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糙猎户的公主兔 作者:东方玉如意 文案: 猎户糙碾子用猎物换回来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又美又白还旺夫,从此走上锦绣路。 阿音娇气任性,欺负了他一辈子。他却甘之如饴,把娇软的公主兔捧在手心,呵护宠溺。 1v1,双c,大老粗糙汉和娇娘子的甜蜜日常,有声有色、有滋有味、有情有义!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主角:林婉音,明皓 ============   ☆、第1章 第 1 章   高高的大荡山壁立万仞,苍松翠竹风姿挺拔,一泓飞瀑自白云间喷薄而出,似一条飞舞的白练落入半山腰的明潭中,沿着山腰蜿蜒的走势形成了一个半月形的湖泊。   清澈的碧水绕过灰瓦白墙的村庄,在丘陵郁郁葱葱的梯田上分成数支细流,淌进山脚的汉王河之中。   村东距飞瀑只有几里远的地方,有一座新建的房子,同样是灰瓦白墙的样式,却比其他房子要高大气派的多。一圈青青的竹篱笆围拢了宽敞的庭院,刚好把一棵百年银杏树和一片野生竹林圈进了自家院子。   树下的躺椅上躺着一个身材壮硕的猎户,他眼帘轻垂,神情舒缓,令刚毅的五官柔和了不少,脸上青黑的胡茬却给这一张年轻的面容平添几分沧桑的味道。   木门吱呀一响,轻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隐约闻到淡淡的香气,他缓缓睁开眼,看向站在面前的姑娘。   她的一张小脸儿极为精致,明眸水润,红唇娇艳,肌肤莹白如玉、吹弹可破,身上穿着他的衣服太大了,袖口和裤腿都挽起了不少,露出纤细的皓腕和优美的脚踝。   这么美的姑娘,哪个男人不喜欢?尤其是看到自己穿过的衣裳,包裹住她玲珑的娇躯……他深吸一口气,压住热血沸腾的情绪。   林婉音看着面前的男人微微一笑,刚刚在屋里沐浴时已经想过了,既然这男人没有趁机强上,证明是个憨厚老实的,那就要哄住了他,尽量拖延时间,等大哥找到自己,或是熟悉了周边环境之后再逃跑。   “大叔,谢谢你救我。”姑娘笑起来特别好看,看的他口干舌燥,便伸手从旁边的矮几上拿起紫砂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凉茶,可是这一声大叔,却让他把刚刚喝进嘴里的茶水毫无保留的喷了出来。   “噗!”猎户喷了茶,体温没能降下去,双眸中便有了几簇跳跃的小火苗,毫不客气的说道:“奶奶个熊滴,早晨老子答应救你的时候,咱们就说好了,你说乐意给俺当娘子的,现在叫大叔是什么意思?”   猎户放下茶壶,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就算是几天没刮胡子吧,就能成大叔了?   林婉音轻巧地退后两步,低头瞧瞧身上有没有被他的茶水喷到,还下意识地用白嫩小手拂过长衫,似乎忘记了这不是自己的衣裳,没必要如此爱惜。   “我是答应你了呀,可是……可是我年纪还小,才十三岁,不能现在就给你当娘子,你能不能先把我当童养媳养两年啊?”林婉音说起话来轻轻柔柔的,声音特别好听,面对这样一个姑娘,让人有火都发不出来。   猎户星眸微眯,又把她上下打量了两遍,说道:“十三?十三能长这么高吗?而且这身段儿……怎么瞧也是个能生孩子的女人了,别以为老子傻。”   林婉音低头瞧瞧,有点小郁闷,以前觉得自己身段好,还偷着乐呢。现在倒霉了,穿着这么宽大的衣服都遮不住前凸后翘的模样。唉!好身段儿害死人呀!   默默地在心底哀嚎了两句,林婉音轻声道:“我爹娘总喜欢给我算实岁,要是按照虚岁算的话,就是十四了。而且呀,我是正月的生辰,只要再过半年我就及笄了,你就让我当半年童养媳成不?”   猎户冷眼瞧着她,见她轻灵的眸光中闪动着几分狡黠,莹白的贝齿咬着红唇,透出几分忐忑,几分哀求。   “奶奶个熊滴,老子当时就说过了,家里什么都不缺,就缺个娘子,你现在要当什么童养媳,不就是不想跟老子圆房吗?还糊弄人,惹急了老子,现在就把你办了。”   林婉音心尖有点抖,这大猎户太壮实了,高大魁梧、体格健壮,如果他要玩儿硬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反抗的能力。既然不能硬碰,那就只能示弱了,示弱也是一种本领。   “我娘说了,女人太早成亲不好,伤了身子就生不出孩子了。你人这么好,我想给你生儿育女呀,就半年而已,很快就过去了。我也是为了你好,你却误会我,我觉得很委屈。”娇俏的姑娘垂下头去,委屈哒哒的撅着小嘴,我见犹怜。   猎户幽幽的眸光紧紧锁在她身上,半晌之后,默默叹了口气:“罢了,老子男子汉大丈夫,不稀罕欺负你。就按你说的办吧,过了年再圆房。”   垂头扮委屈的姑娘欢喜地抬起头来,水润的秋波里恢复了光彩,脸上也满是春风绻倦的笑意:“我就知道,你是好人。”   猎户轻哂:“老子懒得跟你计较。”   得了承诺的林婉音一下子轻松了,她转过身去看向高高的大荡山,青山绿水,悬泉飞瀑:“哎呀!你家原来这么美啊,简直是世外桃源,这山间美景,比大户人家的后花园好看多了。”   猎户重新躺回躺椅上,悠哉地摇晃着,凝视她纤细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几不可查的笑意。“刚才带你回来的时候不就见过了?刚才眼瞎?”   林婉音心情好,就不跟他计较话里的揶揄了,美滋滋地说道:“刚才心情不一样,没注意。咱们好像还路过了一大片梯田吧,也很美的。真没想到你家会是这样的,你们村叫什么村啊?”   “还说你家,这是咱们家,咱家住明水湾。”   “哦,对,咱们家。咱们家的风景真好,我喜欢。明水湾,很好很贴切啊。”林婉音脚步轻快地走到翠竹边,想伸手折下一根竹枝,扯了好几下都没能扯下来。她放弃了跟竹枝较劲,转身去篱笆边上看风景,手边却忽然出现了刚才的竹枝。   回眸一瞧,竟是躺椅上的大猎户不知何时起身过来了,手里轻松地摇晃着刚才她折不断的那根竹枝。   林婉音也没客气,接过来轻拍着竹篱笆玩耍,耳边传来他低沉好听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那些被响马带走的是你什么人?”   这个问题,刚才沐浴的时候她也想过了,不能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也不能说的太假。毕竟青州太守林彦被劫不是个小事,可能很快就会传开。   “我叫素琴,是个小丫鬟,我家老爷原是青州太守,最近被罢了官,本是要回老家去的。谁知半路碰到响马,就被抓走了。”林婉音说的十分顺溜,并没有临时说谎的样子。   猎户挑挑眉:“素琴……小丫鬟,你是负责做哪样活儿的丫鬟?”   “我是伺候小姐的丫鬟呀,我家大小姐待我可好了,嗯,大小姐是世上最好的人,一定会有好报的。”林婉音毫不吝啬对大小姐的夸奖。   “噗!”这次嘴里没有茶,猎户只是笑喷了。   “你笑什么,我说的是真的。”林婉音回过头来,瞪着水灵灵的杏眼。   猎户毫不客气地抓起她莹白细嫩的小手:“太守府里的丫鬟都是当小姐养的?手这么嫩,一看就没干过活儿,你当老子傻?”   第一次被男人温热的大手握住手腕,林婉音有点失神,心里不由自主地跳快了几下,脸上也浮起两朵红云。她赶忙挣脱开,慌乱地说道:“你不懂,大户人家的丫鬟分很多种,陪着小姐的丫鬟就是半个主子,只是陪着小姐赏花读书,不用做什么活的。”   男人似笑非笑的眼神在她娇俏的小脸上流连,心中不禁暗叹:真好看呀,是不是不应该答应她明年圆房,这么久,能坚持住么。   林婉音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当他不信,就补充道:“真的,我什么都不会干,连做饭都不会。”   “那老子养你干嘛,当花看呀?”猎户抬手揉了一把她的头顶。湿漉漉的长发柔顺地垂着,给她清丽的脸庞平添几分妩媚,惹的他想跟她亲昵一点。   林婉音没想到他会有这样的动作,飞快地跑开几步,撅着小嘴把他揉乱的头发捋顺,娇声埋怨:“干嘛摸我头,你洗手了吗,人家刚洗干净的头发。哼!大老粗。”   又被人嫌弃了,猎户气的呼呼出粗气:“大老粗怎么了,要不是老子又大又粗,能把你救回来?老子看的上你,是你的福气,要不是俺用虎皮换了你,你早就被带到响马窝里当压寨夫人了。”   “我是很感激你呀,也答应给你做娘子了,可是你能不能讲究点啊,别这么脏兮兮地。”   “奶奶个熊滴,真娇气!现在嫌弃老子脏了,刚才骑马带你回来的时候,你窝在老子怀里蹭来蹭去的,蹭了一身臭汗,那会儿你怎么不跳下马去。”猎户满脸不悦。   这次,林婉音真的有点委屈,抿着唇,黯然地垂下眼帘:“我不是嫌弃你脏,就是让你吃穿上干净一点,这是好习惯。刚才出了一身汗,你也去沐浴更衣吧,不然身上多难受。”   猎户默默瞧着她,心中一窒,有点受不了她这般模样,就转身进门,拿了一套干净的衣裳出来。脸上一本正经地说道:“老子想怎样就怎样,才不听你的呢。现在老子想去明潭凫水了,你在家做晚饭吧。”   ☆、第2章 第 2 章   猎户在明潭里洗了澡,换好衣裳,顺便把脏衣裳洗好了。回到家一瞧,水灵灵的大姑娘正把洗过的那一套浅蓝色衣裙搭在晾衣绳上。绳子栓的有点高,姑娘踮起脚、双臂伸直,高举着衣服朝上够,实在是费劲。   “弄这么高干嘛?显摆自己块头大呀,哼!大老粗。”她费了劲儿不高兴,就娇声抱怨着。   站在门口的猎户被气乐了,大步上前,把手里的湿衣服抖开,轻松地晾在绳子上,然后把绑在树杈上的绳子解下来,放低了一尺多,绑在树干上。做完这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就转过头,得意洋洋的瞧着娇气的姑娘。   林婉音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盈盈的的秋波流转,配着撅起的小嘴儿,怎么看怎么像个撒娇的小娘子。“水缸里没水了,洗衣服用完了。”   猎户疑惑地一皱眉,走到缸边一瞧,还真见了底:“你洗个衣裳用了半缸水呀,不怕把衣裳搓烂了?”   “那没法子,你家的盆太脏了,好多土,我洗盆就洗了好几遍。”林婉音自认为理直气壮。   猎户一指旁边的大木桶:“那你去挑水吧。”   “挑水?我不会挑水的呀,而且这么大的桶,我怎么可能挑的动。”   猎户无奈地翻翻白眼:“你说怎么办?”   “你去挑呗。”这还用问。   “村子里都是女人挑水的,那桶都一样大,怎么就你挑不了?今天我给你挑一回,你好好学,从明天开始就是你自己去。”猎户板着脸,很严厉的教育她。   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一个陌生的壮汉,林婉音心里自然是害怕的。她一直观察着猎户的表情,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才敢矫情两句。此刻见他要翻脸,心里就怕了,轻声说道:“好吧,那你今天先挑一回,我跟着你学,不过……学的会学不会就不好说了。”   猎户无奈地抿抿唇,用扁担挑起一对大木桶,大步出门。林婉音赶忙小跑着跟上,一出家门,就被面前的美景吸引了视线。   “哇!太美了!好漂亮的梯田呀,这些绿色的是大米吗?我听说大米就是长在水田里的,那边金黄色的什么花,我怎么没见过。”林婉音兴奋地双眼放光。   猎户瞧一眼她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哈哈大笑:“那是稻子,还大米。老子从小在这长大,也没觉得有什么好看难看,怎么你一来,一棵树一棵草都变得好看了?”   “本来就好看嘛,是你眼瘸。这棵开花的是什么树,好漂亮啊!”路边一棵花树开满了淡紫色的小花,长长的枝条被繁花压弯,在微风中轻摇。   猎户左手扶着扁担,右手一抬,就折了一枝下来,自然而然地递给她,随口说道:“哑巴树。”   林婉音欢喜地接过树枝,凑到鼻尖闻了闻清淡的香气,笑道:“这么好看的花,居然叫这么难听的名字。”   “你问它是什么树,它又不会回答你,可不就是哑巴树呗。”   林婉音怔愣地抬眸,看向一脸得意的大猎户,噗嗤一下笑喷了:“我还以为真叫哑巴树呢,原来是你乱起名字。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糙碾子。”   “什么?”姑娘没听清。   “糙碾子,喏,就是路边粪堆旁那个,石头做的大圆滚子。俺小时候长的又粗又壮,跟个大碾子似的,俺娘就给取了这个名。”   大猎户还在自顾自的说着,旁边的大姑娘已经笑岔了气。起初她捂着小嘴偷偷笑,后来干脆笑出了声,银铃般响亮的声音悦耳动听,在山间小路上悠悠回荡。   “你笑什么笑,俺娘费力八叉给俺起的名,有啥可笑的。”糙碾子抬起脚尖,在她屁股上轻轻踢了一下。   “哎呦!”林婉音捂住屁股怒瞪着他,这男人怎么这样啊,动手动脚的,真讨厌!“不许你踢我,讨厌,大老粗。”   她挥起手里的花枝打向猎户粗壮的大腿,就跟挠痒痒似的,对他来说毫无感觉。   “真娇气,还丫鬟呢,就你这样的能伺候人?比个千金大小姐还娇气。”二人谁也不理谁了,林婉音跟在他身后三尺远的地方,默默跟着。   “糙碾子,你又回来啦,听说你盖好房子就出去了。”一个同样挑着水桶的花白胡子老汉,从另一条小路上走了过来。   “回来了,以后不出去了。烂腚叔,听说你家有鸡仔呀,我想买几只。”糙碾子答道。   烂腚叔放下水桶提水,瞧见了他身后跟着的姑娘:“呦,你外甥女来啦,叫大丫是吧?”   “不是,这哪是大丫,这是我家娘子,用虎皮换回来的。”   “俺就说嘛,以前见过你姐带着大丫,可没这么好看。咱们整个明水湾,整个清扬县也没有这么好看的闺女呀,你能讨个这么俊的小娘子,啧啧!真是上辈子积了德了。”烂腚叔打满了水,挑起水桶走了,临走还多看了林婉音两眼。   猎户心里美,小娘子又白又俊,他很喜欢,就是娇气了点,不过这也不算啥大毛病,以后慢慢让她改就行了。他打满两桶水,轻松地挑起往回走,就听小娘子好奇地问道:“你们就喝这河里的水呀,那你刚才不是去洗澡了么,咱们喝的不就是你的洗澡水了?”   “嗯,对呀,就是俺的洗澡水,俺洗的时候还撒了泡尿呢,怎么了,你喝不喝?”猎户好笑地看向她。   “唔!”林婉音马上捂住嘴干呕起来,刚才她还喝过缸里的水呢,那不是太脏了。   “瞧你那娇气样儿,你以为俺们村的人傻呀,自己喝自己的洗澡水?咱家门前不就有一条细流么,要喝河水在那挑多近,干嘛跑这么远。告诉你吧,这是从山洞里流出来的山泉水,是最干净的,还清甜,专门喝水用的,被你用来洗衣服都是糟蹋了。”猎户笑呵呵地。   “你……你不早说,害的人家胃里难受了半天。”林婉音气的一跺脚。   “小傻瓜,谁让你这么傻。”他抬起大手又要去摸她头顶,这次姑娘有了经验,飞快地溜走了。   回到自家小院,猎户一边把两桶山泉水倒进水缸,一边说道:“烂腚叔家里有鸡仔,回头俺去买几只,咱们养在家里方便吃鸡蛋。”   “你叫他什么?我没听清。”林婉音好奇问道。   “烂腚叔,他小时候月子没做好,屁股捂烂了,就起了个名叫烂腚。”猎户随口答道。   “哈哈哈……”小娘子笑的花枝乱颤,“你们村的人,取得这都是什么名字呀,哈哈哈……”   “有什么好笑的,你以为你那名字好听呀,快做饭去吧,饿了。”   “我说过了,我不会做饭,你做吧。”林婉音摊摊手,一脸无辜的表情。   猎户气的额上青筋一蹦一蹦的:“老子娶你干嘛,饭也不会做,觉也不让睡,有你这么当人家的娘子的?”   林婉音不说话,垂头默立,在心里暗暗数着数。果然,没数到十,就见大猎户气呼呼地进了屋,做饭去了。   她心中偷笑,轻轻跟过去,倚在门框上看着他。见他淘米刷锅,舀上水,就直接把米扔进了锅里,然后从房梁上吊着的篮子里取下一块肉,切成不均匀的块,扔进另一口锅里,放了盐和酱油,混合着青菜一起煮。   这猎户做菜的手艺虽然不怎么样,可最基本的干净卫生还是可以的,最起码这饭菜算是可以吃了。林婉音在心里暗暗地下了决定,可是真到吃饭的时候,她还是吃不下去。   “这是什么呀?黑乎乎的。”她端着一小碗白米饭,瞪圆了眼,吃惊地瞧着面前的硕大的大海碗。   “肉菜呀,不就是炖糊了点么,没事儿,能吃。”猎户满不在乎地夹起一筷子放进嘴里,眉头皱了皱,但还是坚持着嚼了几口,咽了下去。   林婉音紧紧注视着他的表情,在他皱眉的时候,也跟着蹙起了好看的柳叶弯眉,默默叹了口气。算了吧,还是不要尝试了,一看就不好吃。   她没精打采的拨了几下白饭,慢慢地往嘴里送。   猎户又连着吃了几筷子,努力控制住脸上嫌弃的表情。毕竟是自己亲手做的饭,再难吃也要坚持着把它吃完,要不然还不得被小娘子笑话死。   利用夹菜的间隙,他抬眸看向了矮桌对面的姑娘。见她用竹筷夹起几粒米,缓缓送进粉嫩的樱桃小嘴里。水润的嘴唇轻轻动了起来,小巧的下巴也跟着上下晃动,纤细白嫩的脖颈显得愈发秀气……嗯,真好看!   猎户忽然发现,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她,就不觉得菜很难吃了。莫非这就是朱会飞说的:看着漂亮姑娘吃得多?   可是张辰也说了,有美人儿在身边,自然要多吃点,那是为了晚上有个好体力。   猎户转头看了看西边的晚霞,吃完饭天就黑了,吃的不少,体力也很好,可是她会答应吗?   ☆、第3章 第 3 章   “你看什么呀,好好吃饭。”他热烈的目光不加一丝掩饰,被姑娘发现了。   “看你呀,我家军……俺的一个好朋友说过一个特别好听的词儿,看着好看的姑娘吃饭,就会多吃一些。”猎户理直气壮地说道。   林婉音纳闷的眨眨眼,把手里端着的粗瓷碗放在桌子上,认真地分析了一下他的神情,试探着说道:“你的意思是不是:秀色可餐?”   “对,就是这个词儿,奶奶个熊滴,老子想了半天没想起来。”   “哈哈哈……”林婉音欢快地笑了起来,笑的花枝乱颤,潮湿的长发已然半干,晚风拂起几缕发丝落在红唇上,格外妩媚。   “奶奶个熊滴,笑话人也这么好看,老子不想明年圆房了,干脆今天就入洞房吧。”大猎户似笑非笑地瞧着她。   “你……”欢快的笑声戛然而止,林婉音娇俏的小脸儿瞬间垮了下来:“你怎么能不讲信用呢?明明答应了人家的,这么快就反悔,你还算个男人吗?”   唉!果然是这样,聊天吃饭都好好的,一提睡觉就急眼。   猎户郁闷地呼出一口气,埋头吃饭,不看她了。一看她就吃得多,吃多了又没有费力气的地方,白撑的睡不着,难受的还不是自己。   林婉音认真地观察着他的表情,见他似乎是放弃了圆房的想法,心里踏实了不少。她一向饭量小,今日受了惊吓,饭菜也不好吃,几口就饱了。试探着跟猎户说道:“碾子大哥,别看我只是个小丫鬟,其实我大哥还是挺有钱的。他可以给你很多钱,让你买三四个娘子,妻妾成群,不比守着我这么一个什么都不会干的笨人强?”   猎户把大海碗里的白饭全都扒进嘴里,将大海碗在桌子上重重地一扔,“当啷”一声,那碗晃了几晃,逐渐停了下来。   林婉音被他吓了一跳,粗瓷碗停止了晃动,她的心却还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是惹怒他了吗?   糙碾子寒星般的双眸直直地盯着她,压抑着怒气,一字一顿的说道:“老子就看上你了,不稀罕妻妾成群,也不会把你卖个好价钱。老子这辈子,要跟你白头偕老,要不然,会这么纵着你?”   姑娘静静的瞧着他,既失落,又有点感动。没想到他一个乡下的大老粗,说出来的第一个成语竟是白头偕老。难得他一片真心,她也不好意思再对他威逼利诱了。   饭后,林婉音主动收拾桌子,洗了碗,又在厨房了磨蹭着收拾这、收拾那,其实她就是不想这么早进卧房,不想在昏黄的煤油灯底下面对他。   月上柳梢,村庄里安静的连犬吠声都听不见了,林婉音这才洗净了手,缓缓走进卧房。这三间房的格局布置,白天她已经知道了。一明两暗的格局,堂屋是厨房,东间里是卧房,有一张硕大的木床摆在屋子中间,余下的便只有一张八仙桌,两把椅子。西间是闲屋,堆放着一些柴草兽皮之类的杂物。   “哎呀!你怎么不穿衣服?”大姑娘娇滴滴地惊呼一声,捂着小脸儿转过身去。   四仰八叉地躺在大床上的男人郁闷地皱了皱眉,低头瞧瞧自己长到脚踝的裤子,粗声道:“还说老子眼瘸,分明是你眼瞎,这么长的裤子你看不见呀?”   “你……你光穿裤子有什么用,上半身怎么不穿?”姑娘的声音有点乱,其实他穿没穿裤子,她根本就没看见,只瞧见了脖子下边的一大片,胳膊胸膛没看清,直逼进眼底的都是贲张的肌肉。那健壮的男人身躯,吓得她心尖儿直跳。   大猎户被她气的胸膛鼓鼓的:“奶奶个熊滴,老子光个膀子怎么了,你没见过男人光膀子?现在刚进五月,等到了六月你瞧瞧,满村都是光膀子的男人,那你是不是就要当个睁眼瞎。”   “哎呀!睁眼瞎不是这个意思,是说大字不识几个,你别乱用词语。你快把衣服穿上,不然……不然我怎么办?”林婉音是真的上了愁。   猎户气呼呼地坐了起来,皱起眉头无奈地瞪了她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噗!”地一下吹灭了八仙桌上的煤油灯。“真娇气,行了,快睡吧,这样你就瞧不见了。”   他倒头一躺,长长的手臂伸开,占据了大半张床。   今晚月色不是很好,被调皮的乌云挡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小小的月牙。姑娘的心情却调皮不起来,缓缓放下双手,看一眼床上躺着的壮硕人影。的确是看不出穿没穿衣服了,可是她心里知道呀,而且明天早上一睁眼,就看到一个赤膊的壮汉睡在身边,会不会吓得以后都睡不着了。   她站在原地想了想,又借着微弱的光线瞧了瞧四周,终于暗下决心,摸索着走到八仙桌旁,搬起一个椅子朝着床边走。   “哎呦!”   猎户飞快地转过头去:“你又怎么了?”   “你家床腿磕到我膝盖了……好痛。”姑娘的声音低低的,有几分委屈,几分难过,还带了点哭腔。   猎户心头一紧,霍地坐了起来:“老子真是服了你了,村里谁家娘子像你一样娇气,你这样的,要不是老子娶你,你能嫁的出去?”   “那你别娶我了,我赔你一张虎皮,再给你一百两银子……”   “你给我闭嘴,老子够吃够喝,缺钱吗?早就跟你说了,家里除了娘子什么都不缺,你要是不乐意,当时干嘛求俺救你。”这次猎户是真有点生气了。   黑漆漆的屋子里陷入了一片沉寂,隐约能听到丝丝缕缕的抽气声,看来她确实被磕疼了。   “算了,老子不跟你计较,反正天气还不算热,就穿个褂子也无妨。等进了六月,你休想让老子穿着衣服睡。”他摸黑下床,在柜子里翻出一件衣服,麻利地穿在身上,点燃了煤油灯。   “磕着哪了,让我瞧瞧。”他走到她面前,蹲下高大的身子,伸手要去挽她裤管。   林婉音下意识地一缩腿:“没事,不用看了,没流血。”   四目相对,他看到了她眼里含着的泪光,男人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扫一眼旁边的椅子,柔声问道:“大晚上的,不睡觉,你搬它做什么?”   “我想在椅子上睡。”姑娘怯怯地说道。   男人眸中的心疼渐渐化作愤怒的火焰,恨声说道:“跟我睡一张床,你觉得掉价是吗?”   “不是,”林婉音更害怕了,借着昏黄的灯光,她在他眼中看到了冲动,似乎要摧毁一切的霸气。她不敢激怒他,只轻声说道:“我这么多年都是自己睡一张床的,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睡,有点不习惯。”   男人站起高大的身子,魁梧的身影遮住了油灯的光,把她笼罩在影子里,吓得她咬着唇不敢抬头。他一双大手紧紧地握成了拳,似乎在激烈的思考着什么。终于,双拳松开,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轻声说道:“你爱怎样就怎样吧,我既说了过年之前不动你,就会做到的,你不必害怕。”   他走回自己那一侧,默默躺下,翻过身去侧躺,背对着这边。   林婉音看着他的背影出了一会儿神,才走过去搬来另一把椅子,尝试了一下,只在两把椅子上睡是不可能的。她只得把椅子并排放在床的外侧,自己躺在上面,把脚放在床沿,这样也算是没有和他睡一张床吧。   她吹熄了煤油灯,小心翼翼地走回去,和衣而卧,挤在窄窄的椅子上,安静睡了。   今天她太累了,又受了惊吓,不多时就进入梦乡。可是,白天佯装的坚强,在睡梦中悉数褪去,噩梦袭来,姑娘颤抖的喃喃自语。   “救我,救我,大哥、大哥……求求你,救我……我好怕,爹。”她语无伦次,说不清什么事情,全是担心害怕。   猎户睡不着,正闭着眼睛思索该怎么与她相处,忽然听到梦呓声,他转过身来,看向椅子上可怜巴巴的姑娘。   “我好怕,好怕呀……给你钱,给你……放开我,放开我。救阿音,救……”她在噩梦中抱紧了肩膀,蜷缩成一团,眼看着就要滚落到地上。   月亮从乌云后面探出头来,透过窗口撒进一地清辉,照亮了她苍白的小脸,紧皱的眉头。   他大步走了过去,轻轻抱起她柔软的身子,慢慢放到床上。拉过薄被帮她盖好,他痴痴地看着她噩梦中的小脸儿,把颤抖的小手握在自己温热的掌心:“我不会让他们把你抓走的,放心吧。好好睡,阿音,咱们这么有缘分,以后就好好过日子,你要怎样我都依你。我一定让你过上你想要的日子,睡吧。”   噩梦中的林婉音紧紧抓住了他的大手,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再也不肯松开。她没有听清他说的话,但是她知道有人救她了,不用害怕了。   男人默默躺在她身边,任由她牢牢抓住自己的手。二人共度的第一个夜晚,就被她如此依赖,他很满意。转头看看那娇艳的小嘴,特别想亲一口,嘿嘿一笑,他忍住了。   半夜偷亲算什么本事,他要让她主动凑过来亲,到那个时候,就把她按在墙上,狠狠地亲个够!   ☆、第4章 第 4 章   晨光微曦,初夏凉爽的晨风把山间清幽的花香吹进房中,间或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   在鸟语花香之中,林婉音缓缓睁开双眸,看到的却不是自己闺房中黄花梨拔步床顶部精致的雕花,而是由粗大的松木檩条架成的屋顶,和上面密密匝匝的苇苞。   阿音回想了一下昨晚的梦境,似乎是在一群恶人的追赶之下,拼命的逃跑,后来有一个人救了自己,只是看不清那人的容貌,那究竟是谁呢?   她忽然清醒过来,想起了昨日被大猎户救回家里的情形,一转头,果然看到了一个酣睡的男人。   阳光还不是很亮,淡淡的笼罩在他身上,令他刚毅的脸庞柔和了很多,青黑的胡茬短短的,平添几分成熟稳重。可是若仔细往他脸上瞧,眼角眉梢一丁点儿皱纹都没有,可见这个不修边幅的男人若是好好休整一番,应该是很年轻英俊的样貌。   他上身穿了一件没袖的短褂,露出十分结实虬劲的臂膀。单从身材上来看,其实他比大哥更有安全感。可是,这个昨天才刚刚见了第一面的男人,实在是太陌生了,让她没办法从心里信任依赖。   若说陌生,却又不完全是,阿音总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一点什么东西,似乎是她之前熟悉的。可是昨日她暗暗观察过这个男人,确实不认识,不知道那一丝莫名的熟悉感来自何方。   她轻手轻脚的起来,挽起裤管儿瞧了瞧昨天被磕痛的膝盖,吃惊的发现上面抹了一点褐色的药酒。   怎么会这样?昨天并没有抹药呀,莫非是身旁这个男人做的,这个大老粗,会在半夜里做这么细心的事情吗?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可是屋子里再没有第三个人了,除了他还能是谁?   下床穿鞋,阿音瞧见了空荡荡的两把椅子。对呀,昨晚不是睡在椅子上的么,怎么醒来却在床上。而且,刚刚……好像是自己抱着人家手臂的。   怎么会这样呢,幸好他没有醒过来。低头瞧瞧自己身上,衣服是完整的。林婉音红着小脸,默默走到院子里,晨风吹起瀑布的飞沫,洒落在她脸庞,凉凉的。   风景虽美,但是心有忧伤。他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隔着青青的竹篱笆,望着远处的青山飞瀑发呆。   “阿音……”一个低沉的男子声音传来。   林婉音下意识的坐直了身子,梦呓般叫了一声:“大哥。”   昨日,在山脚碰到响马的时候,大哥和大嫂侥幸逃脱,莫非是他们找到这里来了?   她抬起头四下望了望,却没有发现那个熟悉的身影,是自己幻听了吧。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急切地盼望着有人能把自己救走。可是,在这荒山野岭的小山村里,密林山涧、道路崎岖,大哥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找来?   暗暗思量之后,林婉音十分失落,这里虽然风景如画,可终究不是自己的家。姑娘黯然的垂下头,眸中涌起茫茫的水雾。   “阿音……”又是一声低低的呼唤,这次她真的听清了,并非自己脑海中空想。她默默的站起身来,探头朝着外面张望,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阿音……”这次她听清了声音来自于身后,疑惑地转过身去,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猎户。   “你……”,她想问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可是如果这句话问出口,那不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的名字叫阿音,而不是昨天说过的素琴吗?   猎户见她有几分纠结,就直接说道:“昨天晚上你做噩梦了,说出了自己真正的名字。如今你既然已经成了我的娘子,我自然会保护你,以后,不用再害怕了。”   林婉音怔怔的瞧着他,见他面色虽温和,神情却十分坚定,眸光十分认真的瞧着自己。   “嗯。”阿音轻轻点了点头,剪水秋瞳之中涌动着泪光。   面对自己娇弱的小娘子,猎户不知该怎么劝她才好,就转身走回屋里,做了简单的早饭,叫她一起来吃。   林婉音昨天就没吃饱,今天早上想起大哥,心情郁闷,更吃不下去了,猎户见她一脸愁容,完全沉浸在回忆之中,就打趣儿道:“你既不肯与我圆房,又不肯做饭,那我可不能白养你,一会儿我要去山上打猎,你跟我一起去采些野菜蘑菇回来,也算为家里干点活吧。”   “嗯。”林婉音轻轻应了一声,把碗筷一推,走到院子里收回来那一套淡蓝色的丫鬟服,进里屋换上。   里屋和外屋之间没有装门,只有一条棉布做的门帘。门帘挡得并不严实,有一条宽大的缝隙。阿音透过缝隙看了看,刚好看到猎户端起大海碗,在喝白米粥。   有心想特意叮嘱他一句,张了张嘴,最终阿音还是没好意思开口。她觉得猎户饭量大,应该还会吃一会儿,只要自己换的快一点,在他吃完之前,肯定能换好衣裳出去。   姑娘解开粗大的腰带,把身上肥肥大大的男装飞快的扔到床上,拿起自己的女装刚要穿,他的声音却从门帘处突然闯了进来。   “阿音,走吧,去……”他话没说完,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到了。   与此同时,姑娘颤抖的尖叫声传来:“啊……”林婉音抱着衣服护在胸前,飞快地蹲在地上,根本就不敢看向门口。   大猎虎背靠着门框,大口的喘着粗气:“我……我什么都没看见,我是……是被你的惊叫吓到了。”   阿音紧紧的咬着唇,转头看向了门口,果然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心里稍稍安定了一些,她自欺欺人的想:猎户那么老实憨厚,肯定不会说谎的,估计他是真的没有看到吧。   猎户逐渐回过神儿来,大步走了出去,站在宽敞的庭院里,呼吸着凉爽的山风,才缓缓压下心中的那一团火。   过了一会儿,他听到背后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努力调整好自己的面部表情,转回头,看到了穿着一身淡蓝色裙子的小娘子。   好美呀!   昨日她穿肥大的男装,已然掩不住花容月貌,今日穿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虽然只是非常普通的林府丫鬟的装束。可是,看到她的容貌气质,任谁能相信,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丫鬟呢。   昨日,被响马打劫的林府家眷,他已然都见过了,其中穿着这种淡蓝色丫鬟衣裳的小姑娘,不下十几人,却唯有她轻灵秀气,美艳不可方物。   “走吧。”猎户轻声说道。   “嗯。”又是一一个轻轻的鼻音,没有反对,也不是很赞成,柔柔顺顺的模样。   大猎户背上弓箭,拿起金丝大环刀,迈开大步就朝着瀑布的方向走去。   林婉音跟在他身后,乖乖巧巧地往前走。见他朝着飞瀑的方向走去,心里暗暗有一丝窃喜,那瀑布远远瞧着就好漂亮,她当然想到近处去瞧一瞧,可是没想到,没等走到瀑布底下,猎户拐了一个弯儿,扎进了山间密林之中。   阿音觉得有点儿遗憾,望望不远处的瀑布飞流,听着哗哗直响的声音,心里的渴望让她停住脚步,暂时没有跟上猎户。   “走啊,干什么呢?”没有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猎户疑惑回头。   “来了,没什么。”阿音没好意思说自己想去瀑布底下玩耍,提起裙子,乖乖地跟上猎户的脚步。   林中青草遍地,野花飘香,时不时地有小松鼠从树枝上跑开。林婉音发现了山里的美好,就不再惦记那瀑布,折了一条花枝,跟在他健壮的身躯后面,游山玩水一般逛着树林子。   糙碾子看到了一丛能吃的蘑菇,就奔着那个方向走了几步。用眼角的余光扫一下身后的姑娘,他没有吭声,选择了视而不见,张弓搭箭瞄准了远处的一只野山鸡。   “这里有一丛蘑菇啊!”阿音发现了一丛鲜嫩的蘑菇,兴奋地叫了起来。   猎户把手里的箭射了出去,回头一瞧,果然看到了她今日第一个笑脸。“好,不错,你也能为咱们家做点什么了,这些是没有毒的蘑菇,把它们带回家吧。”   阿音特别高兴,小心翼翼地把蘑菇采下来,才发现一个问题:“这么多,我的手捧不住啊,忘记带个篮子出来了。”   “要篮子还不容易。”猎户抽出大刀,在旁边一丛紫穗槐灌木丛上挥舞了几下,很快,一堆不粗不细的枝条散落在地上。   他大手一伸,捡起几根枝条,撸去树叶。双手灵巧地翻来转去,一个藤条篮子就编好了。“喏,可以放了。”   “嗬!你好厉害呀。”阿音小心翼翼地把蘑菇放进篮子里,眸光中添了几分小羡慕。   被夸奖的猎户心情好,随手挑了几根开花的枝条砍下来,三两下就给她编了个花环。大手一扬,帮她戴在了头上。   林婉音刚刚收好半篮子蘑菇,头上一沉,多了一个东西,她拿下来一瞧,更开心了:“你还会编花环呀,还真挺漂亮的,不过我都这么大了,哪好意思戴这种小孩子的玩意。”   “你才多大,不就十三么,戴吧。”猎户揶揄道。   “哼!戴就戴。”阿音嗔了他一眼,小嘴一撇,把飘香的花环戴在了头上。   ☆、第5章 第 5 章   大猎户嘴角翘起,轻轻的笑了笑:“好看!走吧,我刚射了一只野山鸡,中午给你炖鸡汤喝。”   “好!”林婉音痛痛快快的答应一声,提着自己新得的小篮子,紧紧跟上他的脚步。   忽然,一只白色的、毛茸茸的小东西,从脚边蹿了过去,那小小的一团,既灵巧又柔软,跑得并不是很快,阿音看清了,那是一只公主兔。   “兔子……”她惊喜叫道。   大猎户转头瞥了一眼,见只是一只不足自己拳头大的白色小东西,就没往心里去:“太小了,还不够塞牙缝儿的,让它先长长吧。”   这下阿音可着急了,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儿:“不行,那是一只公主兔,它长不大的,就这么大,你快去帮我抓来。”   “那么小一只傻兔子有什么可抓的。”猎户不以为然,刚才自己瞄准的那只山鸡,够炖一大锅,这只小兔子,连一碗肉都没有。   “可是我想要啊,我要那只兔子。”眼见着小兔子越跑越远,急的林婉音把篮子放到地上,拎起裙子就去追。   “别追了,一会儿我给你抓只大的。”猎户懒洋洋地瞧着她的背影。   “我不要大的,就要这一只。”小姑娘头也不回,倔强地继续往前追,可是,那个灵动的白色小身影却忽然不见了,害得她围着那一丛灌木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   糙碾子背靠一棵粗壮的大树,懒洋洋地瞧着她:“快走吧,要那个没有二两肉的东西干嘛。”   林婉音不搭理他,只在小兔子消失的地方来回转圈儿,仔细的查找。可是,扒开了好几个草丛也找不到。   “快过来,不然我自己走了。一会儿,来个饿狼把你叼了去。”糙碾子转悠着手里的树枝,瞧着她自己在那瞎转圈儿,觉得很好笑。   起初,倔强的姑娘不肯服输,非要把那只小兔子找出来,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累得满头大汗之后还是一无所获。没办法,她只得走回大猎户身边,扯住他的袖子,轻声哀求:“你帮我抓吧,好不好?我特别喜欢那只兔子。”   “那么小的兔子有什么意思?快走吧,带你去抓一只肥山鸡。”糙碾子实在不理解她对那点牙签肉的热情,转身就要离开。   林婉音不依不饶的揪着他袖子,就是不肯让他走:“你帮我去抓那只兔子吧,行不行?那叫公主兔儿,它长不大,就那么小。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后来跑丢了,我想了好多年,这种兔子特别少见,你去帮我抓回来吧,好不好?我求你了,你帮我抓回来,以后我天天给你做饭。”   猎户疑惑的停住脚步:“你不是不会做饭吗?”   “我……我其实是会做的,但是,没怎么做过,怕做的不好被你笑话。不过,吃了两顿你做的饭以后,我觉得,我手艺还算不错了。”林婉音使劲揪着他的袖子,双脚站定,死活不肯迈步。红嘟嘟的小嘴儿撅了起来,满脸哀求的神色令人不忍拒绝。   糙碾子含笑看了她一会儿,特别喜欢小娘子这样满是依赖的神情,而且还扯着他的袖子撒娇。就爽快的答道:“行吧,那我帮你去把兔子抓来,以后你来做饭。”   不愧是经验老道的大猎户,他走了过去,仔细查看了周边草丛的长势和地上的痕迹,试探着掏了两个地方,到第三处的时候,大手一伸,摸出了一只软绵绵、毛茸茸的小兔子。   “哎呀,你真厉害,我好喜欢呀!”她高高的捧起双手,接过那一只可以安放在手心的公主兔,笑得春光明媚。   糙碾子放开手的时候触到了她的掌心,忽然觉得自己手指被烫了一下。因为这又白又软的一团,让他想起了早晨看到的一幕……   猎户顿觉口干舌燥,伸出舌尖儿舔了舔唇,深深吸了一口气,闷声说道:“走吧,去抓野山鸡。”   “好啊。”这一次阿音痛快的答应了,双手捧着软绵绵的公主兔,把自己新得的小篮子挽在胳膊上,跟在他身后,欢快的往前走去。   这次打猎收获颇丰,虽没有什么珍禽猛兽,可打到的都是好吃的猎物。有四只野山鸡,三只大兔子,还有一头肉质细嫩的獾猪,一对大雁。   糙碾子用一根结实的麻绳把这些猎物栓成一串儿,选了一根粗树枝当扁担,挑着他们下山去。林婉音抱着自己的公主兔,挽着小篮子,乖乖巧巧的跟在他身边,还真有那么点儿夫唱妇随的模样。   路过通往瀑布的岔路口的时候,阿音又探头望了一眼,双眸之中写满了渴望。   大猎户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心思。他笑笑没说什么,今日给她捉了一只小兔子,她很高兴,就不带她去瀑布玩耍了。以后她哪天在不高兴的时候,就带她去那里玩儿,让她开开心。   走到家门前的溪流旁,遇到了正在洗衣裳的柱子嫂,她看向糙碾子的眼神儿,不亚于瞧见了稀世珍宝。   “大碾子,这姑娘是谁呀?怎么这么俊,俺滴个娘勒,俺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俊的姑娘。”柱子嫂长的粗壮结实,说话也是响亮的大嗓门儿,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裳,长发在脑后随便的挽了一个髻,是村子里普通中年妇人的打扮。   又被人夸了,阿音心里美滋滋的,抱着小兔子垂眸轻笑,就听旁边的男人说道:“嫂子,这是我家娘子,叫阿音,她不太会做农活儿,以后还要劳烦你多费心教教她了。阿音,这是柱子嫂。”   “柱子嫂。”林婉音乖乖的叫了一声,抬眸瞧了一眼面前的大婶。她觉得跟这个人叫嫂子应该是客气话吧,怎么看也是大婶的年纪。   “哎哟,说话的声音也这么好听啊,大碾子,你从哪儿找了这么个美娇娘来当媳妇?真是你家祖坟冒青烟了呀。”   猎户哈哈大笑,得意的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娘子,欢喜说道:“走,回家,今晚你想做什么?”   “山鸡炖蘑菇吧,刚好有鲜嫩的蘑菇。”林婉音跟上他的脚步,柔声答道。   二人回到自家院落,糙碾子把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山鸡扔进厨房,让阿音做饭。就把剩下的猎物全都放进小地窖里。这是他最近特意挖的一个地窖,天气逐渐热了,在篱笆墙底下挖一个小地窖,阴凉又透气,猎物能存放好几天。   猎户料理好这些东西,刚刚洗了一把手,还没来得及擦,就听厨房里传出一声惊叫。   “救命啊……”   糙碾子不知发生了何事,赶忙大步进屋,就见花容失色的大姑娘举着菜刀,飞快地朝他跑了过来。   这是要谋杀亲夫吗?   猎户人高马大,对于这毫无杀伤力的菜刀,劈手就夺了过去,扔到一旁的地上。   林婉音径直冲向他,是因为害怕,并非举着刀想要砍人,此刻被他夺了刀,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径直扑进他怀里,颤声说道:“快救我呀。”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猎户一头雾水,下意识地收拢双臂,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拍了拍小娘子的后背:“别怕,有我呢,怎么了?”   他飞快地在屋子里扫视一圈,并没发现有外人,也没有什么猛兽,厨房里还和从前一样,究竟是什么把她吓成这样呢?   “那只野山鸡呀,我砍了一刀,它不死,还朝我飞过来了,像是要跟我拼命似的,吓死我了。”阿音把脸埋在他宽厚的胸膛,根本就不敢回头看。   糙碾子低头一看,这才发现案板下面的地上,躺着一只半死不活的野山鸡,扑棱着翅膀,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猎户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他这娇娘子呀,真是……不过这样也挺好,起码主动投怀送抱了,不是吗?   “俺不怕,俺来对付它,你不敢杀鸡,那你敢切肉吗?”他伸手轻抚她的长发,低下头闻了闻娘子身上清幽的香气。   “切肉还是切过的,但我没杀过鸡鸭,你去把它杀了,把毛弄掉,只把肉给我拿回来就行。”阿音渐渐缓过神来,从他怀里出来,垂眸看着门口,根本就不敢看那只野山鸡的方向。   忽然,那只鸡尖叫一声,扑棱着翅膀,耗尽最后的力气想要站起来。林婉音听到动静,吓得哧溜一下跑到猎户身后,紧紧抓住他衣裳后襟,把头抵在他后背上。   大猎户扑嗤一笑,回手握了握她拉住自己衣襟的小手,看那只野山鸡耗尽最后的力气,扑棱完就倒在了地上,便笑道:“好,我去小溪边杀鸡,免得弄脏咱家的厨房。你先收拾那些蘑菇吧,这个应该不怕了?”   “嗯,蘑菇有什么可怕的?你把鸡拿走就好了。”阿音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口,耳朵听着他的脚步声响起,似乎是拿起了山鸡和菜刀,走出门去。   她这才回过身,拍着胸口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拎起自己的小篮子,到木盆里去洗蘑菇。   想想刚才自己主动扑进他怀里的情形,阿音觉得特别不好意思,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呢?竟然被一只野山鸡吓得对于一个乡下汉子投怀送抱,这算怎么回事儿呀!   ☆、第6章 第 6 章   糙碾子拎着野山鸡到溪边清洗,远远地,就听见大嗓门的柱子嫂在夸林婉音:“你是没见着啊,那小娘子太俊了,而且吧……怎么说呢,我都不会说,反正就是跟咱们乡下人不一样,人家身上有那么股子味儿。”   “什么味儿啊?难不成是怪味儿?”明春妮疑惑道。   明玉扑哧一笑:“怎么可能,碾子哥离开家乡这么多年,一回来就盖起了新房子,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怎么会选个身上有怪味儿的娘子呢,我猜是一种韵味吧,一种城里的大家闺秀才有的韵味。”   柱子嫂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对对,就是大家闺秀的韵味,哎呀,你看你们会写字的人就是不一样,说个话都说的这么准。”   明春妮不服气地撇撇嘴,不就因为明玉是里正的姑娘么,大家都夸她。自己和明玉家是邻居,又是同岁,今年春妮就要成亲了,明玉却连个婆家都没有,认识字有什么好,除了眼光高瞧不上这个,瞧不上那个,也没觉得她和自己有哪里不同,又没长着三头六臂。   “你们说的什么味儿的,俺也不懂,俺就知道,人家男人娶媳妇就是要找个能干活的。地里的农活一点不会干,肯定没人乐意要。”明春妮衣裳洗完了,把草鞋一脱,伸出大脚丫子就在水里洗起脚来。   明玉气鼓鼓的瞧了她一眼,好在自己在她上游,不然这衣服还怎么穿。   猎户要杀鸡,自然不能跟他们洗衣服的凑的一起去,这里河道纵横交错,他就到了另一条小溪边。本不想搭理这些三姑六婆,谁知柱子嫂瞧见了他,大声说道:“碾子你来啦,我们正说你家小娘子呢,真俊啊!诶,你是来杀鸡吗?怎么你家娘子不来?”   “阿音胆子小,不敢杀鸡。”糙碾子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没想到却引发了一片热烈的议论。   明春妮首先大笑起来:“碾子哥竟然肯娶一个这么没用的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咱们村里都是嫁不出去的。”   明玉脸上一红,用力捶打了一下衣裳。柱子嫂好心教导:“大碾子,你可不能这么惯着她,就算她以前是千金小姐,嫁进咱们村了,就应该按这里的规矩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这是必须的。”   糙碾子眉头一皱,倔脾气上来了:“老子自己的娘子,乐意怎样就怎样,长得好看能给老子生娃就行了。”   他一发火,几个女人就不敢说什么了,明水湾祖祖辈辈的传统就是这样,一切都是男人说了算。有好吃的要让男人先吃,家里的一切家务都是女人做,男人是半个手指头都不沾的。   明玉抬头望了望,心中暗暗对碾子嫂产生了兴趣,那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呢,好想去看看。   把野山鸡料理干净,糙碾子回到家里,就见林婉音坐在竹林边的小板凳上,怀里抱着公主兔,一边轻轻抚着它柔软的白毛,一边温柔的跟它说着话:“糯糯啊,以后我们俩就相依为命了好不好?你可不要像我小时候养的那一只,一声不响的就跑掉了,无情的抛下我。你不说话,就是答应我了,不会抛下我对不对?”   自顾自地说完话,阿音展颜一笑。本就眉目如画的姑娘,笑起来更加娇艳动人,令原本平淡无奇的农家院有了别样的神采。   “你回来了,我已经把蘑菇洗好了,就等鸡肉呢。还有,我看旁边菜园子里有大葱,你能不能去跟人家买一棵,而且,家里也没有炖肉的调料。”阿音见大猎户站在门口痴痴地看着这边,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暗暗的欢喜,把小兔子放进腰间的荷包里,起身相迎。   糙碾子咽下一口唾液,把用荷叶包着的鸡肉交到她手上,说道:“旁边的菜园子原本是咱们家的地,姐姐嫁人以后,就是柱子嫂在种,不过,咱们也可以吃里面的菜。”   说完,他就大步过去,拔了几棵鲜嫩的大葱回来。见阿音已经把鸡肉切成匀称的肉块,放进锅里用白水煮。“你就这么做鸡肉,不放油吗?能好吃吗?”   林婉音盖上锅盖去添柴,不紧不慢的说道:“鸡肉直接炒不好吃,要先用热水焯一下,去掉腥味之后才能炒,炒到颜色差不多了,才能加水炖。”   大猎户忍俊不禁:“奶奶个熊滴,炖个鸡还这么多讲究,老子可干不了这精细活儿。”   他倚在门框上,默默瞧着阿音在厨房里忙碌。看她莹白柔软的小手,握着黑色的铁质锅铲,捞出鸡块,放进粗瓷盆里。洗净了锅,放上油,爆出令人口舌生津的葱香味,把肉放进锅里翻炒。炒的差不多里,阿音放进蘑菇炒了一下,就加上水,盖好了锅盖。   蒸腾的热气熏红了她精致的小脸儿,几滴热汗沿着鬓角向下流淌,一双小白手上下翻飞,玲珑有致的身子也不停地上下起伏……   “你怎么了?馋的流口水了?”阿音盖好锅盖,回头看他,吃惊地发现猎户嘴角有点潮湿。   糙碾子如梦初醒,抬起手背抹了一把嘴角,飞快地转身跑了出去。   身后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糙碾子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在院子里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还是压不住砰砰的心跳,只得快步出门,到明潭里洗个凉水澡。   糙碾子头发湿哒哒的回来时,阿音已经把炖好的鸡肉和蘑菇盛在了粗瓷碗里,摆放在银杏树下的桌子上,还盛好了一大碗和一小碗米饭。   “你回来啦,过来吃饭吧。”阿音看他一眼,就忍不住噗嗤一笑,二人同时想起了刚才的口水。   大猎户心中暗想:傻笑什么,真以为老子没吃过肉啊,老子是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   但是,这话他只敢在自己心里说说,可不打算在阿音面前说,那还不得美的她上了天,猎户心里想。   “真好吃!”糙碾子虽然不夸人美,但是对于美味的食物却连连夸赞,因为比自己做的饭确实好上千百倍,好好夸夸她,以后还能有福分接着吃。   谁知阿音并不领情,一边吃一边叹气:“不好吃啊,根本就是埋没了我的手艺,花椒八角桂皮这些都没有,怎么能出味儿呢?”   猎户大口吃着,没空跟她说话,吃了半饱之后,才趁喝鸡汤的工夫问道:“你的意思是,还能做的更好吃?”   “那当然了,这可不是我真正的水平,让人瞧见,还以为我很笨呢。”阿音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就饱了,悠哉地喝着鸡汤说道。   “嘿嘿!好,明天咱们去县城赶大集,你想买什么调料就买,做出来好吃的,老子有赏。”   阿音把小嘴一撅:“你别老是老子老子的,你是谁老子呀?”   “你说俺是谁老子,你儿子的老子呗。”猎户厚着脸皮说道。   “你……”阿音被他噎得一时说不上话来,气愤地撇了撇嘴,眸中光华流转,娇嗔地瞪了他一眼:“哼!”   “哼什么哼,老子说的不对吗?难道你不是俺娘子,哈哈哈……”大猎户吃的高兴,还能逗逗自家娇娘子,被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瞪,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直传到心底,别提多舒服了。   西侧的竹篱笆一动,从缝隙里探出来两双眼睛。柱子嫂敞亮的大嗓门出了声:“哎呦,这么高兴呀,大碾子,这肉是你炖的,还是你娘子炖的?”   “当然是俺娘子炖的,前些天俺也日日做肉菜,你可曾闻到过这么香的肉味儿?”糙碾子十分骄傲的说道。   跟在柱子嫂旁边的闺女秀秀才九岁,透过竹篱笆十分羡慕地望着盛鸡肉的大海碗,低声说道:“真香啊!”   糙碾子豪爽地一招手:“秀秀,过来吃肉菜吧。”   二人都快吃饱了,肉菜还剩了不少,猎户不是小气人,对孩子尤其热情。没想到,林婉音抬脚轻轻踢了他一下,用眼神示意他不要。   这下,糙碾子愣住了,娘子是大户人家出身,怎么会舍不得让孩子吃点肉呢?   眼见的柱子嫂瞧见了阿音的动作,心里顿时涌上一团气,大声说道:“你们家的肉,俺们家高攀不起,秀秀,走,回家吃糠咽菜去。”   她拎起刚拔的青菜回了家,秀秀却有点舍不得走,慢吞吞的在后面磨蹭。她没看见阿音的动作,只觉得这个新来的婶婶真好看,又白又美,做菜还这么香,她想去吃,不是图那一口肉,而是喜欢这个美美的婶子。   糙碾子低声问道:“你踢我干嘛?给孩子吃点肉怎么了,瞧你这小气劲儿,大不了我多进几趟山,多打些猎物。”   林婉音被冤枉了,一张小脸委屈的跟缺了水的花骨朵似的:“我不是舍不得给她吃,是因为今天做的不够好,会让人家误会我手艺差的,等明天赶集回来买了调料,我做一顿更好的再请她吃不成么?”   大猎户瞧瞧受了委屈的娇娘子,心尖轻颤,她气鼓鼓地模样,让人特别想把她按在墙上狠狠亲一口。   ☆、第7章 第 7 章   此刻的大猎户自然是不敢造次的,娘子生气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哄。   “嘿嘿!那就听你的,听你的成不?”猎户挠挠头,无奈地瞧着小娘子。   阿音依旧把小嘴撅的高高的,心里却已经偷着笑了。果然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糙汉子,不能跟他玩儿硬的,就要用迂回战术,讲着道理收服他。   阿音静默了一会儿,才扬起小巧的下巴,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吧,看你承认错误的态度良好,我就原谅你吧。不过,为了表现你改正错误的决心,你去把水缸挑满吧。”   大猎户有点哭笑不得,刚才还是一副十分生气委屈的模样,怎么一转眼就烟消云散了,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刚才是假装的。   “你说说你这张小脸儿,就跟那夏天的雷阵雨似的,一会儿晴天,一会儿下雨,变得可真快。”猎户走过去拿起扁担,拎过来硕大的木桶。   阿音粲齿一笑:“对呀,我现在还要出彩虹呢,你能怎么样?难不成你想让我一直阴天下雨,为一点小事记你半个月的仇。”   猎户也被她逗乐了:“行,你有理,老子说不过你行了吧。收拾完桌子,和我一起去挑水吧。”   阿音收拾好桌子,把碗放进大木盆里:“你自己去行不行啊,你挑水回来,我洗碗啊。”   你挑水来,我洗碗,这样的夫妻生活也不错。猎户默认了她的话,挑起水桶就往外走,却没想到刚刚还说不想去的小娘子却忽然追了上来。   “怎么,你要挑水?”猎户疑惑问道。   “不是啊,我是想跟着你出去转转,以后就要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我却连路都不认得呢。”阿音自然不会告诉他,是自己刚刚想起要逃跑的事情,故意出来熟悉路线的。   猎户听了这话,很是开心,看来小娘子是打算跟自己过一辈子了,只要再对她好一点,估计圆房也不是难事。   “阿音,其实我们明水湾真的挺好的,有山有水有梯田,人们日子过的还不错,不像其他乡下地方那么穷。虽然不能跟你以前的日子比,但是,你现在已经不是城里的娇小姐了,兵荒马乱的,就算你能逃跑离开这里,却有可能遇到坏人,不是每个男人都像我一样纵容你。”经过一天的了解,猎户心里更喜欢她了,就想掏心掏肺的跟她谈一谈。   阿音一愣,脚下被一个大土坷垃一绊,差点摔到梯田里去。糙碾子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手腕,把人拽回自己身边,还顺手摩挲了一下柔软的小手:“瞧你,笨呼呼的,除了给人家做娘子,还能干什么?”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呢,要你管?”她下意识的回怼一句,甩开他大手,才想起他刚才说的话:“你怎么知道我是娇小姐,不是跟你说了么,我是大小姐的丫鬟。我也没打算逃跑啊,在这里有吃有喝的,干嘛要走。”   猎户抬手爱怜地摸摸她头顶:“好,你说是丫鬟就是丫鬟吧。你不想走最好,如果想走就直接跟俺说,俺送你去。外面很乱,你一个人出去太危险了。”   阿音觉得今日这猎户好说话的都不像他了,就试探着问道:“真的?我不想嫁你了,要去找我大哥,你会送我去?”   “那不成,你必须嫁我,咱们说好的。你嫁了我,要回娘家走走,我自然会送你去。”猎户态度坚决,别的事情都有商量,却绝不允许她嫁给别人。   果然是这样,就算他心情好时很好说话,那也有个底线,就是要给他做娘子。一旦提出婚约解除,他马上就会翻脸。   阿音无奈的叹了口气,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想让他心甘情愿的把人放走是不可能了,还是熟悉环境之后,自己想法子逃走吧。   想通了之后,林婉音就不再惆怅了。或许也是因为明水湾的青山绿水,能带给人好心情吧。很快,她又欢欢喜喜的跟大猎户聊起了天。   “你有没有听说过《桃花源记》呀?就是说有一个打渔的人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小山村里,那里景色特别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我想大概就是明水湾这个样子吧,你有听说过吗?”   大猎户皱着眉,摇了摇头:“俺就是个山里打猎的,你跟俺拽那些文词儿,俺怎么可能听说过。”   阿音有点儿失落,以前在青州的时候,虽是西方边境,不像京城那般有很多文人可以集结诗社,但是至少大哥和大嫂都是文人,小妹婉蓉出嫁以前,他们四人围坐在后花园里品酒斗诗,好不快哉!可是现在,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景色美则美矣,却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了。   大猎户人虽实在,却着实不是良配呀。   来到打水的溪流边,糙碾子提桶打水,阿音看小溪边的芦苇郁郁葱葱的一片嫩绿色,甚是喜爱。溪水不深,清澈见底,中央有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她就调皮地跳了上去,把荷包里的公主兔掏出来,捧在手心,让它和自己一起欣赏四周的景色:“糯糯啊,你看这里美不美?”   站在中央环顾四周,阿音情不自禁地朗诵了一句诗经中的句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她知道大猎户没念过书,也不指望他能对上自己的句子,完全是因为身处此情此景之中,情不自禁而已。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令阿音没有想到的事,一个清润的男子声音传来,正是她想听到的话语。   这怎么可能,是自己幻听了吗?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她所见过的人不过三个,糙碾子、烂腚叔、柱子嫂,哪一个都不是读过《诗经》的样子。   正疑惑间,就见翠竹掩映的田间小路上,转出来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男子。他眉目清雅,头上戴着书生素爱的纶巾。   清俊男子见到面前的姑娘也愣住了,她身上穿的衣裳虽不华贵,但姑娘身材姣好,那种浅浅淡淡的蓝色,衬得她肤色莹白,气质脱俗。她手心里捧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兔子,嘴角含着浅浅的笑意,明眸善睐,秋波流转,比脚下的溪水还要清澈。   明水湾从没有如此超凡脱俗的姑娘,明磊被这从天而降的仙子惊住了,定定的站在那里,呆愣地瞧着她:“姑娘,你是来明水湾走亲戚的吗?怎么以前我没有见过你呢?”   “咳咳”,大猎户挑起水桶,不悦地沉声说道:“叫嫂子。”   明磊这才瞧见旁边的猎户大哥,尴尬而局促的低下头去,遮掩脸上不自然的神情,紧张的说道:“原来……原来是碾子哥的……娘子啊,嫂……嫂子。”   林婉音好奇地瞧着明磊,这是她到明水湾之后,遇到的第一个读书人,看来这个村子里,并不是所有人都不识字的。   “你还站在那干什么,回家。”糙碾子沉着脸扫了她一眼,挑着水桶大步往前走。   阿音从石头上跳下来,捧着公主兔跟在他身后回家,又忍不住好奇地回头望了明磊一眼,却刚好遇到他追随而来的眼神。四目相对,阿音没觉得有什么,只友善的笑了笑,明磊却红了脸,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去。   “诶,这个人也是你们村儿的?看样子像是读书人呢。”林婉音好奇问道。   “读书人怎么了?读书人了不起呀,老子没读过书,却从响马手里把你救下来了,你让那个读书人去试试,看他能救你回来不?”大猎户气鼓鼓的。   “瞧你这小气劲儿,我又没说他有多好,不过是好奇嘛!我遇到的前几个人,都是和你差不多的性情,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和我性情相近的,自然想问上一问。”阿音觉得有点冤枉,怎么打听个人都不行了,自己跟他又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其实这些道理猎户心里都明白,只不过,刚才明磊看她的眼神,让他心里不舒服。见阿音有点儿委屈了,就耐下性子给她解释道:“嗯,他是里正的儿子,叫明磊。他们家原本是前朝的大官,只不过后来被罢官,逐渐没落了。现在,这小子一心苦读,做梦都想着光宗耀祖。只可惜呀,眼下兵荒马乱的,朝廷又不开科举考试,他想当官也没什么门路。”   阿音双眸一亮:“这个名字好啊,光明磊落,姓明就应该取这个名字。人家想光宗耀祖,也没什么错,人往高处走嘛。把自己全部的能力都使出来,去搏一个好前程,也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这没什么不对呀。”   猎户轻嗤一声:“这名儿有什么好,以前有人想给俺取这个名儿,俺还懒得叫呢。”   林婉音咯咯地笑了起来:“怎么可能?要真有人给你取这个名字,你干嘛不叫?既然你比他年纪大,当时你若叫了,他就不能再叫了。”   “你不懂,旁人给俺取名的时候,俺都十五六了,当时人家早叫了好多年了,老子还叫个屁呀!”   阿音被他逗得笑起来越发欢畅:“原来是取名取在在人家后头了,还说什么自己懒得叫,不过你也可以取个别的好听的名字呀。我听说过一个叫明皓的,这个名字也不错,人又不是你们这里的,要不你改名儿叫这个吧。”   猎户脚下猛地一顿,木桶里的水随着惯性撒出去不少,打湿了他半旧的布鞋。   ☆、第8章 第 8 章   阿音并没觉得有什么异样,眼神专注的瞧着自己手心里的公主兔,一边轻抚着它柔顺的白毛,一边脚步轻快地往前走,眼角的余光发现那个高大的身影似乎没有跟过来,便转过头好奇的看了过去。   阿音吃惊的发现桶里的水少了一半,再看看他湿哒哒的裤脚和鞋子,轻声笑道:“你都挑了这么多年水了,竟然还能洒出来?”   大猎户低着头,似乎是在看地面上,洒出来的水,可是那眼神傻愣愣的,又不太像。就见他眼睛一眨一眨的,嘴唇越抿越紧,忽然开口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明皓的?”   “雷霆军耿元帅手下四大偏将星辰皓瀚,你没听说过吗?”林婉音觉得,雷霆军天下闻名,这应该不是什么秘密吧。   大猎户重新迈开脚步,很快追过来,和她并肩往前走:“雷霆军听说过,星辰皓瀚却不知道,那你说说,明皓这人怎么样?”   “他呀……是个丑八怪!”林婉音毫不客气的评价了一句,说完就自己嘿嘿的笑了起来。   大猎户身形一晃,被脚下的一个土坷垃绊了一下,桶里的水又洒出来不少。“你怎么知道他是丑八怪的?你见过他吗?”   “没见过呀,正因为没见过,所以才是丑八怪。”   “你这人,真是……明明没见过人家,凭什么这么说人家。”   阿音转过头来,嘟着小嘴瞪了他一眼:“你不也没见过他吗?凭什么这么护着他,我告诉你吧,就因为我没见到他长什么样儿,所以他肯定是丑八怪。因为那天我到军营里去了,可他戴着护面甲,就是不肯摘下来,你说,他若不是丑八怪,干嘛不肯摘护面甲,让人瞧瞧怎么了?还能掉块肉啊。”   “咳咳!”大猎户桶里的水晃了晃,因为只剩一个桶底了,所以没撒出来多少:“人家不肯摘护面甲,自然有不可摘的原因。你如此不体谅别人,就妄下评论,若是冤枉了好人呢?”   “他会是好人?哼,我才不信呢。躲躲藏藏的,第一次,在太守府里,雷霆军的主帅们都来了,就没见着他。第二次,特意去军营里看他,都站在对面了,他还不肯摘护面甲。你说,这么一个小心眼儿的男人,是有多讨厌。”阿音娇声说道。   “你怎么就不肯为别人着想呢?我猜他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大猎户还在替明皓辩解。“再说了,你一个大姑娘,跑到军营里去看一个男人干什么?”   “不是我要看的呀,我家小姐要去,我自然要跟着去了。哎呀,算了算了,不说他了。反正也是别人的名字,不是你的,你不爱叫就不叫吧。既然你叫糙碾子叫了这么多年,那就还叫这个吧。”提起那个讨厌的男人,阿音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猎户低头瞧瞧水桶里所剩无几的清水,默默叹气道:“这点儿水,都倒不满水缸底,算了,我还是回去重挑吧。”   “别呀,都到家门口了,我可不想跟着你再走一趟。你先把这些倒进水盆里,我洗碗先用着,你自己去挑吧。”阿音来回走了一趟,有些累了。加上今天本就跟他去了一趟山里,双腿有点酸,不想再走一回了。   “真娇气!还好意思说别人。”大猎户嘴上揶揄着,行动上却十分顺从的跟着她进了家门,把桶里的水倒进大木盆里,让她洗碗,自己挑上扁担转身出门。   这次没有她跟在身边调皮捣乱,猎户脚下生风,走的飞快。满满的两大桶水挑回来时,阿音的几个碗还没有洗完。   “你这次怎么走这么快呀?居然没有洒出来多少水,前两次我可没见你有这本事。”阿音吃惊的说道。   “俺有多少本事都让你瞧见呀,那不是因为你脚步慢,为了等你吗?这点路俺走三个来回,你也走不了一趟。”他摘下扁担,有力的大手握住桶梢,拎起满满的一大桶水,哗啦一下倒进大水缸里。   阿音不服气的崛起了小嘴儿:“哼!你本来就是个大老粗,当然有力气了,我和你不一样,我又不是靠打猎为生。”   猎户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对,你不靠打猎为生,你靠给别人当娘子为生。”   “嘿!你瞧不起人是吧?明天去县城赶集试试,本姑娘肯定能找到一样挣钱的买卖,我就不信了,凭我青州第一……”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自己告诉他的身份是丫鬟,那么,当然不能说出自己青州第一才女的身份。“反正我能挣钱,不信走着瞧。”   接下来的时光,二人相安无事,很快又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林婉音坐在椅子上,盯着另一个椅子出神:到底该睡你们呢?还是该睡床呢?要不还是点豆豆吧。   姑娘伸出白嫩的小手,在两个椅子和一张床之间点来点去,嘴里念念有词的叨咕着。“点呀点呀点豆豆,点到谁就是谁,点到谁今晚就在……”   糙碾子洗完脚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一幅有趣的画面。他坐在床沿儿,好笑的看着她:“你不睡觉,在那干嘛呢?”   “啊?”正数的全神贯注的阿音,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看了他一眼,眨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懊恼的一拍大腿:“哎呀,你干嘛打断人家,我忘了数到哪儿了。”   “哈哈哈……”猎户朗声大笑,他这小娘子不仅貌美如花,还特别好玩儿,虽然有时候会耍一点小心机,不过大多数时候,却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笑什么笑?你别笑了,人家在决定一件大事。”林婉音娇俏的嗔了他一眼,又从头开始数。   糙碾子闭上嘴,憋着笑,静静地观察了一会儿,终于明白她在干什么了。在阿音即将数完的时候,他大步走了过去,毫不客气的抓住她小手:“别点了,快到床上睡吧,昨晚你就在椅子上睡的做噩梦,摔到了地上,差点把鼻子摔歪了。”   “啊,有这事儿?”林婉音吓得连自己的小手被他握在手心都没注意了,赶忙抬起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鼻梁骨,还好没有断,好像也挺直的,没有歪,他这才放下心来。   “是真的吗?你可不许骗我。”阿音绷着小脸儿抬起头来,认真的观察着他的神色,自以为严肃的很,可是看在大猎户眼中,怎么都像是小姑娘撒娇的模样。   “俺这么大人了会骗你吗?快睡吧,今天去山里跑了半日,明天还得去赶集,你不累呀?”   阿音想想也是,今日自己这么辛苦,也没有睡午觉,这会儿已经觉得腰酸腿疼了,要是再窝在椅子上睡,肯定解不了乏,明日去县城赶大集,也会没精打采的。她还想找一份能挣钱的差事呢,要是没精神,那怎么可能找得到。   “嗯……我睡床也行,但是你得规矩点啊,不许往我这边靠。”林婉音终于发现自己被他牵着小手的事实,赶忙挣脱出来。   猎户抬起大手,亲昵的揉了一把她的头顶:“放心吧,我又不胆小,也不会做噩梦,只要你自己不往我身上靠就行了。”   “嘿嘿,我才不会……”阿音话没说完,忽然想起今天早晨自己抱着人家胳膊的情形。一张白净如玉的小脸儿上,马上飞起两朵绯红的云彩,闭上嘴,不肯说话了。   糙碾子弯下腰,双手扶在膝盖,歪头瞧了瞧她的神情,似乎明白了什么。早晨故意装睡,果然是对的,要不然她还得以为是自己做了什么手脚,才会出现那样的睡姿。   熄灭了煤油灯,二人静静的躺在宽大的床榻上,今晚月色很美,皎洁的清辉从窗口洒进屋里,静谧而朦胧。   林婉音躺在舒服的大床上,感觉的确不错。今日确实累了,可跟一个大男人睡在一张床上,她又实在是没有心宽到能顺利入睡,于是就想趁此机会多了解一些情况。   “猎户大哥,你家里就只有你一个人吗?你爹娘呢,还有,那天去挑水的时候,我好像听说你有一个姐姐,还有外甥女对吧?”   糙碾子见她肯和自己聊天,心里很高兴,就十分热情的回答了她的问题:“咱们家可不止一个人,躺在俺身边的不还有一个吗?而且,以后你也不能跟俺叫猎户大哥了,得叫相公。爹娘都走的早,从小儿是姐姐把俺拉扯大,后来姐姐到了嫁人的年纪,就嫁给了三十里铺的姐夫南老三。”   “那你呢?一直在家里当猎户吗?还是去过什么地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对你有点儿熟悉的感觉,可是我没有见过你呀。”林婉音对他的姐姐、姐夫并不感兴趣,只想知道,大猎户的事情。   身旁沉默了一瞬,然后听到男人低沉的声音:“姐姐成亲那年俺十四岁,正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年纪。家里地少,吃不饱,姐姐就从婆家偷偷带吃的来给俺。被她婆婆发现了,大闹一顿,要休了她,我不想给姐姐添麻烦,就离开家到外面闯荡,今年才刚回来的。”   “那你出去了好几十年,怎么也没学会个有用的手艺呢?回来以后还是靠打猎为生,岂不是白闯荡了。”   阿音还在自顾自的说着,而旁边的猎户已经被她气的快要背过气去了。什么叫出去了好几十年,老子才多大?再说了,你怎么就知道,老子没学个有用的手艺,只会打猎?   大猎户气的不想搭理她了,转过身去背对着她,打了个哈欠,便佯装睡着。   阿音见他睡了,便逐渐放松了警惕。今天本来就累了,脑子里绷着的弦儿一放松,很快进入了梦乡。   姑娘呼吸均匀,已然是睡熟了,旁边的猎户转过身来,看着月光下娇美的容颜,回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一切。   他伸出大手,轻轻抚在她的脸颊,呢喃道:“阿音,如果雷霆军没有解散,我们现在……会在一起吗?”   ☆、第9章 番外1:相亲   两个月前的上巳节。   三月初三,本是桃李芳菲的时节。可是,在西部边境,就没有那么诗情画意了。天下闻名的雷霆军,就镇守在青州城外。自太宗皇帝失踪以来,西戎国号称俘虏了皇帝陛下,要中原俯首称臣。   可是,雷霆军的主帅耿志并不相信他们的鬼话,要求亲眼见到太宗,才肯答应他们的条件。双方还未谈妥,就进了冬季,大雪封山。于是雷霆军除了操练兵马,守住西部防线,也没了别的法子。   而今,眼见着春暖花开。可以越过连绵的雪山,去寻找太宗了,大家群情振奋。   闻名天下的雷霆军甚是厉害,兵马大元帅耿志是全国老百姓十分爱戴的将领,年轻人都以进雷霆军为荣。耿志本是穷苦人家出身,却自幼立下大志,要出将入相、精忠报国。后来,他确实实现了这一人生理想。   在太宗当年还是勤王时,他就效命麾下,东征西讨、平定四方。以其精湛的武艺和耿直的性情赢得众人赞誉。   “你们哪,也不能光想着打仗,个人的终身大事也是很重要的。今日青州太守请咱们去赴家宴,其实不光是吃饭,还暗含着给他妹妹相亲的意思。我已经考虑过了,咱们雷霆军中能够配得上林家大小姐的,也就只有明皓了。”   原本坐在角落里安静擦刀的明皓,猛的抬起头来,众人的眼光也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张辰头一个兴奋的拍了大腿:“奶奶个熊的,明皓,你小子行啊。还有这……这叫啥来着?”   他挠了挠头,把询问的眼神看向军师朱会飞,马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复:“这叫艳福不浅。”   “哎,对对,就是艳福不浅。你瞧瞧、你瞧瞧啊,咱家大帅多向着你呀,拿你当亲儿子看待。那林家的大小姐都不介绍给别人,专门给你留着。”张辰满脸羡慕嫉妒恨。   本来明皓对这事儿十分诧异,不知怎的,心里还涌起了几丝小紧张。可是被张辰一调侃,他反而放松了下来,毫不示弱的回怼:“这话你也好意思说?你都多大年纪了?儿子都好几个了,还惦记着年轻小姑娘呢。老子才几岁?正是青春年少的好年华,就算大帅不重点推荐我,咱们站成一溜儿,人家也瞧不上你。”   众人哈哈大笑,江瀚走过来,拍拍明皓的肩膀说道:“老哥呀,咱们这打光棍儿的就剩你一个人啦。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咱们在青州镇守多年,娶个青州太守的妹妹回家,也算这些年没白在这混了。虽说这太守来得时间也不长吧,不过好歹也是在青州地界的呀。”   明皓朝着军师赛诸葛努了努嘴:“怎么能说就我一个人呢,咱家军师不是要打光棍呢么?而且他比我年纪还大。”   朱会飞掸掸自己青黑色的道袍,手捻胡须说道:“无量寿佛。你还真别说,若是那号称青州第一才女的林家大小姐,能瞧上本道,本道就还俗娶个妻也无妨。”   “哈哈哈!”中军帐里一片爆笑之声。   赛诸葛虽是个文人,但是这么多年和这群大老粗在一起,早就不在意这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了。还特意提醒明皓:“大户人家的小姐心眼儿多着呢,未必会正式现身,不一定正八经的相亲,说不定啊,在咱们进门的时候,人家就躲在暗处偷偷的把人看了。若是看上呢,相亲的时候就会出来。若看不上,人家肯定就找个借口,不跟你见面了。”   明皓一听就皱起了眉头:“奶奶个熊滴,相就相,不相就拉倒。她看不上老子,老子还看不上她呢,娶个这么心眼儿多的女人,咱这大老粗可伺候不了,不如干脆别相了吧。”   “别呀,你听我说。她有张良计,咱有过墙梯。傍晚咱们进太守府的时候,我们一群人炸炸呼呼往里走,吸引她的视线。你呢,绕到后面去。她见不着你,你先把她瞧上一瞧,这样咱不就占据先机了么。”   军师不愧是赛诸葛,此话一出,众人纷纷表示赞成。一直托着腮装深沉的王星说道:“对对,这个词儿俺可会说,这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咱们读了这么多年兵书战策,还斗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明皓你别怕,有兄弟们给你撑腰呢,大不了咱们就抢亲,把她给抢回来。”   耿元帅咳了一声,看着自己的几员爱将,沉声道:“这相亲啊,能成最好。不成就算了,也不能因此伤了和气。军师说的暗中先瞧瞧,我觉的行。咱们明皓怎么说也是军中一棵英俊的小白杨,万一他家小姐太丑,咱们还瞧不上呢。但是抢亲万万不行,那成什么了?抢回来当压寨夫人啊。”   大家越说越来劲,个个摩拳擦掌,期待着晚上的盛宴。于是,各自回营换上便装,骑马出了军营。   众人到了太守府门前,早就等候在那里的管家,赶忙把大家带往后花园。说是自家老爷正在会见一位重要的客人,各位可先到后花园中品茶赏花,稍等片刻。   众人沿着抄手游廊绕过后宅,从侧门进了后花园。军师朱会飞放眼一望四周的布局,就悄然落到人群后面,偷偷的给明皓指了一条路。用手画了一个圈,示意他从后面包抄过去。   明皓觉得人家是太守府里的千金大小姐,应该不会做那螳螂捕蝉的事儿。不过,一向号称赛诸葛的军师信誓旦旦的保证过了,他就觉得瞧瞧也好。   若是对方真的偷看,他就可以瞧瞧大小姐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好有个心理准备。若是没有这回事儿,那他岂不是打破了军师料事如神的传说。   明皓沿着林荫小路默默往前走,耳中听到的全是雷霆军几个大老粗肆意的笑骂声。   “奶奶个熊的,这文人是不一样啊,你看这花种的,比他娘的麦苗还好看。”   “就是,你看人家这小鱼,红色的,还这么小,这家伙十条也不够炖一锅呀。”   “奶奶个熊滴,你瞧那棵树,开的花真好看,老子在青州这好几年,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树。青州除了白杨树和白桦树,还有别的树吗?这要是俺家小莲花瞧见,肯定稀罕死了。”   这后花园的角落里安静的很,连个下人都影子都看不见,只能听到几个大男人的声音越来越远。哪有什么大小姐?   明皓挑唇一笑,打算去跟兄弟们会合。这次,看赛诸葛还有什么话说?他料定的事情并未发生。   他站在一棵高大的白桦树底下,环顾四周,想寻找一条正确的小路。正要抬脚离开,却忽然发现了一抹娇俏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姿窈窕的姑娘,此刻正倚着一棵满树繁花的桃树,探头往前边看。她身上穿着素色的衣衫,唯有裙边和袖口绣着精致的粉红色桃花。   那棵桃树很高大,却也有些低矮的枝桠。她攀住一根,踮起脚尖儿,使劲探头往前看。为了看清远处的那些人,她的整个身体都快要悬挂到桃树上了。   那么娇俏的姑娘做着如此危险的动作,明皓有点儿担心她会摔下来。正想开口提醒,就见她身后一个穿着蓝色丫鬟衣裳的小姑娘走过去,扶住了她:“大小姐,您小心些,别摔了。”   “我没事儿,他们越走越远了。看不清了,可是我还不知道哪个是明皓呢。”   姑娘的声音柔柔的、轻轻的,伴随着桃花的香气,向明皓飘了过来。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名字从一个姑娘嘴里说出来,竟是如此的温婉动听。   明皓心头一颤,隐蔽好身形,开始认真的观察这个姑娘。   许是胳膊撑的酸了,也有可能是因为那些人远去,实在看不见了。她弃了树枝,轻灵的旋转身子,稳稳落在地上。桃红色的唇瓣轻启,露出莹白贝齿,咯咯地笑了起来。   高大的桃树因为她的跳跃颤了几颤,满树繁花在微风中飘落,落在姑娘光洁的额头、俏挺的鼻尖、诱人的唇角和鼓起的胸口。   “哈哈,素琴你听到他们说话没有。奶奶个熊滴,这花种的,比他娘的麦苗还好看。他居然用花跟麦苗比,还有那个老子家里的什么花儿……哈哈!笑死我了。”那些人虽是走远了,可她终究怕被人听见,故意压着嗓子在说笑。   可越是这样,声音越是温柔动听,像一只撒娇的小猫,呢喃着用软软的尾巴尖挠你的心。   明皓已经忘记自己的心跳了,一树繁花迷了眼,如花笑靥迷了心,连那轻轻柔柔的声音,就算是取笑他们这些大老粗的,也让他觉得无比动听。   初次见面的小娘子,就这样误打误撞的进了他的心窝,并且迅速地在那里生根发芽,占领了满满的心房。   这姑娘,他相中了。不管她多娇气,多有心眼儿,他都乐意宠着她,护着她,让她一世无忧。只要能每天看着她开心的笑脸,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圆满了。   “阿音,你大哥已经过去待客了,一会儿要不你先躲在暗处瞧一瞧,若是看不上那明皓,请你去弹琴的时候,就找个借口别去了。”一个年岁稍长的妇人带着丫鬟走了过来,看样子应该是太守夫人。   “大嫂,你不知道,我刚才已经偷偷看过了,他们这些大老粗说话可有意思了。我给你学学啊……”她又憋着嗓子学了几句,把崔氏逗的也笑了起来。   “那你见到明皓了吗?”崔氏问道。   “没有,好几个人一起走……”   她们越走越远,声音又小,明皓听不见了。他大步走到锦鳞池边,在水中照了照影子,整理一下衣冠,这才快步走向众人赴宴的地方。林太守已经去了,他不能失礼。   按照众人提前的计划,他们已经替他说过了托词,人有三急嘛。来到桌边,明皓首先向太守林彦拱手行礼,客气地笑道:“见过林太守,小弟失礼了。”   林彦也是第一次见明皓,见他相貌堂堂,彬彬有礼,不禁暗暗点头:“贤弟请起,都是自家人,不必拘礼。”   张辰一瞧,朗声大笑:“奶奶个熊滴,明皓今儿这是……”   他话没说完,就被军师朱会飞一脚踩住了脚面:“张将军,今天是明皓的大日子。”   朱会飞何等聪明,原本就是专门相面看风水的,一瞧明皓脸色,就知道是相中了。多年的好兄弟,怎么也得帮他一把呀。   可是,他踩的住张辰,却没能踩住王星,因为王星坐在他对面。王星见明皓今日坐的笔直端正,不苟言笑,就有点看不下去了:“明皓,你至于么,装的跟头大瓣蒜似的。平时什么样就什么样,难不成以后你要装一辈子呀?”   明皓铁了心要装到底,既然她不喜欢大老粗,自己就尽量表现地文雅一点,让她不那么反感。毕竟五官英俊、身材挺拔也能给自己增加点印象分,说不定能一次过关呢。   嗯,一定能,一定能相中的。自己不就对她一见钟情了么,一会儿她来瞧了,肯定也能相中的。   明皓在心里不断地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任由弟兄们如何挖苦揶揄,始终礼貌客气,不肯动摇分毫。   林彦时不时地看向明皓,越看越满意。酒至半酣,他就借着酒劲吩咐小丫鬟:“去请大小姐来,她不是新谱了一首曲子叫《明月清流》吗,让她给各位将军抚琴一曲,助助兴。”   重头戏要开始了,喝的半醉的大老粗们都来了精神。明皓心里咚咚地跳个不停,握着酒杯的手都有点不听使唤了,江瀚朝他敬酒,他也没喝。“皓哥,你别这么没出息行不行,喝了这一杯又能怎么样?”   江瀚故意使用激将法,明皓却十分沉得住气,怕自己喝醉了在阿音面前出丑,索性坚持住,只喝一口,不肯整杯干。   很快,那个被派出去传话的小丫鬟回来了。她的身影在岔路口出现的时候,明皓就不好意思直勾勾地朝着那个方向看了。收敛起热烈的眸光,唇角却挑起一丝笑意,正式的相亲要开始了么?   “回老爷,大小姐说今日身体不适,就不能为各位将军助兴了,改天吧。”小丫鬟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众人都听到了。   明皓吃惊抬眸,满脸的难以置信。这是没看上么?她没看上自己。   刚刚明明已经表现的很好了,若是这样她还不满意,明皓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这一场可以决定终身的相亲,就这样还没正式开始,就结束了吗?   明皓本就是个直肠子,不太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刚才他的隐忍和努力,大家都看在了眼里,也都已经猜到他的心思了,可是此刻……   林彦瞧着明皓变了几变的脸色,尴尬说道:“你家小姐没什么大事吧,请大夫了吗?要是一会儿好些了,就让她过来坐坐吧,我瞧见了,也好放心。”   小丫鬟老老实实地答道:“小姐说她不过来了,有点头痛,早点睡就好了,不用请大夫的。”   如此明显的托词,谁还能听不出来。   众人都用担忧的眼光看向明皓,只见他扯动嘴角,苦笑了一下,哑声道:“太守家的酒真好喝,来,咱们喝酒。杯子太小不过瘾,换大海碗吧。”   江瀚咬了咬唇,有点心疼了。跟明皓一起出生入死多年,第一次见他这么伤心,伤心的苦笑比哭更难受。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头一回动了心,却被人家冷冷的拒绝了,能不难受么。   这一晚,太守家的酒窖被喝空了。明皓喝的酩酊大醉,被抬回去的。他以为自己狠狠地醉一次,明日就会忘了她,忘了今天的一切。   可是第二天醒来,他发现,根本就做不到。   ☆、第10章 第 10 章   这一晚,大猎户睡得有点儿累,两个月前的往事,一幕幕涌上脑海。画面活生生的,就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早上醒来,他睁开眼睛一看,发现躺在自己老家明水湾的新房子里,而不是在雷霆军的军营之中。   转头看看身边睡的依旧香甜的姑娘,他唇角一翘,无声的笑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原本他记不住军师说过的这些文绉绉的词儿,可是此刻,他却忽然想起了这一句。   自相亲那日起,就让他魂牵梦萦的姑娘,此刻就躺在身边。虽然他现在还没有得到她的心,也没能跟她圆房,可是,能日日夜夜都见到她,男人的心里便已经十分满足了。   阿音昨天的确是累了,晚上踏踏实实的睡了一宿,直到天光大亮,还没有醒来。   猎户不想吵醒她,便轻手轻脚的起来,把昨天剩下的饭菜简单热热。到院子里给高头大马喂饱了草料和水,从小地窖里把储存的猎物拿出来,用绳子拴好,搭在马鞍上。   林婉音睁开眼的时候,身旁空荡荡的。晚上睡觉,她没脱衣裳,腰带也还完整的系着,其实睡的并不舒服,有点累,可是没办法,只能这样凑合了。   她起床简单的梳洗一下,来到了院子里,就见大猎户已经收拾好了要带的东西。   “起来啦,我把昨天剩的饭菜热了热,简单吃点儿,咱们就去县城吧,要走三十里路呢。当然,如果你肯与我共乘一骑的话,应该很快就能到。”大猎户微微一笑,眸光中闪过一丝期冀。   林婉音扫了一眼那些带着血迹的猎物,抬手掩住了鼻子:“我才不要和猎物共骑一匹马呢,我宁愿自己走着去。”   大猎户呵呵一笑,没有强求:“好啊,反正你是又怕累,又怕脏,今日俺倒要瞧瞧,你究竟是更怕累呢?还是更怕脏呢?”   阿音把小嘴儿一撅,哼了一声,转身进屋不理他了。   小娘子又赌气了,猎户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自然不能跟她计较这些小事,就洗洗手进屋吃饭。昨天剩下的饭菜本就不多,今日又没做新的。猎户故意吃的很慢,想让自家娇气的小娘子多吃一些,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等阿音吃完以后,去外面天井里漱口、洗手的时候,他才风卷残云一般,把剩下的饭菜全都填进肚子里。可饶是这样,也只填了个半饱,不过没关系,这些已经足够他撑到县城了,大不了午饭多吃些。   锁上家门,二人上路。男人高大威猛似路边挺拔的白杨树,女人娇小柔弱却貌美如花。二人并肩走在路上,吸引了不少过路人的目光。   自从到了明水湾,林婉音只跟着大猎户去挑了两次水,进过一次山,还没有走到山脚下过。今日头一次下山,她心情很是激动,丘陵上的梯田郁郁葱葱,水田里的稻子已经开始抽穗儿,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金黄的油菜花在阳光下璀璨夺目,一直绵延到山脚。   走在这风景如画的田间小路上,林婉音并没觉得累,可是离开山脚一段路之后,她脚步越来越沉,逐渐的不想抬腿了。   “我们走了多远呀,是不是快到了?”阿音满脸希冀的看向身旁迈着大步悠哉行走的男人。   “这才多远,最多三里路,一共三十里呢,早着呢。你要是累了,就坐马背上吧,我给你牵马。”男人看看她娇气的模样,宽容的一笑。   阿音看一眼一长串儿的猎物,缓缓摇头:“我还是不要上马了,自己走吧,大不了就当多逛几趟花园子。”   又坚持了一会儿,她已经累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走上一段儿就要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大猎户今日脾气格外的好,也不跟她计较,她要歇,他便耐心地等着她。   “阿音,一会儿把猎物卖了,咱们买辆马车,回来的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糙碾子估量了一下走过的路,感觉有一半路程了,这个娇小姐能坚持这么久,已然着实不易。   林婉音大口的喘着气,已经说不上话来,接了他递过来的水囊,优雅地喝上两口,抹一把额头的汗,断断续续的说道:“好,马车……一定要买车。”   大猎户轻笑出声,她喝水的样子真好看。就算是快要累瘫了,依然浅口小酌,一滴不撒。糙碾子伸手抓住她纤细的手腕,拉她起来:“算了,还是骑马吧,按你这个体力,根本就走不到县城去。”   林婉音瞧瞧旁边膘肥体壮的乌骓马,也觉得太浪费资源了。抿着小嘴儿想了想,有气无力的说道:“那你把猎物,都挂在马鞍后面,我要坐前面,你坐在中间隔开,行吗?”   “行,谁让你是俺的娇娘子呢,都依你。”大猎户整理好猎物和马鞍,抱起阿音,飞身上马。   “哎……”林婉音惊呼一声,话音未落,人已稳稳的落在了马上。   “人家同意让你抱了吗?真是的,也不问一下就动手。”姑娘小声嘟囔着。   “这还用问,这么高的马,你自己能上的来?”猎户收紧马缰,粗壮的双腿一夹马肚子,彪悍的乌骓马便哒哒的跑了起来   “啊……”林婉音惊呼一声,来不及说话马已然跑出去了一射之地。她本是会骑马的,对马并不是很害怕,只是猎户这马太高大,她不敢掉以轻心。   他带她回家的时候,也是这般二人共乘一骑,一路上风驰电掣。可当时林婉音刚刚脱离了响马的魔掌,惊魂未定,来不及顾忌太多。   此刻却不一样了,一路上时不时的就会遇到去县城赶集的人。每当看到他们,都会露出羡慕的眼光。毕竟在这乡下地方,没有几家能买得起马,更别说是如此彪悍的乌骓马。   高大的马匹载着两个人和一串猎物,跑起来依旧轻轻松松。林婉音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猎户,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好的马?太守府的马棚里,都找不到这么好的马。   林婉音心中疑惑,不禁回头去瞧。视线落在猎户微卷的络腮胡子上,又觉得他还是他,一个不修边幅的糙汉子,没有什么变化。便转回头来,盯着精壮的马脖子,继续胡思乱想。   她这里没什么大事,坐在他身后的猎户却有点儿受不了了。这样带着她骑马,相当于把人圈在了怀里。闻着她发间的馨香,抓着马缰的双手也会时不时的触碰一下她的身体,被风吹起的发丝落在他颈窝里,痒痒的。   可她偏偏还不老实,在他怀里扭来扭去的乱动。大猎户真想抱紧了她,狠狠的亲上一回,让她知道,把一个男人身体惹火的后果。   可是,她偏偏还是一脸无辜的表情,小心思里不知在盘算什么,沉默中带着几丝灵动。越是这样无意识的撩人,越能把人撩的不知如何是好。   “阿音,别乱动。”他终于忍不住哑声提醒。   林婉音也已经憋不住心里话了:“你这马真好,驮着咱们两个人还能跑得飞快,这是花了多少银子买的马呀?你要卖几次猎物,才购买一匹马的钱?”   大猎户马上就明白这小丫头在想什么,的确,一匹这么好的马,几百两银子都买不下来,如果真是靠打猎的钱去买,只怕得攒个十年八年了。   “不是买的,是捡的,去山里打猎的时候捡到的。它的主人不知哪去了,只剩这一匹马在林子里转悠,我就把它捡回来了。”   林婉音未置可否,淡淡的笑笑,开始留心观察这个暗藏玄机的猎户。   骑马进城比走路不知快了多少倍,很快他们就到了城门口,大猎户翻身下马,顺手把阿音抱了下来:“走吧,先去把猎物卖了,然后给你买好吃的。”   林婉音在马上歇了一会儿,已经不觉得脚底那么疼痛了。看到热闹繁华的大街,她也有了精神:“好啊,这次咱们一定要买齐了调料,让你尝尝我真正的手艺。”   “好!”大猎户看着自家小娘子一笑,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拉住她手腕走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   “你拉我手干什么?”阿音想甩开他,可是拧了拧手腕,却没能摆脱。   “这里人多杂乱,万一把你丢了怎么办?你是老子的娘子,拉个手怎么了?”大猎户巧妙地控制着力道,既不会把她攥得生疼,有不会让他挣脱开去。   阿音见他又开始说粗话了,料想是心中有些不悦,因为不想跟他在大街上吵闹,只得默认了被他牵着手腕往前走。   清扬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有钱的人家不少。四周被群山环绕,里面猎物颇多,可是,因山中有猛兽,没几个人敢去山里打猎的。所以,糙碾子带来的这些猎物很好卖,牵着马在街上转了一圈儿,就卖的差不多了。   阿音一直在寻觅自己想找的店铺,在他卖完最后一只兔子正数钱的时候,姑娘眼前一亮。   ☆、第11章 第 11 章   林婉音兴奋地一拍小手,欢呼一声:“找到了。”   她抬脚就走,轻快地进了铺子里,把正在数钱的大猎户扔在身后。糙碾子随着她的身影看了过去,见牌匾上写着“绣坊”二字,噗嗤一下笑了。这个爱臭美的娇小姐,果然是瞧见新衣裳就欢喜地不得了。   他把乌骓马拴在门口的拴马桩上,拎着钱袋跟了进去:“你要买衣裳也不叫我,谁给你付钱?”   阿音正捧着一个枕套向老板打听价格,见他这么说,就十分神气的摇摇头:“谁说我要花你的钱,我是要挣钱呢。”   猎户根本就不信,一个那么娇气的姑娘还能有挣钱的本事,也没有立即反驳她,就站在一旁,默默等着她求助。   林婉音仔细看过枕套之后,问掌柜的:“绣一对这样的枕套给多少工钱?”   掌柜的上下打量一遍这位陌生的姑娘,见她容貌气质俱佳,不像是山村里的柴禾妞,就笑呵呵答道:“四十文。”   “如果比这个绣的好呢?”林婉音挑眉看着他的表情。   “姑娘啊,这个绣功在咱们清扬县都算得上不错的了,你看这上面戏水的鸳鸯,活灵活现的。若要再好,可不容易呀。”掌柜的笑眯眯的,既不得罪人,又不相信她的话。   林婉音抿唇一笑:“您能否给我一点粉红色的丝线,我想修补一下这个荷花的花骨朵,您放心,肯定比现在强。”   掌柜的为难的吸了一口气:“这……这一对枕套连工带料也不少钱呢,我们这里的卖价是五百文,若是你把它弄坏了……”   “若是绣出来您觉得不好,这枕套我就买下了。”她转身看向大猎户,在自己挣到钱以前,还是得倚靠他的。可是,若是叫猎户大哥,估计他不会答应。叫名字?那就更别想了,毕竟对于庄稼人来说,五百文不是个小数目。而且,他还要买马车的,买完马车再买些生活必需品,就剩不下几个钱了吧。   “相公,我们花五百文买下这枕套好不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音甜甜地问道。   “啊?”倚着柱子的大猎户正望向门口看马,怕被人偷了去。眼角的余光见阿音转过头来跟自己说话,就回头看她,可忽然听到一声甜甜的“相公”,他壮硕的身躯一震,心头狂跳。“你……你说什么?”   林婉音看他一脸震惊的表情,有点后悔刚才跟掌柜的夸下的海口了,毕竟自己身上没有钱,得看人家的脸色。一个乡下人,怎么可能花这么多钱买一对绣花的枕套呢?   姑娘脸色变了变,神情落寞的放下枕套,思量着换个方式跟掌柜的谈。   “阿音,你喜欢这个枕套是吗?好,咱们买,多少钱都买。”大猎户激动地笑了起来,抢过她刚刚放下的鸳鸯戏水的枕套,朝掌柜的抖一抖自己的钱袋:“多少钱?我们买了。”   掌柜的被他兴奋的模样逗的哈哈大笑,看看这年轻的小两口,笑道:“你家男人对你真好,那你就绣一下吧。若是好,我就信了你的手艺,若不好,你就买回家去自己用吧。”   林婉音对自己的手艺是有信心的,当即高兴地点点头:“好,拿针线来吧。”   糙碾子不太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嘴角含着温柔的笑意,站在一旁看着她用绷子压住枕套,用粉红色的丝线在荷花顶部绣了几针,就交给掌柜的品评。   “哎呀呀,不得了啊,高手,真的是高手!只这么寥寥几针,这花骨朵就像活了一样,真是好手艺啊。好,姑娘,不……这位小娘子,你若是乐意刺绣挣钱,你绣的枕套比别人可以多十文,给你五十文。”掌柜的捧着枕套,双眸发亮。   阿音欢喜一笑:“十文太少了,我的绣品至少能卖一两银子,你赚的更多哦。就给我一百文吧,挺合适的。”   “一百文太多了,这样吧,给你六十文,再多真的给不了了。”   双方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八十文成交,比普通的绣工多了一倍的工钱。阿音领了包好的绸缎和丝线,在领料单上签字画押之后,笑嘻嘻地叫着大猎户出门。   “你不是说要买那一对枕套么,怎么不买了?”猎户难舍地看一眼鸳鸯戏水的枕套,一想到自己可以和阿音在一张床上枕着一对这样的枕套,他就暗自欣喜。   “本来就不想买啊,掌柜的没见过我的手艺,我绣给他瞧瞧,绣好了就不用买了。走吧,咱们去买炖肉的调料。”林婉音率先往外走。   糙碾子依依不舍地瞧着那戏水的鸳鸯,觉得特别遗憾:“阿音,咱们买了吧,正好家里没有像样的枕套,这个多好看啊。”   看着舍不得迈步的大猎户,林婉音有点哭笑不得。本以为乡下的大老粗不会花钱买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没想到人家反而比自己还喜欢。   她只得走过去揪住他袖子往外扯:“快走吧,不买这个,绣的不好,改天我给你绣个更好的。   大猎户听到她说亲手给自己绣一个,顿时喜笑颜开,乖乖跟着她往外走:“阿音,你要刺绣挣钱吗?没必要,俺是你男人,自然会养你的。”   若是一个真正娇弱的姑娘,听到这话可能会很感动依赖,可林婉音虽然表面柔弱,内心却十分坚定:“可是我有挣钱的本事啊,自然也要为家里做点贡献,而且我有自己想买的东西,也许你认为那些是不该买的,那我就花自己的钱买。”   猎户憨憨地一笑:“哪有什么该不该的,你喜欢的,咱们就买。”   林婉音转头看看他憨厚的表情,心里有点小感动。不得不说,这是个宠媳妇的好男人。有担当、不小气、也有一副好身板,又有打猎的本事。如果自己真的是个丫鬟,或是附近村子里的姑娘,嫁给这样一个男人的确是不错的选择。   可是,自己终究不是丫鬟,也不会嫁给这样一个大老粗。她一定要找一个文武全才,可以抚琴对诗,谈花赏月,又能保护她的男人。   二人一起去车市买了一辆马车,到布店买了两块布,到杂货铺子里买了油盐酱醋和桂皮八角等调料。出门的时候,阿音一眼看到了货架深处的四个盘子,快步走过去,拿起来细瞧。   那是细瓷盘子,一对大的上面有青花瓷的图案,边沿是波浪形,有一个可以摆雕花的地方。一对小的是较浅的凉菜盘子,莹白如玉。“咱们买这两对盘子吧。”   阿音用商量的眼神看过来,可是这次没叫相公,大猎户有点不高兴。就淡然说道:“家里的盘子都是上个月姐姐置办的,又不缺,买盘子干嘛。”   “可是这个漂亮啊,你看,这里可以摆一朵花的,多好看,吃饭的时候也会让人心情更好啊。”阿音抱着盘子舍不得放下。   店家娘子走了过来:“小娘子真有眼光,这是咱们这最好的盘子,是县城里的酒楼才用的。这四个盘子一百二十文,给你算便宜些,一百文吧。”   糙碾子皱眉道:“一个大海碗也才一两文钱,你这盘子是金的呀,这么贵。”   阿音心里涌起一丝失望,果然,一个乡下的猎户,他的眼光和需求跟自己不一样。“算了,不买了,等我刺绣挣了钱再买吧。”   阿音垂头往外走,大猎户心里一紧,赶忙拉住她:“买吧,给你买,你喜欢咱们就买了。”   “不用了,我也不是很喜欢。”阿音轻声说了一句,就走出去上了马车,她不能对猎户要求太高,毕竟今时不同往日,寄人篱下就要有个应有的态度。   糙碾子赶忙解下钱袋数钱,一共还有九十文,店家娘子笑嘻嘻的收了,说:“难得碰上你这么好的男人,不挣你钱了,快拿去给你娘子吧。”这两对盘子进价太高,自然不能太便宜卖,可是放了好几个月了,也没人买,如今终于能脱手,她已经很高兴了。   糙碾子把四个盘子抱到马车上,放在阿音身旁,朝着她笑笑,赶车离开。林婉音苦笑一下,轻声说:“等我挣了钱,就还你。”   没想到,这一句话却惹恼了大猎户,他压低声音气呼呼地说道:“老子缺你这点钱?奶奶个熊滴,要不是那日带着你进山,老子能打这么点东西么?你是俺娘子,俺养你是天经地义的,就算你不跟老子睡觉,老子也乐意宠着你,不行么?”   “……”林婉音无奈地看一眼身边的男人,不知说什么好。   她知道,这个男人很喜欢她,甚至可以说是对她百依百顺,一直在迁就她、讨好她。可是,她真的不想嫁给他。   ☆、第12章 第 12 章   林婉音不再说话,安静地坐在车辕上,微微扬起小脸儿,看着街边店铺的牌匾。   糙碾子一边赶车一边偷眼瞧她,见她神情有点落寞,心里就后悔了。刚才何必逗她呢,直接买了不就行了么,又不是舍不得花钱给她买盘子,再说这盘子也不是她自己的玩物,而是两个人以后一起吃饭用的。   其实,不过是想再听她甜甜的叫一声“相公”,刚才那一声他没听清,也没听够。   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不留神还烫了嘴。大猎户正独自在心中懊恼,忽见身旁一直沉默的阿音急切地拍了一下马车:“停车,快停车。”   糙碾子赶忙勒住马,就见阿音灵巧地跳了下去,拎起裙摆快步走进了刚刚路过的知音琴行。“掌柜的,刚才的琴音可是你这里发出来的?”   掌柜的是个白胡子老头,笑呵呵的走了过来:“姑娘说什么琴音啊,琴我这里有很多,会弹得却不多。”   林婉音转身看看四周,侧耳倾听,却再也听不到刚才的旋律了。正在她纳闷之际,就见大猎户追了进来:“阿音,你想买琴啊?”   “不买,我就是看看。”阿音随手摸了摸手边一架七弦琴,往里走了几步,又瞧了瞧台案上的其他琴,忽然惊喜地说道:“好琴弦!”   掌柜的捋着胡子微微点头:“姑娘是行家呀,这是用伯牙缠琴法制作出来的瑶琴,如今会这门手艺的人不多了。”   林婉音白嫩的小手轻抚在瑶琴的八十一丝宫弦之上,又轻拨了一下七十九丝的商弦,嘴角翘起,欢喜笑道:“我一直想找这样一把古法制的琴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琴多少钱?”   “不贵,三十两。”   阿音赞同的点点头:“的确不贵,这么好的琴才三十两,素琴……”   她回头想让丫鬟付钱,可是转头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丫鬟,却是高大魁梧猎户糙碾子。这一刻,林婉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自己已经不是那个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了,三十两银子可以眼睛都不眨的花出去。现在,她是要绣一对枕套才能挣到八十文的乡下女人。   一股酸涩涌上心头,她咬住唇快步走了出去,坐在马车上深深地埋着头,再也不肯看琴行一眼。   糙碾子瞧着她踉跄的脚步,心尖上一疼,对掌柜的低声说道:“这琴给我留着,下个集来买。”   老掌柜缓缓摇头:“这小娘子不一般,你养得起吗?”   “谁说老子养不起,给老子留着。”糙碾子低吼一声,大步出门,赶着马车出城。到了城外的田间小路上,他转头看向身边的姑娘,十分温柔的唤了一声:“阿音,是我不好,让你受委屈了。”   林婉音诧异地转过头来,睁圆了漂亮的大眼睛看向憨厚老实的男人。两个人四目相对,这是最近几日以来第一次认真地看着对方。阿音吃惊地发现在他的眼睛里除了真诚,竟然好像有心疼的情绪。   阿音垂下头去,不敢看了:“是我的错,我太娇气了,总以为自己还活在太守府里。我得快点习惯这里的生活才行,不过这么多年的习惯不是一下子就能改的,谢谢你容忍我。”   “阿音,”他激动地一把抓住她小手:“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想怎样就怎样。我知道你是青州太守的妹妹,是林家的大小姐,跟了我这么一个大老粗的确是委屈你了。不过,大老粗也有大老粗的好处,你慢慢就知道了。”   林婉音再一次惊讶地看向他:“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   糙碾子挠挠头,暗自思量了一下,觉得现在还不是和盘托出的时候,就避重就轻地说道:“头一天晚上,你说梦话的时候说的。”   “那我还说别的了吗?”阿音紧张的问道。   难道这丫头还有什么秘密?猎户纳闷了,一个养在后宅的千金大小姐,又不会参与什么国家大事,她有什么可担心的。“你还提了一个人,就是昨天你说的明皓。”   阿音诧异地眨眨眼,自己都有点想不通了,喃喃自语道:“我会提起明皓吗?怎么可能?”   成功地转移了小娘子地注意力,大猎户一边赶车一边偷笑。   二人回到家,已是黄昏时分。林婉音已经把刚才瑶琴的尴尬甩在了脑后,这次买齐了调料,她卷起袖子,打算好好露一手。   昨天留下的一块肉并没放坏,她让男人去菜地里多拔些菜蔬过来,自己切肉腌制,忙的不可开交。   “你帮我把葱扒了皮吧。”   “好。”   “火快着出来了,你帮我填一下。”   “好。”   看着忙碌的小娘子在厨房里转来转去,大猎户心里特别满足,自己喜欢的人就在面前,做着两个人的晚餐,还有比这更让人欢喜的事情么。哪怕被她支使的团团转,他也是乐意的。   林婉音一共做了四道菜,一道凉拌马齿笕,一道糖醋酥肉,一道串香茄子,一道大锅炖肉菜。她把新买的四个细瓷白盘子洗净,分别盛上合适的菜肴,摆在庭院里的桌子上。看看盘子亮白的边沿,她走出篱笆院,在路边采了一朵不知名的蓝色小花,摆放在滚刀切的一串茄子旁。又采下三片嫩绿竹叶,在红色的糖醋酥肉旁边摆了一个好看的形状。   大猎户在她身后美美的看着,馋的都快流口水了:“阿音,可以吃了么?”   “好了,你可以去请客人了。”阿音背着小手,对自己的作品颇为满意。   “客人?请谁呀,不是咱们两个人的晚饭吗?”糙碾子没迈步。   “昨天不是你说邀请邻居家的小姑娘来吃饭吗?我现在做好了,你可以去请了呀。”   可是猎户是打心眼儿里不想去:“这么好的晚饭,咱们两个人吃多好,干嘛要叫上外人啊。”   “你快去呀,”阿音急的跺了脚:“要不然人家会误会我小气的,再过一会儿,菜就不好看了。”   “好好,我去,我去还不行么。”大猎户不情不愿地去了隔壁明铁柱家,中间只隔着一小块菜地而已,很快就到了。“柱子哥,嫂子,秀秀呢?”   秀秀正蹲在鸡窝前剁野菜,见他进来,就起身说道:“俺爹娘去水田里了,就俺自己看家呢。”   “别看家了,你家有个毛啊,还值当看着。跟俺去吃饭吧,你婶子做好了肉菜等着你呢。”糙碾子大手一挥,示意秀秀出门。   二人刚走到门口,就见明铁柱夫妇扛着锄头回来了。秀秀蹦跳着跑了上去:“娘,碾子叔说漂亮婶婶做好了饭,叫我去吃呢。”   柱子嫂把眼一瞪:“瞎说,昨天人家分明不想让你去,你怎么还非要上赶着呢?”   糙碾子赶忙证明:“昨天阿音觉得菜没做好,怕秀秀不爱吃,就说今天做一顿好的,特意让我来叫秀秀的。你们刚回来也没做饭呢,走吧,一起去吧。”   既然请人吃饭,也没有只请孩子,不请大人的道理,糙碾子索性把他们一家三口都叫上。四个人一起进了篱笆院,来到银杏树底下的桌子旁。   林婉音没想到他们一家三口都来了,虽是有点不乐意,却没有表现在脸上,赶忙笑脸相迎。   明铁柱听媳妇说过碾子的小娘子了,却没见过,今天一见,果然是美的不得了。而且,做的菜也都漂亮的让人不敢吃。   柱子嫂更是瞪大了眼:“俺滴个娘诶,这是啥菜呀,咋这么香?哎呦,这是马齿笕么,俺拌出来的个个肥头傻胖,咋到了你手里就这么秀气了呢?”   林婉音被她逗的咯咯直笑,这些乡下人虽是有点粗俗,不过也很直爽,若是挑着他们的优点看,也是可以融洽相处的。   “碾子家的,昨天是俺错怪你了,嫂子给你陪个不是,你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比俺们有见识,别往心里去。”   林婉音看柱子嫂这话是对着自己说的,却没明白她开头的称呼是什么,垂眸想了想,才知道:以后她在这村子里的代号就是“碾子家的”。   ☆、第13章 第 13 章   “啊,大家坐吧,吃饭吧,我再去拿两双筷子。”原本没有算上明铁柱两口子,林婉音只摆了三双筷子,此刻立即进屋又取了两双筷子来。   乡下人没什么讲究,明铁柱把双手在衣服上蹭了蹭,刚要坐下,又飞快地跑了出去:“俺家还有半坛酒哩,咱俩喝一盅。”   糙碾子见他跑的飞快,也没拦他,就招呼柱子嫂和秀秀吃饭。就见她俩飞快地拿起饭碗,每人夹上一些菜,走到竹林边一蹲,吃了起来。   林婉音拿着三双筷子过来的时候,吃惊的发现,母女俩蹲在竹林边吃的正香:“你们怎么不在桌子上吃呢。”   柱子嫂一边大口的吃着,一边抬起头来解释:“在咱们明水湾,男人们要喝酒的时候,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的。来来,碾子家的,你快拨上点菜,跟我们一起来吃。”   林婉音诧异的抬头看了一眼猎户,见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你就跟我们一起在桌上吃吧,没事儿,柱子嫂秀秀,你们也过来吃吧。”   正说着,明铁柱抱着一个小酒坛子进来了,欢欢喜喜地说道:“这是去年秋天的时候,你嫂子酿的桂花酒,味儿不是很纯,不过好歹也算酒啊。咱哥俩这么多年没见了,今天好好喝一杯。”   “好,今天瞧见你这酒,瞧见我家这银杏树,还真让我想起来小时候,我爹和你爹喝酒的情形。”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回想过去,糙碾子心潮起伏。   “柱子哥,给你筷子。”阿音等他倒完两碗酒,赶忙把新拿来的一双筷子递了过去。   “哎,好!”明铁柱伸手接了过来,习惯性的在自己裤腿上擦了擦。   林婉音吃惊地睁大了眼,他今日刚从水田里回来,那裤子上又是泥又是水的。就算他嫌自家的筷子不干净吧,也不该在那裤子上擦呀,一会儿他的筷子伸到菜里,岂不是让菜里都有泥土了。   乡下人吃饭的时候,很多男人都有这毛病,喜欢拿起筷子在裤子上蹭了一下,不管他的裤子是干净还是脏。糙碾子从小看着老爹这样做,此刻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虽然他没有这个习惯,但他并不在意明铁柱这个动作。   糙碾子拿起筷子正要吃饭,就见自家小娘子也不知是怎么了,刚才还安安静静的站在一边,此刻拿起筷子飞快地夹了几样菜,放到自己的白米饭上,转身就走了。   糙碾子追随着他的身影看了过去,见她面色平和,并不像是赌气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心中暗暗纳闷:咦?小娘子今天是怎么了,如此给面子?   蹲在地上吃饭这种事儿,林婉音实在做不出来。就从屋里搬出来两个小板凳,客气的让柱子嫂和秀秀坐。只可惜家里只有两个小板凳,她还是没有地方坐。默默扫了一眼糙碾子的躺椅,不想过去。   此刻的柱子嫂倒蛮善解人意,大咧咧地笑笑,说道:“你坐着吧,俺们蹲习惯了,没事儿。你做的菜可真好吃,俺长这么大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呢。你这马齿笕是怎么做的呀?怎么跟俺做的那个不一样呢?”   被人夸了,阿音自然很高兴,温暖的笑了笑,也没再跟她客气,就把一个小板凳儿递给秀秀,自己坐了一个。“先用热水焯过,又拌上面糊蒸了,然后,用麻酱、糖和醋拌成的。”   柱子嫂大惊:“哎哟,俺滴个娘哎,难怪你这菜做的好吃,这可费老劲了。你不用下地干活,有时间折腾这些,俺们这些天天在水田里泡着的,可没工夫这么做。”   阿音笑笑没再说什么,她不想和这些村妇们争辩,因为没有意义。其实她觉得,对于生活品位的追求与时间没有关系,关键在于你是否想要那个心情。   秀秀吃饭特别快,把嘴放在碗边儿,用筷子往嘴里拨拉,大口满腮一起嚼。她一边吃一边看向漂亮的婶婶,婶婶真好看呀,做的菜还这么好看,又好吃,越来越喜欢这个婶婶了。婶婶吃饭也特别好看,一小口一小口的,秀气的很。   饭桌边的两个男人推杯换盏,叙起了旧。“碾子啊,俺记得你十四岁那年离开家,十五岁的时候好像回来了一会,后来就再也没回来过,这些年,你在外头都干啥啦?是不是吃了很多苦?”   糙碾子看着自家熟悉的银杏树和新盖的三间房,又瞧瞧旁边娇俏的小娘子,心满意足,这些年吃过多少苦,对他来说也都无关紧要了。   “没事儿,俺一个大老爷们儿,吃点苦,算个啥?那年是回来过,给俺姐报了个平安,俺就走了。”   明铁柱又端起一杯:“来,干了这个,咱们兄弟这么多年没见了,以后又成邻居了,这回不走了吧?”   “这……”糙碾子犹豫了一下,一时没能说清自己走还是不走。可他这一犹豫,却吸引了林婉音的目光。   大姑娘不禁心中暗忖:莫非他还要离开?这些年他在外头究竟干什么呢?曾经问过他,他只推说什么都干过,也没能问明白。如今看他这一犹豫,就表明外头还有没办完的事儿,看样子,不像是要在老家住到老的。   一顿饭吃完,明铁柱一家都高高兴兴的,对阿音的手艺赞不绝口,连声祝贺糙碾子找了一个既漂亮又能干的好娘子。   糙碾子知道今日阿音没少受累,客人走后,他便主动的承担了洗碗的活计。   林婉音坐在小板凳上,看他蹲在地上洗碗:“你小心点儿,别把新买的细瓷盘子碰坏了。”   大猎户无所谓的一笑:“没事儿,碰坏了给你买新的。”   阿音看着他憨厚老实的模样,忽然扑哧一下笑了。   “你笑什么?”大猎户眉眼含笑看了过来。   “笑你呀,刚才在客人面前,一副一家之主的模样。若是现在他们返回头来,瞧见你蹲在这里洗碗,我在这儿坐着,肯定就不会夸赞你找了一个好娘子,会说你找了一个凶恶的母夜叉。”   “哈哈哈……”糙碾子朗声大笑,把洗完盘子的水端出去,泼在了门外,回来又按照阿音的吩咐用清水涮了一遍,二人才一起进屋。   今日赶了这么远的路,又忙活着做了这么多菜,阿音出了一身热汗。她想洗个热水澡,就帮糙碾子拿出一套新衣裳,让他去明潭里洗。   大猎户今日稍稍有点儿醉意,借着酒劲儿,抬手捏了捏阿音白嫩的脸颊:“啥时候能让俺跟你一起洗呀?”   阿音莹白如玉的小脸,腾的一下红透了:“你这人,才喝了一点儿酒,怎么就没个正形呢?快去瀑布底下洗吧,小心别淹死你。”   猎户哈哈大笑,临走又抛给她一个热辣辣的眼神儿:“先饶你几天,早晚有老子收拾你的时候。”   洗过澡的两个人一身清爽,大猎户身上淡淡的酒气已经闻不到了,浑身散发着山泉水清冽的气息。他率先躺到床上,对着坐在椅子上缝东西的小娘子说道:“别缝了,快睡吧,明天再缝,你缝那个也挣不了几个钱。过两天我去趟深山里,多打些东西回来卖,就够咱们的花销了,你一个人在家怕不怕?”   阿音给新买的蓝布缝好了两根长长的带子,踩到椅子上,把这一头拴在了窗户上,扯开蓝布,脱鞋上床,却没有躺下,而是仰头望着无法企及的房顶,哀求的说道:“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布帘子,栓到房梁上?”   大猎户双眸一寒,腾的一下坐了起来:“你什么意思?买这块蓝布,不是给俺做衣裳的吗?弄这么个帘子干什么?”   看她栓的方位,俨然是要把这个帘子放在二人中间,做隔断用的。   阿音猜到他会生气,但是她也知道,今日猎户心情好,哄他几句应该就能答应。而且已经仔细想过了,这个帘子对于自己来说非常重要,有了它,肯定能让自己的安全多一重保障。   “碾子哥,我知道你是好人。你答应我的事一定会做到的,我挂着帘子,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睡不好觉,真的睡不好,我不习惯跟别人睡在一张床上,以前都是我一个人睡的。”阿音垂下眼帘,一张小脸儿委屈哒哒的。   “甭跟老子来这套,装可怜算什么本事,其实你心眼儿多着呢。俺还以为,这块布……是你要给俺做衣裳呢,还想着去多打些猎物来给你……”大猎户说不下去了,气得呼呼直喘。   ☆、第14章 第 14 章   林婉音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坚持着要把这帘子挂上,继续低声哀求:“下个集,我再买一块布,就给你做衣裳行不行?你知道,我原本是林府的大小姐,就应该明白,我已经是很努力的在适应这里的生活了。可是,你不能让我一下子就跟那些村妇一样啊。今天那柱子哥竟然把洗干净的筷子在他裤子上抹,我一瞧见就反胃,根本就不想吃了,我还不是忍着拨了几口菜,强颜欢笑的吃下去了吗?”   糙碾子坐在床上,无奈的瞧着自家的小娘子,这个姑娘的戒心很重,她很会保护自己,这原本没有什么错。可是,他不喜欢这道帘子,非常不喜欢。刚刚有了两个晚上同床共枕的小甜蜜,今天就要被这帘子挡住,他一转头,却看不见她甜美的睡颜,猎户心里不高兴。   “碾子哥,我求你行吗?”姑娘声音有点颤抖,似乎是要哭了。   “唉!”大猎户重重地叹了口气,冷着脸站起身来,接过她手里的带子,一抬手就栓在了房梁上。   他一声不吭的重新躺在床上,屋里的沉闷让人有点害怕。林婉音也默默的躺下,手放在衣带上摸了摸,想解开它,脱了外衣,松快一下。可是,她终究没敢动。   “阿音,如果,我能给你锦衣玉食,给你林家大小姐那样的生活,是不是你就愿意嫁我了?”猎户闷声说道。   林婉音轻轻叹了口气,他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对自己的珍惜,如果他不珍惜,可以把人按在床上,用蛮力把事情办了。可是他很珍惜,他舍不得伤害她,一心一意的等着自己能心甘情愿的做他的娘子。   “猎户大哥,既然你肯推心置腹的和我聊聊天,那我就不妨跟你讲一个故事。咱们今天去的知音琴行,你知道它为什么叫知音琴行吗?知音之交说的是谁,你明白吗?”   姑娘轻柔的声音在暗夜中特别好听,糙碾子喜欢听她说话,却答不上她的问题:“俺不知道,但是,你给俺说说,俺不就知道了么。”   “好,那我给你说,知音之交说的是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这成语出自《列子·汤问》,书上说: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所以,伯牙觉得钟子期是自己的知音,所谓听弦音而知雅意,便是如此了。对于我来说,我想要的,其实并不是一把多么名贵的琴,也不是锦衣玉食的生活。而是一个乐意听我弹琴,能懂我心事的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帘子那一面的男人沉默了许久,阿音转过头,看到的只是蓝色的布帘儿,却没能看到男人脸上的表情。如果她能看到,就会知道,此刻猎户的悲伤和绝望。   活了二十多年,就只对这一个姑娘动了心,自动心之后,他便再也放不下,日日夜夜的想着她。可是,当他终于把她带回身边,可以接近她,哄她开心的时候,她却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人家想要的是一个知音,而不是锦衣玉食的生活。   原本他以为自己有机会,是因为雷霆军并没有完全解散,若王星和张辰能找回太宗,他们就还有翻身的机会。以他多年的战功,和太宗对雷霆军的感情,赏赐一座将军府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他以为能给阿音想要的一切,可是……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吧,当初与明皓的相亲,她连人都没看到就拒绝了,因为她通过雷霆军的其他将领,就判断了那是一群大老粗,没有她要找的知音。   “奶奶个熊的,老子就是把心挖出来给你也没用是吧?行,咱们走着瞧,老子倒要瞧瞧,什么样的男人能做你的知音。”   他语气粗厉带喘,阿音心里怕怕的,听到男人翻身的声音,她悄悄撩开布帘儿看了一眼,却只看到了他浓密的乌发和强壮的背影。   这是放弃了吗?阿音默默想着这个问题,进入了梦乡。   次日一早醒来,林婉音撩开布帘一瞧,那半边的床上空荡荡的,并没有大猎户的身影。她梳洗好之后,掀开厨房的锅灶一看,里面空荡荡的,也没有做饭,不知那猎户跑到哪儿去了。   阿音做好了早饭,就走到篱笆院儿外,探头张望,想等他回来一起吃,不管怎么说,昨天晚上猎户没有动粗,已经算是待她不薄了。   “碾子家的,你在门口干啥呢?”柱子嫂扛着锄头经过,笑嘻嘻的问了一声。   “哦,没干什么,他出去了,我在等他回来吃早饭。”阿音如实答道。   “哎哟哟,瞧你们这小两口儿啊,还真是甜乎的腻的慌,那不是他回来了嘛。”   阿音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扛着几根手腕粗的树干回来了,便快步迎了上去。   “你一大早去干嘛了?还没吃饭吧?”林婉音柔声问道。   糙碾子万万没想到,小娘子会在家门口等着他。见她主动迎了过来,心里仅剩的那一点不快,便烟消云散了,大咧咧的一笑,说道:“俺去山上砍树了,你没自己先吃吗?”   “没有,我等你回来一起吃啊,你砍树干什么?”   她在等着自己一起吃饭,这让糙碾子心里十分高兴,昨晚沉寂下去的希望,此刻又升腾起了熊熊的小火苗:“砍树做门闩,过两天我要去深山里打猎,晚上肯定回不来,你胆子那么小,一个人在家我也不放心。我给你做好新的门闩窗闩,都用这么粗的树挡上,就不会有贼闯进去了,你可以踏实的睡觉。”   林婉音温和的笑笑,心里也在暗暗庆幸,还好,昨晚并没有激怒他,他还和从前一样照顾自己,过些日子,等他心态平和了,好好跟他说说,让他把自己送回老家,多回报他些银子。二人从此两不相欠,也是好事。   吃过早饭之后,阿音拿出枕套和丝线,坐在银杏树下绣花,大猎户举着硕大的板斧,把三棵小树修理成整整齐齐的长方形柱子,又在门框两侧叮叮当当的敲好了放门闩的木托,试了试,十分结实。这才放心的,走到院子里:“阿音,门和窗户我都弄好了门闩,也不是很沉,你自己也能举上去,我再去山里砍些柴来,这两天你一个人在家,看看还缺什么,我都给你备齐了。”   林婉音抬头朝他笑笑:“不缺什么了,你要去就放心的去吧。”   “好,我会让柱子嫂帮忙照顾你的。”   “好,谢谢你。”林婉音客气地说道。   大猎户瞧着她客气疏离的模样,默默叹了口气,轻声说道:“阿音,昨晚俺想好了,村里老话说强扭的瓜不甜,俺也不强迫你给俺做娘子了。眼下雷霆军解散,朝廷派新军过来,加上四周土匪山贼并起山头,外面乱的很。你先踏踏实实在这里住着,过两个月,外面消停了,若是你还不想嫁,俺就送你去找你大哥,你把俺花的钱还了,俺再找个心甘情愿给俺当娘子的,也好过咱们俩这样别别扭扭的过一辈子。”   林婉音双眸一亮,惊喜地看向他:“真的?你乐意送我去找大哥?你放心,你花的钱我肯定加倍还给你,让你找个好娘子,过一辈子好日子。”   大猎户幽幽的眼神笼罩着她,看不出心底的情绪,只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阿音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紧绷的一根弦一下子松懈下来,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太好了,终于可以放心地在这里住下了。其实她也知道,现在并不是出去找大哥的好时机,那些响马未必是真的响马,就算是,也有可能是被人买通的。眼下情况很乱,大哥还不知在何处落脚,最好的法子就是在这里躲上一两个月,等此事消停了再出去。   糙碾子用心观察着姑娘的状态,心里暗暗佩服自己,什么叫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就得根据各种战况调整战策啊。还是军师说的对,对待这样的姑娘,就得采取欲擒故纵的策略。你追的越紧,她跑的越快,不如不追了,她也就不跑了,这样反而机会更大。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两个人各得其乐,都认为自己成功了,篱笆小院里的气氛十分和谐,彼此相安无事,甚至可以轻松地开些小玩笑。   做好这一切,大猎户就没什么事儿了,便每日躺在银杏树下的躺椅上,悠哉的喝着茶,看阿音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绣花。   她绣花的模样特别好看,神情温温柔柔的,纤细的玉指捏着银针,穿针走线,如翻飞的蝴蝶。到他离开的那天,一个枕套上的鸳鸯已经绣好了。   ☆、第15章 第 15 章   “真好看,阿音,这个咱们自己留着用吧,别卖了。”看着心上人亲手绣成的鸳鸯戏水,大猎户从心底里喜欢。   “已经答应人家下个集交货了,怎么能不给呢?这个不算好,回头我给你绣一对儿更好的,留着你成亲的时候用。”阿音一边绣着水里的荷花,一边轻声笑道。   猎户抬头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未置可否。   次日一早,他带上两天的干粮,牵着乌骓马就进了山。瞧上去俨然是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林婉音瞧着这个朴实的猎户有点儿想笑,可终究没好意思笑出来,就鼓励的说道:“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猎户转回头来,朝着她摆摆手,倒有点儿依依惜别的模样了。   男人走了,姑娘的心情更加轻松,索性把篱笆门一关,闭门谢客。反正他已经劈好了整整齐齐的一堆木柴,挑足了满满一大缸水,家里的米和面都是上个集买齐了的,刚刚他临出发前又去旁边的菜园子里,给她选了四五种菜蔬过来。他走的这两天,她衣食无忧,可以过两日特别舒心的小日子。   阿音转身进屋,就把门闩上了,脱下身上的衣裳,拿出在集上买的那一块淡紫色的细棉布,比量着这一套淡蓝色的裙子裁剪好尺寸,就开始缝制新衣。   阿音心灵手巧,虽说以前有专门的裁缝做衣裳,不用她亲自动手,可是,动动针线缝个衣裳这种小事难不倒她。一上午的时间,外衫和裙子已经缝好,就只差两个袖子了。她给自己煮了一碗简单的素面,放了几根青菜,卧了一个荷包蛋,热乎乎的吃完就继续做衣裳。到午后阳光正好的时候,她已经把衣裳做好。   换上新衣,把那件穿了好几天的丫鬟服洗了,晾在院子里。微风吹来,不冷不热的,天气刚刚好,有点儿犯困。   大猎户不在家,她用湿棉巾把他睡过的躺椅仔仔细细地擦了一遍,暖风拂干,她便躺在那竹制的躺椅上,闻着远处飘过来的悬泉飞瀑里清凉的山泉水气息,伴着淡淡的花香,让她悠然入梦。   一觉醒来,红日已然西斜,透过银杏树茂盛的枝叶洒进来斑斑驳驳的光影,温柔晃动。   林婉音忽然感觉到,其实常住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虽然没有丫鬟伺候,需要自己动手洗衣做饭,不过这点活儿对她来说也算不得什么,自己做也有自己做的乐趣。   如今没有人逼着她嫁了,阿音心情轻松了不少,想想那个不再追的她的大猎户,她抿唇一笑,其实这个男人也挺好的,如果他读过书,可以在琴棋书画上与自己有些交流就好了。   可事实是没有如果,她是林家的大小姐,他是乡下的大老粗,她不喜欢他。   林婉音从躺椅上坐起来,拿出枕套继续绣花,黄昏时分,柱子嫂又送来了一大捆蔬菜,还笑着问她,有什么别的需要没。   林婉音客气地答谢了人家,说糙碾子临走时,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备齐了,家里什么都不缺。   到了晚上,林婉音把门闩窗闩都上好,烧了一大锅热水,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澡,换上新做的中衣,完全放松地躺在了大床上。   胳膊一伸,发现了碍事的布帘儿,男人不在家,要这布帘儿也没什么用了。房梁那头她够不着,但是她能够到窗户这头,就把这边儿解下来,把蓝布甩到床尾去。   一个人霸占一张大床的感觉真好啊,可以随意的滚动,虽然她没有睡觉打滚的习惯,可她还是觉得,这样宽敞的感觉太舒服了。   这么宽敞的床,她本以为自己可以特别香甜地睡上一整晚,可是没想到,下午睡的太饱了,晚上反而睡不着。到了半夜,呼呼的山风吹的窗户和门咣咣直响,她翻身起来,前去查看,发现两道粗大的门闩十分管用,根本不必担心门窗被吹开。   几道蜿蜒的闪电劈了下来,吓得林婉音一抖。看样子,是要下大雨了,她忽然想起进了深山的大猎户,不知道山上有没有山洞可以避雨,若是一会儿真的下起来了……   她刚刚想到这里,豆大的雨点儿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棂上,倾盆大雨毫不客气的降了下来。   下这么大的雨,应该不能打猎了吧?他会不会连夜回来呢?若是自己睡死了,他回来打不开门闩怎么办?毕竟这是人家的房子,自己鸠占鹊巢也就罢了,却让人家在大雨天回不了家,阿音心里有着浓浓的负罪感。   她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门闩打开,可是这里毕竟荒郊野岭的,又在村子的最边儿上,万一来了坏人怎么办?   最终,林婉音不敢打开门闩,躺回大床上,却再也没有刚才的舒适感,一心惦记着可能要被浇成落汤鸡的大猎户。   睡不着的林婉茵免不了胡思乱想,忽然发现,其实自己和猎户之间还是有一点共同之处的,那便是:发自骨子里的善良。   大猎户没有趁人之危,强要了她,便是因为最朴实的善良之心。而此刻,自己并不喜欢他,却对他如此牵肠挂肚,便是出于对恩人的感激,也是发自内心的良善之举。   既然睡不着,便一心倾听着外面的动静,想着若是那猎户回来了,就赶快给他开门。后半夜,风雨渐渐小了,困意袭来,阿音终究是睡了过去。   早晨醒来,天光已然大亮,她打开门闩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出去瞧瞧,有没有那个高大男人的身影。可是,令她失望的是,通往山里的路上,只能看到青翠欲滴的树枝和竹叶,并没有半个人影。通往山下的盘山路也十分干净,梯田里涨满了水,田蛙在呱呱的叫着。   阿音默默转身回屋,熬了一大锅粥,烙了几张大饼,炒菜的时候,也多炒了一盘。心里想着,万一他一会儿回来,就可以直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了,这样也能祛一祛寒气。   可是,直到中午,那个壮硕的男人也没有回来。阿音把早晨剩下的饭菜热了热,自己吃掉了。好在今日便晴了天,艳阳高照,就算昨天他淋了雨,今日被这么好的阳光一晒,应该也不会生病了。   临近黄昏,阿音绣好了枕套,觉得他怎么也该回来了。就做好了四道菜,等他回家。可是,直到太阳落山,夜幕降临,也没能等回来那个男人。   阿音心里忽然有点怕了,一遍又一遍的走到院门外去张望,雨后路滑,山又那么陡峭,他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呸呸呸!怎么能这么咒他呢?人家是好人。   晚饭林婉音吃的不多,心里惦记着那个人的生死,多么精心制作的菜,也觉得索然无味了。晚上上门闩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门闩窗闩上好,却点上了煤油灯,坐在桌边,轻抚着手心里的公主兔,默默的等着他。   干坐着也是无聊,阿音就把公主兔放回笼子里,把他的旧衣服找出来,用针线修补一些需要缝补的地方。为他做点事,心里似乎能踏实一点,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她的救命恩人呢。月上中天,煤油灯的光线忽然暗了,似乎是快没油了。院子里还是没有那个人的身影,看样子他今晚是不会回来了,阿音吹熄了煤油灯,躺下睡觉。这一晚,她睡得不太踏实。   天刚蒙蒙亮,林婉茵就醒了。忽然听到院子里一阵奇怪的声响,有点儿像是乌骓马打响鼻儿的声音。她听说过老马识途的故事,莫非是马回来了,人没回来。乌骓马来找人求救了?   阿音一骨碌爬起来,汲上鞋就往外跑,抱下粗大的门闩,咣当一下往地上一扔。打开门,她就跑到了外面。果然,她一眼看到高大的乌骓马就在竹篱笆旁边的马棚里,正摇着尾巴吃草料,旁边却没有大猎户的身影。   阿音急急慌慌地跑了过去,抬手拍了一下马脸:“你家主人呢?怎么你自己回来了?快说话呀你,人呢?”   在躺椅上呼呼大睡的糙碾子,已经被她吵醒了,她把门闩扔到地上的咣当一声之后,他就睁开了眼,只是暂时没动罢了。   此刻见她穿着白色的中衣,鞋也没穿好,就跑到乌骓马面前,拍打着无辜的马脸,追问自己的下落,让他忍不住扑哧一笑。   阿音听到动静,飞快地转过身来。这才发现在躺椅上睡觉的男人,看到人还好端端的活着,也没有缺胳膊少腿儿,她才放下心来,走到他身边细瞧:“昨晚下那么大的雨,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昨晚找了个山洞,没淋到我。下了雨反而好打猎,循着脚印就能找到猎物。你瞧,打来这么多好东西。”小娘子如此关心自己,糙碾子从心底里特别高兴,看来果真是日久生情,追的太紧反而吓得她只想跑,给她一个宽松自在的环境,才能把她留下来。   阿音放了心,这才在院子里四下一瞧,竟发现了满地的狼藉。几只野兔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一只半死不活的野鸡还在扑棱着翅膀,一对儿獾猪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晾衣绳上搭着一头豹子的皮,银杏树上还拴着一头梅花鹿。忽然感觉到脚底下有点硌脚,她低头一瞧,发现自己的脚心正踩在一头大野猪的獠牙上。   “啊……”阿音吓得惊叫一声,抬脚就朝着安全的地方跑去。   ☆、第16章 第 16 章   糙碾子见阿音朝着自己扑了过来,下意识地伸开双臂接住她,在她的惊叫声中,把人抱在了怀里,安放在腿上。“怎么了?”   “那是什么动物呀,那么长……那么长的牙!”阿音惊魂未定的捂着胸口看了过去。   “呵呵,野猪啊,已经死了,不用怕,那是它的獠牙,一会割下来给你拿着玩儿。”她肯乖乖的坐在自己大腿上,大猎户又惊又喜。   “我才不玩儿呢,那个大家伙脏兮兮的,有什么好玩的。”阿音娇声说着,忽然发现自己的绣花鞋挂在了獠牙上,低头一瞧,真的是一只脚上有鞋,另一只脚上没有。   她无奈地抬手捂住脸,丢人丢大发了,好好的大家闺秀,竟然被一头死了的野猪吓得跑丢了鞋,真是没脸见人了。她白嫩的小手捂着脸,却移开了嘴的位置,轻启红唇,娇声说道:“你去帮我把鞋捡过来吧,我害怕。”   “好。”猎户痛快地答应了,身子却没动,专注地瞧着她嫣红的小嘴一张一合,特别想亲一下。   阿音听见他应了,就默默等了一会儿,发现他没动,便催促道:“你快去呀。”   温香软玉在怀,大猎户确实不想去,可他也知道不可能抱太久,就缓缓起身,抱着她腰轻轻地把她放在躺椅上:“那你自己坐好,我去拿。”   屁股底下一凉,林婉音才后知后觉得发现不对劲,放下双手一瞧,此刻刚好坐在躺椅边上,那刚才坐的是什么?刚才他坐在躺椅上的,那自己岂不是……坐在他腿上。   这一个令人震惊的猜测让她暂时没缓过神来,他已然拿着鞋走了回来,并没有扔在她脚边,而是蹲下高大的身子,轻柔地帮她把鞋穿好。   “我自己……”阿音话没说完,鞋已经穿好了,手腕上被他一拉,人已经站了起来,就听他柔声说道:“进入把外衣穿上吧,清晨天凉,别着凉了。”   林婉音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直接起身就跑出来了,身上并没穿外衣,只穿着一套宽大的中衣。虽说是也没有什么露着的地方,可这终究是里衣呀。   大姑娘一张俏脸腾的一下红了个透,也顾上什么大家闺秀走路四平八稳的规矩了,拔腿就屋里跑,倒是猎户淡定的在后面嘱咐了一句:“慢点。”   阿音进了门,本想一头扎进被子里不出来了,可是身上没穿外衣呢,得赶紧穿呀。她只得拿起新做的淡紫色衣裙飞快地往身上套,匆忙之间似乎听到大猎户的脚步越来越近,便娇声喊道:“你别进来。”   “好,我不进去,你别急。”糙碾子在门口停住脚步,乖乖的等着她收拾好。   过了一会儿,屋里安安静静的,没有动静了,糙碾子这才问道:“我可以进去了吗?”   “嗯。”阿音轻轻应了一声,也不管他听没听见。   大猎户一进门,就被眼前的画面定住了脚步。他的心上人正坐在铜镜前,刚刚梳好了头,露出羞红的小脸儿,此刻还不好意思看他,就像个娇羞的新娘子。她身上穿着一套淡紫色的裙子,正如他初见她的那一日。   “阿音,你真好看。”他默默欣赏了一会儿,由衷赞叹。   在林婉音看来,没有什么好看不好看的,只有今日自己出了大丑,不想见人。所以,也没搭理他,坐在那一动不动。   他明白新娘子是讲究的脾气,今日丢了面子,有些难为情。就没有跟她计较,笑着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衣裳,说道:“我身上脏,去明潭里洗个澡,你做饭吧。今日是六月初一,县城里的大集,咱们去赶集,你做早饭吧。”   林婉音坐在那依旧一动不动的,他笑了笑,转身出去了。阿音从窗口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这才叹了口气,起身做饭,嘴里还嘟囔着:“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她做好了早饭,大猎户便迎着家里的炊烟,大步走了回来,嘴里还哼着几句不知什么歌,心情好极了。   他把洗完澡之后顺便洗好的衣裳,搭在了晾衣绳上,见阿音摆好了早饭,就毫不客气地走过来坐下,却没有急着吃,而是抻起自己身上的衣服,献宝一般的问她:“我的衣裳是你补的吗?”   林婉音还没从刚才的尴尬中走出来,没好气儿地瞪他一眼,噘着小嘴说道:“不是我补的,还是你自己补的呀?”   挨了瞪得猎户哈哈大笑,心里特别美。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吃饱之后,套上马车,拉上一大堆沉重的猎物,又把那只能走路的梅花鹿拴在了车后面,让阿音坐在车辕上,载着她去县城赶集。   阿音手心里捧着公主兔把玩,一会儿摸摸它的软毛,一会儿把它捧到面前挤眉弄眼,就是不搭理旁边的男人。   “阿音,一会儿到了集上,你想买点什么?”男人心情好,主动跟她搭话。   “还能买什么?买块布给你做衣裳呗,不是欠你的吗?”阿音心情不好,说话的语气自然也不温柔。   可大猎户不在意,依旧笑嘻嘻的:“好啊,还想买什么?这次我打的猎物多,估计,能卖几十两银子呢,你想要什么都能买。”   “把整个县城买下来,能买吗?”林婉音故意跟他斗嘴。   “那当然不能了,不过,可以给你买几套新衣裳,还有好吃的,你还想要什么?”他抬手亲昵地拨了一下她的长发,想听她说,她上个集最喜欢的那把瑶琴。   可是阿音偏偏不提,歪头躲了他一下,却忽然问道:“你今日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到屋里去睡,反而在院子里的躺椅上睡呢,也不怕着凉。”   “后半夜回来的,我猜这个时辰你肯定睡的香,就没舍得叫醒你。我皮糙肉厚的,在躺椅上凑合凑合就行了,着不了凉。”   猎户大大咧咧的,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林婉音心中一动,默默转头看向这个憨厚的男人,他为了不打扰自己睡眠,宁肯睡在院子里。都已经说好不做夫妻了,他又何必如此为她着想。   进了城,糙碾子把那一头硕大的野猪卖给了城里最大的酒楼,得了十几两银子。又把那一只瘸了腿的梅花鹿,卖给了城里最大的药铺,又得十几两。它虽然瘸了腿儿,但它的鹿茸、鹿鞭、鹿心,鹿尾,鹿筋都没有损坏,价值还是很高的,要不然,怎么说梅花鹿全身都是宝呢。   接下来,把豹皮卖给了皮货铺子,其他零零碎碎的野味,也一一卖出。糙碾子忙着卖货,就让阿音帮他收钱,都卖完之后。阿音数了数,竟然卖了三十一两银子,还有四吊多铜板。   “好啦,你发财啦!”阿音把整理好的钱袋归还到主人手里,糙碾子却没有接,大方的说道:“你拿着吧,随便花。”   阿音一怔,没想到他对自己这么大方,可是她又怎么会要人家的钱呢?就把钱袋拴在他腰带上:“你自己拿着吧,这是你打猎挣的钱,也不容易,我去交了绣品,也有自己挣的钱呢。”   姑娘骄傲的扬起了头,为自己即将得到的八十文钱开心不已。大猎户眸色幽深的瞧着她,有点儿心疼。   这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此刻遭了难,却也没有哭天抢地、怨天尤人,而是靠自己的能力绣花挣钱,哪怕只有区区八十文,对于从前的她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可是现在,她能用如此的胸襟气度来面对困难,已经很值得敬佩了。   到绣坊交了枕套,掌柜的特别高兴,连声夸赞:“果然没有看错你,手艺的确是好啊。这样吧,城里的大户闵员外家的闺女要出嫁了,有一套嫁衣要绣。旁人的手艺只怕他家瞧不上,你拿去绣吧,这个工钱多,三百文呢,半个月之内绣好就行。”   阿音欢喜地接过八十文钱,放在自己荷包里,又接了大红布包着的嫁衣,和糙碾子一起出了门,去布庄买布。按照阿音的意思,买两块够做两件衣裳就行了。可猎户不答应,硬是买了整整的六匹布。还去糕点铺子里,买了好几包吃食。   “阿音,我有个姐姐,以前跟你说过,爹娘走的早,是姐姐把我拉扯大,今日既然卖的钱多,便多买些东西,去看看她吧。”回到车上,糙碾子才跟她解释。   “我和你一起去吗?”林婉音觉得,自己过一阵子终究是要走的,若是现在让人家的姐姐误会自己是他娘子了,以后再离开糙碾子,他岂不是又要跟姐姐解释一番。   谁知他却直爽的说道:“对呀,你当然要去啦,姐姐一直担心我的婚事,二十好几了,还打光棍呢,的确让人操心。一会儿咱们去了那,你就装作对我好一点,让她放心,好不好?以后我也未必一直呆在家里,她就会以为咱们一起出去了。”   他语气轻柔,眼神中是浓浓的哀求,林婉音有点儿惭愧,原本人家救自己的时候,自己的确是答应过要给人家做娘子的。可是现在她又反悔了,猎户却也没有为难她。   阿音垂眸点了点头:“好,你放心吧,我一定给足你面子。”   糙碾子欢喜一笑,把车停下,说让她等一会儿,就大步进了旁边的店铺。   林婉音顺着他的身影望了过去,发现是上个集来过的知音琴行。她心中一动,想到了什么,有心想去拦着他。可是,人家并没说是要给自己买东西,也许是给他外甥女买呢。   若她突兀地跑上前去,拦住人家不让买,会不会显得太自作多情了?   ☆、第17章 第 17 章   很快,大猎户就抱着一个精美的琴盒走了出来。林婉音见他满脸春风和煦的笑意,温柔的瞧着自己,心中暗想:这可能就是自己上次看中的那把瑶琴。   再低头一瞧他的钱袋,果然,原本鼓鼓囊囊的大钱袋,此刻已经变得扁扁的。   “你买琴了?”阿音没好意思直接问这琴是不是给自己的,便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   “嗯,买琴了。”他爽快的答了一句,可还是没能解开她心中的疑惑。   算了,不问了,人家的事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人家乐意买就买呗,谁规定乡下人就不能弹琴了呢。   二人上了马车,继续赶路。刚才已经在一家卖水煎包的小店吃了午饭,店面虽不起眼,却很干净,味道格外的好。阿音吃的很饱,此刻被午后的阳光一晒,就有点儿犯困。   姑娘柔软的身子缓缓歪了下来,糙碾子悄悄往她那边凑了凑,让她刚好倚在自己肩上小憩一下。   田间小路并不是很平坦,虽然他已经挑最平的路段走了,可还是有些颠簸。看样子阿音是困极了,倚在他肩上就睡了过去,虽然他肩膀宽厚,足以承担她身体的重量,可他还是怕路上一颠,把她甩到一旁。   于是,大猎户悄悄伸出手去,揽在了阿音的小腰上,控制着不松不紧的力度,把她圈在身边,保证她不会突然摔倒。   进了三十里铺,林婉音还在睡。糙碾子不忍心叫醒她,可是又不能带一个睡着的娘子去见姐姐,不得不轻轻唤了一声:“阿音醒醒,到了。”   林婉音眉头一皱,缓缓睁开眼,见他正歪着头,用温柔的目光瞧着自己。才发现,自己倚在他肩上睡着了。   “我……我昨晚没睡好,所以就……”   “是因为担心我,才没睡好吗?”大猎户笑道。   被人家说中了心事,阿音俏脸一红:“才不是呢,人家是因为连夜做绣活才没睡好的。”   猎户脸上闪过一丝失落,不过他原本也不敢想象阿音会因为惦记他,晚上睡不着,不过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那么问上一问,此刻连一丝侥幸都不敢有了。   扶着刚刚睡醒的娇娘子下了马车,大猎户上前去敲姐姐家的门:“开门,开门啊,俺是碾子。”   阿音抬头望望,发现面前是三间破旧低矮的土坯房,两扇木门不大,也十分单薄破旧。看样子这辆马车都进不到院子里去,可见他姐姐家的条件应该不是很好。   “来啦。”院子里传出来一个姑娘得声音,很快,两扇门一开,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走了出来。她脸庞稍黑,瘦瘦的,是个长相比较普通的乡下姑娘,见了糙碾子,那姑娘一笑:“舅舅,你来啦。”   坐在街角搓麻绳儿的几个老太太,也寻声望了过来,其中一个佝偻着腰,缓缓走了过来:“大丫,谁来啦?”   “奶奶,是我舅舅来了。”瘦姑娘答道。   老太太手里的细麻绳儿还没放下,一边搓一边歪着头瞧:“你娘今儿早上,带着二丫鬼鬼祟祟的就走了,我叫了她一声,她都没停下脚,说是去县上赶集。我看八成就是去你舅舅那儿了吧,他不是出去挣大钱了吗?怎么又回来啦?”   自从前几日,老太太听说三儿子的小舅子回来了,心里就多长了个心眼儿,以前那孩子还是半大小子的时候,他姐就偷粮食回去给他吃。现在按年岁算着,应该是二十多岁,正到盖房娶媳妇的时候,他姐还不得把自家搬空了,去贴补他兄弟啊。   糙碾子沉着脸,把手一背,像一尊大铁塔一样,走到了老太太面前:“大娘,俺现在回来啦,确实也有钱了,以后你不用担心俺姐贴补俺。以后俺会给她钱花,想去赶集就赶集,怎么赶个集还成了鬼鬼祟祟的呢。谁要是欺负俺姐,俺可不答应。”   老太太上了年纪,眼睛已经花了,刚才离的远,根本就没看清。印象中的糙碾子,是个瘦了吧唧的黑小子,此刻面前这个壮汉,让她吓了一跳。老太太围着他转了半圈,仔细的瞧瞧,才缓过神儿来:“哦,你就是大碾子呀,还真是出息了呢,长这么高啦。”   一个乡下老太太,就算是个刁婆婆,糙碾子也不能真的把她怎么样。放两句狠话,吓唬吓唬她就行了,要想让姐姐真正在婆家有地位,还得靠实力说话。   于是他转身走回马车,从上面拿下来三匹布,交到大丫手上:“这是舅舅在县城给你们买的,每人做一身新衣裳吧。”   老太太一见那三匹布,眼睛就直了。大丫也笑得合不拢嘴:“舅舅,俺秋后就要成亲啦,家里正缺布呢。你真好,这布真好看。”   老太太揉揉眼睛瞧了瞧,见到三匹布,有一匹粉红色的,一匹藕荷色的,还有一匹青布,应该是给自己儿子用的。她立时喜笑颜开,连连夸赞糙碾子有出息了。   大猎户淡然说道:“这布都是你舅母选的,她比我会挑。阿音,来,”糙碾子一回头,朝着躲在乌骓马后面的阿音招了招手,叫她到自己身边来:“大丫,这是你舅母。”   大丫瞪大双眼,满脸难以置信:“这么俊的舅母啊,俺娘还想给你介绍村西头的胖墩儿呢。原来,你已经成亲了,这要让俺娘知道,肯定高兴死了,舅母。”   大丫脆声声的叫了一声,让林婉音这个脸皮薄的大姑娘一下子就红了脸。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就被人叫了舅母,她实在不好意思大声回应,便轻轻地嗯了一声,朝她点了一下头。   南家老太太上下打量阿音一遍,连连点头:“哎哟哟,真是俊的不得了呀,我老婆子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这么俊的小娘子,看来,他舅真是发达了呀。来来,快屋里坐,喝口水。”   阿音瞧着老太太一边往手心里吐唾沫,一边搓麻绳儿的模样,实在不想去他家喝水,就悄悄扯扯糙碾子的袖子,示意他回家。   其实糙碾子想见姐姐一面,让他看看阿音,也就别再费心费力的给自己张罗娘子了。除了阿音,他不想娶别人。可是姐姐没在家,娘子又想早点儿回去,就问大丫道:“你娘呢?去哪儿了?一会儿能不能回来?”   “去……”大丫为难的看了一眼奶奶,张了张嘴没敢说,又看向舅舅,用手指了一下明水湾的方向。   这下糙碾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看来,姐姐的确是去看自己了,又不敢跟婆婆明说,就说带着二丫去县城赶集。   车上的糕点,本来也有给姐姐买的一份。而此刻,他却不打算拿下车了。不如等姐姐从明水湾回来的时候,让她带回来,在邻里之间,岂不更有面子。   “既然姐姐不在,那俺们就回去了,改天再来吧。”糙碾子拉着阿音上了马车,打马扬鞭飞快的走了,只留下祖孙俩站在原地,羡慕的瞧着。   回到明水湾,见家门口的栅栏门是打开的,就直接赶着马车进了院儿。阿音看到一个眉眼和糙碾子有几分相似,身量却很是瘦小的女人,正坐在小板凳儿上,缝补着那一套他今日才洗过的衣裳。   “姐,你来啦。”糙碾子跳下马车,笑呵呵的迎了上去。   “哎哟,你可回来了,俺都等你半天了。你这臭小子,跑哪鬼混去……”明青枝话没说完,就发现了他身后跟着的小娘子,惊得她张大了嘴,不知说什么好。   糙碾子转回身,拉住阿音的手:“姐,这是俺娘子,叫阿音。”   明青枝傻愣愣地瞧着阿音,呆呆说道:“俺滴个娘哎,俺没做梦吧?大碾子居然自己找了个娘子回来,俺的亲娘,咱们明家有后了呀。”   她兴奋的把手里的衣裳针线一股脑的扔到躺椅上,上前从弟弟手里抢过林婉音的手,拉着她上看下看,看着阿音红着脸,直想往猎户身后躲。   “姐,俺这小娘子的脸皮薄着呢,你别这么看人家,回头把人看跑了怎么办?”糙碾子厚着脸皮拉开姐姐,把小娘子解救出来。   明青枝乐的一拍大腿:“嘿嘿,你这臭小子,还真有福呢,找个这么俊的娘子。俺本来还想给你介绍……算了算了,不说了,既然你这么大本事,俺就省心了。以后别总说浑话,跑什么跑,都是你的人了,还往哪跑?”   ☆、第18章 第 18 章   糙碾子被姐姐的实诚劲儿逗得哈哈大笑,在一旁喂小鸡的二丫也跑过来看舅母,也觉得这舅母实在太好看了,就笑着甜甜的叫了一声:“舅母。”   阿音还是不太好意思答应,却又不能让一个小孩子受了冷落,就轻轻应了一声,转回身去马车上,拿下两包糕点给她:“你就是二丫吧,来吃糕点。姐,你也吃吧。”   “好,好。”明青枝连声应着,把双手在衣襟上擦了擦,接过一包糕点,小心的捏起一块,尝了一口:“真好吃,真甜,这得花不少钱吧?”   糙碾子一边卸车,一边笑道:“姐,你就放心吧,以后这种东西你随便儿吃,弟弟供的起。刚才,俺去三十里铺看你来着,瞧见你婆婆跟大丫了,给大丫放下了三匹布。你也是的,怎么上回没跟俺说她秋后要成亲呢?早知道俺就给她买几匹红布了。”   明青枝见他从车上卸下了那么多好东西,一时被惊呆了:“碾子,你可别乱花钱呀,这些东西得多少钱?你如今有了娘子,以后还会有孩子呢,你得省着点儿养孩子呀。你不用给俺花,俺家够吃够喝的。”   阿音看着这个实诚的姐姐,眼眶有点湿了,她没有姐姐,但她有一个好大哥、好大嫂。虽是没有爹娘呵护,但是大哥大嫂对自己和婉容都十分照顾,不论穷人富人,真心的疼爱才是最感人的。   糙碾子一边搬东西卸车,一边跟姐姐说不用在乎钱,能挣。   明青枝这才放了心,又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糕点含在嘴里,慢慢品着滋味,舍不得往下咽。   林婉音转身进屋,煮了一壶花果茶出来,给她们母女各倒了一杯:“这是我在附近采的能喝的鲜花,和桑葚一起煮出来的花果茶,你们尝尝吧。”   “花还能当茶喝呀?”二丫惊奇的看着茶盅里带花瓣的漂亮茶水,不太敢碰。   阿音率先拿起一杯,优雅的抿了一口,又放回桌上:“喝吧,不烫,我煮开后在里面兑了凉白开。”   “哎呀,渴死俺了!”,大猎户给乌骓马喂好草料,洗了洗手,也没擦,直接在衣襟上蹭了蹭,就凑了过来。刚好看见阿音把她轻抿了一口的茶杯放在桌子上,便毫不客气的拿过来,一饮而尽。   “哎……”阿音想说:那是我喝过的茶杯,你怎么能用呢?可是当着人家姐姐的面,她没好意思开口,在大猎户把水杯放下的时候,又给他倒上了一杯。   “嘿嘿,娘子真好,你也喝。”糙碾子举起水杯,往她嘴边送。   阿音嗔他一眼,警告他不要得寸进尺,就拿了一个新杯子,自己倒了一杯:“你喝吧,相公这么辛苦,你先喝,我自己倒。”   这一声甜甜的相公,让他手一抖,杯里的水洒出来一半。原本他只是想,阿音能在姐姐面前给他点面子就不错了,却没想到,他曾经热烈期盼的一声相公,今日她又叫了。   糙碾子举着杯,傻傻的站在那儿,连水都忘了喝。一旁的明青枝大笑起来:“瞧你那傻样儿,娘子长得俊,也不能稀罕成这样儿。别的不说了,赶紧生孩子才是正经,不过呀,你这娘子还真不错。今天俺来了,本想给你收拾收拾厨房,缝缝衣裳。可是没想到,你这厨房比俺家还干净,柜子里的衣裳也都缝好了,只有绳子上晾的这一身儿需要缝一下。不错不错,你有个好娘子,姐就放心了,那俺们就回去了。”   糙碾子赶忙放下水杯,留姐姐吃饭,让她晚上尝尝阿音的手艺,再赶车送她回去。   明青枝不肯,见他们小两口忙活了一天刚回来,想来也累了,就不打扰了,带着闺女和他们硬塞给的糕点,高高兴兴的回家去。   送走了客人,糙碾子才追着阿音逗:“娘子,再叫一声相公听听?”   “呸!刚才已经给足你面子了,别得寸进尺。”阿音也毫不客气地啐他一口。   “哈哈哈……”猎户朗声大笑。   阿音毫不客气地推他一把:“笑什么笑?快去挑水,水缸里没水了。”   “我要是再晚回来两天,你是不是就得渴死?”糙碾子一边笑话她,一边顺从的担着扁担和水桶往外走。   “我才不呢,我可以让村里其他的汉子帮我挑水。”   大猎户停住脚步,转回头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你敢。”   “哼!”阿音不服气的撅起小嘴,回瞪了他一眼。   糙碾子扑哧一乐,挑着水桶走了。路上遇到村里的男人,便有人好奇地问他:“大碾子,听说你找了个特别俊的小娘子呀,怎么她不来挑水,反而是你来挑。”   糙碾子厚着脸皮,把话说得理直气壮:“俺家娘子那么娇嫩,俺能让她挑水吗?白天把她累垮了,晚上哪还有力气?”   那男人瞧瞧糙碾子的身板,深为认同的哈哈大笑:“也是,就你这满身的力气,还不把人折腾死了。”   他来来回回走了几趟,每次挑满水往回走的时候,瞧见自家屋顶上的炊烟,心里就特别满足。管他什么战功不战功,将军不将军的,只要阿音在身边,就算在这小村里过一辈子,他也心满意足。   可是他知道,阿音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所以,为了她,自己愿意去战场上厮杀,用战功给她拼来一个好的生活。   路过苦橘树的时候,见四周没人,他飞快地爬了上去。在鸟窝里掏了掏,发现除了鸟蛋,没别的东西,就跳下来,挑上水桶接着往回走。   “碾子哥,你又在挑水呀。”明磊从岔路口走了过来。   糙碾子挑了挑眉,不知道自己刚才上苦橘树的动作,他有没有看见,就随口说道:“是啊,挑点儿水,本想顺便掏个鸟蛋,可惜什么都没有。”   这种爬树上墙的事,明磊作为一个极力想做书生的人,是不肯去做的。因为上次见到阿音的尴尬,他也没有和糙碾子多说话,只点了点头,就快步离开。   大猎户挑满水缸的时候,家里的炊烟也停了,阿音做好了晚饭,开始在银杏树下的桌子上摆饭。   “今晚吃什么好吃的呀?”那一声相公,足以让大猎户美上三天,便笑嘻嘻的往娘子身边凑。   “吃面条。”阿音脆生生答到。   大猎户有点儿失望,这几日太累了,在山里一直没吃好,他特别想吃一顿阿音炖的香喷喷的肉菜,解解馋。没想到,却只是吃面条。   “面条啊……没炖肉菜吗?”   林婉音扫一眼他失望的神色,不客气地说道:“面条怎么了,不想吃啊?那你自己做肉菜吧。”   大猎户嘿嘿一笑:“俺才不做呢,有娘子做好的,俺干嘛还要自己做,我又不傻!”   阿音瞪他一眼:“你就是傻,我做的面最好吃了,你傻乎乎的还不肯吃。”   “谁说不肯吃了?我家娘子做好了,怎么会不肯吃?”猎户拿来一个硕大的海碗,自己从木盆里往外捞面条,发现这面特别长,怎么捞都捞不完似的。   “你这面咋这么长啊,这怎么吃啊,要不要把它……”   林婉音猜到他后面要说什么,没等说说出来就赶忙打断:“闭嘴,你要吃就吃,不吃别乱讲话。”   大猎户好不容易盛满一碗面,乖乖的噤了声,却发现盛好面的阿音并没有吃,而是端着碗走到院子中央,面朝南方深深地鞠了一躬。   糙碾子收起脸上嬉皮笑脸的表情,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见她满脸郑重,似乎还有几分悲伤,就不敢乱讲话了。   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调料和配菜,连盘子带碗,一共有十几个,有的盛了满满一盘,有的两种拼成一盘。用水焯熟的豆角、青菜、黄豆,糙碾子见过。还有其他几样黑乎乎的调料,不知是什么东西,他以前吃面条也没吃过。   这回大猎户不敢乱讲话了,像个听话的孩子,垂手侍立,瞧着林婉音把那一堆配料和配菜,各舀一勺放进自己碗里,她的半碗面就放满了。   难怪她才盛了半碗面条,主要是配菜太多。猎户心里猜想着,会不会还有什么奇怪的仪式,就见阿音拌匀了面,默默的开始吃,没别的了。   “阿音,我可以吃了吗?”大猎户认真的观察着她的表情。   “吃吧,不过你成面条太多了,最好放回去一些,不然你放不下这些配菜。”   “哦。”大猎户十分听话,把碗里好不容易捞上来的面条,又放回去了一半。学着她的样子,把桌子上的一大堆配菜和配料,全都往自己碗里舀了一勺,仔细地拌匀之后尝了一口:“嗯,真好吃。哎,这叫什么面?跟长寿面似的,我却从来没吃过。”   林婉音抬起剪水秋瞳,波光荡漾的扫了他一眼:“这是我们家乡的十菜十卤面,寓意十全十美,你快吃吧,少贫嘴。”   阿音垂下头去继续吃面,不理他了。大猎户心中千回百转,似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就笑嘻嘻的问道:“阿音,今日是你生辰吗?”   ☆、第19章 第 19 章   “你吃面就好了,管那么多干什么,跟你有关系吗?”林婉音连头都没抬,只专心的吃着碗里的面条。   林婉音饭量小,只吃了一碗就饱了,吃完之后,就用手肘拄着桌子,托着腮,看着他在那在那狼吞虎咽。   大猎户吃了一碗,连连夸赞好吃,把空碗往这边一递,恳求阿音帮他盛上一碗。姑娘心情复杂,却也没有拒绝,帮他盛上半碗面,又一勺一勺地舀满了菜和卤,放到他面前。   可她没想到,大猎户却没有直接吃下去,而是捧起碗,像她刚刚那样走到院子中央,深深地鞠了一躬,朝着南方拜了一拜。   “你干什么呀?谁让你拜了?”阿音急的跺了脚。   糙碾子满脸无辜:“我看你刚才拜了呀,所以我就学学嘛,是不是拜一下,面会更好吃?”   “哎呀,你懂什么呀?你算什么人呀,你就拜,万一……”阿音气的折下一根银杏树的树枝,就抽打在他后腰上。   看她这着急的模样,大猎户越发觉得这一拜的意义非同凡响,看样子应该是拜对了。   若今日真的是她生辰,她捧着面拜南方,说不定就是在拜故去的爹娘,那自己也跟着她拜了一拜,是不是就可以算姑爷拜老丈人和丈母娘呢?   猎户心里特别美,好像这一拜占了人家多大便宜似的,把这一大碗吃完还没饱,又吃了一碗,直到把木盆里的面条吃的干干净净。还美其名曰:“阿音,我们这里有讲究,长寿面不能剩下,要吃得干净才长长久久,你看我都帮你吃干净了。”   林婉音不理他,收了碗碟去水缸旁边洗碗。糙碾子就趁机去屋里,把今日在琴行里买的瑶琴拿了出来。这把琴最贵,所以也有一个雕刻的非常精致的木匣子,猎户没有打开,他想一会儿让阿音亲手打开它。   没想到,林婉音洗了碗,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径直进了屋,把门一插,在里面说道:“今日天气太热了,出了一身汗,我要洗个澡,你去明潭里洗吧。”   大猎户有点儿小伤心,他欢欢喜喜买来的琴,就为了送给她,难道她真的没看见吗?竟然就这样把他锁在外面。“阿音,今日天气热,明潭里的水肯定不凉,我带你去瀑布边玩吧。那里有竹林和石头挡着,谁也瞧不见谁,你可以去那里洗。”   屋里沉默了一会儿,就听她闷声说道:“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吧。”   听她的语气有些沉闷,糙碾子心里更担心了:她是想家了吗?好像不太开心。   “阿音,瀑布那边景色可美了,有各种各样的花,你看了肯定喜欢。我带你去散散心吧,听说生辰之日一定要高高兴兴的,这样爹娘在地底下,才会放心。”   说完这句话,他便安安静静的等着。果然,过了一会儿,门闩移动,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林婉音抱着那一套淡蓝色的衣裳走了出来:“好吧,反正我也早就想去瀑布那里看看,一直没机会,那就今天去吧。”   糙碾子庆幸自己押对了宝,扑哧一笑,也去衣柜里找衣裳。离开军营的时候,他带回来了几套便装,大部分是裤子褂子这样适合练武和打猎的,但是也有两件长袍。毕竟他原来也有会客的时候,好衣裳还是有几件的。   他特意挑了一件特别精神的宝蓝色竖领长袍,拿上那条十分合身的腰带,又从今日赶集买来的杂物里,挑出自己特意买的剃须刀,裹在衣服里来到院中:“走吧。”   阿音点点头,迈着优雅的小碎步率先出门,大猎户抱上衣裳和琴盒,紧追上她的脚步。   猎户今日心情好,又想哄她开心,一路上故意说着笑话逗她笑,阿音似乎是相信了他的话,刻意的不去想那些伤心的事。便肆意与他斗嘴,两个人笑闹成一团。   从梯田上回家的村民,瞧见他们小两口妇唱夫随的模样,禁不住挑唇浅笑。糙碾子真是苦尽甘来呀,如今不仅有钱了,还娶了个这么俊的娇娘子,真真是艳福不浅。   糙碾子先带着她去看瀑布,临到近前,阿音便听到了水流轰鸣之声,站在底下一看,果然若九天飞落,宏伟壮观。   一阵风吹来,卷起无数飞沫,扑打到二人身上,阿音惊呼一声,赶忙抱紧了怀里的衣裳,生怕被打湿。高大的男人把琴盒和衣裳用左手抱住,伸出右手一揽,就把她护在怀里,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潮湿的水雾。   “这里水流太急,没办法洗澡,走,我们去那边。”他把她护在怀里往前走,脚下的石块湿滑,阿音的确有点儿害怕,便没有推开他。   二人走过一片竹林,绕到了瀑布后面,蜿蜒的溪流从这里淌过,既有绿树掩映,又有嶙峋的怪石遮挡,的确是个适合洗澡的好去处。   “阿音,你去那里面,那边靠近大山,不会有人的,我在这外面给你守着。”   “嗯。”林婉音清脆地应了一声,刚走几步,又转回头来叮嘱他:“那你别过来啊。”   大猎户嘿嘿一笑:“我是那样的人吗?我若是个趁机占便宜的,这几晚上,你还能保得住清白?”   这道理阿音自然明白,不过是出于姑娘心底的不安,才多余的嘱咐了那么一句,此刻见他满脸坦然,也就没再啰嗦,转身走进竹林里。   林婉音走进去找了一块合适的石头挡住自己,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除了鸟鸣蝉噪,确实没有其他的身影和动静,这才飞快的脱掉外衣和中衣,只余一件大红色的兜儿和轻薄的亵裤,便飞快的下了水。   溪水清凉却不冷,进到里面特别舒服,猎户家里没有浴桶,阿音这几日洗澡都只是简单地擦洗一下,今天终于进了溪流之中,便要好好的洗一洗。   糙碾子探头张望,可这边确实瞧不见,就朗声问了一句:“娘子,你可好?”   阿音知道他是惦记自己,就扬声回了一句:“我没事儿。”   “好,那我也洗,你洗完的水刚好流到我这边,我能闻到,香味儿呢。”   林婉音被他气乐了,既没用皂角,也没泡花瓣,哪来的什么香味儿。就没再理他,只专注地清洗自己,毕竟这是在野外,她也不敢逗留太久。洗好了,就借着夜幕掩盖,仔细的观察了四周,飞快的穿好衣裳。   “我洗完了,你洗完了吗?我要出去了。”阿音抱着替换下来的衣裳说道。   “嗯,我也洗完了,你过来吧。”大猎户喊一嗓子。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弯弯的上弦月在山顶露出了半个头,因为脚下的石头太滑,阿音需要十分注意,就紧紧的盯着脚下,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并没注意大猎户在什么位置。   可是她走回刚才的地方却发现,并没有找到那个高大的男人,四周静悄悄的,她有点儿害怕了,颤声说道:“碾子哥,你在哪儿呢?你别吓我,我害怕。”   水面上哗啦一声响,露出了男人的脑袋:“我在这儿呢,别怕。”   虽是光线昏暗,可水面映着月光,白亮照人。男人哗的一下钻出水面,露出湿哒哒的头发和健壮的胸肌、粗壮的胳膊。   阿音吓得赶忙捂住了眼睛:“你……臭不要脸。”   糙碾子哈哈大笑,声音在湖水和山间来回游荡,使气氛特别欢快:“老子怎么就不要脸了?又没给你看下边儿,不就露了个脑袋嘛。”   “你刚才说洗完了,可是你怎么还在水里呢?”   “洗完了泡一会儿不行吗?老子又没说自己穿好衣裳了,你转过去,我穿衣服。”游到岸边,大猎户往上走。   林婉音听着动静越来越近,猜想着是他要走过来了,吓得赶忙转过身去,紧紧闭了眼,连一条小缝儿都不肯睁开。   “老子都舍得给你看,你还不肯。嘿嘿,别人想看,还看不着呢。”   “哼!我才不看呢,臭不要脸!”   “别激火啊,激起火来,老子在这儿办了你。”猎户上岸之后,连擦都没擦,直接拿出衣裳就往身上套。很快,穿好了一身挺拔的长袍,用手指捋捋头发,全都顺到脑后。他转到姑娘面前,抬手抚了一下她湿漉漉的长发:“穿好了,可以睁眼了。”   林婉茵听话的睁开眼,看到了面前沐浴着一身清朗月光的男人。   此刻的上弦月已完全跳出山尖,朗朗清辉洒在他身上,映得他棱角分明的五官,更加清朗动人。一双深潭般的眼睛,似乎被水洗过,英挺的剑眉上还挂着几颗晶莹的水珠,随着他唇角翘起,粲齿一笑,一粒水珠调皮地掉了下来,滴落在他唇角。   “你……你把胡子洗掉啦?”阿音吃惊的问道。   ☆、第20章 第 20 章   “哈哈哈……”糙碾子越发觉得,自家小娘子并不像军师说的有那么多心眼儿,其实挺单纯可爱的。   “你笑什么?不是就不是嘛,那你什么时候偷偷把胡子弄没了?”阿音有点儿紧张,脸上有点烫,以前面对一个胡子邋遢的大叔,她没什么感觉。而现在,一张近在咫尺的男人面孔,脸庞英俊,身材挺拔,身上散发着年轻人的血气方刚。她作为一个年轻的大姑娘,终究,是有点儿心跳加速的。   “走吧,咱们去回音壁那边,我有东西送给你。”他弯腰捡起自己的衣裳和琴盒,单手抱着,把另一只有力的大手伸到阿音面前:“来,我牵着你吧,免得你滑到水里去。”   林婉音并不想和他有什么身体上的接触,可是眼下也没什么别的好法子,只得依了他,被他握着小手往前走。   很快就见到了他口中的回音壁,那是一片刀削似的峭壁,在宽阔的水波对面。他寻了一块宽阔平整的大石头,把琴盒放在上面,又到旁边搬过来一块干净的青条石,摆在一旁:“来,阿音,你坐这里。”   林婉音温顺的坐到他搬来的石头上,把怀里抱着的衣裳放到一旁,温柔的眼神瞧着那个雕花琴盒。   “打开吧,给你的生辰礼。”糙碾子特别庆幸今日自己买下了这架瑶琴,要不然,还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生辰礼。   阿音抬手拨开铁扣,打开木质的琴盒,从里面捧出那一架她喜欢的瑶琴,琴弦是用伯牙缠琴法特制的,这是一门老手艺,如今的民间艺人里,会这种做法的不多了。   琴弦并不名贵,只是普通的蚕丝,但妙就妙在这缠琴法极为特殊,用它弹奏出来的声音空灵悠远,沁人心脾。   阿音的确喜欢的很,手指放上去就舍不得下来,可是她也知道,这把琴要三十两银子,大猎户去山里出生入死两天两夜,才打回来了一马车的猎物,总共才卖了三十多两,给她买这把琴,就花了三十两。   这么贵重的一份心意,她收不起。   “你冒着那么大的风险上山打猎,又遇到瓢泼大雨,一共卖了三十多两银子,却花这么多钱买琴,这生辰礼太贵重,我不能收。”   姑娘清越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格外好听。如果这声音不是拒绝的内容,而是欢喜的接受,糙碾子会更加高兴。   而此刻,他只能试探着跟她商量:“其实我挣钱也没那么难,你看我只去了两日,就挣了三十多两银子,过两天我再进山两日还能挣三十多两,你不用替我省,一年不就才过一次生辰嘛,不算什么的。”   林婉音固执地摇了摇头:“不,这太贵重了,我不敢收。”   姑娘克己守礼,大猎户心生敬佩,却又犯了难,该怎么把这礼物送出去呢?他背着手看着天上的月亮,叹了口气:“这样吧,算我借给你的。我借你三十两银子,买下这把琴,相当于是你送给自己的生辰礼。等以后你有了钱,再还我,怎么样?”   阿音听了这话,终于如释重负般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欢喜说道:“好,等找到我大哥,我双倍还你。”   大猎户心底划过一丝凉意,心情不由自主地落寞了几分,她还是不肯接受自己,哪怕只是三十两银子的一把琴,哪怕他特意刮了胡子,穿了最好的衣裳,让她觉得她与他年貌相当。   可她还是不肯。   猎户默默的叹了口气,慢慢来吧,没别的办法。便狠狠地甩了一把忧伤,转回头笑着看她:“好啊,那你还犹豫什么呢?我都借钱给你了,你还不弹首曲子给我听吗?”   阿音咯咯地笑了起来,这次她真的没有心理负担了,其实她并不觉得自己弹一首曲子,眼前这猎户就能够听懂。不过,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她真的想弹琴了。   悠扬的琴声在青山绿水间回荡,传到对面的回音壁上,伴随着一圈一圈的涟漪,被传出很远。山间的明月逐渐升了起来,笼罩着静谧而温馨的村庄,也默默地瞧着这一对青年男女。   糙碾子悠哉的躺在一块青石板上,头枕着左手手臂,右手搭在曲起的大腿上,轻轻地打着节拍。稍稍一偏头,目光便从山间的明月,看向身旁的姑娘。她的头发已然半干,被山风拂动,轻轻地飘扬起来,伴随着袅袅的琴音,美不胜收。   糙碾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心上人,看她长发翻飞,看她面若桃花,看她修长的手指轻灵地在琴弦上拨动。   这样的日子真美啊,他希望明天太阳永远不要升起,时光就停留在这一刻吧。   悠扬的琴声经过回音壁的传送,悠悠荡荡的飘出去很远,明水湾的里正家中,一对兄妹诧异的站在院子里,侧耳倾听着这美妙的琴音,如痴如醉。   一曲终了,余韵仍在山间环绕,阿音心情舒畅,轻轻收回双手,转头看向那个一直专注地看她的男人。   “你听得这么认真,可知道我弹的是什么?”   男人已然猜到她会有此一问,所以,刚才听曲子的时候,他并不是一心看美人,也认真地思考了美人究竟在弹什么内容?此刻便不慌不忙的说道:“皎皎兮明月,涔涔兮流水,对吗?”   这是他煞费苦心想了很久的词儿,当初要去太守府相亲的时候,军师朱会飞就跟他摇头晃脑的说过:“这回你可要沾我的光啦,贫道这么多年用琴棋书画熏陶你和江瀚,如今总算是用上了那么一丢丢。林家大小姐素有才女之名,人家要弹琴,必定会问你弹的是什么?就算你能勉强说出来,也得想想词儿,要形容的好听才行。”   当时,他便问过赛诸葛,怎么说才算好听呢?军师就给他说了几句形容琴音的句子,他还真就记住了那么一两句。   林婉音吃惊的愣在了那里,呆呆的看着他,竟不知说什么才好。他真的只是一个乡下的猎户吗?连大哥都能听错的曲子,居然被他听对了。她万万没想到!   其实她不知道,糙碾子是蒙对的。或许这便是缘分!   “怎么?不信啊,告诉你吧,我出门在外这么多年,身边有一个朋友,极为擅长琴棋书画。我跟他住在一个屋,日日被他魔音贯耳,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还能听不懂你的曲子吗?”   “你……你竟然会听琴曲!那你会弹吗?”   糙碾子把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她面前,晃了晃:“你觉得像我这么大的手,能弹琴?”   阿音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这个生辰,她过得很满意。就算流落他乡,至少还有一个能听懂她琴音的朋友相伴。   此刻,她已把大猎户归为自己的朋友了,这个人深藏不露,以后,真的有必要好好问问他究竟做过什么。   “天晚了,我们回家吧。”阿音小心翼翼地把瑶琴放回琴盒,扣好铁扣。   糙碾子对她这一句回家很是满意,对今日自己的表现也很是满意,便欢欢喜喜地起身,抱上琴盒和衣服,拉着她的手往回走。   阿音离开水边就不想让他牵手了,试着往回抽了抽,却没能抽动:“这里地不滑了,我自己走吧。”   “地虽是不滑了,可是并不平坦,我走惯了,知道哪里有坑,哪里有土坷垃。我会帮你照看,要是你自己走呀,说不定刚洗完的澡就白洗了。”   阿音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就没有争辩,任由他牵着手往回走。   月色温柔,掌心火热,二人并肩走着,谁都没有说话。耳边逐渐传来水田里青蛙的叫声,叫得人心跳愈发热烈。   回到家,上好门闩。糙碾子点亮火折子,要去点煤油灯,却怎么都点不着。阿音忽然想起,煤油灯没油了,就嗫嚅道:“昨晚我熬夜,把灯油熬没了。”   猎户吹熄了火折子,轻声道:“没油就没油吧?那咱们直接睡吧。”   “嗯。”阿音答应一声,摸索着往前走,外面月光虽好,可是此刻月亮的角度刚好被高大的银杏树遮挡,屋里并不明亮。   脚下不知踢到了什么东西,当的一声响,吓得阿音站在那不敢动了。腰上突然一热,是他的大手追了过来:“来,我带你到床边。”   阿音乖乖的跟着他的脚步走了过去,果然顺利的坐在床上。她在暗夜中轻轻地解了腰带,脱了外衣,把它们放到脚底下靠近墙壁的床脚。手上却忽然摸到了一个东西,是那个被她塞在那里的布帘儿。   这两日因为他没在家,就把布帘取了下来,可此刻他又回来了,阿音有心想重新拴上,可是屋里乌漆嘛黑的,该怎么走到椅子上去?算了,万一摔了怎么办。   不就凑合一宿嘛,刚来的时候,不就跟他这样睡过。   阿音穿着中衣,摸索着躺到自己的枕头上。大猎户也脱了长衫,穿着长裤和短褂,躺在了床上。   夜已深,本来可以安然入睡了,可两个人都睡不着。大猎户深吸了一口气,轻声的跟她商量:“阿音,别挂那个帘子了行吗?我保证,只要你不答应,我绝不动你,绝不为难你。”   夜晚静谧无声,姑娘呼吸匀称,似乎是睡着了。他不敢扰她好梦,见她不肯回答,就没再强求,只默默的叹了口气。   这时,他却听到,身边的姑娘梦呓一般的“嗯”了一声。   ☆、第21章 第 21 章   这一晚,大猎户睡的十分香甜,连续两个晚上没睡好了,今晚回到家,又守着娇滴滴的小娘子,心情舒爽,入睡也快。   林婉音却没睡好,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里,身处异地他乡,守着一个陌生人,她怎么可能肆意安睡。   好不容易睡着了,梦中又回到了儿时,曦湾花盛开的时节。母亲已病得不轻了,脸色苍白,说话也很虚弱,躺在描金绣凤的芙蓉榻上,拉着她的小手,轻柔的和她说:“娘的乖女儿,以后若是只剩下你一个人了,你也不要觉得孤单。娘会在天上看着你的,到你十五六岁的时候,娘会帮你找一个特别好的小伙子,让他到你身边陪着你,代替娘亲疼你一辈子。”   小姑娘眼睛里已经含了晶亮的泪珠,悬而为落的模样,让人甚是心疼,用稚嫩的童音说道:“娘,嬷嬷说,您是曦湾花的花神,永远都不会死,会到天上去过快乐的生活,是这样吗?”   没等病榻上的女人说话,旁边一个中年妇人便跪了下去:“老奴有罪,是因为……”   容貌绝美的病西施摆了摆手:“嬷嬷说得对,娘的确是曦湾花的花神,来人间二十年了,该回去了。宝贝儿,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等你活到一百岁的时候,就可以到天上来找娘了。”   “可是娘,为什么要等到一百岁呢?我想现在就跟您去。”   “咳咳咳……”病西施一阵剧烈的咳嗽:“不可以,天上是不收小孩子的,要等到一百岁,寿终正寝之后才行。你不用急,娘在天上等着你,娘是花神,自然长生不老。一百年以后,娘还是如今的模样,你自然能认得出。”   小姑娘信了娘亲的话,认真的点点头:“娘,人间的小伙子有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一个是您派来的呢?”   “傻孩子,当你遇到这样一个人……他的心里、眼里,只有你一个人,再也不去招惹别的女人。他包容你所有的坏脾气,却甘之如饴。那你就可以嫁给他了,给他生儿育女,过一辈子幸福的时光。”   “娘啊……”   小姑娘还想说什么,可是病榻上的美人却化作一缕青烟,飞向了窗外。姑娘伸手一抓没抓着,便追着那缕烟,跑到了院子里。   青烟在蓝天白云间消散,再也找不到一丝踪迹,随着微风飘来的只有曦湾花清幽的香气。她低头一瞧,发现自己正置身于花海之中。   “娘……”   姑娘哭醒了,睁开眼之后,看到的却并非儿时的屋子,而是在大猎户的家里。身旁的男人也醒了,正满眼柔情地看着她,轻声问道:“阿音,是不是又做噩梦了?”   姑娘一张俊俏的小脸儿满是失落,鼻翼翕动,忽然闻到了一阵熟悉的气味。   她赶忙坐起身子,再次用力地嗅了嗅。姑娘惊喜极了,高兴得连鞋都没穿,光着脚就跑到了窗边的椅子上。打开窗户,他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又缓缓的呼出来。   糙碾子翻身起来,纳闷儿地瞧着她:“你怎么了?”   “你有没有闻到一种花的香气?”林婉音回过头来,双眸亮晶晶的望着她。   糙碾子使劲儿嗅了嗅,的确是有一股很清甜的花香,便笑道:“附近的山里野花特别多,这些花香好像每天都能闻到吧。”   姑娘飞快的跑回床边穿衣服,也把他的蓝色长袍扔过去:“快,快穿衣裳,咱们出去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花绝不是平时的野花。”   本来今日糙碾子想去山上砍些柴,再做点别的活儿,没打算再穿这件长袍。可是阿音扔过来了,他也就顺从地套在了身上。   就见林婉音飞快的穿好了衣裳,在铜镜前梳了一个简单的发髻,就扯着他的袖子往外跑。   东方刚刚露出一丝红霞,天色还不是很明亮,出门之后,阿音小跑着直奔大山的方向,糙碾子迈着大步追她:“小心点,别摔了。”   愈发浓郁的花香,让她更加肯定心中的猜测,虽然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但她急于看到那一片梦境中的花海。   路边的竹林和和大树遮挡了远处的风景,她无法判断那一片花海在何处,就急急地转回身,问大猎户:“你们这里可有一个山谷,是溪流转弯的地方。”   糙碾子停住脚步,想了想:“这里溪流众多,转了很多湾。但是要说靠近山谷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地方了,就在咱们昨日洗澡的溪水下游。”   “快带我去。”阿音急切的说道。   “好,那我带你跑,你能不能跟上我?”糙碾子上前拉住她的小手,带着她飞快地奔跑起来。大猎户不敢拼尽全力,毕竟他手长脚长,体格又壮,一眨眼的功夫就能飞奔出二里地。阿音却不行了,她那么娇弱。   好在糙碾子并不是无所顾忌的疯跑,而是刻意的控制着速度,让阿音能够跟得上。   转过一片竹林,眼前出现了一片粉红色的花海。花茎不高,大约到姑娘膝盖,叶子绿油油的,青翠欲滴,更衬的鲜花粉嫩无比。   “天哪!”阿音停住脚步,一边大口的喘着气,一边抬起满是热汗的双手,捂住了发酸的鼻子和颤抖的嘴唇,翦水秋瞳之中涌起了浓浓的水雾。   大猎户静静的瞧着她泫然欲泣的表情,想不通她为什么对这些花情有独钟。   因为刚刚的奔跑,姑娘小脸儿绯红,胸膛起伏,满眼里都是那些盛开的鲜花,周围的一切都快忘记了。她走到花地里,蹲下身子,小心翼翼的轻抚着那些娇嫩的花瓣,怕把他们碰碎了似的。   猎户正要开口说话,却见旁边的岔路上转过来一对男女,正是明磊和明玉兄妹。明玉手上提着一个小篮子,见到大猎户,兄妹俩都是一愣,明玉说道:“碾子哥,你也来看花呀。”   此刻天光还没大亮,糙碾子也没想到,他们兄妹俩会出现在这里,就纳闷儿的问道:“你们怎么也来了?也是闻着花香过来的吗?”   明玉笑道:“不是,这花已经开过两年了,今年是第三年,每年都是这个时候开。我昨日来看过,已是含苞待放,我猜今天早晨一定会开花,就叫上我哥来采花了。”   糙碾子望一眼沉醉在花海中的小娘子,心中的疑惑解不开,就问明玉:“这叫什么花?跟别的花比,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明玉摇了摇头:“其实我也不知它叫什么花,但是这花特别好。用来染指甲,染出来的颜色比凤仙花还要漂亮。它只在早晨开,一会儿太阳出来,它就会像害羞的小姑娘一样,把花瓣合拢。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晨曦花。”   猎户点了点头,见小娘子蹲在花海里,始终没动静,有点儿担心她,就走向前两步,拉她起来:“阿音,你可知道这叫什么花?”   林婉音激动的心情逐渐平复,刚刚一路奔逃,现在又蹲了一会儿,腿有点儿麻,就顺着他胳膊的力道站了起来,轻声说道:“她取的名字其实差不多,不过,这叫曦湾花,是南夏国的国花。你们听说过曦湾公主吗?”   她转回头,看向明磊兄妹。明磊拘谨地微微一颔首,便垂眸不敢看了。明玉却是眼前一亮,她已经听别人提起了好几次糙碾子的小娘子,知道那是个有大家闺秀气质的美人。   然而,就算是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却还是被眼前的女人惊艳了。她身上的美不仅在于容貌,还有那通身的气质,温柔娴静之中有几分灵动,柔弱纤细的身材却又玲珑有致。不仅仅是又白又美,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一种令人说不清的韵味,就像昨晚空灵的琴音,又像眼前娇艳的鲜花,令闻者倾心,见者仰慕。   “这就是嫂子吧,我早就听说了,一直希望能见上一面呢,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明玉双眸晶亮,由衷的赞叹。   阿音也有点吃惊,她来到明水湾的这些天,所见到的女人只有柱子嫂和明青枝这一类,典型的乡下妇人。这是第一次碰上一个说话文雅,能用成语的姑娘。   糙碾子赶忙在旁边介绍:“阿音,这是里正家的闺女明玉妹子,她哥哥明磊,那天跳水的时候,咱们已经见过了。”   林婉音朝着明玉礼貌的点点头,浅浅一笑:“明玉妹妹,你是不是读过书啊?喜欢弹琴吗?”   明玉欢喜的点点头:“对呀,嫂子,我喜欢看书,也喜欢琴棋书画。可是,在明水湾找一个这样的朋友太难了,昨晚的琴音特别好听,我和哥哥都快听醉了,是你弹的吗?”   阿音不好意思的笑笑,微微点了点头。   “嫂子,你真是博学多才呀,你快给我说说这花的来历吧。这片花,好几年以前就有。可是,却是从前年才开始开花的。这两年,我每年都来采上一些,晒干了磨成粉,冬天拌了水之后,也能染指甲用,特别好。”   一直沉默的明磊在一旁说道:“关于南夏国,书上有记载,南夏立国时间并不是很长,只有两任君主。七年前,冒王带兵南下,斩杀了南夏国君,使南夏变成了我大晟的一部分,至于那个未成年的小公主,据说也在战火中身首异处了。”   明磊酷爱读书,多方涉猎,却苦于没有什么展示才华的机会。此刻,难得可以展示一下自己的学问,又是在一个才貌俱佳的美人面前。即便那美人已经成了别人的娘子,他也乐意回答她的问题。   糙碾子见明磊如此积极,心里就有点儿不高兴了,却也没有明说什么,只专注地看着自家小娘子。   林婉音看向明磊的目光,的确比刚才复杂了一些,眸光中有些令人看不清的情愫,让猎户心里有点发酸。   阿音转回身,背对着他们兄妹,望向那一片粉红色的花海,轻声说道:“曦湾公主出生的那一天,皇宫里五年没开的的曦湾花全部盛开,清幽的香气令难产的皇后忘记了疼痛。于是,南夏皇帝就给自己唯一的女儿定封号曦湾公主。这种被当作绿草养的植物,从此就被叫做曦湾花了。人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这花前五年是不开花的,要到五年以后,才年年绽放。而且它浑身都是宝,花瓣不仅可以染指甲,还能做胭脂,花叶可以做成治愈跌打损伤的药材,剩下的花茎没用了,晒干以后,可以当驱蚊草。”   林婉音把话说完,似乎陷入了沉思,默默的盯着那些花,自言自语的说道:“可是,这些花,怎么会开到这里来呢?”   糙碾子皱着眉头想了想:“你要这么说的话,这片花海,也许就是我种下的。”   ☆、第22章 第 22 章   林婉音吃惊地抬头看他:“怎么会是你呢?你去过南夏?”   糙碾子认真的点了点头:“对呀,我不仅去过南夏国,还有一个南夏国的姑娘,非要嫁给我呢。”   “嘁!”阿音不信,撅着小嘴儿转过头去。   这下大碾子可来了精神,跑到她面前,扯着她袖子说道:“娘子,你可别不信,俺说的绝对都是真的。当年,俺才十四岁,刚刚离开家乡,误打误撞的就去了南夏国。当时啊,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姑娘,看上俺了,塞给俺一包花的种子,说是让俺找一个溪流转弯又向阳的地方种上,等到花开的时候,她就来做我的娘子。”   明玉咯咯地笑了起来:“碾子哥,我听说你小时候蔫了吧唧的,不爱说话。没想到你这么能编故事,可见,出去历练几年挺好的,能让人长不少出息呢。”   他这故事编的太假,明磊和明玉根本就没信。糙碾子便十分郑重的保证:“俺说的都是真的,绝对不是编故事,得了那包花种子以后,俺就开始北上,回来给俺姐报了个平安,路过这里的时候,俺就想起那小姑娘说的,得找个溪流拐弯儿的向阳之处,就把那包花种子撒在了这里。”   “你说的,就跟有那么回事儿似的。”明玉依旧不信,拎着小篮子进了花海中,开始采集花瓣。   大猎户对明玉的怀疑有点无奈,望着她蹲下的身影叹了口气,转头看向自家娘子,却被吓了一跳。   阿音两眼直勾勾的盯着他,黑葡萄一般的瞳仁一动不动,那热辣辣的眼神,像是要把他烤化了似的。   “那个……阿音,你别怕,就算她追了来,俺也不要她,俺只要你,你才是俺娘子呢。俺只要一个娘子就够了,不会再有别人的。”昨天晚上,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刚刚进步了那么一点点,糙碾子可不想因为一个多年前偶遇的小姑娘,和那一句轻飘飘的话,就失去阿音对他的好感。   令他没想到的是,林婉音樱唇轻颤,大眼睛里的水聚越多,犹如波光荡漾的涟漪,在眼眶里打转,悬而未决。忽然,她哽咽着问道:“你是娘亲派来的吗?”   糙碾子懵了,不知该怎么回答她才好。看她一副要掉泪的表情,他不知该怎么哄她开心:“阿音……”   林婉音往前迈了一步,可脚底一滑,她身子歪了一下,好在大猎户马上扶住了她,轻声询问:“阿音,你没事吧?”   “有事,我脚扭了,你背我回去行吗?”阿音哽咽道。   “脚扭了,疼不疼?来,我帮你看看。”猎户心里一紧,蹲下身子就想查看她的脚踝。   林婉音趁此机会趴到了他背上,并不肯让他看脚:“你背我回去吧,回去再看。”   “好。”猎户没再坚持,依着她的话,背起轻飘飘的姑娘,迈开大步往回走。   二人刚刚绕过竹林,离开了明磊兄妹的视线。猎户就感觉到身上的姑娘在微微颤抖,压抑的哭泣声,从肩头传来。   他停住脚步,担忧地转过头去,柔声问道:“阿音,你怎么了?”   “我没事,借你的肩膀哭一下,行吗?”姑娘哽咽着说道。   “当然行,你想哭就哭吧,我背着你呢,不会有人看见你哭的。”   悲伤的姑娘似乎是再也忍不住了,成串的热泪滴落在他的颈窝里,浸湿了衣衫。她轻声地哭了起来,绵软的身子也随之颤抖,一双小手抱紧了他的脖子。   大猎户迈开脚步继续往前走,却不像来时那般轻快。她必定是心里难受,才会哭成这样,可是他不知该怎么哄她开心。   那日被响马劫了,把她五花大绑,她没有哭。带她来到明水湾,做一个乡下的小娘子,她也没有哭。昨日是她的生辰,却没有锦衣玉食,只吃了一碗面,她还是没有哭。而今天,她却哭了,哭得浑身颤抖,悲痛欲绝。   或许哭哭也好吧,总比憋在心里强。回家的路走了一半,糙碾子从岔路口转了方向,背着她上了山。   离瀑布越来越近了,声音越来越大,林婉音也不再那么压抑,索性放开嗓子大哭一场。   他背着她一直往山上走,许久之后,听不到她的哭声了。那一双小手依旧抱着他的脖子,把脸偎在他肩上,静静地沉默着。   “阿音,要坐一会儿吗?”猎户停住脚步,回头问她。   “嗯,歇会儿吧。”阿音哭够了,抬起袖子擦擦眼泪,从他身上滑下来。   “坐这儿吧。”糙碾子扶着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蹲下高大的身子,轻轻帮她脱下鞋袜,检查扭伤的脚踝。   “我没事儿,没扭到脚,刚才……就是忽然想哭了,想找个能趴着的地方,才让你背我的。”发泄过后,姑娘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十分难为情地瞧着他。   “没受伤就好,我就放心了。没关系,你想哭就趴在我身上哭。我乐意的,只是……不知该怎么安慰你。”猎户抬头看向她的眼睛,满脸柔情。   阿音破涕为笑,有点儿不好意思:“其实不需要安慰的,我只是刚刚想家了,就想哭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呀?你是不是背着我走了很远的路?”   猎户抬手一指,让她看向下奔流的溪水:“你瞧,我们已经到了瀑布的顶端了,带你来看不一样的风景。”   “爬到山顶了呀,那我岂不是哭了很久?不好意思啊,把你的衣服都哭湿了。”   “不怕,湿了更凉快,阿音你刚才问我,是不是娘亲派来的,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那句话应该很重要。可他想了一路,也想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林婉音看看他期盼的眼神,有点儿难为情的转头看向奔流的瀑布:“我娘去世的那年跟我说,到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她会派一个特别好的小伙子来到我身边。他的眼里心里只有我一个人,乐意包容我的坏脾气,这时候,我就可以嫁给他了。”   糙碾子一下子兴奋起来,激动地握住她双手:“阿音,我是,我肯定是。我眼里只有你,我活了二十多岁,就只对你一个人动了心。你打我骂我,我都是高兴的,你可以嫁给我吗?”   林婉音抿了抿唇,唇角微微翘起:“你怎么证明,是我娘亲派来的呢?”   “我……”猎户语塞,无奈的看着自己的心上人,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就懊恼的在脚边拔了一颗青草。   他灵机一动,把青草扔进溪流之中,让它随着瀑布掉进了无底的深渊:“阿音你看,我们的生命也像这小草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所以,这一辈子会有很多遗憾,你没了爹娘,我也没了爹娘,我们两个都是孤单的孩子,以后就让咱们做一辈子的伴儿吧,好不好?”   阿音瞧着瀑布笑了笑,转回头来,娇羞的嗔他一眼:“你这人,变化真快,前两天见你的时候,还是个笨嘴拙舌的大老粗呢。怎么这两天,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我都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你,怎么能随便答应你呢?”   大猎户挠挠头,嘿嘿一笑:“现在不答应也行,至少,你开始考虑了呀。”   二人在山顶吹了一会儿凉风,看看四周云雾升腾的景色,心情也豁然开朗了不少。下山的时候,他依旧背着她。阿音不哭了,就故意逗他:“你给我唱个歌吧,我记得,你从响马手里救我的那天,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唱了一句什么歌,然后那些人,就都齐刷刷的看向你,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你那歌很厉害吗?”   猎户哈哈大笑:“要是一首歌能让响马害怕,那就每个过路人都唱歌吧。既然你乐意听,俺就给你唱。”   茂密的山林之间,响起了浑厚的男音:“雷霆一声震天响,保家卫国走四方……”   他是用某地的方言唱的,即便阿音就在他背上,也没听清前两个字是什么。就好奇地问道:“什么一声震天响?”   “你猜……”他故意卖个关子,不肯直说。   林婉音连着猜了好几个答案都不对,索性不肯猜了。回到自家小院里,男人把她放到小板凳上,自己就坐在了躺椅上,拿起紫砂茶壶,嘴对嘴的喝茶。   “啊,我明白了,是雷霆,雷霆一声震天响,你是雷霆军的人?”   大猎户喝着茶,淡笑不语。   幡然醒悟的林婉音,懊恼得直拍自己脑门儿:“是雷霆军,是雷霆军的军歌呀。我怎么这么笨,这么多天就没想起来,难怪那天,你用一张虎皮就换了我回来。那些响马,分明是听到了雷霆军的军歌,怕你身后还藏着千军万马。难怪他们当时见到你的表情那么惊恐,你一提出换我,他们就同意了,原来是这样,是这样啊,我太傻了。”   大猎户取下嘴边儿的茶壶,瞧着心上人,嘿嘿直笑。   “你笑什么笑?你是雷霆军的人,你怎么不早说?”阿音气得呼呼直喘。   “早说了,有什么用?雷霆军里,有你认识的人吗?”猎户好笑的看着她。   林婉音看他一脸得意的神情,心里的气更是不打一处来。不服气地哼了一声,飞快的想了想,雷霆军中比较出名的都有谁。其实那些人她并不认识,只记住了一个叫做“明皓”的名字。此刻,为了跟他斗气,顾不上太多,阿音冲口而出:“自然有我认识的人,你知道星辰皓瀚四大偏将吧,明皓就是我未婚夫。”   “啪!”的一声,这次不是喷茶这么简单了,猎户被她惊得,手里的紫砂壶直接掉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糙碾子一脸震惊地瞧着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见他吓成这样,阿音十分得意,骄傲地扬起了小脸儿:“怕了吧?还敢问我嫁不嫁吗?”   大猎户从震惊中回过神儿来,嘴角一翘,欢喜地笑了起来,露出整齐的八颗白牙。   他的目光明亮灼热,如同这六月的骄阳一般,阿音被他看得有点懵了:“你看什么看,你们明水湾……”   她突然想到一件事儿,这里叫明水湾,或许并不是因为那一湾明水。明铁柱、明磊、明玉、明青枝……这里的人都姓明,这个村子是因为他们都姓明才叫明水湾的。所以,糙碾子也姓名。   “你……你你你,你姓明……那你是……是明皓!”林婉音瞪圆了杏眼瞧着他,陷入他似笑非笑的眼神之中。就这样四目相对,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说话。   忽然,阿音起身拔腿就跑,冲进屋里,一头扎到床上,拉开被子蒙住了自己的头。   ☆、第23章 番外2:护面甲   番外2:护面甲   青州城外,雷霆军中。   在战马的嘶鸣声中, 又一场比武结束了, 还是以明皓的胜利告终。   年轻的将军脸上并无喜色, 翻身下马, 拍拍好伙伴乌骓马的脖子, 牵着它到河边喝水。明皓放开马缰,让乌骓马自由的吃草喝水,他找了一块水边的大石头坐下, 打开护面甲,郁闷地朝着河里丢石子。   “喂,相思病,你女人来找你了。”江瀚大步走了过来。   明皓一动不动地坐着,瞧着自己在水里的倒影, 心事重重。等大帅从京城回来, 若是恳求他再去林太守那里说说,不知能不能成,好像她大哥对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   “奶奶个熊的,老子好心好意地来给你报信儿,你好歹吭一声啊。你不是天天想着人家吗?现在人家来军营里找你了,你还不赶紧去梳洗打扮一下。瞧你这胡子, 都快长成头发了。”江瀚走到近前, 伸手要揪他半个月没刮的胡子。   明皓偏头一躲, 毫不客气地拍开他爪子:“老子用你管?”   “嘿!你当老子稀罕管你呀, 你做梦的都想的那个小娘子来了, 你见不见?”江瀚回头望了一眼来时的路。   “老子就算得了相思病,也不是傻子,她会来吗?你要真是我兄弟,就替我想想怎么能办成这事,别在这说风凉话。”明皓没好气地看一眼水里,的确是不堪入目了。原本英俊的小伙子,这半个月已然颓废的不行。除了比武能分散他的注意力,其他什么事都懒得干,胡子不刮,脸也不洗。   收拾好了有什么用,给谁看?   “诶呀,她真的来了,我不骗你。就因为你是我好哥们儿,我才赶快跑来给你通风报信。那天她没看见你,今天肯定是专程来看的。你快去收拾一下,换身衣服呀,这个样子人家肯定看不上。”江瀚着急了,上前扯他起来。   明皓见他语气正经起来,也有点动心,莫非她真的来了,怎么可能?   他将信将疑地回头一瞧,吓出一身冷汗。是她,真的是她,是那个让他朝思暮想的身影。她怎么来了?   不,此刻不是想原因的时候,重要的是她来了,而自己却没有准备好。幸好她的目光还没有看过来,只是在不远处四下张望。明皓腾地一下站起来,刚要迎上去,又转头望了一眼水中的人影。   这个鬼样子怎么见她?情急之下,他一把扣上护面甲,只余一双眼睛在外面。   林婉音带着丫鬟素琴信步走了过来,一边四下瞧着,一边小声嘟囔:“这雷霆军原来就这样啊,也没什么稀奇的呀。你说我大哥也是,怎么就看上那个明皓了呢,非要让我瞧一眼,有什么好瞧得。”   素琴拦住一个挑水的士兵:“你是从河边回来吗?你在那见到明皓将军了吗?”   小兵诚实的点点头:“看到了,明将军在那里饮马呢。”   “他在哪个位置,你帮我指一下吧,我家老爷让我给他带句话。”素琴说道。   “喏,就在那。”   顺着小兵手指的方向,林婉音看到了两个穿着盔甲的男人。其中一个带着护面甲,看不出模样,另一个是相亲那天见过的瘦高个。   江瀚觉得此刻是自己力挺兄弟的时候了,就背着手迎了上去,一双手在身后使劲摆,示意明皓赶紧去梳洗一下。   “姑娘要找明皓?”江瀚笑嘻嘻的。   “对呀,你是明皓吗?”林婉音深吸一口气,既来之则安之,倒要瞧瞧那明皓有什么好,让大哥赞不绝口。   “我……你看我如何?是,还是不是呢?”这话明显是调笑,林婉音一听就沉了脸。   明皓明白,好兄弟要帮忙拖住她,给自己梳洗打扮的时间。他迈开大步,想从侧面快步离开,没想到,那姑娘娇喝一声:“站住。”   她甩开江瀚,快步堵住去路,扬着娇俏的小脸儿,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你才是明皓吧?”   日思夜想的心上人此刻站在了面前,明皓其实不想走,想多看她几眼,怕以后看不着了。“对,我是明皓,姑娘找我什么事?”   猜对了,林婉音欢喜一笑,却不知这个带着护面甲的男人心里已经跳成了一团。“我大哥让我给你带句话,不过,你是不是应该把脸上那块铁片摘下来,再跟我说话?”   明皓当然知道应该摘了护面甲,可是此刻他不能,一摘,这亲事就黄了。“对不起,公务在身,不方便。”   “你少糊弄人,在河边饮马,算什么公务。你不肯以真面目示人,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姑娘聪明的很,不是那么好骗的。而且她有点生气了,若不是大哥再三相劝,她才不会来军营看一个男人呢。之所以一声不吭的跑了来,就是想瞧瞧他平时真正的模样,而不是在某种场合下刻意伪装的。   可是此刻,他不肯摘护面甲,她就更加怀疑了。一个大男人,有何不可见人呢,自己一个大姑娘都没有带面纱,明明白白的站在他面前给他看,他反倒扭扭捏捏的,这算怎么回事?   明皓有苦难言,抬手放在护面甲上,有心想摘下来,可他不敢。这个姑娘让他一见钟情,想了她半个月了,愁的不知怎么办才好,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机会,他怎么能自己亲手抹杀。   “你等我一下,我很快回来。”明皓迈开大步,飞快地跑回军帐,卸甲换衣,洗漱刮胡子,以拼命三郎的速度收拾好自己,在铜镜中一照,颇为满意,便急急火火的跑出去找她。   江瀚牵着乌骓马走了回来,见他兴冲冲的朝河边跑,就泼了一盆冷水:“别去了,人已经走了,被你气跑了。”   明皓一愣:“你怎么不帮我留下她?”   “我也得留得住呀,那太守家的娇小姐,能听我的话吗?”江瀚满脸委屈,他已经尽力了,可是没法子,人家执意要走,他也不能把人打晕吧。   明皓飞身上马,打马扬鞭,一路狂追,终于在山间小路上堵住了她的马车。“林姑娘,我回来了。”   马车上安安静静的,明皓心情忐忑,却尽量保持住自己的英姿飒爽,在马背上坐的笔直端正,等待着心上人的察看。   林婉音垂眸生着气,小嘴抿成了一条直线。旁边的丫鬟素琴见小姐没动,既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粲齿一笑,缩回头来轻声说道:“小姐,明将军真的挺英俊的,你瞧瞧。”   “我才不瞧呢,让他走开。”刚才要看的时候,他推三阻四,现在又送上门来主动给看,算怎么回事呀。   “小姐,你就看一眼吧,要不然,老爷那……”素琴觉得明将军看上去不仅英俊,还一身正气,又人高马大的,肯定能保护好小姐,是个不错的男人。她怕小姐错过一个好男人,所以还想劝劝。   林婉音心里憋着一口气,而且越想越气,委屈地说道:“大哥爱怎样怎样,要嫁他嫁,打死我也不嫁明皓。赶车!”   她冲口而出的气话,音量不小,明皓听的清清楚楚。他心里特别难过,当真与她有缘无份吗?这第二次机会,他又没把握好,该怎么办?   赶车的家丁为难的挠挠头:“明将军,请您让一下,我们要过去。”   明皓心里一万个不想让她走,可是他必须让,已经惹她生气了,不能再招她烦,总要留一个弥补的机会吧。   他拨转马头,靠到路边,依依不舍的眸光看向车厢。   “小姐,我把车帘掀开了,您看一眼路边的大树吧,特别漂亮。”素琴希望从明将军身边路过的时候,小姐能看他一眼。   明皓也因此再次升腾起希望,满脸希冀地看向车厢。看到了姑娘紧闭的双眸,和满是怒气的小脸,在他面前走过。   男人无限落寞的回到军营,暗暗思忖着,要不要主动去一趟太守府,送上门给她瞧瞧。当天晚上,在他还没有决定要不要去的时候,京中的暗探送来了消息。   星辰皓瀚四大将领齐聚中军帐,军师赛诸葛神情严肃的打开密信给他们看。王星头一个就急了:“奶奶个熊的,敢扣押咱们大帅,解散雷霆军,老子带兵端了他娘的老巢。”   军师摆摆手,示意他淡定一些:“眼下只是小道消息,朝廷还没有正式下命令。所以,咱们要早做准备。你带兵打过去有什么用?那不成造反了么,再说大帅在他们手里当人质呢,你能如何。”   张辰气的一拳砸在桌子上:“肯定是有人给朝廷报信,知道咱们要去西戎找太宗了,才在这个时候议和,解散雷霆军。咱们身边肯定有内奸,对,就是那青州太守,自从他请咱们吃了一顿饭,大帅就被传到京中。什么狗屁相亲,这根本就是他娘的鸿门宴,老子先去端了他太守府。”   张辰转身要走,却被明皓一把攥住手腕:“不行,没有证据证明是林彦干的,这只是你的推测,我不准你动他。”   张辰气呼呼地瞪他一眼:“奶奶个熊的,人家给你施个美人计,你就上钩了,还这么维护他。你是不是傻?”   江瀚不想看兄弟反目,赶忙走过来劝解:“明皓是那是非不分的人吗?眼下的确不知道林彦有没有参与这件事,不能冤枉人家。”   军师朱会飞点点头:“我看那天林彦是真心实意的想让妹妹嫁给明皓,不像鸿门宴。以后静观其变吧,若是他加官进爵,就证明是他暗中给朝廷当眼线。若是他被朝廷收拾,就证明他是暗中帮着咱们的。”   张辰一把甩开明皓,怒气冲冲地坐在椅子上,放弃了去太守府的事情。   明皓看了他一眼,转头问赛诸葛:“军师,我们该怎么办?”   朱会飞捻着胡子踱了几步,缓缓说道:“为今之计,只有分兵而行,静观其变。雪山已经能进了,王星和张辰各带五千兵马进山,寻找太宗的下落。带足三个月的粮草,找不到太宗就跟西戎打游击战,就是不要回来。明皓和江瀚带着剩下的兵马原地操练,若是朝廷真的来了解散雷霆军的圣旨,你们就解散,各自回老家等消息。”   江瀚一听就急了:“那怎么行,这么多兵马,一旦解散,一时半会是凑不回来的。不如我们明皓也带出去,让他们想解散都解散不了。”   朱会飞摇摇头:“不行啊,那样就太明显了。眼下太宗失踪,冒王旧部以国不可一日无君为由,改立冒王为德宗。我们是大晟朝的军队,不是太宗一个人的军队。若是太宗已经葬身西戎,咱们还是要保家卫国的,那就得听朝廷调遣。”   王星恨恨地啐了一口:“听个屁,咱们以前就是勤王旧部,跟冒王暗中较劲多年,太宗要是真的没了,人家还不整死咱?”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回太宗。”明皓说道。   朱会飞点点头:“所以,王星和张辰带兵进山,因为你们的家眷在边关,朝廷觉得有人质在手,才会有恃无恐。解散了一半的兵力,你们也会被西戎杀掉一部分,朝廷才会认为剩下的雷霆军不足惧。若是都带出去就不行了,必定会逼的他们狗急跳墙,朝大帅开刀。明皓和江瀚都是光棍一条,你们若是进了山,朝廷就怕你们反了,所以你们留下解散。”   众人沉下心来,都觉得军师分析的有道理。当即分头行动,王星和张辰各带五千兵马进山,接收不到圣旨,也就谈不上抗旨不尊了。   明皓和江瀚很快就等到了解散雷霆军的圣旨,二人没有反抗,还给士兵们做好了思想工作,让他们返乡务农。   返乡之后,明皓依旧惦记着林婉音,就派眼线暗中盯着青州太守府,直到不久之后,朝廷下旨罢了林彦的官。明皓就明白了,必定是林彦没有把雷霆军的真实消息传过去,反而被别人汇报了,于是才寻个由头罢官,說不定还要赶尽杀绝。   此时,家里的新房子刚刚盖好,明皓飞马直奔青州,暗中护送林婉音回老家,以防不测。果然,在响马劫了她的时候,他把她救了回来。   哪有什么凑巧相遇,其实是他千里护送。   ☆、第24章 第 24 章   瞧着阿音落荒而逃的身影,明皓特别想哈哈大笑, 可是, 他不敢。   小娘子进了屋里, 就沉默无声, 猎户有点儿担心, 就迈开大长腿,追了进去。   映入眼帘的是她纤细的背影,此刻姑娘正趴在床上, 用被子蒙住脑袋,一双白嫩的小手还紧紧的揪在被子上。   “呵呵,阿音,别把自己捂坏了,快出来吧。”他坐到床边, 伸手拽她被子。   林婉音双手死死揪住被子, 不肯出来见他。就听他戏谑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都未婚夫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快出来吧。”   一提这茬,林婉音更不肯出来了。真是嘴欠呀,说什么不好, 怎么刚刚嘴一吐噜就说了个明皓是她未婚夫呢。   本来是想吓吓他, 看他什么表现, 却没想到挖了个坑, 把自己给埋了。   明皓真的担心她被闷坏了, 就握住她的小手,拿到一旁,把被子掀开:“别闷着了,六月的天,你不怕闷一头痱子呀。”   被子虽是没了,林婉音把脸埋在枕头上,还是不肯看他。   “未婚妻?”明皓一手拄在床上,另一手去拨她鬓边散落的长发,这个姿势,无异于把她圈在了怀里。   “哼!”阿音气呼呼地爬了起来,小脸儿憋的通红,满眼悲愤地瞪他一眼:“骗子。”   明皓摊摊手,无奈地叹了口气,心中腹诽:又不是我自己说是你未婚夫的,到底谁是骗子呀。这话他只敢自己心里说说,小娘子正在气头上,谁敢惹她?   “我骗你什么了?”他试探着问道。   “你从刚开始就知道我是谁,还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你是不是骗子?”阿音撅起小嘴,怒瞪着他。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了,可你偏要说自己十三岁,还是丫鬟,还……”在阿音凌厉的眼刀下,他的声音越来越软,“我舍不得揭穿你呀,除了配合你,我还能怎么做。”   “呸!你少装好人,你怎么不直接说你是明皓?”姑娘不好糊弄。   “我……”明皓受不了她火辣辣的眸光,挠挠头,转过身去侧对着她,“我在家里就叫糙碾子,从小就这么叫,你到街上喊一声明皓试试,大家都不知道是谁。”   阿音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偷换概念的事实。“他们不知道明皓是谁,但是我知道呀,你怎么不跟我说。还有,那次挑水的时候,我还跟你提起明皓了呢,哦……我明白了,难怪当时你的水撒出去了半桶,原来是说中你的心事了。”   “阿音,我有什么心事呀,我的心事就是你。我不敢提名字,还不是怕你拘束么,毕竟咱们俩是相过亲的,跟别人不一样,对吧?”   “你还知道跟我相过亲呀,我去军中看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肯摘护面甲?”回想起那一次吃了闭门羹,林婉音这气就更大了。   “我那次是因为……因为每天想你想的难受,又觉得没啥希望能成。心情郁闷,半个月没刮胡子,也没怎么洗脸,怕你瞧不上。后来我跑回去洗脸刮胡子,换了一身新衣裳就去追你了呀,可是你把眼睛闭的紧紧的,根本就不肯看我。”   阿音扬起小脸,不服气地说道:“我凭什么看你呀,我找上门儿去,你给我吃闭门羹。你属驴的呀,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说想我?你都没见过我,有什么可想的,一看就是借口。”   这下明皓来了精神:“我见过你呀,就是咱俩相亲的那一天,军师说,你肯定藏在人群后面偷着看。就让我以出恭为名,躲到后面去,偷偷把你看了。那天,我见你穿了一身绣着桃花的衣裳,站在桃树下,攀着树枝遥望我的身影。你跳下来的时候,花瓣飘落在你身上、长发上,特别美。你的声音也特别好听,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活了二十多岁,第一次对一个姑娘动心。”   陷入回忆中的明皓,面色温柔,声音清浅,把阿音的思绪也带回了从前。姑娘心里憋着的气渐渐消散,轻声问道:“那你从响马手里把我救回来,是凑巧遇到的吗?你真的去那里卖虎皮?”   大猎户微微一笑:“那座山距离这里四百多里,我会去四百里以外卖虎皮吗?傻丫头,”他抬手亲昵地拨了拨她的长发,“自从雷霆军解散,我就担心你哥会出事。特意留下眼线在青州守着,后来听说他被罢了官,我自然怕你路上遇到危险。这种时候,要么是朝廷赶尽杀绝,要么是仇家伺机而动,总之很危险。我就悄悄跟着你们走,护送了你十来天,本以为不会有事了,却出现了那一伙响马,就把你带回来了,你说这是不是咱们命定的缘分?”   林婉音心潮起伏,甚是感动。只是相过亲罢了,自己还没瞧上人家,他却肯默默守护,千里相送。即便是把她带回了家,也没有趁人之危。她不喜欢挑水,他就去挑。她喜欢那把琴,无论多贵,他也给她买。她朝他乱发脾气,他也笑呵呵的接受,从未责怪过她。   阿音不知说什么好,曲起双腿,把头埋在膝盖上。   “阿音,咱们还没吃早饭呢,现在都中午了,你饿不饿?”   林婉音这才想起来,早上没吃早饭就跑出去了,自己大哭了一场,哭的忘了饿。可他背着她上山下山,应该早就饿了。   “我去做饭吧。”阿音绕过他身边,下床去做饭。脚上被什么东西一绊,身子直直的朝着地上栽去。身边的男人长臂一伸,轻松地把她捞在怀里。低头一瞧,是她用来栓布帘的绳子缠住了脚。   阿音把绳子解开,看一眼房梁上仍旧拴着的那一头,娇声道:“你去把布帘解下来吧,不用了。”   明皓心里特别美,看来她是接受自己了。他脱鞋上床,解下绳子,扔到一旁,追到厨房里故意逗她:“阿音,不挂帘子你不怕了呀?”   林婉音娇娇的瞪他一眼:“你都是明皓了,我还怕你作甚?”   男人倚在门框上,哈哈大笑:“明皓就这么没震慑力呀。”   阿音从洗菜盆里抽出湿漉漉的白嫩的手指,戳在他胸口:“你是雷霆军将领,是要保护老百姓的,你能做欺男霸女的事情吗?你给我老老实实地待着,不然我就去耿大帅面前说,明皓欺负一个弱女子。”   她纤细的手指点在他结实的胸肌上,引得他心跳如鼓,热血沸腾。   如此明晃晃的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反守为攻,一个飞快的转身,就把她堵在墙上,结实的双臂把她困在怀里,粗喘着说道:“可这个弱女子不是别人,是我未婚妻,我若是亲了她,你说大帅管这事吗?”   他低下头去,危险在一点点靠近,粗重的喘息喷洒在阿音脸上,让她眸光跳跃,心如惊鹿。这发展速度也太快了吧,她一时难以接受。“你别……”   他的唇停在了她的鼻尖前方,本就是试探一下,他不敢惹恼了她。   “把手给我亲一下,不然不放你走。”他退而求其次。   阿音想把小手藏到背后,又怕他真的亲她嘴,就缓缓抬起刚才作恶的那一只手指,交到他手心里。   摩挲着心上人绵软的小手,男人心满意足,她恳把手乖乖送过来,就代表接受他了。要不然,她肯定连手都不给他亲。明皓压抑着即将爆棚的欢喜,把那根细嫩的手指放在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   十指连心,阿音只觉得一股麻酥酥的感觉,从手指尖一直传递到心窝,像一朵纷飞的焰火,带着一路的火花,在那里炸响。   姑娘小脸绯红,明眸似水,被他圈在怀里,心跳如鼓。而困住她的男人,更是心花怒放,无比舒爽,压抑了许久的爱恋,终于可以明目张胆的表达。   这顿饭,一直做到了下午才做完。阿音本想把它做的极为精致,真正展示一下自己的手艺。可是,手脚不太听使唤,不是打翻水盆,就是切坏了菜。让他出去,他又不肯,非要给她帮忙,怕她切到手。两个人就这样忙忙乱乱地折腾了半天,总算做好了四菜一汤,可以到院子里安静的吃饭了。   “你吃饭呀,看我干什么?两顿没吃了,你不饿呀。”阿音被他看的特别难为情。   男人嘿嘿一笑,拿起筷子大口吃饭。好日子从今天起就开始了,他要吃的饱饱的,迎接美好新生活。   吃完饭,阿音拿出在集上领的那一套嫁衣,开始在上面绣花。大猎户守着她,轻声说道:“干嘛给别人绣嫁衣呀,给自己绣多好。”   林婉音小嘴一抿,轻笑着看他一眼:“我又没有要嫁的人,绣嫁衣干嘛。”   “都未婚夫了,离已婚夫还远吗?”明皓朝她挑挑眉。   阿音撅撅小嘴,得意的说道:“远不远的,就看那人表现怎么样了。”   “那你说怎样才算表现好呢?”明皓笑嘻嘻地凑过来。   “这个我可不能说,得自己悟。”阿音来了一招绝的。   高大的男人默默回到躺椅上,望着银杏树粗大的树干,默默领悟怎样才算对她好。   ☆、第25章 第 25 章   夜幕降临,阿音才想起煤油灯点不着的事, 就轻声对他说:“你去别人家买点煤油行吗?我要继续绣嫁衣。”   刚想应声的男人听到最后一句绣嫁衣, 便改了主意:“别绣了, 已经绣一下午了, 眼睛多累呀, 晚上歇歇吧。”   “可是时间这么早,要睡觉也睡不着啊。”阿音如实说道。   “那……要不做点别的?”男人的声音有点儿戏谑,还带着一丝坏笑, 阿音毫不客气地推他一把:“快去找灯油啊,别在这儿贫嘴。”   明皓哈哈大笑,今日心情好,不知笑了多少回了。怕她又在床脚上磕到腿,他终究还是去别人家里找灯油了。煤油灯重新被点亮, 屋里光线昏黄, 人也朦朦胧胧的。屋里的气氛,比白天的时候更加温柔了几分。   林婉音看到了那一块被她用来当帘子的蓝布,忽然就不想绣嫁衣了:“你站起来,我给你量一下尺寸。”   明皓没明白什么意思,但还是顺从的站起身来,纳闷儿的瞧着她。就见阿音走到自己面前, 伸出莹白如玉的小手, 用拇指按住领口, 张开手向肩膀的方向丈量。量完了肩, 就开始量领子、胸口、腰带。   那一只软绵绵的小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 摸的明皓呼吸愈发粗重,已然快要承受不住。   而他面前的姑娘却十分认真,并没有发现他身体的异样,量完了腰围,就想给他量袖子,便吩咐了一声:“伸手。”   “好!”男人笔直下垂的双手伸开,毫不客气的把她抱在怀里。   “你干什么?”阿音诧异抬头:“我让你平伸,要量袖子了。”   “平伸啊……那你不说清楚,好吧,平伸就平伸。”他收紧双臂,无限留恋的把她往自己怀里按了按,才不得不放开双手,平伸向两侧。   阿音被他抱在怀里,狠狠揉了两把,白净的小脸儿就红了,娇声警告:“你别得寸进尺啊,占便宜没够了是吧?”   “嘿嘿!就是这些天憋的太久了,所以……”其实明皓觉得自己挺委屈的,明明已经十分克制了,她还不满意。面对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还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谁能把自己控制的跟庙里和尚似的。   阿音给他量完了尺寸就开始裁剪布料,明皓守在她身边,满脸带笑:“有娘子就是好啊,不仅不孤单了,还有人给做好吃的,做新衣裳,真好!”   阿音被他逗得娇声笑了起来:“瞧你那傻样。”   裁好衣裳缝了一小会儿,猎户就不肯让她忙了:“早点睡吧,明儿再做也是一样的,反正又不等着穿。”   “那好吧,昨晚我没睡好,今天还真有点困了。”阿音打了个呵欠,收好针线和布料,走过去铺床。   二人躺到床上,熄灭了煤油灯,屋里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阿音,什么时候能圆房啊?”   “你……你这人怎么光想这些。”阿音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在暗夜中默默捋捋这几日的过往。   想起两天前,自己还信誓旦旦的说要找一个儒雅博学的男人相伴终生,她就觉得脸上火烧火燎的。哪个姑娘没有对未来良人的期盼和设想,可是心动来的太突然,一旦动了心,以前所有的想法都不重要了。唯有眼前这人,才是对的。   这两日似乎发生了很多事,她也说不清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动了心。总之,现在躺在身边的这个男人,给了她心动的感觉,让她产生了嫁给他,和他相伴一辈子的想法。   可是,这些发生的太突然,让她有点儿应接不暇,正如她此刻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欢快的让她有点按捺不住。   这个男人并不儒雅也不博学,可是他的眼里、心里只有她,让她不由自主的想要依赖他,想要跟他撒娇,跟他发脾气,跟他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   “阿音,你生气了吗?”男人小心翼翼的声音传了过来,一只温热的大手也悄悄的包住了她的小手,轻轻摩挲着,似乎是想哄她开心,又不知说什么好。   怎么这么没出息呢?被他握一下手,心里跳的更厉害了。轻轻捂住心口,阿音正想说点什么,却忽然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嘎吱嘎吱……”像是在咬什么东西。   “明皓,你听到什么动静了吗?这屋里只有咱们两个人,哪来的其他声音呢?”阿音诧异的问道。   明皓宁神听了听,无所谓的说道:“应该是老鼠吧,好像在咬木头,可能是在咬床腿儿。”   “啊……你家有老鼠啊,怎么前两天没听见声音呢?老鼠会不会爬上来,会不会咬我呀?”林婉音一直特别害怕老鼠、蛇、毛毛虫、壁虎之类的小动物。此刻一听他说,老鼠在咬床腿儿,吓得她不敢往床边靠了,翻回身去就往他那边凑。   明皓没想到一只老鼠还能帮他办这么大事儿,小娘子没用哄,自己就凑过来了,这么好的机会,他可不能错过:“老鼠当然会往上爬了,它在一个地方咬够了,就会爬到别的地方咬。我小的时候,还被老鼠咬过耳朵呢,不信你摸摸,有一个疤。”   “咬耳朵呀!”阿音吓的一慌,飞快的爬到他身上。靠他当肉垫儿,隔绝了自己与床的连接:“那你快去抓它呀,把它抓住扔出去,不然怎么睡?万一它半夜爬上来咬了我的脸,那我岂不是破相了。”   姑娘最在意自己的容貌,一听说老鼠咬人,吓得她不敢在床上躺着了。   娇滴滴的大姑娘竟然爬到了自己身上,把明皓美的呀,简直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   双手轻轻搭在她后腰上,他虚虚的抱住了娇软的姑娘:“抓不着的,别说这大晚上,就白天也不好抓啊,老鼠那东西出溜出溜的,跑的快着呢。”   “那怎么办呀?我不敢回床上睡了。”她趴在他身上,撅着小嘴儿上愁。   “你就趴在我身上睡吧,躺着也行,就你这点小分量,我完全能承受,没问题。”他大度的表示自己可以承受她的重量,可是语气中夹带的欢喜太多,一不留神被阿音听了出来。   姑娘警觉的抬起头,想看看他的脸色是否正常,可是无奈光线太暗,看不清。就犹疑问道:“你是不是骗我呢?是故意让我爬到你身上的对吧?你真被老鼠咬过?”   “咬过,不信你摸呀,左耳。”他拉过她的小手放在耳朵上。   阿音捻着他耳垂摸了摸,发现确实少了那么一小块儿,就暂时信了他的话,趴在他身上叮嘱道:“那你晚上别翻身啊,不然,就把我甩到地上去了,那老鼠还不得吃了我。”   此刻,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其实老鼠吃不了她。但身下的这个男人有可能吃了她,因为她刚刚摩挲他耳朵的动作,已经让他热火焚身,难以自控。   “阿音,我亲亲你行吗?”暗夜中,他喑哑的声音格外魅惑。可是,却没有得到姑娘的回应。许是因为她觉趴在他身上,自己肯定就安全了,也许是因为她昨晚没睡好,今天又大哭了一场,此刻已然困极了。   没有人回答他的话,片刻之间,怀里的姑娘已经睡着了,猎户没敢把她放回床上,怕她因为害怕老鼠睡不好。拾起她柔顺的长发,送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阿音,好好睡吧,我守着你,别说是老鼠,就是老虎来了,你也不用担心。”   一夜无梦,林婉音舒舒服服的睡到了第二天天光大亮,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头枕着他结实的手臂。   发现她醒了,明皓抬手抚上她的脸颊,轻声问道:“昨晚睡的好吗?”   “嗯。”阿音刚刚醒过来,一时没想起来老鼠的事儿,只是有点好奇自己怎么枕在他胳膊上了,和他之间是不是发展的有点太快了?   吃过早饭,阿音想起了那一片花海,就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他说道:“我想去采曦湾花,你能陪我去吗?”   “当然了,你是我娘子呀,我不陪谁陪?”明皓笑呵呵的拎上篮子,跟着她的脚步出门。   林婉音脚步轻快,满心欢喜,有这个高大的男人跟在身边,心里特别踏实,好像什么都不用怕了。而且,嬉笑怒骂可以随意为之,无论她如何任性,他都报以宽厚的一笑和满眼的宠溺。   “阿音,你看什么呢?”   “看你呀!”   “我怎么了?”   “你没怎么,我就想看不行吗?”   “行啊,当然行,我就喜欢让你看,白天晚上随便看。”   ☆、第26章 第 26 章   山谷里的曦湾花娇艳动人,可是, 跟自己心爱的姑娘比起来, 就逊色多了。明皓温柔的目光始终追随着自己的心上人, 连明玉来了都没发现。   “碾子哥, 你对嫂子真好。”明玉捂着嘴吃吃地笑。   阿音闻声回头, 朝着明玉笑笑:“他都不帮我采花,只在一旁傻站着,哪里好了?”   明玉笑道:“嫂子, 你才来到明水湾不久,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村里那些嫂子们,每日都要下地劳作,挑水做饭,还要洗衣裳管孩子。要是谁家娘子提出来要来采花, 肯定要被男人狠狠地打一顿。哪有碾子哥这样纵着你的, 还帮你拎着篮子。”   阿音当然不是真的怪罪他不帮自己采花,不过是撒娇耍赖地编排他几句罢了。见他依旧笑呵呵的,一点都不着恼,就十分满意地把自己刚采的娇嫩花瓣放进篮子里,笑着说道:“看在你帮我拎篮子的份上,我也不让你白帮忙, 回头做好了胭脂, 送你两盒, 你去给你姐姐和外甥女吧。”   “阿音, 那是咱姐, 不是我姐。”明皓轻声纠正。   林婉音自知失言,虽然二人都清楚他们还不是夫妻关系,但是在明水湾的村民眼中是啊,所以该做的戏还是要做的。   “嗯,相公我错了,这次记住了,以后不会了。”阿音既调皮又乖巧,朝他眨了一下眼睛,轻轻吐了一下舌尖。   大猎户噗嗤一下就笑了,抬手宠溺地揉了一把她的长发,温柔道:“好了,不怪你。”   明玉在一旁一边采集花瓣,一边偷眼往这边瞧,越看越羡慕。自己也及笄了,可是还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婆家,不是她眼光太高,而是村子里的男人们实在没有她想要的类型。怎么她就没发现一个像碾子哥这样的男人呢。   当然,她和明皓同是明氏宗族的人,她不会对他有什么想法,只是希望能够再出现一个这样的男人,那她一定要毫不犹豫的嫁了。她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附近村子里的男人都太封闭了,一定要像碾子哥一样出去见过世面的,才能既有本事又对娘子好。   “嫂子,我也想学做胭脂,我可以跟你学吗?”明玉走到阿音近前问道。   “好啊,我已经采够了花瓣,那你跟我一起回家吧。”阿音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很乐意跟明玉交个朋友。   没想到,糙碾子却是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今天不行,明天吧,明天我去山里打猎,你可以来陪着你嫂子。”   阿音怔了一下,不明白今天怎么就不行了,不过,有外人在的时候,她很注意给男人留面子,没有追问为什么,便顺从地说道:“明玉,那你就明天来吧。”   明玉欢欢喜喜地走了,回到家里,阿音才疑惑地问他:“你今日有什么事情啊,怎么不让明玉来呢?”   “没什么事,今天我在家里,自然是咱们两个人在一起了,来个外人多碍事。”明皓直截了当的答道。   林婉音忍俊不禁地嗔了他一眼,拿出嫁衣接着绣,却忽然发现木质的床腿儿那里有一堆碎屑,于是她突然想起了屋里有老鼠的事情,赶忙狂奔出去找猎户:“明皓明皓,真的有老鼠啊,现在是白天,你快去捉吧。”   明皓噗嗤一下:“大白天的,老鼠早就跑回老鼠洞里去了,怎么捉。”   “你……”阿音气得一跺脚:“可是你昨天晚上说,晚上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见,也没法捉,那岂不是永远都捉不到这只老鼠了。”   明皓心中暗笑,他是真的不想给她捉走那只老鼠,没有了老鼠的帮忙,她又怎么会主动投怀送抱呢?   可是他磨叽了一天,终究拗不过小娘子,在她的连番催促之下,只得在黄昏时分去村子里找来一只猫,关在屋里,让它帮忙捉老鼠。   还真别说,效果十分明显,今天晚上,真的没有老鼠啃东西的声音了。阿音特别高兴,终于可以轻轻松松的睡个好觉了。   猎户却极为郁闷,美人不给抱了。   可是,令人没想到的是,这只猫虽然解决了老鼠的问题,可它晚上喵喵的叫个不停,那声音缠绵凄切,叫的人心里有如猫挠一般,痒痒极了。   “什么猫不好,干嘛非弄一只……那啥的猫,这怎么睡呀。”阿音气得抬手捂住耳朵。   “我就是去借了一只猫来,也没问人家这猫那啥不那啥的,就是凑巧赶上了,我有什么办法。来,我帮你捂着耳朵吧。”他伸出一双大手,把她的小手替换下来。阿音实在熬不住了,就偎在他的掌心里睡着了。   天亮之后,把猫还了回去,屋里的老鼠也没了,这下总算把问题解决了。阿音没睡好,精神头不足,看起来我见犹怜,让人特别想抱着她睡一觉。   “要不咱俩插上门睡个回笼觉?”大猎户提议。   “算了吧,我都答应人家今天教她做胭脂了,你还是去山里打猎吧。”阿音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推着他往外走,正碰上兴高采烈的明玉。   “嫂子,你没睡好吗,要不我改天再来。”明玉懂事地说道。   “不用,我正等着你呢,快进来吧。”阿音热情地招呼她进来,顺便送走了明皓。   明玉聪明有礼貌,阿音很喜欢她,问了问年纪,才知道比自己小一岁,跟妹妹婉蓉同岁。阿音耐心地教她把花瓣晒到什么程度,如何配料,如何磨制,很快就做好了一盒。   “这是简单的制法,也能用,但是放不长久,最多能放十来天。你按我教你的法子做,能放一年没问题的。”阿音笑嘻嘻地说道。   “好啊,回头我慢慢晒花,做好了就拿来给你瞧瞧。嫂子,你弹琴真好听,我祖母过世以前,我也学过弹琴,可是弹得比你差远了。”明玉扫了一眼桌子上的琴盒,满眼希冀。   阿音此刻心情好,就把瑶琴拿了出来:“明玉,你来弹一下我听听。”   明玉有点不好意思:“那我弹得不好你别笑我呀。”   “瞧你说的,我怎会笑你呢?”阿音挺喜欢这个妹妹,就认真的听她弹了一首曲子,并略作指点,然后在明玉的请求下,弹起了那天晚上在回音壁弹奏的《明月清流》。   “此曲悠悠切切,汩汩汤汤,嫂子是想家了吧。”弹到一半,明磊突然站在了小院门口。   阿音一愣,手上停住。明玉边起身迎了上去:“哥,你怎么来了?”   “我见你总也不回家,就过来瞧瞧,正好碰上嫂子弹琴,有幸聆听。嫂子,不知我能否坐在院子里听呢?”明磊满脸微笑地走到银杏树底下。   阿音心里有点堵,对这个不速之客并不欢迎。明皓不在家,他却要进来听琴,这算怎么回事?   明玉见阿音沉着脸,暂时没说话。就猜出她心里不乐意了,赶忙打圆场:“快中午了,我也该回家了,今日我先回去吧,嫂子,改天我再来找你。”   阿音点点头,把瑶琴收回琴盒里。明磊眼中闪过浓浓的失望和一丝不甘,暗暗咬着牙转身,却和扛着一只野山羊进来的明皓差点撞上。   野山羊脖颈上插着一支箭,顺着箭杆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血,明皓身上也沾了一些。看见明磊,他脚步一顿:“你怎么来了,找我有事?”   明磊抬眸触碰了一下他的眼神,就有点扛不住了,垂眸道:“我是来叫明玉回家吃饭的。”说完,他抬手掩鼻,皱着眉头走了出去。   明玉觉得有点尴尬,赶忙快步追了出去。走回家中,就对明磊不客气地说道:“哥,你今天是怎么了?我出门的时候跟你说了,今天碾子哥不在家,我去找嫂子学做胭脂。你追来做什么,你要听琴也该挑碾子哥在家的时候,这样多不合适呀。”   明磊并不同意她的观点:“有你在场,又不是孤男寡女,有什么不合适的。你瞧那糙碾子,就是一个大老粗,林姑娘一看就是城里的大家闺秀,他们俩在一起,根本就不般配。”   明玉没想到他会说出来这样的话,气的直摇头:“人家是夫妻,配不配也轮不到外人说话。再说了,碾子哥怎么配不上嫂子啊,我觉得他俩特别配。你以前孤高自许也就罢了,现在怎么变得没有分寸了?”   “我看他们俩,怎么看都不像夫妻,八成林姑娘就是被强迫的。”   明磊懒得再搭理她,气哼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看着满满当当的书架子皱眉。空有鸿鹄志,苦无报国门。令他一见钟情的姑娘,却是别人的娘子,怎么就事事不顺,样样窝心呢。   他对老天的不公拼命抱怨的时候,却没有考虑他的出现,有没有给阿音带来麻烦。   ☆、第27章 第 27 章   明皓把野山羊放到地上,拔下箭擦了擦, 放回箭筒, 打算以后接着用。   阿音走过来递给他一条湿棉巾, 让他擦擦汗。他却没有伸手接, 只把头伸了过来:“我手上脏, 你帮我擦。”   阿音抿嘴一笑,乖乖地伸手帮他擦净了脸上的汗:“中午想吃什么?”   “中午你不用做饭了,我给你露一手, 做一只烤全羊。”明皓笑道。   “好啊,那我做点酱料吧,可以沾肉吃,再做一锅青菜汤,去油腻的。”   两个人各自忙开了, 明皓去溪边收拾好了野山羊回来, 架起一堆木柴开始烤,阿音做好了酱料和汤,就搬着小板凳坐在他身边看他烤肉,顺便把心里的疑问问了出来。   “刚才你对明磊脸色那么臭,我还以为你要跟我发脾气呢,怎么突然醋劲就没了呢?”   明皓转头看看她, 眼含戏谑, 似笑非笑:“你是想让我发脾气呢, 还是想让我吃醋呢?”   “我当然不想让你乱发脾气了, 至于吃醋嘛……”其实有一点点想, 不过不能说出来,阿音调皮的笑笑:“其实也没什么可吃的,他刚进门,还没坐下呢。我和明玉在弹琴,他也想听,我才不给他弹呢,我就把琴收进了琴盒里。”   阿音扬起小脸,一脸得意,像一个单纯的孩子做了好事之后,忽闪着大眼睛在期待:快夸夸我、夸夸我。   “我家娘子真厉害,直接就拒绝了他。你放心吧,本来就是那小子没事儿找事儿,我就算要发脾气,也得跟他发,怎么舍得跟你发?再有下次,他就是找揍,看老子怎么收拾他。”   林婉音对面前这个男人更满意了,一辈子很长,总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儿,有的人喜欢迁怒于别人,乱发脾气。而有的人,却能够明智的抓住要害,不会滥伤无辜。   “用这么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是不是想圆房了?”猎户嘿嘿地笑了起来。   阿音抬手在他粗壮的胳膊上拧了一把:“才刚夸你一句就没个正经,真不经夸。”   “哈哈哈……”猎户朗声大笑,心情格外舒畅,烤好了羊肉,先把最鲜嫩的一块羊腿肉撕下来,给自己的小娘子尝尝。   阿音一边吃一边点头:“嗯,烤得真不错,外焦里嫩的,你们在军中的时候,是不是经常烤山羊吃啊?”   “嘁!你这种养在蜜罐里的千金大小姐,哪知道军中的苦,要是能天天烤羊肉吃,老子宁愿当一辈子兵。”   “行啊,那你就当一辈子兵呗,也别成亲娶娘子了,打一辈子光棍儿多好。”阿音笑嘻嘻的。   “嘿,你这话说的。好像你打过光棍儿似的,你知道什么叫光棍儿?你知道光棍儿说的是男人哪儿吗?你会打吗?要不我打给你看?”   阿音一听他开始上荤话了,就端起盘子往屋里跑,不搭理他了。   猎户在她身后狂放的大笑:“哎,别跑啊,还没看呢。”   林婉音躲在屋里闷头吃饭不理他,而竹篱笆外面的菜地里却传来了一个声音:“看什么呀?大碾子,你家又做啥好吃的呢?咋这么香?”   柱子嫂带着秀秀走了过来,扒开篱笆墙往这边儿探头一看,就看到了那只让人流口水的烤全羊。   “嫂子、秀秀,你们来的正是时候,刚烤好的野山羊,刚想给你们送去呢。”他拿过尖刀割了一大块羊排下来,用草绳一栓,拎到了竹篱笆处,抬手就给柱子嫂递过去。   “哎哟,这么一大块肉,俺可不能白要你的,给俺家一小块,让秀秀尝尝就行了。”硕大的一块羊排,柱子嫂根本不敢伸手接。   “快拿着吧,一会儿俺还要给其他几家邻居送去呢。俺可得好好的巴结巴结你们这些街坊邻居,过两天,万一俺要是出门几日,俺家的娇娘子,还得指望你们照顾呢。”明皓见她不肯接,就把自己送肉的理由说了出来。   柱子嫂见他执意要给,就欢欢喜喜的接了过去:“哎呀,瞧你说的。都街坊邻居的,你要是不在家,俺们能不照顾弟妹吗?你放心,俺知道,你娘子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娇小姐,干不了挑水劈柴这样的活儿,没事儿,有俺呢,不怕。”   明皓大咧咧地笑了笑,转头看向窗口,果然看到自家小娘子正在探头张望,就朝她飞了一个眼神过去:看我对你好吧?   阿音端着盘子走了出来,盛了两碗汤放在桌子上,假装不经意的问他:“过两天你要去哪儿呀?”   “哪也不去,有娇娘子在家呢,我能舍得离开家吗?不过,跟街坊邻居走动好点,也没什么坏处,反正这一只羊咱俩也吃不完。”   阿音只吃了一小块羊肉就饱了,看着剩下了那么多,就跟明皓商量:“要不,给姐姐家送些去吧,姐姐对你那么好,而且我看她那么瘦,大丫和二丫也那么瘦,应该多吃些肉补一补。”   “嗯,不错,这舅母还真没白叫,你还挺疼他们的。”明皓欢喜地笑了起来。   阿音气哼哼的把小嘴一撅:“我好心好意的替你想着你家里的人,你还笑话我。”   “这怎么能是笑话呢?这是夸你呢,我不就提了一下舅母两个字么,瞧你又脸红了,这有啥不好意思的,一会儿又有人围着你舅母长舅母短的了,我先说说,让你习惯习惯。”   “你快吃吧,一会肉都凉了,快堵上你那张贫嘴。”阿音低头喝了一口汤,就开始在心里纠结自己的小郁闷。她真的不习惯被人叫舅母呀,大丫今年就要成亲了,自己也是个没成亲的大姑娘,却被人家一口一个舅母的叫,多别扭啊。   可是不管怎么变扭,午后,她还是坐上了明皓的马车,跟他一起去了三十里铺。   明皓把半只山羊搬下车,明青枝一家的眼睛就直了,真香啊,这么多的肉。   “姐,今天我上山打了一只野山羊,给阿音做的烤全羊。她就说,这么多我们吃不了,不如给姐姐家送半只,让大丫二丫也都尝尝。我这个当舅舅的真是惭愧,根本没想起来你们,还是你舅母心细,知道疼人。”明皓使劲儿的夸自家娘子,想让阿音给姐姐一家留下个好印象。   一听这话,明青枝自然高兴得不得了,可她也舍不得埋怨弟弟,就笑着说道:“他大舅也是好舅舅,只不过男人都粗心大意的,现在好了,有个这么好的舅母,碾子享福,俺们也跟着享福啊!”   阿音被他们夸得特别不好意思,红着小脸儿往明皓身后躲,却被他拉着手腕推到了前头。这一回肯定是要去家里坐坐的,大丫给他们倒了两碗水过来。阿音扫了一眼屋里,的确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不过家里虽然简陋,收拾地倒还蛮干净的,她就端起水碗喝了一口。   第一次到别人家里,阿音终究是十分害羞,没坐一会儿就悄悄扯明皓衣裳,他就顺从的带着她回了家。   次日,他又去山里打了一趟猎。初五的集上,猎物卖了八两银子,阿音就买下了一个特别精致的小笼子,用来放她的公主兔。   “我想吃这个。”瞧见一个卖凉粉的,她就不走了,猎户赶忙跟着付钱。   “我还想吃这个。”又碰上一个卖凉茶的,阿音就坐下喝了一杯,猎户笑呵呵的在一旁付钱。   既然知道他是明皓了,阿音就不再像上次那么节俭,想要什么就直说。明皓给她花钱也花的特别高兴,小娘子不再拿他当外人了,肯花他的钱,就代表肯接受这个人了。   “阿音,我想给大丫买几匹红布,她秋后就成亲了,咱们做舅舅舅母的,总得给点贺礼吧。”他笑着跟她商量。   其实阿音觉得那是他打猎挣来的钱,完全可以自己做主,根本就没有必要跟自己商量,可是此刻她却想故意逗逗他:“可是我也想买几匹布做新衣裳,我现在只有两件衣裳,根本不够穿。”   “好,那就先给你买,下个集再给她买。”明皓满眼温柔的看着她,对自己的小娘子百依百顺。   阿音开心的笑了起来:“你怎么这么傻,我就是试试你,上次买的那一匹布还没用呢,咱们家不缺布,你给大丫买吧。”   其实她就是想跟他撒个娇,试试好使不好使,试完之后自己又后悔了,这几日跟他在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还看不出来吗?根本就不需要试验,他对她百依百顺,无论对错都纵着她。   买红布的时候,林婉音特意挑了一块特别精致的红绸子,在猎户面前调皮的抖了抖,说道:“我帮她绣一个龙凤呈祥的红盖头吧,再怎么说人家也跟我叫舅母的呢。”   一听这话,明皓特别高兴,连连点头:“对,这才是舅母该有的样子嘛。”   阿音心情好,就故意跟他斗嘴:“舅母应该什么样呀?我怎么不知道呢?”   明皓凑到她耳边,笑着说道:“你不用知道,他舅知道就行。”   二人一路笑闹着到了三十里铺,明青枝瞧见弟弟的笑脸,特别高兴:“一看你们小两口就恩爱的紧,看来,过不多久俺就抱上大侄子了。”   明皓笑呵呵的回头,轻轻捏了一下阿音手心:“侄子什么时候能出来,就看你弟妹的了。”   阿音被他逗的俏脸绯红,拍掉他的手,不好意思的往他身后躲。   ☆、第28章 第 28 章   明皓把两匹红布、两匹花布抱下了车,大丫惊喜的嘴角一翘, 赶忙接了过去:“谢谢舅舅!”   明皓回头瞧了一眼躲在自己身后当鸵鸟的阿音:“是你舅母要买的, 说你秋后要成亲了, 需要用红布的地方很多, 她还要亲手给你绣个红盖头呢。”   明青枝见阿音躲在明皓身后不想出来, 就有点担心了,找了个借口,把弟弟拉到一边儿, 低声问道:“真是她乐意买的?上个集,你又是给布又是给糕点的,前两天又刚送了半只羊来,现在又买四匹布,你那娘子能乐意吗?她是不是跟你赌气了呀, 你可别这么花钱了, 快攒着点儿吧,还得养孩子呢。”   明皓噗嗤一笑:“没事姐,你就放心吧。阿音是城里大户人家的闺女,怎么会为这么一点东西斤斤计较呢。她就是害羞了,被你说侄子说的。”   明青枝有点儿不解:“我说侄子怎么了?谁家成亲以后,不得生孩子呀。”   明皓觉得, 如果把自己跟阿音还没有圆房的事儿告诉姐姐, 姐姐肯定就坐不住了。已经处好的关系, 说不定就要因此破裂, 阿音也会怨他。所以, 他就糊弄姐姐说道:“这不才成亲没几天嘛,人家是新嫁娘,又脸皮薄,还不好意思呢。”   明青枝这才舒心的笑了起来:“这女人呢,刚开始都抹不开,多睡几回就好了。你这大身板子,还收拾不了她?”   “俺们两口子的事儿你就甭管了,俺俩好着呢,你别着急,用不多久就抱侄子了。”安抚好姐姐,明皓带着阿音回家。   出了三十里铺,阿音就好奇地问他:“刚才姐姐跟你说什么了?还故意躲着我,哼!”   明皓抬手捏了捏她的脸颊,轻声笑道:“你说说什么了?说抱侄子的事儿呗,咱姐这么多年,就盼着我赶紧给明家留个后,好不容易盼到我带着娘子回来了,你说她能不急吗?要不今儿晚上,咱俩就试试,看能不能一枪命中?”   阿音见他又开始说浑话了,就乖乖的闭上嘴,不接话茬,红着小脸儿看路边的风景。天气热了,水稻也都成熟了,沉甸甸的穗子垂下了头,在微风中轻轻摆动。收获的季节,农户们都在田里忙着,收水稻虽然辛苦,可脸上洋溢的却都是丰收的喜悦。   “阿音,等时间久了,咱们攒下些钱,也买几亩地。不过不用你下地干活儿,我一个人就够了。你就在家做饭,带孩子。我去山里打猎,去田里种水稻怎么样?”   林婉音知道他是故意拿话逗她,不过默默想一下,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简单又温馨。虽然有点辛苦,不过很快乐,就轻声说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样的日子也不错。”   “那……如果雷霆军就这么解散了,不再重新集结,我可能就要做一辈子乡下人了。你愿意留在这里,一辈子和我在一起吗?”   其实这是埋在他心底很久的一个问题了,若雷霆军东山再起,他还会成为明将军,可以给她一座将军府。可是,如果王星和张晨找不到太宗,最终雷霆军有可能销声匿迹,世上也就再无什么明将军,只有一个乡下的猎户糙碾子,不知道,她还乐不乐意留在这?   其实明皓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甚至可以肯定她会拒绝。过惯了千金大小姐的日子,让她在这里忍耐几日,或许还行,要一辈子过这种乡下的生活,她肯定受不了。   可他就是执着的想问问,或许只是想试探一下自己在她心里有几斤几两,看看她拒绝的是快还是慢,是否有那么一丝犹豫。   问完之后,他就静静的等待着阿音回答,甚至都不敢转头看她,只竖着耳朵使劲听着。可是,他问完之后,身边就陷入了沉默,姑娘一声不吭,不知道在那里做什么。   明皓有点儿后悔了,何必这样打自己的脸呢?明知道她会拒绝,何必傻乎乎的非要问。他刚要转过头去看她,肩上忽然一沉,是她把头轻轻的偎在了他肩窝上,然后,他听到了梦呓般的一句:“我愿意。”   明皓只觉得自己的心跳漏掉了两拍,连呼吸都忘记了。傻乎乎的盯着乌骓马,却好像什么都没看见,眼前迷迷茫茫的一片,最终都化作了她的笑脸。她说她愿意,他万万没想到,她会说愿意。阿音愿意嫁给他了,愿意做一个乡下人的娘子,和他在这里过一辈子。   明皓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内心的喜悦,若不是身边的田地里那么多农人在忙碌,他真想抱着自己的小娘子,狠狠的亲上一口。   他默默转头,在她光洁的额头上飞快的亲了一小口,伸出大手揽在了她的后腰上:“阿音,我……”   他激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林婉音红着小脸儿调皮地笑道:“是不是很感动啊?其实我骗你的,逗你玩儿呢,你还当真了。”   心情一下子就从万仞高山之顶,跌落到山底的深潭之中,惊得他无所适从。果然,她还是不愿意,她本来就不可能乐意,怎么自己就傻乎乎的信了。   他悄悄地松了手,掩不住满脸的落寞,就抬手扶额,用一只大手来遮挡泄露自己心情的面容。   林婉音在他肩窝里抬起头来,探究地看了一下他的脸色,扑哧一笑,没说什么。   这一天,明皓的心情都很郁闷。吃晚饭的时候,勉强笑了笑,笑的比哭都难看。   躺在床上,阿音很快就睡着了,他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借着朦胧的月色,使劲儿看身旁那张娇俏的小脸,想把她深深地刻在脑海中,也许过上几天,这张脸他就再也看不见了。   第二天,阿音把给他做的那件衣服拿了出来,说今日把袖子缝好,衣服就成了。   明皓先是一喜,紧跟着,心情又落到了谷底。做成这件衣服,她是不是就要走了?   明皓特别想再抱抱她,可是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要是能再出现一只老鼠就好了。想到这儿,他灵机一动,去田里捉一只田鼠来,不就行了吗?   明皓说干就干,一阵风似的出了门。寻寻觅觅许久之后,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田鼠洞,从里面揪了两只小田鼠出来,他高高兴兴地拎着田鼠往回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正碰上从田里回家的明铁柱。   见他拎着两只老鼠朝家里走,明铁柱纳闷儿的问道:“碾子,人家都是抓老鼠往外扔,你怎么抓老鼠往家里拿呢?”   明皓嘿嘿一笑:“这你就不懂了吧?老鼠有老鼠的用处,有时候,家里还是需要那么一两只的。”   明皓自以为离家门口还有那么一小段距离,阿音听不见他说话。却没想到,她给他做好衣裳之后,就拿到溪边去洗了一下,此刻刚好走回他身后,把他说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明铁柱走了,明皓信步回家,走到家门口却没有直接进去,而是把老鼠藏在身后,探头往里面瞧。见小娘子没在院子里,他就轻手轻脚的走到了卧房门口,推开窗户一瞧,里面没人。他这才转动背后的手,想把两只田鼠从窗口扔进去。   “你干什么呢?”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娇喝,吓得明皓赶忙转过身去,把两只老鼠死死地掩在身后。   “你干什么?故意捉两只老鼠来吓我,是吧?你怎么这么坏!”阿音气得瞪圆了双眼,把手里的木盆当啷往地上一放,撅着小嘴儿怒瞪着他。   做坏事被抓包的男人,此刻十分尴尬,再想把老鼠放进去是不行了。他只得硬着头皮走出家门,一扬手,把两只老鼠狠狠地扔到了远处草丛里。   回到家,明皓垂头丧气的给小娘子赔礼道歉:“我其实……不是让它们故意吓你的,就是……就是想。”   林婉音冰雪聪明,有什么想不透的,那天晚上有老鼠,自己就主动爬到了他身上。今日他去抓老鼠回来,自然是想让自己再主动投怀送抱一次。可是,如此恶劣的行径,决不能姑息。   她冷着脸气呼呼的坐到躺椅上,说道:“我好心好意的给你做衣裳,还去溪边帮你洗了,你呢?就是这么回报我的吗?故意捉两只老鼠来,让它们咬我的脸,你就这么恨我吗?”   “阿音,不是……”他蹲下的高大的身子,双手扶住她膝盖,轻声说道:“我一点儿都不恨你,也不会让它们咬到你的,我就是想抱抱你,又怕你不肯……答应,你罚我吧,罚我给你洗脚行吗?”   ☆、第29章 第 29 章   他小心翼翼地抬眸看她,只要能把娇娘子哄好, 别说是洗脚了, 让他干什么都行。   可是, 阿音并没看他, 只面色平淡的说道:“那就罚你送我去潞州吧。”   糙碾子眸中希冀的光芒一点点散去, 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艰难地抬腿,缓缓踱开几步。双手紧紧握成拳, 握得嘎吱嘎吱直响,却又慢慢放开。   她要走,他舍不得,可是舍不得,又能怎么样?   “去潞州干嘛?去找谁?那里有你什么人?”男人冷冷问道。   林婉音有点儿委屈:“不就是让你送我去一趟潞州么, 你看你这什么态度。我前几天就想去了, 却一直没说。昨天,姐姐一直在那说侄子侄子的,我就更惦记我侄子了。我不过是想去看看婉蓉和少雄,你干嘛这么大气。”   明皓回头,见她委屈哒哒的模样,心就软了。柔声说道:“潞州是你妹妹家?”   “是啊, 阿蓉嫁到潞州太守家里, 在青州的时候, 罢官的圣旨一来, 我大哥就连夜派人送走了少雄。把他送去潞州我妹妹那儿, 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也不知道少雄到没到。我这心里总也不踏实,去看看,我就放心了。”   明皓皱了皱眉,鼓起勇气问道:“我送你去可以,只是……你是打算留在那,还是跟我回来?”   “废话,你傻呀。你见哪个大姨子,赖在妹夫家的?而且他们家没分家,又不是只有我妹妹和妹夫,还有他爹娘哥嫂,弟弟妹妹什么的,一大家子人。少雄是个孩子,跟着姑姑住一阵子也不算什么,我哪有那么大脸赖在人家不走。自然是要跟你回来的,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呀?”阿音气鼓鼓的,眼里含了委屈的泪花。   明皓此刻的心情便如那悬泉飞瀑一般,忽上忽下的。听她这么一说,心里就全明白,激动地握住她一双小手,笑得合不拢嘴:“好好,我送你去看,看完了咱再回来。只要你肯跟我回来,让我送你去哪儿都行,我以为……以为你要留在那儿呢。”   林婉音看着他傻乎乎的笑脸,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怎么就对自己没点儿信心了。   这两日他都垂头丧气,阿音忽然就明白了,或许是因为昨天的那一句玩笑话,让他没了底气。   想到这儿,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起小手捧住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道:“明皓,我昨天跟你说的我愿意,不是开玩笑的,是真的。”   明皓双眸直视着她的眼睛,完全沉浸在这句令他心花怒放的话语里,唇角渐渐上扬,满心欢喜。   令他没想到的是,惊喜不仅仅如此。在他还没来得及表达自己喜悦心情的时候,阿音把小嘴一抿,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主动把娇艳的红唇凑了过来,在他翘起的唇角上轻轻亲了一下。   虽然那只是浅浅淡淡的一个吻,却像天雷勾动地火,让他心里蹿起了一团火,瞬间变成了燎原的烈焰。   他等了那么久,设想了那么多次,只要她肯主动亲他一下,他就要把她按在墙上,狠狠的亲个够。   可是现在这里没有墙,她坐在躺椅的边沿上,明皓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吻她,已然来不及把人抱到墙边了。   他顺势反扑上去,把她压倒在躺椅上,急不可耐的,却又极为珍惜的,把她的软嫩樱唇含在口中,辗转吸吮。   躺椅摇来摇去,让两个人的身体贴合的更加紧密,上上下下,一丝缝隙都不剩。   她被他亲的娇喘微微,星眸朦胧,脑海中一片空白,唇上火烧火燎。那火自唇舌始发,燃尽了全身的每一寸肌肤,丝丝缕缕,动人心魄。   他此刻剑拔弩张,恨不得把没办的事儿一下子全办了。借着躺椅的摇晃,暗暗用力,结结实实地告诉她,他有多想要。   夜幕降临,笼罩了这个灰瓦白墙的小院。晚风拂动竹林,竹叶沙沙直响,高大的银杏树被吹落了一片黄叶,悠悠荡荡的飘落在她散乱的长发上。   男人抬起大手,轻轻地帮她捡去,一双热火的眸子却始终没有离开她潮红的脸颊,一时难忍,又紧紧地含住了那对微微红肿的唇瓣。   有了这一次亲密的交流,明皓还有什么可怕的。躺椅吱呀作响,已然快要被压断了。姑娘终于忍不住,抬手推开了他:“你快起来吧,我要被你压死了。”   明皓笑嘻嘻地拉她起来,看着她娇羞的模样,怎么看都看不够。   阿音不好意思再给他看了,转身走去木盆边,拿起那件洗好的衣裳,搭在了晾衣绳上,娇声说道:“你去帮我找一匹马来,明天咱们一起骑马上路,这样会走得快些。”   明皓走过去,从身后把她圈在怀里,故意逗她:“天都黑了,明天早上就要走,这大晚上的,我去哪给你弄一马?”   “我不管,你是明皓呀,你自然有法子弄一马?反正我就要嘛,不管你怎么弄。”   明皓哈哈大笑:“好好好,我去弄马,我家娘子有吩咐,就算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得把事儿办成了。”   他转身大步出门,带着满身的欢喜。林婉音转身进厨房做饭,并没有费脑子去想他怎么弄马来。   晚上躺在床上,明皓自然想重复一下黄昏时的甜蜜,却被她毫不客气地一把推开:“明天还要赶路呢,你别闹我,不然,以后再不给你了。”   “行,都听你的,咱们细水长流。”今日得了一个这么大的甜枣,他已然满足了,没敢再得寸进尺。   第二天一早起来,推开房门一瞧,马棚里果然多了一匹漂亮的白龙马。阿音微微一笑,看来,明将军虽离开行伍,但办事能力还是不差的。   吃过早饭,二人带上行囊,飞身上马。两匹马并辔而行,路过溪边的时候,刚好碰上柱子嫂和明玉在洗衣裳。看着他们俩骑着高头大马飞驰而过,柱子嫂惊得直拍大腿:“哎哟,俺滴个娘哎,碾子那娇娘子,还会骑马呢。俺看那小娘子走个路都费劲,真没想到还有这本事。”   明玉满眼羡慕地站起身来,遥望着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由衷的赞叹:“碾子嫂真美呀,不仅琴棋书画水平高,骑马也这么好看,她跟碾子哥真般配。”   策马扬鞭的两个人,并没有听到别人的议论,只顾着往前赶路。清扬县离潞州不算近,骑马也要赶上两天的路,第一天晚上,还得在客栈住一宿。   到客栈要房间的时候,产生了小小的分歧,阿音想要两间房,可明皓坚持要住在一起。   “这些天,天天在一起睡,你现在又要分床,算怎么回事儿?”明皓理直气壮的问她。   “我……那不是因为你家只有一张床,没办法嘛,现在出门在外的,要是碰上……”阿音怕碰到认识的人,毕竟自己还是一个没成亲的大姑娘。若是让人瞧见,她跟一个大男人住在一间房里,该怎么解释。   不等她说完,明皓抢着说道:“对呀,要是碰上坏人怎么办?就你这娇滴滴的模样,能打的跑响马吗?”   店小二挠挠头,瞧着吵架的两个人不知该怎么劝才好:“两位客官,您放心,咱们这里没有响马,您二位到底是不是夫妻呀?”   “废话,当然是。”明皓一瞪眼,就流露出了在军中的威严,吓的小二一缩脖子:“那就给您开一间房吧。”   林婉音没再反对,乖乖的跟着他进了房间,可是客栈的床比家里的床小了很多,晚上睡在一起有点挤,他的胳膊都伸不开。   最后,为了好好睡觉,阿音只得枕在他胳膊上,偎在他怀里睡了。   ☆、第30章 第 30 章   第二日中午到了潞州,骑了半天的马, 发髻有些松散, 阿音是个要好儿脾气, 不想这样灰头土脸的去妹妹家。二人决定找个客栈稍微歇息一下, 洗漱过后, 换件衣裳,吃了午饭,再去太守府寻亲。   二人刚刚走进福来客栈的门, 就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大小姐,大小姐你也来潞州了呀。”   林婉音扭头一看,正是林家的家丁林平。林彦就是派他护送林少雄到潞州,来找林婉蓉的。   “林平,少雄呢?”阿音惊喜问道。   “就在这间客栈住着呢, 在二楼, 大小姐,您跟我来吧。”林平赶忙带着大小姐去二楼找小少爷。   林婉音却有点纳闷儿:“你们也是才到这里吗?怎么没去太守府呢?住在这里可不安全。”   她这一问,林平就叹了气:“大小姐,我们已经到这儿半个月了,一直住在这儿。到这儿的头一天,我就去太守府找二小姐了, 可是她好像挺为难的, 让我们先住在客栈等消息。后来, 她的丫鬟素香给我们送过两回东西, 却始终没说让小少爷进太守府, 只说让我们再等等。”   林婉音脚步一顿,沉下脸来:“这是怎么回事儿?怎么还不让少雄进去呢?莫非他家有什么问题?”   林平打开房间的门,让两个人进去,又把门关上,才解释:“我听素香的意思,好像是姑爷不乐意,二小姐又做不得主。”   “大姑,真的是你呀,大姑。”林少雄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床上,见房门一开,以为是出去买饭的林平回来了,却忽然看到了大姑林婉音的身影,他惊喜地跳了起来,一下子扑进林婉音怀里。   “少雄,你还好吧?没受伤吧?”?林婉音把他从怀里捉出来,上上下下仔细打量。   “当然没受伤啦,我怎么会受伤呢?就是有些闷,林平也不让我出门,在这间小屋里都闷了半个月了。大姑,我的脑袋都快闷出茧子来了。”林少雄一张小脸儿委屈的,简直能滴出水来。这个自由惯了的小少爷,被闷在这个小小的客房里,跟做监牢差不多。   林婉音爱怜的摸摸侄子脑袋,轻声安慰:“你别急,大姑这不是来了么,以后你就不会闷在这儿了。”   林少雄欢喜一笑,这才抬眼看向林婉音身后高大的男人。他先是一怔,然后挠着头想了想,忽然惊喜的一拍手:“我见过你,我想起来了,你是雷霆军的明将军,是我大姑父!”   这一声大姑父,把明皓叫的是又惊又喜。没敢直接答应,他转头看向阿音脸色。   很明显,林婉音比他还要吃惊,瞪圆了杏眼瞧瞧明皓,有看看自己侄子,吃惊地问道:“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谁跟你说他是你大姑父的?”   林少雄嘿嘿一笑,走过去亲热的拉住明皓大手:“我爹说的呀,我爹说明将军肯定会成为我大姑父,这样我就可以去雷霆军当兵了。”   明皓见阿音一头雾水,就笑呵呵地给她解释。他的确见过林少雄一面,就是在相亲那天的晚宴上。孩子太小,自然不能陪客人喝酒。可是他一直想进雷霆军当兵,知道父亲今天要宴请军中将领,就悄悄摸到了后花园,鼓起勇气冲出去问耿元帅,等自己长大了能不能进雷霆军。   耿志故意逗他,就指着明皓说:“我们麾下都不缺人了,只有明将军那里缺人手,你问问他要不要你?”   林少雄当了真,就跑到明皓面前问:“明将军,等我长大了,你能收我当小兵吗?”   没等明皓说话,旁边的江瀚就大笑起来:“小家伙,你得盼着他成了你姑父,要是成了你姑父,他敢不收你吗,哈哈哈……”   众人哈哈大笑,林少雄被追来的崔氏带了回去。   明皓这这件事说给阿音一听,姑娘气的一跺脚,转身到椅子上坐下:“不带你们这样的,人家不在,就这么编排人家,早知道这样,我……”   林少雄见大姑生气了,忙拉着明皓走到她面前:“大姑,我后来又去问我爹了,明将军到底能不能成我大姑父,我爹说肯定能。所以,我就知道,他是我大姑父啦。”   明皓忍俊不禁,使劲憋笑没憋住,见阿音瞪了一眼过来,就十分无辜的说道:“这事不怨我,我当时一句话都没说。”   林平自看到明皓的第一眼起,就猜到了他和大小姐的关系,只不过因为拿不准没敢乱讲话,此刻见他们打情骂俏的模样,就掩着嘴偷笑。还是大小姐的姑爷好,一看就憨厚正直有担当,跟二姑爷不一样。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站在自己面前扮无辜,阿音无奈的摆摆手:“算了,先去吃饭吧,回头再跟你们算账。”   这次,林少雄终于可以到楼下大厅里吃饭了,之前林平怕他有危险,一直不敢让他出门。高高兴兴地吃完饭,阿音让他继续在房间里等着,她要去太守府问问妹妹怎么回事。   她抬脚出门,明皓自然而然的跟了上去。   “你别跟着我了。”阿音说道。   “我不跟着怎么行?万一你遇到危险呢,谁救你?”明皓说的理直气壮,一副绝不留下的样子。   阿音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就带你去见见阿蓉。”   明皓一笑,心满意足。他们家的人,只差她妹妹没见过了,如今她恳带着自己去,无异于带着准姐夫见小姨子了。   到了太守府门前,林婉音自报家门:“我是你家二少奶奶的姐姐,我要找她。”   门口的小厮直接打量了一番,见二人穿着朴素,不像是有钱有势的人家,从心里就轻视了几分。懒洋洋说道:“等着,我去通报一下。”   旁边一个等着他打牌的小厮说道:“还通报什么呀,你直接带进去不就行了?你没听说吗,二少奶奶家早就不行了,连二少爷都懒得搭理,你还捧什么臭脚。”   林婉音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有发作。连下人都这个德行了,可见阿蓉在府里的日子不好过。   “行吧,那你们直接跟我进去吧。”小厮在前边带路,很快就到了后宅的一个院落里。   屋里有袅袅的琴音传了出来,林婉音精通音律,又对妹妹的技法格外熟悉,一听琴音,就感受到了她凄凉的心境。鼻子一酸,阿音深吸了一口气。   小厮跟守在门口的小丫鬟交代一声,转身就跑回去打牌了。小丫鬟说了一句稍等,就进屋通报去了。   屋里的琴音戛然而止,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传来,很快,帘子一挑,林婉蓉快步走了出来:“姐,真的是你呀,我都不敢相信你会突然来这里。”   阿音迎上前去,欢喜一笑:“我来看看你,也看看少雄。”   提起侄子,林婉蓉脸上的一点喜色消失殆尽,拉着姐姐的手,满脸惭愧:“姐,是我没用,大哥把少雄送了来,本是想让我护他一时,避避风头,可是……”   阿音拍拍她的手,安慰道:“没事,咱们慢慢说。”   林婉蓉想拉着姐姐进屋,见后面还跟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又不是自家家丁,就有点纳闷了。   阿音赶忙给她介绍:“阿蓉,这是……你就叫明大哥吧,我与他已经定了亲。是大哥和大嫂做的媒,他原是雷霆军的将军,后来雷霆军解散,大哥也被罢了官。我们路过黑虎山的时候,被响马劫了。大哥和大嫂侥幸逃脱,我本来也是做好了准备的。可惜我那匹马失了前蹄,就被响马捉住了,是明皓救了我。”   “明大哥。”林婉蓉微笑行礼。   明皓抱拳回礼:“幸会!”   进入花厅落座,林婉蓉派人去请二少爷来,丫鬟上了茶,这才跟他们说明原由:“自从大哥被罢官,他就觉得特别没面子,时不时的发顿脾气。近来三弟的岳父给三弟在京中安排了一个差事,他就坐不住了,日日酗酒,醉了就撒酒疯。少雄来了以后,我就跟他商量把少雄接进来住一阵,他却不肯,说那样岂不是让全府的人笑话他。我不敢自作主张接少雄进来,怕万一哪天闹起来,让孩子难堪。姐,我是不是太没用了。”   林婉蓉一边说着,便有了几分哽咽,当着明皓的面,自然不好意思哭,只能强忍着。丫鬟素香回来禀报:“二少爷在书房喝多了,不肯过来,说是不见也罢。”   林婉音气的腾地一下站了起来:“阿蓉,你带我去见他,我倒要问问他,当初来家里迎亲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   ☆、第31章 第 31 章   林婉蓉知道自己没本事,也乐意让姐姐劝劝醒吾, 就带着他们来到了书房。一进门, 就闻到一股刺鼻的酒气, 阿音皱着眉头掩住鼻子, 抬脚进去。   地上的矮几后面, 醉的有点睁不开眼的单府二少爷单醒吾倚在书架上,满脸颓废。抬起眼皮瞧瞧进来的林婉音,嗤笑一声:“林家的大小姐, 竟如此落魄了吗?连根金步摇都买不起了?”   林婉音恶狠狠地瞪他一眼,冷声说道:“单醒吾,你起来跟我说话。我问你,当初你来我林家迎亲的时候怎么说的?你说一辈子都不会亏待阿蓉,你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你说一心向学、洁身自好, 你在我爹娘牌位面前发的誓,你忘了?”   单醒吾怔了一瞬,转眼就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林大小姐,此一时彼一时,当初我的确是这么想的, 发誓的时候并未撒谎。可是, 如今你们林家不争气, 成了这个样子, 我无辜受牵连, 遭人白眼。我倒想好学上进呢,朝廷不开恩科,只能靠举荐。我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大哥举荐出去,轮到我就没机会了。三弟的老丈人在京中给他安排了官职,只有我,被人嘲笑。”   林婉音在椅子上一坐,拿起一本《论语》摔在他面前的矮几上:“你也是饱学之士,既然名字叫醒吾,就该知道吾日三省吾身的道理。谁家还没个遭难的时候,人在低处方显人品,你如此脆弱,怎么能担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我怎么没人品了,你问问阿蓉,我虽然心里别扭,可是我打过她骂过她吗?吃穿用度一点都没克扣她的,你看看你穿的什么,她穿的什么。我喝点酒怎么了,又没去花街柳巷喝酒,不就是在书房喝酒么,老子不用你管。”   他暴躁起来,抬手指向阿音。一旁的明皓早就看不下去了,一直在压着火,此刻见他指着阿音大呼小叫,气的上前揪住他脖领子,一把就将人从矮几后面提了起来:“你跟谁说老子呢,你是谁老子?老子的女人你也敢指,想剁手了吧。”   单醒吾转头看向明皓,双眼一瞪,惊得他酒醒了一半,赶忙把伸出去的那根手指攥住,像是怕被人剁了似的:“明将军,你……你怎么来了。”   明皓一松手,他双脚着地,差点瘫坐在地上。林婉蓉赶忙介绍:“明大哥现在跟姐姐定了亲,是大哥大嫂保的媒,你们怎么会认识啊?”   单醒吾晃晃脑袋,溜达了两步,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雷霆军已经解散了,我现在不用怕你了。你现在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还能罚我扛着滚木跑十里地吗?”   明皓被他气乐了:“当初罚你是因为你违反军纪,也不是单独针对你。”   林婉音也很是纳闷:“你们俩怎么会认识?”   明皓答道:“前两年,他爹找关系把他塞到军中来,凑巧分配到我帐下。头一天卯时点兵就迟到了,按规定罚扛着滚木跑十里地,我亲自监督。这小子熬了半个月,坚持不住,跑回家了。我也没想到,你说的妹夫会是他。”   林婉音扑哧一笑:“你俩还挺有缘分啊。”   单醒吾傲娇地仰起头:“谁跟他有缘分,你俩才有缘分呢。你们家罢了官,他那撤了军,真是门当户对。”   明皓迈步朝他逼近,因身高比他高大半个头,以绝对性的压倒优势俯视着他:“你给我老实点,就算雷霆军解散了,老子振臂一呼,也能叫来一群人,把你打个半死肯定没问题。”   单醒吾以前就特别怕他,已经在心里留下了印记,此刻被人一吓唬,就肝儿颤了:“你……你别乱来啊,这里是我家,我家家丁多着呢。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我就欺负她。”   他抬手一指林婉蓉,把明皓气乐了:“那是你的娘子,别人欺负她,都是打你的脸。你还欺负她,你是不是男人啊?”   单醒吾把脖子一梗:“我怎么不是男人了?我是不是男人,我娘子知道。等我家有了孩子,就证明……”他忽然把眼珠一转,问道:“你们家还没有孩子吧?”   阿音小脸一红,咳了一声转过头去。明皓呵呵一笑:“没有,你干嘛?要比这个?”   “对呀,我别的比不过你,在生孩子这一点上,你等着瞧,我家孩子肯定比你家早出生。”单醒吾拍着胸脯保证。   林婉音抬手扶额,哭笑不得。她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妹夫吧,本质上也不坏,就是有点怂,实在是太幼稚了。“行了,走吧,妹夫,你一定要对我妹妹好点知道吧,要是以后雷霆军东山再起了,或者是我大哥重新受到朝廷重用了,你再想弥补对我妹妹的亏欠可就来不及了。俗话说,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别把自己的后路堵死了。”   单醒吾有点怕这个厉害的大姨子,更怕明皓,就没敢吱声,在心里默默思量着她的话,跟在林婉蓉后面送他们出门。   “姐,吃了晚饭再走吧。”林婉蓉好不容易看见姐姐,舍不得她马上就走。   “不了,我们还有事呢,今天穿的不太正式,也不适合拜见亲家长辈。还是马上走吧,少雄你也不用惦记了,我来安排吧。你多管着妹夫点,别让他学坏了。”阿音拉着妹妹的手,轻声叮嘱。   “姐,其实他平时对我还挺好的,就是太要面子,少雄的事他才不肯答应的。我想,等我们有了孩子就好了,他也不至于这么无聊。”林婉蓉知道,娘家败落的媳妇,无论放在谁家,日子都不好过。没法子,只能硬撑着,他不打不骂,已经算不错了。   守门的小厮见二少爷亲自送了出来,稍微有点诧异,赶忙扔了手里的纸牌,笑嘻嘻地站在一旁。   回到客栈,看见欢呼着扑上来的侄子,林婉音有点上愁了。不过有一点让她挺郁闷,这回林少雄扑的不是她,人家大喊一声:“姑父。”就扑进了明皓怀里。   明皓有点受宠若惊,对这个雷霆军的小迷弟不知该如何对待。抬眼询问的看向阿音:“要不,咱们把少雄带回明水湾吧,你介意吗?”   林婉音无奈的叹了口气:“我是他大姑,我有什么可介意的呀,你不介意就行。”   明皓大咧咧一笑:“我怎么会介意呢?一个孩子罢了,也不缺他这口饭。”   阿音把林少雄从明皓怀里揪出来,郑重地问他:“少雄,我们想把你带到明将军的家乡去。不过,那里是乡下,没有丫鬟小厮伺候,你得自己照顾自己,你能吃苦么?”   林少雄一听可以跟着明皓走,喜出望外,忙不迭地点头:“好好,我可以的,我会干好多活呢,我要跟着姑父学武功,长大了进雷霆军。”   林婉音想了想,目前也没有更好的法子了,就吩咐林平:“我把少雄带走吧,去清扬县的明水湾,你去查访一下大哥大嫂的下落,要是找到他们,就告诉他们我的住处,可以让他们来找我和少雄。或者,你来告诉我,他们的落脚点,我把少雄送过去。”   林平点头答应,退了房,离开客栈去寻找老爷夫人。   天色还早,明皓和林婉音带着少雄离开,只有两匹马,自然由明皓带着少雄共乘乌骓马,阿音独自骑着白龙马。   对于能和崇敬的英雄共乘一骑这件事,林少雄兴奋的不得了,一路上嘴就没停,把明皓夸的简直跟大罗神仙差不多了。   到了晚上住客栈的时候,出现了小小的难题。一张床肯定睡不下三个人,阿音让他们两个男人住一间,自己住一间。明皓不肯,怕她自己单独住有危险,若是让一个孩子单独住,也不太合适。   最终,只开了一间房,明皓在地上打地铺。   次日黄昏,三人回到了明水湾。一进院子,林少雄就兴奋的两眼放光:“我姑父家这么漂亮呀,比咱们家好看多了。大姑,难怪你要嫁到这里来。”   阿音无奈地看了侄子一眼:“那你就看风景吧,我去做饭。”   明皓拴好了马,拿起一把硕大的板斧:“少雄,我要去山里砍树,给你做一张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要啊要啊。”林少雄飞快地点头,屁颠屁颠地跟着明皓出了门。   明皓选了几棵粗细均匀的小松树,抡圆了结实的臂膀,三斧子一棵,很快就砍齐了五棵。他把杂乱的树枝砍掉,只余中间滚圆的树干,就要扛起来往回走。   “姑父,我也想扛一棵,这是我自己的床啊,我想亲自动手。”林少雄眼巴巴地恳求他。   “好,那就扛吧,扛累了就交给我。”明皓挑了一棵最细的给他,自己左手拎着斧子,右手扛起剩余四棵,轻松地往回走。   九岁的林少雄个子已经不小了,到阿音眉毛那么高,胖乎乎的,只不过平时在家里没干过活,娇养惯了。此刻,他自愿扛树,虽是硌的肩膀疼,却也咬牙忍着。   “行啊,少雄,比你大姑强多了,真不愧是小男子汉,挺厉害!”明皓看他绷着劲扛树,把小脸儿憋的通红,忍不住夸了一句。   这下林少雄更美了,被雷霆军的明将军夸了,嘿嘿!   ☆、第32章 第 32 章   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抬头就能瞧见屋顶袅袅的炊烟, 想象着阿音在厨房做饭的身影, 明皓特别满足。   走了一半的路, 明皓看看吁吁带喘的林少雄, 笑问:“少雄, 你还行吗?要不把木头给我吧。”   “不用,我行。”林少雄抹一把额头的汗,为了表示自己可以坚持, 加快脚步,走到了明皓前边。   小家伙挺争气,明皓又夸了几句。二人走进家门,正碰上阿音出门倒洗菜的水。瞧见满头大汗的林少雄,她端着盆愣在了那里。   明皓把自己扛着的四棵小树和板斧放在地上, 就把林少雄肩上的小树接下来, 怕阿音不乐意,琢磨着该怎么解释一下才好。   林少雄喘着粗气跑到姑姑面前,献宝一般说道:“大姑,你看,我也能扛树回来呢,我是不是很厉害?”   孩子累的满脸通红, 但是脸上笑意盎然, 骄傲的扬起头, 等待着大人的夸奖。阿音放下水盆, 取出帕子帮他擦净了小脸上的汗水:“好孩子, 你真不错。如果你能坚持下去,长大了肯定能进雷霆军了。”   林少雄欢喜一笑:“你放心吧,姑姑,我肯定能坚持的,我还要跟姑父学武功呢,以后会越来越厉害。”   阿音鼓励的摸摸孩子的头,笑着看一下明皓。明皓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了下来:“我去叫木匠达子叔过来给帮帮忙,一会儿就把木床做好,你多炒两个菜吧,人家给咱帮了忙,怎么也得留人吃顿饭呀。”   “好。”阿音甜甜的应了,转身进屋继续做饭。   林少雄跑到躺椅上一躺,被清凉的山风一吹,不禁感叹:“啊,好舒服啊,姑父家真好,我再也不想回家了。”   很快,木匠明达子带着锯子、刨子、铁钉等物随着明皓进了家门。   林少雄一见姑父回来了,蹭的一下从躺椅上站起来,忽闪着明亮的大眼睛,好奇地瞧着木匠手里拿着的工具。   突然见到一个这么大的小男孩儿,明达子一愣:“哎哟,糙碾子,俺就听说你带了个特别漂亮的小娘子回来,真没想到儿子都这么大了!”   明皓哈哈大笑,抬手拍拍林少雄的肩膀,解释道:“这不是儿子,是侄子,是我家娘子哥哥家的孩子。”   明达子也跟着笑了起来:“俺就说嘛,你咋这么能呢,走的时候岁数那么小。”   明皓笑着拿起斧子劈开树干,他负责把小树劈成厚实的木条,明达子就用刨子刨平,林少雄十分热情地问:“姑父,我能干点什么呀?”   “你呀,帮忙拿钉子吧。”   “好。”林少雄对姑父的话言听计从,马上拿起放铁钉的盒子,跟着木匠递铁钉。   很快,一张木床在敲敲打打中完工了。阿音做好了六菜一汤放在桌子上,摆了满满当当的一片。“叔,您辛苦了,快洗手吃饭吧。”林婉音笑着说道。   明达子只听说过,糙碾子娶了个特别漂亮的小娘子,却一直没见过。此刻一见,不仅仅是长得俊,还这么贤惠大方,当即赞叹:“碾子,你这娘子真是又俊又懂事,你真是有福了。”   明皓看一眼自己心爱的娇娘子,二人相视一笑。小娘子单独在他面前的时候,不管有多娇气、多任性,在外人面前,还是极为端庄大方,很给他面子的。   “达子叔,快吃饭吧,尝尝我家娘子的手艺。”明皓笑道。   “不了,俺家吃饭早,刚才你来的时候俺已经吃过了,再说你也不用为这点儿小事儿请俺吃饭。上回给俺家送的烤羊肉,俺还不知怎么谢你呢。”明达子也是个实在人,帮他打好了床,并没打算要什么回报,收拾好自己的木匠工具,就回家去了。   林少雄坐到桌边,一看桌子上的菜,一张小胖脸儿就垮了:“怎么全是素菜呀,做这么多,一个肉菜都没有。”   阿音盛了一碗米饭给他,揶揄道:“我们家小少爷还说能吃苦、能照顾自己呢,这头一顿饭就吃不下去了呀?”   林少雄不服气地梗着脖子说道:“谁说我吃不下去了,我不过就是说没有肉菜嘛。没有肉菜,照样也能吃饱。”   他端起饭碗,大口的吃了起来。旁边明皓抬手爱怜的摸了摸他的头:“明天我去山里打猎,就有肉吃了,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好啊好啊,我也要去打猎,我以前学过射箭的姑夫,真的,就是射的不太好。”   “没关系,我教你。到山里打猎,是提升箭法最好的方式,比你在家里练要快得多。”   “好啊,那我更要吃饱一点,要不然,哪有力气去打猎呢。”   林婉音笑着摇摇头:“这真是一物降一物啊,咱们家小少爷,在家里的时候无法五天,谁都管不了,一根青菜都不吃。到了这儿,倒有了克星了。”   林少雄不认同大姑的话,把碗放下,满脸严肃地要跟她理论一番:“大姑,你用词不当,怎么能说姑父是我的克星呢?姑父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当然要听他的话了,我要是不听话,长大了还怎么进雷霆军呢。”   林婉音忍俊不禁:“好好好,你姑父有本事,行了吧?他现在说句话,比你爹都好使。”   明皓哈哈大笑,看少雄虎头虎恼的模样,发自心底的喜欢,就转头看向林婉音,轻声问道:“什么时候,咱们也能有个这么可爱的儿子呢?”   阿音俏脸一红,埋头吃饭,不理他了。   吃过饭,收拾好了西屋,把床放了进去,明皓就带上少雄去明潭洗澡。阿音紧张地的追着明皓嘱咐:“你可千万看好了他,他不会凫水,别淹着了。”   没等明皓回话,林少雄却抢先说了:“大姑,你就别啰嗦了,有我姑父呢,你怕什么,我都不怕。”   “行行行,你姑父比你爹都亲,快去吧。”送走他们,阿音就插好了门,自己在屋里烧了一锅热水,简单的洗了洗,就找出一套被褥,帮林少雄铺好了床。   小家伙回来以后,依然特别兴奋,粘在明皓身边,当了一只不折不扣的跟屁虫。阿音试着跟明皓商量:“要不,你俩在东屋睡,我自己去西屋?”   一听这话,原本笑呵呵的男人,一下子就沉了脸,递给她一个威胁的眼神儿,轻轻咳了一声,没说话。   阿音悄悄撅起小嘴儿,对于这种无声的威胁,既不服气,又只能服从。   “少雄快回你自己的房间睡觉去吧,明天还要上山打猎呢,今天晚上,必须休息好才行。”骑了一天的马,阿音也很累了,想早点儿休息。   林少雄听话的去了西屋,脱了衣裳,乖乖钻进被窝睡觉。   阿音在东屋里铺好了床,就吹灭了煤油灯:“你也快睡吧,带着孩子骑了一天的马,又砍树又做床的,不累吗?”   “累呀,不过累的高兴。”明皓伸手解了腰带,把外衣一脱,光着膀子,穿一条底裤,就躺在了大床上。   “你怎么又……”考虑到侄子就在西屋里,此刻可能还没睡着。阿音就不敢大声说话,把音量压到最低说道:“怎么又不穿衣裳?”   “阿音,今天我累了,这样睡解乏,你就让我这么睡吧,反正吹了灯了,你也看不见,不是吗?”明皓双眸炯炯地望着房顶,今日月光比较好,也没被银杏树遮挡,虽是吹了煤油灯,可还是能够看清房顶的檩条。   他在心里暗暗盘算着:今天老子就不想穿了,你怎么着吧,就要让你慢慢习惯。   林婉音默默叹了口气,没好意思说什么,毕竟人家今日受这么大累,也是为自己受的。她把外衣脱掉,穿着中衣躺在了大床上,合上眼睛,就想睡觉。   谁知,旁边的男人精神抖擞,睡意全无,忽地翻身压在她身上,低声道:“你想不想要个虎头虎脑的大胖小子,咱们生一个吧。”   阿音一下子就吓醒了,抬眸看向近在咫尺的男人脸庞,怯怯地说道:“我……我还没做好准备呢。”   “你需要准备什么吗?我给你,你接受不就行了。”他腰部一动,明晃晃地霸道了一下。   阿音一张小脸瞬间滚烫起来,嗫嚅道:“没有三媒六礼,也没有八抬大轿把我抬进门,没有拜过天地,你真的打算用一张虎皮,就换我这一辈子了?”   明皓轻声一笑:“那好办,咱们补一场婚礼不就行了,凤冠霞披、八抬大轿,拜天地,在天地宗亲的见证下,咱们结为夫妇。”   “既然如此,那你还急什么,快下去吧,我都要被你压死了。”她娇喘着抬起小手,推拒在他坚实的胸膛上,想把他掀下去。   男人自然舍不得撒手,顺势一翻身,躺回自己的位置,却也把她抱了过来:“你压着我吧,我不怕压。”   阿音有点哭笑不得,这男人,怎么如此黏人呢?她气呼呼地在他身上爬起来,骑坐在他窄腰上,说道:“你有完没完了,还让不让人睡觉?再折腾,今天晚上我就不让你睡了。”   林少雄迷迷糊糊地刚要睡着,忽然肚子疼,他爬起来捂着肚子往外走,可是他以前在家的时候,起夜都是有小厮伺候的。此刻独自一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有点害怕,茅厕又在院子里,就想让姑父陪着去。   他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掀开东屋的门帘,刚要开口,却吃惊的看到大姑骑在姑父身上,姑父四仰八叉的躺着,一点都没反抗。   “大姑,你怎么欺负我姑父呢,还不让人家睡觉。”   ☆、第33章 第 33 章   林婉音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身体下意识的往后一坐, 躺在床上的男人便“嘶”的一声, 狠狠地吸了一口凉气。   “你这孩子, 进别人房间不知道敲门吗?”阿音的注意力都被少雄吸引了去, 并没注意自己坐在什么地方。   林少雄委屈的扁扁嘴, 说道:“这也没门呀,那你让我敲哪儿,敲门框吗?”   阿音这才想起, 这三间房相连的两个门口是没有门的,只挂了个门帘儿。孩子虽然九岁了,可在家里的时候,大哥大嫂在这方面管得紧,没有贴身伺候的丫鬟。他对男女之事一点都不懂呢, 要不然也不会擅闯别人的房间。   无奈的吐出一口气, 阿音问道:“大半夜的,你跑来干嘛?”   “我肚子疼,一个人不敢去茅厕,能不能让我姑夫陪我去呀?”肚子疼的更厉害了,林少雄双手捧腹,猫着腰不看他们了。   明皓躺在床上, 转头看了一眼孩子的情况, 便一个挺身坐了起来:“还舍不得下去吗?是不是坐着特别舒服?”   阿音抬眸瞪了他一眼, 这才抬腿往旁边去, 屁股一动, 才发现自己坐的不是个地方。脸上顿时火烧火燎,一头扎在了自己的枕头上。   “嘿嘿……现在才明白啊。”明皓抬手亲昵地拍了一下她后腰,这才下床穿鞋,带着林少雄去院子里。   明皓回来的时候,阿音静静地躺在床上,似乎是睡着了。他俯身在她唇角轻轻的落下一个吻,阿音一动没动,只不过呼吸稍稍急促了一点。   明皓默默的笑了笑,躺在她身边睡着了。   次日吃过早饭,明皓就带着林少雄进了山,阿音在银杏树底下绣嫁衣。   林少雄的父亲是文官,母亲是大家闺秀,他作为一个热血小少年,一直苦于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跟着明皓进了山,就撒欢一般的东跑西颠,憋了十来年的热情全都释放出来。   “姑父,这棵树好大呀,我一个人都抱不过来。”   “姑父,这里有好多蘑菇啊,我想吃蘑菇。”   “姑父,我看到一只兔子跑过去了,在那里,快追呀。”   “姑父,起风了,是不是有老虎要来呀,我好想看你打老虎啊。”   这一天,明皓被他逗的不知笑了多少回,嗓子都有点哑了。中午,两个人烤了一只野兔,林少雄吃的特别香,连连夸赞这是他长这么大吃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越是喜欢这个小家伙,明皓就越是想早点有个自己的儿子,可以带着他打猎练武,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他可以保护阿音。可这终究是后话,婚礼都不知什么时候能办呢,哪来的儿子。他只能把满腔的热情都用在这个小家伙身上,另一方面,暗中加派人手去查访林彦夫妻的下落,不然,聘礼都不知该往哪送。   二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然日暮西山,远远瞧见站在门口张望的小娘子,明皓挑唇一笑。他对锦衣玉食、光宗耀祖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期盼,而眼前这般爱妻守望,炊烟袅袅的幸福,让他心里特别踏实。   “阿音,你怎么也不搬个椅子出来坐,站多久了,累不累?”明皓觉得自己手上太脏,没舍得抬手摸她,就用温柔的目光把她的俏脸抚摸了一遍。   林婉音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么,早晨才出门的,晚上就看不够了。“我刚蒸好了馒头,才出来一小会儿,少雄怎么样,没给你添乱吧?”   少雄是自己娘家的侄子,阿音自然不会觉得明皓的付出都是应该的,人家恳耐心地帮她哄孩子、教孩子,自己当然应该感激。   林少雄却不是这么想的,在孩子眼里,姑父和大姑一样,都是自家人,没有远近之分,如果非要让他排个队,那他肯定要把姑父排在前边。小家伙不服气地挺起胸膛,把手里拎着的两只野鸡晃了晃:“姑父说了,我聪明的很,是可造之材。你瞧,这只小一点的野鸡是我射死的。姑父说,头一次进山打猎,就能打到一只野鸡,已经非常厉害了。”   “好好,你厉害,我家少雄最了不起了。”阿音微笑着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那只小野鸡身上有两处伤口,就特意让开路,让少雄先进去,然后跟明皓落后几步,轻声道:“那是你射过一箭,才留给他的吧。”   自己侄子什么水平,她还是略知一二的。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嫂子根本就舍不得让这个独苗受苦受累,在读书和人品上管的他紧一些,在武功方面,着实差劲。   明皓浅浅一笑:“孩子不错,就是胆子小一点,对自己没什么信心,多鼓励鼓励吧,肯定能成才。”   阿音看向他的眼睛,笑道:“看不出来,你这大老粗还挺细心的,对孩子这么有耐心。”   明皓傲娇的把头一扬:“老子优点还多着呢,是你以前没用心看。”   阿音把柳叶眉一挑,嗔他一眼:“说你胖你还喘,稍微有点小成绩就飘飘然了,是不是已经找不着北了?”   明皓笑呵呵地把一大堆猎物放在地上,直起腰说道:“我找北干什么,我能找着你就行。”   阿音扑哧一笑,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笑成了两只弯月亮,娇声道:“好了,你去溪边杀鸡,我已经把菜切好了,就等着给你们炖肉菜呢。”   林少雄一听这话,赶忙把自己打的那一只野鸡递了过来:“姑父,咱们吃我这一只吧。”   “好,就吃这一只,少雄亲手打来的,让咱们大饱口……大吃一顿,好好解馋。”明皓拎起野鸡就往外走。   阿音捂着小嘴笑的前仰后合:“你是想说大饱口福,没说上来吧。”   明皓回头飞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笑什么笑,再笑看我晚上怎么收拾你。”   铁杆跟屁虫林少雄自然要跟着姑父去溪边杀鸡,不过他却有点笑不出来了,怯生生的问道:“姑父,你真要收拾我大姑呀?其实……我大姑也挺好的,你能不能饶了她呀?”   明皓见小家伙当了真,就爽朗一笑:“你放心吧,我只是逗逗她,怎么会收拾她呢,咱们是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跟女人计较,尤其是对自己的娘子,必须宠着护着,记住了吗?”   林少雄这才放下心来,认真的点点头:“记住啦。”   清洗好了鸡肉,明皓起身带着少雄往回走,正碰上挑着水回来的柱子嫂。别看她个子不高,挑着两只硕大的水桶健步如飞,一看就是干惯了的。   “糙碾子,又是你去杀鸡呀,你家娘子还不敢杀呢?”   明皓淡然一笑:“就算我家阿音会杀,我也不让她杀,舍不得她干这些活儿。”   林婉音怀里抱着公主兔,正倚在自家的栅栏门上等他们回家,刚好听到明皓这句话,就抿着小嘴儿在那笑。   明皓越走越近,瞧着她娇俏的笑脸,心里跳的愈发厉害,有点忍不住激动的心情,就把手里洗好的野鸡交给林少雄:“少雄,你把鸡拿进厨房里,放在案板上,敢不敢?”   “敢。”孩子不明所以,脆生生的应了一声,接过来就往屋里跑。   明皓和阿音并肩进了家门,趁此机会,飞快地在她嘴角亲了一口,亲完之后,像个偷了糖吃的孩子,哈哈大笑着跑到马棚里喂马去了。   林婉音抬手轻抚嘴角,又羞又气地瞪了他一眼,可心里却甜蜜的很,快步走进厨房,炖肉菜去了。   这顿饭,林少雄吃的特别香。一只手攥不过来的大馒头,他吃了两个,连肉带菜吃了一大海碗。见他还要拿,阿音不得不劝道:“少雄,肉菜明天还有呢,咱不能一顿就撑死吧。不是舍不得给你吃,而是晚上吃大多容易存食,这乡下找个郎中都难,你得爱惜自己的身体。”   林少雄拍拍圆滚滚的肚子,煞有介事地感叹道:“哎,吃自己亲手打来的野鸡就是香,太好吃了。其实我早就饱了,就是心里还想吃。”   林婉音被他逗的闷声直笑:“你这叫眼馋肚饱,行了,喝口汤吧。明天咱们去县城赶集,给你买本书回来,对了,离开青州前,你学到哪本书了?”   “正在念四书,《大学》和《中庸》都读完了,刚开始读《论语》,我爹就送我去二姑那里了,然后一直在客栈,就没有接着读。”林少雄老实答道。   阿音点点头:“那就买一本《论语》吧,以后每日早起先读半个时辰的书。”   “啊?”林少雄一张圆乎乎的小脸马上就垮了:“我想跟着姑父去打猎,都到了姑父家了,怎么还要读书啊?”   “当然要读书呀,在哪都要读,你姑父也要和你一起读。”阿音斩钉截铁的说道。   明皓一听可就傻了眼:“我也要读书?”   “你在一旁听着就行,你要是打一辈子猎,读不读书也就无所谓了,可是,如果你以后要入朝为官,还是多读点书好。”   明皓挠着头想了想,十分认真地一点头:“奶奶个熊滴,行,老子豁出去了,不就是念书么,为了我家阿音,别说念书,念刀子也行。”   ☆、第34章 第 34 章   林少雄第一次赶大集卖猎物,觉得新奇又有趣。围在姑父身边转来转去, 瞧着他把新打来的猎物, 都换成了钱。   县城里只有一家卖书的书肆叫雅士书坊, 进去一问, 人家竟没有《论语》了, 阿音纳闷儿的问道:“这是常备书啊,你们这里怎么会没有呢?”   小二无奈的摊摊手:“姑娘,凑巧了, 原本有好几本呢,昨日刚被一个大户人家买了去,要让家里孩子念四书。”   阿音便问:“何时能有?下个集能不能有呢?”   “哎呀,这个可不好说,我们东家出门了, 得等他回来才能进货, 也许十天半个月,也许一两个月,小的说不准呢。”   阿音叹了口气,无奈的出了门,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旁边一大一小两个男人正在偷笑。她便娇声问道:“你们俩笑什么呢?是不是不用念书了,特别高兴?”   “嘿嘿!”   “嘿嘿!”   二人十分整齐的笑出了声, 心里的想法不言而喻。林婉音扭头就进了旁边的墨宝斋, 买齐了笔墨纸砚, 二话不说就上了车。   两个男人默默跟上, 一左一右把她护在中间, 又买了些生活用品和糕点吃食,三口人这才坐上马车,一起回家去。   “姑父,我可以赶赶马车吗?”到了城外行人稀少的乡下土路上,小家伙跃跃欲试。   “当然可以呀,来,你拿鞭子,不用使劲儿抽它,只看着它自己走就行,前面这一段没有岔路。”明皓乐得清闲,把马鞭交给了林少雄。他就仰面一躺,把头倚在阿音身边。   “阿音,你瞧天上的云彩,多漂亮,变来变去的。”   林婉音抬头一瞧,果然看到了天空中变幻多姿的云彩,美则美矣,只不过乌云似乎越聚越多:“是不是要变天了呀,咱们不会挨淋吧?”   大猎户抓过阿音的手腕,在自己胸膛上拍了拍,十分肯定地说道:“放心吧,我拍着胸脯保证,咱们到家之前这雨肯定下不来。”   阿音静静的观察了一会儿,发现云彩的变动越来越快,天色又暗了几分,就用食指刮了一下他的脸颊:“你可别高兴的太早了,我瞧着天色变的可特别快,说不定一会儿就下雨了,雨点掉下来,啪啪打你脸。”   “好,那咱们来打个赌。赌输了,你给我什么?”大猎户捉住那一根行凶的手指,藏到衣襟下面,轻轻攥在手心里摩挲。   “要是进家门之前,就掉了雨点,就罚你给我捶背。要是没掉,就罚我给你捶,怎么样?”阿音转头娇俏的看着他。   “好,就这么说定了,拉钩。”明皓这才光明正大的把她的小手拉出来,用自己粗壮的小拇指勾住她纤细的小指,来回拉了拉。   林少雄好奇地回过头来,嘻嘻笑道:“原来你们大人也玩拉钩啊。”   阿音瞧着傻乎乎的侄子,扑哧一笑,这哪是大人也爱玩拉钩啊,是他故意借着拉钩的机会,摸摸人家的小手吧。   接下来,一个悠哉地仰头看着天,一个遥望着远处的高山看风景,还有一个认真赶车,而且特别有收获感的孩子。三个人各得其乐,心情都如这山间畅爽的凉风一般,舒畅又悠闲。   进了明水湾,阿音看看阴沉得十分厉害的天,撅起小嘴儿,叹了口气:“老天爷,你把天阴这么沉,怎么就不下雨呢?”   明皓嘿嘿一笑:“憋着呢呗,就等咱们回家呢,看这天啊,估计得下冰雹。”   林少雄吃惊的回头问道:“姑父,真的会下冰雹吗?我长这么大,只听说过,可还没见过真的呢。”   明皓坐起身来,爱怜的摸摸孩子的头:“一会儿就见着真的啦,姑父除了在家里种地,就是在野外行军,这种天气见得多了。”   林婉音很不服气:“你管天管地,还管得了老天爷?我才不信呢,你也就哄哄孩子吧。”   明皓伸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悠哉笑道:“走着瞧。前几天,你没见农户们抢收水稻吗?就是因为这个季节有可能下冰雹,眼下水田里正空着,下刀子也不怕啦。”   进了家门,拴好了马,明皓就开始收拾院子里怕被冰雹砸的东西,刚把最后一块兔子皮收进屋里,外面的大雨点子就噼噼啪啪的掉了下来。   阿音在门口探头瞧了瞧,回头朝某人得意的扬起小脸儿:“怎么样,雨点虽然大,可是没下冰雹吧。”   明皓呵呵一笑:“下不下冰雹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雨是咱们进了家门以后才下的,某些人是不是该履行承诺了。”   阿音这才忽然醒悟,刚才跟他打赌的内容并不是下了冰雹才捶背,而是进了家门以后下雨,就要给他捶背了。   姑娘一张小脸儿瞬间垮了下来,没法子,愿赌服输。只得让他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她站在身后,不情不愿的给他捏肩捶背。   小娘子一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捏在自己肩头,明皓只觉得那一股舒服的劲儿,从肩上往下传,直传到脚趾头,浑身上下都这么舒服,太美了。   “下冰雹啦,真的下冰雹了,我就说嘛,我姑父说的话肯定不会错的。”林少雄激动的从堂屋门口跑了进来。   阿音手上一顿,难以置信的睁圆了杏眼,快步走到堂屋门口一瞧,外面真的在下冰雹,鸽子蛋大小的冰块儿噼里啪啦的落在院子里,很快就铺了亮晶晶的一层。   “老天爷太欺负人了,怎么能都让他说中了呢?分明是故意欺负我,我跟你拼了,让冰雹砸死我算了。”阿音说着就往外冲,可是身子却不听使唤,脚伸出去了挺远,身子愣是没动地方。   明皓轻松的把她抱在怀里,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法逃脱:“不能瞎折腾,冰雹从天上下来,砸到脸上很疼的,你这么爱惜容貌,就不怕脸被砸肿了?”   “哎呀!”阿音有点哭笑不得,“我不是真要跟老天爷拼命,我是想去捡几个冰雹进来瞧瞧。”   旁边的林少雄早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了,他比姑姑更想冲出去,只不过没得到大人允许,怕挨骂罢了。此刻,见姑姑也想出去,却被姑父困住,刚好给了自己机会,就头也不回的冲进院子里,两只小胖手迅速抓起两把冰雹,转身就往里跑。   “大姑,我给你拿回来了。”小家伙进门就把手里的冰块放进了大海碗里,低头一瞧,竟然有大大小小的五个。   阿音从明皓怀里挣出来,走过去低头细瞧:“就是碎冰块嘛,也没什么稀奇的。”   林少雄瞧着碗里的冰块舔舔唇,双眸亮晶晶的看向明皓:“姑父,我想吃一个尝尝,不知道是个什么味道,行么?”   “行,吃吧,我小时候也吃过,村里的老人们说,吃冰雹不牙疼,你尝一个吧,我也好久没吃过了。”明皓一边说着,率先捏起一个最大的,放进嘴里卡巴卡巴的嚼了起来。   得到允许的林少雄欣喜不已,捏起一个造型比较独特的,笑着说道:“我要吃这个,中间一个大圆,旁边还有三个小圆,像一只瘸了腿的小乌龟。嘿嘿!小乌龟,我要把你吃掉。”   他把冰块放进嘴里,先品了品滋味,然后学着明皓的样子,也卡巴卡巴的大嚼起来。   林婉音好奇地瞧着他们,伸手捏起一个小的,犹豫着要不要也尝一尝,可那个小冰块就趁着功夫在手上化成水了。“好吃吗?”她探究的眼神看了过去。   “好吃,甜甜的,不信你尝尝。”明皓一本正经的答道。   阿音仔细研究着他的表情,嘴里不服输的说道:“我才不信呢,冰雹就是天上掉下来的水,怎么会甜呢?”   “不信你问少雄,是不是有点甜?”明皓转过身去看向林少雄,背对着阿音,朝他眨了眨左眼。   小家伙机灵的很,一面暗笑着姑父还会玩这个,一面很认真的答道:“对呀,是甜的,你吃一个就知道了。”   林婉音半信半疑地拿起一个化掉一半的冰雹,有点纠结:“可是,这是在地上捡的呀,怎么能吃地上的东西呢。嗯,我用水洗一下。”   她用瓢从水缸里舀出一点水,把手心里的冰雹冲洗了一下,这才放进嘴里。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被她逗的哈哈大笑,前仰后合。“吃冰雹还要洗,真娇气!”   “就是就是,瞎讲究。”   在他们的揶揄声中,阿音吃完了那一个小冰块,咂咂滋味之后,就开始撸胳膊挽袖子:“好哇!你们两个骗子,还说什么是甜的,根本就不甜,什么味道都没有,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见姑姑气势汹汹的冲了上来,林少雄赶忙往姑父身后躲。大猎户仗着自己人高马大、肌肉结实,也不怕心上人的小拳头落在胸口,就挺身而出,用魁梧的身体挡住她的粉色小风暴。   “少雄快跑,我挡着她呢。”明皓张开双臂,像保护小鸡的老母鸡一样,把她挡在前面。   林婉音见他故意逞强当英雄,就毫不客气地把小粉拳捶打在他身上,可他似乎并没觉得疼,而是笑嘻嘻的问她:“小嫩手疼不疼?”   这一场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伴随着林少雄的一声大喊结束了。“姑父,雨过天晴了,我们出去捡冰雹吧。”   小家伙率先冲了出去,踩着地上的冰块咔咔直响,觉得可好玩了。   阿音转身出门,站在台阶上望向了远山。雨后的大山,青翠欲滴,空灵如画,袅袅的水雾在山间蒸腾,带着人的心情也浮上云端,自在飞扬。   “阿音,看,出彩虹了。”明皓跟着出来,抬起左手指向两山之间那一道乍然出现的七彩虹,右手轻轻揽在她腰上,把她拥在怀里,一起看雨后初霁。   “好美啊!”阿音遥望着青山飞瀑,七彩霓虹,心情格外舒畅。她缓缓转头看向身边的男人,刚好落尽他深情的双眸之中。   原来,他并没有看彩虹,而是在看自己心爱的姑娘,她脸上的笑容比世间任何绚烂的风景都要美。   与他四目相对,甜蜜一笑,阿音忽然觉得,以前自己认为很重要的锦衣玉食都变得不重要了。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有一个你心爱的人,陪在身边,白头偕老。而那个人,刚好也深爱着你!   ☆、第35章 第 35 章   雨过天晴,明皓挥舞着大扫帚, 清理了院子里的碎冰雹和砸下来的树枝、树叶, 村民们都在感慨, 这一场冰雹来得还真是时候, 幸好田里的水稻都收完了, 新一季的秋稻还没有插秧。   阳光晴好,清理干净院子之后,石桌很快就被吹干了, 明皓把竹制的躺椅又搬了出来,挥刀砍了两根竹子,坐在躺椅上,把它们劈成细细的竹篾。   阿音把前些天买的那一匹青布拿了出来,比照着前两天给明皓做的那一件新衣裳, 裁剪好尺寸。其实他现在也不缺衣裳穿, 只不过,此刻阿音心里满满的都是他。既不想绣嫁衣,也不想玩兔子,就想给他做件衣裳。   林少雄依旧是铁杆跟屁虫的模样,围着明皓转来转去:“姑父,你劈竹子做什么?我也想跟你学劈竹子。”   明皓哈哈大笑:“你学劈竹子做什么?我这是给你编鱼篓子呢, 刚刚下了这么大的雨, 河里肯定涨水了, 会有不少鱼从明潭里冲下来, 咱们把鱼篓子往里一放, 过一会儿就能吃上鲜美的炖鱼了。”   林少雄一听,双眼就绽放了亮光,看向姑父的眼神更加的崇拜:“姑父,你还会做鱼篓子呢,你太厉害了,你快教教我吧,我也想学抓鱼。”   明皓心中暗笑,村里的少年们,哪一个不是在小溪里光着屁股、摸着泥鳅长大的,谁不会做鱼篓子呀。不过,在阿音面前被别人夸奖,这种感觉还是美美的。   “明皓,明皓。”门外传来了两声大喊,大猎户神情一怔。   在这个村子里,大家都知道他叫糙碾子,却没有人会喊他明皓。阿音也好奇地抬起头来,停住了手中的针线。   听声音,离门口还有一段距离。略一沉吟,猎户分辨出那是谁的声音,便嘱咐阿音和少雄不要出来,自己大步出门,迎了上去。   “老子在这儿呢,你小子怎么跑来了。”看见江瀚,他高兴地哈哈大笑。   江瀚牵着马,头发湿哒哒的打着绺,可见是刚刚被雨淋过。身旁跟着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娘子,手里拎着一个小包袱。   “奶奶个熊的,别提了,老子大老远的跑来看你。你们明水湾这是什么欢迎客人的风俗,噼里啪啦给老子下一阵冰雹,差点没把头打破了。”江瀚气呼呼的。   明皓大笑着,上前拍拍好兄弟的肩膀:“这是老天爷特殊照顾你,俺们这儿一年也下不了一回,就让你赶上了。你不是一心回家,找你的小莲花吗,怎么有空到我这儿来了?”   明皓朗朗的目光看向他身旁的小娘子,模样不算差,稍微有点黑,在村子里应该算是中上的容貌里,不过,若是喝阿音比起来,那就差的了。   何莲听江瀚说过,明皓是他在军中最好的兄弟,二人同吃同睡多年,比亲兄弟还要亲。   “明大哥。”小娘子规规矩矩的行了礼。   明皓和江瀚之间开什么玩笑都行,却不好意思跟兄弟媳妇打闹,就客气的点了点头:“在军中的时候,江瀚时常跟我提起你,说你一直在老家等着他呢,如今可算成亲了吧,走吧,到家里坐。”   江瀚把双手一背,挺起胸膛,傲娇的说道:“这还用说吗?当然成亲了,俺家小莲花都在家里等我多少年了,我一到家,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拜天地入洞房了,怎么样兄弟,够快吧?”   “行,够快。但是,你快点入洞房行,可不能出来的太快。攒了这么多年的力气,怎么也不能白攒啊。”明皓压低声音,在他耳边笑道。   “那是,这还用你说,我给你说吧,刚成亲那会儿,老子把她收拾的服服帖帖的,下床都困难,别说骑马了。这不,特意养了一阵子才过来看你的。”江瀚得意的很,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儿了。   见明皓撇了撇嘴,没说话,江瀚就更加得意了,大声说道:“不是兄弟不惦记你,实在是咱这新婚燕尔的,舍不下自家娇娘子呀。这不,现在带着她来瞧你这光棍汉了,哥们儿知道打光棍的日子不好过,特意让娘子亲手做了点儿俺们家乡的娘子烀饼过来,给你尝尝,安慰安慰你这孤单寂寞的老光棍儿。”   江瀚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拍拍大猎户宽厚的肩膀。明面上是安慰光棍汉,其实心里的得意憋都憋不住,满脸写的都是秀恩爱。   明皓淡笑不语,只带着他往家里走,到了栅栏门外,他往旁边一站,客气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进来吧,你嫂子在家呢,让她给你们做好吃的,接接风。”   江瀚脚步一顿,完全愣在了那里,这是什么情况?他首先看到的就是靠近门口的躺椅上,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儿,正在摆弄鱼篓,见他进门,小孩抬起名亮的大眼睛,笑嘻嘻地喊了一声:“叔叔好。”   江瀚惊的瞪圆了双眼,眼珠子差点没飞出去,盯着眼前的小男孩,结结巴巴的说道:“明皓,你……你小子什么时候偷着生了这么大个儿子?”   明皓掩唇偷笑,咳了一声,大咧咧说道:“什么儿子呀,你能不能分清主次,你嫂子在那呢,不知道先打个招呼?”   江瀚这才移动眼光往前一瞧,看到了坐在石桌旁,抱着一块青布缝衣裳的林婉音。刚好阿音探究的目光也看向他,四目相对,吓得江瀚倒退两步,匆忙地揉了揉眼:“天哪,老子眼睛没瞎吧,这是谁?这不是林家大小姐吗?”   林婉音也认出了面前这个瘦高个,正是她和素琴那天去军中看明皓的时候,在河边遇到的男人,当时他还想帮明皓打掩护,故意拿话搪塞她。   遇见了知情人,阿音稍稍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和明皓之间并没有经过明媒正娶,如今带着侄子住在人家家里,是不太合适的。   江瀚一根筋的大脑,此刻并没有想到什么规矩、礼法的问题,而是瞪圆了双眼,十分诧异地转头看向明皓:“哥们儿,你行啊,怎么弄到手的?”   明皓十分不屑的嘁了一声:“怎么说话的呢?什么叫弄到手,我们这是天作之合,命中注定。”   难得明皓一口气说了两个成语出来,可是此刻阿音却没心情调侃他。她尴尬的站在那儿,真不知说什么好,就见一个低眉顺眼的小娘子,跟在他们身后进了家门。   江瀚身上已然是湿透了,绛红色的新郎常服紧贴在身上。他的小娘子相比起来就好多了,只有两只袖子紧紧粘在胳膊上,身上的衣裳颜色深深浅浅的,虽是被水打湿,却也没有湿透,可见江瀚是豁出自己护着她的。   阿音终于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了,走上前去,拉住了何莲的手:“你的衣服湿了,先换上我的吧,一会儿晒干了,再换回来。”   老实巴交的荷莲不敢应声,转头看向了江瀚,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才跟着林婉音进卧房换衣裳。   明皓呵呵直笑:“你家规矩够大的呀,没有你发话,连件衣裳都不敢换。”   江瀚自豪地扬起头:“那必须的,男人嘛,说一不二。你们家恐怕不是吧,那娇小姐能听你的话?”   江瀚见识过林婉音的小姐脾气,用极为夸张的担忧眼神看向明皓。   明皓哈哈大笑,拿起阿音做了一半的衣裳给他瞧:“我家阿音别提多疼我了,瞧瞧,本来我不缺衣裳穿,可她非要给我做,你这是来的晚了,你要早来一会儿,她还在给我捶背呢。”   江瀚撇着嘴摇了摇头,用满脸的苦大仇深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相信。   明皓就把林少雄拉了过来:“孩子可不会说谎,少雄,跟江叔叔说说,刚才阿音是不是给我捶背来着?”   林少雄脆生生的答道:“是,我大姑刚才真的给我姑父捶背了。”   这一声姑父,让江瀚猛的一拍脑门儿:“老子想起来你是谁了,你不就是林太守家的儿子嘛,非要进雷霆军的那个。”   他这一说,林少雄也想起来了,笑嘻嘻道:“我也想起来了,那天在我家后花园里,你就坐在我姑父旁边了。你还跟我说,要让我盼着他成了我姑夫,他要是成了我姑夫,还敢不收我吗?”   江瀚哈哈大笑:“老子当时就是逗你玩儿的,没想到,一不留神成了真啊。”   ☆、第36.第36章   何莲在家里干农活儿干惯了,身板比较结实, 个头跟阿音差不多, 但是比腰宽一些, 不像阿音那样玲珑有致。   换好了一套阿音的裙子, 胸前有点松, 腰部有点紧,不过这比起刚才她穿的上下一样粗的衣裳,已经好看的太多了。何莲抿着嘴, 腼腆的笑了:“嫂子,你这衣裳真好看。”   林婉音淡然一笑,这个哪能算好看呢,以前的那些衣裳才是真的好看。不过,人家这么说是好意, 阿音当然不能否定, 就轻声说道:“这是我近两日自己做的,还行吧。”   何莲眼中绽放出亮丽的神采,吃惊说道:“嫂子,你还会自己做衣服呀!你这套衣裳特别好看,能教教我怎么做吗?”   阿音能看得出来,她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二人一边往院子里走, 阿音一边说:“刚好家里还剩了半匹布, 其实这衣裳只是裁剪上略有不同, 缝制起来是一样的, 一会儿我按照你的身材帮你剪好一套衣裳, 你拿回去以后自己缝上,可好?”   何莲没想到阿音如此大方,不禁吃惊的看向了她,却没注意脚下的门槛。被门槛一绊,何莲踉跄着向前扑去。银杏树底下的江瀚瞧见了,朝这边紧走两步,不过,没等他走到近前,何莲就被阿音拉住了。   江瀚这才松了一口气,说道:“小莲花,是不是刚才被冰雹砸傻了,皓哥和嫂子不是外人,你紧张什么?”   何莲低头瞧瞧,裙子并没有被弄脏。这才松了一口气,抬起小脸儿,欢喜地看向江瀚:“你看,我穿上嫂子的裙子好看不?刚刚嫂子说要送我一件呢,不过我知道,不能收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   江瀚饶有兴味的看向自家小娘子,她穿上这样一条淡紫色的束腰长裙,的确比穿自己那件粉红色的短襦加肥大的裙子好看多了。因为她那件短襦太过肥大,使原本就不纤细的腰肢,显得更加粗壮。换上这么一件收腰的紫色长裙,明显漂亮了许多。   阿音笑道:“一件衣裳而已,不值什么的,而且我只是给你剪一块布,还需要你回去自己动手做呢。”   虽然只见过江瀚两次,但阿音能感觉的出来,他和明皓之间的感情非常好,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好伙伴。按明皓的性子,应该不会舍不得这一块布。   她抬眼看向明皓,眼神中有些许询问,明皓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二人会心一笑。   江瀚瞧瞧自家心口不一的新娘子,又看看眉来眼去的明皓和林婉音,大大咧咧说道:“没事,不就一件衣裳么,皓哥送得起。我们俩在军中多年,他没少占我便宜,咱们今儿占点就占点吧,不算啥。”   明皓被他气乐了:“老子啥时候占过你便宜?你怎么这样说假话?你想在你家娘子面前牛气一点儿,这我也能理解,可是你不能当着我家娘子的面儿,败坏我的名声啊。”   江瀚见没能糊弄过去,赶忙摆摆手,打圆场:“算了算了,别说谁占谁便宜了,俺们大老远来看你,也不是空手来的。小莲花,把咱家那烀饼拿出来,给他尝尝。”   何莲听话的走到桌边,打开带来的小包袱,把大海碗里面已然碎掉的烀饼,端出来:“俺们家乡的娘子烀饼,讲究的是又脆又薄,又甜又香,可是刚刚碰上冰雹,眼下已经碎了,而且有点儿潮,估计不好吃了。”   明皓很给面子的走了过来,捏起一块软趴趴的烀饼放进了嘴里。的确,有些香甜,不过因为泡了水,入口不脆,反而有点儿面嘟嘟的,口感不是很好。   江瀚的意思他怎么可能看不透,这送烀饼是假,其实就是过来显摆一下自己娶了新娘子。   过来看看他是真的,不过专挑这么个礼物带过来,分明是故意气他的。   想到这,明皓笑了起来:“味道不错,如果没有受潮,是酥脆的,应该会更好吃。弟妹心灵手巧,肯定差不了,不过,你嫂子手艺也不错。你们来的正是时候,我们刚赶集回来,买回来的东西不少。一会儿,让你嫂子给你们做一顿丰盛的午饭,咱哥俩好好喝一杯。”   林婉音也吃了一块娘子烀饼,觉得甜度还算可以,不是很腻,不过,也称不上好吃。   见明皓发了话,她便十分配合的点点头:“好,我去做饭,你们稍等。”   “那我去给嫂子帮忙吧,杆子哥?”何莲询问的眼神看向江瀚,得到他点头允许之后,就欢欢喜喜的跟着林婉音进了厨房。   “你叫他什么,杆子哥?”进屋之后,阿音好奇问道。   “嗯,他从小就瘦,小名叫杆子。如今成了亲,按理说应该叫相公的,可是俺叫惯了杆子哥,改不了了。”何莲性子腼腆,本来不爱说话,可她特别喜欢这个嫂子,跟她在一起,话就多了起来。   阿音噗嗤一下就笑了:“一个叫碾子,一个叫杆子,他们俩还真是好兄弟。”   何莲听江瀚说过,明皓小名儿叫糙碾子,他们俩的大号都是军师朱会飞起的。见阿音咯咯直笑,何莲咬着唇紧紧绷着,那是丈夫和大伯哥呀,她可不敢笑。   院子里的两个大男人,目送着自家娘子进了门,就坐到银杏树下胡吹乱侃。   “你看我家娘子的规矩多大,凡事都得问问我的意思,要不然她什么都不敢干。你看你家娘子就不一样了,说送人一套新衣裳,自己直接就做主,这也太不把你放眼里了。”江瀚满脸坏笑。   明皓被他给气乐了:“你这人怎么得了便宜还卖乖呢?那你到底要不要?你以为我们家那么乐意给呀。”   “废话,当然要了,你没见我家小莲花稀罕的小眼神儿。男子汉大丈夫,我得替他做主啊。”江瀚一脸理所应当的表情。   明皓无奈的翻翻白眼儿:“你嫂子那不叫私自做主,那是因为她了解我,知道我拿你当亲兄弟,不在乎这一件衣裳。”   江瀚望了一眼坐在小板凳上捣鼓鱼篓的林少雄,倾斜着身子,把头凑到明皓耳边,低声问道:“你俩真成了?一口一个嫂子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听说青州太守被罢官了,你小子不会是使了一出英雄救美,暂时让人家在你家避难吧,真得手了?”   “废话,老子能干那赔本赚吆喝的事儿吗?明媒正娶,全村作证。走,带你进去瞧瞧。”明皓不服气的站起身来,领着江瀚就进了里屋,指着那一张硕大的木床说道:“我回到家才盖的新房,家里有点简陋,我跟你嫂子就睡这屋。瞧瞧,屋里除了床,就是一张八仙桌,一个衣柜,不适合在这屋里吃饭,要不我说一会儿咱们在院子里吃呢。来来,看看西屋,这一张小床,是少雄的,也没什么家具,以后再慢慢置办吧。”   二人回到院子里,明皓得意的挑挑眉,江瀚撇撇嘴没说话。眼前的事实太令他震惊了,明皓这小子也太有福了,当时相亲都没相成。后来雷霆军就解散了,没想到傻人有傻福,他过得这么滋润,自己大老远的带着新娘子来看他,就真的成了串门子了,想要炫耀的新婚甜蜜,一点儿都没炫出去。   很快,阿音沏好了一壶花果茶,给他们送了出来。然后,一盘一盘精致漂亮的菜肴,就被端上了桌。明皓抱出来一坛从集上买的花雕酒,哥俩喝了起来。   “奶奶个熊的,这千金大小姐做的菜,真不一样啊,这么好看,这让人都舍不得吃啊。”江瀚瞧着眼前的一盘香煎豆腐片,举着筷子没敢动。   从小到大,豆腐没少吃过,但是摆的这么漂亮的香煎豆腐,可是头一回见。每一片豆腐大小都一样,切成很漂亮的菱形块,一片压着一片,摆成了特别漂亮的一朵花。   “娘的,嫂子的豆腐谁敢吃啊?”江瀚纠结的瞪着眼,跟那一盘儿豆腐有仇似的。   明皓拿起筷子,大模大样的吃了一口,揶揄道:“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儿,老子现在在家天天这么吃,我家娘子做菜,要么把菜做成一朵花,要么在盘子边儿上摆一朵花,俺都习惯了。”   “嘿!”江瀚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当老子还真不敢吃啊。吃,今天我就把你家吃穷了。”   二人推杯换盏,畅饮叙旧。阿音做好了饭,炒齐了荤素搭配的八个菜,就叫上林少雄和何莲一起到桌子上去吃饭。   何莲不敢坐,只拿眼看向江瀚。明皓趁机说道:“江瀚,不是我说你啊,有你这样当人家相公的吗?看把你家小娘子吓得,坐在桌子上吃顿饭都不敢,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对自己的女人好点儿。阿音,你说是不是?”   林婉音憋着笑,点了点头:“对呀,我家相公说的最有道理了。何莲,快吃饭吧,都不是外人。”   这一声相公,给足了明皓面子,让刚刚还在怀疑他们关系的江瀚,啪啪打脸。他放下筷子,抱起大酒坛子,把两个大海碗倒满:“来来,不说了,瞧你们这一唱一和的,老子受不了。本是来探望光棍汉的,没想到光棍汉过的舒服的很,老子拼恩爱拼不过,那就拼酒吧。”   这顿饭,明皓吃得特别舒心。饭后送走了两位客人,他把阿音拉进卧房里,趁着林少雄不在,狠狠的亲了她一口,夸奖道:“我家阿音不愧是识文断字的大家闺秀,真给面儿。”   他这里高兴的不得了,江瀚却满脸郁闷。喝了不少酒,就把头倚在自家娘子肩上,愤愤的在那嘟囔:“你说明皓这是走了啥狗屎运呢,雷霆军解散也没多少日子,他咋就把那林家大小姐弄到手了呢?我还以为,这林小姐不可能跟他圆房呢,没想到他们就睡一张床。”   何莲摇摇头,犹疑的说道:“他们应该没成亲吧,我瞧着不像,你看屋里,连个红喜字都没有,被褥也不是红色的,哪家新婚的夫妻能这样啊。”   江瀚一听,恍然大悟,猛的一拍大腿:“我就说嘛,怎么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分明是他俩串通好了,欺骗老子。明皓这小子,跟那大户人家的小姐在一起没几天,也学的心眼子多了,老子被他糊弄了。”   ☆、第37.第37章   送走了江瀚夫妻,明皓带着林少雄到河边去放鱼篓, 少雄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上午咱们不放鱼篓呢, 那样不就可以让江叔叔在咱们家吃鱼了吗?”   明皓淡然一笑, 抬手摸了摸少雄的头顶:“江叔叔不爱吃鱼, 咱们吃就好。”   天真的孩子, 不明白大人之间的小心思,其实明皓此刻心里已经乐的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当然不能在江瀚瞧着的时候去抓鱼了,阿音不会洗鱼的小秘密, 就会暴露。要是被江瀚瞧见,自己一个大男人去溪边洗鱼,还不被他笑掉大牙?   当天晚上,一家三口就吃上了鲜美的浇汁芙蓉鱼。   阿音做的鱼和普通农家做的铁锅炖鱼不一样,她把每一条鱼都细细的片了花刀, 炸成一朵芙蓉花的形状, 又做了甜而不腻、酸辣适度的酱汁浇淋在上面。   白色的细瓷盘子盛上了白嫩的芙蓉鱼,再浇上亮红色的汤汁,阿音在盘子的边上摆了一圈红色的小虾。盘底垫上了翠绿的竹叶,这鱼吃起来既鲜又香,清爽适口。   品尝着色香味俱佳的鲜美河鱼,明皓有点儿后悔了, 若是早知道阿音做鱼的手艺这么好, 中午就该让江瀚开开眼界, 让那小子着实的震惊一下。   不过没能震惊到江瀚, 第二日明皓却被震惊了。   在县城中没能买到整本的《论语》, 阿音买了笔墨纸砚回来。次日吃过早饭,就见她在院里的石桌上,把文房四宝铺开,裁好了纸,磨好了墨。白嫩的小手握着纤细的狼毫笔,开始在宣纸上奋笔疾书。   很快,写满字的纸就叠放在一起,摞成了一小摞儿。   明皓好奇的凑过去瞧瞧,不禁咋舌:“俺虽大字不识几个,不过也能看得出来,阿音这字写的真漂亮。”   宣纸上整整齐齐的簪花小楷,柔美中带着一丝坚韧,笔画圆润而不失神采,字形飞扬却并不狂放,若非经过多年苦练,是绝对写不出来的。   林婉音对自己的字当然是很有信心的,面对他的夸奖,也只是淡淡一笑,把其中一篇交到他手里,抬眸笑道:“ 你也坐下,和少雄一起学吧。”   “我……嘿嘿!”大猎户挠挠头,满脸的无奈,却不敢直说。   他脸上厌学的情绪太过明显,无需仔细分辨,阿音便瞧了出来,就不客气的说道:“你那日已经答应我要好好念书了,如今竟要反悔了吗?”   明皓从心底里是愿意为了阿音做些改变的,可是真到了要面对一堆密密麻麻的文字之际,他却有点儿怂了。   “要是学点儿兵书战策还行,学这子日、子日的,有个啥用?”   阿音努力憋着笑,旁边的林少雄已经哈哈的乐了起来:“姑父那叫子曰,不叫子日。”   在一个极为崇拜自己的孩子面前,丢了面子,明皓有点脸上挂不住了,梗着脖子说道:“奶奶个熊的,老子不会念子曰,不也照样官至……”   本来阿音没打算借此机会教育他,但是,见他强词夺理,就打断他的话说道:“我不管你官至几品,历朝历代,开国之初,都会有一些草莽将军大字不识一个。但是,打天下易,守天下难。如果你想一辈子在战场上厮杀,或许不读书也没关系。不过,等天下平定之后,可能就不需要上阵杀敌了,你有没有想过要在朝中为官。那样的话,需要多读点儿书。”   “也不一定就在朝中为官呀,或许这辈子我就在山里打猎了,若是那样,你还跟不跟我过?”大猎户心里有点酸,阿音博学多才,又貌美如花,就算她不嫌弃当猎户的娘子,明皓心里也有点别扭。   阿音诧异的抬头看他,却没有说话,而是把书稿交给林少雄,让他先读一遍,就转身进屋了。   明皓见小娘子没跟自己说话就进屋了,他脸色一变,紧跟着走了进去:“阿音,你生气了?”   林婉音转回身来,浅浅一笑:“我有那么爱生气么,我是想引你进来单独说几句话,坐啊。”   阿音一改往日客居他家的态度 主动让他落座。明皓战战兢兢地坐在椅子上,还没想好说什么,却忽然见阿音袅袅婷婷地走近两步,竟飘飘然地坐在了他大腿上。   “你小时候没念过书,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够,这不怨你。我知道,到了这个年纪,再让你读书识字,的确很不容易。可是在少雄心里,你是了不起的大英雄呢。如果你不肯面对这个问题,反而一味的躲避,会影响到孩子的。少雄还好说,他终究不会跟咱们很长时间,可是等以后咱们自己有了孩子呢,也不让他念书识字吗?”阿音抬起双臂,圈住了他的脖颈,娇俏地撅起了小嘴。   明皓心里扑通扑通的,炙热的眸光紧紧锁住吊在脖子上的小娘子,她说以后咱们自己有了孩子,她乐意给他生孩子,他还在乎学习几个字吗?   “好,我学,不过阿音,我怕我学不好,你会不会……嫌弃我?”明皓伸手抱住了她,思路已经完全被她牵走了,一脸可怜巴巴的表情。   “我又不是让你考秀才,不过是多识几个字,方便以后用罢了。你总不能打一辈子猎吧,山里的东西岂不是要被你打完了。如果雷霆军不能重整旗鼓,咱们就要做生意赚钱啊,这样才能让孩子们过上好日子,对不对?”阿音循循善诱。   “对,”明皓认真地点点头:“我家阿音真有远见。”   “好,那咱们就从《论语》开始学,明皓,你真是孩子的好标杆!”阿音甜甜一笑,在他颊边飞快地亲了一下,起身跑了出去。   明皓,你真是孩子的好标杆。   这句话在他耳边盘旋回荡,让他心里美美的,而且还有意外惊喜,竟然得到了一个甜甜的吻,虽然轻轻的,浅浅的,可那毕竟是她主动的呀。   望一眼院子里袅袅婷婷的身影,明皓抬手摸摸脸颊,暗暗后悔,怎么如此没出息呢,被人家两句好话就哄晕了。刚才明明应该把她抱在怀里狠狠亲一会儿,多难得的机会呀。   她就这样坐在大腿上撒娇商量,他能拒绝吗?   既然答应她了,明皓自然要说到做到。起身出门,就见阿音正在□□林少雄:“你姑父小时候没有读过书,是因为家里没有那个条件,不是他不肯学。你不要笑话人家没你认识的字多,若是你姑父小时候有你这么好的条件,肯定比你学的好。”   林少雄歪着小脑袋想了想,认同的点点头:“就是,我姑父那么厉害。他没有学过武功,都能做成大将军。要是认真读过书的话,肯定也能考个状元。”   小家伙眼神笃定,语气颇为骄傲,好像明皓真的能考个状元一样。   说者信心满满,听者却十分汗颜,明皓抬手抹一把额头的冷汗,厚着脸皮走了过来:“少雄,姑父小时候家里穷,没钱念书。如今这么大岁数了才开始学,肯定考不了状元了。不过,我希望你能考个状元,给咱们俩争口气。”   少雄一听姑父说“咱们俩”,心里特别高兴,抿着小嘴儿绷住一口气,深深的点了点头:“好,姑父您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学。将来考个状元,算咱们俩的。”   小家伙天真可爱,且不说将来能不能真的考个状元吧,至少他现在乐意学了。明皓抬手爱怜的摸摸他头顶,坐在旁边,跟他一起学《论语》。   林婉音从里面挑出一张,摆在二人面前:“《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弟子言论的书,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作品。全文共二十篇,今天咱们就先学这个吧,少雄,你先来读一遍。”   林少雄非常认真的看着那一页字迹工整的纸张,朗声念道:“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林婉音点点头:“好,读的不错。知道我为什么先挑这一篇出来,叫你学吗?”   林少雄诚实的摇了摇头,旁边的明皓却是一脸的若有所思:“这句话我好像在哪听过。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天在潞州太守府里,你好像说过单醒吾。”   阿音转过头,给了他一个甜美的笑容:“你记性还真不错呢,不念书真是可惜了。的确,这就是我先挑这一篇出来的原因。”   林少雄恍然大悟:“大姑,我知道了,我二姑父叫单醒吾,所以,你就让我学这一篇。”   阿音敛了笑意,郑重的对少雄说道:“少雄,我重点教你这一篇,并不是因为你二姑父的名字是这个,而是因为他不懂得吾日三省吾身的道理。自从咱们家落了难,他就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你二姑身上,而不是在自己身上找问题,想办法去解决问题,他这样的做事方法,你觉得对吗?”   小家伙气鼓鼓的瞪圆了眼:“他怎么可以这样,我大姑夫就不这样。”   ☆、第38.第38章   孩子天真无邪,语气中满含对大姑父的敬畏之心。阿音看了一眼暗自得意的明皓, 淡然一笑:“你大姑夫在有情有义这方面, 的确是不错的, 不过他也不太擅长反省自己, 整日便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须知山外有山, 人外有人,总要多学习别人的优点,反省自己的缺点, 才能进步。”   以前,明皓也会听军师朱会飞说一些人情大道理之类的东西,他和江瀚都懒得听。一到军师想给他们灌输一些书本上的东西时,二人便十分默契的一唱一和,打断话题。   以前, 明皓不喜欢听这些, 总觉得特别烦。可今日却不一样了,这些圣贤之书,从阿音的嘴里说出来,轻轻柔柔的,委婉动听,明皓不觉得那么死板教条了。   阿音给他们细细的解释了这句话的含义, 就让他们自己诵读、临摹。她把那件快要绣好的嫁衣拿出来, 完成最后一道工序。   林少雄虽然年纪不大, 但也能看出那是一件大红的嫁衣, 就好奇的问道:“大姑, 你不是已经和我姑父成亲了吗?怎么还在绣嫁衣呢?”   阿音抬头,不太好意思地看了一眼明皓,脸上飞起两朵红云,解释道:“这不是我的嫁衣,是帮别人绣的,绣好了,能挣不少铜板呢。”   少雄不解:“可是大姑,我姑父打猎能卖好几两银子,他对你那么好,怎么会不给你钱花呢?”   阿音坐在小板凳上,把红艳艳的嫁衣至于膝上,用竹绷子绷住领口的位置,笑着回答他的问题:“你姑父自然会给我钱花,可是,我也有手有脚的,不能光吃饭不干活啊。你现在还小,还不知道,其实花自己挣来的钱才最高兴。”   林少雄紧紧的抿着小嘴儿,绷着脸,想了想,认真的说道:“大姑,我明白了,如果我长大了,能做大官,能挣很多钱,你和二姑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对,其实不止我和你二姑,只有你真正的强大了,你才能够保护你想保护的人,包括你的爹娘,亲人,朋友,还有你将来的妻子和孩子。也许你现在还不太明白,但是只要你记住一点就行,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将来,成为一个文武全才,才能做你想做的事,保护你想保护的人。”   九岁的孩子,并不能完全理解姑姑的意思,但是最近家中遇到的困境,叫他多少体会到了一些世态炎凉,也明白了这世上并非只有阔少爷这一种生活,他也会失去一切,除非自己有能力,把那些东西挣回来。   林少雄认真的点了点头:“大姑,你放心吧,我懂了,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好好学。”   孩子也有孩子的认真和坚持,以前爹娘逼着学的时候,他偷懒耍赖,而现在是发自心底的想学了,就十分认真的铺开一张宣纸,临摹着阿音的字迹。自己一边诵读,一边十分认真的书写。   阿音望一眼侄子笔直的坐姿,和郑重其事的表情,抿着小嘴偷笑。今天的事算是做对了,在孩子心里竖起一杆大旗,以后不必催着赶着,他自己就会奔着目标去了。   侄子年岁小,自然好哄,令她有点意外的是,高大威猛的男人,此刻手持一支小小的狼毫笔,也在一笔一画的写着。   凉爽的山风吹来,银杏树的叶子沙沙直响。阿音在安静的绣花,明皓在安静地练字,唯有林少雄,一边写字,一边大声诵读,朗朗的读书声传出去很远。   还没走到弟弟家门口的时候,明青枝就有点儿纳闷儿,这读书声分明就是从那小院里传出来的。可是不可能啊,弟弟可不是念书的那块料。   进了院门,明青枝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自己那个从小就调皮捣蛋的弟弟,此刻安安静静的坐在石桌前,正在握笔写字,这还是糙碾子么?   再看旁边,便找到了读书声的源头,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少年,长得白白胖胖的,正在大声朗读。   在看旁边那新过门的弟媳,正坐在一个小板凳儿上,安安静静地绣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嫁衣上花团锦蔟,色泽鲜艳,活灵活现。   这……这简直就是非常完美的一家三口啊,明青枝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莫非是在做梦?   她转头看向自己的女儿,想求证一下眼前的一幕是不是真的。就见二丫已然十分好奇地跑到了舅母身边,欢喜说道:“舅母,原来你会绣这么漂亮的花呀,我也想学,你能教我吗?”   阿音这才发现家里来了客人,赶忙客气地给大姑姐让座,转身进厨房里拿茶杯,给他们倒自制的花果茶。   明皓放下狼毫笔,拿起自己刚刚抄完一遍的宣纸,得意的捧到姐姐面前:“姐,瞧瞧你兄弟的字,怎么样,厉害不?”   “哎呦!你还学会写字了呀,太好了,这样就可以去县城里当个伙计,不用发愁家里没地了。”明青枝打心底里替弟弟高兴。   林少雄读完一遍,也发现了两位客人,就好奇的望了过去。就见明皓朝这边一招手,小家伙十分听话的走到姑父身边。   “姐,这是阿音大哥家的儿子,叫少雄,今年九岁了,跟二丫同岁。少雄,你叫……就叫姑姑吧。”明皓挠着头想了想,他不太擅长排辈分,不知少雄该怎么称呼自己姐姐。但他粗略的想了想,若是将来阿音生了孩子,就该和姐姐叫姑母,所有少雄作为表哥,叫一声姑姑也是对的。   阿音拿着茶杯出来,一边倒茶,一边解释:“少雄和我大哥大嫂走散了,暂时不知道他们在哪,就让他在这先住几天,等有了他爹娘的消息,就把他送走。”   乡下人日子紧巴,婆家的人都会盯牢媳妇,防着她贴补娘家。阿音知道,当初明青枝从婆家偷吃的给明皓,被婆婆又打又骂。就怕现在她想不通,对这个白吃白喝的半大小子口出不逊,所以,阿音急着解释,想让她明白,少雄在这里住不长。   明青枝先是愣了一下,转瞬明白过来,大咧咧说道:“弟妹,你不用怕俺多心,碾子现在能养得起孩子,管顿饭吃不算啥。以前俺那婆婆就是傻,小气巴拉的,俺给碾子带点高粱饼子过来,她就跟俺撒泼打滚。你说当时她要是接济一下俺兄弟,现在碾子有出息了,能忘了她的好吗?你这大侄子一看就是有学问又懂事的,没事,就住着吧,只要俺兄弟乐意,俺这当大姑姐的,绝不瞎掺和。”   林婉音心里浮起几丝暖意,以前瞧着大姑姐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妇人,以为和别人一样锱铢必较,却没想到她如此开明大度,并没以半个婆婆自居。   阿音双手捧起一杯花果茶,甜甜一笑:“谢谢姐!”   “你瞧你,谢啥呀,都是一家子。”明青枝接过茶水一饮而尽,打开自己的小包袱:“咱们家有一棵桃树,现在桃子熟了几个,俺拿来给你们尝尝鲜。”   看着明青枝朴实的笑容,阿音暗暗感慨,她是真疼弟弟,家徒四壁,估计平时也吃不上什么水果。好不容易自家桃树上结了几个果子,还跋山涉水地给弟弟送了来。   桃子送到,明青枝就要走。阿音坚决留她吃饭,拿出看家本领做了几道好菜,吃的明青枝惊叹不已。   吃过饭要离开的时候,二丫偷偷拽娘的衣襟:“我也想住在舅舅家,跟舅母学写字,绣花。”   “你没见舅舅家有个男娃住着呢,你留下不方便,快跟我回家。”明青枝压低声音说道。   阿音听到了她的话,可是眼下确实不方便,没办法留她,就假装没听见,只把昨天剩下的三条鱼端过来,让明青枝带走。   一条大草鱼,两条鲫鱼,都是活的,明皓用草绳拴住鱼嘴,交到明青枝手里。   “哎呀,俺是给你们送桃子来的,桃子没拿来几个,反而拿走几条大鱼,这不合适啊。”明青枝搓着手,不好意思接。   明皓笑道:“这又不是花钱买的,是用鱼篓子在溪水里捉的,你把这些拿走,一会儿我们去溪边收鱼篓子,就又有新的鱼了,不愁没吃的。东西不算好,是你弟妹的心意,你就快拿着吧。”   明青枝这才伸手接了,笑嘻嘻的谢了阿音,带着二丫往回走。   明皓送了出来,明青枝扯住弟弟的袖子把他拉到一旁,低声说道:“你这娘子会绣花,会写字,比村子里的老娘们儿不知强多少倍,你可得哄好了人家,要不她能在咱们这穷山沟里待一辈子吗?”   面对忧心的姐姐,明皓灿齿一笑:“姐,你放心吧,俺俩好着呢。你现在只瞧见她的好,没瞧见她的坏脾气呢,娇气的很,除了我,谁还能容忍她?”   明青枝咋舌:“哎呦呦,瞧把你给能的。白捡个俊媳妇,已经是祖宗保佑了,还说人家娇气,俺瞧着人家一点都不娇气,倒是你,美得找不着北了。”   明皓呵呵笑着,目送姐姐离开。心里暗暗回想,阿音的娇气,好像只有单独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才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   想到这,他更高兴了。   ☆、第39章 第 39 章   安宁和乐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   每日清晨起来, 明皓先教林少雄练武, 练上半个时辰, 阿音就做好了早饭, 吃过早饭之后, 再用半个时辰的时间读书练字,然后进山里打猎。   如果不是惦记着大哥大嫂,阿音甚至觉得,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也很不错呢。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村民淳朴善良,风景优美醉人, 这样的田园生活, 她以前从没有想过。可是真正过上这样的日子了,她发现这样的日子舒服的很,不知不觉中,已经不再留恋原来有丫鬟婆子伺候的生活。   这日黄昏,阿音像往常一样做好了晚饭,等着他们从山里回来。她手上捧着那个鸳鸯戏水的红盖头, 是给姐姐家的大丫绣的, 阿音绣的很用心, 鸳鸯活灵活现的, 非常漂亮。   日落西山, 往常这个时候他们就回来了,而此刻还没有见到人影。林婉音捧着红盖头,走到门外,探头朝瀑布的方向张望。   “大姑你看,这是我射到的兔子,没用姑父帮忙,是我一个人射到的。”少雄拎着一只肥大的野兔呼哧呼哧的跑了过来。   这些日子天天上山打猎,小家伙黑了不少,不再像原来那么虚胖,胳膊腿上隐约能看到一点点肌肉的轮廓了。   侄子献宝一般把野兔捧过来给她看,阿音爱怜的摸摸他的头:“好孩子,少雄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跟在后面的高大男人,左手扛着一只獾猪,右手拎着三只野鸡,迈开大长腿健步如飞,走到她面前便欢喜的笑笑:“阿音,你这站在门口张望的样子,真像一个盼着男人回家的小娘子。”   林婉音抿唇一笑:“什么叫真像啊,本来就是嘛。我绣好了给大丫的红盖头,你瞧瞧好不好看?”   她双手抖开红盖头,憨态可掬的一对鸳鸯在夕阳的余晖中熠熠生辉,映着姑娘娇俏的笑脸,别提多好看了。   明皓定定的瞧着她,想象着这个盖头蒙在她头上,会是什么模样,若自己能亲手掀起,该有多好。“阿音,这么看,看不出来,一会儿回到家里,你蒙在头上,我看一看。”   阿音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弯,笑了起来:“你少糊弄人了,又没有凤冠霞帔,单单一个盖头,算怎么回事儿?难不成你想掀一回红盖头,就当成大礼啦?”   想掀盖头的心理被拆穿,明皓低下头,讪讪的一笑,轻声道:“阿音,如果……”   林少雄已经先一步跑回了家里,阿音和他并肩一起往回走,见他欲言又止,就有些纳闷儿:“你今日怎么了?好像跟平时不大一样。”   明皓抿了抿唇,想给她一个灿烂的笑容,却没能笑出来,只轻轻地叹了口气。   林婉音纳闷地看了他好几眼,却没有追问。按照这些天对明皓的了解,阿音心中猜想,他的话肯定憋不过今天晚上。   果然,吃过晚饭之后,明皓带着少雄洗了个澡,就打发他早早睡了。回到自己屋里,大手一伸,就把阿音抱到大腿上:“阿音,这些天跟我在一起欢喜吗?”   “欢喜啊,你怎么忽然想起来问这个?”   “没什么,就是想问问,这些天我听你的话,每天早起念书写字,是不是应该给我点奖励?”男人厚着脸皮朝她唇上凑。   阿音娇笑着抬起小手挡在他唇边:“你哪天不要奖励,又不是没给过你。”   “那不一样,每天都是那么一丁点儿甜头,都不够塞牙缝儿的,今天我要吃饱。”明皓身子倾斜,缓缓地把她压在了床上。   火热的吻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阿音已然没有了抗拒的能力,只能默默承受着他霸道的疼爱。在几近沉迷之时,听到他的声音在耳畔悠悠回响:“阿音,留下来陪我好不好?你要是走了,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住在这家里。”   林婉音娇喘微微地抬起水漾双眸,轻声问道:“你这是突然想起什么了?好端端的,我怎么会走呢?”   明皓在她身上大口的喘着气,抱紧了怀里的可人儿,把头闷在她馨香的长发之中,软语说道:“今日,有你大哥大嫂的消息了,在安州。若是我送你去见他们,你还会跟我回来吗?”   一听这话,林婉音终于明白了,他今日为何患得患失,又为何紧紧纠缠——原来如此。   “我当然要留在大哥大嫂身边了,人家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总住在你这儿,算怎么回事儿?”阿音故意逗他。   男人收紧双臂,把怀里的她箍得喘不过气来:“那我就不送你去,打死我也不送去。”   阿音娇笑出声:“我骗你的,当然要带你回来了。咱们把少雄给大哥大嫂送回去,再把咱俩的事儿跟他们说清楚。你陪我去一趟青崖寺,我要去那还个愿。得到了天地、父母的见证,要不要那仪式倒也无所谓了,这一趟回来,我就真真正正的是你娘子了。”   “真的?”明皓双眸一亮,猛地抬起头来,满脸的欢喜藏都藏不住:“回来以后,咱们就可以圆房了吗?”   这个问题,阿音怎么好意思回答呢。她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挡住了眼中的神情,樱红的小嘴抿着,不肯开口。   “你快说呀,是不是?”执着的男人一问再问,非要一个明确的答案不可。   她不肯说,他就挠她手心,挠她腰窝,阿音就笑着翻滚到一边,不得不按住他双手,轻轻“嗯”了一声。   吃了定心丸的男人,这才舒爽的躺到床上,满心欢喜。   次日一早,跟林少雄说了送他去找爹娘的事儿,小家伙却有些纠结,皱着眉头问:“见了爹娘以后,咱们还回来吗?”   明皓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道:“你爹娘肯定要把你留下了,我们俩自然是要回来的。”   “啊?”林少雄一下子垮了脸:“那……那怎么行啊,我还要跟姑父学武功呢。”   林婉音把少雄的小包袱绑在了马鞍上,笑着说道:“怎么,你还打算一辈子跟着你姑父不成?眼下兵荒马乱的,你还是先去跟着你爹娘吧,等过些日子,或许咱们还会凑到一起的。”   这一句“或许”,让少雄心里有了很大的期待,可是又很不确定以后能不能凑到一起。于是,这一路上,他天天黏着姑父,恨不得上茅房都跟他一起去。   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在夜幕降临之后,赶到了距离安州不远的一个小镇上歇脚。镇上没有客栈,就找了一户人家借宿。这家人口简单,只有憨厚的老两口。给他们做了两个简单的小菜,安顿好房间,人家就去休息了。   这家院子不大,并没有多余的客房。他们只能挤在柴房里,阿音睡了墙角的一张小床,明皓和少雄睡在茅草地上。   月明星稀,柴房里光线很好,林婉音睡不着,就笑问侄子:“少雄,长这么大,这是你第一次睡茅草床吧,舒服吗?会不会明天见到爹娘,哭着鼻子说大姑欺负你呀?”   林少雄嘿嘿一笑:“大姑,你别逗我了。我才不会哭鼻子呢,我现在可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以后进了雷霆军,是要野外行军的,到时候连茅草都没有,我才不怕呢。”   阿音亲眼见证了侄子这些天的改变,不得不怕佩服明皓,虽是个没读过几本书的大老粗,但他教育孩子还是很成功的。“明皓,谢谢你!”阿音真诚说道。   “有啥可谢的,都以身相许了,我这做姑父的,带几天孩子算个啥。”明皓想到这一趟回来,就能圆房了,心里特别高兴。   阿音听到“以身相许”这四个字,自然也想到了答应他的事,不由得陷入神游之中。青崖寺里的那个人,应该会答应吧,这是自己和大哥共同选定的夫婿,虽然没有富贵加身,但是憨厚可靠。那人不也说过吗,荣华富贵皆浮云,有时却会遮了人的眼,让你在失去最宝贵的东西以后,才幡然醒悟。   暗夜中十分寂静,明皓却突然翻了个身,用耳朵贴在地上听了听,低声道:“你们别出声,有人来了。”   ☆、第40章 第 40 章   原本十分放松的阿音和少雄一下子紧张起来,少雄也学着姑父的样子, 趴在地上听了听, 可他什么都没听到。   阿音靠着墙壁坐了起来, 转头看向窗外。   果然, 过了一会儿, 有轻微的脚步声传来,还有人低语:“你瞧瞧,就是这两匹马, 一看就是好马,主人肯定也是有钱的。”   “好,那就先去劫财,一会儿出来正好骑着马走。”另一个声音说道。   这对话听起来应该是小偷打劫,明皓示意少雄躺在地上不要动, 他悄悄起身, 把自己常用的弓箭背在身上,又把大刀挂在腰带上,向柴房的门口摸去。   阿音特别想提醒他小心一些,可是屋里既然能听到外面的人说话,如果自己开口,肯定也会被人家发现, 岂不是打草惊蛇。她使劲捏着自己的手, 紧张地盯着明皓慢慢移动, 心里暗暗捏了一把汗。   不知道明皓的功夫行不行, 这些小贼的本事估计不大吧, 想来他应该能对付。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那两个人已经摸到了门口。因这是一间柴房,平时并不住人,所以门上没有门闩,木门被人轻轻一推就开了。   就在这一霎那之际,明皓迅速出手,抓住第一个人的头发,抬腿一顶,那人闷哼一声,捂住了鼻子。后面那个发现有问题,转身就跑,却被明皓一把抓住后脖领子,狠狠地一顿拳打脚踢。   听到院子里的动静,老两口走了出来。见明皓抓住了两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小贼,当即拍手称快,拿来绳子,让他绑人。   “最近我们这一带不太平,有人见过三个外地来的毛贼抢走东西,却始终没抓到,现在好了,终于抓了。”老汉欣喜说道。   明皓已经绑好了一个,正在绑第二个,听了他的话,手上一顿:“你说有三个?”   他下意识地看向站在门口的林婉音和少雄,焦急地喊了一声:“快进去。”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支羽箭的破空之声传来。明皓天天打猎,对这羽箭的声音最为熟悉,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就撇下小贼,大步冲到阿音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她,抽出佩刀,想要用刀挡开那支箭。   眨眼之间,他刚刚站稳,还未看清箭的影子,“当”的一声,羽箭射在他腰上,反弹落地。   一般农家汉子的衣服,腰带就是一根布带,上面是没有什么装饰的。但是今日明皓穿的,是阿音亲手做的那一套,她为了好看,特意在县城里买了一个铜质的带钩,却没想,今日竟起到了挡箭的作用。   阿音并不知道那箭射中带钩,只见明皓快如闪电地挡在自己和少雄面前,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听到当的一声响。   “明皓,你没事吧。”她心里一急,紧紧抓住明皓后襟。   “没事,你们快进去。”明皓回身,有力的臂膀抱起二人放进屋里,转身弯弓拉箭,朝着羽箭射来的方向同时发出三箭。   一声惨叫在门外的树林里发出,那个明皓还未绑牢的小贼自己解开绳索,正在朝外跑。明皓飞快地发出两箭,正中他双腿,那人扑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   明皓出去把二人抓回来绑上,又在附近仔细查找过确实没有其他同伙,这才把绑好的三个人交给老夫妻,让他们去叫街坊邻居来,把三人交官府查办。   阿音明白,此地不宜久留了,拿了包袱出来,就和明皓打马而去。一口气跑出几十里,确定后面没有人跟踪,才渐渐慢了下来。   “晚上进不了城,咱们只能找个山洞凑合一下了,你们能受的住么?”明皓担忧的看着他俩。   “能。”   “能。”二人难得的异口同声。   明皓久居野外,自然知道什么地方好找山洞,很快就找了一个溶洞,刚好有一块很大的青石板,就让林少雄在上面睡觉。   小孩子想的不多,觉得有姑父在,自己一点都不用担心,合上眼就进入了梦乡。   可阿音却睡不着,倚在明皓肩上看洞口明亮的圆月。“明皓,假如刚才那一箭你没能挡出去,为了救我受了很重的伤,你会不会……后悔呀。”   她知道明皓性格宽厚,平时对自己很纵容。却没想到,千钧一发,不容思考的时候,他会以闪电般的速度挡在自己面前。豁出他的命,也不让她受伤。   明皓伸手揽住阿音纤腰,陪她一起看月亮:“后悔呀,万一我就这么死了,连个儿子都没留下,我肯定后悔这些天没睡了你。”   阿音见他说话没个正经,就轻轻捶了他一拳,娇声道:“人家跟你说正经事呢,你不要胡说。还有,你觉得今日的事情只是个巧合吗?还是说那些人就是奔着咱们来的?”   明皓拉过阿音的小手在手里摩挲着,认真的说道:“应该是巧合吧,这些人伸手太差,不像是杀手。再说了,就算雷霆军解散了,你哥罢官了,也没有人跟咱们这么大仇,非要赶尽杀绝吧。你放心吧,有我在呢。”   他这一番话,让阿音心里踏实了不少,抱着他粗壮的胳膊继续问:“你怎么能确定自己一定能用刀挡开箭呢?天色那么暗,根本就看不清,就算是白天也很难有把握的吧?”   明皓轻抚她纤细的手腕,能感觉到强烈的脉搏跳动。之前遭遇了响马,如今又碰上毛贼,看来她是怕了。“你放心吧,我自己什么能力还不知道么,肯定能挡开的,你不用担心,以后遇到危险,你就往我身后躲,千万别傻乎乎地冲到前面去。”   阿音娇声笑:“我才不傻呢,放着武艺高强的明将军不依靠,偏要自己当出头鸟?以后我就赖着你了,赖你一辈子,你永远都要保护我。”   “好,就这么说定了。”明皓飞快地抢白,生怕她反悔一般。   月色如练,笼罩着互相依偎的一对男女,偷听他们说的悄悄话。   “你也不过二十二岁么,就那么急着要孩子了?”   “以前不急,遇见你以后才着急的。”   “那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都喜欢,若是男孩,我就教他骑马射箭,我们父子俩一起保护你。若是女孩,你就教她琴棋书画,把她打扮地像你一样美,我保护你们俩。”   “你还会说琴棋书画了,有进步啊。”   “那就应该有奖励喽,来吧……”   不知何时,阿音偎在他怀里睡着了。他的怀抱温暖宽厚,她睡的很舒服。早上醒来,却突然看到了他断了一半的衣带,和留下痕迹的铜质带钩。   “你……那一箭不是你挡出去的,是你给我当肉垫了,若不是射中带钩,你就……”阿音怔怔地瞧着他。   明皓低头一瞧,发现瞒不过去了,就嘿嘿一笑,摆出一副任打任骂的态度:“还没来得及挡,那箭就到了。不是我没本事啊,是当时有点来不及。”   “你知道来不及,为什么还要给我当肉垫?”   面对心上人的追问,明皓没办法回答,当时情况紧急,一听到还有第三个人,他马上想到阿音有危险,并不知道那人瞄准的肯定是她。为什么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只是下意识的举动罢了。   明皓起身,抬手摸摸她的头:“你说呢?”   少雄听到二人谈话,坐起身来,把盖在身上的衣服收进包袱,起身跟着明皓走,路过林婉音身边,却突然发现她眼里含着泪,那泪珠在眼眶里打着转,悬而未落。   “大姑,你怎么哭了?”没有得到回答,他紧跑两步,去追牵马的明皓:“姑父,我大姑怎么哭了?”   “他们女人就是娇气,动不动就哭,多大点事儿。阿音,快走吧,找个小镇吃早饭。”明皓抿唇憋着笑看她,就见小娘子满脸感动的一塌糊涂的模样,不服气地朝他撅了撅嘴:“什么多大点事儿,人命关天哪。”   “什么事都没有你重要,快走吧,当着少雄的面哭鼻子,也不怕被笑话。”明皓走过来,弯下腰去,用自己的宽宽的额头抵了一下她的秀气的额头:“娘子,我是你相公呀,我保护你不是应该的么?”   丈夫保护妻子,确实是应该的,可这个“应该”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舍得用命去护着她的男人,真的值得嫁了。   ☆、第41章 第 41 章   吃过简单的早点,三人直奔安州。城门已经开了, 门口就有一个摆摊卖菜的小贩, 见到他们就收了摊子, 迎着明皓走了过来。   阿音猜想, 那应该也是雷霆军的人。就见他向明皓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就由那人在前面带路,七拐八拐,带着他们进了一个小巷子。   “明将军, 就是这里。”小贩指着一扇灰扑扑的木门说道。   明皓点点头:“好,辛苦你了,回去吧,我们自己找人就行了。”   “是。”小贩应了一声,挑着担子走远了。   明皓上前敲门, 听里面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谁呀?”   “是我, 您老开门吧。”明皓含糊的答道。   可是,里面的人并没有应声开门,走到门口,十分谨慎地又问了一句:“你是谁?”   “我是明皓,你可以进去问问里面的人,是否要见我?”   门内的老人似乎犹豫了一下, 果然听到脚步声朝着屋里走去, 很快另一个人的脚步声传来, 陈旧的木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条缝。林彦从门缝中看了一眼, 发现真的是明皓, 吃惊问道:“明将军,你怎么来……”   话没说完,他看到了旁边的林婉音和林少雄,便哗啦一下把两扇木门打开,惊喜说道:“阿音、少雄,你们怎么凑到一起的?”   “爹。”林少雄欢呼雀跃地冲进老爹怀里,从小没离开过爹娘的孩子,这么久没见到父亲,心里自然也是十分想念的。   阿音朝着大哥笑笑,轻声说道:“大哥,这事说来话长,咱们进去慢慢说吧。”   “好,进屋,快进屋吧。”林彦赶忙招呼大伙进屋,打开房门就朝着里屋喊:“夫人,快看看谁来了。”   崔氏听到动静,从里屋出来,一眼就瞧见了朝思暮想的儿子,喜得她一下子热泪盈眶,紧走两步把孩子抱在怀里:“我的儿呀,可算见着你了,黑了,也瘦了呀。”   林少雄却并无悲色,而是十分欢喜地挽起袖子,给母亲看自己的胳膊:“娘,你看,我虽然瘦了,却比以前有劲多了。我天天跟着姑父练武功,上山打猎,哦,对了,念书也没有荒废,我大姑每天教我念《论语》,我把其中最经典的句子都记住了。我现在射箭射的特别准,森林里的兔子跑得飞快,一键就能射中。”   小家伙颇为自豪,一会儿大姑,一会儿姑父,把林彦夫妻俩都听傻了。   林彦不解的问道:“少雄不是应该在潞州婉容那里么,怎会跟你们在一起呢?还有,你们俩是怎么凑到一起的,今日确实太突然了,让我一时应接不暇呀。”   阿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的跟大哥说了,林彦异常惊喜:“这真是天意,天作之合呀,怎么样?大哥没看错吧?明将军绝对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阿音,兜兜转转,你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大哥真替你高兴,也可以向爹娘交差了。”   林婉音腼腆地笑了笑,便问起他们如何到的这里。这才知道,自那日遇到响马之后,他们便东躲西藏,怕打草惊蛇,也没敢去潞州找林婉蓉,而是偷偷来到安州一个老友这里,打算暂避风头之后,去投奔另一个颇有势力的朋友。他们也在托人打听那些响马的来历,想知道阿音究竟逃跑成功了没有,却始终没能打听到有用的消息。   双方相谈甚欢,吃过饭之后,林彦便问阿音,是要留下来跟他们在一起,还是要随着明将军离去。   谈到这个话题,明皓便有点紧张,绷直了身体,眸光紧紧的锁住阿音的表情,眼睛一眨不眨的。   林婉音看了一眼他的模样,就笑了:“大哥,我想带他去青崖寺走一趟,当年我曾在那儿抽签许愿,若有朝一日找到如意郎君,就要回去磕三个响头还愿。”   林彦了然的点了点头,眸光中颇有深意:“好,你既已决定带他去青崖寺了,我便不再留你。下一步,我们要去冀州韩远山那里,他手上握有些兵权,在当地也颇有势力,到了他那里应该就安全了。若有朝一日,雷霆军要重整旗鼓,你就到冀州来找我们吧。”   阿音点头应了,和明皓一起告辞离开。林少雄依依不舍的拉住姑父的袖子,恨不得跟着他们一起回去。   看此情景,林彦夫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些日子,必定是明将军待这孩子极好,他才一口一个姑父的叫着,舍不得他们离去。   林少雄终究是要留在父母身边的,明皓和阿音出来,便飞身上马,直奔三百里外的青崖寺。   青崖寺位于陡峭的青崖山上,这座山并不是很大,寺庙香火也不太旺盛,知道这里的人并不多。可阿音硬要来,明皓便不问缘由的陪着她过来。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牵着马爬到了山上。就看到了一座规模不是很大的寺庙,庙宇虽不是非常宏伟,可门口的对联却十分大气。上联是天不言辽望人间,下联是地无语善恶有报,横批是四个大字,天地之间。   望着金漆斑驳的寺门,阿音默默的站了一会儿,就把马拴在一旁,拉着明皓往里走。正在洒扫庭院的小和尚走了上来,施了一礼问道:“两位施主,是来进香的吗?”   阿音摇摇头:“小师傅,我要找了缘禅师。”   小和尚老老实实的答道:“了缘师傅已经好几年闭门谢客了,他是不会见你的。,”   阿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锲而不舍地说道:“你只管去跟他说,多年前,有一位女施主曾在他面前许愿,说若找到如意郎君,就会来他面前还愿,他自会见我的。”   小和尚半信半疑的去了,很快就走了回来:“女施主,您说的对,他的确答应见您了,请跟我来。”   “好。”阿音脆生生的答应一声,拉了一下明皓的手,示意他跟着一起走。   可是只这简单的一拉手,明皓就发现她的手心里满是热汗,手指似乎也有点儿颤抖,不知为什么,只是简单的还个愿,竟令她如此紧张。   “阿音,别怕,有我呢。”明皓虽不明白她在紧张什么,却还是主动伸手握住了她,想传递给她一份力量。   阿音回头朝他笑笑,把小手挣脱出来,帮他整理了一下衣冠,轻声说道:“一会儿你不要乱讲话,大师面前,要懂得谦虚尊重,你明白吗?”   其实明皓不太明白,为什么一个简单的还愿被她如此重视,不过既然阿音重视,他便要全力以赴的配合她。   见明皓郑重地点了头,阿音这才放心地跟着小和尚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了一间禅房门口,小和尚推开房门:“二位施主里面请。”   明皓的眸光一直笼罩着阿音娇小的身影,见她把一双小手紧紧的握成了拳,又缓缓松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这才缓缓抬腿进门。   “大师……”看到坐在蒲团上打坐念经的老和尚,阿音只说了两个字,便红了眼眶。   老和尚放下手里的一串佛珠,深邃的眸光把阿音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才缓缓的点点头,看向跟在她身后的高大男人。   明皓的目光也看了过来,见蒲团上坐着的,只是一个瘦肖的老和尚,并没什么特殊之处。就把目光移回到阿音身上,继续关注着自己的心上人。   “两位施主,请坐吧。”老和尚转头看向旁边空着的两把椅子,示意二人落座。   林婉音袅袅婷婷地走过去,坐在了离和尚比较近的那把椅子上,哽咽道:“信女闻言,一入佛门,六根清净,自当心宽体胖才是。不知想到,这几年未见,大师竟瘦成这般模样。”   老和尚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胖瘦皆为浮云,心宽才是根本,老衲昔年犯下的罪孽,如今,日日忏悔,想来佛祖也能体谅了。老衲耗尽半生的心血研修佛法,只求来世得佛祖眷顾,能得以重续前缘。”   阿音垂眸,喃喃自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老和尚默默叹了口气,眸光转移到明皓身上:“女施主,是来求姻缘的吗?”   “是,我大哥帮我保的媒,是雷霆军的明皓将军,有情有义,可托付终身。只可惜大哥的媒还没做成,就被罢了官,我们回老家的途中被响马所截,刚好明皓救了我。这段时日相处下来,我感受到了,他的确是一个好男人。将来,若雷霆军重整旗鼓,我便是将军夫人。若雷霆军自此解散,我便是山中一个猎户的小娘子。无论得哪般造化,我都乐意。”   明皓的眸光一直笼罩在阿音身上,听她如此表白心意,他便高兴地翘起了嘴角。跟她在一起这么久,她都没有如此直白的表达过自己的心意。今天,第一次听她一口气说出心里的感受,明皓十分欢喜。   老和尚默默注视良久,缓缓摇了摇头:“以老衲多年对面相的研究来看,你二人并不合适。”   阿音一张明媚的笑脸立时垮了下来,明皓皱着眉头起身,强忍着怒气,问道:“此话怎讲?”   老和尚不疾不徐的说道:“女施主满脸矜贵之气,可见从小便在娇养中长大。而这位男施主,一看便是从小过惯了苦日子的。于他来讲,在山中做一辈子猎户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女施主来说,却是截然不同的人生。你们从一出生,便注定了不是同路人。”   明皓虎目圆睁:“大师是出家人,却没想到如此看重荣华富贵。我娶了阿音,自然不会让她过一辈子苦日子,就算雷霆军没有东山再起之日,我也可以凭一己之力挣来殷实的家产,让阿音生活无忧。”   “是啊,”阿音也赶忙帮他说好话:“明皓他原本不爱读书习字,可是最近他跟少雄一起学《论语》,学的可认真了。幼时家贫不是他的错,只要他肯吃苦,能用心,就算是靠我们两个人的双手,也能撑来一份好的生活啊。”   老和尚慈爱的目光看向林婉音,见她神色坚决,就在心中暗笑,面上却仍是稳若泰山的神色,继续说道:“只怕是只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穷人乍富,自然要拼命的享受荣华富贵,现在他视你若珍宝,将来成亲之后会弃之如敝屣,必定会广纳妻妾,至你于不顾。”   明皓强忍的怒火,终于爆发出来:“你这老和尚,怎么凭空污蔑人呢?老子从未想过要纳什么妾,你……”   他话没说完,只觉得鼻端一阵香风吹过,脸上挨了轻轻的一巴掌。   阿音出手太急,这一巴掌打的并不是很准,加上明皓个子太高,只是手指掠过了脸颊而已。疼倒是不疼,可是哪个男人不要面子呢,当着外人的面被一个女人打了,他还能不翻脸?   老和尚灼灼的目光看向了明皓,就见他满脸诧异过后,眸中并无怒色,只是有些委屈地看下阿音,讷讷的问道:“怎么了?阿音,你生气了?”   林婉音怒火中烧,瞪着一双明亮的剪水秋瞳么,质问道:“你跟谁说老子呢,你是谁老子?你怎么可以跟……”   阿音气呼呼地走回座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双眼盯着地面,不肯看他了。   明皓的确有点儿委屈,他见阿音动了真气,心里就害怕了。赶忙走到她身前,蹲下高大的身子,双手扶在在膝头,轻声解释:“我不是故意的,只不过平常总这么说,说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俩在一起这么多天,我不也是这么说话吗?”   “你跟我说话,怎么说都行,但是现在不行,你怎能对大师不敬?”林婉音把他扶在自己膝盖上的手拨开,转头看向一旁,仍然不肯看他。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僵局,明皓有点儿不知所措,不是说好找到如意郎君来还愿的吗?怎么突然变成了被一个老和尚棒打鸳鸯?   虽然明皓心里想不通,可是他能看的出来阿音对这个老和尚的尊重。不管因为什么吧,既然她这么尊敬他,自然有尊敬的理由。   他深吸一口气,软语哄求:“阿音,我道歉行吗?我收回刚才的话。”   “你跟我道歉有什么用?”阿音撅着小嘴,依旧不肯正眼瞧他。   明皓无奈的瞧着她,咬了咬牙,转回身朝端坐在蒲团上的老和尚,深深鞠了一躬:“大师,我出说错话了,请您原谅我吧。您放心,我活了二十几岁,只喜欢了阿音一个人。将来,要是真发达了,也只要阿音一个妻子,让她和孩子过上好日子。绝不会沾染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来让阿音生气。”   ☆、第42章 第 42 章   老和尚淡然说道:“这里是佛门圣地,你跟我保证, 不如去跟佛祖保证。”   这间禅房的门口, 就供奉着一尊释迦牟尼的金身塑像。明皓大步走过去, 跪在蒲团上, 毫不犹豫的发下重誓:“我明皓今日在佛祖面前发誓, 今生今世,只娶阿音一个人。不管我受多少累,也要让她过上好日子。将来得以共享富贵, 绝不招惹其他女人,惹阿音生气。我只想一心一意的和阿音过一辈子,天地为证,神明共鉴,若违此誓, 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阿音见他发如此重誓, 心有不忍,轻轻走到他身后,拉他起来:“其实大师的意思是想让你问问自己的心,问一下自己能不能做到,也没让你发这么重的誓。”   “没事儿,我原本就是这么想的。这不算毒誓, 不过是把我心里话说出来罢了。”阿音不生气了, 明皓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下来, 欢喜一笑, 轻声问道:“可以走了吗?”   阿音转头看向蒲团上的老和尚, 就见他微笑着点了点头:“丫头啊,这个男人性情宽厚,能包容你的坏脾气,又肯学肯干,将来你们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刚才老衲不过是试探一下,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觉得他适合你。得如此佳婿,老衲替你高兴。”   得到了老和尚的认可,阿音特别高兴,拉住明皓的手,走到屋子中央,一起跪在了地上。   明皓并不喜欢这个老和尚,但是阿音已经跪地,手上还牵着他大手。意思很明确,是要跟他一起跪拜。   拜就拜吧,大不了就当提前演练拜天地了。明皓拜倒在地,就听到一个温润的声音响起:“天地神明,父母双亲,我今日与明皓共同拜谢天地父母养育之恩,此后举案齐眉、白头偕老。”   明皓见阿音郑重其事的拜了下去,就随着她一起跪拜了三次。   “好了,你们回去吧,了缘了缘,老衲已了却尘缘,此生再无牵挂。”老和尚把眼帘一垂,拿起手里的佛珠,继续念经。   阿音转过头来,对明皓轻声说道:“既已还愿,那我们就走吧。”   “好。”明皓抬脚就走,却意外的发现阿音红了眼圈儿,正在用恋恋不舍的眼神瞧着垂眸念经的老和尚。   明皓炯炯的目光在二人身上来回逡巡,突然发现,阿音的鼻子和耳朵跟这个和尚长得十分相似,她又如此在意这个人的想法,莫非……   二人出了青崖寺,沿着山间小路下山。到了山脚,明皓扶阿音上马之际,不经意间发现,青崖寺旁一块陡峭的山岩上,正站着一个瘦肖的身影,身上穿着一件土黄色的僧袍。   “阿音,你瞧!”明皓抬手指向山顶,林婉音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浅浅一笑:“说什么了缘,真能了的那么干净啊?走吧,等咱们以后有了孩子,再来这里还愿。”   明皓飞身上马,试探着问了一句:“阿音,他是你什么人?对你来说是不是很重要?”   林婉音并不否认自己认识这个人,只抬起双眸,真诚的看向他:“有些事情,不是我故意要瞒着你,而是你知道的多了未必是好事。你只需知道,我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嫁给你就够了,至于我家的那些亲戚,不做深入了解也罢。”   明皓爽朗一笑:“好,听你的。你想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告诉我,不想说的时候,这些旁不相干的人,跟咱们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关系,我也懒得知道。”   男人豁达大度,没有刨根问底的追究。阿音看着他会心一笑,策马扬鞭率先飞奔出去:“快走啊,看谁先跑到家门口,后进家门的人要挨罚。”   “好啊,赛马就赛马,还怕你不成?”明皓打马扬鞭,紧追而去,两匹马一前一后,在山路上你追我赶,好不热闹。   快马加鞭,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在黄昏时分回到了明水湾。明皓有意落后一步,想让她赢,可是跑在前面的阿音,到了家门口,却忽然勒住了马。   “怎么了?不认得家了么,怎么不进去?”明皓催马上前。   小院里呼啦一下冲出来十几个男人,为首的正是江瀚。他走到明皓马前,嘭的一把抓住了缰绳:“你跑哪去了?我们都快急死了,这附近的散兵都已集结完毕,就等你呢。”   明皓面色一凛,飞身下马,神情严肃的问道:“出什么事了?”   “还能有什么事?自然是王星张辰他们找到太宗了,如今要集结雷霆军旧部,速去边关会合。”江瀚把自己的马牵了过来,上马就要和他一起走。   阿音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只怯怯的问道:“我们才刚回来,连家门都没进呢,明天一早走成不成?”   江瀚甩过来一个不耐烦的眼神:“军情紧急,哪是你们这些妇道人家能理解的?现在就走,难不成还要给你留个告别说话的时间?”   “可是……”分别来得太突然,她接受不了,阿音紧紧拉住明皓的衣襟不肯松手。   如果没有阿音在,明皓自然可以马上就跟他离开,可现在不同,他不能就这样扔下阿音一个人,掉头就走。   “江瀚,你们现在要去哪?你们先走,我明天早晨天不亮就起,我的马脚程快,自然能追的上。”明皓神色坚决。   江瀚气呼呼地瞪了阿音一眼:“千金小姐就是娇气,我家小莲花可没这么罗嗦。行了,你就在家住一晚上吧,我带一部分人先走,明天你去清扬县城带走另一批人。”   十几匹快马飞奔而去,眼前一下子清静了,凉爽的山风吹来,沙沙的树叶声掩盖住了砰砰的心跳。   二人对视一眼,相顾无言,缠绵的眼神如同丝丝缕缕的银线,搅拧在一起,密密匝匝地缠绕成一根绳索,密不可分。   “先进屋吧。”明皓接过她手里的缰绳去拴马,喂好水和草料,在院子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大步进屋。   林婉音正在厨房里忙碌,明皓缓缓走过去,从身后环住她,把头偎在她肩窝,轻声问道:“最后一顿饭了,做什么好吃的?”   “呸呸呸!什么最后一顿饭了呀,难道你打完仗不要回家的吗?今天吃面条吧,这个比较省时间。”阿音灵巧的小手揉好了面团,拿起擀面杖开始擀。   明皓依旧黏在她身上,转头亲了一口粉嫩的脸颊:“真想把你吃进肚子里,带着你一起去。”   阿音握紧擀面杖,飞快地把面擀好,挑衅道:“那你就吃啊,我又没不让你吃。”   明皓收紧双臂,紧贴着她蹭了蹭,阿音手一抖,手里的擀面杖落地。因为她明晃晃的感觉到,被“擀面杖”烫到了。   “你先等等嘛,吃完饭再说啊。”姑娘俏脸羞红,手指有点抖。   “嗯。”明皓闷头?   ☆、第43章 第 43 章   温香软玉在怀,明皓舍不得推出去, 可是, 已经考虑好了今晚不动她, 怎能一直抱下去。   “阿音, 你不想让我说不吉利的话, 可是现在我们必须面对这个问题。战场上刀枪无眼,一不留神就会丢了命。如果我好好的回来,咱们自然白头到老。可是, 如果我真的……出了什么事,你还是完璧之身,还可以嫁给……”   别人两个字,他终究没能说出口。这些天耳鬓厮磨,他盼着圆房盼的心如火烧。今日阿音乐意了, 可他却不能这么做。一想到阿音将来要过孤苦伶仃的日子, 他的心里就一剜一剜的疼。   林婉音默默瞧着这个老实憨厚的男人,他喜欢她,却从不强迫,愿意为了她去改变自己,愿意用自己的身体替她挡箭,在即将分别的时候, 他考虑的不是实现自己的心愿, 而是考虑她以后的生活。   这样一个默默付出的男人, 是该有好报的。   “好, 明皓, 那我们就正面地谈一谈这个问题。刚来这里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心里只想着怎么逃走。可是现在不一样,我喜欢你、认定你了,除了你我再也不想嫁给别人。若你在战场出了什么事,我便自尽去找你如何?”阿音神色认真。   明皓赶忙摇头:“别,好死不如赖活着,你别这么傻,你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我呀。”   男人心里涌起一股热流,有阿音这句话就够了,死也瞑目了,可是,不能让她真的那么做。   阿音抿唇一笑:“既然你想让我活着,那就给我一个孩子吧,我看见他,就像看见了你,自然不能撇下他不管。我偷偷看过一本医书,这几日正是我容易受孕的时候,估计能怀上的。”   如果不是面临分离,她这么说,明皓肯定就给了,可是此刻,他犹豫不决:“阿音,我不在家,你一个人过日子已经很难了,若是再多一个小的,万一我回不来,你们孤儿寡母……”   林婉音松开手臂,从他腿上移开,坐到床边,抖开那鸳鸯戏水的红盖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明皓,我活了十六岁,享受过荣华富贵,也吃过很多苦,曾经被追杀,没命的跑,好几次都是死里逃生。对我来说,从没有什么一世安稳,有的只是当下。现在,我只想做你的妻子,生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孩子。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你放心,我虽娇气,却有韧性,肯定能照顾好自己和孩子,等你平安归来。你从军多年,不也活的好好的么,怎么可能这一次就出事了。”   “阿音,你可考虑好了?不后悔?”   “如果这辈子我们都不能做成真夫妻,我才后悔呢,你来掀盖头啊。”她抬手给自己蒙上了红盖头,端庄文静的坐在床边。   明皓双手握拳,给自己打了打气,又缓缓松开,柔声道:“阿音,从今日起,你就真的是我娘子了。”   他颤抖的双手捏住红盖头的边沿,上面绣着的戏水鸳鸯轻轻晃动起来,正如他此刻的心情。   盖头下渐渐露出小巧的下巴、粉嫩的樱唇、挺直的鼻梁,含羞带笑的剪水秋瞳,阿音长的美,即便未施脂粉也明艳照人、不可方物。   这样一个娇美的小娘子,缓缓抬眸,看着他娇羞一笑,又垂下眸去。   明皓心底压着的那根弦瞬间粉碎,脑海中再也没有什么战场厮杀,没有了周边万物,唯有她,他心心念念的小娘子,此刻嫁给他了。   明皓看呆了,傻乎乎地拿着红盖头愣在那里。阿音虽是极为害羞,可见他始终没有动静,她便暗暗把银牙一咬,我来!   小娘子毫不犹豫地扑进他怀里,攀住脖颈,凑上火热的红唇,甚至还用舌尖调皮地钩了钩。   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如此诱惑,怀里扭动的身子,是他心尖上疼爱的人,是他新婚的小娘子,若是他在不做点什么,就枉为男人了。   男人一旦爆发,女人就只有默默承受的份了。沦陷在他狂风暴雨般的热吻里,阿音甜蜜幸福,娇羞回应。可是,真到一举攻城的时候,她却难受的皱起了眉头,明皓动作一顿,轻声问:“疼吗?要不咱们到此为止吧?”   阿音娇娇的喘着气,柔媚的声音说道:“明皓,你要是个好将军,就该一鼓作气攻破城池,而不是在城门处磨蹭,你给我个痛快好不好?”   “好!”男人低吼一声,不再犹豫,伴随着铿锵有力的一个好字,二人正式成为密不可分的夫妻。   一旦攻入城中,就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了,摒弃了退兵的想法,他肆意进攻、酣畅淋漓。月上竹梢,竹影轻摇,却没有屋里摇的厉害。风吹竹叶,沙沙直响,却没有屋里沙哑的动听。   月亮移到银杏树顶端的时候,屋里已经大战三百回合了。明皓既满足又有点惭愧,她初次承受,本来应该一回就让她歇着的。可是没办法,头一次太激动,还没尽兴,就缴械投降。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第二次他摸索着规律伺候她,果然看到了小娘子令人满意的另一面。第三次便鱼水和谐,共赴巫山。   好可惜呀,天不亮就要走了,若是能再陪她几个晚上多好,这么舒服的日子,怎么舍得下。   阿音已然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明皓却睡不着,男人体力好,精神头也足,少睡一个晚上不算什么。他抬手轻轻捡起粘在她脸上的秀发,帮她拢到耳后去。汗湿的小脸儿红彤彤的,在明亮的月光下娇美动人。   明皓不敢看了,怕自己再看下去,舍不得离开。他正要翻身平躺,却没想到睡眼朦胧的小娘子忽然娇里娇气地撅起了小嘴,抬手抱住他脖颈:“明皓,我嘴疼,你是不是把我咬破皮了?”   明皓一惊,马上紧张地抬手去抚樱唇:“破皮了吗?我瞧瞧。”   “在里面。”阿音星眸半闭,不知道自己此刻的神态有多撩人。   “里面我看不到啊,你张开嘴。”明皓认真地帮她检查。   “张开你也看不到,不如你用舌头来舔一下。”阿音淡笑撒娇。   明皓伸出舌尖,真的要去舔一下哪里破了,到了唇边,忽然明白过来,她就是想让他亲了。   小娘子有如此情趣,男人美的心都要化了。抱住怀里的可人儿轻柔而缠绵的吻了一会儿,身子又热了。“阿音,你还能承受吗?”   “能啊,我想要孩子。”   “好,我给你孩子,给你好多好多孩子。”   ……   阿音终于累极睡去,明皓轻轻抽出手臂,下床穿衣。他打开门闩,拎起扁担和大木桶,静悄悄的出门,便健步如飞。来来回回几趟,把大水缸、小水缸都挑满了水。又拿了斧头,去山下打来一大捆柴。   做完这些,东方露出一丝鱼肚白,明皓洗手进屋,坐在床边,看着娇美的睡颜,默默叹了口气。他俯身在她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阿音,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   他要走了,不敢当着她的面走,只能趁她还没睡醒的时候离开。   他把门闩上好,带上两套衣服,从窗口轻轻跳出去,又细心地把窗户关好,才牵着乌骓马出了门。走过明铁柱家门口,他才上马疾驰,没有去清扬县城,而是先去了三十里铺姐姐家。   明青枝一家起得早,明皓来的时候,她刚好穿上衣服开门扫院子。见弟弟风风火火的赶了来,明青枝吓了一跳:“这一大早的,你咋来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明皓神情认真的说道:“姐,我也不瞒你了,我出去的这些年其实是从军了,进了雷霆军,怕你担心就没说。现在雷霆军要出征了,我得去边关打仗,阿音一个人在家里我不放心,姐,你一定要帮我照顾她,也照顾好你自己。她有点娇气,你忍一下,等我回来,你有多大气就朝我撒,千万不要为难她。”   明青枝一时难以消化这么多事,只怔愣的点点头:“你要去打仗啊。”   “我没事,都打了六年了,习惯了。你千万照顾好阿音,过两个月若是发现她怀孕了,你更要迁就她一下,姐,我真的特别喜欢她,你一定要帮我照顾她。你也保重,我走了。”明皓来不及多说,上马疾驰而去,留下明青枝在门口傻愣愣的站着。   ☆、第44章 第 44 章   明皓从窗口跳出去的那一刻,阿音眼角滑落了晶莹的泪珠。   明知他要走了, 她怎么可能睡得着?   马蹄声响起, 她想起身目送他离开, 可是身子稍稍一动, 就酸疼的厉害。昨晚的确是太疯狂了, 几乎一宿没睡,大战五百回合,他把自己积攒多年的精华全都给了她, 若是这样还怀不上,也就真的没法子了。   罢了,不送就不送吧,若是看到了他离去的背影,或许以后天天想着的就是他的背影。倒不如不看, 还可以想起他在躺椅上悠哉喝茶, 在树下安静写字,在屋里热火缠绵的模样。   他走了,这一去不知要多久,阿音无力地躺在床上,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住,在家里等他回来。   她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发现枕边有一个小布包, 里面有两锭整银, 还有一些散碎的银子和铜板。这应该是他从军中带回来的吧, 有了这些, 省着点花,倒也够花一年了。阿音起身烧了一锅热水,给自己清洗一下。然后打算做点饭吃,正在她拄着腰,不知做什么好的时候,明青枝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   “弟妹呀,碾子去打仗了,他跟你说什么时候回来了吗?”   阿音有气无力地转过身,一手扶着案板,一手拄着腰,哑声道:“打仗是说不准日子的,打完就回来了。”   明青枝是过来人,一瞧阿音眼下发青,全身酸软的模样,就知道是自己那粗壮的弟弟干的好事。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就有希望早点抱大侄子了呀。“他临走的时候,特意来嘱咐俺,让俺好好照顾你。俺是实诚人,不会拐弯抹角,你有啥需要俺干的,你就直说。”   阿音咬着唇摇了摇头,比这更苦的日子她也经历过,哪有捱不下去的。唯一让她无法克服的就是想他,可是这一点,明青枝也解决不了。   明青枝见她蔫蔫的,不想说话,知道她心情不好,就没有过多的打扰,告辞走了,告诉她过几天再来看她。   屋子里清静了,林婉音给自己做了一碗简单的疙瘩汤,吃过之后,就躺到院子里的躺椅上,静静地发呆。   真是人生如梦啊,几个月前刚到这里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可能嫁给一个糙汉子,她想要那种学富五车、玉树临风的男人,可是这些天过去。那个她瞧不上眼的大老粗,竟然走进了她的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第一日,她在回想过去中度过。   第二日,她抱着他的衣裳睡的。   第三日,百无聊赖中,她想起笔墨纸砚还有,就拿出来给明皓画了一幅像。   画像中的男人穿着灰扑扑的粗布衣裳,却掩不住脸上的英俊、眸光中的柔情,他左手拿着弓箭却并未瞄准,右手掌心里托着一只白绒绒的公主兔。   阿音正在欣赏自己作品的时候,明玉站在了门口:“嫂子,我可以进来吗?”   在这个村子里,肯站在门口询问的也就只有明玉了,柱子嫂、明青枝她们都是直接往里闯的。阿音微笑点头:“进来吧,我正想找你呢。”   明玉一听这话,有点纳闷:“嫂子找我?什么事啊?”   阿音已经想过了,在这个闭塞的小村庄里,唯一能得到外界消息的,应该就是在城里开了一个铺子,又很关心时局的里正了,也就是明玉的父亲。可是她家里还有明磊这样一个年轻男子,阿音不方便上门,最好的法子就是让明玉定期来自己家,她才能得到消息。   “明玉,你来瞧瞧我的画,看像不像?”阿音招手让她走近。   “哎呀,这是画的碾子哥吧,真像,嫂子你画的真好。”明玉由衷的赞叹。   “我也给你画一幅吧,不知你想不想要?”阿音问道。   明玉赶忙点头:“好哇,我当然想要了,只是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不会,这有什么麻烦的,来,你坐下,我给你画。”阿音给明玉找了一个位置坐好,就提笔蘸墨,细心勾勒起来。一边画,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她聊天:“明玉,你们家不是一直想搬去京城么,怎么还不搬呢?”   “我爹说现在兵荒马乱的,时局不稳,眼下是德宗主政,可是太宗只是失踪,还没找回来。雷霆军那么大名气,应该不是浪得虚名吧,说不定他们会找回太宗呢。我爹想等以后朝局稳定了,再考虑去京城。”   阿音默默点头,明玉果然和别人不一样,她知书达理、心气高,虽已及笄,却没有找婆家,想必是看不上村子里的莽汉,想去京中寻找良配。   村里的女人们,有时会在背后暗暗笑话明玉,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认识几个字就找不着北了。可阿音不会笑话她,一个姑娘,想嫁给一个自己欣赏的男人,过上向往的生活,这没有什么错。   画好了,明玉走过来一瞧,特别高兴,画中的美人顾盼生辉、姿容靓丽,让人一看就喜欢。“嫂子,我也会画画,可是比你画的差远了。以前想跟你学琴,现在又想跟你学画了,这可怎么办呀?”   阿音轻笑:“这有什么呀,你想来就来吧,碾子出门办点事,最近这些天不在家,你哪天过来都方便。”   “好哇好哇!”明玉欢呼雀跃地走了,此后每隔两三天就来找阿音。这期间,明青枝又来过一趟,见阿音一个人生活的好好的,也就放了心。   阿音有了伴,不觉得那么寂寞了,而且她从明玉口中得知:雷霆军已经找到太宗,现在已经对西戎开战,战场就在青州附近。   半个月以后,大水缸、小水缸都见了底,阿音拎了拎硕大的木桶,估量着自己能不能挑两桶水回来。明皓说的没错,村子里都是女人挑水的,别看她们个子不高,挑着两桶水健步如飞,走的可稳了。许是干惯了吧,她见过柱子嫂挑水,轻松地很,好像一点都不费劲似的。   明皓在家的时候,她可以撒娇耍赖地让他去挑,可是现在没有靠山了,真的要自己去挑水吗?会不会摔个狗啃泥,成为村子里的笑柄?   阿音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冒这个险了。何况该来月事的日子没有来,万一要是怀上了呢?不过眼下还不能说,得过些日子确定了再说,免得让人笑话。   她转身进屋,从柜子里拿出一条绣好的手帕,轻轻走进了邻居明铁柱家:“柱子嫂在家吗?秀秀?”   阿音没有擅闯别人家里的习惯,站在门口张望。   屋里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在呐,门不是开着吗,进来呀。”   听到柱子嫂的声音,阿音才抬脚进门,把新绣好的手帕放到桌子上:“嫂子,我闲来无事,就给秀秀绣了一条帕子,只是不知道她喜不喜欢?”   柱子嫂和秀秀一瞧,眼睛都直了,这么漂亮的帕子啊,细软的浅粉色棉布,绣着两朵盛开的牡丹花,还有一对飞舞的蝴蝶,活灵活现的。   秀秀捧在手心里,手指都颤抖了:“婶子,这真是给俺的吗?太好看了。”   柱子嫂也特别喜欢,但是又不好意思直接收下,就难为情的说道:“碾子在家的时候,总给俺们肉吃,俺们都没法报答,现在你又给秀秀这么好的东西,俺实在是……”   阿音笑道:“一条帕子罢了,不值什么的,嫂子不必往心里去,我们不也吃着你种的菜呢。”   柱子嫂是个实诚人,连忙摆手:“快别提那菜地了,那本就碾子爹给他准备娶媳妇、盖新房用的。后来他离开家,那地空着也是空着,俺就种了菜。他回来的时候,俺们就想还给他,他说不用,把塌了的老房子重新翻盖就成。其实那菜地是俺们家占了便宜,你们吃点菜不是应该的么。”   “嫂子,其实我还真有点事请你帮忙。”阿音顿住,看她的表情。   柱子嫂一听这话就来了精神,放下手里的活计,站起身来:“让俺干啥,你就直说吧,千万别跟俺客气。”   阿音也跟着站了起来:“嫂子,我腰不好,受过伤,挑不了水。以前碾子在家的时候,都是他挑水的,现在他出门了,我……”   柱子嫂一拍大腿:“哎呦!俺滴个娘哎,俺怎么就忘了你不会挑水这事了呢。糙碾子这么多天没在家,你那水缸也该见底了。这事怪俺,想的不周到,俺早该帮你去挑水了。”   柱子嫂迈开大步就往外走,到明皓家里拎起水桶扁担,一溜烟的就没影了。   阿音坐在桌边暗笑,明皓此时应该打起仗来了吧,不知道他会不会惦记家里,会不会猜想着此刻自己挑着笨重的大木桶,咬着牙骂他。   嘿嘿!不就这么点事嘛,跟邻里搞好关系,有什么难的。   明青枝带着二丫进门的时候,刚好看到柱子嫂拎着大木桶往水缸里倒水。她吃了一惊,以为自己走错家门了,再看一眼坐在小板凳上绣花的阿音,这才确定是柱子嫂在帮忙挑水。   难怪弟弟说这个女人娇气,还真是的,竟然连水都不挑。这么不懂事的媳妇,按照明青枝的性子,就要好好地教训她一顿。可是马上想起了弟弟的嘱托,让她千万要照顾、要忍让。   明青枝重重地叹了口气,伸手去抢柱子嫂的手里的水桶:“嫂子,怎么能让你受累呢,我去挑。”   柱子嫂一看她要抢,生怕被抢走一般,把大木桶护在怀里,连声说:“不用,不用,俺乐意干,你别抢,就差一趟就挑满了。”   这下明青枝可就懵了,这怎么还有抢着挑水,不肯撒手的呢?   柱子嫂倒完了水,拎着水桶扁担跑的飞快,生怕明青枝追上来。   明青枝压着火,跟阿音说道:“碾子家的,俺知道你是城里大户人家出来的,没干过这些粗活,可是你也不能让一个外人帮咱家挑水呀,俺上回来的时候你也没说,下回再有这种事你就跟俺说,俺来干。”   阿音绣完了最后一针,咬断线头,把绣花针插在线板上。这才不疾不徐地站了起来,打开手里的绣品,捧到明青枝面前:“姐,听说大丫秋后就成亲了,我给她绣了一个红盖头,你看看好看吗?”   明青枝受宠若惊,瞪大了眼,看向面前的红盖头,上面绣的是并蒂莲花,五彩的丝线熠熠生辉,莲花娇嫩鲜艳,格外漂亮。   “天哪,绣了花的红盖头好贵的,而且你这比铺子里绣的那些还要好。这,大丫要是用上这红盖头,肯定给羡慕死一个村的闺女啊。”明青枝伸手捧过来,惊喜异常,心里暗暗后悔刚才对阿音的不满,这么好的舅母去哪找,不就是挑水么,算个啥?   正说着话,柱子嫂挑着水回来了,倒了水,放下扁担,就凑过来瞧:“哎呦呦!这么好看的红盖头呀,俺家秀秀将来成亲的时候要是能有一个就好了。碾子家的,俺天天给你挑水,过几年,你给俺秀秀也做一个吧。”   九岁的秀秀和二丫听了这话,都捂着小嘴笑。才多大呀,就想着成亲的事了。   明青枝大概明白柱子嫂为什么抢着挑水了,大概也是收了人家的东西,不好意思。她欢喜地收起红盖头,把带来了一兜小米推给阿音:“碾子家的,这是今秋的新米,你尝尝,要是爱吃,下回俺还给你带。”   阿音把米放进去,拿了半吊钱出来:“姐,我这里快没有咸盐了,绿豆也没了,碾子不在家,我也不方便去赶集,你帮我买些来吧。”   明青枝笑道:“买就买吧,不用给我钱,这一个红盖头值好多粮食呢。”   阿音也笑了:“红盖头是我给外甥女的一点心意,跟买粮食是两码事。这钱也是相公留给我的,你就花吧,别客气。”   明青枝再三推让,最终还是接了过去,欢欢喜喜的要带着二丫回家,谁知小丫头却不想走了。   ☆、第45章 第 45 章   二丫满眼希冀的看向阿音:“舅舅不在家,我想留下陪舅母, 跟舅母学绣花, 行吗?”   明青枝觉得二丫留下, 帮舅母干点活儿, 倒也挺好的, 这是个勤快孩子,不会偷懒,可就是不知道人家这城里人, 是不是讨厌乡下的孩子。   阿音看了看二丫满脸哀求的表情,想着要是有这么个孩子作伴倒也不错,再说了,前一阵少雄明明在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如今若是不让二丫住, 那不就显得偏向自己娘家人, 苛待婆家人了吗?   “好啊,二丫既然愿意跟我做伴,那就留下吧,我教你绣花、写字。”阿音笑道。   “好啊,好啊,舅母, 我会做很多活的, 我会刷锅洗碗, 喂鸡, 要是能换个小点儿的桶, 我也能挑水的。”能被舅母留下,二丫特别高兴,紧着忙着的表白自己会干很多活。   阿音被她逗得扑哧一下笑了:“瞧你说的,好像我这个大人倒需要你这个小孩子照顾一样,你只管在这住着,跟我做伴,不用拼命干活。”   明青枝也觉得弟妹这样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娘子,孤身一人住在这村边子上,不是回事儿。虽然二丫年纪小,顶不了什么用,但是多一个人,终究比少个人强。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明青枝带着红盖头和半吊钱离开,二丫留下陪着舅母。   三日后,明青枝带着大丫来看望舅母的时候,发现碾子家的小院里,十分热闹。   “舅母,俺这名字是俺奶奶起的,俺大伯二伯家都是生的两个儿子,只有俺家是两个闺女,俺奶奶不乐意,就随口给起了大丫二丫这样的名字,还不如秀秀的名字好听呢。舅母,你有学问,你给俺起个新名字吧。”二丫觉得自己这名儿起的太随意了,实在是不好听。   阿音抿唇一笑:“好啊,你姓南……叫二丫,嗯……那咱们就取个跟你的名字发音比较相近的吧,就叫南雅如何?《诗经》里有一句话,叫做以雅以南,以龠不僭。这个雅字,这样写……”   她一边说着,就在宣纸上用簪花小楷写下了一个漂亮的雅字。“雅者正也,意为高尚美好。我们形容一个人说文雅、优雅,雅是个好字。”   二丫高兴的直拍手:“好啊,好啊,我有新名字了,以后我就叫南雅,二丫算是我的小名儿。”   明玉正在纸上画绣样,看二丫一脸高兴的样子,就放下毛笔,笑着说道:“你以后好好跟你舅母学,也要做一个文雅的女人。”   明青枝带着大丫进门,把各自背着的粮食放到桌子上,阿音一见他们来了,赶忙收拾桌子上散落的纸张,让她们坐下喝茶。   二丫欢欢喜喜的跑到明青枝面前:“娘,舅母给俺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南雅,文雅的雅,俺好喜欢啊。还有啊娘,俺还学会绣花了,现在能绣一片花瓣了。”   二丫以前梳的都是简单的双丫髻,就是在头顶拧两个简单的小卷儿。而现在,她梳的也是双丫髻,可是左右各编了一条麻花辫儿,转了一个好看的弧度,拧成了小卷。这样就比原来好看的多,二丫身上的衣裳也换了,换成了一件淡紫色的裙子,领口绣了几朵小花,样式简单却很精致。   明青枝不禁咋舌:“才跟了你舅母这几天,怎么俺家二丫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呢?”   “变好看了,是吧?俺也觉得你变好看了。”秀秀手里捧着一个竹绷子,正在小心翼翼的练习绣花。   大丫摸摸妹妹的头,叹了口气:“唉!俺舅舅怎么就不能早几年成亲呢?要是能早几年见到俺舅母,俺也要过来跟着舅母住,还能学绣花,学写字。现在俺都要嫁人了,也不好赖在舅母这里呀。”   阿音被逗的咯咯直笑,把她们拿来的粮食放进厨房里,给她们倒上了自制的花果茶。   明青枝喝了口茶水说道:“早几年?早几年你舅母才多大,能嫁人吗?你舅舅走的时候,跟俺啰嗦好一大顿,让俺千万照顾好你舅母。俺瞧着,这也没啥可照顾的呀,你舅母过的也挺好的。”   阿音笑道:“姐,有好些事情还是需要你帮忙的,你要是不给我送粮食来,那我不就饿死了吗。”   “瞧你说的,那不也是你出的钱吗?你就算不找俺,把钱给了别人,也有人给你买来。”明青枝是个实诚人,并不会趁机往自个儿脸上贴金。   众人相处愉快,阿音在白天的时候,就不那么想念明皓了,只有晚上夜深人静,才会想的难受。每到这时,她便会抬手抚一抚自己平坦的小腹,或许这里已经有一个小生命了吧。   她平日里自己注意着,不去做那些有可能抻到肚子、闪到腰的动作。二丫在这里,确实也帮忙干了不少活儿,九岁的小姑娘,喂鸡劈柴样样都行,阿音做菜的时候,她会帮着择菜洗菜,阿音做饭的时候,她会帮着烧火,洗碗。   家里没有柴了,二丫就和秀秀一起到山林边儿上,去捡干树枝回来烧。自从上次柱子嫂给挑完了水,她就记住了跳水这活儿。过几天,就来碾子家转转,看水缸里还剩多少。瞧见水不多了,不用阿音说话,自己拿着桶就去挑。   日子过得省心,也就觉得没那么慢了。到了第二回该来月事的日子,阿音提心吊胆的等着。等了七天过去,月事还是没有来。   八成是有了,可她还不敢确定。   本来应该再等等的,可阿音心里急,等不下去了,就在明青枝过来看他的时候,对她说:“姐,我这么多日子没进城里,想去城里采办些东西,可是我不会套车。要不,你让姐夫来套上车,拉着咱们去趟城里吧。”   明青枝自然满口答应,第二天就带着丈夫南老三和女儿大丫一起来了明水湾。   “打丫下个月就成亲了,刚好俺们也借你这车个光,有些该买的东西干脆一起买了,还省得自己扛回家去了。”   这个大姑姐的确是太实在了,那马就放在那里,闲着也没用,需要用马车,不就是说句话的事儿嘛,何必非要等到自己用车的时候,才搭个顺风车呢。阿音心中暗想,嘴上却没说出来。   进城之后,阿音先选择了一些做饭用的调料,以及家里即将见底的大米白面。路过绣坊的时候,有心想进去再领两件绣品,做活儿挣钱。可她暗暗摸了一下小腹,放弃了这个想法。   明皓留下的钱足够花一年了,她没必要为了挣几个小钱,伤了腹中的孩子。挣钱不是最重要的,他不在家的日子里,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孩子。   想到这儿,阿音心里更着急了,站在路边张望了一会儿,发现不远处有一家医馆:“姐,我想去医馆里,让大夫给把把脉,你们在外面等我吧。”   明青枝一愣:“哎哟,你怎么啦?身子不舒服吗?俺跟你一块进去瞧瞧吧,你要是有个好歹,俺可没法跟俺兄弟交代呀。”   她非要跟着,阿音也没拦,就和她一起进了医馆,让大夫给把脉。   站在一旁的明青枝满脸紧张,而坐在椅子上的阿音却神色平静。可是,她的心里此刻已是翻江倒海,眼神紧紧锁住大夫的表情,渴望从中看出一点什么。   果然,大夫的手指离开她手腕的时候,嘴角微微翘起。   阿音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看来是真的了。   “恭喜呀,是喜脉。两个月了,脉搏跳动有力,孩子应该是挺壮实的,回家好好养着吧。”老大夫捻着胡子笑道。   “你说什么?是喜脉,真的是喜脉呀?”没等阿音说话,明青枝先跳了起来,一把抓住老大夫面前的桌子,激动的不得了。   阿音抿唇笑着,站起身来:“谢谢大夫了,姐,咱们快走吧。我本来就猜着应该是喜脉的,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咱们回家吧。”   南老三和大丫二丫正坐在马车上等着她们回来,就见阿音袅袅婷婷的走了出来,步态安稳闲适。而后面的明青枝,却像受了什么刺激一般,踉跄着走了出来,哭天抢地的说道:“哎呀,俺的老天爷呀,俺们老明家有后啦。俺家碾子有儿子啦,快快快快,俺要去给爹娘上坟,告诉他们,他们马上就有孙子了呀。”   瞧一眼这个激动的语无伦次的大姑姐,阿音抿着嘴,使劲憋着笑。   ☆、第46章 第 46 章   听说舅母怀孕了,大丫和二丫也都很高兴, 连声恭喜。既然已经确定有了孩子, 阿音就要为孩子打算了。她把藏在小包袱里的那一锭整银拿出来, 买了好几批各种颜色的布, 还有好多彩线, 打算给孩子做衣裳,做小被褥。各样的吃食也都多添了一些,毕竟现在是两张嘴吃饭了, 光自己吃饱了不行,还得惦记孩子的养份够不够。   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回到明水湾,南老三一边卸车一边夸赞:“这马就是比驴有力气,前两天,俺借了个驴车拉谷子, 一个小坡就拉不上去了, 这匹马拉着咱们这么多人,上坡过坎的,都不费劲儿。”   阿音没种过地,不太了解种地的流程,但是她知道眼下正是秋收,乡下人都忙着收粮食呢。她摸着肚子想了想, 反正自己现在怀孕了, 也不能再骑马颠跛, 这马闲着用不着, 不如叫他们去用吧。   “姐夫, 你要用车怎么还跟别人去借呢?咱家里这个闲着也是闲着,你就拿去用吧,要不然,我还得每天给它喂草喂水的伺候他。”   南老三一下子愣住了:“真的呀,你还真舍得让人拿去用?这马可金贵着呢,俺们一个村儿五辆驴车,三辆牛车,可一匹马车都没有啊。”   阿音浅笑:“有什么金贵的呀?不就是一个牲口嘛,它要是能派上用场,还算一个好牲口。放在我这儿也没什么用,白白浪费,你们先去用吧,等我有用的时候再管你们要。”   南老三欢喜的摸着马脖子,舍不得撒手,却又不好意思直接应了,转头看向明青枝。   明青枝正忙着往篮子里装贡品,打算去给爹娘上坟。听了这话,就嘿嘿地笑了起来:“俺现在算是明白,碾子为啥那么稀罕你了,城里大户人家的闺女就是不一样,真大气。”   阿音被她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有什么大气不大气的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们刚好忙秋收,就拿去用呗。”   “弟妹呀,你在乡下待的时间短,不知道啊。有些人,就是家里的东西闲着,也舍不得让别人去用。有的兄弟媳妇儿,防大姑姐、小姑子就跟防贼似的,恨不能他们都没自己家过的好。”明青枝这回算是真心实意的佩服了阿音。   以前她觉得,弟弟把这个娇娘子捧在手心,就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可是中看不中用。现在她却知道,这个娇娘子的确是又懂事又疼人,让人打心眼儿里喜欢。   临走的时候,明青枝一再嘱咐二丫,让她多干些活儿,照顾好舅母,舅母现在怀着身子呢,可不能伤着肚子里的孩子。   二丫本就勤快,见舅母对自家这么好,心里更是感激,自然什么活儿都抢着干。阿音想干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二丫已经干完了。   一个月后,大丫成亲的日子,南老三赶着马车把阿音和二丫都接了去。阿音特意带上了自己用曦湾花调制的胭脂水粉,看能不能派上用场。   大丫五官挺好看的,就是肤色有点黑,看到舅母带来的胭脂水粉,她惊喜的不得了:“别的新嫁娘,确实有上红妆的,可是这些胭脂水粉,在城里的铺子里好贵的,要好几两银子呢,真没想到舅母还会做这些东西。”   阿音轻笑:“自己做的不值钱,你要是不嫌弃,我帮你上红妆吧。”   “好啊,好啊!”大丫知道,舅母是城里的大户人家出身,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她上的妆,肯定是城里最好的样式。   淳朴的乡下妹子不宜上浓妆,阿音只给她简单的打了一层粉,涂匀了胭脂,有上了一层口脂,浅浅的画了画眉,梳了一个漂亮的高髻。   哪怕只是这样稍微一打扮,对于这些素面朝天的乡下人来说,已经是惊为天人了。再把那条绣了花儿的红盖头拿出来,又得到周围人的一片赞叹。   大丫的婆家在陇上村,婆家安排了一辆牛车来接亲,而男家送陪嫁的却是一辆漂亮的马车,这让大丫挣足了面子。   风风光光地把女儿嫁了,明青枝笑得合不拢嘴。这么多年来,因为她当初偷婆家的粮食给娘家弟弟吃,一直抬不起头来。此刻,得了娘家的好处,婆家人再也说不出什么了,妯娌们一个个都是满眼的羡慕。甚至有人说,糙碾子出门是去做大生意了,以后回来就成大财主了。   听了这些话,阿音也只是淡淡的笑笑,没有理会,回到明水湾,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两个月后,明玉来找她的时候,带来了一个消息。雷霆军大破西戎,凯旋而归,可是京城那边却没有什么动静,双方已陷入尴尬的境地。   夜半无人的时候,阿音静心想了想,觉得这种尴尬不会持续很久,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太宗与德宗之争,早晚会爆发,内战在所难免。   与此同时,明玉还说了一件趣事,那便是明水湾出嫁的姑娘明春妮儿,前些日子嫁到陇上村的时候,刚好跟另一家同一天成亲。   可是人家那个姑娘蒙了一个特别好看的红盖头,还上了红妆,梳了一个好看的发髻,家里送嫁妆的是一辆漂亮的大马车。相比自己家里借来的驴车,红色土布做的盖头,和一张未加修饰的脸,让她觉得灰头土脸的,风头全被人家抢了去。   最关键的是,那家的男人觉得有面子,就对新娘子格外的好,而自家的男人,因为丢了面子,就把气都撒在了她身上。   “最关键的是啊,她后来才知道,那盖头、红妆、大马车,都是嫂子你安排的,把春妮气个半死。呵呵!你不知道啊,嫂子,原来我们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她还跟碾子哥说呢,说碾子哥娶了一个没用的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咱村里是嫁不出去的,结果被碾子哥把她骂了一顿,骂老实了。现在怎么样?啪啪打脸不是?哈哈哈……”明玉笑得花枝乱颤,觉得特别解气,阿音却没能笑出来。   这不是给自己暗中树敌了吗?若是明皓在家,她是什么都不用怕的。可是,他没在家,阿音一个人小心翼翼的生活,不想得罪人。不过,既然无意中已经得罪了,那也没法子。尽量小心些,不要到街上去闲逛,反正她也不能杀进家里来。毕竟自己的肚子已经渐渐鼓起来了,不是跟人打架的时候。   阿音本就不愿出门,这一下,更是懒得到村子里走动了,好在自家小院风景便不错,若是闷了,就到门外看看梯田,望望瀑布也很好。   自从知道阿音怀孕,明青枝来得更勤了,里里外外的活儿全帮她干了,比当初糙碾子照顾得还周到。   阿音心里却在盘算着前方的战况,最近没有听明玉提起战事。她心里有点不踏实,上回明玉来的时候,说双方正在僵持,估计这种僵持不会很久。可如今,到底怎么样了呢?   她无法平复内心的忐忑,终于迈出家门,去了里正家里。她甚至想当面问问里正,如今战况如何,毕竟明玉所知道的有限,还是里正更了解时局。   阿音站在门口探头张望的时候,正看到一个穿着青布长衫的俊朗青年从里面走出来,正是明磊。   还真是怕谁就碰见谁,阿音挺了挺肚子,转念一想,也没什么可怕的,又没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明磊突然看到站在自家门口的林婉音,的确吓了一跳,他知道妹妹明玉时不时的就去找这个嫂子弹琴作画。近来,明玉在琴棋书画方面,的确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也知道,自己是人家不欢迎的客人,所以就没有厚着脸皮跟着明玉一起去。   扫一眼林婉音鼓起的大肚子,他默默叹了口气,好好的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牛粪里,现在还要结个果子了。   “嫂子,找我有事?”   阿音赶忙摆手:“不,我是来找明玉的,明玉在家吗?”   “明玉不在,我爹娘带着她走亲戚去了。”明磊如实答道。   “哦,你是说里正也不在家?阿音有点失望。   明磊有点搞不懂了:“你究竟是要找明玉,还是找我爹?”   阿音叹了口气:“我就是想问问,外面的局势怎么样了?相公出去这么久,还没回来,我有点担心。”   她这么一说,明磊更郁闷里。如果说是糙汉子强娶了这小娘子,小娘子不甘不愿,他心里倒还舒服一些。可是,人家心里分明是很惦记糙碾子的,这让他觉得心里很别扭,鲜花怎么能惦记牛粪呢?   真是的!   不乐意归不乐意,可他还是认真回答了阿音的问题:“我昨日进城也打听了这件事儿,说是京城里的皇上带着京中的军队挥师北上。而太宗带着雷霆军,从西北往南杀过来,双方快要交战了。”   阿音对这里的地理位置并不是很了解,就接着问道:“那咱们明水湾,是离京城近呢,还是离青州近?”   明磊暗笑一笑,找回了些许自信,终究是妇道人家,琴棋书画练得再好,对外面的天下大事,了解的终究有限:“自然是离京城近了,听说雷霆军也占领了一些城池,不过咱们这里肯定还是归京中管的。听说京中的军队,很快就要从咱们这里经过了,有可能在咱们西北处两三个州的地方,正式开战。”   “哦,”阿音莫名的有点紧张,手指搅在一起自己安慰自己,尽量保持着平静,问道:“你可知道,领兵的是谁?”   明磊没想到,这个小娘子对战争还颇感兴趣,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渊博,就把自己了解到的东西不遗余力地说了出来:“雷霆军那边,自然是星辰皓瀚四大偏将,听说耿元帅也在。京城的军队,听说是德宗的亲信独孤炎率领的。”   一听独孤炎三个字,阿音吓得抖了一抖,被人们骂做断子绝孙独孤炎的,就是他了吧。   听说当年,德宗攻打南夏国时,就是独孤炎领兵。为了击败南夏的护国大将军樊茂,独孤炎抓了人家身怀六甲的妻子,压到阵前,用刀尖儿对准樊夫人的肚子,逼樊茂开城门。   樊茂不忍心看着妻儿惨死阵前,就打开城门,想出去和独孤炎谈判,谁知却中了伏兵之计,被杀得落花流水,亲眼瞧着那刀尖儿穿破妻子的肚皮,一刀两命。他拼命厮杀,想为妻儿报仇,最终,战死沙场,也没能杀了独孤炎。   阿音全身止不住的颤抖,这个独孤炎,就是那个独孤炎了。   ☆、第47章 第 47 章   她转回身,瑟瑟地往回走, 精力全部集中在“独孤炎”这三个字上, 已经忘了跟明磊说句告别的话。   明磊瞧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 挑唇一笑, 终究是妇道人家, 再怎么有学问又如何?一个独孤炎,就把她吓成这样儿了。   当天晚上,阿音没怎么吃饭, 心事重重地躺下休息。半夜时分,却在噩梦中醒来,吓得一身冷汗。他不在家,她别无依靠,只能靠自己。坐在床上静静思量之后, 她决定暂时离开这。   第二天一早, 阿音就让二丫回了一趟三十里铺,把明青枝叫了来。   她收拾好了包袱,就去了隔壁明铁柱家。明铁柱没在家,只有柱子嫂和秀秀,围在火炉旁,正在烤红薯吃。见她来了, 柱子嫂赶忙起身, 热情的招呼阿音过来, 一起吃烤红薯片。   阿音拉着柱子嫂的手, 郑重地坐到椅子上, 说道:“嫂子,我现在没有时间跟你一起吃红薯。我有一件特别重要的事儿,要拜托你,你千万要记住了。”   见她如此郑重,柱子嫂吓了一跳,赶忙把手里捏着的红薯片儿放在桌子上,认真的点点头,全神贯注地听她说。   “嫂子,我今天就要离开这里,到我大姑姐那里去住。最近,有可能有人来打听明皓的家眷是否住在这里。”   柱子嫂摆摆手,示意她先停一下:“你等等,明皓就是糙碾子吗?俺曾经听你这么叫过他。”   “对,糙碾子在外面的名字就叫明皓,如果有人特意问起他的家眷,八成就是来抓我的,你就按我的话回答:那个城里的娇小姐,哪受得了俺们村里的苦,早就背着包袱跑了,人家说再也不回这破地方了。”阿音已经帮她想好了说辞,只要她能记住,不露出破绽,应该不会有问题。   柱子嫂听的十分认真,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只是有一点还不太懂:“那些人,为什么要抓你呀?”   阿音叹了口气,直白的说道:“雷霆军,你听说过吧?”   “俺知道呀,雷霆军是好人,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   阿音点点头:“对,糙碾子这些年出门在外,就是加入雷霆军打仗去了。雷霆军一心保家卫国,却也得罪了别人。有人想害他们,可能会从家眷这方面入手,所以我要去躲一躲了。嫂子,我知道你也是好人,不会害我的,你就按我说的话做,就行了。”   柱子嫂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挺直了腰杆,对于自己得到的这个重要任务,非常认真的对待,回想了一遍阿音的话,说道:“俺明白了,就是说,要有人来问你在哪儿,俺就让他们觉得,你早就走了,不可能再回来。就行了,是吧?俺就说,那个城里的小娘们儿,可娇气勒,哪过得了俺们乡下的苦日子,大碾子一走,人家背着包袱就走了,说是再也不回俺们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阿音被她逗得差点笑出来,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个村妇嘴里随意地说出来,倒比自己教她的那一套话要顺溜得多,就点点头,又认真地叮嘱了一遍:“对,就这么说,嫂子,你记住,就算那些人说是碾子的部下,是他的朋友,你也不能信,除非是他本人回来了,你才能说实话,记住了吗?”   柱子嫂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俺记住了,你放心吧,俺虽没见过什么世面,扯个谎这种事还是能干的。”   阿音这才放了心,告诉她可以去自己家里把没吃完的米面拿过来吃,免得放坏,还可以把自家的鸡赶过来养着,免得把那些鸡饿死。   回到自家小院儿,阿音又检查了一下有可能出纰漏的地方,发现没什么问题了,这才坐下,静等着明青枝来。   很快,明青枝和二丫就赶了来,跑得满头大汗:“碾子家的,这么急找俺啥事儿啊?是不是你肚子不舒服?”   “不是,姐,你听我说。碾子他们现在正在打内战,对方那个领兵的将领特别坏,最喜欢抓人家的家眷去要挟人。我怕他们派人来这儿抓我,就想换个地方住,你帮我找个地方吧,不能是自家亲戚,最好住的偏僻一点,不惹眼的。”   明青枝一听就吓毛了,坐都坐不住,在屋子里来回走动:“这可咋办呀?俺豁出命去,也得护着你呀,哎!这样吧,俺们三十里铺村北边儿,住着一个孤老婆子。她无儿无女的,平时也没人搭理她,那里离俺家的地近。俺就装成去地里干活儿的样子,也可以悄悄去看你,给你送吃的。”   阿音当机立断的点了点头:“好,那就这样,咱们马上就走,你和二丫先走一步,到山脚等我,我自己背着包袱离开。这样村子里的人,就不会看到是我跟你一起走的。我已经叮嘱好柱子嫂该怎么说了,要是碾子回来,他也知道去你那儿找我,咱们走吧。”   定了方案,几个人便分头行动,明青枝第一次面对这么危险的状况,心里七上八下的。在山脚终于等来了林婉音,就抢过她的包袱自己背上,带着她往三十里铺走。阿音挺着五个多月的肚子自然走不快,走一段就要歇一段儿,到了三十里铺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这样也好,不会惹人注意,她也特意叮嘱了明青枝,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旁人,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到了赵婆婆家里,明青枝说这是自己兄弟媳妇,因为兄弟出门了,两个村离的又远,不方便照顾,而带她回自己家,又怕婆婆埋怨,所以就让她暂时在这儿住两个月。阿音四处打量一下,这屋子虽是很破,收拾的倒也还算干净,这赵婆婆虽然被称为婆婆,不过看样子也就四十多岁的年纪吧。人特别瘦,脸上的皱纹倒是不少,老实巴交的,性情蛮像个老婆婆。   阿音乖巧地拿出二十文铜板,放在桌子上:“婆婆,以后我住在你家,不方便出门,吃喝上就由你出去买,不过,我都会付钱的。”   这二十文钱是经过仔细考量的,不给钱肯定不行,但是给多了也不行,反而容易出岔子。二十文不多不少,够买些米买点菜,过一阵子再给她些就行了。   果然,拮据的赵婆婆一看到二十个铜板,脸上就有了笑意,点头应了此事。   三日后,下了一场薄雪,层层叠叠的梯田被一片白色笼罩,景色极美,可阿音却看不到了。   五六匹快马从远处飞奔而来,进了明水湾,就开始打听糙碾子家住哪儿。经人指路,他们来到了篱笆小院的门口,却见门窗紧闭,房顶和院子都不曾扫雪,也没有脚印,分明是无人居住的痕迹。   领头的一人穿着战甲,问旁边一个手下:,是不是打听错了?看样子这里根本就没有人住,怎么会有明皓的家眷呢?”   那手下挠了挠头:“应该不会错吧,听说他娶的是原来青州太守林彦的妹妹,林府的大小姐。”   穿战甲的小头领邪邪的一笑:“林府的千金小姐,会看上咱们这种当兵的大老粗?老子觉着八成是消息有误,走,去旁边那家问问。”   明铁柱扫完了自家房顶的雪,就去村子里帮秀秀的爷爷奶奶扫雪去了,院子里的一层薄雪,留给娘子和孩子扫出去。   柱子嫂拿了一把大铁锨,正卖力的推着一坨雪往外走,刚到门口,正碰上那五六个阴沉着脸的士兵。   “老娘们儿,我问你,你旁边这家是明皓家吗?他在村里好像叫糙碾子,是吧?”为首那人说道。   柱子嫂一听,眼皮突地一跳,马上想起前几天阿音叮嘱过自己的事情。她把这几个人上上下下打量一遍,越看越觉得不像好人,吓得吱吱呜呜说道:“是,是叫糙碾子,是不是叫明皓,俺就不知道了。”   那人点了点头,估计明皓在家里没用过这个大名,就接着问道:“他不是娶亲了吗?他娘子呢?没事儿,你只管说,俺们都是好人。”   此刻,柱子嫂基本上可以确定,这就是阿音说的那些坏人,是来抓她的。于是,她就把这些天,背得滚瓜烂熟的那套词儿说了出来:“那个小娘们儿,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娇小姐,哪吃得了俺们乡下的苦,早就背着小包袱跑了,人家说了,再也不回俺们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这些当兵的大都也是乡下出,身听柱子嫂说话,觉得亲切又实在,就没有怀疑,嘻嘻哈哈的走了。在他们眼里,这个村妇并不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一边走还一边议论着这件事。   “俺就说嘛,太守家的千金小姐怎么可能住在一个小山村里。”   “就是就是,打仗就打仗嘛,干嘛抓人家眷,俺本来就不乐意干这事儿。”   “呸!打仗哪有什么仁义道德,赢了的是老子,输了的是孙子,咱们没抓着明皓的家眷,就立不了功,人家若是把江瀚的家眷抓住了,显得咱们多没面子。”   “这事儿也不赖咱们,不是咱没抓住,是根本就没人,抓谁?”   柱子嫂双手紧紧握着铁锹杆儿,傻愣愣的站在那听着,待这些人走远,才失了神一般,一把扔了铁锹,一屁股坐在雪地上:“俺滴个娘哎,还真是来抓人的。幸好,俺这谎扯的,挺像真的。”   当天下午,柱子嫂专门跑了一趟三十里铺,把这件事儿告诉了明青枝。明青枝在天黑以后,跑到阿音那里告诉了她。阿音暗暗后怕,幸好躲出来的及时,要不然,就不知会面对何种险境了。   在赵婆婆家里藏了三个月,阿音实在呆不住了,她不想把孩子生在别人家里,想回自己家去生。就让明青枝想法子去打听,雷霆军的仗打得如何了。   这才得知,独孤炎派人抓了耿志的母亲,以此来要挟耿志,在城头上,骂得十分难听。谁承想,耿母深明大义,不想因为自己这一把老骨头,影响千军万马。就在城头上大喊一声:“我儿听着,娘自小教你,保家卫国,惩恶扬善,死不足惜。”   说完这句话,耿母竟把脖子往前一探,在独孤炎的刀刃上自尽了。   这一下,雷霆军全军震怒,个个都红了眼珠子,豁出命去要杀死独孤炎。于是,雷霆军便以破竹之势打的独孤炎连连溃败,一路掩杀到了京城。   如今,京城已经成为一座孤城,被雷霆军重重包围,打下来只是早晚的事。   阿音一听,就知道已经安全了。当即包袱款款地回到自家小院儿,收拾利索,准备生孩子。   柱子嫂见她回来了,也笑呵呵的过来帮忙收拾。突然想起一件事儿:“前两天,又有两个当兵的来了,也问俺这是不是糙碾子家,俺说是。他们就问他家小娘子呢,俺照着上回的话,又说了一遍。这回俺可比上回说的还溜呢,他俩一点都没怀疑就信了。”   阿音一愣,既然雷霆军已经把京城重重包围,独孤炎应该派不出人来了。再说他上次已经派过一回,发现人走了,怎么时隔几个月,还会派一回人呢。   她心有疑惑,就暂时没说话,柱子嫂却还在兴冲冲的说:“那两个傻家伙呀,被俺蒙的一愣一愣的,站在门口可上愁了,还嘟嘟囔囔的说,这下回去可怎么交差呀。”   阿音猛的回过神儿来:“坏了,这两个肯定是糙碾子派来的。”   ☆、第48章 第 48 章   柱子嫂一听就傻了眼:“啥?你说那两个人是碾子派来的呀,那可怎么办呀?他肯定以为你真的走了。”   阿音比她更着急, 眼瞅着孩子就要出生了, 他却还没回来, 自己的心里扑通扑通的, 一点底都没有。   想来京城那边儿应该是仗快打完了, 他先派人回来看一看,说不定想要传个话什么的。若是他知道自己快生了,应该会急急火火的往回赶吧。   可是现在, 他认为自己的娇娘子受不了苦,已经离开了,那他还会回来吗?   阿音放下手上正在收拾的东西,默默坐在椅子上思量。想了一会儿,拿了一条自己的帕子出来, 白色细棉布的底子, 上面绣着曦湾花的。她研墨提笔,写下了八个大字,想了想,又在右上角和左下脚分别写上了他和自己的名字。   吹干墨迹,将帕子塞进一个荷包里,阿音就让秀秀去喊明玉来。   很快明玉就赶了来:“嫂子, 这些天你不声不响的跑哪儿去了?我来找了你好多回, 都没见着你。”   “明玉, 我就跟你直说了吧。你碾子哥在外面是做了雷霆军的将军, 打仗去了。可眼下我快要生了, 我想让他赶快回来,咱们这周边只有里正是见过些世面的。我给碾子写了一封信,放在这荷包里,你让里正大叔帮帮忙,给县城的县太爷送去。让他安排个人送去京城给雷霆军四大将领星辰皓瀚之一的明皓,你就说,将来明皓一定会报答他的。”   眼下众人都知道,德宗大势已去,太宗必定会重登大宝,而作为太宗嫡系军队的雷霆军,自然会大受封赏,成为众人都想抱的大腿。明玉一听,糙碾子竟然是雷霆军的四大将领之一,惊得瞠目结舌。回过神儿来之后,赶忙接了那荷包,就往家里跑。   里正明如松一听这话,也很吃惊,一直想着去京中攀附什么明路,却没想到,身边就有一条光明大道。   他赶忙骑着驴进了县城,找到了县太爷,严肃认真的说明情况。   清扬县的县令也是一惊,没想到雷霆军四大将领之一的明皓,竟然是清扬县人。他正愁自己朝中没有靠山呢,这下可好,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   县令面不改色的对明如松说道:“刚好,我这里有一篇呈送京城的公文,就顺便把这封信送去吧。”   送信的官差骑的是八百里加急的快马,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赶到了京城。此刻的京中是一片狼藉,雷霆军已攻下京城,德宗和独孤炎都死于乱箭之下,其他人死的死、降得降,眼下已经没仗可打,正在收拾战场。   一座驿馆之中,军师朱会飞守着躺在床上的明皓,双眉紧皱。   旁边的章军医叹了口气,说道:“明将军自昨日中了毒箭,到现在也没醒,若是今天再醒不过来,只怕是毒气已然攻心,凶多吉少啊。”   这个道理朱会飞又何尝不明白,只是自中了毒箭躺在这里,即便清理伤口的时候,他的眼皮都没动过一丝一毫,他醒不过来,旁人又能有什么好法子。   “明皓呢?陪老子喝酒。”江瀚右手拎着一坛酒进来,左臂上绑了木板,缠了绷带,是因昨日的硬仗太惨烈,左手臂骨折了。   一见明皓还没醒,江瀚放下酒坛,皱起了眉头:“这……这怎么回事儿?还没醒过来吗?这小子玩什么?”   朱会飞叹了口气:“从昨天躺在这儿,一直就没动过,要是今天再醒不了,恐怕以后,你再想找明皓喝酒就难了。”   江瀚大惊失色:“怎么可能?不就是一箭射中肩膀吗?这是要不了命的。”   他们在军中多年,自然知道哪里是致命伤,哪里无关紧要,也正因如此,他虽知道明皓肩头中箭,却拿着没当回事儿,以为包扎一下就没事了,所以今天才过来看他。   “唉!他这一箭是替太宗挡的,箭头上煨了□□,若非救治及时,恐怕早就没命了,不过现在也很难说,你看他嘴唇发青,印堂发暗,虽时灌了解毒的药下去,却不知道最初的毒素扩散了多少,能不能救回他这条命。”   这下江瀚真的害怕了,双腿一软,扑通一下坐在了床边:“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了?独孤炎这个老贼,抓人家家眷就罢了,还在箭头煨毒,真是死有余辜,给他留个全尸都是便宜他了,老子真想去把他给刮了。”   “你剐了他有什么用?眼下最重要的,是让明皓赶快醒过来,你有没有什么好法子,能让他醒。好像他家里有个姐姐吧,叫什么名字来着?”朱会飞和明皓在一起的时间,终究比江瀚要少得多,他觉得,江瀚或许能知道明皓心里最在意的人是谁。   江瀚灵机一动,想起来了:“还姐姐个屁呀,谁能把个姐姐刻在心上,这小子最在乎的人,你不就知道嘛,就那太守家的娇小姐,相亲的时候人家没看上他的那个。”   这次集结军队之后,他们一直就在商量战事,并未提及各自的私事,所以朱会飞并不知道明皓已经和林婉音在一起了。听江瀚说起在明水湾见到林婉音和林少雄的事,让他吃惊不小。   “竟然还有这么一档子事儿呢?明皓这小子嘴挺严呀,竟然也没提起过。”朱会飞气得吹胡子瞪眼。   “天天忙着打仗,没黑没白的,谁有空说这些?对了,那小姐叫啥来着?他好像跟他叫阿音。”江瀚努力地回想着。   朱会飞点点头:“不错,太守家的大小姐闺名叫林婉音,他既叫她阿音,证明两个人的关系已经非同一般。那你就喊喊这个名字试试,说不定能把他喊醒。”   江瀚俯下身去,在明皓耳边大喊一声:“明皓,快起来,你家阿音来了,阿音阿音,你听到没有啊?阿音来了,快醒过来。”   明皓此刻正在噩梦之中,周遭一团黑气,隐约能看到城楼之上,独孤炎明晃晃的大刀架在一个人的脖子上,勒令他俯首就擒。   明皓想看清那人是谁,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喊,阿音,阿音。   是阿音吗?阿音被人抓了?   他惊得浑身一激灵,腾的一下坐了起来。睁开双眼,匆匆忙忙的看看眼前的几个人,哑声问道:“阿音呢?是不是阿音被人抓了?”   屋里的三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江瀚不屑地撇嘴说道:“看了吗?还说啥?就这么没出息,一提阿音准行。”   朱会飞欢喜笑道:“明皓,你总算醒了,这下我们可就放心了。自从昨天你中了毒箭,就一直昏迷不醒,若是今天再醒不过来,可就危险了。刚好江瀚过来看你,我这才知道,你已经和林大小姐在一起了。”   章军医过来检查伤势,发现因为他刚才起的太猛,肩上的伤口已经挣开,需要重新换药包扎。   明皓顾不上这些,只焦急的问他们:“我家阿音呢,她在哪儿?是不是被抓了?”   江瀚甩给他一个嫌弃的眼神儿:“抓个屁呀,现在普天之下都是咱们的地盘,谁敢抓她。德宗跟独孤炎都死了,剩下的都投降了,还有哪个敢和咱们雷霆军作对?你是不是把昨天打仗的事儿都忘了?”   明皓静下心来想一想,这才回过神来:“哦,我刚才做噩梦了,对了……李波和王涛呢,回来了没?”   朱会飞一听,猛的一拍脑门儿:“哎呦,他俩早晨是来了一趟,说要找你汇报点事儿。当时你正昏迷着,我就把他们打发走了,也没问什么事儿。”   军医过来处理伤口,有点疼,却让明皓更清醒了,赶忙让人去把那两人叫来。他急切的想知道,阿音在不在家,她过得好不好,到底有没有怀上?   很快,朱会飞带着两个亲兵回来了。明皓赤着上身在床上喝水,见他们进来,两眼绽放出璀璨的光彩,急切的问道:“可见到我家娘子了,她过得如何?怀孕了吗?她怎么说的,是不是想让我接她来京城?”   李波看看王涛,就垂下了头,想让他开口。王涛伸手捅捅李波,咬着唇,没敢说话。   “你们俩咋了?快说呀!”明皓急了。   二人见躲不过去了,这才吞吞吐吐地说道:“我们,我们确实去了,也找到您家了,但是……家里并没有人,而且,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我们问了你邻家的嫂子,她说:那城里的小娘们儿,受不了俺们乡下的苦,早就背着包袱跑了,说再也不回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明皓手上的茶杯滑落,重重地砸在腿上,他却毫无知觉,口中喃喃自语着:“不可能,这不可能,我家阿音不会走的,不会的。我们说好的,说好她在家等我回来的,她怎么会走呢?怎么会呢?你们说谎,一定是你们说谎了,是不是?”   两个亲兵吓得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明将军,我们不敢说谎,是真的,邻家嫂子真的是这么说的。”   明皓的眼神直愣愣的盯着两个人,一动不动,也不说话,似乎连呼吸都静止了,忽然“噗”地一下,喷出一口黑血来,身子直直的倒了下去。   ☆、第49章 第 49 章   江瀚一看就急了:“明皓,你他娘的怎么这么没出息?不就是个女人吗?跑了就跑了呗, 回头咱们找个比她更好的, 你不能为这点事儿, 连命都不要了呀。”   明皓双眸紧闭, 一动不动。   军医赶忙上前把脉, 又翻了翻眼皮,探了探胸口,捏着嘴看了看喉咙, 这才说道:“不必担心,明将军没事儿,这一下,反而把喉咙里的毒血吐出来了,身体会好的更快些, 眼下他只是心情不太好, 不想说话罢了。”   江瀚和朱会飞这才松了一口气,一个接一个的轮番劝他。明皓被他们说得烦了,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却是骂起了独孤炎:“奶奶个熊的,独孤炎这个笨蛋,老匹夫, 一箭射死老子得了, 一了百了。干嘛射的老子半死不活的, 老子真想把他千刀万剐。”   “对, ”江瀚随声附和:“老子也想把他千刀万剐, 你起来,咱俩一块儿去。俺派回家里去的两名亲兵也回来了,俺家小莲花倒是没跑。可是,俺好好的大儿子,都好几个月了,被他们给祸害没了。”   明皓不再伤春悲秋,转过脸来,看着江瀚,认真的问道:“怎么回事儿?”   江瀚气呼呼的一拳捶在床板上:“别提了,老匹夫,他不光派人去抓耿大娘,还派人去俺们家了。幸好,我们村里有一个老头儿叫江汉,他们打听错了,去了他家,抓完以后才知道不对,把人放了,又去俺家。这时候,俺爹娘他们就已经听说了,全都逃到了山里去,没让他们抓着。俺家小莲花挺着个大肚子,进不了山,就跑回了娘家。可是那王八犊子,竟然追到她娘家去搜,幸好她奶奶是块老姜,把小莲花塞进了白菜窖里,才躲过一劫。可是,她受了惊吓,俺的大儿子都好几个月了,就这么没了……明皓,你要是个男人,你就起来,咱俩去把独孤炎给剐了。”   明皓挺着脖子动了动,发现自己根本起不来,就没好气儿地骂了一句:“老子动不了,你自个去吧。”   “你瞧你个没出息劲儿,刚才一天阿音就坐起来了,现在娘子没了,起都起不来。”   “是啊,你儿子没了,你伤心,俺也替你难过。可你娘子还在呀,还能再生很多儿子。俺女人都跑了,还上哪找儿子去,就剩俺光棍一个,把俺射死得了。”   江瀚被他气得直跺脚,破口大骂:“你他娘的怎么这么没出息?天底下的美女多了,不就是那小娘们儿长得俊点吗?你就想成这样,赶紧给老子起来,老子现在就带你出去,找一群美女过来伺候你。”   明皓心里憋着的那一团火没处撒,猛地抽出枕头,砸向江瀚:“你给老子滚,老子谁都不要,就要俺家阿音。本来俺就怕她吃不了苦,想给她留个清白之身好嫁人。可俺家阿音说了,要等俺回去,要给俺生儿子。她怎么会走了呢?我不信,我不信……”   明皓疯狂的大吼着,嘴上说着不信,心里却难受的要死,把脸转向里侧,眼角滑落了一颗晶莹的泪珠。   众人静静地望着床上躺着的明皓,他躺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可是,众人都能感觉到他内心的痛苦。   大家想劝劝他,却不知该怎么开口。沉默了一会儿,足智多谋的朱会飞缓缓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嘛,那大户人家的小姐心眼子多着呢,说不定她不是真的走了,只是躲起来了。你好好养伤,然后回去找她,肯定能找得到。”   江瀚赶忙附和:“对呀,就算她不要你了,那你也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呀。你总得去问问她,为啥不要你了?”   这时,有亲兵进来报:“清扬县令派人送来了一封信,说是要亲手交给明将军,是他夫人写来的。”   一听这话,众人全都愣了。   明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犹疑着问了一遍:“啥,你说啥?我夫人写的,快快快快,快让他进来。”   众人都纳闷儿地看向门口,就见一个衙役打扮的小伙子走了进来,朝着众人施了一礼:“敢问哪位是清扬县的明皓将军?”   光着膀子躺在床上的明皓,应了一声:“我是,你说有我夫人给我写的信?”   “是,将军,”衙役从肩上背着的公文袋里取出荷包,交到明皓手上:“这是明水湾的里正给知县大人送来的,说是要亲手交到您手上。”   这个荷包做得很精致,倒是有些像阿音的手艺,不过明皓在家的时候,没见她做过荷包,有点儿半信半疑。掏出荷包里的帕子,他展开一瞧,首先看到了右上角一个漂亮的“皓”字。   这个字他认识,军师朱会飞给他取名的时候,就教过他写自己的名字。后来在家里学《论语》的时候,他觉得阿音的字写得特别漂亮,就缠着她写自己的名字,她写出来的皓字就是这样的。   难道真是阿音写来的,他的手有些抖,努力控制住,继续看信,中间只有工整的八个大字,凑巧他都认识:“子将临盆,尔胡不归?”落款儿是一个音字。   “子将临盆,尔胡不归……子将临盆,尔胡不归?”明皓轻轻地念叨两遍,猛地坐了起来,大声道:“这……这是什么意思啊?军师,你快点看看,这确实是我家阿音的字,也是她的帕子,可是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孩子要生了,埋怨我不回去吗?”   朱会飞好奇的接过帕子,看着他扑哧一下笑了:“我问你,明皓,你与她究竟有没有夫妻之实?”   明皓啪的一拍大腿:“废话,当然有了,老子已经跟她成亲了,俺们全村的人都知道她是俺娘子。”   “这就对了,你离开家也有大半年了,她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怀孕了,很快要生了,问你怎么还不回去,这是着急催你回家呢。”朱会飞笑吟吟的说道。   明皓飞快地眨巴着眼睛,唇有些颤抖,含糊不清的说道:“嗯嗯,俺也觉得是这么个意思。可是,可是俺怎么就不敢相信呢?这是真的吗?是真的吗?俺不是在做梦吧?”   朱会飞比他冷静得多,转头去问那衙役:“明水湾的里正只把这封信交给了知县吗?有没有说什么旁的话?”   衙役点头:“有,里正说,明将军的夫人快要生孩子了,想让明将军早点回家。”   有了这句话,就没错了。明皓欣喜异常,赤着脚就跳下了床,满屋子乱跑:“俺衣裳呢,俺衣裳呢,俺要回家,要回家呀!”   江瀚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着他:“瞧你那怂样,刚才还说自己起不了床呢,这会儿跑的比谁都快。”   “废话,俺娘子要生了,俺能不急吗?俺要回家,俺要回家,还得给儿子起个名儿啊,叫什么好呢?叫什么好呢?”明皓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光着膀子在屋里转来转去,既找不着衣裳,也想不出该给儿子取个什么名儿。   正在此时,房门一开,太宗大步走了进来。明皓一见,迎上去扑嗵一声跪在了他脚边:“皇上,俺要回家!儿子要生了。”   太宗被他吓了一跳,低头瞧瞧,人没啥大事儿,才伸手扶他起来:“朕听说,你昨日替朕挡的那一箭是毒箭,这才赶紧过来看看,你没事儿就好。不过,怎么满嘴说胡话呢?”   朱会飞看明皓激动的不着四六的样子,估计他也说不清这件事儿,就在旁边给皇上简单解释一下来龙去脉。   太宗听后点点头:“如此说来,明皓的夫人能够在战乱中保全自己和孩子,让明皓在前方安心打仗。又能在战后想法子通知他,孩子要生了,可见,非但不娇气,反而是个智勇双全,深明大义的。”   明皓在一旁,连连点头:“对对,明大义,明大义。”   他忽然双眸一亮,抱拳行礼:“谢皇上赐名,我儿子就叫明大义了,正愁想不出名字来呢,皇上赐的这名字真好。”   太宗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好啊,朕赐过无数的官职,还真没赐过名字,今日就在你家开个先河,就给你的孩子赐名,明大义。”   军师朱会飞在一旁逗他:“明皓,你一口一个儿子,那万一要生个女儿呢?”   “女儿咋啦?女儿也叫明大义,皇上赐的名儿,谁敢说不好听。皇上还夸俺家阿音啥来着……智勇双全,俺一定要把这句话带回去告诉她。”明皓梗着脖子,满脸是笑。   众人大笑起来,太宗拍案决断:“好,既然如此,朕就准你一个月的假,带上一个军医,几个亲兵,回家养伤去吧。你们这些年跟着朕东征西讨,也都很辛苦,顾不上家,如今天下已定,回家休息一阵儿,把家眷接到京中。今后,就等着享福吧。”   ☆、第50章 第 50 章   自送走了那封信,阿音便在家中翘首企盼。眼见着就要生了, 却还不见明皓的身影, 她急的每天都要站到门口, 去望上一阵儿。   这日清早起来, 阿音照例去门口张望, 通往山下的路上并没有半个人影,她却看到路边的哑巴花开了。   犹记得初到明水湾时,她第一次陪他去挑水, 见路边的花开得正艳,便问他,那是什么花。   糙碾子当即折下一支给她,随口说,叫哑巴花。阿音信以为真, 谁知他却说道:“谁都不知这树叫什么名字, 你喊它一声它也不答应,跟个哑巴似的,可不就叫哑巴花呗。”   想起往事,阿音唇角一挑,无声的笑了。走上前去,伸手想折一枝喇叭花下来, 可是手指刚刚触到花枝, 肚子却是一阵抽痛。   是要生了吗?怎么他还不回来, 到底有没有看到信啊?难不成, 京城还没有攻打下来?   阿音捧着肚子胡思乱想, 可是肚子越来越疼,她赶忙咬着牙往家里走,喊明青枝快去叫产婆。   明水湾就有一个产婆,是木匠明达子的老婆。明青枝扶着阿音进屋坐下,就飞快的跑向木匠家里,把产婆叫了来。路过明铁柱家的时候,扯着嗓门喊了一嗓子:“柱子嫂,碾子家的要生了,你快来帮忙啊。”   柱子嫂听见这话,扔下手头干了一半儿的活儿,擦擦手就往他家跑。   可是,光他们着急没有用,孩子不着急。清晨开始阵痛,直到中午已经疼得呲牙咧嘴了,却还是生不下来。   阿音疼得直掉眼泪,捂住肚子喃喃自语:“他怎么还不回来呀?是不是真的以为我走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柱子嫂急得直拍大腿:“你想他干什么呀?女人生孩子,有男人什么事儿?你该生赶紧生啊,再不生下来,大人孩子都有危险。”   林婉音眼泪巴叉的抬起头,委屈的说道:“我一个人都坚持这么久了,生孩子这么大的事儿,他还不回来。人家都说,女人生孩子是在鬼门关转一圈,万一我就这么死了,再也见不着了,他……”   明青枝急得来回转圈:“呸呸!你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呢,什么死呀活的。不就生孩子么,俺都生了俩了,不也活得好好的。你快用点劲,马上就生出来了。你要生碾子的气,你就骂他,狠狠地骂。那是兄弟,没事,你骂多难听,俺都不嫌。”   阿音没骂过人,等她说完了,颤巍巍地问:“怎么骂呀?”   “你就慢,那个挨千刀的,混蛋王八蛋,不是个人的,龟孙子,憋犊子,怎么都行。”明清之也是真急了,豁出去了让他骂。她躺到床上已经半个时辰了,羊水一直在流,如果这孩子再耽误下去,就真的有生命危险了。   阿音疼得六神无主,就试着骂了一句:“糙碾子,你个王八蛋,你有了儿子,你却不管,你个混蛋!”   骂完这一句,感觉自己舒服多了,好像也有点儿劲儿了,在众人催促他使劲儿的声音中,她又用了用力。   产婆惊喜地喊道:“好啦,好啦,能看到一点儿孩子的头发了,挺好的,快,接着用力呀。”   可是阿音觉得自己身上的劲儿已经都使完了,没劲可用了,于是张开嘴,扯着嘶哑的嗓子喊道:“糙碾子,你个大混蛋,你欺负我,让我怀了孩子,你却不管。将来孩子生下来,我就不让他姓你的姓。”   突然,院子里响起一个沙哑的声音:“老子的儿子,不姓俺的姓,姓谁的?”   门帘儿一挑,飞快地闯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扫了一眼屋里的阵仗,双腿一软,屈膝伏在了床边:“阿音,你还好吧?”   林婉音一看,朝思暮想的男人终于回来了,嘴唇颤抖,她抬手抱住他的脖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阿音,别哭了,我回来了。”男人手忙脚乱的帮她去擦泪,可是泪水却越擦越多,止不住的往外流。   “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呀?这都什么时候了?孩子都快生出来了。”阿音边哭边诉,抱着他不撒手。   “都是我不好,我回来晚了,都怪我,别哭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产婆在一旁可急了:“这不是你们俩唠闲嗑的时候,赶快生孩子呀,一会儿孩子就憋死了。”   “对,阿音,”虽是万般不舍,可明皓不得不掰开她圈在脖子上的手:“快,先把孩子生出来,咱再说话。”   林婉音拉着明皓的手,哭哭啼啼的,像蚊子一般哼哼:“可是我没力气了呀,生不出来了,可能我就要死了吧,你是回来见我最后一面的吗?”   “别胡说,我走了这么久,你都好好的活过来了。现在我都回来了,你怎么可能有事儿,快加把劲,把孩子生出来,咱们一家三口就团聚了。”   “可我真的生不出来,一点儿劲儿都没了。”阿音继续哼哼唧唧地拉着他,眼泪巴叉的,委屈得跟什么似的。   明青枝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们俩一眼:“你这娇娘子呀,你不在家的时候还好,怎么你一回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粘在你身上就起不来了。碾子家的,你快点使点劲儿啊,孩子马上就出来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   明皓噗嗤一笑,却又想起正在紧要关头,就握紧了阿音的手:“阿音来,我帮你使劲,把我身上的劲儿都传给你,你就有劲儿了。快,咱们先把孩子生出来。”   “恩。”阿音哼哼着答应一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死死咬着唇,打算努最后一把力。   明皓一看她死死地咬住了嘴唇,赶忙把自己的大手塞进她嘴里:“咬我。”   阿音的注意力从他身上,回到生孩子上,顿时觉得浑身上下都疼的难受,也顾不上咬的是自己的唇,还是他的手了,咬紧牙关,使上浑身仅存的力气生孩子。   “好了,出来了!”产婆惊喜地喊了一声,抬手接住孩子的头,顺势把孩子托了出来。   明青枝赶忙凑过去瞧:“哎呦,是个大胖小子,俺大侄子,大侄子呀!”   产婆赶忙剪脐带,清理秽物,柱子嫂在用热水清洗,明青枝拿来提前准备好的襁褓把孩子包上,上称一称,刚好六斤六两,不算太大,但也是个健康壮实的孩子。   明皓此刻却顾不上那个孩子,他单膝跪地,趴在床边,眸光紧紧锁定在阿音脸上。见她两眼无神地瞧着房顶,有气无力的样子,赶忙轻声问:“阿音,你没事吧?”   林婉音喘了好久的气,才轻声说道:“我好疼啊,你知不知道?特别特别疼。”   “我知道,知道,肯定特别疼,我家阿音好样的。”明皓忙不迭的点头。   “你知道什么呀?那你还不抱抱我。”这么多天的思念和隐忍,都在今日汇聚成决堤的洪水,奔涌而下。阿音再也顾不上有外人在场,只知道,她心心念念的男人回来了,她想怎么耍脾气就怎么耍。   明皓扫了一眼屋里的其他三个女人,此刻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不面子了,还是娘子最重要。探起身子,轻轻地抱了抱她,怕压疼了,他没敢太用力。只在她耳边轻声的说了一句:“阿音,想死我了。”   婴儿的啼哭声很是洪亮,似乎是在抗议他的爹娘只顾着叙旧,不理他。   林婉音也并不是真的想让他一直抱着她,只是心里的委屈撒不出来,变着法儿的折腾一下吧。此刻心愿得到满足,就轻轻推开她,娇声说道:“你去把孩子抱过来呀,人家辛辛苦苦的给你生了一个大儿子,你连看都不看。”   明皓承受着无端的埋怨,却也不恼,笑呵呵的爬起来,去姐姐手里接孩子。   “你个大老爷们儿,你会抱孩子吗?来,我教你,这个手抬高一点,要让他的头高,脚低,这样抱。”   从没抱过孩子的明皓,小心翼翼的把孩子接过来,像端着一个千斤重的铁块一般,托在手里,一动也不敢动,只平移着脚步,保持着原有的姿势,把他放到了阿音旁边。   林婉音被他逗乐了:“你瞧你,抱个孩子都这么笨,怎么打了胜仗的?你没受伤吧?”   挨了说的名号却丝毫没有不高兴,嘿嘿一笑:“没事儿,我没受伤,我就是笨。不过还好,我家阿音聪明,将来孩子肯定随你。连皇上都说了,说明夫人智勇双全,深明大义。哎对了,咱们孩子的名儿是皇上所赐,就叫明大义。”   林婉音不屑的撇撇嘴:“你就是偷懒,你这个当爹的,不想费脑子取名,就让皇上帮着取。”   “不是,嘿嘿,其实人家皇上没帮着取,就说了一句深明大义。我觉着明大义这名儿挺好听,而且你想啊,这是皇上赐的名儿,以后谁敢欺负咱们儿子,对不对?”   阿音想了想,撇嘴笑了:“这倒也是,这天底下可没有几个皇上赐名儿的孩子,以后咱们孩子就可以在街上横着走了。”   产婆收拾好东西,正要离开,听见阿音这句话,停住脚步说道:“啥?你想让孩子变螃蟹呀?”   众人哈哈大笑,阿音放松下来,也不觉得那么疼了,刚出生的小家伙,不知是哭累了,还是嗅到了母亲的气味,哭声越来越小,渐渐的睡着了。   明青枝端了一碗温热的红糖水进来,明皓赶忙双手接了过来,主动端到阿音面前,扶她起来喝。   “舒服点儿了吗?”明皓回手把碗交还给姐姐,目光一刻都没有离开阿音和孩子。   “好多了,我累了,想睡会儿觉,你就在这儿守着我和儿子啊,哪都不许去,听见没?”阿音娇气的撅着小嘴儿,不容他不答应。   “好。”明皓自然毫不犹豫的应了,细心的帮她抻了抻被子,眸色温柔的看着她缓缓阖上双眼,踏实的睡着了。   阿音的确太累了,这些日子一直提心吊胆。如今孩子总算平安落地,他也回来了,她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个好觉。   半个时辰过去,明皓依旧一动不动的坐在床边。阿音已经睡熟了,孩子也很懂事,并没有哭闹。院子里传来章军医的声音:“明将军,既然孩子已经平安出生,明夫人也没事儿,那您就快换药吧。再不换药,怕伤口就长不好了。”   自从收到阿音的信,明皓就快马加鞭的往回赶,晚上都不曾住过客栈,中间在驿站换了两次马,马歇人不歇。这么快赶回家,几乎是拼掉了半条命。   一到小院门口,跟着他的章军医和四名亲兵都累瘫在地上,他们十分佩服的看着明皓大步进屋,居然没有累垮。   这两天他一直不肯换药,可是,肩上的毒还没有完全清除,不换药的话伤势会恶化,而且伤口也很难愈合。这两天明皓打马扬鞭,疯了一般往回跑,他们能追上已经算不错了,根本就没机会劝他换药。此刻见他妻儿平安无事,章军医才试探着劝他换药。   明皓听到他的声音,眉头一皱,看了看熟睡的阿音,这才放下心来,幸好没有吵醒她。他轻手轻脚的走出去,站在堂屋的门口,压低声音说道:“不用,晚上再换吧。”   阿音说了,让他不能离开屋里,他就不能离开。万一一会儿她醒过来,看不到他,肯定会不高兴的。他吩咐完了,就想转身回里屋,却被明青枝一把抓住了胳膊:“碾子,你受伤了,怎么不早说呢?”   “没事儿,伤的不重,我想先陪陪阿音,晚上再换药也行。”   “那怎么行,人家大夫都说得换了,你赶快换,他们娘俩有我看着呢,你怕什么。”明青枝说话一向大嗓门,明皓赶忙用手势示意她小点儿声,低声跟他解释,换药不差这一会儿。   可明青枝拽着他死活不撒手:“你既不想让你娘子知道受伤的事,那你趁现在把药换了不是更好。省得她一会儿醒了,看着你换药,反倒担惊受怕的。”   她这一说,倒是提醒了明皓,既然阿音此刻睡得熟,抓紧时间把药换了,倒也是个好事儿。   ☆、第51章 第 51 章   林婉音睡得正香,却被耳边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吵醒, 她皱了皱眉头, 努力的睁开眼, 看到自己千辛万苦生出来的儿子, 正咧着小嘴儿在哭。   她抬眼看了一下屋子里, 空荡荡的,并没有人,心里没来由的一慌, 开口喊道:“明皓,明皓。”   明青枝挑帘进来,检查了一下孩子的襁褓,发现拉胎便了,就给他清理了, 换上干净的尿布, 把孩子交给阿音:“他这是饿了,你喂喂他吧,你喊碾子有啥用?他又不能喂孩子。”   糙碾子此刻正在西屋里,由章军医换药,一听到阿音的声音,他就着急了, 低声催促:“快点儿, 快点儿, 差不多就行了。”   一边说着, 一边朝东屋喊了一嗓子:“我在呢, 马上就来。”   阿音沉下脸来,没搭理他,只把孩子抱进被窝里,笨拙的尝试着给他喂奶。母子俩初次合作,配合得并不是很默契。折腾得满头大汗,孩子才刚刚吃上。   可孩子吃的似乎不是很顺畅,一边吃一边哭,急的阿音汗珠子顺着鬓角往下滑,眼圈也红了:“你倒是吃呀,你哭什么?”   明皓快步跑了进来,一看他们娘儿俩这较劲的模样儿,被逗乐了:“儿子还小,还不懂事儿呢,你别跟他生气。”   阿音并不理他,把儿子抱过来,转身到另一侧,背对着他。没想到这一边儿倒吃得比较顺畅,小家伙儿不哭了,只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糙碾子看着自家小娘子秀发凌乱的后脑勺儿,默默叹了口气,又生气了,这可怎么哄才好。   “阿音,我本来一直在这屋里的。可是,人有三急嘛,对不对?我就去了一趟茅厕,阿音,原谅我好不好?”   阿音只专注的瞧着儿子的小脑袋,任孩儿他爹百般哄求,就是不理他,也不看他。男人愁的没法子,抬手帮她梳理凌乱的秀发,却被阿音毫不客气的一巴掌拍掉了手。   郁闷的男人忽然灵机一动,是不是给她打一顿就行了?于是,他厚着脸皮使劲往前凑:“阿音,你要不解气,就打我吧,狠狠揍我一顿,是不是气就消了?”   小家伙刚出生不到半日,只吃了一会儿就饱了。阿音拿过帕子,轻轻的帮他擦了擦嘴角,就把他放在枕头边,让他自己半睡半醒的玩耍。   糙碾子抓住机会凑了上去,趁阿音不用喂孩子的空档,在她脸颊上响亮的亲了一口。   阿音一愣,转瞬眼圈就红了,狠狠推了他一把:“你走开,离我远点,我不想看见你。”   糙碾子嘿嘿地笑着,没听她的话,反而伸开手臂把人抱在了怀里:“我想看见你,这半年多,我都快想死你了,天天想,怕你受苦,怕你受委屈,怕你离开……阿音,让我好好抱一会儿。”   怀里的小娘子还在挣扎,可是凭她那点小力气,怎么可能挣脱的掉,只是在扭动中让他抱的更紧密罢了。   阿音怎么挣都挣不开,其实从心底里也不想挣开,她早就盼着他回来好好抱抱她了,可是现在人终于回来了,她又觉得心里憋着的那口气出不来。   “谁让你抱了,我讨厌你,这么久你都不回家,我一个人怎么熬过来的呀。现在孩子都生了,我还要你干什么?你根本就一点用都没有,以后我再也不想你了,呜呜……”阿音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握着小拳头杂乱无章地捶打在他身上。   糙碾子依旧抱着她不撒手,任由她雨点般的拳头落在身上,甚至有两拳落在了伤口上,他也咬着牙忍了过去。嘴里喃喃地哄着她:“我知道,我都知道,阿音受苦了,受累了,都怨我,怨我。”   明青枝在厨房听到哭喊声,以为他们吵起来了,赶忙跑过来看。却见自家弟弟跟个木桩子似的,任由人家劈头盖脸的打,既不还手、也不申辩,还低着头不断地承认错误。   “哎呀,别打了,刚换好的药,这要是把伤口扯开怎么办呀?”明青枝疼弟心切,赶忙上前阻拦。   糙碾子抬手挡住她:“没事,让她打吧。阿音扛了这么久,让她发泄一下,不然,我怕她闷坏了。”   林婉音本就没什么力气,刚才一折腾就把身上的劲儿都用光了,此刻觉得舒服了很多,平躺到枕头上,轻声问:“你受伤了?”   明皓抬手帮她盖好被子,用粗糙的手掌去擦她脸上残留的泪痕,柔声道:“没事,我皮糙肉厚的,怕什么?我就担心你,怕你这些日子什么事情都在心里憋着,不满意也不说,不得憋坏了么。”   明青枝无奈地看一眼弟弟:“你不在家的时候,俺们都好着呢,哪像你想的那样,好像她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明皓摆摆手,让姐姐先出去,此刻是他们夫妻俩说话都说不够的时候,哪有功夫听旁人讲话。   明皓坐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眸光温柔的能滴出水来:“阿音,他们不懂,我懂。你是为了我才留在这,才坚持着把孩子生下来的,你以前那么娇气,如今能在一个小山村里忍这么久,是因为我在你心里特别重要,对吧?”   他握起阿音的小手,放在唇边,亲亲手背、又亲亲手心、亲亲手指,在手心里反复摩挲着,舍不得放下。   阿音娇俏的撅起了小嘴:“呸!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你哪有那么重要。是你命好,白捡了一个娘子,还白捡了一个儿子,看把你给美的。”   明皓心里的确美的很,满脸都洋溢着发自心底的幸福,恨不得仰天狂笑。妻儿在侧的感觉真好啊,高兴地嘴都合不上。   阿音看他坐在床边一脸傻笑的模样,也被他逗乐了,伸手去解他的衣带。   明皓一怔:“阿音,你刚生完孩子,现在……还不能亲热吧?”   “你……”林婉音气的一噎,小脸绯红:“人家要看看你的伤,谁要跟你……哼哼!”   男人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你想我想坏了呢?来,我自己脱吧,伤不重,就一个箭头而已。”   他脱下外袍给阿音看,伤口的确是不大,但是肿的很厉害,周围有点发青。棉纱上面渗出了一点血迹,绷带松松垮垮的没有勒好。   阿音一看就心疼了:“刚才你就是去换药了?怎么不直说。”   明皓穿上衣服,大咧咧的笑着:“我就想让你朝我发泄一下,俺家娇气的小娘子,大半年没处撒娇了,不使劲撒一顿怎么行?”   阿音撇着嘴瞪了他一眼,噗嗤一下笑了:“好了,撒过了,你让军医再给你处理一下伤口吧。不能不爱惜身体啊,我和儿子后半辈子还指望你呢,快去。”   “好,天快黑了,我出去安顿一下,一会儿再来陪你。”他俯身到她耳边,轻声说道:“想我了就喊一声,我马上进来。”   “去。”阿音娇笑着推开他,抿着小嘴儿乐。   终于把小娘子哄顺溜了,明皓这才踏实地出门,让军医重新收拾了伤口,给他们安顿住处。自己家里房子少,肯定是安排不下这么多人的。明水湾房子最多的是里正家,明皓只得带着他们去了他家,借两间房子住。   里正对于突然造访的雷霆军将士自然十分欢迎,赶忙招呼明玉和他娘:“快杀只鸡,招待贵客。”   他这句话提醒了明皓,自家小娘子这大半年应该没吃上啥好东西,估计吃肉都难,应该快点去趟山里,给她打几只野鸡来补补身子。   “如松叔,不用杀鸡了,我们正要去山里打猎呢,让大婶准备好房子就行,一会儿打了猎物回来再做饭。”明皓招手让四个亲兵出来,告诉他们,现在去大荡山里打猎。   一听打猎,四个年轻的小伙子来了精神,个个摩拳擦掌,打算大展身手。   回到自己小院,明皓见姐姐正在绳子上晾尿布,就随口问道:“姐,晚上给阿音吃什么呀?”   “小米粥,煮鸡蛋。”明青枝自然而然的答道。   明皓一听就不乐意了:“就吃这点东西?生孩子费那么大力气,怎么能不让阿音吃饱呢?”   明青枝被他给气乐了:“就你家娘子娇,别的产妇也都是这么吃,人家都能吃饱。娘生你的时候,不也这样么,你瞧你人高马大的,也没什么问题呀。”   明皓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别人是别人,俺家阿音得吃好点。俺现在去山上打猎,一会儿你给阿音炖只野山鸡。”   明青枝见他收拾弓箭真的要去,就去抢他的弓:“你伤还没好呢,打什么猎呀,真想让她喝鸡汤,就把家里养的鸡杀一只,不就行了?”   “不行,俺一定要去,俺要亲手打来给阿音吃。”糙碾子的倔脾气上来,明青枝根本就拦不住。正在她着急上火的时候,屋子里传出来一个柔柔弱弱的声音:“明皓。”   “哎,来了。”明皓应声放下弓箭,大步进屋。   阿音正倚着床头喝小米粥,见他进来,就把大海碗交到他手上:“碗太重了,你帮我端。”   “好。”明皓笑看一眼娇娘子,左手稳稳地托住大碗,右手去拿她手里的勺子:“我喂你喝吧。”   阿音巧妙地躲开,笑道:“那倒不用,我自己喝就行。你别去山里打猎了,我想让你在家陪我。”   “可是,我想打些野味来,给你好好补补身子啊。”   “那你让你的亲兵去嘛,我不让你走。”小娘子哼哼唧唧的又喝了一勺。   “阿音,我想亲手打来给你吃。”明皓觉得自己满身的力气不知往哪使,就想为她做点什么。   “可是你伤还没好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再去打也是一样的,你让他们快去吧,你帮我剥鸡蛋。”阿音喝了几口粥就不想喝了,让他放在桌子上。   她拉着他的袖子轻轻摇着,满脸娇俏,神情甜暖,眼神中都是这半年多对他的思念。无论男人的心有多硬、脾气有多倔,在心爱的娇娘子面前,也只能化作一池春水,随着她的话语荡漾。   ☆、第52章 第 52 章   晚饭的时候,果然喝上了鲜美的野鸡汤。阿音连着喝了好几口, 觉得味道特别好, 其实并不是明青枝的手艺有多好, 而是这大半年, 她确实很少能吃到肉。   过年那段时间还好, 只要肯花钱,还是能买回肉来的。可天气热的时候,小村子里根本就没有卖肉的, 有钱都买不来。   阿音满足地笑笑:“我家相公回来就是好,马上就有肉吃了。”   明皓拿筷子在大碗里拨了拨,找出来一只鸡腿:“来,阿音,这只鸡腿给你吃。”   林婉音却并未领情, 娇娇气气的说道:“我从小就不爱吃鸡腿, 我爱吃鸡翅膀。”   明皓嘿嘿一笑:“那是因为你小时候吃的好东西太多了,我从小就爱吃鸡腿,但是一年也吃不上一个。今天你还是吃鸡腿吧,鸡腿肉多,好好补补。”   “哎呀,人家都说了要吃翅膀了嘛, 你干嘛非让人家吃鸡腿啊?”阿音撅着小嘴儿, 不乐意了。   明青枝实在受不了他俩黏黏糊糊的模样, 盛出来一大碗鸡肉, 兜上几个馒头, 对着里屋说道:“达子婶帮忙接生,也没要钱,俺给他家送一碗肉去,顺便在他家一块吃了再回来。”   糙碾子听了这话,就把手上的大海碗放在桌子上,起身送了出来:“姐,你多盛点啊,就这一碗够你们仨人吃吗?”   “哎呀,够了,那也不能光吃肉啊,还有馒头呢。”明青枝端着肉菜和馒头走了,四个亲兵和军医也已经去里正家里炖肉菜了。四周安静下来,屋里就只剩一家三口。   明皓返回屋里,没有急着去端那碗肉菜,而是急吼吼的扑到阿音身上,把她抱在怀里,急不可耐的说道:“快让我亲亲!”   不由分说,他张嘴就含住了那一张樱桃小嘴儿,有点儿淡淡的奶腥味,还有点香香的鸡汤味,还有一丝丝的甜,此刻他顾不上分辨味道,只想尽情的重温与她唇舌纠缠的美妙滋味。   阿音没有反抗,软绵绵的偎依在他怀里,任他予取予求。这半年多,对于心上人的想念,似乎不是嘴上说一句“我想你”,就能够排解的。   男人火烧火燎的热吻,快要把她融化了。他满身的力气没处使,似乎都用在了这一场暴风雨般的狂吻中。他想她,拼命的想,想得心尖上疼,仿佛只有掠夺更多的属于她的甜蜜,才能稍解这半年多的相思之苦。   阿音被他亲的娇喘连连,哼哼唧唧地承受着男人爆发的热情,也在这火热的燃烧之中,释放了长久压抑的思念。   暮春时节,衣衫穿得并不厚,阿音为了方便喂孩子,只穿了一件宽大的中衣。这样被他紧紧抱着怀里,感受着他结实有力的臂膀和怦怦的心跳,特别踏实。   躺在旁边睡着的小家伙儿,不知是闻到了奶香味儿,还是被他们激烈的动静吵醒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热火缠绵的两个人不得不停下亲密的举动,瞧瞧旁边受了冷落的儿子,二人相视一笑,这才喘着粗气分开。阿音把儿子抱到腿上,喂他吃奶。   明皓就坐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瞧着,阿音绯红的脸色中浮起一丝羞涩,一边轻轻拍着儿子,一边娇声说道:“你快去吃饭吧,看着我们做什么。”   明皓噗嗤一下就乐了,还坏坏地伸出手指捏了一下儿子的小脸蛋儿:“你俩好看呗,换成别人,让我看我都不看呢。你看儿子,姐说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   “你这哪是夸我们俩呀,分明是夸你自己。”阿音撅起了小嘴,小婴儿似乎也不太满意,哇哇大哭起来。   “嘿,这小家伙,跟你娘一样,真娇气,捏下脸就不乐意了。”明皓坏笑着伸出手来,想再捏一下。   阿音抱起孩子,躲开他的魔爪,一查襁褓,发现孩子尿了,就给他换上干净的尿布,喂他吃奶。   明青枝吃完饭回来的时候,他们刚刚喂完了孩子,碗里的鸡肉还一点儿都没动。   “你俩在家干啥啦?这么半天,这饭咋一点都没吃呢?”?明青枝简直想不通这小两口的磨叽劲儿。   阿音讪讪的笑笑,红着脸说:“是孩子,孩子刚才……”   明青枝看到换下来的尿布,就明白了:“是孩子尿了呀,换个尿布用这么久?你们这当爹娘的呀。”   阿音忙不迭的点头:“对对,就是换的时间长了点。”   明青枝想想自己第一次生孩子的时候,也有点手忙脚乱,就摆摆手:“不碍事儿,慢慢就好了。大义他娘,你快吃饭吧,一会儿就凉了,会存食。”   阿音张了张嘴,嘴中轻轻的答应了一声。看来,从今往后,自己在明水湾的代号,就从“碾子家的”,变成“大义他娘”了。   明皓端起一碗肉菜,刚要喂阿音吃肉,就瞧见了她红扑扑的小脸儿,一时没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阿音藏在被子底下的腿轻轻踢了他一下,自己也没忍住,也笑了起来。   两个人端着一碗肉菜谁也不吃,就在那儿傻乎乎的看着对方笑。明青枝终于受不了了,把尿布放在盆里,端着往外走:“真是的,一个好像上辈子没见过女人,另一个好像上辈子没见过男人,你俩真是天生一对儿。”   阿音笑着喊住她:“姐,你别洗了,一会儿吃完饭让明皓洗。”   明青枝顿住脚步,却没有回头:“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洗啥尿布啊。”   阿音不服气的说道:“他是孩子他爹,怎么就不能洗尿布啊?是不是明皓?”   “对,阿音说的对,我是孩儿他爹,别说洗尿布了,洗衣裳,伺候月子,都得我来。”明皓斩钉截铁的说道。   明青枝不屑的嘁了一声:“那你伺候月子吧,我回家去了。”   “别别别,姐,这个家现在离不了你啊,你就在这儿多受一个月的累吧,以后兄弟肯定好好报答你。”明皓赶忙拉着姐姐回来,扶阿音坐好,二人开始正八经儿的吃饭。   晚上睡觉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难题。阿音想让明皓陪在这屋里睡,可明青枝觉得他一个大男人照顾不了小孩子,而且身上的伤还没好,应该让他到西屋去睡,自己留在东屋和阿音一起照顾明大义。   其实阿音也知道,按道理来讲是应该这样的,可是明皓这么久不在家,现在好不容易回来了,她就想让他睡在自己身边,这样心里才踏实。   明皓一看娇娘子恋恋不舍的眼神儿,就明白了。离家这么久,他又何尝不想睡在妻儿身边呢。于是,跑到西屋,把那张单人睡的木床搬了过来,拼在阿音的床旁边,他就睡在这张单独的床上,却是守着阿音的。   明青枝无奈的摇了摇头,也只得依了他们。毕竟这是在月子里,也不会有什么别的亲密事儿,他们不过是想挨得近一点罢了。   这个月子里,可把明皓的四个亲兵高兴坏了,不用打仗,不用伺候将军,每天就是撒欢儿去山里打猎,下河里摸鱼。回来以后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这日子美得简直超过活神仙啊,他们一个个热切的期盼着,明夫人这月子坐久一点儿吧,过仨月再庆祝满月才好呢。   明玉来看了阿音两次,见他们小两口你侬我侬的模样,心里羡慕得很,人家这男人怎么找的呀?又有本事,又听话。只要阿音说句话,碾子哥绝对不反驳,就像她捧在手心里的那只公主兔一样,骄纵的很。   明皓体格好,身上的毒素渐渐散尽,半个月以后,箭伤就好的差不多了。临近满月,他就开始跟阿音商量:“阿音,咱们成亲的时候,也没能给你一个热热闹闹的婚礼,凤冠霞帔还一直欠着你的呢。过几日咱们儿子过满月,我想大办一下,弄几十桌流水席,让村里的父老乡亲们都来热闹热闹。”   阿音空灵的眼神一转,笑道:“你是想去山上打猎了吧?”   明皓嘿嘿直笑,拉着她的小手,往肩上探:“你伸手进来摸摸,已经好了,伤口都长好了,没事了。”   他本来是想让她去摸伤口,可是那温热的手指一触即他脖颈的肌肤,就让他身子一震,倒吸了一口凉气:“阿音,你稍微一碰我,我就……”   男人的眸色变深,有了危险的味道。不过,阿音一点也不怕,她扬起小脸问他:“你想干什么?我可还没出月子呢!”   “我知道,我能干什么呀,我就想想呗,想想就行了。”男人把她的小手拿过来,放在嘴边,狠狠的亲了一口。   “行,可以想,你随便想。”反正你也不敢动,阿音得意地摇头晃脑。   明皓抬手亲昵的点点她鼻尖儿:“先让你得意几天,有你哭着求饶的时候。”   ☆、第53章 第 53 章   阿音伸手去抓他的手指,被他灵巧的躲开了, 没有抓到。便无所谓的说道:“满月的事儿, 你去安排吧, 反正是你们村, 你看着办呗。”   “好, ”明皓痛快的答应一声:“既然娘子把这么大权力下放到我手里,末将一定不遗余力的,为娘子和儿子办好此事。”   明大义的满月酒的确是空前的热闹, 明皓已经提前放出话去,让全村的父老乡亲们只管来吃饭,谁都不用随份子。两个亲兵赶着马车去了一趟城里,拉回来满满一车上好的花雕酒。   加上这几天,他们去山里打来的野味, 在河里捉来的鱼虾, 满月宴十分丰盛。   初夏时节,田里的水稻还没有成熟,而过年的时候,家里存放的那一点儿腊肉早就吃完了。几个月不知肉味儿的乡下人,突然之间得到这么一顿上好的肉菜,激动地不知说什么才好。   明皓特别高兴, 别说是没花多少钱, 就是花的多, 他也不在乎。得了一个白胖的大儿子, 高兴!心情好!爽!   他特意让姐姐把南家老太太, 和她大伯哥、二伯哥两家都叫了来吃饭。这一个月,姐姐在这边伺候月子,南老太太没说啥。不就是因为明皓有出息了,她不敢给明青枝脸色瞧了么。索性就再让她来开开眼,让她知道知道,明家的实力。   阿音这个月子休养得特别好,心情舒畅,营养丰盛,既不用她干活儿,也不用他操心。到过满月的这天,唯一让她有点郁闷的,就是身材比原来丰腴了不少。怀孕前的衣裳是绝对穿不上的,她只能找出一件怀孕初期的衣裳,勉强穿上,可胸口却还是鼓鼓的。   明皓一看她撅着小嘴的模样,就想笑:“你别按啦,按也按不进去,生了孩子的女人跟原来能一样吗?比原来好看多了。”   阿音转过头来,半信半疑地瞧着他:“瞎说,怎么可能比原来好看了,胖的像猪一样。”   “哎呀,跟你说,你还不信,你是胖是瘦,自己又瞧不见,这白天晚上都瞧着的人是我,对吧?我说好看就是好看了,怎么连你男人都信不过?”   阿音想想也是,好看难看都是给别人看,他不嫌弃就行了。再说了,他也不敢嫌弃,自己千辛万苦的给他生了一个大儿子出来,他白捡个便宜,还敢嫌弃。   抱起床上白白胖胖的大儿子,阿音特别满足,刚出生的时候,这小家伙还是皱皱巴巴的一团。现在已经长开了,两只大眼睛乌溜溜的,哪边有声音就往哪边瞧,特别好玩儿。   “好啦,我家大义过满月了!”阿音抱着儿子刚要往外走,却被明皓一把抢了过去:“我来吧,别把你累着。”   “嘁!”阿音撇着嘴嗔了他一眼:“不就是想抱出去显摆显摆吗?让你的小伙伴们都知道,你老来得子了。”   明皓哈哈大笑:“什么叫老来得子,老子才二十三,以后还要得一大群儿子呢。”   “你二十三还不老呀,人家十几就成亲了,人家儿子都会插秧了。”阿音不服气的跟他拌嘴。   明皓回手捏了一把小娘子的脸颊:“行啊,在村里住久了,还学会插秧这个词儿了。”   这一下小娘子可美了:“那当然啦,你以为我是吃素的呀?我要是那么笨,能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吗?我肯定早就被独孤炎抓去当人质了,将来儿子肯定随我,特别聪明。”   “哎哟,看你美的,还找不着北了。行了,乡亲们都来了,快出去吧。”明皓抱着儿子,领着娘子,到院子里迎接客人。   桌子是从全村凑来的,在小院里摆了四张桌子,其余的二十多张,从门口一字排开,沿着村中的主路,一直摆到了村子中央,满村男女老少齐聚一堂,欢欢喜喜的等着吃肉菜。   里正自然要代表全村的父老说几句祝福的话,看了看明皓怀里白白胖胖的大儿子,便问道:“孩子取好名儿了吗?叫什么呀?”   “明大义。”明皓响亮地答道。   周围的乡亲们纷纷竖起了大拇指,说好名字。明磊却觉得有点好笑,这名字取的吧,也不能说不好,可也算不上很好。便嘬着牙花说道:“你家这名字挺有意思,说是你取的吧?也不太像。若是嫂子取的吧……这好像不是嫂子的风格。”   明皓哈哈大笑,拍着明磊的肩膀说道:“不错,你小子还是有点小聪明的,这个名儿确实不是我取的,也不是你嫂子取的,是当今圣上取的。”   这句话一落地,满院子鸦雀无声了,老百姓们都被“圣上”这两个字给吓住了,过了一会儿,才有人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皇上给起的名儿啊?”   明皓得意的点点头:“对呀,接到家书的时候,我正在京城呢,当时皇上到我屋里来看我,听说我儿子要出生了,就御赐了一个名字,叫明大义。怎么样,好听吧?”   皇上起的名儿,谁敢说不好听呀。当即一片欢呼,众人齐声称赞这名字好。   酒席一开,大家纷纷举杯恭喜糙碾子,得了个漂亮的小娘子,又得了个大儿子,真是双喜临门,还有皇上赐名,这简直是光宗耀祖的美事。   明皓志得意满,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招呼大家吃好喝好。一碗碗肉菜端上来,众人的目光就都被馋人的肉块儿勾了去,一个个吃得大口满腮,好不痛快。   酒宴正酣,明皓正在门口敬酒,忽见山路上飞奔而来十几匹快马,马上的人都穿着官服,一个个威风凛凛,打马扬鞭直奔明皓家门口而来。   小山村里的老百姓,哪见过这种阵仗,吓的肉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放下筷子,呆呆的瞧着。   明皓倒没有害怕,当初离京的时候,皇上就说了,给他一个月假期,让他回家养伤,眼下一个月已然过去,他估计这些人是来叫他回京。   他大步迎了上去,刚要说话,却见为首的那人双手托起一卷明晃晃的圣旨,高声喊道:“圣旨下,明皓、明大义接旨。”   老百姓们吓得呼啦啦全都跪在了地上,圣旨啊!他们只在戏文里听过,可从没见过真的,今日竟有幸见着了。而且人家明皓说的没有错,看来明大义这名儿确实是皇上取的,要不然怎么皇上下圣旨的时候,还提出来让明大义接旨呢。   此刻的明大义正被章军医抱在手里,稀罕个没够。章军医岁数也不小了,因为这些年随着雷霆军做大夫,耽误了婚事,对明皓的儿子特别喜欢。此刻见宣旨官点名让明大义接旨,就把他交到明皓手里,跪在他身边。   “太宗皇帝召:雷霆军乃朕左膀右臂,明皓多年随朕出生入死,劳苦功高。今天下已定,犒赏忠良,特赐封明皓为正三品护国大将军,赐爵忠义侯,在京中赐侯府一座。明夫人智勇双全,可堪嘉奖,特敕封明夫人林氏为正三品诰命夫人,赐凤冠霞帔。赐明皓长子明大义为侯府世子,钦此谢恩。”   明皓口呼万岁,谢主隆恩,抱着孩子磕了个头,接过圣旨。   林婉音赶忙乖巧地走上前去,把孩子接过来,让他方便跟宣旨官说话。可没想到,宣旨官调皮的很,刚才还一派威严架势,此刻把手里的圣旨交给明皓,便笑嘻嘻地跑到阿音身边:“弟妹呀,来让我抱抱大儿子吧。”   阿音见他如此说话,估计是跟明皓比较熟的。就温顺地把孩子交到他手里,瞧着他用胡子蹭了蹭孩子的脸蛋。   “明大义,哈哈哈,还真别说,你倒挺适合这个名儿的。我用周易给你算了算呀,你这个名字是顺风顺水,遇难呈祥,不愧是皇上赐名啊。”宣旨官说道。   阿音有点纳闷儿地瞧着这个人,总感觉他在庄严的官服之下,有那么一点仙风道骨的味道,又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就用疑惑的眼神看向明皓。   明皓收好了圣旨,过来给她介绍:“这就是我家军师赛诸葛,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像一个赛半仙儿的牛鼻子老道?”   “你就是赛诸葛呀?”阿音吃惊问道。   朱会飞满脸得意,看来自己的名头在林大小姐心目中还是很响亮的呀。就满脸谦虚的点了点头:“不错,在下正是朱会飞。”   阿音瞪着两只漂亮的杏眼,逼近他一步:“就是你怂恿明皓到我家后花园偷偷瞧我的,是不是?你还说什么,官家小姐心眼儿多着呢,有这事儿没有?我早就想找你算账了。”   朱会飞没想到林大小姐还记着这茬儿呢,悄悄后退了两步,朝着明皓嘿嘿一笑:“这就是你不地道了啊,怎么能卖友求荣呢?”   明皓呵呵笑着招呼他们进院:“行了,有什么事儿咱们进去说吧,别让人看笑话了。”   朱会飞也是个口才极好的,马上就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挽救形象的机会:“我的确是说过,官家小姐心眼儿多着呢,但这是个好事儿啊。弟妹呀,你是不知道,就前些日子明皓在京中中了毒箭的时候,昏迷不醒,当时已然有了生命危险,要不是我灵机一动,让江瀚在他耳边喊你的名字,他都醒不过来了。谁知刚醒过来,李波和王涛就回来了,俩人一说你已离家出走,说再也不回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明皓就昏了过去,这还是我跟他说呢,我说官家小姐心眼儿多,兴许是为了躲避追杀,才去躲起来了,也许过会儿就回来了。你看,他在我的鼓励之下才逐渐好转。”   朱会飞这话说的,别说明皓了,连章军医都忍不住拿嘴撇他。   阿音听到的重点却不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而是明皓受了很重的伤,差点儿一命呜呼。   一边说着就进了小院,坐在银杏树底下,阿音脸色苍白地揪住明皓的袖子:“他说的是真的?你中的那箭是毒箭,差点没命了?你怎么回来以后也没说呢,还让我打到你的伤口了,而且你也没好好休息……”   明皓一看自家娇娘子吓成这样,就没好气儿地瞪了朱会飞一眼,转头微笑着安慰阿音:“没事儿,没有他说的那么严重,这不都好了嘛,你看,章军医在这儿可以作证,一点事儿都没有了。”   章军医含笑点了点头:“明夫人,明将军说的没错。眼下的确是都好了,没有遗留的症状。可是军师说的也没错,当时,明将军的确是命悬一线,我们怎么喊他都喊不醒,只有后来喊出你的名字,他才醒过来。当他得知你已离开明水湾的时候,他便心如死灰,躺在床上一动也动不了。可是后来,清扬县那个衙役送来了你的亲笔信,他当即爬起来,快马加鞭的往回赶。连着两天一夜没有合眼,除了啃一点干粮,喝一点儿水,就是没日没夜的赶路,中间在驿站换了两次马。马歇人不歇,我们也是跟着他拼了半条命,才赶在你生孩子之前回来的。”   ☆、第54章 第 54 章   阿音怔愣地转头看向明皓,明眸之中秋波荡漾, 隐隐可见水花。明皓瞧了一眼自家小娘子感动的一塌糊涂的模样, 心中暗笑, 从军师手里接过儿子交给她:“你抱孩子进去吧。”   “嗯。”阿音轻轻应了一声, 温顺的接过孩子, 抱着他离开几个大男人的视线。   小娘子的身影一离开,桌子上就炸开了,好几个跟明皓关系不错的哥们儿都咋咋呼呼的起哄:“行啊你, 从相亲没看上,到现在收拾地服服帖帖的,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有这本事呢。”   明皓志得意满,招呼大家多喝满月酒,于是, 他被众人灌的摇摇晃晃, 见谁都是一脸傻笑。   明大义被人们逗了一天早就困了,一到黄昏便呼呼大睡。明青枝帮着收拾好厨房和院子就回家去了,明皓做主把那一匹白马和新买的大马车送给了他们家。这下把南家一家人乐的嘴都合不上,十几口人吃饱喝足坐着马车回家。   朱会飞安排亲兵去城里买一辆带车厢的马车,要精雕细刻的那种,总不能让侯夫人坐着乡下拉水稻的大马车去京城吧。明日他们一家三口就要起身赶往京城了, 阿音看看厨房, 又摸摸大木床, 竟有几分舍不得。   “明皓, 洗把脸去床上睡吧。”阿音今日心情好, 没有嫌弃他一身酒味,洗了热帕子过来帮他擦脸。   “娘子,我今日好欢喜。”明皓笑嘻嘻地伸手抱住娇妻,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阿音也没客气,趁他乖乖仰起脸的空档,用温热的帕子帮他擦净了脸。“去躺到床上,和儿子一起睡吧,这样歪在椅子上多不舒服。”   醉了酒的明皓却像个不听话的孩子一般,抱着她不肯撒手,还眯着眼摇了摇头:“不要,俺不要跟儿子睡,俺要跟阿音一起睡。”   阿音抬手娇俏地点点他鼻尖:“你是不是傻呀,阿音也要去床上睡的。”   明皓却像没听懂一般,依旧抱着不肯撒手:“不要,俺要跟阿音一起睡。俺家阿音最好了,不怕你们笑话,俺就是稀罕的不得了。老子这儿子是一宿干出来的,大战……五百回合,老子高兴,能干……”   林婉音被他气乐了,原来这家伙今天就是这么跟人家吹的呀,臭不要脸!   她把帕子朝桌子上一扔,拉着他往床上去:“别吹牛了,快点休息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老子才不休息呢,老子好不容易等到满月了,今天晚上要干大……大事。”男人走路摇摇晃晃的,临近床边,猛地压了下来,刚好亲在了她嘴上。   他咂了咂滋味,觉得很香甜,有点熟悉的美妙,就不断的往深处探索,想要找回那个朝思暮想的味道。   阿音被他压住动不了,心里暗骂:什么醉酒,都是骗人的,别的都忘了,怎么这事你忘不了?   转念一想,又想起今日军师和章军医说过的话,心底立时温柔起来,即便他装醉,也是可以原谅的了。   阿音缓缓抬起双臂圈住了他的颈子,正要甜甜地回吻他,身上的男人忽然把头一歪,呼呼地睡着了。   林婉音就这样愣在那里,张了张嘴,有心想狠狠咬他一口,终究没舍得下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身上的男人平放在床上,怕他半夜翻身压到儿子,阿音只得睡在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中间。   高大威猛的丈夫全心全意地疼爱她,幼小稚嫩的儿子软软糯糯的依赖她,阿音觉得特别满足,睡着的时候嘴角都是带着笑意的。   一夜安眠!   次日一早醒来,明皓睁开眼就看到了一片空荡荡的床板,身子一激灵,瞌睡虫全跑了。他仰头一瞧,发现阿音正在柜子边收拾包袱,这才放下心来,眼神慢悠悠地去寻觅儿子的踪影。   “儿子,大义,自己玩儿的挺美呀。”明皓爬到大床的另一头一瞧,明大义正在胡乱地挥舞着手脚,咿咿呀呀的玩耍,见凑过来一个大脑袋,就转动乌溜溜的眼珠看了过去。   阿音打点好一个包袱就放在八仙桌上,轻声说道:“我想了想,总是对一个小娃娃大义大义的叫,挺别扭的,就给他取个小名叫义哥儿吧,这才像个小孩子的名字。”   明皓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好,义哥儿,以后你就叫义哥儿了,傻小子,昨天晚上睡的好不好呀?爹娘有没有吵到你?”   说到这,明皓忽然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怎么还是昨天的衣裳呢?不应该是都脱了才对的吗?他可是等了一个月,就憋着今天呢。   “阿音,昨天晚上,我们……”明皓蹭地一下坐了起来,挠头回想着昨晚。   阿音抿着小嘴偷笑,偷眼瞧了瞧他懊恼的模样。   “天哪,我等了一个月,昨晚居然喝醉了,真是……喝酒误事,喝酒误事呀,现在补回来。”他一下子跳到床下,连鞋都没穿,跑到桌边就要抱阿音。   林婉音早有准备,灵巧的一闪身,躲开这一饿虎扑食的招数,笑道:“马车都在门口等着了,你要干什么,你不要脸,我可还要呢,到了京城再说吧。”   明皓探头看一眼外面,可不是嘛,天光已然大亮,四名亲兵在院门外齐刷刷的站着,旁边停着一辆高大宽敞的马车。   唉!又得憋好几日了。   明皓郁闷的收了手,懒洋洋地去穿鞋、梳洗,一家三口收拾好,吃过早饭,外面赶来送行的村民已经围了好几层。   柱子嫂煮了几个鸡蛋,非要给阿音塞在马车上,憨厚地说道:“这鸡蛋虽是不值钱,却挺扛饿的,一会儿你在路上吃。”   阿音连说不用,可是架不住她非要给,最终盛情难却,还是留下了。   明玉拉着阿音的手追问:“嫂子,我以后可以去京城看你吗?”   “当然可以呀,如果你以后来京城,一定要来找我。”阿音对于这个小山村里的知音还是蛮珍惜的。   明青枝一家也赶了来,还有大丫和她的姑爷,大丫已经怀孕了,挺着几个月的肚子,特别舍不得阿音走:“舅母啊,你要是不走,俺还可以跟你学给孩子绣肚兜呢,俺还没学会呢,你就走了。”   阿音安慰地拍拍她的手:“没事,回头我在京城绣好了,找人给你送回来。”   最舍不了阿音的,自然是二丫和秀秀,这两个小姑娘跟了阿音好几个月,琴棋书画都只学会了一点皮毛,牵着阿音的衣襟亦步亦趋的,也不知说什么好。阿音回身拍拍两个小姑娘的肩膀,笑着安慰道:“你们俩笑一笑啊,笑起来才好看,以后让你们爹娘带你们到京城来看义哥儿,给你们做最好吃的糕点,好不好?”   两个小姑娘含着泪点了点头,手拉着手站在了路边,看着阿音上车。   王波在马车旁放了一条宽板凳,明皓扶着阿音踩在上面,才终于有机会跟她说句话:“俺真没想到,你能把人缘混的这么好。”   阿音得意的笑笑,踩到车辕上,等着接孩子。一直跟在后边抱孩子的明青枝,正在不停地亲义哥儿脸蛋:“俺的大侄子呦,这回见一面可难了。”   明皓伸手把孩子接了过来:“也不一定难,等俺在京城站住脚,就接你去享福。”   明青枝赶忙摆手:“俺可不去,那么大的地方,俺还不得走迷糊了呀。”   众人哈哈大笑,阿音抱着义哥儿进了马车,跟大家挥手道别。在乡亲们依依不舍地送别声中,明皓飞身上马,护送着妻儿去京城。   马车里十分宽敞,几名亲兵也用了心,在车底铺上了厚厚的三层棉褥,柔软舒适,可躺可坐。阿音抱着孩子坐在马车里,偶尔可以透过晃动的车帘看到丈夫挺拔的背影,在马背上英姿飒爽。   “明皓,我手酸了,你进来帮我抱一下孩子吧。”阿音单手挑开车帘,娇娇的看向自家男人。   明皓回头一笑,说了句:“真娇气!”   章军医跟着朱会飞走了,四名亲兵各占一角,护送着马车前行。此刻,主子之间的谈话他们似乎没有听到,一个个绷着脸专心做好护卫。   可是,等明皓进了马车之后,四个人的脸立马变了。李波捏着兰花指一指王涛,用口型说道:手酸了。   一边说着,还十分夸张地晃了晃手。王涛憋着笑,劈了他一个手刀,也用口型说:真娇气。   亲兵之间有他们的小乐趣,马车里自然也有属于小夫妻俩的乐趣。阿音活动了一下胳膊,把头一歪倚在了明皓肩上,娇声道:“这样舒服多了。”   马车摇摇晃晃的前行,明皓双手抱着儿子不敢大意,身侧倚着娇妻让他无比满足,呵呵笑着嘴都合不上。   “明皓,你现在是正三品的官员了,还封了侯,是不是有很多银子了?我想买新衣服、新首饰,还有胭脂水粉,还要慢慢瘦下来,打扮的像以前一样美。在我以前漂亮的时候,你见过两次,太少了,我要让你以后天天见到。”   明皓转头看向娇娘子,满眼宠溺:“买,你想买啥买啥,我挣回来银子都给你。可唯独有一样,不许瘦,现在这样就最好看了。”   ☆、第55章 第 55 章   皇上御赐的府邸正在修葺之中, 是在前朝几座国公府的原址上加以修整翻新,若是新建只怕要几年才能完工了, 饶是这样,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皇上的意思是,让几位功臣能在中秋节前住进去。   于是,马车停在了一座驿馆前,府邸修好之前,就要在这里暂住了。   驿馆颇为宽敞,迎门的是前厅待客之所,绕过照壁, 便是一座风景优美的花园,小荷初绽的人工湖,还有一座颇为宽敞的湖心亭。两侧是几个灰瓦白墙的小院落,各自独立, 互不干扰。此刻正是午后休息时间,庭院中并没有人,想来是在自家院里歇着呢。   阿音一见碧水粉荷,就喜欢的不得了,抱着儿子跑到水边去瞧。吓得明皓赶忙揪住她:“你要干什么?”   阿音诧异地回头嗔他一眼:“你干什么呀, 我看看有没有锦鳞。”   “那你把儿子给我,我以为你要把他扔进去呢。”明皓满脸不放心。   阿音嘁了一声,撅起小嘴抗议了一下, 就把孩子交给他, 一个人欢快地跑到九曲连桥上, 单手扶着一只桥墩,探出身子去摘一朵嫩嫩的粉荷。   “阿音,咱们先进去好不好?一会儿我帮你摘。”看着撒欢儿的小娘子,明皓老实巴交的抱着孩子,一脸无奈。“以前还夸俺们明水湾风景好呢,现在瞧见大户人家的后花园,我看你才是找到了家的感觉。”   阿音白嫩的小手掐住绿色的荷花茎,用粉嫩的花苞扫了扫明皓的脖子:“我怎么听着你的话酸溜溜的?以后咱们忠义侯府也会是这样的花园,难不成就不是你家了?”   明皓憨厚的一笑:“俺才不管它花园不花园呢,有你和儿子的地方就是俺家。”   前边领路的差役抿唇暗笑,一指东北角的一座小院说道:“明将军,明夫人,前边几个院落都已经由其他将军的家眷住上了,你们到的最晚,就住这里吧,虽然位置偏了一点,不过却是最为清幽雅致的。   说话间到了小院的圆形拱门前,阿音站在门口一瞧,就点了点头:“不错,里面这一片竹林很好,这里有抄手游廊从门口直到竹林边,这座小小的假山是个挺好的点缀。若从此观景,这一段白墙就像是一段留白,别有韵致在其中。”   明皓瞪着眼睛瞧了瞧,也没看出什么韵致,就嘻嘻哈哈的点点头:“好,俺家娘子喜欢就好,进去吧。”   进到院中,豁然开朗,原来,这个院子挺大的。正房就有四间,两侧还有耳房,西面的厢房可以储物,也能收拾一间出来做厨房,东面是一片竹林,清幽雅致。   毕竟也是要住两三个月的地方呢,阿音对这里还是很满意的。   “看来皇上还真是有心了,安排这么好的驿馆给咱们住,对了,其他几家住的是什么人啊,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要打个招呼的吧。”阿音说道。   差役连忙回答:“前方两家是王将军和张将军的家眷,您对门家是江将军的家眷,皇上吩咐过,这里只住雷霆军四大将领的家眷,其他人是不准住在这里的。这里每日有仆从打扫,有大厨统一做饭,若夫人需要丫鬟婆子,我们也可以安排。”   阿音双眸一亮,可以有丫鬟啊,她刚想说要两个,可是转念一想,其他三家先来的,若是人家还没要,自己先开了口,似乎不大好,就问那差役别人家要了没有。   差役摇摇头:“其他三位夫人都说不需要,用不惯。”   “哦,那就过几天再说吧。”阿音有点失落,又不能不管不顾,打算下午打过照面之后,再考虑丫鬟的事情。   差役离开之后,阿音这才好奇地在四间正房里逛来逛去,房子宽敞明亮,家具都是结实的松木所制,虽是不如花梨紫檀金贵,但是样式大方,干干净净。床榻是一张十分宽大的松木床,床上铺着崭新的被褥,都是喜庆的大红色,绣着花开富贵的图样。   义哥儿睡着了,明皓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到大床里侧,走到阿音身边,一把抱住了她:“怎样,娘子可还满意?”   阿音抬手勾住他脖颈,娇娇一笑:“满意,我家夫君真有本事。”   明皓嘿嘿一笑,故意板了脸:“可你男人还不满意呢。”   阿音一愣:“你哪里不满意了?”   “这里。”明皓按住她柔软的腰肢往身上一贴,阿音马上就明白了,一下子羞红了小脸:“现在是白天。”   “白天就白天吧,等不及了,我去把门拴上,非得好好收拾你一回。”男人兴头上来,大口的喘着粗气,就要去院子里插门。刚刚走出正房,就见两个村妇打扮的女人大咧咧地走了进来:“明皓,听说你家小娘子来了,俺们过来瞧瞧。”   人都进门了,总不能再撵出去,明皓回头看了一眼倚在廊柱边,半推半就的小娘子,不得不压下满身的急火,憋着气给她介绍:“这是王大嫂和张大嫂,都不是外人,你们认识认识吧,我去皇上面前复命。”   阿音抿着小嘴儿偷笑,笑他急急吼吼的却没办成事,被他甩过来一个警告的眼神,才笑着出门迎接两位客人。   “两位嫂……子,”阿音脸上的笑容一僵,不过马上恢复了正常的神态,继续招呼他们进门:“快进来坐吧,我们才刚进门,还不知道有没有茶水呢?”阿音着实没有想到,离开明水湾进了京,怎么身边围着的还是村妇呢?   她想象中的两位将军夫人应该是气度端庄大方,穿着雍荣华贵的,一直有点担心自己打扮的太过素净被人笑话呢,路过一座州府的时候,特意买了一支上好的白玉簪。虽然算不上名贵,好在质地不错,衬着阿音如云的秀发,清雅大方。   当年太.祖起兵造反时,王星、张辰只是乡下吃不上饭的穷小子,投到了耿志旗下,一直跟着勤王、也就是现在的太宗效命。明皓和江瀚比他们到的晚几年,年纪也小上几岁。起初,他们自然不是将领,是身经百战之后,在众多的士兵中成长起来的。   在青州城外长期驻扎的时候,耿志就想让他们成个家,于是在附近村子里寻了两个合适的姑娘,简单操办一下就算成了。前几年与西戎打仗十分惨烈,耿志的想法很简单,哪怕他们马革裹尸,也希望他们能留个后。   后来,明皓和江瀚带着雷霆军的另一部分人马到青州与他们会和,关心下属的耿元帅又想给他们俩做媒,不过江瀚直接说了,家里有个青梅竹马的小丫头等着他呢,就只剩了明皓这个单身汉,于是就有了耿志和林彦联手设宴相亲的事。   当然,这些原由是晚上阿音问起的时候,明皓在被窝里跟她说的,此刻,她还是一头雾水。   不管怎么说,来者是客,阿音还是热情地招呼了人家,坐在椅子上寒暄客气。王星的夫人褚大芬和张辰的夫人褚五妮是同村的本家,已经见过江瀚带来的何莲了,也是乡下淳朴的姑娘,没什么特殊的,就是因为掉了孩子的事郁郁寡欢,不爱说话。   见到明皓的娘子,他们吃的惊不比阿音小,瞧着穿着打扮也不是那么花哨,可也不知怎么地,感觉就是不太一样。   双方都很拘束,说话也都是吞吞吐吐的,好在,说了没几句话,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子就费劲地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进了门,旁边还跟着一个流着大鼻涕的两三岁的女娃娃。   “娘,二蛋醒了。”男娃喊道。   褚大芬赶忙迎了出去,接过男娃怀里趔趄的襁褓,在婴儿屁股上啪地拍了一巴掌:“嚎丧什么?就不能多睡会儿,一会儿不吃就饿死你。”   她身上穿着一套灰扑扑的袄裙,天气热,上身的短袄里面没套衣裳,撩开衣襟就喂孩子,把阿音都看傻了。   阿音在明水湾住的这一年,没怎么出过门,她并不知道村里的农妇们,是在大街上就可以撩开衣襟喂孩子的。   她按捺住扑通扑通的心跳,暗自安慰自己,反正这里都是女人,她不太在意也正常吧。就想借说话打破尴尬的气氛:“这几个孩子都是你家的呀?叫什么名字啊?”   褚五妮嘴快,抢着说道:“不是,这两个男娃是大芬姐家的,大的叫狗蛋,小的叫二蛋,这个小丫头是俺家的,叫小红。”   阿音张了张嘴,最终没说什么,只艰难的扯出来一抹笑。难怪明皓觉得明大义这名字特别好,要是这么比起来的话,还真是够好了。   两个孩子在屋里坐不住,就要出去玩,褚五妮怕他们掉进水里去,就提议去湖心亭坐着聊,阿音只得抱上熟睡的明大义跟了过去。   湖心亭中有一个瘦削的背影正临水而立,听到身后的动静就转过身来,先看到王家和张家的嫂子,她面上依旧波澜不惊。可是当她看清阿音抱着一个胖娃娃的时候,眼圈就红了,怔怔地瞧着她走到近前。   阿音抱着熟睡的儿子坐在亭子的木质围栏上,看一眼何莲笑道:“我记得你,你叫……小莲花,对吧?”   ☆、第56章 第 56 章   何莲默默的点点头,走到阿音身边, 低头看了看她怀里白白胖胖的大儿子, 哽咽道:“嫂子, 俺记得俺去你家的时候,你腰身还瘦着呢,眼下, 孩子都这么大了呀?”   阿音看着怀里的胖儿子, 满足地笑笑:“是啊, 这都一年多了呢, 你家还没孩子吗?”   明皓并没有把江瀚家孩子夭折的事儿告诉阿音, 一来是他们在一起腻腻歪歪的说自己都说不完, 没工夫说别人的事儿, 二来明皓也不想说, 怕阿音听了害怕。   此刻,阿音便问出了这样一个戳心窝子的话题。何莲眼皮抖了抖, 掉下两滴泪来:“本来是有了的, 可是那杀千刀的独孤炎,派人来村里抓我, 奶奶为了把我藏起来,就塞进了白菜窖里。我心惊胆战的, 又窝到了肚子, 那孩子都好几个月了, 就这样没了……是个男胎。”   何莲一边说着, 一边用袖子抹开了泪, 阿音着急的问道:“江瀚走了以后,你也没打听着点儿?那独孤炎恶名在外,你怎么也不知道提前躲躲呢?我也没敢在家住,躲到我大姑姐她们村里去了,我要是在家,也被人抓走了。”   何莲一边抹泪,一边用崇拜的眼神看向阿音:“嫂子,你咋懂得这么多勒?还知道那独孤炎是个恶人,俺根本就不知道这些。”   阿音默默叹了口气:“这也不怨你,一般人都不知道,我也是凑巧听说的,可惜咱们两家离得远,当时明皓又不在家,我也不知你在哪住。要不然,肯定让他去告诉你一声,你提前躲起来就好了。”   何莲哭哭啼啼的点点头:“嗯,嫂子,俺现在进了京城,也是两眼一摸黑的,以后俺都听你的,你那么聪明,你什么都懂。”   褚家两姐妹互相看了一眼,不太服气地扁了扁嘴。明明前两日他们跟小莲花处的还不错,怎么明皓的娘子一来,这风向就变了呢,他们俩就像不存在似的了。   阿音并没注意到他们,只顾着安慰何莲:“你也别伤心了,独孤炎也死了,眼下天下太平,你还这么年轻,很快还能怀上的。”   许是娘亲说话的声音,吵醒了睡觉的义哥儿,也许是小家伙饿醒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就往阿音怀里拱。阿音赶忙起身,说了句:“你们先坐着,我一会儿就来。”   她抱着儿子,匆匆忙忙的回自家小院儿去喂奶。嘴快的褚五妮不禁说道:“哎哟,至于吗?喂个孩子还得跑回去,好像谁没喂过孩子似的。”   何莲已经停止了抽噎,小声地替阿音辩解了两句:“明嫂子是大户人家出身,跟咱们乡下人不一样。”   正在跷着腿喂孩子的褚大芬不屑的哼了一声:“是,人家是大户人家的娇小姐,咱们是乡下老娘们儿,跟人家没法比,也混不到一处去。你若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就跟着吧,反正,早晚有你后悔的时候。”   何莲不解的问道:“这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褚五妮说道:“俺听说过一个词儿,是说有一个人,觉得别人走路好看,他就去学,结果没学会,反而连自己怎么走也不会了。乡下人就是乡下人,没必要非跟着他们城里人学。明皓不也是乡下人么,俺不信明皓能学会城里人那一套。他们家的小娘子啊,早晚也得跟咱们一样了,不信走着瞧。”   在她们心目中,男人才是这个家里的天,女人是要跟着男人的脚步走的,这么一个娇娇嫩嫩的小娘子,怎么可能把明皓那样一个大老爷们儿扳过去。   何莲老实巴交的,不想跟他们顶嘴。可在她心里,还是觉得应该跟着阿音学。   过了一会儿,阿音抱着儿子回来了,跟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看着两个孩子耍宝。阿音实在是替这个小女娃可惜,若是自己有这么个娇嫩的小女儿,一定要给她做最漂亮的花衣裳,梳上好看的小辫子,打扮得粉粉嫩嫩的。   可眼前这个小红……也太邋遢了!衣裳半新不旧也就算了,跟狗蛋在一起追逐打闹,身上又是泥又是土,两条小辫子也歪歪斜斜的,还拖着老长的大鼻涕,阿音简直有点受不了。   褚五妮没事做,就拿了一双男人的鞋底子过来,一边纳鞋底儿,一边自得其乐地说着村里的新鲜事儿。   阿音听着没意思,却也没有打断她,毕竟是初次见面,基本的礼貌和忍耐还是要有的。实在觉得无聊,她就低头逗儿子,不时的探头朝前院儿张望,就盼着明皓快点回来。   红日西斜,前院终于传来了男人的喧哗声。   “奶奶个熊的,老子喝酒,从来就没输过?”   “那是喝你们家的酒,你当然不醉了,现在咱喝的可是京城的酒,不是你熟悉的那个味儿了。老子家离京城最近,今儿绝对赢。”   “明皓,你跑那么快干什么,奶奶个熊的,你到底喝不喝?”   眼前的一幕,让林婉音觉得似曾相识,果然就是去她家后花园赴宴的那群人。   只不过,这一次走在最前面的是明皓,他健步如飞,绕过九曲连桥大步迈进亭子里。   好不容易把救星给盼来了,阿音赶忙抱着孩子迎了上去:“明皓,快来帮我抱孩子,他越来越重了,我手都酸了。”   明皓笑呵呵地接过儿子,有力的臂膀向上一举,朝着儿子做了个鬼脸儿。   义哥儿还小,对于别人逗他一般没什么反应,却唯独喜欢父亲举高高的游戏。每当爹爹把他高高的举起来,朝他挤眉弄眼的时候,小家伙就会嘎嘎的笑,笑的口水直流,滴落到明皓脸上。   阿音听到刚才他们说要喝酒的事儿了,可是她不想让明皓喝酒,就趁那三个男人还没跟过来的时候,想赶紧把明皓拉走:“咱们快回家吧,儿子早就想你了。”   明皓一边逗着儿子,一般顺从的随着阿音往前走,出了湖心亭,便单手抱住儿子,拉起阿音的手腕问道:“哪只手酸了?”   阿音朝着他歪头一笑,娇声说道:“两只手都酸了,来回倒替着抱的,你也不看你儿子有多重?”   明皓俯身凑她耳边,低声说道:“晚上我帮你揉揉,就不酸了。”   从他暧昧的语气中,阿音自然能明白他说的是怎么个揉法,当即娇嗔的瞪他一眼:“去你的。”   “哈哈哈……”明皓愉悦的大笑起来,身后却传来江瀚不耐烦的声音:“明皓,你他奶奶的今晚到底喝不喝,哥儿几个给你接风呢,你跑得比谁都快!”   明皓搂着娇妻幼子,回眸一笑:“老子今天有大事要办,不陪你们玩儿。明天晚上,你们等着,老子喝死你。”   “嘿!”江瀚气得点着他背影,不知说什么好。转头看向自家老实巴交的小莲花:“走,回家,老子也不想喝了,天天喝有什么意思。”   何莲乖乖的跟在江瀚身后走了,褚五妮还没从怔愣的神情中回过神儿来,直到丈夫走到面前,她才傻愣愣的张着嘴站起了身。   张辰纳闷儿的问道:“你这傻呵呵的,瞅什么呢?”   褚五妮一指明皓离去的方向,说道:“明皓啊,他的娘子居然让他抱孩子,还说什么?手好酸啊,哎呀呀,我真的受不了,这世上怎么还有这样的娘子呢?”   张辰望了一眼明皓一家三口相拥离去的背影,恨铁不成钢的说道:“明皓这个没出息的,从相亲那天起,就被这个太守家的娇小姐给吃住了,我看他是这辈子也翻不了身了。”   楚大芬抱着孩子热情地凑了过来,对王星和张辰说道:“那不行啊,你们得帮帮明皓,一个大老爷们儿被个小娘们儿制服了,算怎么回事儿?得让他硬气点儿,刚才我好像还听他说,要给他娘子揉揉,你说说,你说说啊,抱个孩子还嫌手酸。关键是她男人还要给她揉,你说这欠不欠呢?”   王星把脸一板:“人家欠不欠是人家的事儿,你们少管闲事,回家。”   他一发话,褚大芬赶忙闭紧了嘴,抱着老二,牵着老大,乖乖的往回走。   张辰坏坏的一笑,抬手揉揉自家小闺女凌乱的头顶,自言自语般说道:“老子倒想瞧瞧,哪天明皓要是跟他小娘子打起来,谁能把谁打服了?”   褚五妮不屑的撇撇嘴:“那还用说,明皓多高多壮啊,她那小娘子一看就软绵绵的,肯定一打就服。”   张辰这还等着看明皓两口打架的好戏呢,殊不知人家小两口回到自家小屋里,已经甜甜蜜蜜的抱在一起了。   明皓把儿子放在床上,让他四脚朝天的随意玩耍,把小娘子抱在腿上,帮她揉着发酸的手腕:“一会儿吃饭多吃点儿,吃饱了就有劲儿了。要不然,明天发酸的可就不止是手腕了。”   ☆、第57章 第 57 章   阿音小脸儿绯红, 娇声提了自己的条件:“这几日赶路, 风尘仆仆的, 一会儿吃完饭,我要好好洗个澡。你要负责看好孩子啊,不能让他哭。”   “行,我们父子俩都听你调遣, 行吧?反正咱们家都是你说了算,你不让哭,我们敢哭吗?是不是,儿子?”他抬手轻轻捏了捏明大义的脸蛋儿, 小家伙以为脸上有什么好吃的,就伸出粉红的小舌尖去舔,探了探没够着,他也不哭,就把自己的小手塞进嘴里, 滋滋地使劲儿嘬。   小家伙又呆又萌的模样, 把夫妻俩的心都要萌化了。阿音把义哥儿抱起来, 亲了一下左边的小脸蛋儿,明皓就跟着凑过去亲了一下儿子右边的小脸蛋儿。亲完以后,顺势往前探了一下脖子,就亲在了阿音脸上。   “守着老婆孩子的感觉真好啊, 一想到我以前打了这么多年光棍, 感觉就跟个二傻子似的。”明皓无限感慨。   阿音扑哧一笑:“你以为你现在不像二傻子呀?哼!”   “你哼什么哼, 敢挑衅你男人, 让你晚上哼都哼不出来。”明皓伸手去挠阿音的痒,笑闹间,有仆从送来了晚饭,六菜一汤,三荤三素,虽然都是普通的家常菜,可是比在明水湾的时候,也要丰盛的多了。   明皓自告奋勇的抱孩子,让阿音先吃。阿音就没跟他客气,趁着热乎赶忙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跟他商量:“要不,咱们找个奶娘吧。若是你白天都要出去一整天,我一个人看孩子太累了。”   明皓听说过,大户人家都是要请奶娘的。可是他不太习惯这样的生活,就试探着跟阿音商量:“咱们先试几天,如果孩子听话,就别找了,咱们一家三口过日子多好,多个外人,感觉特别别扭。”   林婉音朝他撇撇嘴:“那是因为你不习惯被下人伺候,等住进了侯府,那么大一座宅子,你每天还要自己打扫、自己开门、自己赶马车啊?到时候肯定也要安排下人的。”   明皓知道以后终究是要过上使奴唤婢的生活,可他暂时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夫妻俩轮替着吃完了饭,明皓让差役提来几桶热水,放在小院门口。他亲自提进来,倒进浴桶里,然后乖乖的跑去看孩子,让阿音到耳房里沐浴。   到了晚上快睡觉的时候,义哥儿就不想跟爹爹玩了,只想往娘亲怀里钻,可是他拱来拱去,也找不到娘亲的怀抱,就哇哇大哭起来。   明皓抱着孩子一边哄一边颠,说尽了好话也没用,还是阿音飞快的洗完了澡,接过孩子吃奶睡觉,义哥儿才安静下来。   明皓到耳房里用她剩下的水简单洗了洗,回来的时候探头一瞧,见儿子的小嘴儿已经停止了蠕动,便惊喜地低声说道:“他这么快就睡着啦!”   阿音悄悄抽身出来,果然,儿子没有醒。她刚要整理衣裳,就被急吼吼的男人按住了:“还费这个劲干嘛,儿子多好,给老子省事儿了。”   若是认真算起来,二人曾经亲密的夜晚也就只有那么一回。虽说那一晚能顶别人家五个晚上,而且就是在那一晚有了明大义,可是终究过去了这么久。   而今时隔一年,再次面临这样的情况,阿音还是有点儿紧张,一边承受着男人火热的狂吻,一边哼哼唧唧的哀求:“你轻点儿,上回你走了,我疼了好几天。”   男人蓦地抬起头来,满眼心疼:“真的啊?那是我……是我太过分了。今天晚上,都听你的。”   嘴上说着听她的,行动力却一点儿没减弱,毕竟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又盼了这么久。无数个暗夜中,回想着那一晚动人心魄的滋味,想自家女人想的挠心挠肺的。如今终于可以撒欢儿的折腾,他便如一匹脱了缰的野马,而且是野马群中那最最膘肥体壮的一匹,如何还能控制得住。   最终,还是明大义响亮的一声啼哭,解救了他娇弱的的娘亲,让她得以暂时缓口气。因为明大义捣乱,中间休息了几回,可是,休整过后的男人更加势不可挡,以摧枯拉朽之势疼爱着娇妻。   月上中天,餍足的男人四仰八叉地躺在大床上,阿音枕着他粗壮的胳膊娇喘连连。虽是十分疲惫,却也十分幸福,阿音娇声说道:“明皓,我一想到以后的生活,心里就特别美。我现在,感觉生活就像一卷上好的、洁白稠密、纹理纯净的宣纸,任由我去挥毫泼墨,写诗作画。好像一切都刚刚开始,以后皇上赐了府邸,肯定会赏银子,我想好了。银子放着是不能生小银子出来的,咱们就买成铺面和庄子,这样就可以让钱生钱了。还要好好培养儿子,让他有出息,又懂事,亲自挑一个好儿媳,当然也要儿子喜欢的。还要生个漂亮的小女儿,把她打扮的像朵花一样,教她琴棋书画,让她有气质、有品位。我这么一想啊,这一辈子,好幸福!”   阿音依偎在他怀里,美美的畅想着未来的人生,想到开心处,忍不住吃吃的笑了起来。   明皓收拢手臂,抱紧了她:“我不管那么多,家里的钱都给你,你看着花。孩子你看着培养吧,反正我也没什么学问,我就给皇上干好差事,给你当好男人,给孩子当好爹就行了。”   阿音觉得自己说了那么多,明皓才说这么几句,有点太敷衍了。就张开小嘴,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只是,她此时还不知道,明皓虽然说的少。可这一辈子,他用太多太多的行动,呵护着她,娇惯着她,让她享受了一辈子有声有色、有滋有味、有情有义的人生。   被咬了一口的男人忽地来了精神:“看来是把你伺候舒服了,睡不着了是吧?那就再战三百回合。”   阿音求饶:“不要了,要不然明天走不了路了,睡吧。”   被勾起火来的男人哪能饶得了她,索性就要看看她走不了路的样子,于是,阿音第二天早晨真的就没起床。   明皓瞧着她娇里娇气的模样就想笑,可笑归笑,还是体贴的把饭桌搬到了床边,让她必须吃了饭再接着睡。   阿音有气无力的埋怨:“我就说了吧,不能再来了,你偏不听。”   明皓嘿嘿地笑着:“这不是想的太久了么,以后咱们每晚在一处了,就不会这样了。”   “你还不承认错误呀?”阿音挑起了眉梢。   “承认,承认,认打认罚,行不行?”明皓好脾气地赔不是。   “我家素琴也不知道现在怎样了,自从被响马劫走之后,我一直惦记着她呢。以前兵荒马乱的,我也不能强求你去找她,现在天下安定了,你手里也有些权利,你派人帮我去找找她吧,就在我们被劫的地方找,肯定能找到线索。”阿音哀求的看向明皓。   明皓自然满口答应,让她赶快吃饭,帮她插好门,轻松翻过低矮的围墙出去当差。   阿音躺到日上三竿才起,简单梳洗过后,抱着不肯躺在床上的儿子出去透透气。打开院门,刚一下台阶,就觉得腰上一阵酸,便皱着眉、挺着腰,呆呆地站了一阵子,才拧着腰接着往前走。   烈日当空,唯有湖心亭是个凉爽的去处,一大早,其他三位夫人就在这里聊天纳凉了。褚大芬抱着孩子,褚五妮纳鞋底,何莲在给江瀚缝补一件衣裳。远远地,她们就瞧见阿音抱着孩子走了过来,也说不出有什么不同,只是感觉有点怪怪的。   待走到近前,她们才看清,今日的明夫人似乎比昨日更娇艳了些。双眸水润润的,小脸儿红扑扑的,虽是未施脂粉,却有着一股子说不清的风流袅娜。那走了几步路便娇喘微微的模样,别说是男人,就是女人瞧见了,也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昨日已经感慨过她的娇气,今天也懒得说了,大家嘻嘻哈哈的玩笑两句也就过去了。只是明皓回家的时候,让她们再一次吃惊了一回。   明皓依然是走在最前头的一个,手里捧着一个精致的雕花匣子,兴冲冲地来到自家小娘子面前:“阿音,看我给你买什么了?”   林婉音因为腰酸了一天,已经在心里暗暗骂他好几回了,却没想到他竟然学会了买礼物回来。当即眉开眼笑,忘记了昨晚他需索无度的事儿,把孩子交到他手上,欢欢喜喜地打开匣子。   灿烂的夕阳斜斜地照进湖心亭里,原本是金黄色的暖光,在匣子打开的一刹那,却被映出了一道红光。三个女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看到了一根特别漂亮的红宝石发簪。簪子雕工精致,样式精巧,簪头处还有一串泠泠闪动的流苏,晶莹夺目。   “好美呀,不愧是京城的货色,这红宝石纯净透亮,流苏的样子也别致,明皓,你怎么选中这个的?”阿音有点吃惊明皓能买回来这么好的东西。   见娘子喜欢,明皓特别欢喜,嘿嘿一笑:“今日在首饰坊门口,见那老板娘戴着一串这样的发簪,她虽然挺白的,可我就觉得她戴着不太好看,你若是戴上才好看呢,就给了买了一件新的。本来她让我买一套头面的,可是我怕你瞧不上,就没敢买,先买这一个吧,反正明日休沐,你若喜欢咱们一起去买。”   阿音笑容一顿:“你盯着人家老板娘瞧了?”   明皓吓得赶忙摆手:“你别多想,那老板娘至少五十多岁了,我只看簪子了,也没怎么瞧她。”   阿音这才噗嗤一笑:“好吧,既然明天你休沐,咱们就好好打算一下。我要在咱们小院里做个秋千,还要去买新衣服,新首饰,还要……”   阿音掰着玉葱般的手指在那里细数,明皓抱着儿子满眼宠溺地看着她道:“都依你。”   ☆、第58章 第 58 章   明皓对阿音的宠爱, 令其他三个女人再次震惊, 怎么可以对一个“不过日子的女人”如此纵容?   在他们眼里, 阿音简直就是个败家媳妇。漂亮的衣裳首饰哪个女人不喜欢,可是喜欢不代表就要买呀,男人挣钱不容易,得勤俭持家, 如果想要什么买什么,家里还能存住钱么?   嘴快的褚五妮先憋不住了:“明皓,你的俸禄跟小红她爹一样不?买这簪子得多少钱呀,你怎么舍得买这么贵的东西, 不得攒着点钱给义哥儿娶媳妇么?”   明皓呵呵一笑:“义哥儿才多大,以后自然有他娶媳妇的。我家阿音自嫁了我,没少受委屈,现在她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对了,皇上今日赏了每人三千两的安家银, 这是银票, 阿音, 你收着吧。”   他从怀里摸出来一卷银票乖乖地给了自家娘子,阿音便毫不客气的接了过去,得意地说道:“果然被我猜中了,那我就按昨天打算的去花了。”   明皓憨厚的点点头:“我说过了, 都依你。”   夫妻俩一起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留在原地的三个女人瞠目结舌。褚大芬怔愣地看向自家男人王星, 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也……也得了三……三千两?”   王星满不在乎地点点头:“得了, 不过咱家也用不着,刚才有人找我借钱,我借出去了。”   “哦。”褚大芬满脸失望,却敢怒不敢言,乖乖地领着孩子回家了。   褚五妮用探究的眼神瞧了瞧自家张辰,连问都没敢问。家里一向是男人管钱,她是摸不到几个钱的,这么大一笔钱,她也不敢要,要是弄丢了,还不得被男人打死。   倒是江瀚笑嘻嘻地掏出银票给了何莲:“小莲花,咱们家你来管钱吧,不过这钱你省着点花,以后搬进府邸,咱们就把爹娘和大哥二哥两家都接来,让他们也享享福。”   “嗯,我知道了。”何莲老实巴交的点点头,把银票小心翼翼的收好。   因为是他们说好要拼酒的日子,所以各自回家换了便装,就到湖心亭集合喝酒。三个人都到了,唯有明皓还没来,他要抱着孩子让自家娘子先吃饱了饭再来。   阿音送他出门的时候连连叮嘱:“明日咱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呢,你少喝些,别喝醉了。我又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你,那我还不得愁的哭啊。你想想我这一年自己在家里多不容易,好不容易和你在一处了,你一定要照顾我和孩子。”   明皓笑着点点头:“好,我记住了,放心吧。”   若是阿音不提醒,他或许真的会敞开了猛喝,但是自家小娘子提及了这一年的不易,明皓心疼,就舍不得让她为难,当天晚上真的没喝多少,被弟兄们狠狠地奚落了一顿。   没办法,面子和里子不能两全。要喝的痛快,就没法照顾妻儿;要是把妻儿放在首位,自然就要被人笑话。   明皓坚决的选择了后者。   不是他不要面子,也不是他不想把酒言欢。只是,每当他想到自己这一年不在家的日子,阿音独自一人在家里撑过清苦的岁月,挺着大肚子等着他回来,他心里就特别难受。那么娇气的娇小姐,这么多苦都吃了,他少喝几杯酒,被弟兄们打趣几句又算得了什么呢?   次日一早,二人便上了街,明皓带着她去了那家首饰坊,所有的金玉首饰任由她挑。阿音挑着能与昨日红宝石发簪相配的珠花、耳垂、手镯,凑齐了一套就不再买了。到成衣铺子里买了三套时下京中官夫人们常穿的衣裳,也跟明皓买了两套锦缎的长袍,又在古玩字画的店里挑了几样能作为贺礼的东西,就去藤艺店挑了一个宽大的藤编秋千椅。   一家三口满载而归,还有店小二抱着东西给送回来,如此惹眼自然更让那三个女人羡慕。不过,阿音并不在乎他们的眼光,回到自家小院里,就笑嘻嘻地瞧着明皓挽起袖子,亲自动手安装秋千椅。   “明皓,我今日买的这些东西都是有用的,她们不舍得花钱,过几天肯定也要着急地去花,你信不信?”阿音神气地说道。   明皓心里自然是不信的,人家过惯了节俭的日子,自然不舍得买这么贵的东西。阿音花惯了不觉得什么,却偏要给自己找个理直气壮地理由,实在是让他想笑。不过,他说不过自家小娘子,也不会跟她争辩,就附和着点了点头,没往心里去。   谁知没过几日,阿音的话真的应验了。因为他们收到了丞相府的请帖,是相府太夫人的寿诞到了,请他们到相府赴宴。   这一下,那三个女人可就慌了,既没有合适的衣裳,也没有像样的首饰,还不知该送什么贺礼。实在没法子了,她们只能硬着头皮来找阿音帮忙。   此时,阿音正坐在秋千椅上悠哉地乘凉,义哥儿就躺在她身边,娘亲的秋千就是他的摇篮,二人刚好一起玩乐休息。   “弟妹呀,你咋那么聪明呢,提前都把东西准备好了,不像我们这般着急,你是不是提前听说他们家要过寿了呀?”褚大芬皱着眉头问道。   阿音浅浅一笑:“我跟人家丞相府也没有往来,不过是觉得咱们既然进了京,早晚是要参加各种红白喜事的,不如早点准备,省得到时候着急,既买不了好的,还容易出岔子。”   “是是,我们现在就像那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了,你快帮帮我们吧,毕竟咱们都是雷霆军的家眷,我们要是丢了脸,你脸上也不好看呀。”褚五妮再也不敢说阿音的不是了,此刻她才知道官家小姐果然是有见识的。   阿音也没有拿捏,就陪着他们上了一趟街,买了一些必须要用的东西。接下来的几天,她这小院再也不得清静,三个女人快要把她的门槛子踢破了,一会儿问发髻,一会儿问礼品,一会儿问规矩,把阿音忙的连午睡都睡不好了。   明皓疼媳妇,想让阿音多歇歇,她却只是说:“你早日把素琴找了来,我就可以歇了。”   事实证明,如果男人真心想给你办一件事,效率还是很高的。寿宴的前一日,明皓带回来了一个女人,远远瞧见湖心亭里坐着的阿音,那人飞快地跑了过来,噗通一下跪在阿音脚边:“大小姐……”   只说了这三个字,素琴就泣不成声。   阿音欣喜地扶她起来,哭着笑道:“素琴,可算找到你了,你可好啊?”   素琴抬起头来,露出额上的一块疤:“大小姐,那日幸亏明将军把你救走了,我们被掳到山上之后就被分开关押起来。但凡年轻女子,他们……都不放过。我这额头的疤,就是撞在桌子角上留下的。他们见我刚烈,又骂的难听,怕我死在那晦气,就把我卖给了山下一个跛脚的男人。我本来以为就要这样了此残生,没想到,还能回到你身边,小姐……”   阿音吓得手抖成一团,孩子都要抱不住了,明皓赶忙接了过去,用温热的大掌包住了她颤抖的小手:“阿音别怕,我不会让他们掳走你的。”   阿音颤抖的眸子看向自家的丈夫,在他坚定的眼神中渐渐踏实下来,这才带着素琴回家。主仆二人细说经过,又是一场抱头大哭,哭的阿音眼都肿了,明皓心疼的不得了。   “素琴,别哭了,以后咱们就不会再经历这些了,暂且在这里将就一下,等搬进了侯府,咱们过的肯定是比以前更好的日子。”阿音和素琴相伴五六年了,情义非同一般。   素琴用干净的帕子帮阿音擦净了泪,也用袖子狠狠抹了一把脸:“是,大小姐,您是好命的,遇到明将军,以后还有享不尽的福呢。”   阿音觉得自己的心愿已然了却了第一桩,心里很是欢喜,当晚便主动献身伺候了明皓一回,美的男人如痴如醉。   寿诞这日,阿音神清气爽、欢欢喜喜,因着昨晚的雨露滋润,小脸儿更是娇嫩,换上好衣裳,戴上新首饰,抱上娃提上礼品,到相府去拜寿。   其他三个女人也都盛装打扮,可是怎么瞧也有点不伦不类。这回,谁也不敢说什么了,一致地推举阿音走在前面,她们跟在后头比着葫芦画瓢。   男宾的宴席在前院,女客在后宅,阿音带着他们三个临时搭建的寿棚,大大方方地给太夫人拜寿。   因皇家打下来天下的时间还不长,朝中官员的组成也颇为复杂,并非全是皇上的心腹,也有前朝重臣,不得不笼络的,比如这位邵丞相。于是,朝中便形成了以文官居多的旧臣一派,很是瞧不起以武将居多的新皇势力,总觉得这几个大老粗走了狗屎运,窃取了前朝江山,忝居高位。   今日便有那好事的文官夫人,已经打算好了要刁难他们一下,等着她们出丑。   ☆、第59章 第 59 章   寿宴之上, 命妇贵女云集, 个个盛装打扮, 争奇斗艳,暗中较量。   寒暄过后,吏部尚书的夫人冯氏提议:“太夫人心善向佛,不如让年轻一辈的才女们为老寿星弹奏一曲《般若长寿咒》, 为寿宴助兴。”   众人一听都来了精神,前朝皇帝尚佛,在全国大兴寺庙,推崇佛法。先太后过寿时, 曾经由皇觉寺的九位高僧合奏此曲,据说甚为美妙,只可惜太后寿宴不是谁都能去的,大部分人无缘一观。若是此刻能大饱眼福,那还真是幸事。   果然, 邵府太夫人一听就笑了:“《般若长寿咒》可不是那么容易学会的, 不知京中哪位才女有此本领啊?”   冯氏春风得意的一笑:“小女霄云一直醉心于琴棋书画, 组织闺中的小姐妹们成立了一个诗社,近日正在练习此曲,只是还不太熟练,若有疏漏之处, 还请太夫人莫怪。”   众人一听就明白了, 冯氏这是有意让自己的女儿出风头呢, 恐怕是因为相府长孙已到婚配之龄吧。   这种事, 林婉音一瞧就明白了,反正自己也没什么出风头的想法,不如就在角落里安静坐着吧。缩在她身后的三位夫人更不必说,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一不留神被人笑话了去。   可是没想到,你不惹人家,人家却故意找你难堪。这首曲子原是九个人合奏合唱,可是上场的只有八位,吏部尚书家的大小姐雷霄云坐在了主控音律的大磬前,却把副阶音律的引磬空了出来,其他几项乐器前反倒坐满了人。   雷霄云笑道:“太夫人,今日着实有些不巧,我们一个小姐妹生病了,没有来,眼下还需要一个会奏响引磬之人。听家父说,陛下一直盛赞雷霆军,想必各位军侯夫人才华了得,咱们大家都是相熟的,唯有他们是新来的。不如请一位新贵夫人出场为太夫人助兴如何?”   一听这话,有的人就笑了,有的人抿着嘴看热闹。   自太.祖皇帝登基以来,一年多换了三个皇帝,政局一直不稳。眼下朝中重臣还是以前朝遗老为主,可是太宗似乎有意提拨旧部,尤其是给雷霆军元帅耿志封了英国公,给星辰皓瀚四大将领都封了侯,令朝中旧臣十分不满,两派人马有隐隐对立之势。   前朝的格局自然会影响到后宅的夫人们,前朝遗老以邵相马首是瞻,其次便是吏部尚书,所以,今日这吏部尚书的妻女就提前谋划好了,让雷霆军的夫人们出个丑,给太夫人的寿宴添个乐子。   阿音原本不想掺合这些事,但是见她们笑的一脸得意,眼神中满是不屑,心里就明白了。人家这是已经打听清楚了,雷霆军的将领们皆出自乡野之间,都是目不识丁的大老粗,他们的夫人自然也是只能受奚落的。   林婉音柳眉一挑,心里就有了气,但她表面上不动声色,任由对方挑衅。终于,在冯氏第三次大笑着说:“几位夫人不会是连一点琴棋书画都不懂吧,听说有的将军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这怎么可能,一定是谣传。”   众人都附和着大笑起来,那意思再明显不过,褚大芬憋的满脸通红,看样子就要破口大骂了。阿音拍拍她的手,示意她按兵不动,自己站起身来,温婉一笑:“原是怕搅了几位姑娘的雅兴,才不想凑热闹,既是人手不够,那就只能凑上一凑了。”   众人吃惊地看着明夫人款款上场,安然坐在摆放引磬的桌案前,双手执磬,含笑看向雷大小姐,轻声说道:“开始吧。”   这怎么可能?雷霄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女人竟然敢来。这首曲子京中闺秀无人会奏,听过的人都寥寥无几。她为了在寿宴上拔得头筹,特意去皇觉寺找住持大师学了半个月,回来以后又教给几个小姐妹的。   想必是村妇胆大,无知无畏,雷霄云不信她会演奏,抬手起磬,奏响梵音,其他几位闺秀紧紧相和。   林婉音的引磬紧随大磬之音,节拍明显,韵律鲜明,令其他几人难以置信,频频张望。前奏一过,雷霄云带头唱起《般若长寿咒》,她以为阿音这次应该不会了,却没想到,人家对经文熟悉的很,唱词一句不差。   不仅如此,一整段过后,有一段梵文唱词,这半月的世间比较紧,雷大小姐还没有学会,自然也就没能教给其他人,她们每次练习都时空过这一段,再唱第二段译文。   可是阿音并不知道这些缘故,到了梵文时,便用梵语唱诵出来,一句过后,发现那几个人没出声,她不明所以,以为是故意考验自己,就一个人独挑大梁,把一段梵语经文唱完了。   雷霄云惊得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万万没想到明夫人还会梵文。震惊之下,她连大磬都忘了演奏,第二段起,阿音就用自己的引磬为节拍,引领了其他几个闺秀奏乐。   众人皆惊,心内哗然。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以后谁还敢笑话雷霆军的夫人是土包子。   一曲终了,阿音朝着太夫人款款施礼:“在下献丑了,恭祝太夫人增福增寿增富贵,添光添彩添如意,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太夫人在怔愣中回过神来,尴尬地一笑:“好好,明夫人才华横溢,简直可以说是我大晟第一才女呀。”   二人正说话间,一个举着酒杯的年轻公子目不转睛地瞧着阿音,浅笑问道:“祖母,这位第一才女是……”   来人正是相府长孙邵继刚,正因为知道他要来后院给祖母拜寿,雷霄云才特意一展才华,没想到却落人下风,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太夫人赶忙解释:“这位是雷霆军明皓将军的夫人,竟然会用梵文唱《般若长寿咒》,我今日也算开了眼了。”   阿音刚满十七岁,正是艳若桃李的年华,又有丈夫宠爱,比那些拘谨的闺中少女更加明艳动人。太夫人怕长孙想歪了,赶忙解释人家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阿音回到座位,就从素琴手中接过儿子,浅笑逗弄。   邵继刚素有才名,刚刚只是纯粹的对阿音才华的欣赏,倒也并非一见钟情,打听清楚了是明夫人,给祖母拜过寿,就到前院去了。   寿宴结束,到相府门口乘车的时候,阿音发现竟有不少的目光追随着明皓的身影而来,见他接过自己手里的孩子,就把目光投到自己身上,令阿音有些不自在,悄声问道:“你今日怎么了,我感觉好多人都在看你。”   明皓轻笑:“我没怎么,不过是跟着你出名了,人们都说,相府寿宴奏梵音,无人不识明夫人。”   阿音小脸一红,赶忙钻进了马车,回到家之后,才知原由,竟是那邵继刚回到前院,把明夫人好一顿夸赞,连着敬了明皓好几杯酒,自此,明夫人的大名便在京中传来了。   林婉音无暇去理会这些,只带着素琴和孩子每日到京中最繁华的街上去逛,旁人都以为她爱美爱玩,花钱去了。其实她是在选购铺子,仔细对比过位置和价格,先买下了两个,挑了一个位置好的自己经营,雇了一个掌柜的,两个店小二,一个胭脂铺子就开起来了。   阿音告诉掌柜的,京中的胭脂香粉都不够细腻,颜色也不太自然,要去那盛产曦湾花的南夏州,把那里的胭脂贩到京城来,绝对大卖。   进了七月,天气热的人连饭都不想吃,阿音起初只是强忍着,后来义哥儿起了好些红艳艳的痱子,她终于不肯再忍了,让素琴买了青铜冰鉴放置在屋里,屋里的闷热渐渐缓解。   明皓一进家门,就感到一股凉气扑面而来,心里很是纳闷:“阿音,今日这是怎么了,屋里反倒比外面凉快。”   林婉音神秘地笑笑:“你猜。”   明皓憨厚地摇摇头:“我猜不出,你快说吧。”   “你先来瞧瞧儿子的手臂吧。”阿音抬起义哥儿白胖的小胳膊,让他看到手臂内部,腋下密密麻麻的一片小红疙瘩。   “儿子这是怎么了,找大夫看过没?”明皓一看就心疼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看过了,是痱子,热的。给了些药粉,涂上以后不痒了,他这才睡着。所以啊,我让素琴买了冰鉴回来,挺贵的,每日还要买冰,不过,我觉得就算多花些钱也值,起码儿子不遭罪了。”这东西的确不便宜,阿音怕他舍不得。   明皓赞赏地点点头:“阿音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果然有见识,这样屋里凉快多了,多花点钱也值。”   阿音故意逗他:“你挣钱也不容易,都被我糟蹋了,你不心疼?”   “我挣钱不就是为了让你和儿子过上好日子么,怎么会心疼呢?你尽管花,不够了,我再去想办法。”   阿音欢喜地抱住明皓脖颈:“夫君真好,我算嫁对人了。”   ☆、第60章 第 60 章   得到了夫人夸奖, 明皓心里比吃了蜜还甜。伸手抱住娇妻软腰,下意识的捏了一把,却皱起眉头说道:“阿音, 你是不是又瘦了?腰上摸着更细了些。”   林婉音有点儿小得意,最近不仅把正事儿办了, 因为走路比较多, 把身上的赘肉消耗了一些, 身材还愈发的好了,便娇俏地笑着说道:“对呀,是不是更好看了?”   明皓默默叹了口气, 满脸心疼:“你不要再瘦了, 这样挺好看的, 是不是因为天热了,吃不下饭?要是太热, 就多买些冰来放在冰鉴里,别怕花钱。”   林婉音咯咯地笑了起来, 虽然明皓很少主动花钱给她买东西, 但是家里的财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无论她怎么花,男人都没有怨言,这就足够了。   “明皓, 咱们什么时候能搬进自己的家呀?”阿音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亲手布置新家了。   明皓憨厚的一笑:“快了, 听工部侍郎说, 这个月月底就能把府邸修葺好。皇上原本是想让大家中秋节之前搬进去, 如今看来,或许八月初一就能搬了。”   这几日因为天气热,晚上睡觉的时候,义哥儿总要闹一闹。今日用上冰鉴,屋里凉爽了不少,小家伙洗过澡之后,便乖乖睡了。阿音轻柔地帮儿子在身上敷好了药粉,用一块细棉布盖住肚子,瞧着小家伙酣睡的模样抿唇轻笑。   沐浴过后的明皓,只穿了一条亵裤就大咧咧地走到床边,把爱妻抱在怀里,一起看向儿子:“这小子还真是怕热,前几日都不肯好好睡觉,今天有了这冰鉴,一下子变得这么乖了。可见啊,这荣华富贵还是有好处的。”   阿音扑哧一笑:“荣华富贵自然有好处啦,你现在才体会到了一点点,以后啊,还有享不尽的福呢。”   男人嘿嘿一笑,手上便开始不老实了:“以后的福以后再说,这几日天热,你都不肯让我近身,今日,快解解馋吧。”   这些时日的朝夕相处,男人已深得夫妻恩爱的诀窍,只可惜还没能尽情的挥洒,就到了这闷热的酷暑,稍微一动便是一身的汗。阿音嫌热,不许他靠近。   被迫断了几日,他已然想的挠心挠肺,今日有了这冰鉴,屋里凉快下来,夫妻俩便好好的亲热了一番。都说小别胜新婚,果不其然,中间空了这几日,今日缠绵起来,便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格外的舒爽痛快。   男人得了便宜,更加觉得自家娘子的每一样决定都是对的,譬如这冰鉴,其他几家虽是没有,省下钱了,可是他们又怎能知道,有了此物的好处。   次日一早,餍足的男人高高兴兴的上朝去了,晚上回来的时候却是浓眉紧锁,满脸悲愤。阿音赶忙询问缘由,明皓拍案骂道:“奶奶个熊的,江瀚这个不仗义的家伙。今日有几位老臣向圣上提出告老还乡,其中也包括耿元帅。皇上要重新安排官职,王星张辰主动提出想去戍守边疆,这留在京中的就只剩了我和江瀚。”   阿音微微点头:“这两天,我也听王夫人和张夫人说呢,他们不习惯京中的生活,尤其是上回相府寿宴,让她们格外为难。就盼着回老家去戍边呢,看来王将军和张将军平日里看着说一不二,其实,还挺受枕头风影响的。”   明皓嘿嘿一笑:“是啊,哪个男人扛得住枕头风啊。咱俩亲热的时候,你跟我说的事儿,我不都依你了吗。”   阿音撇嘴嗔他一眼:“讨厌!让你说的,好像我全靠那事儿才能管住你似的。那我以后老了,不好看了,你是不是就不听我的话啦?去找个年轻貌美的小妾,来欺负我?”   “你胡说什么呀,”明皓见阿音撅着小嘴儿有点不高兴了,赶忙凑过去抱她:“我才不找什么小妾呢,不管咱们老到什么时候,我都听你的话,行吗?”   阿音知道,他没那些花花肠子,便抿着嘴儿笑了笑,继续问道:“说了半天,你还没说明白,今日到底因何生气?”   明皓这才想起来,今天自己本来要说的是什么:“不管有多大气,一瞧见你呀,就把别的都忘了,眼里心里只剩你了。今日原是因为下了早朝之后,皇上把我和江瀚叫到了御书房,说王星和张辰一心想去戍边,就让他们去吧,我们俩却无论如何是要留在京城的。皇上说有两个位置是不能给别人的,一个是御林军统领,另一个是兵部尚书。”   阿音了然的点点头:“对呀,那些前朝旧臣皇上信不过,御林军关系皇上安危,而兵部尚书调配全国兵马,主管军政战略,威权极大,也必须是最信任的人才能担任。”   明皓叹了口气,无力地把头倚在妻子肩上:“我也知道这位置重要,所以才不想干啊。当个御林军统领多好,每日操练一下军兵守卫,保护好皇宫也就行了。江瀚那厮竟然抢在我前头,跟皇上请命,要当那御林军统领。还说我家有贤妻,堪称大晟第一才女,有你辅助,我自然能当好兵部尚书。这皇上吧,还偏偏就答应了他。最可气的是,这小子刚开始并没把话说明白,先是把你好一顿夸,我本来还挺高兴的,连连点头。谁知竟是挖了个坑,把我给埋了。”   林婉音咯咯地笑了起来:“你别傻了,皇上不会因为你有一个读过书的妻子,就命你做兵部尚书的。他如此安排,必定是提前已经考虑周全,除了你们雷霆军的几个将领,恐怕他也信不过别人。而你们星辰皓瀚四个人之中,你是可塑性最强的一个。”   明皓认命地点了一下头:“皇上也是这么说的,还让我请个师傅,抓紧读书识字。要学会看花名册,写奏折和文书,我才不想去跟那些文绉绉的老夫子们学呢。阿音,你若教我,我便肯跟你学。”   林婉音憋着笑想了想,点头道:“这样也好,儿子现在也能听到声音了,不如每天晚上,我们在他旁边读书,他虽学不会,却也能受些熏陶,将来必是个勤奋好学的。”   见阿音同意每天教自己念书了,明皓憋闷了一天的心情,这才舒解了开来。他喜欢听阿音念书,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即便是史书,让她念出来,也变得格外悦耳动听。   七月底,果然修葺好了府邸。皇上定了七月三十大宴群臣,八月初一就让几位功臣搬进新的府邸去住。。   这一场宫宴,又把那三家的夫人愁得够呛。皇上深知,他这几员爱将的夫人出自乡野,也怕他们被人笑话了去,特意派了一个老嬷嬷来教授宫规。   换上曳地的宫装,褚家两姐妹已然是走不了路了,五步之内必定要踩裙子,一天下来摔得鼻青脸肿。何莲比她们稍微强一点,却也走的歪歪扭扭。阿音自然是一学就会,闲适从容,身姿摇曳,走起来特别好看。   到了月底,王星和张辰的夫人好不容易练的可以不踩裙子了,却也不敢走在前边儿,生怕行错了礼,说错了话。这里是皇宫,可不仅仅是被人笑话的事儿,万一出了错,那是要掉脑袋的。   他们十分一致的把阿音推到最前面,自己乖乖躲在她身后,比着葫芦画瓢。嘴快的褚五妮压抑了好久,终于忍不住小声说了一句:“俺滴个娘哎,幸好明天俺们就回老家去了,这要是留在京中,俺还不得愁死啊。”   阿音回头轻声提醒:“张夫人留神说话,不吉利的字眼儿,在宫里是不能提的。”   褚五妮吓得赶忙抬手捂住嘴,再也不敢说话了。   君臣大宴摆在了延庆殿,这是太宗登基以来第一次大宴群臣,布置得十分隆重。女眷们的座位都在自家男人身边,一看便知是哪家的夫人。   酒过三巡,皇上兴致渐起。抬眼一望,别人家夫妻俩吃饭皆是各吃各的,唯有明皓这一桌上,他频频给自家夫人布菜,生怕她吃不饱似的。皇上便笑着说道:“朕多次听人提起明皓的夫人,说是相夫教子,极有才华,不知是哪位呀?”   林婉音就坐在明皓身边,皇上一看就能知道是哪位。如此询问,便是想让她到近前说话。   阿音赶忙起身出列,从容地走到殿中,拜倒在地行大礼:“明林氏叩见吾皇万岁万万岁,臣妇只是略识几个字罢了,才华二字,愧不敢当。”   皇上点点头,且不说别的,但看这言谈举止,便有大家风范,明皓果然是娶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妻子。这几日,他多次听江瀚等人提起,说明皓学问见长,都是他妻子所教,便对明夫人有了几分好奇。   “夫人过谦了,不知令尊是谁,可在朝为官?”   林婉音心念一动,打定了主意,难得皇上给这么一个机会,刚好可以为娘家做点事。   ☆、第61章 第 61 章   “启禀圣上, 家父林清原是前朝滁州太守,四年前已然故去。家兄林彦原是青州太守,去年被独孤炎罢了。只因那独孤炎想让家兄在青州窥探雷霆军的一举一动, 并按其指令行事。家兄深知雷霆军乃保家卫国的忠勇之士,能不能找回陛下, 关系着全国百姓的安康和乐。家兄为人正直, 岂能陷害忠良谋求个人荣宠, 便因此得罪了独孤炎。不仅被罢了官,返乡途中还险些遭人杀害,家兄不得不躲到友人家中。”林婉音沉声回禀。   皇上面色严肃下来, 郑重说道:“是朕疏忽了那些被独孤炎陷害的忠良, 早就该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待遇了。吏部尚书何在?”   吏部尚书赶忙出班跪倒:“臣在。”   “朕记得你那还缺个侍郎吧, 林彦此人,朕与他打过些交道, 忠厚正直,颇有才干, 可堪此任。便由吏部拟写公文, 近日便让林彦就值吧。”   林婉音一听,自是喜不自胜,连忙叩头谢恩:“圣上重情重义,任人唯贤, 实乃万民之幸, 臣妇代家兄叩谢圣恩。”   太宗淡然一笑:“如今, 朝廷正在用人之际, 只要是忠诚正直的贤才,朕都会认真考虑。只是朝政繁忙,偶有遗漏的忠良在所难免,但是早早晚晚肯定要人尽其才。”   此乃帝王笼络人心之术,阿音心里明白,却不能说破,刚好借着这个机会给大哥谋了一个好位置,便再三叩谢圣恩。   皇上大度地摆摆手:“可惜呀,明夫人是一介女流,若是男儿身,也可成为肱骨栋梁啊。”   林婉音再次拜谢,口称愧不敢当,款款退回座位,看着丈夫欢喜一笑。   明皓心里忽然就明白了一件事,如今自己加官进爵,在旁人看来是圣上眼里的红人,红得发紫。却忘记了阿音的大哥还还没有官复原职,一直躲在友人家中。阿音一直惦记着娘家,却从没有让他在皇上面前替大舅哥说情,应该是怕他为难吧。   明皓正在为妻子的体贴感动,觉得她温柔敦厚至极,却不知大殿中的其他人已经对明夫人另眼相看。   三言两语之间,就能打动皇上,给自己的大哥谋一个好官职,此等谋略,便是朱会飞也自愧不如,可见这明夫人是个心思极为深沉的。   宫宴结束,回到驿馆,各家都开始忙着收拾东西。王星和张辰两家要去边关了,家中男女都畅快地很。京中地荣华富贵,于他们来说,便是那束缚的枷锁,令他们浑身不自在。   明皓本与他们是同路人,可是心爱的妻子热切切地期盼着搬进新府邸,他也就跟着生出几分期待。   八月初一早晨,阿音亲手帮明皓梳好头发,戴上银冠,穿了一身气派的蓝色云锦劲装,腰束玉带,足蹬朝靴,衬上他高大魁梧的身材,还真有了几分侯爷的派头。   “妾身拜见侯爷。”阿音调皮地行了个礼,引得明皓抿唇一笑。   “阿音,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一会儿我若是有什么说错做错的,你可莫要笑话我。”明皓拉着爱妻小手,软语哀求。   “侯爷说笑了,咱们家你是一家之主,你说什么都是对的。”阿音今日也是盛装打扮,虽没有宫装那般隆重,却也穿的是淡蓝色苏缎长裙,胸前是绣着花开富贵的蜀锦抹胸,披上薄如蝉翼的披帛,秋风一吹,轻纱飞起扫到明皓腰间,一股淡淡的茉莉香飘散开来。   “阿音,你真美!你本应是如此明媚绽放的,在明水湾的那些日子,委实是委屈你了。”明皓由衷的赞叹。   “夫君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呢,好了,快走吧,咱们在这驿馆里说话,哪如回自己家去说。”林婉音高高兴兴的拉起丈夫袖子,撒娇耍赖地让他抱着儿子,自己却什么都不拿,轻轻松松地跟在他身边,出门上马车。   素琴已经把其他东西收拾好,都放在了车上,见他们一家三口出来,一时看傻了眼。莫说她看傻了,到了侯府门前,早已等候在那里的二十个仆人也都看傻了。   年轻的侯爷高大英俊,却毫无官家子弟的轻浮之气,瞧着踏实可靠。侯夫人尊贵娇媚,就像那定窑上等的白瓷,细腻温婉,虽然侯爷陪在她身边,可那宠爱的眼神,却像是把她捧在手心一般。再瞧夫人臂弯里的小公子,粉雕玉琢,娇憨可爱,这一家人就像是画里走出来的。   二十个仆人齐刷刷地行礼,让明皓有些不自在。下车的时候,阿音为了照顾他的面子,特意没让他抱孩子,想让他发号施令。可是他在军中可以号令千军万马,在这初次见面的侯府门前,却不知如何是好,只含笑看着爱妻幼子:“胳膊酸不酸?我抱儿子吧。”   明皓并不觉得抱孩子是一件丢人的事情,自己亲生的大儿子,怎么稀罕都稀罕不够。阿音见他有点不知所措,就把孩子交到他手上,轻声说道:“都免礼吧,可安排了管家?”   一个花白胡子的老者上前两步:“回夫人,小人不才,便是管家,不过,工部的大人也说了,若小的干得好,能让侯爷和夫人满意,就干下去。若是入不了主子的眼,就打发了。”   原本工部侍郎只是监督修葺府邸,只因皇上偏爱几员旧部将领,才加了一句让工部一并安排好下人。圣上本是好意,以后用着不顺手也可以自己换,眼下有这些现成的仆从,还是挺好的。   阿音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只抬头看向了正中的牌匾。见金丝楠木的宽大匾额上,写着烫金的几个大字:敕造忠义侯府。   字体龙飞凤舞,乃太宗御笔亲书,昭示着雷霆军将领在他心中卓尔不群的地位,观之可亲可敬。   走进宽敞的大门,便是整齐洁净的前庭,正厅五间,高大气派。阿音对前院自然不感兴趣,待客之所罢了,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她兴冲冲的走过垂花门,进了后宅,上房自然是侯爷和夫人的住所,五间正房包括了花厅、卧房、书房、浴房、琴房,左右各一间耳房,东西两排厢房,皆是雕梁画栋,斗拱飞檐。   后花园是阿音最喜欢的地方,这里的人工湖比驿馆的还要大,湖中荷花已败,莲蓬倒是郁郁葱葱。湖心亭也连着九曲连桥,另一侧还有一座观景楼,亦可作为戏台。湖边有一座颇为壮观的假山,山上有凉亭,亭中石桌是青石板做的桌面,既可以临风对弈,又可抚琴高歌。   “太好了,我喜欢,明皓,你看咱们的新家多美呀!不过,这里应该种些兰草,方显假山灵动。水中应该养些锦鳞,水便活了起来。这里还要修个抄手游廊,夏日才凉爽,种些紫藤覆盖,便有一路馨香,可好?”阿音双眸精亮,笑容满面。   明皓频频点头:“好,你想怎样就看着弄吧,都依你。”   站在墙角的老管家低声对自家娘子说道:“看来以后我这个管家用不上多少,倒是你这个管家婆要忙了?”   他的老婆子曹大娘纳闷地转过头来:“为什么?”   老管家示意她看向侯爷和夫人:“咱们家侯爷是个不操心的,以后必定是夫人当家,你呀,快去抱佛脚吧。”   这下曹大娘可乐坏了,伺候过两任主子,都是老头子风光无限,眼下风水要轮流转了么?   阿音把府邸前前后后转了一圈,很是满意,毕竟是国公府改造的侯府,本就高着一个品阶呢。她先指出了几处要马上修改的,其他的地方就留着以后再说。接下来,便是分配下人,安排活计。   区区二十人,阿音简单调配一下就分开了,先这么用着,以后觉得不够了再添加亦可。明皓只顾着逗弄儿子,一概庶务皆由阿音处理,他既没有主意也没有意见。这个陌生的大宅子,并没有家的感觉,只不过妻儿都在这里,这里自然就是他的家了。   明皓最为满意的一点,是床够大,把儿子扔在角落里一睡,他们夫妻俩可以肆意地恩爱。搬进新家的第一天,自然要敦伦一番,就像是给新家做了一个烙印,有了这一番缠绵恩爱,明皓终于觉得这是自己家了。   “明皓,咱们现在安定下来了,也快到中秋了,我想给姐姐送些节礼过去,自从来了京城,还没有跟她联络过呢。幸好姐姐是真心疼你的,要不然,还以为咱们发达了,就瞧不起旧亲戚了呢。我大哥他们中秋节前应该能进京,咱们也该好好给他们接接风才是。”   阿音兴奋地睡不着,躺在他胳膊上,掰着玉葱一般的手指,数着要做的事情。   明皓垂眸轻笑:“家有贤妻,万事足。我是一点心都不用操,把你伺候好了就行。”   说着,他再次翻身起来,阿音却不依了:“谁伺候谁呀,人家跟你说正经事呢,你又要耍不正经。”   ☆、第62章 第 62 章   没办法, 男人对耍不正经乐此不疲,阿音也只能半推半就地从了他,谁让他体力太好, 令自己也食髓知味呢。   对新家的布置,完全按照阿音的喜好来, 安排好以后明皓瞧见了, 便会点点头说很好。在他眼里, 娘子一切都好,娘子喜欢的也是一切都好。   日子过的舒心,更显得光阴似箭, 转眼间就到了中秋。团圆佳节, 朝中休沐, 阿音命人准备了各色瓜果、糕点,打算与丈夫、儿子一起赏月。   暮色降临, 却还没见男人回来,不就是出去买点东西么, 林婉音有些纳闷, 抱着儿子带着丫鬟迎到了前院。刚刚转过月亮门,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姑父,终于能见到你了,我都快想死你了, 你教我的招式我可一点都没忘, 每日勤加练习呢。我一直盼呀、盼呀……”   阿音心中一动, 紧走两步, 果然看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大哥、大嫂,你们终于来了,我这两日一直纳闷你们为什么还不到呢。”   明皓伸手把胖嘟嘟的儿子接过来,却被腾出手来的妻子狠狠捶了两下:“大哥大嫂来了,你怎么不跟我说呢,竟不让我去接。”   明皓默默承受了两记粉拳,憨厚笑道:“我去接不就代表你和儿子了么,看你这几日辛苦,哪还舍得让你出门。”   如此直白的恩爱之语,即便是在自家兄嫂面前,阿音还是羞红了脸,抿着小嘴嗔了他一眼。   林彦夫妻见他们恩爱如斯,都点头轻笑,林少雄却不乐意了:“大姑,你怎么还是欺负我姑父啊,又是打人又是瞪人的。”   阿音气的一瞪眼:“你小孩子瞎说什么?我什么时候欺负你姑父了?”   “怎么没欺负呀,以前在明水湾的时候你就欺负他,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你骑在我姑父身上,说一晚上不让他睡觉……”林少雄理直气壮地说道。   “你给我闭嘴,你……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阿音羞的满脸通红,这让大家一听会怎么想啊。   明皓一见娘子要翻脸了,赶忙过来打圆场:“少雄,其实那不算欺负,你大姑也很辛苦,来,你来瞧瞧小表弟,这可是你大姑的功劳。阿音,你就别跟小孩子置气了,兄嫂远道而来,快带他们去吃饭吧。”   崔氏上前拉住阿音袖子,笑呵呵地替儿子赔不是:“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别听他混说,他呀,是太想他姑父了,这一年多不知念叨了多少回。多亏了你聪明有胆识,在皇上面前替你大哥美言,我们这才有机会进京呀。”   话题到了大哥身上,阿音这才渐渐恢复了神色,跟他们聊起了官场之事。“我也只是顺水推舟,其实是皇上需要治国□□的贤才,那些前朝旧臣终究是要告老还乡的,大哥将来前途无量。”   一家人久别重逢,又是在这中秋佳节之日,自然免不了多喝几杯,明皓和林彦开怀畅饮,阿音和大嫂叙旧赏月。林少雄围绕在姑父身边,姑父长、姑父短,晚上都舍不得撒手让姑父回卧房。   素琴帮义哥儿洗了澡,就交给阿音,小家伙喜欢边吃边睡,离了娘亲,谁哄都不睡。阿音斜倚在床上喂儿子,就见明皓醉醺醺地晃了过来:“阿音,我真羡慕儿子……”   阿音撅着小嘴儿推他一把:“快去沐浴,臭死了。”   明皓俊脸一垮:“你嫌弃我呀……少雄说的没错,你就是欺负我。”   阿音被他气乐了,捏着他脸颊说道:“你是侯爷,我敢欺负你吗?快去沐浴,听到没有,不然不许上床。”   “知道了,我现在就去。”明皓起身,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着她傻笑:“阿音,我觉得你还是欺负我,不过……老子乐意被你欺负。”   林婉音噗嗤一乐:“好了,快去吧,不然我今天懒得欺负你了。”   “好。”明皓大咧咧的一笑,晕晕乎乎的走向浴房。沐浴过后,酒醒了一半,明皓换上干净的寝衣往阿音被窝里钻,被她按住了双手:“今日累了,歇一天成不?”   “老子本来也没打算操练兵马,不过是想抱着你说说话罢了,你瞧你,想的真多。”男人把健壮的手臂伸到她脖颈下,给她当枕头枕着。   “你这叫得了便宜卖乖,说吧,想说什么?”阿音抬手调皮的捏捏他鼻子。   明皓也不躲,任由她的小手行凶,只一味的笑:“阿音,去年中秋你一个人在明水湾,可有想我?”   一想起那段日子,阿音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闷声说道:“想啊,能不想么,晚上睡不着,抱着你的衣服睡的。”   明皓心头一紧,收拢双臂,把心爱的妻子抱在怀里,轻声说道:“我也想你,中秋节的晚上,我一宿没睡着,就想你水缸里的水还有没有,家里的柴还够不够烧,你会不会吃不了苦,偷偷的哭鼻子。会不会……离开明水湾,我好怕打完仗回家的时候看不到你,特别怕,你知道吗?我甚至想当个逃兵,跑回家去守着你。”   阿音鼻子一酸,抬手揉了揉:“守着我干什么,被我欺负吗?你不是说我欺负你么,少雄也说我欺负你。”   明皓轻笑:“欺负好啊,我就怕你不欺负我,欺负别人去了。我和儿子都任由你欺负,欺负一辈子,不许变。”   阿音朝他怀里钻了钻,笑着闭上了眼:“好,就这么说定了,不许你反悔。”   明皓抬手轻抚她的眉眼,在她唇角轻轻落下一吻:“绝不反悔。”   节后,林彦走马上任,一家人也搬到了相距不远的侍郎府,两家互为依傍,明皓在政事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倒是多了一个可以商量的人,兵部尚书做的愈发顺手。   这日秋高气爽、阳光晴好,阿音正带着义哥儿在后花园玩耍,小丫鬟来报:“有一个自称是侯爷姐姐的人求见。”   阿音欢喜一笑,命人快请进来,果然,看到明青枝带着二丫来了。   “舅母。”二丫飞快地走了过来,握住义哥儿小手轻轻摇了摇。   阿音赶忙招手让明青枝和二丫坐下,命丫鬟取糕点来给他们吃:“姐,眼下不是秋收的时候么,怎么有空来京城了,我原是想等天气冷了,就接你们来京中过冬呢。”   明青枝脸色有些苍白,抬手揉了揉眼睛说道:“你姐夫没了,家里的地都被她大伯和二伯收了,俺们没啥东西可收。”   林婉音着实一愣:“你说什么,姐夫没了是什么意思?”   “还能是什么意思呀,”明青枝抬手抹了一把泪:“二丫她爹死了,就是七月底的事儿,原本挺结实个人,说没就没了,不过是个小小的风寒,咳嗽了几天……唉!乡下的庸医害人呀。”   “这……怎么也没给我们送个信儿呢,在京中找好大夫呀。”阿音着实诧异,这才离开三个月而已,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   “送啥信儿呀,根本就来不及。本来,俺也不打算来找你们,可是,俺没有儿子,自打没了你姐夫,她大伯、二伯就有赶俺们出门的意思。嘴上说的好听,说是你兄弟发达了,干嘛不去京城找他享福呢,守着这二亩薄地有什么意思,在乡下给二丫也找不着个好婆家,不如去京城里找。其实,他们就是欺负俺们孤儿寡母,没个男人倚仗。俺来不是要住在你这,是想让碾子去吓唬吓唬他们,别让他们惦记俺的房和地了。”明青枝既委屈又无奈,没有儿子的寡妇,就是要被婆家欺负的。若是再没有娘家兄弟撑腰,就真的没有法子了。   林婉音听懂了怎么回事,思量了一会儿说道:“姐,要我说,你就别回去了,那两亩薄田种不种的也没什么意思。留在京城享福吧,你把碾子拉扯大不容易,他现在做了侯爷,住着这么的府邸,是应该接你来享福的。只不过我们也是这个月刚刚搬进来的,还没来得及安排,既然你们来了,那就别回去了。”   明青枝眉头一皱:“那可不行,俺要是不回去,那不就白便宜了他们吗?那房子和地是你姐夫留下的,不能白给了他们。”   阿音对这个实诚的大姑姐没好意思多说什么,只给他们安顿好住处和丰盛的饭菜,等明皓回家再做定夺,毕竟这是明家的人。   明皓自然和阿音想的一样,不愿意再让姐姐回去受苦,也劝她留下,并细数了留在京中对二丫的好处。   就在明青枝犹豫不决的时候,没想到,明玉带着秀秀来了。一见面,秀秀就给阿音跪下了,哭着喊了一声:“婶儿。”   “这是怎么了,快起来,有话好好说。你爹娘呢,你怎么一个人跟着明玉到京城来了?”阿音赶忙扶她起来,想起了热情的柱子嫂。   ☆、第63章 第 63 章   提起爹娘, 秀秀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般,噼里啪啦往下掉。“爹娘都没了,爷爷奶奶也没了, 家里就剩了俺一个人。是瘟疫,咱们老家如今已经死了好多人。俺娘临终的时候, 把俺托付给明玉姑姑, 让她带俺来京城找你。俺娘说婶子是好人, 不会看着俺饿死的,让俺来投奔你,给你当个小丫鬟, 让俺有口饭吃就行。”   阿音一愣, 吓得脸色苍白, 一时说不出话来。几个月前还帮忙伺候月子,忙里忙外的柱子嫂, 说没就没了,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   阿音赶忙拉秀秀起来, 让她坐在一旁休息, 见小姑娘哭的抽抽搭搭的,已经说不出话来,就问明玉道:“这是什么瘟疫,如此厉害, 官府不管么?”   明玉满脸倦色, 风尘仆仆, 叹了口气说道:“起初大家也不知是瘟疫, 只是莫名奇妙的死了几个人,谁知后来一发不可收拾,只几天的功夫,半个村子的人都倒下了,周边的那些村子也是如此。大家这才明白过来,赶忙四散逃命。我们家本来就打算来京城投奔亲戚的,原是想过年以后,把明水湾的田地房屋都料理好再来,可是现在也来不及了,还是赶快保命要紧。官府已经安排大夫去给大家治病了,可是,都是些乡野郎中,效果并不明显。”   明青枝后知后觉的点了点头:“看来,俺家孩儿他爹就是起初的那几个人,幸好没有传给二丫……”   正说着话,明皓回来了,乍一见明玉和秀秀,他也有点蒙,问明原由,不由得眉头紧锁:“竟然发生了如此厉害的瘟疫,皇上还不知此事,我要赶快去禀报,让太医院速派医术高超的大夫去控制疫情,才能保住更多的父老乡亲,也免得再往外扩散。”   明皓刚刚回来,便风风火火的走了,家里的事全由阿音做主。明青枝紧张的说道:“看来,俺是真的不能回去了。他爹没把瘟疫传给二丫,已是万幸,若俺带着孩子回去染上病,可怎么办。”   林婉音接口道:“姐,你不回去就对了。这京城之中,吃穿住用行,哪一样不比乡下强。即便是有个小病小灾的,以明皓的面子也能请得动太医来给瞧瞧。”   明青枝在乡下住惯了,并不觉得乡下的生活有多苦,住在这偌大的侯府之中,亭台楼阁她不会欣赏,锦衣玉食她觉得不习惯,只想过回乡下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眼下,她却深深的感到后怕,孩儿他爹临终前,那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凄楚,她简直不敢回想。假如当时孩儿他爹把病传给了孩子,那么此刻……   想到这儿,明青枝有种如在梦中的感觉,赶忙让丫鬟去叫二丫来。不多时,小姑娘捧着一束盛开的桂花进了花厅:“舅母,我刚采了新鲜的桂花,想跟厨娘学做桂花饼呢。”   秀秀循声望去,发现二丫与记忆中有了些许不同,她身上穿的已然不是农家的粗布衣裳,而是一套桃红色的蜀锦裙子,领口和裙边儿都绣着盛开的桃花,头上梳的虽是简单的花苞髻,可是缠绕了一串粉色的珍珠链,显得明亮照人。   果然进了京,到了官夫人身边,就是不一样了。   走进屋里,二丫也瞧见了秀秀,惊喜的跑过去拉起她的手:“秀秀,你也来京城了呀。”   看到两个小丫头手拉手的模样,阿音不禁想起怀孕时这两个孩子跟自己作伴儿的情景。可叹几个月之后,物是人非,二人都没了父亲,秀秀连母亲都没了。   阿音默默的叹了口气,抬起眼眸,温柔的看向两个小姑娘:“二丫,今日你娘说了,以后就不回去了。如今秀秀也来了京城,刚好你们两个在一起作伴儿吧。”   秀秀一听这话,赶忙怯生生的站了起来,试探着问道:“夫人是让俺给二丫当丫鬟吗?”   阿音一愣,疑惑的问道:“这怎么又开始叫夫人了呢?我有说让你给她当丫鬟吗,她在这府里做小姐,你自然也是做小姐的呀,以后我给你们找个师傅,教你们读书识字,琴棋书画。”   秀秀难以置信的睁大了眼:“是明玉姑姑说,若是你留下俺,以后就不能叫婶儿了,得叫夫人才行。俺怎么可以做小姐呢?二丫是你的外甥女,可俺不是啊。”   真是个老实本分的小姑娘,阿音浅浅一笑:“你娘在世的时候,没少照顾我,如今她既不在了,我便代她照顾你。以后,就叫婶娘吧,二丫是外甥女,你是侄女,你们俩就安心的在府里住着,以侯爷的俸禄,自然不差你们这两口饭吃。过几年,我会帮你们物色一个好人家,每人给你们一笔陪嫁。你们平日里莫要偷懒,好好的学,做个有才华有品位的好姑娘,才能找个好婆家,过一辈子好日子呢。”   秀秀激动得热泪盈眶,双腿一软,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给阿音磕了三个响头:“婶娘,俺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阿音笑吟吟的扶她起来:“你若真要报答我,也不必急在这一时。以后等我老了,多来看看我,给我买些好吃的、好玩的,哄老婆子开开心,也就行了。”   阿音这句话把大家都逗乐了,刚刚经历了绝望的几个人,此刻已经预想到光明的前景,顿时觉得这日子还是很有奔头的。   明玉见秀秀得到了如此好的安置,心中十分羡慕,可是她父兄尚在,自然不能赖在阿音家里,只能去京中表叔家里暂住。   “嫂子,我可以时常来看你吗?”面对盛装打扮、仆妇围绕的侯夫人,明玉十分怀念原来朝夕相处的日子,如今身份悬殊,她不敢再像以前那般随意。   “瞧你说的,这还用问吗?我自然希望你能常来了。”林婉音在京中的熟人也不多,难得明玉是个旧相识,与她是发自心底的亲厚,自然跟京中的那些贵妇人不同。   当晚明皓回来的时候,带来了章军医:“阿音,如今章军医是太医院的太医了。他本有心去清扬县亲自诊治疫症,只是,皇上不舍得他离开京城。已经派了别人去,可章太医不放心,想了解一下。”   阿音对此很是佩服:“难得章太医心系百姓,不辞劳苦,我这就叫他们出来,您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明青枝、二丫、秀秀都被叫到了前厅,认真的回答了章太医的问题,他细细记录之后,看了一眼侯夫人,欲言又止。   阿音感觉到这章太医似乎有什么话想说,就让姐姐带着两个小姑娘回了后宅,她含笑问道:“章太医有话不妨直说,您与侯爷多年的情谊,咱们两家自是不用见外的。”   章太医白净的脸上,浮起一丝赧然,以拳掩唇轻咳一声,轻声说道:“不管怎么说吧,我也是在明水湾住过一个月的人呢。当初在里正家里颇受照顾,不知,他家的人可还好?”   阿音点点头:“里正一家并未被传上疫症,目前已到京城投亲靠友,秀秀就是明玉送到我这里来的,您……”   说着说着,阿音心中一动,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这章太医若只是想问里正家的情况,又何需这样扭扭捏捏,莫非,他是想问明玉?   从这个方向一想,阿音便了然了,难怪章太医想亲自去诊治疫症,他不辞辛苦千里迢迢跑去明水湾,或许就是因为那里有他惦记的人吧。   “您是不是想问明玉?”阿音觉得跟这些雷霆军的人说话,越直白越好。   明皓终于听出了一点门道,一拍大腿,大咧咧说道:“你小子还藏着这心思呢,难怪一听说明水湾出了事,就急着要去。老子还以为你一心为公呢,原来也是有私心的。”   章太医瞧一眼明皓手上抱着的大胖小子,索性把脖子一梗,豁出去了:“就许你抱着儿子不撒手,还想让别人打一辈子光棍呀。”   如此一说,便是承认了,林婉音从心底里替明玉高兴,这章太医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还真是个不错的男人。又是雷霆军的军医出身,深得皇上信任,将来必定仕途平稳,前途无量,就是不知道那姑娘怎么想的了。   “章太医,既然你有此美意,不如我来做个媒,先私下问问明玉的意思,若是郎情妾意,不如早点定下来吧。”阿音试探着说道。   章太医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嫂子果然通透,明皓这家伙,刚才我旁敲侧击地跟他说了半天,他竟一点都不明白,真是个榆木脑袋。人家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怎么也得跟嫂子学聪明点吧。”   明皓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老子为人耿直,不像你那么多花花肠子,看上明玉了就直说呗,你要是有老子当年追媳妇劲头,早就脱离光棍营了。”   ☆、第64章 第 64 章   章太医被眼前这暗自得意的男人气乐了:“也不知你小子上辈子积了什么德, 竟然走了这么大运,娶了嫂子这么好的女人,我们瞧着都觉得苍天不公了。”   明皓一瞪眼, 把儿子手里玩儿的一个拨浪鼓扔了过去:“胡说什么呢?我们两口子是天作之合,和美的很, 你少在这挑拨离间。”   章太医哈哈大笑:“行啊, 跟嫂子学会这么多成语了, 不错不错。”   明皓脸皮厚,也不在乎被人笑话,义正词严的说道:“老子不就是在学问上差点儿吗, 其他什么地方差?你们这些人天天笑话俺们大老粗, 大老粗怎么啦?俺能打仗、能救娘子、能生儿子, 比那文弱的小白脸儿们强多了。”   阿音抿着小嘴儿在一旁一直笑,明皓这人没什么官架子, 一直没以侯爷的身份自居,被人说两句也无所谓, 唯一不能忍的, 就是别人调侃他配不上家里的夫人。   这家伙也是实心眼儿,人家说就说呗,无非是嘴上玩笑几句,又不会真的把你家拆散了。偏偏明皓一听这话就恼火, 好像媳妇随时会飞走似的。   义哥儿手里没有了拨浪鼓, 空着两只小胖手胡乱的抓了抓, 却什么都没抓到, 小嘴儿一咧,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明皓舍不得儿子哭,赶忙抱起来在屋里转圈儿,一边走一边颠着拍:“乖儿子,你也觉得爹委屈是吧?行啦,别哭了,反正你娘不嫌弃咱们,别人嫌弃也没用。”   阿音忍俊不禁地说道:“章太医,您别跟他一般见识。刚刚说的事儿我已记在心里了,这几天就抓紧去问。”   章越泽起身给阿音做了个揖:“那就有劳嫂夫人了。”   送走了客人,林婉音这才想起,忘了问明玉住在哪里,不过好在二人已经说好,过几天明玉就要来这里串门儿,耐心的等上一等便好。于是她一心操持两个小姑娘的吃穿学业,去寻找好位置的铺子。又买了几个下人,安排他们去庄子上播种冬小麦,也种上了萝卜白菜等当季的菜蔬。   忙活完这些,就进了九月,却还没有见到明玉的身影,阿音惦记着要给章太医回话,心里就有点儿着急了,有心想派人去打听打听,可是没等她安排人手,就有门房进来禀报:“夫人,门口的马车上,有一位叫明玉的姑娘求见,想请夫人去门口相见。”   阿音很是纳闷儿:“明玉来了,让她进来便可。”   “夫人,她说不能进来,劳烦夫人去门口远远的见上一面。”   阿音很是疑惑,却还是来到了府门口。就见宽敞的大街上停着一辆青布马车,马车离门口尚有丈余远。车帘而被一只颤抖而又苍白的手挑开,蒙着面纱的明玉正在那里剧烈的咳嗽。   “明玉,你这是怎么了?既来了,怎么不进门呢?”阿音走下台阶,向马车靠近。   明月一边咳嗽着,一边大喊:“嫂子,你别过来。咳咳咳,别过来……我只远远的跟你道个别就好。”   阿音眉头一皱,心中有了一个不祥的预感,摆了摆手,让抱着义哥儿的素琴退回府中,她却站在原地没有动:“明玉,你怎么了,可是病了?”   “嫂子,我……我也染上了家乡那病。只是前些日子没有发作,如今才发了起来,咳咳,咳……嫂子,我不能住在表叔家了,唯有回家乡去听天由命,咳咳……特意来跟你告个别,这辈子……咳咳……咳咳咳……”明玉咳嗽的气都快喘不上来了。   阿音心中一凛,难以置信的瞧着眼前的一幕,那本是一个善良热情的好姑娘,知书达理,爱说爱笑,对未来的人生充满了希冀。她才十六岁,还没有许配人家,如一朵含苞待放的鲜花,就要这般无声的枯萎了吗?   阿音心中一揪,捂着心口打了个冷战。昔日在明水湾,和明玉在一起的一幕一幕涌上脑海,那么欢快美丽的姑娘,如今却来和她诀别,若她真的回了家乡,这便极有可能是人生中最后一次见面了。   明玉猛烈的咳嗽过一阵之后,渐渐恢复了平静,哑声说道:“嫂子,若有来生,咱们再相见吧,我只希望来生能有你一小半的幸运,让我也能遇到一个良人,过一世安稳的时光。老胡,赶车吧,莫耽搁的久了,害了别人。”   “等等,”林婉音怔愣的瞧着滚动的车轮,忽然大喊一声,紧追了两步:“明玉,你先别走,或许还有转机。章太医医术高超,或许他愿意为你医治,你先等等,我马上派人去找他来,若他拒了,你再走不迟。”   不等明玉回话,阿音回头急声厉色的吩咐守门小厮:“你们俩速去太医院请章太医来,就说我找他有十万火急的事,让他务必马上来。”   两个小厮不敢怠慢,腿脚麻利的跑远了。   车上的明玉却已滚落了热泪:“嫂子,你肯如此为我着想,明玉感激不尽。只是,这病是要传染人的,我不能恩将仇报,不能留在你这里害你呀。”   “你这丫头,说什么傻话。我自然知道这病是要传染的,家里老老小小这么多人,我确实也不敢冒这个风险。不过,我可以安排你去庄子上住,那里没几个人,单独给你收拾一间偏僻的房子出来便可,不是非要回老家去的。”   明玉感激涕零,在车里泣不成声,正不知说什么好的时候。一匹快马飞奔而至,章太医连身上的官服都没有换,就直接奔来,飞身下马,跑到林婉音近前,急急问道:“嫂子,何事寻我?”   阿音没有时间跟他兜圈子,直接一指马车:“明玉也染了时疫,眼下已不敢住在亲戚家了,要回老家去自生自灭,可是,若真是回去了,便只有死路一条,我可以安排她去郊外的庄子上住,只是不知章太医可否给她医治?”   章越泽吃惊的看向马车,紧走几步,终于看清了病歪歪倚在窗口的,便是他朝思暮想的姑娘。即便她蒙着面纱,也能看出来脸色苍白、弱不禁风。   印象中那个灵动温婉的姑娘,此刻病若游丝,我见犹怜。她也看清了这位急急赶来的太医,竟是旧相识,便抬起颤抖的手,阻止他再往前走:“章军医,原来是你呀,你别再往前走了,我这病是会传染人的,我不想害了你。”   章越泽并未停住脚步,又往前走了几步,看清了她,可是隔着车厢,终究不方便给她诊治,便沉声说道:“若姑娘信得过我,就不要回老家去了。留在京中,由我诊治,虽然在下并没有十全的把握,不过与那些派去清扬县的郎中比,却也不差分毫。嫂夫人打算把你安排在郊外的庄子上,虽是清静,未免路远了些,不太方便。在下在城南梨花巷有一处私宅,不是很大,三进的院子,平日里没有人住,只一对老夫妇在那里看房子,姑娘若不嫌弃,就到我那里去养病吧。”   明玉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今日这是怎么了?在表叔家受尽白眼,爹和大哥狠心把撵了出来,本想跟碾子嫂道个别,见了最后一面,就回老家等死的,竟没想到还有这般奇遇。   林婉音见章太医这么说,高兴的点了点头:“好,既然如此,明玉你就跟章太医去吧,他医术高超,肯定能治好你的病,你且放宽心,好好的调养,待你病好了,自然有好日子等着你呢。”   明玉还能说什么,人生得遇贵人,她感动的只剩滚滚热泪,当即由章太医骑马在前面领路,车夫老胡赶着马车,随他去了城南的梨花巷。   送走了明玉,阿音默默往回走,双腿却似灌了铅一般,沉重的有点儿抬不起来,太吓人了,好好的一个姑娘,差点儿就因此没了命。幸好章太医是个重情重义的,愿意冒险为她诊治。   回到后宅,阿音赶忙安排人仔细的照看好秀秀,她和明玉一道来的,说不定也沾染了些许时疫,只是暂时没有发作罢了,此时便要留神细查。若有时疫的症状,还需及早诊治,以免扩散。   好在又过了十来天,也没有发现秀秀有何异常。这些时日,阿音一直吃斋念佛,祈求平安。见秀秀没事,她便逐渐放了心,这还真是个幸运的孩子呢。   章太医知道阿音惦记着明玉,每隔两三日,便派家里的丫鬟来给她报讯。所以,阿音知道这十来天过去,明玉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并未恶化,有了一点点的好转。   明皓见爱妻日日茹素,心疼得不得了,总觉得这些天她瘦了不少。便拉着她的小手,柔声哄劝:“阿音,你为他们祈求平安便罢了,也不必这样为难自己呀。孩子还要吃奶呢,你不吃肉怎么行?如果一定要有人吃素,那就换成我吃,行吗?”   ☆、第65章 第 65 章   林婉音刚刚拿起的筷子又放下, 看了看桌上三荤三素的菜色,一时不觉得饿了,摆摆手, 让侍立一旁的丫鬟婆子退下,屋里便只剩了夫妻二人。   阿音缓缓起身, 袅袅娜娜的走到明皓身旁, 轻轻坐在他大腿上, 抬起柔软的双臂,搭在他宽厚的肩上,娇声说道:“我以前觉得, 相伴终生的丈夫应该是一个有学问有才华, 能与我诗词唱和之人, 如今经历了这么多事才明白。其实,才貌并不重要。一生之中会有很多的坎坷, 找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无论遇上什么风雨, 白首不相离, 才是最好的。”   明皓抬手握住了妻子已然恢复纤细的腰肢,美滋滋地咳了一声,沉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如我一般?”   娘子也真是的, 要夸人, 就直白的夸嘛!他其实很爱听的, 一点儿都不觉得难为情。   林婉音扑哧一笑, 主动递上樱唇,在他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对呀,就是像你和章太医这样的。明玉能碰上章太医,也算她一生的幸事了,其实我也不必再茹素祷告。如今看来,秀秀没有染上时疫,过不多久明玉也能痊愈了。”   明皓含住她唇瓣狠狠的亲了一口:“好,那就多吃点,看你瘦的,这小腰两只手都能掐过来了。”   阿音不服气的挺了挺腰,扭动玲珑的曲线,在他面前晃了晃:“谁说我瘦了?你瞧,分明壮观的很。”   明皓哈哈大笑,抱着心爱的娇娘子,不知说什么才好。   守在门外的丫鬟们面面相觑,侯爷和夫人的感情可真好,吃个饭都能高兴成这样。   明青枝迈着大步走进来的时候,看到几个下人在门口整齐的站成一排,便有些诧异:“不是刚刚吃完晚饭吗?怎么就都把你们给赶出来了?”   她不敢在太晚的时候过来,就怕撞见他们小两口在一块腻腻歪歪,刚吃完饭就赶紧往这边走,却没想到看到了这副情景。   明青枝他们刚到府里的时候,一家人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可是,明皓在外面当了一天差,回家之后很明显的是想媳妇儿了,吃饭的时候总想多看两眼,多给她夹几筷子菜,时不时的还想去拉拉她的手,扯扯袖子。   可是当着姐姐和外甥女的面,终究是不方便,有时候,大手习惯性的伸出去,到了一半儿又讪讪的缩了回去,阿音抿着嘴偷着乐。明青枝却觉得特别不好意思,索性提出来不跟他们一起吃饭了,这样大家都吃得轻松自在。   眼下,既然来了,也不好转身回去,只得让丫鬟通报:“侯爷、夫人,南夫人来了。”   屋里边的两个人依然保持着叠坐在一起的姿势,明皓用自己的大手帮她量着尺寸,阿音娇笑着躲闪,正笑闹成一团。听到外面的禀报,阿音按住他不老实的双手,要起身回自己的座位。   明皓不依不饶的抱着媳妇又亲了一口,这才放她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进来吧。”明皓整了整自己的衣裳,朗声说道。   阿音也趁机整好了衣裳,理了理头发,转头用探寻的目光看向自家男人,得到他肯定的点了点头,这才安心地看向门口。   明青枝进门之后,看到了桌子上原封未动的六个菜,便纳闷儿的问道:“俺们都吃完了,你们咋还没吃呢?难不成你们这边,反倒上菜晚?”   阿音娇嗔地瞪了一眼男人,抿着小嘴没说话,明皓便厚着脸皮解释:“那个……我们俩商量了点事,不急着吃,反正菜也没凉呢。”   “哦,那要不你们先吃饭吧,一会儿我再说。”实诚的明青枝也没多想。   明皓担心媳妇挨饿,好不容易她肯吃肉了,赶忙夹了一块肥而不腻的红烧肉,放到她碗里,又夹起一只清蒸芙蓉虾,细心的帮她剥了虾壳,把鲜嫩的虾仁儿夹给他觉得瘦了许多的小娘子:“阿音先吃吧,姐,你有什么事儿就跟我说,我还不饿。”   五大三粗的弟弟如此细心温柔的照顾着娘子,明青枝亲眼瞧着,心里在默默叹气,别说是位高权重的忠义侯了,即便是在明水湾,也没有哪个男人肯如此伏低做小的伺候自家女人。   可这事儿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人家自己乐意,旁人还有什么可多嘴的呢。更何况,做弟妹的,有几个肯容留大姑姐在自家常住,每个月还给二两银子的月例。这已然是最最大度的弟妹了,即便有些娇气,明青枝也不能再说什么。   “碾子,俺每日闲着,实在是难受,能不能给俺安排点活儿干。俺瞧着那院子里的花都快枯死了,不如俺把它们刨了,种点萝卜吧。”   阿音措不及防地噗嗤一笑,差点儿把刚放进嘴里的虾仁喷出来,被吸进去的气呛住,捂嘴咳嗽起来。   明皓赶忙放下筷子,皱着眉头轻柔地给她拍后背:“瞧你,吃个饭还这么娇气,虾壳都给你剥了,怎么还能卡住喉咙呢。”   分明是大姑姐说的话太好笑了,自己才被呛住的,阿音觉得这事儿跟娇气根本就没什么关系。止了咳,便推开他轻拍后背的手,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明皓含笑瞧着自己娇气的小娘子:“你哼什么哼,我说的不对吗?你那花到底还要不要啊?不要就让咱姐刨了得了。”   “什么刨了呀!”阿音生气地瞪他一眼。   她可以跟自己的男人随意发脾气,却不好意思用这样的表情面对大姑姐,调整了一下情绪,才转头对明青枝说道:“姐,你住的是牡丹园,那园里种的都是魏紫姚黄一类的珍品,一棵花就够买好几车萝卜了。”   明青枝吓的咧了咧嘴:“啊?那花那么贵呀,可是花落了,都快枯死了呀,俺滴个娘哎,一棵花能买好几车萝卜,这是金子做的花吗?”   阿音耐心地给她解释:“姐,牡丹是花中之冠,而魏紫姚黄是牡丹之中最珍贵的品种。一棵好花,千金难求,跟萝卜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虽是现在枯萎了,可来年春天还会发芽开花的,这个不能刨啊。你若想种菜,明年开了春儿,我带你到庄子上去,那里有上百亩的地,你随便种,想种什么都行。”   明青枝吃惊的点点头:“哦,原来还有这么大的庄子呢,你们有钱人真是……”   明皓怕她说出不中听的话来,惹阿音不高兴,赶忙打断:“行了姐,你在这好吃好穿的住着,二丫也比以前多学了不少东西,眼见着跟以前村里的小丫头不一样了。你就好好享福吧,别总想着种地了。”   明青枝无奈地抿抿唇,低声道:“俺也知道,沾了你们的光,才能过上这好日子,可俺就是……不习惯。”   “慢慢就习惯了,晚饭你吃饱了没,要不一起吃点吧。”明皓拿起筷子开始吃饭,明青枝就起身告辞了。   这顿饭,阿音吃的不少,晚上秋风一起,竟是彻骨的寒凉,半夜时分就下起了连绵的秋雨。雨势不小,伴随着电闪雷鸣,把阿音吵醒之后就睡不着了。   她起身走到窗口,开窗瞧了瞧雨势,一个小旋风卷着水花扑了进来,打湿了阿音身上的中衣。“阿嚏!”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皱起了眉头。   “阿音,怎么不睡?”明皓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见她独自站在窗边,一下子就醒了盹,起身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关上了窗子。   “昨日才买了一间旧铺子,房顶不太好,本来我想尽快让人修葺的,可是今晚就下了这么大雨,只怕铺子里的货物要淋湿了。”阿音担忧的说道。   明皓一听这话,又心疼又生气:“阿音,你男人养不起你么,你为什么非要去劳心劳力的做这些。孩子还这么小,你若累病了怎么办?”   “瞧你说的,我哪有那么娇气。”阿音不服气地回了一句,偏偏身子不争气:“阿嚏!”   “你看你,着凉了吧,快进被窝。”男人大手一伸,把小娘子塞进尚有余温的被窝里,起身走到门口,吩咐耳房里值夜的丫鬟去熬姜汤来。   “你别这么小题大做的成不成?大半夜的,熬什么姜汤呀。我不过是被冷风吹了一下,暖一暖就好了。”阿音蜷缩在被窝里,轻声说道。   “你这些日操心受累,既要喂孩子,还不肯吃肉,又替明玉秀秀担惊受怕的,不病才怪。本就娇气的很,还不肯保重身子,你……你这是要心疼死我算了。”明皓坐到床边,抬手探上她的额头,还好不烫。   很快,小丫鬟端了热气腾腾的姜汤送到门口,明皓接过来,亲手端着喂阿音喝下,便脱光了身上的衣裳。   阿音诧异地瞧着他健壮的身子:“你给我喝姜汤,就是为了身子热了,再跟你亲热一回?”   明皓恨铁不成钢地瞧了她一眼,气呼呼说道:“老子没你那么色,我是想抱着你睡,没了衣裳隔着,让你更暖和一点。”   ☆、第66章 第 66 章   这一晚, 阿音偎在他怀里睡的暖融融的。只是明大义每天晚上都要醒两三回,吃奶、换尿布。阿音一醒,明皓就会跟着醒过来,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又没法儿喂孩子, 最多也只能帮忙把尿布扔到床脚下的木盆里。   “还是找个奶娘吧, 以前不想让你找, 是怕你把孩子扔给奶娘,自己跑去忙别的了。如今看来,没个奶娘确实不行, 你生病的时候, 没人能照顾孩子。”以前阿音提出找奶娘, 明皓都不同意,这次他竟主动地提出了此事。   阿音困倦的很, 哼哼唧唧地应了,喂饱了儿子, 就偎在他怀里接着睡。明皓却没那么快睡着, 时不时的抬手摸摸她额头,就怕她着凉会发烧。   还好,直到他晨起去上早朝的时候,阿音并没有其它病症, 依然睡得香香甜甜。男人小心翼翼地把胳膊抽出来, 摸索着穿好衣裳, 去上早朝。   下朝之后, 明皓跟兵部侍郎简单交代了几句,就没去衙门,而是转头去了太医院。章越泽刚刚接了班,正在摆弄药材,见明皓进门,便笑呵呵地迎了上去:“侯爷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啊?”   明皓伸出大手,“啪”的一声,毫不客气地拍在章太医肩上:“你小子越来越嘴贫了,什么侯爷,我就是来问你,明玉可好了?”   章越泽料想他便是为明玉的事而来,心里明玉高兴,语气也很是温和:“我刚从梨花巷过来接班,她昨晚已然明显见好了,可见我最近配的药愈发对症。要不了几天,应该便可痊愈,而这治疗时疫的方子,我也就配出来了。”   明皓点点头:“行啊,你这是名利双收啊,既抱得美人归,又研究出了治疗时疫的配方,还能获得皇上嘉奖,加官进爵,这美事儿可都让你给赶上了。哎……对了,他也在那住的?”   章越泽抬手怼了他一拳:“瞧你说的,她病体未愈,我还能做出什么禽兽之事不成?”   明皓哈哈大笑:“你嫂子还一直惦记着明玉这事儿呢,昨天晚上,秋雨寒凉,她被冷风激了一下。这些天她着急上火的,我就怕这一下把病给激发出来,你跟我回家一趟,亲口把明玉的事说一说,也给她诊诊脉,我就放心了。”   章太医瞧着明皓直摇头:“啧啧啧,我还以为你这当大哥的,当真关心你妹子呢。原来是嫂夫人偶染风寒,我就说嘛,在你心里,除了你家娘子,再没有第二个女人能让你惦记了。”   明皓毫不客气地一把抓住他手腕,拽着人就往外走:“少废话,快走吧,我要是惦记的多了,你能乐意?”   二人出了太医院,飞身上马,直奔忠义侯府。此刻已过巳时,虽是天未转晴,依旧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但明皓觉得阿音不会睡到现在,估计已经吃过早饭,正在芙蓉榻上抱着儿子看雨景吧。   谁知回到家里,却并未见到妻儿的身影,明皓压抑着怒气,问守门的小丫鬟:“夫人呢?”   “回侯爷,夫人吃过早饭,就和素琴姐姐带着世子出去了。”   明皓气得咬了咬牙,让章太医先到前厅喝茶稍等,命小厮带路,他亲自上街,去接妻儿回来。   侯爷一向脾气很好,小厮很少见他有如此阴沉着脸的时候,当即吓得心中惴惴,一路小跑着奔往泰安街,丝毫不敢停歇。   到了一家破旧的店铺门口,明皓终于看到了爱妻的身影。她正站在廊檐下,指着门口的牌匾,跟一个年轻的公子说着什么。   明皓眉梢一挑,看向了那个俊俏的小白脸儿。那人穿着一件青布长衫,头上梳着简单的发髻,只插了一根乌木簪子,穿着打扮虽是简单,却因容貌出众,显得颇为不俗。   明皓心里的气,没来由的又增加了几分。   街上的小雨并没有停,一路骑马过来,明皓的头上身上都湿了。可他顾不上理会这些小事,他飞身下马,站在台阶上,压抑的怒气说道:“说好让你在家里休息,本来就着了凉,还偏要出来跑。”   素琴怀里抱着的明大义瞧见了爹爹,便伸着小手朝他的方向够。明皓自然而然的走近几步,伸手要接,却发现袖子上已经湿了,便又气哼哼地收回了手:“回家再抱吧,我身上湿,别再让孩子着了凉。”   他从早朝上回来,身上的官服还没有换,那年轻公子是个极有眼色的,一瞧这身官服,便知这位大人位高权重,看样子是东家主母的男人,便是真正的东家了。   阿音见他急急火火的追了来,自然知道他心里已经憋了气。又见他带着火星子的目光,时不时的瞥向那年轻男子,便笑吟吟地解释:“这是我聘的陶掌柜,别看他年岁不大,可是从十二岁岁就进铺子里当学徒了。对于经营铺子,他有很多想法,人也精明能干。陶掌柜,这是咱们家侯爷,他在皇上面前当差,平日里忙得没时间来照看铺子,只能由我出面打理,今日刚巧他过来了,你也认认东家。”   陶掌柜面上依旧保持着镇定,而内心已掀起惊涛骇浪。他自小在京中长大,自然知道这东西两市,一百零八坊,有钱人很多,可是有钱的不如有权有势的。   无论做何种生意,有赚的也有赔的,而最好做的便是官家的生意。那些达官显贵之家置办的铺子,地痞流氓无人敢惹,即便同行竞争也不敢挤压的太甚。官家有势力,有俸禄,不会把这些买卖看得太重,也不会事无巨细全都过问,给这样的人家做掌柜,是最好的选择。   当初林婉音聘他之时,他便看出,这位贵妇人与普通的商家妇不同,气度高贵,雍容睿智,却还有着一股书卷气。他猜想这可能是哪位官员的家眷,可阿音如此年轻,估计只是某府上的少奶奶,却没想到竟是侯夫人。   如此年轻的侯爷,京中只有两位,一位是忠义侯,兵部尚书明皓,另一位是忠勇侯,御林军统领江瀚。夫人刚刚说过,牌匾上就要“明月衣坊”四个字,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便是明家的产业,而眼前的这位侯爷就是忠义侯明皓。   陶掌柜压住心头的狂喜,赶忙上前行礼:“小人陶浦拜见侯爷。”   明皓负手而立,高大的身躯配上威严的官服,很有压迫感。他重重地嗯了一声,不悦的说道:“夫人体弱,世子年幼,以后你不能让她太过操心,但凡铺子里有无法决定的事情,便来找我,不许再去劳烦夫人。”   “是。”陶掌柜赶忙应了,不敢有丝毫怠慢。   他不明白明皓的底细,可阿音知道。她抿着小嘴憋着笑,挑眉看向自家男人。   明皓没好气儿地与她对视一眼,心道:看什么看,不就是管个铺子吗?好像谁还干不了似的。   阿音知道,他既来了,自己在这铺子里肯定就待不下去了。便接过孩子,乖乖的往外走,素琴赶忙撑上伞跟着,明皓也大步追了上去,扶着阿音上马车,轻声提醒:“路滑,小心点儿。”   陶掌柜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这才发现,这位威严的侯爷还有着不同的一面,对夫人那可真是柔情似水。不过这话又说回来,如此貌美温柔的娘子,换成是哪个男人,能舍得跟她说一句重话呀。   进了马车,明皓拿起一个小棉被垫在腿上,才让阿音把儿子递过来。林婉音见他神色依旧不是很好,就乖顺地把儿子递给他,自己也顺便往这边靠了靠,把头歪在他肩上,撒娇说道:“你不用当差吗,怎么今日这么早就回来啦?”   没想到明皓把肩膀一抖,竟然推开了她:“别靠着我,让你在家里休息,不听话。”   丈夫一直对她百依百顺,但凡主动投怀送抱,从来没有被拒绝的时候,今日却被他推开了。阿音心里不免有些委屈,索性把尊臀一挪,躲到角落里离他最远的地方,撅着小嘴不说话了。   明皓一看娇娘子生气了,心头便突突地跳了起来,不得不认了怂:“我身上衣裳湿了,你靠在我身上,还不得沾了的湿气。”   “哼!”阿音挑起车帘,一心观察外面的店铺,依旧不肯搭理他。到了侯府门口,阿音诧异的“哎”了一声,在马车停住之后,率先走了下去。   “你这要饭的,我刚才不是给你银子了吗,怎么还不走?这下着雨的,孩子哭成这样,八成是病了,你还不赶紧带他去瞧瞧?”   忠义侯府的大门自然是修建的高大气派,斗拱飞檐,倒也是个避雨的好地方,刚才马车出门的时候,阿音就看到了那个身上穿着补丁衣裳的男人。他怀里抱着一个断断续续哭泣的孩子,孩子瘦得不成样子,瞧着跟明大义的月份差不多。   作为孩子的母亲,阿音看不了别人家同龄的孩子如此遭难,就给了他一块碎银子。本以为他早该走了,却没想到回家的时候,他还在这里。   那男人畏畏缩缩地抱着孩子起身,踮着脚往前走了两步,眸光却没有看向阿音,而是紧紧的盯着马车。   ☆、第67章 第 67 章   明皓抱着孩子从马车上下来, 诧异地瞧了一眼妻子身旁的叫花子,见那人先是目光如炬地盯着车门,待自己下车后, 他却转过脸去,在马车后面急急地寻觅着什么。   此人有些古怪, 明皓怕阿音受到伤害, 就抱着儿子递过去:“阿音, 你先带儿子进去吧,我衣裳湿了,不方便抱他。”   林婉音却没有瞧着他, 而是注视着乞丐的表情, 并随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就见素琴正从马上下来, 低垂着头,快步走到明皓身边, 伸手接过孩子:“侯爷,奴婢来抱吧。”   她此刻脸色极差, 雨已停了, 脸上却似乎有些淋湿的痕迹,把头埋得低低的,并不像平时落落大方的模样。   阿音心中忽地一动,转头再看那衣衫破烂的男人, 发现那人左脚有些异常, 踮着脚追了两步, 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 却没敢说出来。   莫非这就是素琴提过的那个跛脚男人,那他怀里的孩子又说明什么呢?   “哎呀!”素琴走上台阶时似乎被绊了一下,身子直直地朝着地上栽去。可她怀里还抱着世子明大义,万万不敢摔了世子爷,在稳不住身形的情况下,她努力地倾侧身子,想垫在底下,给世子当肉垫。   几人相距并不远,明皓听到动静,眼疾手快的拽了一把,一手拉住素琴胳膊,另一手就把儿子稳稳的接在怀里。   “你怎么抱孩子的,摔了怎么办?”明皓怒了。   素琴吓得赶忙跪在地上:“侯爷息怒,奴婢该死。”   林婉音也吓了一跳,走过去瞧瞧大家都没事才放了心,见明皓满脸怒气,赶忙打圆场:“素琴一直很小心的,今日雨后路滑,你就别怪她了。”   明皓此刻已然没有心思去追究那莫名奇妙的乞丐,只吩咐门口的侍卫把他赶走,就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拉着妻子往里走:“你也小心些,别摔倒了。”   二人进了后宅,换了一套家常的衣裳,把孩子交给丫鬟照料,这才去前厅见章太医。听说明玉已经见好,阿音很是高兴,又见他要给自己诊脉,连忙摆手:“我没事,你别听侯爷的,他就是小题大做,不过昨晚吹了一点冷风罢了,我哪有那么娇气。”   章越泽忍俊不禁,明夫人的娇气那在明水湾可是出了名的,她自己倒还认为一点都不娇气呢。   “阿音,让太医瞧瞧我就放心了,不过是把把脉,又不像喝药那么苦。大不了,把完脉我去给你寻些桂花糖来吃。”明皓不得不耐心地哄她,皆因她一直躲避看诊吃药。不给备好了糖果,她是断不肯喝药的。   “你……”阿音见他当着外人的面,揭自己短处,当即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悄悄在椅子下踢了他一脚。   “你踢我也没用,快诊脉。”明皓铁了心要让太医看诊,拉过她的手腕放到诊布上。   章太医笑呵呵的探手诊脉,脸上的神色却越发凝重,嘴角的笑意也没有了。诊过之后,又认真的问道:“嫂夫人是否最近几日都觉得食之无味,嘴里发苦,胃里有些浊气,有时想咳嗽又咳不出来?”   林婉音认真地想了想,点了点头:“我本来没怎么注意,不过你这么一问,好像确实是这样,是不是有点上火啊?”   章太医叹了口气:“嫂夫人为明玉的事情揪心,令在下很是感动,不是亲嫂,却胜似亲嫂啊。不过,侯爷担心的没有错,终究他是你枕边人,最了解你。你眼下的身体状况的确不容乐观,尺脉沉取不绝,弦脉细涩晦暗,心火、肝火、肺火皆旺,可脾胃寒凉,眼下是还没有爆发出来,若是这些症状凝聚到一起,相冲相克,必是一场大病,恐怕得缠绵病榻十数日。”   阿音一听就吓傻了:“有这么严重吗?”   明皓急吼吼地站了起来:“我就觉得你这几天吃的少了,睡的也不踏实,你……你这是要急死我。”   章越泽见他动了真气,就淡然一笑:“你也别急,幸好发现的早,我开上几副清阴火、养脾胃的药,喝上几天就好了,无碍的。入冬以后,嫂夫人多吃些温补的药膳,调理一下身子便好。我估计这是孕期担惊受怕,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才留下的病根。”   “你快开药,开好药,哪怕是宫里才有的药材也不怕,我去向皇上求来。”大冷的天,明皓额头上冒了一层细汗,看着阿音的眼神既心疼又愧疚。   章太医很快开好药方,叮嘱是药三分毒,喝药的这几天一定要让奶娘照看世子。明皓让下人跟随他去太医院取药,取回来之后便速速煎药。   屋里只剩下夫妻二人,他抱她起来,不管不顾地就往后宅走。阿音小声抗议:“你快放我下来,大白天的。”   路上遇到的下人都赶忙转过身去,他们已经都知道了侯爷和夫人感情好,可是如今日这般在大庭广众之下抱着回房,却是第一次。   “不放,都病的这么严重了,还说自己没事,我非要狠狠地教训你一回不可。”他嘴上说着狠话,其实哪舍得教训,回到卧房就把她轻轻放到床上,轻柔地伺候着她脱了鞋,盖好被子。   “阿音,以后不许这么拼命了,你本就娇嫩的跟你那只公主兔似的。就该娇养着,我离开家的这一年是没法子,以后我在家里,你干嘛还要受这些累,你现在都很少跟我撒娇了,我不欢喜。”明皓拉过她的小手捧在手心,一边摩挲着,一边闷头跟她说话。   阿音有些无奈:“以前你不是总嫌我娇气么,现在又嫌我不肯撒娇了,真是怎么做都达不到你满意。”   “瞎说,我哪有嫌你,从来没嫌过,只是跟你开玩笑罢了。你肯跟我撒脾气,我欢喜的很,我是你男人,你不跟我撒跟谁撒?”明皓看着她的眼睛,满眼是笑。   小丫鬟把熬好的汤药端了进来,明皓伸手接过就让她出去,屋里只留夫妻二人。他舀起一勺吹了吹,喂给阿音喝:“乖,喝药,给你准备了三种蜜饯,喝一口吃一个可好?”   阿音皱起眉头,像盯着仇人一般盯着那碗药,她从小就特别讨厌喝药,但凡身子有点不舒服,宁肯默默忍着,也不肯看诊喝药。   “明皓,只喝半碗行不行,反正章太医说发现的早,还不至于大病一场,对不对?”她试着跟他讨价还价。   “不行,必须喝完,你不爱惜自己的身子,就是不在乎我们父子俩。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俩怎么办?”明皓举着勺子喂到她嘴边,神情坚决。   阿音躲不过,只得勉勉强强的喝下一口,当即苦的呲牙咧嘴,满脸委屈。   “这是我刚才让侍卫速去买来的雪梨干,新鲜的,吃一片吧。”明皓见她乖乖的喝了一口,赶忙喂给她一颗蜜饯。   就这样哄着逼着,喝了许久才把一碗药喝完。明皓让她躺在床上休息,不许再忙活任何事,他就坐在床边守着,看着她。   这药里许是有催眠的成份,也许是阿音真的累了,不大一会儿竟真的睡了过去,明皓看着妻子甜美的睡颜,嘴角慢慢翘了起来。   心尖上的女人,怎么看都看不够,以前觉得她太娇气,现在却生怕她不娇气。人的感情真是好奇怪的东西,越是爱一个人,就越发担心,好像生一场病,她就会消失似的,让他心里特别害怕。   房门外,小丫鬟低声报:“侯爷,有一个自称叫陶浦的人求见。”   陶浦?他略一思忖,想起是刚才见过的陶掌柜。看看阿音睡的正香,就小心地帮她掖了掖被角,轻手轻脚的走出去。   等在前厅的陶浦见侯爷换了家常的衣裳出来,赶忙上前行礼:“侯爷,刚才夫人只说是牌匾上刻明月衣坊四个字,却没说这衣坊要做什么样的衣裳,男装还是女装,给达官显贵穿的,还是平民化的,所以,小人特来请侯爷示下。”   明皓背着手在屋里溜达了两圈,心想:老子哪知道卖衣裳的事。   不过此刻,他是万万不肯让人去打扰阿音的,一定要让她万事无忧的养好身子,不能操心受累。   可侯爷终究是侯爷,毕竟也是在雷霆军中历练过这么多年的。虽不懂经商,但他懂些兵法,便沉着脸说道:“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可知当年诸葛孔明让赵子龙攻城时,军令上只有四个字:攻下城池。至于怎么攻,火攻水攻,还是包抄偷袭,那便是赵子龙的事情。”   陶浦大概明白了什么,心中暗喜,怕自己判断错了,垂头问道:“小人才疏学浅,请侯爷明示。”   明皓索性大咧咧地坐在太师椅上:“好,明示给你。你是掌柜的,要卖什么是你的事情,我们家的铺子要的就是挣钱。你能挣钱,就说明你是一个好掌柜,以后还能把更多的铺子交给你管。你要是不能挣钱,那就是你没能力,不能胜任掌柜的这个位置,那就换人。就这么简单,这种小事你自己做主便可,我只看盈利。”   陶浦欢喜一笑,抱拳行礼:“小人明白了,请侯爷放心,小人定会让盈利说话,证明小的可以胜任掌柜之职。”   这么多年,他从学徒做到掌柜的,却一直受人制约,眼下可好了,侯爷把权力下放,自己就有了施展才华的机会,定要打一场漂漂亮亮的胜仗,成为忠义侯府所有铺面的大掌柜。   ☆、第68章 第 68 章   林婉音醒过来的时候, 屋里安安静静的,儿子不在身边,丈夫也出去了。望一眼窗口, 发现天色还没有放晴。美美的睡了一觉,的确挺舒服的, 估摸着快到晌午了吧, 抬手抚上肚子, 好像是有那么一点饿。   儿子不饿么?怎么也不哭闹,这么快就找到奶娘了?   阿音心中疑惑,起身穿上绣鞋, 就从浴房穿过去, 到了值夜的耳房。一进门, 首先看到的就是榻上歪着的身影,是素琴背对门口躺着, 却没看到义哥儿在这里玩耍。   “素琴,义哥儿呢?”阿音疑惑问道。   素琴身子一抖, 低低的惊呼一声, 转过身来。阿音看到了被她身子挡住的儿子,也看到了儿子嘴边的几滴白色。   快要吃饱的时候,忽然不让吃了,小家伙忽闪着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 瞧着蓦然出现在眼前的娘亲, 咧开小嘴嘿嘿一笑。   素琴赶忙起身, 飞快地收拾好衣裳, 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夫人,我……我以前没有自作主张给世子喂过奶,今日……今日你病了,侯爷说要找奶娘,世子饿了要哭,我怕吵醒你,才……”   素琴窘迫的满脸通红,阿音在意的却不是她自作主张喂孩子,而是轻声问道:“你怎么会有奶的?门口那个孩子,你认得吗?”   素琴紧紧咬住颤抖的嘴唇,眼泪噗噗簌簌地掉了下来,一句话都答不出。   林婉音拉她起来,坐到榻上,轻声问道:“那个人就是你提过的跛脚男人吧,他是来找你的,对不对?那个孩子哭的可怜,瘦的也不像样子,你离开这一个多月,一个不会吃饭的孩子,能活下来已经不易,你若再不管他,只怕……这些日子,你不想他吗?”   素琴再也忍不住了,泣不成声:“夫人,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能不想吗?只是……我恨他爹,我……”   阿音抬手,用帕子轻柔地帮她擦了擦泪,却根本就擦不完。“素琴,孩子是无辜的。若这个孩子就这么没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去把他抱进来吧,不管他爹如何,孩子还是要养大的。那个男人……我瞧着倒也老实巴交的,不像是个坏脾气的,他可有打你骂你?”   被响马虏去,又卖给跛脚男人,这是素琴不愿提起的往事,所以阿音并不曾细问,却没想到她竟然生了一个孩子。   素琴摇摇头:“那倒不曾,他待我还算可以,只是总怕我跑了,看的很紧。家里穷,只养着一只母鸡,隔两三天下一个鸡蛋,他就给我吃,他自己不吃。若不是因为他买了我的第一天就用强……我也不会那么恨他。”   一个跛脚的男人,用全部的积蓄买来一个媳妇,自然是要生米煮成熟饭才踏实。情有可原,但是心无可恕。阿音推己及人,若是明皓把自己带回家的第一晚,就强行同房,恐怕自己心里也只有委屈和厌恶,怎么可能爱上他?   “素琴,咱们从小一起长大,在我眼里,你就像我妹妹一样。这件事你自己决定吧,不要觉得给我添麻烦。你也知道,后宅的事情,侯爷从不过问,都是我完全可以做主的。你要养着孩子,我便帮你养,过几年让他跟世子一起读书习武,长大后给他娶个好媳妇。若你实在不愿意见他,那就罢了。”   素琴又要跪下,却被阿音拉住,抽噎着说道:“侯爷派人接我的时候,我不想要那孩子,因为是那男人的孩子,我讨厌那个地方,讨厌那里的一切,我什么都不想带,因为我想忘了那一段记忆。我以为,日子久了就能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可是这些日子,不但没忘,反而越发清晰,晚上想孩子想的偷偷哭。其实那男人也不坏,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相识,也许……”   阿音听懂了她的意思,把白白胖胖的儿子抱在手上,叹了口气说道:“你去把他叫进来吧,我问问他,先把孩子留下。只是,你和孩子都在这,他肯定舍不得一个人回老家去,纵是把他赶出府,他也会在附近流连。你要是出府,他必定纠缠着想见孩子,倒不如在府里给他安排个差事,安了他的心,你出门也不必提心吊胆的。以后日子久了,你若能解开心结,你们就还是一家人。若不能,再把他轰走不迟。”   素琴咬着唇点点头,心里暗暗佩服夫人体贴又考虑的周全。   “阿音,阿音……”明皓回房,却只看到了空荡荡的屋子,见床上没人,他就急了。   “我在耳房呢。”林婉音扬声答了一句,对素琴道:“你去吧,带他到花厅来。”   “要不要先禀明侯爷?”素琴以前一直觉得侯爷脾气很好,今日才头一次见他沉着脸的模样,原来也挺吓人的。   “我跟他说吧,你只管去,他还能不依我?”阿音抱着儿子往卧房走,素琴不禁抿着嘴想笑,还真是自己多虑了,只要夫人坚持,侯爷何时不是百依百顺的。   她转身出门,快步走到门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出大门四下张望。   果然,那个男人虽是受到了侍卫驱赶,却也只是离开了侯府门口。蹲在对面的一棵榕树底下,抱着孩子,紧紧盯着门口。   见素琴出来,他惊喜地站了起来,怯怯地看了一眼门口的带刀侍卫,最终还是把牙一咬,迎了上去:“素琴,我来接你了,咱们回家吧。根娃吃不上奶,我只能给他喝点米汤面糊,饿的只剩皮包骨头了,你瞧瞧。”   素琴接过儿子,一见那蜡黄的小脸,微弱的哭声,就心疼的哭了。苦命的孩子,若是再没人管,就真的只剩死路一条了。   “素琴,这大户人家虽好,可是他们对你那么凶,你还要给人家跪着,还不如家里自在呢。你跟我回去吧,以后我都听你的,也不再拘着你了,成吗?”吕憨小心翼翼的瞧着素琴脸色。   素琴擦了擦泪,抬手轻抚儿子的小脸儿,哽咽说道:“我从小就跟着大小姐,她待我极好,我是不会离开她的。你要回家就自己回,儿子留下,我会把他养大的。”   “那怎么行,你们娘俩都在这,我怎么能一个人回去呢。”男人有点着急了。   果然,他不肯走。素琴就直视着他说道:“那你跟我进去吧,夫人想见你。”   男人跟着她走了几步,就瞧见了门口巍然屹立的侍卫,怯生生问道:“他们会不会打我呀?”   素琴憋着气说道:“那可不一定,你欺负了我,我家夫人说不定就要替我出气,让人狠狠地把你打一顿。”   男人迟疑了一下,毕竟谁都不想挨打,可是看着妻儿的身影进了门,他赶忙踮着脚追上。挨打就挨打吧,谁让他确实欺负了素琴呢。可是,如果当时他不那么做,哪来的儿子,哪来的家。   明皓看见阿音,就把沉甸甸的儿子接了过来,柔声问道:“可舒服点了?刚才碰见管家,他说奶娘得下午过来了,你如今喝了药,不能喂孩子,要不给他喝点羊奶?”   阿音抿唇一笑:“你看这胖小子像肚子饿的样子吗?他刚刚已经吃饱了,素琴喂的他。我也是才知道的,门口那个要饭的就是素琴的男人,手上的孩子是素琴生的。你派去寻人的那些兵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不知道汇报。”   明皓诧异地张张嘴,不知说什么好:“这不能怨我的手下办事不力吧,你这丫鬟来了这么久,也没跟你说过呀。”   阿音噗嗤一笑:“行了,不是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是想问问那男人,若是可以就把他留下,安排个差事,毕竟牵扯着一个孩子,即便素琴恨他,眼下也没有更好的法子。明皓,你把我带回家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对我用强呢?若是你也逼我就犯,还被迫生了孩子,我也恨你。”   面对这急转直下的话题,明皓一时难以应答,眨巴着眼瞧了她一会儿,才说道:“老子在青州就喜欢你了,哪舍得为难你。后来是你心甘情愿的要给老子生儿子,要是你一直不乐意,或许……我就把你送回你大哥那了。”   阿音把下巴一抬,瞧着他娇娇的一笑:“那你早点把我送走啊,若是早点送,我会给你银子,还会感激你的。”   “嘁!老子又不傻,谁稀罕你的银子。我对你那么好,日子久了,你肯定就想嫁我了。所以,我那时候就是能留你一天算一天,这不,留对了吧,大儿子都这么壮实了。哈哈哈……老子还是颇有谋略的。”回想自己获得夫人芳心的坎坷情路,明皓颇为自豪。   阿音轻笑着推他一把:“瞧把你美的,找不着北了。”   ☆、第69章 第 69 章   素琴带着瘸腿的男人吕憨进了花厅, 正瞧见侯爷和夫人谈笑风生,气氛轻松愉快。   吕憨悬着的一颗心这才稍稍放下,这京中的大官虽是可怕, 不过侯爷不板着脸的时候,倒也不至于那么吓人。   见他们进来, 阿音起身迎了上去, 探头瞧瞧素琴抱着的孩子, 叹了口气:“你先去喂喂他吧,我看他饿的连哭都没力气了。”   素琴点点头,抱着孩子去了耳房。吕憨眼巴巴的瞧着他们娘俩走了, 却不敢跟着去, 两腿一软, 就跪下了:“谢谢夫人收留我儿子。”   林婉音仔细地观察一下男人容貌,长得倒也不丑, 就是太瘦了,显得颧骨有点高。“你叫什么名字, 今年多大了, 原来在家里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要买素琴,你老老实实地回答我,若敢有半句假话, 就让你尝尝挨板子的滋味。”   吕憨一看真要挨打, 吓得心里突突直跳, 哪敢说谎话, 一五一十地答道:“我叫吕憨,今年二十五了,家里只有两亩薄田,爹娘都病死了,欠了一屁股债。家里穷,娶不上媳妇,我平时除了种地,就去山里砍柴打猎,挣点零用钱。好不容易攒了几两银子,本来觉着够彩礼钱了,想托人在附近村子里寻个媳妇。可是,却因雨后路滑,从山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脚踝,这一下又没人乐意嫁了。这时,刚好听说山寨里要卖女人,我就挑了一个最便宜的买来。当时素琴脸上都是血,也看不清长相,不知能活多久。回家以后,我给她洗了脸,上了药,才知道她这么好看。”   阿音看他老实巴交的模样,不像说谎,跟明皓对视一眼,有心想接着问,又没好意思开口。明皓一见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样,感觉自己看懂了,就替她问道:“你在素琴伤重未愈的时候,就和她圆房了?她就是因为这个恨你的?”   吕憨身子一垮,瘫坐在腿上:“她求我放她走,又哭又闹的。看她的样子,是一定要离开的。可是我就攒了那点钱,好不容易才买回来一个媳妇,她要是走了,我就得打一辈子光棍。老人们都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就想着跟她睡了,她就是我的媳妇了,还能走到哪去。等以后有了孩子,她自然就舍不得走了。我想先把她留下,以后我对她好一点,慢慢哄的她收了心,就不会走了。可谁承想,她还是走了。”   跪坐在地上的男人满脸伤心,他不明白为什么就是捂不热素琴那颗心,不论对她多好,她就是冷冰冰的,从来不肯笑。早晨守在侯府门口的时候,见她抱着人家的儿子,跟着夫人出门,倒是满脸笑容,人也胖了一点,许是因为吃的好吧,显得更水灵好看了。   明皓一拍大腿,实诚地说道:“其实你也没什么错,老子当初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没敢……”   “咳!”阿音赶忙咳了一声,制止他说下去。   明皓乖乖的噤了声,专心逗弄儿子,让阿音做主。林婉音叹了口气,说道:“你儿子若在你手里,就快饿死了。素琴不愿意跟你回家,我是不会让她走的。一个孩子而已,我们侯府自然养得起。不过,没有爹的孩子,终究……我想让你留在府里,目前还缺个赶车的,你干好差事,以后对素琴母子好些,赎以前的罪。终究是一家人,还是团团圆圆的好。”   吕憨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惊得他跪直了身子,瞪着眼睛,不知说什么好。   林婉音诧异地瞧了他一眼:“你不愿意?”   “不,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了,能瞧见儿子媳妇,让我干什么都行,谢谢夫人,你真是活菩萨转世,谢谢夫人。”他趴在地上连连磕响头。   阿音坐直了身子,正色说道:“你也别高兴地太早了,还要看你表现呢,也许过不多久就会把你赶出去。京城里名医多,回头领了月例去看看脚伤,说不定是你们那乡野郎中看错了。”   “是,夫人,夫人你真是太好了,难怪素琴一心要回来找你。夫人……”吕憨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阿音摆摆手,让小丫鬟带他下去找管家安置。   午膳时间一到,马上有小丫鬟鱼贯而入,在八仙桌上摆了五荤五素,一共十个菜,还有一碗燕窝粥。阿音忍俊不禁:“咱们家换成你当家,这饭食倒是越发奢侈了。”   明皓把儿子交给丫鬟抱着,专心照顾娘子吃饭:“多吃点,挑喜欢的吃,别怕浪费,剩下的我吃。”   阿音自然不会为了扫荡剩菜勉强自己,挑着喜欢的每样吃了几口也就饱了,可自家男人不乐意,偏要让她多吃些。   “真的不能再吃了,再吃就积食了。”阿音撅起小嘴抗议。   明皓抬手抹掉她嘴角的一颗蘑菇屑,本着一点都不能浪费的原则,笑嘻嘻地放进自己嘴里吃了,柔声哄道:“好了,那就别吃了,一会儿我陪你去花园散步,消消食。”   阿音见嘴角被人捡了剩菜,窘迫的满脸通红:“都是因为你强塞的,以前人家才没有吃一脸的时候,都是你。”   “好好,都是我的错,行了么。”男人脸皮厚,主动包揽了全部的错误,还笑的一脸甜蜜。   阿音在一旁优雅的漱了口,用干净帕子擦净嘴角,就安安静静的看着他吃,一时兴起,还帮他夹了一块清蒸鱼,摘干净鱼刺,乖巧的放进他碗里。   明皓嘿嘿直笑,难得可以享受爱妻如此贴心的伺候。看来,偶尔给自己放几天假也不错,静享一家三口的和美时光。   午膳过后,趁着破云而出的太阳不冷不热,一家三口到后花园逛了一圈,又去瞧了瞧二丫和秀秀的学业,才回到上房之中。刚好管家带来了两个奶娘,请主子挑选,明皓就自告奋勇的说道:“那你休息吧,我去瞧瞧。”   阿音小嘴一撇,不满地哼了一声:“人家都说,男主人和奶娘之间最容易出些杂七拉八的事儿了,你如此急着去见人,是不是想挑个肤白貌美、身材好的呀?”   一听这话,明皓就转身走了回来,也哼了一声:“老子才不稀罕瞧别的女人呢,还不是想让你少操些心,算了,既信不过我,那你去吧。”   阿音站起身来,却没有径直走出去,而是坐在明皓腿上,抱住了他的脖子:“我就信不过你,不行吗?就要把你看的紧紧的,不让别的女人有可乘之机。”   明皓嘿嘿一笑,十分满足:“好啊,既然你把我当宝贝一样护着,我自然高兴。不怕你心眼小,就怕你不肯吃醋呢。”   阿音抬手捏了捏他脸颊,让他抱上儿子,夫妻俩一起去花厅。   两个奶娘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纪,一高一矮,胸前都很壮观。阿音让她们过来抱抱世子,毕竟将来是要看孩子的,还要孩子喜欢才行。   二人都老实巴交的,并没有什么狐媚之气。明大义倒也不挑,谁抱都行,这下阿音都不知选哪个好了。   “要不就都留下吧,两个人带孩子,总比一个人带的好。过几天若有不合适的,在遣走一个不迟。”明皓见阿音举棋不定,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既然侯爷发话了,就这么办吧,你们俩先留下试试,过几日若有不合适的,就离开。”阿音拍板决定,素琴就带着两个奶娘,抱着义哥儿进了东厢房玩耍,让她能够安静的午休。   连着服了三天药,章太医又来复诊,瞧着明皓连连点头:“看来侯爷真是费了心思呀,嫂夫人的身体已无大碍,暂且停了药吧,继续休养几日,过几天我再来诊脉,应该是无碍了。”   明皓这才缓缓呼出一口气:“那便好,我也就放心了。”   “我本来就没什么事,是你小题大做罢了,好像我是纸糊的一样。”阿音娇声道。   章越泽在一旁笑道:“你们夫妻俩感情还真好,令人羡慕啊,以前在青州的时候,大家都不看好明皓和太守府千金的婚事,万万想不到会有今日。”   又被人夸了,明皓得意的扬起了头:“男子汉大丈夫,若是连自己看上的女人都收服不了,还谈何顶天立地。你跟明玉到底怎么样了?”   说到自己身上,章越泽就有点脸红了,赧然说道:“这些天,一直专心给她治病,还没有提过旁的。眼下,她的病即将痊愈,的确是可以好好谈一下了。”   “就是,大男人么,这么点小事不用假手他人,也别让你嫂子问了,不如自己脸皮厚点,直接说了算了。老子当年本来还想让耿元帅帮忙说和呢,后来不也是自己拿下的。”明皓大言不惭地说道。   章太医搓着手嘿嘿直笑:“好,我就豁出去了,挑个合适的时候就跟她挑明。借你吉言,这事要是成了,就在京华第一楼设宴请你和弟兄们喝酒。”   他觉得自己有七成的把握能办成此事,却没想到,这顿酒明皓没能喝上。   ☆、第70章 第 70 章   九月底, 京华大地飘起了纷纷扬扬的第一场雪, 黄昏时分, 太医章越泽骑马回了梨花巷的私宅。一进门口,守房子的老钟就迎过来牵马,笑呵呵问道:“大人还没吃饭吧,今天明姑娘在厨房忙活呢, 说是让我们都尝尝她的手艺。”   “哦。”章越泽轻轻应了一声, 掸掸身上的雪,信步走向后院。   这是一所三进的小宅子,前面三间是客厅和书房, 中间是主人居住的上房,后面三间可以给孩子住。东面有几间厢房, 自然是老钟夫妇所住的下人房和厨房,柴房。这是京中比较典型的住所, 比大户人家的亭台楼阁比不上, 比小户人家的土坯房却又强得多。   章越泽见厨房的烟囱上正冒出缕缕炊烟, 就直奔厨房而去。“做什么好吃的呢?”他一推门就看见了那个纤细的身影。   明玉正站在灶台边, 用白瓷勺在锅里舀起一勺精心熬制的当归牛骨汤,想尝尝咸淡,却没想到身后突然传来了男人的声音。她急于想把那口已到嘴边的汤喝下去, 却因太热被呛了一下,马上转过身去, 背对着铁锅, 猛烈的咳嗽起来。   章太医嘴角的笑容一滞, 紧走两步,站在她身旁,伸手帮她轻拍后背:“最近几日不是没有咳过了吗?怎么今天又咳得如此厉害?”   明玉咳得说不出话来,赶忙朝他摆手,示意自己没事。章太医却不容分说,拉过她的手腕,就把起脉来:“脉象平和,肺火不旺,怎么会咳成这样?”   明玉咳的面红耳赤,再被屋里的热气一熏,小脸儿艳若桃花,眸光一动便伴着秋波荡漾,看的章越泽已然痴了。“我不过是偷喝了一口汤,尝尝咸淡,正巧被你抓个正着。”   灶膛里的火燃了出来,映出一片红光,暖融融的。明玉红着脸含羞带怯地看了他一眼,虽是不咳了,心里却怦怦地跳了起来,赶忙蹲下身子添柴,借以掩饰自己的失神。   可是她太着急了,抓柴抓的紧了些,被一根木刺刺入了手指,轻轻地惊叫一声,手上一抖,木柴落地。章越泽赶忙蹲到她身旁,拉过白净的手腕细瞧,小心翼翼地摘下指肚上那一根小刺。瞧着渗出来的那一粒鲜红的小血珠,他没有想起自己止血的药箱,而是下意识的把那根白嫩手指拉到嘴边,想含在嘴里帮她止血。   就在他张开唇舌的一瞬,忽然觉得自己唐突了,便傻乎乎地问道:“明玉,可以吗?”   “啊?”明玉也傻掉了,不知他问的什么可以不可以。   在此之前,章越泽已经想好了表白心迹的句子,几经斟酌,可谓尽善尽美,可是真正到了她面前的时候,却把之前想好的一切都忘了,见她追问,就急急地说道:“我心悦你已久,你可以嫁给我吗?”   明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面前的这个男人,目光灼灼、言语焦急,他所说的话,是要求娶吗?这怎么可能,莫非是被他看穿了心思,存心戏弄。   不会,章军医是何等正直善良的人,就算瞧不上自己,也绝不会挖苦调戏。   章越泽脱口而出,马上就后悔了,今日大雪,不是在饭后寻一良辰美景娓娓道来的么,怎么变成了在灶台前急不可耐地追问了。   他缓缓放开手,瞧着那一粒红色的血珠滑落指肚,掉落在木柴上,轻轻晕染。该继续这个话题,还是过一会儿重新开始?虽是觉得此刻不合适,可他不想就这么放弃,她的病已经痊愈,再不说她就要回家去了,以后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表白。   明玉心中千回百转,那句话明明听清了,却飘渺的犹如梦境一般。她不知该不该回答,也不知怎么回答,当真是君心似我心吗,世上竟会有如此称心如意之事。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明玉咬了咬唇,鼓起勇气一问,也许会被人笑话,也许自己会不好意思,但是这些和一辈子的幸福比起来,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她决定勇敢一次,哪怕一辈子只有这一次也好。   有些事情,你不去做,就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什么奇迹,一如当初去跟阿音道别,一如现在又追问了一次。   章越泽心里生腾起一股暖流,在这漫天大雪的日子,让他欢喜地只想开怀大笑。他赶忙重复了一遍:“我说,我心悦你已久,你可愿意嫁我?”   这一次,明玉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字地听清了,可她还是不敢完全相信,颤声问道:“章军医才高八斗,妙手回春,又是出生在医者世家。我……我只是个山野村姑,你可是与我开玩笑的?”   “不,我是认真的,特别认真。我原本就跟明皓和嫂子说过,让他们帮我问问你的意思,可是还没等问,你就染上了时疫,所以我一直没有提起,是怕你胡思乱想。如今你已痊愈,我就可以直抒胸臆了。”章越泽注视着她的眼睛,无比坦诚地说道。   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在明玉心里悄然绽放,多少个夜晚默默扪心思量的心事终于尘埃落定,竟还超出预料的美满。只是,心中有愧。“我……我配不上你呀。”   “你瞎说什么呢,哪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情爱之事只求发自本心,哪有高低贵贱。你看明皓夫妻,在青州的时候,我们都觉得他们俩不般配,只有明皓如同得了相思病一般一意孤行。你看如今,一家三口幸福美满,羡煞旁人。我觉得……我们也可以。”章越泽再一次伸出手去,拉过她的小手,把手上的食指含进自己口中,满眼柔情的看向她。   “你……你是……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明玉小脸儿红透,却还是忍不住想问。   “许是在明水湾的时候吧,只不过自己没有发现。当我听说清扬县出现了时疫,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恨不得马上飞奔去明水湾,就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你说人的感情为什么这么奇妙呢,在担心失去的时候,才明白自己的心意。”   大雪纷纷扬扬,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再冷的雪也挡不住火热的心,回到家里,见到妻儿,对男人来说就是最温暖的春天。   明皓走出御书房门口的时候,才知道外面下雪了。仰头用脸接了几片冰凉的雪花,心中马上想起了阿音。娇娘子会不会怕冷啊,去年冬天一直不在她身边,也不知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想到这,一刻也不想在宫里停留了,飞身上马,疾驰回家。   “阿音,你冷不冷?”明皓裹挟着一身寒气进了门,急急地寻找妻子地身影。可扑面而来地却是一股热气,暖暖的,很舒服,也很令人诧异。   林婉音和素琴带着两个孩子正趴在窗边看雪景,有说有笑。见他进门,阿音起身迎了上去,用鸡毛掸子帮他扫干净身上的雪,让他去里屋换件衣裳。   “屋里怎么这样暖和啊,我还担心你会冷呢。”明皓习惯性的去握她小手,掌心触及温热的那一刻却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的手太冷,会冰到她的,就赶忙缩了回来。   阿音得意的晃了晃头:“不懂了吧,这叫地龙,比炭火盆还厉害,前两天刚刚改造好的,今天下雪,刚好拿来试试,若是不好,还可以再改动。是不是很舒服啊?”   明皓看看儿子红扑扑的小脸,和那悠哉吐泡泡的神情,噗嗤一笑:“你们大户人家出身的人就是不一样,真会享受,不过,确实挺好,我还担心你又要生病呢。”   阿音推着他进去换衣裳,这是贴身伺候的事情,她不许丫鬟们做,要么亲手服侍丈夫,要么让他自己动手。   明皓自然乐意爱妻帮自己宽衣解带,却在她解开腰带的时候,忽然发现她手上有几处红紫的肿胀,不禁惊到:“阿音,你的手怎么了,是冻伤了?”   林婉音挠挠手指,叹了口气说道:“我本来就想等你回来跟你说呢,你去跟章太医要些好点的冻疮膏吧。”   “你呀,还真是娇气,今年不过是京城雪下得早,还没真正入冬呢,你就被冻伤了。”明皓不用她伺候了,自己褪下官服,换上家常衣裳。   阿音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瞧着他换,有点委屈:“哪是人家娇气,这是去年的旧伤。你不在家,我又怕独孤炎使坏,躲到三十里铺的一个寡妇家里,哪还能讲究什么,手都冻烂了,也没法子,只能自己挨着。晚上疼的哭,你又听不见,叫你名字也没人答应,我……”   “别说了,阿音……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我家阿音一点都不娇气,最坚强了。”听她提起往事,明皓心疼地一颤一颤的,蹲下高大的身子,轻轻捧住那一双小手,缓缓摩挲。   她本是最柔弱、最娇气的大小姐,可是,为了心中所爱,咬着牙忍受了一切苦楚,给了他一个大胖儿子,一个温暖的家,他又怎么能不用一辈子去呵护她呢。   忽地,他抬起含了泪光的双眸,哑声道:“我有法子了。”   ☆、第71章 第 71 章   明皓转身去浴房里拿了一个洗脸盆出来, 神采奕奕地看着爱妻说道:“村里的老人们说过, 用雪搓冻疮, 最管用了,肯定能治好。”   阿音从小就没有冻伤过,对这个确实没有经验,见他说是老法子, 就觉得可以一试, 见他穿着一身锦袍,拎着一只大木盆甚是滑稽,就笑道:“让丫鬟去收雪吧, 你坐在屋里等着。”   “不用,我去就行。”明皓大步出门, 生怕手里的木盆被人抢走似的。   阿音站在窗前,打开一条缝隙看向外面, 就见那个高大的男人敛起衣袍, 蹲下身子, 用骨节分明的大手捧起没有被人踩过的干净浮雪, 放进木盆里。   他不像世家子弟那般讲究,从不认为伺候妻子是丢面子的事,也从未想过要纳妾, 这么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让阿音觉得心里很踏实。   很快, 明皓收了一盆雪进来, 喜滋滋地端到阿音面前, 拉过她的小手,拿起一把雪轻轻抹过:“感觉怎么样,疼吗?”   “疼倒是不疼,就是有点凉。”阿音并没觉得手上舒服,不过心里是真的很舒服。   “一会儿搓热了就好了。”明皓抓起一大把雪,在她手上飞快地搓了起来,过一会儿就仔细瞧瞧,看有什么变化。   “别……别搓了,有点不舒服。”阿音整个小手都红了起来,原本肿胀的地方变得更加厉害。   明皓也觉得不太对劲,赶忙撇净雪沫,用帕子轻轻擦净了手:“不行,我得去找章太医来。”   “你别去了,外面风大雪大,你才刚进家门,明天去找他要些冻疮膏来就行了。”   明皓哪舍得让她这样肿着手过一个晚上,不由分说,出门上马就疾驰而去。太医院已经交接班了,章太医不在,明皓找别人要了两罐最好的冻疮膏,还不放心,追到梨花巷去找章越泽。   门房老钟进去通报,一听明皓来了,正在吃饭的明玉和章越泽起身相迎。   “明玉怎么样了,是否痊愈,你嫂子一直惦记着你呢,总想亲眼来瞧瞧,可她身子弱,孩子又小,我不让她来。”明皓见明玉气色不错,感觉应该是没问题了。   身体已然大好,又有了爱情滋润的明玉此刻满心欢喜,连连点头:“已经痊愈了,谢谢你们,我本来想明日去侯府拜谢嫂子呢,可巧今天你就来了。”   以章越泽对明皓的了解,能让他冒着大雪登门的,恐怕只有嫂夫人了。“说吧,是不是嫂子又病了,要不然这么冷的天,你放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不要,大老远的跑到我这里来?”   明皓也不客气,直截了当的说道:“是,阿音手上的冻疮复发了,是去年我离家之际,在明水湾被冻伤的,现在手上一片红肿。我去太医院找了两罐冻伤膏,可还有点不放心,想让你去给她瞧瞧呢。”   章越泽跟明玉刚刚表明心迹,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自然不舍得离开,加上天色已晚,不便诊看,就仔细查看了一下冻疮膏,说道:“这的确是最好的冻疮膏了,你今晚拿回去先给嫂子抹上,天色已晚,眼睛看不清楚,我明天上午和明玉一起去,既要答谢嫂子,也仔细地给她瞧瞧冻疮。”   这冻疮倒也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大病,明皓也就点头应了,叮嘱他明天一定要亲自去,这才上马回家。   他一进家门,阿音就吩咐小丫鬟们上菜,明皓却让他们再等一会儿,先上完药再吃晚饭。   “可是,你给我手上抹了药膏,我还怎么拿筷子吃饭呢?”阿音任由他摆弄着小手,忽闪着无辜的大眼睛。   “有我在家,你还怕吃不了饭。”明皓把每一根手指轻轻柔柔地涂抹一遍,瞧瞧没有遗漏之处,这才放心地呼出一口气,吩咐小丫鬟们摆饭。   果然,摆好饭菜之后,明皓便挥退了所有人,屋里只剩下夫妻两个。他左手端着一只水晶碗,右手拿着象牙箸,一口一口地喂她吃。阿音不饿,只吃了几口就饱了,明皓不依:“天气冷,更要多吃些,不然容易染上风寒。”   “可是,我睡了一个时辰的午觉,醒来之后又吃了些茶点,一天都没出屋子,也没走几步路,真的不饿呀。”阿音吃不下了,娇声求饶。   明皓见她确实被喂的差不多了,这才收回碗筷,连换都没换,接着吃了起来。很快,面前的两个盘子就空了,明皓身上把远处的两盘菜端过来,继续大口满塞地吃。   阿音瞧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轻声笑道:“你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中午没吃饭吗?”   “吃了,不过午后皇上要练练筋骨,让我和江瀚陪着,耗费了不少体力,后来议事又费了不少脑力,早就饿了。”他简单解释两句,继续埋头苦吃。阿音却笑不出来了,明明早就饿了,却还偏要亲自去太医院寻药,又给她上了药,喂她吃饱,才开始填补自己饥肠辘辘的身体。   “你呀,也真是的,饿了还不早点吃饭,是不是傻?”话语里是嗔怒的语气,其实满满的都是心疼。   明皓转头笑看她一眼:“晚上好好补偿我。”   阿音抿着小嘴笑笑,扬起下巴转过脸去,轻轻地哼了一声。   “你哼什么哼?欠收拾。”明皓吃饱了,用桌边备着的茶水漱了口,帕子擦了嘴,就迫不及待的过来抱娘子。   阿音自然不肯就犯,手上抹着药膏不能推他,就用臀部怼他,却被他一把抱住,按在身前:“还想跟我斗,饶上儿子也白搭,老子让你们俩一块上。”   里屋芙蓉榻上睡着的明大义不知是不是听到了动静,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正在笑闹的小两口诧异地停住动作,并肩走进里屋,绕过紫檀木屏风,就见素琴正掀开小棉被,检查孩子是不是尿了。“没尿呀,小世子,您这是哭什么呀?”   她正要继续包上,却被明皓一把抱了起来:“儿子,是不是想爹了?来,咱们举高高。”   胖嘟嘟的义哥儿穿着一套红色八宝云锦纹的夹棉袄,开档棉裤,屋里烧着地龙,不睡觉的时候,不用盖棉被也不冷。他从小最喜欢被爹爹举高高了,每次都咧着没牙的小嘴嘎嘎笑个不停。   这回也不例外,先是忽闪着大眼睛醒了醒盹儿,然后就看清了是爹爹在跟自己玩举高高。小家伙嘴角翘起,白胖胖的小脸上满是欢喜,使劲踢腾着两条小短腿,随着清脆的笑声响起,一股欢脱的热流喷涌而出,不偏不倚,正尿在他爹脸上。   “哈哈哈……”阿音笑的前仰后合,瞧明皓一脸潮湿,却又无可奈何的模样,让她忍俊不禁:“看,儿子厉害吧,你刚刚还说让我们俩一块上,不用我动手,儿子一个人就把你办了。”   素琴赶忙从侯爷手里接过世子,努力憋着不敢笑,检查了一下世子爷的棉裤,发现一点都没湿,刚睡醒憋的一泡尿全都便宜了亲爹。   明皓低头甩甩脸,呼出一口气:“臭小子,倒是知道疼娘啊,刚说了你娘一句不是,就跟我来个大雨漫灌。行,好样的,知道保护娘的儿子才是好儿子。”   “行了,你快去沐浴吧,不嫌味儿呀。”阿音用手肘推他去浴房。   “童子尿,金贵着呢。”明皓笑看了儿子一眼,这才去沐浴更衣。   等他换上干净的寝衣回到卧房时,素琴已经带着根娃走了,偌大的床榻上只有阿音面朝里侧躺着,瞧姿势正在给孩子喂奶。“啊……”阿音忽然惊呼一声,身子朝后一缩。   “怎么了?”明皓吃了一惊,赶忙坐到床边细瞧。   “这个臭小子,这几天越发的学坏了,不好好吃粮食,总是咬人。”阿音恼怒地瞪着儿子,可那憨态可掬的小家伙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发现嘴里没东西可咬了,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小手塞进去,无比卖力地咬了起来。   瞧着儿子娇憨的模样,明皓心里都快要暖化了,抬手捏捏他胖嘟嘟的小脸蛋儿,轻声道:“是不是快要长牙了,所以想咬点东西。”   阿音真没想到他还能猜到儿子长牙,就学着他的动作,捏了捏自家男人的脸颊:“行啊,你这当爹的不白当,还知道孩子快长牙了。素琴家的根娃长了两颗门牙,估计咱们儿子也快了。”   明皓得意地抛给她一个暧昧的眼神:“那是自然,我是亲爹,你是我亲娘子,来,让男人亲亲。”   他早就憋足劲想跟她折腾,此刻儿子听话地吃着小手,正是他可以大展拳脚的时候。阿音哼哼唧唧地想推开他,却被男人轻松地控制住手腕,举到头顶,任由他为所欲为。   “不让奶娘来抱孩子么?”阿音娇喘着问道。   “不用,今天让儿子跟着咱们睡吧,让他跟爹好好学学这传宗接代的本事。”   “呸!臭不要脸的,教坏小孩子。”   “哈哈哈……”   ☆、第72章 第 72 章   这一晚, 明皓就像给不够一样, 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掌握着主动权,既凶猛又温柔,缠绵良久。好在屋里有地龙,温暖如春, 阿音被他滋润的满脸绯红, 香汗淋漓。   “你……今日这是……怎么了?后天不就休沐了么,有的是时间,何必今晚折腾半宿, 明日天不亮还要去上早朝。”阿音娇喘连连。   餍足的男人大口地喘着粗气:“今晚把公粮都交了,好让你放心。”   “瞧你说的, 好像明天就不回家了似的。”阿音拄着腰翻了个身,枕在他肩窝里, 合上眼帘。   “明日……”明皓看看已然累极想睡的娇妻, 轻轻帮她拨开黏在脸上的秀发, 轻轻吻了一下额头:“没事, 睡吧。”   阿音已然经历了三次骨软筋麻,又累又困,很快就进去了梦乡。自从到了京中, 她每晚都在丈夫臂弯里,舒服又踏实, 再没做过噩梦了。   明皓拽了拽被子, 默默叹了口气, 打算明天再说,就算她使小性子摆脸色,也比今晚让她睡不好强。   雪过天晴,一大早屋里就红彤彤的映进了霞光。见心爱的妻子缓缓睁开了眼,明皓柔声说道:“阿音,我要出门一阵子,带着姐姐和二丫、秀秀回一趟明水湾。”   原本迷迷糊糊的林婉音,一听这话立马就醒了盹儿:“你说什么,你要出门?”   “嗯,出门回趟老家,今天就走,一来一回得十来天吧。”明皓依依不舍地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你怎么不早说?我也该准备一下呀,今天就走……十来天……”阿音忽的一下坐了起来,马上陷入了离愁别绪之中,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没有了她的脑袋压着胳膊,明皓也翻身坐起:“昨日才决定的,本来想跟你说。又觉得白白让你难过一个晚上,就没提。”   “可是我要准备些东西呀,总不能让你空手回去吧。”阿音有点生气了,撅着小嘴不肯理他。。   男人嘿嘿一笑,伸手搂住了她:“这么大的家业让你操心受累的,已经挺辛苦了,这些小事就不必你操心啦。昨天下午我去跟姐姐说了一声,给了她些银子,让她自己准备东西去了。”   阿音知道,他没有二心,不过是怕自己辛苦罢了。“可是,就算你心疼我也得分什么事啊,大丫还在老家呢,那可是亲外甥女。你回去了,我这做舅母的一点儿表示都没有,不也是给你丢脸吗?”   “丢什么脸呀,给她一锭银子比啥都强。”明皓下床穿鞋。   这道理阿音也明白,对于穷苦人家来讲,你给他预备多少好吃的好玩的,也不如给他些银子更实惠。可是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要回老家十来天呢。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就搬到三十里铺去住了,明水湾的梯田上落了雪,景色一定很美,可惜我却没有机会看到。要不,我跟你一起回老家去吧,只是……”自从来到京城,两个人还没有分开过。他忽然要走这么多天,阿音心里特别难受,有心想跟着他一起走,可孩子还小,大冷天的出去赶路,怕孩子染上风寒。再说了,明水湾的瘟疫刚刚过去,也并非十分安全。   明皓毫无犹豫的拒绝了:“你不能去,你想看景色,过两年孩子大些了,我带你们去。可现在不行,我原是打算过年的时候再回去的,不管怎么说,姐夫走了,我也该去他坟上烧几张纸钱。不过,昨天下午,皇上突然提起此事,让我以探亲为由,带着家眷回一趟老家,暗中查访一下瘟疫之事是否有什么蹊跷。”   阿音吃惊得瞪大了双眼:“怎么,瘟疫难道不是天灾吗?”   “是天灾,但是,一般情况下,若有疫情,为防止扩散应马上上报。可是,清扬县的这次瘟疫,死了很多人,上报时间明显晚了很多,而且后期治疗过程也不顺利。皇上怀疑有人暗中做鬼,又不便大张旗鼓的派钦差去查,就命我以回老家为由暗访。”   阿音这才温顺的点点头,难怪他突然想起要回老家,原来是有皇命在身,如此便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皇上交代的事情哪能不认真去办。   夫妻俩刚刚梳洗好,还没来得及吃早饭,明青枝就带着两个孩子急急火火的走了进来:“碾子,咱们可以走了吧,也不知大丫在家里怎么样了,俺这心里头,早就快急死了。”   这么冷的天,阿音可舍不得让丈夫空着肚子出门。就命丫鬟们赶快摆饭,让侯爷先吃。她带着明青枝进了里屋,拿出一对银镯子给她:“姐,这对镯子拿回去给大丫吧。我是今天早上才知道你们要回老家的,提前也没能准备什么。若是方便,你们就把她接到京城来住上一阵儿,我给她好好置办些衣裳首饰再回去。”   明青枝笑得合不拢嘴:“他舅母真是又爽快又大方,这一对银镯子沉甸甸的,肯定值不少钱呢,不用给她别的啦,这就足够了。”   吃过早饭,阿音依依不舍得送明皓出门,揪着他的袖子不想松手。   到了大门口,明皓拉过她的小手,仔细瞧了瞧手上的冻疮,柔声说道:“快回去吧,外面冷。昨日我跟越泽说好了,他今天会来给你瞧瞧手上的冻疮,若是开了药,你可千万不能因为嫌苦不吃。你乖乖的喝药,等我回来的时候,这冻疮可能就好了。”   二丫和秀秀抱着小包袱站在马车旁,看着他们夫妻二人依依不舍的道别。二丫趴到秀秀耳边小声说道:“你看,舅舅跟舅母说话,就跟哄小孩儿似的,我爹可从来不曾这样跟我娘说过话。”   “是啊,我爹也不这样。那是因为婶娘特别好,脾气不好的人在她面前,也变得温柔体贴了。”秀秀说道。   再难舍难分,终究也是要离开的。明皓知道,自己不走她便舍不得进门,只得飞身上马,领着女眷们的马车离去,阿音这才转身进门。   往日里,这个时辰他去上早朝,也是不在家的,可那时心里知道他晚上会回来,就不觉得空落落的。此刻却不一样,十来天呀,好久呢!   “唉!”阿音叹了口气,拿着拨浪鼓,有一搭没一搭的逗着儿子。   素琴瞧着愁眉不展的夫人,特别想笑:“侯爷才刚走,夫人就相思成灾了吗?”   阿音把小嘴一撅,重重地哼了一声:“我才不想他呢,想他干什么。一会儿派人去把陶掌柜叫来,我要问问铺子里的事儿。”   “是。”素琴应声出去,吩咐小丫鬟去请人。回来的时候脸上喜滋滋的:“夫人,明玉姑娘和章太医来了,在前厅候着呢。”   “是啊,”阿音也是满脸惊喜:“看来明玉已然大好了,让他们到后院儿暖阁来吧,正好跟他们说说话。”   阿音笑盈盈的等在门口,见明玉走过来,便欢喜的握住了她的手:“你可算痊愈了,我都快想死你了。章太医果然妙手回春,明玉你可得好好谢谢人家。”   一边说着,阿音细细观察了一下二人的脸色,发现明玉娇羞垂着头,章太医但笑不语。   看样子这是已经挑明了呀,阿音欢喜的把双手一拍:“看来是我多虑了,章太医不仅能治病救人,还能俘获人心,我家妹子已经被你折服了吧?”   章越泽本就心中欢喜,此刻被她一说,便嘿嘿的笑了起来:“能自己说明白的事儿,就不劳烦嫂子了。不过,当日若非嫂子派人来太医院叫我,明玉也就回老家去了。说起来,嫂子确实是我们二人的大恩人呢,今天晚上我就在京华第一楼摆酒庆贺,宴请雷霆军的几个好兄弟。你告诉明皓,他不仅要来,还得喝双份,得替嫂夫人喝一份庆功酒才行。”   这话可是说到了阿音的痛处,就见她双眸一垂,默默叹了口气:“明皓回明水湾去了,姐姐不放心大丫,一直想回去看看,这一来一回恐怕得十来天。”   “竟是这样,可惜呀,那这顿饭就便宜了旁人,你们这一对儿大媒人却没喝上。这样吧,等他回来之后,我再专门设宴,答谢侯爷和夫人。”章太医喜得美眷,多花些钱请几次客也是乐意的。   章越泽自然惦记着明皓让他给阿音看冻疮的事情,仔仔细细的检查过之后,认真说道:“太医院给侯爷的那两罐冻疮膏,已然是最好的了。这样吧,我再开几幅煎的药,内服外敷,会痊愈的更快些。”   阿音赶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不想再喝药了,每日涂些冻疮膏就行,好的慢点也没事。”   一看她如临大敌的模样,章太医忍俊不禁:“难怪明皓不放心,嫂夫人还真是十分不喜欢吃药,若明玉像你这样,这病恐怕是治不好了。”   林婉音不以为然的说道:“这怎么能一样呢?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冻疮,不吃药也行的,若是真的得了什么大病,我也不会讳疾忌医。若以后明皓问起来,你就说我这伤不严重,抹药膏就行了,无需服药。”   章越泽哈哈大笑:“嫂夫人还真是有意思,竟让我这医者与你这患者串通一气。若是哪天说漏了嘴,明皓还不得狠狠的揍我一顿呀。”   “哎呀,你怎么这么傻,好端端的,怎么会说漏嘴呢?我告诉你啊,明玉可是我的好妹妹,最听我的话了,若是我给她介绍一个更好的……”   章越泽赶忙抢白道:“罢了,罢了,嫂夫人着实厉害,在下妥协了。”   三人正说着话,跟在明皓身边的小厮却回来了,通报过后,他手里捧着四个精致的盒子进了门:“夫人,侯爷特意跑了两家店,买了四种精致的蜜饯和软糖,让小的送回来,还说让夫人一定要按时服药。侯爷还有一句话要带给章太医,说若是没开药方,待他回来就去掀了太医院的桌子。”   三人面面相觑,章越泽和明玉使劲憋着笑,阿音苦着脸,撅起了小嘴儿:“人都走了,还这么不依不饶的,管得真是越发宽了。”。   嘴上说的虽是埋怨的话,可心里却无比欢喜,嘴角儿也缓缓的翘了起来。那个大老粗,如今心越发细了,那是因为对她的疼爱越来越多了。   ☆、第73章 第 73 章   明皓带着姐姐和两个小姑娘进了清扬县,就直奔大丫居住的陇上村。   十月初的天气还没那么冷, 前几日下的大雪已然融化, 路边天地里青青的麦苗在寒风中瑟瑟舞动, 倔强地生长。可是,以前村子里的地都不够种,即便家里有地多种不过来的,也会赁出去给佃农种, 可谓四海无闲田。而现在, 路边随处可见野草丛生的荒田。   果真是一场瘟疫, 死伤无数吗?   路越来越近了,明青枝紧张的不得了,嘴里碎碎念的祈祷着女儿平安,眉头越皱越紧。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明皓,看着家乡一片萧索, 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只想快点找个人问问,如今究竟是何等情形。   到了陇上村, 明青枝颤巍巍地伸手去拍大丫家的木门:“大丫,快来开门呀,娘和舅舅来看你了。”   院子里响起一阵琐碎的脚步声, 很快,两扇木门打开, 露出了大丫瘦削的脸庞:“娘, 你回来啦, 我差点儿就见不着你了。”   大丫扑到娘亲怀里哇哇大哭, 哭够了,才怯怯地看向一旁的舅舅,抽噎道:“舅舅,对不起,我把你的马卖了。”   明皓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无妨,卖了就卖了吧,一匹马而已,回头再给你一匹就是了。”   明青枝被婆婆和两个大伯哥挤兑得走投无路之时,打算去京城叫弟弟来帮自己出气,就把家里最贵重的财产——那一匹白马和那辆新马车,给了女儿大丫,她和二丫徒步走到京城。   一匹马在乡下人眼中是极为金贵的,进了屋,明青枝便好奇地问为什么要把马卖掉。这才知道,姑爷染上了瘟疫,那救命的药他们买不起,只能卖了马,换回来一条人命。   明皓眉头一皱:“治疗瘟疫的药,不应该是免费的吗,怎么会买不起呢?”   “免费的药也有,可是那药救不了命。要想救命,就得拿家里的地去换,可是我家只有一亩多地,不够换,只能用家里最值钱的马去换。”大丫如实说道。   果然有蹊跷,难怪皇上怀疑。明皓当即仔细盘问了有关瘟疫的事情,又回到明水湾继续打听此事,真是不问不知道,他的肺都快要气炸了。   人命关天的瘟疫,就应该以救人为主,竟出现了高价卖药,低价收购良田之事,也不知道清扬县的县令是怎么当的。   明皓怒气冲冲的进了县衙,厉声质问县令,为何会出现这些情况。   县令只是个九品芝麻官儿,面对兵部尚书忠义侯,吓得心肝乱颤,赶忙跪地求饶,吞吞吐吐了好半天,方说出:这并非是自己能做主的,而是从京中来的一位大人物,在操纵此事。   “你拿着父老乡亲们的命当儿戏吗?无论是什么大人物,也不能发国难财。”明皓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去,只是此刻更重要的是,他要知道到底是谁在幕后一手遮天:“念在你当年在我夫人临盆之际,曾派人特意送信来。这次的过失暂且记下,只等皇上发落,你且告诉我,那人是谁。”   “侯爷,那人已经听说侯爷回老家了,今晚在天香楼摆酒为侯爷接风。本来他还嘱咐我务必要把您请来,却不想我还没出门,您就来了。您若想见她,今晚去看看就知道了。”两头都不敢惹,清扬令跪在地上,满脸无可奈何。   明皓冷笑:“好,见就见,我还怕他不成,就算是鸿门宴,老子也要去尝一尝。”   傍晚,在天香楼最华丽的雅间里,明皓见到了那一位胆大包天的大人物,却没想到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年轻人。他笑眯眯的自我介绍:“侯爷,在下姓邵,名叫邵继祖,相府长孙邵继刚想必大人认识,在下也就不必多说了吧。”   邵姓并非大姓,京中的邵姓官员皆出自丞相一族,何况此人是继字辈,又提到了相府长孙绍继刚。可见,摆明了是邵相的亲戚。   邵相在百官之中的地位非同一般,他是前朝旧臣的首领,他们暗中拧成一股绳,太宗心里有气,却又在这开国之初,政局混乱之际无可奈何。   明皓万万没想到,邵相竟敢纵容家眷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未免太过明目张胆了吧。相府不缺钱,何必发这种丧心病狂的财。   明皓心中疑惑颇多,就没有立时发作,顺应着主人的热情落座,推杯换盏起来。   他不想打草惊蛇,而邵继祖却以为亮出了邵相的名头,已然把这位侯爷吓住,此事无需多虑了,便一心与他喝酒。双方都有心把对方灌醉,这酒便越喝越多。   明皓有心趁对方喝醉之际,再盘问盘问。谁知道那厮醉酒之后,竟像一头死猪一般,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任他说什么都不开口。没法子了,县令只得招呼下人进来,抬了他去卧房休息。同时也让人扶着明皓,去另一间客房中睡觉。   明皓不想住在这烟花之地,就让自己的侍卫扶着去了旁边的悦来客栈。他并没觉得自己会遇到什么危险,简单洗漱过后,就让侍卫们去吃饭睡觉,不用再守着门。   谁知,就在他半梦半醒之际,一双柔弱无骨的手,默默解开了他中衣的带子。   醉酒的男人暂时忘了身在何处,迷迷糊糊地唤了一声“阿音”,就伸手揽住跪坐在床沿儿的女人,把她放到枕头上,顺势压了上去。   明皓虽是醉了,却还不至于完全糊涂。日日耳鬓厮磨,同床共枕,他自然对妻子的身体无比熟悉。只是这样一抱一压,便已察觉到了异样。他晃了晃头,让自己清醒一些,忽然想起这是在清扬县的客栈之中,并不是在自己家里。   明皓长腿一迈,霍的一下站到了地上,冷冷问道:“你是何人,为何在我房中?”   “侯爷,不是您带我们回来的吗?我们都是良家女子,心甘情愿的伺候好爷。”躺在床上的女人娇声说道。   “你们?”明皓狠狠的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腥咸的鲜血入口,让他的精神又清醒了几分,定睛一瞧,床尾竟还有另一个女人的身影。   明皓走到桌边,点亮了蜡烛,这才看清面前的两个女人。都是二八佳人,天姿国色,大冷天的却穿着轻罗软纱,露出大片白嫩的肌肤,甚是勾火。   “谁让你们来的?老子并不记得带你们来过,就凭你们两个,也敢往老子身上泼脏水,是不是活腻歪了?”他大手一伸,毫不留情的把躺在床上的女人扯了起来,手上用力攥住那女人的手腕,咔咔直响,疼得她失声尖叫。   其实,不用问他也知道是谁安排的人了,他不想让这女人继续尖叫下去被人误会,当即推开攀附过来的娇躯,扯了她们来到门口,毫不客气的把二人踢了出去:“给老子滚,滚的远远的,再让我看见你们,军棍伺候。”   被门口吹进来的冷风一激,明皓的酒已完全醒了,唤来侍卫,连夜写了一封奏折命人送回京中,并且让他去打听一下,邵相家族之中是否有一个叫邵继祖的人,此人现在何处。   次日一早,明皓便继续到乡间查访,得到的答案如出一辙。有人高价卖药,低价收地,县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佯装不知。   无需多查了,事实如此。明皓惦记着娇妻幼子,便不再停留,带着姐姐和两个小姑娘回京城。   进京之时正是清早,早朝未散之际,明皓让姐姐带着两个孩子回家,他径直进宫上朝。   林婉音刚刚起来,就听说明青枝回府了,便欣喜的问报讯的小丫鬟:“侯爷呢?他怎么没回来?”   “听说侯爷径直去上早朝了,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向皇上禀报。”   “哦,”阿音轻轻应了一声,有点儿不放心,简单梳洗一下,命人把侍卫叫来询问详情。   这一问才知道,竟事关朝中重臣。那邵相为朝中旧臣之首,是只彻头彻尾的老狐狸,岂是那么容易扳倒的。明皓心思耿直,出身行伍,只怕是落入人家的圈套而不自知。   阿音急得连饭都吃不下了,让素琴和奶娘看好孩子,她穿上一件厚厚的貂绒披风,连马车都没坐,骑着马飞快的追去宫门口。   可是她终究没能追上明皓,到宫门口一问,侍卫说忠义侯早就进去了。   阿音急的在门口转来转去,那个傻家伙,若是就这样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把这么大的事抖出来,岂不是等于新臣与旧臣之间撕破脸了,若能一下扳倒了邵相还好。若是不能,只怕明皓凶多吉少。   焦灼的等到了日上三竿,终于见朝臣们三三两两的出来。阿音急急地探寻着丈夫的身影,终于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人,穿着便装,在一群穿着官服的男人中间,沉着脸走了出来。   “明皓,你没事吧?”阿音迎了上去,心里十分紧张。   明皓很是诧异:“阿音,你怎么来了?冻疮好了么,快让我瞧瞧。”   ☆、第74章 第 74 章   “你还看什么冻疮呀, 你没事吧?”十来天没见,刚一见面,他头一句话便是她的冻疮,阿音心里暖暖的, 却无暇答复, 只想知道他有没有落入圈套,有没有被皇上责罚。   “咱们先回家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明皓没办法详细解释,拉过阿音的手仔细看了看, 见手上的冻疮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这才放下心来。   在他身后已经空荡荡的没有几个官员了,邵相和吏部尚书一起走了出来, 见他们夫妻二人上马离去, 邵相捻着胡子说道:“明皓的夫人怎么来了?”   “这个女人不简单,上次宫宴,她三言两语就为其兄林彦谋了一个吏部侍郎的美差,如今老夫办事处处掣肘, 全是拜那林彦所赐,说到底, 是这个女人的功劳呀。明皓不过是个山野村夫, 听说读书认字都是他夫人教的, 此女看着娇娇弱弱……其实, 倒是个女诸葛啊。”吏部尚书早就谋划好了吏部侍郎的人选, 是自己的心腹, 可是被林婉音截了胡,让林彦坐在了这个位置上,他早就气的牙痒痒的。   邵相眸光渐冷:“看来,她这是担心明皓闯祸,从家里追了来,可见明皓是真的没有回家,直接来上早朝的,而他竟有如此谋略,没有上当,看来以后要扳倒他也不容易了。”   吏部尚书冷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机会总会有的。”   偌大的宫苑之中,已经空荡荡的,二人分头离去,心中却都憋着一团火。   明皓和林婉音一起回到家中,他没敢抱儿子,而是先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套干净的衣裳,才走进温暖如春的卧房,抱起床榻上的儿子:“来,让爹瞧瞧,小门牙长出来没有。”   明大义绷着小嘴,瞪圆了眼睛,诧异地瞧着眼前的男人。   “臭小子,这才十来天没见,就把亲爹给忘了,有你这么忘恩负义的么?来,举高高喽!”明皓两只大手托住儿子腋下,把他高高地举起,朝小家伙做了一个鬼脸儿。   义哥儿双眸一亮,小嘴一咧就咯咯地笑了起来,小胖手使劲地踢腾着,小胳膊也拼命地挥舞,别提多欢喜了。   阿音已经让丫鬟摆好了饭,叫明皓一起来吃。   “你是不是没吃饭就去寻我了?”明皓抱着儿子舍不得撒手,就把他放在腿上,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拿起筷子。   “我怕你做傻事呀,你快说说,他们有没有为难你?”阿音也拿起了筷子,却没有吃饭,双眸炯炯地看着他。   “先吃饭,饿了,吃饱了再说。”明皓哪舍得让娘子饿肚子,对朝堂上的事闭口不提,只监督她赶快吃早饭。   阿音从他的神色上没能瞧出来什么异常,也就只能温顺地吃饱了饭,再仔细说。心疼他离家奔波数日,想来一定是吃不好、睡不好的,他手上还抱着儿子,不方便夹菜,就频频夹菜喂他吃。   守着娘子,抱着儿子,明皓心满意足。本想吃饱之后跟阿音详细说一下事情的始末,可是自古饱暖有所思,这个素了十来天的男人自然不例外,看着满眼关心的爱妻,心底的小火苗直往外窜。   “你快说呀,他们有没有为难你,那邵相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做傻事?不会是个圈套吧。”阿音一直揪心着,想问个明白。   爱妻如此关心自己,明皓从心底里欢喜,特别享受这种被爱的感觉,一直是他宠着她,纵着她。如今却反过来了,男人变成了受宠的对象。   “没事,你放心吧,阿音,想我没?”明皓把儿子放到大床里侧,塞给他一个拨浪鼓,让他自己玩耍。   阿音见他一双火热的大手伸了过来,双目灼灼,意图十分明显,就伸手挡住了侵袭:“人家跟你说正事呢,你怎么只想着这些不正经的。”   “我想你呀,想的火烧火燎的,快让你家男人解解馋吧,为了你守身如玉的。”明皓越发按捺不住了,扑到她身上,落下狂风暴雨一般的热吻。   “你别呀,大白天的……你……”   “阿音,我想要,现在就要。他们欺负我,你也欺负我么?”男人委屈哒哒的抬眸,苦着脸跟她对视一眼,就继续埋头苦干。   阿音心头一紧,心疼的不得了,管他结果如何呢,既然男人想了,那就遂了他吧。这些天孤枕难眠,她又何尝不想,已然习惯了夜夜有丈夫滋润,突然分离十来天,的确让人想的难受。   她暂时放下心中的疑问,全力配合他,即便是他以前想要尝试的新花样,她却因害羞不肯给的,这次也满足了他。儿子在一旁开心的摇着拨浪鼓,给他俩助阵。   心满意足的明皓抱着爱妻,逗着儿子,满脸的笑意肆意绽放。   “你现在可以跟我说了吧,他们有没有为难你,皇上有没有责罚你?你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怎么能直接在金殿上提出来呢,你就应该先回家一趟,换了衣裳吃过饭,等下了早朝,再去御书房问问皇上的意思,若是他同意你说出来,再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说也不迟呀。”阿音窝在他怀里,摸着他下巴上青黑的胡茬,柔声问道。   “你这是关心则乱,你男人有那么傻吗?会把打听到的消息不加整理的上报?跟你说吧,这事当时我便觉得蹊跷,就写了折子派人悄悄送回京中,请皇上示下,也打探了关于那邵继祖的消息。”明皓轻抚着怀里女人的长发,身心俱欢。   “那这么说的话,是皇上让你装作直接上朝的样子?”阿音好像有点明白了。   “没错,这都是皇上的意思。若是我把打探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在金殿上说出来,皇上就得下令彻查。而那邵继祖确有其人,不过最近一直在书院读书,老老实实的,并没参与什么国难财之事,有书院的夫子和书生可以作证。所以,若是查起来,便是我诬告,倒霉的不是邵相,而是我。今后,我的名声会一落千丈,再想动他却难了。”明皓不紧不慢地说道。   阿音点点头,长发摩挲着他脖颈,痒痒的,他又想了。   “那你究竟说了还是没说呀?”阿音十分好奇。   明皓翻身把她压住,十指相扣,坏坏地笑道:“自然是说了,不过我说的是有人冒充邵相家眷,借着瘟疫敛财,败坏邵相名声,请皇上彻查此事,还邵相清白。”   阿音惊喜一笑:“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呢,是皇上教的吧。如此一来,刚好名正言顺地去查,若抓到邵相把柄,就可以把他连根拔起,若是查不到,也不至于撕破脸,果然好计策。”   明皓抬手拨开她脸颊的发丝,在饱满的红唇上再次印下一个火热的吻:“这些都是皇上教的,不过有一件事皇上没教,我却没办错。那厮趁我醉酒之际,半夜塞进我房里两个女人……”   阿音笑容一滞:“你碰她们了?”   “自然没有,老子把她们踢出去了。我心爱的娇娘子在家等着呢,我岂能把宝贵的精华给了旁人,都给你留着呢,你且验上一验,看数量够不够?”他浅笑着再次攻城掠地,先是抢夺,然后大肆给予,让她相信这十来天自己一直守身如玉,都给她留着呢。   阿音心满意足的叫了水,沐浴过后,抱着儿子跟他一起玩耍。院子里响起丫鬟低低的对话声,阿音扬声问了一句:“什么事啊?”   素琴赶忙走了进来:“夫人,没什么大事,不过是一个小丫鬟来说,两位小姐的订制的冬衣到了,我说让他们直接送去便可。”   阿音点点头,没说什么,就见明皓站起身来:“我还要去御书房跟皇上详谈,你们在家玩吧,千万被出去,外面冷,手上的冻疮好不容易才好了。”   送走了明皓,素琴才开口说道:“夫人,是陶掌柜来了,我怕侯爷听了不高兴,就没敢直说。”   林婉音垂眸想了想,叮嘱道:“他不许我操心铺子,不许我跟陶掌柜见面,本是因为心疼我,不想让我操心。可是,若是什么事都瞒着他,一旦哪件事泄露了,他必然伤心。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呀,就如今日吧,一会儿他在前厅若是见到了陶掌柜,八成就能猜到前因后果,恐怕心里就会憋着一口气。长此以往,家里就没有信任了。”   素琴赶忙垂头认错:“是,夫人,我一心怕您为难,才扯了谎,以后婢子不敢了。”   “素琴啊,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而不是追求完美。我以前也觉得有才有貌的是好男人,现在觉得其实不然,有情有义的才是好男人。他这次回老家,还有人给他屋里塞女人呢,他没要。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没要就是没要,若是要了,他也不敢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他越坦然,我越是相信。若是遮遮掩掩,我反而不信他了。”   阿音此刻说的坦坦荡荡,却没有想到日后会有被人找上门来的一日。而那始作俑者更加想不到,明夫人不仅才学冠京华,气度睿智更是无人能及,手撕妖女酣畅淋漓。   ☆、第75章 第 75 章   陶掌柜的确是来送衣裳的, 却不是两个小姑娘的衣服,而是给侯爷一家三口的。   “夫人,听说天家喜添皇长孙,下个月必定要大排筵宴, 侯爷和夫人肯定是要去喝满月酒的。这是为您一家三口量身打造的新衣, 侯爷的服饰以稳重的黑色为主,但是领口袖口有一圈细细的红色,既响应满月酒的喜庆气氛,又和夫人相搭。夫人的衣裳以红色为主, 搭配纯白的雪雕毛, 既鲜亮又贵气十足。世子的衣裳是红色八宝云锦娃娃裳,搭配一条压了金线的小斗篷。”陶掌柜对于自己精心研究出来的样式颇有信心, 介绍完之后就等着夫人点评。   阿音把每一件都细细看过, 连连点头:“不错,十分精巧,既各有特色,又浑然一体, 非常好。只是,义哥儿这斗篷是系带子的, 小孩子不会说话, 若是勒着脖子可就不好了。不如把斗篷缝制在外袍上, 不要带子, 既安全又保暖。”   陶掌柜惊喜说道:“夫人高见, 人们做斗篷历来都是系带子, 竟没有人想到做在外袍上,这种新款式一出,肯定要风靡京城。眼下离过年已经不远了,正是各家各户都要做新衣的时候,您一家三口在皇长孙的满月宴上出了彩,咱们明月衣坊肯定要被踏破门槛子呀。”   阿音欢喜一笑:“正好,你做一件金丝绣蟒的,我送给太子妃做为皇长孙的生辰礼。”   “是。”陶掌柜高高兴兴地走了,只盼着下月初皇长孙满月宴时技惊四座,到时肯定顾客盈门,如今得先聘下几个好裁缝才行。   阿音刚刚从前厅回到后院,明青枝带着两个小姑娘就笑呵呵地进了门。二丫和秀秀乖巧地行了礼,就围坐到榻前,逗着明大义玩耍,让大人们一起说话。   明青枝感慨道:“弟妹呀,俺这趟回去才知道,死了那么多人。幸好你当时把俺留下了,要不然俺和二丫真是不好说了呀。大丫的男人也染了瘟疫,把你送的马卖了才换回了命,哎呦!俺真是不知说什么好,大碾子娶了你,真真是俺们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呀。”   阿音被她夸的有点不好意思:“姐,你别这么说,本来就是一家人嘛。高价卖药、低价收地的事我已经听说了,马卖了就卖了吧,人命才是最要紧的。”   秀秀回过头来,轻声说道:“婶娘,我这次回去,叔带我去给爹娘烧纸了,在明水湾碰到了好多乡亲,他们都快要羡慕死了。说我不仅没遭了难,还飞上树枝当凤凰了,这穿戴打扮,言谈举止都像是城里的大小姐一般。我爹娘泉下有知,也会感激婶娘的。”   这两个小姑娘都是懂事的孩子,进府的时间不算太长,却认真学习读书识字,言谈举止之间都在暗暗模仿阿音,虽不是很像,却也有了一点端庄大方的气度,和原来的山野柴禾妞相比,气质已是千差万别。   几人正说着话,就有守门的小丫鬟来报:“夫人,门外来了一男一女,说是侯爷老家的人,特来投奔,是否让他们进来,请夫人示下。”   “明水湾的人……”阿音凝眉思忖,自己在明水湾,除了柱子嫂和明玉,就没有什么熟人了,这是谁来投奔了呢。“叫他们进来吧,我且瞧瞧是谁。”   很快,衣衫破旧的小两口拘紧地走了进来,阿音觉得这女人眼熟,却想不起是哪一个了。   “春妮,怎么是你呀?”明青枝愣住了。   明春妮跟林婉音没说过几句话,本就怕人家不认识自己,一看明青枝也在屋里,立马欣喜地笑了:“青枝姐,你也在呀,太好了,俺还怕嫂子不认得俺,把俺赶出去呢。”   “你是……”阿音还是想不起来。   “嫂子,俺是明春妮呀,以前跟柱子嫂和明玉一起在河边洗衣裳,还见过嫂子好几回呢。俺听说你最心善了,家里房子又大,根本住不完,俺们两口子就来了。不求像秀秀和二丫那样穿绫罗绸缎,你能给俺几件旧衣服,让俺有口饭吃就行了。”明春妮笑嘻嘻说道。   阿音默默想了想,对明春妮这个名字似乎有那么一点印象。当初她似乎说过什么不好的话,还被明皓训斥了一顿,后来大丫成亲的时候,自己帮大丫打扮一番,抢了她的风头,她还有些怨恨。   阿音不太敢确定,就问明青枝:“姐,当初大丫成亲的时候,明水湾有个姑娘也成亲,是不是她呀?”   想起这茬,明青枝就沉了脸:“是,怎么不是呢,当初冷言冷语的,可没少埋怨大丫,如今她竟会来,也真是让人想不到呢。”   明春妮见他们主动提起了此事,赶忙说道:“是啊嫂子,当初俺跟大丫一起成亲,你只帮她上红妆,却没管过俺。这些就算了吧,现在俺也不说啥了,你对俺好点,俺肯定也在乡亲们面前说你的好。”   阿音一听就被她气乐了,挑眉道:“听你这口气,好像我欠你似的。大丫是我外甥女,我去给她上红妆是应当的。你是哪个,我并不熟悉,也没义务收留你,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也不在乎。来人,送客。”   明春妮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赶了出去,她还想说些什么,却上来两个粗壮的婆子,架了她就往外走。   屋子里清静了,明青枝也气的牙痒痒:“这个臭不要脸的,来求人也该有个求人的态度,这算怎么回事呀,真给明水湾丢人。不过弟妹呀,她要是这么回去了,肯定要败坏你们的名声,说你们见死不救呀。”   林婉音无所谓的一笑:“姐,我留下你和二丫,留下秀秀,是为了名声好听么?若是为了混个贤良淑德的名儿,明水湾那么多亲戚,那还不是来一个我就要留一个?我们自己家也是要过日子的,不是收留难民的。留下你们是因为你是侯爷的亲姐姐,从小把他拉扯大,留下秀秀是因为她孤身一人,当初柱子嫂待我不错,我岂是怕被人说的人,随她去吧,乡亲父老若是明白的,自然不会听信她的话。”   被扭送到门外的明春妮气呼呼的,瞧着侯府门口的带刀侍卫,不敢乱说话。和男人躲到墙角之后,才恨声说道:“这么阔的忠义侯府,那么多房子,就是不肯给咱们一间住,大伙还都夸他们心善,呸!”   男人冻得瑟瑟发抖,抱着肩蹲下,闷声说道:“这家的男人不是姓明么,你也姓明,你们从小就认识,又是同宗同族,他要是见了你,说不定就会答应的。你跟个女人说,她都不认得你是谁,怎么会收留咱们。”   “对呀,俺怎么就没想到呢。这是明家的地方,侯爷官虽然大,可俺从小就跟他叫哥呀,他要是答应了,那女人还敢说不?哼!她仗着什么呀,还不就是仗着俺们明家的男人,吃香的喝辣的,耀武扬威的。碾子哥可是俺哥,他们都说一笔写不出两个明字,虽然俺不会写吧,可是俺得让碾子哥撑腰,治治那个老娘们儿。在俺们明水湾,男人说一,女人可不敢说二。”明春妮恨恨地磨了磨牙,就蜷缩在墙角里,瞪眼瞧着侯府门口,专门等着明皓回来。   暮色降临,在他们两个人饿的头昏眼花的时候,终于看到了穿着气派的官服,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明皓。   明春妮的男人有点怂了,揪着她的袖子说道:“这男人瞧着更可怕,要不咱们还是走吧。”   “嘁!来都来了,凭什么走呀,那是俺哥,你瞧好吧。”明春妮飞快地跑了出去,在明皓走上台阶的时候大声喊道:“碾子哥,碾子哥。”   守门的侍卫正要上前驱赶,明皓已经转过身来,摆了摆手:“没你们的事,这是我老家的人。春妮,你怎么来了?”   “碾子哥,那天你回明水湾也瞧见了,现在人们都没有地了,家里没存粮的简直没法过冬。俺们两口子就是来投奔你的,咱们是一个村子,当初俺娘活着的时候和你娘关系也不错,你不能瞧着俺饿死吧。”明春妮壮着胆子说道。   老家来人了,明皓没理由不让他们进家门,就带着他们到了后宅见阿音:“阿音,老家来人了,你看有没有合适的差事给他们安排一下,也好让他们有碗饭吃。”   林婉音一瞧就笑了:“我当是谁呢,这不就是白天来过的两个人么,人家可牛气了,还威胁我要是不对他们好,就回村里去败坏咱们侯府的名声,我已经让人赶出去了。”   自以为得了倚仗的明春妮也笑了:“这侯府姓明,是俺们明家的。碾子哥说了才算,你算什么人。你不也是吃着俺们老明家,喝着俺们老明家……”   “你给我闭嘴。”明皓已经听明白了来龙去脉,气的青筋暴起,抬手指着明春妮喝道:“你说她算什么人?她是这侯府的女主人,是我儿子的亲娘。既然她已经把你轰出去,你竟还不死心,想拿我当挡箭牌。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像你这种糊涂东西,也敢到京城里来,赶快给我滚,不然乱棍打出。”   ☆、第76章 第 76 章   明春妮两口子吓得抱头鼠窜, 再也不敢多留片刻。   阿音浅笑着看向明皓:“你如此为我撑腰, 不惜得罪老家的人, 就不怕他们回去以后败坏你的名声?”   明皓无所谓的一笑:“随他们怎么说, 老子是那么脸皮薄的人么, 身正不怕影子斜。这一个个挑理闹事的,要是都来了咱们家,还不得把你类似呀,不管他。老子是你男人,我不给你撑腰, 谁给你撑腰?话说你这小腰好像又细了,来, 让爷们儿量量。”   阿音娇笑着逃到一旁:“你都量了一上午了, 再量就连皮都磨掉了。”   明皓长臂一伸,就把娇妻抱在怀里, 轻咬着她耳垂问道:“是不是把你弄疼了?”   阿音俏脸一红:“算了, 不跟你一般见识, 谁让你是大老粗呢。”   明皓嘿嘿坏笑:“老子要不是大老粗,能把你伺候地那么舒服?”   躺在床上的明大义歪着脖子使劲朝爹娘这边瞧,可是爹爹的背影太高大了, 他完全看不到娘亲。小家伙一着急就翻了个身, 胖嘟嘟的身子趴在床上, 还压住了一只小手。“啊……”义哥儿大叫一声, 撅着小屁股拱了几下, 身子一歪, 竟神奇地坐了起来。   “你闭嘴,把儿子都教坏了。”阿音挣开他的怀抱,到床边抱儿子,却惊喜地叫道:“天哪!儿子会坐了,他是怎么坐起来的?”   明皓也凑了过来,瞧瞧儿子摇摇晃晃,尚坐不稳的小身子,又见他啊了一声,露出两颗白嫩嫩的小门牙尖,便噗嗤一笑:“儿子长的真快,你看这小胳膊,还挺有劲。”   “是啊,”阿音也特别高兴:“这小家伙,壮的跟小牛犊子似的,还真是随你。”   明皓骄傲的挺胸抬头:“那是,老子英雄儿好汉,我家明大义肯定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阿音忍俊不禁:“这几个月你还真是没白学,竟然会说不少文邹邹的词儿了,可见是小时候被耽误了,要是从小好好学的话,说不定能考个状元呢。”   明皓哈哈大笑:“行啦,你就别笑话我了,老子这辈子肯定是没戏,不过,儿子倒是有希望啊。”   说起儿子的学业,阿音灵机一动:“那皇长孙是太子妃所出,太子爷的嫡长子,听说皇上十分喜爱,甚至想立为皇太孙呢。他跟咱们儿子同岁,说不定将来义哥儿还能被选上当皇长孙的伴读呢。”   “哎呀!”一提读书明皓就头疼,扶额看看滋滋啃手的儿子,笑道:“老子没学问,将来儿子的学业就交给你了,选的上选不上的吧,不打紧。”   儿子的学业,阿音本来也没指望他,相夫教子嘛,这点分内事她还是蛮有信心做好的。   一家三口的幸福时光过的飞快,转眼就到了冬月初五,皇长孙过满月的日子。阿音早早起来梳洗打扮,本就精致水润的小脸儿,敷上一层薄粉,略施一点胭脂,更加明艳动人。   “明皓,人家都有闺中画眉之乐,你却从未给我画过,你过来,帮我画一次眉嘛。”阿音撅起小嘴,手执螺子黛,娇俏的看着他。   明皓听话的走过来,搓着一双大手,十分纠结地瞧着小小的螺子黛,不敢下手。   “拿着。”阿音含笑把螺子黛塞进他手心,指着左边的眉毛说道:“就按这边的样式画,画成一对蛾眉便可。”   明皓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阿音,其实我觉得你还是不画眉好看,你瞧,你原本的眉毛就像柳叶一般,不粗不细的,刚刚好。你偏要画成这样的粗眉,不好看。”   “你懂什么,眼下京中盛行这种蛾眉,我若不画,岂不显得格格不入。你快画吧,一会儿就要走了。”阿音摇着他的袖子催他快点。   明皓架不住爱妻软磨硬泡,只得抬手画眉。那握过刀剑的大手,在两军阵前都不曾抖过,此刻却抑制不住的颤抖。他只得用力按在她眉上,使劲画了一道青黑色出来。   阿音对着铜镜一照就笑了:“你这是画的什么呀,跟一只黑虫子似的,丑死了。你没听说过淡扫蛾眉么,要轻轻地画才行。还有啊,眉尾要晕眉,不然会显得呆板没生气。”   明皓抹一把脑门上的汗,求饶一般说道:“你自己画行不行,我一个大老粗,真干不了这么细致的活儿。”   阿音娇笑着拿回螺子黛,用湿帕子把他画的那一道擦去大半,只留下一点可用的残妆,自己精心补妆:“好吧,就算你画过了,我来修补修补。”   素琴进来的时候,已经上好妆的阿音笑眯眯地起身让她瞧:“素琴你看看,哪一条眉毛是侯爷帮我画的?”   她心中的欣喜溢于言表,那是被丈夫疼爱的女人才有的神采,不是故意炫耀,而是发自心底的欢喜想让旁人都知道,她的丈夫爱她,对她百依百顺。   “奴婢眼拙,瞧着都一样,看不出那个是侯爷的手笔。”素琴轻声说道。   明皓老脸一红,拉着阿音去饭桌边坐下:“你自己知道就行了,赶忙嚷嚷的全天下都知道。”   “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怎么不能说啊,你不知道张敞画眉的典故么,那可是被奉为美谈的。”   “画眉又不能当饭吃,瞧把你美的,快吃饭吧。到了东宫里头,未必有你爱吃的菜,你又那么挑食,赶快趁着早饭的时候多吃些。”明皓热情地为爱妻布菜。   吃过早饭,收拾妥当,阿音又特意让孩子吃饱了奶,一家三口这才一起出门。今日他们穿上了特意订做的服饰,男人高大威猛,女人明艳动人,小世子虎头虎脑的甚是喜人。   侍卫和车夫早就等在门口了,见主子一家三口俊逸非凡德模样,无不羡慕自豪,能在忠义侯府当差也是一件幸事。   明皓抱着孩子,让阿音先上了马车,这才把孩子递给她,自去上马。素琴跟在后边,待侯爷走后正要上车,却被车夫一把拉住了手腕。   吕憨急急说道:“素琴,根娃呢,这半个月都没见你带他出来了。”   “天这么冷,他身子弱,出来还不得染上风寒?”素琴挣开他的手,抬腿上了板凳。   吕憨知道不能让主子等,赶紧从怀里摸出捂得热乎乎的半吊钱塞给素琴:“我发月例了,你快收着吧。”   素琴脚步未停,一把推开他:“我一个月有二两银子的月例呢,不缺你这半吊钱。”   她进了车厢,就把车门关好,不给吕憨再说话的机会。外面的男人只得讪讪的把半吊钱揣进怀里,认认真真地赶车。   阿音把玩着儿子的小手,轻声问道:“你还没原谅他呢?我瞧着他对你倒也是真心实意的。”   “他先毁了我,现在又来讨好我,有什么用?”素琴垂眸说道。   “唉!”林婉音叹了口气,不想劝她了,她的心结只能自己去解,能不能解开就看缘分了。“你不原谅他也没关系,只是,不要再跟自己过不去了。”   素琴点点头,接过义哥儿,见他坐的稳稳的,不禁感叹:“世子爷真是壮实,刚满半个月就坐的这么好了,手里拿着拨浪鼓也不掉。根娃就不行了,虽然比他大两个月,却还不会坐呢。”   “根娃是小时候亏了身子,以后慢慢调养就好了,你也别急。”   主仆俩说着话,很快就到了东宫门口。明皓飞身下马,大步走了过来,先接过儿子抱着,又把肩膀送了过去,让阿音扶着下车。   一家三口一进门,就吸引了一大片的眸光。吏部尚书嘬着牙花说道:“忠义侯还真是艳福不浅啊,得了一个如此国色天色的美娇娘。此女水润袅娜,竟不像是我大晟朝的女子,反倒有点像江南水乡的南夏女子。”   太子浅笑:“雷尚书说笑了,南夏早已亡国,如今不过是我大晟朝的一个州而已,就算她是南夏人,那也是我大晟的子民。何况她是林侍郎的妹妹,与南夏没有半点关系。”   吏部尚书本是与邵相说话,没想到被经过身旁的太子听了去,立时下出一身冷汗:“太子殿下说的极是,四海之内皆是我大晟国土,臣失言了。”   明皓带着妻儿走向前来:“殿下,没想到诸位同僚都来的这么早,我们一家来迟了,还请恕罪。”   太子朗声一笑:“无妨,都是刚到的,也还有不少没来的呢,这就是你家明大义呀,快让本殿瞧瞧。”   义哥儿也不怕生,见一个眉目清朗,穿着明晃晃衣裳的人好奇地瞧着自己,他好奇地与对方对视,还晃动手里的拨浪鼓,咧着只有两颗小门牙的小嘴嘿嘿一笑。   太子大悦,欢喜笑道:“才几个月就这么大了,看来李勉旭很快也就这么壮实了。去吧,到后宅再摇你的拨浪鼓,跟小娃娃一起玩。”   ☆、第77章 第 77 章   明皓抱着孩子送到了通往后宅的垂花门处, 这才把胖嘟嘟的大儿子交到妻子手里:“一会儿义哥儿要是不听话,就让素琴抱出来给我。”   阿音抿着小嘴轻笑,这爹当的还真是极富责任, 好像别人哄不了孩子, 只有他能哄下来似的。   后宅的满月酒摆在了和庆殿, 女眷们看人的眼光和男人不同,自然更注重于衣着打扮, 阿音抱着孩子一进门, 就遇到了隆重的注目礼。   不仅母子俩的衣服别致靓丽, 更重要的是女人貌美如花,幼子娇憨可爱。缓缓走来, 即成一道优雅唯美的风景线。   “恭喜太子妃。”阿音带着两个丫鬟一起行礼。   “免礼, 这是你儿子呀, 快让本宫瞧瞧。呦!还真是虎头虎脑的惹人喜欢,我家旭儿早产了半个月, 便要比别的孩子虚弱些, 只盼着过几个月以后能壮实起来。”太子妃亲手接过明大义, 把他放到皇长孙身边, 见小家伙坐的稳稳的, 更加赞叹。   阿音得了太子妃青眼, 自然就有心里憋气的。自从上次丞相府太夫人过寿, 吏部尚书夫人冯氏想让阿音出丑, 却没想到人家出了大大的风头, 她就憋着一口闷气了。何况那吏部侍郎内定的人选本是她娘家的一个表弟, 却让林彦占了位置,她心里这气就更加撒不出来了。   “呦!这就是忠义侯的儿子呀,叫什么名字啊,几个月了?”冯氏领着几个命妇凑了过来,想寻机揶揄几句出出气。   令她十分惊喜的是,机会马上就来了,因为她得知了孩子的名字叫明大义,便哈哈大笑:“明大义?这名取得真好,难怪人家说侯爷原本目不识丁,我还以为是开玩笑的,看来是学了寥寥几个成语就赶紧用出来了。”   林婉音含笑瞥了她一眼,说道:“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就觉得明大义这名字特别好,既大气又朗朗上口,若非有大智慧的人,是取不出这么好的名字的。”   阿音这话就有点老王卖瓜自卖自夸的意思了,这一下贵妇们纷纷撇嘴,几乎清一色地站到了冯氏那一边,唯有江瀚的夫人何莲走到阿音身旁,不知道该说什么,只默默地给她助阵。   “皇上驾到,皇后娘娘驾到!”门外传来太监高声唱喏。   各府的夫人们赶忙跟在太子妃身后,跪地迎接圣驾。皇上心情极好,说了一声平身之后,就径直走向榻上的爱孙。   众人都跪在地上了,榻上就只剩下两个小孩子。明大义可不懂什么九五至尊高高在上,只好奇地瞧着那个躺在襁褓里的小娃娃,摇动着手里的拨浪鼓,逗着他玩儿。   皇长孙李勉旭确也很给面子,平时围绕在眼前的都是大人,今日难得瞧见一个小伙伴,便咧着没牙的小嘴儿,笑嘻嘻地瞧着他。   皇上笑呵呵地抱起爱孙,连番夸赞:“不错不错,现如今已长得这么壮实了,比洗三那日强了不少。这个小家伙是谁呀?真是乖巧懂事,大人们都接驾去了,只剩你一个人在这哄孩子呢。”   阿音赶忙上前回话:“启禀皇上,这是忠义侯府世子明大义。托皇上赐名之福,一直健康聪慧,臣妇多谢皇上赐名。”   太宗恍然大悟:“原来这是明皓的儿子呀,你这一说朕倒想起来了,这孩子可不是外人,还是朕帮他取的名字呢。”   此话一出,冯氏已僵在原地,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白胖的身子无法控制地抖了起来。   阿音用眼角的余光瞥了她一眼,抿着小嘴暗笑,朗声说道:“皇上,刚才吏部尚书的夫人刚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吃了一惊呢,以为是……”   冯氏吓得体如筛糠,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名字会是皇上取的,回想起刚才自己说过的话。额前后背冷汗直流,吓得双腿一软,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皇上,臣妇以为……以为这个名字极好,极好呀!”   什么叫啪啪打脸?打得生疼,抽的要死,人们这算是第二回见识了。   阿音没再说什么,毕竟她不想跟冯氏在这个地方撕破脸,表面的和平还是要有的,让她受点教训也就罢了。   皇上对虎头虎脑的明大义十分喜爱,连连摇头:“可惜呀,不是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若是个小女娃,就给咱们旭儿定下了,以后就不用为找媳妇发愁了。”   皇长孙怎么可能找不到媳妇,众人都能听出皇上是句玩笑话,却也表明了九五至尊对明皓儿子的喜爱,紧接着皇上又说了一句话:“这样吧,娃娃亲定不成了,那就定个伴读吧,皇家子孙皆是五岁开蒙,这两个孩子刚好同岁,皆是便每日送明大义来东宫陪旭儿读书吧,朕瞧着这两个小家伙儿颇为投缘啊。”   阿音万万没想到,早晨自己才憧憬过的事情,这么快就实现了,原以为要等几年以后才能见分晓,这简直是心想事成啊!   “谢皇上抬爱。”林婉音赶忙拜倒行大礼。   “起来吧。”皇上手抱爱孙,慈爱地看向林婉音,这样近距离的一看,让他不禁凝眉:“朕觉着……好像多年前见过你似的,你见过朕吗?”   阿音一怔,不过很快恢复了神色:“臣妇并不记得见过皇上,不过,皇上以前说过,和家兄打过些交道,说不定是偶然见过,而臣妇眼拙,未识得贵人。”   皇上点了点头,许是这样吧,以前明夫人还是个小姑娘,而自己心怀天下大事,也没有注意过这些无关之人,说不定是她和林彦在一起的时候见过,却没有注意罢了。   帝后自然不会久留,过来瞧了瞧爱孙,赏赐了满月礼,顺便也赏了哄孩子有功的明大义一个金项圈,就回宫去了。   接下来欢快热闹的满月礼继续进行,而那作妖的冯氏却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一直低垂着头,掩住苍白的脸色,躲在墙角里。不管别人如何议论挖苦,那都不重要了,能保住脑袋,已然是万幸。   阿音又赢了一场,而且这次是有皇上撑腰的,京中的贵妇们都长着七窍玲珑心,隐隐发现这风向似乎有点儿变了。   酒宴结束,阿音抱着儿子走回前院找丈夫一起回家,各府的夫人们这才发现,不是阿音抱着儿子好看,而是他们一家三口走在一起更好看。   明皓早就站在垂花门处等着了,一见娘子出来,赶忙从她手上接过沉甸甸的儿子:“你不累呀,怎么不让丫鬟抱?”   “儿子给我争气,我抱着高兴,瞧见金项圈了么,皇上赏的,还说等义哥儿五岁的时候就进东宫给皇长孙当伴读呢。”阿音眉飞色舞。   “嗬!行啊,早晨还惦记这事呢,皇上马上就圆了你的心愿,真是有福之人不用愁。”   夫妻俩说说笑笑的出了门,明皓忽略周围的眼光,亲手扶着爱妻上马车,又引发一片艳羡和低声议论。明皓不以为然,不就是扶着妻子上个车么,至于这么惊讶?要是哪天被他们瞧见抱着上马车的时候,还不得把他们惊掉了下巴。   回到家门口,依旧是明皓先下马,接过儿子扶着阿音下车,才一起往里走。   “侯爷,夫人,有客人来访,说是潞州太守的公子,夫人的妹妹和妹婿,已经在前厅等候多时了。”守门侍卫上前禀报。   阿音眸光一亮:“阿蓉来了!义哥儿,你姨母来了,走,快去瞧瞧。”   一年多没见妹妹了,阿音自然想念,也不知她和单醒吾过的怎么样了,上次还是那般光景,眼下自家和哥哥家都过上了好日子,却没有去来得及去探望妹妹,阿音心中有些自责。   林婉蓉坐在厅中,正朝着院子里张望,见姐姐拎着裙子快步走了过来,她赶忙起身相迎:“姐姐。”   一旁如坐针毡的单醒吾也搓着手站了起来,讪讪地低着头跟在妻子身后,走到外面迎接。   阿音的眸光被林婉蓉鼓起的肚子吸引过去,惊喜地抬起手,轻轻抚过:“几个月了?这是第几个孩子?”   林婉音脸上一红:“姐姐说笑了,还能有几个,自然是第一个,四个月了。”   “哦,”阿音心情一落,在心底默默心疼妹妹。那时去潞州看她的时候,她就盼着有个孩子呢,若早些有了还好,只是现在才怀上,想来她去年一年过的都不是很好吧。   林婉蓉知道姐姐在心疼自己,叹了口气,苦笑道:“去年姐姐和大哥落难的时候,我就盼着快点怀上个孩子,母凭子贵,也能为家里做点事情。可是,越着急越是怀不上呢。今年姐夫和大哥都受到皇上重用,咱们家不需要我做什么了,在太守府也没人敢欺负我了,偏偏却怀上了。你说我这肚子,是不是太不争气了。”   阿音甜甜一笑:“瞧你说的,自己的孩子,无论什么时候来都是对的。快来瞧瞧义哥儿,你大外甥,皇上刚赏赐了金项圈,还说让他给皇长孙当伴读呢。”   ☆、第78章 第 78 章   瞧见明皓手上抱着的孩子, 林婉蓉欢喜的很:“这孩子真讨人喜欢, 虎头虎脑的, 瞧着就特别壮实, 来, 让姨母抱抱。”   阿音赶忙拦住她:“不行不行, 你怀着身子呢,哪能抱孩子,可别被他踢着了。”   单醒吾躲在妻子身后,也探头去瞧,见明皓循着他的目光望了过来, 吓得他赶忙低下头,缩着脖子,再也不敢瞧了。   林婉音看了一眼他没出息的模样,没好意思笑出声, 扁了扁嘴,拉着妹妹的手进门:“阿蓉,你怀着孕,不宜长途奔波,怎么大老远的跑到京城里来了?”   林婉蓉叹了口气说道:“姐,我们也是没法子,才来求你们帮忙的。他三弟原本不是被岳父推荐, 安排了一个京中的差事么。自从太宗重做皇位之后, 那官职就丢了。据说他岳父原本是要作为独孤炎一党被抄家流放的。他倾尽所有贿赂邵相, 才保了命, 狼狈的逃回老家去了,三弟自然也回了潞州。”   林婉音不解:“那又如何,莫非,他还敢埋怨今上?”   “他自然没那么大的胆子,不过话里话外的总是揶揄挖苦,说……”林婉蓉觉得实在不好意思开口,看了姐夫一眼,便没有再说下去。   “这里没有外人,你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快说吧?”阿音拉着妹妹的手问道。   “他还能说什么呢?无非是说,大哥和姐夫都发达了,却不肯提携我们家。我知道,不是你们不肯提携,是因为他……实在扶不起来罢了。”林婉蓉知道自己不如姐姐有才华,自己的男人更是没本事,不能谋个一官半职,这事儿怨不得旁人。   阿音听懂了来龙去脉,心里暗暗盘算。如今明皓是皇上眼前的红人,这事官场之人都知道。单家的人逼着阿蓉来京中求姐姐帮忙,是必然的。若是妹夫德才兼备,她也乐意让明皓帮这个忙。可是单醒吾偏偏是个不着调的,瞧着他都来气,别说是帮他安排官职了。可是不帮,又不能眼睁睁地瞧着妹妹夹在中间为难。   林婉音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一边思索着,一边看向明皓。那高大的男人此刻并无半分侯爷的威严,跟自己的儿子玩在一处,逗的义哥儿口水都笑出来了。   明皓似乎感觉到了妻子的目光,温柔的看了过来,朝她微微点了点头。   有个万事肯撑腰的男人就是好,阿音心里有了底,莞尔一笑,看向单醒吾:“单二公子,今日你这贵脚踏贱地,来了我们家,真是蓬荜生辉呀。”   单醒吾咧开嘴,艰难的笑笑:“姐,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姐夫……姐夫也是看着我长大的,我虽是没什么出息,不过,干点小差事还是可以的。若是你们不肯帮忙,我爹会打死我的。”   阿音从容地放下茶杯:“你姐夫可不是看着你长大的,不过是罚你扛了半个月滚木而已,还被你咬牙切齿的痛恨了许久。你大舅哥是吏部侍郎,专管安排官职,你怎么不去找他?”   单醒吾知道自己这次来肯定要被揶揄一番,谁让自己曾经大放厥词呢,如今已是悔的肠子都清了,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婉蓉接口道:“当初少雄来潞州的时候,到了家门口他都没让孩子进门,如今哪还有脸去见大哥大嫂,到你这来也是硬着头皮了,其实我也是想你们了,趁这个机会过来瞧瞧,至于能不能给他安排个位置,你们也不必太为难。”   不知为何,明大义忽然对窝在椅子里的姨父产生了兴趣,摇着拨浪鼓似乎想逗他抬头。单醒吾循声看了过去,红着脸一笑:“姐夫,还是你厉害,儿子都这么大了。”   明皓哈哈大笑,心满意足,去年离开潞州时,二人是打过赌的,比比谁家先生孩子。对于自己的官职与他天壤之别这件事,明皓并没有太大的成就感。反倒是自家孩子比他家孩子先出生这事儿,让明皓颇为自豪。   男人嘛,最在意的自然还是那方面的能力。   “行啦,”得意的男人坐直了身子,吓得单醒吾赶忙紧张兮兮地看了过来。“这差事的事儿,不是一两天能定下来的。一般位置变动的时候,都在年后,你们先等等吧,也不一定能安排,但是……若是阿音高兴了,我自然可以为你们走动走动。”   林婉蓉刚才见姐夫一直自得其乐的逗孩子,根本就不参与他们的话题,以为姐夫不想管这件事。原本心里已经凉了,却没想到他忽然开口应承下来,却又以姐姐为条件,可见是让单醒吾拼命讨好大姨子。   林婉蓉放下心来,欢喜一笑,阿音拉着她的手也跟着笑了:“你们既来了京城,大哥那里终究是要去一趟的,咱们都是亲兄妹,怎么能不走动呢。”她探头看向单醒吾,扬声问道:“单二公子,你可有胆子去林府呀?”   单醒吾缩着脖子嗫嚅道:“我……我自是要去给大哥大嫂赔罪的。”   阿音和阿蓉相视一笑,当即起身,两家人一起去了林府。   林少雄一见大姑父来了,立马扑了上去,姑父长姑父短,围绕在明皓身边,舍不得离开。单醒吾瞧在眼里,心里酸溜溜的,刚刚进门的时候,阿音已经有意无意的说过了,少雄喜欢大姑父并不是因为他当了侯爷,而是在明水湾的那些日子朝夕相处,有了感情。   林彦颇有大哥风范,并没有因为单家当初不收留儿子而记恨,反而热络的招待了他们,这让单醒吾更加无地自容。   亲戚朋友越聚越多,阿音很是欢喜,还有一件事也让她十分高兴。就是在皇长孙的满月宴上,他们一家三口的衣裳得了众人瞩目,也有悄悄问过在哪里制作的。自此,明月衣坊果然宾至沓来,财源滚滚。   这个冬天,除了九月底下了一场雪,竟再没下雪,冷风十分干燥。这日起床,阿音发现自己的嘴角有点干裂了,竟出现了一道红血丝,就坐到床边拧明皓的耳朵:“瞧你干的好事,都被你啃破了。”   难得今日休沐,昨晚自然抱着媳妇折腾到半夜。此刻,他也没有起床,就在被窝里跟儿子玩耍。   “哪破了,快让我瞧瞧。”明皓呼啦一下坐了起来,捧着爱妻娇艳的小脸细瞧。“还真的裂了一道小口子,这可怎么办啊,疼不疼?下回我一定轻点亲。”   阿音见他上当了,粲齿一笑,却扯动裂口,疼的她惨叫一声。   “你看你,小心点啊。”明皓抬手轻轻帮她擦掉那一点血丝,柔声问道:“要不我去太医院给你寻点药吧,不过是药三分毒……抹点蜂蜜行不行啊?”   这一提蜂蜜还真提醒了她,阿音灵机一动:“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有一年也特别干燥,我娘就自制了一种口脂,效果十分好。若是我能弄出来放到咱们店里去卖,肯定销量大好。”   说干就干,她取出曦湾花的干花瓣,磨成粉末,又让丫鬟取来蜂蜡,蜂蜜,调试了几种香料,用了半日的时间,就做好了三盒口脂。   吃过午饭,阳光晴好,夫妻俩就带着儿子到外面走走,小家伙如今在屋里是越发呆不住了,等明年开春会走了,肯定要天天出门。   胭脂铺子里顾客不多,陶掌柜正在跟两位夫人攀谈,询问她们对自家胭脂的看法。一见东家来了,他赶忙过来迎接。   阿音煞有介事的把三盒口脂放到桌子上:“你且瞧瞧,这口脂能不能大卖?”   陶掌柜是见过些世面的,打开盒盖一瞧、一闻,又用指尖挑出一点在手背上晕开,惊喜地说道:“太好了,夫人,您这是从哪买来的,我可从未见过这么清香怡人,颜色又这么红而不妖的口脂。”   阿音颇为得意:“这个呀,也使用曦湾花做的,我小的时候,我娘就这样做过,我隐约记得一些却记不清了,今天仔细调试了分量,斟酌了一个配方出来,似乎还是不错的。可以先按这个方子做,以后再慢慢改良。”   陶掌柜笑着问道:“夫人似乎对曦湾花的使用很有心得,这花还真是全身都是宝,难怪南夏要奉为国花。”   林婉音点点头:“没错,曦湾花就是全身都是宝,以后你们也要在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用它做出些新的品种。明年夏天,一定要去南夏多采些曦湾花来,晒成干花备用。”   “明夫人不仅博学多才,看来对花花草草也很是懂行,这曦湾花么……好像在哪里听过。”门口忽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明皓夫妻循声望去,都是一愣。   皇上怎么来了?   ☆、第79章 第 79 章   明皓见皇上突然出现在门口, 赶忙把抱在怀里的孩子交给素琴,要行大礼参拜。阿音也是一怔,垂眸回想自己刚刚说过的话, 觉得没有什么失言之处,这才快步走到明皓身后, 要跟着他一起参拜。   “微服出游,免了。”皇上淡淡地摆摆手, 看样子是不想暴露身份。“看来明夫人对曦湾花很是熟悉,曦湾这两个字倒是让人忽然想起了南夏小公主, 有的说她葬身火海,也有人已然金蝉脱壳,不知你娘是否是南夏人,可曾听说过南夏公主的事情?”   林婉音借丈夫高大的身子挡住自己脸, 轻声说道:“回贵人的话,我娘林白氏是虞城人, 并非南夏人, 她饱读诗书,对于曦湾花的了解,也仅仅是来自于书上, 并不了解南夏其他的事情。   皇上点点头, 算是认可了她的回答,闲聊了几句, 便回宫去了。   贵人走后, 阿音也不想再多做停留, 只叮嘱陶掌柜按照自己的配方再调整调整,就拉着明皓回家去。   明皓并未觉得有什么异常,如往常一般扶着她上马车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她手心里都是汗。男人吃惊的看过去,发现妻子的脸色与平时确有几分不同。   这一发现让他心中颇为费解,就让素琴去骑自己的马,他跟着阿音上了马车。   怕是自己感觉错了,明皓拉过妻子的手,放在手心里摩挲一番,轻声说道:“你又不是没见过皇上,至于吓成这样?上次宫宴,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也没见你如此紧张。”   阿音叹了口气,无力的把头歪在丈夫肩上:“我以后是要谨言慎行了,正说着话,皇上突然出现在身后,吓得我赶紧回想,自己有没有什么失言之处。”   “你……”明皓想起从前的一些往事,欲言又止。用力握紧了她的小手,柔声说:“你放心吧,你不是一个人,而是有男人给你遮风挡雨的,就算你有什么事,也有我在前面,不要怕。”   林婉音抿唇轻笑,有夫如此,她已十分满足。可是如果有一天真的发生了什么事,她一定不能把明皓牵扯进来,要让他带着儿子好好过。毕竟不知者不罪,自己的心事,就默默的藏在心底吧。   京中官员有年前宴请同僚的习惯,进了腊月,朝中便没什么大事可忙了。下了早朝之后,略微处理一点公事,就可以自由活动的。   不过这宴请也是小范围的,一般是同级别的,或者是本部门的人。前半个月,六部尚书便有三家请了客,阿音觉得自家也要回请一下,就把宴请的时间定在腊月十六,提前给各家送了帖子。   日子虽是挺吉利,天气却不大好,从早晨起来便阴沉沉的,临近晌午天都没有放晴,甚至飘起了几朵雪花。   吏部尚书的夫人冯氏下车的时候,刚好碰到礼部尚书的夫人,冯氏把手上捧着的织金八宝小暖炉交给丫鬟,抬手接了一片雪花,笑道:“这兵部尚书家,看来是没有选好日子,老天阴沉沉的样子,像是要发生什么事儿似的。”   朝中六部相比,最无权无势的便是礼部,而且这礼部尚书又是新提拔的官员,根基比不得别人深厚,皇上面前也不如雷霆军旧部受宠。所以,礼部尚书夫人自知人微言轻,只笑了笑,没有答话。   众人见面,不过是例行公事一般寒暄一番。到了正午,人员聚齐,宴请宾朋。宴请的人并不多,仅六部尚书,丞相,和兵部的几位官员,还有便是雷霆军的几个好兄弟。男人们在前厅之中摆了两大桌,菜一上齐,便推杯换盏,热闹非凡。   后院暖阁之中摆了两桌酒宴请众位官夫人,冬日萧素,后花园无花可赏,阿音就把自己精心培育的兰花搬到了暖阁中,让这寥寥的冬日多了几分生机与色彩。   酒宴正酣,忽然有小丫鬟来报:“夫人,外面来了两个女人,说是从侯爷的老家清扬县来的。说年底了,来给侯府添个意想不到的喜事。”   阿音停下筷子:“先带他们去偏厅吃饭吧,没见我这里有正事吗,一会儿再说。”   素琴也瞪了那小丫鬟一眼,嫌她没眼色,却没想到,她垂着头急慌慌的说道:“夫人,那二人说她们的事情十分紧要,必须马上禀报夫人,若是耽误了,婢子便是掉脑袋的罪。我料想没有人敢在侯府门口撒野,就进来禀报了。”   冯氏也放了筷子,拿出云锦帕子轻轻点了点嘴角,笑道:“既是喜事,叫她们进来又何妨,让我们大家也跟着沾沾喜气呀。”   妇人们大多好奇之心甚重,此刻也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事如此神神秘秘的。阿音略一思忖,便点头允诺:“让她们进来吧,我且看看是谁。”   不多时,两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就被带进了暖阁,身上穿的衣裳并不华贵,但二人皆是外罩红艳艳的夹棉大氅,里面的衣裳却是嫩黄的抹胸,搭配水红的石榴裙。天气寒冷,却露出胸前一片白腻腻的肌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阿音凝眉站起,没想到明皓老家还有这种人。在明水湾住的那一年,所见到的人大部分都是柱子嫂和明青枝那样老实巴交的乡下妇人,打扮得最为精细的便是明玉了,可那也是个端庄的好姑娘,绝不像眼前二人这般妖艳。   “你们是谁,来侯府何事,当真是侯爷老家的人?我怎么没见过你们。”阿音冷了脸,沉声问道。   这两个女人一胖一瘦,瘦的那个似乎胆子较小,见高官夫人沉了脸,就吓得后退了小半步。胖的那个却很是沉着,不慌不忙的答道:“夫人自然是没见过我们的,可侯爷见过。十月初,侯爷回老家探亲的时候,夫人并没有回来。那一晚,侯爷与我姐妹二人春风一度,如今我已怀有两个月的身孕,临近年底,特来向侯爷和夫人报喜。”   此话一出,暖阁之中一片哗然。临近年底,这哪是来报喜的,分明是来添堵的,看来明夫人这个年是过不好了。   众人或同情、或嘲笑、或探究的眼神,都齐齐的凝聚到林婉音身上。想瞧瞧这位端庄优雅的侯夫人发起火来,又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令她们失望的是,阿音并未暴跳如雷,而是依旧负手而立,微微扬起下巴,冷眼瞧着两个不速之客。   明皓是什么性格,阿音再清楚不过。虽然这男人体力好,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抱着她亲热许久,可是她相信自己的男人,不是那等随意拈花惹草的,必然不会招惹这些是非。   她忽然想起,两个月前明皓从老家回来的时候,确实说过有人给他塞了两个什么女人,后来被他踢出去了。莫非,就是眼前这两个?   如此大的胆子,敢到侯府来招摇撞骗,又偏偏赶在今日这样一个宴请宾朋的时候。可见,并非是这两只野鸡为了荣华富贵不要命了,而是京中有人给他们撑腰。越是这般,自然更要狠狠的打一下那人的脸,我林婉音岂是那么容易被人欺负的?   “你们给我跪到门外去,莫脏了我家的地,素琴,给我搬把椅子来。”阿音朗声下了命令,一旁侍立的丫鬟婆子一拥而上,扭着两个女人到了门槛外面,跪在冰凉的地上。   一把红木太师椅被两个小丫鬟抬到了正对门口的位置上,林婉音稳稳地坐在上面,居高临下的瞧着跪在地上的两个女人,挑唇一笑:“你们好大的胆子,敢污蔑侯爷。来人,去前院把侯爷请来,让他跟这两个女人当面谈一谈,也好让在座的各位夫人们明白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暖阁中响起了窃窃私语之声,对于这些正室夫人来说,丈夫在外面勾三搭四,野女人奉子前来,是最让人恶心的事儿。若直接打杀了,就失了正室夫人的气度,若委曲求全留下做了妾,那人就像一只硕大的苍蝇,总在你眼前添堵。   很快,明皓就到了后宅。他也喝了不少酒,脸色有些发红,并没有看跪在地上的两个女人,而是直接看向了自己的妻子:“阿音,叫我过来什么事?”   暖阁中众人都探头张望,想看看明皓是否认识这两个女人。   林婉音莞尔一笑,抬手一指跪在地上的两个女人:“这两个人说,侯爷两个月前回老家的时候,与她们春风一度。如今,人家怀了你的骨肉,找上门来要说法呢!”   明皓先是一愣,转过头去看到那两个女人的时候,便气得暴跳如雷,额上的青筋跳得极为欢快:“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们两个不要脸的东西。”   他一说这话,众位夫人脸上的表情更加精彩,想看热闹的偷偷笑了。原来认识啊,看来便是有那么回事了,听说忠义侯爱妻如命。如今看来,那也只是在妻子身边的时候,离开了一段时间,不就去寻找的女人寻欢作乐了么。   何莲极为忧心地看向林婉音,因为阿音一直是她最崇拜的人,既漂亮又有学问,还生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大胖儿子。最近几日,婆婆已经在有意无意的提点自己,若实在怀不上,就该让江瀚纳个妾。毕竟,香火还是要传承的。她以为阿音有了儿子,明皓又对她那么好,她自然不会受这些困扰,可是没想到,眼下竟有两个女人找上门来。看样子明皓还认识她们,阿音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胖女人咬了咬唇,似乎是给自己鼓了鼓勇气,仰头说道:“侯爷,您还记得我们便好,自那晚之后,我便有了您的骨血,如今已经两个月了。我可以流落乡野,但孩子不能不认祖归宗啊,若您担心夫人嫌弃我,我可以生下孩子之后就离开侯府,回老家去。”   “呸!你给我闭嘴,”明皓气得剑眉炸起,眼放寒光:“那天不知是谁把你二人塞进我房中,老子一根指头都没碰,就把你们踢了出去。如今,竟有脸来这里污蔑老子,不来找我,却来找我夫人。这分明是想让我夫妻反目,家宅不宁。”   那胖女人抬起袖子擦了擦眼,大哭道:“侯爷,您怎么能提上裤子就不认人呢。我们姐妹二人伺候了侯爷一整晚,您还说我们比夫人更……”   明皓再也听不下去了,上前两步,左手揪住那女人的大氅,将她拎了起来,怒喝道:“老子从来不打女人,但你们已经不算女人了,是禽兽。”   他张开铁扇般的右手,狠狠一巴掌就扇了过去。女人惨叫一声,吐了一口血出来,里面还有两颗被打落的牙齿。那女人已然快要晕过去了,连连翻白眼。明皓气呼呼地松了手,她便像一滩烂泥一般掉落在地上。   “肚子里不知在哪怀上的野种,竟敢来冒充我明家的骨血,老子今天就让你有来无回。”被气疯了的男人抬脚就要踢过去,阿音赶忙走上前去拉住了他。   阿音暗自纳闷:我这里拉开架势,本来是要亲手撕了这两个妖女的,怎么如今竟变成劝架的了?   ☆、第80章 第 80 章   “侯爷息怒, 若是就这样把人打死了,岂不要让外人说杀人灭口,这样白的也变成黑的,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阿音轻轻扯住了明皓的袖子,就让那只暴怒的狮子安静下来。   “那你说怎么办?”被冤枉的男人气喘吁吁地看向心爱的妻子, 眼神既愤恨又委屈。还好她相信自己,没有被这两个贱货挑拨, 要不然,他真恨不得马上把这两个人一脚踢死。   “你先别生气了, 坐到那边喝口茶,消消火,待我来问问他们。”阿音本就不信,如今见明皓这般反应, 更是有了底气,坐回太师椅上。   那胖女人被打的趴在地上, 起都起不来, 半边脸慢慢肿了起来,接连吐出几口带血的口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瘦女人跪在地上全身发抖, 已经吓得六神无主, 不知如何是好。   阿音朗声问道:“看到她的下场了吗?这才只是打了一巴掌,你是否也想试试?”   瘦女人吓得慌乱摇头, 头上的簪子都摇掉了, 披散着头发, 吓的直哭。   “既然你不想挨打,那你就老老实实的说,是谁让你们来的。我警告你,不要拿别人当傻子。就凭你们两个,万万不敢找到这里,还挑了今天这么一个好日子,一定是有人主使。那人肯定威胁过你什么,不过你不用怕,与侯爷的权威比起来,那些无名小卒都算不得什么。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你马上说了就可免去皮肉之苦,若稍有犹豫,你会比她惨一百倍!”   林婉音平时和颜悦色的时候,倒也没什么架子,如今凌厉起来,确实挺让人害怕。   瘦女人自然不想说,咬着嘴唇哆哆嗦嗦地转头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同伴……   “你再不说,可就没机会了!”阿音紧紧追了一句。   “我说我说,夫人,我们俩原本都是百花楼的姑娘,侯爷回乡的那个晚上,有人花重金让我们去伺候好爷。可是那人我并没见到,是老鸨收的钱,那天晚上侯爷喝了酒,稍微有一点醉却不是很厉害,我们刚一进屋就被发现了,然后就被踢了出来,侯爷确实没碰过我们。原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前些天,老鸨忽然把我们塞上马车送来了京城。”   阿音见她有点犹豫的神情,马上追问道:“进了京城哪里?见了什么人?谁让你们来的?又是谁教的你们这番话?”   “是……是一个老婆子,我们也不认得她。带我们去住的地方,也只是一个胡同里的小院子,主要是你现在让我带着去,我也找不到的。”瘦女人一股脑儿说完,反而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既交了差,也没有暴露旁人,应该能平平安安的回家乡去了吧。   林婉音心中暗想,这事恐怕和邵相、吏部尚书脱不了干系,既是一个老婆子教他们说的话,那这婆子少不得便是这两家的下人。做这种坏事,自然怕走漏了风声,肯定不会让很多人从中传话,这个指导她们的老婆子,八成便是某位夫人身边的人。想到这儿,她扑哧一笑:“素琴,去拿纸笔来。”   笔墨纸砚伺候好了,阿音提笔蘸墨,对那瘦女人说道:“你且说说,那人长什么模样?”   “容长脸儿,高颧骨,单眼皮,眼睛细长,眼角有点垂,她的眉毛很浅,前半截儿有,后半截儿好像就没什么了,鼻子和嘴……,也就和一般人一样吧,下巴好像有点往前突出。”   她话音刚落,阿音这边就画完了,虽了了数笔,却十分传神。她让丫鬟拿起宣纸,给众位夫人看:“大家瞧瞧,可见过这个人?”   “哎,这不是雷夫人家……”嘴快的工部尚书夫人说了一半,发现自己言辞欠妥,赶忙改口道:“没见过、没见过。”   只这半句话,阿音心中就明白了,果然是冯氏在作妖。   冯氏万万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她原本以为这两个女人最大的可能,就是被打出去,若是明皓盛怒之下,打死也是有可能的。   她觉得其实打死了最好,直接封了口。不管是死是活,将来京中便会广泛流传,关于忠义侯的风流韵事。他的夫人在京中贵妇圈里,再也抬不起头来。   冯氏脸色变了几变,觉得有必要解释两句,就缓了几口气,自以为镇定的说道:“这画像的确与我家的秋妈有几分相像,不过,这天底下像的人多了。莫说是画像,就是两个真人站在一起,也有可能有几分像吧。”   阿音冷笑,这便是不打自招了吧。   双方都是平级的尚书夫人,她自然不能私断此案,当即转回身跟明皓商量:“侯爷,这两个乡野女子侮蔑朝廷命官,这可不是小事。不仅关乎着侯爷的声誉,也会影响父母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再往大了说,皇上相信侯爷的人品,才会委以重任,可是有人胆敢故意败坏侯爷的清誉,这岂不是连皇上都不放在眼里吗?”   这话一出,众位官家夫人都被吓得噤了声。是啊,明皓是谁?那是皇上眼前的红人儿,雷霆军四大将领之一。这事儿说大便大,说小便小。若真是惊动了皇上,无论是谁也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明皓觉得这种小事儿不应该捅到皇上那里吧,就犹疑着问道:“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咱们家不能设私刑,得把这两个人交到京兆府去,由府尹大人开堂审问,把与画像相似之人都拘了来,严查细访,不能让恶人逍遥法外,是非曲直让府尹大人给侯爷一个公道。”阿音自然明白,这种小事儿怎么能劳动皇上大驾,不过是把皇上抬出来吓唬吓唬人罢了。   明皓拍案而起:“好,就这么办。我即刻派人,送他们去京兆府,告诉他们,嫌犯需立刻批捕,免得串供。此事明日开堂,我要亲自去旁听,且看何人如此害我。”   冯氏手里的帕子悄无声息的掉在了地上,转头给了贴身大丫鬟一个眼色,想让她赶紧回家去通风报信。   阿音早就暗暗关注着她,此刻见到丫鬟慢慢往门口移动,便朗声说道:“告诉所有的侍卫,看好了正门侧门,哪家的下人要出去,都带他来见我一面才放行。”   众人这才知道,这明夫人不仅精通琴棋书画,办起事来也是滴水不漏。这厉害程度,恐怕在座的各位无人能及。。   冯氏鬓角滴落了冷汗,心里着急上火,却又无可奈何。各府的夫人们面面相觑,虽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此刻气氛降到冰点,笼罩在压抑的环境之中,谁又能置身事外。   这顿饭被迫加快了速度,始作俑者是谁皆心知肚明。宴席结束之后,京兆府的捕头亲自到侯府来汇报,说秋婆子已经缉拿归案,府尹大人说明日看侯爷什么时候方便,就安排哪个时间审案。   明皓对京兆府的态度颇为满意,当即定下了巳时,那个时候早朝肯定散了。   次日,阿音如往常一般,带着孩子在暖阁中给丫鬟婆子分派任务,快过年了,要忙活的事儿还真是不少。临近午时,就见明皓笑呵呵的走了回来。   “阿音,那几个人全都招了,是他们串通一气,污蔑陷害于我。虽说那秋婆子不肯承认是她主子指使的,不过大家也不傻,一个下人怎么敢胡乱攀扯忠义侯?现在满京城的人都在说,吏部尚书两口子不是好东西。”   林婉音莞尔一笑:“穷寇莫追,这就够了,舌头底下压死人。有满京城的老百姓替咱们出气呢,咱们还有什么可说的。皇上不会因为这样一件小事罢了吏部尚书的官,但是他被罢官是迟早的事,我们只要耐心等着就够了。”   阿音手里抱着雪白的公主兔,白嫩的手指轻轻把玩着兔子的长耳朵,悠闲惬意。   坐在一旁的明大义,忽闪着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盯着母亲手上那只小兔子。他已经扑过去抢了好几回了,可是每次都会被母亲灵巧的躲开,始终连一根兔子毛也没能摸到。   此刻见爹爹回来了,小家伙艰难的挪动小屁股朝着老爹那边蹭。一把抓住爹爹的大手,没有放进嘴里啃,而是朝着公主兔的方向去,嘴里还“啊啊”地叫着。   “儿子,想要抓兔子啊,那你叫爹呀,叫一声爹,就给你抓。”明皓握住儿子的小肉手,满脸是笑。   阿音把小白兔捧到义哥儿面前,笑道:“儿子,叫娘,娘给你。”   小家伙儿眼疾手快,迅速弃了老爹的大手,气势汹汹地一把抓在了公主兔长长的耳朵上。他顺势往怀里一带,就把兔子抓到了自己这边,咧开小嘴嘿嘿的笑了。   “嘿!你个臭小子,手够快的呀,把兔子还给我。”阿音见他攥的太紧,下手没个轻重,赶忙掰开他的小手,解救自己心爱的公主兔。   小兔子被娘亲抢了回去,明大义有点不高兴了,小嘴一撇就要哇哇大哭,明皓赶忙把儿子抱起来玩举高高的游戏:“乖儿子,你娘就是咱们家的公主兔,咱们都是男人,要让着她,知不知道?”   ☆、第81章 第 81 章   从腊月十五到正月十五, 是朝中休沐的日子,除了隔几日去参加一次宴请,就只剩自己家准备过年了。   赋闲在家的日子, 可美坏了明皓父子俩,不用起大早去上早朝了, 每天早上睁开眼都能看到儿子肉嘟嘟的小脸儿,香甜酣睡, 明皓觉得这样的日子太美了。   腊月二十二,是江瀚家请客的日子。明天就是小年儿了, 他们家把日子定在了可以宴请的最后一天,也真是够晚的了。   阿音起床梳洗打扮,瞧瞧外头金灿灿的太阳,跟明皓说道:“别躺着了, 你也起吧,把儿子叫醒, 不能再让他睡了, 今日去人家做客。我们若去的太晚了,终究不大好。”   明皓却不以为然:“没事儿,江瀚又不是外人, 早点晚点无所谓, 让儿子睡饱了吧。你看这小家伙睡相多好玩儿,四仰八叉的, 跟老子小时候一模一样。”   阿音忍俊不禁:“瞧你这话说的, 好像你能记住自己这么小的时候什么样似的。”   明皓侧躺着身子, 用手肘撑住脑袋,专注的瞧着宝贝儿子,越看越喜欢。“我当然记不住了,不过姐姐记得,她说儿子长得特别随我,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   阿音笑了笑没说话,这姑姑对侄子啊,还真是打心眼儿里喜欢。跟素琴家的儿子一比,就觉得自家大侄子哪哪都好,把别人比得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阿音梳洗好了,见明皓依旧傻乎乎地侧躺在那儿瞧着儿子。小家伙半张着小嘴儿,呼呼的喘着气,睡的正香。阿音抬手轻轻推了推他的小胳膊:“义哥儿快醒啦,咱们出去玩儿,去别人家玩儿,有好多小伙伴。”   明皓舍不得吵醒儿子,拿开阿音的手,握在自己手心里摩挲:“让他睡吧,昨晚那么晚才睡,这会儿肯定没睡够呢。”   不说这话还好,一说阿音就被他气的涨红了小脸儿:“你还好意思说呢,他为什么睡那么晚?还不是因为你,人家好好的在学爬,你呢?你教他的是爬吗?”   男人坏坏地笑了起来,抬手捏了一把娇妻羞红的脸蛋儿,笑道:“我教他的也是正经事,不会这个,将来怎么传宗接代?”   “臭不要脸!”阿音甩开他的手,去暖炉旁的屏风上给义哥儿拿衣服。   小家伙似乎被身旁的声音吵到了,朝着明皓翻了个身,小手“啪”地一下拍了过来,不偏不倚,正拍在老爹脸上。   “儿砸,你这什么意思啊,嫌爹昨晚教的不够好?没事儿,咱们今晚接着学,哈哈哈……”明皓大笑起来,义哥儿这次完全清醒了。一睁开眼,就看到爹爹灿烂的笑脸,他不明所以,就傻乎乎的跟着笑。   “傻儿子,你笑啥?等你有了一个小妹妹,你就不吃香了。你江叔叔家也是,还不赶紧生个小丫头出来,儿媳妇一直没着落。”明皓熟练地抱起儿子,给他把了尿,就用大掌托起他的小胖腿,配合着阿音给他穿衣服。   想起何莲的遭遇,阿音叹了口气:“江夫人吧,人挺不错的,一个老实巴交的女人,遭了那样的罪,如今又怀不上孩子,也真是可怜。”   “是啊,每当想起这事儿,我也十分后怕。幸好我家阿音聪明,不然哪有这么招人喜欢的大儿子。其实呀,说来说去还是我幸运,娶了个好娘子,既旺夫又会生,咱们再生个小闺女儿女双全,就太好了。”明皓觉得这日子实在是太美了,以前在军中孑然一身的时候,晚上做美梦,他都梦不到这么好的日子。   明大义穿上了一套喜庆的红色小棉袄小棉裤,搭配一双虎头鞋,再戴上一顶镶了红宝石、白绒毛的团锦帽,小家伙儿显得越发精神。   吃完早饭,明皓抱着孩子舍不得交给丫鬟,就把他驮在自己肩上,扶着他的两个小胳膊,在宽大的庭院里欢快地跑来跑去。   小家伙最喜欢和爹爹一起玩耍,欢快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刚刚走到前厅,就见陶掌柜满脸喜色地迎面走来:“侯爷和夫人这是要出门吗?明日过小年,就要封市了,我今天特来向东家交账。两个铺子这几个月的收入一共是三千一百五十七两,我把零头留下周转用,其余的三千两银票和账本都带来了。”   阿音欢喜的点点头,让管家带他去账房对账交接,就美滋滋的跟着丈夫和儿子一起走出家门。   忠勇侯府和忠义侯府本就距离不远,很快就到了江瀚家中。何莲和她的婆婆、两个嫂子,都站在门口迎客,这不比不知道,一看四个女人的神态就明白了,何莲自进到京中,到各府走动,长了不少见识。跟阿音比起来,自然拘谨很多,可是跟那三个女人一比,已经算是颇为大方的了。   他家特意把宴请的时间压到最后,估计也是想先到别人家取取经,怕失了分寸吧。   今日吏部尚书的夫人没来,听说自从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之后,每一次参加宴会,都会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瞟来瞟去,后来实在受不住了,干脆称病不参与。   开宴之后,有些比较讲究的夫人瞥一眼那菜色,便有了几分嫌弃。堂堂侯府,做出来的菜一点都不精致,一看就没有食欲。   众人已经尝过了各色山珍海味,今日便寥寥吃了几口,兴致缺缺,也无心聊天,很快便散了。以明皓和江瀚的关系,他们一家自然是最后走的,何莲挽着阿音的手,亲自送她出门。走到庭院中空旷之处,她特意摆摆手让丫鬟们离得远一点,低声说道:“嫂子,皇上赏赐的那三千两,你们家还有得剩吗?”   阿音坦然说道:“早就没啦,我都买了铺子和庄子了。”   “我们家也没了,虽然什么都没买,可是婆婆让我把那钱平均分成四份。大哥二哥家还好,有嫂子们管着,手上应该还有结余,可我小叔子就不行了。自来到京城,他便不再像当初乡下一般勤劳肯干。不干活也便罢了,关键是被京中子弟带坏了,这才几个月,便沾上了赌瘾,把分给他的几百两银子都赌光了不说,还欠了一屁股债,只好用杆子哥的俸禄去还。可是,这一大家子还要过年,还要走亲访友。我怎么觉得,进京之后虽收入的多了,这日子过得却比在乡下时更紧巴了。”   一听这话,阿音很是吃惊,自己家里也住着三个来自明水湾的人,可是明青枝很本分,两个小姑娘既规矩又勤奋,除了多添三张嘴吃饭,阿音真没觉得有什么太大的开销,也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烦恼。反倒是他们时常帮自己看孩子,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两个小姑娘片刻不离榻前,精心伺候着,跟亲生女儿差不多。   “江夫人,那你可要注意了,这官员的家眷,若仗势欺人,或者做了其他坏事,老百姓们骂的不是他本人,而是那当官的。你让江统领好好教训他一番,可不能这样发展下去。”阿音好心提醒。   何莲摇了摇头,无奈地叹口气:“我根本就不敢跟他说,小叔吓唬我,若我说了,就把我扫地出门,让他哥娶个能生孩子的回来,谁让我没出息呢……”   阿音扭头瞧瞧前后的人,都离的比较远,没有人能听清,便低声说道:“你要记住,你才是这侯府的女主人,你有权利、也有责任管好这个家。不想得罪他也没关系,可以想个别的法子让江统领知道啊。”   “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法子?你帮帮我吧,嫂子,除了你,我真不知道该找谁帮忙。”何莲可怜巴巴的抬头看向阿音,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   阿音本不想管别人家的闲事,可是已到大门口,何莲仍旧紧紧拉着她的袖子不肯放开,看她六神无主的样子也着实可怜,阿音便拍拍她的手说道:“我帮你想想法子,你先别急啦,安心的过个好年。”   明皓和江瀚在门口负手而立,已等候多时了,男人们自然是没有耐心的,也想不通为何女人走路如此磨蹭。可是,当明皓从丫鬟手里抱过儿子明大义的时候,脸上的不耐全都被欣喜所代替。满脸的笑意洋溢着幸福的光彩,把儿子高高的举起,逗得他哈哈大笑。   何莲瞧着人家父子俩欢快嬉戏的样子,满眼羡慕。只恨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在那次落了胎之后,便再也怀不上了。婆婆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到明年春暖花开之时,若再还不上,就必须给江瀚纳妾了。   回家的路上,阿音就着急地把江瀚弟弟赌钱的事儿告诉了他。明皓眉头一皱,沉下脸来:“这个臭小子,别的没学会,倒把城里的坏毛病学的挺好。不行,江瀚的弟弟等于也是老子的弟弟,我得管管他。”   对这个耿直又热心的男人,阿音有点哭笑不得,不得不劝道:“那终究是人家的弟弟,人家可以打骂,你却不能,你只需告诉江瀚,在赌场门口见到了他弟弟,让他去查一查便知。”   明皓一心逗弄儿子,并未拿这当回事:“你们这些城里人呀,就是太讲究了,在俺们乡下,无论村里哪个娃子不走正道,大家都可以管他、打他。小树长歪了,还不得修理修理呀。”   “别你们城里人,你现在也是城里人了。不是原来在乡下的时候,有些旧习惯是要改一改的。再说了,人家江瀚的弟弟犯了错,人家还没打呢,你先打上了,难道江瀚就不要面子吗?”   “好好好,听你的。皇上都夸我家阿音足智多谋了,我怎么能不听娘子的话呢。”   林婉音抿着小嘴笑笑,娇俏地推他一把。   这个年过得安乐富足,一家六口挤在暖阁里守岁。两个小姑娘穿的明艳喜庆,吃着蜜饯、糕点,和明大义一起玩耍。明皓和姐姐明青枝聊起了以前在乡下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姐姐为了偷两个馒头来给他,被婆婆逮住,便是一顿好打。当时哪能想到,现在锦衣玉食的生活。   阿音站在窗前,遥望着京城天空上绚烂的烟火,心底那淡淡的纠结逐渐散开。自那日遇见皇上之后,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发生,看来,区区一个曦湾花,并不能引发皇上太多的联想,是自己多虑了。   一直跟着爹爹学爬的明大义,并没有真的学会爬,只学会了撅着小屁股在那里拱。虽然屁股拱得很带劲,但胳膊和腿却不带动的,这样怎么可能往前去。   两个小姑娘瞧着他连连使劲儿,却不动分毫的模样,笑得前仰后合,纷纷爬到暖榻上去,认真的教他往前爬。聪慧的明大义很快掌握了要领,手脚并用,来来回回爬得飞快,到了暖榻的边沿也不知道刹住,恨不得一头撞下去。   ☆、第82章 第 82 章   这下三个大人可有了活儿干, 每人首住一边,在那儿等着接孩子。   嘻嘻闹闹的除夕夜就这样过去,明大义困的眼皮一耷拉就呼呼大睡的时候, 众人散去。只余明皓夫妻俩沐浴更衣,陪着儿子躺到了大床上。   明皓心情激动睡不着, 把爱妻抱在怀里亲吻着她的额头:“阿音,去年过年的时候, 你是怎么过的?”   “还能怎么过,躲在别人家里包个饺子, 简单吃点儿,就上床睡了呗。”提起去年凄苦的生活,阿音眼圈一红。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们被困在了雪山里。没有了干粮, 也打不到猎物,唯有雪水能够充饥。有的人甚至想, 与其这样煎熬, 还不如死了痛快,可我从没想过要死。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活下去,因为我家娘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回家。”说到动情之处, 明皓也吸了吸鼻翼, 鼻子有点儿酸。   “我知道,你在军中是不容易的, 若胜仗那么容易打, 岂不人人都成了常胜将军?咱们家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还是要感谢你,是你出生入死给我们挣来了这富贵安宁。”   明皓抬手轻抚着娘子娇嫩的小脸,她是个懂事的好女人,办事周到有分寸。在明水湾的时候,觉得她很是娇气,现在却一点儿都不觉得了。或许,她本该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从小便是这样的命。   “阿音,做京官虽然不如在外面带兵痛快,但是眼下我也算适应了。皇上圣明,天下和乐,四海无战事,我估计将来也不会有领兵出征的时候。以后,每一个除夕夜,我们一家三口都会团团圆圆的。不,不只是三口,我们说好还要再生一个女儿的。”   他一边说着,一双大手就不安分起来,阿音娇笑着推开他:“明日还要早起呢,今晚就不能早点睡?”   “今晚是今年的最后一次机会了,明天,就是另一年了,那能一样吗?今晚过了,可回不来了,快来吧……”   温情除夕,浓情蜜意,恩爱的小夫妻,自然有说不完的悄悄话,做不完的悄悄事。   大年初一,依旧欢快热闹。按照明水湾的习俗,是要满村转着给族里长辈拜年的。可京城和明水湾相距甚远,是不可能回去拜年的。在京中的乡亲唯有明玉的父亲,村里的老里正。明皓觉得在这样一个日子里,是不论官职高低,只论族中辈分的。   这个实在的男人就跑去明玉一家寄居的亲戚那里,给里正拜年。这下可让明磊一家赚足了面子,把亲戚惊得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连连说明磊有福,有这么一尊大神撑腰,何愁捞不到一个官职。   大年初二,按照乡俗是回娘家的日子,一家三口自然就去了吏部侍郎林彦家。林婉蓉夫妻俩也来了,单醒吾见了明皓,又怕又不敢躲,陪着大舅哥和大姐夫喝酒,拿出了拼命三郎的架势。可是人家都没倒,他却先醉的不省人事了。   明皓见这个妹夫比原来实在了不少,回家的路上就对阿音承诺:“出了正月,就该安排新的官员了,到时候我便帮他说两句话,谋个八品九品的小官,还是没问题的。”   明皓性格大度,不会跟单醒吾计较,见他自己主动说了出来,阿音心里就更踏实了。一家三口,每天都是和乐幸福的日子。   正月十四,明玉来到了忠义侯府,找到阿音说:“嫂子,咱们去街上买些做花灯的材料吧,我想亲手做一盏花灯,明日提着去京城的街上走一走。”   “好啊,我也想做呢,虽然街上卖的灯各式各样的都有,却不如自己亲手做的好玩。”阿音这几日在家里也觉得有些闷了,想去街上转转,两个小姑娘就更别说了,一听可以亲手做花灯,都高兴得直拍手,连连说着:“好啊,好啊!”   把明皓留在家里看孩子,阿音和明玉带着两个小姑娘上了街。她们兴冲冲的买了各色彩纸、丝线、竹篾、蜡烛以及装饰灯笼的各色小饰品。从店里出来,正要上马车的时候,却见一队御林军急匆匆的从眼前跑过。   街上众人皆十分吃惊,张惶地互相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却在此时,响起一阵紧凑的铜锣之声,紧接着有一个御林军的旗牌官高声喊道:“圣旨下,全国上下遍寻曦湾公主,若有知情者,可揭下皇榜,直接进宫面圣,必有重赏。”   那旗牌官声音极为洪亮,听到阿音耳朵里简直如雷贯耳,震得她愣在原地,脑袋嗡嗡直响。   怎么会这样?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阿音艰难地挪动脚步,走到告示牌前,抬眼看向高高悬挂的皇榜。   诏曰:南夏刀兵又起,生灵涂炭,朕心悯之。逆贼以曦湾公主为旗号,挥师北上。今昭告天下,遍寻曦湾公主,有知其下落者,可揭皇榜进宫面圣,必有重赏,留活口。   阿音双手一颤,手上握着的彩纸被凛冽的寒风吹开,四散飘扬。给萧索的冬日增添了五颜六色的明媚,而那丢纸之人,却是一脸的失魂落魄。   “嫂子,你怎么啦?”明玉把手上拿着的五彩丝线交给秀秀,赶忙上前扶住阿音摇摇欲坠的身子。   “没……没事”,林婉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知是做白日梦了,还是眼花了,就颤声跟明玉说道:“明玉,前面的是皇榜吗?我眼睛迷了沙子,有些花,你帮我念一遍吧。”   “哦。”明玉心中十分诧异,却也没有多想,朗声把皇榜读了一遍,阿音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   南夏叛乱了吗?为什么要叛乱?是谁判乱?   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皇榜已下,皇上要举全国之力寻找曦湾公主,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能永远藏住的秘密。只怕,自己最恐惧的那一天,马上就要到来了。   林婉音再也无心做什么灯笼了,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尽量稳住自己的情绪,迈开脚步,径直往马车这边走。   虽然她已极力的稳住身形,让自己不至于踉跄,可苍白的脸色透露了主人的心情,关乎生死,谁又能淡定的去面对一切。   以前还好,只要不连累人,阿音觉得就是死了,也无妨。从小锦衣玉食,后来千里逃亡,她既享受了荣华富贵,也尝过了颠沛流离,多活几年,少活几年,又有什么干系呢。   可是如今不同,她有疼爱她的丈夫,有舍不下的儿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她根本不敢去面对死亡。   路旁的行人都被皇榜吸引,并没有人关注阿音的表情,而她身边的明玉却诧异的很,以前不论遇到多大事,也没见过嫂子如此慌乱。虽然她在极力的掩饰,可是那苍白到没有一滴血色的小脸儿,还是泄露了她的紧张。   莫非……莫非她与那皇榜有关?怎么见了皇榜,就吓成这样呢?难道她认识曦湾公主?   来不及多想,明玉扶着阿音进了马车,就飞快的赶回侯府。   “明玉,你先回家去吧,咱们改日再做花灯。”阿音只丢给她这样一句话,就飞快地走向后宅,步履生风,裙摆飞扬,明玉从未见她如此焦急过。   阿音此刻特别急切的想见到明皓,那个疼她宠她,巍然屹立,像大山一样让她依靠的男人。   “侯爷呢?”阿音抢步进屋,却发现榻上只有明大义和根娃在玩耍,素琴和两个奶娘在看孩子。   素琴赶忙答道:“刚刚宫里来人,说是皇上有要事,让侯爷火速进宫,已经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了。”   丈夫不在,她的倚靠不在,阿音双腿一软,差点瘫坐在地上。   素琴在她进门的那一刻起,就发现了她的异样,碍于两个奶娘在此,才没有追问。此刻赶忙抱住她无力地身子,吩咐奶娘:“你们抱两个孩子去耳房玩吧。”   阿音有气无力的摇摇头:“不,你们出去吧,我要守着儿子,守着儿子……”   她挣扎着走过去,一把就将儿子抱在怀里,似乎下一刻就要分离一般,紧紧的抱着。   明大义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被娘亲抱的紧了,勒的他“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阿音这才后知后觉得松了手,看着儿子落泪,她再也憋不住心中的苦闷,跟儿子一起无声抽噎。   明皓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儿子咧着小嘴哇哇大哭,娘子抱着孩子热雷滚滚。   “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们了?”明皓额头一下子就见了汗,蹲到榻前,伸开长臂抱住他们母子俩。   阿音摆摆手,让素琴带着根娃出去。她无力地趴到明皓怀里,这才敢哭出声来。   “阿音,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明皓心中已经猜到了一点什么,可是他不敢确定。   林婉音一句话都不说,只痛痛快快都哭了一场,最后,有气无力地抽噎道:“明皓,不管我发生什么事,你一定不要逞英雄,保住儿子要紧,你要抚养他长大。”   明皓越发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轻轻帮阿音擦了泪,柔声说道:“阿音,你还不肯跟我明说吗?”   林婉音使劲摇摇头,眼角甩出的泪珠打湿了明皓的脸颊:“不,我不能说,不知者不罪。不管你怎么猜,那也只是瞎猜的,跟我告诉你是不一样的。你什么都不必知道,只要以后保护好儿子就行了。”   若真的到了最后一步,她无路可逃,宁愿慷慨赴死,只要丈夫和儿子还能好好活着就行了。以皇上对明皓的感情,未必会株连于他,还是有希望保命的。   明皓不想问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明水湾的曦湾花,青崖寺的老僧,她的公主脾气……   “阿音,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是你男人,不会抛下你不管的。我们一家三口,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无论天上、人间、还是地府,我和儿子都陪着你。”   “不……不要……”林婉音猛地推开他,直视着他的眼睛,怒气冲冲地吼道:“你答应我,你必须答应。”   明皓上前一步,把心爱的妻子紧紧抱在怀里:“阿音,或许不会是你想的那么糟糕,我们先静观其变好不好?你不想知道南夏叛乱的事情吗?”   ☆、第83章 第 83 章   林婉音懵懵懂懂地抬起眼帘:“是啊, 南夏不存在什么有号召力的皇族,老百姓安居乐业,为什么会叛乱呢?”   “这次鼓动叛乱的人叫夷门释, 据说曾经是南夏国的国师,此人谋略尚可, 但带兵打仗并不行,这次南夏叛乱之所以能攻城略地, 是因为与他一同起兵的,还有一个叫做樊祉屹的人, 好像是南夏护国大将军樊茂的儿子。”明皓把自己在御书房刚刚听到的消息,毫无遗漏地告诉了阿音。   听到具体情形,阿音反而不那么莫名的害怕了,静下心来想了想, 缓缓说道:“那夷门释是个坏蛋,虽然说不上哪里不好, 但是, 总让人觉得有点鬼鬼祟祟的。樊祉屹……的确是将门虎子,他起兵反叛,或许是为了给他爹报仇吧。”   明皓点点头, 刚刚他们也分析了南夏叛乱的原因。叛军之中最有战斗力的便是樊祉屹, 当年他的父母双亲都死在独孤炎手上。可他未必把独孤炎视作仇人,更有可能把整个大晟朝视作仇敌。   有一点阿音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打着曦湾公主的旗号呢?莫非是找了一个假公主冒充?”   明皓摇摇头:“他们不傻, 不会找一个假的来冒充的, 因为叛军之中有不少是南夏官员子弟, 其中认识公主的人必定不在少数,若是假的,肯定会被发现。”   “那……那就没有公主什么事了呀,为什么皇上要发皇榜,全国缉拿曦湾公主呢?”林婉音委屈的扁着小嘴儿,实在是想不通。   “那国师夷门释说,公主在除夕之夜托梦给他,称自己被困在大晟皇宫之中,日日遭受毒打,苦不堪言,希望国人能前来营救。”   阿音气得瞪圆了漂亮的杏眼:“胡说八道,夷门释究竟打的什么鬼主意,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瞎折腾什么?”   明皓用手指点了点她娇俏的鼻尖:“男人嘛,无非是争名夺利。他若不以此为借口,又怎么能煽动那么多南夏百姓,跟着他一起造反呢?可问题是,皇宫之中并没有南夏公主,他们让皇上交出公主,其实,皇上根本就交不出去。所以,才发了皇榜,在全国遍寻曦湾公主,以此证明国师的话纯属胡说八道。”   林婉音垂眸想了想,小声问道:“那皇上的意思,若是找到了公主,要怎么处置呢?”   明皓深深地看着心爱的妻子,又瞧了瞧被她抱在怀里的儿子,沉声道:“皇上如今虽是以仁政治天下,可当年他还是勤王的时候,我们跟着他东征西讨,曾经剿灭过北凉、后商等小国,对皇族皆是——杀无赦,免除后患。”   林婉音紧紧地咬着唇,下意识地抱紧了儿子,却忘记了手上的力度,把儿子勒哭了。儿子哭,她也跟着哭,心里觉得特别委屈,招谁惹谁了?好好地过着日子,无辜受牵连,上哪说理去。   明皓心疼的不得了,伸开长臂,把心尖上的两个人一起抱在自己怀里,柔声安慰:“阿音不怕,有我呢,儿子也不要怕,我们一家永远都在一起。”   阿音抬起婆娑的泪眼,哽咽道:“要不,你就把我交出去吧,这样你们父子俩起码是保住了,总比三个人担惊受怕强。”   “胡说,不可能。”明皓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低头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热吻:“我们一家不会分开的,其实你也不必担心,皇上很快就会派兵去围剿叛贼,这个秘密,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发现。明天的上元宫宴,你还要去吗?要不就说你病了。”   林婉音静默一会儿,缓缓说道:“还是去吧,一天的时间,足够我调整心情了,若是不去,岂不更惹人怀疑。”   一家三口都不再说什么,明皓把爱妻抱在怀里,瞧着儿子在宽大的床榻上爬来爬去。冬日暖阳透过窗口晒进来,温馨静谧。   阿音此刻忽然明白,其实荣华富贵、身份地位都不重要,一切身外之物都比不上一家团圆、岁月静好。   上元佳家,又是休沐期的最后一日,皇上在宫中大宴群臣。中午皇宫赴宴,晚上明楼观灯,是京中高官的荣耀。   明皓倒不觉得这份荣光有什么好,自从进了大殿,在座位上坐好,他的大手就在宽袍广袖的遮掩下,握着妻子的小手。虽然她已然保持着端庄温婉的表情,可是明皓知道,她手心里都是汗。   宫女们鱼贯而入,给每一桌摆上了丰盛的菜肴。阿音小手忽地一抖,明皓就紧张地看了过去,却见她的眼神正盯着一笼绿色的艾叶糍粑,就轻声笑了:“你喜欢吃这个吗?我帮你夹。”   他放开她的小手拿起筷子,却被阿音揪住了袖子:“谁说我爱吃了,我爱吃水晶虾饺。”   明皓有点诧异:“你不是爱吃甜食吗,你看那绿色的小团子上面还撒着白糖呢。”   阿音也没想到京中的元宵节上会见到艾叶糍粑,这是南夏人最爱的上元节美食,家家都要吃。南夏是鱼米之乡,却不种小麦,人们很少吃面食。不过阿音喜欢吃饺子,尤其是水晶虾饺,这个习惯是南夏人没有的。   林婉音偷眼瞧了瞧皇上,这艾叶糍粑不会是故意试探吧?莫非他已经发现了端倪,还是因为上次跟他提过曦湾花的事情,令他有所触动,最近南夏又生叛乱,就想起跟南夏有关的东西。   皇上也在盯着那一笼艾叶糍粑,这道菜和水晶虾饺的确是他钦点的。自昨日思绪飞回从前,就想起了那个吃饭很香的小姑娘,今天一见这两样吃食,多年前的一幕更加清晰了。   那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娃的确讨人喜欢,把一笼艾叶糍粑推到他面前,告诉他这是南夏最好吃的东西,让他多吃一点。她自己却不吃,只守着一盘水晶虾饺吃的不亦乐乎。她吃饺子和别人不同,既要蘸醋,还要在醋里放糖,再加一些辣椒油,这种甜辣的口味不是一般人能吃得了的。   以前一直以为她已经葬身于南夏王宫的那场大火,如今看来,或许她还活在世上。   林婉音见皇上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就尝试着猜了一下他的心思。可她想了几种可能,都无法确定,算了,不管他了,在他没发现自己偷看之前,赶紧吃饺子吧,反正南夏人都不喜欢吃饺子。   阿音拿过醋碟,里面已经有宫女倒好了半碟醋。她在艾叶糍粑的蒸笼里,把撒在表面的白糖夹出来一筷子,放进醋碟搅了搅,又把剁椒鱼头表面的辣椒末夹了一筷子放进醋碟,这才痛快的吃起来。   这个吃饺子的方式是她自创的,跟南夏国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阿音吃的十分欢快,就算被皇上看见也不怕,甚至盼着他看到才好。   可她没想到的是,皇上真的看到了,就在他因为没胃口吃饭而抬眸四顾之时,刚好看到阿音朝醋碟里加糖和辣椒。   皇上心中一动,很是纳闷,怎么明皓的夫人也喜欢这么吃?原本以为只有那小姑娘才喜欢又甜又辣的口味,没想到,明夫人也喜欢。   不对,皇上猛然想起,年前微服私访的时候,正好听到她侃侃而谈,不就是在说南夏的曦湾花么?   那小姑娘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按年岁算一下,十来年过去,大概就是十七八岁的模样。正是明夫人的年纪,而且她的美貌……殿中无人能及。   明皓这个傻小子,还什么都不知道吧,夹起一个艾叶糍粑给她,却被她推开了。就见明皓把糍粑放进自己嘴里,还连连点头说好吃。   那是南夏的特产,不敢吃的人,才是心里有鬼吧。   皇上的眼神频频往右边飘,惹的左面的大臣十分诧异,探头探脑的张望,不知皇上在看谁。太宗很快发现了异样,收回视线,不动声色的开始吃饭。   饭后,群臣谢恩告辞。   皇上回到御书房,唤出暗卫首领:“去查查明皓的夫人,她是从小长在林家,还是半路到的。她与林彦之间感情如何,他们还有其他的什么兄弟姐妹,可有什么蹊跷之处。”   暗卫领命而去,皇上坐在御书案前,凝眉思索。   ☆、第84章 第 84 章   晚上掌灯之前, 暗卫们收集了情报,回宫复命:“启禀皇上,林家大小姐林婉音并非从小长在林家, 据说因幼时身体孱弱,时常撞见鬼神, 不得不寄养到尼姑庵中,十岁那年才回家中。但是, 林府的人都知道自家有一位大小姐,林婉蓉自一出生, 就被称呼为二小姐,并不是半路改的称呼。他们兄妹三人感情很好,长相也有些相似,不过当属大小姐长得最好。”   皇上垂眸凝思:“十岁, 是哪一年?”   “是壬戌年,也就是八年前。”   八年前, 壬戌年, 那不就是南夏国破的第二年么。她若真的逃了出来,第二年辗转找到林家,时间上倒也刚刚好。看来, 自她一出生起, 南夏王就已经为女儿安排好了退路。   皇上摆摆手,暗卫首领退去。他背着手在屋子里缓缓踱步, 走到房门口, 对外面的侍卫扬声说道:“去忠义侯府传明皓。”   “是。”侍卫领命, 正要转身,却听屋里又传来了一句:“罢了,今日先不传了,改日再说。”   皇上办事一向果决,今日他的贴身侍卫却搞不懂了,不就是想叫忠义侯吗,皇上还需思虑再三?   自古帝王最担心的便是谋反,从前皇上对明皓是完全信任的,可现在不同了,他的枕边人是亡国公主,而那已亡之国却偏偏又生了叛乱。   那个女人,貌美睿智,比明皓聪明了不知多少倍,恐怕早已把他迷惑的是非不分了吧。若真是暗藏复仇之心,就成了一个让人担忧的隐患。   一无所知的林婉音,此刻正在侯府中陪儿子玩耍。上元佳节,三品以上的高官都可以带妻儿登上最佳观景之地——明楼,去观赏最为热闹的元宵灯会。   可阿音心情复杂,不想去。明皓便放弃了那份殊荣,陪着她和儿子在家中团聚。只有不明真相的明青枝带着两个小姑娘去了花灯会,走在路上还纳闷儿地嘀咕:“你舅母从过年的时候就惦记着十五的灯会了,怎么今日反而不去了,她一向最好热闹,你们没瞧见她跟你舅舅吵架吧?”   “哎呀,没有,”二丫被母亲逗乐了:“你什么时候见我舅舅跟舅母吵过架呀?再说了,我舅舅敢惹我舅母么。”   明青枝无奈的点点头:“这倒是,你舅舅呀,在外面威风的跟只大老虎似的,一回到家里就成了听话的小猫了。不过这样也好,有个厉害的媳妇管着,省着他走错了路。听说,那江家的几个男人,现在都学会了吃喝嫖赌,全学坏了。”   一心崇拜林婉音的秀秀,接口道:“我也没觉得婶娘有多厉害呀,其实是婶娘对叔叔好,叔叔才肯听她的话呢,婶娘对我们不也特别好吗?我们也听他的话呀。”   在明青枝心里,自然觉得弟弟是最好的,不过这个弟媳确实也算不错了,她也说不出来人家什么。人家肯收留自己娘儿俩,又好吃好喝的供着,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三个人头一回逛京城的灯会,被那各式各样的花灯闪花了眼,连连赞叹。明青枝给两个小姑娘各买了一盏喜欢的灯,还特意给义哥儿买了一盏兔子灯。往回走的路上,凑巧遇到了明玉、明磊,还有章太医。   秀秀欢喜地跑上前去拉住明玉:“姑姑,听说你快要成亲了,新郎官儿是不是也像明磊叔叔一样英俊呀?”   明玉手里提着章太医刚刚送给她的一盏莲花灯,见秀秀问起,就不好意思的羞红了脸,转头看了一眼章太医,便沉默不语。   “哦……”,笑笑顺着她的眼光看了过去,似乎明白了什么,就去扯二丫的袖子,偷偷指着章太医让她瞧。   两个小姑娘的小动作,被大人们全都看在眼里,已然订了亲,又有明磊在场,倒也不算什么尴尬事,大家笑笑也就过去了。   明玉有些纳闷儿:“嫂子怎么没来呢?她不是很想逛灯会的吗,昨日本来要做灯,她突然见了皇榜,就失魂落魄的回家了。听说今日宫中大宴群臣,她没事儿吧?”   明磊今日刚刚跟表哥谈论了皇榜的事,如今要在朝中做官很难,若没有高官推荐,几乎是没有其它捷径的。这皇榜却是一条可直达皇上面前的捷径,只是,谁又能知道那曦湾公主究竟在何方呢。   “你说什么?嫂子昨日见了皇榜失魂落魄,怎么昨日你没跟我说呢。她好像对南夏挺了解的,我记得在明水湾的时候,她还说过曦湾花和曦湾公主的来历呢,莫非她有些线索?”明磊心中大惊,他知道林婉音不怎么待见自己,明皓也未必会给他安排官职。可是,如果能找到曦湾公主,在皇上面前立下大功一件,就算硬着头皮去求林婉音给些线索,也是值得的。   章越泽沉声说道:“罢了,这里人多耳杂,莫谈国家大事,既然大家都逛完了灯会,就各自回家吧,时辰也不早了。”   明玉一听这话就明白了,皇榜的事情是如今是京中的敏感话题,不该在这样杂乱的地方提起。刚刚的确是她欠考虑了,她本以为此处没有外人,才顺口提了一句昨天的事情,还是章越泽想得周到,这种事不该乱讲的,就怕被外人听了去,曲解了自己的意思。   告别之后,各自回家。章越泽把明玉送到家门口,轻声叮嘱:“皇榜的事不是小事,以后莫再提了,免得惹是生非。京中不比明水湾,凡事都要小心。”   “嗯,”明玉认真的点点头:“今日是我鲁莽了,以后一定会说话小心的。”   章越泽知道明玉是个有分寸的姑娘,也没再多说什么,便告辞离开。可回到家中之后,明磊却拉着明玉不放,让她务必把昨日发生的事情,一点一滴的说清楚。   明玉不想说,挣开他跑回自己房里。明磊却紧紧的跟了来,说自己又不是外人,也是因为担心嫂子,才想了解清楚的。   明玉实在没法子,只得把昨日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跟哥哥说了,明磊这才若有所思的离开。明玉觉得哥哥不是坏人,不会做什么对嫂子不利的事情,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继续缝制自己的嫁衣。   正月十六是新的一年中第一次早朝,当务之急便是平定南夏的叛乱。   皇上忧心忡忡地说道:“最近的十来年,南夏那边一直安分太平,朕也是疏忽了,并未派兵驻守,只有各府的一点府军,自然挡不住复仇的叛军。只是,若从西方和北方调集军队来,只怕远水解不了近渴,眼下最好的法子,就是把京师周围的驻军带出去,平定南夏叛乱,这将领么……众卿可有好的人选?”   明皓是兵部尚书,按理说选兵派将这事应该由他安排,可是还没等他开口,邵相便出班禀报:“启奏皇上,兵部尚书行伍出身,有作战经验。朝中其他大将,皆在边关镇守,眼下,这平定南夏叛乱之事,刚好可以让明尚书领兵去办。只是,皇上的安危更为重要,谁又能说得清这是不是调虎离山计呢?所以京师周围的两万驻军,让明尚书带走五千便可,是不会影响京城安全的。”   殿中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南夏号称起兵五万,估计可能没有五万那么多,但起码两三万还是有的,明皓若只带五千人去,这仗恐怕会打的很艰苦。   明皓本来是想主动请缨的,可他原计划是带走一万兵马,而今邵相先发制人,提出了五千人,若自己硬要一万,那便是置皇上的安危于不顾。   殿中一时静得鸦雀无声,江瀚皱着眉头看看邵相,又看看明皓,有心想帮自己的好兄弟,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正在此时皇上发话了:“明皓,丞相说的很有道理,你领过兵,也打过很多场以少胜多的战役,给你五千人应该没问题吧?”   皇上都这样说了,明皓还能说什么。五千人对付两三万人,虽是艰苦,却也不是没有取胜的可能。只能硬着头皮接旨:“臣谨遵皇上口谕,即刻点齐五千兵马,星夜赶往南夏,誓要平定叛乱。”   江瀚出列:“皇上,听说那樊祉屹家传的枪法十分厉害,一人能顶十员猛将,明皓只带五千人的确少了些,臣愿与他一同前往,早日平息叛乱。”   明皓感激地看他一眼,不愧是多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到了上战场的时候,不忍心自己独自一人以身犯险。可明皓不能答应:“皇上,臣一人足矣,无需江瀚同行。江瀚,你是御林军统领,怎可随意离开京城,皇上的安危,更加重要。你一定要守好皇宫,南夏弹丸之地,五万叛军不过是他们自己喊出来的,恐怕并没有那么多。我先带五千人去挡住他们,如果战事实在吃力,再请求京中支援。”   皇上点点头:“好,我雷霆军将士个个忠义勇猛,值得嘉奖。江瀚就别去了,不过朕推举一人,你一定要带着她去。就是你的夫人,林氏。”   文武百官全都诧异的看向皇上,起初他说要推荐一人让明皓一定带着的时候,他们以为会是原雷廷军军师,现任大理寺卿的朱会飞,却万万没想到,竟是明夫人。   明皓惊得无所适从,抬头怔怔的看向皇上。若这举荐之人是邵相或吏部尚书,他会觉得他们是寻机报复,可别人都没说什么,这句话偏偏是从皇上嘴里说出来的,莫非……他已经知道了什么?   ☆、第85章 第 85 章   “皇上, 我家娘子只是一介妇人,虽然读过几本书,有点小聪明, 并不适合去打仗……”明皓额头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赶忙替阿音推脱, 可是没等他说完,皇上就断然拒绝。   “不必再说了, 这次出征,你必须带着她去。现在就去点兵吧, 今日午时,务必出发。”皇上满脸严肃认真,没有给他半点驳回的余地。   明皓心潮澎湃,脑海中乱成一团, 此刻他已经不能再说什么了,只道了一声“遵旨”, 便领命而去。   出了金銮殿, 他先到兵部安排人去京郊兵营中点兵,自己却骑上快马回家,赶忙跟阿音商量对策。   “你说皇上是不是已经知道些什么了?要不然怎么会让你去呢, 即便他很欣赏你的才华, 知道你聪明伶俐,可这是上战场打仗呀。”明皓紧紧握住妻子的手, 脸色因跑得太快而有些发红。   林婉音却脸色苍白, 心腔之中怦怦乱跳, 一颗心俨然已快要跳出胸口:“皇上他……是查到了蛛丝马迹,却还不太确定吧。既然下了圣旨让你带我去,那便去吧,若能平息叛乱,立了功,或许还有一线生机。若现在就抗旨不遵,那便只有死路一条了。”   夫妻俩推敲了一会儿,也没能想出更好的法子,皇上也没有给他们太多商量的时间,眼下只能出发了。   阿音抱着儿子痛哭不已,前路凶险,不知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就算活着回来了,也不知皇上会不会放过她。今日一别,将来能不能再见到儿子都不好说了。   素琴在一旁也直抹泪,虽是痛恨皇帝昏庸,非要一个妇人上战场,嘴上却不敢说,只能安慰自己的主子:“夫人,放心吧,我一定会照看好世子爷的,以侯爷的本事,想必很快就能平叛归来,您就不要担心了。”   明大义本来玩的好好的,可是见娘亲痛哭流涕,久久不息,便也受了感染,哇哇大哭起来,这一哭竟怎么哄都哄不好了。   “时间快到了,我们走吧,你止不住哭,儿子便止不住,咱们走了,素琴会哄好他的。”明皓拿起榻上收拾好的的包袱,紧紧握住妻子的手,拉着她往外走。   阿音一步一回头,在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声中,离开侯府,骑上快马到郊外军营,领上五千兵马,便直奔南夏飞驰。   南夏共有六个州,叛军是从最南端的萋州出发。如今不仅把南夏六州全部策反,还攻下了与之相邻的演州,如今正在攻打屿州。   屿州太守全力守城,急急的盼着援军到来。当五千兵马飞驰而至的时候,赵太守高兴的直抹泪:“侯爷呀,你们总算来了,老朽已经快要顶不住了,你们若再晚来几日,只怕这屿州就落入贼人手中了。”   明皓面色严肃,无意与他聊天,只吩咐道:“叛军究竟多少人,你带我去南城楼看看。”又转头对阿音说到:“你先去太守府歇歇吧,连日骑马赶路,也把你累坏了。”   阿音坚定地摇摇头,紧紧揪住他袖子:“不,我不累,我也要去看看叛军。”   明皓本不想让她去,但见她十分坚决,便点了点头,命人拿来了一套小号的盔甲给她穿上,这才带着她同去南城楼巡查。   城楼下的叛军本来正在攻城,忽然看到大批援军涌上城头,便停止攻城,转为观察敌情,看看究竟来了多少援军,领兵的又是谁。   数杆明晃晃的军旗插在了城头之上,上面都写着一个斗大的“明”字,樊祉屹一看就明白了,这是雷霆军的明皓来了。跟他猜测的一模一样,皇上身边能派的只有明皓和江瀚两个人,而江瀚是御林军统领,负责保护皇宫的安全,会带兵来镇压叛军的,最有可能的便是明皓。   而且他也分析过了,明皓带来的人不会很多,自己还是有几分胜算的。   “城楼之上,便是雷霆军的明将军吗?”见到屿州太守领了一个身材十分高大的金甲将军过来,樊祉屹猜想,这个人应该就是明皓了。   明皓站在城楼,居高临下,往下一瞧,果然是黑压压的一片。以他领兵多年的经验,就这样简单的目测一下,对方也就一万人罢了,与号称的五万死士,相去甚远。   “不错,在下明皓,请问阁下高姓大名?”既然对方直接问了,明皓也不打算躲藏,就爽快地承认了身份。   站在他身旁的林婉音急急地探头往下看,她身材娇小,不像明皓那样一低头就能看到。她扒着垛口,探头往下瞧,明皓赶忙伸手揽住了她的腰,低声嘱咐:“小心点儿,别掉下去,注意冷箭。”   阿音看见了,看见了那些穿着家乡服饰的人们,此刻手中都握着长矛大刀,也看到了城头之下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具尸体,那几个人穿的同样是她熟悉的服装。   其中一个花白头发的老人头上中了一箭,帽子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脸上被鲜血蒙住,看不清面容,可他腰上系的那条花腰带黑底蓝花,一朵粉红的曦湾花和一只蓝色的鳄鱼相隔交错。   阿音瞪大眼,仔细看清了腰带上的图案,便忍不住泪流满面。曾经有一个御膳房的太监,特别喜欢在自己的腰带上绣蓝色的鳄鱼。他做的艾叶糍粑最好吃,小公主想吃了,便会找他去要,还会指着他的鳄鱼腰带说:“你为什么只绣这些长着硬壳的动物呢?曦湾花多好看,你怎么不绣曦湾花呢?”   那太监便蹲下身子,把一个盛着糍粑的精致小玉碗交到小公主手心,笑着说道:“好啊,既然公主说应该绣曦湾花,那我以后就让绣娘,帮我绣上一朵花,一条鳄鱼,再一朵花,一条鳄鱼,你说好不好?”   “好,这样肯定比只有鳄鱼好看多了。”小公主笑嘻嘻地端着美食走了,从此以后,再见到那个太监,都会看到他的腰带上是一朵花一条鳄鱼穿插的绣法。   是他吗?真的是他吗?那个笑眯眯的胖太监,他怎么这么傻?为什么要听国师的话,已经一把年纪了,在家颐养天年多好。他就是萋州人,何必要远离家乡,死在这陌生的土地上。   明皓以为妻子是因为担心才掉的眼泪,就轻声安慰:“阿音别怕,以我多年的经验判断,他们也就一万人。而且其中有不少是老百姓,并非受过训练的精兵,咱们这五千人,足够把他们杀得一个不留。”   这时,城楼下的樊祉屹又开始喊话了:“明将军,我们并非故意谋反,也不是为了复仇,只要你们肯交出曦湾公主,让我们把她带走,便可止息刀兵,天下太平。”   明皓朗声答道:“曦湾公主不是死于当年南夏王宫的大火了吗?而今哪来的曦湾公主给你。尔等若是聪明的,此刻速速归降,尚可保留性命。我已经看明白了,你这一万叛军大多是老弱百姓,我虽只带了五千援军,可这些都是日日操练的精兵,不消一个时辰,便可把你们杀得血流成河。”   樊祉屹不为所动:“我南夏百姓,没有一个贪生怕死之徒,为了救回公主,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林婉音已经不哭了,只是目光深深的看着城楼下那个英挺的青年将领,心中五味杂陈。   自幼一起长大的玩伴,青梅竹马的感情,此刻她拿不准樊祉屹究竟是为了给爹娘报仇,还是真的为了救回公主。在她犹豫着要不要开口相问的时候,却听明皓在自己耳边说道:“阿音,你回去休息吧,我不想再等了,此刻便开战,一举歼敌。这些人不是咱们的对手,你放心吧,把他们全都杀了,从此以后就不会有人再提曦湾公主的事情,皇上也不必担心什么了。”   “不,”阿音颤抖着抬眸看他,眼中看到的是自己信任的丈夫,脑海中想着的却是那惨死的故人。城楼下的这些人都是她的父老乡亲,其中有一些应该是认得她的,虽是受了国师蛊惑,可其中毕竟有些人是真心实意的想要解救公主,才拼死前来的。   他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本来可以过一家和乐的日子,却为了自己死于非命,如果真是就这样把他们杀了,想来今后的每一个夜晚,她都会被那血流成河的梦魇萦绕,再也过不了一天舒心的日子了。   她不能,不能眼睁睁的瞧着父老乡亲们死于非命,不能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被自己的丈夫亲手杀死。   “明皓你听我说,先不要开战,让我劝劝他们吧,或许他们肯投降的。”   明皓能体谅她的心情,面对家乡父老,她自是不忍心的。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一来你未必能劝得动,二来……,你的身份就彻底暴露了。”   ☆、第86章 第 86 章   林婉音无奈地笑笑, 面容凄美:“暴露就暴露吧,除了皇上,谁又在意一个小小的南夏公主呢。皇上让你带我来, 恐怕就是要试试咱们的忠心吧。我这身份,无论如何也是瞒不住了, 索性就让它发挥点作用吧。”   林婉音转头看向城楼下,朝着樊祉屹高声喊道:“樊祉屹, 你当真是为公主好吗?那就不想想,这样起兵叛乱, 是不是反而会带给公主杀身之祸?”   城楼上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这是众人万万没想到的,樊祉屹和夷门释同时盯紧城头,在明皓身边寻找声音的来源, 发现他身旁的垛口处站着的那个银甲小兵,似乎是说话之人。   夷门释哈哈大笑:“大晟朝是没人了吗?竟派了一个女人来打仗, 难道威震八方的雷霆军, 以前便有带女人随军的习惯?”   樊祉屹却没有笑,面色严肃的盯着林婉音,可是距离太远看不清面容, 又有头盔遮挡了额头和脸颊。他实在无法判断, 对方究竟是谁?可是这声音,的确有些像。   “你是谁?可知道公主在哪?”樊祉屹问道。   “你不用管我知不知道, 我只问你, 你究竟是为了报父母之仇, 还是为了营救公主,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句真心话。”林婉音大声喊道。   樊祉屹听这声音越发觉得熟悉,不顾危险地催马上前,近距离观看:“我自然是为了营救公主,只要公主回来,我即刻投降。杀害我父母的仇敌是独孤炎,如今他已经死了,我自然不会把这笔账算到别人头上。”   “樊祉屹,你可还记得,当年你曾经说过,长大后要成为最睿智的将军,常胜不败,而今你睿智了吗?受人蛊惑,起兵叛乱,自己的性命不保不说,还带着父老乡亲们来送命。曾经你说过,即便肝脑涂地,也要保护公主一辈子,可是,若公主真的被困在大晟皇宫,你起兵叛乱,究竟是保护她还是害她?”想起往事,阿音心潮澎湃,声音都有了几分颤抖。   樊祉屹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这些话都是幼时玩耍时,他与公主的私语,旁人并不知道。他下意识地催马上前,并未观察周围安全与否,眸光牢牢的锁住城头上的银甲小兵,极力的想要看清她的面容。   后方的夷门释却急了,此次起兵,他倚仗的就是樊祉屹,若他有个三长两短,这起兵就成了一场笑话。“樊将军快回来,莫要被别人三言两语骗了,这个妖女就是明皓带来蛊惑人心的,弓箭手,快射死她。”   樊祉屹猛然回头,目光凌厉的扫向全军,大吼一声:“谁敢射杀公主?”   此话一出,叛军之中一片哗然,公主?这个女人就是公主吗?大晟皇帝真的让人把公主带回来了?可是公主为什么不明说呢,为什么还不到这边来。   樊祉屹见弓箭手没动,这才放心地转回头看向阿音:“你真的是公主吗?你还活着,太好了,原本我并不敢抱什么希望,只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你真的还活着。这个戒指你可还记得?你若能说对它的来历,我便信你是曦湾公主。”   他从怀里摸出一个草编的戒指,因时间太久,草已然快要断了,就被缠了一圈红绳,看上去是一个红色的戒指。   阿音远远一望,根本就看不出当年那个戒指的模样,只能看到他手上捏着一个红色的小圈,就朗声答道:“我不记得有这样一个红色的戒指,你若非要让我说戒指,那便只有一个草编的。是我母后去世的那年,我一个人躲在墙角里哭。你来了以后,说会永远陪着我,让我不再孤单,说要保护公主一辈子。我就编了一个草的戒指给你,封你做公主的第一护卫。”   樊祉屹热泪盈眶,看来这次起兵叛乱没有错,公主竟然真的没有死,而且这么快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哽咽着扬声答道:“可我也说过,我不想当护卫,护卫是不能保护公主一辈子的。”   阿音又何尝不知道,给他那个戒指的时候,二人的对话并非完全如此。只是此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能直说罢了。   那年南夏王后病逝,小公主哭肿了双眼,数日后仍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总是一个人躲在宫墙的角落里,默默哭泣。   樊祉屹的父亲是护国大将军,有时他会跟着爹爹进宫,是公主为数不多的几个玩伴之一。   这一天,他找到了缩成一团的小公主,信誓旦旦的跟她说:“不要哭了,你以后不会孤单的,有我呢,我会永远陪着你,保护你,一辈子都不会变。”   天天哭,小公主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可是除了哭,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见樊祉屹这样说,她就抹了抹泪,抽搭着说道:“那我封你做第一护卫吧,无论我去哪儿,你都跟着保护我。”   樊祉屹比她大两岁,懂得事情也比她多,抬手爱怜地摸摸她发顶,柔声说道:“护卫是不能保护公主一辈子的,哪怕是第一护卫也不行。因为你以后会嫁人的,等有了驸马,他就不准我接近你了。湾湾,让我做你的驸马,好不好?这样我才能日夜守在你身边呀!”   懵懂的小公主简单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儿,每一个公主将来都要有驸马的,只有驸马才能形影不离的陪着她。于是她就拔了一棵双叶草,编成一个草戒指交给他:“好,我愿意让你做我的驸马。可是,你不能像我父王那样纳好多妃子,我母后就是被他们气死的。”   樊祉屹捧着草戒指喜笑颜开:“好,你放心吧,我只喜欢你一个,绝不会沾惹别的女人。你也不可以再有别的驸马了,只要我一个给你当牛做马就行了。”   那时候,他们还只是天真的孩子,以为自己可以平安长大。却没想到,没过几年,独孤炎带着大晟的军队血洗了南夏,南夏王宫被一场大火烧成了废墟,没人知道究竟死了多少人,但是人们知道南夏王和小公主都没能逃出来,皆葬身火海。   夷门释找到樊祉屹诉说自己梦境的时候,心如死灰的青年原本是不信的,即便他说得有板有眼、滴水不漏。   可是,哪怕不信,只要有一线希望,只要是跟小公主相关的,他都要去尝试,从未想过因此而丧命是否可惜。原本,他就是想跟着她一起去的,若不是家中还有年迈的祖母,他又如何肯苟活?眼下祖母已经去世,血气方刚的男子在无牵挂。哪怕有一线希望,他也愿意用命去换回公主。   樊祉屹骑在马上一动不动,完全陷落自己的思绪之中。阿音以为他还是不信,就让明皓命人搬了九面战鼓,排在城楼上。   “樊祉屹,你还记不记得,那年父王寿诞之日,你我二人曾自编了一曲《九鼓破阵乐》,而今城楼上已经摆了九面战鼓,你敢不敢只身前来,与我同奏一曲。”林婉音真的着急了,这些过去的往事,若樊祉屹不承认,她也没有任何办法,那便只得擒贼先擒王了。只要扣押了樊祉屹,那些叛军就不敢轻举妄动。   骑在马上的樊祉屹依旧没有出声,他静默地看着阿音,热泪盈眶。多少个孤寂的夜晚,自己默默流泪,一边回想往事,一边思念着她。   想过要为她报仇,可独孤炎已死,他该找谁报仇呢?找大晟的皇帝吗?即便把皇帝杀了又如何,他心爱的小公主再也回不来了。   此刻他才明白,什么叫苍天有眼。她竟然还活着,太好了,他飞快地思索自己该怎么办,若此刻投降了,明皓会不会放过公主?会不会让自己把她带走?   抑或痛痛快快的打一仗,杀了明皓,抢走公主?   正在他沉思不决之际,夷门释却看出了门道。情急之下,他亲自抽弓搭箭,瞄准了林婉音:“哪里来的妖女,竟敢冒充我南夏公主,受死吧。”   面对飞来的箭矢,明皓手上一使力,就把阿音从自己的右边抱到了左边,箭矢穿过垛口,钉在了城楼上。   “弓箭手……”明皓冷喝一声,举起了右手。林婉音赶忙拉住他:“不,不要放箭,让樊祉屹好好想想,他会想起来的。”   沉思的樊祉屹被那箭矢的破空之声惊醒,抬起头时,利箭已飞上城楼,不在他的可控范围之内。幸好明皓把人抱到了左边,才躲开那致命的一箭。   暴怒的男人调转马头,怒目瞪着国师夷门释:“你疯了,竟敢射杀公主?”   “她是假的,是故意蛊惑你的,你别听她瞎说……”   樊祉屹怒吼着打断他的话:“你清楚还是我清楚?我与公主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难道我会分不出是真是假?这场叛乱本就是你蛊惑的,如今看来,你并不是真的为了公主,而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你敢对公主下手,我岂能容你。”   他飞马过去,手中长枪一挺,吓得夷门释拨马要逃。可是,他的马术水平跟樊祉屹比起来,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等他离开,钢枪已贯穿胸口,将他挑到马下。   樊祉屹回头,挑起英挺的剑眉,朗生朝城头上喊道:“开城门,放我进去。当年国宴之上,《九鼓破阵乐》有不少人是听过的,我愿与你合奏,让大家明白,这便是真正的曦湾公主。”   ☆、第87章 第 87 章   南夏叛军一片哗然,只身进城的危险性太大了, 进了敌人的包围圈, 就成了人家刀俎上的鱼肉, 顷刻间便会丢了性命。   “少将军,不能去呀, 就算公主是真的,可她现在被别人控制住,你要是进去了,岂不是连你也搭上了?”樊祉屹的贴身侍卫樊路心急火燎的拍马过来,想要拦住他。   众人齐声附和, 纷纷苦劝樊祉屹留下,他却丝毫不为所动,只沉声说道:“不入虎穴,焉得公主。我若丧命城中,尔等便速速逃命去吧;我若不死,就会带公主隐匿山林,你们……不必枉送了性命。”   樊路面色悲戚:“那你呢?你就该枉送了性命吗?”   樊祉屹抿唇一笑:“此生, 还能见公主一面, 死何足惜?”他拍马跑向城门口, 不顾身后此起彼伏的呼唤,到城下,毫无惧色的仰起头:“开城门。”   明皓魁梧的身影在城头笔直而立, 面沉如水, 眸色幽深。   “开城门, 让他进来。”他没有多说一个字,可是背在身后的双手却做了一个手势,跟随他多年的副将自然明白那是什么意思,马上暗暗发令。   守门的士兵听到明将军洪亮的号令,这才打开厚重的城门,放下吊桥,让他骑马进来。面对叛军的时候,这是十分危险的行为,若他们趁放下吊桥之际,一拥而入,极有可能城破人亡。   城头上的弓箭手已经全部弯弓搭箭,若此刻叛军全部往前涌,就要毫不留情的射杀了。林婉音十分紧张,以前她只觉得明皓憨厚老实,却没有见过他在战场上如此果决的一面。她又往明皓身边靠了靠,悄悄拉住他的手臂,心里想着:若是他真的要下令射杀,这样才方便拦住他。   明皓自然察觉到了她的靠近,转头给了她一个安慰的浅笑,紧紧握住她小手,安慰道:“别怕,我不会让你有危险的。”   吊桥放下,樊祉屹单枪匹马进了城。守城士兵们马上关上城门,升起吊桥,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明将军胆识过人,面对上万叛军竟敢开城门、迎敌将,而那樊祉屹又何尝不是英雄气概,竟敢独自一人闯进龙潭虎穴。二人在城头相见,眸光既针锋相对,又暗含欣赏。   樊祉屹只粗略看了一眼明皓,就急急地看向他身边地林婉音。   她眉目如画,暗含小时候的影子,却像一朵盛开的鲜花,脱去青涩的浮尘,展露娇嫩的美颜。虽是十年没见,他却一眼认出了她,因为她的身影从未在他眼前消失过。   “咳!”明皓沉下脸,不悦的咳了一声。   樊祉屹这才回过神来,赶忙拜倒在地:“拜见公主。”   见到故人,昔年的一幕幕浮现在脑海,想的最多的自然不是樊祉屹,而是母后、父王,还有自己的家。林婉音热泪盈眶,哽咽道:“你快起来吧,已经没有公主了,你们何必这么傻,为什么要来枉送性命?”   樊祉屹起身,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温柔笑道:“你说为什么呢?自然是为了你。”   明皓额上青筋暴起,胸膛起伏,握着阿音的手往前晃了一下,想让他看清眼前的情形。“你们的公主并没有被囚禁在皇宫里,她早已嫁给我为妻,我们还有一个儿子,她不想回南夏,也不需要你们救,别自己多情了。”   樊祉屹如遭雷击,脸上的笑意被劈的七零八碎,怔愣地看看公主,又看看明皓,再盯着他们紧握的双手瞧了半晌,难以置信的开口:“你嫁人了?可是……可是你答应让我做你……”   “别说了,”阿音赶忙打断他,城头之上哪是说这种话的地方:“这些事情一会儿慢慢说吧,祉屹,我不想看到那些无辜的人死于非命,他们一定是受了夷门释蛊惑才会叛乱的,你让他们快点散了吧。皇上仁爱,直说要平定叛乱,并没说赶尽杀绝,所以,你赶快让他们走。我挺好的,不需要你们救”   樊祉屹认真地看着她,压下心头的万般不适,艰难地点点头:“好,我让他们走。”   他迈步向前,明皓跨了一步,挡在阿音前面,不让他有伸手抓人的机会。樊祉屹冷笑:“你以为我会挟持她吗?”   “她是我的妻子,我自然要保护她。”明皓答的理直气壮。   樊祉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不要故意激怒我,即便在你的军中,我也不怕你。”   明皓面不改色:“我没有故意激怒你,若要开战,伤忙惨重的是你们。如果不是阿音不忍心看家乡父老惨死,你以为我会跟你在这聊天吗?你敢孤身进城,我欣赏你的勇气,不会故意为难你。”   樊祉屹愤恨地握紧了拳,狠狠一拳捶在城头上,看着下方说道:“我已经亲眼看清了,确实是公主,而且她并未被囚禁在皇宫里,是夷门释满口胡言,蛊惑人心。现在,你们马上解散回家,趁皇帝还没有追究的时候,回去好好做良民。”   叛军在群龙无首的状况下,面对如此大的变故,不知怎么办才好。几个小头领商量了一下,决定暂时后退五里,静观其变。   樊祉屹在重兵簇拥之中,被请进了太守府,明皓让阿音去客房休息,自己和他谈判。可他只说了一句“我要见公主”,便一言不发,气的明皓喘着粗气去了客房,把他自己晾在前厅,派兵守住四周。   一路奔波,阿音的确累了,刚刚在城头又经历了一番惊险的殊死较量,此刻脱了盔甲,她觉得全身无力,像是大病一场一般,瘫坐在椅子上就起不来了。   明皓气呼呼地进了门,就看到爱妻两眼失神的斜倚在椅背上,楚楚可怜的神情让他一下子就心软了。   “阿音,没事了,别怕。”明皓大步走过去,轻轻把她抱起,抢了她的椅子,让她坐在自己大腿上。   她依赖的人终于回来了,阿音抬手抱住他脖子,把头倚在他肩窝里抽噎:“明皓,我不想你被皇上责罚,也不想他们受伤,怎么办?”   明皓抬手轻抚着她柔顺的长发,轻声安慰:“你刚才说的对,皇上直说平息叛乱,并没有赶尽杀绝。他想要的是天下太平、百姓和乐,并不是埋下仇恨,让这一方土地永不安宁。所以,放走他们是对的,不用担心。”   “那……你会放走樊祉屹吗?”阿音埋着头,不敢看他的脸色。   屋子里安静下来,明皓沉默不语,抱着她的手却加重了几分力道,双唇紧紧地抿着,眸中闪过几分委屈:“阿音,你是不是答应过他什么?”   阿音听着他语气不对,就抬起头来看了看男人的表情,却是她从未见过的失落,哪怕是当初在明水湾拒绝做他娘子的时候,都不曾见他如此失落。   “你怕什么呀,我都嫁给你了。我给他戒指的时候,的确是答应……答应让他保护我一辈子的,可是那时候才几岁呀,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笑话罢了,不能当真的。”   明皓带着气咬了一口她的红唇:“可你给了他一个戒指,你都不曾给过我。”   “我给了你一个儿子,你还不满意呀?”阿音娇俏地撅起小嘴。   明皓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睛,温柔一笑:“满意,不过……”他垂下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鼓起勇气说道:“阿音,他想见你,你要见他吗?”   “当然要见了,我有话要跟他说,不过你别多想,可不是什么悄悄话,我只是想让他劝家乡父老都回去。”   明皓重重地叹了口气,其实心里都明白,可偏偏就特别难受。“那你把戒指要回来吧,好不好?”   林婉音被他气的想笑:“一个草编的破戒指罢了,十几年了,都快要断掉了,你别这么小气行不行?”   明皓黯然垂头,声音有点颤抖:“我就知道会被你骂,人家跟你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可我没有。人家有你亲手编的戒指,我也没有。是不是他要带你走,你就会离开我?”   “你胡说什么呀,”林婉音站起身来,不想在听他酸溜溜的胡言乱语,“我去跟他谈谈,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在那,你们是不是说话不方便呀?”明皓眼巴巴的瞧着她,特别希望她说几句甜言蜜语,让自己心里踏实一点。可是她什么都没说,只说了一句“随便你”,就转身出门去了。   阿音心乱如麻,哪有心思听他说酸话,快步走向前厅,去见樊祉屹。   明皓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自然不能让她一个人去,却又不想因为一句“随便你”就杵在一边看人家叙旧。于是气哼哼进了隔壁房间,既为保护她,也为了听壁角,心里酸的,感觉整个太守府都是炖鱼的味道。   ☆、第88章 第 88 章   林婉音一进门,樊祉屹马上从太师椅上弹了起来。   “公主。”他撩衣要拜, 阿音赶忙拦住他:“不要拜了, 世上已无南夏, 我也不是公主了。再说了,小时候, 你也不是每次见了都拜我呀。”   樊祉屹一笑:“年幼无知,还请公主见谅。”   “我都说过了,不要再叫公主了,白让人家笑话,还有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好, ”樊祉屹听话地点点头,抿了抿唇,轻声问道:“湾阿妹,这些年……你过的可好?”   隔壁房间里传来一声闷响,阿音转头扫了一眼墙壁,没有理会。   “还好吧,那年南夏国破之时, 我从王宫的密道逃走, 去了大晟, 那里有我父王早就为我安排好的一户人家,有另一个身份,我就这样悠哉的做了几年官家小姐。后来, 家中发生了一些变故, 我差点被响马掳走。”阿音还没说完, 樊祉屹就抢着问道:“那你没事吧?”   阿音笑着摇摇头:“没事,是明皓救了我,后来我就跟着他回了明水湾,然后……做了他的妻子,我们还有一个特别可爱的大胖儿子,叫明大义。”   出来了这些天,阿音想儿子了,提起义哥儿,满脸都是柔情。   樊祉屹怔怔地瞧着她,迷失在她温柔的笑意中,失魂落魄。   隔壁的明皓从地上爬起来,暗笑着坐到椅子上,拿起茶杯喝茶。   “是我错了,我一直傻乎乎的以为你已经不在世上,若知道你在大晟,我一定跋山涉水赶去保护你,如果当时救你的人是我,那……”孩子就应该姓樊了吧。   阿音不像他那么激动,冷静地坐下,轻声劝他:“这么多年过去,我们都长大了,其实我父王本就无心王位,也早就安排好了脱身之策。当年你爹娘都死在独孤炎之手,可是现在他已经死了。我希望你能从仇恨中走出来,好好地娶妻生子,过好日子。我想这应该也是你父母希望看到的,城外那些无辜的百姓,你劝他们离开吧,趁现在还没有酿成大错,皇上不会追究的。”   樊祉屹苦笑:“娶妻生子,我想娶的人已经嫁了别人,给别的男人生了儿子。我要娶谁为妻呢?”   阿音担忧地看一眼满是醋味儿的墙壁,小声道:“咱们好好地说说话,你别招惹他行不行?”   樊祉屹眼圈儿一红,委屈的说道:“我招他什么了?你忘了吗,你给我戒指的时候,曾经亲口说过让我做你的驸马……”   “咔啦!”瓷器碎裂的声响自隔壁传来,紧跟着就是一个男人沉重的脚步声,很快,明皓就出现在门口。他阴沉着脸,眼睛里红红的,双臂下垂,左手上有血珠儿滴答到汉白玉地面上。   “你疯啦!”阿音惊叫一声,快步走过去,捧起明皓的手瞧了瞧,就拉着他手腕往外走:“快去包扎一下。”   “我不去,你去把戒指要回来。”明皓站稳脚步,任由她如何拉扯,只一动不动。   “你别这么小孩子气好不好?一个草编的戒指,已经快要烂掉了。祉屹,你快把戒指扔掉吧。”阿音无奈地夹在二人中间,十分为难。   “我不。”樊祉屹满心委屈,多少年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如今活生生站在眼前,却成了别人的妻子,让他情何以堪。原本都打算为了她终身不娶了,可是现在她竟然劝他娶妻生子,如果新娘不是她,他怎么可能去靠近。   积压多年的情绪一朝爆发,一直在隐忍的青年再也不想忍着了,从怀里摸出缠着红绳的草戒指,在明皓面前晃了晃:“你想要这个是吗?我偏不给你,这辈子让你钻了空子,下辈子湾妹子一定是我的新娘,我要去佛前求七七四十九天,求来世以此为信物,成就美好姻缘。”   “你胡说什么,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让你连佛都见不到。”明皓怒了。   “我只身进城门的那一刻,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你来吧,我死了,就可以早日投胎了。我的信物,你永远都别想夺去。”他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戒指扔进嘴里,吞了下去。   “你给我吐出来。”明皓再也站不住了,扑上去撕他的嘴,二人扭打成一团。   林婉音拉拉这个,拽拽那个,怎么也劝不住。二人都像不要命了一般,你一拳我一掌,疯狂地互殴起来。   “你们打架吧,我不活了。”阿音大叫一声,一头撞向角落里粗大的柱子。   “阿音。”明皓率先回头,不顾对方已经挥到脸颊的拳头,朝着柱子狂奔几步,挡在了她前面。   胸口传来一阵剧痛,明皓顾不上伸手去揉,只捧住爱妻的小脸儿细看:“阿音,你没事吧?”   阿音抬头瞧瞧他青紫的嘴角,哽咽道:“你还要不要我?”   “要啊,当然要,我怎么会不要你呢?”明皓大口的喘着粗气,这才抬手揉了揉心口窝,轻声道:“你这是使了多大力气撞的,真不想活了?不就是打个架嘛,哪个男人没打过架,又没动刀,你……”   他说了一半,就不敢说了,只默默收紧双臂抱着她,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她在默默挣扎,不想给他抱着了。   “现在是什么时候,你们还有心情打架?皇上是不是要追究这件事,如今还不清楚呢?也许就没几天活头儿了,你们还有什么可打的,还不快想想办法,让那些无辜的百姓别受牵连,让我们的儿子能平安长大,你干点有用的行不行?”阿音哭喊道。   “阿音,我错了,对不起!”明皓垂下头,乖乖地认了错。   樊祉屹呆呆地瞧着他们夫妻吵架,其实根本就没吵起来,明皓很快就认输了,低声下气地赔不是。若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这个在战场上从不认输的雷霆军将领,这么快就在妻子面前缴械投降。   能屈能伸的男人是好男人,敢于在自己女人面前认错的男人也是好男人,若是她真的嫁了自己,自己未必能做到明皓这样。   “阿音,我们回去吧,你帮我包扎手好不好?”明皓再没看樊祉屹一眼,把爱妻打横抱起,自顾自地往外走。   林婉音气还没消,没答话,只重重地哼了一声。   明皓嘿嘿一笑:“肯哼我了,看来是没那么气了。”   “我跟你这种傻子置气,那我就是更傻的傻子。”阿音用娇嫩的食指指肚点了点他宽厚的额头。   “你不傻,我傻,儿子随你,也聪明的很,过几天咱们回去,估计那小子就会喊爹娘了。将来再有了小闺女也随你,漂亮又聪明,我喜欢。”明皓满脸是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娇嫩嫩的小姑娘,追着他叫爹爹。   阿音忍俊不禁,本来挺沉稳的一个人,怎么碰上个情敌就一点都不理智了呢?   回到客房,阿音吩咐赵太守特意派来的丫鬟凝蕊去取些涂抹的草药来,亲手帮明皓清理了伤口,上了药。用完之后,让凝蕊收走:“你去前厅,给樊祉屹上点药吧,他脸上也挂彩了。”   明皓挑挑眉,无声地抗议一下,没敢说话,怕惹她生气,宁可自己憋着。   阿音太累了,梳洗过后,躺在床上就合上了眼。明皓急急忙忙地往她身边凑:“阿音,你今日怎么不枕着我的胳膊睡了?”   “你手破了,别枕了。”阿音头也没回。   “那咱们换个方向睡,你枕我右臂吧。”明皓一点都不困。   “我累了,不想动。”   “没关系,我抱你。”明皓赶忙把人抱起来转了一下位置,把枕头也倒过来,让她枕在自己胳膊上,这才心满意足地看着她睡。   林婉音很快就睡着了,面容恬静,呼吸轻盈。明皓却睡不着,轻轻吻着她额头,低声细诉:“阿音,我和儿子不能没有你,你哪都不能去,不能跟着别人走,知不知道?其实我知道你不会走,可我还是害怕,从心底里害怕,从来没有如此害怕过。阿音,你答应我好不好?”   林婉音睡的很是香甜,并未回应他的话,只有不安的男人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月上中天,男人还是睡不着。阿音翻了个身,头枕到了枕头上,空出了他粗壮的手臂。明皓轻手轻脚的起来,穿好衣裳,到了廊檐尽头的一间空置客房,吩咐侍卫把樊祉屹带到这里来。   樊祉屹鼻青脸肿的程度比明皓更甚,毕竟个头儿上吃着亏,不动武功的情况下肯定要挨揍。“叫我来干什么?是给我一间客房睡觉,还是接着打架?”樊祉屹揶揄道。   明皓正色道:“时间紧迫,为了防止奸人陷害,今晚我们就要商量好一个对策,否则,很难保住阿音。”   樊祉屹见他说的是正经事,也正襟危坐,面色认真起来:“只要能保住公主,需要我做什么,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明皓点点头,直言道:“若不是你和阿音之间的青梅竹马让我讨厌,其实我还是蛮欣赏你的。”   樊祉屹针锋相对的说道:“若不是你娶了她,让我憎恨,也许我也可以和你成为好朋友。”   ☆、第89章 第 89 章   林婉音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空荡荡的。心底闪过一丝不安, 她赶忙爬了起来, 站在床前揉了揉眼, 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是少了那个让她安心的男人。   走到门口, 果然看到门栓已经打开,她轻轻拉开厚重的木门,一股冷风灌了进来,冻得她一哆嗦。   “明皓。”阿音探头朝着灰蒙蒙的院子里望了一眼,月光不甚明亮, 有几个穿戴着盔甲的侍卫站在不远处。听到她的声音,他们没敢往这边看,只有一个人迈开脚步走向廊檐的尽头。   “我在这儿呢。”暗夜之中,阿音的声音很是清晰,谈完了事情,刚刚走到门口的明皓听得清清楚楚,赶忙大声回应, 怕她着急。   双手扶到门上, 他回头又跟樊祉屹说了一句:“那就这样吧。”   “好!”樊祉屹轻声应了, 起身相送。看着他快步走到一排客房的另一端,把站在山门口的那个玲珑身影拥在怀中。   “阿音,正月的晚上这么冷, 你也不穿件衣裳就出来, 着凉了可怎么办?”明皓用自己的大氅裹住它, 拥着她往里走。刚走了两步,又回头吩咐院子里的侍卫:“李甲,让太守府的丫鬟去熬碗姜糖水来。”   阿音赶忙拉住他:“我没事的,不过吹了一点冷风而已,没关系。你就别劳动人家了,又不是在咱们自己家里。”   “不是在自己家里更要注意,出门在外,着急上火的,这几日我一直担心你会生病呢。”   “我哪有那么娇气!”   夫妻俩的谈话声,随着房门关闭,被掩在了屋里,再也听不见了。樊祉屹默默转回身,在黑暗的屋子里静静发呆。   或许这就是命吧,他又能怎么办?   阿音喝下姜糖水却睡不着了,就用指尖儿无聊的拨弄明皓的耳朵:“你打算怎么处置樊祉屹?”   明皓苦笑:“那是反贼,我哪有权处置,必须带回京中,让皇上处置。”   “这倒也是……”阿音静下心来想了想,接着说道:“明皓,你认真的讲,皇上大概会怎么处置我?”   “这次谋反的事本就与你无关,你是无辜的,放心吧,皇上不会把你怎么样。”   这句话,阿音觉得纯属是在安慰自己。“明皓,我是亡国公主,你是领兵的大将,这应该是帝王最忌讳的关系吧。即便皇上信任你,恐怕也经不住奸人挑拨。如果皇上真要处决我,你千万不要逞英雄,一定要保住自己,保住儿子,代替我抚养他长大,帮我看着他娶妻生子,一生和乐。”   暗夜之中,静谧无声,只能听到明皓在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许久才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皇上要你死,我就陪你一起死。让我撇下你不管,我做不到!”   阿音的热泪夺眶而出,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在这生命攸关的时刻,自己的丈夫不离不弃,愿意同生共死,她从心底里感动。可是,眼下并不是感动的时候。   “你非要我们一家都死绝了才高兴吗?儿子才那么小,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呢。我们俩要是都没了,谁管他?更何况,你若俯首认罪,恐怕便要满门抄斩,连儿子的命都保不住,你怎么这么傻。你一定要一口咬定不知情,这样才能从轻发落,你记住没有?”   “我做不到!”明皓声音沉稳,没有一丝慌乱,一丝犹豫。   阿音哭着推了他一把,摸到头顶上方用来防身的匕首,唰的一下抽了出来,架在自己脖子上:“明皓你若不答应,我现在就死在你面前。”   “你疯了,快把匕首放下。”这下明皓可吓傻了,瞪圆了双眼,看着暗夜中朦胧的身影,不敢乱动,生怕她情急之下伤了自己。   “你答不答应?”阿音带着哭腔,倔强地问道。   “好,我答应,我答应你还不行吗?你快把匕首放下。”明皓额头上冷汗直冒,见到银光移动,知道匕首已离开她的脖颈,这才伸手抢了过来,插入鞘中,压在自己枕头底下。   “以后不许你这么胡闹了,你知不知道这匕首有多锋利。稍微有一点闪失,命就没了。”平时无论阿音有什么错,他也不舍得训斥她,可今日不同,吓得他心都差点飞出来。   阿音浑身像虚脱了一般,软绵绵的躺在枕头上,再也不想说一句话。她又何尝愿意与丈夫和儿子分离,只是,大难当前,能保住一个算一个。   次日一早,樊祉屹在几个副将的“陪同”之下到南夏军营,遣散了众人,随后与明皓等人一同起身前往京城。   大军开拔,副将请示明皓:“侯爷,叛贼要不要绑了?”   明皓看一眼一脸大无畏的樊祉屹说道:“不必了,绑住了反而不好带走,让他自己骑马,围在众将之间便可。他既诚心归顺,自然不会逃跑。”   骑马飞驰,归心似箭,又惧怕相见。   到了京郊,已是几日后的晚上。此刻,京城已经关闭城门了,明皓就带着军队先回到军营之中,带着阿音在这里住了一晚,只等明日一早进城。   明日早朝,是杀是留,就可以见分晓了。阿音心里紧张的很,再三叮嘱明皓,一定要以儿子为重,不能意气用事。   男人没有明确回答,只附和着嗯了一声。这一晚,阿音睡的不踏实。浅眠一小会儿,就会被噩梦惊醒。黎明时分,她再也睡不着了,对明浩说道:“要不你偷偷派个信得过的人,把儿子送走吧。”   明皓几乎一晚没睡,知道她心里害怕,在她醒来时就会抱紧她,给她安慰。在她睡着时,会放松手臂,让她睡得舒服。   此刻他没有答应:“算了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果咱们两个都丢了命,儿子一生过着逃亡的生活,也没什么意思。反倒不如重新投胎转世,咱们还做一家人。而且,你不必如此害怕,我有把握,皇上会饶了咱们一家人的。”   林婉音自然希望他一语成谶,可心里实在没底。两个人都睡不着了,索性起床穿衣,早早地骑上快马,到城门处等候开门。   樊祉屹自然要跟着他们一起进宫面圣,可这一次必须要绑着进去了。他毫无怨言地伸出双手,任由他们绑了梅花死扣,缚手进宫门。   远远望见皇宫高大的朱红色宫门,林婉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紧张害怕,却见宫门处发生了争执,几名身穿金甲的御林军正在推搡一个纤瘦的姑娘。   走近一瞧,姑娘不是别人,竟是明玉。明玉被他们推倒在地,却还不死心,仍旧挣扎着起来往宫门里面扑:“你们让我进去吧,我要见皇上,刚才揭了皇榜的那人是我哥。他一个人进宫面圣是不行的,他说的不对,我要去。”   守门的御林军冷着脸喝道:“是你哥哥也没用,谁揭了皇榜,谁就可以进门,其他人一律不准。若非看你是个弱女子,早就把你乱棍打死了,赶紧走吧,莫再纠缠,再纠缠你就没命了。”   “求求你们,让我进去吧,他要到说的事情不对,是欺君之罪。我要见皇上,我要说真正的实情。”   御林军没有耐心再跟她耗了,唰的一下抽出钢刀:“你再敢上前一步,马上人头落地。”   明皓飞身下马,一把拉住了明玉的胳膊,阻止她继续扑上去送死的动作:“明玉,你这是干什么?”   明玉回头看到明皓和林婉音,如释重负般吐出一口气:“哥,嫂子,你们可算来了,快带我去见皇上吧,明磊揭了皇榜,要去皇上面前说嫂子就是被缉拿的曦湾公主。他胡说八道,你们快带我去,我要跟皇上说,他胡说八道的。”   明皓眸色渐暗,隐隐燃起了怒气。阿音的公主身份已然是瞒不住了,但是作为家乡的故人,明磊竟丝毫不顾念同乡之情,不顾阿音当初对明玉的救命之恩,却要拿着一点点蛛丝马迹的小事,去邀功求赏,这样的老乡,真是……   明皓沉声说道:“明玉,我们不会有事的,你不必进去了,回家等消息吧。”   明玉含泪看着林婉音:“真的不会有事吗?”   阿音拍拍她肩膀,难得在这种时候,她肯拼死护着自己。却不说能不能起到作用,这份情义,足以让她欣慰。“明玉,听你哥的话,回去吧。你们这些御林军莫要伤她,她是章太医的未婚妻,你们送她去太医院吧。”   通报过后,几人面色严肃地进了金銮殿,首先看到的便是跪在玉阶下的几个人影。明磊跪趴在汉白玉地面上,身子在微微颤抖,他旁边还跪着一个有几分眼熟的身影,经过他身边时才看清,竟是陶掌柜。   在这两个平民前面,还跪着吏部侍郎林彦,林婉音名义上的大哥。   殿中鸦雀无声,众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到明皓和林婉音身上,神情复杂。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臣明皓幸不辱命,已经平定南夏叛乱,带回了反贼头领,请皇上发落。”明皓带着阿音和樊祉屹跪倒在地。   “那你说说,是如何平定叛乱的?”盘龙宝座上的帝王冷冷开口。   ☆、第90章 第 90 章   明皓似是早就料到会有此一问,抬起头朗声答道:“回皇上, 未动一兵一卒, 以曦湾公主一人之力劝降了叛军。那些叛军都是无辜百姓, 受夷门释蛊惑才走上歪路。”   皇上点点头:“无辜百姓既已纳降,朕可以不追究。不过, 寻找曦湾公主的皇榜早已贴出,你为何知情不报,对朕隐瞒?”   皇上这话的意思便是要追究责任了,林婉音怕明皓主动揽过责任,赶忙抢答:“皇上, 明皓对此事并不知情,南夏已亡,其实早就没有什么曦湾公主了。这些年来,我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晟的子民。皇上是仁德之君,天下百姓安康和乐,我夫君受皇上赏识重用,我亦心怀感激, 绝无半点反叛之心, 请皇上明察。”   皇上看看明皓, 又看看林婉音,暂时没有说话,似乎陷入了回忆或犹豫之中。   吏部尚书赶忙进言:“皇上, 刚刚林彦一口咬定明夫人就是他的亲妹妹, 并非什么南夏公主, 此刻明夫人却亲口承认了自己曦湾公主的身份,可见林彦的确犯了欺君之罪。而明皓,身为雷霆军将领,颇得皇上信任,可他却恩将仇报,窝藏朝廷钦犯。皇上为江山社稷着想,决不能对这些犯了欺君之罪的人姑息呀。”   一听这话,林婉音看着林彦的背影热泪盈眶,看来刚刚明磊揭了皇榜进殿,已经道破自己的身份,皇上自然要询问林彦,在这生死攸关之际,他竟没有保全自身,而是一口咬定林婉音是他的亲妹妹,并非南夏公主。   这个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大哥,让阿音十分感动。这么多年来,大哥待自己如同亲妹,和对婉容没什么两样,在林家这些年,她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就像在自家一样轻松自在。   林婉音赶忙解释:“皇上,真正的林家大小姐的确与我同岁,因从小身子孱弱,常遇鬼神,不得不送到尼姑庵寄养,只是那孩子没能长大便夭折了。南夏亡国之后,我就去了那个尼姑庵,顶替林家大小姐的身份活下去,后来又回了林家。对于我的身份,家兄实在不知情,他一直以为我是他的亲妹妹。林家是无辜的,皇上,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您若要惩处,便只朝着我一个人来,与旁人并无干系。”   在她身旁的明皓沉声说道:“皇上,她是臣的妻子,臣愿意替她承担一切罪责。阿音她是无辜的,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平日里只在在家中抚养孩子,连大门都很少出。此次南夏叛乱,与她毫无关系。”   林婉音瞪大双眼看向明皓,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明皓,你胡说什么?你承担什么罪责,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承担,我是南夏公主,你又不是。”   明皓面不改色:“你是我的妻子,不论是打是罚,还是杀头,都该由我来替你承担。”   “你胡说什么呀,”林婉音再也坚持不住了,情绪崩溃,哭喊着推了他一把:“你答应过我,不乱逞英雄,我的错就是我的错。我死了,还有你照顾儿子,若是连你也死了,儿子怎么办?他还那么小,还不会走路,还不会喊爹娘。”   林婉音泪如雨下,如此重情重义的丈夫,让她既感动又无奈。   男人却十分平静,朝着她安慰的一笑,抬手帮她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怕什么?我们的儿子自然也不是怕死的孬种,如果皇上真要定你死罪,我们一家三口便共赴黄泉。你那么娇气,没有我和儿子保护你,黄泉路上的牛鬼蛇神不得把你吓坏了呀。”   林婉音紧紧的咬着唇,哭得泪雨滂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被绑着跪在殿上的樊祉屹默默垂下眼帘,虽然他心里十分不愿承认,可是小公主真的是找了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   大殿之上,文武百官皆沉默不语。夫妻情深,誓死相随,面对人世间最真挚的情感,谁又能不动容。   江瀚出列跪倒:“皇上,臣愿以项上人头担保,明皓一家绝无反心,请皇上从轻发落。”   朱会飞和其他几员出自雷霆军的官员,都随之拜倒:“皇上,臣等也愿担保。请皇上看在明皓多年为江山社稷出生入死的份儿上,从宽发落。”   邵相一看风头要变,赶忙出列参奏:“皇上仁爱,宽恕了数万南夏百姓,可是只要皇族遗孤尚在,就有可能让他们举起反旗。明皓手握重兵,在军中一呼百应,若他与南夏叛军里应外合,我大晟的江山便岌岌可危了。”   皇上面色严肃,看着玉阶下的一群臣子,一言不发。众人都觉得,皇上是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关系着几条人命。   明皓再次开口:“皇上,臣愿意交出兵权,解甲归田,回老家当一个普通的猎户,只求皇上开恩,留住臣一家三口的性命。”   江瀚急了,指着邵相骂道:“你胡说什么?明皓跟随圣上出生入死多年,怎么可能有反心。他若真有反心,这次去南夏不就可以里应外合了吗?怎么会劝降南夏百姓,又抓回了叛军首领。”   邵相也毫不示弱:“刚才有一个人证还没来得及审,就被明皓的归来打断。你们都口口声声说,明夫人与南夏毫无往来,可你们谁又知道,近半年她曾多次派人前往南夏。之后便有了谋反的叛军,我说的是真是假,一问那人便知。陶浦,皇上面前,你必须如实讲,这半年明夫人可有安排人去过南夏?”   众人的目光都随着他看向了跪在明磊身旁的陶掌柜,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到金銮殿上面圣,自进殿之时起,就吓得哆哆嗦嗦的跪在角落里,等待皇上问话。   “是,的确是派人去过南夏。”陶掌柜颤抖着答道。   此话一出,大殿中一片吸气之声,有了这样一个人证,看来明皓一家是难逃死罪了。   但是紧接着陶掌柜连连磕头,激动地说道:“皇上,草民在皇上面前不敢说假话,明夫人的确是派人去南夏了,前后一共去过三次,其中有两次都是小人我带着两个伙计去的。可是,每次都是去收曦湾花的干花而已,还有南夏的胭脂水粉,并不曾接触过什么叛军。”   邵相不屑的哼了一声:“你懂什么,人家要与叛军会面,自然是暗中进行,岂能在你眼皮子底下?”   林婉音万万没想到,一个胭脂水粉的铺子,此刻竟成了谋反的证据。她刚刚因为明皓的执着大哭,而此刻面对咄咄逼人的邵相,眼里就没有泪了。   她从袖袋中掏出帕子,擦净了脸上的泪,哽咽着说道:“皇上,我家的胭脂铺子,您是见过的。不过是卖些胭脂水粉补贴家用,我也是万万没有想到,南夏会出这种事。南夏百姓并非好战之徒,此次谋反必是有人居心不良,故意陷害。我家受皇上恩泽,住着宽大府邸,享着高官厚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如果我真有心谋反,又怎会留在京城这危险之地,又怎会劝降叛军,只身回来领罪。皇上圣明,自然能看出陷害之人漏洞百出,也能看出臣一家的忠心耿耿。”   众人都偷眼看向高高的鎏金宝座,面色严肃的帝王依旧没什么表示。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这谋反之事,八成与明夫人无关。可是,面对邵相的明确态度,要不要替明皓夫妻求情,众人心中也在犹豫。   就在这短暂的沉默之际,明皓突然开口:“启奏皇上,这次南夏叛乱,的确有人在幕后主使。我已将叛军首领带回,幕后主使是谁,一问便知。”   众人恍然大悟,对呀,自家人在这儿你一言我一语,也仅仅是猜测,何不问问叛军首领呢。   一直沉默的皇上这才开了口,问道:“下跪何人,为何蛊惑众人起兵叛乱?”   樊祉屹见终于轮到自己说话了,便挺直脊背,不卑不亢的说道:“草民樊祉屹,家父是原来的南夏护国大将军樊茂,被独孤炎所杀。听说,去年皇上攻克京城时,杀了独孤炎,间接替草民报了杀父之仇,草民叩谢皇上。”   他弯腰拜倒,以额触地。这一谢,莫说满朝文武,甚至包括皇上本人都没有想到。   太宗诧异问道:“听说你是为了替父报仇,才举起反旗,如今竟在这里叩谢圣恩,你既不为报仇,为何要谋反呢?”   樊祉屹直起身子,不疾不徐的说道:“当然是为了公主,我受夷门释蛊惑,听信了他的鬼话,以为公主被拘禁在大晟皇宫,日夜遭受严刑拷打,这才起兵谋反,只求救回公主。我与公主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怎能见死不救。”   皇上看看他,又看看旁边与他年龄相仿、貌美如花的林婉音,心中暂时信了他的话。“既然你为救公主,又何来幕后主使之人?”   “回皇上,幕后主使人并未主使我,我只是被夷门释骗了,他主使的是夷门释。此人与夷门释暗通书信,公主到屿州的前一晚,我去找夷门释,主使人飞鸽传书的密信恰巧被我看到,上面写着六个字:杀公主,夺屿州,落款是一个邵字。”   众人火辣辣的目光全都看了过来,邵相大惊,抬起一脚踹在樊祉屹肩头:“你胡说什么,老夫何曾写过什么密信。你在两军阵前杀了夷门释,现在死无对证,就栽赃嫁祸老夫。这分明是你为了保住你家公主,才想出来的金蝉脱壳之计。”   明皓等的就是他暴怒之后的话语,认真寻找着破绽,却没想到破绽如此明显。看来自作孽不可活,他这次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皇上,臣进殿之后,还没有详细禀报战场情形。若邵相没有在军中安排密探,如何得知夷门释在两军阵前被樊祉屹所杀。若他在军中安插眼线,居心何在?”明皓挺直脊背,扬起了头,朗声说道。   金銮殿上剑拔弩张,打一个漂亮的反攻仗,是明皓擅长的作战手法。   ☆、第91章 第 91 章   金殿上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众人火辣的目光全都投到邵相身上, 就连一直不动声色的帝王, 也看了过来。   邵相只觉得周身如同火烧, 额头上很快冒出冷汗,心中暗想:这下完了, 可怎么才能说清呢。“皇上,臣……臣只是……只是道听途说罢了,听别人提起的。对对,就刚刚上朝之前,众臣在殿外等候的时候, 不知是谁说了一嘴,被老臣听到了。樊祉屹,你说看到了密信,那你拿出来呀,密信呢?没有物证,休想污蔑老夫。”   樊祉屹自然明白,他肯定会提起那并不存在的物证, 当即朗声答道:“皇上, 密信这么重要的东西, 怎么可能保留?夷门释已经把密信烧掉了,这个物证,草民的确拿不出来。不过自古以来, 想谋朝篡位之人, 都会囤财囤粮, 在军中安插自己人,已备策反之用。这位大人有没有反心,到他家中查抄便可知道,若是暗藏万贯家财,而且说不清来路,那便是最好的物证。”   这话说的狠呀,文武百官心里都在暗暗发凉。以万贯家财为证据,邵相就更是无可辩驳了,他本是前朝旧臣,一直身居高位,为人贪婪狠厉,家中自然富可敌国。   若皇上真要下旨抄家,必然会抄出来金银财宝无数,自然就坐实了他谋反的罪名。邵相一倒,恐怕国库就要被充满了吧。   此刻,邵相是否真的谋反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皇上的态度。众人都心中惴惴,静等着皇上发话。   果然,高高在上的帝王沉声开口:“邵相一直兢兢业业为国事操劳,朕全然不信你这污蔑之语。不过,为了证明邵相的清白,还需到府中查一查,也好让满朝文武心服口服。来人,即刻带邵相到大理寺坐坐,朱会飞负责审理此案。江瀚,你速带御林军去丞相府,清点家财,看看有没有违禁物品。”   “是。”江瀚领命大步离开,走过明皓身边的时候,挑唇朝他一笑。   皇上的心意,大家已经全然明白了。命朱会飞审案,江瀚查抄,他们全都是雷霆军出身,跟明皓是过命的交情,就算是邵相真的没什么,恐怕也会被这二人搞出点儿什么东西来,更何况邵相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   邵相不傻,皇上嘴上说的客气,让他到大理寺坐坐,其实哪是坐坐这么简单。江瀚都带御林军去抄家了,此事再无回还的余地,他双腿一软,如烂泥一般瘫坐在地上,被两名带刀侍卫生拖硬拽出去。   陶掌柜俯下瑟瑟发抖的身子,突然开了口:“皇上,草民不敢欺瞒皇上,昨晚有人到草民家中,以全家性命要挟,如果今天草民不一口咬死,明夫人派我们去南夏勾结叛军,就要了我一家老小的性命。可是,草民虽然胆小,却不敢在皇上面前说谎,没有勾结叛军,就是没有勾结,草民没有按那人的说法做,不知一会儿回到家中,会不会被人杀害。草民是奉公守法的良善百姓,求皇上做主,皇上救命啊!”   这一番话像一记重锤,结结实实的锤在文武百官心上。行了,又追加一个人证,邵相更加逃不脱谋反的罪名了。   皇上也很是生气:“京城之中,天子脚下,竟有这等事。你放心,没人敢动你的家人,敢在朕眼皮子底下滥杀无辜,这还了得?”   明磊跪在一旁,亲眼看见朝堂上的明枪暗箭,已经吓得他浑身是汗,中衣都湿透了。此刻他也看清了形势,赶忙趴在地上磕头:“皇上,草民也是无辜的,草民也是受人胁迫才来检举曦湾公主之事。”   明皓不屑的轻嗤一声,显然并不认同他的话,陶掌柜虽是被迫来到金殿之上,承认了阿音曾派他去南夏的事情,但是他并未胡乱攀扯,只说明去买曦湾花的实情。   明磊却不一样了,他是真正的检举了阿音的身份,虽然这身份已然是瞒不住了,但是他这等做法,确实令人心寒。   皇上懒得搭理这个不知名的小人物,只定定地看着林婉音,默默叹了口气:“明夫人,你可还记得,你曾经拜过一个义父?”   阿音懵懂的抬起头,看一眼高高在上的帝王,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有此一问。只得如实答道:“回皇上的话,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家中来了一个客人,我父亲确实说让我拜他为义父,磕了三个头,吃了一顿饭,那人就走了,再也没出现过。当时我年纪尚小,就只见过这一次,如今,已经忘了那人是谁,也不记得长什么模样了。”   皇上抬眼望向大殿之外,眸色幽深,似是陷入了回忆之中,缓缓开启金口,幽幽说道:“当年,朕遭人追杀,被南夏王所救,相谈甚欢,遂与他八拜之交。他本是个痴迷佛法、醉心书画之人,无意天下之争,当年他与朕约定,若朕一统北方之后,带兵来到南夏,他便拱手献城,免去厮杀。”   金殿上响起几声低低的窃窃私语,众人都没有想到,皇上与南夏王还有这样的交情。林婉音听着身边的人都在低声议论“八拜之交”,心中忽然升腾起希望的火焰,莫非他便是……   鎏金宝座上的皇帝接着说道:“当时朕答应了他两件事,一是要让南夏百姓安康和乐,二是替他照顾唯一的女儿,也就是当时只有六七岁的曦湾公主。可是,朕食言了。在朕带领雷霆军攻打西戎之时,冒王为夺军功,竟让独孤炎带兵偷袭南夏,致使南夏血流成河。朕带人赶到时,南夏王宫已经成了一片火海,朕愧对结盟兄弟呀!”   一直静静聆听的樊祉屹突然接口说道:“皇上,当年南夏王的确叮嘱我父亲,偌大晟军队前来,便献城投降。勤王是明主,可真心辅佐,可是,那日来的并非勤王,而是冒王,而且,独孤炎在城楼下杀了我身怀六甲的母亲。为此,父亲才带兵血战到底,其实这本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战事。”   “是啊,”想起当时的惨状,皇上面容悲戚,十分难过。南夏是鱼米之乡,一直富足安稳,若南夏军队做好打仗的准备,一心抵抗,冒王也不可能一举攻破。南夏王本是做好献城的准备,并没有安排重兵把守,这才让无辜的南夏百姓血流成河,偌大的王宫烧成了一片废墟,年幼的小公主也没能救出来。   太宗收回悠悠思绪,低头看向林婉音,动情的说道:“孩子,你当时磕过三个头,拜过的义父——就是朕。朕答应你父王的两个心愿,第一个没能做到,因冒王偷袭,让众多无辜的南夏百姓惨死。朕答应他的第二个心愿,便是帮他好好照顾唯一的小女儿。无论如何,这第二个心愿朕一定要做到。只要朕活着一日,绝不会让人动你分毫,便是朕过世之后,朕的子孙也要佑你平安。传朕旨意,封明皓夫人林氏为至尊公主,享公主岁俸,赐免死金牌。以后,不论国宴家宴,至尊公主尊位皆在朕的亲生女儿之上,封明皓为护国公,世袭罔替。”   明皓转头与爱妻对视一眼,紧紧悬着的两颗心,这才轻松落地,携手拜倒谢恩。   退朝之后,樊祉屹被皇上叫去了御书房问话,文武百官纷纷恭贺护国公和至尊公主。   明磊匍匐在地下,腿都跪麻了,起不来,也不敢起,任由百官踢来踢去,随意作践。   虚惊一场,因祸得福,林婉音并不想在这里受人恭贺,只想赶快回家去抱抱儿子。   夫妻俩出了宫门,就见章太医和明玉正站在门口等候。一见他们出来,明玉赶忙走上前来拉住阿音:“嫂子,你们没事儿吧?”   “没事,虚惊一场罢了。”毕竟是一场生死攸关的较量,虽是已经尘埃落地,可林婉音的声音,还是有些颤抖。   明皓瞥了一眼笑呵呵的章太医,揶揄道:“我明家的姑娘都是好样的,这姑爷嘛……终究是外人,似乎一点儿都不担心呀!”   章越泽上前捶了他一拳,笑骂道:“我担心个屁,邵相已经被架出去了,江瀚带着人去抄家,这不明摆着的事儿么。皇上是不是非但没罚,反而赏你了?”   从后面跟上前来的林彦说道:“岂止是赏,忠义侯已经变成了护国公,我林家大小姐如今也成了至尊公主,可喜可贺呀!”   林婉音见大哥来了,眼圈一红:“大哥……”   林彦笑着点点头:“不用说了,我都明白,说多了就见外了。以前,你是我的好妹妹,以后你是公主啦,我还真不敢再高攀了。”   “瞧你说的,以后你也是我大哥呀!”阿音展颜一笑。   ☆、第92章 第 92 章   林彦也温柔一笑:“是, 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有件事你们还不知道。昨晚,不止是有人去找陶掌柜,也有人找到了婉容夫妻。这一次妹夫还真没有服软, 没有受那些人胁迫到金殿上作伪证。以后呀, 我们也不要再揭人家的短儿了, 他能做到这样,也算不错。”   明皓也跟着乐了:“没想到那个怂包倒也算英勇了一次, 不枉我一番苦心,打算开了春儿给他安排个官职呢。”   明磊佝偻着腰,讪讪的走了出来,明玉一瞧见他立刻瞪大了眼,冲上去就是狠狠的一巴掌扇在他脸上:“我以后再也没有你这个大哥了, 我苦苦求你, 你一点都听不进去, 你对得起你的名字吗?你对得起爷爷对你光明行事、磊落做人的期盼吗?”   明磊知道自己此刻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低垂着头,任由妹妹打骂,一句话也不敢说。   明皓冷冷的扫了他一眼:“原本我打算给你和单醒吾一起推荐的,可如今你居心不良,谋害我妻, 我岂能容你?”   明磊吓得扑通一下跪在明皓脚边, 双手抓住他的袍角, 苦苦哀求:“碾子哥, 咱们是一个村子里长大的,同宗同族,看在我们都姓明的份儿上,你就饶我这一回吧,我的确是被人蛊惑才犯了错的。”   明皓嫌弃的一甩袍子,一脚踢开他:“你是否受人蛊惑我不管,可你前去揭发阿音身份的时候,怎么不想想我们同宗同族,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你放心吧,我不会亲手去杀咱们明水湾的人。”   明磊这才松了一口气,从地上爬起来,满脸后悔的垂手侍立。   明皓和阿音一起上马,陪她回家,临行之际又回头看了一眼明磊:“我虽不会亲手杀你,但是,若朱会飞和江瀚查案查到你身上,我也绝不会搭救你。”   一听这话,刚刚爬起来的明磊双腿一软,又瘫坐在地上。江瀚脾气火爆,刚才在金殿上已经把自己臭骂一顿,如今他奉旨查抄相府,查找与此案相关联的人,即便自己没有谋反,恐怕也难逃一死了。   阿音没心思搭理那些不相干的人,只想赶快回家,看看朝思暮想的儿子。   谁知进府之后,却并未看到儿子的身影,连素琴也不见了。询问了奶娘才知道,竟是素琴担心有人对世子不力,偷偷把他带出府去藏了起来。还告诉他们不必寻找,若侯爷和夫人回来,他们自然很快就带世子归来。   既然如此,阿音就没有着急上火,而是沐浴更衣,静候儿子归来。   果然,她刚刚换好一套新衣裳,头发还没有在暖炉旁烤干的时候。素琴就抱着世子回来了:“夫人您可算回来了,我都快急死了。”   阿音把头发一甩,急急的奔过去,接过儿子抱到榻上一坐,就再也舍不得撒手了。   明大义数日没见到母亲,这两天正哭闹的厉害,此刻忽然闻到娘亲的味道,就抱着她的脖子,踢腾着两条小胖腿儿,撒着欢儿的扑腾,嘴里还不停的啊啊大叫。   隔壁房里传来哗哗的水声,许是明皓听到儿子的声音,便从浴桶里出来了。阿音气哼哼地瞪一眼浴房的方向,让素琴出去。她就抱着儿子走到屏风后面,把那扇相邻的门关上,上了门闩,不许明皓过来。   明皓简单擦洗一下,穿上中衣,就急吼吼地盼着和妻儿团聚。可是走到门边一拉门,却发现打不开,便拍门喊道:“阿音,快开门呀,怎么把我关到外面了。”   “关的就是你,你根本就不顾及儿子的生死,还看他干什么?以后你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吧,你自己去耳房睡,别跟我们一起睡。”   明皓知道她还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无奈的叹了口气,柔声哄道:“阿音,这么多天没见儿子了,我也想的难受,你快让我看看他吧,给我抱一下,行不行?”   林婉音只重重地哼了一声,抱着儿子回到床上,不再搭理他。明皓一下一下的敲着房门,苦苦哀求,却始终得不到原谅。没办法,他只得从耳房绕出去,想从正房门口进入,谁知正房也被上了门闩,不仅如此,连所有的窗户都关严了。   “你快走吧,我今日已是铁了心,无论如何你也进不来。”阿音气呼呼的说道。   明皓趴在窗子上可怜巴巴的喊着儿子:“儿子,爹好可怜呀,外面特别冷,你快把你娘哄高兴了,让她来给爹开门吧。”   为了表示自己真的快冻的不行了,他还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阿音眉头一皱,叮嘱义哥儿不要乱爬,就走过去打开了窗见。见他真的只穿了白色的中衣,就恼恨的瞪了他一眼:“洗完澡干嘛不穿衣裳,大冷天的找病是吧?”   “哎!儿子……”明皓突然大喊一声,示意她去看床上的义哥儿,见爹娘都在窗口说话,也想爬过去凑凑热闹,眼见着就爬到床边,快要掉到床底下去了。阿音赶忙往回跑,一把接住掉落的儿子,轻轻拍了两下肉嘟嘟的屁股:“你傻呀,不知道掉下去会摔吗?跟你爹一个德性,一根筋。”   明皓双手撑着窗棂,轻松一跃便跳入房中,搓搓微凉的手,嘿嘿直笑:“我们父子俩就是一根筋,已经碰上了,你就凑和着吧。”   男人一把抢过儿子,高高的举了起来:“嘿嘿,儿子想爹了没?快叫爹,叫爹,爹……”   “滴……”明大义最喜欢玩儿举高高的游戏了,一边哈哈地乐着,一边学着父亲的声音,大叫了一声。   明皓有力的手臂把儿子举在头顶,突然之间停住了,脸上又惊又喜,怔怔地看着儿子好一会儿,又哄道:“再叫一声,再叫一声……”   “滴……”明大义也十分配合地又喊了一嗓子,虽然声音与爹并不是很像,但是明皓可不管那些,他自然而然的就认为儿子是在叫他了。   狂喜的男人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把儿子紧紧搂在怀里,献宝一般跑到娘子身边:“阿音,儿子跟我叫爹了,叫爹了。”   阿音也听到了,最初很是高兴,可是当明皓抱着儿子过来显摆的时候,她心里就不是滋味儿了,撅起小嘴儿重重地哼了一声:“十月怀胎的是我,把屎把尿的是我,喂奶看孩子的还是我,凭什么先叫爹呀?要叫也应该先叫娘。”   “哎呀,这个事就不好说了,其实先叫谁还不都一样……”明皓嘴上这么说的,其实心里得意的不得了,嘴角乐的都快咧到耳朵后头去了。   可是当他把儿子放到床上,转头看向妻子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林婉音低垂着头,竟在吧嗒吧嗒的掉眼泪。男人一下子慌了神儿,凑到爱妻身边,伸手把她抱在怀里:“不就是叫了一声爹嘛,其实也不大像的,按理说确实应该先叫娘,以后我天天让他叫娘,不许叫爹了。你别哭啊,不是儿子不想叫,主要是娘这个音太拗口了,小孩子不容易……”   他绞尽脑汁的安慰小心眼儿的妻子,阿音却并不想听,只扑到他怀里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数落他:“你都答应我不逞英雄的,刚刚在金殿上却偏要与我同生共死,你现在看见儿子后悔了没?要是咱们俩都死了,儿子怎么办呀。”   明皓知道她这是在后怕,就收紧双臂,牢牢的抱着她,轻轻拍了拍阿音后背,像哄孩子一般哄道:“不怕不怕,我知道皇上不会要了咱们一家三口的命。”   阿音却不信他的鬼话,攥着小拳头,结实的锤在他胸口:“你知道什么呀?要不是樊祉屹一口咬定邵相谋反,而皇上又刚好又有除了他的心,咱们一家三口,还不知是什么样的命运呢。就算皇上有心偏袒,可煽动谋反是大罪,如果邵相一党一口咬定我与谋反有关,咱们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唉!”明皓无奈的叹了口气:“在你心里呀,你男人就只是一个打猎的糙汉子。你宁肯认为樊祉屹急中生智,也不认为是我提前布好的局吗?樊祉屹远离朝堂,身居南夏崇山峻岭之间,他怎会了解朝中邵相,又怎会明白皇上的心态。”   阿音猛地抬起头来,难以置信的看向自己的丈夫:“你的意思是,你已经提前跟樊祉屹沟通好了?”   “那是自然,”明皓骄傲的挺了挺胸膛,顺手捞起吭哧吭哧爬过来的胖儿子,得意的说道:“你忘了那天晚上你半夜醒过来,我没在你身边吗。当时我就是把樊祉屹叫到了靠近门口的那一间客房,早就商量好了对策。怎么样?老子这头脑,配不配给你做驸马?”   阿音的确没想到,明皓这个大老粗,还能办这种运筹帷幄的事。看看他一脸傲娇,卖乖求赏的表情,阿音拉下了脸:“这么说,刚才在金殿上,你要与我同生共死的话都是演戏的?”   “当然不是,如果皇上真要砍了你的头,我是肯定要和你一起死的。这话我绝对敢发誓,若有半点虚情假意,就让我……”   “行了,行了,我信你,别在这堵咒发誓了。好不容易一家三口平安无事,你还在这儿招惹那些鬼神干什么。”   明皓又嘿嘿地笑了起来,一手抱着爱妻,一手抱着儿子,满心欢喜。   正在此时,院子里传来素琴的声音:“侯爷、夫人,工部来人了,说咱们府上的牌匾要换了。问新牌匾上的字,刻国公府,还是公主府?”   ☆、第93章 第 93 章   国公府还是公主府?   阿音转头看看大床上滚成一团的父子俩, 沉醉于天伦之乐, 根本就没人在意门口的牌子挂什么。阿音不得不走过去推一把明皓:“你说话呀,人家工部的人还等着呢。”   “来,儿子, 爹在这边儿呢。”位高权重的男人, 在家里却没有一点儿官架子, 又朝着儿子的方向打了一个滚儿,才无所谓的说道:“公主官儿大, 你说了算。”   阿音忍俊不禁:“什么叫公主官儿大呀?公主不过是个爵位,哪有你手握实权的国公爷厉害?”   以明皓大大咧咧的性子,牌匾上写什么他并不在乎,阿音垂眸想了想,扬声对外面说道:“跟他们说, 刻护国公府吧。”   “是。”素琴应声退下, 院子里恢复了安静。   此刻, 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护国公,正跪爬在床上,给儿子当大马骑。瞧着他们父子俩玩儿得欢,阿音嫉妒的哼了一声,儿子越来越重了,她举不起来, 也扛不上, 只能眼巴巴的瞧着他爹跟儿子玩各种游戏。   “以后咱们家就叫护国公府了, 你满不满意?”阿音拍了一巴掌“大马”的屁股。   “满意, 当然满意啦,我家娘子这么给我面子。”其实明皓从心底里是希望刻护国公府的,只不过,阿音原本就是公主,流落民间多年,如今又得了公主的尊位,若是她想在牌扁上刻公主府,明皓自然不会反对。   “大马”忽然抬起头来,在娘子娇俏的小脸儿上偷袭了一口。明大义看爹爹十分欢喜的模样,也学着他的样子,在娘亲脸上亲了一口。亲完之后,没等别人说什么,小家伙自顾自的哈哈大笑,拍着身下的“大马”,让他快点儿爬。   瞧着儿子憨态可掬的模样,阿音也笑了起来,揶揄道:“你别臭美了,刻国公府才不是为了你的面子呢,我是为儿子着想。护国公的爵位是世袭罔替的,将来儿子也会成为护国公,但公主的爵位不能世袭。再说了,公主府……给人的感觉好像家里阴盛阳衰似的。我可不希望儿子将来女里女气的,一定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才好。”   明皓哈哈大笑:“我家阿音说的都对,而且,你们文人不都喜欢咬文嚼字吗?护国公府,既要护国,又要护公主,对不对?”   阿音被他这胡搅蛮缠的本领逗乐了:“虽说这国公二字不是这么来的,不过你这么解释嘛,倒是勉强也说得过去。而且呀,谁上了牌匾,谁就是一家之主。我可不想当个养家的辛苦人儿,我还是做个被人保护的小娘子更好些。”   明皓把骑在背上的儿子拎过来,放在自己身边,开怀大笑:“好,我来养家,我来保护你和儿子。你呢,就做个娇里娇气的小娘子,我们就最喜欢了。来儿子,上啊,亲她……”   明皓魁武的身子往前一扑,恶虎扑食一般,把阿音按倒在床上,捧住阿音的小脸儿,就是一顿乱啃。明大义也不甘示弱,翻山越岭般从父亲身上爬过去,就要去争抢着亲娘亲的脸。可是,爹爹脸大,把娘亲的小脸儿整个挡住了,小家伙没处下嘴,就转战雪白的脖颈,亲了几口,忽然觉得有点饿了,就去拉扯阿音的衣裳,想吃奶。   阿音腹背受敌,已应接不暇,明大义吸几口没吸出来,就不乐意了。用力咬了一口,想咬出点汁水来。   阿音疼得尖叫一声,仓皇之间,差点儿咬破明皓的嘴唇。   他赶忙抬起头来,紧张的问道:“怎么了?我亲疼你了?”   “不是,是儿子,他咬我。”   明皓回头一瞧,这才发现,儿子已经十分主动地去找粮食吃了:“你这孩子,不好好吃奶,怎么咬人呢?”   林婉音挣扎着坐了起来,把儿子抱到怀里,想好好的弥补一下这些日子的亏欠,可是无论义哥儿怎么使劲儿吸,都吸不出来。   明皓在一旁看着妻子疼得呲牙咧嘴,仍在坚持的模样,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抱过儿子,心疼的问道:“是不是孩子大了就没奶了?没有就算了吧,反正家里也有奶娘,让奶娘喂也是一样的。”   阿音委屈的撅着小嘴,满脸不乐意:“人家还没喂够呢,怎么就回奶了呢?就是因为这些天长途奔波,担惊受怕,儿子又不在身边,不知怎的就没了。要不就吃点药吧,太医院里有没有擅长这方面的大夫呢?”   明皓对女人的这些事儿自然不懂,吃过午饭,就命人拿着自己的名帖去了太医院,很快,一位擅长此道的老大夫赶给阿音号脉。   “公主是因心火郁结,脾胃失调所致的回奶,此症可以治愈。不过,需要服用一个月的药物进行调理。只是,世子爷就快十个月了,等调理好了,也就差不多该断奶了。既然府上也有奶娘,老臣觉得,公主就不必遭这个罪了,而且回奶也有回奶的好处,按照民间的说法,这样可以更快的怀上第二胎。”   一听太医这话,明皓双眼就亮了,连连点头:“对对,我家公主啊,最怕吃苦药了。那就别吃了,让奶娘喂世子也是一样的。”   送走太医,明皓回房就把撅着小嘴的娇妻抱在怀里,柔声安慰:“把嘴撅这么高,是想让我亲吗?算了吧,别难过了,儿子都这么大了,就该让他早点断奶,不然怎么能长成男子汉呢?我知道,你没喂够,咱们可以再生一个嘛。早点生个小闺女,漂漂亮亮的,多好!”   顺着他的思路去想,阿音眼前便出现了一个软糯可爱的小女娃,不像儿子这般粗壮,绵绵柔柔的,特别讨人喜欢。   “好,不喂就不喂,也该让他学着吃正经饭了。”阿音抬手搂住明皓的脖子,娇声说道:“夫君,我想要个女儿,你给我一个呗!”   这些日子去南夏平叛,夫妻俩都紧紧的绷着一根弦,根本就没有时间谈情说爱,更别说是敦伦缠绵。   此刻,爱妻主动邀宠,明皓心里美滋滋的,马上腾起了一团烈焰,就势往下一压。就把这些日子积攒的热情,全都给了她。   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夫妻俩再也没有什么忧心事,都想早点生个小闺女,夜夜欢爱到月色阑珊,骨软筋麻。   邵相的案子逐渐尘埃落定,在他家中不仅搜出了万贯家财,还有很多宫中御用之物。虽然邵相解释说,这是前朝皇帝所赐,可是墙倒众人推的时候,他再想重新站起来,已然是不可能了。最终,以谋反罪论处,株连九族。   江瀚的确没有忘记明磊,特意把他抓了去。不过他并非邵氏族人,不在诛九族之列。最终,给他判了流放二十年。   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当他再回乡的时候,就四十多岁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因一念之差,葬送在边关贫瘠之地。   好在,那章太医并没有因此瞧不起明玉,他们的婚礼如期举行。婚后不久,明玉就有了身孕,十月怀胎之后生下一个大胖儿子,她在章家的地位,得以巩固。   明皓夫妻一直盼着怀上第二胎,可是不管他们多么努力,天道似乎不酬勤了。两年之后,却还没怀上,阿音索性不再惦记这事儿。儿子四岁了,明年就到了开蒙的年纪,既然家里没有别的孩子,就一门心思的教儿子读书识字,这样才能给皇太孙做一个合格的伴读。   春日迟迟,暖阳微风,熏得美人如醉。   林婉音躺在后花园的躺椅上,正在闭着眼睛听儿子背《三字经》。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明大义背着小手,摇头晃脑的在那里大声背诵着。却忽然瞥见躺椅上,母亲手上的戒尺掉到了地上,看样子是真的睡熟了。   小家伙抬手捂嘴坏笑,朝旁边的丫鬟婆子们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扯笔直站着的根娃,两个孩子撒腿就跑。   最近几日,娘亲特别爱睡觉。睡着以后,没一个时辰醒不过来,只要丫鬟婆子们不告状,他们就可以放心的去玩一会儿了。   刚刚被叫到娘亲这里来背书的时候,两个孩子正在荷塘边挖蚯蚓呢,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蚯蚓窝,还没等挖出来,就被拎过来背书了。他一边背一边惦记着自己那些蚯蚓,是不是趁这个时候,已经跑到别的地方建了一个新窝了?   “哎呦!”闷头狂奔的明大义忽然一头撞在别人身上,正要转头接着跑,却忽然发现那人脚上穿的鞋子并不是家里下人穿的样式,而是爹的官靴。   “爹,你回来啦!”明大义亮晶晶的双眸看向自己最崇拜的父亲。   明皓大手一伸,就把儿子举了起来:“跑这么快,是不是又干什么坏事了,你娘又拿着戒尺追你了吧?”   被爹爹举过头顶,明大义手舞足蹈的在空中飞了一圈,才欢笑着说道:“没有,我娘在后花园睡着了,我正要去荷塘边挖蚯蚓呢。”   明皓眉头一皱,隐隐有些担心:“你娘这几天是不是特别爱睡觉?”   “嗯,还特别爱晒太阳,一晒太阳就睡觉。”明大义小大人一般认真的点头答道。   “那你给娘亲盖被子了没?”明皓抱着儿子朝后花园走。   虎头虎脑的小家伙垂下眼皮,挠了挠头,闷声说:“没有。”   “下次看到娘亲睡觉,一定要帮她盖被子,咱们俩是家里的男子汉,要像照顾你的公主兔一样照顾你娘,知道了吗?”   “知道了!”   “好,乖儿子这么懂事,一会儿爹爹教你练箭。”   “好啊好啊,”明大义笑得直拍小手:“我最喜欢练箭了,我要射荷塘里的花鸭子。”   阿音已经教过他几次,荷塘里面的叫鸳鸯,可是鸳鸯两个字太拗口,明大义不喜欢说,就喜欢跟它们叫花鸭子。   ☆、第94章 第 94 章   一进后花园的门, 明皓就给儿子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让他不要吵醒阿音,义哥儿也十分乖巧地学着爹爹的模样,比了一个相同的手势, 还捂着小嘴偷偷的乐。   远远的就瞧见凉亭边的兰花丛中,放着一个宽大的躺椅,阿音怕晒黑,特意挑了一个好位置,肩膀以上都在凉亭的阴影之中,肩膀以下沐浴在暖暖的阳光里。   明皓走到近前, 轻轻放下儿子,脱下外袍给她盖在身上,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   抱着毯子回来的小丫鬟在一旁停住脚步,国公爷已经把外袍给公主盖上,这个毯子似乎是没用了吧。   明大义却记牢了爹爹的话, 娘亲睡觉的时候要给她盖上被子,于是他从小丫鬟手里拿过柔软的毛毯,跑过去给娘亲盖在身上。   小家伙学着爹爹的模样, 很小心的帮娘亲盖好毯子,本来一切顺顺利利的,可是毯子盖到腰上的时候,忽然发现娘亲胳膊上落了一只蝴蝶。   明大义双眸一亮, 下意识地一把抓了过去, 蝴蝶没抓到, 却把娘亲抓醒了。   “儿子,咱们做男人的,不能为了个鸟呀蝶呀,就做伤害娘亲的事儿,知不知道?”明皓板着一张老学究的脸,循循善诱的教导儿子。   办了坏事的明大义见娘亲缓缓睁开了眼,便偷偷扫了一眼地上的戒尺,重重地点了点头:“我错了,不该打扰娘亲睡觉。”   从小家伙懊恼的表情上完全可以看出,这句话绝对是真心的,好不容易等到娘亲睡了,可以跑出去偷偷玩一会儿,他是真的不想吵醒她。   阿音缓缓抬起眼帘,却还是懒得动,瞧一眼高大魁梧的丈夫,懒洋洋说道:“你回来了!”   “嗯,到屋里去睡吧,天气虽是暖和了,可还是有些风的。今天就别让大义背书了,我教他练箭。”明皓弯下高大的身子,抱起自己的女人,安安稳稳地往回走。   被那么多丫鬟婆子瞧着,阿音稍微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满身困倦,她又不想自己走路,就在他怀里扭了扭身子,哼哼唧唧了两声,最终还是把头偎在他肩上,默许了被他抱着回房的姿势。   “阿音,这几日你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叫太医过来瞧瞧吧。”明皓有些担心。   “不用了,春困罢了,哪有什么病啊,你不要骗我喝苦汤药。”   明皓被她逗得扑哧一乐:“谁骗你喝苦汤药了?瞧你说的,好像你喝了那苦汤药,我能沾多大便宜似的。阿音,还是瞧瞧吧,瞧瞧我心里就踏实了。若是真没什么毛病,你便是天天睡,白天睡了晚上睡也没关系。”   阿音偎在他肩上没有说话,被他抱回屋里,很快又睡着了。明皓拉着儿子的小手,带他去了练武场。却也没忘吩咐下人拿着自己的名帖去太医院,请章太医来。   章越泽到达护国公府的时候,明大义正拉开小小的弓弦,瞄准靶子,准备发射。被他说话的声音吸引了目光,小家伙转过身去,刚好一箭射在了章太医鞋尖前面。   “哎呀,我说明大义呀,你们家就是这么欢迎客人的吗?”章越泽一瞧这个虎头虎脑的胖小子就想笑,自家儿子也一岁多了,走路已经很稳了,也会叫爹娘,只是还不能像明大义这样拉弓射箭。   明大义迈开小腿儿飞快地跑过去,捡起地上的箭杆,忽闪着无辜的大眼睛,跟章越泽解释:“叔叔,我的箭没有尖儿,射不到你的,没有箭尖儿。”   章越泽瞧了瞧那特制的小箭,点头笑道:“哦,叔叔明白了,你爹真抠门儿,连箭尖儿都不给你弄上。”   明大义最崇拜的人就是爹爹,如今被人说抠门儿,他可不乐意:“才不是呢,我娘说,爹爹最大度了。”   章越泽哈哈大笑:“对呀,在你娘眼里,你爹什么都好,你就不行了。你娘是不是只喜欢你爹,不喜欢你呀?”   明皓大步上前,一把将章太医揪了过来:“离开军中几年,也不知你这箭术荒废了没,来来,咱们比比箭。”   “呸!我才不跟你比呢,你想让我给你当陪衬,让你儿子更仰慕你,对吧?老子不陪你玩儿,要比咱们就比医术。”章越泽才不傻呢,比箭,江瀚都赢不了,别说自己了。   “不敢比就老实点,少在这挑拨离间。走,去给我家阿音好好诊脉,这几日,她总是没精神,还特别嗜睡,瞧着病病歪歪的,又看不出来到底是哪儿的毛病。”明皓扔了手上的兵器,用搭在架子上的湿棉巾擦擦手,带着章太医朝客厅走。   章越泽边走边笑:“是不是你着急想要个小闺女,把人家折腾的一点精神都没有,反倒来难为我们这些大夫。”   明皓笑骂道:“滚一边儿去,老子是疼媳妇儿,又不是折磨媳妇,怎么可能不管不顾地折腾?老子都是极力控制着呢,快去诊脉,少找借口,诊不出来,就是你医术差。”   二人笑骂着进了厅堂,明皓让丫鬟去把阿音请出来。   林婉音饱饱的睡了一觉,出来的时候面色红润,双眸精亮。   章越泽一看她这面相,就觉得明皓又小题大做了,这红光满面的模样,怎么可能有病?   既然来了,终究是要号脉的,章越泽把两根手指搭在阿音手腕上,   明皓紧张的关注着章太医的表情,就见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抿嘴,看向自己的眼神颇有愤恨之意,便终于忍不住了,着急的问道:“怎样?我家娘子没事吧?”   章太医号准了脉,收回手来,煞有介事的说道:“怎么能没事儿呢?事儿大了,而且都是由你造成的。嫂子啊,说实话,你可能快要失宠了。”   林婉音纳闷儿的眨了眨眼,没等她开口,一旁的明皓就急了:“你小子胡说啥呢?自打你家有了儿子,越发的不如从前懂事儿了,回头非让我外甥好好治治你不可。你快说,我家娘子到底怎么了?”   章太医端起茶盅,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咂舌品品滋味儿,摇头晃脑的说道:“人人都说护国公把公主捧在手心里,我看未必如此,那是因为你家没有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子出现,一旦有了,你绝对喜新厌旧……”   “你给我滚,少在老子面前胡说。你这医术到底还行不行了,能不能瞧病?不能瞧病赶紧给老子滚,换个能看病的人来。”不等他把话说完,明皓已经憋不住了,蹭的一下从椅子上蹿起来,铁腕一伸,抓住了章越泽的胳膊。   章越泽疼得倒吸一口凉气:“放手放手,胳膊要断了……你这没良心的,我说的都是实话,嫂子这脉象,分明是怀上了一个又漂亮又温柔的小闺女,你以后还不得喜新厌旧?”   明皓呆愣愣的地松了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反倒是阿音激动地站了起来:“你的意思是,有喜啦?”   章越泽可以厚着脸皮跟明皓开玩笑,却不好意思跟公主太过分,欠身行礼,笑呵呵的说道:“恭喜公主,而且如你们所愿,这回呀,应该是个小闺女。以前我对妇科这一块不太精通,自打我家明玉怀孕之后,我每日给她号脉。如今,已经可以通过脉象来判断孩子是男是女,不敢说十成准,大概有七八成的把握吧。”   明皓这才反应过来,张开双臂,激动的就想马上抱媳妇儿,忽然又想起她肚子里怀了一个小宝贝,走到近前却没敢抱,讪讪地搓了搓手,嘿嘿直笑:“哎呀!哎呀呀!咱们家终于要有个小闺女了,我盼了这么久,都不敢想了。没想到这不想以后,反而有了,这真是太让人惊喜了。”   “是啊,”阿音也高兴的不得了:“我以前也一直左盼右盼的没盼来,现在不惦记这事儿了,反而就有了。”   章越泽在一旁哈哈大笑:“明皓,我说你说的没错吧?这都是你干的好事,以后,你家明大义都得往后排了,你肯定喜新厌旧。”   明皓满足的大笑起来,声音洪亮,透出心底里万分的喜悦:“废话,不是老子干的还行?我家儿子不会跟他小妹妹争宠的。阿音,你也真是的,都生过一个了,也该有点经验了是不?怎么就没发现呢?害我提心吊胆好几天了,总觉得你最近饭量忽大忽小,又特别嗜睡,有些不正常,还以为你病了呢。”   林婉音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娇俏的一撅小嘴:“你说什么呢?还怨我,那个时候你领兵去西戎打仗,我一个人在家担惊受怕的,哪还记得住什么经验呀。只记得吃不上喝不上,还不舒服,哼!”   小娘子又生气了,转身就往后宅走,把两个大男人晾在了前厅。好在章太医已经习惯了他们家的风格,背起药箱摆摆手走了,没用明皓相送。   明皓赶忙乐颠颠地跑去后宅,使出浑身解数,哄娘子开心。上次她怀孕的时候,他不在家里。这一回,一定要细心呵护,慢慢感受孩子从小到大的成长。   ☆、第95章 第 95 章   “来, 再吃一口。”   自从知道阿音怀孕, 明皓挂在嘴边的就是这句话。总觉得怀义哥儿时没吃好,亏了身子,才导致最近几年都没怀上。这一次好不容易怀上了, 明皓打算使出全身的力气伺候好自家娇娘子。   阿音有些哭笑不得:“我已经饱了,你也不能撑死我吧?”   “你饱了,可是孩子还没饱呀,替咱家小闺女吃一口。老人们都说吃鱼聪明,我帮你摘净了刺,吃一口吧。”明皓夹起白净的鱼肉送到阿音嘴边。   自她怀孕之后, 一家三口的膳食从六个菜变成了十个菜,好像肚子里的小娃娃能吃下四个菜似的。   面对丈夫的热情,林婉音不忍拒绝,只得张开小嘴把鱼肉吃了下去。明皓马上高兴地眉开眼笑:“我家公主真乖,以后……”   没等他把话说完, 阿音忽然捂住嘴,起身疾走,到了院子里的梧桐树下就干呕起来。   明皓赶忙追了出去, 见她这副模样,懊恼的很:“都怨我,下次可不能强塞你吃了,你乐意吃多少就吃多少。”   可是, 到了下顿饭的时候, 阿音吃的并不多, 却还是吐了。这一下明皓可就慌了神儿,饭也吃不下了,眉头拧成一个大疙瘩,看着阿音的肚子直叹气:“这可怎么办呀?你想吃什么,吃什么能不吐呢?”   阿音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模样笑话他:“这有什么呀,不就是孕吐嘛,当初怀着义哥儿的时候,吐的比这还厉害呢,有的时候胃都吐空了,嘴里都是苦的。”   明皓却笑不出来,握着妻子的小手反复摩挲,总觉得比原来瘦些了。“阿音,真是辛苦你了,一个人硬撑着把儿子生下来。以前总觉得你娇气,其实你不但不娇气,还特别……特别能吃苦。”   说到动情处,明皓竟有点哽咽。自己离开家的那一年,阿音是怎么撑过来的呀,那时他并不知道怀孕这么辛苦,要不然,肯定不会在那个时候跟她圆房。不过还好,老天爷给了一个弥补的机会,这次可以在身边陪着她,好好照顾她。   吃过饭,阿音要检查儿子功课,明皓就自告奋勇地拿起了戒尺,满脸认真地要听明大义背诵《三字经》。   明大义背着小手,笔直地站在爹娘面前,这还是头一次两个人一起检查功课,小小的心肝突突直跳。“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开头,明皓听的津津有味,这些句子还是阿音教过自己的呢,儿子背的一字不差,他便连连点头。可是到了后来,虽努力绷着严肃的表情,可是空洞的眼神出卖了他,已经听不出对错了呀。   “曰西风,曰雅颂。号四诗,当讽咏。诗既亡,四书作。寓褒贬,别善恶……”明大义还在摇头晃脑的背着,既不停顿,也不挠头回想。明皓佩服的连连点头,儿子简直是天才,比自己强多了。   “停,你把刚才那一句再重复一遍。”阿音歪在榻上闭目养神,却还是听出了错误。   明大义乖乖地重复一遍:“曰东风,曰雅颂。号四书,当讽咏。诗既亡,春秋作。寓褒贬,别善恶。”   林婉音被儿子气乐了:“行啊你,明大义,还会自己编词了。每一遍都不一样,亏你还能背的十分流利,一不留神就被你蒙混过关了。”   明大义忽闪着晶亮的大眼睛看向娘亲,一脸无辜的问道:“不对吗?”   “你说呢?曰国风,曰雅颂。号四诗,当讽咏。诗既亡,春秋作。寓褒贬,别善恶。你每一次都不对,一会儿东风,一会儿西风,四书还能出来两回,行了,挨打吧。”阿音考较功课的时候从不跟他嬉皮笑脸。   明大义认命地垂下小脑袋,伸出白嫩的小手给爹爹打。   明皓拉过儿子的小手揉了揉,舍不得打,就回头跟阿音商量:“儿子背了这么多,挺不容易的,这次就别打了,明日背不过这一段再打。”   “不可以,你这么纵容他,会把他惯坏的,快打一下。”阿音睁圆了杏眼监督他。   明皓跟儿子对视一眼,互相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无奈。“儿子,你娘是为了你好,那就打一下吧。”他手上的戒尺高高举起,轻轻落在儿子手心里,刚一沾到皮肤就抬了起来,连点声音都没有。   紧绷着小嘴的明大义,忽然就笑了。爹爹那么有力气,他以为爹爹打的肯定特别疼,没想到一点都不疼,跟没打一样。小家伙嘿嘿直笑,惹恼了认真的娘亲。   “明皓,你不能这样,该打的时候就要打,不能纵容,我要听到声音。”阿音有点生气了。   “好吧,儿子,你咬牙撑住啊。”明皓这回真的用劲了,“啪”地一声响,紧接着就是明大义嘹亮的哭声。   看来是真打疼了,明皓赶忙扔了戒尺,拉过儿子的小手瞧。真的打红了呀,红肿肿的一片,看着就心疼。   阿音在一旁也急了:“你怎么打的,不知道控制些力道么,儿子的小手都快被你打断了。义哥儿快过来,娘亲给吹吹。”   明大义抹着眼泪跑到娘亲的芙蓉榻边,举着红肿的小手给她瞧,嘴里还哽咽着说道:“爹爹坏。”   明皓委屈的真想大哭一场,明明不是自己要打的,怎么就变成母子俩一块讨伐的人了呢?瞧着人家娘俩亲昵的模样,明皓只能伸手摸着阿音的肚子:“闺女呀,你快点出来吧,你得给爹撑腰啊,他们都欺负我。”   阿音忍俊不禁地瞧他一眼:“算了吧,不用你检查功课了,还不如让秀秀和阿雅检查呢。”   “对呀,”明皓一拍大腿:“我怎么把她们俩给忘了,来人,去把两位小姐叫来。”   不大一会儿,南雅和明秀笑吟吟地进了上房。论长相,南雅比秀秀更好看,毕竟有明皓和明青枝的底子摆着呢。不过,秀秀五官小巧精致,眉眼温柔,别有一番讨人喜欢的韵味。   “二丫,过来。”明皓大咧咧地朝外甥女招手。   阿音马上纠正他:“跟你说了多少回了,叫阿雅。”   南雅走到舅母身边,把明大义抱到腿上,手腕一转,变戏法一般变出一个小荷包,在小家伙眼前晃呀晃。“就是啊,舅舅,人家都长大了,小时候的名字就不要叫了。我舅母取得名字多好啊,以雅以南,以龠不僭,多有诗意。”   明皓一听这些头就大,摆摆手道:“行啦行啦,你们都是踩着你舅母的脚印走的。她说的话既有道理有好听,我说的话就没人听了。不过这一次,我说话你们可得记着,你舅母怀孕之后吐的很厉害,需要静养,你们俩要负责义哥儿的功课,还要帮舅母管理家务,不能贪玩了,记住了?”   两个姑娘齐刷刷的点点头:“记住了,我们肯定不偷懒。”   阿音看着两个花骨朵一般的大姑娘,满心欢喜。悉心教导她们几年,明年都要及笄了,全都知书达理、貌美如花,在这高官巨贾云集的京城,肯定能找个好婆家。   “明皓,她们俩明年就及笄了,也该找婆家了,我会带着她们多去各府走动走动,你的部下里面若是有人品相貌都不错的青年才俊,也要跟我说,可以带回家里来,咱们偷偷地瞧瞧。”   明皓瞧着两个小丫头,诧异地吸了口气:“及笄了么?我怎么觉得她们才十来岁呢。”   阿音被他逗的噗嗤一笑:“十来岁……那是在明水湾的时候,你也不想想,义哥儿都多大了,我嫁给你都多少年了。”   明皓垂眸一想,不得不感叹:“是啊,这一晃,咱们都老夫老妻了。不过这样也好,日子越久,孩子越多,我心里越踏实。如果那个樊祉屹能成个家,我心里就更踏实了。”   谈到婚事,两个姑娘都小脸绯红,垂眸不语,可是听明皓提起了樊祉屹,她们俩就没绷住,偷偷笑了起来。   明皓把脸一板:“笑什么笑?老子说的不对吗,你们这个年纪懂什么,以后成了家才知道老子的优点。”   小姑娘们怕他,阿音可不怕,轻笑着哼了一声,打趣道:“就你厉害,谁不知道护国公是个好男人啊!那些世家命妇们都问我,怎么打着灯笼把你从山沟沟里扒拉出来的。你还不放心人家樊祉屹,人家招你惹你了,总是看人家不顺眼。”   说起樊祉屹,明皓坐都坐不住了,站起高大的身子,背着手在屋里踱来踱去:“老子是看他不顺眼吗?其实就是看他太顺眼了,这才看不惯的。你说他要是有点吃喝嫖赌的坏毛病,或者是酸文假醋的迂秀才,老子不就不担心了么。也不知道他去没去佛前求上七七四十九天,不行,老子得想个办法破破。”   到南夏平叛的时候,樊祉屹吞下戒指说要去佛前求七七四十九天,求来世与阿音的一世夫妻情缘。阿音对这事不甚在意,也不信真的能求来这种缘分。明皓却担心的不得了,每当想起此事就是满面愁容。   阿音知道他在乎,也乐得看他为了莫须有的下辈子上愁,可她却没想到,明皓为这事执拗地惦记了一辈子,直到寿终正寝合葬的那一天,都没能释怀。还乐颠颠地寻来一个破解的法子,握着她的手,陪她一起走向长长久久。   ☆、第96章 第 96 章   自怀孕之后, 林婉音便有些懒散, 也想趁此机会锻炼一下两个小姑娘。若是能妥妥的管理好偌大的护国公府,无论嫁去谁家,都能独当一面了。   刚刚把管理中馈的职权, 放到两个姑娘手中,忠勇侯府的帖子就送了来。阿音一瞧就笑了:“考验你们的时候到了,忠勇侯府的太夫人要过寿了,你们看看准备什么寿礼合适,还要安排好车辆、时辰,该带的东西带上, 这回我可是万事不操心了,你们看着安排吧。”   两个姑娘认真的点点头,互相用力握了握手,一边鼓励着对方,一边商量着该备什么贺礼。   以江瀚和明皓的关系, 哪怕这次寿宴上有什么疏漏之处,也不会被江家人怪罪。正因如此,阿音才放心让两个姑娘拿这件事儿练手。   二人研究了一下午, 把以前礼尚往来的礼单册子翻了好几遍,拟出来一份不轻不重,又能体现情谊深厚的礼单,拿来请阿音过目。   阿音一瞧就笑了, 连连点头:“你们俩还真是聪明丫头, 一学就会。这单子上有吃的, 也有玩的,既贵气又不过分奢华,甚合我意!”   得到夸奖的两个姑娘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两颗心这才算踏实下来,就陪着明大义去后花园背书。   “你们看着他背吧,我想散散步。”五月底的天气,一点儿都不冷了,阿音换上了轻便的夏装,能看出小腹微微有些隆起了。   南雅手里拿着一本《三字经》,正在教明大义学新的一段,小家伙见娘亲走远了,就不想学了,反正两个姐姐也舍不得打他。   “姐姐,我们去挖蚯蚓吧,蚯蚓可好玩儿了,可以拿去钓鱼。”   两个姑娘对他的爱好有些哭笑不得,秀秀灵机一动,笑着说道:“义哥儿,我们来比赛好不好?你背的书,秀姐姐也没背过,让阿雅姐姐一起教咱们吧。咱们两个一起学,看谁先能背过,要是你比我背的快,咱们就去挖蚯蚓。”   明秀抬眼朝着南雅眨了一下,南雅马上会意,朝着明大义夸张的摇了摇头:“秀秀,那你可要输了,咱们家义哥儿最聪明了,整个护国公府也没有比他更聪明的人呀。你要跟他一起背书,那你肯定背不过。”   小家伙儿傻乎乎的,最喜欢被人夸了。一听表姐这么说,立刻就信了。骄傲地扬起小脸儿,看向明秀:“秀姐姐,阿雅姐姐说了,你肯定要输的,那你就得陪我去挖蚯蚓了。”   明秀摆出一脸害怕的表情:“哎呀,那可怎么办?要不然咱们别比了吧,反正也没有拉钩。”   明大义瞧她要反悔,赶忙拉住秀姐姐的手,用自己短短的小拇指勾住她的,使劲儿摇了几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好了,我们来比赛背书吧。”   小家伙认认真真的背过双手,挺直脊背,满眼放着亮光,一丝不苟的看向南雅,等着她教。   南雅使劲儿憋着笑,朗声念道:“三传者,有公羊,有左氏,有谷梁。”   明大义和明秀并排坐在小板凳上,一丝不苟的齐声读了几遍。然后,明秀煞有介事的挠挠头:“义哥儿,三传者,有什么来着?”   明大义咧开小嘴哈哈大笑:“三传者,有公羊,刚学的你就忘啦?”   “哎呀,姐姐不如你聪明嘛,你在说说后面两句是什么?”   “有左氏,有谷梁。我连起来给你背一遍,三传者,有公羊,有左室,有谷梁。”   明秀惊喜的鼓起了掌:“义哥儿,你太厉害了,你真聪明,来来,你再教我一遍。”   阿音散步回来的时候,正见到儿子大声背诵新学的句子,令她着实有些诧异。原本以为自己走了,这两个小姑娘肯定制不住他,却没想到,比自己亲自教授的时候学的更快。   这两个姑娘虽然不是她亲生,却也由她亲自抚养了这好几年,在心里对她们的感情,一点儿都不比亲生的差。如今,见她们才貌气质俱佳,阿音很是欣慰。   两个小姑娘用讲故事的方式,给他讲解了这四句的意思。孩子自然不能完全理解,一知半解,能够背诵也就行了。   到母亲面前朗声背诵,并简单解释之后,明大义就跑过去拉住明秀的手:“姐姐,我们说好要一起去挖蚯蚓的。”   明秀抬眸看向林婉音:“婶娘,我们刚才拉过勾的,如果义哥儿比我背的快,我就陪他去挖蚯蚓。现在他的功课已经完成了,就让他玩一会儿吧。”   阿音自然不是那迂腐的老学究,见她们这寓教于乐的法子好,义哥儿学的快,便含笑点头,允许他们去荷塘边玩一会儿。   三个孩子离开了,林婉音在亭子里坐了一会儿,便觉得无趣,就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也去了荷塘边,坐在大柳树下的秋千上,看着三个孩子蹲在地上挖蚯蚓。   两个小姑娘都是自幼长在乡下的,对知了虫子之类的东西都很熟悉,也不害怕。只是,自从进了京城,阿音便告诉她们,要做一个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所以,她们已经好几年没有玩儿过挖蚯蚓这种游戏了。今天难得可以和明大义一起找回童年的感觉,两个小姑娘也不在乎泥土弄脏了裙子和纤纤玉手,用小铲子挖,用手指捏碎土磕垃,玩得不亦乐乎。   明大义手上的小铲子掘了一铲土,用力的往下按铲子柄,也没能把土挖出来。小家伙儿心里暗暗觉得这一铲子肯定会有很多蚯蚓,于是压上全身的力气,去按铲子。   “哗啦!”,义哥儿用力过猛,一铲子土唰的一下扬了起来。明大义也因惯力倾倒了身子,肩膀撞在了泥土地上。   飞起的一条蚯蚓落在了明秀袖子上,她见明大义摔疼了,咧着嘴好像要哭,就捏起袖子上的蚯蚓说道:“好哇,义哥儿,你敢用蚯蚓打我,我现在就给你打回去。还记得我们冬天的时候打雪仗吗?你现在是不是要打蚯蚓仗?”   明大义低头一瞧,那条蚯蚓飞了过来,落在自己腿上,打了一个滚儿,又掉落在地下,似乎是怕被眼前的孩子抓住,那条蚯蚓急急惶惶的想要爬走。   “往哪跑?”明大义忘记了肩膀的疼痛,爬过去抓起蚯蚓,就扔回明秀身上:“它是你的,还给你!”   “才不是呢,它是你的,给你给你!”明秀抓起蚯蚓,追着明大义跑,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在花园里开心的哈哈大笑。南雅也不挖了,只看着他们追逐打闹。   明皓正沿着花间小径大步走来,距离很远的时候,就听到了儿子爽朗的笑声。男人嘴角一翘,满心欢喜,脚步走得更快了。   明秀跑了两圈就跑不动了,扶着一棵丁香树娇喘连连,明大义见她不追了,就转回头去哈哈大笑,眼角的余光忽然瞧见在柳树下悠然荡秋千的母亲。   小家伙眼珠一转,有了一个坏主意。爹爹说,娘亲肚子里有小妹妹了,不让他碰娘亲的肚子,怕把小妹妹碰坏了。   小妹妹那么娇气,会不会怕蚯蚓啊?   明大义从地上捡起两条蚯蚓,飞快的跑到娘亲身边,不由分说就把右手里正在蠕动的蚯蚓,扔在了娘亲的裙子上:“娘,让蚯蚓跟妹妹玩。”   阿音低头一瞧见一个缓缓蠕动的“肉虫子”就在自己腿上爬,吓得她花容失色,尖叫一声,赶忙抖了抖衣服,起身就跑。   这一下可把周围的丫鬟们都吓坏了,夫人怀着身孕,这么个跑法,万一给摔着了,谁能担待得起?   几个丫鬟从不同的方位包抄过去,想护住主母,别让她摔倒。   阿音自然知道自己不能跑太快,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提着裙子,跑了几步,就慢慢站住脚步,回头看着儿子,气呼呼的说道:“明大义,你怎么这么坏呢?你要挖蚯蚓就自己去挖,妹妹不喜欢玩蚯蚓,以后不许在我面前乱扔虫子。”   明大义纳闷地忽闪着大眼睛,不明白母亲为什么突然就发火了,不就是一条蚯蚓么?   他低头瞧瞧左手里还捏着的那一条蚯蚓,想跟母亲解释一下,就举着它往前走:“娘,蚯蚓很好玩的,可以拿来抓鱼,妹妹为什么不喜欢呢?她要是不喜欢蚯蚓,那我也不喜欢她。”   见儿子一步步走过来,阿音连连后退,瞪着明大义说道:“你别过来,别过来!”   正在阿音犹豫着要不要提起裙子继续跑的时候,腰上一热,一只结实有力的大手揽住了她:“阿音,怎么了?”   一听到丈夫的声音,林婉音重重地吐出一口气,紧绷的一根弦,这才松懈下来。顾不得有丫鬟和孩子在场,转头就抱住了明皓粗壮有力的胳膊,撒娇道:“明皓,你儿子欺负我。”   明皓疑惑的看看妻子,又看看举着蚯蚓、撅着小嘴儿的儿子,扑哧一下乐了:“明大义,不许欺负我家娘子知不知道?不然,你的小屁股会挨揍的,你娘最怕这些小虫子一类的东西,不许你拿这些吓唬她。”   ☆、第97章 第 97 章   明大义无辜的眨巴眨巴大眼睛, 把手上的蚯蚓举得更高了:“蚯蚓很好玩的, 不可怕,娘亲为什么要怕蚯蚓呢?爹爹也怕蚯蚓吗?”   明皓哈哈大笑:“爹当然不怕蚯蚓了,咱们男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可你娘怕呀, 咱们得保护她对不对?不能欺负娘亲。”   被冤枉的明大义气呼呼的扔了手上的小蚯蚓,拍拍泥土说道:“我没有欺负娘亲,我是想拿蚯蚓给妹妹玩儿。”   明皓看儿子委屈的皱巴着小脸儿,只得耐心的解释:“妹妹是小姑娘,小姑娘喜欢花裙子,不喜欢会爬的虫子。”   明大义不满的哼了一声, 把蚯蚓扔到小径旁边的草丛里。明秀和南雅都追了过来,每人牵住明大义一只小手,哄他回去玩儿:“姐姐喜欢蚯蚓,我们继续挖吧,挖好了就去钓鱼, 好多鱼在荷塘里探头呢,他们在等你去抓呢义哥儿,不信咱们去瞧瞧!”   明大义成功的被转移了注意力, 迈开小短腿儿,飞快的跑向荷塘,去看那些等着被他抓的鱼。   儿子已经走了,咳惊魂未定的林婉音还是不敢松开明皓的手臂, 偎在他身边, 满是依赖的说道:“我要回去沐浴, 这套衣裳我也不要了。”   明皓自是百依百顺:“好,咱们回去沐浴,衣裳也不要了,走吧。”   他握住阿音有点儿发凉的小手,想拉着她往回走,可他的娇娘子却站着没动,娇声说道:“人家腿都吓软了,怎么走路啊?”   明皓开怀大笑,明明刚才跑的飞快,这会儿见到丈夫就走不了路了。不过,这样被她依赖的感觉,他很喜欢。明皓弯下高大的身子,把她打横抱起,笑着说的:“怨我,我怎么想的如此不周到呢?”   林婉音抱着他的脖子,欢快的笑了起来。悦耳的笑声传到身后,两个即将及笄的大姑娘,同时转回头来瞧着宠妻的男人,和受宠的女人。   吃过晚饭,闲着没事儿,明秀就来到了南雅的房间,跟她闲聊:“阿雅,婶娘要给咱们找婆家了,你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南雅小脸一红,把手上的绢花扔到明秀身上:“瞧你,真不知道害臊,都大姑娘了,还好意思说这种话题?”   “这不是没别人嘛,就咱们俩。咱们偷偷的说悄悄话,怕什么?”明秀嘿嘿直笑。   到了这个年纪,哪个姑娘不憧憬自己的婚姻呢,南雅自然也偷偷想过好多次了。“舅母想让咱们嫁进钟鸣鼎食之家,过优渥的日子,这本是好事。可是我娘说,咱们本来就是乡下丫头,不过是刚刚在城里住了几年,识几个字罢了,跟真正的大家闺秀是不一样的。她担心我嫁进大家族会受欺负,说找个小门小户的,能吃饱饭就挺好的,最好没有婆婆。”   南雅的奶奶是个极为事儿多的婆婆,明青枝被欺负了这么多年,因此不希望自己的闺女,也承受自己受过的苦。一个乡下的恶婆婆尚且十分难以对付,更别说是京城大户人家的老太太了。在明青枝看来,那些夫人们都挑剔、讲究的很。虽是锦衣玉食,那种日子却并不舒心,说不定人家还会嫌弃南雅有自己这样一个不体面的娘亲,就不想让她高嫁。   明秀的奶奶活着的时候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一点儿都不厉害。即便明大柱家只有这一个闺女,老太太也没有因此对儿媳妇冷嘲热讽,反倒是经常叮嘱她多吃些好的,养好了身子,赶紧再怀上一个,因此明秀对恶毒婆婆没什么太深的印象。   “只诓着我说,那你呢?你来问我,自己反倒不说。”南雅笑着推了她一把。   明秀歪着头,从自己的神思中回过神儿来,笑嘻嘻说道:“我怎么不说呢?这不是还没来得及嘛,我跟你说呀,我都没想什么家族啊,婆婆啊这些,我想的就是男人……”   南雅捂着小嘴,咯咯的乐了起来:“原来你天天偷偷想男人啊。”   “去你的,”明秀也推了她一把,小脸儿绯红:“谁天天想男人了,我是想,要嫁个什么样的男人。我觉得,家世相貌其实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这男人脾气要好,而且要重情重义。就像叔叔对婶娘这样,平时过日子特别疼媳妇儿,到关键的时候,即便面对杀头的危险,也不会抛妻弃子,我就想找有叔叔这样品格的男人。”   “你呀,就是完完全全的受了舅母的影响,觉得她说的都对,她做的都好。”   明秀可听不得别人说阿音的半句不好,马上挺直了脊背,说道:“本来就是嘛,婶娘就是什么都好。在明水湾的时候,其实,我娘也没有帮婶娘多少忙,反倒是叔叔分给我家肉吃,婶娘还给我绣帕子。后来爹娘在瘟疫中都没了命,临终前娘让明玉姑姑带我来找婶娘。那会儿,我特别担心婶娘不会收留我,毕竟我们是从闹瘟疫的地方过来的,一不小心就会染上。就算被收留,原本我娘也只是想让我当一个小丫鬟,能有口饭吃,可没想到能当这国公府里的小姐,还能嫁到一户好人家,我这一辈子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婶娘的恩情。”   明秀和南雅不一样,毕竟明皓是南雅的亲舅舅,又有母亲在身边。明青枝作为长姐,对明皓有抚养之恩,如今在弟弟家吃住也不算什么。南雅作为表小姐,享受国公府小姐的待遇,也是应该的。   可明秀知道,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是,是婶娘心善,收留了自己,还让她享受着尊贵的小姐生活。做人最该知恩图报,如今快要嫁人了,她并不祈求攀上什么高枝,只希望嫁一个脾气好的男人,自己过的舒心,也不给婶娘惹麻烦,若是婚后能做些买卖赚钱就更好了,可以报答婶娘一二。   两个姑娘忙忙碌碌的料理着国公府内外的事情,好在有阿音从旁指点,很快就做的顺手了。明秀对几个铺子的生意甚感兴趣,时常去铺子里转转,还要跟陶掌柜讨些生意经。   转眼就到了忠勇侯府太夫人寿宴的日子,前几年,这等热闹的场合,阿音并不曾带两个姑娘出席,觉得她们琴棋书画都还没有学好,待人接物也不够稳妥,怕给世家夫人们留下不好的印象,将来难以扭转。   如今两个姑娘年岁大些,容貌气质俱佳,言谈举止端庄大方,也到了找婆家的年纪,阿音特意让她们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带着她们出门。   巳时前后,忠勇侯府门口人头攒动,前来贺寿的达官显贵们鱼贯而入,纷纷道着恭喜。   护国公一家五口来了,男人高大魁梧,既挺拔又颇有几分威严,手上牵着的儿子虎头虎脑的,活泼好动,特别讨人喜欢。   走在他身边的是美貌娇妻,尊位天下无双的至尊公主。双十年华的女人,正是华彩绽放的年纪,恍若夏季盛开的粉荷,娇嫩水灵,明艳动人。   她身旁跟着的两个姑娘也吸引了不少目光,论美貌,这两个姑娘比不上林婉音。可她们风格与之不同,娇羞的小姑娘是未曾绽放的花骨朵。两个孩子模样也不差,身上衣裳明艳,脸上略施薄粉,头上的装饰既不华贵也不粗鄙,皆是钟灵毓秀的模样。   站在门口迎客的江瀚一瞧见明大义,就冲上前来,一把抱在怀里:“义哥儿,喊干爹,干爹给糖吃。”   明大义抵触地推拒着他的胸膛,想挣开他的怀抱,回到爹爹身边:“不,才不叫呢,你不是爹爹。”   “干爹,就是另一个爹,懂不懂?以前干爹在战场上可是救过你爹的,没有干爹,哪有你爹,没有你爹哪有你,快叫干爹。”   明大义被他这绕口令说晕了头,转身就往明皓怀里扑,脆生生喊道:“爹爹救我!”   明皓哈哈大笑,把儿子抱回怀里,对江瀚说道:“义哥儿太大了,你现在让他叫干爹,他不肯听话的。不过没关系,我们家老二马上就要出生了,要想让他叫干爹,你得从小培养,以后让老二认你吧。”   江瀚扫了一眼林婉音微微鼓起的肚子,酸酸的说了一句:“行啊你,挺能干呀!”   明皓十分得意的晃了晃头:“当然啦,那必须的。”   周围几人被他们逗得哈哈大笑,刚刚下马的樊祉屹被笑声吸引了目光。他大步走上前来,眼神从明皓和明大义身上扫过,就落在了阿音的俏脸上。   “拜见公主!”   ☆、第98章 第 98 章   林婉音转头一瞧, 微微笑道:“咱们都是来给老人家拜寿的, 不必多礼了。”   自从那年樊祉屹跟着明皓和阿音回了京城,并在金銮殿上巧妙的表达了自己并无反心之后,被皇上叫到御书房, 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   皇上既为笼络人才,也为了做给天下人看,想让那些亡国之臣都知道,当今圣上是个宽宏大度的人,不计前嫌,重用人才。   于是, 樊祉屹不但没有以谋反罪被诛,反而留在京城为官。当时只是封了七品的京兆府别将,可他的能力的确出类拔萃,而今已经成了五品的御史中丞。   明皓一看他来了,不禁暗暗咂舌, 这小子究竟是凑巧碰上的,还是早就在旮旯里等着,只等在此处装作偶遇, 跟阿音套近乎的。   不管他是蓄意而为,还是机缘巧合,明皓抱着明大义上前几步,挡在他和林婉音中间, 尴尬的咳了一声, 说道:“樊御史小心些, 我家娘子如今又有了身孕,千万不能被碰着。走走,阿音,快去后宅吧,你们两个丫头千万要守好了。”   樊祉屹瞧着明皓防贼一般的模样,气的想笑。却没有因此走开,反倒是追着他们的脚步进了门,紧走几步,挡在阿音面前。   “过几日就是公主寿辰了,我却至今没有收到帖子,不知是公主遗忘了还是……”除了阿音,他是身在京中的唯一一个南夏人,他并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不相信公主会这么狠心,连个帖子都舍不得给他。估计是明皓小心眼儿,故意在中途苛扣了。寿宴过后,恐怕还会在公主面前颠倒黑白,说自己没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连她的寿宴都不来参加。   阿音见樊祉屹面容冷峻,猜到他可能误会了,赶忙解释:“不是的,我今年本就不打算过寿。一则年纪尚轻,不值得过寿;二来,因为我怀孕了,也没有那么大精力去招待客人。所以不止你没有收到帖子,所有人都没有收到。”   樊祉屹这才释怀,了然的点了点头,唇角一挑,露出一抹清雅的笑意:“既然如此,那我就不上门叨扰了。不过,我前些日子回了一趟南夏,给公主带回了一样寿礼。过两天,我便遣人给您送去。”   明皓有些不耐烦了,樊祉屹这人怎么总是阴魂不散呢?明知道不招人待见,还偏偏要往阿音面前凑,你说你要揍他一顿吧,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借口,他也没什么过分的举动,挑不出错来。   “行啦,我家阿音不过寿,你也不用送什么寿礼了,自己留着吧。你没瞧见她挺着大肚子累吗?非要让她在这站着说话,累坏了,你是不心疼,可我心疼呢。走,阿音,快去后宅坐着吧。”明皓寒了脸色,揽着娇妻,牵着儿子,送他们到垂花门处,又一再叮嘱两个小姑娘照顾好孕妇。这才转回头,狠狠的瞪了樊祉屹一眼,气哼哼的走向正厅。   南雅扯扯明秀的袖子,偷偷的回头看,抿着小嘴儿不敢乐。原来这个人就是和舅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樊祉屹呀,是舅舅一直忌惮的那个人。   难怪舅舅一直不能释怀,这樊祉屹还真是相貌英俊,身姿挺拔,气质卓然如松,不卑不亢。他依旧背着手站在原处,目送林婉音往里走。阿音领着明大义已经转过影壁墙,走上抄手游廊,樊祉屹看的也不过是那照壁前面的太湖石而已。   南雅悄悄在明秀耳边说道:“这个男人好英俊啊,通身的气派更是清雅卓然,难怪舅舅不放心。”   明秀回头只扫了一眼,就转回头来,不悦的说道:“你瞧他做什么,他最讨厌了,干嘛盯着婶娘一直看。”   南雅不肯苟同:“我觉得他挺好的呀,人家也没对舅母做什么,不过是念着儿时的情谊罢了。听说当年在金殿上,他不顾个人生死,一口咬定邵相谋反,这才救下舅舅和舅母,我觉得舅舅不该对人家这样。”   明秀对樊祉屹不感兴趣,紧走几步追上林婉音,亲密的扶着她手臂往前走。   一进后宅,忠勇侯夫人何莲率先迎了上来,和江瀚一样,直接走向明大义:“义哥儿来啦,快到屋里坐,婶婶给你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去看看喜不喜欢。”   自当年在老家折损了腹中的胎儿,何莲就再也没怀上,在婆婆的催促之下,不得不给江瀚纳了一个妾室。就是婆婆的娘家表侄女,江瀚的远房表妹。容貌虽是不如何莲好看,可人家肚子争气,进门才几个月就怀上了,如今也挺着大肚子站在门口迎客。   何莲看到阿音微微隆起的肚子,眸光有些怔愣:“嫂子,你这是又怀上了?”   “是啊,”阿音抬手抚了抚肚子,笑着说道:“章太医说,这回是个小闺女呢!”   挺着大肚子的妾室黄芬见众人纷纷口称公主,向着一位贵夫人行礼,便厚着脸皮走了过来:“黄氏拜见公主,原来您就是明嫂子呀!”   林婉音抬头一瞧,竟不识得此人,便用疑惑的目光看向何莲,等着她介绍。   何莲脸上一红,垂下眼帘,闷声说道:“这是侯爷的小妾黄氏,是我婆婆的娘家人。”   江瀚纳了一个小妾的事儿,她已经听说了,对此阿音并没感到意外。可令她意外的是,如此重大的场合,竟然让一个怀孕的妾室在人前晃悠,这岂不是打主母的脸吗?   别人家的家事她不想过多置喙,只微微点了点头,领着两个姑娘往里走。何莲这才注意到两个端庄大方的小姑娘,连连惊叹:“这就是你们府里养的那两位小姐呀,真好看,一瞧就是懂事的。”   两个姑娘在刚才何莲走过来的时候,便已屈膝行礼,此刻见人家夸赞自己,便再次行礼道谢:“多谢侯夫人夸奖。”   何莲瞧着两个孩子越看越喜欢,就把阿音拉到一旁,小声问道:“嫂子养出来的姑娘,肯定是既大方又懂事的,我家小叔子还没成亲呢,不知道你能否考虑一下?”   林婉音抬手扶额,悄悄的皱了皱眉,心中暗想:就你家那混世魔王,谁敢招惹呀?江四一进京城就把吃喝嫖赌学全了,后来经明皓提点,江瀚在赌场门口把弟弟抓住,狠狠揍了一顿,扔进刑部大牢,做了一个小小的牢头。   这家伙不思进取,在牢头的位置上混的风生水起,以苛扣罪犯家属送来的的吃喝为荣,得了一点小便宜就沾沾自喜。   这样的人,阿音怎么可能看得上。她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站在太夫人身边,颇为得意的小妾黄氏,能体会到何莲的委屈和危机。她想找个明事理的姑娘来做弟妹,站在自己这边儿当帮手,这本没什么错。只是,阿音决不会让自己家的孩子进火坑。   这种事儿不好拒绝的太直白,虽然是她小叔的人品不行,可是若直接说了,打的还是何莲的脸。阿音便温暖笑道:“这不合适呀,差着辈儿呢。这两个孩子,一个是侄女,一个是外甥女,咱们家国公爷跟你家侯爷是过命的铁哥们儿,若是江兄弟成了我们家晚辈的姑爷,明皓以后见了江瀚,该怎么称呼呢?”   何莲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四弟跟明皓叫惯了明大哥,这要是以后让他改成舅舅或叔叔,的确挺别扭的。见阿音不同意,也就放弃了自己的想法:“我那小叔子,也的确不争气,配不上你家的姑娘,算了吧,就当我没说。”   看着何莲落寞的神色,阿音便回想起当年在明水湾的时候,她和江瀚骑一匹马前来串门的场景。那时他们新婚燕尔,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自己给了她一套衣裳,就把她欢喜的眉开眼笑好久。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子,本不该经历这些坎坷,阿音有些于心不忍,便多说了一句:“那个小妾有些张扬,你莫纵着她,不然,以后她便会骑到你头上。”   何莲鼻子一酸,紧紧咬住嘴唇,才没让自己落下泪来,哽咽道:“嫂子,真心疼惜我的,也就只有你了。莫说以后,如今,她就已经欺到我头上了。今日的寿宴,她本不该出来,可是婆婆想让大家知道侯爷有后了,便故意拿她出来显摆。其实,也怪我自己,这肚子不争气。”   阿音气的挑了挑眉,终究没好意思说的太深,只宽慰了几句就走进了花厅之中。   和她料想的一样,南雅和明秀给各家夫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家中有年轻儿郎的夫人,和阿音聊天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把话题扯到两个姑娘身上。   回到家中,林婉音拉着明皓兴冲冲的给他说,今日都有谁家谁家的夫人,打听两个小姑娘了,让明皓也去打听一下,他们家中的公子如何。免得某日人家登门提亲了,自己不知该应还是该拒。   “你呀,省省心吧,照顾好自己的身子,比什么都强。”明皓把温热的大手放在阿音隆起的小腹上,默默感受着女儿的存在,心中十分欢喜:“我会去打听的,你就安心养胎吧。过两日便是你的寿辰了,咱们虽是不大操办,可在咱们自己家里还是要小办一下的,想要什么寿礼呀?”   樊祉屹那家伙都备好了寿礼,自己作为丈夫,自然不能落后。明皓对于讨女人欢喜这事儿,实在摸不到什么法门,只能求阿音赐教。   “我生辰那日,刚好赶上你休沐,咱们去庄子上逛逛吧,好久没去了。咱们去看看姐姐,带义哥儿和两个姑娘放纸鸢。我要是走累了,你可得抱着我走,不许你喊累!”   明皓朗声大笑,把心爱的妻子楼在怀中:“放心吧,别说抱一天,就是抱一辈子也不累。你就是我的公主兔,真想天天把你抱在手心上。”   ☆、第99章 第 99 章   自从明皓说了那一句“你就是我的公主兔”, 阿音每次抱着小兔子的时候, 都会拿自己跟兔子比较一下,究竟哪里像呢?   手心里的公主兔,特别乖巧, 长长的兔耳朵垂下来,眯着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静静地享受着温暖的阳光。细细的绒毛白的透亮,软绵绵的,手感极好。   阿音把公主兔抱在怀里,轻轻的笑了, 或许明皓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明日就是去庄子上放纸鸢的日子了,两个小姑娘带着明大义围坐在八仙桌旁,亲自动手做纸鸢。南雅很快做完了,就跟舅母告假:“有十来天没看见我娘了, 上次见她的时候,她说想吃齐云斋的果脯了,我去给她买些吧。”   阿音自然点头应允:“去吧, 多买几样,需要花多少钱,就去账房支银子。”   南雅让丫鬟收好纸鸢,笑着说道:“不用了, 舅母, 这两个月的月例银子我一点儿都没动呢, 买些果脯足够了。以后要花大钱的时候,再去账房支吧。”   南雅离开后花园,回房换了一套衣裳,在荷包里塞满碎银子,这才带着丫鬟往外走。出了垂花门,绕过前厅,走在宽大的庭院之中,就见大门口起了争执。   谁敢在国公府门前放肆?   南雅纳闷儿的走上前去,见门口的侍卫正在阻拦一个相貌英俊的公子。定睛一瞧,不是别人,正是舅舅最不待见的樊祉屹。   “樊大人,您真的不能进去。我家国公爷说了,他不在家的时候,谢绝一切外男来访。”守门侍卫堵住门口,不让樊祉屹进门。   南雅用帕子掩住小嘴偷笑,舅舅还真好意思说,哪是谢绝一切外男,分明就是谢绝樊祉屹一个人的。   樊祉屹目前担任的是言官,御史台的官员大多唇舌似箭,能说会道,武力上却很弱。可樊祉屹不同,他本就是武将出身,家传的功夫练得十分扎实,区区两个侍卫岂是他的对手。   南雅本是悄悄的站在一旁看热闹,却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两个侍卫就被放倒在地。她甚至没有看清樊祉屹怎么出手的,就见他如闲庭信步一般从侍卫身上迈过,走进庭院。从袖袋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雕花盒子,高举过肩,沉声说道:“这是公主的寿礼,对公主来说十分重要,尔等若有足够的胆子,只管来拦我。我自然知道进入别人家中的礼节,你们根本不必担心,本官不会无理的闯进后宅,我只在前厅,等着你们去向公主通报。”   他边说边走,腿长步子大,话音落时,已走到正厅的台阶处。   南雅垂眸想了想,这事儿不怨樊祉屹,人家本就是南夏旧臣,来给公主送个寿礼而已,舅舅偏偏像防贼一样防着人家。这京中官员,哪怕是比樊祉屹官职低微的,来到家中送寿礼,至少也要请到前厅喝杯茶。   樊祉屹这人也挺有趣,遭到无理拒绝,既没有气的扭头就走,也没有不服不忿的去找明皓理论。而是坚定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办事,坚决要把事情办成,这一点,让南雅很佩服。   小姑娘饶有兴味地走上前去,喊住了他:“樊大人,不知你想送给公主的是什么寿礼,可否由我转交?”   樊祉屹自幼习武,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已发现身后有人跟了上来。只是那脚步轻飘,并不像门口拦截的侍卫,正在他心中诧异之时,就听到了这样一个甜甜软软的声音。   少女的声音不大,却清脆悦耳,像一粒小石子投入心湖,荡起的层层涟漪之中,都是小时候公主甜美的模样。樊祉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敛了敛心神,面色严肃的转过头去:“你是……我想起来了,那天在忠勇侯府见过你,听说公主抚养了两个小姑娘,你便是其中一个吧?”   南雅点了点头,痛快的自报家门:“我叫南雅,是护国公的外甥女,这几年的确是由舅母抚养教导。我舅舅不在家,舅母怀着身孕不见外男,如果你这寿礼真是舅母喜欢的东西,我倒乐意代为转交。”   樊祉屹眸色深深的看着南雅,目光灼灼,眼睛一眨不眨。心里在默默的思量,这个小姑娘究竟会不会把自己的寿礼交给公主?她是明皓的外甥女,是不是也被明皓叮嘱过,故意截断他的公主的一切联系?   其实自己和明皓之间也没有什么仇怨,只不过那家伙醋劲儿大,特别容易被嫉妒冲昏头脑。即便自己和公主之间,除了青梅竹马的回忆,再也没有其他的,明皓仍旧不放心。   其实樊祉屹想过把东西交给明皓,跟他说明来由,让他转交,估计他也会妥善的办好此事。但是,自己心底终究还是有一点小私心的,就是希望能借此机会见公主一面,哪怕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可他就是希望能看到她,哪怕只是远远的看一眼,心里也会特别满足。   南雅垂眸等着不见回话,就抬头看了过去,却忽的一下陷入了深邃的眸光之中。她从未这样近距离的与一个男人对视过,而且是一个如此英俊、气质卓然、成熟稳重的男人。   南雅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有点儿喘不过气来,手心里也沁出了一点儿薄汗。她已经待不下去了,局促的捏捏帕子,低声道:“你不愿意就算了,我走了。”   “等等,我哪说不愿意了。”樊祉屹大步上前,拦住她的去路。心慌意乱的南雅却没有发现,这个男人已经转到了自己前面。她继续快步往前走,却猛的撞到别人身上。   “啊……”南雅抬起慌乱的眸子,看向依旧沉静如水的男人。红着小脸儿,呼吸急促,却不知说什么好。   樊祉屹疑惑的皱了皱眉,刚才他认真的看了看这个姑娘的表情,最终凭感觉判断,这是一个憨厚老实的姑娘,不会让自己的一番苦心白费。可是当他追过来,要把寿礼交给她的时候,却发现这姑娘有些紧张,表情很不自然,莫非她在说谎?   虽是这姑娘的表现,前后有些矛盾,不过樊祉屹最终还是决定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就把精致的紫檀木盒子,捧到她面前:“这寿礼并不贵重,但是对公主来说意义非凡,这里面盛的是曦湾花的种子,却不是普通的花种。你跟公主说,这是从东南角的宫墙残垣下采下来的,来自仅剩的一株纯白色曦湾花。你一说她就会明白,因为那是先王后亲手培育出来的,在南夏王宫大火之后,已是仅存的一株了。”   南雅听到这花种与舅母已故的母亲有关,便十分虔诚的双手捧过盒子,认真的点了点头:“你放心吧,我一定亲手交给舅母。”   瞧着眼前的少女,樊祉屹心中很不是滋味。罢了,时光匆匆如流水,岂能重做少年郎?不给公主惹麻烦,远远的看着她平安喜乐才是最好的。   “那便多谢姑娘了。”樊祉屹拱手行礼,说服自己放弃见公主一面的初衷。   他怕自己停留的久了,便舍不得离开,会再次执拗的等待公主召见。就赶忙转身疾走,衣摆猎猎生风。   南雅瞧着他挺拔如竹的背影远去,心中暗暗慨叹:如此优秀的男人竟孑然一身,十几年痴心不改,又不为了自己的私心,去破坏别人的幸福,这样的男人,可敬可佩!   后花园中,明大义拿着一根狼毫笔,正在纸上画老虎,一边把虎头涂成黑漆漆的一团,一边嘿嘿坏笑着,跟娘亲说:“娘,我要做一只最厉害的纸鸢,把他们的纸鸢都吃掉。”   “我的儿呀,你要做厉害的纸鸢,娘不反对。可你这老虎画的,还不如一只猫好看,而且它也飞不到天上去呀,不如你画只老鹰吧,老鹰厉害,能抓别的鸟。”阿音手上抚着兔子,轻松的跟儿子聊着天。   明大义年纪虽小,却也听爹爹说过,老虎是没有翅膀的,不会飞。只是,他刚刚只想着老虎厉害,却忘记了会不会飞这件事儿。被娘亲一提醒,小家伙可犯了愁:“那怎么办呀?我不会画老鹰。”   林婉音和明秀都被他纠结的哀愁逗得哈哈大笑,这话说的,好像他会画老虎似的。   “义哥儿,姐姐帮你画老鹰吧,你帮姐姐绑竹篾好不好?”明秀画好了自己的丹顶鹤,放到一旁。拿过一张白纸,帮明大义画老鹰。   明大义高兴的拍起了小手:“好啊好啊,秀姐姐帮我画老鹰。看我的老鹰,把你的大鸟吃掉。”   明秀抬笔蘸墨认真的勾画起来,嘴里却不服气的说道:“那就得看谁的纸鸢飞得高了,你要是能比我跑的快呢,或许,你的老鹰会比我的丹顶鹤厉害,不过义哥儿你个子小,要想把纸鸢放高可不容易啊。”   秀秀知道,明大义这孩子最怕激将法,百试百灵。果然,这一下就调动了小家伙的积极性,挺起不甚伟岸的胸膛,用小手啪啪拍着说道:“放心吧,我肯定赢。”   明秀抿着小嘴儿偷笑,对小孩子的豪言壮语完全不信,却没想到,明日会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没有被明大义的纸鸢吃掉,却被别人吃掉了。   ☆、第100章 第 100 章   南雅捧着紫檀木盒子来到后花园, 亲手交给林婉音:“舅母, 这是樊大人刚刚送来的寿礼,说是曦湾花的种子。他说南夏王宫大火之后,仅剩了一株白色的曦湾花, 这便是那棵花上的种子。”   林婉音怔愣的站了起来,眸光完全被那个盒子吸引,伸出颤抖的芊芊玉手接过来,打开上面的红铜扭,看到了里面的花种。   “快,你们去荷塘的那一面……不不, 那个背风的角落更好。去那里开一片花圃出来,地要深挖,土要细碎,一定要松软,我要种花。”阿音高兴的眼中含泪, 赶忙吩咐丫鬟婆子们去整理一块花圃出来。她要让母亲精心培育的白色曦湾花,在这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步入花丛之中, 就像回到娘亲的怀抱。   明秀有点儿担心的抬眸看了婶娘一眼,不过是一些花的种子罢了,婶娘为何如此激动?难道只因为是那个樊大人送来的?若是让叔叔知道了,又会怎么样呢?   明秀担心的同时, 就有些讨厌樊祉屹了。在忠勇侯府的时候, 婶娘已经明确的跟他说过了, 今年不过寿。他干嘛还要巴巴的送些寿礼来,还偏偏要挑叔叔不在家的时候,这个男人,真是讨厌!   明秀一心一意的盼着叔叔和婶娘好,在心里默默痛恨樊祉屹,却不敢说出来。哄着义哥儿做好了纸鸢,就去假山后面看阿音种花。   二人刚刚走过荷塘上的九曲连桥,就见明皓挺拔的身姿由远及近,大步走来。   “爹……”明大义欢喜的跑上前去,张开小手,扑进明皓怀里。   “乖儿子,今天是不是又挖蚯蚓了?”明皓大手一伸,有力的双臂举起明大义,把他安放在自己的肩头,叠罗汉一般驮着他。“你娘呢?”   明大义坐的高看的远,抬起小手一指前边儿,脆声说道:“娘在那边种花呢。”   明皓脚步一转,迈开长腿,就走向了那一片新开垦的花圃。本是闲庭信步一般走着,在看到爱妻的时候,却赶忙把儿子放了下来,腾腾的几大步就走到了阿音身旁:“你怎么了?怎么在这蹲着呢?是不是不舒服?”   阿音白净的手指正碾着黑色的土块儿,细碎的泥土从她指缝中滑落,落在紫檀木雕花盒子旁边。阿音担心不能一下子种活,没敢把盒子里的花种全部用上。只用了大概三成的量,心中暗暗盘算着,若是这次不能发芽,就等到来年春天,再拿出一半的种子来播种。   听到丈夫的声音,她蓦地抬起头来,眸中闪动的泪光被明皓看个正着。他赶忙蹲下身子,轻轻的把她圈在怀里,紧张问道:“怎么哭了,是不是肚子疼,快起来。”   林婉音却并没着急起身,而是小心翼翼的把紫檀木盒子收好,扣上红铜纽扣,才扶着明皓的肩膀站起身子,缓缓的往回走。   “我肚子没事儿,你不用担心。这是曦湾花的种子,我刚刚种了一点,想起一些以前的旧事,有些感慨罢了,无妨!”阿音不想让丈夫担心,便主动给他解释。   明皓心中一动,不再担心她的身体,反而有点儿担心别的了:“阿音,这是哪来的种子?”   “樊祉屹送来的。”她并未多想,只是随口答道。   果然!   果然是他送来的寿礼,难怪刚刚进门的时候,守门侍卫说樊祉屹闯进了家门,给了表小姐一个盒子就走了。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别的地方都好,可偏偏就忘不了小时候那点事。   明皓依旧温柔地扶着妻子往回走,心里却一下子被醋意填满,恨不得把樊祉屹胖揍一顿才解气。阿音只沉浸在对母亲的思念中,并没有注意他的表情。   回到卧房,阿音把紫檀木盒子放在了梳妆台上,怔怔地望着它出神。明皓在一旁蔫蔫地站着,看着她神游天外,全然不顾及自己的感受。   南夏王宫应该是种满曦湾花的吧,或许小时候她和樊祉屹每日在花丛之中玩耍,读书。他会摘下一朵花给她戴在头上吗?会拉着她的小手跟她许下一世的诺言吗?   想到这些,明皓觉得自己头都快要炸了,特别想问个明白,却又不敢开口。他忽然想起阿音初到明水湾的时候,她瞧不上自己,想嫁个文武双全的男人,会不会就是樊祉屹呢?   “娘,我好饿,我要吃饭。”明大义走过去,抱住了娘亲的大腿。   “好,乖儿子,咱们吃饭,你妹妹也饿了,她也在肚子里叫唤呢。”阿音抬手轻抚肚子,温婉一笑。   看着妻子甜美的笑脸,明皓一下子就释怀了。当初圆房的时候,是她主动提出来的,以阿音的性子,若是她不喜欢的男人,就算把刀架在她脖子上,也不能逼着她主动圆房。那是因为爱,因为爱他,阿音才乐意给自己生儿子的。如果女儿也马上就要出生了,何必还要焦虑呢?   “来人,快去传膳,夫人和世子都饿了,快点。”明皓兴冲冲地走到门口,大声吩咐下人。   他含笑回身,笑容却凝固在了嘴角。   阿音双手捧着紫檀木盒子,走向花厅的佛龛,把盒子摆放在香炉前,双手合十,十分虔诚地拜了三拜。   这是什么意思?在佛前供奉七七四十九天,祈求来世么?   明皓不想把自己爱妻的每一个动作都跟樊祉屹联系起来,可是他管不住自己的心,下意识的就这么想了。即便他很想改变自己的心思,却怎么都扳不过来,心里憋屈的只想哭。   丫鬟端过来一盆清水放在长春凳上,阿音亲手帮儿子挽起袖子,洗净小手。   明皓默默走到佛龛前,抬手抚上那个紫檀木盒子,极力控制着想把它狠狠摔进角落里的冲动。如果他那么做了,阿音肯定会生气,会伤心。他一向舍不得她生气,更何况她现在怀着身孕。   他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怕一时冲动做下后悔的事情。可是要让他就像没事人一样也不可能,他可以容忍他们青梅竹马的过去,却无法容忍他们共同在佛前祈求来生。他想象不出如果下辈子没有阿音,自己的生活会怎么样。只知道若是现在没有了阿音,自己一天都活不下去。   明皓抬起千钧重的手臂,颤抖着离开了那个能点燃他的盒子。阿音那么好,怎么能惹她哭呢?   小丫鬟们鱼贯而入,摆上了丰盛的晚饭,林婉音和明大义都饿了,招呼了他一声,就拿起筷子吃饭。明皓缓缓走向餐桌,拿起筷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吃了几口,却觉得味同嚼蜡。   “你怎么不吃呢?”阿音发现了异样,转头看向他。   明皓叹了口气,有点委屈地看一眼心尖上的女人,哑声道:“今日公文比较多,看了一日,有些头晕眼花,吃不下。你们先吃吧,我出去走走,一会儿回来再吃。”   明皓肚子里憋着一团烈焰,却舍不得朝她发火,只能焚烧着自己,默默承受。他缓步走进庭院,沿着青石板路去后花园,想去湖心亭吹一吹夏夜的凉风,也许能吹熄燥火。   路过明兰小筑的时候,明皓无意中听到了两个小姑娘的谈话。天气热,她们嫌屋里闷,就把饭桌摆在了院子里,院门也敞着,从外面经过自然能听到他们清脆的声音。   “那个樊祉屹真讨厌,送什么寿礼呀,婶娘缺他那点寿礼吗?真是的。”明秀还是气呼呼的。   明皓脚步一顿,静静听完,心里痛快了不少。就是,真讨厌,缺你呀,老来凑什么凑?   南雅紧跟着说道:“你别这么说,人家也是一片好心。他的寿礼并不贵重,可是对舅母来说却是很重要的。”   明皓轻轻哼了一声,心里暗道:臭丫头,胳膊肘往外拐。重要个屁,对你舅母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我和义哥儿。   明秀也不认可,气的放下筷子说道:“阿雅,你怎么向着外人呢,不就是一包花种么,有什么重要的?明明是义哥儿和叔叔,对婶娘来说最重要。”   明皓暗暗点头:这侄女,没白养,得给她找个好婆家。   南雅见她急眼了,无奈的叹了口气:“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说的重要和你说的不一样。听说曦湾花原本没有白色的,那些花的种子是南夏先王后,也就是舅母的娘亲亲自培育的。这是从东南角的宫墙残垣下采下来的,来自仅剩的一株纯白色曦湾花。在南夏王宫大火之后,已是仅存的一株了。”   明秀眨眨眼,犹疑着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樊大人给婶娘送来的,相当于是她母亲的遗物。婶娘是因为想念娘亲,才含着泪把花籽种下?”   “对呀,人家樊大人不是坏心,是你想歪了。”南雅说道。   明皓怔愣地挑了挑斜飞入鬓的剑眉,原来是这样。好险,好险,幸亏刚刚自己控制住情绪,没有被醋意冲昏头脑。如果刚才乱发火了,那现在岂不是要后悔死。飞醋一时爽,后边是坟场呀!   他高大的身子一转,快步往回走,嘴角不可抑止的高高翘起。今晚,一定要好好哄媳妇开心。   ☆、第101章 第 101 章   京城西郊的锦绣山风景优美, 泉水甘甜。山上植满各种果树, 山脚下是肥沃的良田。这里并没有村庄坐落,整座山都是皇家园林,只不过, 在靠近山脚的地方皇上划了几块庄园出来,赏给有功之臣,百亩桂园就是皇上赏赐给义女至尊公主的。   这一片硕大的庄园,在锦绣山东麓,位置极好。园中有数不清的桂花树,如今是夏天, 只是绿树成荫罢了,可是秋风一起,百亩桂花绽放,香飘四野,美不胜收。   正因如此, 去年秋天,明青枝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硬是要留在这里居住,隔三差五才回一趟国公府。   见他们来了,明青枝喜滋滋的迎了上来:“弟妹呀,你现在怀着身子, 要吃些新鲜的蔬果, 快来尝尝我种的小菜瓜, 特别脆,特别水灵。”   她身上穿着藕荷色的细纹斜襟褂子,灰色粗布长裙,用一块布巾包住了头,和普通农妇的打扮没什么区别。若有不知情的人见了,绝不会想到这是国公爷的姐姐。   府里的蔬菜都是由这片庄子上供给的,每日天刚蒙蒙亮,就会有小厮采摘新鲜的蔬果装车,在早膳前送到国公府,阿音喜欢早膳的时候和一碗鸡汤,飘在上面的葱花都是最鲜嫩的。   虽是平时并不缺新鲜瓜果,不过她却很少体验采摘的乐趣,见明青枝兴致勃勃,阿音也来了精神,跟着大姑姐兴冲冲地往菜地里走,也不嫌弃金缕鞋上沾了泥土。   “你小心些,走慢点,谁还敢跟公主抢一个小菜瓜?”明皓扶着阿音的胳膊,轻声提醒。   林婉音粲齿一笑:“自然没有人敢跟我抢,也不瞧瞧我身边的男人是谁,还不把他们揍成猪头。”   “哈哈哈……”明皓欢喜大笑,满足地挺了挺胸膛,一扫昨日心中阴霾,全心全意地为媳妇效劳。昨晚回房之后,他本想好好地哄媳妇高兴,可是阿音十分困倦,早早地躺下休息,让他满腔热情无用武之地。就憋足了劲等着今日到庄子上散心,一定要做好媳妇的跟班,让她开开心心的。   南雅十来天没见母亲了,见到明青枝,娘儿俩自然欢欢喜喜地凑在一起。明大义到了这么宽敞的地方,可真是撒了欢,高举着自己的纸鸢,拼命往前跑,一边跑一边朝后面的秀秀大喊:“秀姐姐,快来呀,我的老鹰要飞起来啦!”   明秀望了一眼走向菜地的几个人,再看看向草甸子上奔跑的明大义,就赶忙追了上去。别人都有其他的事情要做,今日自己的差事就是哄孩子了。这样也好,没有大人在身边,可以敞开了玩。“义哥儿,你得放线,把线放出来才能飞,小甘,小甜,你们快去给世子帮忙。”   小甘松了手,明秀拉着自己的纸鸢跑了起来,绣着百花穿蝶的裙摆翻飞,像一朵会行走的花,在碧绿的草甸子上旋转飞扬。   明大义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终于放起了自己的“老鹰”,美的他连连大叫:“看,快看,我的老鹰飞起来了,我要去吃你的大鸟。”   明秀不服气的挑衅:“你来呀,来呀,我的丹顶鹤飞的可快了,你追不上。”   “才不是呢,我爹说了,我是男子汉,身体倍儿棒,怎么可能追不上一个小姑娘?”明大义朝着明秀的方向跑过去,明秀不然不肯俯首就擒,也欢快地跑动起来,边跑边笑。   山坡上的百年古松下,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小的是一个和明大义个头儿差不多的男孩子,在他们身后站着一整排金甲带刀侍卫。   小男孩眼巴巴地望着山脚下那一片开阔的草甸子,眸光追逐着欢快奔跑的明大义,委屈地说道:“我也想去放纸鸢,为什么别的孩子可以玩耍,我却只能学打猎。来郊外也没什么意思,一点都不好玩。”   他身边的侍卫刘瑞默默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因为您是皇长孙呀,将来是要做大事的,从小就需要勤学苦练,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那我不要做皇长孙了,我就做个别的孩子吧。”   刘瑞吓得赶忙蹲下身子,双手扶住皇长孙肩头,平视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道:“殿下,千万不要这么说了,皇上对您寄予厚望,若是让他听到这句话,肯定会很伤心的。”   李勉旭扁扁嘴想哭,却又咬着唇忍住了,可怜巴巴的问道:“那我就今天玩一次行不行,那个孩子是谁?我想跟他去玩。”   刘瑞站起身来,为难的望了一眼来时的方向。太子和太子妃还在明华小筑喝茶,估计一时半会儿不会跟过来。他知道山脚下的那片庄子,是皇上赏给至尊公主的,他猜度着那个跟皇长孙年纪相仿的孩子,应该是护国公世子明大义,是被皇上钦点为皇长孙伴读的孩子。   去跟他玩一会儿,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周全起见,自然是要派人去向太子爷汇报。   明大义跑得十分欢快,并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欢乐被别人羡慕着。他跑到了明秀前面,故意用自己的老鹰去撞她的丹顶鹤。第一次没有撞到,第二次他转了个圈,围着人家跑,真的就把他的纸鸢撞飞到树上。当然,自己的老鹰也不再威风,惨兮兮的挂在树下。   这一下小男孩可傻了眼,懊恼的抓了抓头,说道:“怎么都挂在树上了呀?这可怎么办?”   明秀也走了过来,仰头看看挂在树上的纸鸢,伸手拽了拽绳,也没能拽下来。转头望望四周,发现侍卫们都留在了庄子门口,并没有跟进来。两个小丫鬟年纪都不大,瞧着也不像会爬树的样子。明秀只得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来爬树取纸鸢吧,你们两个蹲在树下帮我一把。”   两个小丫鬟听话地蹲在树下,明秀敛起繁复的罗裙,踩着他们的肩膀往上爬。这棵桂花树并不算高,明秀自幼在明水湾长大,也是经常爬树上房的,在她看来,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有旁边的几棵柏树挡着,不用担心菜地里的婶娘看到自己爬树的模样,只要一会儿叮嘱好明大义别说漏嘴就行了。   明秀好不容易爬到树杈上,稳住身形,不敢往旁边的细枝上踩了。她只能一手握住一枝略粗的树枝,倾斜身子,努力地去够卡在树杈上的纸鸢。   明大义抬着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明秀姐姐靠近纸鸢,终于,纤细的手指碰到了。“好啊,好啊,姐姐拿到纸鸢了。”   明大义拍着小手欢呼起来,却把树上的明秀吓了一跳,转过头急急地说道:“别出声,别,啊……”   手上一滑,她没能控制住身子,头朝下跌了下去。完了,这下完了。明秀吓得闭上了眼,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头破血流的模样。   可就在此时,一阵疾风掠过,她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只觉得身子向上一飘,便稳稳地停住不动了。可是双脚并没有着地呀,为什么没有摔疼呢?   明秀诧异地睁开眼,却万万没想到,正对上一双看着自己面庞的漆黑眸子。二人怔怔地对视了一眼,明秀才移开陷入他眸光中的眼神,去看这个英挺的青年。他的相貌算不上美男子,但是五官清朗,面容隐隐有刚毅之风,身姿挺拔,走在人群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   “姑娘先站稳吧。”刘瑞端详了她片刻,弯腰把她双脚放在地上,毕竟这么多人瞧着呢,也不好一直抱着人家。   明秀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一直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不是抱孩子那样的抱,而是像叔叔抱着婶娘一样打横抱起,原来被男人抱着是这样的感觉啊……   明秀脸一红,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摔疼,原来是被人接住了,没有落到地上。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自己在人家怀里还很享受的样子,没有反应过来,竟然是人家提出来让自己站到地上的。   这也太丢人了吧?!   明秀一张小脸儿羞的通红通红的,赶忙垂着头施礼道谢,拉起明大义逃命似的转身就走:“义哥儿,走吧。”   明大义也被刚才的一幕吓傻了,看到秀姐姐从树上掉下来,他吓得不知怎么办才好。见一个侍卫抱住了姐姐,这才想起自己应该去接住姐姐的。不过,他并没有往深里想,自己能不能接得住。   “姐姐,纸鸢,纸鸢啊……”明大义伸着小手指向树上的纸鸢,正玩的带劲呢,他可不舍得就这样离开。   刘瑞听她叫了一声义哥儿,就知道这肯定是护国公世子了,抬头看一眼桂花树,朗声问道:“世子要树上的纸鸢吗?我帮你拿。”   他纵身跃起,伸手轻松的一摘,就把纸鸢拿了下来,递给明大义。那行云流水的动作,把明家的几个人都看呆了。   明大义挣开明秀的手,欢喜地跑过去接住,瞧了瞧竟完好无损,小家伙儿欢喜地笑了起来:“大哥哥你真厉害,我也想要一个这么厉害的侍卫。”   明秀这才反应过来,看一眼刘瑞和站在他身边的皇长孙,还有后面跟着的一排带刀侍卫,红着脸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桂园里?”   刘瑞忍俊不禁地看向明秀,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终于想起问问我们是谁了。   ☆、第102章 第 102 章   “我是东宫侍卫刘瑞, 这位是皇长孙殿下。”刘瑞朗声说道。   看到那一排金甲带刀侍卫的时候, 明秀心里就猜到了,这位小公子可能是一个大人物。桂园紧挨着皇家园林,看着小公子的年纪, 和义哥儿差不多,若说是皇长孙那便应该是真的了。   明秀赶忙拉过明大义,带着他拜倒在地:“拜见殿下,我们不知殿下驾到,请您恕罪!”   李勉旭无奈的撅起小嘴儿,看了他们一眼。为什么总是这样?他远远瞧着的时候, 别人玩儿的可欢了,可是当他一走近,旁人便都十分紧张的又跪又拜,再也不能舒心的玩耍。   “你们快起来吧,我不想让你们拜我, 只想和你们一起玩儿。”皇长孙童言无忌。   面对这个身份尊贵的孩子,明秀自然不敢让明大义和他一起玩耍,万一犯了什么错, 可就是承担不起的大罪。   明大义只是个四岁的孩子,心里并不明白皇长孙与自己有什么不同,见有一个同龄的孩子想和自己一起玩儿,他高兴的跑过去拉住人家的手:“好啊好啊, 我们一起放纸鸢吧, 我的老鹰可厉害了, 你怕不怕?”   “我是皇长孙,我自然什么都不怕的,不过我要老鹰,你要丹顶鹤。”李勉旭刚刚站在山坡上看着他们放纸鸢的时候,就觉得那只老鹰很厉害。他已经羡慕了一会儿了,此刻终于有机会亲手放纸鸢,他自然要那只老鹰。   这一下明大义可就不乐意了:“那只老鹰本来就是我的,你凭什么要,你不讲理,我不和你玩儿了。”   “义哥儿,不许对殿下无礼,殿下要你的老鹰,你就该双手奉上,臣明皓见过殿下。”   就在明秀急的鼻尖儿见汗,不知该不该让明大义和皇长孙一起玩儿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明皓爽朗的声音,这一下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刘瑞上前拜见护国公并说明缘由,明秀赶忙问道:“叔叔,我正要带义哥儿过去找您呢,您就过来了,太好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让义哥儿陪殿下玩耍?”   明皓点点头,刚刚在菜地里,看到这边忽然出现了一排金甲侍卫,他就猜到是皇家来人了。怕明秀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知如何是好,便大步赶来解围,让南雅扶着舅母慢慢地往这边走。   “殿下想放纸鸢,那便一起玩一会儿吧,义哥儿明年就要进东宫做伴读了,提前在一起玩耍一天,也不是什么坏事。”明皓每天早晨都会与太子殿下见面,知道那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不必担心自己的儿子因为一点小事得罪皇长孙,而遭到打击报复。   两个孩子可以在一起玩耍了,可是他们却为了那只老鹰的纸鸢,争执不下。明大义迫于父亲的压力,不得不把老鹰让给了皇长孙,可是心里不情不愿,满脸的悲愤,委屈的能滴出水来。   明秀把明大义拉到一旁,弯下身子,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什么。孩子抿着小嘴儿想了想,认真的点了点头,便咧开小嘴儿一笑,跑过来拿起丹顶鹤的纸鸢,不跟皇长孙争老鹰了。   刘瑞眉头一动,好奇的看向明秀。自己虽在御林军比武中胜出,十分幸运的做了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可是保护安全好说,哄孩子却很难呀。他特别想知道明秀是怎么哄好明大义的,看来这哄孩子也有诀窍啊。   明秀见婶娘缓步走了过来,赶忙迎上去扶她,却被眼尖的阿音一眼看出脸上未退的红晕。   “明秀,你怎么脸红了?”林婉音纳闷的问道。   明秀本来以为自己可以糊弄过去,没想到一眼就被婶娘看穿了,吓得她心里噗通一跳,下意识地看向刘瑞,却又忽然意识到不该向他求救,赶忙垂头掩饰,恨不得找个草缝钻进去。   刘瑞身为皇长孙的贴身侍卫,自然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人看向自己,他岂能不知,就收回追随着皇长孙的眸光,转头看了过去,刚好与明秀对视一眼。   林婉音顺着明秀的目光看了过去,自然发现了那个年轻英挺的小伙子,再转头看看明秀愈发红润的脸色,似乎明白了什么。   刘瑞原本想等公主走近了行礼,却没想到她未至近前,就先看向自己,赶忙紧走几步上前行礼:“东宫侍卫刘瑞拜见公主。”   “哦……你叫刘瑞呀,是哪家的孩子呀?”林婉音饶有兴味地想打听一下。   “回禀公主,我祖父是工部刘侍郎,我在家中排行老五,您叫我刘五便可。”刘瑞神情恭敬,言谈爽利。   明皓在一旁笑呵呵补充道:“这个孩子不错,我听江瀚说过,御林军比武你是头名吧,因为精神伶俐被皇上钦点为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年纪轻轻就得此重任,将来前途无量啊。”   刘瑞赶忙行礼:“国公爷谬赞,在下愧不敢当。”   林婉音特意观察着他,见他并未沾沾自喜,依旧是恭敬谦虚的模样,心里暗暗赞许。   众人正说着话,太子和太子妃也漫步至此,看着皇长孙和明大义跑的十分欢快,二人也很是欢喜。见礼寒暄过后,太子妃由衷说道:“你家世子还真是和皇长孙投缘啊,旭儿在东宫里从没有撒着欢儿的玩过,明年开蒙就好了,他身边也有几个伴儿了。”   太子殿下更为爽快:“其实也不必非要等到明年,旭儿想要找玩伴的时候,可以把世子接到东宫里来呀。再说了,如今天下太平,京城中又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即便是旭儿出宫去趟护国公府也不是不可以。”   儿子小小年纪便有了这等造化,林婉音心中暗喜,含笑看向两个小家伙儿,抬手下意识地抚上肚子。   太子妃看了看她的动作,便好奇问道:“公主莫非……有喜了?”   阿音幸福一笑:“是啊,三个月了,章太医说是个小丫头。”   “哎呦!”太子妃十分惊喜:“你又怀上了呀,那本宫可得沾沾喜气,也要凑个儿女双全。”   林婉音不好意思地笑笑:“太子妃说笑了,我是沾了您的福,义哥儿快要进东宫做伴读了,我这才怀上一个小的,可见东宫福气多,泽被众人呢。”   大家都是聪明人,都挑着吉利话说,这谈话自然欢喜热闹。两个孩子跑的满头大汗,玩儿的十分尽兴。纸鸢搅在一起扯烂了,他们才依依不舍地收了手。   出来的时间不短了,太子一家要回去,刘瑞自然紧紧跟上。经过明秀身边时,他顿住脚步,轻声问道:“刚才你是怎么哄好世子的?”   明秀没想到他会突然和自己说话,一时有些怔愣地看着他,木讷说道:“我只是说他用丹顶鹤的纸鸢,我就陪他去挖蚯蚓,世子最喜欢挖蚯蚓了。”   刘瑞点点头,看着明秀一笑,由衷赞叹:“你真聪明!”   刚刚走过去的皇长孙蹭地一下回过头来:“你们说什么,挖蚯蚓?蚯蚓是什么,好玩吗?”   刚刚跟他道别的明大义哈哈大笑:“你连蚯蚓都不知道呀,那是一种虫子,能用来抓鱼的,可好玩了,你也来我家挖蚯蚓吧。”   “好哇好哇!”一直憋在东宫的皇长孙高兴极了,原来外面的天下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呀。   两个小伙伴就这样约定了他们认为有趣的事情,全然不顾身边的大人们怎么想。最开心的还是皇长孙,终于有一个不怕他,可以和他一起玩耍的朋友了。   回到国公府,明皓赶忙让丫鬟打来洗脚水,亲自蹲下身子,抚摸着阿音白嫩的小脚,帮她洗脚。“今日走的路不少,脚酸了吧?”   阿音故意把两只脚一别,溅起的水花落在了明皓脸上:“你是因为今日是我生辰才给我洗脚的,还是因为我怀孕了给我洗脚?”   明皓也不恼,抬起袖子擦一把脸上的水花,憨厚笑道:“算是因为怀孕吧。”   “哼!”阿音撅起小嘴,朝他撇了撇。   “没怀孕的时候,你都是直接沐浴的,很少单独洗脚,我想给你洗,也没有机会呀。如今你这身子不方便每日沐浴了,刚好给我个机会,好好伺候娘子。”明皓并不觉得男人给女人洗脚就低人一等,他特别喜欢摸阿音的小脚,只不过,摸着摸着心思就不纯了。   “阿音,上回你怀孕的时候我去打仗,没在你身边,回到家的那一天你就生了,如今能每天看着你的肚子长一点,真好!”明皓想掩饰一下自己不纯洁的心思,特意站起身,抻平了袍子。   林婉音憋着笑,拉着明皓手腕让他坐在自己身边,抬起柔软的双臂圈住他脖子,娇声问道:“那你是不是想找别的女人解决一下那什么呀?”   竟然被她看到了!明皓不好意思地涨红了脸,像个受气小媳妇一般说道:“我哪有?我一点都没那么想,我就是想要你,除了你,谁都不要。你放心吧,我能等,不就十个月吗,这也就剩半年了,我肯定等着你,相信我好不好?”   男人老实巴交的不禁逗,阿音噗嗤一下就笑了:“我量你也没那个胆子,你要是敢乱采野花,我就带着闺女离开家……唔!”   阿音话没说完,就被明皓急急地吻住双唇,狠狠地、长长地亲了一口,才柔声道:“不许胡说,我会生气的。”   ☆、第103章 第 103 章   晚饭是一大家人在一起吃的, 明秀和南雅捧着亲手做好的寿礼, 逐一拜寿。   南雅精心缝制了一个软枕,阿音的肚子渐渐大了,为了让她垫在腰后倚着, 不至于腰酸。软枕用淡蓝色的蜀锦做成,上面绣了盛开的牡丹花,里面填充的棉花也并非普通的棉絮,而是选用的苏州最好的蚕丝棉。那还是过年的时候宫里赏赐下来的贡品,阿音给每个姑娘分了一点,南雅一直没舍得用, 如今拿来给舅母做了软枕,既柔软又有弹性,倚上去特别舒服。   明秀奉上的是一套自己亲手做成的头面,纯银打造,上面用宝石镶嵌了极为精美的图案。既博取了众家首饰的长处, 又有所创新,别具一格,不入俗套。   “你们这两个姑娘可真是有心了, 为了这件寿礼,准备了好长时间吧?”这两个姑娘已经养在自己身边多年,如今都长得明艳动人,懂事大方, 阿音越看越喜欢。   南雅笑着说道:“舅母, 我这个软枕还好, 一共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做成了。明秀那一套头面呀,可是足足做了半年了,从过年之后我就见她敲敲打打,雕雕刻刻的,还把手弄破了好几回。我真不知道这丫头这么有心,从半年前就开始,给舅母准备寿礼了。”   阿音很是感动,自己的女儿还没有出生,在她心里拿这两个姑娘当自己亲生女儿的。尤其是明秀,她娘亲已逝,比不得南雅还有一个为她操心的人。   拉过明秀的小手看了看,阿音发现手指肚上确实还残留着两道浅浅的疤痕,便嗔怪道:“瞧你,咱们家又不是买不起首饰,何必受这么大的苦累。还好这伤疤不深,过上一年半载,就瞧不见了,这要是留下大伤,可怎么找婆家呦!”   以前婶娘也提过给她们找婆家的事儿,两个姑娘只是害羞,却没有旁的想法,而今再被提起婆家之时,明秀脑海中竟然浮现出刘瑞的身影。   明秀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怎么能这样呢?才见了人家一面而已,不行,不可以、不可以。   林婉音好奇的瞧着明秀,只见她小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不知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却又忽然摇起头来,默默叹了口气。   “秀秀,你想什么呢?”   “啊?”明秀猛然惊醒,红着脸支吾道:“没,没想什么。”   阿音冰雪聪明,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刚说过的话,便猜到了几分,微微咳了一声说道:“今天见到的那个小伙子好像不错,这里也没有外人,你不妨跟我们说说,今日离开之前,他怎么单单跟你说了一句悄悄话?究竟说的什么呀?”   明秀一向佩服婶娘聪明厉害,今日才知道,正因为婶娘太厉害了,所以自己是不可能躲过去了。便红着脸紧张的回答:“其实也没说什么,他不过是问我怎么哄好世子的,想来他一个大男人平时要哄孩子,挺上愁的吧。”   林婉音点点头,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她知道秀秀不会撒谎。而她与那刘瑞初次见面,估计那人也不敢说什么过分的话,若真是问问她怎么哄孩子的,倒也有情可原。毕竟,做皇长孙的贴身侍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秀秀,我瞧着那孩子不错,跟你也挺投缘,你若不讨厌他,不如咱们就找个机会,见见他的家人。这女人嫁的好不好啊,一是看男人怎么样,二要看婆婆妯娌怎么样。刘瑞说了,他在家排行老五,嫁进这样的人家有好处也有坏处。阿雅你也一起听着,将来你们若是嫁进某户大家族做长房长媳,那就要管理中馈,继承更多的家业,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长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高的,尤其是高门大宅,越是大户人家,越重视嫡庶之分,长幼之序。”   两个姑娘认真的听着,南雅捧了一杯茶过来,让阿音润润喉咙接着说。   “不过呢,豪门大宅对长媳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若长媳的出身才貌,比不上下边的妯娌们,往往就会出现管理混乱,各自为政的局面。这自然是婆婆们不想看到的,若是嫁一个在家里排行较小的孩子,会轻松一些,管理家事的责任小了,但同时权力也小了,凡事要服从长嫂的安排,家中的财政大权更是连碰都别想碰。倒可以空出些时间来用自己的体己钱,去做些买卖,若是有本事的,也能挣下一座小金库呢。”   南雅没什么想法,明秀踊跃的说道:“婶娘,我不想当人家的长房长媳,我从小就是在村子里长大的,没那么大本事,也比不上别人。不过,我对做生意很感兴趣,你看我做的这些首饰了吧,实话实说,我也不完全是为了给婶娘拜寿才做的。咱们家的胭脂铺子生意那么好,旁边再开一个首饰铺子,肯定也能赚大钱。我问过陶掌柜,他说京中的首饰铺子已经不少了,名气大的有那么几个,豪门大族的人都会去那几个铺子里买。一个新铺子要想立足,就要有创新之处,所以我才自己动手做了这些首饰。我就希望以后自己开店铺,多挣些体己钱,这样我也方便孝敬婶娘呀!”   明皓正在一旁跟义哥儿玩耍,听了这话便哈哈大笑:“行啦,不用说啦,你就是看上刘瑞了,赶明儿我去问问,看他定亲了没。”   “哎呀,不是啊,叔叔,您怎么能这样呢?我是实话实说罢了,跟他有什么关系!”明秀窘迫得满脸通红,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好在旁边的南雅跟感情好,见她已乱了方寸,便挺身而出,替她解围:“舅舅,我们都给舅母送生辰礼啦,就你没送。”   “嘿,你这胳膊肘朝外拐的小丫头,舅舅亲还是舅母亲呀?就知道揭我的短儿。”明皓把明大义放到一旁,从书房里端出一个蒙着黑丝绒布的盒子。   南雅和明秀都调皮的凑了过去,争着想一睹为快,可是她们并没有真的去扯开那绒布,因为大家心里都明白,要让寿星第一眼瞧见那特意准备的礼物。   明皓把盒子摆在八仙桌上,煞有介事的说道:“我的生辰礼和你们不一样,你们那些都是小孩子的玩意儿,我这个高端的很。前些日子,去别人家喝酒的时候,刚好看到台上有人变戏法儿,变得十分精妙。我就特意学了学,今日让你们也开开眼。”   一看明皓要表演变戏法,三个孩子都开心的拍起手来:“好啊好啊,快点变吧!”   阿音根本不信明皓这种大大咧咧的直肠子男人,能学会变一个惊妙的戏法,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便觉得十分好笑,抿着小嘴儿,等着看他出丑。   只见明皓左手划了一大圈,右手划了一大圈,摆足了气势之后,哗啦一下扯开绒布,说了一声:“飞。”   众人瞪圆眼睛瞧着,却见盒子里什么都没飞出来,明皓低头一瞧,捡起一只一动不动的鸽子叹了口气说道:“你这家伙,也太不给面子了,不就是在盒子里呆的久了点儿嘛,竟然睡着了。”   明大义带头哈哈大笑,在一个四岁的小男娃看来,父亲这戏法变得格外有趣,指着鸽子乐得直跺脚:“哈哈哈,睡着了,鸽子也会睡觉啊。”   “这只鸽子不好玩,咱不玩儿了,变个别的吧。”明皓见他们几个人都笑了起来,感觉自己这一次已经成功了,就把灌了蒙汗药的鸽子扔给旁边的丫鬟,重新蒙上黑丝绒布。   “看好了啊,这回给你们变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出来。”他继续像个神棍一般在那儿呼风唤雨,做足了气势,这才猛的一扯绒布,大喊一声:“蹦出来!”   阿音手里轻抚着毛茸茸的公主兔,微笑着看他耍宝。果然,盒子里又是什么东西都没出来,然后就见明皓从里面取了一根长长的鱼刺:“天哪!义哥儿,你养的这只鸽子是属猫的吗,怎么把鱼给吃掉了?”   义哥儿再次哈哈大笑,十分自豪的扬起小脸儿:“我的鸽子厉害!”   两个姑娘已经看透了这里边的门道,没有被明皓逗笑,却被明大义一脸认真的表情逗笑了。这个小家伙,还真是给他爹捧场呢。   明皓重新把黑丝绒布盖上,问明大义:“儿子,这回我给你变个娘亲出来好不好?”   明大义呼闪呼闪黑葡萄一般的眼睛,忽然起身,跑到阿音身边,抱住了娘亲的腿:“不,你不要把我娘亲变走。”   明皓看着自己心爱的妻子,柔声说道:“当然不会变走了,咱们家哪能没有你娘,我是要给你再变一个娘亲出来。”   ☆、第104章 第 104 章   “不要, 我不要, 我只要这一个娘亲。”明大义搂紧了阿音的腿,把头倚在她膝盖上,生怕娘亲跑了似的。   阿音缓缓抬手, 温柔的摸摸儿子的头,心中特别欢喜。家境优渥,地位尊崇,她的生活的确是什么都不缺。她知道,明皓这是在故意哄自己开心,便抬起头来配合的说道:“那你变吧, 我倒要瞧瞧,你怎么变一个大活人出来。”   明大义紧紧抱住娘亲的腿,十分紧张的看向爹爹,见他又把黑布一扯,却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木头雕刻的小人儿。   “阿音, 这是当年你怀着义哥儿的时候,我在西戎的雪山上雕刻的。没你模样好看,怕你嫌丑, 一直没有拿出来。那时离家千里远,惦记着你,却没办法回家。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你怀孕了。一个人在家里没吃没喝的, 也挑不了水, 砍不了柴。我梦见你熬了一碗打胎药,想把孩子打掉离开家。我吓醒了以后,就在雪堆里刨出来一块老树根,借着月色雕了一个怀孕的你。每天晚上没有人的时候,我都会跟你说话,求你不要打掉孩子,不要离开家……”   想起当年的往事,明皓眼中含了热泪,抱起儿子,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紧挨在阿音身边,把那个雕得一点儿都不像的大肚子孕妇交到她手上。   阿音吸吸鼻子,缓缓吐出了一口气,说道:“我虽然娇气,那也是你在家的时候,你若不在家,我就不娇气了。义哥儿都这么大了,还说这些艰难的往事做什么。”   明皓看看自家水嫩的如花美眷,又看看她手上那个雕工粗糙的大肚子孕妇,感慨道:“我喜欢时常想想以前的事,提醒自己不要忘本。你们两个丫头也是,虽然咱们现在从小山沟,搬到京城住了几年,不过你们也别忘了,咱们跟那些世家大族终究是不一样的。本本分分的过好咱们的小日子就行,人生本就不易,能有现在这样安稳的生活,就是享福啊!”   两个姑娘连连点头,明秀说道:“是,婶娘也跟我们说过,岁月静好,不忘初心,日子才会越过越好。”   明皓无奈的望了一眼房顶,长叹一声:“同样的话,从你婶娘嘴里说出来就是好听,你们也都记得牢。我怎么就这么笨呢,学了这么久也没记住几句。”   阿音笑看着他说道:“好听的话,你就不用说了,留着给我们说吧,你多办点漂亮事儿就行。你把差使干好了,我们才能衣食无忧,岁月静好啊。再比如那刘瑞的祖父、父亲、哥哥们如何,就得你去打听打听了。”   明皓赶忙拍着胸脯保证:“行,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阿音怕他问得太直白,又赶忙嘱咐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女方家里不能先把意思漏出去,只能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天色已晚,明秀见长辈又谈起了自己的婚事,对象还是那个让她脸红心跳的男人,赶忙起身告辞,和南雅一起回住处。   二人住在两个院子,一前一后,而今天南雅却没让她回去,拉着她进了自己屋里,摒退丫鬟,悄声问道:“你真想嫁给那个侍卫?”   明秀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才见了人家一面,哪有什么想嫁不想嫁的,而且,还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定亲呢。不过,说句心里话,阿雅,咱俩一起长大,我也不怕你笑话。我只问你,你有过见到一个男人,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时候吗?简直都压不住了,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   “心跳的这么快的时候,我没有过,不过……”若要回想特殊时刻,南雅马上想到了那次遇到樊祉屹的时候,心跳并没有特别快,反而是慢的过分,甚至漏掉了两拍,也暂时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不过什么?你说这算喜欢吗?”明秀第一次遇上心跳过快的情况,暂时无法断定自己的感情。   南雅也没有经验,没办法帮她判断。她不知道怎样算喜欢一个男人,可是她知道,当忽然之间心灵受了那么一下碰撞之后,脑海中便会时不时的浮现出那个人的身影。即便知道不应该,可他总会控制不住的冒出来。   “没什么,我不过是觉得,那侍卫人不错,年纪也相当。能从众多的御林军中脱颖而出,成为皇长孙贴身侍卫的,将来肯定前途无量。咱们俩住在这护国公府里,表面上看身份很高,其实,咱们都不是正经八百的小姐。真正的豪门大族,想来是会嫌弃咱们的吧,他的祖父是个四品的侍郎,想来父亲的官职应该更低。嫁入这样的家庭,倒也适合咱们的身份,既是官宦之家,又非豪门大族,进府之后没人敢欺负咱们。你那么喜欢做生意,刚好可以去施展自己的才华。”   明秀畅想了一下将来的日子,便抿着小嘴儿偷笑,那个刘瑞确实不讨厌,若能嫁他也不错。不过,就是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瞧得上自己。   回到自己的卧房躺下,明秀辗转反侧却睡不着。她知道,若婶娘了解了自己的心意,就一定会促成此事,可是她不想让婶娘操心,只希望这件事能水到渠成,就盼着刘瑞能来提亲才好。可是,眼下她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   进了七月,天气愈发热了,阿音的肚子也长大了几分,白天就在上房内休息,或是在旁边的书房教明大义读书写字。屋里放着几樽青铜冰鉴,每隔一个时辰就有小丫鬟去地窖里取冰来填充。日子过得清凉舒适,悠闲惬意。   在一个天气闷热的午后,明大义迎来了他第一个进府造访的朋友——皇长孙。阿音正在午睡,刘瑞就告诉守门的侍卫不要去打扰公主休息,只让人带着世子到后花园便可。   很快,明秀就带着义哥儿来到荷塘边的赏雨厅中。见到刘瑞,还没说话就脸红了,赶忙给皇长孙行礼,借此垂头掩饰自己的脸色。   李勉旭对这些礼节并不在意,只轻快地走上前拉起明大义的手:“你说挖蚯蚓最好玩,我一直记着呢,今天天气热,不用念书了,我就央求父亲让我来了,咱们快去挖吧,我在你家待不了很久的。”   “好,我带你去挖。”两个小伙伴手牵手到了荷塘边,找了一处树荫,每人手执一只小铁铲,卖力地挖了起来。   刘瑞把东宫侍卫安排到五丈开外,让他们面朝外警戒,给里面被包围起来的人足够的聊天空间。   明秀垂眸瞧着两个挖蚯蚓的孩子,不敢转头看刘瑞。表面淡定,其实心里已经乱成一团,努力稳住自己的心情,想探探他的口风。因为叔叔已经打听清楚了,他是刘家三房次子,并未定亲,家中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除了大伯家的长兄靠举荐为官,家里就只有他靠自己的能力做东宫侍卫了。明秀觉得这样的家庭特别适合自己,他人也好,只是不知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明姑娘,你好像很喜欢孩子,每次都是见你哄孩子,却不见另一位小姐带着义哥儿。”刘瑞语气平静。   明秀内心却很不平静,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想见南雅吗?“南雅平时带义哥儿的时候也不少,不过今日是凑巧……”   明秀有点编不下去了,今日的确是他们三人在一起的,只是在听说来的人是刘瑞之后,南雅特意笑嘻嘻地把自己推了出来,她留在闺房之中没来凑热闹。这哪里是凑巧,根本就是有意撮合。   刘瑞见她并未居功,还替小姐妹开脱,心里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就笑着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很聪明,很会哄孩子,我就不行,有时候好像哄的方向不对,怎么都哄不好。”   有了话题,明秀就没那么尴尬了,甜甜一笑说道:“其实也不难,你按照小孩子的想法去想就行了,看他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就转着圈的朝他想要的方向说就可以了呀。如果你整天跟他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要,他肯定会反感的,如果你告诉他怎样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不就高兴了嘛。”   刘瑞认真地想了想她的话,连连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在下受教了。以前总是按照皇上和太子殿下的教诲去传达给皇长孙殿下,可是他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很多事情理解不了。就该按你说的办,用孩子的思维去想,这样就容易说通他了。明姑娘,你真聪明,谢谢你!”   明秀鼓起勇气笑着转头看他一眼:“不用谢,我也不够聪明,只是看孩子看的多些罢了。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情想问你……”   刘瑞转过身来正视着她,爽朗笑道:“什么事,你问吧。”   “姐姐,我们挖到好多蚯蚓,咱们去钓鱼吧。”明大义和皇长孙拎着小木桶走了过来。   “好,去钓鱼。”明秀快步走出树荫,带着两个孩子去荷塘边。   刘瑞脸上划过一丝失落,来不及多说,赶忙快步跟了上去。   ☆、第105章 第 105 章   两个小男娃抬着小木桶来到荷塘边, 刘瑞在旁边的树上折了两根树枝, 明秀帮他们栓上棉线做了简易的钓竿,用绣花针弯了一个鱼钩,穿上蚯蚓, 让两个小家伙坐在岸边的石头上,静享钓鱼的乐趣。   刘瑞还惦记着刚才的话题,安顿好了两个小男娃,就追问明秀:“你想问我什么,问吧。”   明大义飞快地转过小脑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小声道:“别说话,会把鱼吓跑的。”   皇长孙没钓过鱼,不过他觉得明大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钓鱼“老手”,说的话很有道理,赶忙回头看了刘瑞一眼, 用眼神叮嘱他闭上嘴。   两个小家伙十分认真,刘瑞只得乖乖闭嘴,望一眼不远处的树荫, 有心想叫明秀去那边说话,可他不敢冒这个险,毕竟两个孩子年岁太小,单独留他们在荷塘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只盼着他们对钓鱼的热情能早点儿结束, 他们就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许是老天爷听到了刘瑞暗中祈祷, 也有可能是河塘里的鱼太多, 这两天天热没人喂,一个个都饿极了,抢着来咬鱼钩。   很快,明大义手上的树枝一抖,他惊喜的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攥住树枝往上一挑,喊道:“钓到鱼了。”   明秀就站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见他起杆就走过去帮忙,谁知小家伙钓到的这条鱼跟以前的金鱼不同,竟是一条硕大的草鱼。明大义拽出水面之后,那家伙似乎预料到自己的危险,使劲儿打了个挺儿,挣回到鱼塘里,还把兴高采烈的明大义拉的朝前一歪,直直的向水面扑去。   明秀担心孩子落水,赶忙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把他往岸上一推,却没想到自己脚下一滑,身子一转,脸朝下栽向水面。   “救……”明秀只来得及说了一个字,小腹上就落了一只温热的大手,紧跟着,一股稳稳的力量在眨眼之间就把她带离岸边三步开外,扶着她站在地上。   明秀娇喘微微,首先看了一眼明大义和皇长孙的方向,两个孩子也被眼前迅速发生的一幕惊住了,大眼瞪小眼儿的看着这边。明秀再看自己脚下,已离开水边几步远。刘瑞抽回手去,把双手背到身后,诚挚地道歉:“对不起,情急之下多有冒犯,请姑娘见谅!”   明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尚有余温的小腹,红着脸说道:“何谈冒犯,我理当答谢公子的救命之恩才是。”   见她没有生气,刘瑞这才轻松的一笑:“姑娘言重了,谈什么救命之恩呢?这荷塘边,想来水也不深,就算掉下去,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只是……”   只是会弄湿衣裳罢了。   刘瑞突然有点儿后悔,刚刚不该这么急着救她,其实倒不如让她落水,之后自己再去救把她从荷塘里抱出来,二人身上都湿漉漉的,他便有足够的借口去向护国公提亲了。   这个清秀明朗的小姑娘,自那日站在山坡上看到她放纸鸢时欢快的脚步、纯净的笑容,他便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了,只是近三年一直在御林军中,他已经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即便心里再怎么中意,也不会猴急的表现出来。   不过,经过他暗暗的观察分析,发现明秀并不讨厌自己,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意思,虽然心里觉得不该高攀人家,可是既然已经动了心,终究要试一试才甘心的。   “明姑娘,最近两次冒犯,按理说,我应该对你负责任的。只是,你是国公府的千金小姐,我只是普通官宦人家的三房次子,不敢贸然提出。本来只是想负责任而已,姑娘若不在意,便罢了,切莫以为在下刻意高攀。”   明秀认真的听着他的话,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偷偷看向他严肃的面容。他说这样的话,算是悄悄试探自己的心意吗?还是仅仅客气一下,真的只是想负责任而已?   明秀忽然想起,婶娘曾经说过,当初她和叔叔成亲,怀上义哥儿。是因为叔叔就要出征了,她想给他留个后。婶娘那么温婉娇羞的人,还曾有如此泼辣大胆的时候,自己更没必要扭捏了。   林婉音是明秀心中神一般的存在,在秀秀眼中,婶娘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值得背诵下来的金科玉律。既然婶娘都如此主动过,那么,当自己遇到应该把握的机会时,自然也不能退缩,不就是厚着脸皮表个态嘛,自己本就是一个乡下普通的小丫头,没必要像那些真正的大家闺秀一般脸皮薄。   “刘公子的意思只是要负个责任吗?如果你很讨厌我,便不必勉强,因为我本来也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千金小姐,我家和国公爷家是邻居,爹娘在瘟疫中双双故去。叔叔和婶娘心地好,收留了我,让我在这府中过着大小姐的生活。其实,我也不过是个乡野小丫头罢了,蒙婶娘之恩学了些琴棋书画,勉强上得了台面。若说我高攀,其实是我高攀了。”   二人只顾着自己说话,被大鱼叼走了鱼竿的明大义不乐意了:“还要钓鱼呢,姐姐,你能不能帮我再做个鱼竿。”   这一下刚好给了刘瑞思考的时间,他一边在心里默默咀嚼着明秀的话,一边跑过去折了一根粗细适中的树枝,重新绑上棉线,弯了绣花针,帮他穿好蚯蚓,让他和皇长孙安心的钓鱼。回到明秀身旁,低声说道:“我怎么会讨厌你呢,你性子好,人也聪慧漂亮。我从上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就觉得你特别好,只是,不敢多想。”   明秀红着小脸儿转过身去,怕自己翘起的嘴角被他看到。没想到,这亲事如此顺利,既得到了叔叔婶娘的支持,又得到了对方的一见钟情。   明秀想再说点什么,把自己的心意表达清楚,可是连着吸了两口气,都没能说出来,毕竟旁边还有两个孩子在的。虽然他们年纪不是很大,却正是爱学舌的年纪,若自己说的太直白了,被偶然传了出去,可就不大好了。   刘瑞在荷塘边负手而立,正偷眼看她。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猜得着是八、九不离十了,却又不敢十分确定。正在此时,就见小姑娘,转回头来,朝着自己灿烂的一笑,眉眼温柔,含情脉脉。   这便是最甜的一颗定心丸了吧,面容一向冷峻的刘侍卫此刻心花怒放,作为回应,他也给了她一个明朗的笑容,双眸看进她眼底,朝着她用力的点了点头。   明秀绯红的小脸腾的一下红了个透,转回头去,不再瞧他。只垂眸玩儿着自己手上的帕子,静静看着水面上二人的倒影。   人生之中最美妙的一件事莫过于你一眼钟情的那个人也钟情于你,在你鼓起勇气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后,发现她也同样爱慕着你。   当晚,刘瑞回到家中,就跟祖母禀明此事,请祖母向护国公府提亲。   刘瑞的父亲也是个读书人,因性格迂腐,没能做上什么大官,只在京兆府当了一个小吏。母亲在家中没什么地位,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妇人,给祖母打打下手而已。   听儿子说想求娶护国公府的小姐,吓得他娘连连念佛:“阿弥陀佛,你这孩子不是鬼迷心窍了吧,咱们这样的人家要是去那国公府提亲,会被乱棍打出来的呀。”   刘瑞的祖父虽然只是个四品的侍郎,在这个家中却是官职最高,见过世面最多的人了。垂头沉思片刻之后,他沉声说道:“瑞儿办事一向沉稳妥当,既然他提出来了,就应该有大半的可能会成,不妨一试。反正咱们的老脸也不值钱,即便丢了人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而且护国公本是乡野出身,为人大度,没什么架子,不像那些世家门阀规矩太多。人人都说,护国公对公主情深意重,一概家事皆由公主做主,这件事儿我不好直接去问,你们女人挑个合适的机会,旁敲侧击的探探口风。”   这下刘老夫人可上了愁:“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即便偶尔在红白喜事上能碰上她,可人家的尊位比长公主还要靠前,根本就不是我能说得上话的。”   刘瑞知道这事儿的确让祖母为难,可是他又不想因此而放弃,就端端正正的跪在祖母面前,磕了一个头:“祖母,孙儿让您为难了,是孙儿不孝,此事恳请祖母千万想想办法,问上一句。若是人家拒绝了,孙儿便再也不纠缠。”   老夫人见孙子执意要娶,也只得应了,慢慢等待机会。不过这件事并没有让她发愁很久,很快他们就接到了护国公府的帖子,请他们在八月初一的休牧之日,到锦绣山的桂园赏桂花。   刘老太太把那烫金的帖子翻过来覆过去,连连看了好几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护国公府给的帖子呀!虽说这次桂园秋游,邀请了不少达官显贵,可是这样的殊荣,自家从前是从未得到过的。   看来这婚事有门儿!   ☆、第106章 第 106 章   刘老太太特意给全家老幼都做了一身新衣裳, 眼巴巴的盼着八月初一快点儿到来。好不容易到了这一天, 她便带上刘瑞的母亲和沉稳大方的长孙媳,还有两个听话懂事的重孙子,一起去桂园赴宴。   远远的, 就瞧见了人群中央的至尊公主。她今日穿的依旧是她最爱的紫衣,高贵华美、明艳动人。   林婉音的肚子已经很鼓了,南雅和明秀小心的守护在她身旁,谨防被调皮的孩子撞到。   刘家人的眸光都被阿音身旁的两个姑娘吸引,并不知道哪一个姓明。不过,只几眼便可看出, 这两个姑娘得公主言传身教,无论哪一个的言谈举止都是极好的。   林婉音已经瞧见了刘氏一家人,怕他们拘谨不敢上前,便主动迎了过去:“老夫人,好久不见了, 身子骨还这么硬朗呢。”   刘老夫人受宠若惊,赶忙陪着笑脸儿,应承了几句:“多谢公主殿下, 这百亩桂园真是名不虚传,老身有生之年能得到公主邀请,来这里赏桂花,真是三生有幸啊。哟!这两个姑娘都是国公府的小姐吧, 瞧瞧, 公主殿下真是会养人, 把两个姑娘养的比鲜花还漂亮。”   阿音并没有跟她摆公主的款儿,只如唠家常一般随口答道:“哪里呀,要说会培养人,还得说老夫人教导有方,前些日子刘瑞陪皇长孙来到我们府中。我瞧着那孩子是极好的,年纪轻轻就沉稳大气,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   一提到刘瑞,刘老太太就瞧见公主身边的一个姑娘抿着小嘴暗笑,偷偷看向旁边的另一个姑娘,而被看的那个人,却娇羞的垂下了头。   行了,这就不用打听了,看来这个姑娘就叫明秀,是自家孙儿中意的那个人。看样子不只是自家孙儿中意她,至尊公主和那姑娘本人应该对孙儿也是中意的。   老太太心里有了底,这事儿就好办了,赶忙递话道:“我家瑞儿,的确是个好孩子。从小就好学,能吃苦,在管教上还真没费什么心。今年也十八了,到了定亲的年纪,却苦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姑娘。公主见多识广,若有合适的,还请您帮忙留意留意。”   林婉音冰雪聪明,见刘家的几个女人时不时的用眼角的余光偷看明秀,心里就明白了。看来刘瑞已经跟家里人说了,他们家这是有心想要提亲,却又不敢明言。   “我哪认识什么姑娘呀,若说姑娘,我熟悉的就只有我们家这两个。”   老太太追随着阿音的脚步往前走,客气说道:“公主教导出来的姑娘自然是极好的,只是我家瑞儿官职低微,配不上这么好的姑娘,怕耽误了人家。”   阿音微微一笑:“老夫人太客气了,这姑娘家嫁人,最重要的还是看人品、才华,咱们嫁女儿都是希望女儿过得安康和乐,您说是不是啊?”   刘老太太赶忙附和:“是啊,是啊,公主说的极是。若公主不嫌弃,那我们家就要挑个黄道吉日,请官媒上门叨扰了。”   林婉音笑着点了点头,见大哥大嫂来了,就让刘家的女人们自行观赏园中景色,她去陪大嫂聊天。   过了没几天,刘家就备了厚礼,请了官媒,正式登门护国公府求亲。林婉音自然高高兴兴的应了此事,给明秀定下来这一个如意郎君,婚期暂时定在明年秋天。   阿音算着,到那时不仅明秀已经及笄,自己的小女儿也有八、九个月了。明大义进东宫做伴读也超过半年,一切都安稳下来,刚好有时间和精力去张罗她的婚事。   定下了一个姑娘,心里就算是踏实了一半儿。接下来,就只需操南雅的一份心了,可每当阿音提起给她找婆家的时候,南雅便躲躲藏藏,只说自己年纪还小,想多陪陪母亲和舅母。   姑娘还未及笄,阿音也并不是很着急,刘瑞这事儿纯属是缘分,碰着合适的不能错过,没碰着合适的,也不必太急。   进了冬月,阿音的肚子圆滚滚的,把宽大的棉袄撑起一个大鼓包。明皓以前每当见到她肚子又涨了,便开心得不得了,就好像活蹦乱跳的小闺女,马上要向他走来一般。   可如今,他却有点儿忧心了:“阿音,肚子这么大,你累不累?你这双小脚比原来圆了不少,究竟是长肉了,还是浮肿了?”   阿音坐在暖榻上,借着朦胧的烛光,看着他一双大手揉搓在自己白嫩的小脚上,舒服又解乏。“长肉是必然的,你看我现在不光肚子圆了,脸和脖子也圆了,腿也粗了,脚上自然也会长肉。不过要说浮肿嘛,应该也是有的,我记得以前怀着义哥儿的时候,不光脚浮肿,腿上都肿的不得了,一摁就是一个坑,都弹不起来。”   “真的?那么严重?”明皓吓了一跳,赶忙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她小腿肚子上。还好,并没有完全塌下去,那个小肉坑很快就弹了回来。   “哎哟,这孩子!”阿音忽然用双手捧住肚子,倚在软枕上不动了。   “怎么了怎么了?”明皓赶忙紧张的追问。   “这孩子好像不喜欢头朝下呆着,在肚子里伸拳踢腿呢,还挺有劲儿。”   自从五个月的时候有了第一次胎动,明皓就特别喜欢隔着肚皮跟自己的小闺女说话,小家伙的小脚踢到哪儿,爹爹的大手就追到哪,摸着她的小脚丫,轻柔的跟她聊天。   孩子七个月的时候,稳婆摸着胎位不正,孩子总是头朝上,就要阿音趴着调整胎位。早晨和晚上都要撅着屁股趴一炷香的时间,把阿音累的热汗直流,气喘吁吁。   明皓心疼的不得了,又没办法帮她,只能帮她扶着腿,算是借给她一点力。趴了一个月,好不容易把孩子给转过来了,现在脚又浮肿了。“阿音,女人生孩子真是太不容易了,难怪老话儿说,爹的恩情好报答,娘的恩情报不清。从怀孕到生产,再到照顾小婴儿吃喝拉撒睡,教导他学会做人做事,付出的辛苦太多了。”   林婉音把小脚翘在明皓大腿上,往后仰了仰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娇声说道:“就是啊,所以你要心疼我,我多不容易啊!”   明皓把温热的大手放在阿音肚子上来回抚摸着,温柔浅笑:“我还不够疼你吗?每天帮你按揉,变着法的让厨房给你做好吃的,陪你散步,给你讲笑话,宁肯自己憋出内伤,也没碰过你。”   阿音知道,他有时候会趁着沐浴,偷偷自己解决一下,却从没有与她亲热,也没有想过找通房丫头。“我说过中间几个月可以的,是你不肯。”   明皓憨厚的笑笑:“不是不肯,是不敢。万一没控制好,伤了你和孩子怎么办?不就是十月怀胎么,我能忍,以前在军中的时候,那么久不也忍过来了。”   窗外北风呼啸,屋里温暖如春,阿音忽然惊喜说道:“外面好像下雪了,你去瞧瞧是不是?”   明皓听话地站起身来,没有打开窗户,怕冷风灌进来吹到她,就绕过屏风走到外间屋里,打开里一扇窗瞧瞧就赶紧关上。   “阿音,确实下雪了,早点睡吧。天冷,更要多睡觉才能身体好。”明皓大步回来,搓了搓并没有冻冷的手,小心翼翼的抱起榻上的妻子,放到柔软的大床上。   虽然屋里很暖和,可外面北风呼啸,让人觉得心里冷。阿音钻进被窝就往明皓热乎乎的怀里钻,他怕压到她肚子,胳膊给她枕着,腰却往后躲。   “太好了,这雪下的真是时候,刚好后花园的梅花含苞待放,这场雪一过,明日天气放晴,刚好去欣赏白雪红梅的美景。小的时候在南夏几乎没有见过雪,所以,我特别喜欢玩雪。义哥儿这一点随我,也爱玩雪,明天小家伙见到满地白雪,肯定高兴地又蹦又跳。”   “不行,你千万不能去,雪地路滑,摔了可怎么办?”明皓无心赏景,只紧张地阻拦。   阿音抬手拍拍他的脸,笑道:“你以为我傻呀,我当然要等你回家以后再去后花园看啦,不过……就是有点心里痒。”   “心痒也不许去,记住没,你现在肚子这么大了,不是闹着玩的。一定要等我回来,听到没有?”其他事明皓都可以纵容,唯有这件事绝对不可以。   “哎呀呀,知道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阿音撅起小嘴有点不高兴了。   明皓低头在她嘟起的嘴唇上亲了一口,柔声哄道:“明天我一定早点回来,不让你久等,睡吧,别让我担心。”   林婉音在温暖的被窝里美美睡去,第二日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窗口明亮,暖暖的阳光透过厚实的窗纱洒了进来。   “夫人,您醒了。”素琴上前挑起床幔,挂在金钩上,外间屋里捧着盥洗用具的丫鬟们鱼贯而入,伺候公主洗漱。   阿音忽然闻到一股梅花的清幽香气,让她想起了昨晚下雪的事,便兴冲冲问道:“昨晚的雪下得大不大?后园的梅花开了吗,我要赏花。”   没等素琴答话,她坐起身子就看到桌子上的羊脂玉净瓶里插着一束火红的梅花,刚刚绽放,甚是娇艳。“呀!你们这么早就采来了梅花,真是越来越懂我的心思了。”阿音很是惊喜。   素琴温婉一笑:“惭愧啊,夫人,那不是我采来的。是国公爷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去后园采花了,还特意叮嘱奴婢,让夫人先赏这瓶中之梅,等他下了早朝回来,再共赏后园红梅。”   ☆、第107章 第 107 章   下了早朝, 明皓到兵部转了一圈, 见没什么要务,就溜溜达达的出来,骑马回家。刚走了几步路, 就见刘瑞骑着马不紧不慢地前来,见了他便下马行礼:“国公爷,今日初雪,太子妃娘娘赏了我一领白狐披风,是女人的衣裳尺寸。毛色雪白细致,厚实保暖, 我觉得正适合至尊公主,想送去府中,特来请您示下。”   明皓扫了一眼他马鞍旁挂着的大包袱,觉得阿音今日赏梅要吹冷风,若是能有一件刚好挡风的白狐披风, 倒也是一件好事,就点点头,让他跟自己一起回家。   在国公府门口下了马, 就见庭院里的雪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明皓大步走向后院,心里暗暗赞叹:有个能干的娘子真好!   这几年,阿音一直把家事料理的井井有条, 即便她现在怀孕不怎么管事, 府中的一切依旧秩序井然, 没有人敢偷懒耍滑。   走过垂花门,就听到了孩子们欢快的笑声。明皓嘴角一翘,脚步虎虎生风,很快就看到了儿子活跃的身影。   明大义今日穿的特别厚,圆滚滚的身子罩着一身青布棉袍,像一个滚动的大碾子转来转去。他手心里攥着一个小雪球,正在瞄准南雅,没等他扔出去,明秀的雪球就打在了他的袍角上。   “哈哈,我打中了,义哥儿跑不掉了。”明秀欢喜地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在雪地上清朗跳跃,悦耳动听。   明皓扫一眼抿着嘴偷笑的刘瑞,咳了一声:“咳,阿音,怎么站在门口吹冷风呢,冷不冷?”   林婉音也穿的厚厚的,还披了一件银灰色的貂皮斗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手上还抱着一个小暖炉,一点都不冷。   明皓大步走过去,大手探进斗篷里摸了摸她的小手,这才发现她抱着手炉,怀里热乎乎的。   明秀转头之际就瞧见了刘瑞,笑脸一怔,羞的桃腮染红,垂眸不语。叔叔也真是的,怎么不让人通报一声呢,在未婚夫面前打雪仗,多丢人啊!   好在婶娘善解人意,马上打圆场:“今日原是义哥儿想打雪仗,硬要拉着两个姐姐和他一起玩。她们迫于无奈才陪着他玩耍,刘瑞你快进暖阁里坐吧。”   义哥儿趁大人们说话的时候,把手上的雪球砸向明秀,以报刚才的“一球之仇”。刘瑞不动声色地上前几步,走到近前恭敬地捧上手里的大包袱,行动之间刚好帮明秀挡住了那个雪球。明大义的小雪球砸在他墨色的斗篷上,被弹落在地,留下一点雪沫的痕迹。   明秀瞧见了,只把头垂的更低,心里却十分受用。南雅也瞧见了,抿着嘴直笑。林婉音自然也瞧见了,暗暗替明秀高兴,真是找了一个细心又疼人的好夫婿。明大义见自己没打到明秀,有点小失落,撅起了小嘴,弯下腰去抓雪。   明皓的注意力都在爱妻身上,自然没瞧见这些,只帮她拢好了貂皮斗篷,默默站在她身子东北侧,帮她挡风。   “刘瑞拜见公主,今日初雪,太子妃赏我一件白狐披风,是女人的尺寸,毛色细软白亮不是凡品,特来孝敬公主。”   阿音心思玲珑剔透,一听就明白了。这是太子妃听说刘瑞定亲了,赏给他一件女人的披风,让他送给未婚妻的。可是,刘瑞的聪明之处就在于此。他若傻乎乎的直接把东西送给明秀,明秀肯定不会收,即便收了,也会把好东西孝敬婶娘。倒不如直接献给公主,公主要了也委屈,毕竟养育他未婚妻多年。若公主不要,再送给未婚妻,岂不名正言顺。   小丫鬟接了过来,捧到阿音面前给她细瞧。林婉音伸手摸了摸,点头道:“太子妃赏的的确不是凡品,难得你有这份孝心,心意我领了。不过,刚好今年开春我也得了一件白狐披风,一直没机会穿呢,若在留下这件就两件了,白白压箱底。不如这样吧,这件就给明秀吧,她还没有一件这么漂亮的白狐披风呢。”   小丫鬟赶忙把披风捧到明秀面前,明秀看一眼那纯净柔软的白毛就吓住了:“婶娘,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敢穿,还是您穿吧。”   阿音轻笑:“这有什么不敢穿的,你未婚夫有本事,将来还要给你挣更多的好东西回来呢,难不成你永远都不要?穗儿,把披风给小姐穿上吧,不打雪仗了,咱们去后园赏梅。”   通往后园的路,早就扫的一丝雪渣都不剩,可明皓还是不放心,硬是让下人们从府库里搬来红毯,铺了一条红毯路。   “阿音,小心点!手炉还热吗,要不要换一个?”明皓扶着妻子走在最前面,年轻人在后面跟着。   “手炉不能太热,不然就把你闺女烫的不会叫爹了。”阿音一边说,一边咯咯的笑了起来。   后面跟着的明大义骄傲地挺了挺小胸膛:“我会叫爹,爹……”   他故意拖着长音大喊一声,明皓就十分配合的拖着长音应了一声:“哎!”   众人哈哈大笑,走在最后的刘瑞看了一眼侧前方的明秀,轻声说道:“难怪你性子这么好,每日在这么欢乐的家庭里生活,心情的确好得很。以后,我也会如此。”   刘瑞并未明说以后究竟会怎样,但是明秀听懂了。他的意思是,以后自己也会像明皓那样守护妻子。   为了让阿音赏景,梅园之中的雪并没有清扫,只把梅林边的小路打扫的干干净净。站在红毯之上,林婉音极目远眺。皑皑白雪映着枝头红梅,俏丽至极,一眼望不到头的红白相间,美极了!   “白雪纯净,涤荡心胸;红梅似火,燃起希望。这白雪红梅,恰似咱们人生的写照。”阿音不由感慨。   明皓张了张嘴,也想附和几句,可终究自己肚子里那点墨水有限,没敢班门弄斧,只陪着她赏了一会儿景色,便轻声劝道:“回去吧,天这么冷。”   他一直站在挡风的位置上,用自己魁梧的身子给她遮住寒冷,还把裘皮大氅打开,把她包在里面,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不过,阿音也知道,肚子这么大了,是要万事小心的,不能任性,便乖乖的跟着丈夫回了暖阁。   按月份算,这孩子应该是腊月中旬出生。府中早已备好了稳婆、奶娘,根本不必担心。可是,直到下旬,这孩子还没动静,明皓已经忧心地吃不下饭了。   “这孩子到底怎么回事儿啊?怎么就是不见出来的意思呢,最近也不怎么动了,你们、你们倒是想想办法呀。”明皓额上青筋暴起,面对着一屋子的太医、产婆,强压怒火。   “国公爷,生孩子不是那么准时的,有提前半个月生的,也有推后半个月生的,这都不算什么。孩子如今个子大了,自然不像以前那么爱动,不过老身摸着,他还是在缓缓动着的,国公爷不必担心。”一个经验老道的稳婆说道。   “老子能不担心吗?那不是你媳妇儿,不是你孩子。公主若有半点差池,老子就把你们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不敢当着阿音的面发飙,明皓特意把这些人叫来前厅,想仔细询问,却根本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一群人只让他慢慢等着。   “国公爷,陶掌柜年底来交账了。”管家进来禀报。   明皓满心里都是娘子和孩子,哪还在乎铺子里挣多少钱,不耐烦地摆摆手:“让他跟账房交账,老子是会算账的人吗?”   管家知道明皓心里不舒坦,可是铺子年底交账不是小事,要由账房和陶掌柜双方算清账目,交讫银两,当着主子的面签字画押,封存入库的,当然也需要主子盖个手章认可才行。“国公爷,需要公主的手章盖章封存的。”   “让明秀去,别来烦老子了。”明皓沉着脸从前厅出来,没有直接回后宅,先去后花园转了一圈调整一下心情,才带着一副笑脸进了上房。   素琴正扶着阿音在屋里来回溜达,见他进来,阿音噗嗤一笑:“你又把产婆和太医们都叫去共商大事了?还背着我。”   “哪有背着你,你要是想听,就把他们都叫来问问。他们说了,你这肚子没事,再过几天就生了。”明皓故作轻松地说道。   “本来就是没事嘛,我自己的身体自己还能不清楚?是你一直大惊小怪的,上次生义哥儿的时候,我是盼着孩子晚点出生的,那是为了等你回家。如今这个也生的晚,看来是我生孩子就这样。”阿音不以为然的说道。   明皓心里稍稍放心了一点,从素琴手里接过阿音的胳膊,扶着她在屋里溜达。外面响起轻快的脚步声,明秀捧着手章回来了:“婶娘,您猜今年咱们铺子一共挣了多少钱?”   阿音莞尔一笑:“去年挣了一万两,今年我没怎么管,不过陶掌柜经营的很好,怎么也得一万三千两吧。”   “刚刚我们已经对过账了,足足地一万六千六百两,六六大顺,您说这数多吉利呀。”明秀笑嘻嘻地。   明皓微笑着点点头:“不错,是个好兆头。”   阿音抬手娇俏地捏捏他脸颊:“也就咱们国公爷最实诚,人家一说你就信了。那陶掌柜多聪明呀,不管是多报几天的销量,还是少报几天的销量,肯定会凑个吉利数字给你宽心的。不过,也不会差的太多,一万六千两呀,咱们家这个小闺女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将来一定好命!”   ☆、第108章 第 108 章   这个含着金汤匙的小姑娘, 不偏不倚, 正好在大年初一的时候,降生到翘首期盼的护国公府。   小姑娘白白胖胖、粉嫩可爱,一出生就被爹爹抱在怀里, 爱不释手。   “阿音你瞧,你瞧,女儿长得多像你呀,将来长大了肯定特别漂亮。满京城的公子,都得在咱家门口排队等着提亲。”明皓笑得合不拢嘴。   “别人家的姑娘也好看着呢,想法也都和你一样, 那满京城的公子还不知去谁家门口呢。”林婉音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盖着一床厚实的被子,笑看着他们父女俩。   明大义揪着父亲的衣襟,连蹦带跳的往上蹿,想看看妹妹的模样, 怎奈父亲实在太高大了,他这四岁的小短腿儿实在跳不上去。   “你把孩子放到床上来,让义哥儿瞧瞧小妹妹。”阿音实在看不下去了, 轻轻的发了话。   “哎!”明皓乐颠儿颠儿的应了,小心翼翼的把小娃娃放在阿音枕头边,坐在女儿脚下。   明大义好奇的凑了上去,睁圆了一双乌溜溜的眼眸, 看向那个粉团一般的小娃娃, 用食指轻轻去探她的脸蛋:“这就是妹妹啊!”   “你小心些, 妹妹还小,别动手动脚的,弄坏了怎么办?”明皓生怕儿子弄疼了女儿,黑着脸叮嘱。   这一下明大义可就不乐意了,撅着小嘴儿后退了两步,气鼓鼓的不说话。以前他是这家里唯一的孩子,被爹娘捧在手心上,即便是价值连城的玉如意、《秋山岁居图》,也没有他碰不得的。这个妹妹怎就如此金贵,不许他碰呢?   阿音一见,赶忙朝明皓使了个眼色,柔声哄儿子:“义哥儿,别怕,快过来哄哄妹妹。妹妹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跟娘亲说,她可喜欢哥哥了。”   明大义依旧背着小手儿不肯往前走,抬起眼帘,半信半疑的看了娘亲一眼:“她会说话吗?”   阿音笑道:“她现在还不会说咱们说的话,不过,她是从娘亲肚子里生出来的,她会跟娘亲说话的。妹妹说,她只有你这一个哥哥,将来想每日做你的小跟屁虫,跟着你去挖蚯蚓、放纸鸢呢。对了,你给妹妹起个名字吧。她是你的妹妹,不是别人的,以后若有别人要欺负她,就要让他们知道,我家明世子厉害的很,怎么可能让人欺负了妹妹去。”   阿音看了明皓一眼,让他也赶紧表个态。明皓只得讪讪的笑笑,打马虎眼:“嗯,是啊。爹爹要上朝当差、挣钱养家,娘亲要管理家务,以后照顾妹妹可就是你的责任啦!不过妹妹现在还小,你说要碰她就要轻一点,等以后他像你这么大会跑了,你就可以带着她四处去玩。”   得到了爹娘的一致认可,明大义这才重新凑上前去,其实他对这个小家伙挺好奇的,毕竟家里没有比自己更小的孩子。平日里跟他玩的就是素琴家的根娃,如今这个粉团一般的妹妹和根娃可不一样。   明大义这回没敢伸手,趴在床边左看右看,忽然说道:“娘,人之初,性本善,说的就是妹妹这样吗?”   阿音见他终于又肯和妹妹亲近了,便高兴的说道:“是啊,人之初就是初生的时候,妹妹现在这个时候就是人之初。”   明大义点了点头,满脸严肃的想了想:“那咱们就叫他初初吧,我每天都背人之初,性本善,我觉得初初这个名字可好听了。”   明皓抬手亲昵的摸了摸儿子的头,看着心爱的妻子说道:“这一说初初啊,我倒想起了咱们初见之时,彼时在太守府的后花园中,你隐藏于桃树旁偷看我,却不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已经在你身后偷看你。一晃就过去了这些年,咱们有儿有女了,当真是似水流年啊。”   阿音被他逗得扑哧一笑:“是啊是啊,这似水流年过后,你这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竟也喜欢酸文假醋的感慨感慨了。”   明皓开心的大笑起来:“你莫笑话我我这大老粗,如今我可有了小棉袄了。以后你再埋汰我,闺女肯定帮我说话。”   “美的你,我们家初初啊,是义哥儿的妹妹,是义哥儿的初初。肯定最向着人家哥哥,才不向着你呢,是不是啊,义哥儿?”阿音欢喜的看着一双儿女。   明大义已经被娘亲带进了圈里,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挺起小胸膛,信誓旦旦的说道:“是啊,这是我的妹妹,我的初初,名字都是我取的呢!”   阿音笑的一双杏眼弯成了两轮弦月:“原本我给孩子取了一个怡字,希望她一生顺遂,欢乐无虞。而今儿子给她取了一个初字,也是极好的,就叫明怡初吧。”   明皓自然满口赞成:“好好,我家小闺女有名字了,明怡初,初初。”   明大义也欢欢喜喜的随声附和:“初初,好妹妹!”   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没事就在这烧着地龙的暖阁中玩耍嬉戏,正逢年节,不用上朝,明皓便每日都腻在产房之中,守着阿音坐月子,精心照顾她们母女俩。   正月十五的宫宴明皓请了假没去,席间便有人笑他:公主坐月子,又不是他坐月子。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还不肯出门了呢?   江瀚朗声大笑:“他不是在家坐月子呢,他是抱着闺女舍不得撒手,我家夫人已经去瞧过了,那小丫头长的跟个大粉萝卜似的,特别好看!”   众人根本就想象不出,一个粉萝卜会是什么样子。就翘首期盼着月底快点到来,去看看明皓家的小闺女究竟长得有多好看。   可惜二月初一,天还很冷,明浩没舍得把孩子抱到前院来,只有各府的女眷到后院看到了小姑娘的真容。   “果然是个小美人儿啊,才刚满月,就好看成这样,等将来长大啦,必是咱们大晟的第一美女。”   众人交口称赞,阿音嘴上谦虚,心里却满意地笑个不停。忽然发现有一会儿没瞧见儿子的身影了,便四下探寻,发现义哥儿正倚在门口扒着棉门帘,探头往外瞧。   “义哥儿,你在那干什么呢?怎么不要妹妹啦?”阿音走过来问道。   “我在等殿下呀,我要带他看妹妹。”明大义的一句殿下,让满屋的贵妇人循声望了过来。太子殿下与明皓年纪相仿,是不可能到这后宅来的,能来的殿下便只有皇长孙了。   果不其然,当太子妃和皇长孙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明大义就像离弦的箭一般,飞快的冲了出去。拉住李勉旭的手,就拽着他往屋里跑:“走,我带你去看妹妹!”   皇家子嗣单薄,至今东宫之中就只有皇长孙这一个孩子。也正因如此,皇家把这一根独苗儿看护的特别紧,平日里几乎没有玩伴。在一起玩过三回的明大义,已然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明大义拉着他一口气跑到了妹妹面前,自豪的指着妹妹说道:“你看,这是我妹妹,叫初初。名字是我取的,好听吗?”   李勉旭好奇的把小脑袋凑了过去,看看那个襁褓中还没长牙的小婴儿,睁圆了双眼:“叫初初,是人之初的初吗?”   “对呀对呀,”明大义高兴得直拍手:“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你也天天背《三字经》吗?”   “背呀,不过我没有小妹妹,也没办法给她取个初初的名字。她挺好看的,就是没长牙,也不会说话。”李勉旭平日里被教导的不苟言笑,如小大人一般,唯有和明大义在一起的时候,才回到孩子的模样。   太子妃一见儿子露出这般童真的笑意,就觉得特别高兴。过了年也才刚刚五岁的孩子,马上就要开蒙读书了,这和之前背《三字经》可不一样,那是背着玩儿的,会与不会都不要紧,这次是由太傅教授课业,还会有几个世家的小公子相伴读书,若学得慢了,必定是要挨罚的。   床榻上的小姑娘似乎是有点饿了,挥舞着小手四处乱抓,却什么都没抓到。正在她想把自己的小手塞进嘴里的时候,李勉旭瞧着她的小手好玩,好奇的伸出食指去点她手心,却被小丫头一把抓住,飞快的塞进了嘴里,滋滋的嘬了起来。   “哎呀,好痒!”李勉旭飞快的抽回手,瞧着自己湿漉漉的手指肚,感慨道:“好贪吃呀!”   众人哈哈大笑,阿音赶忙唤过奶娘,让她们抱着孩子下去喂,一会儿再送回来。   太子妃边笑边说:“旭儿,你回宫之后可要跟你皇祖父说,明家的漂亮妹妹嘬了你的手。”   阿音一听就觉得苗头不对,这几年,太子的几个弟弟,晋王、楚王等人相继成亲生子,皇家不再是皇长孙一枝独秀了。几个年轻的王爷各有所长,平日里也总是受到太宗夸奖,太子似乎隐隐感到了危机。   而今天下的八分兵权都掌握在雷霆军手中,而明皓作为四大将领之一,自然是十分明显的雷霆军代表人物。太子妃有意拉拢明家,便是想让其他雷霆军的将领,也看到东宫的态度。   可是,阿音并不希望自己千娇万宠的小闺女早早的订给皇家。   ☆、第109章 第 109 章   “义哥儿, 你快替妹妹向殿下道个歉, 妹妹还小,不懂事。可你懂事了呀,下个月你就要进东宫陪皇长孙读书了, 以后要好好上学,不能老想着妹妹了。等妹妹长大了,自然可以和你们一起玩。”阿音借着和儿子说话的机会,婉转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不希望太子妃这么早就惦记自家的小奶娃。   明大义自然听不懂其中的深意,只认真的点了点头, 对李勉旭说道:“殿下,你原谅我妹妹吧,她还小,要罚就罚我好了。”   只是嘬了一口手指头罢了,又没咬疼, 李勉旭自然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事,去罚自己好不容易才认识的一个好朋友。两个小家伙手牵着手,跑去隔壁书房玩耍。太子妃遥望着自家儿子的背影, 心中暗道:儿呀,看来这事儿得靠你自己了。   过了满月,天气渐渐晴暖起来。三月初一,明大义进东宫伴读。阿音自然不能放心, 过了几日, 就让人把刘瑞叫了来, 细问端详。   这才知道,自家儿子因为提前认识了皇长孙,此刻在东宫之中,已然成了几位世家小公子的头领。别说是受欺负了,他不欺负别人,就算不错。   儿子的事情让阿音放了心,就嘱咐刘瑞好生看护。其实不用她多说,刘瑞对明大义与对其他世家公子自然是不同的,毕竟他心心念念的盼着八月里能来国公府迎娶娇妻呢。   晚上明皓回家,阿音就高高兴兴的把自己打探来的消息跟他说了。明皓一边吃饭一边笑:“当初,你把秀秀许配给刘瑞,是不是就算计好了,咱们儿子进东宫之后,可以多受些照顾?”   阿音娇嗔的瞪他一眼:“去你的,闺女是一样的,我怎么可能为了儿子受些照顾,就把她往火坑里推呢?我替她相中刘瑞,那是因为刘瑞年轻有为、沉稳干练,是个好儿郎。”   明皓把嘴一撇,醋了:“不就是个毛没长齐的臭小子嘛,瞧你把他夸的,快飘到天上去了,有我好?”   林婉音忍俊不禁:“呸!真不要脸,好意思拿自己跟侄女婿比。”   明皓吃饱了饭,用帕子擦了擦嘴,哈哈大笑:“老子跟谁比都不怕,我一个大老粗,还收拾不了你?”   阿音见他欺身过来,动手动脚,哪能不懂他的心思,也真难为他撑了这么久。不过,撒娇耍赖是女人的本能,他越是急,阿音越想逗逗他。   “别乱动,人家还要喂孩子呢。”阿音抱着女儿走到床边,躲开他的狼爪。   “女儿有两个奶娘呢,我除了你,谁都没有啊。阿音,你说过了满月就行的,我又特意多给了你一个月养身子,今日无论如何是要开荤了。”明皓不依不饶地跟过去,把妻女抱个满怀。   以前喂义哥儿的时候,阿音害羞,总想躲着他,这次生了第二个孩子,比上次已然放开了许多。明皓眼巴巴的瞧着,吸吸鼻翼,喉结一动,咽下一口口水。“初初,给爹爹吃一口行不行?”   他伸出长长的手指拨弄一下闺女的小脸蛋儿,见她机灵地转过小脑袋看着自己,不吃了,就把女儿抢了过来,抱在手上逗她玩耍。   阿音见他们父女俩玩的好,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去浴房沐浴。谁知,她刚刚泡进温泉浴池,水面就翻起了浪花,是他紧赶慢赶地追了来。接着,自然是温泉水浪赶浪,大浪压倒小浪,前浪推倒后浪,一直浪到泛滥成灾。   翌日醒来,明皓瞧瞧身边熟睡的妻子,抿唇一笑,在她耳边的一朵暗红色吻痕上印下轻轻一吻,轻柔地帮她掖好被角,这才起身穿衣。   阿音被他的动静所扰,娇柔地“嗯”了一声,连眼皮都没抬,翻了个身就接着睡。可是这一翻身,又扯到了酸软的腰肢,从嘴角溢出一声浅浅的“噢”。   这一“嗯”一“噢”的动静,马上牵动明皓的思绪,回想起昨晚的种种缠绵,兴致又起。可是,早朝不能耽误,偏他又不是那等草草了事之辈,无奈只能帮爱妻揉了揉后腰,助她安然睡去,就踏着清晨的第一缕霞光上朝去了。   阿音醒过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刚一翻身就觉得腰好酸,不禁“哎呦”了一声。   门外候着的丫鬟们听到动静,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准备伺候主子洗漱,素琴憋着笑走进来,服侍阿音更衣。   “素琴,不是给你安排了小家,不用值夜了么?”阿音娇柔的起身,低头瞧了一眼身上的痕迹,赶忙用棉被遮掩。   “您就别遮了,别人没瞧见过,我还没瞧见过?前两年的时候,每日起来不都是这样的光景么。要说咱们国公爷还真是厉害,一憋能憋一年,不憋的时候能天天折腾半宿。天底下再没有比公主更享福的女人了。”素琴由衷赞叹。   阿音心里美滋滋的,嘴上却不肯承认:“谁家男人不是这样的呀,你家男人要是不好,你能原谅他?”   这几年,吕憨一直在国公府勤勤恳恳的当差,素琴不理他,他也不计较。每个月领了月例银子就想方设法的托人交给素琴,素琴不要,他就给他们母子俩买东西。可他一个大男人,哪会买什么好东西呀,素琴后来终于看不下去了,就说暂时替他保管着钱,以后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再用。   不管怎么说,二人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儿子,就不可能完全断了联系。尤其是根娃会说话了以后,总是要娘亲抱着找爹爹,这一来二去的,也就习惯经常见面了。   其实,让素琴真正对他改变看法的是阿音的公主身份暴露的时候。素琴察觉到气氛不对,就想带着义哥儿和根娃一起躲出去,可赶车的人必须老实可靠。这时候她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信任吕憨。这一次,吕憨也没让她失望,确实不顾个人生死,和她一起护着明大义。素琴才明白,这个男人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   又过了两年隔着一道垂花门的生活,素琴终于忍不住向阿音提出想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给根娃一个完整的家。   阿音自然欣然应允,给了他们三口一个独立的小院子,又给她免了值夜的差事,只白日里来帮自己料理中馈便可。自搬出后宅,总要吃过早饭之后才见素琴过来,今日竟然在自己起床之前就到了。   她只当是素琴来早了,却不知是自己起的太晚了。   素琴笑吟吟说道:“我家男人说不上多好,但也不算坏的,不过国公爷可真是天底下难找的好男人。”   这一点,阿音不是很赞同:“这好男人呀,可不是找来的,是自己手把手调理出来的。这叫御夫有道,嘿嘿!”   当着一群丫鬟的面,做这般王婆卖瓜的事,林婉音终究有些不好意思,没等把话说完,就自己笑了起来。   洗漱过后,奶娘把明大义和明怡初都送了过来,和娘亲一起吃早饭。本来,奶娘是怕公主一夜没喂孩子,早晨会涨奶,就没敢喂饱大小姐,怕她不肯吃娘亲的奶了。可是,阿音并没有要喂她的意思,只是陪着儿子一起吃早饭。   奶娘飞快地扫了一眼公主胸前,并没发现什么端倪,却发现了她脖子上的几朵暗红玫瑰一般的吻痕,顿时明白了几分,乖乖地抱着大小姐去一旁喂奶了。   用过早膳,阿音正悠哉地喝着暖胃茶,素琴进来禀报:“公主,明家御夫有道的女人来给您请安了?”   阿音略微一怔,便咯咯地笑了起来,道了一声:“快请。”就见明玉已经带着小儿子进了门。   “嫂子,这几日天气乍暖还寒,我来给你把把脉,看有没有需要调理的地方。”明玉是常客,自然不见外,把手里刚会坐的小儿子章拓放在榻上,就来拉阿音的手。   阿音放下茶盏,乖顺地把手腕给了她:“瞧瞧我们明家的姑娘,真是聪慧,原本不懂医术的,进医家这才几年,就成女神医了。”   明玉朗声笑了起来:“什么女神医呀,我这点医术跟孩儿他爹比起来还差得远呢,也就是能瞧瞧孕产妇和小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成亲以后没干别的,除了怀孕就是生孩子。”   这话不假,也不知明玉是易孕体质,还是章太医调理的好,成亲三年,抱上了两个儿子。   阿音笑道:“这是好事啊,现在京中已经开始有人说咱们明家的女人好生养了。等秋天明秀成了亲,若是能在年底之前怀上,那咱们家姑娘旺夫旺子的吉利话就更多了。你们继续努力啊,有了好名声,将来咱们初初才能找个好人家。”   明玉看一眼襁褓中乖巧玩耍的明怡初,欢笑地逗弄了一下她的脸蛋:“这么美的初初,将来肯定一大群世家公子追着抢,章拓,你可要跑快点呀。”   一屋子人全都大笑起来,气氛欢快热闹,就在此时,外面急匆匆跑进来一个小丫鬟:“公主,不好了,出事了。”   ☆、第110章 第 110 章   林婉音和明玉都吓了一跳, 花容失色的看一眼小丫鬟, 阿音快速镇定下来,追问道:“出什么事了?可是国公爷出事了?”   小丫鬟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把话说清楚,让公主担心了:“不是国公爷, 是忠勇侯夫人出事了,国公爷让侍卫回来传话,说侯夫人自尽被救不肯见人,只想见公主一面,让公主速去忠勇侯府,顺便在路上想想该怎么劝解侯夫人。”   阿音吃惊的站了起来, 喃喃自语道:“好端端的,这是做什么呀?”   明玉也跟着站了起来:“嫂子,我跟你一起去瞧瞧吧。江嫂子和咱们也算是老乡,是个老实巴交的好人呢,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儿呢。”   此刻, 侯府后宅已是乱作一团。江瀚的母亲、嫂子和两个妾室都紧张的站在院子里,却不敢进门。自尽未遂的何莲,已到了崩溃状态。无论谁进门, 都会用手边的东西砸过去。   即便江瀚进来,也不肯跟他说明缘由。在江瀚百般劝解之下,她终于松了口,提出想见阿音一面。   本来外男是不能进内宅的, 不过既出了这样的事, 特殊时期江瀚就带着明皓直接进了后宅, 却也没进屋子,只站在庭院中。他想让自己最好的铁哥们儿,帮忙分析分析何莲究竟是怎么了。可是头脑简单的明皓哪能猜透别人家女人的心思,只能等着聪明的阿音到来。   阿音得到消息,赶忙吩咐奶娘抱上小女儿,警告下人们不许泄露此事,这才带着明玉急匆匆的上了马车,赶往忠勇侯府。   “嫂子,你原本就是金枝玉叶,咱就不说了。就说江嫂子和我吧,本是生活在乡下的,如今在京城过上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怎么会自尽呢?”明玉实在想不通,如今的自己简直像是生活在了蜜罐里,有丈夫疼爱,两个儿子也有丫鬟和奶娘帮忙带,吃好穿好也不用做农活,多好!   阿音叹了口气:“她和你的情况不一样,章太医出自医学世家,是个重情义又有涵养的人。而江瀚一家,怎么说呢?说的不好听一点,这也算穷人炸富吧,便有些忘本。一家子拼了命的享受荣华富贵,却不能着眼大局,也不考虑子孙后代的教育。这样,只怕不是长久之计。”阿音对江瀚家有些担忧,可终究那是别人家的事,她也不好插手太多。   进了江家后宅,就见两个大男人苦着脸站在庭院之中。几个女眷在墙角挤成一团,大眼瞪小眼。   江瀚一见林婉音来了,赶忙大步迎了上去:“嫂子,我也实在是没法子了,才麻烦你走一遭。眼下小莲花谁都不见,见谁砸谁,哭的嗓子都哑了,我也不知道她究竟为什么想不开。好说歹说的,她总算提出想见你一面,你快救救命吧。”   明皓从奶娘手里接过女儿抱着,也让阿音赶快进去看看。   “让明玉跟我一起进去吧,她现在也算半个大夫了,把个脉还是可以的。”林婉音拉着明玉进了门,就被那满地的狼藉惊住了。这可不是何莲的性格,这个过日子的小女人,一文钱都恨不能掰成两半花,以前无论心情有多糟,也舍不得砸东西。   “何莲你没事儿吧?是不是身子不舒服,让明玉给你把把脉。”屋子里一股烧焦的味道,所有的门窗都大敞着,那味道却还散不尽。屋子正中放了一个大铁盆,里面有燃尽的木屑。看样子是烧了什么东西,莫非想用烟熏死自己?   阿音走到床边,看到了捂着被子趴在枕头上的何莲。她在那儿一动不动,竟看不出是死是活。   “嫂子……”何莲转过头来,露出脖子上一道触目惊心的紫红勒痕,沙哑的唤了一声嫂子,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一串热泪从眼里滚落。   阿音坐到床边,抬手帮她把挡在脸上的一绺秀发抿到耳后,柔声哄道:“有什么不高兴的,你尽管跟我说,何必做傻事呢?”   “嫂子,你见多识广,我想请教你一件事。如果在烧了因果转世□□的时候离开人世,是不是就能回到你想回到那一年?”何莲哑着声音说道。   虽然她的声音并不明朗,但门窗全部开着,江瀚看她终于肯说话了,赶忙偷偷溜到窗边来偷听。   阿音疑惑的皱起了眉:“因果转世□□,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听谁说的?”   “是相国寺门口相面的一个老和尚,那□□上共有七七四十九颗星,他说往回转几颗星,就代表可以回到几年前的岁月。于是,我就转了十年,把那□□烧了。可是没想到,白白的烧了一个宝贝,却没能回去。哎!”何莲颓败地躺在枕头上。   她是面朝林婉音躺着的,所以,阿音依然能看到脖子上那一道令人心颤的红痕。又想想她的话,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去相国寺烧香,在门口碰到了一个相面的老和尚,是他告诉你有一个宝贝□□,能帮助你回到你过去的日子。只要你在点着这个□□的时候自尽而亡就可以,对吗?”   阿音只是试着分析一下,没想到何莲认真的点了点头。林婉音忽然感觉到,这其实不是自尽,而是一场骗局。就接着问道:“那个老和尚卖给你的□□,要了多少钱?”   “五锭金子。”   院子里的女眷们也已经悄悄移到了墙边,想听听何莲在数落谁。没想到却听到了她私自花五锭金子买了一个什么所谓的□□。于是,江瀚的母亲带头闯进了屋里,大声吼道:“你口口声声说家里日子艰难,已经没钱了,我让你把金子拿出来给禄哥儿做个金项圈,你都不肯,给自己花钱倒舍得。”   江瀚赶忙追了进来:“娘,你就别说了,小莲花自进了咱们家,一直辛辛苦苦的干活儿,也没享过什么福。五锭金子怎么了,她花得起。”   有了江瀚称腰,横鼻子竖脸的女眷们,谁也不敢说什么了。林婉音赶忙借机哄劝何莲:“你看,侯爷还是向着你的,你怎么能做这种傻事呢。你就不想想,你自尽了,万一回不到你想回的那一年呢?”   “回不去就算了,死了就死了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何莲绝望的闭上了眼。   江瀚再也忍不住了,走到床边,焦急的问道:“你既然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你倒是跟我说说,为什么不想活着了?咱们现在的日子,难道不比在老家的时候过得好吗?”   何莲坐起身子,抬眸看一眼江瀚,泪水就满了眼眶:“当然没有在老家的时候好,那时虽然吃穿不如现在好,可日子舒心呀。即便是你去边关打仗的时候,我在家里等着你,却也等的一心一意,可现在呢?你那第一个小妾,我认了,为了传宗接代,可你又纳了第二个妾……”   江瀚垂头叹了口气,拧着眉说道:“你若不乐意,干嘛不早说。你不是一直笑呵呵的说,这是应该的嘛。”   何莲再也憋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边哭边诉:“我敢不那么说吗?我要阻止你纳妾,娘还不知道怎么骂我呢。我死了便罢了,眼不见心不烦,你乐意纳多少就纳多少吧,我只想回到十年前,咱们还在村子里的时候,那时候你心里只有我,我也不用受这些委屈。”   “你是当家主母,是侯夫人,你受什么委屈了?这些小妾哪个不得听你的调遣,看你的眼色行事?”江瀚觉的自己并没有故意欺负她,在这府里也没有人敢欺负她,她又哪来的委屈呢?   何莲认命的垂下头,已经不想再说话了。观她面如死灰的神态,阿音觉得若不说通了她心里的那个结,只怕她还会再一次寻短见的。   “何莲,你究竟受了什么委屈?跟我说说,别都闷在心里。就算真的能转世,你带着这些委屈,也是回不到从前的。”阿音诱导她。   何莲一直压抑着自己心中的怒火,已然憋成了一个球,此刻她再也不想压着了,干脆让这个球爆开吧。便不顾一切的抬起头,双眸怒瞪着女眷之中最妖艳漂亮的那个女人:“她,就是她,前些日子耀武扬威的来我房中,骂我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还说让我走着瞧,今后半个月,侯爷都不会来我房中。果然,他就半个月没有来。”   江瀚一愣,眨巴着眼睛回想回想,犹疑道:“有这事儿吗?我半个月没来这边了吗?我觉得不过是三五天吧。”   何莲生撕力竭的大喊起来:“你都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来见过我了,你还说我的日子比以前好过,这有什么好过的?”   林婉音朝着那妖艳女子招了招手:“你过来!”   那浓妆艳抹的女人,拧着腰走上前来,不屑一顾的瞥了一眼蓬头垢面的何莲,“切”了一声。   林婉音站起身来,不容分说,抬手就是一巴掌。“啪”的一声,十分响亮,不仅把那女人打楞了,也把旁边的一群人看楞了。   明玉怕那女人不知好歹,对阿音还手,赶忙走过去推开了她。   那女人捂着脸,难以置信的喊道:“你是谁?你凭什么打我?”   “凭什么,凭你一个贱妾胆敢对主母无礼。本来这是你们家的家事,我不想管,但是像你这么不懂规矩的,就该受点教训。”阿音毫不在乎的回到床边坐下。   明皓听着屋子里动静不对,又不方便进人家卧房,就扬声喊道:“江瀚,我不便进去,但是若有人敢动公主一根汗毛,我必将他碎尸万段,不管是谁,你帮我盯着点。”   江瀚知道明皓这话绝不是说着玩儿的,这世上敢欺负林婉音的人还没出生呢。这个新得的小妾的确美艳风骚,这个月他也正在兴头上。不过是每晚到她屋子里睡觉罢了,论心里的感情,自然比不上何莲。   想想这个女人差点逼死自己的发妻,江瀚心中对她的宠爱也就消失殆尽了,一脚踹在她腿上,让她跪在了阿音和何莲面前:“这是公主,怎么,打不得你?莫说打,就是要了你的命,也只是眨眼之间的事。”   阿音以为这个女人失去了江瀚的庇护,会恐慌求饶,却没想到她骄傲的扬起了头,笑道:“那也是死得其所。”   林婉音盯着她,默默注视了一会儿,忽然严肃说道:“这个女人有问题,这个小妾你是怎么得来的?”   ☆、第111章 第 111 章   江瀚一愣, 也察觉到几分异样, 一边琢磨一边说道:“是一个下属孝敬的,御林军骑射校尉。今日皇上去猎场活动筋骨,我有意让他立功, 特意让他带兵守护……遭了,难道中计了?”   江瀚快步上前,一把拎起那女人,焦急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   女人怒瞪着他,却不肯说话。林婉音冷静说道:“这个女人眉骨略高, 眼窝比较深,眼睛隐隐有些发黄,像是北胡皇族的人。”   “哈哈哈……”女人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南夏公主,果然比这些乡巴佬有见识。不错,我是北胡宗室女, 来这里就是为了报亡国之仇。我清清白白的身子既被一个乡巴佬玷污了,也就没打算再活下去。你们现在去救驾也晚了,哈哈哈……”   明皓听着屋里动静不对, 赶忙把孩子交给奶娘,大步闯进屋里,哪还顾得上男女大防。他迅速挡在妻子面前,还没看清被江瀚揪着的女人, 就见她飞快地扔进嘴里一样东西, 马上就口吐鲜血而亡。   “明皓, 快去救驾。”江瀚也顾不上何莲了,拎着那女人就往外走。   明皓先转过头看了一眼妻子,见她还算平静,就快速说道:“眼下局面很乱,你先留在这吧,我把侍卫给你留下,万事小心。”   阿音点了点头,也叮嘱他莫慌,小心些。   “杆子哥……”何莲光着脚追到地上,眼巴巴地看着江瀚背影。江瀚脚步一顿,回头看了一眼蓬头垢面的妻子,眼里涌上泪光,已经有多久没听到这个称呼了:“若我能活着回来,咱们就回乡下去。”   说完,他就不再耽搁,到前院把半死不活的奸细交给侍卫看管,赶忙飞身上马,和明皓直奔京郊猎场。   江家的女人们都吓傻了,一个个六神无主,纷纷围拢到林婉音身边,询问江瀚会不会有事。   “眼下谁也说不准,若皇上没事还好,可能算个渎职之罪,降级处罚,若是皇上有事……满门抄斩也是有可能的。”林婉音沉声说道。   江瀚的母亲头一个就瘫在了地上,吓得大哭起来:“这是遭的哪门子罪呦,还不如在乡下的时候好哪,起码不用掉脑袋,我的儿……”   江家女眷哭哭啼啼,阿音嫌他们烦,就把他们撵了出去,只对何莲说道:“江瀚说的对,如果这次能活下来,就回老家去吧,或者去戍边也行。这京中的富贵,其实是一把双刃剑,一不留神就毁了自己。你们一家的确不适合留在京城,以后你也别这么好脾气了,该泼辣就要泼辣一些。得罪人也不要怕,做一家主母哪能没个惩戒。你要真是为了江瀚好,就得管住了这个家。”   何莲点点头:“是,嫂子说得对。原本我以为死了最好,现在才发现,即便死了我也是放不下他的,还是活着能瞧见他好。”   阿音叹了口气,望着窗外悠悠说道:“我还记得当年你们新婚之时,夫妻携手来明水湾看望我们。那时候你娇羞淳朴,江瀚爽朗憨厚,是一对多甜蜜的小夫妻呀。”   屋里陷入沉默,二人嘴上不说,心里却都惦记着自己的男人。此事凶险,不知会不会出意外。一直等到了黄昏时分,明皓来接妻女回家。   江家的人呼啦一下围住明皓,询问江瀚的情况。明皓不方便透露太多,只说江瀚没事,在整顿御林军,估计明天就回家了。   回家的时候,阿音着急问问详情,就想拉着明皓一起坐马车。明皓却没答应,在她耳边低声道:“你先上车,我在外面守着,回家再说。”   夫妻俩绕了个弯,先把明玉送回家,才回到自己家中。一进屋,明皓赶忙给她解释:“的确是北胡遗孤刺杀皇上,幸好皇上没有受伤。今日皇长孙休课,皇上带着他去京郊的猎场活动筋骨,御林军有些被收买,有些被撤换。幸好有东宫的侍卫护驾,刘瑞立了大功,却也受了重伤。江瀚的罪还没有定,估计死不了,降级是肯定的,是否充军发配不好说。”   三日后,参与刺杀的北胡遗孤和被收买的御林军一起在宫门外问斩。江瀚并未被收买,却有不察渎职之罪,褫夺爵位,连降三级,到北方边境戍边,戴罪立功。   江家一大家子人全都收拾行囊,离开侯府。离京的那日,明皓夫妻送到了城外十里亭,江瀚拍着明皓的肩膀说道:“好兄弟,以后就不能经常见面了。不过,去戍边对我还说是好事,你也别为我难过,有时间的时候,到北方来找我喝酒。嫂子是南夏人,没见过北方的大漠风雪,过两年带她来瞧瞧也不错。”   众人挥手道别,看着他们的几辆马车消失在滚滚烟尘之中,明皓叹息道:“雷霆军留在京中的,就只剩我了。”   阿音嗔他一眼:“莫不是你也想去戍边?”   明皓苦笑,拉起妻子的手往回走:“我倒想呢,娇妻幼子,哪舍得离开半日。若要你们跟着我去吃苦,我是万万舍不得的。”   “那你就踏实地在京中待着吧,刘瑞的伤势如何,咱们去瞧瞧他吧。”阿音做事一向周到。   明皓笑道:“年轻人受点伤算个啥,养几天就好了,人家才不想见你呢,想见秀秀倒是有可能。”   翌日上午,明皓夫妻带着明大义和明秀去了刘家。阿音自然不方便去见一个养伤的男人,就在花厅喝茶,由明皓带着两个孩子去看了一眼,他很快就出来了,只留明秀和明大义在那里。   明秀一见他苍白的脸色和肩头裹着的绷带,眼圈里就含了泪,哽咽道:“你没事吧?”   刘瑞咧开苍白干裂的嘴唇一笑:“没事,就是有点疼。”   明秀见他一开口,嘴唇都裂了小血口,就去桌边倒了一杯温茶来:“你喝点水吧。”   “嗯,”这是未婚妻亲手给倒的水,他当然要喝,正要挣扎着坐起来,却忽然瞥见了明秀娇艳的红唇。   爹娘正陪着国公爷和公主在隔壁花厅里说话,他们俩也不可能单独在一起很久,看看忽闪着大眼睛站在床边的明大义,刘瑞哑声说道:“世子,旁边书房里有一把新做的弹弓,是给你的,你自己去拿吧。”   支走了明大义,屋里就剩下两个人,这短暂的独处时光,让两个人都有些面红耳热。刘瑞抓住机会低声道:“我起不来,你喂我喝一口吧。”   明秀不解:“怎么喂?”   “你含在嘴里,然后喂给我吧,快点,我身上特别疼,你喂我一口水,我就不疼了。”刘瑞急的眼睛都红了。   明秀听懂了他的意思,望一眼与花厅相隔的屏风,一手捂着狂热的心跳,一手端着茶杯,举棋不定。   “好痛……”刘瑞皱着眉头低呼。   明秀一咬牙下了决心,飞快地含进一口水,对准他干裂的嘴唇喂了下去。刘瑞只觉得一股清泉汩汩流进口中,唇舌清凉却又发烫,在他刚要反客为主的去亲她时,她却已经抬起身子,红着脸把茶杯放回了桌上。   “秀秀,没喝够……”   明秀小脸儿红的透透的,轻声嗔他:“渴着吧,没法子。”   刘瑞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着她的小手轻轻摩挲:“那我就等着,等成亲的时候再喝。”   回到国公府之后,明秀把快要绣好的嫁衣拿出来,继续缝制。南雅却笑吟吟地走了进来:“见了未婚夫一面,就赶忙绣嫁衣了,是不是被他甜言蜜语哄的北都找不着了。”   明秀抬起被嫁衣映红的脸,娇羞道:“他哪会什么甜言蜜语,不过是婚期近了,我也该把嫁衣做好了。”   嘴上说着嗔怪的话,脸上洋溢的却都是幸福,南雅看在眼里,也替她高兴。   “阿雅,你也该找婆家了,都及笄了,再不找就成老姑娘了。”明秀好心提醒。   “行了行了,你比舅母都啰嗦,快绣你的嫁衣吧。”南雅坐不住了,信步而出,到后花园散心。这些日子,舅母一直想让自己相亲,都被她以各种理由躲开了。大人们都想不通,只有南雅自己明白,其实她是放不下那个挺拔瘦削的身影。   那个人究竟有什么好,她也说不出来,可就在那么不经意的一眼过后,就忘不掉了。她心里明白,自己和那人是不合适的,可是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嫁了旁人,她又有点不甘心。转了两圈,她打定主意,不如当面问问他,大不了就是丢一次人吧,也比一辈子遗憾强。   能与樊祉屹说话的机会少之又少,但是南雅知道,舅母生辰前夕他一定会来送寿礼。于是,那几天她日日去前院溜达,找遍了各种借口,终于在六月初一当天见到了他。   南雅留他在厅中喝茶,屏退左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道:“樊大人,请恕我冒昧。自去年一见,您的风姿气韵令我十分佩服,听说您未曾婚配,我今年已经及笄,舅母想为我安排婚事,我就想若是能入大人的眼,我……”   一个黄花大闺女主动说这种话,终究是极难的。即便她痛下决心,豁出去了,还是说不下去了。   樊祉屹是聪明人,听其语言,观其神色就明白了怎么回事,虽是十分意外,却还是认真的想了想。   ☆、第112章 第 112 章   “若我现在应了你……”樊祉屹说了半句, 便顿住了。   南雅本是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羞赧得不知如何是好,也没报什么希望。可这轻轻的一句话,勾起了她无限的希冀, 没敢抬头,只侧耳聆听着后面的话。   “既然小姐如此坦诚,在下便不能隐瞒,刚刚听你说到此事的时候,我的确心中一动,但静下心来扪心自问, 却明白,那不是为了你。若我今日应了你,也并非因为对你有意,只是想借姻亲关系,多见公主几次罢了。若我真的这样做, 对你就太不公平了。此非君子所为,我不愿意因此欺骗姑娘。”   南雅也没想到,他会把话说得如此直白。既佩服他的君子作风, 又为这一桩即将了结的心事惋惜:“谢谢你直言相告,我只是觉得……很可惜。”   樊祉屹站起身来,坦然说道:“少年心事,本由心生, 无关对错。心中念着美好, 便永远都美好, 并不在朝朝暮暮。你年纪还小,自然不吐不快,而今既已过去,便如秋风扫落叶,没了遗憾,重新开始你的生活吧。”   南雅回到房中,痛痛快快的大哭了一场。舅舅带着舅母去了风光秀丽的小峦山过生辰,明秀忙着自己的婚事,也无暇顾及她。她自已放肆地折腾了几日,就对自己说:都过去了,重新开始吧。   其实,南雅心里一直都明白,这是一段孽缘,自己和他并不合适。如今被人家亲口拒绝,无论如何也该放下了。   明皓为了给阿音庆祝生辰,特意请了几天假,带着一双儿女陪着妻子去风光秀丽的小峦山玩了几天。回来以后天气渐渐热了起来,阿音每日便是看孩子、纳凉,日子过的好不惬意。   七月流火之季一过,就到了丹桂飘香的八月,明秀的婚期也就到了。刘瑞在春季救驾之事上立了大功,官升两级,赏赐无数,成为炙手可热的宠臣。此次大婚,朝中官员自然悉数捧场,双方家中都十分热闹。   刘瑞牵着红稠带明秀出门的时候,却听她哽咽说道:“等等。”   刘瑞脚步一顿,双手下意识地握紧了红绸,紧张地看向自己的新娘子,可是红盖头蒙着脸,看不清她的表情。   “我想拜别叔叔和婶娘,夫君能否等我片刻?”明秀动情说道。   刘瑞这才放下心来,抿唇一笑,索性弃了红绸,上前握住她的手,带着她转过身来,面对明皓和林婉音,郑重地拜了下去。   外面的喜乐声欢庆热闹,正厅之中此刻满是宾朋,众人见新郎新娘跪在了地上,都好奇地探头张望。   “叔叔、婶娘,秀秀今日就嫁人了,在此拜别二老。生我者父母,可他们都早早故去。我娘让我投奔婶娘之际,原是打算让我来当个丫鬟,有口饭吃。蒙婶娘不弃,数年来悉心教导,以国公府小姐的身份把我养大。我与叔叔虽是同族,却也只是邻居而已,并非血亲。叔叔、婶娘待我如亲女,这份恩情,明秀永生难报。”   明玉在一旁瞧着,也默默落泪,抬起朦胧的泪眼看一眼抱着儿子的丈夫,暗自庆幸。若不是那日自己来向嫂子告别,被她留在京中请章太医治病,只怕自己现在早已成了一抔黄土。   厅中众人也都唏嘘不已,原本大家都以为明秀是明皓的亲侄女,如今才知道,竟然只是邻居家的女儿。护国公夫妻重情重义,的确令人佩服。   送走了明秀,家里就只剩一个南雅了。于是,明皓夫妻俩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她身上,让她今秋务必定下亲来。   这一次,南雅痛痛快快的答应了,只说:“舅母的眼光是极好的,您选的人肯定不会错。”   她既乐意相亲了,阿音也就不着急了,合适的人选不少,只等金秋游桂园的时候定下来便可。三朝回门,南雅领着明大义早早的等在国公府门口。明秀和刘瑞是坐在同一辆马车里过来的,刘瑞利落的跳下马车,伸手扶明秀下来。   跟男人潇洒帅气的动作比起来,明秀可就不仅仅是慢吞吞了,脚步落地之后,先缓了缓,才迈着小碎步往里走。   当着门口侍卫的面,南雅没好意思揭他的短儿,只抿着小嘴偷偷笑了一路。过了垂花门,才挽住秀秀手臂,在她耳边亲昵笑道:“以前风风火火的秀丫头,现在成了亲果然不一样,成了一个极重规矩的小媳妇,走路都不敢迈大步了。”   “你知道什么呀?这哪是规矩,这是……”   “是什么?”南雅不明所以。   明秀脸一红:“你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等你成亲就懂了。”   南雅咯咯地笑了起来:“这才成亲三日,就以大人自居了。”   二人说说笑笑的便进了上房,阿音见她们来了,就把女儿交到明皓手上,走上前去,拉住明秀的小手上下打量:“哎哟!成了亲,真是不一样,越发的俊了。刘瑞呢?怎么没和你一起进来?”   “是一起进来的,只不过回门礼里面有一把送给义哥儿的亮银弓,他欢喜得紧,要马上试一下。他们俩停在半路,射小树呢。”   正说着话,刘瑞领着明大义就进了门。义哥儿晃晃手里亮闪闪的弓箭,献宝一般说道:“爹、娘,看我的银角弓。”   刘瑞聪明会哄人,只要给小孩子送对了礼,他高兴了,他的爹娘自然就跟着高兴。   阿音爱怜的摸摸儿子的头,让他和根娃去玩耍,就让明秀和刘瑞坐在椅子上,大家一起聊家常。   明秀坐得不深,只堪堪坐了一个椅子边沿,南雅见了,不禁笑道:“舅母,您瞧瞧,如今秀秀成了人家的媳妇,一言一行可规矩了。刚刚进门的时候,您是没瞧见,那小碎步走的比蚂蚁还慢。椅子也不肯像以前一般大马金刀的坐着,只坐一个椅子沿儿,此处又没有公公婆婆,莫非你家刘统领,也给你定了极大的规矩?”   南雅这话一方面为打趣儿,另一方面,也是特意说给刘瑞听的。若真是刚一成亲,他就给明秀定了这么大的规矩,那还了得,非得挫挫他的锐气不可。若要如此谨小慎微的在婆家过一辈子,还不得憋屈死?   南雅略带不满的眼神扫了过来,刘瑞垂眸不好意思的解释道:“哪有什么规矩呀,凡事都随她的意就罢了。我的体己钱都上交了,她说想开铺子,我也全力支持。过两天便去帮她选位置,她要什么,我哪有不依的,怎么会给她立规矩呢。”   阿音一直觉得刘瑞是个爽利大度的性情,不会对明秀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回想一下南雅刚刚的话,再看看明秀红着小脸偷笑的表情,心中便了然了。“阿雅和秀秀还真是姐妹情深呀,这样也好。若是她受了气,你去帮她找公道,将来你成亲啦,你受了气秀秀自然也不会看着不管。你们俩同气连枝,哪个姑爷还敢造次?”   众人都笑了起来,明皓不太明白妻子为什么要岔开话题。他也有点担心嫁出去的姑娘会受气,不过,既然阿音不提这茬儿了,他也就没有追究。毕竟,刘瑞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当差,若他不老实,随时都可以胖揍一顿。   热闹了一日,在太阳落山前送走了他们小夫妻。晚上睡觉前,明皓忽然又想起了这茬,就纳闷儿的问阿音:“今日我也瞧着明秀有些别扭,不过按理说她在刘家应该受不了欺负,你怎么好像一点都不担心呢?”   阿音撅起小嘴哼了他一声:“有什么可担心的,还不是你们男人做的好事,你自己什么样还不清楚啊,还好意思问别人。”   明皓眨眨眼,坏坏的一笑,欺身上前:“你是说……应该不是吧,你不比秀秀娇气吗,我也没见你拧巴成那样啊,每次都是一脸享受的模样。”   “呸!”阿音毫不客气的啐他一口:“现在都老夫老妻的啦,自然没事。你又不知道,咱俩刚刚圆房的时候,第二天一早你就走了,我躺在床上爬都爬不起来。不想起来做饭,偏偏肚子还很饿。哼!你们男人只顾自己风流快活,哪知道女人的苦。你出去蹦达了一年,回来义哥儿就出生了,直接抱儿子,多享福啊。”   “真的那么严重啊?”明皓回想自己离开的当日,想她、念她、担心她,却唯独没有想到这个细节。看着心爱的妻子娇花一般的脸庞,明皓凑过去狠狠亲了一口:“那就罚我,罚我每天晚上必须把你伺候好,如何?”   阿音推他一把,笑骂道:“那是罚你吗?分明是奖励。”   男人厚着脸皮嘿嘿直笑,把娇妻抱在怀里,笑道:“都一样,咱俩谁跟谁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夫妻本就是一体嘛。”   ☆、第113章 第 113 章   十一年后   明大义十六岁了, 是太子殿下李勉旭最好的朋友, 相貌堂堂、文武全才,每日骑着高头大马穿梭在国公府到东宫之间, 总引路人侧目、赞叹许久。   眀怡初十二岁了,是个还没长开的小姑娘。不过,这姑娘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虽是还没有大姑娘的身段儿,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娇俏的樱桃小嘴也很是诱人。   两个人的小弟弟明朗却只有七岁, 是个特别淘气的小男娃。年岁差了这么多,是因为中间那几年太宗驾崩, 要守国孝。新皇登基,朝局不稳, 明皓自然要花费更多的心思在朝政上,无法帮阿音分担家事, 也就特意控制着没生孩子。   腊月十五以后,朝中休沐,孩子们也都要休课了。   林婉音悠哉的坐在梳妆镜前, 手心里摆弄着自己纯白的公主兔,任由丫鬟帮她梳好繁复的高髻。   貌似没有认真观察铜镜的阿音,忽然抬手止住丫鬟梳头的动作,凝着好看的丁香眉, 问道:“是不是有一根白头发?我好像看到了一根白色的。”   “呃……公主别急, 奴婢现在就找找。”那根白发很长很显眼, 发梢那半截儿还是黑色的,可靠近发根的部分已经白了,刚才丫鬟梳头的时候就看到了,怕公主瞧见不高兴,这才赶忙拢起那一绺头发,想遮掩过去。却没想到,公主貌似不经意的玩着兔子,却还是发现了那一根调皮的白发。   “公主,找到了,是有半根白发,不过也只有这半根而已。”丫鬟小心翼翼的说道。   阿音伸出纤纤玉指,把那半根白发捏在手里,使劲儿一拽就揪了下来,撅起小嘴儿,委屈而又难过的盯着那半截白发,回头唤丈夫过来瞧:“明皓,你快来看看呀,我长白头发了,真的长白头发啦,这可怎么办呀?我老了!”   自今日起,朝中休沐一个月,提前已经商量好,今日明皓陪她去庙里烧香。男人自然梳洗打扮得快些,已经收拾妥当,坐在桌边等着吃早饭,见她在里屋大呼小叫的,就大步走了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白头发呀,好吓人的,你看!”阿音拎起那一根白发,让他细细瞧。   “嘿,我当什么事儿呢?不就一根白头发嘛,我都长了好多根儿了,这有什么?”明皓不以为然的把头发扔在了梳妆台上。   阿音马上就不高兴了,绷着小脸儿气哼哼的嗔他一眼,说道:“什么叫不就一根白头发呀,有的一根就会有第二根第三根,以后就不得了了。你是男人呀,你靠的是真本事,长多少根白发都没关系。可我不一样,我是女人,女为悦己者容,我是要靠脸吃饭的。我都长白头发了,你怎么一点儿都不在乎呢?”   明皓委屈哒哒的扁扁嘴,解释道:“我哪有不在乎呢,你说说,咱们成亲这些年,只要是跟你有关的,无论大事小事,我哪有不在乎的?不过你现在长一根白发,也很正常嘛,毕竟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儿子都快跟我一样高了,你还能长生不老?”   “你瞧你瞧,我就觉得你最近嫌弃我了,果然是这样,女人的年龄是不能提的,你知不知道?你不说,难道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吗?干嘛偏偏说出来让人家难过。”阿音扒拉着自己的头发,在铜镜面前仔细照,想瞧瞧还有没有第二根白发。   明皓拉过她的手,在手心里摩挲着说道:“别找了,长就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阿音凑近铜镜细瞧,没有找到第二根白发,却忽然发现眼角添了一条细纹,当即垮了脸色:“你看,不光是白发,还长皱纹呢,这可怎么办呀?”   她懊恼的垂下头,离开梳妆台,走到芙蓉榻上坐下,散落着三千青丝,撅着嘴不说话。   明皓跟了过去,双手扶在她膝上,蹲下高大的身子,扬起头看着她笑:“又闹小孩儿脾气了,你都多大了,还让人哄。快吃饭吧,你还要不要去烧香了?”   “可是……算了,不去了,我不高兴,哪儿都不去了。”   “阿音,”明皓双手摩挲着她的膝盖,柔声哄道:“你才三十出头,可我马上就四十了,我头上的白发,现在拔都拔不完了,脸上也长了好几道皱纹。我已经开始老了,若你还总跟天上的仙女儿似的,那我怎么办?咱们是夫妻嘛,说好夫妻一体的,你就当可怜可怜我,陪我一起老去如何?”   林婉音垂眸看看丈夫一脸憨厚的神情,轻声问道:“那你不嫌弃我吗?”   明皓被她逗得扑哧一笑:“瞧你说的,咱们都老夫老妻了,谁嫌弃谁呀。再说了,我比你大六岁呢,就算要嫌弃,也应该是你嫌弃我这糟老头子呀!”   阿音抬手在他脸上轻轻拧了一把,终于抿着嘴唇笑了:“什么糟老头子呀?你未至不惑之年,等你古稀之际,肯定嫌弃你。好了,去烧香吧。”   哄好了媳妇,明皓终于可以放心的用早膳了。明朗调皮,偷偷把一勺姜汁皮蛋放进了眀怡初的银耳羹里,还用勺子搅了搅,掩盖自己的罪行。   眀怡初最不爱吃姜了,刚把银耳羹喝在嘴里,就感觉味道不对,赶忙吐在了漱口盅里,转头瞪着明朗:“臭小子,是不是你使的坏?”   明朗哈哈大笑,离开自己的座位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朝姐姐做鬼脸儿:“你来追我呀,你跑的慢,追不上,追不上。”   “我才不追你呢,你以为我傻呀,吃饭的时候乱跑会肚子疼的,你还不快回来。”眀怡初十分淡定的把那一碗加了料的银耳羹交给丫鬟,又盛了一碗新的来,就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明大义很快就吃掉了一屉包子,喝完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擦着嘴说道:“爹,今日我们在东宫比武,您不过来瞧瞧儿子是怎么夺魁的吗?”   明大义赞赏地看一眼儿子,笑道:“我儿子这么优秀,满朝文武皆知,不用特意去看了。今日你娘要去皇觉寺烧香,为父得随行保护她呀。”   明朗赶忙跑回桌边吃饭,抢着说道:“大哥,我去。”   明大义飞快地摇头:“快算了吧,你要是去了,那我是比武还是看孩子呀?”   眀怡初也吃饱了,拿起帕子优雅地擦擦小嘴,也主动请缨:“大哥,我跟你去吧,你的飒爽英姿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如今,你在我们女学里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有几个比我大两岁的世家贵女,已经毕业了,到女学看妹妹的时候总是刻意讨好我,我觉得八成就跟你有关系。”   阿音也放下筷子看了过去,儿子过了年就十七岁了,的确是该定亲了,看来以后要留神合适的姑娘了。   明大义最不禁夸,妹妹这几句话让他瞬间美的找不着北了,连连点头:“好好,今日你就跟着我一起去东宫吧。”   明朗忿忿地哼了一声:“就你会拍马屁。”   明皓一听就板了脸:“怎么跟姐姐说话呢?没大没小的。”   家里三个孩子,明皓最宠的就是女儿初初,自小便是坐在父亲肩头长大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说半个不字也不行。阿音就担心女儿被他宠坏了,总暗中叮嘱她做人做事的道理。眀怡初倒也十分聪明通透,除了娇气一点,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明朗小大人一般叹了口气:“唉!当老三就是倒霉,老大老二的新鲜劲儿都过了,到老三就剩天天挨训了。”   明大义和眀怡初瞧着小弟弟笑笑,起身去东宫。初初不会骑马,就坐了马车,根娃见是她坐车,就把车夫赶到后面,自己亲自赶车:“初初,你们女学也休课了呀。”   “是啊,都上了一年了,可算休课了。不过还好,明年就不用上学了。”京城里的女学是世家贵女云集的地方,因名额有限,家世不够硬的根本就进不去。不过,他们的学业也只有五年,一般到十二三岁就毕业了,要回家去跟母亲学习管理中馈,准备嫁人。   明大义不以为然的说道:“你们女学那也算上学啊?整日弹琴画画,不务正业,根本就是在玩耍。”   眀怡初上了马车,不方便和他争辩,就暂且憋在肚子里,下车之后进了东宫,才噼里啪啦地说出来。   “我们女学哪里不好了?女人本来就是要相夫教子的嘛,像娘亲一样有才有貌,知书达理不是挺好的,难道你还想让我们上战场当将军不成,若是那样,还要你们男人干什么?”   眀怡初伶牙俐齿,明大义说不过她,就加快脚步往前走。昨日太傅主持了今年的毕业考,太子殿下是第一名,明大义第二,其他人的成绩也都差不太多。不过,这是官方成绩,自然是要互相放水的,不然弟兄们跟家里都不好交代。所以他们才私下约定,在休课之后,来一场真正的比试。   此刻,正在比骑马射箭的是太子李勉旭和他的表弟,国舅家的曹爽。曹爽故意选了表哥做对手,就是因为表哥会照顾他,不会让他输的太难看。   “太子表哥,高抬贵手啊,初初来了,千万给我留点面子。”曹爽眼尖地发现了眀怡初,赶忙低声求饶。   李勉旭转头看了一眼明大义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他身后那个娇小的身影。他没有说话,从箭囊里抽出三支箭,认真地拉满弓,瞄准疾射,撞飞了曹爽的箭,稳稳地正中靶心。   ☆、第114章 第 114 章   明怡初欢喜的鼓起掌来:“好!太子哥哥真厉害!”   太子李勉旭挺了挺腰, 貌似深沉的咳了一声,飞身下马,走到明怡初面前:“初初, 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来一小会儿, 早膳时我听哥哥说,你们今天要比武,我就过来开开眼界。我原本就觉得,太子哥哥肯定是最厉害的,如今一见, 果然如此。”明怡初一向嘴甜,见谁夸谁。   这几句话, 让李勉旭很受用。努力压抑着翘起的唇角,才维持住太子殿下应有的淡定从容, 旁边的明大义却不乐意了:“初初, 刚才在家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呀。你说好久没见大哥的飒爽英姿了, 要过来瞧一下, 怎么到了这儿就变成太子哥哥最厉害了?”   明怡初抬起小脸儿,朝着哥哥调皮的嘟了嘟嘴:“太子哥哥本来就很厉害嘛,还不让人说实话了?你拿出真本事来让我瞧瞧,我就服你。”   明大义粲齿一笑:“小丫头骗子,今天就让你开开眼, 看好了, 是不是你大哥最厉害。”   明大义走过去挑选弓箭和战马, 曹爽笑嘻嘻的凑了过来,手里捧着一个精巧的双宝盒,里面放着两样蜜饯:“初初,你快来尝尝,这是我家厨子新做的雪梨干和柿子酥,特别好吃,你尝一颗。”   明怡初最爱吃小甜食了,自己家里也不缺这些小吃食,不过偶尔尝尝别人家的味道也不错。她掏出绣花帕子,擦了擦手指,便灵巧的捏起一块雪梨干儿放进嘴里:“嗯,真好吃,甜而不腻,入口即化,曹爽哥哥总有好吃的。”   “那当然了,要不然他能这么胖吗?”太子殿下在一旁淡然说道。   这一下曹爽被噎了个正着,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堵在嗓子眼儿的柿子酥咽下去,求饶一般说道:“殿下,我……我最近每日多花一个时辰练武,很快就可以挺拔如松了。这些零嘴儿我也不吃了,初初,都给你吧。”   “哦。”他把双宝盒硬塞过来,明怡初只得捧在手里。   李勉旭走开几步,低声吩咐贴身侍卫:“速去御膳房,取几样糕点蜜饯之类的过来,送到弘德殿。”   侍卫领命去了,李勉旭走回原地,解下腰间的碧玉流沙剑,满身英气的向前一举:“你们不是一直想要我这把佩剑吗,今日就拿出来当个彩头,你们要比索性就比全套,十八般本事都亮出来好好比比,大家公认拔了头筹的,就可以得到这把佩剑。”   众人一听,群情振奋,明大义最是激动,因为他是这一群人之中最有可能夺魁的,赶忙上前抢过碧玉流沙剑,生怕太子反悔似的放到一旁的兵器架子上,大喊一声:“来来都过来,咱们今天就比个全套,把这十年学的本事全用出来,看看到底谁强谁弱。”   李勉旭负手而立,面带春风般的笑意:“你们先比吧,比完了告诉我一声,这里太冷了,我带初初去书房看书。”   此刻,明大义眼中完全是那把垂青已久的宝剑了,哪还在乎自己在妹妹心目中有没有什么飒爽英姿。她与太子殿下早就是熟识的,也没少去他的书房,看书就看书呗,太子也不能吃了她。   “哎呀,去吧去吧,你不用管了,把剑留下就行。”明大义摆摆手,让他赶紧走,然后招呼几个小伙伴商定比试的细节。   李勉旭把他们安排妥当,转头对明怡初说道:“初初,跟我去弘德殿吧,有一样好东西给你看。”   “什么好东西呀?”明怡初跟上他的脚步,好奇的问道。   “去看了不就知道了,现在告诉你,你就不期待了。”李勉旭故意卖了个关子,带着她远离人群,走进安静的弘德殿。   桌案上已经摆好了四干四鲜八样茶点,太子抬眸赞赏的瞧了一眼贴身侍卫,示意他办得不错,可以退下了。   偌大的宫殿之中,只剩了他们两个人。李勉旭欣然落座,顺手把初初手里捧着的双宝盒拿过来,十分随意地扔进了书案底下的废纸篓里。   “啊……”明怡初吃惊地低呼一声,盯着那个精致的盒子瞧了瞧,才诧异地抬头看向太子殿下。   李勉旭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做法有点欠妥,可是又不能捡回来,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曹爽刚比了武,连手都没洗就吃,把盒子里的东西都蹭脏了,别吃了。反正这里刚好有新鲜的糕点果脯,你想吃什么随意拿。”   明怡初点点头,甜甜一笑:“原来太子哥哥是怕我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会坏肚子,那好,我就不吃他的东西了,吃你的。把你这的好吃的都吃光,这样你就不用担心长胖了。”   李勉旭浅浅一笑,温柔地眸光注视着她,看她吃的香甜,就也拈起一块放进嘴里,品尝一下她喜欢的味道。   “初初,你想学骑马么?”自从坐在这里,李勉旭的眼神一刻都没从身上离开过。   “想啊,可是我爹不让我骑马。本来前两年我已经学会了,可是一不小心从马上掉下来,差点被马蹄子踩到,从那以后我爹再也不让我骑马了,连马棚都不许进。其实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根本就不会摔下去的,我的几个闺中密友都会骑马,以后要是大家一起出去骑马郊游,就只有我不会,多没意思。”   李勉旭欢喜一笑:“一会儿我守着你骑马吧,有我在,不会让你掉马的。等你骑的熟练了,你爹自然就不会阻止了。”   “好哇!”明怡初欢喜的答应了,又拿起一块水晶糕放进嘴里。   李勉旭拿过茶壶,亲自动手帮她倒了一杯白毫银针,递了过去。在她伸手来接的时候,他却忽然松了手,一杯茶完整地撒落在她的裙子上。茶水已经泡了一会儿,腊月天冷,纵是弘德殿烧着地龙,也并非十分温暖,那茶一点都不烫,却弄湿了她的裙子。   “哎呀,这可怎么办?”明怡初吃惊地站了起来,抖抖裙子上的茶水,却见上面留下了一圈暗黄的印记,没办法穿出去见人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找一套宫女的衣裳穿吧。”   “宫女是下人,你怎么能穿下人的衣裳呢?”李勉旭满脸为难的想了想,忽然兴奋地说道:“有法子了,反正一会儿你也要骑马,穿裙子不方便,还是穿男装吧。我前几年穿过的旧衣裳还在,你若不嫌弃,就穿我的吧。”   明怡初自然不敢说嫌弃,只能听从他的吩咐,穿上了一套月白色的交领长袍,微微有点长,不过也算可以。   看着她换上自己的衣裳出来,李勉旭十分激动:“初初,你还记得我哪年穿过这件袍子吗?”   这怎么可能记得呢,他这么高的时候,自己应该还是个很小的小孩子,太子殿下怎么学会给人出难题了。   明怡初心中腹诽着,嘴里却没敢说什么,只诚实的摇了摇头。   李勉旭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是你刚刚去女学念书的那一年,听几个年长的姐姐念了一句诗就记住了,看到我以后说: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的应该就是太子哥哥这样的公子吧,你穿这件衣裳真好看。”   明怡初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确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得尴尬地笑了笑,促催李勉旭带她去骑马。   弘德殿虽然是书房,庭院却也十分宽敞,侍卫牵来了一匹温顺的白龙马,交到太子手上就退下了。这匹马特别漂亮,通体一根杂毛都没有,个头不高却十分精神,让人一见就爱不释手。   “这匹马好漂亮啊,我好喜欢。”国公府的好马也不少,可明怡初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   李勉旭心中暗笑,看来是押对宝了。“初初,这是北狄最新进贡的宝马良驹,这匹马还没长大呢,所以个子不高,刚好适合你现在骑。过两年你长大了,它也长高了,它可以陪你好多年。”   “我想赶快试试,我要上马了,太子哥哥,你帮我扶着点。”那次独自偷偷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以后,明怡初的确有点害怕骑马了。   李勉旭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扶着她软腰,推她上马。待她坐稳之后,就牵着马缓缓溜达起来,等她熟悉了节奏,才放开手,让她自己骑,他紧紧跟着跑,怕她掉下来。   明怡初本就学会骑马了,不过是放了两年没骑而已,而今一熟悉,很快就上了手,哒哒滴跑的很稳。   李勉旭却没敢让她骑太久,过了一会儿就把她扶下马,用自己热烘烘的大手拢住她冻得冰凉的小手,呵了几口热气,就轻轻地揉搓起来。   明怡初垂眸瞧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的大手包在手心里揉搓,虽然很暖很舒服,可她却想抽回手来。她很想跟太子殿下说,自己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这样亲密无间了,连大哥都不会再这样帮自己搓手了。   ☆、第115章 第 115 章   “太子哥哥, 过了年我就十三岁了。”明怡初只能婉转的提醒他一下。   “是啊,终于等到你长大了。”李勉旭浅浅一笑,拉着她的小手, 走进宏德殿。路过侍卫身旁的时候, 顺口吩咐了一句:“这几日的地龙都烧热一些。”   “是。”侍卫赶忙转身,去吩咐负责烧地龙的太监。   明怡初在心里默默咀嚼着他那一句:终于等到你长大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自己没说明白,还是他没听明白。   很快,大殿之中就热了起来,明怡初刚刚在外面冻过的小脸儿, 被热气一熏,粉嫩粉嫩的, 特别好看。   “初初,你给那匹白龙马取个好听的名字吧。”   明怡初略一沉吟, 说道:“我爹爹说过, 在西方的战场上,漫天戈壁连大漠, 一缕青烟随风去。我想, 最快的战马应该也跑不过青烟吧,那不如就叫它青烟如何?”   一匹白马取名叫青烟,李勉旭从心底里不敢苟同,不过既然初初喜欢,叫什么都无所谓。   “护国公还能说出来这么诗意的话呢?”太子忍俊不禁。   明怡初羞赧的笑了笑, 轻声解释:“爹爹原话不是这么说的, 不过是这个意思, 我不过是整理了一下罢了。”   其实明皓的原话是,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沙子就是黄土,能看见一缕炊烟,就能把人乐疯了。   李勉旭不想跟她讨论这些,只柔声说道:“初初,明天你还来骑马吧,今日你与青烟还不太熟悉,没敢让你多骑。明日你再来,连续练上几回,你就可以把它牵回家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生辰礼。”   “明日不行,我娘说明日要带我们去舅舅家。”   太子脸上划过一丝失落,赶忙调整好自己的表情,继续说道:“那就后日吧,后日你来。”   “后日也不行啊,后日成衣铺的裁缝要过来给我们量尺寸,做过年的新衣服。”   李勉旭垂下头,默默叹了口气,初初见他一脸落寞的表情,赶忙补充道:“我大后天来吧,大后天没有旁的事情。”   太子这才抬起头来,微微一笑:“行,那就大后天,我等你。”   二人商定了时间,门外的侍卫禀报:“殿下,比武已经结束了,公子们请殿下去主持大局呢。”   “好。”太子殿下淡然的应了一声,拉着明怡初的手腕,站起身来:“走吧,咱们过去瞧瞧,你猜究竟是不是你大哥夺魁呢?”   “应该是吧,我大哥还蛮厉害的。”提起大哥,明怡初眼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几分自豪的神情。李勉旭瞧在眼里,眉梢便挑了挑,看来,初初还不太了解自己全部的本领,还要寻机会再展示一下。   初初跟在他身后,眸光落在被他牵住的手腕上。此处无人,即便他像小时候一样牵着她的手也没关系,不过一会儿就要见到那些世家公子了,若太子殿下一直这样牵着她,肯定不妥。   “哎呀,我还穿着你的衣裳呢,这可怎么办?”走到门口,明怡初突然发现了这件重要的事情。   李勉旭松开了手,回过头云淡风轻的看向她:“你的衣裳我还没有吩咐宫女去洗,这么冷的天就算洗了,一时半会儿也干不了,你就先穿着吧,无妨,过几日再给我送回来便可。”   明怡初忽闪忽闪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乖巧说道:“谢谢太子哥哥。”   明怡初脸上温顺淡然,其实她心里已经是一肚子的苦水,刚才走的时候还穿着自己的女装,此刻回来就换了太子殿下的男装,这让那些世家公子们怎么想,会不会于自己的名声有碍。   可是太子殿下盛情相赠,她也不敢不要,只能硬着头皮跟着他往里走,好在他松开了手,让她不至于太尴尬。   见太子殿下进来,几个少年郎都围拢过来,没等汇报战况,有眼尖地已经发现明怡初换了衣裳。十六七岁的少年,有的已经和家里的通房丫鬟开了荤,瞧着他们的目光便闪烁起来,只是没人敢乱讲话。   明大义拿着碧玉流沙剑兴冲冲地走过来,正要开口就发现了妹妹的异样,诧异问道:“你怎么……”   李勉旭上前一步,挡在明怡初面前,淡然说道:“初初的衣裳喝茶弄脏了,就给她找了一件我以前的旧衣裳,这样刚好学骑马比较方便。”   这下明大义可就不乐意了,探头去太子身后把妹妹捉出来:“初初,你想学骑马怎么能劳烦太子殿下呢,你忘了你有大哥的吗,大哥的马术是最好的,还教不了你?”   明怡初正要解释,却又被太子抢了先:“是我乐意教她的,你自认为自己的马术最好,那只是你的想法,没有认真比过,怎么能确定。你不要为难初初,是我要教她的,你有什么不满就跟我说。”   明大义挠挠头,噗嗤一下乐了:“嘿,这事真有意思,我是她大哥,按理说应该我护着她才是。怎么感觉不对头呢,好人都让你当了,我反倒成恶人了。”   李勉旭对眼前的局面的还算满意,就结束了这个话题,询问他们比武的情况。这下明大义的兴奋劲又来了,把自己如何横扫千军的局面说了一遍,甚是得意。   “大哥,你真厉害,我就知道,你最厉害了。”明怡初赶忙给哥哥喝彩。   李勉旭酸溜溜的一笑,对这个“最”字很不服气,当即和明大义约定:“你今日夺魁只是和他们比,我并不在,这样吧,大后天你带初初来,我们俩单独比一次,让初初当见证。若你能赢了我,这东宫里的东西随便你挑一样。”   “好,一言为定!”明大义乐呵呵的带着妹妹离开东宫,一边走一边琢磨着要什么东西好呢。   出了门口,曹爽追了上去:“初初妹妹,我给你的果脯好吃吗?你要是爱吃,下次我还给你带。”   吏部尚书家的长孙郭亮和曹爽私交不错,两家又是邻居,赶忙一把拉住他,扯着就走:“带什么带,人家国公府会缺你这几块果脯吗?快回家吧,过两天我家要宴请宾朋,你来帮我个忙。”   二人上了马,走到无人处,郭亮才低声说道:“你是不是傻,看不出来太子殿下什么意思么,自己的衣裳都给她穿了,这就是在宣示主权啊,你竟然还敢肖想明怡初。”   曹爽吃惊地眨眨眼:“你的意思是,太子殿下也喜欢初初?”   “废话,你妹妹寿安县主也跟着你来过东宫,你见太子殿下独自把她带走过吗?还教她骑马,让她穿自己的衣裳,言语上处处维护,这就是在告诉大家,都不要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的。你连这都看不明白,将来怎么在朝中为官。”郭亮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曹爽懊恼地直拍脑门:“完了完了,我的初初呀,被别人抢走了。”   “什么你的初初,还敢胡说八道,先想想你的脑袋吧。不信你就试试,下回你在太子面前对初初过分一点,看他怎么收拾你。”   曹爽哀嚎:“我哪敢呀,太子表哥平时温文尔雅的模样,可厉害起来得时候谁不怕他。我跟他抢女人,我有几个脑袋够砍的呀。”   曹爽这头断了念想,明大义那边却满脑子都在琢磨这事。马车从侧门直接进了国公府,停在垂花门处,明怡初走了下来,径直走回自己的闺房。   明大义却追了上来:“初初,当真是太子说的那样,你的衣裳脏了,他为了教你骑马,才让你穿他的?”   大哥来追问来,小姑娘脸有点红,轻声说道:“是啊,不然呢,你觉得还会怎样。”   “哎呀,你还小,你不懂。他没对你做别的吧,你的衣裳是自己穿的,还是他给你穿的?”明大义有点后怕,以后万万不能让妹妹离开自己的视线了。   “当然是我自己穿的呀,你想到哪去了,你不要在问了,没有旁的事情。我以前女扮男装出门,不也穿过你的旧衣服嘛,有什么大惊小怪。我回房了,这件事你别跟爹娘说啊,不然他们又要盘问好久。”明怡初撅起小嘴,不高兴了。   明大义想了想,觉得太子也不可能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他若想尝尝女人的滋味,身边的宫女有的是,没必要打初初的主意。太子自小就是按皇储来培养的,顾大局,有分寸。许是他看着初初长大的吧,那她当个小妹妹而已。明大义越发觉得是自己想多了,甚至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心中还滋生了那么一点对朋友的愧疚。   明怡初一溜小跑地回了闺房,进门之后,才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幸好没有碰到爹娘。   中间这两日相安无事,到了大后天,兄妹俩如约到了东宫。太子李勉旭早已等候在练武场,偌大的院子里,除了宫墙下的侍卫,就只有他们三人。   李勉旭把手上牵着的青烟交给明怡初:“初初,你先不要骑,牵着它走走吧,看着我们比马术。一会比完了,我守着你的时候,再练骑马。”   “好!”明怡初乖巧的应了,接过马缰,抬手爱怜的摸摸流苏一般的马鬃,欢喜的笑了。   李勉旭的目光一直温温柔柔的注视着她,见她嘴角翘起,这才满意的看向自己今日的竞争对手:“大义,你想怎么比?”   “你是太子,你说了算。”明大义简单的一句话,就把球踢了回来。   “好,那就这样,第一轮比骑马。从这里开始,到对面宫墙下折一根柳枝回来,先回到原地的为赢。第二轮比骑射,每人十支箭,马速不能慢,以射中靶心的箭多者为赢。第三轮比海底捞月,在地上摆十盆花谁摘下来的花多算谁赢。”   明怡初默默的看着太子哥哥,从心底里佩服。大哥的确很优秀,性情爽快,粗中有细,但是跟太子哥哥比起来,初初觉得大哥多少会有那么点儿逊色。   明大义豪爽的点点头:“好,就这么定了,不过丑话得说在前头,赢了有什么彩头,输了的,又有什么惩罚呢?”   “你的彩头,上次已经说了,东宫中的宝贝任你挑。若我赢了,以后每个月你都要拿出来休课的一天,把练武场上所有的兵器擦一遍,让初初负责验收,擦不干净要重擦。”以太子殿下的头脑,自然早就想明白了,让他擦兵器是假,每个月带初初来一次东宫才是最要紧的。   ☆、第116章 第 116 章   三轮比试结束, 太子李勉旭以二胜一负的成绩赢了比赛。明大义气呼呼的拍了拍自己骑的枣红马:“我输给你并不能证明我马术不好,其实是我的马不够好。”   第一轮比骑马,当然是太子先回到原地。第二轮比骑射, 也是他先射满了靶心, 不过明大义发了个坏,最初并没有商定射哪一个靶子,所以他就瞄着太子殿下已经射满的那个靶子射。把自己手里的箭都射了进去,却把原本订上的箭挤掉了好几只,勉强算赢了比赛。不过这也足以证明明大义臂力惊人, 能射穿别人的箭矢。   第三轮比海底捞月,李勉旭把自己这边十盆花里面的十朵娇艳牡丹全都折了下来, 飞身下马之后,就把那一束花捧给了明怡初。   明大义遗漏了一朵, 只摘下来九朵花, 本来也想学着太子的模样,把花送给妹妹。谁知, 却被李勉旭毫不客气的夺了过去, 一把扔在地上:“败军之将,还不快把花扔了。”   明大义气得呼哧呼哧直喘,这才毫不客气的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不是自己的问题,是马的问题。   李勉旭拍拍自己的乌骓马, 大度的说道:“这是北狄刚刚进贡的几匹宝马之一, 你若喜欢, 这匹就送你吧。”   “真的?太好了,我家虽然也有几匹好马,不过跟这个比起来还是差得远。好,我情愿每个月来给你擦一回兵器。”得到了喜欢的宝马,明大义很满足,即便每个月来干点活,也不算什么了。就算需要带初初验收也无所谓,反正这个小丫头从小就时常来东宫玩耍。   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太子殿下一招手,马上有侍卫牵来了一匹精壮白亮的白龙马,比初初那匹白龙马整整高了一个头,并辔而行,就像马哥哥带着一个小妹妹。   明怡初这次终于敢抡开马鞭拍马了,有大哥和太子殿下一左一右护在两旁,她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而且青烟十分温顺,即便四蹄腾开,也跑得很是平稳。   腊月天冷,初初第一次策马飞奔,很快就出了一身汗。李勉旭瞧见她鬓角的汗珠,就不让她骑了,带兄妹俩到弘德殿休息。   明大义看到满桌的糕点、蜜饯和南方进贡来的新鲜水果,十分诧异:“咱们清心寡欲的太子殿下,什么时候变了口味?”   李勉旭并未看他,从中挑了两样最好的朝明怡初面前推:“初初,尝尝这个,是这两日刚刚送进宫里的贡品,以前没有过的。”   “谢谢太子哥哥。”明怡初甜甜的一笑,便拿起一颗荔枝糯米团放进口中,绵甜柔软,口舌生津,的确好吃。   这一次,太子殿下没有刻意的打发走明大义,毕竟自己也没有什么过分的想法,只是想多看初初几眼罢了。刚才自己在比武场的精彩表现,她已经看到了,若是再刻意的一直表现下去,只怕那小姑娘就要察觉出什么了。   临近过年,阿音整日都很忙,儿女都很懂事,她也就没有过多的操心。即便年底太子殿下亲自送来那匹白龙马,给初初做生辰礼,她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毕竟这已经是每年的惯例了。   明皓对此却不是很高兴:“我这个当爹的,还没同意闺女骑马呢,他反倒同意了。就算他是太子又怎么样,管天管地,还能管得了我家闺女?”   阿音被他逗得咯咯直乐:“你呀,这就是酸的。小棉袄长大了,快要飞走了,你是一年比一年舍不得。不论谁对初初好一点,你都瞧着人家像匹饿狼。”   “你以为他们不是饿狼吗?一个个儿的都没安好心,净想着来抢我家小闺女呢。”明皓如今一瞧见这些少年郎围着初初转,就是满肚子火。闺女过了生辰也才十三岁,再怎么说也要在身边留两年呢,用得着他们这么着急的往前凑吗?   林婉音反倒比他想得开,云淡风轻的说道:“你觉着是咱们帮初初找夫婿好呢?还是她自己找的好?这几日他们俩时常往东宫跑,你当我真不知道吗?我是不愿意让孩子为难罢了,她乐意去就让她去吧。她不去,那太子也会追到咱们家里来,要我说呀,顺其自然比什么都强。”   明皓一听可就急了:“原来你早就知道那小子没安好心呀,那怎么不赶紧拦着,过了年咱们初初可就十三岁了,再不能去东宫了。咱们闺女不能自动送上门去,要我说,谁都能嫁,就是不能嫁入皇家。皇家规矩太大了,将来,想见孩子一面都难。”   “你呀,不论给谁当老丈人,你心情都不好,恨不得把闺女留在家里养一辈子呢。先别说她了,初初还小,怎么也得及笄以后再定亲。先说说大义吧,我这几日相中了一个闺女,是礼部侍郎家的二小姐。她父亲虽然只是个四品官,不过她大哥已经是三品威远将军了,二哥这几年也一直在边关,听说过了年就要回朝中任职了。论家世,比咱们家低了一点儿,不过也算可以。我相中她,是因为这姑娘脾气特别好,不急不躁的。前几日郭家摆宴席,一个小孩子弄脏了她的裙子,她一点都不生气,先用自己的帕子给那孩子擦净了手,才起身告退。那温和的秉性绝不是装出来的,这个水做的姑娘,刚好适合咱们家爆炭似的明大义,以柔克刚嘛。”   提到儿媳妇,明皓就没什么意见了,只点了点头,说:“这儿媳妇的事,我一个公爹,就没什么话可讲了。只要你乐意,儿子乐意,我就乐意。”   阿音抿着嘴直笑:“你要是对待姑爷也能这么大度,就好办了。”   “哼!”明皓重重地哼了一声,明确表达出自己对众多姑爷人选的不满意,背着手溜溜哒哒的出了门,找他家小闺女聊天去了。   太子殿下自小便心有成算,但凡他想做成的事情,从未失败过。可是进了四月,他却有些坐不住了,特意把刘瑞叫了来。   “刘瑞,自幼你便跟在我身边,我的心思你也都明白。初初……我是一定要娶她为妻的,我不想直接去请圣旨赐婚,是想让她慢慢长大,慢慢动心,而不是迫于圣旨嫁给我。可是,她已经两个月没来东宫了,大义虽然说出了合适的理由,可我觉得那都是借口。你的夫人是明家人,有没有听她提起过,是不是她的爹娘……”李勉旭是真的着急了,不然也不会如此直白地跟刘瑞讲。   刘瑞垂眸略一沉吟,轻声说道:“属下听说了一件事,不知和殿下说的事情有没有关系。正月里的时候,初初来过一次东宫,正好碰上了寿安县主。听说……”   李勉旭眉峰一挑,沉下脸来:“说。”   “是,听说县主要求明怡初行大礼参拜,正月里地凉,许是初初跪的不舒服了,怕在东宫里再遇着县主,所以不敢来了吧。”刘瑞不卑不亢地说道。   “啪!”   狠狠地一巴掌拍在了黄花梨书案上,李勉旭勃然大怒,蹭地一下站了起来,把一向沉稳的刘瑞吓了一跳。“竟有这种事,为什么没人来报我?把知道此事的侍卫全都重打五十大板,曹稚,谁给她的胆子,敢让初初跪?”   太子起身就往外走,想去国舅家找表妹算账,走到门口又停了下来,冷声吩咐:“去把曹稚给我叫来,她在什么地方让初初跪的,就让她跪在那,跪到太阳下山为止。”   饱受了两个月相思之苦,想了千百种可能,也去了两次国公府,可是都没有见到她,原来是因为在东宫受了委屈。在东宫,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都没能护好她。莫说是初初失望,李勉旭对自己都十分失望。   “殿下,今日长公主摆杏花宴,把京中的夫人小姐们都请去了。我家夫人早晨还说要给初初带上个新奇的西洋小玩意儿呢,想来他们应该都在那里。现在还是别去叫人了吧,只怕会传扬出去。”   李勉旭喝道:“传扬出去怕什么,我就是要让众人皆知,本殿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初初,也莫要肖想太子妃之位,让她们早早地死了心吧,摆驾长公主府。”   此刻,的确如刘瑞所言,世家贵女们都在公主府里赏杏花呢。不过,原本和谐的气氛,却在长辈们离开之后变了味道。   寿安县主是皇后的亲侄女,太子的亲表妹,在贵女中颇有威望。明怡初也有自己的小姐妹,就离开她们,到湖边的垂柳旁落座。可是没过一会儿,就见曹稚带着几个人气冲冲地追了过来。   “明怡初,我们那边为什么会有蛇,是不是你放的?”曹稚吓得脸都白了,她一向最怕蛇的。   明怡初坦然的站起身来,朗声说道:“县主是不是说笑话呢,这里是长公主府,我怎么可能带蛇进来?”   “不是你放的蛇,你刚才干嘛跑那么快?”曹稚最近并没有得罪过别人,是因为明怡初常去东宫,有跟自己抢表哥的架势,才给她个下马威,让她对县主行大礼的。   没等明怡初答话,身后却忽然传来一个浑厚的男音:“她不跑,难道还要给你行大礼不成?曹稚,本殿竟不知道,在东宫之中还有人敢无视本殿的命令,让初初行礼。怎么,你是想取代本殿成为东宫之主吗?”   太子殿下这几句话说的太重了,吓得曹稚腿一软,差点瘫在地上。   ☆、第117章 第 117 章   李勉旭走到眀怡初身边, 转回身冷冽地看向曹稚:“怎么?县主身份尊贵,见了本殿竟不行大礼么?”   曹稚早已吓得六神无主,若不是身旁有两个女伴扶着, 早就瘫坐在地了, 此刻见太子明确的提出了要求,哪还敢怠慢。根本顾不上脚下是石子铺成的湖边小径,赶忙跪倒在地行大礼参拜。   县主磕头,除了太子,哪个敢受?眀怡初身旁的几个女伴都默默分散到两旁, 躲开县主正面的位置。眀怡初也想躲开,可她刚迈开一小步, 就被太子抓住了手腕,令她动弹不得。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呀, 并不敢坦然的受县主大礼, 可是太子殿下拉着她的手腕不放开,她也没有办法, 只能悄悄往他身后躲。   四月的地已经没有那么凉了, 可是湖边潮湿,地上铺的又是凹凸不平的石子,曹稚跪在上面,膝盖处钻心的疼,却不敢有半句怨言。   太子殿下一向温顺如玉, 从没有人见过他发这么大的火。此番雷霆之怒, 皆因她欺负了明怡初。而且她刚刚的嚣张气焰, 又被太子殿下看在眼中,若只是被罚跪,也算便宜她了。   曹稚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敢说,太子殿下居高临下,俯视面前的一众贵女,冷声说道:“明怡初是本殿挚友明大义的亲妹妹,也是本殿的好妹妹,若你们有谁要跟她过不去,不如先来找我。若以后本殿再听说有人胆敢欺负初初,就不只是罚跪这么简单了。”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太子殿下如此明晃晃的为明怡初立威,虽说并没有讲什么过分的话,把她的身份摆在了好朋友的妹妹这个位置上。可是众位贵女都不傻,怎么会听不明白太子殿下潜在的意思:这是我的人,谁敢动她,先过我这关。   立威结束,太子殿下带着明怡初到长公主那里喝茶去了,曹稚被身旁女伴拽起来的时候,腿已经麻了。她一向仰仗着太子殿下的威名,在同龄人之中颇有威信,今日却公开被自己的靠山训斥罚跪,令她颜面扫地,偏偏又不敢报复。   一向如孔雀开屏一般的寿安县主,这次却像被拔了毛的野鸡,灰溜溜的回了家,一见母亲便哇哇大哭,诉说了来龙去脉。   曹爽正在母亲屋里喝茶,一听她这话,立刻急的跺了脚:“妹妹呀,你真是被众人捧得找不着北了,竟敢欺负初初,莫说是太子,便是我这一关也过不去。哎呀,咱先不说这个了,你们不知道,那日太子殿下亲自教初初骑马,还把自己的旧衣裳给她穿。郭亮说了,说什么来着……”   曹夫人见他话说半截儿,可就急了:“你快想想呀,自己看不透太子的心意也就罢了,既然被别人点明了,你怎还记不住呢?”   曹爽猛的一拍脑袋,想起来了:“郭亮说太子殿下这是在宣誓主权,意思是初初是他的,谁都不能靠近。”   曹稚挂着满脸的泪,在一旁连连点头:“对,我今天有个好姐妹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娘,我是太子表哥的亲表妹呀,明怡初算什么?她娘不过是先帝收的义女罢了,并无血亲关系。”   曹夫人瞧着一对糊涂的儿女,气得一甩袖子:“你们干脆气死我算了,儿子不争气,没出息,平日里全靠太子殿下照顾。你爹本就没有人家护国公有本事、有威望,全靠姻亲关系,才能保住咱们家的荣华富贵。我自然是想让你做太子妃的,可是,你姑母从没给过痛快话。反倒是从明家那小丫头过满月的时候,就有跟人家结亲的意思。而今你偏偏得罪了她,还得罪了太子,这可怎么办才好?”   曹家人心有戚戚焉之际,太子殿下维护明怡初,教训寿安县主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于是,皇太子之心,路人皆知。再没有哪个英俊少年敢肖想明家的大小姐,也没有哪个贵女不自量力的去巴望太子妃之位,一个个的全都收了心,找自家门当户对的去了。   没过几日,贴身侍卫来报:“殿下,曹夫人和寿安县主去了皇后娘娘的凤翔宫。”   李勉旭把手上的狼毫笔一放,冷冽抬眸:“是去告状的?”   “不是,似乎是去请罪的,刚刚她们已经走了。此刻,皇后娘娘请您去凤翔宫一趟。”   李勉旭起身整了整衣冠,信步走向母后宫中,并无半点惧色。进门行礼之后,皇后娘娘笑呵呵的拉着儿子坐在椅子上:“旭儿,你今年也十七了,到选妃的年纪了。早点儿把婚事定下来,你也可以踏踏实实的帮你父皇分担政务。下个月御花园百花盛开,刚好让礼部筹备一下选妃事宜。你自幼便有成算,你的妻子是要陪伴你一生的,这事父皇母后不替你做主,由你自己亲自选,可好?”   李勉旭垂眸一想,历来皇家选妃,选的都是十四岁到十六岁的姑娘,可初初只有十三岁,还不到选妃的年纪。   “母后,儿臣年纪还小,学业未竟。等明年十八岁学有所成之后,再选太子妃不迟。”   皇后娘娘本是怕儿子心急,才特意提出今年选妃的,见他不同意,也就没再坚持。明年再选也好,免得他因为女人的事情,耽误了学业。   太子这边踏实下来,可明家并未踏实。   最近几个月,又参加了几次大的聚会,林婉音细细观察了曾一眼相中的礼部侍郎之女周思齐,越瞧越喜欢。就让明怡初想法子接近这位姐姐,先跟她混熟了,再邀请她到家中做客。   五月中旬,桂园里的牡丹花盛开,阿音就让明怡初以她的名义投了拜帖,请周思齐到自家园子里来赏花。为了不显得尴尬,还特意叫来明秀和南雅作陪。   周思齐见除了自己都是明家人,心中自然就有了那么一点儿联想,可是她不敢确定这样的好事会落在自己头上,却也不想放过这样一个好机会。陪了明家的女眷半日之后,明大义来到了凉亭之中,她就觉得自己猜的没错了。   林婉音笑呵呵的给儿子介绍:“大义,这是周侍郎家的二小姐。”   明大义客气的抱了抱拳:“周姑娘。”   周思齐赶忙起身行礼:“见过世子爷。”   明大义只简单扫了一眼对面的姑娘,觉得人挺漂亮。不过自家的女眷也都是美人,混在这样一群美人之中,周思齐的美就不是那么显眼了。   阿音见儿子只简单瞧了一眼,似乎连人家的长相都没看清,就笑着说道:“今日天气不大好,刚刚下了一点小雨,雨后山路滑,我们今日就不走了,在园子里住两日再回去。可周姑娘自己回家,我着实不太放心。你护送周姑娘回去吧,她二哥刚从战场上回来,是经历过真刀真枪的将军,和你们这些闷在东宫里学武艺的不一样。你去了好好跟人家切磋切磋,学点儿战场上的真本事。你和初初也都大了,为娘想静下心来,考虑一下你们的婚事,你先去吧。”   林婉音觉得自己这话已经说得够透了,那周家的姑娘害羞的垂下了头,想来儿子应该也能听明白,这是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自己接触一下这姑娘呢。   明大义领命,护送周姑娘回家,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一边走一边咀嚼着娘亲的话。   太子殿下已经亮明态度,不过爹娘好像并不希望初初嫁入皇家,看样子是想考虑她的婚事了。莫非爹娘瞧上那周家的二公子了,想让自己跟他去切磋一下,看看那家伙是不是个绣花枕头。   明大义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娘亲刚才故意点了一句,要考虑他和初初的婚事。可自己学业未成,又身无官职,似乎还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吧。初初年纪虽小,却已经从女学毕业了,如今在跟着娘亲学习管理中馈,的确是该找婆家了。   而且爹爹曾亲口说过,这京城里的公子哥,一个个儿的太过文弱,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男人,才是铁血汉子。明大义越想越觉得不服气,自己多年勤学苦练,怎么就比那周老二差?   马车里的姑娘,透过摇晃的车帘时不时的从缝隙里看向骑马的小伙子,他风姿俊朗,高大挺拔,若真的成了自己的夫君,那便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只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会儿面色深沉,一会儿挑眉叹气,莫非是看不上自己?   姑娘心中有些忐忑,而明大义却是满心的不服气,正在此时,头顶上一声鹰鸣。明大义抬头一瞧,就见一对苍鹰正在头顶盘旋。   他心中正是暗暗较劲的时候,本就不服气,见有猎物送上前来,便毫不犹豫的张弓搭箭,把那只个头较大的公鹰一箭射了下来。   “啪嗒!”中箭的老鹰直直的掉落,不偏不倚,正落在拉车的马头上,带血的箭尖划到了马的眼睛。   ☆、第118章 第 118 章   黑马嘶鸣一声, 四蹄腾开,疯狂的跑了起来。   “坏了!”明大义一看,马受惊了, 慌不择路地朝前乱跑, 赶车的车夫已经全然控不住。他便打马扬鞭,奋起直追。   车里的周思齐和丫鬟已经吓傻了,受惊的马在颠簸的山路上疯狂奔跑,两个人简直要被颠散架了,双手紧紧扒住车厢, 才没有撞破了头。   眼睛受了伤的马已经完全失去平时温顺的样子,拖着硕大的马车疯狂奔跑, 慌不择路。眼见着就朝一处高坡跑去,若真是连马带车一起掉下去, 车厢里的人就算不死也得受重伤。   明大义已然顾不上许多, 使劲儿一踹马镫,从自己的乌骓马上跳了下去。双手牢牢抓住车厢, 在缰绳崩断, 伤马滚落山坡之际,凭一己之力控住了马车。   “你们快下来,我撑不了多久。”明大义朝着车厢里大喊。   话音刚落,挡在车厢门口的丫鬟就因惯力而滚了出来,跌落在山坡上, 被摔在那里的车夫一挡, 这才稳住身形, 没有滚落坡底。   周思齐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战战兢兢的从车厢里出来,就见明大义用双手死死撑着车身,脸都憋得通红了。   她走到车辕旁,正要强迫自己跳下去,忽然身子一轻,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双脚落在了草地上。原来是明大义撑不住了,长臂一伸,揽在她腰上,飞快的把人抱了过来。放开马车,任它七零八落的滚落山坡。   “你没事儿吧?”明大义大口的喘着气问道。   此刻的周思齐已经忘记了刚才的恐惧,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刚才如何抱的自己。她没看清,却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身上残留着他的温度,尤其是腰间被手掌触碰的地方,滚烫滚烫的。   明大义并没意识到这些,见姑娘脸色发红,娇喘微微,眼眸中似乎有什么说不清的情愫,只当她是吓傻了。低头一瞧,见她手腕上有一片红肿,就抓过来仔细看了看:“这应该是刚才马车疯跑的时候,磕在车厢上了,我摸着应该是没有脱臼,回去抹点儿跌打损伤的膏药就好。”   周思齐被他拉着纤纤玉腕,本是少年男女十分难为情的年纪,可对面这个男人,一点儿触景生情的心思也没有,只认真的检查她的伤情,检查过后望了一眼眼前的情况,冷静的说道:“这样吧,我先送你回家,你会骑马吗?”   周思齐点了点头,明大义就接着说道:“那你就骑我侍卫的马,我们先走,让他们三个人慢慢走回去,如何?”   “好!”周思齐温顺的点点头,一切听从明大义的安排。   二人上马,并辔前行,因雨后山路较滑,并不敢跑快,只如闲庭信步一般,慢慢往前溜达。   “世子爷,多谢您的救命之恩!”空旷的山间,除了鸟鸣和哒哒的马蹄声,就只有姑娘温润如泉水的声音。   明大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决定勇于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对不起,今日是我不好,我若不射老鹰,就不会惊了你的马,也不会害你受伤。”   周思齐转过头,看着他温温柔柔的一笑:“没关系,这不怨你,多谢你救了我,要是没有你在,我可能就没命了。”   明大义一向喜欢被人夸赞,这一次却有些例外。毕竟祸是自己闯的,该担的责任,不能往外推。“今日算我欠你的吧,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补偿你。”   “你若一定要补偿,那今日送我回家便算作补偿了吧。”周思齐说话的声音特别好听,温温柔柔的,不带一丝怨气,哪怕她的手腕已经肿的老高,也没有半点责怪明大义的语气。   明大义觉着这个姑娘实在是太好说话了,一点儿都不娇气。这事儿若换成娘亲和爹爹,娘肯定会委屈哒哒的瞧着受伤的手腕,埋怨爹爹没有保护好她,爹就会一脸憨厚的承认错误,不停的赔礼道歉。   到了周府门口,二人从马上下来,明大义有心想扶姑娘一把,可自己是个身高八尺的小伙子,人家又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这样做不太合适。   周思齐让他在前厅稍坐,自己去后宅请二哥出来。明大义的思绪马上就转到了这个男人身上,胡思乱想着他的模样,期待他出现。   等见到人的时候,他就有了几分失望。这个男人五官也算好看,只是脸堂晒的太黑了,脸上还有几个小坑,显得整个人十分粗糙。   明大义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爹娘这是什么眼光啊,这么一个糙汉子,怎么可以娶初初呢?   初初那么精致,那么娇气,就适合被太子殿下那样的男人捧在手心里,宠着护着。若真是嫁给这样一个不拘小节的糙汉子,只怕妹妹这一辈子都不会快乐。   二人寒暄几句便进入正题,到后院练武场比了比拳脚射箭。拳脚上,明大义的确不是人家的对手,不过比射箭他却赢了。   周思齐包扎好了手腕,也来到了练武场看他们比试。见明大义赢了射箭比赛,便偷偷的笑笑,心中暗暗赞叹。   明大义的心情很是郁闷,已经不想再比下去了,勉强维持着脸上的平静,告辞离开。临走的时候,不忘叮嘱周思齐好好养伤。   周贤亲自送明世子出门,回来之后,便对妹妹笑道:“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青年才俊之中恐怕没有几个比他强的。我去告诉娘啊,若真是明家来咱们家提亲,就赶快应了吧。”   周贤虽然还未定亲,可他终究年长几岁,今日这阵势,已然看明白了,笑呵呵的称赞妹妹眼光不错。   明大义根本没想到这些,心情郁闷至极,连家都懒得回,直接去了东宫,找自己最好的朋友李勉旭。   太子殿下正在练武场练枪,骑着那匹比初初的青烟大一号的白龙马,把一根亮银枪耍的呼呼带风。练完一套枪法,到兵器架子上取下面巾擦汗,却见明大义托着腮趴在栏杆上,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   “你牙疼?”太子好笑的问道。   “我牙不疼,心疼。”明大义没好气儿地答了一句。   “你还有心?”李勉旭今日心情好,故意逗逗他。   心情郁闷的明大义却恼了:“我要是没心,就不会来找你了。我知道你对初初是真心的,可是我爹娘不乐意,相中了一个刚从战场上回来的糙汉子。如果是个像我爹这样疼媳妇儿的糙汉子也就罢了,偏偏那个人又老又……”   没等明大义把话说完,太子就急了:“你说什么?他们给初初相中了一个姑爷?”   “谁说不是呢,就是礼部侍郎周大人家的二公子周贤,名字叫的挺儒雅,可是人长得特别黑,脸上还有几个麻坑。功夫也没多好,虽是打赢了我,不过他是个二十几岁的壮汉,我才是个十七岁的少年呀。等我到他这个年纪,肯定把他打趴下。再说了,我总觉着初初是喜欢你的,虽然那丫头不承认,可我总觉得是。”明大义气呼呼的说道。   李勉旭沉着脸思考片刻,吩咐贴身侍卫,速去周侍郎家宣周贤来东宫。   “喂,不是吧,你现在就让人家来呀,你不会把他怎么样吧?”明大义有点儿沉不住气了。   “我是太子,能把他怎么样,不过是想瞧瞧,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入得了岳父岳母的眼。我就不信,他能把我比下去。”   太子殿下说的没错,当周贤来到这里的时候,明大义躲在暗处悄悄比较,觉得不管怎么比,都是太子殿下明显胜一筹,自己爹娘这眼光啊,简直想不通。   周贤十分蒙圈的来到东宫,与太子殿下比划了两场拳脚、刀枪,又十分蒙圈的离开了,始终没想明白太子殿下为什么突然宣自己。   李勉旭再也忍不住了,直截了当的对明大义说道:“我再也不指望护国公和姑母能看上我了,他们分明是眼光有问题。要真是让他们给初初安排婚事,还不得耽误初初一辈子?不管了,下个月我就要选秀,我要娶初初,谁也拦不住。”   事实证明,太子殿下办事的确雷厉风行。第二日,选秀的圣旨就下了,由礼部操办,凡五品以上官员的女儿,十三岁到十六岁之间没有定亲的,全部参选。   明大义一晚上没睡好,做了一宿噩梦。一会儿梦到马车散了,车上的人掉落悬崖。一会儿梦到自己抱着车里的姑娘出来,看着她红红的小脸儿,满是羞涩。   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腰,那么软,那么细,贴在自己身上特别舒服,怎么当时就没发现呢。   春心萌动的少年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个温柔的姑娘。用冷水洗过脸之后,他慎重的理了理思绪,确定了心中的想法,决定到上房吃早饭的时候,跟爹娘挑明此事,请他们去周家提亲。   可是没想到,一进门就瞧见娘坐在桌边唉声叹气。   “这可怎么办呀?选秀的圣旨,突然就下来了。就算现在提亲也来不及了,我看好的儿媳妇,万一也被皇家看上了,可怎么办?”   明大义傻愣愣的眨眨眼:“娘,您这是说什么呢,看好儿媳妇了?难道您相中的,就是那周家二小姐?”   阿音没好气地瞪了儿子一眼:“废话,我要是没相中她,昨天能让你送她回家吗?昨日人你也抱了,英雄救美也救了。本想这几日就去提亲的,谁知选秀的圣旨突然就下来了,提前竟然一点风声都没有。这皇家也是,怎么就突然想到给太子选妃了呢?”   明大义懊恼的闭上了眼,喃喃自语:“是我,是我犯了傻,才让太子殿下突然选妃的。”   ☆、第119章 大结局上   “你又干什么傻事了?”儿子一根筋的性子, 完全是随了明皓, 让阿音十分着急。   “我以为你们相中了周贤,可那周贤,又老又难看, 根本就不像他妹妹那么温柔可人, 一点儿都不适合初初。我一时情急就……就去告诉了太子殿下, 没想到,选秀的圣旨这么快就下来了。”   林婉音气得恨不能扇儿子一巴掌:“谁告诉你我们相中周贤了, 说你傻还真一点儿都不冤枉,护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回家,你就一点儿都没动心?”   明大义挠挠头, 十分的不好意思:“我当时光惦记初初了, 没往自己身上想。可晚上睡了一觉,做梦梦见的都是她。我自个儿琢磨琢磨,看来是喜欢她了,就想着早膳的时候跟你们说,让你们帮我去提亲呢。”   “还提什么亲呀,”阿音抢白道:“选秀的圣旨已经下了, 凡是没定亲的姑娘, 下个月都要去参加,现在想定亲已经晚了, 谁让你这么傻, 活该没媳妇。”   明皓为难的拍了拍大腿:“儿子随我, 太实诚, 要不我去跟皇上说说,就别让那丫头参加选秀了。”   阿音挑眉哼了一声:“算了吧,都像你一样去找皇上说情,这个也不参加了,那个也不参加了,这不是打皇家的脸吗?不能这么直接了当的去要,得想想别的法子。”   这一下明大义也傻眼了:“娘,我是真看上她了,您得想想办法呀!”   林婉音瞧瞧实诚的父子俩,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好像全家人的智慧和希望都集中到了自己身上。没等阿音表态,初初和明朗有说有笑地走了进来。   “初初啊,今日选秀的圣旨下了,皇上要给太子殿下选妃了。”林婉音轻声说着,眼睛却紧紧关注着女儿的神情。   明怡初脚步一顿,脸上闪过一丝诧异,紧跟着眼神就有点迷茫了,涌现出浓浓的委屈和失落。前些天在长公主府,他那么明显地护着自己,似乎是在表达什么心意。后来喝茶的时候,长公主还笑呵呵地问他打算什么时候选妃。他说,明年在选,因为自己心仪之人还不到十四岁。   当时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温柔的眸光投了过来,满满的都是情意。长公主笑吟吟地瞧着他们俩,初初不好意思地红了小脸儿。   这才没过多久,怎么就变了呢?   林婉音一双杏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明怡初,见她委屈哒哒地扁了扁小嘴,像是要哭又憋着不肯哭的模样,就接着说道:“不过今年皇家改了年龄,要求十三岁到十六岁的姑娘进宫选秀,所以你也要去。”   明怡初又是一怔,转瞬就明白过来,抿着小嘴儿偷偷一笑,垂着头坐在了椅子上,一句话都不说。   明皓也认真观察着闺女,似乎感觉到了她的一丝欣喜,心里就有点不得劲儿:“初初啊,你要是不乐意嫁到皇家,咱们就想个法子不去了。爹是真舍不得你跳进那个火坑呀,那太子殿下   的人品……倒也算可以,相貌嘛……也说得过去,本领……这些年也算认真学的,不过,那都是纸上谈兵,终究是个文弱的书生,没上过战场,以后真碰上大风大浪的时候,就怕他扛不住啊。”   明皓一心想给闺女泼泼凉水,可是想了半天,还真没找出来太子殿下什么短处,只能勉强找了个文弱的毛病出来。   明怡初噗嗤一下笑了:“爹,大哥也没上过战场,难不成大哥也文弱?”   “诶……”明皓被噎得没话可说,只能连连叹气,看来自己这小棉袄是留不住了。   当天晚上,进了被窝之后,明皓就使出浑身的力气逞英雄,把阿音折腾的魂儿都快没了。餍足之后,阿音伏在他胸膛上哼哼唧唧地问他这是怎么了,就听他叹了口气,闷声说道:“小棉袄就快成别人家的棉袄了,咱们再生一个吧。”   阿音被他逗的咯咯笑,一笑就牵动了腰臀,又是一阵酸麻。“你呀,这是满肚子酸水,乱找茬。人家皇太子有什么不好,既沉稳又心细,从小就喜欢初初。要我说呀,除了太子还真没有配得上咱们初初的人。皇家也没有那么可怕,以咱们的身份,要进宫看看女儿还是没问题的。儿女都要成亲了,还生什么呀,你要是喜欢哄孩子,就等着哄孙子吧。”   这些道理明皓都懂,可就是心里不舒服。可是女儿乐意,他也没法子,若要让他抡起大棒打鸳鸯,他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也只能嘴上发发牢骚罢了。   进了六月,选秀的日子越发近了。明大义有点憋不住了,跟母亲商量:“娘,要不我跟太子殿下说说吧,让他把周思齐留给我。”   阿音莞尔一笑:“以你们俩的交情,若是你开了口,他应该会答应。不过,这就欠人家一个人情了,将来他若是让你带初初去东宫,或是有什么别的要求,你还能拒绝吗?而且,就算你俩感情好,可是若传扬出去,说你跟太子殿下抢秀女,终究是好说不好听的。”   明大义一向佩服娘亲的智慧,一边点头一边可怜巴巴的求教,阿音见儿子熬得差不多了,就胸有成竹地说道:“我倒有个法子,宫中选秀肯定是在太液池上的湖心岛,六月选秀,除了赏荷还能赏什么。那九曲连桥靠近湖心亭的地方,水质清澈,水底也没有石头,我想在那里把周二姑娘推下水去,你想法子跟在太子殿下身边,见周思齐落水就赶紧下去救。这样,既可以成就一段佳话,又不用欠人家人情,岂不两全其美?”   明大义惊喜的一拍手:“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个法子好,在周姑娘见到太后和皇后之前,我就把她救到岸边去,这样她就不用去湖心岛了,也就自然而然的退出选秀了。”   “而且,你在大庭广众之下碰了人家,我就借此机会请懿旨赐婚,刚好顺理成章。”林婉音接口道。   母子俩商量好对策,正在喝茶聊天,就见明大义的小书童飞快地跑来求见。阿音命他进屋之后,小书童诚惶诚恐地说道:“公主,世子爷,太子殿下来了,没让小的来通报,只在屋里和大小姐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明大义诧异起身:“你说什么,太子殿下来了,却不让你来叫我,只跟初初说了几句话。”   “是,原本殿下是要找您的,可他一进书房见大小姐刚好在里面,就说不用去叫您了,他只说几句话就走。”   “已经走了?”   “是。”   林婉音垂眸想了想,太子从小就有分寸,又是在自己家里,他不会对初初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只说了几句话,恐怕就是因为选秀在即,来问初初心意的。   若初初乐意,自然皆大欢喜,若初初不乐意,他也会把她哄的乐意了。   “大义,你就回去吧,问问初初太子跟她说什么了,还有,你得找机会跟殿下说,选秀那日你要在他身边做贴身侍卫。”林婉音说道。   明大义领命回去,正碰上初初从书房里出来,小脸儿红红的,让他一下子想起那天抱了周思齐的时候,她的脸色也是这般,难道太子抱她了?   “初初,太子跟你说什么了?”明大义挡住去路。   明怡初心里正乱蓬蓬的跳成一团,被大哥一问,脸色更加不自然了,深深地垂下头,嗫嚅道:“没说什么,只不过闲聊了几句。”   小姑娘从他身侧灵巧地绕了过去,快步走回闺房。明大义瞧着妹妹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什么都没说的,可是又不好意思去追问她。算了,别让一个小姑娘为难了,反正也要跟太子要求参加选秀,不如现在就去东宫跟他商量一下,顺便问问他究竟跟她说什么了。   明怡初快步走回闺房,到了门口一瞧,见大哥没有跟来,才松了一口气。进屋之后,她呆呆地坐在芙蓉榻上,双手捂着怦怦直跳的心口,脑子里全是他刚刚说过的话。   “初初,我喜欢你,从小就喜欢,早就在心里暗暗发誓非你不娶。如今终于等到你长大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虽然你以前喜欢我,可是,你是太子,会有一大堆妃嫔,以后可能就不喜欢了。”   “不会的,初初,我只要你就够了。咱们俩自小一起长大的情意,岂是别人能比的?皇家最是清冷寂寞,最需要一个知心的人陪伴,初初,你愿意陪我一辈子吗?”   “初初,你爹娘是不是不乐意让你进皇家。其实不怪他们,若我有个女儿,我也希望她自由自在的,而不是困在一个皇圈圈里。可是,这个圈我出不去,只能盼着你肯为了我进来。”   “初初,只要你乐意,我已经想好了万全的法子。那天我会安排人把你推下水,你放心,湖心亭附近水很深,而且水底干净,没有石头,你不会受伤的。我很快就会把你救上来,你别怕。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请求太后赐婚了,你爹娘也不可能再反对。别怕,有我呢。”   明怡初心中小鹿乱撞,虽然太子哥哥暗示过很多次了,可如此直白的话语这还是第一次说,听得她耳热心跳。尤其是临走的时候,太子哥哥竟然突然亲了一下她的额头,令她一下子头晕目眩,面红耳赤。   刚刚回到东宫的太子,心情格外舒畅,初初已经答应了自己的策略,这样就可以演绎一场英雄救美,然后毫无悬念地圣旨赐婚。即便她的爹娘有那么一点不乐意,也不可能反对了。等以后成了亲,他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对初初好,让他们知道初初嫁给自己是对的。   太子殿下正美滋滋地畅想着婚后幸福,就见贴身侍卫进来禀报:“殿下,今日寿安县主进宫了,先是去看望了一下皇后娘娘,然后就绕道去了太液池,还询问喂鱼的太监,水底是否有石头。”   李勉旭皱起了剑眉,不知她这是想做什么。莫非她还是贼心不死,想搞点事情出来?   这个没脑子的女人,的确让人不放心,偏偏她又是自己的亲表妹,不能对她赶尽杀绝。李勉旭想了想,就把自己熟悉的少年郎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得给她找个有脑子的男人才行。   郭亮……一个合适的人选冒了出来,这家伙鬼精鬼精的,和曹家又是邻居,青梅竹马的交情,总比嫁给外人强。   考虑好了人选,太子就琢磨曹稚的意图。问水底有没有石头,可能是想落水吧。莫非她想装无辜落水,引自己去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赖上东宫了?   没错,曹稚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选秀这日,她已经打定主意要下水,就豁出命去赌这一把,她不信太子表哥会绝情到见死不救的地步。   很快,选秀的日子就到了。曹稚在接近湖心亭,能看清太子表哥的位置上,咬着后槽牙,扶着栏杆一倒,“扑通”一下就掉了下去。   太子带着明大义和郭亮正在湖心亭上负手而立,一脸高冷。见有人落水,李勉旭和明大义下意识地就要往下跳,可是抬眸之际却吃惊地看到了自己想救的姑娘,正站在桥上往下看。   那落水的是谁呢?李勉旭飞快地扫了一眼,看到曹稚的脸已经吓白了,正高呼救命。“郭亮,快去救人。”   话音未落,又是“噗通”、“噗通”两声,两个姑娘落水了。只见两个湖心亭的两个男人毫不犹豫的跳进水中,飞快地游了过去。   明大义本是双眼盯着周思齐的,见她身子往下一落,就飞快地冲入水中,可是与此同时,太子殿下也跳了下来,这一下明大义就懵了,转头看了一眼专心划水的李勉旭,心中暗想:莫非他也看上周思齐了,这怎么可能?   就在此时,他看到了还有一个落水的姑娘,竟是自己的亲妹妹初初。初初的位置更靠近湖心亭,离明大义已经不远了,所以他看清了姑娘的脸。这是自己从小疼到大的妹妹啊,不用多想,明大义下意识地朝初初游过去,可是太子已经捷足先登,抱住初初朝着岸边游。   明大义从他们身边游过去,很快抓住了周思齐的胳膊,带着她游向另一侧的岸边。上岸之后,他赶忙脱下自己的外袍,盖在周思齐身上,挡住湿透的玲珑曲线,不敢看她湿哒哒的脸,只垂头说道:“周姑娘,今日当着众人的面,我抱了你,只怕你是选不成秀女了。我娘可能会去求赐婚,你不反对吧?”   周思齐惊魂未定,看着明大义湿哒哒的样子,满心欢喜,羞涩而又甜蜜的点点头:“多谢世子相救,公主抬爱,我自然从命。”   这边很快就商量好了,太子那边却是提前已经备好了一切,上岸之后,抱着眀怡初直奔旁边的抱厦之中,那里有预备好的衣裳首饰,在旁人看到她落水的模样之前,已经进去换好衣服,梳好了头发。   太子一直在门外守着,挺拔的身影背对门口,听到房门吱呀一响的时候,才微笑着回过头来。“初初,你真美,穿什么都这么好看。”   眀怡初羞涩一笑:“太子哥哥,现在怎么办呀?”   “现在咱们一起去湖心岛,我去求圣旨赐婚,你什么都不用说,我不会让你为难的。”六月天热,吹了一会儿夏风,太子身上的衣服已经半干,也就没回东宫换衣裳,带着眀怡初直奔湖心岛。   众位贵女已经落座,皇上、皇后、太后三人也都到齐了,长公主和至尊公主陪在两旁。刚才的惊险一幕先是把众人吓了一跳,待看清是谁救的谁之后,大家心里就明了了。林婉音看一眼意气风发的走过来的太子殿下,心里好气又好笑。   这孩子,竟是跟自己想了一个同样的法子,在众人面前落水、救人,肌肤相贴了又怎能不负责任?可是,给明大义出此下策是因为从皇家嘴里抢食,你又何必让初初落水呢,难不成就为了让自己英雄救美的英姿给她留下个好印象。   李勉旭郑重地跪在长辈们面前,诚恳请旨:“儿臣自幼与初初相识,青梅竹马相伴长大,今日她不慎落水,儿臣为了救人,情急之下顾不上男女大防,而今自然要对她负责。恳求父皇下旨赐婚,儿臣誓必一生一世守护爱妻,绝无二心,也希望姑母成全。”   皇家早有结亲之意,此刻太子自己提了出来,自然可以顺利成章的赐婚了。只是林婉音就坐在旁边,还是要征求一下意见才好。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到阿音身上,只见她温婉一笑,看着太子说道:“殿下龙章凤姿,文武全才,能垂爱初初,是我们全家的荣幸,何敢谈成全。”   皇上哈哈大笑:“如此,皇儿英雄救美成就一段佳话,朕便正式赐婚眀怡初为太子妃,着礼部操办六礼婚仪。”   “谢父皇,谢岳母。”李勉旭喜不自胜,马上就改了口,引得太后和皇后、长公主都掩嘴偷笑。   太后年纪大了,只盼着早点抱重孙子,见孙儿只要了一个眀怡初,就催促道:“旭儿呀,初初是要做太子妃的,可是你也得选两个侧妃呀。”   此话一出,没等众人尴尬,皇太子抢白道:“儿臣年纪还小,理当定下婚事之后潜心务学,为国分忧,不想因为琐事耽误正事。请皇祖母收回成命,儿臣不想要侧妃。”   一众贵女的心一下子都凉了,太子选妃的事情尘埃落地。众位贵女提前也猜到了结果,虽有些小小的失落,却也不至于难以接受,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至尊公主,也以负责任为由,为儿子求娶周思齐为妻。皇上自然欣然应允,好事成双,准备一同下旨。   正在此时,太子在一旁沉声回禀:“今日表妹也落水了,是郭亮救了她。郭家与舅舅家比邻而居,郭亮一向成熟稳重,表妹天真烂漫,刚好凑成一对。不如父皇一同下旨,让今日救美的英雄都负起责任吧。”   曹稚是国舅家的女儿,皇上就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了皇后。而此刻,皇后娘娘却紧紧盯着儿子瞧。见他面色凛然,眼神坚定,心中便默默叹了口气:落花有情,流水无意。   前些日子,嫂子带着侄女来到宫中,一边承认错误一边道明心意,做个侧妃也是乐意的。可儿子实在瞧不上曹稚,他既如此说了,就是想让表妹断了这念想。   罢了,强扭的瓜不甜,自己唯一的亲生儿子,怎么舍得让他受委屈呢。   皇后点点头,笑道:“难得皇儿如此惦记自家亲戚,郭亮的确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以前就常听皇儿和曹爽提起,稚儿嫁给他,也是一桩好姻缘。”   圣旨赐婚,李勉旭和明怡初,明大义和周思齐,皆大欢喜,一次落水换来一生幸福,此后风雨同舟,不离不弃。   曹稚自然十分不乐意,郭亮也是咬着后槽牙苦笑。不过时间久了,双方也都想通了。曹稚被皇后娘娘叫去,狠狠的训斥了一番,让她珍惜郭亮,莫再乱想其他。她打听水里有没有石头的事,已被太子殿下知晓,这郭亮可以说是表哥特意为她指的婚,若再不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就没有好果子吃了。   郭亮是聪明人,他知道太子殿下把这个烫手的山芋甩给自己,就是想让自己用聪明的头脑收服曹稚,给她一世安稳,也给太子殿下一个清静安心。其实自己也不亏,娶哪个贵女不是娶呀,曹家门楣不低,自幼一起长大,人长得也蛮漂亮,不过是性格矫情了点儿,可那都是小毛病。   最关键的是,这是太子殿下给自己指定的妻子,高高兴兴的随了他的意,将来自然能得到重用。娶妻本来就是看出身的,想要温柔女人,多纳几个妾不就行了。   明大义终于和自己喜欢的姑娘定了亲,满心欢喜,到了东宫书房,与太子这个妹夫互看一眼,哈哈大笑。   笑够了,太子才挑眉说道:“听说岳父大人嫌弃我文弱?”   明大义一愣,赶忙摆手:“不不,我爹他怎么敢嫌弃你呢?”   “我的意思是说,我想去边关军营锻炼一年,你去不去?”   明大义瞠目结舌,惊喜的连连点头:“好,好好,我去我去,你千万要带着我一起去啊。”   自幼便听父亲多次提起在边关打仗时候,那里的风土人情、军营生活,令他无限向往,却至今没有机会前去。既然太子殿下提出来了,刚好和他做伴一起去。   可是等真正到了边关之后,明大义忽然发现,自己被人坑了。   李勉旭要来军营,那是因为初初年纪太小,还不能成亲。而且他们已经订了亲,也不方便经常见面了,对太子来说,到边关历练一年,回去之后刚好娶妻生子,特别合适。   可明大义就不一样了,他的未婚妻周思齐已经及笄,二人随时可以成亲。这下好了,一年之内见不着了。   一年后。   兵部尚书亲自带队,到边关犒赏三军。临近中秋,正是天高气爽,鸿雁高飞的好时节。“阿音,前面就是青州了,这可是咱们相亲的地方啊,得回去转转。”明皓骑在高头大马上,远远一望,满心欢喜。   林婉音挑开车帘一望,也笑了:“好几年没看见阿蓉了,这次终于可以见面了。”   明朗调皮地从母亲胳膊底下钻出了小脑袋:“这个姨父就是爹爹说过的那个,被他罚扛木头的姨父吗?”   明皓哈哈大笑,拨转马头凑到车边,一把拉过儿子,抱到自己身前一起骑马。这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只在转眼之间,旁边看到的侍卫们不禁心中暗赞。国公爷虽多年未上战场,却宝刀不老,临近边关,越发的豪气冲天了。   明怡初自幼在京中长大,没来过边关,对这里的辽阔和苍茫很是惊叹,也有点好奇大哥和太子哥哥在这里究竟过的什么日子。   此刻的军营之中,热闹非凡,西路军元帅江瀚正在主持选拔骑射校尉。明大义靠真本领连胜九场夺魁,众人钦佩不已。江瀚高兴地朗声大笑:“大义果然是将门虎子,这一年从伍长、什长到百夫长,长进飞快。今日这校尉选拔由本帅亲自监督,公平公正,即刻上报兵部,且看兵部尚书批是不批,哈哈哈……”   明大义在这里用了母亲的姓氏,叫林大义,刻意隐瞒身份,体验真正的军营生活。太子李勉旭化名木子九,也和普通士兵一样,受老兵欺负,看将军脸色。不过,江瀚对他们终究是另眼相看,青州太守夫妇也多次来看望,众人都知道这两个人是有几门好亲戚的,也不敢对他们太过分。只不过,这二人熟知兵法,精通武艺,每逢比武必胜,的确让人羡慕嫉妒恨。   “江元帅找兵部尚书何事啊,居然笑成这样,一看就没什么好事。”众人身后突然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众人诧异,军中何曾有人敢如此对元帅说话,这是长了几个脑袋?大家都探头去瞧,这才发现旗牌官领了一位身穿高等官服,器宇轩昂的大人过来。   “元帅,钦差大人奉皇命犒赏三军,刚进军营。”旗牌官赶忙禀报。   江瀚先是一怔,很快就满脸惊喜地大步走过来,抬臂揽住明皓肩膀,勾肩搭背的模样活像两个新兵蛋子。“钦差大人够神秘呀,提前都不来知会一下,这是要给我们惊喜吗?”   明皓绷着脸说道:“知会你们做什么,让你们弄虚作假糊弄本钦差?”   众人好奇地看向这位钦差大人,看来和自家元帅感情不错呢。就在他们猜测这是哪位大人物的时候,却见“林大义”激动地跑上前去,高高兴兴地叫了一声爹。   这人是他爹?这可是钦差大人呀,是京城的大官。明大义身边的朋友都愣住了,知道人家有几门好亲戚,却没想到人家老爹更厉害。   江瀚好几年没见明皓了,心情特别激动,嗓门也控制不住地洪亮,大声说道:“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正说上报兵部,兵部尚书就来了。来,瞧瞧我们明校尉,刚刚比武胜出的,保证公平公正。打算报到兵部请求批复呢,怎样,你批不批呀?”   明皓再也绷不住一张严肃的脸,笑呵呵地拍拍儿子肩膀:“不错,大义又长高了,也壮了,虽是黑了一点,不过,男人嘛,长白了不好看。这校尉是批不了了,你们重选一个吧,圣上命我来,一为犒赏三军,二为接他们俩回家。”   太子李勉旭一听就明白了,这是要亮明身份,让群臣都知道,太子不辞辛苦在军中历练,为江山社稷任劳任怨。   他挤出人群,走到明皓面前,抱拳行礼:“拜见岳父大人。”   这一下,周围的将军校尉们更是倒吸一口凉气,天哪!岳父!   见过兵部尚书的人不多,可是大家都知道这么多年来,兵部尚书一直是护国公明皓担任。他的儿子叫什么,众人并不清楚,可他的姑爷天下闻名,都知道是太子殿下。此刻,木子九竟然称他为岳父,这怎么可能?难道……   众人齐刷刷地瞧着明皓,等待他的答复。就见护国公撩衣襟就要拜倒:“臣明皓拜见太子殿下。”   李勉旭赶忙扶住:“岳父大人免礼。”   明皓本来也没打算真的拜他,抢走了自己贴心的小棉袄,不跟他算账就不错了。   他没跪下,旁边的一大群人可全都跪下了,口呼太子殿下千岁千千岁,臣等有眼无珠云云。李勉旭这才拿出太子的气派,负手而立,朗声说道:“都起来吧,本殿来军中历练,为了体验最真实的军营,才隐瞒身份,还请各位勿怪。”   谁敢怪罪呀!大家都在拼命回想,这一年中有没有对不起太子和明世子的地方,摸摸自己的脑袋是否还安安稳稳地长在脖子上。   众人这一跪,倒让江瀚瞧见了河边的女眷,惊喜道:“原来嫂子和侄女也来了呀,走走,带他们回家去见见我家小莲花,这么多年没见,她天天念叨嫂子呢。”   李勉旭顺着江瀚的眸光看过去,瞧见跟在林婉音身边的一个小兵腰肢纤细,唇红齿白,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未婚妻。   他再也不顾上什么岳父、大舅子,迈开大步直奔初初而去,走到近前,一把抓住她双臂:“初初……”   眀怡初先是吓了一跳,待看清是他之后,惊喜而又娇羞地唤了一声:“太子哥哥。”   林婉音循声回头,太子赶忙行礼:“拜见岳母大人。”   阿音见他那明晃晃的一脸急切,心中暗笑,就想磨磨他的性子,偏不说让他带初初离开。“太子殿下在军中这一年可好啊?”   “托您的福,一切都好,岳母,这军营附近有一处地方风景不错,我想带初初去瞧瞧。”   他的话音未落,江瀚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嫂子,这么多年,可把你给盼来了。怎么,在河边回想旧情呢?来来,孩子们,我给你们讲讲当年你爹跟你娘的事情吧。”   这一说,明家的几个孩子都来了精神,初初被太子拉住手腕却不肯跟他走,也想听听爹娘年轻时的往事。   明皓知道江瀚说不出什么好话,就想拦住他,可江瀚早有准备,蹭地一下窜到阿音身后,亮开嗓门说道:“当初你爹对你娘那是一见钟情啊,从太守府回来就跟丢了魂儿似的,每天脸也不洗,胡子也不刮,就知道追着我问:我要是去求耿元帅帮忙撮合,你说能不能成啊?哈哈哈……突然有一天,你娘跑到军营里来了,当时我还想不通,现在才明白原来是看上你爹还不好意思说。”   明皓刚捡起一颗石子要砸他,听他这么说就攥在手心里没动,得意地接着听。   “只可惜呀,当时你爹已经半个月没刮胡子了,跟个叫花子似的,生怕你娘看不上,就用护面甲挡着脸,死活不肯见人。哈哈哈……你们是不知道他那个怂样啊。”   明皓绕过阿音,抬手就把石子扔了过去:“滚,胡说八道什么,败坏老子形象。”   三个孩子笑得前仰后合,开心极了,真没想到爹娘当年还有这么多有趣的往事。太子殿下忍俊不禁,却又不好意思直白地笑出来,拉住初初小手走向河边喝水的一匹马,带着她飞身上马,飞奔而去。   军营西南角有一个隐蔽的山谷,谷中避风,青草鲜美,野花飘香,想初初的时候,他就喜欢来这里静静地坐一会儿,一个人独享思念的酸和甜。   今日,朝思暮想的人终于来了,他迫不及待地想带她来这里一诉衷肠。小伙子心情激动,没有像往常一般翩然下马,而是抱着她直接滚落在柔软的草地上。   炽热的双眸紧紧锁住心爱的姑娘,压抑着满心的激动颤声问道:“想我了吗?”   在初初的印象中,太子哥哥一直是云淡风轻的高雅君子,从未见过他如此急切的表情。但是她明白,他此刻的急切都是因为自己,这让她心里又甜又暖。   李勉旭终于等不下去了,咬牙切齿地说道:“居然不想我,那我就要罚你。”   正在他低下头去凑近她唇边的时候,耳畔轻轻传来一声“想”。他的唇已经轻触到她柔软的唇瓣,芳香清甜,根本就停不下来。他只是略一迟疑,就毫不客气地吻了上去,好不容易等到她长大了,再也不想刻意地控制自己。   四片唇瓣纠缠在一起,温柔而缠绵,带着满心的欢喜和情意,沐浴着秋日温暖的阳光,从舌尖一直甜到了心底。   热吻过后,李勉旭心满意足地拉她起来,帮她整理了一下衣冠,看着她绯红的小脸儿,粲齿一笑。初初羞赧地垂下头,娇声说道:“人家都说想了,怎么还要罚呢?”   李勉旭眼角眉梢皆是欢喜,抬手亲昵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柔声说道:“这是奖励的。”   明怡初咯咯地笑了起来,眸光中漾起缠绵的波澜,欢喜而又满足。   二人毕竟还未成亲,没敢多停留,说了几句悄悄话,就回到了军营之中。阿音佯装没有看到女儿脸上的红晕,只笑着说道:“你们回来的正好,江叔叔邀请咱们去他家里用午膳呢,把咱们从京城带来的礼物带上,咱们去看看你婶子。”   何莲和十岁的女儿抱着两个番瓜正朝家里走,刚走到门口,就见小树林拐角处走出来几位盛装打扮的男女,仔细一瞧,何莲惊喜地跑上前去:“嫂子,真的是你啊,这么多年俺终于把你给盼来了。”   阿音把何莲上下打量一番,见她肤色比以前黑了一点,人也胖了些,眉头舒展,唇角带笑,一看就是日子过得比较舒心的,便点了点头:“不错,何莲,你现在可比以前气色好多了。”   “是啊,嫂子,俺以前在京城的时候,虽然吃的穿的用的都比现在好,可日子过的揪心呀。自打回到这乡下,俺是越过越痛快,以前老想怀个孩子,喝了多少苦药汤子都怀不上。后来回了乡下俺不想了,反倒怀上了,你瞧,这就是俺家闺女江燕。燕儿,快叫大娘。”   “大娘。”江燕脆生生的叫了一声。   对大娘这个称呼,阿音不太习惯,不过也笑吟吟的应了。她已经知道何莲生了个闺女的事情,不过一直没有见过,这次来看到他们都欢欢喜喜的,也替何莲高兴。   众人进门,坐在大槐树下的小板凳上。何莲拿来大菜刀切开了新鲜的番瓜:“明大哥,嫂子,你们快尝尝,这是俺们刚摘下来的番瓜,可甜呢!孩子们肯定都爱吃,来,一人一块。”   从最小的明朗开始,到明大义和太子爷,每人拿着一块番瓜吃的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当年的故事。   “我记得那年你们俩来明水湾的时候,你就像现在这样,眼睛里亮堂堂的,实诚又爱笑,如今看着你跟当初一模一样。”阿音吃着瓜说道。   何莲憨厚地笑了起来:“哪呀,嫂子。我那会儿才多大,十几岁的小姑娘,现在呢,都快四十了,脸上的皱纹一把一把的,怎么可能一样?倒是你,脸上一根皱纹都瞧不见,反倒比当年更好看了。”   明皓笑了起来:“你嫂子说了,这女人过的好不好,关键看自家男人行不行。她过得舒心,那就证明我是个好男人哪,江瀚,你得跟哥学着点。”   江瀚毫不客气地把两个瓜籽吐到他脚边:“呸!说谁不行呢?你在京中吃着细米白面,早把当年从军的苦忘得一干二净了。老子在这吃的什么?除了黄土就是沙砾,怎么可能细皮嫩肉。人家嫂子是金枝玉叶,从小就娇嫩,你个大老粗,还好意思往自己脸上贴金。”   明皓把脖子一梗:“老子就是大老粗,怎么地?”   众人哈哈大笑,小家伙明朗笑的前仰后合,趴到父亲宽厚的背上说道:“爹,我也要到边关来当兵。”   明皓擦了擦手,回头摸摸儿子圆滚滚的小脑袋:“你这小家伙,倒是跟你表哥一样,少雄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就缠着我问,等我长大了能不能进雷霆军呀。”   这一说,也勾起了江瀚的回忆:“对呀对呀,他问的那天正是你娘和你爹相亲的那一天,你舅舅当时还是青州知府,请我们去他家喝酒,结果呀,你娘没瞧上你爹,气的你爹喝的烂醉如泥,哈哈哈……”   明朗听着觉得特别好玩,坏笑着说道:“我想去瞧瞧你们喝酒的地方,是在姨母家里么?”   阿音点点头:“对,你姨父现在是青州知府,一会儿吃过午饭咱们就去。”   一说这话,何莲赶忙张罗着做饭,妾室也过来帮忙,她们俩倒也相安无事。吃完饭离开的时候,何莲挽着阿音的手往前走,阿音便小声问她:“这个小妾瞧着倒是比以前老实多了,她不欺负你吧?”   “自从上回孩儿他爹出了事,一家子都快吓死了,他们全都老实了。降了官,回到乡下,慢慢地也就过回乡下的日子了。俺家也不要丫鬟,白添麻烦,没用。俺不像你有福气,嫂子,俺也没个亲生的儿子,将来就指望庶子养老送终呢。好在她爹说了,不让燕子嫁太远,让她守着俺。人这一辈子,哪有十全十美的呀,能这样凑合过,俺也知足了。”   阿音明白,男人自古三妻四妾,虽然自家男人没纳妾,可是不能要求天底下的男人都不纳妾,只要江瀚护着何莲,让她享受正妻该有的待遇就可以了。   离开江家,上了马车,不到半个时辰就进了青州城,来到太守府门前。   单醒吾和林婉蓉已经得到消息,早早地等在门口了。见他们来了,赶忙上前迎接。   “姐,你可来了,我都快想死你了。”林婉蓉快步走到车边,亲手扶着阿音下车。   林婉音见到妹妹也很高兴,虽然这不是自己的亲妹妹,可是她们在林家一起长大,姐妹相伴,舒心快乐。自己南夏公主身份即将暴露的时候,大哥和妹妹都没有站出来揭发,而是冒着生命危险死死维护,这份亲情,让她感动至深。   明朗率先跑了过来:“姨母,我想去瞧瞧你们后院的那一棵桃树,爹爹说起好几次了,我想去瞧瞧那桃树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一下说林婉蓉说愣了:“后院有很多桃树呢,你说的是哪一棵呀?”   明皓走上前来,拉住小儿子的手:“你姨母不知道这事,走,爹爹带你去看。”   众人浩浩荡荡地走向后花园,单醒吾跟着明皓的脚步,边走边说:“姐夫,这么多年没来青州了,你看看我治理的如何,比当年大舅哥做青州知府时强点不?”   明皓朗声笑道:“比大舅哥强不强,我不知道。反正我知道你如今,比当初在潞州的时候是强多了。那会儿我和阿音去你家,你借酒浇愁,只叹英雄无用武之地,现在回想一下,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傻?”   单醒吾也跟着笑了起来:“姐夫呀,你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那事多丢人,别提了别提了,那时候傻,总觉得怀才不遇。还是大姐骂得好,我白叫了这么好个名字,竟没能真正明白吾日三省吾身的道理。天子圣明,心怀天下,只要做出政绩,肯定能得到重用。所以呀,不必怨天尤人,得不到提拔就是自己做的还不够好。”   明皓抬手拍拍单醒吾的肩膀,笑道:“难得你现在懂事了,更难得的是今日这话说的是个地方,太子殿下见你这么明白事理,以后有重要差事肯定会考虑你的。”   单醒吾嘿嘿直笑:“姐夫你就别笑话我了,我爹当了一辈子官才当到太守的位置上,现在我们家就数我官大,知足了。再说了,太子殿下什么时候能瞧见我呀,青州这地方离京城数千里之遥,我在青州励精图治,也不指望皇上和太子能看得见,就是想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对得住这份差事,对得住青州的老百姓。”   “好!姨父越来越厉害了,不用刻意拍马屁都能拍对地方。”明大义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姨父,您还没瞧见初初旁边是谁呢?”   单醒吾诧异回头,并没见到陌生人,就知道明大义又跟自己闹着玩儿了:“你这孩子,没大没小的,又跟姨父瞎闹。那不是木子九么,每次你来都带着他,我还能不认识?”   “木子九就是你未过门儿的外甥女婿,这是化名,其实他姓李。”明大义终于看不下去了,捅破了窗户纸。初初羞涩地垂下头,抿着小嘴笑。   单醒吾顺口说道:“瞎说,我外甥女婿是当今太子殿下,他姓李……天哪,你的意思是说,这……这位是东宫太子?”   单醒吾瞠目结舌地看了一圈众人神情,渐渐确定了心中猜想,吓得赶忙跪在地上磕头:“臣有眼无珠,一年未向殿下行礼,罪该万死。”   他这一跪,旁边太守府的人全都跪下了。李勉旭赶忙让他起来,笑道:“姨父不必多礼,这一年时常来您家中吃饭,却未表明身份,还请海涵。”   “太子殿下客气了,太客气了,您叫了我一年姨父,我原本以为您是大义好友,随着他叫的。竟不知是初初的未婚夫。我……我太惭愧了。”单醒吾抬手擦擦额头的冷汗,用询问的眼神看向明大义:这一年,没有得罪贵人的地方吧?   李勉旭知道他心中没底,就说道:“这一年,我亲眼所见,青州政通人和,民生繁盛,姨父的才能绝不止一个太守而已,将来自有重用。”   说话间,已经进了后花园,明皓一眼就看到了当年那棵桃树。这么多年过去,桃树已经长高了不少,枝繁叶茂,遮挡了西斜的太阳光。   “就是这棵树,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年相亲,我家军师聪明,说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会躲在暗处偷看。就让我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绕到后面来偷看她。我就瞧见了一个特别好看的姑娘,倚着这棵满树繁花的桃树,探头往前边看。我还记得她身上穿着素色的衣衫,唯有裙边和袖口绣着精致的粉红色桃花。她踮起脚尖儿,使劲探头往前看。我有点儿担心她会摔下来,正想开口提醒,就听见她说话了。声音柔柔的、轻轻的,伴随着桃花的香气。还说出了我的名字,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名字从一个姑娘嘴里说出来,竟是如此的温婉动听。”   明皓陷入回忆之中,满脸幸福甜蜜,阿音抿着笑意看着他,听他继续往下说:“许是胳膊撑的酸了,她跳了下来。桃树颤了几颤,满树花在风中飘落,落在她脸上、身上,别提多美了。那时候,我就想:不管她多娇气,多有心眼儿,我都乐意宠着她,护着她,让她一世无忧。只要能每天看着她的笑脸,我的人生就圆满了。”   林婉音柔情似水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幸好,十八年前在这里遇到了他,遇到了这个给她一世安稳幸福的男人,此生便圆满了!   明大义、初初、明朗一起看着爹娘,金色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洒在他们身上,温暖又幸福!   ☆、第120章 大结局下   弘德三十六年。   明皓八十四岁, 林婉音七十八岁。   阿音手里拿着一根红腰带, 颤巍巍地走向明皓,让他拴在腰上:“来来来,快系上, 俗话说, 七十三、八十四, 阎王不收自己去,得避邪呀。”   明皓不以为然地叼着紫砂小茶壶:“去就去吧, 人家都说,人过七十古来稀,我都这么大岁数了, 早就活够本儿了, 够本儿了,哈哈!”   阿音不悦地嗔他一眼:“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要是走了,你爱怎么着怎么着,我才不管呢。你现在不爱惜身子,要是你先走了, 那我还不得天天哭呀。到时候, 这屋子冷冷清清的,我一个人怎么过呀?”   一听这话, 明皓就乖乖地站了起来, 让她把红腰带给自己拴上。“阿音, 你别怕啊, 我虽然比你大几岁,不过我体格好着呢,而且我天天打拳锻炼,不会丢下你的,你放心、放心啊!”   国公爷像哄小孩儿一般哄着老伴,丫鬟们瞧见了都抿着嘴偷笑。   林婉音终于把手上的红腰带送了出去,欢欢喜喜地一笑:“你今年就别过寿了吧,坎儿年过寿不好。”   明皓一向听媳妇的话,这次也不例外,不过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咱们就不大办了,外人不让他们来,就咱们自家过一过吧。我喜欢看孙子们给我磕头,也没几年活头了,磕一年少一年哪。”   阿音有点纠结:“可是你都八十多了呀,就算身子骨还结实,可我怕呀。”   “阿音,求你了。”明皓扯着她的袖子,老小孩儿一般恳求,阿音舍不得在他寿辰的时候委屈他,就答应了。   虽说只是自家人乐一乐,也要选戏班子,定席面,得把在外做官的两个孙子叫回来,还要给重孙子们准备礼物,阿音也着实地忙活了几日。皇上和皇后非要来凑热闹,没法子,自家的姑娘和姑爷,瞧不见也是想,来就来吧。   寿诞过后,阿音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懒觉,直到日上三竿才起。舒舒服服地伸个懒腰,进来十来个丫鬟伺候着洗漱了,坐在梳妆台前。   人老子,发髻不必太复杂,梳头丫鬟很快就给主母梳好了她喜欢的发式,让她照着镜子瞧瞧。   阿音先抬眸看了看发髻,满意地点了点头,正要起身,忽然发现了一丝异样。“天哪!”她凑到铜镜前细瞧,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可是伸手摸了摸,发现没能擦掉,顿时就傻眼了。   “怎么会这样呢?怎么这样啊……快,快找个面纱来。”阿音急的直跺脚。   丫鬟们不明所以,赶忙跑去找来一个面纱,就见公主急匆匆地给自己戴上,起身在屋子里转来转去。   “公主,用早膳吧。章医正来了,国公爷先用了早膳,跟他下棋去了,说让公主用完早膳之后,去前厅给他瞧着下棋,别被外人坑了。”丫鬟说道。   明皓的棋艺不佳,却又特别喜欢下棋,尤其是对付水平比自己稍微高一些章越泽,只要有阿音在旁边指点,还是能贏上几回的。   此刻,林婉音哪还有心思帮他下棋,连饭都不吃了,皱着眉头在屋里转了几圈,气哼哼说道:“搬一套新被褥,去湖心汀的抱厦里,把我平时要用的东西都带上,以后我就去那住,不回来了。”   这一下,丫鬟们都懵了,却又不敢问为什么,只能照办。   明皓下完棋回到后宅,就发现卧房里有点不对头,好多阿音的东西不见了,人也不在屋里,就问看门的小丫鬟怎么回事。   “回国公爷,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早上起来,公主好像挺生气的,让搬着她的东西去湖心汀的抱厦住,说不回来了。早膳也没吃,现在可能已经在抱厦了吧。”小丫鬟战战兢兢地回道。   明皓一听就急了:“这么大的事怎么不来报我?这都快晌午了,还没吃饭呢,这还得了?如今一把老骨头了,又不像年轻的时候那么禁得住折腾,这是耍的哪门子公主脾气呀。”   他心里急,走路就迈的步子大,可是上了年纪腿脚没那么利索,走的跌跌撞撞的。到了湖边,就招手叫靠在湖心汀上的小船:“快过来,送我过去。”   执桨的小厮十分为难地说道:“国公爷,公主不让小的离开这里,小的不敢走啊。”   这片湖是在李勉旭登基以后,把国公府后面的两座官员府邸征集过来,作为送给丈母娘的寿礼,把国公府的后花园扩大了一倍。这个湖面积不小,中央的湖心汀只有划着船才能到。   明皓气的吹胡子瞪眼:“小兔崽子,你是活腻了吧。公主离得开我吗?让她自己在那住着算怎么回事,快给老子划过来,不然老子踢死你。”   正在后花园空地上练剑的明湛听到太爷爷大呼小叫的声音,好奇地走了过来:“太爷爷,出什么事了?”   没等明皓回答,林婉音已经走出了抱厦,脸上戴着白纱,站在台阶上说道:“不许你过来,你别吓唬小六子,我就是不许他把船划走。”   明皓跟小厮说话气势很足,一见阿音就怂了。柔声哄道:“阿音哪,你怎么了,干嘛不吃早饭啊。你脸怎么了,咋还蒙个丝巾呢?”   一提这事,阿音更难过了,声音都哽咽了:“不要你管,你快回去吧,反正我是不回去住了,我也不想再见你了。”   说完话,她就转身进屋,不肯再看明皓一眼。明皓急的也不管什么湖不湖了,抬腿就往水里走,嘴里委屈地嘟囔着:“不就是过个寿么,你不乐意就说呀,我就不过了。现在都过去了,你又罚我,我……”   明湛赶忙扔了宝剑,一把抱住他:“太爷爷,水凉,您不能下水呀。”   明皓委屈哒哒地说道:“她又不给我船,我能怎么办?我只能游过去呗,要不你去给我找条船来吧。”   “太爷爷,您这个岁数,不能游湖了。这样吧,您先等一等,我过去问问,看太奶奶究竟为了什么事不高兴,我觉得应该不是为了过寿,昨天她还好好的。”   明皓连忙点头:“好,这个法子好,你快去问问,看我哪惹着她了。你跟她说,我改,我肯定改。”   湖面上有平时练功用的梅花桩,虽是相隔较远,但对于自幼勤学苦练的明湛来说,也只是小事一桩。他纵身跃起,轻点梅花桩,连续几个飞跃,就到了湖心汀的抱厦门口。   阿音听到动静,往外一瞧,见到自己最喜欢的重孙,轻轻叹了口气。   “太奶奶,太爷爷又犯什么错,惹您生气啦?您跟我说呀,我去帮您教训他。”明湛进门,嬉皮笑脸的扶着太奶奶肩膀,逗她开心。   阿音又叹了口气,郁闷的说道:“他没惹我生气,是我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明湛觉着,太奶奶的心事肯定跟这面纱有关,就趁她不备一把揭了下来,嘿嘿笑道:“让我瞧瞧,太奶奶是不是越来越好看,觉得太爷爷配不上,所以不想给他看了?”   面纱落下,阿音又一次看到了铜镜里面的老人斑,就在鬓角处,特别明显的一块,像一朵黑色的梅花。   “臭小子,你也想看太奶奶的笑话是不是?你看,你看见了吧,好大的一块老人斑,我以后再也不要见人了。”阿音气的撅起了嘴。   明湛一向聪明,垂眸一想就有了对策:“太奶奶,原来您就是因为老人斑呀,您要不说,我还以为是故意贴上去的鬓花呢。”   “鬓花,什么鬓花?”阿音从没听说过还有鬓花这种东西。   明湛笑道:“您不知道吗?最近我看家里的小丫鬟们,有好几个都贴过鬓花了,我奶奶也贴过。听说,这是刚刚兴起来的一种首饰。”   阿音一听就笑了:“哎呀,还有这种东西呢,我怎么没听说过。太好啦,这样就可以挡住了,不过……”   阿音刚刚绽开的容颜又黯淡下去:“不过我还是不能跟你爷爷住一起呀,万一晚上睡觉的时候鬓花掉了,那不就被他瞧见了。”   明湛忍俊不禁:“太奶奶,太爷爷都八十多啦,眼睛早就花了。前些日子看信,斗大的字,他都看不出来,还是让我给他念的呢。您脸上这么一小块斑,他怎么可能瞧得见呢?”   “真的啊?那就太好了,我就担心,他要是瞧见了,那我这么多年在他心里留下的好样貌就毁了。我可不能让他看见我丑丑的模样,我要一直美美的,直到闭上眼的那一刻。”   公主娇气又爱美,这是阖府上下都知道的事情。明湛也只是简单的笑了笑,没往心里去,走出抱厦,在水边采了一朵蘋花帮阿音插在了鬓角边,让她照着镜子瞧瞧。   “嗯,真不错,还真挡住了。只不过这花离开头发,挡在了脸上,感觉有点儿别扭。”   明湛赶忙哄道:“不别扭,太奶奶,现在人家都这么带花儿的。这湖心汀太冷了,您看这冷风吹的多难受啊,快回上房中去吧。这样,咱们不告诉太爷爷这事儿,就说……前两天他忘了喂您的公主兔,罚他帮您捧兔子,怎么样?”   林婉音扑哧一笑,抬手爱怜的摸摸曾孙的头:“你小子这机灵劲儿是从哪儿来的?真是一点儿都不随你太爷爷,他要是有你一半的聪明就好了。”   “太奶奶,这还用说嘛,我当然是随您呀,所以我才从小这么有出息嘛!”   祖孙二人都大笑起来,明湛摸了摸趴在桌子上乖乖晒太阳的公主兔,离开抱厦,乘着小船儿到了岸边。   明皓站在湖边,早就盼的两眼欲穿了,好不容易等到他过来,赶忙迎上去询问究竟怎么回事。   “太爷爷,其实没多大事儿,太奶奶鬓角边长了一块老人斑,怕您瞧见,影响她在您心目中的美人儿印象。”   明皓一听就乐了,自豪的挺了挺胸膛:“你太奶奶呀,就是太在乎我了,都这么大岁数了,我怎么可能嫌弃她呢,嘿嘿!”   他一笑,明湛也跟着笑,接着说道:“就算您不嫌弃她,可她自个儿在乎呀。所以呀,我就跟她说,您的眼睛早就花了,根本就看不清,而且最近流行鬓花的装扮,让她在鬓角上别一朵鲜花,就可以挡住那块斑了,您可千万不要戳穿这件事儿的真相啊。要不然,太奶奶又不肯跟您一块住了。”   明皓赶忙点头:“好好,我记住了。其实啊,我确实眼花了,根本就看不清。她就是太娇气,被我宠坏了,娇气了一辈子,老了也不肯改。”   明皓这话,虽然有略微责备的意思,可语气中满满的都是疼爱和自豪。明湛知道两位老祖宗感情好,纵使互相埋怨,心里也是带着爱意的。   “我刚才跟太奶奶说好了,就说是因为前两天您忘了给它喂兔子,她才生气的。罚您天天帮她抱着公主兔,可千万别说漏嘴啊,快上船去接我太奶奶吧。”明湛笑呵呵的扶着明皓上船,见小船稳稳的划开了,少年转身就跑。   后花园中有两个婆子,正在修剪灌木,他便停住脚步,命令道:“你们两个快摘两朵花,别在耳朵边上,最近这十来天都要这么别着,听到没?”   两个婆子傻愣愣的互望一眼,不明白这是什么新规矩,就老实巴交的说道:“少爷呀,我们做下人的,不敢随便摘后花园的花。”   “哎呀,你们怎么这么死脑筋,是本少爷让你们摘的。最近这些天都要摘花戴在鬓角边,听到没?”   “是。”婆子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既然少爷如此认真的吩咐了,她们就只能照做。   明湛接着往前跑,没走多远,就瞧见奶奶正带着两个小丫鬟在赏花。   他跑过去摘了一朵紫薇花,别在奶奶的鬓角上,还精心地调整了一个好看的位置。   周思齐不明所以,纳闷的问道:“你不是在后园练武吗?怎么跑来给我摘花呢?”   “奶奶,您不知道。我太奶奶呀,不肯在上房住了,自己搬着东西跑去湖心亭的抱厦,把太爷爷快急死了。”   “好端端的,这是为什么呀?”   “您听我说呀,太奶奶鬓角边长了一块老人斑。她觉得太丑了,不想让人瞧见,就自己躲起来了。我跟她说呀,如今就流行这种鬓花的装饰,府上好多人都开始戴呢,这朵花您千万别摘啊,一会儿太奶奶从这儿过,肯定会看您一眼,您一定要让她瞧见。”   周思齐呵呵一笑,自己的婆婆是个顶好顶好的人,可就是太要求完美了,人老了哪有不长老人斑的呢。不过她倒是乐意成全老人家爱美的心思,赶忙吩咐身旁的两个丫鬟,也去采花戴在鬓角。   果然,没过多久,就见两个小丫鬟扶着阿音,颤巍巍的走了过来。明皓手心儿里捧着那只娇小的公主兔,跟在一旁。   阿音瞧见周思齐在那,就站住脚步,瞪圆了眼,细细的望了望,果然看到了她的鬓花。便咧着小嘴笑了,继续颤巍巍地往前走。   明皓扭头看到了爱妻嘴角的笑意,心情豁然开朗,抬手轻抚小兔子柔软的白毛,心中自语:表面上你比我精明多了,其实啊,你最傻了。居然担心我嫌你丑,这怎么可能呢?这么多年,你一直就是我捧在手心里的公主兔,宠着护着,生怕你有半点不高兴。   你的一切我都喜欢,包括你脸上的老人斑。   熙宁五年。   明皓九十岁了,阿音八十四岁。   “阿音哪,再过了今年,咱们俩的坎儿年就都过了。以后也就遇不上什么坎儿了,你说咱们俩是不是得活成一对老妖精啊?哈哈哈……”明皓的牙都快掉没了,说起话来嘴角漏风,阿音一听就想笑。   “别说那不正经的啦,还是说点儿正事儿吧,咱们俩的棺椁寿衣准备好了没有啊?别哪天突然出点儿事,光着身子走。”林婉音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快要吃不消了,这一个春天连着病了好几回,一直就没怎么出门,直到五月天气晴暖了,才敢到后花园中走一走。   明皓拉起老伴的手,在手心里轻轻摩挲着:“放心吧,都预备好了。原本大义给咱们准备了两口杉木棺,我不同意。这活着的时候,咱们就在同一间屋子里住,死了以后怎么能分开住两间房呢?后来呀,咱们闺女听说我对寿材不满意,就跟皇上说了。这不,外孙专门派人给咱们打了一口金丝楠木的大寿材,两个人住刚刚好!”   阿音点点头,如今自己已经操不了心、费不了力了,好在儿女们都有出息,万事都考虑的周全。“明皓,我现在越来越想念咱们在明水湾的时候,百年之后,咱们就葬在那里吧,山清水秀,悬泉飞瀑,那里是我开始喜欢上你的地方,我想回去守着那儿。”   “好,咱们就回明水湾,想起当年,我总觉得愧对你,也没能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也没穿过新郎新娘的吉服,你就这么跟着我过了一辈子,是不是有点委屈啊?”   阿音一笑:“是有点委屈,不过这一辈子你对我这么好,我就原谅你吧。其实我有个想法,倒不如咱们百年之后不要穿寿衣了,就穿新郎新娘的吉服吧,我这一辈子都没穿过嫁衣,虽然你给我挣了个诰命回来,穿上了凤冠霞帔,可那终究不是大红的嫁衣呀!”   明皓马上点头:“好,我让他们准备好嫁衣,咱们百年之后就穿这个下葬。金丝楠木不腐不裂,也不生虫子,咱们到了地底下永远都过新婚的日子。”   阿音咯咯地笑了起来:“我就是说着玩儿的,你还当真了,若真是这么办,还不让人笑话了去?”   “管他呢,老子乐意穿什么穿什么,谁也管不着。”   阿音不再跟他争辩,看着后花园中繁花似锦,脑子里想的都是年轻的时候,在明水湾的一幕一幕。   明皓笑嘻嘻的把头凑了过来:“阿音,下个月就是你的生辰了,想要什么生辰礼呀?”   林婉音看着身旁疼爱了自己一辈子的丈夫,温柔的笑了笑:“这些年你送了我那么多生辰礼,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有了,我还真想不出来,还缺什么。”   明皓嘿嘿一笑:“没关系,我已经替你想好了,其实早在好多年以前我就预备好了,只不过一直藏着没给你拿出来,怕你笑话我。”   “都一把年纪了,谁笑话谁呀,你这一说倒是吊起我的胃口了,从前些年就见你神秘兮兮的,抱着一个紫檀盒子,时不时拿出来瞧瞧。我就一直不知道你弄了个什么宝贝,也别等生辰了,咱们现在就回去瞧瞧吧。”   明皓把那个宝贝藏了这么多年,早就憋的心里难受,想给她看看了。见阿音想看,就带着她回了卧房,把自己珍藏的紫檀木盒子拿出来,颤巍巍的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黄桃木雕刻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放在阿音手心里。   林婉音揉揉昏花的双眼,看了过去。发现是两条栩栩如生的锦鲤,两条鱼嘴对着嘴中间还有一个圆滚滚的东西,似乎是小鱼吐出来的泡泡。   “我当是什么宝贝呢?就是两条鱼啊,这叫什么?相濡以沫吗?”阿音问道。   明皓嘿嘿一笑,煞有介事的指着鱼的身子说道:“这不是普通的鱼,你瞧瞧鱼身上,是刻着符咒的。这符咒是月老转世灵符,能保佑咱们下辈子还做夫妻。那樊祉屹不是要与你续来生缘吗,我可不能让他把你抢了去。嘿嘿,这个是开过光的,可灵了。”   阿音被他逗得扑哧一笑:“樊祉屹都走了那么多年了,你还惦记着人家呢。我看呀,这来世咱们俩成不成夫妻不好说,说不定你们俩得成了夫妻。”   明皓也笑了起来,拿过一对小鱼轻轻的摩挲:“瞎说,我才瞧不上他呢,我只要你,别人谁也不要。”   天气越来越热了,林婉音的身子一直虚弱的很,只不过没再得什么大病。可是一入冬就不行了,冷风一起,她就又得了风寒,连日喝苦药汤子也不见好,把她都喝哭了。   “明皓,我真的不想再喝药了。我这身子已是油尽灯枯,再喝多少药也没有用,白白的遭罪,你知道,我最不喜欢喝苦药的。”阿音眼里含着泪珠求饶。   明皓坐在床边,一会儿看看妻子的脸,一会儿看看盛药的药碗,慌乱的嘟囔着:“怎么能不管用呢?都喝了这么多药了,哪能不见好呢?阿音,你把病传给我吧,人家不都说嘛,只要风寒传给别人,自己就好了。你传给我,我身子骨还硬朗,扛得住。”   林婉音抬手摸摸他的脸颊,虚弱的一笑:“我也想啊,可是咱们俩每天晚上都在一张床上睡觉,偏生我的病就是好不了,你想病也病不了,其实,我有点儿怕……”   阿音一向娇气,胆子小。明皓又怎能不明白,黄泉路上那么多牛鬼蛇神,他怎么能让阿音一个人走那条路。她若真的熬不过这个冬天,自己是一定要陪着她去的,只恨染不上她这风寒。   晚上睡不着,明皓暗暗下了决心,若是过几日阿音这风寒还不见好,反而加重了,他就半夜偷偷跑到院子里去冻上一个时辰,肯定能染病。   不过阿音的病情并没有再恶化,天气愈发阴沉,屋里的地龙越烧越热,许是因为屋里暖和吧,她的病渐渐好转了。腊月初一,下大雪的那天,阿音已经可以下地走动了。   “明皓,我想出去玩雪。”阿音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很是向往。   明皓怎么可能让她去,轻轻把窗户关上,揽着她的腰说道:“别去了,你的病才刚好,万一再着了凉可怎么办?”   “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看到下一场雪了,我自幼在南夏长大,没怎么见过雪,只听人说北方的大雪特别漂亮,还可以打雪仗、堆雪人,心里头一直特别向往。”   明皓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如果这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谁又能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年冬天呢。   “阿音,你特别想去玩雪么?”   “想啊,这是我最后一个心愿了,要是不能实现,那我就只能带着遗憾走了。”   明皓心里一酸,两颗泪珠滚落下来。这一辈子对她百依百顺,又怎么舍得让她带着遗憾离开这世间呢。   “好吧,你要玩雪就玩雪,把孩子们都叫来,让他们陪咱们一起玩。”明皓吩咐下去,让各房的重孙子重孙女,都到上房的院子里来,让他们穿得厚厚的,来陪太奶奶打雪仗。   阿音也穿得厚厚的,简单的挽上头发,戴了一顶雪貂皮帽子。让两个大丫鬟扶着,站在避风的墙角处,看着孩子们开心的玩耍。   明皓弯下腰去,抓了一把雪,攥成一个小雪球,交到阿音手上:“来,阿音,你来打阿湛。阿湛个子高,禁打。”   林婉音看看手里的雪球,又看看院子里欢乐奔跑的孩子们。回想自己这一生,富贵荣华、舒心和乐,儿孙满堂,足够了!   她把手上的小雪球扔在了明皓胸前,嘴角上扬,朝着他开心的一笑,缓缓闭上了眼帘。   公主的身子在下坠,两名大丫鬟快要扶不住了,明湛一见,赶忙三步并作两步的奔了过来,抱起太奶奶就往屋里走。   明皓也急了,被明潇、明济扶着进了门,扑到床边,急急地唤她的名字。   阿音缓缓睁开了眼,看着自己的丈夫笑道:“明皓……我要走了……别哭……我这一辈子……很好!”   明皓赶忙吩咐人去把儿孙都叫来,宫里的太后娘娘明怡初得到消息,也顶着风雪回家来送母亲最后一程。阿音已然说不出话来,看看满堂的儿孙和坐在床边守着自己的丈夫,满足的笑了笑,安详的闭上了眼。   明皓命人拿来大红的嫁衣,给阿音换上。明大义不解地问道:“爹,这是干什么呀?咱们家已经预备好寿衣了呀。”   明皓双眼默默的流着泪,哽咽着说道:“你娘啊,跟了我这一辈子,唯一的一点委屈就是没有一场盛大的婚礼。那时候我要去跟西戎打仗了,她怕我这一去就再也不能回来。就以草为香,以碗为炉,我们简单的拜了个天地,算成了亲。当天晚上圆了房,我就出去打仗了,自那时起,她就怀上了你。一个人在明水湾辛辛苦苦的熬日子,等着我回来。我不能让她带着遗憾走啊,穿上这大红的嫁衣,圆了她的梦,我们到阴间再做一对鬼夫妻吧。”   儿女们对爹娘都十分敬重,既然父亲坚持,他们也就没再反对。盛装打扮的林婉音躺进了金丝楠木的寿材之中,用八匹纯白的白龙马架起灵柩车,儿孙骑马护送在灵车两旁,女眷们坐车跟在灵车后面。   皇上也亲自来送了外祖母的灵柩一程,送到城外十里亭才止住脚步,劝母亲跟自己回宫。   明怡初不肯,坚持要送娘回老家,车队启动,浩浩荡荡的奔向明水湾。   明皓坐在宽大的罩棚之中,用手抚着金丝楠木棺,喃喃自语:“阿音哪,我现在就送你回家,咱们以后再也不回京城来了。就在家里看风景,听鸟鸣,明水湾每年都会下雪,你都会看到那层层叠叠的梯田上,被白雪覆盖的景色。”   队伍走了一路,明皓就念叨了一路,在山脚下,远远能望见明水湾的时候,他的嗓子已经哑了。   侍卫长来找明大义禀报:“相爷,车要上山了,有一定的坡度。国公爷不能坐在灵车里了,万一打滑会很危险的,我们劝不动他,您去劝劝吧,让他换辆马车坐。”   明大义下了马,懂事的明湛和明济赶忙上前扶着,来到灵车前,苦劝父亲下车。   这回明皓倒真的下来了,只不过他不肯换成其他马车,却要亲手扶着灵柩往山上走。   明大义有点着急了:“爹,大雪路滑,您这个岁数不能在雪地里走了。您去后面马车里坐着吧,我亲自带人推着灵车往上走,您就放心吧,绝不会让棺木移半点儿位置。”   明皓把胡子一吹,瞪起了眼:“老子就要亲自推,你管得着吗?少跟老子废话,明水湾的地形,你清楚还是我清楚?这路面看着平,其实有好多坑呢,不推着点儿根本就不行,你闪开,我来。”   明皓坚持推车而行,众多的子孙哪个还敢骑马坐车,众人把灵车围成一圈,前面有八匹马拉着,两侧和后面有无数双手推着,稳当的不得了。   可是车平地不平,走着走着,车轱辘忽然陷进了一个坑里。车身一歪,明皓的身子也跟着一歪,额头直直的撞向了罩棚的柱子。   这一下撞得可不轻,若的不是旁边明湛和明潇眼疾手快地抱住他,只怕他就要倒地不起了。   明大义走过来,狠狠的训斥两个孙子:“你们怎么照看太爷爷的,怎么让他碰了头呢?”   明湛看看额头青紫的太爷爷,转过身为难的说道:“爷爷,太爷爷不让我们靠近他,而且刚才这一下,他应该是能躲开的,只是……”   但凡距离近的,其实都看清了。明皓分明是自己故意撞上去的,明大义也明白爹对娘的感情,以前他也时常说,娘又娇气又胆小,她一个人是走不了黄泉路的。可是作为儿子,他又怎能眼睁睁的看着父亲一心寻死。   明怡初被两个宫女扶着走了过来,拉开了明大义:“大哥,算了吧,爹倔了一辈子,你管不了他的,就随了他的心意吧。”   果然,明皓甩开了两个重孙子,让他们不得靠近自己五步之内,继续推着灵车往前走。其实有那八匹马拉着车,众人只需扶柩而行便可。可明皓偏要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推车,那金丝楠木的大棺沉重无比,哪是他能推得动的。   雪地本就路滑,又是上坡的路,时不时的还要踩进一个坑里。明皓的老胳膊老腿儿很快就顶不住了,激烈的颤抖起来,却偏偏不肯让人扶,坚持着自己一个人走。   终于,在看到自家那座老宅子的那一刻,明皓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明湛和明潇赶忙跑过去扶起太爷爷,见他不仅摔疼了额头,还流了鼻血,气喘吁吁的,可每一口气都是出的比进的多。   明怡初亲自上前,用帕子帮父亲擦净了脸上的泥和血,哭着说道:“爹,看来娘不愿意让您跟她一起走,您就别再为难自己了。”   明皓连着喘了几口气,颤声说道:“初初,去……去把新郎的衣裳拿来,我要到屋里换衣裳。”   明怡初哭着命人拿来了包袱,和弟弟明朗一起进了家门,亲手帮父亲换好了那一套大红色的新郎吉服。明皓让人打开棺盖,把崭新的官靴放进棺椁中。   明皓穿着踩了雪的靴子往外走,来到棺椁边,看着里面安安静静的妻子,柔声说道:“阿音,你瞧我把什么带来了?”   明皓摸进袖袋,却发现自己珍藏的宝贝不见了,立时急的红了眼:“我的灵符呢?我的转世灵符哪去了?怎么能丢了呢?快找快找啊!”   明皓急得晕头转向,腿一软差点瘫坐在地上,明湛和明潇赶忙扶住了他,仔细问到底丢了什么重要东西。   明怡初见过爹爹的宝贝,猜想着他着急找的灵符应该就是那一对儿相濡以沫的鱼。很快,她去屋里,从明皓换下来的旧衣裳的袖袋中,找到了那一对鱼,拿出来捧给父亲:“爹,您找的是这个吗?”   明皓笑了,眼里带着泪:“对对,是这个。阿湛阿潇,快,快扶我进去。”   “太爷爷!”世上哪有送活人进棺的道理?明湛和明潇迟疑着不肯动,直到明皓吹胡子瞪眼的发了脾气,才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把他送进棺中。   明皓在进去的时候,用尽最后的力气甩掉了脏靴子,用剧烈颤抖的双手,给自己穿好干净的靴子,缓缓躺在阿音身边。把手上的一对锦鲤放在她手心,轻轻握住她的手,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   “阿音,握好了,别松手,灵符很灵的,下辈子……咱……咱们还……做……夫妻。”   声音越来越小,几近耳语,简直就是夫妻俩躺在床上说的悄悄话。   明大义瞧着父亲一脸满足的微笑,久久未动,就探进手臂放在他鼻尖:呼吸已停。   众多的子孙跪在在地上,恭送一对老人离世。沉重的金丝楠木棺,被几十个精壮的侍卫抬着,一寸一寸的放进墓穴之中。   二人合葬之墓,依山傍水,紧挨着老屋旁的竹林。秋季多风,会把周边树木的种子吹向这里;冬天瑞雪,滋养了厚实的大地;春天温暖,又有悬泉飞瀑的飞沫滋润。   多年后,坟墓旁边长出了两棵树。一棵是挺拔的松树,屹立在西北角,挡住冬季凛冽的寒风,却不挡住温暖的阳光。另一颗是一种不知名的花树,繁花盛开、香飘四野、美不胜收,却没有人知道它的名字。   “这棵开花的是什么树?好漂亮啊!”   “哑巴树。”   “这么好看的花,居然叫这么难听的名字。”   “你问它是什么树,它又不会回答你,可不就是哑巴树呗。”   “我还以为真叫哑巴树呢,原来是你乱起名字。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糙碾子。”   “什么?”   “糙碾子,喏,就是路边粪堆旁那个,石头做的大圆滚子。俺小时候长的又粗又壮,跟个大碾子似的,俺娘就给取了这个名。”   “……”   “你笑什么笑,俺娘费力八叉给俺起的名,有啥可笑的。”   “哎呦!不许你踢我,讨厌!大老粗!”   正如当年他们的对话,这棵树便是路边开满了淡紫色小花的哑巴树。   那紫色是阿音喜欢的颜色,这棵树也如她一般娇气,长来长去,枝桠就朝着那挺拔的松树面前靠拢。松树也不计较,在寒风中四季常青,努力伸展着枝干,帮它挡的风越来越多。   两棵树越靠越近,树枝自然就交缠在一起,远远看去就像常青的松柏开出了鲜花。   后世的年轻人,若想求美好姻缘,就不会去庙里求了,而是到至尊公主和护国公的坟前去拜上一拜。据说,很是灵验呢。   挺拔的松树能让鲜花挂满枝头,耿直的糙汉子能和娇嫩的公主兔,过上一辈子幸福的时光。   日月更迭,沧海桑田,惟爱地久天长!   (全书完)