假的,通通都是假的,所以严格来说,她气的不是李安生,是沈斐,因为怀疑是沈斐逼迫李安生不见她,发现是误会后对李安生有一丝愧疚,希望以后可以找机会弥补。   对沈斐也有些愧疚,她把沈斐想的那么坏,转头发现这人与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就算真的对不起她,沈斐也能对得起全天下,她也是天下的一员,受了沈斐庇护,理应回馈这厮。   也罢,看看这厮气死了没?   朝曦站起来,随便披件衣裳,准备沿着山脚找一圈,能找到就找,找不到算了,脚刚踏出帐篷,还没来得及找,一眼瞧见坐在不远处烤火的沈斐,换个角度看去,发现这厮不是单纯的烤火,身子时不时矮下去,不知道在做什么?   朝曦走近了些,发现他在剥鸡蛋壳,先小心翼翼磕在脚边的石头上,将壳剥掉很小一块,然后串到削掉皮的树枝上,有些树枝去掉皮里面是滑溜溜的那种,不干所以不会有细碎的枝条刮到嘴巴,沈斐用的就是那种。   他似乎对烤鸡蛋有些误解,朝曦用的是熟的,他用的是生的,树枝插进去,登时有些蛋清流出来。   沈斐似乎习以为常,就这么挂在树枝上烤,总共三颗,边烤边流,蛋清滴滴答答的掉在火堆里,发出嗤嗤的响声。   就他这种烤法,被别人看见,尤其是大娘和奶奶辈的,一准打死他,太浪费,烤一半最少流一半。   离得又近了一些,发现地上很多烤失败的鸡蛋,用油纸包着,蛋壳炸成稀巴烂,里面的蛋清蛋黄黏在壳上,有些瞧着像刚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上面还沾着烧过的火柴灰。   朝曦叹口气,“放过蛋吧,失败了这么多次,怎么还有勇气继续?”   沈斐回头,目光落在她身上,又随着她的步伐不断游走,朝曦坐到他身边时,这人莞尔一笑。   眼角弯弯,嘴角勾起,笑得格外好看。   原来想得到他一笑多难,沈斐就像一个河蚌,把自己闭的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缝隙,别说是笑,刚来时如何都不肯说话,朝曦一直以为他是哑巴,还觉得惋惜,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失了声,老天爷不公啊。   谁料人家不仅好好的,说话还格外好听,笑起来也像谪仙下凡一般,哪哪都带着仙气。   他不常说话,不爱笑着实可惜了好嗓子和这张脸。   “我来吧。”朝曦将他手里的树枝拿过来,整串搁在油纸上,又捡了根长些的棍子,在火堆里扒拉了一会儿,把底下烧碎的柴火灰弄出来,堆积成一堆后直接丢了几颗圆润完好的蛋进去,埋在刚烧完还带着火星的柴火灰里准备闷熟,这样不会炸,小火闷出来的蛋比直接烤得还香。   闷熟的食物需要很长时间,朝曦将油纸折起来,带着沈斐将他做剩和做烂的蛋捡捡,琢磨着做成茶叶蛋。   茶叶蛋对蛋的要求没那么高,越是破的蛋越好吃,脏的地方切下来,只留还能吃的部分,还有几颗完好的蛋,是沈斐决定死磕到底,所以多准备的。   她再不出来看看,这厮不知道还要浪费几颗?   茶叶要选红茶,没有,只能用沈斐的茶叶,叫什么云雾的,朝曦也不管,倒下去一大把,就给他剩了一点,然后把茶叶盒子还给镜花姐姐,“这个茶叶不好,一点叶子都没有。”   镜花拿着还剩下一层底的茶叶哭笑不得,这可是主子最喜欢的白山云雾,极其罕见,百金难求,东家任性,只卖合眼的人,十几颗母树每年只摘十斤,主子一年也只有这么一盒而已,只能省着喝,再省着喝,到明年开春就有了,结果还没等到明年开春,倒先被朝曦姑娘做了茶叶蛋。   蛋才几个钱,不超过五十文,主子的茶叶好几十金,这顿饭价值不菲啊!   原以为叫她拿茶叶是给主子泡茶喝的,谁能想到朝曦姑娘居然用这么名贵的东西做茶叶蛋,事后想想镜花觉得自己太天真,朝曦姑娘怎么可能对主子这么好,还特意给他泡茶,没有粗鲁对待主子已经算主子幸运。   她跟在主子身边,亲眼瞧见主子因为走的慢,被她拽的一个踉跄,想上去提醒一下朝曦姑娘,对她家主子温柔些,想想主子都没意见,她说话就是她多嘴,就跟这次似的,瞧一瞧主子的眼色,跟往常没什么区别,似乎没有生气,还洗了手帮朝曦姑娘切辣椒。   “我的天啊,你把指头切下来得了。”朝曦将他的刀夺过来,人挤到一边,教他怎么切,“手要弓起来,你那样竖着切,刀一滑指头就掉了。”   切了几下示意沈斐,“这样切,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吧。”   沈斐的手那么好看,万一一个不小心真的切掉了指头,就像一件上好的玉器碎了似的,多可惜。   朝曦一直是自己做饭,熟门熟路几下将辣椒切好倒进锅里,又加了些酱油和醋,闷烧一盏茶的功夫,锅是给沈斐熬汤的那种,材料勉强算齐全,也没煮多长时间,水在朝曦预料之外提前滚了,里面的蛋歪东歪西,就像爬了一条条长虫似的,卖相不好,味道还行。   朝曦捞上来,与沈斐你两个,我两个,你再两个,我再两个分吃了,一天不能吃那么多鸡蛋,剩下的拿去给镜花姐姐,让她分给水月姐姐,或是相熟的人也成,随便她处理。   她与水月分了工,一个白天跟在沈斐身边,一个晚上,现在是晚上,只有镜花,水月去睡了。   朝曦也打算去睡,沈斐指了指火堆提醒她,“那里还有呢。”   朝曦这才想起来,赶紧将里面的蛋扒拉出来,竟然没烤坏,还能吃。   总共搁了六颗,又是一人两颗,剩下的给镜花姐姐,吃饱喝足俩人进了帐篷,镜花也想跟进去,想了想不对,又退了出来,在门口站着,不小心听了个墙角。   朝曦姑娘似乎又在欺负她家公子,听着像是因为公子占了她的床等等小问题。   镜花假装没听见,守了一会儿公子还没有出来的迹象,便喊了人过来,做好睡前洗漱的准备。   过了很久里面才传来公子的声音,她们早就准备好,端着盆和方巾进屋。   “搁那吧。”沈斐随手指了个地方,正要去洗,朝曦哧溜一声跑去他前面,插队先洗。   沈斐无奈摇摇头,等她洗完了才洗,又拿了本书,刚要躺上床,朝曦一点位置都不让,“躺里面。”   原来一直是沈斐躺里面,他腿脚不好,又很能忍,一夜可以一动不动也不用去如厕,也就朝曦喜欢起夜,所以每次都睡床外。   镜花听错了,他俩其实是因为谁躺里面,谁躺外面闹矛盾,争了半天,最后还是沈斐妥协。   自古从来没有男人躺在床里,女人躺在床外的道理,偏偏朝曦喜欢躺在床外。   天色还有些早,沈斐忙惯了,上床后也没睡,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书很重又很厚,需要两只手举着,朝曦可不管,直接拉了他一只手把玩,沈斐一只手举不起书,小小挣扎了一把,被朝曦死死拽住,理直气壮质问他,“吃我的,睡我的,凭什么一只手都不给我玩?” 第67章 送上门来   “原来在谷里时我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 现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干脆不给我玩了?”   这么一想好像是的,在谷里时别说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个身子,除了最关键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腾,怎么才回了趟京城,人就变了?   记得以前吃饭喝水都是她喂到嘴边,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亲力亲为,沈斐虽然不情不愿, 可他不会阻止, 晓得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给他穿衣裳, 让他光着睡觉, 他也没有办法, 只一声不吭默默受了下来。   现在是不是当回摄政王后腰板挺直了, 所以对她说话做事都有底气许多?   沈斐幽幽叹口气。   书也不看了, 往旁边一搁,两只手空出来都给她玩, 有一只手离朝曦有些远, 朝曦不客气的拉过来, 一手握住一个沈斐的手腕, 后来觉得这样没法把玩, 放弃了一只, 单手握住沈斐离她近的那只手, 跟以前一样捏捏摁摁。   沈斐绝对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显,看起来很脆弱的样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还是一样好看,光瞧着便很下饭。   原来朝曦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癖好,现在发觉自己似乎特别注意别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发现沈斐完胜。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卖,少说千两黄金的那种。   如果把沈斐整个人拿去拍卖,肯定有很多富婆竞拍,千金难买一个沈斐,当然她也不会拿去竞拍,这么好看当然是自己留着喽,怎么可能便宜别人。   朝曦将沈斐整个人拽过来,抱着他的手睡,睡着前似乎还听到这人无奈的叹息声,朝曦就喜欢听他叹气,那种拿她没有办法的感觉,仿佛她被沈斐宠着似的。   事实上她确实被沈斐宠着,很多细节可能证明,沈斐从来不跟她争论,她做什么就依她,如果两个人的观念背驰,比如说谁睡床外,谁睡床里,一般是沈斐妥协。   反正退让的都是沈斐。   这一觉睡到第二天清晨,醒来沈斐还在,居然没走,这是不是间接说明凤凰山战况稳定下来?   沈斐太懒,问他估计也不会说,朝曦只能从他的表现上看出来,比如说沈斐今天出来的次数多了不少,白天也会到处看看,像视察似的,身后跟着浩浩荡荡一群人。   这人实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鹅,那么显眼,把别人衬托成了野鸭。   也没用心打扮,简简单单竖了冠,黑发瀑布似的垂在背后,两天一洗,表面丝绸一样顺滑。   许是五官过于精致,显得人清隽俊美,他走过之后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讨论他,连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来在村里时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现在腿好了,目光尽数被他的脸和气质吸引,朝曦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是第一天见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来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下一刻这人便会飞升为仙似的,一股子仙气,难得没有被世间的金钱与诱惑熏陶。   白天沈斐会假装不认识她,怕给她带来困扰,所以他从身边走过,朝曦也没去打扰他,她在给一个病人检查身体,这人背上受了伤,开始没当回事,都没告诉她,最近突然感觉很痒,实在难受才问她后背每天像有东西钻来钻去是什么情况?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将人衣裳一脱,发现整个后背红肿发脓,部分腐烂,被森林里的苍蝇叮咬,生了蛆虫。   冬天并非没有蚊虫,只是少,其实只要环境合适,冬天也有少部分苍蝇存活,它们藏在动物的皮毛下,靠动物的体温取暖。   因为山脚下潮湿,大家每天晚上都会燃火把取暖,这种环境下更适合苍蝇,或许是把附近泥巴里的虫卵孵化,也有可能是这人跑去森林觅食,不小心被动物身上的苍蝇盯上,也许在他看来就是被苍蝇叮了一下,实际上苍蝇已经在腐肉里产卵,它们可是无孔不入的。   正常情况下隔着衣裳,蚊虫没办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难受,自己脱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里的水清洗过,没有烧过的水里面也有蚊虫的卵,总之在森林里哪哪都是风险。   朝曦拿了刀出来,“你背后的腐肉要割下来,不然蛆虫爬进你的五脏六腑,你也就离死不远了。”   这人吓的浑身一颤,“一定要割吗?”   “肯定要割的,我给你抹点麻沸散,等你没感觉了再割,不会疼的。”朝曦骗了他,疼肯定是会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这么大一块肉,怎么可能不疼。   “这样啊。”这人放心了,老实趴下等着。   朝曦先给他清理了几遍,把表面露头的虫用银镊子拔出来,又抹了麻沸散,静静等了等,问他还痒不痒?   他说不痒了立马动手,刀起刀落,几下将他背上的腐肉割下来,中途疼的这人整个身子绷紧,想站起来,被朝曦用膝盖牢牢摁住,继续割,虫卵蔓延到鲜肉上,怕有遗留,也一并割了,又用药洗了几遍,然后倒了刺激的药粉,药效发挥时里面的蛆虫难受,自己爬了出来,被朝曦一一逮住弄死。   差不多后才给这人包扎,“好了。”   朝曦开始收拾东西,将用过的东西一一清洗,“以后记得就算再疼再痒也不能用凉水清洗知道吗?尤其是湖水,里面很多动物的虫卵。”   不用她说,这人已经记住了,连忙点头目送她离开,朝曦转身才发现不远处静静等她的人,沈斐坐在轮椅里,表面看来是找处有太阳的地方晒晒太阳,实际上就是等她。   又不是不了解他,这人有多不喜欢晒太阳,不可能专门为了晒太阳出来,肯定是为了等她。   “怎么了?”朝曦跑过去问。   沈斐轻笑,“没事。”   他只是意外发现,朝曦认真的时候竟意外迷人自信,仿佛胜劵在握似的,语气眼神都变了。   “我是问你腿怎么了?”好端端的坐什么轮椅?   “腿也没事。”沈斐摸了摸腿。   “没事坐什么轮椅?”朝曦伸手去拉他,被沈斐避开,“你先去洗手。”   朝曦:“……”   忘了刚给病人处理过伤口,沈斐最爱干净,不喜欢她的手上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朝曦用棉布简单擦拭了一遍。   她回去后又洗了几遍,沈斐亲眼看着她洗,洗完又换了身衣裳才肯让她接近。   “你今天没事做吗?”不应该啊,沈斐这两天好闲,按理说闲一天还像话,一直闲说不通。   “嗯。”沈斐低垂着眼,不怎么想说话似的,一句多余的都不肯回答。   “凤凰山的战打完了?”朝曦又问。   “嗯。”   “我们赢了还是元军赢了?”   “我们。”   果然有些不对劲,沈斐的情绪莫名低落?   打了胜仗难道不该开心吗?还是损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里一揪。   “没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为什么会想到这个?”   朝曦放下心来,“看你好像在担心什么?”   平安没出事就好,沈斐说没事,肯定派人去看过它,他这人严格来说比她还靠谱,平安被他罩着,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为什么忧心忡忡?   朝曦认真打量过去,这人坐在轮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没什么精神。   她又看向镜花姐姐,镜花捂嘴偷笑,“咱们是打赢了,本该乘胜追击,刚追了没多远又冻回来了。”   元国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冻病倒也罢了,关键马也冻病了,风就像刀子似的,哗哗往人脸上割。   “你是没去过元国,泼一盆水立马变成冰块,刚流的鼻涕还没来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来我随公子去过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脚淤泥,脚登时钉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来。”镜花叹气,“元国是公子的心病,不解决了即便打了胜仗,公子也开心不起来。”   这个朝曦倒是听说过,很多人都将元国比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常年爱惹事,又膘肥体壮,一个能打三个,历来不是没有人攻打过元国,都以失败告终。   记得曾经还有位常胜将军,也败在了元国手底下,元国甚至被列为最难打的小国,去的人不是被冻回来了,就是因为高原反应病倒,又或是那边没什么吃食,补给跟不上,被迫回来,总之大顺建国几百年,从来没有将元国列在版图上。   沈斐要完成这个壮举,还需一些时日,刚出了那么多事,他又因为一个叛徒处在下风,难免被人怀疑他的能力,这是最好的立威时机,只许胜不许败。   表面看来是大顺赢了,实际上人家打完一点损失没有,眼瞧着要吃亏,便往自己地盘上缩,大顺追不过去,连报仇都报不了,怎么看都是大顺惨胜。   所以沈斐才会这般发愁?   朝曦接手推着轮椅进了帐篷,没人时直言道,“说吧,想问我什么?”   既然送上门来,她也就不客气了,一把将人抱起来,搁在床上,趁着晌午没事做,给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欢调戏沈斐。 第68章 贞洁危险   沈斐似乎也知道她有这个爱好, 一般没事的时候会成全她,有事的时候干脆好些天不来。   他这个人很被动,不喜欢主动,譬如说刚找来的时候明明应该他自个儿将该交代的交代出来,他偏不,让朝曦问。   给他烤蛋也是,正常一直送下去他可以好几天不出现,只在晚上的时候同床, 第二天一大早又走, 也就朝曦几天没给他烤蛋,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朝曦这边出了问题, 于是被动出现。   他一直这样, 以为是处理国家大事, 不出事就不会注意, 有事才会主动送上门。   “是不是元国太冷的事?”沈斐不说, 朝曦也猜到一些。   “嗯。”沈斐想抬头看她。   被朝曦摁住,她在给沈斐挖耳朵, 这一动可能会把他的耳膜戳破。   “你想用草药解决?”   沈斐的耳朵很干净, 耳垂软软的, 薄薄的, 带着通透的粉, 朝曦的耳勺其实没太大用处, 可她不收手, 就喜欢沈斐枕在她腿上,一动不动任她挖的那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布娃娃,师傅送的,她很喜欢,闲着没事就给它梳头,头发是布条做的,时常挂丝,朝曦愁了很久也没找到解决办法,她还喜欢给娃娃做衣裳,自己手缝,穿上的那一刻满满都是自豪感。   有时候也会像对待人似的,给它洗澡擦身,结果发现湿了很难干回来,还容易闷出味。   后来被老鼠咬出了洞,把里面的棉花掏走了,朝曦藏起来它又掏,藏起来它又掏,最后干脆把整个娃娃叼走,朝曦找了很久,最后在一个洞里找到,娃娃已经被咬成破布,垫在洞里当窝,上面都是不明液体和脏兮兮的东西,还有老鼠屎。   朝曦哭了好久,也不敢声张,怕被师祖发现骂她,师祖不允许她养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养什么都给她毒死,不敢养活的,养死的也会被骂。   她不知道是不是特殊癖好,就好这口,许是小时候没得到满足,长大后越演越烈,什么都养想,刻意跑去森林捡受伤的动物养,捡到沈斐也养得好好的。   沈斐比那只布娃娃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还没有头发挂丝的问题,唯一的毛病是太大,不好给他做衣裳,好处是他比布娃娃精致许多,也逼真许多,刚来时其实不太好意思给他换衣裳擦澡,不过把他当成布娃娃,登时又好意思了。   可惜沈斐腿脚好的太快,朝曦还没有过瘾。说来他走的时候腿还没好全,想一想是别人给他擦澡,给他穿衣裳还有些气闷。   手上不由自主加大了些力道,沈斐疼的眉头一皱,朝曦连忙将耳勺取出来,“弄疼你了?”   沈斐摇摇头,“你在想什么?”   朝曦没告诉他,“我在想有什么草药便宜,又可以代替酒暖身子。”   很多行军打仗都会带上酒,时不时喝一口暖胃,不过很多人不胜酒力,还有些人喝完酒会发酒疯,所以这个法子不可取,也没有那么多酒喝,所以沈斐才会想别的法子。   “想到了吗?”沈斐问。   “别着急。”朝曦让他转过身子,“这面。”   沈斐也听话,顺从的转过身,正面对着朝曦,朝曦拉开他的耳朵看了看,果然不出所料,这边也很干净,沈斐人虽然懒,不爱说话,不爱走动,但是他爱干净,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脏的地方,耳朵一定经常挖,朝曦无奈放弃这个小乐趣,翻了剪刀给他剪指甲。   许是最近忙,指甲没怎么剪,长了一些,虽然只有一点点,不过剪指甲是细活,可以剪好久。   “寻常驱寒都用生姜,肉桂,香薷煮了泡茶喝,不过我觉得吧,泡茶不如泡脚,别看脚不起眼,其实至关重要,你知道树根吗?人的脚就像树根,脚好,身体才好。”很多人都觉得脚不重要,受了伤也不管,经常捂着闷着,或者干脆穿着草鞋到处溜达,朝曦每次看到都觉得惋惜。   为什么比别人老的快?就是因为没护好脚啊,脚才是根。   沈斐摇头,“元国缺柴,每人每天泡脚不现实。”   说的也是,谁打仗带大批柴火,又重又累,肯定是就地取材。   “洗澡呢?他们总要洗澡吧?”放在洗澡的池子里也行,正好大家都用。   “十天半月洗一次。”   朝曦:“……”   放弃了,朝曦又想了个法子,“祝由术你听说过吗?”   没等沈斐问,继续道,“我前段时间接了一个病人,半夜喝醉了酒,在坟头醒来,就以为自己中了邪,变得神神叨叨,后来我给他写了张符,告诉他喝下符后‘鬼’就会被我驱走,他相信了,第二天果然什么毛病都没有,知道我是怎么治好他的吗?”   “你骗了他,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他自己吓自己而已,可你若是直说,他便以为你什么都不懂,不如假装自己知道,告诉他‘鬼’被驱走,他心里放心,‘鬼’自然消失。”沈斐肯定道。   朝曦点头,“不过光靠这个还不行,我给他画的那张符朱砂是用草药磨出来的,符本身也是草药根,合在一起就是镇定安神的药,可以让他一觉睡沉,与昏迷无二,他没有做梦,不会胡思乱想,才会以为‘鬼’消失。”   沈斐似乎受到什么启发,“我倒是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个衙役,将囚犯捆在黑暗里,眼睛绑起来,手上割了一道口子,放水给囚犯听,囚犯以为是自己的手在滴血,其实他手上只有一道很小的伤口,已经结了疤,但他不知道,活活被吓死了。”   朝曦颌首,“差不多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力其实也是一股力量,不要总想着元国冷,想想元国给大顺带来的耻辱,想想元军杀了大顺多少兵马,坑了多少百姓,一旦转移注意力,或许就没那么冷了。”   说起这个,朝曦突然想起另一个法子,“你知道冰吗?元国别的不多,就冰块多,物极必反,越是冻人的冰越烫手。”   沈斐蹙眉,“这话怎么说?”   朝曦失笑,“一看就知道你是没有玩过雪球的人,用手揉雪球刚开始会感觉很冷,过一会儿就会觉得手发烫,这就是物极必反,阴阳互转,人也是,常用冷水洗脸洗手,沐浴冬泳,会让血液加快循环,提高抗寒的能力。”   沈斐明显不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朝曦已经给他剪好了一只手,“这种事我骗你干嘛?”   “我小时候师祖让我洗冷水澡,我快恨死她了,结果长大之后发现比旁人更抗冻。”   朝曦还记得师祖跟她说,从前有个民族,会把出生百天的孩子浸泡在冰湖里,说是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虽然那个民族个个彪悍异常,不过朝曦还是不建议这样做,小孩子太小,有点残忍。   “因人而异,身体差的还是不要尝试了,身体好的可以试试。”   “对了。”朝曦想起什么,“云石好弄吗?”   “用来糊房子的,好弄。”沈斐回答。   “云石遇到水,会加热哎。”   “如果没有柴火的话,可以带些云石,再抓些雪和冰块,搁在一起就会发热,用的时候一定会小心,有些会爆炸,你还是多琢磨琢磨吧,具体我也不清楚,就是听人说的。”   刘大娘说云石洒在地里可以防虫,又说遇水会发热,朝曦没有地,也用不着云石,所以没有试过,沈斐既然想攻打元国,就必须克服这个难题,不用她说,自己掀开被子下来,当即跑出去找材料尝试。   朝曦在身后喊他,“另一只手还没剪完呢!”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人已经钻进了另一个帐篷里,朝曦几乎眼睁睁看着他从眼皮子底下溜走,喊都不应,不知道去干了什么?   这个死人,有了事鸟都不鸟她。   朝曦有些生气,自己回了帐篷午睡,下午起来照例检查伤患的情况,中午那个后背发脓的着重照顾,忙到晚上才回来,擦擦身子泡泡脚上床睡觉。   刚躺上去,感觉背后有人走来,沈斐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背后偷袭,“今天谢谢你。”   “哼——”朝曦用鼻孔出气。   “帮了我很大的忙。”   “哼——”继续用鼻孔出气。   “白天急着试你说的法子,忽略了你,我的错。”   “哼哼——”还知道自己错了,没有埋没良心当没看见。   “天晚了,睡吧。”   ???   就这么?晾了她一天没说补偿?   指甲才剪了一半,朝曦还惦记着,张张嘴刚要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喊她,朝曦本能将沈斐盖在被子下,一个横跨越过他,顶在前方,假装刚睡醒的样子。   果然下一刻有人进来,瞧见她衣衫不整,又退了出来,“朝大夫,隔壁那个背后腐烂的人伤口复发,这回严重了,直接发热说胡话,你快去看看吧。”   朝曦连忙爬起来,“等等我,我马上来。”   沈斐叫住她,“披我的披风。”   好听的男音乍响,又陡然停下,昙花一现似的,帐篷外的人挑挑眉。   朝曦应了一声披上,急匆匆带着药箱过去,白天那人果然躺在床上,双眼紧闭,额头出满了虚汗。   朝曦蹲在他身边,发现披风挨了地,怕弄脏,干脆脱了下来,搁在角落,也没注意,招呼人过来给床上那人翻一个面,忙起来什么都顾不上,连披风不见了都不知道。   月上梢头,有人披着披风快步接近她的帐篷,门口的人瞧见那披风的样式,没有怀疑甚至点了点头放他进去。   ‘朝曦’直直进了帐篷。   沈斐刚准备睡觉,换了亵衣,坐在桌边将头上的玉冠卸下来,听到脚步声微微一笑,“你回来了。”   还没来得及回头,身子突然被人从侧面一把推倒,有人欺身而上,死死压住他。   帐篷外的人听到动静,连忙抬脚进来,被沈斐呵斥,“出去!”   险些便被人掀开的帘子又放了下来,帐篷外的人顿了顿,招呼人恢复成原来的站姿。   没人进来打扰,沈斐眯起眼问,“披风怎么在你这里?” 第69章 沈瓷娃娃   披风是他亲眼瞧见朝曦披上离开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却在这个人身上……   “你把她怎么样了?”   这人扑来的急,风将帽子吹开,露出整张脸来,浓眉大眼,目中带着煞气,是一张陌生的脸, 他居然没见过。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布满老茧,手面黝黑粗糙,说明经常干粗活,力气大,又是整个人压过来,沈斐半点也动弹不得。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特意将朝曦支开, 目标是他。   没有拿钱抢物, 也没有谈条件, 直奔他过来, 一句话不说, 瞧他的眼神中带着浓烈的炙热。   沈斐似乎想起什么。   白天朝曦给另一个男人治后背的伤, 他就坐在不远处瞧着,恍惚间似乎感觉有其它视线朝他看来, 他看过去时又没有, 那股子视线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 与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样。   “是你!”   他瞎了吗?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发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脸上尽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气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后停在他胸口……   *   朝曦已经将病人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发热是伤口红肿有轻微发炎导致,开了些药,让人帮忙煎一煎,连续喝几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药箱站起来去拿她的披风,回头发现披风不见了,“有没有人看见我的披风?怎么不见了?”   帐篷里一共住了四个人,个个面面相嘘,过了半响有人道,“好像被刚刚带你过来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脑海里冒出那张年轻又沧桑的脸,“他拿我披风干嘛?”   拿去卖?   还是太冷了,自己留着穿?   沈斐的披风华丽厚实,瞧着就价值不菲的样子,不会被拿去卖了吧?   东西不是她的,朝曦没有权利弄丢,连忙追了出去,帐篷外人烟稀少,除了烤火的几人和站岗的那些,几乎没别人,想追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倒是她的帐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将附近包围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   朝曦走过去,挤开人群进了帐篷,一眼看到披着另一件月牙白披风的沈斐站在中间,自个儿捂住手腕,有血从白皙修长的指缝里溢出来。   他受伤了?   “怎么了?”才出去多大一会儿,这里就像进了贼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还受了伤。   “朝曦姑娘没事,不用找了。”镜花瞧见她一喜,连忙将人拉过来,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凶咬牙切齿,“这个人胆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说了两次都没说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顿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这种事比较特殊,不想被别人知道,不过朝曦可以,镜花将人拉过来,凑到她耳边小声说,“这个人看上了公子,想强行……”   朝曦瞪大眼,一脸不可置信,“不会吧,他俩……”   都是男的啊,怎么可能?   “断袖之癖。”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不过这还是第一次发生在身边。   镜花以前听人说过,晋国曾经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长得便比女子还好看,可惜命运坎坷,先是被继父占有,继父死后被他的儿子看上,后来逃了出来,结果被人抓去卖给了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又送给了帝王,着实乱了半个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还有一些特殊的人专门喜欢男人,觉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论样貌,公子从来不输给任何人,论气质,也没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没有男人喜欢他,但是这么大胆,准备强上的人还真就这一个。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个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发起威来整个大顺都要颤三颤。   “不说了,我还要审问这厮,你快去给公子包扎吧,公子的手被他咬伤了。”   言罢挥手将被抓的那人带走,那人被捆起来,身上还披着沈斐的披风。   “披风!”披风实在显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声朝曦险些忘了,这人的手还在流血,披风没有沈斐重要,而且他爱干净,被别人用过的披风,绝对不会再披第二回 。   晓得他毛病多,手刚给别人处理过伤口,还留有血渍,先洗了两把才去给沈斐清洗伤口,上药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伤有点严重,差点将筋咬断,如果真的被他咬断,沈斐这只手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说喜欢吗?喜欢还下这么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来在山谷时,她总爱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比如用药香掩盖住沈斐原来的体香,又或是给他……   总之目的都是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好让他一辈子记住自己,这人该不会也有这种想法吧?   朝曦摸着那里有点不甘心,又去打来水,给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不舒服,沈斐披风里的衣裳都乱了,不知道有没有被那人碰过,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马去烧水,水烧回来被折腾了一天的沈斐窝在床上睡着了,朝曦把他弄起来,脱光抱在轮椅上,从头洗了两遍,这边的水刚用完,水月姐姐那边的水烧好,又洗了两遍,搓的沈斐浑身都是红的,他困得不行,一连问了朝曦好几遍,“朝曦,还没有洗好吗?”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也得了过于爱干净的毛病,洗了五六遍,还是觉得不够,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说没柴火了才停下来。   沈斐已经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湿答答的坐在轮椅上,许是疼,手尽量覆在受伤的地方,不让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给他上了药,包扎起来,擦干穿衣裳,然后在枕头上铺了大些的浴巾,用来搁他的头发,还是湿的。   大冬天的,洗了这么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现不正常的潮红。   朝曦摸了一下,额头有些发烫,刚洗完澡,用的是热水,不太准,第二天才知道。   还是担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帐篷里的被子也拿过来,自己用不着,全盖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热,沈斐半夜挣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静下来。   朝曦还没睡,顺手摸了一下,嗯,没什么大毛病,有些着凉,最近没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顿,胖回来不少,身子养的差不多,又是用热水洗的,虽然确实洗的时间比较长,不过沈斐现在没刚来时那么虚弱,不是大碍。   他的身体每天都在康复,强壮,照这个速度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药蛊了,这玩意在他体内浪费,不如留给她物尽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个晚上,后半夜熬了一碗姜汤,捏着鼻子给这人灌下去,水有些烫,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里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来。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冻醒,自从腿受伤后,即便被朝曦用九鸣针法治好,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凉的像冰块,尤其是膝盖位置。   沈斐坐起来,揉了揉膝盖问走进来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么知道?”   “你掀帘子的时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显不信,“别骗我了,昨天我跟你一个被窝,你都把我冻醒了。”   他俩虽然平时睡一张床,不过不盖一个被子,朝曦火气旺,耐冻,冬天一床被子就够,沈斐明显不行,最少两床被子,昨天盖了三床。   俩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刚开始沈斐挨冻了两天,后来便自觉抱了两床被子过来,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铺上,占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颇有怨言。   总觉得沈斐像个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顾着,明明瞧着弱不禁风,除了那张脸和身材,还有头脑之外没别的优点,就是很多人跟她抢,女的倒也罢了,连男的都抢。   朝曦忙死了,时时刻刻都要注意着他,生怕被人掳了去,这些外在的隐患大不了以后走哪都带着沈斐便是。   关键还有内在的隐患,沈斐的腿绝对有问题,寒成那样也一声不吭,是想废掉还是怎么地?   “多久了?”难怪他明明腿好了还是会时不时坐轮椅,不是偷懒,是因为天太寒,冻的腿站不起来。   “从我的腿有感觉开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喽?   这么大的毛病不告诉她,活该疼成这样。   “过来喝药。”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两头喝药,就没有断过。   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里本来就阴,又下了雪,潮湿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这种环境下沈斐的腿只会寒症加重。   “真是不让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轮椅弄湿了,今早结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轮椅,想活动,来回都要她抱。   这人毛病成那样,不喜欢别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喽。 第70章 风水轮流   朝曦将药搁在床边, 亲眼看着他喝下,又去端来饭菜,吃完跟镜花姐姐商量怎么把他弄下山。   下了很大的雪,山路不好走,轮椅也上了冻,轮子都滚不开,就算能滚开也不能用,水浸在木头里, 一两天干不了, 现在烤已经晚了, 今天就要走。   沈斐腿寒的厉害,他也一声不吭,这样忍了不知道多少天, 前几天还下了雨, 怕是钻入骨髓的疼, 朝曦有些懊恼,同睡几天,她居然没有注意, 沈斐还不知道瞒了她多少毛病,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和盘托出。   当然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送他下山。   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选了马车, 因为目前只有马车, 轿子需要的人力太大, 抬几个时辰, 如果一边有人脚滑,整个轿子都会歪。   还不如马车,人在前面拿着木头和刀,如果滑下来,当机立断砍断马身上的绳索,然后用木头卡住马车,走的时候找人拉着,不会出什么大问题,朝曦也在下雪的时候坐过牛车,给平安送鱼吃,也健健康康回来了。   她俩商量好才告诉沈斐,沈斐沉吟片刻没说话。   朝曦在收拾东西,“你不想走?”   她劝道,“这里的人已经走了十之八九了,就剩下几个人,官爷说过两天等雪停了将他们也弄下去,用不着咱们了,我都打算走了,你还留着干嘛?”   官爷安排了大夫在山上,给了钱的,事没有处理完不能下山,朝曦是自主帮忙的,没要银子,所以想走想留随便她。   本来也没剩几个人,就算没有沈斐的事她也要下山,只不过下山后不会停留,绕过南山去凤凰山,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是因为沈斐在,所以才改变主意,暂时不去凤凰山,留下来照顾他,毕竟这厮的腿是她治的,答应将人治好,结果留下后遗症会损坏鬼谷的名誉。   师祖和师傅还有众多鬼谷成员从来没失手过,败在她手里怎么行?   沈斐面上动容,“既然不需要咱们了,那就走吧。”   朝曦露出微笑,“你就坐着,有收拾的东西跟我说,我去收拾。”   沈斐点头,“在另一个帐篷里,压在枕头下,你掀开床铺,再揭开毛毡,用油纸包的那个盒子就是。”   朝曦应了一声站起来,拍拍手去了沈斐的帐篷,不知道什么玩意儿,藏的还挺严实,朝曦先将枕头拿开,掀开被子和席子,底下是毛毡,被人切开成一个四方形,因为毛很长,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里面的玄机。   她将毛毡揪出来,底下还不是盒子,是草皮,草皮也揭开才是油纸包的盒子,之所以用油纸包一层,是怕潮吧?   天气阴,时不时下雨下雪,地面一直是潮湿的,挖了这么大一个坑会积水。   朝曦将盒子拿出来,外面一层油纸已经有轻微腐烂,在潮湿的地方泡了太久,她扒开油纸,只留了盒子。   盒子没有上锁,似乎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东西,可不是贵重的东西为什么藏这么严实?   莫不是什么大顺的机密?   朝曦没忍住好奇心,掀开看了一眼,就一眼,心里想着如果是字条之类的东西就赶紧合上,这玩意儿一般用来记录机密的国家大事,看了会被杀人灭口,如果只是寻常的东西再打开细看。   谁知里面不是什么机密的国家大事,也不是什么寻常的东西,是她送给沈斐的香囊。   就这么一个破香囊藏这么严实,让朝曦偷看的时候心惊肉跳,生怕看到什么不好的东西。   她将香囊拿出来,一眼瞧见上面两只鸭子不是鸭子,鸳鸯不是鸳鸯的杂交,一只勉强能看出是带了彩的鸭子,另一只鸭子瞧着都不像,难怪沈斐藏这么严实,要是她,她也藏,不能让别人瞧见。   丢脸。   说起来沈斐的眼光真差,跟她不能比,瞧瞧她找的人,要容貌有容貌,有才华有才华,富甲一方,权倾天下,再看看他找的对象。   穷乡僻壤出来的,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又粗鲁又没有女人味,虽然总有人说她多厉害多厉害,还叫她一鸣大师,可朝曦每次都有一种错觉,一鸣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   除了医术和武功,完全没有感觉她哪里厉害,长得也……   好像有人夸过她长得好看,莫不是眼瞎?   反正她是鬼谷垫底的,师傅和师叔,就连师祖年轻的时候都比她长得好看,整个鬼谷都在嘲笑她,文不成,武不就,长得还这般难看,以后铁定没人要,没想到她不仅嫁出去了,还嫁给了天下第一美男。   这辈子够本了。   朝曦将香囊搁回去,发现底下还有一块玉,朝曦也有一块,是沈斐送给她的,她一直带着身上,沈斐居然藏在盒子里,什么意思?喜欢戴在身上不好吗?藏起来做甚?   盒子合上,一股莫名的情绪爆发,朝曦取下脖子上的玉,掂了掂拿在手里。   沈斐都不戴,她一个人戴做甚,她也不戴了。   玉原来挂在腰上,后来与沈斐闹了别扭,不想让他看到她还戴着他送的玉,干脆加了个绳子挂在脖子上,其实挺不方便,这么大一个,走路低头这玩意儿都会跟着晃动。   要不是嫌搁在其它地方会弄丢,早就不戴了,她好好的戴着,沈斐居然藏在盒子里,怎么地,跟她戴一样的丢脸?   朝曦有些生气,一把将玉塞进袖子里,想了想不太安全,回头搁在药箱里,药箱她从不离身。   在这耽搁的时间太长,怕沈斐发现她偷看了盒子,连忙抱着盒子出来,假装没有看过,面色如常一般还给沈斐,“还有其它要收拾的没?”   沈斐摇摇头,“其它镜花和水月会收拾。”   朝曦点头,继续蹲下来收拾自己的东西,玉不挂在脖子上委实不放心,她先放进药箱里,压在底下,故意遮住沈斐的视线,不让他瞧见。   本来东西就少,又经过掉崖淘汰,除了药箱几乎没别的东西能收拾,朝曦很快整理好,背在背上,矮下身子去抱沈斐。   沈斐还坐在床上,他的腿寒症厉害,强行走路会刺痛,所以一天没动过。   朝曦将人抱上马车,自己也上去,将药箱搁下,告诉沈斐帮她看好,又下去不知道做了什么?   沈斐一直等着,原本以为她是去还衙门给她发的被褥和帐篷,没想到朝曦抱了两个水囊回来。   水囊里装了热水,摸着热乎乎的,一个给他暖手,一个暖他的脚。   朝曦给了钱,相当于卖给她,随便处理,两个水囊,旧的塞进沈斐的被子里,新的给他抱着。   “好了,可以走了。”朝曦坐在马车的一边亲自驾车,这种山路还是她更有经验,而且她力气大,如果真出了意外,关键时刻能瞬间跳下马车稳住轮子,毕竟是下坡,刻意去掉了三匹马,只有一匹马拉,坐了三四个人,体重压着马车跑不快,只有这样轮子才不会打滑。   雪从昨天晚上开始下,积了一地,小心些为妙。   提前做的准备充足,只要有一点陡的地方,赶忙让人将木板压在轮子下控制速度,一路倒也平安,就是颠人,朝曦坐在外面都有些受不了,感觉屁股要成两瓣,更何况里头坐着的沈斐。   来时忘了给他多垫几层被子,本来有条件,路上也不方便,都压在箱底,翻来翻去麻烦,让他委屈着吧。   就这样紧赶慢赶,小心着走,傍晚终于找到了镇子,太小,只有一家写着‘客栈’,实际上是自己的小三层楼,屋子也少,只有十几个,他们有上百人。   分不过来,可能要好几个人睡一间屋子。   朝曦将沈斐抱进屋,自己背着药箱准备出去,人刚跨过门槛,被沈斐叫住,“下这么大的雪,你要去哪?”   他拍了拍床,“无论怎么分,我都是一个人睡,屋子大,不缺你一个。”   朝曦脚步顿住,回身瞅他,“你想哪去了?我是去帮今天一个垫木板的侍卫包扎伤口,下坡的时候太快,他来不及收手,被刮了一下,流了不少血,我下来的时候才看见。”   抱沈斐的时候发现那人将手藏在背后,刻意让他过来搭把手,才瞧见手上干涸的血,除了被轮子刮的,一路安安全全又没出事,朝曦想不出别的理由。   “那你快去快回。”沈斐笑了笑,人靠在枕头上,顺手从桌上抽了一本书看,“我等你回来。”   他一向说到做到,说等,肯定会等,如果朝曦今夜不回来,这人十之八九会等到第二天,撑不下去为止。   他跟朝曦不一样,朝曦没心没肺惯了,当初在村里时沈斐失踪,她反而觉得莫名一下子轻松起来,又有些难过,抱着期待希望沈斐没走,更希望他走,这样就不会患得患失。   现在似乎风水轮流转,变成了沈斐患得患失,怕她会走。   南山脚下没几个患者,用不着朝曦,等于没有了东西束缚朝曦,是走是留,全看朝曦怎么想。 第71章 全是优点   朝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 她没沈斐那么坚定,念头随时有可能摇摆,也许会去凤凰山帮忙, 也许会跟沈斐一起回京城。   回京城相当于束缚,要一直守在沈斐身边,没办法游历, 也没办法去找鬼谷叛徒,秘籍更拿不回来, 她愧对师祖养育之恩。   但是走了沈斐怎么办?   他一身毛病, 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 偏偏肩上又担着重任, 如果只是普通的富家少爷不管就不管,就算嗝屁了对整个大顺能有什么影响?   偏偏沈斐就是那个能影响整个大顺的人,现在瞧着没出事, 一切正常运行, 那是因为他还能撑得住,一旦他倒下,整个大顺立马乱套。   太后会安插人手进朝廷,元军和各个附近的大国瞧准机会, 立马挥刀过来,只要一打仗,无论谁打谁, 受苦受难的都是老百姓。   所以沈斐其实至关重要, 相当于大顺的心脏, 心脏一死,附近的器官很快坏掉,殃及其它地方,最终内有忧,外有患,被人四分五裂,并入别人的版图中。   沈斐虽然对自己不咋地,但是对国家大事还是很上心的,换了一个人或许只顾吃喝玩乐,享受权利带来的快感,国家大事是什么?丢一边去。   如此还不如让沈斐稳坐,好歹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其实这就够了。   这个世道能让所有人吃饱饭已经难能可贵,朝曦不在京城,就那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家家户户生三四个孩子都能吃上饭,还不算好吗?   她倒是听说过别国,很多人靠吃观音土,啃树皮过活,与他们相比,大顺不知道幸运了多少。   人要懂得知足,也要懂得感谢,更要顾全大局,个人私事先放一边,朝曦时常问自己,假如沈斐跟她没点什么,这样的人浑身病痛,她会不会置之不理?   答案肯定是不会,这么一个跟百姓挂钩的人,怎么可能不管,救他一个等于救无数百姓,这个数朝曦还是会算的。   难道就因为他是沈斐,就不管他了?   他要真是单纯懒得吃饭,懒得喝水倒也罢了,叮嘱镜花姐姐强逼着他吃便是,偏偏那个腿不能不管,瞧着不像普通寒症,更像九鸣针法留下的后遗症,一般人对付不了,还是要她来。   这琢磨来琢磨去,朝曦总算琢磨透一个道理,她就是不能离开沈斐。   算了,本来也没打算离开,想这么多都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留下来的借口而已,事实如何,朝曦心知肚明。   说白了她就是放不下沈斐,真要数的话,她去凤凰山也能救下不少人,只不过凤凰山已经熄火,路也断了,等她绕过去,黄花菜都凉了。   也许还留下很多重伤的人,想一想他们为了大顺,为了凤凰山牺牲自己,没人治最后凄惨而死,心登时揪了起来,头更疼了。   到底是去凤凰山,还是留下先给沈斐治腿?   朝曦纠结无比,人走到半路,差点忘了自己出来干嘛,瞧见药箱才想起来,要去给人治手来着。   屋子已经分好,沈斐单独一个屋,镜花和水月还有厨房的婆子和女眷一个屋,然后是侍卫们,十几个人挤一个,家丁们同样,不是出来玩的,带的家丁和女眷特别少,就几个做饭,伺候,和喂马的,其它都是侍卫。   朝曦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找,总觉得侍卫们长一个模样,又都穿着盔甲,更加认不出来,她干脆高喊一声,“方才是谁在马车左边丢木板?”   马车有两个轮子,下急坡的时候两边都有人随时丢木板控制速度。   朝曦站在走廊上,喊的声音又大,几个房间都听得到,以为是来算账的,期期艾艾半响才有人出来,“是我。”   虽然不知道朝曦姑娘的身份,不过能来去自如在王爷身旁,必然是不低的,搞不好有权利拿捏他们。   “手给我看看。”朝曦边说边打开药箱,“我是你们王爷的贴身药师,方才瞧见你的手被马车刮伤,过来给你包扎一下,放松不要怕。”   那人果然松了一口气,老实的将手伸出来给她看,这只手一看就知道吃了不少苦,手心尽是老茧,手背有轻微裂伤,刮倒是没刮到,之所以流血是因为碰到了冻疮,伤口裂开造成的。   “手怎么肿成这样?”   男人中很少有像沈斐似的,手指纤长,皮肤细腻,大多骨节粗大,手心有茧,手背粗糙,不怎么爱惜自己。   “天冷冻的。”侍卫如实回答。   “说的好像我跟你不在一处似的。”朝曦伸出自己的手,“我的手怎么没冻着?”   说来也奇怪,她特别耐冻,每天跑来跑去,干这干哪,穿得还薄,就是没事。   像是被冷风避开了似的,晚上只需盖一床被子便可,一双手总是给人检查伤口,前前后后要洗好几次,条件不足,没有热水,用的都是冷水,实在急了水都来不及端,直接抓一把干净的雪洗洗。   没有刻意保养,也很少用热水泡,手就是白嫩细滑,从来没生过疮,也没冻坏过。   “是不是还有很多人跟你一样?”朝曦瞧见他另一只手也是如此,干一样的活,一样训练,一样练功,其他人肯定也跑不掉。   那侍卫颌首,“光我那屋十个人里面六个如此。”   朝曦挑挑眉,从药箱里拿出几瓶药,“白酒兑这个,调成稠状抹在伤口处,轻微的抹白瓶,中度的抹蓝瓶,重度的就你这样的抹红瓶,每个人都要抹,有病的治病,没病的预防,用完了再找我要,我说的都记住了吗?”   那侍卫连忙点头。   “平时闲着没事干多搓搓手,按按摩,再跑跑步,每年夏天的时候用凉水洗脸洗脚洗身子,提高耐寒能力,这样保持下去以后就不会再生了。”朝曦像叮嘱孩童似的,一一告诉他最快捷又方便的法子,“千万不要用热水烫,也尽量不要烤火,实在冻得慌往自己胳肢窝里塞。”   那人一边听,一边记,头点的宛如拨浪鼓,半响突然笑了笑,“朝曦姑娘,你真美。”   朝曦陡然被夸,老脸一红。   说话就说话,夸人做甚?   “好了你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真是的,待不下去了。   朝曦提着药箱离开,头都没回,一路笔直去了沈斐的房间,还没进去,先将嘴里的话说出来,“沈斐,我刚刚又被夸了。”   现在想想还有点脸红,心跳加快了些。   沈斐坐在床上,正与镜花说着什么,闻言抬头看了看她,“夸你什么?”   镜花姐姐识趣,福了福身退了出去,她来找沈斐肯定有事,大事不是她处理,私事才是她,最近很太平,只有那件事。   莫不是审问出了什么?   “夸我美。”朝曦搬了个凳子坐在他身边,“沈斐你没有说错,果然是我见识太少,一出去好多人夸我。”   遇到好些个,扮男装说她俊,女装又说她好看。   “我是不是长得不丑?”   朝曦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模糊,停留在幼年时期,处于自卑状态,常被师傅打击,觉得自己是最丑的,长大后又到了个偏僻的山村,恰好不喜欢她这个的,觉得她没有女人味,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吃的还多,往那一站比男人还高,关键习了武,几百斤的东西随便扛。   媒婆给她介绍了不少,有些是看不上她,有些是被她吓跑了。   “你本来就不丑。”沈斐让她过来,给她理了理凌乱的衣裳,“你只是不会打扮而已。”   朝曦属于大气的那种,与现在的小家碧玉完全背驰,一般人欣赏不来。   “不过那个侍卫是不是在你给他包扎伤口后才夸你的?”   朝曦眨眨眼,“你怎么知道?”   那个侍卫是冻疮,不好包扎,包扎好得慢,所以朝曦只给了药,也算治病过后吧。   “那是夸你心灵美。”沈斐戳破泡沫。   “不是夸我长得美?”朝曦受了打击。   现在想想好像每次被夸都是给人治病后,难道那些都不是夸她外貌,是夸她心灵美?   哎呀,好难受啊。   朝曦往床上一扑,双手搂住沈斐的腰,抬头认真问他,“沈斐我真的只有心灵美吗?长相不美吗?”   沈斐板正她的脸细细看了一会儿,道,“不丑就是了。”   不丑也就是不美的意思?   朝曦更受打击,脑袋埋入他胸口,“我被你打击死了,不要找我说话,没救了。”   噗!   沈斐没忍住笑出声,“骗你的,你长得很好看。”   朝曦的五官精致立体,有轮有廓,略带锋芒,就显得不那么软糯,需要懂的人才能欣赏。   朝曦当即抬头,“那你夸夸我的优点,越多越好。”   沈斐眨了眨,思虑片刻,居然什么都没想出来。   “你不是大才子吗?”朝曦叉腰,“夸人都不会?”   沈斐认真想了想,“吃得多,睡得好,力气大,个子高,还会医术,如果是个男人,你已经很成功了。”   朝曦:“……”   有这么夸人的吗? 第72章 就是公子   “沈斐!”朝曦上手揉他的脸, “你也很多优点, 睫毛长, 皮肤白, 眼睛亮,一看就是女孩子。”   “还有啊。”她还没有说过瘾, “只有女孩子的头发才这么顺, 也只有女孩子的手这么纤长, 总之你浑身上下都像女孩子, 不,你就是女孩子!”   打击人谁不会啊, 谁打击她,她打击谁。   “嗯嗯。”沈斐也不反驳,“我就是个女孩子。”   朝曦登时又有一种一拳打进棉花的感觉,沈斐怎么一点不介意别人说他像女孩子,不会感觉别扭吗?   “小姐姐芳龄几何?可有对象?约不约啊?”朝曦挑起他的下巴。   沈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不约。”   朝曦:“……”   “约不约?”用力板正他的脸, “不约我要来强的了。”   边说边撸起袖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沈斐不屑的瞥她一眼。   “?”朝曦来劲了, 当即就要扒他,手刚放在他胸口, 突然停下, “又琢磨什么准备算计我?”   她聪明了一回, “我是不会上当的。”   无非是用这种方式留下她罢了, 如果俩人上了床, 关系更加亲密,朝曦也没有理由离开。   沈斐躺下,语气略带挑衅,“药蛊不要了?”   “那……自然是要的。”朝曦语气软了一些,又看不得沈斐得意,犹自逞强,“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没必要一定……”   “总之师祖给我的时候喝了一碗血就到我体内了。”她坐在沈斐腿上,一会儿摸摸沈斐的脖子,一会儿摸摸心口,“药蛊护心,如果取你的心头血或许就出来了。”   沈斐低垂下眼,若有所思,半响道,“既然如此,那你取吧。”   朝曦白了他一眼,“你当我不想,也不看看你弱成什么样,哪有血给我取?”   心头血跟别的血不一样,取了沈斐会元气大伤,他本来身体就差,从悬崖上掉下来给他带来一辈子的后遗症,不养个三五年根本恢复不了,再被朝曦取个一碗心头血,能要他半条命。   这也是为什么师祖没两天陡然老去的原因,先丢了心头血,又取了药蛊,直接抽了她半数精元,后半生不好过,所以师傅才会哭得那么伤心。   朝曦原来不懂,现在懂了对师祖少了一些怨念,更多的是感恩。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取?”沈斐问她。   “养一养呗。”朝曦抱胸,“不然还能咋地?”   她从沈斐身上下来,将这人挤去床里,自己也脱了衣裳进来,没跟以前似的,自己一个被窝,直接挤进沈斐的被窝,腿夹住沈斐的,“我给你暖着,睡吧。”   她体温高,盖两个被子晚上热死沈斐,朝曦很早就知道了,只要盖的稍厚,她能当个火炉,师傅就特喜欢跟她一起睡,说可以抗寒。   朝曦让沈斐睡,沈斐睡没睡不知道,她自己反而睡着了,半夜热的不要不要的,将手伸出来,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又给她放回去,朝曦再伸出来,杀千刀的又给她放进来,一来二去实在困得厉害完全不想动,热就热吧,睡醒就好。   就这样熬了一夜,第二天辰时才醒,一歪头,发现沈斐已经半靠在枕头上看书,不知道什么时候醒的,居然比她起来的还早?   朝曦钻进被子里,摸了摸他的膝盖,又用脚碰了碰他的脚,嗯,暖的,看来她这个火炉发挥作用,将沈斐的老寒腿拯救过来。   “你醒了怎么不叫醒我?”   朝曦伸个懒腰爬起来,没穿衣裳,先去推开窗户瞧了瞧外面,还在下雪,比昨天大,鹅毛似的,伸出手能接一把。   这样的天气如果是平时沈斐的腿肯定不能走路,寒进骨子里的疼,但是昨天给他暖了一夜,今天是温的,应该能走了,他居然没有先下去。   “腿还不能走路吗?”外面风大,朝曦又将窗户关上。   “嗯。”沈斐搁下书应道。   “真的?”朝曦不信,温的说明不疼,不疼怎么会不能走路呢?   她走过去摁了摁,又摸了摸膝盖的骨头,活动了一下腿,沈斐都没有喊疼,但是一问他能不能走,就是不能走。   无奈又是朝曦抱来抱去,匆匆洗漱完抱到桌子旁吃饭,很简单的饭,馒头咸鸭蛋和稀饭。   原来在山谷时日常吃这个,偶尔有新花样,大多还是面条,胡辣汤,和稀饭。   许是吃多了山珍海味,喝喝稀饭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很喜欢,可以连续喝几天不腻,朝曦都快腻了,他就是不腻,换个花样过几天再喝,他又提起了兴趣,朝曦陪他喝了好久的稀饭。   知道他喜欢,朝曦叫住准备另外做饭的镜花姐姐,端了两人份的稀饭馒头咸鸭蛋上去。   沈斐瞧见这些食物还挺怀念,筷子在桌上磕了磕,整齐后才动手夹了馒头过来。   一般情况下馒头都是直接拿在手里吃,但是沈斐毛病,不喜欢拿在手里,都是咬一口搁在碗里,就咸鸭蛋,再咬一口搁在碗里,如此反复。   吃个馒头也搞这么多花样。   朝曦没他会来事,筷子插进发烫的馒头里,举起来吃,一顿饭在俩人鲜明的吃姿中完事,然后闲了一上午,中午吃完饭大家开始收拾东西,起初只有一两个人,朝曦没在意,后来越来越多,所有人都在收拾,她这才反应过来,蹬蹬几步跑回房间问沈斐,“你要走?”   沈斐倚在窗前看雪,身上披着狐毛大氅,回身的那一刻有种谪仙下凡的感觉,干净,清爽,“嗯。”   朝曦登时有些不是滋味,她夹在两者之间都没准备走,沈斐倒先她一步走了。   “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朝曦手里还拿着晚上准备煮的饺子,一个没控制住,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拍在他脸上,饺子掉进他的狐毛大氅里。   沈斐瞧了瞧,伸手拿出来,饺子已经瘪了,皮厚,里面的馅倒是没掉出来,只沾了些面粉,他拍了拍,用狐疑的眼神看朝曦。   朝曦眼睛瞅向别的地方,“手自己动的。”   ‘噗’沈斐笑出声,很快又认真起来,“凤凰山的战况惨烈,留下很多重伤的士兵,我要去凤凰山一趟,为他们带去药和大夫。”   朝曦眨眨眼,莫名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本以为沈斐是回京城,这样她就会陷入两难,在去凤凰山或者跟随沈斐之间犹豫不决,搞不好两件事都做不好,沈斐要去凤凰山,正好跟她的路程契合,算是顺路,也正好可以两边顾着。   一边给凤凰山重伤的士兵看病,一边给沈斐治腿。   “凤凰山临近元国,冬天很冷的,你的腿……”秋天的时候就有预兆,风刮的像别处冬天似的,去了那里,沈斐的腿肯定受不了。   沈斐莞尔一笑,“不是有你吗?”   朝曦扭头不看他,“谁说我要去凤凰山啦?我要去京城找师傅。”   沈斐没跟她一般见识,“明天动身,快去将你的东西收拾好,先搁在马车上,明天直接走便是。”   朝曦麻溜跑去收拾东西,后知后觉反应不对,沈斐这么说她就这么做,不要面子了?   药箱一丢,搁下瓶瓶罐罐又跑下楼,去了后厨包饺子,除了她还有镜花姐姐和水月,然后厨房的婆子,包一大锅,每个人都有份。   冬天吃饺子最爽,这地方也没别的好吃的,不如喝些汤暖暖身子。   人多,大家坐在一起聊天,不由自主说起自己见过听过的有趣时,这里面见识最多的当属镜花,跟在沈斐身边久了,沈斐去哪她去哪,天南海北都去过。   问她什么都知道,其实沈斐懂的更多,可他不爱说话,还不如与镜花姐姐聊天,俩人聊熟了,镜花还会告诉她沈斐以前的事。   据说沈斐还是皇子的时候镜花就已经跟在了他身边,她的父亲为沈斐挡箭而死,母亲因为父亲隔三差五不归家,总做一些危险的事,动不动受伤还不肯辞工,气的撒手不管,将还小的镜花留给了父亲。   噩梦来的突然,她眼睁睁看着父亲断气,临死前将她托付给沈斐,希望他念在救他一命的份上照顾她,无需太好的条件,有吃有喝当个丫鬟就是。   沈斐本打算认她为妹妹,她不肯,坚持要留下来,沈斐尊重她的选择,开始只给她安排了个轻活,当个大丫鬟,指挥人做事便可,谁料镜花争气,一步步从白,青,红,黑丫鬟中晋级为沈斐的贴身丫鬟,一当当了十几年。   “公子十二岁封王,母妃又不在了,大家都说公子这辈子是没指望了,该走的人都走了,没几个人留下,记得刚搬进王府时还闹了贼,公子也不在意,只说让他偷,再偷一两回就好。”   “我当时不太明白,只以为公子自己也放弃了,没成想那贼偷了一回又一回,放松了警惕,一下就被公子抓到,不仅将自己的东西拿了回来,还有那贼以前偷的东西,更是将那贼收服在府上。”   “老王妃死的早,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全是公子一个一个收服而来,刚开始不知道多难,我亲眼瞧见他在大雪中站了三天,练琴练的指尖出血。”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古怪,大多有个一技之长,若是不能与他们拼个高低,谁肯理你?”   这个朝曦知道,她交朋友首先看医术,若是医术不如她,说实在的,真没兴趣聊天。   沈斐将她的医书尽数看完,朗朗上口似的,她说一个名字,这人能将里面的内容背出来,其实也算一种共同话题,好歹说起医术,沈斐不会俩眼一抹黑。   “那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幸好都过去了。”镜花眼中闪着泪花,“其实我倒是没什么,只是公子……着实吃了些苦。”   公子从不让她喊宁王,说会忘了本心,‘宁王’这两个字与皇家沾亲,代表了皇家,可他是沈斐,他走的每一步都没有沾‘宁王’半点的光。 第73章 生无可恋   朝曦没有想到, 原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得很对, 就连沈斐这样的人都有一个不太完美的童年。   母妃早逝,十二岁封王, 上面有个当了皇上的兄弟, 将他所有兄弟尽数屠完,只剩下几个没什么本事的绣花枕头,沈斐定是藏拙, 被分在绣花枕头之中, 才逃过一劫。   他能混到现在不容易,就像镜花姐姐说得似的,吃了不少苦,看来以后要对他好一点。   饺子包好,厨娘先下了一大锅,喊大家过来吃饭,沈斐的朝曦亲自端过去, 特意盛了一大碗, 送进屋的时候沈斐有些惊异, 放下奏折道, “这些活让旁人做便是。”   朝曦其实是为了弥补今天中午那一饺子, 糊了沈斐一脖子,面粉洒的到处都是, 这玩意儿细, 现在脖颈和狐毛上还留下不少痕迹。   位置太偏, 沈斐没有瞧见。   朝曦将东西搁在桌子上, 没有先吃,反倒先给沈斐拍身上的面粉。   沈斐十分配合,坐在椅子里,仰着脖子让她拍,末了有些不解的看着她。   朝曦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方才还怒气冲冲质问他,转身便神情自然的给他拍面粉,就像八月的天似的,阴晴不定。   “沈斐,我都听说了。”朝曦突然抱住他,“你年少时为了躲避先皇的忌惮,主动要求为父皇守墓,那么荒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你肯定很怕。”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你可能想岔了,那三年反倒是我最悠闲的日子。”   父皇爱书,临死前将他生前收藏了整整一个书库的书尽数葬在墓里,他闲了便去翻翻,没人打扰,琴棋书画都学不完,哪有时间怕?   要说怕,也该是怕时间太短,没来得及将书库里所有书看完。   “真的不怕?”朝曦有些不敢置信,“我每次一个人上山都有些怯,你怎么可能不怕?”   沈斐居然比她厉害,她年少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四周没人,就她一个人,一个人上山,一个人待在密室里练功,过了好久才适应过来,沈斐居然一开始就不怕?   莫不是比她还强大?   其实仔细一想,沈斐确实比她强大,朝曦强的是外在,医术和武术,沈斐强的是内在,无论什么时候,被追杀,被刺杀,一路逃难,朝曦心里其实很慌,但是一瞧见沈斐静静坐着,那点慌瞬间消失,可以说沈斐就是一剂定心的良药。   “怕是因为你相信这世上有鬼怪,我不信。”沈斐整理了一下堆积了一桌子的奏折,空出两个人的位子。   朝曦搬了个板凳坐他身边,边吃边答,“这样啊。”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   朝曦:“……”   过了半响才轻轻‘嗯’了一下,心里憋了一股气,如果沈斐再找她说话,绝对不应。   事实证明沈斐比她厉害,更憋得住,当真一顿饭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吃完饭又开始处理奏折。   国家大事重要,朝曦知道,也没打扰他,让这厮跟国家大事一起过去吧。   时间还早,朝曦到处逛了逛,她的药材在南山山脚用得差不多,需要补东西,奈何身无分文,又不想求助沈斐,干脆自己想办法。   倒也不是很难,身为一个大夫,通晓望闻问切,往大街上一站,谁有病谁没病一目了然,主动给人治病,有钱的多收一些,没钱的少收一些,总之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终于攒下些银子,勉强够添一批药。   虽然到地方后她只负责治病,拿药是去专门的药监管拿,不过有时候病情严重,根本来不及,有什么用什么,先把人救回来再说。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细细一瞧最少亥时,这个点街上几乎没人,朝曦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去。   *   亥时三刻,桌上的蜡烛燃尽,噗嗤一声灭掉,屋内陷入一片黑暗。   沈斐揉了揉太阳穴,搁下烂摊子似的奏折,起身打开窗瞧了瞧。   月上梢头,早该回来的人还没回来。   “镜花。”他喊了一声。   门被人打开,镜花带着一身寒意,从外头匆匆进来,“怎么了公子?”   “……没事。”沈斐坐回案台前,“蜡烛用完了,你再去拿一根吧。”   镜花福了福身,折身去拿蜡烛,房间里就有,在床头的抽屉里,知道公子喜欢看书,时不时看到很晚,镜花特意准备的,临走前与公子说过。   公子一向过目不忘,过耳既收,不太可能忘记,许是心烦意乱,没有注意吧。   “外面又下雪了。”镜花一边打开火折子点蜡烛,一边感慨道,“朝曦姑娘跟我说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银子,换成药材去凤凰山用,这会儿也该回来了吧。”   为什么心烦意乱?还不是因为朝曦姑娘,这么晚还没回来,怎么可能不担心。   朝曦姑娘再厉害,也不过才十八而已,又是个姑娘,单纯的像一张纸,随便谁都能骗走。   “还说凤凰山冷,公子的腿受不了,她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御寒的东西。”   虽然朝曦姑娘确实很单纯,但她武艺高强,自己又通晓医术,一般的人还真对付不了她,所以镜花琢磨来,琢磨去,觉得公子可能担心朝曦姑娘不用人骗,自己走。   她刻意讲的详细一些,安公子的心,既然朝曦姑娘都跟她说了只是去街上给人看病,攒钱换药材好去凤凰山用,又怎么可能言而无信半路离开?   沈斐点头,“知道了。”   果然,公子就是在担心朝曦姑娘,自己都承认了。   镜花在心中叹口气,“不若这样吧,我派人去找找她。”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你安排就好。”   很明显,这就是要她去找的意思,明明心里关心的要死,嘴上还逞强,真是别扭啊。   镜花吹了火折子,盖子拧上塞进袖子里,转身出去,正打算喊人找找朝曦姑娘,朝曦自己回来了。   背着药箱,手里还提着厚厚的包裹,外头冷,脸被吹的微微发红,瞧见她有些吃惊,“镜花姐姐,这么晚了你要出去啊?”   镜花摇头,“本来是要出去的,不过现在不需要了。”   朝曦没听出这话的含义,关心道,“不要出去了,外面冻死了。”   她这么耐冻都受不了,与那个商贩讨价还价,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最终小贩败下阵来,将东西给她了。   “我先上去了。”朝曦提了提包裹,“有事要跟沈斐说。”   整个大顺,怕是只有她敢沈斐沈斐的直呼其名了吧?   大家再不济也会喊个公子,宁王,皇上都要叫他皇叔,只有朝曦例外。   朝曦根本没注意这些,也没瞧见镜花不自在的脸色,直接上了楼,一脚踹开沈斐的房门,大大咧咧道,“我回来了。”   其实不用她特意喊,那个轻快的脚步声,只有她会这样,也只有她敢一脚踹开沈斐的门。   “遇见什么好事了,这么开心?”沈斐回头看她。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宝贝了。”朝曦药箱搁在一边,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开给他看,“这是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摸摸这个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间加了丝锦,里面是绒绒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贩说沿海那边的人全靠这个过冬。   沿海地区可比草原冷多了,风跟刀子似的,冻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这个,外面一层挡风,沿海那边风大,里面加厚保暖,最里面那层穿着贼舒服。   “你快去试试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摇头,“太厚了。”   “厚一点不好吗?”朝曦还没反应过来。   沈斐还是摇头。   “怎么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将换的药材都拿去抵债,好说歹说,缠了半天那人才肯卖。   沈斐闭上眼,半响憋出一个字,“丑……”   确实特别丑,朝曦瞧见那小贩穿在身上,因为太厚,显得格外臃肿,想一想沈斐这个谪仙一样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时胖了三圈的模样,朝曦不厚道的笑出声。   “丑也要穿。”她坚持,“是腿重要,还是美重要?”   边说边指沈斐的腿,“就你这个腿再不治就废了,废了你懂吗?一辈子要坐轮椅的。”   他又不是没有体验过,吃喝拉撒睡都要别人帮忙,连半夜翻个身都是朝曦给他翻的,这样的过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经历第二回 。   狭长的睫毛颤了颤,沈斐最终还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亲自给他换,让沈斐自己换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拖,就跟不想晒太阳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过,大小正好,还有些偏大,因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时候瘦了一些,这么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荡荡的感觉。   没有那么丑哎,披风一裹,人瞧着还是那么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里面的厚度,还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来了。   譬如俩人站在铜镜前,原来比朝曦瘦的沈斐明显瞧着比她胖了一圈,这人似乎接受不了,闭上眼,一脸生无可恋。 第74章 何必当初   “又没有人看你, 介意什么?”朝曦给他披风裹好,更加瞧不见里面。   “你要是嫌丢人, 就在外头再套一件, 看不出来便是。”直接这么穿确实有些丑, 如果披风被风刮起, 当即便会露出里面尽是线头和缝痕的部分,瞧着就很掉价,仿佛地摊上五百文钱买的, 丑是一回事, 被人说闲话没面子也是一回事。   堂堂王爷穿这么不值钱的玩意儿, 像什么话?   朝曦给他去柜子里挑了挑, 挑出一件暗红色的深衣,穿在披风里面, 果然瞧着顺眼许多, 沈斐也不动,任她折腾。   本以为这是接受了的意思, 谁料第二天一大早起床, 发现沈斐身上的厚度不对, 虽然比平时厚,显得臃肿, 但是绝对没有昨天的厚度。   开始急着赶路没注意, 半路休息的时候靠在沈斐身上, 一摸发现他只是多穿了两件而已, 没穿朝曦买的鹿皮衣, 朝曦买这个几乎花光了积蓄,自己都没舍得穿,先给了他,他还嫌弃?   心里登时憋了一团火,趁晚上这人不注意,将衣裳偷走,塞进自己的箱子里,朝曦本来带着马车,着实收了不少东西,虽然马车毁了,箱子也烂了,但是里头的衣裳还是好的,有些脏,洗洗就是。   这么多东西没有箱子收拾起来肯定不方便,那官爷看在她任劳任怨帮忙的份上从家里拿了个小的,正好够朝曦装东西,蹭了沈斐的马车,箱子也搁在沈斐专门拉行李的马车上,在很后面,跟沈斐不是一辆。   沈斐的东西都在他的马车榻下,方便他随时取,第一天这人没发现衣裳丢了,第二天开始翻来覆去找东西。   朝曦只当没看见,照旧赶她的马,偶尔中午停下来,与众人一道做饭,帮着干活,不白吃白喝。   自从她来了之后,镜花姐姐便将伺候沈斐的重任交给她,平时送菜送饭都让她去,中午也是她。   做了一碗面条,因为她偶尔间提起过,沈斐挺喜欢吃这种简单的食物,镜花姐姐暗暗记了下来,变着花样做饭,希望她家公子能多吃一些。   大户人家讲究,上菜前会准备一个方形的托盘,正好装了两碗面,沈斐一碗,朝曦一碗。   面送进马车,发现沈斐不在。   朝曦先是吃了一惊,立马反应过来,他该不会是去后面翻衣裳了吧?   真的搞不懂他,明明不喜欢,不爱穿在身上,就像玉似的,不肯跟她戴一样的,偏偏每次丢的时候又珍惜异常,到处去找,到底什么意思?   那玉朝曦好几天没戴,沈斐留意过,还问她为什么不戴了?   朝曦说戴着太累赘,搁药箱里了。   这人眼神明显一黯,她不戴了,他倒是戴了起来,学朝曦把腰绳解开,系了长绳,可以挂在脖子上,衣裳一盖,什么都瞧不见。   这次衣裳也是,给他穿的时候他不穿,偷走了他又想要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后悔,衣裳被朝曦拿去卖了。   他嫌丑,有人不嫌弃,大冬天的,暖和比什么都重要,正好朝曦穷,可以将损失的银子拿回来。   等绕过南山,看看隔壁城里有没有好的药材,经过这么一倒手,她还多赚了一两银子,可以多买一些药材。   傍晚朝曦在数银子,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数,沈斐说要今天走,是因为在等从四面八方请来的大夫,大夫一多,讨论的最多的就是医术,药方,朝曦卖了几个方子,又赚了些,细细一算,身上已经有了七两三百零五十一个铜板,够她多拿一些药材。   许是没找到衣裳,沈斐一整天情绪都不高,能明显感觉整个人不对劲,时不时会坐下发呆,一句话都不说,也不问是不是朝曦偷走的?只安安静静坐在原处,手里拿着笔,却又不动。   他不问,朝曦越发无视,全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第三天沈斐还在找,自己的马车上翻遍,一得空便会去后面的马车里翻,一辆一辆的翻,每辆都没放过,还是没找到。   他不可能找得到,朝曦已经卖掉,钱都花了一部分,用来跟其他大夫换了药材。   第四天,马车已经到了岐州,再往前走走,便是凤凰山,知道大顺打了胜仗,岐州的人回来了一部分,大街上勉强还算热闹,有人相约,商量着一起去街上看看,买些需要的东西。   人多小贩也会给便宜一些,朝曦当即答应,简单收拾了一下,正打算出去,沈斐突然叫住她,“朝曦。”   温热的身体靠过来,“送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你没有权利再处理了。”   朝曦假装听不懂,“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我问过这两天上了马车的人,都说没见过,衣裳不可能不翼而飞,是你拿的对不对?”   朝曦还想装糊涂,“不知道,什么衣裳?我给你买得那身,你不是穿在身上吗?”   沈斐刻意多穿了两件衣裳,制造臃肿的效果,就是为了瞒她没有穿,他就是不想穿,既然不想穿,现在又表现出这副模样做甚?   “那衣裳是用羊毛做的,有些轻微的味道,我想洗洗晒晒再穿,还没来得及就不见了。”沈斐解释。   朝曦不信,“真有味道你掖在箱子里岂不是味道更大?”   明明就是不想穿。   “果然是你拿的。”沈斐朝她伸出手,“还给我好不好?”   朝曦抱胸,“我在地摊上买的,才三五两银子。”   “我穿衣从不看价格。”   “很丑的,外面全是线条,又那么厚,穿上你就不好看了。”   “我不嫌弃。”   朝曦瞥了他一眼,“虽然你这么说,可还是晚了。”   她干脆实话实说,“衣裳被我卖掉了,在来岐州的路上卖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总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人家搞不好正套在身上,已经穿了两三天了。”   沈斐低垂下眼,眼中失了光彩似的,没以前那般夺目。   “这样啊。”   一股莫名的情绪从他身上迸发,像悲伤,又像难过。   朝曦一点不心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第75章 喝醉了啊   临时驻扎的客栈简陋, 沈斐半坐在床上,低着头, 不知道在想什么,黑发自肩上滑落,遮了他半张脸, 朝曦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狭长的睫毛, 轻轻扇了扇。   “朝曦。”清亮的声音陡然响起, “每次我让人给你做衣裳, 添药材,你为什么拒绝?”   ???   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我又不是废人, 自己有手有脚,自己就可以买,干嘛要拿你的?”   “那我呢?”沈斐目光落在虚无飘渺的地方,“我没有手,也没有脚了吗?”   朝曦眨眨眼, 仿佛有些懂了。   原来如此, 她不好意思收沈斐的东西,沈斐同样不好意思收她的。   “我想等你真正肯接受我的时候再穿,可惜你始终不明白。”   他闭上眼, “还是把我当成外人。”   朝曦蹙眉, “我没有,我把你当相公。”   沈斐摇头, “我们一点都不像夫妻。”   他单手扶在床上, 齐腰的长发铺开, 人已经躺了上去,面朝里,声音跟往常似的,听不出差别,“天晚了,出门小心点。”   朝曦要去买药材,跟人约好的,人多可以便宜一些。   她刚收拾好药箱,空出很大的位置,打算接纳新东西,钱也带着,就等着出门,药箱拎在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放下,再拎起,再放下。   突然就不想出去了,也搞不懂自己怎么想的,更想留下来陪陪沈斐。   屁股刚往床上一坐,还没来得及说话,外面突然有人催她。   “朝大夫,可以走了。”   朝曦应了一声,连忙拿了药箱出去,门外已经站了很多人,大家商量好先去买药材,再买其它的。   朝曦没什么意见,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一路心不在焉。   心里始终惦记着沈斐,沈斐说话不爱直来直往,也许不是单纯的交流,还暗示了些什么?   跟聪明人做朋友当真不好,没有村里人实在,有什么说什么,绝对没有第二种意思。   聪明人说话都爱拐歪抹角,让你猜,猜对了就告诉你,猜不对就算了,揭过去。   当初碧水书苑的院长便是如此,明明一句话就能搞定的事,他非要顾左右而言他,弄得朝曦云里雾里,十分怀疑自己的智商。   “哎……”实在想不通,朝曦忍不住叹气。   “怎么了?”立马有人追上她问。   整个队伍只有朝曦一个女大夫,大家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见过,例外手艺活传男不传女,女子是没有资格学这些的,即便家里有女儿,也会选择教男徒弟,久而久之女大夫只在传说中出现。   陡然见了朝曦,大家还有些不敢置信,很快欣喜若狂,朝曦的长相,医术各方面都不错,不知不觉成了团宠。   有事没事给她送个点心,帮忙均点药材之类的,争着抢着与她讨论医术,就连出来逛街,听说她只需要药材,也第一时间先去采办药材,其它的东西随后再买,不急。   朝曦原来是个没人疼,没人爱,连有人问都没人问的那种,十几年都是如此,突然被人嘘寒问暖,开始以为大家不怀好意,几日相处下来倒也习惯,大家只是单纯看她是女孩子,能帮的忙帮一些。   那些个重活从来不让她干,朝曦原来是个抬水缸的姑娘,自从他们来了之后仿佛变成了娇娇女似的,抬个药材都不让她抬。   还说什么让一个姑娘抬药材,他们走出门会被人笑话云云,一次两次倒也罢了,次数一多,朝曦干脆让给他们,偶尔有大箱的药材过来,也会先通知他们,自己不动手。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没什么,只是有些事搞不懂而已。”朝曦提了提下滑的药箱,有些无精打采。   “什么事?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朝曦不太习惯别人对她嘘寒问暖,一旦有人关心过头,她就会自觉远离,在大夫堆里几乎没什么朋友,方兴贤是个例外。   俩人差不多大,着实有些话题,方兴贤活泼,跟谁都聊得来,正好是朝曦没有的,朝曦很羡慕他。   “你爹娘感情好吗?”沈斐说他俩不像夫妻,真正的夫妻是什么样的?   “好啊,整天腻腻歪歪,你关心我,我关心你,我这个儿子就像捡来的。”方兴贤叉腰,“小时候他俩一起出去玩,把我弄丢了好几次,要不是我机灵,你现在就见不着我了。”   “还有呢?”朝曦想听更多的。   “母亲每天晚上都会温一壶水在房里,因为父亲半夜起来喜欢喝水,父亲每次回来都会带些点心,因为母亲从来不吃晚饭,怕她饿着。”   朝曦点头,“再多说一点。”   方兴贤想了想,“记得父亲以前说过,他俩最落魄的时候三天没吃饭,找了好心人讨了一块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   好像都不是朝曦想要的,朝曦什么都没听出来。   “他们俩经历了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了大半生,现在感情还很好。”   方兴贤有些向往,“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跟我共患难,共享福,共度余生的人。”   他提了两次共患难,共享福,朝曦终于注意到这两个字眼。   谁不想啊,她也想,有人陪着一辈子多幸福,可她跟沈斐好多毛病,就像两个人生似的,不知道怎么凑到一块去。   “你爹和娘,身份相差大吗?”朝曦想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种关系的。   “大啊,我娘以前是我爹花十两银子买回来的丫鬟,奶奶如何都不同意他俩,除非我爹退让,纳我娘为妾。”   朝曦眼前一亮,“后来呢?”   “我娘没说什么,我爹死不同意,后来他俩未婚先孕,生下了我,木已成舟,我奶奶才作罢。”   “你爹对你娘真好。”朝曦想起了自己,沈斐是大顺的摄政王,她是恶名远扬的鬼谷传人,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要想在一起怕是不比方兴贤的父母难。   难道也要未婚先孕,生个大胖小子先?   关键沈斐肯不肯顶着压力光明正大娶她还是个问题,朝曦都不确定这人是不是真的喜欢她。   说没有吧,又能时刻感觉到沈斐是在乎她的,譬如沈斐知道她不喜欢平白接受别人的好意,通常会把这份关心融入到别的里面。   厨房的大娘每次瞧见她便多给她打一勺饭,冬天冷,给丫鬟们制定冬衣时刻意多做了两套,‘顺便’给了她。   哪能那么顺便,还不是沈斐搞的鬼。   他想送个东西也不知道光明正大,尽玩这些小手段。   等等,好像沈斐光明正大过,瞧见她袖子破了些,叫人过来给她做衣裳,被她赶走了,不好意思是一回事,那衣裳只破了一小点,缝缝还能穿,朝曦不想浪费。   在南山山脚的时候他也试过给她添药材,送食材,都被她一一拒绝,药材朝曦自己可以赚钱买,食材进了山里,到处都是,更不需要,随口就说用不着,省省功夫吧。   当时没在意,以为这是不给沈斐添麻烦,沈斐应该高兴才是。   可细细想来沈斐只是不穿她辛苦买来的衣裳她便气得不行,那她直接拒绝沈斐的好意呢?   沈斐会不会也很不舒服?   换位思考一下肯定会,所以这个错是她先犯的?   犯了错的人还义正言辞的指责沈斐,把沈斐压在箱底的衣裳拿去卖了?   他虽然没穿,好歹折好包好塞进箱子里,朝曦直接拒绝他,让他不得已从明转到暗,‘不经意’对她好,怎么看都是她更过分。   沈斐说过,她有一个优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朝曦当即与方兴贤打声招呼,就说忘了带钱,药材也不买了,急急往回跑。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回去给沈斐道个歉,顺便问问他傍晚那些话到底什么意思?   不要让她猜,她笨,猜不着。   朝曦匆匆跑到客栈楼下,正好瞧见镜花姐姐手里拿着几个酒壶往外走,朝曦没多想,拉住镜花姐姐问她沈斐在哪?   镜花姐姐看了看她没说话。   “怎么了?”朝曦不解。   镜花姐姐摇头,“公子在书房批阅奏折,谁都不见。”   “我也不见吗?”朝曦皱眉。   “那倒没说。”镜花叹气,“你要不去试试吧。”   朝曦点头,别了镜花姐姐,提起下摆朝沈斐的书房走去,岐州繁华,客栈也大,只要出得起钱,书房要多少有多少,沈斐要批阅的奏折太多,每次都弄得很晚,怕打扰她,刻意买了间单独的书房处理公务,就在俩人睡觉的寝屋旁边,走两步就到。   朝曦先将药箱搁在睡觉的寝屋内,然后才轻手轻脚去了隔壁,小心翼翼推开门,一眼瞧见赤脚坐在榻上的沈斐,屋里燃着火盆,又没开窗,一股子酒味瞬间充斥鼻腔。   沈斐喝酒了?   与他相处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他喝酒,似乎喝了不少,地上全是酒壶,方才镜花姐姐拿出去的那些空壶,该不会都是他喝的吧?   那他现在……怕是已经醉了。   朝曦走过去,果然发现这人眼神迷离,带着几分醉意,慵懒的靠在榻上,修长白皙的指头弹桌上的酒杯。   清醒状态下的他绝对不可能干出这么孩子气的事,说明真的醉了。 第76章 什么情况   他平时正经惯了, 就像一个容貌不老,心已经老的爷爷, 无论发生什么, 也没见他动摇半分, 脸上自始自终都是那副死样子,几乎没怎么变过。   陡然醉酒,整个人浑身上下散发一种懒散的气息,与平时判若两人, 朝曦居然有些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干什么,着实看了一会儿他弹酒杯。   小巧的酒杯在桌上转来转去,一会儿竖着,一会儿倒着,没掉在地上很快就会被他拉回来,继续弹。   这回不知道是不是使的力气太大,那杯子嗖的一下飞了出去, 被朝曦接住。   沈斐似乎才注意到她似的,身子晃了晃, 迎面躺在榻上, 一只腿曲起, 一只腿挂在榻沿, 轻轻摇晃。   他也不说话, 只歪头看着朝曦。   朝曦把杯子搁在桌子上, 走过来摸摸他的额头, 面色发白,额头却是烫的,喝的太多?   “沈斐……”朝曦喊了一声,“你还好吧?”   这个躺姿似乎不太舒服,沈斐用手扶了一把桌子,动作大了,长袖自臂上滑落,露出大片细腻的肌肤,他皮肤太白,如玉一般,手腕上的咬痕便显得格外明显。   刚开始朝曦每天给他抹好几遍,只要药效一过,立马洗掉涂新的,这伤总算好得快了些,不过还是有疤,这两天没给他涂,疤痕瞧着好像越发刺眼。   这个伤其实也与朝曦有关,如果不是她粗心大意把披风随便搁在角落,那个黑大个就不会披着披风顺利进了沈斐的帐篷,沈斐以为她被那个黑大个制服,披风才会到黑大个手里,所以格外配合。   本以为是来谈条件,要权要钱之类的,谁料那黑大个居然是冲着他来的。   说是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好看,气质出尘的人,忍不住便动了歪念。   仔细一想,她师傅,她,可不都是被沈斐的美色吸引,师傅第一眼见到沈斐时便失了魂似的,说什么非他不可,朝曦本来只打算与他做个假夫妻,应付应付旁人便是,结果也没忍住沦陷。   美色误人啊!   平时沈斐清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心里有想法,看到他那张脸也蔫了,今儿跟中了邪似的,越看沈斐越觉得像等着人调戏一般。   空门大开,安安静静躺着也不说话,只一双含了醉意的瞳子来回盯着她看。   朝曦不知道要做什么,将地上被他丢的到处都是的奏折整理整理,搁回桌子上。   空的酒壶也捡了回来,地上铺了毛毡,没有摔碎,瞧着还能用,便放在高一些的地方,省得再被沈斐摸到。   沈斐懒,只丢搁在手边的东西,远一些的打死不碰。   他也不挑,有什么丢什么,酒杯酒壶,茶杯,丢到后来没东西了干脆将腰上的玉佩解下来,一点不心疼,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然后是头上的玉簪,玉冠。   似乎还没过瘾,摸了摸身上,发现脖子上的玉佩,刚拿出来,又塞了回去。   嗯,还没有醉糊涂,知道这玩意儿不能丢,丢了朝曦立马跟他翻脸。   能丢的都丢完,沈斐找不着东西,盯着自己看了一会儿,把外衣脱了。   朝曦认命的矮下身子捡回来,放在沈斐摸不着的地方。   沈斐醉成这样,她想问的问题也没机会问,无论她说什么,沈斐都一言不发,只顾玩自己的,丢东西丢的不亦乐乎。   她捡衣裳的功夫这厮又脱了一件,被朝曦捡走,他还有,不知道是真的怕冷,还是上回险些被人……,这厮吃了教训,里三层,外三层的穿,脱了好几件,身上还有两三件,被他一股脑全扒了下来。   朝曦以为没有了,打眼一瞧,身上还有一件,这回是真真正正的亵衣,再脱就光了。   说起来也好久没瞧见他光着身子,让他脱吧,正好过过眼瘾。   朝曦站在一边,等着他把最后一件也脱下来,谁料这人脱累了,脑袋朝后一扬,直直向下倒去。   他后面可不是枕头,是榻沿,这一下摔着,脑袋上怎么也要留个包,第二天疼死他。   朝曦眼疾手快,赶在沈斐倒下前用手撑住他的身子,用力一拉,将人直接拉坐起来。   沈斐喝的太多,根本坐不稳,脑袋晃晃悠悠,瞧着摇摇欲坠似的。   “是不是困了?”   朝曦想了想,一手绕到他膝盖处,一手穿过他腋下,微微使劲,将他整个人打包抱起来。   “这边没有被子,困了回寝屋睡。”   沈斐没说话,脑袋软软的垂在她肩上。   这应该是没有意见的意思吧?   其实就算他有意见也没用,朝曦还是会把他弄过去。   只穿了薄薄一层亵衣,还赤着脚,本来身体就差,这是嫌自己命长了还是怎么地?这么任性?   沈斐哪都好,就是有些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一生气就不吃东西不喝水,现在干脆喝起了酒,酒品还不好,喝完会扔东西,什么都扔,连奏折都没放过。   朝曦用脚勾开门出去,又用脚顶开门进了隔壁,把沈斐放在床上,被子一盖准备打水给他擦把脸,身上都是酒气,不洗干净这人半夜怕是会被自己熏醒。   人刚出去,镜花姐姐已经打来了水,许是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恰好出现在楼梯口,将水和方巾给她,让她照顾好沈斐,又下了楼。   自从朝曦来了之后,伺候沈斐的重任似乎交给了她,其他人自觉避嫌,镜花姐姐也很少在她面前给沈斐打下手,基本大大小小的活都交给了她,偏朝曦好像并不讨厌。   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是心甘情愿给他做些事情?做不到还有些不开心,就像沈斐没穿她送的衣裳似的,心里憋着一股子气,准确的说是酸,酸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就是莫名生气。   那沈斐给她做事,做不到,是不是心里也很酸?   这么一想感觉自己好受多了,大家同病相怜也好有个照应,不能她一个人难受。   朝曦回来的时候这人还没睡,睁着一双眼睛看她。   朝曦方巾洗好展开,糊在他脸上,像擦花瓶似的,搬动他的脸细细擦拭起来,动作大时沈斐难受的闭上眼,脸被她擦到变形。   朝曦也不管,顺着他的额头,眼睛,鼻子和脸颊一路擦过来,手拿开时沈斐以为好了,刚睁开眼又是一张帕子糊过来,朝曦给他洗了两遍。   然后擦擦脖子和手,手腕上的疤痕抹了药,又用布包了一圈,免得药膏弄得到处都是。   差不多后才放过这人。   沈斐喝醉酒前很乖,几乎任她折腾,喝过酒之后……更乖,小孩子似的,只一颗脑袋露在外面,朝曦往左边走,他视线便跟在左边,朝曦挪到右边,这人视线跟到右边。   “沈斐。”脸洗了,脖子也洗了,这人应该清醒很多,“你今天傍晚说是我还没有完全接受你,还有那句,咱俩不像夫妻,是什么意思?”   朝曦叉腰,“我哪没有接受你了?咱俩又哪点不像夫妻了?”   沈斐黑白分明的眼睛眨了眨,张张嘴,似乎说了什么,又似乎没有,朝曦没听见,凑过去听,“说了什么?”   脸上突然被一个柔软的东西亲了一下,朝曦受到惊吓,险些跌坐在地,一回头发现沈斐无辜的瞅着她。   “干什么?”朝曦擦了擦脸,蹙眉问。   沈斐纯洁干净的眼睛里倒映出她的模样,脸上有些红,都是沈斐搞得鬼,朝曦气不过,伸手拧了他一把。   这人也不挣扎,拧了左脸他将右脸也凑了过来。   这么乖?   朝曦手往下滑,捏了捏他的下巴,这人还是那个样子,不挣扎也不拒绝。   朝曦手又往下摸了摸,这人依旧没反应。   她忍不住了,干脆一把扑去,将沈斐压在身下,亲了又亲,这可是个好机会,沈斐醉成这样,明早可能都记不得她做了什么,而且是他主动的,先亲了她一口,朝曦才控制不住兽性大发的。   要真的怪起来,也该怪他自己。   百忙之中朝曦也没忘探探他的脉搏,出奇的强了两分,也许是时候了。   药蛊在他这里放了这么久,再放下去怕是认不得她,不肯归家,今晚就给它取出来。   完事后把沈斐洗干净,明早死不承认,就说这厮做了梦。   这种事看他怎么好意思开口?   朝曦手刚掀开沈斐的被子,又顿了顿。   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   感觉自己跟强迫良家妇女的恶霸似的,还是趁人家喝醉酒的时候,怎么看怎么有种趁人之危的感觉。   不行,她不是师傅,师傅做事随心,完全不顾别人,朝曦不能跟她一样,就剩那么点道德,怎么也要保护好。   她又将被子放回去,盖在沈斐下巴处,转身去收拾隔壁。   隔壁书房被沈斐弄的很乱,朝曦开始只将扔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并没有收拾,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留下来胡思乱想,不如找点活干,也好冷静冷静。   人刚站起来,手腕突然被人握住,还没来得及反应,人已经被拉上了床。   ???   什么情况? 第77章 夜深人静   头顶压来一道黑影, 离的太近,挡住了朝曦的视线, 什么都瞧不见, 耳边只有沈斐微微的喘息声, 和黑发落在她脖间凉凉的感觉。   “朝曦……”   磁性沙哑的声音平淡异常,听不出半点醉意,“你不是想听别人夸你吗?”   ???   这种时候难道不该谈些别的?   “我只夸一遍。”他那双好看的手摸了过来,顺着朝曦的眉眼, “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肤若胜雪,面似桃花, 发如浮云, 眼若星辰。”   顿了顿又继续道,“你长得其实很好看。”   朝曦反应慢, 先是愣了愣,继而红了脸。   “沈斐……”   往常都是她主动,今儿不知道刮了哪阵风, 沈斐突然积极起来, 没人逼, 也没人催, 自个儿亲了她一口, 自个儿将她拉上床, 还夸了她。   从来没人真心夸过她, 要夸也是夸她心灵美,沈斐是第一个用了这么多词,又那么认真夸她的人。   不是心灵美,是夸她外貌。   莫名有些感动。   沈斐矮下身子,额头抵着她的,稍稍错开脑袋,在她唇上落了个轻轻的吻。   像羽毛扫过似的,来的异常突然,朝曦闭上眼,格外配合。   那一吻不知为何,戈然而止,朝曦正待睁眼,瞧一瞧发生了什么?身上陡然一重,沈斐整个人砸来。   “困了……”   朝曦:“……”   他就这样枕着朝曦的肩,呼吸渐渐均匀,不知何时睡深了过去。   朝曦捂住眼睛,不忍直视。   这么关键的时刻,沈斐居然睡着了!   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很困?   朝曦不满的踹他一脚,随即叹息一声,认命似的爬起来,将这人翻过一面,推到床里,自己也跟着脱了衣裳,简单洗漱过后掀开被子挤了进去,还有些不爽,用力捏沈斐的手,揉他的脸,这人始终没醒。   摇摇头吹了蜡烛,身子缩进被子里,腿夹住沈斐的腿,给他暖老寒腿,然后抱着他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先醒,醒来时沈斐还在睡,她越想越气,惊觉自己对沈斐一点吸引力也没,说睡就睡,半分都没犹豫。   这要是沈斐躺她跟前,她肯定把持不住,因为她喜欢沈斐,觉得沈斐从上到下连头发丝都好看。   就算再苦再累,她也要撑住,睡了沈斐再说。   沈斐呢?居然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朝曦心里委实不爽,逮住这人一顿好揍,虽然力道用的轻,不过沈斐酒劲过去,轻而易举被她弄醒,皱着好看的眉头,起来瞧了一眼,又躺了回去。   他有赖床的习惯,朝曦知道,在山谷里就表现的很明显了,不爱晒太阳,其实就是不想起床的意思。   睡着多舒服,床上多暖和,谁想起来?   他越是不想起来,朝曦越要将人弄起来,指责他都虚成什么样了?居然在那么关键的时刻累倒,太不中用云云,然后拉着这人一大早晨跑。   还逼他练武,俩人拿了两根棍子,在客栈的后院里比划,沈斐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别说病成这样,就是全盛时期都不一定打得过她,不,应该说他身边的那些所谓高手,一个都打不过她。   对于武功,原来朝曦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很差,谁知出了凤凰山,到了最繁华的京城才晓得,比她差的比比皆是,他们都能当贴身侍卫,拿高月例,朝曦更可以。   过两天就管沈斐要月例,她也要当贴身侍卫,保护这厮。   沈斐并非自愿早起,也并非自愿练武,人有些蔫,他这人很奇怪,说他懒吧,他有时候又很勤快,在南山的时候每次起的都比朝曦早,一大早五更不到出去处理奏折,而且坚持了很久。   然而一旦没事做,譬如凤凰山战况稳下来,这人便开始偷懒,辰时饭点才起,有时候还要赖好久,叫他吃饭就说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饭菜都凉了。   旁人治不住他,即便赖床,大家也都依着他,将饭菜搁在炉上热着,直到朝曦到来,赖床那是不可能的,硬拽也给他拽起来。   沈斐每天看到她,都唉声叹气,表情很无奈。   但是看不着她,唉声叹气表情更无奈。   每天都在纠结中度过。   朝曦还有个习惯,就看不得这人好,只要发现他一个人站着,旁边没人,一个飞跃立马扑到他身上,将这人压的踉跄几步,还要空出一只手托住她。   偶尔实在没有准备,俩人一起栽进雪堆里,通常都是沈斐在底下垫着,朝曦丝毫未损。   每次这厮都幽幽叹气,问她满意了吗?   那自然相当满意。   朝曦也说不清自己什么恶趣味,反正就喜欢看他拿她没有办法的模样。   那日的事似乎揭过一页,俩人都没有再提,朝曦没有问他哪里不像夫妻?他也没有责怪朝曦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反正两个人互相包容,往后沈斐说要给她做衣裳,添药材之类的,实在需要就添,她送给沈斐的东西,沈斐也尽量戴在身上。   那身衣裳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又到了他手里,说是南山不怎么冷,凤凰山更冷,那人要留到凤凰山再穿,带的包裹比平常人大了一倍,被沈斐发现,花了双倍的钱买了回来。   朝曦说了慌,她确实是在南山附近卖的,但是没有随便卖给外人,卖给了沈斐的侍卫。   凤凰山那么冷,沈斐需要,他的那些侍卫肯定也需要,争着强着要买。   衣裳差不多算是拍卖,谁的价格高给谁,最后被那个手上长冻疮的小伙买到。   沈斐还真是厉害,一下就被他发现,没两天买了回来,穿在衣裳里,外面披着披风,瞧着还是那般瘦,开始朝曦没发现,后来俩人晚上同睡,发现这人脱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将那身加了绒的厚衣裳脱下来,才露出里面的亵衣。   既然他已经穿在了身上,那自然没有问题,朝曦气也消了,开始想法子弥补他。   无非是做些好吃的,沈斐其实很容易满足,他吃多了山珍海味,更喜欢清汤寡水,馒头里面夹上自己腌的辣椒,他也能吃得很香,平时饭量很少的人可以吃两个,再喝一碗稀饭。   刚来山谷时格外嫌弃粗茶淡饭,努力想吃些新鲜的玩意儿,回到京城后吃的喝的有人精心伺弄,这厮反而变了性子,开始喜欢清汤寡水,毛病特别多。   好在岐州朝曦来过,在这里还住了两天,比较熟,知道哪片山上有什么,青的红的野辣椒摘回来,洗洗用捣药的捣碎,再洒些盐,腌上两天到了凤凰山正好可以吃。   凤凰山经过两次大战,颇显得有些狼狈,原来那些邻居能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只剩下一群走不动的老头老太太,街上格外荒凉。   朝曦有些担心平安,正打算上山看看,谁料刚到了驻扎营地,便见一只胖熊跑来。   这只熊明显瞧着比她离开时胖了一圈,有吃有喝干脆连冬眠都省了,跟众人打成一片,还成了团宠,平时士兵们你省一块,我省一口,全喂了它,它也不怕生,给吃的就是娘,个头虽然大,瞧着哄人,其实性子特别软,跟谁都能玩得很好。   在山谷里时朋友不少,出了山谷朋友更多,沈斐还专门安排了人饲养它,说这厮逗的很,闲着没事就坐在营地门口,有人提着东西进来开心的屁颠屁颠,一旦有人拿了营地的东西出去,那不得了,非得闹一场不行,好几个人拉都拉不住。   营地每天都有重伤的人被送出去,这厮舍不得,挡住大门不让走,它极通灵性,鼻子又灵,今个儿趴谁床边守了一夜,第二天那人必死,久而久之吓得士兵们不敢让它晚上跟过来,专门给它安排了个帐篷,日子过得极是潇洒。   朝曦这一路没少担心它,心里七上八下,特别难受,来之前还趴在沈斐怀里待了一夜,沈斐不知道她为什么,但是格外配合,一动不动让她抱了很久。   想象中平安受伤,惨死,各种画面,唯独没想过这厮过得这般舒坦,有人喂,有人养,还有人玩,沈斐还专门安排了俩人溜它。   比朝曦过的还悠哉,朝曦这一路深的浅的没少踩,每天早上还要拖着沈斐晨练,不让他做马车,让他跟着马车走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才放过他。   娇生惯养的沈斐开始受不了,后面竟也习惯了,不用她喊,自己起来,跟着长队紧走慢走。   并非没有收获,活动的多,饭量便大,沈斐明显瞧着精神很多,脸色没以前那般苍白。   到了营地后这人更忙,每天与各位将军商量如何北去攻击元国,打到它怕为止。   否则元军不吃教训,下次还敢来,沈斐野心大,朝曦有次去了他专门处理公务的帐篷,发现这人将元国的地盘划在大顺下。   他想吞并元国。   怕是想了很久,地图上密密麻麻都是作战计划,沙图上插满了大顺的旗子,这些都是他准备走的路线,居然还考虑过从悬崖下爬过去,那么高,就是朝曦这样的老手爬上去都有风险,只要半路上一个松懈,人也差不多玩完。   小命只有一条,但体力用尽之时谁还顾得上,只想一死一了百了。   朝曦体会过这种感觉,她也并非一直都是爬山能手,开始也经历过好几次绝望,好几次想放弃,最后才能爬上爬下凤凰山。   听说凤凰山的背面还有山,那座山后才是元国的地盘,想一想元军攻来多不容易,换位思考,大顺的兵马攻去元国,也极是不易。   并非没有平坦的陆地,只不过有大群元军守着,不好攻。   沈斐想走哪条路?   朝曦是不建议走山路,不好退,走水路这个天都上了冻,也不太现实,陆地就要与元军直面碰上,总之无论走哪都是千辛万苦。   元国着实占尽先天条件。   朝曦只是个普通人,没有沈斐那个脑子,担心也没有用,干脆做好自己该做的事,给前线退下来的士兵包扎伤口,不知道用了什么东西,很多伤口不好痊愈,总会反复感染,让人丧失战斗力。   她一问才知道,元军的人在刀上和箭上涂了金汁,就算反复清洗也没用,它会不断感染病人。   条件差,药也不够用,几乎没有痊愈的可能,所以一旦被元军的刀和箭射中,几乎等于判了死刑。   朝曦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花椒和盐煎水,给他们清洗伤口,削去腐肉,刀伤还好,箭伤一般都是两面穿透,里面是器官,总不能也削去?   朝曦为了这个事愁了好久,几乎有些魔怔,白天给人看病疗伤,晚上疯狂翻她的医书,希望能从上面找到些什么。   主要是抑制反复感染的法子,医书告诉她,除了反复清洗,吃药抵抗,几乎没别的法子。   朝曦觉得光吃药抵抗和反复清洗还不行,还需要做些别的。   联想到沈斐最近胖了不少,身体也好了些,干脆让他们多出来走动走动,晒晒太阳,自己闲着没事用盐水清洗,先做个观察,总比坐以待毙好。   每个人身体不一样,有些人用这个法子好了,有些人没有,朝曦原来接触的病人都是小病小伤,即便到了南山,土壤软,几乎没死太多人,而且伤口一般是砸伤,大家看她是女孩子,会照顾她一些,不让她处理太惨的那种,一旦有人病情转危,立马便会被其他人接手。   朝曦差不多全无压力,没怎么见过死的病人,到了这里受伤的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差别对待,每个人都要接触各种病人,朝曦也不例外,陡然见了这么多条人命在她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离开,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   说不出,道不明,憋在心里,每天心情都很沉重,连平安陪睡都不能安慰她。   帐篷的门大,平安的身子能过来,几乎每天都跟朝曦一起睡,把沈斐的位置挤没,沈斐已经好几天没来过。   他还在为攻打元国做准备,而且朝曦听说他准备去前线了。   前线更加危险,直接面对元军,两军明着熄火,实际上还是时不时会有个小摩擦。   沈斐将阵线拉到元军和大顺的交界线前,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正好在凤凰山外,这里最多算个后营,处理前线留下来的伤患和供给,免得被敌军一网打尽。   沈斐要去前线,朝曦自然不可能安心留在后头,她也要去。   沈斐不想让她去,说是不安全,朝曦说了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你这么弱都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   沈斐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依了她,但是要她保证,不能逞强,不能去太危险的地方,也不能一个人离开军营,去山上采这个采那个,总之吃的喝的不够要告诉他,他会让人安排。   这回朝曦没跟他杠,答应了下来,其实整个军营明明就她功夫最好,偏偏沈斐谁不担心,就担心她。   也不知道到时候谁帮谁,如果不玩那些虚的,朝曦敢保证整个军营,乃至整个元军,没人是她的对手。   比力气还是比技巧,比武功还是比暗器,没人比她玩的溜,想用人轮战也没用,朝曦的银针上有毒,这种普通的银针随处可买,几乎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擅长对付人轮战,人越多,倒的越快,一洒倒下大片。   她身上不知道藏了多少毒药,用完了去森林抓回条毒蛇,只要一滴,在稍稍加些别的东西,就够她给好些银针涂毒。   元军那么可恶,不弄死他们,总觉得自己的武功白学了,朝曦不想守在后方,她要上前线打仗,一来保护沈斐,二来让自己的功夫有个用途。   上前线首先要翻过凤凰山,再走一天的路程,到两军交战处,这个过程十分磨人,朝曦怀着满心仇恨,在走了两天后都有些蔫,没想到沈斐居然还能坚持,而且每次都是他带头走。   这人到底是弱,还是强,朝曦登时有些摸不透,说他弱吧,一样的路程,很多强壮的侍卫,就连朝曦都有些受不了,要知道凤凰山朝曦可以经常来来回回的跑,可能好久没爬过,有些不适应,脚下磨出泡,疼得厉害。   但也比一般人强,沈斐居然比她还厉害,没有喊过一声累,坚持走三个时辰休息半柱香,走三个时辰再休息半柱香。   半柱香太短,每次坐下就不想起来,每次都是沈斐带头,想一想他这样的贵公子都能坚持,不能比他差不是?于是一路紧赶慢赶,用了两天半左右翻过凤凰山,再走一天差不多就能到地方。   只有晚上能休息,躺下的那一刻朝曦有种幸福的感觉,她原来虽然也爬凤凰山,但是没这么赶,几乎走走停停,反正一个人,累了就休息休息,哪想到跟着沈斐连休息都有规定时间,半柱香揉揉脚的功夫都不够。   难怪总有人说他铁面无私,如果他骑着马,坐着马车还会有人抱怨他腐败云云,但是人家也是一脚一个印走过来的,大家只能佩服。   朝曦也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从弱,变得稍稍强了一些。   傍晚大家在做饭,朝曦趁着功夫将沿途遇到的毒物和药收拾收拾,她跟旁人不一样,一路走来看到什么都会花些功夫采回来。   然后顺着队伍留下的痕迹追上大家,晚上睡在帐篷里,沈斐不让她单独在外头。   饭是沿途打的猎物,煮的肉汤,喝完全身舒坦,朝曦往沈斐帐篷里一躺,深深睡去,没有一点睡前犹豫,几乎倒下就能睡着。   沈斐还要处理各地运来的奏折,小事已经被众大臣自己消化,一些拿不定主意的事才会运来他这边。   皇帝还小,才七岁,完全没有判断能力,后宫不能参政,只能他这个监国王爷多费费功夫,在大家都睡得香甜的时候还要撑住身子处理奏折,通常半夜才能睡。   这里不用担心打扰朝曦,因为根本吵不醒,累成这副模样,打雷都不太可能叫醒她,所以沈斐几乎每天都在帐篷里批阅奏折,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朝曦不堪入目的睡姿。   她平时睡觉还好,最近有些累,胳膊腿酸痛无比,怎么躺怎么不舒服,虽然人是睡着了,但是身体本能翻来覆去的折腾。   沈斐离睡觉的时间还早,也不差那一刻半刻,奏折看累,便坐在地铺前,让人拿来热毛巾给她敷腿,自己都顾不上,给她敷完才有空看自己的。   山里潮湿,路难走,他的膝盖入寒,不知是冻的,还是肿的,青一块,紫一块,像被人打过似的。   沈斐已经习惯,拧了毛巾盖在膝盖处,又用剩余的热水倒在盆里泡了泡脚,缓和一些后继续处理奏折。   夜深人静,该睡的人差不多都睡去,只有他这个帐篷亮着光,一直亮到三更才幽幽熄火。 第78章 是大勇士   朝曦一大早被哨声吵醒, 俩眼一睁发现沈斐不在,不知道去了哪?   简单洗漱完毕后出去, 发现人家已经开始指挥人做早饭, 收拾帐篷, 做好离开的准备。   如果不是帐篷里多了个处理公务的小桌子,朝曦差点以为他整晚没有回来过,床上也有睡过的痕迹,沈斐似乎压力很大, 最近掉发掉的厉害。   朝曦闲着没事会把他掉的发收集起来,装在香囊里,万一以后这厮掉成了秃子,还能拿出来看看, 证明沈斐以前发质多好。   沈斐不仅发质好, 头发还长,正好齐腰, 朝曦才到肩膀。   她嫌长了麻烦,不是第一次剪,几乎每年剪个三四次, 才能一直保持这个长度。   古往今来一直都有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至始也的说法, 当然那是读书人才会遵守的规则, 朝曦没怎么读过书, 才不管那些,不舒服她就剪,毕竟她母亲不在,父亲也跟没有一样,‘孝’这个字于她而言就是空谈。   朝曦一个人,随着心,怎么舒服怎么来,不仅剪头发,还没学过女德女训,总之正常女子学的东西她几乎都没接触过,不也一样活的好好的?而且比大多数人潇洒。   这就够了。   早饭很简单,吃完又是上路的一天,朝曦因为要摘草药,基本不与他们一起,自己掉在后面,原来只有她一个人,后来越来越多的大夫和伙夫吊在后面,一来自由,可以稍稍歇歇,晚上赶上大部队便是,二来可以顺便采采草药和食物,自供自给。   朝曦每天早上出来时都会背个空篓,晚上满载而归,因为有她这个先例在,沈斐不好偏袒,干脆尽数放任,只要赶在晚上点数前回来便可。   森林里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就是死,没人拿自己小命开玩笑,只有那种艺高胆大的人才敢单独行动,后来死了几个人,沈斐干脆找人带队,在一片范围内采草药和吃食。   也会尽量等等他们,现在朝曦中午饭也能赶上队伍。   这么急着回来当然不是为了合群,是为了沈斐,几日不断赶路,沈斐好像又瘦了,不好好吃饭的毛病又出来。   毕竟是赶路,没那么多功夫搞花样,逮着什么吃什么,有时候时间紧的动物内脏都来不及去,直接上架子烤,这样烤出来的食物只能裹腹罢了,哪有什么味道可言?   怕自己坚持不住,沈斐会吃一些,最多只能维持小命,再多没有,人自然会瘦,所以朝曦回来是为了给他带饭。   大部队吃的不好,不代表她也吃的不好,朝曦路上瞧见溪逮鱼吃,瞧见蘑菇炖汤喝,瞧见兔子搁在竹筒里烤着吃,花样百出,吃完不忘带回来给沈斐,偷偷摸摸把竹筒塞进他怀里,给他挡着光,不让别人瞧见他吃独食。   沈斐对她一个人外出还有些意见,不过每次一说朝曦,朝曦便捂着耳朵说听到了听到了,然后第二天继续我行我素,一大早出去采草药,其实主要目的还是弄吃的 。   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沈斐,沈斐还真找不着理由说她,毕竟朝曦有丰富的山里生存经验,一直没出过事,倒也没再过问过,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军营。   军营戒备森严,到处都是士兵看守,朝曦再想跑都难。   但是……似乎也没能难倒朝曦,刚到时正好是晚饭时间,回头去找朝曦,发现这人不见了。   每天晚饭前都会点一回数,确定所有人都在才进军营,那时的数目是对的,朝曦也在,她是进了军营后才离开的。   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避开了守卫,让人去查,都说不知道,许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   在军营里被别人带走的可能性不大,朝曦的武功不是摆设,又通医毒,正面打不过她,玩下三滥的手段也避不开她,几乎很难活捉或是拿捏她,除了她自己出去,沈斐想不到旁的理由。   也许去熟悉地形了。   朝曦有个习惯,只要到一个新地方,就要到处看看,熟悉地形,据说是跟她师傅学的,她师傅是赫赫有名的女采花贼,自然要熟悉地形,好方便逃跑,朝曦跟了她,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王爷,有个不好的消息。”   镜花和水月只是两个弱女子,经不起徒步翻山,沈斐放她们绕远路过来,最少七八天才能到,这个侍女是军营里的人给他挑的。   “奴婢听一个做饭的伙夫说,附近的山上闹野兽,如果朝曦姑娘真的上了山,怕是……”   “多大的野兽?”沈斐手里捧着热茶,淡淡喝了一口。   朝曦常年混迹凤凰山,一般的野兽怕是对付不了她。   “大虫……”   砰!   沈斐手里的茶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滚烫的茶水溅起,湿了他半个鞋面,他没管,站起来去拿披风,“去找几个经验丰富的人过来,我要上山一趟。”   那侍女颌首,福了福身子退出帐篷,没多久又走了进来,“王爷,不用找了,朝曦姑娘回来了。”   朝曦不仅回来了,还带了个大家伙,运气不好,正好与山上闹事的大虫撞面,运气好的是她把大虫打死了,一路拖回来,迎着众人吃惊,钦佩,怀疑的目光拉到军营,有沈斐给的腰牌在,没人拦她,着实让她耀武扬威了一阵。   还有人给她发了百两银子,说是那畜牲狡猾,总爱袭击人,又逮不着,为了清除这个潜在威胁,悬赏百两。   那后山其实就是小兵们平时训练,晨跑的地方,陡然出现一只大虫,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偏又爱躲,寻不着踪迹,只找落单的人下手。   朝曦恰好一个人上山,被那只大虫当成猎物盯上,谁知那只大虫反而死在她手里。   朝曦傍晚上山有两个目的,第一,勘察地形,第二,寻找食物,第一个是做到了,第二个并没有,因为这座山被小兵们翻了又翻,连根蘑菇都没有。   以后想开小灶都开不起,只能在旁人吃不得的东西上下手,比如烤蝎子,烤蜘蛛之类的,还有湖里的漏网之鱼,刚下过雨,跑的勤快些搞不好还能摘一些新鲜的蘑菇和木耳。   那只大虫又大又重,本不想带回来,因为没找着食物,所以……   晚上愉快的烤大虫肉吃,别说,还挺劲道。   最嫩,最好啃的地方自然献给大勇士朝曦,因为打死了大虫,朝曦莫名其妙变成了大勇士,似乎没人发现她是女儿身。   这边比凤凰山还冷,朝曦的两套衣裳换不过来,日常穿沈斐的,每天早上起来胡乱套衣裳,不管你的我的,反正在她手边就套,沈斐经常被她搞得没衣裳穿。   本来穿了一天的衣裳,打算第二天接着穿,第二天不见了,穿在了朝曦身上,冬天穿的厚,朝曦又喜欢简单扎发,不挽花,也不梳髻,越发显得男儿不拘小节一般,几乎没几个人能认出她女儿身,就连原来跟她一起来的众人都开始怀疑起来。   女子真的能打死大虫吗?   朝曦姑娘,不,朝曦公子必然是个男的。   朝曦还不知道‘大勇士’的真正意思,只以为是个荣耀,开心坏了,到处跟人炫耀,还跑去沈斐的帐篷里,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现在是大勇士了。”   沈斐敷衍似的点头,“嗯嗯。”   大勇士是只有男人才能冠的头衔,朝曦承认自己是大勇士,相当于间接承认自己是男人。   这样也好,军营是个十之八九都是男人的地方,女人不到小半成,在边疆打仗,一打三五个月,一年两年的都有,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早便憋坏,别说是个女子,就是个长相稍微好看些的男子都有许多人觊觎,朝曦还是‘当男子’的好,能省去很多麻烦。   “你都没有大勇士的头衔。”这是不是说明,她比沈斐厉害?   沈斐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有些无奈道,“嗯,我不如你。”   朝曦开心了,心满意足的分了一半烤肉给他,烤肉没烤好,朝曦自己又加工了一下,将采回来的花瓣捏成汁滴在上面,烤出来的肉带花香。   虽然是冬天,不过总有些四季常开的花存在,为冬天添一抹色彩,为朝曦添一份调料。   抹了花汁的烤肉比没抹的香了百倍,一整条腿,吃了大半,全填了朝曦的肚子,撑的饱饱的,还剩下一些用刀切下来,留着明天做竹筒饭吃。   今天这一趟进山,没白进,收获颇丰,既得了大虫肉,又得了‘大勇士’的头衔,还得了百两银子。   百两银子是个巨款,朝曦已经好久没有摸到,原来倒是摸过,只可惜还没捂热呢就给沈斐买药材了。   陡然得了百两银子,对朝曦来说是个意外之喜,总觉得藏哪都不安全,关键也没地方给她藏,帐篷就这么大,藏外面她也不放心。   如果在集上干脆全部换成药材,锁进她的药箱里,这地方前不着店,后不着村,想花钱都难。   朝曦抱着银子,着实苦恼了一阵子。   沈斐丝毫体会不到她的‘忧’,坐在一旁批阅奏折,脚下搁了个木盆,上面正正经经,下面撸起裤腿泡脚。   修长白皙的指间握了一只笔,还没来得及落下,身上陡然一重,压的那一笔划了个大圈。   “沈斐。”朝曦扑在他背上,“你帮我存着银子好不好?” 第79章 我生气了   沈斐没理她, 用纸沾了沾划出线的地方。   “沈斐。”又是一扑, 沈斐手里的毛笔登时又点了一下,火上浇油似的, 在原来划出线的地方添了一笔。   “这么多银子,搁在自己身上总觉得会被人偷走。”朝曦矮下身子去拿银子, 放在沈斐的桌子上, “无论藏哪都不安全, 还是搁你那我放心。”   这是大实话,沈斐有钱,不在乎这么一点, 万一弄丢,他还是会给她百两银子,全当赔给她的, 所以朝曦想来想去, 再也没有比放在沈斐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   沈斐叹息, “放那吧。”   他要是不同意,朝曦能缠他一晚上,什么事都做不成, 光听她絮叨。   朝曦板过他的脸, 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不过瘾,又用牙咬了一下。   沈斐的唇软软的, 弹性十足, 触感极好, 还带着香,朝曦特别喜欢亲他,尤其是刚吃过饭时,不亚于饭后点心。   总之这人瞧着都下饭,长得太好看。   事情办成,她也没起身,赖着不走,将全身的重量压在沈斐身上,看他艰难的握笔,艰难的写字。   “朝曦……”这人不得已搁下笔,“去一边玩去。”   朝曦第一次被他这么明着拒绝,心里有些不开心,双手陡然伸进他衣襟里,摸了一把才喜滋滋的退回来,躺在床上自个儿玩。   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想着怎么赚来更多的钱,抓大虫只是无意间的举动,没想到还有银子拿,据说军营里还有很多类似的任务,如果她全都做了,会不会还有银子拿?   晚上朝曦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大富翁,一掷千金的那种,然后光明正大的追求沈斐,没有人反对,因为他俩一个有钱,一个有权,正好相配。   新婚之夜沈斐拉着她的手回房睡觉,摄政王府太大,俩人走啊走,走啊走,走了一夜,第二天朝曦醒来还没走到头。   还好她醒来瞧见了沈斐,正面对着她,不知是刚睡着,还是压力太大,没睡好,眼睛下一片乌青。   朝曦有些心疼,想伸手摸摸,又忍住了。   难得他睡了回懒觉,还是别打扰他,让他继续睡吧。   怕吵醒他,自己也没起来,只用手虚虚的描着沈斐的眉眼,那日沈斐是怎么夸她的,说什么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肌肤胜雪,面如桃花,后面朝曦忘了,只记得这些,觉得形容沈斐才是最恰当的。   这人长得当真如诗如画一般。   师傅说他颜如宋玉,貌比潘安,她笔力不够,画不出他半分神采,朝曦倒想不自量力画一画他,以后留个念想也好。   朝曦一向随心,想做就做,当即小心翼翼下床,偷拿了沈斐的纸笔过来,她不会画画,也没有学过,全凭一腔热血,把沈斐画丑了。   明明比着样子画的,那手就是不受控制,抖的跟筛子似的,画的歪歪扭扭,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朝曦自己看了都忍不住唾弃,什么玩意儿?   正打算再偷一张纸来,重画一幅,那画突然被一只好看的手抢走,沈斐翻过来看了一眼,“我忍住一柱香没动,你就画成这副样子?”   朝曦讪笑一声,“我不是没学过嘛。”   其实学过,李安生教过她,可惜只教了几天,中间还掺杂了弹琴写诗,以至于朝曦连皮毛都没学会。   沈斐撑起身子坐起来,与她面对着面,手握住她的手,反面教她画画。   朝曦这面是正面,沈斐反着教她。   朝曦登时瞪大了眼,“沈斐……”   好厉害啊,反着教她画画,关键画的线条优美,一条线往下,到底角度不同,朝曦先画头发,沈斐先画下巴,勾勒出脸型,然后才是五官。   画的越多,模样与沈斐越是不像,“沈斐,你把自己画丑了。”   沈斐不语,依旧握着她的手继续,不多时一张脸显露出来,不是沈斐,是朝曦。   朝曦眨眨眼,还停留在吃惊中。   因为这张纸她画了一面,沈斐再画用的是另一面,两面的折加,显得脸有些扭曲,画好朝曦才认出上面的人是她自己。   画垫在沈斐的奏折上,还没干的笔迹印在奏折的表面,沈斐抽出来,赤脚下地,走到桌边拿了上面的帕子擦了擦。   地上铺了毛毡,很厚,屋里也燃了火盆,温度不算低,所以朝曦没管,还拿着画翻来覆去的瞧。   反面画画啊,太厉害了,李安生都做不到,没有想到,沈斐居然还隐藏了这门手艺,他以后要是不当王爷,光这门手艺也足够养活他。   等等,王爷画的画,会不会有人愿意花钱买?   朝曦忍不住动了心思,不过这副画上画的是她自己,卖出去怪不好意思的。   “沈斐,你画画真好看,再给我画一张好不好?”真诚脸。   沈斐在清洗毛笔,先搁在笔洗里沾了沾,又放在笔灌里清了一遍,然后挂在笔架上,格外讲究。   “沈斐!”朝曦整个人扑来,“画一幅呗。”   沈斐指了指桌边的银筒,“都在里面,自己去拿。”   那银筒镂空,很大,是路途遥远不方便带花瓶,专门做的,用来放画卷,装沈斐闲时画的画。   他这人很雅,文房四宝几乎随身携带,去哪都不忘,若是心情好,或是侥幸瞧见哪片风景靓丽,当即挥袖画下,收进他的画镂里。   朝曦不是第一次瞧见他作画,原来在山谷时没有文房四宝,他便捡根树枝,以地为布,一笔一划将山,将水,尽数展现在地上,还不让人看,如果有人打扰,或是朝曦走近,这人便会用树枝扫乱,叫朝曦看不出原样来。   不过偶尔还是能瞥见一二,可惜山里条件简陋,文房四宝又贵,光是一张纸都要好几文钱,好一点的几两都有,吃不消,从来没给他买过。   沈斐自己对自己倒是大方,尤其是这方面的花销,用的笔和纸,瞧着就跟别人的不一样,卖个十两银子应该可行。   朝曦展开画瞧了瞧,都是些山啊,水啊的画,有一副画的是雪景,压的枝头弯弯,没有人,只一排脚印像是刚被人走过似的,画的很细,连鞋底的纹路都画了出来。   北方有一种专门用来爬山的鞋,鞋底与平常的平底不一样,专门刻了凹凸不平的齿轮,防滑用的,这种鞋底高,不用担心下雪天鞋子踩湿,朝曦就喜欢穿这样的鞋,本来就高,穿上更显高,这也是一直没人怀疑她是女孩子的原因吧。   “沈斐,这个脚印画的是不是我啊?”朝曦比了比自己的鞋底,又看了看画,果然一模一样。   这边潮湿,全是泥巴,穿平底的鞋滑是一个问题,还容易弄湿足袜,朝曦已经坚持穿这种鞋好长时间,有两双,她替换着穿。   “嗯。”沈斐随口应道。   他这么说,那这副画朝曦还真舍不得卖,自个儿留着,拿了另一副山水画出去,一个上午都没回来。   沈斐看奏折看的累了,出去转了一圈,依旧没瞧见人,中午朝曦才露面,一过来便将十两银子拍在他的桌子上。   “沈斐。”朝曦直言道,“我把你的画卖了。”   沈斐挑眉,“就卖了十两?”   “当然不是啦。”说起这个朝曦有些自豪,“我本来只打算买十两的,不过想着大家肯定要还价嘛,就提高了一点,开价二十两,没想到还真有人买,价都没还。”   赚到钱朝曦很高兴,“画毕竟是你画的,咱俩平分,你十两我十两,不算欺负你吧。”   沈斐数出五两出来,另外五两推还给朝曦,“我画这副画只用了半柱香时间,纸和笔不值钱,要五两就够了。”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好?”   沈斐颌首,“你能把画卖出去实属不易,多劳多得,多拿一些也是应该。”   朝曦连忙点头,“是啊,找了好多人,都不信是真的,就最后一个小将说他要了。沈斐,是不是你画的太丑了,画好难卖啊。”   “学艺不精。”沈斐低垂下眼,“惭愧。”   朝曦摆手,“很厉害了,还会倒着画画,就是画的不怎么好看,除了那个鞋印我一个没看懂。”   画画嘛,都有意境,沈斐画里的意境在哪?朝曦左看又看也没看出来。   “不说了,我先睡一觉,下午约了人打擂台。”这里临近元国,属于两国边境,实在太冷,将士们便想出了个热身的办法,练功打擂台。   也是为了提起大家的积极性,每月一次小比,第一名奖五十两白银。   朝曦运气挺好,正好赶上这个月的,她本来跟着沈斐来这里是为了打仗,结果发现没有仗打,受了重伤的人都迁移到别的地方,其它轻伤自然有大夫照顾,用不着她,朝曦只好安安心心当沈斐的侍卫。   然而她这个侍卫没有拿俸禄,做起来也懒散,想起来过去瞧瞧沈斐,想不起来便自己干自己的。   什么时候早起,什么时候回来,完全凭心,没有人管她,原来沈斐还会念叨,让她不要一个人去山上,或是走出军营。   朝曦每次嘴上答应的好,转头该干什么干什么,久而久之沈斐也不管了,只让她去哪都先告诉他一声,免得他担心。   这点朝曦做的倒是挺好,如果不出军营,就什么都不说,出去便会告诉沈斐,回来也会将做了什么,干了什么都一五一十说与沈斐听。   俩人达成默契,沈斐不会过多干涉朝曦,朝曦也会尽量不让他担心,坚持不走远,只在附近晃荡,寻找一切能吃的东西。   然而并没有,这座山被整个军营掏空,雁过拔毛似的,什么都没留下。   朝曦只好自己种,就种在沈斐的帐篷附近,沈斐的所有花瓶和能装土的东西都被朝曦占用,用来……种菜。   种子有一部分是她沿途找来的药材,其实大多数药材都可以当成食物吃,如果味道好的话。   有句话说得很对,好吃的叫食材,不好吃的才叫药材,其实两者之间都可以吃。   药材摘的早,经过几天沉淀,叶子发黄,种子也没那么好,零星几个,种在能经常照顾的地方,比如沈斐的书桌,沈斐闲了也会帮她浇浇水之类的。   还有一部分种子是军营里拿的,这么大的军营,吃吃喝喝都是问题,总靠外界送来食材不现实,本地开扩了不少土地,就种在另一面,有专人看管,一般人不让摘。   朝曦还算懂规矩,知道那是人家种的,不是野的,从来没染指过,只找了沈斐要来一些种子,自个儿圈出一块地种。   沈斐由着她来,也不管,朝曦每天都在努力扩大她的地,然而并没有用,帐篷和帐篷之间间隔很小,勉强只能犁出三四圈来,种些这个季节可以吃的大白菜。   现在连芽都没有发出来,刚种的。   朝曦这一觉睡的,没人打扰,直接睡到下午,险些错过比赛,好在台上还有人,朝曦上去后倒是打赢了那人,可惜她不是正儿八经的士兵,只是宁王的‘侍卫’,所以无缘得那五十两白银,最后被别人拿去。   很多人为她惋惜,朝曦倒不觉得有什么,她确实想拿那五十两白银,可对手似乎更想拿,打法又凶又猛,受了伤立马站起来继续,倒叫朝曦愧疚起来,总觉得自己抢了别人的东西。   她想放水,又被那人骂,说她侮辱他,朝曦认真起来,直接将人打败,差点拿了银子,还没想好怎么把这钱让出来,她的身份便被人拆穿,不用她再想理由,那钱已经到了对方手里。   如此也好,朝曦没啥遗憾,打了一架感觉浑身舒坦多了,回来倒头就睡,身上有点疼。   半夜起来发现沈斐不在,出去找了找,瞧见这人站在不远处看雪,朝曦来了兴趣,蹑手蹑脚过去,一把将人扑倒。   沈斐最近不经扑,她随便用点力道这人都能倒,没来之前坚持的久。   等等,没来之前坚持的久?是不是说明这人又变弱了?   才几天的功夫不可能出现这么明显的变化,除非沈斐得了病。   一说起病,朝曦想起来,她前几天赶路留下的后遗症还在,小腿肚子酸痛酸痛,沈斐怎么就没有?从来没听他喊一声痛。   莫不是……   朝曦想到什么,当即去扒这人的鞋袜。   之所以容易倒,肯定是下身不稳,为什么不稳,还不是腿上的毛病,沈斐腿本来就不好,又接连赶路,到了这里后也没来得及休息,整天都在处理奏折,睡都睡不好,这腿怎么可能好?不加重病情都要谢天谢地。   宽松的裤腿往上一撸,果然,露出来的腿青青紫紫,有冻伤,也有过度疲劳后留下的红肿。   朝曦轻轻摁了一下,问:“疼吗?”   沈斐摇头,“不疼。”   朝曦加重了力道,“疼不疼?”   沈斐微微点头。   朝曦当即发作,“疼为什么不说?你藏着掖着它就不疼了?是准备骗你自个儿?还是骗腿?”   沈斐别的都好,就是有些避医,居然不告诉她腿伤成这样。 第80章 种菜能手   难怪总觉得最近忘了些什么?她记忆力差, 每次想起来,撑着等沈斐, 结果发现跟沈斐的作息不一样,等沈斐回来, 她已经困的睁不开眼睛,也管不了那么多,直接躺下就睡。   沈斐不说倒也罢了, 她这么久才发现,也是她疏忽大意。   “都肿成这样了。”大多数还是因为累的, 小部分是冻的。   那套衣裳只有一套,毛又厚, 每次洗完好久干不了,一套也替换不过来,每天赶路,会流很多汗, 衣裳内尽是汗臭味, 几乎一天要换一次,这就导致沈斐好几天没来得及穿那套。   他的老寒腿定是发作了。   这几天都是朝曦先睡, 有没有给他暖老寒腿也没有注意,自己潇潇洒洒完,发现这人在受病痛折磨。   说不出什么感觉,心里有些憋的慌, 沈斐似乎发现了, 揉了揉她的脑袋安慰道, “不怎么疼我就没说,别担心,就是普通青肿,过两天就好。”   “你还说。”用力拧了一把,“肿这么高还有脸说普通青肿。”   沈斐蹙眉将鞋袜穿上,不给她再折腾的机会,朝曦帮着他穿,穿完一个使劲将人抱起来,送回屋里,恶霸似的挡在床外,“这几天你就老老实实躺这吧,哪都不能去,直到腿好为止。”   沈斐也不反抗,轻笑道,“好。”   嗯,看在他这么配合的份上,放过他这次,朝曦没再继续折腾,反而认认真真的拿出自己的药箱,找到活血消肿的药,先给他裤子扒了,用热水擦了两遍红肿的地方,在将药膏当成按摩膏,借着滑腻给他按摩。   沈斐疼的眉头一直皱着,时不时倒抽一口凉气,朝曦也不管,继续摁,这条摁完了摁那条,还是有些担心,“身上还有没有别的伤?”   怕沈斐还对她隐瞒了什么,“实话实说,不说我要检查啦。”   她一检查,肯定是将这人尽数脱光,全身检查一遍,与其这么折腾,不如他主动抖出来。   “没别的,只是最近经常感觉眼睛有些干涩。”沈斐撑着身子坐在床边,许是眼睛难受,经不住揉了揉眉心。   “你冻着脚了,眼睛不受影响才怪。”朝曦边说边去让人打来热水,给他泡脚,“早就跟你说过了,脚就是人的根本,脚不舒服,全身都不舒服。”   沈斐愣愣点头,“这样啊。”   他以为是最近批阅的奏折太多,没多少时间休息累的,原来是脚上的原因。   “每天晚上要坚持泡脚,不能偷懒,一定要用布擦干净,不能晾干,等晾干再冻一把,你就白泡了。”朝曦像个小老太婆似的,一一交代。   沈斐配合似的附和,“都听你的。”   朝曦当即有些膨胀,水打来,特意让多加了些水,泡到沈斐小腿肚子那里,又在热水里加了些东西,一股子药味才作罢。   “今晚不要想着奏折了,好好睡一觉。”朝曦去写方子,煎药给他喝,等她回来,这人已经擦好了腿脚,又用另一个盆洗过手,老老实实听她的,躺在床上哪都没去。   朝曦多少有些欣慰,那么点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还跑出去给他弄了份夜宵回来。   在这个地方吃食显得十分珍惜,在不搞特殊的情况下,这份夜宵可不容易,是朝曦自个儿找人买的腊肉,搁在竹筒里,做的竹筒肉。   尽管生活清寒,不过偶尔还是有能出去采办的士兵,可以从外面带东西回来,譬如做饭的,山上食材不够,想吃肉还是要下山买,这附近有村子,也有集市,离这边比较远,需要来回两三天的路程,一般情况下他都一次性带很多吃的用的,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自己的就算了,别人的要给钱。   朝曦刚来,没赶上他这波,下波说好了带咸鱼和腊肉,这波只好高价买别人的,腊肉好储存,又不会坏,可以吃好久。   “我的手艺没有生疏吧。”朝曦饭和药一起煮的,等沈斐吃完,还有一份大礼。   沈斐颌首,“嗯,比以前还有进步。”   朝曦开心的拿出药,“那正好,试试我煎药的手艺有没有落后。”   沈斐先是错愕了一下,后又摇头失笑,药都煎好了,不喝不太可能,他只能选一个不太痛苦的时机,饭吃到一半再喝,这样喝完再吃饭,嘴里被饭香味熏陶,显得不那么难接受。   朝曦一直盯着,吃完喝完才放过他,简单收拾了一下,满足的搂着这人睡去,顺便给他暖暖老寒腿。   第二天因为监督他,哪都没去,只找人问了问,有没有卖瓶瓶罐罐的,闲着也是闲着,还想多种些菜,把能开发的地方尽数开发。   沈斐的一套笔洗中有一个他不怎么用,好像叫笔浅,朝曦发现后管他要了过来,种了韭菜,韭菜炒蛋很香。   帐篷外被朝曦种了一圈,没地方放,那笔浅还搁在沈斐的桌子上,沈斐每次瞧见,眼皮子都在跳。   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任朝曦胡来,还在寻找能种菜的东西,以至于沈斐将他需要的东西另外收起来,能不用就不当着朝曦的面用,免得被朝曦惦记。   可见他小瞧了朝曦的翻找能力,藏在箱子里,还是给他一一翻了出来,惊喜的抱过来,问他可不可以种菜?   那自然是……可以的。   沈斐平时看完奏折抬头,发现他的笔洗遭殃,站起来走走,发现他的花盆遭殃,有些累伸个懒腰,发现他的鱼缸挂在帐篷上,里面也种了菜。   幽幽叹口气出来,发现帐篷外一圈全是菜。   朝曦的种菜能力格外的强,几乎没多少死的,种什么出来什么,这种菜发芽很快,刚开始几天瞧着还尽是土,这两天出来已经是绿油油一片,格外喜人。   虽然还是芽,不过朝曦已经开始尝试在里面翻找一些长势喜人的,揪出来炒菜吃,没两天沈斐便吃到了新鲜的韭菜炒腊肉。   嗯,不枉费他的笔洗,花瓶,鱼缸,连同装东西的木箱贡献,吃自己种的菜干净还特别容易满足。 第81章 是谁偷的   朝曦还在到处翻找可以种菜的东西, 实在买不着,又嫌太贵, 盯上了沈斐剩余的瓶瓶罐罐。   只要发现, 一律没收, 没几天沈斐的全套笔洗尽数沦陷,只给了他一个杯子,让他凑合着用。   沈斐没意见,过几天杯子也给他收了回去,换成了酒杯。   酒杯小, 笔洗不干净,毛很快便会失去弹性,变得不那么好用。   左右出不去, 被朝曦盯的很紧, 腿没有好之前什么都不用想,但是可以在她的监督下到附近走走,沈斐闲时便去河边洗洗他的笔,偶尔还有时间, 干脆让人拿来鱼竿, 寻个好地方钓鱼。   自然什么都钓不上来,朝曦前两天刚跟他抱怨,说湖里不知道被哪个杀千刀的逮过, 连个小鱼苗都没留下。   她刚来时便盯上了这片湖, 隔三差五过来, 不死心, 想捞出些什么做菜吃,奈何湖里实在干净,回回捞空,两袖清风回来。   朝曦已经放弃捞鱼,开始琢磨着挖螃蟹,泥鳅之类的,总不能连这些都没有吧?   事实证明还真没有,沈斐在河边钓鱼,她便跑去一边挖螃蟹,瞧见洞兴奋的拿了铲子过去,挖了半天,坑倒是挖出来一个,还不小,螃蟹愣是没瞧见。   又试了几次还是如此,没奈何只能放弃,人上来的时候浑身都是泥,外衣一脱才好看一些。   还好穿得是沈斐的衣裳,沈斐的衣裳多,用箱子装,把他的弄脏不心疼。   “沈斐。”朝曦洗了洗手走到沈斐身后,自然的压在他肩上,“我什么都没挖着,还把你的衣裳弄脏了,你钓到什么了吗?”   沈斐指了指脚边的盆,只有一条指头粗的鱼儿。   “哇,沈斐你好厉害,居然钓到啦!”这条河实在干净,朝曦换了好几个地方下鱼篓,都没逮着,一条小麻虾都没有,没想到沈斐第一次钓鱼便钓到一条。   虽然小,总比没有好。   “你要多多努力,晚上给你加餐。”沈斐是过来打仗的,不是过来玩的,要以身作则,别人可以开小灶,他都不能。   吃得喝得跟别人一模一样,最多在这个基础上加一两个小菜,还是边界的将军自作主张给他加的。   做饭的厨娘是本地的,喜欢吃油炸的东西,每次都放很多油,跟沈斐的习惯完全背驰,通常情况下他吃不了几口,需要跟朝曦的饭菜互换。   朝曦都是自己折腾,别人领饭菜,她领生的,自己带回来做,做完都进了沈斐的肚子,自己几乎没怎么吃上,吃的是沈斐的。   其实挺好吃的,只不过沈斐不习惯而已,朝曦习惯,正好跟他互换,他吃清汤寡水,朝曦吃鱼啊肉啊。   打仗消耗很大,吃喝上面自然不能跟不上,士兵们其实吃的还行,隔一天会有一顿肉,将领们饭菜比他们好一点,每天有一顿肉。   到了沈斐这里,除了晚上几乎顿顿有肉,鸡鸭鱼这些油腻的食物换着做,厨娘不怎么会做饭,全部清炒,偶尔炖一锅,沈斐瞧着便没了食欲,都是朝曦另外给他重做一遍,这人才勉强给个面子,吃个小一碗两碗的样子。   这种地方即便做的不合胃口,也不好开口让人家按照自己的口味做,说不得便有人传他矫情,打仗还是过来享受的?   也就朝曦随意,她没有领半分俸禄,又不属于军营,军营的规矩束缚不了她,明面上是侍卫,实际上侍卫的规矩也束缚不了她,两边管不着她,有人说她搞特殊,开小灶,那也是她个人的行为,要臭臭自己的名声,跟沈斐没关系。   沈斐充其量就是沾个光而已,赶上了吃一顿,赶不上饿着肚子。   “嗯。”沈斐稳坐在河边,突然道,“你不是很喜欢镜花和水月吗?”   他瞧瞧天,“算算时间,她们也该回来了。”   朝曦登时站起身,“真的?”   语气有几分惊喜,“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带的行李多,里面肯定有些瓶瓶罐罐,我去找她们要过来!”   他们走山路,颠簸是一回事,马车进不来也是一回事,最多带几匹马拉东西,瓶瓶罐罐除了沈斐的文房四宝,和一些必须带的,其它都在镜花和水月那里,她们走陆地,慢是慢了一点,但是有马车,可以装很多东西。   跟随沈斐许久,也不是第一次来军营,知道沈斐吃不惯这里的饭菜,肯定会带很多吃食,瓶瓶罐罐也少不了,希望有肉有菜,再多一些花瓶。   以前嫌沈斐事多,出来又不是玩的,带这么多东西,很多都是败家子现买的,只要他瞧上几眼的东西,要么有人送上门,要么镜花姐姐自觉付钱,将东西买回来。   虽然忙,也逛过两回街,着实被他的奢侈程度惊呆,当时还酸了沈斐一把,说他吃公家的,喝公家的,还挥霍公家的。   沈斐但笑不语,倒是镜花姐姐主动解释,说公子用的是自家的银子,没用公家的,别看沈斐弱不禁风似的,人家可有本事,既在朝廷上有一席之地,私底下还兼顾生意,做的风起水起,赚不少银子。   总之数目是朝曦无法想象的,他如今无父无母,膝下也没个一男半女,连妻子都没有,不给自己花,给谁花?   所以该奢侈的时候还是会奢侈,只在私底下,明面上奢侈,即便是用他自己的,也会被人说闲话,以为他贪污受贿等等。   这么一想当官的也不容易,明明有权有钱,还要顾及这个顾及哪个,不如她自在,她想做什么做什么,想给沈斐开小灶就开小灶,也没人会说她,最多觉得她上赶着贴沈斐罢了。   朝曦乐在其中,也没觉得自己贴沈斐,她喜欢沈斐,给沈斐做些事情不是应该的吗?   沈斐也没少帮她做事,朝曦种菜的罐子都是他提供的,衣裳也都是穿他的,吃他的饭,睡他的被子,用他的帐篷,霸占他的床,还时不时扑他。   总之就是见不得他一个人,原来只在他站着的时候扑,后来干脆无时无刻,瞧见他就扑,管他坐着还是站着,还是在忙,反正就扑。   沈斐运气好听到声音提前有个准备,运气不好俩人一起栽倒,肯定是下面一个摔的比较狠,通常都是沈斐遭殃,朝曦一点事没有,爬起来继续扑。   有时候也会担心这人磕着碰着,有空便给他检查检查身子,顺便照顾一下他的腿伤,手腕上的疤因为抹药抹的勤快,现在只剩下淡淡的白痕,再过不久就可以痊愈,一点痕迹都看不见。   看不见朝曦心里才能安,否则她会一直愧疚,是因为她,沈斐才会差点被……   说起来军营里都是男人,憋了很久的那种,会不会又对沈斐起什么贪念?   不行不行,一定要将他看好,不能让他单独一个人在外头。   沈斐鱼钓到一半,突然被返回来的朝曦拽走,连个理由都没给,心血来潮似的,硬拉着他一起回去。   原来朝曦总是抱怨他忙,没有时间陪她,他特意提前将奏折处理好,闲下来俩人出来走走,也才一个多时辰而已,又被朝曦拉回了帐篷。   镜花和水月果然已经回来,而且回来了有一会儿,在整理东西,朝曦陪着整理,顺便翻翻看,有没有瓶瓶罐罐?   镜花和水月分工,水月在外头整理,与朝曦一起,镜花在帐篷里整理,那帐篷掀开,一眼瞧见挂满的花瓶和笔洗,心里一揪。   都是公子最爱的东西,平时连碰都不让她们碰,一直是他自己擦,自己洗,哪想到才离开几天而已,居然被用来种菜?   定是朝曦姑娘的杰作没跑。   她不晓得价钱,偏偏公子宠她,也不会说,若是告诉她光这套笔洗便价值不菲,朝曦肯定心疼笔洗,舍不得种菜。   还有公子的花瓶,是一对的,公子喜欢古玩,平时闲着没事会到处看看,但凡他多看几眼的买回来,多少会有些惊喜。   譬如说这对双耳水晶瓶,是战国时期,年代久远,找人鉴定过,是真货,公子格外喜欢,所以镜花在整理的时候将这些都放在公子随身携带的箱子里,压了很多层棉花,运到这里完好无损。   躲过了一路的颠簸,没躲过朝曦姑娘的魔爪。   这么贵重的东西,她就随便拿了两个麻绳套着,吊在帐篷上。   “公子,这……”这要是谁不小心撞到,碎了怎么办?或是绳子不结实,花瓶肯定保不住,而且干什么不好,偏偏用来种菜,公子最爱干净,拿来当摆设用的,搞得这么脏还能要吗?   沈斐盘腿坐在矮案前,手里拿着笔,应朝曦的要求给她画画卖钱,“无妨,等朝曦兴趣过去,拿回来洗洗便是。”   既然公子这么说,那就……再找两根麻绳固定一下,总觉得两根麻绳不太安全,随时有翻下来,或是被人碰倒的风险。   镜花找来绳子,每个都固定好,又去整理了一下公子的桌面,将混乱的奏折分类摆正,墨磨好给公子备用,刚洗好的笔挂起来,画镂……   “公子,少了两幅画。”公子的东西有多少,镜花如数家珍,“是《望江山》和《山里人家》。”   公子的每一副画都有名字,题了诗,旁边还盖了他的大印,价值连城,少一副都不得了,所以镜花每天都会查看。   “被朝曦卖掉了。”沈斐随口回答。   镜花蹙眉,公子很喜欢画画写诗,且小有成就,十二岁时便因一副《年夜》成名,画很大,花了公子两年时间,将过年的人家喜悦和开心尽数展现出来,是一副带了人间烟火和感情的画,看过的人无不折服,钦佩,公子也一夜成名,画千金难买,只送给朋友,或是祝贺所用,还从来没卖过,倒是有人想花大价钱买,可惜公子不卖。   公子说金钱会玷污他的画,所以由朝曦姑娘卖就不叫玷污了吗?   “朝曦姑娘……卖了多少?”镜花斗胆问了一句,公子的画真要开价的话,这边应该没人买得起吧?   “二十两银子。”沈斐说起这个,嘴角挂着笑。   镜花沉默了很久,半响才迟疑地问,“就二十两吗?”   沈斐嘴角笑意更深,“本来只打算卖十两,误打误撞才卖了二十两。”   镜花无话可说。   公子这是魔障了?在京城时有人出价千两黄金都不卖,二十两白银就卖了?还卖得开开心心?   她张张嘴,还想再问细一些,沈斐打断她,“朝曦说画卖出去她十两,我十两,你先出去吧,我还要再赚十两。”   镜花:“…………”   仿佛第一天认识公子。   朝曦姑娘究竟对他做了什么?   *   朝曦已经将沈斐的几个箱子尽数翻出来,除了衣裳之外果然有些吃食和他一路买回来的小玩意儿,沈斐喜欢搜集这些,去哪瞧见了都要想法设法弄到手,光笔洗就有三套,这里还存放了两套,朝曦给他留了一套,剩下全部拿去种菜。   帐篷内已经挂的差不多,朝曦想法子挂在外面,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绳子两边吊上一样重量的瓶子,就能保持平衡。   沈斐有钱,即便这种状态下依旧买了不少瓶瓶罐罐,足够她挂满帐篷,水月还不知道她用来干什么?只以为得了沈斐的吩咐,助纣为虐似的,帮着她抬到门口,“怎么了姑娘?拿绳子做甚?”   天真的她还没来得及反应,朝曦已经绕着瓶子绑了两圈,水月这才注意到挂在帐篷门帘上的笔灌,惊得话都说不完整,“这……这……这不是公子的笔灌吗?”   朝曦点头,“我拿来种菜啦。”   “你用这个种菜?”水月瞪大了眼,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了?”朝曦仿佛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手不由自主顿了顿,“沈斐让我种的。”   “你知不知道……”   刚走出来的镜花接过她的话道,“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公子很喜欢。”   朝曦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胸脯庆幸道,“吓死我了,还以为很值钱呢。”   可不就是很值钱。   水月在心里翻个白眼,虽然不知道镜花姐姐为什么隐瞒价格,不过她跟着做准没错。   “姑娘想种菜,跟我们说便是。”她指了指外头,“从这里往下两天的路程,有条专门买卖的街,你想要多少瓷罐便有多少,花瓶也数不尽数。”   朝曦摇头,“不用麻烦了,沈斐这个就挺好用。”   她已经编好了一个底座,可以将花瓶兜在里头,“他这个底下没有洞,浇一次水可以两天不用浇。”   很早朝曦便发现了,普通的花盆底下都有个洞,用来淌水,一天就能流干,第二天还要浇水,朝曦嫌麻烦,还是沈斐这个适合她,两三天浇一次水就好。   “你想要没洞的,咱们买没洞的便是。”水月有些急眼。   朝曦不解,“有现成的干嘛还要跑那么远去买?这种瓶子可贵了,一个好几文钱呢。”   她穷啊,要不然也不会打沈斐的主意。   水月还想说什么,镜花拉住她,到一边好好说道了一番,才将水月劝住。   大不了以后多花些功夫看着便是,别被人偷走就好。   越是担心什么,越会来什么,没两天帐篷外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   “谁偷了我的菜!”   公子的花瓶!   镜花和水月就睡在隔壁的帐篷里,闻言连忙爬起来去看,一眼瞧见朝曦抱着空了的花瓶哭诉。   俩人同时松一口气,还好还好,那人不识货,没有偷花瓶,只偷了菜。 第82章 我不丢脸   朝曦难过死了, 种了那么多天,自己还没来得及吃, 就被别人偷走, 大半夜的大家都在睡, 又只丢了几盆菜,也不好意思麻烦人查,因为这个治罪不太现实,只好自己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忍一忍风平浪静。   镜花和水月安慰她, 没有了再种就是,关键再种还要很多天,朝曦已经买好了配肉, 明早就准备炒菜吃, 结果今晚来了个晴天霹雳。   就是怕被人偷走,才种在沈斐帐篷附近,想一想军营后的山,整个都空了, 哪敢种在那?种在别人的帐篷门口万一被人当成别人的, 随手摘吃了,岂不是更惨?   所以选来选去,就沈斐的帐篷附近最安全, 四周都有人看守, 白天没人敢光明正大的偷, 晚上朝曦在, 她耳力异常灵敏,有动静也能听到,就算避开了守卫,毕竟守卫只是守护沈斐的安全,而且处于守前门,后门的状态,朝曦的菜正好种在两边,算是死角,不小心可能会漏看。   他们会漏看,朝曦可不会漏听,然而今晚十分不巧,她出去上了个茅房,因为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很少,所以整个军营只有两处女人的茅房,朝曦走的远了些,回来菜就不见了。   这么短的时间,要不要追?   朝曦在追和回去睡觉,明天再追之间犹豫,还没考虑好,门帘被人掀开,沈斐披着披风,穿着薄衣出来,“怎么了?”   朝曦当即跑过去,捧着只剩下土的花瓶给他看,“有人偷了我的菜!”   简直不可饶恕!   “这一排都让他偷走了!”   她特意挂在帐篷外,想多晒晒太阳,屋里的菜和屋外的,明显屋外的菜长势更好。   屋内只能种些不喜阳光的菜,或是不急着吃的那种,急着吃的挂在外面,因为绳子是两边挂的,不好取,晚上朝曦便没有拿进帐篷,没成想被贼人偷走。   “肯定是两个人,要不然这边的瓶子轻了,那边会滑下去。”朝曦就是担心这个才没有捧进帐篷,怕摔了沈斐的瓶瓶罐罐,毕竟镜花姐姐特意告诉她,沈斐很喜欢这些。   她俩的紧张朝曦不是没有看出来,不过沈斐都说了让她用,她干嘛要客气?   “嗯。”沈斐先是点点头,后将目光望向两边看守的人。   那俩人连忙跪下,“属下看护不利,请王爷治罪。”   “去领三十鞭。”沈斐只淡淡吩咐了一句,便要拉着她进帐篷。   朝曦脚步止住,“我找的是菜,不是罚人啊?”   感觉沈斐弄错了重点。   “干嘛要打人,我种得菜,让人家帮忙看着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哪有反过来责罚人家的意思?”沈斐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沈斐斜斜瞥了那俩人一眼,“听到了吗?”   那两人头齐齐低下,“谢王爷不罚之恩。”   “嗯?”   那俩人赶忙改口,“谢朝曦姑娘求情。”   朝曦摆手,“没事没事。”   她最不喜欢这样的场面,连忙拉着沈斐进了帐篷,苦恼的一头栽进被子里。   “还在为了菜烦?”沈斐将披风脱下,挂在一旁的架子上,“你若当真喜欢,咱们去把后山种了。”   朝曦翻个白眼,“那么大一个后山,你想累死我?”   她还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要罚那两个人?是贼的错,又不是他俩的错?”   “你真的以为不是他俩的错?”沈斐只着了一身亵衣上床,“这么多菜被偷,离的又近,不可能发现不了,只是觉得不重要,没当回事罢了。”   朝曦当即领悟,因为是她种得菜,不是沈斐的,所以那俩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便被偷也懒得管,没想到沈斐会为她出头?   朝曦更不明白了,“沈斐,我是你的什么人?”   为什么她种得菜不重要?因为表面看来她就是个侍卫而已,还是靠暖床上位的侍卫。   她每天出入沈斐的帐篷,与沈斐同睡一床,进进出出那么多次,不可能没人知道,很早便有人传她的身份,还有人无缘无故骂她,说她是小骚蹄子,勾引沈斐等等。   朝曦也好奇了,她是沈斐的什么人?   “你说呢?”沈斐反问她。   “我是你的大夫,也是你的贴身侍卫,还跟你定了一年的夫妻之约,一年还没到,你还是我夫君。”   沈斐失笑,“哪有那么多身份,你只是我的王妃罢了。”   ???   “我什么时候成你的王妃了?”王妃可是要明媒正娶,宴请天下的,她这顶多算没名没分。   那些人也没有说错,她跟沈斐的关系可不就是暧昧不清,又是她主动,说她勾引沈斐完全说得通。   沈斐挑眉,“亲成了,觉也睡了,不是我的王妃是什么?”   他从背后抱住朝曦,声音闷闷的,仿佛压抑着什么似的,“朝曦,回京之后我补你三书六礼,纳彩下聘,八抬大轿请你嫁我王府可好?”   朝曦哼哼两声,“我没有嫁妆。”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我给你准备。”   “我也没有权贵的娘家。”   “我不要权贵,我自己就是权贵。”   “我现在还没有利用价值。”有一句话碧水书苑的苑长说对了,假如没有钱,没有权,没有利用价值的情况下沈斐还愿意跟她在一起的话,可不就是为了她这个人?   难道还能为了面子不成?   到了他这种地步,即便没有面子的事,也会被人说得极有面子。   就算他不娶她,别人也能有一万个理由站在他那边,说她身份低下,俩人不配云云。   所以为了面子绝不可能。   “你有过利用价值吗?”   朝曦:“……”   没忍住踹了他一脚,总算明白沈斐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朋友啦,这么毒舌?谁敢跟他做朋友。   “睡了。”沈斐握住她还要挥来的拳头,掖在被子下,“明天醒来菜就回来了。”   朝曦抬头看了看他,“真的?”   “嗯。”   沈斐闭上眼,只轻轻应了一句,往后朝曦再说什么他也不理,安安静静躺着,睡着了一般,也不知过了多久,胸口突然一沉,朝曦压了过来,枕在他身上。   沈斐睁眼瞧了瞧,将手垫在她不断找角度的脑后,撑起一个弧度,正好放朝曦的脑袋,如此她才安静下来。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果然有人将她的菜还回来,还有人光着身子负荆请罪,跪在帐篷门口。   沈斐出去时瞥都不瞥一眼,任他们跪着,反倒是朝曦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叫他们起来,他们也只有一句话,“小的心生贪念,偷了宁王的菜,自知有错,甘愿受罚!”   “那是我的菜。”朝曦叉腰,“还回来就是,没必要这样,都起来吧。”   说来奇怪,“几盘菜而已,你们这么多人过来偷?”   一共跪了四个人。   另外两人回话,“我俩是昨天守夜的侍卫,犯了包庇的罪。”   “包庇?”朝曦先是愣了愣,后反应过来,“你们认识?”   那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齐点头承认。   好啊,还团伙作案,就说这么多的菜,被偷了怎么侍卫不知道?搞了半天原来认识。   “继续跪着吧。”   朝曦也不管了,将她被拔走的菜洗洗,准备炒肉吃。   许是沈斐出声的及时,这些人还没将菜吃掉,他们本以为就偷个菜而已,不会有什么,朝曦也只是个‘暖床’的侍卫,宁王国务繁忙,根本没空理这种闲事。朝曦一个侍卫,没那么大权利追查,这事也只能憋在心里,谁料大半夜的宁王竟然特意披了披风出来查看。   还明里暗里给朝曦撑腰,朝曦不懂那些弯弯道道,他们懂,宁王让他们领鞭,其实已经看出了他们与偷菜的人认识,想让他们追回菜,又顺便卖朝曦一个人情。   将他们交给朝曦处理,朝曦处理了自己心里得劲,不处理正好让他们承一份情,左右都有好处。   本来这些个曲曲直直他们也一瓶子未满,半瓶子晃荡,几人坐在一起谈了一夜,总算将宁王短短几句话尽数猜透。   这样的人深藏不露,对他隐瞒小心思没用,不如坦诚,所以四人一起负荆请罪。   要怪就怪自己贪嘴,朝曦炒菜的时候就在帐篷外,那个香啊,忍不住便打了歪主意。   朝曦一点自觉都没有,又在他们面前炒菜,不知从哪弄来的锅,架在火上熟门熟路倒油,呛辣椒。   辣椒是水月和镜花姐姐带的,干的,朝曦有些惋惜,干的就没办法腌辣椒了,不过可以用来腌韭菜和蒜苗,吃起来不会那么呛。   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还带了鸡蛋和鸭蛋,鸡蛋留着给沈斐打鸡蛋汤,剩下的用来腌咸鸭蛋,面粉和好,醒了半天,晚上蒸馒头吃。   还剩下一些肉,怕坏,朝曦用来包饺子,不吃,先存着,这样一天三顿都有东西可以换着吃。   沈斐最近似乎又被她养胖,朝曦夜里摸了一下,腰身稍稍粗了那么丁点,他太瘦了,胖了好看。   一天吃四顿饭,偶尔还有点心和蛋汤,不胖才怪,胖了脸上有肉,皮肤瞧着越发细腻有光泽,只不过朝曦有的担心,照这样喂下去,沈斐会不会被他喂成小胖子?   沈斐这样的人不可能允许自己胖成那样。   朝曦很快发现这人没人监督,自己晨练起来,每天坚持一个时辰,没多久肚腹上一层薄薄的肌肉。   朝曦开始以为要打仗了,问沈斐,沈斐只说时机未到,不是打仗。   再问旁的他也不说,总之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但他还是坚持每天早上起床练功。   许是偷懒太久,开始找不着状态,后来越来越上手,动作也越来越快,茫茫一片的雪地上只有他一抹身影上下纷飞,衣袖吹的猎猎生风,越发显得人宛如天上坠下的谪仙一般,踩云欲飞。   朝曦每天都担心他真的飞走,只要沈斐练功,她便搬个小板凳坐门口,一来监督沈斐,二来看她的菜,免得再被人偷。   沈斐吃得多,自己不自觉晨练,身体自然好了许多,腿上的青紫消失,手腕上的纱布也终于可以拆了。   朝曦不喜欢那个伤,每次抹完药都会给他包扎起来,谁都不让看,只在检查的时候瞧两眼。   一点痕迹都不想留,肉眼有时候又会看错,朝曦便抓了沈斐的手腕放在蜡烛下,仔细观看,结果不小心摸索出个新玩法,把沈斐的手指头放在蜡烛前,宛如照透了一般,晶莹透亮,微微发光,里面的细小血管也能窥见一二。   朝曦来了兴趣,又在太阳光下试了试,中午的阳光强烈,沈斐站在还未融化的雪景中间,仿佛被镀了一层光似的,显得那般明媚耀眼。   本来只单纯想玩他的手,现在……   干脆整个人扑过去,原来都是从背后扑,这回直直正面扑,沈斐踉跄几步才接住她,最后还是因为脚滑俩人一起栽进雪地里。   离得近了,朝曦发现沈斐的衣裳破了个洞,似乎是被蜡烛烧出来的,她这两天刚好跟镜花姐姐学了针线活,正愁没东西给她实践呢,沈斐自个儿送上门来。   “衣裳脱了。”朝曦指了指他的袖子,“破了个洞,我给你缝缝。”   沈斐狐疑的瞧着她,“你会缝?”   “说得好像我不会似的。”其实本来确实不会,“这么简单很快的,你先把衣裳给我。”   沈斐半信半疑,手倒是快,配合的将衣裳脱了给她,朝曦回去拿针线,就坐在门口缝,果然像她说得似的,很快,一柱香不到,缝了片叶子出来。   本来打算缝花朵,奈何手艺活不过关,勉强缝了片叶子。   选错了颜色,看着差不多都是天蓝色,实际上缝到一块去后变成了宝蓝色,这一片瞧着便格外明显,与周围不大融洽。   朝曦将衣裳还给沈斐,“凑合着穿,反正也没人看你。”   说罢红了脸,一阵风似的跑了。   沈斐撑开衣裳看了看,嘴角不自觉勾起。   第二天他果然依着朝曦,‘凑合着穿’,那个洞本来在袖子处,不太明显,偏偏朝曦选错了蓝,宝蓝色和天蓝色虽然都带‘蓝’,效果可差远了,就像狗和狗熊,是天壤之别,只要他稍稍抬起袖子,那一片宝蓝色的叶子便会被人尽收眼底。   镜花也瞧见了,没忍住翻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又是朝曦姑娘搞得鬼。   她主动道,“公子,我给你拆了重新缝吧。”   沈斐摇头,“不要拆,反正丢的不是我的脸。”   都说谈情说爱的人就像小了十岁似的,变得幼稚起来,公子最近似乎也有些孩子气。   “谁绣的丢谁的脸。” 第83章 你说晚啦   可穿在您身上啊, 谁知道谁绣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您穿的。   镜花无力反驳公子这个不太成熟的观念, 只安慰道, “也不是那般难看, 朝曦姑娘的手艺有进步。”   公子随身带了个香包,朝曦姑娘绣的,时不时拿出来,前几天搁在桌子上,被镜花瞧见。   上面不堪入目的绣工只觉刺眼, 没忍住找了朝曦姑娘,亲自教导她,朝曦姑娘很有兴趣, 磨着她学了很久, 难得掌握了一门手艺活,跃跃欲试看见什么都想缝一缝,公子第一个遭殃。   前几天便瞧见他的衣裳上多了些不该有的东西,不过绣在里面, 眼不见为净, 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干脆绣在外面。   好想拆下来重绣,奈何公子喜欢, 只好忍着不看便是。   “镜花。”沈斐突然叫她。   镜花精神一震。   “朝曦回来了告诉她中午不用做我的饭, 我有事出去一趟。”边说边套了件披风, “与诸多将军一道, 让她不用担心,我很安全。”   镜花点头。   这个时候出去,不用说也是跟元军有关的事,这些个国家大事她操心不来,只是莫名有些担心公子。   每次公子出去,都觉得他回不来了似的,偏偏只能焦急着等着,还好这么多年都没出过事,每次公子都平安回来,可还是莫名担心。   如果能有个武艺高强的人随时随地跟着他就好了,这样她也可以放下心来。   虽然只是个丫头,比公子还小,但是操着老母亲的心,每天都怕公子饿着渴着,被人袭击,也十分努力习武,希望能帮他挡住风雨,奈何武艺不精,连朝曦姑娘一个指头都比不上。   说来也怪,朝曦姑娘医术好倒也罢了,武功居然也这么好,一个人能兼顾两件事,又同时练到顶峰,莫不是她与公子似的,都是万一挑一的天才?   公子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样样精通,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可惜后来他母妃死后,他也渐渐‘失去光彩’,后来还有人说他的名气全靠母妃所得。   镜花每每听到这种话都气得要死,想找人家理论,每回公子都淡然处之,仿佛说得不是他似的,丝毫不受影响。   他就是有这种本事,无论在哪,都能沉浸在自己世界中,将所有的一切撇开,安安静静做他的事。   为了画他的《年夜》,曾经在街上守了好几个月,观察世间冷暖,将感情注入其中。   后来被地头蛇的女儿看中,找了人要强行带他回府,两方人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公子就坐在正中,完全不受影响,依旧慢条斯理的画他的画。   一仗打完,他那笔才停下来,淡漠扫了一眼回府,中间一句话没说,只在到家后突然停下脚步,递了个手帕给她,道一句,‘辛苦了。’   只一句话,受的伤和痛登时便觉得值,也不知为何,从小就对公子有一种无条件的崇拜。   记得她还小的时候,母亲丢下她跑了,父亲也死在她面前,她六神无主,这个神仙一般的少年穿着干净贵气的衣裳,伸出白皙修长的手,问她要不要跟他走?   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跟,无怨无悔,任劳任怨,一切以公子为先,然后才是自己,总之公子高兴她就高兴,公子喜欢谁,她也喜欢谁。   原来其实有些不满,觉得朝曦姑娘配不上公子,可公子实在喜欢,久而久之她居然也觉得这个单纯不做作的女孩可爱。   总做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她来了之后公子多了些生气,不再是原来那个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贵人,现在瞧着和气许多,她们也多了些乐趣,皆大欢喜。   也许她就是那个应该陪公子一辈子的人,也只有她才能保护公子平安无事。   公子前脚刚走,后脚镜花就去找了朝曦。   朝曦在后山监督旁人种菜,那日沈斐不是说着玩的,当即便命人开荒犁地,将山上尽数种上食物。   没那么多种子,又叫人下山去买,还买了几千斤的鱼苗,找人看守在附近,不让人动。   他自己掏腰包买的,可谓造福大众,自然没人有意见,边界的将军还主动找了人要帮他看守。   这么大片的山和水,养了那么多条鱼和菜,沈斐一个人肯定吃不完,又不是来做生意的,这些不用说都知道是给他们种的,哪能一点忙不帮,排了好些人过来打下手,沈斐也找了几个人管着,朝曦就是最大的头头,这一片的山和水归她管。   她一边监督,一边学绣花,这回找了水月姐姐,镜花姐姐太严厉,学不好会被瞪,水月姐姐不会,而且水月姐姐的绣工与镜花姐姐不相上下。   本以为她俩是其中的佼佼者,完全是个意外,一般情况下不会这样,毕竟是沈斐的贴身丫鬟,时不时会用到绣工。   谁知出门随便问个人,发现只要是个女的,绣工都不错,就朝曦最差。   朝曦不死心,执意要找个绣工比她差的,可惜并没有,不得已她将注意打在沈斐身上,绝望的发现沈斐绣工都比她好。   只瞧过两眼,从来没绣过,一上手,那手就是比她稳,针线走的比她好看。   放弃了,不再投机取巧找差的,开始认认真真请教绣工好的前辈,准备将原来送给沈斐的荷包换掉。   前几天瞧见沈斐挂在腰上,与他身上绣工极好的祥云衣裳成为鲜明对比,那个不忍直视啊。   沈斐还像是故意嘲笑她一般,每天都穿缝了宝蓝色叶子的衣裳,然后仔仔细细将她送的荷包挂在腰上,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把绣了‘鸳鸯’的那面对着人。   颜色用的鲜艳,沈斐平时又喜欢穿暗色的衣裳,就好像洁白无瑕的雪地上陡然多了一抹猩红,那般明显,刺瞎了一双眼。   还好穿的人是他,丢的是他的脸。   朝曦绣好了花朵,展开一般,昙花被她绣成了菊花,看来果然没有天赋。   正打算换一条帕子重绣,镜花姐姐远远跑来,“朝曦,公子要出去,一个人都没带,说是和几个将军商量元军的事,那些将军有些是太后的人,公子一个人去我总担心出什么事,万一谁背后捅他一剑怎么办?还是你跟着我放心。”   朝曦连忙放下帕子站起来,“在哪?”   这帕子也是沈斐的,镜花姐姐不爱看她糟蹋沈斐的东西,每每唉声叹气,恨铁不成钢,朝曦与其说是放,不如说是藏,不想让镜花姐姐瞧见。   “在那边骑马。”镜花素手往南边一指。   朝曦跟着看过去,果然发现几道人影骑着马奔腾,离的远,大致看不清楚,只瞧见其中一个白点,其他都是黑点,白点肯定是沈斐。   沈斐今天的披风是白色的,雪白雪白,显得人面上贵气逼人,朝曦早上没忍住,手往他怀里摸了好几把。   这人刚在山谷时被她摸,不情不愿便干脆将头扭去一边,后来置之不理,现在是握着她的手,将她冰凉的手捂在心口。   以至于朝曦又养成了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只要手冻着,便往他怀里塞,这人一言不发捂紧了暖着。   朝曦平时挺闹腾的人,反正只要趴在沈斐身上,人登时安静下来,可以这样待很久都不会腻,只有沈斐被她压的直不起腰。   他这人也是,一点自觉都没有,不晓得自己多弱,每天到处蹦跶,还不带侍卫,真不让人省心。   朝曦矮下身子去拿搁在一旁的竹棍,颠了颠觉得有点轻,奈何没有合适的武器,只能暂时用这个顶替,“镜花姐姐我先去了。”   镜花来时牵了一匹马,拴在山脚下,“骑我的马去。”   朝曦点头。   “记得不能离开公子三步远,也不能让公子离开你的视线,小心周围,也许贼人就藏在附近,也有可能躲在众多将军之间。”   朝曦远远应了一声,已经骑了镜花姐姐的马朝沈斐的方向而去,期间遇到好几个岗点,朝曦拿出沈斐给她的腰牌,那些人才放她进去。   镜花姐姐来的太晚,沈斐与另外几个人已经骑去了大草原内,朝曦的马一时半会跟不上,不过他们显然不是来玩的,是来谈事情的,所以到了一定距离之后自个儿停了下来,给了朝曦追上的机会。   不知是不是被发现了,那队伍中有人脱落,马头一转,直直朝她奔来。   朝曦以为是意外,也不管,换了条道走,那人也换道,正好在她不远处停下,将她也逼停了。   朝曦紧急勒马,马儿受到惊吓,整个上半身飞起,朝曦差点被它甩下来,她安抚了马儿,回头语气不善道,“你是谁?干嘛拦我的马?”   “该我问你才是。”那人身穿盔甲,手拿长枪,眼神如鹰一般死死盯着她,“宁王与诸位将军议事,闲杂人等不得靠近,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是宁王的人。”朝曦掏出腰牌给他看。   这块屡试不爽的牌子在他这里失了功效。   “宁王可没说有你这个手下!”   朝曦往沈斐那边看去,这里的动静不小,自然吸引了那边的注意力,好几匹马转过头,朝这个方向,沈斐也在看着她。   旁人安抚他,“宁王无须担心,万旗跟随老夫许久,应付一个小子不在话下。”   沈斐挑眉没说话。   半柱香后……   朝曦打败那厮继续朝这里赶来。   李将军脸上挂不住,冷哼一声,叫来左蔚和右蔚,“你们去会会那个小子。”   那俩人领命,勒了马去拦朝曦。   李将军安然跟在沈斐身后,“左蔚与右蔚征战多年,又配合默契,这厮铁定打不过。”   一柱香后……   朝曦已经击败那俩人马蹄飞溅跑来,稳稳落在沈斐另一边。   李将军心道不好,“小心!”   一杆长枪挥舞,穿过沈斐脖间,离她近在咫尺,朝曦手上一个激灵,木棍已经架了过去,俩人隔着一个沈斐比试。   沈斐先是风轻云淡,后似发现不妙,张嘴喊道,“手下留情!”   这话不知道对着谁,李将军本能以为是跟他说的,手上还没来得及收势,人已经飞了出去。   ???   发生了什么?   朝曦吐了吐舌头,表情有些心虚,“你说晚了。” 第84章 笑到最后   他俩的对招在一瞬间决出胜负, 原来大家都以为赢的人该是老将军,所以没有插手, 最多护在宁王身边, 和挡住朝曦的退路, 哪想到输的人居然是老将军,听宁王的意思,与那小子还认识?   “朝曦。”沈斐示意她,“还不快去给老将军赔礼道歉。”   朝曦挠了挠后脑勺,提着棍子下马, 走到老将军面前恭恭敬敬行了一礼,“小子不懂事,冒犯将军了。”   沈斐告诉她在这里要以男儿自称, 不然会被人瞧不起, 朝曦原来不服,问沈斐,为什么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也是女孩子,就没有人瞧不起?她如果是女孩子就会被人瞧不起?   沈斐说活不一样, 一个是丫鬟, 一个是侍卫,侍卫要求高。   朝曦更不解,女孩子当侍卫, 不更该受人尊敬吗?看, 别的女孩子做不到的事我做到了, 多大的荣耀?   沈斐还有理由, 说大家都是男人,她一个女孩子,便显得另类,如果女侍卫多还好说,只有她一个人能做到别人便会怀疑她的真假和实力。   总之一句话,女儿身不好做侍卫,朝曦为了当好这个侍卫,能贴身保护沈斐,只好委屈一下自己,有人的时候喊自己小子,没人的时候才随她便。   私底下沈斐对她放纵很多,几乎没规矩,但是在外人面前规矩可多了,话不能超过三句,见了比自己身份高的要行礼,不能离开他三步之远。   朝曦担心沈斐,沈斐其实也担心她,所以给她立了诸多规矩,要不然就不让她跟着。   这个没自觉的,不知道自己多弱,她不跟着遇到危险怎么办?   尤其像这种场合,不能带那么多人,一起谈事情的人偏又武艺高强,若真的对他下手,他不一定活得下来,还不让她跟着,是想让她给他收尸不成?   李将军面色不善,“老夫一世英名,从未有过败绩,没成想竟毁在了你手里。”   朝曦连忙低下头,“小子不知轻重,还望李将军海涵。”   “哼!”这话本该是他对朝曦说的,发现朝曦与宁王有关联之后,他第一时间想好了不小心打伤这人之后的说辞,谁成想变成了这人对他用。   “方才用的什么招数?”李将军捂住胸口,挥开扶他的人,自个儿站起来。   “蜻蜓三点。”朝曦的棍子点了三下,第一下和第二下都是虚的,第三下才是真的,但是第一下和第二下都没有落下,李将军便因为第三下也是假的,结果被她一棍子捣了下去。   养过熊,背过轮椅的老姑娘力气很大,一套动作做下来轻描淡写似的,连点汗都没出。   说起来有点丢人,四个人,一路过来拦了朝曦三次,连人家的实力多少都没试出来。   此子深不可测。   “今年多大了?”李将军似乎闲聊一般问她。   朝曦眨眨眼,不知道该不该回答,她今天说得话已经超过了三句。   “怎么?”李将军不满道,“这还是秘密不成?”   朝曦连忙摇摇头,又点点头,再摇摇头,看得众人一头雾水,连沈斐都蹙眉看她,“李将军问话,实话实说便是。”   朝曦这才放开了说,“我今年十八。”   李将军来了兴趣,“方才怎么不说?”   朝曦看了沈斐一眼,“宁王殿下说不喜欢多嘴的侍卫,一天说得话不能超过三句。”   “噗!”   众人哄笑,连李将军万两不变的脸上也松动几分,“你这个娃娃倒是有意思。”   沈斐自觉揽过责任,“让李将军见笑了。”   李将军摆手,“该我恭喜宁王殿下才是,觅得良人,朝曦小兄弟武艺超群,本领高强,只是不参军可惜了。”   他似乎动了心思,“朝曦小兄弟可有兴趣镇守边疆,保家卫国?”   朝曦连忙摇头,“没兴趣。”   她来边疆,单纯是为了沈斐而已,其次是为了报仇,元军将她的家乡弄成那副鬼样子,不让他们付出代价,显得她好欺负似的。   李将军颇是可惜,朝曦是宁王的人,他若是不愿意,还能强迫不成?   李将军张张嘴,不死心还想再试一试,宁王突然开口,“李将军,方才咱们谈到哪了?”   看来宁王舍不得朝曦小侍卫,李将军只得收了那些小心思,端正道,“宁王借一步说话。”   沈斐从马背上下来,与他一道走得稍远了些,朝曦想跟上去,被另外几个人拦住,“你放心吧,李将军与宁王沾亲带故,不会害他的。”   朝曦还是有些不放心,可他们谈的事情似乎是很重要的那种,她不方便知道,无奈只能等在一旁,也不离远,最多十几步的距离。   风大,说的话宛如灌了东西似的,朝曦听不真切,只隐隐约约捕捉到几个关键字,说什么元军最近动作很大,怀疑他们要攻打过来,最好尽快做好准备云云。   元军要攻打过来了?   大顺还没还击呢,他们又来?   太过分了,欺人太甚!   朝曦棍子握的咯咯作响,又认真听了听,摸了个大概,沈斐让李将军从明天开始加倍巡逻力度,晚上最少一个千旗值夜,粮草务必护好,还有他自个儿出行,必须多带些人等等问题。   李将军一边点头,一边道,“宁王才是大顺的主心骨,更应该护好自己。”   沈斐突然回头,瞧了瞧努力偷听的朝曦,嘴角不自觉勾起,“李将军放心,本王有家有室,怎么敢有事?”   李将军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同样发现了偷听的朝曦,“宁王这个侍卫倒是有意思,光明正大的偷听……”   朝曦似乎发现了在说她,连忙站直了身子,耳朵依旧高高束起,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动静,不敢回头,只隐隐约约听到鞋底踩在草地上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   朝曦本能捂住耳朵,那里被另一只手揪着,沈斐站在她跟前,“不是让你站在原地等我吗?”   朝曦眨眨眼,“没说啊。”   “还用说吗朝侍卫?”   朝曦整张脸垮下来,她现在扮演的是侍卫,侍卫的守则就是听话,自觉。   她干了什么?   先是不顾阻拦执意走近离沈斐一二十步远的地方,然后光明正大的偷听他俩谈话。   “我这不是担心你吗?”朝曦找着借口。   “李将军是我母妃的叔叔,关系不算近,但也不算远。”   差了三辈还不远?   不是同一辈的,又是隔了三辈的长辈,还能联系上当真不易。   记得原来隔壁刘大娘说她与她的叔叔根本不说话,更何况叔叔和她的孩子。   “你也知道不熟?”   沈斐就像有读心术似的,一一回答她心里的疑问。   “正因为不熟才要多多联络,培养感情。”   朝曦恍然大悟,难怪呢,沈斐这王八蛋好好的突然一个人都不带出来,原来是为了跟李将军拉拉关系,如果他带了人,说明对李将军不放心,不带人更能表现诚心,和对李将军的尊重,结果她擅自闯了过来……   “我是不是搞砸了?”   沈斐摇头,“你没有搞砸,是我疏忽了。”   ???   “怎么了?”   “我忘了物以类聚这句话,文人喜欢文人,武人喜欢武人,李将军不一定喜欢我,但是肯定喜欢你。”   朝曦当即一喜,“这么说我没有搞砸?”   “不仅没有搞砸,还歪打正着。”沈斐双手拢在袖子里,“不过李将军在军中很有威望,你打败了他,哈哈……”   “哈哈什么?”总觉得这两个字里有什么含义。   “没什么。”沈斐没说。   “沈斐。”朝曦没太注意这个,反倒关注起了其它,“你想跟李将军拉关系,为什么不叫他叔公,这样不是更亲一些吗?”   沈斐微微一愣,半响道,“叫他叔公,更像借关系。”   原来如此,沈斐不想借这层关系跟李将军好,更想让李将军凭他的胆识和其它方面承认他。   朝曦暗自觉得自己太单纯,没沈斐想的多,不过沈斐的自尊心也太强了点,如果是她,接关系就接关系嘛,有这层亲情在,为什么不接?   可以省很多麻烦,但是因为沈斐自尊心强,不想借,于是只能绕远路,用实力打动李将军,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真不知道他是聪明还是笨。   也许这就是文人风骨吧。   不求人,靠自己。   “事谈完了,咱们回去吧。”俩人已经走到了马儿旁边。   马儿放荡不羁爱自由,没人牵着会跑,所以沈斐走时安排了人顾着。是个小伙,那小伙刚被朝曦打败,这会儿还要帮朝曦牵马,颇是不爽,瞧见她冷哼一声将绳索给她。   朝曦道了声谢,也不管他听没听到,自己做到就好。   俩人跨上马背,一前一后拉了拴要走,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侄孙。”   沈斐动作一顿。   李将军牵着马站在不远处,“当年是叔父对不起你。”   沈斐回头,莞尔一笑,“叔父说得哪里话,侄孙知道,叔父其实是为了救侄孙。”   一阵寒风刮过,吹起沈斐三千青丝,“天冷了,叔父保重身体。”   很多年前沈斐也说过这句话,只是与现在处境完全不一样。   记得那时候他母妃刚走,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挨个上门寻求庇护,每每吃个闭门羹,或干脆将人赶出去。   先皇登基,第一件事就是除掉自己的兄弟,所有比自己出色的一律想法子弄死,沈斐虽然才十二岁,可他神童之名远扬天下,亦受先帝忌惮。   沈斐自己似乎也知道,想寻求朝中有势力的亲戚为他说一句话,或指条明路,然而并没有人肯帮他,一个都没有。   他在将军府的门口跪了三天,执着到可怕,李牧无奈给他开了门,可他也没有办法,只给了他四个字。   ‘自求多福’。   当时沈斐点了点头,十二岁的稚嫩脸庞上露出不太符合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成熟和苍桑,没有问他为什么?也没有哭没有闹,只大大方方道,“天冷了,叔父保重身体。”   然后折身离开,带着一个比他还小的丫头,丫头冻的牙齿打颤,哆哆嗦嗦跟在他身后。   后来听说他自个儿去求兄长,自愿为父皇守墓。   先皇念在他年幼,又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他的情况下,准许了。   “假如当时有人肯帮我,我或许不会去守墓,先皇也不会同意,正因为没有一个人肯帮我,先皇才会答应一个背后空空,毫无威胁的人去守墓。”   守墓三年,等于放弃一切,等三年后先皇的位置坐稳,他更无关紧要,哪还有翻身的机会?   可惜世事难料,谁能笑到最后,还真不一定。 第85章 没有倒哦   原来不叫李将军叔父, 是心中还有怨啊,并没有沈斐说的那般轻松,单纯为了凭实力不拉关系。   有关系拉, 谁不拉啊,是还放不下往事罢了。   李将军说的好听些是为了救他的命, 再说白一些就是袖手旁观, 任他自生自灭。   知道那时候特殊, 先皇明里暗里处理自己的兄弟,没人敢在这时候帮忙, 不帮忙,指一条明路也好,做甚要送四个字。   ‘自求多福’更像讽刺来着。   朝曦记得小时候她掉进沟里, 想求师傅和师叔们拉她上来,师傅和师叔们不仅不拉,还嘲笑她,说她太笨,连那么小的沟都爬不上来云云。   朝曦刚掉下沟,心里慌乱一片,什么都没想,第一时间求助师傅和师叔们, 结果只得了别人的一句玩笑话, 心登时凉了下来。   即便后来知道是为了她好, 想让她不依靠旁人, 自个儿上来, 可心里还是有疙瘩,忘不掉,会记一辈子。   所以她能理解沈斐的心情。   朝曦的马儿跟在沈斐身后,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沈斐单薄的身子,瞧着弱不禁风,却意外顽强,顶住了大风和大雪,现在是冬去春来,柳暗花明。   朝曦赶上他,拉住他的马绳,虚虚抱了他一把。   沈斐不明所以,“怎么了?”   “没什么。”朝曦放开他,“就是想抱抱你。”   沈斐突然笑了,眼角弯弯,嘴角勾起,笑得像个孩子。   他一向很吝啬笑,脸上始终没什么表情,即便笑也是浅浅一笑,嘴角微勾,很难达到眼底,说起来朝曦就见过他这样笑过一次,还是在山谷时冲平安笑的,她旁观。   这算是第一次对她这样放开戒备,从心底发出笑声吧?   “沈斐。”朝曦认真道,“你以后要多笑,笑多了心情就好。”   “难道不是心情好才会笑?”沈斐挑眉。   中午的阳光明媚,温和的包裹住他,风肆意的刮,吹得衣袍猎猎,原来温文如玉的人意外多了丝意气风发。   “都差不多,反正经常笑就是了。”那些个大道理都是虚的,朝曦的真正目的是让沈斐多笑。   沈斐这样好看的人,笑起来更好看,不笑浪费了,白瞎了一张俊美的脸。   沈斐斜斜瞥了她一眼,“你是大夫听你的。”   ???   这么顺从就答应了?朝曦做好了他不说话,然后自己劝他的准备,结果都白准备了,沈斐不按常理出牌。   “回去吧。”沈斐瞧了瞧天,“想吃你做的葅菜,不知道腌好了没?”   葅菜最少要腌制一二十天,朝曦才腌了几天,不一定好了,不过回去后她还是拿了出来。   这个天只有大白菜,来时镜花姐姐带的,怕坏,用来腌了几颗,时间没到,口感偏脆,辣乎乎的,还怪好吃,朝曦当即切碎了盛在盘子里,给沈斐用来配稀饭。   他最近胃口极好,被朝曦养的口味奇特,山珍海味不爱,就爱这些简单的食物,光稀饭喝了两大碗,又吃了些薄饼,快抵得上朝曦的三分之二。   朝曦还是吃得比他多,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这样,但是一直吃不胖。   刚吃完饭,她打败了李老将军的事便传遍了整个军营,受老将军恩惠的人气不过,纷纷过来挑战她,誓要证明她徒有虚名,只是侥幸赢了李老将军罢了。   中午沈斐提醒过她,那句‘哈哈……’意义不明,朝曦原来不太懂,现在明白了,可惜已经晚了,想挑战她的人已经排成队过来,可以绕整个军营三圈。   说了不比没人理她,躲起来又会被找到,这种耽误时间,还有可能挨打的活朝曦不太爱做,打架嘛,哪能一直你打别人,偶尔自己还是要挨个一两下的。   好端端的,日子过得极好,每天有吃有喝还有沈斐撸,做甚要打架?   反正找她,她便想法子推辞,整天待在沈斐身边,看谁敢找她。   沈斐不是固定的,偶尔要去各种地方,只要他一出去,无论干什么,就是上个茅房,都有人冲进帐篷,要把她揪出来,烦不胜烦。   朝曦没法子,干脆设了个挑战金,凡是来找她挑战的,无论输赢,一律先给十两银子,否则免谈。   十两是穷苦人家一年的开销,士兵们镇守边疆,一年也才二十两而已,若是百旗千旗,待遇加一倍,再往上是上尉下蔚,让他们拿出十两银子还行,普通士兵还是算了,当然也有不死心的,想赌一把,压上自己一半的俸禄,兴致高昂来找朝曦挑战。   全被朝曦打败,再顺便赚个银子。   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黑,降低了条件,普通士兵收一两,一两也够他们心疼一阵子,百旗千旗三两和五两,万旗开始十两。   即便这样,每天还是不断有人过来挑战她,有些觉得憋屈,输了还来,拿出自己的积蓄,都是积攒多年所得,有些细缝里还带着血,大多一贯一贯捧着来,叫朝曦颇是不好意思。   总觉得好像偷了他们的东西似的,心里极是不安,晚上沈斐看出来,问她怎么了?   朝曦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来,沈斐安慰她,“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又不是你逼得。”   他端着盆过来,“而且你也不是无缘无故受禄,看看你这个脸……”   这么多人找她比武,朝曦也不是神,总有力竭和失误的时候,肩上挨了一下,脸上也肿了一块。   “哎呀,我流鼻血了!”朝曦低头看了一眼吓了一跳,流了好多,难怪总感觉鼻子里痒痒的。   “快仰起头。”沈斐坐在她旁边,手上沾了凉水拍她的脑门。   朝曦配合的仰起头,享受沈斐难得的贴心,怕还流,找了干净的棉絮堵住,让她保持这个动作,用凉方巾包住雪,敷她肿了的地方。   除了脸上还有身上,拳脚无眼,肩上有块大的,腿上,胳膊上,手肘上全是。   胳膊腿大开大合活动的多了,酸疼酸疼。   朝曦往后一倒,耍赖道,“我累死了,你辛苦一点,坐过来敷。”   沈斐也不与她一般计较,当真坐过来一些,一手撑住自己,一手给朝曦敷脸。   敷完问她,“身上还有哪里有伤?”   朝曦与沈斐不一样,沈斐不想让她知道自己生病受伤,通常背着她死撑,朝曦完全相反,没伤也要说得有伤一样。   本来只有脸上和肩上有些严重,其它就是磕磕碰碰,没大碍,她也一一与沈斐说了一遍,到处指,这里那里,总之哪哪都疼。   稍稍有点不舒服便搞得像得了大病似的,让沈斐给她抹药,冰敷,按摩。   沈斐表情可无奈了,连连叹了好几回气,不过还是依言照做,抹药,冰敷,按摩,一个步骤没少。   许是看她苦逼,没有去处理公务,待在帐篷里陪她,天还早,燃了蜡烛半躺在床上看书。   朝曦自觉翻个身,打开他的双腿,趴在他身上,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脸埋进他怀里,嗅他身上的气味,对他越发依赖。   原来睡时嫌他凉,有多远踹多远,现在他回来的稍晚,便干脆睡不着,一定要抱着他才好睡。   就像抱着一个大型人偶,也不嫌凉了,主动往他怀里钻,还喜欢跟他穿同一件衣裳,手伸进他的袖子里,与他十指相扣。   不让他干任何事,就这么安安静静待着,一直到天亮。   沈斐公务繁忙,不是每天都有时间这么做,也幸好朝曦也不是每天都这么来,她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喜欢跟沈斐贴在一起,沈斐那种拿她没有办法,只好让着她的表情十分有趣。   恰好今天她也‘心情不好’,就埋在沈斐胸口,沉甸甸一个,不时偷亲他一下,偶尔调皮,朝他胸前两点咬去。   还没动手便被沈斐揪住耳朵拽了出来,“不是心情不好吗?我看你心情很好嘛。”   衣袖宽大,他的手很容易挣脱出来。   朝曦往他衣裳里躲,“开始心情不好,现在好了。”   沈斐动了动腿,“出来。”   朝曦不出,“再待一会儿。”   沈斐催她,“快点。”   朝曦双眼紧闭,“你说什么?我睡着了,听不见。”   沈斐被她气乐,“装糊涂?”   就是装糊涂。   朝曦趴在他胸口,轻而易举听到他平缓而有力的心跳声,除了心跳声似乎还有些其它的东西,杂乱无章,有人大喝的声音,也有兵器相碰的声音。   沈斐正待解开衣衿,朝曦突然一股脑钻了出来,“外面不对劲。”   她坐起来,整理自己凌乱的衣裳,匆匆披了件披风出去,也就前脚刚走的功夫,后脚军营里响起直上云霄的号角声。   有敌袭!   沈斐自己的披风被朝曦披走,只着了一身单薄的亵衣出来,外面一片混乱,元军在一瞬间攻破大顺的防线,朝这边奔来,被四周的侍卫砍杀。   “去通知几位将军,集中兵力不要乱。”沈斐随便找了个侍卫吩咐。   那人领命,匆匆朝远处跑去,沈斐自个儿矮下身子,捡了把剑握在手里。   “王爷,您退后,这里交给我们。”几位侍卫边杀敌边道。   元军来的太突然,先是射杀了站岗的人,又一路悄声进来,以至于大顺这边等人破了防线才发现。   那群蛮子野蛮霸道,一个个牛似的,凶残至极,见一个杀一个,一路冲到这里。   很多人还在睡觉,只有几个万旗值夜,被人突然袭击,完全没有准备,慌乱的情况下更容易出错,武器没戴,盔甲没穿,出来就是找死。   元军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瞧见便会将人杀掉。   “不用管我。”沈斐一剑射杀了一个冲来的元人,“去告诉镜花和水月,让她们保护女眷和下人撤退。”   话音刚落,便见镜花赶来,“水月去了,我留下来保护公子。”   她也是有武艺傍身的,虽然不比朝曦,可应付一些元人还是够的,只要不是元军的将领,几乎拿她没办法。   “公子,这些人有点奇怪,好像不是针对您的。”擒贼先擒王,按理来说元军第一个该对付的人应该是公子才是,可这些人就像没认出公子的身份似的,有些直直绕过他跑去一边。   沈斐看着他们跑去的方向蹙眉,半响顿悟,“遭了,他们的目标是战旗!”   战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军队的精神,若是战旗被毁,很是打击士兵的积极性,素来有攻陷一个地方,插旗扬威的说法,旗子被他们砍掉,相当于告诉众人,大顺败了,被人偷袭成功。   若是再插上敌人的旗子,更不得了,直接便告诉元人,这里被他们占领,元人受到鼓舞,只会越战越勇。   “快去保护战旗!”   他说晚了,那战旗被人砍断,摇摇欲坠似的,先是晃了晃,后直直朝一边倒去。   完了。   战旗一倒,等于军队的精神轰然倒塌,士兵们也会因此失去自信,本就忐忑,恐惧,全靠一口气撑着,若是这时候再出现意外,无异于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那旗子倒了一半,突然卡了一下,朝曦双手举起,从柱子后露出脸来。   “旗子没有倒,我扶着呢。” 第86章 秀色可餐   朝曦是最先出去的人, 刚出去便发现了几道鬼鬼祟祟的影子,偷偷摸摸往战旗方向跑,她没有多想, 连忙跟了上去,还与那些人交了手, 因为没带武器, 处于吃亏状态, 后来捡了一把剑,与他们硬拼, 人太多,免不得有人混水摸鱼,去砍军旗。   朝曦这边人解决, 那旗子已经倒了一半,好险她及时扶住,才没有完全倒下。   其实朝曦不太明白,为什么要砍军旗?只是看好些人冲着这个来,本能觉得应该很重要,上手撑了一把,将没有断干净的长杆扶正。   黑暗里旁人看不见其它的东西,这个就是方向, 倒下了就像迷路的孩子, 迷茫不知所措, 立起来人群便本能的朝军旗的位置聚拢。   军旗具有引导的作用, 在赶路的时候大多数人看不见前面的路, 只能瞧见军旗,也只能跟着军旗走,所以军旗至关重要,决不能倒。   朝曦还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直到由远至近传来无数的欢呼声,大顺的兵马跟打了鸡血似的,陡然来了劲,反杀侵犯而来的元人。   这么久的时间足够他们从睡梦中惊醒,穿盔戴甲,含着仇恨,朝敌人挥去大刀,砍死一个是一个。   朝曦身边不断有人要对军旗下手,也有许多人护着,两方人打得激烈,一攻一守,在角落里死拼。   来时朝曦曾信誓旦旦,觉得自己可以杀很多元人,尤其是她的毒针,往外一洒能死大片,真出了事才发现一点不给人准备的时间,她两手空空,连个匕首都没带,更何况那些毒针。   上毒的时候可认真了,足足弄了一个小箱子,准备随身携带,对付元人,实际上乱战中根本用不上,若真的随手洒出去,会连同自己人也毙命。   太乱了,全是人,朝曦谁是谁都认不出,有些元人聪明,穿着大顺的衣裳,叫人更加分不清是敌是友,反正谁朝她下手,她就弄死谁,谁去砍军旗,谁就不是好鸟。   这样完全处于被动,奈何真的分不清敌和友,只能这么耗着,慢慢的聚集在附近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多到元人已经尽数被人杀光,只剩下大顺的人。   牢牢护住军旗,围成一个圈,不断向外围扩散,与元人厮杀在一起,无论怎么样,军旗下都有人护着,专门留了些人看守,已经不需要朝曦。   朝曦丢了手才陡然发现一件事。   把沈斐忘了!   她连忙回身去找,茫茫人海全是人头,连沈斐的影子也见不着,朝曦一急,手撑在两个人肩上,微微一使劲,人跳了上来,踩着人的盔甲去找沈斐。   底下的人还没反应过来,脑袋上突然一重,有人狠狠踏来,很快踏去,待回过神,发现那人不按常理出牌,奔波于众人之上,拿人家的脑袋当踏板,噔噔噔跑来跑去。   朝曦站的高,看的也远,遥遥瞧见沈斐的人影,被人护在中间,不太可能出现危险。   她松了一口气,正打算下来,突然听见有人高喊一声,“抓住那贼人,他是元国的小将领,杀了咱们不少人,不能放过他!”   朝曦打眼一瞧,发现很多人在追一个人,那人骑着马,跑的飞快,手里长枪,下手极狠,说话的功夫捅死了好几个人,都是大顺的人。   朝曦心中一恼,脚下跑得更快,到底还是没追上马,眼睁睁瞧着那人杀了人,潇洒而去。   不死心,突然高喊一声,“剑给我!”   立马有人高高抛起剑,朝曦奔跑中用力一踢,那把剑宛如流星一般,带着众人期盼的眼神,和朝曦无尽的愤怒,直直飞了出去……   朝曦因为停顿了一下,底下那人撑不住她的体重,从上头掉了下来,砸倒了两三个人,自己也一屁股坐在地上,还处于懵逼的状态,没忘刚刚那一击,顾不上自己赶忙问,“中了没?”   “中了中了,被你一剑钉死了!”   朝曦大喜,还没来得及站起来,突然有人抓住她的脚腕和胳膊,陡然朝空中一扔。   朝曦吓了一跳,“干什么?放开我!”   声音淹没在众多欢呼声中没人听见,她就像个破抹布似的,被人抛来抛去,好一阵子才放下来,然后有人拿了军旗,裹在她身上。   朝曦全程懵懂,想找沈斐,总有人拦住她,一会儿要她喝酒,一会儿要她吃肉,还说要跟她做兄弟,拜把子。   一口一个朝老弟叫得亲热,没说两句话便给她找了两个女子潇洒,朝曦这厢还一脸云里雾里,那厢已经有两个女子坐在她身边,一左一右在她脸上盖了章……   *   朝曦很晚很晚才回来,喝了庆功宴,被人灌了酒,醉醺醺摸去了别人的帐篷,往床上一躺,去搂沈斐的腰,结果摸到了别人的大腿,触觉完全对不上,这才惊醒过来。   那人也受到惊吓,大喊大叫说她流氓,一言不发就要动手,还好朝曦虽然喝了不少,眼神都迷离起来,可她底子在,随随便便就将那人制服,压在膝盖下。   “沈斐?”   摇了摇头,感觉不太像,声音不像,身子也不像,“你是不是胖了?”   还不等那人回答,衣襟突然一紧,有人从背后拽住她的领子,将她拖出了帐篷。   迷迷糊糊似乎听到沈斐好听的声音响起,“去烧几盆水来,给她洗洗。”   然后朝曦便被两只手扒光,有女人嫌弃的声音道,“浑身酒气,这是喝了多少啊?”   “还好她没吐,不然……”   “呕……”朝曦趴在木桶边吐了一地。   水月:“……”   清扫秽物倒是不累,累的是摁住朝曦,这厮以为谁要害她,打死不肯入水,光着身子站起来,还要去打元军,劝她不听非要出来。   水月与镜花两个人都不是她的对手,轻而易举被她扫的全身是水,从头湿到尾,朝曦还不作罢,一跃而起从木桶里逃了出来,衣裳也不穿,直直往外跑去,刚掀开帘子,砰的一声撞入一个人的怀里。   力气太大,跑的又急,沈斐踉跄一下,险些朝后倒去,缓了缓才发现这人安静下来,声音从他胸前响起,闷闷的,像鼻子塞住了似的。   “你身上好香……”   她就这样轻而易举拜倒在沈斐的体香中,被沈斐用披风一裹,劝她回去继续洗,朝曦同意是同意,但是拉着他的手不丢,无奈沈斐也进了帐篷,默默陪着她洗。   帐篷里还有两个人,不可能做其它的,沈斐规规矩矩背着身站起,一只手被朝曦握住,反复把玩。   镜花和水月趁机给她搓澡,使的力气极大,搓的朝曦嗷嗷直叫,她疼了,便死死握住沈斐的手,那手本来如玉一般,洁白无瑕,被她掐的尽是痕迹。   朝曦还不知道,第二天醒来失去记忆,只晓得自己昨儿似乎喝了酒,闹了一阵子,现在浑身酸疼,头痛欲裂。   喝酒的后遗症。   缓了缓才好过来,撑起身子瞧了瞧,发现沈斐睡她旁边,身上没穿衣裳,后背是青青紫紫的痕迹,不像挨打过后的那种,倒像是用力吸吮出来的。   不知道遭受了什么,沈斐一只手呈现不自然的状态,朝曦抬起来摸了摸,不严重,是手腕脱臼,接上就好。   她找着点,陡然使力,给手复原,咔擦一声,惊醒了睡梦中的沈斐,似乎有些疼,沈斐倒抽一口凉气。   朝曦细细揉了几圈,不解问,“手腕怎么折了?”   沈斐斜斜瞥她一眼,“你说呢?”   他回身,朝曦这才发现他正面更惨,身上尽是吻痕,脖子上,胸膛上,肩膀上,脸上,连下巴上都有咬过的牙印,唇也给他咬破了。   畜牲!   朝曦骂起自己来也是十分不客气。   都对他做了什么?   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刚洗完澡,沈斐抱她进了帐篷,她说渴,这人便去倒水,还没来得及走,突然被她偷袭,从背后将人拉到床上,一个翻身面朝里,制服在膝盖下,自个儿拉开他的衣裳,啃他的肩膀。   这人不肯,她咔嚓一声,把沈斐的手给弄折了,又威胁似的握住他另一只手腕。   沈斐迫于压力,老实趴在床上,被她从左到右,来来回回啃了好几遍,啃完了背面啃正面,总之昨天她把沈斐给睡了。   朝曦连忙给自己把了把脉,又摸了摸脖颈,药蛊不在,拉过沈斐的手,细细探了探,怀疑她睡了个假觉。   药蛊还在沈斐体内,丝毫没动过。   这是不打算挪窝了还是怎么回事?   “沈斐。”朝曦突然出声。   “嗯?”沈斐坐起身,拿起昨夜被朝曦剥下的衣裳匆匆套上。   “我昨天护住了军旗。”朝曦邀功。   “嗯。”沈斐去系衣衿。   “还杀了元军的一个小统领。”   “嗯。”沈斐抬头瞧了瞧她,“你想说什么?”   “我立了那么大的功劳,总该有点奖励吧?”   沈斐将过长的黑发从衣裳里掏出来,摆在身后,悠然道,“想要什么奖励?”   朝曦一把将他推倒,“想要你牺牲一下。”   她找了个好借口。   “把药蛊还我。”   还药蛊是次要的,朝曦的主要目的是……哈哈,今天的沈斐瞧着秀色可餐…… 第87章 选一件吧   其实沈斐每天瞧着都秀色可餐, 只不过今天格外。   昨晚上喝得太多,什么都没感觉到,想重新感受感受。   这一感受, 感受到了中午,帐篷外的水月和镜花都等急了, 隔着帘子喊话, “朝曦, 公子体弱,你悠着点……”   朝曦这才‘适可而止’,懒洋洋趴在沈斐身上,被沈斐推去一边。   他坐起来,长腿迈下床, 弯腰去捡地上的衣裳,背对着朝曦,朝曦这个角度正好该看到的, 不该看的尽数看完。   沈斐宽肩窄腰, 浑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的赘肉,线条优美到不可思议,不像一个长期不锻炼虚弱的人,倒像经常练武的那种。   原来确实练武, 可惜腿废了之后躺在床上太久, 懒下去容易, 再想勤快很难, 沈斐又忙, 平时要处理奏折,兼顾元军的事,剩下的时间全被朝曦霸占,根本没空练武。   现在吃得多,晓得不练会胖,这才被迫捡起来,每天早起一个时辰练剑,有时候和朝曦对弈,你来我往,好不快活。   沈斐穿好衣裳,轻轻敲了敲桌子,镜花和水月听到声音,连忙催了人将早已备好的木桶抬进来,然后是一桶桶热水。   他们不笨,公子确实很喜欢赖床,早上只要事不多,便干脆拖到辰时才起,最晚辰时,再晚没有。   毕竟是摄政王,不能太放纵自己,就算有了朝曦姑娘,同样如此,突然赖到中午,只要有人走近便喊出去,不让人进来,怎么看怎么有古怪。   孤男寡女能干什么?肯定是那事。   公子又最爱干净,事后肯定要好好清洗一番,这时候送上木桶和热水,无异于锦上添花。   朝曦从被子里露出头,“镜花姐姐,你好体贴啊。”   镜花不搭理她,倒完水,便吩咐人出去,自个儿也跟着出去。   朝曦不明所以,“怎么了?镜花姐姐为什么不理我?”   沈斐已经脱去衣裳跨进木桶,不咸不淡瞥了她一眼,“昨晚你做了什么都忘了?”   朝曦眨眨眼,“昨晚我做什么了?”   沈斐不答,只将黑发拉出桶外,尽量不沾水,慵懒似的躺下去,露出一颗脑袋。   朝曦撇撇嘴自己想,她喝的太多,记忆有些断层,只记得赤身与镜花姐姐打了一架,还非要扒镜花姐姐的衣裳跟她比谁……胸大。   被镜花姐姐骂本性暴露,流氓,色胚。   朝曦好生无辜,她俩都是女孩子,她怎么色镜花姐姐?只是酒后失言彻底放纵罢了。   其实她平时不这样的。   朝曦苦着脸想怎么哄好镜花姐姐,镜花姐姐似乎软硬不吃,只听沈斐的话。   让沈斐帮她说两句好话,这人肯吗?   朝曦望了一个自个儿洗澡洗的心情愉悦的人,指望他,不如指望母猪上树。   她自己烦,也不想放过沈斐,蹬蹬几步跑过去,进了沈斐的木桶,沈斐阻止已经来不及,只得无奈叹息,“坐不下两个人。”   朝曦才不管那么多,“挤一挤嘛。”   沈斐摇摇头,尽量往一边坐,留了很大位置给朝曦,朝曦洗好擦好,衣裳都换了件,他才慢悠悠上来。   在箱子里翻了翻,本来打算穿黑色大氅,结果发现被朝曦穿走,只好挑了件宝蓝色的。   这件是朝曦买的,朝曦很喜欢亮色的衣裳,她买完又不穿,压在箱底起了皱,撑开一看,发现尺寸与他的一模一样,他可以穿。   朝曦每次买衣裳都会刻意买大一些,穿起来宽松,她手脚又长,胳膊只比沈斐短了一点点,沈斐穿的正好到腕上,朝曦会盖小半的手,没影响,便干脆一直买沈斐的尺寸,正好俩人都可以穿。   她穿沈斐的,沈斐穿她的。   朝曦每天泥里来,雨里去,几天的时间把沈斐的衣裳作完,又接连下雪,刚洗的衣裳不好干,弄的沈斐没衣裳穿,只能穿她的。   虽然是被逼的,不过朝曦莫名开心。   她自个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得意,夹了一丝满足。   沈斐本来长得便俊,穿了亮些的衣裳更显得人面如冠玉似的,透着白皙细腻的光泽,比朝曦自个儿穿都好看。   朝曦越打量越满意,冷不防沈斐突然叫她,“待会儿跟我去一个地方。”   ???   “什么地方?”朝曦蹙眉。   “去了就知道了。”沈斐没有细说,又敲了敲桌子,镜花再次进来,这回带了两批人,一批清理木桶,一批上菜。   许是赶跑了元军,还折损了元军一名小将,是件喜事,沈斐给大家添了菜,他自己的菜也多了两样。   朝曦歪头看着一个个从木桶里提了水出去的侍女们,每次洗完澡,清洗木桶都是件麻烦事,怎么将水倒满的,就要怎么将水弄出去,是个大工程,需要的人很多,每个人路过沈斐时,脸上都带着微妙的笑容。   沈斐自己或许还没注意,面上与平时一样,严肃正经,吃顿饭搞得跟谈论国家大事似的。   平时朝曦赌气,也不说话,跟他大眼瞪小眼,事实上只有她瞪沈斐,沈斐连瞧都不瞧她一下,朝曦很多时候就像自己跟自己玩,没太大意思。   今天心里憋着一口气,特别……想笑。   沈斐嘴角破了,脖间尽是吻痕,遮都遮不住,那手拿着筷子,动作稍大,便显得有些不自然,是被朝曦掰折的后遗症,没那么快好,最少两三天。   偏偏沈斐似乎没有发现,还这么义正言辞,像个严厉的夫子,认真的朝廷权臣,要与朝曦谈论无比重要的事,面上一丝不苟。   “怎么了?”沈斐的目光终于落在她身上,“笑什么?”   朝曦摇头,“没事。”   不能让沈斐知道她笑他狼狈。   沈斐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半响才催促道,“快点吃,吃完就去。”   朝曦眨眨眼,忍不住打探,“就咱们两个吗?”   “嗯。”沈斐轻描淡写回应。   朝曦脑海里瞬间过了一遍两个人有可能做的事,钓鱼?摘菜?还是带她去玩?   说起来自从来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已经很久没去玩过,整天就待在军营里,去得最远的是离军营近在咫尺的后山,监督旁人种田,将山头发展起来。   再远那是没有的,不敢离开,担心沈斐被人刺杀,被人偷袭,被人用强。   这厮就像个瓷娃娃似的,总觉得一转身,不在视线下便会磕着碰着,被人打碎。   虽然并没有,在旁人眼里他是安全的避风港,危急时刻的主心骨,可在朝曦看来,就是觉得他需要保护。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太喜欢了吧。   朝曦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连她师傅都没到这种地步。   喜欢到想将沈斐藏起来,希望他腿还是瘸的,这样就没人跟她抢了,因为大家即便喜欢沈斐的脸,也会嫌他腿瘸,伺候起来麻烦。   朝曦不嫌,反而更喜欢在山谷的日子,可以每天推着轮椅带沈斐遛弯,给沈斐洗澡,沈斐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在她回家的时候亮着灯等她便是。   朝曦很容易满足。   *   好端端的沈斐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朝曦开始不屑,觉得自己哪都去过,沈斐顾着国家大事,肯定走不远,偏偏心里又有些期待,依言加快了吃饭速度,平时最少吃三碗,今天只吃了两碗,八分饱跟着沈斐出来。   沈斐七拐八拐,带她到了一个帐篷里,很大的那种,周围挂满了武器。   朝曦一头雾水,“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她对武器不感兴趣,其实对武功也不怎么感兴趣,是被师祖吓到,才开始拼命习武,如果没有师祖,即便她天赋奇佳,不努力还是没有成就,就是个渣渣。   沈斐回头看她,“给你选一件武器。”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每个习武之人都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武器,朝曦,你没有。” 第88章 大顺英雄   凡是武者, 尤其是高手,怎么能没有自己的武器?   有些人为了一把属于自己的剑,上刀山, 下火海,走遍大顺的每一个角落, 累出毛病也在所不辞。   朝曦是个另类, 不打武器有两个原因, 第一,她其实不太喜欢争斗,更希望和平相处, 最好武功都用不着的那种。   第二,是觉得自己的银针完全够用, 很少出现像战场上这种情况,到处都是人, 银针洒下去会误伤自己人。   原来在山谷和村里两边跑,接触的人太少,银针确实够用, 现在环境变了,尤其是昨夜急匆匆出去, 因为没有武器吃亏, 更加明白一个趁手兵器的重要性。   所以朝曦没有拒绝沈斐的好奇, 还是认真的在偌大的帐篷里寻找合适自己的。   找来找去, 发现并没有。   “没有棍子吗?”用棍子用习惯了, 用其它的感觉不舒服。   沈斐摇头, “最好选能一击致命的武器。”   毕竟是用来打仗的,朝曦明白,可帐篷里不是狼牙棒,就是刀啊剑啊,好丑,不喜欢。   “沈斐,你帮我选吧。”记得沈斐也很爱美,朝曦不指望选一把十分好看的,好歹看得过去。   这里的武器都是给男人打造的,既粗犷,又难看,一点该有的线条都没有。   沈斐点头,抬脚朝里走,视线在挂起的武器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高高架在中间的弓上。   那张弓瞧着便有一种质感,仿佛年代久远似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将军,因为力大无穷,不知道拉坏了多少弓,直到有一天,这事被皇上知道,专门请人为他打造了一把。”沈斐抬起手,将弓箭拿下来,“那位将军死了很多年,临死前说好弓赠英雄,只要有人能拉动,这弓便送给谁,可惜这么多年也没人拉得动。”   沈斐瞧她,“你要试试吗?”   朝曦跃跃欲试,“好啊。”   那位将军力大无穷,她也差不多,每天吃那么多不是白吃的,三五百斤的熊都养了,沈斐连同轮椅也抬了,不信拉不动一张弓。   而且这把弓沈斐都能拿动,瞧着也没那么重,怎么可能拉不动,应该是用不顺手。   朝曦单手去接那弓,沈斐手一丢,那弓陡然一重,朝曦没有准备,险些砸了脚。   她怨念的瞧沈斐一眼,“你怎么不告诉我?”   沈斐双手拢进袖子里,表情淡然,只嘴角微微勾起,“我告诉过你弓很多人拉不开,是你自己不当回事。”   拉不开说明很重,确实是朝曦忽略,不过朝曦粗心不是一天两天,一般情况下沈斐都会刻意提醒她,今天没有直言说‘弓很重’,分明就是他对早上还有怨言。   朝曦不顾他的意愿,将人摁在被子里将上回不让她咬的地方咬了,还咬了个对称。   沈斐心里不满,所以捉弄她?   朝曦发现他会暗暗报复,还要从原来在山谷时说起,只要她逼沈斐做他不喜欢的事,沈斐便格外不配合,比如说洗澡,刻意将自己弄的很脏,增加朝曦的清洗难度。   做饭也是,这不吃,那不吃,朝曦便会花心思做的精致些,当然那时候她还没有看破沈斐,是越来越熟后才发现。   他做得不着痕迹,迟钝的朝曦花了很久才明白原来自己被报复了?   这也算是沈斐的小脾气,毕竟憋了他一个上午,不能不让他发泄不是?   朝曦没怎么在意,使了些力气举起弓,另一只手去拉弦,弦很厚重,拉起来十分有压力,须得用出最少一半的力气。   难怪大家没选这把弓,她力气大都这么吃力,普通人估计拉不了两弓就已经力竭,这在战场上挺不利,毕竟不是礼尚往来的比武,拉了两弓之后拉不动就算了,认输便是。   战场上谁给你认输,拉不动就是死。   朝曦松了弦,再拉起,再松,反反复复十来下,“还好。”   她用这把弓拉个二三十下不是问题,至于二三十下之后,单纯拿着当木棍使就是了,长弓的两边是铁的,打人很疼。   朝曦挥了两把,想看沈斐出丑,特意对着他,沈斐轻描淡写避开,站的离她稍远一些的地方。   “确定就选这个?”   朝曦点头,“嗯,就这个吧。”   沈斐颌首,领着她朝外走,路上朝曦追问,“沈斐,是不是要打仗了?”   她听其他人说,守住了军营,还杀了对方一个小将领,应该乘胜追击,这时候的士兵们兴致很高,仿佛受了鼓舞似的,迎难之上可行。   “嗯。”沈斐没有瞒她。   “我也要去。”朝曦拦住他,“必须要带我。”   沈斐淡淡瞥她,“我说过不带你吗?”   朝曦一喜,“我去可以保护你。”   沈斐没有否决,只轻轻‘嗯’了一声。   许是说起打仗,沈斐面上凝重起来,宛如化不开的雾一般,眉头紧锁,接下来几天也是如此。   朝曦发现他变得焦虑,跟别人的焦虑不一样,他比较平静,几乎看不出来,只不停的洗手,再洗手,手都洗破了还在洗。   本来没有注意,有一天安安静静坐在他身边,发现这人写着写着东西,突然叫镜花姐姐端水进来,因为手上染了墨,洗洗很正常。   接下来在一个时辰内沈斐喊了镜花姐姐三五次,朝曦这才发现原来紧张的不仅是她,沈斐也有些紧张。   几十万的人性命全系在他一个人身上,紧张似乎也能理解,只不过朝曦一直觉得这人是干大事的,无论天塌下来,还是地陷进去,他都能谈笑风生。   朝曦表面总爱把他很弱,需要人保护这种话挂在嘴边,实际上心里很认可他,就像她听说要打仗,心里突突的跳,总觉得不安,但是只要一在沈斐身边,瞧着这人如往常似的,安安静静批阅奏折,那么一点慌登时全无。   因为心慌的感觉太难受,朝曦索性一直待在沈斐身边,在他的帐篷附近练箭。   这把弓威力当真是大,只随便一拉,便能弹射出很远,从来没有老老实实射在箭靶上,通常只要一射,便能将箭靶射出个窟窿。   很快其他同样练箭的人过来指责她,一个人能用两百多个箭靶?   事实证明朝曦每天用的不止两百个箭靶,她正在不停的练箭,好在战场上派上用场,这是沈斐给她安排的任务。   说她做不到,就不带她去战场。   朝曦想去,难得坚持下来,一直练一直练,几天的时间内从一天拉三四十次弦,变成了一两百下。   每天晚上胳膊都是酸的,担心耽误上战场,心里有些焦虑,沈斐安慰她,说她的位置至关重要,谁不去都要等她,没有她,这个仗或许打不赢。   这么一番话说的,搞得朝曦压力山大,更卖力的开始练箭。   不知是不是为了提现她的重要性,沈斐每天晚上给她按摩,一天三顿做好端到她面前,再也不嘲笑她能吃,每天带的饭菜份量都很大。   朝曦吃得好,练箭更有劲,她这个年龄和运动量根本不用担心发胖,不瘦都是好的。   很快朝曦发现自己胳膊上的肌肉硬硬的,只要一握拳头,登时显现出来,变成了大家最讨厌的肌肉女。   她因此难过了好一阵子,某一天早上干脆赖在被子里不起来,沈斐每在训练场找到她,一回身,发现这人闷在被子里。   “怎么了?”他问。   朝曦嗯嗯哼哼就是不说。   沈斐站起来想走,手突然被抓住,握住他手腕的手力气很大,险些将他拽倒在床。   朝曦露出个头,表情有些委屈,“沈斐,我长了好大一块肌肉。”   不等沈斐说话,眼中含泪继续道,“我变成大家最讨厌的肌肉女啦……”   沈斐调整了一下姿势,重新坐在床边,“你掀开袖子我看看。”   朝曦坐起来,没有按照沈斐的说法掀开袖子,直接将一只手从衣裳里掏出来,露出大半个圆润肩头,稍稍握拳,果然一身的肌肉。   沈斐哭笑不得,“原来不就这样吗?”   朝曦瘪嘴,“原来没有这么硬,也没有这么大。”   沈斐摇摇头,“瞧不出区别。”   他想安慰人的时候倒是温柔,“而且别人嫌弃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不嫌弃就是。”   朝曦眼前一亮,“你不嫌弃吗?”   沈斐点头,“不嫌弃。”   朝曦当即抱住他,“你太好了。”   她将脑袋埋进沈斐怀里,半响突然抬头,“其实也不是没有好处……”   沈斐似乎意识到不妙,推开她想走,被朝曦拽回来,单膝跪在床上,轻轻一览将沈斐整个人打包抱起来,“抱你更轻松啦。”   沈斐捂住眼睛,一脸生无可恋。   朝曦哈哈大笑,笑容极是嚣张。   她本来就打遍军中无敌手,自从得了这把弓之后,沈斐特意找了几个师傅教她,如今弓箭使得十分顺手,更加打遍军中无敌手,只要一说找人练练手,教她的师傅当即叫来一个百旗,没拉弓,就这么硬打,依旧没人是她的对手。   朝曦很开心,每天跟沈斐炫耀,“沈斐,我又把他们打哭了。”   她自己也挂了些彩,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沈斐发现,会耐耐心心的给她冰敷,抹药,处理伤口,朝曦很享受这个过程,为此经常受伤也不在意。   连续不断的跟人比武,朝曦已经找到了当年在鬼谷训练的感觉,所有师叔和师傅轮流战她,还有师祖,时不时会找个武林高手进谷与她比划。   原来傻乎乎的,一点不懂,现在才明白过来,师祖找这些能把她打哭的人可不容易,而且每一个都对鬼谷恨之入骨,只要有机会便下死手,朝曦开始很惨,身上时不时受伤,后来开始反击,然后扶摇直上,将那些人一一击败,不断吸取他们的经验,好用在自己的招式中。   许是自己的腿被人砍断,师祖怕了,所以对她的武功几乎与医术一样严格,不允许她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朝曦通常一边哭一边继续练,发现哭没有用之后才戒掉这个习惯,从自个儿哭,到打得别人哭,历经十八个多的年头,总算修成正果,连沈斐都打不过她。   这点是最让朝曦得意的,每次搁沈斐面前炫耀武术,沈斐面色便有些不自然,没少在这方面吃她的亏。   上回醉后尝到甜头,往后隔三差五与军营里的狐朋狗友喝酒,将自己灌个半醉,然后去找沈斐胡闹,沈斐原来便打不过她,她认真开始练武之后更打不过,加上没有用心抵抗,每回都轻而易举被她制服,潇潇洒洒滚了床单。   沈斐对这方面几乎有些清心寡欲,从来没主动过,也从来没冲动过,以至于朝曦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吸引力,可仔细一想,如果真的没有吸引力,沈斐便不会每次都半推半就随了她。   肯定还是有点想法。   朝曦发现后更加得寸进尺,找着借口要跟沈斐睡,什么今天打败了军营里的第一勇士,取了他的位置,变成了第一勇士,要奖励。   一天之内拉到了三百弓,要奖励。   百米之内射中靶心,要奖励。   某天回来看到沈斐主动坐在床边,似乎等她一样,朝曦连忙跑过去,不客气的去推沈斐,沈斐顺势倒在床上,也不说话,只安安静静看她。   朝曦以为是暗示,双手自觉的去解他的腰带,沈斐突然出声,“朝曦。”   “嗯?”朝曦百忙之中抬头。   “给你的那把弓杀了很多元人,每个元人都识得,你换一把吧。”   朝曦摇头,“这把弓我现在用的很顺手。”   “你没有听过军中的传言吗?”沈斐还是不动,任她拉开衣襟,露出尽是吻痕的白皙胸膛。   “听过呀。”朝曦不甚在意,“说是这把弓曾经杀了赫尔一族三代人,成为战无不胜的赫尔一族耻辱,所有赫尔一族都想一雪前耻,可惜没有机会,如果我拿了这把弓,他们便会主动对付我是吗?”   “是。”   “赫尔一族异常强大,现在跟你们打仗的将军便是赫尔一族的现任族长是吗?”   “嗯。”   “等于用我去引开他是吗?”   “嗯。”   “只要我能杀了他,这场仗便等于胜了一半是吗?”   “嗯。”   “所以你介意什么?”   朝曦反而很开心,“我要成为大顺的英雄啦。” 第89章 究竟是谁   沈斐很无奈, “赫尔辛德很厉害。”   “我也不差啊。”   朝曦打听过他,据说战无不胜,一个小国, 与大顺打了这么多年不败,他占了一半的功劳。   据说个头很高, 普通人七尺左右, 譬如朝曦, 正好七尺,他足足九尺,比朝曦高了两个半的头, 加上身量问题,这人怕是有她两三个那么大。   拼力气肯定是不行的, 需要用巧劲才能打败他。   都说又高又壮的人普遍笨重,但是这人没有, 教她练箭的师傅一再提醒她,不要小看赫尔辛德,此人厉害无比, 普通的刀枪不入,只有这把弓能伤了他。   也就是说拉开这把弓是个入门, 沈斐一直在找能拉开弓的人, 可惜只有朝曦拉开了。   难怪在选武器的时候, 沈斐一再问她确定吗?   他这几天焦虑不安, 也不是因为大顺的战况, 是因为她?   担心她会败?会死?   那是不可能的。   “我肯定会赢, 肯定会成为大顺的英雄。”   其实朝曦没有见过那人,心里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她最近喜欢赖在沈斐身边,整天缠着沈斐,便是因为沈斐能让她安心,也担心以后睡不着沈斐,所以拼命的睡,一定要睡够本,这样才能没有遗憾。   沈斐似乎知道,尽量配合,她怎么玩都一声不吭,有时候过份了也只是揪揪她的耳朵提醒她。   也许对她还有些愧疚,是他帮她选了那把弓。   其实就算他不选,朝曦如果知道了这件事,也会主动站出来,只是没人告诉她罢了。   “沈斐,你不要有心结。”朝曦反过来安慰他,“元军那么可恶,不知道杀了多少大顺的人,还抢老百姓的东西,我身为大顺的一份子,能帮上忙其实很开心。”   沈斐默默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自个儿把被她解开的衣裳系回去,拍拍手让人送来一碗面,“朝曦,我打听过,如果没有弄错的话,你的生辰应该是今天。”   他将面推到朝曦面前,“我亲自做的长寿面,就当给寿星祈福。”   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专门给我做的吗?”   沈斐失笑,“你过生辰,当然是专门给你做的。”   朝曦鼻子一酸,仿佛有什么丢人的东西要掉下来,“沈斐,我从来没有过过生辰。”   她什么时候出生的自己都不知道,师傅也不知道,稀里糊涂每回都记错她的年龄,以为她已经二十有几,要不是朝曦自个儿记着,怕是也以为自己二十好几。   “以后都会有的。”沈斐矮下身子,在她额头亲了一口,“寿星可以许个愿望。”   朝曦连忙闭上眼,双手合十许愿,半响才睁开眼。   沈斐好奇问道,“许的什么愿,说出来听听?”   朝曦点头,“可以欺负沈斐一辈子。”   沈斐改口,“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朝曦错愕,“那你还让我说?”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哦,你故意的,咋这么坏呢?”   经不住用拳头锤他胸口,她的小拳头可不是谁都能接得住的,沈斐捂住心口,痛咳两声。   朝曦有些紧张,“怎么了?没事吧?”   沈斐摇头,“没事,快吃你的面,再不吃要凉了。”   朝曦好不容易过了一次生辰,有人给她做长寿面,怎么可能等凉了再吃,迫不及待端起碗,恨不得一口吞下,连碗一起,吃得太急,有些汤洒到脖颈处,沈斐耐心的给她擦去,完了去倒酒。   “朝曦,我敬你一杯。”修长白皙的手拿了酒杯给她,朝曦完全拒绝不了,那酒有些烈,闻着便一股子刺鼻的味道,朝曦蹙眉,“这酒……”   “怎么了?”沈斐看她,“你不想喝吗?”   朝曦连忙摇头,杯子拿在手里,仰头一饮而尽,沈斐笑了笑,长袖遮面,跟着将酒喝下。   有了一杯便有第二杯,第三杯,朝曦好像喝了小半壶,还是一壶来着,反正脑袋越来越晕,眼皮越来越重,经不住整个人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沈斐喊她,“朝曦,不能在这里睡,会着凉。”   朝曦也知道啊,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今儿这么困,居然在桌子上就睡了,可她完全控制不住,人还有些意识,能听到沈斐说话,但是做不了回应。   隐隐约约似乎感觉沈斐将她抱在床上,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不知道去干嘛?响起了越来越远的脚步声。   沈斐出去了。   这么晚他出去做什么?   朝曦意识越来越模糊,最后沉浸在黑暗里,什么想法都没有,静静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脑袋昏昏沉沉,过了一天还是半天也不晓得,只知道醒来时天是黑的,一摸旁边,沈斐不在,而且被子凉透了,亦或者说根本没有人睡过的痕迹。   朝曦本来还想再睡,一想到沈斐昨天离开后整夜没有回来,便觉得不对劲,陡然坐起身来。   许是昨夜喝了酒,今儿头疼欲裂,难受的紧,更让她吃惊的是沈斐真的一夜没回来,旁边的被子整整齐齐,不像被人动过的样子。   有古怪。   朝曦掀开被子下来,衣裳已经被沈斐换过,她随便套了件外衣,披了件披风,习惯性伸手去拿她的弓,往架子上一摸,宝弓不在。   ???   昨晚上记得放在这里了?   她还擦了一遍,特意用布垫住角,怕磕着碰着,虽然不太可能。   对于心爱的东西便是如此,明知道这把弓使用的材料特殊,别说是磕着碰着,就是刻意用石头砸都不一定会坏,可她就是小心翼翼对待,就像对待沈斐,当成了宝珍惜。   如今两样宝贝都不在,弓丢了,沈斐也不知道去了哪?   细细一想,昨天的酒好像也有问题,但是是沈斐给她的,所以她没有怀疑,当即喝了下去。   朝曦有一壶酒的酒量,好端端的,没道理才喝了小半壶人便倒了下来,肯定是沈斐在酒里面动了手脚。   他为什么要动手脚?   不对劲。   朝曦掀开帘子出来,发现外面是白天,之所以给她一种晚上的感觉,是因为沈斐在外头罩了几层黑布,将帐篷牢牢裹住,阳光透不过来,帐篷内便是一片漆黑。   为什么要这样做?   朝曦先是不解,后似乎反应过来,连忙挨个看了其它帐篷,果然不出所料,沈斐抛下她带着人走了。   这个骗子,说好要带她一起去的!   朝曦心里一慌,没人能拉开那把弓,沈斐偏偏又将弓带上,那用弓的人会是谁? 第90章 算算老帐   这把弓奇重无比, 力气稍小的人举都举不起来,更何况拉,赫尔辛德也不是傻子, 没两招糊弄他,怎么可能跟着走?   所以拉弓的人一定要先熟悉弓。   这弓是沈斐给她选的, 朝曦格外珍惜, 谁都不让碰,每天当成宝贝似的, 擦了又擦, 搁在帐篷里, 要不然带在身上。   帐篷是沈斐的帐篷, 没人可以进来, 而且朝曦也只在晚上的时候搁在帐篷里,平时都背在背上, 不给碰不给摸, 最多看两眼。   保护的这么严密的情况下几乎没人能熟悉弓, 只有一个人, 沈斐。   沈斐好几次把玩她的弓, 朝曦还曾经嘲笑过他,说他根本拉不起来云云,沈斐也没有否认,认真拉了几下之后便将弓放了下来, 搁回原位。   偶尔不知从哪冒出来, 说要给她练练手, 她拿着弓,沈斐拿剑,他那把剑奇特无比,长度和重度还有厚度都不像普通人用的,就像特意给又高,力气又大的人打造的一样,与沈斐的模样极为不符。   因为太重,沈斐使不了多少下便会歇手,累得躺在雪地上,休息好久才能继续战。   明明用的不顺手,也不是没有武器,沈斐有一把自己的宝剑,可他就是不换,继续用这把剑与她比试。   朝曦一向心大,没有在意,只偶尔听人说起过,赫尔辛德也有一把这样的剑,朝曦只当是沈斐用来考验她,让她提前熟悉一下赫尔辛德的招式和武器。   谁能想到是反着来,沈斐的目的是用她来练手,学她如何破解赫尔辛德的招式。   朝曦使的武功特殊,不是一个,更像百家招,几乎集齐了各门各派的功法,一个小动作之中糅合了百家的优点。   她每次跟别人比武,使的都是巧劲,加招式新奇,旁人没见过,自然无法见招拆招,无奈被她压着打,本想等她所有的招式使完,便没了新招,实际上朝曦有源源不断的招式和变化,沈斐瞧上了她的功法,想用她的招式击败赫尔辛德。   他天生便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书如此,看招应当也是如此,每天跟她对弈,不是给她练手,是让她当他的对手。   难怪最近几天总是瞧见他出现在附近,只要稍稍一找,便能发现他在看着她,面上带着笑,偶尔她使了个厉害的招式,这人还会拍拍手,跟鼓励似的。   朝曦越发卖力,在他面前使一些很难的招式,平时绝对用不上的那种,如今想来沈斐肯定是故意的,就是为了引她多用,好多学。   他给她选的那把弓,根本不是给她的,是给他自己用的。   这个混蛋,脑子好使就能随便耍人吗?   说好的带她一起上战场,又临时爽约,还骗她,弄了些乱七八糟的障眼法。   也不知怎么地,鼻尖一酸,眼中不受控制模糊起来。   所有人都说他是为了利用她才给她选了那把弓,朝曦努力相信沈斐,可流言蜚语太多,跟真的似的,一直说一直说,慢慢的朝曦也觉得事实就是如此。   沈斐想利用她,引开赫尔辛德,朝曦表面假装不在乎,其实心中可失落了,憋着一口气,难受得紧。   她愣了好久,恍惚发现自己又一次没有信任沈斐,沈斐明明说过的,一定要信他,可她总是不长记性,听信了别人的谗言。   根本没人了解他,便胡乱传,每天在她耳边说,让她防备着点沈斐,别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   以一副过来人的身份这么说,朝曦不知不觉被带偏,真的藏了一点点防备对待沈斐,没有跟他摊开了说,让误会一直误会下去,直到昨晚上沈斐那番话。   简简单单便试出她又一次没有相信他,他心里怕是比她还难受,可依旧强颜欢笑,给她过生辰,喂她喝下掺了药的酒,然后大半夜黑灯瞎火,孤身一人带着兵马攻打元军。   元军与大顺之间有一条交界线,两方人谁都不能越过这条线,四周都有兵马驻扎,沈斐为了不让她怀疑,催的不紧,等她吃完面才喝酒。   朝曦身体太好,对这种药有些抗体,大概一个多时辰才出现反应,那时的天约莫亥时,一个时辰后是四更左右。   她起的还算早,日头刚露出个头,最多不过辰时,也就是说沈斐才出发了三个时辰。   毕竟是打仗,带了那么多人,穿盔戴甲,整队都需要不少时间,又要寻一个好的偷袭时机,元军强悍,攻陷元军的阵营又需要不少时间,搞不好现在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打起来。   朝曦还有时间,她也不犹豫,连忙去了马窖拉来一匹马,随便找了个人指路,当即马蹄飞溅,沿着地上的痕迹,朝元军的阵营跑去,手里拿着沈斐的大剑。   那把剑是沈斐为了试探她的功夫用的,随手搁在帐篷里,一点不珍惜,朝曦的弓被他拿走,没有武器,只能暂时使使。   那剑拿在手里,意外发现重量和高度于她而言刚刚好。   使棍的少女更喜欢这种长剑,兵器嘛,一寸短,一寸险。   朝曦一路紧赶慢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沈斐与赫尔辛德还没来得及交手,她能赶上!   *   她的愿望落空,大顺的兵马已经攻破元军的防线,元军瞧见不妙,没有选择硬碰硬,而是像往常似的,边打边退。   他们占据天时地利,越是往里,位置越高,加上天冷,大顺这边很快就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心,难受,冷,等等不良反应,所以要在他们跑回老巢前攻下他们。   沈斐原来攻过元军的老巢,只不过使了暗度陈仓的计,那时元军在边疆攻打凤凰山,他们绕过凤凰山,几乎没碰上厉害的军队,加上天气还不是特别冷,又速战速决,机缘巧合下一路奔去了元军的中心位置,还抢了他们的粮草。   现在不太可能做出那样的壮举,天气太冷,走到半路起码倒下一半,所以只能速战速决。   赫尔辛德一直没有出现,幕后指挥,沈斐也不着急,让人驱马狂奔,追上元军,从两边包饺子似的将元军夹在中间。   赫尔辛德终于坐不住,手拿一把五尺多长的巨剑砍来,那剑实在是重,又快,只要撞上,能直接将人拦腰斩断。   他一路行来,几乎没有对手,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边杀人边大笑,说大顺都是卵蛋,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那笑刺耳异常,听得人耳目赤红,却拿他没有办法,只得任他嚣张得意,笑声肆意充斥在整个战场,也不知怎地,那笑戈然而止,随后响起赫尔辛德的大怒声,“谁他娘的偷袭老子!”   方才一根箭破空而出,蓦地到了他跟前,若非他反应快,此时已然身死道消,去了阎王殿,与黑脸阎王把酒言欢。   赫尔辛德剑指大顺,“有胆做,没胆认的怂蛋,给我出来!”   如他的愿,一个身披长袍的修长身影从马车上跳下来,人群本能给他让位,那人又是一箭飞射而来,宛如流星一般,带着巨大的威力,藏着不易察觉的恨,嗖的一声到了赫尔辛德面前。   赫尔辛德长剑一横挡住那一箭,还没来得及反应,又是一箭远远攻来,他赤手空拳接下,咔擦一声捏断。   九尺多高的身形给了他莫大的优势,一步跑出了别人三步的距离,几下便奔去了大顺阵营,孤军与整个大顺奋战,还有余力对付黑衣人。   黑衣人不断换位置,手里的弓威力极大,时不时回头射他一箭,偏偏又是远攻,不与他真打,引着他不断跑去其它地方。   赫尔辛德不笨,停下脚步不追,反而与其他普通大顺士兵缠斗在一起,他的巨剑使的太顺,切人像切瓜一样,镇得附近的人不敢上前。   他走,他们便退,他再走,他们再退,始终不与他正面对抗,只时不时攻来一击,空耗着他的精力,准备瓮中捉鳖。   这招是他玩剩下的东西,偏偏用在战场上百试百灵,今儿自己体验了一把,才发觉那般憋屈。   “赫尔辛德。”那个黑衣人再度出现,高高举起手里的弓,“你可识得这把弓,杀了你赫尔一族三代,是你赫尔一族世世代代的耻辱!”   赫尔辛德当即赤红了眼,死死朝他看去,“你是海中阳的后代?”   当年便是那个叫海中阳的混蛋,杀了他赫尔一族三代,老的,壮的,小的,尽数被他杀光,还险些攻陷元国,将他元国纳入自己的版图中。   每一个逃在异国他乡的赫尔族人都对他恨之入骨,包括他的徒弟和儿孙,只要发现,一律折磨过瘾后再杀。   他怒道,“我还没来得及找你算账,你倒是自己跑来了,正好,新仇旧恨今儿一起清了!”   黑衣人哈哈大笑,“赫尔辛德,我可不是海中阳的后代,你看清楚我是谁。”   斗篷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下,露出一张菱角分明,五官精致,俊美无双的脸。   沈斐目光阴冷,遥遥朝他瞥去,“你有帐想跟我算,我也有一笔账要跟你算。” 第91章 君子利剑   沈斐自小聪慧, 睿智过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 被誉为大顺百年难得一见的神童。   顺武帝有十几个儿子,最疼爱的那个便是他。   曾经还想过废太子, 立他为储, 可惜遭到众大臣的集体反对,一来沈斐太小, 第二, 太子无过无错, 哪有废了重立的道理?   而且古往今来嫡为先, 长为优, 沈斐既不是嫡,又不是长, 怎么排也轮不到他。   顺武帝提了几次, 每次都遭到反对, 甚至有人威胁罢官, 无奈只能弃了这个想法。   许是因为没立成, 顺武帝对他有一丝愧疚,往后对他更好,给他的一应待遇与太子无异,太子有的, 他必有, 这种特殊的对待甚至改变了朝廷的站队。   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同意他改立沈斐为储, 旁的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他们已经提前向太子示好,若是这时候改变无异于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可沈斐年纪越长,天赋便越加显露,顺武帝对他一日满意过一日,照这个趋势下去,沈斐迟早会被他立为新储。   众大臣无奈之下才改变了站队,还没站稳,便出了变故,元军攻来,烧杀掳掠无恶不做,顺武帝气不过,亲自带人打仗,结果输给了赫尔一族,被砍去一只手臂。   败了名声,回来最宠爱的妃子被人杀害,他自己也因为缺了一只手,被逼退位,死在寝宫。   太子一朝上位,第一件事便是铲除对自己有威胁的兄弟,沈斐当时虽然才十二岁,可对他来说威胁也不小,然沈斐聪明,主动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要为顺武帝守孝,太子内里再怎么黑,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只得准许。   他刚坐上皇位,里里外外的事一件接一件,便没怎么顾上沈斐,等想起这个弟弟时,沈斐已经羽翼丰满,在他下手之前下手,死在了沈斐前头。   沈斐如愿报了仇,当上权倾天下的摄政王,可心中犹带着遗憾,若非元军攻打大顺,他父皇也不会被赫尔一族砍去手臂,败了名声,丢了爱妃,他更不会在短短的时间内经历世间冷暖。   元国是他的心结,赫尔一族是他的死结,非解不可。   “久闻辛德将军大名,本王不才,想向辛德将军讨教几招。”他收了弓,比了个请的姿势,“就我们两个。”   赫尔辛德不屑,“就你?”   沈斐也不恼,淡然道,“就我,一柱香之内赢你。”   赫尔辛德哈哈大笑,“大言不惭,看我一招败你!”   他拎起巨剑,脚下生了风一般,急急奔来,那剑横着一扫,沈斐侧身避开,那剑又竖起劈来,又被沈斐避开。   他身子灵活,宛如没有重量一般,轻巧的落在一旁的马车上。   赫尔辛德紧跟其后,一剑朝马车砍去,咔擦一声,那马车塌了一半,沈斐站在另外没塌的那边,居高临下看他。   赫尔辛德似乎为自己没有一举将整个马车砍碎而不满,偏偏又说了大话,一招没能败了沈斐,面皮一红,又是一剑挥来,他几乎没什么招式可言,更像胡乱砍的,左一剑,又一剑,偏偏力气极大,加上刀枪不入,一时竟拿他没有办法。   沈斐一直最又耐心,也不着急,就这么吊着他似的,不断引着他去别的地方。   赫尔辛德发现了,对他更是不屑,“小子,我管你是谁,识相的别耍那些花样,咱们光明正大的打一架!”   沈斐失笑,“你不认得这里了?”   他一指身后,“赫尔辛德,当年便是你带领元军攻打我大顺,砍掉我父皇一只手,就是在这里,好好看看周围,熟不熟悉?”   赫尔辛德当真认真打量起来,半响恍然大悟,“原来你真不是海中阳的后人,倒是那卵蛋皇帝的后人。”   他故意贬低,“那卵蛋皇帝那么大把年龄,脸白的跟个姑娘似的,大爷只当是巧合,看了你才明白过来,原来大顺都是卵蛋,一个脸比一个白,小白脸,还没断奶吧?”   沈斐面上不变,“辛德将军让我不要耍那些花招,怎么自个儿倒是玩起了激将法?”   赫尔辛德果然闭嘴,提了剑认真与他交手,巨剑与长弓对上,一个是钢铁所练,一个是野兽的骨头所制,骨头再硬,也比不上钢铁,两两碰撞之时沈斐似乎听到了弓箭发出不堪受重的声音。   他连忙收了回来,随手丢去一边,赫尔辛德挑眉,“这就束手就擒了?”   “将军别着急,我最擅长的可不是弓箭。”他拍拍手,立马有人抛来一把剑,沈斐接在手里,“传闻辛德将军刀枪不入,不知道能不能经得住这把剑?”   赫尔辛德扬眉,“什么剑?”   “君子剑。”沈斐吹了吹,立马响起回声,懂剑的人都知道,这是好剑的意思,“从前有位铸剑大师,得了一块天外掉下来的陨石,他想铸成剑,献给世上最伟大的君王,我的父皇,可惜剑还没有铸成,父皇便去了,这把剑也间接到了我手里。”   他看向赫尔辛德,“铸剑大师说削铁如泥,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劳烦辛德将军帮我试一试。”   君子剑一横,立马一道强光射出,沈斐脚下轻弹,人已经冲了过去,直直捅向赫尔辛德。   赫尔辛德先是本能想用巨剑挡住,想起沈斐说的‘削铁如泥’,不自觉避开。   他的宝剑杀的人再多,饮的血再红,它还是铁,经不住沈斐一剑。   君子剑,君子剑,他似乎有所耳闻,传说顺武帝在临死之前确实传给了沈斐一把剑,名字就叫君子剑。   能给君王使的剑,材料自然差不了,当年那个卵蛋皇帝便是拿着一把宝剑,在他的巨剑上留下好几个豁口,险些削去他的脑袋,那还不是特意打造的,这把为他量身定做的宝剑只怕比那把更加锋利。   赫尔辛德的剑不如他,偏偏这把剑也是为他量身定做,跟了他许多年,舍不得糟蹋,拿自己的剑去硬与沈斐的剑拼,万一断掉,得不偿失。   他们元国打造兵器的能力不如大顺,若真的毁了,最少半年没有趁手的武器。   两军经常交战,没有武器很是吃亏,赫尔辛德又避开了沈斐的几次攻击。   本来他稍稍占了上风,因为武器的事完全被沈斐压制,沈斐这边反而越战越勇,君子剑所向披靡,好几次在赫尔辛德的手背上,脖颈上,耳朵上留下血痕。   君子剑确实厉害,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血,再这么下去要败。   赫尔辛德还没想到什么解决的办法,沈斐突然又是一剑砍来,赫尔辛德心一横,陡然拿剑挡住。   两把剑碰撞在一起,预料中的事没有发生。   “你这把剑不是君子剑?”   他的剑没断,说明这把狗屁的‘君子剑’跟他的一样,也是凡胎凡铁。   “好啊,你敢骗我!”赫尔辛德一恼,剑锋一转,从上至下,要将沈斐整个劈开。   沈斐摇头,“赫尔辛德,你比我想的还要强,中的我的毒居然还能挺到现在。”   赫尔辛德刚上了一次当,哪能再上?   “休要花言巧语,接我一剑!”   沈斐冷笑,“是花言巧语,还是真有其事,你自己感觉不出来吗?”   他边打边退,“头昏眼花,耳鸣气短,手脚冰凉,心口骤疼,赫尔辛德,你活不久了。”   赫尔辛德一惊,还真被他说中了,所有迹象他都有,“快把解药给我!”   他赤红了眼,完全不顾自己,拼着自损八千,伤敌一千的打法也要逼迫沈斐将解药给他。   人只要一乱,自然没有章法,赫尔辛德很快露出破绽,被沈斐一脚踢倒,一剑横在他脖间。   “蠢,上了我一次当,居然还能上第二回 。”   君子剑是假,哪那么巧,正好要打仗的时候多了一把剑,而且有这把剑的话为什么原来不用?非要等到现在?   本身就是个阴谋,只是赫尔辛德靠的是武力,没动脑子想过。   也或者是他小瞧了沈斐,觉得不用与沈斐硬碰硬,也能拿下沈斐,加上心疼自己的武器,一直让自己处于吃亏的状态。   沈斐的剑每次都恰到好处的挑在他的腕上,耳朵上,脖颈处,一来是这些地方脆弱,他的假‘君子剑’能割开皮肤,见了血,不至于让赫尔辛德怀疑他的剑假。   攻的地方也都是要害,正常与人死拼的地方,赫尔辛德更不会怀疑。   第二,赫尔辛德身上很多小伤口,积少成多,流血过量,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动作越来越缓慢,喘的气也越来越重,头重脚轻,眼花耳鸣,心口骤疼,重重迹象加在一起,便真的以为自己中了毒,实际上不过是失血过多的后遗症罢了。   “你……”赫尔辛德绷紧了脖子,眼中宛如藏了火,愤怒的看着他。   沈斐蓦地使劲踩在他胸口上,赫尔辛德没有防备,本能注意在胸前,忘了护住要害,被沈斐一剑抹了脖子。   还是觉得不放心,‘君子剑’狠狠插入赫尔辛德的胸口,拔出,再插,一连捅了他三四剑,这人才死透。   死透了沈斐也等于没了顾虑,蹲下来实话实说。   “其实君子剑是真的。”   父皇临死前真的传了他一把君子剑,可惜不是实物,是一把藏在心口的君子剑。   当年的情况比较复杂,太子也在身边,当然不敢传给他什么宝剑,怕被人觊觎,又不能什么都不给他留,便给了他一把剑。   君子如剑,宁折不弯。 第92章 我怀孕啦   沈斐使了些力气, 将手里的剑从赫尔辛德胸口拔出。   赫尔辛德刀枪不入,尤其是醒的时候, 肌肉绷紧,刀剑更难伤他。   即便现在死了,胸口还是很硬,他的剑刺入和拔出都很辛苦。   剑上染了些血, 沈斐掏出手帕擦拭,人也站了起来,转身刚要离开, 脚腕突然一紧,被人死死握住。   *   朝曦的马跑得不慢, 又是一个人,半个多时辰赶上互相厮杀的两帮人, 她没功夫细看,刚到便大声喊道, “沈斐!”   没有人应她,朝曦心沉到了底, 又担心是战场上太混乱,沈斐没听到, 换了个地方继续喊, 还是没人应。   朝曦手脚冰凉,也顾不上那么多, 又跟上回似的, 先踩在马背上, 一跃跳到别人的脑袋顶,借力狂奔,四处寻找沈斐的身影。   人实在太多,比上回多了三倍有余,全挤在一起,尽是人头,头盔都一个色,敌我完全分不清,朝曦也懒得分,无论是谁都踩,全心全意寻找沈斐。   一边找,一边喊,没喊到沈斐,倒是喊到了水月姐姐,她也不犹豫,连忙寻着声音跑过去,与水月姐姐汇合。   “水月姐姐,沈斐呢?”朝曦手快,解决了自己这边的敌人,还顺手帮水月姐姐也解决了一个人。   “公子与镜花姐姐在一起。”水月撑了许久,累得手软。   “去哪了?”这个才是重点,水月姐姐没有镜花姐姐机灵,如果是镜花姐姐,根本不用她问,一看到她便知道她的目的,直接告诉她。   “好像去了那边。”水月姐姐百忙之中抽空指了一下。   是西北方向,比这边的位置稍高,离得也不是特别远,偏偏运气不好,起了雾,朝曦方才竟没察觉。   她只瞧了一眼,突然拎起水月姐姐的衣领,带她离开被包围的局面,这才一个人朝她指的方向跑去。   站在下面看时,觉得这个坡不高也不远,真的想上去时才发现不仅高,还远,朝曦跑了小半柱香,终于爬了上去。   位置越高,雾气越重,伸手不见五指,朝曦只能喊,“沈斐!镜花姐姐!”   也不知喊了多少声,终于有人回她,“这里!”   是镜花姐姐的声音。   朝曦松了一口气,还有空回她,声音也中气十足,说明没事,她没事,沈斐更不会有事。   镜花姐姐护主,沈斐如果死了,朝曦毫不怀疑,镜花姐姐会陪他一起死。   所以她好好的,就间接证明沈斐也好好的。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朝曦没看到人,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拼命找着借口,想证明沈斐安康。   她咽了咽口水,缓步朝大雾中迷茫行去,也没走多远,肩上被人拍了一下,镜花姐姐面上带着笑,“公子杀了赫尔辛德。”   朝曦瞪大眼,“真的?”   “嗯。”镜花姐姐拉着她过去看。   不远处站着一个人,身形修长高挑,被一件黑色披风从头盖到尾。   风吹过,刮起他的帽沿,露出一张五官精致,俊美无双的脸。   朝曦在看着他,他似乎也在看着朝曦,目光专注而认真。   想了想,朝曦走过去,“厉害嘛,居然一个人杀了赫尔辛德。”   以后再也不能说他很弱啦,沈斐根本不弱,竟然一个人把赫尔辛德干掉了,说句老实话,她都不一定能办到。   沈斐依旧站着,目光不知落在何处,狭长的睫毛被风吹动,轻轻颤了颤。   “干什么不理我?”朝曦咬住下唇,“是生气了吗?”   沈斐还是不说话,她到了身边有一会儿,这人眼珠子都没朝她转一下。   “好啦好啦,我错了,我以后不会啦。”朝曦保证,“无论别人怎么说你,我都站在你这边,只信你的话好不好?”   她认错认得诚恳,那边沈斐还是一动不动,一点回应也没给。   “过份了啊,我都认错了。”朝曦叉腰,“好歹表个态啊。”   沈斐还是老样子,静静站着,目光瞧着远处,仿佛一副画,固定了似的,从她到了跟前,再到说了这么多话,这人始终那个表情,那个神态。   “难道就我一个人的错吗?”朝曦有些委屈,“你明明知道外面怎么传的,流言沸沸扬扬也不知道找我解释,我还当你是心虚默认了呢。”   “这事咱俩都有错。”朝曦瞪他,“我都找你认错了,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就不能跟我也服个软吗?”   她死死盯着沈斐,沈斐自始自终没给她一个眼神,就像个做得与真人一模一样的蜡人似的,眼珠子都不动一下。   朝曦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这人还是一动不动。   不对劲。   “你怎么了?”   她去推沈斐,沈斐一个踉跄朝后倒去,朝曦吓了一跳,连忙抱住他,撑住他所有的重量。   沈斐脑袋软软的垂着,朝曦还要空出一只手撑住,那手接的匆忙,只包了沈斐半个脑袋,朝曦换了换位置,不小心看到自己指头上的血。   她来这里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找沈斐,没跟人缠斗过,顶多解决了几个人,当时手上干干净净。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紧紧搂住沈斐,空出一只手朝他背后摸去,试探似的,摸的小心翼翼,先是触到一片潮湿,很快碰到一把厚重的剑身。   “大夫!快去请大夫!”   朝曦喊的撕心裂肺,叫了几遍才想起来自己就是大夫,可她全身冰凉,手足无措,往日那些本领各个消失了似的,一个不记得。   该怎么做?   平时都是怎么做的?   朝曦脑子一片空白,半响才想起来,应该先探探他的脉搏。   手本能摸上沈斐的手腕,不知是静不下心的原因,还是沈斐真的死了,腕上一点反应也没有。   朝曦不死心,又去摸他的脖颈,还是没反应,她换成了心脏,手直接撇开衣裳,摁在沈斐胸口,没有声音,没有跳动的迹象。   沈斐……死了?   他就这样毫无预兆,悄无声息的死了?   怎么可能,一年之期还没到,还欠了她小半年,他怎么能死?   元国没有纳入版图,好几次对他下死手的太后还活着,他怎么甘心死?   药蛊还在他身上,也没来得及还,凭什么死?   等等,药蛊?   朝曦似乎想到什么,眼中重新燃了一丝希望。   药蛊护心,如果沈斐死了,药蛊也会死,两者宛如签了生死契,同生共死,危及到自己小命的事,谁不着急,谁不拼命?   药蛊即便为了救自己,也会不断的给沈斐输送养分,护好他的心,如果时间不久的话,说不定能救回沈斐。   记得书上有记载,曾经发生过一起匪夷所思的迹象,心脏和脉搏同时停下,也没有呼吸的人被封入棺材,突然又活了,叫嚣着要放他出去,家里人吓得要死,还以为还魂,实际上就是没死,只是进入假死状态。   沈斐也有可能进入假死状态。   朝曦连忙绕到他背面,去看他身后的伤口,一把长达五寸的巨剑斜着从下至上捅入沈斐体内。   赫尔辛德人已经凉透,两只手一只攥住沈斐的脚腕,一只牢牢握住巨剑,因为他,才会出现奇观,沈斐受了这么重的伤依旧保持站立,不是他自己站的,是被赫尔辛德撑起来的。   上面的剑伤没有东西包扎朝曦不敢乱碰,但是抓住沈斐脚腕的手朝曦可以随意处置。   她本来打算踩掉,谁料赫尔辛德临死前执念太深,手死死握住,无论朝曦怎么踩,都踩不下来,没办法,她只能砍掉,砍掉了那手还挂在沈斐脚腕上。   朝曦眉头蹙紧,眼瞧着镜花姐姐已经带来了随军打仗的军医,也顾不上旁的,连忙与那军医一起,配合着先将巨剑从沈斐体内拔出,镜花姐姐快速摁住伤口,不让血喷出。   沈斐现在这个样子,多流一丁点的血对他来说都有生命危险。   赫尔辛德的剑又厚又重,还宽,伤口长达四寸,还好赫尔辛德被沈斐所伤,一连刺入好几剑,看得出来沈斐怕他假死,特意补的几剑,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赫尔辛德心脏与别人长反了,别人在左,他在右。   虽然一样能杀了他,但是死得没那么快,以至于让他还有余力偷袭,只有那么一点,所以那剑没有捅得两边对穿。   朝曦扒开衣裳仔细瞧了瞧,沈斐实在太幸运啦,没有伤到心脏,似乎是赫尔辛德的剑太重,赫尔辛德力竭握不住,剑稍稍歪了一些,正好避开心脏   。   这对大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惊喜,心脏没事,沈斐能活的几率更大。   他不知怎地,眼睛一直睁着,假娃娃似的,眸里空洞无神。   身上没有多少体温,朝曦怕他凉透,伤口洗好包好之后哪都没去,牢牢将他抱在怀里。   脚腕上的手也被人硬掰了下来,按照朝曦平时的习惯,一定会把沈斐里里外外清洗几遍,现在什么条件都没有,倒是给沈斐清洗伤口时留下一壶酒,朝曦自个儿在手心里搓热了再给沈斐擦,冻不着沈斐。   还是觉得沈斐这样跟天气有关,让镜花姐姐找了个装了热水的水囊,塞进沈斐胸口。   能不能醒就看他自己得了。   朝曦尽量搂紧他,对大家说想跟沈斐单独说两句话。   大家也配合,由镜花姐姐带着离开,原地只剩下朝曦和沈斐。   朝曦坐在草地上,也不知该说什么。   “沈斐,我以为你打完仗,将该交代的事都交代完,我就能带你回山谷了。”   “我每天都在担心,你会不会不愿意放下繁华大道与我待在山沟沟里,没想到……”   朝曦嘴角扬起一抹苦笑。   她真的什么可能都想过,唯独没想过沈斐会死。   说是死,也不是,他的情况比较特殊,被朝曦贴身暖着,又有水囊护着,虽然还是没有呼吸,也没有脉搏,但是心口是热的,偶尔似乎还能听到一两下心跳,跟错觉似的,朝曦也不确定。   也许是她不想让沈斐死,所以产生的幻听,毕竟别人都听不到,就她一个人能听到。   “沈斐,你快醒来好不好?”朝曦摸了摸他的心脏,“你醒来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算了,我现在就告诉你吧。”朝曦心里藏不得事。   “我怀孕了。” 第93章 沈斐醒啦   “你如果死了, 我们孤儿寡母怎么办?”朝曦叹口气,“还好我也不是没人喜欢, 上次那个李安生你还记得吗?”   “他曾经说过想娶我,不过我那时候已经睡了你,总要对你负责是不是?”   “我就没同意。”   “当然那是以前,我要是同意了就是脚踏两只船的混蛋, 现在你死了,我也解脱了。”   “跟你在一起好累,每天要到处奔波, 你还不给睡。”   “这都是次要的,你个闷葫芦, 干什么都瞒着我,还是李安生好, 他有什么事都会告诉我。”   “而且他长得一点不比你差,也在师傅的美男榜上, 就比你低了一名,可人家脾气好啊, 还有风度,再看看你, 每天气的我想揍你。”   “算了, 那都是以前了,反正你也要死了, 我就不怕告诉你, 我打算生下孩子, 然后认李安生为父,他家那么有钱,又喜欢我,多养一个娃而已,肯定不会介意的。”   “就算介意也没关系,大不了打掉。”   “要这样还嫌弃我,我就不要他啦,改睡其他人,师傅的美男榜一个一个往下睡,睡到有人不嫌弃我为止。”   “娃随缘要,看谁本事大,能让我怀上。”   “你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以后我的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认你为养父好不好?”   “逢年过节给你敬个酒,上个香,不错吧?好歹有人惦记着你。”   朝曦瞧了瞧天色,“不早了,你该下葬了。”   她从沈斐怀里掏出装了热水的水囊,“这个还我。”   顿了顿,又看向沈斐身上,摸了摸,摸到些银票和玉,“怎么说都跟你在一起那么久了,这个就当是分手费,和给你送行的钱吧。”   说罢将沈斐放下来,搁在草地上,“该道别了,再不走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要发现了,我把她们打发走不容易。”   朝曦蹲下身子,在沈斐额头上亲了一口,“我走了,明年的今天会记得抱着娃给你烧纸。”   她说了这么多,沈斐依旧没什么反应,朝曦盯着他看了很久,恍惚似乎觉得他睫毛闪了闪,又似乎没有,只是被风刮起,吹的颤了颤。   朝曦无奈叹口气,“再见。”   记得书上有详细的记载,那个人并不是自然醒来,是被气醒的。   他有三个儿子,‘临死前’生了场重病,一直是大儿子和二儿子在照顾他,他最疼爱的三儿子看都没看过他一回。   他‘死后’被封入棺材,大儿子和二儿子前前后后操办,三儿子直到他下葬才匆匆跑回来,跪在他的棺材板前哭诉,说他不来也是有苦衷的,媳妇不让来,钱也是媳妇管着,不给他,他没办法。   那人‘死前’生的病花了很多钱,大儿子和二儿子到处借,明明三儿子最有钱,偏偏对他不管不顾,是大不孝,还有脸在他面前哭,那人气急攻心,便醒了。   朝曦也想用这个法子气气沈斐。   镜花姐姐说了,她一直在附近看着沈斐,也就朝曦喊她的时候,她出来了一会儿,这么短的时间内,沈斐有药蛊护心,肯定不是真死,最少有三成的希望能醒来。   三成已经不低了。   朝曦加把火,“其实说这么多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   她在沈斐耳边小声说,“沈斐,你活太烂了,姑奶奶不伺候了,找更好的人取经啦。”   边说边站起来,转身要走,裤脚突然被人拉了一下,朝曦连忙回身看去。   沈斐半躺在草地上,手极力撑起身子,许是受伤太重,指尖轻微颤抖,胸膛剧烈喘息,他强忍住疼,咬牙道,“你敢……”   噗!   一抹鲜红喷出,沈斐被她气吐血了。   *   晌午时分,朝曦终于给这人擦好身子,换了药酒,重新清洗了一番伤口,该缝起来的地方认认真真缝好。   上午因为情况紧急,只简单缝了两把,然后洒了药止血,重点在救命,旁的便没顾上。   谁知该处理的都处理好了,沈斐还是没有反应,没办法,朝曦只好将大家骗走,说一些不要脸的话,将沈斐气醒,当时已经没有办法,只能这么做。   算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成想竟然奏效了,沈斐真的醒来,除了刚开始那两个字之外,一句话没再说,只一双眼睛时时刻刻盯着朝曦。   朝曦又塞了个热水囊在他胸口护着,沈斐的伤在背后,只能趴着,压在热水囊上面,伸手进他胸前一摸,热呼呼的,暂时凉不了。   还是担心他冻着,找镜花姐姐要来棉被,下面垫了两床,上面盖了两床。   他伤的太重,还没有脱离危险,战场交给了其他人,朝曦与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还有一些侍卫护送他离开。   马车和被子,还有水囊都是从元军的驻扎营地搜掠而来,有一队专门善后的百旗,将见到的,能用的,粮草,帐篷等等物资带上,正好用得着,也顾不上旁的,先顶着用,回军营再换。   顾及到他的伤,慢悠悠回去,一切以平稳为先,热水,换下来的纱布,地上的血清理完后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才出去,马车内登时只剩下朝曦与沈斐。   朝曦还在观察他的反应,手摸在他的额头上,觉得不准,又用额头顶住沈斐的额头。   嗯,有一点点发热。   沈斐似乎还在介意她说的那些话,暗暗生着闷气,不怎么配合,叫他抬头,他也不抬,需要朝曦硬掰过来。   “人都走了,有什么话要问赶紧问。”朝曦在检查他的眼睛,固定住他的脑袋,两只大拇指摁住上下眼皮,看他的眼珠状态。   沈斐语气已经归于平静,淡淡瞧了她一眼问,“你说的那些话……”   “都是假的。”朝曦这边没检查出来,换了一边继续检查,“骗你的,不这么说你就醒不过来了。”   “那孩子……”   “也是假的。”朝曦实话实说,“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只有一句话是真的。”   “沈斐。”她认真看着沈斐,“你活是真的烂,睡了那么多次,到现在我都没怀上。”   沈斐闭上眼,不想听她絮叨。   朝曦哈哈大笑,检查的差不多了才放开他,被子给他盖着,坐在一边守着他。   折腾了一天,着实有些累,朝曦敲了敲腿,一抬头,发现沈斐闭着眼,不知是睡着了,还是心情愉快,脸半陷进枕头里,呼吸渐渐均匀。   怕他堵住鼻子嗝屁,朝曦时不时要回头看他一眼,也怕他睡着睡着断了呼吸,偶尔走过去,手在他鼻尖下探一探,隔一柱香摸一把脖颈上的脉搏,确定没问题才能安心做自己的事。   马车以乌龟似的速度挪动,傍晚时分才终于到了军营,没让沈斐下马车,和镜花姐姐一合计,先去布置帐篷,决定盖个炕。   倒也简单,这里不缺石头也不缺泥,用石头垒出来一个,外面糊上泥,晾它两天便能用上。   今儿暂时还睡木床,木床是因为沈斐体寒,不能睡地上,朝曦花了很多功夫给他做的,原来身上没伤还能应付,现在受得这么重的伤,木床不够用,必须睡炕。   晚上在底下塞上柴火,上面可以保持一天暖和,沈斐的老寒腿也能照顾到。   很早之前朝曦便琢磨着做,奈何一直没空,现在战打完了,只剩下养伤,再不做就用不上啦。   朝曦用了两个时辰堆好炕,想早点干,下面用火烤,还需烤很长一段时间,她便趁着换套床罩被罩,给沈斐提供更好的养伤条件,一切弄好后才去抱沈斐。   沈斐表面看着不生气,其实还是生气,坚持要自己走,不让她抱,朝曦才不管那么多,直接上手强行抱去床上。   今儿的奏折已经送到帐篷内,堆积在桌子上,沈斐惦记着,一直想去批阅,然而朝曦盯他盯的死紧,不让他起来,也不让他费神。   沈斐没跟她争,表面老老实实,朝曦一去熬药,回来发现这人手里拿着奏折,在她进来之前将奏折藏在枕头下。   就跟偷偷看小黄书的孩子似的,倒叫朝曦忍俊不禁。   他实在坚持,朝曦也没办法,只当没看见,药端过去亲眼瞧着他喝下,顺便给他洗一洗伤口,抹了药,再重新包扎一下,没什么大碍也不管他,反正这种状态强行批阅奏折,难受的是他自己。   沈斐的伤没有白挨,赫尔辛德一死,元军没一个拿得出手的将军,很快败下阵来,被大顺的兵马包了饺子。   这还只是个开头,李将军与众位将军一合计,决定继续攻打元国,直捣黄龙,将元国纳入自家版图。   沈斐给予全方面支持,要粮给粮,要人给人,眼看胜利在望,他更忙了,自个儿的伤都顾不上,先处理公务。   比较尴尬的是那一剑伤在他背后,只要一抬胳膊,便疼得呼吸困难,没奈何求助朝曦。   朝曦当了一回指点江山的头头,丑到人神共愤的笔迹留在奏折上,十个人七个看不懂,还有俩认成了别的字。   还好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大事沈斐自个儿忍着痛挥笔,小事才交给朝曦,通常他念,朝曦写。   “沈斐,河罢的‘罢’怎么写?”   “土在左,贝在右。”   “那金载沅富少加意呢?”   “把京兆尹府去掉,直接写名字邵嘉懿。”   “那少加意怎么写?”   “……算了,我自己来吧。” 第94章 家规百条   沈斐是个操心的命, 伤的这么重也没得休息,本来打算让他轻松轻松, 结果发现越帮越忙。   朝曦只好老老实实做好自己的本分活,全心全意照顾沈斐的身体,旁的就让他自个儿操劳去吧。   其实可以交给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但是沈斐说这是国家大事, 无论是谁都不能看,朝曦可以看是因为上面的字她认不全。   本来打算读给沈斐听,结果发现读的磕磕绊绊, 时不时需要问一问沈斐,还不如沈斐自己看。   自己看更劳神费力, 沈斐的状态很不好。   赫尔辛德的剑是特意打造的,无论长度还是厚度都比一般的武器大了许多, 沈斐被那一剑伤了根本,人十分憔悴, 面色苍白无力,醒来的时间也很少, 大多数都要朝曦喊他,如果朝曦不喊, 他可以一觉睡个一天一夜, 饭都不吃。   朝曦喊他起来是让他吃饭,沈斐用这段时间批阅奏折, 撑不了多久, 最多一两个时辰, 拿着笔人就睡着了,直到晚上朝曦喊他。   身体太虚,一顿饭要喝一碗汤,养身子,一碗药,养病,其它七七八八的吃食,一点不能少,他不吃朝曦便不让他看奏折,沈斐无奈顿顿吃光。   他背后的伤不能压着,总是趴着身体受不了,需要时不时起来活动一下,偶尔坐起来。   站,站不稳,要朝曦扶着,坐,也坐不稳,要靠着朝曦,朝曦这个人肉沙包使的很顺,去哪都要带着。   知道他受了伤,几位将军合计了一下,有事尽量自个儿处理,实在拿不定主意才会喊沈斐。   无非是太冷,需要柴火,棉被,粮草等等问题,沈斐有时候应,有时候拒绝,他说三条里面应一条就好,事事答应人便会得寸进尺,就像养肥的狼,懒得干活了,下回你不能满足他,还有可能反咬你一口。   养军队就像养孩子似的,只能不停的往上加待遇,一旦降下来,便会遭到众人反对。   还有一条很关键,半饱的狼狠,有干劲,吃撑的狼反而没了动力,更怕死。   这个道理朝曦明白,政治上的事她也不太懂,问沈斐也只是想骗他多说说话而已。   许是那天沈斐‘死时’朝曦抱怨过,沈斐处于假死状态,五感还在,听到了,闷葫芦性子有所改变,只要她问,即便再懒得回答,也会耐着性子告诉她。   沈斐真的很懒,处理完奏折可以一整天不动,就趴在那里,眼睛一眯,胳膊都压红了,脸色也显得不太正常,他就是不动。   如果不是朝曦发现,怕是还要再趴一夜,姿势都不晓得换一换。   正处于深冬,天气越发的冷,朝曦的炕发挥了作用,底下十二个时辰烧火,榻上极是暖和,沈斐赖在上面完全不想起来。   朝曦开始没发现,自个儿一天前前后后跑了三五趟茅房,沈斐才跑一趟,还是在白天的状态下,晚上死了一样,完全不动。   他每天喝那么多汤汤水水,一天只上一趟茅房不太合理,记得原来没喝药的时候都要跑两三趟,怎么现在每天多了三碗药,跑的反而少了?   莫不是又跟原来在山谷时一样,因为腿不方便,干脆不去了?   他现在也不太方便,瞧着伤在后背,实际上牵连了整个身子骨,只要一走动,便疼得眉头蹙紧,因为太疼,索性攒在一起只去一趟?   这怎么行?   人会憋坏的。   他自己不顾着自己的身体,朝曦不能不管,毕竟要跟他过一辈子,就这么些破习惯,别说一辈子,能活五十岁都是奇迹。   鬼谷的人都特别长寿,只要不出意外,活个八九十岁破百不成问题。   她师祖今年已经八十多岁,完全看不出来,瞧着也就五六十岁左右,原来更年轻,是因为丢了药蛊才老的。   师傅仔细一算也有三四十岁,但是看着最多二十多岁,小姑娘似的,皮肤还很嫩。   以她们为标准,朝曦觉得自己怎么也能活到五六十岁,如果沈斐提前嗝屁,她一个人怎么办?   朝曦当即下定决心,严格监督沈斐,连一天去多少趟茅房都给他规定好。   第一天没有准备,想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有亮完便列出家规一百条。   沈斐好好的睡着,突然被她弄了起来,听她一条一条的读整整百条的家规。   第一条就是不能熬夜,沈斐昨晚刚熬过夜,困的上下眼皮打架,什么都没听清,朝曦数落他,他便跟着点头。   “有伤不告诉我就是混蛋。”   “嗯。”   “喝酒也是混蛋。”   “嗯。”   “晚上喝茶还是混蛋。”   “嗯。”   “沈斐就是混蛋。”   “嗯…………?”   沈斐清醒了一些。   “过来摁个手印。”朝曦将纸摊在他面前。   沈斐眯起眼瞧了瞧。   “看什么看,快点摁。”朝曦粗鲁的拉过他的手,摁在印泥上,接着糊在纸条的右下角。   “好了,你继续睡吧。”她的目的达到也不纠缠着沈斐。   沈斐昨夜四更才睡,人一推,立马倒在床上继续睡了起来,一觉睡到晌午。   刚起床,盯着自己手上的印泥红痕瞧了半天,心中隐隐有一些不太好的预感。   “看什么?”朝曦端来饭菜,“过来吃饭。”   沈斐撑起身子,勉力下床,坐在桌边,拿了筷子去夹饭菜,边吃东西,边看朝曦。   “老是看我干什么?”朝曦发现了,放下碗筷瞧他。   沈斐张张嘴想问,半响顿住,“……没事。”   朝曦耸耸肩没说话,只动手夹了几筷子肉给他,“多吃点。”   一切似乎都跟原来一样,没什么变化。   沈斐摸了摸已经洗掉的手心,又放了下来,千篇一律的坐在案台前,安安静静处理奏折。   刚吃过饭,帐篷内燃了火炉,暖的人直打瞌睡。   沈斐站起来,手里拿着折好的帕子,盖在刚烧好水的壶上。   是朝曦给他弄的。   外出打仗条件简陋,火盆便是一个盆,里面丢些煤,单纯烤火,还占地方,一点旁的作用都没有。   朝曦盯着火盆瞧了半天,越看越不顺眼,某天拿出去后,还他一个火炉。   火炉是她自己做的,糊的歪歪扭扭,但是好用,今后可以在炉上烧茶,不用特意跑出去喊镜花。   沈斐喜欢喝茶,即便人病了,这习惯依旧保留,很难改变,每天最少喝几杯。   茶叶的罐子就放在桌上,与他的文房四宝搁在一起,足以证明茶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那茶叶的罐子是陶瓷的,被朝曦盯上,想拿去种菜,沈斐好说歹说才留了下来。   他先将壶搁在垫了茶垫的桌子上,又去拿茶叶罐子,盖子一打开,里面空空如也。   记得昨天还有很多,也才一天的时间而已,被他喝完了?还是又被朝曦拿去做了茶叶蛋?   朝曦很喜欢茶叶蛋,每次做都要用掉他大罐的茶叶。   “镜花。”沈斐喊了一声。   镜花很快跑来,“怎么了公子?”   “茶叶用完了。”沈斐示意她看茶叶罐子,“加一些吧。”   茶叶怕潮,每次只开封一点,搁在茶叶罐子里,喝完了加,喝完了再加,如此茶叶罐子几乎没有空过。   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镜花来来回回进了几次帐篷,竟然没发现茶叶罐子空了。   其实不是没发现,是知道,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公子说,公子太可怜了,都这样了,唯一的乐趣还被朝曦姑娘剥夺。   镜花犹豫片刻,实话实说道,“茶叶被朝曦姑娘收走了。”   沈斐凝眉,“所有都收完了?”   他喜欢茶,几乎搜集了各地进贡的茗茶,光带过来的便有十几种。   “嗯。”镜花点头,“朝曦姑娘说要没收您所有对身体不好的东西,尤其是进口的,更要好好检查。”   朝曦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今早突然过来,问她沈斐喝酒吗?沈斐有多少茶叶?   因为与公子亲密无间,问得也都是些平常的问题,更像打探公子的喜好,镜花便以为是朝曦想多了解公子,一股脑全告诉了朝曦,结果害了公子。   沈斐不解,“喝茶也对身体不好?”   镜花摇头,“那倒不是,喝茶不仅无害,还对身体有益,不过朝曦姑娘说了,茶其实也算药,不能和药一起喝,药和药相冲。”   “这样啊。”沈斐低垂下眼,没再说什么,捡了笔继续处理奏折。   倒是镜花偷偷摸摸四处瞧了瞧,没发现朝曦才小声道,“朝曦姑娘不知道公子有几罐茶叶,我只告诉她十几样,偷偷藏了一罐她也没发现。”   她继续道,“我问过朝曦姑娘,只要不与药同喝,基本没什么问题,而且公子以前也经常药和茶一起喝,朝曦姑娘从来没阻止过,说明影响不大,公子想喝吗?”   镜花问他,“公子要是想喝,我这就去泡来。”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又道,“少放一点。”   镜花颌首,出去后很快回来,“公子不好了,我泡茶的时候被朝曦姑娘逮住,把那一罐也收走了。”   沈斐:“……” 第95章 十分可爱   “公子别担心, 我这就去附近的镇上买来,味道肯定不如原来的,公子先凑合着喝。”这位置太偏,大家吃饭都困难,更何况喝茶,一般的大红茶绿茶公子又喝不习惯。   公子念旧,喜欢的东西可以一喝一两年,中间很少换其它的, 偶尔调剂一下口味, 过段时间再换回来, 总得来说离不开那几样。   他受伤后总是犯困,必须喝茶提神,偏偏朝曦姑娘不让喝, 这可怎么办啊?   难道要去求朝曦姑娘?   朝曦姑娘连公子的面子都不给, 更何况她。   “唉……”   这声叹息倒不是镜花的, 是沈斐的, “算了, 少喝两杯我也不会怎么样。”   话是这么说, 总觉得没有茶少了些什么。   沈斐奏折批到一半, 总是不自觉停下手去拿杯子,杯子递到嘴边,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想了想倒些开水,凑合着喝。   本以为一直会如此, 谁知第二天朝曦良心发现,给他炒了大麦茶。   大麦茶制作简单,甚至可以说没什么制作过程,翻炒一遍,凉后倒进他的茶叶罐子里。   沈斐开始没注意,闲时闻到一股子淡淡的香味,到处找了找没找到,一出去那味道便消失,回来又有。   帐篷简单,除了吃饭的桌子和他的书桌,几乎没别的地方可以放东西,没到饭点,桌上什么都没有,那香味必然是从他的书桌上传来的。   细细翻找一番,在茶叶罐子里发现。   刚炒出来的大麦茶香气扑鼻,盖子一打开,那味道充斥整个帐篷。   沈斐不自觉露出微笑。   *   镜花伺候公子多年,眼瞧着公子受难,怎么能不管不顾?当即便与水月合计,一个引开朝曦,一个去偷茶叶。   也不偷多,偷个小一包回来,免得被朝曦姑娘发现。   朝曦姑娘更防着她一点,所以由她引开朝曦,水月去偷茶叶罐子。   平白无故自然不好约朝曦,不过她说想去后山采些蘑菇回来,自个儿不认识路,希望朝曦能带着她去。   后山如今被朝曦包了,各种菜和种子种下来,绿油油一片,极是喜人,朝曦时不时上山瞧着,对环境很是熟悉。   每天公子吃的菜都是上面采的,跟以前不一样,不允许私人摘,但是军营要吃,也不会阻止。   军营里的人还在北方打仗,一时半会回不来,这里就几千个人驻扎,需求不大,刚吃完这片,那片又长了出来,来回摘,倒也没短过。   朝曦单纯,丝毫没怀疑她的用意,只随口问了一句,“摘蘑菇做甚?”   “做蘑菇酱,蘸馒头蘸饼吃,你没吃过,我做给你尝尝。”镜花老道,借口找的滴水不漏,“公子好长时间没回过京城,该是想京城的吃食了,人回不去,吃些老家的食物也好有个念想。”   朝曦点点头,不放心又问,“会不会很油?沈斐受着伤呢,不能吃油的。”   镜花摇头,“是酱,不会油,放心,我可不敢害公子。”   朝曦颌首,“那就好,他最近只能吃些清淡的,茶千万不要给他喝,我最近发现他的伤口好得很慢,找了找才发现是他经常喝茶的原因。”   ???   镜花不解,“喝茶和这个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啦,茶是解毒的,会把喝下的药溶解,我那日故意说茶和药一起喝会相冲,其实是想说得严重些,好吓吓你们。”结果这样也没能阻止沈斐,这厮还是背着她偷偷藏了一罐,还好被她逮住,收了回来。   “这样啊。”镜花低垂下眼,陷入沉思。   “镜花姐姐?”朝曦看她,“你不是要去山上采蘑菇吗?”   她在前面领路,工具都带好了,扛在背上,“走啊。”   镜花犹豫了一下摆手,“我突然想起来昨天还剩了些菜,不吃完要浪费,明天再摘。”   朝曦眨眨眼,“那行,明天我带你去。”   想了想又道,“山上的路不好走,尽是泥巴,其实镜花姐姐需要什么,跟我说一声就是,我反正每天都要跑上跑下,顺便给你摘回来。”   镜花没有拒绝,只点头道,“好,下回有需要肯定找你。”   朝曦露出个微笑,目送她急匆匆离开。   左右没什么事,她又要上山监督众人种菜,喂鱼,便干脆顺路去一趟深山,给镜花姐姐采蘑菇,忘了问她要采什么蘑菇?再回去问她不现实,索性瞧见什么摘回什么,镜花姐姐用不完的话,剩下的她用来包饺子,蘑菇包饺子也十分好吃。   *   镜花回去找水月的时候,水月已经得手,兴冲冲给她看用油纸简单包起来的茶叶,“镜花姐姐,我偷到了,快拿去给公子喝。”   镜花压下她的手,“不用了,公子还是最好不要喝的好。”   水月疑惑,“怎么了?”   镜花实话实说,“朝曦姑娘不让公子喝茶,其实是为了公子好,茶叶有解毒的功效,是药三分毒,两个一起喝,药便没了功效,公子的伤一直不好,都是因为他喝茶导致的。”   水月一惊,“那不给公子喝了。”   “偷都偷来了,再让公子喝最后一回。”镜花还是十分体贴的。   “嗯。”水月听她的。   俩人先去泡茶,没跟公子打招呼,直接泡好了提过去,搁在公子的桌子上。   “公子,这是我和水月趁朝曦姑娘外出时偷得茶叶,怕被发现只偷了一包,公子快喝,喝完就没有了。”镜花诚恳道。   喝完就告诉公子朝曦姑娘盯的太紧,以后偷不着了。   沈斐瞧了一眼,淡淡道,“拿走,我不需要了。”   大麦茶虽然便宜,制作也简单,但是比他喝的清山蒙顶还好喝。   镜花与水月对视一眼,“公子想开了?”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没有否认。   镜花将茶壶拿回来,“公子能想开最好不过,朝曦姑娘说了,茶有解毒的功效,喝多了再喝药便等于白喝,公子的伤这么久没好也是这个原因。”   “嗯。”其实不用她特意解释,朝曦既然给他换了茶,那肯定有原因,换了便换了,只要有新茶便是。   许是在草原上的原因,打来的水总是有一股子泥土味,若是不泡些什么去味,单喝水沈斐喝不下去,所以他其实执着的不是茶叶,是水里面的泥土味,只要能去掉,泡什么都无所谓。   镜花还是不够了解他,不如朝曦,朝曦给他炒的大麦茶,便是用来去味的。   *   朝曦已经采了一兜子蘑菇,蘑菇需要潮湿的环境才能生长,跟木耳似的,只要能找到蘑菇,再去旁边的树上摸一摸,一准能摸到木耳,这些东西生长很快,几天长成,她采完并不影响,过几天还会生。   朝曦提溜着两兜子,又顺便摘了些其它菜,辣椒也采了些。   辣椒原来跟花儿似的,被作为盆栽养在花盆里,瞧着好看,稀奇,并没有将它当成食材。   作为一个‘花种’,下山买苗的时候朝曦意外发现很贵,贵的她心肝乱颤,所以只种了几颗,小青椒和小米椒掺和着种。   这种辣椒生长期有些长,朝曦急着吃,买得都是两个月的苗,偏大,种下一个月便已经长出了辣椒,有青有红,剁碎了加些盐封入罐子里腌着吃。   已经腌了好几天,出发打仗前封的罐子,本来打算给沈斐尝尝鲜,换个口味,谁知道沈斐那个不争气的,在关键时刻受了伤,成了病秧子,现在别说是辣椒,就是稍稍刺激些的食物都不能吃。   还必须清淡的,一点油都不能放,那些个鸡汤鸭汤,须得将油撇干净,否则沈斐喝下多少,便会吐出来多少。   照顾他真的很麻烦,还好这厮老实,给什么吃什么,叫他喝汤,喝不下他也会喝,叮嘱他必须喝完,即便再不想喝,沈斐还是会喝完。   朝曦原来以为只是当着她的面如此,等她一走,这人便本性暴露,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想喝便喝,不想喝便不喝,然后骗她说喝完了。   谁知她偷偷藏在暗处看,发现沈斐这厮确实不喜欢她做的鸡鸭鱼汤,但是捏着鼻子也会硬灌自己,喝完为止。   明知道自己喝完会吐,会难受,不舒服,他还是会喝,而且一滴不漏。   主要还是看朝曦怎么叮嘱他,她要是说,这个汤必须喝个八成,那个菜怎么也要吃掉一半,还有这个鱼肉,吃不完你完蛋了。   有些就是随口说说,并没有当真,朝曦自己可能都忘了自己怎么说的。   但是沈斐不会忘,真的按照她的吩咐,将汤喝掉八成,菜吃掉一半,鱼肉尽数干光,撑的肚子鼓鼓,躺在床上半天起不来。   按理来说一次如此,下回肯定会吃教训,知道自己吃不了那么多,会吐会难受,便适量着来。   但是沈斐不会,如果朝曦下回还是这般吩咐,沈斐又会把自己吃撑。   他实在太老实了,老实的像个孩子,以至于朝曦都不忍心对他下手。   总感觉自己在欺负小孩子,满满的罪恶感。 第96章 谁是病人   朝曦东西摘完, 赶在天黑前下山,沈斐现在一天吃四顿,顿顿要煎药,别人煎的她不放心,还是自个儿来好,顺便做个饭。   没有新鲜玩意儿,还是老几样,药和鸡汤和两道小菜, 确保沈斐的基本营养。   多少带些油, 沈斐每天吃每天吃, 只想喝稀饭,但他已经过了虚不受补只能喝稀饭的时候,现在需要大补, 越补越好。   越是补的东西, 越是油腻, 需要清茶刮油, 大麦茶是最好的选择。   朝曦粗心惯了, 没沈斐想的那么好, 真的体贴到注意到茶水里那么一丁点的味道。   她在山里喝得都是这样的水, 每次烧开跟没烧开似的,还是生的感觉,可她习惯了,从来没想过改变。   所以炒大麦茶去味只是沈斐多心了而已,朝曦观察的真没那么细微。   因为沈斐的特殊情况, 朝曦每次都做两样饭,自个儿青菜稀饭,馒头夹辣椒,沈斐……   还是喝他的各种汤。   他实在想喝清淡的,偏偏朝曦叮嘱了他必须将各种汤汤水水喝完才能喝稀饭。   没奈何多喝一碗,晚上跑茅房跑的勤快,被朝曦吓到。   朝曦告诉他这么憋下去,会不能用,还真没说谎,叫他去找其它大夫对质,口供一模一样,这厮才终于改了半夜偷懒的习惯。   起夜起的多了,这厮不出意料……冻出了风寒。   朝曦就知道会这样,提前做好了准备,每天晚上给他喝了姜汤,还是没能阻止沈斐病倒。   他这么个身体,只要生一场小病,立马起了好几个并行症,鼻子不通气,头晕眼花,喉咙痛,还不肯配合检查。   藏着掖着不告诉朝曦自己病的多严重,要靠朝曦自个儿发现,今天刚强着给他滴了药水,第二天又要给他检查喉咙。   沈斐对这些很抵触,不太喜欢被朝曦检查眼睛和伤处。   他如果不喜欢,便不太配合,如果已经逮住了还好说,反正打不过她,摁在床上强行检查便是,如果沈斐事先知道,会拖着重伤的身子逃跑,伤的太重,步子迈的像裹了脚的老太太,走不了多久就要歇一歇。   歇一次小半个时辰,从来没有逃跑成功过。   朝曦不用去远,搁附近随便一看,便能逮住走了小半天的沈斐,关键他也没地方可去,就在附近转悠而已,嘴上说是散步,其实就是躲检查。   难道以为躲过了一时能躲一辈子?   眼药水还是要滴,喉咙还是要看,药一碗没少喝。   明明知道每天做的都是无用功,沈斐还是会花很多功夫逃跑。   许是滴眼药水太难受,检查喉咙也不轻松,那药更是苦的不忍直视,几样加在一起,连特别能忍的沈斐都忍不下去,今儿去钓鱼,明儿去爬山,后天要与人商量大事。   总之不管他干什么,借口多少,最后都会被朝曦逮回来,老老实实将该做的做完。   不知是吃阳性的药多了,还是沈斐熬夜看奏折看得太久,眼睛上火,时常有一些小血丝。   朝曦发现后他先是不承认,后来拜倒在家规一百条上,叹口气交代最近确实有些眼花,稍远的地方需要眯着眼看才能看清。   这很明显是眼睛过于疲劳导致,朝曦当机立断没收他的文房四宝,让他没东西可写,当然只在晚上,白天还是会还给他。   这厮逃跑了几天,没一次成功过,终于放弃,自暴自弃似的,只要一到点便躺在床上,等着朝曦折腾他。   连最抗拒的滴眼药水都老老实实,没有半点挣扎。   还是怕他扭头,闭眼,习惯性固定住他的脸。   刚开始滴的时候沈斐受不了,滴一滴,他便闭一次眼睛,左边的眼睛还是那么漂亮,晶莹透亮,琉璃珠似的,右边睫毛湿湿,不知是被泪水还是眼药水浸透,意外露出脆弱的一面。   朝曦从来没见过他哭,虽然是被逼的,不过内心还是燃起了保护欲。   果然美丽不分男女,只要喜欢的东西,都想好好护着。   朝曦尽量温柔一些,奈何手不听使唤,又把沈斐弄的两只眼睛都流了泪,活像她欺负了沈斐一样。   朝曦深深检讨自己,沈斐在她的阴影下能活这么久着实不容易。   这人多灾多难,身子骨就从来没好全过,不是这毛病,就是那毛病,药从朝曦遇见他开始,就没有断过,活脱脱的病秧子。   大概也知道自己这个样子出去不方便,别人走一步,他需要走十步的时间才能追上人家,行动缓慢是一个问题,疼也是一个问题。   沈斐本来就宅,逃跑失败后干脆整天待在屋子里,看书,处理奏折,睡觉,一天只做这三件事。   朝曦终于看不下去,每天中午将他赶出去走走。   她在后面盯着,不盯沈斐也会走,但是走的很慢很敷衍,就像他喝药似的,会喝,但是会慢慢喝,反正就是拖着过程,不肯接受现实。   现实是残酷的,说白了就是再怎么拖,该走的步骤还是一个没少,顶多就是朝曦浪费点时间和精力罢了。   每天抱着胸,拿着棍子,像撵小鸡一样,将沈斐撵的到处走。   军营外围有一段篱笆似的墙,很长很长,将军营一圈包住,通常朝曦便将他赶到这里,沿着篱笆走。   一般只能走一半,沈斐实在太忙,这还是他的所有空闲时间,当然也和他身体太差,走路龟速有关,更多的还是不想走。   他越是不想走,朝曦越是要他走,光走还不行,朝曦开始给他安排一些小活,叫他剥个蒜,摘个青椒,偶尔切个菜,再包个饺子。   因为身上还有伤,弯腰就疼,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护主,抢着要做,就是不想让沈斐动手。   朝曦可不管那么多,有人帮忙就干双份的活,帮忙的人越多,沈斐越惨,本来只要洗洗青菜便是,后来被镜花和水月连累,必须要跟着朝曦上山摘菜种菜。   其实他这个样子,根本干不了活,还只能帮倒忙,可朝曦就是不放过他,谁不来都行,就他不行。   每天花很长的时间爬山,再花很长的时间下山,一站小半个时辰,几乎只有一个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处理奏折,早上的时间被朝曦占用。   许是做的太过分,朝曦每天被人数落,道她太狠,辣手摧花,对王爷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云云。   传着传着传成了虐待。   她跟沈斐本来便不清不楚,尽是些她的乱七八糟传闻,一半说她是男,一半说她是女,争了半天,最后也没个结果。   才消停没几天,被她虐待王爷的传闻覆盖,毕竟虐待王爷可比她是男是女的消息还要劲爆,一时间军营里尽是她的传说。   沈斐受着伤,路都走不好,公务那么繁忙,还要伺候她,朝曦就躺在他的帐篷里嗑瓜子,地上积累了许多瓜子皮,她自己也不扫,让沈斐扫。   镜花姐姐代劳都不行,就要沈斐扫,通常沈斐叹一口气,也不拒绝,拿了扫帚过来扫干净,没多久又积累了一堆,又要他扫。   镜花和水月看不下去,“朝曦你太过分了,公子都伤着这样了,就不能让他好好休息吗?”   朝曦翻个白眼,“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弱吗?就是因为你们太宠着他了。”   沈斐的伤一直不好,朝曦找了很多原因,开始以为是喝茶,后来茶换成了大麦茶,没有半点副作用,也不会相冲,可沈斐的伤还是不好。   朝曦想来想去,不太明白,直到有一天瞧见帐篷外晒的花草。   一盘是沈斐精心养的君子闻竹,只因为多晒了半天太阳,没有来得及抱回屋里,叶子便萎靡不振蜷缩着。   旁边是她养的韭菜和葱,掐了又长,掐了再长,朝曦懒了十天半个月搁在外头,想起来浇个水,想不起来让它自生自灭,可它就是不死,顽强的长着,把盆撑裂,够着土便接着长,蔓延到地上。   同样是植物,这差距委实太大,就像她与沈斐,沈斐是那盆君子闻竹,脆弱到不可思议,朝曦是另一盘葱和蒜,顽强的一塌糊涂,于是她便突然想与沈斐换换,用培养葱和蒜的方式,养沈斐这颗君子闻竹。   别说,还真有点用,沈斐这颗君子闻竹去掉了脆弱的外壳,稍稍长歪了些,学会了剥蒜,洗菜,下地干活,还学会了扫地擦桌子,身体却在慢慢变好,和原来形成天壤之别。   他现在已经可以绕整个篱笆走一圈,这是早上的活动,上午必须陪着朝曦上山种菜,亲眼瞧着他穿梭在菜地里,慢条斯理摘菜,累了便站起来休息休息,没一会儿继续。   他长得实在太俊,引来大片的人围观,无论男的女的总要说一句,鲜花插在牛粪上。   朝曦原来还觉得自己是鲜花,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斐才是那朵花,她是牛粪。   这种差别待遇,气的本来就心生不满的朝曦……罢工了。   沈斐是第二天起晚了才发现的,每天都是朝曦一大早喊他起床晨练,今儿居然没有动静。   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一歪头发现朝曦睡得比他这个病人还香。   “朝曦。”情况瞬间一变,变成了他喊朝曦,“该起床了。” 第97章 心疼公子   朝曦被子一蒙, 不耐烦道,“不起。”   她可比沈斐难伺候多了,沈斐只要叫他,就算再困,还是会撑着身子起来。   朝曦使着自己的小性子,不仅说重话,还把他踹下了床。   沈斐已经习惯,没说什么, 自个儿站起来, 赤脚走到装了衣裳的箱子前, 矮下身子随便拿了两件穿上。   已经不能跟以前似的,随便挑自己喜欢的衣裳穿,要看朝曦想穿哪件, 还剩下哪件?   朝曦配色一塌糊涂, 也不管合不合适, 只管往身上套, 本来有一整套的, 硬生生被她拆开, 蓝色和白色, 再和黑色配成一套穿在身上。   冬天穿一件又不行,最少套三四件,直接导致沈斐的衣裳一套完整的都凑不齐,只得捡到什么穿什么,没得挑。   尽量选颜色相近的, 黑色,深紫色,深蓝色,勉强看着没那么糟糕。   他挪了挪步子,到了一边的架子上,上面挂了几条束发带。   朝曦不仅穿他的衣裳,还束他的束发带,凡是戴着被人夸好看的都霸占着,你的,我的,我的,我的,你的,我的,我的,我的,这样分。   沈斐勉强还剩下两条,替换着束发。   还好他对这些没什么要求,朝曦喜欢,便让给她,自个儿再买便是,虽然买回来也是朝曦的。   沈斐束好发,简单洗漱后出去,没佩戴任何东西,朝曦不让他戴。   本来长得就够招蜂引蝶,还戴那么多玉啊,银啊的东西,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有钱似的。   表面当然不这么说,找着借口道是身体太弱,不适合戴这些玩意,实际上就是单纯不想让他戴,衣裳也是故意的,就是要他没衣裳穿,胡乱配。   以前谦谦君子一般,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光是外表看着就与粗汉子一样的士兵们形成强烈反差。   军营里并非没有女子,后厨帮工的,山上种地的,还有很多军妓。   大多是犯了罪,一家子男的拉去干苦力,女的充军,委身给男人,但是只要她们攀上沈斐这个高枝便能麻雀变凤凰。   以前还没机会,毕竟沈斐整天待在帐篷里,几乎很少出来,即便出来也有人随身跟着,尤其是受了伤后,前前后后十几个侍卫保护,去哪都有人开路,闲杂人等接近他都难。   后来被朝曦每天山上山下的折腾,嫌烦不让人跟着,沈斐自个儿也觉得丢人,朝曦每天拿着棍子赶他,只要停下来,那棍子便敲在篱笆上,催着他走,偶尔捅在他腰上。   怎么说都是权倾天下的摄政王,表面还是要给他点面子,不能当着下属的面这样对他,所以每次将人都赶走,俩人自个儿沿着篱笆走。   这就给了那些想凑过来的人机会,时不时送个茶点,丢个帕子,过来找东西,晾衣裳,巧遇,各种借口数不尽数,当然全被朝曦扼杀在摇篮里。   送茶点能拒绝的拒绝,拒绝不了的沈斐一个也别想吃到,朝曦吃,丢手帕朝曦捡,过来找东西没看见,晾衣裳绕开,巧遇就捅捅沈斐,让他加快脚步走。   看得出来沈斐也不喜欢这些,耽误他时间,朝曦给他尽数拒绝,他还要感谢朝曦。   只不过朝曦可能误会了,并不是所有人都冲着他来,也有冲着她来的。   朝曦并不是每次晨跑都在后头盯着他,偶尔也会偷偷懒,她偷懒可以,沈斐不行,赶也被她赶着去,最少沿着篱笆跑半圈才行。   每次朝曦不在,过来‘巧遇’的人能少大半。   人都有自知之明,身份相差太大,根本不可能,沈斐是一国摄政,他娶的媳妇怎么也要出身名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即便是个妾,也须得样貌、品行数得上号,他又见多识广,什么样的美人没瞧过,什么样的手段不晓得?   几乎没什么可以打动他,于是不少人退而其次,瞄上朝曦。   朝曦是男是女至今还在个谜,谁都不敢相信护军旗,斩小将,举起了海中阳大英雄的宝箭,杀了赫尔辛德的人是个女的?   沈斐那日披着黑袍,将赫尔辛德引去旁的地方,又处于激战状态,奔来跑去,大家自己这边还有敌人,哪敢分心去看他,只有赫尔辛德和少部分知道是他。   他们声音太小,很快淹没在朝曦杀了赫尔辛德的欢呼声中,毕竟弓是朝曦的,说不是她杀的,谁信啊?   朝曦想去解释,沈斐不让她解释,还说消息就是他传出去的,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任由别人鄙视他,病秧子似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如果不是事后瞧见了赫尔辛德身上的伤口和模样,朝曦对他的印象也会停留在很弱的状态。   赫尔辛德真的很强,看他的肌肉和脉搏便能知晓功夫怎么样?   朝曦敢保证,她都不一定能杀得了赫尔辛德,最多打个平手,谁都奈何不得谁。   哪能想到这样的人居然被沈斐给杀了,如果换位思考,也就是说真得打的话,沈斐也能杀了她?   这也间接说明一个问题,沈斐很有可能比她强。   因为他低调,没人知道,大家还在一口一个病猫子,纸老虎的喊他,沈斐从来介意过。   朝曦也跟着大家凑热闹,说他弱,娇贵,跟朵花儿似的,沈斐一直不解释,也不否认,就这么让误会继续误会下去。   大概也因此,他虽然样貌绝佳,身份高贵,又气质出尘,在军营里还是没有朝曦受欢迎。   大部分女孩子更喜欢强壮些的男人,朝曦正好‘合格’,沈斐严重‘不合格’,怕他没用,晕倒在床上,自个儿没有幸福。   沈斐有没有用,怕是只有朝曦知道,朝曦稀里糊涂,觉得沈斐不能让她怀孕,就是没用。   整天把他没用挂在嘴边,她是沈斐的贴身侍卫加药师,她说没用,那肯定是没用的,于是便有人传他不举,断袖等等问题。   沈斐通通不解释,佛的过份,几乎等同于默认,先是体弱,后是不行,还有断袖,哪还有姑娘敢喜欢他?   所以来偶遇的六成姑娘都是冲着朝曦,她不跟来,沈斐倒是落了个清净,自个儿慢走。   镜花和水月跟在身后,不是第一次出现只要朝曦不跟来,就没什么人送礼偶遇的情况,水月想不明白,“今个儿是不是大家都很忙?”   也就镜花懂,“跟这个没关系。”   仔细一看还是能找到人,远远的站着,没有上前来,有些没瞧见朝曦,干脆转身回去忙自己的,还留下的人很少。   说来也怪,朝曦朝曦,镜花第一次听名字就觉得不妙,是个女的。   公子是男,朝曦是女,少不得擦出些什么,以至于她在山谷时一收到消息,就赶忙去追俩人,不想让公子与朝曦待在一起。   公子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太高,她一直觉得任何人都配不上公子,一想到公子有了媳妇,便忘了她们,登时一股子酸意。   所以其实刚开始镜花很排斥朝曦,好几次使了手段,想让公子讨厌朝曦,比如说骗朝曦说公子喜欢这个菜,你多做一些,公子喜欢喝那个茶,你送进去。   实际上公子很讨厌,可她的任何小手段,都败在公子手里。   那菜送进去,十分讨厌吃的公子吃完了,茶送进去,十分讨厌喝这个口味的公子又喝完了,一点不拒绝,只偶尔有意无意瞥她一眼。   什么话都没说,没有指责也没有惩罚,可镜花明白,这是警告。   初时觉得有些憋屈,毕竟公子年纪轻轻,又野心勃勃,将所有精力都放在大业上,对于儿女私情一直保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可他毕竟是一国摄政,谁都想巴结,只要有合适的人选,立马往他跟前送。   有些不好拒绝,这个坏人便由她与水月当,造谣说公子不行,公子断袖,公子长得极丑,公子床上变态,好叫人家知难而退。   如此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个姑娘,公子也从来没说过什么,等同于纵容,于是往后来一个,赶走一个,谁知偏偏败在朝曦身上。   说公子不行,没关系,不嫌弃。   说公子断袖,没关系,掰正就好。   说公子变态,没关系,我比他更变态。   朝曦姑娘确实足够优秀,又十分有趣,也不会看不起她们,一口一个姐姐叫的很顺,加上没什么心眼,镜花惊奇的发现不知不觉她竟然接受了朝曦。   这也算是她的本事。   镜花看了看四周。   不能让朝曦姑娘知道她不在的时候,起码少掉一半追求的人。   朝曦姑娘本来就有些得瑟,知道后肯定越发得瑟。   她不让公子佩戴金啊,银啊,玉啊之类的东西,她自个儿戴,将公子好看的衣裳,和好看的玉冠抢走,招摇过市一般,吸蜂引蝶。   公子也不管管,胳膊肘还老是往外拐。   朝曦姑娘最近不知道在搞什么?时常使唤公子,她俩看不下去,帮公子说话,公子这个没良心的,不附和她们,倒是帮着朝曦姑娘。   朝曦姑娘使唤他干活,他帮着朝曦姑娘,不就是欺负自己吗?   公子英明一世,一到朝曦姑娘这里便开始糊涂,连自己都没放过。   使劲压榨自己的劳动力,给朝曦姑娘画画赚钱,现在还要给她当丫鬟使唤。   心疼公子。 第98章 什么情况   沈斐花了半个时辰走完晨练, 回来朝曦还在睡,饭也不吃,他喊了两声,开始朝曦还会应,后来干脆理都不理。   沈斐想了想,站起来朝外走。   前脚刚出去,后脚朝曦掀开被子坐起身。   这个王八蛋,难道看不出来她有小情绪?   朝曦也不知道自己闹什么?反正就是有点烦, 辛辛苦苦事事为沈斐操心, 结果背着骂名, 说她虐待沈斐,沈斐是不是也这样想?   说来也怪,沈斐不知道她要干什么, 即便身受重伤, 走路都不方便的情况下, 只要朝曦喊他, 他都会丢下繁重的奏折过来, 干一些伺候人的活。   也不嫌烦, 耐耐心心, 只偶尔叫的频繁,会幽幽叹口气。   朝曦摸不准他,要说不爱她,怎么可能丢下摄政王的尊严,和男人的面子干这种活, 要说爱她,怎么能容忍别人乱传?   这个传言,那个传言,说的跟真的似的,他就没听到过吗?   反正朝曦每回听到这些乱七八糟诋毁她的消息,就很生气很生气。   她这边刚要下来看看那个王八蛋去做了什么?门外突然响起脚步声,沈斐去而复返。   朝曦连忙躺回去,被子盖回原位,保持跟原来一模一样的姿势,面朝里,背对着外头。   床边稍稍塌了一些,有人坐上来,微凉的手摸索着覆盖在她额头上,停了一会儿离开,过一会儿又放上去,反反复复做了好几回。   这厮学着她的模样,给她量体温,探她是不是生了病。   朝曦时常这么对沈斐做,沈斐有样学样。   他刚刚出去,不是对她不管不顾,是为了洗手,手上还带着略湿的触感。   朝曦心里舒服多了。   许是没探出来,沈斐挪了挪位置,从这边床头,坐到另一边床头。   因为是两个人睡,半夜都要起夜,所以床没有靠着帐篷,两边都可以上床下床,沈斐换到这边,正面对着朝曦。   朝曦感觉到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莫名有些紧张。   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沈斐矮下身子,用自己的额头抵住朝曦的额头,量她的体温,毕竟刚洗过手,手是凉的,量不出来,没有额头准。   其实就算用额头量,他依旧量不出来,因为不知道多少算生病。   朝曦感觉他不断换着位置,量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量出来。   “我没有烧,你有啊。”俩人一接触朝曦便发现了,“低烧你自己没感觉到吗?”   沈斐摇摇头,没管自己,反倒问,“你怎么不吃饭?”   朝曦翻个白眼,“没胃口。”   怕俩人之间又有误会,朝曦这回决定直说,“沈斐,你知道外面都在怎么传你吗?”   沈斐点头,“怎么了?”   “不举,不行,病猫纸老虎,你就不生气吗?”   沈斐理了理衣摆,“我是吗?”   不举是假的,但是不行肯定是真的,一直没让她怀孕。   “既然不是,又何须在意外面那些流言蜚语。”沈斐很淡定,“一家之言堵不住悠悠众口,越解释越没人信,不如做个悠然看客。”   他还真能放得开。   被人传不举不行还能悠然做个看客。   朝曦没他这么大的胸怀,还是觉得不舒服。   沈斐失笑,“原来是为了这件事生气。”   可不是吗?气了一天,沈斐现在才发现。   “过两天我们就走了。”沈斐斜着坐在床边,歪头看她,“以后你想听都听不到。”   “过两天就走?”朝曦眨眨眼,有些不敢置信,“这么急?”   沈斐轻轻‘嗯’了一声,“李将军打了胜仗,元军愿意臣服大顺,不日与咱们一道进京。”   “他们肯?”元军与大顺不知道交战了多少年,突然肯了,怎么看怎么有古怪,“会不会是假意求和?”   沈斐挑眉,“你都知道假意求和了?”   说得好像她什么都不懂似的,其实朝曦每天都在努力的跟上沈斐的脚步。   沈斐看的书,她有空了也会翻翻,虽然看不大懂。   “赫尔辛德死了,元国没有拿得出手的将军,节节败退,被李将军带人围剿,没有法子只好投降。”沈斐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将盖了碗的菜一一掀开,“元国一直有句话,叫宁肯战死,也不做投降狗,突然投降,必然打着别的主意。”   “你知道还让他们跟着你回京?”朝曦蹬蹬几步下床,鞋都没穿坐在沈斐对面。   “这是国与国之间的协议,不是个人恩怨,即便是我也不能肆意做主。”沈斐吹了吹热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先吃饭,吃完饭跟我去一个地方。”   又去一个地方,他怎么这么多地方?   朝曦起晚了,还没来得及洗漱,沈斐还算体贴,叫人提前备了热水,端来的早,现在温度正好,朝曦稍稍洗过之后吃了些东西,还是介意流言的事,没什么胃口。   原来以为沈斐是因为不在乎她,所以才不管流言,现在才明白过来,沈斐连对自己的流言都不管不顾,更何况她的。   他这人活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佛的厉害,无欲无求似的。   师傅曾经说过,像沈斐这样的人要么是心里装着大事,所以不在乎这些小事,要么就是真的不介意,不知道沈斐是哪种?   沈斐说要带她去个地方,果然信守承诺,带她去了一个帐篷,里面装满了元军投降后送的进贡品。   进贡品是俯首称臣的意思,更像保护费,大哥把小弟打服,小弟送的见面礼,一年一次,这是头一年的,份量重,将整个帐篷装的满满当当。   金银那些沈斐看不上,他从进来开始,目光自始自终落在一个物件上。   是一个小型的权杖,只有人一条胳膊那么长,根本撑不了身子,顶多做个装饰品。   “这是什么?”朝曦好奇问。   沈斐没有隐瞒,“从前有个伟大的君王,亲自去往边疆打仗,结果中了敌人诡计,丢了一条胳膊,敌人以此为荣,将这条胳膊做成了权杖,妄图世世代代传颂。”   朝曦对这个故事隐隐约约有些印象,可她忘了是谁,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君王跟你有关系吗?”   “自然有。”沈斐目光幽幽,“他是我的父皇,我是他的儿子。”   朝曦一惊。   难怪沈斐执意要跑来边疆,亲自打仗,除了一雪前耻之外,还有拿回这个权杖的意思?   毕竟是父亲的遗物,准确的说这根权杖在元国手里,对整个大顺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无论如何都要拿回来。   它已经不单单是一只手臂,一根权杖,更多的是丢失的东西。   “那你怎么还傻站着,快收回来啊。”这是沈斐父亲的东西,朝曦不好动,要不然就帮他拿着。   “如果元国真的只是假意求和,你猜他们会怎么对付我?”沈斐突然看她。   朝曦懵了,“……我不知道。”   好端端的突然问她这么高深的问题,她怎么知道?   “投其所好。”沈斐给她提个醒,“这权杖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肯定会拿走。”   朝曦恍然大悟,“他们在权杖上对了手脚是吗?”   “嗯。”   朝曦抱胸,“是毒吗?”   沈斐摇头。   “暗器?”   沈斐还是摇头。   “那怎么办?权杖还要吗?”如果是毒的话朝曦不怕,如果是暗器的话不好说,万一一个没躲开,射到眼睛,她就瞎啦。   “自然是要的。”沈斐突然伸出手,要去拿权杖。   被朝曦一巴掌打掉,“你干什么?不要命啦?”   沈斐轻笑,“你在身边怕什么?我相信你。”   朝曦莫名老脸一红。   她发现了,自个儿不经夸,只要有人夸她,立马整张脸红到耳朵尖。   “那你等一会儿,我做个准备。”说是准备,其实就是几瓶应急的解毒药,和一块木板,木板是用来挡暗器的,解毒丸备着。   也不知道元人抹了毒,还是搁了暗器,她做两手准备最好。   “好了。”朝曦回来的时候全身紧绷。   倒是沈斐,丝毫没有为自己小命担心的意思,修长白皙的指头摸上权杖,什么异象都没出现,仿佛是他多心了似的。   沈斐聪明,既然这么说,心中肯定有底,八成确有其事。   朝曦丝毫不敢放松,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沈斐手里的权杖。   毕竟是上贡的东西,来来回回不知道检查了多少遍,有问题也不会被他们轻易发现,暗器和毒也许藏在更深的地方。   沈斐生怕自己不会中招一样,细细检查起来,手指头摁在权杖的连接处,拧了拧,发现可以拧动。   总共两个关节,拧动的地方刻了些元人的字,沈斐识得,跟着上面的字转动,也不知何时,那权杖突然咔擦一声,射出一道黑影。   朝曦早做好了准备,当即立断拿木板挡在沈斐面前,咔擦,木板裂了裂,里面的暗器飞出来一半,差点刺进沈斐的皮肤,还好朝曦及时挪了挪位置,沈斐才没有遭殃。   “好黑啊,果然留了暗器。”朝曦着实松了一口气。   沈斐瞧了瞧暗器,“上面是什么毒?”   朝曦凑近闻了闻味道,“好像是五叶香。”   “你能解吗?”沈斐又问。   “能啊,我正好带了解药。”朝曦实话实说。   沈斐点点头,“那就好。”   他拿过朝曦的木板,取下上头的暗器,突然朝自己胸口刺了下去。   朝曦大惊失色,“沈斐你干什么?” 第99章 不擅长的   沈斐抖着手, 将细小的暗器拔下来,脸上当即一片惨白,“我没事。”   没事个鬼,五叶香可是很毒的,能在瞬间使人浑身麻痹,超过了时间,救都救不回来,说是见血封喉一点不为过。   元国为什么要选这个, 就是想要他的命, 好不容易躲了过去, 这人居然自个儿捅自己一下,主动让自己中毒,怎么想的?   朝曦无法理解, 还好她早备了药, 要不然沈斐现在已经见了阎王爷。   其实听到沈斐问她‘能解吗’的时候朝曦心中便有一种预感, 可惜沈斐手太快, 没来得及阻止。   “好点了吗?”朝曦已经给他喂了药, 沈斐咽下去后一直闭着眼, 没说话。   因为毒扩散的很快, 药选的也是急效的,沈斐吃完嗓子当即刺激的说不出话。   他想回答朝曦,张张嘴,好几次什么声音都没有,朝曦干脆让他歇着, 自个儿将沈斐的衣裳撕开,露出中了毒的伤口,解药捏碎,摁进沈斐的血肉中。   动作太急太粗鲁,沈斐倒抽一口凉气。   “活该。”朝曦一边给他处理伤口,一边骂道,“谁叫你自己手欠捅自己?”   沈斐也不解释,疼的厉害便想用手去捂伤口,被朝曦一巴掌打下去,“别动。”   他越是动,毒扩散的越快,解药是后来吃的,跟不上毒扩散的速度,到时候才疼呢,搞不好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想了想又掏出一颗解药,在沈斐的心脏位置割开一道口子,护住他的心。   沈斐还算聪明,没有捅左边心脏的位置,捅在右边,她处理的快,又有药蛊护心,没什么大碍,歇个十天半月养养身子便是。   沈斐今年不太顺啊,动不动受伤,中毒,吃药,有机会要给他拜拜佛。   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寺庙,朝曦这边还在打听,转头就发现沈斐那厮居然不顾身子找了几位将军过来商议大事。   她好不容易给这人背回来,毒驱了,药喂了,塞进被子里准备让他好好休息,怕打扰他睡觉,自个儿出来,也才一会儿的功夫,这人居然背着她招人进了帐篷,还找了人看守,不让任何人进去,连她也不行。   朝曦很生气,叉腰在帐篷外站了半天,她耳朵灵,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动静。   李将军声泪俱下,再三保证一定会为外孙报仇,其它将军也纷纷表忠心,说一些让元国付出代价的话。   总之他们谈来谈去,就一个意思,元国暗算沈斐,不守承诺,所以大顺决定不与元国议和,要彻底攻下元国。   朝曦先是懵懵懂懂,后反应过来,沈斐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议和,元国屡屡作恶,又伤他父皇一条手臂,间接改变了他的命运,国恨家仇加一起,怎么可能议和?   但是元国有‘投降’作为保护伞,沈斐拿它没办法。   不知何时起,为了安民心,只要投降便能获得新身份,安心的继续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毕竟元国几千万的人口,不可能尽数屠光,往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还是元国人,但是改口在大顺之下,若是出现投降还继续杀来,无异于激怒全国的百姓,让他们反,自己得不偿失是一回事,失信与人也是一回事。   再加上这是国与国之间的事,用沈斐的话说,他还真不能做主,须得朝中八成的大臣同意才行,继续打下去财力物力人力全部都要跟上,花那么大的代价,打回来之后跟现在没啥两样,每年上个贡完事,还落个嗜杀成性的名头。   总之对大顺各方面都不利,也不会得到其它国家的支持,有些国家会找借口,说大顺太过凶残,咱们几个国家联合起来讨伐他。   因为确有其事,人们义愤填膺,很容易招起队伍,四面夹击围攻大顺。   到时候遭殃的就是大顺。   但是沈斐这一受伤,情况立马一变,变成了元国不对在先,先是假意求和,又暗中伤害沈斐,大顺登时占了理,即便强行摁头攻下元国,谁也不能说大顺半个不对。   元国自己人还理亏,沈斐的仇也能报了,报的光明正大,得到整个大顺的支持。   他自个儿亲自去边疆打仗,本来就已经很得人心,又因为这事受伤,‘劳苦功高’的名头一盖,一举三得。   好家伙,小看这厮了,心机真重。   朝曦又站了一会儿,里面的小会议终于结束,好几人掀开帘子出来,朝曦不想与他们碰面,躲了躲,等他们走了才出现。   里面没有声音,门口的侍卫也不再拦着她,朝曦蹬蹬几步进了帐篷,一眼瞧见站在沙图边上的沈斐,手里拿着大顺的旗子,插在元国的地盘上。   他的目的很明确,跟旁人不同,攻打元国不是让元国成为大顺的附属国,而且真真切切的纳入大顺的版图中,成为大顺的一个郡。   “你回来了。”沈斐冲她一笑。   笑容还跟以前一样,那般明媚好看,若是平时,朝曦一定觉得心里很暖,今天莫名觉得有些不认识他。   这真的是那个病秧子,任她欺负折腾的沈斐吗?   到现在朝曦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沈斐很弱,沈斐很脆的阶段。   可现在看来根本不弱,根本不脆好嘛?   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不死,命大的宛如得了菩萨保护,说是运气,又不是,在凤凰村时,腿都瘸了,走路都不利索,还是杀了好几个黑衣人,自己解了毒,活得好好的。   回京城时明后几乎一手遮天,还是没能杀了他,一招金蝉脱壳,引出背叛者,还扳倒了明后。   最近又杀了赫尔辛德,要说旁的都使了阴谋诡计,杀赫尔辛德可是真刀真枪?   用阴谋诡计,说明他脑子好使,真刀真枪的打,说明他功夫不错,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吗?   哪里有一点点的弱?   朝曦努力改变自己对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当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辈子都别想了解沈斐,沈斐是多变的,不止一个模样。   “寺庙问到了吗?”朝曦临走前告诉过他,想找个寺庙帮他祈福。   “没有。”朝曦搬个板凳坐他旁边,俩手一揽,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装中毒的,为什么来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戏要演全套。”   说的也是,万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尴尬,虽然一般情况下没人敢质疑他,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唉……”朝曦幽幽叹口气。   “怎么了?”沈斐问。   “有伤肯定会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尔辛德那一剑不用说了,十成十会留疤,面积太大不好处理,只能等长好的时候再看。   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伤口,光这次就俩,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开的,用来抹解药。   不过她切的有分寸,不会留疤,暗器留下的伤口细心抹药慢慢会淡,就赫尔辛德刺的那一剑,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会唉声叹气,心里不得劲。   “伤疤在我身上,你叹什么气?”沈斐不解。   朝曦当即瞪眼,“说的都是废话,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吗?”   还好在背后,前胸看着还是那么好看,就沈斐转身的时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无奈,“朝曦,你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弃。   她眼神太明显,沈斐瞧了出来,本想说她两句,半路作了罢,改口道,“我以后会注意,尽量不受伤,不留疤。”   这样才对嘛,难得他有这个觉悟。   “还要配合我抹药。”   这条十分关键,沈斐不喜欢那些油油腻腻的东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时候会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随你处置。”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起来,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没机会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当即决定实践,配一些美容养颜,祛斑消疤的药膏。   最好不会油不会腻,卖相看得过去,闻起来香香的那种。   自己用的东西,朝曦通常随便装在茶碗里,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药味,被沈斐嫌弃了不是一回两回,朝曦深受打击,这回特意去了很远的地方采了梅花,用梅花调制。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体太差需要多走动走动。   朝曦有时候忙,自己走不开,也会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带些东西回来,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他,其次自个儿省两步路。   不过她很快发现完全没有省到,还将自己气个半死。   沈斐这厮平时聪明的不要不要的,十个朝曦也斗不过他,但是在别的方面委实像个笨蛋。   叫他买块干净的凝脂,当真只买一块,指甲盖那么一点,能干什么?   开始以为是意外,后来发现是这厮太懒,她说买一块,打死不多买一块,她说上山摘两根青菜,这厮真的就摘了两根回来。   一根不带多的,他难道以为两根菜能炒一盘出来? 第100章 一个惊喜   其实在别的方面还好说, 比如说让他练功,就老老实实的练,叫他跑腿去山下买吃食,还会多买几样,唯独摘菜方面,不喜欢把手弄脏。   山上缺水,这一脏要脏一路,就十分不情不愿, 除非朝曦在旁边监督, 眼看着他摘。   那个凝脂也是, 说白了就是动物脂肪,熬成一锅,凝固后变成脂, 这厮最不爱这个, 瞧见就十分难受。   天气冷, 平时喝汤的时候只要稍晚一些, 碗的边缘便会堆积出一圈白脂, 看不见沈斐也不说什么, 看见了真的打死也不喝。   问他什么原因他也不说, 就是不喝,还需要朝曦暗暗观察,一点不省心。   唯一的优点是听话,喊他摘个一箩筐菜回来,即便再不情不愿, 还是会摘,下回让他干活前多说一些便是,不是什么大毛病。   寒冬腊月,边疆传来好消息,大顺打了胜仗,将元国的国王和皇室尽数打入天牢,引来不少自投网罗的人,该清理的清理的差不多,沈斐开始安排人走马上任,并且给元国重新命名,如今叫北郡。   郡之下是州,再之下是县,元国人口众多,好几个小城,应郡不为过。   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沈斐开始琢磨着打道回府,改程京城。   他亲自出征打仗,还打了胜仗,关键赢的人是元国,这个无数朝代都拿它没办法的小国,消息一经传出,整个大顺同喜,回去的路上尽是欢呼声,大人小孩老人女人,能看到的,看不到的,纷纷挤在路的两边,想一睹沈斐风采。   可惜这厮躲在马车里偷懒,全程懒洋洋躺在榻上,手里拿了一本书,悠哉悠哉地看,习惯了似的,对外面完全不理会。   倒是朝曦,新鲜感十足,本来在军营里住得久了,山上的菜还要人照顾,总是不放心,一万个不舍得走,谁知路赶了小半天,一到镇上,当即什么都忘了,一路吃吃喝喝玩乐。   这回与来时不一样,没什么事,路程赶得也不紧,一到晚上打尖住店,朝曦便拉着沈斐出来闲逛。   沈斐一个死宅,有吃有喝有书看,能将自己关在房间十天半月,一直不出来都没关系。   朝曦可不行,她就像她的名字似的,充满朝气,一定要出来走走,一个人又没什么好玩的,跟其他人也不熟,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要伺候沈斐,沈斐不出来她俩绝对不出来,于是这个陪玩的任务便落在沈斐身上。   好不容易下了马车,只想好好睡一觉的沈斐被朝曦硬拽起来,叹口气跟着她溜到街上,一路吃吃喝喝。   沈斐没什么兴致,通常朝曦在玩的时候,他便坐在附近,买一本书看,等着朝曦似的,朝曦玩完直接将人拉走便是。   她喜欢吃一些地方小吃,没有座位的那种,摆在街上,人又多,要排好长时间的队,偶尔自己不想等,便把沈斐打发过去,让他排队买吃食。   沈斐是个奇葩,那么吵的环境,又是站着的,他依旧可以安静看书,边排队,边学东西,两不误。   许是太关注,有人插在他前头,他也没发现,有一个便有第二个,第三个,等朝曦这边的吃食买完,那边沈斐还在原地没动,问他什么情况?   他还挺清楚,“刚才有几个人插队。”   “你怎么就让他们插了?”原来他还知道被人插队了?朝曦还当他完全不知情呢。   “他们急一些。”   这么说来是让?   朝曦倒是有一丝意外,沈斐出身皇家,没养成跋扈的性子,倒像个书香门第,懂礼貌,晓礼节,还知道让让人家。   这要是别的皇族,早把人拖出去打了。   “到你了。”朝曦指了指小摊提醒他。   有她在,别想再有人插队,别人急,搞得好像她不急似的,急还有空买吃食?分明就是看他温文尔雅好欺负,或是故意插队好勾搭他。   虽然沈斐没兴趣,架不住人家太热情啊,还是要提防一二。   朝曦又在边上等了等,沈斐这才慢悠悠掏了银子给小贩。   小贩将吃食装在碗里给他,沈斐道了声谢,在一片不耐烦的催促声中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叫那小贩都愣了愣,“公子小心烫。”   沈斐点了点头,涵养和素质不知道甩了旁人几条街,不对比看不出来,一对比登时发现他很多优点。   他也不是一直粗心,只是不喜欢的会不大注意,懒得管,平时还是很细心的。   瞧见朝曦手里拿了很多吃食,主动空出手帮她拿着,朝曦这边刚有要吃的举动,那边他已经将东西递了过去,在不触及他底线的时候,这人可以说是十分温柔体贴了。   他的底线就是爱干净,不能弄脏了自个儿。   吃的很多,朝曦分他一半,沈斐对这些委实没兴趣,头扭去一边,假装没看见。   当然是逃不了的,被朝曦扭回来,强行喂了一把,甜的,辣的,酸的,凉的,全吃了一遍,脸苦的跟遭了难似的,一直在找水喝。   水没有找到,倒是跟着朝曦转了大半条街,朝曦不爱走寻常路,瞧见街道两边立了木栏,扶着沈斐坚持要爬上去,从上面走,沈斐在下面,一双眼睛若有若无瞧在她脚下,手臂放在两侧,身子绷紧,似乎做好了随时接住她的准备。   一路走来朝曦都没有出现意外,刚放松了些警惕,头顶突然压来一道黑影。   情急之下沈斐只来得及伸出手,人便被朝曦整个砸在身下,笔直倒在雪地里。   低头去看朝曦,没瞧见失误后尴尬的表情,倒是发现她在偷笑,登时明白过来。   这人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扑他一下,跟往常似的,见不得他好好走在路上,一定要将他扑倒,看他摔跤才满意,也不知从哪学来的毛病。   “开心了?”   朝曦点头,“非常开心。”   “唉……”沈斐的声音中透着深深的无力感。   到底还是拿她没有办法,叫她着实压了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整个后背湿透,身上刚拆了线的伤险些裂开,他也不说,朝曦压的时候完全没想到,回来抹药才发现,心里当即生了些许愧疚,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谁叫他不说呢?   伤也是他自个儿作出来的,好端端的换人去跟赫尔辛德打,又自己捅自己一下,不疼他疼谁?   朝曦给他换了药,外面简单包扎一下,开始掏出地图看,她去过的地方太少,实在看不出什么来,只晓得在这么走下去,要绕过凤凰山。   和来时不一样,来时赶得太急,走的山路,直接从凤凰山穿过去,现在走的路是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走的那条,还要远一些,是一条更顺,更好走的路。   他们现在已经快到岐州,凤凰山属于县,离岐州还有些距离,再走下去,便直接到了岐州,没可能再回凤凰山。   不知道为什么,朝曦莫名有些失落,她晚上跑出去玩,就是想忘了这些,谁知一到睡觉的时间,又会想起来。   尤其是睡着的时候,每天梦见她还在凤凰山,山上山下两边跑,自己采草药,顺便喂养平安,偶尔闲了干脆进谷住两天。   谷里是人间仙境,一个只属于她的人间仙境,到了那里一切烦恼都会消失。   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外头总是有一种焦虑感,偶尔会怀疑自己,活着为什么?有什么意义?   就这么混吃等死吗?   但是一到山谷,这些便都抛在脑后,安安心心养平安,隔两天取一次小花蛇的毒,十天半月掏一次鸟窝,下雨天出来采蘑菇,夏天在水里与平安比谁憋得气久,和平安一起被蜜蜂蛰,左一个大包,右一个大包,互相嘲笑,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直到有一天,山谷里突然来了一个人,宛如得了上天祝福一般,带着阳光明媚的光环,从远处走来,“朝曦,该起床了。”   朝曦被他喊醒,俩眼一睁瞧见沈斐的脸,“洗好过来找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   又一个地方?这都第几个地方了?沈斐好多地方。   朝曦也没多想,洗洗弄弄,吃完饭才去找沈斐,沈斐正在跟人说着话,离得近些才听清楚,什么小心,不能摔着,放出来,不会伤人等等的话。   朝曦一脸懵懂。   沈斐在说什么?   沈斐瞧见她,招招手让她过来。   朝曦小跑过去,心里莫名有一丝期待。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沈斐在前面走着,手反着伸出来,发现朝曦没有握住,还瞧了她一眼。   朝曦后知后觉才明白过来,这是想让她拉他的手?   刚吃完饭,手上有些油,洗掉之后手心是潮湿的,没有干透。   记忆里沈斐似乎特别不喜欢这种粘糊的感觉,所以朝曦没有握。   沈斐顿了顿,等她走来的时候主动伸手拉住她的手,像老夫老妻一般,自然的带着她去了楼下一个房间,里面有些桌椅碰撞的声音,隐隐还有沉重的脚步声。   沈斐叫人拿来钥匙,交给朝曦,“打开看看。”   朝曦蹙眉,“干什么?神神秘秘的?”   她粗心惯了,没多想,还以为里面是什么犯人,又跟国家大事有关,谁料那门打开,一道巨大的黑影陡然扑了过来。   朝曦还没来得及瞧清模样,脑子一空,被那玩意儿整个压在身下,背狠狠撞在地上,生疼生疼,好半天起不来。   原来被人突然扑倒是这样的感觉,大脑一片空白,一个失重人便倒了下来,腰啊,腿啊,手肘撑在地上,也是阵阵发疼,滋味不好受。   难怪沈斐每次都一脸无奈,可他不会说,朝曦便以为不疼,原来也是疼的。 第101章 怎么回事   平安似乎又胖了一圈, 硕大的脑袋凑过来,张开血盆大口想舔朝曦,被朝曦硬推去一边。   这个不长记性的,又忘了自个儿舌头上长了倒刺,舔同类还好说,朝曦这样没毛的脆皮一舔能刮出血。   动物很喜欢舔人,互相舔毛是友好亲近的意思,偏偏朝曦是人, 它是熊, 中间差了一个物种, 很多亲近的动作做不了,平安很郁闷,脑袋挪了挪搁在朝曦肩上。   许是控诉她离开太久, 也不带它, 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 受了委屈似的。   朝曦摸它的后颈毛, 细细安慰了它一阵, 这只熊情绪才安定下来, 还是怕她再走, 去哪都跟着她,抱着她的腿,朝曦走一步,它跟一步,偶尔偷懒不想走, 干脆拽着朝曦,也不让朝曦走。   自从它来了之后,沈斐着实清净了一阵,朝曦整天被平安缠着,没空来找他。   关键平安又胖了一圈,很多地方进不来,那门如果是单开的,它也挤不进去,间接搞得朝曦也哪哪都去不了,被它拖着腿。   路还是要赶的,只是没办法坐马车,慢悠悠跟在队伍后面,时不时掉队被其它东西吸引,跑过去看,或是被别人拉去帮忙。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暂时歇息歇息,运气好有客栈,运气不好停在荒野,自己支帐篷住。   朝曦最擅长做这些体力活,又有平安这个扛东西能手,俩只配合默契,人也热情,只要有人应,肯定会帮忙,久而久之每次落脚,都有人将她和平安叫走。   她平时闹腾惯了,精力又十足,别人赶路一天,累个半死,就她还活蹦乱跳,要拉着沈斐到处走,到处看,现在突然好长时间不出现,沈斐倒是有些不适应。   他停下笔,问来加水的镜花,“朝曦呢?”   “在后面跟人玩闹呢。”   沈斐挑眉,“怎么玩?”   镜花想了想,“咱们队里也有几个养宠物的,把它们搁在一条线上,主人站在另一边,谁先将宠物召唤过来,谁就赢了。”   “哦。”沈斐来了兴趣,“谁赢了?”   “当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开。”   比赛的时候镜花正好在,亲眼瞧着两只刚分开,平安便急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它的都排在后面,既然被它发现蜂窝,绝对不可能错过。   *   中午饭点,镜花端着小菜进了马车,先是行了一礼,后将饭菜搁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笔,往她身后看去,“就你一个人?”   镜花颌首,“朝曦姑娘说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让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没说什么,只歪头掀开帘子朝外瞧了瞧。   队伍很长,人也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唯独没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说知道了,实际上并没有动筷,反而拿起笔,又继续低头写了起来。   镜花知道他不死心,还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窝,一时半会回不来。   怕公子担心,特意让她瞒着公子,其实瞒也没用,她去找朝曦的时候,朝曦已经被蜜蜂蛰了个大包,在脖子上,很明显,公子一眼便能瞧见。   朝曦姑娘说她有办法瞒着,镜花只好配合,希望朝曦真能瞒得住。   事实上根本瞒不住,镜花来找她的时候,她刚掏了个开头,等整个蜂窝掏下来,不仅脖子上中招,手背上,脸上,连耳垂位置也被蛰了一下。   及时抹了药,肿的没那么厉害,她这还是用了火把,提前撒了药的原因,平安赤手空拳去打蜂窝,蛰的更惨,整张脸都是肿的,皮太厚,给它抹了药进不去,肿得比朝曦厉害。   朝曦怕被沈斐看出来,消肿的药拼命往脸上身上涂,抹了一层又一层,在肿块没有扩散前制止,这才瞧着比平安好看,要不然也跟平安一样惨。   俩人掏完蜂窝,当即带着逃去一边分吃,你一块,我一块。   这块蜂窝很大,不想让平安一次吃太多,朝曦那半其实是为了给它储存起来,也是刻意在培养它不要吃独食。   吃独食是很惹人厌的,朝曦刚开始养平安的时候没少被它气到,后来每次出行,无论得了什么,都会跟平安平分,就算做不到平分,自己也会留一点,让它意识到平分才是王道,要不然就不是乖小孩。   平安开始接受不了,后来才慢慢改变,它在军营里这么受欢迎,大概也跟它与别的动物不一样,懂得分享有关。   旁人给它一块肉,它分半块还给人家,旁人给它一个肉,它自个儿吃完丝毫不管别人,自然是前者更得人喜欢。   总之这个习惯要好好保持。   平安那一块刻意掰小了,几口被平安吃完,缠着她还要,朝曦包进油纸里,里三层,外三层捆了好几圈才塞进怀里。   这种没有加工过的蜜很稠很稠,根本不用担心它流出来,只要别压着便是。   *   傍晚时分,队伍再一次停下,和中午为了吃饭暂时驻扎不一样,这回是要住上一夜,很幸运,他们找到了镇子,镇子上有客栈。   不用驻扎在野外,意味着不会有人找朝曦帮忙扎帐篷,有镇子说明有街,朝曦那个性子,肯定会跑出来玩。   她在军营里没什么玩伴,除了找沈斐,几乎没别的选择,沈斐换了身普通的衣裳,半靠在床上等,一直等到晚饭时间,朝曦也没回来。   镜花像往常似的,端了饭菜进屋,刚要摆在桌子上,沈斐先出声,“我不饿。”   怎么可能不饿,中午饭都没吃,公子心里期待什么,其实镜花明白。   “公子,朝曦姑娘已经带着平安自个儿逛街去了。”平常都是跟公子一起,不吃晚饭在外面吃,今个儿有平安黏着,朝曦脱不得身,她也是心甘情愿,好久没见过平安,乍一下在一起,想跟平安好好培养培养感情。   沈斐握紧了书,没再阻止镜花摆盘,目光落在书上,心思却不知飞去了哪,那书拿反了都没注意。   镜花跟随公子多年,最了解公子,公子可能在他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吃了平安的醋?   应该是这样的。   *   朝曦顶着众人怪异,好奇的目光在外头逛了一圈,就是不肯回去,怕肿脸被沈斐瞧见。   平安都逛累了,开始还有心情应付应付喂它食物的小孩,叫它笑就咧嘴,叫它哭就瘪嘴,叫它跳,它就跳,为了几块食物卖力的很。   这个没出息的,有食物就是娘,很快把脚步略慢的朝曦甩在身后,跟别人跑了。   朝曦喊了一声它才回来,一路走来喂它吃食的孩子太多,大人有时候也感兴趣,喂它几把,然后上前小心翼翼摸摸它的毛,只要不过分,平安都不怎么在意。   这是没吃饱的状态下,一旦将它喂饱了,再有小孩子过来,呲牙咧嘴将人吓哭,碰见胆大的孩子不哭,直接吼过去,将孩子吓哭为止,恶趣味十足。   朝曦知道它不会伤人,旁人不知道,被它这么一吼,吓的魂去了六魄,赶忙拉着孩子跑开,平安这才满意,用脑袋顶着朝曦的腰,催她回去。   它是个没有感情的吃货,有吃的就跟你好,没有吃的你算老几?   吃饱了耐心也没有了,朝曦也担心它做出什么,特意走偏僻的路,没什么行人,也没逗留多久,亥时回去。   这时候沈斐也该睡了,应该瞧不见她的肿脸,朝曦带着平安,蹑手蹑脚上楼,果然发现沈斐的门和窗尽数紧闭,里头没有点灯,说明沈斐已经睡去。   朝曦白天特意让镜花姐姐多开一个房间,就在沈斐的旁边,她跟平安睡,所以绕过沈斐的房间,直接去自己房间便是,本来一切顺风,也没发出声音,谁料还是被沈斐发现,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幽幽看她。   “脸怎么回事?” 第102章 是狐狸精   怕什么来什么, 这么暗还是被他瞧见。   朝曦摸了摸脸,“说起来你可能不信,白天跟平安出去掏蜂窝去了。”   “被蜜蜂蛰的?”沈斐挑眉。   “嗯。”朝曦老实回答。   被蛰的地方本来被她用药控制住,谁知有些痒,她便抓了两把,这一抓不得了,越抓越痒,整个肿了起来, 光摸着都能感觉到里面的硬块, 朝曦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一定很狼狈, 外加丑。   “过来。”   沈斐说罢转身回了房间,朝曦犹豫片刻跟了上去,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 着实有些不知所措。   平时都是她这么对沈斐, 因为沈斐总是背着她, 藏着掖着不告诉她自个儿伤了, 生病了。   细细一想, 她现在的作为与沈斐差不多, 也是刻意掩盖加隐藏自己被蛰的事。   主要是有些丢脸, 也怕沈斐担心,原来不太理解沈斐,现在轮到自己后倒是明白了,并非有意瞒她,单纯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沈斐面皮子又薄, 人也闷的可以,能不说话绝对不会多嘴,这样的人如果老老实实告诉她这里伤了,那里病了才不正常?   “干什么?”朝曦瞧他打开抽屉,似乎要拿什么东西,本能警惕问道。   “给你抹药。”沈斐的手抽出来,多了一盒药膏。   “你……”怎么知道的?还特意备了药?   “一整天不见人,果然出了事。”沈斐就像有读心术似的,主动解答了她心中的疑问,“坐过来。”   他拍了拍床。   朝曦坐过去,心里有些虚,刚刚她又误会了沈斐。   沈斐这样板着脸,严肃又古板的表情平常都是对着别人,很少对着她,以至于朝曦以为他生气了,当真没敢动,让她抬头就抬头,问她还有哪蛰了也实话实说。   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沈斐家,变成了沈斐像训斥小孩似的训斥她。   比朝曦温柔,朝曦会故意摁疼他,沈斐恰恰相反,手轻的几乎没什么力道,抹的时候朝曦只觉得痒,她想抓,沈斐不让她抓。   朝曦实在痒得难受,便用手摁,使劲摁了一会儿,酥痒感才消失。   他俩在房里抹药,怕平安捣乱,把平安关在门外,平安很生气,砰砰的敲门。   它的力气连颗树都能抱得起来,更何况一扇只简单插了门栓的门,火气上来砰的一声将门撞开,庞大的身子挤了进来,瞧见俩人背着它不知道在干什么,还以为沈斐偷偷地喂朝曦好吃的,连忙将脑袋伸进俩人中间,伸了舌头去舔沈斐手里给朝曦上药的木棍。   那药是外用的,掺杂的很多草药,不用尝也知道味道古怪,平安当即苦了脸,用爪子扒拉舌头,表情痛苦。   朝曦非但没有帮忙,反而哈哈大笑,平安气愤的锤打木床,发出砰砰的声响。   沈斐摇摇头,站起来端了一杯水,耐心的喂平安喝下,平安这才好过起来,还是有些生气,记朝曦嘲笑它的仇,头埋进沈斐的怀里,不理朝曦。   沈斐最有耐心,修长白皙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揉平安的脑袋。   平安想朝曦,其实也想沈斐,奈何沈斐整日待在马车里,那马车的门又小,它挤不进去,没法子与沈斐在一起,只能退而求其次,整日缠着朝曦,其实如果沈斐下了马车,它也会缠着沈斐。   熊也是爱美的,谁好看喜欢谁。   亥时三刻,朝曦已经洗漱好,可以睡觉了。   只有一张床,睡俩人一熊有些挤,而且旁边已经开了房间,不睡白不睡,朝曦便想将熊牵去另一个房间,熊不理她,只牢牢抱住沈斐,十分有灵性的往他床上一趴,要跟他睡。   床虽然只有一张,不过瞧着不小,多睡一只熊应该也没什么,朝曦脱了外衣,正打算上去,一脚被平安踹了下来。   ???   什么情况?   朝曦以为是意外,抬脚又上,又被平安踹了下来。   朝曦:“……”   她似乎明白过来,敢情她不嫌弃多一个平安挤,平安嫌弃多一个她挤。   “你个小没良心的,谁陪你玩,谁给你摘蜂蜜?”朝曦叉腰控诉。   平安只将熊脑埋进沈斐怀里,深深嗅了一口气。   好啊,还当着她的面吃她相公的豆腐!   朝曦正打算教训它,沈斐胳膊肘往外拐,“你睡那间。”   朝曦:“……”   连她相公也宁愿跟熊睡,不跟她睡?   朝曦苦逼兮兮去了隔壁,独守空房,一个人霸占了那么大一张床,却怎么睡怎么不得劲,翻来覆去睡不着。   本以为这一夜都会如此,谁料门外突然响起了脚步声,随后是敲门声。   朝曦爬起来打开门,发现是沈斐。   沈斐披头散发,身上只简单套了件外衣,里头是件单薄的亵衣,他想进来,朝曦拦着不让进,“干什么?”   沈斐失笑,“把它哄睡着了。”   原来他刚刚是权宜之计,不是丢下她,跟熊睡也不愿意跟她睡。   朝曦脸色好看了些,让开身子放他进来。   沈斐手里还拿着明早替换的衣裳,怕明天再拿吵醒平安,平安就跟小孩子似的,还有起床气,吵醒它朝曦的面子也不给,闹好一阵子才能停歇。   照顾熊并没有那么轻松,关键也不知道它想要的是什么?为什么生气?语言不通。   “睡觉。”   都是老夫老妻了,没啥激情,沈斐上了床便想躺下,被朝曦揪住领子拽起来,“你就不想干点什么吗?”   沈斐拨开她的手,“明天还要赶……唔……”   *   第二天一大早,沈斐身上又可疑的多了几道红点,像被人掐出来的,又像被人吸吮出来的,朝曦假装没看见,绝不承认是她弄出来的。   她做的时候想都没想,胆子很大,事后怂了那么一丢丢,倒是沈斐还跟没事人似的,照常批阅奏折,有人进进出出瞧见,私底下讨论,他也能面无表情停下脚步听一听。   什么话都不用说,已经有人替他上去掌嘴,私底下议论主子,可是一大禁忌,然而就是有人不吃教训,嘴碎到处传。   *   昨天的运动激烈了些,朝曦有些难受,白天没有跟平安一道走,反而挤进沈斐的马车里,百无聊赖躺在榻上,自个儿跟自个儿玩。   沈斐买了几个风铃,风一吹便响,声音清脆好听,有时候没有风,底下的绳子又缠在一起,不响朝曦还会刻意将它晃响。   那风铃缠得越发的紧,底下几个银色管子挂在一起,丁点不动,也不会响,朝曦正打算解开,突然听到一丝不寻常的声音,断断续续,像女子怨念,受了委屈的哭声,又好像没有。   朝曦探出脑袋到马车外,那声音再度传来,听得比原来真切,果然有女子哭的声音,好端端的,为什么哭?   朝曦瞧了一眼沈斐,这人似乎没有发现,也没有注意她,她干脆溜到马车门口,正打算跳下去,沈斐头也不抬问她,“去哪?”   朝曦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我听到了女孩子哭的声音。”   她比沈斐好,懂得怜香惜玉,不惹女孩子哭,如果已经哭了,那便哄回来。   “不许去。”沈斐警告她,“老老实实待在马车里。”   朝曦脚步往回缩了缩,找了个好的角度,陡然跳了下去。   就去,越是不让去,越是要去。   朝曦麻溜利索跑开,循着哭声而去,远远的似乎还能听到沈斐在身后喊她。   越发有古怪,总觉得沈斐知道什么内情,瞒着她,没有告诉她。   哭声不远,而且就在队伍里,队伍里女孩子很少,朝曦一找便找到了,不是一个人哭,好几个人哭,压抑着,努力憋住,许是太委屈,憋着憋着便哭出了声。   这也是朝曦听到哭声,断断续续的原因。   “怎么了?”朝曦找第一遍的时候那哭声正好止住,错过了,倒回来才找到,追上几位漂亮的小姐姐,才发现她们脸上红红的巴掌印,登时一怒,“这是谁打的?”   几个人面面相觑,没有认出朝曦来。   朝曦今天换了女装,沈斐特意叫人给她做的,粉红色的,穿起来显得年轻许多,当然她的脸如果没有肿起来的话更好看,无端多了些活泼。   “你是谁?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那几位小姐姐犹豫半响问。   朝曦没空管别的,“先告诉我谁打的,我帮你们报仇。”   那几名丫鬟摇头,“不用了,他是这里最不能得罪的人,得罪他是我们的错。”   ???   朝曦隐隐约约猜出是谁,“沈斐?”   那几人不解。   朝曦这才想起来,在外人面前大家都叫沈斐宁王,很少有叫沈斐的,大多数人怕是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即便知道也不敢叫,久而久之便忘了。   “宁王?”朝曦重新问了一遍。   那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一人承认道,“我们只是多嘴说了几句话而已,就让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互扇巴掌。”   朝曦当即上了火气,“这么过份?”   “可不是吗?关键我们也没说错,宁王殿下不就是被狐狸精勾了魂,昨晚那房里可是响了足足一夜的动静,谁没有听见?”   朝曦:“……………………?” 第103章 想要幸福   “为什么你们那么肯定是狐狸精?”朝曦有些不能理解, “万一是他正儿八经娶来的媳妇呢?”   “不可能。”立马有人摇头, “宁王殿下守身如玉, 不近女色,而且他娶妻,我们这些做下人的能不知道吗?”   朝曦撇嘴。   你们就是不知道, 要是知道还会瞎说?   突然觉得沈斐做得对,嚼舌根,确实该打。   难怪拦着她, 不让她过来,沈斐肯定早就知道哭的人是她们。   朝曦站在她们身边, 一时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做, 骂她狐狸精, 还要帮她们教训沈斐吗?   那是不可能的,朝曦只对对她好的人好,说她, 骂她, 她恨不得亲自过去揍一顿, 绝对不会手软。   她一向爱恨分明,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 又是亦正亦邪的鬼谷传人, 没有迂腐的规矩,对女人小孩不下手之类的,她自己就是女子,无论是谁, 过份了都打。   常年入深山打猎的老姑娘没有同情心这么一说,全看她当天的心情,要是心情好,看见受伤的动物包扎一下,送回森林,要是心情不好,逮住了回来打牙祭。   “我……”朝曦张张嘴,想说什么,被另一个声音打断。   “朝曦。”沈斐叫她,“平安闹着要找你。”   朝曦宛如得了救似的,从七嘴八舌的姑娘堆里钻出来,“我就来。”   她几步跑过去,牵扯到昨晚上留下的伤口,疼的呲牙咧嘴,额上冒冷汗,沈斐温柔的掏出帕子给她擦拭。   “就不能慢点吗?又没人催你。”   朝曦摇摇头,“我担心平安。”   担心平安是假话,躲开越说越过份,并且找出种种证据证明是她勾引沈斐的姑娘们才是真。   也不知道她们怎么这么闲,她不过是与沈斐在一起罢了,便那么大的怨气,明明打她们的是沈斐,听她们的语气好像被朝曦虐待了似的。   朝曦心塞死了。   她想了想,突然心生一计,故意似的,捂着肚子弯下腰,面露痛苦,“沈斐我肚子好疼啊。”   沈斐连忙关心问,“怎么了,刚刚还好好的?”   朝曦摇头,“不知道,反正好疼。”   说着要蹲下来,被沈斐阻止,“我背你回去。”   朝曦大喜,“好啊。”   ‘肚子登时便不疼’了,朝曦手脚麻利,一跃跳上沈斐的背,让这个凶名在外,威震四海的摄政王背她,还是当着一群酸她的丫鬟面,哎呀,那个感觉别提多得劲了。   也许被沈斐看了出来,一到地方便将她放在马车的榻上,没有拿药,只挑眉道,“开心了?”   那是相当开心的。   朝曦趴在榻上滚来滚去,“沈斐,我又被人说是狐狸精了,你让她们互扇巴掌,是不是为了给我出头?”   “不是。”沈斐面无表情,“家规罢了。”   “真的吗?”嘴硬,分明是为了维护她,方才她假装肚子疼,明明瞧了出来,也没有拆穿她,十分配合的给她撑面子。   可惜没有亲眼看到那群丫鬟的表情,心里多少有些遗憾。   ‘嗯’,沈斐坐回自己的位置上,怎么都不肯承认,宁愿投入堆积如山的奏折里,也不愿意回答朝曦的问题。   “平安呢?”朝曦想起什么。   “在外面跟镜花水月一起玩。”   “——哦。”朝曦拉长了音,“在玩啊,没有闹着要找我?”   沈斐全部注意力都在奏折上,不小心出了纰漏,被朝曦套话,心有不满瞪了她一眼。   朝曦哈哈大笑。   往常都是沈斐套她的话,聪明的不要不要的,难得扳回来一局,心里莫名开心,怕沈斐气不过,再扳回来,赶忙下了马车,去找平安玩。   马车和队伍无时无刻不在赶路,她也不敢离远,就这么远远的吊着,中午吃了饭下午又继续赶路,天黑才找地方驻扎。   朝曦还跟以前似的,得空便带着平安出去玩,不带沈斐。   沈斐毛病太多,不知道是不是生她的气,这几天看到她便一声不吭,只在晚上同床共枕,第二天分开。   朝曦要陪着平安,白天不怎么坐马车,俩人莫名其妙好几天没交流,直到听说快到京城时,朝曦才有些紧张。   到了京城肯定是跟沈斐住在宁王府,宁王府是什么样的?下人凶不凶?他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到了那里之后会不会不自由?   沈斐说要娶她,怎么娶?在宁王府吗?嫁人的话她要做什么?   朝曦跑去问镜花姐姐,不敢实话实说,侧面打听,镜花正好闲着,一边绣花,一边解释道,“要看人家的,大户人家怎么也要四十八抬嫁妆,普通人家二十四抬,穷些的十六抬,不一而论。”   “那如果嫁给权贵呢?就是朝廷上任职的官,很厉害的那种。”不能说是皇亲国戚,镜花姐姐会怀疑。   “这种的啊。”镜花想了想,“自古婚嫁讲究门当户对,如果当真是朝廷的大官,那娶的女子必是不一般,良田千亩,十里红妆?”   镜花也不确定。   ‘良田千亩,十里红妆’以前听沈斐说过,他说他不介意,还会为了撑面子,倒贴朝曦这么多。   朝曦咬了咬手指头,心里有些不得劲,别人嫁人是这个规模,自个儿出,她还需要沈斐掏嫁妆,像什么话?   听说没有嫁妆的女孩子嫁到男方家会被欺负,如果沈斐给她准备嫁妆的事被别人知道,那她岂不是成了全城笑柄?   嫁给沈斐这样的人,还是明媒正娶,居然连嫁妆都出不起,只有做妾的资格啊。   “唉!”   朝曦捂住脑袋,格外头疼。   她没有嫁妆怎么办?   而且嫁妆是家里出的,需要她的家人给,朝曦的家人……   有吗?   鬼谷倒是有,师傅啊,师祖啊,师叔们啊,随便掏一掏便能凑出来。   鬼谷妙手回春,旁人救不回来的疑难杂症才会找鬼谷,看病的钱自然也是旁人连想都不敢想的。   朝曦有次跟随师祖进了鬼谷专门放珍宝的密室里,我的天啊,简直叫朝曦重新认识了鬼谷。   一直以为自己谷很穷,师傅师祖喊她下山给人看病,时常忘了给她银子,叫她自个儿跑断腿,一路上的吃吃喝喝都要她自己想办法解决。   朝曦觉得谷里穷,能理解,一直没抱怨过,谁能想到师傅师祖和师叔们隐藏的这么深,有那么大的金库,还整天萝卜青菜的吃。   原来以为师傅是为了撑面子,掩盖穷酸的事实,说自己是易胖体质,不能吃那么多,减肥。   现在才明白过来,师傅还真就是单纯为了减肥,跟没钱完全不搭噶。   总之整个谷里最穷的就是朝曦,大家都有自己的小金库,如果他们愿意帮忙的话,这婚事肯定能成。   可是鬼谷不允许弟子成亲,师傅师祖和师叔们肯定不愿意帮她。   如果弟子私自成亲,会是什么结果来着?   朝曦仔细想了想,隐约记得谁讲过,好像是师傅,唠叨说谁谁谁私自成亲,最后被赶出鬼谷,直接除名。   赶出鬼谷,直接除名?   朝曦心脏不由自主漏跳了半拍。   如果她跟沈斐成亲,她也会被逐出鬼谷?   不要啊!   朝曦本来就纠结,现在更加纠结,半响怒道,不嫁了不嫁了。   嫁给沈斐一点好处都没有,还要牺牲那么多,关键她也没有嫁妆,也不能没有鬼谷,反正这样也不错,她跟沈斐没有成亲,沈斐约束不到她,她瞧见好看的男子,还能盯上两眼,若是嫁给了沈斐,怕是没这么自由。   不嫁给沈斐还有个好处,就沈斐那个病猫子,隔三差五受伤生病,指不定哪天就走了,若是走得急了,没来得及休她,那她岂不是后半辈子都要独守空房?   不不,沈斐要是死了,她立马再找一个代替沈斐,陪着她好好过完后半辈子,不要独守空房。   这么一想越发不想成亲。   朝曦盘腿坐在马车里,双手插进袖子中,独自一个人思考良久,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打死不能成亲。   只是这事该怎么跟沈斐说?她答应了沈斐要跟他成亲的。   那时候太单纯,什么都没想,将谷里的规矩忘了个精光,事后又忙,各种事层出不穷,一时搁在脑后,没想起来,临到关头想抱佛脚,发现佛脚并不好抱,它还有规矩,叫她左右为难。   离京城越来越近,近到已经停在京城外,傍晚大家吃完饭,并没有像往常似的,去附近的客栈住下,听沈斐的意思,是想一鼓作气到家。   朝曦倒是没什么意见,跟着他走,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刻意避开沈斐,生怕他提起成亲的事,可这事不摊开了说又不行,正烦躁着呢,沈斐突然主动找她说话。   “朝曦……”他的声音慵懒,带着说不出的惬意。   到京城了,正好手上没什么事做,他便想带朝曦多出去转转。   “你……”   “我不想成亲了。”朝曦打断他。   ???   “怎么突然这么说?”沈斐蹙眉,“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   朝曦本来有些心虚,被他这句话一提醒,眼前登时一亮,找到借口。   “是啊。”眼睛有意无意瞄了一眼沈斐,丝毫不给面子,直言道。   “我也想要‘幸福’嘛。” 第104章 不想成亲   沈斐脸上黑了黑, “我不能给你幸福?”   朝曦丝毫没有察觉, 掰着手指算,“别人的丈夫如狼似虎,你就跟病猫似的, 别人都可以生三五个孩子, 你一个都生不出来。”   沈斐挑眉,“别人的妻子贤良淑德,你五大三粗, 生孩子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怎么能全怪我一个人身上?”   朝曦注意力都在一个词上, “五大三粗?”   “平胸扁臀。”沈斐扭头,“提不起兴致。”   朝曦:“…………”   你完了你!   她一个没忍住, 将人揪到床上,一言不合开始脱衣裳,先扒自己, 再扒沈斐,“看清楚, 我平胸扁臀?你还枯瘦如柴呢!”   边说边指着沈斐,“什么锅配什么盖,就你这样的除了我还有谁要你?”   沈斐瞥她, “难道离了我有人要你?”   “…………”   生气了!   朝曦上手要跟他干架, 俩人在狭窄的床上活动不开,又赤裸着身子,不小心擦出火花, 事后朝曦还有些余气,揪着沈斐的头发问他,“我五大三粗?”   沈斐懒洋洋不想说话。   “我平胸扁臀?”   沈斐被她扰的无奈投降,“我平胸扁臀,跟你没关系。”   朝曦满意了些,“你本来就平胸扁臀。”   “嗯嗯。”沈斐敷衍式回答。   朝曦不满意,“提不提得起兴致?”   “提得起。”沈斐勉强撑起身子,在她额头亲了一口,“很晚了,睡。”   本来还想继续闹的朝曦瞬间安静下来,十分吃这套,气也消了,人也舒坦了,在沈斐胸前拧了一把,听到他喊疼,登时开开心心去睡了。   沈斐捂着胸口,离她远了一点,刚要跟着睡去,被子被朝曦抢走,他摇摇头,没说什么,人还没躺下,被朝曦一屁股挤去一边,自己霸占了三分之二的床,留给他三分之一。   沈斐也没意见,幽幽叹息一声,安安静静躺下。   他与朝曦不一样,朝曦没心没肺惯了,很快睡着,沈斐失眠了很久,期间好几次有了睡意,不是被朝曦一脚踹来吵醒,就是被她胳膊压过来弄醒,总之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朝曦精精神神起来,还有心情到处逛逛,毕竟昨天到的时候是深夜,朝曦又心事重重,没怎么细看,只盯着镜花和水月手里的俩灯笼瞧,穿过长长的走廊,然后就到了屋里。   刚落座,沈斐便过来找她,以至于让她错过了逛宁王府。   宁王府很大,跟朝曦想象中的碧玉辉煌不一样,庭院错落有致,花花草草众多,格外的雅,一看就知道是文人的家,倒是符合沈斐的喜好。   不符合朝曦的,只觉得浪费了这么大的院子,如果种的是菜,既可以欣赏,又可以吃,被平安滚了也不会心疼,多好啊。   平安很喜欢在花圃里滚动,蹭身子,相当于抓痒,沈斐的花草都是他的心爱之物,若是不小心被平安滚上一圈,呵呵,怕是能把他气死。   平安刚到一个新环境,老早爬起来,到处嗅,到处摸索,也到处撒尿,想把这里划为自己的地盘。   它这是老毛病,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如此,即便是临时驻扎的野外,也要打上它的记号,好叫旁的动物晓得,这是它的活动范围。   朝曦起的比它晚,没找到它,不过它有专门的驯养师跟着,应该没什么大碍。   许是每天带着平安到处玩,沈斐有了意见,特意找了俩驯兽师喂养平安,因为跟着他们有肉吃,平安这个没出息的当即忘了她,昨晚上她与沈斐在屋里闹了一夜,也没见平安过来瞧他俩一眼。   叛徒!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想一想都觉得心肝疼,沈斐气她,平安也气她。   沈斐回到京城,受到了整个朝野的热烈欢迎,昨天太晚,没接着人,今早瞧见宁王府灯火嘹亮,当即敲锣打鼓起来,还有人趁这个机会做生意,送个一星半点,客人便很开心。   打了胜仗,吞并了元国,那是举国同庆的大事,不仅大街小巷热闹,皇宫内也很热闹,小皇帝与众大臣很早便开始布置,准备迎接沈斐和各位将军,加封爵位。   沈斐已经是摄政王,再加封没有意思,主要还是给其它将军加封,外加赏赐,朝曦打听过,据说有赏银子的,也有赏个官当当的,看功劳大小,不一而论。   总之所有有功劳的将士们都会被招进宮里,见一见大场面。   朝曦其实也想见见,她还不知道皇宫什么样?那样大的宴会,肯定可以吃到好多好吃的。   可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功,又跟沈斐吵架了,赌气似的不去找他,在这样下去几乎没有机会去了,据说五更天上朝,沈斐已经在准备了?   朝曦错过了庆功宴,越想越气,最后把所有原因都归咎到沈斐身上,都怪他,要不是他,今天肯定可以去的。   昨晚上活动量太大,生气又伤身子,不太方便的地方一抽一抽疼了起来,朝曦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尽量弓着身子,捂住肚子。   一边修剪花草的丫鬟瞧见,连忙上前,关心的问她,“姑娘怎么了?”   不知道是不是得了沈斐的吩咐,府上的丫鬟对她都客客气气,隐隐以对待主子的态度。   朝曦听说大户人家的丫鬟自视甚高,瞧不起她这样的乡下丫头,只要沈斐不在,便会想办法排挤她,然而事实上根本不可能,一路走来逛了好几间屋子,也没见人阻止她,全都规规矩矩行礼,倒叫朝曦不知所措起来。   虽然一起睡了,可她想通了,这个婚不能成,她也不可能成为这里的主子,别人的大礼受之有愧。   朝曦不想麻烦别人,只摆手道,“没事,葵水来了,歇歇便是。”   女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那丫鬟瞬间明了,“姑娘稍等,奴婢这就去端来红糖姜水。”   说罢转身就走,朝曦喊都不应,她心虚,赶忙趁着机会逃走,才刚走到廊下,迎面撞上沈斐,朝曦本能挺直腰杆,折身往回走。   “肚子怎么了?”   沈斐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有火眼金睛,离那么远,一眼瞧见她不舒服。   朝曦没应,加快脚步远离他,发现有小巷子,连忙钻了进去,走了一段路才停下来。   沈斐急着上朝,应该追不过来?   “葵水?”   身后突然有声音传来,朝曦吓了一跳,一回头,发现沈斐手里拿着小碗,旁边是说要给她端红糖姜水的丫鬟。   俩人不知道怎么地撞在一起,于是沈斐知道了葵水的借口?   小巷子已经到了头,朝曦除非翻墙出去,否则就只能等着被沈斐堵。   “好端端的,闹什么别扭?”   沈斐似乎忘了昨天的事,脚步不急不缓过来,一只手拿着碗,一只手拿着勺子,勺子不停的翻搅着,偶尔还会低头吹一吹。   姜水是驱寒用的,常年备着,丫鬟在里头放了红糖,很快端了上来,还冒着热气,碗沿发烫,沈斐似乎没有感觉似的,稳稳端着。   他今天要上朝,穿了绣四爪蟒龙的官袍,全黑色的,显得无比庄重大气,头戴冕旒,发彩的珠子挂下来,只要一走动,便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朝曦没忍住,用手碰了碰,像摸风铃似的,拨了又拨,沈斐无奈极了,头稍稍扭了扭,端起碗和勺子凑到她嘴边,“张嘴。”   朝曦撇嘴,“都是你的口水,你自己喝。”   沈斐白了她一眼,“不要闹,把汤喝完。”   朝曦坚持,“不喝。”   沈斐搁下碗,瞧了她许久,半响转头道,“你们先下去。”   丫鬟们齐齐行了一礼离开,小巷子里登时只剩下俩人。   怎么地?把人喊走还想打她不成?也要打得过她啊,虽然身体不舒服,不过应付沈斐还是可以的。   沈斐沉默良久,突然道,“昨天是我错了,不该一时冲动跟你吵架。”   朝曦惊奇的看着他。   这人居然主动认错了?   “一码归一码,昨天的事已经过去了。”他再度端起汤碗,“把汤喝了。”   这回朝曦没有拒绝,张嘴含住他的勺子,把汤尽数喝了,一边喝一边问沈斐,“你是不是要去喝庆功酒?”   “嗯。”沈斐点头。   “我也想去。”朝曦不假思索道。   “你去以什么身份?”沈斐上下打量她,“立功的将士?还是我的侍卫?”   “都可以呀。”朝曦没要求。   “立功的将士只能在外围吃肉喝酒,大殿的门都摸不着,侍卫更惨,光看吃不上,你确定?”   朝曦蹙眉,“那怎么办?”   “除非你以家眷的名义被我带去,不过……”沈斐卖了个关子。   “不过什么?”朝曦好奇问。   沈斐瞥她,“昨天是谁说不要跟我成亲的?既然不成亲,又如何当家眷?”   也就是说,要想去喝庆功宴,逛皇宫,必须先答应跟沈斐的亲事?   不答应就去不了?   朝曦一张脸皱了起来,心里的天平左右摇摆,在做沈斐家眷,和不做之间犹豫,半响忍痛割爱,“我不去了。”   不想和沈斐成亲,比去逛皇宫的愿望更加强烈,两个一做对比,不想和沈斐成亲登时压弯了朝曦心中的天平。   嗯,宁愿不去也不能跟沈斐成亲。 第105章 院长大人   沈斐面露疑惑, “朝曦,你最近很不对劲。”   朝曦反问, “哪里不对劲?”   沈斐摇头,“说不上来, 以前你很爱亲近我,现在对我敬而远之,刻意避开我。”   朝曦心思单纯, 不知道怎么掩盖, 找的尽是些拙劣的借口, 不是带着平安出去玩, 就是跟镜花水月在一起, 他给平安找来两个专门喂养的师傅, 无需朝曦亲自带,又将镜花水月打发去做别的事, 朝曦还是整天不归家。   一个原来天天腻在他身边,有事没事过来骚扰他的人,突然有一天不来了,怎么看怎么古怪。   “是不是谁又说你了?”沈斐猜测。   朝曦抱胸,“你安排的这么好,怎么可能有人说我。”   沈斐是这个府上的主子,如果没有他的吩咐,不会有人对她毕恭毕敬,百忙之中还能把这事安排妥当,足矣说明沈斐对她的上心程度。   可朝曦也有朝曦的难处。   “你就别问了, 赶紧去上朝。”边说边去推他。   沈斐手里还拿着碗,不死心,回头看她,“到底怎么了?好端端为什么不想跟我成亲?”   他俩都说好了,也能看得出来,朝曦喜欢他,既然喜欢,又为什么突然说不成亲?   “你怎么跟个小老头似的,这么啰嗦。”朝曦坚持将他推了出去,“什么事都没有,单纯是我想开了。”   她直言道,“我要找师傅,要大兴鬼谷,要帮师祖清理门户,那么多事都没做,怎么可能现在成亲?”   “那以后成亲也成。”沈斐并不强求。   朝曦敷衍道,“以后再说。”   她已经把沈斐推出小巷子里,外头站了许多人,沈斐将碗随手交给其他人,折身看了朝曦一眼,没说什么,只表情无奈,叹息一声离开。   镜花和水月随身伺候,一直送他到门口才回来。   皇宫内不是那么好进的,即便他是摄政王,也最多只能带一名保护的侍卫,带多了便有‘造反,袭击皇上’的罪名冠在头上。   他刚回京城,保不齐太后又想法子对付他,皇宫又是她的主场,所以朝曦坚持想去皇宫,无非是想保护他,既然他不愿意就算了。   难得今天天气好,万里无云,出了些小太阳,朝曦坐在廊下,百无聊赖晒太阳。   头微微朝后一仰,瞧见远远走来的镜花和水月。   “镜花姐姐,你脑子好使,你说今日的酒席是庆功宴,还是鸿门宴?”   “自然是庆功宴。”镜花不假思索道,“相信公子,公子没咱们想的那么弱,若真的是鸿门宴,公子也会有所准备。”   “这样啊。”水月搂住她的肩膀,“还是镜花姐姐了解公子。”   镜花摆手,“最了解公子的是朝曦姑娘。”   水月撇嘴,“朝曦姑娘才没有镜花姐姐了解公子,她不过是占了巧而已,明明是镜花姐姐跟了公子十几年,处处为公子着想,谁能想到……”   “水月。”镜花制止,“你失言了。”   水月也自知自己说错了话,“我就是为镜花姐姐不值而已,若他俩当真成亲,镜花姐姐怎么办?”   “哪有那么多怎么办?以前怎么过的,以后照样便是。”镜花不自觉握紧了手,“这些话千万不要跟朝曦姑娘说,我不想让她有负担。”   俩人越走越近,拐入朝曦这个角落,朝曦连忙站起来,不着痕迹的翻出廊下,躲在柱子后。   发梢不小心挂在苑里的花枝上,朝曦拽了一把,发出不小的动静,不大的花苞掉了片片花瓣。   “谁?”镜花目光一厉,当即朝这边走来。   这里只有一个柱子可以藏身,只要她过来,肯定能看到朝曦。   朝曦四处瞧了瞧,突然望了一眼头顶。   镜花人走来,翻来覆去看了几圈,没发现人。   “许是哪家的野猫?”水月随口道。   镜花盯着掉在地上的花瓣眉头蹙紧,也没说什么,被水月拉着回屋,干别的活计。   等她俩走远,朝曦才从屋顶上跳下来,双手插进袖子里,心里有些无奈。   其实镜花姐姐的心思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表现的太明显了,朝曦也看了出来。   只不过镜花姐姐太会掩饰,又事事为他俩着想,丝毫没表现过醋意。   朝曦便以为她是真心祝福他俩,没有半点私心,谁能想到她开始的猜想没错,镜花姐姐真的喜欢沈斐。   他俩没商量成亲之前镜花姐姐还能淡然处之,直到确定了他俩的婚事,这人白天依旧跟往常似的,只在晚上朝曦路过的时候听到马车里的哭声。   恰好一阵怪风吹来,刮起帘子,露出里面的景象,镜花姐姐捧着沈斐的衣裳,哭的梨花带雨,第二天再看她时,她又恢复如初,与朝曦谈笑风生,一点看不出哭过的模样。   她可以装作若无其事,朝曦自从发现后,便再也不能无动于衷,每天都在纠结中度过,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这是一笔烂账啊。   如果镜花姐姐很坏,光明正大跟她抢沈斐,她肯定毫不留情,势要将沈斐抢回来,该欺负照样欺负,该成亲依旧成亲。   偏偏镜花姐姐很好,全心全意为了沈斐,没有一丁点的私心,因为太喜欢沈斐,连带着对她也照顾有加,从来没有说对她下手,陷害她,反倒制止别人背地里骂她,说她坏话。   朝曦不是第一次听到她人前人后为自己说话,在沈斐面前,有人私底下讨论她,镜花也会站出来。   这么好一个姑娘,险些跟她称了姐妹,知道她喜欢沈斐,而且比自己还早,叫朝曦怎么决择?   朝曦愁的头发都白了,沈斐那个王八蛋还一点不知情。   好想把他揪回来踹几脚解气。   太不让人省心,到处种桃花,远些的倒也罢了,近处的也不放过,叫她操碎了心,还要担心他的安全。   虽然离得远,但是镜花与水月的谈话她尽数听见,大致是说今天迎接沈斐的不是鸿门宴,就是庆功宴。   鸿门宴的可能性很大,要不然为什么太后安静了一路,就是想在关键时刻给予沈斐致命打击。   沈斐打仗需要虎符调动兵力,所以现在虎符在他手里。   当初太后吃了憋,自己一手提拔的皇后对自己儿子下手,没连累她就算好的,再想其它的不太现实,于是这块虎符便落在了沈斐手里。   沈斐表面看着柔柔弱弱,实际上野心极大,收服元国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便是干掉太后,若是他松手,虎符必然落在太后手里,沈斐怎么可能还回去。   除非杀了他。   所以这趟皇宫还是要去。   怎么去?以什么理由去便成了问题。   朝曦思来想去,觉得她不是不可能去,第一,当初沈斐造势,说杀了赫尔辛德的人是她,赫尔辛德是谁?是元国的镇国大将军啊,杀了他,那是头等的大功,就算其他人都去不了,她肯定也能去。   只是不想用这个沈斐,毕竟不是她做的,受之有愧。   那是原来的想法,现在几乎笃定沈斐有危险,哪还能管那么多?   朝曦去沈斐的书房翻东西,翻他的大印,显然不太可能留在府上,但他有两个印,一个私人的,一个公家的,公家的当然要随时随地带在身上,私人的嘛,被沈斐守在隐秘的地方,被瞒着朝曦,朝曦知道。   人往桌子底下一钻,将印拿出来,也不知道管不管用,先用着再说。   朝曦换了身男装,将盖世英雄的宝弓背在身上,这把弓赫赫有名,不信守卫们认不出来。   她准备好便去马窖里拉了匹马过来,沈斐坐马车,比她慢了不是一星半点,应该能赶上。   出门前遇到平安,吓得朝曦连忙喊人将门关上,并且吩咐两个驯兽师,千万拉住平安,不要跟来。   情况紧急朝曦也没多说废话,驱了马朝沈斐离开的方向而去。   宁王府在闹区,朝曦刚走出去便遇到了问题,她只有一个人,不是沈斐,还有人开路。   出来时没想那么多,出来了才发现走人困难,骑马更困难。   她的马被困在了中间。   这个点算是清晨,大街小巷的人已经开始上街买菜,小贩积极吆喝,颇是热闹。   大家生怕抢不着新鲜的蔬菜,拼了命的往里挤,朝曦的马儿不小心还会伤到底下的人。   她一阵焦急,正在下来步行,和换条路走之间犹豫,拥挤的人群突然被几个带刀的侍卫硬生生杀出一条路来。   朝曦一喜,跟在他们身后,一准能过去。   主意打的是好,办法也没用错,跟在他们身后,朝曦还真的跑出了最拥挤的那段路,奈何前面那辆马车实在霸道,一个人站了正中的位置,朝曦想超他,左超不过去,右超不过去,好几次瞧见机会,急急上前,谁料马车突然往一边拐来,朝曦险些撞上去。   一次两次倒也罢了,好几次朝曦怒了,“前面的,长没长眼睛?一个人霸占了这么大的路,不晓得后面有人?”   路是公家的,大家都有权利走,凭啥他一个人霸占了去?   “大胆!”立马有侍卫呵斥,“怎么说话呢?知不知道这位是谁?”   “是谁也不能霸占了路!”朝曦怒气冲冲。   “你……”   那侍卫拔刀,被马车里的人制止,“都是自己人,动什么手?”   声音熟悉异常,好似在哪听过,朝曦认真想了想,突然惊喜道,“院长大人?” 第106章 活了三代   马车的帘子被人掀开, 碧水院院长露出脸,“言而无信的小丫头片子,还记得我?”   朝曦大汗。   果然这厮是故意的, 还记着她答应了去碧水院当夫子,结果半路跑走, 院长大人生气了, 记仇,故意拦住她的路, 不让她过去。   心里知道,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   朝曦瞧马车往旁边让了让,连忙挤过去,讨好道,“忘了谁也不敢忘了院长大人。”   院长哈哈大笑,“几月不见,嘴都变甜了。”   他抬了抬下巴问道, “这是去哪?”   “去皇宫。”他是沈斐的师傅,跟沈斐一路,告诉他没关系。   “可有合符?”   朝曦摇头, “合符是什么?”   “那进宫的腰牌呢?”院长又问。   “引见信总该有?”   朝曦还是摇头, “……没有。”   “没有你怎么进宫?”院长挑眉。   “我有沈斐的私印, 证明我是沈斐的侍卫不就好了?”   “宁王都不能随意进宫, 难道你以为他的侍卫可以?”   “……”   朝曦不死心,“我还有这把弓,证明是我杀了赫尔辛德, 我是大功臣,理应受封。”   “该受封的都记在功德榜上了,有你吗?”   朝曦:“……”   功德榜是什么都不知道,沈斐也从来没提过,应该是没有的。   “这不行,哪不行,那我怎么办?”朝曦问他,“有没有办法可以进宫?”   院长点头,“还不算太笨,知道问我。”   朝曦无语。   “晓得我去哪吗?”院长拍了拍马车,“去皇宫。”   朝曦眼前一亮,“可以带上我吗?”   院长将帘子放下来,“无亲无故,你也不是我书苑的人,我凭什么带你?”   朝曦以为他还在为刚刚她粗鲁问话生气,连忙道歉,“院长我错了。”   院长哼了一声,“错哪了?”   “我刚刚不该大声吼你,我应该温柔点说话。”   “嗯。”院长颌首,“还有呢?”   朝曦认真想了想,“还有那天不该不辞而别,应该跟院长说一声。”   “就这样?”院长凝眉。   朝曦一脸懵逼,“那不然还要怎么样?”   院长叹息,“孺子不可教也。”   他的本意是想让朝曦自觉一点,履行当初的承诺,来书苑继续当夫子,可惜朝曦没听懂。   当然她也没有很笨,认错行不通,当即换了个法子。   “院长心肠那么好,帮帮我好不好?”   “院长最好看啦,这么好看的人肯定不会拒绝我的对不对?”   “院长大人宰相肚里能撑船,是干大事的人,怎么可能跟我一般见识呢?”朝曦记得有次出去买菜,路过书苑的时候,发现院长被一个女子纠缠,那女子拉住他的袖子,希望院长能让她的儿子进书苑。   院长义正言辞,说他儿子太小,这里是成人书苑,不接半大小子。   谁知那女子突然跪下,抱住院长的大腿哭的梨花带雨,一口一个院长大人心肠好,一口一个院长大人长得好看,把院长大人夸的脸都绷不住,松了口将人接进书苑。   既然那人可以,她自然也可以。   院长瞪了她一眼,“还愣着干嘛?上车啊!”   “…………”   居然奏效了。   朝曦连忙将马随便交给一个人,自己跳上院长的马车,担心沈斐,有些着急,“院长,可不可以走快点?”   “那么急做甚?赶着投胎啊?”院长口气不太好。   “没,就是有点担心沈斐,院长大人,你最好了……”   “行了行了。”院长探头出去,招来一边候着的侍卫,让他快点,也就刚说完的功夫,马车速度陡然快了不止一筹。   朝曦没见着沈斐,还是有些担心,整张脸绷着,藏不住事,被院长一眼看了出来。   “你刚刚说担心沈小子,怎么回事?”   小事上面觉得没关系,大事朝曦有些犹豫。   “信不过我就算了。”院长人老成精,朝曦想什么瞒不过他。   “也不是什么大事。”是别人陷害沈斐,不是沈斐陷害别人,又是沈斐的师傅,说出来搞不好院长可以帮忙,“沈斐不是刚回来吗?他离开了那么久,足够太后布置,想办法杀他,一路上都没动静,肯定在这等着,我琢磨着今天的宴会凶多吉少,不是庆功宴,就是鸿门宴。”   “所以你想进皇宫,是想救他?”院长问。   “嗯。”朝曦点头。   院长撸了撸胡子,赞赏道,“脑子不好使,人倒是挺仗义。”   朝曦:“……”   总算知道为什么平时沉默寡言,一句多余的话都不会讲的沈斐一开口就能呛死人的原因,上梁不正下梁歪,是跟师傅学的。   “丫头,沈小子要真的凶多吉少,凭你一个人,怕是也只能跟着一起陪葬,你就不怕?”院长难得正经起来。   朝曦语气非常肯定,“你们比我弱都不怕,我更没道理怕。”   院长呛她,她也要呛回来。   院长哈哈大笑,“沈小子没看错人。”   俩人说话的功夫,马车已经稳稳停在了皇宫外,院长提醒她,“把你的弓取下来,皇宫内不能带武器。”   “什么都不能带?”朝曦蹙眉。   “嗯。”院长双手插进袖子里。   “那有危险怎么办?”朝曦不放心。   “我们不能带,别人也不带,都是赤手空拳,怕什么?”   “可那个人是太后……”   “正因为是太后,更不能带武器,你想想看,大家都不能带,突然有个人带了,那肯定是走了关系,一查便能查出来。”院长信誓旦旦道。   “侍卫也不能带吗?”朝曦将弓放下来。   “侍卫当然能带了,侍卫都不带的话,谁保护大家的安全。”院长上下打量她,“你怀疑侍卫?”   “嗯。”朝曦实话实说。   皇宫是太后的主场,侍卫们肯定也早就被她收买了去。   “不太可能,能在皇宫当侍卫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拖家带口怎么动手?一个弄不好就是连累全族的罪,何必呢?”   “这样啊。”朝曦稍稍放心了些,“武器都取下来了,咱们进去。”   朝曦身上除了弓,还带了些银针,怕连累院长,尽数拿了下来,暂时搁在马车的木榻下,等着回来取。   院长半躬着身子出来,招招手让身旁侍卫过来,“刘锐,把你的剑借我使使。”   刘锐点头,双手将他的剑奉上。   院长接过来,打开收回,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嗯,不错,好剑。”   他转手扔给朝曦,“你试试看顺手不?”   朝曦接过来挽个剑花,“挺好用的。”   “那就先用着。”院长说罢双手负在身后,率先走在前面。   朝曦不解,“不是不能带武器吗?”   “侍卫可以带啊。”院长挺胸抬头,“你现在就是我的侍卫。”   朝曦疑惑,“沈斐说不能带侍卫,你为什么可以带?”   倒不是不能带侍卫,是说侍卫不能进殿,即便能进殿,也只能看着,不能吃。   “沈小子骗你的。”院长斜眼瞥她,“朝廷一品大官,和皇家直系血亲可以携一名带刀侍卫。”   朝曦懵懵懂懂。   她对这些规矩几乎一窍不通,沈斐怎么说,就以为是什么样的,谁知沈斐居然在这种小事上也骗她。   骗她有什么好处?   “等等!”朝曦脑中灵光一闪,似乎有什么念头迸出,“你是朝廷一品大官还是皇家直系血亲?”   “我这么大把年龄即便想上朝,也要人家肯要我啊。”院长嘴上这么说,表情却不以为然。   他是个散漫的性子,快节奏的朝廷生活不适合他,不如钓钓鱼,养养花草,顺便教几个学生。   “不对啊,没听沈斐说过有你这个亲戚啊。”院长年纪这么大,跟现有的几个王爷都对不上。   皇帝才七岁,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不可能是他那辈的王爷。   当年先皇发威,能干的都死了,只剩下几个绣花枕头,没在朝廷做事,自个儿养花逗鸟,过老人家的生活。   但是他们都挺年轻,而且碧水书苑也不是普通书苑,是朝廷一手创建,在书苑当院长,其实也是一种官职,院长是拿俸禄的铁饭碗,跟那些闲散王爷不一样。   如此更对不上。   “你到底是谁?”   院长提醒她,“如果按照辈分的话,皇上要喊我一声皇爷爷,沈小子要叫我皇伯伯,你说我是谁?”   辈分这么大?他肯定是顺武帝的兄弟,沈斐喊他伯伯,说明排行在顺武帝之上……   “你就是那个活了三代的景仲王?”   朝曦听说过他,据说皇家薄情,什么兄弟情深,兄友弟恭,都是假的,实际上只要一上位第一个便是回头铲除自己的兄弟。   基本上皇子们活不过三十岁,有些一二十岁便已经身死道消,尤其是那些有才华的人,偏偏有一个人做到了,而且活了三代。   他把顺武帝熬死了,先皇也熬死了,现在在熬七岁的小皇帝。   民间最不缺传闻,大家都在猜测谁熬得过谁,大半的人看好景仲王,毕竟这厮格外能活,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有七十多岁。   七十多岁还能活蹦乱跳,精神的宛如年轻人,不得不说心态和身子骨,保养的都不错。   “不相信?”景仲王抱胸,“知道在书苑时为什么我一眼便认出了你的招式吗?”   不等朝曦问,又继续道,“我可是亲眼见证过你师祖那个年代。” 第107章 最小皇帝   朝曦心中一跳,“师祖年轻的时候很丑。”   “胡说八道。”景仲王白她一眼, “你师祖年轻时明明是个美人, 细眉明眸, 唇红齿白, 说是倾国倾城一点不为过,身边还带着一个粉琢玉雕的小丫头, 样貌丝毫不弱你师祖。”   “师傅!”朝曦激动道。   师祖身边带的那个小萝卜头就是师傅,师傅以前跟她讲过, 说在师祖跟前做了几年童子, 就是端茶送水的那种, 跟一般的童子又不一样,她可以经常受师祖指点。   “原来你真的见过师祖!”朝曦说师祖丑,其实是为了试探景仲王说的是不是真的, 结果被他一语道破, 师祖年轻时确实细眉明眸,唇红齿白,与景仲王说的一点不差。   “你认识我师祖吗?”见过归见过,认不认识还不一定。   景仲王摇头,“你师祖是赫赫有名的魔道,我是大顺的亲王, 怎么可能认识你师祖, 不过有过几面之缘而已。”   朝曦连忙追问,“在哪里见的?我师祖年轻的时候脾气也这么坏,也这么不爱说话, 总爱硬生生的盯着人看吗?”   景仲王努力想了想,“没有,除了特别冷之外,与寻常的女子没多大区别。”   他到现在还记得是因为朝曦的师祖长得实在太漂亮,又太特别,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见你师祖之前你师祖还不是魔道,是我大顺的国师,身份神秘,本领高超,我是后来才知道她的身份。”   ???   怎么又成国师了?   “你跟我讲讲她呗。”朝曦对师祖十分好奇。   景仲王点头,“据说你师祖天生反骨,弑杀成性,偷偷拿人做药引,被鬼谷大师发现,将她赶出鬼谷。”   “她下了山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医一人,杀一人,杀人之前将人开颅取心,再缝合医治,直到人死为止,极其残忍。”   朝曦一时沉默,不知道该不该为师祖辩解,师祖确实残忍,医一人,杀一人,可她一向坏的光明磊落,事先会与人谈好,不愿意也不强求,愿意才会进行下去,这是一笔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的买卖,没人强买强卖,大家都是自愿。   可这些事情又确实是她做的,一件没少说,也没多说一件,残忍也是真的残忍,所以朝曦很纠结,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认真听景仲王继续说。   “后来父皇久疾不治,喝了她的符,人当即好了起来,父皇大悦,当即立她为国师,对她言听计从。”   “你师祖便用化名留在了大顺,表面说帮着父皇巩固皇位,实际上不断怂恿父皇杀人,所有不听他话的人杀,权利过大的人杀,有机会继承皇位的杀,大顺被她搞得乌烟瘴气,几近毁灭。”   “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景仲王应该也在能继承皇位的人之中。   都杀的话,没道理放过他。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是因为帮她身边的小萝卜头抬了箱东西,被你师祖看见,便放过了我。”   “这样啊。”朝曦颌首,“你继续说。”   “等大顺所有能帮衬到父皇的人都死的差不多,父皇才惊觉她的阴谋,可惜已经晚了,他也被你师祖一剑杀了。”   当着他的面,脸上带着血,走过来摸了摸他的脑袋,语气温柔的告诉他,“你放心,我不会杀你,谢谢你帮我徒弟搬东西,还有啊。”   她的目光望向远处,里面有复杂的东西,那时的景仲王看不懂,现在也看不懂。   “也帮我谢谢你的弟弟良玉。”   她让开身子,身后是碧玉辉煌的王座,“我给他留了东西,算是感谢他救我一命。”   说罢戴上黑袍的帽子,头也不回离开。   “她杀了我的父皇,我的兄弟,还差点毁了大顺,我本该恨她,可是恨不起来。”院长实话实说。   ???   他说到这里,朝曦都有点讨厌师祖了,觉得她太狠,太坏,为什么院长恨不起来?   “难道你喜欢上她?”   “说什么呢?”院长白了她一眼,“我不恨她,只是因为当年她的国家毁在大顺手里,是大顺先挥刀杀了她的子民,砍下她父母的头颅,让她这个小公主流浪在外,忍辱负重二十多年,终是为父母和百姓报了仇,叫我怎么恨她?”   朝曦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师祖还有这段经历。   她跟了师祖十几年,竟然从来没听师祖提起过,师祖实在太沉默寡言,比沈斐还甚,沈斐是懒的讲话,师祖是压根没有说话的欲望。   她的日常除了坐在冰床上,便是摆弄她的猫,从来没有第三件事,除非需要教朝曦什么,才会勉强给她两个眼神,叫她自个儿体会。   原来朝曦只以为跟师祖说话很难,师祖人不好相处,原来不仅不好相处,一个闹不好还有可能丢小命。   她魔道的名头可不是说说而已的,杀了那么多人,早就已经成了习惯,杀人对她来说宛如切菜。   “对了。”院长想起什么,“你对你师祖什么印象?”   她对师祖的印象?   “师祖是我长辈,我不好说她坏话。”   私底下如何是私底下的事,当着外人的面朝曦绝对不会抱怨师祖,虽然她也觉得师祖拿人炼药有些过分。   院长叹口气,“就知道问你也问不出来。”   朝曦不仅问不出来,还有些事情想反问他,“你后面还有没有见过我师祖?”   她还想知道师祖的消息。   “没有,倒是听到过她的消息,据说后来重回鬼谷,将自己这些年所得写了本书,放在鬼谷的书库里,恰逢鬼谷大师去世,便顺理成章成了鬼谷的新主人,一直待在鬼谷,再也没有出来过。”   鬼谷位置隐秘,无数人都想进去,奈何一直没能找到,即便进去也是有来无回,无奈作罢,要不然千草子作恶多端,早被人端了老窝。   朝曦了然。   看来师祖的腿是在回到鬼谷之后被人砍的,而且听起来并不像是仇家寻仇,很有可能跟她收的小徒弟有关。   师祖对谁都冷冷淡淡,几乎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即便腿被人砍掉也没抱怨一句,甚至无动于衷,不在意,唯独那个小徒弟,不知道怎么惹怒了师祖,师祖对他恨之入骨。   将朝曦好好培养了这么多年,只有一个要求,一定要杀了那个小徒弟,夺回无名医书。   那无名医书搞不好就是师祖亲自写的,或者是鬼谷大师写的,总之十分珍惜,必须夺回来。   然而朝曦办事效率太低,至今八字还没一撇。   别提小徒弟了,就连师傅她都没找到。   朝曦揉了揉脸,决定等这事过去,一定要先将师傅找回来。   *   景仲王对皇宫很熟,带着她七拐八绕,很快到了地方,俩人来的稍晚,庆功宴已经开始。   这场宴会天没亮便在准备,一直到辰时,因为有比武助兴,还有各种小节目,大概到晚上才能结束,所以他们来的也不算太晚,上午的节目才刚开始而已。   这时候沈斐自个儿肯定也在保持警惕,太后应该不会对他下手,最少也要等到晚上,沈斐疲劳,或者一个上午没事,下午放松警惕时才会下手。   所以朝曦一到大殿内,便开始四处查看,果然在皇上的右下角瞧见沈斐。   还好还好,这厮没死。   景仲王的辈分很高,高到和沈斐坐对面,隐隐还高了沈斐一头,素来有左上,右下的说法,景仲王坐左边,自然比右大。   沈斐与景仲王是老相识,见面互相打招呼,沈斐是晚辈,理应对景仲王行礼。   他也没含糊,当即站起来,冲景仲王作揖,眼睛自始自终没往他身后瞧。   还好还好,没认出她。   朝曦有些得意,她穿了男装,戴了抹额,刻意贴了假胡子,沈斐认不出她。   假胡子是沈斐给她买的,买了好几个,有短,中,长的区别,可以让她扮男装更像。   朝曦带的是最长的那个,本来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杀了赫尔辛德的‘壮汉’,没成想误打误撞,也可以伪装成景仲王的侍卫。   不过景仲王都可以一眼认出她,沈斐居然没认出来,这厮欠挨,回头再揍他。   朝曦刚回神的功夫,瞧见沈斐亮如星辰般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她。   糟糕,被他发现了。   那双点漆似墨的眼睛很快移开,看向景仲王,“皇伯伯,挖墙脚可不对,你身后那个侍卫,分明是我的。”   朝曦本来还心存侥幸,觉得沈斐只是心中疑惑,觉得像,并没有真的认出她,现在死心,沈斐就是认出了她。   景仲王哈哈大笑,“与我投缘,便收在摩下,皇侄有意见?”   沈斐莞尔一笑,“我倒是没有,不过我这个侍卫怕是要着急了。”   景仲王回头问朝曦,“你着急吗?”   朝曦刚要点头,景仲王连忙小声道,“给我点面子。”   朝曦:“……”   她无奈作罢,刚要顺着景仲王的意思,说不着急的时候,高处突然传来一声尖利的嗓音。   “皇上驾到!”   朝曦连忙低下头,听说不能瞧皇上的龙颜,看了要治罪。   她低着脑袋,除了自己的脚尖什么都看不到,皇上有没有来不知道,倒是听到了蛐蛐的叫声。   这种天还有蛐蛐?显然不太可能,除非人为饲养,或是将它养在温暖的地方,它确实能活,也确实能叫。   朝曦耳朵灵,除了蛐蛐的叫声,还听到一串急急奔来的脚步声,她只稍稍瞥了一眼,没瞧见人,倒是看到了一只跳在景仲王衣裳上的蛐蛐。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本能伸了出去,两指将蛐蛐夹在中间。   居然真的有蛐蛐。   “你夹到我的蛐蛐了。” 第108章 先下手强   一只小手拉住她的袖子, 扯了扯道, “还给我!”   朝曦回头一看, 发现是个粉琢玉雕的孩童,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她。   他身上——穿的是龙袍?   朝曦心中一惊, 两指本能松开, 那蛐蛐得了空, 麻溜跳开,几下不见踪影。   “你怎么又把它放了?”小皇帝气急,“快给朕找回来, 否则朕治你的罪。”   他用软软的声音命令,身上还带着一股子奶香味,长得又毫无震慑力, 虽然是威胁的话,听着倒像小孩子耍脾气。   当然朝曦可不敢松懈, 毕竟是大顺的皇上,得罪了他,用不着他亲自动手, 自然有人替他办事。   朝曦点头,“皇上放心,那蛐蛐跑不了。”   天寒地冻, 蛐蛐只能在温暖的地方生活,它方才直奔景仲王而去,是因为景仲王在身上绑了俩热水囊,一前一后, 烫的脸红脖子粗,蛐蛐感觉到温暖,想接近他取暖。   被朝曦惊走,景仲王这边不敢再来,暂时跑去了其它地方,因为害怕,失了声似的,也不叫了,安安静静更难找到它的踪迹。   不过这难不倒朝曦。   她是个大夫,抓毒物要诱饵,很多毒物都吃蛐蛐,肥虫之类的小东西,朝曦时常要抓一些,用它的叫声引来毒物,再瓮中捉鳖。   这种蛐蛐她一晚上能抓一小盘,尤其天气渐冷的时候,一抓一个准。   “请皇上让人搬来火炉。”朝曦双手抱拳,没跪。   她是江湖人,不跪父母,也不跪朝廷,任何人都别想让她跪。   “大胆,见了皇上为何不跪?”方才皇上跑的急,大太监没追上他,追上时皇上又与朝曦在谈话,不好插嘴,这时候才见缝插针,质问朝曦。   朝曦回头才发现大家都跪在地上,七七八八,方向都不一致,小皇帝是跑着来的,走的也不是直线,他到哪,哪边便赶忙跪下,朝着他的方向。   他是个活的,移动得快,逮蛐蛐时这边跑一下,哪边逛一圈,弄的大家跪都跪不整齐。   朝曦刚开始没发现,是因为景仲王没跪,他是小皇帝的皇爷爷,辈分大,跪小皇帝不现实。   朝曦不懂规矩,跟着他,所以也没跪。   她抬眼瞧了瞧,发现沈斐也没跪,沈斐是小皇帝的师傅,又是摄政王,不跪是正常的。   他不跪的话,朝曦也不想跪,她略过大太监,看向小皇帝,“如果我能为陛下找到蛐蛐,可否免我不跪?”   小皇帝年纪小,应该比大太监更好糊弄。   小皇帝歪着脑袋,不解问,“大家都跪,为什么你不跪?”   朝曦微微一笑,“因为我能为陛下找到蛐蛐。”   说起蛐蛐小皇帝一下开心起来,“如果你能找到蛐蛐,朕就免你不跪。”   大太监连忙小声劝道,“不可啊皇上,还从来没这个规矩……”   小皇帝扳下脸,“朕就是规矩!”   他对自己人相当不客气,转头对着别人时,又如沐春风,恢复成原来的模样,“你快去抓蛐蛐!”   说来说去,还是蛐蛐重要。   小皇帝怎么说才七岁,国家大事对他来说远没有一只蛐蛐来的实在。   朝曦领命,那大太监也连忙叫人搬来火炉,火炉刚上来,大殿内瞬间一暖。   小皇帝站在她身边问,“搬火炉做甚?”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陛下如果怕冷会怎么办?”   小皇帝认真想了想,“我会让人搬来火炉烤火。”   他也不笨当即明白过来,“蛐蛐也怕冷,也想烤火。”   朝曦毫不客气夸奖,“陛下真聪明。”   小皇帝被人夸了,嘴角弯弯,笑得见牙不见眼。   半响似乎觉得不对,礼尚往来道,“你也很聪明。”   朝曦有一丝意外。   小皇帝是太后的儿子,常年与太后待在一起,朝曦原本以为会被那个善妒的太后教坏,没想到还挺好说话。   从他第一句说‘你夹到我的蛐蛐了’开始,朝曦就有一种感觉,小皇帝聪慧过人,不拘小节,一赌还真赌对了,今后见了皇上不用下跪,相当于见了别人也不用下跪。   连皇上都不跪,跪其他人的话,不是说明他比皇上大吗?这是想造反还是咋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最大这是公认的,谁要自认比皇上大,就是忤逆不忠。   朝曦认真瞧了瞧小皇帝,突然想到,太后确实是皇上的亲生母亲,但是皇上的师傅是摄政王,他变成现在这副谦虚大度的模样,也有沈斐一部分功劳?   火炉搬上来有一段时间,该是可以了。   朝曦走到火炉旁边,绕了一圈,果然瞧见一只蛐蛐小心翼翼的趴在地上,离火炉稍稍远了一些,火炉太烫,怕烧着自己,只待在附近。   温度一上来,它腿脚也麻溜了不少,朝曦第一扑没抓住,第二下才将蛐蛐扣在手心里。   轻手轻脚拿出来,小皇帝已经举起装蛐蛐的竹筒过来,让她搁在里面。   蛐蛐刚进罐,小皇帝连忙用盖子盖住,面上有些惊喜,“回来了。”   方才他进殿的时候一直听到蛐蛐叫,担心它不舒服,盖子打开这只蛐蛐飞一般跑了出去,追都追不回来,他吓坏了,还以为再也见不着了,没想到居然还能逮回来。   “朕要赏你。”这只蛐蛐对他来说很重要,是他将一整套《国史》看完,皇叔奖励他的。   他是皇帝,与旁的孩童不一样,身上担着重任,皇叔说要劳逸结合,只有他通过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曾无意间听身边的太监说过,小时候玩蛐蛐,编蚂蚱之类的,便向皇叔讨了一个,因为得来不易,格外珍惜。   “请皇上收回成命。”朝曦鞠礼,“方才我已经斗胆讨过奖励,不敢再要。”   小皇帝摆手,“一码归一码。”   不用跪拜对他来说根本不算奖励,就是一句话而已。   “来福。”他看向身后的大太监,“赏白银百两。”   哇!小皇帝好大方,一出手就是白银百两,但是……   “皇上,举手之劳而已,受之有愧。”小皇帝如果真的因为她逮一只蛐蛐又是免了她的跪,又是奖白银百两,会让别人以为他玩物丧志,只在乎蛐蛐,旁的大顺皇威之类的完全不顾。   这对他非常不利。   朝曦目前对小皇帝的印象十分不错,不希望他因此受影响。   “皇上。”沈斐站出来,“既然小兄弟执意,皇上便随了他。”   皇上看起来跟沈斐关系不错,很听他的话,点头道,“听皇叔的。”   如此奖赏白银的事才算了结,小皇帝蹬蹬几步坐上最高的位置,扬手道,“众爱卿平身。”   跪了许久的人齐齐松了一口气,皇上逮蛐蛐逮的起劲,将他们忘在脑后,如果不是摄政王提醒,搞不好还要再跪一会儿。   摄政王劝话,其实就是提醒皇上,正事要紧,旁的都无关紧要。   刚打了胜仗,众人最期待的莫过于各类奖赏,都在焦急的等着册封,这个才是正事。   小皇帝也没让他们失望,很快让人拿来圣旨,由大太监念。   从上至下,几乎每一个有功劳的人名字都有念到,就连李将军都封为了镇国大将军,唯独沈斐,连名字都没有出现过。   这圣旨一看就不是小皇帝拟的,也不是太后,如果是小皇帝和太后,即便再不情不愿,还是会给沈斐封赏,但是连他的名字都没有,显然不太正常。   搞不好就是沈斐自个儿写的,他写的不好给自己赏赐是一回事,第二,已经是摄政王,加皇上的夫子,虎符也在他手里,权利牢牢握在手心,他还要什么赏赐?关键还能给他什么?   许是真的找不着,小皇帝直接开口道,“此次战役皇叔功劳最大,皇叔想要什么?”   沈斐作揖,“微臣什么都不要,只望国泰民安,皇上纳言求治,勤卷好学,文武兼通,进退闲雅。”   字字句句不离‘学习’俩字,言下之意,他回来了,该给皇上加功课了!   小皇帝似乎听出了弦外之音,怨念的看了皇叔一眼,啥都不要,就要给他加功课,也是没谁了。   亲皇叔无疑。   说来也怪,太后与沈斐对立,按理来说小皇帝也应该跟沈斐不亲才对,但是朝曦瞧他俩谈话还是眼神交流,都无比自然,小皇帝这么小,没道理隐藏的这么深,说明他俩关系是真的好。   不知道沈斐是怎么做到的?   朝曦观察了一下,叔侄二人隐隐有其乐融融之象,虽说是大家的庆功宴,不过大臣们不怎么敢插话,说话的都是俩人。   景仲王偶尔插一句,话不多,全程都在忍着腰上和背上的热水囊,太烫,疼的他不时呲牙咧嘴。   有人瞧来又赶紧收敛,端正坐好,比起他,朝曦倒是觉得沈斐更像师傅,景仲王更像徒弟,坐不住,又闲不住。   反倒是沈斐,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教起人来井井有条,跟景仲王完全是两个模样。   皇上被他教的很好,事事虚心请教,有问题就问沈斐,这副相处模样要是被太后知道了,怕是要气死?   我的儿子跟我的仇人这么好,啥都听仇人的。   说来也是,刚出了皇后给小皇帝下毒的事,小皇帝再笨也知道皇后是太后找来教导他的人,皇后给他下毒,那肯定跟太后有关,救他的人反倒是自己的皇叔。   不计前嫌,割肉放血,直到将他从鬼门关拉回来。   虽然总有人说是苦肉计,太后也没少在他耳朵边念叨,可救就是救了,小孩子没那么复杂,只记得夜深人静时,他烧的糊涂,伸手一抓,抓到的是皇叔的手。   是皇叔彻夜守在他身边,确定他无碍后才离开,听说皇叔身体本来就不好,为了给他做药引,晕倒了好几次,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元浱本来听了母后的话,有些恨皇叔,后来也渐渐释然,反倒对母后有些厌恶。   虎毒还不食子呢,母后居然为了对付皇叔,拿他的小命开玩笑。   这倒也罢了,还整日在他面前说皇叔的坏话,反观皇叔,一直让他孝顺母后,有时间跟母后服个软,哪有恨母亲的儿子。   如此对比,更显得母后狭隘。   庆功宴过半,沈斐突然拍拍手,让跳舞的人退去,“皇上,微臣去了一趟边疆,有意外收获。”   小皇帝来了兴趣,“什么收获?”   “微臣缴了一副绝世好画。”   小皇帝越发好奇,“皇叔别卖关子了,快叫人传上来看看。”   沈斐了然,使了个眼神给身旁的人,那人立马将他今早带来的画拿出来。   那画展开,果然是一副绝世好画,作画的人画工了得,画,画的出神入化,还写的一手好字,在旁边题了名。   《十一虾》   元浱盯着瞧了一会儿,蹙眉道,“皇叔不对啊,这虾只有十只,没有十一只。”   围上前的众人细细一数,果然如此,真的只有十只虾,与题名不符。   沈斐摇头,“皇上,您再仔细看看,它就是十一只虾。”   这明明是十只虾,他非要睁着眼睛说瞎话,道是十一只,然而骇于他的权威,大家不敢说实话,只讨好道。   “也许那只虾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既然题名叫《十一虾》,自然有它的道理。”   “绝世好画不愧是绝世好画,下官惭愧,悟不出其中意境。”   大家七嘴八舌,你一句,我一句,大半的人如是说,搞得元浱都差点以为是不是自己弄错了?   可仔细一看,四处检查,确实就十只虾,除了那《十一虾》之外,并没有旁的字,为什么这样的画,会叫《十一虾》?   “皇叔,是不是作画之人弄错了?”   人不是神,确实有弄错的可能,或者故弄玄虚,想搏眼球,然而这副画是沈斐送的,他说十一只,还真没几个人敢说十只。   一时间只有小皇帝一个人道是十只,朝曦也看了画,她眼神好,虽然离的远,还是瞧的清清楚楚,就是十只。   脚步挪了挪,刚要为小皇帝说话,腰上突然一疼,景仲王拧了她一把,“别插手。”   朝曦不解,小声问,“为什么?”   景仲王面色凝重,“你看不出来吗?这里面有阴谋。”   沈斐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太后还没有对他下手,他反倒先要对太后的人下手了。   以攻为守,好手段。 第109章 葵水来了   朝曦一脸迷茫, “什么阴谋?”   景仲王瞧了她一眼, 直唉声叹气, “可有听过‘指鹿为马’?”   ???   “什么鹿什么马?”朝曦没听清。   其实即便听清了也不懂。   “一个很有名的故事,书上……”他顿住, 恍然想起朝曦没怎么读过书, 不懂也是理所当然。   “传说在很久很久之前, 有个独揽朝政的宰相,送给当时的傀儡皇上一匹鹿,指着鹿说这就是马, 皇上不解,问,这明明是鹿, 为什么要说它是马?然后问大臣,这到底是鹿, 还是马?”   “大臣们骇于宰相的权威,不敢说实话,纷纷睁着眼睛说瞎话, 道是马,只有几个忠于先帝的大臣们说了实话,道是鹿, 宰相便将这些人记住,然后找机会除掉。”景仲王问她,“现在懂了?”   朝曦点点头,“沈斐也是用这个法子是吗?”   难怪他要睁着眼睛说瞎话, 原来是想看看有多少人趁他不在的时候投靠了太后,好记下来,以后除掉。   太后一个女儿家,又不能摄政,她揽权的借口都是为了儿子,所以儿子受了委屈,她的人肯定要帮忙。   虾只有十只,小皇帝明明是对的,可却被人说错了,虾就是十一只,小皇帝辩解不过,心里自然憋屈。   太后本来就与小皇帝闹别扭,如果这次为了明哲保身,她的人没一个站出来,小皇帝更加心凉,今后的关系怕是也会越演越烈,无法挽回。   所以不管他们知不知道‘指鹿为马’,还是要站出来,开始还有些犹豫,送消息出去后,得到太后的肯定回答,不得已纷纷出声,为皇上说话。   “也许真的是作画之人搞错了,咱们这么多人,不可能连副画都看不懂。”   “就是就是,除非他是大罗神仙,能将那只虾隐藏起来。”   “我看就是故弄玄虚,好让这副画价值更高。”   有人带头,刚刚不敢说话的也一个接一个将心里的想法道出来,甚至故意引动其他人对这副画评价。   沈斐面色不变,只看向小皇帝,“皇上,您也这么以为吗?”   小皇帝瞧了瞧画,又瞧了瞧皇叔,再瞧瞧画,瞧皇叔,来回几次之后,小声道,“皇叔,那只虾是不是在这里?”   他指了指《十一虾》的题名,《十一虾》,去掉‘十’字,不就是一虾吗?   加上其它的十只虾,正好十一只。   沈斐哈哈大笑,“皇上英明。”   这只‘虾’居然真的藏在画里,元浱瞪大眼,一脸不可思议。   其他大臣也各个懵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半响才反应过来,有些疑惑,宁王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单纯是刚回来,考考皇上?还是像他们想得似的,借用‘指鹿为马’发挥?好揪出太后的人?   搞出第十一只虾,是想达到自己的目的,还不想跟小皇帝撕破脸?   宁王不是什么善与之辈,又精通权谋之术,虽然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容不得别人不多想。   也许真的是多心了,也许宁王还藏了更深的意思,毕竟好端端的,不可能无缘无故做这么多事,目的却十分单纯,只为了献画,顺便考考皇上和他们?   肯定有别的心思,只是他们没懂罢了。   景仲王眉头蹙紧,“青出于蓝胜于蓝,这小子的想法老夫已经猜不透了。”   他都猜不透的话,朝曦更加猜不透。   在生活和吃喝上,朝曦确实了解他,然而在别的方面,尤其是那些弯弯道道的花肠子,简直一窍不通。   这种猜不到,看不透的感觉好难受,沈斐到底怎么想的?   不是玩景仲王说的‘指鹿为马’吗?   那他做甚当众献画,没人的时候也可以单独献给皇上啊?   要说是,那画上加上‘一虾’,确实是十一只虾,还被小皇帝猜中,达不到立威的目的。   那个宰相为什么要指鹿为马?就是告诉皇帝,你就是个傀儡皇帝,不会有人帮你,也是告诉大臣们,朝廷八成都是我的人,投靠皇帝没好下场,其三才是铲除上任皇帝给傀儡皇帝留下的旧臣。   沈斐等于舍弃了前两个,只有后一个目的达到了,效果比那个宰相用时弱了不是一星半点。   朝曦这样的笨蛋都看出来了,沈斐会不知道?   他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搞不懂啊搞不懂。   朝曦懵着脑袋,一直在想这事,左想不通,右想不通,倒是打发了不少时间,不知不觉一个上午消磨过去。   下午是比武竞赛,甭管文官武官,只要愿意上去,都可以露一手,有为了一鸣惊人上场的,也有的纯粹是为了奖赏,更有单纯遇到对手,想打一架的人。   譬如说朝曦,平时不怎么爱打架的人,就喜欢凑热闹,看到这样的集体活动便待不住,好几次想上去试试,都被别人先出声阻止。   她排不上号,景仲王也不希望她上场,沈斐更是一个劲的给她打眼色,朝曦全当没看见。   怎么地?凑个热闹也不行?   明明别人都可以。   好不容易一场结束,胜利的人高喊,“还有没有人?上来与刘某比划比划!”   朝曦刚要回应,突然被人捂住嘴,拖进了人群里。   比武的场地在外面,身份尊贵的坐着,像他们这样的侍卫只能站着,再远一些是太监宫女。   小皇帝大赦,让所有人过来观看,人挤人,朝曦的位置在景仲王身后,再远一些是围了一圈的侍卫,也不必担心被攻击,因为有侍卫在,但是沈斐身份尊贵,侍卫连出声都没出声就放他进来,将朝曦拖去了一边。   朝曦瞪他,“干什么?那个人是用剑高手,我想跟他学两招。”   “你饿不饿?”沈斐避开那些,换了个话题。   朝曦:“……饿。”   景仲王瞧着台上比武,也就精彩的时候拍了拍手,叫了声好,回头就不见了朝曦,四处一找,果然发现这人站在沈斐身后。   他那个原来不苟言笑,永远那般老成持重的徒弟趁着没人注意,拿了点心塞给朝曦。   大家注意力都在台上,很少有人望着台下,自然也就没人发现他俩的小动作。   朝曦也借着揉鼻子的机会,吃了好些点心,吃到后来点心已经不能满足她。   点了点沈斐的后背,让他拿水果,这个天水果十分珍惜,须得从四季如春的地方运过来,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保存,到这里刚好熟透,尤其是小橘子,看着个头不大,汁水倒是很足,口感上佳,很甜很蜜。   朝曦将橘子吃了,皮塞进沈斐袖子里,又点点他的后背,让他将烤的羊腿拿过来。   那羊腿的下面包了油纸,不会脏了他的手,就是个头有些大,不好偷吃,可是瞧着好香,完全无法抵抗它的诱惑。   沈斐位置选的好,似乎早有准备,挑了个背面靠柱子的地方,也就是说背面看不着朝曦,两面又被侍卫挡住,只需防着前面便是。   沈斐的手往下指了指,示意她矮矮身子,躲在自己背后吃。   朝曦嫌累,干脆拉开沈斐的衣摆,坐在沈斐衣裳上,盘腿啃羊腿。   啃完羊腿吃牛肉,然后是各种小菜,她知道沈斐桌上小菜的排列,想吃哪个,拉过沈斐的手,在他手心里点,按照小菜的排列。   上面一排点上面,中间点中间,一排有三四个菜,第一个点大拇指,第二个,点二拇指,如此配合默契,没一会儿把沈斐的桌子扫荡一空。   没见这人动筷,菜倒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还被人调侃了一句,“今儿御膳房的伙食这般合王爷的口味?”   沈斐也不解释,默认下来,只道去了一趟边疆,再看这些家乡的吃食,忍不住怀念,不免多吃了些。   这边的动静被小皇帝注意,连忙让人又上了几盘菜,叫皇叔吃个过瘾。   实际上都进了朝曦的肚子。   朝曦早上来的,光听大家絮叨,中午饭也没吃,饿得不要不要的,那几道装饰品一样的吃食当然满足不了她。   一个盘子小的可怜,似乎就没让人吃饱的意思,还好小皇帝上道,后面上的菜份量还是那般小,但是品种多了几样,也尽数被朝曦吃完。   朝曦吃到后来,已经有些挑,带皮的不要,烤焦的不要,歪瓜裂枣通通不要。   菜吃的多了,嘴里不由自主想喝茶,瞧见沈斐桌上的茶杯,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偷偷拿过来喝几口,解渴后放回去。   那茶杯上留下她的油手印,喝过的地方也一圈油渍。   沈斐摇摇头递了块手帕给她,“擦擦。”   朝曦也没有拒绝,先抹了抹嘴,又擦了擦手,完了还给沈斐,自个儿拍拍肚皮满足的靠在他背上,眯一会儿。   这一眯,不知道眯到了什么时候,再醒来天色有些暗,脸上砸了点点冰凉的小颗粒,似乎下了雨?   这场雨下的好,让庆功宴提前结束,小皇帝体弱,已经进了殿避雨,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离开,沈斐正想叫她,她自个儿倒是醒了。   “回去了。”沈斐从背后扶她,“还困的话回去再睡。”   朝曦打了个哈欠,嗯嗯哼哼的点头,刚睡醒,人还没什么意识,几乎被他拉着站起来,一路没怎么避嫌,亲自带出宫。   半路肚子突然闹的厉害,朝曦赶紧叫停马车,急急奔去茅房。   沈斐跟在她身后,不放心,一直守在门外。   朝曦在里头待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出了什么事,这人才终于惨叫一声喊他,“沈斐!我葵水来了!” 第110章 一个约定   葵水来的太急, 朝曦也没记日子,什么时候来的都不知道, 一点准备都没有, “沈斐!”   这时候只能求助沈斐,“你帮我买些东西。”   这种东西都是上一代给下一代手缝, 很少有卖的。   “买不着就买些布料和棉花。”   好惨啊, 突然就来了, 这里离家又远,不可能跑回去拿, 等沈斐跑回家,朝曦腿也蹲麻了。   屋外沉默了很久,半响才听到沈斐略带羞赧的回应,“……好。”   这种事朝曦说的毫无负担,他却不能无动于衷,耳朵尖微微红了起来。   本能朝后看了看,想交给镜花和水月,临到头来才想起来, 镜花和水月不在, 这里都是大男儿, 朝曦的事,不可能交给别的男儿,只能自己去。   朝曦没说买什么?去哪买?   沈斐也没好意思问,留了些人在原处等着,只带了两个贴身侍卫。   街道就在不远处, 路上尽是些小贩,推着小车,上面摆了些女孩子用的胭脂水粉。   品种多样,颜色百出,已经有不少女子停在小摊前认真与小贩讨价还价。   沈斐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倒是晓得这东西不好见光,定是藏在小车里面,有人问才会卖。   女孩子的事自然只有女孩子知晓,所以能卖的肯定是女贩。   沈斐专门找了个女贩,等那些停在小摊前挑完胭脂水粉的女孩子们离开,才上前问道,“店家,可有……”   顿了顿,又继续道,“葵水用的东西?”   他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这般心虚过,像做了错事似的。   那女贩先是愣了愣,后噗呲一声笑出来,“是给夫人买的?”   沈斐几不可闻轻轻‘嗯’了一声。   “要草木灰的,还是艾草的,棉花的也有。”小贩卖得多,经验丰富,虽是个女子,倒一点没害臊,尽职尽责介绍,“前两种吸水好,后一种干净,你要哪一种?”   沈斐从来没买过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朝曦喜欢用哪种,大手一挥道,“全要了。”   他掏了一锭银子,特意吩咐店家包好,找来的铜板都没要,包裹塞进怀里,趁着没人注意脚步匆匆离开。   *   朝曦等的腿麻,以为这厮跑路的时候,沈斐终于姗姗来迟,说是东西买来了,问她怎么拿?   怎么拿?当然是人进来再拿啦。   沈斐沉默良久问,“我丢进去,你能接住吗?”   “你丢个试试,看看会不会掉坑里。”真是的,平时挺聪明的人,怎么这时候就笨了,朝曦蹲着,怎么接?   外面又是一阵沉默,半天才响起脚步声,沈斐背着身子推开门,将布包给她。   “不知道你要哪种,我都买了。”他轻咳一声,“底下还有东西,不要忘了用。”   ???   什么东西?   朝曦将门关上,打开看了看,底下居然是亵裤,难怪沈斐跑去了这么久没回来,居然还贴心的给她买了亵裤。   男子一向视这些为污秽,碰都不碰,甚至有人说,沾了往后要倒霉。   沈斐读的是圣贤书,又出身皇室,从小便有人教,不可能不知道,知道还给她买,这是真爱啦。   不过他沾了污秽之物,下半辈子会不会发不了财?升不了官?   现在就是摄政王,要权有权,要钱也有钱,发不了升不了又如何,光是现有的败光也要点时间?   朝曦又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出来时背上背着包裹,扶着膝盖站在门口许久没有起身的打算。   沈斐问她,“怎么了?”   “腿麻。”   沈斐摇摇头,蹲在她面前,“上来,我背你。”   其实就一点路,而且腿麻一会儿就好,不过他愿意背,朝曦也不客气,当即爬上他的背。   上马车时沈斐踩着踏椅,歪了一把,叫朝曦好是担心,赶忙搂紧了他。   沈斐稳稳进了马车,将人搁在小榻上,顺手倒了些茶水浸湿手帕,给朝曦擦手。   朝曦心里憋着事,刚刚就想问,但是刚刚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头昏眼花,身子不舒服,去了趟茅房人才好受许多。   “沈斐,你白天送画是什么意思?”景仲王要是不解释还好,反正朝曦看不懂,就以为是单纯的送画,乐呵呵看完便是。   谁知景仲王非要给她解释一把,关键他自己也看得云里雾里,导致朝曦一知半解,这种感觉就像有只猫在她心口抓了一把似的,难受得紧。   “我去边疆太久,朝廷无法兼顾,太后肯定趁这段时间发展了不少势力,就等我回来好对付我。”沈斐将帕子在外头拧干,又倒了些茶水继续给朝曦擦手,“我那副画送过去,朝廷最少能安宁大半个月。”   难怪呢,他明明知道‘指鹿为马’很多人都晓得,还是要用。   沈斐的心思与大家相反,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都懂,所以才要用,这样太后的人就会以为他要对付他们,然后自个儿老实下来,怕被他抓住把柄。   如此一来沈斐的目的便达到了。   他这是一箭双雕。   ‘指鹿为马’试探出了太后的人,虽然肯定有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所以只一部分人站出来。   第二雕就是让太后的人安静半个月,他好做自己的事。   “还有一个原因。”沈斐对她丝毫不隐瞒,“我与皇上终究差了些血脉关系。”   他叹气,“别看皇上现在跟我更亲,那是因为他与太后之间有隔阂,母子俩哪有隔夜仇,一旦这个隔阂消失,便会一致对外。”   那个‘外’,就是他。   ???   朝曦蹙眉,“这两者之间有关联?”   “自然有。”沈斐将小帕子挂在窗前吹风,“你不懂‘指鹿为马’,是谁教你的?”   朝曦瘪嘴,“你怎么知道我不懂?”   沈斐直接忽略这个问题,道,“是景仲王?”   朝曦瞪他,“就你最厉害。”   这是反话,沈斐正着听,“元浱也不懂,谁会教他?”   元浱是小皇帝的名讳,小皇帝的师傅是沈斐,沈斐不教的话只能他的母后教,他母后就是太后。   太后教他肯定会添油加醋,胡乱说一把,总归不离往沈斐身上泼脏水,道他以送画的名义想对付她,结果沈斐什么都没做,小皇帝对他母后什么想法?   你又骗我?   这隔阂自然而然更大。   小皇帝只有两个人最亲,跟太后不亲,本能便会靠近沈斐,第一是为了气母后,第二是有个靠山。   小孩子对大人十分依赖,身边没有人会不安,太后和沈斐,怎么样他都会选一个,只有他俩与他沾亲带故,有血缘关系,可以依靠。   朝曦洗了手,安心将手插进袖子里,“沈斐,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沈斐半靠在榻上,翘着二郎腿,姿势悠哉。   “无论如何都不要教坏小皇帝。”朝曦加了一句,“也不要利用他。”   沈斐沉吟半刻说,“我尽量。”   这种事他不能保证,因为意外很多。   “你要教他做一个正直的君王。”朝曦想了想道,“跟你一样为国鞠躬尽瘁。”   沈斐别的事都爱偷懒,尤其是自己的私事,简直懒得动,能让他勤奋的也只有国家大事了。   希望小皇帝以后也能跟他一样,别的事如何不管,但是在国家大事上,一定要严谨对待。   沈斐失笑,“朝曦,你听过指鹿为马之后,有什么感想?”   “傀儡皇帝好可怜,宰相好可恶。”   “如果情况换过来呢?”   “额……”朝曦懵了一下。   情况换过来,就是宰相为鱼为肉,皇帝掌握生死。   “情况换过来,宰相比皇帝可怜百倍,随时都要担心项上人头。”   换言之就是说,一旦小皇帝真的长大,握了权,沈斐的处境就会跟宰相一样。   “还好你是个没有梦想的咸鱼。”朝曦有些庆幸,“你这么懒,连自己的事都不肯管,更何况那些国家大事,其实心里烦得要死,不得不管而已对不对?”   沈斐挑眉,“你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啦。”朝曦叉腰,“你把小皇帝教的这么好,肯定不是为了让他当傀儡皇帝的。”   朝曦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对,沈斐就是小皇帝的师傅,小皇帝越是草包,对沈斐越好,但是从小皇帝的一举一动中能看得出来,他聪明,懂事,饱读诗书,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与沈斐想扶持傀儡皇帝的目的完全不符合,所以朝曦猜测,他肯定是想认真教导小皇帝,等小皇帝功成名就之时,自个儿隐退江湖。   肯定是这样的!   要不然解释不通,他又想坐稳摄政王的位子,又认真教导小皇帝,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嫌无聊,教出一个对手来玩玩?”沈斐似笑非笑看她。   朝曦不信,“你像是有精力干那么多事的人吗?”   沈斐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他确实不是一个有闲情雅致,花大量功夫培养一个对手的人。   “以后你就懂了。”   沈斐没有解释,朝曦也没有问,只是为以后的生活稍稍提起了些干劲。   如果她的猜测没错的话,后半辈子,沈斐可以跟她一起去浪迹天涯。   “沈斐,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沈斐回头问她,“什么约定?”   “前半辈子我陪你,后半辈子你陪我。” 第111章 御用抓蛐   前半辈子她陪沈斐, 直到沈斐将这边的事处理完,再用下半辈子陪她, 一起浪迹天涯, 以天为盖地为庐,过自由自在潇洒的日子。   “那我太吃亏了。”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笑成一条黑缝, “下半辈子还很长呢。”   “嗯?”朝曦挥拳。   “吃亏就吃亏点。”沈斐当即变了口风。   朝曦满足了, “你还吃亏, 我还吃亏呢,你看看你这日子过得, 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哪天嗝屁了,跟着我去浪迹天涯多好,什么都不用操心,饿不着也渴不着你,还不用担心有人害你,你卖画,我看病, 有好看的地方停下来多住几天, 没好看的早点离开, 多潇洒?”   “雨天煮茶论酒,晴天你晒太阳我看书,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补充道。   “是。”朝曦画大饼,“要是累了,咱们就安定下来, 买个宅院,一半给你养花,一半给我种菜。”   花是沈斐的爱好,不能光顾着自己,也要为沈斐想想,菜是朝曦想要的,绝对不能缺,所以一人一半正好。   沈斐轻笑,“好啊。”   “那就这么约定啦。”   朝曦话音刚落,肚子突然咕噜一声,又疼了起来。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 第112章 我睡过他   他来一趟不容易,本来以为朝曦是景仲王的侍卫, 到了景仲王那之后, 景仲王说可能要去宁王府找找。   到了宁王府之后, 说没这个人, 他不信,到府上一搜, 果然没有这样的侍卫,倒是有个这样的主子。   宁王特别吩咐过, 朝曦的话就是他的话,什么都要听朝曦的,颇受宁王信任, 身份十分特殊。   他找人时一直强调是个侍卫,难怪找不着。   朝曦先是愣了一下,后问道,“用火炉引过吗?”   “引过了。”大太监摇头,“没有。”   朝曦将花篮交给镜花, 擦了擦手道,“等我一下,我换身衣裳马上来。”   这身衣裳是在家穿的,松松垮垮连腰带都没有,不适合出门。   “那你可要快点,陛下可喜欢那只蛐蛐了。”大太监也不敢逼的太紧。   他还不知道朝曦的身份,只知道宁王殿下颇是重视,就算给宁王殿下一个面子, 也不能像对普通人似的,呼来唤去,况且蛐蛐丢了不是一会儿半会儿,没必要急在一时。   大太监耐心的等了等,片刻后终于瞧见屋里的门打开,收拾整齐的朝曦出来,他眼神好,一眼瞥见朝曦穿的衣裳是——宁王的!   好家伙,这关系已经好到穿一条裤衩啦!   朝曦小跑过来,道,“可以走了。”   大太监点点头,一路上都在琢磨朝曦与宁王的关系,明显好的有点不正常,难道是宁王失散多年的兄弟?   还是说宁王有分桃之好,这是他圈养的娈童?   宁王那等样貌,无需花钱圈养,多少人不要钱,送上门都要爬他的床?   而且娈童地位底下,宁王就算再宠,也不可能拿他当第二个主子,府上的下人居然也没排斥,委实不正常。   朝曦身着男装,昨儿又是侍卫打扮,任大太监怎么想,也没将她与女子关联在一起。   毕竟会武功的女子可不多,朝曦又身手敏捷,反应迅速,替皇上将跑了的蛐蛐逮回来,见了皇上和诸多大臣也不见紧张,与景仲王貌似也有交情,这样的人很难跟女孩子关联在一起。   朝曦大大咧咧惯了,走路还是作风没有半点女子扭捏,尽显大方随意,别说是他,十个男人里面有八个认不出她的真实身份,反倒是女孩子心细,比如说镜花和水月,一眼看破。   路上给人看病时也被好几个人认出身份,其中多数都是女子,有些男的就算她实话实说,人家也不敢相信。   大概在他们眼里,女孩子就是柔柔弱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温柔可人的那种,朝曦这种超出了他们对女孩子的认知。   “大总管怎么了?”朝曦的视线跟着大总管看向自己,“我脸上有什么?”   大总管连忙摇头,“没有没有。”   他也没解释为什么盯着朝曦看这么久,只加紧脚步,带着朝曦穿过热闹的街道,通过守卫森严的宫门口,来到皇上的寝宫前,‘养心殿’几个字明晃晃的挂在头顶。   朝曦有些犹豫,“就这么让我进去,没关系吗?”   她自个儿觉得自己身份不明,应该没权利这么大咧咧进宫,万一行刺皇上怎么办?   大总管笑了,“朝侍卫多虑了,你能被景仲王带进宫,说明身世清白,又与宁王是好友,有什么不放心的?”   朝曦点头,有点明白了,她的身份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被景仲王带进宫,与沈斐关系不浅,有两个大佬做担保,确实没啥不让人放心的。   朝曦也不会刺杀皇上,她对小皇帝其实很有好感。   大总管比了个请的姿势,朝曦深吸一口气抬脚进了养心殿,养心殿很大,离老远便听到读书声,小皇帝奶声奶气念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重来。”   另一个声音冰冷异常,与沈斐平时的语气不太一样。   小皇帝又念了一遍,“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   “重来。”   小皇帝再念,“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   “重来。”   接连几次,小皇帝似乎终于发现了错在哪,“皇叔,我是不是认错字了?”   “嗯。”沈斐不咸不淡回道。   “是这个字错了吗?”小皇帝指了指方才他读了两遍,都被皇叔打断的地方。   “嗯。”沈斐认真教道,“这个字念‘渠’。”   小皇帝几遍都读成了‘秋’。   元浱点点头,“我记住了。”   他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觉得可以了才重新读。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月影共徘徊。问秋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沈斐合上书,“你今天状态不太好,有心事?”   元浱不敢说实话,“昨天没睡好。”   这是其一,第二就是担心他的蛐蛐,早上喂食的时候不小心叫它跑了出来,正赶上上朝,只好将窗户和门关上,希望蛐蛐没跑出去。   下完朝回来,还没来得及去逮,便有人通报,说宁王求见。   他这才想起来,他那个严厉异常的皇叔回来了,今后怕是都不得安宁。   皇叔是他的夫子,担任太师的职责,教他文,也教他武,出了名的苛刻要求高,元浱不怕天,不怕地,也不怕母后,就怕他。   “嗯?”沈斐尾音拉长,带着意义不明的味道。   元浱赶忙交代,“皇叔临走前给我的蛐蛐跑了。”   怕皇叔责骂,有些心虚,头低着,像做了错事一样。   “有没有叫人找找?”   出乎意料,皇叔的声音异常平静温柔。   “找了,我把上次皇爷爷带的那个侍卫叫进了宫,还让人将窗户和门关上,它肯定跑不了。”小皇帝说的眉飞色舞。   “哦。”沈斐挑眉,“安排的这么好是等着我夸你吗?”   小皇帝两眼放光,“可以吗?”   “你觉得呢?”沈斐冷眼看他。   小皇帝满腔的热血登时像被人浇了盆水似的,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知道错了。”   沈斐面色放柔,“皇上,您与别的孩童不同,没有资格玩乐。”   又一盆冷水浇下来,小皇帝表情失落,“皇叔,是不是当了皇上,就必须失去很多?”   “是。”   “不能玩乐,也不能有自己的喜好,更不能交朋友?”   沈斐沉默不语。   四周都是觊觎他皇位的人,处处都是想要他命的人,玩乐?喜好?交朋友?听起来像笑话。   “你没有时间玩乐,有自己的喜好只会被别人找到机会杀你,帝王无情,也不会有人对你用情,‘朋友’这个词以后休要再提。”   “那我不要当这个皇帝了。”   小皇帝气急,“我就要玩乐,就要有自己的爱好,就要交朋友!”   他有些生气,“皇叔最讨厌了!我不喜欢皇叔了!”   说罢推开他朝外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跑,蒙着头跑,也没人敢拦他,不留神让他跑了出去。   朝曦瞧了一眼还稳稳坐着的沈斐,又瞧了瞧跑出去的小皇帝,果断去追小皇帝。   沈斐是大人,有什么事自己能消化,小皇帝怕是需要人安慰。   而且最需要的是沈斐安慰,他已经把沈斐当成家人,沈斐这个缺心眼没看出来,一直扮演者夫子的角色而已。   他确实在文韬武略上胜了别人一筹,不过在感情方面,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都迟钝的很。   小皇帝跑的太快,众人没追上他,半路跟丢,叫他钻进假山里不见踪影,找了好几圈也没找到。   朝曦脑海里隐隐有个想法,不过她不了解小皇帝,想了想问大太监,“皇上平时有什么特别想玩,又玩不了的东西吗?”   大太监急的眼泪都快出来了,“都什么时候了,朝侍卫,你就别添乱了。”   “你告诉我,也许我能找到皇上。”朝曦语气不太肯定。   大太监狐疑的打量她两眼,抱着一丝希望道,“皇上原来想骑马,宁王不让,这事便一直记在皇上心里,你说皇上该不会是……”   他‘哎呀’一声,“惨了惨了,皇上那么小,万一从马上掉下来……”   后果不敢想象,他的小命也要不保。   “快!去马厩!”   几人当即火燎火燎跑去马厩,果然瞧见小皇帝正欲上马,发现他们赶来,大怒道,“谁敢过来,朕砍了他的脑袋!”   他个头太小,尽管马厩的管事特意拉了一匹矮小的马儿,可对于小皇帝的身高来说也不得了,他上不去,便叫人搬来高凳,踏着凳子跨上马背。   脚踩不上脚踏,干脆不踩,拉了拉马儿,学着大人的口气厉喝道,“驾!”   那马儿陡然跑了出去,刚刚被他吓的待在原地的人连忙上前去追,“皇上小心!”   小皇帝坐不稳,还逞强,“不用管我,敢跟来我就把你们通通砍了!”   他嘴上放狠话,心里却虚的要命,担心自个儿掉下来,紧紧拉住绳索不丢手。   那绳索系在马儿的脑袋上,他一拉,马儿吃痛,跑的更急更快,嗖的一声不见踪影。   众人想救,偏偏骇于刚刚他下的命令,又不敢上前去救,来来回回渡步,想救又不敢救的模样颇是滑稽。   救了是死,不救也是死,这确实是个值得人好好琢磨的问题。   朝曦不是宫里的人,而且她有靠山,没大家那么多顾虑,也不能见死不救,连忙拉了一匹马,骑上去追小皇帝。   小皇帝的马儿疯了似的,飞奔而去,朝曦急急挥了好几次鞭子才追上,两匹马的速度都很快,以至于朝曦就在附近,却无法靠近它。   她想了想,一咬牙站起来,陡然跳去小皇帝的那匹马上。   小皇帝趴在马背上,耳边是阵阵寒风刮过的声音,本就是冬天,又是个乌云密布的天气,风像刀子似的,灌进衣裳里,割得他浑身疼,尤其是手,没了知觉,冻的通体发红。   也不知什么时候,风停下来,他被人抱在怀里,手包进一双温暖的大手里。   “皇叔!”元浱眼中迸出光来,回头一看,又失望的低下脑袋,“是你啊。”   朝曦失笑,“看见我就这么失望,皇上,您跟平安真像,都这么孩子气,生气的时候就要人哄,别人还不行,谁弄生气的谁哄。”   小皇帝蹙眉,“平安是谁?”   拿皇上跟熊比,闹不好又被皇上治罪。   朝曦咳嗽一声转移话题,“宁王殿下那个榆木脑袋,是不可能来的,他连你为什么生气都不知道。”   小皇帝抬头看她,“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朝曦回答的理直气壮,“我睡过他啊!” 第113章 得不得劲   小皇帝仿佛找到知音似的, 眼前一亮, “我也睡过。”   他开心道, “有一次皇叔教我念书教到很晚, 宫门下钥,皇叔回不去, 便留在宫里,我晚上做噩梦,不敢一个人睡,偷偷跑去皇叔的房间, 皇叔没有赶我。”   他自从当了皇帝后,就再也没有与母后同睡过, 事实上原来也不怎么同睡,母后心心念念的都是父皇,每晚都要浓妆艳抹, 等父皇等到深夜,他因为性子懦弱,不受父皇喜欢,连带着母后也不喜欢他。   在最需要安全感的时候,没能与母后建立,倒是不小心与皇叔建立, 皇叔长得好看,从来不会因为他笨,读不好书发脾气,他的语气永远一成不变, 平淡异常,以至于元浱一度以为,皇叔不会生气。   事实上皇叔会生气,他生气不会像父皇那样,大发雷霆,叫他滚,也不会像母后似的,在他面前摔东西。   母后自从父皇死后,性子就变得异常奇怪,疑神疑鬼,总觉得皇叔要害她,说与他听,他若是不听,便摔东西,吓了他不敢接近。   还是皇叔好,皇叔即便再生气,最多罚他抄书。   但是皇叔太严厉了,从来不让他娱乐,不过会在他完成很难的要求后许他一个小愿望。   不过分,在他的能力范围内。   元浱也不敢要求太多,有时候是让皇叔带他出宫看看,有时候是让皇叔带宫外的东西进来,听说民间有压岁钱的说法,也让皇叔给他压岁钱。   皇叔记忆力很好,从来不忘,倒是母后,时常因为跟皇叔较量输后故意忘记答应他的事,还冲他发脾气。   皇叔与母后恰恰相反,即便与母后斗得再厉害,也不会将情绪带给他,一直是那个样子,永远温文尔雅,谦和端庄。   母后本想代替皇叔教他认字读书,被他拒绝了,不敢想,母后那个暴脾气,要是教他认字读书,怕是能把他骂死。   “我这个睡,跟你那个睡可不一样。”朝曦骑着马,带小皇帝瞎逛。   “有什么不一样?”小皇帝好奇问。   这个问题不好答,朝曦认真想了想道,“一个脱衣裳睡,一个不脱。”   “我也脱了呀。”小皇帝瞪着一双无邪的眼看她。   朝曦深觉再这么交谈下去会教坏小皇帝,赶紧转移话题,“皇上不是要学骑马吗?”   小皇帝大喜,“你要教我吗?”   “别瞎想,我就是带你兜兜风。”   “哦……”   元浱觉得不甘心,问,“为什么不教我?”   “你太小了,腿都踩不着脚踏,很危险知道吗?万一掉下来怎么办?被马踩死也不是没有可能。”   元浱蹙眉,“不能诅咒朕。”   “谁诅咒你了,我说的是事实。”   元浱生气,“小小一个侍卫,这么跟朕说话,不怕朕砍了你的脑袋?”   朝曦失笑,“摄政王我都不怕,还怕你?”   开始确实有点心虚,毕竟这小子是皇上,一声令下便有无数人替他效命,门一关,数百数千个人对付她,朝曦不一定招架的住。   当然那是以前的想法,自从她发现小皇帝怕沈斐之后,登时不怕了小皇帝,毕竟有沈斐给她撑腰。   “一物降一物,陛下怕沈斐,沈斐怕我。”朝曦夹了夹马腹,马儿加快了速度,狂奔在草地上。   “陛下要是聪明的话,就该跟我合作,你要是受了委屈,就告诉我,我好替你报复回来。”   小皇帝一双小眼睛闪闪发亮,“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朝曦轻笑,“我怎么敢骗皇上?”   小皇帝点头,“也是,朕是九五至尊。”   也不知道是谁方才闹着说不当皇帝了,还撒谎说不爱沈斐了。   明明很在乎很喜欢,也不知道沈斐哪来的魅力,将小皇帝收拾的服服帖帖,十分信任他。   他的父亲和媳妇可都是死在沈斐的手里,连他的母后也巴不得沈斐去死,处处与沈斐作对,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皇帝依旧坚持己见,始终相信沈斐,着实不易。   难道是沈斐瞒了他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父皇是什么死的?”朝曦忍不住问。   如果是别的人,她可能不方便问这个问题,不过这个人换成小皇帝,登时好意思了,毕竟小皇帝才七岁,怕是都不怎么理解‘死’这个字意味着什么。   “知道啊。”小皇帝不假思索道,“被皇叔杀死了。”   朝曦挑眉。   他居然知道?   “那你知道你的皇后又是怎么死的吗?”   “知道啊。”小皇帝回答的很快,“也被皇叔弄死了。”   朝曦越发困惑,“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能跟宁王关系这么好?”   小皇帝认真想了想,“我父皇逼位顺武帝,杀了皇叔的母妃,还将有威胁于自己的兄弟姐妹尽数屠光,不仁不义,不忠不孝,是有名的大昏君,被皇叔一剑毙命,死有余辜。”   “我的皇后为了对付皇叔,对我下毒,折磨了我好长时间,也是死有余辜,即便皇叔不处死她,我也要弄死她,太坏了!”   朝曦叉腰,有些看不透他,“你的母后正与宁王你来我往死搏,你也不管?”   “是母后藏了见不得人的心思。”小皇帝瘪嘴,“她想垂帘听政,架空我的权利,自己当说一不二的太后!”   他握拳,“我绝不会让她得逞!”   他是无意间偷听到母后说话,与朝中的大臣道他吃里扒外,事事向着皇叔,靠不住,她要自己垂帘听政,那大臣劝她,举例说了种种对他不利的事,她也不管,坚持要握住权利,根本不顾他的死活。   他解释过,父皇和皇后都是死有余辜,没必要为他俩报仇,他也没有帮着皇叔做任何事,一直是她不依不饶,坚持要除掉皇叔,皇叔才会反击。   其实只要她罢手,皇叔大度,绝对不会为难她,可她就是不听,他也很无奈,毕竟是自己母后,即便理亏,也只能认了。   “大义灭亲,你这是喝了宁王的迷魂汤?自己亲人都不顾了?”   这事朝曦不知道该怎么说,小皇帝觉悟很高,无需她多嘴,自个儿明明白白。   父皇和皇后是活该,母后打着为他们报仇的旗号对付沈斐,也是作孽,所以小皇帝没有帮着母后,反而帮着沈斐。   “其实宁王也不是什么好鸟,你别太信任他。”朝曦帮理不帮亲。   沈斐手段高明,耍的那些计谋旁人没看出来而已,事实上跟他母后是同一类人。   他母后固然不是好人,说什么为先皇和皇后报仇,实际上就是想除掉沈斐,好独揽朝政,那沈斐呢?这么多年来不也是牢牢握住权利不松手吗?   都是王八,半斤八两,沈斐手段更高明,比太后更适合朝廷罢了。   “你也这么以为?”小皇帝握紧马鞍,“皇叔自己也这么说,叫我不要太相信他,他不会忠我,他忠的是国,若我做不了明君,他便会杀了我,再立一个王。”   皇叔有这个能力,他知道。   当初就是他把他扶上来的。   记得那时候他才五岁,父皇败后母后第一时间带着他逃跑,谁知还是被皇叔追上,本来以为是来杀他的,毕竟他死后,皇叔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登基。   按照大顺的规矩,他是父皇唯一的儿子,儿子一死,皇位就会在父皇的兄弟,各位王爷之间选,皇叔无疑是最优秀,最合适的那个,只要杀了他,皇叔就能登基。   但是皇叔没有,皇叔将宫变的前因后果尽数讲给他听,问他愿不愿意回去当个明君。   他当时什么都不懂,问他,‘什么是明君,怎么当明君?’   皇叔耐心的蹲下来,直视他的眼睛道,‘明君就是帮老百姓出头,帮天下人做主的王,想当明君,就要大义灭亲,站在‘理’的那一边,即便对面是自己的亲人,也要秉公执法,不藏半点私心。’   ‘这很难啊。’当时他边回答,边将手里的匕首偷偷藏起来,匕首是母后给的,让他偷袭皇叔。   在母后的讲述里,皇叔罪大恶疾,杀了父皇,也会对他们赶尽杀绝。   可他发现皇叔与母后描述中的那个凶残狂暴的人根本不一样,不仅没有杀他们,连杀父皇,都是父皇有错在先。   他虽然小,可已经懂了最基本的对和错,皇叔和母后的说辞,不知为何,偏向皇叔一些。   许是皇叔没有隐瞒自己杀了他父皇的事,如果他骗他说,人不是他杀的,是自己死的,或是别人逼死的,他会立马毫不犹豫挥刀捅向皇叔。   “原来还有这段经历。”朝曦点头,“难怪皇上这么信任宁王。”   这信任得之不易,是长久搭建而成,还有一个地方很关键。   沈斐说过,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对你,看你自己有没有利用价值,如果没有,他还是对你如一,说明是真心的。   当时的小皇帝对于沈斐来说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而且还是个障碍,只要杀了他就能成就霸业,可他没有,足矣说明他对小皇帝是真心的。   小皇帝才七岁都看懂了,太后活了一把岁数,还不如一个孩子,或许不是没看懂,只是觉得不甘心,不甘心儿子的皇位由别人控制,她表面尊贵,实际上上头还有人。   也是担心沈斐反悔,所以想先下手为强,让沈斐再也没有机会反悔。   大人总是比小孩子想的复杂,小孩子的世界反倒简单许多。   “皇上真的一点不恨宁王?”朝曦不相信。   小皇帝犹豫好久才道,“我告诉你,你不要告诉皇叔。”   朝曦颌首,“好。”   “其实有时候也会怨他,可我找人查过,皇叔没有说谎,父皇确实作恶多端,死有余辜,我身为一个明君,自然不能帮亲不帮理,这事皇叔占了理。”   朝曦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皇上是个好皇上,以后一定可以当明君的,千万不要被别人带坏。”   “嗯嗯。”小皇帝难得被夸,心里很高兴。   他喜欢被人夸。   被人揉脑袋似乎也没有那么坏。   “既然皇上告诉了我一个秘密,我也告诉皇上一个秘密。”   小皇帝瞪大了眼,“什么秘密?”   “是不是觉得宁王现在很威风,很严厉?”   小皇帝忙不迭点头,“非常威风,非常严厉。”   “那是因为他小时候也有个十分威风,十分严厉的夫子,挨板子,抄诗词,罚站,陛下经历过的一切,宁王原来都经历过。”   其实朝曦并不知道,不过是为了哄哄小皇帝而已。   “是不是觉得心里得劲多了?” 第114章 都来送饭   小皇帝不信, “我听皇爷爷说, 皇叔小时候可聪明了,三岁吟诗, 四岁作画,五岁就能出口成章, 常常气的皇爷爷吹胡子瞪眼, 他怎么可能挨罚呢?”   朝曦差点忘了这茬, 记得镜花跟她说过,沈斐小时候绝顶聪明,深受顺武帝喜欢,还想立他为帝来着。   而且景仲王就是他的夫子, 景仲王那个样子,没个正形,与她瞎编胡造里的严肃苛刻,完全不一样。   “是原来在皇宫时的那个夫子。”朝曦继续瞎编胡造,“他是后来被封王之后才去的书苑。”   小皇帝还是不信, “皇叔嘴风一向很严,怎么会告诉你他自己小时候的糗事?”   他认识皇叔那么多年,对皇叔的过去还是一点不了解, 都是别人告诉他的,皇叔从来没说过。   “我跟他都睡一张床了, 告诉我一点糗事不是很正常吗?”朝曦大力揉他的脸,“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朝曦只有一个,“我就问你开不开心?”   小皇帝一边去掰她的手, 一边奶声奶气道,“开心。”   知道皇叔小时候也挨过板子,确实开心了很多。   “开心不就得了?管那么多做甚。”小皇帝的脸蛋又粉又嫩,朝曦爱不释手,揉了又揉,“手感好好哦~”   享受。   “你大胆!”小皇帝义正言辞,“调戏朕!”   “哈。”朝曦揉的越发起劲,“你皇叔我都揉了,揉揉你咋了?”   蛮不讲理,“我还救了你的命呢,你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   小皇帝期期艾艾半天说不出话,憋屈的被她揉了好一阵子,过瘾了才放开。   “好了。”朝曦拉了拉马拴要往回走,“咱们该回去了。”   小皇帝突然从她手里抢过马拴,“不要回去,你骑术太差,马跑的慢不拉几,我还没过瘾呢。”   “哈?”朝曦叉腰,“你下去。”   小皇帝不解,“干什么?”   他嘴上这么说,人还是挪了挪,有想下去的欲望,朝曦一弯腰将他抱了下去,自己正了正身子道,“叫你看看我跑的多快!”   说罢一夹马腹,马儿唰的一声绝尘而去。   小皇帝:“……”   朝曦自小混在三流九教,不拘小节,不仅武功高超,骑术也不凡,还能玩两个花样。   马儿虽小,速度倒是不慢,在她的引导下跑的飞快,绕了一个大圈子才回来,到了小皇帝跟前时也不停,反倒弯下腰,一只手朝他张开。   小皇帝先是不解,明白后有些害怕,万一朝曦一个失手,他这条小命就交代在这儿了。   可这机会千载难逢,难得有个人肯带他玩,不想错过,一咬牙,跟着伸出手。   那手被另一只手攥住,身子猛地腾空而起,落入一个温暖的怀里,元浱紧紧抱住不撒手。   半响才敢小心翼翼睁开眼,他已经稳稳坐在了马上,不过因为出手错了,被朝曦另一只手拉上来,位置是背面,正对着朝曦。   朝上一看,正对上一双笑嘻嘻的眼睛,“胆子这么小还敢嘲笑我?”   元浱:“……”   朝曦叫他撒手。   元浱不敢,“干什么?”   “将你正过来。”朝曦两只手穿过他的腋下,一使劲,直接将人整个翻了一面,背对着她。   “好了。”正面她有压力,小皇帝不知道是太害怕,还是怎么地,居然没发现她是女孩子。   也不晓得是她做女孩子太失败,还是小皇帝真没往这方面想。   其实这样也好,据说男的跟男的才能玩到一起,小皇帝要是知道她是女的,搞不好会排斥她,就像排斥他母后。   朝曦乐得看他误会,还是担心被他发现,不敢靠他太近,只两只手半环住他,猛夹马腹,带着他在草地上肆意奔跑。   小皇帝很喜欢骑马,风在耳边呼呼的刮,人几乎飞起来的感觉。   朝曦也不停,叫他体验个够,也不知过了多久,马儿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到最后干脆如同散步一样。   小皇帝不爽,“怎么不跑了?”   朝曦拉了拉马拴,让马儿往回走,“这匹马累了,跑不动了。”   “那咱们换一匹马。”小皇帝还没玩够。   “不行啊,都晌午了,你的蛐蛐再不喂要饿死了。”其实是朝曦自己骑腻了,没觉得骑马有什么好玩的,还颠的屁股疼。   小皇帝抿嘴,表情明显看着还没尽兴。   朝曦失笑,“皇上要是喜欢,下回喊我一声,我再带你来玩就是了。”   小皇帝阴转晴天,“真的?”   “嗯。”朝曦先是点头,又道,“骑马有风险,须得我陪着,自己一个人不能玩,知道不?”   这个元浱知道,不是谁都是朝侍卫,敢冒着大不敬过来救他。   他上下打量了朝曦一眼,“明明有人带着,干什么要一个人来玩?那么危险,还玩不尽兴,下回我肯定叫你。”   “那今天就到这里了。”   朝曦勒住马,先一步跨下来,又伸出手,去接小皇帝。   小皇帝不动。   “怎么了?”朝曦拿出杀手锏,“你皇叔我都抱过,你还抱不得了?”   这招果然管用,小皇帝一想,皇叔都被他抱过了,我被他抱不算丢脸,于是挪了挪屁股,展开手臂,跳进朝曦怀里。   朝曦只稍稍使劲,便将他整个人抱下来,也没撒手,一只手牵住他,一只手拉着马儿,悠哉悠哉往回赶。   本来就不远,很快到了马厩旁边,将马拴交给马厩的管事,小皇帝交给大总管,自个儿到一旁等着。   马厩简陋,连个坐得椅子都没有,朝曦也不是讲究的人,直接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反正不是她自己的衣服,不心疼。   离得不远,没有刻意去听,还是听到了小皇帝和大总管的对话,无非是大总管嘘寒问暖,小皇帝问罪,说他贪生怕死,置他于不顾等等。   朝曦一个人无聊,揪了地上的草编蚂蚱,这个季节只有矮草,想编起来很困难。   还好难不倒朝曦,没有长的,就多揪几根短的,凑合着用,先编身子,然后是大腿,两只大腿刚编好一只,身后响起脚步声。   “你在干什么?”小皇帝奶声奶气问。   “编蚂蚱。”朝曦将最后一只腿编好,“你那边的事处理完了?”   “嗯。”小皇帝拉她,“我跟来福说好了,摆驾养心殿,到时候我去找皇叔道歉,把他引去书房,你再进去逮蛐蛐。”   朝曦颌首,“没问题。”   养心殿很大,沈斐和小皇帝在书房的话,她在寝宫,各干各的,搭不着关系。   朝曦自个儿也不太想在这时候见沈斐,刚在小皇帝面前吹牛,说她又是抱沈斐,又是揉沈斐,万一小皇帝让她当面演示怎么办?   私底下如何沈斐都会依她,有人的时候这人面皮薄,不会让她得逞,有损他摄政王的威严。   如此不如不见,省得到时候打脸。   朝曦随着小皇帝回到养心殿,养心殿的门本来是关着的,后来小皇帝跑了出来,将门打开,大家都去追他,倒是没顾上门,回来后发现门居然还是关上的。   “该不会是……”元浱想到什么,心脏漏跳了一拍。   “又没有别人,肯定是他喽。”朝曦倚在一旁的柱子上,“快进去,好好谢谢他。”   小皇帝瞧瞧她,又瞧了瞧养心殿的门,乖巧道,“好。”   朝曦没跟着去,就这么靠在门柱上,瞥见窗户上映来商量好的手势才走过去,又轻手轻脚将门关上,怕蛐蛐跑了。   大概是太想找回蛐蛐,小皇帝在屋里燃了好几个火盆,一进屋便觉得闷热,朝曦不是委屈自己的人,反正也没有旁人,随手将外衣脱了下来,挂在一旁的架子上。   嫌走路有声音,干脆将鞋子也脱了,赤脚踩在毛毡上,屋里的火盆将毛毡烤得热乎乎的,一脚踩进去极是惬意。   朝曦还没忘正事,一边享受,一边帮小皇帝逮蛐蛐,路过小皇帝与沈斐原来坐的地方时,才想起来,已经中午,她还没吃饭。   大家都没吃饭,不过人家一个是皇帝,一个是摄政王,不可能饿着他们,无时无刻都有点心和茶水摆着,方才他俩用过的桌子上还留了些渣,叫朝曦颇是羡慕。   侍卫是没有权利叫饭的,除非小皇帝有良心,没忘记她。   正想找个借口骗大总管说饿的没力气逮蛐蛐,大总管反倒自个儿提着食盒过来,“辛苦朝侍卫了。”   朝曦眨眨眼,“这是?”   “这是咱家的一点心意,今日要不是朝侍卫,咱家这脑袋早就搬了家。”大总管常年混迹皇宫,察言观色的本领一流,这食盒送过来一是为了感激,二是想拉拢朝曦。   朝曦今儿大出风头,先是救下皇上,又带皇上兜风,回来的时候还一路和皇上拉着手,关系好的没话说。   讨好她,就等于讨好小皇帝,搞不好哪天犯事,可以让她帮忙向皇上求情。   朝曦摆手,“当时我也在场,皇上要是出了事,我自己也难咎其职,救皇上,其实就是为了救我自己,大总管不用特意谢我。”   大总管不听,“一码归一码,谢还是要谢的。”   他推了推食盒,“没什么好东西,简单几道菜罢了,你吃完将食盒拿出来,不要被皇上看见。”   他话音刚落,书房的门突然晃了晃,大总管吓了一跳,连忙提着食盒躲去一边。   食盒是他私自给朝曦提的,没得到皇上许可,若是被皇上瞧见,道他假公进私,偷传膳食,再治他个罪,他这个大总管也别想当了。   虽然知道可能不大,毕竟皇上与朝侍卫关系这么好,他对朝侍卫好,皇上应该更高兴,但是心虚,第一时间就是掩盖,躲藏,等反应过来,人都藏好了,只能继续藏着。   开门的人果然是小皇帝,手里不知道拿了什么,鼓鼓的,两只手都包不住。   等他走进朝曦才瞧清楚,是个碗,刚刚朝曦在找蛐蛐的时候进来一批宫女,带着托盘去了书房,托盘举的太高朝曦没瞧见是什么,倒是猜着了,毕竟是中午,除了饭菜没可能是别的。   小皇帝先是瞧了瞧四周,没有旁人才坐到朝曦面前,“皇叔在批阅奏折,没注意我,我假借上茅房的功夫把这个给你带出来了。”   他搁在朝曦手里,“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随便扒拉了一些。”   有些紧张,还掉了两块。   “你快吃,别饿着肚子。”   小皇帝屁股还没捂热,身后又响起了开门声,小皇帝吃了一惊,连忙从朝曦手里夺过碗,躲去了一边的帘子后。   他躲的太巧,正好就是大太监躲的地方,小皇帝先是吓一跳,继而有些生气。   大总管举了举手里的食盒,又指了指外面的朝曦,示意他俩的目的一样,小皇帝这才气消。   说起来他俩出来是为了给朝侍卫送饭送菜,皇叔出来是为什么?   他俩出来了,书房内就只有皇叔一个人,走出来的那人十层十是皇叔。   小皇帝透过薄纱往皇叔那个方向看。   果然瞧见皇叔背负着手走来,没多久站在朝曦面前。   朝曦愣愣看他。   “中午了。”沈斐从身后拿出包在帕子里的点心,“你饿了?”   “……” 第115章 还要多久   原来他没撒谎, 真的跟皇叔关系很好。   元浱本来不太信,毕竟皇叔那个性子, 别说是跟人亲近, 就是旁人稍微走近一些都会不舒服。   元浱至今还记得他以前被母后骂了, 想让皇叔抱抱他,皇叔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最终也没能抱成。   后来皇叔便去了边疆,叫他一直没机会抱一抱, 这回回来元浱都想好了, 如果皇叔再给他布置什么极难完成的功课, 他完成后的要求就是让皇叔抱抱他。   父皇死的早, 生前也不喜欢他, 除了母后, 他从未被人抱过,原本以为第一个抱他的会是皇叔, 没成想被朝侍卫霸占了去。   其实朝侍卫的怀抱也极其温暖,他还想试试皇叔的怀抱怎么样?   元浱躲在柱子后, 亲眼瞧见平时不苟言笑的皇叔打开帕子,捻了块糕点送进朝侍卫嘴里。   他还小, 倒没觉得有什么, 旁边的大总管捂住眼睛, 不敢看。   这举动会不会太亲近了些?   难道宁王真是个断袖?朝侍卫是他的相好?   “朝曦。”沈斐坐在她对面,“你今天真好看。”   朝曦翻了个白眼,她今天跟平时没啥区别, 还因为葵水来了,又在外头陪小皇帝骑马骑了半天,闹了肚子,面色有些发白,能好看到哪里去?   沈斐眼瞎了?   “哦。”相比较沈斐的话,朝曦更在意他手里的糕点。   软糯香甜,掰开还能瞧见里头连着的白丝,能拉好长,“这是什么糕点,好吃哎。”   “这是龙须酥。”沈斐耐心的解释。   “哇,我听说过这个,据说只有皇室可以吃。”朝曦沾了个光,尝了尝传说中的龙须酥,跟棉絮似的,细丝万缕、层次清晰,能扯开,能拉丝,口感还很好,酥松绵脆,入口即化,好吃。   “那就多吃点。”沈斐帮她把险些吃进嘴里的头发拨弄出来,掖在耳后。   那手也没离开,反倒顺着朝曦的鬓角缓慢地摸到嘴角。   朝曦感觉今天的沈斐不太对劲,仿佛是个假的,原来从来不对她做这么亲密的动作,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随时有可能被谁撞见。   莫不是吃错了药?   朝曦有些怀疑的摸上他的脑门,没发烧啊?   沈斐叹气,“我很正常,很清醒。”   他说着说着突然搂住朝曦。   ???   朝曦越发不懂,这真的正常?   “朝曦,我回到京城后第一时间查了你的父亲,朝廷之中根本没有这个人。”沈斐紧紧抱住她,“也许你的身份是假的,你师傅随口糊弄你的。”   朝曦眨眨眼。   有些明白了,原来沈斐是担心她会难过,所以一反常态,突然对她这么温柔,心疼她?   “这样啊。”其实心里隐隐约约有些猜到,因为师傅说的随意,一点都不像有深仇大恨似的。   如果是真的,她那个性子,肯定会为她打抱不平,然而并没有,之所以骗她也很好解释,因为她追问的太紧,师傅不耐烦了,便瞎编胡造一个身世。   朝曦突然觉得迷茫,她是谁?父母又是谁?   沈斐低下头,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朝曦,你还有我。”   朝曦抬眼看他,沈斐那张俊脸近在咫尺,眉眼还是那般好看,好看到在这么近的距离下依旧找不到一丝瑕疵。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许是藏了别的心思,沈斐歪着脑袋,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到只差一指的距离便能亲上她。   朝曦似乎想起什么,眼角朝一旁的柱子后看去。   差点忘了,那里还藏了人。   她猛地出手推开沈斐,沈斐跌坐在地,蹙着眉,面露疑惑。   平时都是朝曦主动,他难得主动一回,还被朝曦推开了。   朝曦揉了揉鼻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心虚道,“屋里太热了,你还靠这么近,想热死我吗?”   这借口很明显站不住脚跟,不过她不愿意,沈斐也没勉强,重新坐起身,道,“还想吃什么?我去给你拿。”   朝曦摆手,“不用了,我在给皇上抓蛐蛐,忙着呢,哪有空吃东西,你也去忙你的。”   沈斐摇摇头,倒没说什么,理了理衣摆站起来,多瞧了她两眼,确定最近没惹她生气,也没做出什么之后才放心离开。   朝曦整个人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有些失落,不知道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她爹的事,也许是因为没亲着沈斐,心里格外难受。   一个人坐着发了会儿呆,身后突然响起脚步声,“你和皇叔关系好好啊。”   小皇帝语气中有些羡慕,“我跟他认识三五年了,也没见他如此对我。”   虽然他登基才两年,不过他认识皇叔已经三五年,那时候他父皇还在,皇叔在皇陵守墓,每年父皇都会带他去那里祭拜顺武帝。   记得有一次他被路过的兔子吸引,跟着兔子跑啊跑,不小心迷路了,后来在一个阴森森的宫殿里瞧见皇叔。   皇叔一身白衣,俊美的仿佛勾人魂魄的鬼,他第一句就问,‘我是不是死了?这里是不是阴曹地府?’   皇叔笑了,他不笑还好,一笑起来更加勾人,连说话声音都那么动听,‘这里如果是阴曹地府,那我岂不也死了?’   反过来就是说他没死,元浱不信,还上去摸了他一把,果然是温的,带着淡淡的体香。   后来皇叔便把他带了出来,还让他不要告诉父皇,但他觉得这是好事,父皇肯定会感激他,还是告诉了父皇。   大概是不听话,以后再也没见过皇叔,直到他听说宁王造反,杀了父皇,母后带他逃亡,被宁王追上,他一眼便认出了宁王就是在皇陵送他出来的‘艳鬼’。   当初放下匕首,选择相信皇叔,也有这个原因。   他在心里坚信,皇叔是个不一样的人。   不像大家想的那般坏,是个好人,虽然只有他一个人这么觉得。   “朝侍卫,你是怎么做到的?”小皇帝好奇问。   “叫我朝侍卫我可不告诉你。”朝曦叉腰。   为了小皇帝她可是拒绝了沈斐啊,天知道沈斐是个多被动的人,几乎很少,不,是根本没有主动过,好不容易主动一回,居然被她推开了。   朝曦恨不能剁了自己的手。   推都推了,现在说啥都晚了。   “那我该叫你什么?”小皇帝试探问,“朝兄?朝公子?朝大哥?”   朝曦想了想这三个称呼,觉得还是朝侍卫好听一点,“你还是叫我朝大哥。”   能认皇上当小弟,那是多大的荣耀,怎么能错过?   小皇帝点头,正要开口叫,身后的大总管咳嗽一声,“皇上,先吃饭,朝侍卫该饿了。”   边说边瞪了朝曦一眼,小皇帝不懂事,他也不懂?   让小皇帝喊他哥,太后第一个不答应。   小皇帝轻而易举被他转移了话题,“对啊,差点忘了。”   饭碗还拿在他手里,“你先吃饭,我也该回去了,再不回去皇叔该怀疑了。”   他将碗筷塞给朝曦,自个儿匆匆跑去书房,小小的身子很快钻进门里不见踪影。   大总监将食盒交给朝曦,“朝侍卫慎言,皇上虽小,上头还有个太后。”   他只提醒到这里,甩了甩拂尘,跟着离开,进了书房笔墨伺候皇上。   朝曦琢磨着他走时的那句话。   闲着没事大总管肯定不会这么说,既然说了,自然有它的含义。   什么含义朝曦一知半解,莫不是提醒她,隔墙有耳?小皇帝身边有太后的人?   等等,太后最不喜小皇帝与沈斐交好,她是沈斐的人,太后会不会也不想她与小皇帝交好?   大总管是提醒她,跟小皇帝走得太近了?   这下可为难了,她还挺喜欢小皇帝。   其实也没什么好为难的,毕竟她有武艺傍身,身上又带了各种药,因为是大总管带着进宫,身都没搜,药都在身上,太后想毒她都毒不死。   既然打不过她,又毒不死她,那她还有什么好怕的?皇宫内可是有她两座靠山,一座摄政王,一座小皇帝,怕个鸟。   朝曦随着心,不打算避着小皇帝,不过也不打算主动找小皇帝,小皇帝想她了,过来找她,或者让她进宫,小皇帝不想她,她也不烦小皇帝。   如此随缘交好,省劲。   朝曦继续帮他逮蛐蛐,不知是被吓着了,还是怎么回事,这回在屋里四处都找过,依旧没找着。   可能躲在哪个隐秘的角落里,没点手段不好找啊。   朝曦决定老办法重用,用东西引着它来。   上回是怕冷,这回屋里暖和,它去哪都没关系,再用火炉不好使,朝曦决定用吃得引。   这个点朝曦饿,难道蛐蛐不饿?   朝曦叫人拿来菜根和花瓣,掺和着放在各处角落,等上半个时辰,一一去角落里找,果然在花瓶后面瞧见蛐蛐藏在菜根里吃东西。   被她几下抓住,装进早就准备好的罐子里。   这只蛐蛐挺野,动不动就往外跑,被她抓回来两回了。   说来也是,沈斐走时送给小皇帝的,如今也有两三个月了,蛐蛐总共才多少寿命,撑死三五个月,从小到大让它憋着倒也罢了,老了还不让人家感受一下雌雄之乐,委实不地道。   小皇帝还没出来,朝曦撕了些菜叶根进罐子里,又将盖子盖上,暂时塞进袖子里,躺在一边等俩人完事,她好回家。   瞧这样子没有皇上吩咐,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沈斐要教小皇帝读书,还要教他批阅奏折,忙得很,暂时也顾不上她,朝曦也不想给他俩添乱,就这么躲在角落,贴着书房的门,偷听他们说话。   一叔一侄,一帝一王能说什么?无非是奏折和书上的东西,最尴尬的是沈斐教小皇帝念的诗词,朝曦居然没有念过!更听不懂意思!   小皇帝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她居然连听都没听说过。   朝曦捂住脸,不想承认自己连七岁的孩童都不如。   她无所事事,在俩人念经一样的一问一答中睡着,也不知睡了多久,再醒来时头顶被一片阴影罩住。   “醒了?”沈斐不知道站了多久,身形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   “什么时辰了?”朝曦边揉眼睛便问。   “卯辰而已。”   冬天天黑的早,加上外面下了雨,有些阴,卯辰已经黑了大半,屋里不点灯几乎什么都看不见。   “可以回去了。”沈斐伸出葱白的手拉她。   朝曦借着力道起身,将袖里的蛐蛐拿出来,“小皇帝呢?”   “熬不住睡了。”沈斐接过蛐蛐,搁在一边的桌子上,“他醒来会看到,咱们先回去。”   “哦。”朝曦没有意见。   沈斐还拉着她的手,一直没松开,寝宫里有人他也不避讳,倒是朝曦,本能将手抽出来。   沈斐这厮肯定忘了,本来就有人传他断袖,他再光明正大拉着一个一身男装的人大摇大摆走出去,不是更添谣言吗?   还好朝曦及时发现,并且制止了。   沈斐应该感谢她,维护了他的权威。   朝曦抬头看他,正想邀功,发现沈斐蹙着眉,似乎并不开心。   “怎么了?”朝曦问他。   “没什么。”   沈斐什么都没说,脚下快了一步,在前面引路,朝曦莫名觉得他有点生气?   好端端的,怎么会生气?   应该是错觉。   朝曦没当回事,回到宁王府后开始收拾东西,要跟沈斐分床睡,一来,她答应了镜花姐姐,给她三年的时间,总要给她机会?   老是跟沈斐待在一起,她这辈子也别想有机会。第二,朝曦葵水来了,跟沈斐一起睡,换月带,洗月带,都不方便。   原来是没条件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条件,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己啊。   沈斐刚刚去洗了个澡,没瞧见她搬,回来朝曦已经不见了人影。   他先去平安的屋子里找,没找到,又挨个打开门进去,里里外外都瞧了一遍,终于在最角落的屋子里找到朝曦。   刚铺好床,坐在板凳上嗑瓜子,瞧见他吃了一惊,“你怎么找到我的?”   她特意选了个沈斐不可能来的屋子,沈斐喜欢干净,这地方低洼,门前全是水,进来会把他的鞋弄湿,按照正常情况来说,沈斐一定会绕开这里。   “我一间一间门都打开看过。”沈斐皱眉,“朝曦,你今天很不对劲。”   朝曦无语。   她当然不对劲啊,葵水来了,特意避开沈斐,就是想自个儿方便一下,沈斐倒好,居然还追来了!   朝曦叹口气,“就是葵水来了心情不好而已,别瞎想。”   瓜子嗑完,朝曦扫了扫,将瓜子皮扫去一边的角落,洗了把手,反正也没事做,干脆躺在床上酝酿睡意,沈斐跟着过来,与她挤一张小床。   时间对于他来说还有些早,便去隔壁拿了本书重新过来,半躺在床边悠哉悠哉得看。   朝曦一直在等着他睡,她好洗月带,这厮就是不睡,特别能熬,熬到辰时还不睡,朝曦都快崩溃了,他打死不睡。   也不知熬了多久,没把沈斐熬睡着,她自己倒是昏昏欲睡,朦胧中似乎听到有人叫她。   “朝曦。”声音磁性好听,“你葵水还要多久过去?” 第116章 是弱点吗   “少则三天, 多则五天。”朝曦这才是第二天,她经常食用毒药和解药, 导致葵水天数比正常人的长。   一般都在三到六天左右, 朝曦毒药和解药吃多了, 身体算强,也算不强,超过七天就是不正常的,她每次都堪堪擦着边。   “还要这么久啊。”声音里隐隐带了失落。   朝曦半睁开眼, 奇怪的瞧了瞧他, “我来葵水, 我都没说什么, 你失落什么?”   沈斐摇摇头, “没什么。”   朝曦越发觉得他古怪, 最近似乎有点黏人,她才搬出去一会儿, 前脚收拾好,后脚就跟来了。   这要是平时肯定不可能, 估摸着以为她出去办个事,待会就回来, 只会在原地等着她, 绝对不会跑出来找她。   特意找了个门前积水的屋子, 就是知道他不会进来,结果他还是进来了。   不正常啊,不像他的作风。   沈斐是个很被动很被动的人, 只有别人找他的份,没有他找别人的份,特别能沉得住气。   即便有求于别人,他也能稳稳坐着,等别人先上门,化主动为被动。   这样的人突然一反常态,化被动为主动,怎么看怎么蹊跷。   难道他被鬼上身了?还是说太后秘密将他掳走,找了个人贴着人皮面具假扮他?   “沈斐!”朝曦陡然坐起身,“还记得咱俩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吗?你对我一见钟情,死活要娶我,怕我不肯,还特意说只做一年夫妻,我被逼无奈答应你了,还记得不?”   沈斐翻个白眼,“我怎么记得是反着来的?”   朝曦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   沈斐揉了揉太阳穴,表情有些无奈,“瞎想什么?我只是……”   “只是什么?”朝曦连忙追问。   难道还有隐情?   白天反常的时候朝曦收到了她爹不在朝廷,她知道的‘爹’很有可能是师傅糊弄她的话。   这次反常该不会与师傅有关吗?师傅也是假的?   “没什么。”许是顾忌什么,沈斐没开口。   “到底怎么了?”朝曦盘腿坐好,表情严肃的看着他。   沈斐半个身子压过来,将她揽在怀里,懒洋洋道,“真没什么。”   他给俩人盖上被子,“天晚了,睡。”   朝曦恨不能弄死他,每次都这样,话说一半不说完,将她的好奇心勾起来,又不负责搞定,这要是别人早就被她打死了!也就仗着她舍不得打死他,要不然才不敢这样。   朝曦气的睡意全无,自个儿绕过他爬起来,将蜡烛吹了,摸黑换月带,跟沈斐一起睡得多了,沈斐每次都要燃灯,弄得朝曦摸黑能力降低了不是一点两点。   蜡烛一吹黑乎乎什么都瞧不见,缓了好久才知道哪是哪,又摸着黑出去将沈斐用来泡茶的壶提过来。   他这壶几乎十二个时辰温在炉上,里面的水只要稍微少那么一点,立马会有人加,半夜有人值班,搁一个时辰换一壶,换的勤快。   也是怕他渴了,体贴异常。   如今沈斐自个儿跟着她跑来这个屋,那水自然用不上,浪费也是浪费,不如给她洗东西。   葵水来了,用凉水洗那是不可能的,委屈了沈斐也不能委屈了她。   朝曦将一壶水分了三四次,用完才给他搁回去,月带拧干晾在角落,不太想让沈斐瞧见。   原来在军营时因为不方便,朝曦都是用完立马埋起来,跟做贼似的,好不容易到了宁王府,还以为可以自由自在了,谁料偌大的宁王府没有给她换月带洗月带的地方。   沈斐这个王八蛋,让她安安静静自个儿待几天不行吗?非要跟过来!   朝曦想想还有些余气,无奈对着沈斐那张俊脸下不去手,好不容易狠下心来,发现这厮睁着眼睛看她,不知是一直没睡?还是恰好要欺负他的时候被他逮着?   朝曦稍稍有些心虚,收了手,若无其事的理了理头发,在他一边睡下,朦胧中似乎还听到沈斐轻笑。   他最近真的很奇怪,黏人倒也罢了,还喜欢盯着她看,昨晚在庆功宴上是,一睁开眼,沈斐一眨不眨的看着她,今天在养心殿同样如此,方才也是睁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亮亮的瞧着她。   朝曦往这边走,他的视线便跟到这边,朝曦往那边走,他的视线又跟到那边,眼睛里藏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压抑着,仿佛是什么可怕的怪物。   朝曦葵水本来就够心烦,没能如愿自个儿待上几天,更加心烦,哪有空观察他,再古怪异常只要还是他,也全当没看见,倒头就睡。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醒来发现沈斐又在看着她,那眼中不像平时那般干净,藏了些朝曦看不懂的东西。   朝曦不是自然醒的,是因为脖子上有只作恶的手,沈斐那只好看的手从她耳后,一路摸到锁骨。   “朝曦。”声音还是那般好听,磁性,“你今天真好看。”   朝曦:“……”   就说他怪,平时怎么可能夸她,好像还不是第一次了,昨晚上也夸了她,白天也夸了她。   好家伙,这厮转了性?   朝曦不耐烦的将那手打掉,“都几更了?你还不去上朝?”   “才五更,还早。”沈斐说话有些漫不经心,心思似乎放在了别的地方。   “都五更了还早?”朝曦不太能理解,“你平时不都四更二刻起床,五更吃饭吗?”   “那是我提前了半个时辰。”   “今天怎么不提前了?”朝曦疑惑。   “今天我想陪你。”   朝曦:“……有病。”   她需要陪吗?   天寒地冻不起床才好,能赖在被窝里不知道多幸福,还需要人陪?   话虽如此,朝曦还是被沈斐强硬着拉了起来,吃了早饭才放过她。   卯辰天还是昏暗的,沈斐吃完饭自个儿去上了早朝,留朝曦一个人坐在床上,琢磨着沈斐今早的用意。   难道是想提醒她,她管得太宽,太烦人,好叫她收敛收敛?   沈斐早上强拉着她起床吃饭,可不就是她原来做过的,以前不晓得,现在才发现自个儿这么讨厌,强逼着人家做不喜欢做的事,这毛病要改。   以后沈斐要是不愿意就算了,不勉强他。   朝曦又睡了个回笼觉,没睡多久便被一阵叫声吵醒。   “朝丫头!”那声音催魂似的,喊了一声又一声,不叫到她不罢休。   朝曦被催的没法子,披头散发打开门出来,“干什么!”   那声音是从另一个院里传来的,离得远,跟她说话要靠吼,“你以前答应老夫来书苑当武夫子的事忘了吗?”   “忘了!”朝曦不认账。   她葵水还没过去,哪有心思舞刀弄枪,即便好了那也没空给书苑当武夫子,她要做她的老本行,给人看病。   “那可不行,你答应了老夫。”那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景仲王正往这边赶。   “您老找别人,我葵水来了!”   “咳……”景仲王被口水呛到。   他已经找到朝曦这个院子的入口,从外面走进来,面色有些不自然,“小丫头片子口无遮拦,这话能说吗?”   朝曦叉腰,“怎么就不能说了?”   景仲王瞪她,“女子的贤良淑德都被你丢哪去了?”   “还有脸说我。”朝曦怼回去,“空手怎么好意思上门?”   景仲王败给她了,“……真的不能当夫子了?”   “嗯。”朝曦很肯定的回答。   “那算了。”景仲王甩袖,“我回去了。”   朝曦打个哈欠,没挽留,还麻溜的把门关了,景仲王再回来也不给他开门,隔着门说话。   “小丫头片子。”景仲王喊她,“我听说你最近跟皇上走得很近?”   这才是他上门的真正目的?   景仲王这厮倚老卖老,从来不肯好好说话,以为谁都跟他似的,聪明绝顶,怎么拐着弯说话别人都能听懂。   他这么忙,又是沈斐的师傅,拿着乔,闲着没事不可能上门,上门肯定是有重要的事。   “你小心一点,我估摸着不出三日,你肯定有血光之灾。”景仲王倚在门前,“本想着拉你进我碧水院避避风头,大树底下好乘凉,你倒好,还不领情?”   他终于意识到跟朝曦这样的人交谈不能藏着掖着,有什么就要说什么,不然朝曦听不懂,即便懂那也是仔细琢磨后的,等她仔细琢磨过后,黄花菜都凉了。   朝曦面色好了一些。   原来景仲王让她去当夫子是想庇护她,虽然她并没有觉得碧水院比宁王府安全。   “谢了。”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不过我葵水来了,不想瞎折腾,就留在宁王府。”   “唉。”景仲王叹气,“宁王府人多眼杂,你多加小心。”   朝曦瞧了瞧门框,表示自己知道了。   “太后想对付我,真的只是因为我与小皇帝走得近吗?”总觉得不止这些。   “当然不是了。”景仲王声音有些惆怅,“你是宁王的挚爱,杀不了宁王,杀了你,对宁王也是一大打击。”   朝曦无语,“连沈斐都杀不了,还想杀我?”   景仲王突然笑了,“差点忘了你是鬼谷传人。”   太后将朝曦当成沈斐的弱点,关键朝曦是‘弱点’吗? 第117章 小拖油瓶   “不管怎么说都要小心一点。”景仲王靠在门上,“也不要轻敌, 老夫可是听说太后手底下有不少能人异士, 万一刚好哪个克你,你就倒霉你。”   朝曦哈哈大笑, “放心,我不会轻敌的,最近几天就待在府上,哪都不去。”   景仲王轻轻‘嗯’了一声,“如此正好。”   他不知着了什么魔, 突然扬声高喊,“你个不知好歹的小丫头片子,不来拉倒,老夫也懒得劝你了, 这回真的走了。”   ???   朝曦不解,“说话就说话,喊这么大声做甚?”   “隔墙有耳啊傻丫头。”景仲王的音量恢复,“我走了,有事就到书苑找我。”   朝曦点头, 后意识到隔着一扇门,景仲王看不到,便道,“不送。”   门外响起脚步声,声音越来越远,打开门, 发现景仲王已经不见。   连他都特意跑来一趟,告诉朝曦有危险,那八成是有危险。   朝曦倚在门框上,睡意全无。   大总管告诉她有危险,太后会对付她,景仲王也这么说,方才匆匆一观,觉得四周好像不太一样,静得可怕,一点声音都没有,明显暗中有人藏着。   在宁王府随意隐藏的人能有谁?无非是沈斐的暗卫,特意找来保护她,说明沈斐也觉得她有危险。   朝曦原来不觉得有啥,该吃吃,该喝喝,被他们一搞,不由自主紧张起来,为自己的小命担忧。   看来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正好葵水来了,本来就不太想出去,在家陪平安玩玩,缠着水月姐姐教她绣花,跟厨房的婆子学厨艺,有那么多事可以做,做甚要出去?   小命要紧,还没找到师傅,完成师祖对她的期望,朝曦很珍惜自个儿。   她有这个想法,偏偏小皇帝不肯,又将大总管叫了过来,跟前几次一样,小皇帝的蛐蛐又不见了。   朝曦瞧了瞧天色,不见的可真巧,正好是沈斐要回来的时候不见。   大概是吸取了昨天的教训,沈斐一整天都在皇宫里教他念书,搞得他没空玩,这回学聪明了,等沈斐快出宫的时候叫她,只要沈斐一走,等于一座大山挪开,他便可以自由自在的玩了。   朝曦还有一种不太好的猜想,大总管被太后收买,故意将她弄进宫。   不不,进宫后肯定是安全的,因为太后正在找机会跟小皇帝示好,如果她在皇宫内出事,动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太后的意思,到时候太后与小皇帝的关系非但好不了,还有可能决裂。   所以要动手,肯定是在路上。   朝曦去和回来的时候小心点便是。   跟前几次一样,让大总管等等,她换身衣裳,其实是想趁机将自己的银针带上,毒和解药各备了些,匕首也带了一把,藏在袖子里,准备就绪后才跟着大总管出门。   坐的是马车,一路上倒是平静,没出事,也许是因为被沈斐的暗卫保护着,再加上来皇宫的路热闹非凡,到处都是人,太后没办法对她下手。   也或者是想等她出宫的时候再对付她,总之不能放松警惕。   因为与摄政王和景仲王关系匪浅,出了事,他俩肯定跑不了,几乎代表了他俩,就算为了他俩也不可能动手,所以小皇帝很放心她,直接让大总管带进养心殿,连身都没搜,倒是方便了朝曦,保障了自己的安全。   她进宫时已经是酉时,昨天沈斐便是这个时辰带她出的宫,今儿怕是自个儿回去了,根本不晓得她在这个点进宫。   刚来时还有些紧张,直到见到小皇帝,小皇帝一脸兴奋,“今天皇叔不在,你带我骑马!”   果然,是他自个儿的主意。   为了骑马特意避开沈斐。   昨天完全是机缘巧合,与沈斐生了气,恰好被朝曦碰到,带他溜了一圈,平时肯定是不行的,尤其是在沈斐的眼皮子底下,所以必须要等沈斐出宫,否则他玩不了。   朝曦叹息,很想告诉他,她葵水来了,不方便,不过小皇帝这么开心,她也不好扫兴,还是带他溜了几圈,溜到马儿跑不动为止。   *   沈斐回来的路上瞧见一辆十分眼熟的马车,细瞧又不像,驾车的人也很陌生,应该是看错了。   他收回帘子,叫人加快行程,回府后第一件事便是问,“朝曦呢?可有出去?”   镜花接过他解下来的披风,道:“今儿皇上跟前的大总管来过一趟,将人接走了。”   沈斐本来懒洋洋的身子一震,“什么时候?”   “刚走没多久。”镜花加了一句,“公子现在追,应该还能追上。”   沈斐摇摇头,“来不及了。”   方才他俩碰面的时候已经离皇宫很近,那辆马车想必就是他府上的,因为接人的是大总管,所以人也换成了大总管的人,以至于他没认出来。   皇宫酉时下钥,现在进宫也只会被关在宫门外,除非有什么紧急情况。   如今四下安宁,哪有什么紧急情况?   “公子,朝曦姑娘有危险?”镜花问。   沈斐没有细说,“只要她不离开皇上身边,不会有危险。”   除非来接她的人不是皇上的大总管,是太后找人假扮的,将朝曦引去旁的地方,欲意杀害。   也不用担心,朝曦有功夫傍身,她也不傻,打不过还跑不过?   “镜花,你确定当时来的是皇上身边的大总管?”   镜花点头,“当时还与我聊了几句,我料想不对,哪有傍晚进宫的,便多嘴问了问,大总管说皇上特意让他赶在公子离宫的那会儿功夫去接朝曦姑娘,好与公子错开时间,如此皇上才能与朝曦姑娘玩个痛快。”   她与大总管是同乡,互相照料着,原来她帮大总管说过话,大总管对她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本来叮嘱她不要告诉任何人的,但是公子问,她只好实话实说。   “他真这么说?”沈斐蹙眉。   “当真。”镜花很肯定道。   “暗卫回来了吗?”沈斐又问。   “回来了,说是朝曦姑娘已经安全进了皇宫。”镜花道,“公子,你说太后会不会在皇宫里等着朝曦姑娘?”   沈斐摆手,“不会,除非她傻了。”   把朝曦引进宫里动手,这不是告诉别人,是她杀得人吗?   “朝曦在宫里也好,比在外面安全。”   这事可能就是个巧合,太后不可能将朝曦引进宫里,敢不敢杀朝曦还是一回事。   那个女人一向优柔寡断,定还在犹豫,若她当真杀了朝曦,确实可以一举两得,既让皇上收心,朝曦无法‘吹耳旁风’,也能给他一个致命打击。   可惜对她来说同样是致命打击,朝曦是他的人,他决不会伤害半分,死了肯定是太后所为。   太后为什么要杀朝曦?   因为跟皇上走得太近,几乎可以说是因皇上而死,皇上一定会记恨太后一辈子。   只这一条便让她不敢轻举妄动。   瞻前顾后,心胸狭窄,成不了大气候。   *   朝曦的心思很单纯,没刻意留在小皇帝身边,倒是小皇帝一直缠她缠得很紧,连上茅房也要叫她在门外候着,时不时喊她一声,确定她在外面才安心。   “你这胆子也太小了。”朝曦抱胸,“平时我不在,你怎么过来的?”   小皇帝有些尴尬,“我原来不这样的,就是最近,老是做噩梦,不敢一个人睡。”   他倒是诚实,实话实说道,“你陪我睡好不好?”   他俩逮蛐蛐,喂蛐蛐,逗蛐蛐,吃点心,下棋,一直玩到亥时。   已经是深夜,该睡觉了。   朝曦打个哈欠,“宫门都下钥了,我也出不去,不陪你还能怎么办?”   小皇帝这个兔崽子比沈斐还能熬,不敢睡就一直不睡,明明已经困的几乎睁不开眼,他就是不睡。   眼看着已经撑不住,谁料出了回恭又精精神神的缠着朝曦给他讲故事,大殿里所有的蜡烛都要点上,不让人吹。   窗户尽数关上,燃了三个火盆,将屋里烤得热乎乎的,偏干燥才敢安心躺在床上。   门外还要有人候着,大总管就躺在隔壁,这明显不合规矩,不过小皇帝害怕,也没办法,只能这么熬着,第二天还要精精神神的伺候小皇帝,也是难为了他。   今天很幸运,有朝曦顶了他的班,替他照顾着小皇帝。   越是到睡觉时间,小皇帝越是害怕,死撑着也不睡,他不睡,朝曦也没办法睡,偏偏肚子里又没有墨水,只得给他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   “那孩子长大后,随着师傅出了谷……然后……嗯……”   “然后怎么了?”小皇帝刚上了个茅房,现在人还没睡意。   “然后……”   “怎么了?”小皇帝抬头看他,“朝侍卫,你是不是睡着了?”   朝曦被他摇醒,还不承认,“胡说,我哪里睡着了?我精神着呢。”   小皇帝不信,“你刚刚眼睛都眯上了。”   “我那是闭目养神。”朝曦继续讲,“然后她找到了一个人间仙境,还捡了一只熊,和一条蛇,一只猴子,一个男人,她可爱捡东西了,什么都往家里捡,只不过留下来陪她的只有熊和男人。”   “蛇这个王八蛋以为她是坏人,每天上门咬她,猴子老烦了,往她屋顶上扔东西,男人……男人……”   “男人怎么了?”小皇帝追问。   “男人……”朝曦意识模糊,脑子糊成一片,半响才道,“……好看。”   砰!   她一头栽进小皇帝的被子里,小皇帝怕冷,盖了两床,下面铺了两床,床上软软的,朝曦整个人陷进去,一点不想出来。   小皇帝想叫醒他,又有点不忍心。   “朝侍卫已经陪我很久了,不好再打扰他。”   他想了想挤进朝曦怀里,又拉来被子,裹在俩人身上,正要跟着睡去,熟悉的笛声再度传来。   那笛声悠长,忽远忽近,诡异异常,每次听到笛声,他都会想起不好的回忆。   他的父皇死于非命,一脸血的看着他,还有他的皇后,一个劲的说她冤枉,想让他帮她报仇。   杀了宁王,杀了宁王,这句话就像魔咒似的,不断在他脑海里出现,他好害怕,他不想杀人。   皇叔是好人,他不要杀皇叔,可他好怕,好怕父皇和皇后会来找他。   怎么办?怎么办?   元浱捂住耳朵,不想听那笛声,可那笛声就像咒语似的,穿过他的掌心,直达他的脑海,他不想听也要听。   好怕啊!好怕啊!   父皇和皇后会来找他!   他们说不杀了宁王就带他走。   他不想死。   怎么办?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还带着睡意的声音沙哑好听,宛如救命草,登时掩盖了幽幽传来的笛声,不断敲打在元浱心里。   元浱睁开眼,瞧向发出声音的地方。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朝曦面色凝重。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这是一首不太合时宜的诗,讲了情情爱爱,思念愁肠的故事。   是镜花姐姐总爱念的一首,念多了,朝曦不小心记了下来,否则凭她的学问,应付这种事怕是只能嗯嗯哈哈唱一首惨绝人寰的小曲了。   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就怕吓着小皇帝。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没有学问就是没有学问,来来回回就这么一句,还好她的目的很简单,主要在打断那笛声。   这可不是简单的笛声,有催眠引魂的功效,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江湖上出现一个魔头,吹一曲魔曲,但凡听到的人无一例外,疯的疯,傻的傻,自相残杀的自相残杀。   显然这人还不想让小皇帝疯傻,他用的曲子很柔绵,一点一点摧毁小皇帝的心,让他为他所用。   难怪小皇帝这么怕睡觉,别说是睡着的时候,就是醒着的时候,他都没办法克服那笛声,可想而知睡着后那笛声入耳,对他的影响有多大。   有人在暗中搞鬼!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朝曦陡然掐了小皇帝一把,小皇帝迷离的眼神回来了一部分,“跟我一起念。”   小皇帝呆呆的跟着她念,眼睛里尽是恐惧。   朝曦有些心疼,念的声音又大了些,只要她的节奏不被那笛声打断,小皇帝迟早会回神,只是拖得越晚,小皇帝受到的影响越大。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朝曦念的急了些。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她一字一句,不断重复这首诗,不断打断外面的笛音,破坏那笛音的效果,这样还不行,到隔壁将大总管踢醒,让他过来,念诗给小皇帝听。   大总管不知道为什么,倒是兢兢业业念了起来,一首接着一首,都不带重样,有心想问他为什么要念诗,朝曦已经猫着身子,瞧瞧打开窗户跑了出去。   旁人听不出那笛声在何处,只觉得奇怪,这笛声怎么忽远忽近,忽左忽右,朝曦听得真切,这人一定是利用了假山,或是干脆待在水池子旁,才能吹出这种效果,空洞,带着回音。   白天小皇帝带朝曦到处逛过,院里何处有水池假山朝曦也知道,直奔那边过去,果然瞧见一道黑影坐在水池边,手里拿着白玉笛子吹。   好家伙,胆子真大,这可是皇宫,当四周的侍卫都是摆设吗?   朝曦瞧了瞧旁边的侍卫,发现因为离的太近,也被笛声迷惑,昏昏欲睡,不太能管事。   这里没受影响的大概只有她一个,倒是屋里好一些,离的远,又关了门窗,有隔音,效果不强,大总管一把年纪,又无儿无女,孑然一身无牵挂,受的影响很小很小,大概以为就做了一场噩梦,自个儿能调节,小皇帝就惨了,被吓成这副模样。   小皇帝对她不错,没看见倒也罢了,看见了不能当没看见,怎么都要为他报仇。   朝曦五指间多了几根银针,在月光下闪着光,嗖的一声飞了出去。   笛声戈然而止,随后是金银碰撞的声音,那人居然用笛子扫去了她的银针,是个高手。   朝曦袖中的匕首滑落在掌心,借力一跃,笔直捅了过去,那人又用笛子挡住,他这笛子不是玉,倒像是骨头,结实异常,又接连挡了朝曦好几剑,依旧完好无损。   水边就是假山,贴的很近,以至于陆地很少,俩人在狭窄的地方打斗,连个站得地方都没有。   都是单脚,另一只没地搁,在空中你来我往的纠缠,不知何时反绕在一起,谁也不让谁。   “你是谁?”朝曦质问。   那人不说话,玉笛从她脖间敲去,被朝曦用匕首挡住。   退下谁都奈何不得谁,俩人开始手上较量,朝曦的点穴法派上用场,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非常好得逞,不过片刻便将一根银针刺入他身体里。   那人吃痛,砰的一掌打来,正中朝曦肩膀,朝曦很少挨揍,疼的腿一松,俩人分开。   她只稍稍花了些功夫站定而已,再抬头那人已不见,朝曦不死心,穷追不舍,她一掌没有白挨,在那人身上沾了药粉,那人急于逃跑没有发现,药粉哗啦啦掉在地上,几乎相当于活脱脱的引路人。   朝曦跟着药粉一路翻墙越楼,追到一半断了线索,那药包被黑衣人随手丢在地上。   该死,让他跑了!   朝曦捂着肩膀,疼的有些不正常,衣服掀开才发现里面黑了一片,朝曦倒抽一口凉气。   “好毒!”   她居然还没发现,刚刚活动了那么久,毒已经顺着肩膀侵入五脏六腑。   还好带了药。   朝曦吃下解百毒的丸子,发现效果不大,又捏碎一颗敷在肩膀上,还是黑乎乎一片。   她干脆将一小瓶尽数倒进嘴里,这才缓了口气。   想翻墙回去,发现手脚无力,只能依着墙慢慢走,不知是这里的动静被发现,还是怎么地,她听到了很多脚步声,还有人打着灯笼走来走去。   怕被发现,朝曦隐在黑暗里,头越来越晕,迷迷糊糊似乎感觉有人站在她面前。   “小拖油瓶?”   烦人,你才是小拖油瓶!   等等,叫她小拖油瓶的只有一个人,她师傅!   “小拖油瓶长大了,变成大拖油瓶了。” 第118章 尴尬的事   “小拖油瓶?”   合欢掀开马车的帘子, 四处检查一番, 确定没有人跟着松了一口气。   “师傅你叫我?”朝曦趴在马车头顶, 只露出一颗脑袋问。   合欢吓了一跳,“你怎么又跟来了?”   “我在山上无聊嘛。”朝曦声音有些委屈,“师傅说要带我下山的, 又偷偷溜走。”   师傅骗她说明天走,带她一起, 还叫她准备准备,结果昨天自个儿偷偷溜下了山,还好她及时发现, 紧赶慢赶追上。   “我下山是为了与美男谈情说爱,做些你侬我侬的事,带着你怎么行?人家还以为你是我女儿呢。”合欢叉腰。   彼时朝曦才七岁, 师傅年轻貌美,肌肤胜雪,一双桃花眼格外勾人, 如今朝曦十九岁, 一晃十二年过去, 师傅依旧年轻貌美,肌肤胜雪,一双桃花眼勾人。   时间仿佛没在她身上留下一丁点的痕迹,还是那般好看,动人,连朝曦这样的女子瞧了都会脸红。   师傅有特殊癖好, 格外喜欢看她脸红,时不时调戏她一句,跟她比谁的脸嫩,每次都说她粗糙的宛如乡下干粗活的汉子,自个儿是天天泡羊奶的千金小姐。   朝曦小时候不懂,师傅说什么就觉得是什么,傻傻呆呆,现在才明白过来,这厮就是不要脸。   喜欢往小了说自己,虽然她确实有资本,没少在那张脸上花功夫,瞧着自然年轻显嫩,跟二八少女没什么区别。   “师傅。”朝曦突然抓住她的手,“我长这么大你不开心吗?终于不用当母女了,可以当姐妹了。”   合欢哈哈大笑,“长大了嘴都变甜了。”   朝曦身上太疼,无力再说其它的,只紧紧握住师傅,不能再让她跑了。   合欢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眼,“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还输在毒术上,丢我们鬼谷的脸。”   朝曦勉力支撑,“我怕他跑了,注意力都放在他身上,没注意自个儿。”   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也是大意了,以为带了药就没事。   朝曦突然想起一句话,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她以为自己医术精湛,又在毒术上有研究,不怕毒,结果还是败在毒术上。   “我虽然吃了大亏,不过他也没占上便宜,他中了我的七星连珠。”   朝曦的银针上抹了毒,那黑衣人被她打入一针,毒已侵入五脏六腑,所以她穷追不舍,想赶在那人死之前逼问出什么,谁料自己先倒下了。   好在那人情况不妙,没本事返回杀她,否则朝曦这会儿该遭殃了。   “什么人手段这么厉害?”合欢问她。   朝曦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对小皇帝不利,吹催魂曲,想诱导小皇帝。”   她实在没力气说其它的,便省些劲,闭目养神不再动弹,一只手还是牢牢握住师傅。   那手没什么力气,合欢一挣便能挣开,不过她没动,反而空出另一只手,给朝曦把脉。   这种毒对于鬼谷传人来说,实属小儿科,回去修养修养便是,连药都不用吃,合欢只是好奇是什么毒?   那手本来随意摁在朝曦腕上,突然一震,吃惊道,“药蛊呢?你把药蛊弄哪去了?”   她素手一拉,朝曦丝绸的袖子滑落,露出白皙干净的半截手臂。   “你失身了?”比刚刚那声惊叹还要大声,“是谁干的!”   朝曦人虽然没睁眼,不过意识还在,师傅说什么她都能听见。   差点忘了这茬,她把师傅最喜欢的沈斐给睡了,师傅会不会怪她?   莫名心虚,装睡。   合欢幽幽叹口气,“不让人省心的王八羔子,不让你干什么,偏要干什么。”   她临走前千叮嘱,万嘱咐,叫朝曦一定守好贞洁,千万不能离开山谷,也千万不要与人同房,朝曦全干了个遍。   朝曦更加心虚,声都不敢出,老老实实装死,被师傅掐住人中‘掐醒’。   “心真大,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就敢睡?”合欢嗤笑,“这里是慈宁宫,太后住的地方,不要命了?”   朝曦吃了一惊,“太后的慈宁宫?”   她不解,“师傅你……”   朝曦话没说完,明显对她有些怀疑,师傅怎么会住在慈宁宫?与太后什么关系?又为什么正好出现在这里?   如果她恰好是吹笛子的人就说通了,第一,吹笛子的人往这边跑。第二,师傅也是鬼谷出身,对七星连珠异常熟悉,短时间内克制下来不是问题。   第三,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想返回来杀她,结果发现她是徒弟,这才改变主意?   不是没有可能。   朝曦目光瞬间警惕起来。   “怎么了?许你进宫不许我进宫?”合欢架起她的身子往外走,“别多想,单纯认识太后而已。”   “认识太后?”太后常年在皇宫里,怎么认识?   师傅不说还好,一说朝曦心里更没底。   “这是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很早了,今天时间紧急,下回见面再聊,我先送你出去。”合欢警告她,“宫里奇怪的事多了去了,不要什么都好奇,小心小命不保。”   朝曦无语,“就这一次,正好被我撞见了,哪能不管?”   师傅喂她吃了配对的解药,朝曦身子好了很多,她开始吃的是百毒丸,可解百毒,不是专门解那毒的,所以效果很弱,只能缓气,再多没有,吃了师傅的解药,身上才开始慢慢恢复,有了些力气。   “别抱着侥幸心理。”合欢瞅她,“送你出宫还是?”   朝曦摇头,“不用出宫,送我去养心殿,我想看看小皇帝怎么样了?”   合欢轻笑,“看不出来你跟小皇帝感情挺好。”   她随手指了指门口蔓延的路道,“沿着这条路一直走,穿过一个亭子,小心避开巡逻,前面就是养心殿。”   朝曦点头,不放心又问,“师傅,你不跟我去养心殿看看吗?”   “比起小皇帝,我对你嘴里的黑衣人更感兴趣。”她站在门口,不送,只遥遥摆手,“等你一走我就去追他,搞不好是个美男。”   朝曦翻个白眼,无力说话,身上恢复的力气越来越多,尝试了一下,已经可以翻墙,她避开巡逻,绕过凉亭,一溜烟钻进小皇帝的养心殿。   笛声消失,大太监还在不停念诗,小皇帝恢复了理智,陪他一起念,眼睛里隐隐约约还有些恐惧。   朝曦的面孔大家认识,她是走是留也没人拦着,直接便推门进了小皇帝的寝宫。   小皇帝瞧见她一喜,“朝侍卫,你终于回来了!”   他派人去找过,不敢惊动旁人,譬如他母后,只在附近找,去找的人很快回来,都说没瞧见朝曦。   他几乎以为朝曦出了什么事,若她再不回来,他就要顶着压力去找母后要人了!   这附近都搜过,只有母后的院子没搜过,肯定在那。   “你怎么了?”小皇帝跑过来,一眼瞧见朝曦肩上的伤。   “与吹笛的人交了手,受了点伤。”朝曦被他小小的身子搀扶着拉上床,躺下的那一刻整个人放松,当然也没忘了正事。   “皇上。”朝曦表情严肃,“人死灯灭,你父皇和皇后是不可能再回来的,以后不要怕笛声,这是人为的,一首能催魂的小曲罢了,都是假的。”   小皇帝瞧瞧她,又低下头,什么话都没说,朝曦意外读懂了。   他怕,太怕了,不敢相信她的话,怕是哄他的。   朝曦掀开衣裳,露出肩上的黑印,“这是被他打的,皇上,我不会骗你的,信我。”   这事对小皇帝来说打击着实有些大,小皇帝本来胆子就小,受了催眠勾魂的影响,胆子更小了,而且那东西已经在他心中种下一颗种子,朝曦来的太晚,一两句话改变不了那颗种子,只能等以后慢慢给他掰正回来。   他现在已经有点分不清现实和做梦,把被催魂的时间当成睡觉,被催眠的东西当成噩梦。   朝曦是被他一声声‘杀了宁王,否则父皇和皇后会来带走他’这句话吵醒的。   杀气太重,不然她怕是还醒不过来。   这事很严重,不好处理,也好处理。   怕就怕那黑衣人卷土重来,这人功夫厉害,毒术不凡,绝不是没名没号的人。   明早出宫时让沈斐查一查。   “他中了我的七星连珠毒,自身难保,暂时不会攻击咱们,今夜是安全的。”朝曦招手让小皇帝过来,“咱们先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才好抓人。”   小皇帝什么都没说,默默钻进朝曦怀里,听着他的心跳,他的呼吸人才渐渐安静下来。   “这回不能半路消失。”元浱刚被笛声迷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醒来时朝曦已经不见,脑海里那个清凉的声音被大总管尖利的嗓音代替,一问才知道,朝曦出去追人了。   “嗯。”朝曦这回想走也走不了,身上的伤还需要恢复一下,毕竟没了药蛊,跟以前不一样。   说起药蛊,朝曦想起沈斐。   药蛊还在沈斐那个王八蛋身上!   朝曦怀里抱着一个,肩上又有伤,加上担心那人杀个回马枪,不敢睡的太深,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发现浑身腰酸背痛腿抽筋。   小皇帝倒是挺精神,五更天已经收拾妥当,亲自送她出宫,就差把她送到家,还想给她安排些人保护,朝曦摆手拒绝了。   他的人其实就是太后的人,太后不会下手对他怎么样,但肯定不会放过她。   朝曦出宫后发现沈斐给她安排的暗卫比平时多,昨夜又在慈宁宫见着师傅,师傅和太后有交情,应该不会再为难她。   朝曦就这样大摇大摆回去,一路竟还真安安全全没出意外,顺利进了府,第一件事就是找沈斐,四处溜了一圈,又找人问了问,沈斐不在,去上早朝了。   他俩又错过。   朝曦没找到沈斐,回屋睡回笼觉的时候倒是发现了一个细节。   她的月带光明正大挂在院子里,心中一惊,连忙收了回来,怕收错,回房看了看她挂在角落里的那条,不见了,院里的那条果然是她的!   哪个杀千刀的给她拿出来的? 第119章 瞒了什么   昨天后半夜下了雪, 屋里潮湿, 月事带厚,没干,朝曦重新挂在角落里,瞧屋里有火炉,干脆搁在火炉上烤。   沈斐有怪癖,不喜欢旁人进屋收拾,即便收拾也肯定是镜花和水月,俩人都晓得这是什么, 肯定会帮着她藏,毕竟这种东西不好让沈斐瞧见。   不晓得是什么东西,干出光明正大挂在院里的人除了沈斐,没有别人了!   这个王八蛋!   朝曦越想越气, 本来全身心都在想着小皇帝的事,想让沈斐查查黑衣人是谁,现在只要一想起沈斐, 就会想到他把她的月事带光明正大挂在院里的蠢事。   莫不是怕在屋里阴干对身体不好,所以帮她拿出来晒晒太阳?   朝曦瞧了瞧天色, 昨天后半夜确实下了雪,今早起来竟又出了太阳,极是暖和。   没跑了, 肯定是沈斐瞎操心。   朝曦在心里把这孙子从头骂到尾,末了又开始发愁,对小皇帝下手的人是谁?   从小皇帝被催眠的状态来看, 很明显这人是沈斐的敌人,一个劲的想让小皇帝杀了沈斐,沈斐对小皇帝没有防备,不是没有下手的机会。   心思好歹毒,居然利用小孩子。   还有师傅怎么回事?为什么认识太后,还与太后住在一起,明显是帮着太后做事。   沈斐的敌人是谁?不就只有太后吗?   这时候催眠小皇帝,让小皇帝杀沈斐,即便不成功,也能让小皇帝与沈斐离心,跟她同一个阵线。第二,万一成功了,从此少了一个大敌,他们母子称霸,万事大吉。   怎么看怎么像是太后所为。   如果真是太后做的,那她也太狠了,对自己儿子下手,还不是一次,这是第二次了,上次下毒,这回催眠,用的手段都既狠又毒,难怪小皇帝跟她离心。   朝曦突然有些心疼小皇帝,小皇帝接连几天被催眠,心防轰开,如果再严重一些,搞不好能将他逼疯。   他自个儿不想杀沈斐,偏偏被催眠后,那人又一个劲想让他杀沈斐,两个声音不断冲撞,不是没有被逼疯的可能。   小皇帝怎么说才七岁,却要承受旁人不能承受的压力,担心这个担心那个,还要防备大家害他,被害了连是谁都不知道。   不行,今晚还要进宫,最少也要查出对小皇帝下手的人是谁?   朝曦身为一个使毒高手,本能觉得那人的使毒手段不比她差,她好歹中间有个媒介,握的是银针没涂毒的一方,并没有碰到毒,那人直接将毒涂在掌心,还好只被他打了一掌,万一再来一掌,小命休也。   还是因为药蛊不在,要是药蛊在,正好可以克制他,一个毒,一个药,可不正好相克。   看来拿回药蛊也是重中之重。   说起来确实很久没与沈斐恩恩爱爱,想一想滚床单的日子,还有些怀念。   遗憾的是她葵水来了,暂时不能行房,这倒是其一,她还中了毒,还有些余毒没清,跟沈斐同床,搞不好会把他本就弱的身子骨也染上毒。   等到了心脉药蛊才能起作用,他怕是坚持不到那时候就倒了。   药蛊在他体内完全发挥不出作用,反而成了拖累,要用沈斐体内大部分的养分养它,不如取回来。   可惜药蛊那个不争气的,不愿意跟她回来,这一年到头不知道跟沈斐行了多少次房,始终不见它浪子回头。   去的倒是干脆,只一次便中了招,叫它回来宛如要它小命似的,就是不回来。   朝曦颇是头疼。   感觉深陷一个大圈子里,处处是难题,要想对付那黑衣人,必须取回药蛊,偏偏来了葵水,药蛊也不愿意跟她回来,硬取心头血对沈斐伤害又很大。   可是不取小皇帝怎么办?不管了吗?   自然不可能。   罢了罢了,缓几天等葵水过去再取,那黑衣人也中了毒,没几天缓冲时间,大抵也如她一般,不怎么能动弹。   不能动手,就这么互相瞪着眼。   朝曦没找着沈斐,身子又累,先睡了一觉,醒来开始翻沈斐的库房,找一些珍惜的药材,她要补身子。   这事其实跟沈斐也挂钩,治好了小皇帝,小皇帝就不会对付他,绕了一个大圈子,其实朝曦的本质还是想帮沈斐。   都睡一起了,关系这么好,吃他几颗珍惜药材怎么了?   沈斐对她倒也大方,以前没发现,今个儿去了库房,那库房先生说,她可以随便看,随便拿,王爷说了,他的就是她的。   朝曦心里一暖,沈斐那鸟人旁的不行,为人处世上倒是可以,很会照顾人。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朝曦自然不客气,尽往贵里挑,好的选。   沈斐是个养生小能手,他自个儿用的药,抵得上一整个药房,有些东西普通药房还没有,搜罗的尽是些珍惜的药,光是百年的人参朝曦都瞧见了好几个。   有一个看着个头最少七百年,比她那颗还珍惜。   朝曦一眼相中,切去小半搁在身上,有什么紧要的情况可以应付,剩下大半留给沈斐,也许沈斐有用也说不准。   还有些七七八八的药材,朝曦都拿了一些,用纸包着,一天三顿给自己熬药喝。   除了药,朝曦发现沈斐的库房还放了些七七八八的宝贝,沈斐最爱的是字画,其次是文房四宝,然后是玉器陶瓷,朝曦路过玉器房时,瞥见一块小巧精致的白玉。   说起来她意外遇见师傅,又把她最喜欢的沈斐给睡了,朝曦还没想好怎么赔礼道歉,不如送她一块玉,全当是见面礼,也当是赔礼道歉。   虽然她并不知情,稀里糊涂睡的,不过睡了就是睡了,朝曦很心虚,总觉得自己抢了师傅的。   沈斐是师傅先看上的,她后来居上,先睡到手罢了。   朝曦不懂玉,只觉得那玉和师傅很配,还没有穿绳,就是干干净净的一块玉,随她处置。   朝曦决定编一个绳子挂着,可她不会编,这事还是要请教水月姐姐。   自从知道镜花喜欢沈斐之后,朝曦与镜花之间,便没那么亲近。   就像她觉得睡了沈斐,是抢了师傅的一样,睡了沈斐,也是抢了镜花的。   明明镜花先来的,守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开花结果,可以摘了,结果被朝曦捷足先登。   朝曦登时觉得自己是坏女人,抢了这个的,又抢了那个的。   也许也该给镜花姐姐赔个不是,那就再挑一块。   镜花姐姐有一块,不给水月姐姐好像说不通,朝曦又选了一块,大家都有了,自己没有也挺憋屈的,朝曦干脆给自己也选了一块,很好,每个人都有了。   朝曦拿着玉去请教水月姐姐,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编好四条绳子,都是一个款的,就像四胞胎,水月姐姐的当场便给了,镜花姐姐的压在她的枕头底下,等她发现就明白了。   师傅的挂在自己脖子上,等到了皇宫给她,约好了今天见面,也跟小皇帝说了,叫大总管晚上接她。   大总管接她不用搜身,毕竟是皇上的客人,搜身其实很不尊重客人。   朝曦给小皇帝包了药,晚上大总管果然如约而至,她提着药上了大总管的马车。   因为昨儿中了招,今天穿的极厚,有衣裳做缓冲,不至于毒发太快。   不知是被师傅关照过,还是太后发了善心,亦或是对小皇帝下手的事被发现,心虚不敢做其它的,朝曦这一路又是安安全全,平安到了皇宫。   和平时不一样,一进门,没等来小皇帝扑进怀里,倒是听到了读书声。   嗯?   沈斐还没走?   大总管似乎也发现了,连忙将她拉了出来,说再等等,等摄政王回去后再进去。   不能让摄政王瞧见她,瞧见她肯定又会想法子带她出宫。   说得也是,沈斐这是不知道昨晚的事,要是知道肯定不让她待在宫里。   朝曦要帮小皇帝,也不想节外生枝,干脆去偏庭等着,顺便与大总管了解了一下今天白天小皇帝的情况。   大总管胆子也不大,被昨晚发生的事吓到了,外面天太黑,说一句就要看看四周,确定一片安宁,没声音,也没怪事才会继续说下去。   朝曦瞧了瞧手里的药,决定分他一些,他的症状没有小皇帝严重,只给了他两贴,剩下的叫他拿去熬药给小皇帝喝。   这药是镇静安神的,可以让小皇帝睡个好觉,一夜无梦,什么都听不见,做不出反应的那种。   大脑和意识都会休息。   通常人睡觉,其实意识还醒着,睡着的是身体,意识能思考,特别活跃的意识还能听到人说话,也能听到边上的动静,这时候有人告诉他,你的父皇是被宁王杀死的,你要给他报仇,一遍一遍的说他就会不断做相同的梦。   晚上做了梦,白天自然会想,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如此恶性循环,小皇帝脑海里只剩下这件事。   也有可能他本来就很介意这件事,但是大义当前,只得将这件事压在心底,结果被笛声诱诱导了出来。   总之无论哪一种,都要及时抑止,不能任其发展。   昨天留下完全是巧合,是小皇帝太害怕,想留个人陪陪他,但是朝曦不知道,什么都没准备,今天带了个香囊,小皇帝闻到后便能一直保持清醒。   等沈斐一走,就把香囊给他,再听到笛声,深嗅香囊便是,没有用就念诗,不停的念。   其实心性强大的话,那笛声对他根本没用。   还是小皇帝的心防太弱,一下就被攻破,要是沈斐坐在这里,那笛声他听完怕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像朝曦,如果不是看小皇帝的模样不太对,也会以为就是普通笛声。   她心太大,几乎没什么烦心事,心线没有破绽,自然无法被人攻破。   天色越来越晚,朝曦等了又等,沈斐那鸟人还没有要回去的意思,再不走宫门都要下钥了,想走都走不了。   朝曦着急,小皇帝更着急,几乎有些坐立难安,偏偏皇叔没说什么,他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坐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斐突然放下书,道:“我小时候也跟你一样。”   ???   小皇帝不解,瞪着一双无邪的眼睛看他。   “有什么事都爱瞒着大人,想自己扛,结果发现这事自己根本应付不来。”   沈斐幽幽看他,“说,你和朝曦都瞒了我什么?” 第120章 师傅太后   小皇帝瞬间心虚起来, 还犹自强撑,“皇叔怎么会这么问?”   “你今天一整天都心神不宁, 时不时朝外看, 朝曦来了?”沈斐说着站起来,要往外走。   小皇帝赶紧交代, “跟朝侍卫没关系,是我一个人的主意。”   他拍着小胸脯道,“是我被一种魔曲催眠,朝侍卫单纯是为了帮我。”   “所以每次都趁我不在的时候招朝曦进宫?”沈斐挑眉。   “嗯。”小皇帝点头, “本来只是巧合, 晚上不敢一个人睡, 就想找个人陪, 谁知道朝侍卫那么厉害,一眼看破我被一种魔曲催眠, 还帮我赶走了吹魔曲的人, 不过他自己也被吹魔曲的人伤了……”   “她受伤了?”沈斐打断他问。   “嗯, 肩膀被那人打了一掌, 都发黑了。”小皇帝继续说,“我本来想留他在皇宫里养伤, 他说有些药还留在皇叔府邸, 要回去拿,我就让他出宫了,皇叔没见着他吗?”   他特意五更不到送朝曦出去,就是想赶在皇叔上朝前让他俩碰面, 但是沈斐因为太过担心朝曦,忧心会出什么事,起的更早,在路上和朝曦错过。   他在皇宫里有探子,那人告诉他朝曦平安无事,他才能耐着性子坐到现在。   *   朝曦又在庭院里等了等,沈斐还没有要出宫的打算,连门都没迈,心里不由自主有些烦躁,加上肩上有伤,冷风一吹,竟意外觉得冷。   她是个大夫,又经常浸泡在药里,来了什么药,先自个儿尝尝味道怎么样?   吃多了,体内一股子火气,冬天就像个大型火炉,根本不可能冷。   难道是因为受了伤,所以人都变得脆弱起来?   正想着,肩上突然一重,有人给她披上披风,“还能活蹦乱跳,说明伤的也没那么重。”   朝曦回头,一眼瞧见与她并排站着的沈斐。   “你都知道了?”   “嗯。”沈斐低头看她,“为什么瞒着我?”   “没有瞒着你。”朝曦挠了挠头,“本来打算今天告诉你的,谁知道你跑去上朝了,没来得及说。”   她突然想起什么,重重锤了沈斐胸口一下,“你还说我,你是不是也瞒了我什么?”   沈斐眨眨眼,“什么?”   “我师傅。”朝曦又锤了他一下,“我师傅与太后认识,而且关系匪浅的样子,你早就知道了?”   沈斐摇摇头,“后宫可不是我想去就能去的,太后跟谁在一起,我也管不住。”   朝曦撇嘴。   管不着是真的,不过太后总是对他下手,他不可能不在太后身边安插人,师傅要是经常出现在慈宁宫,沈斐肯定知道。   “后宫不能干涉朝纲,朝廷重臣自然也不能干涉后宫。”沈斐解释,“况且……”   “况且什么?”   “我从来不与女子一般见识。”沈斐仰头看月,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太后的事都交给镜花处理。”   朝曦无语。   难怪他会败在太后手里,叫太后陷害成功,掉下凤凰山,原来是活该。   “难为你居然还能活到现在。”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斜斜瞥了他一眼。   沈斐但笑不语。   他长得好看,五官在月下镀了层银光,更加显得面如冠玉,人胜潘安,画里走出来一般。   “太后从来都不是我的对手。”沈斐狭长的睫毛扇了扇,点漆似墨的瞳孔里印出朝曦的模样。   “不是你的对手是谁的?”太后把沈斐当成对手,不停的害他,想杀他,搞了半天沈斐连拿她当对手都没有。   委实可悲。   “你以后就知道了。”沈斐没有多说,只眼角弯弯,薄唇微微勾起,“朝曦,你今天真好看。”   朝曦:“……”   又来了,沈斐最近真的跟中了邪似的,总爱夸她。   朝曦一被夸就脸红,白了他一眼,故作凶悍道,“把你的好话留着夸别人,我要去见师傅了。”   她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又回过身叮嘱沈斐,“你帮我查查昨晚那个黑衣人,能随意进宫,还会吹魔曲,又使得一手好毒术,关键跟你有仇,催眠小皇帝想对付你。”   朝曦上下打量了沈斐一眼,“搞不好就是你不想跟人家一般见识的太后干得,小心栽了跟头。”   沈斐轻笑,“我就当你是在关心我。”   朝曦哼哼两声没承认,身子一拐,隐入黑暗里,一跃翻过养心殿的墙,避开守卫,去慈宁宫找师傅。   昨天没约好在哪见面,只说了见面,朝曦便在昨晚上碰见师傅的地方等,那时候她倒在墙脚,今天坐在墙头,一边拆白天包的药丸吃,一边赏月,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师傅还没来,朝曦挑了些紧要的解药先服下。   昨个儿吃了大亏,今天提前做好准备,免得遇到什么突发情况,来不及。   夜晚有些风,朝曦紧了紧披风,等了又等,寻思着师傅可能不会来了,还跟以前似的,喜欢诓着她玩。   还好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单纯善良的小姑娘了,她跟沈斐一起学坏了,见识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比以前聪明许多。   今儿师傅不来也要来,除非她能忍住万只蚂蚁钻心的疼。   *   合欢并没有出宫,她在追查朝曦嘴里说的黑衣人,能随便进宫的人不多,昨天宫门下钥,她又让太后下了懿旨,只准进,不准出,那人定是还没出宫。   只要还在宫里,迟早能揪出狐狸尾巴。   既然是干坏事的,肯定晚上出行,白天她爽爽睡了一觉,特意留了晚上的时间追查黑衣人,刚去查了最有可能藏人的国师院,心口突然一疼,随后扩散到全身。   合欢扒开衣物一瞧,发现胸口多长了一物,开出一朵秋花。   中毒了?   细细一把脉,果然,结合胸口的秋花得出结论,中了一日秋。   一日秋顾名思义,潜伏性极强,一般人轻易发现不了,直到一日后它自己浮出水面。   大意了,谁给她下的毒?什么时候?   难道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已经见过了黑衣人?   不不,这个时间点,说明下毒时也是这个时间,昨天这个时间,她并没有去过别的地方,只遇到了——小拖油瓶?   这个小王八蛋,跟谁学的这么坏?   合欢便咬牙,边去找她。   *   朝曦还在等,有些无聊,将身上带的银子擦了擦,又用给师傅的玉磨了磨指甲,不知喝了多少西北风,终于瞧见一道黑影远远奔来。   朝曦一喜,“师傅!”   一个黑色物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来,朝曦歪头避开,眼角瞥见那是什么,又赶忙伸出手,揪着绣花鞋的边角丢还回来,末了不忘一脸单纯问道,“师傅怎么发这么大的火?”   合欢单脚走到墙脚,将鞋穿上,边怒瞪朝曦,“你还好意思问,把解药给我!”   朝曦嘻嘻一笑,“还不是担心师傅又跟原来似的,诓我糊弄我,多做了一手准备。”   师傅对她还挺信任,昨天她拉住师傅的手腕,师傅居然没有拒绝,一直让她握着,朝曦心思一动,便下了一日秋的毒。   此毒正好潜伏一天,毒发时,便是师傅来找她时。   一日秋虽然不是什么特别毒的毒,它只是特别疼,特别难解而已,师傅重新配解药,怎么也要两三天,朝曦可不信她能等,如果在附近,肯定会选择找她要。   朝曦也不想为难她,见着人便从袖子里掏出一个药瓶,搁在自己身边,“师傅上来坐。”   合欢翻个白眼,借力一跃而起,翻上另一边的墙头,与朝曦坐对面,朝曦将解药给她。   合欢拔开盖子闻了闻,是一日秋的解药没错。   她先倒在手心,又取了腰间的酒壶,拿酒当水喝。   “师傅还是这般爱酒啊。”朝曦坐在一边,不无羡慕道。   合欢翘起二郎腿,纠正她,“爱酒更爱美人。”   她一提美人,朝曦又想起沈斐。   把沈斐睡了,该怎么向师傅解释?   难道说是沈斐诱惑她的?   听着就像编瞎话。   朝曦有些头疼,索性取下脖颈的玉,胡乱塞给合欢,“师傅,见面礼。”   合欢失笑,“什么时候也学起山下人那一套了?”   “礼多人不怪嘛。”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师傅,你跟我说说你与太后怎么认识的呗,我有点好奇。”   是真的好奇,师傅与太后几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没道理凑合在一起。   “这就要说到缘分了。”合欢晃了晃酒壶道,“这人嘛,坏事做多了,自然会倒霉,记得那年我被人追杀,躲进了太后的马车里……”   太后每年都要为小皇帝烧香拜佛,一去三五天,那天也如平时一般,走的是一样的路,一样的时辰,和往常几乎没什么区别。   只马夫稍稍抱怨了一下,马儿今天怎么这么不中用,才走了大半就累成这样?   多了一个人,当然累了。   合欢就这样稀里糊涂进了宫,正赶上宫门下钥,出不去,便在宫里留了一夜,她在这里举目无亲,又哪哪都不认识,自然选择跟着太后进了慈宁宫。   本想着在隔壁歇息一晚,明早不动声色离开,谁料半夜那女子突然进来,拿了些食物搁在桌子上。   虽生了孩子,又被尊为太后,实际上那女子今年不过二十出头罢了,正是风华绝代的年纪,又长了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连她这等女子看了都觉得心脏漏跳半拍。   那女子人长得好看倒也罢了,声音也那般好听。   “坐了一天马车,你也该饿了。”   她居然知道? 第121章 当朝太后   合欢从藏身之地走出来, 大大方方半躺在床榻上,好奇问,“怎么知道有人的?”   太后淡淡瞥了她一眼, “你身上的香。”   合欢闻了闻身上, 还真有一股子胭脂水粉味。   她是鬼谷中人,识毒会医,身上沾满了药味, 洗都洗不掉,为了将这味道掩盖, 抹的胭脂水粉难免多了些。   “我自小不喜胭脂水粉,身边丫鬟从未抹过。”   突然出现了胭脂水粉味, 再加上马夫的话, 不想知道都难。   合欢挑眉,“不怕我?”   那女子失笑,“你若想对我怎么样, 早便下了手, 何须等到现在。”   “好大的自信。”合欢翘起二郎腿, “方才是方才,我没有暴露,现在你瞧了我的样子,可不就得杀人灭口。”   她突然扬手撒了把白粉过去,那女子并不怕,身子依旧笔直立着,隔着一层白雾遥遥朝她看去, “胭脂水粉可糊弄不了我。”   合欢突然笑了,“你这人还真有意思。”   她见过有趣的男儿多了去了,宛如大江之鲤,数不尽数,倒还是第一次遇到有趣的女子。   不怕她,居然还送食物给她。   “我这人一向恩怨分明,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她既然帮了我,我自然要回报过去。”合欢双手掖进两膝之间取暖,“反正咱们鬼谷的人没爹没娘,无儿无女,也没有牵挂,想去哪就去哪,我便留了下来,答应帮她做三件事,做完我就走。”   “什么事?”该不会与沈斐有关,又是想害沈斐的事。   “她还没说。”合欢不甚在意,“别总说我,也说说你呗,你好端端的怎么会跑来皇宫?”   “我啊。”朝曦有些心虚。   “我是跟着宁王进宫的。”既然师傅对她实话实说,她没道理隐瞒师傅什么。   “哦。”合欢恍然大悟,“原来是他啊。”   ???   就这样?   “师傅,你没听说过关于宁王的传闻吗?”记得那年师傅还因为喜欢沈斐喜欢的抓心挠肝,怎么才三年不见,她就变心了?   “听说过啊。”合欢不以为然,“不近女色好男色,据说跟个侍卫混在一起。”   “师傅,你觉得我在摄政王府能做什么?”朝曦反问她。   合欢上下打量她一眼,“你最多……”   她顿住,又仔细瞧了朝曦一身行头,惊讶道,“你不会就是那个侍卫?”   朝曦点头,“就是我,没跑了。”   “那你……”   “也是他干的。”   “药蛊……”   “也在他那里。”   师傅突然沉默了,这一沉默,沉默了好久,朝曦还当她接受不了,谁料她莫名笑了起来,“厉害啊,我花了好长时间也没搞定他,没想到败在你手里了,哈哈哈哈哈。”   笑罢,语气突然严肃,“你做好准备了吗?”   ???   朝曦蒙圈,“什么准备?”   “我们鬼谷的规矩,一旦动情失身,便不再是我鬼谷的人。”   朝曦眼神黯然,“我知道,可我已经……”   动了情,也已经失了身,就差成亲了。   “现在回头是岸还来得及。”合欢拍她的肩。   朝曦摇头,“回不了头了。”   朝曦不想谈这个话题,干脆话锋一转,反过来问师傅,“师傅,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沈斐吗?还跟我说一天见不着他就浑身不舒服,这才多久啊,就不喜欢人家了?”   合欢摇头,“我的喜欢跟你的喜欢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朝曦不解。   “我只能接受他高高在上,清冷的那一面。”   “难道沈斐还有两面不成?”朝曦居然不知道。   “你不懂。”合欢自个儿陷入回忆,“我喜欢了他两年,喜欢非但没弱下去,反而越发喜欢,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从茅房出来,一想到这么完美的人也要出恭,登时就不喜欢了。”   朝曦无语,“师傅……”   她不得不为沈斐说句话,“谁不出恭啊,是人都出恭。”   “你能接受?”合欢蹙眉。   “我第一天见他就知道他要出恭。”当时沈斐腿脚动不了,不是正常人,自己想出恭也去不了,只能她抱着,“我还给他把过尿呢。”   师傅先是吃了一惊,后摆手道,“我还发现他生活无趣,总爱坐着,坐久了大肚腩,痔疮,哪哪都是毛病。”   朝曦翻个白眼,“沈斐一个都没有。”   “痔疮也没有?”   “绝对没有。”   合欢不信,“你怎么知道?”   “我看过啊。”朝曦叉腰,“沈斐刚来的时候腰以下没有知觉,都是我给他擦澡,我抱他来来回回,我那个茅草屋师傅知道的,又没有浴桶,只能躺着擦澡,那前前后后还不是我随便看,随便摸。不是我说,师傅,你不知道,沈斐身材有多好,就是看了还想看的那种。”   朝曦读的书有限,也无法形容,只觉得最出色的画师笔下的人物一般,线条优美流畅,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   当然那是以前,现在被朝曦养出了一点点小肚子,很快消了下去,别看沈斐那么懒,也是有原则的,不允许自己放纵。   长出了小肚腩,对他来说可不就是放纵吗?   合欢似乎被她勾起了一丝兴趣,“说的我都想看了。”   “那不行。”发现师傅并不是真的爱沈斐,只是欣赏,就像赏一幅画,一朵花,时间长了,不小心看出画里面画错了一笔,花里面枯了一片叶子,登时不爱了,朝曦放下心来,极力维护沈斐,“沈斐已经跟我好了。”   合欢嗤笑,“还没嫁给人家呢,就知道维护人家了?”   “那可不,我们已经商量好终身了。”朝曦对师傅没有隐瞒,“上半辈子我陪他,下半辈子他陪我。”   合欢点头,“能定下心来,不错。”   她就是太三心二意,以至于年龄一大把,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尽管鬼谷有规定,无论男女,只要是鬼谷弟子,皆不可为情所困。   可师祖到底年龄大了,近几年几乎不怎么管事,往后鬼谷还不是朝曦说得算,朝曦是师祖看上的接班人,当然她要完成一个任务,成功了接手鬼谷,不成功便是死。   “也祝师傅早日找到一个如意郎君。”   “借你吉言。”合欢似乎想起什么,提醒道,“短时间内最好别要孩子。”   若是有了孩子,怕是不好对付鬼谷叛徒,还容易成为她的弱点,叫那厮拿捏。   “放心,沈斐很没用的,怀不上。”   “咳。”   不远处突然传来咳嗽声,打断了她俩的谈话,沈斐站在墙脚,遥遥朝上看,“朝曦,天晚了,该回去了。”   朝曦与合欢同时回头。   沈斐长身玉立,在月光下越发显得五官俊美,瞧的师傅眼睛都直了。   朝曦不动声色挡住她的视线,“师傅,昨晚你去追那黑衣人,可查到什么线索?”   合欢不悦的看她一眼,“本来有的,后来被你的一日秋给催回来了。”   “就算没有我,你也抓不着,那人武功极高,丝毫不弱我半点。”师傅打不过她,这是显而易见的问题,连她都对付不了的话,更何况那人,那人功夫隐隐在她之上。   究竟是谁?   又是谁派来的?朝曦一点头绪都没有。   她低头瞅了瞅沈斐,沈斐这时候来找她,莫不是有了什么线索?   “师傅,你与那人交手的时候小心点,我先回去了,有消息告诉你。”这是假话,她不会告诉师傅,师傅就算真有线索也不会告诉她,因为俩人现在是两个阵营。   她相信太后是好人,有趣,朝曦相信沈斐是好人,有趣。   师傅这人本来就亦正亦邪,做事凭心,没什么善恶的概念,且不说太后如何,即便太后很坏,只要合她的心意,她也会帮。   朝曦不一样,她只会帮正义的一面,这大概也是她与沈斐最像的一点,帮理不帮亲 。   朝曦从墙上跳下来,说起来与师傅聊了那么久,师傅没来之前又在慈宁宫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慈宁宫居然都没来人拿她,委实奇怪,太后打的什么主意?   她儿子被黑衣人折磨,她知不知道?   朝曦回头望了望这座白天瞧着佛光普照,晚上看着颇像鬼屋的三层小楼出神,不知是不是错觉,眼角余光突然瞥见窗前似乎有什么东西动了动,等她细看时又什么都没有。   朝曦眨眨眼,怀疑自己看错了,揉了揉重新看,果然什么都没有,只窗前的帘子晃了晃。   那种帘子朝曦见过,与小皇帝的一模一样,底下挂着珠子,不是大风吹不动,如果吹不动,它又在动的话,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在晃。   第二,有人经过。   朝曦更倾向于后者,有人将她与师傅的见面尽收眼底,连同沈斐。   她就潜伏在二楼,不知道偷看了他们多久,又偷听到什么程度?   总之心里不太妙。   毕竟在慈宁宫,会偷看他们的人只有一个。   小皇帝那个绝情绝义,拿孩子陷害别人,毫不犹豫弃了皇后这颗旗子的冷血母亲。   当朝的太后。 第122章 俊俏小哥   “怎么了?”沈斐问。   朝曦收回目光, “没事。”   都是猜测, 做不得真, 也许那帘子只是单纯被大风吹动,根本没有人也说不准。   朝曦回头看沈斐, “就你一个人?”   沈斐摇摇头, 身子往一边侧去, 露出后面的小皇帝。   小皇帝松开他的衣摆,朝朝曦跑来,“是我央求皇叔陪我来的。”   他实话实说,“好晚了,你还没回来,我有点担心。”   沈斐并没有告诉他朝曦出来干嘛, 只说有事,小皇帝自个儿觉得是为他的事, 心里过意不去, 怕朝曦再因为他受伤,所以强拉着皇叔过来找她。   一路上小皇帝很着急,跑的极快,谁知皇叔迈的更快,提前他们一步到了地方,小皇帝远远吊在身后,刚刚才追上皇叔。   “是吗?”朝曦不信。   小皇帝明显被沈斐利用,毕竟沈斐是王爷,外臣, 不能随便进后宫,抓到说不清,但是小皇帝带他进来又另外两说。   这偌大的皇宫,哪个地方不是小皇帝的,他自个儿来名不正言不顺,带上小皇帝就光明正大,即便碰上太后,也是有理有据,挑不出他的错处。   “是啊。”小皇帝到底还小,没听出她话里藏的疑问,只回答道,“我怕你再碰上那黑衣人,特意带了人来支援你。”   他往身后一指,小皇帝带了许多侍卫和太监,浩浩荡荡好长一排队伍。   朝曦失笑。   就这些人,还不够那黑衣人几把毒药洒下去的。   别说是那黑衣人,就连朝曦也能随便搞定。   还好那黑衣人的目的不是要小皇帝的命,就是想利用小皇帝,用来杀沈斐,所以他即便这样跑出来,依旧没什么事。   倒是沈斐要小心狗命,那黑衣人可是冲着他来的。   说来也怪,明明可以直接朝沈斐下手,毕竟沈斐只有药蛊,却发挥不出药蛊的作用,不是没有被毒死的可能,但他偏偏选择向小皇帝下手,隔山打牛,间接害沈斐,委实说不通啊。   所以沈斐其实不是没有嫌疑,也许跟上次似的,离间小皇帝跟太后的关系,叫他俩再也没有复合的可能。   总之什么情况都会出现,朝曦无意卷入其中,只觉得心累。   智商够不上,又不愿意看小皇帝孤苦伶仃,成为别人利用的工具,只能多费点心思,仔细琢磨几遍。   “哎。”朝曦轻叹口气,这辈子是个操心的命啊。   “好端端的,叹什么气?”沈斐绕过小皇帝,从他背后牵住朝曦的手。   朝曦低头看了看,沈斐的手比她的大,指尖修长带粉,端是好看,温润如玉一般,包住她的,还用大拇指轻轻刮她的指甲。   真希望这事跟他无关,纯粹是她多想。   朝曦紧了紧那手,“没事,就是有点心烦。”   小皇帝现在有点怕太后,来了也不进去,拽着他俩急急就要回去,他在前面一人拉住一个人的手,朝曦与沈斐在他背后,另一只手十指相扣。   “别多想,还有我呢。”   朝曦翻个白眼。   你有屁用,连女人都对付不了。   虽然她也知道,沈斐不对太后下手,有看在她是女人的份上。   他自己母妃死的早,明白骨肉分离的痛苦,大概不想小皇帝也失去母亲,所以迟迟没动太后?   毕竟越是失去什么,越是珍惜,太后无论如何,都是一个母亲。   朝曦手上使劲,越发用力握紧沈斐的手,沈斐感觉到了,回头意义不明的笑了笑。   现在这个点宫门已经下钥,沈斐出不去,也没打算出去,他今天留下来就是想看看那黑衣人还会不会出现。   前半夜他跟朝曦互换着守在小皇帝身边,直到将小皇帝哄睡着了才去偏殿。   一般情况下皇上的龙床可不是谁能睡的,朝曦昨夜是不懂规矩,小皇帝也不介意,还很开心,今夜有沈斐在,给朝曦安排去了偏殿,离小皇帝的寝宫很近,就在隔壁,如果出现什么情况,可以及时赶去。   朝曦是个没心没肺的,理智告诉她要提高警惕,也许黑衣人今晚还会来,另一面又告诉自己,黑衣人行踪暴露,肯定不会来了,两个想法在打架,打着打着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听到门被人打开的声音,一个人走了进来,勉强睁开眼瞥了瞥,是沈斐那鸟人。   最近这厮有点粘她,每晚都要跟她一起睡,朝曦也不意外,打开被子让他进来。   沈斐脱了鞋袜钻进被窝,“朝曦,皇上睡着了。”   “嗯。”朝曦懒洋洋回答。   “你葵水过去了吗?”沈斐又问。   朝曦翻了个身,正打算回答,门外突然有人说话。   “皇叔,葵水是什么?”   门被人打开,小皇帝钻了进来,“我那里空荡荡的,一直传来呜呜的声音,我害怕,能跟你们一起睡吗?”   沈斐抿唇,刚要开口拒绝,朝曦先他一步道,“过来,正好挤挤取暖。”   沈斐声音里有一丝抗拒,“朝曦……”   “怎么了?”朝曦一脸蒙圈。   “……没什么。”   他既然没意见,那小皇帝就在这住了,他还小,不可能让他睡外面,睡里面对着墙,冷,最好睡中间,小皇帝也喜欢睡中间,左边是皇叔,右边是朝曦,安全感杠杠的。   两个大人身上散发热量,不一会儿就将他暖得热乎乎的,小皇帝心里放心,没多久睡深过去。   沈斐听到均匀的呼吸,这才摸黑喊朝曦,“朝曦……”   朝曦没反应。   他又喊了一声,“朝曦,你还没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呢。”   朝曦还是没反应。   沈斐探头看了看,小皇帝睡着了,朝曦也睡着了。   “……”   他重新躺下,心里略微失望。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身体不太对,莫名其妙觉得朝曦哪哪都美,想亲近。   他明示暗示许多次,朝曦就是不懂。   “唉。”   沈斐吹了灯,跟着睡去,那黑衣人昨天被朝曦撞破,又中了朝曦一针,染了剧毒,一时半会动弹不得,今晚没来,一夜无事。   第二天一大早沈斐第一个起床,小皇帝随后,朝曦等他俩收拾好了才慢悠悠爬起来。   毕竟这俩要上朝,朝曦就是个无所事事的闲人,什么时候起,什么时候睡,看她心情。   今儿要回去一趟,因为来时只带了一条换洗的月事带,不够用,带多了又没地方放,随身揣着月带像什么话,不揣总不能搁小皇帝这里?   左右为难,朝曦就多带了一条换洗的,等他俩走了关起门洗洗,然后用油纸包起来,塞进怀里,带回去晒晒。   最近天气不行,不是下雨就是下雪,屋里潮湿,洗的月事带很难干。   已经不够用了,要再买几条,还要顺便买几条亵裤,染到裤子上了。   小皇帝跟她一起睡,早上起来裤子上红了一块,吓的还以为自个儿受了伤。   沈斐谎称他受伤了,才糊弄过去。   朝曦跟大总管说了一声,大总管有些犹豫,皇上去上了早朝,怕朝侍卫无聊,特意将他安排给了朝侍卫,好带他到处转转,熟悉熟悉皇宫,顺便看看哪里有古怪,亦或是有可能是黑衣人藏身的地方。   这才走了个开头,朝侍卫就要求出宫,与皇上吩咐的话背驰,大总管一时有些不敢放人。   “要不等等,若朝中无事,皇上很快就会下朝。”   “我现在回府,等皇上下了朝,差不多就能回来了。”上朝期间小皇帝不可能被害,文武百官都在呢,众目睽睽之下,哪个敢害他,朝曦也好放心离开。   “如此……”大总管咬牙,“朝侍卫且去,有什么事咱家跟皇上说。”   朝曦点头。   她不是第一次进宫,认识出宫的路,但是大总管坚持要送她,说是太后下了懿旨,封锁皇宫,只能进,不能出,目前也只有皇上能破例,他打着皇上的名义送朝侍卫出宫,朝侍卫才能出去。   进来时不要紧,到时候他亲自来接。   朝曦每次进来出去都是大总管送的,不太清楚现在进来出去这么难,还是昨天师傅说了,她才晓得,睡了一觉已经有些忘了,今儿被大总管提醒才想起来。   感激的看了大总管一眼,“多谢大总管送我出来。”   大总管摇摇头,“小事而已,不用客气。”   朝曦朝他摆手,“大总管再见,晚上再来接我便是。”   大总管遥遥点头,“好说。”   白天有沈斐陪着小皇帝,所以她晚一点进宫没大碍。   朝曦出宫后先去街上买月事带,一连买了三五条,反正这东西多多益善,迟早会用上。   又去买了亵裤,血量多,活动量又大,动不动翻个墙,喝个酒之类的,哪条不能来,她就来那条,弄的葵水总会染在裤子上,床上,谁跟她睡一块也会遭殃。   朝曦特意买了几件颜色深的,刚选好,突然发现有点不对劲,沈斐给她安排的暗卫去哪了?   平时都在皇宫外等着她,难道是以为她晚上才回来,所以自个儿先走了,晚上才蹲守在皇宫外?   不对,这样能保护得住人?   谁还不能出个意外,突然回来?   不是自个儿走的,难道是出事了?   太后没打算放过她?   前两天没出手,是打算等她放松了警惕,以为没事了才出手?   朝曦确实有些放松警惕,觉得前两天都没事,肯定是师傅与太后说过什么,太后决定另改策略,结果还是没逃过被追杀的命运。   朝曦暗骂自己马虎,暗卫没跟来早该发现了,现在才发现,不是给人钻空子吗?搞不好太后的人已经将她包围,只是手段高明,她没注意罢了。   沈斐的暗卫会提醒她自己的存在,好让她安心,太后的人可不会,朝曦是很久没接到提醒,才发现暗卫没跟来的。   暗杀喜欢趁人不注意,亦或是潜伏在身边,突然捅她一刀,朝曦瞧了瞧四周的人,顿时觉得谁谁都可疑。   她不动声色拿了钱出来,随手交给掌柜,又将几条亵裤收进包裹。   包裹卷好,斜跨在肩上,怕连累其他人,或是自己疑神疑鬼,决定走后门。   大街上人太多,脚步杂乱,朝曦自从跟随沈斐常住在城里之后,发现自己不仅视觉退化,连听觉也退化了,原来难不倒她,现在只能在安静的环境下才能听到自己想要的。   后门偏僻,她刚走出去,便听到身后有人跟上,果然,被跟踪了,很有可能就是太后的人,来杀她。   朝曦瞧了瞧四周,葵水来了,不太想跟他们缠斗,干脆翻墙进了别人的庭院,又穿过庭院,回到大街上。   这还没完,找了家衣裳店换了身装扮,出来后发现没甩掉人,又买了件披风,背在背上的包裹也换了个,后来索性藏起来,这样也没能甩开那些人。   水平有点高啊。   很有可能不是通过身形跟踪的,是气味。   必须找个气味浓烈的地方掩盖住,朝曦瞧了瞧街上,离她最近,气味又十分浓烈的只有一个地方。   她毫不犹豫进了青楼的门。   朝曦本来穿着男装,后来换成了女装,青楼的女子一瞧见她,便拦住不让进,这种地方来了女子,八成是来找茬的。   只不过她们拦不住而已,朝曦几下便突破人墙,随便找了间屋子进去,再出来时又是一身林姿飒爽的男装。   运气好,那屋里有人办事,女的被她敲晕,男的扒光换了他的衣裳,然后打晕塞进床底下,自个儿大摇大摆的招摇过市,老鸨气势汹汹从她身边路过,愣的没认出来。   许是根本没注意到她,朝曦随便找个人要了壶酒,捏着鼻子喝下去几口,又倒了些在身上,如此便不会有人再通过气味找到她。   刚要下楼离开,突然发现有人从下面包围上来,大概也知道自己露了馅,索性不管,光明正大过来杀她。   朝曦脚步后退,慢慢隐进人群里,假装喝醉了酒,七拐八拐瞧见门就打开看看,想找个藏身之地。   青楼的房间实在是简单,根本不可能藏得住,朝曦几乎有些绝望,拐入一个拐角,突然发现有人走到拐角的尽头,居然将看似已经没门的墙推开走了进去。   ???   有暗道?   天助我也。   朝曦连忙跟上,一进去,登时发现这里是更高一级的青楼,玩的花样更多,客人的穿着打扮也比外面的华丽,门口还有两个专门收钱的人,进来要给银子,起步价百两。   好家伙,还不便宜。   朝曦哪有这么多钱,摸了摸身上,最多十多两而已,衣裳原主也没什么钱,加一起五十多两,连进去的资格都不够。   那可不行,她还要躲一躲呢。   朝曦拉出脖子上的玉,有两个,一个是沈斐送她的,这个不好摘,摘了沈斐会难过,还有一个是她自个儿在沈斐的库房拿的,沈斐这玩意儿多,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少一个不心疼,朝曦将玉抛给那人,“够不够?”   那人接过来看了看,是个识货的人,当即点头哈腰请她上座。   这里的装潢一瞧就比那边好,连招待人喝的茶水都是龙井,桌上还有点心,朝曦吃着点心,喝着茶,一边瞧着台上跳舞的少女。   那女子跳着跳着便脱一件衣裳,越脱越少,直到脱的只剩一件肚兜,柔柔纤指突然拉住肚兜的绳子。   底下一片欢呼声。   朝曦瞪大了眼,一脸不可置信。   脱成这样还要脱?   最终还是没脱,那女子只是将插在脑后的簪子取了出来,那簪子一现身,便有无数人紧张的看着。   朝曦没觉得簪子有什么特别的,便没当回事,继续吃她的点心,谁料那簪子突然飞射过来,朝曦百忙之中抽空用两指夹住。   离远了瞧簪子确实没什么出彩的,近看才发现金银镂花,宝石点缀,分量十足,拿这么好的簪子攻击她可惜了。   朝曦视线挪向舞台上的少女。   少女带着薄纱,笑吟吟的回看她,没有恶意,也没有杀气。   什么情况?   “恭喜这位公子,被我家芷若姑娘选中。”老鸨扭着腰,喜滋滋上来。   朝曦挑眉,“怎么回事?”   “公子还不知道?”老鸨吃了一惊,“咱们芷若姑娘心高气傲,想见她光有钱还不行,还要被咱们芷若姑娘看中,公子运气好,接住了咱们芷若姑娘的簪子,可以一睹芳容。”   这意思是说她被选中了?   这姑娘眼睛有问题,居然没认出她是女儿身,女儿身又如何与她云兮雾兮?   朝曦刚要拒绝,突然瞥见外面的门被人打开,进来几个提剑的人。   不好,她发现了这里,那群杀手也发现了!   朝曦回头,面带微笑的看着老鸨,“劳烦妈妈带我过去。”   老鸨站住不动,只颇是为难道,“咱们芷若姑娘可是院里的花魁。”   朝曦恍然大悟,“妈妈稍等。”   该死,身上没钱了,既然是花魁,肯定要的钱更多。   朝曦瞧了瞧脖子上的玉,是沈斐在凤凰村给她买的,俩人一人一个,就这样搁在这里委实可惜,可是不给,就要对付外面那些黑衣人。   她中了毒,还受了伤,又来了葵水,身子不舒服,实在不想动手。   罢了罢了,明天带管家过来赎。   朝曦将玉交给她,“今日来此实乃巧合,妈妈且好生收着,明日我带钱来赎。”   那玉晶莹透亮,一看就价值不菲,虽然沈斐当时说凑合着带,不过他出去了一天,肯定是走遍了城里才买来的,别看城不大,好东西还是不少的。   老鸨面上一喜,连忙将她带去花魁的房间,朝曦寻思着能躲就躲,不能躲,这等地方也该有什么逃生的地道,毕竟是烟花之所,经常有人捣蛋,或是被官府找茬,实在不然还有强悍的太太们提刀过来抓人,没个准备,她这青楼能开得下去?   那花魁身为青楼的赚钱工具,相当于白花花的银子,是青楼重中之重的人物,房间肯定有逃生地道。   朝曦一进门便将老鸨关在门外,方才在外面耽搁了些时间,那些杀手带的人又多,直冲冲闯进来,个个手里拿着剑,一般人,连同老鸨在内都不敢惹,很快就会追到这里,她要抓紧时间问地道。   朝曦左右打量了一下屋内,并没有发现那女子,“芷若姑娘?”   “公子着急了?”床上响起动静。   那床前立了面屏风,透明的,朝曦可以看到后面,但是瞧不清楚,还以为没人,谁能想到那女子半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叫人误以为是被子上的花纹。   “那倒没有,只是有些担心罢了。”   “担心什么?”芷若不解问。   朝曦没有说实话,“姑娘可听到外面的吵闹声?”   她继续道,“在下幼时跟人定下娃娃亲,那女子长得奇丑又霸道,不知从哪听说我上了青楼,派人来抓我,若是被她抓到可怎么办?”   她学着沈斐那一套,说话文邹邹的,希望能消去芷若姑娘的怀疑。   那女子突然笑了,“公子附耳过来,小女子这里有一计。”   朝曦来了兴趣,又要压抑住不能太急,太急肯定会被那女子怀疑,万一知道是杀手,来杀她的,不敢帮她了怎么办?   有生命危险才会着急,若只是被抓住打一顿,或是回去成亲,没必要这么急。   朝曦绕过屏风走过去,矮下身子凑到那女子身边。   跟沈斐在一起久了,别的没学会,这不急不慢的性子倒是越来越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公子。   那女子突然伸手拉了她一把,将她整个人拽在床上,又欺身而上,坐在她腿上,伸手去扒她的衣裳,朝曦里面是裹胸,可不能给她瞧见。   “做什么?”朝曦赶忙拉住自己的衣裳问。   “公子不是怕被逮吗?假如发现咱们在做‘那事’你觉得他们还会进来吗?”芷若冲她抛了个媚眼。   朝曦想想好像是的,那些人知道她是女儿身,毕竟师傅跟太后认识,她又在路上换过女装,不可能跟女孩子来这出,应该能躲过去。   不过不能她脱,毕竟她里面有裹胸,该芷若脱,“你脱。”   芷若撒娇,“公子,人家是女孩子。”   “脱。”   一把匕首抵在她腰间。   芷若还想说什么,尽数咽了下来,“公子太无情了。”   她嘴上这么说,人还是照办,将衣裳脱了下来,给俩人蒙上被子,双手没有骨头似的,摁在……   “嗯?”   摁在朝曦脑袋两边。   “这样可以了?”   芷若有些不满,“这么保守还来青楼,真是的,可惜了这张俊脸。”   她在青楼多年,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这般俊俏的小哥,本以为今天有了福,谁知人家连碰都不给碰。   她主动人家都不屑多看一眼。   到底谁嫖谁? 第123章 药蛊成年   朝曦跟沈斐一起生活的久了, 染了他的习惯, 自个儿也多了丝他身上的气质, 又男装惯了,远远一瞧贵公子一般。   刚进来芷若便注意到, 她在舞台上, 站的高, 看的远,发现这人一直目不斜视,只稍稍扫了她一眼便挪开视线,落座后干脆直接吃吃喝喝,丝毫没有寻花问柳的意思。   她是落月阁的花魁,除了落月阁的主人, 还从来没人能抵抗得住她的魅力,宁愿将注意力放在吃吃喝喝上, 也不愿意多瞧她一眼, 无异于打她的脸。   芷若本来只想浅跳场舞,被他气的发挥出了十层十的功力,脱衣裳,选中他,都是她故意为之。   没别的意思,单纯好奇,这人当真不好女色?   这天底下怎么可能会有不好女色的男子?   偏偏还真被她遇到,都到一个房间,一个床上了, 也没见这人露出本性。   芷若添把火,正打算挪挪屁股,坐到这人跨间,腰部的刀子往前送了送,“叫。”   “嗯?”芷若不解,“怎么叫?”   “怎么骚怎么叫。”朝曦已经听到了外面的脚步声,似乎刚从隔壁房间出来,下一个就是她的房间。   “快点。”   芷若不情不愿,“公子,求人可不是这么求的。”   她看出来了,朝曦说了谎,外面那些人气势汹汹,带着杀气,哪是来抓人的,分明是来杀人的,他们要杀的人也很明显,就是眼前这个。   “公子答应陪人家睡一晚,人家就配合。”芷若吐气如丝,媚眼一个一个的往下抛。   朝曦一个接收不到,“看来芷若姑娘是不想要小命了。”   她又摇了摇头,“杀人太血腥了,我做不到,不如划破姑娘的脸蛋?”   芷若一僵,“人家长得这般好看,公子舍得?”   “反正不在我脸上,我有什么不舍得的?”   俩人僵持着,已经有人站在门外,影子透过门缝钻进来。   那门插了木杠,防止人进来,不过这种门对于习武之人来说只需稍稍使劲就能踹开。   砰!   门被人踹了一脚,许是没使什么劲,那杠没裂,不过也摇摇欲坠,下一刻就会断似的。   屋里的俩人还在对峙,你不肯迁就我,我不肯迁就你。   “可惜了。”朝曦目光直视她,“芷若姑娘的脸蛋不保了。”   她手中匕首向上,刚要滑动,芷若连忙握住,来不及解释,突然呻吟一声,“公子,饶了人家,人家好疼啊……”   她是风花雪月里的人,从小见惯了云兮雾兮,模仿着行事,将自己头发散开,茶水抹在脸上,另一只手不闲,在自己脖子上掐出红痕,伪造成吻痕。   刚做完一系列的事,那门啪的一声被人踹开,有人急匆匆进来,‘吓到’了芷若。   芷若尖叫一声,抓了床上的枕头丢出去,“流氓!”   说罢扑进朝曦怀里,朝曦一只手臂横在俩人之间,不让她得逞。   “可有见过一个长相貌美的女子?”门口那些人不死心问道。   芷若紧紧裹住被子,“你觉得这里能藏人吗?”   这里确实藏不得人,毕竟就这么大,不过那些人还是例行公事一般,检查了床底下和床上方,发现都没人之后目光不知怎么地挪到芷若身下。   芷若身下自然是朝曦。   朝曦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膝盖微微屈起,做好了备战的准备。   芷若突然浑身一颤,仿佛受了欺负一般,眼里含了泪,“公子,你怎么这么坏~”   她演技不错,瞧着还真像那么回事。   朝曦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是女孩子,还真以为顶了她一下,这厮不仅险些骗过了她,也骗过了外面那些人。   脚步声再度响起,这回不是靠近,是远离,他们赶着搜下一个屋子去了。   等他们一走,朝曦立马推开芷若,芷若不满,“公子也太无情了,人家刚救了你的命,转眼就对人家这般粗鲁。”   朝曦翻身下床,想趁机出去,发现门外有人守着,不是守她这个房间,是守隔壁,她现在出去肯定会被那些人认出来,即便认不出来也会觉得疑惑,方才还热火朝天,怎么一会儿功夫就十分冷静的出来了?   朝曦可不会被他们抓住错处,赶忙回来,将门从里面杠住,继续逼问芷若。   “方才进来时我一直觉得奇怪,现在是大白天,怎么会有青楼呢?芷若姑娘不觉得奇怪吗?哪有白天开的青楼?”   芷若挑眉,“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白天还是黑夜,还不是有钱人说得算,有钱人说现在是白天,现在就是白天,有钱人说现在是黑夜,现在就是黑夜。”   “那么一群有钱人大白天来青楼做什么?白天睡觉又没有情趣?”朝曦摸着下巴,“让我猜猜看,反常即为妖,你们借着开青楼的买卖还做了什么?”   “赌场?还是放子钱?”朝曦继续道,“定是一笔不小的钱,所以要借青楼这个销金窟掩盖,好将这笔黑钱光明正大洗白。”   只晚上开的话,赚不来这么多钱,但是它确实有这么多钱,不是引人怀疑吗?   白天晚上都开,才能将那份黑钱洗白,说那份黑钱是青楼白天赚的,这笔钱就能拿出来花,要不然这笔不义之财花不出去,反而会被官家怀疑,引来杀身之祸。   亦或是这楼里还做了旁的买卖,比如赌场,客人赌完钱,正好找个美人睡一觉。   还有一层作用,能上青楼的肯定都带足了银子,有银子的人才有钱赌,这青楼白天也开完全是为了吸引有钱人上门,好赚钱。   白天赌场生意好,晚上青楼生意好,两不误。   “之所以做这么隐秘,是因为你们接的客人不是一般人?”越是有权有钱的人,规矩越多,官家不让赌,有钱人家也不能赌,赌就是败名声,所以才要藏着掖着。   比如这青楼,外面都是些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听个曲,喝个茶,非但不会败名声,人家还说你文雅有情调。   谁能想到里面别有洞天,而且别有洞天里面还有别有洞天。   芷若哈哈大笑,“公子可别再猜了,再猜老底都被你猜着了。”   她瞧了瞧角落,“不就是想问有没有暗道吗?有,奴家这就带你出去。”   朝曦拐歪抹角说这么多,目的其实很简单,单纯想出去而已。   可她不说,芷若肯定不会带她出去,这姑娘胆子大的很,一般的东西哄不住她,朝曦只好往她的饭碗上猜。   话里话外带了点威胁,这姑娘不想楼里的事被她猜着,赶忙就要送她这个瘟神走。   朝曦也毫不犹豫,跟着芷若爬进床底下,在靠近墙的位置上摸摸摁摁,打开一个暗道,告诉她出去后是个赌场,赌场有人看守的地方连通茶馆,茶馆出去就没事了。   果然藏了赌场,朝曦猜的没错,这里是专门供一些有钱有权,又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人玩的地方,里面四通八达,万一有官家包抄,从哪都可以逃跑。   外面做得却是一些清白的买卖 ,茶馆啊,酒楼啊,清倌楼啊,因为正经,赚不来多少钱,所以需要全天十二个时辰营业,如此才好将暗地里的黑钱洗清白喽。   也不知道谁这么有才,搞这么多花样。   朝曦原来不懂这些,后来她去了摄政王府,镜花和水月时不时会告诉她,让她帮忙算账,管家,因为她迟早要入摄政王府当家做主。   沈斐也很支持这种行为,在他的默认下,府里出了大大小小的事都会告诉她,朝曦一般都会问,平时怎么处理?   管家絮叨说如何如何,朝曦再一槌定音,就跟以前一样就好。   她不怎么爱费脑子,原来也不怎么需要,自从跟了沈斐之后发现不动脑子不行,这才开始为难自己,琢磨那些弯弯道道。   虽然确实好用,不过很累,累的是心。   朝曦走过长长一条暗道,终于到了赌场,这回看守没找她要钱,不过问她介绍人是谁?   应该就是担保人的意思,如果她在里面闹事,担保人会受罚,如果她在里面一掷千金,花了很多钱,担保人会受益。   朝曦不打算惹事,直言道,“芷若姑娘。”   两个看守对视一眼,倒没为难她,只是拿笔记了记,挥手放她离开。   朝曦先是假装赌客,在里面逛了几圈,又假装没意思,从另一个门出去,出去果然是芷若姑娘说的茶馆,在另一条街,离青楼那条有些远。   确定不可能会被发现,朝曦戴上披风的帽子,隐入人群里消失不见。   她先去买了亵裤和月事带,原来买的丢在了半路,买完回府,沈斐的府邸有好几个门,有的门通向热闹的街道,有的门在拐角小道,也有的门藏在隔壁,需要走暗道。   朝曦不想那么麻烦,直接走热闹的街道,到了王府门口,那些人胆子再大也不敢动手,毕竟还是大白天,王府里也有人接应。   朝曦刚打开门进去,迎面便见管家带着人出来,瞧见她一喜,“哎呀,朝公子,你可回来了,宁王在屋里等着你呢。”   朝曦在家里穿过女装,管家知道她是女子,不过家里的家丁和侍卫不知道,他带着人,当着别人的面不好叫朝曦姑娘,女儿身多有不便,不方便跟着宁王办事,宁王叮嘱过,有人的时候要叫公子。   朝曦一惊,“沈斐回来了?”   “已等候多时。”   *   朝曦刚走没多久,沈斐便下了朝,没瞧见朝曦,一问才知道她已经出宫,担心她出事,后脚跟着出宫。   朝曦一路不顺,他这一路倒是顺畅,比朝曦先一步回府,刚吩咐了人去找朝曦,朝曦自个儿回来了。   身上穿着别人的衣裳,一股子酒和胭脂水粉味。   沈斐淡淡瞥了她一眼,“你去哪了?”   “被太后的人追杀,躲进了青楼里。”   朝曦轻描淡写,“那青楼贼黑,把我的两块玉搭进去了,就是你送我的那块,还有一块是我自己在你库房拿的,你身上有钱没,给我一点,我把玉赎回来。”   朝曦闻了闻身上,难怪沈斐露出嫌弃的表情,她自己也嫌弃,确实难闻。   “玉让管家去赎,你过来。”沈斐招手。   朝曦不明所以,“怎么了?”   沈斐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几眼,“可有受伤?”   朝曦摇头,“那倒没有,就是玉压在青楼我不放心,你快叫人赎。”   “人没事就好,玉不打紧。”沈斐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柜子里,拿出一套衣裳出来,“是先洗澡,还是先换衣裳?”   朝曦奇怪的看他一眼,“你不生气吗?我把你送的玉压在了青楼。”   “迫不得已而已,有什么好气的。”沈斐将衣裳搁在桌子上,“我更在意你为什么出宫?”   因为要换洗月事带啊,在皇宫怎么换?皇上的寝宫茅房都没有女子的,她一换就露馅,总不能还说是手受伤了?   每回上茅房都受伤?   朝曦这几天在皇宫都尽量少吃少喝,免得夜间出恭。   当然这种事不好跟沈斐说,朝曦随便找了个借口。   “因为药蛊啊,药蛊克黑衣人的毒,我在想办法把药蛊从你体内取出来,好用来对付那黑衣人。”朝曦润色了一把,“医书都在摄政王府,我回来取。”   沈斐点头,“朝曦,我发现最近药蛊有点异样。”   朝曦蹙眉,“什么异样?”   她边跟沈斐说话,边喊人端来热水,她要洗澡。   “在那本无名医书的第二百二十一章 ,你看完就知道了。”   朝曦只想洗澡,“晚一点再看,我先洗个澡。”   沈斐表情略有些失望,“如此也好,洗完澡再看。”   朝曦奇怪的看他一眼,刚要问他怎么了?水月敲门进来,“热水准备好了。”   这屋子是临时住的,正屋还是沈斐那个,里面一应东西齐全,浴桶也在那里,朝曦要去那里洗,顺便带上沈斐给她选的衣裳。   冬天洗澡冷,朝曦快速快决,很快洗好上来,翻开沈斐给她选了衣裳,发现是女装,而且偏薄偏露的那种。   齐胸儒裙,脖间露出大片肌肤,朝曦冻的一个哆嗦。   沈斐这什么眼光,选的什么破衣裳?   说起来她已经很久没穿过女装,因为沈斐不好带女眷,要带只能带侍卫,所以她出行,还是做甚,都穿男装。   穿习惯倒也没觉得有什么,只偶尔会想念穿女装的日子,当然只在夏天想。   夏天可以穿美美的小裙裙,冬天瞧两眼都觉得美丽冻人,没勇气穿,倒是男子的衣裳,实打实的棉袄,里三层,外三层,厚得叫人安心。   穿习惯了大厚棉袄,突然叫她换上薄纱,朝曦一出门,险些冻出毛病。   上下牙齿都在打颤,刚出门又被冻了回来,这风实在有威力,只好传人叫沈斐过来,给她拿两身厚的衣裳。   要穿的朝曦都收进了临时住的屋子,方便拿,这么冷,委实不愿意多走几步路。   沈斐正在屋里等着朝曦,若是平时,他闲着无聊,该是在看书,今儿不知怎么回事,一点都看不下去,人在屋里徘徊了好几圈。   一圈走的比一圈急,实在烦躁便打开窗户吹吹风,风一大,吹的帘子晃动,藏在里面的东西掉了出来。   沈斐捡起来看了看,是一个长些的布条,不是他的,肯定是朝曦的。   不知道干嘛用的,没晒着太阳,还是潮湿的。   沈斐瞧了瞧外面的日头,将布条拿在手里,晒在门前太阳最足的地方。   刚好被来叫他的水月看见,连忙将东西夺了过来,“公子,这东西你不能碰。”   沈斐凝眉,“为何?”   “这是……这是……”水月咬牙,“这是女子的私物,总之公子不能碰。”   沈斐先是不解,后似乎反应过来。   朝曦来了葵水,这东西又屡屡藏在角落,是什么不言而喻。   虽然当初是他买的,不过他是男子,要避嫌,小贩用布包着,沈斐没打开看过,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瞧着样子还以为是腰封……   无端闹了个大红脸,水月差点忘了自己来的目的,“公子,朝曦姑娘说冷,叫您拿两身衣裳过去。”   沈斐挑眉,“好,让她等等。”   他成熟稳重,脸上很快恢复如初,倒是水月羞的一溜烟跑了出去。   心里埋怨朝曦,这种东西怎么能放在公子眼皮子底下呢?叫公子瞧见不吉利,方才公子还拿在手里,晾在院子里,还好她及时制止,否则岂不叫人笑话了去?   水月蹬蹬几步跑进朝曦这边,朝曦眼前一亮,“衣裳拿来了?”   自从沈斐跟着她睡去了隔壁,这间屋子便撤了两个炉子,只剩下一个,给她洗澡的时候暖的,屋子大,一个不够用,朝曦冻的直哆嗦。   “没有。”水月语气不太好,“朝曦姑娘,你怎么能把这种东西搁在公子眼皮子底下,公子方才拿去院里晒了。”   朝曦一脸蒙圈地接过她的东西,老脸登时一红,沈斐这个王八蛋,她来一次葵水,这厮是想闹得大家都知道吗?   都收回来了,又叫他瞧见,给她挂了出去,还嫌她丢脸丢的不够?   朝曦当即撸起袖子,冷也顾不上,气势汹汹去找沈斐,她到的时候沈斐正在选衣裳,挑挑拣拣很多件都不满意。   朝曦突然一拍桌子,惊的沈斐回头,随后目光便钉在她身上。   严格来说沈斐从未仔细看过朝曦,在山谷时是不愿,后来是没时间,再后来是时间相冲,俩人基本只能晚上在一起,白天分离,朝曦又活蹦乱跳,不是老实站在那让他仔细观察的人。   所以他其实对朝曦的样貌和五官,一直是模糊的,直到最近越来越清晰。   白天自然没有机会,偶尔晚上会趁朝曦睡着时细细抚摸她的五官,一笔一划勾勒出她的脸部线条,渐渐的心中越发明了。   朝曦是个美人,这毫无疑问,男装比女装更挑人,女装可以浓妆艳抹,各色金钗银簪点缀,男子却是素面朝天,不沾半点胭脂水粉。   是不是美人,一穿男装便能看出来。   朝曦男装英姿飒爽,清秀俊美,有次沈斐路过,听得门口伺候的丫鬟小声讨论,说朝侍卫可真俊。   朝曦只是不太爱打扮,也不怎么收拾自己而已,她洗完澡,梳好发髻,其实端是好看。   五官精致立体,身形修长高挑,整个人透着一股子大气。   “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朝曦怒瞪,“故意想看我笑话?”   沈斐不答也不语。   “平时不是挺聪明的吗?我都收回来了,为什么又给我晒了出去?”   沈斐依旧不言不语。   “还有这身衣裳,你什么时候买的?想冻死我?”   沈斐还是不说话。   “怎么了?你傻了?”朝曦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沈斐突然张开披风,将她整个人包在里面,“这样还冷吗?”   朝曦愣了一下,说不出话,半响才如实道,“不冷了,不过你眼光是真差,哪个大冬天穿成这样?”   她给沈斐看袖子,“这么薄,是给人穿的吗?”   “嗯嗯。”沈斐搂她搂得越发的紧,“我的错。”   他既然都这么说了,朝曦也不好得理不饶人,只转移话题道,“咱俩都回了府,小皇帝一个人会不会有事?”   “不会,皇宫比外面安全。”沈斐将下巴搁在朝曦头顶,“你先担心担心自己。”   朝曦嗤笑,“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这不是安安全全回来了。”   沈斐没答,反倒问了另一个问题,“朝曦,那书你看过了吗?”   “没。”朝曦实话实说,“我这不是刚洗完澡吗?待会儿看。”   沈斐摇头,“不用看了,我告诉你。”   那书沈斐也看过,他自觉自个儿最近不对劲,跟往常不太一样,又回温了一遍,果然是药蛊作祟。   “书上说药蛊十岁成年,一岁十年,你算算看,药蛊今年几岁了?”   朝曦当真掰着手指算了算,算了半天还是算不出来,这跟师祖有关,师祖才不会闲着没事干告诉她这个,她只知道她九岁接的药蛊,距离现在正好十年,对于药蛊来说只是长了一岁而已。   “反正应该七八岁了?”   “书上还说药蛊成年后第一件事就是……”   “就是什么?”   “交——配。” 第124章 是表白吗   药蛊是个十分神奇的东西, 它不能单独活,必须寄存在人的身体里, 靠吸收人的养分,与人互惠互利而生。   朝曦对药蛊的了解很少,师傅话又不多,很少跟她提起药蛊,朝曦基本都是自己摸索,和在书上看的,书上关于它的介绍少的可怜, 如果不是沈斐提醒,她或许想不到。   药蛊成年了。   它今年已经十岁, 按照人类的算法,它已经活了一百年。   药蛊是鬼谷创始人鬼谷子炼制而成, 据说挑选了数以千万的蛊,让它们不停的打,互相吞噬, 最后养出蛊王, 蛊王不断试药,不知经历了多少波折和磨练, 终于造就出了药蛊。   后来她把药蛊给了师祖, 师祖又给了朝曦,历经三代, 药蛊终于大成。   成年后的药蛊需要的养分和威力定是原来的十倍, 百倍。   朝曦一时有些开心, “药蛊终于成年了,我等这一天不知道等了多久。”   她反应慢,将沈斐后来的话尽数遗忘,只记得药蛊成年的喜悦。   沈斐抿嘴,“药蛊成年后需要的养分太多,我承受不住,你把它取走吧。”   这提醒已经很明显了。   朝曦终于想起他最后说的那俩字,也莫名想起沈斐这段时间的异样。   药蛊与他连心,如果药蛊想交配,也会间接影响他,所以他这段时间总是夸她好看,问她葵水有没有过去,是想……跟她睡?   朝曦老脸一红。   这个王八蛋,想睡直说就好,老是这般拐歪抹角,她忙着小皇帝的事,哪有时间一一琢磨?   “书上还说了什么?”朝曦故意忽略他,问道,“药蛊成年需不需要吃什么东西,你有没有什么异样?”   “有。”沈斐实话实说,“体内特别热,一看到你就心跳加速。”   朝曦装糊涂,他便挑明了说。   “有时候还特别想尝尝血,总会不自觉走到药房门口,有一次不小心闻了些毒药,突然发现特别香,想吃下去。”   沈斐目光牢牢钉在她身上,“朝曦,我是不是生病了?”   生病那是没有的,只是口味变了而已,药蛊成年了,意识也开始强大起来,间接影响了沈斐,想让沈斐吃毒药喝血。   这可不行,万一毒死了怎么办?   看来药蛊不取不行了,毕竟药蛊现在越来越强,说不准哪天沈斐没治住它,被它勾着去尝了毒药,即便死不了,将嗓子毒哑,眼睛毒瞎也挺难以接受的。   朝曦抓了抓头,有些烦躁,她想取药蛊,关键来了葵水,不能取,葵水还不知道几天能消下去,再拖黑衣人那边也是问题。   一咬牙,干脆豁出去了,“你现在就去洗澡,洗完澡在房间等我。”   来葵水不是不能行房事,   就是事后需要收拾罢了。   沈斐蹙眉,“你的身体……”   “我没事。”朝曦摆手,“你快去。”   沈斐摇头,“等你好了再说。”   朝曦误会了他的意思,他的本意是想等朝曦葵水过去后再取药蛊,虽然不太懂,也知道来葵水时人的身体极其虚弱,最好不要行房事。   “不想洗罢了,就这样也行,我不嫌弃。”沈斐是个十分爱干净的人,每天都会洗澡,知道自己昨天留宿皇宫,肯定提前洗好了,搞不好比她刚洗完澡还干净。   太冷了,朝曦只是随便扒拉一下,很快上来,沈斐每次沐浴更衣,最少一个时辰,将自己上上下下都搓洗干净。   沈斐还是摇头,张张嘴刚要说什么,被朝曦揪住衣领,直接带去床上,“真麻烦,就不能听话一次。”   沈斐手扒在床沿,坚守底线。   朝曦上手直接去解他的衣裳,“你要不想去床上,在这里也可以。”   “朝曦……”沈斐声音很无奈,“对你身体不好。”   “过度看书对眼睛不好,熬夜对身体也不好,你还不是每天都在做?”   沈斐手紧了紧,面容有些松懈,朝曦趁机将他推上床,终究还是在床上做了。   朝曦身子不太舒服,做完迷迷糊糊睡了,都忘了药蛊的事,只隐隐记得被沈斐抱去洗澡。   沈斐本来就很温柔,今天越发温柔,温柔到朝曦几乎以为他是假的。   记得以前时常听说书先生讲的话本,贵家小姐本来跟贵家少爷有婚约,是未婚妻,结果却爱上穷书生,置温柔多金还有权有颜的贵公子不理,跑去与穷小子成亲。   沈斐就是那个温柔多金,有权有颜会被人抛弃的贵公子,换言之,他就是配角儿的命。   坐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皇上和太后的眼中钉,朝廷弹劾的对象,妥妥话本里的坏人,蹦跶不了多久了。   可惜了他这副好样貌,好身材,别的不说,就沈斐这张脸,要是死了当真令人惋惜,人能长成这样,实属奇迹。   朝曦与他相处也快一年,每次瞧见这张脸还是有些心惊肉跳,怎么能长得这般好看!   狐媚子啊!   朝曦一觉睡到下午,期间感觉沈斐这王八蛋一直在走来走去,时不时进门,又时不时出去,不知道在干什么?叫朝曦睡也睡不安稳,又惦记着药蛊和小皇帝的事,只得被迫醒来。   她刚醒来的时候沈斐背对着她,站在火炉旁边,弯腰不知道在干什么?   许是事办好了,他站起来,撩开衣摆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本书,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地看,眼角弯弯,嘴角勾起,明显心情不错。   他当然心情不错,没做之前嘴上说的道貌岸然,实际上老早便忍不住,俩人刚进被窝,这厮猛地扑了过来,好一番折腾。   朝曦现在还有些腰酸背痛。   “你刚刚偷偷摸摸在干嘛?”朝曦瞧了瞧身上,衣裳已经换好,不知道是沈斐换的,还是水月和镜花,浑身上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连月带都是新的。   沈斐回头,嘴角勾起的弧度越发的大,“你醒了。”   朝曦打个哈欠,“问你话呢,刚刚偷偷摸摸在干嘛?”   沈斐挪开身子,露出架在火炉上的东西,“帮你洗了件衣裳,冬天潮湿,不好干,又不能拿到外面晒,我放在火上烤了。”   朝曦斜躺着,看东西也是斜的,一时没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坐起来才发现那是她的月事带!   “谁让你洗的?”她连忙跑过去,将月事带拿在手里,果然是湿的。   沈斐这王八蛋当真帮她洗了?   沈斐无辜的眨眨眼,“既然瞧见了,哪有置之不理的道理。”   他倒是不甚在意,“放心吧,我在屋里洗的,没让人瞧见。”   “不是这个问题。”看来他还是没明白,“这玩意儿你不能碰,会触霉头,发不了财。”   记得以前村里的刘大娘说过,她丈夫就是给她洗亵衣洗多了,穷一辈子,发不了财。   沈斐拿起角落里放着的铁钳,挑了挑炉里的火,慢悠悠道,“我不信这个。”   “对了。”他转移话题,“你快看看药蛊有没有回来。”   他虽然看了许多医书,可并不是医者,不知道如何把脉,且药蛊神奇,脉搏与寻常脉搏不一样,更不好探,只知道自个儿自从行房之后浑身舒坦。   不知是药蛊离体,还是药蛊得偿所愿。   朝曦被他提醒,这才想起上午的目的,可不就是为了取药蛊。   也不是第一次取,这一年到头不知道取了多少次,次次失败,以至于朝曦这回根本不报希望,谁知一探脉搏,发现一丝异样。   按理说她葵水来了,脉搏应该比平时弱才是,但是她摸了几遍,都发现脉搏比平时强。   怕摸错,又摸了几次,心口,脖间,腕上,所有都摸过之后惊喜道,“药蛊回来了!”   为什么?什么情况?   朝曦不解,“难道是因为我……”   来了葵水,所以药蛊才回来的?   “跟那个没关系。”医书沈斐也看过,“书上说药蛊与人同生共死,人开心,它便开心,人难过,它也会难过,人的心情颠簸起伏,它便会想逃离,朝曦,你那段时间心绪不宁,焦虑不安,连我都看出来了,更何况药蛊。”   朝曦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她那段时间确实很难过,患得患失,心里绞痛难忍,药蛊定是受了影响,所以迫不及待想逃跑。   一进了沈斐体内,便干脆长驻不回,是因为沈斐时时刻刻都能保持冷静,既然如此,又为什么回来了?   是因为沈斐心乱了?   所以药蛊想逃离他?   “老是盯着我看做甚?”沈斐提起桌上的壶,搁在炉子上。   “沈斐,你最近是不是也心神不宁,焦虑不安?”朝曦越看他越怀疑。   上午他自己也承认了,说什么体内总是很热,一看到她就心跳加速,还想喝血尝毒,明显不正常。   “最近黑衣人作孽,小皇帝被魔曲催眠,我身为一朝摄政,自然为国为皇上所忧。”   “是吗?”朝曦明显不信。   既然为国为皇上所忧,怎么不对着皇上和国家心跳加速,偏偏对她?   等等,一看到她便心跳加速,这话要是没放在谈论药蛊上,单纯是在花前月下,可不就是表白吗? 第125章 没有我的   沈斐这个王八蛋, 说一句喜欢她有这么难吗?   非要拐弯抹角, 藏在话里, 叫她好长时间才发现!   不过他能表白, 已经很意外了,这人内敛惯了,很少说情话,虽然险些没听出来。   “我也喜欢你。”朝曦回应他。   沈斐先是愣了愣,片刻后笑出声,“我知道。”   “你果然喜欢我!”朝曦多说了个‘也’字,说明她知道了沈斐的意思,沈斐没有问‘也’是什么意思, 直接回答说,‘我知道’, 等于间接承认他那句话是表白。   “果然是在跟我表白!”第一次是她设局套了沈斐, 沈斐上了她的当, 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   沈斐眨眨眼,“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现在不承认已经晚了。”   “今天天气真好。”沈斐闲扯, “有云有雾, 瞧着快下雨了,你有衣裳收吗?”   “转移话题也没用, 我都知道了!”朝曦努力将话题掰回来。   “火候正好。”沈斐手放在炉上感受了一把, “那衣裳你还要攥到什么时候, 搁上来烤烤。”   “沈斐你个王八蛋, 连表白都不敢!”朝曦气的肺都要炸了,“怂货!”   沈斐蓦地回头看她。   朝曦怒瞪回去,“干什么?”   沈斐脚下挪动,俩人离得越发的近,那张俊脸近在咫尺一般,低头就能亲上她。   朝曦不由自主倒退一步,沈斐突然笑了,“谁是怂货?”   朝曦翻个白眼,还没来得及翻回来,唇上陡然一凉,有什么软软的东西靠了过来,视线下移才发现是沈斐。   “朝曦……”沈斐放开她,话里带着苦恼,“药蛊明明已经取了出来,为什么一看到你,心跳还是加速?”   如果说第一句表白借着药蛊说出来,那么这句便是十足十的毫无掩饰,一听就能听出含义。   朝曦裂开嘴,偷偷笑得开心。   沈斐无奈摇头,“衣裳真的打算攥一辈子?”   朝曦这才想起手里的月事带,反正也没有别人,沈斐都给她洗过了,什么没瞧见?也没什么好避嫌的,直接挂在炉上得了。   朝曦搭到两边的铁架子上,连同前两天那条没晒透的,还有压在箱底隐隐发潮的,都搁在火上烤。   这种贴身的东西本来就该多晒晒太阳,对身体好,原来一个人在山谷时,朝曦都是直接晒在院子里,后来沈斐来了之后才晓得避嫌。   其实即便晒在沈斐眼皮子底下,沈斐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还主动帮她拿出来晒,碍于世俗眼光罢了。   他不介意,有人介意,反正按照镜花和水月的意思,亵衣亵裤,肚兜和月事带,一个都不能出现在公子眼皮子底下,也就是说她所有的贴身衣裳都要偷偷的洗,偷偷的晾,连搁在院子里的资格都没有。   这规矩也太多了,对女人太不公平,沈斐的亵衣亵裤都可以光明正大晒在院子里,也没见怎么样,就不许她晒。   还好沈斐没那么迂腐,否则这个家还真没她的容身之处。   “沈斐,我好像有点饿了,你帮我叫点饭。”朝曦在找衣裳穿。   沈斐点头,走出去后很快又回来。   他说前段时间黏人,反常,是因为药蛊的原因,药蛊着实背了个锅,其实即便没有药蛊,他还是这般黏人,今儿一天都跟她在一起。   白天是有原因的,她被人追杀,又要取药蛊,所以俩人恩恩爱爱一场,晚上明明什么都不需要做,还是跟她在一起。   吃饭的时候给她多打了两碗,朝曦说自己吃不完,沈斐只笑道,“会需要的。”   朝曦自己觉得不需要,她晚上吃的极少,平时两三碗,晚上一碗半就好,今儿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竟然真的吃了三碗半,比平时白天吃的还多。   朝曦以为是意外,很快发现自己的葵水没有了,除此之外还出现了精力特别旺盛的情况。   就是非要蹦蹦跳跳,有路不走,要翻墙跳楼,累出汗来才觉得得劲。   浑身上下充满力量,晚上去皇宫的时候,沈斐让她坐马车,朝曦坐不住,坚持要跟在马车后面跑。   胸口的黑掌印神奇的消失了,就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干干净净,纯纯洁洁。   朝曦拥有药蛊不是一日两日,往日只晓得流血了伤口比别人好的快,解毒也比别人快,有药蛊吊着心,除非是那种特别特别毒,又新奇,几乎没有出现过的毒,否则基本不可能要她小命,怎么也会给她拖个自救的时间。   除了这两样之外,它几乎安安静静,没别的作用,平时不受伤,或是中毒的时候,很容易忽略它。   没想到成了年的药蛊存在感这么强,很明显能感觉到体内一股子热气,往四肢蔓延而去,叫她浑身上下体温比别人高,还不是高一点两点。   朝曦与沈斐恩爱了一场之后直接去睡了,一觉睡了好几个时辰,这几个时辰身体一直在与药蛊融合,药蛊也在偷偷发挥着作用。   它就像毒似的,一进入朝曦的体内,便开始迅速侵占每一个角落,一点一点改变朝曦,让朝曦的身体更适合它生活。   首先肯定是要大补,沈斐虚不受补,朝曦多多益善,什么鸡汤,鱼汤,人参汤,沈斐嫌腻不爱喝,朝曦不嫌弃,一碗一碗的喝下去,总算觉得解了馋。   看来这段时间沈斐没好好喂过它,药蛊爱吃肉闻腥,这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成年后,吃食直接提升一倍多,其实全都是喂它的,朝曦每天饭量那么大,照样不胖,人还是一样瘦,都是因为体内有它,不知道替她消耗了多少热量。   总听到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喊节食减肥,要不然身材不能看,朝曦才发现自己有多幸运,随便吃随便喝,一点不用减,回头一量体重,发现自个儿还瘦了。   活活把人家努力减肥还减不下来的人气死。   唯一的坏处是自从药蛊回来之后,朝曦必须时时刻刻带一壶水,要不然口干舌燥,体内火气过旺,总想发泄出来,看沈斐就像看一个脱光的美人,险些把持不住。   难怪沈斐会说药蛊成年后第一件事就是交——配,还真没说错,朝曦现在便十分想抛去一切,拉沈斐滚床单。   脑海里全都是沈斐的一颦一笑,和床上温柔的眼神,白天不好意思的否认也格外有趣。   不好,又开始想入非非了!   朝曦连忙念起了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努力荡平心中的涟漪。   还好沈斐被她关进马车里,她自个儿在下面跑,看不见,还能抵抗得住。   “朝曦。”沈斐突然探出头看她,“你累不累?”   俩人吃吃喝喝,收拾好一切准备进宫时已经是傍晚,夕阳西下,沈斐懒洋洋倚在马车的窗子前,表情惬意,朝曦都能看清他狭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的倒影。   这厮长得本来就好看,自从药蛊回来之后,看他就像被人美化了一般,直接比以前好看了百倍,仿佛按照她心里的想法长得,完全符合她的审美,没有一丁点是她不喜欢的。   这到底是药蛊还是情蛊?   朝曦心好累。   可能是药蛊想交——配,所以它看上的人,就会使劲想让朝曦跟他睡,继续跟他睡。   朝曦不是那样的人,也怕药蛊又去了沈斐体内,坚持不碰沈斐,也就是成长期的牢骚而已,过去就好。   朝曦决定心平气和的忍几个月,尽量不让自个儿生气,因为一生气,药蛊就会焦躁不安。   她原来在山谷时,几乎过着与世无争,没什么烦恼,也不会有快乐的日子,药蛊基本跟她一样,哪知道有一天沈斐从天而降。   朝曦喜欢他,就会希望他回应,不回应自然失望和难过,久而久之影响了心情,以至于药蛊焦躁不安,逃也似的离开。   只要她能让心境回到在山谷时那种状态,无忧无虑,也不发愁,心里平静了,药蛊怕是打死也不肯离开她。   当然首先要克制一下药蛊好色的本质,和它成年后过于旺盛的精力,朝曦原来十天半月看不着沈斐都没关系,现在每时每刻都在肖想沈斐怎么办?   关键沈斐也不配合,时不时出现在她面前,朝曦好不容易压制下来的小心思,当即被他点燃,然后再压,再点。   不行,这种状态下别说是保持心里平静了,能不能度过沈斐那关都是问题。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朝曦努力不让自己发愁,还是愁的头发都白了,到了宫里唉声叹气,小皇帝都看出不对劲。   小皇帝一下子少去了两个大人陪伴,白天一整天不怎么敢动弹,一直守在养心殿,门都没出,瞧见他们进来才丢下笔,急匆匆出来迎接他俩。   那步子很快,张开手臂,首先奔向沈斐,瞧见皇叔绷着一张脸,立马弃暗投明,奔向朝曦。   “朝侍卫,你终于来了,宫里冷冷清清,风刮的呜呜叫,吓死我了,还好有你送我的玉陪着,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他献宝似的拉出脖间的玉,“这是我的守护神。”   那玉熟悉异常,沈斐眯起眼打量,“玉是朝曦送的?”   小皇帝点头,“朝侍卫说给了她师傅一块,镜花一块,水月也有一块,不给我说不过去,便也送了我一块,皇叔,你没有吗?”   还真没有。   朝曦都记在心里,唯独漏了一个人。   “我有。”沈斐扬起嘴角,露出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   “放在枕头底下没带来。”   朝曦无语。   这是气她乱拿他的玉送人?还是单纯帮她圆一下场,或是暗示她送一块玉到他的枕头底下? 第126章 记得重看   朝曦本能觉得应该是第一种, 沈斐生气了, 拿他的玉送给别人。   心中隐隐又有一种他不会这么小气的感觉, 怕自己会错意,干脆做好最坏的打算,就当他生气了, 想个办法弥补他。   送给别人都是用他的玉,送给他自己总不能还用他的玉吧,朝曦又是个穷逼,算了,还是当做没看见吧。   弥补什么的, 也是要钱的,关键她没钱, 现在也没空筹钱, 假如缘分到了,正好她有钱有玉, 便送给沈斐, 假如缘分没到, 既没钱又没玉, 就当没听出意思, 老老实实装鹌鹑。   “皇上, 我们俩不在, 宫里没出什么事吧?”朝曦微微矮身, 轻轻松松将他抱在怀里。   小皇帝先是不太适应, 适应后竟发现还不错, “没有,就是外面冷风刮的好厉害,我有点怕。”   他已经七岁,身份又尊贵,太监宫女不敢抱他,皇叔和母后不会抱他,父皇死的早,以前对他如何他不知道,只晓得他有记忆开始那人便威严庄重,比皇叔还苛刻,更不可能抱他,奶娘抱的不算,她只是尽职尽责罢了。   不知不觉朝曦竟成了这么多年第一个抱他的人。   不,朝曦除了是第一个抱他的人,还是第一个抓蛐蛐这么厉害的人,第一个跟他是朋友的人,好多个第一次都被他占了。   “没有就好。”如果因为她出宫去办私事,结果害的小皇帝被害,朝曦会很内疚。   使毒这么厉害的人,总觉得跟她鬼谷有关,搞不好就是师祖让她追杀的小师叔。   不知怎么祸害到朝廷来,学当年的师祖?想把持朝政?   当年的师祖是为了报仇,他是为了什么?   朝曦对这个小师叔一点都不了解,只晓得是个使毒高手,人长什么样,多高多重,也是模模糊糊。   那晚交手感觉比她高了一些,样子裹在黑袍里,认不出来,身上什么味道没注意,但总归不离药味,只要是鬼谷中人,身上都会有一股子药味,下回要是碰见,一定能认得出来。   “先进屋吧,外面凉。”沈斐歪头看她。   朝曦不经意跟他视线对在一起,只觉得心中猛地雀跃了一下,药蛊真是害死人,现在她就不能瞧沈斐,一看见沈斐全是不可观,不可想的画面。   控制不住想跟他亲近,碰一下也好,摸一下也罢,即便稍微离得近些,都会忍不住开心。   这什么毛病?   朝曦抱着小皇帝进殿,沈斐隔着她与小皇帝说话,问的都是些日常的功课,正正经经,也没说别的,只声音清冷磁性,听得她耳朵酥痒酥痒。   不好,来感觉了!   朝曦吓的连忙丢下他俩,自个儿摸着黑跑出来,也没走远,就绕着养心殿仔仔细细逛了几圈。   一来想查查地形,瞧一瞧哪地方容易潜伏进来,下回黑衣人再来,她好及时发现并加以制止。   第二也是想消耗消耗她过于旺盛的体力和精力,无时不刻都在肖想沈斐是闹哪样?还让不让她好好逮黑衣人了?   看来以后要离沈斐远一点,这个祸害!   养心殿外冷风猎猎,殿内倒是温如夏天,两三个炉子燃着,只需穿件单衣便可。   小皇帝端坐在书房,一边跟着沈斐念书,一边偷眼去瞧窗外,因为分心,屡次被沈斐敲桌子。   他有心事,实在放心不下,干脆问道,“皇叔,朝侍卫怎么了?”   沈斐不知想到什么,嘴角微微勾起,“精力太旺盛,跑两圈就好。”   药蛊在他体内成年,他自然晓得那个滋味,每天都像有使不完的劲一般,不消耗完了,白天晚上都很精神。   “这样吗?”小皇帝还是有些担心,“会不会有危险?”   “不会。”沈斐很肯定,“偌大的皇宫能对付得了她的寥寥无几。”   这是实话,尤其得了药蛊的朝曦,有如神助,即便那黑衣人再来,也占不了便宜,只怕他不来明的,来暗的。   朝曦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太单纯,容易吃亏,最近也仿佛开了窍一般,稍稍不那么让人操心。   小皇帝这才将心放在肚子里,片刻后又问了一个一直压在他心底的问题,“皇叔,那黑衣人日日催眠我,想让我害你,你还与我单独在一起,就不怕我……”   沈斐挑眉反问,“你会吗?”   小皇帝赶忙摇头,“不会,皇叔这么好,打死我也不会害皇叔的。”   沈斐放下书,认真看他,“我不好,也不是你的亲人,我是你的敌人。”   小皇帝摇头,“你不是我的敌人。”   “我是。”沈斐面上没有半点开玩笑,半响摇头,“罢了,你还小,以后就懂了。”   小皇帝张张嘴,还想再问,沈斐用半卷起的书敲了敲桌子,“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下一句是什么?”   小皇帝不得已作罢,认真回答起问题。   “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奶声奶气的声音与沈斐清冷磁性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   叔侄俩相望而坐,一考一背,竟意外和谐,打破平静的是屋外一声尖叫,仿佛受了极大刺激,惊的俩人齐齐顿住。   “皇叔,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小皇帝问。   沈斐站起身,“我去看看。”   他走到门口,匆匆一瞥,已不见朝曦。   屋里到底没有屋外方便,第一个听到声音的是朝曦,当时她正蹲守在屋顶吹风,好让自个儿冷静冷静,发现动静第一时间赶去,在半路上与师傅碰面。   慈宁宫离养心殿很近,就在旁边而已,所以她能听到,师傅也能听到,俩人遥遥对望一眼,一左一右包抄过去,结果到了地方发现只有一具死尸,并没有瞧见凶手。   人刚死,身体还是软的,面朝下,身上没有伤口,死因暂时不明,还需检查一番。   只晓得是一击致命,那么大的叫声,说明是被人袭击,不是自个儿死的,可身上又没有伤口,着实可疑。   “查到什么了?”沈斐带着人晚一步赶到。   朝曦单膝跪地,还在检查死者的眼睛,“死前很痛苦,又没有中毒,身上也没有伤口,就像突然而然死了一样。”   “难道是吓死的?”合欢接了一句。   “面上有痛苦、挣扎,却没有恐惧,应该不是吓死的。”沈斐分析道。   合欢抬眼瞧了瞧他,视线当即定住。   沈斐风华绝代,眉目如画,是十足十的美男子,曾经上了她的美男榜第一,上上下下连头发丝长得都如她的意,哪是说不喜欢就能不喜欢的。   即便当时觉得不喜欢,隔段时间再看,还是那般好看,又喜欢上了。   朝曦不动声色挡在她面前,将沈斐遮的严严实实,“师傅可有什么新发现?”   “……没有。”   “你呢?”反回身问沈斐。   沈斐站的远,人还没看全,“我也没有。”   “那你可以回去了,有什么线索我再告诉你。”朝曦挥手催沈斐。   沈斐叹息,“朝曦,你懂怎么验尸吗?”   “我当然懂。”   “那查案呢?”   “……我也懂。”已经有点中气不足。   “现在该做什么?”   朝曦愤愤瞪他一眼,倒没说话,已经认输,她确实一知半解。   沈斐让开身子,示意人搬动尸体,清理现场,封锁消息,去请仵作。   这事还是专业的更懂,朝曦与师傅看病还行,检查这方面着实干不好。   那仵作不过半个时辰便写了份东西过来,死者是被人背后袭击,没有瞧见人,死因是头顶插入的针,细长细长,从天灵盖刺入,因为伤口太小,叫那女子挣扎了一会儿,太疼还喊了一声。   “什么人这么狠,连姑娘都不放过?”师傅已经回去,朝曦偷眼去瞧沈斐手里的资料。   那女子不过是普通的宫女罢了,深夜提着煤过来,来给炉填煤,往日无仇,近日也无怨,好端端就被人袭击,还是以这么残忍的方法。   刺入天灵盖该有多疼,叫人死也不死透,就这么活活疼死。   “朝曦。”沈斐将东西交给旁人,边叮嘱她道,“以后不要随便使你鬼谷的功法,切记。”   ???   好端端的怎么扯到她身上了?   “你怀疑我?”   “我不会怀疑你,但是别人会。”沈斐面容严肃,“从今往后无论如何都不许离开皇上身边,一步也不行,再出现这种事也不能急着凑过去,一定要跟皇上一起。”   朝曦蹙眉,“你是说凶手想嫁祸给我?”   朝曦使的也是银针,那宫女偏偏就是被银针刺入天灵盖,手法与她一致,很容易被人当成凶手。   她又跑的飞快,第一个赶去那边,虽然还有师傅作证,但是师傅是太后的人,本身也不好露面,不方便为她作证,要真被人咬死了说是她做的,朝曦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好家伙,这人可真阴。   “放心吧,我不会离开小皇帝和你身边的。”朝曦保证道。   沈斐摇头,“是皇上身边,不是我身边。”   他解释,“你是我的人,若与我在一起,旁人只会以为咱俩同流合污,供词不作数。”   朝曦点头,“我明白了。”   假如只有沈斐和她,下回再遇到这种事,旁人会说,都是你的人,还不是你随便说?   所以她只能待在小皇帝身边,因为小皇帝不是沈斐的人,他说得话,作的供词作数。   “那你怎么办?”朝曦有点担心他。   “你若是担心,便多给我备些解药,也许哪天就用上了。”沈斐开玩笑道。   也就他话音刚落的功夫,大总管突然急匆匆跑来,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沈斐面色逐渐凝重起来。   “怎么了?”朝曦等大总管一走便问道。   “朝廷一品大官,皇上的武师太保被人袭击。”沈斐轻笑,“你的解药派上用场了,我要出宫看看。”   朝曦不解,“人家受伤了干嘛要你去?让大理寺去啊?”   “朝廷一品大官受袭非同小可,又是皇上的师傅,我不去皇上就要去。”   如果朝廷一品大官受袭都没人管,只派大理寺的人过去看看,怕是会伤了人家的心,所以于情于理这趟都要去。   “多备些解药便是。”沈斐将她额间的乱发掖在耳后,“我的剑术你知道的,只要不中毒,那人应该奈何不得我。”   朝曦抬头认真看他,莫名觉得沈斐好像知道些什么,而且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般。   “相信我。”沈斐矮下身子,用额头抵住她的额头。   朝曦沉默片刻,将身上的解药通通给他,还有些叫他先服下,沈斐十分配合,让吃哪个便吃哪个,着实吃了不少。   他这一趟,总觉得不会太平,大概会发生些什么,可她又要陪着小皇帝,关键小皇帝不能随便出宫,万一被谁惦记上怎么办?   只能选择相信沈斐。   况且沈斐说的没错,他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否则早就死了。   相信他,相信他,沈斐可以的,解药都给他了,即便有什么特别厉害的毒也没关系,起码能拖上一两日,给朝曦争取些救他的时间。   没事的。   朝曦几乎有些坐立难安,小皇帝却十分相信皇叔,“朝侍卫放心吧,皇叔很厉害的,宫里的那把尚方宝剑也被皇叔拿走了,这把剑几代相传,削发如泥,锋利异常,皇叔有了尚方宝剑,旁人怕是连他的身都近不了。”   剑再好也要使剑的人能跟上。   朝曦只当他是安慰,不过紧张的情绪还是缓和了些,勉强能坐下来与小皇帝唠嗑,谈谈沈斐的事。   “为什么你这么相信沈斐?就不怕他遇险?”   小皇帝摆手,“皇叔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既然敢去,自然是有十成把握的,我就从来没见过他失算过。”   朝曦撇嘴。   她倒恰好看到沈斐失算了两次,第一次被人陷害掉下悬崖,被她救。第二次没能杀死赫尔辛德,被赫尔辛德一剑捅个透心凉,又被她救。   总是被她救,以至于她怀疑起沈斐的能力。   小皇帝哈哈大笑,“你跟皇叔真像,明明你的实力也很强,可皇叔就是担心你,你们俩互相担心。”   “沈斐担心我?”朝曦惊问。   沈斐会担心她?   “可不是吗?皇叔来取剑的时候叮嘱我,让我千万不要离开你身边。”小皇帝仔细想了想,“他还说只有在我身边你才能好好的活着,我也是,在你身边才能不被人袭击。”   沈斐叮嘱了她一遍,居然还特意叮嘱了小皇帝一遍,也是操劳的命,操不完的心。   朝曦莫名心中一暖,“他一定会没事的。”   不一定会是阴谋嘛,也有可能是巧合,只不过巧合的几率很低罢了,更像蓄谋已久。   夜深人静,沈斐的马车已经行出皇宫,没走多远,马夫便急急停了下来,颤颤巍巍掀开帘子,面色发白。   “客人来了?”沈斐擦剑的手一顿。   那马夫哆哆嗦嗦点头。   沈斐又对着外间说话,“马夫兢兢业业在我府上拉马十几年,不说有功,却也无过,就是个普通人而已,放过他吧。”   马车外没人说话,不过马夫下车离开,却也没人阻止。   沈斐站起来,矮下身子从马车上下去,外间一片安静,他的人除了那个马夫,已经尽数昏迷。   “为了杀我还真不容易,这么冷的天,等了很久了吧?”   这个天宛如孩子的脸,说翻就翻,说下雪又下雪。   一个人站在不远处,不知等了多久,浑身落了一层白雪。   “宁王真有意思,临死前还有心情怜惜别人。”   沈斐莞尔一笑,“是不是见识太少?”   那人凝眉。   “误以为自己天下无敌,想杀谁就杀谁?”   砰!   两把剑碰撞在一起,那黑衣人的剑被他轻而易举挡住。   “没有毒,你算什么东西?” 第127章 心思难猜   黑衣人吃了一惊, 倒不是为沈斐的实力, 是他的话,‘没有毒,你算什么东西?’   这话看似普通,却一针见血。   “你知道我的身份?”   “鬼谷三代弟子百寒子。”沈斐目光冷然,“当年你为了争鬼谷继承权, 夺秘籍,取药蛊,还险些杀了你师傅千草子。”   他摇头,“听说你也是天资卓越之辈, 为何要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丧尽天良?”百寒子冷笑, “你残害手足就不叫丧尽天良?”   “先帝戮父屠兄, 我杀他是替天行道。”   “千草子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 我伤她就不叫替天行道?”   沈斐还是摇头,“一码归一码,你师傅即便再坏, 依旧教你养你,你便是这般回报她?和白眼狼有甚么区别?”   “别说得自己多高尚一样,你知道什么?什么都不知道便妄加猜测!”   百寒子短剑一竖,朝沈斐刺去。   沈斐摇头, “你杀不了我。”   俩人交谈的功夫已经交手不下百余招,越是战到后来, 差距越是明显, 沈斐说的没错, 若是不用毒,他杀不了这人。   百寒子手里突然多了几根银针,方射出去,便被沈斐打落,长剑破开他的防御,将短剑挑飞,百寒子手摸在腰间,正要掏出什么,一把剑直直横在他面前。   四周骤然一静,沈斐稳稳立着。   “没有伤及无辜,说明你良心未泯,明知不敌,却依旧以剑论之,尚算君子。”他将剑收起来,“你走吧。”   百寒子吃惊的瞧着他,半响笑了,“这可是杀我的好时机,你确定不动手?”   沈斐摇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百寒子可不是君子,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很快隐入黑暗里消失不见。   沈斐回身,对着草丛说道,“还要躲到什么时候?”   那草丛耸动,一个人钻了出来,“公子,你怎么知道我没走?”   沈斐瞥了他一眼,“你是不敢走。”   若他当真走了,百寒子会以为他是回去报信,怎么可能留他。   马夫嗨嗨一笑,“我没读过书,旁的不晓得,只知道公子保了我,我又怎么能在公子受袭时逃跑?若真的干出了这种事,和那百寒子便是一丘之貂,也成了忘恩负义之辈。”   沈斐点头,“我这辈子最讨厌背叛,若你当真跑了,用不着旁人动手,我自己便结果了你。”   马夫额间冒出冷汗,庆幸自己选择留下来,否则这会儿怕是已经身首异处。   “公子。”他不解,“方才你明明占了上风,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   沈斐目光落在远处,瞳里含了冷意,“我何尝不想杀他,杀不了而已。”   百寒子被他说了一通,憋着气,明知道他是激将法,道他没有毒,便什么都不是,还是上了当,选择以剑术与他对拼。   这是在生命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一旦他的生命受到威胁,哪还管这么多,下毒耍阴,到时候吃亏的人只会是他。   有些玩毒的人,将毒藏在血液里,藏在嘴里,无需动手,吹口气的功夫人便会倒下。   朝曦确实给了他些解药,不一定对症,且他来此是为了瞧一瞧皇上的师傅,朝廷一品大官太保,若是硬要斗下去,伤了自个儿是一回事,今日的目的落空也是一回事,白跑一趟,不划算。   “百寒子曾经也是一代天骄,没有伤及无辜,说明心气高,懒得动手,如此心高气傲,这一战输给我,定是不服,下回还会找我论剑,倒比他藏在暗处好对付多。”若真的光明正大找他比剑,不下毒,此人不足为惧。   还有一点沈斐没说。   他现在不是一个人,容不得自个儿有什么危险,那一剑他若是没止住,搞不好真能杀了百寒子,不过百寒子临死前也有足够的时间反扑,对他下毒,叫他痛不欲生,死在这里都有可能。   他死了,朝曦怎么办?   答应了下半辈子陪她,怎么能食言?   “还是公子想的周全,小人望尘莫及。”马夫拍马屁。   “行了。”沈斐收回视线,上了马车,“去将其他人叫起来,继续赶路。”   马夫连忙点头。   其他人只是晕了过去,并没有死,马夫花了些功夫一一弄醒,不多时马车又继续行了起来,入夜后赶到太保府。   太保是皇上的武师,沈斐虽然肩负着太师之责,按理来说要教元浱文和武,奈何他偷懒,只教了文,武这方面全靠太保。   太保教完,他有空便考查一番,没空便置之不理。   因着去了凤凰山个把月,皇上缺了许多课程,最近正在狂补,占去了皇上大把的时间,以至于皇上只有一两个时辰练武,还是在晚上和清晨,平时是没有机会的。   也因此与太保见面的次数少,并不代表关系不好,太保受袭,同朝为官,又都是皇上的师傅,于情于理他都要过来看看,聊表心意。   没有声张,偷偷走了小门,大理寺的人已经候在周围,新继任的少卿瞧见他带头行了一礼。   沈斐摆手,“起来吧,太保人怎么样?”   “凶手武艺高强,又擅使毒,太保大人受了伤,倒不严重,就是那毒着实有些诡异。”李安生实话实说道。   他与朝曦相识时已经考了会试,只差殿试,本以为得罪了摄政王,殿试没指望。   谁料出了些事情,摄政王离京,殿试变成了六部与小皇帝张罗,叫他投个巧,当了回探花郎。   新人前几年基本不受重视,只能去翰林院做个闲职,等熟悉了过程之后才会被委以重任,不过又沾了摄政王的光。   摄政王一走,带走了许多官员,朝廷大缺人才,也顾不上那么多,当即将他拉去大理寺,摸索着办案。   如此好运气该是用光,也就在大理寺抄抄笔录,审问个犯人之类的,谁知又出了意外。   摄政王曾经进他的家门,彻夜谈事情的消息不知怎么地传扬了出去。   这一传不得了,不小心传到小皇帝耳朵里,小皇帝对摄政王极是信任,只以为他是摄政王培养的人才,干脆果断的将他提拔上来,空降当了大理寺少卿。   这几乎是没有先例的,要知道从他中了探花郎,到走马上任大理寺少卿,不过几个月而已,虽然他确实学习很快,没用多长时间上手,可以称得上一代天骄,天生适合吃这碗饭,不过要是没有摄政王这张虎皮,任他再厉害,也跳不出朝廷的深坑来。   这迂腐陈旧的规矩延续了百年,千年,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可以说他的一路高升都与摄政王息息相关。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其实人家也有脾气,先给你个下马威,但是一听说是摄政王的人,立马配合,叫他一路行来几乎没遇到困难。   太后的人为难他,小皇帝便会维护他,到了后来几乎与太后三天小吵,五天大吵,闹的太后对他罢手。   他的日子更加好过。   起初还有些担心,摄政王回来后查到他稀里糊涂扯了虎皮,会不会大怒?   已经做好了被人穿小鞋,排挤的准备,没成想竟连半点动静都没有。   许多官员还以为摄政王回来,他腰板可以挺直,比原来更加——巴结他,倒叫他发起愁来。   毕竟人家不在还好说,平时也打不着交际,突然回来,还活生生站在他面前,听他说了半天,表面看着平静似水,还不知心里怎么想。   如果说原来忘了他,或是压根没记起他,现在也该认出了吧?   他就是那个在京城收留朝曦,并且教朝曦识字念书的李安生。   “什么毒?”沈斐漠然问道。   “暂时还不清楚,倒是仵作说有可能是玉寒草,服下之后人会觉得体寒,最终活活冻死。”   沈斐蹙眉,“好解吗?”   李安生摇头,“此毒特殊,一般人还真解不了,我倒是认识一个……”   “她不会解。”沈斐一口回绝。   李安生愣了愣。   他还没说是谁,摄政王已经晓得,看来是认出了他,没发作罢了。   “你若还当她是朋友,便将她忘了,不要提关于她的一丝一毫。”沈斐深深看了他一眼,没再多说什么,抬脚进了里间。   太保躺在床上,双眼紧闭,胸口中了一剑,已经包扎完整,人却没醒,还隐约发着抖。   一摸身上,发现凉的似冰。   “再去宫里请几个太医过来。”沈斐来时带了太医,奈何被百寒子杀害。   百寒子的目的本来就是杀他,留了太医在身边,被救了怎么办?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股脑全杀了,只留下昏睡的侍卫。   “另外张榜寻觅良医,谁若是能医好太保,本王做主,赏千两黄金。”沈斐坐在床边,低声吩咐他带来的侍卫办事。   那几人得了任务,单膝跪地,行了一礼后离开,屋里瞬间清静下来,掉跟针都能听见回声的程度。   李安生站在他身后,刻意压制住呼吸,多瞧了他一眼,心中不甚明了,明明有朝曦在,离的近,医术还好,为什么不用?偏偏要专门去请太医?还要多此一举去街上寻觅良医?   想不通啊想不通,这位把持朝政的摄政王心思难猜。   和他同样想不通的还有朝曦和小皇帝,沈斐要进宫找太医,肯定要经过小皇帝的同意。   小皇帝知道了,等同于朝曦知道。   朝曦很纳闷,“沈斐为什么不干脆叫我过去?”   十分不解,“还特意叮嘱我不准去是怎么回事?” 第128章 加一千字   小皇帝摇摇头, “你是皇叔的贴身侍卫,你都不知道的话, 我更不知道了。”   朝曦望他,“我只是贴身侍卫,沈斐从来不跟我讲这些,你是他的徒弟, 他肯定教过你,你大概猜猜看, 他是什么用意?不准也没关系,就是尝试一下。”   小皇帝坐下, 当真开始认认真真盘算起来, “你虽然是皇叔的贴身侍卫,可皇叔对你是不一样的, 我看的出来, 叫你不要去肯定不是害你的, 既然不是害你的,那必是帮你的吧?”   他也不能确定, “皇叔一向城府极深, 旁人很难猜透他的心思,母后说她虽不如皇叔,可在后宫久了, 多少精些算计, 谁想要什么?藏了多少野心和欲望, 她都能看出一二, 唯独皇叔。”   “她说皇叔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没有弱点,无法拿捏,甚至你连他想要什么都不知道。”   朝曦眨眨眼,有不一样的看法,“我倒觉得他很好懂,有吃有喝有书看能一整天待着不动,懒得要死,叫他把菜择了,就真的只择菜,旁边胡萝卜和茄子一点不动,你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菜吗?”   “什么菜?”   “虾啊,蟹啊,平时从来没见过他吃对不对?”   小皇帝点头。   “那是因为懒得剥壳,要没有人给他剥,打死不吃,还挑三拣四,指定人给他剥,毛病老多了。”   小皇帝瞪大了眼,一脸不可置信,“皇叔真的这般……”   “自然是真的。”朝曦叉腰,“我可是他的贴身侍卫,跟他睡过一张床,还能骗你不成?”   小皇帝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毕竟皇叔在他心中地位极高,隐隐还高过了母后,朝曦嘴里的皇叔,仿佛与他心中的皇叔不是一个人。   朝曦也不解释,毕竟沈斐表面一套,内里一套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很多人被他骗了,只以为这人不苟言笑,严谨苛刻,就连镜花姐姐看沈斐都带一层光辉,还有她师傅,一直觉得这人谪仙一般,至今不太相信他居然跟凡人一样,还会出恭。   朝曦开始也被他哄的一愣一愣,后来逐渐识破这人的伪装,看到他的真面目,其实就是个长得一表人才,身材极好的普通人。   会疼会受伤,也会被人算计,还不止一次,可以说他这辈子的狼狈事几乎都被朝曦瞧见。   尿都把过了,澡也洗了,不知道看了沈斐多少旁人不晓得的一面,算是最了解沈斐的人。   沈斐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她没有利用价值,你依旧喜欢她,那就是喜欢。   朝曦有不一样的见解,如果你看了他最坏最狼狈的一面还喜欢他,那才是喜欢。   “回头沈斐回来问问他吧。”其实朝曦心里隐隐有答案,毕竟刚出了银针入天灵盖的事。   这事搞不好也是敌人的陷阱,如果她去救人,等于暴露了自己鬼谷传人的身份,无论是银针入天灵盖,还是小皇帝被魔曲催眠,或是太保中毒,都跟鬼谷有关,她鬼谷传人的身份一暴露,别人自然而然会将帽子往她头上扣。   好烦!   朝曦有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同时发现那黑衣人对付不了沈斐,开始对付起她来。   如果光明正大与她打一场还好,老是这样祸害无辜,真想把他揪出来碎尸万段。   朝曦急的在养心殿走来走去,小皇帝也很心烦,奏折看不下去,撑着下巴瞧她走来走去。   “朝侍卫不用担心,我会保护你的。”小皇帝安慰她,“我再怎么说也是皇上,母后都没我大。”   说起母后,他突然站起来,“这事不知道跟母后有没有关系,不行,我要去问问她!”   朝曦拦住他,“你这么问她,她肯定不会说实话的。”   小皇帝咬牙,“即便问不出来,也能瞧出些端倪,看看她怎么说。”   他说着就要出去,朝曦一把将他抱回来,“这种事还是交给沈斐吧,你别打草惊蛇。”   小皇帝冷静了些,“如果是皇叔的话,说不准还真能看出什么。”   他确实不如皇叔,这是实话。   “什么时候学乖了?”身后突然响起声音,“竟老老实实待在殿里没胡作非为?”   朝曦一喜,“沈斐!宫门都下钥了,你怎么回来了?”   “有紧急情况向皇上汇报,当然要回来了。”沈斐面色一正,“皇上,微臣看过太保的伤,根据下人的描述,初步判断与宫中对你催眠的人是同一个。”   他继续道,“黑衣人屡屡作恶,宫门早已大锁,能自由出入皇宫为非作歹的人不多,微臣来时特意查了查,今日出宫的人除了微臣和朝曦,还有一个。”   “谁?”   “太后。”   小皇帝一拍桌子,“母后竟如此糊涂,这种时候不避嫌也就罢了,竟还大摇大摆出宫!”   “皇上稍安勿躁,太后是为皇上祈福,且时间对不上,还记得今日被袭击的宫女吗?不出意外和吹魔曲,给太保下毒的人都是同一个,太后一早便出了门,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先在宫里犯事,又跑去宫外。”   小皇帝冷笑,“她可以找人啊。哪日不祈福,偏偏今日祈福,恰好太保也在今日被人偷袭,哪能这么巧?”   “皇上若是不信,招来太安寺的大师进宫一问便知,暂时不要惊动太后。”   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确实不好惊动母后,小皇帝想找母后讨个说法的心思熄下,当真按照皇叔的意思,先将太安寺的大师请进宫里问一问,如果母后真的一大早去了太安寺,且中间一直没出去过,人证物证俱在,那事情就变得棘手起来。   从时间上判断,此人肯定是先伤太保,因为太保离的远,等人汇报到宫里,最少半个时辰,随后才是宫女死去。   太保是武师,功夫也不一般,能伤得了他,功夫至少要在他之上,或是干脆使毒很厉害。   那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进出皇宫,除非他抄了近路,或者干脆有两个人。   前者肯定会有出宫记录,后者嘛,更加棘手。   “朝侍卫。”小皇帝回头看向朝曦,“你也去找你师傅问一问,这事她有没有参与?”   “不仅要问,还要盘查一下慈宁宫的所有人,微臣出宫时也遇了袭,此人手法阴毒,和在太保家,皇宫里杀害宫女的又是同一个人,或者说同出一脉的三个人。”   时间线应该是先太保,再皇宫宫女,最后是在宫外袭击他,一出,再回,再出,怎么都会有进出皇宫的记录,但是资料上显示没有,不仅如此,太后也是在宫门没下钥之前进的宫。   三者发生的时间线都是在她进了宫,已经安歇之后发生的。   不知道为什么,朝曦心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同出一脉的三个人其实并非没有,黑衣人一个,师傅一个,她一个,正好三个人。   而且不巧的是那宫女死时,她一个人出来发泄精力,在屋顶上跑来跑去,除了脚步声,基本没人见过她,如果有人说她这段时间杀了宫女,那宫女的银针又是她惯用的手段,朝曦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烦躁啊!   她越是烦躁,心中越是有什么东西,仿佛要爆炸似的。   “也有可能就两个人。”沈斐看出了她的压力,解释道,“皇宫里一个人,皇宫外一个,先是伤了太保,后埋伏我。”   朝曦松了一口气。   沈斐这句话明显是为她说的,他相信她,这就够了。   “嗯。”小皇帝点头,“此人想离间我们的关系,千万不能上当。”   而且桩桩件件都是冲着朝侍卫,太保中毒又不杀,明显想让朝曦救人,不救人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太保死,救了人,大家必然怀疑他的身份,无需说别的,只需说他是鬼谷传人便是。   鬼谷恶名在外,门下的人定也不是好鸟,所有人大概都是这样想的。   给她一个进退两难的选择倒也罢了,还捏造出‘三个人’,将朝侍卫也算在其中,就是叫他不清不楚,让人怀疑,离间他们的关系。   “朝侍卫,你是怎么得罪了幕后那个人?”小皇帝不解,“为什么总是针对你?”   朝曦也是一脸懵逼,“你看我像是知道的人吗?”   “因为她对他威胁太大。”   朝曦有药蛊,药蛊是救人的,解毒的,偏偏那人是下毒的,害人的,正好克制了他,叫他的毒没地方发挥。   俩人一旦对起来,那人处处受制,所以一定要先除掉朝曦,他的事才能办成。   “这样啊。”小皇帝摸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斐抛开君臣的身份,探手摸了摸小皇帝的脑袋,“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她,没了她,以后中毒只有等死一条路。”   这道理浅薄,小皇帝当然明白,连忙点头答应,“皇叔放心,我一定保护好朝侍卫。”   “还要限制她不能乱跑。”   “嗯嗯。”   “她脑子太笨,很容易中敌人的圈套。”   朝曦:“……”   有钱有权就是好,说这种屁话都不会被打。   “太安寺的人应该到了,皇上准备准备,千万别露了馅,叫人看出什么。”小皇帝还小,沈斐多叮嘱了一句。   大查特查太后,对皇室名声不好。   小皇帝点头,“知道了。”   朝曦瞧没她的事了,准备去找她师傅,问一问她有没有参与?   刚迈出养心殿,沈斐叫住她。   “朝曦。”沈斐站在大殿门口,背后是明黄的亮光,照的人脸上阴晴不定。   朝曦蹙眉,“怎么了?”   “我觉得是时候了。”   沈斐说话还跟以前似的,没关没联的,显得莫名其妙。   “什么是时候了?”朝曦追问。   “我想了很久。”沈斐走过来,“有些事该告诉你了。” 第129章 恶毒师祖   朝曦心里咯噔一声, 仿佛有什么不好的预感,“什么事?”   难道又要告诉她身世之谜,譬如爹是谁?娘是谁?她又是谁?   “今天袭击我的人是你的小师叔百寒子。”   朝曦松了一口气, “我还以为又是什么坏消息呢, 这个我大概猜到了。”   毕竟又是使毒高手,功夫也跟她不相上下,这样的人全大顺也找不到几个, 谁有空老是跟鬼谷作对, 还不就那个鬼谷叛徒百寒子。   还有一点,她的药蛊正好克制百寒子的毒,这不就是师祖希望的吗?师祖培养她, 就是指望她杀了百寒子,夺回秘籍, 没有一点准备怎么行?   药蛊就是她给她最大的仪仗。   “此人心高气傲,激将法对他有用。”   朝曦挑眉, “还有呢?”   沈斐特意追出来,不会就告诉她这些吧?   “我只知道此人当年横空出世,轻而易举取得你师祖的信任,险些当了下一任谷主, 可不知怎么地, 又背叛你师祖, 夺秘籍, 取药蛊, 叛出鬼谷。”沈斐轻笑, “你师傅与他同是三代弟子,也许她知道些吧?”   明白了,沈斐说这么多,就是想让她跟师傅打听打听,多了解了解这个三代弟子百寒子。   朝曦挥挥手,“时机到了我自会问的。”   也不知道师傅肯不肯告诉她,毕竟她每次一说起这个人,师傅便转移话题,告诉她时机还没到,时机到了会告诉她,现在应该算是时机到了吧?   朝曦特意提了壶酒过去,好跟师傅套近乎。   慈宁宫离养心殿本来就近,近到穿过一个小花园就到,朝曦跟往常似的,避开守卫,翻进慈宁宫。   慈宁宫还是老样子,即便来了外人,也没见宫女太监出来瞧一眼,太后也很奇妙,无论在外面怎么对付她,在宫里从来不对她怎么样,大概是怕被小皇帝阻止,毕竟这里离养心殿太近,近到多走几步就能救她。   朝曦站在墙头上,走来走去不知道该怎么叫师傅出来,毕竟不是养心殿,不能惊动旁人,只能暗搓搓的等,随缘。   她等了小半个时辰,慈宁宫还是安静一片,连个宫女都没有,清冷的不要不要的。   算了,不管了,进去瞧瞧。   朝曦十分好奇太后长什么样?尤其是听了师傅的描述,感觉也是个小仙女,为什么心思这般歹毒?   表面功夫做的倒是挺好,时常听宫女和太监说,太后吃斋念佛,性子平淡,喜静,院子这么冷清也是不想被人打扰吧?   当然也有可能她在里面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不想被人知道。   朝曦没进过慈宁宫,不晓得太后住哪间屋子,挑的是一楼,毕竟二楼赏月赏花还行,住人不太方便,爬上爬下也累。   到底是太后,没有人伺候不太可能,怎么都会有个人在门口守着,省的被人误入,比如朝曦这样的。   朝曦在外院找了一圈,没找到又跑去内院,果然瞧见一个小丫头在门口守夜,里面住的人肯定是太后。   朝曦轻手轻脚过去,寻思着怎么弄晕宫女,或者直接引开宫女,没想到里面突然有人说话,喊她进屋烧水。   好机会!   那宫女前脚刚进屋,朝曦后脚贴着墙,小心翼翼挪到窗前。   窗户半开,倒不用费功夫划开毛头纸,毛头纸又厚又重,切开有声音,会被人发现。   她换了个角度,往屋里看,屋里布置简单,没有华丽辉煌,奢侈贵气,更像小家碧玉,那香那炉,普通人家也能用的起。   难道传闻是真的?太后真的吃斋念佛,简朴喜静?   与小皇帝口中的人对不上,倒更像师傅嘴里那个小仙女。   哪个才是她?   朝曦隐着身形,继续往里看,屋子很大,摆件很少,人更少,除了方才那个填煤烧火的宫女,只有一个插花点香的少妇,少妇背对着她,朝曦看不清容貌。   那少妇也没发现她,兀自坐在椅子上,手里拿了香篆模,不急不缓压香粉。   动作并不顺利,一只黑猫趴在桌子上,时不时伸抓阻挠。   那猫似乎瞧见了朝曦,警惕的站起来,一黄一蓝的异瞳竖起,直冲她呲牙咧嘴。   “弃儿。”少妇摸了摸猫儿的耳朵问道,“怎么了?”   边说边跟着它,朝窗外看去。   朝曦连忙藏起来。   弃儿?   师祖也有一只黑猫,也叫弃儿,也是一黄一蓝的异瞳,只是死气沉沉,没有这只活泼。   那只猫听说被主人抛弃,觅食的时候又被小孩子用鞭炮炸伤,恨透了人类。   许是想远离人类,跑进了山,又被野兽袭击,快死的时候误打误撞穿过谷外的阵法,倒在师祖的药院子里,被师祖捡了回来。   当时浑身都是伤口,不让人接近,谁给的饭都不吃,师祖接过碗,搁在猫面前,什么话都没说,很奇怪,那猫居然吃了。   也许它认出了师祖,是师祖冒雨,不顾脏和乱用盖在膝盖上的毯子将它包起来抱回屋,所以它只认师祖一个人。   它还是恨人类,恨主人抛弃它,恨小孩子用鞭炮炸伤它,也恨山里的野兽,它恨世间万物,唯独不恨师祖,所以只接受师祖一个人,任何人都别想靠近它,也不吃任何人给的食物。   它很有灵性,不像普通的猫,更像一个将朽的老人,死气沉沉,没有半点活力,从来没见过它捣蛋,只瞧过它乖巧的跟在师祖身边,师祖若是拿什么东西不方便,它还会帮忙。   师祖喜欢一个人坐在屋子里看书,但是书架子很高,她只需瞥一眼,弃儿便知道她要拿哪本,立马跳上去,找到那本,用爪子扒拉出来,再用嘴叼下来给师祖。   师祖不喜欢小童伺候,日常基本都靠它照顾。   十分懂事,且高冷,就方才那种情况,如果是师祖那只弃儿,根本连个眼神都不会甩她,更不可能冲她呲牙咧嘴。   所以朝曦推断,这是个假的弃儿。   为的是模仿师祖那只弃儿。   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模仿师祖那只弃儿?   难道特别喜欢?   那也没必要啊,真的喜欢养个差不多的得了,做甚要叫一样的名字?   这一趟没白来,别的不说,起码朝曦确定了一件事,太后真的跟百寒子有关。   百寒子是谷里的禁忌,因为师祖恨之入骨,所以不让任何人提,以至于朝曦对他一知半解,知道的连沈斐多都没有。   有些东西还是沈斐告诉她,她才晓得的,比如百寒子这个名字,百寒子的经历,当然也是模棱两可,知道的不全面。   这事要想多了解一些还是要问师傅,毕竟师傅跟百寒子是一辈人,都是师祖的徒弟。   严格来说朝曦也是第三代弟子,因为一直是师祖带她,教她,等于收她做关门弟子。   只不过朝曦先认了师傅为师,不肯改口,师祖也不是计较那些的人,除了在她的医术和武术上比较下功夫之外,其它连一个字都不肯多教,朝曦原来在山谷也用不着,出了山谷才发现她缺了许多东西。   比如看书都看不全,能念的诗少的可怜。   听说师祖以前不是这样的,能救弃儿,说明有爱心,能养弃儿,说明有耐心,为什么她的耐心后来耗光了?   被谁耗光的?   百寒子?   说来朝曦还要感谢百寒子,如果没有百寒子,师祖绝对不会再收徒弟,她是因为太恨百寒子,偏偏自己断了腿,不可能打过百寒子是一回事,出行都是问题也是一回事,所以才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这说明师傅和师叔们,没有一个能打得过百寒子,百寒子该有多强?   还好她的药蛊专门克他,不玩阴的,倒也没什么好怕的。   朝曦只是瞧见那只假弃儿,突然想起真弃儿。   鬼谷的人长寿,鬼谷养的猫也长寿,朝曦从有记忆开始师祖就养了弃儿,她今年十九岁,猫儿怎么也有十几年了吧?   如果放在普通猫身上,几乎可以说是奇迹,不过在鬼谷算是很平常的事,毕竟鬼谷都是一群六十岁能扮成二三十岁的,三四十岁的说是一二十岁都有人信。   据说是鬼谷的药和水,还有蛊起的作用,玩这些玩多了,哪些对身体有益,哪些无益,自然无比清楚,给自己备一份的同时给弃儿也备一份,这只猫能长寿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可猫就是猫,寿命有极限,假如有一天它死了,师祖该怎么办?   师祖本来就孤僻,只有弃儿陪着,若有一天亲自送走弃儿,她一个人默默坐在窗前,一坐一整天的画面出现在脑海,朝曦突然有些心疼。   都说师祖很坏,谷里的人也时常私底下骂她,恶毒的老太婆,大家对师祖的评价都不好,可不知为什么?朝曦从小在师祖身边就有一种安全感。   仿佛师祖是天是地,很厉害,能将魔鬼吓跑似的,毕竟大家都说她是恶毒的老太婆,魔鬼应该打不过她。   这种想法也导致朝曦从小怕她,‘恶毒的老太婆’在她心里留下深深的阴影。 第130章 师祖慎买   模仿师祖养弃儿,这人肯定认识师祖, 搞不好就是百寒子扮演的, 试试她会不会功夫?   朝曦手里多了个药丸, 刚要丢进去, 里面再度响起声音,“去烧些热水来,哀家要沐浴更衣。”   那丫鬟低头行了一礼,慢慢退了出来, 朝曦怕被发现, 连忙翻身上了屋顶。   计划赶不上变化, 还好是叫人出去, 不是叫人进去,这样她更方便, 都不用担心会暴露。   朝曦等那丫鬟离开, 又翻身下来, 两指夹着药丸, 刚要丢进去,又出变化,一只手拍在她肩上。   朝曦吓了一跳,当即回身攻去,被那人挡住,打眼一瞧发现是师傅。   师傅将她拖走, 去了院里的假山旁, 隐着身形问她, “你来这里做甚?”   朝曦不假思索回答,“来找你啊。”   “找我做甚?”合欢不解。   “想问一点事情。”朝曦搓搓手。   “关于太后的事?”合欢挑眉。   “不全是。”朝曦还惦记着猫,“太后身边养了只叫弃儿的黑猫,师傅你知道吗?”   合欢点头,“怎么了?”   “那只猫师祖也有,师祖的猫也叫弃儿。”   合欢点头,“兴许是巧合吧,听说师祖那只猫是被人丢弃的,也许丢弃的人就是太后也说不准,太后后悔了,又养了一只一模一样的。”   “你觉得糊弄得了我吗?”师傅还拿她当十岁小孩子忽悠,以前就是这样,跟她从来不认真说话,小看她,在她手上吃了亏,还是这般。   “太后这只猫跟百寒子有关吧?”   合欢挠了挠后脑勺,“你都知道还问我?”   “师傅。”朝曦认真看她,“我都快要跟百寒子干架了,输就是死,你还不肯告诉我些什么吗?”   合欢登时沉默下来,表情似乎都沉重不少,半响叹口气,“你想知道什么?”   “你知道的一切。”朝曦想了想道,“先从百寒子说起吧,多了解一些他,我就多一份胜算。”   合欢点头,“也好。”   她酝酿了一下,拉着朝曦坐下,慢慢讲。   “咱们鬼谷的弟子都是孤儿,我也是,记得我还小的时候,师傅腿还没伤,也没现在这般封闭,时常会下山走走,有一天她在山下捡到一个受伤的孩子……”   “那个受伤的孩子就是百寒子,百寒子是个不甘平凡的人,在别人都怕师傅怕的要命的时候,他不怕,还老是追问我‘师傅为什么身上总是这么冷?’‘师傅为什么每天都穿这么单薄?’‘师傅今天又没怎么吃饭?’”   他是个精力旺盛的孩子,每天大家练完功,处理完药材,便累的要死要活,只有他还活蹦乱跳,不知从哪得来了帕子,认认真真的绣。   合欢问他,“为什么绣这个?”   他说是给师叔绣的,绣完师叔会帮他带外面的东西。   他们住在谷里,没有能力之前不允许出谷,平时吃喝都靠专门的师叔带进来,要旁的没有,除非有银子。   都是孤儿,哪来的银子?只偶尔多采一些药,或是平时识药认药,配药厉害,会额外得一些钱,这些钱可以请求师叔带谷外的东西进来。   只要不是特别重,再多说几句好话,外加买壶酒讨好一番,师叔都不会拒绝。   师叔也很会赚钱,时常带来外面的帕子让她们绣,绣好了给钱,转手卖出去。   百寒子原名识春,本来也是个小少爷,从来没吃过苦,还是第一次学绣花,好在天赋不错,手巧,毁了几条帕子之后越绣越好,靠着这个买了个水囊,里面装了热水,偷偷趁师傅来时,塞进师傅怀里。   小小的人笑的阳光灿烂,指着水囊说,“师傅,你的手总是很凉,暖暖就不冷了。”   担心她拒绝,送完东西一溜烟跑的没影,徒留千草子盯着水囊发呆。   似乎怕烫着她,外面包了绵,双层的,手可以插进其中一层,挡风,也美观些,还能防烫,小小年纪考虑的倒是十分周全。   热度从手上传来,千草子感觉到了,表情先是微怔,后不着痕迹勾了勾嘴角。   这事被合欢瞧见,敲着他的脑袋骂他,“笨蛋,师傅住在千年寒洞里,睡的是冰床,枕的是冰枕,怎么可能会冷。”   识春神游天外,“一个人睡吗?”   “自然。”年幼的合欢说起师傅,骄傲的叉腰,“千年寒洞夏天都能冻死人,也就只有师傅能安然睡在里头。”   识春点头,“一个人睡肯定很寂寞……”   他俩牛头不对马嘴,胡乱说了一通,竟也聊了半天,总归不离合欢劝他,说师傅冷血冷肺,不知道送走了多少个不听话的孩子,叫他千万不要再去招惹师傅,免得惹师傅生气,将他也送了出去。   识春不知听了进去没有,非但没有及时止住多余的举动,反而越发活跃。   第二天趁大家都睡了以后翻山越岭,爬去师傅住的千年寒洞外,本来想进去,被冻了出来。   太冷了,没有人能达到师傅那个境界,所以只有她一个人住千年寒冰洞。   据说这个寒洞底下连着湖,冰块千年不化,积的又高又厚,能在里面坚持一个时辰不出来的都是神人,所以师傅在大家心中既怕,又觉得神圣不可侵犯。   识春也有点怕师傅,虽然怕,他还是要做,不敢做别的,最多对着洞口说话。   “师傅,你在吗?”   洞很深,洞口的声音本不该传到里头,偏偏千草子听到了,那九鸣针法是她自创的,她学的比朝曦精,又常年住在寒洞里,四周安静的宛如一潭死水,稍微有点声音都不可能逃过她的耳朵。   千草子放下书,站起来,正打算出去瞧瞧,又有声音传来。   “师傅你不要出来。”声音有点小,“我怕你……”   千草子重新坐下。   “我来没别的事,就是想给你讲个故事。”他似是自言自语一般,没有人答,接着道,“从前有个仙女,她走在山上,不小心踩了一个脚印,结果发现自己怀孕了……”   故事很简单,也没什么波折,识春就是想跟师傅说说话,让她不至于一个人待着寂寞。   他那时还小,没别的想法,纯粹是自个儿不敢一个人待,所以觉得别人也不敢,师傅一个人住千年寒洞,心里定也是怕的。   故事讲完,识春收了声,“师傅我讲完了,你睡吧,我也要回去了。”   洞里没有声音,没有烛火,甚至连点亮光都没有,识春便以为师傅已经睡了,自个儿也拍拍屁股回房。   等他一走,一个人走出来,裹着一身薄衣,一头白发胜雪,格外的耀眼。   识春给师傅讲故事的事没有被阻止,便以为师傅不讨厌,受了鼓励一般,日日开始上门讲故事,哪有那么多故事,其实有时候就是聊聊天,他自个儿说,师傅从来不回应。   这种习惯保持了很久,不小心坚持到他成年,许是被他的持之以恒打动,师傅终于不再无动于衷,偶尔会回一两句话。   平时问好也会点点头,虽然还是冷淡,但是明显看着比对别人好,是最接近师傅的人。   人人都说师傅虽然看着年轻,实际上已经七老八十,是时候传接班人了,这个接班人非识春莫属,还有药蛊和师傅的秘籍,肯定都是他的。   识春自个儿也这般以为。   他长大了,经过不懈的努力样样拔尖,也养成了高傲的性子,觉得除了他,师傅不可能选其他人当接班人。   偏偏就出了意外,师傅选了合欢当接班人,还要将药蛊和秘籍传给她,就在即将举行传位仪式的时候,识春骤然发疯,偷袭了师傅,师傅没有防备,先是被打了一掌,又被他下毒,短时间内不能活动。   识春趁机夺走秘籍和药蛊,师傅不甘心,强行运气拉弓,射了识春一箭,她自己也耽搁了救治,双腿没保住,被迫截肢。   合欢叹息,“名利害人啊。”   朝曦瞧着她,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师傅不愿意说这段过往,因为她也有参与。   心里一定很责怪自己,如果那时候她没有当这个接班人,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识春不会背叛,师祖也不会受伤,秘籍也不会被抢。   等等,似乎有哪里不对?   “药蛊?”   “那个药蛊是假的,真的药蛊在师傅体内,只不过师傅从来没说过,旁人都以为药蛊是药粉,或是圣水池里的蛊王,识春比他们聪明,取走了师傅头上的簪子。”   “那簪子是中空的,里面养了一只蛊,是师傅新琢磨出的毒蛊,此蛊顾名思义,触之必死,十分阴毒,你与百寒子交过手,应该知道威力。”   朝曦点头,“我险些嗝屁在他手里。”   那一掌就是毒蛊的原因吧,难怪百寒子能将毒抹在手掌上,怕是他现在从头到脚都是毒,是个只能看,不能碰的人。   碰一碰,普通人可不就得死。   合欢嗤笑,“怕什么?你有药蛊,正好克制他。”   这倒是真的。   “师傅。”朝曦突然有个问题,“你恨我吗?”   师祖本来选的接班人是师傅,可是因为师傅打不过百寒子,年龄也是限制,她进步,百寒子也会进步,不可能追上百寒子。   天赋问题,即便再努力也追不上。   所以师祖另外选了一个天生听力,耳力,和目力都特别好,又有天赋,肯努力的人。   那个人就是朝曦。 第131章 真好看啊   “你觉得呢?”合欢反问她。   朝曦叹息一声, “肯定是恨的。”   百寒子被抢了接班人的身份, 本来顶好的少年愤而出手,背叛鬼谷,打伤师祖, 都是因为不甘心。   如果没有希望还好说,在所有人都以为会是他, 他自己也这般以为的情况下, 突然发现不是他, 那种失之交臂,有了希望, 又骤然失望, 就像心陡然上了天,又陡然掉下一般, 失落, 嫉妒,恨, 蜂拥而来。   师傅亦然吧。   本来接班人即将是她的,师祖明确说过, 结果换成了还小的朝曦, 想一想那个场面都觉得搞笑。   就好像放弃巨剑,换成匕首一般。   师傅定是不敢置信, 和百寒子一样, 失落, 妒忌, 恨,瞬间充斥内心,不敢学百寒子那般,背叛师门,可不发泄又会逼疯自己,于是将所有矛头指向朝曦。   难怪师傅总是骗她,说好带她出谷,转眼自己跑了,留下她一个人在山谷里继续等,后来才学聪明。   师傅跟她说话的语气,仿佛她永远是小孩子那般,带着忽悠,不认真,闹着玩,都是因为从心底看不上她,也气她夺走了她的一切。   师傅给她起名朝曦,却从来不叫,一直喊她小拖油瓶,是她的心里想法吧。   “师傅,你知道为什么师祖从来不多教我一个人字?”在训练之余,无论朝曦怎么接近她,讨好的,做的比百寒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可师祖就是不愿多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跟她说句话。   “为什么?”   “因为随时会死啊。”   朝曦到现在都记得她在没接受药蛊的时候,师祖每天给她熬药,逼她喝下强身健体,接受了药蛊之后变本加厉,喝更多的药,她每天晚上都流鼻血,有时候耳朵里也会出血。   疼的受不了,身边又有人睡着,不敢叫出声,怕打扰大家,便一个人跑去后山哭。   有一天一个人乘船而来,问她为什么哭?   她说是因为年纪太小,承受不住那么多补药,补过头了。   那人又问她,既然知道补过头了,不补不就好了?   她说不行,不喝师祖会生气,喝完师祖会开心。   师祖是个情绪很难外放的人,她开心就会撸猫,顺着那只黑猫的脑袋,一路撸到尾巴。   她不开心便看也不看那猫一眼,那猫凑上去也不理。   朝曦虽然还小,但是跟师祖一起生活的久了,自然明白。   那人突然抛给她一个瓶子,告诉她里面是一种能吸收人体养分的毒蛊,等毒蛊养大后,自个儿会死在她体内,被她的身体吸收,这样留下来的养分都是精品,经过过滤的那种。   朝曦很是懵懂,接过瓶子不知道该不该服下,师祖说不能随便服用别人给的东西,况且还是毒蛊。   可朝曦实在太疼,疼的她一咬牙,打开瓶子灌了下去,里面只有三颗药丸,那人说每日服一颗,三天后再来找他要。   蛊这种东西是活的,需要寄生在别的东西上才能活,那药丸就是个寄存的容器,咬破里面才是蛊。   蛊很小,小的几乎看不见,也有大些的蛊虫,不一而足。   朝曦吞下那蛊,身子当即不疼,鼻血也止住了,她问那人是谁?是谷里的人吗?   那人说他无名,不是谷里的人,只是过来看日出的。   可是看日出,要从半夜开始等吗?   朝曦不懂,她只知道她找遍了整个山谷,问了所有人,大家都说不认识这个人,因为跟那人做过交易,他帮她保守哭鼻子的事,她帮他隐瞒行踪,彼此互相照应。   一直这样很多年,那人每次来都不上岸,只单纯站在船上,遥遥望着远方,不知道在看什么?   偶尔他兴致来了,还会教她蛊术,毒术,比划两招功夫也是有的。   他从来不露脸,一直蒙着面,朝曦只听声音判断,他是个男的,声音清脆好听,年龄应该不大,最多二十出头。   他很厉害,教的东西很实用,帮朝曦度过那段试药的童年,后来有一天,他突然不来了。   朝曦问他为什么?   他说等待太煎熬了,他要做一个假太阳,随时随地都可以看。   朝曦好怕啊,好怕那个人是百寒子。   他跟百寒子太像了,毒术蛊术厉害,不是鬼谷的人,却可以随意出入鬼谷,避开无数机关暗道,安然无恙这么多年,每天望着师祖住的寒洞。   那时候朝曦小,不知道他看的人是师祖,忘了告诉他,其实师祖早已经搬了地方,不住在千年寒洞了。   她后来跟普通人一样,住在谷内偏僻的楼房里,养了一只叫弃儿的猫,早就不需要百寒子了。   “所以当年师祖没有传给百寒子,是为了他好?”合欢不信,“不可能,你都可以把药蛊传给沈斐!”   朝曦摇头,“那是因为沈斐体内干干净净,没有半点东西,我们不一样,我们常年接触毒和药,蛊也吞过不少,早已经在体内积累到一定程度。”   “一山不容二虎,药蛊又极其霸道,两者在体内互斗,胜者为王,很多人经不起这个折腾便死了。”   这就好像一个书苑,有两个恶霸,两个恶霸一个是书苑本来的,一个是外来的,外来的想霸占第一,书苑本来的想征服外来的,两个就会打起来,斗的你死我活。   人体就是个容器,内脏就像书苑的座椅,在打斗的过程中不断损伤,最后害的书苑开不下去,人一病不起。   沈斐也是个书苑,里面干干净净,恶霸一过来,就压倒性的打趴了所有人,没有人反抗,所以折腾都很少,也间接叫他一下就接受,没有半点副作用,反而气色好了不少。   是后来他自个儿作死,把身体搞得那么糟糕,药蛊才会倒吸他的养分。   药蛊是个好东西,有没有福分享受还是一回事。   朝曦能这么快接受药蛊,是因为药蛊已经在她体内待了很长时间,把她体内的领土打下来,它回来只是熟悉一遍而已。   “修习越深,反噬越大,百寒子那种程度,不小心就是一命呜呼。”   可惜啊,师祖的良苦用心没有人发现。   居然只有她最了解师祖,单纯凭年龄来说,隔了两代。   “朝曦……”   “天晚了。”朝曦突然站起来,“我要回去了。”   她笑笑,“不回去沈斐该担心了。”   合欢征征的看着她。   朝曦知道她要说什么,不过她已经过了需要道歉,关怀的年纪。   “师傅多保重。”   朝曦翻身上了假山,踩着石头跳上墙头,又一跃出了慈宁宫。   临走前最后看了一眼慈宁宫,越看越觉得这里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若是可以的话,希望今后最好不用来。   *   夜里风大,沈斐紧了紧披风,坚持站在门外等。   元浱穿着明黄色的亵衣过来喊他,“皇叔,我们先去睡觉好不好?”   沈斐不动如山,“皇上先睡,微臣再等等。”   元浱撇嘴。   他要是敢一个人睡,早就睡了,就是不敢,才喊皇叔一起的。   皇叔口是心非,告诉他朝侍卫武艺高强,又是在皇宫,且是去找她师傅,不是去找太后,绝对不会有事。   结果说一套,做一套,自个儿一直站在门外等,美名其曰屋里闷,出去透透气,其实就是等朝侍卫。   “明月璀璨,繁星夺目,若是这般睡了倒是可惜,皇上,微臣去院里走走。”   借口!   明明是出去找朝侍卫!   原来皇叔真的跟朝侍卫说的一般,别扭,又十分好懂。   当然只一部分好懂。   “皇叔且去,外面冷,侄儿就在房里等。”既然皇叔想去,他不好不成人之美。   沈斐点点头,从太监手里接过灯笼,提着离开。   步伐快的一看就知道不是悠哉赏月,就是去找朝侍卫。   朝侍卫本事可真大,叫皇叔这般惦记着。   元浱挥挥手,招来几个侍卫跟上皇叔,谁知没多久侍卫回来,说是皇叔跟丢了,元浱也不意外,皇叔借口赏月,本就是不想带人的意思。   也许他一个人更好办事。   *   沈斐走的小路,绕过养心殿和慈宁宫中间相隔的庭院,刚走到半道,突然听到身后有轻微的脚步声,他停下,那脚步声也停下,眼角余光朝后瞥,还能勉强扫到一闪而过的黑影。   有人跟踪他!   还真是胆大啊,在这里都敢下手。   沈斐脚步一转,步入拐角处,低头将灯笼吹掉,抽出灯柄握在手里。   外头脚步声越来越近,近在咫尺一般,沈斐灯柄一横,朝外击去,没打着实物,倒是被块厚布罩住。   他也没慌,搁着一层布与那人交手,本就在黑暗里,什么都瞧不见,又被东西兜头罩住,只稍稍一动,便有衣裳摩擦的声音,叫他听不见,也看不见,处处受制,很快被人压在墙上。   “别动。”   熟悉的声音传来,还带着一丝疲惫,“让我抱一抱。”   朝曦很累,很累很累,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就是从心底累,以至于药蛊都活跃不起来。   许是太丧,一句话不想说,只想直接抱住沈斐,如果不是沈斐挣扎的太厉害,她都懒得出声。   沈斐身子一松,任她将全部重量压过来,“怎么了?”   “药蛊发作了。”朝曦没说实话,“闹的我难受。”   沈斐手握住盖在脑袋上的披风,刚要拽下来,被朝曦阻止,“就这样就好。”   沈斐当真不动,隔着一层布料摸上她的脸,触目是冰凉的液体。   “朝曦……”   他小心翼翼抚着眼角,“你哭了?”   “嗯。”   朝曦没有隐瞒,“哭的太丑了,不想让你看见。”   跟踪他是故意的,偷袭他也是故意的,盖住他还是故意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他看出她哭了,结果还是知道了。   “那我不看了。”   他就像个瞎子摸象似的,回手从怀里拿出帕子,探索一样给朝曦擦眼泪。   擦着擦着,浑身一僵。   朝曦隔着料子咬他。   “沈斐,你今天真好看……” 第132章 格外暖和   “学得倒是挺快。”沈斐低头, 隐约能从细缝下看到朝曦贴来的身子。   他被朝曦蒙在披风里,自己都瞧不见自己, 更何况旁人。   朝曦这么说就是个借口, 某种暗示。   “那是, 也不看看师傅是谁。”是沈斐先来这出,朝曦才会有样学样,“还有更快的想不想试试?”   沈斐是个君子,如果不得到她的同意,不会乱来, 偏偏他每次的暗示,朝曦都没听懂, 没给回应, 以至于沈斐一直憋着。   但是她不同, 她是女子,任性, 不想憋着,有什么心思,直接在沈斐身上试便是。   沈斐拒绝就停下, 任她作为就继续, 也不会多做别的,毕竟有药蛊在,沈斐体内干净, 接受药蛊没什么问题, 但是一旦药蛊离体, 对他的伤害还是挺大的。   就像往体内灌一斤的血,又陡然抽去,最少要病几天。   沈斐这人内敛,生病了也不会告诉她,上午刚取的药蛊,经过半个白天,副作用也该出现,只不过沈斐藏着掖着没说罢了。   朝曦特意从背后偷袭,有不想让他看到眼泪,也有想试试他的身体情况,果然不太妙,轻而易举被她打败,摁在墙上。   最近天气有点冷,小打小闹就好,大动干戈,搞不好没做成,还会把沈斐冻出毛病,而且也不能行房事,怕药蛊又去了沈斐体内,万一再十天半月不回来,遇到百寒子怎么办?   百寒子这个人琢磨不透,与师傅似的,做事凭心,可以救人,也会害人,说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也不晓得他是不是童年那个赠蛊的人。   朝曦只知道现在的百寒子想要她的命,而她不会束手就擒,所以药蛊还是很有必要留在体内。   “学坏了……嘶……”   沈斐倒抽一口凉气,朝曦一双冰凉的小手摸进他的衣襟里。   “凉啊,小祖宗。”   朝曦无辜的眨眨眼,“没感觉啊。”   沈斐瞪她一眼,“凉的不是你是吧?”   那肯定不是她了。   朝曦方才跟师傅聊天,嘴上轻松,心里不轻松,一直靠玩雪球转移视线,一双手又凉又湿,全抹在沈斐身上。   冻的是沈斐,脏的也是沈斐。   “把手拿出来。”沈斐表情严肃。   “不要。”   上天是公平的,给了她一个不完美的童年,便想着后半生弥补她,叫她得了个如意郎君,脾气好,还宠她,让她,从来不与她吵架说重话,简直不能更满意。   “唉……”沈斐叹息一声,无奈拉出她的手,擦干净之后放回去,“现在可以继续了。”   朝曦愣了愣,片刻后回神,没有大意的整个人埋进他怀里。   “沈斐。”声音闷闷的,“你真好。”   “我好,你还这样对我?”   朝曦又咬了他一口。   这回掀开披风,与他一同躲在里头,捧着他的脸,咬他的唇和喉结。   不知从哪学来的毛病,喜欢啃他,每次激情过后,朝曦身上干干净净,他身上就像遭了难似的,遮都遮不住,不是第一次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盯着看,背后议论他,玩的真猛。   朝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从哪得的毛病,就是喜欢在沈斐身上种草莓,看他一本正经的说不小心摔了一跤。   摔了一跤摔到脸上?唇上?   偏偏沈斐义正言辞,又身居高位,表面没人说他,背地里嘛,就差没说衣冠禽兽了。   这还真冤枉了他,沈斐背地里也很君子,倒是朝曦,有一种自己才是衣冠禽兽的感觉。   吃不着,可劲的占沈斐便宜,从脸到身子摸了个遍,一直耗了小半个时辰。   大抵是担心他俩,小皇帝带着人匆匆找来。   那灯往俩人身上一照,情动的俩人才发现,快速分开,尴尬的整理衣裳。   朝曦还好,身上没什么变化,沈斐没怎么动过她,倒是沈斐,被她又拉又扯,衣裳乱了,唇上脸上都是红痕,不是胭脂红,是被吸吮出来的。   小皇帝征征的看着俩人,沈斐张张嘴,正待解释,小皇帝恍然大悟,“我明白了,皇叔又摔了一跤。”   沈斐:“……”   朝曦憋笑,冷不防腰上一疼,沈斐拧了她一把。   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这厮面上仅尴尬了一瞬,便恢复如初,问小皇帝怎么来了?   小皇帝不假思索道,“皇叔说去赏月,赏着赏着不见了人影,有些担心皇叔。”   俩人在这里耗得太久,说悄悄话,又一番亲近,完全没注意时间流逝,不小心就是亥时。   深夜时分,慈宁宫离养心殿又近,来回几趟都没问题,都没有回来,肯定是出了事。   以为是危及生命的事,原来是这个事,与他心中所想差距甚远。   虽然还小,不过母后给他找了个媳妇,多少懂一些,后来她死了,母后还想再找,他没同意。   皇叔也说过,大业第一,情情爱爱第二,还与他做了约定,江山未稳,百姓也未能安居乐业,哪有资格谈自个儿的私事?   这才一年不到,皇叔便自个儿打了自己的脸,还是断袖之癖,与朝侍卫关系匪浅。   难怪这么担心朝侍卫,如何都要来找。   “既然人找到了,咱们回去吧。”因为担心,元浱来的匆忙,穿的极少,冻得哆嗦一下提前一步往回赶。   朝曦与沈斐吊在后面,人多,不好做什么,规规矩矩回到养心殿,考虑到小皇帝对他俩当真不错,不好昧着良心只管自己不管他。   俩人分工合作,一个去偏殿收拾,一个留下等小皇帝睡了再回来。   小皇帝还是怕,有阴影。   哄人的当然是沈斐,朝曦提前一步等在偏殿。   精力旺盛,睡不着,从头数了一遍星星,还是十分精神,没有半点睡意,躺着又难受,干脆爬起来在房里打了一会儿拳,大半个时辰之后门外才响起动静。   沈斐回来了。   朝曦连忙爬上床,盖着被子,假装睡去。   沈斐推门进来,先是在床边坐了一会儿,又出门喊来宫女添水洗漱。   全程背对着朝曦,朝曦一直在默默观察他。   这厮洗完手,换了衣裳,人重新坐在床边,手抚在唇上,不知想到什么,明明这么惨,还是勾了勾嘴角。   许是牵扯到伤口,或是冻着,突然咳嗽了两声,用手捂住,能明显感觉压抑着声,怕吵醒朝曦,回头瞧了瞧床上,人没醒才放心下来。   “伤风了?”   沈斐一惊,“没睡还是被我吵醒了?”   “是我先问的。”朝曦翻身,正面对他。   “有一点伤风……”   “手给我。”朝曦白天玩雪的时候就觉得不对,这雪化了一半,寒到骨子里,沈斐的老胳膊老腿该受不了了,他有老寒腿。   须得回去将过冬的战衣取回来,或者叫人学着样子重新赶制一套,毕竟那套廉价,毛都是假的,再做一套好的。   原来不太喜欢靠沈斐,非要用自己的钱买,后来闹了一回别闹,想通了,他俩已经成亲,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用便是了,怎么舒服怎么来。   用习惯之后更不觉得有什么,反倒觉得以前的自己有些矫情。   好在及时悬崖勒马,现在一应吃喝花销,都记沈斐的账。   小皇帝这边离不开人,回去又有可能被百寒子害,不如留在宫里,问问小皇帝宫里有没有手巧的,给小皇帝和沈斐一人做一套。   为了帮小皇帝也算鞠躬尽瘁,小皇帝应该不会拒绝。   朝曦打定主意,给沈斐把完脉后,发现不严重就去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沈斐与小皇帝出去上早朝,她与大总管忙活做衣裳的事,与宫里专门管做衣裳的管事聊了聊,确定无误后交给他们。   因为不要特殊的花纹,也不要乱七八糟的东西,那管事说最多三天,三天就能给她送过来。   这是最快的速度了,朝曦能理解,就怕沈斐的腿经受不住。   朝曦没有风湿,不知道痛苦,只听人说跟针扎在骨头上似的,所以有可能的话尽量不让沈斐挨冻。   她做了两手准备,叫大总管陪着她去宫门口一趟,喊了人回宁王府拿,哪个先到,先穿哪个。   一个三天,一个只是单纯去拿,自然是去拿的赶了先,中午就到了朝曦手里,简单烤了烤火,逼着沈斐换上。   沈斐明显不愿意,朝曦亲他,他也不理不睬,装死没理会。   鉴于衣裳已经穿在他的官服里面,人当即胖了一圈,丑的也不是一星半点,闹点小情绪实属正常,朝曦没跟他一般见识,推着将人送了出去。   大总管找他,说是皇上有事要问。   沈斐刚迈出屋,大总管便是一愣,“摄政王今天……穿的可真暖和啊。”   沈斐不咸不淡轻轻‘嗯’了一声。   他随着大总管去往皇上的书房,半道上与大理寺卿撞见。   大理寺卿上下打量了沈斐一眼,有些不敢认,“倒春寒的天确实有些冷,摄政王今天穿的甚是暖和呢。”   沈斐礼貌性的回了声,又结伴而行一起去了皇上的书房。   小皇帝正在学着批阅奏折,听到动静抬头看了看。   “皇叔今天……”   “穿得格外暖和是吗?”   不用这么拐着弯说他胖,他自己知道。 第133章 怀疑她了   “很难得嘛。”小皇帝下了书桌, 人登时不见,个头太矮, 被桌子挡住,过了一会儿才重新露出头,“皇叔甚少穿得这般厚实。”   沈斐低头不语。   “听说皇叔是因为在凤凰山落下病根,后来又去了边疆打仗,腿脚一直不好,确实要穿得厚实些, 多注意身体。”   沈斐点头, “皇上也要多保重龙体。”   小皇帝笑了笑,“借皇叔吉言。”   他敛下神色, 转头看向大理寺卿, “爱卿的折子朕看了, 太保怎么样了?”   大理寺卿道,“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没醒, 太医与民间寻来的神医已经陆陆续续到了太保府, 不过……”   他摇摇头, “效果不理想, 太保大人的毒非但没有抑制住, 反而更严重了。”   “没有人能解吗?”   大理寺卿颌首,“太医束手无策, 民间寻来的神医也无能为力。”   小皇帝蹙眉, “朕想看看他。”   “皇上。”沈斐上前一步, “太保府如今聚集了许多来历不明的大夫, 万一对您不利……”   小皇帝眨眨眼,“有皇叔保护,朕放心。”   他特意拉来大理寺卿,就是怕皇叔拒绝,在外人面前,皇叔还是要给他些面子。   “还有李大人。”   大理寺卿姓李。   “微臣定不辱使命。”大理寺卿单膝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个头。   事已至此,沈斐再说什么也没用,小皇帝下定决心,这一趟非去不可。   “你们等等,我去喊上一个人。”   *   朝曦还在忙活衣裳的事,她想亲眼瞧见尚衣阁的人做衣裳,免得做偏了,她在可以马上改回来。   刚指点了一个地方,外头突然有人喊她。   “朝侍卫。”在门外候着的大总管接到消息,匆匆进来,“皇上找你。”   这几天在皇宫里,无论朝曦做什么,都有大总管跟着,怕太后对她下手,也是带她四处游玩,算是个领路人,毕竟朝曦是男装,又是侍卫身份,侍卫可不能随便进入后宫。   后宫是皇上的私人府邸,里面的人都是皇上的妻子,除了太监和宫女,任何人不得入内。   当然有皇上的吩咐另说,大总管就代表了皇上的意思。   “找我什么事?”朝曦拍了拍手上的毛出来。   毛是衣裳上的,剪料子的时候乱飞,沾的朝曦头上,身上尽是白色的。   “具体什么事咱家也不清楚。”大总管催她,“朝侍卫过去就知道了。”   朝曦点头,跟在大总管后面回到养心殿,本来也不远,半柱香不到的路程,因为后宫空着,都没人拦,一路顺风。   小皇帝已经在门口等着,朝曦一眼瞧见,刚要上去抱他,发现了他身后的沈斐和另一个身着官服的中年男子。   沈斐身上也是官服,肯定是去办公事,平时不办公事的时候,站位不一样,沈斐在前,小皇帝在后,现在是小皇帝在前,他俩在后。   朝曦正了正脸色,远远鞠了一躬,“参见皇上。”   小皇帝有模有样抬手,“朝侍卫无需多礼。”   他抬抬下巴,身后有人拿了把剑过来,双手交给朝曦。   “朕要出宫一趟,劳烦朝侍卫护驾。”   朝曦一脸懵圈,愣愣接过宝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小皇帝怎么突然要出宫?   瞥了一眼沈斐,不知道是怪小皇帝把她带上,还是怪朝曦早上逼他穿得很厚,脸色到现在还很臭。   已经臭了半天了。   从下了早朝,吃了午饭,衣裳拿来,给他换上开始,就没有好起来过。   “皇上可是担心太保大人?”有外人在,朝曦不好光明正大的问他为什么突然要出宫?只能这么婉转着问。   “嗯。”小皇帝实话实说,“毕竟是朕的武夫子,国之栋梁,朕去瞧瞧这心才能放进肚子里。”   朝曦明白。   自己的夫子被毒成那个样子,他如果不闻不问,会落人口舌,昨天太晚了,宫里又有突发事件,可以理解,今儿再不去可不行。   然而沈斐特意叮嘱过,叫她不要出宫,还说了好几遍,小皇帝带她出宫,沈斐同意吗?   又瞧了沈斐一眼。   这个王八蛋看都不看她,那不管了,去吧!   在皇宫待了几天,朝曦也腻了,早就想出宫看看,而且对太保中的毒特别感兴趣,只是沈斐不带她去看罢了。   其实不是没有办法救太保,她看病解毒,把功劳套给别人便是,如此一举两得。   既藏了自己,又便宜了别人。   “先上马车吧。”小皇帝早便喊了人去牵马,聊天的功夫马儿已经到了。   牵了两辆,小皇帝自个儿先进了一辆,没说其它的,也没吩咐怎么分配,朝曦刚要跟着上去,被沈斐揪着衣领拖去第二辆马车。   大理寺卿站在原地,瞧了瞧第一辆,又看了看第二辆,到底没敢跟皇上坐同一辆,跑去了第二辆。   “咱们三个挤一挤。”笑的纯洁无暇。   “哎呀,还是人多暖和。”丝毫没有反应过来自己是多余的。   沈斐本来有话要说,朝曦也有事要问,被他这么一打岔,各自安坐一边,谁也不搭理谁,光听大理寺卿一个人絮叨。   从天气,聊到朝曦身上。   “朝侍卫我们见过。”大理寺卿笑眯眯道,“庆功宴上,朝侍卫可真厉害,与景仲王,摄政王,皇上都是旧识。”   朝曦撇嘴,“机缘巧合而已。”   大理寺卿摇头,“哪能运气这么好,还不是朝侍卫有本事。”   他搓了搓手,随意道,“我瞧朝侍卫身手不错,那么高的台子说跳就跳,师从何门啊?”   朝曦张嘴就想来。   沈斐突然咳嗽了一声。   朝曦不明所以,还待张口,沈斐又接连咳嗽了两声。   朝曦这才明白不是巧合,沈斐就是故意的,故意打断她好给她提醒。   大理寺卿不是个好东西,套她的话。   怕是有些怀疑她的身份。   朝曦当即警惕的看向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哈哈大笑,“你看我,老毛病了,办案办多了,见谁都可疑,都想盘问一番,朝侍卫若是不方便那就算了。”   如果不告诉他,他只会更加怀疑,告诉他更不可能,朝曦撒了个慌,“我是张真人门下,习的是一寸指。”   她快速比划了两下,好叫大理寺卿信服。   大理寺卿笑意更深,“张真人门下啊,那正好,我与张真人是旧识,要不要我帮你说道说道,通个气,下回好办事?”   朝曦连忙拒绝,“不劳大理寺卿费心,我想脚踏实地练功。”   大理寺卿已经有点怀疑她了,不知道哪里漏了破绽。 第134章 被人嘲笑   明明一路上什么都没做, 就上马车的时候没走踩凳,直接跳上来而已,没别的了,毕竟她与大理寺卿接触都少,为什么仅凭一个翻身上马车的动作就怀疑她?   不不,不是翻身上马车的动作, 是上马车。   想想这是谁的马车, 小皇帝的,坐的是谁,小皇帝和沈斐还有大理寺卿,她是谁?   一个小小侍卫?   上了马车沈斐没说她, 皇上也没说她, 都表现的习以为常一般,这本身就不正常。   大理寺卿定是察觉到了。   只要不是怀疑她是鬼谷传人就好, 怀疑别的朝曦没压力。   “大理寺卿真不一样, 对我这种小小侍卫也这般热情。”朝曦开始反击, “我方才瞧大理寺卿走路带风,功夫定也不一般,师从何门啊?”   “朝曦!”大理寺卿没说话, 沈斐轻喝一声, “不得无礼。”   朝曦翻个白眼,许人家变着法子盘问她, 就不许她盘问回来?   “无妨, 小兄弟是真性情。”大理寺卿帮着朝曦说话, “我就是张真人门下,张真人是我师傅。”   朝曦:“……”   难怪方才一脸不信,原来假的遇到真的了。   “小兄弟的一寸指使的不错,是跟谁学的?”大理寺卿再接再厉,又问。   朝曦讪笑一声,“我也不知道是谁?”   她的一寸指是师祖不知从哪弄来的黑衣人,告诉她那就是敌人,必须打败他才能活。   “只记得个子挺高,长脸,哦,下巴上有颗痣。”   “是我的师叔!”大理寺卿有些激动,“小兄弟是在哪见到他的?”   “在山里打猎时遇到的,你师叔重伤不治,身上多处腐烂,一股子药味,自知自己命不久矣,便将一寸指教给朝曦。”沈斐接过话道。   他不说话还罢,一说朝曦才反应过来,大理寺卿的师叔一定是上门求药,结果功法被师祖看上,用他给朝曦练招,练到她会之后,朝曦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怕是被师祖用来炼药了。   如果实话实说,身份必然泄露,但是沈斐这么一说,倒像那人逃出鬼谷,在路上遇到朝曦,怕一脉传承断掉,才将一寸指传给她的。   这个大理寺卿太厉害了,又差点招了他的道,不能跟他再继续聊下去了,再聊老底都能抖出来,还是她自个儿不知不觉抖出来的。   好险沈斐在,他要是不在不敢想象,怕是两三句身份就能暴露。   不说了,跟这种老奸巨猾的人聊天吃亏的人是她。   朝曦闭上嘴,假装看外面的风景,听沈斐与大理寺卿絮叨。   沈斐大概也怕她说漏嘴,一直缠着大理寺卿,你来我往,大理寺卿想打听朝曦的事,沈斐想打听太保中毒一案的线索,俩人就这么僵持着,一直到太保府门口。   小皇帝先一步下来,派大总管过来喊他们。   朝曦斗不过大理寺卿,又不想看沈斐那张臭脸,干脆利索的下了马车,跟在小皇帝身后。   她这个侍卫当的随便,按理来说是皇上的,就该守在皇上身后,是沈斐的就要守在沈斐身后,但是她两边跑,也没人在意。   大概在意的只有大理寺卿,一直在找俩人单独相处的契机,不过朝曦不给他机会,沈斐不在就跟在小皇帝身后,小皇帝不在就跟在沈斐身后,互换着来。   小皇帝进了里间,去见重病的太保,没带其他人,大概是想跟太保单独聊聊,太保是醒是睡还不清楚,过了一会儿他才出来,第一个喊的是朝曦。   朝曦愣了愣,瞧了瞧沈斐,没有阻止她才挪步,前脚刚踏进去,后脚便察觉出一丝冷意,屋里明明生了火,还不止一个,偏偏还是压不住寒气。   太保的寒气是从内到外散发,即便盖三五床被子也没用,除非有药能从内部制止。   “太保是我的武夫子,教了我许多东西。”小皇帝低下脑袋,“我实在不忍心看他这个样子……”   “我明白。”朝曦理解。   如果是她师傅,她也会不顾一切的救。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是你救的,就说是碰巧遇到一位高人,高人不愿透漏姓名,如今已云游去了,如此别人想查也查不到。”关键他的话,没人敢不信,只能这么以为。   朝曦微笑,“这样最好不过了。”   她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有小皇帝保证,比她自己偷偷摸摸送药好许多。   沈斐大概也知道她肯定会救,所以没有阻止,也算捞得小皇帝一个人情,现在是小皇帝请她来救。   朝曦坐在床边,伸手去探太保的脉搏,触手一片冰凉,结了冰似的,叫她都寒了寒,不过很快压下。   她体内可是至刚至阳的药蛊,这么点寒斗不过她的药蛊。   “这个症状,是玉寒草无疑。”玉寒草倒不难解,难的是制药过程,他最多能再活一天,这一天的时间内做不成解药,有一味药,药效太猛,太保身体又虚,吃不消,须得稍稍处理一下,最少三天时间,等她把药做好,太保早已嗝屁。   朝曦把这事如实与小皇帝说。   小皇帝蹙眉,“那太保岂不是没得救了?”   “倒也不是。”朝曦与他细说,“皇上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   “据说以前有位大小姐,须得人参吊命,可她身娇体弱,虚不受补,那家老爷便想了个办法,将人参喂给鸡,再把鸡宰了炖汤给小姐喝,如此正好削弱了药效。”   “朝侍卫的意思?”   “那一味药若是不处理甚是强猛,不过没关系,咱们也可以效仿,喂给鸡,再用鸡的血入药。”   小皇帝点头,“听朝侍卫的。”   朝曦叫人去拿纸和笔,写下方子给小皇帝,“照着上面的抓药便是。”   小皇帝颌首,“辛苦朝侍卫了。”   朝曦是冒着风险帮他,元浱铭记在心。   朝曦摆手,“不累,正好我也在皇宫待腻了,出来走走。”   皇宫里规矩多,虽然小皇帝已经尽量叫她自由自在,由大总管跟着,给了各方面的方便,不过还是没有在家舒坦。   她想上街买菜,自个儿做饭吃,顺便牵着平安到处溜达。   “等这事过去,我去与母后说道说道,叫她不要为难你。”小皇帝握紧了药方。   他其实不太想放朝曦出去,宫里无聊,没人陪他是一回事,朝曦在,还能教他功夫,他医术高明,武功也高,在身边有安全感。   朝曦不看好,“还是别了,你不说还好,你一说,太后肯定更不可能放过我。”   这说明她在小皇帝心里的位置重要,她说的话小皇帝会听,留着她,不是蛊惑小皇帝吗?   太后怎么可能会放过她。   “就这样吧,这种日子是我选的。”是她选择跟随沈斐,才会过这样的日子。   做人要有诚信,她既然说了上半辈子陪着沈斐,那就要做到。   小皇帝有些萎,“好吧。”   “有药方在,太保这边应该没什么事了,咱们回宫吧。”就像沈斐说的一样,如今的太保府都是些民间请来的神医,情况紧急肯定来不及细细盘查,若是有刺客混入,想对付小皇帝,还真不好办。   小皇帝附和,“如此也好。”   还是有些放心不下,亲自吩咐人按照药方抓药,熬药,解药喂太保服下,太保情况有所好转才带着朝曦和沈斐回宫。   大理寺卿没跟着,这件事小皇帝极是重视,留他在这里查找凶手,和保护太保。   没了他,回去的路上三人同乘一辆马车,知道她想出来逛,小皇帝特意选了条热闹的街道,赶路的同时还能逛逛。   小皇帝自己也甚少出宫,瞧见什么都很好奇,但是毕竟是皇上,不好放下架子,尤其是皇叔在旁盯着,不过拉上朝曦就不一样了。   皇叔即便有话也憋在心里。   “朝侍卫你快看,那个是什么?”   “那个是闻名天下的臭豆腐,我以前经常吃,哎呀,好怀念,不说了,我下去买一碗,你们要不要?”   小皇帝想要,但是不敢,“朝侍卫吃就是了,皇叔说这个吃了对身体不好。”   朝曦挑眉,“我是大夫,还是他是大夫?听我的。”   于是小皇帝有幸吃到臭豆腐,朝曦还顺便买了些其它小吃,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朝侍卫,你有没有发现那边特别热闹?”小皇帝又瞄上一个酒楼。   “咦?还真是,走,下去瞧瞧。”   小皇帝看了看皇叔,“这样不好吧,皇叔说人多热闹,容易被人所乘。”   “有我保护你怕什么?”朝曦大手一挥将人拽下去,“待会拉紧我的袖子,不要离开我三步远。”   小皇帝偷眼瞧了瞧皇叔,皇叔面上是黑,但是架不住想去玩的是朝曦,他是被‘逼’着去的,挑不出他的错处。   于是几人又凑了个热闹,着实看了会儿比武招亲。   一路吃吃喝喝,外加玩玩,中午出发,晚上才回来,竟也没出什么事,平平安安到宫。   小皇帝已经累得睁不开眼睛,还抱着朝曦的手说今天真开心。   他原来也出过一回宫,不过有皇叔在,可以想象并不能玩到什么,跟朝曦可以肆无忌惮,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撑的肚子鼓鼓,脚累的抬不动,着实痛快。   朝曦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人抱上床。   “被人利用了一路,开心吧?”沈斐抱着胸,面上还是那么臭,没有半分好转,反而比中午穿衣裳时还臭。   “开心啊,我自己也玩到了。”朝曦不笨,小皇帝不是第一次拉着她,以她的名义说,朝侍卫肯定喜欢这个,朝侍卫肯定喜欢哪个,咱们去玩吧。   几次都这样,朝曦自然明白。   “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语气里有些无奈。   如果是小皇帝想玩,他可以制止,朝曦也这样,着实无能为力,劝不动。   朝曦耸耸肩不置可否。   她给小皇帝掖好被子,散了头冠,回头一看,发现沈斐已经不见,也许回了偏殿。   朝曦收拾收拾跟过去,果然瞧见这厮躺在床上,装死一样,不动也不说话。   “怎么了?”   “我今天被人嘲笑了一天。”   白天被大理寺卿和皇上嘲笑,晚上被过路的人嘲笑。   本想去了太保府直接回宫,朝曦非要招摇过市。 第135章 知己知彼   朝曦目瞪口呆, “你至于吗?”   叫他穿个衣裳而已。   “也不看看你的身板, 你要是健健康康的, 我会让你穿吗?”朝曦挤开他, 自个儿也上了床,“没点逼数。”   沈斐板下脸, 将头扭去一边。   又被朝曦扭了过来,她药蛊发作,想跟沈斐亲近,沈斐又摆出那副死样子,双眼一闭,装死不说话。   装死更好,朝曦亲完摸完过完瘾把他踹一边就是。   一吻还没落下, 沈斐突然转身, 背对着她。   哈?来脾气了?   朝曦也来了脾气,上手去扒他的衣裳,“你不想穿还给我。”   “我只说丑, 没说不穿。”沈斐牢牢抓住衣襟, 不让她动, “可以在家里穿。”   他既然都退让了,朝曦也退让一步,“放心吧,明天你就不是一个人丑了, 我给小皇帝也做了一身。”   皇宫里人多, 又没有后宫, 全部都为小皇帝和太后做事,太后不怎么爱这些玩意儿,目前只为小皇帝一个人缝衣裳,出不了门,等于不需要便装,最近也没什么祭祀节等等,正好闲着,皮毛挑好,一人缝一个地方,你缝袖子我缝裤子,最多三天而已。   倒春寒,赶着穿,朝曦特意催了催,还每天过去帮忙,明天可以先出一套,在皇宫自然先紧着小皇帝,所以小皇帝那套明天就可以到手了。   这算是朝曦送他的第二件东西,不知道小皇帝知道后是跟沈斐一样抵触?还是跟上回收到玉时那般开心。   说起上回,朝曦才想起来,她还欠了沈斐一块玉,沈斐被衣裳的事烦着,暂时没想到,朝曦也假装忘记,要不然她去哪再弄一块玉来?   送给别人的可以随便挑挑,送给沈斐的可不行,朝曦已经做好打算,过几天等风声过去,再出宫赚钱,买一块回来。   “朝曦,”沈斐心情似乎好了许多,“既然药蛊发作,就别憋着。”   他躺平,黑发铺了满床,白皙修长的脖颈露着,一双瞳子流光溢彩,含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朝曦脑子里轰的一声,仿佛有什么线断掉,被色欲冲昏了头似的,只觉得沈斐这王八蛋浑身上下连发丝都在勾引她。   明知道她体内的药蛊时不时躁动,还摆出这副姿态。   那就不客气了。   当然顾着药蛊,最多也就是亲亲摸摸,不敢做别的,怕药蛊回不来。   有药蛊是件好事,方便许多,同时也是件麻烦事,牺牲了很多欢快的事。   宛如隔靴搔痒一般,不怎么尽兴,朝曦事后瘪着嘴趴在沈斐身上,感觉自个儿好委屈。   就好像得到一块金元宝,只能看着,花不出去一样,每天瞧啊瞧,那个折磨啊。   “你还委屈,”沈斐用干净胜雪的指头点她的额头,“我都没说什么?”   男女交缠,又不到底,折磨的是男子,沈斐被她勾起不好的东西,呼吸都急促起来。   朝曦也感觉到了,今天的沈斐跟平时不太一样。   显然他也是药蛊的受害者,都这样了依旧不能想做什么做什么。   朝曦到底是女孩子,憋一憋就好,没毛病,沈斐憋不得,大半夜起来去吹风。   本来就是个白斩鸡,身体还不好,又穿的单薄,他这一出去,第二天肯定会生病。   朝曦将人拉回来,“其实……”咬咬牙,继续道,“用手也可以。”   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其实特别容易害羞,有人夸她就觉得不好意思,更何况这么说,不知道鼓起了多大的勇气。   沈斐哈哈一笑,摸着她的耳垂调笑,“原来你也会害羞……”   说得好像我脸皮多厚似的。   朝曦瞪他。   沈斐花了些功夫,柔声细语将她哄好,朝曦不仅容易害羞,耳根子也特别软,喜欢听好话,夸几句心情就很好。   一夜胡闹,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的比沈斐还早。   自从药蛊成年,她仿佛不需要睡觉,每晚睡的比猫晚,起的比狗早,还精精神神,一点看不出来睡眠不过三个时辰。   先在院里练会功,等沈斐和小皇帝醒了,告诉他俩一个好消息。   小皇帝的衣裳做好了,今早拿过来,正好赶得上穿。   小皇帝收到礼物先是喜形于色,发现是套衣裳的时候一脸懵圈,“这是……”   “倒春寒冷,我特意让人赶制的,快看看合不合身。”朝曦笑眯眯拿着衣裳比划在小皇帝身上。   小皇帝脸上当即一言难尽。   想拒绝,又找不着理由,半响叹口气,“皇叔身上是不是也穿了这个?”   朝曦点头,“天太冷,没有这个他的老寒腿可经不住。”   尤其药蛊离体,能明显感觉沈斐身上寒了许多,药蛊是阳性的,在他体内别的不说,至少能保持体温不下降,全身始终暖乎乎的状态。   现在每次一摸他的手,都是凉的,还要靠女人给他暖手,也不嫌丢人。   “怎么了?”朝曦拿在手里,“你不喜欢吗?”   “皇叔穿上好丑……”也不是很丑,只是跟平时的皇叔比起来,再好看的脸也有些撑不住。   “不喜欢算了。”朝曦收回来,“我送给别人吧。”   小皇帝连忙拉住,“丑就丑吧,反正我也不是一个人。”   朝曦附和,“这才对嘛,无论如何都有沈斐陪着你丑,怕什么?来,”笑容可掬,“穿上试试。”   胳膊到底没扭过大腿,小皇帝还是将衣裳套在了里面,特意按照他的码数做的,很合身。   小皇帝将里头的衣裳都脱了,只留一件亵衣,再套上朝曦做的,外面是龙袍,三件而已,也不是特别肥。   “好看好看。”朝曦睁着眼睛说瞎话,“特别好看,显得我们的元浱圆润可爱。”   不就是胖吗?   元浱生无可恋。   不过别说,丑是丑了点,确实挺暖和,方才还觉得有些凉意,套上当即不冷了。   冬天本就干燥,日日燃着火盆也不是事,皮肤干的见不得人,十分不舒服,穿上这套衣裳,以后可以少点两个炉子。   “谢谢朝侍卫。”接受了之后发现这套衣裳浑身是宝,“礼物我很喜欢。”   “嗯?”朝曦很意外,“比沈斐乖嘛。”   她奖励似的揉了揉小皇帝的脑袋,虽然身份尊贵,不过还是小孩子,逃不过最喜欢大人亲近的定律,小皇帝乖乖站着不动,被她揉的舒服了干脆双手一张,直直扑进她怀里。   “以前我也这么抱过别人,不过后来他们都死了。”小皇帝有些伤心,“母后说身为皇家,血脉高贵,低贱的太监宫女不配与我亲近。”   “胡说。”朝曦反驳,“人都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哪有高贵低贱之分?”   “皇叔也这般说。”小皇帝眼睛里冒出星光,“所以你千万别死了。”   朝曦失笑,“放心吧,你母后弄不死我。”   小皇帝点点头,“我要去上朝了,让来福陪着你逛,有什么事赶紧找我汇报,还有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让朝曦附耳过来,小声说与她听,朝曦越听越心惊,“这么重要的地方你怎么能告诉我呢?”   小皇帝笑的开心,“你是不一样的。”   他边说边挥手,“我去上朝了,你要等我回来。”   他每次上朝之前都这么说,原来朝曦不理解,现在明白了,是怕她跟其他人一样,也死在他母后手里,可毕竟是他母后,他有什么办法?   就像小时候的朝曦,宠物被师祖丢出去,也一样无能为力。   小皇帝是个好人,希望他能摆脱这个困境。   俩人一上朝,偌大的养心殿登时冷清一片,大总管像往常似的,走过来问她,“今天想去哪里?最好别跑远了,咱家体力及不上你,昨儿这腿还疼着呢,朝侍卫也太能跑了。”   朝曦无辜的眨眨眼。   不是她太能跑,是大总管太没用,才走多远,他就气喘吁吁,闹着要休息,连沈斐都不如。   朝曦为了照顾他,只能原地练武,练个一两个时辰,大总管休息好了才能到处逛逛。   本身也没多大地方,刚来第一天便逛了个完整,第二天重复逛一圈,第三天继续重复。   大总管一直絮叨,说他在皇宫那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能一口气逛完皇宫的,遇上她算涨了见识。   那确实是他没见识,朝曦逛完整个皇宫,其实才消耗了一半体力而已。   练武的人加上药蛊作妖,有浑身使不完的劲。   逛了皇宫几圈,朝曦已经懂了皇宫哪能去,哪不能去。   寿康宫肯定是不能去的,里面住的都是些以前老皇帝的妃子,新皇登基,后宫要留着给小皇帝以后的妃子住,所以她们只能挤在一个寿康宫,在太后的慈宁宫旁边,去那边容易跟太后碰面。   朝曦有次不小心逛到那边,大总管没跟上,她自个儿翻过墙头看了看,庭院里有人身着锦服,三三两两聚在院子里吃饭,菜寥寥无几,一人一个馒头,想多拿都没有,甚是可怜。   瞧见她还想让她帮忙带些吃食,模样可怜兮兮,朝曦这种心软的人很容易中招,还险些被隔壁慈宁宫的人发现,好在大总管赶来,糊弄了过去。   朝曦反正闲来无事,便喊大总管带些点心过去,大总管问她带点心做甚?   她只说路上饿了吃,大总管也没怀疑,他跑的太慢,朝曦放弃他,抢过食盒提前一步离开,将大总管远远甩在身后。   她想去寿康宫一趟,问问那些曾经跟太后共侍一夫的女人们,太后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能听信一家之言,多打听打听,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第136章 是仇人啊   不知是运气不好, 还是怎么地,刚到门口便被人喊住, 问她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朝曦身份特殊, 不想声张, 只好停下脚步回话, “给各位太妃娘娘们送饭。”   她提了提食盒, 示意那太监。   宫中的太监有等级,衣裳颜色越深, 等级越高,大总管这样的穿紫色,然后是深蓝色,青色,颜色各不相同,职位和权利也不一致。   问她话的小太监身着深蓝色的太监服, 应该是管着寿康宫的管事, 比大总管低了一级。   寿康宫是太妃们住的地方, 先皇只有一个儿子, 太妃们没有,可想而知小皇帝活下来有多不易。   属于敌对关系,没杀她们已经是法外开恩, 不可能好吃好喝的供着, 给的条件简陋, 连带着管事日子也不好过, 唯一的好处是太妃们毕竟风光过, 着实有些家底,帮她们做些事情可以捞好处,所以这太监瞧着红光满面,怕自己的活被人霸占,语气不善的质问她,“送饭自有我来,谁让你送的?”   朝曦认真想了想,“咦?”   她朝他身后看去,“皇上!”   小管事吓了一跳,连忙回头看去,身后空无一人,倒是脖间陡然一痛,人当即倒了下来,轻而易举被朝曦接住,拖去一边,摆在门口假装在睡觉,然后大摇大摆推开门进去。   现在是白天,难得有些太阳,寿康宫的诸位太妃三三两两坐在院里晒太阳,瞧见她吃了一惊。   “管事换人了?”   按照道理来说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人帮她们去皇上面前说话,都是一群没有利用价值的女人,怎么可能有人愿意浪费这个时间和精力?   若是娘家没败还好说,娘家败的早就被人忘在旯旮里,谁还会想起?   “那倒不是。”朝曦将食盒放在桌子上,“上回来有位娘娘托我带些吃食,今儿正好路过,那位娘娘不在吗?”   寿康宫的活动范围有限,御花园都不见得能去,万一碰上小皇帝和太后只会尴尬,毕竟以前没少害他俩,再见面就是仇人。   大家平时能待在寿康宫便尽量不出去,与打入冷宫没什么区别,前两日那个太妃娘娘不在院里,肯定在屋里,不会随便乱逛。   她说话的时候故意大声些,能让屋里的人听到,果然没多久一位美艳少妇走出来。   先皇死的突然,他的媳妇都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有五罢了,像太后,即便小皇帝七岁,现在应该说是八岁,她也才二十出头,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待在寿康宫可惜了。   “是来找我的?”那女子匆匆踩了梯子下来,瞧清朝曦的模样笑了笑,“原来是你啊,我那日就是开玩笑,没想到你还当真了。”   朝曦指了指食盒,“正好路过,顺便的事。”   那女子偷笑,“你可知这里是哪里?我又是谁?私会先皇贵妃,可是要杀头的。”   她以前是先皇最宠爱的婉贵妃,娘家深受先皇重视,可惜后来先皇死了,娘家也一一跟去,只留她一个人孤苦伶仃。   朝曦不以为然,“送个饭怎么能叫私会呢?”   她打开食盒,“是龙须糕和延寿饼,我还带了些美容养颜的凝脂膏,孝敬各位太妃娘娘。”   婉贵妃方才那话其实是提醒她,还有其他人在,不处理的话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虽然朝曦并不怕,还是小心为上,将人都收买了去,吃了她的食物,还收了她的东西,怎么再好意思告发她?   带的多,一人一瓶不是问题。   后宫三千佳丽只是个虚数,实际上并没有三千,除了受宠的几位妃子和贵妃,其它都被打发回了家,毕竟都是官家的儿孙,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有能力的都想办法捞出来。   小皇帝登基,也要大赦天下,有家的送回家,没家的,职位高的只能留在皇宫,她们知道太多皇家的秘密,只有两种下场,要么死,要么老死在皇宫。   经历了三年的淘汰,除去病死的,折腾死的,各种意外死的,如今还活着的只有三五位妃子和贵妃,当年的皇后跟随先皇而去,如果她不死,小皇帝的母妃太后之位坐不稳。   毕竟皇后是嫡母,要立嫡为太后,她最多只能当个圣母皇太后。   皇后一死,她追封太后,就是后宫说一不二最尊贵的人,没人能压在她头上。   “外面日头大,小兄弟过来坐。”曾经的婉贵妃,如今的婉太妃招呼她,坐去一边的凉亭内。   这里所有人都能看得见她们什么都没做,又听不见她们说什么,一举两得。   这个婉太妃在后宫厮混多年,别的不说,心思倒是挺缜密。   “这里远,旁人听不到咱们说话,小兄弟想问什么赶紧问。”   朝曦哈哈一笑,“婉太妃果然聪明。”   她先将藏起来的糕点从怀里掏出来,又从袖里拿出玉脂膏,怕被别人听到,小声说话,“这个比凝脂膏好,快收下,别让人看见。”   婉太妃先是愣了愣,片刻后笑出声,“再不问我可没心情回答喽。”   朝曦赶紧问,“你知道当今太后吗?”   她实话实说,“我想多了解一些她。”   婉太妃眉头轻皱,“你了解她做甚?”   朝曦低头,“有些事情想知道,跟她有关。”   婉太妃撑起下巴,瞧了瞧天色,叹息,“也罢,反正我都这样了,还怕什么,你想问什么?直说就是。”   朝曦想了想道,“我想知道太后身上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古怪的啊。”婉太妃翘起二郎腿,细细想了一遍,“还真有。”   朝曦一喜,“什么古怪?”   婉太妃摇摇头,“你问的事情太大,搞不好我的小命会丢。”   朝曦伸手入怀,还想掏出什么,婉太妃摇摇头,“这些东西可打动不了我。”   “那什么能打动你?”   “你觉得我现在最需要什么?”婉太妃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她在这高楼大院里,还能需要什么?   需要的是自由。   “我做不到。”她是先皇的妃子,没有小皇帝允许,不,应该说没有太后允许,不可能出来,毕竟太后才是后宫之主,有她管着,在没有犯错的情况下,小皇帝也不好插手后宫。   “你做得到。”婉太妃脸上十分认真,“你是小皇帝身边的红人,又有摄政王当靠山,肯定能做到,就看你尽不尽心。”   朝曦挑眉,“你都知道了?”   “后宫是女人的地方,还从来没有哪个侍卫敢光明正大走来走去,还有皇上身边的大总管跟着,你是独一份。”婉太妃将被风吹散的发丝掖进耳后,“寿康宫没你想的那般落后,这点消息我还是能打听得出来。”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你的身份太特殊了,我不一定办得到,而且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跟你手里的消息对等。”   既然将她困死在寿康宫,说明她确实知道些旁人不知道的东西,是什么,是不是朝曦想要的,就不得而知了。   “你会满意的,我可是亲眼见证她从一个九品奉仪坐上太后的位子,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   朝曦点头,“做生意都要验货,你不觉得需要先透漏些什么给我吗?”   婉太妃失笑,“差点忘了,既然是做生意,确实要先告诉你些什么。”   她沉思片刻后道,“太后这个人,浑身都透着古怪。”   “怎么说?”朝曦连忙问。   “她刚进宫时只是先皇随便封的九品奉仪,我是正三品良娣,她于我而言宛如路边的野草,说踩死就能踩死,那时我全部注意力都在与太子妃斗,斗着斗着发现这条藏在暗处的毒蛇。”   先皇那时候还没登基,被册封为太子,她们都是太子的妻子。   “这条毒蛇在我们没留神的功夫顷刻间长成大蟒,吃人不吐骨头,等发现时已晚,她已经怀上先皇的孩子,倍受先皇宠爱。”   “后来先帝登基,太子妃为后,我为贵妃,那女人母以子贵,为四妃之首德妃。”   “再后来想除掉她都难,谁对她下手,谁反而先死了,就连皇后也屡屡吃瘪,我自知这里头有蹊跷,便找了人偷偷跟踪她,果然叫我瞧见了些东西……”   “什么东西?”   婉太妃瞥了她一眼,“我的货可是真的?”   朝曦颌首,“自然是真的。”   “既然是真的,该你付钱了。”   朝曦无语,“你等着,我去试试。”   她站起来,婉太妃拉住她,“我送你吧。”   她在前头领路,顺便将朝曦带来的食盒和盘子收起来,临走前叮嘱她,“没成功之前,千万不要让人知道你来过。”   这个没问题,朝曦轻轻‘嗯’了一声,提着食盒像来时一样,走的潇洒,在半道上碰到来找她的大总管,大总管急的额头冒汗。   “哎呀我的祖宗啊,可算找到你了。”   朝曦翻个白眼,“你在凉亭下休息了半天,方才刚站起来,当我没看见吗?”   大总管被拆穿,脸上有些尴尬,“朝侍卫不仅耳朵灵,眼力也是一绝,这么远都被你瞧见了。”   “那是。”朝曦哼哼两声,“我自小练习目力,对了,”她不想耽误正事,“皇上下朝了吗?”   “这个点早该下了,咱们回去吧。”   朝曦点头,“是该回去了。”   先做做小皇帝的思想工作,问问他愿不愿意放,不愿意就算了,她再想别的办法,要是愿意的话肯定不能错过婉太妃这条线,能多了解太后一点是一点。   她还要为鬼谷除害,为师祖报仇呢。   巳时三刻,朝曦已经回到养心殿,果然瞧见小皇帝端坐在书桌上,一本正经处理公务。   本想先跟小皇帝说婉太妃的要求,谁料一张口就变成了关怀沈斐,“沈斐去哪了?”   完全是本能,说出口后才反应过来。   小皇帝瞧见她有些开心,“太保醒了,皇叔代我去看太保了。”   看来昨天的法子奏效了,太保的毒定是解了。   小皇帝欠她一个人情,趁现在赶紧提,“元浱啊,你知不知道婉太妃?”   元浱一愣,“她怎么了?”   “她手里有一份我想要的东西,但是代价是帮她出宫。”   小皇帝眉头紧皱。   “怎么了?”朝曦不解,“很为难吗?”   小皇帝摇头,“我倒是无所谓,怕就怕皇叔不肯。”   “他为什么不肯?”还奇了怪了,怎么哪都有沈斐?   “因为皇叔是她的仇人。” 第137章 负心女人   “你知道婉太妃为什么要出宫吗?”小皇帝绷着脸问。   “为什么?”   “因为要找皇叔报仇。”他继续道, “我父皇死在皇叔手里,婉太妃的父亲和哥哥都是我父皇的手下, 自然也是死在皇叔手里, 一旦放她出宫, 她肯定会想办法对付皇叔。”   他还有话, “皇叔说过, 女人看似柔弱,实则自己就是武器, 婉太妃被父皇宠了不是一日两日,怎么可能没点本事,以她的姿色随便爬上谁的床,便能将人俘虏,用来针对皇叔。”   “这样啊。”朝曦有些失望,“那看来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即便想要婉太妃手里的线索, 也不能害了沈斐。   “也许这里面有隐情也说不准, 婉太妃的父亲和哥哥死相极惨, 我总觉得不是皇叔干的。”他解释, “如果是皇叔,根本不会折磨人,直接便会将人杀了。”   朝曦眨眨眼, “也是, 那我回头问问。”   沈斐确实不是个会折磨人的人, 即便是仇人, 也会直接一刀毙命, 朝曦有六成的把握不是他干的。   当然到底如何还要等他回来。   “要问我什么?”   说曹操,曹操到,沈斐抬脚从正门跨了进来。   “说你长得越发俊美了。”   沈斐明显不信,“除了做错事和需要我帮忙之外,你会夸我?”   朝曦一惊。   居然被他猜到了,还真有事要他帮忙。   “不是什么大事。”朝曦隐瞒了些,“婉太妃的父亲和哥哥是你杀的吗?”   兜圈子拐弯抹角太累,朝曦直接问。   “好端端的问这个做甚?”沈斐凝眉。   “我想要她手里的线索,她让我帮她出宫,元浱说不能放她出去,因为她跟你是敌人。”朝曦一口气把前因后果说完。   “她与我确实是仇人,只不过是单方面的。”   果然,不是他干的。   “当年婉太妃的父亲和哥哥眼看兵败,想投靠我,可惜还没来得及便被先皇发觉,先一步折磨而死,后来我入了皇城,所有人便以为是我下的手。”沈斐说话的时候看向小皇帝。   这事与先皇有关,知道是先皇动的手,小皇帝心里怎么想?   正午是用膳的时间,养心殿里有人来来回回走来走去,或端盘,或送菜,忙的不亦乐乎。   小皇帝站在正中的位置,低着头,长睫毛垂下,陷入沉思一般,好半响没有动静。   “皇叔。”不知是转移话题,还是真的对这事没反应,小皇帝再抬起头时,面上带着喜悦,“太保的毒是不是解了?”   “嗯。”沈斐的目光落在他的手上,因为紧紧握住衣袖,捏的指尖发白。   毕竟是他的父皇,他果然没办法释怀。   “太好了。”小皇帝去拉他与朝曦,“终于可以放心的吃饭了。”   因为太保的事,弄得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饭,心里一直记挂着太保。   “我特意让人多做了些菜,想着这个点你们也该回来了,正好赶上。”他是在朝曦没回来之前传的膳,特意吩咐了现做,等俩人回来,正好可以吃。   他还小,肚子容易饿,吃饭不规律,有时候早,有时候晚,以至于御膳房的饭菜一直温着,有的从早上温到中午,不新鲜,没有现做的味道好。   往常朝曦听到吃饭,肚腹里的馋虫肯定蠢蠢欲动,唯独跟小皇帝一起吃饭不会,因为根本吃不尽兴,只要超过三筷子的立马会被撤走。   为什么吃三筷子,还不是好吃,好吃的撤走了,留下不好吃的是折磨自己吗?   这条规矩朝曦始终不太理解,虽然沈斐跟她解释过,不过她现在百毒不侵。   前两天还馋毒药馋的厉害,大概是药蛊成年了,以前那些药已经不能满足它,它要挑战更高难度的东西。   朝曦喝了口穿肠药,辣的嗓子好几天没反应过来,现在说话还是哑的。   平时扮男装很容易会被女孩子发现,婉太妃那么机灵的女子愣是没听出来,就是因为她的嗓子变了,变得更加沙哑,辨不出是男是女。   跟着小皇帝吃了几天,朝曦已经知道哪样菜好吃,哪样不好吃,她荤素不忌,小皇帝和沈斐都是山珍海味吃多了,偏爱清淡的,所以在吃这上面,几乎不会撞。   朝曦做好了准备,先问问那俩人,有没有想吃红烧肉的?   都说不吃她才动手,穿了两筷子回来,刚弄进碗里,那菜便被人端下去。   朝曦第一次跟小皇帝一起吃时没有准备,眼睁睁看着她喜欢的鱼被端走,第二次明白了,夹了一大块,还以为可以夹三筷子,所以留了些余地,没夹太多,结果又被拿走。   现在晓得了夹菜不论筷子,论数量,直接一口气有多少夹多少,那两筷子撸下来,够她吃好几口的。   坐她旁边的沈斐一脸无奈,“没出息。”   小皇帝也放下筷子,提醒道,“朝侍卫,你这样最少三天再也吃不到红烧肉。”   “为什么?”朝曦吃得正香,随口问道。   “因为规定了超过三筷子,这道菜最少三天之后才能上,运气不好以后可能都没有这道菜了。”   朝曦愣了愣,“还有这种规定?”   “嗯。”小皇帝诚实道,“你没发现这两天没有你爱吃的鱼吗?”   朝曦细细一看还真是。   每天的菜太多,看的她眼花缭乱,没有那道鱼,又多了别的鱼,以至于她没发现。   “你们皇家规矩真多。”   刚开始不让同桌,只能自个儿坐一边吃,后来小皇帝极力争取过来,好不容易能同桌了,发现不能好好吃,还以为自己机智应对了,结果一山更比一山高,人家还是稳赢。   这回是真没法子了,还好虽然没有红烧肉,会有梅菜扣肉,煎肉,炸肉,总之每天的菜必须在六十六道之上,只许多,不能少,否则小皇帝还真不一定能不能吃饱。   “说起来这些规矩是给你定的,为什么我也要遵守?”朝曦才想起来。   小皇帝这么干是为了不被毒死,可她毒不死啊,为什么也要这样小心翼翼吃饭?   “大概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吧。”沈斐凉凉泼冷水,“能上桌就该感谢陛下,不要这么没大没小。”   “皇叔说的对。”小皇帝附和,“我会被人毒死,你就算毒不死也不能比我痛快啊。”   朝曦:“……”   难得意见一致的妒忌她。   小皇帝能毒死,沈斐也能毒死,就她毒不死,但是因为他俩会毒死,要守着规矩,所以她也必须守着。   好无力的感觉。   “开个玩笑。”小皇帝喊大总管,“来福,把朝侍卫的笔录划掉,以后不许再记,朝侍卫要吃什么?吃多少也随他。”   大总管边点头,边让人划掉朝曦的记录,每个人吃什么?吃多少,都会记在本子上,方便下次避开。   越是喜欢吃什么,越是不给上什么?简直就是跟自个儿作对,难为小皇帝居然守着这破规矩这么多年。   “其实不要说你了,我在宫中多年,偶尔也会破例。”有时候一道特别特别喜欢吃的东西,尝过之后被撤走,他便会心生怒火,又要回来。   左右是他的人,不能不听他的话,基本都会让他得逞。   朝曦点头,“这根本不是我们说的算,是我们肚子里的蛔虫说的算。”   这借口找的好,大家无话可说,只是笑,元浱瞧了瞧皇叔。   皇叔向来古板,一直守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如果是平时他一个人用膳这般嘻嘻笑笑,皇叔早便喊人拿来戒尺打手板,今儿竟掺和进来,率先打破规矩,是因为朝侍卫吗?   朝侍卫在他心中一定很重要,他已经数次为他打破规矩。   吃完了饭,皇叔被朝侍卫拉走,说是有重要的事要问。   她能有什么事?无非是婉太妃的事,因为被小皇帝转移话题,朝曦也听出有几丝不对,当时没有硬将话题转回来,而是陪着小皇帝用膳,用完膳才有空就方才的话题继续。   “沈斐,婉太妃把你当敌人了怎么办?”本来只是单纯的问婉太妃的事。   俩人一独处一室,朝曦察觉出自己不对劲,越看沈斐越好看,好想将他……   朝曦也没委屈自己,趁着沈斐回答问题时一个扑身,将沈斐整个人按倒。   地上铺了毛毡,又燃了火盆,是小皇帝特意给他俩安排的房间,门外有人把守,但是里面没有,安安静静沈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亲可以,别咬……嘶……”   朝曦已经咬了他一口,眨眨眼,无辜道,“你说晚了。”   沈斐无可奈何,“你啊,上辈子是狗投胎吗?这么爱咬人。”   朝曦不管,边亲边继续问。   “问你话呢,婉太妃把你当敌人了怎么办?还要不要救她出宫?”   “救啊。”沈斐不假思索回答,“既然有线索,做甚不救?”   “可是救了她会找你麻烦。”朝曦将担忧说出来。   “她来找我麻烦,我就一定会死吗?”沈斐反问,“太后杀不死我,百寒子也杀不死,你觉得她能?”   那自然不能。   朝曦恍然大悟,“她根本不是你的对手,就算放了她也无妨。”   她急急站起来,拍拍屁股要往外走。   沈斐喊她,“朝曦!”   “我去去就回。”   朝曦还是出去了,徒留沈斐一个人半坐在地上,边摇头,边叹息。   “真是个负心的女人,自己摸完亲完就不顾别人的死活。” 第138章 心情不好   朝曦是去找小皇帝请旨, 沈斐没有不肯,很欢快的答应了, 因为他也想多了解了解太后, 既然如此, 干嘛不成全他, 顺便成全自己?   请旨很顺利, 小皇帝只问了她一句话,“确定吗?”   朝曦点头, 他便二话不说写了圣旨,顺便盖了章,有了这个便没人敢拦婉太妃。   朝曦将圣旨塞进怀里,当即去找婉太妃,小皇帝没有提醒她圣旨要的这么轻易,婉太妃可能会得寸进尺, 再提其它要求, 只吩咐大总管跟着她, 即便不能阻止她吃亏, 也好提点一番。   他操心太多,其实朝曦如果认真起来,也没有那么坑, 毕竟跟在沈斐身边久了, 多少长进了些。   这回要谈的事比上回隐私, 不可告人, 朝曦来了寿康宫, 没有大张旗鼓喊婉太妃下来,直接翻墙进了院。   上午婉太妃从哪个屋出来,朝曦还记着,寿康宫内也没有侍卫,几个宫女连瞧都没瞧见她,便被她上了房。   许是做个表面功夫,寿康宫吃的不行,房间倒是挺大,分东南西北四边,婉贵妃和其他人一人占了一边,好几个房间,婉贵妃选了二楼最东面的那个。   东面向阳,可见即便进了寿康宫,婉太妃依旧不简单,用了最好的房间。   朝曦打开窗户,翻身进了婉太妃的屋子,婉太妃似乎心情不错,哼着小调,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铜镜描眉。   大抵是从铜镜中瞧见她,这人喜滋滋回头,“朝侍卫办事效率就是快,这么快就办妥了?”   朝曦从怀里掏出圣旨,“有了这个你就可以平安出宫。”   婉太妃连忙从凳子上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抢过圣旨打开看了看,“没错,是真的。”   她怎么说都受过宠,跟了先皇多年,圣旨还是认得的。   圣旨的料子,和上面盖的章,除了封号不太相似,其它与先皇那个一模一样。   “没想到啊,我到处求,到处找人塞银子都没能出宫,你只凭一句话便让皇上下了圣旨。”   “为了得到这个我也是费了一番功夫。”朝曦抱胸,“我是来听故事的,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吧。”   婉太妃紧紧握住圣旨,笑道,“好。”   她没食言,当真将圣旨收好,坐在朝曦对面,喝了口茶慢悠悠道,“太后这个人啊,浑身都是古怪。”   这是她对太后的评价。   “我偷偷的跟踪她,发现她每到晴天便会守在院子里,对下人说等日出,哪有从三更半夜开始等日出的,不都五更开始等吗?”   朝曦眼前一亮,婉太妃没说谎,随即又有些沉重,她小时候遇到的人,果然是百寒子。   一边是自己的恩情,一边是师祖的要求,难办啊。   “这套说辞糊弄别人还成,可糊弄不了我,我反正闲来无事,便偷偷藏在暗处,陪着她守日出。”   “有时候撑不住睡了,有时候全程醒着,她还真的就是单单纯纯看日出。”   “哪那么简单。”朝曦琢磨出不对来。   “没错,确实没那么简单,没几天我就发现自己易乏易累,睡不醒一样,找了太医来看,太医说我服用的安神丸太多,可我明明是按量服的。”她解释,“我有时候失眠,便会服用安神丸,是在太医的许可下服用的,怎么可能会过量。”   “后来我将安神丸锁进抽屉里,没再用过,可易乏易累的毛病非但没减轻,反而加重了,我便明白过来,不是我的安神丸过量,是别人给我用的安神丸过量。”   “太后,”她拍了拍胸口,“给我用了安神丸,一样的药方,改了些使用方法,制成了香,我吸入那些香才会昏睡过去。”   “后来我找民间的神医熬了一份专解安神丸的药,喝下之后果然没再睡过,也让我瞧见了……”   “瞧见了什么?”   “一个男人,是个全身裹在黑袍里的男人。”   黑衣人朝曦也知道,就是百寒子,不过她一直以为百寒子假扮成了太后才得以平平安安藏在皇宫,就刚刚婉太妃说的时候她也这么以为,原来不是。   “太后似乎认识他,言语亲密,举止无间,还从身后抱住他,想看他的真面目,可惜那黑袍摘下来,还有一层面具,黑衣人似乎并不想暴露身份。”   那是当然,记得小时候朝曦也想看他的真面目,可惜黑袍摘下来,里头也是面具,她比太后厉害,将面具也摘掉了,里面还有一层,是个黑套子,百寒子根本不想露出真面目。   朝曦只从别人的描述中,比如师傅嘴里得知,这人长得极是俊美,据说不想别人因为他的外貌怀疑他的实力,所以才要将脸遮起来。   与沈斐恰恰相反,沈斐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是小白脸,绣花枕头,小看他,然后被他干掉。   先帝为什么会死?就是以为他只有一张脸能看,没有实力,也没有智力,结果栽他手里了,妥妥的扮猪吃老虎。   “那黑衣人似乎发现了我,临走前瞧了我一眼,我吓死了,还以为他会杀我,不过他好像看不上我,直接略过我走了。”   “太后想着心事,倒没发现我,我一直守到天亮,想将这事告诉皇上,刚出门便收到一封信,信上写了两个字,‘生’和‘死’,我自然选择生,只能将此事遗忘,再也没敢偷偷跟踪太后。”   婉太妃坐直了身子,“这就是我知道的一切。”   朝曦点头,“虽然有点少,不过不虚此行。”   起码知道了太后和百寒子是两个人,太后没有死,她身边藏了师傅和百寒子。   “小兄弟,你将我送到宫门外,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婉太妃神神秘秘道。   朝曦挑眉,“什么秘密?”   “既然是秘密,自然不能随便告诉你,你先将我送出宫。”婉太妃拿出圣旨,“我虽然有圣旨,不过一个寿康宫里走出来的女人,难免被人轻视,以为我的圣旨是假的。”   朝曦叹息,“好吧,你要信守承诺。”   “我们合作一直很愉快。”   似乎是要走了,婉太妃有些高兴,难得喜形于色,“记得备辆马车,我也去收拾收拾行李,劳烦小兄弟等等我。”   朝曦颌首,“我是宫里最闲的侍卫,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这是实话,朝曦这个侍卫当的,比大多数主子还舒坦,小皇帝可是说了,他从小就没跟父皇同桌过,那时候特别想跟父皇同桌,即便不用膳,说说话也是好的。   可父皇从来没许过,由此可见跟人同桌用膳,是多大的荣宠。   朝曦倒觉得是小皇帝自己有遗憾,所以老早就想废除这条规矩,正好只跟她熟,干脆用在她身上罢了。   她或许对小皇帝来说有些特殊,但真轮起来,还没到那种程度,最多算救命恩人,先是帮他抓蛐蛐,又帮他摆脱魔曲,再也不做噩梦,还因为他受伤了,后面又救了他的武夫子太保,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功劳。   婉太妃去收拾东西,朝曦便守在门口,抱胸想事情。   想婉太妃嘴里的秘密,是不是又跟沈斐有关?   假如不是先认识了沈斐,沈斐于她而言秘密才多吧?   比如十件事里面八件事有他掺和,老担心他是幕后黑手。   *   末时二刻,刚吃完饭本该起来活动活动,不过沈斐洗了澡,不想再出一身汗,干脆坐着没动,边看书,边想事情,想着想着,嘴角不由自主——下拉。   朝曦那个没良心的,说走就走,一走这么长时间不回来。   他翻过一页,敏锐的发现院里一抹光闪了闪,那抹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射来,沈斐没动,那光停在他眉心。   “你知不知道,只要我的剑再往前一些,你就死了?”   沈斐淡然瞥了一眼,“换了一把新剑?”   来人顿了顿,“你不怕死?”   “据我所知这几天都没有入宫记录,你是怎么进来的?”沈斐手里依旧捧着书,语气都没变过。   “你是有恃无恐,觉得我不敢杀你?”   “杀了我,你失手败给我,就会变成永远打不过我。”他一死,百寒子便再也没机会翻身,证明自己比他强。   “就因为这一点你就敢赌?”百寒子语气中有些吃惊。   “你不也是。”沈斐合上书,拨开他的剑,去书架上换了一本,“仅因为师傅没将谷主的位子给你,你便破坏传承仪式,打伤师傅,夺走秘籍,比起我来,你更像小孩子闹脾气。”   百寒子蹙眉。   “元浱每次被我处罚,不服气就会将桌上的笔墨纸砚朝我洒来。”沈斐说得漫不经心,“也许这样他心里会好受些。”   “我跟他不一样。”   沈斐翻开新拿的书看了看,“确实不一样,他只是洒了些笔墨纸砚,你洒的是刀子,闯大祸了。”   百寒子沉默下来,半响举起剑,“我今天来是为了跟你比武,你扯这些有的没的做甚?”   “元浱闯大祸时便会老老实实拿着尺板求罚。”沈斐回头看他,“你呢?”   “我今日是来比武的……”   “不想比武。”沈斐打断他。   “为什么?”   “心情不好。” 第139章 对不住了   “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有个坏女人只顾自己享乐, 不顾我的死活。”沈斐坐在窗前,边悠哉看书,便懒洋洋道。   “我去杀了她!”百寒子长剑一横, 耀眼的银光陡然一闪。   沈斐摇头, “用不着,把她带回来就好。”   “是谁?”   “朝曦。”   *   朝曦刚准备好马车,大总管本来想提醒她,后宫只能坐步辇, 不能坐马车,也不能骑马, 后来想想那么多规矩都破了, 不差这一个, 便干脆息声看着。   婉太妃已经收拾好,换了身清爽干净的装扮出来,褪去那身锦服华服, 少了几分雍贵,倒是多了些年轻,颇显得小家碧玉。   “既然都要出宫了, 那身衣裳自然是要舍弃的。”婉太妃低头将鬓角的黑发挽入耳后, 瞧朝曦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失笑,“怎么?不认识我了?”   朝曦摇头, “这样很好看, 显得年轻, 正该是你这样的姑娘家打扮。”   姑娘?   都嫁人了,怎么还能称姑娘?   不过被人说是姑娘,说明她保养不错,相当于夸赞,婉太妃还是乐开了花。   “公子这厢有礼了。”她装模作样行了一礼。   朝曦无语,“快上车吧,再不走天都黑了,宫门要下钥。”   来回奔波加听故事,再加上婉太妃收拾行李,她去牵马车,颇浪费了些时间,现在已经是申时,酉时关宫门,也就大半个钟头了。   皇宫大,加上载了人,处处是检查,怎么也能小半个钟头才能出宫。   “东西都带齐全了吧?”   “嗯。”婉太妃没有坐进马车,只轻轻跳上马车的边缘,与朝曦一人占了一边。   “怎么才这么点行李?”朝曦蹙眉看去,婉太妃只带了一个小小的包裹。   “我一个女孩子,能不能活下来还是问题,带那么多行李做甚,累自己吗?”婉太妃倒是想的开。   “好不容易得了圣旨可以出宫,咒自己做甚?”朝曦不解。   总觉得婉太妃好像知道些什么,能出宫,她的表情本该高兴才是,可朝曦从她脸上细细找去,有恐慌,不安,也有期待,唯独没有开心。   怎么回事?   哪个环节出错了?   朝曦将这事憋在心里,架着马车到了宫门口才停下脚步接受检查。   她没有问题,被关照过,不用搜身,大总管自然也没问题,婉太妃的身份惹人怀疑,着实盘问了一番,朝曦拿出圣旨那些人才放他们出去。   “就送到这里吧。”婉太妃紧了紧背上的包裹。   方才搜身的时候这包裹也打开看过,几乎没有衣裳和别的,都是些首饰和金银。   她是真的准备跑路,轻装上阵。   朝曦下了马车,绕过马站在她身边,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给她,“若是遇到危险,便将马车割掉,骑马逃跑,你一个女孩子家家,切记不要走偏僻的小路,有劫匪。走大路也要尽量跟在别的女孩子身后,显得你们是一路似的,知道吗?”   她经常一个人出行,也时常会遇到劫匪,有空就收拾收拾,没空干脆绕路,着实攒了些经验。   婉太妃点头,“好。”   顿了顿,她让朝曦附耳过去。   朝曦知道重点来了,忙偏头去听。   “记得先皇刚登基那阵子,宫里闹鬼,时不时有人失踪,好多人都说听到深夜有敲敲打打的声音,弄的宫里人心惶惶,后来皇上下旨,入夜后不许人在外头晃荡,一到酉时宫门下钥,宫里各门各院也要紧闭门窗,不让任何人进来,同时也不让任何人出去。”   “我本来也以为只是简单的闹鬼,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御花园每天都会多出新土,当时没多想,过了这么多年,我被打入冷宫似的进了寿康宫,成天无所事事,每天想的都是以前的事,这才逐渐串联在一起。”   “闹鬼是假,有人借着闹鬼深更半夜敲敲打打才是真。”   “皇宫是什么地方,是皇上的地盘,这事皇上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又选择不管,这事十有八九就是他干的。”   “瞧德妃的样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见过黑衣人,他如何能自由出入皇宫?”   “因为这皇城脚下……”   “有地道。”朝曦接话。   而且直通皇宫外,先皇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挖地道,但是这事不好让别人知道,于是故弄玄虚,传出闹鬼的假话,吓的人晚上不敢出宫,他好方便行事。   挖了地道,等于多一条保命的手段,可那地道她知道,而且知道在哪。   是小皇帝告诉她的,当时她吃了好大一惊,有些不敢置信,小皇帝居然会把这个告诉她。   这可是他的保命手段啊,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当年沈斐逼宫,不可能漏个什么地方让小皇帝和他母妃逃跑,可他俩还是跑了,为什么,走的就是地道。   一定是先皇那条,可那条地道在小皇帝的养心殿,百寒子不可能从他的养心殿出来,她还没察觉吧?毕竟每天待在养心殿。   既然不是养心殿这条,那肯定是别的。   有人跟先皇似的,想为自己准备一条后路,所以也挖了一条地道,位置在哪不知道,但能挖地道的肯定是皇宫至高无上的人,不是皇上,就是皇后,亦或是太后。   那条地道不会在太后的院子里吧?   如果真的在太后院子里就糟糕了,难怪百寒子可以来去自如皇宫,原来抄了近道,也难怪宫门口查不出有嫌疑的人进宫和出宫,因为走的根本不是那条路。   其实自从小皇帝把密道告诉她之后,她便隐隐怀疑过,守了一天发现并没有人进出,才不得已放弃这个念头。   小皇帝告诉她,怕是也起了这个想法吧,想让她帮忙注意一下,或是小心有人从地道进来行刺他?   当然朝曦相信,最有可能只是小皇帝喜欢她,不想她被太后害,告诉她密道是给她准备的后路。   看来有必要下地道一趟,看看通向哪?有没有其它路,比如不用从养心殿进,可以从其它地方进的入口。   朝曦恍然间有些明白,原来小皇帝除了给她留条后路之外,还想让她下密道查查。   他身边一个人没有,都是太后的眼线和沈斐的,自己只有先皇留下的大总管,可大总管是个怕事的,也没什么功夫,不敢一个人下,小皇帝自己也不敢下,所以只好告诉她。   虽然被利用了,朝曦出奇的没有生气,小皇帝是将来的九五至尊,若真的手无寸铁,没有半点手段和心智,朝曦才要失望。   沈斐教的什么玩意儿?   误人子弟。   还好不是,小皇帝并没有坐以待毙。   他知道这个密道有可能被别人知道,已经不安全之后,想让朝曦帮他查看,但是并没有直说,反而告诉她,如果母后实在为难她,可以从这里出宫。   好心机啊,看来不能再用寻常眼光看小皇帝,会吃亏的。   就像师傅于她,还把她当小孩子,结果吃了她的亏。   “你居然知道?”婉太妃有些惊异。   不仅知道,还已经想了一圈。   “猜到了。”   婉太妃笑了,“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废话了。”   她突然伸出手,道,“抱一下。”   ???   朝曦不明所以,不过还是配合的微微倾身。   抱一下等于身份暴露,看来婉太妃终于发现她是女孩子了,无所谓,反正她都要走了,暴露就暴露吧。   朝曦本以为是深抱,做好了准备,谁知婉太妃只浅浅碰了一下便快速离开,手里还拿着她的钱袋。   朝曦反应算迅速,还是没能阻止她将钱袋高高举起,“我都要走了,朝侍卫送我些银子呗。”   不等朝曦回答,已经打开了钱袋将银子倒在手里,只有几个铜板和几锭银子,“哇,朝侍卫也太穷了。”   朝曦咳嗽一声,掩盖穷比的尴尬。   婉太妃摇摇头,“这么穷我都不好意思敲诈你,还给你吧。”   她又将银子倒了回去,钱袋口一收,还给朝曦。   朝曦愣愣接住,倒是第一次觉得,被女人给吸引去了。   原来男人女人都可以很有趣。   “有缘再会。”   婉太妃拉过马车,什么话都没说,嘴角挂着笑,小喊一声‘驾!’,马儿蹄子飞扬,带着人渐行渐远,离开了朝曦的视线。   朝曦收回目光,带着大总管往回走,有大总管在,还是没人拦她,顺顺利利回了宫。   心里藏了事,想去密道看看,结果发现小皇帝不在。   须得给他打个招呼,否则把她锁在里面了怎么办?   没找到小皇帝,也没见着沈斐,朝曦与大总管打了个招呼,只告诉他,去了一个只有小皇帝知道的秘密地方,叫他注意一些便是。   大总管点头,在门外守着,朝曦将门一关,待在里面没了动静。   大总管不放心,打开门瞧了瞧,发现里面没人。   “咦?”他丈二摸不着头脑,“去哪了?”   到处找了一下还是没找到,倒是窗户开着,他说去了一个只有皇上知道的地方,兴许为了避人耳目,翻窗走的。   大总管没怎么在意,将门重新关上,又等了等,朝侍卫还是没回来,倒是等回来了小皇帝和沈斐。   “参见皇上,摄政王。”他低头行礼。   “怎么就你一个人?”小皇帝擦了擦脸上的汗,“朝侍卫呢?”   太保中毒,毒虽然解了,但是身体还没好,虚的不行,没有十天半月好不全,可他的功课不能落下,皇叔便带他去了练武场热身。   “朝侍卫……”   ‘去了一个只有我和陛下知道的秘密地方……’   这应该是要他保密的意思吧?当着摄政王的面,他不好回答,索性改口道。   “朝侍卫刚还与婉太妃拉拉扯扯呢,这会儿去哪了?”   他方才顿了一下,肯定是有什么隐情,若是说个寻常的理由,谁会信?所以只能出卖朝侍卫,道出这么个也算隐情的事实。   对不住了朝侍卫,咱家实在找不到一个比这更好转移注意力,还能不引人怀疑的话题了。 第140章 想你了啊   小皇帝看向皇叔, “也许有别的原因也说不准, 皇叔先别忙着生气。”   皇叔与朝侍卫是一对, 互相喜欢,都有断袖之癖,他知道, 所以第一时间想帮朝侍卫掩盖。   “我没生气。”沈斐冷笑, 面上比平时多了丝阴沉。   脸都变了, 这还不是生气?   小皇帝无话可说,怕皇叔过分注意在这事上, 默默转移话题, “皇叔, 黄昏时你是不是故意提起鬼谷的?”   沈斐歪头瞥了他一眼,“看出来了?”   “嗯。”小皇帝点头, “皇叔知道鬼谷是他的心病, 所以提鬼谷可以逼走他。”   黄昏时小皇帝批完奏折,写好功课,将奏折和功课一起抱来给皇叔看,皇叔要检查一遍, 没问题奏折才会发放下去, 功课自个儿留着。   也是赶巧了, 正好让他遇到皇叔在与百寒子交谈,百寒子想比武, 皇叔不肯, 百寒子便问他怎样才肯?   皇叔说将朝侍卫带回来, 百寒子说做不到,皇叔便退而求其次,问他鬼谷的事,百寒子不想回答,或者说根本不想谈论这个话题,偏偏皇叔一个劲的问,百寒子一气之下砍断皇叔窗前的一朵梅花,甩袖离去。   元浱还以为自己藏的很隐秘,俩人都没发现,谁知百寒子刚走,皇叔便转身对着他的藏身之处道,‘偷听很不礼貌。’   小皇帝借口碰巧这事才过去。   “皇叔为什么不问问他为什么要对付朝侍卫?又是怎么进宫的?”小皇帝将大总管留在门外,自个儿跟着皇叔进了书房。   “你觉得他肯说吗?”   “皇叔这么厉害,即便不肯说,也可以看出什么端详。”   “哪那么容易。”沈斐找了个位置坐下。   小皇帝坐他对面,“那皇叔为什么不留下他?”   沈斐瞧了他一眼,“那日在皇宫外他败在我手底下只是因为轻敌而已,若是再打一场,他不一定输给我,再加上使毒的功夫,”他摇头,“我留不住他,皇宫内也无人能留下他。”   “朝侍卫也不行吗?”小皇帝瞪大了眼。   “朝曦……”沈斐沉吟片刻后道,“或许能克他,但是留下来很难。”   如果百寒子一心想走,即便他与朝曦一起,也不一定拦得住。   “那怎么办?”小皇帝握紧了袖子。   “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小皇帝连忙问。   沈斐神色淡然,“你与朝曦朝夕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你觉得朝曦有什么弱点?”   ???   小皇帝不解,“皇叔问这个做甚?”   “朝曦有什么弱点,他便有什么弱点。”   *   朝曦还在密道里,小皇帝只告诉了她密道的位置和入口,没告诉她密道底下的情况,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先皇死的早,怕是没交代清楚就嗝屁,小皇帝不知道也在情理之中。   总之地下就像个迷宫,或许是为了迷惑敌人,刚进去便出现了六个岔口,朝曦有精力,一个一个的试,有几个是假的,陷阱。   走着走着,脚下的砖头突然晃动,还没来得及反应便掉了下去,好险朝曦腿长,往两边一撑,及时止住下坠的速度。   低头一瞧,好险,差点被捅个透心凉,洞底插了些箭头,离她只有几寸的距离,再往下掉那么一点点,她就嗝屁了。   朝曦奋力爬上来,怕再中招,往后小心很多,发现类似这样的陷阱还不少,若是乱踩乱走,很容易受伤。   这密道是先皇逃命用的,若是被人追到这里,这些陷阱可以助他一臂之力,拖一拖追兵。   他知道路,旁人不知道,他的速度就会快很多,也就是说这里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晓得其中的弯弯道道,便可以一路顺风。   可惜朝曦没学过八卦,阵法也知之甚少,没办法只好以身试法,挨个挨了一遍。   有飞镖,叫她生生打去一边,有暗器,叫她一一躲开,凭实力把所有机关踩了个遍,几乎一个没剩。   出来时整个人都蒙圈了,头发乱了,衣裳烂了,鞋子还被削去了一角,得亏没伤着脚,就是露出脚趾头有些难看。   朝曦上下瞧了瞧自己,突然有些后悔一个人冒冒然进来,险些栽在这里,关键她把自己绕晕,找不着回去的路,幸运的是这一路上的机关暗器都被她糟蹋完,回来几乎没再遇到危险。   又绕了一圈,终于回到六个岔路口,来来回回不知道跑了多少圈,铁打的身体和体力也吃不消,朝曦觉得有些累,坐下休息了一会儿。   怕太久不回去小皇帝和沈斐担心,没休息多久又开始找路,找出宫的路,六个岔道口被她踩了四个,还差两个,朝曦挨个选,选了第五个,这回似乎选对了,一路走来明显感觉机关暗器比旁的地方凶残,大概是不想让人通过这条路。   越是如此,朝曦越是确定,这条道就是出口。   也不知走了多久,避开了多少暗器,终于到了尽头,四处摸了摸,果然找到一个凸起,轻轻一按有门打开。   朝曦钻进去,发现没有去到地面,反而进了一个潮湿的小房间里,很小,只能容一人通过,一半还积了水,到她膝盖位置。   也许上面是水吧,水从外面渗透过来,所以才会积出这么高。   朝曦猜对了,她又摸到一个开关,打开后当即有水冲进来,一下子将她打入水底,又卷了起来,朝曦踩着水陡然使劲,人朝上游了游,扒着出口翻了过去。   噗!   她又砸进了水里,仰头一看,突然笑了,难怪这个机关没人发现,原来弄在了井里。   水井下本来就潮湿,又阴暗,瞧不清楚是一回事,长了青苔,不好下去又是一回事,底下都是水,即便燃了火把,也带不下来,等于两眼一抹黑,没有朝曦这样的视力,是找不到机关和入口的。   井里有根绳,系在水桶上,虽然经过很多年,不过绳子扎实,没有坏,还能用,朝曦拉着绳子上来,发现身处一个荒废的破宅子里。   京城这个地方怎么可能有荒废的宅院,毕竟京城寸金寸土,造成这样的现象,还没人怀疑是因为旁边挂的白绸缎,正中还压了具棺材,细细一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子不太好闻的气味,不单单是臭,还有毒。   朝曦从小与毒和药打交道,不会闻错,就是毒。   先皇心思缜密,怕被人住,秘密被人知道,于是在这里放了棺材,挂了白绫,一般人都怕这个,当然一些走投无路的人还是会住进来,于是他在周围撒了毒,慢性的,住着住着会死人的那种,这样破屋便没人敢住,秘密也就不会被人泄露。   好心机。   这种人是不会在乎旁人死活的。   朝曦没有退回井,先去附近打听打听这里是哪?她衣着破烂,又从那个地方走出来,人人避之不及。   开始朝曦很疑惑,后来才晓得这一片是坟地,因着荒废,京城土地又贵,家里死人总不能不埋吧?于是便埋在了这里,据说附近有上百座坟头。   这也是屋子荒到今天的原因,在附近埋坟头,怕也是先皇的意思,如此更没人敢住。   朝曦后来买了件披风,将自己狼狈的衣裳挡住,再去问别人诚实许多,告诉了她位置,她自己也逛了逛,确定记下来后才重新钻回井,她还有一条道没走过,须得走完才放心。   又回到六条岔路口,走完了最后一条道,终于可以确定,这是一条由先皇开辟出的全新的路,没有被旁人知晓,百寒子走的是另一条。   这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百寒子并不知道这里,因为水井被人荒废多年,前几天又下雪下雨,土地潮湿,如果有人经过,必然留下踪迹,可那周围朝曦看过,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攀爬和踩踏留下的痕迹。   坏消息是百寒子掌握了一个他们不知道的密道,那密道可以使他自由出入皇宫,想杀谁就杀谁,想去哪就去哪。   敌人越是潇洒,便越是对自个儿不利,百寒子又是个特别的存在,可以随时出宫入宫,等于一个巨大的威胁在身边。   迷宫逛到头,朝曦开始着手回去,回去的路比来时顺利很多,因为很多机关都是一次性的,先皇告诉小皇帝,是让他留着关键时刻逃难,能威胁到小皇帝的东西不多,所以逃难也只能逃一次。   朝曦脚步不慢,想赶回去问问沈斐,她掌握的这些东西有没有对他有利的?   大概真的是在下面待的太久,大总管把她的话带给了小皇帝,这地方又隐秘,不能告诉旁人,胆小的小皇帝只好亲自操刀,举着灯笼怯怯站在路口,四周太黑,吓的声音都是颤的。   “朝侍卫……”尾音不知道飘去哪里,“你在不在啊?”   “深夜了,你怎么还不出来?”   “你死了吗?”   “没有。”一个声音陡然回答。   吓了元浱一跳,“你你……你……”   朝曦从黑暗里走出来,“我怎么了?”   元浱一喜,“没什么大事,就是皇叔说‘想’你了。” 第141章 真真假假   朝曦失笑, “才走多久, 想我什么?”   沈斐是那种会说想她的人吗?朝曦自个儿听着都不像, 回过味来,意识到小皇帝那个‘想’字好像咬的很重。   “他是想跟我算账吧?”   还真有可能,在这种时候外出, 一出还是一整天, 沈斐肯定会担心, 偏偏她去的地方还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沈斐, 找不到她, 生气是必然的。   “我来这里你是怎么替我隐瞒的?”   小皇帝就站在她身边, “我说你去送婉太妃了,一直送到她出城。”   朝曦点头, “这个借口好。”   “皇叔可能误会了, 以为你……”小皇帝顿住。   “以为我什么?”朝曦矮下身子抱起他。   七岁已经很大,搂搂抱抱有压力,不过朝曦别的没有,就是力气大, 本来跑了一天, 已经有些力竭, 谁知歇了会儿,体力又恢复过来, 抱小皇帝抱的轻轻松松。   “以为你……”小皇帝握住灯笼柄的手紧了紧, “跟婉太妃有一腿。”   朝曦‘噗’的一声笑出来, “不可能,他知道我……,怎么可能以为我与婉太妃有一腿,是因为别的事生气吧?”   小皇帝敏锐的抓住重点,“以为你什么?”   “……没什么。”朝曦当然不敢说实话。   她还要假扮沈斐的侍卫呢,暴露女儿身后就不能随意进宫,随意住在养心殿了,女儿家也不方便抛头露面。   “哦。”小皇帝明知有隐情,不过尊重她,没有拆穿。   “对了。”他突然想起什么,“朝侍卫,你有什么弱点吗?”   “弱点?”朝曦认真想了想,“好像没有哎。”   她好奇,“你问这个做甚?”   小皇帝实话实说,“皇叔说你有什么弱点,百寒子就有什么弱点。”   朝曦眨眨眼,“那他这回失算了,我还真没弱点,要说有,也是他。”   ???   “什么意思?”   “我是说,我的弱点是他。”朝曦忍不住嘲笑沈斐,“百寒子的弱点不可能也是他吧,所以他肯定失算了。”   “那可不一定。”小皇帝帮着沈斐说话,“皇叔从来算无遗策,他说你的弱点就是百寒子的弱点,那肯定是。”   “哈?”朝曦不敢置信,“你怎么这么相信沈斐?”   明明是两个阵营的人,他跟太后,沈斐一个人,结果现在变成了他跟沈斐,太后一个人。   纵然有很多原因,但是朝曦莫名觉得小皇帝相信沈斐相信的有点过,是那种无条件的信任。   “皇叔值得信任。”小皇帝进一步解释,“他从来没骗过我。”   也许是因为沈斐身兼多职吧,既是摄政王,皇上的左膀右臂,又是皇上的太师,教皇上文和武,还是小皇帝的好朋友和依靠,加上他自己的母后,父皇都有些残暴,乱杀无辜,害他,导致他倾向沈斐。   沈斐那张脸也加了不少分,朝曦亲眼见过小皇帝被沈斐说没什么长进,有些生气,想趁沈斐睡着时恶作剧,在他脸上画东西,结果因为沈斐长得太好看,左边下不去手,右边下不去手,只好自己憋着。   别说是他,朝曦这样每天面对沈斐,跟他同床共枕,睡了不知道多久,偶尔一瞥沈斐,还是会被他惊艳到。   或许是他端坐在窗前看书,或许是他半蹲在河边放花灯,也或许是他换了身稍显明艳的衣裳,人登时不一样,处处是惊喜。   总之沈斐这个王八蛋占尽了脸的便宜,你跟他生气,生着生着,瞧着这张脸,当即沦陷,不生了。   朝曦在岐州时就中过招,本来心里气得要死,心想就是沈斐跪下来求她,她也不会原谅,结果沈斐一来,越发单薄的身子和苍白的脸色瞧得她立马投降,还没怎么样呢就原谅了他。   朝曦悔不当初,奈何再来一遍,她还是会心疼。   沈斐已经像个软肋似的,成了她的弱点。   说是弱点也不是,至少沈斐没那么好对付,武力不够,智商来凑,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你还是别那么信任他的好,总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因为小皇帝明明是太后的亲儿子,却倾向他,还是在他杀了小皇帝的父皇和皇后的情况下,沈斐的手段要有多高明才能做到这一点?   至少朝曦相信,普通人做不到,所以才更显得沈斐像个挑拨小皇帝和太后感情的坏人。   师傅自个儿是坏人,但是她喜欢好人,为什么倾向太后?也是一个问题。   太后如果是好人,那沈斐肯定是坏人。   “朝侍卫,你明明是皇叔的人,怎么老是说皇叔坏话?”小皇帝不解。   朝曦眨眨眼,“有吗?”   她讪笑,“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信不信由你。”   说话的功夫俩人已经到了入口处,有个楼梯,朝曦踩上去,很快摸到出去的凸起,摁下后一丝亮光显现,随后是大亮,机关打开,朝曦直接抱着小皇帝出去。   这密道建在对小皇帝来说最方便的地方,就在他的龙床下,他可以顺手摸到,防止有人突然在他睡觉的时候偷袭。   机关有时效,俩人刚走出来,它便自个儿恢复原样,小皇帝趴在床上,将被子盖好。   “朝侍卫,要睡觉了。”小皇帝乖乖的坐在床上,脸上有些期翼,似乎想提什么要求,又不好意思。   朝曦自然晓得,“你先睡,我等你睡着了再走。”   小皇帝面上一喜,“朝侍卫真好。”   他脱了外衣,只留一身亵衣,连忙钻进被窝,不知是人太单纯,没心思,还是有她守着特别放心,小皇帝很快睡去,临睡前还嘟囔着什么话?   细细一听似乎是说,相信她,最相信她之类的,朝曦也没听清,只晓得他念了自个儿的名字。   朝曦说到做到,当真等他睡着了才回去,到偏殿去找沈斐,刚走出小皇帝的寝宫,便发现对面偏殿的灯亮着,这么晚不睡觉,很明显是为了等她。   朝曦瞧了瞧身上,这么狼狈还真不好交代,说是送婉太妃时遇到劫匪,沈斐都不一定信,还要找个借口糊弄他,真麻烦。   话虽如此,朝曦还是为自己找了个显得不那么假的借口,就说是为了给他买玉赚钱,干了点活弄成这样的。   说是买玉,沈斐即便知道是假的,也会稍稍开心一些。   朝曦推门进去,果然瞧见沈斐坐在床边看书,听到动静抬头瞥了她一眼,“皇上的密道这么棘手,弄成这副模样?”   ???   不是说已经骗过他,是去送婉太妃出城了吗?怎么沈斐一副‘我全知道’的模样?   难道是他猜的,想试探她?   稳住,不要慌。   “什么密道?”朝曦尽量不紧不缓,按照平常的步伐和行为,先将门关上,插上栓后才慢悠悠过来。   “龙床下的密道。”   完犊子,这厮真的知道。   朝曦全交代,“今天送婉太妃的时候提起过,婉太妃说这皇宫的底下很有可能藏有一条密道,否则百寒子不可能随意进出皇宫,恰好前阵子小皇帝告诉我,如果太后对付我,就让我走密道离开,密道在他的龙床下,我怀疑百寒子走的就是这条道,于是下去看了看。”   “朝曦。”沈斐突然喊她。   “怎么了?”   “你比皇上好对付多了。”   ???   “什么意思?”朝曦愣住。   “你说呢?”沈斐挑眉。   朝曦当即闹了个大红脸,“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诈我。”   密道这种事小皇帝藏了自己的小心思,朝曦都能看懂,沈斐肯定也能,怕被沈斐看破,加上本身就是隐秘,不方便告诉旁人,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会守口如瓶,在下面小皇帝也说过,找了别的借口。   偏偏沈斐聪明,一来就直奔主题,叫朝曦懵了懵,还没来得及反应又连环轰炸,哄的她自个儿将所有事都抖了出来。   不愧是玩权谋的,这心机,自愧不如。   “你是怎么猜到的?”朝曦还是有点不甘心。   “你突然消失,难道以为我没有派人去找你吗?”   “既然没有在外面,肯定在皇宫里。”   “平时皇上最紧张你,有什么风吹草动第一个坐立难安,今儿突然告诉我你出城去送婉太妃。”   “帮着你隐瞒,说明他知道你的行踪。”   “他知道,我不知道,又不告诉我,肯定是什么隐秘的事。”   “皇宫底下有密道,难道以为只有你们怀疑过,别忘了,当年皇上和太后可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从皇宫溜走,我比谁都知道皇宫底下有暗道。”   “那你怎么确定在龙床下?”就是这句话让朝曦以为他什么都知道。   “我的剑就是我的保命手段,放在触手可得的地方我才能放心。”   同样,小皇帝的密道也是保命的,放在手边才能安心。   朝曦无话可说,半响找到一个疑点,“小皇帝和太后曾经走过那条密道?不太可能吧,那条密道底下全是机关暗器,都没被人触发。”   她是这么多年第一个触发的人。   “也许懂得其中奥妙,你是不懂才会触发,当然也有可能……”   “可能什么?”这厮怎么总爱话说一半,没听完心里多难受啊。   “皇上骗了你,他与太后当初逃命时走走得是别的道。” 第142章 当师傅了   “尽瞎扯淡。”朝曦叉腰, “他要是骗了我,就不会想着让我下密道查一查百寒子走的是不是这个密道了。”   沈斐放下书, “血浓于水。”   他没有细说,不过也很明显了,潜意识是讲小皇帝在维护他母后。   怎么说都是母子一场, 不可能真的置自己母后于死地, 如果密道被朝曦晓得,等于将一切串联, 有了太后作孽的证据。   婉太妃是个人证, 地道是个物证, 先不提百寒子害人一事, 光是一个太后私会外男, 就足以将太后逼入死角。   抓到他俩私自见面,再找几个人证物证,墙倒众人推,她房里的宫女太监再一配合, 太后必死无疑。   小皇帝恨他母后, 再恨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母后死。   他告诉朝曦这个密道,是想撇清自己, 顺便维护母后?还是想借助密道的机关杀了她, 好给母后除一个障碍?   如果是前者,可以让朝曦以为他俩曾经逃难时走的是龙床下的密道, 如此保住了母后那条暗道, 朝曦找不到, 他母后自然安康。   如果是后者,那就可怕了。   只告诉她密道入口,却没提醒她密道底下很多机关,得亏她命大,加上武艺高强,这才没有中招,要是换个人,搞不好现在已经在阴曹地府喝茶。   可他一个小屁孩,今年才八岁而已,不可能有这种心机。   如果是他母妃让他这么做的呢?   朝曦颇是烦躁的抓了抓头发,心太累,直接推开沈斐往床上一躺,“不管你们了,你们想怎么玩怎么玩,我只要干掉百寒子就好。”   说到底她的敌人只有百寒子一个而已,她掺和进来,主要是为了给师祖报仇,夺回鬼谷秘籍,旁的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是她自个儿多管闲事,徒增烦恼,其实只要放弃那些弯弯道道,直取目标便好。   沈斐摇头,“既然淌了这趟浑水,你已经出不来。”   朝曦捂住耳朵不想听。   “你想对付百寒子,百寒子何尝不想对付你。”   “假如不出意外,我与你的关系,就是百寒子和太后的关系。”   朝曦放下手,呆愣回头看他,“也就是说我想对付百寒子,等于对付太后?”   “嗯。”   “他们是一体的?”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就像她与沈斐?假如沈斐死了,她肯定会给沈斐报仇,同样的,假如她死了,沈斐也会为她报仇。   已经捆绑在一起。   “天哪!”朝曦越发头疼,鞋子一踢,直接进了被窝。   她身上还有钻来钻去弄出的灰尘和淤泥,衣裳也是潮湿的,衣摆在滴水。   沈斐只瞥了一眼便不甚在意将视线挪去一边,朝曦以为没她的事了,谁料没多久被子被人掀开,沈斐拿了脸巾过来,“脏成这个,好歹洗把脸再睡。”   朝曦想想也是,身上这么脏就罢了,脸不能脏,不洗脸就睡对皮肤不好。   她依言接过脸巾,匆匆擦了两把,刚要躺下去,沈斐又拿了衣裳过来,“衣裳还在滴水,换件再睡吧。”   朝曦低头瞧了瞧,衣摆确实还在滴水,身上也是潮湿一片,十分不舒服,既然沈斐都递过来了,干嘛不换。   于是快速将自己扒光,正要去套衣裳,被沈斐阻止,“擦擦再换吧,要不然干净的衣裳也被你弄湿了。”   朝曦摸了摸身上,好像是有点潮,部分地方比如后背隐约还能感觉有水滴下来。   沈斐准备妥当,浴巾也备了一条。   朝曦接过来随意擦了擦,不要脸的老姑娘就这么大赤赤果着身子,背对着沈斐,修长的身形和奶白的肌肤明晃晃在沈斐面前晃荡。   沈斐别开脸,耳朵尖不自觉红了红。   朝曦不要脸,他不能也不要。   朝曦擦完身子,开始套衣裳,沈斐拿的是亵衣,不知道什么时候拿的,是她的衣裳。   她来时什么都没带,就一套,穿了小两天,连件换洗的都没有,沈斐大概是注意到,差人从府上拿了一身,似乎刚洗过晒过,还带着好闻的气息。   朝曦穿上就想睡,沈斐再度出声,“脸洗了,衣裳换了,头发不擦擦吗?”   朝曦:“……”   沈斐就是抓住了她懒得动,每次只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没有一次性叫她洗个脸换身衣裳再顺便擦擦头发,他要是一次性说完,朝曦可能根本不会照做,她就是懒,累,不想收拾才会直接倒头想睡。   沈斐哄着骗着叫她做了一个全套,脸洗了,衣裳换了,还能就差一个擦发吗?   朝曦妥协,将头发擦个大半干就想睡,被沈斐拉了回来,“坐好。”   朝曦眨眨眼,考虑了一下是不理沈斐直接睡,还是老老实实坐下让他帮忙擦发?   仔细一想还是选了后者,毕竟她刚瞒着沈斐去小皇帝的密室探险,还企图说谎骗沈斐,沈斐能不生气已经谢天谢地。   沈斐擦的很慢,故意折磨她似的,先从发根开始擦,然后是发梢,朝曦困的不行,报复他一样,将全部重量压在他身上,脑袋靠在他肩头。   沈斐身上很香,即便入住皇宫,依旧保持每天洗澡的习惯,每次见他都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今儿肯定也洗了,朝曦进来时他衣裳不整,头发散下来,明显洗过有一段时间,头发都干了,一股子好闻的气息弥漫。   朝曦深嗅口气,方才还有的睡意登时消散,手不自觉拉了拉沈斐的衣裳。   沈斐消瘦,从她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深陷的锁骨,手一推,松松垮垮披在身上的衣裳落下,露出圆润的肩头。   朝曦抬眼瞧了瞧沈斐的脸色,纹丝不动,原来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好像没有发现一样。   于是她更大胆,头微微抬起,将沈斐另一边的衣裳也推了下去,露出沈斐大半个胸膛,衣襟斜斜挂在手肘处。   沈斐很白,身形修长,线条优美,朝曦就像要把他看出个窟窿似的,上上下下打量,一丝一毫都没放过,沈斐开始还能无视,后来突然捂住胸口,瞪了朝曦一眼。   朝曦爱咬人的毛病没改,反而越发严重,该咬的,不该咬的都咬。   她不仅爱咬,还爱动手动脚,沈斐不配合干脆一把将人推上床,借着夜色胡闹。   也许改明儿要学学喝酒,喝醉了更方便她办事。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沈斐起床收拾,身上又是一片狼藉,被朝曦种了好些草莓,脖子上,耳朵上,遮都遮不住。   他换衣裳时朝曦躺在床上,蒙着被子偷看,沈斐脸色不太好,不知道是熬了夜,还是昨晚太过分,咬了沈斐胸前一点,他在闹别扭?   总之一直到用了早膳都没能与他多说一句话,甩脸色甩到下朝后。   朝曦不管他,开开心心收了前几天让尚衣阁做的厚衣裳,省个劲,只拿去外面晒了晒,没洗,完了又跟往常似的,在御花园逛了几圈。   她来了这里之后,每天都会定点逛皇宫,风雨无阻,一来是因为没事做,第二,她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可惜目的一直没能达到。   御花园设在后宫,本该是后宫女人常去的地方,可惜小皇帝没有妃子,太妃们又被禁足在寿康宫,太后倒是自由,不过似乎不爱出门,逛了这么多天皇宫,竟从来没遇到过她,实在是奇怪啊。   难道是故意躲着她?   没必要啊,只有她躲着她的份,不该她躲她啊?   朝曦自认身上没有让她怕的东西,也没有被她怕的理由,想不通。   想不通的还有慈宁宫的青莲,她刚从御花园回来,手里拿着御膳房端来的清汤,“娘娘,那个姓朝的侍卫嚣张跋扈,又光明正大逛起咱们后宫来,再不管管岂非叫他上了天?”   后宫是什么地方?哪能容男子乱入,凡是成了年的,一旦踏入后宫,便是杀头的重罪,就连皇上的亲人都不许,更何况一个侍卫。   偏偏娘娘不知打着什么心思,就是不管,放任他每天这看看,那摸摸,玩的不亦乐乎。   “朝侍卫是浱儿的好友,得了浱儿的授意,浱儿好客,带朋友逛逛后宫又何妨?”太后毫不在意,净了手,又擦了擦,端来清汤在手里。   “娘娘,从来没有这个先例……”   砰!   清汤重重砸在桌子上,“凉了,让御膳房重新做一份。”   凉是假,嫌她多嘴才是真,青莲咬咬牙将清汤端走,人到门外依旧想不通,太后到底什么意思?就这样让一个外人每天闲逛后宫?   后宫都是些女人,且年华似水,又没怎么接触过男人,突然出现一个俊俏侍卫,都经不住芳心萌动,一个个偷偷藏在花丛里偷看,里头还有慈宁宫的人,叫她好一顿骂。   没见过男人还是怎么地?   再抬头朝凉亭看去,自个儿也不禁怒骂一声,长得好看了不起?绣花枕头罢了,还不就只能当个侍卫?   朝曦莫名其妙挨了个白眼,挠挠头,一脸懵圈,视线从那宫女的身上挪去她来时的路上,明白了,是慈宁宫出来的人,难怪这么仇视她。   再瞧一眼慈宁宫,叹口气。   今天的目的怕是也达不成了,那人格外沉得住气,无论她做什么?都无动于衷。   她只好带着大总管原路返回,先回养心殿喝口茶,歇息歇息,整天这么盯着也不是办法,有点被动,要想个法子验证一下,太后长得像不像她师祖?   她回来的正是时候,沈斐刚教完小皇帝念书,转过头叫她过去。   “干什么?”朝曦屁股还没捂热,又站起来,心情格外不爽。   “太保的毒刚解,还要休息一段时间,从今天起,你暂时代替他教皇上练武。” 第143章 八成相似   “拜见夫子。”小皇帝有模有样向她行礼。   沈斐看了朝曦一眼。   朝曦回看过去, “干嘛?”   沈斐扭回头,“……没事。”   “莫名其妙。”朝曦一头雾水。   小皇帝失笑, “皇叔大概是想提醒你,我是君,你是臣, 你见了我也要行礼。”   “我不是你师傅吗?为什么见了你还要行礼?”朝曦叉腰。   “我向你行师徒礼, 你向我行君臣礼,互相见礼, 不过我曾经答应过你, 不用对我行礼也行, 所以行不行礼随便你。”他说出来只是想告诉朝曦正确的礼仪。   朝曦点头, “这样啊。”   果然麻烦, 行礼来行礼去的,“以后你不对我行师徒礼,我也不对你行君臣礼好不好?”   这样公平点。   小皇帝看了一眼皇叔,皇叔什么都没说才点头, “好啊, 跟你这么熟了,突然见礼还怪不自在的。”   朝曦颌首, “一样一样的。”   她也很不自在, 习惯了跟小皇帝互称你啊,我的, 突然要称她为夫子, 她叫小皇帝学生, 十万个不舒服。   说来大概是为了拉进关系,小皇帝当着她的面从来不自称‘朕’,在沈斐面前也是,只有在有外人的情况下才会自称为‘朕’,算是给足了她和沈斐面子,很会做人。   “对了。”朝曦想起来,“我要怎么教?从哪里教?”   沈斐瞧向小皇帝,小皇帝自觉站出来,拿了一把专门定做,偏小的剑当着朝曦的面练了几招,给朝曦看基础。   他有沈斐和太保一对一教学,基础自然不错,剑舞的虎虎生风,端是漂亮。   朝曦满意的点点头,“架势是够的,是不是绣花枕头还要看实战。”   说罢到处看了看,没找着武器,毕竟不是练武场,小皇帝的养心殿里又不允许摆放武器,朝曦瞄来瞄去,看上大总管手里的拂尘。   拉了拉白毛,嗯,韧度是够的,又指了指小皇帝道,“我给你喂招,你朝我攻击。”   实战是沈斐和太保最不喜欢的,因为沈斐太懒,太保担心刀剑无眼,伤着小皇帝,也不敢下手重了,若是打中小皇帝,小皇帝会恼,让小皇帝吧,小皇帝还是会恼,看不起人还是怎么地?   把握不好这个度,索性从来不提实战,喂招,小皇帝兴趣来了,找人比一比,没兴趣便一直搁置着。   最近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加上沈斐走的时间太久,缺下很多功课,需要补回来,根本没空实战。   本来就不可能是朝曦的对手,朝曦也是个下手没轻没重的,几下将小皇帝的剑缠住,用力一拉,甩去一边,拂尘往前一送,抵在小皇帝脖间,并不客气的损道,“连三招都没走过。”   小皇帝瘪瘪嘴,有些委屈,“你都这么大了,还欺负我。”   朝曦挑眉,“这才哪到哪,从明天开始要跟着我跑御花园,练剑。”   自从药蛊成年,她每天都像有使不完的劲一样,即便每天逛花园,自个儿练武,练上几个时辰还是觉得精力旺盛,没地方消耗,小皇帝可算是送上门来,第一天不好太过分,吓着他,明天开始,今儿就去练武场热热身。   这一热身,热了两个时辰,小皇帝早已经累趴,朝曦还跟没动过似的,精精神神,“才两个时辰而已,你就不行了?”   小皇帝倒在地上,手捂住胸口,疼的呲牙咧嘴,没听清朝曦说什么,只控诉道,“你怎么能打我呢,我是皇上,呜呜……”   朝曦翻个白眼,“不挨打怎么学会打人?”   “太保从来不打我。”语气还是有些委屈。   “那你做错了怎么办?”朝曦盘腿坐他对面。   “打大总管嘛,不能打我,我是皇上,龙体娇贵。”   朝曦无语。   为了不挨打都开始说胡话了。   “真的,除了皇叔太傅太保都不敢打我。”   朝曦点头,“难怪你不长记性呢,原来没打在自己身上。”   小皇帝有不妙的预感。   “正因为这样,我就更要打你了,打多了,你就进步快了。”朝曦有些自豪,“我是个好夫子。”   小皇帝:“……”   “严师出高徒。”朝曦站起来,挑了把木剑继续,“我小时候师祖和师傅每天打我,你看看我现在,为了不挨打功夫多高,沈斐都不一定打得过我。”   “怕疼从另一方面来说,其实是好事,搞不好你以后也能像我一样。”   朝曦开始确实就是怕疼,不想挨打,于是努力打别人,时间一长,还真叫她打遍谷内无敌手,师祖也会倾全谷的力量招来五湖四海的高手过来与她比试,玩真的,没一场比斗都很惊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开始她不愿意,但是别人不放过她,觉得她是鬼谷小妖孽,杀她是为民除害,下手极狠,朝曦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学着慢慢冷漠,最后无动于衷,总之她不想死,她想活着。   和她相比,小皇帝不知道多有幸运,没有生命危险,最多就是挨下打而已。   朝曦说到做到,说了打小皇帝,一点不留手,小皇帝开始还能招架,后面干脆直接边哭边练剑,瞧着模样极是可怜。   到底才七岁,也不能太狠,朝曦放过他,叫他回去好生歇着,左右闲来无事,还给他熬了药,端进来的时候小皇帝脸很臭。   难怪都说夫子不好当,确实不好当,尤其是小皇帝的夫子,打不得,骂不得,一不小心还有可能被治罪。   好在小皇帝还算明事理,知道是为他好,委屈归委屈,生气也是生气,可瞧见她来,还是老老实实把药喝了。   朝曦顺便给他揉了揉磕着碰着的地方,又哄他睡觉,这事才算完。   她回去的时候已经是亥时,沈斐洗完澡,坐在火盆边看书,听到动静抬头看了她一眼,“回来了。”   “嗯。”朝曦今儿消耗的体力不少,简单洗漱一遍,便直接爬上床。   “皇上伤得重吗?”沈斐又问。   “不重,我下手有分寸。”朝曦百无聊赖的玩手指,“沈斐,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出宫啊,我想回家了。”   沈斐明显一愣,“你想平安了?”   “嗯。”想平安也是一大原因,主要还是皇宫里无聊,想报仇结果百寒子与太后搅和在一起,叫她没办法下手,不如出宫逛逛,玩玩,回头再找机会报仇。   沈斐站起来,推开窗户瞧了瞧天色,“别着急,也许明天就能出宫。”   “明天就能出宫?”朝曦激动坐起,“真的?你没有骗我?”   沈斐轻笑,“真的。”   朝曦大喜,“太好了,终于可以出宫了。”   有点激动,激动之余想到旁的,不能再在皇宫住,等于逛御花园引太后出来的计划落空,再想见到太后都难。   虽然做了皇上的师傅,暂时教皇上武功,不过只能在白天教,坏人都在晚上活动,正好错过,太后又故意躲着她一样,叫她十次有九次见不着,唯一一次还是她半夜偷摸跑去慈宁宫瞧见的,关键只瞧见了一个背影。   好想看看她长什么样?   不行,没有见着她的脸,还不能出宫。   也许要再跑一趟慈宁宫,碰碰运气。   到时候要是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去找师傅。   朝曦打定主意,人安心躺下,只等沈斐睡后就去。   沈斐跟她作对似的,平时有多早睡多早,今儿她有事,想让他早点睡,他偏不,就撑着身子看书,半点睡意也无。   朝曦忍不住了,掀开被子下床,将他拉过来,被子一盖搂着睡,为了让他赶紧睡着,朝曦自己先装睡。   装着装着感觉沈斐拿起她的胳膊放在一旁,自个儿坐起身,下床穿了衣裳出门。   ???   这么晚了,他出门干嘛?   朝曦等门一关,连忙坐起身,捡起地上的衣裳就要往身上套,展开一看不对,这不是她的衣裳,是沈斐的,那她的衣裳?   被沈斐穿走了?   沈斐跟她不一样高,尽管朝曦喜欢宽松的衣裳,其实还是有点小,并不那么合身,沈斐穿她的衣裳做甚?   难道是天黑没瞧清谁是谁的,不小心捡错了?怕打扰她,所以没回来换?   有可能,不过他三更半夜出门干嘛?   好奇怪。   朝曦穿上衣裳跟着出去,已经太晚,没瞧见沈斐,她也不管,反正沈斐这么大了,做什么自己心里还能没点数?用不着操心他。   朝曦该操心操心自己,会不会遇上百寒子?打起来怎么办?   担心吃亏,又回去拿了些东西才出门,依照惯例穿过庭院,避开守卫,翻墙进了慈宁宫。   慈宁宫还是那般冷清,院里一个人都没有,原来朝曦不理解,现在明白了,之所以弄成这样,是为了方便百寒子,方便他进进出出,逗留慈宁宫。   太后为了他,还真是大费周章。   朝曦正想进屋,那屋里的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一个人走了出来。   怕被发现,朝曦连忙翻身上了屋顶,又趁那人背对着她的功夫小心挪去屋顶的另一面,矮下身子藏住行踪。   那人似乎没有发现她,自顾自坐在院里的石凳上,和上次见面不一样,这次几乎可以算得上盛装打扮,穿的衣裳配色明艳,不再是黑白素简,头上插了步摇,腕上戴了镯子,瞧着都不一样。   大半夜不睡觉,打扮成这样很可疑,搞不好是为了见百寒子。   还真叫她猜对了,果然是为了等百寒子,没过多久便见一道裹在黑袍里的人出现在树后。   “又陪我等日出?”   是百寒子无疑,只有百寒子会从深夜开始等日出。   说来也怪,这明明是离别多年之后第一次见百寒子,可就是莫名觉得一股子熟悉感,尤其是他的背影。   身形修长高挑,消瘦均匀,与沈斐有八成相似。 第144章 好无辜啊   朝曦心中生出不好的预感, 难道说百寒子与沈斐之间有什么关系?还是说, 沈斐就是百寒子?   不太可能, 毕竟百寒子与师傅是同辈,今年最少在四十岁左右, 沈斐比她大不了多少, 勉强二十四五。   俩人差着一辈呢,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可是真的好像。   朝曦认识百寒子的时候自己还小,有六七年没见过面, 原来还可以说印象深刻, 六七年过去了, 长什么样?多高多胖只有一个模糊的记忆,不好做对比,只晓得现在的百寒子十分像沈斐。   沈斐别说是披着黑袍, 就是化成灰她都认识,对他太熟了, 尤其是那双好看的手,她时不时把玩,虽然离得远, 朝曦还是瞧见了, 半藏在袖子里的手指甲修剪整齐, 如玉一般。   很少有人明明习武, 手上却没什么老茧, 大概跟沈斐太注意, 时常修剪有关。   手上的茧可以修掉, 只需泡在水里,用热水烫个几柱香,再用微钝的刀片剃掉便是。   沈斐有个专门修手的师傅,他不喜欢被人碰,自从朝曦晓得之后就让朝曦代劳了。   朝曦反正无所事事,还能顺便把玩沈斐的手,越看越顺眼,修的也心甘情愿。   修得多了,对那双手自然熟悉无比,不,应该说她对沈斐上上下下,每一个角落,**都很熟悉,还给他刮过身子。   来来回回打量了几遍,越看越像沈斐。   如果是平时倒也罢了,今天沈斐十分反常,大半夜不睡觉,不知道偷偷摸摸跑去了哪,还穿错了衣服,说明走的很匆忙。   这么着急,还避着她,明显是去见情人啊!   好啊沈斐,可让我逮着你了,没想到平时不吭不响,办事倒是挺利索,比她先一步移情别恋,夜会佳人!   朝曦光是想一想便气的不行,很想将人抓过来看看,到底是不是沈斐?再质问他,跟太后什么关系?当然现在还是要静观其变,瞧瞧他俩有没有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沈斐’还算守规矩,只安安静静站着,什么话都没说,反倒是太后,虽然背对着她,可朝曦明显觉得太后心里波动很大,几乎可以称得上殷勤的给‘沈斐’,或者说百寒子倒茶递点心。   她喜欢百寒子,这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的。   难为她那么高冷的性子,能放下傲气,低眉顺眼的烧水,泡茶,备上百寒子喜欢吃的点心,喜欢喝的茶水,姿态一直放的很低。   明明是太后,却做起了丫鬟做的事,还做的心甘情愿,可见她有多喜欢百寒子。   可惜百寒子纹丝不动,他戴着面具,不可能喝她给的茶,也不可能吃点心,可她依旧备上,时不时摸一摸茶水,凉了便换一杯。   石桌的中间点了香,这种香在朝曦来时就有,可见早已备好,风会把香带到四面八方,叫闻到的人晕倒,如此便不会有人偷看。   可惜朝曦不惧这种香,百寒子与太后也不惧。   “我找到了跟随先皇已久的老太监,老太监说你原来在太子府当门客时最爱喝云山雾雨,可惜此茶每年产量极低,连太子也分不到几两,如今我当了太后,皇儿又不爱这些,云山雾雨都在我这里,你去了别处没得喝,不如坐下来小饮几杯。”太后劝道。   她这一句话可透漏了不少东西,百寒子曾经给先皇当过门客,那时先皇还是太子,她是太子的妾室,都在一个府邸,难怪能遇上呢。   女子素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朝曦当初一直好奇,他们是怎么遇到的,如今才明白过来,八成是一个前院,一个后院,不小心撞见,太后身上,或者长得与师祖相似,勾起了百寒子的回忆,于是俩人勾搭起来。   可百寒子对太后的态度实在冷漠,就像一个陌生人一样,着实叫人寒心啊。   放着这么个大美人还能无动于衷,不是眼瞎,就是心里有人,百寒子肯定不瞎,那就是第二种,他心里有别人。   这个人毫无疑问是师祖,百寒子可骄傲着呢,谁都看不上,听师傅说,在鬼谷时只与师祖亲近,然而却阴差阳错与师祖结仇,师祖只想杀他。   朝曦其实不讨厌百寒子,可师祖的命令不能违背,做了错事就是做了错事,没得挽回。   师祖恨他,朝曦的存在就是为了杀他,为了杀他,师祖才会把她培养的这么优秀,她明明是个大夫来着,应该全身心在医术上,都是因为他,才会额外多学了些东西。   朝曦继续看下去,百寒子没有回应她,反而道,“夜深露重,你回去吧。”   太后摇头,“让我陪陪你。”   她依旧坐着,“你最近来的少了,是被什么绊住了脚吗?”   百寒子不语,半响才道,“我要出宫一趟,你送送我吧。”   他俩就像鸡同鸭讲似的,百寒子实在是不尊重人,每次都不回答太后的话,叫一个女孩子家家迎合他。   这要是沈斐,早被朝曦踹了。   不过沈斐刚开始好像也是对人不理不睬,恨不能一句话不说,简直想无视她。   朝曦想起过往,莫名觉得丢面子,回头也要让沈斐体会一把,叫他知道那种感觉有多难受。   “好。”太后站起来,与百寒子并肩而行。   百寒子歪头瞧了瞧她,不知想起什么,嘴里突然念了两个字,“师傅……”   太后脸色一变,连忙朝前走了一步,引着百寒子进屋。   朝曦知道,百寒子伤了她的心,她果然被当成替身,怕难过的情绪被百寒子瞧见,所以提前一步,背对着百寒子,如此她即便哭,即便伤心百寒子也看不见。   自尊心作祟,朝曦难过的时候也不想被沈斐瞧见,那日她哭后特意从背后袭击沈斐,又盖住沈斐的面容,就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太明白那种心情,所以十分同情太后。   比她惨太多,喜欢的人拿她当替身,难怪当初师傅口中描绘太后时,朝曦觉得那么相似,原来她因为喜欢百寒子,也在刻意学着师祖。   可怜又可恨的女人。   可怜是因为在这场爱情中没有半点主动权,可恨是这人作恶多端,杀了太多人,发生了这么多事,说她无辜朝曦绝对不信。   俩人进了房间许久,朝曦觉得可以了,正要跟进去,里面突然传来打斗声,打斗声越来越大,似乎从远至近一般。   砰!   门窗被人踹破,有人破窗而逃,随后跟出一个人,手里拿着剑,招招直取要害。   “朝曦,你胆子不小,敢冒充我?”其中一个黑衣人道。   朝曦一脸懵逼。   她在这里啊,哪里冒充别人了?   “哈哈哈哈,被你发现了。”另一个声音偏向中性,说是男音吧,中气不够,说是女音吧,又带着磁性,可不就是朝曦的声音。   朝曦眨眨眼,看得一愣一愣反应不过来。   总之院里突然冒出来两个人,两个人都披着黑袍,戴着假面具,身形相似,功夫也不相上下。   其中一个说另一个冒充他,那他就是真的百寒子?假的百寒子冒充朝曦?   朝曦完全怔住。   好乱啊!   不过是哪个乌龟王八蛋冒充她!   要不要上去凑个热闹?揭穿假的百寒子?怎么能顶着她的身份干坏事呢?还被人当场逮住,尴不尴尬?   百寒子也是眼瞎,她跟那人明明有点身高差距,她用剑也没那么溜,百寒子居然没发现不是她。   还是这人演技太好,还会变音,声音与她的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朝曦自己知道自己就趴在屋顶上观看,搞不好也会以为那个人是她。   好家伙,功夫路子也与她有些相似,不,是就是她鬼谷的功法,只不过朝曦不擅长用剑,她的武器更随心所欲一点,可以用剑,用弓,用木头,都可以,都不精。   这人用剑可溜了,与百寒子这样的高手对决百来招,竟然丝毫不落下风。   大抵是怕引来侍卫,都不敢大开大合,有所收敛,所过之处梅花翩翩飞舞。   太后的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成了俩人的战场,跳来跳去在上面对决,假百寒子一直在找机会离开,并不恋战,但是真百寒子似乎难得碰到高手,打的不亦乐乎,不肯放他走,宁愿偶尔吃点亏也要留住人,假百寒子不得已与他纠缠。   朝曦一路看着他们从凉亭下打到走廊,又从走廊打到假山处,然后是梅树上,不小心翻身上了屋顶。   糟糕,再打下去要发现她了。   “你还要看到什么时候?”   怕什么来什么,假百寒子突然冲这边喊了一声。   “还不快过来帮忙?”   还有一个人?   百寒子心中当即警惕起来,剑招都缓了缓。   朝曦犹豫着,不知道这话是对她说的,还是对别人说的,她跟这人并不是一伙的。   等等,百寒子为什么会认为假百寒子是她?难道就从声音判断?   不,对于他们鬼谷中人来说判断是不是鬼谷的人是凭气味。   鬼谷的弟子身上常年染了药香味,带着微微的苦,一下就能认出来。   难道那人身上也有药香味?   朝曦突然想起什么?   方才沈斐走时穿得是她的衣裳,明明不合身他还穿,原来不是巧合,他就是故意的,想假扮她!   不,严格来说是假扮百寒子,百寒子身上也有一股子药味,假如他没有,一下子就会被太后识破。   他方才让太后送他出宫,难道是想骗出密道?   真百寒子是知道密道入口的,所以太后走路时与他并肩而行,并没有领先,沈斐要是走岔了路,还是会被识破。   不过沈斐也有办法,他故意提起百寒子的师傅。   这个人是太后的心病,太后怕露出不好的情绪,于是提前一步,变成了在前面引路,叫沈斐得了逞。   假如不是里面出了变故,真百寒子出现,就被他糊弄了过去。   朝曦猜也知道,真百寒子一定是刚从密道里出来,他要是在慈宁宫,太后还会不清楚?她坐在院里,就是为了等百寒子。   一个要去骗密道,一个正好刚从密道出来,两个撞面,可不就是大打出手。   因为身上的药味,百寒子认为沈斐是她,沈斐将错就错,把锅甩给了她。   朝曦:“……”   她好无辜。 第145章 别人都有   朝曦心里还在犹豫, 如果是沈斐的话, 这时候她要不要出去?   很显然,打了这么久沈斐有些体力不支, 他更适合短战,一旦时间过长,输只是时间问题。   这厮太懒了, 平时不爱活动,练武练的也少, 能撑这么久实属意外。   百寒子不是一般人,又对他十分好奇, 缠着他打, 俩人半斤八两, 一旦斗在一起,没个几千招分不出胜负, 沈斐也休想走。   沈斐半道突然出声,怕是心里明白,他撑不住了,需要帮忙。   罢了,就帮他这一回。   朝曦心中有些得意,看吧,关键时刻还是要靠她。   她将脸蒙好了, 手里掂量了一块瓦片, 突然出手, 朝百寒子砸去。   百寒子既要与沈斐缠斗, 又要防着她,一分神的功夫被沈斐抓住机会,一溜烟跑了。   朝曦本想与沈斐联手制住他,因为沈斐的半路出逃,愣了愣也只能熄战,先想着逃跑。   她与沈斐不一样,沈斐使的是剑,百寒子同样,俩人是近身搏斗,朝曦离的远,手里又揭了几块瓦片,远远击去,百寒子为了挡住瓦片,花了些功夫,待反应过来,屋顶早已空空,朝曦也跑了。   朝曦有些不太明白,俩个人联手明明可以反败为胜,制住百寒子,为什么沈斐要半路不战而逃?   他怂了?   看起来不像,要真的怂,就不会大晚上穿她的衣裳假扮成百寒子,想骗出密道。   密道居然在慈宁宫,出乎意料,又似乎在意料之中,毕竟先皇杀父嗜母,一登基太后的慈宁宫就是空的,没有太后,这也更方便了德妃,也就是现在的太后时不时出出入入,反正里面没人。   她是怎么发现密道的又是一个问题,不过这不在朝曦的考虑范围内,朝曦要回去问问沈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看他平时不声不响的,是从哪知道那么多的?   朝曦是自己一步一步脚踏实地查出来的,沈斐呢?天天坐在家里喝茶,教小皇帝读书看奏折,从来没见过他在这方面费过一丝一毫的劲,可他偏偏事事赶在朝曦前头。   好气哦。   朝曦翻了几次墙头,避开守卫,摘掉脸上的帕子,规规矩矩回到养心殿,远远便瞧见偏殿的灯亮着,一道修长的影子倒影在窗户前,朝曦打开门进去,沈斐正好将她的衣裳脱下,只穿着一身亵衣。   “去哪了?”他心情似乎很好,修长白皙的手拿掉发钗,叫一头柔顺光滑的黑发散开。   朝曦抱胸看他,“你呢?去哪了?”   “去上个茅房。”沈斐没说实话。   “上茅房需要穿我的衣裳,上茅房你还特意髻了发?”骗鬼呢?   沈斐失笑,“半夜睡不着,出去逛了逛。”   朝曦走近,“还骗我?”   沈斐挑眉,“原来方才那人是你啊。”   他现在才知道?   还以为他早就知道是她呢,毕竟除了她,谁会帮他?   “说!”朝曦像赶牲口似的,将沈斐赶上了床。   沈斐想从左边逃,被她堵住,想从右边逃,又被她堵住,无奈坐在床上。   “说什么?”   “说你穿我的衣裳,私会太后做甚?”朝曦叉腰立在床前,不给他逃跑的机会。   沈斐苦笑,“只是单纯为了探出密道。”   “没有和太后在屋里干什么?”很明显没有,不过朝曦就是喜欢为难沈斐。   沈斐白了她一眼,“进去不过半柱香而已,你觉得我们能做什么?”   “密道探出来没有?”朝曦又问。   “这倒是探了出来。”他实话实说,“我方一进去,便见百寒子从密道出来。”   果然像朝曦想的一样,如此沈斐自然知道了密道的位置。   “那是不是可以扳倒太后了?”朝曦一脸期待。   “天真,太后哪是那么容易扳倒的,她只需在咱们发作之前将百寒子送走,假装不知道密道便是。”   朝曦有些失望。   这样都扳不倒太后,那以后更难了。   沈斐安慰她,“虽然扳不倒太后,不过这个密道被我发现,于她而言就是个威胁,她定会将密道封上,如此百寒子便不能再随意出入皇宫。”顿了顿,又道,“不能随意出入皇宫,等于对我们没有威胁,所以我们明天就可以出宫了。”   朝曦一愣。   原来沈斐大半夜出去探密道,其实是因为她一句话,她说在皇宫里待腻了,于是沈斐想办法让她可以出宫?   出了宫的话,她每天跟沈斐一起寸步不离,两个人百寒子讨不得便宜,只能放弃。   只有在宫里能下手,因为沈斐每天要上朝,小皇帝也要,在他们都忙的时候才有机会。   如此推算百寒子定会留在宫里,没有了密道,他出宫进宫都有记录,还需要太后安插人手配合他,太不方便,所以他只能待在一个地方,皇宫和外头选一个。   选在皇宫,朝曦在外头就很安全,选在外头,朝曦就每天跟沈斐一起进宫,怎么样都是他们更占优势。   没想到沈斐居然会因为她一句话这么费心思,当然也有可能他自己也待腻了。   后者几率不大,沈斐是个宅,他即便回家,也跟个大小姐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来没见过他说主动出府,都是朝曦死拉硬拽,拖小鸡似的拖出去。   不是后者,那就是前者,沈斐真的因为她一句话劳师动众?   朝曦莫名有些感动,当然只有一丝。   沈斐假扮百寒子的时候对太后爱搭不理,莫名让朝曦想起刚接触时的沈斐,气的她肺都要炸了,这口气不出不行。   “趴着。”突然凶巴巴的下命令。   沈斐一怔,“怎么了?”   “叫你趴着你就趴着,哪那么多话?”更凶。   沈斐犹豫了一下,先是伸长了腿躺下,后翻过来,趴在枕头上,许是心里有疑惑,歪头上上下下打量她,眼底还带着不解。   朝曦很快让他知道干什么?   啪!   先打了一巴掌,“这一巴掌是打你让我背黑锅。”   沈斐屁股一紧。   怕!   又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是打你丢下我跑。”   有了两个巴掌,自然就有第三个。   “这一巴掌是打你瞒着我一个人去探密道。”   朝曦即兴发挥,想到哪是哪,根本没有顺序。   “这一巴掌是打你惹我生气。”   ???   “我什么时候惹你生气了?”沈斐回头,迷茫的看着她。   朝曦又是一巴掌打下去,“还顶嘴?”   沈斐默然。   他也不反抗,任由朝曦一巴掌接着一巴掌打,前面还很正经,后面理由越来越奇葩,什么不跟她一起散步,太懒,整天宅在家里,长得没有男子汉气概,打不过她,做事散漫不认真,居然比她先一步查到密道等等,想打他,什么都是理由。   朝曦没有数数,自我感觉气消了,琢磨着该有三四十个巴掌才罢手,她自己也打累了,手心都是红的。   不过沈斐屁股是真翘,打一巴掌,还带弹一弹的。   沈斐等她打完才折身问她,“手疼不疼?”   朝曦挤开他坐在床边,“你屁股都不疼,我怎么可能会疼。”   沈斐轻笑,“父皇说的一点都不假。”   ???   “什么?”朝曦蹙眉。   “父皇说女人生气,会把从前经历的委屈也一并算上。”   朝曦莫名脸红,还真被他父皇说中了,其实今天什么事都没有,就是朝曦突然想到沈斐在山谷时那个死样,对她爱搭不理,心里有点受刺激,于是找了各种理由打沈斐一顿,出出气也是好的。   沈斐明明知道,还老老实实挨完了。   “屁股疼不疼?”朝曦有些别扭。   “不疼。”沈斐实话实说。   虽然朝曦用了些力气,不过控制着,不可能伤他。   “让我看看。”朝曦要去扒他的腰带。   被沈斐阻止,“真的不疼。”   啪!   朝曦又是一巴掌呼过去,“我当然知道不疼。”   她是为了看一看沈斐的果体,沈斐身材修长,线条优美,穿衣好看,脱了衣裳……   沈斐趴在枕头上,“色狼。”   啪!   又是一巴掌。   “你才是色狼。”朝曦不承认,“我是为了给你上药,这地方你又够不着。”   沈斐似笑非笑,“是吗?”   “不然还能咋地。”本来有心情做别的,被他盯的只能老老实实上药,抹了一层药膏,顺便拍拍沈斐的翘臀让他往里面躺躺。   沈斐一句话没说,抱了枕头躺去里面,他实在太老实,乖的朝曦回头看了他好几次。   这人只拉了拉被子道,“睡了。”   像打个招呼一样,然后当着她的面闭上眼,长睫毛忽的扇下,随后归于平静。   朝曦也收拾收拾睡去,第二天一大早起床,跟着沈斐进宫,在偏殿补了个觉,下午教小皇帝练剑,晚上回来。   因为百寒子的事,朝曦这回进宫没有到处瞎逛,非常自觉的待在养心殿,等俩人回来,没事做几乎都在补觉。   就这样不知不觉过了几天,一直没出过事,朝曦放心了,睡的更踏实。   也许是养成了习惯,一到这个点便昏昏欲睡,睡不醒一样,往常也有时间让她睡,今儿突然被人从背后抱住,好听的声音吵醒了她。   “朝曦,原来在宫里出不来也就罢了,现在每日都可以出宫,我的玉呢?”   声音里难得带了丝怨念。   “别人都有,就我没有。” 第146章 过年了啊   这厮居然还记得?她都忘了。   朝曦本来还有些睡意, 瞬间清醒。   “这几天忙……”她试图找借口。   这几天确实忙,刚回家有些兴奋, 将早就做好的打算一一兑现,比如说房子跟沈斐一人用一半, 花园也是,趁着沈斐困的睁不开眼, 偷偷在他耳边告诉他, 院子她要征用一半,用来晒药材。   沈斐睡意正浓,根本没听清她说得是什么,‘嗯嗯哼哼’算是答应。   朝曦又趁他还没起床, 天没亮就开始整理, 沈斐第二天起来已经晚了,院子都收拾出大半,摆满了朝曦的药材。   有些是小皇帝给的,有些是她自己买的, 还有些是沈斐库房里拿的。   那库房满满的药材只为沈斐一个人准备,沈斐最近身体确实差, 不过不能老是吃药, 是药三分毒,朝曦给他禁了, 那药材许久不用, 有些要发潮。   按照沈斐的财大气粗, 发潮的药材肯定是直接扔, 他舍得,朝曦不舍得,她最是知道这些药材弄起来有多麻烦,采摘的时候不小心还会死人,哪舍得那般奢侈浪费。   反正闲来无事,索性叫管家买来几个架子,将药材尽数搁外头晒,占去了沈斐大半个院子。   他的那些花花草草,除了些挪不动的梅花,其它都可怜兮兮挤在另一半,有些被朝曦拿去暂时放在旁的院子里。   沈斐的院子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小院,一个季节住一个院子,冬天住冬院,冬院的花都是冬花,梅花,月季,等等四季常春,或是只在冬天开的花,拿去了旁的院子,沈斐便欣赏不上。   他倒是想得开,只远远瞥了一眼便出门上朝,也不知看见了没有?   要说第一天没看见,第二天,第三天总该看到了,也没见他说过什么?应该是不介意的意思。   这种默认叫朝曦越发大胆,开始整理屋内,院子霸占了大半,屋内也要霸占大半。   一半用来放沈斐的书架和衣裳,包括茶几玉器,书桌之类的,另一半放朝曦的东西,她的东西十分简单,全是药材。   沈斐的库房被她翻了个遍,为了健康和方便着想,朝曦打算把所有药材都晒一遍,白天拿出去晒,晚上自然要收回来。   放在库房太远,朝曦懒得来回跑,索性搬进俩人的寝屋,在她那一半屋子挤一挤。   沈斐还是什么话都没说,默认下来,任她忙活。   朝曦每天要跟着沈斐一起进宫出宫,没时间弄这个,又不想麻烦别人,通常都自个儿天不亮搬出去,晚上没太阳时再搬回来。   他们出宫的时辰正好是下午,太阳刚下山,朝曦一回家便开始折腾药材,俨然一副比他还忙的样子。   “那个不急,我这个急。”沈斐将下巴搁在她肩上。   朝曦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有些恍惚。   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沈斐吗?   在一起久了,久到朝曦已经忘了从前,前几天叫她回忆起来,才想起沈斐原来性子冷淡,冷淡到什么地步,旁人说十句话他都不一定回半个字。   当你是空气,无视你,藐视你,明明你主导,只要不养他,他便会饿死,偏偏下半身瘫痪还能活得跟个少爷似的,硬生生把她衬成了丫鬟。   稍微有点皱眉,她都会想得三天三夜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他什么意思?是不是生气了?为什么生气之类的念头。   这样活着真的很累,偏偏有时候控制不住。   好在付出不是没有回报,朝曦终于将铁杵磨成针,冰山暖成水,沈斐从一个目空一切的青年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找她要玉的语气更像撒娇,带着些许的不满和怨念。   “你这有什么急的?”朝曦对过去还是耿耿于怀。   沈斐这个王八蛋当初居然那么对她,还打算抛下她一个人回京!   要不是她跟来,缓两年反应过来,这不就是个渣吗?搞不好会上京弄死他。   “过两天就过年了,就当是新年礼物,你说呢?”沈斐反问她。   朝曦吃了一惊,“过年了?”   她日子过的糊涂,一直以为是倒春寒三四月了,年也因为人在宫里错过了,原来并没有。   “是啊。”边说边用食指弹她,“你是怎么过的日子?居然连过年都不晓得?”   “忙晕乎了。”朝曦讪笑一声,“没注意。”   她没有记日子的习惯,心里感觉天气差不多,便觉得该是什么时候,其实并不准确。   “皇上放了七天沐休。”沈斐去拉她,“咱们回去吧,准备准备好过年。”   “不用教小皇帝了?”朝曦惊奇道。   没想到沈斐这样的大忙人居然也能有沐休,不可思议。   沈斐摇头,“过年沐休,不提公事。”   “沐休七天啊!”他这样的人能沐休七天?   “我琢磨着最多三天。”沈斐老神在在。   “三天啊。”朝曦摸着下巴,“三天也够了,走,出宫去。”   俩人当即跑去小皇帝的书房过去与他打个招呼,小皇帝抿着唇,欲言又止。   过年了,沐休是为了让大家与家人团聚,所有人都其乐融融,连沈斐这王八蛋都有了家人,他的家人是朝曦,唯独小皇帝。   他与母妃闹别扭,怕是要一个人过大年了,莫名有些心疼。   “若是想出宫了,就已公事为借口过来找沈斐。”朝曦趁着沈斐坐的远,毫不犹豫出卖沈斐。   虽然坐得远,不过该听到的还是听到了。   朝曦……   他眯了眯眼,是嫌他太闲了吗?   朝曦纯粹是不想让小皇帝一个人过大年而已,他还小,不该承受这种孤独。   “我们走了,有空过来看你。”虽然嘴上这么说,不过朝曦晓得,最少有三天是见不着面的。   “嗯。”   小皇帝既欣慰,又有些难过,非要送他们出宫,朝曦也没拦着,几人一直到宫门口才分开。   朝曦本来瞧见他孤零零一个人等在皇宫外还有些心酸,转头开始琢磨着过年要干什么?   买年货,走访亲友,朝曦的亲友只有师傅和景仲王,沈斐的亲戚应该不少,到时候陪他一起过去拜年。   然后是打扫家里,让家里每一个地方都焕然一新,新的一年好事事开心。   其它事不是想去就能去的,买年货要找个专门赶集的日子,热闹,拜访亲友也不简单,是小辈先像长辈拜,长辈再回礼,这里也有考虑职位高低。   沈斐这样的须得等小皇帝和他的下属给他拜完年之后才能去拜见自己的亲戚,都有规定,不能随便拜。   也就是说他们前期能干的只有打扫房屋,收拾府邸而已。   往常按照沈斐的意思,肯定就是简简单单挂个彩灯,摆宴让所有卖了卖身契的丫鬟和家丁们聚在一起吃一顿,再赏些钱,他自个儿反而不怎么过这个节日。   比独处在皇宫的小皇帝还要苦逼,今年有朝曦在,不可能再让他这么敷衍,好歹是过年,怎么能没有年味呢。   朝曦死拖硬拽,把沈斐栓在她自己的腰带上,这厮嘴上说的好,难得沐休要好好玩,实际上转头就去睡了。   说什么一年到头就这一次,让他睡一觉,有点困。   他这个‘有点困’一觉从上午睡到下午,人明明醒了,躺在床上闭目养神,闭不下去看书也不肯起床。   堂堂摄政王像个八岁孩童一般,赖床赖的厉害。   往年也是如此,镜花和水月是不敢喊他的,通常都会被他赖成功,一整天坐在床上,抱着茶杯,懒洋洋从窗户缝里看大家忙碌。   今年有了朝曦,躲是躲不掉的,将俩人栓在一起,朝曦打扫房间,去哪这厮都被她拽着,被迫跟着转悠。   打扫卫生这事繁琐,而且累,沈斐含着金汤匙出生,根本不可能做这事,朝曦也不勉强,况且沈斐笨手笨脚,搞不好还容易打碎什么?所以朝曦栓住他,主要是为了重在参与。   把他栓起来,又不让他干活,沈斐干脆趁着空闲去看书,这么好的时间,朝曦是不会让他得逞的,只要他一靠近书架,连忙拉紧了绳子,将沈斐拽回来。   “干什么?”凶巴巴。   沈斐默然,“……没事。”   就这样不知不觉收拾到晚上,俩人商量了一下,晚上去街上看看,如今定是热闹非凡,到处都是花灯会吧?他俩顺便买买年货,再给沈斐挑块玉。   约好了吃完饭去,刚吃完饭朝曦便将沈斐赶去一边,自己在房里忙活。   怎么说都是过年,朝曦想——略施胭脂水粉,说到底她也是女孩子,也是爱美的。   沈斐没事做,在房间的正堂坐着,里屋的门被朝曦锁了,他进不去,还不知朝曦要做什么?做多久?   闲来无事便打算去书架上拿本书看,记得上回一本挺有趣的书只看到一半,被他放在最上方,怎么不见了?   四处找了找,在朝曦那边的药材架子下发现。   药架是临时做的,手艺不好,有一处长短不一样,整个架子摇晃的厉害,朝曦也聪明,用了他的书垫在下面。   沈斐矮下身子,抬起药架去拿书,拿完发现忘记找替换的东西,好在不远处的桌上有两个茶杯垫,木头的,厚,两个交折在一起应该可行。   沈斐伸手去够,他正撑着药架,他一动,整个药架跟着晃了晃,好险被他及时止住,但是上面的药材……   *   朝曦收拾好出来居然没瞧见沈斐,倒是发现一片狼藉的药材架,不知道谁干的,将药材架碰倒了。   这屋里没别人,定是沈斐。   “沈斐?”这厮去哪了?做了错事就跑?   沈斐应了一声,声音有些虚弱,可没看见人。   “你在哪?”奇怪,明明听声音就在屋里,怎么就是没人?   沉默,半响才有人闷闷开口。   “我被你的药材架砸在底下了。” 第147章 弄丢了啊   那药架连在一起, 并排列着,倒了一个,其它也尽数倒下,杂乱一片,朝曦勉强在里头找到沈斐。   被压在最后一个架子下了, 也不知他怎么弄的, 如果是推倒,应该朝另一边才是, 居然会把他自个儿砸在下面, 也是厉害。   “你老实交代,都对我的药架做了什么?”依照沈斐的脾气,应该不会动她的东西,所以朝曦十分好奇,他是怎么弄成这样的?   沈斐语气无力, “你先告诉我为什么拿我的书垫架子?”   如果不是朝曦, 他也不会搞得这么狼狈。   本来只打算拿回自己的书,换个东西垫,谁知晃了一下, 上面的药筐掉下来,他伸手去接,药筐是接到了, 整个架子也倒了, 将他和其它的架子全砸在下面。   “这个……”朝曦有些心虚。   她的架子没做好, 会歪, 便想着找个其它的东西先垫一把,身边没有恰到好处的,只有沈斐的书。   大小不一,外面包了硬板,正适合当砖块,便先拿来用一用,打算待会儿出去找个替代品,不料刚站到院子里,发现花园的土在搬运的过程中掉到走廊上,于是先扫了土,回来便忘了书的事,直接往架子上搁东西。   几天过去了,如果不是沈斐中招,她愣是没想起来。   “我先把你救出来吧。”愧疚,心虚,朝曦连忙搬动架子,她力气大,那架子对她来说也不重,轻而易举抬起,低头一瞧。   沈斐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趴在另一个倒了的架子上,一只手撑在地面,他胸膛下是被压扁后凹凸不平的药筐,压的太死会疼,只能用手撑着。   朝曦把他抬起来,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手腕呈现不自然的状态,“你不会吧,这都能崴到?”   该说沈斐太脆弱,还是药架威力太大?   沈斐白了她一眼。   朝曦假装没看见,一边帮他正骨,一边数落,“笨死了。”   还好只是轻伤,胸前有些红印子,膝盖处磕破了皮,问题不大,抹点药便是。   唯一麻烦的是手腕,虽然正了骨,不过撑的时间太久,已经肿了一圈,该好好休息来着。   难得沐休,又是过年,不出去玩,在家养病像什么话?朝曦还是将人拽了出去。   临走前给沈斐绑了一圈纱布,挂在脖子上,好让手借力,不至于累着。   手不处理的话沈斐走路便会不自觉瞎晃荡,被人碰到也是麻烦,不如给他固定在胸前。   他也是倒霉,过年前夕弄成这样,朝曦都没好意思找他算打翻药材的账。   木已成舟,沈斐也不是故意的,关键她占了一半原因,如果不是她把沈斐的书垫在底下,沈斐定是没空过来折腾她的药材,再加上过年,据说生气一整年都不快乐,不管是真是假,朝曦都迷信一回。   药材留着明天收拾,今儿他们好好逛逛。   确实也好久没陪沈斐出来过,别说是逛街,就是随便走走都少,沈斐太忙,最近又是多事之秋,好不容易安定下来,过年又是喜事,不吃好喝好玩好,着实可惜。   先从吃开始。   俩人没有带小厮和丫鬟,镜花和水月也没带,放了她俩三天沐休,叫她俩好好玩,他们也过个二人世界。   沈斐的伤不易劳累,加上待会要逛好久,怕沈斐体力不支,照顾他,去的时候坐马车,到地方才下来走。   京城有禁宵令,平时这个点不能出行,出行被逮住要坐牢,不过逢年过节可以,加上今天是过年,皇家不仅不会惩罚,还会鼓励。   往常已经够压抑了,不能临过年还这样吧?   商人们瞧中商机,立马联系各大商会,办了个年货节,有舞狮子的,卖东西的,最多的还是吃食。   吃食一般都在街道两边,所以他们进去前先买了一通。   沈斐对吃的没太大欲望,照例还是朝曦买些自个儿喜欢吃的东西,沈斐偶尔尝一个。   她知道沈斐的口味,自己吃的差不多,好吃就递到沈斐嘴边,沈斐基本不会拒绝,他比朝曦高,要矮下身子才能咬到食物。   好吃眼角弯弯,不好吃眉宇皱起。   眼角弯了朝曦便再递一个给他,沈斐来者不拒,不好吃,不喜欢的朝曦会错意,这厮便摇头说,“我吃得差不多了。”   明显是拒绝,只不过很含蓄,要是旁人可能会以为是不好意思,其实还能吃的意思,朝曦没那么多花花肠子,加上理解沈斐,他不吃就不给他了,随他便,不强求。   有药蛊在,根本不知道撑是什么感觉,可以肆无忌惮吃,就这还嫌少,开始钻进小巷子里找吃的,没找到才放弃继续逛。   沈斐跟着她折腾了一圈,伤号还要帮她提东西,毕竟朝曦只有两只手,拿不下那么多东西。   伤号是个合格的跟班,不吵不闹,安安静静陪她,只偶尔会往路边书铺瞧一瞧,假如朝曦去买什么东西,回头这人就不见了,去哪了?   不用着急,去附近的书铺看一看,准能抓到。   不小心弄丢了沈斐三四次,朝曦晓得规律,便没有在意,自己去玩了些沈斐这个伤号玩不了的。   比如说打擂台,打之前给一笔银子,赢了双倍还回来,输了钱给人家。   朝曦当然不会输,还顺手压了自己一把,赢了双倍的钱才回头去找沈斐,果然又不见了。   这厮手都成那样了也不安生,特喜欢看书,看到就走不动路,伤号只有一只手,翻书不方便,他宁愿活动大肿的手腕,让伤处更肿,也要继续看。   不知道书里头有什么,一问就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什么事过犹不及,沈斐明显太爱看书,过年这种大好日子,他居然拿来看书,朝曦想想都气,书比她还好看?   说起来她特意化了个妆,沈斐这王八蛋居然没看出来,要不是看在他是伤号的份上,朝曦早就忍不住动手了。   她去附近找沈斐,先问了一下旁人,附近可有书铺?   路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告诉她方向,朝曦过去果然找到书铺,但是里面没有沈斐?   ???   他不在书铺,去哪了?   朝曦又问了两个稍远的书铺方向,一一去过,都没有。   不会吧,逛个街她把沈斐弄丢了? 第148章 突然好奇   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 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 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 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 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 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 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 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 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清风茶馆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声谢,连忙就要往清风茶馆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亲之地,小公子长得俊俏,若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一定不要吃砸来的果子。”   ???   “这是什么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与她细说,“这不是过年了吗,往常规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没有资格选自己喜欢的对象,只有这几天可以。”   “清风茶馆原来就是些读书人的诗词集地,后来因着彩头和青年才俊多,吸引来不少女子观礼。”   “女儿家最是容易动心,若是有喜欢的,便抛下青果,男儿接受便吃下果子,不接受置之不理便是,清风茶馆也因此变成了相亲之地,只有未婚的姑娘和公子才会去。”   他特意强调,“小公子样貌出众,若不是为了相亲而去,最好还是懂些规矩,免得到时候伤了人家姑娘的心。”   朝曦点头,心道完了,她这样的都叫长相出众,沈斐那样的还不被人捧上天?   他也是倒霉,误打误撞进了那种地方,定会被数不尽的青果砸死,她要赶紧过去救回沈斐。   朝曦匆匆离开,很快进了清风茶馆,虽然略施薄粉,不过想着方便,还是穿了男装,天黑,加上站的远,竟没人发现她是女子,茶馆小二也乐得接她进去,瞧她穿着打扮,决定引她上座。   朝曦穿的不是自己的,是沈斐的,难得出去,又是过年,男女都能逛街的日子,当然要把沈斐最好看,最华丽,最值钱的衣裳穿走,给沈斐套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这样就没人去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人靠衣装,马靠鞍,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往身上一套,那也是人模狗样,瞧着颇有几分贵气。   朝曦对这儿挺好奇,没有第一时间去找沈斐,反而拉着小厮问,“我是第一次来,你给我讲讲,为什么你家的茶馆生意这么好?”   人确实不少,只不过都是男儿,鲜少有女子,与隔壁书铺的店家说的有出入。   “客官还真是问对人了,我可是唯一见过实情的人。”他慢慢道,“几年前我们茶馆来了位长相异常出众的男子,被太傅家的千金小姐看中,那小姐胆子可大,直接用青果砸了男子,说请他吃果子,男子也不拒绝,吃了果子,后来就成了太傅府上的乘龙快婿。”   “这种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经历一时风靡京城,大家都来咱们清风茶馆碰运气,万一也如那男子一般,被谁家的千金小姐看中,既娶了美娇娘,又能得到老丈人扶持,岂不快哉。”   朝曦点头,又指了指茶馆问,“都是男子,哪来的女子?”   “都在楼上呢。”小二抬了抬下巴示意,“姑娘家比不得咱们男子,人家面皮薄着呢。”   朝曦了然,方才便注意到,楼上不是一个个房间,更像一个个隔板,正面挡了屏风,里面的人可以瞧清外面,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更方便姑娘们挑人。   站得高,看的远,这个角度也一定更好找沈斐。   朝曦懒得费劲,直接问小二,“方才有没有一位长相极是俊美,手上又绑了纱布的公子进来?”   小二眨眨眼,有些迟疑,“公子与那位公子认识?”   朝曦颌首,“他是我的男宠,背着我偷偷出来,我自然要将他逮回去。”   反正沈斐不在,朝曦随意败坏他的名声。   她塞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前面引路,带我去找他。”   茶馆不小,人又多,还有雅间,想找人也不容易,不如让小二带,朝曦敢肯定,沈斐那样的容貌除非刻意遮住,否则不会有人忘记。   果然,那小二还记得,良心最终被钱财压制,当真带着朝曦去找沈斐。   沈斐喜静,底下这么吵他肯定不会待,要待也是待在楼上。   朝曦猜的不错,小二七拐八拐,最后还是带她上了楼,去了最偏僻,最角落的房间。   朝曦抬手要推开门进去,小二拦住她。   “老爷且先等等,我问问里头的公子认不认识您。”   这是避免误入,若是认错人也确实尴尬。   朝曦没有隐瞒,“你告诉他我姓朝就是了。”   小二轻轻‘嗯’了一声,特意避着她,自个儿进屋,还将门从里头杠住,朝曦虽然在外面,也足以听清里头的话。   “公子快跑,你的金主找上门了!”   另一个声音无比熟悉,“金主?”   里头带着浓浓的疑惑和不解。   “就是……”小二不知道该怎么说,纠结了半响才道,“一个姓朝的老爷说,您是他的男宠,过来抓您了。”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这样啊,她是不是穿的特别骚?”   骚?   没等小二回答,朝曦已经一脚将门踹开,“哪点骚?”   这里是雅间,没有杠的东西,小二是用撑窗的小木棍杠的,这种小木棍朝曦轻而易举就能掰断,更何况用力踹。   小二吓了一跳,怕自个儿挨打,连忙躲在沈斐身后。   沈斐无奈摇摇头,“瞧你把人家吓的?”   朝曦还沉浸在沈斐说她骚的事上,“别想转移话题,快说,我哪点骚?”   沈斐示意小二,“你先出去吧。”   那小二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见了鬼似的慌忙朝外跑。   朝曦嗤笑一声,“胆小鬼。”   沈斐摇头,“你穿的可是仙鹤云服,小二自然怕你。”   ???   “什么是仙鹤云服?”朝曦不懂。   “自古以来,你见过有穿明黄色衣裳的男子吗?”   朝曦认真想了想,“还真没有哎。”   “男不戴龙冠,女不戴凤钗。”沈斐没有细说。   “是因为这是皇上和皇后的特殊标志吗?”朝曦问。   “嗯。”沈斐回答。   “那这么说仙鹤云服是你的标志喽?”   沈斐摇头,“不是我的,是一品文官的标志。”   他瞥了朝曦一眼,“你这身衣裳我只有参加重要宴会才会穿。”   朝曦低头瞧了瞧自己。   难怪呢,瞧着就不一样,腰间的玉,和扶额上的玉,看着价值就不菲。   “你知道这是你的衣裳还说我骚?”朝曦叉腰。   “我穿着参加重要宴会,你穿着游街,还不骚吗?”沈斐坐在靠窗的地方,悠哉看书。   朝曦‘啪’的一声将书摁下去,“你还有脸看书,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疯了?”   方才那事上吃了亏,朝曦要在别的地方找回来。   “我让那书铺小贩给你留了话,你没遇到吗?”沈斐丢下书,去倒茶喝。   当然是遇到了,只不过她当时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于是问都没问,直接去了另一个书铺。   “自然没遇到啊!”她肯定不能说自己盲目自信,导致错过店家,多跑了几趟才找到这里。   “那你是怎么找来的?”沈斐端起茶杯,浅浅泯了一口。   “我猜的啊!”朝曦不假思索撒谎道,“还有啊,你好端端的不在书铺,瞎跑什么?”   沈斐漫不经心晃了晃茶杯,“突然有些好奇,你这样的智商能不能找到我?” 第149章 寄存一下   这是明晃晃的鄙视啊!   朝曦大怒, 立马上手掐住他的脖子, 沈斐也不挣扎,将茶杯放下来, 人跟着朝曦的动作摇摆,只一双眼睛流光溢彩。   他人长得好看,做什么动作都好看,连这样也不显丑, 朝曦一时怔住, 竟有些不舍得对他下手。   “看来我这个‘男宠’还有些姿色。”沈斐趁她松手的功夫喝了口茶。   朝曦无语。   要没有姿色,他至于躲在这么个角落里吗?   虽然穿的普通,不过长得委实出众,定是被姑娘们盯上,没少朝他丢青果。   沈斐是个很容易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底下人再多, 也影响不了他,之所以特意叫了个雅间, 是不想被人烦。   声音可以屏蔽, 青果屏蔽不好, 接不住砸在脑袋上也是头疼, 分神去接便没法继续看书, 两难全, 才索性避开。   “沈斐……”朝曦趴在桌子上, “你身份尊贵, 长得也不错, 只娶一个媳妇,不会为自己觉得可惜吗?”   她是真的很好奇沈斐怎么回答,这天下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正常到家家户户,稍微有点小钱的人都娶两三个老婆。   像沈斐这样的旁人倒贴,给他做妾都愿意,只娶一个老婆,朝曦都为他可惜。   想是这么想的,不过做嘛,沈斐要真敢说可惜,那就打死他,要是说不可惜,再另当别论。   “不可惜。”沈斐接着道,“一个已经很烦了,再来一个吃不消。”   朝曦嘴角扬起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可不是咋地,一个只知道种花看书的文弱书生,还嫌别人烦,没点逼数。”   沈斐嘴角勾起,“嗯,我一个只知道种花看书的文弱书生还嫌别人烦,确实没点逼数。”   朝曦心情这才好了一点,“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原谅你的,你已经得罪我了!”   先是说她智商不够,又道她骚,转头开始嫌弃她烦,三宗罪呢。   沈斐不答,反而歪头瞧了瞧窗外,自顾自喃喃一般道,“听说连玩笑话也当真的人智商输给猪,不知道是真是假?”   朝曦脸上僵硬,强忍着住揍他的冲动,假笑道,“你可真会开玩笑,难怪没朋友呢。”   沈斐哈哈大笑,“底下正在舞狮子,你要不要过去看?”   朝曦挤开他大摇大摆挡住整个窗户,不让沈斐看一丝一毫,“嗯,真好看。”   沈斐也不与她一般见识,“气消了过来吃点东西。”   他将盘子端过来,“雅座点不点东西都是那么多钱,可别浪费了。”   雅座有最低花销多少,低于这个数也是这么多钱,这里是相亲之地,又逢佳节,一个位置百两。   沈斐本来没有吃的欲望,那小二倒是体贴,特意告诉他,他便依着小二的意思点了几道菜和点心。   茶馆里都是配合茶而做的菜,偏向清淡,朝曦吃不习惯,沈斐给她倒了一杯花茶,配合着吃喝,竟发现比方才还好吃,想着不能浪费,朝曦一口气将菜和茶扫光。   她本来就饭量大,有了药蛊后更大,这茶馆里的吃喝都雅,只有那么一点点,对于朝曦来说只是开胃菜。   “走喽,下去继续逛。”   出来的时候遇到些麻烦,朝曦穿的张扬,沈斐样貌出众,着实被砸了好些青果,朝曦顶在前面,双手敏捷的一一接住,接不住的打去一边,反正不让骚扰沈斐。   方才来时没这么多人砸,很明显大家都是冲着沈斐而来,暴发户和优雅有气质,长相俊美的沈斐一作对比,登时被他死死压住。   大家也不傻,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旁人比不上,就算朝曦穿金戴银,还是不如沈斐。   还好把他最好看,最华丽,最贵的衣裳穿在身上,要是穿在沈斐身上,那更不得了。   他只是一身青衣,便显得人如冠玉一般,若再穿的稍好一些,岂不成了全场焦点?   好在沈斐不骄不躁,也不在意旁人的目光,甚至有些厌恶。   就像一个漂亮姑娘,身边是虎视眈眈的流氓地痞,对他来说过分的关注可不就是流氓行径。   原来不觉得,一旦到了人多热闹的地方,朝曦突然有些庆幸沈斐性子冷淡,暖不热似的,无论长得好看还是丑,搭讪还是‘巧遇’,他始终如一,宁愿看书也不愿意看人。   不知道自个儿掐断了多少桃花,都不用朝曦费心,不过朝曦占有欲强,老是有一种自己的宝贝被人惦记的错觉,所以有可能的话,她更想把沈斐藏起来,不给旁人看。   这厮长得太招眼了,只要一问,连男的都牢牢记住。   “过来。”朝曦突然招手。   沈斐不解,“做甚?”   “让你过来你就过来,哪那么多废话。”自从火气旺了之后,朝曦的性子急躁起来,沈斐走路慢,被她两三下拽过来。   鉴于前几次老是把沈斐弄丢,这回吃了教训,找了块软布把俩人的手腕绑在一起,她去哪,沈斐也跑不掉。   这回朝曦尽量不去是非之地,毕竟那些沈斐没兴趣,再找的地方都是俩人能一起玩的,比如猜灯谜,记得沈斐可厉害了,猜多少中多少。   朝曦的目标是钱,只看有赏金的花灯,礼物也要价格高的,便宜的不要。   她今天主要就是为了钱,有了钱才好给沈斐买玉,给旁人的倒也罢了,给沈斐的希望是她自个儿用赚来的钱,虽然本金还是沈斐的,但是赚出来的都是她的。   花灯有规矩,先给十文,百文,一锭银子,猜不同难度的花灯,猜对了赢礼物,猜不对钱打水漂。   朝曦十分相信沈斐,直接猜最难的,沈斐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她的意图,特别配合,让他猜灯就猜灯,让他做诗就作诗。   这种热闹的地方自然会有诗会,先出个题目,然后比谁作诗作得快,沈斐似乎没玩过这个,先是愣了愣,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突然一笑。   然后作了一首嘲笑她的诗,大意是说她即便有宝玉在手,丝绸加身,还是显得那么——纯真?   言下之意就是土。   朝曦大怒,领了彩头后将人拽下来,并十分有礼貌的说,“这是我养的男宠,不小心放出来,让大家见笑了。”   她也是很记仇的,沈斐拐着弯说她,她便光明正大回击回去。   沈斐面上憋笑。   朝曦拧了他一把,“笑什么?”   沈斐摇头,“没什么。”   朝曦气不过,又拧了他一把,“你刚刚是不是嘲笑我土?”   沈斐能当小皇帝的师傅,自然有几分文采,作的诗朝曦听着只觉得美,其它什么都没听出来,是别人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微妙,她才注意到不对劲。   后来有个好心人给她解释她才晓得含义。   沈斐眨眨眼,表示自己很无辜,“我的意思是说你即便珠玉在怀,丝绸加身,依旧如原来一般干净,纯洁。”   朝曦白了他一眼,“我会信你才有鬼。”   她也生气了,将沈斐全身上下摸了个遍,所有银子都摸出来,值钱的也不放过,然后把沈斐丢在一个荒凉的茶馆,给了他一本书,人栓在桌子上,告诉他一定要等她回来,再乱跑就不找他了。   沈斐点点头,什么话都没说,沉默着看书。   朝曦又当着他的面对茶馆东家说,“这是我买的奴隶,我有事出去一趟,你们帮我看一下,要是想跑抓回来就好。”   她还给了人家一锭银子,全当成报酬,“十文钱买的,很便宜的,除了最差的茶,啥都不要给他上,少爷我心疼钱。”   沈斐忍俊不禁。   那东家瞧了瞧她对沈斐的态度,还以为是真的,当即保证道,“小少爷放心,咱一定给您看得死死的,保证跑不了。”   朝曦大力夸赞他,“东家好样的。”   她挥挥手,“那我先走了。”   边走边回头看沈斐,老不老实,不知道是不是狠话起了作用,沈斐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顾着他的面子,绳子绑在桌子下,沈斐只要不抬手,旁人根本看不出来。   也怕他有危险,毕竟想杀他的人不少,特意给他留了把匕首,关键时刻可以拿来割断绳子。   朝曦一直藏在暗处看了许久,确定没危险,沈斐也没有跑的欲望之后才离开,去给沈斐买玉。   她早就打听好哪地方有卖玉的,价格也晓得,想要最好的,无奈钱不够,只好打沈斐的主意。   沈斐可能早就知道她钱不够,特意带了些银票,虽然想全部亲力亲为,不过沈斐催的紧,不靠他的钱是不可能的,只好自个儿出一小半的一小半。   玉这玩意儿虽然没有真假,但是有好坏,这种大铺子也不存在欺骗,朝曦不晓得哪种好,只看价格,价格越高,说明越好,她看中了一款纯净无暇的白玉,据说是上好的和田玉,店家要两千金。   朝曦摸了摸胸口的银票,银票就是个存单,并没有固定数字,你可以存百两银子,也可以存百两黄金,沈斐懒,出门不可能带太多东西,所以银票也是大额的那种。   够是够用,但是要给他省着用,“还能不能便宜一点?”   一般来这种铺子的很少有人还价,顾着面子,朝曦觉得面子不重要,所以不要脸的举起手道,“怎么也要打个对半吧?”   据说玉这个东西很赚钱,对半砍价,不知道会不会被打出去?   应该不会,毕竟她身上可是穿着一品大官才能穿的仙鹤云服,是正一品文官的标志,民间不能私自纹绣,一旦被人发现,就是亵渎一品文官的大罪。   如果在一个不知名的州县,或许没关系,这里可是皇城脚下,到处都是眼睛盯着,谁敢逾越?   她方才特意举起手,就是给那掌柜看袖子上的仙鹤绣图,就算不看我的面子,也该看在衣服的面子便宜点吧?   她给了钱,也没有用势压人,不会给沈斐添麻烦。   掌柜嘴角抽了抽,四周有人,不好说话,他伸出手,去拉朝曦的手。   朝曦一脸懵逼,不过还是顺从的与他握在一起,掌柜先是用袖子盖住俩人的手,然后用小拇指在她手心勾画。   似乎是个‘可’字。   这身衣裳没白穿,居然成了。   朝曦突然觉得有些欺负人,本来以为人家会提价,结果怕得罪一品大官,直接同意了。   她自个儿在一旁算了一会儿,决定给个一千五百金,如此掌柜应该不会亏太多,也在她的承受范围内。   怕数错钱,朝曦一连数了很多遍,最后才恋恋不舍的将钱交给掌柜,掌柜看都没看接了过去,直接塞进袖子里,倒是省了事后银票数额不对的麻烦。   就这样朝曦得了块白玉,用精致的小木盒装着,朝曦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塞进怀里,怕掉,还用手捂着,一路匆匆回去找沈斐。   出来的时间太久,担心沈斐等不及自个儿先走。   事实证明沈斐根本懒得动,有清茶,有书看,还有个安静的环境供他歇息,虽然条件简陋,不过比起闹市,这里更合他的心意。   朝曦心里一暖。   系住沈斐的绳子不紧,松松垮垮,还是活结,沈斐想解开只是顺手的事,但是他没有,还保持着原样,那绳子纹丝不动系在他修长纤细的腕上。   许是听到脚步声,这人抬头,眼角蓦地弯起,点漆似墨的瞳子波光流转。   “回来了?” 第150章 倒霉的人   朝曦轻轻‘嗯’了一声, 人也跑过去,给沈斐解开绳子, 只解了桌子底下的,转手系在了自个儿腕上,俩人还要继续逛,这样防止再把沈斐弄丢。   “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系好了绳子,伸手入怀去掏玉,还没拿出来, 沈斐便道,“玉?”   朝曦吃了一惊, “猜到的?”   “还用猜吗?”沈斐淡淡瞥了她一眼, “你一路上挑的都是赚钱的玩乐,动动脚趾头也知道你是为了凑钱买玉。”   朝曦面上有些尴尬, 沈斐最近似乎不爱吃哑巴亏了, 总喜欢呛她。   “就你智商高行了吧。”朝曦拽了拽绳子, 将他拉起来,自己坐下, 慢悠悠从怀里拿出精致的木盒,转手丢给沈斐,“给你了, 就这一块,弄丢了可没有了。”   沈斐接过打开看了看, 里头静静躺了一块白玉, “倒是没被骗, 是块好玉。”   “听说冬暖夏凉,是西域那边的宝玉,花了不少银票呢。”这种玉极具灵性,记得师祖也有一块,师祖那块玉常年浸泡在药里,人佩戴在身上可保百毒不侵。   怎么炮制的朝曦还记得,“还是给我吧,我再弄弄还你。”   “药玉?”   朝曦一噎,居然又被他猜中了,沈斐有读心术不成?   “药蛊是鬼谷子传下来的,实际上你师祖也有一件宝贝,便是药玉对吗?”   朝曦眨眨眼,“你还挺了解的嘛。”   确实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宝贝,如果是朝曦接班,她也会留一件自己的宝贝传承下去,当然现在还没有,她还年轻,有无数个日夜琢磨医术,留传承之宝。   沈斐不置可否,想了想,将脖子上还没捂热的玉重新摘下来给朝曦,“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了,不能私自处理,弄丢了要赔我新的。”   许是以前留下心理阴影,朝曦把送他的衣裳偷偷拿去转送给别人了,沈斐特意强调。   朝曦翻个白眼,“放心吧,不会私自处理,弄丢了我赔你两个。”   那事对于沈斐来说是个教训,对于朝曦来说也是个亏心事,做一次就够了,不可能再有第二次。   朝曦抬头看了眼天色,时间还早,还能再逛一会儿。   “再去吃点东西吧,我又有点饿了。”   她有药蛊在,很容易饿,加上难得出来,还是带着沈斐,不逛够怎么行?   沈斐是鹌鹑胃,吃一点就饱,方才一路跟着朝曦没少吃,现在当然不饿,不过他沉默惯了,什么话都没说,安静陪在朝曦身边。   朝曦好热闹,说是去吃东西,实际上路上有点什么玩乐便凑过去看,沈斐早已习惯,绳子长,他可以找个地方歇息歇息,朝曦一个人看便是。   人刚坐下,突然感觉绳子振动了一下,随后越拉越紧,将他整个人拽起来,朝着热闹的人群里而去。   人实在太多,一般来说是挤不进去的,但是朝曦力气大,硬生生将他拽了进去。   一只手握住他的,朝曦颇是兴奋的指了指中间,“他们好厉害啊,把人的腿砍了还能安然无恙,哇,要砍腰了。”   沈斐视线从俩人交折的手上看向中间,不知玩的什么把戏,将人装在盒子里,只露出脑袋,然后用刀横着朝腰砍去,那颗脑袋先是惨叫一声,随后歪了过去,吓的大家尖叫。   朝曦也一把抱住沈斐,不敢看,过了一会儿回头,发现那脑袋又安然无恙笑了起来,还冲大家比鬼脸。   “哇,好厉害,这样都不死。”朝曦一脸崇拜。   沈斐摇摇头,没有揭穿这场把戏,虽然不晓得具体怎么回事,不过常识还是有的,不可能真的砍不死,大抵是藏了机关。   他耐心的站在原地,陪朝曦看完一场对旁人来说有些刺激,对他来说有些无聊的戏法。   朝曦完全没瞧出他兴趣缺缺,每次回头跟他说话,这人便扬起微笑,装的极有兴致一般,哄得朝曦说的越发来劲,还带他去看了烟花,自个儿坐船折花灯,一路上山写愿望挂在许愿树上。   朝曦认识的字不多,一边写,一边问沈斐,末了突然想考考他,“我写的是什么愿望?”   “朝曦与沈斐天下第一配。”沈斐不假思索回答。   朝曦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   “只有‘天下第一’最简单。”方才又问他‘第’和‘配’怎么写,他自然晓得。   沈斐也写好了,他写的长,洋洋洒洒两排字,朝曦偷看,沈斐捂住不让看,朝曦耍赖,掰开他的手指头继续看,虽然只看了三个字,不过也猜到了沈斐写的是什么。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王八蛋终于深深爱上她了。   朝曦满足了,回去的路上对他好了一些,绳子解开,与他手握手回家,偶尔手里出了汗,嫌不舒服便干脆拉住沈斐的袖子。   沈斐一概不管,是拉他的手,还是拉他的袖子,无论什么时候,朝曦都能顺利摸到沈斐。   他这个宅,表面不吭声,回去后立马叫人端来热水盆,好好的泡了泡脚,然后用怨念的目光瞧朝曦。   “一年的街被你一次性逛完了。”   朝曦坐在一边抹脸,“这才哪到哪,我刚尽兴,你就不行了?”   她这是实话,原来在山谷时每天一个人爬上爬下,现在比原来体力还胜,每天要靠逛御花园和练武才能将体力消耗干净。   “再抱你一个来回都没问题。”   这个宅十分的虚,白斩鸡似的,抱他轻轻松松。   沈斐瞪了她一眼,不知受了打击还是如何,默然将头扭去一边。   朝曦抹完脸,想与沈斐亲近亲近,往沈斐身边一坐,沈斐挪了挪屁股,与她保持距离。   ???   说实话都不行了?这小破脾气……   不惯着他,朝曦有想法,直接将人一把推倒,沈斐早防着她,用手挡在俩人之间,可他只有一只手能用,还是被朝曦得了逞。   年前的最后一场雪下的格外大,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床时外头已经蒙了厚厚一层白,脚踩上去登时陷进去,留下一个大黑脚印。   朝曦是被外面的鞭炮吵醒的,醒来一看沈斐还在睡,他难得沐休,昨天又你来我往挣扎到大半夜。   沈斐不肯,朝曦来了劲,偏要,俩人在不大的床上大眼瞪小眼,一直瞪到三四更,就在朝曦瞪大眼也昏昏欲睡的时候,沈斐先熬不住,妥协了,可惜朝曦已经没有力气干别的,最多亲亲摸摸,折腾了许久睡去。   她有药蛊在,恢复的比常人快了三五倍,才睡了几个时辰便生龙活虎,反正也睡不着,而且在乡下时这一天要早起,包饺子好过年。   沈斐府上不知道怎么过,大抵如此。   他这么懒不可能亲自操刀,这事应该是由下人做的,朝曦穿好衣裳洗好脸,去后厨一看,果然如此,许多留守的丫鬟围在一堆包饺子。   沈府是大户人家,这一天不仅要吃饺子,还有各种寓意好的菜,譬如说竹报平安,年年有余,五福临门,三阳开泰等等,烧饭的婆子忙的热火朝天。   朝曦过去跟大家打招呼,大家也热情回应,虽然朝曦现在的身份有些迷,说是爱人吧,又是男儿装,说是侍卫吧,与公子又颇是亲密,经常看见俩人手牵手出来,偶尔公子好好的站在院里赏花,突然被他扑倒,也没见公子生气。   也有人效仿,刚扑过去便被公子甩了下去,喊人打了三十大板。   朝曦当时也在,正好看到,还激动了一把,沈斐没回头看居然就认出了人不是她。   后来沈斐说,甚少有像她这么重的女子,所以一下就感觉出来了。   朝曦恨不能一拳捶死他,不过他说的确实是实话,朝曦腹上有肌肉,身材又修长,肉实在,虽然看着瘦,实际上比一般的姑娘重了二三十斤。   十几二十岁的姑娘们爱美,一般吃的都很少,体重也是轻飘飘的,顶多百来斤,朝曦有次一称体重,完犊子,差点赶上沈斐。   要知道沈斐可是比她高了许多的,没在身高上超过他,体重差点超过,好险最后拉开了十多斤的距离,否则朝曦真没脸见人。   许是沈斐对她太好,虽然有三年之约,还没当上沈府的女主人,不过也是板上钉钉,没跑的,所以大家都很尊重她。   原来那些背地里说她坏话的都被沈斐处理了,久而久之再也没人敢说闲话,心里和表面都恭恭敬敬对她。   她在沈府也是说一不二的,毕竟沈斐都差点被她挤的没有生存空间,原来秀气好看的花园愣是分出大半,用来搁置她的药材,还打算挖出一半的砖,用来种菜,比沈斐还像主子。   因为公子没说什么,她们自然不敢说什么,全照着朝曦的意思搬搬弄弄,要是有人嚼舌根,告到公子那,朝曦好好的,告的人反而挨了揍,足以说明朝侍卫在公子心里的重要地位。   朝曦在皇宫都是男装,小皇帝啊,太后啊,朝中大臣啊,都以为她是男的,怕给沈斐添麻烦,在家也穿着男装,毕竟穿着沈斐的衣裳不费事,也是怕人说漏嘴。   她不喜欢摆架子,与大家打完招呼,拒绝大家特意拿来的老爷椅,随便捡了个矮凳坐下,加入大家。   算沈斐运气好,她今天有兴致,要亲手给他包一碗饺子。   饺子不是沈斐一个人吃的,整个沈府上上下下都有份,所以需要这么多人帮忙。   镜花和水月也在,昨天明明放了她俩三天沐休,可这俩人一个从小跟着沈斐,一个父母双亡,根本没地方去,也就昨天疯了一晚上,今天照例回来,左右闲着,便干脆过来帮忙,比朝曦起来的还早。   朝曦坐在她俩身边,要说熟,还是跟她俩更熟一些,经过这么多天,见镜花也不觉得尴尬了,镜花对她也没那么别扭,瞧见她还很高兴。   “如果是你包的,公子今年肯定吃。”   ???   朝曦蹙眉,“他往年不吃饺子?”   镜花摇头,“你也知道,公子爱干净,包饺子的时候指印留在上面,公子一看见就反胃。”   这个朝曦懂,记得有一回下馆子,那厨子指甲缝里都是泥,黑乎乎一圈,做好端过来的时候还插进碗里,朝曦当时什么食欲都没有了。   那指印对沈斐来说也像指甲缝里的泥吧?   “还是惯的。”没人惯朝曦,所以那碗插了手指的饺子她还是一口不漏全吃完喝完了。   “饿他几天看他吃不吃?”   当初在山谷时不也一样,前几天只喝一点米稀饭,后面该吃啥吃啥,该喝啥喝啥,根本没得挑。   镜花捂嘴,“也就你会这么说公子。”   “可不是吗?”水月接话,“我们都在想着怎么去掉指印,又能包得饺子。”   “那几乎不可能,别瞎折腾了。”朝曦直接上手包,爱吃不吃,不吃拉倒,是男人,又不是千金小姐,谁有功夫伺候他。   朝曦手快,很快包了两排出来,想了想突然拿出一枚铜板,将之泡在盐水里清了一会儿,又用刷子刷了两遍,然后包在饺子里。   “谁吃到谁福运齐天。”   小时候在鬼谷时就是这样的,包一枚铜板,花生,或者黑米,铜板是第一好运,花生第二,黑米第三,今年不玩那么多花样,包个铜板就好。   她又包了些,凑够一锅,先拿去下,叫沈斐这个忙碌了一年,为国鞠躬尽瘁的人尝个鲜。   镜花姐姐掌勺,饺子很快出锅,干捞一盘,一碗带汤的,朝曦也喜欢带汤的,自个儿盛了一碗,正打算去叫沈斐,沈斐自己打开门出来,脸上还带着热气,明显刚洗漱好。   “起来了?”朝曦去拉他,“正好开饭,包了饺子。”   昨天闹了半天,今天已经翻过一页,又和好如初,沈斐安安静静被她拽去堂屋坐在主位。   “快尝尝看。”   沈斐拿了筷子,先是撸了撸袖子,然后动筷夹了个饺子。   “吃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沈斐已经咬了小口。   “我在饺子里搁了铜板……”   硌……   沈斐咬到一个硬东西,他放下筷子,用手接了一下,半个露了馅的饺子里头藏了枚铜板。   他因为没有防备,咬的极狠,那一口下去,饺子没事,他自个儿流了满嘴的血,手心里也淌了些,和着饺子汤水,顺着指缝滴滴答答的往下掉。   沈斐抬眼看向朝曦。   朝曦莫名有些心虚,“看我干嘛,我提醒你了。”   她本是好意想给沈斐包饺子,谁知——差点磕掉他的牙。 第151章 我好怕啊   沈斐很挑食,又娇贵, 冷的不吃, 烫的不吃, 酸辣都不爱, 就好清淡的, 牙口保护的很好, 朝曦第一次见他时还有些吃惊。   虽然不是牙医,不过偶尔也要越庖代俎替人看看牙齿, 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白, 这么整齐, 保护的这么好的牙齿,咬个铜板而已,不至于崩掉, 流血是因为陡然用力,磕到了。   朝曦拿了水给他漱口, 等血差不多止住才让他张嘴瞧一瞧里面,没什么大碍,牙床有些肿,给他敷些药含着便是。   没有口福, 饺子也吃不上了,半边脸还因为崩到, 肿了一些, 瞧着不太明显, 细看才能看出来。   都是因为她才这样, 朝曦多少有些心虚,尤其沈斐从头到尾安安静静,没有指责也没有控诉,乖的像个被欺负了的宝宝,叫朝曦甚是心疼。   等过了饭点,朝曦过去问他还疼不疼?沈斐说不怎么疼了,才去后厨亲自给他熬了一碗粥,温温的不冷不烫才给他。   这温度对于沈斐来说还是有点烫,刚送进他嘴里,这人便眉头蹙紧,一副很疼的样子。   朝曦连忙放下勺子和碗,叫他张嘴看看,这个地方伤着,看伤治病都不方便,还好沈斐是个很配合的病人,叫他张嘴就张嘴,歪头就歪头。   大雪过后有些寒气,沈斐老寒腿须得养着,把他锁在家里不让他出门。   其实根本不用锁,沈斐压根没有出去的欲望,闲闲坐在窗前,悠然看书。   在家里时他喜欢赤着脚,所以家里都铺了毡毯,遍布每个角落。   沈斐坐的是茶几床,很大,底下是空的,填上柴火便很暖,屋里也燃了火盆,温度保持在很暖的状态,他赤着脚完全没问题。   总之只要不出去,朝曦基本不怎么管他,难得沐休,也叫他做些喜欢的事,不能总是啥都不让做,压制他的天性和乐趣。   对于沈斐这个性子来说,一杯清茶,一束花,每天赤着脚走一走,就是他的全部乐趣了。   这厮的生活枯燥乏味,远不如朝曦,朝曦静也行,动也行,练武,种菜,做饭,采药,给人看病,陪平安玩,绣花,做衣裳都是她的乐趣。   最近天气太冷,平安虽然有食物,不过也吃不消,进入冬眠状态,偶尔醒一回,吃完就睡,睡完起来吃,若是运气好被朝曦赶上,敷衍似的陪她玩一会儿,立马又开始睡。   它与驯兽师关系越来越好,渐渐的不怎么粘朝曦,朝曦有些失落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毕竟她在京城要跟着沈斐随时进宫出宫,不好带着它,如果它一直心心念念等着她,朝曦会愧疚,它就这样没心没肺,只顾吃喝很好,起码不会伤心难过。   因为自己是造成沈斐受伤的罪魁祸首,朝曦几乎一会儿过来看一下沈斐,瞧一瞧他肿的地方有没有消下去。   没有消便换换药,或是从地窖里搬出冰块过来给他含着消肿。   冰块凉,刚切割好的菱角分明,朝曦怕刮到他的伤口,搁在火炉旁边,等化的差不多了才给他。   沈斐也不拒绝,给他就要,不给就不要,看来他也不讨厌吃冰块,要是讨厌,这么点小伤,肯定不会委屈自己含着。   朝曦还要忙着做午饭,沈斐伤在嘴里,吃喝都跟以前不一样,须得温和的,特意给他做一份,做好回来发现桌上的冰块只剩下零星几块快化的还在,其它不知道是已经化成了水,还是被沈斐吃了,竟然不见了。   化成了水,水应该很多才是,那盘子里浅浅一层,难道都被沈斐吃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朝曦又拿来一盘,放在沈斐手边,自个儿谎称很忙出去,实际上躲在门后偷偷的往里看。   沈斐似乎没想到朝曦还玩这出,等她一走,手自然的伸进盘子里,边看书边吃冰块,不是为了含着,是单纯咬碎吃掉。   不知当零嘴,还是合他口味,很快又拿了一块,还没递到嘴边,手上突然一疼,冰块掉在桌子上,和冰块一起的还有一枚铜板。   铜板先是在桌子上滚了几圈,又掉在地上,还不停,一路滚去门口。   一只手捡起铜板,朝曦怒气冲冲过来,“沈斐,你还小吗?居然偷吃冰块!”   沈斐眼神一暗。   被抓到了。   冰块自然被朝曦拿走,不仅如此,还要挨一顿骂,朝曦从头到脚指着他的鼻子数落。   “自己胃不好不知道吗?还吃凉的,嫌自己命长?”   “知道老寒腿是怎么来的吗?就是因为你体内寒气过重。”   “胃痛发作多疼你不晓得吗?”   “是不是老寒腿疼的还不够,所以你还敢偷吃冰块?”   “吃一个两个倒也罢了,你差点把一盘吃掉。”   “是想拉肚子吗?”   “你看看你弱的,我一根手指头都能把你推倒。”朝曦说着当真伸了一根手指头,点在沈斐胸口。   不知是点的太重,还是戳中了沈斐穴位,沈斐居然真的倒了下来。   黑发瞬间铺了一床,沈斐半躺着,点漆似墨的瞳子静静看她。   朝曦愣了一下,“胸口怎么了?”   她以为有伤,矮下身子过去检查,手刚拉开沈斐的衣襟,突然被沈斐握住,“一点事没有。”   顿了顿又道,“只是觉得你一根指头摁不倒我,所以配合你一把。”   朝曦无语,“身上是没伤,怕是伤着了脑子。”   她要站起来,沈斐依旧握住她的手,“朝曦。”   朝曦抬头看他。   “我不懂,”沈斐眼中倒影出她的身影,“只是一盘冰块而已,为什么你这么在乎?”   他是真的不懂,朝曦似乎有些大题小做,时常将他的小毛病放大,人无完人,即便是他也不可能做到尽如人意。   朝曦一下子沉默起来,“你真的不懂?”   “嗯。”沈斐如实答道。   “沈斐。”朝曦轻轻唤着他的名字,“以前都是你给我讲故事,今天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沈斐静静听着,“你说。”   “鬼谷是师祖的师傅鬼谷子创立,据说那时候她已经一百高龄,不想医术断在她手里,所以养了些孤儿,孤儿长大,五十多年后她才长眠鬼谷,细算起来鬼谷子活了一百五十多岁。”   “后来鬼谷被师祖接手,那时师祖已然五十多岁,师傅是她捡来的弃婴,将弃婴养大,弃婴又捡来了我,在我九岁之前师祖还像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如果不是将药蛊给了我,怕是如今还跟以前似的,貌胜少女。”   “你见过我师傅吗?她今年起码四十多岁,可你看她哪点像?明明瞧着才十七八岁而已。”   “我们鬼谷长命,驻颜有术,可你不是鬼谷的人,没接受过鬼谷的传承,不好好保养,万一以后比我先死怎么办?”   这东西微妙,有些都是从小师祖师傅喂她吃的东西,有蛊也有药,从小开始便与众不同,沈斐现在已经有点晚,这方面不行,只能在其它方面注意一些。   所以沈斐干别的朝曦都不管,唯独对身体有害的,必须管。   “这样啊。”沈斐听了进去,面色也凝重起来,“那我以后听你的,你让我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不让我碰的东西我绝对不碰。”   朝曦心中一暖,“也没有这么严重,我也可以想想别的办法。”   比如重新炼制一个药蛊,寄生在沈斐身体里,如此沈斐即便小时候没吃过药和蛊,以后只要有药蛊在他体内,养个几十年,搞不好真能追上她。   沈斐这样的容貌若是老了,当真可惜,他就适合被摆放在冰柜里,当一个花瓶和玉饰,虽然冰冷冷,但是青春永驻。   “我不会让你老,也不会让你比我先死的。”朝曦目光坚定。   如此盛世美颜,她要看一辈子,怎么可能叫他半路先跑?   沈斐点头,“万一你比我先死呢?”   “那我就把你一刀捅了,下了地狱继续夫妻。”   沈斐抽气,“真狠。”   朝曦叉腰,“没办法,谁叫我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人了,要是找到我立马踹了你。”   沈斐无奈,“不能光看样貌,也要看看品行,你把我踹了,去哪找能容你,忍你,任你胡来的人?”   朝曦认真想了想好像是这样的,如果她真的踹了沈斐,怕还真找不到这么纵她,容她,宠她的人。   沈斐是独一无二的,当然表面不能这么说,犹自逞强道,“比你脾气好的也很多,总之我要是找到比你好看,比你脾气好的男人我就把你踹了。”   沈斐语气越发无奈,“嗯嗯,你高兴就好。”   他好像并不难过,毕竟他自个儿也知道,这就是玩笑话,朝曦不可能因为相貌和脾气就踹他。   朝曦往他怀里蹭了蹭,几乎半趴在他身上,脑袋搁在他胸口,闻他身上的味道,也在听他的心跳声。   不知是听的太入神,还是淡淡的清香太醉人,朝曦竟然躺在他怀里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晚上,一醒来便是晚饭时间,吃完饭缠着沈斐玩了一会儿,让他教书,教认字,沈斐一改常态,变成好师傅,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俩人一教一学,到亥时才睡下。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俩眼一睁,第一时间去摸身边,一般情况下她起的早,可以看见沈斐的睡颜。   睡着的沈斐格外安详,像个瓷娃娃似的。   今儿伸手进了被窝,竟摸了个空。   沈斐不在?   去哪呢?   朝曦简单洗漱过后去找他,一推开门便瞧见勤奋练剑的沈斐。   沈斐停下剑招,莞尔一笑,“你来晚了,我已经练了半个多时辰了。” 第152章 羡慕你呢   昨天的解释没有白费, 沈斐听了进去, 竟真的主动保养身子起来。   早知道如此早该告诉他,省的朝曦盯他像盯罪犯, 生怕他吃下什么对身体不好的东西, 积年累月之后影响身子,最后比她早死。   怎么也要叫他活到一百岁, 如果每天像这样练个一两个时辰的剑, 不仅能熟悉剑招,还对身体有好处, 往后会少些小病小磨难。   朝曦过去挑了把剑,陪着他练, 本来就是试手,越练越心惊,那日沈斐与百寒子交手,朝曦还觉得奇怪,沈斐居然隐隐占了上风。   沈斐在她眼里一直有一种‘很弱’的错觉,虽然晓得并不弱,但是她见沈斐时,沈斐已经瘸了, 走不了,只能靠她抱着,像照顾千金小姐, 不, 比照顾千金小姐还精细, 后来又一直生病,几乎所有脆弱的一面都被朝曦看见。   所以发现他与百寒子交手时占上风,朝曦觉得就是巧合,这么一对上才发现不是,沈斐在剑术之上造诣就是这么高。   看不出来他平时懒洋洋的,恨不能赖在床上,只要不上朝就睡懒觉,人醒了也不肯起床,从来没见过他正儿八经练过剑,居然还能这么厉害。   看来勤奋在天赋面前也只能靠边站。   一直练了半个时辰,沈斐开始渐渐不支,最后败下阵来,他体力极不上朝曦。   朝曦乘胜追击,打落他的剑,一跃而起,猛地扑了过去。   沈斐没有防备,被她正面压倒,陷进厚厚的雪地里。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一般,璀璨夺目。   手往下挪了挪,露出挺巧的鼻子,鼻梁高,与眉骨连成一条线,立体精致。   手又往下挪了挪,薄唇带粉,为这张脸拉了不少分,总之沈斐的五官分开看每个都好看,合起来更好看。   他与别人不同,属于内外都好看的那种人,外在是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譬如脸,手,内在是身材,脱了衣裳才能看到的。   女娲在捏他的时候一定很用心,花了十足十的心思,叫这厮从头到脚,处处秀气清隽。   沈斐有泡脚的习惯,泡脚好,能去湿气和寒气,还能加快血液循环,朝曦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给他包了许多药加进水里,每次加的时候沈斐便会将脚丫压在木盆的两边,脚趾伸展开,脚背白皙纤细,皮肤薄的能看见底下淡淡的青筋蔓延。   说他从头到脚尽数好看,不是假话,是真的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缺陷,颇是羡煞旁人。   说来她把这样的人睡到手,岂不是更加羡煞旁人?   朝曦坐起来,朝身后看去,大清早的,许多丫鬟走来走去,每个看到都娇羞无比,她就像炫耀似的,在自个儿打下的江山身上盖章。   在沈斐额头亲了一口,然后将他拉起来,本来想让他回屋歇会儿,练剑练的太久,沈斐胸口喘息厉害。   但是沈斐听说她要去包饺子,执意要跟她一起。   朝曦晓得,昨儿差点将沈斐的牙崩掉,今天沈斐十分不放心,一定要看着她包。   他虽然没说,可那架势看着就像,毕竟平时绝对不沾春阳水的人突然心血来潮要与她一起包饺子,怎么看怎么古怪。   朝曦也没拒绝,吃一堑,长一智,沈斐怕她再搞出什么新花样来也正常。   朝曦将他带去后厨,还在厨房忙活的众人一愣,连忙站起来,齐齐朝沈斐行礼。   沈斐淡淡回应,视线只稍稍一瞥便落在朝曦身上。   朝曦手还与他的手拉在一起,目光在热闹的厨房寻了一圈,找到镜花和水月之后直接把他拽去角落。   包饺子时几个人围一个圈,镜花和水月是沈斐身边的大丫鬟,许多二等丫鬟,三等丫鬟讨好她们,便与她们坐在一起,闲聊拉近关系。   怕挤着俩人,镜花眼神示意靠近外圈的几个丫鬟,那几人明白,刚要离开,被朝曦摁回去。   “挤一挤就好,不差我们两个人。”朝曦不是讲究的人。   她都这么说了,沈斐自然没意见。   假如只有朝曦一个人,自然听朝曦的,可如果有沈斐在,王府的丫鬟更遵从沈斐的意见,那几个丫鬟本能看向沈斐。   “人多热闹。”   这句话等于支持朝曦,于是几人留了下来。   这圈坐的人本来就多,又加两个人,更挤,朝曦好不容易插进去,回头一瞧沈斐一个人占了老大的位置,另一边再坐一个人都不是问题。   朝曦捅捅他,“你往那边坐坐。”   沈斐搬动屁股下的小板凳,往那边挪了挪,他一动,其它人也动,纷纷往一边挤,又空出那么大的位置。   总共只有这么大点的地方,又是个圆圈,不挤沈斐,肯定挤朝曦,朝曦与水月挨着的那边挤的胳膊都伸不开。   她又让沈斐挪了挪,沈斐一挪,其他人再次跟着挪,又变成了挤她。   朝曦目瞪口呆,继而乐了,“你是瘟神吗?都没人坐你身边。”   她与沈斐只挨了一面,另一面空着,朝曦刚挤进来时便感觉到压力,本以为沈斐怕是挤不进来,没想到他一来,大家宁愿自个儿委屈,也要成全他,愣是挤出一片小天地。   “还挪不挪?”沈斐挑眉问。   “算了吧。”再挪也一样,没人敢坐在沈斐身边。   一来沈斐是男的,男女有别,第二,沈斐是主,与主子坐一起是僭越。其三,谁不晓得沈斐有毛病,不爱人近身,靠他稍近都会被呵斥。   倒不是沈斐,是镜花和水月,知道公子不喜,又岂会让旁人贴来?   若是靠近公子,会不会得罪朝曦还另说,但是肯定会得罪镜花和水月。   俩人是公子忠诚的追随者,从心底尊敬并崇拜公子,以保护公子为已任。   这种莫名其妙的护花心理,叫朝曦开始颇受了些罪,不过被接受后又享尽了种种好处。   好坏参半吧。   朝曦撸起袖子去包饺子,沈斐也想帮忙,刚上手被朝曦打了一巴掌,“洗手了吗?”   白皙光滑的手背登时红了一圈,沈斐站起来,到门外洗了洗手才进来。   朝曦方才来时上了个茅房,出来洗过手,想着要包饺子,洗的极是认真,不用再洗一遍,只用湿布擦了擦。   湿巾别人也擦过,沈斐介意,全当没看见,结果被朝曦逮住。   她对沈斐的态度太随意,居然还打了一巴掌,等于落沈斐的面子,若是平时,即便是性格温和的沈斐也会蹙眉微怒,今儿默不作声出去洗了手,回来后朝曦也没放过他,叫他伸开带着水滴的手检查。   沈斐的手实在好看,这么一伸吸引来众人的目光,连隔壁圈的丫鬟也投来好奇,惊艳的眼神。   朝曦全然没注意,旁若无人的用沾了面粉的手翻过沈斐的手,发现指甲修剪整齐,指缝干干净净,没一丝毛病后开始教沈斐如何包饺子,“包饺子很简单的,两只大拇指这样摁一下就好。”   “嗯。”   沈斐熟练的拿了皮放在手心,又用筷子夹了些肉,指头灵活的对折面皮,两个大拇指摁下,一个饺子成型。   倒是忘了,沈斐其实包过饺子,是当初在凤凰村,他要走的时候,包了很多很多饺子,不知道什么用意?   想赔罪还是怎么地?总之朝曦气的险些打翻,然后过去把他强了。   当然有沈斐半推半就的意思,如果他不肯,朝曦是不可能得逞的,虽然她功夫确实在沈斐之上,沈斐腿又刚好,站都站不稳,更何况反抗,她轻轻一推,这人便瘫在床上,想起来都困难。   可挣扎不了,也可以口头拒绝,沈斐只软绵绵说了几句话,轻而易举被朝曦堵了回去。   那晚其实不太愉快,朝曦存着不甘,怨念的心思,咬了他好几口,疤还在沈斐身上,尤其是肩膀那一口,简直恨不得把他咬死算了。   朝曦偏头瞧了瞧身边包饺子的沈斐,沈斐这辈子是完了,招惹上她这样的女子,不死不休。   “朝曦。”沈斐突然唤她。   朝曦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一副有事的模样。   “我听见了。”沈斐有一面离她很近很近,近得几乎身子贴着身子,说话声音小时,只有她能听见,“有人说羡慕你。”   ???   “羡慕我什么?”朝曦一脸懵圈。   沈斐反问,“你说呢?”   是错觉吗?莫名觉得沈斐有些得意? 第153章 沈斐相亲   朝曦多看了他一眼, 还是那个样子,瞧着与平时相差不大,只语气微微快了些,听着确实像得意?   有什么好得意的?   她扭头去看四周,没发现异样, 仔细去听才晓得有人私底下聊天。   因为沈斐在, 原来热闹的后厨没一个人说话, 安安静静, 他还没点逼数,一直表情淡淡, 说不上好, 也说不上不好,弄得大家心里忐忑不安,只敢互相交换着眼神。   许是发现没得到处罚,俩人又小动作不断,惊的丫鬟们活跃了些, 忘了沈斐还在,小声说着什么, 朝曦方才想着心事没注意,沈斐提醒她才细听。   无非是一些‘公子对朝侍卫真好’,‘好羡慕, 这样都不生气’, ‘这还是咱们的王爷吗?’等等的话。   怎么地, 原来沈斐很凶吗?   朝曦从认识沈斐开始, 就觉得他是个很好糊弄的富家少爷,好养活,好欺负,可是一直有人说沈斐怎样怎样,与她认识的沈斐天差地别。   朝曦突然有些好奇,沈斐在没认识她之前是什么样子的?   到底是她错了,还是别人对沈斐不了解,以讹传讹,把沈斐描述的凶残无人性?   为什么她们都怕沈斐?   按理来说不应该啊,沈斐脾气好,长得俊,身份尊贵,只要嫁给他,立马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妃,连小皇帝都要敬她三分。   沈斐又是个宠妻狂魔,几乎百依百顺,没怎么见他生过气,即便生气又怎么样?一点威力也没有。   每次生气最多不理她,对朝曦来说不痛不痒,反而更好,都不用打招呼了,直接对他这样这样,那样那样便是。   最近厉害了,知道不理她不管用,学会了躲被窝里,叫朝曦亲不到,连面都瞧不着,不过没关系,拽起来硬亲就是。   这样的好脾气,长得又很英俊的主子,应该很多人爬床来着,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比旁人多了些见沈斐的机会。   可朝曦住在王府里已经很多天,居然没见过一个?   不太现实啊。   是大家没眼光,还是她的原因,只有她觉得沈斐好看?别人不觉得?   不可能,沈斐的美貌大家有目共睹,师傅把他列为第一美男,镜花喜欢他,京城八成的姑娘想嫁给他,上回去逛街,误入清风茶馆,沈斐被好些青果砸。   如果不是他样貌出众,茶馆小二,书铺老板根本记不住他,且不说样貌,即便是身份,摄政王啊,想嫁给他的女儿家数不尽数,没道理王府的丫鬟们不想。   难道是因为镜花和水月把关?   还是说沈斐真的如她们说的那般凶狠残暴?所以不敢?   朝曦歪头上上下下打量了沈斐一眼,还是无法将他与‘凶狠残暴’挂上钩,也许有什么误会。   记得镜花姐姐说过,她们会传一些对沈斐不利的传闻,比如说沈斐不举,沈斐断袖,沈斐狠毒等等,也许是这个原因让大家不敢爬他的床吧。   总之无论如何,朝曦是注意上了,来了兴趣,想查查看为什么?   她包好了饺子,带沈斐去煮,沈斐毛病,不喜欢跟大家一起吃大锅,每次给他做饭都要开小灶,另用一个小瓷锅。   因为少了些味道,朝曦一般在他不晓得的时候偷偷盛大锅里的饺子,或者干脆用兜子兜住,在大锅里煮,捞大锅里的汤,只要赶在大家捞之前捞就是,如此没沾过口水,勉强算照顾他。   今儿沈斐亲自监督,朝曦不好当着他的面敷衍他,只好另外找了个瓷锅,生火烧水煮饺子,叫沈斐看着火,她自个儿去找煤。   炉子里的煤不够用,朝曦习惯自己干活,也没叫人,收拾收拾提着篮子去了隔壁。   等她一走,镜花半蹲在沈斐身边,“公子,我来吧。”   沈斐摇头,“打打下手罢了,不累。”   镜花瞧着他那双手,原来只拿过笔杆和书,何时拿了扇火的扇子?   可公子似乎习以为常一般,竟也不烦,耐耐心心坐着,有一下没一下扇火。   她突然有点明白以前朝曦说过的话,她把公子当神,从来不会让公子干这些重活,恨不能将公子伺候的舒舒服服,一尘不染。   朝曦与她相反,将他当人,随意使唤他,与他打闹,挤在一起,丝毫不避讳,也丝毫没有羞涩和不好意思。   她确实是个特殊的女孩,至少镜花承认,她办不到,无法在公子面前保持自然,公子单只是多与她说一句话,便开心的宛如得到全天下。   她的喜欢很卑微,连承认都不敢承认,朝曦与她恰恰相反,喜欢就去追,追不到就去睡,终究还是被她睡到了公子。   公子是个十分保守的人,因为挑剔加洁癖,已经做好了孤老终生的准备,所以她原来一点不急,现在急也晚了,公子不可能再接纳其他人。   他的性子是个很好的保护伞,也是个屏蔽外界的阻碍,已经有人走进了伞下,伞小,容不下第二个人。   朝曦提了一兜子煤过来,瞧见俩人一愣,随后选择相信沈斐,相信镜花,毕竟俩人一个是好男人,一个是好女人。   她走过去,将煤搁在沈斐脚边,乐呵问,“聊什么呢?”   沈斐搁下扇子,去拿夹煤的铁钳,镜花笑道,“说你昨儿趁公子没来,用大锅给公子下的饺子,今儿公子在才用瓷锅。”   朝曦咳嗽一声,正要找借口糊弄过去,沈斐突然接话,“我早就知道了。”   朝曦找瓷锅的时候找了半天,很明显不晓得瓷锅在哪?如果昨天用过,今天应该知道在哪才是,不知道说明骗了他,不用单独的瓷锅,用的肯定是大锅。   朝曦眨眨眼,掀锅查看饺子,升起的雾气很好的掩盖住她尴尬的表情。   瓷锅不大,但是深,下了两人份的饺子,朝曦陪着他吃小锅,不然总觉得明明能做两人份的饺子只下了一人份的可惜。   其实要真论起来,朝曦更喜欢吃大锅里下出来的饺子,因为面多,汤浓浓的,又很清淡,她喜欢喝。   锅滚后朝曦捞出来一个尝尝,确定是熟的才将锅提下来,给俩人盛进碗里,一人一碗,沈斐那碗大一些,他最多只能吃一碗,朝曦待会还要去大锅里再盛两碗,要不然不够她吃。   她饭量大,怕赶不上,吃的很急,沈斐在她的影响下也像个饿死鬼投胎,不由自主吃的快了些。   朝曦汤喝到一半,麻溜起身去盛第二碗,大锅吃饭的人多,你一碗,我一碗,很快就能将整整一锅分掉,要是稍微慢一点,连汤都喝不着,朝曦最后几口几乎是边走边喝,好不容易才赶上,又盛了一碗。   吃第三碗时后厨该做好第二锅了,不可能不让大家吃饱,第二锅还要些时间,朝曦来得及,所以这回吃的不紧不慢。   沈斐那边也吃完了,空着碗看她,“看你吃饭还是一如既往有食欲。”   朝曦白了他一眼,“想吃就直说,老是这么拐歪抹角,以为谁都懂吗?”   边说边给他扒拉了几个过去,“够了没?”   沈斐弯了眼角,“够了。”   作为抢了她食物的人,朝曦瞪了他好几下。   沈斐但笑不语,接过碗尝了尝,竟觉得十分美味,大概是因为从朝曦嘴里抢来的,得之不易,所以显得格外珍惜。   朝曦本来就不够吃,又被他扒去了几个,第三碗特意多盛了些,怕别人说她饭桶,不要脸的用沈斐的碗,不等旁人问,便笑眯眯的说给沈斐盛的。   作为一个饭量出奇大的人,每次打饭都不好意思,感觉自己抢了别人的饭一样。   她一个人要吃两三碗,用的碗还是特意买的加大号的那种。   如果碰到喜欢吃的,更不得了,没有四碗是不可能的。   对于旁人来说,她这样的实属奇葩,朝曦其实面皮子挺薄,一听到别人笑她,当即决定减食,减了几天受不了,开始想办法藏着掖着打饭。   譬如说借沈斐的名义,或者说帮别人打饭等等,每天找各种借口,饭史格外心酸。   沈斐似乎注意到了,为了照顾她,每次都会让人多准备些,叫朝曦吃个够,其实还是吃不够,朝曦有时候吃完发现后厨大锅里的饭是她爱吃的,比如说面条,面疙瘩,旁人又招呼她,朝侍卫吃了没?   吃——什么吃啊,没吃呢。   那正好,过来尝尝。   于是不客气的又吃了一碗,说也奇怪,她一个人几乎吃了三四个姑娘的饭量,就是不胖,气死大家了,人家每天多吃一点都胖,朝曦是一天三顿,一顿三四碗,偶尔加夜宵,依旧瘦的锁骨突出,肩头消瘦,小腹平平。   但是她重,尤其是吃过饭后,沈斐都背不动她。   沈斐不是落井下石,会嘲笑人的人,但是也经常打趣道,是不是又重了?都背不动了。   朝曦为这事没少折腾他,被说重就折腾他显得自己小气,朝曦每次都找着其它借口,比如不给咬胸,或是不长记性,以为自己早上练剑了就可以吃冰块。   问他为什么还吃?这人居然理直气壮道,练了一个多时辰的剑,才吃几块冰块,等于消耗了半个时辰的练剑时间,还剩下一个时辰,他的身体依旧可以很好。   呵呵,真会算账。   偏偏他这两天幸运,总有客人过来,有客人的时候朝曦不好落他的面子,叫他着实吃了不少。   沈斐不知道什么毛病,居然喜欢吃冰块,为了吃冰块,都开始强词夺理说胡话了。   朝曦管不了他,索性听之任之,随便他。   大抵是亲戚下属多,这两天开始,不断有人过来拜年,沈斐忙了起来,但他依旧每天早上起来练剑,吃冰块那件小事倒可以忽略不计。   朝曦记得以前在鬼谷时,有位师叔很喜欢喝刚烧开,不冷不热的水。   这怎么可能,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将冰块加进热水里,被热水烫过的冰块没那么凉,沈斐吃完不会拉肚子。   朝曦虽然在心里骂了沈斐一万遍,还是认命的将冰块倒进沈斐的茶杯里,刚准备拿过去,突然听到中堂有人说话。   “今年好,易娶易嫁,表弟都二十五六了,可有心思娶妻纳妾,延绵子嗣?”   ???   给沈斐相亲? 第154章 猪一样的   喊沈斐表弟, 应该是他母妃那边的人, 话里话外都想给他介绍对象, 表现的已经十分明显,看来沈斐不急, 他母妃那边的人反而急了起来。   毕竟曾经放弃过沈斐, 沈斐与他们不亲, 给他介绍个自己娘家这边的远方亲戚,或者干脆培养一个人给他, 到时候两家结亲, 关系更上一层楼。   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也好打招呼,如今这样不尴不尬的处得委实心惊胆战, 生怕不知不觉生出间隙。   朝曦看了看茶水里的冰块,还没化, 不急在一时, 先在门口偷听一会儿, 看看沈斐怎么回答?   沈斐不知道她在, 应该会表现出最真实的自己, 正好利于朝曦观察。   是不是沈斐这王八蛋有两副面孔, 每次面对她都虚情假意,所以只有她没发现沈斐的真面目?   “没有。”沈斐拒绝的毫不犹豫。   “表弟啊, 以你如今的地位, 三千佳丽, 万千美女, 还不是你随便挑,就真的没有一点想法?”   “嗯。”沈斐回答的十分肯定。   “我知道,做你府上的王妃门槛高,庸脂俗粉你也看不上,那不找正妻,总该找两个伺候的人吧?”他说着拍拍手,立马有人款款走来。   朝曦在门外看的清楚,沈斐喝着茶,只抬头稍稍瞥了一眼便道,“都比她长得好看。”   ???   他表哥怔住,“她?”   既然与女子比,那个‘她’自然也是女子。   “嗯。”沈斐吹了吹茶叶,回答的漫不经心,“一个很凶很粗暴的女人。”   朝曦挑眉。   这个王八蛋,背地里说她坏话,还说的光明正大,当着别人的面。   他嘴里的‘很凶很粗鲁的女人’毫无疑问就是她。   朝曦捏紧了托盘的沿,气的肺都要炸了,不行,这口气不出憋在心里太难受。   她瞧了瞧托盘里的茶,决定在里面加点东西。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已经定过亲了。”房内沈斐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道。   “是那个救了你的山野村姑?”他似乎不能理解,“给些银子便是,怎么?她缠上你了?”   沈斐不语。   那人又道,“就算逼你娶她,还不能允许纳两个小妾?”   “表哥。”沈斐语气突然正经起来,“你可能理解错了,是我想娶她,她不肯而已。”   “啊?”他表哥吃了一惊,“这天底下还有不肯嫁你的姑娘?她怎么想的?”   他一副这姑娘吃错药的表情,叫朝曦十分怀疑自个儿是不是真的吃错了药。   也是,毕竟那个人是沈斐,就像她理解不了居然没人爬床沈斐一样,旁人也理解不了她为什么不肯嫁给沈斐。   这不是有很多原因吗?朝曦有些恐慌罢了。   她看似孑然一身,实际上背后是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还有和镜花的友谊。   朝曦想拖到解决掉百寒子这件事之后,到时候她就可以接手鬼谷,以后鬼谷的规矩都是她定,她说改轻而易举,现在嫁人就是违背师祖的命令和鬼谷的规矩,会被逐出鬼谷,永不得再入。   得不偿失,况且也不差那两年。   “是啊,我也想不通她怎么想的。”沈斐附和道。   他明明知道,脑袋瓜那么灵光,肯定一猜就猜到了。   朝曦突然推门而入,成功吸引来俩人注目,她淡定走过去,将手里的茶推给沈斐,“公子,这是您未婚妻特意给您泡的茶,她说您要是不喝完,怕是会嗝屁。”   沈斐‘噗’的一声笑出来,“未婚妻还是一如既往的凶悍啊。”   朝曦恨不能掐死他,不过顾着旁边有人,还是稳稳站着,歪头朝中间看去。   那里站了两个姑娘,是沈斐表哥带来的,俩人一个如花似玉,一个闭月羞花,各个倾国倾城,沈斐没说错,确实都比她长得好看。   朝曦自认为自个儿最多算清秀罢了,与别人相差十万八千里,毕竟是沈斐表哥特意寻来伺候沈斐的,自然要最好的,那模样,那身段,瞧的朝曦心都软了。   她本来是来算账的,莫名有些怜香惜玉,“您未婚妻还说,若是纳妾,她就一刀一个砍了,然后拼好送到您床上。”   怜香惜玉归怜香惜玉,觊觎她相公,长得再漂亮也没用,朝曦占有欲可是很强的,允许镜花在沈斐身边已经是她宽宏大量,再放两个小妾,用来膈应自己吗?   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心不在焉接过茶水,瞧了瞧里头变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俩人吓的花容失色,对视一眼后扑通一声跪下,“公子饶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谁要是再敢给您介绍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门。”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将茶拿回来,喝了一口后凉凉道,“听到了吧,我家这位凶起来连我都不放过,表哥还是别为我操心了,表弟无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吓到,“没想到弟妹这般强悍,不敢了不敢了。”   说亲的事黄了,再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表哥站起来,“也快到午饭时间,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来,“不急在一时,不如吃个午饭再走?”   表哥摇头,“家有悍妻,哪个敢留?走了走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俩身后跟着,快到门口时他表哥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好险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后沈斐站在门口,目送表哥上了马车走远。   等拐入转角彻底消失不见朝曦才从门后走出来,踢了沈斐一脚。   刚化了雪,路上潮湿,朝曦这一脚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个大黑脚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万分不满,“晓得我在门口偷听,故意败坏我的名声,指引我过去破坏,好拒绝你表哥说亲?”   不得不说他俩越来越默契,沈斐不知道从哪看出她在门外偷听,故意说她‘很凶很粗鲁’,好给她的名头,叫她出来搅局。   朝曦自个儿也不想沈斐被人说亲,不得已配合,胡闹了一场。   这还没嫁过去呢,名声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时那脚步,生龙活虎,崴着脚了也没见有半点影响,麻溜上了马车,跑的飞快。   “咦?”沈斐毫无诚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来了。”   朝曦又是一脚踹来,这回换了一边,正好一腿一个对称。   沈斐这个王八蛋,连她都算计!   朝曦气不过,又接连踹了他好几脚。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过年的,一顿安生饭也吃不上,还有人塞妾室膈应你吧?”   朝曦消声。   老是有人给沈斐说亲确实挺麻烦的,这才一个开头,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虽然沈斐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确实有用,家有悍妻,谁还敢给他介绍妾室?   “以后有人约我出去吟诗作对,吃酒喝茶,我也有个理由拒绝。”   “然后你好宅在家里吗?”这个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   “陪你不好吗?”沈斐无辜的看着她。   朝曦无语。   是陪她吗?明明是自个儿赖在床上看书,衣裳都懒得穿,毫无形象披着被子盘腿坐着,不时泡个茶,那水稍微凉一点,指头都懒得沾,宁愿等几柱香的热水。   朝曦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沈斐除了自个儿光鲜亮丽,其它的几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这么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里跟狗窝似的。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身材好,有才华,架不住有个天大的缺陷,懒,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将人捏得完美,沈斐这样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猫儿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样,懒洋洋窝在被窝,伸出秀气修长的手儿,搁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练剑,晚上跑步,完成任务似的,一丝不苟,完了继续赖在床上。   说实话朝曦也不是那么讨厌他赖床,毕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连朋友都少的可怜,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总比外出不归要好的多吧?   而且赖床的沈斐总让她有一种小孩子气,需要照顾的感觉,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见识,偶尔还会坐一边看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也不无聊,有本书看,有壶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认识的越久,越发现沈斐其实不大喜欢穿繁琐的衣裳和束发,一旦在家,一头顺滑好摸的黑发便简单只用束发带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个不桀的诗人,不受拘束的画家,哪里有半点把持朝纲摄政王的模样。   他表哥刚走,那厮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脱,鞋一甩,赤脚上了床,边看书边裹紧被子,偶尔伸出一只手倒茶,活的既懒又悠哉。   在朝曦看来就像吃饱就睡,睡醒就吃,没有追求的猪。   人人只道摄政王权倾天下,风光无限,其实他背后猪一样不讲究。 第155章 给压岁钱   猪只有晚上洗自己的时候才会勤快。   沈斐别的地方懒, 但是他爱干净,洗澡洗头勤快的很, 比朝曦还勤快,朝曦可以两三天不洗澡, 沈斐不行。   他一天不洗就难受, 无论再忙再累, 也会每天空出一个时辰, 或者半个时辰用来洗澡。   衣裳也是一天一换, 从来不隔夜,毛病多, 还不爱动,衣裳让旁人洗, 洗澡水让别人烧, 饭也是别人做的, 算哪门子的洁癖?   有种自己洗,自己烧, 自己做啊。   沈斐就是懒, 挑剔, 难伺候,当初在山谷下, 不是不想挑, 是因为寄人篱下没得挑, 人要有自知之明, 朝曦如果是他的丫鬟, 看他挑不挑?   每天喝稀饭也不是因为身子不方便,确实有一部分原因,更多的是嫌弃,嫌弃是她做的,后来饿着了才吃。   果然还是日子过得太好了,饿他几天,脏他几天什么毛病都没有。   沈斐懒,朝曦不懒,像个勤奋的小蜜蜂,开始剪红纸熬米糊,用来贴对联,对联让沈斐写,里屋加外面的,门框加门,楼上和楼下,差不多要写上百个,累死他个孙子。   往年都有管家忙活,沈斐从来不掺和,只会用嘴吩咐一句,这样有什么意思,今年朝曦物尽其用,哪个都没放过。   沈斐负责写对联,管家带人打扫房间,后厨做饭,朝曦自个儿也有一大堆事要忙,红纸除了裁成长条写对联,还要剪些小块,用来包压岁钱。   沈府八成的丫鬟小厮都是买来的,为了避免羁绊,找的都是孤儿,无父无母,沈斐就是他们的第二个父母,要给他们压岁钱。   压岁钱,又称压祟钱,是一种习俗,寓意辟邪驱鬼,保佑平安。   既然想让丫鬟和小厮忠心,就要让他们有归属感,包压岁钱也是一种拉拢人心的手段。   往年管家找人包,今年朝曦自个儿动手,压岁钱是不一样的,看年份,来沈府的日头长,压岁钱也多,有的人整整一贯钱,有的人就二三十文,管家写了个本子,叫朝曦按照上面的包,包好给沈斐写名字。   要裁的纸太多,朝曦一个人裁不完,镜花和水月,还有另外几个丫鬟也在,屋里难得热闹,让他们进来的时候沈斐还包着被子,他自个儿无所谓,倒叫其他人吃了一惊。   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公子。   沈斐会装,原来十几年从来没暴露过本性,自从朝曦来了之后大概是把自己卖出去了,所以不太在乎了。   还老是说是跟朝曦学得,朝曦先这样他才这样的。   倒也没说瞎话,确实是朝曦先这样的,朝曦特别喜欢蒙着被子数钱,自从回了家之后,由她管家。   沈斐的家很大,包括良田,铺子,和做生意所得的钱全都交给她。   朝曦哪算过账,沈斐也不为难她,差不多得了,没指望她能算对。   朝曦也不是那块料,还真没算对过,不是多钱,就是少钱,但她还是每天都很认真的算,上交的都是账本,和每日的银钱,给她过目之后才会锁进库房。   朝曦很喜欢上手数钱的感觉,每天晚上沈斐看书,她便蒙着被子认认真真地数,都是很大额的银票,数起来难度挺大,朝曦很少数对。   开始很懊恼,后来释怀了,走的就是个过程,对不对的无所谓。   被子只有一床,晚上朝曦蒙着数钱,白天沈斐蒙着看书,今儿没让他看,只给了一只笔和红纸,压榨他的劳动力。   沈斐字写的不错,是整个府上最好的那个,不让他写可惜了。   许是急着干别的,沈斐写的很快,还不带重复的,两个丫鬟一个拉着,一个拿去挂才能忙得过来。   朝曦这边也差不多,剪一个拿去,剪一个又拿去,除了门对还有窗花,雪花的,枫叶的,动物的,各式各样,另外有几个手巧的丫鬟编红绳,编好了挂在花盆和树上,势必要将整个王府搞得红红火火,有点人气。   沈斐的宅子太大,又没几个人住,显得格外冷清,他的春夏秋冬四个院落都是给自己住的,下人丫鬟在外院,偏房,内院只有沈斐孤零零一个人,如果不是朝曦住进来,瞧着怪可怜的。   每天自己吃了睡,睡了吃,然后看书,洗澡,就没别的事了,自从朝曦住进来,沈斐差不多要多烦一倍的事,连什么时候睡觉都被朝曦限制住,没有以前自由。   忙活了一天,终于将所有年货准备好,沈斐的对联也写完了,挂灯笼,放鞭炮,贴对联,准备年夜饭,都是朝曦逼着他亲力亲为,发压岁钱时也让他过了手。   这人定是从来不关心自己府上的人,以至于大家瞧见他来,竟还有几分惊喜,就像期待母亲夸奖的孩子,各个笑的见牙不见眼。   朝曦突然有些心疼他们,特意叫沈斐多待了一会儿,与他们聊聊天,也没什么好聊的,沈斐沉默惯了,架不住她在后面就差拿刀抵在他脖间,教他怎么说,这人才勉强多说了些。   性子十分被动,非要人逼着,陀螺似的,不抽不动。   期间玩了些小游戏,譬如女子比女红,男子比棍法,点到为止,谁赢谁拿彩头,沈斐亲自给的,大家热情很高。   朝曦瞧见旁人比武,手痒也想比,也就是盯了一会儿的时间,突然发现沈斐不见了。   这王八蛋去哪了?   回头找了找,没找到,朝曦不得已将彩头交给管家,自个儿去其它地方找,这么一会儿的时间沈斐也跑不了多远,很快叫她在后院廊下找到。   所有人都在前院看比武,他一个人跑来后院干什么?   朝曦跟上去,发现沈斐越走越偏,一直到院里的假山后才停下,确定四周无人,伸了洁白无瑕的手出来,没多久一只黑乎乎的东西落在他指头上。   是一只老鹰,被驯养的那种,瞧它腿上绑着的东西,应该是用来传信的。   沈斐不知从哪变出吃食,喂了老鹰几口,然后解开它腿上的信封,自顾自看了起来,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表情逐渐凝重。   有麻烦了?   朝曦慢慢走过去,还没来得及拆穿沈斐,沈斐已经将鹰放走,回身望她,“不好好在前院看比武,跟过来做甚?”   “看看你背着我做了什么?”朝曦去抢他手里的纸条。   本以为会遇到阻碍,谁知道沈斐一点都不阻止,轻而易举被她拿在手里。   “写的什么?”朝曦展开看了看,信上只有一句话,“百寒子出宫了?”   “嗯。”沈斐点头。   “什么意思?大过年了还不让人消停?”本以为百寒子再急也会等他们过完年,这才过去一半,怎么就开始行动了。   他突然这时候出宫,朝曦本能觉得是想对他俩下手。   不知道哪来这么大的仇?连点单独过日子的时间都不给,本来过年还很开心,喜悦一下子被他冲淡。   朝曦对百寒子的感情越发复杂,表面上要为师祖报仇,私底下她欠百寒子一个人情,可现在百寒子要杀她,她是该遵从师祖的命令,与百寒子斗呢?还是将那份人情债还上?   救命之恩,没办法还,朝曦其实已经有些放弃杀他,算是报答救命之恩,但她放弃,百寒子不一定也会放弃。   他是个心狠手辣,肆意妄为之辈,和师傅一样,都不是什么好鸟,是好是坏只在一念之差,亦正亦邪,说不上是好人,但要说十恶不赦的坏人也没有。   这种人最拿他没办法,杀吧,罪不至死,毕竟他也做过许多好事,比如救了朝曦,让朝曦活到现在,然后为大家治病,也算积德。   不杀吧,他又确实杀了许多人,杀人偿命,理所应当,正因为如此,朝曦才会纠结,愁的头发都掉了。   “天凉了,回去吧。”沈斐脱下肩上的披风给她。   朝曦解下来还给他,“我不冷,你顾好自己吧。”   沈斐失笑,“别逞强。”   “没逞强,真不冷。”朝曦摸了一把他的手,本来是想告诉他自己的手是热的,结果发现沈斐的手是冰的。   “咱俩到底谁逞强?”朝曦无语,“你的手比我的手凉多了。”   “可我穿得厚。”沈斐穿了那件大厚衣裳在里头,都是毛毛,又挡风,本不该这样,不过他今天出来的时间太长,又是坐着,没活动,身上都是凉的。   “这不是谁厚是薄,是谁体质好,谁体质差,明显你比我差远了。”朝曦推着他,“你先回屋吧,我把彩头钱发完就去找你。”   “嗯。”   沈斐本就不喜欢热闹,朝曦能主动这么说再好不过,几乎没怎么犹豫便一个人回了房,朝曦眨眨眼,突然有些后悔放过他,应该叫他陪着来着。   担心他在外面太久腿出问题,发寒,他又不说,朝曦回去后立马叫大家散了,还剩下几个进了前十的留下,每个人都有彩头,这事才算完,收拾的事交给管家,朝曦自个儿也回了屋。   刚进去便瞧见安安静静坐在床边,边洗脚,边等她的沈斐。   还没等他说话,朝曦已经丢了个用红纸包着的东西给他。   沈斐捏了捏红纸,“压岁钱?”   朝曦点头,“活了二十多年,一定没人给你吧?” 第156章 只可远观   沈斐打开红纸看了看, 蓦地失笑,“确实没见过包地这么小的压岁钱。”   那红纸里只静静躺了十几个崭新的铜板,不知道是朝曦特意洗的, 还是特意收购而来。   朝曦叉腰,“给太多怕压的你不长高。”   沈斐挑眉, “我还需要长个?”   “你还需要保持沉默, 然后好好躺下来,叫我享用一番……”   沈斐‘噗’地一声笑出来,倒也没拒绝,人往床上一躺,招手让朝曦过来。   朝曦二话不说扑了过去, 将他整个压在底下, 没有枕头, 沈斐平直躺着, 露出脆弱的脖子, 朝曦的目标也是那里,直接上去啃,许是用的力气太大, 沈斐出声提醒,“不要急, 慢点……嘶……”   朝曦不是一个合格的爱人, 药蛊发作, 哪还管那些有的没的, 偏偏沈斐不挣扎, 也不拒绝,还十分配合,只偶尔在她粗鲁的时候会指引她一把。   “换个地方亲……不要老是在一个地方,嘶……”他受不了,“你咬死我算了。”   朝曦无辜的眨眨眼,怕他半路不玩,勉强配合轻一点,今天的沈斐格外秀色可餐,就像一个红透了的果子,可以摘了,朝曦也没有客气,摘下来吃抹干净。   事后沈斐爬起来洗澡,他浑身赤裸,原来还会遮着挡着,跟朝曦一起久了,不要脸了,如今大大方方露着,从背后看齐腰的长发正好将该挡的,不该挡的尽数挡住。   朝曦只能瞧见他宽肩窄腰,高挑修长,消瘦均匀的美丽线条,不愧是人人想嫁的摄政王,确实有些资本,即便沈斐没有显赫的身份,光是这副皮囊,这副身子,便有无数女人为他神魂颠倒,甘愿嫁给他。   朝曦更希望他不是摄政王,如果不是摄政王,就不会被困在这里,可以到处去玩,走遍天涯海角。   热水早就准备好,沈斐先是用手试了试水温,感觉差不多后长腿一迈,整个人跨了进去,随后慢慢坐在水里,让水漫过胸口。   他将头发拨出来,垂在浴桶外头,冷不防秀发突然被人摸了一把,随后朝曦摁着他的肩膀,也下了水。   如果是原来,沈斐肯定不看她,他是个正人君子,架不住同床共枕的许多次,也不知一起洗了多少次澡,已经熟门熟路,直接选择无视,毕竟朝曦穿上衣裳没料,脱了衣裳——更没料。   难为他每天面对‘兄弟’一样的胸膛还能淡然处之,不容易啊。   朝曦有自知之明,格外体谅他,没为难他一定要看,只是瞧着水里的身份,没忍住好好的摸了几把。   沈斐是正人君子,她不是,而且不同于寻常的女子,在这事上大大方方,遵从本心。   其实男子好色,女子也好色,只不过大多数人选择隐藏,朝曦面对沈斐这样的绝世佳人隐藏不了而已,偏偏沈斐又是个很被动的性子,她如果不主动,怕是到现在还处在牵手的状态。   接吻,上床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俩成亲,沈斐就是这么保守。   他不爱主动,旁人主动他也不会拒绝,一来二去还是叫他俩进展飞快,不小心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   要是再往前翻个几年,朝曦怕是要被人拉去浸猪笼,好在沈斐掌管大顺之后开始实行一系列新的命令,铁律对女子也稍稍宽容了一些。   因为沈斐本人是君子,不会打女人,所以看不得旁人也欺负女子。   他没上任之前假如女子被男子强了,男子会不会死不一定,若是再倒打一耙,铁律肯定向着男子,逼死女子。   这明显不合理,沈斐上任后第一时间整顿,对老弱病残和女子下手者,杀无赦。   从铁律上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行,沈斐是个尊老爱幼的人,大过年门口有孩子过来拜年,他若是瞧见了,都会叫人给些铜板和糖,每年也会赈灾布粥,表面功夫做的比太后好多了。   说他是个奸人也不是,身在这个位置,没有一点手段是不可能的,他善良,等于好欺负,叫旁人骑上头,他越是狠,位置才会稳,国家才会安,百姓才有饭吃,所以他必须狠。   这么多人跟着他一起吃饭呢,不是儿戏,稍有不慎就是带着整个大顺走向深渊。   朝曦其实挺佩服他,心机婊一个,算得死死的,什么都被他拿捏着,而且他的思想总觉得跟别人不太一样,另类,创新者要么死,要么带着所有人大盛,沈斐不知道是哪种?   以后会死的很惨?还是大获全胜?   他这个位置再往前一点点,就是皇上,但沈斐在这个位置上安分守己了很多年,并且不放心旁人教小皇帝,亲自带他,还把他教的很好,总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偏偏沈斐在做。   如果跟别人讲这里面的因果关系,别人肯定会笑你傻,摄政王怎么可能真心对待皇帝?不是等着养大了皇帝弄死自己吗?   然而这就是事实,朝曦能看的出来,沈斐在一步步引导小皇帝,想让小皇帝成为千古一帝,万年霸主。   至于他自己,有没有退路,怎么想的,朝曦完全不知道,也不想管他,到时候看吧。   百寒子出宫,对他俩来说算是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本来打算沈斐拜年,朝曦在家做饭,等沈斐拜完年回来,朝曦的饭菜也该做好,因为百寒子的原因,大年初一的早上俩人没有分开,无论干什么都是一起。   拜年先拜邻居,往年都是管家上门送些礼物,十分没有诚意,今年朝曦亲自揪着沈斐的衣领把他拽出去,非要他挨个拜访。   沈斐在这里住了许多年,连邻居是谁都不知道,着实有些匪夷所思,他每日的空闲时间全部拿去看书批阅奏折,如今好不容易得了空,又是晴天,还想在家里缩着是不可能。   在这个地方住,非富即贵,但也极不上沈斐,沈斐虽然不认识邻居,但是邻居几乎都认识他。   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我滴天啊,摄政王亲自过来给他们拜年,不是惊喜,是惊吓,生怕自个儿招待不周,上茶时那手抖的跟筛子似的,说话都结巴。   朝曦突然有些明白沈斐为什么不爱跟普通人玩,实在是玩不到一起去。   沈斐问一句,“吃了吗?”   邻居连忙回答,“吃了。”   又想着说了假话,这个点不可能吃了,在摄政王面前说谎,无异于犯罪,于是又赶忙改口道,“没吃。”   等等,没吃的话岂不恰好赶上饭点,粗茶淡饭怎么招待摄政王,邻居再度改口,“吃了。”   不不,即便是粗茶淡饭,能招待摄政王,搞不好可以拉拉关系,“没吃……”   沈斐只淡淡问了一句,得出这么多回答,那他要是多说一点,岂不是要絮叨到天黑。   也不知是邻居想的太多,还是沈斐在外人面前,其实在她面前也不苟言笑,上位者气势又强,只稍稍瞥了邻居一眼,邻居便吓的扑通一声跪下。   口中念着,“小人招待不周,还望宁王殿下恕罪。”   天可怜见,沈斐真没那个意思,他只是习惯微抬眼皮,懒洋洋瞧人,眼珠子从下至上,像打量人一样,眼角上挑,说不出的凉薄,还带着淡淡的冷意,很容易叫人误会。   这回不等沈斐说话,朝曦都怕他再联想什么,以为沈斐要他小命,避免他担心受怕,她在中间当和事佬,安抚邻居,顺便找个机会把沈斐拉出来。   本以为一个是意外,结果接连拜了几家人都是这样的,瞧他们手里拿着礼物,死活不肯接,仿佛是鸿门宴,里头搁了毒,被赐了药似的。   不怪沈斐从来没拜过,要是朝曦,朝曦也不拜。   身份地位不一样,能掌握他人生死,他人在面对他的时候,怎么可能相处自在,不是所有人脸皮都跟朝曦一样厚。   其实朝曦开始也不知道他的身份,如果知道,怕也不能这般轻松应对。   是因为相处过一段时间,先将他的习性和脾气摸了个遍,有点了解他的时候才发现他的身份,那时候朝曦已经习以为常,原来怎么对他,后来还是怎么样,换个人也能做的,因为知道沈斐没大家说的那般不好相处。   跟邻居的拜年失败,朝曦开始琢磨着跟长辈的拜年,沈斐的叔叔景仲王,还有他的同辈,他同辈之中有几个嫁了人的公主和郡主,亲王也有几个。   都是已经放弃权利,只选财富的那种,只有这样才能活下来,毕竟那时候小皇帝的父亲比较凶残,一旦被他发现谁比较有才,立马杀无赦,连沈斐这样的十二岁小朋友都不想放过,由此可见沈斐的亲戚不多了,就那么几个。   今天不急着拜年,明天拜,免得有人上门,找不到他的人。   他辈分算大,又掌了权,长辈只有景仲王一个,晚上再走不迟,上午就守在家里等别人上门。   怕百寒子趁机捣乱,朝曦一直把沈斐带着身边,不叫他离开十步之远,必须在她的眼皮子底下。   知道有客人要来,自然要做好准备,朝曦在后厨打下手,叫沈斐坐在院里,她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   马上快到午饭时间,后厨很忙,来来回回有许多丫鬟走来走去,唯一人安安静静坐着看书,与周围格格不入。   他努力过了,朝曦带他到后厨包饺子,带他去拜年,带他与大家互动,亲近,就是想让他融入大家,沈斐从来不拒绝,因为他也想。   可现实是,拉开距离的不是他,是大家。   是大家把他供的太高,菩萨似的,离地面太远,摸不着,碰不着,只可远观,不可亵渎。   他们犯了和镜花一样的毛病,把他当成神,没把他当成人。 第157章 都中毒了   身份加权利是一回事,高颜值也是一回事, 人本能会敬畏身份高的人, 也本能会对颜值高的人讨好,希望他看你一眼, 再看一眼,若是能来一段露水情更好。   沈斐恰好两个都占了,对普通人来说是高不可攀的人物。   朝曦放弃了, 放弃再让他做一些无谓的努力,就这样吧,他本来也很懒, 又忙, 哪有那么多闲功夫与人交好。   王府的客人来的很晚, 似乎是掐着饭点来的,本来也不是什么友好的亲戚,沈斐当了摄政王也没有扶持他们,他们自然有怨气,过来只是做个表面功夫罢了。   沈斐不是个假公济私的人, 如果没本事,即便有亲戚关系,也不会帮忙,这样的人其实不讨好,难为他能活到现在, 也是他那些兄弟被先皇欺压的太狠, 即便原来有真本事, 在先皇上任期间也不敢表现出来,藏着藏着,就真拙了。   没有本事,自然伤害不了沈斐,以至于沈斐一个对权利没什么兴趣的人掌握了权利。   也许就因为他没什么兴趣,才能走到现在,如果是旁人,得到了权利必然得意忘形,或是干脆大肆杀戮,清除异党,动摇国本。   沈斐没有,对权利不感兴趣,叫他即便得了权利也没什么成就感,自然不会得意忘形,让他人得逞。   也因为没兴趣,所以不会大肆杀戮,动摇国本,他这个人很被动,谁的剑对准他,他才会杀谁,从来不会主动攻击别人,虽然他有这个能力。   这大概也是大臣们忠于他的原因,只要他们不背叛,沈斐不会先毁约。   朝曦拿起刀,单手压着取了皮只剩下芯的白菜,熟练的切成两半。   王府用来招待客人的饭菜自然不普通,这白菜可以做高汤白菜,高汤是用各种补品炖出来的,一熬十二个时辰,昨天就开始准备,今天只要切好白菜,上了高汤就好。   除了高汤白菜,还有各式各样的吃食,管家特意买了些从海边运过来的玩意儿,黑乎乎也不知道是什么,后厨的人根本没见过,拿来给朝曦看,朝曦也是一脸懵逼。   “那边的商人说这也是补品,叫什么参的,黑乎乎的怎么吃啊?”朝曦从一盆里面揪出来一个,“不管了,跟其它玩意儿一起炖吧。”   因为是冬天,海边的东西三五天运过来不会坏,还能吃,管家瞧着新鲜,又逢着过年,便与朝曦说了说。   朝曦也想多接触一些没见过的,据说很好吃的东西,于是拨了些银子给他,叫他买回来。   现在沈府上上下下用钱都要经过她的同意,管家有什么事也要与她商量,因为朝曦并不懂,所以其实她就是个出钱的。   管家说翡翠铺需要钱买原石,朝曦一脸懵圈的给,管家说林园需要人修剪,朝曦又是一脸懵圈的给,她管了账之后还是什么都没学到,唯一晓得的就是赚的多,花的也多。   沈斐几乎每隔几天就要花出去好多钱,一个月后又都会回来,收账和出账账目都不小,随便贪一点都够人活一辈子。   不知道是真的放心她,还是自信自个儿的家产不会被她败光,沈斐几乎毫不犹豫把自己的钱都交给了一个不懂账,一旦数目超过百万白银就算不过来的她管账,不可谓不大胆,也不怕钱打了水漂。   朝曦切完了白菜,开始切山竹,边切边抬头看沈斐。   来了客人他也不去招待,反而将客人安置在前院,自个儿在后院悠哉悠哉看书,似乎感觉到有人看他,沈斐抬头瞧了瞧,发现是她莞尔一笑。   一点忙都帮不上的半残疾人还有脸笑?   沈斐是真的没有做饭天赋,干活也不行,虽然会做,但是做的马马虎虎,你叫他洗个碗,他就真的只洗一个碗,一个都不带多的。   朝曦知道是偷懒,这是他的抗议,他不想洗,所以用这种方式拒绝,既然他不想,朝曦也不勉强他,反正他那个干活的效率也很低,低的不忍直视。   菜已经做好了几个,凉菜就位,热菜装盘了三五个,可以上菜了。   朝曦喊来沈斐,“去叫大家准备准备,可以吃饭了。”   沈斐可惜的放下书,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他是个不合格的主人,叫他招待一下自己的亲戚都不情不愿,在后厨磨蹭了好久才去。   方才管家汇报的时候朝曦也在,沈斐说他要去沐浴更衣,实际上就稳稳坐着,后来客人来的越来越多,管家过来催他,他又说宫里来了奏折,处理完就去,实际上还是稳稳坐着,一动不动。   拖啊拖,拖到开饭。   开饭也不想去,看来他与亲戚们的关系不好,担心又闹出什么误会,朝曦很快也洗了手跟过来。   前庭已经坐满了人,大家知道他忙,全凑在一起拜年,镜花和水月带着人过来上菜,管家在一旁赔笑,沈斐姗姗来迟,明明先她一步来的,不知道路上干了什么?比她还晚到。   他一来大家都热情拜见,即便内心装着其它想法,见了面那也是高高兴兴的,有喊皇伯伯,也有喊皇兄的。   沈斐本来在上一辈中算小的,上面好些个兄弟,都被先帝弄死了,怕威胁到自己的地位,分界线就是沈斐这里。   那年沈斐十二,已经让先帝觉得威胁到他,想除掉他,更何况他前面的兄弟。   他没死,加上底下的年龄太小,十岁,八岁,一点威胁力都没有,反而幸运的活了下来,虽然日子不好过。   先帝太谨慎了,怕他们有翻身的可能,根本不会让他们得到好的教育和资源。   小的时候没教好,长大已经晚了,所以他们中最厉害的就是沈斐,又成了他们中最大的那个,别人都要叫他哥,他们的儿子叫沈斐伯伯。   比他小的都有了娃,一口一个伯伯叫的亲热,难怪沈斐不爱招待他们,有压力啊,大家都有娃,就他没有。   还有一件事,他们的娃十分调皮,朝曦也就刚到的功夫就听到‘砰’的一声响,沈斐搁在门口的花瓶被人撞倒,摔了个粉碎。   “呜呜……”沈斐还没说什么,撞倒花瓶的人反而十分委屈的跑去找爹,“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他爹非但没有责骂娃调皮,反而质问下人,“怎么办事的?不知道有小孩吗?这些危险的东西怎么能摆在门口呢?伤着孩子怎么办?”   朝曦简直无语,难怪沈斐不想招待他们,原来不是躲大人,是躲小孩。   “去收拾收拾。”沈斐只淡淡吩咐一句。   那人还不依不饶,“孩子叫你一声大伯,你……”   沈斐冷冷瞥了他一眼。   那人当即不再说话,又有旁人劝着,这事才算过去,否则听那人的意思,打坏了沈斐的东西,还想让沈斐赔礼道歉不成?   朝曦瞧见管家扫了碎片出来,连忙跟过去,“怎么不把另一个花瓶也搬走?”   门口有两个大花瓶,是对称的,被那孩子打坏了一个,他父亲又那个态度,按理来说应该将另一个弄走才是。   “弄走了又该说公子小气,防着他们,不弄走又这样。”管家摊手,“左右为难。”   朝曦不能理解,“难道就这样被欺负?”   这就是欺负啊,打坏了别人的东西还想让别人道歉,得亏沈斐有权有势,否则还不知道怎么被打骂呢。   “一群纨绔子弟罢了,公子说了,只要没闯出祸来,不理就是。”管家连连叹气,“每年来都像土匪似的,弄得一片狼藉,公子也不管管……”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陷入沉思。   沈斐不是不管,是不好管,毕竟是亲戚,他又是长辈,因为一个花瓶生气难免落人口舌,说他小气云云,他也不是个会跟小孩子计较的人,无奈只能吃这个亏。   他这人是君子,不打老弱病残,孩子占了一个‘弱’字,不好处理。   其实他不好处理,朝曦好处理,她是女子,管他是不是孩子,打坏了东西就要道歉,毕竟不是自己家,哪还能处处照顾妥当,自己不会看着娃,眼瞧着那么大的花瓶不知道让孩子避开,还怪到旁人身上。   撤掉说小气,特意防着他们,不撤掉又这么多事,别说是管家愤愤不平,朝曦这个假主人看着都烦躁。   不知道弄坏了多少东西,她方才站在外面,只是匆匆一瞥,进了屋才发现熊孩子拿沈斐的文房四宝乱涂乱画。   地面上全是脚印,一路踩到桌子上,真是厉害了。   沈斐瞧见了,全当没看见,没人制止,熊孩子们更加嚣张,饭也不吃,疯了似的在屋里跑来跑去。   院里有沈斐种的花,和朝曦种的菜,不少已经遭殃,朝曦开始没注意,发现有孩子手里拿着大蒜问,“这是什么东西?”   她可能想拔蒜苗,结果不小心将整个大蒜给拔了出来,朝曦种了半个冬天,还在边疆时就开始种,后来不舍得留在边疆,就全带着回京。   开始只有计划,想挪到土里,结果一直没有时间,便耽误到前几天,刚换了土,还担心能不能活,现在干脆活的机会都没有了。   朝曦心中隐隐有不好的预感,出去一看,心凉了半截。   她种了一片的菜被拔的差不多,有些踩的歪七扭八,已经不能吃。   朝曦眼睛瞬间红了,这是她的心血啊!多大的屁孩子,这么凶残,将一片地搞成这样。   突然有些懊恼,没有在他们胡闹之前制止,不过现在貌似也不晚。   “还好弄的是这片,我告诉你们啊,夏院有我种的药材,那个可不能碰,碰的话会倒霉哦。”她特意说的大声一点,叫所以小屁孩都听到,“千万千万千万不要碰!”   小孩子都有逆反心理,你越是不让去,他们越是要去,朝曦一连用了三个‘千万’,小屁孩们怕是要好奇死。   朝曦就等着,前脚刚回了屋,后脚就听到夏院有人鬼叫,然后是小厮一样的人慌忙跑来,“不好了,几位小公子中毒了!” 第158章 确实错了   朝曦瞬间精神起来, “怎么会中毒呢?不是叮嘱过他们不要去夏院吗?”   一个院子不够朝曦用, 朝曦在春夏秋冬四个院子里都搁了东西,有些种的是菜, 有些是药材。   其实药材没毒,之所以会中毒,是因为朝曦在附近撒了药,怕被老鼠吃, 或是虫子咬, 需要做点防范措施。   撒了药之后虫子和老鼠就不会过来啃了,因为人来人往,怕人误摸误碰, 药毒性不大,不会毒死人,但是会很受罪, 最少疼个三天三夜, 希望他们能记住这次教训,下回别到人家府上乱来,不小心会有危险。   朝曦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前庭吃饭的众人,心里高兴, 面上却带着心疼, 自然不可能心疼小屁孩们,自作自受罢了, 她是心疼她的药材。   撒的药如果不碰触, 绝对不会中毒, 之所以中毒肯定是跑去药园子里胡闹去了。   有了前车之鉴,可想而知她的药材好不到哪里去,为了教训一把小屁孩们,朝曦牺牲很大。   她心疼药材,其他人却是心疼孩子,连忙站起来,慌里慌张朝夏院跑去,边跑边质问,“为什么在院里放这么危险的东西?不知道小孩子好奇吗?”   还真不知道。   朝曦冷笑,“为什么警告过不能进那个院子还进,不知道里面种的是珍稀药材吗?”   说话的人一愣,“你什么意思?药材能跟孩子比吗?”   “还真比不上。”朝曦毫不示弱,“药材好歹能救人,熊孩子能干什么?”   那人大怒,抬手就要扇她,朝曦后来者居上,先一巴掌扇去。   ‘啪’的一声,打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朝曦怒瞪,“讲点理行吗?门关着呢,不主动过去,它们可不会长腿跑来,如果不是你们家孩子胡闹,你觉得会中毒吗?咎由自取罢了。”   “你……”他看向沈斐,“皇兄,你就是这么教下人的?”   沈斐不咸不淡瞥了他一眼,“我觉得她没说错。”   他大惊,“浅儿是你的侄儿啊!”   “侄子也要讲道理。”沈斐抬了抬下巴,“先进去看看他们怎么样了,待会再吵。”   他这句话惊醒了大家,本来便是边走边说话,众人已经到了夏院门口,有心急的连忙推开夏院半开的门进去,一眼瞧见孩子们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各个捂着肚子疼的哇哇大叫。   一直跟在他们后面的丫鬟和小厮好不容易才摁住他们扭动的身躯,从药材园里抱出来。   朝曦瞧着一片狼藉的药材,心在滴血,这时候也没人管她,大家都紧张的过去瞧自己的孩子,有的细声安慰,有点大喊喊大夫。   朝曦就是大夫,可她不想给一群自私鬼看病,索性假装没听见,跟他们一起等大夫,怕不妥,回头看了一眼沈斐,沈斐示意她回去。   朝曦赌气,不想回去,沈斐干脆张嘴,没有声音,只嘴型说了几个字,朝曦看懂了,说的是‘这里交给我’。   他特意这么说,也许是觉得棘手,毕竟打了亲王,毒了他儿子,他们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她的。   朝曦烦躁的揉了揉头发,晓得自己搞不定了,也没有固执,将烂摊子交给沈斐,她自个儿提前离开,有人想拦着,被沈斐阻止,“先看孩子要紧。”   一句话将那人的注意力转移,朝曦也得以解脱,趁着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回后院歇息,等消息。   沈斐没让她失望,刚吃完饭的功夫他已经送走了所有人,毒虽然不狠,但是大夫少,留下来没得治病,怕出问题,急忙便将孩子们带走了。   “解决了?”朝曦问。   “还没有。”沈斐实话实说,“只是暂时安抚下来,过了今晚,明天还会出问题。”   就知道,打亲王,毒他们的儿子,还是很严重的,除非打人的人是沈斐,但是沈斐必然落个仗势欺人的名头。   “明天我送你进宫,找皇上玩吧。”沈斐坐过来,“大过年的,皇上孤身一人,你去正好可以陪着他过年。”   这么严重吗?要去皇宫里避难?   “我给你闯祸了。”朝曦气焰低了些。   沈斐回头看她,“跟你没关系,就算没有你,也会有别的事,别人盯上你,不让你出点血,他们怎么可能放弃。”   朝曦眨眨眼,“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故意找茬?”   “有所求罢了。”   因为有所求,所以故意产生矛盾,好捞些好处。   假如今天朝曦忍住了,万事大吉,啥事没有,虽然很憋屈,但是她没忍,打了亲王,毒了他们的小公子,把事情闹大,肯定要给他们补偿,或者她得到教训,吃牢饭。   沈斐是个正人君子,不会帮衬自己的兄弟,尤其是在自己兄弟绣花枕头的情况下,所以他们只能用其它办法,逼着他妥协。   这个坑是给沈斐留得,沈斐一直不管不顾,任他们闹,于是一直没产生过矛盾,坑没有跳,被朝曦跳了。   跳是跳过了,矛盾也有了,但是沈斐绝对不会妥协,把她送进宫里就是最好的证明。也罢,就去皇宫里玩玩吧,也好久没见小皇帝了。   打了亲王,毒他们的小公子,相当于藐视皇权,如果是个普通人,早就死了,朝曦很幸运,正好有人救,小皇帝比他们地位高,也愿意为她出头。   “你也差不多该帮皇上分忧了吧?”沈斐曾经说过,放的七天假他顶多休息三天罢了,已经叫他休息了四五天,小皇帝早该支撑不住。   “嗯。”沈斐点头。   “明天陪我一起给皇上补课。”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   “嗯。”   “沈斐。”朝曦很少直接喊他名字,一旦喊,肯定有什么事。   “怎么了?”沈斐点漆似墨的瞳子瞧向她。   “我再也不逼你了。”   ???   沈斐蹙眉,“逼我什么?”   “逼你融入大家,我觉得我错了,其实就这样挺好,没必要委屈自己跟别人交朋友。”关键人心险恶,连自己亲兄弟都算计他,更何况旁人。   沈斐轻笑,“你确实错了,怎么会以为我是为了融入大家?”   他叹气,语气有些无奈,“我是为了融入你啊,我想看看,你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第159章 去见皇上   朝曦愣住。   原来沈斐没有拒绝跟她一起拜年, 包饺子,写门帘, 不是想融入大家,单纯是因为她,想融入她。   因为她爱做这些事,所以跟着做, 是朝曦自个儿误会了,还以为他也在努力融入大家呢。   “你就一点没有融入大家的想法?”一个人在神坛上该有多寂寞, 朝曦希望他能多教些朋友。   沈斐摇头, “没有。”   是书不好看?还是花不好种,朝曦怎么会有‘融入大家’的冲动?   正如朝曦有时候理解不了沈斐一样, 沈斐有时候也无法理解她, 不明白她为什么时时刻刻都那么热心, 谁叫她帮忙,她都去,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一般, 一天到晚比他还忙。   朝曦噎住,“不会觉得被排斥,很孤单吗?”   沈斐眨眨眼,“那是弱者才有的情绪,我没有。”   朝曦无语,“……好吧。”   放弃了, 看来是她瞎操心。   “别多想, 洗洗睡吧。”沈斐拉着她的手, 将她带进屋。   朝曦盯着俩人握在一起的手感叹万分,这是沈斐甚少几次主动,一般都是朝曦等不及,匆匆忙忙将他拽走,还不是好好拽的那种,是拉是拖,将他弄的衣裳凌乱,露脖子露锁骨,有一次露出大半个肩头。   有想看的成分,也有另一种心思。   自从在山谷时发现她每次去抱沈斐,提醒的情况下沈斐波澜不惊,不提醒的情况下沈斐本能搂住她的脖子,朝曦便来了兴趣,喜欢看他在吃惊状态下的表现。   比如突然跳到他背上,沈斐反应不及,整个人朝前踉跄几步,后来干脆吃不消她的重量被她压倒,手却本能护住她。   还有时候趁他洗澡,突然闯入,沈斐条件反射护住身子,用一副‘流氓占他便宜’的表情看她,端是有意思。   许是做的多了,沈斐本来就不是什么主动的人,后来越发被动,什么都等着她来,牵手是朝曦先牵的,亲吻,上床都是朝曦主动。   朝曦也习惯了,只偶尔会不满,这厮是死的吗?主动一下能掉块肉还是怎么地?   大概是长大了,原来确实介意,现在已经释然,毕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他不动又怎么样?朝曦摸完亲完,管他是装死还是真死,她自己满足就好。   沈斐为这事跟她气了好几次,再气也就是装死罢了,对朝曦来说一点威胁力也没有,等他装完已经被朝曦吃抹干净,该做的,不该做的尽数做了。   今儿沈斐像抽了风似的,不仅主动牵她的手,还主动与她共用一个洗脚盆,被朝曦踩了好几脚,俩人的小腿一露出来,朝曦惊讶的发现她还没有沈斐白。   沈斐口渴,歪过身子去端桌上的茶水,手刚摸到,突然抖了抖。   “掐我做甚?”那碗茶水险些从他手里掉落在地,沈斐回头,不明所以的看着朝曦。   朝曦双手插进袖子里,“没事,就是突然想试试你会不会疼。”   她理直气壮反问,“不行吗?”   沈斐哑然,“行。”   他将杯子重新握在手里,吹了吹茶叶,淡然喝了一口,道:“你做什么都行。”   语气里满满都是纵容。   朝曦其实只是不服气,凭什么沈斐一个男的比她白,这十分不符合常理,都一样捂着,没道理沈斐受到特殊照顾,他白朝曦黑,偏偏这就是现实,沈斐不仅腿比她白,脸也比她白。   是那种苍白,脆弱,无力的白,雪花似的,白的不正常。   已经比原来好太多,原来是吊着最后一口气,仿佛病入膏肓,随时会嗝屁一样。   还是朝曦养的好,生生将他养胖了些,脸色也好了许多。   冬天水凉的很快,朝曦没泡多久,简单擦了擦脚上床,率先睡在床里。   鉴于刚得罪了沈斐的皇弟,怕被报复,还是睡在里面安全一些,要捅先捅死沈斐。   沈斐也很快洗好脚,跟着上床,躺被窝的时候膝盖不小心碰着朝曦的膝盖,冻的朝曦一个哆嗦,“膝盖怎么这么凉?”   “大概是寒腿发作了。”沈斐就像事先准备好一样,不假思索回答。   俩人虽然在一个床上,不过早就分了被窝,因为他体寒,朝曦体热,睡不到一块去。   朝曦盖一床被子就好,两床有点热,沈斐盖两床正好,一床有点冷,这样的俩人不可能睡一个被窝,于是分成了两个。   平时沈斐的对折掖好,朝曦胡乱盖,俩人基本没可能碰到,除非隔着被子,但是今天沈斐好像过了界,没掖被窝,这才碰到她的腿。   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一点不疼,没事的。”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流光四溢。   朝曦:“……”   这是以进为退吗?   她认命的掀开被子,“腿伸过来。”   沈斐当真不客气的伸了腿,朝曦用自己的腿夹住,给他暖着,老寒腿真是大麻烦,一旦得了,很难根治,它跟鼻炎,痔疮并列最难治的小病。   要不了命,但是能逼的人崩溃,还好沈斐没有鼻炎跟痔疮,否则更加难过。   器官与腿脚息息相关,朝曦连同沈斐上身也暖了,抱着他睡。   一夜无眠,第二天一大早沈斐喊她,“该起床了。”   朝曦一脸蒙圈,瞧了瞧屋外,还是黑的,“连五更都没到,叫我做甚?”   沈斐苦笑,“你忘了,今天进宫去见皇上。”   朝曦瞬间精神起来,不仅是要去见皇上,她还想见见太后,看一看太后是不是真如传闻中那般恶毒凶残,还是她师傅嘴里白洁无暇的美人?   到底谁说得是真的?谁是假的?太后又是好是坏?还是要见了她的真面目之后才能晓得。 第160章 该补课了   说来奇怪, 太后就像故意躲着她一样,也不知见过她多少次,就是没瞧见面容,越是没瞧见,朝曦越是好奇。   一定要看到她的长相,虽然心里已经确定了八成,可不瞧见, 就是无法安心。   朝曦简单洗漱后陪着沈斐一起进宫, 小皇帝似乎收到消息, 亲自出来迎接他们,朝曦刚下马车便见一道黄影扑来,她本能接住, 小皇帝被她整个抱在怀里,“朝侍卫,你说话不算话, 说好了会来看我的, 结果这么多天都不见人。”   他一直等,一直等, 就是不见人, 前两天就熬不住,想出宫看看, 但是大总管拦住他, 委婉的提醒他, 大过年的, 不要给摄政王添乱云云,他这才作罢。   朝曦有些愧疚,“这不是来了吗。”   其实要不是没忍住打了亲王,毒了他们的熊孩子,朝曦是不会来的,难得沈斐沐休,想多跟沈斐过过二人世界。   “来的太晚了,年都过了。”小皇帝撅嘴,“我一个人过的年。”   朝曦挑眉,“怎么不去找你母后?”   怎么说都是亲生的,没必要做的这么绝吧?   “找过,慈宁宫冷冷清清,母后也对我不咸不淡,我就回来了。”他不喜欢那个气氛,慈宁宫太阴凉了,尤其是晚上,那些佛被灯火照的阴森恐怖,他一个都不敢看。   就算不去看,也觉得仿佛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一样。   “朝侍卫,你们是怎么过的年?”小皇帝一脸好奇的看着她。   “我们啊。”朝曦边走边与他说,“贴对联,挂灯笼,包饺子,放鞭炮,该做的都做了。”   “是不是很热闹?”小皇帝手扶在她肩上,“我在皇宫里都听到了,放鞭炮放的好大声,还放了烟花。”   “十五放烟花,我们还没放呢,到时候一起放啊。”朝曦邀请道。   “好啊。”他瞧了皇叔一眼,小声问,“皇叔同意吗?”   “不同意也要同意,我说的算。”事实也是如此,沈斐在小事上,基本不与她争辩,能让就让。   “太好了。”犹豫了一下,他又道,“你能不能跟皇叔说说,别走了,留在皇宫里陪我,就像没过年前那样。”   朝曦苦笑,“想走也走不了了,我打了你的皇叔,还毒了你的堂兄堂弟。”   说‘皇叔’的时候他以为是沈斐,说堂兄堂弟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你为什么要打他们?”   “太烦了。”朝曦忍不住抱怨,“看你皇叔厉害了,就想抱大腿,抱不成就来捣乱,自己安安分分,让孩子胡来,不知道踩坏了多少东西,还打了你皇叔的花瓶,我的菜也被他们糟蹋完了。”   她继续道,“都是些小孩子,你皇叔不好管,责骂了会说你皇叔小气,跟小孩子计较,不责骂就只能这么放任。”   “他肚量大,我肚量小,瞧不得别人这样,就把孩子毒了,大人也打了。”朝曦丝毫没有悔过的心,“放心吧,我用的毒特殊,一般人没得解,还得求到我。”   本来只是想知道谁会趁她不注意,偷偷对她的药材做什么,如果做了,肯定会中毒,自己解不了,只能来找她,这样一来她就晓得了,没想到正好排上用场。   没有她的解药,就只能等到三五天后,药效自己过去。   都是些千金,少爷,不信他们能熬得过去。   “朝侍卫真厉害,皇叔都要忍着,没想到被你反击回去。”小皇帝由衷夸赞。   朝曦翻个白眼,“你皇叔没有反击是不想与孩子一般见识,他端着架子,我又不端,谁欺负我,我就欺负回去,王府也是我家,凭什么被别人糟蹋。”   小皇帝附和,“说的好,就该这样。”   沈斐瞪了他一眼,他连忙噤声,再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虽然确实大快人心,不过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毕竟是我的皇叔和堂兄堂弟,这事也可大可小,若是以皇权相压,怕是我也护不住你。”   如果打了亲王,毒了他们的儿子们还能逍遥法外,岂不是纵容旁人都来毒,都来打?反正没事。   朝曦点头,“我知道,虽然占理,但错了就是错了,你也不要有负担,我本就是江湖浪子,若实在兜不住,重回江湖便是,天大地大,还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不行!”   小皇帝与沈斐难得默契,竟异口同声拒绝。   沈斐抬了抬下巴让小皇帝先说,小皇帝也不客气,“你走了我怎么办?”   他找着借口,“没有人教我武功了,也没人哄我睡觉了,更没人……”   能制住皇叔了,朝侍卫不在,皇叔肯定变本加厉折腾他。   朝侍卫就是他的保护伞,也是皇叔的软肋。   朝曦征了征,“没有我还有你的太保啊,太保可以教你武功。”   “太保老了,而且功夫不如你,我是皇上,我要学就学最好的。”小皇帝耍赖道。   “沈斐功夫也很好,他还可以哄你睡觉。”   小皇帝瞧了一眼冷着脸的皇叔,敢怒不敢言。   朝曦扶额,“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除非满足那些亲王的要求,打死朝曦也不愿意,用卑鄙手段达成目的,威胁沈斐,万一真让他们得逞,一下子安插好些人进了朝廷,大顺岂不变成了蛀虫的天地?   沈斐的做法没错,没有本事就是亲戚关系也不行,一律不要。   “不是什么大问题,没必要担心,我会搞定的。”沈斐郑重其事道,“你也不需要离开。”   朝曦眨眨眼,“什么办法?”   她不放心,“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千万不能顺着他们,我可不想做千古罪人。”   如果沈斐答应了他们的条件,真的安插他们进了朝廷,蛀虫咬塌了大顺,她可不就是千古罪人。   “知道了。”沈斐答应道。   小皇帝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沈斐,沉默着没说话。   既然皇叔说了,就一定能把事情办好,不需要他瞎操心。   “差点忘了。”聊来聊去,都是在聊她,朝曦险些忘了自己来的目的,虽然有避难的心思,不过还有一层意思。   “好几天没来,落下了好多课程。”   她坏笑,“该给你补课了。” 第161章 难逃相亲   小皇帝哀叫一声, 架不住朝曦坚持,大过年的开始给他补课,无非是练功, 特意多练了些时间, 将这几天缺下的补上。   小皇帝找的借口是没人陪他练功, 朝曦真的陪他, 又垂头丧气, 难过的要死。   在别的地方朝曦可能会心软, 比如出宫那次,被他从头到尾利用, 练功这方面可不会,因为她知道,这方面他偷懒, 别人可不会, 打不过别人, 死的是他自己。   不能偷懒。   和他一起倒霉的还有沈斐,小皇帝只有一个,不可能同时学武和读书,练功的时候没办法读书,等于沈斐空下来。   朝曦就看不得他空,将人拉上一起练功, 小皇帝体力差, 交不了多少手就累的不行, 朝曦找沈斐打, 打到沈斐体力用尽为止。   沈斐刚歇好,又被她拉起来继续打,打完身上出了些薄汗,他最不喜出汗,望着朝曦的眼神都带着怨念。   上午练剑,中午和下午读书,变成了沈斐主场,这本该是报复的好时机,但是朝曦太无赖。   沈斐问她问题,她回答不上来,便凶凶的拍桌子,“回答不上来怎么了?你咬我啊!”   沈斐被她弄的没脾气。   沈斐不仅教小皇帝读书,还教他处理奏折,这几天虽然各地衙门都停止了办事,不过如果有大案子,还是会处理,各地也有不少突发事件,这个没办法控制,所以小皇帝的案台上还是有不少奏折。   急的小皇帝自己处理,处理不了的留下来,或是先处理,然后留一份,给沈斐看他处理的对不对,沈斐点头便很开心,仿佛受到鼓舞一般。   小皇帝的课程很繁杂,琴棋书画都有涉及,如果是平时,十分懒的沈斐只会教他文,旁的沾都不沾,但是今儿似乎心情好,连带着教了小皇帝画画。   别说,小皇帝拿起笔墨,画起画来有模有样,他擅临摹,沈斐画什么,他都能有鼻子有眼跟着画出来,但是让他自己寻着东西画,又少了分味道,沈斐说是灵性。   灵性,大概类似于灵感一样的东西,是画师的特点,比如说沈斐,他的画无论是山水,还是风景,就连画人物,都能看得出来大气磅礴。   小皇帝少的就是这个,没有自己的特色,习惯,不过他才八岁,往后日子还长,搞不好以后能比沈斐还有出息。   说到画画,朝曦突然想到,可以让小皇帝把他母后的模样画出来啊,如此既可以不惊动太后,又能晓得她的长相。   这事不想告诉沈斐,朝曦特意趁沈斐不在,单独找小皇帝,小皇帝听到他母后,本能警惕问道,“画她画像做甚?”   他嘴上对太后失望,说一些狠话,实际上还是不想让她受到伤害,朝曦找他要画像,他心里定是觉得她要对付太后。   “怕哪天撞见了不认识,提前认识认识。”朝曦知道他的担心,“不方便就算了。”   “没有不方便。”朝侍卫即便不找他,也可以找别人,比如皇叔,找他更像告诉他,不会伤害母后,若真的想动手,肯定不会让他知道。   “那就太好了。”小皇帝这是相信她啊,她也确实没有要伤害太后的意思。   太后不是她的敌人,她的敌人是百寒子。   “你放心,我的目标一直是那晚对你催眠的黑衣人,找你画太后的画像,只是想确认些事情而已。”朝曦难得解释了一把。   小皇帝点头,“我相信你。”   他说着开始画了起来,本来就在教画画,工具都在,小皇帝研了磨,换了笔,一本正经坐在案台前作画。   沈斐被朝曦打发回府拿东西,她骗沈斐说葵水又来了,需要拿些换洗的衣裳和月事带,沈斐愣了好久,嘴上不情不愿问,“怎么来的这么快?不是刚走吗?”   确实刚走,按照道理来说还有半个月才会来,不过朝曦为了支开他,撒谎道,“半个月一次,你说呢?”   沈斐‘哦’了一声,乖乖去拿了,他根本不晓得女孩子多久来一次,对这事俩眼一抹黑,被骗了也不会找人问,因为这涉及女孩子的隐私。   那厮别的不敢说,做派还是很正经的,守君子礼,被骗也是活该。   他一走,小皇帝没有压力,作画作的更快,因为皇宫到王府还有一段距离,时间充足,小皇帝画的仔细,水平发挥的也不错,一个女子的模样已经跃然纸上,不过小皇帝画技有限,朝曦只能从零星的地方找师祖的痕迹。   可惜师祖是在她九岁时老的,中间相隔了十年,朝曦也认不出是不是一样。   看来还是要见着真人才行。   朝曦收到画并没有太大惊喜,只多看了几眼便将画折起来塞进袖子里,别了小皇帝,决定去御花园碰碰运气,搞不好能遇到太后。   平时也就算了,过年她总不能还缩在慈宁宫吧?   不知打着什么主意,小皇帝又让大总管跟着她,原来没注意,自从发现小皇帝对他母后有旧情之后明白,大总管的作用可能比她想的还要多。   不仅是防着太后对付她,也是防着她对付太后,说白了就是监视她的。   朝曦没有对付太后的意思,所以即便带上他也不觉得亏心,光明正大问他,“你觉得现在太后会去哪?”   大总管有些心虚,“大概在张罗着给皇上选妃吧?”   ???   朝曦一脸懵圈,“皇上才八岁啊。”   八岁只能算孩童罢了,太后这么心急?这就要给他找媳妇?   “皇上是一国之君,延绵子嗣是他的职责之一。”   “那也太急了,八岁时我还在玩泥巴。”朝曦心中震撼。   “朝侍卫不懂,皇上与你不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危险,没有子嗣说不定会引起国家大乱。”   那倒也是,如果他不小心死了,没有子嗣,那些亲王就会作乱,确实容易引起国家大乱。   “可是……”朝曦瞧了瞧四周,没人才凑到大总管耳边问,“这么小,他行吗?”   “咳咳……”大总管连忙咳嗽两声,掩盖尴尬,“朝侍卫可别这么说,会杀头的。”   朝曦耸耸肩,没当回事,只心中为小皇帝感到悲哀,才八岁就难逃相亲娶媳妇的厄运。 第162章 被人欺负   不说是他, 沈斐都没逃过,他比小皇帝运气好,有个‘悍妻’在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传出去的消息, 总之现在是没人敢给沈斐说亲。   朝曦觉得就是沈斐自己传出去的, 他也不想被人说亲。   朝曦带着大总管在御花园逛了一圈, 果然没遇到太后, 倒是碰到捧着画的小太监了。   那些画毫无疑问是给小皇帝选妃用的, 画的都是朝廷命官的女儿,先给太后过一遍, 太后觉得满意,才会接进宫里。   她这会儿应该是最忙的时候,哪有时间逛御花园。   朝曦有些失望, 刚想离开, 突然发现小太监没走去慈宁宫的路, 倒是反向去了御花园深处。   难道太后出来了?   她方才晓得太后可能不在御花园,所以逛的敷衍,很多地方没去,也许太后就在她没去的地方赏花看画,悠哉给小皇帝选媳妇。   朝曦连忙折身跟上小太监,七拐八拐去了一处竹林后, 太后坐在凉亭内, 手里拿着鱼食, 有一下没一下喂鱼。   身边一只黑猫趴着, 那猫儿察觉到有人接近,先是惊了一下,后直勾勾盯着这个方向。   怕它的异样被太后发现,朝曦摸了摸身上,在袖子里找到用油纸包着的点心,打开拿了一块在手里,诱惑那猫儿。   本不报希望,毕竟猫儿是不吃点心的,可那猫不知是被人喂惯了,还是偏爱点心,竟真的慢慢走了过来。   朝曦将点心搁在手心,眼瞧着猫儿俯下脑袋舔舐她手心里的碎食。   它居然喜欢?   “识春也经常喂它蛋黄酥。”   朝曦一惊,手心里的点心洒了出来,猫儿‘喵’了一声,似是有些不满,叫声中带着不耐。   一只手抚在猫儿的脑袋上,那手白皙纤细,指甲上染着蔻丹,不艳,是透明的,瞧着更显精致。   “识春经常跟我提起你。”她似乎并不意外在这里见到朝曦。   “原来是你引我过来的。”皇宫是谁的地盘,除了小皇帝,就是太后,太后想知道她去干嘛,做什么,轻而易举,让人在半路上‘巧遇’她也轻而易举。   “只是想找你聊聊而已。”太后将猫抱进怀里。   朝曦眨眨眼,“你找我聊?”   盯着人看显得不太礼貌,盯着猫看便没那么多规矩,朝曦借着看猫,多打量了太后两眼。   很年轻,柳叶蛾眉,唇红齿白,粉琢玉雕,香肌冰骨,只略施红妆,便显得月中嫦娥一般,仙姿佚貌。   眉目找不到师祖年轻时的模样,只气质微微相像,要说差别,大概是她太嫩,师祖多了分平静,那是一种看破红尘的境界,太后达不到,她眼中有欲望,有野心。   “你想聊什么?”朝曦好奇问。   “聊一聊上一代的恩怨。”太后站起来,漫不经心道。   朝曦蹙眉,“上一代的恩怨我知道的不多。”   “我知道的也不多。”太后与她错开,站在一颗冬树前,陷入沉思,“识春从来不提,我只知道我认识的识春本性不坏。”   “怎么说?”朝曦知道他本性不坏,可做了错事就是做了错事,他应该想着法子弥补,而不是畏罪潜逃,跑的无影无踪,气的师祖几乎发疯,特意培养出她这个后辈,下山费尽心机地找。   “记得从前他在东宫当幕僚,而我是被人欺负的侧妃,既不受宠,性子又烈,伤了太子几次,太子便对我不闻不问,任我在东宫被其他妃子辱骂欺凌。”   “有一次让我跪在大雪里绣花,太冷了,我的手冻的连针都拿不住。”   她声音里有一丝起伏,“他就在那时候出现,说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以多欺少,以强胜弱,恰好那些人都占了,他看不下去,所以替我杀了那些人。”   “他是太子的幕僚,杀了太子的妃子,自己也会遭殃吧?”朝曦只是打了亲王一巴掌,便被迫躲进皇宫里,杀了太子的妃子,只怕更严重。   “他说他不怕,他做太子的幕僚只是因为太子答应他,可以帮他弄来任何药材,而他只需在必要的时候帮太子一把便是,也就是说他随时可以走。”   这个朝曦赞同,她也一样,如果没有沈斐,她也可以随时走。   “后来呢?”   “后来他又帮了我好几次,杀了很多人,可那些人都该死,你师祖也一样,她是个恶人,识春没错。”太后陡然回身,直勾勾盯着她看,“放过他吧,也放过你自己。”   朝曦登时迷茫起来。   太后错了吗?似乎她也没错,师祖确实是个恶人,杀人无数,还险些毁掉一个国家。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救下很多孤儿,养育他们,教他们学医,朝曦和百寒子都是其中之一,她对别人来说确实是恶人,但对她和百寒子来说是恩人,打伤自己的恩人,就是忘恩负义。   “别往他脸上贴金了,连我都知道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师祖养他,育他,教他练功和医术,他不报恩也就罢了,竟还恩将仇报,打伤师祖,抢了秘籍,罪大恶极,比师祖还可恶。”   “说的倒是冠冕堂皇,”太后冷笑,“那你呢?他曾在小时候救过你,你却要杀他,岂不也是恩将仇报?”   她居然知道?   百寒子连这种事都告诉她了吗?   朝曦一时沉默下来,半响才道,“我不是我,我代表的是师祖,师祖让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   她要替师祖报仇之后,才有资格代表自己。   “假如有机会,我会还他的救命之恩。”   “你最好说话算话。”太后语气不善。   朝曦不解,“你好像对我很有信心,怎么就能知道赢的人一定是我,也有可能是百寒子也说不定,也许我打不过他,死在他手里呢?”   太后瞧着她,神色有些悲凉,“如果凭实力,我倒不担心什么,可惜他还不够坏,他对自己做下的事心存愧疚,所以他一定会放水,死在你手里。”   朝曦哑然。   “你知道他现在去做什么了吗?”太后幽幽看她。   “什么?”朝曦凝眉。   “他去找摄政王比武去了。”太后继续道,“他很开心,能遇到一个剑术与他不相上下的高手,还要多亏了你给他机会,将摄政王打发出宫,我也替他谢谢你,能让他在最后时光里得偿所愿。”   朝曦眨眨眼,不知该说什么。   他把沈斐打发出去,单纯是想让小皇帝画下太后的画像,要是早知道太后会主动引她出来,说这么一大堆话,搞不好她根本不会将沈斐骗出宫。   这完全是歪打正着,她不知道百寒子的想法,原来这厮对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一直耿耿于怀,难怪每次沈斐提起,百寒子便会心房大乱,因为他在乎。   他伤害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如果不喜欢,没有人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守在鬼谷河岸看日出,从天黑等到天亮,一站几个时辰。   也不会试图制造一个假的太阳,太后就是他找的替代品,可惜他不爱她,他爱的是师祖。   那个捡他回来,养他,育他,教他武功和医术的人。   他决定伏法了,认错了。   只是想在临死前做一些想做的事,比如说跟沈斐比武。   朝曦突然有些担心沈斐,别人不知道沈斐的状况,她知道。   沈斐确实厉害,心机,剑术,还有他过目不忘的本领,当初杀赫尔辛德的时候,只见过她使一次功夫,便记了十成十,还举一反三,将其中的漏洞给补了,可以说是天才中的天才。   可惜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他身份,地位,权利,金钱,和样貌,也给了他一个缺陷,一身是病,虚的宛如小姑娘。   打一时的还好说,若是一直打下去,吃亏的肯定是沈斐。   朝曦可不信百寒子会点到为止,他没给太后留下任何东西,除掉沈斐,就是他临走前给太后的礼物吧?   除掉了沈斐,太后往后会一帆风顺。   所以有机会的情况下,百寒子一定不会放过,朝曦担心他不是没有理由。   她转身想走,去救沈斐,太后拦住她,“放心吧,百寒子很欣赏他,还曾说过只有他配当皇上,绝对不会对他下杀手。”   朝曦大吃一惊。   “他真这么说?”   一个人如果做到让敌人如此夸赞,沈斐可以说得上十分成功了。   “嗯。”太后点头,“不仅他佩服,我也佩服。”   她实话实说,“我曾经多次对他下手,可他始终不理不睬,好些次都有机会置我于死地,偏偏又点到为止。原来我不懂,现在我明白了,是因为我还有作用,没有完成我的使命之前,他不会让我死。”   “他是真正做大事的人,我不能比,也比不上。”   朝曦脑海里浮现平时懒洋洋躺在床上,死活叫不起来的沈斐,似乎与太后嘴里的沈斐对不上。   “你回去吧。”太后瞧了瞧天色,“这个点摄政王也该回来了。”   朝曦跟着看向天空,原来太后拉她叙旧,一聊一两个时辰,是为了拖延时间,给百寒子与沈斐单打独斗的时间。   还叫她成功了,这个点两个来回都够了,如果是平时,朝曦肯定晓得有古怪,早就去找人了,今天被拖着听故事,聊天,没太注意时间流逝,不小心都傍晚了。   一个时辰来回路程,一个时辰用来比武,绰绰有余,太后没说错,这时候确实该回来了。   朝曦抛下太后,急忙朝养心殿而去,半路捡到了大总管,这厮聪明,知道俩人对上,肯定有事要发生,于是连忙回去通风报信,可惜被太后的人拦住,朝曦走了才放人,于是一起回去。   路上大总管一直嘘寒问暖,想打听太后与她聊了什么?是不是对她做了什么云云。   其实是想知道她有没有对太后做什么,这厮是小皇帝明着说保护她,其实暗地里用来保护太后的。   毕竟相比较她来说,太后就是个弱女子,朝曦是谁?擅毒又擅暗器,功夫还高,一般人对上她,只有吃亏,绝对没有占便宜的道理。   原来朝曦对小皇帝太放心,觉得七八岁的小朋友能有什么样的心机?   现在才发现小看小皇帝了,他是沈斐带出来的,虽然才七八岁,某方面也确实像个孩子,但是沈斐能放心叫他处理一些奏折,真的只是因为那奏折上的事小,无关紧要吗?   不,奏折都是一层一层批下来的,县衙搞不定的交给六部,六部搞不定的交给丞相,丞相搞不定的才会送到小皇帝面前。   虽然由于沈斐上任的原因,把持了朝纲,大顺没有丞相,但是被六部处理过的奏折,剩下的事也足够人头疼了。   连六部都搞不定可想而知其难度,但是被他解决了,虽然解决的事都是在沈斐眼皮子底下,沈斐过一遍,觉得差不多才给他,那也挺难的。   一次两次或许有些犹豫,处理不来,经常批阅之后心机城府自然而然上来,又有沈斐这个大心机婊在旁边指点,这厮的心理年龄最少在十二三岁左右。   他比其他人早熟,过早的接触尔虞我诈,所以朝曦用看小孩子的眼光看他是不对的。   他心思重着呢。   大总管还想打听什么,朝曦都没说,她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信任大总管了,毕竟大总管是小皇帝的人。   御花园离养心殿不远,朝曦很快到了地方,没找着沈斐,只小皇帝还在一笔一划写着沈斐临走前留下的字帖,靠这个练字。   朝曦问他,“沈斐回来了没有?”   “还没呢。”小皇帝放下笔,歪头看她,“怎么了?”   “没事,只是有些担心而已,都这么晚了。”小皇帝不与她说实话,朝曦也不想与他说实话,人是要交心的,你对我交心,我才对你交心。   “我不放心他,还是出宫找找吧。”   这话刚说出口,便见门外一道狼狈的身影走来。   沈斐袖子被人砍断,露出小半个手臂,肩上有血从衣物上透出,一头黑发散了下来,比原来短了许多,像是被人用剑削去了一截,脸上也挂了彩。   “怎么弄成这样?”朝曦有些心疼。   沈斐黑漆漆的瞳子流光溢彩,像个受了委屈回来告状的孩子似的,不假思索道:“被人欺负了。” 第163章 我心口痛   他运气不好, 应该说百寒子故意在堵他,刚从府上拿到东西,还没捂热, 便被一把剑横扫而来, 笔直笔直穿过马车, 打碎他的玉冠, 砍断他一头秀发。   原来黑发及腰, 被百寒子这么一弄, 勉强及肩,长短还不一样, 沈斐出宫时束了冠,只削去了小半,大半还是长的。   “他下手可真狠。”朝曦走过去, 摸着沈斐散下来的头发, 除了心疼, 还是惋惜。   为那一头秀发惋惜。   沈斐的头发真的很好,乌黑发亮,顺滑好摸,是那种只要抽掉发带,就会整个散下来,服服帖帖趴在身后的那种。   不知道用了多少药材保养, 花了朝曦多少心思, 全被百寒子一剑毁了。   “他怎么下得去手?”朝曦手从头发上挪去脸上。   沈斐眉尾处有一道细小的剑痕, 还在流血, 周围没有擦过的痕迹,显然沈斐还没发现。   这么好看的脸蛋,居然真的有人能动手,要是朝曦,即便知道是仇人,也下不去手,毕竟世间罕有,就像一块美玉,保护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辣手摧花。   果然只有男人对男人最狠心。   袖子都给他削掉了,手臂上也有一道血痕,还有肩上,朝曦一边给他检查伤口,一边叫人拿处理的工具,比如说水,纱巾,还有金疮药。   大概是第一次见皇叔这样,小皇帝吓到了,呆愣愣坐在一边,“是母后做的吗?”   “跟她没关系。”沈斐身上的伤口包扎好,开始换干净的衣裳。   他时常住在皇宫,皇宫偏殿里准备了他的衣裳,因为人多,特意躲在披风后换,瞧不见人,只屏风上倒影出修长消瘦的身影。   小皇帝抿嘴,“皇叔不用骗我了,我知道,除了母后,没有人能伤你。”   “是百寒子。”沈斐从屏风后走出来。   穿戴是整齐了,可头发还是散的,大概是短了一截之后束不起来。   “百寒子不就是母后的人吗?”小皇帝苦笑,“皇叔,我知道,我并不是聋子瞎子,我有人的,父皇给我留了一支暗卫。”   这支暗卫没别的本领,只会打听消息,当他的耳目。   “他是鬼谷的人,你母后控制不了他。”沈斐手里拿了一根发带,路过朝曦时将发带交给她,“是百寒子自己过来找我,要跟我比武。”   他真的很奇怪,居然会帮太后说话,这可是诬陷太后的好机会,让小皇帝跟太后误会加深,但是他没有,可以说得上十分正人君子了。   朝曦其实不太明白,太后说他有好些次可以杀了她,将她逼入绝境,但是他没有,每次都是点到为止,放她一条生路,还说她有她的作用,作用没发挥前,不会让她死。   朝曦很好奇,她的作用是什么?   沈斐为什么要留着她?   难道是为了提醒自己栽在女人手里?   还是说他对太后有情?   怎么看怎么不太可能,沈斐不是处处留情的人,一个已经够他烦了,再来一个他受得了吗?   朝曦拉了拉他的头发,“找个地方坐下。”   沈斐没有拒绝,他头发现在这么短,自己束不了冠,只能朝曦来。   太高朝曦够不着,坐在凳子上刚好,朝曦抓起他的头发,也是一阵无能为力,长短不一,有些能扎住,有些扎不住,大把大把的散下来,看来沈斐一时半会是别想束冠了,只能这么散着。   朝曦忍痛拿来剪刀,给他一刀切,剪一样长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除非家里出大事,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人剪发,但是沈斐这个情况,不剪也不行了。   剪完他心疼,朝曦也心疼,多好的头发啊,可惜了。   小皇帝不知道在想什么,出神了很久,朝曦刚摆弄完沈斐的头发,沈斐便小声告诉她,“东西在屏风后。”   ???   什么东西?   朝曦走到屏风后看了看,是个包裹,方才背在沈斐背后,朝曦急着给他处理伤口,忘记问是什么?一翻才发现里面是换洗的衣裳和月事带。   这厮还真的乖乖给她拿来了?   朝曦回头瞧了瞧沈斐,沈斐脸上有些不自然,扭过身子,耳朵尖却悄悄红了红。   咦?居然还会害羞?   真是奇迹。   天晚了,沈斐‘想’回去,小皇帝留下他,不让他走,说是养伤,正和沈斐的意,沈斐也不想走,一来宫里有她,二来有太后,怕她俩对上朝曦吃亏,第三,外面有人找麻烦。   能一起留在皇宫再好不过,他有这个想法,不会主动说,拐着弯以退为进。   这大概是计谋,勉强算主动出击。   朝曦突然想到他平时,其实这厮不是没有主动过,只不过他的主动藏的很深,在被动里面,也是一个以退为进的计谋,或是美人计。   比如明明知道她药蛊成年,时常会发作,还老是当着她的面换衣裳洗澡,勾引她一样。   还有前几天,‘不小心’用膝盖碰了她一下,换得她的主动关心加暖腿。   细数这种事可不少,只是没统一算过,加上朝曦比较迟钝,没看出来罢了,其实沈斐几乎每天都在主动。   他太了解朝曦,略施小计朝曦就中招了。   原来是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肯定不会再上当,但是沈斐这厮精明,晚上朝曦铺床的时候听到好几声压抑的咳嗽声,这王八蛋也时不时‘不着痕迹’的摸一摸胸口。   朝曦虽然在铺床,不过他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张张嘴,刚要问胸口怎么了?   半响突然想起‘计谋’这俩字,便干脆忍了下来。   憋死你个王八蛋。   她继续淡定的铺床,铺完床洗澡,洗完澡擦头发,擦完头发换衣裳,自个儿忙的不亦乐乎。   沈斐似乎坐不住了,放下书,捂着胸口说,“朝曦,我心口疼。” 第164章 会是谁啊   朝曦本来不想理,后来想想这厮知道她会医, 如果不是真的有毛病, 一下就会被她拆穿, 所以他可能真的出了问题, 只是三分, 夸张成了十分罢了。   虽然只有三分,那也是病,朝曦不跟他的身体赌气, 忙完坐在床边,拉过他的手腕探脉,又摸了摸他的心口,有些烫,温度不正常, 而且心跳的很快,确实有毛病。   不知道是不是心虚,还是得了什么病?   朝曦开始没怎么在意,后来想到白天他跟百寒子交手,百寒子浑身是毒,除非他体内的毒蛊取出来, 否则谁都不能摸他碰他, 最多隔着料子。   当然那是在短时间接触的情况下,沈斐跟他比武, 一比一两个时辰, 剑与剑会碰撞, 身体与身体也会,沈斐搞不好是那时候中的毒。   只是量少,又隔着料子,加上他体内也待过药蛊,稍稍改变了体质,所以没有毒发,只叫他不好受罢了。   朝曦先给他放毒,完了起身去找大总管拿药,怕出事,连夜熬了一锅解药,一滴不剩全让他喝进肚里。   沈斐也没拒绝,朝曦在药里加了可以让人睡觉的东西,沈斐刚喝完没多久便睡了过去,说是睡,不如说是晕,总之怎么弄他都不会醒。   本来只是想让他好好休息休息,毕竟沈斐心思重,他的身体睡着后其实意识还没睡,所以他每天看起来都很累,即便在玩,什么都没干也一样,朝曦心疼,才会配有安神作用的解药。   沈斐睡的很香,全无意识,朝曦蹲下来欣赏了一会儿,突然想到沈斐现在就像待宰的羊羔似的,随便她搓圆捏扁都行。   朝曦也没客气,嗨嗨坏笑一声,已经将他扒光,一件衣裳都没给他留。   沈斐几乎称得上完美的身子瞬间露了出来,这具身体年轻,俊美,活力,有弹性,线条优美到不可思议,光是瞧一眼,便想占他便宜。   说句实在话,就沈斐这样的姿色,如果没有滔天的权利和身份护着,早就被人绑去当小白脸了,不仅女孩子抢,那些玩男子的也不会放过他。   所以朝曦其实很犹豫,万一以后沈斐真的一时冲动跟了她,她护不住沈斐怎么办?   沈斐不要被人抢去当压寨相公了?   现在想这些似乎还太远,八字还没一撇。   朝曦收回心思,瞧了瞧窗外,天气还有些冷,她将沈斐扒光,就这么大咧咧的看,似乎不太妥,万一把他冻着,还是她照顾。   朝曦不折腾他了,被子一掀,直接把他塞被窝里,怕他冷,将火炉也搬了过来,全当烤火。   因为懒,也因为不想,所以没给他穿衣裳,依旧让他光着屁股,朝曦也挤进去,抱着他睡。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先醒,沈斐的药效还没过去,睡得依旧那么死,朝曦拧了拧他的脸颊,给他扎辫子,这人完全没反应。   睡到快中午的时候才虚虚的睁开眼,刚要起身,被子滑下来,露出里面光滑干净的身子。   沈斐蹙眉,“你……占我便宜?”   “就占了怎么了?”朝曦正在给他熬今天的药,这厮确实中了毒,昏睡这么久除了解药中的安神药之外,还有中毒的原因,他现在身子骨很虚。   “我睡了多久了?”沈斐瞧着窗外问。   “七八个时辰吧。”具体多久朝曦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她搁一段时间就过去捏捏沈斐的脸,摸摸沈斐的胸膛,他的皮肤细腻,好摸。   “你是不是又咬了我?”沈斐摸着唇,抱怨道,“疼死了。”   朝曦无语,“知道还问?”   她说的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悔改之心,倒叫沈斐气短起来,好像他没理一样。   沈斐摇摇头,“我今天要出宫一躺,约了人。”   “是你那些亲戚的事吗?”朝曦回头看他。   “嗯。”沈斐点头,“已经让他们等了很久,再不给反应,他们怕是会做冲动的事。”   “什么冲动的事?”朝曦不解。   “比如给皇上施压,再比如与太后联手。”沈斐缓缓道,“虽然都不足为惧,不过一根筷子容易折断,十根二十根折不断。”   朝曦听出来了,这事他也有压力。   “把解药给我,我去找他们谈谈。”沈斐伸手过来。   朝曦从怀里拿出一个药瓶丢给他,“记得不能同意他们的条件。”   沈斐点头。   “你有几成把握?”朝曦有点怀疑。   “十成。”沈斐实话实说。   朝曦吃了一惊,“这么高?什么办法?”   沈斐神秘一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也跑去那些人府上闹?”人家都是小孩子闹,他一个大人怎么掺和?   沈斐语气有些无奈,“傻丫头,他们威胁我,我也可以威胁他们。”   他解释,“他们都是闲人,游手好闲,没钱了就捞一笔,能将主意打到我头上,自然也能打到别人头上,只要我证明是他们敲诈勒索,而且不止一次,也找过别人就好。”   朝曦明白了,也终于放心,“那你快去吧。”   沈斐点头,“你跟着皇上,千万不要乱走,等我回来。”   朝曦催他,“快去快去。”   沈斐也不留恋,当即转身离开,等他走远朝曦才进屋,监督小皇帝背书,一旦他看累了,便将他拉起来活动,不去远的,听沈斐的话,就在养心殿比武,给小皇帝喂招。   现在的小皇帝还太弱,勾不起朝曦的全部注意力,朝曦一边跟小皇帝打,一边还能分心,想沈斐能不能搞定?会不会遇到危险?也为自己操心。   不晓得太后的话是不是骗她,应该一半一半吧,有骗她的,也有真情流露?   朝曦想着想着,突然闻到一丝不对劲,一股浓烈的花香味传来,这股子味她熟悉至极,是异蛊香,用蛊种在活人身上,成年后就有这种香味,对她来说很冲鼻子,也异常的毒。   听说只要寄存在人体内,就会大量繁殖,最后爆体而亡,那股花香味很近,说明被下蛊的人就在附近,会是谁? 第165章 她是王者   朝曦想出去看看, 又本能觉得有问题, 好端端的,这里怎么会有被下蛊的人呢?   百寒子不是已经出宫了吗?难道他又回来了, 来找她?   朝曦最后还是没忍住探出头瞧了瞧,如果是百寒子, 他俩注定要碰到一起, 将该解决的事解决。   她来的正是时候,刚出去便见一道太监的背影从拐角处离开,手里拖着托盘,似乎没发现自己中了蛊, 走的异常平稳。   朝曦跟着拐入另一片廊下, 一直瞧了有半柱香时间,已经十分确定, 那太监确实不知道自己中了蛊, 快死了,否则不可能这么淡定,悠哉悠哉,还有心情停下来看雪。   谁给他下的蛊?   百寒子出了宫, 还在宫里的人只有师傅, 难道是师傅?   那太监胆子很大,将手里的托盘搁下, 伸了手去接雪, 那手异常好看, 修长白皙, 还带着淡淡的粉。   一般手长得好看的人,脸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朝曦不由自主生出一种猜想,他因为外貌被师傅看上,师傅想与他云兮雾兮,他不同意,于是对他下了蛊?   朝曦原来不知道,后来才晓得师傅其实行事作风十分霸道,干得出强抢民男这种事。   也许想吓唬吓唬他,不小心玩出火,或是忘记给他治?   异蛊香十分难缠,一旦中了,只要一只,一天的时间就能繁衍出上万只,两天百万,而且很难用东西控制,只有在最开始只中一只的时候快速取出来,否则连她这样的鬼谷传人都没法子,只能等死。   让一个美男子死在她面前不现实,还是以那种残忍的方式,如果他同意的话,朝曦可以冒险帮他治一治。   “喂。”她叫住那人,“你只有一个时辰了,再过一次时辰你就要死了。”   这么说好像显得自己跟个神经病似的,朝曦解释,“你中了蛊,很毒的那种,一个时辰不解就会爆体而亡,死的很难看。”   也许被她的突然出现吓到,也有可能是她的话,那人拔腿就跑。   朝曦连忙去追,她后来者居上,踩了廊下的栏杆,一翻身跳到那人前面,那人急急止住脚步,往回跑,被朝曦揪住领子拽回来。   “我是救你的命,跑什么跑?”   她把那太监丢在一旁的墙根,自己堵在外头,上上下下打量。   身形消瘦,皮肤白皙,五官俊俏,还真是个美男子,不,美太监。   听说太监去了势,会逐渐变得不男不女,胡须褪去,皮肤也会细腻许多。   这太监不仅娘气,还很怕事,胆小如鼠,被她一个女子吓成这样,虽然她穿了女装,但是也没他高,有什么好怕的?   “你中了蛊知不知道,马上就要死了。”朝曦强调一遍,“手伸出来。”   她要探探他的脉,有点古怪,如果真的中了异蛊香,离毒发时间那么近,这时候体内最少有数千万只蛊,为了活,它们会拼命吸血吃肉,将他整个人掏空,不该这么活蹦乱跳才是。   那太监不敢,眼神中怀疑,不信任,忐忑不安的神色十分明显。   朝曦有些无语,怕她在外头太久不回去,小皇帝担心,干脆直接拽过他的手腕,上手探他的脉。   果然,脉象十分平稳,除了有些紧张,导致心跳加速之外,没别的毛病。   “把衣服脱了。”朝曦不放心,想看看他心口,异蛊香会先啃噬心口,然后才是其它地方,中了异蛊香,心口表面皮肤也会出现痕迹,很容易看出来。   她知道,那人不知道,连忙捂紧了衣襟,朝后退了退。   “麻烦。”   朝曦直接上手去解开他的衣裳,那太监挣扎,她手下一用力,将衣裳撕开,露出胸膛来。   心口表面很干净,什么都没有,这说明他没有中异蛊香,可他身上那股子味是怎么回事。   异蛊生在一颗花树上,属于花的伴生物,就像狼狈为奸,狼和狈一样,共生互利,因为环境十分残忍,所以为了生存,它有个特性,格外能繁衍,成长期也特别快,最多一个时辰就能繁衍一批,一批数百个,再生数万个,一直循环。   不是什么复杂的蛊,生在花树上也没什么威胁力,只是一旦到了人身上,便能要了人的命。   因为它原来生在花树上,为了吸引鸟儿,虫子,成年会发出一股子花香味,用来吸引猎物,所以都叫它异蛊香。   说它是异蛊,是因为很少出现寄生在花身上的蛊,一般都寄生在活物身上,但是异蛊不仅能寄生在活物身上,也能寄生在死物身上,被列为十大异蛊之一。   没有中异蛊香,不可能有那股子味道,除非有人作假,故意骗她。   难道她的猜想没错,真的是师傅看中了他,对他下蛊,骗他说是异蛊香,实际上只是假的,有型没有实质?   啪!   身后突然传来东西破碎的声音,朝曦回头,发现是个宫女。   那宫女先是呆了呆,后尖叫一声喊道,“快来人啊!太监与侍卫大白天行苟且之事!”   朝曦气结,“乱喊什么?谁行苟且之事了?”   出乎意料,那宫女一喊便来了许多人,二话不说就要过来抓她,朝曦哪肯,“我是教皇上练功的临时夫子,略懂医术,这人身上有蛊香,我是为了给他看病。”   她看向那太监,“你说是不是?”   那太监摇头,“不是,不是的,你就是想对我……对我……”   朝曦瞪大了眼,一脸不可思议,“你为什么要诬陷我?”   那太监哭了出来,“没有,是你,是你想对我用强……”   “我对你用强?”朝曦气的肺都要炸了,“你看清楚,我是……”   女的啊!   临到关头,她又憋了回去。   不能让人知道她是女的,欺骗皇上和大家,也是大罪,况且说她是女的,并不能帮她洗脱罪名,她是女的一样可以强上太监,毕竟太监是男的,虽然去了势,长得好看过把瘾就是,不来真的也行,就像她跟沈斐。   “我已经有了……”   朝曦又住了嘴,她本来想说她已经有了沈斐,第一大美人啊,还能看得上别人?   但是这样一来肯定会给沈斐添麻烦,沈斐是摄政王啊,又是皇上的师傅,可以嘴上说他断袖,分桃,一旦坐实,对他来说就是污点。   摄政王是不允许有污点的,搞不好沈斐会因此失了人心,所以不能将沈斐抖出来。   等等,她是女的啊,又不是真的男人,说出来,沈斐不会有污点,因为她就是女的。   朝曦张张嘴,刚要说话,突然听到外面有人高喊,“太后驾到。”   朝曦瞧了瞧那个身上明明有异蛊香,却没有中异蛊香的太监,又瞧了瞧惊吓过度的宫女,再瞧瞧就像候在门外,只等人喊进来的侍卫们,突然明白了。   这就是个圈套,太后的圈套,专门为了套她。   拐角处有人款款而来,这次不是一个人,带了浩浩荡荡一批人,明显早有准备。   朝曦不解,“昨天刚跟我说了那些话,今天就迫不及待想来害我?”   太后巧笑倩兮,“昨天没骗你,我说的都是实话。”   “那你这是什么意思?”朝曦凝眉。   “你喜欢一个人,会让他死吗?”太后幽幽看她,“我说不动他,只好来劝你了。”   朝曦环顾一周,道,“这是劝?”   “这就是劝,你同不同意?”   朝曦冷笑,“你觉得我会同意吗?”   看来今天不能善了了,太后的目标很明显,就是她,不杀了她,死的就是百寒子,太后不想百寒子死,所以一定会除掉她。   无论她答不答应,况且她也不准备答应。   沈斐怕是也没料到,他失算了,就算在皇宫,小皇帝身边,也不一定安全,这里离养心殿那么近,朝曦还是有顾虑,不敢走远。   在几步路的距离下,这么大的动静不信小皇帝听不到,没有来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他默认了,第二,他被太后禁足了,第三,他被太后骗走了。   朝曦更倾向最后一种,默认不可能,禁足等于撕破脸,被骗走还差不多,等他回来,这边黄花菜都凉了。   偏偏沈斐也不在,他去处理他的那些亲戚,巧的像被人安排的一样,皇宫里只有她和小皇帝。   小皇帝到底太小,手里又没有什么力量,在皇宫里自己都是个需要人保护的人,更何况保护她。   如果是原来,太后确实不可能动手,但是百寒子对她太重要,重要到她露出真面目,和小皇帝撕破脸。   还真是个多情的女人。   “不同意,那就去死吧!”太后声音里带着恨意,“拿下她!”   这里都是她的人,她一声令下,所有人闻声而动,齐齐朝朝曦攻来。   远处还有弓箭手待命,朝曦不敢单独跑,单独跑就是个活靶子,她要边打边退,用太后的人做掩护。   “就因为一个误会,你就要杀我,不怕交代不过去吗?”   这确实是个误会,虽然有些麻烦,朝曦也是大意了,被她抓住把柄,有了对付她的理由。   主要还是太后昨晚那些话,加上相信沈斐,觉得跟在小皇帝身边就能保证安全,谁能想到话是真的,沈斐也没错,错就错在他低估了百寒子在太后心中的地位。   她宁愿撕破脸,制造一个不太圆滑,甚至破洞百出的阴谋陷害朝曦,也要保住百寒子。   “朝侍卫对哀家的贴身太监用强,又拒不认罪,企图逃跑,哀家没办法,只好痛下杀手。”太后目光冷然。   朝曦边打边退,边用语言攻击,“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明明是你夹藏私心,想置我与死地罢了。”   本来想说她喜欢别的男人,死皮赖脸追百寒子,但是想想不行,如果这事被所有人听见了,太后只怕会在事后杀了所有人。   就当做个好事,放过他们。   朝曦已经退到养心殿门口,本来就没几步路,一下就到了,刚进去就发现不对劲,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内殿几个小太监。   不过没关系,只要养心殿还有人,太后就不敢明目张胆的攻进来,那是造反。最少要与里面的人交涉一番,不成功才能用强的,先讲理,理讲不通才好用武,否则就是给人留下把柄,借这事攻养心殿。   朝曦先发制人,一进去便大吼一声,将所有人的注意力转移在她身上,不给太后说话的机会,“皇上呢?”   那小太监吓得结结巴巴,“宫外传来消息,说是摄政王被袭,受伤昏迷,皇上出宫看他了。”   朝曦蹙眉,果然没猜错,小皇帝被骗出去了,才那么一小会儿而已,他们就错过了。   没办法了,她也只好出宫。   朝曦喊几个小太监把养心殿的门关上,她自个儿进了小皇帝的寝宫,打开了机关,刚要进去,背后突然一疼,有人打了她一掌,火辣辣的疼,不过那一掌也将她打入机关内,省的她爬楼梯,就是滚下来,疼得厉害。   “你怎么会武功?”那一掌劲道十足,显然太后不仅有功夫,而且还不低。   “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柄。”   她又开始讲故事了。   “大概是七八年前,还没有小皇帝的时候,先帝没登基,还是太子,我也只是个小小的侧妃。”   “有一天我被一个得宠的妃子欺负,罚在雪地里绣花,太冷了,我的手冻的完全没有知觉,就在这个时候,百寒子出现,问我需不需要帮忙?他可以帮我杀了那些人。”   “我说不需要啊,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柄。”   “当时百寒子笑了,没有拒绝,于是我学了武功和鬼谷秘籍,从此再也没有人能欺负我了。”   密道占据了整个床,口子很大,太后站在密道口,踩着楼梯,一步步下来,朝朝曦逼近。   朝曦有些意外,“原来那些人都是你杀的。”   这个故事和上个故事前半部分,应该说九成都一样,只有一成改了。   不是百寒子杀的那些人,是她。   这个心狠手辣的女子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狼子野心,她确实狠,谁欺负她,她便杀谁,一路爬来,路上早已铺满了尸骨,是个不折不扣的王者。 第166章 绝不手软   朝曦站起来, 反手朝后,摸了摸被打中的地方问, “下毒?”   手上有点点血丝, 如果单纯被打一掌, 是不可能这样的,太后对她下了毒, 融在那一掌里面。   “对鬼谷的人下毒?”表情有些微妙,“你不觉得可笑吗?”   这句话有一半是哄太后,鬼谷的人怎么了,也是人,不是神。   她比太后有基础, 从小到大没少玩毒吃药,吃过的, 玩过的,自然对她没有威胁力,但是没吃过的,没玩过的, 稀有的还是能毒死她。   当然太后不知道,她得到的鬼谷传承不是核心的,最多是一些百寒子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   百寒子就算再无耻,也不可能用鬼谷的传承送人情。   他对鬼谷有愧,本人也没有坏到底, 跟师傅一样, 亦正亦邪, 能在小时候救她,说明人还行,跟她做的小约定也都做到了,勉强算个说话说话的君子,所以朝曦赌太后不知道她的底细。   太后走的是百寒子的路子,百寒子自从得到师祖的毒蛊之后,浑身都是毒,不可能再给人看病治伤,搞不好没看好,反而害了别人。   他这个师傅都不行,更何况教人,太后在这块肯定也一窍不通,她嘴上说的好,得到了鬼谷传承,其实只会制毒,不会给人看病治伤。   她不会,也不懂,自然不晓得朝曦能不能解,能解到什么程度?她的毒对朝曦有没有用。   朝曦就是诈她,即便有用,也让她以为没用,这样才能降低太后的战斗力,让她迟疑,觉得下毒没用干脆不用,还能争取时间。   药蛊不是万能的,它需要斗过毒,才能保朝曦的命,打架还要时间呢,更何况征服一个毒。   好在药蛊成年了,原来需要一两天才能斗败一个稀有的毒,现在半柱香就好。   在这种时候拖半柱香几乎不可能,聊天是很好的办法。   朝曦在等,等她后背的酸麻感过去,那一掌用的毒不是普通的毒,能让她的身子麻痹,已经严重影响了活动范围,虽然没试过,不过朝曦晓得,举起手来肯定很困难。   “我知道,但是你太年轻了,今天刚满十九岁是吗?”太后似乎并没有看穿她的意图,接话与她聊,“就算你三岁开始学艺,一个小丫头,在十岁之前学到的东西都有限,我和你不一样,我认识百寒子时已经十五岁,懂得很多道理和规矩,你是被逼着学艺,我是主动的。”   朝曦挑眉。   她还真没说错,十岁之前谁不是小孩子,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大人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连为什么看医书都不明白。   十岁之后勉强晓得,但是依旧浑浑噩噩,十三四岁时才开始认真学,这么一算她确实吃亏,毕竟太后学艺时已经十五岁,明白自己要干什么?为什么学,比她更容易理解学到的东西,本身也是大家闺秀,认识很多字,比她看书容易。   “话是这么说,臣子和太子是一样的吗?”朝曦反驳,“我是师傅培养来接管鬼谷的,而你学的顶多是鬼谷的皮毛,核心部分和传承,只有我会。”   就像太子的教育和臣子的教育不一样似的,肯定是太子学的多一些。   “你倒是会说。”太后袖子滑出一把匕首,瞧着她冷笑。   “你也不差。”朝曦挑眉,“孤身一人就敢追我。”   她指尖也多了几根银针,大的武器在皇宫不好带,朝曦带的都是这些小东西。   “没什么好说的,受死吧!”   距离近了,太后匕首陡然划来。   “打架是谁的嗓门大就能赢吗?”朝曦一边避开,一边寻着机会攻去。   “至少我伤了你!”太后冷笑一声,匕首朝她脖间捅去。   朝曦用手肘顶住她的胳膊,将那一刀挡了下来,语气无所谓道,“没有防备罢了。”   她确实没有防备,谁能想到养尊处优的太后居然能吃得下苦,跑去玩毒,要知道玩毒既危险,又脏,还容易把自己毒死。   学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太后很幸运,虽然武功不如朝曦,但是她手上,匕首上都是毒,只要碰到就有可能毒到。   旁的毒倒也无所谓,这种能让人麻痹的毒很少见,朝曦背后还有点僵硬,毕竟再吃亏,太后可没那么好忽悠,再给她半柱香的时间聊天。   “你知道吗,你有一个弱点。”   俩人已经在狭窄的暗道里斗了数百招,朝曦越打越顺畅,反观太后,渐渐有些不支。   “一日不练功,无人看得出,一月不练功,体力输给猪。”朝曦毫不客气嘲笑,“养尊处优惯了,你还能打多久?”   她的毒已经差不多被药蛊解决,朝曦手脚麻溜了不少,本来就经常练功,体力宛如用不完似的,即便打到现在,也没有流半点的汗,就像刚热身一样,太后与她恰恰相反,气息早已经乱了。   俩人之所以还在继续打,是因为朝曦有顾虑,不想挨刀子,也不想再中毒,她就是要耗,耗死太后。   这里是小皇帝的龙床下,没人敢进来,太后带的人也不行,所以太后只能亲自捉拿她,相当于她没有后援,没有后援怕什么?打死她!   “你太高估自己了。”朝曦虽然没有武器,但是她招式老练,又经常与沈斐切磋,平常用到武功的地方也很多,太后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原来还可以不相上下,渐渐落入下风,现在已经隐约露了败迹。   朝曦一口作气,单手握住她的手腕,固定住匕首,另一只手砍在她手背,将匕首打落,太后刚要有所反应,一根银针无声无息抵在她喉咙间。   太后闭上眼,“杀了我吧。”   朝曦眨眨眼,很好奇,“你明知道不是我的对手?为什么还要送上门来?爱情那么可贵吗?”   她是真的不懂,太后在想什么。   “他走了,我活着比死痛苦,而且我也不想再受摄政王摆布。”   “借口。”朝曦没有上当,“明明是想让我杀了你,好坐实我的罪名,杀了太后啊,我可是要坐牢的,即便不坐牢,跟沈斐也不可能了,你真卑鄙。”   如果真的杀了太后,不管她有没有调戏那个小太监,她都会被整个大顺通缉,在京城混不下去,与沈斐也只能说拜拜,她东躲西藏,离开京城,百寒子不就安全了?   “原来是围魏救赵的法子,厉害厉害。”   太后被揭穿,丝毫不慌,“不杀了我,你师傅就会有麻烦。”   “你想告诉我,我师傅在你手里?”朝曦不信,“如果在你手里,今天引我出来的就不是那个太监了,该是我师傅才对。”   她那一针没有扎下去,反而一把将太后推倒在地,“我不杀你,你毕竟是小皇帝的母亲,他很爱你,虽然嘴上总是说你不好,可还是处处为你着想。”   “我也不想破坏沈斐的计划,他说留着你有用,那必然有你的用处。”   “我更不想背上罪名。”   朝曦一连说了三个理由,是为了说服她自己,怕她一个冲动真的杀了太后,她不是善于之辈,谁想杀她,她就想杀谁,如果太后没有那层关系,她会毫不犹豫动手。   这王八蛋利用了她的好心,叫她以后再对别人好,怕是都有心理阴影,所以她该死。   可惜她是小皇帝的母亲,沈斐的棋子,朝曦不敢杀。   她还有大片江山没有走过,没有与沈斐携手玩天下,怎么能背上命案,落荒而逃呢?   “你不杀我,我就会杀你,希望你不要后悔!”太后几乎是嘶吼着说这句话。   朝曦耸耸肩,“无所谓,反正都打不过我。”   就是这么猖狂,自信,“你来一个,我就杀一个,在皇宫里我不敢动手,但是在外面,如果遇到你,我绝不手软。”   她说的是真心话,在皇宫里,这个地方,她如果杀了太后,小皇帝一准晓得是她干的,直接就会跟她反目为仇,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敌人关系。 第167章 突然不想   朝曦对小皇帝投入的感情挺大, 虽然小皇帝并没有这么想,也许是为难,一个是他的母亲, 一个是只交了没多久的好友。   如果是朝曦, 朝曦也会选择母亲,那毕竟是生他养他, 与他一起吃过苦的母亲。   小皇帝要真的选了她, 他反而不敢再跟小皇帝深交,毕竟连母亲都能抛弃的人,有什么抛弃不了?   虽然是太后先对她下手的,但是朝曦敢肯定, 只要她杀了太后, 小皇帝肯定会反过来杀她。   朝曦摇摇头, 很无奈的离开, 太后也没拦, 她能打败太后一次, 就能打败太后两次,在本来就打不过她的情况下, 体力还不如她,除了会用毒,多了一把匕首之外, 太后没有半点优势。   她敢一个人来, 就是来送死的, 这是个圈套, 用自己的命,换百寒子的命,也换朝曦的命,搞不好连沈斐的命也算在里面,因为她是沈斐的人,代表了沈斐。   朝曦突然发现自己聪明了,以前她是想不到这些问题的,一冲动,人就没了。   太后大抵也知道,所以布了这个局,可惜她跟沈斐混在一起太久,学会了七拐八绕的花花肠子。   朝曦有些庆幸,又有些失落,庆幸自己想到了,失望自己不能杀掉太后。   她走到六条岔道口,刚要进去,身后突然传来响动,朝曦没有回头,反手抓住太后纤细的手腕,用力一掰,咔擦一声,太后手里的匕首掉了下来,人也痛苦的跪在地上。   朝曦捡起地上的匕首,回头看她,“虽然不杀你,但是你私自学我鬼谷的功法,我作为下一任鬼谷谷主,要替鬼谷收回来。”   她手起刀落,割断了太后手腕上的筋脉,从此这只手什么都做不了,再也拿不起武器。   她只废了一只,另一只手留着给太后提些东西,她就算是太后,偶尔也要自己动手做些什么,比如洗澡换衣裳之类的。   毕竟是个女人,什么都让别人代劳不可能。   朝曦做完将还带着血的匕首丢在角落,离太后很远,太后强忍着疼去拿,再回来朝曦已经不见。   她不想再跟太后纠缠,所以三步并做两步,很快出了密道,瞧见了皇宫外的阳光。   走这条密道很麻烦,一出来身上便是湿的,很狼狈,落汤鸡一样。   朝曦将边角拧干,又在附近买了身新衣裳换上,完了去找沈斐。   在养心殿时有个小太监说皇上出宫是因为沈斐被人袭击昏倒,不放心他,所以出宫看看。   假的可能性很大,当然也有可能是真的,这种时候没有证据,小皇帝怎么可能抛下她,火燎火燎出宫。   他如果做了,就是对不起沈斐,沈斐把她托付给小皇帝,要他俩一定在一起。   现在小皇帝不在,是被他母后支开的,还是自愿走的呢?   人心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它有可能向着你,也有可能向着你的敌人。   朝曦摸了摸身上,不知道是过密道时被百年的老井水冻着,还是怎么地,莫名有些冷。   太后的动作很快,朝曦只换了件衣裳的功夫,已经瞧见大街上有官兵走来走去,还有人拿着她的画像通缉,虽然并不怕他们,不过觉得麻烦,朝曦尽量不与他们冲突,先去找沈斐要紧。   尽管心里有六分把握沈斐受伤是骗人的,但心中就是有一股不好的预感,压的人喘不过气。   现在大街上都是官兵,朝曦不敢走大路,尽量挑小巷子,没人的地方,也不知走了多久,心中突然警铃大作,她陡然歪头,一把剑擦着她的脖颈,插在身后的墙上。   朝曦先是摸了摸脖颈,有一丝血,又顺着剑看了看偷袭的人,不出意外,是百寒子。   看来太后没有骗她,百寒子真的来找她了。   这个人真的很奇妙,明明是个坏人,准确的说亦正亦邪,偏偏有个很坏很坏的女人甘愿为他去死。   太后说不清她是什么样的人,纵然很坏,可如果没有人逼她,她也不会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朝曦不恨她,甚至有些能理解她。   嫁给不喜欢的人,被他的妾室欺负,不得已练了功,又拿了刀,亲自动手杀死自己的敌人。   她很聪明,知道百寒子只能帮她一次,不可能永远帮她,所以她想学艺,而不是让百寒子动手。   后来上了位,稳坐皇后的位置,成为先皇的嫡妻,可惜沈斐棋胜一筹,打败了她丈夫。   她也厉害,当机立断舍弃一切逃跑,被抓后让自己的儿子动手杀沈斐,虽然没成功。   她与沈斐的斗争也是赢多输少,当然这里面肯定有沈斐相让的原因。   第一,太后是个女人,沈斐不欺负女人。第二,他留着太后有用,所以不杀,好几次放过她。   朝曦一直不太明白,沈斐留着她干嘛?或许以后就懂了。   总之太后一点不简单,好几次险些要了沈斐的命,可惜沈斐命不该绝,当然也有他聪明的成分,都有原因。   太后也算一代枭雄,作风狠辣果断,几乎很少失手,这次她是太心急。   或许百寒子告诉她时太晚,没来得及筹划,也或许是她开始选择尊重百寒子,后面突然反悔,所以紧急想了个办法,将她引出来诬陷。   如果是后者那就可怕了,拿捏人性拿捏的太准,知道她一定会救那个小太监。   朝曦平时在皇宫里没事干,听说皇宫里的太监和宫女受了伤,或是生了病,没有权利看太医治病,只能老老实实待在房里等死,或是凭自身的身体硬抗过去。   每天几乎都有人死去,她很心疼,如果遇到,绝对不会不管,宫里的侍卫有不少都是找她治的。   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多给人看病,省得她忘了自己的本。   现在看来人不能太善良,太善良的后果是很容易被人拿捏,抓住弱点。   朝曦苦笑,她以后不会了,也或许没有机会了。   太后说的话是太后说的,并不真的代表百寒子,万一百寒子没有放水的意思,那她今天有可能死在这里。   刚跟太后打了一架,消耗了不少体力,又来一场,她不一定能顶住。   朝曦不知道想起什么,突然笑了。   原来如此,太后明知打不过她还来,可能就是笃定她不敢杀她,所以消耗她的体力,让她斗不过百寒子。   跟百寒子这种高手过招,需要全力以赴,一丝一毫都不能松懈,不仅如此,还要养精蓄锐,保持全盛时期。   其实全盛时期朝曦对付他也没把握,更何况是现在。   “特意在这里等我?”   朝曦有些惊讶,惊讶自己见到百寒子居然这么平静,她以前设想过见面,也许是破口大骂,也许是激动的为师祖报仇,唯独没有想过,她会这么淡定。   宛如一碗水,没有半点波澜。   百寒子朝她走来,仿佛唠家常一般道,“你都长这么大了?”   果然是他,那个在她小时候给她蛊虫,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的黑衣人。   朝曦眼睛一酸,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不想打,也不想杀百寒子。   “拿起剑,打一架吧。”百寒子语气平静,“让我看看师傅这些年的成绩,她把你教成什么样了?”   他的师傅,就是朝曦的师祖。   朝曦瞧了瞧剑,有些犹豫。   她犹豫,百寒子不会,长剑破空而来,他不是太后,剑法又快又稳,朝曦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接不了他十招。   不得已侧身避开百寒子的剑,将插在墙上的剑拿在手里。   有了剑,心里才有安全感,因为百寒子太可怕了,朝曦的所有优势在他面前都失了效果。   他用毒比朝曦强,功夫也隐隐高了她一筹,剑法更是在她之上,年龄也比她大了一轮的样子,吃的盐比她吃的饭还多。   这还不算,他很勤奋,不是沈斐和太后那样娇生惯养的人,他与朝曦一样,每天勤练剑,体力绝对不比朝曦差,他还有毒蛊在。   对上他,朝曦完全没有优势。   想拖想耗,只会耗是自己。   百寒子的剑太快了,那日他与沈斐打的时候,几乎瞧的人眼花缭乱,还好沈斐跑的快,再晚一点,他的体力用尽肯定败在百寒子手里。   占上风只是一时的,后来还是用了计才得以脱身。   朝曦六成体力,对上他全盛时期,当真狼狈,接剑接的手忙脚乱,好在她眼疾手快,有时候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握了剑与百寒子碰撞。   剑都是百寒子的,为了公平,两把剑材质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几次碰撞已经磕出了豁口。   也许是百寒子随手在哪家铺子里买的,根本没细选,他跟朝曦一样,练的是百家功,没有固定武器,可以用剑,也可以用鞭,都会,但是都不精,这也是沈斐能在剑术上打败他的原因。   剑术并不是百寒子最擅长的,却是沈斐最擅长的,百寒子非要用剑术与沈斐打,有点勉强自己,所以他输了。   这次两个人都不是用剑高手,很公平。   狭窄的小巷子里不够俩人活动,时不时会有人进来,都被俩人刀光剑影吓跑。   俩人也不管,越打越烈,几乎毁了小巷子里的所有东西。   这条巷子不知道是谁家后院,堆积了些货物,里面是沙子,角落里还有柴。   柴的绳子被朝曦砍断,木块哗啦啦掉下来,朝曦一脚一个踢过去对付百寒子。   百寒子的长剑咔擦一声,从中间将木块分裂,其他两块也被他一左一右挥开。   朝曦手中多了几根银针,弹指飞射而去,百寒子长袖一挥,收入囊中。   朝曦有些吃惊,“你居然接得住九鸣针法?”   这套针法不仅可以用来治病,也可以用来杀人。   “九鸣针法?是这样吗?”百寒子拔掉袖子上的针,屈指弹了回来。   那针又细又小,颜色也不对,是黑色的,几乎不反光,很难在阴暗的小巷子里看到它,只能用耳朵听。   听它的动静,可惜不知出了什么差错,朝曦错愕的发现针已经插在她肩上,她有些不敢置信,瞧了瞧只露出眼的针,又瞧了瞧百寒子。   “发现了是吗?”百寒子没有乘胜追击,“你听不到了,听不到九鸣针法的声音了。”   他举着剑,站在不远处,“不仅听不到了,你也看不到,闻不到了。”   朝曦蹙眉,“怎么回事?”   “你被一种叫做人间烟火的东西困住,你不适合谈情说爱,也不适合嫁人生子,我们鬼谷的人注定孤老终生,没有人能逃过这个命运,除非他能放弃一切。”   百寒子继续道,“爱情和鬼谷传承,你只能选一样。”   “为什么?”朝曦不懂。   “因为难两全。”百寒子戴着面具,瞧不见脸,只一双眼睛黑黝黝宛如潭水,“我们生活不是生活,是练功,我们可以在黑夜里不点火,也可以安安静静听一滴水的动静,但是在热闹的京城不行。”   “繁杂的声音很容易堵塞你的耳朵,错乱的气味也会混淆你的判断,你可以不点灯生活,别人不行,你委屈自己成全他,那么你的视觉就会大幅度下降,所以你听不到,看不到,也闻不到了。”   朝曦浑身一颤。   原来是这样,百寒子没说错,她自从跟沈斐一起住之后,每次晚上洗澡或是做什么,沈斐都会点灯,朝曦习惯了火光,眼睛也渐渐适应,反倒适应不了黑暗,在黑暗里瞧不见了。   这是一种退步,让她恐慌。   如果她再跟沈斐继续在一起的话,怕是不出三年,她的本领都会丢。   朝曦心乱的一塌糊涂,难怪呢,难怪太后独来独往,难怪百寒子很少逗留皇宫,他们都懂,只有朝曦不懂。   其实朝曦有些发现,她视力和听觉,嗅觉都在倒退,但是以为是药蛊成年的原因,有得必有失,没想到居然是因为跟沈斐在一起。   “你丧失了斗志。”百寒子很肯定,“不想为你师祖报仇了?”   朝曦握紧了剑,将其它心思压下来,继续跟百寒子打,也不知打了多久,因为心态原因,朝曦好几次失手,剑险些被百寒子打落,肩上还挨了一下子。   这一下子将她打醒,开始全心全意与百寒子过招,百寒子似乎打的很过瘾,招式越来越狠,招招致命,他在逼,逼出朝曦的潜力,逼她杀了他。   朝曦发现了,可她阻止不了,她的剑招被百寒子引的收不住,就像泼出去的水一般,跟着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到朝曦脑子跟不上的地步。   所有的经验都是假的,在这一刻朝曦靠的是本能,本能告诉她应该怎么做,本能告诉她,她的剑会杀了百寒子。   百寒子似乎也做好了准备,在不知道打了多少招之后,突然缓了剑招,朝曦收势不及,紧急之下只来得及将剑朝上划去。   咔擦!   百寒子的面具一刀两半,陶瓷的碎片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也露出一张年轻俊美的脸。   其实从一些细节来看,朝曦已经知道百寒子长得很好看,可她从来没想到,居然长得这么好看。   和沈斐不一样,百寒子是那种带着邪气的俊美,如果说沈斐是纯净至极的梅花,那么百寒子就是勾人下地狱的彼岸花。   他闭着眼,长长的睫毛垂下,等死一样束手就擒。   “为什么突然收势?”朝曦想骂他,看着这张脸也骂不下去。   果然好看的人干什么都有优势,难怪百寒子会戴面具,大概是怕别人因为容貌小瞧他。   “想死哪有那么多理由?”百寒子睁开眼,奇怪的瞧了瞧她,“这是个好机会,给你师祖报仇,为什么不动手?”   朝曦找不到理由,“你为什么想死?”   “别废话了。”百寒子扬起头,露出脆弱的脖颈,“我做的孽是时候还了,杀了我吧。”   朝曦凝眉,“你想好了?”   “嗯。”百寒子回答的漫不经心。   “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我看得出来,你对师祖有感情,师祖亦然,我经常瞧见她拿着你送她的扳指反复摩擦,日日夜夜都摸。”   百寒子无动于衷。   “也许她在等你的道歉。”   百寒子还是没动,朝曦叹口气,举起剑,既然百寒子想赎罪,那就成全他吧。   她紧紧握着剑,怕百寒子痛苦,想一剑来个痛快,几乎使了全身的力气,陡然朝百寒子砍去。   砰!   剑碰到另一把,擦出火花,百寒子睁开眼,嘴角莫名勾起,“你说服我了。”   他看了看天空,还没到晚上,有太阳,只是被阴云遮住,显得有些昏暗,可阴云迟早会退去,反倒是太阳,永远在那里。   “突然不想死了。” 第168章 对不起你   朝曦错愕,“你想通了?”   “嗯。”百寒子手上用力, 推开她, 收了剑式负手而立, “我决定去找师傅,将当年那件事说清楚。”   朝曦点头, “也好, 师祖会原谅你的。”   她突然想起什么, 问,“你见过我师傅吗?合欢。”   百寒子是师傅的同辈,喊名字他印象深一点, “我师傅不见了。”   “大概是走了吧,我也有一阵子没见过她了。”百寒子不太确定。   “你说有没有可能落到太后手里?”太后最后那个威胁,朝曦心里不太舒服,怕师傅真的落在太后手里,毕竟师傅有些轻敌,对她轻敌,也有可能对太后轻敌。   “她与太后没什么恩怨, 之所以留在宫里, 是想帮你除掉我。”百寒子说的漫不经心。   朝曦一惊,“真的?”   师傅留在宫里居然是因为她, 想替她完成任务,杀百寒子?也或许是为了她自己。   毕竟当年百寒子打伤的人里面也有她, 还因此改变了她的命运, 没当上谷主的位置, 还要让给一个小屁孩,师傅自然有怨言。   所以她知道百寒子的下落,怎么可能放任不管?   这么说她冤枉了师傅,师傅尽管心里耿耿于怀,但是她得到百寒子的消息后没有通知朝曦过来一起杀百寒子,而是自己行动,不想让她冒险,足以说明师傅其实没那么讨厌她。   嘴是毒了一点,一口一个小拖油瓶,小时候朝曦不懂什么意思,现在她懂了,所以有点不服气,跟师傅呛了好几次气,师傅一直没有跟她一般见识。   朝曦突然觉得心虚,有点对不住她,是她把师傅想的太坏,还因此伤心难过了一阵。   师傅的性子跟沈斐有点像,不过一个是表面讽刺,鄙视,看不起她,实际上默默为她付出,另一个就真的是默默付出了,沈斐太懒,做完之后能不解释,打死都不会解释,还是有区别的。   “嗯。”百寒子答应着,“我跟她打了几架,她打不过我,也许回去请帮手了。”   “她为什么不跟我联手?”朝曦觉得奇怪,也许是她不相信师傅,伤了师傅的心,所以师傅宁愿舍近求远,也不愿意找她。   百寒子奇怪的看她一眼,“对付我还要我帮你解答问题吗?”   朝曦眨眨眼,有些无辜,“你是我师叔嘛,我没人商量,只能找你商量了,有点担心师傅。”   “用不着担心,太后留不住她。”   朝曦得到答复,心里松了一口气,“希望如此。”   太后的一身本领都是百寒子教的,百寒子这么说,肯定没问题。   不过她不觉得百寒子能控制得住太后,纵然表面对百寒子恭恭敬敬,当师傅一样,实际上早就想爬上百寒子的床了。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百寒子的床不好上,他为了一个人,坚持十几年来一个地方,足以说明他抱着多大的决心准备孤老终生,搞不好现在还是个处。   跟师傅一辈的,怎么也有四十多岁,四十年啊。   说来他保养的可真好,四十岁还跟年轻人一样,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皮肤紧致,眼角上挑,丝毫没有皱纹和下垂,样貌也就沈斐能比一比了。   朝曦还是更喜欢沈斐,沈斐是真的年轻,今年不过二十多岁,一朵花一样的年纪,百寒子是叔叔辈的,纵然保养的再好,还是叔叔辈,还是沈斐适合她。   “师叔。”朝曦喊的心甘情愿,“谢谢你提醒我。”   如果不是百寒子提醒她,她或许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出了大问题,她听不到,看不到,闻不到了,这是个十分不好的预兆。   如果不离开沈斐,她就要放弃鬼谷,放弃医术。   学医是朝曦这辈子唯一坚持的东西,打死都不会放弃,她会一直往上爬,学到最好的东西,然后用来造福人间,但是这样一来,她就要放弃沈斐。   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除非沈斐愿意陪她归隐山林,或者跟她分开住,否则问题不可能解决,因为沈斐不是鬼谷的人,不能摸黑看书上茅房,朝曦需要黑暗。   百寒子挥挥手,“不想看到一个好苗子毁了而已。”   他一跃上了墙头,“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他背着身子,朝曦知道他看不到,还是挥了挥手,等他走远才收回手,朝另一个方向走,刚迈了几步,突然折身回来。   不对啊,百寒子走的那个方向是西城门,通往洛阳,不是北城门,北城门才是回鬼谷的路线。   他是待在京城太久,忘了鬼谷的路?还是本来就是奔着洛阳去的?   想逃走?   朝曦一时摸不着头脑,她想追过去看看,身后突然响起动静,小巷子的尽头站了一批人,身着盔甲,手拿长剑,远远朝她跑来。   砰!   天空中突然响起绚丽的烟花,大白天放烟花显然不太现实,这是某种信号,找到她的信号。   朝曦不敢留,连忙从另一头离开,没想到另一头也有人,她一怒翻上墙头,以为安全了,没想到只是从这边的包围圈,跑去了另一个包围圈罢了。   人太多了,四面八方都是人有一些江湖人愿意揭下通缉令,铤而走险,另一边人多,人轮战也能把她打死,朝曦不敢冒险。   她跑了很久,东躲西藏,累的心口疼,今天运气真不好,先是被太后利用善心算计,又与太后打了一架,然后是百寒子。   太后还好说,跟百寒子是完全被他压着打,剑式一直被他控制着,剑与剑碰撞,磕的朝曦虎口疼,也累的不轻,消耗了许多体力,东躲西藏跑了这么久,更累,她几乎有些放弃,更让她绝望的是来通缉她的都是她的熟人。   她已经碰到好几帮,宫里侍卫们一帮,大理寺李安生又是一帮,还有曾经与她一起去边疆打仗的将士们。   他们从周围涌来,堵住这个小巷子,把她的出口都封了起来,来了个瓮中捉鳖。   朝曦实在跑累了,累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她身后是墙,不算特别高,但是她翻不动,只能束手就擒。   朝曦不想束手就擒,“我要见沈斐,我是被人冤枉的,我没对太监用强。”   她一口气说完,信不信就看关系怎么样了。   可惜让她失望了,众人对视一眼摇摇头,“这事我们做不了主。”   “告诉沈斐一声也不行吗?”朝曦退而求其次。   大抵是不想太难看,李安生上前一步道,“摄政王知道。”   朝曦心中一颤,“他怎么说?”   “他说他能搞定,朝侍卫跟我们走一趟就是。”李安生面上平静。   朝曦摇摇头,“他搞不定。”   她把太后的手筋挑了,十分严重,即便是太后先冤枉她也没用,皇家的尊严不允许有人冒犯,他们也不承认自己犯错,犯了错也会推给别人,朝曦晓得,一旦她被抓了,就只能任人宰割,沈斐也救不了她。   看来即便不想走也不行了,非走不可。   “我不能被抓。”她看向三个领头的人,真巧,“林统领,还记得你的病是谁看的吗?”   认识林统领是个巧合,她每天在皇宫里闲逛,恰好瞧见这人躲在一个小角落里揉腰,朝曦不收钱帮他看了看,是以前打仗时伤的,已经很多年,一旦阴雨天便疼,是她开的药方,亲自拿药给他。   “李少卿,还记得原来在李府,你教我念书,我教你练武的日子吗?”朝曦轻笑,“真怀念啊。”   李安生默不作声。   朝曦又看向最后一个人,“沙将军,我们曾经一起打过战,你忘了吗?”   他绝对不会忘的,因为他堂堂一个将军,打不过一个侍卫,虽然那个侍卫是摄政王的。   三个人对视一眼,嘴角皆苦笑起来,沉默半响,就在朝曦以为没人答应的时候,李安生道,“你变了,我记得你刚来京城时很单纯。”   单纯到以为睡了他就可以找到她师傅,虽然最后也没有睡成,不过不妨碍他喜欢这个小姑娘,单纯可爱,不做作。   “人都要成长嘛。”朝曦确实成长了,她不再冲动的什么都靠武力解决,她开始学沈斐,攻起了心。   一旦成功,她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离开,现在这种情况,是对她最有力的,毕竟她体力耗尽,身上还有点伤。   百寒子是来比武的,不是来迁就她的,下手贼狠,朝曦挂了彩。   “罢了。”李安生似乎放弃了,“你走吧。”   他交代道,“我们没见过你,在追击中你跑了。”   朝曦点头,“谢谢你,也谢谢你们。”   她特意分开谢,因为不一样,李安生的重量跟其他俩人的不一样,他们没有先说。   人情债最不好还,这时候还掉,三个人似乎都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朝曦察觉到了,感激的看了他们一眼,急忙离开。   没有人拦,她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了,去找沈斐。   沈斐出宫是为了解决亲戚的事,本应该去他亲戚家找他,但是李安生说了,沈斐已经知道了,如果他知道了,那肯定会在她熟悉的地方等她,免得碰不着面,所以朝曦选择回了府。   摄政王府外已经被人把持,就等着她回来,朝曦没走大门,直接翻墙进去,先去俩人的房间,看能不能碰碰运气见着沈斐。   上天是眷顾她的,刚进去便被一个人抱住,沈斐语气难得起了波澜,“对不起,我考虑不周,让你受委屈了。” 第169章 想沈斐了   朝曦摇摇头, “跟你没关系, 是我自己蠢, 被人引出养心殿。”   太后特意把她引开, 没当着小皇帝的面动手,说明她还是顾虑的,顾虑母子俩感情破裂, 所以沈斐说的法子有用,是朝曦自己多管闲事,中了太后的计。   沈斐摇头,“是我没有想到百寒子在太后心里位置这么重要,宁愿孤注一掷,也不愿意百寒子死。”   这是个阴谋,大家都懂,只是证据问题而已, 抓不到太后设局的证据。   朝曦什么样,小皇帝清楚,不可能对一个小太监用强,所以肯定是太后下的手, 缺的就是证据。   “你还算幸运, 太后想杀那个太监灭口, 被我的人拦下,只要他开口指正, 你肯定没事。”沈斐抱紧她。   朝曦还是摇头, “没用, 我把太后的手废了。”   她实话实说,“她是真的喜欢百寒子,为了百寒子,宁愿自己死,也要拖着我下水。”   或许在太后眼里,只有除掉了她,百寒子才是安全的。   可惜她背后站的是沈斐,独揽朝政的摄政王,势力比太后还大,朝曦之所以从三方拦截的情况下有惊无险离开,除了确实有交情之外,还有沈斐的原因。   她死了,沈斐没死,会做什么?自然是疯狂报复,所有跟她沾边的,都会被他弄死。   沈斐当年可以为了报仇杀了先皇,迎小皇帝登基,创建大顺昌容,也可以为了报仇将之推倒,总归他还年轻,再建立一个新的朝代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人人自危,不敢得罪他,他们都懂,沈斐有这个能力。   “嗯。”沈斐点头,“是我失算了。”   太后与他斗了那么久,他一直以为太后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将来会威胁到小皇帝,甚至是他,有野心的人为了大业,不可能冒险帮百寒子,她偏偏做了。   人生真的充满意外,别说是她,沈斐发现自己也变了,变得跟以前不太一样。   “虽然比较难处理,不过我保证,你会没事的。”沈斐将下巴搁在她头顶,“可能需要出去躲一躲,我会安排的。”   “不用了。”朝曦拒绝,“我太累了,想自己出去走走。”   沈斐有一丝意外,“怕了?”   “不是怕。”朝曦反驳,“是心寒了,我的善良一次能被人利用,就能有第二次,第三次,我想保持善良,所以不想再掺和进来。”   她是救人的大夫,什么都不如善心重要,没了善心,她给人看病是为了干嘛?赚钱吗?   沈斐沉默了很久,“也成,你开心就好。”   “我会离开一阵子,自己也说不清多长时间,你不留我吗?”朝曦回身问他。   沈斐苦笑,“你做好的决定,能改吗?”   顿了顿又道,“我尊重你,记得回来就好。”   “你不跟我一起走?”朝曦握紧他的手。   她真的想,想让沈斐陪着她一起浪迹天涯,不再卷入争乱,虽然跟沈斐在一起会损失一些东西,但只要不在京城,朝曦愿意。   沈斐是因为白天太忙没空,所以才要晚上点灯看书,一看好长时间,假如他丢下担子,白天看书,晚上睡觉,岂不正好?   俩人远离世俗,找个地方隐居可以,或是一路游山玩水也成,既可以潇洒,朝曦也能练功,何乐而不为?   沈斐亲叹口气,“我身上是整个大顺的担子,我一走,你觉得小皇帝能压得住内外吗?”   朝曦有些失望,“所以我们注定要分开?”   “只是暂时的。”沈斐承诺,“只要小皇帝能独当一面,我立马跟你走。”   朝曦想起才八岁的小皇帝,突然觉得心累,“他什么时候才能独当一面?”   “快了,我会加快他的成长。”沈斐保证,“你必须出去躲一躲,等我把这事解决了再回来。”   朝曦颌首,“我明白,我收拾收拾就走。”   越快越好,省得太后的人堵在城门口,让她走都不好走。   朝曦去拿她的药箱,沈斐阻止她,“既然通缉你,怎么可能想不到你会带药箱?别带了,拿着这个就好。”   他给她拿了一沓银票,是早就准备好的,就等着她回来。   宫里有他的人,他在第一时间接到消息,听说朝曦出了宫,京城人多,大海捞针似的,不好找,况且即便找,这时候朝曦也是草木皆兵,不敢相信。   除非是她认识的人,可惜她认识的人太少,九成九都是她不认识的人,怎么敢把小命交出来?   与其让她以为是敌人,担惊受怕,不如在这里等着她,相信她能来。   果然,朝曦真的来了,她别的方面不行,功夫是真的强,只要不碰到百寒子,基本不用担心。   朝曦拿着银票,胡乱塞进怀里,“也好,省得我提着累,等我出了京城,东西我可以再买。”   她说着就要离开,沈斐拉住她的手,“我有预感,我们会分开很久,所以我要从你身上取一样东西,这样你就算心不甘情不愿,还是要回来。”   不用说也知道这样东西是什么,是朝曦的基础,鬼谷的至宝,如果丢了,别说是朝曦,整个鬼谷的人都会来找他要,追到天涯海角的那种。   沈斐还是那个样子,以为感情是朝廷斗争,他要留一手才能安心。   “想要?”朝曦挑衅的看着他,“来拿啊。”   沈斐挑眉,“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手上用力,陡然将朝曦拉进怀里,朝曦没有防备,本能动手,刚抬起来,便被沈斐先发制人,强硬的握住。   朝曦面上出现一丝惊奇,眨眨眼,还没来得及做别的,身子突然一晃,被沈斐推倒在床上。   ???   他来真的?   一个多时辰后朝曦十分确定,这就是真的。   沈斐平时的感情很压抑,今儿似乎一口气发泄出来,身上因为尽力,出了许多细汗,也不知过了多久,停下动作默默与她一起靠在枕头上,心事重重的望着床梁。   “你该走了。”他提醒朝曦,“再不走就晚了。”   和打亲王不一样,这次更严重,毕竟亲王们没有实权,太后是小皇帝的母后,影响很大,朝廷也有人,不好处理。   “我也要走了。”沈斐下床擦身。   “你干嘛?”朝曦好奇问。   “给你收拾烂摊子。”   朝曦默然。   他俩都是成年人,离别没有难过,也许有不舍,不过藏在心里,再见时会爆发。   “以后到一个地方,把你看到的,听到的,写在信里寄给我,我也想知道这片天有多大,地有多广。”沈斐站在她不远处,一边穿衣裳,一边笑道,“你的愿望终于实现,可惜我不能陪你。”   “我可以先逛一圈,等你脱身,再逛一遍。”朝曦不想瞒他,“沈斐,我走除了太后的事,还有一件事。”   沈斐静静听着。   “我发现我在退步,我听不见九鸣针法的声音了,我在黑暗里也看不远了,很多味道也分辨不出来了。”   “百寒子说是因为贪恋京城的繁荣,人太杂,到处都是声音,堵塞了耳朵,这里的夜晚处处点灯,不需要摸黑,所以视觉也在下降,每天勾心斗角,我已经好久没摸到药材,鼻子迟钝到辨不出太多味道。”   “我好怕啊,好怕我在继续下去会碌碌无为。”   “我这辈子唯一坚持的就是医术,我不想放弃。”   “我想攀上山峰,学习最厉害的医术,我要救人,不想每天打打杀杀。”   朝曦抱着他,一股脑将所有想说的说出来,怕沈斐不理解,甩袖离开,双手紧紧的抱住他,脸埋进他怀里。   “我都知道了。”沈斐在她额头亲了一口,“百寒子来找过我,不过我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你留下来,但是这样太自私了,对你不公平。”   “人互相理解,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才能过下去,我会想办法,你也要努力。”   朝曦抬头看他,“沈斐,你这么好说话,会被欺负的。”   沈斐苦笑,“我不是好说话,只是对你好说话罢了,只有这么一个媳妇,还不肯嫁给我……”   心情一言难尽。   朝曦本来挺郁闷的,一下被他逗乐,“好了,不说了,帮我照顾好平安,我还会回来的。”   这次是真的离别。   朝曦推开他,换了身女装,怀里揣好银票,跟沈斐一前一后离开,一个朝宫里走,一个朝城门口,怕被人发现,走的决然,头都不回。   天公不作美,白天还好好的,傍晚居然下了雨,朝曦买了把雨伞,赶到城门没关之前到地方,士兵手里拿着画,挨个检查。   朝曦男装和女装不一样,自信不会被人看出来,虽然太后知道她是女孩子,可不知道她女装的模样,大概是说过,所以士兵对个子高的女子格外注意。   朝曦画了妆,又特意将头发放下来,还剪了刘海,挡住了额头,与画像上的人没有半点相似,有惊无险出了城。   雨越下越大,城门外和城内完全呈现两种状态,城内灯火阑珊,城外漆黑一片。   朝曦站在荒凉的空地上,远远朝后看去,夜太黑,只依稀还能瞧出京城壮观的模样。   看似繁华,实则就是吃人的老虎,不留神便会被它一口吞掉。   还跟以前一样,没有目的,走哪停哪,下了雨,山路不好走,尽是泥巴,朝曦十分渴望能找个地方停留一番,暂时歇歇脚。   她运气还算不错,在半山腰找到一户人家,藏在稍稍偏僻的地方,朝曦怕被人追上,特意选的这条路,本以为最多只能落脚没人的寺庙,没想到上天待她不薄,叫她偶尔间发现这间草屋。   草屋没有点灯,又是夜里,位置也藏在树林中,被草木挡住,很难发现踪迹。   朝曦是想如厕,四处找能下脚的空地,不小心找到这里。   大半夜的,怕吓到人,朝曦理了理虽然打伞,但是已经淋湿的头发,收了伞,站在屋檐下,礼貌去敲门。   “有人吗?”这种天气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行,朝曦不挑剔,给个杂物间,能让她窝着就好。   “天黑下雨,路不好走,能让我借宿一晚吗?放心,我会给钱的。”钱才是万能的。   里面的人许是睡了,很久才传来动静,朝曦听着声音,感觉里面的人从竹床上爬起来,随意穿上鞋,嘎吱嘎吱踩着木板过来,声音很重,朝曦猜测是个男人。   与男人同屋,代表很危险,不过那是对于普通女子来说,她这个武力相信没人能对她做什么,她对别人做什么还差不多。   门嘎吱一声打开,一张熟悉的脸探出,还带着睡意,眼神不善的看着她。   朝曦吃了一惊,“百寒子!”   “怎么了?见着我很吃惊?”百寒子依着门问她。   那是当然了,“你不是说去找师祖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去找之前回家吃顿饭不行吗?”百寒子抱胸。   朝曦更惊,“这是你家?”   “那还有假?”百寒子上下打量她。   朝曦松了一口气,“那正好,借我住一晚,我也没吃饭呢,忙了一天,你家应该有吃的吧?”   百寒子翻个白眼,“你要杀我,我还要收留你,给你准备饭?”   “再来一碗粥最好了,我特别喜欢喝粥。”   百寒子:“……”   他瞪了朝曦许久,朝曦无辜的眨眨眼,也不说话,就看着他,半响这人才叹息一声,“算我上辈子欠你的,跟我来吧。”   朝曦一喜,连忙跟着进去。   百寒子的小屋不大,跟朝曦原来在山间的药庐有点像,左边住人,中间是堂屋,右边药房,比朝曦还凶残,里面说是药,其实都是各种毒物的尸体,摆放的密密麻麻。   还有不少瓶瓶罐罐,放的乱七八糟,她随手拿了几瓶瞧瞧,不是鹤顶红,就是封喉药,毒的不要不要的。   “不要乱动,我去给你做饭。”百寒子路过药房时停下脚步提醒她。   朝曦当真没有乱动,出来帮他烧锅,本来被迫离开的失落感,因为百寒子,稍稍舒服了些。   一个人有点心慌,虽然早就习惯,但是陡然遇到熟人,就像柳暗花明又一村似的,心里安慰不少。   百寒子已经吃过,只做了她的,熟练的挖米下锅,顺便蒸俩馒头。   朝曦委婉的提醒他,可能做的有点少,百寒子边抱怨,边又蒸了俩馒头。   干吃馒头很少有人能吃得下,百寒子又切了些竹笋和腊肉,炒竹笋腊肉。   朝曦目瞪口呆看他切生姜,切葱,切辣椒,下锅之前先呛锅,百寒子居然知道,说明不是假把式,他就是会做饭。   “怎么?”百寒子嘴角勾起,“没见过男人做饭?”   朝曦摇摇头。   还真没有,君子远庖厨,做饭的都是女子,男子最多打打下手,譬如沈斐,他就不会做饭,能包个饺子已经算罕见,居然有男子会做饭,稀奇。   “我一个人,不自己做饭难道喝西北风吗?”百寒子捧起竹笋,尽数丢进锅里。   朝曦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太后那么喜欢他,只要他说一声,什么厨子没有,什么山珍海味没有?他偏偏要住在荒山野岭,自个儿做饭。   长袖有些拖沓,百寒子撸起袖子,露出修长白皙的手腕。   他长得不亚于沈斐,身材也与沈斐不相上下,比沈斐稍显健康,都一样白,沈斐是病态的苍白,他是不见天日的阴白,有些区别。   竹笋炒的差不多,百寒子又将腊肉也倒了进去,锅里呲呲的响,百寒子让她少加点柴火,快烧好了。   朝曦也会做饭,晓得,不过她因为心不在焉,多塞了几根柴火。   “有心事?”百寒子手里拿着锅铲,翻炒了几下。   “嗯。”朝曦没有否认,“我想沈斐了。”   百寒子嗤笑,“才走了多久?”   一天都没有,但就是想,想的心里难受。   “没出息。”   朝曦有些委屈,“沈斐从来不这么说我。”   她瞧着像要掉泪似的,仿佛他欺负了她,百寒子无奈,“好了好了,我不说了行了吧?”   朝曦情绪这才收敛,她不知道为什么,当着沈斐的面可强可强,当着百寒子的面就像女儿面对父亲。   嗯,她把百寒子当成了父亲,毕竟百寒子是看着她长大的,对她帮助很多。   虽然这个‘父亲’还不知道自己当了‘父亲’,搞不好到现在还没破过身,莫名其妙多了这么大的闺女,不过到底是男人,又年长,本能照顾她。   给她拿了身衣裳换,还给她做饭,比她的亲父亲还称职。   朝曦突然有些希望,如果百寒子是她父亲就好了,虽然她自己也知道不可能,百寒子喜欢的是师祖,连太后那样的绝色都看不上,怎么可能看上别人,看不上,又谈何上床,不上床,哪来的孩子?   她一定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百寒子的菜炒好,将之盛上来,装进盘子里,暂时搁在一边,另一个锅滚了才喊朝曦洗手吃饭。   朝曦听话的洗了手,拿着筷子过来,百寒子坐在左边等着她,瞧着她情绪低落,忍不住问,“又怎么了?”   “想沈斐。”朝曦实话实说。   “骨气呢?”   在爱情面前,哪有骨气?   “你要是实在想,就回去吧。”百寒子劝道。   朝曦摇摇头,“我回去了就是让他难做,他肩上的担子还没卸去,让他平平安安再担几年,我只是不放心他,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危险?”   百寒子蹙眉,“看着我干嘛?”   本不想理,良久叹口气,“上辈子一定欠了你很多债。” 第170章 被看穿了   雨越下越大, 沈斐站在慈宁宫, 听众大臣你一言,我一语, 要求他将朝曦交出来, 给太后主持公道。   太后躺在床上,隔着一层帘子, 十几个太医走来走去商量着如何接上脉搏。   朝曦算是手下留情,大脉只割断了一个,接上之后再也不能使剑, 但是平常吃喝, 拿些轻的东西无碍。   小皇帝坐在床边, 看着苍白着脸的太后,第一次觉得有些心疼,可他夹在朝曦和母后之间,十分难做。   “那賊僚委实可恶, 下手如此歹毒,宁王, 人是你的, 将人交出来,一切好说。”   “就是, 怎么也要给太后一个交代。”   “藐视皇权,中伤太后, 杀他一百回也不为过, 宁王, 你再袒护下去,连你一起拿下。”   “一个侍卫哪能这么大胆,搞不好是有人背后撑腰。”   沈斐似乎没听到似的,表情依旧,风轻云淡走至一旁,突然抽出一旁侍卫手里的剑,高高举起。   这动作来的突然,众大臣吓了一跳,本来理直气壮,生生短了几分势,“你……,这里是慈宁宫,舞刀弄枪,成何体统。”   也有墙头草当即改口,“老臣为官几十载,知道宁王的为人,断然做出来这等事来,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宁王殿下定是被那贼人迷惑,没关系,只要将那人交出来便是。”   “礼部尚书说的没错,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宁王为国鞠躬尽瘁,咱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宁王也不要冲动,咱们有话好好说。”   沈斐望着剑,清瞳冷冷,“此事若真的是我所为,本王甘愿死在剑下,但若是被人冤枉,诬陷我的人我也让他死在剑下!”   他目光环顾一周,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张口呵道,“带人上来。”   早就候在门外的人听令,压着一个小太监步入屋内,那太监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瞧见屋里这么多贵人,吓得扑通一声跪下。   沈斐长剑指着他,“说罢,那日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太监瑟瑟发抖,正待开口说话,太后突然夺声,“你可要想清楚了再回答,若是有半点虚言,哀家诛你九族!”   小太监浑身一颤,害怕的低下脑袋。   这句话看似没有毛病,谁也挑不出一个错来,只有他知道,太后拿他亲人的小命威胁,假如他说了实话,一定会被太后灭了全族。   他在没进宫之前其实有几个亲人,那时候日子苦,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入宫里。   他是太后身边的近身太监,时不时需要出宫办事,偶尔还能跟家里人联系,感情很好,太后拿这个威胁,摆明了吃定了他。   “不要怕,本王找过你的家人朋友和同僚问过,你这人老实巴交,绝对不可能说谎,本王信你。”   小太监一个哆嗦,险些跌坐在地。   太后狠,摄政王更狠,太后只要族他九族,与他有血脉相连的人,摄政王是连他亲朋好友,家人同僚一个不放过。   他还记得落到摄政王手里时,摄政王说过的话,只要他实话实说,或许会帮他把亲人好友救回来,但他若是按照太后的说法,继续污蔑朝侍卫,那就没办法了,他会让一大帮子的人给他陪葬,太后和他之间只能选一个。   要么太后诛他九族,要么全家和亲朋好友,包括同僚给他陪葬。   但他若是实话实说,摄政王可以做主,保他的命,保他全族的命。   小太监在左右衡量之后,最终还是选择……   “是太后,是太后让我诬陷朝侍卫的,她跟摄政王是旧仇,想用这个除掉摄政王的左膀右臂,也能让摄政王名声扫地,失掉人心。”   太后面色大变,“言一,哀家待你不薄,你竟然背叛哀家,收了别人的好处。”   她也不是省油的灯,当机立断道。   “奴才没有被人收买,奴才只是被你逼的无路可走罢了,你竟然拿我的家人威胁我,逼我妥协,我不想再受你要挟。”   既然已经背叛了,他便干脆背叛的更彻底一点,“上一次给皇上下毒也是你指使的,是你把药包交给皇后,想嫁祸给摄政王,还有前段时间妄想用魔笛催眠皇上,都是你做的!”   怕别人不信,他特意强调,“太后的慈宁宫有处直通外面的机关,只有她能从外面弄来毒药!”   他越说越激动,一连捅出来太后好多机密,连原来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也被翻了出来,惊的众大臣目瞪口呆,随后气愤道,“蛇蝎心肠,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下得去手!”   “古前有个吕后,没想到今朝竟还有个德后!”   “都说最毒妇人心,果然如此。”   假如只是害沈斐,大家或许反应不会这么强烈,但太后狠辣绝情,谁与沈斐走近,谁便跟着遭殃,这里面也包括众大臣。   太保是皇上近臣,都险些死去,更何况其他人,生怕成为下一个,连忙群起而攻,讨伐太后。   沈斐将剑交给小皇帝,“皇上,事实已真相大白,请皇上执法!”   众大臣附和,“请皇上执法!”   数百人同时喊,气势咄咄,凛冽而逼人。   太后脸色苍白,“仅凭他一人之言,便断定都是我做的?”   “太后,他是您的近臣,如果他的话都不可信的话,还有谁的话可信?”沈斐眼中一片冰凉,“真的要将百寒子逮住,严刑拷打一番,将所有事抖出来您才肯死心?”   太后隔着一层薄薄的纱帐,似乎要将他瞪出个窟窿一样,瞳孔里含着杀气和怨恨。   百寒子是她的禁忌,不愿意被任何人提起。   “皇上,太后是您的母后,您说该怎么处理?”   那剑又往前递了递,沈斐双手举着,看似恭恭敬敬,实则在逼小皇帝做决定。   小皇帝一脸慌张。   沈斐又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皇上,您是愿意做个大义灭亲的帝王?还是做个包庇亲属的罪人?”   小皇帝颤抖的拿起剑,手哆嗦的几乎握不住,但他还是坚定的举起来,搁在太后的肩上。   “母后……”   这一声喊完,他已经泪流满面,太后脸色也不好受。   她抬起手,揩去小皇帝的眼泪,语气哽咽道,“浱儿,母后确实对不起很多人,唯有你,母后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小皇帝痛苦的握紧了剑。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母后是不想皇叔独大,一个劲的打压皇叔,想让皇叔还政,替他铲除障碍。   可他不需要,他只想让母后不再害人,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拿皇权换。   “我不后悔。”太后闭上眼,“动手吧。”   小皇帝刚刚停下的眼泪瞬间像洪水冲塌了河坝似的,止不住的流,“母后……”   啪!   预料中的疼痛没有来,太后睁开眼,看到她的儿子丢下剑,狼狈的跪在沈斐面前。   “皇叔,母后做了这么多错事,让她死太便宜她了,让她赎罪吧,干最脏的活,吃最差的食物,削发为尼,日行一善,为自己积德,也为大顺祈福,直到她老的走不动为止好不好?”小皇帝拉住他的衣摆,“皇叔……”   沈斐甩开他的手,与他平行跪下,“皇上,您是君,您说得算。”   *   “也就是说沈斐没事,反倒扳倒了太后?”朝曦一脸懵逼的听着发展,“他挺厉害的,居然让太后身边的近臣反咬太后一口。”   因为涉及到众大臣的利益和安全,大臣们一致对外,开始讨伐起了太后,再加上沈斐施压,逼的小皇帝取了太后的头衔,发配尼姑庵当个小尼姑,还要日行一善为自己赎罪,沈斐答应了,太后也答应了,这事算完。   朝曦也明白了沈斐的用意,他一直说太后不是他的敌人,留着太后有用。   原来他没说错,太后确实不是他的敌人,是小皇帝的,他留着太后,是想让小皇帝亲自处决,他想看看小皇帝在亲情和大义面前会选谁?   无疑,才八岁的小皇帝很好的处理了这件事,既留了他母后一命,又让其他人满意。   没白教,现在的太后无权,又远在山上,已经对大家没有了威胁力。   朝曦一颗七上八下的心也总算落下,可以安心上路了。   她说要到处看看不是假话,只是放心不下沈斐罢了,如今沈斐那边的事解决,她这边也可以启程了。   只是一个人有些无聊,而且身处异乡,什么人都不认识,什么都不懂,连路都不晓得怎么走,很恐慌,虽然朝曦已经习惯,可该难受的还是会难受,所以她想……   “师叔,你这些年去过哪些地方?”   百寒子刚从外面回来,身上都是湿的,因为朝曦让他打探的消息比较隐秘,关系到皇族,皇上和沈斐都不希望消息外泄,想打听只能进宫。   朝曦告诉了他一个密道,在小皇帝的龙床下,他去的时候小皇帝和众大臣都在慈宁宫,所以平安无事,没被人发现,还顺便看了场戏,又赶在大家回来之前通过密道出宫。   去的时候城门已经关了,他利用龙爪绳索进进出出,避开守卫,也没什么危险,只是天气不好,即便他披风里包了层油纸,还是从头湿到尾。   这个天气洗澡不方便,百寒子脱了衣裳,在一边的角落擦身子。   屋子小,药房蹲不下,堂屋里放了些白天拿到外面晒的药架,只有一间寝房可以洗澡,偏偏朝曦也在。   百寒子让她背过身,不许回头看,只沥沥的水声不时传来,和百寒子磁性沙哑的声音。   “说吧,又打什么主意?” 第171章 师祖死了   “我想游历山河, 踏遍天下。”朝曦实话实说。   “噗!”百寒子笑了,“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想过。”   朝曦眨眨眼, “然后呢?”   “然后发现是天方夜谭。”百寒子擦了身子,开始穿衣裳。   “为什么?”朝曦不懂。   “太累了,四海无家。”   “一个人确实累, 两个人呢?”朝曦建议道。   百寒子回头,看了她一眼,“跟你?”   朝曦坐在床上,还背对着他,“跟我怎么了?有个伴不好吗?”   百寒子嗤笑, “我可没有兴趣照顾你。”   朝曦不服,“不用你照顾,我这些年也是一个人,到处逛到处安家, 经验不比你少,只是一个人孤单罢了,想找个人陪, 你愿不愿意?”   百寒子挑眉,“为什么找我?”   “你是我师叔啊,懂的比我多, 武功也比我高, 我跟你一起,你还能教我武功和医术。”朝曦反问,“这么多好处, 我为什么不找你?”   最关键的是她觉得百寒子像她父亲,朝曦自小无爹无娘,对爹娘有很多憧憬。   沈斐刚来的时候对她百般纵容,让她有一种老母亲的感觉,百寒子宽容大度,又给她一种老父亲的感觉,所以她赖上沈斐,也想赖上百寒子。   没别的想法,单纯想认他当父亲,至于亲生父母是谁,已经没必要知道,反正不管是谁,她都觉得百寒子是她父亲,就认百寒子。   百寒子心中有爱,也知道她有沈斐,年龄也有差距,不会想歪,这样才好相处,避免了很多尴尬。   一男一女相处,难免日久生情,动一些不该动的心思,所以他俩这样很难得。   “这话说的,我都没有理由拒绝。”百寒子已经换好了衣裳,扣好腰带,迈着悠闲的脚步过来,“想杀我,还吃我的,住我的,邀我同行,让我教你武功和医术,你这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啊。”   朝曦老脸一红,故意忽略后一段话,只提前面的,“你答应了就好,我们明天启程吧。”   “嗯。”   百寒子去拉放在角落里的躺椅,到睡觉时间,床被朝曦霸占,他只能睡躺椅。   朝曦有点不好意思,“我睡躺椅吧,我的个子正好,你睡有点短。”   百寒子白了她一眼,“不要说话,睡觉。”   朝曦无法,只好躺在床上,他俩谈话的功夫一直没点灯,朝曦视力没有原来好,也能看到百寒子蜷着身子,十分委屈的缩在躺椅里,心里登时有些过意不去。   今晚就算了,没办法弥补他,以后给他洗衣裳做饭便是,当是补偿。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擦亮朝曦便醒了,先简单洗漱一下,后进了厨房做饭,简单的两菜一汤,把百寒子家里的食材全部用完,毕竟百寒子答应了她今天启程,这些已经用不到了。   百寒子是个夜猫子,她做好饭,过去喊他才起身,拖拖拉拉到了巳时勉强用完饭,俩人一起收拾东西。   本来打算出了城之后再买,既然百寒子这里有,那就不客气的带走了,毕竟他俩走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些东西放着也是浪费,不如带走物尽其用。   因为有点多,让百寒子买了辆马车,大些的那种,可以在里头睡觉,这样他俩替换着赶路,一个人可以歇息。   既然做好了决定,准备也齐全,俩人都不是矫情的人,当即架着马车离开,没有告别。   告别等于难过,纠缠,搞不好告着告着就舍不得走了,所以朝曦当机立断,没有回头见沈斐,心里鼓了气要逛遍天下,游历山河一圈之后再回来。   她下的决心很大,已经厌烦了勾心斗角的日子,不想再掺和进沈斐和小皇帝,还有太后之间的事里,即便太后走了,沈斐还是要斗,而她依旧要守规矩,见了人要拜,即便不下跪,也要拜,拜完人家还说她不尊敬。   去他娘的尊敬,不玩了,大江大山才是她的世界。   虽然没见沈斐,不过朝曦还是按时给沈斐寄信,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停留一番,跟百寒子一起学医。   百寒子跟师祖师傅不一样,是真心实意教她,教的很认真,也不会只教一遍,教不会就一直教,直到她会为止。   有时候夸她聪明,有时候气的恨不得打死她,也有时候努力压抑住怒火,说他还要再活两年,叫她争气点。   天可怜见,朝曦只是很多字不认识而已,也有一些是师祖没教仔细,或者干脆只教一遍,不管她记住记不住,总之百寒子差点被她逼疯。   她把这事写在信里,寄给沈斐,过几天突然收到一本书,书很体贴的在下面写了一些简单的同音字。   比如说‘笙’朝曦认不得,沈斐就在底下写个‘生’字,‘生’朝曦晓得,渐渐的认得字也多了些。   她肯学,百寒子也‘耐心’的教,沈斐更是贴心的指导,朝曦进步很快,已经可以看很多医术,百寒子教起来也轻松许多。   假如她再没有进步,百寒子真的要被她逼疯,原来见她还能淡然处之,后来一瞧见她便冷笑,笑的朝曦颇是不好意思。   她跟百寒子一起自然不仅是学医,还有练武,每天都练,俩人都在进步,朝曦从开始的每天输,到后来不相上下,再最后有输有赢,偶尔挂彩,互相给对方包扎伤口,日子过的倒也清闲自在。   能明显感觉自己的视力,听力,嗅觉都在提升,百寒子的训练条件比她原来在山谷时还苛刻,晚上从来不点灯,看书也不点,说实话,朝曦做不到,她只能看清人,看清字有点难度。   百寒子让她不要着急,迟早可以的。   跟百寒子一起游历很舒服,百寒子处处照顾她,很多事情都是他处理,朝曦沾光就好。   这趟旅行很值,朝曦学到很多东西,功夫也越来越好,给人看病越发自信,只凭面部就能断定病人的实际情况。   是百寒子叫她的,先看面部,心里估计着病人病在哪?然后再问,久而久之她就有了看面相的本领。   俩人一起逛了很多的地方,走遍了整个大顺,花了三四年的时间,百寒子说可以了,可以回去了。   朝曦也不想再走了,她好想好想沈斐,想的恨不能现在飞回去,把沈斐抓住,好好亲热一番。   三四年的时间,都快忘了沈斐的模样,朝曦要求沈斐在每次的信里画一张他的画像,三四年的时间积累了一千多张。   画自然不可能画出沈斐的容颜,能画出六分神采算不错的了,至少朝曦觉得真实的沈斐绝对比画上的好一万倍,不过没办法,人在他乡,只能用画像聊以慰藉。   百寒子比她惨,没有一个人给他寄信,他也从来不给别人寄,就这么孤孤单单一直一个人。   某种程度来说,实际上朝曦比他惨,因为他已经习惯,朝曦没有,沈斐失算了,最后那一夜并没有把药蛊取走,可以想象朝曦每天忍着药蛊发作,却摸不着沈斐的悲惨样子。   脑海里全是沈斐各种各样的模样,有他坐在窗边看书的,也有他安安静静赏花的,更有躺在床上,衣衫不整任她调戏的画面,睁开俩眼发现只有天,只有地,还有个说风凉话的百寒子,唯独没有沈斐。   那种感觉,撕心裂肺啊。   好在她已经把百寒子所有的本领都学会了,还青出于蓝胜于蓝,比百寒子出色。   百寒子说没东西教她了,可以回鬼谷了。   不知道为什么,能明显感觉百寒子像中了邪一般,整个人安静了下来,每天都心事重重。   朝曦以为是害怕见到师祖,没当回事,带着他回鬼谷。   俩人是有目的的游历山河,绕了一圈,从西面,一直绕到北面,鬼谷附近,只要再走两个城市,就能到鬼谷了。   俩人还跟以前一样,到一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学习当地的医术,顺便给人治病,沈斐当初给的银子早就花完,俩人边走边赚钱,才能继续游历下去。   游历是需要花银子的,而且很多,住客栈,吃吃喝喝每天都是钱。   有本事的人到哪都受欢迎,银子并没有困扰俩人的脚步,一个地方住一个月,筹够了钱,换下一个地方,就这样两个月后,他俩到了鬼谷。   鬼谷位置处在一个隐秘的地方,藏在山里,俩人步行上去,赶的不巧,正好是冬天,下了满地的雪,好看是好看,不好走,不小心便会滑下来。   算算日子,这段时间应该是鬼谷最热闹的时候,鬼谷每年冬天,快过年的时候,所有的鬼谷弟子都会回来,欢欢喜喜过大年,朝曦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   其实她心里也忐忑,不知道鬼谷的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把百寒子带回来了,没有如师祖的愿,杀了百寒子。   下不去手是一回事,不想下手又是一回事,百寒子对她不错,所以不想杀他。   朝曦回头看了看百寒子,越是上山,百寒子表情越是复杂,有不舍,有懊恼,也有决然,更多的是释怀。   鬼谷处在深山,半路上有一片桃花林,百寒子路过时摘了些拿在手里,他说师傅最喜欢吃梅花糕,他不在,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   没有,没人记得,至少朝曦待在鬼谷的时候从来没见过师祖吃梅花糕,师祖也从来不提。   她记恨百寒子,所有包含百寒子的一切都被封起来,包括梅花糕,瞧见梅花糕会想起百寒子,所以鬼谷的人不能穿桃色的衣裳,不能戴桃色的衣裳,更不能带梅花进谷。   百寒子就像要挑衅一样,朝曦告诉过他后,他依旧带着梅花进谷。   越来越近,近到能看到鬼谷的牌子,大大方方立在门口,朝曦抬脚,刚要迈进去,百寒子突然叫住她,“朝曦,你想不想吃梅花糕?我做的梅花糕可好吃了。”   朝曦眨眨眼,“你愿意做?你要是愿意做的话,我就吃,正好尝尝味道。”   百寒子轻笑,“梅花不够,你再去折几枝过来,记得要枝头上的,嫩。”   朝曦点头,不假思索道,“等等我,我马上回来。”   她说着跑了出去,梅花在半山腰,挺远的,她这一去最少要半个时辰,朝曦想速战速决,跑着去的,刚走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不对。   百寒子为什么要等到即将进入鬼谷的时候才问她要不要吃梅花糕?就不能在半山腰的时候多摘几支?   或者做好的梅花糕里均她一块,一定要她下山去摘?   不对劲,百寒子想支开她!   为什么要支开她?难道是不想让她看到他狼狈认错的模样?   还是说——他自己知道有危险?   朝曦心中一惊,连忙跑了回去,她这一来一回,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朝曦祈祷百寒子千万不要出事。   百寒子是个好人,他纵然从前做了错事,可罪不至死,而且这几年一直在赎罪,很多时候给人看病都不要钱,他还把他自创的,和一些朝曦没学过的医术无条件教给她。   这样大公无私的人千万不能死!   朝曦刚到谷里,突然一愣。   她看到了师祖,也看到了师叔们,师傅也在,他们站在一起,与百寒子对峙,百寒子只有一个人,背影沧桑孤单。   姿势有些不正常,朝曦站了一会儿,发现百寒子还是一动不动,只手里的梅花掉在地上,还有点点的血迹,滴在白雪上,格外刺眼。   “百寒子?”   朝曦叫了一声,没有人回应。   “师叔……”   她又喊了一声,还是没人回应,百寒子依旧一动不动,直挺挺站在原地,脑袋微微倾斜。   朝曦走近了,发现他的脚根本没有挨地,他被人架在空中,无数银线缠绕在他的身体上,有血顺着银线滑落。   朝曦当即赤红了眼,拔剑去砍银丝,这是鬼谷的金丝线,刀枪不入,又锋利无比,只需在人身上一划,皮肉便会割开,百寒子被这么多金丝线缠绕,九死一生。   朝曦不管,刀子割不断金丝线,她便用手去拉,也没那么蠢,匆匆隔了几层布,使的力气极大,金丝线没有半点损伤,倒是她的手,勒出了血。   没时间看,朝曦再度用力去拉金丝线,金丝线缠绕在石头,稍稍动了动,朝曦一喜,使出更大的力气去拉。   石头动的幅度越来越大,最后被她整个拽了下来,线一松,百寒子掉了下来。   朝曦连忙接住,百寒子闭着眼,脖间被金丝线割开,不停的流血,手腕和脚腕,膝盖,腰上,肚子上,全是这种伤口。   遍布整个全身,朝曦怕他的血流干,手足无措去捂他的伤口。   “你别死,别死好不好?”   这时候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只一个劲的求百寒子,“不是说要给师祖,还有我做梅花糕吗?还没做呢,怎么能死呢?”   百寒子身上没有挣扎的痕迹,说明师祖要杀他时,他根本没有反抗,也知道师祖会杀他,特意将她支开。   为什么?真的必须死吗?   “百寒子……”   求百寒子没用,他身上都是伤口,别的不说,再这么流血下去,不死也要死了。   朝曦转过身去求师祖,“师祖,救救他,他已经知道错了,用了大半辈子忏悔,还不够吗?”   师祖坐在轮椅上,一脸冷漠。   她变了,原来苍老的容颜,突然变得年轻起来,像朝曦第一次见她时的模样,冰清玉洁,谪仙下凡,说的就是她。   “师祖,你……”   朝曦明白,这是回光返照,师祖也要死了,她活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报仇,杀百寒子,如今百寒子死了,她也到头了。   她服用了一种丹药,能将体内所有潜质激发,在瞬间年轻,但是很快她就会像花儿一样,以更快的速度凋谢。   师祖双手推动轮椅,看都不看她一眼,漠然离开。   朝曦心中一颤,转而求起了师叔和师傅来。   “师叔,他教我医术和武功,对我恩重如山,求你们,救救他。”   “师傅,还记得我在皇宫里说的话吗?如果你真的觉得愧对我,帮我救救他好不好?”   没有人说话,朝曦有些失望,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百寒子,一咬牙,抱起百寒子,掏出针线,颤抖着手给他缝脖子上的伤口。   她不知道还有没有救,只本能不想放弃,即便百寒子没气了,她也要这样做,好歹还他一副完整的身子。   “在鬼谷这么多年,都白呆了,先吊命。”   身后突然传来声音,合欢蹲下来,喂了百寒子一粒药物。   “将人放下来,先处理致命伤。”   又有人说话,随后上手脱百寒子的衣裳。   “你好好缝脖子上的伤,其它交给我们。”   朝曦被一道又一道的阴影笼罩,不大的地方很快被人整个围了起来。   她抬头瞧了瞧,发现鬼谷大半的师叔都留了下来,给百寒子处理伤口。   许是被她盯着,大师叔表情有些不自然,“百寒子是我们那辈的人,与我们一起长大,自然有些感情。”   朝曦恍然大悟,原来师傅和师叔们与她一样,都是被师祖的命令左右,实际上他们也不想杀百寒子。   该说百寒子人缘好?还是运气好呢?   这么多鬼谷高手同时出手,即便他已经半只脚踏入棺材,还是硬生生被拽了回来。   百寒子活了,只不过金丝线割断了他全身的脉搏,因为只为救命,没想那么多,脉搏接的匆忙,没有全部接对,他废了一只手,两条腿,准确的说,只有一只手能动。   百寒子睡了两天,第三天醒来,醒来时没有感到欣慰,反而苦笑道,“还救我做甚?”   朝曦拉开窗户,让外面的阳光进来,“还我欠下的债啊,你在小时候救过我,所以我也救你一命。”   百寒子垂下眼睑,“你有没有想过,我这个样子,你可能要养我一辈子。”   他醒来时动过身子,除了一只手,其它毫无反应。   朝曦回头看他,“养你是不可能的,不过我可以找个人养你。”   百寒子怎么说都是她的‘老父亲’,值得她花时间花功夫为他后半辈子筹谋。   百寒子沉默不语。   “她改邪归正了,现在做了尼姑庵的大师,日行一善,白日施粥,晚上给人看病,不知道救了多少人。”   朝曦继续,“我觉得都是为了你。”   还有一个消息,朝曦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说,他瞧了百寒子半响,确定他不会因为这个消息击倒,才道,“师祖死了。” 第172章 羊入虎群   师祖死的不平静, 她吃下了能让人回光返照的丹药,肯定会付出一定代价, 这个代价朝曦没看到,师祖临死前将她排斥出来。   所有人都见了,师傅, 师叔们,唯独她,是那种从头到脚无视,叫朝曦十分难受。   她让师祖失望了,师祖对她寄存了很大的希望, 偏偏她下不去手,甚至可以说站在了百寒子这边,与师祖的愿望背驰。   师祖记恨百寒子,恨到不会原谅他, 即便他主动过来,负荆请罪。   朝曦当时被支开,没有瞧见那个画面, 但是这么多师叔和师傅都在,不可能是巧合,他们早就接到消息, 埋伏起来, 就等着俩人上门。   百寒子也知道,她因为信任百寒子,轻而易举被他支开, 朝曦每次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懊恼。   如果她当时在该多好,百寒子不还手,她可以还手。   其实朝曦明白,百寒子不会让她插手,这是他与师祖的恩怨。   “那天你倒之后,师祖晚上就不行了。”朝曦说了平静,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师祖,对师祖的感情淡了许多。   “她死后没多久,弃儿也陪她了。”   那只老猫早就不行了,因为师祖在,所以它挺着,师祖不在,它干脆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守着师祖,最后跟随师祖而去。   葬礼是师傅主持,将那只猫与师祖葬在一起,也许这样下辈子她们还能当主仆。   师傅说师祖不想见她,所以她没有资格参加师祖的葬礼,甚至被赶下山来。   正好百寒子需要人照顾,日子过的充足,心里倒没那么难过,只偶尔想起来,会觉得堵得慌。   她已经守了百寒子两天,这是第三天。   百寒子睫毛颤了颤,“我知道了。”   他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人死如灯灭,再说什么都晚了。   “你准备把我送到太后手里?”他躺着,脖子上的伤让他每说一个字,便疼一次,他已经麻木,不怕疼。   “还不一定,要先看看她有没有改邪归正,如果没有,把你送给她,不是羊入虎口吗?”   太后有多喜欢百寒子,她是知道的,百寒子现在这个样子,没有半点反抗的能力,落到她手里,还不是随便她处理?   万一她把百寒子强了,那朝曦就是罪人,她如果改邪归正,会尊重百寒子,百寒子不肯,她不会多做什么,这样才最好,俩人可以互相磨合。   百寒子这个样子,搞不好真就是一辈子,一辈子太长了,需要有个深爱他的人照顾,绝对不会半路抛下他离开的那种。   不知道为什么,太后给她的感觉就是执着,坚持,绝对不会始乱终弃。   这种迷之自信让她决定试试太后,当然前提是过了四年半,太后还喜欢他。   四年半啊,没有音讯,也见不着人,怕是早就忘了百寒子的模样,情啊爱啊都是狗屁。   “你愿意吗?如果你不愿意,我也可以辛苦一点照顾你。”   百寒子苦笑,“不用了,我这个样子,怕是只有她不会嫌弃我了。”   朝曦吃惊的看着他。   他居然对太后这么自信。   朝曦突然想起什么,百寒子为什么不还手?因为深爱师祖,为什么深爱师祖,因为师祖当年救他一命,在他最无助,最可怜的时候。   太后为什么深爱百寒子,因为百寒子也是在她最无助,最可怜的时候救了她。   百寒子可以守身如玉这么多年,遇见谁都不动心,一心一意只有一个师祖,那太后肯定亦然。   他俩是同一类的人,不过朝曦觉得太后比百寒子看的更重。   百寒子会因为年轻气盛背叛师祖,太后不会,她成熟稳重,也过了年轻气盛的年纪,比百寒子更加可靠。   她的爱情可以信任。   百寒子现在身体太虚,不易搬动,朝曦等了两个月,把这厮养的白白胖胖之后才背下山,一路北上。   坐的是马车,赶路又花了两个月,如此一来竟到了春天。   春天雨多,朝曦不想节外生枝,只想赶紧回京,把百寒子的后半生处理了,还有她跟沈斐的事。   因为先到京城外的尼姑庵,所以朝曦先找太后,听说她现在改名字了,叫苦慧,原来那么坏的人,一翻身成了救世主。   白天给人筹钱施粥,晚上给人治病看伤,很受人尊重,像小皇帝说的一样,干最脏的活,吃最差的饭,生生熬上来的。   堂堂太后做这些自然不合适,所以她的身份被压了下来,尼姑庵没有人知道她原来是太后。   听说刚来尼姑庵时因为容貌靓丽,施主只找她的原因吃了不少苦头,后来好了许多,但还是很容易被人欺负。   据沈斐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被欺负的什么活都是她干,而且都是又脏又累的那种。   这些都是她从沈斐信里得知,朝曦其实不太相信,找了尼姑庵的几个老尼姑问了问,居然都这么说,苦慧不仅勤快,干事还细心,很快就被提拔上去,现在都喊她苦慧大师。   看来她真的改邪归正了,三四年,将近五年的时间啊,没有人能装的下去,所以朝曦觉得是真的。   朝曦跟人打了个招呼,说要见苦慧大师,小尼姑指了指院里砍柴的人道,“就在那里。”   朝曦吃了一惊,开始不太信,直到离砍柴的越来越近,才瞧清那人的面容。   啪!   苦慧似乎也发现了他们,手里的斧头脱落,砸在地面上。   反应这么大,看来是太后无疑。 第173章 百寒子篇   她确实变了, 变的有点让人不敢相信,毕竟以她的本事, 轻而易举就能让欺负她的人付出代价,死掉都不是不可能,还是悄无声息的那种, 但是她没有,她学会了隐忍。   为什么?怕死吗?   可朝曦觉得她不是怕死的人,如果怕死,她就不会在密道里拦她,那是拿命在毒, 或许也有厌烦了被沈斐利用,握在手里的感觉,所以想解脱?   这里虽然环境差,生活也不好, 但是足够自由,没有人能真正的拿捏她,那些欺负她的人都是跳梁小丑, 她随时可以掐死。   朝曦隐约觉得还有其它原因,她并不了解太后,只是觉得现在的太后有点麻木, 像提线木偶, 没有了目标。   确实,她的儿子现在是皇上,稳稳的做了那么多年, 沈斐一直没对他动手,按理说她败了,已经没有了威胁,沈斐该动手才是,但是沈斐没有,还纵容他儿子成长,所以沈斐确实对皇位不感兴趣。   这等于她儿子没有危险,另一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百寒子下落不明,活见不着人,死见不着尸,就像一场梦似的,摸不着,看不着,她自然失去了目标,变的麻木起来。   或许变成这个样子,不是她的本心,她只是想死,但是又抱着希望,希望能再见到百寒子。   她的愿望实现了,百寒子来了。   朝曦从刚看到她开始就知道,她还爱着百寒子,深爱的那种,因为百寒子从来没在她面前露过容貌,但是她却可以一眼认出百寒子。   就像朝曦能一眼认出沈斐一样,无论沈斐变成什么样子,太后亦然。   现在应该叫她苦慧。   朝曦推了推轮椅,百寒子不能走路,全靠轮椅来来回回,弄上山花了不少功夫,七八个脚夫替换着抬上来的。   “日子过的还好吗?”轮椅推到苦慧不远处,百寒子率先开口。   他真的没有聊天天赋,在尼姑庵,日子能好到哪里去?没瞧见方才还在劈柴吗?   不过苦慧熬上来了,现在都叫大师,应该不需要再干劈柴这种粗活,她干,是她自愿的吧?   也许是觉得日子太平淡,所以想找点事干?   “嗯。”苦慧瞧着他,突然泪流满面,“你的腿怎么了?”   百寒子苦笑,“不仅是腿,是全身只有一只手能动。”   他没有说其它的,也没有要求苦慧养他,那是不应该的,愿不愿意是苦慧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朝曦居然从她眼里看到了一丝惊喜,藏在错愕里面,不知道百寒子发现了没有。   “我变成这样,你就这么开心吗?”显然,百寒子发现了。   苦慧嘴角勾起,笑的有些勉强,“我当然开心,这样你就跑不动了,只能我养你。”   百寒子表情无奈,“我在皇宫里对你视而不见,你难道不应该有仇报仇吗?”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总是能发现他的踪迹,即便他没有露面的情况下同样如此。   那天晚上在慈宁宫,沈斐威胁她,她妥协了,就是因为他,当时他在暗中看戏,但是没出现,然后太后还是发现了他。   她表情有些异样,被沈斐看出,用他威胁,她几乎想都没想放弃挣扎,全部交代。   说实话,百寒子不是没有感触,但是他清楚的知道太后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人命在她眼里就是蝼蚁。   他亲眼瞧见她杀过不相干,无辜的人,灭人家满门,就像吃一顿饭一样,没有丝毫亏心,还告诉他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麻虾,麻虾吃泥巴。   她的观念与他严重相冲,所以他俩不可能在一起,百寒子也不想救她,救她就是害了其他人。   但是小皇帝救她,他也没阻止,毕竟买卖不在仁义在。   先皇死了之后,这个女人第一时间收拢了他所有的势力,这些势力里面包括门客。   他是门客里的一员,先皇每年花大价钱养着,先皇死后,他们也该散了才是,但是这个女人愿意出双倍的价钱养他。   反正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容身之处,玩毒又需要大量的银子,有靠山总比没有好,所以他接受了,跟以前一样,又不一样。   太后几乎对他百依百顺,他看中的药材砸锅卖铁都会买给他。   如果他心中没有另一个人,面对这样强势的攻陷,或许就动心了,偏偏事与愿违,因为有那个女人在,导致他心里再也走不进任何人。   也许以后会有,至少现在没有。   “我没有危险,所以你没有出现,如果我有危险,你肯定会救我。”   百寒子摇摇头。   他不会救太后的,这个女人太狠,她看人,看的其实不是人,是畜牲,是蝼蚁,除了她在乎的,其他都是随时可以舍弃,可以杀掉的对象。   假如有一天这人厌恶了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   说她改,她真的能改吗?   “朝曦,你放心了吧,她愿意养我。”百寒子看向朝曦。   朝曦点头,“那我就把你交给她了。”   她松开握着轮椅的手,院子里的地不平,轮椅滑了一下,太后连忙拉住,手护在百寒子身前。   朝曦对她越发满意,紧张说明百寒子对她重要,应该不会对他用强,因为喜欢,自然而然会尊重他。   把百寒子的事处理好,就该见沈斐了,朝曦几乎有些欢快的离开。   百寒子叹息一声,没说话,太后是个比他更不会说话的人,俩人就这么沉默着,半响百寒子才问,“我听说你老是被欺负,为什么不反抗?”   太后蹲在他面前,“懒得还手罢了。”   果然不是改邪归正,只是懒得还手。   “她们都说你很勤奋,起的最早,睡的最晚,干的最多,是这样吗?”百寒子继续问。   太后站起来,绕到他身后,边推轮椅边说,“坏事做多了,睡不着,找点事做而已。”   她果然没有改,或者说,那些都是假象,她骗了大家将近五年,没有一个人发现。   这个人心机该有多深?或者说她多能隐忍?整整五年啊。   “我就知道,你不可能改的。”百寒子苦笑。   骗骗别人还可以,骗他是不可能的,他认识了这个女人十多年,她天生反骨,因为自己被伤害,见识了世间炎凉,便觉得所有人都虚伪,那些没能在她困难时候帮她的人,即便后来依靠她,最后也死了。   看她笑话,欺负她的人,没一个能活,她就是这么恶毒。   “是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承认,她不会改的,“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来?”   百寒子用唯一一只还能动的手撩开毛毡,给她看脚腕上的伤,“你觉得我有选择吗?没有人愿意养我这样的废物。”   他没有穿鞋,因为已经不可能再走路了,朝曦还算体贴,给他包了毯子,虚虚盖在膝盖上,遮住了腿脚。   “你那个小师侄也不愿意吗?”太后反问,“你对她那么好,给她练手,还教她蛊术。”   百寒子惊讶的看着她,“你知道?”   他教朝曦蛊术的事没人知道,因为人在外地,又不出名,想查他俩的消息很难,没有势力不可能,她手里还有势力?   “我跟宁王做的交易,我老老实实待在尼姑庵,他给我送你们的消息。”   “是吗?”百寒子不相信。   交易是建立在同等实力的情况下,宁王与她做交易,说明她这几年并不是真的一无所有,只是隐藏的更深罢了。   “我那个师侄喜欢宁王,他们将来是要结婚生子,过神仙般日子的,我不好打扰他们。”他实话实说,“而且他们只能养我一时,不可能养我一辈子。”   太后点头,“也是,只有我肯养你一辈子。”   她突然停下脚步,指了指不远处的房屋说,“到了,这里是我住的地方。”   百寒子打量了两眼,很简陋,简陋的像个柴房,周围破破烂烂,窗户掉了一个,这不应该是个权贵之人住的地方,偏偏它就是。   他这辈子没佩服过谁,唯独太后,她是真的能吃苦,皇宫那么多御膳,她每天只喝粥,有那么多绫罗绸缎,她一个不穿,再好的被子都能弄来,偏偏她只睡硬床,对自己的生活几乎没有要求。   应该说她看不上这些身外之物,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对她来说都是身外之物。   她低头瞧了瞧百寒子,又看了看台阶,屋檐下有两个台阶,虽然不多,但是轮椅肯定上不去。   “背我吧,朝曦都是背我的。”百寒子坐直了身子。   太后眼神一暗,不过她没说什么,矮下身子蹲在百寒子面前。   百寒子单手扶着轮椅,让身子更往前倾了倾,良久趴在太后背上。   太后站起来,背着百寒子上了台阶,用脚踢开门,没有犹豫,直接将百寒子放在床边,她自己起身,只是动作稍稍快了些,百寒子便因为不稳,整个人倒在床上。   他只有一只手能用,连坐起来都难,太后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看他,“原来没有骗我,是真的只有一只手能用。”   百寒子无奈,“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他坐不起来,干脆躺着,等太后帮他。   太后没有帮他,反而走了出去,没多久回来,手里端着盆,盆里是热水,太后拧干了毛巾,摊开往他脸上盖。   百寒子用手挡住,“什么意思?”   太后推开他的手,“我不喜欢你身上别人的味道。”   她说的直白且霸道,知道他反抗不了,干脆连征得他同意都省了,继续给他擦脸,擦身子,把他身上穿的,用过的毯子,就连头上的发带一并丢在角落,叫他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只有一床薄被遮身。   百寒子单手抓住床单,羞耻,难受,气得他脸色铁青。   太后推门出去,很快又回来,拿了身纯白的亵衣给他换上,虽然早就知道会这样,毕竟他只有一只手能动,做什么都不方便,但是这一天真的来临,还是叫他难以接受。   寄人篱下的日子,一天都不想过。   晚上太后端给他一碗清粥,百寒子只喝了半碗,“我喝不完了。”   太后走过来,自然而然拿起碗继续喝,她在寺庙待久了,晓得粮食珍惜,所以能不浪费,绝对不浪费。   那碗清粥刚喝完,她突然脸色大变,“你……”   啪!   碗掉了下来,还余下的粥水淌在地上,响起呲呲的声音。   碗里有毒!   百寒子松了一口气,“不要怪我,是你这个人太可怕,你我心知肚明,你不会改,你还是原来那个太后,杀人如麻,草菅人命,所以我不能放过你。”   他面上平静,“别担心,我会跟你一起死,你是我创造出来的,理应毁在我手里,否则将来我死了,没人能治得住你。”   他太了解太后,这个女人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也不会甘愿平凡,她的野心极大,一旦让她翻身,而他又死了,当真没人治得住她。   她肯学肯吃苦,又懂得隐忍,自己也很聪明,宁王一退,就是她翻身的时候。   所以谁都可以活,可以原谅,唯独她不能,一定要除掉她,还大顺一个盛世年华。   这是他临死前,唯一一个想法。   害怕这个大杀器会出来作恶,所以没有杀了她之前不敢死,如今她中了剧毒,必死无疑,他也放心了,从枕头下拿出一颗药丸,张嘴便要吞进肚里。   突然一道银光闪过,百寒子手腕一痛,黑色的药丸掉在地上,滚到柜子旁。   这颗药丸是他用来结束自己带的,一共两颗,还有一颗喂了太后。   藏在手心里,太后太谨慎,将他的所有东西都丢了,他只能藏在手里,等太后离开时搁在她的枕头下,就这么一颗,错过了就没有了。   百寒子连忙趴在床边去捡,但是有人更快,一脚将药丸踩扁。   百寒子脸上灰败,“你没有中毒?”   太后面无表情,“应该说早服了解药。”   百寒子叹气,“你根本就没信任过我。”   “不。”太后摇头,“是我太了解你了,你不可能送上门来,所以一定有别的目的。”   百寒子闭上眼,“既然你都知道了,那就杀了我吧。”   太后摇头,“虽然你想杀我,但是我还是爱你,不可能杀你,你也不能死。”   百寒子嗤笑,“你能管得了我一时,管得了我一辈子?”   “我能。”太后自信道,“如果你死了,我会把这笔账记在沈斐和朝曦身上,不择手段杀了他们。”   百寒子气急,“卑鄙!”   “对你管用就好。”   太后把他扶起来,半躺在床上,不走,就这么直勾勾盯着他看。   百寒子扭过头,避开她的视线,太后捏住他的下巴,将他的脸摆正。   百寒子眼神躲闪,“我已经废了。”   太后凑过来,目光盯在他唇上。   百寒子挣扎,“我的伤还没好。”   太后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你这是趁人之危……呜……”   太后亲够了放开他,“真好,你还活着,我也活着,一切还不晚。”   百寒子闭上眼,不想看她。   “还跟以前一样好不好?”太后额头抵着他的额头,“你留下来,我不乱杀人,只杀该杀的人,不该杀的,我绝对不碰。”   他们两个之间有约定,他留在她身边,她就不乱杀人,只杀该杀的那种,类似老弱病残和坏人的妻儿,一律不碰。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你知道我的,没有你,我可能控制不住。”   百寒子叹口气,“不一样了,以前我有能力阻止你,现在我没有。”   他已经是个废人,什么都做不了。   “不。”太后否认,“你有能力,只要你答应。”   百寒子面上惨白,“我还有选择吗?”   很明显没有,他已经落到了她手里,且计划被她识破。   吃一堑,长一智,她更聪明了,也更可怕了。   黎明他一个人坐在床上,喝着寡淡的清粥,一低头,露出白皙的脖颈,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吻痕,有前天的,也有昨天的,今天的也不少。   一晃他已经在寺庙里住了三天,每天喝的都是清粥,一天三顿饭,不是馒头,就是稀饭,喝的他肚里馋虫叫唤。   往外一瞥,发现太后单手拿碗,喝了小两碗粥,这个女人实在厉害,每天都跟他一样喝粥,万年不变还是粥,她居然也不腻,每天都喝的津津有味。   “喂。”他实在忍不住了,“每天喝粥你不腻吗?”   太后眨眨眼,“不会啊,我喝了十几年了。”   百寒子无语,“我腻,中午换个花样。”   太后一向对他有求必应,几乎想都没想答应道,“好。”   “再给我买两身稍厚的衣裳,春天雨季多,我冷。”   太后也没拒绝,“好。”   她最近都跟他在一起,几乎去哪都是,大概怕他瞎想,觉得她去做坏事,无论干什么都会提前告诉他。   做饭跟他说一声,洗碗跟他说一声,看书跟他说一声,连上茅房都跟他说。   起初有些反感,也不喜欢她对他做的事,强盗一样,在他身上为所欲为,一旦想开,毕竟是男的,还能跟女孩子似的要死要活不成?   慢慢地,勉强能接受,不接受又怎么样,日子还是要过,他必须活着,然后占用太后的所有时间,让她没办法出去作恶。   如果有可能的话,将她引上正途,彻底改邪归正。   作者有话要说: 这大概是百寒子和太后的最后一篇,没有了,以后都是讲沈斐和朝曦的了。 第174章 是变了吗   春天万物复苏, 冬眠的动物们出来觅食,是打猎的好时机。   每年春天大顺都会组织一场狩猎, 一来控制动物们的生长,第二,也是为了找个机会大家聚一聚。   君与臣的关系, 太长时间不来往,也会慢慢疏远。   今年的春天来的早,狩猎也提前到来,小皇帝身着龙袍,率先跑在山林中, 身后跟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沈斐也在其中。   他穿着一身不太合适的白衣,像个白面书生似的,眉眼依旧清雅, 如一轮皓月,皎皎无尘。   “皇叔,咱们叔侄俩好久没有畅快淋漓的赛马了。”小皇帝指了指山上, “敢不敢陪侄儿比一比?”   这本该是个令人兴奋的节日,只不过他开心不起来。   这几年皇叔逼他逼得好紧,母后一走, 他的野心便露了出来, 先是除掉母后留下的人,又一连杀了他好几个大将,导致他无人可用, 就像个光杆司令一般,整个朝廷他拉拢一个,皇叔便破坏一个,拉到自己的阵营里。   拉完又不用,就像嘲笑他一样,当着他的面将人废掉,手段残忍。   他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原来那个宛如谪仙一般的皇叔会变成现在这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坏人?   大抵是没了对手,在朝在野均肆无忌惮,霸道又可怕,只要他不许的事,谁都扭转不了,就连他这个皇上也不行。   他彻底变成了一个傀儡皇帝,手边能用的人少的可怜,或许因为他们太过弱小,所以被皇叔放过,皇叔只杀那种位高权重的人,小虾米他看不上。   元浱到现在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皇叔变了?以前说的话都是假的吗?   他很想问一问皇叔,是从头到尾都在骗他?还是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改变了他的想法?   因为朝侍卫吗?   母后陷害朝侍卫,而他没有杀了母后,皇叔心寒了?   沈斐一言不发,只驱了马从人群里出来。   元浱看着他,心中不由生出悲凉来。   原来皇叔最重视规矩,这种大型狩猎节日,大家都穿着骑装,每个人的骑装上一应绣着图案,唯独皇叔一身白衣,格外刺眼。   “你想怎么比?”将近五年过去,沈斐容颜依旧,没有半分老去,反而更添了几分味道。   “就我们两个。”元浱不等他拒绝,率先一步离开。   沈斐轻笑一声,手里的鞭子高扬,紧跟其后追去,俩人骑的马都是最好的,其他人很难跟上。   皇上吩咐了,只有他们两个,摄政王没有拒绝,他们自然不敢追,远远吊在身后,眼瞧着一黄一白身影穿梭在山野中。   他们的方向往上,一直往上,谁先登上山峰谁赢。   小皇帝先跑了一步,走的又是捷径,沈斐一直在他身后,但他一点都不着急,路遥知马力,这才刚开始。   俩人较着劲一般,使了十足十的实力,事实上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在较劲,皇叔根本没在乎这场比赛。   就像无数次一样,虽然他每次开始时都抢先一步,但是每次即将到达顶峰时,皇叔又会超过他。   每次都不例外。   记得俩人第一次春秋打猎时,也比过,那时他与皇叔还很亲密,皇叔让他一弹指的时间,他先跑了一弹指,皇叔才追,所以每次都是他领先,皇叔慢悠悠跟着。   一直到快终点时的岔道口,他投机取巧,想走近道,近道确实快了许多,但是尽头有块高大的石头,马儿要跳过那个石头才行。   他的马儿没有那个勇气,他也没有那个把握,只好绕道,但是皇叔敢,他轻而易举跳过那道障碍,每次都比他先一步到达顶峰,不费吹灰之力取胜。   他很沮丧,回去后一直练一直练,但是可惜,非但没能跨过那块石头,还摔的很惨,反倒是皇叔,次次都因为那块石头取胜。   他不服,他也要跨过那块石头,证明自己不比皇叔差!   元浱使了全力鞭打马儿的屁股,马儿吃痛,跑的飞快,似乎随时都有把他甩下来的感觉,但他不怕,他的人生已经定格,除了被不停的欺压,不会再有别的可能。   与其活的窝囊,不如死的干脆。   “架!”   马儿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快的肉眼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终于,他来到了那块石头前,只要一跃就能跳过去,可那石头太高了,也太大了,他依旧没有多少把握,拼的就是一口气。   要么活着过去,要么死。   他闭上眼,非但没有勒令马儿停下,反而重重挥下一鞭,马儿疼的厉害,嘶吼一声,身子一跃而起……   他有一种飞起来的感觉,半响那马儿落地,他喘着气睁开眼,发现他完好无损的过了那块石头,那块他以为绝对过不了的石头。   元浱回头看去,另一道残影踏着强势的脚步,刷的一声也从石头后跳了出来,与他并肩站在终点。   “恭喜你,你成功了。”沈斐由衷道。   小皇帝下了马,有些开心,“皇叔,现在我有资格了吗?”   他声音颤抖,“有资格问你问题了吗?”   他有一肚子想说的话,但是皇叔说他没有资格,除非他能胜他一局,无论什么方面,在政治上他斗不过皇叔,只能从这方面下手。   沈斐点头,“你想问什么,今天我都会告诉你?”   “皇叔。”小皇帝认真的看着他,“到底哪一个才是你?以前那个口口声声说守的是江山,护的是百姓,无愧于天地的那个?还是这个母后一走就暴露出狼子野心的你是真的?”   沈斐没有解释,只指了指身后道,“你觉得呢?”   那后面密密麻麻都是人,有众大臣们,也有将领和士兵,弓箭手藏在丛林里,山兵,陆兵,骑兵,将整个出路堵住。   小皇帝脸色惨白,“我明白了。”   沈斐下了马,挥挥手,立马有人拿来笔墨纸砚和桌子,他将纸铺在桌子上,又用墨砚压住,做了个‘请’的手势道,“既然明白,就写诏书吧,说你无心皇位,将它传给我。” 第175章 大完结篇   小皇帝无力的闭上眼, 半响失魂落魄道,“好, 皇叔文成武德,克己奉公,江山交给你, 我放心。”   他说着走过来,半蹲在沈斐对面,沈斐将笔递给他,“我会替你好好守着江山。”   小皇帝低垂下眼,单手去拿笔, 另一只手放在桌子下,没人看见的地方,那手握着一把匕首,陡然抽出, 朝沈斐捅去。   可惜他没有得逞,那手被另一只手握住,“学会了示弱?”   小皇帝冷笑, “那又怎么样?还不是骗不过你这只老狐狸!”   沈斐不语,良久才道,“少明, 星海, 他不愿意写诏书怎么办?”   他身后立马有两个人站出来,少明道,“属下以为写诏书留下一双手便是, 耳朵啊,鼻子啊,舌头啊,那些不要也罢。”   沈斐摇摇头,“太血腥了,毕竟是我亲侄子,你是要本王做恶人吗?”   “其实不是没有温柔的法子。”星海接话,“皇上是您的亲侄子,皇上的母亲,皇上的舅舅不是吧?”   小皇帝脸色一片惨白。   远远站着的众大臣面色也不好,更有人看不惯他的做法出来说话。   “过份了,摄政王,以你现在的实力,即便没有诏书,只要我们同意,一样可以名正言顺登基,何必为难一个孩子?”   今年刚满十三岁的小皇帝对于他们来说可不就是孩子。   “礼部尚书说的没错,你有什么冲着我们这群半只脚入土的人来,跟一个孩子计较,有失你的身份。”   “还记得先皇是怎么死的吗?不是你一个人的能力,是他自作孽不可活,我们愿意跟着你反他,难道你想步他的后尘?”   有人带头,敢说话的越来越多,一时间朝廷过半的人尽数站了出来。   年老的顶在前面,护着年幼的,他们手牵手,义愤填膺。   小皇帝瞧着这些人,突然泪流满面。   这些人有老顽固,总爱跟他作对,也有桀骜不驯的年轻人,无论他怎么收服都不肯跟他,也有皇叔的人,比如李安生,这个人给了他许多帮助,但是每次他问,你是我的人吗?   他说不,我是摄政王的人。   他没有想到,在这种时候居然是他们为他说话。   “把说话的人都拉出来。”   沈斐淡淡一句话,吓得众人浑身一颤,但很快有人镇定下来,“若江山当真落到你这种人手里,老夫这官不做也罢!”   他说着将头上的官帽取了下来,丢在一边。   似乎被带动了气氛,当即有人跟着取下官帽,“连自己亲侄子都不放过的恶魔,在下不屑与你为伍。”   “摄政王,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李安生叹息,“可惜,不是我想要的。”   他也取下头上的官帽,随手丢在地上,不等人来拉他,自觉站在一旁,与几位老先生为伍。   这本来只是以退为进,给沈斐施加压力,并非真的想辞官,沈斐却让它变成了真的,“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威胁。”   他不咸不淡道,“既然已经辞官,就到旁边看着吧。”   这个结局谁都没想到,众人皆是一脸错愕。   沈斐也不理,移开视线,看向星海,“你的主意你动手。”   站的累了,他坐进一旁早就准备好的椅子里,翘着二郎腿,懒洋洋看戏。   星海很快进了人群,与小皇帝的舅舅穆青动起手来,这个男人是武将,太后培养出来的,功夫不低,俩人很快缠斗起来。   人群吓的让开位置,给俩人施展的空间,穆青边打边退,有意无意一般,朝小皇帝的方向而去。   小皇帝过去接应他,“舅舅……”   他想说对不起,是他连累了舅舅,如果不是他不想助纣为虐,把江山交给一个善于隐藏,伪善之人,说不定皇叔不会对付舅舅。   小皇帝张张嘴,刚要说话,冷不防一把剑架在他脖子处,穆青哀求道,“元浱啊,舅舅还年轻,不想死,要不你就圆了你皇叔的意,将诏书写了吧。”   小皇帝吃惊的看着他,“舅舅,你……”   “舅舅也是迫不得已的。”   小皇帝悲愤,“你难道以为我写了他就会放过你吗?”   穆青看向沈斐,“宁王殿下,我帮你劝劝我侄子,你放我一条生路可好?”   沈斐摇头,“突然不想要诏书了。”   他站起来,抢过身旁其他人手里的弓箭,随意道,“不如我送你们一程?”   那弓搭上箭,陡然拉开,瞄准小皇帝,“先从你开始吧。”   小皇帝脸色难看,眼中有后悔,懊恼,也有怨,最终化为难过,怀念,即便到了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是恨不起皇叔来。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那清隽俊美的容貌太有欺骗性,也许是他灼灼如华的气质起了作用,在他心里,皇叔还是原来那个伏案歇息,他明明可以趁机作弄,却怎么都下不去手,让他害怕,打心眼里尊敬的人。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不会有人给他答案,他要死了,反抗不了,似乎只能等死。   元浱闭上眼,心中有一丝解脱,这些年他太累太累,皇叔太强大了,他晓得他的一切,无论他使出什么法子,依旧不能撼动皇叔半分,反倒是他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去,只剩下他一个。   他有成长,可惜,还不够。   耳边响起风声,身后一声闷哼声,他以为是他自己喊出来的,睁开眼才发现不是,那箭越过他的肩头,射在了穆青身上。   穆青眼中带着疑惑,他同样不解。   沈斐放下弓,声音宛如珠玉碰撞似的,一如既往好听,“皇叔再教你最后一次,只要你一天是皇帝,手里握着玉玺,你就一天没有资格相信任何人,包括你的亲朋好友,权利在某些人眼里,胜过亲情,道德,和底线。”   小皇帝眉毛皱起,“皇叔……”   “你不是问我哪个才是我吗?”沈斐轻笑,“我现在告诉你。”   他把弓扔在地上,“我依旧还是原来那个我,守的是江山,护的是百姓,谁都不能破坏,先皇不行,你母后不行,你不行,我也不行。”   沈斐声音清朗,扬遍整个山头每个角落,“假如有一天我危害了江山百姓,我会连自己也杀。”   错愕,吃惊,这陡然反转的发展让大家无法消化,全都愣愣看着。   许久许久,小皇帝吐出一口气,“皇叔,你这辈子没有私心吗?”   “有啊。”沈斐笑得灿若桃李,“我曾经因为朝曦提前对你母后下手。”   他细细说来,“她本来是我留给你的对手,只要我退一步,她就会进一步,想尽一切办法除掉我,身为我的亲皇侄,你肯定不会坐视不管对吧?”   小皇帝有些明白,“这样我就会为了皇叔,跟母后斗起来。”   “是啊,你是她的亲儿子,她不会杀你,反而能不断磨练你,促进你的成长,可惜……”沈斐摇摇头,“我把她提前踢出了局。”   他表情无奈,“没办法,我只好亲自当这个坏人了。”   小皇帝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原来一切都是做戏,为的是让他尽快适应尔虞我诈,更适合当这个皇帝?   “皇叔,你骗的我好苦啊。”他还以为皇叔变了,独自难过了许久。   “你这个人啊。”沈斐表情失望,“太在乎感情,我都好几次用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你居然还叫我皇叔。”   小皇帝苦笑,“皇叔就是皇叔,一辈子都是皇叔。”   沈斐静静伫立,“假如所有人都懂这个道理该好多?就不用死那么多人。”   他冷笑,“分不清君就是君,臣就是臣,尊臣不尊君,不如死了算了。”   小皇帝想起什么,“原来你杀那些来投靠你的人是因为他们侮辱我?”   跟了新主的人迫不及待就想为主子办事,因为他与皇叔不合,打击他,其实就是助长皇叔。   本以为是讨好皇叔,谁能想到他们恰恰就是因为这个死的。   沈斐没有解释,“我的时间不多了,这里就交给你了。”   他看了看躺在地上,狼狈吐血的穆青,和身后没有站出来为小皇帝说一句话的人神情冷漠,“是杀还是留,随便你。”   没有避着大家说,叫那群人登时慌乱起来,小皇帝对他们不感兴趣,反倒对皇叔嘴里的‘时间不多了’感兴趣。   “皇叔有什么事要忙?”   “我要你杀了我。”沈斐语气平静无波。   小皇帝一抖,不解问,“为什么?”   “我已经成了你的屋顶,只要有我在,你这颗大树就永远长不大,只有拆了屋顶,大树才能肆意生长。”沈斐面无表情看他,“杀了我。”   小皇帝摇头,“你不是屋顶,我也不是大树,你是我皇叔,我不要杀你。”   沈斐瞳孔里有一抹失望,“我就知道,你离成大事还很远。”   他指了指他的党派,“我给你留了后手,假如你是个明君,他们就是捅向别人的剑,假如你是个昏君,他们就是捅你的剑。”   似乎将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他语气轻松许多,像闲逛似的,走到悬崖边,问:“你说从这里跳下去会死吗?”   小皇帝眼皮狂跳,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皇叔……”   沈斐突然推了他一把,将他推的跌坐在地,他自己因为推力,从山崖边掉了下去,没有心慌,没有失措,沈斐淡然一笑。   “好自为之。”   朝曦已经在凤凰山内等了沈斐五天,那天她与百寒子别了之后,迫不及待去找沈斐,结果沈斐给她留信说,他在凤凰山山谷内等着她,已经等了很多天。   朝曦天真的以为他已经脱身出来,二话没说跑回凤凰山,结果连沈斐一根毛也没摸着。   倒是发现凤凰山山谷变了,那个只属于他俩的地方蓦地出现了一栋三层小院。   修葺淡雅,种满了花花草草,一看就知道是沈斐的杰作,山谷狭窄,进出不便,不知道他是怎么建成这座三层小院的,朝曦只知道肯定花了不少心血。   她来了兴趣,将每一层,每一个房间都看了一遍,沈斐对这座小院很费心,第一层是他俩住的,第二层是药,满满当当全部都是药箱,比皇宫里还要奢侈。   第三层是个花楼,有半边露天,沈斐的花都搁在这边晒太阳,还晓得他俩曾经的约定,只占了小半边,留下大半的空给她。   不用说,她肯定是要用来晒药材的,朝曦想起沈斐给她专门修葺了一层药房,登时觉得这半边好像不太够,没关系,到时候把沈斐的花挤一挤就是。   房间大了哪里都好,就是收拾起来麻烦,朝曦到时刚好用了两天时间,睡了一觉起来一直在收拾,整天收拾了两天,累的腰酸背痛。   心想沈斐要是再不回来,她就回京去找了,嘴上这么说,朝曦还是没动,她又收到了沈斐的信鸽,信上说再等他一个时辰。   看来他已经离这里很近了。   朝曦站起来去做饭,准备迎接沈斐,平安在一旁捣乱,她手里的肉啊鱼啊,要先丢给它,让它尝个甜头它才肯老实。   朝曦特意将肉皮割下来,准备喂平安,一抬头,发现平安不见了。   去哪了?   饭点会不在?   这不寻常啊,朝曦想起什么,精神一震,连忙丢下肉皮,匆匆洗了手出来,果然见一抹白影被平安扑倒。   朝曦大怒,“混蛋,那是我相公!”   这几年都是沈斐带平安,所以平安跟沈斐更亲,沈斐好不容易才从它的怀抱里逃出来,刚理了理衣裳,又被一道黑影扑倒。   他知道那是什么,连忙展开双手接住,被朝曦砸了个正着。   朝曦抱着他猛亲了几口,过瘾了才放开他。   “沈斐。”一本正经说瞎话,“你不在的这段日子里,我把药蛊稳下来了,绝对不会对你有什么想法。”   沈斐挑眉,“是吗?”   “是啊。”朝曦肯定道,“不过我有。”   沈斐无奈,“然后呢?”   “然后你不该好好躺着,让我享用一番吗?”   沈斐失笑,“我已经躺下了。”   朝曦瞧了瞧四周,“这里不行,有平安。”   熊一脸懵懂,但是瞪大了眼,一眨不眨看着。   【完】 第176章 重逢番外   担心被平安打扰, 朝曦揪住沈斐的领子,直接将人拖走。   这个姿势沈斐根本起不来, 只能被迫握住朝曦的手,怕被她半路松开,或是衣裳撕裂, 他摔下去。   朝曦十分有劲,一口气将他从外面草地上,提溜到屋里的床上,往那一扔,像扔尸体一样。   沈斐表情有些无奈, “这么多年没见,性子还是这么急。”   朝曦不是急,是十分急,屋子一关, 还特意用杠杠住,省得平安进来,窗户也关上, 窗户小,平安进不来,是防止沈斐跑的。   沈斐没有跑, 只坐起来道, “赶了两天一夜的路,我有点饿,先让我吃点东西。”   朝曦走过去, 一把将他推倒,“让我等了这么多天,有什么脸吃东西?先干活!”   沈斐表情越发无奈,架不住朝曦霸道,直接将人扒光,她自己也很快光溜溜钻进被窝。   一个时辰后——   沈斐面上苍白,眉心疲惫,眼下是浓重的黑眼圈,“朝曦,我不行了,太累了,需要休息……”   说着说着,尾音已经渐渐变小,随时都有可能睡着。   朝曦用力亲了他一口,又把他亲醒,然后继续浪,生生把这厮储存了五年的东西榨干,后面连水都没有了。   这人累到极致,躺下当个死尸,无论她怎么折腾都不醒,朝曦没办法,只好放开他,顺便给这厮擦擦脸和身子。   五年没见,岁月非但没有在这人身上留下半点痕迹,反而越发好看,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成熟,笑一笑如桃胜李,眼神中尽是宠溺,比五年前更甚。   朝曦一直等他醒来,这一等,等到第二天早上,这人一大早起床找吃的。   真的把他饿狠了,原来很多不吃的,现在一概不挑,吃了两个馒头一碗稀饭,就了大半碗菜,撑的懒洋洋躺在院里的躺椅上。   屁股还没捂热,被朝曦揪着领子往屋里拽,继续昨天没做完的活。   沈斐叹息,“早知道不吃这么多了,都动不了了。”    第177章 报复番外 朝曦表现爱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跟沈斐亲热, 不停的亲热, 把沈斐累的看见她就找借口往外头溜,身上到处都是青青红红的印记,很多地方都被朝曦抓破, 嘴唇也给他咬破了, 每天战争都很激烈。 总之被她欺负的很惨, 白天晚上只有一件事做。 直到这人累出腰疼的毛病, 朝曦才放过他,“你也太没用了,这才几天?” 沈斐趴在床上,沉默不语。 朝曦在给他揉腰骨,“不会是装的吧?” 沈斐摇头,“是你索要过度。” 因为腰伤,他难得有空看书,倒是因祸得福。 其实那楼上不仅有朝曦的药, 还有他的书, 占了一小半,虽然已经离朝廷很远, 用不着书,不过这是他的爱好,每天最少都要花两个时辰看。 知道他喜欢,他看书的时候朝曦也不打扰,一个人收拾东西, 而且就在沈斐头顶,沈斐每天都能听到咯吱咯吱,挪东西的声音。 他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他因为看书忽略朝曦,这声音就会出现。 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上去看了一眼,发现朝曦在搬他的书架,全部挤在角落,空出很大的位她用来晾药材。 沈斐摇头,“说好一人一半呢?你又欺负我。” 第178章 怀孕番外 朝曦也是有理由的, “我想了你五年,恨不能每天跟你在一起, 你看看你在干嘛?每天看书也不理我!” 她生气了,所以报复沈斐,不仅书架挪了, 他所有的东西都挪了。 俩人说好一人一半用房,连院子都是一人一半,实际上沈斐让了她许多,现在更是许多。 沈斐扶着腰走过去,语气有些懊恼, “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现在知道已经晚了。”朝曦扛着锄头去除草,“脾气上来了。” 她很拗,说不理沈斐, 一连好几天都不理,沈斐好说歹说,就是不理。 沈斐没有办法, 腰没好便去打水,将自己洗干净,躺在床上等朝曦。 这招对朝曦也没了作用, 她最近不知道为什么, 总爱瞌睡,人也很疲惫,怀疑是药蛊搞得鬼, 一摸脉搏,发现还在,没去沈斐那里。 或许是药蛊老了?开始修身养性了? 朝曦也不懂,毕竟她对药蛊知道的很少,只晓得现在药蛊很依赖她,就算跟沈斐一起云兮雾兮,药蛊还是跟着她。 这也是她缠着沈斐要了好几天的原因,从来没有这么畅快过,但是畅快过后是身体快速萎靡不振。 朝曦原本天天都去除草,练剑,跑步,现在不到辰时醒不来,沈斐有点担心她,“朝曦,你最近有点怪。” 朝曦眼皮子直往下盖,还没到子时就困的不行,眨眨眼睡了过去。 她越来越嗜睡,吃的也很多,葵水似乎也好久没来过,等等,葵水? 朝曦一探脉搏,吃惊的发现自己怀孕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来一口气是写不完了,明天见,我也困了,先睡一觉。 第179章 生娃番外 这个孕怀的莫名其妙, 朝曦原来十分想要,结果没有, 现在不打算要了,它居然来了? 朝曦在犹豫要不要,抬头看了一眼沈斐, 这厮已经而立之年,这个孩子对他来说十分珍惜吧? 也许他并不想要,毕竟他那么懒,自己的事都做不好,再加上一个孩子…… 说来奇怪, 好些次怀不上孩子,朝曦以为他俩之中有个人身体有问题,不是沈斐,就是她, 因为她吃了太多药,身体有所改变,不好怀孕, 沈斐她检查过,各方面都正常,基本原因在她这里。 沈斐大概也晓得, 但是他从来不催, 以至于朝曦对他想不想要娃参悟不透,她也不想猜,旁敲侧问看能不能打听出来。 “沈斐, 你想要孩子吗?”沈斐的性子很奇怪,她主动的时候,这人就被动,她懒得主动的时候,这人就主动。 主动洗碗,主动做饭,虽然他的手艺并不好,不过进步很快,第一次无法下咽,第二次已经勉强味道均匀,第三遍就能吃了。 他很聪明,就是懒而已,但是你喊他去做这个那个,他也没有半分怨言,老老实实的去。 因为她这边出了点问题,没办法给人看病,赚不到银子,沈斐便开始作画,带到集市上买。 他的画,画得很有意境,然而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没人欣赏,买他画的都是姑娘,主要是为了见他一面,与他说说话。 这厮长得实在招眼,就像鹤立鸡群似的,人群里你一眼就能发现他,无需做别的,安安静静坐着,便能收到许多打量和爱慕。 好在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沈斐只在做生意的时候配合说两声,其它时候谁都不理。 朝曦就在旁边看着,这厮想做别的也没有机会,人来的实在多的时候,她便冷笑着过去,说这厮是她的媳妇,女扮男装卖画。 沈斐也不反驳,只怨念的瞧了瞧她,然后一脸宠溺,承认自己是女的,已经成亲,对象是朝曦。 他根本不在乎这些虚的,虽然仅从个头和声音就能听的出来,他不可能是女孩子,这么一说也只会让别人更羡慕朝曦罢了。 “你怀孕了?”沈斐知道自己看书时间太长,总是忽略朝曦,最近看书都是偷偷看的,或是在朝曦身边。 朝曦大惊,“你怎么知道?” “你突然这么问,除了怀孕还能有其它原因吗?”沈斐蹙眉,“难怪最近食欲不振,睡不醒似的,原来怀孕了。” 朝曦的反应来的很早,不知道是体质特殊,还是怎么回事,总之才一个多月,她就已经难受的上吐下泻,头晕乏力,体力活一律干不了,还好也没什么能干的,最多不给人看病,少点钱花罢了。 朝曦很愁,为了钱愁,生孩子可是很花钱的,毕竟她从怀孕到生下来,需要好长时间无法劳作 。 朝曦把担忧跟沈斐说了,沈斐只是笑,“不相信我?” 朝曦眼神明显怀疑。 沈斐叹口气,“总该相信钱吧?” 他把朝曦带到一个地下密室,打开机关,里面密密麻麻堆满了好几十个箱子,有些箱子封住了,有些没有,露出来的都是金银财宝。 “我原本打算孑然一身陪你,后来给你置办药材的时候发现有些药材价值连城,你是大夫,负责看病就是,我不想你为了药材发愁,所以留了些东西。”他实话实说,“店铺田赋那些你不要,我全部交给镜花和水月,还有府上的老人打理,只带了些身外之物。” 这是‘只’吗?不知道多少人拼尽全力也没他一个人有钱,至少朝曦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宝贝。 沈斐有收藏癖,喜欢收集玉啊,古玩啊之类的,朝曦原来在他的库房,没瞧见金银财宝,都是古玩和玉,这些应该是他把那些卖掉换来的钱,或者觉得钱财不配与他的玉啊,古玩放在一起,干脆另外找了间屋子置办,总之朝曦十分满意。 她不是一个不懂变通的人,有准备,总比没准备的好。 朝曦捡了几个元宝,然后跟沈斐一起上去,她不拿多,够生活就好,熬过这几个月,她又是生龙活虎的朝曦。 以前给孕妇看病的时候总觉得她们过于柔弱,大题小做,等到她身上的时候她才知道难受。 头几个月吐的吃不下饭,后几个月好不容易能吃下了,肚子大了,睡觉开始睡不着了,每天都像折磨似的,尤其是快生的时候,难受的不要不要的。 沈斐很自责,抽空就抱着她,让她可以好好歇息,有时候他看着越来越大的肚子,低头叹息,“如果我能替你生该多好?” 可惜,他没那能力,只能尽力多让朝曦轻松一些。 朝曦不记日子,他记得,快到的时候与朝曦一起去城里安住下来,找了好几个稳婆养着。 有一天半夜朝曦突然疼的厉害,晃了晃沈斐的手臂说,“我可能快生了,去请稳婆。” 沈斐不敢耽误,连忙爬起来,衣裳都没来得及穿,只套了一件披风便匆匆出门。 等他将稳婆请来,朝曦已经坐在床上,怀里抱着一个带血的孩子,一脸懵逼,“我生的?” 稳婆也懵了,“你也太快了。” 另一个稳婆道,“婆子我走南闯北,接生过不少,也见过很快的,像你这么快的还真没有。” 大概跟身高有问题,她架子大,所以少了些痛苦,自己就出来了。 稳婆从她手里接过孩子,热水都来不及烧,只简单擦了擦血,等热水烧好才给孩子清洗。 沈斐在门外焦急的等着,没听到孩子的哭声,也没听到朝曦的叫声,连稳婆都没有让他端饭进去,听说生孩子很吃力,需要多吃些东西才有力气,总之屋里太安静了,一点动静都没有,他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实在待不住了,沈斐一脚踹开门进去,一眼便见已经换好衣裳躺着的朝曦,和忙活着收拾残局的稳婆们,桌子上放着一个半包好的布包。 沈斐想去看看朝曦和孩子,被稳婆赶了出去,“着什么急?马上就好了,母子平安。” 沈斐松了一口气,紧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没生之前他看了很多相关的书,又找稳婆问了很多,没想到一个没用上,稳婆连剪刀都没要。 这也足以说明他的儿子争气,没让母亲太受罪。 沈斐又等了等,许久那门才再度打开,稳婆将孩子抱出来,“你走运,一般孕人生孩子,怎么也要折腾几天,你夫人厉害,在我们来之前就生好了,虽然如此,我们也没少折腾,该给的钱还是要给。” 沈斐手忙脚乱接住孩子,这个朝廷中叱咤风云的摄政王,第一次有些无措。 他很快镇定下来,答应稳婆的话,给了银子这些人才走。 怕自己照顾不好朝曦,沈斐特意另外招了几个丫鬟过来,还养了两个奶娘,瞧朝曦的样子也不像能安安静静奶孩子的人。 他进去看朝曦时,朝曦已经没心没肺睡着了。 沈斐将孩子放在她身边,守着他娘俩,不知道是不是饿了,那孩子突然一嗓门吼了出来。 怕打扰到朝曦,沈斐连忙用手捂住。 “你把他捂死得了。”朝曦翻着白眼看他。 沈斐有些无辜,“我怕他打扰你睡觉。” 他站起来,“我已经让人熬好了粥,稳婆说你现在要吃些清淡的。 ” 朝曦点头,她现在确实只能吃些清淡的,刚生完孩子,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虽然如此,但是想想接下来一个多月都要吃清淡的,朝曦心中还是生出几分悲凉。 好在沈斐足够体贴,一边带娃,一边照顾她,他说孩子交给其他人不放心,她交给其他人也不放心,只好自己累一点。 孩子很黏人,刚出生没有安全感,需要人一直抱着,只要丢手他就哭,折磨的俩人都睡不好。 后来担心朝曦太累,临睡前喂一次,其它时候干脆分床睡,沈斐抱着娃睡远一点的房间,让朝曦一个人睡一个屋,朝曦这边终于清净。 她睡好了,沈斐睡不好,有时候白天边抱娃边打瞌睡。 他变了很多,本来就十分温柔的人越发温柔,基本都是他带娃,只有哄不好的时候才交给朝曦喂一喂。 他原来身上是檀木香味,十分好闻,现在是淡淡的奶香味,娃几乎在他怀里慢慢长大。 从一只手肘那么长,长到可以下地撒欢子一样到处跑,到处疯。 朝曦是没耐心陪他的,她自己都是个宝宝,需要人疼需要人关注,更何况孩子,带娃的重任都在沈斐肩上。 要哄着大娃,还要带着小娃,沈斐很辛苦,朝曦每次问他累不累。 这人坐在院里的躺椅上,一边看书,一边盯着孩子,一旦孩子跑的稍远就把他喊回来,一边还要抽空跟朝曦聊天,一心三用,还游刃有余。 “当爹的人有资格喊累吗?” 当然是没有的,而且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